医院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篇1 信息化应用技术对于医院等环境而言具有重要价值,其能够有效发挥效率影响作用,使内部工作得到规范、整合,最大限度提高医疗活动的可靠性与经济性。但是,相关应用技术在带来便捷的同时,也滋生了一些隐患问题,包括黑客入侵、信息意外丢失、违规操作等。为尽可能避免此类问题影响医院信息化建设效果,应当重视安全防护策略与技术,确保其能够得到充分落实,为医院进一步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保驾护航。 1医院信息化建设简析 通常情况下,医院信息化建设主要采用计算机平台技术方案与网络处理方案相结合,使内部能够在通信条件加持下,形成可用性强、稳定性高的网络服务系统。在日常应用中,此类系统的主要任务为收集并存储医疗信息资料,并自动对待处理内容进行整合与分析,实现业务工作加速与智能化建议功能。在过往条件下,医院内部相关业务执行往往依靠人工处理方式与纸质方案进行信息加工与存储。此类模式工作效率较为低下,同时出错概率较高,容易导致不良问题出现[1]。通过贯彻落实信息化建设工作,能够有效解决相关问题,使医院在高效率、高质量前提下完成业务工作,最大限度提高经济性与可靠性。因此,医院信息化建设对于相关行业而言具有重要影响作用。为确保相关信息化系统能够正常运转,应当针对其网络主要安全影响因素进行深入挖掘,明确风险问题并予以解决。 2医院信息化网络安全主要影响因素探索 2.1执行机构不完善 信息化网络在运行过程中需要依靠执行机构进行业务处理与整合,在这种情况下,一旦相关机构运转出现问题,便会大幅增加信息系统风险,不利于网络安全基础保障。目前一部分医院存在网络安全专项管理缺失、专职人员缺位问题,此类问题容易导致网络信息安全无人负责,且应用安全技术无法得到有效落实,进而对信息化系统日常运转造成不良影响。除此之外,一些医院虽然存在相应组织架构规划,但受限于环境条件等因素,没有落实到实践工作中[2]。这种问题同样会损害信息化建设工作,不利于网络安全活动展开。 2.2信息化管控条例健全性不足 信息化网络需要根据详细管理条例进行控制,以确保各项防护措施能够正常运转。然而,当前一部分医院在管控制度方面存在明显漏洞,同时也没有建立相应的监督体系。在这种情况下,安全防护措施往往流于表面,实践执行流程漏洞百出,无法有效防御网络安全威胁,最终损害医院机构实际利益,引发信息泄露、网络瘫痪等负面情况。 2.3应急方案部署不当 应急管理属于信息化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相关应用体系在大部分时间均能够维持正常运转,但如果遭遇意外事件,如黑客攻击等,便容易导致信息化网络瘫痪,无法正常发挥基础功能[3]。在这种情况下,医院需要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解决影响信息化网络运转的主要因素。目前医院机构应急预案设置普遍存在一些执行问题,一些方案完全属于“纸上谈兵”,在实践工作中不能得到正确布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紧急情况便会导致信息化网络出现异常,不利于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2.4相关投入不到位 医疗信息化网络相对于其它专业机构,往往需要投入更多资金与建设精力。虽然大部分医疗机构均已认识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但在实践流程中仍然存在投入不足等负面问题。个别医院对于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不超过全部经费的5%,不仅无法完善防护技术体系,同时也容易导致设备陈旧、落后,影响信息化网络整体运转效率。 3医院信息化网络安全防护策略与应用技术研究 3.1防护策略 3.1.1拓展安全防护并强化执行功能 为强化医院信息化程度,进一步加强网络防护效果,应当从应用策略入手,确保相关工作能够正常完成,从根源层面提高防护质量,降低风险级别。实践工作中,相关团队应当从整体角度拓展安全管控范围,保证系统架构从封闭状态逐渐转变为半开放状态,保证应用效率的同时提高安全防护质量。实践操作中,医院信息化管理人员应当针对网络出口与关键防护点设置反应机制,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转,降低出现问题的可能性[4]。同时,还需要加强执行机构功能,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个体层面,避免出现无人执行等负面问题,确保信息化安全防护效果达到理想标准。 3.1.2规范基础条例并制定科学应急预案 医院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时,基础应用条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尽可能实现理想安全防护目标,相关团队应当结合医院机构实际情况条件,制定科学基础条例,保证安全工作各项活动能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避免出现混乱问题。例如,根据各部门实际执行权限,确定数据访问、应用、修改等细则,最大限度提高防护可靠性[5]。同时,还需要制定应急工作预案,确保出现负面问题时能够及时、有效应对。相关团队可以结合实践工作案例,探索信息化安全防护预案内容,通过实践方式完善相关体系,最大限度提高整体防范效果,保障医院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 3.1.3提高基础投入并强化队伍建设 医院机构信息化防范效果与基础投入级别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若相关投入不足,便会严重干扰防范策略落实可靠性,最终导致不良问题出现。在强化相关建设活动时,应当从设备投入出发,结合医院机构实际情况条件,引入可靠防护设备与应用技术方案,最大限度提高整体防范质量。在这一过程中,相关团队还需要注重队伍建设工作。通过引入高素质、高技术人才方式,能够有效拓宽医院机构信息化队伍,最大限度强化网络安全防护质量,降低出现负面问题的可能性[6]。除此之外,医院机构内部还需要定期举办相关讲座与培训,保证各级人员能够了解信息化防护重要性,提高整体工作质量,为应对后续挑战夯实基础。 3.2应用技术 3.2.1物理隔离 物理隔离属于较为常见的信息化安全防护技术,医疗机构在部署过程中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局域网HIS连接方式,使相关信息能够顺利对接网络架构,实现共享效果的同时保障应用安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物理隔离可以采用硬盘设备、网络设备分离方式,保障内部安全防护效果并降低外部入侵可能性。除此之外,网络无盘系统也属于可用技术措施之一。但此类方案投入相对较高,因此医疗机构应当结合物理隔离需求与经济情况进行平衡,确保防护效果能够达到最佳标准。通过部署物理隔离方案,能够有效降低HIS信息泄露概率,结合线下管理措施可以显著提高网络防护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3.2.2VLAN VLAN子网络能够提供规范划分功能,其可以强化医疗机构内部模块可靠性,包括医生信息部分、护士信息部分等,同时也可以降低服务端、客户端受到意外攻击的可能性,能够有效应对局域广播风暴(ARP攻击)、蠕虫病毒等网络安全问题[7]。在配置过程中,相关团队需要结合医院计算机与服务器内部的拓扑结构,探索物理联通、逻辑隔离方式,确保VLAN技术能够得到正确部署,实现理想防护目标。 3.2.3安全防护解决方案 由于信息化网络可能会受到各种特洛伊木马、蠕虫病毒、0DAY漏洞利用的攻击,因此医院相关建设工作应当重视安全软件防护技术,通过技术引入与内部开发等方式,确保其能够得到科学部署,实现全方位防护目标。目前,常用企业防护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包括国外与国内两种,国外较为知名的类别为卡巴斯基、赛门铁克、ESET等,国内较为知名的类别为360、火绒以及金山等。在筛选相关方案的过程中,医院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条件,探索适合内部信息化网络的解决方案,确保相关部署流程能够正常开展。常见防护技术方案均能够提供多种应用功能,如0DAY漏洞防护、主机入侵检测、软件防火墙等。在部署过程中,安全防护团队需要选择企业级方案类型,同时落实各客户端子系统部署需求,确保其能够维持正常运转并接受安全防护中心远程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技术部门需要保证客户端实时更新,并定期检查统计信息,及时发现入侵蛛丝马迹,并快速定位解决,从根源层面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质量,降低出现不良问题的可能性,为医院机构应对网络安全威胁提供重要支持。 3.2.4客户端防护策略 针对威胁信息化网络安全的恶意软件,医院应当重视防护策略配置,确保相关技术能够得到充分落实,降低出现不良问题的可能性。在这一过程中,虽然客户端部署安全防护解决方案能够降低恶意入侵概率,但不正确的应用配置仍然会增加网络威胁风险。因此,在实践工作中相关团队应当从客户端配置入手,科学设置相关细节,确保网络系统能够维持正常运转。例如,针对客户端服务进行精确筛选,停止与医疗工作无关的相关服务,如远程协助、媒体发现等[8]。这些服务不仅无助于医疗信息化网络运行,同时还容易增加受攻击风险,因此需要及时进行关闭。同时,还需要定期系统更新配置,保证客户端能够及时修复0DAY漏洞,降低受到黑客攻击的可能性。安全防护软件技术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护0DAY漏洞入侵,但其本质上仍属于规则应对,无法有效处理变种入侵问题。因此需要及时更新漏洞修复补丁,保护客户端网络正常运转。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工作团队可以在客户端层面应用特权管理技术方案。Windows系统在专业版与服务器版中设置了便捷的企业权限管理体系,通过远程设置,客户端能够维持在最低权限状态,仅允许医疗相关服务运行。此类技术措施能够有效降低木马病毒意外入侵概率,能够为医院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转提供良好保障。除此之外,安全防护还可以利用信息中心控制台,对各客户端情况进行实时检查,及时发现负面问题,实现理想防护目标。 3.2.5数据灾备 医院网络服务会产生大量应用数据,同时也需要针对相关信息进行处理。一旦出现数据丢失问题,便会对网络运转造成严重影响,同时也有可能导致医疗服务无法正常进行。因此,医疗机构网络防护团队应当重视数据备份恢复相关技术,通过部署应用方式,确保内部数据能够得到定期备份,最大限度降低出现不良问题的可能性。HIS系统数据备份可以采用多层冗余方式进行处理,通过设置定期备份处理,能够对数据差异性进行检查,同时快速完成改动备份,降低备份所需时间并提高恢复速度。同时,充分利用NTFS系统自带的日志功能也可以有效提高备份质量,有利于网络系统定期备份效率提升[9]。除此之外,相关团队还需要重视灾难备份与异地备份理念,通过设置相关技术措施,使数据能够得到完善保护,最大限度降低信息化网络受到威胁的可能性。 3.2.6系统监控 医院信息化网络需要依靠各个客户端完成信息处理与联通功能,在这种情况下,为尽可能提高安全防护效果,需要重视操作系统的安全部署技术。实践操作阶段相关团队需要在系统内设置监控模块,使网络基础环境以及运行详细信息能够得到有效汇总与上传,通过信息中心检查方式,及时处理异常问题。医院机构可以通过自行投入研发方式,设置符合实际信息化应用需求的相关软件,使管理层能够在高质量、高效率前提下,针对医院信息化网络进行全面监控与配置,最大限度提高防护质量。通过落实操作系统安全部署技术,有利于医院正常开展业务工作,对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具有重要影响意义。 3.2.7物理防护 由于信息化网络本质上需要依靠设备进行处理,因此相关安全工作同样离不开物理管控技术。物理管控主要针对服务应用设备、路由设备等硬件进行安全防护,这些设备内部元件较为脆弱,对电力供应稳定性要求高。因此网络安全防护团队应当通过配置UPS电源等方式,保障设备的稳定运转,降低断电对内部元件造成的伤害。同时,电磁干扰也属于设备稳定性影响因素之一。为解决相关问题,医院应当设置专项设备存储室,对内部电磁环境进行管控,同时维持温度与湿度处于适宜状态,确保设备能够稳定运行[10]。除此之外,还需要对设备本地应用进行规范,避免医护人员直接采用可移动设备进行文件处理。相对于其它方式,可移动设备更容易为木马病毒创造传播途径,因此需要严格限制使用,确保网络信息安全能够得到充分保护。 3.2.8服务账户安全 在医疗信息网络中,服务器访问属于较为常见的应用行为之一。为确保网络安全,需要针对服务器访问采取账户安全保障策略,筛选相关用户权限,并保障内部敏感信息不外泄。在实践配置中,口令应当采用随机生成、保存方式,避免弱口令攻击问题出现。除此之外,还需要由专人进行管控,定期审查登录信息,及时发现存在的负面情况,避免黑客入侵将服务器转变为网络肉鸡,提高防护可靠性。 4结语 综上所述,医院开展信息化建设属于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为尽可能提高网络信息安全性,应当重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贯彻落实安全防护技术部署工作,确保负面因素得到排除,为后续进一步开展信息化建设夯实基础条件,提高医疗效率与经济性。 作者:孙佩 单位:宁波市第六医院 医院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篇2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医院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显著进步,自助挂号、自助付费等医疗业务已经逐步实现了线上操作,很好地提升了医院的工作效率,同时也缩短了患者看病的流程,大提升了医院的社会效益。医院信息化系统中涵盖医护人员和患者的诸多信息数据,一旦发生病毒入侵和黑客入侵等网络安全事件,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信息就容易遭到泄露,甚至会影响医院信息化系统的稳定运行,医院的发展和运行产生很大的消极影响。因此,在医院信息化建设进行得如火如荼的背景下,相关技术人员需要强化网络安全防护管理,营造出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保护好医护人员和患者的隐私,这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必经之路,也是医院实现健康发展的保证。 1医院信息化建设中网络安全的现状 1.1网络安全问题 网络安全是保证医院信息化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中之重,针对医院而言,常见的网络问题便是安全软件的设计和应用,信息化系统在医院运行和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若是医院不能及时对网络环境进行安全防护,那么医院的信息化系统就有很大的安全风险,一旦信息化系统遭到攻击,不仅不利于医院信息安全的建设,而且信息化系统有着瘫痪的风险。开放性是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显著特点,为人们相互交流信息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是开放性的特点,也为病毒等不稳定因素的侵入提供了便利条件,医院网络信息的运行存在着很大的风险,相关数据信息很可能被泄露,既侵犯了患者和医护人员的隐私,同时也影响着医院的健康、持续发展。 1.2系统安全问题 信息化系统是支撑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操作和管理系统的安全性是医院安全防护的重点,同时也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信息化建设实践中发现,若是相关技术人员不及时对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不法分子就有可能采取一些非法的手段入侵信息化系统,从而盗取医护人员和患者的隐私信息。绝大部分医院尽管意识到了信息化建设了对于自身发展的重要性,但是却重建设、轻维护的问题,针对系统安全问题缺乏关注和研究,在系统维护和管理方面表现出不积极的态度,如一些医院没有关注到信息系统软件的升级,在信息化系统中没有采取防火墙的安全措施,信息化系统很可能被恶意攻击,一些黑客和不法分子也有可能趁机攻击系统,直接影响着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正常步伐。 1.3人为因素问题 人文因素在医院信息化建设中有很大的影响作用,相当一部分医院对于网络安全缺乏正确的认识,并没有设立独立的部门来负责网络安全问题,一般情况下,医院会委派其他工作者兼任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这些工作人员并不具备完善的网络安全知识,而且缺乏丰富的实践经验,甚至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不知采取何种方式进行快速解决,直接降低了医院网络安全管理的工作效率。与此同时,医院并没有针对网络安全管理问题制定出健全的制度,网络安全防护工作没有落实到个人,针对相关工作者缺乏有关指标约束,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无法落到实处,不利于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也为网络安全管理埋下了隐患。 2医院信息化建设中网络安全防护策略 2.1针对网络进行安全隔离 医院在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需要重视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开展,加大网络安全防护力度,以保障医院内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通常情况下,不同部门和科室的信息数据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对于网络安全的要求也有很大不同,如医院财务部门,需要保证相关财务数据的安全性,没有必要重视和管理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相关信息,在进行网络安全防护的过程中,则可以对财务部门进行管理权限设置,针对网络进行安全隔离,不同部门和科室只能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查找相关信息,有效保证了患者和相关工作人员的个人信息隐私。与此同时,在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医院需要根据自身的具体状况设计局域网,确保医院的信息化系统与国家社保中心高效连接,也要定期对硬盘和网线进行安全管理,不断地创新医院的网络运用模式,信息化建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有效地保证医院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2.2部署杀毒软件 系统软件的防护是网络安全防护的重点,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病毒也呈现出日新月异的特点,特别是混合型计算机病毒,它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来传播,并且有着破坏性强的显著特点,一旦遭到计算机病毒的攻击,医院的信息化系统就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相关数据信息就会在很短的时间内被泄露、传播出击。面对计算机病毒日新月异的特征,医院需要创新网络安全防护方式,尽可能地采用杀毒能力较强的防病毒软件,常见的有SymantecEndpointProtectio等等,这些杀毒软件不仅需要具备基本的防病毒功能,而且还需要具有控制客户端应用程序的功能,全面地保证医院信息化系统的安全运行。另外,在医院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杀毒软件需要参与到建设的全过程,及时地对信息化系统中存在的病毒进行查杀,而且要定期监控医院信息化系统中的相关文件,确保文件不存在病毒,一旦发现病毒,要及时地采取有效方式将病毒清除到信息化系统之外,让病毒扼杀在萌芽时期。 2.3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促进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条件,医院的相关技术工作者需要定期分析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思考和总结对策,逐步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医院信息化建设有章可依,进一步促进信息化建设的有序进行。与此同时,医院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主体责任,针对相关技术工作者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将网络安全防护责任落实到个人,以此来增强相关技术工作者的工作主动性,这样才能更好促进医院的信息化建设。另外,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一旦信息化系统遭到病毒、黑客的攻击,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有效的方式进行处置,尽可能地减少财产损失,确保医院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2.4使用加密和身份验证技术 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加密与身份验证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而且起到了很好的网络安全防护效果。在院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使用加密领域身份验证技术,能够减少信息泄露事件的发生,为网络安全营造出良好的条件,相关医务工作者在登录信息化系统时,需要经过身份验证,在发送相关文件时需要进行加密处理,而且信息及文件的传输路径也要进行加密,这样可以有效保证信息化系统中的信息数据安全。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网络安全防护技术也有了很大提升,简单加密技术的可靠性大大下降,逐步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步伐,我们可以设置更加复杂的密码,特别是数字与字母、符号等多种方式的组合,将大大增强安全防护的效果,为医院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营造出良好的条件,同时也很好地提升了医院信息系统的运行效能。 2.5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在信息化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引进高素质的信息化人才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必经之路,医院不仅需要重视医技人才的引进,更需要重视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为信息化建设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医院需要根据自身的发展和信息化建设情况,聘请高素质的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人才,构建出一支高水平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队伍,及时地发现信息化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处理,这样才能保证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与此同时,医院需要定期向全院的医护人员开展信息技术培训活动,提高他们的信息技术素养,并掌握基础的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技能,在登录和使用信息化系统时,注意相关信息的保密,不要随意传播相关文件,增强医务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的警觉性,不要在医院的电脑上登录一些风险网站,避免医院信息化系统遭到病毒和黑客的攻击,同时还要加大PC端到维护和管理力度,及时地对计算机中的相关软件和文件进行杀毒,对于医院中的重要文件需要进行备份,有效地保证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有效降低数据泄露发生的可能性。 3总结与反思 目前,随着信息技术和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医院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了医疗行业的发展方向,在提升诊疗效率和患者服务质量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一些医院实现了自主挂号、自主缴费等工作,极大地提升了医院的工作效率。在医院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网络安全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医院的信息化建设进程,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意识到网络安全问题对于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影响,在了解医院信息化建设中网络安全现状的同时,并采取有效的方式加大网络安全防护力度,保证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作者:刘小宇 李璐 单位:延安大学附属医院 医院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篇3 1引言 信息化建设在医院中的有效开展,不仅保证医院能够利用信息化系统开展高效的医疗管理工作,实现了医疗工作效率的有效提升,同时也保证医院能够实现医疗信息的及时、准确交流,对于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实力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出信息化建设效果,当前需要针对信息化建设中出现的网络安全相关问题进行准确分析,找到出现问题的具体原因,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这样才能够真正保证医院工作实现质的发展。 2医院开展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实际意义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完善,当前医院中开始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自助服务,如自助付费、自助挂号等,这些技术在医院中的应用,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患者看病程序和时间,但是这些项目中涉及患者和医护人员的信息,一旦出现网络信息泄露的问题,容易造成一些不良事件出现。而通过有效开展网络安全防护工作,不仅能够提升患者与医护人员对隐私的重视程度,同时也可以为患者创建出更加安全的就医环境,对于缓解医患关系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1]。同时,医院在日常工作中,基于信息化建设的优势,一般需要利用信息技术对医院中开展的每项工作进行分类处理,旨在不断优化医院工作质量和效率。但是在实际信息分类处理、信息传输过程中,一旦系统中存在病毒,则会将这些传输的信息直接盗取,对于医院中的信息系统产生着威胁,如果不能够及时将这些问题处理好,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信息、数据丢失等问题,严重威胁到了医院信息的安全性。而通过有效的安全防护工作,及时对系统进行维护,能够有效发现这些安全隐患问题并及时解决,进而实现对医院工作系统安全性的有效保障。此外,除了医院开展工作时产生的大量信息,医院每天还涉及大量的资金来往,如果在收款信息系统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非常容易造成患者的个人金融信息泄露,对于患者信息的安全性非常不利。而有效开展安全防护工作,健全收付款的程序,提升收付款系统安全系数,能够使医院金融信息、患者个人信息得到有效保障。 3医院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3.1网络安全隐患 在医院开展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网络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主要是指应用服务中的安全问题,即网络终端链接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如系统受到黑客攻击、病毒感染等。同时,也包含一些人员违规操作、垃圾邮件造成的安全隐患[2]。这些问题虽然看起来相对比较常见,但是对于包含大量隐私信息的医院信息系统来说,不仅对信息的安全性造成了一定威胁,同时也容易导致系统出现故障、服务器瘫痪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医院中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此外,网络安全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也包括技术带来的一些隐患问题,如系统自身存在一定缺陷,无法有效抵御病毒或者黑客的进攻,造成系统的安全性受到威胁。 3.2系统安全隐患 在信息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主要是指系统内部安全应用程序存在的安全隐患,其对于信息化建设的质量有着重要影响。如医院网络系统中的应用程序受到了控制、在操作系统中存在漏洞、操作系统受到了攻击等,都对系统的安全造成了一定威胁。同时,造成系统中出现安全隐患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人为不规范操作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3]。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 (1)医院内部人员擅自连接医院工作网络,将移动设备、电脑等接入工作网络,为系统带来了一定安全隐患。 (2)一些工作人员为了能够更加方便开展工作,对系统中设置好的参数等进行改动,或者出现越权访问系统的情况,给信息系统带来安全方面的威胁。 4医院信息化建设中的网络安全防护对策 4.1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 针对医院中的网络安全防护工作来说,若从根本上保证安全防护工作能够获得更好的效果,就需要从制度的角度入手,建立和完善对应的安全方面管理制度,为各项防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支持,保证安全防护效果。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需要对医院内部现有的安全防护管理工作制度进行完善,在积极细化各项信息化安全防护措施的同时,也要确保制度具备良好的可操作性,实现对信息系统、中心机房、网络安全、人员安值班等各种制度的有效完善。同时,为了保证各项制度能够准确地落实在实际中,真正起到安全防护的作用,需要制定出合理有效的奖惩制度,明确在安全防护中各个部门、人员的实际责任,做到“谁操作、谁负责”,切实保证网络环境的安全[4]。 (2)在重视安全防护制度完善的同时,要及时、准确地制订出网络安全问题应急预案,对于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面考虑,明确各种隐患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信息化工作的安全开展。同时,为了保证应急工作的有效性,需要建立对应的应急小组,配备专业的网络安全问题处理技术人员,保证通过适合、高效的方法,准确地处理好应急事件。此外,负责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中心人员,也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对应安全隐患巡检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建立和完善当前的网络安全培训制度,制订出开展培训工作的周期、内容和途径,通过加强培训的方式,不断强化全院人员在网络安全方面的意识。同时,也要制订出对应的培训考核制度,将考核与人员的绩效、晋升等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人人参与、人人了解、人人重视”的网络安全防护氛围。 4.2重视数据信息安全管理 针对医院在实际信息化系统运行中产生的大量数据信息,需要将其作为安全防护的重点工作开展,通过开展有效的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能够为医院中流转的数据信息安全性提供保障,真正开展高效的安全防护工作。具体来说: (1)数据库是存储数据信息的重要媒介,在数据库中涉及的硬件设备包括存储设备和服务器,其中服务器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在开展安全防护工作时,可以通过应用集群方式,防止出现由于一台服务器出现故障造成整个系统瘫痪的问题,同时也可以有效防止信息系统使用高峰出现的响应不及时、较慢等问题。而针对存储设备来说,可以使用磁盘阵列,提升数据的实际传输效率和系统稳定性[5]。 (2)针对数据信息的访问来说,可以通过对访问权限进行细化的方式,限制系统访问权限,如可以分为系统用户、管理用户和超级用户。超级用户可以对整个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信息进行访问,可以由医院中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用户的权限可以包括数据备份等,提供日常的数据信息使用途径。而针对系统用户来说,只能够对系统进行访问,不能够更改其中的设置,以此避免参数被更改的情况出现,保证系统的整体安全。 (3)需要对医院内部一些重要的部门系统加强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力度,如财务部门、研发部门等,监管和记录每个访问的操作并且记录下来。同时,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数据信息,要及时进行备份,避免出现数据丢失、人为破坏原始数据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出现,保证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实现有效的数据信息安全防护。 4.3加大边界安全防护力度 为了保证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避免出现网络安全问题,在网络边界安全防护方面需要加大力度。具体措施包括: (1)在开展安全防护工作的过程中,需要以医院网络架构作为出发点,实现内外网络的物理隔离,即访问外网的计算机只拥有访问外网的权限。同时,需要及时搭建对应的“上网行为安全管理系统”,将除安全网站以外的所有网络进行屏蔽,在必须要访问的情况下,需要向信息中心进行备案。此外,需要对应的预警和提醒工作,尤其对内网,要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及时部署对应的杀毒软件和桌面管理器。 (2)及时安装和更新防火墙,对内外数据通信实施扫描,避免恶意网络攻击,实现对安全隐患的有效过滤,同时,需要安装对应的入侵检测相关系统,按照安全防护要求及时地监控通信情况,发现存在入侵行为后,第一时间做出警告。此外,合理的对医院内部信息资源,降低维护工作难度,保证网络维护的有效性[6]。 (3)完善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现对医院职工实时数据信息的有效监督,并且将监督的结果压缩后传输到监控中心,一旦发现网络安全问题及时发送报警信息,保证能够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同时,通过查询对应的监控对象,保证能够准确、及时、全面地对医院网络安全整体情况进行了解,针对出现的安全隐患尽快采取对应措施,避免系统出现故障。此外,医院中负责监控的信息中心,要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实现对信息系统、机房温湿度等方面的有效监督,保证能够提升网络环境的安全性。 (4)及时建立云安全管理相关平台,将所有的安全防护措施集中到虚拟化平台中,开展高效的安全防护工作,避免数据丢失、信息泄露等各类安全问题出现。大量节省医院信息建设和维护成本的同时,能够有效提升安全防护效果。 5结语 医院信息化建设中的网络安全防护工作效果,对于医院中数据、信息的安全性,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保证安全防护工作的质量,对于医院的安全、稳定运行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在实际的安全防护工作中,需要通过完善防护体系、重视信息安全管理、加强边界安全防护等措施,落实高效的安全防护工作,以此保证能够开展更加优质的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实现对医院信息系统安全性的有效保障,进而保证医院能够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参考文献】 [1]周凯.试论医院信息化建设中的网络安全管理与防护[J].科技创新与应用,2020(34):19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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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分析论文:理论分析与中国选择讨论 基于改革的市场取向,中国目前正在经历的这场体制转轨与制度变迁过程,可以被极为简练地概括为经济的市场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更多表现出的是市场力量的不断加强和政府干预的适当淡出。然而,对于银行等金融部门而言,在金融市场不断发展的同时,却越来越重视和强调政府部门对金融市场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从国际社会来看,也存在着这一看似矛盾的“二律背反”现象,伴随金融全球化、自由化浪潮的推进,国际金融业也正在向强化监管复归,强化监管与金融自由化同步发展。为什么要特别强调对银行业进行监管,银行监管的基本逻辑依据是什么,政府对银行业进行监管的基本意图与动机是什么?归根结底,对银行业实施监管的根本目标究竟是什么?只有明确这一问题,才能正确解决怎样进行监管的问题。也即监管目标的定位是有效实施金融监管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将监管目标明确定义,并且准确无误地将实现监管目标的责任委托给监管机构,监管才有可能有效进行”(Goodhart,1998),才可以围绕这一目标而有针对性地对具体监管内容、对象、方式、技术、方法、手段以及监管组织形式进行选择取舍,才可能确保监管效率甚至整个金融系统运行效率的提高。 一、监管目标及其主旨:理论的辨析 现代经济学对银行监管的原因、必要性及其应达到的目标的解释,主要建立于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理论之上,特别是“市场失灵理论”与“信息经济学”理论。该理论体系认为,政府实施银行监管是为了社会公众利益而对市场运行过程中不适合或低效率的一种反应,是为纠正金融市场垄断性、外部性、传染性、脆弱性和信息不完备性等所引起的市场失灵问题而做的制度安排。从理论分析的逻辑看,主要有两个基本分析视角:一是基于银行系统的宏观视角,主要着眼于银行系统本身的重要性及其外部性效应,认为银行体系在提供金融服务等特殊商品外,还支撑着整个社会的支付结算体系,对整个经济体的平稳运行至关重要,从而使得银行体系具有较强的外部性,银行业是高风险聚集的行业,同时银行风险会引起系统风险,一家银行的破产倒闭可能诱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引起银行体系的连锁反应,破坏整个支付结算体系,并通过货币信用紧缩影响经济增长。因此,需要政府部门介入,通过外部监管来限制银行倒闭的不利影响,保持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稳定。 另一种视角则是基于银行合约参与者——存款人的微观视角,主要着眼于保护一般存款人及金融商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Kareken,1986)。认为在金融商品的提供者与消费者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委托关系,为保证作为人的金融机构更好地为委托人服务,金融商品的消费者需要对金融机构的经营者进行监督。对于银行而言,为避免银行经营者在使用存款人的资金发放贷款时过于冒险、损害存款人利益,存款人需要对其进行监督。但由于银行与存款人及各金融交易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监督成本很高,数量众多而分散的中小存款者存在着普遍的“搭便车”倾向,中小存款人既没有积极性也没有能力去搜寻信息或干预银行管理。因此,银行监管对中小存款者而言具有公共品性质,供给严重不足,需要政府承担这一公共品的供给。 作为这两种不同的理论逻辑和关注视角,尽管在最终监管要求和监管内容等方面是基本统一的,两者异曲同工,都要求被监管行尽可能稳健经营,避免其过度涉险,进而保持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存款人利益的最大化。以消费者保护为目标的监管,常常可以获得对维护系统稳定有用的信息,而以维护系统稳定为目标的监管,也照样可以甚至必须对具体业务行为进行监管(王君,2001)。然而,基于两种不同的目标和关注视角,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两者有时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一定的冲突,如基于稳定整个金融系统的角度考虑,在银行业出现一定问题时,出于担心整个市场崩溃的角度考虑,监管者可能会故意隐瞒一些重要的信息,但从存款人利益的角度来讲,显然具有一定的“欺诈”之嫌,侵犯了消费者的充分知情权,不利于其及时调整投资决策。 为了避免目标冲突,相当一批经济学家主张监管机构应围绕监管目标设置(Wallman,1977;Taylor,1995;Goodhart,1998)。但在具体方案的设计方面,理论界仍未达成共识。较为普遍的一种模糊分类方案认为,各类金融机构由于性质的不同,对维护系统稳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求也各不相同,银行的系统性风险特征明显,并且与宏观经济政策关系密切,因而应当由中央银行负责监管;而保险业与证券业的消费者保护特征比较明显,可以由相应的专业监管机构负责。但在这一框架下,对于某个金融机构的监管常常难以同时兼顾不同的目标,只能有所侧重。如中央银行对银行业的监管只以维护系统稳定为重点,有时不可避免地难以顾及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问题;对证券业的监管,则主要顾及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而忽视了其对整个金融系统的影响。为避免这种主次的冲突,泰勒(Taylor,1995)提出了一种“双峰”论(Twin Peaks)的观点,认为整个金融系统的监管可以根据目标的不同,设置两个相应的监管机构。两者的监管对象都同时涉及银行、证券、保险,只是前者针对系统性风险进行审慎性监管,以维护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金融体系的稳定,尽量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危机或金融市场崩溃;后者针对金融机构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商业营运监察”性的行为监管,以防止其出现欺诈或机会主义行为,保护知情较少者(中小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负责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监管机构应以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为对象,而负责稳定金融体系的监管机构应以支付系统为对象。 二、银行业监管目标体系的确定:中国的选择 监管目标的确定与划分,既应当遵循整个金融系统健康发展和监管工作有效进行的一般规律,同时也应充分考虑具体金融机构的体制安排、金融市场发展水平、历史文化环境等国情实际,从既有利于整个金融系统长远发展的战略发展需要,又有利于保证体制改革平稳推进的现实需要出发进行具体设计、安排。 从目前我国的监管体制来看,随着银监会的成立,逐步形成了与分业经营相适应的分业监管体制框架。根据最近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三定”方案,中央银行除了在传统的货币政策职能之外,还有维护金融系统稳定的职能。而在目前正在讨论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就把保护广大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作为立法宗旨。这标志着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宏观目标与微观目标首次得到了明确区分,解决了长期以来人民银行既承担维护金融系统稳定的宏观职能又负责保护存款人和消费者利益的微观职能的双重监管目标冲突问题。作为我国银行业的专业监管机构,银监会的成立使得保护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利益的监管目标获得独立化,使得保护存款人利益的监管目标得以凸显,有利于存款人利益能得到切实保证。 从理论上讲,银行经营中对存款人或消费者可能造成的利益侵害,一方面是基于商业银行经营的高负债率和有限责任制而导致的经营者过度涉险的机会主义行为,也就是在商业银行主要通过吸收存款等负债业务取得经营资金并实行有限责任的条件下,对于其股东与经营者发放贷款或从事某项投资而言,如放贷或投资成功可以取得几乎全部的收益,而如放贷或投资失败则只需承担极小部分的责任,因此,在缺乏必要的债权人监管的情况下,商业银行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存在过度涉险的激励,从而威胁到存款人资金的安全性等。另一方面可能的损害基本与一般企业类似 ,商业银行可能会凭借其在市场上的垄断地位降低银行服务的质量和有效产出,侵犯消费者利益,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因此,银监会“保护广大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利益”的监管目标定位,就是要通过对于银行机构市场准入的审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各项经营业务的检查和监控等各项审慎监管工作,保护消费者免受金融服务部门或金融市场其它参与者的机会主义行为或垄断定价的损害,促进各商业银行积极发展、稳健经营,加强内控制度,强化风险管理,确保消费者得到诚实、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 此外,由于金融市场上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普遍存在,消费者行为之间也具有相互模仿和影响的外部效应,金融市场的有效运作在相当程度上还取决于市场参与者对市场的信心。因此,出于对消费者整体利益的考虑,监管者还应当提供市场公信这样一种公共产品,要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及时预警、控制和处置风险,有效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通过增加信息供给,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银行业经营的透明度,进而增进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防止出现因集中性的恐慌而引起金融市场的混乱,维护银行业稳健运营。同时,保护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利益,最为根本的是要提高其自身的自我保护能力。考虑到我国目前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之中,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金融发展滞后,市场规则及相关知识尚未完全建立并深入人心,居民缺乏必要的金融风险意识,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因此,作为监管者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考虑,还有一个重要职责便是“要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产品、服务和相应风险的识别和了解”。金融机构要及时向公众披露市场及金融产品的信息,监管者要对金融机构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度作出判断,并纠正消费者对一些金融产品及服务的误解。 最后,由于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系还未健全,法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在经营过程中不规范的行为时有发生,违法犯罪案件难以完全避免。因此,为从根本上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作为监管者必须严密监管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活动,通过加强监管,建立起防范金融犯罪的机制,有效减少金融犯罪。同时,通过严厉打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最大限度的减少资金损失,进而促进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应当说,目前银监会的目标定位,从形式上看似乎是多目标的,但实质上保护存款人利益、增进市场信心、提高公众金融意识、减少金融犯罪等四个目标都统一于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这一最高目标,前者是基础与根本,后者则是其的具体化,四者共同构成我国银行监管目标的有机体系。 三、中国银行业监管的目标定位:基于政治经济学的进一步分析 1、银行监管目标的定位反映了执政党“执政为民”的政治理念。现代政治经济学对政府监管的分析认为,政府对不同行业的监管是不同利益集团政治斗争和利益较量的结果,反映了一些特殊利益集团的要求(佩茨曼,1976;Stockman,1991)。对银行业而言,正如前面的分析,政府介入主要为广大存款人提供一个“有积极性的代表”(M.Dewatripont J.Tirole,2002),以解决广大存款人之间因“搭便车”而出现的监管不足问题。目前我国由于金融市场发展的滞后,投资工具有限,居民主要以储蓄存款为主,几乎都是储户,其利益与银行密切相关。因此,银监会对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最为直接而深切地体现了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理念。 2、银行监管的目标体系代表了国际银行业监管的基本共识,反映了我国银行监管与国际接轨的积极开放姿态。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银行监管的国际化已成为大势所趋。作为正在逐步融入国际社会的中国而言,也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国际金融风险和银行业国际竞争的挑战,不可能也不允许置身事外。考虑到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规定,目前国内规则已在逐步放宽,而国际监管规则却有不断强化的趋势,必须积极推进银行监管的国际化,研究评估国际监管的先进经验,积极学习和吸收国际先进的银行监管理念与技术,在监管中尽可能采用国际标准、惯例,提高监管政策有效性和本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从国际上看,英国、韩国等国家的监管机构基本都具有与此相同的监管目标体系;美国、日本、德国等基本都明确地将保护存款人利益作为银行监管的首要目标。因此,我国确定这一银行监管目标,反映了我国监管目标甚至整个监管体制、监管法规的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反映了我国在开放的格局中建设一个适合国情的、更为有效的监管框架的积极姿态,体现了为中国银行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监管保障的客观要求。 3、银行监管的目标定位反映了规范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行为与方向的必然要求。现代企业制度及其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一个关键的因素便在于其股权所有者、债权所有者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之间恰当的权力分配和制衡机制安排。对于现代商业银行而言,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更是确保其正常运转的根本所在,但基于商业银行特殊的债权人结构,债权人自发的外部监管往往较弱,需要政府为此提供专业性的外部监管,以保证各方权力的均衡和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各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残缺、内控体系薄弱等问题相当严重,从而导致大股东、经营人员侵犯存款人利益问题屡见不鲜。如某些地方政府借股东身份直接干预商业银行经营,强迫商业银行向一些质量与效益无保证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提供贷款,导致贷款由于无法及时收回而造成资金损失。再如银行经营人员的“内部人控制”问题,都直接影响着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威胁着广大存款人的资金安全。因此,保护广大存款人利益的监管目标的确立,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者必须把保护存款人利益作为从业的最高目标,并以此规范经营行为和经营方向。当利润最大化或效应最大化与保护存款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决不能以牺牲存款人利益换取利润或效应最大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有效的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的安全和稳定,实现银行业的可持续稳健发展。 理论分析论文:中国的资本论世界历史理论分析 从学说史角度看,《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因阐述系统、分析精辟而在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中居于重要地位。前者被视为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源头①、乃至当下全球化理论的发源地②,后者的相关论述则被国内外学者广为引用。因而,对这两个文本的解读自然就成为国内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研究的重要取向。在这方面,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文献研究中心编辑出版的《与全球化》、《马克思主义与全球化———的当代阐释》颇具代表性。不过,诚如日本学者伊藤诚所说,探讨新时代对世界的认识时,《共产党宣言》固然不可或缺,但也应当重视《资本论》对相关论述的深化。③在这个意义上,梳理《资本论》及其手稿(以下简称《资本论》)的世界历史理论或全球化思想是研究的应有之义。近年来,国内部分学者就此进行了探讨。 一、探讨解读的新语境、新原则 列宁曾经指出,随着具体的社会政治形势的变化,马克思主义这一学说的各个不同方面会分别被提到首要地位。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遭遇正是如此。全球化当代拓展及其引发的经济社会剧变将人们的目光聚焦于这个诞生在一个半世纪前的科学理论。尽管“全球化”作为一个概念出现的历史很短,但无可否认的是,这个理论洞察全球化进程、本质与趋势的前瞻性和深刻性,决定了任何一个试图把握当代全球化的严肃学者都无法对此视而不见。然而,要从学理上真正澄明这一理论的丰富内涵、时代价值并非易事。 哲学解释学研究表明,对任何文本的解读都不是主观任意的,而是解读者与文本之间的一种“视域融合”。就本文的论题来说,问题的关键是既要超越传统教科书式的解读模式,又要超越单纯经济学的解读模式,确立新的阐释语境和解读原则。在这个问题上,有三种观点值得关注: 一是任平基于对《资本论》“大写的逻辑”的新诠释提出“交往实践观”。他认为,资本全球化构成马克思思想的历史地平线,马克思的新世界观、特别是其(世界)历史观即他的全球史观,就是对这一资本全球化时代的批判性反思。交往实践观则是马克思把握资本全球化本质的理论核心,是打开资本全球化历史大门的哲学钥匙。没有资本全球化和交往实践观,就不可能有马克思的历史想象和当代意义。马克思的新世界(历史)观(资本全球化的世界历史图景)以《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为起点,到《资本论》真正完成。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为我们提供了一幅以资本全球化为历史地平线的交往实践世界图景和相应的普世历史观。《资本论》的视域就是资本全球化幽灵及其本质性反思———交往实践。《资本论》“大写的逻辑”与其说是存在论的逻辑、人化或物化的逻辑、主体际的逻辑、断裂的逻辑,不如说是交往实践的逻辑。④ 二是丰子义结合全球化的当展,主张确立“唯物史观全球性研究范式”。即改变以往只注重从一个国家、民族的视野来观察和谈论问题的方法,转向用全球化的观点来思考和研究社会发展问题,用全球性思维来补充和完善民族性思维。简言之,立足民族性而又超越民族性,这正是研究范式调整的基本含义。实际上,这也正是马克思研究社会历史问题的基本视野和方法。一方面,唯物史观的发展和创立离不开“世界历史”的研究,唯物史观的深化和发展也是在研究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及其所创造的世界体系中实现的。另一方面,马克思对于各个国家、民族具体问题的研究也是纳入到“世界历史”的分析框架中来进行的。可以说,唯物史观是同世界史观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没有世界史观,就没有唯物史观的形成和发展;同样,没有世界史观,也就没有对各民族国家具体问题的正确说明。这种研究方法对于今天的研究同样非常重要。唯物史观的研究要具有时代性,必须具有全球性,确立全球性的研究范式。⑤这一观点虽不是直接源自对《资本论》的解读,但是对把握其中的世界历史理论无疑具有重要的启发价值。 三是聂锦芳阐述了解读《资本论》的基本原则和思路。他认为,当下的《资本论》研究存在明显不足:(1)缺乏真实、完整而权威的文献基础,只是根据由后人整理“成型”、辗转翻译(德俄中)的三卷“通行本”展开研究。(2)与国际《资本论》研究界的状况严重脱节,大多数论者不了解甚至完全不知道同道者的文献积累、研究进展和前沿论题。(3)把马克思完整的思想硬性地区隔为“经济学”、“哲学”和“社会主义”三个部分,《资本论》则更多地被看作是一部单纯的经济学着作,忽略或淡化了其宽广的理论视域、深邃的历史意识和深刻的哲学蕴涵。(4)无视马克思所处的时代与其身后20世纪整个世界发展的时空视差、社会变迁及其二者复杂的内在关联,只是根据现实的需要便对《资本论》的思想和观点进行随意地概括和极端性地评论,实际上并没有客观地再现和揭示《资本论》的思想史地位和当代价值。鉴于此,重新研究《资本论》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必须以权威、完整和准确的文献资料、版本作为基础,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第二版(MEGA2)中“资本论及其手稿卷”、第三部分“书信卷”涉及《资本论》的通信部分、第四部分“笔记卷”中作为《资本论》准备材料的四个笔记等。第二,必须突破传统而狭窄的研究思路,将其宽广的思想视野、深邃的历史意识和深刻的哲学蕴涵全面地展示、提炼出来。第三,必须结合对20世纪资本批判史的梳理,以及目前资本全球化的发展态势来重新理解和评价《资本论》中的资本理论及其对资本逻辑的批判,确立其思想史地位和当代意义。⑥ 二、厘定基本方位、梳理主要内容 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内涵丰富,主要包括世界历史生成发展的阶段论、“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的机制论、“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的双重后果论、世界历史性个人论、资本极限与共产主义世界历史时代论等。该理论的创立和发展涵盖了马克思学术生涯的全过程,如果说《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是创立时期的代表作,那么,《资本论》及其手稿无疑是这一理论走向科学形态的显着界标。深入研究《资本论》的世界历史理论无疑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基于不同的学科背景,国内学术界的研究大体沿着经济学、哲学两个路向展开。 1.经济学路向的研究主要着力点是经济全球化、世界市场等方面。顾海良主张立足经济全球化的现实“重读”《资本论》及其手稿,因为手稿尤其是“六册结构计划”,为研究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经济关系提供了重要的思路、结构和方法。⑦(1)对马克思经济学理论的理解不能只限于《资本论》,还应该十分注重经济学手稿的研究。(2)把马克思经济学理论观点的研究譬如“六册结构计划”中的《世界市场》册中相关思想与当今经济全球化的现实结合起来,注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和创新。(3)要突出对马克思经济学方法的理解。《资本论》剖析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社会规定性、制度规定性、历史规定性和阶级规定性,这些方面构成了马克思的经济学方法基本方面。我们应当把这些方法应用于对经济全球化问题、当代国际经济关系的实际研究之中。此外,还有其他学者就《资本论》的经济全球化思想进行了具体讨论。⑧赵景峰等人梳理了马克思世界市场理论的主要内容。他认为,虽然马克思对世界市场的研究只留下一些简短的提示和论述,但是对今天的经济全球化研究启迪甚多。(1)马克思阐述的世界市场的资本主义性质,决定了当今发达资本主义主导的经济全球化的资本主义性质。(2)马克思从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全球性意义、资本扩张本性决定其推进世界市场、市 场经济和国际分工、国际交换的扩展等多个层面揭示了世界市场形成的客观必然性,这些论述有助于准确把握经济全球化产生的根源。(3)马克思认为世界市场的形式包括:建立殖民地、商品输出、生产国际化、资本输出、劳动力输出等,这些形式是当代经济全球化各种形式的基础。(4)马克思全面论述了世界市场的作用,主要有:各国利益依存格局的形成、促进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世界资源配置的基础调节作用、巩固资本主义的国际经济基础、打破闭关锁国、将各国融入世界市场等。(5)世界市场危机是资产阶级经济一切矛盾的现实综合,它一方面对现有资本主义矛盾暂时进行暴力解决和瞬间的强制平衡,为自身发展开辟道路;另一方面也带来了更广泛的危机,推动资本最终超越自己的资本主义前提。⑨ 2.哲学路向面的研究主要是在考察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发展演变进程中完成的。关于《资本论》及其手稿世界史观的理论地位,主要有三种看法“:深化和发展说”认为,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集中阐释和表述于19世纪40年代,50、60年代通过剖析资本主义社会得到了深化发展。⑩“发展的转折点说”认为,《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是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发展的转折点,在这里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历史时代及其演变的认识发生了实质性突破。“潜在整体说”认为,《资本论》蕴藏丰富的世界历史思想,拓展了《共产党宣言》、《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观点,但该文本只是世界史观的一个潜在整体。因为马克思的“世界市场”思想并未完成;研究视野也有局限,马克思倾向于以欧洲、尤其是英国作为典型蓝本,对世界历史进程中的东方只是略有涉及。虽然《手稿》对“三大形态”做了概括,但是基于对欧洲资本主义社会的认识基础,缺少真正大量的历史事实根据。基本定位的不同决定了内容阐释上的差异。“ 深化和发展说”认为,马克思《资本论》时期的世界历史理论内容丰富、视野开阔,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政治经济学研究计划和《资本论》结构的调整;二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三是对东西方社会的比较研究。其中以第二个方面最突出,具体特点是:(1)世界历史是马克思重要的研究视野和方法,即用世界历史的眼光和观点来看待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看待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现象及其相互关系;(2)世界历史理论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历史理论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理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但主要是经济领域的阐发。所以,应主要从经济分析来把握这一时期的世界历史理论。具体来说,其内容包括:资本原始积累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的起源;关于资本本性的分析阐明了资本主义兴起与发展的根本动力;对世界市场的分析阐明了资本主义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分析了资本主义的国际矛盾,即国际交换与国际剥削;论述了资本主义对待世界经济的双重手法,即保护关税与自由贸易;刻画了资本主义“中心与外围”的世界图式;揭示了资本主义的未来走向,指出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出现,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发展到了顶点,也将使资本主义制度发展到了极限。“潜在整体说”将《资本论》世界历史理论主要内容概括为七个方面:(1)商品二因素是资本论的逻辑体系的起点,也是世界市场、世界历史的逻辑起点。(2)世界历史是由劳动社会化、交往普遍化两种趋势以及两种趋势的结合而形成的。(3)世界市场是世界历史形成的经济基础,既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前提,又是资本主义发展的结果。(4)由于生产力的发展遵循“国家内部-国际间贸易-世界市场”的逻辑走向,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也可能随之从一个国家内部发展为国际间的、世界性的生产关系。(5)世界历史的中介———分工和货币等也出现了国际化的趋势。(6)普遍性的危机是世界市场发展的结果,作为总体的资本主义主导的世界历史中包含着深刻的危机,是一种必然的现象,共产主义主导的世界历史取代资本主义主导的世界历史也是一种必然趋势。(7)从世界历史的高度看,人类社会的发展可以划分为“人的依赖关系”—“人的独立性”—“自由个性”三大社会形态。 “发展转折点说”认为,马克思在《手稿》中对资本主义世界历史时代及其演变的认识发生了实质性突破。第一,提出并阐述了“生产的国际关系”、“国际分工”、“国际交换”、“国际竞争”等问题;第二,从社会生产的各个环节上全面考察了资本的世界生产力发展极限;第三,在总体上把握住了经济危机、社会革命、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彻底解体三者之间复杂的内在关系;第四,从资本主义产生的历史过程的角度进一步考察了世界史的分期问题。其中,核心是关于资本的世界生产力发展极限的思想。这个思想的形成标志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世界历史时代及其演变发展的研究,从质的关系角度上的把握过渡到了从质量统一即度的关系角度上的全面研究。 3.分析“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的内在本质。此项探讨同属哲学路向的研究,不过专题分析的特点更鲜明。汪帮琼主要以《手稿》为依据,明确提出抽象劳动是“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的深层内涵。(1)前资本主义时代,人类历史的深层基础是特殊劳动。这时,物质生产中占主导地位的劳动者和劳动客观条件统一于特殊性基础上。社会发展主要取决于狭隘的、特殊的自然条件,人类历史表现为地方性发展和对自然界的崇拜。(2)交换和交换价值的发展导致特殊劳动下劳动者和劳动客观条件统一关系的解体,由此造就的自由工人、游离出来的劳动客观条件,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供了历史前提,也为“转变”创造了历史条件。(3)“转变”的深层内涵是抽象劳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促成了劳动者和劳动客观条件的彻底分离,作为交换价值的抽象劳动成为普遍存在,并占据了生产的统治地位。于是,原先的狭隘的特殊劳动的主导地位不复存在。这一方面导致了人们之间狭隘关系的解体,劳动的个人建立了相互间的普遍联系,进而造成了全面的世界性的生产体系、以及相应的全面的人的需要体系;另一方面,由于劳动者和劳动客观条件的彻底分离,上述世界性的体系却成为脱离劳动的个人而独立的、支配人们的异己力量。赵士发认为,马克思对“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深层本质的分析,是从资本和劳动两方面展开的。一方面,“转变”是劳动辩证发展的结果。(1)民族地域历史的根基在于尚未发生异化的特殊劳动,即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在这种形式下,占主导地位的劳动者与劳动客观条件直接统一。(2)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促使劳动者与劳动客观条件的分离,彻底瓦解了特殊劳动,抽象劳动即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获得普遍发展。(3)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既是一条异化之路,又是对异化劳动的扬弃之路。另一方面“,转变”又是资本自我否定的必然归宿。首先,在直接生产过程中,资本既要肯定必要劳动,又要否定必要劳动。这决定了资本既要突破狭隘的地域局限而开创世界历史,但又只能是世界历史不自觉的工具。其次,在流通过程中,资本既要想方设法扩大流通,又要尽可能地消灭流通。这决定了它既要通过扩大交往开创世界历史时代,但又通过尽可能缩短交往时间从而为新的世界历史时代的到来准备条件。最后,在总的生产过程中,资本无限增值的本性使它具有无限发展生产力、开创世界历史的强大动力。可是,资本生产的手段和目的之间的矛盾又为生产力的发展设定了无法克服的界限,由此决定了它终究要被世界历史扬弃。 三、多方面揭示历史与现实意义 《资本论》及其手稿承载着马克思一生中的黄金时代的重要理论创获,其中的世界历史理论不仅对于从整体上理解马克思思想和历史唯物主义意义重大,而且对于剖析当代全球化问题都具有多方面的价值。对此,国内学者从不同角度出发进行了探讨。任平从阐发马克思思想当代性的角度,论述了《资本论》“大写的逻辑”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在他看来“,大写的逻 辑”本质上就是表征旧全球化时代本质的交往实践观。它包含两个方面内容和理论意义:一是对整个全球化本性的精妙揭示,这对研究今天的全球化有着重大意义;二是囿于旧全球性若干特性的局限,需要在新全球化时代加以调整的理论纲领、范畴和观念,这构成马克思主义哲学从传统视野转向当代视野的内在驱动力。应当看到,资本全球化正在发生着从“旧全球化时代”向“新全球化时代”的重大转变:全球化结构构成从“工业文明—农业文明”转向“后工业文明—工业文明”;新全球化时代“一体化”与“多元化”并存格局的两极之间保持很大的张力;全球化的控制方式从商品、工业和金融资本等实体控制转向文化、信息、科技、政治以及大众传媒等控制方式;全球化的思维方式从以启蒙理性为基础的现代主义精神的旧全球主义转向以后现代的多元化为特质的新全球主义。上述转变凸显出五大新问题:知识经济对全球生产方式变革的哲学意义;新全球化所带来的交往、主体际和公共治理问题;重写现代性问题;新全球化时代对全局格局的挑战;新全球化时代对多元文化冲突的挑战。马克思主义哲学唯有主动反思和解答新全球化时代的重大问题,才能显示其当代性。 赵士发等人论述了世界历史理论对于唯物史观的重要意义。(1)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为唯物史观的创立和发展提供了一种整体性的世界历史视野。没有这种整体眼光,就不可能有唯物史观的科学创立。(2)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深广历史视野,使唯物史观成为一种世界性的哲学。马克思本人明确指出,《资本论》所揭示的资本主义的发展规律,不是某一个民族与国家的发展规律,而是整个现代社会(世界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对此种看法,叶险明并不赞同。 在他看来,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既不是和其他内容并列的一种观点,也不仅仅是一种新的视野和整体性方法,而是作为马克思哲学的主构架而存在的,集中地体现着马克思哲学旨趣所具有的“世界历史规定性”和所依据的“经验事实”的全球性。第一,马克思哲学的“世界历史规定性”是指哲学批判目的所具有的与进步观念相联系的世界历史性,主要包括作为马克思哲学人文本质和终极目的的“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人和社会的彻底解放的世界历史性。第二,马克思哲学所依据“经验的事实”的全球性即“问题的全球性”。这种全球性来自于世界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发轫于工业革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社会过程,是世界各国都要大体经历的社会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所出现的“全球问题”迄今非但没有解决,且日趋严重,越来越威胁到每一个人、每个民族、每个国家乃至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虽然当代人为限制这种危害付出了种种的努力,但这离“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的社会相去甚远。正因此,马克思哲学无疑具有鲜明的当代性。黄皖毅认为,《资本论》中的世界史观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有助于更好把握马克思的连贯性、一致性。因为关于世界市场的构想既是《资本论》的逻辑归宿之点,也是马克思晚年笔记思想、尤其是以世界市场为中介桥梁跨越卡夫丁峡谷的思想的起点。可见,马克思的晚年笔记与《资本论》的写作计划和有关阐述有着密切的联系。第二,《资本论》关于“世界市场”的构想和阐述对列宁、、邓小平等马克思主义者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他们的有关思想在本质上是与马克思、恩格斯一脉相承的。第三,《资本论》中的世界史观尤其是世界市场理论对理解当今的全球化状况也有一定的价值。当代全球化无论是在经济、政治还是文化上能够朝纵深发展,与世界市场的日渐成熟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顾海良强调,马克思在《导言》中创立的总体性方法有助于透过经济全球化的现象看到经济全球化的本质。(1)从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相结合的角度把握经济全球化概念的内涵。自然属性就是经济全球化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下产生,并能够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性质。社会属性体现经济全球化下人与人、地区与地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这种“二重性”反映了经济全球化在推动生产力发展、给世界经济带来巨大能量和利益的同时,也给国际生产关系带来了新的变化。(2)将国际生产关系研究作为经济全球化研究的新视角。一方面,必须把国际生产关系作为研究对象来研究经济全球化的本质,从根本上把握经济全球化的概念、基本特征、影响和作用。另一方面,还必须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生产方式与社会关系、理论、观念的相互联系上,把对国际经济关系的研究放在以“世界生产力发展—国际生产关系—国际经济基础—国际上层建筑”为主要序列的社会结构当中,形成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社会和世界经济发展中现实和历史相统一的整体观念。(3)既要研究经济全球化的一般规定性,也要研究其特殊的社会规定性。要在研究经济全球化的生产力层面问题的基础上,研究世界经济中在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下出现的新的大量不平衡、不平等和不稳定现象及其产生的根本原因。要把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经济关系当作一个历史范畴,作为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从对国际经济关系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寻找其固有的内在联系,揭示其发展规律,运用思想总体把具体—总体的结构和过程的认识与理解再现出来。赵景峰也对马克思世界市场理论的方法论意义进行了讨论,包括总体方法论、立足政治经济学批判探寻市民社会的奥秘、唯物辩证法、历史分析法等。 四、深化研究的几点思考 由上可见,国内学者围绕《资本论》世界历史理论的探讨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奠定了下一步研究的良好基础。然而,无论相较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的世界历史理论的受关注度,还是比对《资本论》之经济学、哲学思想的研究投入和取得的成果,现有的研究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深化。笔者以为,推进该主题的研究,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应当从思想特质角度,准确把握和阐发《资本论》世界历史理论的批判本质。从上面的综述可以发现,一些学者不加区别地使用“世界历史理论”和“全球化理论”两种提法。这种做法无形中回避了一个前提性问题,即如何看待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根本性质以及与当下全球化理论的异同。事实上,作为历史唯物主义核心内容之一,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本质上是“资本的世界历史批判”,而不是历史学或社会学意义上的实证学说。尽管创立科学的世界历史理论离不开历史学研究,但批判性始终是马克思思想的特质,目的就是要揭示资本的世界历史性生存逻辑及其限度,展现“新世界”的历史地平线。在这个意义上,笔者赞同聂锦芳的观点,从资本批判的视角重新理解和评价《资本论》对资本逻辑的批判。如果我们基于“资本的世界历史批判”的角度审视《资本论》,就可以获得一些新的理论发现。就理论方面来说,《资本论》对世界历史开展的批判既包括“副本”批判,即黑格尔世界史观、特别是古典政治经济学世界市场理论批判,也包括“原本”批判,即资本的“物质的生活关系”批判。 马克思的批判表明,由于创造世界市场的趋势已经包含在资本概念中了,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不过是资本自我增殖本性的外化、现实化。斯密、李嘉图推崇的所谓自由竞争、自由贸易实质上就是资本的自由,目的是为资本增殖消除障碍、提供保护。但资本是一个矛盾体,它试图打破任何界限,无限发展生产力,同时又为劳动和价值创造确立种种界限。因此,资本不过是一个“过渡点”,它最终将走向自我否定;而超越资本的世界历史的主体力量则是工人阶级的共产主义运动。正是这种彻底批判立场,不仅把马克思与黑格尔的世界史观区别开来,而且也标明了科学的世界历史理论与当下种种全球化理论根本差异。其次,应当结合马克思思想发展史确定《资本论》世界历史理论的基本方位。不可否认,国内学者先后提出了“深化和发展说”“、发展的转折点说”“、潜在整体说”等观点。这些概括虽然具有一定合理性,但还不足以彰显《资本论 》在世界历史理论方面的重大贡献。笔者以为,《资本论》对世界历史理论的推进不是局部的,而是整体性的,是马克思这一理论发展的制高点和科学形态。(1)根据列宁的研究,唯物史观在19世纪40年代中期创立时“暂时还只是个假设”,经过1848年革命的检验,特别是“自《资本论》问世以来,……已经不是假设,而是科学地证明了的原理”。世界历史理论是唯物史观的组成部分,其发展轨迹自然也不能例外。(2)《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是《资本论》预备性研究成果,马克思称其为“一生黄金时代的研究成果”。对此论断,研究世界历史理论时必须给以高度重视。(3)从马克思思想演进来看,揭示资本世界历史性的生存逻辑及其限度,离不开对世界历史的“原本”批判,即资本的“物质的生活关系”批判。《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共产党宣言》对此虽有分析,但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行规律、资本逻辑的科学认知是在《资本论》中达成的。(4)《资本论》对资本的世界历史的批判分析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理论高度。马克思以“资本再生产”为着力点对世界历史进行总体批判,形成了以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为价值指向、以揭示资本的世界历史性生存逻辑及限度为核心内容的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逻辑再现了资本从历史生成、本性绽放到自我否定的辩证运动。包括:关于资本的世界历史生成机制的系统探究、关于资本再生产与现代性社会发展的理论、关于资本的世界市场与不平等的国际经济关系的理论、关于“物役性”关系下世界历史性个人的悖论式发展与“自由个性”的历史生成的理论、关于资本的极限与“自觉”的世界历史的形成的理论等等。最后,应当结合资本全球化当展阐发《资本论》“世界历史批判”理论的当代意义。比较而言,国外学者十分重视对资本资本主义全球化新发展、新问题的研究和批判。 主要表现有(1)对马克思之后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做出了新概括,如帝国主义论、晚期资本主义论等,对不同阶段出现的国家垄断、不发达问题等新情况进行深入研究。(2)对当代资本主义展开多维批判,代表性的有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生态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批评等。(3)借鉴《资本论》思想研究全球化趋势。沃勒斯坦着名的“世界体系”理论就受益于马克思的资本积累、剩余价值论等思想。鉴于此,国内学界应当站在时展的高度,借鉴和运用马克思的分析范式、资本批判视域,直面当代全球化及其问题,提出具有的启发性的理论观点。譬如,全球化是否意味着人类社会发展的单质化(美国化或西方化)?资本再生产批判具有怎样的当代意义?如何基于《资本论》视域评判法兰克福学派的技术理性批判?如何看待“消费社会”理论与消费主义批判?如何从世界市场危机理论审视金融风暴?如何立足于资本世界历史极限理论评价福山的“历史终结论”?等等。通过上述问题的深入探讨,不仅可以深化、而且能够发展马克思开创的“资本的世界历史批判”理论,使其焕发崭新的时代价值 理论分析论文:商业银行营销理论不同视角的分析 摘 要 商业银行营销活动是商业银行争夺客户的重要手段之一,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银行必须对其营销活动进行创新,而创新又离不开理论的指导。从金融营销理论、金融创新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价值链理论和客户经理制度五个方面对营销理论进行分析。希望能在商业银行营销中具有实践意义。 关键词 商业银行 营销 金融创新 随着国家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的转变以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壮大,银行间的竞争逐步加剧。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银行准入制度的放宽和世界大型跨国银行的进入,我国的商业银行面对的竞争环境日益激烈。在新的竞争格局和市场环境下,国内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活动日渐活跃,并呈愈演愈烈之势。各商业银行纷纷结合自身优势,革新和提升营销理念,推进CI 建设,重塑公众形象,营销层次迅速提升,国内银行业开始迈入了营销时代,而经济活动又是基于经济理论的指导。如何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作为争夺客户的重要手段-营销,必须不断进行创新。商业银行营销理论主要涉及金融营销理论、金融创新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价值链理论和客户经理制度。 1 金融营销理论 金融营销或商业银行营销是市场营销理论的分支。相对于其它行业,金融行业引入市场营销理论比较晚。这和商业银行的政策管制和金融业的产业结构相关。因为在以前,商业银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受国家金融政策的限制,商业银行只能被动提供国家规定的产品,商业银行分工非常明确,例如中国农业银行的客户是广大农村。而现在商业银行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原来的市场划分已经不存在,如何争取更多的客户是商业银行工作的重点。 事实上,金融营销是市场营销理论在金融业的移植,同时根据金融行业的特点进行理论行业化。金融营销是商业银行运用一定的公关技术(关系营销),通过服务手段(服务营销),有目的、有选择地筹措资金,开展信用往来,实现资金增值。其过程包括营销体制的构造,营销机制的确立,营销目标的制定,营销信息的收集,营销方案的决策,营销策略的谋划、营销预算的实施和营销绩效的评价。 金融营销理论是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由服务营销理论、关系营销理论和网络营销理论三大理论组成。商业银行营销的设计就是三者的整合运用。 2 金融创新理论 对于金融创新的表述比较复杂。商业银行作为比较特殊的产业,其创新只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创新。由于各国对银行管制的差异,所以,对银行创新的概念没有统一的认识。我国经济学家陈岱孙和厉以宁借鉴熊彼特的经济创新的概念,认为金融创新就是在金融领域内建立新的生产函数,是各种金融要素的创新组合,为了追求利润机会而进行的市场改革。其涵盖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上出现的一系列新事物。包括新的金融工具、新的融资方式、新的金融市场、新的支付清算方式以及新的金融组织形式与管理方法等内容。美国的银行词典把金融创新定义为支付制度促进银行和其他金融结构作为资金供求中介作用的削弱或改变。其创新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技术创新;风险转移创新;信用创造的创新和产生股权的创新。创新理论主要分为以下学派: 2.1 西尔伯的约束诱致假说 美国经济学家W.西尔伯认为金融创新是微观金融组织为寻求利润最大化,减轻外部对其压制而产生的自卫行动。商业银行通过创新来规避约束。约束来自于外部的政府约束和内部的自身约束。为了规避约束,银行从机会成本和金融机构的影子价格和实际价格的差异中进行最大限度的金融创新。微观金融机构金融创新的行为的逻辑是与约束相对应的影子价格在一定时期的持续上升导致金融创新。西尔伯认为美国60%的金融创新可以用该理论解释。该理论认为金融创新是金融抑制的结果。其观点是片面的,不能解释基于市场变化和经济环境变化的金融创新活动。 2.2 制度学派的金融创新理论 以诺斯为代表的制度学派主张从经济发展历史的角度研究金融创新,认为金融创新是与经济制度相互影响、互为因果的创新活动。他们认为在计划经济和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没有金融创新存在的空间和必要。制度学派认为全方位的金融创新只能在受管制的市场经济中才会存在。即政府的管制本身就是金融制度领域的创新。在相对自由的市场经济中,政府管制妨碍金融活动时,银行会试图进行金融创新来规避管制。 2.3 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金融创新 自从科斯提出交易成本的理论,交易成本理论被广泛应用到一切经济活动领域,金融自然也不例外。希克斯和尼汉斯1976年提出的金融创新交易成本理论。交易成本理论认为金融创新的支配因素是降低交易成本。降低交易成本是金融创新的首要动机,交易成本决定了基于金融创新的产品服务创新是否具有实际价值;金融创新实质是技术进步导致交易成本下降的反映。希克斯认为交易成本和货币需求与金融创新的逻辑关系是:交易成本是作用于货币需求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同的需求会产生对不同类型金融工具的要求,交易成本的高低使微观主体对需求的预期发生变化。交易成本的降低使货币向更为高级的形式演变和发展,产生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交易成本的不断降低刺激金融创新的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该理论认为金融创新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不断寻求交易成本不断降低的过程。 我国的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的特点是国家严格的政策管制下有限的创新。由于商业银行的分业经营,作为金融创新的主体的商业银行的创新产品是非常有限的。同时市场的激烈竞争和计划经济遗留下的商业银行产品或服务的同质化,迫使商业银行积极进行金融创新,推出基于自己资源优势的创新产品或服务,通过产品或服务的差异化竞争创建竞争优势。 3 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的商业银行营销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微观信息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内容。自1970年美国经济学家阿克洛夫以旧汽车市场交易模型为基础分析“逆向选择”开始,阿罗(Arrow)、赫什雷弗(Hirshleifer)、斯彭斯(Spence)、格罗斯曼(Grossman)、斯蒂格利茨(Stigliz)等经济学家在许多领域对这一理论进行了拓展性研究,并提出了“逆向选择”理论、“市场信号”理论以及“委托———”理论等基本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被西方学者称为是最近二十年微观经济理论最活跃的研究领域。 信息不对称性的概念来自信息经济学,是指交易双方不能同等地具备或掌握做出实现交易决策所需的全部必要的信息,而是处于信息在主体间的不对称分布状态。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市场中的主体具有完全的信息。而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信息是不对称,从而在经济活动中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和道德风险的问题。商业银行营销同样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信息不对称是绝对的、难以避免的。在商业银行营销中,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为商业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商业银行方面,由于客户的知识和信息的有限性 ,客户对于商业银行的产品和服务的理解仍然存在一些基本的存贷款业务,而对于商业银行的产品和服务的创新缺乏必要的了解,同时由于商业银行间的激烈竞争,不同商业银行的产品服务创新过多,作为客户没有时间对商业银行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深入的了解,为扩大商业银行产品和服务的知名度,针对目标客户开展营销是商业银行推广产品和服务的必要手段。同时,作为客户而言,由于潜在客户数量比较多,如何更多了解客户的相关信息,是商业银行营销的重要目的,通过商业银行营销,促进彼此间了解,更大程度降低客户与商业银行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根据现代营销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营销的过程实际上不断了解客户需求和市场信息,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建议不断进行产品服务创新,改进现有产品服务的过程。从信息经济学的观点,营销过程就是商业银行客户间信息交流的过程。信息交流是降低彼此间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手段。商业银行营销只是尽可能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不是完全消除信息不对称。用可以忍受成本最大的消除信息不对称是商业银行营销的原则。同时信息不对称的与信用密切相关。现在通行的信用评级就是消除信息不对称的一个规范化设计。 4 基于价值链理论的商业银行营销 Michael E.Porter(1985)首次提出价值链的概念并对此进行了详细阐述。价值链理论认为,企业的发展不只是增加价值,而是要重新创造价值。在价值链系统中,不同的经济活动单元通过协作共同创造价值,价值的定义也由传统的产品本身的物质转换扩展为产品与服务之间的动态转换。彼得·海恩斯(Peter.Hines)从价值实现的最终目标出发对价值链进行了重新定义。他认为价值链是“集成物资价值的运输线”。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Jef?鄄fereyF.Rayport和JohnJ.Sviokla(1995)提出了“虚拟价值链”(Virtual Value Chain)的观点。他们认为任何一个企业组织都是在两个不同的世界中进行竞争,一个是管理人员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的资源世界,称之为“市场场所”(Market Place);另一个则是由信息构成的虚拟世界,这一虚拟世界的出现导致电子商务这样一个新的价值创造场所,他们将这一新的信息世界称之为“市场空间”(Market space)。它们通过不同的价值链开展价值创造活动,前者通过“有形价值链”(Practical Value Chain),即采购、生产与销售,后者通过“虚拟价值链”,即信息的收集、组织、筛选与分配。两条价值链的价值增殖过程不同,前者是由一系列线形连续的活动构成,后者则是非线形的,有潜在的输入输出点,能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和分布的矩阵。 利用价值链对商业银行营销的业务流程进行重组。所谓“业务流程”,是指“为特定顾客或市场提供特定产品或服务而实施的一系列精心设计的活动”。在商业银行营销过程中,一个业务流程就是以一组以顾客为中心的从开始到结束的连续活动。顾客可以是外部的产品或服务的最终用户,也可以是业务流程内部的产品的使用者。业务流程重组的目标是顾客满意,即通过降低顾客成本,实现顾客价值的最大化,这一点与价值链理论中的顾客价值相一致。事实上,整个价值链就是一个创造的价值工作流程,在这一总流程基础上,可把商业银行具体的活动细分为生产指挥流程、计划决策流程、营销流程、信息搜集与控制流程、资金筹措流程等。其中有些流程是特别重要的,决定和影响着形成商业银行独特性或竞争力的因素,称之为“基本业务流程”,对应于价值链中的基本活动;其他业务流程是对商业银行的基本经营活动提供支持和服务的,称之为“辅助业务流程”,对应于价值链中的辅助活动。业务流程重组,就是通过重新审视商业银行的价值链,从功能成本的比较分析中,确定商业银行在那些环节具有比较优势,在此基础上,以顾客满意为出发点进行价值链的分解与整合,改造原有流程的路径、工作环节和步骤划分,最终实现业务流程的最优化。 5 基于关系的客户经理制度 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制是商业银行综合服务体系的主体,是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经理为先导,以所有业务操作柜员化为保障,以后台支持系统和全过程风险监控为依托,为客户提供集成式、全方位服务的服务体系,其核心是客户经理。 客户经理是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营销代表,他能够熟练掌握并组合运用商业银行产品,积极拓展市场,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多功能、多层次金融服务,是积极发掘、采集、评估并满足客户需求的客户服务业务主办,是商业银行与客户沟通的桥梁,客户通过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就能得到全部的金融服务。客户经理的基本职能是为商业银行和客户双方创造商机,把握商机,商业银行与客户是一对利益共同体,为客户负责,同时也是最大的为商业银行负责;第二是要巩固银企关系,维持和发展与客户的良好关系,同时不停地发掘优良客户资源;第三是管理客户,掌握客户的所有信息,建立客户档案,不断地进行评价,从而提出商业银行对策;第四是服务客户满足客户需求,特别是要开发客户的需求;第五是控制风险,当客户情况变化,对商业银行产生不利影响时,应及时调整商业银行策略,规避风险;第六是促进创新,因为客户经理不停地在客户那里进行需求的开发、挖掘,对商业银行的创新起到促进作用。总的来讲,客户经理要对商业银行、客户双方负责,而且是把这两种职责相统一、相结合、既负责采购又要负责营销,既要拓展市场,又要控制风险,这就对客户经理的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理论分析论文:对环境税的理论基础与环境税经济效应分析 摘 要 随着人们经济活动的不断深入,环境污染目前已经成为重要问题,不但严重制约了经济的发展,而且还破坏了人们正常的生存环境。为了防止环境污染情况进一步恶化,我国采取的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一问题,就是实行环境税。虽然我国在环境税方面的立法非常薄弱,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但是实行环境税是势在必行的,本文就针对环境税的理论基础与环境税经济效应进行浅显的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 环境税 理论基础 经济效应 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为了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在发展过程中对环境进行严重的破坏,环境污染非常严重。针对环境污染问题,我国实行环境税是通过税收手段来保护环境,改善我国在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经济发展非常迅速,但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更多是以破坏生态环境,掠夺资源作为代价的,严重破坏的人们的生存环境,同时也严重阻碍了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了从根源上控制环境污染,我国出台了环境税,对耗能高,污染高的行业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对于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行为进行重点监控。所以,我国出台环境税是非常必要的。 一、环境税及其理论基础 环境税也被称为生态税和绿色税,是20世纪末在国际税收学界兴起的新概念。环境税是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并且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有效的经济手段。在一些发达国家征收的环境税主要是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以及垃圾税等。在我国征收环境税主要是更好的保护环境和资源,对于开发和利用环境资源的企业和个人,根据其开发和利用资源的程度或者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征收相应的费用。我国环境税的种类主要分以污染物排出量标准的直接课税;对商品和服务的间接课税以及环境减免税。其中以污染物排出量为标准的直接课税主要是排污税,通过征收排污税能够有效的降低征税成本,更好的控制污染,能够较好的保护环境。对于商品和服务的间接课税主要是适当的改变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税率控制环境污染,保护环境。环境减免税主要是政府对有助于保护环境的行为进行税收减免,鼓励企业和个人保护环境,控制环境污染。 环境税的理论基础主要是来自于庇古税。庇古税是由英国福利经济学家庇古提出。庇古税主要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古典教科书的方式,属于直接环境税范畴,庇古税是根据污染物的排放量或者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危害程度确定纳税义务,因此,庇古税可以作为一种从量税。对于庇古税的单位税额是按照经济活动的边际社会成本与边际效益相等的均衡点确定的。按照庇古的理论,经济活动当事人的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不相等是导致市场配置资源失效的原因。政府应该通过征税的手段或者补贴矫正经济当事人的私人成本,从而使得经济当事人的私人成本和私人利益与社会成本和社会利益达到一致,是资源配置达到最佳状态。庇古的这种纠正外在性的方法被称为庇古税方案。庇古税可以通过对污染产品进行征税的方式,使污染环境的外在成本尽可能的转化成为生产污染产品的内在税收成本,由此可以使经济当事人的边际净收益得到有效的降低,进而控制私人生产污染产品的产量。由于庇古税的提出,政府对生产污染产品的私人征收污染税,能够有效的减少私人生产污染产品的产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虽然,庇古税作为一种污染税,主要是通过税收形式控制环境污染的恶化程度,从而达到控制环境污染的目的。所以,庇古税是可以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使环境污染达到最优水平。由此可见,庇古税的外部性理论就是环境税的理论基础。 环境税的设立的最初目的应该是为市场提供一些其不能生产出来的公共物品。但是,从环境保护角度讲,私人的最优选择往往与社会利益存在很大的差异,并且相互背离。因此,仅仅通过市场的作用来保护生产环境是不可能,无法做到对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所以通过税收的方式,征收环境税,运用税收收入治理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从而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环境税的经济效应分析 随着环境税的出台,必然会带来相关的经济效应,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有助于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一)环境税收的价格效应 随着环境税的出台,国家在征收环境税同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价格。并且在商品需求弹性的情况下,就会导致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承担环境税,如果需求弹性不断变大,那么生产者的所承担的税收就会增大,消费者所承担的税额就会减少。如果征收的是直接环境税,就会对生产者治理环境污染的刺激性作用就会增强,国家在获取税收的同时还能取得不错的环境效益。如果征收的间接环境税,生产者就会改变生产策略,重视生产无污染产品,尽可能不生产污染产品,从而非常有利于改善或者减少生产者对环境的污染。 (二)环境税收的产出效应 环境税收的产出效应主要是通过环境税收影响生产者的生产量。通过分析供求均衡,体现出环境税收对价格的影响,从中也可体现出环境税收对也会影响到生产者的生产量。环境税的产出效应主要是通过减少生产者的生产量,控制环境污染的排放量,能够达到控制生产者滥用资源,有效的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国家通过征收环境税,合理的运用价格机制,能够使生产者主动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因此,国家通过征收环境税,合理的设计税率,能够使生产者重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改变经营策略,控制生产量,有效的治理污染,进而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环境税收的替代效应 环境税收的替代效应主要分为环境税收的生产替代效应和环境税收的消费替代效应。首先,环境税收的生产替代效应主要是指环境税收对生产者生产的产品结构的影响。国家通过征收环境税使得生产者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价格就会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购买力下降,产品的生产总量就会下降,导致生产者的经济利润下降,严重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生产者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必然会调整产品结构,寻求替代品,生产无污染产品,朝着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面发展。其次,环境征收的消费替代效应主要是国家在征收环境税过程中影响到消费者对消费品的选择。环境税收的课征会导致相关消费品的市场价格提升,消费者在经济水平不变的条件,就会减少对课税消费品的购买量,对非税消费品的购买量就会明显增多,从而就会产生非常明显的消费替代效应。由于消费替代效应的产生,就会使得高污染的消费品的购买数量下降,生产者也会根据市场需求改变策略,减少对高污染消费品的生产,那么污染物的排放量就会降低,最终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总结:我国为了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为了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控制环境污染,颁布了环境税,通过征收环境税的方式控制环境污染程度,达到环境保护目的。所以,采用征收环境税来控制环境污染是非常有效的经济措施。 理论分析论文:信访制度改革的理论分析和模式选择 [内容提要]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需要对信访制度进行必要的反思和重新构建。本文首先评述了我国信访体制改革的背景及学界观点,以阐述信访制度的基本法理为基础,重点揭示信访的概念、调整范围、信访人的权利、信访机关的权力以及信访的功能,进而提出信访制度改革的三种模式:集中统一模式、以点带面的整合模式以及分别改进的分散模式。 [关键词] 信访,制度,权利,权力,模式 一、信访制度改革的背景与必要性 信访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它是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机关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我国目前正处于关键的社会转型时期,改革中产生许多的问题,如法律不完备、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和政策偏失等等,这些问题都通过不同渠道汇集到信访部门,使信访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但人们发现,在众多的矛盾面前,原来寄托希望的信访制度已经滞后于时展,表现出对解决问题的不力和不适应。这种局面如果持续下去,不利于推进依法治国的方略,也不利于我国国际地位的提升。故应对信访制度进行大力整合,以制度创新来回应现实的挑战。 从国外的情况来看,继瑞典首次建立申诉专员制度之后,芬兰、挪威、英国、加拿大、法国等很多国家纷纷仿效,或者建立议会体制下的监督专员制度,或者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相对独立的行政监督专员机制,甚至在欧盟这一超国家的体系当中申诉专员制度也得到采用。这一世界性的发展趋势为我们进行制度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模版,但在制度背景、政治文化、法律文化、基本国情以及面临的现实问题上与我国信访制度还存在诸多不可比性,因此如果不考虑我国的特殊宪政体制和政治法律文化背景,无法真正将各国制度的精华提取出来,难以创立适应我国国情的信访制度。因此,笔者以为不论提出何种改革方案,都应当符合一个标准,那就是新的信访制度一定要与我国现实的民主环境、法治目标以及宪政体制相吻合。目前我国学者一般在“法治”与“人治”相对立的语境下探讨信访制度,认为信访兼具“法治之友”与“法治之敌”的两面性,[1]并以此为前提,或者提出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或者主张干脆取消信访,另建他制。[2] 对此,笔者以为信访制度的研究要避免进入如下误区。误区之一是设想信访制度解决所有的问题,将政治、经济、社会、法律所有的问题全部推给信访解决;误区之二是让信访成为一种十分专业化的法律制度,规定严格的法律程序,清清楚楚地将政策等处于边界的问题剔除出去;误区之三是让信访仅仅成为信息通道,而将信访的救济和监督功能分别交给法院和检察院以及行政监察部门。笔者以为之所以存在这样的误区,主要是于如下原因所导致,一是没有站在我国的宪政背景之下,没有全面地了解我国宪政制度的特点,将三权分立体制下的运作模式机械地套用于我国;二是只看到信访制度的一个片面或一个局部,没有与我国立法体制、行政体制、司法体制以及地方制度相协调;三是将信访制度目前表现不佳的功能当作信访不应当具有的功能而简单加以抛弃,将本来有多种功能的制度变成没有实在生命力的制度“稗壳”。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要使信访制度获得较大的改进,首先要用历史唯物论的观点,辩证地看待现实制度,注重研究信访制度本身的法理基础,区分表象和本质、实然与应然;同时以目的论的观点,从信访制度所要实现的保护公民合法权利、改善国家权力体系这两个基本点出发,理顺二者之间的关系,建立协调和互动,消弭紧张和冲突;最为重要的是,采用系统论和过程论的观点建立新的信访制度体系,使其在我国特殊的国情和宪政背景下,与现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监察等专项法律制度相衔接,在较小的社会震荡、较少的资源投入的情况下逐步走向完善。 二、信访制度建构的理论分析 (一)信访制度的概念 1995年颁布的《信访条例》将信访界定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应当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而从广义的信访来说,信访还包括各级党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国有企业进行的信访。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信访成为联系党与人民、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桥梁,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建设当中发挥了积极的协调、沟通作用,成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的重要阵地。 根据当代救济制度发展趋势并结合我国国情,笔者将信访制度界定为:公民和组织在其合法权利受到各类公权力侵害致损时,选择以书信、走访等形式反映事实、表达意愿、寻求补救,接受来信来访的机关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各种方式予以协调、督促和帮助,促成其获得及时有效的权利救济之法律制度,它是其他法定救济制度的重要补充。 (二)信访制度的调整范围 如下事项,可以作为信访制度的调整范围: 1.在没有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监察机关以及检察机关提起申诉、起诉或控诉之前,信访人可就有关人员的违法、失职及不公或失当的行为向信访机关寻求救济。 2.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监察机关以及检察机关的审理、判决和起诉等行政或司法程序终结之后,信访人认为行政或司法过程中有关人员的违法、失职、 不公或失当行为有所不满时,也可以向信访机关再次寻求救济。 3.对于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法院、行政监察部门或检察院不予受理的案件,在上诉或复议之后仍得不到受理时,信访人可以向信访机关寻求救济。 4.对于不合理的政策、抽象行政行为、或具体行政行为,信访人可以向信访机关寻求救济,并可提出建设性意见。 5.信访机关可就立法、行政和司法制度中的不合理之处给予相关机关以批评或建议。 (三)信访人的权利 信访人的权利,从规范的角度来看,是公民和组织在其基本权利受到公权力(立法、行政和司法)侵害时,以书信和走访的形式反映事实,表达意愿,要求国家给予有效救济的权利,同时信访人有权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作出积极或消极的评价。这一概念当中包含着如下的关键要素: 1.信访权利首先是一种寻求救济的权利。在从宏观层面,它属于一类诉权,与民事诉权、刑事诉权和行政诉权、行政复议申请权、民事仲裁申请权等程序性权利有着相同的属性,其共同的特征是:公民和组织可以由这一权利直接导致相应的国家公权力机关对于自己受侵害的事实给予救济。 2.在信访权利这种形式意义上的权利背后,还隐藏着其他众多的权利群,这些等待救济的权利包括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3] 3.信访权利是一种动态的民主权利,公民除了通过选举制、代议制、复决制等方式参与国家的生活之外,还可以通过这种权利来保持日常当中对于国家生活的参与。 4.信访权利从结果上说,具有双重性,一是直接实现了对私人权益的救济,二是通过这种争取权利恢复正义的过程而间接地实现了对国家公权力机关的监督和制约。 总之,信访权利是一项重要的民主权利,它为我国宪法所确认,具有一种复式的包容结构。从表面上看,信访权利是程序性权利,但它却以实现实体权利为根本目标,正是由于这种复式的结构,使权利行使的结果一方面使公民受侵害的基本权利获得恢复和救济,同时使产生侵害结果的国家机关受到监督和约束,并以此作为政府改进服务、提高效率之鞭策。这项民主权利与公民的其他民主权利相比,更富于动态性,它更侧重于从日常生活和具体的案件中建设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同时,与其他的救济性权利相比,信访权利救济范围更加全面,公民通过行使信访权利,可以得到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更多的救济机会。 (四)信访机关的权力 信访机关的权力,从规范的角度讲,是信访机关在接到信访人的信访要求或建议时,为实现其职责或目标而应当具有的解决问题的实际手段或能力,具体表现为信访机关能够以多种手段实现信访功能的能力。这一概念揭示了信访机关的权力具有如下性质: 1.信访机关权力是处于第二层位的监督权 (1)从逻辑上看,监督权与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的性质有所不同,这后三种权力在宪政体制当中,属于第一层位的权力,而监督权则是属于第二层位的权力,第二层位的权力有两种方式与第一层位的权力发生关系,既可以内涵于系统,也可以外设于系统,第二层位的权力以第一层位的权力的行使为基础。 (2)从宪政构架上看,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权力的目标是形成一定的规范、事实和判断结果,而监督权则是对已经形成的规范和事实及判断结果进行反思,它所要解决的问题并不局限于通过矫正正义而实现公民个体的权益,而是通过这样的形式达成维护民主秩序和宪政制度的目的。 2.信访机关的权力是间接权力而非直接权力 (1)不论立法权、行政权还是司法权,这些权力对它们所调整的对象都是采取直接的调整方式,均具有一定的形成力,亦即它们可以直接对相对方的利益作出分配。当行使这种直接分配的权力时,权力的主体常常以“我有权力让相对方服从”的姿态而出现。而监督权显然只能通过对权力的事后监督和纠正才能使利益得到重新的分配,它的作用只能在事后通过对第一层权力的纠正才能实现。在这个意义上,信访权力是直接指向公法上的国家权力,也就是通过对国家权力的制约而影响对公民利益分配。在信访人员的思维当中,其考虑的问题常常可作这样有表述:“你(指国家权力机关)让相对方服从你这公平吗?还有更合理的方式吗?” (2)立法、行政和司法权的行使对象往往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往往是对私法上的法律关系进行公法上的调整,可以用国家对个人的向度来表示,而监督权则是通过对公法调整后的法律关系再度以公法手段进行调整,前者的权力结构中有两重架构(国家公民),而后者则包括三重架构(国家[国家公民])。 3.信访机关的权力是具有政治性质的权力 从现实功能来看,不能认为信访仅仅具有行政或司法方面的影响力;从信访所救济的对象来看,也不能只把信访简单归结为对公民权利进行救济的一种方式;同时,从信访的历史来看更不能把信访看作是只对部分国家机关和部分公民之间的关系。对此,笔者以为信访实际上关涉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整体关系,同时还关涉执政党与人民之间的整体关系。因为从这种关系的互动当中可以检验建设“民主与法治国家”方略的实施情况,也可以检验“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的制度建设情况,更可以检验执政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信任程度。前述关系是如此复杂、如此重要,以致于只能用政治性来表述。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信访机关的权力属于一种间接的、第二个级别的政治权力。因为它处于国家权力架构的更高一级层面,直接面对国家制度的整体及间接面对人民利益的全部,它可以通过对公权力的制约而实现对私权的保护。因此,在设计信访的权力组成时,不宜像第一个级别的机关一样具有直接的形成性的权力,而应当考虑配置协调性、督办性、民主性、建设性的权力,否则便容易冲击立法、行政和司法这些第一层面的权力,造成制度混乱。但这并不能认为信访的上述权力是软弱无力的。实际上,信访的上述权力在民主国家当中借助于民主大众的力量,借助于执政党政治力量,可以发挥相当大的作用。 (五)信访制度的功能定位 1963年9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的通知》,是年10月15日由国务院秘书厅整理出《国家机关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工作条例(草稿)》,其中重申了人民写信或上访的民主权利,并对信访功能做了更全面的总结,即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群众监督的方法、思想政治 教育的途径、调解矛盾的手段,同时指出信访还可以起到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心的作用。从上面文件所反映的理念来看,信访具有重要的民主建设功能,一方面它可以反映民情民意,排解矛盾,另一方面可以借助这一信息渠道,起到监督和改进制度的作用。分别从信访人和国家公共权力机关两个角度来解读信访制度的功能,大致可包括如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对公民而言,信访意味着一项简便、经济、有效而全面的救济方式,具有保障和维护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功能。 作为一个现代的民主国家来说,其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权,促进人的尊严和价值的实现。这一点已为2004年通过的我国宪法第二十四条修正案所确认。就我国目前总体的法治状态来说,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但制度之间还有一些互相矛盾或不协调的地方。同时,从法律体系的运行结果来看,并不能保证行政机关的每一个行政行为都符合法治的要求,司法机关审理的每一件案件都获得公正的审理和裁判,可以说公民现实权利还不能全部得到顺利实现和救济。因而一项更加简便有效,也更加全面灵活的救济方式,就成为必需。这一点就是信访对于公民而言所能够提供的制度功能。 从整体论的角度来讲,法只是生活的一个局部,在法之外还有伦理、道德、文化和习俗以及政策等等。在一个完整的生活领域当中,法律的功能和作用是有限的,这种有限性表现为非唯一性、非最佳性和非最终性,亦即我们可于法律之外寻求其他的、更好的和今后的解决方案。因而如果从法律有限性的角度来看信访,能够获得更加深刻的理解。我们可以把信访看作是寻求法律解决之前的一种权衡,如果信访能够解决问题的话,我们就无需进入法律的救济程序多费周折;同时,由于法律的不完善性和落后性的存在,也可以让信访在法律所不能涉及的政策领域里保持一定的救济能力;最后,法律并不能保证对生活是非问题的判断到此为止,因而对无尽生活保持一种不断的反思也应是人类精神的应有之义。如前所述,信访可以成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可以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受理的案件,法律的合理性问题和国家权力行为的合理性问题亦可以成为信访的关注之焦点;同时,司法程序所不能实现的正义仍然可以在信访的制度中继续探讨。可见,正是在法律所不及或法律不能发挥理想效果的地方,信访起到一种补充的权利救济功能。 2.对公共权力而言,信访是一项温和的、反思的、高效的制度更新机制,具有稳定和促进民主与法治的功能。 (1)信访可以充当立法、执法和司法这三种权力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协调器。我国目前还没有协调公权力之间冲突的专门机构,现实中许多超越职权、滥用权力、管辖权冲突和权力不作为等现象还不能得到有效的抑制,制度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常常只能靠领导人的个人能力来加以协调。从制度的整体角度来看,这种协调性制度的缺位是很不利于民主与法治建设的。在信访案件的处理当中,信访机关经常面临的问题是“这个问题该哪个部门管”,亦即“哪个机关对此负有法定的职责”。由此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具有公权力协调的部门才能有资格进行判断的问题,显然信访实际上已经承担了一定的协调责任。 (2)信访可以充当整个制度的保健医生的功能。按照过程论的观点,任何事物都是一种“在途中”的事物,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制度的不完善性是现实生活中极为普遍的现象。因而对于一个国家的各项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来说,都需要用理性的和发展的眼光去看待,以务实和不断完善的精神去实践,用零星的社会工程[4]的方法去改造现实当中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制度。基于这样的考虑,笔者认为在一个宏观的制度体系当中,应当设置某种特殊的机制以完成制度的内在反思、缺陷查找和及时补救的功能。通观我国各种制度和各类公共组织,似乎还没有专门设立这样一个类似的机构。这对于信访制度而言,可能意味着一种重要的改革机遇,如果信访能够承担这样的制度功能,就可能大大提高我国民主制度的整体水平。 三、信访制度改革模式选择 基于上述分析讨论,笔者提出我国信访制度改革举措的三种构想供选择参考: (一)集中统一模式——大改模式 所谓集中模式,是指将现在分散的信访机构统一起来,形成一个专门处理信访个案的专门委员会。具体来说,可以国外的议会监察专员制度或行政监察专员制度作为参照,建立我国的信访委员会制度,将其集中放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之下,与人大的其他专门委员会相并列。信访委员会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执法和司法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合理的各类案件,以调查、报告、公开、建议、调解等方式指导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以更有效率的方式作出更符合信访人合法利益的改进建议和指导。这种建议和指导不具有当然的法律强制力,但其结论应当公开并受有关国家机关之尊重。信访人有权于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之前、之后向信访专员寻求救济,但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之中则不得进行,除非法院认为不属于其受理范围而予以驳回的情况。上述构想的理由是: 首先,这种模式与我国宪政体制相符合:(1)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宪法的这一规定,说明我国的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机关,同时宪法还为人民参与国家生活规定了广泛的参与渠道,上述规定恰恰与信访制度的实质目标相吻合。(2)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具体而言,人民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罢免权、质询权、立法权、调查权、审议权等专项权力,这些权力的行使必须以民意和事实为基础,而信访个案则正好提供这样的案件事实和民意信息,从而可以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衔接。(3)我国《宪法》第七十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委员会。这一条说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下设的委员会可以按分工设置,这就为信访委员会的建立留下可操作的空间。 其次,这种模式有利于信访制度发挥功能优势:(1)信访委员会设在人大,有利于发挥信访的信息沟通功能,便于人民群众反映民情民意,及时将好的建议提供给立法机关,制定出更加科学、更加合理的政策和法律。(2)从信访的机构设置来看,可以脱离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的干涉,保持相对独立性和客观性,一方面利于对公民的合法权益进行救济,另一方面也方便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进行监督。(3)信访委员会成为专门受理信访案件的机关,有利于信访事业向专业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方向发展,这样可以集中处理热点、难点问题,节省社会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再次,这种模式有利于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从目前我国的现实情况而言,正处于社转型时期,新的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旧的制度还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作用,因此就更需要有一种开放的、灵活的机制来协调各种矛盾,减少对国家制度的冲击力,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在这样的前提下,建立一种稳妥的制度来吸纳社会的不满,促进社会公平就显得尤为必要。对于信访制度来讲,其汇集信息、舒缓矛盾、矫正不公的制度功能正好可以发挥优势。 信访委员会的角色定位是作为关心民间疾苦、听取人民意见的渠道,向人民提供简便、高效之权利救济,监督国家机关合法公正地行使国家公权力、协调国家机关之间的矛盾冲突。因此,信访委员会制度的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1)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制度的根本目标,为信访人提供高效而便捷的救济。(2)信访的主要目标是解决问题,救济权利,提高效率,而非找出违法行为和失当行为的罪魁祸首。(3)信访委员虽无直接作出具有强制性决定的权力,但具有法定的调查权,责令被信访的机关作出书面报告的权力,以及公开调查报告的权力。(4)信访委员受理的案件范围十分广泛,使社会基层的不满和不公正可以有渠道得到发泄和纠正。(5)信访委员制度可以对执法和司法起到补充作用和监督作用。一方面信访委员可以受理没有向行政或司法机关寻求救济的行政申诉或起诉的案件,并可以以调解的方式处理违法和行为失当,减轻司法系统的压力;另一方面,信访对于进行过司法救济的案件仍有权力进行再次处理,起到监督司法的作用。(6)信访委员不会造成对行政和司法的干涉。因为信访委员不受理已经处于司法程序之中的案件,同时由于信访委员不具有执法权和决策权,而只是通过建议、因而不会对行政权和司法权造成干涉。(7)信访委员可以报告的形式向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提出建议,对于国家的制度构建缺陷提出改善意见,完善国家整体的制度架构。(8)信访委员解决问题的手段是灵活多样的,可以采取包括转办、督办、调解、和解、奖励、批评、建议、调查、公开、安慰、抚恤等多种方式。(9)信访委员会不受理民事案件,不涉及国家安全、军事等国家事项,已经处于行政、司法等处于之中的事项或案件,信访委员会也不受理。 (二)以点带面的整合模式——中改模式 所谓以点带面的整合模式,是指将现在人大的信访机构作为总协调点,统一受理信访案件,而其他部门的信访机构则作为人大信访机构派驻的工作部门,建立一种以人大信访为中心、各部门信访为具体负责办事机构的联合模式。这样设计的理由是: 首先,目前我国人大和各国家机关几乎都有信访机构的设置,现成的组织和现成的人员是进行整合的现实基础,而将人大的信访作为信访体系的中心也有宪法上的依据。(同上) 其次,这样的模式与我国目前的信访制度容易接轨。我国目前的信访机构分散于各个国家机关,但各信访机关之间却没有工作联系,信访案件的处理效率十分低下,这就不利于信访制度统一优势的发挥。将人大的信访机构作为主要负责机构的同时,再辅以各部门的信访机构,统一对人大的信访委员会负责,这样配置的合理性在于可以将信访资源进行统一的调配,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信访处理体系, 再次,这种模式的另一个好处是使现在不独立的信访机构相对地超脱出来,不再对原来的国家机关负责,从而为信访的公正和效率提供组织上的保证。 (三)分别改进的分散模式——小改模式 所谓分别改进的分散模式,是在维持目前多系统并存的信访格局前提下,制定统一的信访程序法,将信访案件的受理、处理、终结等一般过程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亦即以法律为形式统一各部门的信访行为,不求机构的统一,但求整体行为的协调一致。这样设计的理由是: 首先,目前我国没有统一的《信访法》,而只有国务院的信访条例和某些部门的信访规范。信访机构的层次不一,权力不一,如果制定出统一的信访程序法,就可以在各部门之间进行信访案件管辖分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处置,可以防止信访案件的交叉,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这种模式与我目前的信访格局最为接近,实施起来也较为方便,可以节省社会资源。 综合对比上面三种模式,笔者以为从长远考虑第一种模式最为理想,这种制度的设计对于增强民主、提高效率、扩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增加国家宪政制度整体的稳定性和合理性上都有可取之处。但是这种模式是一种高层位的宪政制度改革,因而需要的前提条件也是很高的,一是需要配合我国的人大体制改革,二是需要培养和挑选高素质的信访专业人员,三是需要一定的过渡时间。相比之下,第二种模式则稍微现实一些,这种设计直接以我国现阶段的信访制度为基础,突出在各种信访机构的断裂处和交叠处进行整合,明确主从关系,从效果上看,这种模式也可以基本上形成一个统一的局面。第三种模式侧重于从信访的内在处理方式上进行统一的规范化,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进行程序上的统一。如果说前两种方式是外延式的整合模式,则第三种可以看作是内涵式的整合模式。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第二种模式和第三种模式都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并且这两种模式都可以与第一种模式在未来的时期里互相衔接,同时也都可以为第一种模式的建立准备条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田文利 理论分析论文:美学理论分析布莱希特和京剧的关系 一、布莱希特的期待———非亚里士多德式戏剧 在其重要的论文《作为文学科学挑战的文学史》中,姚斯引入了“期待视野”这一概念。据他看来,期待视野可以“从三个普遍的前提因素中获得:第一,一种文体为人熟知的准则或者其内部的文学原则;第二,与文学历史环境中着名作品的隐含关系;第三,语言的虚构和现实以及语言的文学作用和实际作用的对立,这两种对立作为一种进行比较的可能性,对于在阅读过程中积极思考的读者而言一直存在。”换句话说,人们可以把期待视野分成两种:来自文学经验的和来自生活实践的。前一种指读者文学方面的知识储备;后一种指读者身上的历史和社会因素,它一方面隐蔽地影响或限制着期待视野的形成,另一方面决定文本接受的深度和广度。这两种视野共同作用,不可分割。对于布莱希特而言,其非亚里士多德式戏剧想法的产生具有必然的历史背景。布莱希特之前就有莱辛、席勒和歌德批判了亚里士多德式戏剧。莱辛在《汉堡剧评》反对机械的模仿,认为观众不应被演员的模仿完全吸引,应保持清醒的姿态。因此,戏剧作品的情节应事先公布,以便观众熟悉情节内容,避免被完全同化。他倾向于将叙事性因素带进戏剧,因为一部叙事作品而言,所有段落都同等重要,这与戏剧作品所要求的“开端—发展—高潮—结尾”结构不同。歌德和席勒在对古希腊戏剧和近代戏剧进行比较之后,也指出了叙事诗和戏剧的区别,得出了与莱辛类似的观点。前代伟人的观点迥异于亚里士多德式戏剧,而布莱希特认为,正是亚里士多德式戏剧中充斥着统治阶级的价值观和世界观。纵观二十世纪上半叶的西方文论史,“现代主义”一词是多次文论变革的筋骨。与现代主义关系暧昧的文论流派均明显地反传统,追求新式的文学理念、形式和风格。俄国形式主义尤其以“陌生化”一词深远影响了布莱希特。马克思主义更是旗帜鲜明地站在资本主义对立面,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后期布莱希特成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以上这些社会、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因素共同影响着布莱希特,他决定创立一种新型戏剧。布莱希特熟悉过去旧的戏剧及其形式,他认为它们代表了统治阶级的意志,表现的并非社会现实,而且通过演员机械的模仿,观众在舞台前处于麻醉状态,并未对舞台所演有理性的思考。因此,布莱希特全力批判资本主义世俗化的德国戏剧及其表演艺术。他认为:“我们应该运用所有手段,新的和旧的,试过的和没试过的,来自艺术的或者其它地方的,通过它们把现实成功地交给人们。”②而展现现实只是第一步,艺术更重要任务是展现产生这些现实的原因,“如果原因不明确,那么就达不到效果……现实主义的处理方式一定要研究驱动力,并使其发生作用。”③由此,引出第三步:使观众产生改变现实的想法。观众必须认识到现实统治阶级用各种方式实现的是一个建构。人们不能总是适应现实,必须要积极行动。“当你谈及一个过程的时候,请你一开始就这样设想:你是作为一个主动行动的被动参与者。请以主动行动的形式来说话。”④然而,光用所熟悉的旧的戏剧形式和手段,布莱希特并不能够完全地实现他的目的。期待视野包含着接受者的一种愿望,他希望在文本的意义解析过程中证实其事先形成的解读方式。接受者从根本上想要同化文本所展现的世界,使之向自己的理想形式转化。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期待视野事先就决定了接受的结果。布莱希特旨在创立一种消除共鸣、启发思考的“非亚里士多德戏剧”即“叙事体戏剧”,这一期待视野深远地影响到他日后对于京剧的接受行为。 二、京剧的召唤结构———布莱希特邂逅梅兰芳 自立志创立“非亚里士多德式戏剧”开始,布莱希特在“叙事体戏剧”上,特别在其重要根基“间离性”方面,进行了一系列试验。囿于各方面条件的桎梏,其关于“叙事体戏剧”和“间离性”的理论远未完善。直至1935年布莱希特在前苏联偶遇梅兰芳且欣赏了京剧演出,大受启发。“根据布莱希特叙述体戏剧理论的成熟过程,我们可以说他建立的叙述体戏剧理论受到了梅兰芳这一次演出的影响。”笔者试从接受美学的角度分析京剧中对于布莱希特的“文本召唤结构”,阐释其如何“误读”京剧的本真内涵。根据伊泽尔的思想,一个文学文本提供了很多空白点,它们等着读者在阅读过程中补充。所谓的空白点,顾名思义就是文本中没有表达或者没有清晰表达的内容,它们可以通过已被表达的内容暗示出来。空白点制造出了意义不定点,能够激发读者想象,赋予阅读一种动态活力。伊泽尔把空白点和不定点看作文本的基本特征,认为文学文本的不定点数量实现了“必要的自由度,这种自由度必须在与文本的交流行为中得以保证,目的是‘信息’能够相应地被接收和处理。”空白点和不定点即文本的召唤结构。京剧演员的表情、身段、唱腔、念白,这些都属于表达出来的内容。对于布莱希特来说,京剧演出中的空白点在于哪里?京剧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代表之一,《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卷概论篇《中国戏曲》(张庚撰写)为中国戏曲概括了三个特征:综合性、程式性、虚拟性。综合性毋庸赘言。京剧的虚拟性来源于生活,是对生活中各种现象的概括、提炼、升华。程式化,就是在京剧表演过程中组织程式性的戏曲艺术语言来进行唱、念、做、打。事物的本质与特征通过外化、表象化的手法转化成可以感知的、格律严整的技术格式。对于布莱希特来说,东方的京剧艺术显然是新鲜的“东洋镜”。他对京剧的虚拟性和程式化的接受、理解根本不能与京剧票友同日而语。舞台上一桌二椅包罗万象;以马鞭代马,挥鞭走圆场表示纵马飞奔;净角的不同脸谱有不同隐喻含义……戏曲程式和虚拟的外形对于布莱希特都是费解的空白点和不定点,它们在布莱希特接受京剧的过程中是巨大的障碍。伊泽尔还认为,空白点来源于文本结构的否定性。它具有两个层面:在内容上,大多数文学作品具有从政治、伦理、意识形态等方面对社会已有准则进行挑衅的功能。“因此,否定性在阅读行为的纵轴上制造出了动态的空白点。”受已有社会准则和规范羁跘的读者带着某种期待进入文本世界,但在阅读过程中,他的期待一再受到文本的破坏或者否定,由否定衍生的是就是空白点。读者此时必须通过继续阅读获得新的视点,调整旧的视点,以扫除这点空白点障碍。京剧这一美学形式给布莱希特带来了不同于往日的生活经历和美学经验的社会准则以及美学形式,京剧的各种外在表现形式和内在逻辑规律一下子把他有生以来接触、学习、感知、领悟的西方文化背景知识全部否定掉了。因此在接受京剧的过程中他必须时刻调整其视点,从而完成他自己的理解。他在过去若干年的戏剧实践中总结的有关陌生化的理论和表现形式在梅兰芳和京剧艺术面前简直是小儿科。他带着寻找陌生化的期待来看戏,看到的京剧舞台必然写满了“陌生化”隐喻。“促使他创立自己的理论的最终动力,是他后来才得到的:这就是他同中国京剧演员梅兰芳的会晤。梅兰芳的有意识的、保持间隔的、却又具有高度艺术性的表演风格,极其出色地体现了陌生化的表演方式—为此,布莱希特进行了多年的努力。诗人在这里找到了他所寻求的一切。”⑤他的视野调整得如此犀利,迅速弥补 了京剧艺术于他而言的空白点,对他而言,京剧几乎等同于“陌生化效果”的代名词。 三、“误读”也是创造———布莱希特的“陌生化效果” “在作者———作品———读者这一三角关系中,读者不仅仅扮演被动的角色,并非单纯反应链中的一环,他本身即是文本再次创造的能量源。”读者的任务在于从其期待出发挖掘文本诸多阐释可能性中的一种。伊泽尔把这种制造意义的活动看作文学的基本结构,并且给了它“隐含的读者”这个概念性称谓。他认为:“1.这一基本结构可以并且确实总是历史性地被不同感知。2.隐含的读者指在文本中预先规定的阅读行为特性,并非某种类型的读者。”隐含的读者既不是阅读的现实读者,也不是能完全解密作者要义的理想读者,它受到文本的限制,但并不完全被文本支配。这一概念包含了文本与读者之间的互动,因此意味着文本潜在意义的诸多阐释可能性。布莱希特在接触京剧的过程中,根据自己的理解,先后发表数篇文章来论述中国古典戏剧中表演技巧和间离性,如《论中国人表演技巧中的间离效果》,其中蕴含着他对于京剧的理解和接受。布莱希特要求演员和观众主动间离。演员在表演时主动“不体验”角色,与角色保持距离,且演员必须给予观众自由思考的空间。观众主动、“理性”与角色和剧情保持距离,他们观剧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被舞台角色同化,并不断进行批判思考。但是,京剧的间离性到底是怎么回事?“中国戏剧界都知道,‘陌生化效果’这个术语,在我国戏曲理论中是不存在的”⑥。“京剧的虚拟性和程式性决定了间离性,同时影响着舞台、演员以及观众两方面。首先从舞台方面来讲,它们产生了两个舞台效果:第一,演员得以用有限来创造无限;第二,舞台上的一切具有高度的艺术概括力。其次从观众这方面来说,虚拟性和程式性启发了他们的艺术想象和审美思辩。”“中国戏曲的虚拟表演必须要以演员情真意切、真实感人的表演为基础。”“中国戏剧,特别是京剧,他的表演方法是以程式化的动作为基础的,但对于演员的要求,必须能掌握程式而不为程式所限,必须要能从生活体验中去刻画剧中人物,分析剧中人的心理思想,发现剧中人的独特之点,以及在剧情进行中的变化反应,从这里出发去运用程式,以鲜明、现实的表现手法,创造典型。”因使用程式而在真实性上打折扣,意味着观众不可能一下就入戏,他们必须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去思考演员到底想要表现什么,然后他们会设身处地体验角色,与剧中人共鸣。但是,京剧表演特有的艺术性会使观众不断地脱离剧情本身,把注意力转到演员表演技巧上来。这样,观众便不会完全入戏,他们有充分的机会与剧情保持距离,从而进行批判。这样,京剧就合理地实现了其间离性效果。“陌生化效果”就是布莱希特以自己的期待视野为出发点,在接受京剧的过程中不断调整自己的视点,以期能够理解京剧,克服其空白点和不定点。因接受美学强调读者的能动作用,强调读者和文本之间的互动,强调文本意义阐释的多样性。因此,即便“陌生化效果”并非京剧刻意为之,但布莱希特从京剧中把这一美学思想误打误撞地阐释了出来,由此走向了自己的创新之路,不由得令人感悟:“误读”即创新。 理论分析论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策略分析 1以全国统编教材为依据,从实际出发建构适合高职学生特点的教学内容体系 全国统编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具有权威性、科学性、系统性。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公共课老师要在总体上把握其特点,一是统编教材充分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最新经验,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最新进展;二是统编教材突出了教育的重点,充分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充分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突出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所以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完全可以继续使用全国统编教材,以它作为教学的基本依据,并突出教材的重点内容。教师在教学中要以教材为依据,但又不能简单照搬它的内容体系,应从实际出发建构适合高职学生特点的教学内容体系。教材体系和教学体系是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体系。教材体系具有学科的完整性、系统性的特点,体现普遍性要求。具体的教学体系的构设要以教育部颁发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为我们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作指导,对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目标和体系进行总体把握,对高职学生在中学学习政治课效果情况和现时思想政治素质进行总体把握,在具体操作上应是依据教材体系的目的、要求、重点,结合教学对象的实际特点,包括学识基础、思考理解能力、思想疑虑等等来构设。它是根据教育对象的特点做出的具体实施的体系。笔者结合本人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经验和体会,在高职思政课教材上提出以下几点建议:改进高职院校“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的教学内容体系。教师在教学内容体系设计上应针对高职学生的政治理论基础较为薄弱这一实际,尤其是“05方案”减少了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门数,不单独开设马克思主义原理课和中国近代史课,教材编排中应安排专门章节阐述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中国近代史知识,以作为教学活动中不可缺失的理论和历史知识的铺垫。改进高职院校“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内容体系。教师在构设教学内容体系时应该要注重加强教学内容与学生现实状况的密切联系;注重加强思想道德与法律意识的有机统一;注重突出职业教育特点。在形势与政策课的内容构设与安排方面,形势与政策课应该在教学内容上既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又具有较大的动态性。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结合本人教学经验,高职院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应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突出马克思主义形势政策观教育,了解马克思主义一些基本的政策观点和理论常识;第二,对重大国际国内问题作适时教育,可以在讲课过程中向学生简要介绍当前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热点问题,分析其发生的原因背景趋势等;第三,结合当前大学生严峻的就业形势与国际国内纷繁复杂动荡变化的大背景形势,施展时事政策教育。这样去教学,能够激发学生兴趣,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或许能够使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收到更好教学效果。 2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实践教学的领导和管理 针对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教学方式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我们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该着力加强和改进实践教学,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抓教学领导与教学管理:首先,我们思政课教师需要提高认识,可以组织校领导、管理干部和教师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意义。其次,我们思政课教师要把握好实践教学的实质和关键。充分尊重和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这是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实质;要科学有效地筹划、组织和落实各项课内外实践活动,这是思政课实践活动顺利开展的关键。为此,实践教学的管理和实施机构要完善实践教学的管理办法,制订科学、可行的实践教学计划,为实践教学做好充分地准备。学校领导和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组织领导,精选实践内容,促进实践教学形成高效的运作机制,确保活动落实,增强实践效果。最后,针对当前高职学生的实际状况,我们高职院校的思政课教师可以安排好以下几项具体的实践教学活动。一是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可以通过建立校外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训基地,把爱国主义实践活动推向深入,使学生们走出课堂,融入社会,联系实际。二是社会主 义建设成果教育实践活动。社会主义建设成果教育实践可以采取组织学生参观所在城市或地区的建设新成就,特别是参观高新科技企业,了解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的巨大变化,坚定学生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3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教学,增强感染力和互动性 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课教师应该学会如何运用现代化手段教学,凭借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影像视频资料和历史文献图片等施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把一些抽象枯燥的理论内容用生动形象的形式表现出来,可以使学生们对思政课学习的增加兴趣、增强感染力,减少一些纯粹说教的内容,使抽象的内容具体化和形象化。如果要做到这些,我们高职院校的思政课教师应该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努力建设思想政治课堂教育网络教育阵地,对广大思想政治课教师进行计算机网络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教师队伍利用高科技教学手段的水平。其次,要重点培养一批熟练掌握运用和管理思想政治教育课件制作人才。集体精心制作思政课各科目的精品课件,各负其责收集各科翔实的资料,然后教师资源共享开展教学。再次,就是要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思想政治内容的教育教学。我们思政课老师在教学过程中,要重视在努力发挥交互功能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多媒体教学,而不是一以贯之地运用那种教案搬家式的多媒体教学。先进的科学技术毕竟是手段,只有在先进的教学观念指导下才能运用好。最后,高职院校的思政课教师今后还可通过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网站、网页来构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新阵地,利用网络特有的适时传输性、共享性等特点,使政治教学真正提高实效性。 理论分析论文:20年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经验的理论分析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在宏观层次上,是要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 在微观层次上,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尤 其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离改革的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本文拟在实证研究的基础 上,对国有企业改革经验进行理论分析,探索如何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 一、国有企业改革思路的反思 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和成效,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改革的战略指导思想即改革思路决 定的。20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它反映了改革战略指导思想的演变 和发展。概括起来,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前, 改革的战略指导思想是扩大企业自主权。从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到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 中全会以前,改革的战略指导思想是实行两权(即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从党的十四 届三中全会到现在,改革的战略指导思想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 布局。相应地,国有企业改革也可以划分为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两权分离、建立现代 企业制度并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等三个阶段。下面依次对这三个阶段的国有企业改革思路 进行分析。 第一阶段:扩大企业自主权阶段(1978—1984) 早在改革以前,人们就逐步认识到国家对国有企业管得过多过细的弊端。在 1956年写的《论十大关系》中曾指出:“把什么东西统统都集中在中央或省市,不给工 厂一点权力,一点机动的余地,一点利益,恐怕不妥,”(注:《选集》第5卷, 人民出版社1986 年版,第273页。)孙冶方在60 年代就提出要以资金价值量为标准来划 分“大权”和“小权”,认为“属于扩大再生产范围的事是国家的‘大权’,国家必须 严格管理”;“属于简单再生产范围的事是企业应该自己管的‘大权’,国家多加干涉 就会管死”。(注:孙冶方:《关于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的财经体制问题》。)党的十 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 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 自主权”。(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基于当 时这种共识,国有企业改革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开始,是很自然的事。 国有企业改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就开始了。1978年10月四川选择了宁江机 床厂等六个企业进行扩权试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9年5月,国家经委等六个 单位,选择首都钢铁公司、 天津自行车厂、上海柴油机厂等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 。试点得到许多企业和广大职工的拥护。1979年7月, 国务院了扩大国营工业企业 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利润留成、开征固定资产税、提高折旧率和改进折旧费使用办法 、实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等五个文件,要求地方部门按照统一规定的办法选择少数企业 试点。1979年底,试点企业扩大到4200个,1980年又发展到6000个,约占全国预算内工 业企业数的16%,产值的60%,利润的70%。 1981年1982年在工交企业实行的经济责任制,以及从1983年开始试行的利改税试点 ,也都是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的。1984年5 月国务院颁发了《 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规定扩大企业10项自主权。1985年 9月, 国务院又批转了国家经委、国家体改委制定的《关于增强大中型国营工业企业活 力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通知作出了十四条规定,要求继续扩大企业自主权。 我国从五十年代后期开始就提出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并曾进行过改革,但当时的改 革主要是在中央和地方权限的划分上做文章。1978年开始的改革则把重点放在调整国家 与企业关系上,着眼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因此,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 思路与过去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比较,是一个很大的进步。通过这一阶段的改革,企业 有了一定的生产自主权,开始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都有所提高, 并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打开了缺口。在一些改革搞得好的企业,这种积极作用更为明显 。例如首都钢铁公司通过改革使企业有了自主权,增加了留利,改进了管理,提高了经 济效益。1979至1981年和改革前的1978年比较,首钢利润净额平均每年增长45。32%, 上缴利润和税金平均每年增长了27。91%,企业留利和职工收入都有较大的增加。 (注 :《经济发展与经济改革》,经济管理出版社版,第472页。) 但是,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思路是在计划经济的框框下进行的,这一阶段国有企业的改革没有也不可能动摇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础。我们历来都把国有企业称为企业,但 是真正的企业应该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并应以利润为经营目 标。但是这一阶段的改革仍是以产品生产者而不是以商品生产者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 。例如,1979年7 月国务院在《关于扩大困境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中 ,第一条就提出,企业必须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经济计划,这个计划指的是指令性 计划。1981年11月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实行工业生产经营责任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中, 又明确要求“实行经济责任制的单位,必须保证全面完成国家计划,按社会需求生产, 不能利大大干,利小不干。”这都表明这一阶段的改革是维护(或改善)计划经济体制 而不是改变计划经济体制。这一阶段文件中一般也不提企业应该“自主经营”,而只提 “适当扩大企业自主权”。虽然学术界早有人提出国有企业应该和可以“自负盈亏”, (注:周叔莲、吴敬琏、汪海波:《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动性》,《人民日报》1978年12 月31日。)但是在计划经济框框内扩大企业自主权是决难做到一点的。实行“适当扩大 企业自主权”也是困难重重,尽管不断颁布文件要求这样做,但有关政策常常很难完全 落实。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所1984年8 月给国务院的一份研究报告中说:目前大企业组 织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着很大困难,如指令性计划比重大,指标下的次数多,变化多, 层层加码,行政管理方面婆婆多,干预多,摊派和罚款也给企业造成很大负担,等等( 注:《经济发展与经济改革》第498页。)。 这充分说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思路连 最起码的扩大企业自主权也难做到。 第二阶段:实行两权分离 阶段(1985—1993) 这一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是国家有所有权,企业有经营权,所谓两权分离主要 就是这个内容。198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 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需要,决定全 面推进以增强企业活力,特别是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活力为中心的、以城市为重点的经 济体制改革。并重新确立了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这就是: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 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 和自我发展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围绕着这一改革目标,从1984年底 开始,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改革的指导思想就是实现两权分 离,试图以此促进实现政企职责分开和国有企业向市场主体的转变。 对于深化改革中如何实现两权分离,使国有企业成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当时有种种议论,曾经确定在小企业中主要搞租赁,在大中型企业中主要搞承包。1986年12月 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中提出,要推行多种形式的经营 承包责任制,给经营者以充分的经营自主权。1987年大中型企业普遍推行企业承包经营 责任制。主要形式有:(1)“双保一挂”。双保, 即保上交税利,保批准的技术改造 项目。一挂,即工资总额和实现税利挂钩。(2)上交利润递增包干。在核定上交利润基 数的基础上, 逐年按规定递增率向财政上交利润。(3)上交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 。 即确定企业上缴利润基数,超收部分按规定进行比例分成或分档分成。(4 )微利亏 损企业的利润包干或亏损包干。(5)行业投入产出包干, 实行的有石油、煤炭、石化 、冶金、铁路、邮电、民航等部门。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本特征是:包死基数、确 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到1987年底,全国预算内企业的承包面已达78%,大中 型企业达80%。1988年2月27 日国务院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 行条例》。1990年第一轮承包到期的预算内工业企业有3。3万多户, 占承包企业总数的 90%。接着又开始了第二轮承包。到1991年第一季度末,90%以上的到期企业签订了第 二轮承包合同。 九十年代初国有企业改革强调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贯彻的也是两权分离的思路。当时 人们认识到了过去的企业改革偏重于单纯的扩权让利,而未能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目 标。1991年9 月中央工作会议因而强调要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根据中央工作会议的精神 ,经过近一年的调查研究,1992年7 月国务院公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 制条例》。《条例》根据两权分离的思路明确了企业经营权、企业自负盈亏责任、企业 和政府的关系、企业和政府的法律责任等等问题。 在这一阶段,两权分离主要是通过经营承包责任制实现的。因而,我们可以通过承 包制来评析两权分离的改革思路。对于承包制的看法理论界存在着尖锐的意见分歧。一 种意见完全肯定,认为它是社会主义管理的基本制度。一种意见完全否定,认为这是从 利改税向传统体制倒退。但是实事求是的分析,完全肯定和完全否定的意见都有片面性 。承包制曾经起过的积极作用是不能否定的。例如它可以使《企业法》中规定的企业自 主权得到落实,可以增强企业的动力机制,可以加强企业的财务责任,可以明确主管部 门的责任,特别是使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企业不再完全听命于政府,可以促 进政企分离,等等。不过承包制也有其固有的缺陷,例如,实行承包制的企业仍在相当 程度上隶属于政府机关;经营自主权仍受到限制,甚至受到很大的限制;没有也不可能 实行自负盈亏;会使产业结构固定化,因此与产业结构调整和合理化的要求相矛盾,等 等。 这一阶段对国有企业改革除了提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要求,还提出自我发展自我 制约的要求。作为真正的企业,是必须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制约的。但 当时实行承包制的企业既不能做到完全自主经营,更说不上能够自负盈亏,也就难以做 到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企业的短期行为如滥发工资奖金、投资不计效益相当普遍地存 在着。后来大家关注的内部人控制失控现象,在扩大企业自主权阶段就种下了根,而这 一阶段更具备了迅速滋长的条件。 承包制的种种缺陷,是同两权分离改革思路的局限性有内在联系的。两权分离的改 革思路和以往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思路相比,是一次重大的飞跃。这是承包制所以产 生积极作用的原因。但是两权分离理论只承认国有企业有经营权,而不承认企业作为法 人应该有财产权,认为所有权全部属于国家,这就决定了国有企业不可能真正实现自主 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制约,即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企业。为了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 的企业,改革的战略指导思想还需要进一步发展和转变。 第三阶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调整国有经济布局阶段(1994—)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来的,调整国有经济 布局是1995年9月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正式提出的。 这两项措施的实质是进行产权和所 有制结构调整。而其理论依据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并要求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加快经济改革步伐。1993年11月,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把现代企业制度概括为适应市场经济 和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要求 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 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决定》把产权关系明晰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第一个特征,指出 :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 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 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价值增值的责任。出资者按投入企 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即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企业破产 时出资者只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金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由于承认国有企业不仅有经营 权,而且有法人财产权,国有企业要进行深层次的改革,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又经 历了一次飞跃。 为了落实《决定》精神,国家选择100 户不同类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建立现代 企业制度的试点。在试点中发现,仅仅从企业层次着眼是建立不起现代企业制度的。必须着眼于搞好国有经济,才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成改革的任务。1995年3 月国务院一位领导同志就在中央党校的演讲中指出:“国有企业改革要着眼于搞活整个国有经济 ,而不是着眼于搞活每一个企业。”1995年9 月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着 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通过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这 种改组要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搞好大的,放活小的,把优化国有资产分布结构、 企业结构同优化投 资结构有机结合起来,择优扶强、优胜劣汰”。(注:《中国共产党 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文件》,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1页。)同志 在党的十五大的报告中进一步阐明了这个指导思想。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 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把它概括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 国有企业”,并作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条重要指导方针。由此可见,调整国 有经济布局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样,也是这一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 实践经验和理论分析都表明,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包括两个重要方面 。一方面,是要使国有企业也成为真正的企业,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另一方面,是要处理好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就是通过调整国有经 济的布局,把原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改变为主导地位,改变国有企业范 围过宽、数量过多、比重过大的局面。后一方面的工作属于国有经济定位的问题,制约 着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可以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首要问题。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经过20 年的探索和实践,终于明确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指导思想, 可以说已经找到了一条科学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 人们经常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这么长的时间还没有取得成功 。上面的分析大致可以回答这个问题。我国企业改革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思路,虽然 和以往相比有很大进步,但是这两个阶段的思路都是不可能完成改革的任务的。而这两 个阶段经历了15时间。1993年11月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微观层次 上找到了正确的方向,但是如果不明确要在宏观层次上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性改组 ,现代企业制度也难以顺利建成。而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是1995年以后才开始逐 步明确的。改革的指导思想明确了,但是实现这个指导思想还需要一个过程。一是把正 确的指导思想变为完整的政策体系需要一个过程,二是贯彻政策还会遇到思想认识、利 益矛盾等方面的困难。尤其是传统体制长期积累下来的一些问题,如企业资金短缺、人 员过多、办社会负担重等,以及发展过程中还会出现的新的矛盾和问题,解决起来也要 有一个过程。所以,我们“既要充分认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又要清醒地看到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锲而不舍地努力,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注:《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们有理由坚定 信心,经过努力来完成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 二、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的必要条件 这里所谓国有企业改革成功,是指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 程中国有企业改革任务的胜利完成,这里的国有企业改革同已建成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 国有企业改革是有很大不同的,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也 是必须不断改革的。现在我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已取得了巨大成绩,已建成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但是还没有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改革 离应该达到的目标更有相当大的距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到2010年,国有企业 改革的目标是基本完全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 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为了顺利完成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研究国有企业改革成功 的条件问题是很必要的。 下面主要根据我国20年来改革的经验,对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成功所必要的若干条件 进行分析。这些条件是:1。明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2。明确 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功能、地位和作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所有 制格局。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4。进行配套改革,尤其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 开。5。改进和加强企业管理。 1。明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经验表明,正确确定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和目标是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的必要条件, 而这又要以正确确定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和目标为条件。因此可以说,发展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依据。我们国有企业改革在进入第三阶段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阶段,才从单纯的扩权让利转变为制度创新,才有可能实现改革 的目标。而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又都是以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为前提的。 改革前,我们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是排斥商品倾向关系和 市场机制的作用的,故称为产品经济。它的优点是可以集中使用资源,有利于完成某些 国家规定的任务。在建国后的一段时间内,这种体制起过积极作用。但这种体制存在着 一些根本性的弊端,不利于发挥地区、部门、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经济改革就是要 在体制上创造条件,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尤其是让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基础 作用,克服以上弊端。 但是,我们对于市场机制作用的认识经过了一个曲折的过程。改革伊始我们就认识 到要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在农村、城市采取的改革措施都是为此创造条件的。1984年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社会主义经 济是公有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以后更是自觉地实行了市场取向的改革,日益扩大 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尽管如此,大家对市场机制在社会主义社会资源配置中要不要起基 础作用却长期没有取得共识。邓小平同志在1979年就说过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其他有些同志也说过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提法并未及时被人们普遍接受。 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清除了错误的传统观念, 这才为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正确提法奠定了思想基础。 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商品经济有一个从不发达到发达的 发展过程。在不发达的商品经济阶段,市场机制还不能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 这时候的商品经济还不能称为市场经济。而当商品经济发展到比较发达的阶段,市场机 制就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成了社会资源的主要配置者,商品经济就成为市场 经济了。因此,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它们都要有市场,都要 实行等价交换,都要开展竞争,都要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这些是共同点。但并不是任 何商品经济都是市场经济,小商品经济就不是市场经济。只有商品经济的社会化和市场 化相当发达,市场机制成为社会资源的主要配置者,商品经济才成为市场经济。市场机 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必须具备一系列条件。例如,既要有发达的商品市场, 还要有发达的要素市场;要有灵活的价格机制;要有相应的微观机制即现代企业;要有 资源自由流动的各种必要条件;还要有正常的市场运行规则和健全的市场管理制度。为 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并克服其消极作用和弥补其不足,还要有正确的宏观经 济管理制度和政策。可见,市场经济是生产力相当高度发展的产物,是一种发达的商品 经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应是发达的商品经济,因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应是市场经 济。 如果只承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而不承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就在商品经济和市场 经济之间划了一条不该划的鸿沟。由于这种不承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点曾经非常流行,因而使得社会主义商品 经济理论有局限性,在有些问题上不够明确或不够彻底。例 如,我们曾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概括为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有些同 志进而认为这就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这样就难以使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配 置中起基础作用。又如,一种流行意见认为,国有企业只能有相对的独立性。所谓相对 独立,就是相对自主经营而不完全自主经营,相对自负盈亏而不完全自负盈亏。这样, 国有企业就难以成为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难以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从而 也难以使市场机制发挥它应有的调节作用。再如,我们曾规定劳动力、土地和企业等都 不是商品,这样就难以形成生产要素市场,难以使国有企业优胜劣汰,难以充分发挥市 场机制的作用。再如,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既有行政管理权,又有财产所有权 ,同时又不承认企业作为法人有法人财产权,这就难以实现政企职责分开,而政企职责 分开则是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这些理论上的局限都曾影响到改革的实践 ,增加了改革的困难,造成改改停停的局面。后来按照邓小平同志的理论克服了这些局 限,在继承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科学内容的基础上,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 论,并据此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改革以及价格改革、市场培育、宏观管理改革的目标和要 求,才比较顺利地建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现在记住这个经验教训,还是 很必要的。 2。明确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功能、地位和作用,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所有制结构 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中的功能和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功能 是不同的。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是完成国家计划的基层组织,因此它 的经营内容和经营范围几乎是无所不包的。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在社会 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国有企业则是政府用以弥补市场缺陷、实现某些社会政策目标 的手段,例如用以提供某些公共产品,经营资源垄断性行业,进行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 建设,从事某些高科技产业,提供有关国家安全的产品等等。这一点,发达资本主义国 家国有企业经营内容经营范围的演变为我们提供了佐证。在这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有共同点的。这就决定国有企业成功必须处理好国有经济在国民经 济中的功能、地位和作用。也就要把国有经济原来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改变为主 导地位。 把国有经济放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不同于那种不重视国有经济,主张把国有经 济放在国民经济中一般地位甚至取消的意见,也不同于那种不从实际出发,主张把国有 经济放在国民经济主体地位上的意见。提出国有经济是主导,这是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 。 在改革以前,除了农业,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中可以说是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 在这种国有经济不仅是主导而且是主体的情况下,是难以实现市场经济体制的。因此, 市场经济要求企业成为真正独立的市场主体,而在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即使主观 上要求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之成为真正的企业,也是不可能的。党的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一直坚持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方针。中国是在形成了多种所有制 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以后,才出现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建成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可能性的。 但是,到现在,我国国有经济仍存在战线过长、范围过宽、分布过散即布局不合理 的问题。1998年,在608个工业小类行业中, 国有企业涉足的行业有604个,占99。3%, 其中国有大中型企业涉足的有533个,占87。7%。此外,国有企业还分布在商业、服务业 等领域的众多行业。国有资产的广泛分布,表面看似乎加强了国有经济的地位作用,事 实上这种状况产生了多方面的不利影响,削弱了国有企业的竞争力,限制国有经济优势 的发挥。 我在1994年10月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曾指出: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首先要有合理的 产业构成,即经营范围、经营内容合适;现在国有经济在有些产业和企业应该加强,却 没有加强,在有些产业和有些企业可以退出,也没有及时退出。因而我提出要把“调整 国有经济的经营范围和内容”作为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一项“战略措施”。(注: 周叔莲:《怎样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光明日报》1994年10月28日。)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以后,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了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方针,指出: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 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 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有人认为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企业,主张国有经济应 该全部退出竞争性行业。我认为,国有企业确有其特殊性,但是即使如此,考虑到我们 是社会主义国家,考虑到我国国有企业分布的现状,同时考虑到竞争性和垄断性的区别 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现在提出我国国有企业完全退出竞争性行业的意见可能是未必正 确和现实的。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指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 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 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我认为这是慎重考虑客观现实因而比较切实可 行的决定。十五届四中全会也明确指出国有企业改革要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 来,这将促进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为国有企业改革 的成功提供条件。 对于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认识上一直是有分歧的。一种意见认为,国有经济是主导,就是国有经济要在国民经济中占稳定的绝对的优势。事实证明这种意见是错误的。 党的十五大曾提出: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 进一步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主 要体现在控制力上。(1)国有经济的作用既要通过国有独资企业来实现, 更要大力发 展股份制,探索通过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来实现。(2 )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 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支撑、引导和带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实现国 家宏观调控目标中发挥重要作用。(3)国有经济应保持必要的数量,更要有分布的优化 和质的提高; 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有经济在不同产业和地区的比重可以有所差别 ,其布局要相应调整。”因此,正如十五大报告所说:“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 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加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 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要使企业成为真正的企业,即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由于 国有企业经营内容不同,少数国有企业改革以后也是必须国营的,不能要求它们成为独 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因此,确切的说,是要通过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绝 大多数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企业。改革以来,曾经实行过放权让利、承包经营等措施, 但都未能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企业,故而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现代企业制 度。“到本世纪末要使大多数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成为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认为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企业的同志强调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下的国有企业和资本主 义市场经济中的国有企业在功能和地位上都是不同的,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国有企 业也应该是一种特殊的企业。这种意见值得重视。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在法律上属于全民 所有,并由政府代表人民进行管理。因此,它的特殊性是不能否认的。但是考虑到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存在的必要性重要性和主导作用,考虑到我国国有企业数量较 多的现状,为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除了少数企业(如有些自然垄断性质、公益 性质、军工性质的企业)要继续国有经营,不宜或不能成为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外, 绝大多数国有企业还是要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包括有些国有小型企业改制后成为非国有 企业),成为真正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和市场主体的。所以,国有企业改革有一个分类指 导的问题。 日本一位经济学家曾说改革前中国没有真正的企业,意思是中国的国有企业没有自 主权,也不能创新,名义上是企业实际上不是企业。这话是1985年说的,很快得到人们 的赞同。其实在此以前我们已明确了国有企业应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 者和经营者 ,以后又明确了企业要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这就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真正企 业的主要特征。 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进行产权改革,而这个问题也是长期有争议的。党 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把产权清晰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特征,以后争论仍时断时续。有 人不赞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尤其不赞成产权要清晰,不赞成企业产权改革。反对产权 改革的意见甚多。例如,有一种说法:中国国营企业的产权是明确的,不存在清晰产权 问题,主张产权清晰就是要实行私有化。还有一种说法:中国国营企业的效率问题,说 到底是个能否真正狠抓管理的问题;产权清晰与效率关系不大,甚至无关。按照这些意 见去做,中国国有企业改革难以深入,也建不起现代企业制度。 我国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仅属于国家,这是明确的。但是产权和所有权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范畴。长期以来国有企业资产流失严重,却找不到具体的单位和人员负责,经 济效益差和亏损严重的责任也大都难以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这种情况,怎么能说 不存在产权清晰问题呢? 所谓产权清晰与效率无关的说法是违背历史和违背现实。诚然,私有制和公有制都 会出现产权清晰的问题,产权清晰也不能自然而然地带来高效率。但决不能否认产权清 晰的必要性,不能否认产权清晰是企业普遍有效率有活力的前提之一。对于“产权清晰 、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四句话应该全面理解。鉴于不少企业存在以“改 ”代“管”、“以包”代“管”和管理滑坡现象,必须强调管理和狠抓管理,反对那种 以改革代替管理的现象。与此同时,也要重视另一种倾向,即认为只要加强企业管理就 能达到搞活企业的目的。如解决问题只要扩大企业自主权和加强企业管理就行了,还有 什么必要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呢? 应该指出,现代企业制度的四个特征中,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在党的十 四届三中全会以前就作为企业改革的要求提出来了,有的明确提出,有的实际上已经提 出,而产权清晰则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新提出来的。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产权清晰是研究总结国内外企业演变历史的结果,是认识 深化的结果,是思想理论上的又一次飞跃。要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之成为真 正的企业,还必须找到恰当的形式。实践表明,股份制是改革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一种好 形式,股份合作制是改革国有小型企业的一种好形式。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股份制 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 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 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并指出: “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 ,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 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这也是改革实践的总结。 对于股份制的性质也有过长期的争论,一种意见认为股份制性“私”不姓“公”, 姓“资”不姓“社”,一种意见认为姓“公”不姓“私”,姓“社”不姓“资”,一种 意见认为股份制本身并不存在姓“私”姓“公”,姓“资”姓“社”的问题,它的社会 性质要由谁控股来决定。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说:“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 ,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 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科学结论。 股份合作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创造。它把合作制与股份制结合起来,既保留 了合作制中劳动联合、按劳分配、劳动者直接参与管理等优点,又吸取了股份制筹集资 本、产权清晰、分散风险等长处,是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符合小型乃至 中型企业特点的企业组织形式。1995年中央提出“抓大放小”方针以后,各地加快了放 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到1997年底,一些地区的小企业改制面已达50%以上,有 的地区超过90%。在很多地区,股份合作制是改革国有小型企业的首选模式。 以上说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是改革国有企业的一种形式,决不是说这是唯一形式。 我国地域大,人口多,国有企业的情况也是差别很大,因此,不论是改革国有大型企业 还是改革国有中小型企业都不可能只有一种形式,而必然会存在多种多样的形式。各个 企业应该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合于自己的形式,而决不能搞一刀切。在实行 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时也不能刮风,不能一哄而起,更不能强迫命令。而要从实际情况 出发,采用既积极又稳妥的办法,促进改革的深化和健康发展。 4。进行配套改革,尤其是要改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 把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改革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 工程。它有许多组成部分,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心环节,是为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微观基础 的,同时它的成功也有赖其它方面改革的成功。因此,进行配套改革,也是国有企业改 革成功的必要条件。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在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任务时,就同时提出了培育和发 展市场体系,包括推进价格改革、改革商品流通体系、发展商品市场、发展金融市场、 劳动力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等任务,并强调要转变政府职能,建立 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十五届四中全会根据当前的情况,又把协调推进各项配套改革 作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一条重要指导方针,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权责明 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法制建设,维护市 场经济秩序,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帮助企业增资减债、减轻负担”等要求。 我着重谈谈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的问题,因为这是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的一 个关键问题。事实上,党和政府早就明确了实行政企分开的方针,并一再提出了促进政 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的任务。有些同志举出种种理由说明国有经济不能和不应实行政 企分开。我认为这些同志的主张是不正确的,他们列举的理由或则以偏概全,或则似是 而非,是不符合我国的现实情况和经济改革的要求的。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国民经济是以公有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成分共同发展。它既不同于资 本主义国家以私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一般数量很少的格局,又不同于传统社会主 义经济体制下的国有经济为主体,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格局。因此,我国不仅要 在非国有经济中实行政企分开,而且在国有经济中,也要在绝大多数国有企业中实行政 企分开。这样才能使我国国有经济以及整个国民经济充满活力,健康发展。 历史经验表明政企不分会带来许多严重后果。例如:第一,难以建成现代企业制度 ,企业也难以成为真正的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 分开,管理科学。政企不分不仅违背政企分开的要求,也会妨碍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 确、管理科学的要求。真正的企业必须做到“四自”。政企不分就意味着企业不能实现 “四自”。第二,市场体系难以健康有序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和发展健 康有序的竞争性市场体系。第三,宏观调控难以正常进行和顺利实现目标。市场经济条 件下的宏观调控要以政企分开为前提,政企不分,政府既当“球员”,又当“裁判”, 宏观调控也难搞好。第四,政企不分,权钱结合,为腐败提供了有利的土壤。这是一些 地方和部门“寻租”现象泛滥的重要原因。第五,企业难以增强活力,国有资产流失现 象难以根治。企业不能实行“四自”,经营管理和技术进步都会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 政企职责不清,谁都管理谁又都不负责任,则是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第六,不利 于政府实现管理现代化和提高工作效率。政企不分,实现政府管理现代化就缺少重要的 前提条件,也必然会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产生消极影响。所以必须对政企不分可能导致 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有足够的认识。 但是实现政企分开是很艰巨的任务。一是由于它不仅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问题,也是 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而且涉及法制建设等等问题。二是它涉及很多方面的理论问题, 不仅涉及经济理论,而且涉及政治学、行政学、 法学、社会学等理论。三是它涉及到深 刻的利益矛盾。四是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找到一条好的途径和办法,能够处理好人员安置 、利益调整等等问题。 现在国有企业政企不分的现象也还相当严重。1998年国家为了进一步促进政企分开 ,加大了政府机构改革的力度,取得了成绩。但是,据不久前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 业家协会等单位对千家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问卷调查,对1998年以来政府机构改革的进展 和效果表示满意的仅占8。49%,基本满意的只66。25%,不满意的占25。26%,这说明, 在各级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上,目前仍比较普遍地存在着妨碍国有企业成为真正企业 的问题,一些地方仍沿用多年来政府管理国有企业的方式管理企业。因此,当问到“通 过政府机构改革,企业改制能否实现政企分开”时,有12。81%的经营者回答“不能”, 58。68%的经营者回答“不能确定”,仅有28。51%的经营者回答能。 表明国有企业经营 者对实现政企分开的信心不足。 针对现实情况,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中强调要“继续推进政企分开”并提出 “各级党政机关都要同所办的经济实体和直接管理的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等 意见和措施。认真贯彻这些方针政策,将会促使政企进一步分开的进程。但是,由于如 何实现政企分开以及与此联系的如何有效管理国有资产等还有不少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的问题,对于完成这方面任务的难度要有足够的估计。 5。改进和加强企业管理 我们进行改革是为了发展生产力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而改革本身是把生产力从传 统体制的束缚下解放出来。要使得解放的生产要素变成现实的生产力,实现发展生产力 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则还要通过管理,包括企业管理和国民经济管理,即通常 说的微观管理和宏观管理。所以,改革和管理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是相辅相成的 关系,应该互相补充,相互促进。不能以改革代替管理,也不能以管理代替改革,在深 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必须十分重视管理。这样才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才能使改革和发 展结合起来。 改革以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不少经营好的企业,它们在 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实施先进的管理方法,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创造性等方面,都进行了探索,取得了成绩,创造了经验。尤其是在适应和开拓市场、 提高竞争力方面,这是改革以后面临的新课题,一些企业在发展战略、管理制度、管理 方法、管理手段以及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技术进步、实行名牌战略等方面进行了创新, 积累了经验,这些经验对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是十分宝贵的。 但是,与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加强和改进企业管理显得滞后,一些企 业还出现了管理滑坡现象。根据一些单位的调查分析,企业中管理不严,纪律松弛,组 织涣散,基础工作薄弱的情况是相当严重的。管理思想落后,经营观念陈旧,决策能力 差,失误多也是普遍现象。这是导致一些企业亏损的重要原因。现在企业向经营管理要 效益的潜力确实很大的,狠抓企业管理确实是会见实效的。为了扭亏增盈,也要狠抓企 业管理。 其实,在任何情况下,抓企业管理都是必要的,而在深化企业改革时期,抓企业管 理更有重要的紧迫的意义。这是解决企业面临困难的要求,也是推动企业改革进一步深 化的要求,是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的保证。 三、努力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 国有企业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20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和 丰富的经验,当前已进入了攻坚阶段,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暴露出来。例如,相 当一部分国内企业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经营机制不活,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债务 和社会负担沉重,富余人员过多,生产经营艰难,经济效益下降,一些职工生活困难。 这些矛盾和问题只能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才能解决。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 已成为当务之急,重中之重。 不久前召开的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若干问题的 决定》,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都有概括而又科学的说明, 提出全党既要充分认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清醒地看到这 项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 为了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当前最重要的是认真学习和贯彻《决定》的精神。 目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既有有利条件,也有不利条件。《决定》对此也都作了全面深刻 的分析。并提出了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一系列政策措施。《决定》是推进国有企业 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因此它本身就是深化改革的极大的有利条件。 《决定》它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 1。深化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思路。上面说过,国有企业改革有两个重要方面,一 是建立合理的所有制结构,二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前一方面的任务就是使公有制为主 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其中国 有制经济是主导,但不是主体。如果国有企业范围过宽,数量过多,是难以建立现代企 业制度的。在这个意义上,前一方面是制约着后一方面的。以前对于这种关系并不十分 明确。《决定》中把“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列 为最优先的两项任务,放在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之前,进一步发展了十四届三中全 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思路,是国有企业改革战略指导思想的深化。关于国有经济 的定位,《决定》也更加明确和具体化了。十五大把国有经济定位在控制关系国民经济 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决定》概括为主要包括四个行业和领域。《决定》还指 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 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这些都是国有企业改革战略思路进一步 科学化明确化的表现。 2。规划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可行路径。《决定》重申了十五大提出的国有企业三年解 困和改革的任务,同时新提出了到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这是非常必要的 ,可以把解决当前的问题和完成长远的任务结合起来。《决定》还提出了推进国有企业 改革和发展的十条指导方针,坚持这些方针,将能保证三年和十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目标的实现,《决定》提出的十条指导方针,实际上是进一步规划了国有企业改革的一 条科学并可行的道路。这十条方针体现了国有企业改革要和所有制结构调整结合起来, 要和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结合起来,要和协调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尤其是转变政府职能结合 起来,要和深化金融改革结合起来,要和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实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 起来,要和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结合起来等正确战略思想。从国有企业本身来说,国有 企业改革的道路可以概括为三改一加强,这也是当前国有企业摆脱困境的主要出路。三 改一加强作为国企改革的方针早就提出来了,《决定》则大大丰富了它的内容。例如在 “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这一部分,提出了加强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建立和完善各项规 章制度、狠抓管理薄弱环节、广泛采用现代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等具体要求,很有针 对性和可操作性。 3。总结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经验。国有企业改革以来取得了丰富的经验教训,其 中不少是成功并有一定普遍意义的成功经验,尤其对解决长期困扰我们的一些难题有指 导意义和参考价值。《决定》认真总结了这些经验教训,科学地提升到方针政策的高度 。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分类指导,这个重要问题过去却重视不够。《决定》贯彻了分类指 导的要求,总结了经验教训。在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决定》强调“要确保 出资人到位”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要积极发展多元投资主体的 公司”。这些也是成功经验的总结。其他如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做好减员增效、再 就业工作、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建设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等方 面,《决定》也都总结了一些有推广价值的好经验。《决定》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 ,必然会提出新的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问题还在于,对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来说,重 要的不在于新提法还是旧提法,而在于提法是否正确。那些过去已经制定而《决定》中 又一次重申的方针政策,是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是正确的,我们应该像对待新提法那样认 真学习和贯彻。 4。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发挥积极性、创造性。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是 空前艰巨的事业,尽管已经积累了经验和找到了可行的路径,但不能说一切问题都找到 了妥善解决的办法。因此,《决定》一再提出要对一些尚未解决或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 进行探索。例如,《决定》中要求“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允许和鼓 励地方试点,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方式”。还要求:“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 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 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 起来。”《决定》强调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定地站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前列,解 放思想、实事求是,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要认真改进领导作风,从 工交、商贸、金融等各行各业国有企业的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研究 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迎难而上,开拓前进。”这是完全正确 的,必将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在深化国有企业中发挥首创精神。 应该指出,《决定》也是符合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性。各国的国有 经济各有特点,但也有共同的规律性。这个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我曾概括一些 学者的研究成果,指出国有经济存在如下一些规律性现象:一是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 有经济的存在有其必然性。二是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国 有经济从事着不能让私人经济搞、或私人经济不能搞、不愿搞的经济活动。三是各个产 业部门和国有经济的相容性是不相同的。四是国有经济的比重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 小越好,它是受多种条件主要是经济发展的要求制约的。五是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比 重的变化与工业发展阶段有着内在的联系。六是各国发展国有企业都有其社会目标,许 多国有企业就其自身的经济效益来看是不好的,需要财政补贴。但从国际经验看,国有 企业是可以搞好的。除定位恰当,搞好的主要条件是企业有经营自主权,有明确的财务 责任,参加市场竞争。七是随着社会经济等情况的变化,如社会对国有企业需求的变化 ,科学技术的进步,国民经济结构的变化。市场体系的发育和成熟程度的变化,国有企 业必然会发生调整改革的问题,国有企业的调整改革又是和所有制结构的变动、产业结 构的变动等联系着的。八是国有企业采取的经营方式是多种多样的,西方发达国国家越 来越多的采取控股或参股的股份制形成。《决定》符合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发展的客观 规律,因而能够对国有企业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起正确指导和积极推进的作用。 《决定》是一个好文件。但《决定》对改革能够起到怎样的作用,还决定于学习和 贯彻的情况。当前的任务是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决定》的精神,排除各种思想障碍,把 认识统一到《决定》上来,然后坚决贯彻《决定》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解决改革中 的实际问题,这些问题尤其是认识问题的解决也要依靠学习和提高思想认识来解决。 为了学好《决定》,应该把《决定》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和十五大报告联系起 来学习,尤其要认真领会十五大提出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等科学论断。现在国有 企业改革的一个思想障碍还是“恐私症”。有些人总是把私有制和社会主义对立起来, 和资本主义等同起来,但是,从生产力发展的趋势来看,从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来看, 从当代经济最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趋势来看,从人们生活方式的发展趋势来看,以及从 企业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来看,社会主义时期能不能和该不该彻底消灭私有制是值得 研究的。这是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的一个要继续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而无论如何,在我 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我们决不能再把公有制和私有制完全对立起来,不能忘掉非公 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才能正确理解党的十五大和十 五届四中全会文件的精神,真正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推动国有企业改革 不断深化,圆满地完成改革的任务。 理论分析论文:政党、民族与国家——中国现代党化国家形态的历史-理论分析 在现代边沿-从晚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国家结构经历着从传统的文化-国家到现代的民族-国家的历史性转变。但是,由于这种转变是在一个后发外生型的现代化处境中逐渐达成的,因此,不同于原发内生型现代化国家直接以民族作为国家建构的基础,而是由组织严密的政党作为国家建构的基础,因此,古典的国家形态转变的结果不是从文化-国家到民族-国家,而是从文化-国家转变为党化国家。设定民族-国家(nation-state)是现代国家的规范形态,1 那么党化国家(party-state)就是现代国家的变异形态。2 可以说,中国现代运动显现出的“现代性”特质,是由党化国家的国家形态所注定的。而党化国家是造成中国现代化进程迟滞的最主要的政治原因。因此,分析党化国家形成的历史与理论成因,并促使中国现代国家形态从党化国家蜕变,实现从党化国家向民族-国家的再次转变,就是重构中国现代国家形态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国家”的兴起 以现代国家-不能是在民族-国家还是在政党-国家的意义上而言,“国家”在中国都有一个兴起的问题。这是因为,“国家”在中国历史进程中具有两种实质构成明显不同的含义:古典时段的文化-国家结构,现代时段的党化国家结构。两者之间以“现代”划界,显示了中国历史上形成的古典国家形态与后来兴起的现代国家形态的根本差异,以及现代国家形态兴起时期所表现出的特征与古典国家运作特征的本质不同。 就前者来讲,古典的文化(文明)-国家(culture/civilization-state) 无论就国家的结构还是就国家的作用方式来说,都具有与现代国家本质不同的地方。一方面,在国家统治理念上,它依赖的是基于文化与文明的认同。“华优夷劣”的古典国家基本价值与“华而夷者夷也,夷而华者华也”的关系对置结构,显示了古典国家认同的特质,也显示了古典国家对于政治对峙的淡化处理。正是因为如此,才有学者构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解释框架,来阐释古典中国无论是民族认同还是国家认同的非冲突性质,以及其中具有的融合性大于对峙性的古典国家特质。3 另一方面,在制度建制上,它设计的是一套道德感化的机制。尽管从国家资源的占有来讲,古典中国的私有性质不容否认,此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但是,这种所有权仅仅具有形式意义。“仁心-仁政”、“内圣外王”的古典制度建构基本精神贯穿古典中国的整个历史。而制度安排上的“皇权”与“相权”的对应结构,也使得治道“民主”的色彩较为浓厚。至于制度举措上的“为政以德”、“与民休息”等等,都体现了古典国家的德性化定位。4 再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上,它显现的是自然秩序的和谐。这由古典中国国家“家国同构”的特质显示出来。作为社会的自然结构的“家庭”与作为政治建制的国家,在古典中国以混用、结合、同构的诸种方式紧紧地统合在一起。进而以日常伦理、联系方式、法律机制、经济活动、社会心理强化稳固这种国家形态。5 综合上述三个方面的简单归纳,可以说,中国古典国家结构与中国现代国家结构的差异,就是一个“自然”结构与一个人为结构的差异。而古典中国国家结构所具有的以文化的基本价值支撑国家机构的特质,也从中鲜明地显示了出来。支持古典国家运行的基本文化价值具有比政治利益和权力掌控更为重要的国家内聚功用。古典国家建制主要地依靠文化价值理念和伦理道德规范维系着。在这个角度讲,作为古典中国国家活动主体的汉民族也就主要地是一个文化意义上的民族,还不是近代意义上的政治民族。如果将文化民族规定为古典国家基于文化价值认同形成的社会集群。而政治民族就可以被规定为通过国家建构形成的社会-政治集群。就此而言,文化民族支持的是古典国家。政治民族支持的是现代国家。前者的运作主要体现为一种惯性机制。后者的运作则主要体现为一种约定的状态。 就后者来讲,即就现代中国国家-尽管是在变型的政党-国家意义上而言的国家的兴起,是有一个历史的中断与自身渐进的发展历程的。首先,中国现代国家的兴起是以中国古典国家的历史中断为前提条件的。之所以会发生这种历史中断,一方面是因为古典国家的内在资源长期消耗,已经差不多内源耗尽了;晚清政府迟滞的改革证明了这一点。6 而中国人对于新兴现代国家的热切期待,对于古典国家无力拯救中国的共识,也证明了这一点。7另一方面,是因为建立在惯性基础上的中国古典国家遭遇了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现代国家,现代国家建立在社会(政府)契约基础上而具有的力量感,在突破了民族国家界限而向国际突进的时候,中国古典国家的自在运作就势必陷入他在力量的制约境地。西方列强瓦解中国古典国家的举动证明了这一点。8 两个方面和合作用,导致中国古典国家无法维系自己的国家体系完整性,中国国家从古典的文化国家向现代的民族国家的转变就此显示出势所必然的态势。这是因为,前者显示了内在自我复制的不可能,后者显示了结构替代者的出现。设定国家是社会生活的必须,那么,唯一的出路就是古典国家转变为现代国家的彻底重构。 其次,中国现代国家兴起是有一个历史过程的。这一历史过程从结构上讲,显现为从早期呼吁文化国家转变为民族国家,到建构民族国家的理性努力遭遇挫折后向党化国家逆转的两次转变。前一次转变为中国现代国家兴起做好了精神和制度准备。后一次转变为“中国式”现代国家-党化国家的兴起做好了观念与体制筹划。前一次转变显现为近代吁求中国社会实现现代跃升的革命者与思想家,一方面对于民族认同、国家建构的自觉,如孙中山对于“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平均地权,建立民国”的阐述;另一方面对于现代国家建构的宪政政治的追求。9 后一次转变显示为以党建国的思想领袖和政治行动家合一角色对于党化国家理论的构造和党化国家的组织行动。比如孙中山对于国民党的改造以及他对于国家建构的努力。又比如共产党领袖人物对于同样问题的类似反应。10 这一转变从时间演进上讲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来描述。第一阶段,晚清时期。这一时期是一个古典文化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变的时期。这一转变从三个方面体现其促使中国国家形态转化的特质。一方面是晚清政府对于国家形态转换有一个自觉的认识,它展开的新政实践是一个明证。另一方面是民族认同问题与国家建构问题的交错作用所体现的现代民族主义思潮的泛滥,以及在这种泛滥中日益高涨的国家认同。再一方面是促使现代国家发育生长的社会新阶层诞生了,诸如商人、工厂主登上了社会政治舞台。他们对于国家的要求乃是一种促使工商业发展的现代国家,而不是限制工商业发展大力推进农业发展的传统国家。11 第二阶段,民国时期。这一时期是一个从建构民族国家受挫到尝试建构党化国家的时期。第三阶 段,1949年以后至今。这是一个党化国家建构成型并走向成熟的时期。后两个时期正是本文要着重分析的。因为它对于现代中国国家形态之定型于党化国家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与现代国家之作为民族-国家的规范状态不同,党化国家具有其特殊性。民族-国家乃是以历史语言文化共同性为基础的民族与政府(国家)结构的结合体。但是党化国家则是一个建立在具有支配民族命运基础上的强势、独大的政党对于国家权力的独占。无疑,党化国家是民族国家的一种变态形式。但是,我们首先要强调的却是,在传统与现代边沿的中国,现代国家形态以党化国家的形式兴起,是具有其历史合理性的。从总体上讲,像中国这样的后发外生型现代国家的兴起,所具有的历史紧张常常导致民族-国家兴起过程中诸社会要素的变型组合。之所以会发生变型的组合,是因为作为文化民族存在的古典国家的主体,在现代国家诞生之时无法提供给国家以政治民族的支持力量。相对于政治上孱弱的文化民族状态,政治上比较成熟的政党足以提供给国家建构以各方面的支持力量:其一,观念设计。后发外生的现代国家是具有思想家与政治家自觉设计国家形态的特点的。民族主义就是这种设计的观念工具。但是,具有民族主义自觉性的,不是所有的民族共同体成员。而只是少数建构或加入政党(或政党萌芽状态的各种组织)的领袖人物具有的政治理念。这些人就成为后发外生现代国家建构的观念提供者。他们从党派立场出发思考国家建构问题的视角,也就决定性地影响国家的实际建构状态。影响现代中国国家建构最重要的二十世纪政治人物,如国民党时期的孙中山、,如共产党时期的、邓小平,都是党化国家的自觉阐述者和实践者。没有他们的党化国家理念,我们还真难以设想中国国家建构的实际形态又会是怎么样这个问题的答案。与此同时,在中国现代国家的形成过程中,古典时代的文化民族转变为现代的政治民族,这中间也内在地蕴涵了一个文化民族的唯道德思维对于唯道德定位的现代政党认同的天性有利因素。政党之作为政党的利益团体定位之隐而不彰、之作为振兴国家民族的主体的定位,从而将政党与国家连接为一体,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12其二,制度供给。后发外生的现代国家常常是处于传统政治实体制度供给短缺的状态下向现代国家转变的。因此,什么样的政治组织及其政治尝试足以供给替代传统政治制度的制度体系,它就具有组织国家的“先天优势”。无疑,在中国现代早期(即晚清时期),有思想家、政治家对于中国国家的制度建构贡献过零散性的意见。但是真正可以称为系统的现代制度建构思想并落实到实际政治过程之中的,还是国民党与共产党的党化国家思想与制度建设。其三,社会动员。党化国家的社会动员方式主要有两个,一个方式是政党因素楔入民族转型,即促使中华民族从文化民族转变为政治民族,构成为政党支配国家而形成党化国家的重要原因。另一个是政党因素注入社会运动,即由政党担当组织散沙般的中国传统社会而使之形成组织起来的现代社会,并使得进行这种组织的政党足以获得配置各种社会资源的绝对权力。从传统的会党转变为现代的政党,政党的现代组织方式具有的社会凝聚功能驱使政党与现代国家运动合拢。可以说,从党化国家兴起的历史合理性上也能够推出党化国家兴起的理论合理性。在中国从传统的文化国家转变到现代的民族国家的过程中,由于政党取得了建构国家的优先权,政党由此替代了民族在国家建构中的中心作用,使得民族-国家的现代国家规范结构转换为政党-国家的现代国家变型结构。将民族、国家与政党的关系结构,从民族国家的“民族”到“国家”再到“政党”的三者递进秩序,改变为从“政党”到“国家”的二维传递关系。因此,在中国人获得足以反省党化国家弊病的教训之前,党化国家的历史与理论正当性是不会遭遇普遍怀疑的。 二、党国一体 现代中国历史上,政党对于国家的支配、以至于政党与国家合而为一的党化国家建构,可以从两个角度得到认识:一个角度是从历史经验的视角,另一个角度是从国家结构与运作机制的视角。从这两个角度看,二十世纪中国两大政党对于中国现代国家形态建构都发生了决定性的作用。 首先,从历史经验的角度分析。与二十世纪中国政治走向最关紧要的两个政党的政治取向,是我们分析政党、民族与国家关系结构的历史演变最为紧要的经验事实。 国民党对于党化国家具有草创之功。这种草创,一是基于国民党对于党化国家的理论设计,二是基于国民党对于党化国家的政治实践。从前一方面来看,决定国民党政党形态的两位政治人物的党化国家理念值得分析。从后一方面来看,国民党的国家统治定位、策略、举措值得研究。就前者讲,在国民党作为现代政党成立之际,孙中山对于国民党的设计,就是将国民党与国家建构本应是作为两个问题处理的问题,直接地作为一个问题来对待的。孙中山早期的民族主义理念,具有粗略的民族-国家轮廓。只是在孙中山意识到严密组织起来的政党对于中国国家建构的决定性意义的时候,他的党化国家思想才趋于成熟。对此可以从孙中山组织兴中会、建立中华革命党到组建改建国民党的思维演变逻辑上认识。而孙中山党化国家思想的构成大致是三个方面:一方面,孙中山的党化国家思想强调政党建构与国家建构的一致性。这就是他一再强调的“吾人立党,即为未来国家之雏形”。13“党有力量,可以建国”。14 而党的力量便来源于党的道德理想主义-诸如立党为立国,党无私利“能为全国人民尽此忠实之义务”。15 另一方面是以党治国。以党治国的精髓是以党的政治纲领作为国家治理的依据。“所谓以党治国,并不是要党员都做官,然后国才可以治,是要本党的主义实行,全国人民都遵守本党主义,中国然后才可以治。”16 至于以党治国的政治举措则是完全的权力垄断。“自革命起义之日至宪法颁布之日,总名曰革命时期。在此时期内,一切军国庶政,悉由本党完全负责。”17 再一方面,以党治国具有政治排斥特性,这种排斥性既是针对“主义”这类政党意识形态的,也是针对政治人才任用的。一者“国民党系我创立之民国唯一政党”,18 二者不是迫不得已,否则不“借才于党外”。19 三者政党治理本身依靠人治而不是法治。“党用人治的长处很多,人治力量乃大。”20 孙中山奠立的党化国家格局,在后来对于国民党的改造中有了进一步的落实,从而对于国民党建立起党化国家的政治实践形态发挥了关键的作用。国民党的定位与定型都与有关。国民党的定位指的是,它要做一个什么样的党,即作为一个党派它究竟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问题。国民党的定型指的是,它事实上是一个什么样的党,即作为一个党派它坐实在什么状态中,其结构与功能的匹配基本坐实在什么形态上。对于这两个问题的解决思路是,就前者而言,他认定国民党是“唯一救国的党”。因此国民党当然地占据国家的所有权力。就后者讲,国民党乃是一个由党国、党军、党治构成的不讲权利只讲义务的政党。而国民党中央对于全党、全社会取一种“保姆”和“导师”的姿态。21国民党的党化国家定位与定型从此与中国二十世纪政治结构的定位与定型两者间具有了高度的一致性。甚至可以说它为此后中国党化国家的国家政治组织方式奠定了基调。 从评价的角度看,早期国民党建党的混乱,使得国民党对于党化国家的建构既在理论上也在政治实践上严重滞后。加之孙中山对于国民党党化国家的建构属于晚年的政治应急举措,对于国民党党化国家的强化属于急功近利的安顿,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讲,国民党并没有完成党化国家建构的政治任务。中国共产党对于党化国家的建构与巩固,成功的程度远远超出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对于党化国家的建构,与其作为现代政党的建党纲领的自觉性、政党运作的严格纪律性、国家内在化于政党的周密性是联系在一起的。中共的政治领袖兼思想领袖对于党化国家的阐述,一直是他们基本不变的思想取向。以中国共产党建国时期的领袖代表和执政时期的领袖代表邓小平关于政党与国家基本关系的论述为例,可 以证明这一点。在的论述中,中国共产党具有着比中国国民党更有利的将国家党化的道德资源。因为中国共产党既建立在“最正确最革命的科学思想”的基础上,又“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22 因此强调中国革命与共产党宗旨的内在吻合,因此“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任何革命都不能成功”。23 所以,信心十足地宣告“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努力,没有中国共产党人做中国人民的中流砥柱,中国的独立和解放是不可能的,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也是不可能的。”24 故而在1949年中国共产党取得全国政权之后,在政治上实践党化国家的“党的一元化领导”也就水到渠成。至于邓小平,他一方面将中国共产党定位在五四以来唯一一个联系群众的政党位置上,另一方面则将中国现代化的成就与中国共产党直接连接起来,再一方面更认定“全国人民把他们对于前途的一切希望寄托在党的领导上。”25 取决于中国共产党政治领袖兼思想领袖的明确的党化国家理念,1949年之后的中国国家形态,便日益明确地走向党化国家的定格境地。 定格了的中国党化国家形态,乃是一个中国共产党完全彻底地垄断中国社会所有资源的形态。这种垄断,不惟是对于社会政治资源的垄断,也是对于社会经济资源的垄断,更是对于精神的、制度的与日常生活绝对统治的垄断。达到这种垄断,一方面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对于异己思想与异在政治力量的成功挤压。另一方面则在于中国共产党成功地控制了各种统治资源。就前一方面来讲,不论是1949年前的思想运动,还是1949年以后的思想镇压,都使得中国人可以选择的政治理念日益陷入一个逼仄状态。1949年以前的运动,使得中国共产党党内练习了党化国家的运作。1957年的反右运动,使得中国社会、尤其是潜在的政治竞争力量-知识分子习惯了对于中国共产党的惟命是从。而这种党化的政治意识形态一旦掌控了整个社会,提升为国家意识形态,它就具有了“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唯一正确性。以此为基础展开的政治控制、思想教育,便成功地将约束在党化国家的政治意识形态“跑马圈地”里。与这种思想控制相关,党化的军队、党化的警察、党化的政府,党化的经济、党化的教育、党化的文化、党化的日常生活,构成为党化国家的严密控制体系。26 从存在上讲,党在国家之上、党在国家之外。但是从党的作用方式上讲,党又在国家之中。党化国家的成熟形态终于在中国共产党的手里成功得建构起来。 无疑,中国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在党化国家的建构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而且具体的举措也相差很大。只是从党化国家建构的结构上来审视两党,我们不能不强调国民党与共产党的同构性。一方面,我们就政治竞争的角度,承认国民党与共产党是几十年的政治冤家。而且从两党的政治-思想领袖的自我政治表白与相互指责来看,他们对于彼此的差异也都有自觉的陈述。27 但是另一方面,从政党的基本结构上分析,两党的同构性远远大于它们的异质性。其一,从政党的基本政治理念上看,不论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都是建立在列宁主义基础上的政党。两党都信奉真理独占和军权至上的列宁主义原则。恰如孙中山总结的。俄国革命之成功“实全由其首领列宁先生个人之奋斗,及条理与组织之完备。”28 对于党来讲,党员必须对党绝对忠诚,既牺牲个人自由,又贡献能力。“只全党有自由,个人不能有自由,然后我们的革命,才可以望成功。”29 在国民党的党制建构中,孙中山因此占据一切重要职位,有独裁空间。后来忠实遵循孙中山的建党思路,而且更加强化了独占真理的政党性质。虽然说国民党对于列宁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弃置不顾,但是列宁主义的政党建构方式国民党是完全承接下来了。后来共产党所走的路,更是一条自觉的列宁主义道路。这不仅是因为“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而且是因为中共历史上重要的古田会议和遵义会议对于中国共产党的列宁主义改造。“支部建在连上”和“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列宁主义信条,自是成为中国共产党基本纲领中的支点。其二,从政党的国家理念上看,党化国家是国民党与共产党所共同认可的国家建构原则。政党意志即国家意志、政党意识形态即国家意识形态是党化国家的理念结构。政党对于国家权力的独占是党化国家的当然权力布局。党化军队在作为党化国家的支柱上完全一致。所认定的“各团体的军队化,实在是救国的不二方法”,与在时期所主张的“军管”,实在看不出有什么两样。其三,从政党对于国家社会政治生活的实际控制方式上来看,一方面两党都对于意识形态的控制高度关注,以自己政党的意识形态居高临下地下贯到国家组织结构,是他们共同的选择。另一方面,将国家意识形态通过党化教育的方式,再次下贯到整个社会。国民党的党化教育即是奴化教育,“本党一面以保姆的资格,培养社会的元气;一面以导师的资格,训练人民的政治能力”。30 这样素质低下的人民就可以全心全意跟随国民党。共产党的党化教育也同样是灌输奴化意识,从中共执政前“反对自由主义”的思想整顿到执政后的反自由化运动就说明了一切。31 国民党与共产党的同构性实际上给我们展示了审视党化国家的另一个角度,即从国家结构及其运作的机制上看党化国家的状态。简单地讲,其一,从国家统治的政治理念上看,这是从观念层面对于党化国家的审视。独占性地执掌国家权力的政党,具有在思想世界运用纯熟的政治控制技术的能力。它将思想形态的政党与思想形态的国家完全合而为一。其二,从政党对于国家权力的全面占据上看,这是从制度层面对于党化国家的考察。独占性地执掌国家权力的政党将国家一切权力收摄于政党,从国家暴力机器的独占、到国家资源的垄断性利用(计划经济最直接体现出这一特点)、再到思想意识形态的真理独占,国家与民族均退隐到政党的背后。其三,从政党对于国家全面控制机制的形成上看,这是从日常生活层面对于党化国家的描述。独占性地执掌国家权力的政党将国家政治生活、组织行动方式与日常生活贯通起来,将所有关乎“党和国家”、“党和人民”的方方面面连接起来,加以高压控制。党化思维、党化制度与党化生活成为整个国家的生活方式。 党国一体的党化国家,简单地讲,就是独大的、占有国家权力的政党对于国家一切权力的垄断。这些权力,既包括政治、经济等可以实体化的社会权力,也包括观念、教育、文化等虚化的话语权力。这种权力结构,从结构上看则可以分解为两层面:其一,从国家结构机制上看,党国-党军-党政的一体化结构,就显示了这一结构的权力渗透状态。“党国”是将政党权力与国家权力直接合一。“党军”是将政党权力与军队暴力合一。“党政”是将政党权力与政府权力合一。三者完全合一,便将现代国家的所有权力高度归并起来,使得权力的垄断完全可以达成。“党国”将国家党,!化,“党军”将暴力党化,“党政”将国家日常权力党化。从而使得掌握国家绝对权力的政党可以绝对没有权力挑战者和替代者地行使种种权力。其二,从国家运行结构上看,全能国家的定位,使得得以将国家党化的政党全方位地渗透到国家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之中。党纲-党权-党化教育的一体化结构就显示了这一结构的特质。“党纲”显示了政党对于民族采取拯救姿态的道德依据,“党权”显示了政党对于国家采取大权独揽统治方式的凭借,“党化教育”显示了政党在物化权力之外的思想上统治全民族的驯化进路。“党纲”将建党与建国相统一,“党权”将党内支配与 党外支配相统一,“党化教育”将党员驯化与民族驯化相统一,从而使得党化国家的运作显得自然而然。前者作为党化国家的结构状态,后者作为党化国家的运行方式,两者结合,就使得党化国家具有了结构功能的完整性。 再简单地归纳一下,在现代边沿上的中国,政党何以能够凌驾于国家之上呢?这与三个因素有关。一方面,是政党将自己人为地提升为一个代表了民族未来的理想主义团体。这使得它可以自恃自己的理想主义而具有一种领导全民族的极端道德优越感。的国民党是这样看问题的。“我们国家这样大,人口这样多,而我们国民的智识和普通的教育,却又这样的幼稚和缺乏”,不经过党化的及时训练,“国家也就亡了,我们种族也就灭了,当然再不能有独立的希望了”。32 邓小平的共产党同样是这样看问题的。毛的“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与邓的“一定要注意引导,不好好引导就会害了他们”33 的论述都潜蛰着执掌国家最高权力的政治领袖那种高于全民族成员,而有资格训导全民族成员的极端道德优越意识。另一方面,由于政党先于国家而成立,并且成为国家建立的动力,因此政党的行政建构就成为后起的国家行政建构的原型,以党代政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前引孙中山、关于国民党与国民政府的一致性的论述,已经可以证明。后来共产党领袖也一再强调将党内的优良作风带进执政之中,以便将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转换为“执政为民”的为政方略。以及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与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相同原则的归并,也显示出以党治国的大思路。再一方面,政党具有组织社会的社会动员“先天”特质,因此,当政党占据了社会政治生活的绝对有利位置之后,它对于社会秩序就具有了设计、指引的自然先导权。这是中国现代党化国家得以有效动员社会的同时,维护自己的党化统治的原因。这就是为中国政党领袖所强调的列宁主义原则,“没有铁一般的和在斗争中锻炼出来的党,没有为本阶级全体忠实的人所信赖的党,没有善于考察群众情绪和影响群众情绪的党,要顺利地进行这种斗争是不可能的。”34 三、国家二型 我们强调,从政治学理论上讲,规范意义上的现代国家是“民族-国家”,并以民族国家为审视坐标,指出变型的现代国家是“政党-国家”即党化国家。之所以说民族-国家是现代国家形态的规范形式,规范就规范在,其一,它具有先发性。这是一个时间向度的分析。不是说先发的政治生活形态就一定具有规范性。但是,就民族-国家的形成而言,正是由于它的先发,使得它的发育生长方式变成了后来巨型的显现代政治组织结构-国家的一个原型。现代国家无疑由民族-国家催生,而又由民族-国家作为标志。由一个主体民族在其语言文化历史的基础上达成建构严格国家组织的“国家认同”,迄今为止,还是建构国家的基本方式。现代政治学关于国家的定义,几乎就是从民族-国家角度给出的,“由这一领土内的居民和政府组成的政治体系就是国家。”35 而政府也不过是“在一特定领土内成功地支持了独掌合法使用武力的权利以实施法规的任何治理机构。”36 当我们将国家看作一个民族建立一个政府的现代组织结构的时候,它与民族和国家两个端点的观察口径是具有一致性的。其二,它具有成熟性。这是一个结构状态的分析。民族-国家既然是以一个民族建立起来的政府体系,因此,它的建构方式就具有天然的政治性。这种政治性体现为一个民族建构政府体系时的诸社会政治原则。一方面,社会契约构成它组织起来的基础论证。另一方面,政府契约构成它促使成员们认同的政治基础。前者成为文化民族与政治民族分野的标志。后者成为古典国家与现代国家分界的象征。自由平等博爱之成为现代政治理念,宪政法治民主之成为现代政治制度,国家与社会二元分流之成为现代政治格局,都是因为它们规定了契约基础上形成的国家组织的国家性格。37 其三,它具有相对优势。这是一个比较视角的观察。后发的政党-国家与先发的民族-国家,在它们都获得了自己的历史理由而具有了共时存在的情况下,就发生了一个比较问题。比较是一个经验显示的结果问题。在两者以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方式对抗的形态对峙了几十年之后,民族-国家的国家建构经受了历史的考验,而政党-国家进入一个转型的阵痛之中。后者进入转型的原因正是因为它的内在缺陷:集权的政治形式已经难以进行有效的社会政治动员,僵硬的计划经济形式难以有效配置资源,封闭的文化建制锁闭了社会创新的通道。这与民族-国家建立在分权制衡基础上的宪政民主政治机制、依据于价格基础之上的市场经济、开放的文化建制具有的文化自我更新无法长久地对峙。起码可以讲,政党-国家所依托的传统形态的社会主义国家形式是彻底地终结了。 政党-国家是现代国家的变态形式。它变型就变型在,一方面,它是后发的。后发如果仅仅是时间意义上的,倒也不是什么紧要的问题。犹如美国相当于英国是后发的,但是国家结构都是民族-国家的。只是后发的政党-国家,在国家形成的过程中,由于民族的政治动员滞后,需要一个自觉建构国家的强势政党来号召建立国家,政党占据了民族在国家建构中的领导地位,因此,它以“民族代表”的身份获得了建立国家(政府)的特权。这样民族-国家的基本结构就发生了变化。可以说,政党-国家是在民族-国家形成动力不足的情况下的产物。政党替代了民族作为国家建构活动的主体。政党意志又恰恰是在与民族意志的形成中扭转民族意志、以至于高于民族意志的情况下引导民族转向国家的。所以,它的后发使得它必然变型。另一方面,它是不成熟的。这种不成熟,是因为它是在出台条件不足的情况下的“早产儿”。社会主义是政党国家的意识形态依托,共产党是政党国家的组织依托,落后国家是政党国家的既有国家基础,集权的政治、计划的经济与封闭的文化是政党国家的社会结构形式,分析起来,这些条件给政党国家的建构提供的生存土壤实在是相当贫瘠的。社会主义的混乱状态,不足以给社会主义国家建构实践提供充分的思想营养。科学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建构,也不足以提供一个资本主义的系统替代方案。而且它作为革命政治哲学,实在是将自己的理论构造轴心安顿在革命的正当性上面。国家建设的问题深深地隐匿在革命的激情后面。政党国家建构起来之后究竟怎么办的问题远远没有提上台面的机缘。所以当政党国家如此迅速地建立起来的时候,政党领袖一时都陷入了不知所措的喜悦之中。38 再一方面,它显示出相对的劣势。这种相对劣势是在政党-国家经历了一个发展时期之后显示出来的。政党国家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或民族主义国家),大都没有发育健康的社会政治制度、经济运行制度和弹性社会控制制度。社会政治制度的非宪政安顿,使得它们均成为某种形式的极权专制政体。政党的民主集中制投射在国家政治结构中转换为国家的中央控制结构,使得社会政治活力被这种政治制度所窒息。政党国家的政治制度就此具有一种脆性特征-它在可以维持自己的范围内,可以从容复制自己;一旦它到了脆性的边沿,谁都无法拯救它了,对于它的改革,也就只能是对于它的颠覆。而社会经济制度上的刚性计划制度,也因为超前于社会经济发展发实际水平,显示出它无法支持社会经济继续有效地发展的需要,以及它无法有效地配置社会经济资源,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以至于这种经济形式无疑要走向它的终结点。至于上控制方面,由于政党意识形态的强势作用方式被楔入了社会日常生活,因此,全方位的社会强控制是这种国家社会日常生活的必须。一种完全缺乏抵抗空间或非暴力反抗余地的日常生活,使得社会生活也显示出常态下的控制有效性和非常态下的完全失去控制的两极跳跃状态。这些劣势,使得它在与自己敌对的制度竞争中,必然处于失败的境地。而且它的失败,因于自己内在的缺陷或相对的劣势,而不是因于外部的压力。 比较分析民族-国家与政党-国家两种国家类型的结构与功能,可以更为清晰地看到两者具有的差异性和比较特点。这种比较,可以从三个角度着手:一是国家意识形态的构成与组织结构的差异。二是国家基本政治 制度的安排的不同。三是国家日常的社会政治生活状态的区别。 第一,规范的现代国家与变型的现代国家在国家意识形态的构成上具有巨大的差异。所谓国家意识形态,是指足以使得国家之作为政治共同体,其成员对于国家认同的观念基础之基本价值的共识。无疑,现代国家都需要国家意识形态作为国家的观念基石。假如一个现代国家没有这种观念基石,就等于没有国家的感召理念,国家的精神形态就建立不起来。就现代民族国家的国家意识形态支持而言,它的国家意识形态可以说是一种权利型民族主义与权利型爱国主义。权利型民族主义指的民族共同体之作为政治共同体的基础,建立在民族任一成员都在这个共同体内获得了同样的人格尊严和政治权利,以至于因为他们在共同体内部的这种自由平等地位促使他们发自内心地认同这一共同体。假如民族共同体的成员在这个共同体内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政治权利,他们对于民族共同体就有采取拒绝认同态度的权利。绝对不会因为他们在历史传统、语言文化和风俗习惯上属于这个共同体而遭到民族的人格蔑视和权利践踏。以此为基础,权利型爱国主义,是指建立在民族共同体基础之上的国家共同体,必须是一个保护共同体成员政治权利的组织建制。国家与组织国家的成员个人,具有握权和授权的关系结构。国家之获得人民的爱护,就是因为它保护了人民。人民之爱护国家,就是因为他们在其中获得了安全、尊严和生存发展资料。不是因为国家凌驾于人民之上,因此人民必须服从它。在这个意义上,“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成员应该能分享共同的政治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族意识和关于同属于一个共同的国家的认知,应该是支持民主政治的。” 39 规范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基本上都是宪政民主国家,在此也就获得了理解的理由。在这样的国家框架之下,一切公民组织、政党组织都只具有相对于国家组织的次生性。相应地,政党组织是在国家框架下运作的。政党组织对于国家组织具有忠诚伦理导向,而不是相反。 后发外生的现代化国家的困境是,它从古典的文化国家转型为现代的民族国家的时候,没有原来国家结构中内生的转型动力。因此,它得依赖于相对于原来国家结构而言的外生力量来动员资源进行现代国家的建构。在这种情况下,取得了支配性地位的独大政党就有了代表民族利益与愿望的机会空间。在民族危机中,道德自我正当化的政党就有一个要求民族成员跟随这一政党的理由。所以,当通过政党力量建立起国家组织架构之后,党化国家的国家意识形态支撑也就通常是义务型民族主义与义务型爱国主义。所谓义务型民族主义,就是不问民族成员在民族共同体中的地位与作用,不问他们作为个体活动者是否具有基本人权和政治自由,而只是在民族危亡关头,被政党动员起来而成为没有权利只有义务的民族救亡者。他们在民族危亡之机,遭遇了究竟为民族大我牺牲小我、还是为小我一己牺牲民族大我的“权利难题”。于是,大我胜过小我,义务替代了权利。在民族“大义”面前,中国人没有思考权利与义务关系对等性的空间。而义务型爱国主义,是由义务型民族主义自然引导出来的政治意识形态。40 它主张一个民族的成员对于它所建立的国家共同体来讲,必须无条件地采取爱护的立场。它将爱国与卖国作二元对峙的理解-要不你履行爱国义务,要不你就是出卖祖国。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对于国家就不能质疑它对于个体自我的价值与意义问题,而只能质疑自己热爱国家的忠诚程度问题。而且“国家”之作为一个政治组织与“祖国”之作为一个文化概念之间的差异性,也相应被忽略。与之伴随,独大的政党之政党组织是在国家框架之上和之外运作的。“之上”,是指政党占据了国家建构的优势资源。国家之作为号召民族凝聚为政治实体的道德主体,转换为政党之作为号召建立国家的道德实体。在这种情况下,政党与组织的“寡头统治铁律”发生作用的机制特别明显。41政党领袖在政党国家的建制中,发挥着“导师”与“领袖”的共同作用,他就此成为政党的象征与国家的象征。于是,两条对划而过的线索就显现出来:一条线索是国家建立的线索,这是一条从民族到政党、再到国家的线索。另一条线索是从国家到政党、再到政党领袖的线索。前者构成了国家形成的过程。后者构成了国家运作的过程。前者支持了党化国家结构。后者支持了领袖专制机制。绝对忠诚的政党伦理因此转换为绝对忠诚的国家认同伦理。国家意识形态的批判性结构也就完全没有建立而起的可能性了。这样,党化国家的精神僵化也就是一个时间的问题了。 第二,规范的现代国家与变型的现代国家在基本制度安排上也有很大的不同。所谓国家的基本制度安排,指的是关乎国家政治生活的那些基础性结构,比如宪法的制定与宪政制度的运行,比如法治精神的建构和法治状态的维持,比如民主制度的建立与民主的改进等等。民族国家建立在民族共同体成员对于国家共同体关爱其成员的基础之上,因此,将这种关爱落实为一种保护共同体成员的国家基本制度,也就是国家(政府)有效运行的前提。宪法的制定与实施,宪政的建构与运行,就是在这种驱动力之下产生的。它是民族共同体,进而是国家共同体保护其成员,以便达到捍卫其成员支持民族共同体和国家共同体的基本制度基础。宪法,就是建立在维护共同体成员的基本权利的基点上的。之所以宪法的基点必须是维护共同体成员基本权利的,就是因为惟有这样它才足以维系共同体成员对于共同体的认同。假如不是如此的话,共同体之“共同”究竟何在的问题就解决不了,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就会发生危机。在这个特定意义上,宪法绝对不能是对于共同体成员社会政治义务的硬性规定。它一定是对于共同体成员权利的保护性规定、对于国家组织建制的限制性设计。在此基础上,宪法通向宪政才是可能的。宪政制度乃是一套健全的国家基本制度。它对于共同体成员的生命财产自由有明确的规定、对于主权在民原则具有鲜明的强调、对于权力的分割制衡具有刚性的要求、对于法治的治国方略具有综合的支持。42 经由宪法的良法建构和宪政的实施,国家的法治状态维系着国家的良制情形,而国家的良制情形支持着国家的优良秩序。一种对于共同体成员毫无例外的法治治理结构,使得共同体成员具有平等的社会地位,进而使得共同体成员支持共同体运作的内在动力形成逐渐强化的趋势。国家的持续发展就有了永续的动力。并且,因为宪政支持的法治民主运行机制的健全,民族国家的民主建制一般会表现为低调的代议制民主、程序性民主,而不是高调的直接民主制、实质性民主。43 党化国家的制度建制具有保护权势者特权而漠视共同体一般成员权利的特性。这是由党化国家的国家结构决定了的。党化国家不可能是制度化的国家。这是因为,一方面,宪政制度建立的空间被扼制住了。现代党化国家形式上都有一部宪法。但是这部宪法的现代性是严重不足的。它对于独大政党的超国家权力的规定,事实上等于否定了宪法对于公民与公民组织享有平等权利的宪法基本原则的规定。而且由于独大的政党强制性地制约国家政治生活,因此宪法之通向宪政几乎没有可能。44 另一方面,国家的制度因为总是将执掌国家权力的政党作为例外,因此制度的形式化作用机制总是建立不起来。制度的例外“制度化”地存在,也就意味着制度只能流于文献形式。法治是建立不起来了。没有法治的支持,强控的社会政治秩序就只好以德性来支撑。像国民党时期宣称儒家德性伦理治国胜过现代民族国家以法治国一样,45 共产党的领袖也始终不忘以德治国之作为以法治国的“弥补”一样。46 一个以德性作为国家治理直接资源的党化国家,是不可能依靠真正有利于国家治理的法律资源的,法律秩序建立不起来,现代大型复杂国家的秩序也就难以保证。因此它也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治理,只能流于暴力统治状态。再一方面,党化国家是不可能建立起国家的民主生活制度的。现代党化国家奉行的都是大同小异的所谓“民主集中制”。其实在这中间,“民主”始终只是手段,是达到社会有效的全方位控制所借助的了解社情民意的工具。所谓“人民民主”在党化国家的工具化处境就是明证。因为在一个完全没有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制度机制的情况下,人民根本就不可能做主。原苏联是如此,以致于斯大林晚期可以长期不召开政党的代表大会和国家的立法大会。47 晚期的统治也是一个证据。48 第三,规范的现代国家与变型的现代国家在国家的日常生活状态上也具有极大的差别。这就是一个社会是否具有与国家抗衡的实力的问题。在前者,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立是国家规范运行的前提条件。在后者,党化国家之吃掉社会则是人们视为当然的事情。 健全的民族国家就是宪政 民主国家。因此,这样的国家里国家权力是受到严格限制的,社会的自主与自治乃是国家政治生活之外的社会生活所必须的。因此,社会的自我组织状态是非常发达的。在日常政治生活方面讲,社会组织构成压力集团的时候,它就对于国家(政府)组织构成为监督和影响,同时构成社会各个阶层人士自我维护利益的凭借。在日常经济生活上讲,国家与市场的分界是比较清晰的。市场的自生自发秩序来自于价格的作用机制,它对于国家的介入有一种“天然”的排斥性。在人际关系的处置上讲,人们依据宽容的原则理解各自的信仰、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而不是以一种由掌握国家权力的政党控制下的、国家统筹的方式来“移风易俗”。49 党化国家之所以对于社会生活具有吞噬力,是因为党化国家是以吞噬所有权力的高度垄断性为特质的。在政治上,党化国家绝对不能容许相异的权力体系的存在,它只要面对不同的权力结构,就意味着它的根本缺陷具有显示的可能性。要维持它绝对的伟大性、正确性,就必须以吞噬所有权力为前提,并以此来显示自己的绝对不可替代性。在经济上,党化国家一定要通过对于经济的刚性计划控制所有经济资源,以便强化它对于政治资源的控制。这两种控制是相互依赖的。假如它在控制政治资源的时候忘记了控制经济资源,它就无法达到对于国家资源的垄断,也就会生长出一个基于独立经济力量支撑的反对者来。但是这种经济生活方式对于资源配置的效率是极低的。因此政党国家的经济始终是低效经济和短缺经济。经济生活的韧性匮乏和脆性结构,决定了经济生活的不安定性-饥荒的随时伴随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50 取决于这种短缺经济所可以供给物质的缺乏,所以党化国家总是要经由掌握国家权力的独大政党来提倡节俭道德,以便将物质短缺可能导致的政治统治风险加以化解。而且在政党权力借助国家力量介入居民的生活时,国家还故意以极其轻慢的态度对待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差异,随意地干预个体的私人生活。私人生活构成为国家统治的重要领域。私人生活被国家组织化的生活完全吞噬。“斗私批修”、“狠斗私字一闪念”等等将个体纳入党化思维轨道的运动将私人空间干干净净的占据了。权力之吞噬权利的情形从政治领域直接打通到生活范畴。51 四、党化国家的转型 党化国家的内在缺陷体现在它的历史运行过程之中,并必然导致它的外部竞争能力的孱弱。因此,党化国家面对现代民族国家的规范运行压力,以及内部整合的需要,几乎都遭遇了转型的问题。审视党化国家转型问题有两个视角:经验的视角与理论的视角。经验的视角其实是对于一个社会政治事实的刻画。理论的视角则是对于一个现代政治规范的重新申述。 其一,经验层面的描述。就经验层面来看,党化国家的典范形态是原苏联东欧国家。从历史形态上来讲,延续较为长久的党化国家形态、尤其是建立在科学社会主义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形式的党化国家形态,52 可以说都是苏东国家形态及其变型形式。就中国的国家形成过程来看,无疑,中国现代党化国家形态的形成,也是移植和重组苏联党化国家形态的产物。就此而言,审视苏东党化国家的转型,有利于我们从宏观视角转而审视中国党化国家转型问题。从历史回溯的角度分析,苏联与东欧从党化国家向民族-国家的转型,起自1950年代。那个时候党化国家的转型,从国家间的关系这种外部因素讲,是因为遭遇到了“社会主义国家体系”的内部分裂。由于苏联将自己党化国家的统治方式推移到其他社会主义国家,遭遇到了与国家建构同时兴起的民族主义的抵抗。像匈牙利、波兰、南斯拉夫、捷克等苏联卫星国,对于苏联的专断作风进行了基于民族主义的抗拒。东欧几个小国的政治转型,从那个时候找到了自己的历史起点。加上后来政治强人斯大林去世,苏联内部也开展了批判斯大林主义的运动。党化国家的基础结构-苏联共产党的天然正当性受到动摇。党化国家据以生存和维续的基本结构-共产党的道德正当性资源受到严重的损耗,党化军队对于政党的无限支持开始衰减,国家对于社会全方位的控制有所松动,党化政府对于政党本身有了游离。如果将苏东情形切分为苏联与卫星国两种情况来看,苏联的情况较为复杂,而卫星国的情况较为简单。可以说苏联的转型起伏曲折。而卫星国几乎是处于一个持续转型的状态。就苏联来说,1950年代赫鲁晓夫批判斯大林主义,是苏联党化国家转型的开端。后来勃涅日涅夫将改革扭转,党化国家的转型实际发生回流。苏联经历了长达30年的停滞。党化国家的积弊越来越难以克治:政党对于国家的控制越来越僵化,经济的军事化越来越拖累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军企集团对于权力的掌控越来越具有威慑性。于是,苏联党化国家的稳定转型越来越显得不可能了。党化国家积累起国家运作的脆性机制。事实上,后来苏联的崩溃已经在这个时期埋下伏笔。53 卫星国里值得一提的是匈牙利。1956年和1968年是匈牙利党化国家转型最具有象征意义的两个年份。1956年前,匈牙利是较为典型的苏式党化国家。“其结构特征是集权的交叉连线与强制性的计划,秘密警察起着异常重要的作用。”54 1956年后匈牙利进行了改革。改革的导向是分权,是将过去高度集中的权力下放到基层组织。但是改革的总的意图是巩固执掌国家权力的政党权力。1968年的改革具有新的性质。政治上要求党的机关减少干预,经济上采取有指导的市场模式,对于政府管理则强调规范化,55 这为后来匈牙利从党化国家较为顺利地转换为民族-国家的国家形态奠定了基础,不至于经历原苏联那样的国家崩溃。 台湾地区的政治结构从党化国家结构形态向民族国家结构形态的转型经验也值得我们高度关注。这是因为,一方面,国民党大陆政权的建立、尤其是孙中山对之的改造,使得它具有浓厚的苏联党化国家的色彩。虽然后来似乎要朝悖反的方向行走,但是在政党的结构上并没有改变。国民党对于权力党化的迷恋、对于军队的极度重视、对于党管干部原则的把握,在在都反映出它的苏式党化国家特点。另一方面,在政治谱系上转接苏式党化国家传统的国民党政权,实际上是后来接掌中国大陆政权的中国共产党党化国家的历史原型。国民党与共产党在建构国家形态上的结构一致性,使得二者间具有直接的政治亲缘关系。相对于苏东政党国家转型来说,国民党党化国家的转型对于共产党来说具有切近性,而前者不过是外部的震撼而已。国民党在台湾的统治承接了大陆统治的形态,依旧是典型的党化国家政治结构。只是由于内部外部的诸种原因,国民党在台湾的统治一直遭遇抵抗。这给国民党在台湾的统治一直造成压力。加之后来台湾经济的发展,使得政治改革的要求有内转的趋向,更促使了国民党进行自身的改革。于是台湾国民党当局后来终于还是以解除戒严令奠基,相继解除党禁、报禁,使得台湾地区的国家形态走出了党化国家的形态,具有了政治结构上的民族-国家的规范国家的运作的可能性。56 因为解除党禁,使得现代政治最为紧要的政党竞争制度可以建立起来,进而使得国家(政府)权力系统的开放变得来可能了。而开放报禁,使得民族国家最为紧要的、事关共同体公共空间建立的可能性具备了,社会的自治也因此具有了一个与国家的统治不一样的“地盘”。与解除党禁相关的一系列变化,尤其对于民族国家的规范建构具有重大意义-最为紧要的有两点。一是党化军队的改变。一是党管干部的突破。前者使得党化国家统治的暴力逻辑有根本的改变;后者使得社会公共职位不被一个独大的政党垄断。前者使得国家权力的逻辑具有了同意权力的性质;后者使得独大政党独占公共职权的局面彻底打破。这两个方面的变化,对于台湾走出集权的党化国家,迈向现代民主的民族国家政治运作形态,具有决定性的意义。57 其二,理论层面的刻画。理论层面的刻画,是要缕析党化国家向民族-国家转型涉及到的观念层面的问题。从而在理论层面解决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党化国家需要转型?另一个问题是党化国家如何可能转型?就前一个问题而言,党化国家之所以需要转型,就是因为它不是现代国家的规范形态。由于它的不规范,因此对于一个国家的现展造成了巨大的障碍。党化国家中独大的执政党控制了一切社会政治资源,这种垄断性的控制,必然造成资源的低效甚至无效配置。从政治资源的配置来看,由于党化国家禁绝了政党之间的竞争,因此垄断性地握有国家权力的独大政党便几乎没有什么顾忌地行使权力,这使得权力存在与行使的合理性都大大降低。而且,没有限制的权力不仅在结构上的合理性没有保证,而且在权力与革命的结合松动的时候,即在权力与利益钩连的可能空间加大的时候,权力腐败就成为一个泛滥的社会现 象。从经济资源的配置上分析,由于党化国家的支撑力量主要是独大政党的道德理想主义,因此,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于党化国家来说根本就不是问题。在党化国家中,经济是政治的奴婢。一方面这是因为党化国家没有支持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财产观念。58 于是财产与财产的增值就不是经济运行的目的。经济运行的目的仅仅是为了体现某种意识形态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党化国家将财产视为国家所有物,而因为国家的支配者是力图德性化的政党,因此财产的占有与财产的支配都缺乏现代经济理性,对于财产使用的精确计算观念建立不起来。再一方面就是因为党化国家的非制度化运作使得经济生活的自主性要求得不到满足,人们无法自主地运用自己的知识、智慧和资本,从而造成短缺状态下的节俭美德,社会因此成为无可救药的匮乏社会。从社会其他资源的配置来看,文化上的自闭性使得文化的自我更新变得来不可能,教育的意识形态化使得知识创新缺乏基础,科学的工具化使得自然世界的认识扭曲为政治正确的依据。党化国家确实不是各种资源配置的现代方式,而是集纳了传统和现代资源配置弱点的一种缺陷性极其明显的资源配置体系。这注定了党化国家在与它所拒斥的民族-国家的竞争中,就长时段来看必然处于劣势处境。 在我们不怀疑党化国家转型的经验事实与理论论证的前提下,三个问题就需要我们加以理智的分析: 第一个问题是,党化国家如何可能转型的问题。解释这个问题,需要从现代国家建构规范的参照意义和党化国家的自身变化两方面加以审视。前者是转型可能性的外部显现问题。后者是转型可能性的内部动力问题。就前者来看,它总是显示出民族国家在其国家运转上具有的运作强势状态。并且显示出党化国家向何处去这一问题的答案。这使得党化国家的走向问题获得了解决。它转型的可能性就潜藏在这种相对的走向显示中。就后者来讲,党化国家的运作困境促使它自身经历一个强化自身、僵化自身到否定自身的过程。像苏联东欧这类党化国家与国民党政权的走向几乎都经历同样的变迁历程。如果说前者是一个定数的话,后者可以说是一个变数。只要两者有机会扣合在一起,党化国家转型的可能性就会转变为现实性了。 第二个问题是,党化国家转型的主要症结问题是什么。审视党化国家的基本结构以及它发挥功能的方式,关乎党化国家转型的主要问题至少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其一,社会发展的政治要求如何的问题。从党化国家中独大的政党主宰国家生活,垄断一切资源而造成社会其他阶层、集团失去发展空间,由此必然引起社会各界或骤或渐的反弹,驱使独大的政党逐渐分权予其他社会政治组织,显出淡出国家政治生活的态势。这种变化轨迹是党化国家转变为民族-国家的关键,因为它显示了党化国家在现实压力的逼迫下逐渐会与它视为政治对手的政治组织妥协。因此,可以说党化国家转型是不是一个现实的政治态势,取决于社会组织在社会发展腾出政治空间的时候是否适时介入国家政治生活。其二,权力体系的重建可能问题。党化国家的权力体系是封闭的、僵化的、排他的,往往是独大的政党毫无余地地占据一切权力。绝对权力的绝对运作,既使得权力运作的效率低下,也使得权力在不受约束的情况下变质为权力与利益的直接钩连。因此,党化国家的转型实际上就是一个权力体系的重建问题。党化国家的权力体系重建,涉及到三个关键环节,一个环节是掌控国家一切权力的独大政党本身的结构是否容纳了异质因素。这是党化国家独大政党因为利益甚至价值取向陷入派系分化,而使得它必须学习与其他社会政治组织分享权力的基础。因为只有这样,独大政党不可能怡然自得地复制自己,它必须为维护自身之作为一个团结的掌控国家权力的组织而耗费大量组织资源,从而为其他社会政治组织进入国家政治生活提供空间。59 另一个环节是除开独大政党之外的党派组织的存在与成长状态。这是一个是否有组织足以与将国家党化的那个独大政党抗衡,而承担党际竞争责任的基础。无疑,在中国,被冠以“派”的政党的政治能力是非常孱弱的。它在中国共产党于1949年执掌国家权力之后,就一直处于一个自我复制和壮大的萎缩状态之中。这一历史处境,使得派的自我发展变得来很为紧要。60 如果派足以发展成为成熟的现代政党的话,那么党际的竞争就有利于独大政党放下权力架子而与其他政党平等分享国家权力。再一个环节则是社会压力是否足以使得政党将自己准确地定位为一个社会政治组织,而不是将自己确定为独享国家权力的法外超级政党。这关系到国家权力相对于政党组织的独立性能否获得认同的问题。其三,政党竞争制度是避免党化国家的重要政治制度安排。政党竞争制度的建立首先依赖于不同权力体系的相对独立。国家权力独立于政党,使得政党可以成功地区分出执政党与在野党,这是政党竞争的前提。一个或多个追求“全输全赢”的政党,都必定是拒绝党际竞争的、倾向于建立党化国家的政党建制。61 只有将政党建制安顿到党际竞争的现代政党位置上的多个、两个政党之间,它才是一个规范意义上的现代政党。也才可能是促进规范国家建构的政党建制。这对于后发现代国家中强调政党作用的情形尤其关键。 第三个问题是核心问题。即占有一切社会政治经济资源的执政党如何可以有一个准确的政党定位。为什么说党化国家中独大政党的定位对于党化国家转变为民族国家具有核心性的作用呢?原因很见简单,当这个政党在独占国家所有的社会政治资源的情况下,它只会以政党组织自然要求的执掌权力的独大心理来处理党际竞争问题。它对于党际竞争的排斥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只有在它或主动愿意或被动同意改变独占国家所有的社会政治资源的条件下,关乎国家权力结构正常化的党际竞争、乃至于宪政安排等等等等的制度建构,才可能提上政治改革日程。就此而言,在政党定位上,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是党化国家政党改革必须首先进行的政治改革工程。在政党的定位问题上,确立起将革命党转化为执政党的政党理念,还只是一个将政党安置到国家之下的合理转变的原则举措而已。对于独大政党的转型来讲,关键还是在政党的转型举措安排上。关于这方面有两个问题值得强调,其一,独大政党的自身建设问题。人们业已指出的通过党内民主,扩大到社会民主的政党改革进路,也许是值得重视的进路。其二,政党竞争的制度承诺问题。面对执掌国家权力的政党建构初衷,党际竞争如果是可以期望的,不是因为它依托于独大政党的道德觉醒,而是因为民族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没有将哪一个政党规定为掌握国家权力的执政党,而另将其他政党规定为只能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参政党,而是在党际之间寻求理性竞争,以便合法取得国家权力。就此而言,政党竞争制度的建立既需要党际竞争,更需要政党轮替。否则,一个政党将自己安置在国家法律之外之上,就永远也难以实现党化国家向民族-国家的转变。 理论分析论文:对功能翻译理论对文学翻译的适用度分析 [论文关键词] 功能理论 文学翻译 适用度 [论文摘 要] 阐释了功能翻译理论和文学翻译的内容与特点,分别探讨了文学翻译中文本规约、忠诚理论和语义及交际翻译策略的体现,提出了功能理论对文学翻译也具有一定适用度的观点。 1、引言 翻译研究中的功能途径起源于功能语言理论,受到弗斯(J.Firth)和韩礼德 (M. Halliday)等人的功能语言学和海姆斯 (D.Hymes)的交际能力论学说的影响。当前,从功能角度研究翻译,可分为微观和宏观两类(张美芳2005)。前者指以英国学者为主从韩礼德的系统功能语言学及语用学为基础的语篇分析学角度入手,用较固定的框架研究语篇功能;后者则是以德国学者为主,从赖斯(K.Reiss)的文本类型学、弗米尔(H.Vermeer)的目的论和诺德(C.Nord)的功能加忠诚理论入手,强调译文在目标语境中的功能及依据不同语篇功能而采取不同的翻译策略。文学文本用形象的语言,塑造艺术形象,反映深邃的历史和浩瀚的社会现实,让读者从中受到感染、熏陶和教育,从而得到美的享受。文学翻译则不仅要译出原文的意义,更要译出其中的感情和韵味。德国功能翻译理论是否适用于文学翻译则是国内外学者争论的焦点。国内部分学者研究认为功能派适用于文学翻译。如陈刚和胡维佳(2004)从功能派角度比较了《红楼梦》中咏蟹诗的两译本;文军、高晓鹰(2003)运用功能理论来阐释了文学翻译批评理念;吴南松(2003)、王小凤(2004)分别探讨了功能翻译理论在文学翻译批评中的适用性。这些研究都表明功能翻译理论同样适用于文学翻译。吕凤仪、何庆机(2009)则从功能派指向性、目的论和功能文本类型学等角度指出功能理论不适合于文学翻译。本文尝试从文学翻译实例出发,分析功能翻译理论对文学翻译的适用度,探讨其是否适用于文学翻译。 2、理论源流与特点 2.1 功能翻译理论内容与要点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是指以“侧重功能或文本功能”的视角,研究翻译的各种理论(Nord,2001)。其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弗美尔、赖斯和曼特瑞(J. Manttari)为代表,分别提出了目的论、文本功能类型学和翻译行为理论;第二阶段核心人物为诺德,提出了功能翻译类型学和忠诚原则。第二阶段中霍恩比(M. Hornby)、霍尼(H. Honig)、库斯摩尔(P. Kussmaul)和阿曼(M. Ammann)等也推动了该理论的发展。 2.2 文学翻译内容与主要特点 文学作品包括诗歌、小说、散文和戏剧等类型。各类型文学文本又具有其自身文体特征。在翻译时,不仅要译出原文的意义,更要译出其中的感情和韵味,译文语言应该形象、生动、抒情,具有象征性和韵律感等,给人以启迪、陶冶和美感。意境是文学作品的生命,存在于小说、散文、诗歌中。散文的意境是通过对具体事物的描绘,使人产生敬仰、喜爱、感动或憎恨、讨厌之情,从而突出意义,产生意境。诗歌的意境产生有多种因素----讲究节奏、韵脚,讲究用词、句式,要有形象。翻译诗歌时要反映出这些特点,要求译文高度真实,否则便难以传达原诗的新鲜和气势。从功能翻译理论视角看,文学文本是“创造性作品”,属于表情型文本,作者或发送者地位显着,传递信息的形式特别,语言具有美学特点。文学文本的语言具有审美的特点,文本侧重形式,译文的目的在于表现其形式,可采用仿效、忠实原作者的翻译方法(Munday 2001)。 3、功能理论与文学翻译例析 3.1 文本类型学与文学翻译 赖斯的文本类型理论是功能翻译基础理论之一。按其观点,语言文本类型理论可帮助译者确定特定翻译目的所需的合适的对等程度。如上文所述,赖斯认为文学文本属表情型,应采用仿效、忠实原作者的翻译方法。散文《匆匆》是朱自清先生的早期作品。先生在充满诗意的语言内表现出了对时光消失的感叹和无奈,字里行间流露出当时青年知识分子的苦闷和忧伤情绪。本文选用张培基教授(译A)与张梦井教授(译B)的译文进行分析,试图说明文本规约对文学翻译的影响。 例1. 标题:“匆匆” 译A:The Transient Days 译B: Days gone by “transient” 内涵为“暂短的,转瞬即逝的” 而“go by” 为“逝去,过去” 。“匆匆”表达了作者对时光流逝而感到无奈,作标题使用,透出一股文学语言的美感。译A中“transient” 与文中主题意义相符,表达出对短暂的无奈;而译B 中的“go by”体现出的是“时间在逝去”,还有“追悔失去的美好日子”之意,并未体现出作者想表达的“短暂,快”。从译文对比看,由于对原文词义的把握差异,译B的措辞未能表现出表情型文本“审美”的语言特点,所表达的情感不如译A;从翻译方法看,也未能完全“仿效、忠实原作者”,语义产生了偏差。下文再举一例: 例2.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 译A: I don’t know how many days I am entitled to altogether, but my quota of them is undoubtedly wearing away译B:I don’t know how many days I have been given, but the in my hands are becoming numbered. 译A中“wear away”表达了“消逝,衰退”之意,是一种形象化的翻译,吻合原文中的“渐渐”二字;而译B的“numbered”表示“时日无多”,用于此有点牵强,作者写此文时年仅二三十岁,用“时日无多”来形容似有不妥,也失去了原文“渐渐”一词的意味。因此,对于文学作品的翻译,从文本规约考虑应注重其语言的感染力与艺术性,从词义上再现原作情感,体现出其“审美的”语言特点。 3.2 功能加忠诚与文学翻译 功能加忠诚理论的核心为“翻译纲要、原文分析及对翻译问题的分类”(张美芳2005)。“翻译纲要”指翻译委托人对翻译提出的要求。理想的翻译纲要含有译文的预期功能、读者、传播媒介、出版时间和地点等。原文分析为译者提供决定依据:1)翻译任务是否可行,2)原文中的信息哪些与译文功能相关,3)采用何种翻译策略。翻译问题主要为语用、文化、语言和文本方面的问题,处理时应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分析翻译问题的目的是根据不同的问题采取不同的翻译措施,但在整个过程中,翻译功能始终是考虑的焦点(诺德2001)。 3.3 翻译策略与文学翻译 纽马克(P. Newmark)是英国翻译界元老,其特别钟情于德国功能语言学家卡尔.布勒的语言功能“工具论模式”,提出语义翻译与交际翻译,也是根据语言的功能、文本的目的制定的翻译策略。语义翻译的目的在于解读原作者的思想过程,强调译文的信息型,交际翻译旨在解读原作者的意图,注重译文的效果性。在文学翻译中时常面临“直译/意译”、“归化/异化”这样的两难,从功能角度入手,考虑语义翻译与交际翻译则可避免生硬的“两分法”。 4、结语 综上所述,功能翻译理论不仅在应用翻译领域具有较强的适用性,也能够解释文学翻译中出现特定问题。不可否认,文学翻译具有复杂性,其翻译策略具有多重考虑,功能理论的规定性 研究方法和分类有时难以全面而有力地解释复杂的文学翻译现象,但功能理论的出现为文学翻译提供了一条途径,其对文学翻译研究也具有一定的适用度。 理论分析论文:CAPM理论在我国证券市场中应用的分析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CAPM只是最近几年才被引进并应用到各个投资决策和理论研究领域。但是我国并不成熟的证券市场难以满足CAPM理论严格的基础假设条件,所以CAPM理论在现实市场中的有效性值得进一步探讨。本文将对CAPM在我国的应用问题进行分析。 一、CAPM的理论意义及作用 (一)CAPM的前提假设 任何经济模型都是对复杂经济问题的有意简化,CAPM也不例外,它的核心假设是将证券市场中所有投资人视为看出初始偏好外都相同的个人,并且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是在Markowitz均值——方差模型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它还继承了证券组合理论的假设。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点:证券市场是有效的,即信息完全对称;无风险证券存在,投资者可以自由地按无风险利率借入或贷出资本;投资总风险可以用方差或标准差表示,系统风险可用β系数表示。所有的投资者都是理性的,他们均依据马科威茨证券组合模型进行均值方差分析,作出投资决策;证券加以不征税,也没有交易成本,证券市场是无摩擦的,而现实中往往根据收入的来源(利息、股息和收入等)和金额按政府税率缴税。证券交易要依据交易量的大小和客户的自信交纳手续费、佣金等费用;除了上述这些明确的假设之外。还有如下隐含性假设:每种证券的收益率分布均服从正态分布;交易成本可以忽略不计;每项资产都是无限可分的,这意味着在投资组合中,投资者可持有某种证券的任何一部分。 (二)CAPM理论的内容: 1.CAPM模型的形式。E(Rp)=Rf+β([(RM)-Rf]其中 β=Cov(Ri,Rm)/Var(Rm) E(Rp)表示投资组合的期望收益率,Rf为无风险报酬率,E(RM)表示市场组合期望收益率,β为某一组合的系统风险系数,CAPM模型主要表示单个证券或投资组合同系统风险收益率之间的关系,也即是单个投资组合的收益率等于无风险收益率与风险溢价的和。 2.理论意义。资本资产定价理论认为,一项投资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1)无风险报酬率,即将国债投资(或银行存款)视为无风险投资;(2)市场平均报酬率,即整个市场的平均报酬率,如果一项投资所承担的风险与市场平均风险程度相同,该项报酬率与整个市场平均报酬率相同;(3)投资组合的系统风险系数即β系数,是某一投资组合的风险程度与市场证券组合的风险程度之比。CAPM模型说明了单个证券投资组合的期望受益率与相对风险程度间的关系,即任何资产的期望报酬一定等于无风险利率加上一个风险调整后者相对整个市场组合的风险程度越高,需要得到的额外补偿也就越高。这也是资产定价模型(CAPM)的主要结果。 3.CAPM理论的主要作用。CAPM理论是现代金融理论的核心内容,他的作用主要在于:通过预测证券的期望收益率和标准差的定量关系来考虑已经上市的不同证券价格的“合理性”;可以帮助确定准备上市证券的价格;能够估计各种宏观和宏观经济变化对证券价格的影响。 由于CAPM从理论上说明在有效率资产组合中,β描述了任一项资产的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已经在分化中相互抵消掉了),任何其他因素所描述的风险尽为β所包容。并且模型本身要求存在一系列严格的假设条件,所以CAPM模型存在理论上的抽象和对现实经济的简化,与一些实证经验不完全符合,但它仍被推崇为抓住了证券市场本质的经典经济模型。鉴于CAPM的这些优势,虽然我国股市和CAPM的假设条件有相当的差距,但没有必要等到市场发展到某种程度再来研究CAPM在我国的实际应用问题,相反,充分利用CAPM较强的逻辑性、实用性,通过对市场的实证分析和理论研究,有利于发现问题,推动我国股市的发展。 二、CAPM在我国市场的实证研究结论 CAPM理论存在着较为严格的假设前提,并且它将证券市场假设为一个理想的简化的抽象的市场。首先CAPM需要一系列严格的假设,例如市场的有效性,信息的获取时原成本的,每个投资者都是理性的,都按照Markowiz的均值方差模型进行投资决策进行资本配置,不存在资本的介入和贷出限制;再者,CAPM理论将所有的系统风险系数都归于一个(相对风险)因素之中,忽略了其他因素对单个证券受益率的影响;再者,CAPM理论假设市场证券组合中有足够多的证券从而将证券的非系统风险完全抵消掉。面对这些假设和条件,即使是在较为成熟的证券市场中也不可能满足这些条件。因此,在前提条件不能严格满足的条件下,CAPM在各个证券市场的就有适用效果的区别,也即是CAPM的理论指同现实市场的符合程度。同样,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相对较晚的情况下,我国的证券市场还不成熟,不能满足市场完全有效性的假定,市场上断线投机的目的大于投资的目的,大多数投资者并非理想的理性投资者,投资决策存在盲目性,尤其是断线投资盲目的跟庄。所以CAPM在我国的应用效果将会同实证结果存在更大的差距。CAPM在我国证券市场是否有效一直是理论界争论的焦点。从1990年开始。许多国内学者就对CAPM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实证检验。 在施东辉(1996)所作的实证分析中,发现系统性风险与预期收益呈现出一种负相关的关系,非系统性风险对股票收益有着重要的影响。系统性风险与预期收益不存在明显的线性关系。陈小悦、孙爱军(2000)检验CAPM在中国股市的有效性,结果表明β对中国股市的平均收益不具有解释能力,从而否定了其在中国股市的有效性假设。杨朝军、邢靖 (1998)对我国股票市场的价格行为进行了研究。 目的是检验风险和收益的关系是否符合CAPM理论。研究结论表明我国股票市场风险和收益关系并不如CAPM理论所预期的那样,系统风险并非是决定收益的惟一因素;并且尚有其他因素影响股票收益率,这些因素是:股本规模、可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净资产收益率和成交量。各因素对收益影响的重要性随时间而变化。靳云汇、刘霖(2001)中国股票市场 CAPM的实证研究表明无论是否存在无风险资产,都不能否定用以代表市场组合的市场综合指数的“均值一方差”有效性。但是,股票收益率不仅与β之外的因子有关,而且与β之间的关系也不是线性的。 诸多的实证研究表明,CAPM模型并不适用于中国的股市,主要原因是股票受益率的解释变量不只限于β还有其他因素。由此,一方面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着系统性风险偏大的问题,使得CAPM所强调通过多元化投资组合消除非系统性风险来降低风险,无法发挥明显的作用;另一方面,股票的定价与CAPM描述的机制有一定的偏离。我们只能说CAPM目前还不太适用于我国证券市场。 所有关于CAPM模型在我国股市的实证研究表明,CAPM还不适用于我国证券市场,β还不能包含所有影响股票收益率的因素,股票收益率与β的相关性并不显着。 三、CAPM在我国证券市场应用有效性的因素分析 我国证券市场应用CAPM究竟存在哪些方面的限制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首先,在取得合适的、准确的股票收益率和市场收益率这些数据上有难度,降低了CAPM的可操作性;其次,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不长,市场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对于应用CAPM市场条件不够成熟。 (一)我国证券市场本身存在的缺陷 1.非有效市场。CAPM是建立在严格的假设条件之上的,如要求证券市场必须是有效市场便是其中很关键的一项假设。所谓有效市场,指资本市场不存在资本与信息流动的障碍,即没有任何摩擦阻碍投资。潜在的阻碍有税收、交易成本、无风险借入和贷出的利率差等,但这些都在后来的CAPM修正模型中被逐步考虑到,如Renotd F.singer的模型,侧重于讨论存在个人收入税的情况,描述不能以无风险利率借贷时的 CAPM的零贝塔模式等。我们在这里针对中国证券市场的特点,可以将目光转到信息公开化程度、股市规模这两方面所存在的问题。 2.信息公开化程 度大低。有效市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信息完全公开化,每一位投资者均可以免费得到所有有价值的信息,且市场信息一旦公开,将立即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并很快通过证券价格反映出来,只有这样证券价格才是其价值的真正反映,定价机制不至于被扭曲。在我国,信息披露领域存在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一方面法规不健全,信息披露的条项,内容、时间等技术性缺陷致使信息难以通过正常渠道全面公开;另一方面,一些信息披露责任者对各市场主体弄虚作假,特别是目前一些上市公司为了使本公司股票能顺利上市发行,竟然串通中介机构,过份包装本公司形象,甚至内外串谋炒作本公司股票,误导投资者。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投资者并不是公平的获得真实的信息,而那些虚假的信息更是起了误导市场的作用,证券价格发生严重偏离,少数的信息操纵者通过操纵股价来获取超额利润,即信息垄断导致市场垄断。诸多实证研究表明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弱势有效市场,信息公开程度太低。 3.证券流通比例较低。根据CAPM的假设,每一个投资者都具有完全相同的预期且按照马克威茨方法来选择一种组合,那么当市场达到均衡时,市场组合应是一个马克威茨有效组合。因此我们所选取的代表市场收益率的股票价格指数应符合这样两个特征:所包含的股票占有市场价值相当大的份额,并要按照股票市场价格的价值平均加权法编制。现在普遍采用的上证和深证综合指数都是依据在交易所上市的所有股票价格按加权平均法编制的,表面上似乎较好地反映了市场证券组合的特征。但问题在于,股票发行量中的国家股和法人股约占总股本的70%—80%,却不能上市流通,将它们计入权数范围内,所编制的指数只能反映潜在的流通市场,而不能反映流通现实市场股价的真实状况。将之作为市场组合收益率的代表,显然存在不合理性,而这将有待于国家股,法人股成为真正上市流通的股票后,才能得到对CAPM更具适用性的市场指数。 4.投资者结构畸形,投资观念不成熟。CAPM假定所有投资者都运用马克威茨投资组合理论分析、处理信息,从而采取同样的投资态度在此基础上再考察证券的定价机制。因此,投资者的决策的科学性和严密性是CAPM对现实市场有较强适用性的一项前提。首先分析一下我国投资者的构成情况。1998年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统计资料显示,在上海证券登记公司开户的1988.64万个投资者中,个人投资者多达 1982.4 8万个,而属于机构开户的投资者仅有6016万个,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之比为322:1.2.可以说,中国股市实际上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的股市,且大多数个人投资者素质普遍较低,经验不足,尤其缺少专业方面的知识。从全国所有证券交易网公布的信息和行情所揭示的市场情况也可以体现出他们入市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多数做短线炒作投机。那么要求这些投资者对预期收益率、标准差、证券之间的协方差有相同的理解显然是不太现实的。即使是机构投资者,名副其实的也为数极少。这些所谓的机构大户只能在股市上凭借其资金充足、信息灵通等优势进行短线投机,并不是凭借专业投资家的素质来实施理性的、科学的操作。 (二)CAPM的假设在我国证券市场不能成立 1.证券收益率服从正态分布的假设基本不成立。多数统计数据表明:各种证券收益率并不一定服从正态分布。但是,由于投资的计划期一般比较短(如一个月),在此期间股票价格波动有限,因此短期内股票收益服从正态分布的假设有一定的合理性。如果计划期为一年或更长时间,这时股票收益分布确实可能出现偏移。幸好我们使用模型的正态分布假设是关于股票组合的。而不是单个股票,由于多种股票的收益的分布偏移会彼此抵消,根据中心极限定理,组合收益的概率分布还是接近于正态分布的。这时就要求我们使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时,所选股票的数目应尽可能地多,并尽可能选相关程度低的股票,以在统计上符合中心极限定理的要求。 2.无证券交易成本的假设在我国根本不成立。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费用和印花税,买进卖出一次高达1.5%,相当于一年银行的定期存款利息。费用是成熟证券市场(如香港、美国)的3—4倍。这也要求我们的管理层能从长期发展考虑,降低交易费用和印花税。以便达到活跃市场、发展机构投资者的目的。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中CAPM的这些前提假设都不能完全满足,这就造成了CAPM模型在我国证券市场的使用环境受到限制:再者我国的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过大无法使非系统风险通过资产组合多元化来完全分散风险;此外模型在使用过程中样本数据的选取难以满足模型的要求。从而得出变量的值同理论要求有所偏差,进一步加大了模型的误差,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使得CAPM模型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应用效果受到限制。但这并不排斥CAPM理论的逻辑性、所以在实际应用中应该充分考虑到变量取值的误差和应用CAPM在各种限制条件下的各种修正模型。 四、改进的措施和改进模型的应用 CAPM模型的提出是对现实证券市场的一种简单的抽象,但它是研究问题的基础。在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许多条件都不能满足其严格的假设前提的条件下,必须对CAPM的应用做出相应的改进,实际上自 CAPM模型问世以来,许多金融学家都致力于对它的发展和修正,以使其更加符合现实的需要。一般来说,有两种扩展模型的方向,一是放松模型所设定的一些假设。二是考虑证券投资者面临的除不确定收益以外的其他风险。这里只讨论前一种情况,也即是BMelt的零β模型,考虑有借入限制的CAPM模型。在没有元风险借贷假设之下,提出更加普遍的CAPM形式,即Black版本: E(Rp)=E(Rom)+β[(RM)-E[(Bom)] 将无风险收益率Rf换成了市场组合中的零β的资产收益Rom.这种模型适用于市场中不存在无风险利率或存在无风险利率借入或贷出限制的情况。此外。当证券的流动存在交易成本,包括交割费用、手续费、佣金、信息费用等,这些都获影响风险证券的收益率,CAPM因此也应做出相应的调整。当不同资产都持有共同的系统风险时,交易成本便可以升水形式加到期望收益率上,即:E(Ri)=Rf+β[(RM)-Rf)+f(ci),其中f(ci)表示交易成本的函数,表示受益升水。经过改进的CAPM模型更加贴近现实的证券市场环境,使得CAPM应用的效果得到改善。相信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CAPM模型本身的不断改进,CAPM模型在我国的应用效果将会更加符合现实,CAPM模型更加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实证分析和理论研究,有利于发现问题,推动我国股市的发展。 理论分析论文:分析我国历史上的人本理论 一、管理学发展中对“人”的概念 管理理论产生于实践活动,近一百年来管理理论学派林立,但大致可分为4个发展阶段:科学管理阶段,代表人物为泰勒;行为科学阶段,代表人物为梅奥、马斯洛等;管理科学阶段,代表人物众多。20世纪70年代至今,管理理论进入了现代管理阶段。在我们过去所学的管理课程以及管理学普遍提及的管理理论中,“人”最突出的时间出现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随着现代化大生产的发展,科学管理学说风行企业界,人们开始接受科学管理学说中关于“经济人”的假设,开始意识到工人的生产积极性对生产效率的影响。经济人假设的提出是对被管理者认识的深化,这一假设的被接受带动了管理的一场革命。20世纪30年代的“霍桑试验”纠正了人们对工人“不过是一个经济动物”的偏见。并且由此推出了一系列针对社会人的管理方式方法,引发了对人管理的新革命。但“以人为本”的管理的明确出现还是人本管理思想的形成。以人为本的管理是只以人的全面的自在的发展为核心,创造相应的环境、条件和工作任务,一个人自我管理为基础,以组织共同愿景为引导的一整套管理模式。 这里对“以人为本”的概念是明确的在企业中对员工的态度。而我们现在所说的以人为本的政府治理中,不但借鉴了这个概念,并且将之发扬光大。从最根本上来讲,政府的管理治理为的是什么呢,就是为了人民的安定、幸福;国家的强大、兴旺。在以往的治理中,不免都会因为形式而忽略了原本的目标,所以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从新把以人为本带进了政府的管理之中。那么是不是就是说我们现在所重视的以人为本的政府管理思想就是对西方学者的借鉴呢?我认为并不是这样,相反,以人为本恰恰是我们的老祖先早就提出并强调过的概念。像我们常常说的“天时地利人和”、“水可以载舟亦可以覆舟”等等典故,无不提醒着我们这点。 二、中国历史上“以人为本”的体现 今天我们所熟悉的以人为本,并不是当代创造出来的,而是出自《管子》:“夫霸王之所以始也,以人为本”。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就提出了这样的思想。并且一直深远的影响着中华文明。孔子以及儒家的管理思想,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认为应该要充分发挥人的作用。主要包括:“民为贵”的人本论思想,“举贤才”的人才管理思想等。《礼记?中庸》也曾记载“为政在人”,就非常明确的表达了这种思想。 孔子的学说,是儒家管理思想中重视人的理论基础。“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这里君子是统治者、管理者,小人则是被统治者、管理对象。孔子主张爱小人,并且以君子之道教育小人,就是为了使他们更容易接受君子的役使,也就是愿意为了实现管理的组织目标而努力。同时,他又强调“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也就是说要选拔政治的人,罢黜的人,这样才能让老百姓服从,也能管理好国家。而他在用人问题上的反对论资排辈的观点则在现代企业管理学中仍然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也就是制定良好的管理条例,管理规则仅仅是有效管理的第一步,而真正要想要管理好,甚至能弥补管理规则中的某些缺陷的,却在于管理人才的运用。先秦儒家思想的这些观点都说明了重视人的因素是儒家管理思想的出发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管理工作要得到管理对象的支持;二是管理工作要依靠人才来办好。儒家思想的这一个特点一直影响着中国传统的管理思想,此后历代贤能的君主都注重用贤能来管理国家,而此后的科举制也正是基于这个思想的指导下逐步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其次是重视管理中领导的作用。这种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领导者要对被领导者起表率作用。 不论是国君还是庶民都要从自我“修身”做起,孔子还把领导者自身的品质和行为对群众的影响比喻为风和草的关系,充分强调了领导者的良好表率作用的重要性。其二,领导者要宽以待人、取信于民。孟子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即以民为贵作为了其仁政管理思想的中心,以得民心作为其仁政管理思想的原则,才能更好的维持其正常的管理。其三,领导者主要应该做好领导工作,而不要包揽具体工作。孔子认为,担负全局的领导、指挥工作的领导者和担任各种具体工作的工作者必须有所分工,也就是我们今天的一个重要的管理思想——各司其职。 同时儒家思想十分重视人际关系的和谐。孔子的“礼之用,和为贵”,孟子的“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以及荀子的“上不失天时,下布失地利,中得人和,则百事不废。”这些思想都说明了人际关系的和谐对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现代管理思想中,如何使被管理者和管理者之间,管理者之间,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和谐,在整个管理过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传统儒家管理思想对我国传统管理思想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几乎每个朝代的统治者无论在行政还是经济军事管理中都借鉴了其中的很多思想。 三、结论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不只是国外的学者为管理科学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我们中国历史上,也有突出的人本管理科学的闪光点:儒家思想。这不仅是属于中国的管理先进思想,也为管理科学的整个体系提供了有力的佐证,丰富了管理科学体系中的人本管理。甚至直到今天,我们的国家仍然重视儒家思想对国人的影响,运用相关的理论事例来规范当权者以及造福民众;很多企业也把儒家思想当做企业文化的精髓,团结激励团队做出更大的贡献。 理论分析论文:分析管理会计理论研究现状 一、管理会计理论研究现状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 就目前的管理会计研究状况而言,学者的研究可以根据方向不同分为以下两大类:其一是注重在企业实践中总结成功经验,尤其是管理会计在中外合资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应用经验,从理论与经验方面寻找其共性所在,并将之推广;另一类则是以欧美管理会计发展为中心,推崇欧美国家的学者在管理会计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对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从而形成系统评价,以此对国内的实践活动进行指导,进而分析国内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而后提出解决措施。 1.管理会计理论研究中的会计假设脱离实际。会计假设是一种逻辑性的命题或者推断,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始终处于一种动态的变化之中,这就意味着会计领域中存在于某一时期内无法验证或者尚不能确定的事项,会计人员在面对这些事项时需要以正常情况下的客观实际或者发展趋势为依据,作出会计假设。会计假设同样存在于在管理会计理论体系中,包括货币时间价值、变动成本法以及成本习性分析等假设。然而,部分假设与企业中会计实践活动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对管理会计方法的应用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以本量利分析为例,若企业对单一产品的产销,需要假设产量与销售量之间存在平衡关系;若是企业进行多种产品的产销时,则需要假设这些产品具有稳定的品种结构,换而言之,即是假设在企业的总销售收入额中,多种产品的销售收入所占的比重不便。本量利分析只有在这些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才能够顺利开展。然而企业行政管理与业务招待等费用没有准确的开支数额,因而企业每个会计月的固定成本额不是相等的,此外,人工效率、运输方式以及进货渠道等因素也会对单位变动成本发生改变。在进行理论研究时,我们能够做出各种假设,但是这些假设脱离了企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对于管理会计方法在企业中的应用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导致理论与实际脱离。 2.管理会计方法中引入复杂的数学模型后,其可操作性将降低。由于学者在进行管理会计理论研究是对于会计实践活动的重视程度不够,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研究人员在管理会计理论中设计了较多复杂的数学模型,为会计实际工作者造成了困惑。从实用性的角度看,这些数学模型严重缺乏实践基础,甚至有故弄玄虚之嫌疑,极大地降低了管理会计方法的可操作性。例如,概率分析法往往在管理会计理论研究中用于决策与预测分析,理论研究中能够将各个事项的概率直接设定,但是在实际的经济管理活动中,事项的概率难以准确界定。这些问题都会在实际中应用管理会计方法产生不利影响。假如在会计实践中,会计工作者投入大量精力进行数学模型的了解,但是这种定量分析方法难以将信贷利率、市场供求、经济环境以及国家颁布的方针政策等非计量因素纳入考虑范围,因此,决策或者预测分析结果的准确性难以得到保障。 3.管理会计不能较好地满足管理者的决策需求。部分管理会计方法若要应用在企业管理中需要付出较大代价,这些经济性较低的方法难以在会计实践活动中应用,还有部分方法与企业管理者的决策需求相关性较低,这都导致管理会计方法的应用积极性不强。就目前情况而言,管理会计教材多是将工业企业作为编写范例,而在金融保险和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商品流通等企业以及其他非营利性机构与服务行业中,大多数管理会计方法难以较好地满足管理者的决策需求。例如,理论上对于最优质量成本的确定,应当是单位质量的损失成本与检验成本、单位预防成本相等时存在。而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单位质量损失成本、检验成本以及单位预防成本的计算十分复杂,最优质量成本的确定知识在理论上存在可行性,但是缺乏实际操作性。就算是按照以上方法确定了最优质量成本,理论上能够保证企业的质量成本最低,然而对于最佳合格率不能保证是100%,这是由于企业若要满足质量上的高要求,则需要增加成本投入,这种做法的投入与回报不成正比,不具有经济性。 二、管理会计理论前瞻 对于管理会计的理论研究方向的探讨,应当从会计实践出发,提高管理会计理论方法的实际操作性,寻找理论方面的原因,不断进行改进,而不应寻找客观原因或借口进行开脱。因此,在管理会计的理论研究中应当始终坚持以实践需要为向导,充分发挥管理会计理论对于会计实践活动的指导作用。 1.规范化研究。规范化管理会计理论研究主要是保证管理会计方法在实践中得到推广应用,其主要内容是规范化管理会计理论以及方法体系、管理会计与其他学科划分以及管理会计教学内容。从哲学角度来看,实践决定理论,因而管理会计规范化研究是把以往会计实践中的成功经验进行汇总,将之以系统化的理论形式表现。 2.提升管理会计方法的实际操作性。对于管理会计理论的研究应当改变以往过度重视学者而忽视会计工作者的参与,应当提高会计工作者在研究中的参与性。为提高管理会计理论研究的实际操作性,应当始终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原则,创造机会是理论研究人员进入企业进行实践验证,在理论研究人员与会计工作人员的共同工作中,以实际 调研结果结合理论研究成果,明确管理会计方法体系中经过实践验证、切实可行的方法,并加以推广。 3.完善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在不断完善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的工作中,应当首先确定明确的管理会计目标,以此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使企业的经营活动始终处于管理者的控制之中。同时,还应该不断完善管理会计的基本假设、基本原则以及方法与智能等内容。除此之外,在进行完善工作的过程中,应当始终坚持理论服务与实践的原则,明确对“理论源于实践,而高于实践”的认识,切实发挥在实践活动中管理会计理论方法的指导作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提高管理会计方法的实际操作性是管理会计理论体系发展、完善的关键所在,应当明确管理会计方法体系中经过实践验证的、切实可行的方法,提高其于实践活动中的应用水平,使管理会计及理论研究对于实践活动的指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理论分析论文:分析翻译中的文本分析理论及其案例 一、概述 任何材料的翻译,译前通读全文并进行文本分析,是全面理解源语文本的前提。旅游景点材料,是一种内容包含有地方历史与特色的文本,其文本分析与小说、诗歌、政府报告、产品广告等其他类型的文本分析是否有所不同,还是有某种文本分析模式作为依据呢?德国功能学派第二代的代表人物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提出:“我们需要一个能够适用于所有文本类型和文本范例的源语文本分析模式,可以应用于所有的翻译任务。她认为可以建立一个无须参照源语或目标语特征的以翻译为导向的文本分析模式”[1].笔者则认为,一种模式可以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但译者认为分析因素可根据个人主观意愿有所取舍与侧重。这正是本文旨在说明的焦点。 二、文本分析理论 翻译中的文本分析最早源起于德国学者凯瑟琳娜·莱斯(Katharina Reiss)、费米尔(Hans Vermeer)创建的德国翻译功能理论及莱斯的功能文本类型理论。在语言学家布勒语言功能三分法的基础上, 莱斯把语言功能与文本联系起来,根据交际功能范畴把文本划分为:信息功能(informative),表达功能(expressive),感召功能(operative)三大文本类型[2]. 在篇章语言学和文本类型理论基础上,诺德提出了翻译的文本分析模式,旨在为译者提供一个分析源语文本的模式,运用于所有的文本类型和翻译过程。 诺德的翻译导向的文本分析模式强调对源文本的充分理解和准确阐释,解释语言、文本结构及源语言系统规范的关系,为译者选择翻译决策提供可靠的基础[3].相对语篇结构语言学派的文本结构分析,诺德的文本分析模式更为详细全面,对源语文本中的文内外因素进行分析。诺德将源文本中的语言和非语言因素分为“文外因素”和“文内因素”,文外因素包括发送者、发送者意图、接受者、媒介、交际地点、交际时间、交际动机、文本功能八个方面。文内因素包括主题、内容、预设、文本构成、非语言因素、词汇、句子结构、超音段特征八个方面[4].这些因素的排列顺序可以改变,并互相依存,而且其分析是反复进行的,某一因素的分析可能会指引其他因素的分析。 翻译导向的文本分析模式放之四海而皆准,适用于任何的文本分析。因为其模式不变相当具体,对各类翻译问题的解决均有导向的作用。 三、文本分析案例 案例 The Queen of the Adriatic 和 The Majestic Acropo-lis 选自于荷兰作家 Winfried Maas 所编着的英文原版 100Cities of the World 中的两篇城市介绍文章。按照诺德的翻译导向的文本分析模式进行分析。 (一)文本外因素分析 从整体来看,此文本为呼唤型旅游文本,文本实现了唤起读者的关注、兴趣和渴望等功能目的,能够呼唤那些喜欢访寻古迹、游览名胜旅游者的探访兴趣。因此译文要实现作者的意图以及传递信息的目的,在历史材料和景色的重点翻译上,就要信息简洁,语言得体又优雅,信息重点集中,平衡好渲染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的语言信息。 此文本含有大量的历史概况信息,具有信息文本特性。翻译时,要仔细分清事实型信息及呼唤型信息,考虑语言的统一和信息的融合,合理地处理语言和信息的形式和风格。 从读者接受的角度来看,读者要获得的是历史、文化和旅游信息及体现城市魅力特点的呼唤型信息,是信息和呼唤型相结合的文本。翻译中,语言要简洁又古雅,句子要简短优美,尽量使用归化策略,便于读者理解和欣赏;尊重读者的阅读习惯和兴趣,注重读者和文本的交际融合。 (二)文本内因素分析 此两篇文章主题明确,重点内容描述扼要,作者围绕主题来展开的细节和重点清晰。以“Rivals to Venice”这部分为例,从语篇结构的角度来分析文本的基本结构和复杂结构。文本分为“导入---城市概述---特写描述---精彩描述”四个部分,不断深入提供细节的发展语篇。时间、空间和细节描述是此翻译中需要细细处理的信息,并要选择最适合的结构来组织信息和内容。 此部分的第一段,作者描述了 Ragusa 的历史变革,是典型的时间发展顺序,明确采用时间发展的结构来编织信息和语言。翻译时既要关注结构,也要关注时间为轴的信息。围绕Ragusa 历史的主题,以具体时间为轴来编排的信息细节,具有“时间---人---主要变化---特点”的思维和路径,并使用递进机构和平行结构等其他结构。翻译时要严格控制好这些结构和语言。 文本中主位和叙位推进的结构和语言处理。比如:Fromthe fortifications you can also discern the clean lines of thecity. Two main entrances,the Pile and Ploc gates lead to acar -free Dubrovnik,the heart of which clearly beats onStradun also known as the Placa (main street) with its stores,作者从“clean lines”概述信息,再到“Two main entrances”叙位变成主位来推进。信息的连贯和衔接是翻译时的关键。 从语言上来看,源文本有很多并列句、长句及右推进的句式,造成大量的细节和信息拥挤的情况。翻译时,为避免句子西化及信息堆砌,语言要归化,化长句为短句,信息要有序组合。 四、翻译策略 英语与汉语各有其独特的句式结构,翻译时句式转换,才符合行文表达习惯,避免译文出现翻译腔。以下从《环球TOP100(世界最美的 100 座城市)》中摘选译例来说明翻译策略。 (一)句子折分 英语是树型结构,十分清晰地体现各种复杂的层次关系;汉语是竹状结构,习惯于用平面性的单层结构来表达意思。翻译的策略就是折分法,复合句翻译时折分成几个句子。 例 1.Ther[,!]e was an outcry throughout the world when theSerbs fired on Dubrovnik during the Balkan War because ev-eryone knew the collective heritage was irreplaceable. 译文:在巴尔干战争期间中,杜布罗夫尼克遭受到塞尔在维亚人的炮轰,引起了全世界人的强烈抗议,因为大家都知道这里的共同文化遗产是不可替代的[5]. 例 2.When the Slavs invaded in 614 and conquered theplace the inhabitants fled to a rocky isla nd off the coastwhich today is the site of the old town of Dubrovnik. 译文:614 年,当斯拉夫人入侵并征服了这块领地,当地居民逃亡到了沿海一个岩石岛上---它就是今天杜布罗夫尼克的老城区遗址[5]. 例 3.In 1921 the Greeks and Turks exchanged their mi-norities and of the half million Greeks who had to leave AsiaMinor half of them poured into Athens. 译文:1921 年,希腊和土耳其人交战,大约有五千希腊人不得不离开小亚细亚,其中一半涌入了雅典[5]. (二)信息位置调整 英语与汉语的信息编排顺序存在明显差异。英语突显信息在前,重要信息的陈述放句首,在主从复合句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汉语突显信息在句末,句子建构主要依循事件的自然进程铺展。叙事在前,表态在后;先偏后正,先因后果。 翻译策略就是信息位置调整,将英文中置句首的突显信息,调整到句子之后的位置及结构和信息模块的组合方式。 例 4.Only four thousand people lived in the small row ofhouses on the northern hillside of the Acropolis when KingOtto was imported from Bavaria as ruler of the Greeks. 译文:1834 年,雅典成为希腊首都时,居民几乎所剩无几。 当新的统治者国王奥托从巴伐利亚来到希腊时,仅有四千人居住在卫城北面山坡上那些低矮房子里[5]. 例 5.Following independence the new capital had to copewith fourteen revolutions,occupation by German troops,anda gruesome Civil War before becoming the lively city that to-day attracts visitors form throughout the world. 译文:希腊独立战争之后,这个新首都在今天吸引世界各地游客的美丽城市之前,经历了十四场战争,经历了德国军队的占领及让人恐惧的内战[5]. 例 6.The city unusually aroused a passion in therenowned cynic George Bernard Shaw who describe the cityas “a paradise on earth”. 译:一贯以愤世嫉俗称着的剧作家乔治·萧伯纳也异乎寻常地被这座激发热情,他曾将这座城市描述为“地球上的天堂”[5]. 五、结束语 旅游景点材料,是信息与呼唤型文本。翻译时,运用诺德的翻译导向的文本分析模式对源文本的文内与文外因素进行分析,通过对主题、内容、结构及语言等方面的分析,促进源文本信息正解理解的实现,提高翻译的质量。 理论分析论文:陆学艺社会建设重要理论的分析 陆学艺晚年将相当多的精力投入于社会建设的实践与理论研究,形成了系列性的研究成果,可以说创造了他学术生涯的又一个高峰。社会建设的思想构成了陆学艺学术成果的重要板块。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大支柱之一,无论是实践层面还是理论研究,都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尤其是现时代,社会领域的体制改革、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社会结构调整、社会组织培育、社区建设等主题已经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社会建设的理论研究应当继续深化,学术界不应当在热闹了一阵后归于冷寂。 今天,重温陆学艺关于社会建设的理论成果,仍有启发意义。 一、当代中国正处于新的历史阶段 所谓新的历史阶段是说时代开辟了具有相当程度新意的境界,在这个新的历史阶段,具有一系列新的特征。陆学艺认为,当代中国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转折时期,处于从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向经济、社会并重的历史新时期。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一般是由若干个历史性发展阶段所构成的,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体现了不同的时代特征,每一个时代都有其特定的历史任务。在三十余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进入到了又一个历史新阶段,就是进入经济、社会并重发展、协调发展的历史新阶段。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大致经历了三次历史性转折。第一次转折是从建国到三大改造基本完成,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制度基础;第二次转折的标志是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将全党全国的工作重心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经历了三十余年改革开放,我国的综合国力有了显着的提高,社会各个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人民生活基本实现了小康;从党的十六大召开至今,我国现代化建设进入第三次历史转折,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要 “加强社会建设,解决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协调的矛盾,让社会更加 ‘和谐起来'.”[1](P4)这一战略性转变是由当代中国社会的基本特质所决定的。经过了三十余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历史阶段,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成果令人瞩目,但社会变革严重滞后于经济建设的矛盾越加突出了,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严重不相协调,并且成为一系列社会矛盾、社会问题的症结所在。同时,经济建设的成就为进行社会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具备了进行社会建设的多方面优越条件。当代中国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因此,时代要求将社会建设提上议事日程,使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达到新的高度。所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首次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由原来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拓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新格局,可见社会建设对现时代的重要和不可或缺,到了十八大又加上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五位一体的格局。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认识、新发展。 所谓历史新阶段是对一个国家发展过程中具有质的提升阶段的刻画,新的历史阶段具有崭新的历史任务。当代中国应当转向一个质量全面提升、社会各个方面全面改善的历史时期,应当走向建设和谐社会、精致社会的新阶段。在这样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社会建设具有必然的要求和时代任务。 二、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不协调是我国当前主要的社会矛盾 社会建设之所以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特定社会发展阶段的历史使命所决定的。只有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只有将社会建设做好了,才能处理好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矛盾,才能造就出现代化建设的一个崭新形态。 陆学艺认为,正确认识新的时代,认识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认识社会建设的意义,就必须正确认识当代中国的主要矛盾,只有解决了主要矛盾,才能将时展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那么,当代中国主要的社会矛盾是什么呢?是社会与经济的严重不协调,是社会体制与经济体制的不相匹配。在陆学艺看来,“当前中国社会结构滞后经济结构大约15年。”[2](P34)经历了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的实施,使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问题却层出不穷,历史长时段中出现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集中地爆发出来,形成了似乎难以理解的怪现象。按说经济快速发展了,社会领域的变化、改善应当与此相应,而且经济发展了,也会为社会的改善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但社会领域出现的问题却使得经济与社会不相协调,这种不协调,主要体现在: 1.经济发展成就卓着,社会问题越发增加 我国经过了三十余年的经济建设,成绩斐然,国内生产总值位居世界第二,工业生产能力世界第一,成为名副其实的 “世界工厂”.然而另一方面,社会问题则越加突出,历史长时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差不多都出现了,有些矛盾还非常尖锐、加剧。 收入差距扩大, “城市病”加剧,环境污染突出,官民矛盾激化,违规征地拆迁剧增,劳资纠纷普遍,引起社会极大震动的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影响极大的群体性事件逐年递增。 2.经济总量迅速增加,发展成果共享不足 1978年到2010年,我国人均GDP总值增长近80倍,①但城乡差距拉大,城乡经济增速不平衡,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扩大。城乡教育、医疗、文化、卫生等方面资源配置不均现象更加突出,“城多乡少,城优乡劣”的态势日趋严重。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在改革开放三十余年后依然没有根本性改变。基于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形成了两亿多的农民工群体,他们既是经济建设中非常活跃的一个群体,又是城市中的边缘群体、弱势群体,而且往往成为城市问题的渊薮。 3.现代型的经济体制基本确立,社会体制改革滞后 经过艰难的探索,我们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人民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尝到了甜头,但另一方面,社会体制则基本上还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那一套,学校基本还是公办一统天下,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致使大量年轻人花大钱出国寻找所谓的优质教育资源。劳动 力配置基本市场化了,但劳资关系、按照户籍配置社会资源的格局并未根本改变。城市涌入了那么多的外来人口,但人口管理仍沿袭着旧的一套做法。人的基层生活空间在形式上改为了社区,但自治性不足,居民参与不够,政府与自治体功能划分界线不清,社区建设的任务还相当繁重。这样,社会活力受到抑制的同时也影响到经济活动的展开。改革开放政策消除了人员城乡流动的限制,使得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向城市。农民工是改革开放政策造就出来的一大群体,每年有数量庞大的农村劳动力涌向城市,如此大规模的人口流动,给社会管理增加了很大的困难。社会生活虽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我们管理人口的方式、管理城市的模式、配置资源的方法、基础设施的建设、社会事业的投入还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老办法。城市人口大量增加了,有的城市甚至外地人口超过了户籍人口,但医院、学校几十年却没有增加,城市的各项设施严重跟不上人口的增速。这样,大量社会问题涌现就是必然的了。 4.社会组织化程度严重不足 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是企业,企业的数量、组织化程度、市场参与度已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得到充分发育,但与经济活动相对应的社会领域,反映社会组织化程度和社会活力标志的社会组织的数量、社会事务参与度却很低,我国的社会组织数量严重不足,功能远未发挥出来,本来应当由社会组织起作用的领域却因社会组织的缺位而错位现象严重。现有行业组织、自治组织存在运行不规范、功能错位的问题。政府、市场、社会应有的现代格局尚未确立,符合现代化要求的社会领域的治理结构远未建立起来。 5.经济结构日趋现代型态,社会结构的变化不大 我国的经济结构已经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根据 “配第-克拉克定律”,产业的产值结构从1985年的 “二一三”转到了2011年的 “二三一”,2011年农业产值已占不到GDP的10%.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劳动力占比达到50.1%,二、三产业名副其实成了就业的主体部分。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2010年中国人均GDP达到4429美元,已进入上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是,显示社会人群组合的社会阶层结构尚处于现代化状态的初级阶段水平,我国中产阶层的规模在28%-30%,距离中产阶层应在工业化中期要达到40%的水平还有不小差距。 2011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3.12∶1,城乡结构还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城市人口虽首次超出农村人口,达到51.27%,但40%多的农村人口的总产出却不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0%②,说明农村人口的劳动生产率仍相当低。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城镇流动的事实与农民工体制问题并存,现代化的 “国际大都市”与城中村同时出现在城市中,形成了独有的城市内部的所谓新二元结构,加上本来就有的、现在尚未改变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得我国的城乡结构、社会结构变得越加复杂。目前,我国的社会阶层结 构 是 “中 间 小 底 层 大”的 结 构 与 形 态,该“大”的地方没有大起来,该 “小”的地方没有小下去。人群的阶层结构距离现代化社会应具有的“两头小中间大”的 “橄榄型态”还有相当大的距离,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严重不相对称。 6.市场经济体制日渐成熟,但现代社会规范尚未完全建立 市场经济追求平等交易,公平竞争,率先优先,优胜劣汰,这些特征在经济活动中日显突出,但与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应的、也是现代社会应当具备的诚信、守则、自律等社会规范则还未完全建立起来。日常生活中潜规则盛行,道德滑坡,法治松弛,商品交易活动中坑蒙拐骗、损人利己现象时有发生。通过不规则手段暴发与不健康的仇富心理同时并存。 7.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尚未破题 经过三十余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并不断完善。但社会体制基本还是旧的一套,社会领域的体制变革可以说尚未破题。政府很强,社会很弱,政府 “包打天下”、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格局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一方面,政府承担了过多的社会事务,无限责任,任务重,压力大,运作成本高,管的多,而不少职责范围之内的事反而没有管好;另一方面,政府一方独大,钳制了 “社会”的发育壮大。政府管理与社会管理的关系是,政府应着力放权,做好本职工作,给予社会组织更多的责任和发展空间,让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管理。 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是认清现状的基本要求,是理清社会问题进而着力解决社会问题的前提,也是把握时代走向的必要环节。当代中国,社会变革严重滞后于经济变革,社会体制改革严重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由此导致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出现。解决社会问题的根本方法就是进行社会领域的体制改革,进行社会建设,从而使得社会与经济相协调、相匹配。 三、现代化建设必须经历一个着重于社会建设的新阶段 从已经实现了现代化的国家的实践来看,在工业化初期,一般注重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积累资本,进入到了工业化中期,面临社会问题往往增多,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情况。陆学艺认为,从粗放型发展模式进入讲究质量提升型的发展,从注重经济发展速度到进入社会全面进步,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标志着时代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性阶段。这个阶段的基本任务是社会全面进步、重大发展要素的协调发展。当代中国已经进入到了这样的历史阶段,这符合现代化国家演进的一般规律,美国就有所谓的“进步运动”[1](PP.7-8)。时代要求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现代化要求将社会建设提到应有的高度,新的历史阶段要求充实社会建设的内涵,要求社会领域的现代化。 一个国家的发展,很难按照一种理想的模式来展开。人们希望平平稳稳地发展,发展过程非常理想,完全符合理性,发展过程非常协调,什么问题都不会出现,但这是一种假设,一种理想。实践证明,现代化的展开过程常常出现各种不平衡,有时甚至是严重的不平衡。发展往往是在克服重重困难,解决一系列问题的过程中实现的。发展过程中的不平衡,发展过程中充满矛盾则是普遍的规律,现代化就是在曲曲折折的演进过程中实现的。
网络营销策略论文:新形式房地产网络营销策略探究 摘要: 随着科技的不但发展和进步,互联网在各个领域实现了广泛而深入的应用,网络营销模式逐渐成为一种最有效的营销模式之一。为了进一步探究新形式下房地产网络营销策略,本文以某房地产为例,深入分析和研究了房地产网络营销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 新形势下;房地产;网络营销;策略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和社会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我国的房地产事业获得了迅猛的发展,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的高利润和低风险的特征吸引了大批资金的持续涌入,使得此行业的投资逐步增长[1]。但是如何建立有效的网络营销模式,做好房地产的营销工作是房地产行业面临的重大问题,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式下房地产网络营销策略探究,提高房地产的营销质量。 1某房地产营销现状 某住宅小区开发项目于2011年获得建设用地,2011年开工建设,分两期进行具体开发,第一期是高档洋房,第二期是高层住宅,2012年底两期都已开发完成,进入了如火如荼的销售阶段。此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2337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386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84735平方米。此外,该住宅小区规划有3000平方米的高品质休闲商业街。目前该房地产营销现状不容乐观,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营销手段比较落后 目前,该房地产的营销手段还简单停留在以媒体推广为主的初级阶段,促销的手段比较落后。首先,该房地产还存在着垄断经营的思路,对新时期下房地产竞争的严峻性缺乏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没有意识到现代营销的推广成本是一种投资,广告推广严重不足。其次,该公司的营销活动缺乏一定的整体性,营销宣传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房产方面,对于公司的形象和品牌的宣传则比较缺乏,而且营销对象主要是人民大众,而很少针对特定的客户展开有针对性的营销。 1.2缺乏高素质营销人才 房地产的营销需要营销人员具备丰富的营销知识以及地产知识,同时还要具备扎实的市场营销能力。另一方面,房地产的营销是一个跟金钱打交道的行业,因此从事房地产的营销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然而目前该房地产的营销人才比较缺乏,虽然该房地产的营销人员有较高的学历,但是缺乏专业的市场营销培训,因此市场营销的能力比较弱。另外,活跃在房地产销售一线的工作人员知识结构、销售经验以及业务能力等存在较大的差距,成为制约该房地产的营销质量提升的一大障碍。 1.3外部营销环境不佳 随着时间的发展,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进行了规范化和国际化的改革,虽然这是一场由政府主导的改革,但是由于涉及到的利益主体太多,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且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的相关体制不够完善,自身的行业发展缺少自律。这些现实的情况给该房地产的营销带来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因此,缺乏良好的外部营销环境成为制约该房地产的营销质量有效提升的最大障碍之一。 2房地产网络营销的有效策略 网络营销模式逐渐成为一种最有效的营销模式之一,加强网络营销在该房地产的营销中的应用,对于提高该房地产的营销质量具有很大的帮助。 2.1加强与媒体网络公司的合作 在这个新的时代背景下,媒体网络公司的传播效益是非常强大的,对于房地产公司来说,只有加强和媒体网络公司的交流与合作,才能够真正做好房地产的网络营销。具体来说,房地产公司首先应当将自身的具体情况全部无保留地告知媒体网络公司,让媒体网络公司针对房地产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合适的营销模式。其次,媒体网络公司要加强对新兴媒介,如微博和威信等,开展有效的营销活动,吸引人们的注意力,提高房地产公司的销售人气。 2.2进一步开放和研究新型营销手段 为了加强网络营销,我们必须要建设良好的电商网络,开发各类新型营销手段房地产公司首先应当与其他的媒体机构建立紧密合作的关系,开发各类新型营销手段,比如电商合作、线上线下互动营销、客户体验营销、渠道营销、圈层营销,并充分应用目前新兴的网络媒体,比如微信、微博等开展各项营销活动。其次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建设良好的网络硬件和网络软件实施,同时要注意保障良好的网络通信能力,这样就为建设良好的电商网络提供了稳定的物质基础,打开了一个良好的新局面。 2.3加强营销环境建设 加强营销环境建设可以为加强网络营销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和前提[3]。首先,要加强企业的内部环境建设。因为内因是事物产生发展变化的决定性因素,因此一个企业的内部环境的影响比外部环境更深远。具体来讲我们要明确公司营销的战略定位,建立先进的企业文化,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其次,一般情况下,房地产的营销活动受到外部环境的制约非常大,想要促进该房地产营销能力的提高必须要努力改善宏观的外部环境。各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创新相关的监管思路来促进我国房地产的发展,为我国房地产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空间。 2.4开发各类新型营销手段 开发各类新型营销手段是提高房地产网络营销质量的非常有效的策略。因此我们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各类新型营销手段额开发和利用。首先,该房地产首先应当投入一定的资金,建设良好的网络硬件和网络软件实施,同时要注意保障良好的网络通信能力,这样就为建设良好的电商网络提供了稳定的物质基础。其次,我们要真正搞清楚消费者日常的消费心理和消费习惯。这是一个人手一部智能手机的信息时代,因此我们要从这一方面入手,将房地产的相关营销信息,深入融合到消费者喜欢玩的QQ、微信和微博终端,通过开展有奖活动,使消费者乐于关注和分享房地产的销售信息,这样就会使我们的房地产销售出现一个新的局面。 2.5完善相应的网络营销机构 完善相应的网络营销机构是加强网络营销的关键措施[3]。完善相应的网络营销机构首先要在公司设立客户总部,负责公司所有个人客户以及机构客户的开发与维护,做好所有个人客户与机构客户信息的收集工作,同时要对客户进行科学分类,并对客户做出评价。其次,要在管理部设立营销管理部,由该部门来对本地区的营销策略以及营销计划进行细致的分析和确定,同时要对本地区的个人客户信息进行及时收集和上报,并做好本地区的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的开发维护、产品服务营销和渠道管理等。第三,要在营业部门设立专门的经纪人团队,由经纪人团队来负责具体房地产的营销和市场推广,并做好具体的客户开发与服务。 2.6努力提高营销人员的综合素质 网络营销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营销队伍,因此加强营销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是房地产加强网络营销的重中之重。首先,做好营销人员招聘。这是加强营销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的关键。招聘的定位要高,要认真筛选并合理配置,为营销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另外,招聘的方式一定要灵活多样,既可以通过媒体广告、人力资源市场和校园招聘等方式进行营销人员的招聘,也可以通过网络招聘的方式或吸引大量的高素质营销人员。其次,做好营销人员的培训,向营销人员讲解公司的基本情况,使营销人员能够以最快的速度了解营销工作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方法,同时通过培训可以使营销人员能够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并明确公司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及时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能够迅速地融入到公司中来。第三,加强营销人员的管理,为此我们要建立综合的管理系统,借助于强大的信息技术,以计算机网络化技术为依托,建立一套包括日常管理系统、考核系统、培训学习系统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在内的综合管理支持系统,确保整个营销队伍的良好发展。 3结语 综上所述,近年来我国的房地产事业获得了迅猛的发展,房地产行业的高利润和低风险的特征吸引了大批资金的持续涌入,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目前该房地产营销现状不容乐观,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营销手段比较落后、缺乏高素质营销人才以及外部营销环境不佳等。网络营销模式逐渐成为一种最有效的营销模式之一,为了加强网络营销在该房地产的营销中的应用,提高营销质量,我们要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平台,加强营销环境建设,加大网络硬件和软件投入,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网络营销的应用质量。 作者:夏靖星 单位: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网络营销策略论文:银联支付网络营销策略研究 一、营销策略的改进与创新 首先,在微博、微信营销上,基于用户不喜欢太官方的、枯燥无味的话题,可以添加更多有关产品服务的趣味话题、图片和视频。也可以根据活动策划、事件营销及企业发展实际制订高性价比的微广告投放策略。同时定时更新信息,吸引微粉丝,扩大自身的品牌网络影响力,增加微博、微信的被关注度,从而吸引更多的潜在用户。其次,在会员制营销方面。公司可以借鉴目前国内做会员制营销做得比较好的同类网站:招商银行。招商银行用户在初次使用时,需要绑定银行卡。随后,用户就可以轻松通过用户终端实现网络查询、借款还款等服务。同时,招商银行还会对订阅的用户定期推送一些促销、优惠信息,与用户保持紧密的联系。最后,银联电子支付公司虽然通过搜索引擎营销、会员制营销与网站联盟上取得一定的成就,但是缺乏与同类的网站的差异性,如此并没有占据较大的优势。因此实现差异化营销是关键的一步,公司可以针对用户的特点,在满足顾客基本需要的情况下,为顾客提供独特的产品与服务。比如跨境电商的热门,银联在线能否把握机遇,开拓新市场或者提供个性化服务就是个成功的转折点。 二、加强网站品牌形象建设 优质的网络品牌来源于社会公信力的培养。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大部分用户首先想到的是支付宝,而对于银联电子支付相对比较陌生,因此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是公司开展网络营销的前提,公司首先应该转变营销理念,树立以客户为对象的营销理念,利用强大的网络资源,根据客户的需求来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支付产品与服务。 三、强化市场细分与外部合作 渠道是市场营销4PS中不可缺少的因素,对于网络营销也不例外。银联电子支付虽然有其自身的自有渠道和合作渠道,但是渠道策略讲究的是精准营销、准确定位,如今第三方支付平台繁多,支付模式单一,同质化竞争现象严重。公司有必要结合自身优势,细分市场,充分发挥其具有的背景优势,鉴于市政项目缴费零散、繁杂,懒于做细分市场的漏洞,并且联合外部银行、科研公司把目光延伸到电子商务领域之外,如暖气费、车船税等。 四、促销手段的创新 网络促销是指利用计算机等信息技术向网络用户传递相关的促销信息,激发用户的购物潜能。银联电子支付公司在这一方面也做了几项促销活动,但用户的回馈度不是很大,也就是说没有直观的吸引力,现在对于消费者来说,免费是最大的吸引力,那么公司不可能做亏本的买卖,因此可以加大促销力度,也可以用数字的差异以及用户的心态来吸引眼球。比如,支付宝的诚信担保,为用户传递了“你敢用,我敢赔”的理念,无疑是给用户提供了支付安全保障,刺激了消费者的使用意愿。但是这也需要庞大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另外,公司也可以开展诸如“秒杀“”竞价”等网络促销活动,但对活动规则及细节必须考虑周全。 五、服务的优化 顾客是上帝,只有顾客才能带来利益,因此顾客服务的质量是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在竞争中制胜的关键因素。银联电子支付公司虽然提供全天候24小时的服务热线,并设置了相关的帮助,但是并没有与同类网站有明显的差异,而且网站的会员也并没有享受到会员有区别于他人的服务待遇,而且帮助中心的问题解答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并不包含所有顾客可能遇到的问题。因此,为了提高顾客服务的差异化竞争,银联电子支付公司首先可以分析了解竞争对手顾客需求,对比自己的公司与竞争对手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其次,可以通过电话语音、WEB、电子邮件、传真、短信等各种方式为客户提供立体式全方位服务。着力加强主动服务型外呼功能,成立专职外呼组,外呼内容包括致电欢迎新签约商户、商户回访及巡检、客户调查、客户关怀、重大事项通知等,及时了解客户需求,提升客户体验,提高客户满意度,为客户提供快速、高效的服务。 作者:俞亚男 单位:浙江省宁波经贸学校 网络营销策略论文:特色食品网店网络营销策略 1黑龙江省特色食品网店发展现状 黑龙江省特色食品资源丰富,深受消费者喜爱。随着电商走进生活,快递网络覆盖到农村乡镇,地域差异、保鲜运输、收购储藏等问题也一一破解。近几年,黑龙江省特色食品网店如雨后春笋般萌发,规模效应也开始渐渐凸显。而现阶段,其比较鲜明的特点就是品牌优势较弱,数量总体较少,种类类目单一,价格红利缺乏。目前比较大的几家本土厂商已加入到网络营销的模式中,如“秋林里道斯”、“绿知源”、“五常大米”等,货种集中在加工包装食品、礼品类目,市场上可替代品多,部分产品存在同质性,不能够集中突出其优势特色。总体而言,现阶段黑龙江特色食品网店的建设与发展还处于初始阶段,在完善基础建设的同时,营销的策略也将成为激励其发展成熟的关键钥匙。 2黑龙江特色食品网店网络营销存在的问题 2.1价格制定不合理 特色食品网店与使用传统门店销售渠道相比,减少了租金费用、装修费用、营业税等线下实体经营成本,同时也减少了人力资源、仓储租赁、大规模物流转运等成本。而且我们身在哈尔滨,能够方便地与特色厂商加强联系,优化货源结构,科学合理统计进销数据来判断和调整营销策略。在价格方面具备一定的让利空间,也更具备将价格贴合需求在一定承受范围之内波动的条件。但目前特色食品网店的促销活动较少,相比其他同类网店,价格让利、优惠幅度也较小,很难充分通过调节价格杠杆吸引到消费者。 2.2未利用有效资源进行推广 目前市场还没有真正打开,广告宣传方面主要依靠熟人宣传,有限的通过网络较小范围传播,难以形成规模。此外,广告投放较少,品牌认知度不强,对平台内外部有效资源和渠道利用率不足,使个人网店很难在众多网店中脱颖而出。 2.3客户服务不到位 客户服务包括售前、售中和售后的全程服务。目前,特色食品网店由小组成员为客户答疑解惑,不能保证时刻守在电脑前接待客户,有时不能及时进行回复或不能主动为客户提供商品的相关知识,使客户感觉不到诚意,导致客户流失。在商品售出后不能及时回访客户,了解客户没有再次光顾的原因,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改善。 3黑龙江特色食品网店网络营销策略 3.1价格策略 (1)低价价格策略 消费者选择网上购物最重要的因素一方面是网上购物便宜,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网上的信息是公开和易于搜索比较的,从网上可以很方便地获得更多的产品信息进行比较,从同质商品中选取信誉更有保障,价格更为低廉的商品。由此,我们可以通过较低的价格吸引消费者。 (2)在线定价策略 一些特色食品有自己的特性,如季节性、保质期限较短等。因此,在公布价格后,应该对部分产品进行在线定价策略,即通过在线价格洽谈根据实际环境来与采购者进行价格商讨。针对不同需求消费者提供不同类别的服务,如增加快递运输公司的选择(自费服务),包装的服务(用于亲朋赠送,商务往来)等,以此来满足消费者更多的需求。 3.2加强网店宣传推广 (1)利用平台内部资源推广 特色食品网店选择内容资源丰富、访问量大的阿里巴巴淘宝网站作为平台,可以充分利用所在平台的资源进行宣传推广。如:利用平台内的商品展示设计,图片完善等装饰网店,尽可能多的利用店铺或者平台所提供的页面空间布置广告。购买“直通车”、“促销服务”“、流量推广”等服务充分的结合平台自身能提供的优化渠道建设,让特色食品网店的链接更准确,更好的吸引消费。 (2)利用平台外部资源推广 初期可以通过熟人进行较小范围的宣传,利用自己的QQ、人人、微信、微博等为网店做宣传,请家人、老师、同学、朋友帮忙转发和关注,还可以借助浏览率较高的论坛、社区等进行广告铺开和广告推广来增加关注度。之后,可以利用客户口碑进行宣传,开展好评返现、将本店商品推广到三个相关论坛或群截图后返现等活动。 3.3提高客户服务水平 售前售中服务阶段,客户来咨询商品,要诚实守信交易、耐心细致解答,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以吸引并留住客户。售后服务阶段,在商品售出后尽量主动回访客户,在用户投诉时快速响应和处理;注重与客户情感沟通,可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流失客户访谈,了解客户没有再次光顾的原因,然后有针对性地进行改善,争取挽回流失客户;同时要心系客户,充分利用感情投资如发货时放点小礼品,发货后可以说明快递信息及大概到货时间,收货时注意事项等。只有这样,才能让客户真正满意,并成为个人网店的免费宣传者。 4结论 为使黑龙江省特色食品网店更快地发展,应继续做好宣传,拓宽市场,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网络营销策略,通过多种渠道来突出优势,利用红利,引导相关产业在互联网的格局下走向成熟。 作者:李梁 赵成全 杨波 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网络营销策略论文:网络营销策略试析 一、网络消费者的心理特点 (一)个性化的消费心理 商品市场的丰富,使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兴趣来选购商品或者服务。消费者往往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富有想象力,渴望变化和创新,对自己选择的商品不单单只是注重其本身具备的使用价值,更重要的是通过商品表现出自己的与众不同,以此来体现个体与众不同的价值,当前,个性化消费已经成为现代消费的主流。网络销售的应用为满足消费者这种心理需求提供了可能,在网络消费中,教育程度较高和收入较高的消费者比较容易接受新鲜的事物。网络消费满足了消费者随时随地的通过网络方式购买自己喜爱的商品或者服务的需求,其消费行为不受限制,这种个性化的消费方式受到购物者的青睐。 (二)“退缩化”的消费心理 网络消费群体是追求个性化的人群,他们对“自我”的关注度比较高,很多都是依据自己的想法行事,在消费中充分的展示自我,追求自我个性,网络消费者群体普遍年轻,追求时尚和新鲜感,并且兴趣较为广泛,好奇心较强,但是又缺乏耐心,很难将注意力长时间的关注到某一事物上,这种消费的心理特点类似于儿童时期的心理特征,即需要不断有新的事物来唤起自我的关注,这就是“退缩化”的消费行为。 二、影响网络消费心理的因素 虽然网络消费发展迅速,但是就其发展情况来看,仍有一些影响消费者心理的因素存在,消费者在面对网络消费时仍然存在一定的顾虑。 (一)网络营销信息及网络商品的可信度 网络营销中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就是,所有的关于商品或服务的信息都是通过网页或虚拟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这无可避免的会产生虚假信息或虚假商品,使消费者无法鉴别其真伪,无法通过近距离的观看、抚摸、操作等行为对商品进行直观了解。网络店铺相对于实体店铺而言,更加容易建立和经营,但也更加容易产生虚假的信息和虚假商品,因此消费者对此方面存在谨慎的心理。 (二)网络营销的安全保障度 网络消费的安全性一直是网络消费者关注的重要问题。消费者在进行网络消费时,因为网络安全问题的原因,致使消费者个人的一些重要资料被泄露,甚至钱财等被非法套取或转移,给自己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现象并不少见。目前,网络交易的安全机制还不健全,很多网络病毒和恶意后台程序也窥视着电脑中消费者的个人数据,而当前的网络防护技术和数据加密技术还不能完全的保证网络环境的安全。这在很大程度上将营销网络消费者的消费心理。 (三)消费者“本我”需求的满足度 网络购物过程中,沟通的方式是通过设定好的程序而实现的人机对话,它是建立在满足消费者共性需求基础之上的。但是相对于消费者的“本我”需求,很多时候网络是无法满足的。网络购物的过程中,不能满足消费者在人际互动方面的需求,无法让消费者体会到在实体店中可以获得的享受,如讲价还价的乐趣,受到尊重的乐趣,买到商品后马上拥有的乐趣等。这也会对其消费心理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四)法律法规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程度 网络的开放性和自由性的特征使得网络营销快速发展,但是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却并没有跟上网络营销的发展步伐。当消费者通过网络购物购买到某种商品或服务时,若在使用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或者产品的性能与宣传的实际不相符,那么消费者维权的过程相对于实体店铺而言要麻烦很多。虽然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出台,其中对网络销售商品的质量问题及其售后做了相关的规定,但是网络购物的地域性问题是消费者在进行维权时面对的最棘手的因素。这也将影响其消费心理。 三、实施网络营销策略的措施 网络平台的背景下,企业要想借助网络更好的营销,就必须抓住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的心理需求。同时,实施行之有效的网络营销策略,开拓网络市场,争取获得更多的利润和市场份额,才能使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胜出。 (一)加强网站建设和安全防护 网络营销和网络购物都离不开网络平台的建设,而网站的设计、维护和不断的建设就是网络营销过程中的重要基础。很多企业是通过著名的购物网站或者自建网站来实现网络营销的。一般而言,如果拥有自建的网站,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对功能等的要求来设定个性化的网站,方便企业开展行之有效的营销活动。若是在知名网站上营销,则消费者对该网站的信任度一般要高于企业的自建网站,同时,知名网站在宣传和推广方面的优势要强于自建网站。由于一些网络病毒和恶意程序的非法入侵,造成消费者流失个人数据和信息的事件的发生,因此企业要在网络营销的过程中保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防护系统的兼容和合作,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和便捷的网络购物环境,保证网络购物环境的安全。 (二)提供个性化的产品与服务 消费者对商品的需求普遍都存在求新、求奇的心理,追求个性化消费,传统的营销已经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网络营销不仅可以展示商品的具体细节、参数、性能及服务等内容,还可以根据消费者的具体需求,通过“一对一”的方式提供个性化服务。企业在利用网络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建立消费者个人档案,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要通过市场细分,确定不同的客户群,并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提供不同风格的个性化、定制化的服务,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要坚持诚信营销,杜绝欺诈行为发生,这样才能不断提升企业及商品的美誉度,促进企业长期发展。 (三)建立完善的商品物流配送系统 网络营销是由一系列的过程构成的。包括售前查询信息、网上支付、商品配送及售后等几个大环节,企业在网络营销的过程中,应不断的完善丰富这几个环节,实行全程营销。对于企业而言,商品的物流配送也是网络营销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物流配送时间的长短和物流过程中对商品的保护程度,将直接影响消费者对营销企业的信任度。因此,企业在进行商品物流配送时可以选择口碑和实力较强的物流企业,也可以企业自建单独的物流配送组织,在商品配送过程中要严格要求对商品的保护,控制配送时间。企业要为消费者提供物流跟单服务,让消费者可以随时随地的掌握自己购买商品运输情况,减轻消费者等候时的焦急心理,这也是提高网络营销质量的重要内容。 (四)构建融洽的顾客关系 网络营销不同于传统营销,其沟通方式采用的是“拉”的方式,是通过网络信息吸引消费者而达到营销的目的。构建并保持与消费者良好的关系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营销企业可以通过各种沟通渠道,如网络聊天室、留言板、微信、QQ群等沟通工具,培养消费者对企业的知晓度、关注度和忠诚度。同时,在企业传递的信息以及与消费者沟通的内容上也要精心设计,不断创新。要增加消费者感兴趣的内容或当前的一些热门话题,要设计出新颖多样的信息传递及沟通的形式,提高消费者的参与度,对参与度较高的消费者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这样才利用企业良好口碑的形成。要把企业的诚信精神告知消费者,要兑现企业对消费者做出的一切承诺,要视顾客如亲人,这样才能真正让消费者对企业产生信任,构建起融洽的顾客关系。 作者:王蕊 乔瑞中 单位:佳木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网络营销策略论文:电信个人网络营销策略论述 1现行的电信个人网络营销的主要方式 1.1节约了企业的成本,无形中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不同于传统的营销方式,网络营销以虚拟的网络为市场,不存在成本的投入。再是间和金钱上都得到了节省。同时,还能通过网络及时的整合各部门的信息资源,节省了电信企业营销的其他渠道的成本投入。降低成本是在新的经济形势下立于不败之地的最有利的法宝。 1.2潜在的客户资源丰富,有利于客户的积累。个人网络营销是刚刚兴起的营销方式,还未被大力的推行和使用,因而,在网络客户资源上的挖掘还有很大的空间,潜在的、待挖掘的客户资源是十分丰富的。 1.3更加的符合消费者的消费需求,符合现下个性化的追求。当今消费者的消费渠道已经不在单纯以市场为主,而是开始转移在互联网网购上。人们乐于足不出户的购物方式。个人网络营销网络正好迎合了现在的消费导向。消费者可以全球范围内的搜索自己想要的产品,和业务员根据自己的需求可以时时不受限制的进行沟通和交流,以最快、最便捷的方式达到自己最满意的状态。 1.4服务品质可靠,质量有保证,倚靠电信企业现有的企业信誉,而进行的个人网络营销,不存在欺骗,个人和消费者的利益都得到了有效的保证,同事,依靠互联网的售后服务更趋完善,可以点对点的进行答疑和介绍,出现问题时,消费者可以更加的方便的找到相应的人进行负责。 1.5有利于客户关系的维护和客户之间的转介绍。所有的营销方式都是通过网络进行的,在网络上宣传和推广电信企业的业务,推广面大,互动性强,有利于客户资源挖掘和维系。同时,有利于客户之间的推荐和转介绍,更好的推广企业的业务,能拉入更多的新客户,有力企业的信誉和个人服务口碑的树立,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1.6业务的办理更加的方便、快捷。网络营销的进行的同事,对于成功的业务可以立刻进行办理,既方便了客户的业务的办理,也有利于工作人员的工作品质的展现。 2电信个人网络营销存在的问题 2.1虚拟的营销市场,缺乏信任度,不利于营销活动的开展。社会日益发展那,经济形式发挥在那迅速,人们的安全感指数日益的下降,且网上的欺骗行为屡禁不止,使顾客对网络交易行为望而却步。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不足,为个人网络营销的开展设立了障碍,很难立刻达成共识,需要长时间的进行跟踪和维护。 2.2推行的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趋势。虽然,大多数的电信企业已经开展注重个人网络营销,但是重视的力度不够。还是将大部分的精力和焦点定位在实体市场上。对于个人网络营销抱着可有可无的态度,没有形成完整的、规范的体系。竞争意识不强,使单散的个人无法形成合力。 2.3行业规范欠缺,违规违法现象存在。现在我国对于个人网络英雄啊没有独立的、适合的法律和法规。电信企业没有把个人网络营销作为主要的营销方式,因而,企业内部对于这一新型的营销方式没有合适的规章制度。 2.4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存在漏洞。没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平台,消费者的买卖行为和售后行为都是和单个人进行。不利于消费者权利的保护,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涉及的相关的一些支付和产权等问题没有明确的处理方法。 3解决电信个人营销问题的有效措施 3.1对于所有的营销方式要进行整合讲究策略,建立长效的机制。在电信企业,应该整合所有的营销方式,将传统的和网络的营销方式进行有效的整合,合理优化和分配所有的优势资源。对于传统和网络方式的选用要选用一个“度”,既要引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同时也要结合传统的有效的销售方式,不能因为新方式的选用而放弃其他的方式。一切以最高的经济利益和企业的长远发展为根本前提。电信企业内部应该给与这新兴方式足够的重视,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形成合理的长效的营销模式。 3.2加大个人网络营销的资金投入,完善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大多电信企业的个人营销呈现的是散兵作战的方式,个人根据需要自己完善和充实其营销的基础设施。企业应该加大资金投入,统一建立销售网站,不断的设计和充实网站的内容,并根据时期的情况,不定期的进行更改。 3.3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和道德培训,保证从业规范和服务质量。企业应该对从业人员加强管理,对于应聘者不仅要注重其销售能力,同事也要求其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讲解电信行业的业务内容,服务方式、企业宗旨、销售技巧。 4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信息化和网络化的不断发展,互联网成为时代的最强音,不仅加快了经济体制的变革,同时也打破了传统的经济格局。电信行业的垄断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电信行业要想在外界冲击和国内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必须改变传统的的营销模式,在营销中注重开展网络营销,不断的鼓励和宣传个人营销的手段。并在实践和应用中不断的改革和创新,争取为电信企业的发展提供不懈的动力。 作者:韩黛娜 单位: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网络营销策略论文:企业网络营销策略综述 一、企业网络营销的定价策略 1.网络营销动态定价 网络营销动态定价是指在网络营销过程中,企业考虑产品销售季节、时间,市场竞争状况、市场供求状况和购买数量等因素。通过收益换算比例,在网络上设定调价系统,按照市场进行动态的价格调整。动态定价可根据市场情况灵活变化,增强企业应变能力,同时也使竞争对手很难判断企业的价格变动规律,很难采取价格跟随策略。网络营销动态定价不但要考虑自身的情况,同时要将其他商家的定价策略与销售情况考虑进去,计算出最合理的价格进行销售。因为这种定价最为灵活,同时也最费人力。 2.网络营销免费价格 网络营销的免费价格策略是指在网络营销过程中企业将产品以免费的形式提供给顾客使用,以达到以下两种经营目的。第一种是对新产品上市的推广策略,通过网络免费推广即节省推广宣传费用,同时又可增加消费者对商家的关注度和访问量,同时又可带动其他产品销售。第二种不以销售产品为主要获利手段,而是以销售产品的消耗部件来获利的,所以采取免费提供产品策略。还有是以为产品提供有偿服务的,以服务费或维护费用来获利的,也可采取免费价格策略。因此免费价格策略是最有效的抢占市场手段。 3.网络营销个性化定价 网络营销个性化定价是利用在网络营销中所特有的互动性,结合网络消费者的需求,来定制商品的功能及价格的策略。通过网络互动性可使企业实时掌握消费者的真实需求信息以及对现有商品的满意程度,及时了解顾客个性化的需求,以便展开个性化营销。 4.网络营销顾客主导定价 网络营销顾客主导定价是指在网络上顾客通过了解市场信息来评估自己对购买此产品的心理价位,通过让顾客自主上报价格来增强顾客的参与性,但顾客感觉到自主控制力空前加强。使产品的交易可能性及提升产品价格都有良好作用。目前,网络营销顾客主导定价策略主要适用于拍卖类产品。 二、企业网络营销的分销策略 1.选择性分销策略 选择性分销策略主要针对顾客所选择的较固定、专业性较强的设备和零配件,实施选择性分销策略。 2.广泛性分销策略 广泛性分销策略较适合价格低廉、购买频次高或一次性购买数量较少的产品,适合采用此种策略。 3.针对性分销策略 针对性分销策略主要通过现场演示、客户体验或加强售后服务等方式,针对消费品中的名牌产品等,多采用针对性分销策略。 三、企业网络营销的促销策略 1.网络抽奖的促销策略 网络抽奖的促销策略是应用较为广泛的促销形式,是顾客参与性较强的一种促销方式。主要是在市场调查、周年店庆、新品促售、推广活动时进行此种促销策略,来增强顾客的参与性与关注度。 2.网络折价的促销策略 网络折价的促销策略也是目前网上较常用的促销方式。主要通过产品的打折信息来吸引顾客关注和购买。通过价格的优惠来规避网购不可试用、触摸等弊端,增强客户网络购物的动力。 3.网购积分的促销策略 网购积分的促销策略只需通过简单编程和提供数据库就可以实现,一般都会设置价值较高的奖品,来吸引消费者多次参加活动,并通过多次购买来增加积分以便获得奖品。网购积分促销可信度高、可增加消费者对网站的忠诚度、提高商家知名度等作用。 4.网购赠品的促销策略 网购赠品的促销策略一般适用于新产品推出、产品更新、开辟新市场、应对竞争品牌等情况时,采用此种促销方式来增强客户关怀。既可以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又可鼓励消费者光顾网站以获得更多的优惠信息,还可根据消费者索取增品的热情来分析营销效果及对产品本身的反应情况。 四、总结 总之,通过开展网络营销的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开展网络营销、抢占网络市场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要抓住目前有利时机,强化对网络营销的宣传、提高企业在网络上的知名度与关注度、要在网络上建立良好的客户沟通关系、通过多种形式和策略吸引广大消费者在网络上消费习惯。网络营销对企业的未来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与影响,如果当前不在网络上培育企业的市场,当将来转为以网络销售为主的市场形势时,将对企业造成毁灭性打击。所以建议企业一定要将网络营销提高到应有的高度,集中人力去培育这块市场。增强企业竞争力、开拓市场,及为将来的过渡做好铺垫。 作者:邓志文 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网络营销策略论文:婚庆服务业网络营销策略研究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以及婚庆观念的加强,婚庆服务业也逐渐成为我国一项朝阳产业,在发展过程中蕴含着巨大的商机。而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网络信息技术对婚庆服务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网络营销也逐渐成为新时期婚庆服务业营销工作的重要发展方向,因此十分有必要结合当前的网络营销策略,探索婚庆服务业的信息化发展,为婚庆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正确指引。 关键词:婚庆服务业网络营销营销策略相关部门的调查研究显示,当前在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推动下,我国已经进入新的婚育高峰,婚庆服务业得到了极大地发展契机,并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社会进步方面发挥着相应的作用。但是,伴随着婚庆服务业的持续发展,行业内部竞争也愈加激烈,婚庆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就应该结合当前网络时代背景对网络营销策略加以探索,进而有效提升企业婚庆服务工作的发展水平,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取竞争优势提供相应的保障,全面推动我国婚庆服务业获得更好的发展。 1当前我国婚庆服务业的发展现状 在我国,婚庆服务业作为正处于成长时期的朝阳产业,在发展过程中蕴含着巨大的商机,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构成元素。来自我国民政部分的调查研究显示,当前我国每年结婚的人数高达2000万,其中城市结婚的人数占总人数的20%左右,具体来说就是每年仅城市结婚新人就大约能够达到380万。而近几年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社会大众的整体消费结构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人们在婚庆方面所投入的支出项目不断增多,在此基础上婚庆经济得到了持续稳步发展,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1]。但是,尽管近几年我国婚庆服务行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也取得了相应的发展成效,但是从整体上进行分析,当前我国婚庆服务业的发展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婚庆服务行业的流动性过大,服务品种相对单一,也没有人对婚庆服务工作实施统一的管理,导致婚庆服务的规范化程度较低,社会大众获取婚庆服务信息的渠道也相对零散,已经严重限制了婚庆服务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2]。部分业内专家在对婚庆服务行业的发展进行分析后指出,现阶段,基于我国婚庆服务业的发展现状,要想进一步提升婚庆服务业的工作质量,还应该探索强强联合的发展道路,结合当前信息技术在各项服务之间构建统一的发展链条,保证各个商家能够实现资源的共享,为婚庆服务业的未来发展提供一定的支撑。 2网络时代婚庆服务业的运作模式和网络营销策略的优势 2.1网络时代婚庆服务业的运作模式 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各行各业中的应用极大地推动了各行各业的现代化发展,对我国整体经济进步产生相应的积极影响[3]。婚庆服务业也是如此,随着互联网技术在婚庆服务业中的广泛应用,婚庆服务业中各项婚庆服务逐渐突破了传统的地域限制,对市场加以拓展,为企业的良好运行奠定基础。在此社会背景下,我国各个婚庆服务业紧抓机遇,应用互联网技术纷纷创建了独立的网站,并开设了相应板块,如婚纱摄影、婚庆布置、婚庆礼服提供等,通过在网络上展示本企业服务理念、各项产品及综合服务,让社会大众对其所能够提供的相关婚庆服务形成了初步的认识,为企业婚庆服务竞争力的提升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2婚庆服务业网络营销策略的应用优势 网络营销工作具体来说就是相关企业借助网络信息技术,在在线活动中与企业消费者都建立一定的合作关系,进而通过制定合理的营销策略来满足消费者和企业之间对相关产品的概念、服务等信息交换的需求,促使消费者能够对企业产品和服务形成正确的认识,并有效激发消费者的消费欲望。从这一网络营销的基本内涵可以看出,网络营销工作的重点就是借助网络信息技术与消费者建立一定的关系,重点强调营销的过程,并关注营销效果的发挥[4]。而对于婚庆企业来说,从当前相关部门对婚庆服务业的发展特点和行业情况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我国婚庆服务业探索网络营销模式主要表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首先,网络营销有利于婚庆企业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获得一定的竞争优势,网络营销在婚庆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表现出在产品展示、支付方式以及产品交互方面的优势,并且对消费者的习惯也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借助网络营销优势,婚庆企业能够获得一定的竞争优势,为企业未来获得更好的发展提供相应的保障。其次,借助网络营销策略,企业的成本优势也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凸显。在网络营销工作中,婚庆企业能够直接将相关产品向消费者展示,极大地缩短了营销工作流程,对营销工作范围也进行了适当拓展,因此可以有效降低企业营销成本,促使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获得良好的成本竞争优势[5]。再次,网络营销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婚庆消费需求。网络营销工作一般将消费者作为营销主题,营销的个性化较强,各项营销策略的制定也一般以消费者的实际需求为依据,因此,在网络营销下,婚庆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往往能够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为婚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最后,网络营销可以促使营销效果得到进一步的提升。网络营销工作能够借助互联网信息传播优势,以多元化的方式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营销工作的时空限制,促使营销工作得到了更好的发展。因此新时期婚庆企业应该进一步加强对网络营销工作的重视,在实际发展过程中注意积极探索科学的营销策略,为企业竞争优势的获取以及在新时期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网络时代背景下进一步发展 婚庆服务业网络营销的策略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市场营销工作的变革,基于网络信息技术产生的新营销方式对企业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新的网络营销方式一般以消费者为中心,并且重点关注企业与消费者在营销工作中的良性互动,为企业利润最大化地实现奠定基础。而面对新时期婚庆服务业这一朝阳产业的发展市场,婚庆企业在制定网络营销策略的过程中也应该对消费者的具体消费需求进行充分的考虑,在分析消费者消费需求的基础上合理制定网络营销策略,保证营销策略的制定能够获得消费者的认同,进而产生良好的营销效果,促使企业获得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6]。具体来说,在当前网络时代背景下,婚庆企业基于当前婚庆服务的发展需求,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制定个性化的营销策略,为网络营销效果的提升提供相应的保障。 3.1利用网络信息对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和心理期望加以引导 传统的市场营销工作一般会在销售前期向消费者提供一定的产品信息,并且将广告营销作为最主要的营销方式[7]。而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销售前的服务工作加以丰富,通过对消费者消费欲望和预期心理的调节为企业营销策略的制定奠定基础,增强企业营销策略与消费者消费需求的契合点。对于婚庆企业来说,消费者是企业产品营销工作的终端,因此,为了能够对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和心理预期进行适当的引导和调整,还应该基于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对其实施一定的教育,引导消费者的消费观念逐渐向着企业产品的生产理念转移,进一步增强消费者对企业营销工作的认同感,为企业营销成效的获取创造条件。特别是对于婚庆服务业来说,婚庆服务业是我国新兴产业,因此,许多消费者尚未形成正确的婚庆消费观念,基于此,企业在制定网络营销策略之前,就可以借助网络信息对消费者的婚庆消费观念进行合理的影响,增强消费者消费理念与企业产品生产理念的契合性,保证企业所提供的相关婚庆服务能够真正满足消费者的具体需求,为企业市场竞争优势的获取以及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2借助网络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我国传统市场营销模式中营销服务工作一般过于笼统,无法结合消费者的具体需求为其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而借助网络信息技术在市场营销工作方面存在的优势,能够对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进行充分的分析,进而保证营销工作可以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市场营销服务[8]。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认识到,有市场企业就必然会面临着一定的竞争,而在相对成熟的市场环境中,以降低价格的方式获得竞争优势必然无法取得长久的成效,也不利于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企业只有真正通过良好的营销服务获得消费者的认同,才能够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为企业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基于此,婚庆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应该针对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服务,并在充分探索消费者需求的基础上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营销服务,如基于消费者对婚庆类型的多元化需求,可以提供烛光婚礼、中式花轿婚礼、海滨婚礼、教堂婚礼、水上婚礼等多种类型的婚礼服务,让消费者能够在多元化的婚礼类型中进行合理选择,促使婚庆企业的婚庆服务能够获得消费者的满意,为婚庆企业市场竞争的获胜以及婚庆服务业的整体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3借助网络营销获得消费者的忠诚 企业要想实现长期稳定运行,不仅应该保障各项市场营销工作获得消费者的认同,取得每一项营销工作的成功,还应该借助网络营销工作增强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粘性,能够长时间关注并使用本产品,保持对企业产品甚至企业品牌的忠诚。只有这样,企业网络营销工作的作用才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为企业长期稳定运行提供相应的保障。同时,借助网络营销,消费者能够定期到网络上了解相关产品信息,在形成了对本企业品牌和产品的忠诚后,才能够自觉成为企业网络营销工作的重要环节,向其他社会群体传播相应的企业产品和服务信息,促使企业营销工作范围得到进一步拓展,为企业在现代社会的良好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在具体操作方面,婚庆企业可以借助网络社区、微博和微信等平台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和交流,将网络营销思想全面渗透于企业形象的树立和网络运营管理方面,在网络上逐步增强消费者对企业相关服务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为婚庆产品营销工作的优化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9]。这样,在相关结婚对象完成了对企业婚庆服务的体验后,还能够及时在网络上对自身体验进行反馈,为其他消费者提供一定的借鉴,增强其他消费者对婚庆产品的认同感,为企业营销效果的获取创造条件。这样,婚庆企业的网络营销工作就能够获得更多消费者认同,网络营销工作的优势也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凸显,可以有效促进婚庆企业的持续稳定运行。 4结语 总而言之,网络信息技术的出现对我国当前婚庆服务业的营销工作产生了较强的影响,给婚庆服务业的现代化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机遇和挑战,因此婚庆服务业要想在当前时代背景下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在未来获得更好的发展,就应该加强对网络营销工作的重视,积极探索更为科学的营销模式,为企业营销工作的合理开展,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奠定基础,促使婚庆服务业能够在新时期获得更多的支持,最终在市场竞争中获胜。 作者:邹春 单位:桂林千禧之恋婚纱摄影会馆 网络营销策略论文:创业企业网络营销策略研究 目前,我国创业企业的网络营销策略还存在不少的漏洞与不足。如何进一步开展创业企业的网络营销策略,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本文从实际出发,对创业企业的网络营销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与措施。 一、创业企业的概念 创业企业是指那些正处于创业阶段,并且具有高成长性和高风险性的开拓型企业,创业企业应以奖励股权和购买股权相结合为重点,建立创业型企业家激励制度,实现创业型企业家价值的主要形式是以奖励股权和购买股权相结合,根据创业型企业家过去为企业所做的实际贡献,将国有或集体资产增长净值的一部分折合为相应股权拿出来奖励给他们,以此作为对其价值的承认和贡献补偿。 二、网络营销的概念及特点 简单来说,网络营销是企业整体营销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有助于企业实现既定的业务内容和内容。网络营销是基于互联网的基础,通过网上环境开展各项业务的营销。具体来看,包括企业的网络品牌树立,企业产品的推广,企业业务的市场开拓等等。新世纪以来,网络营销在我国的发展从最初的雏形渐渐走向成熟。网络营销已经衍生出多种多样的方式,包括博客与微博营销、网络广告营销、视频营销、媒体营销等。总体来看,网络营销是基于移动互联网为平台开展的营销活动,从而达到一定的营销目的。网络营销的特点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是基于互联网的移动介质而产生的营销活动;另一方面包括其营销范畴,是众多营销手段中的一种表现形式。对于企业来说,网络营销活动具体包括企业网络推广活动和电子商务活动这两方面。前者是基于互联网进行业务的宣传和推广,而后者是指通过简捷方便的电子通讯手段来进行业务的沟通及各项业务活动。从这一点来说,网络营销具有的特点是传统营销所没有的,是一种前卫的营销方式。 三、创业企业开展网络营销的必要性 1.有利于创业企业以低成本开拓广阔的市场。我们知道,网络营销是借助移动互联网这个平台而开展各项营销活动的。因此,在互联网上,创业企业可以用较低的价格在互联网网站上创业项目的产品信息和服务信息,并且快速地将产品信息传达给广大的客户,从而消除了传统营销手段中信息滞后的不利影响。对于创业企业来说,其在资金规模上不具备与大中型企业相抗衡的实力,就可以通过网络营销来进行扬长避短。网络营销首先打破了时空限制,让创业企业以更加简捷方便的沟通方式与客户交流,从而使企业和客户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为企业获得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创造了先决条件。在创业企业的网络营销中,信息的交流与传递使得客户的多样化个性需求得到满足。另一方面,通过网络营销的方式,企业可以比传统营销节约更多的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 2.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产品差异优势。对于创业企业来说,他们的资金规模通常不会很庞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更适应网络营销的发展模式,也能发挥大规模定制要求下的产品差异优势。另一方面,创业企业的组织机构灵活,信息传递速度快,也能快速地了解和明确客户的需求。 四、创业企业网络营销的现状 1.网络营销意识不强,认识不清。许多创业会认为,在互联网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就是开展了网络营销,这其实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网络营销。真正的网络营销是在建立企业的网站之后,对其进行有效地推广和宣传。根据Garner Group国际权威调查公司公布的数据显示,美国有超过一半的公司都在使用网络营销工具,并且将其作为公司的核心策略之一。但是在我国,这个比例就显得十分渺小,仅仅占到2%左右,这就充分表明了我国创业企业网络营销意识不强,没有认清其真正的含义。 2.网络营销目的不清。对于一些创业企业来说,他们没有制定明确的战略目标,也没有弄清楚网络营销的真正目的。具体来讲,这些企业没有重视实质有效信息的发展而只做表面工作。他们在网络营销建设企业网站的时候,仅仅将一些大致的企业背景进行概括,而没有把生产产品的种类,数量和价格清楚地传递给外界,也没有设置消费者产品使用反馈的功能栏。凡此种种,都表明企业的网络营销目的不明确,直接造成企业发展机会的损失。还有一些企业虽然建设了精致有效的信息网站,但没有做好后期的维护工作,也使得网络营销不能顺利地长期开展。 3.网络利用程度不高,手段单一。总体来看,我国许多的创业企业对网络信息资源的利用程度不高。他们仅仅把网络营销的发展中心规划为网络广告的宣传,产品的促销等方面。并且这些企业的网络营销手段也比较单一,大致包括网络产品的推广与宣传。而对于网络新产品的开发利用,网络服务的深入开展都没有明确的手段目标,这也充分反映了这些企业没有真正利用好广阔的网络资源进行网络营销。 4.网络营销具体实施中的相关问题。 (1)网络营销发展动力不足。当前,我国创业企业成长性不强,许多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只是为了基本的生存而奋斗,没有多余的精力和资金投入到网络营销的发展中去。这些创业企业也没有建立专门的网络营销部门负责营销活动,进而导致网站建设、维护不力,直接造成网络营销的效果降低。与此同时,一些企业在网络营销时选择了错误的发展方法,没有对网站的影响力进行合理的评估,导致投入成本大于回报,降低了长远发展的动力。 (2)物流信息传达滞后,物流配送水平较低。网络营销活动中产生的购买信号来自全国各地,营销方应有足够的能力为求购者配送发货。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的配送点配置不当,那么企业开展网络营销配送服务将会有诸多的不利影响,进而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益。就目前来看,我国许多创业企业的物流信息反馈能力较差,同时物流的效率低,无法及时地与客户进行对接和交流。另外,有一些货物递送成本高,无法凸显网络营销产品在价格方面的优势,因此未来的竞争区间也很难被打开。 (3)产品及售后服务效果不佳。创业企业随着网络营销成交量的增加,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方面所存在的问题逐步开始显现。因为客户不能见到实物,在收到产品后,因质量问题引起的退换货流程十分麻烦,而这些企业也没有尽力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工作,直接导致客户不会再次购买该产品,久而久之,企业的持续竞争能力就会被大大削弱。 (4)网站推广不足。许多创业企业在建设完企业网站后,就不再对其进行充分的管理和维护,更谈不到网站的宣传与推广。有些创业企业虽然开展了网站宣传推广,然而相关的操作人员缺乏专业的技术水平,并且由于一些推广方式的不合理,造成成本的提高,为网络营销活动的开展起到了负面阻滞作用。 (5)企业合作不够。目前,创业企业之间,创业企业和大中型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非常少。而在网络时代,加强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是十分有必要的,是取得双赢的有效途径。 五、创业企业开展网络营销的策略分析 1.树立正确的网络营销理念。首先,创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到网络营销对自身发展的正面促进作用,清楚地认识网络营销的内涵,从根本上了解网络营销,并把这种观念传达给每一个员工,深入他们的内心。只有在树立正确的网络营销理念的基础上,企业网络营销才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合理定位网络市场。产品的发展要牢牢依托创业企业自身的营销现状,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战略目标。具体来说,企业要找到属于自身定位的营销市场,对自身产品的需求对象,需求层次,需求者的个性进行深入分析,并比较竞争者的网络营销情况,获得一个良好的外部竞争环境。 3.重组企业组织结构。组织结构是企业日常运作发展的核心要素,创业企业也不例外。创业企业必须基于网络营销活动的需要,充分打破企业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的结构界限,组成一个与网络市场相接轨的服务模式。在这种结构下,员工的真正潜力才能被激发出来。创业企业可以在这个模式下尽可能地宣传自身的产品,并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发挥网络营销的最大功效。 六、结语 对于创业企业来说,如何改善当前网络营销活动中存在的不良现状和弥补网络营销手段的漏洞,是十分关键且迫切的。对创业企业网络营销策略的深入研究,可以为其市场竞争带来极大的源动力,有利于创业企业的长远持久发展。 作者:司杨 单位:曲靖师范学院 网络营销策略论文:鲜活农产品网络营销策略探究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鲜活产品实施网络营销策略的重要性及必要性,结合现阶段我国鲜活农产品网络营销现状提出了几点完善对策。 关键词:鲜活农产品;计算机;网络营销;必要性 1计算机网络为鲜活农产品销售开辟新途径 1.1有利于拓宽鲜活农产品营销渠道网络销售的信息流通非常快,可以实现鲜活农产品的现时性交易。实施网络营销模式的背景下,营销双方可以实现双向互动,有利于节省交易时间,提高即时成交量[1]。同时,网络营销并不会受到时间、空间的限制,因此可以满足农产品地方特色产品营销以及农产品的反季节销售。我国鲜活农产品一直以来都存在“卖主找不到买主、买主找不到卖主”的境地,实施网络营销策略可以高效整合全国各地资源,根据每个地方鲜活农产品在不同气候、季节的生产规律实现反季节销售以及土特产产品营销。 1.2有助于扩大鲜活农产品贸易额度 虽然我国农产品网络营销起步相对较晚,但是网络营销的收益比较大,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绩。鲜活农产品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实施网络营销模式,这将对于鲜活农产品中小企业以及农户提供参与国际竞争的良好机会。网络平台对于每一个企业而言都是公平的,并没有规模的限制,每一个企业都可以充分展示自己,也可以获取自己需要的相关信息,这样可以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网络营销环境,对于加快我国鲜活农产品中小企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1.3有助于改革创新农产品企业营销管理模式 鲜活农产品企业实施网络营销模式有利于促进国内农产品贸易全球化发展,进一步拓宽鲜活农产品市场,使鲜活农产品市场竞争更激烈。鲜活农产品企业开展网络营销模式就代表突破了以往传统的营销管理模式,引入了新技术手段以及新的市场营销方式,当然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方式以及促销手段也会发生改变。经营者可以通过网络,随时随地参加各种订货会以及商品交易会,这样促销活动会更自然、灵活、方便。 1.4有助于推动农村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当前的市场规律仍然是以顾客为中心,很多农村地区仍然采用的是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网络营销可有效拓展农村经济发展渠道,也可为农村经济进军国际市场提供重要机会[2]。同时,鲜活农产品网络营销可尽可能减少商品交易环节,生产者会把产品直接交给求购者,不需要中间商介入,这样可有效防止流通领域会依次加价,降低流通费用。其次,鲜活农产品网络营销模式也有利于减少商品交易时间,加快资金周转速度,进而促进农村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2互联网已成为农产品营销重要渠道之一 与传统营销相比,网络营销具有六个方面的重要特征。①跨时代:网络营销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交易,任何企业都可以利用网络进行公平竞争,并且进行全时段、全球性营销;②交互式:网络营销能够实现企业与客户之间的良性互动,实现了广告的最佳效果;③整合性:网络营销能够与客户进行快速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把握市场动态,能够将企业生产与营销进入深度整合;④经济性:网络营销采取电子商务的方式进行营销,大大降低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能够以低成本实现高利润;⑤高效性:网络营销能够充分利用互联网络进行营销,而且“大数据”可以存储取之不尽的信息,能够更有效提高营销效率;⑥多媒体,网络营销可以利用文字、图片、影音等多种方式进行营销,信息变动成本较低。鲜活农产品产业实施网络营销模式的主要载体为网络技术及互联网,通过各级政府建立的农业信息网、鲜活农产品企业网站以及行业网站可以进行双向信息流通,这样便于鲜活农产品产业链的各主体及时获取相关的信息。现阶段,相对安全的一种网络营销模式就是企业对企业的B2B形式,通过网络进行洽谈,然后在线下成交支付。 3通过互联网进一步加大市场经营范围 3.1加强计算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 如果鲜活农产品企业想要顺利实施网络营销模式,不仅应该在相关的政府农业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农产品市场信息网以及农产品加工网等地方及时公布相关的供求信息,同时应该建立一个专门的农产品宣传网站,或者也可以在第三平台开一个网店专门进行网络营销。网站建设的结构内容应该主要包括顾客交流平台、顾客服务信息、公司基本资料、产品促销信息、产品信息、线上采购页面、销售情况以及售后服务信息等几个模块。网站建设风格一定要和企业经营产品的特点保持一致,不管是网站布局还是色彩搭配方面都应该突出自己的特色。 3.2通过互联网加强农业信息化培训 鲜活农产品企业开展网络营销模式非常有必要制定一套相应的农业信息化培训制度,重点培训对象应该锁定在经纪人、农村基层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户以及中介组织等鲜活农产品营销主体上,应该将农民科技信息经纪人的职能及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使其成为农村信息服务的农业信息服装中间载体,而且应该借助电话、信函、网络以及报纸等多种途径及时向国内外市场公布农民的实际需求信息,进而为当地农民提供准确、有效、全面的农产品信息服务。 3.3通过第三方物流专业配送鲜活农产品 近年来物流行业有了飞速发展,涌现了大量专业的配送中心,这些物流配送中心的经济实力比较强,而且也投入了很多信息基础设备,可以及时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科学的管理思想,其在成本以及信息传递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可以更好的满足人们对于鲜活农产品的购买需求。因此,农村农户可以利用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信息处理速度较快、网络系统信息搜集较快等优势全面、及时的搜集、了解农业市场信息,从而更加专业、快速的配送鲜活农产品。 3.4加强计算机网络覆盖面,整合信息资源 为了全面推广鲜活农产品,可以通过网络广告联盟、网站链接以及优化搜索引擎等多种方法进行鲜活农产品促销活动,而且可以建立一个网上社区,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个自由参与的网络互动平台,这样更有利于吸引潜在客户,和客户更好的沟通。这样的营销方式不仅省去了中间商渠道环节,同时也综合了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售后服务、顾客资料以及产品信息等各方面服务功能,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3.5计算机网络已经成为商品营销最大渠道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络营销越来越成为我国企业实施营销策略的重要模式,特别是将“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大趋。例如,吴裕泰茶庄、美丽共、裕盛祥茶庄、净心茶庄等诸多茶庄已经将网络营销作为重要的战略性举措,不仅建立了自己的官方网站,而且还建立了自己的微博平台,有的还利用“微信平台”开展“微营销”,从这一点来看,我国各级企业已经开始高度重视网络营销,营销策略的“网络化”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对于鲜活农产品来说更加应该深入的开展网络营销。 作者:张华 单位: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网络营销策略论文:小微企业网络营销策略研究 摘要: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大数据的合理利用对企业的网络营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小微企业能否利用大数据获取更多的发展机会是目前许多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由于我国企业的信息化、数字化发展比较晚,因此我国小微企业在网络营销时还有许多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本文从大数据和小微企业网络营销的意义入手,分析我国在大数据时代小微企业网络营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大数据;小微企业;网络营销 一、大数据时代和小微企业网络营销的意义 1.大数据的意义和特征 (1)大数据的意义 如今的世界是数字化的世界,在各国进行科技发展的过程中,数据都扮演了极重要的角色。人们利用数据学习、工作甚至休闲娱乐,在利用数据的同时,人们也会留下数据,在时间的推移过程中,数据会积累,由量变到质变,也就是从数据变成大数据的过程。如果把不同来源的数据进行整合,我们就会发现大数据反映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需求,甚至人们的喜好。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将企业销售、营销、服务以及供应方面的数据相结合,就会得到企业的大数据,大数据具有极大的价值,企业大数据的合理利用可以有效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2)大数据的特征 ①大量化:大数据的主要特征就是数量的巨大,但大数据中,数据进行了详细的组织和分析,以达到数据的精准。②多样化:大数据分为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非结构数据在近些年的发展中逐渐变得复杂,种类也越来越多。③快速化:大数据的快速有效是大数据有意义的前提条件。④价值化:大数据系统中,数据虽多且繁杂,但好的大数据系统中,数据都极其精简,有价值的数据占有最大比例。 2.小微企业开展网络营销的重要性 网络营销是信息时代最具代表意义的营销方式,网络的大环境影响着小微企业对社会资源的利用,也影响着企业内部的各项决策。网络具有信息传播快、成本低、宣传面广的优点,深受各企业的喜爱,因此,利用网络进行的网络营销成为了不少小微企业的主要营销方式。基于网络营销所具备的优势,网络营销给小微企业带来了许多机遇,通过网络营销,许多名不见经传的小微企业走进了消费者的视线,并逐渐被人们熟知。但小微企业规模不大,资源方面也并不占有绝对的优势,不过,国家在政策上对小微企业做出支持,因此,小微企业的发展潜力巨大。同时,小微企业具有营销方式灵活的特性,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做出相应的改变,而不会因为企业过于庞大,规章制度和经营模式不好轻易改变而拘泥于一种形式,因此在网络营销方面,小微企业具有更多优势。不过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和大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 二、目前小微企业网络营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大数据时代,网络作为数据的实体化事物,让许多企业体会到了数据整合带来的发展潜力。不过,网络营销的确给不少企业带来了许多机遇,但小微企业自身的局限性也很大,因此,在机遇到来的同时,这些企业也同样面临着许多问题的困扰。 1.网络营销缺乏对消费者的数据分析 在以往的网络营销过程中,企业缺乏对消费者有效的数据统计和分析,以至于营销决策时,企业十分盲目,难以形成量化趋势,成本更是飘忽不定。有许多企业依赖着网络用户庞大的基数对网络用户进行信息的狂轰滥炸,具体表现为电子邮件的大量发送,以及垃圾短信的大量发送,这使得不少消费者对其产生厌恶心理,如此网络营销不仅不能提升消费者的购买意愿,更会适得其反。 2.网络营销缺乏和消费者和双向交流 顾客是企业网络营销的中心,而不是被管理的对象。网络营销应该符合消费者的喜好,但以往企业网络营销的宣传手段往往都是企业单方面向消费者发送广告信息,而无法听取消费者的反馈意见,这就使得企业无法精确的掌握消费者对网络营销宣传的感受,不能实现网络营销的天时地利人和。网络营销的最终目的应该是能够对顾客的整体购买意向做出判断,并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消费者的心理和物质需求,而目前的网络营销状况却无法让企业做到这些。 3.网络营销缺乏对企业内部数据的合理利用 如今,企业网络营销时往往以第三方机构为营销平台,在进行企业决策时,企业一般以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基准进行决策,但从生活中人们可以发现,第三方机构的数据存在极大误差,很难从中分析出消费者的真实意愿,其主要原因是第三方机构与消费者的关联性并不高,真正与消费者密切联系的是企业本身。企业若不能利用各部门的营销状况对消费者的喜好和消费意愿进行分析,那么企业对消费者的定位就会不准,企业的宣传成本无形中就会提高,营销价值也会降低。 4.企业各部门间缺乏有效合作 网络营销讲究的是企业的化零为整,通过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反馈来规划企业整体的发展状况。在小微企业中,由于企业规模不大,因此,各部门的分工也比较明确,但正是因为小微企业的特点,各部门之间只实现了分工,却无法真正实现合作的关系,加之企业内部人员分配可能会有许多不合理的现象,因此就无法进行数据的交流,也无法进行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企业内部缺乏了数据的共享,也不能进行互动,即使有相同的目标,但部门之间进度不一也让企业网络营销效率有所下降。 5.大数据相关专业人才的缺乏 这里的专业人才指的是能将数据整合并进行合理分析的人才,也就是大数据方面的专业人才,对企业业务熟悉,能够熟练利用网络收集信息、整合信息,并分析出信息中的有效内容。但我国目前这类人才并不多见,这类人才一般集中在大型企业中,他们心中期待的薪酬也十分高,因此,在小微企业中,为了降低成本,许多企业都不会聘请这样的人才入驻,即使有的企业聘请到了这类人才,但由于他们对大数据的认识错误,导致企业管理层将这些人才安置到了并不适合他们的岗位,形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 三、小微企业实施大数据营销策略 想要真正利用大数据为小微企业网络营销开创一条宽广的道路,首先需要顺应大数据整体的发展趋势,制定相关战略。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内部数据整合情况对企业发展前景进行分析,结合消费者的实际购买数据和反馈意见,制定发展目标,进行相对综合和全面的企业发展计划,对以往业务状况进行改进。 1.利用大数据分析消费者的需求 数据能够体现消费者的具体喜好,从平时的统计企业可以看出,消费者喜爱的东西,销量一定很高,而销量也是衡量一个物品是否具有优秀品质的准则,销量高的物品也会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前去购买。基于这一点,企业应该加强对销售数据的统计,进行有针对性的网络营销活动。小微企业本身的资源并不丰富,就更应该回避大量的投入,针对某一项目进行网络营销,能够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也能让消费者理解到企业特色,改变消费者对企业看法,并提升消费者的购买意愿。 2.加强企业和消费者的沟通 沟通,即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互动。网络平台使购物更加自由化,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也因此而得以实现。以往的营销策略中,企业一般以客户关系管理为主要的经营策略,但这种手段局限性极大,同时客户无论在消费前和消费后都希望自己能在与企业关系中占主导地位,他们不希望被企业管理。因此,要想真正实现和消费者沟通,首先企业就要为这种交流互动提供合适的平台,并保持平和且平等的心态,这是大数据时代小微企业网络营销的基础。客户从认识产品到购买产品,再到企业售后服务,企业都要和消费者保持互动关系,以便于企业能够及时判断消费者对产品的感受,以及以后是否依旧有购买意愿。 3.对企业内部数据合理利用 企业内部的数据书网络营销的真实数据,关系到企业的投入和产出。可靠的数据能够实现企业在各项影响活动中制定全面的战略布局,而要想让战略方针落实,就需要数据能够更贴近企业的实际情况,同时,企业的内部信息应覆盖企业,并利用信息技术将企业各部门整合,以达到将企业的大数据战略布局和企业的总体目标结合的目的。也只有数据能够整合,才能利用大数据解决企业网络营销所遇到的问题。所以,与其利用第三方机构的不准确的数据作为企业网络营销的基础,不如将企业内部的数据进行整合,以达到降低宣传成本,迎合消费者消费意愿的效果。 4.实现企业内部各部门合作 利用大数据进行网络营销需要企业内各部分的分工合作,其中,合作是网络营销最重要的缓解。大数据战略方针的实施需要突破企业各部门之间的隔阂和界限,并开展合作,重新规划企业部门之间的组织形式,并对目前企业内部结构的规划进行评估,推陈出新,以便企业能够在大数据时代增加企业内部的收入,增加新的企业运营机制和企业网络营销模式。在此过程当中,企业的交叉能力建设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即将各部门人才中具有优秀才能的人进行抽调,合成新的部门,有利于企业重要决策的制定,能够弥补企业内部不少缺陷。 5.综合性人才的利用 熟练掌握大数据,并能利用大数据解决企业网络营销的人才少之又少,对于小微企业而言,企业的成本应当在可控范围内,但人才的聘用也是必不可少的。人才的作用上来讲,企业专业人才的利用有助于企业数据的整合和分析,并能够利用网络对企业进行网络营销方案的制定,从企业整体的部门分配来讲,一个大数据专业人才的配备相当于将多个部门的作用集中到一人身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类人才的合理利用无形当中为企业降低了人力成本,同时,这类人才的利用或许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四、结语 按照大数据的意义来看,人类的各项活动都会产生大量的数据,随着时间的积累,数据由量变到质变,从无任何意义的数字,到对人类情感或者生理的分析,大数据对时代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在企业进行网络营销的过程中,大数据的综合利用能够帮助企业解决企业营销方面的不少问题。当企业的营销人员能够将大数据作为企业网络营销的根本,打破企业各部门之间的隔阂,企业才能够更加贴近消费者的实际情况,以达到网络营销的最终目的。其实,在大数据的时代,大数据在各个领域都有量化的趋势,如今,在各个企业营销模式推陈出新的今天,企业的大数据化管理让企业的定位和发展布局更加精切,在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大数据的利用无疑会让企业在市场中抢占先机。 作者:杨静 王淑芹 李玉红 单位:佳木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网络营销策略论文:小微企业网络营销策略浅谈 摘要:随着现代化科技的不断进步,加之消费者的生活习惯与价值观的变格以及商业竞争等诸多因素而促进了网络营销的产生与发展,网络营销主要是通过各种类型的网络来展开市场研究、营销传播、产品销售以及贷款支付与售后服务等环节,进而实现企业的营销目标。随着网络营销的不断兴起,同时也为国内小微企业带来极大的机遇与挑战,本文对网络营销做出了详细概述,并通过分析当前网络时代中小微企业的实际现状,进一步研究并探讨国内小微企业网络营销的现状,进而提出展开网络营销的具体策略。 关键词:小微企业;网络营销;营销策略 随着全球互联网的普及,电子商务蓬勃发展,掀起了汹涌的网络经济浪潮。截至2014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32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6.9%,2014年上半年,随着智能手机对功能手机的替代,智能手机用户已形成庞大规模,市场占有率已趋于饱和,增速呈减缓趋势,智能手机对网民普及率增长的拉动效果减弱。预计2015年年底,中国网民的渗透率将接近50%。伴随着电子商务与第三方物流的持续快速发展,从大幅度上降低了商品在流通与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并使小微企业缩短了与大中型企业之间的竞争差距,这些都推动了我国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由于小微企业自身资金少、竞争力低等,他们逐渐将目光转向网络这个大舞台,以便能够在其中获得生存的机遇。近年来,借助于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已迅速的发展出数量相当庞大的小微企业,网络经济改变了企业的的市场竞争规则,原来的市场营销已逐步进化到网络营销时代,小微企业需要网络营销这一助力。但要如何利用好网络营销以使企业能够更快更好的发展是值得深入研究的,本文针对小微企业的网络营销进行了分析,揭示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对策,有利于推进我国中小企业网络营销发展过程,进一步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一、网络营销的概述 (一)网络营销概念。 网络营销一般被理解为通过网络开展的营销活动,但是这里所说的网络并不仅仅是众所周知的国际互联网,还包括许多其它类型的网络,像增值网络等。本文中将网络营销界定为通过互联网展开市场研究、营销传播、产品销售以及贷款支付与售后服务等一些营销环节,以网络用户为中心,将市场的需求作为主要导向,借助互联网络来细分网络市场并选择目标顾客,进一步实现企业的营销目标的一种手段。网络营销的实施为企业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大幅度降低了经营成本,并相对提高了营销效率,对于消费者来说,网络营销为其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购物环境与渠道,也同时降低了购买成本,正因为如此,也大大提高了消费者的满意度。 (二)网络营销特点。 网络营销是借助于现代互联网技术发展的一种营销模式,它具有以下四项优势与特点:第一,互联网能够跨越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实现信息交换,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营销时间与更大的营销空间;第二,企业通过互联网络不但能展示商品,并提供相关商品信息的查询功能,同时还实现了与顾客间的互动沟通,收集大量的市场情报;第三,由于互联网能够储存大量的信息,同时它传递的信息数量与精度也不是其他媒体可以相比拟的,有利于企业及时并有效的了解一满足市场需求;第四,依托互联网实现信息的交换,大大的降低了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 二、小微企业网络营销的现状 虽然在我国目前经济增长缓慢与经济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下,数量庞大的小微企业借助于电子商务技术与现代物流便捷成为了经济增长、扩大内需以及科技创新的主要力量,但是国内小微企业在计算机与互联网信息化的基础应用普及状况方面还与大规模企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根据相关调查表明,国内7人以下的微型企业的计算机使用率与互联网使用率相较其他规模企业来说是最低的,只有少数小微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同时对信息化的管理水平也相对较低。另外,在对于网络营销推广方式的选择上,近两年来中小企业一直热衷于即时聊天工具与搜索引擎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利用上,其它的网络营销方式也就对BBS的使用率有明显提高,这表明当前小微企业更看重对销售导向较为明确的网络推广方式的开展与采用,当然,这也与我国小微企业的自身特点有关。总体来讲,我国小微企业目前的网络营销与大中型企业还有一定的层次差距,对于小微企业来说,以这样的情况来应对日后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是十分不利的。 三、小微企业网络营销存在的问题 (一)网络营销占整体比例偏低。 在国内还未见到有比较权威并且详细的关于小微企业上网的具体统计数据,而在互联网中建立网站的小微企业数量在持续增加,其中通过网络进行开展的营销活动越来越多,到现在为止,国内建立起网站并利用网络与检索供求信息等行为的小微企业的数量已十分可观,而且各小微企业也越来越重视起网络营销活动所带来的利益,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其占小微企业总数的整体比例仍然偏低。 (二)网络营销意识差。 由于现在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各小微企业要生存下去要面对较大的压力,这对他们信息化的积极性有着一定的影响,大部分小微企业的领导还没有充分的认识到网络营销的重要性,有的甚至认为网络营销就是单纯的网络销售,根本没有认识到网络虚拟市场对企业赢得未来竞争优势的重要性。 (三)网站建设落后,缺乏目的性。 目前,有一些小微企业在建设网站的时候,缺乏十分明确的目的性,只是为了赶时髦而创建自己的网站,当发现网站没有获得最初想象的效果时,就极端的认为网络营销没有任何作用。另外,还有一些小微企业仅仅是通过网络与平台一些简单的信息,却完全忽视了一些产品展示以及群体互动等重要功能,缺乏一些客户需要的重要信息。还有一些网站由于速度较慢,使得相关群体失去访问的积极性,这样也就使网站访问者越来越少,企业也更加缺乏对网络营销活动开展的积极性,许多小微企业在网站建成之后,由于认识不足而不愿加大网站推广的相关投入,或者是没有使用有效的方法进行网站推广,这都严重影响到企业营销活动的支持功能。 (四)网络利用率差。 在网络营销的实践过程中,许多小微企业都将其单纯的认为是网络销售或是网上打广告,甚至只将网络营销当作是供求信息的一个普通平台或是一种简便的通讯方式,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网络营销方式单一、网络利用率差的结果,使小微企业的网络营销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四、完善小微企业开展网络营销的对策 (一)普及网络营销的销售模式,提高占总体比例。 自网络营销诞生以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并依赖网络营销,但在我国的小微企业中网络营销还没有真正的被广泛应用起来,其中一大主要原因就是企业对网络营销的销售模式认识不够全面,要让企业从开始认识到网络营销方式到步入网络营销,最后能够熟练的使用网络营销,必须在我国小微企业中普及网络营销的销售模式:第一,通过互联网进行低成本扩张,利用互联网更精准的找到目标客户,提高合作成功的效率,迅速的完成全国的商业布局;第二,利用互联网嫁接产品,强化不同行业与形态的企业横向交流,在现实与虚拟之间相互转化,创立新的网络品牌,增加产品的销量;第三,使用互联网整合资源,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小微企业上网比例;第四,打造互联网信息平台,借助先进的工具与技术手段,打造业内资源信息平台,解决供需双方的问题与需求,以获取长期收益。 (二)更新营销观念,增强网络意识。 首先,要强化小微企业管理者自身的学习,更新市场营销的观念并提高自身专业能力,通过网络可以使企业营销各职能部门与其他企业部门之间保持长久的合作与协调,以更充分有效的发挥营销的整体作用。同时网络营销需要掌握网络通信技术与现代市场营销理论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小微企业要通过多渠道引进电子商务人才,同时强化对现有人才进行网络培育。 (三)开发新的网络建设技术,明确网络营销的目标。 在网络消费环境下,消费者面对大量的商业信息,不可能耗费时间与精力进行一一甄别,自然就更加青睐于已有正面认知或受到认可的品牌,小微企业就需要围绕顾客需求来进行市场定位,提供个性化的产品与服务,树立鲜品牌形象。利用先进的网络建设技术进行营销,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发新的网络建设技术建立较为全面的网络营销系统,使网络通信技术与强大的数据库功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更好的实现顾客信息的数据收集与挖掘,以开展精准营销活动。 (四)加大对网络的维护和完善,提高网络利用率。 小微企业应加大对网络营销的资源投入,进一步完善企业的网络营销系统,让尽可能多的潜在用户了解并访问企业的相关网络,要让顾客能够通过网络获取到企业产品及服务等信息,并最终形成购买决策,企业不但要确立一定的网络营销方案,同时还应有技术人员与营销人员来探讨方案的可行性,必须保证企业网络的整体运行,这就必须要有专人来负责企业网络的运营与更新,做好网站的及时维护与信息回复,从消费者角度出发,逐渐优化网络推广工具,并创新企业的网络营销方式,提高企业网站的利用率。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资金少、竞争力低等因素,使他们逐渐将目光转向网络这个大舞台,以便能够在其中获得生存的机遇,但是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在开展网络营销中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需要我们相关人士进行深入研究,推进我国小微企业网络营销发展的进程,为企业带来更多利润,进一步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作者:熊萌萌 单位:绥化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网络营销策略论文:房地产网络营销策略探究 摘要:随着科技的不但发展和进步,互联网在各个领域实现了广泛而深入的应用,网络营销模式逐渐成为一种最有效的营销模式之一。为了进一步探究新形式下房地产网络营销策略,本文以某房地产为例,深入分析和研究了房地产网络营销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新形势下房地产网络营销策略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和社会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我国的房地产事业获得了迅猛的发展,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的高利润和低风险的特征吸引了大批资金的持续涌入,使得此行业的投资逐步增长[1]。但是如何建立有效的网络营销模式,做好房地产的营销工作是房地产行业面临的重大问题,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式下房地产网络营销策略探究,提高房地产的营销质量。 1某房地产营销现状 某住宅小区开发项目于2011年获得建设用地,2011年开工建设,分两期进行具体开发,第一期是高档洋房,第二期是高层住宅,2012年底两期都已开发完成,进入了如火如荼的销售阶段。此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2337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386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84735平方米。此外,该住宅小区规划有3000平方米的高品质休闲商业街。目前该房地产营销现状不容乐观,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营销手段比较落后 目前,该房地产的营销手段还简单停留在以媒体推广为主的初级阶段,促销的手段比较落后。首先,该房地产还存在着垄断经营的思路,对新时期下房地产竞争的严峻性缺乏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没有意识到现代营销的推广成本是一种投资,广告推广严重不足。其次,该公司的营销活动缺乏一定的整体性,营销宣传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房产方面,对于公司的形象和品牌的宣传则比较缺乏,而且营销对象主要是人民大众,而很少针对特定的客户展开有针对性的营销。 1.2缺乏高素质营销人才 房地产的营销需要营销人员具备丰富的营销知识以及地产知识,同时还要具备扎实的市场营销能力。另一方面,房地产的营销是一个跟金钱打交道的行业,因此从事房地产的营销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然而目前该房地产的营销人才比较缺乏,虽然该房地产的营销人员有较高的学历,但是缺乏专业的市场营销培训,因此市场营销的能力比较弱。另外,活跃在房地产销售一线的工作人员知识结构、销售经验以及业务能力等存在较大的差距,成为制约该房地产的营销质量提升的一大障碍。 1.3外部营销环境不佳 随着时间的发展,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进行了规范化和国际化的改革,虽然这是一场由政府主导的改革,但是由于涉及到的利益主体太多,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且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的相关体制不够完善,自身的行业发展缺少自律。这些现实的情况给该房地产的营销带来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因此,缺乏良好的外部营销环境成为制约该房地产的营销质量有效提升的最大障碍之一。 2房地产网络营销的有效策略 网络营销模式逐渐成为一种最有效的营销模式之一,加强网络营销在该房地产的营销中的应用,对于提高该房地产的营销质量具有很大的帮助。 2.1加强与媒体网络公司的合作 在这个新的时代背景下,媒体网络公司的传播效益是非常强大的,对于房地产公司来说,只有加强和媒体网络公司的交流与合作,才能够真正做好房地产的网络营销。具体来说,房地产公司首先应当将自身的具体情况全部无保留地告知媒体网络公司,让媒体网络公司针对房地产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合适的营销模式。其次,媒体网络公司要加强对新兴媒介,如微博和威信等,开展有效的营销活动,吸引人们的注意力,提高房地产公司的销售人气。 2.2进一步开放和研究新型营销手段 为了加强网络营销,我们必须要建设良好的电商网络,开发各类新型营销手段房地产公司首先应当与其他的媒体机构建立紧密合作的关系,开发各类新型营销手段,比如电商合作、线上线下互动营销、客户体验营销、渠道营销、圈层营销,并充分应用目前新兴的网络媒体,比如微信、微博等开展各项营销活动。其次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建设良好的网络硬件和网络软件实施,同时要注意保障良好的网络通信能力,这样就为建设良好的电商网络提供了稳定的物质基础,打开了一个良好的新局面。 2.3加强营销环境建设 加强营销环境建设可以为加强网络营销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和前提[3]。首先,要加强企业的内部环境建设。因为内因是事物产生发展变化的决定性因素,因此一个企业的内部环境的影响比外部环境更深远。具体来讲我们要明确公司营销的战略定位,建立先进的企业文化,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其次,一般情况下,房地产的营销活动受到外部环境的制约非常大,想要促进该房地产营销能力的提高必须要努力改善宏观的外部环境。各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创新相关的监管思路来促进我国房地产的发展,为我国房地产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空间。 2.4开发各类新型营销手段 开发各类新型营销手段是提高房地产网络营销质量的非常有效的策略。因此我们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各类新型营销手段额开发和利用。首先,该房地产首先应当投入一定的资金,建设良好的网络硬件和网络软件实施,同时要注意保障良好的网络通信能力,这样就为建设良好的电商网络提供了稳定的物质基础。其次,我们要真正搞清楚消费者日常的消费心理和消费习惯。这是一个人手一部智能手机的信息时代,因此我们要从这一方面入手,将房地产的相关营销信息,深入融合到消费者喜欢玩的QQ、微信和微博终端,通过开展有奖活动,使消费者乐于关注和分享房地产的销售信息,这样就会使我们的房地产销售出现一个新的局面。 2.5完善相应的网络营销机构 完善相应的网络营销机构是加强网络营销的关键措施[3]。完善相应的网络营销机构首先要在公司设立客户总部,负责公司所有个人客户以及机构客户的开发与维护,做好所有个人客户与机构客户信息的收集工作,同时要对客户进行科学分类,并对客户做出评价。其次,要在管理部设立营销管理部,由该部门来对本地区的营销策略以及营销计划进行细致的分析和确定,同时要对本地区的个人客户信息进行及时收集和上报,并做好本地区的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的开发维护、产品服务营销和渠道管理等。第三,要在营业部门设立专门的经纪人团队,由经纪人团队来负责具体房地产的营销和市场推广,并做好具体的客户开发与服务。 2.6努力提高营销人员的综合素质 网络营销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营销队伍,因此加强营销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是房地产加强网络营销的重中之重。首先,做好营销人员招聘。这是加强营销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的关键。招聘的定位要高,要认真筛选并合理配置,为营销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另外,招聘的方式一定要灵活多样,既可以通过媒体广告、人力资源市场和校园招聘等方式进行营销人员的招聘,也可以通过网络招聘的方式或吸引大量的高素质营销人员。其次,做好营销人员的培训,向营销人员讲解公司的基本情况,使营销人员能够以最快的速度了解营销工作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方法,同时通过培训可以使营销人员能够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并明确公司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及时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能够迅速地融入到公司中来。第三,加强营销人员的管理,为此我们要建立综合的管理系统,借助于强大的信息技术,以计算机网络化技术为依托,建立一套包括日常管理系统、考核系统、培训学习系统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在内的综合管理支持系统,确保整个营销队伍的良好发展。 3结语 综上所述,近年来我国的房地产事业获得了迅猛的发展,房地产行业的高利润和低风险的特征吸引了大批资金的持续涌入,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目前该房地产营销现状不容乐观,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营销手段比较落后、缺乏高素质营销人才以及外部营销环境不佳等。网络营销模式逐渐成为一种最有效的营销模式之一,为了加强网络营销在该房地产的营销中的应用,提高营销质量,我们要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平台,加强营销环境建设,加大网络硬件和软件投入,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网络营销的应用质量。 作者:夏靖星 单位: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网络营销策略论文:乡村游网络营销策略研究 摘要: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势头迅猛,然而大连小南村的乡村旅游发展却起步缓慢,存在着经营手段单一,网络营销粗放及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通过对大连小南村乡村游产业网络营销相关调查,提出冲破传统网络营销,与有关网站对接、开展网络视频、网络以及线下配合线上活动的相关策略,推动乡村旅游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小南村;乡村游;网络营销 一、当前乡村旅游网络营销背景 相对于国外乡村旅游行业经过百余年的稳步发展形成完善的营销宣传体系,我国的乡村旅游还是处在经营散、基础弱、欠宣传的初生阶段。大多数依赖与传统的口碑营销策略,辐射人群小,对潜在市场的开发能力过于弱小。和正常的旅游相比,乡村旅游包含一些人们无法直接感知的要素,如乡村传统文化、居民生活习性等乡村旅游的独特之处都是无法直接通过文字传送的。只有通过网络平台,才能将这些特殊信息传递给消费者,让消费者感受乡村旅游的独到之处。 二、旅顺小南村发展乡村游SWOT分析 1.Strength(优势) (1)优越的地理环境,良好的气候条件。 大连市旅顺口区,呈现北温带季风气候特征,四季分明,冬夏长、春秋短,日光充足,雨量适中。自然气候宜人,兼有大陆和海洋性气候双重特点。而小南村就位于旅顺水师营街道,水师营街道位于辽东半岛的最南端,地处旅顺口区版图的中心,是区委、区政府的所在地,它三面环海,风景秀丽,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分明,气候宜人。亲历了“甲午战争”、“日俄战争”的水师营在中外近代史上备受瞩目。如今一座崭新的现代化新型城镇在此拔地而起,成为旅顺对外局部开放的前沿。 (2)独具一格的旅游景观。 旅顺小南村的多个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点缀在森林与田园之间,资源组合度较好,是集全国首家太空植物王国,全国最大的万福鼎,东北首家蝶恋花蝴蝶文化创意产业园于一体的特色旅游村落,村中绿树成荫,生态环境良好,乡土气息浓厚,为游客亲近自然,回归田园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2.Weakness(劣势) (1)营销手段单一。 近年来,小南村营销手段虽然有了微信平台,但是宣传力度小,关注度低,人们对于小南村的认识还停留在以前,但是随着大众传媒的不断发展,各类网络营销技术如雨后春笋,一夜之间兴起,靠单一的营销手段不足以在信息时代之中立足。 (2)网络营销开展粗放服务质量不高。 小南村乡村旅游还处在起步阶段,开设的网站服务质量不高,网站功能不完善,难以做到对信息的及时回复,缺少对顾客的双向沟通。缺乏专业人才,网络营销做为新兴的营销方式,需要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管理等多方面技能需求。而目前小南村乡村旅游产业的从业人员往往缺乏这种必须的相关技能。 3.Opportunity(机会) (1)乡村旅游建设的新形势。 2015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积极挖掘农业蕴藏的多种功能,充分开发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等价值。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景观、地域文化、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打造多种多样、独立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加大对乡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线上线下营销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研究制定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发展的用地、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2)以生态、休闲为主的乡村游受到青睐。 生活在城市的人们常处于一种“亚健康”的状态中,自然生物的多样性和社会文化的多元性在社会发展中渐渐地丧失。都市人们越来越需要一个可以暂时摆脱城市压力和城市环境的空间,寻求一个能够欣赏文化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的休闲领地。小南村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的优势使其拥有强大的生命力,利于小南村的长远发展。 4.Threat(竞争) (1)周边景区的迅速发展。 小南村位于旅顺,周边不仅有一批有影响力的红色旅游资源,而且还有一些新兴的旅游景点,凭借着来自各种传播方式的运用,发展的十分迅速。而对于小南村来说,营销渠道单一,导致知名度低。周边景区的迅速的发展无疑给小南村带来巨大威胁。 (2)产品代替性强。 乡村游是一种较高消费频率的旅游产品,同时它也是一种替代性强的旅游消费品。单纯的“农家乐”、休闲度假村、果园实时采摘等各种活动在许多乡村旅游地区都可以得到满足,乡村旅游项目本身就面临着比风景名胜区更为激烈的同质竞争,这也对小南村乡村游的鲜明特色、优质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网络营销的策略 1.冲破传统形式的网络营销 现今的互联网高速发展,各类的旅游门户网站和各色旅游信息平台,手机APP软件风靡一时。小南村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的开展应该顺应时代的潮流与时俱进,突破单一的宣传形式,及时准确的在各类旅游信息平台上有效的宣传信息,使旅游者对旅游产品有一个更健康,更全面的认识,同时简化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的过程。 2.与著名门户网站进行链接 要想让更多的人认识了解网站,就必须充分利用搜索引擎,在主要的搜索引擎上注册,并尽量与一些知名的旅游门户网站,政府旅游网站的旅游频道进行链接,增加网站的点击访问率。 3.设立网络视频 通过视频,最大限度的将小南村直观动态的展现在顾客或者潜在顾客的眼前,增加小南村的吸引力。制作的栩栩如生的动画图像不仅增加了网页的整体吸引力,还会给浏览者形成强力的视觉效果,加深对小南村的印象。 4.开设网络支付平台 开设销售网店,以其作为网络销售平台。一是推行节假日旅行计划和安排,让游客用空闲时间浏览推行活动,提高购买力度。二是采用“多景区联动”的经营模式,让游客话费相同的成本,取得最为丰富的参观体验。三是采用薄利多销的团购销售模式,让游客以最低的购买成本,获得更丰富的旅游体验。 5.建立网络 通过“58同城网”、“赶集网”等网络平台,招聘有能力并且能够提供客源的人。让其发挥“以点射面”的宣传作用,吸引更多的“爱旅”之人、“爱游”之客,让他们能更好的了解健康的旅游产品。从而来开拓未知的庞大的旅游消费市场。 6.线下配合线上活动 小南村的乡村旅游可以拟定相关的价格营销策略,线上在各类旅游信息平台上开展价格营销策略如:免费派发代金卷,开设消费抽奖活动,消费上限折扣活动等,都可以极大的吸引消费者的消费欲望。线下举办宣讲会等各类活动。一是举办亲子游。小南村可以推出亲子一日游系列活动如手工胶画、地震体验平台和儿童成长乐园等,为到小南村进行乡村游玩的家庭中的孩子们提供了休闲乐园;二是田园社交。旅顺樱桃是全国著名商标,闻名海内外,利用微信平台进行推广宣传,联合旅顺小南村发起“爱心樱桃认养计划”。游客只要花费八百多元,就可以认养一棵小南村樱桃树,不仅可以获得这棵树今年和明年连续两年的樱桃采摘权,同时还能获得太空植物园和蝴蝶园门票套票,最重要的是,抽取一部分认养资金成立“爱心樱桃基金”,每年邀请一批品学兼优的农民工子女去小南村摘樱桃、游大连。 作者:曹洪珍 张晓翰 单位: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旅游管理系 网络营销策略论文:传统品牌企业在电子商务背景下网络营销策略 网络营销以信息功能强大、互动性强、随时随地、成本低、效益高等优势迅速成为各大企业提高销售量、创造最高经济效益的最佳选择,传统品牌企业也加入了发展网络营销的浪潮中。但是传统企业中的保守思想与网络营销中开放、创新思想的激烈冲突为网络营销的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包括线上与线下的营销模式、合作程度、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冲突。传统企业如何顺应社会发展的趋势,改变原有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方法,充分的利用网络营销的优势,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成为其领导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共同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1、浅析传统品牌企业进行网络营销的必要性 传统品牌企业是相对于依据计算机网络技术而产生的一些网络企业而言的,它们大多有非常成熟的线下团队以及非常庞大的销售额和数量不小的实体店,通过电视、报纸、杂志、广播等传统媒体的宣传有着非常好的口碑和知名度的品牌企业们。传统品牌企业往往是以生产有形产品为主,如服装、鞋子、家电、建筑材料等,在传统市场中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有固定的销售渠道和销售群体,它们大多是生产、供应、销售一条龙服务,产品也多是大规模批量化生产,基于此,传统品牌企业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信息时代下,网络营销具有宣传范围广、宣传速度快和宣传成本低的巨大优势。网络营销最大的特点也是最大的优势就是企业一旦实施网络营销策略,其宣传对象和消费对象就不再单单是某一个地区,而是面向广大的全球用户,时间和空间不再是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除此之外,网络中的社会化网络媒体也是网络营销的一大优势,如微博、微信以及QQ等,可以把企业、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联系起来,企业通过这些平台可以促销他们的产品和服务,并借助这些平台获得更高的品牌知名度和更好地品牌信誉。同时网络营销可以实现企业与消费者双向的沟通,企业通过网络可以快速的了解和掌握消费者的需求,为他们提供安逸的服务,从而提升企业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高度和信誉度;消费者则可以随时随地的选择和购买自己需要和喜欢的商品,并及时与企业沟通定制具有个性化的商品。企业与消费者良好的互动使企业可以了解客户的需求及相关的意见,并对客户的意见和要求及时作出反馈,从而极大地提高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忠诚度。传统品牌企业实施网络营销策略可以有效的打破其发展深度和广度所受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网络如此普及的当下,互联网市场已成为传统品牌企业不可忽视的一个市场,若企业跟不上时展的趋势,仍然只注重沿用传统的销售模式,那么必将与消费者的消费理念产生冲突,消费群体和销售额将会快速缩水,给传统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极大的危机。因此传统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注重发展网络营销,使本企业在市场销售中更具有优势。首先,传统企业实施网络营销具有资金上的优势。传统企业规模大、发展时间长,有一定程度的财富积累,相对于新兴的网络企业来说,资金实力雄厚,进行网络营销有强大的资金后盾,而网络企业的资金都是滚动的,因此它们要必须保证经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健康、正常的运行,否则极易出现资金周转不灵、现金短缺的问题。其次,具有生产方面的优势。传统企业发展多年,不管是在生产线方面还是在产品管理模式方面,都相对成熟,因此企业可以把诸多的资源优化升级去更好地进行产品的研发与生产。传统企业要利用本身所具有的优势,充分的结合线上销售和线下销售,在牢牢地把握原有市场份额和消费群体的基础上,大力开发新的消费市场和消费群体。最后,在起步和诚信方面具有优势。传统企业经过多年的宣传积累,在消费者心中有着很好的品牌形象和很高的知名度,可以快速的打开网络市场,极大地降低网络推广成本。再一个,传统企业有成熟、完善的品牌管理体系,能很好的规范网络营销工作程序,使之快速适应新的销售角色。网购毕竟摸不着、碰不着,只有一张图片,因此很多消费者对电子商家的信任度很低,但是传统企业不同,它们本身在消费群体中已有很好的形象和信誉,而且在现实市场中有很多实体店以及相关的组织形式,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消费者的戒备和警觉,可以促使消费者安心的去网购相关的产品。 2、当前传统品牌企业网络营销中存在的问题 2.1组织结构僵化 传统企业生产的最大特点就是标准化、大规模批量生产,但是在网络营销中消费者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是小数量的,这就导致传统企业不能及时的对消费者的需求做出反应、快速的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的各种需求。因此传统企业僵化的组织结构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的网络市场的开拓以及本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2.2线上线下文化和模式冲突激烈 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网络市场越来越具有诱惑力,很多传统品牌企业加快了开拓网络市场的步伐,但是仍然有许多的传统企业以失败告终,究其根本原因就是传统与创新的激烈对决的结果。传统企业在进军网络市场时,由于原来的团队缺乏专业的人才和经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企业在向外界招募专业人才的同时,也会从本单位抽调销售经验丰富的人员负责网络营销业务,因此传统企业的电商运营团队不但有从未做过网络营销的线下企业高管,也有空降的网络营销经验丰富的业务高管。两条线上的人员为了运营模式和获取更多的话语权必定会产生很大的矛盾,其中电商团队为了靠业绩说话,肯定会采取“饥饿营销”的营销思维,即在一段时间内加大投入,亏本销售,待到打开销路和知名度的时候再调整策略开始盈利,而这种营销思维在有投入就有回报的传统运营思维来看是不可思议的,因此电商团队很难得到传统企业高层的肯定和支持,其相关的工作计划也很难彻底的贯彻落实,尤其是在传统企业对网络营销只是抱着试水的态度,并没有对电商业务做详细战略规划时,更是增加了开展网络营销的难度。两种模式在体制、文化和利益等方面的激烈冲突,导致电商项目会遇到多种多样的困难和波折,任何用于网络营销的产品的采购和供应工作都很难顺利进行,最终使得电商项目处于尴尬的鸡肋位置。一套资源,两种模式,使得传统与创新的冲突越加激烈。若倾向于传统,网络营销对传统价格的极大冲击,会遭到传统渠道的极大反对,网络营销很难做出成绩,若倾向于电商,将会面临着极大地持续业绩压力。其中,两种文化的冲突对运营团队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也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如何平衡线上和线下的关系,就要看传统企业领导的眼光和魄力了。 2.3线上线下融合度有待提高 在传统企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割裂了线上和线下的业务体系。线上与线下在业务和客服方面并没有进行详细的分工与合作,而且有的员工认为线上与线下存在着所谓的竞争因素,在业务资料和客服信息方面对彼此都有所保留,使得企业的各种资源不能得到充分的共享和利用。有些传统企业仍然用传统的销售观念去看待网络营销,如给电商团队硬性规定本季度应达到的销售额,并没有考虑对电商业务是否给予了足够的人力、财力,为电商团队提供的商品是过时的还是流行的,是否对电商团队创新业务流程给予了足够的支持和便利等等,这些人力、财力和物力都会影响到电商营运的规模。 3、做好传统品牌企业网络营销的措施 首先,建立独立的网络营销团队并利用好社会化网络营销。建立专门的网络营销团队,使之独立于企业原有的营销部门,对营销模式和有关策略有绝对的决策权和控制权。根据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灵活的激励机制,充分的激发网络营销团队人员的工作激情。网络营销团队只做开拓、运作企业网络渠道的工作,使之成为能对消费者需求做出快速反应并及时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体系,也成为一个与市场直接对话、直接服务客户的独立部门,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注重利用移动网络,开设微信平台和企业微博,在其中与企业品牌或产品相关新闻的同时,注意网友对相关产品和客服的讨论,加强与网友之间的互动,使企业牢牢地把握和了解有关产品的表现与实际营销效果,同时细心留意网友们的建议,并将建设性的意见付诸实施,不断完善网络营销。然后,平衡线上与线下的关系。在实施网络营销策略之前,传统企业要清楚的明白自己的目标和定位,即是重新为网络营销打造一个品牌,还是使线上线下一体化。网络营销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价格实惠,因此传统品牌企业一定不能让网络营销产品和现实市场产品在价格和消费群体方面产生冲突,注意区分线上和线下产品在价格、样式、消费群体等方面的不同。这样,传统企业就可以充分的利用线上和线下两种销售渠道的优势增加企业销售总量,更好地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最后,做好物流和客户关系信息化管理。完善的物流体系会为网上销售提供更好的宣传渠道和消费体验。传统企业可以利用本身已有的物流体系,也可以同时与其他物流企业合作,争取提高送货效率,尽可能的让消费者不要等太久。同时建立物流信息管理体系,可以让消费者随时随地的了解购买物品的状态,是发货了还是没发货,到了哪里,是在路上还是已经到达了目的地,便利消费者根据购买物品的状态安排日常的活动。传统企业应最大程度的利用网络营销这个销售渠道,收集消费者的各种信息,建立客户关系信息体系并及时对信息体系中的数据进行更新、整理和分析。如该消费者在本企业网站中买了几次产品,分别买了什么,是否可以定义为是本企业的回头客,还有该消费者点击了哪些产品,逛了什么类型的网页,他在里面逛了多长时间,即使他最后没有下订单,也要把相关信息记录下来。传统企业通过体系中的数据不但可以准确的分析和把握潜在的消费热点,及时了解市场需求与市场变化,而且还可以看出网络营销客服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针对这些问题和缺陷对后续客服进行优化升级,通过良好的后续服务获得更好地口碑和信誉。 4、结语 综上所述,网络营销对传统品牌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传统品牌企业也意识到了网络营销的重要性,积极地探索和发展网络营销,总体来说小有成绩。网络营销中传统与创新的激烈冲突极大地阻碍了其进一步的发展,因此传统品牌企业要与时俱进,对电商团队中创新管理模式的行为给予大力支持,建立独立的网路营销团队,使团队中的每一项工作都能贯彻落实,让网络营销在传统品牌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中真正的发挥作用。 作者:巩恩伟 单位:河南工程学院 网络营销策略论文:网络营销策略广告探究 1中小企业网络广告制作需要注意的问题 1.1网络广告要服务于企业的营销策略,市场针对性要强 目前,每个企业都需要能够面对市场,以市场为目标进行投资生产,开展专业化的生产和销售活动,这是企业占据市场的必然选择。同样,网络广告的制作也必须要面对市场,能够针对市场不同层次的需要开展广告宣传工作,能言研究自己的消费者,或者是潜在的消费者的需要,要认识到一个人是否会成为某种产品的消费者是受很多方面的影响,诸如年龄、收入、生活方式、价值观、教育程度、地域等等,企业在制定网络营销策略的过程中,就要认真研究消费者情况,能够做到有的放矢,这样的营销策略才具有实际价值。同样,网络广告要能有效地服务于营销战略,能够根据网络营销策略有的放矢的制作广告,网络广告必须符合目标市场战略,其广告的风格、语言、画面设计、音乐背景等,都要能够符合一定群体的文化品味和审美需要,只有满足一定目标群体的网络广告设计,符合网路营销策略的网络广告设计,才是成功的广告设计,才能真正发挥其营销的价值。否则,如果网络广告的消费群体的针对性不强,不能按照一定的网络营销策略进行设计,只为了广告而广告,眉毛胡子一把抓,必定导致营销失败,失去其广告的意义。 1.2网络广告是网络营销策略的具体实施 网络广告是网络营销战略的具体实施,其广告制作必须要能够围绕网络营销策略开展工作,才能取得成功。具体而言,网络广告的设计理念要能够与网络营销的理念相一致,网络广告设计主题、创业、表现都需要围绕网络营销理念展开。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营销策略的制定需要遵循企业内在的精神,在营销策略中,能够把企业在产品开发,生产、服务等优势意义展示给消费者,而利用网络广告要能根据某一方面内容,或者是兼顾几方面的内容,对企业产品优势进行形象展示,这样,网络广告就能发挥其广告的价值。另外,网络广告的设计在视觉效果上要追求卓越,能够通过精彩的画面设计给消费者以视觉的冲击,这也是网络广告的优势所在。最后,网络广告在体现网络营销策略的基础上还需要追求个性化的广告设计,能够实现个性化和新颖性,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这样的网络广告设计才能真正打动消费者。 2网络广告对网络营销策略的影响 2.1网络广告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 网络营销策略不能孤立地研究消费者消费需求本身,必须研究市场,研究消费者的经济、社会、文化、心理等众多因素,能够研究消费行为的潜在性和消费行为的延续性。另外,企业管理者进行网络营销策划,还需要能积极利用相关营销理论作指导,积极更新自己的知识和理论,能够应用新知识新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能够不断掌握新的消费者行为理论知识,探究相关学科新内容新知识,指导自己的市场营销策略制定实践活动,这样才能有效提高市场营销策略的科学性。网络广告对消费者的行为有很大的影响。网络广告需要研究消费者的个人需要,研究这种需要是怎样发生的,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需要在研究消费者需要动机基础上做出销售决策,为刺激消费者的动机进行大量的信息传播,在这个过程中,可以促进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引导消费者进行有效的消费。 2.2网络广告对网络营销功能的影响 传统的广告,一般都是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形式进行的,网络广告是一种新型的广告形式,是建立在网络普及的基础上的,随着网络营销手段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网络广告是广告创新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网络营销成功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网络广告是消费者获得产品信息的重要渠道,能够有效改变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消费观念,能够引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对于提升网络营销功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网络广告设计的视觉效果突出,很多平面元素的应用极大地吸引观众,影响到消费者的消费心理,网络广告是一种具有强烈的目标性设计形式,其设计标题、内容、文字、设计极具创新意义,能够有效吸引人注意,网络广告目的性很强,设计上追求被人认同,能够有效提升营销功用。尤其是当今世界,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内容,也是人们精神放松的重要形式,在这种背景下,开展网络广告,能够引导消费者进行积极的消费,能够对企业形象和产品优势做深入的宣传,能够有效提升产品的品牌效应,突出产品品牌的个性,吸引消费者,提升网络营销效率,网络广告对于提升网络营销的功用价值是显性的。 3网络营销策略对网络广告策划的影响 网络营销的中心目标是,能够在最佳时点地点,以最合适的价格,最灵活的方式,适销对路地引导消费者选择自己的产品,而网络广告是网络营销策略中推销产品的战略中的重要方式,网络广告策划要能够与网络营销策略相一致,网络营销策略的理念决定了网络广告策划的内容和策划方式,网络广告策划形式直接受到网络营销策略的影响。网络广告策略随着网络营销理念精神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企业网络广告策略要能够根据企业的网络营销策略展开,能够对企业产品文化中的亮点进行有效的宣传,营销策划,指导广告形式,这种形式下,网络广告才能发挥最大的功用。 3.1网络广告的成本预算要做到科学预算 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在新媒体不断涌现的背景下,很多中小企业都很重视网络广告的营销策略,能够积极思考自己的网络广告投放方式。对于企业而言,要想花最少的钱,取得最大的回报,赢得最多的利润,就必须要选准网络广告投放方式,并能根据需求,科学制定网络广告评估体系,能够掌握全面的,准确的信息数据,对投入情况进行充分研究,选准最佳的网络广告预算策略,这样,才能实现成本投入最小化,而受益的最大化的广告目标。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产品特点,客户主要特点,竞争对象的相关情况,进行广告投放方式选择,进行科学成本预算,分析,才能保证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网络化时代,如果根据产品特点留住受众,进行网络广告的策略,是网络广告需要考虑的具体内容,网络广告要能够选最佳的投放方式,达到网络广告的广泛覆盖,能够选择网络组合产品形式,实现网络广告宣传的多样化,这样,网络广告的效果才能凸显出来。 3.2网络广告在媒体策略上要实现多元化 在现代市场竞争如此激励的形势下,网络广告投放的渠道要广,能够借助多种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活动。作为广告人当然希望能够用最少的资金投入,获得最大的广告效益,中小企业制定网络营销策略必须要细分受众,找到自己产品的现实客户和潜在客户。找准客户对网络广告主而言是一项很大的挑战。另一方面中小企业也需要积极利用网络与网络广告整合的契机,调整自己的网络广告的投入策略,能够根据自身情况,根据市场需要,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制定多元化的营销策略,通过营销策略,指导网络广告策划活动,以实现多元化的网络广告投放,提升广告的效果。 3.3网络广告要重视隐形信息传播方式的选择 当前各种信息扑面而来,人们在面对庞大的信息时,都显得有些麻木,一般的广告信息对人们的消费行为影响是不大的,尤其是对于传统的硬性广告信息,消费者是越来越反感,因此,网络广告在信息传播方式上就要有所创新,能够尽量传播一些隐性信息,通过软文信息,提高消费者对产品及企业信息的关注度。尤其是对于一些技术含量高的产品而言,采用传统广告信息传播手段,效果很不明显,但采用科普形式,进行软文传播,信息量较大,形式新颖,更容易被消费者接受,这种广告形式的选择是成功的。因此,在网络广告信息策略选择上,要能够以一些隐性信息传播手段为主,尽量做一些隐性广告使人们在不自觉中,肯定产品的品牌,选定产品。 作者:卢习良 单位:江西财经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
新媒体下高校体育发展篇1 引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新媒体信息时代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的发展大背景,互联网技术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人们的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造成了重要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观念和行为方式。[1]其中在高校教育中应用新媒体信息技术能够将教学知识以丰富的形式表现出来,加强学生对知识的深层理解。其中在高校体育教学中引入多媒体信息技术能够借助影片的形式将体育知识生动形象的讲解出来,加深学生对体育基础知识的张鸥,同时辅助实践教学,切实提高学生的体育综合能力。同时新媒体技术也能够提高高校体育教学的趣味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体育教学过程中,提高体育教学效率。[2]因此高校体育教师必须正确分析新媒体信息技术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优势,将其充分应用到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正确掌握体育知识、强化体育技能,从而促进学生体育综合素质的提高。 一、高校体育教学中引用新媒体信息技术的现实意义 1.1改善高校体育教学环境,创设良好学习氛围高校体育教学场所主要由田径场、训练室、体育器材等构成,具有严格的专业性。[3]随着新时代教育改革的推进,人们逐渐加强了对高校体育教学的重视,不仅将其作为公共理论科目,同时也意识到体育课程在强化学生身体素质、锻炼学生机能方面的重要作用,因此各大高校开始加强对体育实践教学的重视,不断优化完善教学环境。[4]但是由于学校场地和体育教学资金的限制,部分院校在体育实践环境的建设中存在明显的不足,而新媒体技术能够有效的改善这一问题。[5]通过在高校体育教学课堂中引用互联网上的体育教学视频,能够为学生实际演示体育教学场地,并由视频为学生讲解体育动作的实际操作过程和技巧,从而使教学课堂更加具有生动性和立体性,创设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教学效率。 1.2建立良好师生关系,强化师生间教学交流传统的高校体育教学课堂中,大多都是由一位教师在课堂上授课,学生在课堂上被动的接受教学内容,这种一对多新媒体信息时代下新型高校体育教学改革路径初探式的被动教学方式,限制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知识交流,教师无法明确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造成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知识反馈间断,不利于学生体育知识能力的提高。而通过新媒体技术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应用,能够使学生随时随地借助新媒体视频教学学习到体育教学知识,并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和需求进行反复观看,不断优化自身的知识不足和漏洞,加深自身的体育知识掌握程度。同时学生在进行自主学习后能够随时与教师进行知识交流,针对自身的学习情况与教师进行重点学习,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在体育课程中的学习效果,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发展。[6] 1.3开拓学生的体育知识视野,提高学生创新创造能力新媒体技术在高校教学中的广泛应用,为体育教学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通过充分借助新媒体技术,不仅能够强化学生的体育知识,加强学生的身体素质,同时能够开拓学生的体育知识视野,提高学生的创新创造能力。在体育教学中引用多媒体技术能够是使教师在课堂上播放丰富的体育教学视频,使学生在观看视频的过程中了解到更多的体育项目,开拓学生的体育知识视野,建立学生的体育学习体系。同时视频化的学习也能够提高高校体育教学的趣味和丰富性,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自觉参与到体育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培养自身的学习创新意识,以发散性的思维思考和学习体育知识,从而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 二、新媒体信息时代下高校体育教学的改革创新路径探究 2.1扩展教学资源,丰富教学趣味性要在高校体育教学中引入新媒体信息技术,必须将高校体育教学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教学相结合,使两者作为相互补充,强化学生的知识体系。教师在进行体育理论知识教学的过程中可以在互联网上开发相关的教学资源,将其按照体育赛事和社会体育新闻的范畴分类整理,根据板块对学生进行集中教学,从而开拓学生的知识视野,并提高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到课堂教学过程中,实现学生的全面性、深刻性学习。比如,教师在教授篮球项目的过程中,就可以借助多媒体技术在课堂上播放有关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的相关视频,使学生通过视频介绍对篮球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建立自身的篮球学习观念,同时教师也可以播放科比、詹姆斯等著名球星的篮球比赛视频,提高学生对篮球学习的兴趣,从而吸引学生积极参与到篮球教学中。同时,教师也可以借助多媒体技术对学生普及相关运动员的篮球训练生涯,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受到优秀的体育精神和运动精神,从而建立学生自身的内在品质,为学生今后的学习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2引入立体化示范教学,加深学生知识掌握体育教学是一门应用性的学科,其教学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体育能力、促进学生身体素质的全面发展,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要注重对学生理论知识的教学,更要注意提高学生的体育实践技能,通过引导学生学习体育实践课程,加强学生的体育知识认知。但是由于体育教学中部分训练内容具有一定的难度性,教师在实际教学示范过程中往往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对学生进行训练技巧等教学,造成教学课时的严重浪费,同时由于学生对体育学习缺乏系统性的能力掌握,在学习过程中也会出现动作学习不标准、无法实际应用等问题,因此,教师要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改善该教学现状。通过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引入新媒体技术,能够通过视频分解教学的方式将连贯的动作逐步分解,使动作教学具有可视性和立体性,从而使学生具体直观的学习体育动作,同时教师也要在视频讲解过程中对重点内容进行语言强调,从而强化学生的知识理解。 2.3形成新型师生交流方式,提高教学有效性在传统的体育教学过程中,大多都是由一位教师带领一个班级乃至一个年级的学生进行体育教学,这种一对多的教学方式会使学生无法与教师进行及时的交流,从而导致学生存在体育学习盲区和漏洞,无法进行针对性的学习,而新媒体技术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应用对师生交流具有良好的适用性。首先,新媒体信息技术具有信息储备功能,其能够将每节体育课的教学重点和难点进行储备,用于在后期教学中的重新调出,从而让满足部分学生再次学习的需求,同时这种网络自助学习的方式也能够避免学生由于内向不敢向教师寻求学习帮助的问题。此外,新媒体时代具有多种实时互动软件,如腾讯视频、微课堂等,教师可以在网络软件上进行体育知识的授课,并开通弹幕和评论功能,使每个学生都能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发表自身对授课方式和内容的意见,便于教师将学生的反馈意见集中起来,进行重点知识的针对性讲解。最后,互联网为学生提供了大量的体育教学资源,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学习需求自主选择教学内容,从而拓展课堂授课知识,并由教师指点将线上教学资源与教材资源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并通过师生间的交流使学生发现自身在学习中不足的地方,从而全面有效的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2.4明确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树立学生良好的学习意识在高校体育教学课程中,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引导者和辅助人员,学生占据课程教学的主体地位,但是由于传统教学观念的影响,目前部分教师仍然忽视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性,限制了学生在体育学习中的发展。通过在高校体育教学中引用新媒体技术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教学地位,从而使学生积极参与到课堂教学过程中,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比如教师可以在课堂教学中播放与学习内容相关的影片,要求学生在影片观看结束后提炼出里面教授的重点体育动作,并以小组的形式进行学习交流,同时教师也可以在影片观看结束后有目的的引导学生进行知识的回顾,并通过提问问题的方式加深学生对知识的印象,并积极发挥自身的思路思考问题,增强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提高学生的学习水平。 三、结束语 高校体育教学是目前教学改革全面深入大环境下的重点内容,其对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高校教师必须重视对学生的体育教学,通过积极引入新媒体信息技术提高教学水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通过借助多媒体技术扩展教学资源、引入立体化示范教学、形成新型师生交流方式以及明确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等方式,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加深学生对体育知识的掌握程度,为学生的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作者:杜林阳 单位:新乡学院 新媒体下高校体育发展篇2 我国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使得电子产品广泛普及,各种媒体软件也层出不穷,人们的生活健康[1]、工作方式都受到较大影响。在学校中信息技术不仅改变学生的学习习惯,也逐渐改变课堂的教学模式,例如点名签到、运动打卡、雨课堂等辅助教学软件,亦或是MOOC、腾讯课堂、网易公开课等新形式的课堂教学[2],均体现出科学技术在教学方面的优势。传统课堂教学中加入信息化手段,使教学方式更为灵活便利,授课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传统课堂与新媒体的结合也将成为未来教学的主要方式[3]。在体育教学方面,体育课程自身具有特殊性,需要依赖场地场馆,传统体育教学模式在动作示范与纠正、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发事件应急与处理等许多方面无法被直接替代,但新媒体平台也有自身的巨大优势[4],如何将两者完美融合,提高授课效率和完善教学体系,促进体育教学的信息化程度成为学校体育的重要任务。 1新媒体应用在体育教学中优势分析 1.1课堂内容丰富,教学质量提高 课堂教学效果提高。传统体育课堂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运动强度、运动量等方面的监控主要靠教师主观观察,由于学生个体差异较大,仅用观察方法存在较大误差。新媒体时代下,可穿戴设备应用广泛,数据能够反馈到电子设备或是直接读取,实际教学中借助这些设备能够对学生心率、运动步数等进行监控,同时可以计算能量消耗等方面的数据,更准确掌握学生的运动情况。同时课堂中电子产品的介入也使教学形式多样化,提高课堂趣味性,使教学不再单一枯燥。教学资源实现广泛共享[5]。传统体育教学中教师间经验交流大多依托教研室的集体备课。在新媒体时代通过使用各种硬件软件,教师在教学中产生的想法、经验等或是制作的素材可以在内部或是外部信息平台上进行资源共享,共同提高知识更新和传播速度,提升整体教学质量。学生利用新媒体平台可获取共享的知识信息,方便进行自我学习与相互交流。教学方式多维化。传统体育课堂主要是“讲解—示范—练习”过程,方式较为固定,教学效果难以保证。新媒体时代互联网资源丰富,体育教学类资料数不胜数,内容直观丰富,可以应用于体育课的辅助教学。体育教师年龄不一,运动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进行高难度动作示范时很难把所有动作都完美展示,对于基础水平高的学生有继续学习高难度动作需求时,教师可以提前将示范内容制作成新媒体形式用于展示,并进行协助指导,降低教学难度。教学过程中借助影音录像设备等电子设备进行辅助,能够在练习中将每个人的运动过程记录下来,学生通过软件方便查找自身运动与示范动作之间的差异,将错误之处呈现的更加直观明显。教学中能够深度利用本体感觉之外的其他感知觉来帮助学习,例如加入个人镜像的观察学习,可以更为准确地掌握自身的运动动作。体育课堂还可以借助各种新媒体平台增加准备活动的乐趣,以及提高放松整理活动的多样性,使体育课的上课内容更为丰富。运动兴趣培养。传统体育课堂教学形式较为单一,学生若是对运动项目不感兴趣将难以完成高质量的教学。在新媒体时代依托互联网的便利性,体育教学资源丰富,运动项目多样,呈现方式更为直观[6],学生可以根据各种平台上的运动资源,不再局限于学习某一运动项目,自行挑选,教师针对性进行指导,使学生充分按照自身兴趣来学习。借助APP软件[7]、社交平台、VR技术等,将以往教师“教”为主转为以学生自主“学”为主的模式,提高体育课的趣味性,有助于学生激发运动动机,培养运动兴趣。 1.2课堂内外衔接加强,教学一体化实现 教师备课质量提高。传统体育课堂注重运动技能学习[8,9],较少涉及到理论方面教学,导致教案更新频率低,往往一劳永逸,教学质量难以得到保障。新媒体时代下,学生知识需求增加,单纯以技能教学为主难以满足学生不断增长的体育理论知识需求,同时学生利用网络资源,对体育问题的探究逐渐加深,这需要教师具备多方面教学能力,以便给学生讲解和答疑。体育教师借助新媒体平台,重新制作适合新时代的教学素材,在此过程中体育教师需要不断深入学习,补充知识,更新教案课件,优化教学内容,使体育课堂知识点更新颖、更全面、更深入,最终提高教学质量。另一方面,体育分门别类,项目众多,技术和理论都需要一定的储备,而对于有些体育教师知识范围覆盖较小,教学能力不够全面,这就需要借助新媒体平台再学习,提升自身教学能力。体育作业能够真正实现。传统体育课堂布置的课下作业一直是教学中的盲点,主要通过学生自觉性来实现,但对于学生是否完成,难以进行有效考核,体育作业实际意义无法体现出来,最终形同虚设。新媒体时代下借助各种平台可以增加与学生的课下交流,结合现在的信息技术,通过一些运动软件或是电子设备,将体育作业完成情况以数据形式反馈回教师,实时检查运动作业的完成情况,同时可以随时与学生交流互动,做到对课下运动进行科学指导,使学生的体育锻炼更有效。课下知识补充。传统体育课堂受课时限制,更多时间用于学生的技能练习,教授的理论内容有限。新媒体时代下学校体育能够做到课内外一体化教学[10],体育课堂上辅助教学的视频录像等,课下可以通过重复播放、回放、慢放等方式再现课堂教学内容,学生课堂上未学会的部分可以课下继续掌握,查缺补漏,弥补传统课堂教学中的不足[11]。另外还能够将课堂上的技术和所覆盖的理论知识,课下以软件为平台进行适时讲授,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选择性学习了解,作为课堂教学的课下补充部分,达到线上线下同步学习的目的,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不断进步的成就感。 2新媒体融合到体育教学中面临的问题 2.1教师新媒体使用能力不同,知识储备量参差不齐 教学中如何加入各种新媒体。体育课不同于其他科目的教学,有些软件在课堂中无法直接使用,例如雨课堂的互动交流功能。体育课更关注的是学生运动,新媒体只是辅助教学使用,不能成为主要途径,否则导致过于依赖电子产品而运动较少的现象,使体育课失去意义。教师要考虑如何根据课堂需求将多种运动应用软件合理的加入到教学中,如何做到充分发挥各种平台和传统课堂的优势,这需要在以后的教学模式中进行改革探索。教师队伍信息化素养不一。教师队伍中年龄结构差异较大,对于信息化平台接受能力不同,导致实际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能否熟练应用新媒体进行辅导教学,成为需要再学习的方面[12]。部分教师对新鲜事物的学习兴趣较低,对新媒体教学出现抵触情绪,认为目前教学形式足以胜任日常教学,没有必要进行过多的改革。如何改变大部分教师现有观念,并愿意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模式也是面临的重要难题。教师知识面需进一步扩大。教师自身专项能力普遍突出,但全面指导的能力不足。新媒体时代学生对体育知识的学习需求增加,使得教师不仅仅是局限于单一的专业运动技能,对于健康方面的指导能力更要加强,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识储备,满足教学需求。 2.2软件资源偏少,硬件设施欠缺 专业软件偏少。体育课可以通过一些软件进行辅助教学,例如点名签到、运动打卡等,但由于体育科目自身的特殊性,使大部分室内课堂教学的常规软件难以直接应用到体育教学中,例如雨课堂等,导致对口体育教学的专业软件较少。随着信息科技的高速发展,体育学与理工专业出现结合,许多单位逐渐重视对体育设备和软件的研发,专门性体育教学辅助软件逐渐增多,但目前还处在发展的初期,依然成为限制体育教学信息化的重要方面。硬件设备不足,利用不充分。学校在体育教学中的技术研发和设备硬件投入偏少,教学改革经费不足,限制了体育教学的智能化。现有硬件设备更新不及时,利用率低下,学校较少同意用于教学也成为体育课堂信息化的限制因素,例如室内外场馆的显示屏很少用于体育教学,体育科研中使用的加速度计也很少直接使用到课堂教学中,这些都使体育教学难以突破传统模式,限制了体育课堂的进一步发展。 3新媒体时代下体育教学模式的改革措施 3.1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形成高水平师资队伍 教师意识转变,适应时代需求。在新时代体育教师更应该认识到媒体使用不仅仅可以用于室内课堂理论教学,也可以用于运动场上的体育课堂。新时代的体育课堂不仅是教授体育运动技能,更是让学生自我学习运动知识,培养运动兴趣的课堂,应充分认识到智能时代信息技术在辅助教学方面的便利性,将体育课堂以新的形式展现出来。教师角色转变,由示范为主转为辅助为主。体育课堂在加入新媒体后,要在“讲解-示范-练习”传统教学模式基础上,转为指导释疑为主,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接受能力和掌握程度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自主练习,教师主要从旁协助纠正,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自主运动的积极性,体育课堂真正达到放松身心,运动健身的目的[13]。技能与理论教学并重。传统体育课堂大多只是教授运动技能,体育教师一般情况下均能完成教学任务。在新媒体时代,学生接触面广泛,对体育的认识不再仅仅局限于运动技能方面,也对运动科学、体育人文、社会体育、传统体育等诸多方面知识产生学习需求,例如动作原理的解析、体质健康、生理保健、健身健美、赛事赏析、奥运趣事等涵盖各个方面,学生的兴趣广泛,导致想要学习的知识点不同,这就要求体育教师要在理论知识上有一定的储备。体育教师不仅能够教授技能,更重要的是讲解技能背后的知识,让学生对体育动作有充分理解,也了解体育方面的健康知识,普及学生的运动科学知识,增加对体育的兴趣。这是互联网高速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结果,新形式的体育课堂更需要技能与理论教学并重,借助新媒体平台,学校体育在此方面也将深度地发挥自身价值。体育教师的媒体使用能力提高。很多教师对于新媒体比较陌生,在体育课堂中直接进行应用还存在较多难题,如何熟练使用硬件设备和软件平台是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方面学校体育部门可以聘请专业人员对体育教师以及教学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原有教师队伍的整体信息化素养水平,在教学课堂以及课后师生交流中熟练使用多种媒介,同时将教学考核的侧重点向新媒体课堂上进行倾斜,逐渐形成高水平教师团队。另一方面在招聘年轻教师的过程中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对新媒体应用的考核,力求新进教师能够在以后的体育教学中直接使用各种媒介,达到现代化教学的程度,充分发挥新媒体时代的教学优势。 3.2增加设备使用与研发,建设新媒体教学平台 提高现有媒体的使用率。通过校园广播、电视、校报等传统媒体平台传递体育热点新闻[14],增加学生对体育的关注度,在校内媒体上增加体育健康类的广告宣传,普及运动项目的知识,更新赛事,通过这些平台指导学生如何观赏体育比赛。加大设备的投入和研究经费的使用。在体育教学中关于新媒体结合体育课堂的研究较少,导致学校管理者不能充分认识到体育课堂加入多媒体的重要性。学校应加大在体育新媒体方面的科研力量,增加经费支持,在体育教学中逐步尝试智能化教学。购置或研发专门的运动软件辅助教学,利用智能穿戴设备实现教学效果的监控,借助硬件设备进行针对性的录像教学等,通过多种模式结合,将信息技术充分利用到体育教学中。建立专门的信息平台。学校信息化部门及时更新教学内容,维护体育教学资源。通过平台学生可以提交体育作业,自行查找喜欢的项目进行学习。搭载交流平台,使学生和教师之间互动,及时反馈课下练习中出现的问题等。总之,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体育教学的改革也将是必然趋势,未来的学校体育将是信息化的课堂,智能化的教学,全面型的教师,自主运动的学生。新媒体时代教育资源逐渐共享,体育教学与信息资源结合,能够突破师资、时间、地点等诸多限制,优化体育教学的模式,突出学生的自主学习与主动运动能力,激发运动兴趣,更大程度地发挥学校体育的功能,为改善青少年的体质健康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白胜超 单位:南京理工大学 新媒体下高校体育发展篇3 0引言 21世纪以来,我国教育信息化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线上教学成为课程教学的新常态,并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对高职体育而言,线上教学可以打破传统课堂教学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拓展教学时空,突破教学难点,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有着多元化的应用价值。2019年年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并迅速波及全国,学校纷纷开展线上教学。网络教学为高职体育教学提供了新的途径,也对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最典型的要求就是对课程资源的层次要求。传统的线下资源已经无法满足高职体育线上教学的需要,加强线上资源的开发成为重点,而微课资源是高职体育线上教学最为主要的资源。 1新媒体时代的内涵解读 新媒体来源于英语单词“NewMedia”。新媒体作为一种传播概念,最早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从学术研究现状来看,新媒体主要有两个含义:第一种是指在时代发展中与传统媒体不同的媒体,没有确切的所指。如与报纸相比,电视便是新媒体。第二种是指媒体形式基于网络技术和无线通信技术,如新闻网站、交互式网络电视、手机应用程序等。当前的新媒体时代具体是指第二种新媒体[1]。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的“新颖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新技术。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等信息技术是新媒体诞生的前提。而随着虚拟现实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的发展,新媒体的形式也在不断创新。第二,新渠道。互联网、局域网、无线通信网和卫星是新媒体传播的渠道。第三,新航站楼。早期的新媒体使用计算机作为终端。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手机成了新媒体的主要终端。第四,新服务。新媒体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除媒体外,娱乐和教育也是新媒体的主要服务功能。 2新媒体时代高职体育线上教学 2.1以创新线上渠道为前提 目前,线上教学已经成为高职体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课内线上教学以信息技术与教学活动的融合为主,如借助微视频开展教学活动,而课外线上教学以学生登录教学平台观看网络教学视频为主。新媒体时代为高职体育线上教学带来了更多可能,创新线上教学渠道成为高职体育线上教学的前提。第一,发挥直播教学的作用。2019年年底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导致线下课堂教学无法实施,以网络直播为代表的网络教学成为疫情期间不停课的保障。网络直播以学生在家在线学习的形式,实现了在线教学。教师应重视网络直播的作用,将网络直播教学作为新媒体时代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利用钉钉等平台,推动教学形式的改革与发展。第二,发挥手机App的作用。随着网络通信技术的升级和智能手机制造技术的快速发展,手机逐渐取代电脑成为网络时代信息接收的主要终端,各类手机应用是新媒体的主要表现形式。当前,网络中的体育教学App已不在少数,有综合性的App,如高校体育App和足球App等为高职体育在线教学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2.2以构建混合教学为重点 在高职体育教学中,依托于新媒体的线上教学有着十分显著的优势。借助新媒体,教师可以利用文本、图像、动画、声音、视频等形式创设相应的学习情境,引导学生从整体上把握体育的特征。但线上教学同样存在着局限性,高职体育以室外教学为中心,线上教学不可能替代室外教学的基础性地位,只能起到辅助作用。高职体育教学中有大量的团体性项目,如篮球、足球等,居家条件下的线上教学无法保证团体项目的开展。因此,高校应兼顾线上与线下教学,构建混合教学模式[2]。混合教学模式下线上教学的作用主要有两点:第一,为室外体育教学奠定基础。在室外活动前,以线上教学可以创设情境、讲解规格、突破教学难点,为室外体育活动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条件。第二,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帮助。线上教学不受时空限制,能够为学生课后自主学习提供帮助,在课外体育训练中,学生可以通过线上教学纠正动作,提高训练效果。 3新媒体时代高职体育微课资源开发中的问题 3.1微课内容粗放 微课资源是新媒体时代高职体育线上教学最主要的资源。相关人员应该做好微课资源的开发工作,从而推动高职体育线上教学,而精选开发内容是微课资源开发的先决条件。从调查结果来看,高职体育微课资源开发存在内容粗放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主题模糊、重点不明、内容空洞等。 3.2微课类型单一 随着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融合日趋紧密,微课已经成为高职体育教学中十分重要的资源。教育理念的不断更新,高职体育教学的内涵也在拓展,这对微课资源的开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丰富多样的微课类型能更好地满足高职体育教学需求。当前,高职体育微课资源类型较为单一,无法满足教学活动多元化的需求。 3.3视频质量不高 微课作为新媒体时代的重要课程资源,内容十分丰富,如微视频、微课件、微练习、微评价等,其中,微视频是微课最主要的资源。当前,微课资源已被广泛地应用于高职体育线上教学中,但质量不高,弱化了微课的教学价值。 4新媒体时代高职体育微课资源开发对策 4.1精选开发内容 第一,明确微课主题。微课本质上是高职体育教学中的辅助性资源。从高职体育教学的现状来看,微课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即并非所有的教学内容都能以微课的形式呈现。教师在微课资源的开发中要明确微课的主题,结合体育教学的内容、任务与目标,确定微课设计、制作的思路,助力高职体育线上教学的开展。第二,聚焦重点和难点。作为新型课程资源,微课与传统课程资源的关系并非替代与被替代的关系,而是补充与优化的关系。微课“攻其一点”的特点,使得微课在教学重点和难点的突破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利器。因此,教师在微课资源的开发中要聚焦重点和难点,最大限度地发挥微课的教学价值。第三,注重以小见大。微课资源以微视频为主,微视频有别于一般的教学视频,短小精悍是微视频的主要特征。通常情况下,微视频的时长在10分钟以内,能够让学生利用碎片化的时间学习,契合新媒体时代学生信息获取的特征[3]。 4.2丰富微课类型 第一,开发讲授型微课。讲授型微课以教师的讲授活动为主,是将传统讲授式教学模式与微课相结合,具有主题明确、思路清晰的优势。高职体育教学中涉及不少理论内容,且体育项目的开展也有不少规则,如篮球规则、足球规则等,讲授式微课在此类教学内容中有着突出的应用价值。第二,开发演示类微课。高职体育教学中有大量的动作训练,示范课可以起到行动拆分的作用,降低学生的学习难度,增强学生的学习动机。随着微课资源开发实践的不断深入和线上教学经验的日益丰富,微课类型的数量也在增加。根据以往的研究,高校微课可以分为讲授类、问答类、启发类、讨论类、演示类、练习类、实验类、表演类、自主学习类、合作学习类、探究学习类等,教师要从高职体育教学需求出发,开发针对性的微课资源[4]。 4.3提高视频质量 提高微课质量,尤其是微视频的质量,是高职体育微课资源开发的关键。高职体育微课视频质量包含两个层面的内容,物理层面,如视频的清晰度、声画的同步性、视频剪辑的效果等;内容层面,如教学流程、教学语言等[5]。第一,更新配置,提高视频的物理质量。学校要从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大背景出发,更新需要的信息设备与网络配置,为体育教师的视频录制与微课制作提供良好的条件。教师也要从线上教学的要求出发,加强对信息技术操作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信息素养。第二,加强学习,提高制作视频能力。线上教学的高度普及,网络空间中的微课资源和慕课平台中有着大量的视频资源,对微课制作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教师要加强自身学习,夯实体育学科基本素养,从新媒体时代线上教学的要求与使命出发,提高视频制作能力,强化微课资源的教学效果。 5结束语 新媒体作为网络信息时代的一种新媒体形式,丰富了信息呈现的形式,也大大提高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在课程教学中,新媒体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是推动网络教学深入发展的保障。高职院校应以新媒体为网络教学的支撑,提升网络教学价值,注重微课程资源的开发,从开发内容、微课类型、视频质量、内在衔接等多个角度出发,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措施,从而促进线上与线下体育教学的融合。 参考文献: [1]戴建辉.高校体育微课设计、开发与应用研究[J].体育世界,2017(5):165-166. [2]张纬奇,王鹏.微课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SWOT分析及路径选择[J].山东体育科技,2016,38(6):76-78. [3]刘江.碎片化学习下高校体育微课教学内容设计策略[J].运动,2019(5):83-84. [4]曲罡.我国高校体育微课开发与应用现状研究[J].知识经济,2019(21):116-117. [5]王凯.微课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设计与应用研究[J].科教引导,2018(27):46-47. 作者:陈中亚 单位: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商业论文:商业银行营销理论不同视角的分析 摘 要 商业银行营销活动是商业银行争夺客户的重要手段之一,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银行必须对其营销活动进行创新,而创新又离不开理论的指导。从金融营销理论、金融创新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价值链理论和客户经理制度五个方面对营销理论进行分析。希望能在商业银行营销中具有实践意义。 关键词 商业银行 营销 金融创新 随着国家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的转变以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壮大,银行间的竞争逐步加剧。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银行准入制度的放宽和世界大型跨国银行的进入,我国的商业银行面对的竞争环境日益激烈。在新的竞争格局和市场环境下,国内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活动日渐活跃,并呈愈演愈烈之势。各商业银行纷纷结合自身优势,革新和提升营销理念,推进CI 建设,重塑公众形象,营销层次迅速提升,国内银行业开始迈入了营销时代,而经济活动又是基于经济理论的指导。如何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作为争夺客户的重要手段-营销,必须不断进行创新。商业银行营销理论主要涉及金融营销理论、金融创新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价值链理论和客户经理制度。 1 金融营销理论 金融营销或商业银行营销是市场营销理论的分支。相对于其它行业,金融行业引入市场营销理论比较晚。这和商业银行的政策管制和金融业的产业结构相关。因为在以前,商业银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受国家金融政策的限制,商业银行只能被动提供国家规定的产品,商业银行分工非常明确,例如中国农业银行的客户是广大农村。而现在商业银行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原来的市场划分已经不存在,如何争取更多的客户是商业银行工作的重点。 事实上,金融营销是市场营销理论在金融业的移植,同时根据金融行业的特点进行理论行业化。金融营销是商业银行运用一定的公关技术(关系营销),通过服务手段(服务营销),有目的、有选择地筹措资金,开展信用往来,实现资金增值。其过程包括营销体制的构造,营销机制的确立,营销目标的制定,营销信息的收集,营销方案的决策,营销策略的谋划、营销预算的实施和营销绩效的评价。 金融营销理论是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由服务营销理论、关系营销理论和网络营销理论三大理论组成。商业银行营销的设计就是三者的整合运用。 2 金融创新理论 对于金融创新的表述比较复杂。商业银行作为比较特殊的产业,其创新只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创新。由于各国对银行管制的差异,所以,对银行创新的概念没有统一的认识。我国经济学家陈岱孙和厉以宁借鉴熊彼特的经济创新的概念,认为金融创新就是在金融领域内建立新的生产函数,是各种金融要素的创新组合,为了追求利润机会而进行的市场改革。其涵盖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上出现的一系列新事物。包括新的金融工具、新的融资方式、新的金融市场、新的支付清算方式以及新的金融组织形式与管理方法等内容。美国的银行词典把金融创新定义为支付制度促进银行和其他金融结构作为资金供求中介作用的削弱或改变。其创新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技术创新;风险转移创新;信用创造的创新和产生股权的创新。创新理论主要分为以下学派: 2.1 西尔伯的约束诱致假说 美国经济学家W.西尔伯认为金融创新是微观金融组织为寻求利润最大化,减轻外部对其压制而产生的自卫行动。商业银行通过创新来规避约束。约束来自于外部的政府约束和内部的自身约束。为了规避约束,银行从机会成本和金融机构的影子价格和实际价格的差异中进行最大限度的金融创新。微观金融机构金融创新的行为的逻辑是与约束相对应的影子价格在一定时期的持续上升导致金融创新。西尔伯认为美国60%的金融创新可以用该理论解释。该理论认为金融创新是金融抑制的结果。其观点是片面的,不能解释基于市场变化和经济环境变化的金融创新活动。 2.2 制度学派的金融创新理论 以诺斯为代表的制度学派主张从经济发展历史的角度研究金融创新,认为金融创新是与经济制度相互影响、互为因果的创新活动。他们认为在计划经济和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没有金融创新存在的空间和必要。制度学派认为全方位的金融创新只能在受管制的市场经济中才会存在。即政府的管制本身就是金融制度领域的创新。在相对自由的市场经济中,政府管制妨碍金融活动时,银行会试图进行金融创新来规避管制。 2.3 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金融创新 自从科斯提出交易成本的理论,交易成本理论被广泛应用到一切经济活动领域,金融自然也不例外。希克斯和尼汉斯1976年提出的金融创新交易成本理论。交易成本理论认为金融创新的支配因素是降低交易成本。降低交易成本是金融创新的首要动机,交易成本决定了基于金融创新的产品服务创新是否具有实际价值;金融创新实质是技术进步导致交易成本下降的反映。希克斯认为交易成本和货币需求与金融创新的逻辑关系是:交易成本是作用于货币需求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同的需求会产生对不同类型金融工具的要求,交易成本的高低使微观主体对需求的预期发生变化。交易成本的降低使货币向更为高级的形式演变和发展,产生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交易成本的不断降低刺激金融创新的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该理论认为金融创新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不断寻求交易成本不断降低的过程。 我国的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的特点是国家严格的政策管制下有限的创新。由于商业银行的分业经营,作为金融创新的主体的商业银行的创新产品是非常有限的。同时市场的激烈竞争和计划经济遗留下的商业银行产品或服务的同质化,迫使商业银行积极进行金融创新,推出基于自己资源优势的创新产品或服务,通过产品或服务的差异化竞争创建竞争优势。 3 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的商业银行营销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微观信息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内容。自1970年美国经济学家阿克洛夫以旧汽车市场交易模型为基础分析“逆向选择”开始,阿罗(Arrow)、赫什雷弗(Hirshleifer)、斯彭斯(Spence)、格罗斯曼(Grossman)、斯蒂格利茨(Stigliz)等经济学家在许多领域对这一理论进行了拓展性研究,并提出了“逆向选择”理论、“市场信号”理论以及“委托———”理论等基本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被西方学者称为是最近二十年微观经济理论最活跃的研究领域。 信息不对称性的概念来自信息经济学,是指交易双方不能同等地具备或掌握做出实现交易决策所需的全部必要的信息,而是处于信息在主体间的不对称分布状态。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市场中的主体具有完全的信息。而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信息是不对称,从而在经济活动中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和道德风险的问题。商业银行营销同样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信息不对称是绝对的、难以避免的。在商业银行营销中,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为商业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商业银行方面,由于客户的知识和信息的有限性 ,客户对于商业银行的产品和服务的理解仍然存在一些基本的存贷款业务,而对于商业银行的产品和服务的创新缺乏必要的了解,同时由于商业银行间的激烈竞争,不同商业银行的产品服务创新过多,作为客户没有时间对商业银行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深入的了解,为扩大商业银行产品和服务的知名度,针对目标客户开展营销是商业银行推广产品和服务的必要手段。同时,作为客户而言,由于潜在客户数量比较多,如何更多了解客户的相关信息,是商业银行营销的重要目的,通过商业银行营销,促进彼此间了解,更大程度降低客户与商业银行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根据现代营销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营销的过程实际上不断了解客户需求和市场信息,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建议不断进行产品服务创新,改进现有产品服务的过程。从信息经济学的观点,营销过程就是商业银行客户间信息交流的过程。信息交流是降低彼此间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手段。商业银行营销只是尽可能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不是完全消除信息不对称。用可以忍受成本最大的消除信息不对称是商业银行营销的原则。同时信息不对称的与信用密切相关。现在通行的信用评级就是消除信息不对称的一个规范化设计。 4 基于价值链理论的商业银行营销 Michael E.Porter(1985)首次提出价值链的概念并对此进行了详细阐述。价值链理论认为,企业的发展不只是增加价值,而是要重新创造价值。在价值链系统中,不同的经济活动单元通过协作共同创造价值,价值的定义也由传统的产品本身的物质转换扩展为产品与服务之间的动态转换。彼得·海恩斯(Peter.Hines)从价值实现的最终目标出发对价值链进行了重新定义。他认为价值链是“集成物资价值的运输线”。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Jef?鄄fereyF.Rayport和JohnJ.Sviokla(1995)提出了“虚拟价值链”(Virtual Value Chain)的观点。他们认为任何一个企业组织都是在两个不同的世界中进行竞争,一个是管理人员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的资源世界,称之为“市场场所”(Market Place);另一个则是由信息构成的虚拟世界,这一虚拟世界的出现导致电子商务这样一个新的价值创造场所,他们将这一新的信息世界称之为“市场空间”(Market space)。它们通过不同的价值链开展价值创造活动,前者通过“有形价值链”(Practical Value Chain),即采购、生产与销售,后者通过“虚拟价值链”,即信息的收集、组织、筛选与分配。两条价值链的价值增殖过程不同,前者是由一系列线形连续的活动构成,后者则是非线形的,有潜在的输入输出点,能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和分布的矩阵。 利用价值链对商业银行营销的业务流程进行重组。所谓“业务流程”,是指“为特定顾客或市场提供特定产品或服务而实施的一系列精心设计的活动”。在商业银行营销过程中,一个业务流程就是以一组以顾客为中心的从开始到结束的连续活动。顾客可以是外部的产品或服务的最终用户,也可以是业务流程内部的产品的使用者。业务流程重组的目标是顾客满意,即通过降低顾客成本,实现顾客价值的最大化,这一点与价值链理论中的顾客价值相一致。事实上,整个价值链就是一个创造的价值工作流程,在这一总流程基础上,可把商业银行具体的活动细分为生产指挥流程、计划决策流程、营销流程、信息搜集与控制流程、资金筹措流程等。其中有些流程是特别重要的,决定和影响着形成商业银行独特性或竞争力的因素,称之为“基本业务流程”,对应于价值链中的基本活动;其他业务流程是对商业银行的基本经营活动提供支持和服务的,称之为“辅助业务流程”,对应于价值链中的辅助活动。业务流程重组,就是通过重新审视商业银行的价值链,从功能成本的比较分析中,确定商业银行在那些环节具有比较优势,在此基础上,以顾客满意为出发点进行价值链的分解与整合,改造原有流程的路径、工作环节和步骤划分,最终实现业务流程的最优化。 5 基于关系的客户经理制度 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制是商业银行综合服务体系的主体,是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经理为先导,以所有业务操作柜员化为保障,以后台支持系统和全过程风险监控为依托,为客户提供集成式、全方位服务的服务体系,其核心是客户经理。 客户经理是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营销代表,他能够熟练掌握并组合运用商业银行产品,积极拓展市场,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多功能、多层次金融服务,是积极发掘、采集、评估并满足客户需求的客户服务业务主办,是商业银行与客户沟通的桥梁,客户通过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就能得到全部的金融服务。客户经理的基本职能是为商业银行和客户双方创造商机,把握商机,商业银行与客户是一对利益共同体,为客户负责,同时也是最大的为商业银行负责;第二是要巩固银企关系,维持和发展与客户的良好关系,同时不停地发掘优良客户资源;第三是管理客户,掌握客户的所有信息,建立客户档案,不断地进行评价,从而提出商业银行对策;第四是服务客户满足客户需求,特别是要开发客户的需求;第五是控制风险,当客户情况变化,对商业银行产生不利影响时,应及时调整商业银行策略,规避风险;第六是促进创新,因为客户经理不停地在客户那里进行需求的开发、挖掘,对商业银行的创新起到促进作用。总的来讲,客户经理要对商业银行、客户双方负责,而且是把这两种职责相统一、相结合、既负责采购又要负责营销,既要拓展市场,又要控制风险,这就对客户经理的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商业论文: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形势及对策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主要源于内部管理不善、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人为失误、系统故障及外部事件等原因。此外,制度上的疏漏、道德风险、越权交易、内部人作案、外部不法分子欺诈等也经常引发操作风险。研究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对于做好防范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 (一)内控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近年来,商业银行对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在操作流程等方面的规定是硬性的、可操作的和具体的,但缺乏必要的培训和风险意识教育,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导致法制观念不强,给正常业务经营带来极大的风险。 (二)商业银行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基层商业银行人员少、“兼岗”人员多,加之本身重业务经营,轻内部管理,结果使内控制度本来就缺乏的基层商业银行,“兼岗”人员顾此失彼,不能很好地执行内控制度,缺乏应有的控制力、监督力、约束力,从内部遏止金融风险的发生。 (三)商业银行对员工的思想教育相对薄弱。基层商业银行普遍存在重业务发展,忽视对员工遵章守法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等思想教育的现象,特别是对员工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基本没有监控。 (四)经营业务单一,收入少,机构只能减人增效,职工不能更好地安心工作。商业银行改革的深化,对员工压力不断加大,加之个别机构绩效激励机制不尽完善,影响员工尤其是基层员工的积极性、认同感和归属感,也成为导致案件发生的一个原因。 (五)监督检查制度不到位。抓落实,监督检查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商业银行对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缺乏一套科学的、严密的、操作性强的日常检查和评价标准,检查不深不细,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对存在明显漏洞的业务操作也只是轻描淡写地“告知”一下,没有引起高度重视,从而使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落实中存在的偏差和问题不易被及时发现和解决,给弄虚作假、蓄意犯罪者提供了机会。 (六)责任追究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在发生案件的地区和部门,一些商业银行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轻描淡写,处罚时不痛不痒;在处理一般的案件时心慈手软,从轻发落;处理大案要案时,不严查深挖,缩小处理范围,对自己不利的就拖、顶、压,从而大大削弱了制度的有效性和严肃性,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章操作的歪风。 二、防范和控制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全方位的操作风险防范体系。一是商业银行基层网点要建立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之间互动的监督体制,前后台相互制约的互动体系,充分发挥事后监督岗位的作用,支行长及主管行长要定期、不定期进行换位检查。二是形成对规章制度有检查、有落实、有反馈的良性循环机制,强调员工自我约束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三是坚持制度和流程的严肃性。把风险防范全方位、多层次地渗透到单位的各个岗位和环节,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能动性,以防范因操作不到位而引发的案件和差错。 (二)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建立全方位操作风险监督体系。一是商业银行要把内审部门作为一个具有独立的、可操作的部门,充分发挥内审部门的作用,同时对内审部门也要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审计和交叉审计,实施合规性、责任性和风险性并举的审计原则,对有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持续跟踪检查,努力将审计关口前移。二是审计部门要摆脱商业银行内部人控制的局面,建立由一级分行行长直接控制的部门,全面扭转现行实际的局面。三是对重要岗位和敏感部位的员工实行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管,最终形成银行内部自律约束、再监督和外部监督多维立体的操作风险监督体系。 (三)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并引入奖罚并举机制。要加强对员工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法律意识、制度观念和道德水平,降低因人为因素或员工对政策、制度、法律不了解而引发的操作风险。在日常管理中积极倡导建立有力的风险控制文化,将本行的内部控制战略和政策准确无误地传导到各个层次的每一位管理者和员工,使操作风险控制成为每一位员工日常工作中的首要目标。同时,要引进激励机制,对全年安全无事故的员工要进行奖励,对因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操作风险的员工要进行处,甚至重罚,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把操作风险控制在最低点。 (四)建立经营与内部控制“两条腿走路”的有效体制。首先,要加强内控体制建设,从内部管理入手,将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内控制度真正引入到商业银行业务运作的全过程。其次,建立具有高度独立性、权威性、管理严谨,工作规范的内控体制,以制度规范业务,约束人员。最后,将内控的“事后查处”改变为“事前防范”,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现苗头,立即采取措施化解风险。同时,通过加大查处力度增强员工自觉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控制金融风险。 (五)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查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严惩犯罪当事人的同时,决不能放缓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的处理。一是重点追究在内控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二是高度重视一般违规行为的蔓延,要从小处着手,大处着眼,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把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防微杜渐,形成内控的威严防线。 商业论文:商业银行信贷文化建设思考分析 加入wto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不仅表现为前所未有的市场较量,还兼藏着文化的交汇与碰撞。现在,入世既成事实,国有商业银行为迎接竞争除加紧做好业务上的准备之外,文化上的准备也不可或缺,这种文化就是银行的企业文化。信贷在银行整体经营中所处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它所蕴涵的特性文化在国有商业银行企业文化中的特殊比重。因此,关注、解析和构建信贷文化应当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当前文化准备中特殊的、重要的环节。 一、国有商业银行发展信贷文化是参与未来竞争的特殊选择 先进的企业文化是现代企业的重要标志,是对企业管理理论、模式和成就的概括和反映,同时也助推着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的发展,是企业改革创新、赢得竞争以及繁衍生息的强大动力。同所有形式的健康文化一样,信贷文化相对信贷业务本身也存在于日常、衍生于细微、作用于无形,它秉承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具有影响人、教育人、引导人和改变人的功能,并通过人的思想行为对信贷工作起着规范、导向、推动运行和发展的作用,使信贷生成人性化的内在品质和外在形象。 所谓信贷文化,是指在信贷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能够体现信贷价值观的信贷基本理念、形象气质和行为方式的总和,它是银行企业文化的一个特殊分支。外资银行进军国内市场,不仅依靠其优越的体制、独特的观念、丰富的经历和良好的素质,还将凭借其先进的文化。这种文化在理念、习俗、规则、目标、精神等诸多方面的优势都预示着无形的挑战,迫使国内银行必须以特有的银行文化来应对。长期以来,信贷作为国有商业银行最大、最传统的经营产品之一,一直是国有商业银行最主要的创利渠道,随着入世后新的经济环境的形成,信贷的作用和地位将更显突兀。抓住信贷文化就抓住了国有商业银行问题的核心,信贷文化既是制胜的基本点,又是发展的动力源。 我国的银行信贷在经营思想和运行方式上经历了几次重大变化,也孕育了不同类型、不同特性的信贷文化。改革开放之前,国有银行处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之中,信贷规模和项目均由政府决定,银行只是按照要求划拨贷款,不具有独立的信贷理念和自主的信贷行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有银行逐步建立了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经营权限、利益目标和信贷策略,但整体上仍然没有摆脱计划经济的制约,仍兼顾着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的双重职能。信贷工作的突出特征还表现为片面强调扩张规模而忽视资产质量与自身经营成果。直至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开始转入市场经济体制以后,随着金融改革的实施和一系列金融政策法规的出台,国有银行才从根本上确立了作为国有商业银行应有的独立的金融企业法人资格与地位,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信贷工作也渐渐形成了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相对独立的经营理念和经营目标,并开始走上了集约化经营管理的轨道。 入世使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文化面临一次重大调整的新机遇,并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历史演化新阶段的新情况、新格局,促使我们有必要对信贷文化的历史与现状进行一些审视和反思,力图为信贷文化的未来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文化的现状与差距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文化的内涵、规模、作用上较之国外同业先进水平与参与未来竞争的要求都尚处于初级阶段,甚至与国内一些小银行相比也有一定的差距。 1.由于信贷的核心地位及特殊作用还没有被全面、客观地认同,信贷在整体经营中的特殊功能得不到科学、合理的定位,信贷文化也显得消极与被动。国有商业银行面对变革,缺乏对健康的信贷文化的建设与引导,在信贷业务发展上过分强调安全性与零风险,致使信贷部门与信贷从业人员不求有权、但求无责等不良习气在一定范围内滋生蔓延,信贷从业人员应有的争先创优、岗位奉献、实现自我的意识无从体现,集体主义、团队精神也鲜有展露。 2.随着市场环境、企业需求与客户素质的变化,信贷经营的观念、思路、领域、行为方式也不断更新,但一些机构开拓信贷市场的能力和水平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对外营销与服务还停留在较低层次,甚至沿袭较为原始的公关方式,依靠请客送礼来维系银企关系,争揽优质客户,使信贷业务带有了不良甚至不健康的文化色彩。 3.无论是同业之间还是本系统之内,广泛的交流不仅能相互促进,相互提高,而且有利于营造宽松、和谐的经营氛围。但一些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在信贷改革创新、经营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常常眼睛向内,过分依赖自给自足,存在自满意识和排外心理,背离了合作共存的时代精神,使信贷文化在一定范围内附带了纯粹的本土化色彩和无形的封闭化特性,并最终限制了信贷业务自身的发展。 这些现象的存在,制约了信贷文化对经营的反作用力的发挥,最终势必影响信贷资产的质量、效益以及信贷的综合竞争力。 三、以国际视野打造优秀的信贷文化 1.树立信贷文化意识,重视和关注信贷文化。思路取决于观念,意识作用于实践。在未来的综合市场竞争中,信贷文化的竞争与信贷业务的竞争是同时进行、彼此交融、相互促动的两个方面。只有从主观上高度重视和关注信贷文化,才能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二者之间的关系,大力倡导积极的信贷文化,并进而有意识地发挥文化对业务的助推作用。充分认识信贷文化的概念、形式、表象和内涵,有针对性地实施文化建设,主动关注信贷经营、管理、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文化因素,从文化的角度观察、分析和解决信贷具体工作中的问题。 2.正确评估信贷文化的现状,对信贷文化的功能和作用进行准确定位。一方面,针对目前信贷文化的状况予以全面、正确地评价,既提炼出经验、成果,又查找出诸要素中的问题,并从历史背景、客观条件、人为因素等方面分析问题的成因及危害。另一方面,立足现状并结合时代特征和未来竞争需求就信贷文化的功能、作用进行合理定位。用实际、深远的眼光,以新的信贷市场为导向,全面分析、衡量信贷文化的市场潜力和引导、规范作用,明确信贷文化在信贷市场中的角色和地位,把握好信贷文化与信贷业务在市场上的结合点。 3.综合治理当前信贷文化中各类不良因素。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注重信贷文化中人的因素,突出信贷文化的主体,将文化的思想、行为及职业道德与伦理通过人这一特殊载体得以有效传导和贯彻。其一,要关注信贷人员的个人素质和个体价值。优秀的信贷文化应当将锻造人才放到首位,通过培训等手段提高员工的个人素质,并使个人素质转化为个体价值,使信贷人员的个体价值得到实现和提升。其二,要建立良好的职业环境。这种环境既包括人际氛围、上下关系,又包括对员工教育、培养、选拔、任用以及处罚、激励的机制。良好的环境能对员工产生压力、引力和合力,既有利于稳定和吸引人才,又使信贷人员充满安全感、使命感、成就感和自豪感,从而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其三,要发挥管理者的表率作用。这是信贷文化不断提升的关键。管理者是楷模,是政策和组织行为的化身,好的表率是隐含的文化、无形的力量,能够通过上行下效贯穿全员,形成 一致的行动、集体的合力。其四,要培育、打造集体主义与团队精神,树立团结、自信、奉献、必胜的人文精神,把从业人员感召到集体主义的旗帜之下。4.立足国情行情、放眼未来竞争,积极打造有特色的银行信贷文化。信贷文化建设是一项牵动全局、意义深远的工作,是金融竞争新格局下国有商业银行的新任务。在经济市场化、市场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高速发展时代的信贷文化,应当是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国际、面向未来的文化。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要立足现状,注重体现和挖掘国内信贷文化的民族特色。发挥固有文化基础的优势,趋利除弊,相互取补,使信贷文化依附于国情、行情,体现民族化、本土化的优良特性。另一方面,还要敞开胸襟、放宽眼光,大胆汲取域外文化的精华。与本土和国内银行文化汇集交融,相得益彰,使国内银行信贷文化更具开放、兼容的国际化特性,更能跟紧先进信贷文化的发展潮流,更加适应未来国际信贷竞争的环境…… 商业论文:商业专业市场建设科学发展观调研思考 市场,是商贸流通业依托载体和平台,一手连着生产,一手连着消费;既制约着生产的起点,也影响着生产的归宿。没有现代化大商贸、大市场,就不能有现代化的大生产。加快发展中心城区商贸业和专业市场建设,是我区乃至我市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发挥区位优势,优化产业结构,决战“两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项目建设和提高经济素质与综合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商贸业和专业市场的繁荣,是建设“三个新__”和实现“三个新__”目标的重要标志。 一、我区专业市场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我区紧紧围绕“商贸旺区”发展战略,努力克服政府职能不全的影响,坚持“大市场、大商贸、大流通”的观念,充分发挥中心城区的区位优势,大力繁荣中心城区商贸业和专业市场建设,取得长足的进步。 据不完全统计,中心城区现有各类大小专业型市场40余个,总营业面积30余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家俱、建材、汽车配件、电子通讯以及以农副产品为主的综合市场及农贸市场等(具体情况见附表)。 (一)市场专业化雏形形成。撤市设区之初,我区成形的专业产品市场只有服装类的文山大市场一家。经过几年的不断发展,初步形成了从“一枝独秀”到“百家争鸣”、从单独的服装类到家俱、建材、汽车及配件、电子通讯等多门类齐头并进的发展格局。经营的品牌也从原来的低层次产品到多类型的国内外知名品牌,街道和马路两侧店面自发形成的具专业性质的市场也明显增多,如上人民路的建建筑装饰材料一条街、北门街的电脑一条街、城南井冈山大道两侧的汽车及配件市场、阳明西路的蔬菜批发市场,等等。 (二)规模、效益不断增长。据初步统计,20__年全区各类专业市场年交易总额达4亿元,实现税收380余万元(区内税收),分别是撤市设区时的20倍和15倍;正在招商的四方园建材大市场营业面积超80000平方米;城南汽车及配件市场发展迅猛,经营户超过了150家;汽车及配件、家俱、建筑装饰材料等市场的销售面覆盖了全市的各县市区,阳明西路蔬菜批发市场甚至远销到了周边省市。 (三)投资主体趋向多元化。一是政府投资。这类专业市场主要集中在农贸类市场,如书街农贸市场、城北农贸市场等;二是个人或企业投资。这是目前市场投资的主要形式,如阳明商城、香江家俱城、天一园家俱城、韶山路农贸市场,等等;三是股份合作制形式。即由多家投资者合股建设,如四方园建材市场,分别由白塘街道以及该街道的年丰、白塘、螺川、吉南等村利用村级集体预留用地,合股投资兴建而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专业市场建设,从自身纵向比有一定的发展,但与周边地区横向比,差距较大,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市场发育功能不全。 主要表现“先天功能不足”和“后天发育不良”。“先天功能不足”,就是在市场建设之初或培育过程中,没有依据专业市场要求规划建设和予以明确定位。因此,大多数专业市场场地狭小、设施简陋,基本不具备专业市场必需的相关建筑构造及配套功能。有的是由街道马路两侧的普通门面组成,在展示、加工或运输时,往往因为门店及周边空间狭小而占道,既给行人带来不便,更影响交通和市容。还有的“有市无场”,如五岳观、仁山坪等农贸市场和城南汽车及配件市场,都是在露天或简易的铁架棚中交易。“后天发育不良”,就是绝大多数专业市场,不注重对市场软件功能的培育,仅局限于满足当地消费者在部分生产、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在“以销促产”和促销本地产品等方面的功能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不仅如此,绝大多数市场以“零售”为主,且停留在传统的“三现”(现金、现场、现货)交易方式上,电子交易等现代流通方式基本为零,市场功能由地区性向区域性转变尚未实现。 (二)市场布局不尽合理。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经营户分布散乱。城区内各类专业市场布点处于无章可循状态,各类专业经销商星罗棋布。如汽车、摩托车、五金、汽配、建材、家俱、化工等几十个行业、上千户经销商散布在井冈山大道、人民路、中山路、城南、城北等路段,没有随行入市。二是重复建设明显。目前中心城区的专业市场多是自发形成,并多聚集在人口密集地段。如在相距不到300米的范围之内有阳明商城、鼎泰步行街、步步高三家大型综合类市场;四方圆和凯震两家城区最大的建材市场,相距还不到1公里。另外,同类专业市场也明显过多,如家俱类就有天一园、香江、百年名店等4—5家成形的市场和大大小小十几多家门店经营户。三是专业定位无序。专业市场培育多以人为定位,造成资源浪费或市场难以形成。如凯震建材市场,其规划建设之初是一般性楼盘店面,并不是按建材市场的要求规划设计,结果有关部门却批准其办成了建材类专业市场,这给按建材专业市场规划建设的四方圆市场的形成和培育带来极大的影响;阳明商城定位为超市,却由于邻街超市过多而造成了店面租赁少人问津,二楼以上店面根本是“有场无市”,这些都无疑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还有的市场建设者为了尽快收回成本,不分行业、不分种类将商铺销售或租赁给各类购买者和经营者,造成“专业市场不专业,综合市场乱综合”的结果,严重影响市场的专业化和一体化。 (三)聚集效应仍然弱小。 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规模较小。从严格意义上说,__区尚无一家规范性的专业市场,充其量只是形成了专业市场的雏形。现有的家俱类、建筑装饰材料类、电子通讯类、农贸类等市场,有一半以上经营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下。除刚建成的四方园建材市场是按大型专业市场规划设计外,其它的不论是设计定位、经营面积还是商家户数,都是低层次、小规模经营。二是辐射能力较弱。当前我区专业市场都是转来贸易,没有一个当家的品牌,更没有龙头企业作支撑,市场聚集、带动、辐射能力弱,除少数市场销往市内各县市区外,绝大多数市场的辐射范围只在__、青原两区,尚无一家市场能覆盖全省,更不要说全国。三是市场效益较差。20__年全区各类专业市场交易总额和实现税收的总和尚不及周边相似地区一个专业市场:如九江浔阳区的天马建材家俱市场年交易额超4亿元、京九农副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的年交易额 达36亿元,安徽六安市裕安区的大别山义乌市场(一期)年交易额30亿元,利税超3000万元(其中税收200余万元,尚在优惠期),而我区到目前为止,年纳税超70万的专业市场没有一家。 (四)市场管理不够规范。 主要表现有四:一是内部管理混乱。由于投资主体多元(政府投资的已实行管办分离),管理主体不一,市场管理机制不完善,管理措施不到位,脏、乱、差现象严重。特别是一些农贸市场,垃圾秽物乱扔乱堆,污水乱排,经营环境很差。二是部门干预。不少商户反映,有关职能部门(包括市直部门)常以各种名目进行检查、收费、罚款,还有的向经营户摊派订阅报纸、杂志等,严重影响了市场的经营秩序,更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三是经营理念较差。多数个人投资建设的市场,竣工后投资建设者摇身变为市场管理者,有的受“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的传统思维影响,让缺少管理经验和能力的亲友担任重要管理职务。在管理中,他们只是单纯地收取管理费,根本不懂得如何经营市场,如何为商户、消费者服务,更谈不上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实施现代专业市场管理。四是组织化程度不高。至今没有一个专业门类市场组建成立了专业协会,多数是“马路警察,各管一段”,市场经营业主“各显神通”,相互压价、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无序竞争不可避免。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当前我区专业市场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快专业市场的建设培育,就必须结合实际,汲取外地经验,坚持“商贸旺区、商贸活市”发展战略,从“政府引导、科学规划、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创新管理、提升品位”等方面下功夫,大力推进我区专业市场走向“大市场、大商贸、大流通、集约化”的发展道路。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设和培育专业市场,既有利于区域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又能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是件双赢的大实事、大好事。市、区政府要把加强中心城区专业市场建设和培育工作,作为我区和我市推进产业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工作来抓。一要成立机构。成立以市长、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副区长为副组长的市、区建设培育专业市场领导小组,加强对专业市场建设培育的指导和协调。二要营造氛围。加大对建设培育专业市场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参与、配合专业市建设发展的浓厚氛围。三要健全机制。建立市、区两级联动、各职能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中心城区专业市场的建设、培育和发展。 (二)合理规划布局。 一个城市的商业网点布局和定位对专业市场的建设和培育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要科学规划。按照“城内大商场、城郊大市场、城外大物流”的思路,加强与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力促市政府尽快出台《__市中心城区商业网点规划》,并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制定《中心城区专业市场建设培育管理条例》,力求专业市场的规划建设和培育既符合城市发展要求,又适应本地产业发展需要,更有利于促进专业市场上规模、树品牌。同时,要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的原则,尽可能避免低水平同类市场的重复建设。二要门店归市。市、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有市无场”的专业市场的引导,在加快有形市场建设的同时,积极鼓励、吸引马路门店商户进入规模大、档次高、功能全的专业市场经营,萎缩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门店市场,逐步取消马路市场。三要优化资源。对“有场无市”的有形市场,要整合利用,减少浪费。可重新调整阳明商城市场定位,借鉴南昌市新大地电子产品市场的管理办法,将北门街和鹭洲东路的电子类产品,引导进入阳明商城经营,将阳明商城的打造成__市最大的电子产品专业市场;将上人民路和城南等地段的建筑装饰材料经营户,由政府引导进入四方园建材大市场,将四方园真正培育成江南第一大建材专业市场。如此,通过整合分散的专业经营户,培育形成大型的专业市场,既能解决市场分布散乱问题,又能使现有的有形市场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三)完善建管机制。 良好的建管机制,能有效规范和引导专业市场在良性的轨道上发展。根据我区现状,建立有效的市场建管机制要从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把好建设关口。凡是不符合《__市中心城区商业网点规划》布点要求的市场建设项目不予申报审批;符合规划布点的项目,也要根据专业市场的要求找准行业定位,实行高起点、高标准设计建设。二是要改革管理模式。要建立健全专业市场法人治理制度,可借鉴义乌、萧山等地采取现代企业制度管理专业市场的做法和管理模式,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提高市场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三是要提高管理者水平。对档次较高、规模较大的专业市场,应聘请专业的市场管理人才进行管理;对中小型专业市场,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同时,建议由区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引导市场成立行业协会,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减少业内无序竞争,促进专业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 (四)强化市场培育。 市场的形成,特别是专业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政府的政策引导和培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要加强政策引导。政府可依据市场建设和培育的要求,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吸引客商投资建设规范的专业型大市场,鼓励、吸引零散商户入场经营,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创造条件。二要规范市场管理。要加强对市场管理的监督,切实为经营户营造规范、有序的经营环境;要大力引导市场主办单位逐步把现代化管理手段运用到市场管理上,使市场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的轨道。三要创优发展环境。市、区政府可建立市、区领导挂点、部门帮扶的培育发展专业市场工作制度,帮助市场发展协调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并监督各职能部门规范执法执纪行为。有关职能部门要为入市经营商户设立“绿色通道”,通过“放水养鱼”,扶持市场兴旺壮大。同时,要严厉打击市场内欺行霸市等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为市场发展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五)主攻专业市场建设 牢牢把握、强化和发扬__独具的市区优势、城郊优势、“市直”优势,确立超常规的科学发展思路,主攻专业市场建设。着力通过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加快城南专业市场集群和城北物流市场的建设,着力建设一批有影响力、辐射功能强的汽配、工程机械、钢材、农贸、农副产品批发、干鲜水果和粮油批发等专业市场。在主攻专业市场建设中,实施招商引资引进一批市场项目创税源,规划建设一批市场项目长税源,精心培育一批市场壮税源,重点发展一批市场增税源的市场建设滚动发展战略。到20__年,初步形成立足中心城区,辐射周边区域性商贸中心框架和专业市场集群,使中心城区商贸市场实力明显增强,在省内排名明显靠前,专业市场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形成可持续发展态势。 (六)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管理机制 在保证有效监管前提下,按属地管理原则,市工商、卫 生、国税、地税、质监等部门不直接介入中心城区的省、市、区企业和个人的注册登记、办证、纳税申报,避免产生执法和行政管理盲区及同城不同管理标准的负面影响,放手让__区按属地原则实施管理。 商业论文:国有商业银行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研究 人力资源 成本会计是指运用一系列的会计方法对人力资源进行成本核算,并进行记录、报告;编制财务报表时也需要纳入人力资产这个要素。商业银行人力资源成本会计是指商业银行为得到人力资源进行人事管理等造成的各种成本、机会成本进行会计核算,对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以各种方式花费在人力资源的费用进行成本计量和报告,对人力资源的价值进行核算,计算它们的经济效益。 一、商业银行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研究意义 在当今社会,人才的利用与培养至关重要。在银行经营管理中进行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研究,提高人力资源投入与产出效率,对整个银行业有重要意义。 (一)满足内外部相关主体对人力资源的信息需要 1、内部的需要 当前企业管理的重心从重视物质的管理转向对人才的管理,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研究可以为管理决策层提供有效信息。银行重视人力资源成本会计是银行内部管理的需要,不仅在于人力资本投入的加大,还在于强化人力资本的合理使用,防止不必要的人力浪费;同时也有利于正确评估企业资产,防止银行资产流失,保护国有资产的完整性。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可以使管理者更好的了解分析人力资料,为决策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条件,增强商业银行在金融企业的自身竞争力。 2、外部的需要 在日益开放的银行信息系统,外部的相关人员对信息的要求程度更高,更严格。有效的信息,可以吸引外来的人才流入银行,壮大银行人才队伍,还可以对国有商业银行良好的业绩和利润报告进行很好的宣传,提高国有银行在投资者和储户的信心,增强国有银行的外部竞争力。 (二)有助于促进银行人力资源的发展和使用 人力资源是银行重要资产,人力资源成本管理会促进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考虑人力成本,在有限的条件下发挥银行员工的最大优势;可以使银行工作人员得到更好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人力资源水平;可以使银行根据员工的情况制定适合员工工作发展的方案,促进人力资源的管理、规划和业绩评价,鼓励员工创新,提高工作积极性;可以进一步明确员工的合法权益,在使用员工更加考虑员工的家庭情况,减轻员工压力。 二、国有商业银行实施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可行性 企业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管理对人才、制度与信息沟通渠道等有很高的要求条件。国有商业银行施行人力资源成本会计拥有许多有利条件,如优秀的会计人才、市场化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等,这些条件有助于人力资源成本管理的实施。 (一)拥有大批优秀会计人才 银行引用人力资源成本会计时,会计人员就需要重新面对不一样的财务处理方式。虽然我国会计人员素质整体不高,但国有商业银行会计人员的专业、业务素质都比较高,学习型和创造型的人才众多。因此会计人员有能力迅速了解、学习新的会计处理方式,还可以在实践过程中发现问题和总结经验,为更好的推行人力资源成本会计提供帮助。 (二)构建了有效的薪酬管理体系 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计量离不开对员工工资的计量,市场化的薪酬管理体系则为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工作提供了条件和土壤。薪酬体系的设计上,国有银行强调以岗位价值为核心依据来设计薪酬水平,严格以岗位价值为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岗位价值高低既可以更好地激励员工,近期内也有利于使员工的人力资本能够得到有效的计量、报告和分析。 三、实施人力资源成本会计需要解决的问题 虽然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具备了开展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三个基本条件,但在观念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上需要重视和解决。 (一)改变观念,提高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管理意识 目前企业成本管理基本都放在产品上,对人力资源的成本管理控制的很少,国有银行也是如此。重视人才固然重要,但应当从企业制度建设等方面体现出来,但银行陈旧的人事管理并不符合银行发展的需要,所以要改变观念,建立新的人力资源成本管理的理念。 (二)将人力资源成本管理融入人力资源的战略规划与管理中 目前国有银行没有对本行人力资源进行全面、科学的规划,只是为今后的工作在新招聘员工时进行了系统 的培训,并没有为他们设计长远的规划;也没有对人力资源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只是进行简单的薪酬计算和管理费用的计提。科学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既能够明确企业的人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也可以降低银行的招聘费用、岗位培训等人力成本。 (三)完善薪酬管理,建设一批稳定的优秀骨干 虽然国有商业银行构建了很好的薪酬管理体系,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必要对其进行完善。建立兼顾薪酬标准的内部公平性、外部竞争性和个人激励性的薪酬管理体系。应采取有效的薪酬奖励措施和员工喜欢的福利措施,建设一批相对稳定的优秀骨干员工;应本着以最低的成本使用人力的原则,解决人事激励、人力资源培训等管理活动;应对员工进行动机性教育,做好人员的选择和使用,做好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建立完善的人员激励机制。 商业论文:国有商业银行核心员工的薪酬制度研究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薪酬制度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但在具体应用中出现了与薪酬制度的设计初衷不一致的问题,尤其与外资银行或国内的股份制银行相比效果上出现了偏差。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核心员工薪酬制度进行了一些探索。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员工;薪酬 1 薪酬与薪酬激励 广义的说,薪酬是指企业员工为企业提供劳动和服务而获得的经济报酬,其基本形式包括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工资、奖金,以限制股份和股票期权等形式提供的奖励和以其他形式提供的保险、福利等物质利益。薪酬激励是通过薪酬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对员工进行经济奖惩以实现其激励约束目标的一种机制。对于现代企业中“支薪”的职业经营者而言,从人力资本角度说,其薪酬是其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是其人力资本的价值。从经营者的激励约束角度说,报酬是调动经营者积极性、激励约束其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其对企业贡献所获的奖励。 2 国有商业银行核心员工的薪酬现状 随着市场经济观念的不断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实施以“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银行核心竞争力”为主要目标的现代商业银行薪酬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而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受到各种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实施薪酬制度改革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2.1 总体薪酬水平较低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员工的平均薪酬水平低于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国际银行业比较,国有商业银行员工薪酬水平和银行经营绩效均存在很大差距。作为国有银行的之一的工商银行,资产规模和员工人数在中国银行业中均位居第一,2002-2003年,中国工商银行的员工人数分别为招商银行的24一33.7倍,总资产规模为10.2一13倍,但人均薪酬仅为32.4%一35.5%;工商银行的员工人数分别为花旗集团的1.62一1.45倍,总资产规模为52.5%一50.5%,人均薪酬仅为7.4%一7.7%。 人力资本成本是商业银行经营成本的主要构成之一,低工资水平有助于改善银行短期财务指标。但人力资本成本又是对员工工作努力付出的一种补偿,在行业竞争激烈、高素质员工紧缺的情况下,过低的薪酬不利于获得和维持优质人力资源,从而不利于商业银行竞争优势的构筑和保持。 2.2 收入水平没有拉开差距 在国有企业中,政府对经理人收入水平一直实施严格的管制,主要的管制手段是将经理人收入与企业职工工资水平挂钩,即定为职工工资水平的若干倍。国有商业银行也不例外,中国商业银行多数采用行员等级工资制,如某国有商业银行2003年建立的行员岗位等级为12级,对应的工资等级56级。最低的56级工资的薪点为0.85,6级工资(相当于一级分行行长和总行部门经理)薪点为3.85,后者为前者的4.5倍,基本工资级差较小。 2.3 薪酬形式单一,长期激励机制缺乏 不同的薪酬结构产生不同的激励作用。以现金支付为主的薪酬结构注重的是短期激励,有可能导致被激励者的行为短期化。而限制性股份奖励、延期股份奖励和股票期权奖励等业绩薪酬形式既激励被激励者追求长期利益,又将他们的利益与所有者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可以激励其为增加所有股东利益而增加自己的收益。 3 国有商业银行长期薪酬激励弱化的原因 结合我国国情,笔者认为国有银行产权是缺陷导致激励机制弱化的主要原因。不同的产权制度下薪酬激励机制的作用可能是不同的,外国企业经理的薪酬激励机制大多是建立在产权私有环境下的,在委托框架下仅仅探讨委托人对人的激励问题,还存在较大的片面性。 在法理上,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属于全体人民所有,它的初始委托人或最终委托人是全体人民。但财产本身的特性要求有具体的委托人,这样可以明确地规定权利和义务如何使用、怎样配置。由此就需要由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国家来具体行使财产的权利,“全民所有”实际成为“国家所有”,国家成为国有商业银行财产的实际委托人。 法律上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权虽然明晰,但在实践中却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安排来体现这个所有权,因此国家这一抽象存在难以明确为人格化的所有权主体。在产权制度上,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所有者缺位”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固有的“所有者缺位”问题,导致了激励约束效果低。 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委托一框架中,产权主体虚置以及所有权的多级等问题造成了激励机制弱化,国有商业银行的委托人一国家承担着高昂的成本。 4 政策建议 4.1 确定合理的业绩考核目标 考核员工的业绩必须基于广泛的因素而非单一的标准,以避免鼓励员工为追求单一的业绩而牺牲银行其它重要方面。对员工业绩的考核目标应该包括业务单位的业绩和个人的业绩。以激励员工以个人奋斗和团体协作相结合为提高银行整体业绩而多做贡献。对于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其业务业绩应该包括其分管的业务单位的业绩和银行整体业绩两个层次综合考核。 4.2 真正建立起以绩效薪酬为主,其他福利保障为辅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 这也是最根本的,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调动起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同时要简化薪酬中的福利部分,尽量使用现金薪酬和长期激励作为薪酬激励的重点。 4.3 构建差异化的薪酬结构 (1)管理类员工:按照“年薪制”的原 理进行设计和管理,采用“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长期激励+福利”的薪酬结构,实行以绩效工资和长期激励为主,岗位工资为辅的分配制度。战略管理类和经营管理类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比例为40/60,业务管理类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比例为50/50,绩效工资上下浮动比例为50%。 (2)专业技术类员工:按照“岗位工资制”的原理设计,采用以岗位工资为主的薪酬结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比例可根据具体的岗位系列在 60/40 和 70/30 之间,绩效工资上下浮动比例为 30%。整体薪酬较为稳定,少数资深专业人才和关键岗位员工可享受股票增值权、奖励性年金等长期激励。 (3)市场营销类员工:按照“佣金制”的原理设计,采用以绩效工资为主体、岗位工资为辅的薪酬结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比例为 50/50,绩效工资上下浮动比例为100%。绩效工资根据营销业绩确定,实行基于业务综合积分制的提成佣金制度,超过100%的绩效工资部分实行延期支付制度。 商业论文:对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因素分析 引言 商业银行作为特殊的金融机构,其盈利性是其竞争力的核心指标。随着国际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银行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2011年全球银行盈利能力排名,工商银行以去年盈利325亿美元位列全球之首,建行盈利264亿美元紧随其后,中国国内银行的利润目前已占全球银行业总利润的两成多。但是,商业 银行的盈利性存在着特殊性,近期报道的银行业收费不合理,暴利等概念正威胁着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当前,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的影响不断加深,银行间的联系变得更为紧密,面临的竞争也更为激烈。对我国商业银行业而言,既要面对国内同业间的竞争,又要面对国际强手的挑战,形式严峻。而由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使许多老牌银行深陷泥沼:巴黎银行、瑞穗银行、花旗银行亏损严重,国内银行业遭受牵连,发生不同程度的损失。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国商业银行如何生存、发展并通过提升盈利能力来实现竞争力的提高,值得思考。 我国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现状 英国《银行家》(Banker)杂志2011年的“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共有三家中国银行机构按一级资本进入排行前10名。其中,中国银行业的盈利能力在全球同行业中遥遥领先。自2003年以来,中国银行业税前利润年均增速超过30%,在1000家大银行中的地位显着提升。特别是2008年,中国52家上榜银行以850亿美元的税前利润,占1000家大银行合计1151亿美元总利润的73.8%。2009年,在全球银行业盈利回升的背景下,中国银行业84家上榜银行的税前利润继续增长到1018亿美元,占1000家银行总计税前利润的26.3%;2010年,101家上榜银行利润增长到1498亿美元,占全球1000家银行的21.1%,继续保持着2008年以来创下的第一盈利大国地位。 但是,辉煌的背后却暗藏危机。 当今世界科技的极大进步和网络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各个领域的全球化进程。金融业也正朝着全球化的趋势发展。对于中国的金融市场来说,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中国将在5年内取消所有现存的对外资银行所有权、经营权和设立形式,外资银行可在加入五年内向中国居民提供信贷服务;另自2006年起,中国金融系统允许外资银行提供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的大举“入侵”,造成银行业激烈的竞争。因此,我国银行面临的不仅仅是来自于国内同行业的竞争,更面临着来自于国外同行的挑战。这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此外,我国商业银行在国内环境下也存在着众多问题。 由于科技的进步,我国的资本市场迅速发展,金融机构正朝着混业经营的模式发展。金融机构综合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各类金融产品的创新削弱了银行业的竞争力,使得盈利能力下降。 2004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符合8%的最低要求。这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承受能力提出了挑战。一旦资金出现缺口,风险暴露,对盈利能力必定造成巨大影响。 分业经营的模式限制了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对于资源不能得到有效的利用,信息传达以及各类结算等都存在着滞后性,这对于盈利能力也有较大的限制性。 此外,优质客户流失、内部人才流失等管理方面的缺陷,都或多或少地影响着银行的盈利能力。 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影响因素 (一)盈利能力指标选取与分析 依据商业银行盈利能力评判指标的全面性、主要性、逻辑性、可操作性、可预测性这五个原则,本文选取以下指标作来衡量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 1.银行资产收益率:是国际上考察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通用综合性指标,它是指银行运用全部资产所获得的净收益的比率,与银行的获利能力成正比。收益率数值越大,说明银行资产的盈利水平越高。由于银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资产收益率一般都比较低,在2%以下。 2.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又称股东权益收益率,是净利润与股东权益的百分比。该指标反映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指标值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 3.营业收入增长率:是指本年营业收入与上年营业收入之差和上年营业收入的比率,反映了银行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表现了商业银行的长期盈利能力。 4.营业收入利润率:该指标是对商业银行总体经营效率的评价,净利润在营业收入中所占比例越高,说明该银行在成本支出、经营管理等方面表现较好。 本文通过分析10家商业银行2007——2011年5年间各指标的数值,进行盈利能力分析。 在2007——2011年间10家商业银行表现层次不齐,但总体呈上升趋势。到2011年底,本文所选 取的十家样本银行的资产收益率均超过了1%,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更是达到了1.378%、1.346%,其他银行也表现良好。在净资产收益方面,2007-2011年间各家银行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6.19%、22.02%、17.62%、17.97%和19.70%,各家银行在2008年的股市牛市中均获得了较高的收益,大致为上升趋势。净利润增长率这个指标上看,各家银 行差异较大,在2008-2009年的金融危机冲击下,各家银行的利润增长率均下滑严重,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甚至出现了负增长,可见健康稳定的全球金融环境的重要性。 营业收入利润率指标,10家商业银行在2007——2009年间的平均营业收入利润率为34.97%,其中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达到了38.10%,39.48%,超出平均水平较多。 从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的营业能力还是比较强的。但是,值的注意的是2008——2009年之间,由于次贷危机的影响,各大商业银行的净利润增长率明显下降,甚至出现负增长。基于全球金融环境的不稳定性,以及未来银行的业务创新的不确定性,对影响银行盈利能力的因素进行分析很有必要。 (二)盈利能力影响因素分析 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盈利能力的影响因素包括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其中,内部因素又可大致分为风险因素、业务因素、运营效率因素、资产规模因素。外部因素包括宏观经济发展,国家金融政策等。本文主要就内部因素进行分析。 1.风险管理能力 风险管理能力一直是商业银行经营中强调的重点。商业银行面对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等。如果一家银行的资产能带来较高的收益,但伴随的风险较小,那么这家银行的资产质量就较高。反之,如果一家银行的资产中有大量呆账坏账,则质量较差。流动性指资产能够以一个合理的价格顺利变现的能力。具体商业银行满足存款人提取现金、支付到期债务和借款人正常贷款需求的能力。流动性状况与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联系紧密。一般来说,流动性越好,则银行抵押外界负面冲击的能力越强,在不完美资本市场上,它筹资所面临的资金成本也越低,使得银行具有较高的盈利能力;但银行资产的流动性越高意味着预期收益率就越低。因此,银行资产的流动性状况需由银行自己在流动性盈余和不足之间做出选择,保持适度的流动性才能保证银行盈利的稳定。 2.业务因素 商业银行的利润来源主要可分为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利息收入主要来自贷款业务。非利息收入主要指中间业务的收入。利息收入的多少取决于银行存款与贷款的数量。目前,我国银行业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依然是存贷利差。但是,传统的存贷业务容易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市场利率的影响。而 中间业务相对较为稳定,对资本金的占用、需要的风险准备均较低。发展中间业务成本低、风险小、品种多、范围广、收费弹性大,能够为银行带来巨大的利润,提升银行的盈利能力。在信贷业务发展难以有效突破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应加强对中间业务的重视。 3.营运效率因素 银行的营运效率也是对商业银行盈利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之一。营运效率指的是银行这个业务运行的效率。通常用管理费用比率来衡量,也就是每单位收入所需要费用成本。这个比率越低,银行经营过程中的营运费用就越低,也就是代表着银行的营运效率越高,银行可能具有较高的盈利水平;但另一方面,银行营运效率的高低也可能反映银行资产组合的差异,例如银行的一些新兴业务(主要是中间业务)往往具有较高的盈利,但它们相对于银行的传统业务往往需要更多的人工及其他管理费用,在这种情形下,银行的费用比率越高,反而银行具有更好的盈利能力。在许多商业银行中,长期以来形成的人员庞大、机构复杂等状况耗费了过多的管理费用,却没有带来相应的效率提高,影响了营运效率。 结束语 保持良好的盈利能力对商业银行的发展至关重要。通过保证资金的流动性,预防流动性风险,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运营效率,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增加利润来源来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性,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具有实际意义。本文从风险因素、业务因素、运营效率因素三方面对银行的盈利性进行了简单的分析,但缺乏有效的数据证明这些因素与盈利性之间所具有的函数关系,因而本文仍有需要加强之处。对商业银行盈利性这一领域的探索,仍然是我国银行业在今后发展的过程中值得关注的一个课题,对银行的经营和发展有很好的现实意义。 商业论文:商业银行财务风险规避的研究 商业银行财务风险规避的研究 摘要: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业的中坚力量,其改革与发展已到了关键时期,增强商业银行财务风险意识,强化财务风险规避,是当前金融风险防治的重中之重。本文首先在绪论中分析了商业银行财务风险规避的必要性,接着对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的含义作了简单的阐明,并论述了商业银行财务风险规避的重要性,然后列举了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的四个表现类型,在论文的第三部份分析了产生财务风险的外部原因与内部原因,最后从培育商业银行财务风险规避观念、建立健全适宜的会计管理体制、构建财务风险规避的监督保障系统、完善风险披露和报告制度及提高银行人员的素质等五个方面着重论述了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的规避策略。 关键词:商业银行 财务风险 规避 会计 绪 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金融业发展迅猛,逐步与国际金融界接轨,也使得金融会计面临的风险日趋增大,金融系统的经济大案、要案,给各家银行会计内控管理敲响了警钟,就必须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但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看,财务管理没有发挥其在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会计工作作为银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肩负着核算银行业务,反映银行经营成果,预测业务发展前景,参与银行经营决策等重要职责,是银行实现稳健经营的重要保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银行会计面临的风险日趋多样化、扩大化。近几年金融系统案件频繁发生,大、要案不断,大多与执行会计制度不严,会计监督乏力有着密切关系。 银行财务核算是对银行业务经营活动进行反映、核算的过程,是银行会计工作管理的基础,也是防范银行经营风险的前沿阵地。因为任何金融风险都要通过财务核算来实现,所以也就意味着任何财务核算过程中都潜在着风险。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业的中坚力量,要充分发挥财务管理部门熟悉财政、税收、会计法律法规的专业优势,熟练运用和遵守相关财税政策,规避财务风险,正确处理管理与发展的关系,通过抓好财务管理来促进业务发展。笔者通过对本文关于商业银行风险规避的研究,以期能够让商业银行首先从观念上了解财务风险规避的重要性,其次能够在实际操作中运用到财务风险规避的策略,能够发挥会计自身的职能去防范与抵御风险,并能够实现商业银行企业价值最大化的需要,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竞争力。 一、商业银行的财务风险概述 (一)商业银行的财务风险的含义 银行经营风险存在于银行各项业务活动的始终,银行会计工作也是自始至终贯穿于银行业务处理的全过程。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所面临的令人不安的高经营风险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与会计有关的。商业银行财务风险则是指对在商业银行信用活动中各项资金和财务收支活动不合理而承担的风险。 (二)商业银行财务风险规避的重要性 1、商业银行财务风险规避是稳健经营的要求 银行是高负债的企业,本身财务风险很高,决定了银行业是高风险的行业。同时,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特殊行业,经济发展中的风险会向银行集中,经济危机往往伴随着银行危机。在金融风险环境中,为确保稳健经营,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必须以风险规避为内涵。 2.商业银行财务风险规避是银行自身生存发展、开展集约化经营的要求 在前几年我国商业 银行业快速扩展时期,各家商业银行普遍实行粗放式经营战略,传统银行发展思路是,以高投入为代价获取市场份额,在利率差较为稳定,未采取谨慎性会计原则的情况下,规模的扩张能体现出账面收益的增加;但同时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业缺乏对风险的认识,忽略了风险规避,缺少对经营行为的风险约束,也积累下了无穷的风险,目前已严重抑制了健康发展。海南发展银行和多家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倒闭已经对中国的银行业敲响了警钟。因此,由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首先就要开展财务风险规避。 3、商业银行财务风险规避是适应经济金融环境变化的需要 80年代以来,至东南亚金融危机发生之前,西方国家已有多家银行因忽视风险控制而倒闭,教训惨痛。巴塞尔协议已经把风险性原则上升到第一位。因而,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就是要推行风险管理,提高银行运营对风险的承受能力。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开放,不仅银行业竞争加剧,风险也日益增加;同时,银行业的国际化促使我国银行要面临国际金融市场的风险环境。这些都迫切要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向风险规避转变。随着金融业竞争的进一步加剧,银行业盈利减少,风险加大,竞争力下降。因此商业银行通过加强财务风险规辟来达到增加资产收益,降低资金成本和费用,控制风险,提高银行竞争力的目的,进而实现银行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经营目标。 二、商业银行的财务风险表现 (一)内控风险 内控风险即银行内部的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不力而形成的风险。产权不明晰造成的国有金融资产的所有者缺位使得国有银行在经营管理上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从而加大了银行的内控风险。由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总分行制的经营管理体制降低了资产质量的责任,给总行的统一管理、调度、核算带来了层层阻隔,产生了许多方面的经营风险。尤其是由于银行“内部人”利益等原因造成的金融欺诈和盗窃案件,使银行资金遭受损失的风险进一步加大。财务工作是保证商业银行健康运行的基础件工作,风险的反映、预测和分析均依赖于及时、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若会计行为违规,信息失真,不仅无法满足防范风险的信息需求,而且将带来损失加大的可能性。如收入不报、成本不实、截留利润、搞两本账等,将造成银行资金被截留、贪污、盗窃的风险。会计内控制度执行不严,使假造票据、伪造凭证等在法违纪行为得不到控制,必然造成结算资金、内部往来资金被套取、侵吞、挪用、骗取的风险。如7月,国内某股份制商业银行发生巨额票据诈骗案。本案是典型的内、外勾结作案。自9月始,该行上海分行南京西路支行内部人员累计开出2.96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由其同伙去他行进行贴现,套取现金。又如9月,河南内黄县爆发商业票据诈骗巨案。警方查明,本案是企业人员利用伪造的假银行承兑汇票,通过买通或蒙蔽银行工作人员的方式,内外勾结进行诈骗,且笔票据诈骗方式完全一致,利用假承兑汇票进行贴现转入指定账户,取走现金,金额总计2070万元。 (二)财务评价风险 商业银行以效益为核心的经营目标的确立,客观上要求其在符合市场需求的前提下,有健全的以财务业绩考核为中心的科学的管理制度。有什么样的评价方式,就会导致什么样的经营结果。商业银行的绩效考评由于过分突出了效益与发展指标,软化了风险指标,为追求效益最大化,盲目决策和过分追求规模,不仅给银行带来了虚假繁荣,而且积聚了大量的经营风险。财务报告作为考核各级行经营业绩的主要依据,其合理性、有效性完全取决于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可靠。财务定量评价最直接、最更要的资料是财务报表提供的会计信用。 (三)计划风险 会计行为风险的影响渗透于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计划全过程。信贷计划,既要包括对未来项目市场的预测,又要建立在对过去信贷资产收益的分析基础之上,如果会计行为违规,夸大信贷资产收益率,使一份非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在虚假会计信息的掩盖下通过,就会造成信贷资产损失的风险;又如,对高息揽存不能及时监督和反映,不仅会造成到期不能支付的风险,而且使筹资计划失去科学性,甚至会诱发信贷计划无资金来源保证的信贷风险。如长沙市商业银行“以贷揽存,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放松了贷款审查的条件,从而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贷款,如大庆瑞兴房地产开发分公司贷款。二是风险管理意识淡薄,缺乏自我约束力和控制能力,没有严格执行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管指标,截止末,市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总额254 472万元,按照贷款四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27 640万元,不良率10.86%。 (四)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商业银行财务风险规避的重要内容,是指市场价格的变动,银行的表内和表外头寸会面临损失的风险。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风险越来越突出。与此同时,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银行业监管也越来越强调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管理,并转向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方式。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是市场经济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商业银行如果会计工作漏洞百出,假账泛滥,不仅破坏了市场竞争的有序性,干扰市场运行,而且依据失真的会计信息无法准确进行市场定计,必将造成经营风险,最终受到市场无情的惩罚。会计信息对内部资源配置有重要的调节作用。错误的会计信息会误导资金流向,使商业银行内部资源配置缺乏效率,竞争能力下降,在市场竞争中面临被淘汰的风险。,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主持召开银监会第37次主席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监管手册》和新修订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研究进一步加强市场风险监管和提高行政效能。 三、商业银行的财务风险成因 (一)商业银行的财务风险产生的外部原因分析 1、银行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 1993年我国会计体制改革以来,我国银行会计也随着银行商业化的进程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但是迄今为止我国仍未真正建立起能够适应商业银行发展的经营管理型的银行会计管理体制,致使各商业银行在统一的法人主体下的财务管理体制严重分散。会计部门在纵横两个方向上均不便于发挥会计的反映、监督与参与管理的职能,造成了会计这一基础性的经营管理工作在防范与抵御银行经营风险中作为不大。 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是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中心任务,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增强核心竞争力,保证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作为关系商业银行基本业务操作平台和基础管理系统的会计管理体系,也必然面临着按照全行发展战略和总体改革规划,进行体制机制改革的迫切任务。 一方面,分级管理的体制使作为经营主体的各级分支机构部门利益膨胀,在利润指标、支付保证、恶性同业竞争、职工福利等种种压力下,往往通过弱化会计的核算、监督功能来达到其目的;同时,绝大多数国有银行的会计处理系统目前都与分级管理体制相适应,按行政区域分散核算、层层汇总上报,使会计工作实际处于地区分割状态,从而为人为地篡改会计数据提供了方便之门;加之基层行领导、会计人员“本地化”的现象普遍存在,最终使弱化会计职能的各种违规行为占尽了“地利、人和”的有利条件,极易导致风险和损失。 2、银行会计制度的建设迟缓 在银行进行商业化的变革中,我国银行会计制度的建设与银行业务的开拓与发展不配套。商业银行的会计制度,是在其进行商业化变革中,伴随业务开拓和发展,边实践边制订的。从目前执行情况看,我国银行会计制度的建设迟缓,仍缺乏统一性和系统性,政出多 门,各业务部门如国际业务、信用卡等业务部)都有自己的一套制度。其业务核算制度,如科目设置科目、凭证审核传递、报表编报等规定,不能满足商业银行改善经营管理,防范风险的要求,有的甚至存在漏洞,比如实施权责发生制,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应收利息带来的风险,应收利息长期挂账与谨慎性原则相悖,现行坏账准备金的计提比例和方法与谨慎性原则的实质也有一定的出入等等这些会计制度的不合理性都加剧了财务风险,从而带来了银行的经营风险。 (二)商业银行的财务风险产生的内部原因分析 1、内部稽核不力 虽然近几年来我国银行界对内控制度的建设空前关注,然而各银行却没有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对内控制度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使之系统化、程序化。一方面,银行会计内部控制目前仍作为一个个被分解的单元分散在各项管理制度之中,如会计内控制度规定了不同岗位的职责,不相容业务的分离,业务程序的先后制约,却未形成一套生产流水线式的防范风险程序(一般应由目标系统、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组成),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相互制约机制不健全,一些重要职责和岗位没有严格分离,混岗或集多职于一身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银行分支机构缺乏有效的内部管理部门,对主要负责人和决策管理层的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措施,常常出现“控下不控上”的局面,使内控制度形同虚设,留下事故隐患。如河南首富孙树华,因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13.6亿元,涉嫌经济犯罪,5月17日,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农行淮阳县支行就贷款4.5亿元给孙树华的华林公司。事实上,直到6月18日该公司才成立。,华林集团将已抵押给农行淮阳县支行的3宗土地,重复抵押给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套取贷款8600万元;次年3月,孙又将已抵押给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的2宗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给农行淮阳县支行,且这2宗土地使用权证均为虚假证件。这些银行的“大员们”在审查批准巨额贷款时,在企业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就放贷,在政见审查环节没有拿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部门去验证。根本原因是银行虽有“严格审批制度”,但相关大员有章不循。 2、人员素质偏低 近年来,国有独资银行在快速商业化的变革中,为抢占市场份额,实行外延式急速扩张的策略,真正精通银行会计业务的专门人才严重不足,一部分银行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在工作中表现出服务态度度不佳,操作行为不规范,从而容易发生会计差错;还有个别银行会计人员品质恶劣,他们内外勾结,肆意侵害银行利益,从而发生经济案件;有些金融机构从本身的经营成本角度考虑,导致会计人员配备不足一些新手未经岗位培训,对于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没有很好的掌握,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致使会计核算的随意性较大;另外,在会计队伍趋向年轻化的同时,也容易受社会上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从而在会计业务操作中违规甚至违法。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代表的高科技在银行会计业务中得到广泛应用,原来需要几天甚至几十天才能完成的业务,现在需要几小时甚至几分钟就能完成,但相应的风险因素也随之增加,高科技犯罪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利用高科技犯罪,给银行造成的损失隐蔽性更强、危害更大。如惠州银监分局协助破获一起利用自编木马程序长期在后台自动监控受感染电脑的犯罪活动,据初步统计,自2月至9月间作案人曾某的邮箱共收到全国各地数百个银行账号和密码,涉案金额已达40多万元。 四、商业银行的财务风险规避策略 (一)培育商业银行财务风险规避观念 怎样才能有效地规避商业银行的财务风险,首先就需要培育商业银行财务风险规避的观念,让这种观念在心中扎根,并适用于日常的工作中。目前,尽管大家都知道操作风险对银行业的重要性,但它仍然没有成为银行业足够重视的风险。 有些领导对某些会计骨干盲目信任,长期放在某一重要岗位不予交流,也不进行考察监督,致使某些动机不纯者伺机作案,还是对某些业已露出端倪的人员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调离会计岗位,而让其有机可乘。也有新会计人员对老会计人员盲目信任,或者会计人员之间,会计人员对会计主管、行领导不设防带来的风险,如他人让你怎么做账不假思索就做账,由他人代替盖章、补章等等。还有工作上麻痹大意、粗心。如人走章未收,印、押、证不是随用随锁,密码不定期更换,印鉴卡不经常清理等。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银行会计风险的控制存在着不少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对风险的控制认识还不充分、不确切、不完整。为了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要教育员工树立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对各类案件的剖析,正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环节,既不要对风险产生恐惧,更不能麻痹轻视风险,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必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发生。 商业银行要倡导和强化全员风险意识,引导全行员工树立对风险管理的认同感,真正意识到风险管理绝不仅仅是风险部门和风险管理人员的事情,风险管理人人有责,使风险意识突破传统的部门界限真正融入全行各个部门、每位员工的行为规范和工作习惯之中,让每一位员工认识到自身岗位上存在的风险点,形成商业银行财务风险规避的第一道屏障。 (二)建立健全适宜的会计管理体制 1、应尽快改变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所有者主体虚拟的现状 我国目前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银行体系,仍存在产权结构单一,所有者主体虚拟的问题。从国有商业银行看,国家作为其唯一出资人,拥有完全产权。国有商业银行名义上归国家所有,但实际上却没有能够完全代表国家管理国有银行产权的人格化主体,所有者不能有效地行使和转让剩余所有权,对经营者缺乏利益驱动机制和有效有约束机制,难以实现利益的激励相容。同时,所有者虚置,也造成产权关系模糊,银行的独立法人地位难以保障,容易受到行政干预,损害银行的经济利益。股份制商业银行虽初步建立了现代银行制度的基本框架,有的甚至成为上市公司,在产权关系上实现了多元化,但绝大数银行都是由国有股占绝对控股地位,并没有完全解决产权结构单一,所有者缺位矛盾,也在一定程度上面临与国有商业银行同样的问题。所有者主体虚拟,往往使得企业的利益利用会计系统监督各项经营业务活动的开展,会计风险防范等至关重要的问题无法真正落到实处。尽快改变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所有者主体虚拟的现状一个现实可行的办法就是在保证国家控股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将国有银行推向资本市场,从而优化银行内部治理结构,使会计风险防范获得强劲的原动力。 2、应改革现行分级分散的会计核算体制 改革现行分级分散的会计核算体制,在建立全行统一会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实行大集中管理型的三级核算新体制。所谓大集中的三级核算新体制,是指全行实行由总行、大区核算中心、基层、基层分行三级核算主体构成的三级核算制。即在总行统一核算,统一会计管理的前提下,全行设置若干个大区核算中心(也就是分行数据处理中心),一个中心负责处理若干个(十几个直至几百个,视银行规模而定)基层分行的会计数据,也就是说基层分行业务处理的有关信息从一线柜台输机后,通过信息网络直接传送到大区核算中心的主机进行数据处理,由核算中心直接生成各基层行的有关会计报表,总行数据中心再根据大区核算中心传送的数据通过有关转换,汇并程序自动生成全行的会计报表。这种体制下总行制定的考核指 标等直接面向基层分行;但有关的指标计算、数据加工等则由大区核算中心来完成,从而可以在保护基层行增收节支,防范经营风险积极性的前提下,有效防止会计信息被人为篡改,同时它还可以极大地增强会计信息的实效性,减少机构和职能重叠,提高银行服务效率。如为增强市场竞争力,烟台市商业银行从客户需求和管理角度出发,利用3年时间对下属机构设置进行了全面调整,将原有的56处服务部改建为56处支行,将9处经营行升格为直属行。同时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探索在经济发达的县级市增设分支机构。5月,龙口支行设立,标志着该行成功迈出了跨区发展的第一步。与支行改革相配套,他们又对总部机构设置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强化了总行的调控监督职能,成立了审贷、人事与机构、市场拓展、采购与招标、行务督查5个委员会,实行全行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加强了对全行的资金、财务、人事、信贷的统一管理,构筑起商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扁平化管理模式和“小支行、多功能、大服务”的结构框架。 3、采用重要岗位人员轮换制 建立健全适宜的会计管理体制,要有效运用重要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并强制休假这一有效手段,防范案件风险。实行重要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是防范银行操作和案件风险的重要手段,必须形成氛围和惯例,持之以恒的加以坚持。进行重要岗位轮换前,要形成《重要岗位轮换计划》,进行重要岗位轮换时,要健全和实行严格的岗位交接手续。完成重要岗位交接后,登记《重要业务岗位操作人员岗位轮岗台账》,要认真核查所交接的业务,建立重要岗位人员交接档案,详细记录重要岗位人员交接前后负责办理的各项工作内容和经办的各项业务。同时要把指定休假制度做为重要岗位轮换制度的补充,研究和制定具体、可行性措施,在重要岗位人员指定休假时,认真组织和做好被指定休假人员的工作交接和业务核查工作,确保《重要岗位人员指定休假制度》不折不扣落到实处。通过不定期地让重要岗位人员离岗一段时间,对其经手的业务进行审核,问题、疑点很容易暴露出来,进而可以避免存在更大的风险和隐患。 4、会计主管人员委派制 我国商业银行长期实行“分级核算”的方法,财务管理权利比较分散,虽然部分商业银行限制了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权限,但各级财务主管受本级机构负责人领导,对本级机构领导人负责,财务主管站在分支机构的角度考虑问题,可能造成为维护分支机构的利益而偏离全行发展目标,形成了总分行事实上的不同层面的财务主体,没有形成全行统一集中的财务管理体系,不利于财务管理职称的充分发挥。因而 为从源头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防范会计操作风险,在商业银行内部推行基层机构会计主管委派制。即由上级机构向基层营业网点派驻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懂政策、熟悉法规的会计主管,会计主管人员的工作业绩及奖罚由上级机构考核,薪酬由上级机构直接发放,不受基层网点控制,确保会计主管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商业银行应逐步建立财务主管委派制,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由总行派遣,其薪酬、福利由总行统一管理,受总行领导,对总行负责。明确会计主管人员相对独立的监督地位,并赋予委派会计主管相应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使会计主管真正在站在全局的角度考虑问题,促进分支机构的业务发展方向与总行一致,同时还能有效提高分支机构的核算质量,强化对业务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加强监督作用,一定程度的防范和化解分支机构经营风险。会计主管有权对营业网点的所有会计业务进行监督和控制,保证营业网点会计人员合规操作,对一些违规、违纪、违法的会计行为坚决制止,重大事项直接向上级机构汇报处理。解决一些基层负责人利用职权,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篡改会计数据,假造账册,设立账外账,转移银行资金的问题。目前四大国有银行中,已有三家实行会计主管委派制,这项制度的实施,解决了以前会计主管在对本机构会计核算质量监督的同时还要听命于机构负责人的授意、指令的情况。独立行使会计监督,有效的解决了个别机构私设小金库、滥支费用等问题。 5、稽核特派员制度 严格和强有力的稽核监督是内控管理制度得以贯彻落实的重要保证。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了全国稽核监督工作座谈会和“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对商业银行内控建设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讨,并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特别是1997年印发《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银发1997)199号)后,商业银行对内控重要性的认识大大提高,内控基础建设得到了加强。如中国工商银行组建了稽核监督委员会,将原稽核部改组为稽核监督局;在沈阳、西安、南京等六个中心城市派出了稽核专员办公室,加大了总行对分支行的稽查力度。目前正在推进省级分行成立稽核监督部的改革。中国建设银行在全国建立了若干个稽核中心;中国农业银行建立了稽核特派员制度;中国银行正在组建稽核中心等。有的行还探索在一个法人内部实行稽核处罚制度,如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制订了“稽核处罚实施办法”等。国有商业银行系统的法人意识得以增强,越权和违规授信、投资、开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的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虚开资信证明、存款证明和担保函(简称“两证一函”)的问题得到了查处;一些行账外经营和违规经营的责任受到了查处。集约化经营取得了进展。如:到1999年底,上商银行系统已撤并效益低下、扭亏无望的县支行226个;撤并在保本点以下的分理处、储蓄所1800多个;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在这方面也做了许多的工作等。从总体上看通过近几年抓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国有商业银行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和一心一意办银行的观念增强了,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取得了较好的自身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全球500强企业中(以营业收入排位),中国(包括台湾省)共有11家企业入选,中国工商银行以20.13亿美元列第208位,中国银行以17.62亿美元列第255位,中国农业银行以14.13亿美元列第341位,中国建设银行以13.39亿美元列第364位,国泰人寿(台湾省)以9.9亿美元列第489位。 (三)构建财务风险规避的监督保障系统 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的规避,必须健全会计内部控制机制,才能构建财务风险规避的监督保障系统。 1、建立双人、双职、双责为基础的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 一线会计核算全过程中应融入相互牵制、相互制约作用的制度,建立双人、双职、双责为基础的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会计人员处理业务必须事前建立授权分责的记录,以明确业务处理权限和应承担的责任,对一般业务或直接接触客户的业务,均要经过复核,重要业务必须实行双签有效的制度,禁止一个人独立处理业务的全过程。而且商业银行要切实根据业务运作的实际要求, 因事设岗,因岗定人进行严格的岗位分工和明确的工作职责;还要按照每一项业务至少必须有两个岗位或两人以上参与记 录、核算和管理的要求,明确各岗位或员工在业务操作中的责权划分,按各自的工作性质、权限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另一方面要加强业务岗位的交叉检查, 防范员工舞弊行为。交叉检查是银行实施内部控制、防范员工舞弊行为的一个基本措施,也是银行会计控制体系和业务分工设计的基本出发点,因此要正确应用交叉检查原则, 实行行内岗位轮换制和员工年假制等, 使银行每个人、每项业务都处于被监督、被检查范围之内。 2、加强会计监督,构建防范银行风险的监督保障系统 对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的会计监督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三个部分。 事前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银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制定与考核。这样的银行风险指标体系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反映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如备付金比率等; ——反映资本不足风险指标体系,如资本充足率等; ——反映资产风险指标体系,如逾期贷款率等; ——反映金融市场风险指标体系,如利率风险率等; ——反映损益状况指标体系,如资产盈利率等; ——反映贷款对象财务状况指标体系,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产销率、资产收益率等。 事中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银行的稳健经营的动态监控。银行的决策部门应将上述反映银行风险的一系列指标,作为需要考核的责任指标落实到各有关责任部门。会计部门要与其它职能部门一道建立起对银行风险实施动态监控的机制,随时将来自各方面反映银行风险的各项指标与银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警戒值相对比,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反馈信号,敦促并监督各有关部门及时采取修正措施。银行要处理好效益性、流动性和安全性之间的关系,树立“安全重于效益”的观念,以确保银行经营始终遵循稳健与安全的原则,尽量避免与减少银行风险所带来的损害。此外,事中监督还应包括对银行业务规范和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以维护法规的统一性与严肃性,防止违规、违法带来的风险损失。 事后监督是建立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主要应通过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和各种报表的检查分析,对银行稳健经营的结果进行全面复审检查,考核各单位有关控制银行风险责任指标的执行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措施,以进一步防范银行风险。 加强业务操作的事后检查, 每项业务要求有一名业务主管或专门岗位对该项业务处理的整个流程进行综合把关和全过程的检查, 确保各岗位按职责要求正确处理同一业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设立事后监督,对会计部门各个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性、周期性核查,建立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事后监督可以在会计部门内部设立一个具有相应职务的专业岗位,要配备工作能力全面的人员担任此职,对监督的过程和结果以及反馈要纳入程序化、规范化管理。 3、以现有的稽核审计为基础对会计部门实施内部最后控制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运行的状况如何、运行质量怎样,需要进行稽核和不断修正,内部稽查是内部控制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控制的关键。内部监督稽核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重要手段,是强化内部会计控制,防范经济犯罪的有效措施。建立以财会、稽核、纪检、监察等紧密型一体化监督管理组织体系,相互协调、紧密配合,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扭转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现象。为了提高内部监管效率,为使稽核工作能在金融机构的整个业务流程中起到积极的作用,必须改革现有的稽核体制,强化人员管理和制度建设。一是建立直接对总行一级法人负责,实行垂直领导和向下派驻的稽核体系;稽核费用与被稽核单位相分离;确保内部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实现内控系统的三权制衡。与此同时,为加大内部自查力度,还应实行稽核处罚制和稽核告诫制。在处罚机构违规行为时,不仅要处罚该金融机构,而且要触及告诫那些实施违规行为的直接领导和责任者。二是不断充实稽核人员,努力提高稽核人员素质。必须安排熟悉金融法规和制度规定,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综合分析能力的人员从事稽核工作,并保证对其实施继续教育和培训,使其政治思想素质和综合业务素质能长期满足稽核工作的需要。三是要实施严格的督查考评制度,确保内控制度的全面贯彻执行。而上海浦发银行就为了加强内控管理,首先建立了内控管理制衡系统。要求各级行在一级法人治理结构下建立完备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并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内部机构及部门。在设置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和综合营销推进委员会的基础上,公司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日常办事机构------风险管理部、审贷中心及资产保全部。如成都工商银行对所辖分行内部控制审计时发现以来发生的重大违规事项中,内部审计、检查发现90%,其中内部审计发现的占53%,而超越经营权限类重大违规事项,有内部审计发现的占80%以上,业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明显低于审计发现,可见业务部门的合规性检查职能履行的不充分。 (四)完善风险披露和报告制度 充分的信息披露是市场约束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5月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监管当局运用经济、法律的手段,对信息的隐瞒、虚假披露和不按期披露进行严格处罚,以保证披露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及时性。同时,要进一步改革会计制度,提高会计核算的透明度、可信度以及与国际通行准则的统一程度,充分认识审慎会计原则在银行监管中的作用,按照国际惯例,建立起科学合理、支撑银行审慎监管的制度体系,提高其财务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公允性和可靠性,使监管机构能够及时发现和控制商业银行的风险。为了体现接受公众监督,烟台商业银行首次以摘要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披露了有关经营管理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竞争洗礼,在市场化的进程中又迈出重要的一步,这也标志着商业银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达到了较高水平。《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在1999年就对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状况、资本充足状况等关键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但在我国银行业信息披露还很不规范和不完备,外部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还相对简单。完善风险披露和报告制度和报告制度的具体内容如下: 1、完善会计报表体系,加强银行风险防范 目前我国银行会计不定期编制的会计报表基本上提供了完整地反映银行表内业务会计信息,但报表项目的设置较为粗糙,不足以详细地披露与银行风险有关的会计信息。我们可以考虑要求银行在现有会计报表的基础上再单独编制一张补充报表,以使更为集中,全面,直实地披露有关银行风险的信息。主要是在银行现有报表组成上增加现金流量表,以补充目前报表所难以反映的相关信息,即能够向使用者提供银行在会计期间内现金流量的情况,特别是能充分披露银行实行权责发生制,收入、利润中含有的应收未收成份造成的收入与支出在实际收付上不对称的有关信息。这对于我们正确评价银行经营成果,防范会计风险都具有重要意义。 2、建立有关“充分揭示”的责任制度 这是有效防范各级机构报喜不报忧,隐瞒关键问题、风险问题的有效措施之一。一方面按照会计核算的相关性、重要性原则,凡对本银行稳健经营有影响的因素和事项均以必须按制度要求由会计人员充分揭示。如资产运行质量状况;利润中的应收款比例及其状况、筹资的实际成本、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债权的保全情况,拥有担保物、抵押物的现况,重大事项的变更等等;另一方面建立相关的责任制度,对影响银行稳健经营的主要因素或重要事项逐项落实相关责任人,要求其对这些项目的充分揭示负责,并通过严格的考核和奖惩来保证有关信息得到充分揭示。 3、不断完善银行会计科目体系 例如将逾期拆放款项及衍生金融商品交易业务、业务等形成的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纳入表内核算,使这些业务中所潜藏的风险得到及时,充分的揭示。 (五)提高银行人员的素质 管理水平也好,核心竞争力也好,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的规避的关键是对行为人的控制。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相对于其他岗位人员来讲是比较高的,但随 着会计制度的改革和银行业务不断创新,特别是电算化的发展,原来局限于记账、算账、编制报表和事后考核的这些基础知识已大大落后了。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更新知识,那么就很难实现银行会计工作重点由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重大转变。石家庄市商业银行在提高银行人员素质方面做得很好,截至6月末,全行在岗员工的总量控制在2300多人,业务增长了,但人员总量没有增加。通过大力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和加强在职员工学历教育,目前全行大专以上学历1575人,占在岗员工的68%,比建行初期的16%提高了五十二个百分点。以来,共培养了263名通晓银行业务、熟悉营销技巧的优秀客户经理,建立了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熟的营销人员队伍。通过实施综合柜员制改革,我们培养了800多名优秀的综合柜员,大大提高了一线前台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为提高全员素质,我行逐年增加培训频次,加大培训投入,建行以来累计实施员工培训3万8千人次。 1、帮助员工提高自身素质 首先应加强岗前和在职员工多层次多方位的培训,增强法纪观念,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他们懂得法律,精通业务并执行制度;其次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教育,引导员工敬业爱岗,自觉的遵纪守法,经得起改革开放和反腐倡廉的考验;第三,应经常对员工进行案例教育,提高员工对违章、违规操作危害性的认识,从而自觉维护和执行规章制度;第四,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因为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新的知识,新的技能不断涌现,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银行人员必须不断学习,不断长进,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如绍兴市商业银行确定专门支行负责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工作,为了加强专业化管理,配备业务能力强、学历高、勤勉尽职的信贷客户经理开展此项业务,并通过加强培训,不断增强相关人员的管理能力。主办支行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客户经理人均参加业务培训5次,考试2次。 2、建立起责任明确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起责任明确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要做到严格考核,明确奖罚。目前在内控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奖惩不明现象严重,这是导致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应对执行制度好的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对违规违章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可将员工的执行制度情况与奖金和职务升降挂钩,既给权力又给压力和动力。在过去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安徽省各家城市商业银行一直十分重视吸收和培育人才,人员结构不断优化,储备了一批高素质的管理干部。此外,安徽省城市商业银行普遍建立了较为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在人才使用、人才开发、人才储备方面都有一套较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方法,有利于充分调动人才的各种潜能。 3、严把用人关 对干部和重要岗位的人员配备要考察其综合素质,可以采取跟踪考核制度,确保管理人员与所承担的职权相适应,有能力组织和负责处理业务,对市场分析、交易和管理技巧有全面深刻的了解,深知业务风险的内涵,严禁员工对某一客户给予不正常的特别优惠。各级领导更应该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做遵守规范制度的模范。 4、注重沟通 注重沟通是注重员工之间以及员工和管理者之间的沟通,达到工作上的和谐,提高员工的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责任感。同时不断改善工作条件,营造优美、协调的工作环境,使职工对银行产生归宿感,尽职尽责,把自己的工作与银行兴衰联系起来,从而自觉执行制度。职工愉快、高昂的工作情绪有助于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疲劳,从而减少人为错误。 结论 商业银行财务风险规避作为防范金融风险、增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已越来越被商业银行经营者所重视。只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完善的考核体系,有效的监督机制三者合一,才能保证银行会计核算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安全的服务,才能将各类核算风险消灭在萌芽当中,才符合现代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通过实施商业银行规避策略,建立起一套严密、系统、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从而确保商业银行各项业务正常运营,才能在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立于不败之地。 商业银行对财务风险的控制和管理手段相对于国外发达商业银行还很落后,风险防范手段的落后严重阻碍了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会计在风险管理和防范方面的作用还未被人们充分认识,例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银行资金的流动性、银行资产的质量状况等信息都是需要商业银行会计的工作来取得的,将这些指标控制在安全界限以内也是需要银行会计部门和业务部门通力配合才能够实现的。此外,笔者提倡的借助社会力量约束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规避财务风险,不过这也是需要建立在银行会计充分、准确披露银行信息的基础上的。因此,商业银行会计管理和控制工作的完善和水平的提升,是降低银行所面临的各种金融风险的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 为了更好地规避商业银行的财务风险,,北京银行实行了集中会计核算,也就是在实现计算机联网处理和可靠的网络通信保障的基础上,按地区或行业实行会计业务的集中处理,将分散多级的核算体制统一为按地区或行业的集中核算体制,会计的集中核算机制强化了商行会计核算对经营活动的监督职能,完善了自我约束机制;从核算中心内部控制体系上,明确了事中、事后监督的内容从保证会计核算真实性、准确性上,使支行在执行制度和业务操作中存在的凭证交接、审核中诸多问题得到了及时发现、及时反映和及时纠正。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健全和发展,我国金融市场将不断走向成熟和开放,金融产品也将不断得到丰富和开发,商业银行实际的经营范围和领域将会不断地扩大。而随着金融业风险防范力度的加大,商业银行财务风险规避必定会更会深入人心,在防范风险中的作用也必将得到深入研究和充分发挥。 商业论文:商业银行金融信息化研究 摘 要 我国加入WTO后,逐步开放的金融业面临着强有力的竞争。金融信息化也带动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商业银行通过信息化夯实基础,提升金融信息化的技术水平、金融服务与创新能力,全面塑造新世纪的新金融,为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新经济的成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关键词 金融信息化 商业银行 金融创新 虽然我们无法用具体的数字来描述信息技术在银行业的应用所带来的收益和成效,但是,如今信息通信技术已经渗透到银行业的决策、管理、业务、服务等各个层次和领域,成为银行业生存的技术基础和业务创新甚至深层次改革的有力支撑。商业银行应重视信息通信等新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通过不断发展和创新,构建了强大的信息技术基础,建立高度集中统一的电子化服务体系,缩小与国外商业银行的信息化差距。 1 金融信息化 金融信息化是构建在由通信网络、计算机、信息资源和人力资源四要素组成的国家信息基础框架之上,由具有统一技术标准,通过不同速率传送数据、语音、图形图像、视频影像的综合信息网络,将具备智能交换和增值服务的多种以计算机为主的金融信息系统互连在一起,创造金融经营、管理、服务新模式的系统工程。金融信息化有别于金融电子化,金融电子化提供的只是服务和管理的初级手段。当信息技术有了长足的发展后,信息技术便成为金融创新和发展的驱动力。 金融信息化包括两方面的内涵,一是金融信息技术化,也习惯称为金融电子化,金融电子化提供的只是服务和管理的初级手段;二是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化,即通过金融电子化技术系统提供金融服务与金融信息服务。我国金融电子化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建立起在计算机和通信网络基础上的电子资金清算系统、柜台业务服务系统和金融管理信息系统,初步形成了一个多功能、开放的金融电子化体系,有力地支持了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和发展,推动了整个社会的信息化、现代化进程。虽然随着我国金融电子化的逐步深化,我国金融电子化深层次的问题还存在不少,但是相对于金融信息服务产业而言,前者是发展中的问题,而后者则属于发展的问题。 2 金融信息化建设意义及现状 2.1 金融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实现金融信息化是我国中央银行适应经济信息化时代潮流的选择,是我国中央银行提高金融监管力度,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宏观货币政策调控力度的重要保障。实现金融信息化是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提高效率的必由之路。是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拓市场,更好地服务于客户以及金融业务创新的重要基础。金融信息化建设对企业同样重要。对于全社会来说,企业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企业的活力是整个社会经济大系统活力的基础,没有广大企业的信息化,就没有它们对信息基础设施、信息设备和信息服务的需求,全社会的信息化将失去最根本的基础和推动力,信息社会也就更无从谈起。而实现企业信息化的关键是要实现金融信息化。 2.2 金融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目前,发达国家金融业的计算机应用经过后台业务电子化、前台业务电子化、网络化及金融电子化创新四个阶段,金融业务己全面实现了网络化、信息化,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进入全面创新阶段,信息技术成为决定金融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我国目前正处在网络化阶段。 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始于20世纪70年代,经过“六五”做准备、“七五”打基础、“八五”上规模、“九五”见成效等几个发展阶段,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逐步形成一个全国范围的金融电子化服务体系。 我国金融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先进技术的应用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但是,运行效率、信息综合程度和信息服务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金融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薄弱;金融信息化的技术标准与业务规范不完善;金融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性亟待提高;跨行业、跨部门金融网络尚未形成;金融信息系统集成化程度不高,深度分析不够;基于信息技术的金融创新能力不足。 3 金融信息化对金融业的影响 在信息化进程中,作为国民经济命脉的金融业对信息科技新成就的应用处于各行业的前列,金融信息化取得了长足进展。金融信息化是在金融领域全面发展和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创新智能技术更新改造和装备金融业,使金融活动的结构框架重心从物理性空间向信息性空间转变。 3.1 带来金融机构形态的虚拟化 虚拟化是指金融机构日益通过网络化的虚拟方式在线开展业务,客户直接在办公室、家里甚至旅行途中获得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类服务,因此金融机构不再需要大量的有形营业场所和巨额的固定资产投资。全新的网络银行正借助互联网技术,通过计算机网络及其终端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3.2 对金融机构经营方式和组织结构的影响 金融信息化导致金融机构经营方式的巨大变化,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正在改变着支付与结算、资金融通与转移、风险管理、信息查询等银行基本功能的实现方式。金融机构将传统的专用信息网络拓展到公共网络,各种信用卡、数字钱包得到了广泛应用;实时在线的网络服务系统能为客户提供全时空、个性化、安全快捷的金融服务;基于信息技术的各种风险管理与决策系统(如自动授信系统、风险集成测量系统等)正在取代传统落后的风险管理方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准确性;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开发也在迅速加快。围绕客户的消费行为和需求,传统银行正进行新的结构设计,借助于信息技术重构其组织形式。金融信息化的作用将从提高金融业务的自动化程度,发展到对金融业经营方式和组织结构的深刻改变。 4 商业银行实施金融信息化的重点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迅猛发展,深刻影响了国际竞争格局和人类的生存方式,引发了金融的巨大变革。其中,具有重大意义的变化趋势是:跨国经营和混业经营成为金融业的主流模式, 而技术成为现代金融发展的关键要素;客户需求在主导着金融服务业的市场走向,风险管理是金融管理的核心,创新则是金融生存和发展的根本。 4.1 积极推进数据集中和整合,不断提高银行核心竞争能力 以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和成熟为基础的数据大集中是金融信息化的发展大趋势。“大集中”是一种通俗、形象的说法,其实质就是数据的集中和系统的整合。数据大集中可以使得银行业发展初期数据分散、客户资源割裂的状态得到改变,提升银行的管理水平,并增强业务开发能力和服务创新能力。数据大集中是提高银行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石,一方面能够对金融业务进行即时风险控制,另一方面支持新业务的大规模、低成本扩张。 4.2 实现从以业务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转变 银行信息化要适应竞争环境和客户需求的变化,创造性地应用信息技术对传统业务运作过程进行集成和优化,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综合利用,把银行的各项业务统一起来,实现优势互补,统一调配各种资源,为银行的客户开发、服务、综合理财、管理、风险防范建立坚实的技术基础。在服务上,银行必须从“以业务为中心”为核心的服务理念转变到“以客户为中心”。强化客户本位的服务观念,在增加业务种类、简化操作手续、设置人性化的服务内容、提升产品性能等方面加快步伐。 4.3 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实现风险管理的现代化 风险管理是银行的生命线,风险管理水平是银行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内容。加强信息技术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是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实现风险管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以信息化促进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健全,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可以更为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 4.4 推动银行管理和决策信息化,努力提高银行经营管理水平 要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在信息整合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决策支持系统。要进一步开发和完善综合业务管理、信贷管理、财务管理、客户关系管理、风险管理、市场营销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并实现信息系统共享。要充分利用银行的数据信息,实现在数据集中基础上深层次的数据利用,为银行经营管理提供决策支持。基于数据仓库的决策支持系统(DSS)能够帮助银行在决策上实现对客户选择的正确辨别和经营风险的自动预警,这将是银行业下一轮关注的焦点所在,商业智能(BI)和自动化处理等解决方案也体现出了重要的价值。 4.5 加强银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维护系统安全运行 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维护系统安全运行关系到银行信息化服务体系能否有效提供金融服务,是一项需要精心组织、常抓不懈的日常工作。银行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和管理技术队伍建设;加强计算机安全的定期检查,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沟通机制;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保障信息化服务体系安全、平稳、高效运行;要高度重视灾难备份建设,灾难备份建设要在综合考虑运行和应急备份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进。 4.6 利用信息化,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现代商业银行信息化的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传统银行的经营方式,通过收集客户信息并进行充分的数据挖掘、调整和创新服务项目,设计出高附加值、特色强的金融产品,延伸金融的服务触角,是银行经营策略的核心所在。 由于中国商业银行间同质化竞争越来越激烈,商业银行加大了产品和业务创新力度,树立品牌效应。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主要表现在:其一,要加强个人银行业务产品的创新,重点是稳步发展新的消费信贷产品和银行卡业务。其二,要加强公司业务产品的创新,重点推广系统协议存款、人民币银团贷款、股票质押贷款、买方信贷、境外筹资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业务;重点研究和开发信贷资产证券化、应收帐款质押贷款和与结算业务有关的各种新产品。其三,要加强房地产金融业务产品的创新,形成独具特点的住房金融产品系列和服务组合。同时,积极探索住房储蓄业务、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等住房金融产品的创新。 作为国民经济的命脉,金融的信息化水平在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今后,在金融业和信息通信业的共同推动下,金融业信息化水平将不断提升,并将通过与税务、海关、保险等国家重要部门的网络连接和资源共享,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水平的提升发挥有力的促进作用。 商业论文:商业秘密权的权利属性的探析 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商业秘密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而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也摆在了学者们面前。商业秘密权的属性也成为学者们争论的一个焦点。因此,在比较分析各种理论观点的基础上,从民法方法出发,探究商业秘密权的权力与属性。 关键词:商业秘密权;财产权;知识产权 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竞争者所拥有的商业秘密成为市场竞争中的一个制高点。掌握了商业秘密,也就占据了竞争优势,就有望成为市场竞争中的赢家。与此同时,商业秘密的保护也摆在了学者的面前。学者们从各个角度对这一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其中,商业秘密权的属性一直是一个争论的焦点。本文中,笔者拟在比较分析各种理论观点的基础上,从民法方法出发,探究商业秘密权的权力属性。 一、商业秘密与商业秘密权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权是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对其商业秘密的支配并排除他人不法获取和使用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价值正是通过商业秘密权的行使而获得实现。因而研究商业秘密的保护,首先要研究商业秘密权的权力属性,因为它往往决定一国的商业秘密保护的基本理论,是明确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依据、保护方式和保护程度的关键性问题。 二、商业秘密权的学说比较 商业秘密权的权利属性,是一个颇具理论争议的问题。例如,“财产权说”认为,商业秘密权是一种无体财产权,具有与有形财产一样的价值与意义。“人格权说”认为,商业秘密权是从人格权中衍生出来的,以不正当方法获得他人的商业秘密是侵犯人格权的行为。“企业权说”认为,商业秘密本身具有竞争上的客观经济价值,对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是企业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说”认为,商业秘密权的客体也是无形的智力成果,因此,商业秘密权也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上述学说是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研究各个阶段的成果,虽然在权属性质的认定上学者们各持己见,难以达成一致,但各种学说恰好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揭示出商业秘密权的特点,只是各有侧重。 “人格权说”强调了商业秘密权的人身属性或人格属性,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就是创造者对其知识产品的专有权。但这一学说的缺陷也很明显:首先,人格权是民事主体的一种固有的权利,不能转让、抛弃或继承,但商业秘密权可以;其次,人格权的客体是人格权益,如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隐私等,而商业秘密权的客体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是智力成果;再次,人格权是一项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而商业秘密权的存在则要以商业秘密的存在为前提。可以说,商业秘密权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人格权的内容,但将其定性为人格权,无疑是以偏盖全,无法体现商业秘密权的本质。 “企业权说”看到了商业秘密权与企业的联系,强调了商业秘密对于企业的巨大意义。实践中,与商业秘密权有关的纠纷,往往都与企业有关,尤其是商业秘密权与竞业禁止、反不正当竞争常常纠结在一起。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一项技术信息开发以后并未投入生产,权利人仍然可以享有商业秘密权,但却与企业无关。 三、商业秘密权的知识产权属性 在比较分析了各种现有学说的基础上,笔者拟从民事权利体系的角度出发,阐述商业秘密权的知识产权属性。 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又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其所体现的利益与人的尊严和血缘关系有关。显然,商业秘密权不应被定性为人身权,而只能是财产权。财产权是以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为客体,这种利益不局限于传统民法所讲的“物”,还包括作为债权客体的给付,以及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的智力成果,等等,因而这种财产权是包括无形财产权和有形财产权在内的广义上的财产权。财产权的核心是专有性,即权利人有权对其财产进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的不当妨碍与干涉。商业秘密权是否具有专有性,是商业秘密权是否属于财产权的关键。 商业秘密是处于秘密状态的智力成果,商业秘密权人有权保有商业秘密,有权通过各种方式使用自己的商业秘密从而获得经济利益,有权将自己的商业秘密转让他人以获得对价,当上述权利收到他人的不当干涉与妨碍时,权利人可依法寻求法律救济。这与财产权的专有性并无二致。当然,这种专有性具有一定的相对性,即在同一个商业秘密上有可能成立一个以上的商业秘密权。有人把这一点作为否定商业秘密权的专有性,进而否定商业秘密权的财产权性质的主要理由。事实上,财产权的专有性也是相对的。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A拥有了一辆红色宝马汽车,B通过诚实劳动也可以获得一辆与A同样型号、同样外观的红色宝马车。那么,是不是说所有权也不具有专有性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实际上,商业秘密可以被看成是一种矿藏,任何工人通过诚实劳动,就可以得到相同或相似的一批矿石,取得财产权。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更加认定商业秘密权的财产权属性。那么,商业秘密权是否属于财产权中知识产权呢?从民事权利体系的构成来看,商业秘密权应属于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与财产权最大的差异就在于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客体是无形的智力成果。而商业秘密权所保护的商业秘密,正是一种处于秘密状态下的智力成果,因此,将其认定为知识产权是顺理成章的。有人认为商业秘密权不符合知识产权的“三性”,即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但这“三性”,只是知识产权相对于其他财产权利不同,并非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更何况这“三性”本身也饱受质疑。 从国际上的立法趋势上来看,众多法律文件都肯定了商业秘密权的知识产权属性,将其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因此,顺应国际立法潮流,与国际接轨,肯定商业秘密权的知识产权属性,是中国立法的必然选择。 商业论文:地方性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探析 2011年,我国农村商业银行便以每年新增120家以上的速度发展,再加上近几年,我国相继出台的政策文件,均表明了政府开始重视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而中国银监会对银行业的现场检查情况显示,银行业内查处的违规金额不断飙升,故而,完善银行业的内部审计更是势在必行。 一、地方性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审计专业人员、专业知识的缺乏 地方性农村商业银行在招聘过程中,往往都不会招聘审计人员,而选择将内部长期从事单一岗位,教育背景不高的人员,例如柜台等职位的人员,调换到内审岗位,并且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利润,管理层也不会对他们进行专门的培训,这导致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素质得不到保障,从而引发内部风险控制疏漏,造成银行大面积亏损现象等。 (二)审计软件技术未开发,后台数据下载慢,效率低 地方性农村商业银行起步晚,地域受限,无法借鉴大型银行的内审机制,再加上技术型人才的流失,使得地方性农商行内部审计还停留在传统审计阶段。再加上银行内部:请记住我站域名的后台数据量很大,操作人员对后台数据进行下载时,其下载速度很慢,甚至有些时候,会由于系统BUG,使有些数据不能随时提取下载,降低了内部审计的效率。 (三)内部审计部门自身独立权威性不足导致意见削弱 地方性农商银行的内审部门虽然是由其董事会直接领导,但大部分都是由银行副行长直接管理,当管理者与内部审计部门之间产生了现实或潜在利益冲突时,由于管理制约性,内部审计部门无法对这些问题做出客观的评价。 (四)内部审计停留在传统的事后审计阶段,忽略了事前和事后审计 传统内部审计,审查的是银行内部的账簿是否真实,完整以及内部行为是否合法,然而这些都只是现代内部审计中最基本的工作,银行内部审计人员以及管理层还未从传统的层面上切入到银行对风险的把控和治理层面。虽然在借鉴国外先进银行的审计机制与模式,但是其审计的重心依旧放在合法合规的检查层面,而没有对银行的财务数据和环境进行一个深入的分析和涉及。 (五)信息系统落后,内部子系统相对独立,无法实现和满足资源共享 审计所需数据的信息来源主要是从别的分管部门,但是地方性农村商业银行成立时间较近,信息系统方面落后,无法以准确有效迅速的向审计人员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各类数据资料。再加上银行内部的信息跟踪与进程系统未能实现与业务发生的同步,而银行总系统下的各个子系统又相对独立,资料资源的信息传递受阻,导致严重的信息滞后。 二、加强地方性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建设的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各类问题,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采取以下基本对策和建议: (一)引入专业专职的审计人员和加快审计软件的开发 为防止人才流失,地方性农村商业银行应该对内部审计方面应该投入更多的精力与成本去治理与提升完善,比如,在招聘了相关专业的专职人员后,可以对其采取多层次激励机制,以达到人才的留存。或者通过借鉴国外先进银行采取的信息化内部审计系统,对此进行调整完善,建立一个适合地方性农村商业银行实施开展内部审计的机制。 (二)打破内部审计部门与管理层的制约关系,实现管理上的独立 想要使内部审计具有独立性,应当从两个方面对其进行重新定位和改变。首先需要让内部审计部门脱离管理者的管控,这样可以保证在管理者做出任何有损银行利益的事项决策时,内审部门便可完全发挥其约束行为的作用。其次,银行在内审部门对其管理者做出的某一项错误决策做出评价时,在上报路线的过程中,可以跨过此管理者直接向董事会或是监事会报告,以此实现内审部门真正的独立。 (三)更新内部审计理念,开始从事后审计向全面审计过渡 要求内部审计部门逐渐开始将工作定位从单纯的监督制约转向全方面的建设性审计服务,将企业内部从上到下的经营管理部门机构当作客户,重视业务部门从外部进行治理的能力,逐渐树立起服务意识,将企业内部人员的审计理念进行更新,从而实现由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全方位审计模式。 (四)改进信息系统,实现子系统之间的信息资源有效共享 改进银行内部的信息系统,首先需要银行内审部门拥有一个自动从其他部门提取信息的软件,这可以帮助银行内部避免信息的滞后性;其次子系统之间的有效连接,可以帮助管理人员协调和管理相关部门,让管理人员对于其中的业务进行直接监督;最后实施分级阅览和权限设置,这不仅可以实现银行内部的资料保密安全,而且可以保证内部审计人员能够高效的完成工作。 随着高管层和监管部门对内部审计的逐渐重视以及行业管理部门对地方性农商银行内部审计的要求和考核的加大,会使其得到迅速的提升和发展,并且会将监督、评价内部控制作为今后内部审计的重点。
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浅谈: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实践及其分析 〔摘要〕农民工是我国制度变迁和社会转型期间出现的特殊群体,建立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具 有重大的意义。在建立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时,我们应借鉴上海、广东等地的成功经验 ,在制度设计方面坚持统账结合模式,实施土地换保障,优先建立农民工的大病统筹和工伤 保险机制;要分类、分层地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 障体系,最终建立包括各类劳动者在内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 〔关键词〕 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实践,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离开农村到城市寻找就业机会的农民工队伍非常巨大,据统计,现在我 国常年外出务工、经商人数达8600万人,全国处于流动状态的农业人口已达1.3亿人。?① 这些城市农民工,为当地创造了财富和税收,促进了城市经济和社会的 繁荣,然而,长期以来,这些人却被社会保障拒之于门外。因此,我们应该建立城市农民工 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样不仅可以帮助城市农民工抵御城市工作生活中的风险,增加他们的安 全感和对城市的认同感,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一、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实践及其分析 (一)上海模式。 上海市在分析外来从业人员职业风险的基础上,自200219月1日开始实施《上海市外来从业 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对外来从业人员(指符合该市就业条件,在上海务工、经商但不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员,不包括通过市人事局引进的专业人才 以及从事家政服务、农业劳动的人员)实行综合保险。综合保险由市劳动保障局主管,由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经办。这种模式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一个保险三项待遇。对外来劳动力只实行一个保险即综合保险。三项待遇是指工 伤、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即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只享受工伤、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 项待遇,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意外伤害、往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待遇。 第二,费率固定,费基完全统一,缴费周期为每3个月缴1次。使用外来从业人员 的所有用人单位其综合保险费率都是12.5%,其中养老补贴为7%,大病医疗和工伤保险为5.5 %。外地施工企业由于只参加大病医疗和工伤保险,缴费比率为5.5%,缴费基数为上年度社 会平均工资的60%。企业给外来从业人员办理综合保险,一次必须缴纳3个月的费用。 第三,待遇一次性发放。这样有利于解决长期困扰的农民工频繁流动问题。一次性支付对工 伤保险来说尤为有利,工伤人员可以领一笔钱回原籍养老,减轻企业的负担,而且工伤待遇 标准相对较高,除了全额报销住院费用,其他的四项补贴最高的可达44万,最低的10级工伤 也能享受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待遇1万元。外来从业人员不实行养老保险,不设立个人账户, 只做养老补贴。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连续缴费满1年可获得1份老年补贴证,其 额度为本人实际缴费基数的7%;外来从业人员男满60岁、女满50岁时,可凭老年补贴证,身 份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商业保险公司约定的机构领取老年补贴。 第四,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管理。大病医疗和工伤保险委托平安保险公司承办,而养老补贴则 委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② (二)广东模式。 即将农民工纳入现行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广东省颁布了《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和《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将城市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 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执行完全统一的政策。其主要有两个特点: 第一,不另设专门的制度,而是将农民工直接纳入现行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体系,主要 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三项基本社会保险,不参加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二,允许农民工享受养老待遇,但其辞工返乡时,其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资金全 部转回其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当地没有社保机构的,退给本人。 (三)对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现有模式的分析。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农民工的不断增加,各地都在探索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 度建设的新路径,对现有的各种模式进行分析可以把它们归为三类:农村模式、独立模式 和城镇模式。 农村模式即把城市农民工纳入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建立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这 种模式,既不符合农民工的意愿也不符合实际。首先,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本身就存在 很大的问题,不能对农民工起到什么保障作用。其次,在城市化的进程中,相当一部分农民 工已经在城市居住多年,他们也不愿意回到农村,这时再将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纳 入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显然已不现实。 独立模式即将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独立于农村和城市社会保障之外,比如上海模式。它具 有以下几方面的优点:首先,有利于社会保障覆盖面的扩展。因为这种模式的参保者无需承 担额 外的“转轨成本”,那就既可以满足城市农民工等灵活就业 群体的社会保障需求,又可以逐步建立起一个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大多数企业及 社会群体承受力相匹配的社会保险制度。这也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快社会保障基金积 累、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的一种选择。其次,有利于突破二元社会保障体系的固有框架, 为实现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整合做好准备。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来看,对城市农民工一开始 即推出像城市企业职工那样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缺乏相应的经济基础,企业承受不 了如此高的缴费,城市农民工个人缴费能力也达不到这个水平。最后,具有更为广泛的 适应性。因为这种模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保险项目进行组合,而且在缴费方法、受益标准 的确定上,能够更多的考虑到农民工的收入特点 ,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方便,降低农民工进入社会保障体系的门槛,更有利于社会保障制 度功能的正常发挥。但是独立模式也存在相应的问题,如城市农民工独立保障体系的建立 与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方向——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不相符,形成了社会保障的“三元 格局”,这可能会影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而且由于各个地方自成一体,相关政策规 定的比较粗糙,容易出现侵害城市农民工权益的事件。 城镇模式就是把城市农民工完全纳入城市职工的社会保障体系,享受与城镇职工 基本一致的 待遇。这种模式具有以下优点:首先,它有利于缓解当前城镇社会养老金发放的压力。我国 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不少企业因经营亏损,难以按时足额向社 会保险机构提供保险费。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城镇社会养老金支付困难的局面在较 长时期内都将不可避免。而城市农民工都 普遍年轻,将他们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他们将有很长的缴纳各种社会保险金特别是养老 保险金的时期,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普遍在30年~40年之后,这一较长的缓冲期为解决城镇社 保资金不足提供了可能。其次,将城市农民工直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制度,节省了制度的设 计成本。最后,它减轻了制度之间的衔接压力。当然,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城镇社 会保障制度本身就存在不少问题,必须要加以改革,城市农民工与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待遇不 平等的问题等等。 二、建设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 (一)在制度设计方面应该坚持统账结合模式,实施土地换保障,优先建立农民工的 大病统筹和工伤保险机制?③ 第一,坚持统账结合模式。社会统筹体现公平和社会共济性以及国家的基本保障义务,个人 账户体现效率和保障水平以及个人 的缴费义务。因此,必须适当调整统账结合方式,优化制度组合。 第二,实行完全积累的运行模式。农民工社会保障实行完全积累的统账结合模式,统筹账户 由雇主缴纳,个人账户由雇主、雇员共同缴费,其中,雇主缴费小于雇员缴费,但不设上限 。农民工社会保障账户实行缴费确定型的计算发放方法,即养老金=统筹账户或个人账户的 积累额/退休时的平均预期寿命。实行缴费确定型的社会保障,农民工在转换工作时,养老 金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可以随时转移,比较适合农民工工作不稳定的特点,而且成本更低, 更易于被农民工接受。 第三,实施土地换保障。放弃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工可以直接参加农民工社会保障, 并以农村土地使用权折算为一定年数的个人账户积累额,促进农民从传统土地保障到社会保 障的平稳过渡。土地使用权置换出的土地换保障资金,直接进入农民工的个人账户,既可 以增加农民工社会保障个人账户的积累,又可以扩大农村土地经营规模。 第四,优先建立农民工的大病统筹和工伤保险。2003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1961976起,死亡 136340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gdp的2.5%。而这些工业伤亡的受害者,基本上都是农民 工。而且,我国职业病的受害者基本上也都是农民工。对城市农民工而言,一旦发生工 伤事故,如果没有工伤保险,也没有职业病救治措施,不但不能获得劳动收入,而且使得整 个家庭陷入贫困状态,这很可能直接引发一系列的矛盾冲突,给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由此可见,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坚持分阶段、逐步完善的原则,优先解决突出 的基本保障问题,当务之急是建立必要的工伤保险及大病医疗等救助、补贴制度,这才是当 前农民工最需要的社会保障。 (二)分类、分层地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不应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在制度运行初期,应采取分类、 分层的保障办法,以确保在初始阶段就将部分农民工社会保障真正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中 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工业化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最终消除社会保障的二元结 构,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的特点及流动程度不同,可将农民工主要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为 有雇主且职业稳定、有固定收入的农民工。此类农民工绝大多数已在城市居住多年,与城市 居民已无二致;第二类为有雇主但职业不稳定、也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工。此类农民工一般流 动性较强;第三类为无雇主的农民工。对于第一类农民工其社会保障项目的设置及经费筹集 方式均可与城市职工相同;对于后两类的农民工,由于其流动性强,因此,对他们应采取比 较灵活的政策。具体而言: 第一,就有雇主的农民工而言,最迫切的是尽快确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从层出不穷的 农民工工伤事故到规模惊人的农民工职业病群体,以及由此而导致的许多的劳资纠纷,都 决定了应当把针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作为最基本的社会保障项目优先得到确立。 第二,关于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可分为大病统筹医疗保险与一般医疗保险两项 。 对于第一类农民工,应实行与城市职工相同的即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而对于 后二类的农民工,由于其流动性较大,因而他们可以不参加一般医疗保险,但应参加大病统 筹医疗保险,只建立统筹账户。但如果他们愿意参加一般医疗保险,可为其建立个人账户, 并应确保其个人账户能在全国范围内转移。 第三,关于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于第一类农民工而言,应实行与城市职工相同的即社 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并应确保其个人账户能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对于后两类的 农民工,可实行按个人储存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个人储存型保险模式,只建立个人账户, 当然,也应保证其个人账户能在全国范围内转移。 农民工如离开用人单位回居住地,可将其个人账户连同基金转移到居住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 ,实行专户管理。如果他们到其他地方就业,即可将其个人账户转移到新从业地管理。他们 退休时,如缴费年限累计没有达到一定年限,则根据规定把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 人。如满一定年限,他们则可按有关规定享有养老保险待遇。 当然,针对农民工的这些保障制度,都只是过渡性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在各类企业的真正确立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的彻底废止,目前这些针对不同身份劳动者实行 的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必然会被包括各类劳动者在内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所代替。 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浅谈: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其滞后的隐患和原因 摘要:农民工维权备受社会关注,其社会保障问题也日益凸现,正视问题存在并积极求索化解之道势在必行。本文对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和介绍,并对研究状况作了简要评析,以期为该领域研究的加强、深化和拓展提供一些必要参考。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研究述评 农民工正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使工人队伍结构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近年来随着农民工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出现,农民工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对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还正视不足,对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还关注不够。比较分析发现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现有研究中在取得较大进展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进行总结的现实需要。鉴于此,笔者采用内容分析的文献研究方法,对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进行了梳理和总结。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其滞后的隐患和原因 通过整理分析发现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表现出以下两个基本特征,这集中显现了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紧迫性。 第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程度低,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和体系发育滞后,农民工群体近乎游离于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之外。有人研究发现,只有很小部分农民工有一至两项非均衡的、水平极低的社会保障,而且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其中社会保险各险种的参保率都在10%以下,其余75.2%的人没有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障[1].还有人分析指出,农民工完全处在城市社会保障网络之外,尤其在失业救助、医疗看病等方面农民工根本谈不上有什么社会保障待遇和保障机制[2].另有人认为农民工虽然进城创造了财富,但大量农民工都没有社会保障[3]. 第二,某些地区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做了一定的规范,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政策措施,但政策执行和实施效果不佳。有人分析指出,部分地区虽然出台了与农民工有关的一些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但实践效果并不理想[4].另外有人调研后指出,面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缺位及其对工伤、医疗保险的迫切需求,政府也尝试和制定了一些面向农民工的参保办法,但问题是效果难如人意[5]. 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这种滞后现状,会导致一系列的隐患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首先,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是社会稳定的隐患。农民工绝大部分处于中低层职业,还面临着失业风险,所以在陷入生活困境时容易铤而走险,从而积蕴社会不安定因素[6].其次,不利于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建立。目前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已推进到逐步将城市户口各类劳动者涵盖于其中,是否能进一步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包括进来,关系到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能否最终形成;再次,不利于实际推进我国城乡社会结构的转型。进城农民工如不能为相应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所吸收,就将长期处于流动状态,由此会带来一系列问题;第四,不利于推进城乡居民实质平等地分享经济与社会发展成果[7].第五,不符合市场分配的基本原理。农民工在市场初次分配中只能获得较小的份额,在再分配中应得到适当补偿,但城市再分配却基本将农民工排除在外,尤其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基本上没有被考虑到[8]. 有些学者对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滞后现状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比如有人从农民工的身份认同与流动性、雇主的不自觉以及农民工自身权益保护意识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9],还有人认为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有社会地位方面、认识方面、资金方面和操作方面的原因[10],另有人提出农民工社会保障迟迟没有大的进展主要是因为研究视角和工作方式还没有从制度和用人单位转移到需求和个体上[11].鉴于农民工社会保障滞后原因与本文将要在第三部分中仔细予以介绍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障碍因素有着互相交融的特征,故在此对其只是点到为止。 二、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理论界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必要性与紧迫性的认识已有广泛共识,虽然有人存在异议,但认为有必要注重并加紧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研究和探索居于绝对主导地位。农民工群体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主要体现于以下方面。 第一,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具有其政治意义:(1)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全面小康社会要求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在覆盖城市居民同时要为农村人口特别是农民工提供应有的保障[12].(2)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政府着眼长远的要求。如果因农民工的流动性与劳动关系不稳 定而不考虑其保险问题,那么今后再解决比现在就应对成本要大得多[13].(3)社会保障是国家赋予每个劳动者的一种权利,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保障农民工基本公民权的需要[14]. 第二,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表现在:(1)发展农民工社会保障事业有利于增进社会的整合与稳定,是社会顺利转型的客观需要[15].(2)是城市化战略推进的需要。合理解决我国城市化的难题,必须做的一项工作就是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要给农民工相应的社会保障[16].(3)农民工得失悬殊、进退两难的处境使社会主义的公平机制没有得到应有体现,亟待为其建立相应社会保障机制,兼顾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17].(4)是新时期社会反贫困的重要举措。农民工作为农村“精英分子”的身份和责任使得他们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对其家庭将是毁灭性的打击,极有可能导致因伤、因病而致贫甚至于返贫[18]. 第三,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可以产生一定的经济意义。(1)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引导农民工放弃兼业型转移、实现土地的集约化经营,从而可以改善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2)为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就必须建立一个不分所有制、不分用工形式、涵盖所有劳动者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从而要求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19].(3)可以引导农民工对劳动力流动的投资。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减少了他们流动的心理成本,增加了流动的间接收益和净收益现值,从而有利于农民工的流动投资[20].(4)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可以提高农民工抗风险能力,降低预防性储蓄、促进消费,对于拉动内需和经济发展有着积极意义[21].(5)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维护雇佣农民工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以及企业的发展与长期利益最大化[22]. 第四,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对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具有积极意义。(1)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在一定时期弥补国有企业职工可能出现的保险金支付不足,有利于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23].(2)农民工虽然持农村户口,但他们已与城镇职工一样从事非农产业劳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体现其公平性[24].(3)农民工作为社会边缘人,他们应有社会保障制度来维护自身权利,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25].(4)从长远来看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既能减少改革的阻力与成本,又不会扭曲社会保障一元化目标,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长期目标的必然要求[26]. 第五,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对农民工自身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1)数量众多的农民工享受不到应有的基本社会保障与他们为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完全不对称,这是绝对不合理的;(2)农民工从事的大多是苦、累、脏、险的工种,受工伤、疾病困扰可能性非常大,社会保障是农民工实现基本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求;(3)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关爱和保护农民工中妇女、儿童这种生理与社会双重弱势人群的需要,他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更为迫切;(4)有利于对农民工消费行为的引导,使他们在满足目前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能兼顾其长远利益[27]. 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可行性与障碍因素 有效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事业和制度建设,需要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状况和问题有一个全面系统的理解。这就要求在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作用与意义有充分认识的同时深刻剖析该制度安排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不仅要探讨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阻碍因素,也需要对其有利条件进行必要把握,在辨证分析中探索有效的解决之道。 (一)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弊端 有人认为在我国真正建立城乡一体社会保障体系需要相当长的路要走,如果盲目推行城乡接轨,很可能会增加企业和农民工的负担,国家也将付出太大的监督成本[28]. 另外有人表示反对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因为对农民工来说现在首要任务是增加即期收入而非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二是近年来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都没搞好,而且农民工流动性很大;三是让农民工加入社会保障体系会增加企业成本[29].还有人认为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具有负效应表现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对我国城市化会产生负面影响,对农村社会保障建设有不利影响,也不利于农民工的就业[30]. (二)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有利条件 有学者指出,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了二十年,国家财力和政府承受能力 已逐步增强。而且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中政府的主要责任在于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过分强调国家财力不足和过高估计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代价是一种思想上的误区,应分类分层对农民工进行保障[31]. 有学者认为,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具备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条件,具体表现在:一是具备相应的政治条件,二是具备相应的社会条件,三是经济条件也已基本具备[32]. 还有学者认为,建立初步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的时机已经逐渐成熟,政府应该着手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机制,尤其是一些最基本的生存保障机制,更好地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道主义精神[33]. (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障碍因素 首先存在主观方面的因素:(1)农民工没有得到基本的身份认同,一部分人单纯站在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看问题,忽视农民工自身的基本权益;(2)大部分的农民工雇主缺乏自觉保护农民工的意识,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忽视对农民工的保护;(3)农民工自身由于主客观原因不敢或还没有意识到需要维护自己应有的基本权益,维权意识缺乏[34].(4)城市居民对对于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有较强的抵触心理,担心会引来更多的农民进入城市[35].(5)一些地方搞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往往是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扩面指标层层向企业进行安排,也不管农民工是不是真正需要,这种行政强制的工作开展方式让农民工心生反感[36]. 其次是体制方面的因素:(1)现有制度安排的障碍。主要是国家为保证城市的发 展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严格的户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37].(2)社会保障立法不健全。关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相应的立法,使相应的的社会保障工作难以实现强制性原则;(3)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滞后甚至是缺失。目前我国广大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远未形成,与城市社会保障存在严重脱节,这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38].(4)农民工虽然人数众多却由于其弱势地位和较低的组织程度使得其争取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的能力不足,他们的诉求和意愿难以引起决策层的应有重视[39]. 再次有客观方面的因素:(1)农民工表现出的极大的流动性。这种流动性不仅反映在城市之间、城乡之间,也表现在职业及单位之间[40].(2)作为保障对象的农民工规模巨大且构成复杂。我国农民工数量非常庞大且还不断增长,而且层次不一、构成复杂,他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也存在较大差别[41].(3)农民工经济收入上的障碍。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作和收入很不稳定,这种状况使其难以取得进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的资格[42].(4)社保资金的障碍。近年来社会保障资金短缺状况使得维持原社会保障体系尚力不从心,如果再把农民工纳入其中将会不堪重负[43]. 四、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框架体系与基本思路 前文中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必要性以及可行性等问题的论述,最终还需归于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框架体系与基本思路上,这也是化解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根本落脚点。 在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框架体系构成上,可以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分析。从横向构成看,主要存在两种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农民工社会保障应包括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三个基本组成部分[44],另一种观点是将农民工社会保障基本等价于当前的城镇社会保险,即包含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五大部分[45],较第一种观点增加了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从纵向构成看,大多观点认为当前由于主客观方面条件的制约,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不宜也不可能求大求全、齐头并进,而应坚持分类分层分阶段逐步推进的策略和基本原则,依次建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尤其是大病医疗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失业和生育保险制度,积极而有效地逐步维护和实现农民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46].尤其绝大多数观点都指出工伤保险问题的解决尤显必要和迫切,应该首先建立针对农民工的以普遍性为原则的工伤保险制度,解决好关联农民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及其全家幸福的工伤问题。 另外有人认为农民工社会保障还应包括其他保障项目。有人提出农民工的无保障状况是引发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应在大城市建立“公共劳动”形式的社会救助体制[47].还有人认为应该建立以最低生活 保障为核心的农民工社会救助制度,并通过职业福利和社区服务等方式建立农民工的社会福利制度[48]. 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上,当前理论界还存在着较大分歧和争论,没能形成相对一致的意见,更没有能为大家基本接受的成熟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应将农民工纳入到现有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有人提出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应将农民工纳入其中以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险问题,但鉴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多元化要求只能适时地分层分类将农民工纳入[49].还有人认为应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可供选择的两条途径是通过户籍改革将其变成城镇居民进而纳入镇社会保障体系或者通过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扩面将农民工直接纳入[50].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对农民工实行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有人认为仍将农民工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既不现实也不可靠,但对农民工一开始即推出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也缺乏财源及其他资源,因此现阶段应推出相对独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构一种作为过渡形态的“三元社会保障模式”[51].另有人指出农民工身份的过渡性要求必须建立有利于城乡衔接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其勾勒了一种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架构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并从该制度的保障对象、保障项目、基金筹集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52]. 第三种观点认为可将农民工纳入到一种“低门槛、开放式与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新计划”中,搭建中国社会保障新平台。其认为近年部分城市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体系的做法可能剥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是一种短视甚至是歧视,但如果把农民工纳入到这种社会保障新计划实行全国统筹则不会发生这种问题,而且这种做法具有其合理性与可行性[53]. 第四种观点认为应将农民工纳入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其认为把农民工纳入城镇统一的社会保障体制和参照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新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两种模式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不具备可行性,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应把农民工纳入到应加快改革和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并最终向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制过渡[54]. 除了以上的四种观点,有的解决思路中没有明确提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归口问题。有人认为农民工是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关注的社会弱势群体,其具有客观、正当而迫切的社会保障诉求,应采取分类分层保障的办法依次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55].还有人基于现实权衡考虑提出了“低起点、多层次、土地换保障”的农民工社会保障设想和解决办法[56]. 五、结语 现有对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除了本文论及的几个方面外,还有一些从其他视角进行了探讨,鉴于其研究比较稀薄以及本文构思和篇幅的考虑,在此不再赘述。 综观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已有研究尤其是专业性的论文,可以看到该问题已逐步受到各方面专家学者的关注和重视,尤其是去年以来论文数量有了较大增加,认识也日渐由感性走向理性、走向深入,研究视角也在不断拓展,这必将为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化解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同时,笔者觉得研究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与不足,有待今后注意或改进。 首先,研究在总体上还很不深入。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由来已久,但从对其研究的数量上看,笔者搜集到的该方面文章不过三十余篇,其中比较正规的专门性研究就更为稀少;从研究的拓展情况来看,现有研究大部分着眼点还很笼统,分化和展开不够;从研究的氛围来看,虽然有过一些论争,但总体还很薄弱,离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这样的重大社会政策确立还不相称。 其次,研究的实证性有待加强。已有的研究基本限于纯理论和经验研究范畴,实证成分稀缺。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以及相关情况的调研不足和缺乏第一手调研资料使得对现实状况的把握不够精确、肯定和深入,从而导致研究结论尤其是构建方案的可行性与说服力不强。 第三,研究中存在一些偏颇。首先表现在研究中的结构性偏差,即对作为农民工社会保障重要部分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很少涉及,尤其是对后者忽于关注。另外对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分析不够,重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阻碍因素探讨而轻有利条件分析。 第四,研究设定的解决方案还比较粗糙,系统性和实践性不足。究其缘由,固然有研究历时不长的客观原因,但上面提到的问题尤其是对农 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及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基本问题的分析认识不够全面深入而产生的一种脱离制度安排的基础性工作即直奔具体方案设计的不合理取向难免使设定方案的有效性打了折扣。 第五,研究的国际视野与经验借鉴有待重视。我国的改革发展与赶超战略要求有充分合理借鉴他国经验教训的意识,在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上亦应如此。然而现有研究中对国外相关研究成果和举措的引进与参考还明显不足,几乎处于空白状态。这种倾向也一定程度存在于当前农民工问题的总体研究之中。 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浅谈:城市农民工就业状况及其社会保障优先序研究 [摘 要]农民工是既不同于城镇居民,又有别于农村农民的特殊群体。他们主要分布在城市的建筑、环卫、搬运等行业,从事的大都是重、脏、累、险的工作。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和生活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问题越来越突出。政府应根据农民工的实际需要,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作科学的安排,从而有效地保障农民工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农民工;就业状况;社会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镇)和乡镇企业就业。到2005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推算,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规模已达1.2亿人,其中,进城农村劳动力约为1亿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也逐渐成为社会保险部门重点关注的对象,因为这既关系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的维护,也关系到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而具体到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来说,现行的社会保险体系中,对农民工而言,哪些该先行,是值得慎重考虑的。一些地区急于给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而没有考虑到农民工的流动性和农民工的实际需要,导致农民工退保现象的频频出现。我们认为当务之急是尽快确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因为从层出不穷的农民工工伤事故到规模惊人的农民工职业病群体,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各种各样的劳资纠纷,均决定了针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以及医疗保险制度应当作为最基本的社会保障项目优先得到确立。本文通过对农民工群体就业状况的全面剖析,依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和农民工的实际需要,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的优先安排作一些积极探索。 一、农民工就业状况分析 (一)农民工就业行业状况分析 农民工是新兴的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这一群体文化程度相对低,一般从事重、脏、累、险的工作,劳动条件差,工伤事故的发生率比较高,且一旦发生就会比较严重。据劳动社会保障部2005年快速调查显示,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其中制造业占27%,建筑业占26%,住宿和餐饮业占11%,批发和零售业占1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9%,其他行业占15%.国家统计局的调查也表明,2004年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从事制造业的占30%,从事建筑业的占23%,从事社会服务业的占10%,从事住宿餐饮业的占7%,从事批发零售业的占5%.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提供的最新调查显示,我国建筑业农民工队伍约4000万人,占全国农民工总数的三成以上,占建筑业一线人员的九成以上。④据河北省劳动保障厅调查,从事制造、建筑的农民工占47.3%,建筑业占到了全部外出农民工的32.7%.⑤广西南宁农民工的行业中,建筑业约占86%.而全国大事故大多来自建筑行业,北京七成大事故来自建筑业,2003年1至9月,全国建筑业每大要死亡6.5人。这首先是由于农民工在就业中的弱势地位,维权意识不强,经常是被动地接受雇主的许多不合法的要求,使得许多雇主依然千方百计逃避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劳动强度、报酬和工伤处理办法全凭雇主单方来决定。而一旦出现工伤事故,雇主就可以推卸责任。此外不少雇主为了压缩成本,不给农民工提供必要的保护及安全措施,这使得农民工面临极大的安全风险。其次是安全意识淡薄,劳动技能不高。由于农民工进城务工之前从事的是一些危险性较小的简单农活,使得他们对于工业生产的安全重视不够甚至是漠视,从而频繁导致工伤事故发生。最后是农民工的就业行业风险性巨大。由于农民工的知识水平有限,劳动技能不高,所以一般在像建筑业这样风险性较高的行业就业,从而使得农民工成为工伤事故的主要受害群体。 (二)农民工健康状况分析 1.职业病是影响农民工健康的第一大病 首先,农民工是职业病高危人群,尤其是尘肺病人中农民工数量占很大比重。可以说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地方,就是农民工集中的地方。根据山西晋中市工会调查显示,全市106354名职工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达65004人,占总数的61.1%,其中接尘人数为45088人,占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的69.4%,粉尘危害成为职业病最突出因素。而晋中市2800余名患有尘肺病的职工中,绝大部分是农民工。另外,在水泥制造业、化工业、油漆涂料业等农民工集中的行业,慢性甲苯中毒、慢性铅中毒等职业病逐渐开始发病。 其次,农民工的用工单位工作环境差,一半以上有诱发职业病危险。卫生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等部门通报了主要针对农民工的全国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据对29个省份的不完全统计,检查单位21万多户,检测单位5.3万户,不合格的占检测总数的57.5%. 最后,农民工对于职业病的漠视。农民工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市场竟争力较低,在当今大量农民流动到城镇就业,找到工作已属不易。他们担心的是自己的饭碗及其工资怎么样,工资能否及时、足额拿到手。而对工作能产生职业病到没有在乎,或者说没有考虑过工作还可能导致什么病。 2.劳动强度也是影响农民工健康的重要因素 央行关于对农民工就业分布和收入的调查的报告显示,农民工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比较恶劣,从事的工作普遍具有重、脏、苦、累、险的特征。工作时间偏长,51.3%的人每周工作在41~60个小时之间,32.9%的人每周工作时间超过61个小时。农民工群体工作超过法定时间的接近85%.农民工收入水平近期虽然有所提升,但以劳动的艰苦程度衡量,其工资水平仍然偏低。根据清华大学李强教授在涉及外来人口32万的北京丰台区,通过配额及问卷而访谈方式,完成的493份有效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73.5%的农民工存在超时工作(即每天9小时以上),每天工作时间在10个小时以上的占65%.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的占23.6%(见表1)。 表1城市农民工每天劳动时间调查结果 劳动时间 人数 百分比(%) 7小时以下 28 5.8 8小时 100 20.7 9小时 41 8.5 10小时 170 35.2 11小时 30 6.2 12小时 79 16.4 13小时 5 1.0 14小时及以上 30 6.2 合计 493 100.0 由上表同样得出,农民工群体劳动时间普遍比较长,劳动强度也比较高,这种工作状况给他们的健康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3.食品安全问题 农民工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以建筑行业为例,造成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建筑工地有效工期较短,工程规模小,一般没有规范性食堂,很难达到卫生许可条件。二是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卫生安全意识薄弱,没有采取有效的卫生安全措施;农民工也没有充分认识到危害性,不能提出相关的卫生要求,或者认识到了,也提出了要求,但在谈判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三是建筑商的卫生安全责任感和农民工的维权意识都很差。建筑商只注重商业利润而轻视工人的健康,而农民工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此外,由于建筑工地人员流动性大,饮用水、住宿条件差等,也容易造成一些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如果没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昂贵的医疗费用,对广大农民工显然不堪重负。大多数农民工只能小病仗着年轻力壮拖,大病就只好回家,如果患了职业病也只有自认倒霉。而农村也不是他们天然疗养所,据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介绍,农村中有一半左右甚至更高一点的人看不起病,有40%~60%的人,甚至更高,因为看不起病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全国不同的地区比例不一样。在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因为看不起病、住不起医院,因病在家里死亡的人数估计在60%~80%. (三)农民工就业的流动性分析 农民工为了寻求更好的就业机会,挣更多的钱,不得不频繁的向不同的地方流动。根据农业部调查显示,40%的农民工没有固定工作,平均就业8~9个月,3个月以工的占11.3%,4~6个月的占16.3%,6~10个月的占73.3%,10个月以上的占7.8%.据调查,湖北省农民工在外出打工3年以上的占29%,3年以下的占71%;在一个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占19%,3年以下的占81%.天津市农民工在外打工3年以上的占26%,3年以工的占74%;在一个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占31%,3年以下的占69%.农民工表示坚决不回家的占2.4%,争取留在城市的占17.5%,但最终能留在城市的估计不足10%.同时,由于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等因素的阻碍,不少农民工即使在一个城市工作生活了多年,也很难融入城市,到一定年龄以后农民工还是要被迫回到农村。再加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分割和地域分割,个人帐户不可转移,社会保障网络在全国无法对接和联通,无法使农民工享受到社会保障的保障利益,从而使得农民工这种流动性比较高的群体参与社会保障的积极性不高。 二、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大量事实和数据说明,农民工已是我国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与农民工的贡献和作用相比,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应该尽快提上议事日程。其必要性和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农民工自身利益的保护 首先,数量众多的农民工享受不到应有的基本社会保障,与他们为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完全不对称,这是绝对不合理的;其次,农民工从事的大多是苦、累、脏、险的工种,受工伤、疾病困扰可能性大,社会保障是农民工实现基本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求;再次,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关爱和保护农民工中妇女、儿童这种生理与社会双重弱势人群的需要,他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更为迫切;最后,有利于对农民工消费行为的引导,使他们在满足目前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能兼顾其长远利益。 (二)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提升我国城市化水平 城市化是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农村型转为城市型的历史过程,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及城市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在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下,在改革开放前的20多年时间里一直停滞不前,严重滞后于工业化进程,呈现出“工业国家,农村社会”的特征。这种局面直至今天仍未得到根本扭转。据有关资料分析表明:我国目前的城市化水平仅为32%,离中等发达国家49%的比例还相差甚远。城市化滞后引起或加剧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如农民收入过低和增长乏力、就业压力大等,在很大程度上均与城市化滞后有关。而提升城市化水平最重要的实际措施之一就是建立面向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有1亿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职业。农民工已成为推动我国城市化水平提升的基本力量。但由于前述种种原因他们至今尚未被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加上其他因素,致使农民工仍然处于流动状态,从而严重阻碍了我国城市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三)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切实解决“三农”问题 “三农”问题归根到底是农村人口过多导致的。在土地供给相对稳定的条件下,过多的农村劳动力会排斥资本和技术对农业的投入,农业劳动生产率很得到提高,农民输入也就无法增加。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要减少农村人口,但是如果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些富余劳动力是很难转移出去的。农民工作为三农问题的突破口,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为农民提供制度保障,改变排斥农民工的传统政策,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民工自觉依法、有偿转让其在农村的土地经营权。同时,农民工要转变传统观念,适应城镇化的趋势,积极参与到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设中来。 (四)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 农民工大部分由年轻人组成,他们在城市受到制度和政策的排斥,干着又脏又苦的活,还经常受到城市人的歧视,使得他们可能会产生不平衡心理。而且,农民工的工作一般具有短期性,工资又低,在失业没有经济来源而又得不到必要的社会保障的情况下,显然对社会稳定是一种严重的威胁。据一项对上海、广州、沈阳3市的刑事犯罪研究表明:1990~1999年间,农民工作案率大幅度上升,上升幅度分别达到70.15%、182.27%、99.87%.农民工在无任何保障时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可见一斑。 即使他们没有刑事犯罪,其中有许多人为生活所迫从事违法乱纪的经营活动,如造假贩假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可以给失去生活保障的农民工正当的社会认可和人文关怀,有利于兼顾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还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少社会动荡的因素,维护社会的稳定。 (五)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相冲突的。和谐社会的建立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意味着只要是我国公民,就应该享受最基本的国民权益和保障,国家不应该根据出身、来源地和职业等而区别地对待每个公民,而应提供均等化的服务,因为每个公民都履行了同等的国民义务和责任。如果没有公平待遇,那么各种歧视就会出现,纠纷就会接踵而至。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以及相伴随的各种制度安排实际上就是一种不公平的制度安排。这种不公平的制度安排如果持续下去,则不但不能建立和谐社会,还会使城乡之间的冲突愈演愈烈。因此,从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出发,必须真正着手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三、农民工社会保障的优先序安排 通过前述对农民工就业现状分析,我国目前的经济水平及现有制度决定了不可能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全面的保障。而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亟需解决,因此,必须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各项目进行优先序安排。我们认为,对于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安排必须根据当前农民工实际需要和政府人力财力,分清轻重缓急,有步骤、有计划地逐步建立和完善。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的不同险种要采取分清主次,分步推进的方式来实施,不能不顾农民工群体的现实状况而对各个项目不分主次,一哄而上的来实行。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抓紧研究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具体而言,应当从以下方面出发: (一)加快建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是农民工当前最迫切的社会保障项目,也是解决好农民社会保障的着眼点。从屡屡发生的农民工工伤事故以及由此导致的众多的劳资纠纷,决定了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应当作为最基本的社会保障项目尽快优先得到确立。建立工伤保险制度,这是几乎所有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普遍优先考虑的社会保障项目。这种保障项目不存在账户积累与保险关系接转问题,项目成本亦不是太高。对农民工来说,这是一种迫切需要的职业伤害风险分散机制,能保证其一旦遭受职业伤害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对用人单位来说,则是建立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基础之上的工伤赔偿机制,费用也不高;对政府部门及负责组织赔偿的部门来说,亦较易操作。而且,由于建立起农民工的工伤赔偿机制,用人单位将会更加注意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二)积极建立农民工疾病医疗社会保险制度 建立农民工的疾病医疗保障尤其是大病保障制度。由于农民工所从事的大多是脏、累、重、险的工作,劳动条件相对比较恶劣,生活、居住条件亦较差,患病是难以避免的。在缺乏保障机制的情况下,患病尤其是大病不仅给农民工带来身体的伤害,同时也可能会导致失业,从而因为失去经济来源陷入贫困。所以应当建立针对农民工的大病医疗部分的社会统筹保障机制,在最大范围内分散由于疾病给农民工带来的风险。在此基础上,有必要对农民工医疗保险进行一定的分类。那些在城市的工作相对稳定、有固定住所并将长期在城市工作的部分农民工,可以参加当地的各种基木医疗保险。那些流动性大、从事短期工作的农民工可以参加专为农民工设立的医疗保障制度。该制度缴费较低,可根据民工的实际情况设计不同的保障层次。具体而言,首先该医疗基金有个缴费的底线,所有民工都要按此标准缴纳,按此层次享受的待遇。在此基础上,如果农民工愿意还可以缴纳更多的保险金,相应享受较多的保险待遇。 (三)有区别地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对拥有比较稳定的职业、相对固定的住所和单位,在城镇居住达到规定年限的农民工,应该考虑将他们纳入当地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其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办法可以参照城镇职工的标准执行。对无固定职业且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则可以设计一种过渡性的方案,如制定一定范围内不同档次的缴费率由农民工自愿选择,同时规定儿雇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农民工所选择的缴费率缴纳相应档次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对进入城市从事经营性职业的自雇农民工则可以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的保障制度安排。同时,为所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建立个人账户。 (四)建立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 针对农民工的就业状况极不稳定的现状,应建立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实行“现收现付”制。但是由于城镇失业保险制度建设面临着巨大压力,企业在转制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困难,使这项制度实施起来具有相当难度,鉴于此,应采取积极的就业促进措施或失业援助计划作为建设失业保险制度的有益补充。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农民工纳入城镇失业保险制度。如《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把失业保险扩大到农民工,为签定劳动合同的农民上提供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或生活补助费。条件还不具备的城市可为失业农民工提供一些帮助以渡过难关。如政府管理部门提供“公共劳动”为失业农民工提供“最低生存保障制度”。 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浅谈:论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及对策 摘要:社会保障权益缺失是当前诸多涉及农民工问题的症结所在,客观地反映因社会保障缺失给农民工带来的问题,分析其原因,探索出相应的对策,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体现国家在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基础上保证农民工基本生活权益及社会公平的重要工作。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对策 近年来,进城就业打工的农民工队伍不断扩大,他们在为城市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的困扰。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主要表现 近年来,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环境差,缺乏社会保障服务。由于农民工中的大多数人集中在“3d”(险、脏、难的英文第一个字母)职业岗位上,工作条件恶劣。一些企业片面追求效益指标,忽视安全管理,产生大量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加之农民工自身安全保护意识薄弱,导致工伤事故屡屡发生。而农民工面临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缺乏的就是社会保障机制和社会保障服务。据四川有关部门调查,在县以上企业就业的农民工中,仅有3.41%参加工伤保险,0.84%参加医疗保险,0.83%参加失业保险,2.99%参加养老保险。 2.游离于城市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之外,医保水平较低。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市职工建立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保障制度,但农民工没有这个待遇,尽管农民工是以青壮年为主的群体,但在疾病侵扰时,由于缺乏医疗保障,不能及时就医,病情被拖延。据2000年底清华大学李强教授组织的在北京的一个问卷调查显示,农民工中有36.4%的人生过病,有些人甚至多次生病,13.5%的农民工生病在3次以上。农民工生病后,59.3%的人并没有花钱看病,而是仗着年轻挺过采。另外40.7%花钱看病的人均支出是885.46元,而他们所在的劳动单位为他们看病的平均支出却仅有72.3元,不足实际看病费的1/12.再以南京市为例,2003年1月至8月,该市发生断指断臂的工伤3000例,大多没有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权益的缺失,往往导致他们有病不能就医,小病酿成大灾,甚至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刚刚脱贫或已走上小康之路的农户“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因此,农民工应有与经济收入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保障,这是不断改善就业状态、增加收益、保障健康的重要保证。 3.职业不固定,失业率高,缺乏必要的生活保障。根据罗遐、夏淑梅在2003年初的调查,农民工中,27.4%的人曾有过失业的经历,这一比例要比城镇登记失业率(2003年上半年为4.2%)高得多。一部分农民工的失业还相当严重,在有失业经历的农民工中,将近30%曾经遇到过长达半年和半年以上的失业,并且工种变换频繁,没有长期的固定工作。由于农民工多数是年轻人,有时失业时间比就业时间还长,这些人长期滞留在城市里无事可做,造成很多不安定因素,其后果令人忧虑。根据在北京的调查,33.5%的农民工在城镇里有过失业的经历。从失业时间上看,失业1至2个月的短期失业最多,比例为47.7%. 4.身份受限,难以享受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分治体制,农民工没有城镇户口,也就不符合享有城镇福利与救济的有关“规则”。他们与城镇职工在住房条件或补贴、在职培训或进修、工资福利、社区服务、探亲补助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调查发现,农民工子女不能平等享有教育福利,随父母外出求学的学龄子女中73.9%的人都缴了插班费或赞助费,13.6%的人进入农民工子弟学校,另外12.5%的人是托人入学没缴或少缴额外费用,但其花费也不少。至于农民工社会救助状况更令人堪忧,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城镇“低保”网并没有向农民工张开。只有部分农民工享有单位提供的一点医疗等救助,一旦离开单位,救助则随之解除。 二、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原因 1.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和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是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主要原因。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是传统的就业制度模式和二元社会保障制度构建的基础。户籍制度不但加深了农民与城镇居民在经济、政治、文化、心理方面的隔阂,也使农民同时失去了在城镇就业的机会和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农民成为被计划体制彻底抛弃的“局外人”。目前我国城镇社会保障政策仍是基于城乡二元分割的劳动力市场所制定的政策。由于农民工没有城镇居民的身份,进城的农民工成为被城镇劳动就业制度与社会保障体系所排斥的对象。 2.社会保障立法不健全是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根本原因。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立法不完善,缺乏对农民工的法律保护。迄今为止我国仍然缺乏全国性的农民工社会保障立法,只有一些零散的地方性法规及一些规范性文件加以规定。因为各地法规不统一,做法也各不一样;由于各地方性的规定极为散乱、彼此之间不协调,无法形成体系;由于缺乏全国性的法律规定,使企事业单位在交纳农民工保险金义务的履行方面,很难获得法律的强制力,也无法通过司法的途径来保障其履行。 3.社会保障资金不足。财力支持不够是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重要原因。近几年,国家集中精力与财力加强城镇社会保障改革与建设,以确保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又陷入资金困境。2002年基本养老保险收不抵支348亿元,加上基本养老保险历史欠账及日益老龄化的影响,养老保险面临巨大的资金问题。随着下岗人员走出再就业中心以及企业的继续裁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越来越多,支出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当城镇社会保障制度运行受到资金限制时,若再将庞大的农民工群体考虑在制度范围内,必然要面临更为严重的资金困难。资金问题是农民工社会保障迟迟没有提上日程的重要客观原因之一。此外,农民工在他们相对较低的收入中,用于维持生活,抚养教育子女,已是相当紧张,再拿出一部分资金参加社会保险,也确实有一定的困难。 三、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对策 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到2020年时,将有36000万农村人口转移进城镇。这些人工伤;疾病需要医疗保障;更重要的是,到2030年之后,3亿农民工都将陆续进入退休年龄,这批农民工逐步进入老年阶段。如果现在不做好相应的制度安排,一、二十年后,这个群体进入老年阶段却没有任何养老保障,其被动局面将不堪设想。届时不仅这些人的老年生活将面临严峻挑战,而且社会将面临巨大压力。因此,尽早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以规避风险十分必要。 1.彻底改革户籍制度,打破“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局面。目前中国各地正陆续推行新一轮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沿用多年的户口迁移审批制度在许多地区已逐步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以条件准入方式、按实际居住地进行户口登记管理的新模式。如,山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从2006年9月起到2007年9月底,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取消户口的农业、非农业之分,完全打破城乡分割,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上海、郑州、湖南、深圳等地也纷纷采取措施,实现户籍制度的一元化,这些都是十分可喜的进步。同时,户籍改革要想成功,必须与其他改革配套进行,就是要将附在户口背后的就业、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等“衍生物”,从户口簿上去掉,使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与城市居民一道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2.抓紧制定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和法规。目前,区域性的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规章制度已陆续出台,而农民工流动是一个全国性的现象。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已不是一些临时性的、地方性的办法和措施所能解决的问题。要提高立法的规格和权威性,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到全局的角度。为此,国家应尽快出台《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待条件成熟时,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为中心的,以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社会福利法、社会优抚法、社会互助法、公积金法、社会保障监督法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保障法规体系。 3.根据条件因地而宜,逐步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现阶段应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求,根据当前我国的客观条件,按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建立起包括五大保险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首先,尽早建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能分散和化解农民工所遭受的职业风险。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要实行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时定额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其次,根据农民工的就业和生活状况,建立农民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工的生活保障问题,在确保农民工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的前提下,逐步解决包括农民工工资、奖金、职务升迁在内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及社会生活权益等问题,使农民工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再次,共享社会改革发展成果,加快建立农民工疾病医疗保障机制,搞好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链接,解决农民工的疾病风险。建立农民工的大病或住院保险,着重保当期住院医疗。由于农民工收入低,对大病风险的抵御能力十分脆弱,极易因大病住院而陷入贫困。因此,急需建立相应的风险化解机制。每个进城镇务工的农民工都必须在国家的强制下建立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储蓄帐户,不论在哪个地区、哪个单位,都要定期存入一定比例的保险金。当然基于现实考虑,缴费比例不宜太高。而一般医疗保险可依据农民工的意愿而行,或个人负担,或同样地建立个人帐户。其他保险如养老、失业、生育,可暂缓实施,等到条件成熟时,再按医疗保险制度的办法实行。 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浅谈: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 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摘要: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近年来,中国外出就业农民工人数惊人,在国家大力倡导下,各级政府针对农民工参加各种社会保障问题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起到了一定效果,但总体上看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依然严重,劳动合同订立不规范,社会保障与福利待遇差,各种保险参保率低,参保范围窄等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着城乡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要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加速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提出了一些列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农民工权益;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必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要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工是农村经济建设的主体,目前,全国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人数惊人。据有关统计显示,全国农村劳动力每年外出务工人数超过1.5亿人,其中进城务工的超过1亿人,跨省就业的超过7 000万。巨大的数字背后是大量的农民工在农闲和农忙之间往返流动于城乡之间,并在企业与企业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由于种种原因频繁地变换工作岗位。一个显著的特点是,近年来,随着农业生产机械化的推广、工业建设对耕地的“蚕蚀”、“侵吞”,农村富裕劳动力不断增多,全国外出务工的农民逐年增加,务工方向存在一定的盲目性。这些务工农民很难享受到完善的社会保障。而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解决不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使广大农民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宏伟目标就很难实现。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 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显示,近几年,中国每年外出务工人员接近1.5亿人,绝大部分集中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近年来,在国家大力倡导下,各级政府针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起到了一定效果,但总体上看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劳动合同订立不规范、社会保障与福利待遇差、参保率低、参保范围窄等问题依然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现象依然存在,拖欠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无论打开何种媒体,都有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消息。随意浏览就会发现很多清理工资拖欠的案子。例如:北京劳动监察部门2007年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8 979件,为5.3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8 515.2万元。类似案子不胜枚举。 2.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合同订立不规范 在劳动力严重供大于求的不均衡状态下,很多劳动合同都是企业单方面制定的,农民工只是被动接受者,合同明显存在霸王条款。据调查显示:在一些正规企业务工的农民工,只有近70%的农民工和企业签了劳动合同,但这其中只有45%的劳动合同是经过双方协商签订的,这说明劳动合同签订率虽然较高,由于合同中单方面规定的“霸王条款”太多,即使农民工手里握有合同也形同虚设。 3.农民工享受社会保障与福利待遇低甚至没有 城市向来以主人的身份看待进城就业的农民工,从来没有把农民工看做自己人,农民工和城市人之间毫无平等可言。由于不被城市认可,因此农民工也被排除在城市福利之外。在那些私营小企业、国有改制企业、酒馆饭店打工的农民工,除了每月应当得到的一点点薪水以外,享受不到生活补助,没有劳动保护,没有带薪休假,没有住房补贴,没有午餐补助,在计件工资的掩护下甚至没有节假日。在社会保险上,除非国家强制执行,没有几家私营企业主动为农民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的。在广大内地企业,农民工的参保率不到30%,他们与城市居民有相同的工龄,更高的技术水平,更好的管理能力,却拿不同的工资,更低的奖金。对于住房,公费医疗,子女教育福利更谈不上。 4.农民工参保率明显偏低 国家明确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一样要参加各种社会保险,要求用人单位无条件为单位职工办理。但是,由于监管不到位,真正为职工办理所有保险的并不多。主要表现为:(1)工伤保险:个别行业和地市农民工参保率高;(2)养老保险:“参保”率低,“退保”率高;(3)失业保险: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不到1%,和巨大的农民工群体相比,“社保”覆盖率低的惊人。 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对策 当前,各方关于如何建立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采取适时推进的方式,将农民工直接纳入到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与此相反,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应建立相对独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和前两种观点不同,第三种观点建议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新平台。上述各种观点都有自己的理由,也有一定的可行性,但具体执行起来可能都有很大难度,加上中国国情的复杂状况,所以,还无法全面推广,只能作为试点在一些地区搞实验。 1. 完善立法、规范法制,给欠薪者定罪,切实维护民工权益 之所以一些企业主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时有发生,这与我国法制体系不健全、法制规范不完善有一定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正因为法律的缺失或执法监管的不到位,恰好被这些人钻了空子,“培养”了他们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惯性”,因为拖欠对自己不会带来什么大的损失,不会坐班房,不会进监狱,相反还可能有利可图,为何不拖欠呢?这迫切要求国家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条例,给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定罪,用严格的法律惩罚欠薪者,用严格的法律威慑欠薪者,胆敢以身试法,必将受到严格的法律制裁,让想拖欠的小企业主不敢拖欠,如果拖欠,就给他定罪。有了法律,如果得不到执行将形同虚设。首先,执法部门必须严格执法,凡是有企业遭到举报,确有拖欠工资的行为,证据确凿,原因无论由那个单位、那个部门引起,那怕是政府机关,也一样要受到法律的严惩,不得有丝毫偏袒。决不能让法律成为“白条”,切实提高政府依法办事的能力,严厉查处侵害农民工利益的事件。其次,法律的普及也很重要,针对农民工制定的法律,就必须宣传、普及到农民工,提高农民工队伍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懂得如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一方面利用法律的威慑作用给准备欠薪的企业主以法律警示,另一方面对大小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主要经常搞法律培训,普及他们的法律意识,并定期考核,树立他们依法用工观念。凡考核不过关者,不准其招收农民工。第四,在全社会尤其是大城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每个市民都认识到农民工对城市建设所作贡献,是城市发展的主力军,城市的维护、美化和快速发展离不开他们,要关爱农民工,自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社会氛围。 2.积极筹建农民工权益保障中心,建立农民工社保电子档案并实现城乡网络化管理 建立完善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必须有一个机构负责处理,所以,目前要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应有一个专门负责的机构:农民工权益保障中心。保障中心应有国家财政拨款运营,对农民工进行减免费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对农民工社会保险(医疗、工伤、养老、失业等)的登记办理、转账、与单位结算、清理拖欠工资、法律援助等事项。首先,在各省会城市建立本市农民工权益保障中心进行试运营,并实现全国省会城市联网,当积累一定经验后逐步推广全国各地市。由中心对在该市就业的农民工登记造册,建立农民工社保电子档案,设立农民工个人社保账户,通过法律明确规定账户的一切权利归账户本人所有。详细记录农民工社保费用交纳和余额情况。当农民工由一个城市转移到另外一个城市时,由本人申请,社保档案将通过网络自动转入所在城市社保管理系统。总之,可以通过现代网络技术,实现农民工走到哪里,社保档案跟到哪里。这样,既解决了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又解除了农民工流动性大、社会保险不好办理的难题。同时,通过电子查询功能,农民工可随时掌握自己的社保交纳情况,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通过网络化的统一管理,可以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集中管理、单独立户、专款专用。至于缴费方式、缴费比例应参照一些发达城市如上海、深圳等的做法,实行“三险合一”、分类分层、循序渐进和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 3.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实现网上劳动合同备案管理 中国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必须加大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监督力度,对那些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或业主实行严厉的法律制裁,增强法律威慑力。同时,有关部门应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制定全国统一的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本,积极宣传教育农民工,帮助他们弄通、弄懂合同的签订和使用方法,让不懂法的农民工能真正能够利用规范的劳动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保体系,彻底解决农村和城镇社会保障差别,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当前,阻碍农民工社会保险体系建立的根本原因在于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别。城市职工基本都有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农村居民大部分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保障,都还坚持认为养老要靠儿子,尚没有社保观念。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建立难的问题,最终还是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解决农村和城镇社会保障差别的根本途径。如果真正做到了全社会保障体系的统一,所谓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就不存在了。
实体经济论文:美国金融海啸的实质: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失调 【摘要】本文从美国 金融 海啸的形成过程进行分析,认为这场金融海啸的实质是虚拟 经济 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失调,最后探讨了金融海啸对金融工具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影响。 【关键词】金融海啸;金融工具;虚拟经济;实体经济 一、美国金融海啸的形成与实质 美国当前的金融海啸,始于2006年出现、2007年2月首次披露的次级贷款危机。次贷危机的产生,是由于疯狂追求高额利润的资本主义的痼疾,在监管缺位的情况下无限制地运用杠杆化,资产证券化过度,衍生金融工具过分膨胀,最终致使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失调,这是此场金融海啸的实质。 美国的多数居民一贯超前消费、寅吃卯粮。因此在美国,向银行抵押贷款、 贷款买房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不过,原本只有收入可观且稳定的居民才可以贷款,但10年前,美国房市一片大好,在正常的房贷得到满足以后,投资银行及金融机构为了增加利息收入,扩大消费群体,又再次降低贷款的条件,扩大贷款的范围,向信用等级达不到标准和收入不稳定的一族发放抵押贷款。为使次级贷款者有能力还款,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包括零首付、利率优惠(前期固定利率,后期浮动利率或是提供一定的低利率优惠期)等。贷款公司成功开拓了次级贷款市场,但因为次贷风险较高,于是找来投行(高盛、摩根、雷曼兄弟等)分担风险。在格林斯潘主持美联储期间,一再降息,致使房贷资金充裕,购房需求愈增,房价上涨,房地产升值。持有房产者对其房产增值部分,再次申请增加抵押贷款,这部分涨价增值抵押贷款的风险较大,信用等级低,与之相对称,金融机构也就提高它的风险收益的预期,提高它的利息率。其利率曾高达10%—12%,比普通抵押贷款利率高一倍。投资银行及金融机构为了增加、扩充它的资金来源,运用杠杆化的原理,再引入资产证券化,运用新产品债务抵押债券(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cdo),其本质就是债券,通过发行和销售cdo债券,让债券的持有人来分担房屋贷款的风险。由于cdo是以次级贷款为基础的,风险较高,很多投资者不敢问津,于是将cdo分成优先cdo与普通cdo。发生债务危机时,优先cdo享有优先求偿权,因此相对于普通cdo而言,优先cdo风险较小,很快得到市场认可。普通cdo则风险更大,主要销售给偏好风险的对冲基金。2001年末,美国的房地产一路飙升,短短几年就翻了一倍多,使得以次贷为基础的优先cdo与普通cdo均市场红火,对冲基金除按照协议从投行处购买普通cdo,更将普通cdo抵押给银行,获得更多的资金,加大普通cdo的购买力度。而投行为了分得利益,又从对冲基金处回购普通cdo,同时投行开发出信用违约交换(credit default swap,cds),即在cdo中取出部分资金到保险公司投保,让保险公司分担风险,提高cdo的信用评级,将次贷的资本链进一步拉长,也使得风险级数进一步提高。 由于房价仍高涨,cds市场销量可观。华尔街在cds的基础上又开发出一种新型基金,专门投资买入cds的基金。 只是将基金资本分为不同的切片,其中一个部分作为support tranche,即在亏损时先由support tranche进行垫付,不足时才由其他切片依次支付。support tranche其本质是一种保证金。新型基金大卖,各种养老基金、 教育 基金、理财产品,甚至其他国家的银行也纷纷买入。新型基金大量增发,但保证金support tranche并没有增加,导致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大为下降。从次贷到cdo,再到优先cdo、普通cdo、cds、新型基金,这一系列的衍生品的创新过程,华尔街不是在遵循贷款证券化最初的分散风险的目的,而是在一味地追求高额利润。 这些抵押贷款,还有股票、债券、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等等,他们都是实体经济的“纸质复印件”,称之为虚拟资本,他们的运行形成了大大超过实体经济的虚拟经济。以2006年的估计数据为例,美国2006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为13万亿美元,而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债券、期权、期货等的价格总额估计为400万亿美元,也就是说,虚拟经济是实体经济的30倍,虚拟的繁荣令人眼花缭乱。统计资料显示,1994—2007年,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水平大幅提高。美国抵押市场全部抵押贷款的证券化率由1994年的55.8%提高至2007年的74.2%,而所有次级抵押贷款的证券化率则由1994年的31.6%大幅提高到了2007年的92.8%。据美联储统计,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规模从2000年的3.0万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的5.83万亿美元。据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的《次贷危机报告》,美国住房抵押贷款余额从2000年的4.8万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的9.8万亿美元,年增13%,形成了庞大的住房抵押贷款。其中,次级贷款2003年4 000亿美元,2004年突破1万亿美元,2005年增加到14 000亿美元;次级抵押贷款比例从1993年开始起步 发展 到2005年的20%。在高度证券化的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上,次级抵押贷款的呆账和坏账,恶化了庞大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的资产池,增加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收益的不确定性。抵押品赎回权的丧失率(delinquencies)在2005—2007年短短两年时间内激增50%。 这样连续不断自我膨胀的虚拟资本总有一天要达到充分饱和的状态,泡沫太大终究会破裂的,金融资本的链条也就会断裂。诸如由房产供给逐渐扭转大于需求,房价下跌,房产及二手房卖不出去。房产抵押贷款中原先凭房产上涨增值而增加的贷款,就会难以继续还贷。这种情况逐渐多起来,使信心不足,房地产资本链就会断裂。 美国最大的金融信贷机构是“房利美(fannie mae)”和“房地美(freddie mac)”。房利美(federal national mortgage association,fanny mae)是在1938年根据美国国会颁布的法令成立的;房地美(federal home loan mortgage corporation, freddie mac)是1970年成立的竞争机构。他们只收购二级抵押贷款市场上的房贷资产(信贷凭证),然后以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将取得的房贷资产打包向投资人出售。他们虽然不直接提供房贷,但提升了信贷市场的流通性,使美国中低收入的家庭得到房贷。从1994年到2006年,次级房贷使900万户的家庭拥有自己的住房,房屋拥有率从64%上升到69%;从2002年到2005年美国房价以每年10%的升幅一路上涨,2005年上升达17%,累计涨幅超过50%,更加刺激了次级房贷市场的大发展。2005年达到6 250亿美元,比较2001年扩大了5倍,到2006年,美国次级房贷高达12 210亿美元。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繁荣,使参与房贷的金融机构收益丰厚。在经营过程中,不断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创新,增加信贷资源,也被社会所推崇。 必须指出的是,次贷市场及相关衍生品市场等虚拟经济的繁荣是以实体经济房地产的价格上涨为基石的。但是,自2005年以来,美联储由于对通货膨胀的担忧,连续17次提升基准利率,从1%到5.25%。风光了整整5年的美国房地产终于从峰顶摔下,2006、2007年跌跌不休,城市房价跌幅高达17%,最小也有11%。次级房贷的还款额因利率上调而逐步增加,低收入的不能偿还贷款的家庭大增,至2007年6—8月形成冲击市场的次级房贷危机。至2008年,比尔斯登破产、雷曼兄弟公司也被迫破产,房利美和房地美被美国政府收购,美林也被美国银行收购,扩展为2008年的金融海啸。 二、 金融 海啸对金融工具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影响分析 美国的金融海啸及次贷危机是金融衍生工具闯的祸吗?这样提问题和看问题是值得再度思考的。因为这种认识,不利于我国的 经济 发展 ,不利于我国的金融创新。金融工具以及金融衍生产品,他们只是一种工具,其性质是中性的。任何工具,特别是有效工具,都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用来为人民造福,也可以用来闯祸。诸如在房价上涨阶段,可用来集中资本,让众多中小收入者凭所购房产作抵押取得房贷,拥有住房,繁荣房地产市场,其功不可没;但是在房价下跌阶段,那些凭房价上涨、房产增值取得房贷从而套现者,以及没有提供收入证明而取得房贷者,则成为房贷市场资本链的薄脆环,有断裂爆破引发危机的可能。又如,金融期货,可以用来套期保值,对冲风险,又回避风险;也可以用来投机,追求高风险的高收益,引发高亏赔。这是违规操作追求高收益的贪婪造成的,是信贷缺少应有监管和风险管理不到位所致。在金融资本市场上,如果监管缺位或监管不力,正常的经营者也会流入投机者流。凭房价上涨增值发放贷款,是种没有实际抵押品的抵押贷款;没有收入证明发放抵押贷款,是将抵押贷款变成了没有信用的信用贷款。滥发信贷,就会使房贷市场的泡沫膨胀,其膨胀倍数大大脱离实体经济,增大了泡沫爆破引发危机的风险。 次贷危机发生后,众多学者、政界和 企业 界资深人士,特别是一些损失惨重的金融机构对按市价调整的 会计 准则发起猛烈抨击,纷纷指责金融机构实行的公允价值计量会计是引发此次危机的罪魁祸首。美国及欧盟在金融海啸的冲击中,一些银行家抱怨由于会计准则规定衍生工具要以公允价值即按照市场价格计量,严重低估了金融机构的资产价值,加剧了金融危机。美国国会2008年10月3日通过的美国政府救市方案中授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暂停公允价值计量;10月15日欧盟正式决定第三季度起金融机构停止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改用成本估值计量。10月13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宣布对国际会计准则作出紧急修改,允许金融机构对一些以前必须以公允价值或当前市场价值入账的金融资产“重新分类”。 其实,公允价值计量只是个会计技术问题,与金融危机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而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达到客观、透明、真实的高质量要求。改用成本计量也不能降低实际亏赔,只是账面和报表上好看一点而已,并不能解决价格下跌的问题,也不能改变危机的本质。首先,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更符合资产与负债的定义。例如,资产是指由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由于资产必须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而预期的经济利益或未来现金流量不可能以 历史 成本方式进行计量, 而只能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这是符合逻辑的。 因此,运用公允价值模式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计量更合乎资产定义。同理,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由于负债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因此以未来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的现值计量负债,也合乎负债的定义。其次,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会计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会计核算的前提之一物价稳定这一假设难以成立。尤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价值随时间和市场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幅度也越来越大,历史成本信息的相关性逐渐降低,其决策有用性也大打折扣。公允价值计量能合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从而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能较准确地披露企业获得的现金流量,更确切地反映企业的经营能力、偿债能力、资产运营能力及所承担的财务风险。面向未来的公允价值要比过去的历史信息更有用于决策,从而使会计报表的使用者能更好地获知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帮助其作出理性的决策。因此,按公允价值计量能为企业管理人员、债权人、投资者的经营、决策提供更为有用的信息。 实体经济论文:中国金融要坚持为实体经济服务 众所周知,2008年美国金融创新的滥用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大海啸,不仅中断了世界经济在失衡结构中的增长势头,而且也让缺乏抗周期调整能力的南欧产业和支撑其高福利水平的财政赤字平衡都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尤其是今天由此造成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正在迅速影响到欧元区整体的经济活力及其银行业的稳健性,从而会进一步损害到长期以来由美元与欧元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虽然,四年来为了修复金融危机给美国金融体系的借贷双方所造成的资不抵债的巨大压力,美联储不惜余力地大搞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并取得了经济缓慢复苏的效果,但是,美国今天高失业率状态下的经济复苏,不但不给中国经济缓解外部的压力,而且还在以更加频繁的制造中美贸易摩擦的保护主义方式来遏制中国的出口,以实现大选之年奥巴马提出的、能够给美国本土带来就业曙光的“再工业化”目标。 另一方面,这些年来由于中国和其他崛起的新兴市场国家都陆续加入到了经济全球化的国际分工体系中,从而依靠美元与欧元所提供的巨大流动性,渐渐确立了本国对外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和就业的发展模式。而如今欧美经济需求的深度疲软和美元与欧元币值及其流动性的巨大波动,却给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的经济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一、 应对错综复杂的形势金融改革刻不容缓 面对这样错综复杂的世界经济的动荡格局,我们一定要清醒地梳理清楚三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对症下药。否则,盲目行事,不仅事倍功半,而且事与愿违,得不偿失。 首先是结构性的矛盾。集中体现在全球化红利、资源红利、和人口红利开始出现程度不同的单边衰竭趋势时,中国现有产业结构和制度安排下的外需主导增长方式是否会面临巨大的阻力?而跳过客观的发展阶段和无视禀赋约束下的比较优势原理来推进企业自律地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是否能如愿以偿? 其次是周期性的矛盾。集中体现在实体经济部门企业利润下滑,融资困难,投资意愿不足;而在虚拟经济部门却出现流动性泛滥,价格扭曲,投机行为加剧的现象。虽然这里提到的流动性泛滥是前期泡沫经济膨胀和事后政府大规模救市所产生的后遗症,但是,脱离经济基本面支撑却被大量“激活”的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今天一起绕开了正在不断“去库存”和“去杠杆化”的实体经济部门,而奔向稀缺的全球资源市场,或去波动的国际金融市场与脆弱的新兴市场寻求短期套利的机会,这种投机现象给各国生产部门的复苏造成了成本上升和销售环境恶化的不良后果。尤其作为世界制造大国的中国,更是出现了让宏观调控政策左右为难的“钱流”和“钱荒”并存的状况。 最后是外部性的矛盾。由于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各国消费、投资、贸易和政府支出之间的“相互平衡机制”被打破,于是针对自己不同性质的经济结构失衡所带来的尖锐的矛盾,各国政府都采取了程度不同的救市干预政策,甚至很多向市场注入流动性的货币救市政策给发展中国家造成的负面影响要远远大于拥有货币主导权的发达国家。而且,欧美发达国家更是利用他们在国际金融和世界经济舞台中的“话语权”,而不顾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的发展阶段对现有 “一刀切”的平衡调整思路的消化能力,一味强化国内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和国外利己性的市场开放要求,以达到缓解他们结构调整所带来的财政压力和经济硬着陆风险上升的效果。这种只站在自己国家利益至上的立场上所推进的缺乏“共赢”的国际政策协调方式,确实增添了世界经济利益不断分化的复杂性,给中国带来了不可低估的挑战。最突出的问题莫过于来自于大宗商品市场的输入型通胀与通缩压力,以及海外游资短进短出所产生的外汇占款的大幅波动,从而导致既要保持币值和价格稳定又要确保经济增长和就业目标的我国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措施的效果大打折扣。 因此,我们一方面要认识到全球“失衡发展”的格局一旦破裂,上述各种矛盾的叠加效应就会接踵而来,从而不能抱有幻想,而是应该抓紧时间,抓住机遇,从制度改革着手去打造市场活力,化解矛盾,消除矛盾。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发展规律,选好调整时机,谋求共赢的国际合作方式。 二、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就是未来金融改革的切入点 中国金融的发展从规模和结构上看今非昔比,随着改革开放30年所创造的丰硕成果的日益积累和金融危机对全球金融体系产生的不对称冲击,中国银 业的资产规模和股市的市值水平等,和中国经济的生产总值一起都跃居到了世界的前列。尤其是中国加入wto融入到了全球化体系之后,大量为了分享中国全球化红利的外资金融机构都纷纷汇聚到上海,从而进一步提升了上海金融中心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影响力。 但是,尽管如此,和中国制造业的国际定位一样,我们创造高附加价值的金融服务能力和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人家发生危机是金融创新滥用过度造成的后果,我们受到牵连是金融创新不足惹上的麻烦。佐证这一判断我们可以拿出很多具体的案例加以说明,比如,在国有股份制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的发展模式中,对长期以来一直靠垄断的息差盈利方式和在过度的行政监管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中国银行业而言,普遍缺乏金融创新的动力来提升金融服务的附加价值。于是,金融服务的缺位也造就了民间金融的发展空间,但是一直以来这片土壤没有很好的规范、引导、培育乃至必要的保护,所以它表现出来的脆弱性是最直接的,一点儿经不起外部冲击的考验。今天,有相当一批“新派金融家”,在不同程度上“痴迷”上了“以钱养钱”的金钱游戏,并没有花精力去打造一批具有发展潜力、代表中国未来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和为新农村发展的农民企业家团队。当然还有社保基金的空帐问题,商业保险的信誉问题等等都在不同的角度折射出中国金融“软实力”严重匮乏的问题!它具体表在六大方面: 一是金融资产价格扭曲。比如,中国目前以利率和汇率为代表的核心金融资产价格还没有完全市场化,再加上市场分割问题又并行存在,最为典型的就是中国的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国债和企业债等市场还没有整合在一起,无法为利率的合理水平提供有效的市场依据(收益率曲线)。这就会进一步严重影响到其他各种金融服务中合理的价格水平的发现和制定,从而使得很多金融服务的收费价格存在严重不合理的现象。另外,若在这种扭曲的价格体系下完全开放中国的金融市场,那么,在目前欧美货币宽松的环境下,就非常有可能会造成这些国家的金融机构,利用少量的自有资本和大额度的金融杠杆来华进行无风险的价格套利,从而有可能轻而易举地夺走中国大众长年辛苦积攒的储蓄(很多金融危机发生的新兴市场国家,就是没有顶住来自于投机机构所在国家的政府要求市场开放的压力,在没有充分完成其价格体系改革情况下,贸然开放了自己脆弱的金融市场,结果引火烧身,惹来民族的灾难)。 二是市场流动性不足。虽然股市的市值规模名列世界前茅,但是投资者换手率极高,价格波动非常明显,无法形成价值投资的格局,这就使得二级市场无法向一级市场传递融资条件的正确信号,从而也催生了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财富分配的极端不公平的格局。尤其是当经济周期下行的时候,这种矛盾就更为突出,于是很容易出现别人股市下行调整的时候,我们会跌得更惨,而别人股价反弹的时候,我们却还在为市场流动性不足而苦恼,刚拉起的股价片刻就被无情打下。当然,有人认为这种情况是因为中国投资者避险情绪远远高于发达国家所致,而进一步的原因就是在目前的发展阶段,中国大众财富的实力没有他们那么雄厚,所以很容易过度反应。 三是风险分散能力不强。无论是违约风险还是流动性风险,无论是市场风险还是操作风险等,我们的管理方式比较单一:银行体系凭借抵押和自身流动性准备来应付可能遇到的各种麻烦,而市场体系基本上由投资者自身来承担全部的风险(即使基金出现账面上“损失”也会通过信息不对称的保护伞来转移实际利润和靠垄断的服务费征收来把损失转嫁给弱势的大众股民)。这两种传统的“顺周期”风险管理模式都可能造成信贷过度和信贷不足的问题。比如,对(以实物或政府信用为靠山的)抵押实力雄厚的国有大企业,进行过度的放款,而对有着良好的投资机会却没有足够抵押能力的中小企业出现惜贷的行为。事实上,日本泡沫经济的惨痛教训告诉我们,一旦系统性风险爆发,那么所有的抵押品瞬间就会失去变现的能力。美国次贷危机中唯一值得我们借鉴经验的地方就是他们“逆周期”的风险分散意识:在市场繁荣的大好时机进行资产证券化,起到了很好的分散风险的作用。 四是信息披露不充分。内幕交易,粉饰报表,错误引导等都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顽疾。在这方面要通过“事前”的机制设计尽量杜绝利用“信息不对称”盈利的一切漏洞,而在“事后”要对可疑的现象 ,彻底追查,严厉打击。另外,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常常是阻碍中小企业融资的最大因素,由于他们抵押能力不足,加上在它们又处在产业链的末端,准入门槛低,竞争十分残酷,盈利能力就十分有限,所以,缓解违约风险就全靠银行自己去加大对客户事前的信息管理和事后的资金跟踪,这样就使得银行信息生产的成本大大增加,从而挤压了他们相对于大企业而言本来就微薄的利润。于是,这批群体融资难的问题就很自然在中国这样银行主导的国家中发生了。 五是公司治理机制缺位。今天无论是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还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战略,无论是强化金融业高管薪酬体系的改革,还是坚定不移地引入股市的退市机制等,都让大家越来越意识到引入竞争机制和对金融机构奖惩分明的制度安排,对改善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提高企业的业绩表现有着多么重要的促进作用。农村金融之所以发展不快,除了盈利模式严重受到抵押能力不足的阻碍以外,一个很大的缺陷就是现代金融机构的管理模式还没有得到充分确立。其中,作为激励机制的政府扶持力度还需要有很大的提升。 六是价值创造的取向有偏。如果金融服务不能为实体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那么投资者的价值创造就是一种“零和博弈”。而且,最终财富要么会集中到在不公平竞争的市场中获胜的少数人手里,要么就会因为不愿意介入这种投机行为充斥的市场而被迫温存在没有效率的银行体系,从而使得实体经济的平均融资成本大为上升。当然,中国股民习惯跟随“政策市”来抓住资本利得的短期上升机会,也改变不了中国资本市场价值创造能力长期不足的现状。所以,引进价值投资的专业化金融机构和完善中国金融体系的制度建设以及打造各类创新产品以满足由此产生的对各种高端金融服务需求,才是中国金融发展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必由之路。只有企业做强了,金融服务取向明确了,那么,大家才能真正致富。而且,那个时候投资盈利模式的选择对绩效的影响已经变得微不足道了。 三、 金融改革方案的选择要继续立足服务于实体经济 未来上海金融的发展一定首先要重视价值创造的取向,即要为创新驱动(提高附加价值)和转型发展(降低对外依存度)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也要充分认识到金融改革必须依靠国家一盘棋推动的重要性,稳中求进。要把国家引领的对现有金融体系所进行的“优化调整”的“存量改革”和上海自发的利用 “先行先试”的制度红利所推进的“市场创新”的“增量改革”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率先打造出一个依靠“要素服务软实力”创造高端价值的全新增长模式,努力改变上海长期以来依赖“商品制造硬实力”进行同质化竞争的不利格局。 我曾在去年5月10日在《解放日报》的思想版上,较为详细地比较了“商品制造大国”和“金融创新大国”之间两种截然不同的发展模式,解释了为何东亚国家在充分放开金融管制、满足金融现代化发展所需要的“要素价格自由波动”的时候,却失去了过去商品制造中依赖“要素价格保持稳定”所带来的“性价比”竞争优势——从而导致这些国家不仅出现了制造产业空心化的倒退现象。鉴于历史发展的经验教训,我也强调了中国金融改革要充分重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特点,探索多元化改革道路和按部就班、循序渐进的重要性。为此,我提出了上海金融改革与金融发展未来所需要“做实”的七种金融服务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其一,企业家金融。发挥上海高等教育、研发环境、金融人才和专业技术等各种知识型要素较为集中的比较优势,把过去控制要素投入成本的盈利模式尽快转变为发挥要素创新能力的价值创造方式,大力培育像美国硅谷那样的“企业家金融”的发展模式,即这类由天使基金和公共基金主打的金融服务,享受政府优惠的税收待遇并同时受到投资方式的严格监管,促使他们靠不断增长的企业实际利润来作为自己发展的收益来源,而不是靠“推动”企业未来“利润潜在增长的预期”,来谋求自己在退市过程中的高额资本利得。显然,对于后者的发展模式,一旦监管不到位,就很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和投机行为。今天中国的创业板,在这方面就有很多教训值得反思。只有把社会资本、企业金融家和创新人才三者牢牢地有机结合在一起,才能真正扶持创新型小微企业的成长,才能化解上海“大学生就业难、海归成海带”的资源浪费现象,从而实现“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 其二,关系型金融 效仿德国银行业的普遍做法,即依靠专业化、差异化的银行资金扶持和量体裁衣的投资管理计划,使得银企关系十分稳定,避免了同质化的盈利模式和银行之间恶性竞争。通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资本回到实体经济的舞台上。 其三,供应链金融。上海要为汇集而来的银行家创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努力塑造像日韩银行业那样的“供应链金融”,即大企业和小企业的产业链和利益链通过激励机制和产业组织的设计将其紧密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由大企业为小企业做融资的抵押担保的格局,这样就会大大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和融资成本偏高的问题。 其四,消费者金融。充分利用上海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集聚一身的明显优势,在确保让优质上市企业稳定主板市场价值以及完善和规范各种激励与风险防范的制度基础上,营造一批富有责任感的真正“为民理财”专业化金融机构,开拓符合中国现在发展阶段所呈现出来的理财目的为主的“消费者金融”的服务模式和风险管理模式,从而让日益稳定增长的“财富效应”来推动中国内地市场消费水平的显著提升。同时,也要兼顾在上海较为集中的高端收入群体改善生活质量目的的财富管理需求,为此,尤其要依靠金融创新来支撑这种“差异化、个性化”的高端服务。 其五,全球化金融。掌握“先行先试”的主动权,利用上述“企业家金融”平台、“关系型金融”环境和“消费者金融”模式所提出的多元化市场和金融服务的高要求,来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尤其要促进以四个中心建设为代表的“要素服务型行业”在上海的集聚,行政服务效率的提高和对异地而来的金融人才的人文关怀将是一个重大的考验。另外,上海和中央的金融政策协调、信息沟通也是打造国家“金融安全”所需要的、以“人民币国际化”为目标的“全球化金融”模式的必要条件。尤其是要重视与各国之间、全球各大市场之间、国际货币所在的主要区域之间的金融开放与合作模式,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形式,努力打造人民币在海外越来越宽广的安全流通与结算网络。 其六,政府金融。在上海提供的得天独厚的“企业家金融”平台和“消费者金融”的市场环境以及“全球化金融”的运作体系中,探索管理外汇储备和社保资金等公共财富资金进入海内外市场的“政府金融”运营模式,提高诸如“主权财富基金、社会养老基金等”的资本运作绩效水平。同时,还要结合未来“藏汇于民、公私合作”的战略方针,进一步来优化“政府金融”运作效率的管理方式,从而分担社会大众的后顾之忧,释放货币政策独立性的压力,确保中国经济依然能够保持可持续增长的发展势头。 其七,国家金融。充分利用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在上海较为集中的现象,主动与国家相关部委提出“以上述国家资源为主导,以市场运营机制为基础,以民间资本和海外先进技术为补充” 这样一种“政企紧密合作”的“国家金融”发展模式(一种和国家国家产业政策相结合的、有益的“信用配给”模式)——即使银行的收益来源主要还是来自于受到政策保护的息差收益,但是其核心任务就是大力扶持中国“资本密集型”新兴战略产业的发展,全力打造“中国标准”支撑下的国企和国有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上海经济“转型发展”的艰巨任务。 上述七大“金融业务模块”虽然侧重点不同,服务对象不同,风控方式也不同,但是,如果内在的激励机制和监管方式安排得体,它们一定会相互促进,有效地完成中国金融成功转型的艰巨任务,实现“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价值取向。 实体经济论文:虚拟经济不能离实体经济太远 摘 要: 房利美、房地美被国有化,贝尔斯登、雷曼兄弟倒闭,美林证券被收购,美国国际集团命悬一线。众多百年老店的迅速消失,宣布华尔街过度虚拟经济的失败。没有基础的衍生市场将是一个危机四伏的市场,而加强基础“标的”的多层次市场的建设,避免虚拟经济引发危机的灾难性影响,坚持伴随实体经济发展而持续发展的方向,是新兴市场用沉重的代价换取的最重要启示。 关键词: 资本市场,虚拟经济,衍生市场,新兴市场 次贷危机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经济危机,而是一次资产价格泡沫破灭的危机。所谓资产价格泡沫,就是资产的价值与价格离得太远。这里有一个常识的判断,泡沫是非常脆弱的,泡沫的破灭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的。事实上,华尔街金融巨头,贝尔斯登、雷曼兄弟、美林证券,已经在虚拟经济的泡沫中灰飞烟灭。 衍生产品与虚拟经济 这次美国华尔街爆发的次贷危机的泡沫,包含很多内容,从信用泡沫--产品泡沫--资金泡沫--价格泡沫--市值泡沫,形成一条长长的泡沫链。 最底层的标的次级贷款是一个巨大的信用泡沫。抵押贷款是一个信用产品,信用产品应该带给有信用的人。但是,次级贷款把一个信用产品贷给了一些低信用,甚至没有信用的群体。而且附加了许多加大信用风险的优惠条件,比如零首付,比如,延迟本金还款等等。次级贷款实际上是一个巨大的信用泡沫。 基于这个1.5万亿美元的信用泡沫,创造了超过2万亿的资产证券化产品(mbs),超万亿的债券抵押凭证的所谓结构化产品(cdo),近万亿的信用违约互换产品(cds),为了这些证券的高评级,债券保险公司产生2.4万亿担保产品,以及各自近万亿的信用卡证券化产品,汽车消费贷款证券化产品。眼花缭乱的产品泡沫以及伴随的价格泡沫,创造了一个巨大的市值泡沫。超过美国4.3万亿的国债市值两倍。一旦那些一厢情愿的假设,比如房价不断涨、利率长期低发生变化,次贷违约率上升,危机就爆发了。 价格泡沫和市值泡沫的制造与巨大的杠杆交易放大资金泡沫密切相关。在次贷危机中倒闭的著名的凯雷资本下面的凯雷基金,泡沫高峰期间,其6亿多的资本金,把管理的资产放大到200多亿,杠杆倍数高达32倍。当市场下跌3%,凯雷基金面对巨大的流动性风险,不得不黯然退出曾几何时还叱咤风云的华尔街历史舞台。 我们看到,这里最关键的部分是,这些也冠名为“产品”的东西,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上的价值,并没有创造任何真实的财富。产品链越长,越不知标的为何物。次贷衍生品数万亿上十万亿的市值,是被虚拟货币托起的泡沫,是杠杆交易方式放大的虚拟财富,使虚拟经济脱离实体经济到危机四伏的地步。 美国前财长保罗·奥尼尔认为,“通过扰乱世界货币市场获益的人是投机者。在我看来,他们并没有提供多少有用的价值。”奥尼尔对金融市场的观点以及其为金融市场制定规则的重要的职责,挑战了金融机构的巨大利益,这可能是其被迫从财长位置上辞职的重要原因之一。 价格泡沫结局是危机 我们已经看到,次贷泡沫最后只可能是两个结果。第一个结果,就是泡沫破灭,瞬息之间,数万亿数十万亿的虚拟财富消失,化为乌有,引发全球金融危机,次贷危机几乎摧毁华尔街。次贷危机从新世纪抵押贷款公司的关闭开始,次贷违约,沿着次贷产品的证券化产品、结构化产品、保险互换产品、债券保险、债券市场、信用卡证券化产品、消费信贷证券化产品直至债券保险公司,都深陷危机。贝尔斯登倒闭,把危机的严重程度提高到红色警报,几乎所有金融公司都陷入了次贷危机的漩涡。 政府支持的最大的房地产抵押担保机构--房利美、房地美被接管,雷曼兄弟已经成为贝尔斯登第二,全球最大的投资银行美林证券公司被美国银行收购,美国国际集团命悬一线。这些百年老店迅速从华尔街消失,宣布华尔街过度虚拟的经济的失败。试想,如果不是在美元本位的国际货币体系下,美联储可以随心所欲发美元,华尔街大大小小的金融公司,完全可能重现1997年泰国一天关闭58家银行,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一幕。 次贷危机把另外两大经济主体拖入衰退。受次贷影响英国北岩银行发生了百年不遇的挤兑行为,最后英国政府对其实施了国家收购。因为直接持有大量次贷衍生产品,欧洲成为重灾区。虽然欧洲央行的大规模注资,使欧洲所有金融机构有了喘息的机会,但是因次贷延伸影响,一般滞后美国一年的欧洲经济已经开始面对衰退。日本经济也重返了负增长之途。 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通货膨胀,全球经济危机一触即发。次贷危机爆发,华尔街以及全球金融市场几乎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买,证券投资资本大规模撤出华尔街和其他国际金融市场,进入商品市场,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速推高了石油粮食价格,全球通货膨胀急剧恶化,超过70个发展中国家通胀超过两位数。美国的通胀已经5.6%,欧洲的通胀大大超过警戒线,使美联储和欧洲央行都处于经济放缓与通胀的两难之间。全球通胀是否最终引发全球危机还要拭目以待。 新兴市场发展应“脚踏实地” 次贷泡沫使华尔街伤筋动骨,使全球经济陷入深重的危机。虚拟经济脱离实体经济连华尔街都难逃劫数,新兴市场国家在经济基础和相应金融体系不足以与金融资本一较高下之前,切不可以身犯险。 新兴市场多是初级市场,或者是不成熟的市场,夯实金融市场基础,是初级市场的根本大计。次贷泡沫的危机给新兴市场最大的启示是,新兴市场最应该夯“实”的基础,就是不要远离实体经济,不要过度虚拟,要成为实体经济的晴雨表。 新兴市场要扎扎实实发展与实体经济联系最密切,有效把资源配置给有成长、有价值的行业和公司的不同层次的市场,比如创业板、中小企业板、主板、三板、企业债、公司债市场。只有以上市公司的价值增长和发债公司的价值增长为投资目标的市场,才是金融证券市场的基础,也是金融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础。培育优质上市公司和发债公司,使公司业绩不断增长,做实做强做大基础“标的”的市场,才能分享企业和公司的成长,才能分享经济的成长,而不会被过度虚拟的泡沫经济伤害。 新兴市场的衍生产品市场应该以对冲风险管理风险为目标发展,切忌以投资为目标推出。而多层次衍生产品的市场要审慎渐进。衍生产品是衍生出来的,虚拟的成分随着衍生的层次增加而增加。虚拟经济离实体经济越远,泡沫越大,泡沫破灭后的灾难也越大。 如果像次贷那样,被衍生的基础产品也存在巨大的风险成分,衍生出来的整个衍生品市场就是建立在一个“虚拟资产”的基础上。这样没有基础的衍生市场将是一个危机四伏的市场,而加强基础“标的”的多层次市场的建设,避免虚拟经济引发危机的灾难性影响,坚持伴随实体经济发展而持续发展的方向,是新兴市场用沉重的代价换取的最重要启示。 实体经济论文:房地产业的虚拟化及其向实体经济的复归 摘要:房地产是一个具有二重性的产业。一方面,它是实体经济的一个子部门,另一方面,又有非常强烈的虚拟经济属性,这主要表现在价格的强波动性、资本增殖的自主性和产业资本的虚拟化等方面。因此,在分析房地产市场价格是否偏离其价值时,不仅要从房价收入比、房地产空置率、房价租金比等实体经济的角度出发,也要从货币供应量、利率、信用、金融自由化等虚拟经济的角度出发。以美国次级债危机为例,从实体经济因素分析美国泡沫的生成虽有意义,但存在缺陷,美国的次级债危机不仅是一种价格泡沫,更是一种以货币、金融衍生产品为基础的信用泡沫。本文发现,从虚拟经济的角度来判断和预测房地产市场的走向,较之实体经济更有意义,而且,房地产泡沫的治理也离不开货币金融政策的支持配合。 关键词:房地产 虚拟化 实体经济 美国次级债 一、传统一元分析框架的缺陷 房地产被称为“不动产”(property),是指土地及其土地上的永久建筑。在人类的其他生产和生活活动中,房地产提供的住宅或厂房是保证这些活动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因此,在传统的理论视野中,房地产一般都被认为是实体经济中的一个子部门。长期以来,人们也习惯于用实际收入、家庭与人口数量、就业量等实际经济因素来解释和预测房地产经济的周期波动。就房价而言,是否已经产生了泡沫,或者,是高了还是低了,有没有偏离其本身的价值,从目前学术界各种观点来看,主要是从四个方面来衡量。第一个标准是房地产价格收入比(housing price-to-income-ratio)。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根据1993年联合国对107个国家的调查,一般居民可支付收入跟房价比大概是3到6倍左右,这是一般的标准。 第二是房地产空置率(vacancies),是指某一时刻空置房屋面积占房屋总面积的比率。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商品房空置率在5%-10%之间为合理区,商品房供求平衡,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空置率在10%~20%之间为空置危险区,要采取一定措施,加大商品房销售的力度,以保证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空置率在20%以上为商品房严重积压区。 第三个标准是房价租金比,是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月租金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价之间的比值。国际上用来衡量一个区域房产运行状况良好的租售比一般界定为300:1~200:1。如果房价租金高于300:1,意味着房产投资价值相对变小,房产泡沫已经显现;如果低于200:1,表明这一区域房产投资潜力相对较大,后市看好。房价租金比无论是低于200:1还是高于300:1,均表明房产价格偏离理性真实的房产价值。 第四个标准是经济基本面。如果整个经济处于过热的状态,那么由于其内在的相互关系,可以相信房地产业也会有一定的过热的现象。 不可否认,以上这些指标确实可以解释一些房地产经济活动,但是,研究表明,仅有这些因素不足以对房地产波动给予充分的解释。quigley使用1986-1994年美国41个大城市截面数据,根据居民收入、家庭数量、人口数量、就业量、每年房屋建造许可和开工数量、空房率等实际经济变量及房地产价格滞后变量对房地产价格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这些解释变量对房地产价格具有一定的解释能力,但是,难以预测价格变动的拐点,预测最准确的模型错误率也高达52.73%。19(见表2-1)这意味着,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只根据实际变量无法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很好的解释和预测。显然,房地产价格的变动已经不能仅由实际经济方面的一元分析来解释,必须联系货币和资本市场等虚拟经济领域的因素。 二、房地产业的二重性 在当代社会经济中,房地产是一个具有二重性的产业。一方面,在传统产业理论中,它是实体经济的一个子部门,强调房地产作为不动产的物理特征和物质价值,认为房地产作为实物资产的一种形式,价格和经济增长以及物价水平大致平行发展。另一方面,却具有非常强烈的虚拟经济属性。在我国,中国证监会(csrc)的上市公司分类指引主要是以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4754-94)为主要依据。在证监会的分类指引中,房地产业作为单独的一个门类,在所有产业中排行第15位(分类代码:j)。证监会是将房地产业单列出来,不仅是为了突出房地产业的重要性,更是由于房地产行业产业属性的这种复杂性使然,总体来说,证监会是将房地产业列入实体经济的部门。但是美国、英国等国家,不论是摩根斯坦利和标准普尔公司的全球产业分类标准(gics),还是伦敦金融时报的全球分类体系(gcs),都将房地产业列入金融产业的范畴。在这些虚拟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房地产业的虚拟化已经非常深刻,所以,房地产业与银行、保险、综合金融等一起被列入的是虚拟经济的范畴。房地产业的二重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地产的资本化定价特点使房地产价格具有强波动性。从实体经济的角度,在一个完全竞争市场中,一件商品的价格应该等于其成本的加总,是其生产要素投入的总和。以边际成本定价法为例,方法就是使产品的价格与其边际成本相等,即p=mc,当某一产品的价格与其边际成本相等时,实现了帕累托最优。但是,当房地产不再是一种纯粹的消费品或耐用消费品,而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品出现在人们视野中的时候,房屋的销售价格就不再是建筑及土地成本决定的供给和由消费者效用决定的需求的一种均衡,而是以未来收益现金流的贴现方式出现,反映的是投资于房地产所能带来的预期收益和资产升值的潜力,这是一套与成本定价法完全不同的资产定价理论。在这种定价方式之下,房地产与股票一样,具有了强波动性。传统上人们认为房地产价格波动要远远小于股票价格波动,大约只相当于股票价格波动的五分之一,但是,投资专家、学者和基金管理者认为现在的房地产价格波动要远远高于这一水平,他们估计房地产价格波动大约要相当于股票波动的57%。 第二,房价脱离实体经济因素,资本增值表现出强烈的自主性。由资产价格理论得知,房地产价格由房地产租金收益流的贴现值决定,两者呈正相关关系。假如两者发生背离或房地产价格的波动幅度大于房地产租金的波动幅度,就表明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了异常。但是,在现实中,房屋销售价格与租金的背离已经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在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区,房地产价格的增长速度都远远超过了租金的增长速度。在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欧洲房地产周期波动中,房地产的价格与租金价格相比,也呈现更强的波动性。这说明房地产作为虚拟资产发展到一定阶段,房地产业的资本增值和实体经济领域的产品生产和劳务提供无关,这也体现了虚拟经济运行的相对独立性。 第三,房地产业资本的虚拟化倾向。房地产业是一个资本密集型行业,传统的房地产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这使银行系统性风险不断增加,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的储蓄与贷款协会纷纷倒闭就是一个教训。于是,为了分散风险,抵押贷款证券和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等直接融资方式纷纷发展起来。截止2007年末,国按揭贷款市场规模已经接近110,000亿美元,年增长速度甚至一度达到近16%。(图1)基于1.5万亿美元的信用泡沫,美国创造了超过2万亿的资产证券化产品(mbs),为了这些证券的高评级,债券保险公司又产生2.4万亿担保产品。眼花缭乱的产品泡沫以及伴随的价格泡沫,创造了一个巨大的市值泡沫。在美国。与房地产有关的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造就了一个倒置的金字塔,(图2)房地产虚拟资本的规模大大超过了房地产实体经济的规模。 三、房地产市场二元分析框架 关于房地产泡沫的研究有三条路径,一是从实体经济层面进行研究,二是从虚拟经济视角展开,三是从产业经济学和政府规制经济学角度进行研究。周建军、鞠方的研究表明,货币政策、利率政策、信贷波动及股价等对房地产的价格存在显著的影响。他们认为,房地产市场的高波动性与经济基本面关系不大,而更多的来自金融因素,主要与金融风险的增加有关。进一步地,他们提出了房地产泡沫的虚拟经济决定假说。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房地产价格波动基本上是取决于经济基本面或者实体经济决定论,但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尤其是90年代以来,随着虚拟经济包括房地产市场的展壮大,经济虚拟化愈来愈明显,金融危机和房地产价格波动越来越明显,房地产波动越来越脱离实体经济,而更多的与金融发展有关。现代经济实际上是货币经济,货币是连接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活动的纽带。房地产泡沫归结到底是一种货币现象,因此,应该从货币资金循环和货币政策角度研究房地产泡沫,这有别于一般的强调实体经济因素和金融因素的分析,也有别于存量分析方法。货币资金的流转循环变化是导致房地产价格波动的根本原因。 房地产泡沫既有实体经济的因素,又有虚拟经济的因素,这与现代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虚实两重性密切相关,而且,在房地产泡沫中,虚拟经济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引入虚拟经济因素可以较好地解释房地产市场和实体经济部门同步发展时所存在的房地产泡沫现象,即使房地产市场和实体经济部门没有出现背离,如果房地产和其他虚拟资产之间的结构不合理,发展速度不平衡,房地产市场和虚拟经济出现背离,同样可能由于大量的货币资金积聚在房地产市场上而造成房地产泡沫。可以说,二元结构分析框架从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两个角度来判断房地产泡沫,改变了传统的实体经济判断泡沫的局限和不足,为研究房地产泡沫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 四、美国的房地产泡沫与向实体经济的回归 1、从实体经济因素分析美国泡沫的生成有意义,但存在缺陷 首先,从美国历年来的房价收入比来看,美国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在2.7-5.2之间,07年底为4.9(见图图2-5)。根据1993年联合国对107个国家的调查,一般居民可支付收入跟房价比大概是3到6倍左右。显然,美国的这个房价收入比尽管近年来有所上升,泡沫风险确实在提高,但是,美国的房价收入比仍还在国际承认的安全范围之内。要知道,在我国,10年来,我国一线城市的房地产估值,如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在8以上。08年6月北京的房价收入比为21.0;上海的房价收入比为15.6;广州的房价收入比为13.6;深圳的房价收入比为19.4。而且,相较之下,图2-6数据表明,与美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美国的单套房价也不是很贵。为什么在中国没有发生次金融危机,而美国却成为金融危机的引爆点呢?显然,从房价收入比等来解释美国的房地产泡沫和次级债危机,说服力并不强。 其次,在次级债危机爆发之前,美国的房价租金比虽有所上升,但仍在安全范围之内。从图2-7中我们可以看到,从1989年到2007年间,美国的房价租金比大体上是上升的,毫无疑问,这加大了房地产市场的泡沫风险。但是,我们也可以发现,直到2007年,美国的房屋租金比不到300:1,应该还是在合理的区间内。 再次,次级债危机前,美国的经济基本面向好。首先,从美国gdp增长率来看,直到2007年,美国gdp增长率仍然保持在2%以上,这说明,在2007年以前,美国并没有出现明显的经济衰退。从就业人口数来看,在危机发生之前,美国就业人口保持着良好的增长势头。而且,我们也从中可以发现,在次级债危机爆发的2007年7月,美国全就业人口就有所下降,相应的失业人口增加。 毫无疑问,通过对以上数据的分析,不论是房价收入比、房价租多比,还是gdp增长率、失业率等,这一系列传统的实体经济因素尽管都有或多或少的征兆,但都无法在根本上解释次级债危机的发生。显然,仅从实体经济因素考察美国次级债危机存在缺陷。 2、金融自由化与货币循环流视野下的美国房地产泡沫 从房地产虚拟经济属性的角度来看,美国的房地产泡沫和次级债危机则是一种金融或货币现象,即房地产市场和虚拟经济部门发展背离,大量的货币资金积聚于房地产市场造成的房地产价格膨胀。但除此之外,美国房地产泡沫不只是单纯的价格泡沫,我们从前文中已经得出结论,美国房价尽管已经开始与其实体经济相背离,但价格泡沫并不是想象中的严重。美国房地产泡沫的本质,还在于它是一种以货币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为基础的信用泡沫。 首先,我们可以从图2-10中看出,房价的走势与货币供应量是正相关的,而且,从图中,我们也可以大约推算一下,房价一般要滞后于货币供应量的变化,换句话说,货币供应量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房价的上涨或下跌。此外,利率作为货币的价格,无疑对房地产市场也产生着重要的影响。(1)在利率水平较低的时候,购房者的月供较少,促进了房地产的需求,同时低利率水平也促进了经济的加速增长,居民收入预期增加,也促进了对于房地产的需求;在加息的过程中,人们对于经济前景普遍非常乐观,居民收入预期进一步增长。同时房价的上涨也促使居民进一步购买房产,进一步促进了房价的上涨。(2)在利率水平较高的时候,购房者的月供较大,抑制了房地产的需求,同时高利率水平也促进了经济的增速的下降,居民收入预期减少,也遏止了对于房地产的需隶在降息的过程中,人们对于经济前景普遍非常忧虑,居民收入预期进一步下降。同时房价的下跌也促使居民的观望乃至抛售房产,进一步促进了房价的下跌。从图2-11中可以看到,美国联邦基金利率与美国住房价格存在强烈的反向作用。这说明,房地产泡沫的受货币政策的影响很大。 其次,近年来美国房地产的房屋价格与通胀率背道而驰。根据belke和wiedmann(2005)的观点,房屋的价格增长应与通胀率的走势大致一样。一般来说,从货币循环流的角度,当通胀率高企的时候,投资者会以房地产作为一种投资工具以对冲货币随时间的贬值。因此,房价增长率与通胀率相差的过大正是房屋根本价值与市场价值不相称的表现。从图2-10中,我们可以看到,1995年以来,美国的通胀率均保持了比较稳定的水平,按道理说,从实体经济的角度,这意味着宏观经济较为稳定。但是,从1995年以来,美国房屋价格开始大幅背离通胀率,直到2005年,这一差距被放大到了最高点。房屋价格与通胀率背道而驰的加剧表明,尽管国家通货膨胀并不明显,但房地产领域仍聚集着大量的投机资金,而这,正是房地产泡沫化的一个重要征兆。 在我看来,美国这一次次级债危机的大背景,是上世纪以来的“金融自由化”。金融自由化加剧了货币在各个虚拟经济部门之间自由、快速地流动并投机、套利。毫无疑问,住房金融制度的改革和住房金融约束的放松,为大量货币流转于房地产市场形成房地产泡沫提供了原材料。金融自由化使信贷约束放松,造成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货币资金增加,也就是需求增加,在供给刚性的情况下,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信贷约束的放松在很大程度上应该对房地产泡沫负责。美国这一次次贷危机,本质上是一种以资产价格泡沫破灭为特征的信用危机。房地产抵押贷款本来是一个信用产品,但是,由于金融自由化和近乎疯狂的金融创新,由于管制的放松,由于法律的不到位、缺位或者刻意被规避,银行的抵押贷款被给了一群没有信用的人。信用标准的降低,次级债款越来越多,使银行的信贷资金过度流入到了房地产市场,制造出了一个巨大的资产泡沫。 更重要的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按揭证券化在美国经历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见图2-11)房地产市场和证券市场以及商业银行等整个金融市场通过抵押贷款证券化、担保债务凭证(cdo)等金融衍生产品紧紧联接在一起。在按揭项目不断进行证券化的过程中,银行及其它机构把原本一部分的借贷款及相对风险转移给按揭证券的持有者,由于证券可以在市场自由流通,在货币循环流的作用下,更多人可以间接投资于房地产市场,按揭证券的资金来源也不再只局限于本地的存款金额,也可以来自证券市场,毫无疑问。这又变向增加了房地产及其衍生品市场的资金来源渠道,在扩大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范围的同时,也在放大房地产的泡沫,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时候,房地产泡沫就会通过这种具有“传递”性质的证券,将房地产领域内的风险转嫁给固定收益市场。很容易理解,这是一整条的泡沫镱信用泡沫一产品泡沫一资金泡沫一价格泡沫一市值泡沫。 3、泡沫的破灭:向实体经济的复归 什么是房地产泡沫,我们知道,所谓泡沫指的是一种资产在一个连续的交易过程中陡然涨价,价格严重背离价值,在这时的经济中充满了并不能反映物质财富的货币泡沫。然而,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的基础,虚拟资本虽有其独特的定价方式,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但决不能背离这个基础而孤立的发展。如果虚拟资本的市场价格大大背离它的内在投资价值,形成泡沫,而泡沫作为一种财富幻觉,终有醒来的一天,泡沫被挤出后,虚拟资本的价格会立刻回到其自身价值的水平之上。泡沫破灭之日,就是向实体经济复归之时。从图2-13中可以看到,在房价开始下跌的情况下,股票也开始下跌,泡沫破灭。虚拟经济逐渐向实体经济回归还表现在美国住房投资占gdp的比重上。在图2-14中,从2002年开始,美国住宅投资占gdp比重开始越过均值,比重逐年加大,这意味着,货币更多地流向房地产市场,最终的结果是造成了美国的房地产泡沫和由此而来的次级债危机。紧接着,2006年-2007年间,受次级债危机的影响,美国住宅投资占gdp的比重开始重返均值。 美国房地产泡沫的破灭对实体经济也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造成经济增长速度持续下滑甚至经济衰退。进入2008年以来,美国第一季度的gdp增长率为0.9%,第二季度为1.9%,第三季度为-0.3%,都远低于去年的2.2%。从目前来看,虽然美国经济陷入长期、深度衰退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中性的观点认为,美国会经历2-3年的低迷期。二是失业率呈上升趋势。自2008年1月份以来,受次贷危机的影响,美国非农就业人数就开始下降。2008年10月份,美国非农就业岗位减少24万个,9月份则降28.4万,8月份降127万,这使得美国失业率升至6.5%,创下1994年以来最高纪录。 五、政策含义与建议 通过传统实体经济角度来分析房地产泡沫尽管有一定的解释力,却存在不可避免的缺陷。基于房地产市场的二重性,从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两方面来看待房地产市场及其泡沫问题,则有着极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显然,房地产泡沫的治理离不开货币金融政策的支持配合。加强与房地产市场相关的货币金融的控制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对信用的治理,防止大量货币积聚在房地产市场进行投机活动,消除房地产泡沫的货币根源,是治理房地产泡沫的关键。 事实上,以货币循环和金融自由化为切入点,通过对美国房地产泡沫的生成和破灭,以及美国次级债危机传导过程的分析,证明了美国这一次的房地产泡沫不仅与实体经济有关,更与货币向房市的过度集中有关。对于我们国家,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是两方面的。首先,站在国内的视角,我们应逐渐认识到,金融自由化不是不切实际的金融创新,不是单纯的放弃政府管制,而是改变政府管制的作用方式与政策工具;金融自由化所抛弃的仅仅是妨碍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金融抑制政策,而不是放弃所有正当而必需的金融体系游戏规则。事实上,要使得金融自由化导致真正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必须有一整套完善有效的法律规范和市场规则,以此来支撑金融体系的自由化过程。 其次,鉴于虚拟经济泡沫的破灭对实体经济造成的巨大影响,笔者还认为,有必要在二者之间构筑一道防火墙。这里所指的防火墙,是指在当前的货币政策的调控中,作为监管部门的央行,应特别关注虚拟资产价格,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建立起虚拟资产价格监测等相关指标体系。 实体经济论文:研究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关系 摘要:本文从讨论虚拟资本入手,论述了虚拟经济的形成机理、发展和规模;接着研究了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侧重研究了负面作用,即虚拟经济的过度膨胀会引发泡沫经济;随后分析了我国经济中的泡沫风险,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虚拟经济、泡沫经济 一、虚拟经济:形成机理、发展与规模 虚拟经济是与实体经济相对应的概念。所谓实体经济是指物质资料生产、销售以及直接为此提供劳务所形成的经济活动,其主要构成部分包括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建筑业、邮电业等产业部门。虚拟经济则不同,它是指与虚拟资本循环运动有关的经济活动,也即虚拟资本的持有和交易活动。因此,讨论虚拟经济可以从虚拟资本入手。 所谓虚拟资本,是指与实际资本相分离的,本身无价值却能带来“剩余价值”、并具有独立的价值增值运动规律的各种资本凭证。虚拟资本的形成是与货币的产生分不开的。货币开始是为突破物物交换的缺陷而产生的一种交换媒介,但货币发展到由纸币取代金属货币,成为一种价值符号以后,在交换媒介功能之外,又增加了价值储藏功能,从而使货币转化为资本成为可能。在信用关系出现后,资金借贷双方联系日益密切,资金需求者愿意向资金供给者支付利息,货币产生了“收益”,从而转化为了虚拟资本(借贷资本)。借贷资本的大规模发展产生了银行信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融资便利。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企业的规模日益扩大,必然寻求新的融资渠道,于是股票和债券应运而生,它们是最明显的虚拟资本。在当今全球经济发展过程中,虚拟资本呈现出越来越丰富的趋势,资本的虚拟化程度越来越高。继股票、债券之后,又出现了证券化资产和金融衍生产品。证券化资产是因资产证券化而发展起来的。银行将住房抵押贷款、汽车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各种信贷资产经过重新包装后实行证券化,或者在一些低信用等级的证券中加入较高信用等级的证券,并用其作为抵押发行新的证券,从而提高资产的流动性。这样等于是在本身就是虚拟资本的信贷资产及初级证券的基础上,又产生的虚拟资本,大大提高了资本的虚拟化程度。金融衍生产品是虚拟化程度最高的金融产品,金融期货、期权合约的买卖者并不真的拥有合同中规定数额的证券或货币,也不必在交易清算时真的买入或者卖出这些证券或货币。特别是指数期货和期权交易,实际上是就指数的涨落打赌,无任何实际对应物,是最彻底的虚拟资本。 与虚拟资本的发展相适应,从历史和逻辑的角度来考察,虚拟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闲置货币资本化。这是虚拟经济的最初阶段。例如,当某人持有暂时不用的闲置货币,而另一人却急需生产经营资金时,前者便可将其闲置货币让渡给后者去使用,后者则承诺对借入资金按期还本付息。在这种货币的直接借贷行为中,由于贷方并未从事现实的生产经营,而是仅仅凭借代表借贷行为成立的借据或凭证获取利息收益,因此,这种借据或借贷凭证便成为虚拟资本的雏形,贷方据以获取利息收益的活动也就是一种虚拟的经济活动。 2、借贷行为中介化。这一阶段的标志就是银行的产生。在这一时期,货币资金借贷主要不再是个人之间的直接借贷,而是表现为以银行为中介的间接借贷。此时,对广大的存款人而言,其持有的能够带来利息的存款凭证就是虚拟资本。因此,借贷行为的中介化实际上意味着虚拟经济活动的社会化,这种社会化由于能够扩大社会的资金借贷规模,提高社会范围内资金的配置和使用效率,因而,对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证券交易的市场化。随着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大量发行,客观上要求形成一种便于有价证券实现流动性的机制或场所,于是,证券市场应运而生。虚拟资本交易的市场化可以引导资金向预期收益较好的产业流动,从而有利于优化社会资金的配置结构,提高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 4、虚拟经济国际化。进入20世纪后,较大规模的跨国证券投资开始出现,虚拟资本的发展由此进入新的阶段。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布雷顿森林协议和关贸总协定推动下最终形成的规模巨大的国际金融市场,更加便利了虚拟资本的跨国交易,从而使虚拟资本交易日益呈现为一种国际性的经济活动。虚拟经济活动的国际化可以促进资本在世界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并使资本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5、金融工具创新化。20 世纪60年代以后,虚拟经济进一步发展。一方面,国际性的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等规模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包括各种金融期货、期权等在内的金融创新工具层出不穷。金融工具的创新化使得虚拟资本的交易规模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并使虚拟经济越来越脱离实体经济而日益呈现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活动领域。 80年代以来,各主要工业国家的金融资产迅速膨胀,交易规模迭创新高,使得虚拟经济的运行愈发脱离实体经济而扩张。据报道,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平均年增长率仅为3%左右,国际贸易平均年增长率为5%左右,但国际资本流动却增加了25%,全球股票的总价值增加了250%。1997年全世界虚拟经济的总量已达140万亿美元,约为世界各国国内生产总值总和(28.2万亿美元)的4倍。全世界虚拟资本每天的平均流动量已高达1.5亿美元以上,约为世界日平均实际贸易额的50倍。可以预计,随着电子商务和电子货币的发展,虚拟经济的规模还会膨胀。 二、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 从历史的发展过程来看,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的历史基础和现实基础。在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关系中,实体经济是第一位的,虚拟经济是第二位的。虚拟经济是随着实体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但同时也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极大地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一方面,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麦金农,1973;格利和肖,1960)不仅可以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提高实体经济的运行效率;而且资本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工具提供的套期保值等服务,还为实体经济提供了稳定的经营环境,降低实体经济的经营成本和因价格或汇率波动引致的不确定性经营风险,使实体经济能够稳定增长。另一方面,虚拟经济自身产值的增加本身即促进了gdp的增长,虚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直接促进了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具体而言,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有助于提高社会资本的配置效率。金融市场的基本功能是实现资本在不同实体经济部门之间的优化配置。通过发行并交易虚拟资本,发现虚拟资本所代表的权益价格,是实现增量资本在实体经济各部门之间优化配置的主要诱导工具。同时,金融市场还为存量资本优化配置提供了有效途径,通过资产重组等产权交易,可以实现存量资本在不同实体经济部门之间的再次优化配置,盘活因投资决策失误或市场需求结构转变而闲置的存量资本,提高社会资本的利用效率。 2、有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其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企业制度的创新,使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社会化,同时也使企业产权的所有权、经营权和受益权相对分离,企业所有权的转让与处置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影响弱化,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增强。其二,资产证券化、abs(资产担保证券)、期权交易等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对企业资金安排、投资选择、规避经营风险等具有重要影响,如通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和外汇掉期业务,可使企业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和汇率变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等。 3、虚拟经济规模的扩张,在增加gdp规模的同时,也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在虚拟经济日益发挥出对实体经济巨大的促进作用的同时,虚拟经济自身亦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与1980年相比,1996年西方主要工业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金融资产总额均成倍增长,特别是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金融资产的增长迅猛,并带动了相关服务业的发展,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 但是,虚拟经济在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也隐藏着极大的风险。这是因为:虚拟经济要正常运转,需与实体经济的规模相适应。然而,虚拟经济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却越来越表现出相对独立性。在证券市场中,人们对于证券市场未来价格的预期往往并不是基于公司的财务状况,而是基于一种心理预期和想象空间。这种投机者的“市场接力棒理论”(金德尔伯格,《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生动地描述了投机者普遍存在的“博傻心理”,即投机者见到大家都看好某一金融资产,自己也加入这一行列,期望自己的“接力棒”下传,由于大家有相同的预期,在相反的预期未形成主流之前,市场接力棒就不乏接手者,从而带来市场的火爆,使市场价格脱离客观价值,形成泡沫。前面所提及的虚拟化程度较高的证券化资产和金融衍生产品,更是在虚拟资本基础上的再次虚拟化,几乎与实体经济没有联系,易形成泡沫是显而易见的。此外,投资中也可能存在着泡沫成分。企业为解决 资金不足问题,可以向银行贷款,也可以发行股票和债券。但一旦企业经营不善,或遇到经济全面衰退,企业破产倒闭,实际资本创造的“价值”得不到实现,企业先期的银行贷款和股票债券等虚拟资本较之实际资本来说,就成了空中楼阁。实际上也是一种泡沫。 经济中出现泡沫并不意味着泡沫经济的出现,经济泡沫对经济有一定的刺激作用,并且可以通过市场供求机制而自动恢复均衡,只有当虚拟经济中的泡沫成分不断加重,资产价格普遍大幅度地偏离或完全脱离由实体经济因素决定的资产价格时,才会导致泡沫经济。泡沫经济会扭曲资源配置,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泡沫经济所造成的虚假繁荣现象,会扭曲消费行为,恶化国际收支,破坏经济均衡;泡沫经济所造成的混乱的信用关系,会影响金融系统的运行,最终导致金融危机,并引发整个社会的经济危机。譬如1978-1981年发生在墨西哥的泡沫经济,在1981年股市崩溃之后,引发了严重的金融危机、债务危机和持续的通货膨胀,导致大批企业和个人破产,失业率上升,社会贫富差距增大,整个墨西哥经济一片萧条;80年代日本房地产和股市泡沫的迸裂同样使经济实力雄厚的日本经济陷入长期衰退之中,至今难以自拔,所谓的“日本神话”由此破灭。 泡沫经济的产生有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原因。从主观上看,主要是由金融投机引起的。人们在“博傻”心理支配下,金融资产价格越高越买,越买价格越高,导致金融市场超常规膨胀,引发泡沫经济。从客观上看,实体经济的内在失衡是导致泡沫经济的根本原因,由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可见一斑。发展中国家在实体经济实力不强、结构性问题突出的情况下,金融市场过度开放,会导致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引发泡沫经济。七十年代以后,东南亚等地区国家经济快速增长,成为新兴工业化国家。受金融深化理论的误导,上述各国相继开放金融市场,企图通过金融完全自由化,依靠虚拟经济的快速发展刺激实体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但由于实体经济的发展水平偏低,且存在诸多结构性问题,虚拟经济过快发展超过了实体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最终引发了泡沫经济并导致了一系列金融危机。以泰国为例,泰国工业基础设施落后、建设资金匮乏、出口以资源型产品而非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虽然泰国政府力主投资并着重发展重化工业和高科技产业,但受教育和科技水平限制,严重制约了泰国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在实体经济存在比较严重的结构性问题和金融监管水平不高的情况下,泰国政府却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外汇管理上推行了一系列激进的改革措施,加速了金融自由化和对外开放步伐,使虚拟经济发展速度大大超过了该国实体经济发展速度,特别是短期外资大量流入,且被投入到房地产和股市炒作而非实体经济领域,使泰国经济的泡沫化现象日趋严重,并成为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导火索。 三、我国经济中的泡沫风险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计划经济,商品价格由国家决定,基本不受市场影响,而且金融交易近乎为零,基本不存在泡沫现象。但进入90年代以来,深沪股市的建立和房地产市场的开放,使“泡沫”的威力大大发挥出来。 我国股票二级市场上的泡沫是众所周知的。我国股市上有很多股票的市盈率都达到50倍以上,大大高于美国的水平(nasdaq的平均市盈率虽已经高达90倍,但美国工业类股票的平均pe(市盈率)仅为25倍,运输业股份的pe平均为12倍,银行业平均为13倍,公用事业股为20倍)。今年st板块的几番上涨,也有利地说明了我国股市的投机性强,不可避免地会引发泡沫。 在股市泡沫严重膨胀的同时,也出现了房地产泡沫。股市泡沫较之房地产泡沫,犹如小巫见大巫,这是由于体制漏洞而导致的疯狂炒作的结果。而且,股市炒作的参与者绝大多数是居民个人,而房地产的炒作主要是由有实力的企业进行的,资金量大,泡沫膨胀更加厉害。时至今日,房地产泡沫导致的后果依然是触目惊心的。 股市泡沫和房地产泡沫都是泡沫的表现形式。在我国,除了这两种泡沫以外,还存在更严重的泡沫形式,即由于实体经济结构存在问题,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而造成的泡沫。这种泡沫集中反映在银行的不良贷款上。目前,我国企业融资以间接融资为主,银行作为中介为企业提供资金融通。只有企业经济效益好,银行、存款人和企业之间的资金循环才能正常进行。企业效益不佳则会给银行带来风险。若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清算价值无法还清贷款,银行会出现坏帐,若拖欠贷款,则会形成呆帐。企业风险只是单个风险,但当它通过不良贷款转 嫁给银行以后,就成为金融系统风险。我国企业由于体制原因、经营管理不善所导致的银行大量不良资产的存在,使我国经济潜藏了危机。 四、结论和建议 以麦金农、格利和肖为代表的众多经济学家认为,金融活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随着金融深化而不断增加,因此主张通过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促进经济增长。但经济发展的事实表明,这一主张是片面的。西方发达国家自80年代以来已相继实现金融自由化,金融深化程度不断提高,金融资产总量迅速膨胀,目前均已大幅度超过本国的gdp,但在金融资产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gdp并没有随之快速增长,其增长速度反而有所下降,而且,在欧洲还引发了90年代的货币危机,在日本则产生了严重的泡沫经济现象。许多发展中国家如泰国、马来西亚等在80年代中后期推行金融自由化之后,金融深化程度迅速提高、虚拟经济膨胀速度超过发达国家,经济的泡沫化现象日益严重,并引发了一系列的金融危机。 金融深化和金融自由化确实能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但盲目的金融深化和金融自由化却会带来极大的风险。因此,在我国这样一个内部经济存在一系列问题的发展中国家,金融深化以及金融自由化的进程应当慎重,我国对金融市场的开放应是逐步的。我们应当下大力气进行国内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金融体系的完善,以适应加入wto后的国际环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在加快资本市场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应着力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这不仅包括扩大证券品种的规模,也不仅包括增加新的证券品种,而且包括拓展和开辟新的市场,扩大居民投资渠道和企业获得资本性资金的渠道。其中,存量股份制、债权转为社会股权、将建设国债建立在运用资本经营方式运作国有资产的基础上等,都是应当重视的具体措施。 2、 积极推进创业投资,加快高科技产业化步伐。知识经济是将知识转化为经济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创业投资的功能极为重要。在资本市场的配合下,积极推进我国新兴产业的发展,调整国家的经济结构。 3、 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实物经济的货币化和资产证券化。实物的货币化和资产证券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实物的非货币化,有着诸多弊端;资产的非证券化,严重限制着资产的准确定价和资产存量的盘活。 4、 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关键的问题是,运用何种机制和规范。在双重体制并存的条件下,运用计划经济机制,虽一时抑制了某些现象,但不利于金融市场的成长,结果可能造成更大的风险。为此,应特别重视运用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则,强化金融监管。 实体经济论文:虚拟经济、泡沫经济与实体经济 虚拟经济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是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体经济的发展、经济机制运行效率的提高,均与虚拟经济的扩张发展密切相关,但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又会引致泡沫经济,损害实体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拉美和东南亚地区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在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由于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引致了比较严重的泡沫经济,导致了一系列的金融危机,不仅对有关国家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破坏作用,也对世界经济形成了很大冲击;即使经济发达国家也存在诸多泡沫经济的隐患,日本的泡沫经济破灭后,至今未恢复增长;美国经济不断积聚的泡沫成分,让全球经济界人士忐忑不安。如何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引致泡沫经济,已成为国际经济学界的热点。目前,我国正处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加入wto后,金融服务业将被迫对外开放,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进程将日益加快,研究虚拟经济、泡沫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联机制,以便在充分发挥金融深化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的同时,防止金融深化过程中发生虚拟经济过度膨胀进而引发泡沫经济问题,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的重要课题。 一、虚拟经济、泡沫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涵义 实体经济是指物质产品、精神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提供相关服务的经济活动,不仅包括农业、能源、交通运输、邮电、建筑等物质生产活动,也包括了商业、教育、文化、艺术、体育等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 虚拟经济是指相对独立于实体经济之外的虚拟资本的持有和交易活动。虚拟资本是市场经济中信用制度和货币资本化的产物,包括银行信贷信用如期票和汇票、有价证券如股票和债券、产权、物权及各种金融衍生品等。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经济的货币化程度不断加深,金融活动占总经济活动的比例也越来越大,金融深化的程度日益提高,其结果是资本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工具大量创新。由于证券市场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中存在大量的投机活动,金融市场的交易额和金融活动本身的产值迅速增长,形成规模不断扩张的虚拟经济。 泡沫经济是指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引致的股票和房地产等长期资产价格迅速的膨胀,是虚拟经济增长速度超过实体经济增长速度所形成的整个经济虚假繁荣的现象。其形成过程为一种或一系列资产在一个连续过程中陡然涨价,价格上涨的预期吸引了大量新的买主,这些新买主一般只是想通过投机获取价差、牟取利润,而对所买卖的资产的实际使用价值或盈利能力不感兴趣;由于新买主的不断介入,价格节节攀升,形成泡沫经济现象;一旦价格上涨的预期发生逆转,价格暴跌,泡沫破裂,便引发金融危机并导致整个经济衰退。历史上著名的泡沫经济案例有1636年发生的荷兰郁金香泡沫、1791??1720年发生的巴黎密西西比泡沫、在伦敦发生的南海泡沫等,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的泡沫经济案例拉美地区的金融危机、东南亚金融危机、日本金融危机等。 在讨论泡沫经济时应严格区分泡沫经济和经济泡沫,泡沫经济并不等于经济泡沫。经济泡沫是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不均衡现象,具体表现为上下起伏的经济周期。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市场机制会对经济泡沫起制衡作用,无论速度快慢,最终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总会出现一个均衡点,突出表现为价格上升,需求将下降。但市场机制对泡沫经济则无能为力,因为泡沫经济中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均衡点,突出表现为价格上升,需求随之上升,市场充溢着买涨不买落的投机气氛,泡沫经济运行不遵循市场的基本运行原则,是市场失灵的特殊典型。1846??1847年英国铁路狂热,1919??1920年伦敦和纽约股票和商品价格暴涨暴跌,1920??1923年德国物价剧烈波动,1982年黄金价格从每盎司850美元跌至350美元等,均是比较典型的经济泡沫的案例。 二、虚拟经济的特征 虚拟经济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以服务于实体经济为最终目的。随着虚拟经济迅速发展,其规模已超过实体经济,成为与实体经济相对独立的经济范畴。与实体经济相比,虚拟经济具有明显不同的特征,概括起来,主要表现为高度流动性、不稳定性、高风险性和高投机性等四个方面。 1、高度流动性。实体经济活动的实现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即使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其从生产到实现需求均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但虚拟经济是虚拟资本的持有与交易活动,只是价值符号的转移,相对于实体经济而言,其流动性很高;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股票、有价证券等虚拟资本无纸化、电子化,其交易过程在瞬间即刻完成。正是虚拟经济的高度流动性,提高了社会资源配置和再配置的效率,使其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不稳定性。虚拟经济相对实体经济而言,具有较强的不稳定性。这是由由虚拟经济自身所决定的,虚拟经济自身具有的虚拟性,使得各种虚拟资本在市场买卖过程中,价格的决定并非象实体经济价格决定过程一样遵循价值规律,而是更多地取决于虚拟资本持有者和参与交易者对未来虚拟资本所代表的权益的主观预期,而这种主观预期又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前景、政治及周边环境等许多非经济因素,增加了虚拟经济的不稳定性。 3、高风险性。由于影响虚拟资本价格的因素众多,这些因素自身变化频繁、无常,不遵循一定之规,且随着虚拟经济的快速发展,其交易规模和交易品种不断扩大,使虚拟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变得更为复杂和难以驾驽,非专业人士受专业知识、信息采集、信息分析能力、资金、时间精力等多方面限制,虚拟资本投资成为一项风险较高的投资领域,尤其是随着各种风险投资基金、对冲基金等大量投机性资金的介入,加剧了虚拟经济的高风险性。 4、高投机性。有价证券、期货、期权等虚拟资本的交易虽然可以作为投资目的,但也离不开投机行为,这是市场流动性的需要所决定的。随着电子技术和网络高科技的迅猛发展,巨额资金划转、清算和虚拟资本交易均可在瞬间完成,这为虚拟资本的高度投机创造了技术条件,提供了技术支持。越是在新兴和发展不成熟、不完善、市场监管能力越差,防范和应对高度投机行为的措施、力度越差的市场,虚拟经济越具有更高的投机性,投机性游资也越容易光顾这样的市场,达到通过短期投机,赚取暴利的目的。 三、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内在联系 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是相对独立的两个经济范畴,二者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虚拟经济的产生源于实体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无论虚拟经济发展多快、规模多大,其根本是为实体经济服务,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没有实体经济,则虚拟经济将无从谈起,即实体经济是第一性的,虚拟经济是第二性的。同时,实体经济的发展又离不开虚拟经济。虚拟经济中的货币、资金、电子货币、股票、债券、abs等金融工具,已经渗透到实体经济的各个环节,实体经济的正常运转和快速发展,离不开虚拟经济的支持,落后的虚拟经济会成为快速发展的实体经济的障碍。 但是,我们应看到,虚拟经济的发展必须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虚拟经济的超前发展,并不能带动实体经济的超速发展,款增加了20%以上。由于大量新增资金并未投入实体经济部门,而是流入了股市和房地产市场,导致投机活动日益猖獗,并使日本经济迅速泡沫化:日经指数1985年为12000点,1986年开始急剧上升,到1989年底已突破39000点,四年之内翻了二倍多;日本土地价格以1980年为100,1985年上升为154,1990年上升为626,日本土地面积只有37万平方公里,按当时市值计算,1990年日本的土地总值已达15万亿美元,比美国土地资产总值多四倍(美国土地面积为937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日本国内生产总值的五倍多。日本的泡沫经济与其货币政策的失误是密切有关的。 2、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扩张过度,金融资产质量低下,大量呆账、坏账的存在是引发泡沫经济的重要原因。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追逐高利率的利益驱动下,放松金融监管和金融审查,银行信贷过度扩张,大量信贷缺乏必要的可行性论证,贷款抵押品手段非常软弱,许多贷款以被高估的股票和房地产作抵押,当泡沫经济迸裂,股票和房地产价值回归其合理价格时,被抵押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股票和房地产等抵押品出现大量缩水,不仅高息无法收回,而且贷款本金亦难以到期收回,致使银行等金融机构帐面出现大量呆账、坏账,金融资产质量低下,当广大民众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失去信心,便会发生挤提,致使银行等金融机构出现流动性危机,进而引发金融危机。如泰国银行坏帐占银行总信贷的比例,1996年为9.8%,到1997年就上升为11.9%,1997年8月国际债信评价机构认为,泰国金融贷款中25%付不出利息。银行体系存在的大量呆帐、坏帐已经严重扭曲了泰国的金融体系,积聚了极大的金融风险,引暴了金融危机。 3、发展中国家在实体经济实力不强、结构性问题突出的情况下,金融市场过度开放,会导致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引发泡沫经济。七十年代以后,拉美和东南亚等地区国家经济快速增长,成为新兴工业化国家。受金融深化理论的误导,上述各国相继开放金融市场,企图通过金融完全自由化,依靠虚拟经济的快速发展刺激实体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但由于实体经济的发展水平偏低,且存在诸多结构性问题,虚拟经济过快发展超过了实体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最终引发了泡沫经济并导致了一系列金融危机。以泰国为例,泰国在工业基础设施落后、建设资金匮乏、出口以资源型产品而非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虽然泰国政府力主投资并着重发展重化工业和高科技产业,但受教育和科技水平限制,严重制约了泰国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在实体经济存在比较严重的结构性问题和金融监管水平不高的情况下,泰国政府却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外汇管理上推行了一系列激进的改革措施,加速了金融自由化和对外开放步伐,使虚拟经济发展速度大大超过了该国实体经济发展速度,特别是短期外资大量流入,且被投入到房地产和股市炒作而非实体经济领域,使泰国经济的泡沫化现象日趋严重,并成为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导火索。 1980-1996年期间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金融资产占gdp 的比例(%) 资料来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金融统计年鉴1997》 4、国际游资的大量存在也是产生泡沫经济的重要因素。国际游资属于短期投机资本。从新兴工业化国家泡沫经济的形成及其破裂过程看,国际游资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由于新兴工业化国家经济增长较快,金融市场开放度较高,且在金融监管方面经验不足,使国际游资有了大肆进行投机牟取暴利的机会。 1988-1997年新兴工业化国家股票证券投资流入(亿现价美元)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99年世行发展指标》 虚拟经济的过度膨胀必然引发泡沫经济,但并非说虚拟经济快速发展中形成的经济泡沫即为泡沫经济。由于美国经济对世界经济发展举足轻重,且美国股市最近持续高涨,引致全球经济学界对美国经济是否泡沫化的担忧。事实上,美国目前仅仅是存在一些经济泡沫,整体经济并未泡沫化:其一是美国经济的持续强劲增长,是由实体经济中高科技、信息产业的迅速发展带动的,80年代之后一直维持较低的通货膨胀率(80年代后为5%,90年代为1-2%,目前为1.5%,失业率不断降低,98年跌至4.3%,消费持续旺盛,兼并收购浪潮风起云涌等,使美国实体经济稳步、持续增长,足以支撑美国虚拟经济中的金融泡沫;其二是美国虚拟经济中存在一些金融泡沫是合理的。首先,美国股市虽然频频创出新高,但主要是由nastaq科技股的强劲上扬所带动,工业、运输业、银行业等行业的股票走势较为平稳。nastaq的平均市盈率虽已经高达90倍,但以美国工业类股票的平均pe(市盈率)仅为25倍,运输业股份的pe平均为12倍,银行业平均为13倍,公用事业股平均为20倍,均处于合理区间,不能仅仅因为一个科技股板块市盈率偏高而认为泡沫成分过大。其次,科技股板块整体市盈率偏高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根据现代的现金流量模型,股票价格更多地反映了投资者对该企业的成长性的预期,股票的内在价值由拥有这种资产的投资者在未来时期所预期并接受的现金流所决定,等于预期现金流的贴现值。其公式为: v=d1÷〔1+k〕 若按此方法计算,除个别市盈率过高的股票,如有的科技股市盈率达2900倍,存在过度投机现象,大多数科技股若长期保持现在的增长势头,则美国科技股的定价尚不太高。其三,美国拥有全球最为健全、规范、高效的金融体系,具有较高的金融监管水平,金融机构资产质量较好,抗风险能力普遍较强。因此,美国经济虽然存在一定的金融泡沫,但并未泡沫化。 反而会引发泡沫经济,而泡沫经济破裂又会引致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破坏。以edwards.shaw为代表的众多经济学家认为,金融活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随着金融深化而不断增加,因此主张通过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促进经济增长。但经济发展的事实表明,这一主张是片面的。西方发达国家自80年代以来已相继实现金融自由化,金融深化程度不断提高,金融资产总量迅速膨胀,目前均已大幅度超过本国的gdp,但在金融资产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gdp并没有随之快速增长,其增长速度反而有所下降,而且,在欧洲还引发了90年代的货币危机,在日本则产生了严重的泡沫经济现象。许多发展中国家如泰国、马来西亚等在80年代中后期推行金融自由化之后,金融深化程度迅速提高、虚拟经济膨胀速度超过发达国家,经济的泡沫化现象日益严重,并引发了一系列的金融危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金融一体化程度不断加强,这些金融危机的发生,不仅对本国实体经济产生了巨大损害,还通过国际贸易、汇率变动以及资本流动等渠道,对周边国家甚至整个世界经济产生巨大冲击,形成区域性或世界性金融危机。 四、虚拟经济的功能及其对实体经济运行的影响 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一方面,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不仅可以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提高实体经济的运行效率;而且资本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工具提供的套期保值等服务,还为实体经济提供了稳定的经营环境,降低实体经济的经营成本和因价格或汇率波动引致的不确定性经营风险,使实体经济能够稳定增长。另一方面,虚拟经济自身产值的增加本身即促进了gdp的增长,虚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直接促进了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具体而言,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有助于提高社会资本的配置效率。金融市场的基本功能是实现资本在不同实体经济部门之间的优化配置。金融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发现的虚拟资本所代表的权益价格,是实现增量资本在实体经济各部门之间优化配置的主要诱导工具。通过发行并交易虚拟资本,使发行主体如企业等能及时并充足地获得发展所需资金,促进优良企业的快速发展,同时获得社会资金的企业有义务提高其经营透明度,由广大虚拟资本投资者予以监督和审查,通过市场的力量,自动调节资金流向,使社会资本流向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经营效益好、管理规范的行业和企业,使没有前途的企业由于资金匮乏而自生自灭,提高社会资本配置效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同时,金融市场还为存量资本优化配置提供了有效途径,通过资产重组等产权交易,可以实现存量资本在不同实体经济部门之间的再次优化配置,盘活因投资决策失误或市场需求结构转变而闲置的存量资本,提高社会资本的利用效率。在这一方面,一个颇具说服力的例子是美国经济近十年的强劲增长。美国经济的持续强劲增长与技术进步、劳动力市场结构的变化和经济结构的成功转换有关,但风险资本市场提供的巨大支持也起到了同样重要的作用:风险资本市场为美国的网络经济等新兴高新技术产业提供了充足的发展资本,使其在短期内能够迅速发展,并成为美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 2、有助于提高整个经济的运行效率。其一,虚拟经济在促进社会资本优化配置的同时,也带动了劳动力、技术以及自然资源在实体经济部门之间的优化配置,使有限的经济资源流向最具有发展潜力的实体经济部门,提高整个经济资源的利用效率。其二,股票、债券等证券市场的发展,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为企业的规模扩张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股权置换、控股收购等产权交易方式的创新,为企业低成本规模扩张提供了便利渠道,有助于社会规模经济的发展。其三,制度创新是现代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虚拟经济的发展是企业制度创新的重要源泉。世界经济发展历史表明,对社会经济发展最具影响也最具推动力的企业组织形式就是股份制,而股份制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股权的分割、设置和股权交易,这些均是虚拟经济的重要范畴。 3、有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其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企业制度的创新,使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社会化,同时也使企业产权的所有权、经营权和受益权相对分离,企业所有权的转让与处置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影响弱化,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增强。其二,资产证券化、abs(资产担保证券)、期权交易等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对企业资金安排、投资选择、规避经营风险等具有重要影响,如通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和外汇掉期业务,可使企业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和汇率变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等。其三,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反映了现货市场供求关系的未来转变,有助于企业及时调整经营战略,选择正确的经营方向;股票市场的价格发现反映了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也有助于企业及时调整发展战略,规避投资风险。 4、虚拟经济规模的扩张,在增加gdp规模的同时,也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在虚拟经济日益发挥出对实体经济巨大的促进作用的同时,虚拟经济自身亦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与1980年相比,1996年西方主要工业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金融资产总额均成倍增长,特别是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金融资产的增长迅猛,并带动了相关服务业的发展,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 1980-1996年主要工业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金融资产 1980-1996年主要工业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服务业增加值的变化(1995年不变美元) 1980-1996-年主要工业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变化(%)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 中经网数据处理中心 五、虚拟经济与泡沫经济的关系 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是通过将储蓄有效地转化为实体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本实现的。但虚拟经济的发展与投机活动始终是共存的,虚拟经济所提供的资本配置的高效率,取决于虚拟资本的高度流动性,而虚拟资本的高度流动性是依靠投机活动实现的;虚拟经济所提供的风险规避功能如套期保值和外汇掉期业务等,风险也是通过投机者分摊的。虚拟经济相对于实体经济所具有的高风险、高收益特点,很容易吸引大批资金滞留于虚拟经济领域进行投机活动,而投机过度会引致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并形成泡沫经济。从日本、东南亚各国以及墨西哥等拉美国家的经验看,泡沫经济的产生是虚拟经济过度膨胀的直接结果,但与实体经济也有密切关系。引发泡沫经济的因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货币政策失误与金融监管不当是产生泡沫经济的体制性因素。在金融监管不利的情况下,低利率和超量的货币供给会使大量资金流入股票、房地产等容易产生泡沫经济的领域,导致投机活动猖獗,引发泡沫经济。如日本货币供应量在1982??1985年期间十分稳定,经济也稳步增长,出现大量外贸顺差,导致本币升值;且由于日本居民储蓄率始终很高,银行拥有大量过剩资金。为了继续保持其强劲的经济发展势头,日本央行在坚持零利率政策的同时,多次放松银根,增加货币供应量,1987??1990年日本货币供应量(m2+cd)超过了10%;日本银行积极向房地产经营者提供贷款,1985-1987年间对房地产的贷 六、泡沫经济对实体经济的危害 在看到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产生积极促进作用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引致的泡沫经济,对实体经济发展造成的巨大危害。泡沫经济产生后,无论其持续时间有多长,最后均会发生破裂并引致严重的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发展构成多方面的损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扭曲资源配置方式、降低资源配置效率,阻碍农业、工业等实体经济的发展。在泡沫经济兴起阶段,投资于股市、汇市和房地产等可以得到远非实体经济能够企及的很高的回报率,高回报率使大量资本从实体经济部门流入股市、汇市或房地产,使股市、汇市和房地产异常繁荣,资金供求失衡又会引致利率大幅上升,使实体经济部门的发展因融资成本过高而萎缩甚至停滞;同时,股市、汇市和房地产业的高收益使大批人才流入泡沫经济领域,使劳动成本因人力资本短缺而迅速提高;生产成本的过度膨胀会降低实体经济部门的国际竞争力,阻碍出口贸易的增长。泡沫经济所扭曲的资源配置方式,会严重损害一国的综合经济实力,阻碍一国的经济增长。 2、扭曲消费行为,恶化国际收支状况。泡沫经济引致的虚假繁荣景象扭 曲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是产生过度消费现象的重要根源,而过度消费又容易引致进口大量增加,同时,企业由于借贷成本过高,劳动力成本加大,会降低出口竞争力。进口的大量增加与出口的急剧下降,破坏经常项目的贸易平衡,经常项目出现巨额逆差,外汇储备剧减,使国际收支状况恶化。 3、破坏金融系统运作,降低银行抗风险能力,引发金融危机。泡沫经济中投 机活动盛行,资金需求剧增,诱使银行不断提高利率以获得更高的收益。高利率促使银行扩大信贷,放松对信贷质量的审查和可行性研究,使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大量资金涌入股市、汇市和房地产等过度投机市场,实体经济由于无法承受过高的银行利率而使其正常资金需求受到极大抑制,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既得利益集团,对股市、汇市和房地产投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不良作用。经济泡沫的破裂不仅使大批个人或企业陷于困境甚至破产,也会给金融机构带来带来巨额不良信贷,造成银行等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低下,抗风险能力减弱,引发金融危机与经济危机,破坏宏观经济稳定。 4、泡沫经济可重新分配国民收入,加剧社会贫富两极分化,严重的会引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对社会安定构成威胁。譬如1978-1981年发生在墨西哥的泡沫经济,在1981年股市崩溃之后,引发了严重的金融危机、债务危机和持续的通货膨胀,导致大批企业和个人破产,失业率上升,社会贫富差距增大,整个墨西哥经济一片萧条;80年代日本房地产和股市泡沫的迸裂同样使经济实力雄厚的日本经济陷入长期衰退之中,至今难以自拔,所谓的“日本神话”由此破灭。1998年俄罗斯泡沫经济崩溃时,产生了许多俄罗斯新贵族的同时,是物价飞涨,人民生活水平的急剧下降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增加,迄今为止,俄罗斯经济仍未见起色。 七、结论与建议 当前,国际经济学界和imf等国际金融组织在处理墨西哥金融危机和亚洲金融危机过程中,已取得了应对泡沫经济的一些经验,如加强国际协调、督促有关国家优化调整实体经济结构等,但对如何从体制上扼制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和防止发生泡沫经济问题,还远未形成一致的观点,对应对泡沫经济的许多措施的有效性,也存在很大的争议。我国目前即将加入wto,必然面临金融、服务等被迫对外开放等问题,更应积极致力于该项课题的研究,汲取他国发展经验,在充分发挥出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的同时,科学把握虚拟经济发展的“度”,对泡沫经济防患于未然。 1、大力培养金融人才,迅速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建立稳定、健全、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金融体系是一国宏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稳定、健全、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已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而培养一批高水平、高素质、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金融人才又是建立这样一个体系的先决条件。我国改革开放前,金融发展相对滞后,改革开放后,金融业发展才获得生机,金融监管水平是在金融发展过程中边干边学中提高的,缺乏一批既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因此,应尽快培养或引进一批高水准的专业人才,为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机制和探索先进的监管办法创造必要条件。 2、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实体经济的稳步发展。实体经济的坚实发展,能有效化解虚拟经济中的泡沫,防止产生泡沫经济。近年来,我国实体经济虽然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但结构性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并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增长的最主要因素。 实体经济论文:对中国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关联性的实证分析 摘要:本文主要研究了1998年到2006年的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各自的变动规律和它们之间的关联性,利用 gdp指标与股市的相关指标进行一般性的实证分析。股票市场作为经济增长中的一种融资和资源配置,作为虚拟经济的代表是实体经济的“晴雨表”,借此以研究我国股市对经济的促进、表征与预测作用。 关键词:虚拟经济 实体经济 关联分析 滞后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国内学者对中国股市的波动做了一些研究,其基本结论与经验判断证明,目前我国股市仍然是“政策市”,推动股票市场发展的直接动力源仍然来自相关政策。也有一些学者利用 1990—1998 年的沪深股市数据资料,分析了中国股市的运行特征,认为我国股市目前已经初步具有了成熟股市的基本特征,股市运行曲线基本上与宏观经济运行相吻合。考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活动可以发现,gdp 增长率、gnp增长率等反映经济基本状况的指标呈现周期性特征,同时零售物价指数也在短期内表现为周期循环。经济活动的周期性变化必然会对股市产生影响,从而使得我国股市与其他发达市场一样,受经济周期的影响而呈现一定的周期性运行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中国股票市场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协整关系,即二者有着某种长期均衡关系。 2. 无论是短期抑或长期,经济增长对股票市场都存在着单向granger 因果关系。 3. 就长期历史平均而言,中国股市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宏观经济态势;但就短期历史动态而言,并未达到可作为“经济晴雨表”的程度,甚至出现了背离宏观经济的现象。 二、实证分析 1. 指标和数据的选取 本文采用的数据是1998年-2006年的gdp值、上证指数以及二者之比:证券化率。 证券化率(securitization ratio)作为衡量一国(或地区)证券市场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测度了证券市场在该国(地区)经济中的重要性,当证券化率越高,证券市场在该国(地区)经济体系中越重要。一般,发达国家(地区)的证券化率较高,而发展中国家(地区)的证券化率较低。尽管短期或许存在不稳定性,证券化率仍不失为权衡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关度的较好参考指标。 2. 对反映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数据关联性进行实证分析 ① 主成分分析:第一个主成分(以下称实体经济主成分)可以解释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累计、进出口总额年度累计、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业增加值这四个变量,是和实体经济相关的指标,称之为实体经济主成分; 第二个主成分(以下称金融市场主成分)可以解释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m1、金融机构存款总额、金融机构贷款总额这四个变量,是和金融市场相关的指标,称之为金融市场主成分; 第三个主成分(虚拟经济主成分)可以解释收盘价、上证指数、股票总市值这三个变量,是和虚拟经济相关的指标,称之为虚拟经济主成分。 本文只研究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也就是第一类主成分和第三类主成分)各自的发展规律和他们之间的关联性,对于金融市场方面我们在这里不做研究。 ② 建立arima模型,以显示虚拟经济的变化规律: 可得出虚拟经济变动规律方程式表示为: xt=-0.131+0.077 xt-1 依据方程式(1)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虚拟经济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在宏观方面,其预测结果分析可以减少股市不规则波动对经济发展的负效应,一定程度上避免股市的大幅度波动所导致的经济危机。微观方面,预测结果也可以作为投资者们进行投资的一个参考。 ③gdp时间序列变化规律分析: 可得出gdp变动规律方程式表示为: xt= 64.863-1.002xt-1-0.973 xt-2-0.951 xt-3 依据这个方程式(2)我们可以对gdp发展趋势进行简单预测,其预测结果分析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经济策略的制定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④滞后分析: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成熟的股票市场的总体走势与其国家的政治环境及经济景气状况的变动周期是高度相关的,人们对未来经济发展走势的预期心理会首先从股市上反映出来,因此人们称股票市场为反映一国经济发展状况的“晴雨表”. 但是股市预测经济发展有一定的滞后性。 所以,我们选取股票总市值作为虚拟经济的一个代表指标,gdp作为经济发展状况的代表指标,检测股票总市值变化反映gdp变化的滞后性。 三、研究结论 第一,可以反映经济发展的因素主要有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指标。通过主成分分析和回归分析,虚拟经济中具有代表性的股票总市值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对实体经济的一些指标如: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进出口总额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进行解释。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是显著相关的,虚拟经济指标的变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实体经济的变动。 第二,虚拟经济主成分和gdp的变化规律都符合arima模型。利用该模型得出的虚拟经济变化规律可以对虚拟经济发展趋势进行简单的预测。预测结果可以反映股市的未来变动,政府根据这个变动可以对股市做相应的调整,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减少股市的大幅波动所导致的经济危机带来的危害。另一方面,这个预测结果也可以作为投资者们进行投资的一个参考,降低投资者投资风险。用gdp作为实体经济的代表指标,构建gdp变化规律的arima模型。它可以作为一国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的一个依据,使国家宏观经济快速、平稳地发展。 第三,股市虽可作为一国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但它的预测作用往往是具有滞后性的。根据我们滞后回归分析的结果,我国股市对经济发展预测的滞后期是三个季度。滞后期的验证为经济发展状况的预测做了进一步的优化,使经济预测的结果更合理,对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投资者投资决策的制定都是一种很好的补充。 实体经济论文:股市正进入与实体经济脱钩期 2008年金融危机至今已经四年了,还有很多疑问依然在那里,无人能够赢得共识。这直接导致了一个根本问题上的分歧——我们究竟处于危机后时期的哪个阶段?在今天的研究中,我试图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只有确定“我们在哪里”,正确预测“我们正走向何方”的概率才能最大化。 趋势一:全球经济陷入“死亡螺旋” “危机后”实施的临时性政策刺激,正在面临“信心危机”——当刺激政策药效逐渐消退,经济状态依旧疲软的时刻,更多的人开始怀疑“政府,本身或许是问题的根源”。迅速积累的、庞大的国家债务,让每一名国民感到失望,这决定了他们手中的选票会投向谁!即便非民主选举国家,民心所向的变化也会让政治家们感到恐惧。 凯恩斯主义被纳税人终结,只是时间问题。财政政策“被迫”收紧,给脆弱经济带来的潜在影响不免令人担忧。不过,完全放弃努力,却又是任何政治家无法做出的抉择,因此,无休止的谈判、结构化的政策,会令经济数据看上去陷入“下降螺旋”,而非猝死。 货币刺激,成为最后的救命稻草。不过,最大问题是,刺激成本的上升会逐渐体现,通胀周期开始缩短,经济增长幅度开始收窄,各国央行如同吸食吗啡的瘾君子为了追求同等快感而不得不逐渐加大用量。 过量货币投放,可以恢复经济增长吗?这个问题没有共识。美联储认为“可以”,其他央行“不反对”或者被迫“弃权”。没有通胀预期,货币流通比率就会下降,经济活动就会减少,经济增长率就会下降。尽管货币过量投放不一定能够促使经济出现持续性增长,但却可以做到维持实体经济基本稳定,虽然每一轮货币投放的力度必须加大。 相比未来可能发生的“世纪通胀”,眼下通缩造成的失业率上升更令货币决策者担忧。因此,量化宽松上各国央行的“一致性”体现得尤为明确。 凯恩斯主义完成了“家庭债务”向“国家债务”的转移,量化宽松则完成了“近期债务”向“远期债务”的转移(前提是以新增国家债务为抵押的货币发行方式比如美元)。本质上,它们都是财务技巧——将债务展期的一种方式。债务从来没有消失,政策刺激的根本作用是“减轻负荷、争取时间”,只有真正的经济增长出现才能在未来对冲掉一部分债务。 不过,真正的经济增长不会来自任何政策刺激,政策刺激只能是作为“诱因”或“债务转移”;真正的经济增长来自于创造性需求或替代性需求的持续出现(技术革命或战争)。“自发性复苏”何处会出现呢?没有人能够预料。上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的结束,可以归功于罗斯福新政,但如果没有第二次世界大战“创造需求”,也许结局会是另外一个答案。 如何甄别“自发性复苏”来临呢?可以通过金融市场来发现,当游戏规则依然是“危机逻辑”——以流动性数据是逻辑主线,那么说明全球经济还没有走出衰退阴霾。阶段性的经济数据可能具有“欺骗性”,而游戏规则的变化则更为“诚实”。 趋势二:中国经济“减速换效率、减税换增长” 从长周期看,中国经济增长处于趋势性放缓。人口红利、全球化红利、城乡劳动力转移红利的消退,带来了生产效率持续下滑。从短周期看,主权债务危机恶化,发达经济体增长前景黯淡,使得中国经济外生增长动力严重不足。货币过量投放导致的通胀高悬以及房地产泡沫,抑制了长期政府主导下的内生增长。推动经济高速行驶所引发的成本(人力、物力、环境)上升,使得“宽松货币拉动投资、财政刺激主导投向”这套组合策略的边际利润已经下降至临界点。 值得庆幸的是,当下“减速”已达成共识——在没有寻找到新的可持续增长点之前,“减速”是最保险、最经济的选择。由此引发的失业率上升压力,可以通过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以及创造就业能力强的部分产业政策放宽来有所分流。减速不是目的,效率增长才是目标。这是所谓“调结构”的初衷。不过,“减速”同时,需要做一件事情——让“大政府模式”寿终正寝。否则,“减速”换不来效率。 主动减速,意味着不可能再出现“四万亿”刺激政策;意味着不可能再依赖房地产投资来拉动gdp;意味着经济目标彻底转向效率增长。这等同于宣告“大政府模式”的终结。高投资、高税赋是过去十年“大政府模式”的经典特征。我们要观察“大政府模式”是否终结,投资增速、税赋比率的变化趋势将是实证。 政府职能的转换,是实现效率增长的唯一出路,是应对全球经济“死亡螺旋”的唯一办法。通过全方位减税,交出投资主导权,改善社会财富二次分配的不平衡,逆转财富循环方向,进而推动中国经济步入新周期——即减税换增长。 “政府并非我们问题的解决办法,而政府则恰恰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相对于其他国家,“危机后”时期的中国政府债务水平并不高,如果要继续坚持走“大政府模式”并非不可以,但必经地方债危机或房地产泡沫破灭——政策刺激一发力,房地产在产业链前端,泡沫化必然更上一层楼,随时可能捅破。所以,某种程度上,房地产泡沫是当下放弃“大政府模式”的现实原因。 趋势三:“危机模式”证明真实复苏还没有出现 丑陋的经济数据与金融市场的繁荣并存,存在即合理。有人称之“非理性”繁荣——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周期不吻合,所以既有趋势脆弱且不可持续。我不同意上述带有“道德色彩”的教科书式观点。 趋利避险,是人性所归。资本的秉性一定是选择安全边际较高的区域。资本流向只是在说明——自发性复苏并没有真实出现,政府主导的人工复苏缺乏足够安全边际,没有形成足够稳定的趋势。因此,资本更愿意选择驻留在虚拟经济,而非实体经济。 为了拯救大到不能倒的金融机构,为了刺激经济复苏而不断输入流动性,在过去四年,美联储资产负债表扩大了三倍,中国广义货币年增长20%,欧央行提供了过万亿欧元的长期贷款……放眼望去,几乎所有国家都在铆足劲印刷货币,以维持实体经济平稳。 不过,“凯恩斯”也好,“量化”也罢,货币创造不等于需求创造。当经济不景气,需求不振,货币乘数下降,新增流动性只能暂时“平衡”货币流量,但无法改变实体经济中货币流通速度减缓的周期趋势。 相比实体经济,虚拟经济的货币需求相对容易“创造”。接连不断的货币扩张计划,使得货币贬值预期上升,大量货币追逐有限资产的未来图景令投资人慌乱。金融资产的快速变现能力相对于固定资产更具有吸引力。所以,从投资人的选择,我们可以鉴别出当前经济所处周期——“危机逻辑”而非“复苏逻辑”——危机逻辑中,流动性数据是逻辑主线;复苏逻辑中,经济数据是逻辑主线。只有当自发性复苏出现,投资人预期影响下的资本流动才会逐步形成向实体经济转移的趋势。在此之前,货币扩张预期会支撑虚拟经济的阶段繁荣,与实体经济“脱钩”。 实体经济“空心化”、虚拟经济“泡沫化”作为周期性现象,是证明经济尚未出现真实复苏的“论据”。当前金融市场的表现只能说明流动性状态,而并非经济晴雨表。投资人只会为各大央行货币政策的宽松紧缩投票,而漠视各国疲弱不堪的经济数据。 简而言之,金融层面的流动性危机已经过去,经济层面的螺旋式衰退还看不到尽头。危机逻辑下,流动性是考量金融市场趋势的核心要素——这是投资人处于不同周期下的预期偏好所决定。 实体经济论文:小议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反作用 【摘要】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作用体现在正反两个方面。一方面,虚拟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促进资本集中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虚拟经济的过度投机会扭曲消费行为,影响实体经济的运行安全。因此,研究二者的关系,积极发挥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正向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实体经济与在其基础上产生的虚拟经济是现实经济中并行的两个经济体系,它们相互作用,共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自由化以来,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作用体现在正反两个方面。我国虚拟经济的发展正处于初级阶段,其本身还存在诸多不健全和不稳定的因素。因此,研究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反作用,正确处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积极发挥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正面积极作用 有利于促进资本集中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体现和发挥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正是由于虚拟资本的高度流动性,尤其在现代金融市场高度发达的环境背景下,虚拟经济能够为实体经济提供资金支持和方便快捷的交易支付。虚拟资本的流动引导社会资本由效益较低的企业、行业和地区流向效益较高的企业、行业和地区,进而带动社会资源按照效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持续的重组和再分配。从宏观上看,虚拟经济优化了经济结构和促进了经济增长。 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有助于扩大内需和增加就业机会。虚拟经济通过其财富效应刺激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拉动实体经济增长。例如,股市上涨造成的财富效应能够有效地扩大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企业在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同时,对劳动力的需求也相应增加,从而带动就业增加。此外,虚拟经济的扩张,需要大量的金融等专业人才补给,促进了以劳动密集型为特征的服务业的发展。服务业的振兴将进一步刺激内需,吸纳一大批城市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 有助于实体经济分散和重新配置风险,降低交易成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和风险投资市场是虚拟资本为风险配置发展起来的风险配置载体。它可以为大量的投资者分散风险,也可以提供具有各种不同风险等级的虚拟资本,把它们分配给对风险持不同偏好和不同感受程度的投资者。① 有助于解决实体经济信息不明晰的问题,提高资本运营能力。虚拟经济在运行过程中可以通过信息披露和金融创新,来处理由于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问题。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投资业绩的优劣,可以通过资产价格的信息功能来判断。虚拟资本的高速流动,加快了货币周转、转移和结算的速度,同时也提高了实体经济部门内部的资本运营能力。② 有助于深化国企改革,推动企业制度创新。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资本市场支持着现代股份公司的创建和日常运转。此外,虚拟经济的发展还是企业制度创新的重要源泉。股份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主要形式,它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股权的分割、设置和交易,而这些都是现代虚拟经济运行的重要范畴。 反面消极作用 过度投机危害实体经济。在金融活动中,投机和投资都直接表现为金融工具的买卖行为。投机活动是一种必然的市场行为,随处可见,然而一旦过度投机,势必会对实体经济产生巨大的负面作用。一、扭曲资源配置,挤占实体经济的资金供给。二、导致国民收入再分配不合理,拉大贫富差距。三、过度投机必然会滋生经济泡沫。虚拟经济运行的过程中,由于其自身的相对独立性,脱离实体经济独立发展,自行扩张,一旦其规模和发展速度大大超过实体经济,就会使经济泡沫的成分不断增加。 扭曲消费行为,恶化国际收支状况。当人们看到所持有的虚拟资产价格高涨,预期未来收入将大大增加,就会增加现期消费,若消费过度增加容易导致进口大幅增加,加之企业借贷成本居高不下,劳动力成本加大,会削弱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进口大量增加的同时出口会受到抑制,这将导致该国经常项目的贸易失衡,使国际收支状况恶化。③ 虚拟经济过度发展可能会影响实体经济的运行秩序。虚拟资本发行过量、流通频繁,加上杠杆的放大作用导致银行信贷呆账坏账激增,使银行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大大高于其实际价值而产生金融泡沫,进而会扭曲正常的信用关系,有可能引发债务危机。 由于自身的不稳定性和高流动性,虚拟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蔓延会严重威胁世界经济安全,阻碍各国的经济增长。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加强,由于一些国家的经济结构存在不合理因素,像对冲基金这种虚拟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张可将外部的金融风险和危机传导到一个国家的内部,引发该国的金融危机,并将危机传播至其他国家。④ 反作用的机制分析 投资效应。一、托宾q值的变动。美国经济学家詹姆斯·托宾在1969年提出了所谓的q值的概念,这个值是企业的市场价值(market value)与其重置成本(replacement cost)之比,它反映了股票价格与投资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企业市场价值与其重置成本是不相等的,因此q值一般不等于1。那么q值的变动是如何影响实体经济活动的呢?当股价上涨使得企业的市场价值高于其重置成本时,也就是q值升高至大于1时,此时增加资本的成本将小于资本收益贴现的市场价值,即企业购置新厂房和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资本就会低于企业的市场价值,企业进行投资有利可图,于是扩大投资,产出增加,经济繁荣起来。当股价下跌导致企业的市场价值低于其重置成本时,也就是说q值下降至小于1时,企业增加资本的成本会大于资本收益贴现的市场价值,也就是说企业投资者认为继续投资会无利可图,甚至会亏损,于是就不会购买新的投资品,投资不振,以致产出下降。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虚拟经济可以通过股价的变动来改变企业的q值,进而影响企业的投资行为,最终作用于实体经济。二、资产负债表效应,即通过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影响信贷水平。它指的是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动会影响到企业和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的结构,从而对投资产生影响。若金融资产的票面价值大幅上涨会使得企业和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好转,如企业权益增加、负债比例降低等,企业方面的净资产上升,增强了本企业的还款能力和信用度;银行方面的不良资产状况得到好转,银行也就会相应地放松对债务人的信贷约束,放贷意愿增强,企业筹资更加容易,筹资成本也大大降低。因此,金融资产价格上升最终导致银行放款增多,企业筹资增加,投资更加活跃,进而推动实体经济的增长。⑤ 虚拟经济对消费的作用。财富效应,也被称为消费效应,指有价证券等资产价格的波动,导致资产持有者财富的变化,进而导致其消费的变化。最早提出此概念的是美国经济学家庇古(pigou),他指出货币余额的变动会使消费者的支出引起变动,财富是消费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然而,对于财富效应应该重新思考和认识。股市上涨时,人们似乎更多地关注自己账面财富的增加,因为账面财富的增加意味着可能会获得更多的货币收入。此时投资者可能会出现两种行为:其一,大部分投资者将虚拟资本的变现所得用于增加现期消费。而通常情况下,人们不会去考虑其账面财富的增加是否会有与之相对应的实体经济部门产品的增加。若流向实体经济领域的货币过多,而实体经济本身的规模又没有及时得到相应的扩张,这就可能有产生通货膨胀的压力。其二,由于投机心理的驱使,投资人将增加的账面财富再投入到虚拟经济领域,如再购买股票、债券等,也不会给实体经济的增长带来任何作用。因此,财富效应究竟有多大作用或其产生的条件问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实证研究。 股权变动效应。股权变动效应的作用途径是投票机制。人们在股票市场上“用脚投票”,投资者认为某公司的股票有上涨的潜力,预期能够获益,便买进并持有该股票,反之就卖出。通过这种方式,投资者的买卖交易行为就会对实体经济产生影响,这是因为投资者的行为反映了社会公众对该公司的经营业绩的评价,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潜力较多地体现在其发行的股票走势上,进而反馈到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另外,由于大股东掌握着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权,他们通过用“手”投票来实现其权利,加之大股东自身条件的差异(如财富状况、投资经验、持股份额,风险偏好等方面)从而使得大股东在投资经营决策时有所不同,结果由于股份的变动而导致股东的变换,就必然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方向、经营规模等经营策略。通过股权的这种变动效应,可以看出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资源的配置作用。(作者单位:河南安阳师范学院) 实体经济论文: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关系之辩 论文关键词:实体 经济 虚拟经济 关系 论文摘要: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必须保持适度平衡,否则会出现经济危机。当前欧美发生的 金融 危机 ,正是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严重背离的结果,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国务院总理在2008年10月14日应约与英国首相布朗通话时表示,要认真 总结 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正确处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积累与消费的关系, 金融创新 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温总理向西方发达国家首脑提出正确处理好“三大关系”的呼吁,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不论是深深卷入危机中的欧美金融强国,还是需要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快速发展的 一、虚拟经济的概念与特点 虚拟经济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词语,其释义尚无定论。最为普遍的解释,是指与虚拟资本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的循环运动有关的经济活动,简单地说就是直接以钱生钱的活动。“虚拟经济”的概念是马克思首先提出的,他在《资本论》第3卷第5篇中,特别是在论述信用和虚拟资本的第25章及其后,对此进行了详尽的分析。他认为虚拟资本是在借贷资本(生息资本)和 银行 信用制度的基础上产生的,包括股票、债券、不动产抵押单等。虚拟资本本身并不具有价值,但它却可以通过循环运动产生利润,这是它与实际资本的共同之处。 虚拟经济最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私人间的商务借贷行为。例如某甲急需购买某种货物,但他本人没有足够的资金,而某乙手头正好有一笔钱闲置未用,于是某甲便向某乙借一定数额的钱,许诺在一定时期内还本付息。某乙手中的借据就是虚拟资本的一种雏形,它通过借款与还款的循环活动而取得增值。这时某乙并未从事实际的经济活动,只是通过一种虚拟的经济活动来赚钱。 由此可见,虚拟经济发展的第一个阶段是闲置货币的资本化,即人们手中的闲置货币变成了可以产生利息的资本。第二个阶段则是生息资本的 社会 化,即由银行作为中介机构将人们手中闲置的货币借入,再转贷出去生息,人们还可用闲置货币购买各种有价 证券 来生息,这时人们手中的存款凭证和有价证券也就是虚拟资本。生息资本的社会化可以引导资金从不能用于生产、流通等实体经济活动的人们手中,转移到能将其用于实体经济活动的人们手中,并可以将分散在各人手中的资金集中起来进行较大规模、收益较高的经济活动,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三个阶段是有价证券的 市场 化,即有价证券可以根据其预期的收益而自由买卖,从而产生了进行虚拟资本交易的金融市场,例如,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等。市场化不仅能使人们手中的有价证券可以随时变现,大大提高虚拟资本的流动性,还能引导资金向预期收益较好的产业流动,从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 第四个阶段是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即虚拟资本可以跨国进行交易。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能在国际范围内引导资金向收益较好的产业流动,可以大大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同时还形成了一种新的金融市场——外汇市场。 虚拟经济发展的第五个阶段是国际金融的集成化,即各国国内的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相互间的影响也日益增大。随着因美元脱离金本位而导致浮动汇率制的形成、金融创新的增强、信息技术的迅速进步、金融自由化程度的提高,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虚拟资本的流动速度越来越快,流量越来越大,从而使得虚拟经济的规模不断增大。 虚拟经济具有五大特性: 1.复杂性。虚拟经济是一种复杂系统,其主要组分包括 投资 者、受资者,以及金融中介者,他们按照一定的规则在金融市场中进行虚拟的经济活动。虽然每个人都有按照自己对 环境 及其发展前景的了解及其预定目标独立决策的自由,但每个人的决策又不能不受其他人的影响。 2.介稳性。所谓介稳系统是指远离平衡状态、但却能通过与外界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而维持相对稳定的系统。这种系统虽能通过自组织作用而达到稳定,但其稳定性很容易被外界的微小扰动所破坏。虚拟 经济 是一种介稳系统,必须要靠与外界进行资金交换才能维持相对的稳定。 3.高风险性。虚拟资本的内在不稳定性导致其价格变幻无常,而 金融 市场 交易规模的增大和交易品种的增多使其变得更为复杂;人们对市场及 环境 变化的预测能力不足,从而较易导致决策错误;还有许多人因为追求高收益而甘冒高风险,从而促使各种高风险、高回报的 金融创新 不断出现。 4.寄生性。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虚拟经济由实体经济产生,又依附于实体经济。实体经济包括物质资料的生产及相关的分配、交换、消费等经济活动,可看成是资本的循环运动。 5.周期性。虚拟经济系统的演化大体上呈现周期性的特征,一般包括实体经济加速增长、经济泡沫开始形成、货币与信用逐步膨胀、各种资产价格普遍上扬、乐观情绪四处洋溢、股价与房地产价格不断上升、外部扰动造成经济泡沫破灭、各种金融指标急剧下降、人们纷纷抛售实际资产及金 融资 产、实体经济减速或负增长等阶段。但是这种周期性并不是循环往复,而是螺旋式向前推进的。 二、实体经济的概念与特点 实体经济并不是一个专用术语,至少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看到这样的词语,有时候这个词语甚至被应用得很通俗化。 金融危机 爆发后,美联储频繁使用实体经济这个词语,与之相关联的是除去房产市场和金融市场之外的部分,就美国经济数据的构成来看,其中包括制造业、进出口、经常账、零售销售等的部分被美联储笼统地概括为实体经济。由于不包括房市和金融市场这样的特殊的部分,所以实体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美国国内市场运行的“流水账”部分。之所以这样来描述,是因为虽然实体经济往往不是要害部门,而是民用普通领域。 尽管不是要害部门,但实体经济显然对于美国市场的日常运行具有关键意义,一旦实体经济出现震荡或反复,往往反映到美国人的生计问题上,像美联储十分关注食品价格指数和消费者核心物价指数以及库存和零售销售等指标,这说明美联储所谓的“实体经济”反映的是市场运行基本面的状态好坏。 我们还可以认为,美联储把核心能源消费这一块也排除在实体经济之外,理由就是美联储所谓的“实体经济健康”往往与能源价格走势相反。而且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美联储所关注的实体经济指标往往同时反映大量中小企业的运行态势。这样看来,美联储所谓的实体经济与 三、准确把握实体 经济 与虚拟经济的关系 虚拟经济是和实体经济相对应的一种经济活动模式。当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匹配良好时,虚拟经济将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广泛的 融资 渠道,转移 市场 运作的风险,从而有效保障实体经济的发展。然而,当虚拟经济过度膨胀时,就会产生泡沫经济或者 金融 危机 。因此,必须准确把握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以维护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就是实体经济借助于虚拟经济,虚拟经济依赖于实体经济。 1.实体经济借助于虚拟经济。这表现为三点:第一,虚拟经济影响实体经济的外部宏观经营 环境 。实体经济要生存、要发展,除了其内部经营环境外,还必须有良好的外部宏观经营环境。这个外部宏观经营环境中,就包括全 社会 的资金总量状况、资金筹措状况、资金循环状况等。这些方面的情况如何,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实体经济的生存和发展状况,而这一切都与虚拟经济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因此,虚拟经济的发展状况如何,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实体经济的外部宏观经营环境。第二,虚拟经济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增加后劲。实体经济要运行、尤其是要发展,首要的条件就是必须有足够的资金。资金的来源有两条途径:一条是向以 银行 为主体的各类 金融机构 贷款;另一条则是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各类有价 证券 筹措资金。从发展的趋势看,相比较而言,通过第二条途径解决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问题,会更加现实,也会更加方便、快捷。这样,虚拟经济就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后劲。第三,虚拟经济的发展状况制约着实体经济的发展程度。从 历史 上看,虚拟经济的发展过程经过了五个阶段,即闲置货币的资本化、生息资本的社会化、有价证券的市场化、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国际金融的集成化等。事实证明,虚拟经济发展的阶段不同,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影响也就不同,亦即虚拟经济发展的高一级阶段对实体经济发展程度的影响,总比虚拟经济发展的低一级阶段对实体经济发展程度的影响要大一些;反之,则会小一些。 2.虚拟经济依赖于实体经济。理由是:第一,实体经济为虚拟经济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虚拟经济不是神话,而是现实。因此,它不是吊在天上,而是立足于地上。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无论是它的产生,还是它的发展,都必须以实体经济为物质条件。否则,它就成了既不着天也不着地的空中楼阁。第二,实体经济对虚拟经济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整体经济的进步,实体经济也必须向更高层次发展。否则,它将“消失”得更快。实体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对虚拟经济的新要求,主要表现在对有价证券的市场化程度上和金融市场的国际化程度上。也正是因为实体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对虚拟经济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要求,所以才使得它能够产生、特别是使得它能够发展。否则,虚拟经济就将会成为无根之本。第三,实体经济是 检验 虚拟经济发展程度的标志。虚拟经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实体经济,即发展虚拟经济的初衷是为了进一步发展实体经济,而最终的结果也是为实体经济服务。因此,实体经济的发展情况如何,本身就表明了虚拟经济的发展程度。这样,实体经济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检验虚拟经济发展程度的标志。 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我们在制定宏观政策时,首先要健全 法律 法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虚拟经济系统中的主体行为;其次要规范、完善资本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效规避和转移风险;其三要加强监管和严格执法。 实体经济论文:融资水平助推实体经济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直接融资水平,充分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全市实体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显著提升直接融资水平全面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提升直接融资水平加快实体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到2020年末,全市直接融资水平显著提高,社会融资结构明显优化,全市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不低于35%,在全省的排名超过地区生产总值(GDP)排名,国民资产证券化率达到30%,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推动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交易,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50%以上规上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新增主板或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企业1户,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3户,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数累计达到80户。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全力推动股权融资。 1.推动规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大力实施规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四年行动计划”,自2017年起,每年改制比例不低于10%,努力做到应改尽改。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规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改制企业“一户一策”给予指导,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改制企业提供财务、投资及法律顾问等方面的服务,或根据地方财力给予完成改制的企业适当费用补助,积极推动企业加快改制步伐。 2.做大做实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依托省上“五千四百计划”和“创业板行动计划”,健全充实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筛选推荐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发展前景好、成长性强、龙头引领作用明显、运行机制健全、财务管理规范的重点企业,予以重点培育和支持。同时,根据产业发展情况,每年对重点培育企业进行补充、调整和更新,实行一年一报、动态筛选、重点跟踪、动态管理,确保全市重点培育企业数量长期保持在150家以上。 3.鼓励重点培育企业多渠道上市挂牌融资。支持重点培育企业选择合适上市途径,引导其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对具备条件的重点企业实行“一户一策”精准帮助,力争更多企业纳入全省“五千四百”计划。鼓励和支持资产规模大、盈利水平高的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具有发展潜力的特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中小板上市;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支持上市挂牌企业公开转让股份,开展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和并购重组,促进股权与资本对接;支持有意拓展海外市场、吸引国际资本的企业境外上市。 4.支持上市企业做优做强。鼓励上市企业充分依托资本市场,通过公司债、可转债、定向增发、配股和优先股等多种方式实现再融资,扩大企业融资规模、投资规模和生产规模,提高上市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上市公司借助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并购重组海外产业链核心资产以及研发、品牌与技术资源。 5.着力提升资产证券化率。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市属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积极推进有条件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全力推进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整体上市,利用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 (二)大力推动债券融资。实施债券优先战略,扩大债券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改善我市直接融资结构,力争到2020年末,50%以上市县两级国有企业、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信用评级在AA+以上的上市企业及其大股东实施债券发行计划,发行规模累计达150亿元以上。鼓励企业综合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融资,推动优质企业发行公司债、可转债、集合债、私募债等。各区市县、园区要加强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债券承销机构与发债企业无缝对接,为企业发债创造有利条件。鼓励驻市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在各自法定经营范围内开展债券发行、承销和结算业务,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申请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资格。 (三)加快推动基金组建。鼓励和支持小平故里发展基金采取“1+N”模式做大做强,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做实做大小平故里发展基金,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推动我市基金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力争2017年底基金授信总规模达50亿元、提款达12亿元,2018年底基金授信总规模达100亿元。加大与央企、省属国企合作力度,积极对接系列基金等省级基金,合作设立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等基金。加强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对接,积极引入保险、银行理财等资金投入到全市经济发展建设。市本级设立3亿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参照设立。鼓励重点产业园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创业型和创新型企业的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着力优化我市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环境,鼓励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到我市设立产业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各类基金,开展各类投资合作,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托上市公司与产业引导基金发展工作组,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直接融资协调机制,帮助企业解决改制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各区市县政府、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级相关部门要主动与重点培育企业沟通对接,优化行政服务,特别是在重点培育企业实施改制、资产重组、上市挂牌、发债等过程中,要建立“绿色通道”和“一站式服务”制度,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政府金融办要加强对重点企业培育和提升直接融资水平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挂牌、直接融资等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中介服务体系。优先吸引行业排名靠前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驻我市,帮助开展企业规划、实施境内外首发上市、债券发行和兼并重组等业务。积极引进和大力发展会计、审计、律师、资产评估、信用评级、金融资讯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努力建设机构较为齐备、功能完善的资本市场中介服务体系,支持中介服务机构有序整合,提升行业整体实力。支持驻市证券营业部拓展业务领域,增设业务网点,创新服务产品,提升服务能力。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并积极为全市重点企业依托资本市场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加强中介机构监督检查,加快建立中介机构服务评价体系和诚信档案,引导中介机构以客户利益为中心,履行行业责任与社会责任,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严守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奖补政策,扎实做好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类奖补资金的申报、审核工作,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税务部门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上出台的鼓励企业直接融资相关税费支持政策。 实体经济论文:银行业金融机构实体经济发展问题分析 摘要:如何围绕我国经济调整结构、转型升级的大局,加大金融科技产业融合的效力、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无疑是商业银行必须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在对科技型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银行机构服务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实践的基础上,对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科技型企业;金融支持;建议 近年来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无疑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经济工作。而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载体和作为实体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科技型企业,无疑需要加快发展步伐和加大支持力度。可见,提升银行机构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意义十分重大。因此,银行必须重视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在服务机制完善、质押模式探索、担保体系创新、财政资金投入和资本市场建立等方面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一、科技型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地银行机构加大了对科技型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以某市为例,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该市银行业机构为150多家科技型企业授信130亿元,占全部授信的15%。然而,银行在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制约因素,影响到了科技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企业财务状况或生产经营状况无法满足贷款条件 大部分的科技企业为发展中的中小企业,经营发展不稳定,如某市一家科技研发企业,获取一个项目从研发到投入生产需要大概2年时间,期间客户只预交少量订金,研发成功即可获的全部研发资金,如不成功则合同失效,企业自行承担研发费用,企业因生产周期长、研发费用高、经营风险大,难以达到银行贷款条件。 (二)可供抵押担保的资产少 通常科技企业自有资产少,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少,缺乏有效担保,如某市科创园区为近年来科技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但大部分科技企业为租用园区工厂,自有资产不足以提供抵押担保;另一方面,科技型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因技术性强、专业性高,难以评估作押。 (三)银行服务科技型企业能力和意识有待提升 银行专业化产品和服务差异化、特色化还不够,对科技型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还不能完全得到满足。目前,大部分银行基于资金安全方面的考虑,贷款资金必须有符合条件的抵押,某市仅有商业银行在试行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且信贷产品、信贷担保、业务流程、风险评价等主要还是面向传统产业客户和传统有形资产,未根据科技企业的特点建立有区别的信贷业务系统,也没有相应提高对科技型企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考核。 (四)科技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需完善 缺乏再担保机构以及地方担保机构能力偏弱,部分担保机构对企业发展评估专业性有待提高,仍然以企业是否有担保、抵押为评判标准,弱化了为企业提供有效担保的效果。 (五)政府对科技型企业支持有限 虽然有政府“两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的支持,但这些资金在高新技术发展资金中所占比重小、安排分散,不能对一些好项目大项目提供有力支持。 (六)融资渠道单一 调查显示,银行信贷仍是科技型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占企业融资的80%以上。社会性的投融资渠道不畅、方式不多。一方面是大量社会资本积淀,另一方面由于科技型企业投资风险大,易受经营环境的影响,变数大、资产少,相应负债能力也比较低,风险较大,难以吸引投资者。企业获取资金困难,致使一些好项目因缺少资金支持,难于做大做强,不能形成规模效益和实现产业化。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企业的实践 (一)加强监管引导 金融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引导银行加强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一是引导银行建立完善适合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信贷业务流程;二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基层机构的审批权限;三是在人力资源、财务资源和信贷规模等方面争取更多的政策倾斜;四是对科技型企业不良贷款进行科学考核和及时处置;五是鼓励银行业机构创新科技型企业融资产品、融资渠道、担保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需要。 (二)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 各地紧紧抓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历史机遇,积极搭建科技专营支行,某市目前有2家银行机构成立了科技专营支行,并配备了相关专业人才,在建立商业可持续的科技型企业贷款机制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大力推动风险补偿机制建设 针对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大的特点,各地政府出台了《科技和金融试点信贷融资业务风险补偿暂行办法》,实现了科技型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建设的重大突破,对全面改善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办法》通过对科技支行提供一定数额的坏账风险补偿和奖励促使银行提高风险容忍度,降低贷款门槛,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投入。 (四)进一步丰富金融服务品种 根据科技型企业市场状况,各地银行业机构及时开发出满足科技型企业需求的新产品,如某市商业银行与市中小企业创新中心、市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合作,推出“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并推出针对以企业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或货权为抵质押担保项下的“仓储通”贷款业务;农村信用社推广互助式会员制担保贷款,为9家科技型企业授信5200万元,累计投放资金3700万元。 (五)对科技型企业开展上市辅导 融资与融智相结合,对有上市预期的科技型企业不仅在资金上给予支持,而且在上市规划与辅导,募集资金监管与使用,后期发展规划等方面给予有效的智力支撑,帮助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以某市为例,在银行的帮助下,该市有2家科技企业将于2年内实现上市,企业发展即将步入新阶段。 (六)积极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以某市为例,为帮助企业实现融资方式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2014年度由浦发银行该市支行主承销的1家科技企业的5亿元中期票据成功发行,为企业拓展了低成本资金的来源渠道,有效支持了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对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对科技型企业的专业化服务机制,开展好间接融资服务 进一步推动科技专营支行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产品标准化、作业流程化、核算独立化、风险分散化,指导科技专营支行坚持重点服务科技型企业的经营方向、经营理念不变。探索科技支行“一行两制”模式,坚持并完善科技支行“五个单独”管理体制——单独的客户准入机制、单独的信贷审批机制、单独的风险容忍政策、单独的拨备政策和单独的业务协同政策;推动贷款审批权限的下放;坚持信贷评估时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兼顾、重大项目的联合评审、风险管理前移、团队责任制,完善科技支行风险管理机制。 (二)探索知识产权质押模式,开发适合科技型企业的金融产品 指导专营机构不断探索和创新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进产品服务创新,满足科技企业的发展需求。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不断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处置方式;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流程,开通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绿色通道”;制定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和实施办法;探索“评估+担保+信评+辅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模式。建立“统借统还”融资平台的模式;探索信贷工厂模式,推进联合互保贷款;探索“贷款银行+助贷机构”的小额贷款模式。推进质押贷款创新,不断创新保理融资模式。推进股权质押贷款、合同能源贷款、应收租金保理、债权保险融资等方面的创新。 (三)完善科技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企业提供切实有效服务 大力推进科技担保机构的创新。推进科技担保在担保模式和反担保模式方面的创新,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互助担保、补贴资金贴现,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无形资产质押;推进科技担保在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方面的创新,包括但不限于创业担保、担保换分红和担保换期权。探索贷款银行、产业园孵化器、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政府专项支撑资金、科技担保机构共同担保的“科技型企业融资联合担保平台”模式。 (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与机制 统筹市县(园区)两级支持金融、科技等相关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建立政府、金融机构联动的风险共担机制,重点用于信贷风险补偿、创投风险补偿、融资担保债务发展、引导基金资本金注入和科技金融平台建设工作经费,发挥国有资本战略导向作用,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支持科技金融体系发展。探索政府购买科技创新成果、服务及采购高科技企业产品的新模式;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探索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加科技投入。 (五)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 完善促进股权投资发展的政策,依托当地区域优势,积极引进全国性或区域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机构和拓展业务;通过政府出资引导,组建产业重组基金,促进成长型企业的发展提高和衰退期企业的整合重组。通过税收优惠、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办公服务和项目对接等政策优惠,创造创业风险投资市场发展的良好环境。逐步形成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聚集区,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为PE、VC等风投资本提供通道,拉动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跟进。完善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系统,通过上市奖励、土地优惠,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或返还和提供中介桥梁、历史遗留解决、协调服务等,促进科技企业上市。搭建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其综合服务功能,有组织推进金融创新和服务协调,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 作者:何虹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新野县支行 实体经济论文:有关扶持实体经济的意见 为积极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有效性,促进实体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进一步扩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四大一高”战略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重点,促进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扩大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服务质量,建立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扩大信贷投放,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明显提升,持续提高企业满意率、贷款满足率和贷款覆盖率,努力实现三个“不低于”的目标,即: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年各项贷款增速不低于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对“四大一高”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破解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落实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要抓住我市成为中原经济区和豫晋陕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两个国家级经济区叠加区的难得历史机遇,有效发挥货币信贷的导向作用,加大对“四大一高”重点项目、产业转移项目的支持力度,增强我市实体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 (二)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认真落实各项金融支持政策,努力提高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比重,切实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难问题。要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认真落实有扶有控的要求,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着力加大信贷投放,着力建立完善机制,着力创新服务方式,着力突出差异监管,务求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显着提高涉农信贷投放比例。要进一步推进“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健全“三农”金融服务网点和网络,以保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为中心,落实“三农”金融服务政策,探索构建“三农”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模式。 (四)加大对各类群体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做好金融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对符合要求和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及零就业家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其自主创业。对符合贷款条件、新增就业岗位吸纳上述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微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促进就业的带动和辐射作用。要充分利用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资源优势,继续稳步推进信用社区创建工作,不断完善“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就业的作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对“四大一高”重点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1.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均衡增长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优化信贷资金结构,统筹配置信贷资源,优先保证手续齐全、符合项目开工和建设条件的重大项目所需配套信贷资金及时落实到位。2.对符合国家投资投向、正在报批或需要继续完善新开工条件的重大投资项目,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的沟通协商,扎实高效做好信贷审查和信贷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工作。3.对重大项目要建立起快速决策机制,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有针对性地设计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提供包括中长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债券承销、融资顾问等全方位服务,并在利率优惠、规模调配等方面给予倾斜。4.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贷款,为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提供有效信贷支持,发挥各家银行的优势和品牌特色,形成优势互补、信息共享、风险分散、合作共赢的信贷支持合力。 (二)鼓励引导信贷资源向小型微型企业倾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决杜绝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同时考虑小型微型企业实际经营状况,设立科学的贷款利率和服务收费标准,适度进行让利。要建立小型微型企业项目库,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科技政策的优质小型微型企业;支持科技含量高、特色鲜明和具有创新能力的小型微型企业;支持有助于增加就业和具有可靠偿债能力的小型微型企业。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确保优先将信贷资金用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大型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争取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规模不受限制。鼓励和支持银行发行小型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券,监管部门要做好相关的组织推动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小型微型企业信贷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违约信息处理机制等“六项机制”,并在2012年底前全部建立完善并实施到位。要坚持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的“四单原则”。对从事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工作人员建立专门的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科学设定尽责、问责和免责条款。各农村法人银行机构要学习银行的经验做法,在2012年底前确保做到“四专”,即建立专门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的专营机构;配备专门从事小型微型企业金融工作的专业人员;制定专门针对小型微型企业授信的专项考核;单列小型微型企业信贷的专项规模。各国有商业银行和洛阳银行分行要大力发展延伸专营机构,切实解决小型微型企业信贷管理部门挂靠和没有单设专营机构的问题,凡是有县域银行机构的,争取在县域设立专营机构。 (四)提升小型微型企业金融产品适用性。1.加快担保和抵质押方式的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完善抵质押担保形式,逐步由单一抵押扩大为包括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过程中突出的“不敢贷”、“不能贷”等问题。2.加快小型微型企业信用评级方式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避免对财务报表、抵押担保等传统评级方法的过度依赖,将“三品三表”(人品、产品、抵押品,电表、水表、报关单表)纳入综合评定,以此作为发放贷款的相关条件,扩大小型微型企业授信面。3.加快金融产品的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小型微型企业成长周期、行业特点、风险状况、资金特点和盈利能力,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行(社)制宜,研发有针对性和特色化的金融产品,探索金融产品多样化,提高金融服务个性化,逐步由提供信贷资金向提供综合性、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转变。4.加快业务流程的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简单、方便、快捷的服务原则,积极推进业务流程再造、规范操作标准、集成信息决策,不断缩短审批链条,提高放贷效率,逐步实现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横向功能集中、纵向时间缩短,满足小型微型企业“短、小、频、急”的信贷资金需求。 (五)积极推进服务“三农”金融体制改革。1.积极推进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改革,按照单独信用管理、单独信贷考核指标、单独能力资源配置、单独的激励考核安排、单独贷款政策扶持体系等要求,推进改革进程,加大支农力度。2.加快农村信用社改制步伐,做大做强农村商业银行,充分发挥其支农主力军作用。3.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实现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在各县(市、区)全覆盖,发挥其支持“三农”的补充作用。4.大力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社等民间合作组织,引导民间闲散资金的合理流动。力争用2-3年的时间推动农村逐步建成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体系,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资金需求。 (六)努力形成金融支持“三农”合力。农业发展银行分行要在及时足额供应粮棉油收储信贷资金,维护主要农产品市场稳定的基础上,大力支持水利和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农业科技等信贷业务,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仓储和冷链物流项目等。农业发展银行分行、农业银行分行要下大力气抓好农业产业化贷款的投放,要在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筛选一批经营效益好、示范效应明显的企业作为目标客户进行重点营销,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覆盖率;同时要选择一批信誉良好、项目可行、有公司依托的种、养、加工业大户,稳妥发放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市农信办要把广大农户作为基础客户群,适当提高信用农户的授信额度,发放循环授信凭证,切实为农民贷款提供便利;实施批量营销、批量评估授信、批量放贷相结合,主动对专业村、专业户集中营销贷款;确保信贷资金向特色农业倾斜,集中培育壮大果品、食用菌、中药材、烟叶等优质特色产业。邮政储蓄银行市分行要扩大“百亿送贷活动”的成果,继续依托特色村信贷服务模式,着力提高涉农贷款比重。 (七)探索建立“三农”信贷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1.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支持“三农”的税收优惠政策。2.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地方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风险补偿资金,财政部门以上一年度县(市、区)涉农贷款的实际余额为基数,按新增涉农贷款的一定比例予以风险补偿。3.建立农业贷款保险制度。引导农村保险与农业信贷相结合,建立职能部门间的联系机制,共同解决经营风险和农民投保的承受力问题。在政策性保险缺位的情况下,可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财政部门根据承保与赔付的情况对保险公司给予补偿。 (八)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和促进就业再就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研究完善配套政策,主动融入金融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有关部门和经办银行要进一步简化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批手续,明确办理各项手续的具体流程和时限。同时,要加强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之熟悉掌握小额担保贷款相关的工作流程、时限和要求,提高小额担保贷款的办理效率。经办银行应建立区别于其他商业性贷款考核制度的小额担保贷款单独考核制度,在操作规范、勤勉尽责的前提下,经办银行的小额担保贷款质量考评情况可实行单独考核,不影响经办银行和信贷人员的年终评比、奖励和晋级。 (九)建立健全再就业贷款联动机制。建立“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机制,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项目的成功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民银行要积极推进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的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提供面向所有创业者的项目开发、创业指导、融资服务、创业孵化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加快信用社区建设,利用社区劳动平台为小额担保贷款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民银行和经办银行要加强配合协作,积极开展个人信用意识教育,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和失信惩罚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和社区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监督机制,有效降低小额担保贷款的成本和风险。 (十)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个人购房的信贷支持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前景好的项目,要积极提供融资支持和相关金融服务,满足房地产开发的合理融资需求,增强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要优先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和购买改善型自住普通住房的贷款需求。对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可执行相对较低的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要严格执行对第二套购房的贷款条件和所规定的政策,对非自住、非普通住房的贷款条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适当予以提高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切实改进风险定价水平,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实体经济论文:金融与实体经济跨越发展 一、把握经济发展主流。拓展金融服务空间 湖北经济具有其他区域难以比拟的优势,也有相对的不足。把握自身特点,趋利避害,发扬所长,弥补所短。是湖北经济实现后发增长过程中需要把握好的重点,也是湖北银行业发展需要解决的难点。大力支持经济社会建设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湖北要加速经济步伐.就要抓紧形成促进经济增长的产业基础和公共基础。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主两副”个中心建设以及长江经济带、鄂西生态旅游区开发、大别山革命老区开发以及湖北立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汽车产业升级建设、长江汉江水资源利用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等,都是支撑湖北经济未来发展的战略性基础建设项目.具有重中之重的地位。金融支持湖北经济发展,就要针对省情区情,抓住突出矛盾,解决主要问题,真正对这些关系湖北经济民生内生增长的基础工程加大投入.保证丁程尽快实施,加快建成。积极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培育未来竞争力和发展增长点。对湖北而言,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加快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符合湖北的经济文化特点,具有其他区域不可比拟的优势,应当率先优先发展。金融在服务这两个领域发展过程中应当把握三个方向:第一,紧紧抓住新兴产业与湖北传统产业的结合点和升级通道,把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支持湖北主流实体经济结合起来;第二,把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与加大科技创新手段结合起来。支持文化加科技的文化龙头企业向市场化、产业化、资源化发展和转型;第,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首先需要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发展。调整服务布局,积极推动“一主两副”战略实施。建设武汉国家中心城市与平衡湖北省内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并行不悖的原则。理解和适应区域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和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通过金融手段,促进资源要素在不同功能区域的重组流动,提升经济的活跃度和整合集聚能力。湖北自身经济和金融资源毕竟有限,实现区域协同发展,需要挖掘经济金融存量,更需要提升经济金融增量。区域经济金融政策应当充分鼓励和调动两个副省级中心城市的资源聚集和资源利用能力,这就需要在政府科学决策、金融监管部门合理引导、金融机构主体变革图新、地方政府创新机制方面共同作用。武汉则应重点打造多层次、多主体、交叉融合的现代金融市场化服务体系,引导金融市场各个主体突破传统模式.实现金融服务跨越发展.引导区域以外金融要素向武汉集聚,提升武汉经济金融总量。 二、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银行服务地方经济的可持续成长模式。基础来源于银行服务市场的定位与银行发展的核心战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监管政策的变化、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我国银行业传统发展方式.特别是核心价值理念与实现业绩可持续增长的模式。都面临着深刻的考验。同时,银行机构在资本约束背景下,也在推进着盈利模式转变,努力形成多元化收入和利润来源。因此银行机构越来越重视在制定发展规划中,以实现资本运用效率目标为基础,把自身发展规划与经济发展环境和金融发展需要进行比较,从而在确定发展区域、业务重点、业务结构、资源投入、组织架构、绩效管理等进行综合考虑。银行服务价值的核心是在满足核心客户经营需求的同时,实现银行自身的价值目标。服务的竞争必然带来服务的差异化和专业化,银行通过加强客户关系管理,了解核心客户的核心价值诉求与实现银行经营目标的契合点,不断明辩和调整客户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x,t银行服务需求的变化,从而获得属于自己的核心目标客户。所以在服务湖北经济跨越发展的过程中。发现和寻找属于自己的目标客户,形成针对核心目标客户的客户服务策略。是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最重要基础,也是保持业务持续增长的关键所在。在确定自身核心客户策略和服务目标之后,就必须努力提升和巩固在这一领域内的服务品质和服务效率,满足客户的要求。在发展自身专业化服务能力过程中.银行机构既要遵循银行基本服务功能与内控管理原则。更要通过金融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的创新,满足客户对服务品质、服务价格、服务效率的更高要求.在金融服务中保持竞争优势。湖北主流经济发展为银行提供了丰富的客户市场资源,但这些客户自身也在实施着产业升级、行业整合、市场网络建设等工作,也需要在现代融资市场中获得更多的融资支持,商业银行不仅要满足于较为传统和单一的金融服务功能,把传统业务做专做精。而且更要抓住客户发展提升的机会,向提供综合服务解决方案的方向转变,通过创新业务、搭建平台、拓宽渠道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面对日益复杂的内外部经济环境变化,从总体上提出加快湖北创新型、复合型、综合型金融人才培养计划也属当务之急,这既是各家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兴行之策。要发挥金融机构、企业和政府的各自优势,提高各级政府对金融产业和金融发展的认识;调整各级政府对金融产业、金融机构的评价视角,完善考核办法;积极鼓励金融机构业务创新、模式创新,积极鼓励引进创新金融人才和创新金融机构。湖北的银行机构在培养金融创新人才或者建设专业化服务团队方面不应当与发达地区有太大的差距。在实现推动经济跨越发展的过程中,银行应当优先发展创新型人才,通过创新服务的方式促进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提速、上规模。 三、加快区域金融强省建设。促进经济金融共同繁荣 湖北各级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共同责任。应当围绕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充分互动.将金融服务升级、经济结构升级和微观主体培育三者放在一个宏观框架下进行统筹规划,为湖北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经济、金融、企业共同实现跨越发展。金融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运行过程,高度关注区域经济、产业经济发展的趋势变化,提升自觉响应能力。为此应当把金融经济运行纳入全省经济活动、经济调度和经济分析的体系内。在体系内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信息交流、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同时,围绕建设区域金融强省的目标,政府层面应当把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强化金融市场环境建设作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体系加以规划和管理,引导出台支持金融优先发展的政策和机制.从招商引资式的金融业发展政策向引导、服务和支持的金融业发展政策方向转变,为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和服务升级搭建政府服务平台和政府合作平台。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应当首先把武汉自古就有的区域以外资源导入的功能充分发挥出来,用区域经济发展的良好条件,吸引区域外部甚至境外机构向武汉积聚,在做大的基础上形成做强效应。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应当确立服务全省的发展目标。发挥出辐射和脯养湖北全省特别是重点发展区域的作用.发挥资金加管理加人才的优势.在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的同时促进武汉城市发展向现代服务业方向转型。应当充分发挥国家批准武汉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强大政策优势,结合湖北的优势资源,以科技金融、产业金融的机制体制创新和发展模式突破,服务于湖北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也在我国金融产业发展过程中走出湖北的特色模式。在这一最有可能实现突破发展的金融模式创新中.有两个重要内容应当放在更突出的位置:一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良好的竞争性发展的创新环境和集群化生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通过强化专业化风投团队市场发现机制建设和银行对成熟技术产业化的支持,湖北完全有可能培育出有中国特色和湖北特色的硅谷银行发展模式。湖北拥有丰厚的文化历史积淀.加上湖北拥有的信息、传媒、通讯、多媒体技术优势,也完全有可能打造出像湖南、江苏、北京、上海等地的文化产业集群,为湖北经济跨越发展提供更丰富内涵。打造湖北金融的信用高地。有关各方应进一步加强制度和环境建设,强化湖北诚实、守信的信用文化,有效防范各种类型的区域金融风险,营造让党和政府放心、让金融机构安心、让人民群众舒心的金融发展环境。加快中小金融服务组织的制度化发展建设.加强各级政策性担保机构建设,规范发展民间金融,优先发展信用中介服务体系,构筑多层次满足中小企业、社会居民正当合理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使湖北成为金融资产质量最高、金融服务效率最好、金融法制环境最优的区域经济发展的信用高地,促进湖北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浅谈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加强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探讨 摘要:近年来,不少国内外知名企业,在其事业正如日中天的时候却如昙花一现般迅速垮掉了,发达国家统计资料表明,将近五分之四的破产企业是获利企业,他们倒闭的原因不是亏损,而是财务危机引发的现金缺乏。因此,对财务风险的清醒认识和控制已成为当今企业所面临的重大课题。找出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以便进行合理的风险控制,避免风险增加收益,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对建设和谐社会有着重大意义。 关键词:企业财务风险;财务预警分析;风险管理 一、财务风险概述 财务风险是指公司财务结构不合理、融资不当使公司可能丧失偿债能力而导致投资者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财务风险是财务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风险,是企业一切风险的财务表现。财务风险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财务风险又称举债筹资风险,是指企业因举债筹资而丧失偿债能力导致发生财务风险的可能性。企业运用财务杠杆不当,短贷长投,可能致使企业无法偿本付息,因而潜伏风险。广义的财务风险是指由于企业财务活动中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企业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从而导致企业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不仅包括狭义的财务风险,而且还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证券投资风险。 二、企业财务风险的主要原因 (一)外部原因—— 外部环境复杂多变 任何企业的财务活动都是出于一定的大环境下,同时受环境的制约,主要包括经济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法律环境等。企业财务管理的环境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环境的变化可能会企业带来某种机会,也可能使企业面临威胁。目前,我国一些企业建立的财务管理系统在机构设置、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使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缺乏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应对措施不力,容易使企业产生财务风险。具体表现为企业不能科学预见外部环境的变化、反应滞后、措施不力等。 (二)内部原因 1、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管理混乱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严格按程序操作时产生财务风险的重要原因。在当前,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企业与上级企业之间、治理层和管理层之间,在资金管理和使用利益分配等存在权责不明、管理混乱,尤其是资金管理混乱。这样造成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低、资金流失现象严重,资金从而出现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这样导致企业财务负担加重,由此产生财务风险。 2、企业资金结构不合理,资产负债过高 企业在构建自身的资金结构时,应充分考虑自有资金与负债资金、长期资金与短期资金的相互比例,以确保企业的资金能够正常运转。在当前,企业采用负债经营方式扩大资金来源,发挥财务杠杆作用,普遍存在着资产负债率过高,贷款过多的问题,造成资产负债率上升,就出现了企业造成的财务风险。资产负债率越高意味着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越大,如果企业实现不了目标利润,到期债务将无法偿还,企业会立即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 3、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风险意识薄弱 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财务管理人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完善的财务规章制度要靠财务人员去操作与执行,然而我国许多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认识财务风险的客观性能力不足,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不高,风险意识缺乏,没有很好地参与企业经营决策。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企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企业的财务活动成为企业活动中一个重要的方面,企业的财务活动也越来越复杂。由于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薄弱,不能从根本上把握风险的本质,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财务风险。 4、企业的财务决策缺乏科学性 通常,财务决策失误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是企业财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我国企业的财务决策,一般都是根据经验或者自己的主观臆断,缺乏科学性。由于缺乏真实、全面的信息,决策所依据的信息只能接近真实情况,而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客观事实。由于企业的财务决策不科学,使得企业的投资收益率低于企业的筹资成本,导致企业的财务状况恶化,为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 三、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措施与对策 1、分析财务管理的外部环境,提高企业对财务管理环境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 企业外部环境对企业产生重大的影响,企业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的作用,不断完善财务管理环境,制定财务管理战略,防范外部环境的变化给企业带来的财务风险。企业还应制定各种应对措施,调整财务管理方法,设置高效的管理机构,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使企业财务管理系统能够健康有序的进行,不断提高其对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从而减少因外部环境的变化给企业带来的财务风险。 2、合理安排资本结构,加强资产管理 要想构建最佳的资本结构,首先在资金的筹措方面,企业应根据企业的发展状况和风险能力,选择对企业最有利的融资组合,实现资本结构的最优化。其次,要使负债结构合理化,企业必须关注和优化负债结构,才能发挥债务的最大经济效用。再次,保持科学的分红比例,注重企业的营利留利,确保企业有充足的流动资金,还可以建立财务风险基金,以使企业在面对财务风险时可以从容应对。 3、理顺企业内部的财务关系,建立和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理顺企业内部的财务关系,必须做到责、权、利的统一。这样才能在面对企业的错综复杂的内部财务关系时,防范财务风险。当前,我们应该处理好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企业与上级企业之间、治理层与管理层之间、资金管理和使用利益分配的关系。明确各部门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照顾企业各方的利益,真正做到权责统一。 4、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树立现代财务管理理念 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将风险防范贯穿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不断增强财务风险意识,任何环节的失误都会给企业带来损失。增强企业整体的风险意识,如果单纯增强全员的风险意识,没有将风险责任落实到个人,那么效果将大打折扣。另外,树立现代财务管理理念。树立资本运营观念,风险理财观念,信念理财观念,人本理财观念,建立和健全责任权利相结合的财务运行机制,强化对人的激励和约束,充分调动和发挥人的积极性。 5、构建科学的财务决策机制 财务政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工作的成败,因此,为了防范财务风险,企业必须建立科学的财务决策体制。在决策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影响财务决策的各种因素和影响,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为防范财务风险,企业必须稳健理财,科学投资,决策要力求“精”。这样能够集思广益、科学决策,降低产生失误的可能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因决策失误而给企业带来的财务风险。 6、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加强财务内部监控制度 财务风险预警机制是一种数据化和信息化的企业管理方式,它是通过对企业各方面信息的全面分析,将企业存在的或将要产生的财务风险信息提前告知企业经营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系统。。一个企业要构建行之有效的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应该有三个方面:一是建立和完善管理信息系统。为企业及时提供科学、有效的财务风险信息,设立专职机构及人员,对影响风险的相关因素进行收集与分析,并及时提供给经营决策者。二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各企业、单位为保护资产的安全好会计资料的事实,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采取的措施、程序和方法的总称。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应以财务风险控制为中心,通过规范内部制度防范财务风险。三是建立全程全面监控的财务预警系统。企业的财务预警系统应该是独立于企业组织的控制的,可以由外部资深咨询专家和高级财务管理人员组成。需要说明的是,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之后,企业应该安排专门的人员关注预警系统的信息,及时反馈,并将其责任与绩效挂钩,避免因为不能及时发现财务风险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给企业带来风险。 四、结语 企业在经营管理中,要建立财务危机预算指标体系,增加预防与治理财务风险的意识与措施,加强筹资、投资、资金回收及收益分配的过程中的各项风险管理,把财务风险控制在企业管理者的驾驭下,就可以变财务危机为发展“商机”,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优化,达到企业的有序发展、和谐发展,使现代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长盛不衰。 浅谈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浅析 摘要:现阶段面对越来越激烈的企业竞争,财务风险的也随着企业竞争的加剧愈演愈烈。然而,我国在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加强对财务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 关键词:财务;客观性;财务预算;风险成因 加强企业的科学管理特别是对财务风险管理,是企业获得长期良好发展的重要准侧,财务风险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经营发展中的必然产物,是无法消除和避免的。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应该全面分析各种不同风险的产生原因,增强企业抵御风险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文章中就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的表现及特征,然后归纳了企业财务风险的形成原因,最后从六大方面详细探讨了企业财务风险的规避和管理方法。 一、企业财务风险的表现及特征 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内外部的环境及各种难以预料或不确定因素的作用,使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获取的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企业财务管理活动按主要内容一般可分为筹资、投资、资本运营和收益分配四个方面,企业财务风险也相应地表现为筹资风险、投资风险、资本运营风险和收益分配风险四种。这些风险的特征主要表现为: (一)客观存在性 即风险无处不在,存在于企业发展的全个过程中。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的财务风险是不断变化的,这就意味着没有实现预期目标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在财务管理中我们只能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来应对风险,进而避免风险。 (二)不确定性 即影响财务活动结果的因素多种多样并不断地发展变化着,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不可能在经营管理事前就预测或者发现财务风险的大小,企业财务风险是并存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全面性 即财务风险在一定条件或者不确定的情况下都有可能发生在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中,而且危害极大。 (四)利润与损失是共存性 即利润是与损失共同发生,它们是一个有机整体,利润越大也代表着企业存在的损失和财务风险就越大。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关系日趋复杂,竞争也日趋激烈,财务管理更成为每个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环节,市场经济越发展,财务管理越重要。 二、企业财务风险的形成原因 (一)企业缺乏财务风险管理意识,导致决策失误 许多企业重视投资、重视经营,但是却忽视财务风险管理,认为只要用好企业资金,获得投资收益,就不会存在财务风险,这种思想是传统的也是错误的。正因为财务风险管理意识薄弱,所以企业对会计与财务的职责认识、分工不清,以为会计就是财务,做好账,得出数据后,没有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分析管理财务,仅仅只是靠着管理人员的主观意愿来进行财务决策,因此做出失误的决策在所难免。 (二)宏观环境的变化,引起企业财务风险发生 宏观环境包括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市场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等,这些环境因素复杂多变,决定了企业财务风险的客观存在,如果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发生财务风险,带来风险损失。如2007 年从美国爆发并进而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给中国经济带来了巨大冲击,使中国的众多企业陷入困境,许多企业出现了财务风险。又如人民币汇率不断升值,给许多外贸企业带来了汇率兑换上的损失。因此如果企业财务管理系统不能适应外部环境的不利变化,必然会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 (三)资产与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对称性结构不合理 资产与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对称性结构是指企业的资金来源与资金使用的搭配,如果搭配不合理,必然导致企业收益性降低或导致企业风险增大。由于许多企业自身资本有限,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生存发展,不得不采取负债经营,通过银行贷款来解决问题。而企业往往又对风险评估不足,追求效益最大化,通常采用风险结构,即用较低成本的流动负债作为非流动资产的来源,由于两者在流动性上不一致,流动负债要在短期偿还,而非流动资产却需要经过较长时期才能获得价值,变现能力差,从而加大企业财务风险。 三、企业财务风险的规避管理策略 (一)明确财务风险的管理原则 1、收益风险均衡原则 风险均衡原则要求企业不能只追求收益,而不考虑发生损失的可能,企业进行的每一项具体的财务活动,要全面分析其收益性和安全性,按照风险和收益适当均衡的要求来决定采取何种行动方案,趋利避害,争取获得较多的收益。 2、风险适度承担原则 财务风险的存在是一个普遍的事实,但必须正确及时地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并明确最大的风险限度,保证企业的正常安全运营。 3、有效规避原则 风险的出现具有预示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风险识别系统、预警系统和财务风险的管理系统,从而有效规避风险。 4、分级分权管理原则 对财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要在企业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实行分级分权的管理办法。 (二)加大宣传,提高企业风险管理的意识 首先,管理层要参加财务风险管理知识的培训,建立起财务风险意识,要将此意识作为企业的文化进行宣传。 其次,要设立财务风险官的职位,其职能就是将财务风险管理作为企业的中心任务,既为决策层分析财务风险的存在,又要组织宣传风险与企业全体员工的关系,将风险的观念和行动落实到每个员工,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观念,从而促进全员风险管理素质的提升。 最后,正确认识财务风险。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会使企业在获取收益时伴随更大的风险。因此,企业不敢冒险,消极保守的理财思想也是不可取的。企业要正确认识风险,掌握应对风险的方法,提高风险承受能力。 (三)控制负债比例,拓宽融资渠道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解决资金的来源问题。负债经营是现代大多数企业所采用的经营方式,也被市场证明是一种切实可行的方式。但过大的负债则只会给企业的经营带来负面影响。企业负债比例过大意味着企业资本结构可能面临失衡的危险,大量的负债会使企业将更多的剩余利润用来偿债,而很难用于扩大再生产或者向股东分配股利,从而引发企业财务危机。为此,企业管理者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一个负债比例警戒点,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将财务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四)建立完善财务风险处理机制,化解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贯穿在整个生产经营过程,这要求企业必须研究财务风险的管理办法,来预防和化解财务风险。 1、理顺企业内部的财务关系 混乱的财务关系,容易引发财务风险,因此要理清各部门在财务风险管理中的权利和职责,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建立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的制度可以使财务管理人员在工作时可以按制度办事,有章可循,避免因为游离于制度之外而产生风险。 3、通过一些可行的方法,化解财务风险 (1)降低风险法 当市场竞争激烈,或产品处于滞销状态时,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商业折扣,将存货销售出去,避免占用资金;为了加速资金的回收,可以给予买方一定现金折扣,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 (2)分散风险法 通过投资多元化来分散风险,将投资生产项目、投资证券市场、投资商贸活动的资金按一定比例分配,将风险投资与稳健投资相结合,风险投资可以获得高额利润,但要避免没有调查研究、道听途说的盲目投资。 (3)转移风险法 转移风险法是将风险转移给其他单位共同承担。此方法主要有: ①投保。通过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当发生风险时,可以由保险公司按缴费比例给予赔偿,减少风险损失。 ②转包经营。对投资较大经营项目,可以通过转包的方式转移给其他单位经营,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他方。 ③货币保值法。对牵涉到外币业务的企业,可以与对方企业签订货币保值条款,从而达到风险共担,转移部分风险。 (五)制定科学的财务预算 从根本上降低风险。针对具体的财务风险还要做好以现金流转为起点的财务预算。以现金流为起点的财务预算注重考量企业的现金从哪里得来又用到何处去。 根据现有业务未来产生现金流量的情况编制现金流量预算,将采购、生产、销售的整个过程以及融资、投资等活动的现金收支加以预测和量化,能够帮助管理人员控制现金支出和收入的合理程度,做到既能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又能留存一定量的现金以满足正常运营和应付突发事件的需要,同时确保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浅谈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探析 摘要:该文简单介绍了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及其原则;分析了其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以供同行进行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管理;问题;途径 我国的市场经济有了迅速发展,现代企业的生存环境有了很大改变。国内外的市场竞争逐渐加剧,虽然给企业带来宽广的舞台,但是出现了许多风险,企业倒闭的关键原因就是财务风险,这是许多实例证明过的,应该积极意识到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问题,大力强化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最终合理地控制财务风险。 一、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管理介绍及其原则 现代企业对财务风险进行辨识、衡量、评价并合理运用管理措施的这一过程就是企业财务风险管理。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在风险管理之中,属于一个特例,其自身特征不同于一般的风险管理:首先是企业财产损失,企业财务之中的基本财产风险主要有:企业财产的物质性损失,还有额外的费用支出。其次是企业经营损失,企业经营财务风险通常有:由于财产损失导致的收入以及营业中断损失,还有额外的费用支出等方面。最后是企业财务人员损失,由于过失损害别人利益而造成的企业责任损失。 对于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管理,不仅要遵循事前管理这一原则,还要遵循风险与收益互相协调这一原则。现代企业需要运用科学有效的途径进行财务风险管理。财务风险管理要遵循原则,确保企业价值实现最大化。企业进行财务风险管理的时候,需要在风险与收益二者间作出权衡,基于“风险之中寻求收益”的这一基础,确保企业风险与收益互相均衡,防止企业经受边际收益比较低以及不必要的风险,实现企业经营最大的效益。同时财务风险管理不是在产生损失以后作出应对,而是需要进行风险预警机制的合理建立。在未出现风险的时候,便进行识别、评价以及应对。把财务风险控制到能接受的范围。 二、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管理遇到的主要问题 1.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风险意识偏低 企业一旦进行财务活动,定会出现某些财务风险。具体的工作之中,一些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自身的财务风险意识较弱,没有掌握财务风险的客观规律,进而导致了现代企业出现财务风险。所有的系统得以运行,关键的影响要素就是人。现代企业非常可贵的财富就是素质高以及专业的财务者。针对现在的形势而言,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者一直受到计划经济、专业教育的制约,他们的业务素质不高,特别对于职业道德及其识别能力,很难达到现代市场经济环境的要求。 2.不同的环境具有比较高的不确定性,风险预警机制不健全 企业经营存在的复杂性以及外部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导致企业的内外部环境不停地改变,对企业现金流的产生造成影响,也对银行借款的及时性造成影响,最终对企业到期偿还本息的能力产生影响,现代企业的财务风险也得以增加。技术以及法律政治环境,还有社会文化以及经济环境是现代企业的外部环境。政治以及社会文化环境这些因素具有比较低的不确定性,别的不确定性都比较高,致使企业的财务风险比较大。现在不少企业的风险预警机制不健全,致使企业不能够对内外部环境作出有效的预测,不能使企业的风险应对能力提升。 3.现代企业的内控体系依然不健全 现代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有了分离,股东不能非常熟悉企业的具体经营情况。所有者一般把每股收益作为盈余指标,针对管理人员实施考核以及奖励,管理人员有了道德风险,为了确保业绩指标的完成并得到奖励,他们一贯通过财务杠杆让每股收益提升,运用债务融资的手段,同时“短借长投”的状况较多。因为信息不对称,没有健全的企业内控体系,股东没有增加就管理层的监督力度。此状况之下,企业没有有效的债务融资手段,负债率比较高,遇到比较大的财务风险。 4.没有科学地进行企业内部决策 企业内部会计关系的混乱造成现代企业之中财务风险的产生。通常表现在以下几点:在现代企业之中,企业和企业以及企业和每个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不清楚,在企业的资金利用及其管理,还有利益配置这些方面上,存在着管理混乱以及权责不清楚的问题,导致企业的资金使用率不能提升,资金流失现象突出,很难确保现代企业资金的安全性,也保证不了完整性;在采购及其销售、生产及其市场预测,还有财务管理这些阶段之中,企业未进行有效的统筹分配,致使企业的存货及其应收账款这些方面的资产有了巨大损失;企业进行关键的投资决策之时,没有进入市场作出考察以及合理的认证,仅仅盲目的投资,给不良资产带来巨大损失。同时,有些企业未正确规划资本结构,投资成本相当高,导致这些企业有着太高的负债比重,产生了财务风险。 三、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合理途径 1.大力加强财务风险意识 一个企业没有办法改变遇到的外部财务风险,所以只有着手内部管理上,通过动态系统的手段进行规避。企业在注重国家政策变化的同时,更要重视财税与金融政策改变以及投资政策变化;对于投资及其经营项目、筹备资金以及经营成本而言,管理层要事先预测这些会造成的负面效应,进而运用有效的预防手段。管理人员更应重视市场供需关系的改变,认真地选取投资手段。 2.引起财务风险预测的高度关注 对于预测的财务风险,通常为在识别及其估量风险的前提之下,定出企业遇到的不同风 险,及其应对这些风险之后,对企业财务造成影响的若干方法,通常有风险的识别及其估量这些方法。前者主要指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之中,对财务风险的有关信息作出搜集整理,细致研究风险环境,并识别出风险类别及其特征。为了正确判断出潜在风险,应该积极地观察并分析该企业的内部、外部环境,推断出环境因素给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产生的某些影响,进而预测出风险会导致的损失,也要研究出损失原因与其特性。幕景以及财务分析法、还有可行性的研究这些都属于财务风险的识别方法。针对风险的估量方法而言,主要通过统计推算这一手段,对已经识别的风险进行描绘,通常有:每种潜在风险的损失度以及出现频数,还有它对企业经营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企业潜在风险的估量,给之后财务风险的预防、解决及其决策提供有效的根据。概率的估量法以及费希尔线性的判定法即为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的主要估量手段。 3.促使企业内控体系的健全,增强对管理层的监督力度 企业需要健全内控体系,强化股东对管理层的监督力度,以避免管理层的逆向选择或者道德风险。还要健全利益分配机制,不要一味重视企业、管理人员、股东单方自身的利益。要让每方面的利益保持平衡。企业还要健全信息披露机制,使投资方和管理层的信息不对称变少,增强投资者就管理层的监督力度,以避免管理层一味追求自己利益进而对投资者利益造成不利。确保管理层能够制定出正确的融资策略。 4.促使企业的筹资管理得以强化 资本作为一个企业得以生存的前提,有效的资本结构能够优化财务结构。根据期限,正确地搭配各种债务,降低债务压力,确保资金能够顺利运转。何种程度的融资金额和资本结构有着紧密关系。优秀的企业要进行企业管理的优化,减少融资成本,保证风险达到最低程度。实现企业的现金资本与负债率均衡。现金资本属于现代企业的生命线,同时资产负债率会对企业结构及其发展造成约束。为了提升企业竞争力,应改进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有效优化资本结构。另外,企业的现金流量和资产负债率要维持在一种动态平衡的状态,在企业现金足够的时候,能提升资产负债率,在现金不充分的时候,需要减少资产负债率,让财务风险的出现得以规避,确保企业顺利发展。 四、总结 总而言之,现代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之中,应该高度重视财务风险管理之中的问题,积极采取对应的措施,强化企业竞争力,确保企业能够安全顺利发展,使企业效益能达到最大化。(作者单位: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浅谈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探讨 【摘要】: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加强财务风险的管理越加受到企业管理者的重视。本文简单介绍了财务风险的基本概念及特征,对财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此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 【关键词】:现代企业 ;财务风险管理 ;问题对策 引言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赖以生存的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来自国内、国际市场日益白热化的竞争,一方面为企业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另一方面又潜藏了无数风险,诸多案例表明,财务风险是导致企业破产的最重要原因。只有全面认识企业财务风险的现状及成因,切实加强财务的风险管理,才能有效地控制企业的财务风险。 一、财务风险的基本概念及特征 根据中西方的财务理论,通常认为现代企业的财务风险,是企业在筹资中出现的风险。事实上,这种说法并不完整。众所周知,现代企业开展财务活动,是一套完整的包括投资、筹资、回收以及收益分配等环节的系统,在各项环节中均可能存在风险。对此,我们应从整个财务活动过程,即由财务观念至最终的财务收益全面认识企业的财务风险。将企业的“财务风险”解释成:财务风险客观存在于现代企业中,由于受到各种无法预料及防范的因素影响,导致企业的实际财务收益与预期的发生偏离,进而使企业产生严重损失。 二、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者缺乏认识财务风险 只要企业开展财务活动,必将产生一定的财务风险。在实际工作中,我国多数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者缺乏较强的风险意识,缺乏认识财务风险的客观规律,这也是企业存在财务风险的主要原因。任何一个系统的运行中,人是重要的影响因素,高素质、专业的财务人员,是现代企业难得一见的宝贵财富。根据当前的形势,当代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由于长期受限于专业教育以及计划经济,其个人素质以及业务素质相对较低,尤其是自身的职业道德及判断能力,难以满足目前市场经济环境的需求。 2.企业内部决策的科学性不足 现代企业出现财务风险的原因,与企业内部会计关系的杂乱密切相关。具体表现于:首先,我国的现代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各管理部门间的关系发生混乱,企业资金的使用、管理以及利益配置等方面出现权责不清、管理杂乱的现象,这使企业的资金利用率不断下降,资金严重流失,并且难以保障企业资金的完整性及安全性。其次,企业在采购、销售、生产、市场预测以及财务管理等环节上,缺少合理的统筹分配,这导致企业的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损失惨重。最后,企业做出重要的投资决策时,并未到市场上进行深入的调研及科学认证,只是一味的投资,最终导致不良资产损失严重。加上,企业的资本结构未能得到合理规划,筹资成本过高,进而促使企业的负债比重过大,引发财务风险。 三、预防及控制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 1.树立正确的风险文化及增强员工的风险应对意识 在现代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中,要想取得较高的效益,需要企业全体员工的团结协作以及完善制度的支撑。唯有从风险文化上,增强企业职员的财务风险意识,转变以往与我无关以及分层管理的风险观念,构建充分具体的风险观念。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及时发现及评估风险,自行调整及达到风险防范的团队化,进而将财务风险管理的理念及行动贯彻落实在企业的每位员工中。与此同时,企业的相关管理层,应集中精力进行市场的调查及规划,加强建设企业自身的风险机制文化,做到风险文化与制度控制的有机结合,从而全面提高企业自身的风险控制水平。 2.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 应收账款是产生财务风险的重要因素,对此,应重视企业应收款项的风险管理。首先,妥善管理企业的客户资料,及时及完整的收集顾客的相关信息,并根据可靠的信息对顾客加以资信评估,主要包括收集客户个人的信息、财务及经营等情况的信息内容。其次,构建合理的顾客信用管理体系,依据企业的产品销售制度、资金使用情况等,加以确定顾客的信用日期及信用额度。再次,注重企业本身的经营管理,对拖欠已久的款项,应尽快追偿,并构建严格规范的账款清欠机构及清欠制度。最后,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的审计监督职能,逐渐健全财务风险的内控体系。与此同时,适时抽查企业内控制度的行驶状况,加强应收款项的内部审计,如销售货物、收款程序的审计等。 3.构建有效可行的风险解决机制 为有效预防及控制潜在的财务风险,现代企业应从长远的利益着想,构建及完善财务风险的防控机制。第一,利用某种形式,如参与社保等,将企业的所有或者部分财务风险进行转移,让其他人承担,并构建完善的风险转移制度。第二,通过企业与企业间的各种经营、联营以及对外投资的多元化等途径,将企业的财务风险及时化解或分散,并构建完善的风险化解制度。第三,选取财务管理方案时,全面评价每种方案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另外,在确保理财目标顺利完成的条件下,构建完善的风险回避制度。第四,构建完善的风险基金与积累划分机制,及时补充企业自身的现有资金,以不断增强企业的经济发展实力,从而有效提高现代企业的抵抗风险能力。 4.重视企业财务风险的预测 预测的财务风险,是指在识别及估量风险的基础上,确认企业面对的种种风险,以及应对此类风险后,给企业财务产生影响的方法,主要包括风险的识别与风险的估量两种方法。其中,风险的识别方法,即企业经营管理中,收集及整理财务风险的相关信息,并认真分析其的风险环境,以及识别其的风险特点及种类等。要想有效识别潜在的风险,必须适时调查及研究企业的内外界环境,加以判断各种环境因素对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活动造成的影响,预测这些风险造成的损失,并分析其的损失原因及性质。企业财务风险的识别方法主要有:财务分析法、幕景分析法以及可行性的研究等。而风险的估量方法,则是利用统计推算的方法,加以描述已识别的风险,主要包括各潜在风险的发生频数、损失程度及其对企业经营环境的影响等。通过估量企业的潜在风险,为后来财务风险的防控、处理以及决策等做出准确依据。企业财务风险的估量方法,包括费希尔线性的判定法、概率的估量法等。 5.企业应当建立合理的资本结构 负债融资是一把“双刃剑”,既能为企业带来收益,同时也增大了财务风险。企业应该对这些风险因素进行权衡,确定在一定条件下获取最大收益的资本结构,使财务杠杆利益抵消风险增大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在确定资本结构时,应从自身实际的生产经营能力、资产周转情况和偿债能力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企业未来时期销售收入的增长幅度及稳定程度,企业所处行业竞争的情况等因素,以确定最佳资本结构,保持主权资金和负债之间适当的比例关系。其次,企业必须保持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有一定的比例;因为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比较强,流动资产所占比例越大,偿债能力越强,但是过多的流动资产会使资金闲置,对企业增加收益不利。此外,企业必须确定适度的负债结构,即借入资金的来源结构和期限结构,根据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的高低选择适当的筹资方式,并在负债总额一定的情况下,确定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比例,使它们的结构趋于合理,减轻到期支付压力和风险。在金融行业竞争加剧的情况下,企业还应当充分考虑各大银行在不同种类的业务上的不同条件和优惠,充分利用现代金融工具,趋利避害,降低筹资成本。 结束语 总而言之,预防及控制财务风险,是现代企业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现代企业项目管理的重要部分之一。我国的现代企业,应加强预防及控制各种风险的出现,认真分析其存在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确保企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促进企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逐步提高其的市场竞争力。 浅谈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管理过程分析及对策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发激烈,财务风险也影响着企业的生存,现代企业必须充分了解财务风险的成因,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机制,防范企业发展中的财务风险,这样可以增加企业的竞争力,确保企业良性发展。 关键词 财务风险 管理 防范与对策 一、企业财务风险的类型及成因 1.企业筹资风险 筹资风险指企业通过举债方式进行筹资而不能按期偿还的风险。从筹资风险的成因来看,可以分为现金性筹资风险与收支性筹资风险。前者是指企业在特定时间点上,现金周转不灵,进而到期不能还清本息的情况。后者则是指企业在入不敷出的情况下,出现无力偿还本息的情况。企业进行负债经营,是市场经济下企业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只要企业可以按时清还,就能使企业获得财务杠杆利益。但假如企业举债不当,资本结构严重失调,企业的生存价值就会丧失。企业负债过多时,使股东减少收益,增大企业风险,影响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从而影响企业价值的实现。 2.企业投资风险 投资是指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的收益,因而影响企业盈利水平的风险。企业投资风险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投资项目不能定期投产,不能盈利或虽已投产,但是严重亏损,使得企业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下降。二是投资项目并无亏损,盈利非常小,利润率低于银行存款的利息率。三是投资项目既没有亏损,利润率也高于银行存款的利息率,但是低于企业正常盈利水平。造成投资风险的原因很多,主要有经济危机、通货膨胀、决策失误、证券市场风险等。 3.资金使用风险 资金使用风险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使用中,由于个别原因,致使企业受益减小。资金使用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第一,企业经营收进的不确定。第二,资本与售价不平衡。第三,企业资金的使用不明。 4.资金回收风险 资金回收风险是指企业为了扩大产品销售量,经常以贸易信用的方式赊销产品,这就必然导致企业资金回收的风险。这种风险的存在,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财政政策有很大的关系。如果市场不景气,企业产品销售困难,导致负债巨大,会导致资金回收困难。如果市场蓬勃发展,资金回收没有困难,则企业也会平稳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企业资金回收风险的大小也和企业管理决策水平有关。 5.企业外汇风险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的形成,我国的对外贸易也逐渐增加,而以浮动汇率制为主要特征的现行国际货币体系,汇率变动频繁,升降变化十分剧烈,因此,在对外商品进出口贸易和对外借贷活动中的外汇风险是必须要加以重视的。企业的外汇风险主要包括:会计折算风险、国际贸易风险、借贷交易风险等。 二、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1.强化财务风险意识 对于企业在外部面临的财务风险,企业无法对其改变或者影响,企业只能从内部管理上下手,采用动态系统的方法予以规避和转移。企业应及时关注国家政策转变,投资政策变革、金融和财税政策的变化等;管理层应对企业投资项目、经营项目、筹借资金、经营成本等方面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进行预先判断,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管理层也要关注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谨慎的选择投资方式。 2.加强企业的筹资管理 优化资本结构。资本是企业长期生存的基础,合理的资本结构可以优化财务结构。将不同的债务按期限合理搭配,减小债务压力,保证企业资金流畅运转。融资金额的多少直接决定了资本结构。企业应该优化企业管理,降低融资成本,这样才可以使风险降到最低。平衡企业的现金资本和负债率。现金资本是企业的生命线,而资产负债率可以制约企业的结构和发展。想要提高企业竞争力,必须改善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使资本结构得到优化。同时,企业的现金流量与资产负债率应保持动态平衡,企业现金充足时,资产负债率可以相应的提高,当现金不足时,应降低资产负债率,这样可以规避财务风险的发生,保证企业健康发展。 3.建立财务危机预警系统 财务预警系统是以信息化技术为基础,对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潜在风险进行实时监控的系统。财务预警系统的构建可以大大的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尤其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建立科学的财务预警系统对于企业防范风险显得更为重要。企业财务危机预警系统,作为一种成本低廉的诊断工具可以预知财务风险的征兆,每当那些财务危机突发时,财务危机预警系统可以及时发出警告,以提醒经营者早作准备或采取对策以减少财务损失,控制财务风险的进一步扩大。一般可以通过对变现能力比率、负债比率、资产管理比率等财务指标的分析和监控,尽量避免或减少企业财务风险损失。 4.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意识 应该在企业内部建立风险防御制度。但进行风险投资的时候,要选择风险和收益适当的方式进行投资,而儿投资活动主要取决于投资者的态度。权衡得失,对风险和投资进行行之有效的分析。对投资方案进行评估选择是有效的选择投资项目的方法,所以,风险防范和控制意识的确立在合理确定负债经营规模和形成合理化经营预期方面可以起到重要应用。企业法人应该尽量完善风险防御制度结构。公司制是现代企业的重要组织形式,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必定会造成管理风险。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会是这种机制中的不同利益代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就是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公司员工在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的情况下,互相制约,对公司法人财产进行有效的管理的组织机制和运行机制。所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才可能防范风险。 总之,财务风险客观存在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财务活动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是问题的根源,可以使风险变成损失,导致企业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降低。因此,企业应该认清自己的处境,对经营中存在的风险加以分析,通过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使财务风险降到最低,使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
交通运输毕业论文: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的探讨 摘 要:本文对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在可行性分析中测算了此项改革对交通运输企业税收负担和对财政收入、税收征管的影响,得出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十分必要但目前并不可行的结论,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交通运输业,增值税,营业税 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运输以及城市公共交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它起着联接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环节和沟通城乡、各地区和各部门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现行税法规定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不属于增值税的课征范围。也就是,中国对于流转额采取增值税和营业税平行征税的模式。而把交通运输业纳入增值税的范畴,已成为当今税收领域的热点话题之一。 1 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分析 (1)平行税制导致税负不公。交通运输业是生产制造业的延伸,是价值创造过程的继续。运输过程作为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内的继续,不仅是货物在空间位置的移动过程,也是被运货物价值增值的过程,因而交通运输业(货物运输)也有增值额。但是,现行增值税把性质上属于生产过程延伸的交通运输业排除在课征范围外,对交通运输业就收入全额征营业税是一种重复征税的行为。即使在缴纳增值税的行业内部而言,也会由于交通运输业不在增值税征收范围之内,导致行业内税负不公。因为所支付的运费在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时是按7%的抵扣率进行抵扣的,从而导致运费越多,税负越重。把交通运输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能更好地保证纳税人在公平税负的基础上层开竞争。 (2)平行税制造成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中断。对交通运输业征营业税,致使增值税抵扣链条开了一个口子,内在制约机制的作用明显削弱。交通运输企业在购进货物时不存在税款抵扣,在业务交往中往往不积极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导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所反映的销售额可能失真。另一方面,为了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的运输费用的7%,可以用来抵扣生产经营过程的增值税。因此,在这个增值税链条中断点,允许凭货运发票这种非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入增值税抵扣环节,金税工程无法控制,这个漏洞让增值税纳税人有了更多的偷税空间。我国的增值税实行以票管税,只有把所有交易行为都纳入增值税体系,才能保证增值税的链条不被破坏,使交易双方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保证发票上数额的准确性,使交易行为本身起到内在的约束稽核作用。 (3)增值税替代营业税是发展趋势。由于各国的实际情况不同,对交通运输业等劳务是否征收增值税有不同的做法,一般经济比较发达,法制相对健全,管理手段较为先进的国家,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较广,而且许多国家都把交通运输业纳入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内。 2 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的可行性分析 (1)税源情况。根据《广东统计年鉴》等有关交通运输业资料进行分析,按2003年货运和客运的单位价格0.22元/t·km和0.25元/人·km的不变价格计算,2002年、2003年的营运收入分别为1083.1亿元和1183.1亿元。2002年交通运输业的增加值约为570.57亿元,2003年约为589.37亿元,因此交通运输业的增值额占收入总额的比重在 2002和2003年分别为52.7%和49.8%,可见对其改征增值税后税源情况仍旧良好。 (2)操作上的可行性。交通运输业的购进项目比较简单,主要是外购货物、外购劳务和新增固定资产。对于新增的固定资产在消费型增值税情况下应予以考虑。我国 1998年起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运费发票可以按7%的抵扣率予以抵扣,将运输费用支出纳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畴,这本身就认可对交通运输业征收增值税已经具备操作上的条件。如果采用增值税的简易征收办法,在营运收入的基础上乘以征收率来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这与原来的营业税征收方法相似,变化不大。但应区分客运和货运。因为客运是最终消费,一般不涉及下一环节的税款抵扣,因此,可对客运采用简便征收方法。 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后,其计税依据、税率的确定以及如何进行抵扣,值得探讨。在此,对交通运输企业实行增值税考虑了生产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两种情形。消费型增值税是最彻底的增值税,企业的所有用于应税项目购进货物和劳务以及当年新增的固定资产所含已纳增值税进项税额都可以得到抵扣。 公式(1),在生产型增值税下:应纳增值税税额=不含税收入额×适用税率-法定抵扣外购货物、劳务不含税金额×抵扣率。 公式(2),在消费型增值税下:应纳增值税税额=不含税收入额×适用税率-(法定抵扣外购货物、劳务不含税金额×抵扣率 固定资产可抵扣项目不含税金额×抵扣率)。 以上两个公式中外购货物不包括外购的固定资产。 (3)对企业税收负担的影响。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最大区别是,增值税的税收负担不仅与纳税人的收入水平有关,还与纳税人成本中可以获得抵扣的项目有关。成本中可以抵扣的项目所占收入的比重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交通运输企业改征增值税后将承担的税负。根据文献,通过对24家公路运输企业和 19家河道运输企业的调查,有关指标见表1。其中,交通运输企业外购货物占收入的比重是22.39%,外购劳务价款占收入比重是5.84%,新增固定增产占收入比重是21.69%。根据公式(1)、(2),按照表1中有关数据和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测算交通运输企业的税收负担,结果见表2和表3。在生产型增值税下,无论是按照17%的基本税率还是13%的优惠税率,交通运输企业改征增值税后的税负比以前征营业税时的税负分别提高了9.2和5.2个百分点,在消费型增值税下,改征后的税负也有所增加。 以上是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分析。对于交通运输企业改征增值税后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则按现行增值税税法采用简易征收方法,分6%和4%两档征收率。即使把身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交通运输企业视同为商业企业,按4%的征收率对其收入全额进行征税,企业的税负也比原来的营业税税负增加了。 为了不加重运输企业的税负,对策之一是对其实行比13%更优惠的增值税税率,但这样又会形成多档税率的局面,也会造成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不完善,从而导致企业税负不公。对策之二是对增值税先征后返,即先按现行的税率对运输企业征收增值税,再在一定时间内对其给予一定程度的税收返还,以减轻其税负。但是税收的先征后返会占用企业的货币资金,影响企业的发展,加重税收财政部门的管理负担,提高征收成本。 (4)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以上分析均为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只是对交通运输业进行改革。据前文,在现行生产型增值税下,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的计税基础是收入的71.77%(收入100%—外购货物比重 22.39%—外购劳务比重5.84%):在消费型增值税下,计税基础是收入的50.08%(收入100%—外购货物比重22.39%—外购劳务比重5.84%—新增固定资产比重21.69%)。2000年~2002年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收入平均为1879428亿元,因此交通运输业的营业收入为62647611.11亿元(营业税收入/3%)。改征增值税后,国家在生产型增值税下的收入为7643572.38亿元 (增值税率为17%)或5845084.76亿元(增值税率为13%),在消费型增值税下的收入为5333567.02亿元(增值税率为17%)或4078610.07亿元(增值税率为 13%)。可见,改征增值税后,交通运输业为国家财政带来的税收会增多。而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多是在企业税负加重的情况下实现的。 另外,交通运输企业要改征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应该是其最终选择。交通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单项价值一般较大,且使用年限较长,各年固定资产增量存在巨大差异,在完善的消费型增值税下,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固定资产增量大的期间可抵扣数额大,应交税额减少。因此,对交通运输业征收增值税会给国家财政带来不稳定因素。 (5)对征纳双方效率的影响。目前增值税的运行中存在小规模纳税人规模大,征管不到位等问题,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后,大部分交通运输企业仍只能实行简便征收,难以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增值税。为了真正实现税制改革,必须合理制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扩大一般纳税人范围,提高一般纳税人的比重,以保证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广泛延伸,内在机制有效运行。而在目前,重新制定纳税人划分的标准,需要时间进行大量的测试检验。另外把企业会计制度的健全作为划分的主要标准,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把更多的企业纳入一般纳税人管理,会增加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成本,对金税工程的要求更高。在这些措施仍未实施的情况下,对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并不能很好地达到改革的目的。 3 结论及政策建议 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是完善税制的必然要求,但目前实行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并不可行。虽如此,但率先在交通运输业中实行增值税不仅是该行业本身的需要,也是为将来在与生产制造紧密相关的其他所有有增值额的行业普遍征收增值税做好先行准备。为此需要先行采取一系列的配套措施。 (1)完善税收环境。由于交通运输业的固定资产价值占收入的比重较大,只有在消费型增值税的条件下,对交通运输企业征收增值税,其税负才不会大幅度增加。目前我国的增值税管理漏洞多,税收流失严重。因此,应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和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电子化水平,提高增值税管理的效率,同时应充分发挥银行、税务等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 (2)放宽或降低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为使增值税拥有更广泛的载体和坚实基础,要改变以经营规模为标准的做法,可以将生产场所比较固定、产销环节便于控制、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要求准确核算销项、进项税额的企业都核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适当调整税制结构。目前,增值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过大,自1994年以来其比重均在32%以上,而所得税收入所占的比重一直不超过20%。财政过度依赖增值税,财政风险较大,应逐步提高所得税收入的比重。 交通运输毕业论文:交通运输与经济增长关系理论的评述和展望 [摘 要]交通运输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在以往的研究中,对交通运输与经济增长关系的问题形成了若干理论、方法和结论。本文首先总结了现有的主要理论,并探讨了这些理论在解释这一问题方面的成果和不足,进而提出在新兴古典经济学框架下研究这一问题的可能性、好处和具体方法、结论,最后探讨了进一步深入研究的方向。本文的主要结论是:若将交通运输视为交易性而非生产性,则交通运输的宏观经济作用将更加突出。运输条件的改进,交易效率的提高,将与分工深化、市场扩大和经济增长形成相互作用。 [关键词]交通运输;经济增长;新兴古典经济学 1 问题的提出 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纵观世界主要国家,交通运输均是不可或缺的重要部门,其发展具有国家战略意义。交通运输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十分复杂,本文的目的就是概括、总结这一关系中重要的一方面,即交通运输业与经济增长的相互关系的理论,并提出新的思路。 2 现有理论和方法的总结 交通运输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问题国内外已经有了不少研究成果,根据不同的研究方法、角度、理论基础、结论,本文将其概括为6大类: (1)古典政治经济学和马克思的分析。威廉• 配第(william petty)在《政治算术》中提出“发达的交通运输是一国经济繁荣的重要特征”。马克思在他的著作中对运输经济问题有较多论述,如“运输和货币变成了商品流通的两个车轮”,“商品经济越发展,生产越是以交换价值为基础,因而越是以交换为基础,交换的物质条件——交通运输工具——对生产来说也就越是重要”。亚当•斯密(adam smith)的经典三段论更是被反复引用,斯密认为“生产力和财富的增长由分工引起,分工的程度受到交换能力大小即市场范围的制约,市场范围大小由运输条件决定”,这体现的是运输对经济增长的作用。 (2)运输经济地理学。包括工业区位论、城市群理论、点-轴理论、交通经济带理论、运输通道理论等。如韦伯(weber,1929)建立了模型,用运输成本来决定制造业的区位。我国经济地理学家陆大道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点—轴理论”,认为“发展轴线由以交通干线为主体的线状基础设施束构成,干线交叉点上的城市、工矿区、港口、农业地区为发展的主体部分,生产力开发以‘点-轴’模式展开”。 (3)经济史、运输发展史分析。国外以李斯特(liszt)、道格拉斯•诺思(d.c.north)为代表。李斯特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总结出“英国使全世界看到了运输便利对生产力增长可以发生如何有力的影响,从而促进国家财富、人口和政治力量的增长”。诺思通过分析1750—1913年海运费率的变动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得出了海运生产率的提高和制度变迁降低了海运费率,扩大了市场、促进了对外贸易。国内以荣朝和、韩彪、熊永钧为代表。其中荣朝和提出“运输化理论”,认为运输化是工业化的重要特征,也是伴随工业化而发生的一种经济过程。韩彪提出交通运输与经济之间具有“交替推拉关系”,认为现代运输业成长过程中可分为“剧变期”和“渐变期”。熊永钧提出了“运输成本阈值”理论,创新性地提出不应将运输简单地理解为阻碍市场活动的常量,而应将其看作变量。他认为现代经济增长过程只是运输成本降低到某一个“阈值”时才出现的。 (4)发展经济学观点。以罗斯托(rostow)、赫希曼(hirschman)等人为代表。罗斯托指出“大量的交通建设和其他形式的社会先行资本,毫无例外地出现在起飞阶段之前”。赫希曼区分了社会间接资本和直接生产资本,又进一步认为社会间接资本的概念的核心可以严格限于交通运输及动力。 (5)计量经济学研究方法。这是近期运输经济研究的主流,但已经出现计量方法应用过度的趋势,忽视了对内在规律的探究。较有价值的文献包括d.a.aschauer(1989)应用cd生产函数,对美国1949—1985年度数据进行回归分析,测算出总产出对公共资本存量的弹性为0.39。汪传续(1999)与张国强(2004)分别用灰色系统协调模型和dea模型,测算了我国交通运输与经济的协调关系。王家庭(2009)基于我国1978—2007年时间序列数据,进行了协调和granger因果检验得出经济增长对交通运输的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而交通运输发展对经济增长并没有显著作用。 (6)投入产出分析和项目评价分析。汪传续(2004)用投入产出法研究了交通运输的前向、后向波及效应和总效应,并根据1997年投入产出资料计算了交通运输业对gnp和劳动就业的贡献。项目评价主要运用成本—收益法,评价某交通运输项目。 3 现有理论和方法的不足 传统的运输与经济增长理论尽管已经取得丰硕成果,但仍然远未完善,对许多现象仍缺乏解释力。斯密论述的“一切改良中,以交通改良为最有实效……水运开拓了比陆运广得多的市场,从来各种产业分工的改良,自然而然地开始于沿河一带”。而中国自古以来,具有发展内河航运的优越自然条件和领先的航运技术,却只能促进农业和小手工业的分工和发展,没有孕育出以商品经济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没有产生工业革命。这是斯密的命题所不能解释的。 而在新古典经济学中,运输费用甚至被简化掉了。在阿罗-德布鲁的一般均衡中,为便于分析的数学化,抽象掉了时间和空间概念。正如迪肯所作的比喻(dicken,1990),“所有人类的经济活动——专业化分工、生产、交换、消费,都只发生在一个针尖上”。此后,运输费用被引入,作为生产中的纯消耗添加到生产函数中,但仍然是外生变量。并且这种处理使得在古典经济学中交通运输对经济增长的正面作用变为了负面作用,发展交通运输似乎只是为了克服经济中的阻碍,交通运输因此也就成了一个技术问题,不再受到经济学家的重视。 在20世纪50年代兴起的发展经济学中,交通运输作为基础设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作用受到关注。发展经济学家试图用欧美国家发展经验指导第三世界国家。然而无论是大推进理论还是非平衡增长理论,都将发展交通运输看作是资本积累过程,认为大规模的交通投资将像在发达国家经济起飞阶段发挥的作用一样,使发展中国家走向快速增长的道路。但是无论是没发展起来的苏联、非洲、拉美一些国家,还是实现了长时间高速增长的中国、“亚洲四小龙”等都没有经历一个显著的交通大发展时期,这就使得交通运输的作用受到质疑。 20世纪80年代后,大量采用计量经济学方法研究交通运输与经济增长的成果,使之前对这一问题历史描述性的、定性的分析实现了定量的测算。但是,这种方法也有一些缺陷。如最常见的用铁路、公路线路里程或投资额、客货运量作解释变量,用gdp或人均gdp作被解释变量的线性回归分析,只能得出二者的相关性,并不能解释其因果关系,而在投资额的估计参数中,无法区分是投资行为还是运输能力形成后导致的经济增长,而如果投资行为的作用更大,则不能说明为什么要投资于交通运输而不是投资其他基础设施。又如用投入产出法,由于统计方法的设计,交通运输总产值增加必然导致生产总值的增加,不能解释其作用机制。再如,无论是用灰色系统模型还是dea模型分析交通运输与经济的有效性和协调性问题,都是一种事后检验,并且也是各种运输方式或各地区、各时期的相对协调性,不能解释交通运输总体对经济增长的事前作用。 4 新兴古典经济学简介及其研究运输与经济增长问题的好处 新兴古典经济学(new classical economics)是自20世纪80年代起,在继承和发展古典经济学中分工与专业化理论,指出新古典经济学不足的基础上,应用超边际分析(inframarginal analysis)方法发展起来的。它关于分工的基本思想是,经济中的每个决策者既是消费者又是生产者。每个人作为消费者喜好多样化的消费,作为生产者在生产中有专业化经济,所有人的专业化经济合起来就是分工经济。分工和专业化会带来生产力的提高,同时增加交易次数,这就会产生分工好处与分工产生的交易费用之间的两难冲突,因此分工水平取决于交易效率的高低。随着交易条件的改进,折中这种两难冲突的空间就越大,分工水平就越高。同时,分工及其各种经济后果可以在没有交易条件的外生改进的情况下随着时间推移自发演进。 基于以上对传统理论和方法不足的分析,在新兴古典经济学框架下研究交通运输与经济增长问题,可能是一个好的选择。主要原因有以下6点: (1)斯密将运输费用视为决定市场规模和分工水平的最重要因素,新兴古典经济学的交易费用则既包括以运输费用为主的外生交易费用,又引入了信息成本、契约成本、道德风险等内生交易费用。 (2)新古典经济学主要关注资源配置,新兴古典经济学则是研究交易效率、分工演进、交易行为和经济增长的,显然更加适合。它也可以解释交易费用和制度对分工和生产力演进的意义,不需要再借助新增长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3)新古典经济学中的一般均衡分析对空间、时间等交易过程中的摩擦是忽略的,而交通运输的作用正是克服经济中的时间、空间障碍。在新兴古典经济学中包括运输效率在内的交易效率恰恰是影响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其理论框架天然地把二者联系在了一起。 (4)新古典经济学着重研究经济的非拓扑性质(消费、生产的数量、最优资源配置等),而对连通度、一体化等网络效应予以忽略,而交通运输却是典型的网络型产业,这就使得交通运输理论研究者在用新古典经济学分析问题时感到困难重重。而新兴古典经济学同时包括了经济的拓扑性质与非拓扑性质,为分析网络型产业提供了便利。 (5)在新兴古典经济学框架下,可以解释交通运输发展作用于经济增长的原理,而并非只是得出数据上的统计关系。而且通过分析这一作用路径,可以解释我国交通运输发展为何长期滞后于经济增长,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6)借助新兴古典经济学中关于分工自发演进的理论,可以解释交通运输与经济增长到底是“推动”、“拉动”、“交替推拉”还是其他关系这一长期争论的问题。 5 主要结论和展望 在新兴古典经济学框架下研究交通运输与经济增长问题可以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1)交通运输是交易性产业而非生产性产业,对经济增长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2)交通运输发展通过改善运输条件,进而降低外生交易成本和总交易成本,从而实现促进分工,扩大市场范围,提高生产力,促进经济增长的效果。 (3)分工经济和由于分工而导致的交易成本之间存在两难冲突,分工的自发演进过程将使折中这个两难冲突的余地增大,因而随着经济的增长,总交易成本和市场范围的扩大将带动交通运输的发展。 对这一问题的展望: (1)新兴古典经济学20余年的发展与主流经济学、传统运输经济理论二三百年的发展历程相比,显然还有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在现有经济统计指标体系下,如何测度分工的水平、市场的容量、经济组织结构等这些新兴古典经济学中最基本的问题仍是一大难题,这就使新兴古典经济学的经验研究进展缓慢。 (2)在这一问题的研究中,联系交通运输和经济增长的是运输成本(外生交易成本)在总交易成本(包括外生和内生交易成本)中的比重,其中内生交易成本又涉及新制度经济学、新经济史学、产权理论、博弈论、契约理论等问题,如何将这些问题与交通运输发展有机结合是一个有待深入探索的领域。 交通运输毕业论文:交通运输企业税收策划研究 摘 要:税收策划的目标是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税收策划是在法律法规允许并鼓励的范围内,通过对融资、投资、经营活动等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最优化的一系列行为,税收筹划是企业合理合法的行为,是国家法律所允许的,更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税收策划必须贯穿于企业运作的各个阶段。 关键词:税收策划;财务管理;企业利益最大化 策划是指人们为了达成某种特定的目标,借助一定的科学方法所进行的创造性构思及运作方案设计。凡有决策和计划的领域都有策划。南宋辛弃疾在《议练民兵守淮疏》中说:“事不前定不可以应猝,兵不预谋不可以制胜,”他把策划定义为做事之前的深思熟虑。 企业的税收策划是以企业发展的全局出发,为减轻企业的总体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税后利润而做出的一种战略性的策划活动,它是现代企业财务战略的重要构成部分。税收策划是一项系统工程,贯穿于企业的设立到经营理财的全过程。税收策划是提升企业整体价值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动力。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良好的税收策划就不能有效安排税收事宜,也谈不上有效的财务管理,更无法达到理想的企业财务目标,对于追求价值最大化的企业来说,如何在税法许可的情况下实现税负最低、最适宜,也就成为企业税收策划的重心所在。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者股东权益最大化,在法律法规允许并鼓励的范围内,通过对融资、投资、经营活动等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最优化选择的一系列行为。税收筹划是企业合理合法的行为,是国家法律所鼓励的,更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税收筹划的实质就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实现节税的目的。为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税收策划必须贯穿于企业运作的各个阶段。 1 税收策划贯穿于企业机构的设置过程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使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实行独立核算,则可由总公司汇总纳税,这样可以实现总公司调节盈亏,合理减轻企业的税负。 某汽车运输公司拥有汽车运输、汽车维修和站务几个业务部分。在企业组织机构重新设置过程中,一种方法是将汽车修理业务独立设置为子公司。由于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对集团公司中的汽车修理视为对外业务修理,在业务承接过程中要独立核算修理业务收入而向税务机关缴纳流转环节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而如果将其修理业务部分设置为分公司,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对集团公司的汽车修理视为对本企业的维护业务,不缴纳流通环节的增值税及附加税,可见,由于企业机构设置的差异将导致企业承受的税负有着明显的区别。 2 税收策划贯穿于企业的经营行为 某汽车运输公司下属公交汽车客运公司和长途汽车客运公司两个子公司,依据税收政策,公交客运公司享受减免所得税的优惠,而长途汽车客运公司则要依据经营业绩缴纳所得税。随着业务的发展,长途汽车运输公司出现季节性的运输车辆短缺,而公交客运则有闲置的运输车辆,一种方法是长途公司直接向公交公司租借运输车辆并支付租金,另一种办法是由公交公司向长途公司租借线路经营权,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和站务设施费,经营利润留归公交公司。经过综合测算二种方法的预期收益率,选择公交公司收益较大的一种方法,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这样就整个公司来说减少了所得税支出。 3 税收策划贯穿于会计核算过程 某出租车公司的经营方式是实行车辆抵偿承包责任制,其经营模式是出租车价款由驾驶员实际承担,但出租车辆的经营权则属于出租公司,针对这种经营模式,在会计核算的方式上,一种是将驾驶员向公司交的管理费、向政府部门缴纳的客票附加费和养路费保险费等费用纳入收入核算,参照交通运输企业缴纳3%的营业税,由于营业税税基较大,因而出租车企业的负担也是比较重的。另一种核算方式是将驾驶员向出租公司缴纳的管理费作为劳务收入缴纳5%的营业税,而将驾驶员向政府缴纳的各种费用按代收代缴核算,虽然营业税率提高了,但税基变小了,因而总的税负反而减轻了,这样也可以为进一步减轻出租车行业整体费用负担留下一定的空间。 以上的税收策划虽然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任何一项税收策划方案都具有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策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获取部分减轻税负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及因选择该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的机会收益。当新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策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和损失大于收益时,该方案是失败的。一项成功的税收策划必然是多种方案的优化选择,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税负最轻的方案就是最优的,一味追求税收负担的降低往往会导致纳税人总体利益的下降。因此,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策划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和理性的标志,是一个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 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纳税人往往面临着税负不同的多种纳税方案的选择,纳税人往往可以避重就轻,选择低税负的纳税方案,企业税收策划就是合理地、最大限度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税收策划的大门虽然对一切纳税人开启,但节税的机遇却并不等同,经济因素、税收因素、管理因素、策划技能等都从不同方面制约策划的利益,作为税收策划的主体,除了掌握各种经营管理的必备知识外,还必须充分了解税收制度可掌握科学有效的税收策划方法,以取得尽可能的节税利益。 税收筹划与逃税有着本质的不同,逃税是指纳税人通过采取虚报、谎报、隐瞒、伪造等各种非法欺诈手段,达到不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目的的违法行为,逃税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因而不受法律法规保护。 “税收筹划”来源于1935年英国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案,当时参与此案的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对税收筹划作了这样的表述:“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如果依据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缴税,那就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收。”这一观点得到了法律界的认同,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税收筹划的规范化定义得以逐步形成,即“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的经济利益,”这一定义表明税收筹划具有以下三个明显的特征:一是合法性,表示税收筹划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二是筹划性,表示事先的规划、设计、安排,三是目的性,表示要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有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选择低税负,另一层意思是滞延纳税时间(有?e于违反税法规定的欠税行为)。 总之,税收筹划是在经营中寻求企业行为与政府政策意图的最佳结合点。成功的税收筹划往往既能使经营者承担的税收负担最轻,又可以使政府赋予税收法规中的政策意图得以实现。 交通运输毕业论文: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 提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经济学理论研究的进步,区域经济发展研究变得日益重要起来。从当前理论界的研究来看,关于两者之间关系的研究主要存在三种认识。在笔者看来,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吸收和辐射两种模式。我们要正确把握交通运输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使得两者互动发展。 关键词:区域经济;交通运输;吸收;辐射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我国交通运输系统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整体仍然呈现滞后状态。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经济发展的区域性特征表现得日益显著,交通运输发展问题开始成为区域经济研究的重要课题。然而,受我国综合国力和资源、环境承载力以及交通运输自身发展等制约,交通运输发展目前仍只能按地区、有重点、分阶段地逐步推进。如何按照区域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制定有效的交通运输发展策略,则有赖于对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准确把握,进而促使两者互动发展。 一、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关系的理论认知 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因果关系非常复杂。从当前理论界的研究来看,关于两者之间关系的研究主要存在三种认识,这三种认识也构成了大部分地区制定当前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指导思想。 第一种认识主要认为交通运输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引致需求,交通运输的发展就是要满足区域经济活动引发的交通运输需求;认为交通运输的发展能够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良好的交通设施必然能够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以及区域优势的发挥,同时吸引大量投资。 第二种认识则认为交通运输的发展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强调并突出交通运输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认为交通运输的发展是伴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即区域经济发展引致交通运输的发展,交通运输能力是为了符合区域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 第三种认识是对前两种认识的综合,认为交通运输既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原因,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结果。认为区域经济的发展促进交通运输能力的提高,反过来亦为交通运输的发展所带动。 应该讲,上述三种认识都部分地反映了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因果关系。但由于这些认识基本上都停留在定性判断的认识上,因此更多地是对经验的总结和归纳,缺乏在实践中的验证。 二、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吸收与辐射模式图形解释 在笔者看来,交通运输与区域的经济关系可以与城市与腹地经济的关系相类比,把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关系区分为吸收和辐射两种模式。由于受到区域经济的发展阶段、交通运输条件以及产业结构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得区域经济对交通运输的影响或者以辐射为主,或者以吸收为主。一般而言,区域经济规模较小时以吸收交通运输资源为主,在区域经济规模较大时以辐射为主。交通运输资源之所转移到较大规模的区域经济圈内是因为在较大规模的区域经济圈内可以得到更大的收益。当大规模的区域经济圈依托其雄厚的势力对周围形成辐射时,交通资源即使不转移到较大规模的区域经济圈中也可以获得相应甚至更大的收益,交通资源就不再转移到较大规模的区域经济圈。 如图1所示,假设区域经济圈c,除了c外还有很多不同层次的交通运输资源b1、b2、b3、b4,这些资源随距离c的距离不同层次逐渐降低,区域经济圈c与交通运输资源b1、b2、b3、b4之间的关系最初表现为吸收过程大于辐射过程,所以区域经济圈c的发展速度很快,但是c在成长进程中以超经济影响的方式对其周围的交通运输资源施加影响,使得周围的交通运输资源发生变化,较大规模的区域经济圈c以辐射方式的影响交通运输资源的发展,两者互动发展了。(图1) 当前理论界关于两者之间关系的三种认识与笔者概括的吸收和辐射两种模式之所以不同,是因为笔者认为区域经济是应该先发展起来的,正是在区域经济发展起来后才能更好地对交通运输产生影响,这点恰好符合中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区域经济发展先于交通运输资源的发展,为了促使两者互动发展,我们应该正确引导交通运输资源的发展。 三、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互动发展建议 通过上述对两者关系的思考,提出解决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中交通运输发展的建议。 (一)制定区域交通运输战略。区域交通运输战略,即交通运输发展的区域性差别战略,指的是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的制定要按照宏观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必然要求,在充分了解并掌握各地区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相关关系基础上,通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差别发展,使交通运输的发展能够实现与区域经济活动的有效对接,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对区域经济运行的正面效应,最终促成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的互动发展。 交通运输本身发展的内在规律性,使得当前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提供往往由技术决定,方式的选择、线路的安排等相对纯粹的技术因素对整体网络的构成和完善影响非常大,从而造成部分地区交通运输的提供并没有充分反映区域经济的客观要求。可以断定,交通运输的发展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原因是有相应条件约束的,只有在交通运输发展的规划和战略中充分反映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别性特征,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交通运输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因此,在未来交通运输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重点强调区域交通运输的战略。 (二)推行区域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体化规划。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体化规划就是指要实现交通运输规划与区域经济规划从实质到内容上的一体化。规划的基础要充分反映规划区域内交通运输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拟合程度。这个拟合程度既包括交通运输总量与经济发展的适应性,也包括交通运输结构与区域经济活动特点的适应性,同时还包括交通运输的空间布局与区域经济活动、区域空间结构的合理配置。 目前,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仍然局限在范围相对狭小的行业规划中,这就限制了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在规划上的充分协调。只有做到了相对准确地把握区域内交通运输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行组织状况,才有可能实现区域交通运输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最优配置,充分吸收交通运输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形成区域交通运输合理分工机制。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是以地方政府分权体制为基础的,这种特定的制度安排导致经济组织间经济活动横向协调的成本过高,以致分工协作费用明显地高于组织费用,外部横向协调费用超过内部纵向协调费用,直接导致区域分工的割裂式发展、雷同化发展。 从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的分工来看,假设现有区域经济圈c1、c2,区域经济圈c1内交通基础设施状况良好,区域经济圈c2就可以选择分工,区域经济圈c1内交通基础设施进行经济联系,重建交通基础设施,这个决策过程中的主体为地方政府。选择分工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微观经济活动主体的收益,表现为未来地方政府税收的增加;而不选择分工,收益则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的直接投资和转移支付的增加、短期内就业的增加以及官员个人效用的增加。这种关系就是上面所描述的辐射与吸收关系。因此,要想形成真正的区域交通运输合理分工机制,就必须要按照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对各级政府在区域交通运输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清晰的辨别,在充分保证区域各方整理、利用交通运输资源以达成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建立良性区域交通运输合理分工机制。 (四)充分利用区域外交通运输资源。交通运输的发展是城市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等经常出现空间冲突的重要内容,各方对交通运输资源的争夺往往会导致交通运输空间布局的不合理和低效率。在既有的行业规划难以充分发挥其协调作用时,就有必要充分利用区域外交通运输资源。将区域外交通运输资源与区域内交通运输资源相结合,这就需要在有关部门和机构中建立一致的交通运输区域协调发展的理念和治理框架,逐步形成一个完善的泛区域的交通运输资源网络。 这种泛区域的交通运输资源网络可以用于支持不同类型的合作方式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当然,这一协调发展的框架是一种不具有法律和行政约束的合作体,在框架内,城市与城市、地区与地区之间不是以传统的上下级关系进行协调、合作,且这种合作中参加的各行政单位不应当受大小的限制,如果将区域外交通运输资源简单地理解为某个区域经济圈的附属联系网络,那么这种泛区域的交通运输资源网络就很难发挥作用。 交通运输毕业论文:试论低碳经济下公路交通运输业发展对策研究 【摘要】:在转变经济发展观念、创新道路运输企业发展模式的过程中, 研究低碳经济的基本机理与内涵,在运输业发展过程中运用层次分析法的基本原理建立道路运输业低碳经济层次模型,根据模型研究成果提出道路运输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机理, 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低碳经济评价提供理论方法依据,为道路运输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决策指明方向并提出道路运输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促进我国交通运输业在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能够大踏步向前走。 【关键词】:道路运输企业 低碳经济 发展对策 一、发展低碳经济的机理与内涵 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等多种手段,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倡导与环境和谐发展,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对经济活动的要求是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流程,物质和能源在过程中需要得到循环可持续利用,做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 低碳经济理念是20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其定义为:“低碳经济是走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基本特征为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以资源的高效及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从根本上摒弃了传统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经济增长模式”。因此,道路运输业发展低碳经济的内涵为:依据低碳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在生产过程中可循环利用资源要循环利用,不可循环利用资源要提高其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利用率,实现低排放、低能耗的目标,在实施过程中要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有序原则,实现资源的循环使用。 道路运输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首要原则是在输入端进行减量化,即在生产源头要考虑节约资源,用较少的原料和能源来实现既定的生产及消费目的。这要求道路运输企业实现资源集约利用,减少浪费,从生产源头就开始注意资源的节约以及环境保护,实现节能减排的目的。 道路运输企业资源的资源化为输出端,主要表现在交通运输工具的更新换代、系统管理及服务等方面。目的在于再次资源化废弃物,减少最终处理量,通过避免产生、循环利用、最终处置的顺序来处理废物。 由以上分析可知,道路运输企业发展低碳经济是基于可持续发展理论之上的。因此,在此机理上建立道路运输企业低碳经济层次模型可为低碳经济评价提供理论方法依据。 二、道路运输企业的低碳经济评价层次结构 通常运用的综合评价方法有以下几种:专家评价方法、数据分析法、层次分析法、人工神经网络评价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灰色综合评价法等。对于道路运输企业低碳经济评价而言,考虑到所涉及的因素具有层次性,难于准确计量,因此选用层次分析法对交通运输企业低碳经济发展程度进行评价更有意义。 1.评价目标 交通运输业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基础即对道路运输企业发展低碳经济进行评价。道路运输企业的低碳经济体现了企业内部的低碳经济实现,企业目标是利润最大化,社会目标是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废弃物资源化,而低碳经济恰恰将二者统一起来。因此道路运输企业低碳经济的评价目标为: (1)评价道路运输企业低碳经济的发展现状。达到了解道路运输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状况、水平,以及影响发展的各种因素,能为交通运输业或其他行业提供发展经验的目的。 (2)监测目前的发展状态并预测未来的变化趋势。根据能全面反映道路运输企业低碳经济评价数据的分析整理,通过评价可以监测目前的发展状态并预测未来各个方面的变化趋势。 (3)为道路运输企业提供优化管理决策的依据。依据以上评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运用相关决策原理来为道路运输企业优化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2.指标体系层次结构构建 在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时,应基于低碳经济的基本内涵及设计原则来构建指标体系层次结构。遵循道路运输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机理,将目标层设定为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同时按照低碳经济的基本原则,将一级子目标设定为减量化指标以及再利用和资源化指标。再考虑到清洁燃料车辆的使用可实现无害化生产,也将无害化指标设定为一级子目标。在一级子目标下设定指标层,即相关具体指标如单位周转量固定资产、单位周转量直接生产资源、单位周转量占地面积、单位周转量辅助生产资源、单位周转量能源消耗、废旧资源再利用率等。 3.评价指标计算 (1)减量化指标 减量化指标即为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资源的产值,包括单位周转量固定资产、单位周转量直接生产资源、单位周转量占地面积、单位周转量能源消耗、单位周转量辅助生产资源等。各指标数值越小越体现低碳经济发展的效果越好。 (1)单位周转量占地面积=企业占地总面积周转量; (2)单位周转量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总额/周转量; (3)单位周转量直接生产资源=直接生产资源总量/周转量; (4)单位周转量能源消耗=能源消耗总值/周转量。 (5)单位周转量辅助生产资源=辅助生产资源总量/周转量; 以上计算指标中,占地面积为企业占用土地面积总和,固定资产以企业财务报表中固定资产科目所列资产总值计,直接生产资源包括汽车、轮胎等,能源包括燃料、电等能源,辅助生产资源包括维修、安检、清洁设备等。 (2)再利用及资源化指标 再利用指标是指道路运输企业的生产过程中要延长资源的使用时间以及使用时效,达到较高的使用效率。这主要包括直接生产资源以及辅助生产资源的利用率。相关计算为:直接(辅助)生产资源利用率=已用直接(辅助)生产资源/直接(辅助)生产资源总量。 资源化指标主要是指在在生产过程中对陈旧落后的生产资源的再利用程度,主要包括废旧资源再利用率等。相关计算为:废旧资源再利用率=再利用资源/废旧资源总量。 (3)无害化指标 无害化指标反映着清洁低碳能源的使用状况,评价指标为使用清洁燃料载运工具比率,相关计算为:使用清洁燃料载运工具比率=使用清洁燃料载运工具数量/载运工具数量。 再利用及资源化指标、无害化指标越接近1,说明低碳经济的发展效果越好。 在构建层次结构模型以及建立标评价体系后,便可根据层次分析法,运用专家调查法、标度法等来确定各层次以及各元素的权重并建立判断矩阵,最终评价出低碳经济的发展效果,并实现评价目标。 在进行低碳经济评价时,考虑到各道路运输企业的经营特质不尽相同,可以结合企业独特的特点设计相关指标,修正完善上面的指标体系以及层级结构,对自身发展低碳经济进行全面的评价。 三、道路运输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 在可持续发展发展理念下,发展低碳经济已成为道路运输业的重点内容。在道路运输企业采用评价指标进行低碳经济发展应用时,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来采取措施: (1)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不盲目追求高标准、高指标,节约土地,避免重复建设,合理分配企业资源,使资源的有效利用率最大化。建设时注重经济效用,保证企业收益,对可通过改造作为其他用途的基础设施,可合理使用将其资源化。 (2)车辆的选择及使用方面:选取节能环保的车辆,使用过滤装置或配备尾气催化转化装置以减少尾气污染,使用清洁燃料车来节约能源。提高车辆利用率及运输效率,在满足市场需求基础上选用大型运输车辆,陈旧车辆可改做其他用途。 (3)经营管理方面:重点发展低碳经济,要求有新技术、新科技产品投入市场。时刻关注新技术的发展并及时引进与使用。在运营过程中做好统计预测工作,预测未来市场走向并对车辆、能源的使用成本、办公设备、清洗清洁设备使用成本等进行成本管理。合理利用自身优势,注重资源优化利用,增加企业收入并提高设备利用效率。 (4)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合理调配企业资源,实施资源计划建设,提高信息平台信息共享水平与服务能力,加强可视化管理技术、集成化管理技术、智能技术在运输车辆方面的应用,延长运输资源使用年限并提高运输效率及安全性。 (5)生产经营方面:应多学习借鉴新的生产经营理念及管理模式。如采取先进的管理制度或运输企业联营模式,运用先进的的车辆调度制度保证车辆利用效率最大化等。 四、结论 在道路运输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我们不但要从基础设施建设、经营管理、车辆选择使用、信息技术应用、生产经营这些方面考虑交通运输业在低碳经济发展方式下的对策,而且要根据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变化运用低碳经济评价指标进行合理决策以提高生态资源、经济资源和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从而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交通运输毕业论文:浅谈交通运输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作者:方赛银 陈文刚 钱良辉 [论文关键词]交通运输特色专业 人才培养模式 课程体系设置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论文摘要]以西南林业大学为例,分析交通运输专业的发展现状,围绕交通运输特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几方面,对交通运输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研究。 特色专业建设是当前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是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根据“质量工程”的部署,“十一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了3000个左右特色专业建设点。西南林业大学获得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立项。学校一直以来也在积极探索特色专业的具体建设,并以此带动人才培养体系的研究。 一、交通运输专业发展现状 西南林业大学交通运输专业前身为林业机械运用与维修,成立于1980年,该专业为西南林业大学最早成立的专业之一,也是云南省开办最早的专业,至今已有30多年历史。于2010年被评为云南省特色专业。 目前,本专业拥有一个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一个云南省机械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本专业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实验、实习、教学设施较齐全。经过30年的建设发展,本专业已为云南省乃至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及其它行业培养了大批专业技术人才。已培养本科生近1000名、硕士研究生数十名,其中成绩显著者已成为企事业单位主要技术骨干和高层管理人员。本专业已成为云南省乃至西部地区交通运输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目前交通运输专业无论在本科生的培养目标、培养的具体措施和方案,还是在课程体系设置、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都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因此,研究当前交通运输特色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对于培养符合我国国情且与国际接轨的交通运输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交通运输理论及应用是当今最为活跃的研究方向之一。未来十年,上海、大连、天津等对交通运输专业人才需求数量之大、质量之高将是空前的。依据对港航企业走访调查及与毕业学生座谈的反馈意见,本文所指交通运输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是指突出航运特色的交通运输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课程体系设置、教学方法与手段、提高人才综合素质的方法和途径。 西南林业大学交通运输专业自创办以来,经过多年的办学积累,形成了特色鲜明的专业方向,即现代汽车运用技术与管理和现代物流方向,目前该专业的主干课程为现代汽车故障测试与诊断、汽车维护与维修、维修设备的维护与使用、现代物流技术与管理等方向的教学与研究;本着“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原则,设计了符合交通运输专业知识结构要求的柔性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在面向行业办学、校企合作方面具有较为鲜明的特色,创立了学校主导,企业参与的体现产、学、研一体化的本科生培养机制。 二、交通运输特色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及要求 (一)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遵守的基本原则为认真贯彻“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的教育理念,通过培养使学生达到“素质高、强能力”的要求。本专业培养具备运筹学、管理学、交通运输工程学、汽车构造、汽车运用工程、现代物流工程等方面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应用技术人才,能在国家及省、市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交通运输、汽车维修与营销、物流等企事业单位从事交通运输组织与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检测、汽车营销、物流企业生产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专业人才素质与能力要求 考虑到将来学生毕业多工作在汽车、物流等企事业单位,在学生的培养上更加注重素质和能力的要求。 (1)专业人才素质要求。 专业人才素质培养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熟悉交通运输行业的政策和市场发展变化;第二,对行业具有较深刻的见地并能作出透彻的分析;第三,具有较好的学术素养和技术功底。 (2)专业人才能力要求。 从事汽车行业的学生主要应该掌握汽车结构的甚而理论和专业知识,学生应具备对汽车使用、检测、维护、维修以及汽车营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从事物流业的学生应该熟悉现代物流以的新发展、新要求,以及了解物流工程及供应链物流的相关知识等。 三、专业课程体系设置 交通运输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目标是以最新科学研究成果和前沿科技发展充实教材并反映在课程体系建设中,体现交通运输中对汽车使用、检测、维护、维修以及现代物流的新发展、新要求。引进和吸收国外本专业的优秀教材,用双语教学方式与国外教育保持同步,提升课程教学质量。通过向道路运输企业、汽车销售以及售后服务市场的服务,形成全面开放的教学内容,以服务求发展,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打造一批适合本专业发展的特色精品课程。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设置: (一)改变教育观念,树立市场意识 高校不仅要注重学生的培养,还要重视人才市场的需求,这是目前高等学校生存的关键。因此,高校必须转变传统的人才培养观念,树立市场意识,打破按专业培养的方法,实行“按类招生、分段教学、中期分流、按需培养”的模式。“按类招生”是指按交通运输学科大类招生,实行大口径进入:“分段教学”是指前两年按交通运输学科大类进行“厚基础”的基础理论教学,后两年进行“宽专业”的专业基础和专业课教学;“中期分流”是指从第五学期或第六学期学生凭个人兴趣和人才需求取向按专业方向实行分流;“按需培养”是指按国家、行业、地区经济和科技发展的需求,适当考虑相关学科和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及学生自身知识结构和能力的需求,实行因时、因才制宜的“按需培养”。 (二)改革人才培养方案,构建毕业生培养合作机制 坚持校企结合办学的思路,使学生所学专业知识与工作岗位对应,缩短就业上岗的适应期,将交通运输专业的宽基础教育和企业岗位专项知识有机地结合,不断完善学校主导企业参与的本科生培养合作模式,形成交通运输专业更加规范、适应性强、特色鲜明的“学校主导、企业参与的培养合作机制”的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对员工岗前教育培训相互渗透、提前结合。 (三)制定合理的教师培养和使用机制 以学科建设和教学内容的要求制定教师的教养和使用机制,通过特色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素质,形成一支学历结构合理、专业基础扎实、教学经验丰富、年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积极引进社会人才资源,通过建立“校企双导师”制度、特色专业平台建设,让国内外本行业的优秀人才参与交通运输专业教学体系的建设;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教师在职攻读学位、国内进修以及出国深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积极开展与国内外同类院校及交通相关产业和领域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四)改革课程体系,推进教学内容的现代化 我们按照“厚基础、宽专业、高素质、强能力”的原则与“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要求,建立了新的课程体系,交通运输类专业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等三大模块,共2280学时,177学分。各个模块内又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模块,学生除了必须接受必要的基础教育和专业知识外,还可以自由地选择选修课程,达到因材施教、个性发展的目的。同时对各个模块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进行了大的改革,将交通运输、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管理科学及经济学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交通学科为背景的,集多学科于一体的宽口径、多模块的柔性培养系统。 (五)提高教师素质,提升教学质量 虽然我们根据宽口径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但教学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学生知识的掌握和综合能力的培养,因此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提升教学质量、培养优秀人才的前提,为此配合学校做了以下工作: 1)所有上讲台的教师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必须通过学校的普通话水平考试;必须通过教研、院两级试讲考核。 2)提高高级职称教师的授课率。要求所有教授至少开设一门本科课程。 3)建立教师传、帮、带制度。每位老教师至少带一名年轻教师,对年轻教师的讲课内容、方式、方法进行指导。 (六)改进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创新意识 良好的教学方法是提高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为此我们尝试了以下教学方法: 1)采用以学生为主、教师为辅的互动式教学模式,通过实施启发、讨论、参与等多种形式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效果明显。 2)精化课堂教学内容,压缩课堂讲授时间,为学生创造更多的独立思考、自主学习的时间。 3)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设备,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如采用多媒体教学、网上教学、网上讨论、网上缴作业批改作业等。既活跃了课堂气氛激发了学生的学习举,又增大了信息量,提高了教与学的效率和效果。 (七)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学运行保障机制 强化教学管理过程中“管理与服务并重”的责任意识,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教学科研运行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科研活动中最大的自身价值。完善大学生参与科研活动的有效机制,培养鼓励大学生的科研创新意识,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进一步完善就业机制,通过毕业生就业反馈促进教学改革,提升办学水平。 四、结语 交通运输专业是一门实用性、专业性很强的专业。因此大学教育必须紧密结合行业发展实际进行教学内容上的改革,方能做到与实践同步。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业水平的提高,对交通运输专业的学生素质要求也随之提高,大学期间的人才培养模式显得至关重要。交通运输专业的教学改革仍需要教师在实践中摸索教学经验,以培养出胜任交通运输专业的人才。 交通运输毕业论文:浅谈以培养交通运输专业本科学生创新能力为核心的教学方法研究 论文关键词:创新能力 综合运输 行为导向理论 教学方法 论文摘要:培养本科学生的创新能力是我国高等学校创造性教育的目标。在我国“大交通”综合运输的新概念和新模式的背景中,如何探寻一种理性的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教学方法和模式,是高校交通运输专业教师需要探讨的问题。本文对大学生创新能力心理进行了解析,以行为导向理论为指导,分析了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教学方法,提出了培养交通运输专业本科学生创新能力的教学改革措施。 交通运输本科专业是融合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技术科学于一体,涵盖内容十分广泛的工程应用型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我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富有创新能力,掌握扎实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交通领域高级专门人才。[1]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交通运输学科的外延和内涵都发生着变化,交通运输的智能化、高速化、人性化及交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当前交通运输领域研究的主题,支撑交通运输研究方向的专业知识扩展到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行为科学的文理沟通。 近年来,伴随着高新技术在交通运输各个部门的应用,交通运输将发展成为综合运输的新概念和新模式——“大交通”。东南大学(以下简称“我校”)2001年创办交通运输本科专业,现为江苏省特色专业。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大学生是我国高等学校创造性教育的目标。[2]在我国“大交通”背景下,如何探寻一种理性的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教学方法和模式,使之能够适应当前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潮流,是高校交通运输专业教师需要探讨的问题。 一、大学生创新能力心理解析 根据现代信息加工心理学理论,创造性的解决问题过程是一个以目标为定向的搜寻问题空间的认知过程,重新改组和联合原有知识经验和当前问题的组成成分,才能达到既定的目标。问题解决通常有常规问题解决和创造性问题解决两种类型,两者不是截然区分的,中间会有常规性或创造性的连续变化。常规问题解决是使用现成的方法或技术来解决,是有固定答案的问题解决;后者问题的解决是通过发展新方法、新步骤和新理论来实现的,是没有固定答案的问题解决。创造问题的解决过程不是单纯的学生主体心理体验或内在操作过程,而是外部环境与学生主体心理体验相互作用的过程。外部环境作用于学生个体,影响其心理体验,并成为学生个体心理环境有机作用的过程。良好的心理环境有利于学生个体做出创造性的成就,不良的心理环境则会使创造性的思想泯灭在萌芽中。从创造过程来分析,周围环境,尤其心理环境是影响创造性活动成败的关键性因素。起促进作用的心理场会对创造者产生积极的效应,能使创造者很快进入创造情景,处于积极亢奋状态,大脑工作效率达到最佳状态,灵感涌现,想象力丰富,逻辑思维迅速准确;性质相反的心理场,会对创造者产生消极效应,破坏创造者的情绪,使创造系统无法进行工作。没有形成有利于创造的气氛的团体,即使一时达到较好气氛也不能有很好的创造效应,因为该团体中具有创造个性者比较少。因此,在一个团体中,建立起比较稳定的积极的创造性心理场,它就会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气氛越来越有利于创造,而且个体的创造力也越来越强。 二、以行为导向理论为指导,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教学方法分析 在交通运输专业课程教学中,可采用行为导向教学理论,开展创造性教学。创造性教学是教师通过课程的内容及有计划的教学活动,鼓励大学生的创造表现,激发其创造动机,促进其创造力发展的教学方法。 行为导向教学理论实质上是指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创造一种教与学、学生与教师互动的社会交往的情境,[3]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同时包含与之相适应的学习目标、学习方法和学习内容;要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教师的角色应由传统教学方式中的领导者变为活动的引导者和学习的辅导者。现代认知心理学把学生个体的知识分为两个大类:一类是陈述性知识;一类是程序性知识。陈述性知识是学生个人有意识地提取线索,因而能够直接陈述的知识。程序性知识是借助于某种作业形式间接推测其知识的存在,主要用来解决怎么办的问题。运用行为导向教学理论,可以有效地将陈述性和程序性知识融合到学习过程中,通过与创造性教学相结合,以提高学习效率与效果。 创造性教学不是独立于一般教学之外的教学活动,而是存在于一般教学活动之中,同一般教学活动相辅相成,以大学生为主体。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不独占整个教学活动时间,他们运用适当的教学策略,特别注意提供自由、安全、和谐的情景与气氛,鼓励学生应用想象力,增进其创造性思维,养成其创造性人格。教师要经常用发散性的问题,引导学生尽可能从不同角度进行思考,产生大量的意见和构想;在教学评价上坚持正面评价为主,多表扬和鼓励学生,使学生更多地体验到成功。并且,对于学生提出的不同意见不立即评价,当意见都提出后,再共同评估。培养学生创造力的教学是充满艺术性的教学,需要具有优良教育素养的创造型教师把教学安排得生动活泼,不断赋予教材以新意和活力。创造型教师自身应具有创造力和强烈的求知欲,在课堂教学中,要创设宽容、理解和温暖的班级气氛,并且注重对创造活动过程的评价,以激发学生的创造欲望。 三、交通运输专业本科教学方法改革措施探讨 1.采用行为导向教学方法,培养学生主观能动性 学生要培养创新能力,首先要努力培养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教师应切实为学生的素质教育搭建平台、加以引导,使其意识到提高素质与完善自我的重要性。首先,根据课程教学内容与要求,灵活采用多种行为导向教学方法,例如:模拟教学法、案例教学法、项目教学法和角色扮演法;其次,教学组织形式采取自我控制的独立作业、小组作业、演讲汇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具体采用何种形式,要根据教学内容安排、教学方法选择等条件而定;最后,营造有利于教学改革的教学环境,例如:物质环境、心理环境和社会环境。[4] 2.突出理论环节和实践教学结合 交通运输专业的课程分为理论和实践两部分,如何将课堂教学与实践环节有机结合,对学生培养创新能力具有很重要的作用。[5]首先,打破教学周期安排,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实践环节一般都是在理论环节之后进行,这有利于学生在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后,对该课程有一个全面的理解,能更好地完成实践环节。在实际教学中,通过各个理论知识部分的学习,对学生进行实践环节引导,提前安排学生进入实践环节,使教学与实践同步进行,相对延长学生实践时间,有利于学生更好掌握理论知识,更可培养他们自己动手去解决问题的习惯。其次,将实验内容纳入理论教学范畴。一个最直接地提高学生对课程的兴趣和积极性的办法,是将学生作品纳入教学范畴。课堂上引入学生实践作品,一方面承认学生劳动成果,另一方面可以督促学生课后的积极主动性,使学生从被动学习变成主动学习。这些,也符合心理学和教育学观点:即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被重视的。 3.采用多种教学形式,丰富教学内容 交通运输生产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现象和问题的抽象性和难于理解,交通运输系统关键的组成及生产作业不能进行展示或实作,影响学生对其的感性认识和理性理解。因此,必须引入多种教学形式来辅助教学。首先,加强案例教学,理论联系实际,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发现,学生很容易被丰富、具体的案例所吸引,而讨厌理论知识枯燥、简单的堆列;其次,针对核心、难点问题,开展课堂讨论。通过针对具体知识点的案例教学讨论,可以使学生更快地融会贯通。在课堂上,组织形式可以多样化,由教师主导,适当的时候教师和学生的角色可以互换;最后,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使内容表现更加直观,例如,在课堂教学中应增加相应的图片或者视频资料,帮助学生建立感性认识。 交通运输毕业论文:机电工程的质量控制在交通运输部门的重要性 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1978年以后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经济发展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市场是看不见的、自由的手,国家的宏观调控不再是主要调节经济发展的方式,经济制度的显著特点是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宏观调控为辅,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上述成就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体现。例如,在以往传统的交通运输部门主要是依靠人力的一点一滴挖掘来完成的,公路和铁路铺设需要的资金全部由国家和当地有关部门承担;但是18世纪和以后的科技革命为我们现在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基础。科技在交通运输部门的应用和普及已经成为一种主要标志,而且股份制思想的传播使得基础设施的建筑拥有更多的资金来源,充分保证其顺利完工。高速道路的产生和普及是顺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加符合时展的步伐,机电工程就是伴随高速道路的出现而出现的。机电工程是一项高技术工程,它不仅包括传统的建筑学、土木工程、道路设计知识,还涵盖了数学、计算机科学、软件测试等相关的高科技知识。但是机电工程不是没有缺点的,他自身的设计在某些方面会有不足之处,加上外在人为的监管力度不到位等其它原因都成为其缺点,成为我们未来发展需要关注的方面。 1 关于机电工程 1.1 述机电工程的含义 机电工程是在传统交通设计的基础上融合现代高科技知识和设备不断改进和发展的一门新兴的工程,它是智能交通工程的重要体现,目前广泛应用在各个交通重要通道中。它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智能收费口,即无需人工开关落杆,只需要车辆经过时电子系统感应即可;数字监控,即车辆经过高度道路时,只要发生超速或者违规行为,监控系统自动拍摄作为证据,有助于交通管理的便利,规范人们的驾驶行为。车辆的电子导航系统和通讯设施与交通运输相联系,可以切实保障司机和乘客的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可以在最短时间内灵活自主的解决问题,减少人员伤亡。 1.2 发展由来 机电工程是随着高度道路的出现而设计的,不是一开始就已经存在的工程。高度道路的出现是在经济已经发展到比较快速的阶段,人们对于物质方面的需求能够基本满足,而且远距离的瓜果和海鲜主要短时间内运至目的地,保证其新鲜度。另一方面,人们有了外出旅游和交友的兴趣,以及汽车在普通百姓身边的普及。机电工程以其高速度、高科技、效率高、监管方便的优势迅速在交通运输部门传播开来,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主要优势在于:第一,机电交通涉及的科技知识比较广泛:系统自动收费、电子监控车辆行驶状况、科技和通讯相互捆绑等多种技术连接在一起组成其主要手段。另外,计算机的应用、程序编制的必要性、光缆电线传播信息的快速和网络通讯技术的融合都成为其强大的支持后盾。当然,在高科技、高手段的支持下,我们也不能忽视传统交通的优点,防震防雷方式已经使用了几十年并经过了时间的考验,我们要把它与技术融合在一起,形成更为强大地力量,为人们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第二,技术发展和更新速度快:例如,世界上第一台计算机诞生时,他需要的空间是几个教室的总面积,操作程序复杂,需要专业代码才能计算出人们想要的结果,普通人无法参与试用,但是如今的社会里上至老人,下至小朋友,都可以方便的使用电脑,寻找自己关注的问题,方便交流。这样一来极大的扩展了信息的传播方式和速度。总之,交通运输部门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的是机电工程的完善与否,我们要密切关注其发展和改进,尤其是机电工程的监管方面的内容是我们高度关注的话题,我们既要保证其发展速度跟上时代潮流,又要保证其发展质量。 2 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基本概念及要求 工程项目的质量,是通过建设过程所形成的工程产品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程度和满足业主要求的程度。工程项目的质量内涵包括工程项目本身的建设质量、功能和使用价值的质量以及参与该项目工程建设者的工作质量等三个方面。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把质量控制定义为:为满足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的活动。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按其控制的主体可分为:业主的质量控制、承包商的质量控制和政府的质量控制三部分。其中业主的质量控制是通过委托“社会监理”的形式来实现的,也就是说业主通过合同形式委托工程监理单位而实施对工程的质量目标管理;承包商的质量控制是靠承包商的质量自检系统来实现;政府的质量控制则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级质量监督站来实现。这样“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就构成了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 2.1 按照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交通机电工程进行质量控制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得到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认可的质量管理方面的国际标准。它对于生产和服务行业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监理工程师按照iso9001的要求对工程监理进行质量控制必然会把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按照iso9001的要求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理,第一必须树立全面质量管理的概念。我们知道一个好的产品或好的工程不是检验出来,而是干出来的。因此质量控制或质量管理是全员参加的、进行全方位管理的一种科学的方法。全面质量管理是一个广义的质量概念,产品的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以及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及时的、必要的服务等都属于产品质量的范畴。工程质量的好坏是由人的工作质量决定的。要管好工程质量首先要管好人的工作质量。因此,参与工程建设的所有人员必须全员参加质量控制活动。在产品或工程的形成过程中,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都会影响质量的好坏。任何一个工序或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工程整体的质量,因此必须围绕施工的全过程建立一套科学的质量控制体系。 2.2 实际监理质量控制中采取的一些措施和做法 2.2.1 对照投标文件,对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检测设备、主要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资格进行审查、核实。对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设备,要求承包商更换;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技术人员必须清退并及时补充合格人员。 2.2.2 对工程使用的各种原辅材料如钢管、钢筋、水泥、砂石、电缆、电线、光缆、接插器件等,要求供货商提供材料检测报告或检测质量证明书,并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对电缆、电线等除要求提供生产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及国家强制性认证(3c 认证)外,还必须提供省部级以上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对水泥、钢筋进行抽样试验。 3 结束语 总而言之,通过我们的实际监理工作经验,有如下四点体会:①制定比较严密的质量控制计划;②工作要细、要严;③尽可能动用现有的各种测试手段;④必要时聘请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交通运输毕业论文:谈世界现代交通运输隧道之最 【关键词】交通运输,现代,世界,隧道,最长,施工,公路,铁路,高速公路 主隧道全长53.9千米,其中海底部分23.3千米,内径为9.6米,最深的部分在海底100米以下,离水面距离为240米。主隧道为铁路隧道,横断面的设计是考虑允许新干线铁路双线运行。青函隧道是一条十分重要的通道,目前日本铁路当局打算在隧道里铺设具有大容量的光纤通讯电缆、高压输电线、天然气管道等,以对隧道加以综合利用,提高经济效益。 二、世界最长陆上隧道 世界最长陆上隧道是瑞士勒奇山隧道,它穿越阿尔卑斯山,全长近33.8千米,由政府斥资约35亿美元,历时8年建成,于2007年12月9日正式投入运营。瑞士地理位置独特,正好位于欧盟南北部之间。自1980年以来,南北欧之间繁忙的交通令瑞士境内的运输量提高了十几倍,大型载重卡车、旅游观光客车等造成的隧道堵塞令瑞士不堪重负。新隧道的投入使用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这种运输压力,使德国与意大利之间的列车往来时间由原来的3.5小时缩减至2小时以内。客运火车会向乘客提供白酒、瑞士奶酪和一些牛肉干之类的特产,手机讯号也将全程保持畅通,即使是在隧道的最深处也依旧可以随意拨打电话。尽管勒奇山隧道被视为最长的陆上隧道,但实际上,它仅能称得上世界第三长铁路隧道,排在日本青函隧道和50千米长的英吉利海峡隧道(海底隧道)之后。不过,若是瑞士目前还在修建中的圣哥达隧道在2017年完工,它将凭借58千米的长度,成为世界上最长的铁路隧道。 三、世界最长冻土隧道 世界最长冻土隧道是中国昆仑山隧道,全长1 686米,海拔高达4 600多米,地处多年冻土区,地质结构复杂,自然条件严酷。隧道穿越多条断裂带,进口处有厚层地下冰,出口处为乱石堆积体,中间有裂隙水、地下水和融冻泥流。昆仑山隧道于2001年9月开工,是青藏铁路建设的头号重点控制工程,在铁道部已确定的9个冻土隧道科技攻关项目中,有8个项目在昆仑山隧道施工试验。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等方面有了重要进展,取得了“湿喷混凝土施工作业”、“防排水结构和隔热保温层施工技术”和“隧道仰拱作业桥的研制和使用”等多项成果,保证了施工优质、快速进行,同时为高原冻土隧道施工积累了经验。他们在较弱围岩地段采取超前锚杆注浆支护等措施,并采用“长隧短打”方案,在隧道一侧开凿两个横洞,形成4个口、多个工作面进行,探索出高原机械功率恢复、低温启动等方法,提高了机械设备在高原施工的适应性能,扫除了冻土隧道施工的“拦路虎”,保证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世界最长高速公路隧道 世界最长高速公路隧道——挪威雷尔达隧道于2000年11月27日正式开通并投入使用。雷尔达隧道位于距离挪威西岸城市卑尔根大约100千米的一座山中,在奥斯陆市西北方300千米,以24.5千米(单洞双向双车道)的长度成为世界最长的隧道。雷尔达隧道费时6年才完工,耗建高达11亿4千万美元,它的开通将大大方便挪威两个主要城市奥斯陆和卑尔根之间的公路交通。 五、世界最长双洞高速公路隧道 2007年6月19日,我国自行设计施工的世界最长双洞高速公路隧道——秦岭终南山公路隧道正式通车。终南山公路隧道为上下行双洞单向四车道,单洞全长18.02千米,是亚洲第一、世界第二的超长隧道,建设规模为世界第一,总投资31.93亿元。建设过程中,创造了多项世界之最,其中有目前世界口径最大、深度最高的竖井通风工程,世界高速公路隧道最完备的监控技术,两洞共安装摄像机288台,每250米设置一台视频事件检测器和火灾报警系统。在隧道管理上运用了首创的策略自动生成软件,只要发生事件,系统就会自动生成相应的策略程序进行全方位联动指导。 终南山公路隧道还首创设计了特殊灯光带,将隧道分解为三个不同灯光效果的短隧道,通过灯光变化,在隧道侧部顶端分别映衬出蓝天白云、晚霞绿草,灯光图案的变化既保证了照明、引导功能,又缓解了驾驶员在隧道长久行驶的视觉疲劳,给人耳目一新的感受。终南山公路隧道是国家高速公路网包头到茂名线关键控制性工程,是陕西公路网西安至安康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通黄河经济圈与长江经济圈的黄金通道。终南山公路隧道会极大方便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有效增强公路交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也将为推动沿线区域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六、世界最长湿陷性黄土隧道 2008年9月15日,郑州至西安铁路客运专线函谷关隧道胜利贯通,这是世界最长的湿陷性黄土隧道,它的贯通标志着我国在长、大、高风险隧道施工领域取得又一重大突破,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郑西铁路客运专线是我国在湿陷性黄土地区建设的第一条设计时速350千米的高标准客运专线,技术标准高,施工难度大,工期要求紧。函谷关隧道位于河南省灵宝市千古雄关函谷关,全长7 851米,净高9.08米,净宽13.30米,开挖断面达164米2,是全线三大重点控制性隧道工程之一。该隧道所在区域为湿陷性黄土地区,广泛存在冲沟、陡坎、崩塌、陷穴和人为坑洞等不良地质。 交通运输毕业论文:“交通运输对人类生产\生活的影响”解析 【关键词】影响,解析,生活,生产,人类,交通运输,城市,发展,交通,条 一、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交通运输对商品农业区位选择的影响突出,而对自给农业的区位选择影响较小。 (1)农业生产的区位选择应充分考虑当地的交通运输条件。因为现代农业生产的产品最终运往市场,实现其商品化和社会化,靠的就是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山区经济的发展,交通不便是其重要的限制因素。而园艺业、乳畜业产品因易腐烂变质,更需要方便快捷的交通运输条件。 (2)交通运输的发展变化对农业生产及农业区位的影响巨大。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和农产品的冷藏、保鲜等技术的发展,使市场对农业区位的影响在地域上大为扩展,如我国北方冬季从南方的四川、广东、海南等省大量运进蔬菜。世界大市场在逐步形成,农业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区域化、专业化、社会化大生产,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阿根廷成为世界主要商品粮生产国;荷兰、丹麦、新西兰成为世界主要乳畜产品供应国。 二、对工业生产的影响 运费高低直接影响工业的生产成本,所以工厂除尽可能地接近原料、燃料产地和销售市场外,还要考虑交通是否便利和选择运费较低的运输方式。 (1)交通运输是影响工业区位的重要因素之一。沿江、沿海港口和铁路、公路沿线、枢纽地区对工业布局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如美国芝加哥、布法罗、底特律的冶金工业,就是利用五大湖的廉价水运,运来附近的煤、铁矿石等。 (2)不同社会阶段,交通运输方式不同,对工业布局的影响也不同。随着交通运输的发展,为工业走向分散提供了条件。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使工厂对原料、燃料地的依赖性减弱,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可以布局工业及加工业。如日本的太平洋沿岸和濑户内海沿岸工业地带,就是利用廉价的海运,进口原料、燃料,加工、出口产品而形成。钢铁工业由煤铁复合体型走向临海型和市场型。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扩大了工业生产的原料、燃料的来源范围和产品销售市场,使以跨国公司为代表的工业生产可在全球范围内寻找最佳区位,实现工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 三、对城市的影响 对城市区位的影响 (1)在不同的交通运输时代,城市形成的区位有所不同。在帆船、马车时代,城市多建在河流、大道的交汇处。在古代,我国南方城市大多布局在河流的汇合处,北方城市大多在大道的交会处,如古代邯郸就是在两条驿道的交会处发展起来的。随着铁路、公路的发展,在铁路、公路的沿线或枢纽地区出现了一批城市。特别是铁路运输,已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条件,城市分布沿铁路线集聚的特点十分明显。株洲、石家庄等城市属于典型的“火车拉来的城市”。郑州也因所处的交通位置快速发展起来。当世界进入高速公路、航空运输时代后,城市的总体分布模式将发生新的变化。 (2)主要交通线的变化对沿线城市的影响。一个地区主要交通线发生变化,会对该地区的城市分布及发展带来很大影响。如随着京杭大运河的通航和我国南北方贸易活动的日益发展,济宁、淮阴、扬州等城市得到充分发展,扬州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我国商业贸易最繁荣的城市。后来因大运河的淤塞、海上运输和京沪铁路的建成,这些运河城市发展减缓,而京沪铁路沿线和沿海城市得到较快发展。可见交通自古至今都对城市区位产生着巨大影响,世界上的城市,一般都建在重要的交通线上。 对城市内部功能分区的影响 (1)交通运输的通达度影响城市土地地租的高低,从而影响城市内部功能分区。如城市中心因有多条道路交会,交通便利,多形成商业区。市中心附近有住宅区,是因该地的交通通达度较高而形成。 (2)在进行城市功能区的合理布置时,工业用地内部、工业区与生活区之间都要有便利的交通。一方面便于原料、燃料的运进和产品的输出,另一方面便于工人上下班。各种级别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了吸引外商投资,首先考虑的就是修好道路。 对城市化的影响 如高速公路及地铁等现代交通设施的逐步完善,人们能方便快捷地往返于城乡之间,为逆城市化现象得以出现和发展提供了可能条件。 四、对商业的影响 交通运输对商业中心的区位,商业网点的密度、效益、组织形式等影响突出。 便利的交通是形成商业中心的基本条件之一。商业活动从收购到销售每一个环节得以实现,都离不开便利的交通条件,因此商业中心必须布局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如上海成为全国最大的商业中心,是与其发达的水陆交通分不开的。 一般说来,交通越便利,商业网点的密度越大,效益也越好,组织形式也以固定形式为主。并且,随着交通运输技术的进步,商品产地的距离对商业网点的效益影响将减弱。 五、对人口分布、迁移的影响 一般而言,交通便利的地方,人口分布的密度越大。如我国东部人口分布的密度比西部大得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东部水陆交通发达,对外联系便利。 随着交通和通讯的发展,相对缩小了地区之间的距离,减少了妨碍人口迁移的各种困难,从而促进了人口迁移。 六、对旅游活动的影响 交通运输条件的日益改善,使世界各地的距离日趋“缩小”,使旅游空间扩大化,旅游者往返途中所需时间减少,便于出游和购物等,极大地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 交通位置及其通达性,对旅游资源开发价值的影响较大。交通位置及其通达性通过影响旅游者的经济距离和游览心情来影响其开发价值。如果旅游资源的交通位置闭塞,进出不畅,增加旅游者往返耗用时间和心理顾虑,前往旅游的人就会减少。如安徽天柱山兼有雄、奇、秀等美感,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但由于交通闭塞,游人稀少。 七、对资源的影响 交通运输对资源的占用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交通运输工具及基础设施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和原材料,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其次,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在运营中需要消耗自然资源和能源,特别是对石油产品消耗的比例将逐渐提高。 (1)对土地的占用。世界各国的国情不同,发展交通运输的战略也不相同,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国土辽阔,人口密度较小,国土开发是其交通运输发展的主要目标;而欧洲各国和日本等国土面积较小,节约耕地是这些国家交通运输发展的重要原则之一。 公路和铁路交通运输是占用土地较多的交通运输方式。在公路交通中,由于世界各国对公路等级划分的标准不同,不同国家之间有不可比性;由于车道数量及设计标准不同,同等级公路也有不可比性。根据铁道经济规划院的有关研究,在完成相等的换算周转量条件下,世界各国公路、铁路的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效率相差较大。 (2)对能源的使用。能源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交通运输的发展需要能源的支撑。交通运输对能源的需求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能源的种类,二是能源的消耗强度。交通运输对能源需求的品种主要是石油产品,也消耗煤及其它类型能源,如天然气等,但所占比例较少。随着电气化的发展,电能在交通运输消耗中的比重将逐步上升。随着经济的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世界各国交通运输的能源消费及其在能源消费总量中所占的比例正逐渐上升。我国已成为能源消费大国,与最近几年交通运输的发展有很大关系。 (3)对建筑材料和其它资源的消费。各种运输工具以及铁路、公路、码头、机场、管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大量的原材料投入,如钢铁、水泥、沥青及化工、电子元件、通讯器材等材料或产品。汽车是许多发达国家和新兴发展中国家的支柱产业,它在带动冶金、电子、化工、机械等行业发展的同时,消耗了大量的原材料,仅钢铁一项,每千辆小轿车平均耗量重量达600~800吨。无论是交通运输的基础设施,还是交通运输工具,其消耗的建造材料,需要开采大量矿产资源,对资源储量将造成巨大压力。 八、对环境的影响 交通运输对环境的影响包括废弃物排放,如汽车尾气及其中的铅污染、船舶的生活垃圾及油污染、噪声等。由于交通运输污染是一种流动性污染源,很难治理,必须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除了直接污染之外,还产生次生污染,如酸雨等。 交通运输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除了中学地理涉及的有关知识外,还有其它方面,如随着交通运输条件的日益改善,缩小了地区之间的距离,加强了经济、社会活动的全球联系;交通和通信能力是现代战争重要的制胜因素,影响一国的综合国力;发达的交通运输在巩固一国的国防安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交通运输毕业论文:高速轮轨和磁悬浮技术在世界轨道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发展 摘 要: 高速轮轨交通从20 世纪60 年代开始建设, 到2001 年世界已建成的高速铁路有5 214 km ; 正在建设的新线有4 730 km , 正在研究和准备立项的有8 604 km 。从德国、日本建成磁悬浮试验线后, 世界有5 个国家启动磁悬浮线路研究, 中国上海成为世界第一个高速常导磁悬浮商用试验线建设的地区。世界轮轨高速铁路的发展没有因为磁浮技术的发展而停滞, 随着速度目标值的提高, 高速轮轨技术仍然在不断创新。磁悬浮的研究与试验和轮轨高速铁路的建设与发展在世界上并存。 关键词: 高速铁路; 轮轨高速; 磁悬浮; 综述 1 引 言 20 世纪60 年代, 世界上第一条运营速度超过200 km·h-1 的高速铁路率先在日本建成。此后, 日本、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发达国家开始了大规模的建设。90 年代, 轮轨高速铁路技术在西欧国家普及, 泛欧高速铁路网的规划与建设得到了欧洲议会和欧共体的支持。与此同时, 该技术也在亚洲得到进一步发展: 韩国、台湾等地区先后开始建设, 并重新进行路网规划。 60 年代初轮轨高速铁路技术的最高商业运营速度为200 km·h-1, 随着技术的进步, 90 年代末达到了320 km·h-1 。当时, 世界上一些从事交通运输的专家认为, 轮轨接触型技术最高运营速度仅能达到300 km·h-1 左右, 要想超过这一极限, 只能借助于非接触类技术, 磁悬浮技术将作为新一代地面交通运输技术, 成为21 世纪的城市间主要交通运输工具。 60 年代初, 日本开始投入资金、建设试验段对磁悬浮高速列车技术进行研发; 随后, 德国、法国、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也先后开始对这项技术的应用进行研究。截止到90 年代初, 日本、德国持续进行研发的投资均已超过10 亿美元, 并先后研制出常导和超导类型的车辆并进行早期试运行, 而其他国家大都终止了高速领域研究试验。90 年代, 德国通过了对tr07 磁悬浮车辆的认证, 并拟于汉堡—柏林间建设世界上第一条商用磁悬浮线路, 日本也在山梨试验段上实现了超导磁浮列车试验速度达到了550 km·h-1 的最高运行速度。高速磁悬浮技术取得的成就, 重新唤起了各国对其市场应用的关注与兴趣。当今, 对采用轮轨/ 磁悬浮技术建设地面高速交通运输体系的争论, 已经成为世界范围的热门话题: (1) 90 年代初, 韩国政府批准建设京釜高速铁路, 在国内铁路界引发轮轨/ 磁悬浮高速技术的争论和比较, 最后选定采用轮轨技术建设高速铁路。 (2) 1998 年, 澳大利亚批准悉尼—堪培拉高速铁路的可行性研究, 第一个讨论的议题是轮轨/ 磁悬浮高速技术比较, 最后选定了轮轨高速铁路。 (3) 1998 年至2000 年, 德国汉堡—柏林铁路选择磁悬浮/ ice 技术(轮轨) 问题, 引起全国范围的争论; 2000 年2 月5 日, 宣布汉堡—柏林磁悬浮线下马。 (4) 近年来,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在进行洛衫矶 3. —旧金山高速铁路规划研究时, 就采用轮轨/ 磁悬浮技术争执不下, 目前主要的建议意见是: 修建50 km~60 km 的磁悬浮试验线, 旧金山—圣地亚哥之间600 余公里的线路采用高速轮轨技术。 (5) 1998 年, 荷兰政府计划建设阿姆斯特丹国际机场—北部城市格罗宁根之间的高速通道, 由于无法确定采用磁悬浮、还是采用轮轨技术, 目前仍在进行比较研究。 2 高速铁路轮轨系统建设持续增长 截止到1999 年底对高速铁路新建线的统计表明, 世界上六个国家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线路的总长为4 61615 km ; 正在建设的新线有3 326 km , 涉及到11 个国家; 正在进行研究和准备立项的新建线分布在12 个国家、共31 条线路, 总长达到7 888 km 。 国际铁路联盟所提供的数据和各国铁路公布资料的统计见图1 , 图2 。 图1 世界高速轮轨铁路发展 图2 日本和欧洲高速铁路旅客运输的增长 近两年来, 由于法国tgv 地中海线和日本北陆新干线的继续修建与开通, 2001 年底投入运营的线路增加到5 214 km , 在建新线为4 730 km , 已经进行研究和准备立项的新建线总长为8 604 km 。高速铁路新建线路的增加, 主要源于一些国家政府对建设高速铁路的重视和政策倾斜, 如西班牙政府实施了铁路重建计划, 全国新开工建设340 km 高速铁路新线, 另外作出530 km 新线的规划。2002 年, 德国的科隆—法兰克福高速线, 西班牙马德里—巴塞罗那新建线路中的一部分也将陆续开通, 投入商业运营。随着高速铁路新线的陆续建成, 高速旅客运输出现了日益增长的势头。为各国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利益。 3 高速磁悬浮线路建设和研究的推进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 共有五个国家的政府建立专门项目, 从事高速磁悬浮工程前期研究或建设。这些国家磁悬浮项目近期进展情况如下所列。 德国政府于1992 年将建设柏林—汉堡300 km 高速磁悬浮线路项目列入联邦运输计划。1997 年, 铁路公司决定采用常导磁悬浮技术。世界上很多国家非常关注这一技术实际应用的进展。其中, 美国和我国政府针对该项技术的应用, 进行了深入研究, 并开始启动试验计划。 德国交通部2000 年2 月宣布, 由于多种原因, 柏林—汉堡磁悬浮项目未能实施, 此后, 国际磁悬浮公司将注意力从城市间移向城市中心—机场线路, 并开始选取合理的应用项目。6 月, 政府签署协议, 支持对慕尼黑37 km 长以及多特蒙德—杜塞尔多夫80 km 长两条线路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2002 年元月, 联邦运输部宣布, 经过研究, 联接慕尼黑市中心车站—慕尼黑机场, 杜塞尔多夫市中心车站—多特蒙德市中心车站的两个磁悬浮运输项目, 在技术、运营和经济上都是可行的。 慕尼黑中心车站—慕尼黑机场间的磁悬浮线路是一条3618 km 长的线路, 建设费用约为16 亿欧元。杜塞尔多夫市中心车站和多特蒙德市中心车站的快速线则长7819 km , 预计将耗资32 亿欧元。宏观经济评估表明, 这两个项目均为投资收益型。运输部将对项目的研究做出评估, 并与两个州政府商谈项目, 联邦政府可提供23 亿欧元, 作为磁悬浮运输系统的建设资金。今年6 月30 日, 国际铁路杂志(irj) 通过互联网了一条消息, 德国北莱茵地区威斯特伐利亚州政府拒绝在杜塞尔多夫市—多特蒙德市中心的交通项目中采用磁悬浮技术, 州政府倾向在这个项目中采用传统的s2bahn 轻轨铁路技术。对此, 施罗德总理表示接受州政府的决定。至此, 磁悬浮在德国仅剩慕尼黑一个项目。 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个进行高速常导磁悬浮商用试验线建设的国家。1999 年11 月, 科技部与德国国际磁悬浮公司, 就在中国境内选择适当线路作为磁悬浮试验场地签署了意向书。2000 年6 月, 上海市与国际磁悬浮公司签署了合作开展陆家咀—浦东国际机场磁悬浮线路可行性研究的协议。2002 年12 月, 上海城市—浦东国际机场的高速磁悬浮系统正式投入试运行。 美国早在1990 年就开始了“ 国家磁悬浮启动” 的研究工作(national maglev initiative , 简称nmi) , 历时三年。研究认为, 作为一种21 世纪具有潜力的交通运输工具, 美国有能力研究和制造, 并希望政府给予支持。国会于1998 年6 月通过了21 世纪运输平衡法案, 制订了在美国推广磁悬浮的法律条款, 规定1999 —2001 财政年度中由联邦政府拨款1015 亿美元, 用于开展磁悬浮示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及部分工程建设费用。同年10 月, 国际磁悬浮美国公司成立。2000 年10 月, 德美两国交通部长达成协议, 为在美国应用磁悬浮技术, 合作开发安全与环境保护标准。 经过一年多可行性研究及技术准备, 美国交通部于2001 年元月选择了匹兹堡和华盛顿—巴尔的摩两条线路, 拨款1 400 万美元, 用于这两条线路的技术设计和环境分析研究, 以便为最终确定美国的第一条磁悬浮试验线提供足够的依据。预计最终选定磁悬浮试验线, 将在2003 年的下半年。 目前在美国的两个磁悬浮候选项目的大体情况是: 宾夕法尼亚州的匹兹堡: 线路全长76 km (47 英里), 将匹兹堡机场到匹兹堡, 以及城市的东郊连接起来。该项目经过地区道路崎岖, 一年四季气候多变, 在机场、市中心和郊区都设有车站, 以此展示在各种环境下磁悬浮技术提供商业服务的潜力。 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城到华盛顿dc : 线路全长64 km (40 英里), 将巴尔的摩的卡姆登综合中心、巴尔的摩华盛顿国际机场与华盛顿的联合车站连接在一起。前期研究表明: 即便在通道中已经具备amtrak 高速列车, 该项目的建成仍可以提供20 000 人次·日-1 ~40 000 人次·日-1 的旅客运输能力。建设该项目将有助于华盛顿巴尔的摩地区争取2012 年奥林匹克运动会。 日本政府在完成了1997~1999 财政年度山梨线磁悬浮试验计划以后, 2000 年又批准了五年计划, 进行高速超导磁悬浮系统的耐久性试验和新型材料开发研制工作。早期规划东京—大阪磁悬浮中央新干线的建设, 将于试验结束后再确定。 日本运输省和日本东海铁路公司于2003 年4 月组成了专门委员会, 对500 km 长的东京至大阪磁悬浮新干线作出初步预算, 委员会预计, 该线路的建设成本每公里1142 亿至115 亿美元。线路有100 km 的隧道, 东京和大阪地区的线路要建在40 m 深的地下。预计全线需要7 年~10 年才能建成。按照每小时20 趟列车计算, 总共需要800 节~900 节磁悬浮车。车辆的成本在50 亿~58 亿美元。因此, 线路建设的总成本预计将达到692 亿美元到825 亿美元。 荷兰政府于1997 年, 提出在阿姆斯特丹schiphol 机场与北部城市格罗宁根之间建设187 km 高速铁路的要求。自1998 年, 可行性研究提出了多个方案, 2001 年以后, 选择的系统集中在高速轮轨/ 磁悬浮之间进行比较。究竟选取何种技术, 将于2007 年作出最终决定。 荷兰早于90 年代中期就进行了高速铁路的规划和研究, 欧洲之星thalys 高速列车已经将巴黎、5 采用不同技术建设高速铁路的态度伦敦、布鲁塞尔和阿姆斯特丹这四国首都联接起来。2001 年3 月, 联接安特卫普( 与荷兰边境接 如前所述, 我们对涉及磁悬浮项目的五个国家壤的比利时城市) —阿姆斯特丹(荷兰首都) 之间中目前高速轮轨/ 磁悬浮系统的建设、计划和研究长120 km 的高速铁路开工修建, 拉开了荷兰境内项目作了初步统计(见表1) 。 表1 五国高速轮轨/ 磁悬浮在建和计划项目 对以上国家高速铁路建设中采用的技术进行了解和统计以后, 我们得到如下启示: (1) 早期建设轮轨高速铁路的国家, 正在不断完善其路网结构, 争取最佳经济和社会效益, 轮轨高速铁路仍在建设。 (2) 新建高速铁路的国家(如美国与荷兰) 并没有因为磁悬浮技术放弃轮轨系统, 而是根据社会发展和运输市场的需求, 根据技术先进性、成熟性和运输线路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选择, 轮轨高速铁路在这些国家正在起步建设。 (3) 希望采用高速磁悬浮技术的国家正在谨慎地推进工程应用试验。他们主要考虑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a1 常导磁悬浮技术的成熟性尚未得到商业应用的检验, 与其他交通运输工具相比的竞争能力有待于验证。 b1 理论上分析, 磁悬浮技术有一定的优点, 但由于尚未投入实用, 其优点尚未得到验证, 投入运营的风险来自于不可预见的因素。基于这两点, 目前磁悬浮试验段建设的长度均不会大大超过德国阿姆斯兰试验段的长度。 c1 常导磁悬浮系统的最高试验速度是450 h km·-1, 与轮轨系统最高运营速度的差距仅120 h km·-1; 超导磁悬浮系统的试验速度达到550 km· h-1, 与轮轨系统最高运营速度的差距为220 km· h-1 (尚未进入工程试用阶段) 。在这两种技术中, 那一个系统更具发展潜力, 未来高速磁悬浮的主导技术应该选用哪一种并未明确。 (4) 在一些国家目前建设和研究待定的五条磁悬浮线路中, 有四条用于联接城市中心与机场的短途线路, 这使得磁悬浮低噪音和占地面积小等优势得以发挥, 但由于距离较短, 且受环境条件的制约, 其高速的优势将难以实现; 高速磁悬浮系统在这一领域的应用、与其他交通工具的竞争能力有待于在试验运营中得到验证。 6 结 语 综上所述, 不论是科学技术发达的美国、德国和西欧各工业国家, 还是东欧、亚洲等地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 均首先选用了轮轨高速铁路系统作为建设高速铁路的技术体系。在2002 年国际铁盟公布的2010 年~2020 年全欧洲境内高速铁路网的规划中, 完全采用了轮轨高速铁路技术, 建设近30 000 km 的高速铁路网。本文希望通过世界铁路发展的现实使人们了解, 磁悬浮的研究与试验和轮轨高速铁路的建设与发展在世界上并存, 两者通过竞争取得的胜负要由运输市场裁决。 交通运输毕业论文:分析全球定位系统与交通运输 【关键词】交通运输,系统,定位,全球,分析,gps,导航,车辆,路线, gps还在陆地和空中有很大作用。gps导航系统与电子地图、无线电通信网络及计算机车辆管理信息系统相结合,可以实现车辆跟踪、提供出行路线和导航、信息查询、话务指挥、紧急救援等许多功能。 gps在公共交通车辆导航中的作用可具体地例证它的功能,如其智能调度功能,使装有gps的出租车配备合理,能最大程度地满足乘客需求,减少空载率,降低能源消耗,节省运行成本,并使行车、乘车安全系数大大提高等。 二、gps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 目前,gps在道路工程中主要用于建立各种道路工程控制网及测定航测外控点等。随着高等级公路的迅速发展,对勘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线路长,已知点少,用常规测量手段不仅布网困难,而且难以满足高精度的要求。目前,国内已逐步采用gps技术建立线路首级高精度控制网,如沪宁、沪杭高速公路的上海段就是利用gps建立了首级控制网,然后用常规方法布设导线加密。实践证明,在几十千米范围内的点位误差只有2厘米左右,达到了常规方法难以实现的精度,同时也大大提前了工期。gps技术也同样应用于特大桥梁的控制测量。由于无需通视,可构成较强的网形,提高点位精度,同时对检测常规测量的支点也非常有效。如在江阴长江大桥的建设中,首先用常规方法建立了高精度边角网,然后利用gps对该网进行了检测,gps检测网达到了毫米级精度,与常规精度网符合较好。gps技术在隧道测量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其测量无需通视,减少了常规方法的中间环节,因此,速度快、精度高,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gps在汽车导航和交通管理中的应用 三维导航是gps的首要功能,飞机、船舶、地面车辆以及步行者都可利用gps导航接收器进行导航。汽车导航系统是在全球定位系统gps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型技术,由gps导航、自律导航、微处理器、车速传感器、陀螺传感器、cd—rom驱动器、lcd显示器组成。 gps导航是由gps接收机接收gps卫星信号(三颗以上),求出该点的经纬度坐标、速度、时间等信息。为提高汽车导航定位精度,通常采用差分gps技术。当汽车行驶到地下隧道、高层楼群、高速公路等遮掩物而捕获不到gps卫星信号时,系统可自动导入自律导航系统,此时由车速传感器检测出汽车的行进速度,通过微处理单元的数据处理,从速度和时间中直接算出前进的距离,陀螺传感器直接检测出前进的方向,陀螺仪还能自动存储各种数据,即使在更换轮胎暂时停车时,系统也可以重新设定。 由gps卫星导航和自律导航所测到的汽车位置坐标、前进的方向都与实际行驶的路线轨迹存在一定误差,为修正这两者间的误差,使之与地图上的路线统一,需采用地图匹配技术,加一个地图匹配电路,对汽车行驶的路线与电子地图上道路的误差进行实时相关匹配,并做自动修正,此时,地图匹配电路通过微处理单元的整理程序进行快速处理,得到汽车在电子地图上的正确位置,以指示出正确行驶路线。cd-rom用于存储道路数据等信息,lcd显示器用于导航的相关信息。 导航系统与电子地图、无线电通信网络及计算机车辆管理信息系统相结合,可以实现车辆跟踪和交通管理等许多功能,如车辆跟踪、出行路线的规划和导航、信息查询、话务指挥、紧急援助等。 车辆跟踪即利用gps和电子地图可以实时显示出车辆的实际位置,并任意放大、缩小、还原、换图;可以随目标移动,使目标始终保持在屏幕上;还可以实现多窗口、多车辆、多屏幕同时跟踪,利用该功能可对重要车辆和货物进行跟踪运输。 出行路线规划和导航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自动线路规划。由驾驶员确定起点和终点,由计算机软件按照要求自动设计最佳行驶路线,包括最快的路线、最简单的路线、通过高速公路路段次数最少的路线等。 人工线路设计。由驾驶员根据自己的目的地设计起点、终点和途经点等,自动建立线路库。线路规划完毕后,显示器能够在电子地图上显示设计路线,并同时显示汽车运行路径和运行方法。 信息查询。为用户提供主要物标,如旅游景点、宾馆、医院等数据库,用户能够在电子地图上根据需要进行查询。查询资料可以文字、语言及图象的形式显示,并在电子地图上显示其位置。同时,监测中心可以利用监测控制台对区域内任意目标的所在位置进行查询,车辆信息将以数字形式在控制中心的电子地图上显示出来。 话务指挥。指挥中心可以监测区域内车辆的运行状况,对被监控车辆进行合理调度。指挥中心也可以随时与被跟踪目标通话,实行管理。 紧急援助。通过gps定位和监控管理系统可以对遇有险情或发生事故的车辆进行紧急援助。监控台的电子地图可显示求助信息和报警目标,并以报警声、光提醒值班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交通运输毕业论文:论我国交通运输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 摘要: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深刻地影响着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本文结合交通运输电子政务的安全需求,分析了我国交通运输电子政务平台的发展现状及其面临的矛盾,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基本要求出发,给出了从组织体系、技术体系、运营体系、策略体系和保障对象体系等五个安全体系构建交通运输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交通运输;电子政务;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 0引言:电子政务信息安全问题 电子政务是一个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综合性政务信息系统,涉及政府机关、各团体、企业和社会公众,其基本框架一般来说主要包括政府办公政务网、办公政务资源网、公众信息网和办公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库四个部分,即“三网一库”。我国早在2002年7月《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明确“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政府先行,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2006年进一步在《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明确“电子政务”作为我国信息化发展的重点战略,实现政府“改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强化综合监管和完善宏观调控”。电子政务上升到国家信息化的发展战略,其带给政府的意义在于不断促使政府公共服务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 而随着政府电子政务信息化的不断发展,电子政务对于信息系统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不断涌现出来的信息安全问题成为政府信息主管部门关注的焦点。据cncert/cc监测显示, 2010年中国大陆有近3.5万个网站被黑客篡改,数量较2009年下降21.5%,但其中被篡改的政府网站高达4635个,比2009年上升67.6%。政府网站及其政务平台安全防护的薄弱性,不仅影响了政府形象和电子政务工作的开展,还给不法分子虚假信息或植入网页木马以可乘之机。因此,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如何在其信息化过程中,既能创新政府公务服务实现服务性政府职能,又能保障其电子政务平台的信息安全,保护其政务信息资源价值不受侵犯,保证信息资产的拥有者面临最小的风险,保障政务平台的信息基础设施、信息应用服务和信息内容具有机密性、完整性、不可修改性、可用性,能够抵御各种威胁,并在信息安全管理上保持良好的可控性,已成为政府在建设其电子政务平台过程中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结合交通运输电子政务平台,分析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和构建框架。 1我国交通运输电子政务平台的发展现状及面临的矛盾 2004年2月,交通部在其制定的《中国交通电子政务建设总体方案》中,提出了“交通政务内网、交通政务外网和电子信息资源库”的交通电子政务建设总体架构。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电子政务的建设,交通部于2008年12月出台了《交通运输电子政务网络及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在政策的指导下,我国交通电子政务平台的发展速度加快,交通电子政务平台的基础架构已经凸显规模,部(交通运输部)省(各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已实现了20多个省(区、市)运政系统与部联网,纵向业务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整合利用的模式已初步建立。与此同时,交通电子政务平台的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也得到进一步完善。交通部先后制订颁布了覆盖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主要业务领域的公路、港口、航道、船舶、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船员、建设项目、交通统计、船舶检验、船载客货、收费公路等10多项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标准,颁布了公路水路交通信息资源业务分类和元数据标准以及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系统技术要求和接口规范等标准。这些标准的出台对于规范行业信息化发展,推动交通电子政务建设,促进交通信息资源整合发挥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 在我国交通电子政务的信息化进程中,实现部、省交通部门办公自动化、电子化、网络化;实现信息网络宽带化,网络间实现高速互联互通;建立交通信息资源数据库,整合、开发信息资源,形成面向社会的政府公众信息服务网等信息化建设,是交通电子政务建设的重点,这些重点建设内容均与信息技术相关,离不开网络的支撑。网络的“开放性”与政务的“安全性”、网络的“可访问性”与政务的“稳定性”成为当前我国交通电子政务实施过程的两大矛盾。 1.1平台的安全性与开放性之间的矛盾 即电子政务的安全要求与电子政务平台的开放性要求成为交通电子政务实施过程中最难以平衡的一对矛盾。如何把握政务“安全”与网络“开放”的平衡,一方面要把握住哪些信息是交通政府部门的机密,哪些是开放;另一方面,在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过程中如何摆脱“安全绝对化”倾向,否则电子政务服务的公众性就会失去落脚点,以政务信息化带动社会信息化、企业信息化的战略意图也将难以实现。 1.2平台的安全性与可访问性之间的矛盾 电子政务的安全性要求与电子政务平台的可访问性要求成为交通电子政务实施过程中另一对矛盾。电子政务平台应重视其信息安全问题,其另一层含义还应注意保持网络安全性与可访问性之间的平衡。交通电子政务平台必须易于访问,这样才能激励公众去使用它。而在提供了更好的可访问性的同时,也将交通运输的数据暴露在不断增长的病毒及未授权访问的威胁之下,导致政务平台的不安全性。 2我国交通运输电子政务平台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 当前我国交通电子政务实施过程的两大矛盾的解决,依赖于安全、稳定、可靠的交通运输电子政务平台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对于电子政务平台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信息安全保障问题,我国早在2003年9月颁发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建立等级保护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的要求。2004年11月,公安部等国家四部委联合推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测评准则和实施指南,为政务领域进一步建立政务信息系统风险管理体系提供了技术基础和指导。交通运输部也于2008年12月颁布的《交通运输电子政务网络及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南》中对交通电子政务平台的安全保障体系作了详细的技术规范。 随着交通政府机构的信息安全基础建设日趋完善,建立一套信息安全管理平台,既满足电子政务平台的开放性和可访问性,又保证电子政务平台的安全性,也日益迫切。交通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可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充分构建: 2.1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及其基本要求 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是基于pki体系而开发的为多个应用系统提供统一认证、访问控制、应用审计和远程接入的应用安全网关系统,它可以将不同地理位置、不同基础设施(主机、网络设备和安全设备等)中分散且海量的安全信息进行样式化、汇总、过滤和关联分析,形成基于基础设施与域的统一等级的威胁与风险管理,并依托安全知识库和工作流程驱动,对威胁与风险进行响应和处理。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密性 主要体现在谁能拥有信息,如何保证秘密和敏感信息仅为授权者享有。 2)完整性 主要体现在拥有的信息是否正确以及如何保证信息从真实的信源发往真实的信宿,传输、存储、处理中未被删改、增添、替换。 3)可用性 主要体现在信息和信息系统是否能够使用以及如何保证信息和信息系统随时可为授权者提供服务而不被非授权者滥用。 4)可控性 主要体现在是否能够监控管理信息和系统以及如何保证信息和信息系统的授权认证和监控管理。 5)不可否认性 主要体现在信息行为人为信息行为承担责任,保证信息行为人不能否认其信息行为。 总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基本要求主要从技术和管理两个层面得以实现。技术层面在实现信息资源的公开性、共享性和可访问性的同时,通过主机安全、网络安全、物理安全、数据安全和应用安全等技术要素保障信息的安全性。管理层面则可通过安全管理机制、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以及系统运营管理等规范化机制得以保障信息的安全性。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基本要求如下图所示: 图1 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基本要求 2.2交通电子政务平台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 交通电子政务平台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应该由组织体系、技术体系、运营体系、策略体系和保障对象体系等共同组成。以安徽省交通电子政务平台为例,进行构建交通电子政务平台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2.1 安全组织体系 政府高度重视交通运输信息化工作的同时,坚持把“积极防御,综合防范”放在优先位置,首先要求成立专门的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可由交通主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主管信息安全工作,下设信息安全工作组,各管理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2.2 安全技术体系 交通电子政务平台的安全技术体系可搭建专业的安全管理运营中心,并从基础设施安全和应用安全两个方面去搭建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2.2.3 安全运营体系 交通电子政务的安全运营体系一般可由安全体系推广与落实、项目建设的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理与控制和日常安全运行与维护四个部分组成。安全运营体系是一个完整的过程体系,在交通电子政务平台的整个过程中,正常的运作流程,其信息流遵循自上而下的流程,即交通上级部门根据电子政务平台信息安全需求的目标、规划和控制要求做计划,下级交通部门根据计划进行执行、检查和改进。而若交通电子政务平台其安全性出现威胁,影响正常的运作流程时,此时信息流则遵循自下而上的逆向过程,下级交通部门向上级部门报送安全事件,上级部门根据其安全事件进行分析、总结和改进。 2.2.4 安全策略体系 网络安全策略是为了保护网络不受来自网络内外的各种危害而采取的防范措施的总和,因此信息安全策略是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实施的指导和依据,全面科学的安全策略体系应贯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始终。安全策略体系,主要包含安全政策体系、安全组织体系、安全技术体系和安全运行体系四个方面的要素,在采用各种安全技术控制措施的同时,必须制订层次化的安全策略,完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完善各种安全策略和安全机制,利用多种安全技术实施和网络安全管理实现对网络的多层保护,减小网络受到攻击的可能性,防范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提高对安全事件的反应处理能力,并在网络安全事件发生时尽量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 图4 安全策略体系 2.2.5 安全保障对象体系 交通电子政务平台,其保障对象应该以由交通运输政务内网所承担着涉密的政务信息传输作为其重中之重,包括交通运输系统内部日常办公业务和公文流转系统、涉密政务信息报送系统、部长办公系统、内部数据共享平台,与全国政府系统业务网络连接等。 图5 交通运输电子政务安全保障对象体系 3结论 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是交通电子政务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交通电子政务信息系统承载着大量事关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数据和信息,网络与信息安全不仅关系到交通电子政务的健康发展,还成为服务型政府形象的重要窗口,更成为国家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完整的交通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应在保证电子政务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和不可否认性的前提下,坚持把“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应对策略,按照“重点突破、自上而下、资源共享、统一规划、分布实施”的原则,从组织体系、技术体系、运营体系、策略体系和保障对象体系等五个安全体系建设我国的交通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只有具备安全保障体系的电子政务信息系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子政务。
整合营销论文:虚拟经济整合营销 发展知识经济的新的经济模式。”企业利用虚拟经济的模式对其营销进行整合, 即营销理念、策略、营销方式的整合, 传统营销与网络营销的整合, 商家、厂家、消费者之间的整合, 这就是所谓的整合营销。对于一种全新的经营或整合营销, 企业在实施时应注意关键性资源的掌握、核心竞争优势的确立和品牌战略的实施, 并通过信息技术减少企业生产和销售活动的不确定性,提高企业间的交易频率, 降低企业的资产专用性, 改善交易的市场环境。 [关键词]:虚拟经营 整合经营 虚拟经济是信息革命引发的一种经济形态, 它在实体经济整合过程中产生10 倍的生产率。这是一个确实需要人们高度重视的一个全新的问题, 而我们所见到的事实是, 虚拟经济, 它本身并不生产和创造人类物质形态的商品, 而是以网络为载体的一种经济行为, 是依靠品牌、商标、信誉、技术、网络发展知识经济的新的经济模式。也就是说它本身并不能满足人类的物质需要。但是正如人们所知的高速公路一经开通, 它就可以为人类带来巨大的财富,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要致富快修路的道理所在。可见, 交通是人们走向富裕的一项关键性工程。现代所谓的新工业文明构建的信息高速公路, 一经开通, 不仅能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 而且对人类的文明形态及其价值观念将产生深刻而巨大的影响。现在全球范围的信息高速公路有的已开通, 有的正在开通之中。笔者只是想从在信息高速公路已开通的条件下, 探讨它对企业营销所产生的影响以及所创造的经济价值。 一、虚拟整合经营的案例分折 案例之一: 耐克“借鸡下蛋” 网络经济时代, 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为虚拟经营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 使其蓬勃地发展起来。但是事实上, 虚拟经营并非是网络时代的新生儿。在工业经济时代, 有些企业家已经开始有意识地使用了虚拟经营这一经营方式, 以耐克为例, 它作为国际知名品牌, 不仅在欧美极负盛名, 在发展中国家也尽人皆知。这是因为在极具现代商品意识的总裁菲尔·耐克的精心策划和奋力开拓下, 选择了适当灵活的“借鸡下蛋”的生产方式, 创业之初, 由于菲尔·耐克准确地预测到弹性好又能防潮的运动鞋的市场前景, 耐克鞋凭独特的设计、新颖的造型迅速在美国打开了市场。随着公司的壮大, 菲尔·耐克把眼光投向国际市场。但是, 耐克鞋价格较高, 如果依靠出口进入其它国家市场, 本身的高价位再加上各国, 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高关税, 很难被这些国家顾客所接受。 那么, 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呢? 这便是耐克公司的“借鸡下蛋”法。耐克公司通过在爱尔兰设厂进入欧洲市场并以此躲过高关税, 又在日本联合设厂打入日本市场。在20 世纪70 年代末能有这种巧妙构想, 不能不令人钦佩。耐克公司的经理们只是集中公司的资源, 专攻附加值最高的设计和营销, 然后坐着飞机来往于世界各地, 把设计好的样品和图纸交给劳动力较低的国家的企业, 最后验收产品, 贴上耐克的商标, 销售给每个喜爱耐克的消费者。 随着各地区公司生产成本的变化, 耐克公司的合作对象从日本、西欧转移到了韩国、中国的台湾, 进而转移到中国内地、印度等劳动力价格更低廉的地区。目前, 更为看好东南亚国家。 由于耐克公司在生产上采取了借鸡下蛋法, 从而本部人员相当精简而又有活力, 这样避免了很多问题的拖累, 使公司能集中精力关注产品的设计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问题, 及时收集市场信息, 并及时将它反映在产品的设计上, 然后快速由世界各地的签约厂商生产出来满足需要。耐克公司的这种策略, 从理论上可以归纳为虚拟经营的范畴。所谓虚拟,它是计算机术语中的一个常用词, 引到企业管理中, 实质上就是直接用外部力量, 整合外部资源的一种策略。虽然虚拟策略作为一种管理方法被明确提出的时间并不长, 但是许多企业其实早已应用, 耐克的借鸡下蛋就是一个典型案例之一。 案例之二: 联网花店与筑巢网 最近见到一个有趣的资料, 说的是美国有一位姑娘本来是每天在街头卖花, 但是在与朋友聊天时知道国际互联网的知识后, 忽发灵感: “我为什么不在国际互联网上建一个花店呢? 把各种花卉的照片、说明及价格放在网上, 再通知离顾客最近的花店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花送到客户家中。”这位姑娘据此构想, 花了5000 美元, 买回电脑, 请人编制了软件, 联上了网, 在不到40 平方米的家中开起了世界上第一家虚拟花店。据说不到1 年的时间, 卖花姑娘的联网花店遍及全美, 年营业额超过了千万美元。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把虚拟企业定义为利用信息技术, 将地域上分散的各种资源迅速有效地组织起来, 形成一个功能齐全、统一指挥的虚拟的企业实体。它以信息技术手段获取内部与外部的资源, 摆脱了对内部资源的过分依赖, 以低成本迅速整合更大范畴的资源, 集中核心业务资源培育核心竞争优势; 而且虚拟企业还适应多品种、少批量、多变性和不确定性的市场需求, 具有很强的市场应变能力。万通成立的“筑巢网”是对中国传统房地产企业的创新, 突出了虚拟企业的组织优势。客户只需在筑巢网上选好、订好户型, 其余的事包括征地、报建、施工、采购和装修等, 万通全部完成。3~6 个月后客户就可以搬进装修一新的独立住宅之中。这种网上买卖房屋的模式,完全打破了传统房产不可逾越的地域性, 实现了万通与客户沟通。更重要的是, 万通通过筑巢网构筑了全新的合作与扩张模式, 即万通———开发商———客户, 做异地市场, 做全国市场, 充分利用当地的人才和资源, 以最小的投入占领更大的市场。 万通将自己定位于房屋供应商, 用手中的技术、客户、品牌和采购体系等资源与地产商合作, 地产商提供熟地并取得开工许可证, 万通负责房屋建造与服务; 地产商从客户处收取的是将生地变为熟地的增值费, 而万通收取的是相当于房屋建筑成本15 %的服务费。万通已与上海、苏州、西安和海口等城市的地产商签订了建独立住宅的合作协议。在各地设大区经理, 以技术培训、资金投入、提供市场研究、产品研究、样板房、营销系统作房屋售后服务, 并输出技术与品牌, 个别潜力大的项目全力投入最多10 %的股本金。这一全新运作模式的优势, 一是效率高、成本低、质量好且有品牌优势; 二是增强了抗打击能力, 传统全能房地产企业通常是经济繁荣时猛跑, 一旦经济衰退时就可能套死。而这种新模式使万通在经济繁荣时卖房子, 萧条时买土地, 实现大营业额、大现金流量, 而无存货、无负债。万通一心想利用筑巢网无限延伸的功能实现从北京走向全国市场的扩张。他们还雄心勃勃地提出只需要5 年时间, 仅独立住宅这一产品的营业额要达到100 个亿, 最终完成资本与市场的无土地扩张。综上所述, 无论是美国的联花店, 还是我国的万通筑巢网,都是虚拟企业在不同行业初步显现的雏型。因为它是一个新生事物, 现在所作的介绍, 目的是引起更多的商家与厂家重视。 从上述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几个问题, 一是虚拟经济与营销的关键是设计, 人们所说的现代企业进入了设计时代,当然重要的是产品设计, 它是企业发展核心竞争力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现在, 我国企业正面临一个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 中国的企业已成为生产全球化的一个环节, 一个重要的生产基地。依靠我国的比较优势, 中国的外贸规模位于世界第9 位, 但是从贸易能力上讲我们的差距还不小。例如从人均出口额上看, 美国3167 美元, 日本3714 美元, 德国7367 美元, 而我国仅为140 美元。差距的原因是信息能力与国际销售渠道的问题, 当然更为重要的是观念上的差距。国内企业把国际贸易看作是进出口, 而真正的国际贸易是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有需求, 就要将最便宜的商品卖到那去。而这需要发达的信息网络、先进的信息处理技术才能办到。从这个意义上看, 我国的企业面临着一个知识化、数字化、虚拟化、网络化和全球化的变革。企业的竞争力日益与信息化程度相关, 竞争优势也不再仅限于成本、差异性和目标聚集三种形式, 而是以英特网为基础, 整合企业所有链接的环节。充分挖掘企业环节中的每一个经济元素的潜在价值, 开发新的客户资源, 这是企业生存、发展和实现飞跃的必然趋势, 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整合营销, 电子商务则是其重要的营销模式, 其特点: 一是信息化, 二是无形化, 三是软式化, 四是网络化, 五是虚拟化, 六是微型化以及一体化等。从其本身来看, 一是动态价格是竞争的焦点, 二是数据库是核心, 三是个性化服务是特色, 四是许可营销是追求实现的目标。 二、整合营销的内涵及其意义 任何一个商家与厂家所关注的不是有何种商品, 有多少商品的问题, 而是它的商品能销售多少的问题, 产生多大的经济回报的问题。这就是营销的学问所在。不少的商家与厂家为此确实作出过不少的努力, 想过不少办法,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商品过剩呢? 还是营销策略与方法不当? 这确实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之一。有人说你的本事不在于你能生产什么产品, 而在于你能卖出什么产品, 卖出多少是你对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规律的了解和认识。我们现在正面对一个消费过剩的背景, 即生产与消费、消费与需求之间的逆反, 消费从有限走向无限。这样的欲望被文化化了, 反之则是文化被高度的物质欲化了, 商品也开始近于文化而远于物, 开始以好恶而不是以优劣加以区分了。为此有的学者认为当代社会, 物品不是先生产出来变成时尚, 是为了创造一种时尚。 当代社会最重要的是对需要的刺激, 结果是一个需要刺激另一个需要, 不断地推进。最终是以虚拟的需要取代现实的需要, 把未来的需要变成当前的需要, 这是一个消费远比生产更为重要的社会, 一个经常进行生产必需品的消费社会, 一个刺激需要倾销的过剩的商品社会。它不是为了缺乏而生产, 而是为了需要而生产。当代社会浪费也成为消费, 传统社会是需要成为商品, 而当代社会则是商品成为需要。这里强调的消费心理的一些变化, 正是从人们讲的消费心理需要的基础上讲的营销学。正在兴起的网络经济, 其中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 就是网上营销。有的学者提出整合营销的概念, 是针对不整合营销提出的, 也就是说因为存在不整合,所以才有整合的概念提出。要明白整合营销, 就要明白不整合, 这样才能深刻理解整合营销的内涵及其意义所在。 现在的所谓市场营销学, 更多的是传统的营销理论, 而极少涉及现代营销的问题, 也就是说更多的是传统与现代营销的不整合问题。首先是商家与厂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不整合, 也就是说两家进货, 虽作过一些市场调查, 但更多的是一般化的市场调查, 所以商家进货与消费者之间存在不整合; 厂家的生产虽然也作过市场调查, 但更多的是一般化的了解, 商家与厂家的注意力集中在现实的消费热点上, 他们总是关注市场正在关注的消费热点, 而极少关注潜在的市场需求、市场走势及其变化规律, 其次是当前与长远之间的不整合, 有些商品从当前而言, 是一个消费热点, 但是从长远来讲, 一般的规律是当前的热点进入高峰之时, 正是走向低谷的一个标志, 任何一个商品进入市场总是有一个被消费者认可而形成热点的过程; 有一个由消费热点走向低谷, 被新的商品所取代的过程。我们应当研究与思考这种消费者的消费心理的变化规律及消费需求的变化规律。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对上述问题一般说来并没有引起更多的商家与厂家所关注与重视, 所以商家进货与厂家生产与消费者之间总是难以整合, 当然更有营销理念与营销策略之间的传统与现代的不整合, 以及营销战略选择上的不整合, 亦有消费者对现代的营销策略、理念以及营销战略的适应过程。一般说来, 消费者更多的适应于传统的营销方式, 这就是普遍的消费者直接进入消费市场选购的方式, 而对于电于商务的网上购物方式一般难以被更多消费者所适应。 可见, 在营销问题上, 首先是理念、策略、营销方式上存在着不整合; 其次是传统营销与网络营销之间存在着不整合; 再次是商家进货与厂家生产与消费者之间的不整合等。正因为如此, 才提出了一个由不整合向整合转化的问题。由于这种不整合向整合转化, 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因此更是思维方式和观念的深刻变革, 也可以说是企业经营模式的革命。 其实, 我们明白了所述的不整合, 自然也就可以明白整合营销的内涵了。所谓整合, 当然重要的是理念、策略和营销方式由现在实际存在的不整合向整合转化; 由传统营销与网络营销之间实际存在的不整合向整合转化; 由商家与厂家与消费者之间实际存在的不整合向整合转化等。实现真正的整合也就是实现整合营销之目的所在。由此可见, 所谓整合营销, 就是营销理念、策略和营销方式的整合, 传统营销与网络营销的整合, 商家与厂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整合。 三、虚拟经营整合营销模式的突破 虚拟经营作为一种全新的经营模式, 是对传统的企业自给自足的生产经营方式的革命, 是新型的独特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的融合。目前, 虚拟经营在国外已极为普遍。据邓百氏公司( 1988 年全球业务研究报告) 资料显示, 全球营业额在5000 万美元以上的公司当年在虚拟经营上的开支上升了27 % , 达到了3250 亿美元。许多国际知名品牌企业正是通过虚拟经营, 创造了巨大的业绩。如荷兰的飞利浦公司, 企业本身并不具生产线, 主要靠虚拟功能生产, 而企业的主要精力则是创造品牌和经营市场。 在国内, 虚拟经营的理念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与采纳, 特别是一些受资金、技术、设备等限制的中小企业, 虚拟经营正成为发挥优势、快速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温州的美斯特邦威公司是目前国内成功运用虚拟经营策略的范例之一。这家企业创立于1994 年, 主导产品是休闲系列服饰, 目前已有800 多个品种, 年产销量达300 多万件。如此大的产销规模, 企业走的是外包加工的路子, 即所有产品均不是自己生产, 而是外包给广东、江苏等地的20 多家企业加工制造, 仅此就节约了2 亿多元的生产基地投资和设备购置费用。在销售上, 它们主要采取特许连销经营的方式,通过契约将特许权让给盟店, 公司收取特许费。而公司主要把精力放在产品设计、市场管理和品牌经营上, 以便创造更多的竞争优势。由于这一全新的经营模式关键是产品的设计, 因此, 不少有远见的企业家高薪聘用大师级的设计师成立产品设计研究开发中心, 紧紧抓住产品设计这一关键, 在市场管理和品牌经营上下功夫。 由此可见, 虚拟经营或整合营销模式的实践, 必将对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1. 节约资源 企业实施虚拟经营时, 由于仅保留最关键的功能, 如产品设计、品牌经营等, 而将其它的功能虚拟化, 如可以借助外部的人力资源来弥补自身智力资源的不足, 这样可以节约大最的资源, 把有限的资源集中在附加值高的功能上, 从而避免出现企业的部分功能弱化而影响其快速发展。 2. 竞争与竞合模式 在一个虚拟组织中, 组织成员之间是一种动态组织合作的关系。虽然也有竞争, 但是它们更注重建立一个双赢的合作关系, 以相互之间协同竞争为基础, 资源和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 也就是竞争与竞合的关系。 3. 虚拟经营的灵活性与运作方式的高弹性化 虚拟经营更多注重的是短期利益, 一旦市场发生变化,或者策略目标有所改变, 往往就要解散虚拟组织, 组合新的虚拟企业, 重新创造新的竞争优势, 这就是它的灵活性与动态性。 虚拟经营作为一种新型的高弹性的企业经营模式, 对于提高企业的应变能力, 促进产品快速扩张, 发挥市场竞争优势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但是, 企业实施虚拟经营策略时, 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关键性资源的掌握。企业实施虚拟经营时不能全部借助外部力量, 必须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 控制住关键性的资源, 如产品的设计、技术开发和销售网络等, 以免受控于人。 核心竞争优势的确立。任何一种虚拟策略的实施, 都要建立在自身竞争优势的基础上, 都要有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有了这种优势, 才会有对资源的整合力量, 实施虚拟经营策略才会有可靠的基础, 与虚拟对象的合作才能长期稳定, 并能不断地吸引新的虚拟对象加盟。 品牌战略的实施。市场竞争的核心主要在于品牌的竞争。企业无论实施何种虚拟经营方式, 都要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波音、耐克等企业的成功之道, 都足以证明这一点。 四、虚拟企业魅力何在 科斯认为, 企业和市场是两种不同而又可以相互替代的机制。市场上的交易是由价格机制来协调的, 而企业则是将许多原来属于市场的交易“内部化”, 并用行政命令取代价格机制而成为资源配置的动力。决定企业的关键变量是交易费用。如果在组织一笔交易时企业内部交易费用低于市场的交易费用, 那么企业将取代市场; 反之, 则由市场替代企业。在网络经济中, 一是以Internet 为核心, 以电信网、通讯网和企业内部网等系列网络为基础的信息技术极大地降低了市场交易费用, 使企业组织开始演化, 虚拟企业逐渐成为一种主流的组织形态。信息网络降低交易费用的路径包括:缓解有限理性, 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是人脑的延伸, 拓展了人类处理、接受、存储和使用信息的能力。二是各种翻译软件及信息处理技术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不同国家、不同民族间语言上的障碍。比如, 一个根本不懂英语的人可以借助东方快车等翻译软件测览国外的各种英文网站。多媒体技术使得人类的沟通不再仅仅局限于语言, 而是结合声音、图像一同进行表述, 大大方便了人们的交流与理解, 提高了人类的有限理性。三是交易可以在整个Intern 上搜索产品信息, 比较价格, 地理距离的限制被打破。市场上大量的买者和卖者使交易双方都没有条件滋生机会主义。而且网络缓解了信息在交易双方之间分布不对称矛盾, 并使交易者获取信息的代价降低到最低限度。更重要的是, 网络经济有效的惩罚机制有利于消除机会主义。产品的质量问题可以在互联网上被迅速传播并使企业的信誉扫地, 机会主义受到严厉的惩罚。 降低不确定性, 信息技术使企业间交易变得更加透明更加准确, 减少生产和销售活动的不确定性, 增强了企业决策的质量。如以丰田采用计算机综合生产系统和计算机通信技术, 把专卖店每时每刻发出的市场需求信息和生产决策系统及每一个零部件的生产现场联成统一运行的信息网络。及时准确、按比例地生产和购进零部件, 在最短的时间内生产和组装出市场需求的车型。 提高交易频率, 网络技术使企业间的信息交流方便快捷, 再加上网上支付手段的完善, 使交易范畴开始突破时间与空间限制, 从前不可能发生的交易发生了, 从前次数较少的交易增加了。从空间角度讲, 网络为企业增加了开拓国际市场的机会, 提高了空间范围内的交易频率; 从时间角度讲, 网络技术使每年365 天和每天24 小时的全天服务成为现实, 提高了时间范围内的交易频率。 降低资产专用性, 柔性制造系统的广泛应用降低了企业的资产专用性。柔性制造系统是一种技术复杂、高度自动化的系统。它将微电子学、计算机和系统工程等技术有机地结合起来, 圆满地解决了制造系统高自动化与高柔性化之间的矛盾。柔性制造系统的产品应变能力增强, 因为它的刀具、夹具及物料运输装置都具有可调性, 而且系统平面布置合理, 便于增减设备, 满足市场需求。这就极大地降低了资产的专用性, 使企业的资产可以应用于各种产品的制造而无需追加新的投资。 改善交易的市场环境, 市场结构从完全竞争趋向完全垄断会使市场交易费用发生变化。由于垄断的存在, 必然导致效率损失, 对非垄断一方而言, 此时协议的交易费用太高。交易费用理论称这种情况为“小数目条件”。市场协约参加者一方的数目越小, 市场交易费用越高。在网络经济时代,小数目条件的约束大为减轻, 因为通过Internet 网进行交易的企业的数量飞速增长, 而且这种交易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这就使市场结构从完全垄断、寡头垄断、垄断竞争向完全竞争演进。企业可以通过网络降低促销成本和采购成本,增强市场竞争性来优化市场环境, 使市场更近于完全竞争。 当市场的交易费用较低时, 企业开始倾向于将交易活动外部化。正是由于网络技术使市场交易费用的降低, 才导致企业不断将一些原本由企业组织的交易转移到市场, 并最终导致虚拟企业的诞生。虚拟企业将充分保持和发展其核心竞争潜力, 把一些非核心业务包出去, 并根据需要与供应商、经销商甚至竞争对手建立灵活的战略联盟关系。这正是网络经济时代成功的基础。 整合营销论文:论中原城市群区域旅游整合营销传播策略研究 论文关键词:中原城市群;区域旅游;整合营销 论文摘要:区域旅游整合营销是开发区域旅游资源、拓展区际旅游市场的主要途径,对于提高区域旅游业的知名度、扩大美誉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区域内部营销资源系统、区域旅游传播系统和区域旅游管理系统三个方面看中原城市群区域旅游整合营销,其形象广告传播、公共关系传播、数字化传播、空间传播和旅游节事传播等区域旅游整合营销是传播之良策。 如今,旅游经济开始进入区域竞争时代,多边区域合作成为旅游发展的潮流。近年来,国内不少区域已经认识到,只有大整合才能营造大市场,因此,纷纷将整合营销的概念引入到旅游业发展中来,一改分散作战的传统,在整合营销策略的引导下实现了多赢。 一、区域旅游整合营销是中原城市群开发区域旅游市场的主要途径 区域旅游是一种以区域作为相对独立的单位来接待旅游者、组织安排旅游活动的经营服务方式,是特定空间存在的旅游活动及其经济关系的总和。区域旅游整合营销是开发区域旅游资源、拓展区际旅游市场的主要途径,对于提高区域旅游业的知名度,扩大美誉度,有效的拓展旅游市场,不断壮大旅游产业规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原城市群是由九个不同层次、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城市组成的区域综合体,它以大郑州都市圈为中心,以洛阳、济源、焦作、新乡、开封、许昌、平顶山、漯河等八个中心城市为结点构成紧密联系圈。中原城市群战略的实施推进了旅游经济一体化,进一步加快了区域旅游市场的发展进程。但是,与国内旅游发达区域如长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经济圈、泛珠三角地区等相比,中原城市群还存在着区域品牌不明、区域协调营销不利、整合营销力度不够等问题,旅游资源还没有充分整合,整合营销的优势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面对日益激烈的国内外旅游市场竞争,中原城市群旅游业应针对旅游市场需求,以整合区域内所有资源为手段,重组区域旅游业的管理模式和市场运作行为,通过综合协调各种传播方式建立一体化营销体系,使区域旅游业保持可持续性的竞争优势,实现区域内旅游业整体利益和协调发展。 二、中原城市群区域旅游整合营销的思路 (一)整合中原城市群区域内部营销资源系统 1.增强品牌意识,准确定位区域旅游品牌 品牌是旅游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特色是旅游品牌的生命。中原城市群旅游资源丰富,一些旅游产品在国内享有一定的知名度,但是缺乏国际知名品牌,国际市场的占有率一直很低。而且区域发展相当不平衡,入境旅游者大部分只是到郑、汴、洛三地,其它旅游城市年接待量很少。 进一步增强品牌意识,针对不同的目标市场,准确进行区域旅游品牌定位,是中原城市群区域旅游整合营销的前提。中原城市群的国内市场主要分布在省内、国内与中原城市群接界的省市以及有交通干线相连或经济发达地区,这些地区对中原城市群有一定的理解。因此,针对国内市场可定位为:中华民族之根,华夏文化的源头;禅宗祖庭,天下第一名刹;陈氏太极少林武术,尽在中原;展青山碧水风光,体验中原风土人情。国际市场对旅游地的文化传统和地方特色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因此,针对国际市场可定位为:中国历史文化最悠久的地区之一,中国武术之乡;黄河从这里流过,青山绿水风光与历史文化的交融。为此,中原城市群应重点打出三个品牌,即以黄帝故里、河图洛书、姓氏发源地为依托的根文化品牌;以白马寺、龙门、少林寺、相国寺为依托的佛文化品牌;以宋都、宋陵为依托的宋文化品牌。同时,还要以黄河漂流、白云山等为依托,打出休闲度假和生态旅游品牌。 2.确立形象意识,科学设计区域旅游形象 在当今激烈的旅游市场竞争中,形象塑造已成为旅游目的地占领市场制高点的关键。整合营销要求将营销传播的力量集中传达区域统一的旅游形象。中原城市群古文化旅游资源数量多,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应深入挖掘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强化历史文化旅游主题形象。“根”是中原城市群与其他地方相比最具特色的旅游资源优势,也只有“根”才能把中原城市群旅游资源和产品的整体优势集束起来,形成合力。由此可确立中原城市群的旅游主题形象:“华夏文化之源、中华民族之根”。 但是,由于中原城市群历史文化旅游产品已趋于成熟,其对于扩大中原城市群旅游市场规模的贡献度也将趋弱,而且在崇尚旅游个性、回归自然的时代,以历史文化旅游产品为主的单一旅游产品结构具有较强的局限性,所以,应培育自然生态旅游的补充形象。郑州的嵩山、洛阳的龙门山、焦作的云台山和王屋山都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加之近年陆续开辟、推出的石人山、白云山、小浪底风景名胜区等名山秀水,可打出休闲度假和生态旅游品牌,逐步形成观光、休闲、度假、专项旅游等多元化的旅游产品结构,丰富中原城市群的旅游形象,增加其吸引力。 (二)整合中原城市群区域旅游信息传播系统 1.强化统一思想,整合传播信息 用鲜明、独特的图形符号显示自己的特色,用精练、形象、明快、易记的文字概括自己的特色,是中原城市群旅游形象设计的基础性工作。中原城市群区域旅游形象的传播信息应以地方文化和地理环境为背景,以景观资源为基础,形成个性鲜明的宣传口号。依据主题形象可设计主打宣传口号:“五千年大河文化、八百里锦绣中原”,系列宣传口号:“人文中州、山水中原”,“得中原者得天下、游中原者知中华”,“九州之中、华夏之源”,“文明摇篮、魅力中原”。设计体现中原城市群旅游形象的统一的视觉符号,包括中原城市群旅游徽标、标准字体、象征人物、市花、象征性吉祥物、纪念品、户外广告、交通工具、公众视觉形象和旅游企业视觉形象。同时,要及时商标注册,保护旅游品牌无形资产。 2.树立传播观念,整合传播工具 营销需要借助相应的媒体与渠道向消费者传达信息。中原城市群区域旅游整合营销应大力强化本省主流媒体,如河南以及中原城市群各市电视台、电台、报纸,等等。这是旅游发展的第一推动力。例如,借助《河南日报》编发头版新闻、局长专访、市(县)长旅游访谈或深度报道文章,宣传中原城市群旅游产业形象;利用《大河报》、《东方今报》等报纸开办旅游专版,介绍旅游信息,面向公众展开宣传;借助河南电视台新闻部采访、播发新闻,就旅游热点问题组织深度报道,配合专题部组织旅游方面的“焦点透视”,协助双休部组织“双休日跟我走”、“休闲策划”等旅游专题节目。针对本地自驾游增多的趋势,也可选择各市交通广播电台进行宣传。同时,有效利用中央权威媒体,如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中国旅游报等,播出中原城市群旅游整体宣传广告,联合开办中原城市群旅游宣传专题,邀请中央各大新闻媒体赴中原城市群采访,拍摄播出旅游专题节目。 邀请专家创作设计介绍中原城市群的旅游宣传品,包括多媒体光盘、VCD、录像带、旅游手册、图片、多媒体解说系统、导游图、门票、宣传折叶、包装袋、信笺、名片等。设计发行或赠送中原城市群旅游画册、明信片、邮票、挂历、台历及旅游纪念品;出版有关中原城市群的书籍、史料和小说;创作推广具有中原城市群地方特色的器乐曲和声乐曲;拍摄以中原城市群为背景的电影和电视剧;派遣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团体到外地进行演出交流活动等。 (三)整合中原城市群区域旅游管理系统 1.加强区域管理,完善品牌管理体系 行政区划是制约旅游整合营销的主要原因。中原城市群区域内要打破地区分割、分管的局面,加强各市的联系,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统筹模式、整体的营销传播战略体系和信息平台相结合的联动机制。设立中原城市群区域旅游品牌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品牌的管理事宜,包括品牌的调查、设计、推广、评价和预测,组织实施区域旅游品牌战略,针对游客、市场对品牌产品、服务的改进要求,完善和修订品牌的整合营销传播过程。该机构可以由政府牵头,各个旅游企业的负责人参加,制定详细的建设和管理细则,明确各自的职责,形成具有旅游地品牌建设凝聚力的管理机制。 成立区域旅游行业组织,履行区域形象宣传、旅游信息咨询、行业协调、自律、企业资质认证与等级评定、对外交流与合作、从业人员培训、服务技能比赛,以至受理游客投诉等职能。完整、统一的价格系统是旅游品牌内涵的重要支撑,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主导作用,对景区、旅行社、旅行商等影响价格因素的主体进行整合,避免出现价格战等造成价格体系混乱而影响区域整体品牌形象。营销机构要严格按照品牌整体形象的要求以统一的品牌形象出现,避免景区各自为战。例如参加各种旅游展会活动时工作人员的服装、介绍和解说内容、场地布置、宣传品等要统一;针对旅行社、旅行商、大客户、团体、淡季优惠等的价格和返利要统一。 2.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旅游环境 目前中原城市群各市旅游“软环境”普遍欠佳,高素质的旅游专业人才匮乏,旅游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伴随着产品同质化时代的来临,服务质量将日益成为旅游企业的生命线,未来旅游业的竞争也将是服务的竞争。中原城市群应加强品牌的消费过程控制,通过提供个性化、人性化的良好服务,使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建立对品牌的信赖感和满意度,从而建立良好的品牌服务形象进而形成良好的品牌口碑宣传。提高区域旅游服务品质,让游客进得来、吃得好、住得舒服、行得方便、购得放心。加快旅游人才资源开发,对服务人员、导游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竞争上岗制度,积极引进旅游管理、营销、策划、创意等各类人才,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通、服务一流的旅游从业人员队伍。 要加强旅游法制建设,抓紧出台《中原城市群旅游条例》,将旅游产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旅游治安、卫生和应急处理、救援体系建设,确保游客的健康与安全;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约失信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旅游城市、旅游景区和星级酒店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旅游行业综合服务水平。 三、中原城市群区域旅游整合营销传播策略 (一)形象广告传播策略 中原城市群广告传播应以形象广告为主。通过广告技巧,对中原城市群独特的古都文化和黄河文化形象进行概括和加工,提炼出一个精制但是足以体现中原城市群特色的形象广告。限于资金,可考虑选择几个主要的客源地,如北京、上海、广东和其他沿海省份或城市以及港澳台地区,在适当时期进行电视广告宣传。还可利用广播(如各城市电台的旅游互动节目)、报纸、杂志、旅游形象核心区的多媒体展示系统、电子滚动屏幕和路牌形象广告、礼品广告、工地形象广告、纪念品及旅游商品广告、交通及旅游点票据广告、直邮广告(向旅行商、会展旅游管理机构投递推广邮件)等媒介进行旅游形象宣传。在重要目标市场设立中原城市群旅游办事处,散发形象宣传广告。也可根据不同客源市场的消费取向,重点宣传推广单个旅游产品的分体形象,以分体形象充实提升整体形象。 (二)公共关系传播策略 公共关系传播策略是一种协调旅游地与公众关系,使旅游地达到所希望的形象状态和标准的方法和手段。可采用宣传性公关,但在宣传方式上,要由传统宣传方式向现代宣传方式转变,由旅游行业管理部门独家宣传向政企联手合力促销转变;在宣传渠道上,要把旅游部门的宣传和各市的外宣、外事、外经贸、各种对外科技、文化、体育效流渠道结合起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旅游宣传促销合力。与省内其它城市及山西、陕西等周边地区开展联合促销,形成区域旅游宣传合力。 与媒体联合举办游客评点“中原城市群旅游品牌”有奖活动,游客可通过网上评点、报上评点和旅游景点现场评点等方式,从知名度、影响力、品牌定位、品牌传播、旅游环境、旅游管理、发展潜力等多方面对中原城市群旅游景点进行评价,达到有效传播中原城市群旅游形象的目的。举办中原城市群旅游发展战略研讨会,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中原城市群旅游形象标识和主题口号,进一步树立中原城市群旅游主题形象。借助中部旅游交易会、中部崛起旅游论坛,打造中原城市群旅游品牌。召开旅游说明会或推介会,推广区域旅游形象。邀请旅行社主管、国内外有广泛影响的新闻媒体记者和旅游专栏作家或名人、投资考察团、旅游商和批发商等到中原城市群访问、采访,发挥其中介作用。授予代表性游客(名人、专家)旅游形象大使、“荣誉游客”、“荣誉市民”称号。 (三)数字化传播策略 因特网在现代社会信息传递中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中原城市群应努力从设计的数字化、标准的数字化和实施的数字化三方面营造自己的数字化旅游形象。完善提升中原城市群旅游资讯网功能,充分发挥信息广、传输快、内容新的网络优势,从“吃住行游购娱”各方面对中原城市群旅游进行全方位介绍,及时和更新信息,并链接到相关网站,努力营造包括各旅游企业在内的中原城市群旅游营销网络系统。各主要景区、各大旅行社及各大饭店也要建立自己的主页并进入各主要网络搜索引擎和一些热门站点的友情链接。大力推进旅游电子政务建设,建立网上预定服务系统,包括预定机票、车票、景点门票,这样不仅能直接促成游客成行,增加直接经济效益,还便于对游客个人资料储存,进行个性化服务,提高游客回头率。 (四)空间传播策略 城市边界出入口及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是区域旅游形象的主要载体,是树立其旅游形象的最重要的物质基础。边界出入口是区域对外的窗口,它给旅游者以该区域的第一印象,因此,应精心考虑机场、车站等周围的环境,要让游客一进入该区域就能感受到一种独特的气氛。在出人中原城市群的各大路口架设宣传中原城市群旅游形象的广告牌,在市区各大路口、广场建造体现旅游地特征的雕塑、喷泉。这样不仅宣传了中原城市群的旅游形象和旅游产品,也宣传了中原城市群的企业形象和企业产品。 (五)旅游节事传播策略 成功运用节事活动,可以加速品牌传播、带动区域旅游发展。中原城市群有各种各样的节庆活动,如洛阳牡丹花会、郑州国际少林武术节、新郑炎黄文化艺术节等,已成为中原城市群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海内外游客了解中原城市群的重要渠道。中原城市群可以利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集表演性、民俗性、群众性、参与性于一体的旅游节事活动,将中原城市群的旅游文化主题动态地、迅速地整合、外显,扩大中原城市群的影响力。 四、结语 综上,区域旅游整合营销是提升区域旅游业竞争力的最佳选择,它有利于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打破地区壁垒,谋求共同发展,对内重在整合,对外强调一体化、一致化营销,是中原城市群提高旅游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中原城市群应以“着眼大区域、营造大环境、发展大旅游、树立新形象”作为区域旅游整合营销的基本方针,通过资源整合、产品整合和旅游形象整合来形成整体竞争力,建立合理的产业协调和沟通机制来有效控制区域内竞争,使区域内成员协调一致并形成统一行动,以实现区域内旅游市场一体化。在此基础上,通过重组区域内旅游市场营销行为,树立以共同的旅游消费者为中心的营销观念,整合产业内外部的生产信息,从而实现整合营销。 整合营销论文:整合营销传播范式下的西方广告公司组织变革 [摘要]:本文以整合营销传播范式下的西方广告公司组织机构变革问题为切入点,探讨了西方国家广告业变革的内外背景和其对组织机构变革的重大影响力,同时介绍了西方广告公司发展整合组织机构的五种模式和主要途径,以期对我国广告公司组织模式的变革和发展有所启发。 [关键词]:西方广告公司;整合营销传播;组织机构变革 营销管理领域的新论“整合营销传播”(integrated marketing communications ,以下简称IMC) 发端于20 世纪90 年代初。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受信息技术的巨大推动,21 世纪的营销逐渐向互动的方向演进,市场控制权转移到了消费者手中。为顺应这种演变趋势, IMC 已成为近年营销传播的主流,因此,学术界对IMC进行了大量的探讨。目前,国外IMC 的应用已经从理论认识层面进入实践操作阶段。 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表明,广告公司的经理们认为,广告公司比其他营销传播商更会采用多种营销传播工具。据Duncan 和Everett (1993) 的调查,有一半以上的被访广告公司承担了一种以上的营销传播职能。为了更好地整合各种不同的营销传播工具,西方许多传统广告公司都已经对自身的组织结构进行了不同层次的改革,开拓出不同形式的整合型组织,并形成了若干变革模式。本文对此加以归纳和分析,以期为我国广告公司组织变革的实践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组织变革的动因 一个世纪以来,大众媒体和广告公司在营销传播领域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但最近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变化,西方传统广告公司层级式组织结构已不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同期与组织管理相关的理论发展则为广告公司组织机构变革提供了坚强的理论后盾。目前,西方广告公司已经进入IMC 范式时代。未来的广告机构将不再是单纯的广告机构,而是一个营销机构(Steinberg ,1997) 。 1. 组织机构变革的外因。从外因方面看,营销发展的趋势要求传播服务商和组织作出相应的变革。20世纪后期,信息技术的大量应用使得市场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市场控制权由制造商转到了零售商,最终转到了消费者手中;消费渠道的大规模整合结束了一个世纪以来由大众媒体和广告商控制营销传播的时代,新媒体技术又加速了媒体使用的多样化,客户的营销手段和投入也由传统的广告导向转向行为导向。例如,促销和直销等手段被大量采用。为了适应新的营销潮流,20 世纪90 年代末营销传统领域出现了整合的趋势,美国的一些广告主和广告公司积极探索和实践IMC。他们发现,实施IMC 的最大困难就是如何创造一种组织构架,使不同专业背景的专家能成功地进行合作。 各种管理新思想为变革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如企业流程再造(BPR) 、全面质量管理( TQM) 等。有些公司将TQM 的理论应用于生产、存货控制、销售和预决算过程。其实, TQM 的一个基本原则要求“工作的统一”,它的一个基本步骤就是要打破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壁垒;BPR 理论则要求创造整合的系统和流程以减少重复的步骤。虽然TQM 和BPR 的专家并没有涉及营销和整合营销传播领域,但是他们都认为,有效完成跨职能项目的唯一方法,就是进行各部门之间的合作。这就需要对组织进行改革。 2. 组织机构变革的内因。从内因方面看,广告公司原有的组织结构在新的营销环境下暴露出一系列的弊端。要成功地实施IMC ,首先要设法排除组织障碍。西方广告公司为此作过不少的组织变革探索,诸如缩小机构规模,外包和分拆等。其中虚拟组织和网状组织一度十分流行,类似的组织结构具有灵活性,更适合营销的发展,尤其是网状组织中的每一个独立公司,在与其他专业公司进行合作、实现跨职能整合的同时也发展了其综合的业务能力。但是,它们也存在种种缺陷,如虚拟组织并没有为系统的大项目设置解决冲突和沟通活动的流程;不同的机构很难传达品牌的“形象”、“感觉”、“基调”、“主旨”、“个性”、“定位”、“风格”或者“精髓”等抽象的内容;不同的专业商实施促销、直销和公共关系活动,虽然针对性和专业性强,但是他们难以向消费者解释品牌方面的细微差异;还有,要让所有的合作者都结成战略伙伴关系也十分困难。 Schultz、Tannenbaum 和Lauterborn(1993) 曾提出过整合所面临的三个最大的组织结构障碍:一是大多数公司把营销决策作为低层次的职能;二是广告公司普遍采用垂直的组织结构;三是公司中存在独立的专业职能部门。而Prensky、McCarty 和Lucas(1996) 的分析指出,实施组织整合的障碍分别为:佣金报酬制度、组织文化以及权力结构。总之, IMC 的发展对组织结构的变革提出了迫切的要求。据美国、新西兰和南非等国家进行的“广告公司IMC 实践”专项调查显示, IMC 对广告公司组织结构会产生影响。 二、五种整合组织结构模式 1996 年,Anders Gronstedt 和Esther Thorso 经过调查分析,归纳出五种基本的广告公司整合组织机构模式。这五种模式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即表现为各科专家从独立的专业机构之间的宽松合作,到完全整合在一个机构中工作的过程。被访的每个广告公司,其组织模式从整体上看可能会接近某一类型,但并不一定就是某个模式,它们可能同时又融合了其他的模式,也可能会针对不同的客户使用不同的模式。 1. 联合模式。联合(consortium) 模式,通常适合员工不足40 人,没有能力聘请各种营销专家的小公司。在采用联合模式的公司中,主公司一般执行媒体广告的工作,帮助客户制订总体战略,并决定采用哪些营销手段,而公共关系、直销和促销等活动则外包给其他公司。整合工作由主公司的客户团队承担,即协调各个专业机构,以确认信息、形象和时间安排等是否得到有效的整合。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 (1) 灵活性。可以帮助客户在合适的领域找到合适的专家; (2) 节约成本。主公司无需花费雇用各方面的营销专家。当然,这种模式也存在很多缺陷: (1) 专业机构之间缺乏横向联系。项目的计划和执行是自上而下进行的,从客户到主公司,再从主公司到外包专业机构; (2) 每个公司都追求自己的利益,因此媒体之间潜在的协同能力并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3) 合作公司之间很难传递有关品牌的无形信息。(4) 只适合单个整合项目。这种整合模式不适用于客户长期的、不断发展的整合传播战略。 2.一机构为中心的联合模式。一机构为中心的联合(consortium with one dominant agency) 模式和上述联合模式实际上大致相同,主公司依靠许多外部供应商提供营销服务,如数据库管理、促销等;主公司的客户团队要承担整合任务。这种模式与联合模式的主要区别在于主公司除了有能力开展传统的广告活动外,同时也能兼顾使用其他的传统营销工具,如公共关系,也就是说公司本身也可提供多种营销服务。此模式的一个缺陷是客户往往对主公司的专业水平持怀疑态度。 3. 拥有自主单位的公司。拥有自主单位的公司(corporation with autonomous units) 模式被许多大中型公司所采用。构建这种模式最典型的方式是通过收购一些独立的、在某个营销传播领域具有专业水平的公司来实现。但事实上,许多采用这种模式的公司其自主单位是由公司内部单位直接成长起来的。在这种模式中,客户经理全权处理整合工作,并承担整合责任。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 (1) 众多同一领域的专家一起工作,有利于共同发挥专业能力; (2) 同一家公司来自不同自主单位的专家,为同一家公司工作,他们能进行更好的合作。但这种模式也存在缺陷: (1) 专家间的关系难以协调。由于多个专家一起工作,如何平衡和融合不同专家的意见,采纳哪个专家的意见等都需要考虑。(2) 各自主单位各谋其利。表面上,各方面的专家为同一家公司工作,其实他们所在的部门是相对独立的,作为独立自主的单位来运作,有时甚至拥有不同的名称,在不同的地点工作,因此各领域的专家可能倾向于为自己单位谋利。 4. 矩阵模式。矩阵模式有时也称为“项目组织”,它融合了职能部门和跨职能部门团队的特点。在此模式中,整合营销传播的计划和执行工作是由不同跨职能部门的客户团队承担的,整合工作的领导者是协同作业的组织者,采用矩阵结构,引导不同领域的专家协同开展工作。 这种团队中有不同知识背景的人员、专家以及丰富的信息资源。在这样的氛围里,各种想法都可以得到整合。由此可以看出这种架构的优势: (1) 层级结构加水平结构,有助于遏制部门主义倾向; (2) 垂直结构和层级结构并行,使组织同时拥有职能部门专业知识的深度,以及水平结构之间各营销手段整合的宽度; (3) 专家既归属于某个职能部门,又跨越职能部门和各自的专业进行合作; (4) 各领域专家一起工作,能更好地进行部门间的沟通,且容易产生更多的创意,而创意的所有权归大家所有,克服了专家纷争的陋习; (5) 团队的协同工作能产生更合适的媒体组合。但明显的缺陷是延误时间。要从不同领域的专家那里征求多数认可的观点,需要不断的磨合,产生创意也需要时间。 5. 整合模式。整合模式通常由小公司采用,尤其是员工为15~20 人的小公司,员工们必须懂得运用所有的营销工具。后来,大公司为了迎合整合营销传播的发展,也开始模仿小公司组建整合模式。与小公司相比,大公司的优势在于能聘请到世界级的专家。 把握“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趋势是这种模式的最大优势,具体表现在: (1) 组织范式的改变。新模式减少了原有各种不同营销专业部门之间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的冲突,员工能充当沟通者的角色,目的是让客户从营销活动中受益。(2) 深入理解客户品牌的核心内涵,在参与客户策划各种营销方式的过程中能良好地解释品牌的内容。(3) 员工服务宗旨的转变。采用这种模式的广告公司能对各种营销手段进行融合,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其提供服务,即公司员工能真正为特定的客户服务,而不只是为某个职能部门工作。(4) 更合适的媒体组合建议。员工不再与任何特殊的职能部门发生关系,所以他们能从客户出发,采用“零基”(zero nbased) 媒体选择方法。但在实施过程中,该模式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1) 对于员工的要求较高。员工们要更好地参与整合,对各种营销手段都要了解,要成为“战略通才”。(2) 不同营销手段的高度整合可能使公司难以在各个专业领域都保持世界级的专业水平。 值得指出的是,以上五种组织模式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在前三种组织模式中,各专业职能部门之间还存在竞争,虽然客户总监在决策时会与所有的专家协商,但是最终还由职能部门自己作出决定。到了矩阵式组织模式,对于如何选择合适的媒体组合,以及如何整合媒体工具,则是由客户团队商讨达成一致意见,这个过程消除了各职能部门之间原有的激烈竞争。第五种模式是广告公司向整合发展的一种理想模式,但并不是完善的模式,也不是发展的终极目标。许多大型整合机构,为了应对在营销策划领域中需要提供专业服务的挑战,在组织内建立一个由各路专家组成的咨询和培训团队。 三、组织变革的途径 传统广告公司的运作是让创意、媒体、调研和客户服务等不同部门的工作人员分别为不同的客户服务。虽然他们也一起举行前期的准备会议,但是不同部门的人员还是以本部门的利益为中心而独立地工作。实施IMC 的广告公司,就会把为同一个客户服务的所有团队成员聚集在一起,以使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众多研究表明,广告公司在帮助客户进行营销策划时,虽然认识到运用其他营销传播渠道的必要性,但是他们在与其他营销机构合作的同时,从根本上还是不愿发展跨职能计划。不仅广告公司如此,其他营销传播机构也存在类似的与IMC 理念背道而驰的做法。下面介绍广告公司进行组织机构变革的三种主要方法,它们是对一些跨国广告公司成功实践的总结。 1. 增设其他营销传播职能部门。增设其他营销传播职能,具体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首先,擅长某一领域业务的机构(比如广告、公共关系等) 可以直接在内部增设其他职能部门。如果客户需要使用多种营销工具,就无需从外部寻找专业营销服务机构合作,可以交由一家商统一完成。FCB Worldwide 公司就曾经在其全面服务型广告公司中增设了促销和直销部门。采用这种方式意味着要从零开始培育新的营销传播职能,势必造成资源和精力的分散,也可能削弱其长期建立起来的在某领域的“专家”形象。实力强大的广告机构有足够的资金在设立新部门时就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而小机构就无法做到,因此这种方式对后者不太适合。其次,要更快地增加其他营销传播职能,一种更实用的方法就是并购一个专业服务机构或者与专业机构合作。目前,许多大型广告公司都积极地收购其他类型的传播服务公司。例如,WPP 集团在2002 年和2003 年大约进行了40 次收购交易,涉及公关、咨询和医疗保健传播等领域,在进军新市场的同时以收购的方式来增强服务市场的业务能力。 2. 组织机构重组。毋庸置疑,组织机构的重组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它要求广告公司摆脱原有的组织架构,重组其组织,甚至要相应地进行企业理念和文化的调整。这种方式是广告公司根据IMC 而进行的彻底变革。对于广告公司来说,想要整合营销组织,应首先考虑消除传统的层级制组织观念,以团队合作方式将各种“营销专才”编成“客户价值管理团队”。对于广告公司来说,除了配备专门负责品牌管理的营销经理外,还要将IMC 的各个步骤落实到公司内部的专门项目负责人身上,并将这些专才合并在一个团队中,通过信息系统来协调各种传播技巧。Price/ McNabb 公司就是进行组织机构重组的一个例子,它对一家提供全面服务的广告公司进行了彻底重组,从而避免了原有独立部门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向专注于IMC 和关系营销的营销传播公司转变。 3. 营销传播团队合作。活跃于各国市场上的著名4A 广告公司从属于某个全球性的广告集团,如奥美(Ogilvy Mather) 、智威汤逊(J . Walter Thompson) 同属于WPP 传播集团;BBDO 从属于奥姆尼康集团。这些全球性广告集团在我国市场上通常以下属4A 广告公司、媒体策划以及公关公司的名义独立开展业务。因此,在争夺客户的市场竞争中,不同的公司之间就不可避免地要展开争斗。而这些广告集团的多元化发展,就为实施整合营销传播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2002 年末,法国第二大广告传播集团哈瓦斯下属的两个公司就作了这方面的努力。哈瓦斯的广告公司“灵智大洋”与市场服务机构“精实整合营销”充分利用双方的优势,成立了“品牌小组”,为客户提供度身定制的广告、市场调研、公关活动、品牌推广和营销渠道管理等系列服务。BBDO 公司在管理吉列( Gillette) 营销策略时也曾领导其姊妹公司Porter Novelli (负责公共关系) 和Rapp Collins Worldwide(负责直销) 以及其他一些专业的营销公司协同作战。集团在领导营销传播团队进行合作的同时要掌握核心业务,除了承担领导和战略计划制定的基本工作外,还要保持各种营销传播机构协调一致。 四、结束语 IMC 的发展和营销战略重心的转移,对广告公司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每一个商都已经注意到了这个趋势,而且非常清楚这个趋势,但实际状况却几乎没有几家商是真正整合的营销传播公司”(McCann Erickson 前副总裁John Fitzgerald) 。看来,西方广告公司组织机构的调整和完善仍有相当长的路要走。尽管如此,他们在实施IMC 的过程中,已经积累的组织变革经验值得我国的营销服务商学习。在经济全球化和营销战略全球化的进程中,迈向整合营销传播是广告公司发展的必然趋势,而把握整合组织机构的发展模式,结合我国国情进行创新则是我国广告公司改革组织机构的战略选择。 整合营销论文:整合营销战略与CSR —当代全球营销战略发展的新趋势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当代全球营销战略的新发展、新变化,着重探讨了两种最新的营销战略发展趋势—整合营销战略与公司社会责任,同时说明其各自在国内外的不同运用。 [关键词]:整合营销战略;公司社会责任;个性化营销;非市场营销战略 进入20 世纪90 年代,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经济转入了高速发展的后工业时代。在同一卖场上销售不同品牌的同类产品,售前、售中、售后服务都像是如出一辙。消费者难分优劣,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良好的营销战略成为企业战胜对手,立足市场的有效保障。在这一残酷形势下,全球营销战略相应发展出了许多新气象,首先引人注意的是整合营销战略(Integrating Marketing Strategy),有人称之为现代企业新战略,21 世纪的营销革命。而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即公司社会责任,是近年来西方国家企业界日益受到重视的一项营销功能。根据埃文斯和伯格曼的观点,市场营销的最后一项功能是决定如何才能最好地承担公司的社会责任。现在,这一观点在发达国家企业里得到了充分的运用。而且研究人员开始将整合营销战略与公司社会责任联系在一起。本文即是着重研究这两个最新最前沿的话题,从而为新世纪企业营销提出一些新的建议。 一、 整合营销战略:21 世纪的营销革命 20 世纪50 年代的杰罗姆·麦卡锡(Jerome McCarthy)提出的营销组合理论奠定了如今市场营销理论发展的框架,市场营销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基本上是在不断传播、充实与完善这一思想体系。直到近年来,愈发激烈的市场竞争刺激企业实践的不断创新,从而拓展了传统营销的内涵。尤其是20世纪90 年代以来,先进的营销战略不断在发达国家取得新的突破。而其中对我国影响最大的该属整合营销战略。 整合营销理论是在1997 年前后开始传入我国的,并在一些大型企业得到结合中国市场实际的应用,对中国企业经营界、企业咨询界、广告界影响都极为深刻。美国广告协会和美国西北大学整合营销传播教授舒尔茨对整合营销传播的定义为:“这是一个营销传播计划概念,要求充分认识用来制定综合计划时所使用的各种带来附加价值的传播手段——如普通广告、直接反应广告、销售促进和公共关系,并将之结合,提供具有良好清晰度、连贯性的信息,使传播影响力最大化。”这一定义的关键在于使用各种促销形式使传播的影响力最大化的过程。也有专家认为,整合营销传播需要有“大构想”去制定营销促销计划,协调各种传播机构,要求企业在了解包括促销的所有营销活动及如何与顾客沟通的基础上,制定整合营销传播策略。而整合营销传播战略的目的就是使企业所有的营销活动在市场上针对不同的消费者,进行“一对一”的传播,形成一个总体的、综合的印象和情感认同。这种消费者细分建立相对稳定、统一的印象的过程,就是塑造品牌,即建立品牌影响力和提高品牌忠诚度的过程。这里就涉及到一个“定制化营销”的观念。目前有种说法认为进入20 世纪90 年代以后,企业的营销观念已由“大众化营销”转变为“个性化营销”,并由此产生了“1:1”的“定制化营销”。实际上,针对每一位顾客的特定需要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才可能实现对顾客需求的最优满足,这是一种不言而喻的道理。但是在规模成本和支付能力的限制下,真正的“定制化”很难做到。“市场细分”和“目标市场”的策略实际上是对完全的“大众化营销”和真正的“定制化营销”的一种折衷。而90 年代以后,生产技术和沟通技术的提高,“柔性生产”技术的产生,“网络销售”方式的出现,以及消费者购买能力的提高,使得“1:1”的“定制化营销”成为可能。于是,能否对顾客实现最大程度上的个性化满足,成为企业能否获取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条件,企业的经营思想也由此产生了质的变化。正如佩铂和罗杰斯在《1∶1 的未来》一文中指出的,“在1:1的未来,你自己将会发现在一个时间内是对一个顾客在开展商业竞争……你并不企图把一种产品尽可能销售给更多的顾客,取而代之,你将会向一个顾客出售尽可能多的产品—它们是长期的和跨越不同产品线的。”因此有人认为,企业经营思想的变化,经历了“以关注生产为特征的生产观念阶段”到“以关注销售为特征的推销观念阶段”,又到“以关注市场需求的一般满足为特征的大众化营销阶段”,直至“以关注个性化需求满足为特征的定制化营销阶段”的发展过程。而整合营销战略就是抓住了这种“定制化营销”的趋势。 整合营销思想的发展还有其他的三大动力。首先要归因于信息技术的推动。计算机的普遍运用大大提高了营销信息的容量与利用效率,信息的筛选、集成与数据库的建设使营销的知识不断积累并成为企业知识体系中最能体现竞争能力的部分。企业之间电子数据交换(EDI)技术的发展和因特网的迅速推广运用,使营销信息与知识的获取与传递跨越了时空限制,在理论上可以实现对营销资源与策略在全球市场的重新布局与优化配置,并随着信息技术的进一步突破,在实践中这一可能也正在逐步转化为现实。其次,美国企业探索摆脱市场萧条与竞争加剧困境的努力直接推动了营销创新。在产业结构调整与重新组合的过程中,加强了对企业营销功能的整合,在倡导营销哲学上以顾客为中心、以顾客为导向,在营销策略与技术上寻求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快速领先反应,由此不断尝试对传统框架的突破。第三,当代营销思想的发展蕴含于跨管理领域各学科创新与进步的过程之中。20 世纪80 年代,波特(Porter)的竞争优势理论启发了企业对抗外部竞争的战略性思维。随后,维纳费尔(Wernerfelt)和鲁梅尔特(Rumelt)提出了企业战略必须以企业资源为依托,培养核心竞争能力以取得竞争优势。这一全新战略理论直接纠正了企业过度关注外部力量的竞争导向偏向,使企业在营销战略的重新设计上更加关注对内部营销资源的整合,以挖掘与跟踪需求动态来创造市场机会,以主动因应变化的策略来寻求竞争优势。此外,20 世纪90 年代初兴起的公司再造理论(ERP)其出发点与归结点即是企业要以顾客需求为中心来重新设计业务流程,以寻求快速反应于市场的竞争优势。 正是上述种种营销理论与实践的突破,使得整合营销的出现成为必然。而且其核心思想也在于真正重视消费者行为反应,与消费者建立良好的双向沟通,通过双向沟通,双方建立长久的“一对一”的营销关系,以满足消费者需要的价值为取向,确定企业高水平的营销策略,协调不同的传播手段,选择不同的传播工具,树立品牌竞争优势,提高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达到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市场份额的目的。整合营销是以企业由内向外的战略为基础,以整合企业内部、外部的资源为手段,以消费者为重心而重组的企业行为。可以说,它是一种适用于所有企业信息传播及内部沟通的管理体制,这种传播与沟通就是尽可能与其潜在的客户和消费者以及其他一些公共群体例如雇员、立法者、商家、传媒和公关公司、金融团体保持一种良好的积极的关系。中国经济发展迅猛,企业和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同样存在着产品、技术、制造、营销手段同质化的问题,而且比西方国家有过之而无不及,模仿现象严重。制造差异化,特别是创造营销和传播的差异化,赢得更多的消费者对企业来说就更显得重要和迫切。所以可以说,整合营销及其理论能够在中国企业界里较快地得到应用。 二、CSR:一种良好的非营销战略 在欧美发达国家,现在有一种普遍的认识,即一个公司的业绩不仅依赖于市场营销战略,而且也与其非市场营销战略(Non-market Strategies)密切相关。这种非市场营销战略试图去影响某些共同事业团体的政策与策略,如政府或者各种利益集团,而不是直接以竞争者、客户或供应商为作用目标。它通过获取直接的经济效益,及限制政府和利益集团行为的破坏性后果,或提高竞争对手的成本以达到改善公司营销态势和市场位势的最终目的。可以说是企业市场营销战略的一种有益的补充或代替。因此,如果将其与市场营销战略结合在一起加以运用,无疑会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Baron D.P. 在其获奖文章(1995,"Integrated Strategy: Market and Non-market Components")里首先形成了这种将市场营销战略与非市场营销战略结合作用的认识,并强调了二者结合的必要性。现在,在发达国家,这种结合的重要性已经十分清楚,可以参见Daniel Spulber1994 年的考察,在那次考察里他要求将营销战略、组织战略与公众政策结合在一个共同的机构里。在美国,许多公司已着手进行这一战略。而且毫不奇怪,第一流的商业模型专利会颁发给以网络为基础的企业(见"Merges",1999)。企业与行政机构、企业与立法机构、企业与特殊利益集团,及企业与其所在的总的制度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会影响企业的经营运作。企业所进行的对非营销机构的影响活动,必须适应和协调其所处的市场类型与其试图影响的非营销机构的特征之间的关系。由于在营销领域里的竞争者在非营销环境里可能是对手或盟友,所以市场的类型可以影响非市场营销环境里的竞争。 随着企业非市场营销战略理论的不断发展,相应的发展了CSR 理论。CSR,公司社会责任是公司经营战略的一项内容。根据埃文斯和伯格曼的观点,它应属于市场营销的一项功能。但是承担公司社会责任是与企业的非市场营销战略密切相关的。它作为企业与社会间的社会契约的标准成分而受到提倡。如果到了因CSR 而把成本强加于企业之上这种程度,那么企业的竞争态势相对于其对手而言就会受到损害。因此,CSR 与企业公共政策一起,不仅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本,而且通过改变企业在本行业中的竞争态势,从而具有战略性的影响作用。 到目前为止,CSR 还是一个尚未恰当和完整定义了的概念。从一个观点来看,它是承担和履行市场所支配的义务之外的责任。Wood D.J说过:“CSR的基本观点是企业和社会是紧密结合的,而不是彼此独立无关的实体;因此,社会对企业的恰当行为和成果有某种期望”。Fred R. David 在其著作《战略管理》里指出:公司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是以合理的价格向社会提供安全的产品。而David P. Baron在其文章“Private Politics,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And Integrated St r ategy”(2000)里将CSR 定位成企业的一种利益再分配。他认为,企业由于受利润最大化与利他主义原则的驱动,以及受到来自社会行动主义分子的威胁的影响而会重新分配公司收益,从而承担一定的公司社会责任。在与CSR 有关的标准文献里,对于企业利益再分配问题的探讨有很长的历史。CSR 理论的支持者们认为标准主义要求公司的再分配,而且如果企业不满足社会出于对其社会业绩的考虑而提出的期望,他们将会面临政府的诉讼。前一种观点是出于一种道义上的促动,而后一种观点是有关于对威胁的反应或预期。还有一种想法,那些以CSR 名义自动采取行动的企业将会在市场上得到报偿,例如增加了的对其产品的需要。因此企业可以各种理由采取标名为CSR 的策略。当然在他们的带动下,其他企业也可以利他主义为理由同样这么做。剩下的别的企业出于防御性考虑也会这么做,以避免受到特殊利益集团和行动主义分子施加的外部压力,因为这种压力会影响到企业的营销业绩。 评价一个公司是否满足了社会的期望,Wood认为这要考虑“社会责任原则激发代表企业利益行为的程度”,她还指出“公司经理们是道义性行为者”,他们行使其处理权以满足社会的期望。然而,如果CSR 理论是为了有助于研究营销及非营销战略,其内涵则远远超出了仅仅是特殊利益集团及研究者们所希望的企业行为的标志。即,要理解为什么企业会采取一些可能被称为CSR 的做法,就需要考察行为的动机。一个利益驱动型企业可能会采用一些被称之为社会责任的做法是因为它们可以提高对其生产的产品的需求,从而提高企业的利润。这种策略性的CSR 仅仅是一种利益最大化战略,受企业自我利益的驱使,而不是产生于公司社会责任的观念。 相似的,根据社会责任的原则,两家企业可以采取同样的行为,然而一家可能是为了满足社会期望,另一家则可能是由于受到了某个特殊利益集团的威胁。从多元论的观点来看,社会期望是指个人的及个人利益的期望。从这个观点出发,对利益做出反应是社会责任的关键。然而,通常利益都是与以牺牲其它为代价所追求的某些再分配相矛盾的。 因此,与其说为了满足社会期望,不如说是代表个人和集团的利益。所以,多元论基于一种对利益的竞争而设定了对企业的需求,这又是通过公共机构和私人行为所实现的。具有公共利益的个体在向企业指出其利益时,除了可以通过他们所购买的产品而单独地作用外,还面临一个集体行动困难的问题。集体行动困难问题有两个原因。其一是Olson(1965)提出的“free-rider”问题,他认为集体利益不一定导致集体行为。其二是不完全信息问题,如对企业行为信息掌握不全。“Free-rider”问题由于利益集团,如能直接对企业采取集体行动的工会和环保组织的形成而得到缓和。而信息不全问题的解决则有赖于监察员和社会行动主义者组织,及政府、各种协会和大学里的所有研究者的工作。 整合营销战略和CSR 作为两个最前沿的课题已经引起了全球企业界人士的普遍关注。如果企业能将二者结合运用,肯定可以为企业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而且对于企业的市场营销实践也会有良好的推动作用。任何企业应该向他们抓住每一个营销机会提高利润一样的重视抓住任何战略性CSR 行动的机会。如果把握住了这两个全新的概念进行企业经营,积极效果会是很明显的。这一点在发达国家企业已经得到了验证。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企业间竞争日趋激烈,而随着我们加入WTO,这种竞争趋势只会越演越烈。因此,如何推动企业市场营销已成为十分紧急的问题。如果我们国内的企业家们能借鉴国外在这两方面进行实践操作经验,进行自己的运作,对国内企业与国际企业接轨和与之抗衡都是很有帮助的。而如果国内的理论界对二者也进行进一步的研究探讨,找出适应新世纪最佳的营销战略,这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整合营销论文:虚拟经济整合营销 发展知识经济的新的经济模式。”企业利用虚拟经济的模式对其营销进行整合, 即营销理念、策略、营销方式的整合, 传统营销与网络营销的整合, 商家、厂家、消费者之间的整合, 这就是所谓的整合营销。对于一种全新的经营或整合营销, 企业在实施时应注意关键性资源的掌握、核心竞争优势的确立和品牌战略的实施, 并通过信息技术减少企业生产和销售活动的不确定性,提高企业间的交易频率, 降低企业的资产专用性, 改善交易的市场环境。 虚拟经济是信息革命引发的一种经济形态, 它在实体经济整合过程中产生10 倍的生产率。这是一个确实需要人们高度重视的一个全新的问题, 而我们所见到的事实是, 虚拟经济, 它本身并不生产和创造人类物质形态的商品, 而是以网络为载体的一种经济行为, 是依靠品牌、商标、信誉、技术、网络发展知识经济的新的经济模式。也就是说它本身并不能满足人类的物质需要。但是正如人们所知的高速公路一经开通, 它就可以为人类带来巨大的财富,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要致富快修路的道理所在。可见, 交通是人们走向富裕的一项关键性工程。现代所谓的新工业文明构建的信息高速公路, 一经开通, 不仅能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 而且对人类的文明形态及其价值观念将产生深刻而巨大的影响。现在全球范围的信息高速公路有的已开通, 有的正在开通之中。笔者只是想从在信息高速公路已开通的条件下, 探讨它对企业营销所产生的影响以及所创造的经济价值。 一、虚拟整合经营的案例分折 案例之一: 耐克“借鸡下蛋” 网络经济时代, 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为虚拟经营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 使其蓬勃地发展起来。但是事实上, 虚拟经营并非是网络时代的新生儿。在工业经济时代, 有些企业家已经开始有意识地使用了虚拟经营这一经营方式, 以耐克为例, 它作为国际知名品牌, 不仅在欧美极负盛名, 在发展中国家也尽人皆知。这是因为在极具现代商品意识的总裁菲尔·耐克的精心策划和奋力开拓下, 选择了适当灵活的“借鸡下蛋”的生产方式, 创业之初, 由于菲尔·耐克准确地预测到弹性好又能防潮的运动鞋的市场前景, 耐克鞋凭独特的设计、新颖的造型迅速在美国打开了市场。随着公司的壮大, 菲尔·耐克把眼光投向国际市场。但是, 耐克鞋价格较高, 如果依靠出口进入其它国家市场, 本身的高价位再加上各国, 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高关税, 很难被这些国家顾客所接受。 那么, 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呢? 这便是耐克公司的“借鸡下蛋”法。耐克公司通过在爱尔兰设厂进入欧洲市场并以此躲过高关税, 又在日本联合设厂打入日本市场。在20 世纪70 年代末能有这种巧妙构想, 不能不令人钦佩。耐克公司的经理们只是集中公司的资源, 专攻附加值最高的设计和营销, 然后坐着飞机来往于世界各地, 把设计好的样品和图纸交给劳动力较低的国家的企业, 最后验收产品, 贴上耐克的商标, 销售给每个喜爱耐克的消费者。 随着各地区公司生产成本的变化, 耐克公司的合作对象从日本、西欧转移到了韩国、中国的台湾, 进而转移到中国内地、印度等劳动力价格更低廉的地区。目前, 更为看好东南亚国家。 由于耐克公司在生产上采取了借鸡下蛋法, 从而本部人员相当精简而又有活力, 这样避免了很多问题的拖累, 使公司能集中精力关注产品的设计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问题, 及时收集市场信息, 并及时将它反映在产品的设计上, 然后快速由世界各地的签约厂商生产出来满足需要。耐克公司的这种策略, 从理论上可以归纳为虚拟经营的范畴。所谓虚拟,它是计算机术语中的一个常用词, 引到企业管理中, 实质上就是直接用外部力量, 整合外部资源的一种策略。虽然虚拟策略作为一种管理方法被明确提出的时间并不长, 但是许多企业其实早已应用, 耐克的借鸡下蛋就是一个典型案例之一。 案例之二: 联网花店与筑巢网 最近见到一个有趣的资料, 说的是美国有一位姑娘本来是每天在街头卖花, 但是在与朋友聊天时知道国际互联网的知识后, 忽发灵感: “我为什么不在国际互联网上建一个花店呢? 把各种花卉的照片、说明及价格放在网上, 再通知离顾客最近的花店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花送到客户家中。”这位姑娘据此构想, 花了5000 美元, 买回电脑, 请人编制了软件, 联上了网, 在不到40 平方米的家中开起了世界上第一家虚拟花店。据说不到1 年的时间, 卖花姑娘的联网花店遍及全美, 年营业额超过了千万美元。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把虚拟企业定义为利用信息技术, 将地域上分散的各种资源迅速有效地组织起来, 形成一个功能齐全、统一指挥的虚拟的企业实体。它以信息技术手段获取内部与外部的资源, 摆脱了对内部资源的过分依赖, 以低成本迅速整合更大范畴的资源, 集中核心业务资源培育核心竞争优势; 而且虚拟企业还适应多品种、少批量、多变性和不确定性的市场需求, 具有很强的市场应变能力。万通成立的“筑巢网”是对中国传统房地产企业的创新, 突出了虚拟企业的组织优势。客户只需在筑巢网上选好、订好户型, 其余的事包括征地、报建、施工、采购和装修等, 万通全部完成。3~6 个月后客户就可以搬进装修一新的独立住宅之中。这种网上买卖房屋的模式,完全打破了传统房产不可逾越的地域性, 实现了万通与客户沟通。更重要的是, 万通通过筑巢网构筑了全新的合作与扩张模式, 即万通———开发商———客户, 做异地市场, 做全国市场, 充分利用当地的人才和资源, 以最小的投入占领更大的市场。 万通将自己定位于房屋供应商, 用手中的技术、客户、品牌和采购体系等资源与地产商合作, 地产商提供熟地并取得开工许可证, 万通负责房屋建造与服务; 地产商从客户处收取的是将生地变为熟地的增值费, 而万通收取的是相当于房屋建筑成本15 %的服务费。万通已与上海、苏州、西安和海口等城市的地产商签订了建独立住宅的合作协议。在各地设大区经理, 以技术培训、资金投入、提供市场研究、产品研究、样板房、营销系统作房屋售后服务, 并输出技术与品牌, 个别潜力大的项目全力投入最多10 %的股本金。这一全新运作模式的优势, 一是效率高、成本低、质量好且有品牌优势; 二是增强了抗打击能力, 传统全能房地产企业通常是经济繁荣时猛跑, 一旦经济衰退时就可能套死。而这种新模式使万通在经济繁荣时卖房子, 萧条时买土地, 实现大营业额、大现金流量, 而无存货、无负债。万通一心想利用筑巢网无限延伸的功能实现从北京走向全国市场的扩张。他们还雄心勃勃地提出只需要5 年时间, 仅独立住宅这一产品的营业额要达到100 个亿, 最终完成资本与市场的无土地扩张。综上所述, 无论是美国的联花店, 还是我国的万通筑巢网,都是虚拟企业在不同行业初步显现的雏型。因为它是一个新生事物, 现在所作的介绍, 目的是引起更多的商家与厂家重视。 从上述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几个问题, 一是虚拟经济与营销的关键是设计, 人们所说的现代企业进入了设计时代,当然重要的是产品设计, 它是企业发展核心竞争力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现在, 我国企业正面临一个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 中国的企业已成为生产全球化的一个环节, 一个重要的生产基地。依靠我国的比较优势, 中国的外贸规模位于世界第9 位, 但是从贸易能力上讲我们的差距还不小。例如从人均出口额上看, 美国3167 美元, 日本3714 美元, 德国7367 美元, 而我国仅为140 美元。差距的原因是信息能力与国际销售渠道的问题, 当然更为重要的是观念上的差距。国内企业把国际贸易看作是进出口, 而真正的国际贸易是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有需求, 就要将最便宜的商品卖到那去。而这需要发达的信息网络、先进的信息处理技术才能办到。从这个意义上看, 我国的企业面临着一个知识化、数字化、虚拟化、网络化和全球化的变革。企业的竞争力日益与信息化程度相关, 竞争优势也不再仅限于成本、差异性和目标聚集三种形式, 而是以英特网为基础, 整合企业所有链接的环节。充分挖掘企业环节中的每一个经济元素的潜在价值, 开发新的客户资源, 这是企业生存、发展和实现飞跃的必然趋势, 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整合营销, 电子商务则是其重要的营销模式, 其特点: 一是信息化, 二是无形化, 三是软式化, 四是网络化, 五是虚拟化, 六是微型化以及一体化等。从其本身来看, 一是动态价格是竞争的焦点, 二是数据库是核心, 三是个性化服务是特色, 四是许可营销是追求实现的目标。 二、整合营销的内涵及其意义 任何一个商家与厂家所关注的不是有何种商品, 有多少商品的问题, 而是它的商品能销售多少的问题, 产生多大的经济回报的问题。这就是营销的学问所在。不少的商家与厂家为此确实作出过不少的努力, 想过不少办法,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商品过剩呢? 还是营销策略与方法不当? 这确实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之一。有人说你的本事不在于你能生产什么产品, 而在于你能卖出什么产品, 卖出多少是你对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规律的了解和认识。我们现在正面对一个消费过剩的背景, 即生产与消费、消费与需求之间的逆反, 消费从有限走向无限。这样的欲望被文化化了, 反之则是文化被高度的物质欲化了, 商品也开始近于文化而远于物, 开始以好恶而不是以优劣加以区分了。为此有的学者认为当代社会, 物品不是先生产出来变成时尚, 是为了创造一种时尚。 当代社会最重要的是对需要的刺激, 结果是一个需要刺激另一个需要, 不断地推进。最终是以虚拟的需要取代现实的需要, 把未来的需要变成当前的需要, 这是一个消费远比生产更为重要的社会, 一个经常进行生产必需品的消费社会, 一个刺激需要倾销的过剩的商品社会。它不是为了缺乏而生产, 而是为了需要而生产。当代社会浪费也成为消费, 传统社会是需要成为商品, 而当代社会则是商品成为需要。这里强调的消费心理的一些变化, 正是从人们讲的消费心理需要的基础上讲的营销学。正在兴起的网络经济, 其中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 就是网上营销。有的学者提出整合营销的概念, 是针对不整合营销提出的, 也就是说因为存在不整合,所以才有整合的概念提出。要明白整合营销, 就要明白不整合, 这样才能深刻理解整合营销的内涵及其意义所在。 现在的所谓市场营销学, 更多的是传统的营销理论, 而极少涉及现代营销的问题, 也就是说更多的是传统与现代营销的不整合问题。首先是商家与厂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不整合, 也就是说两家进货, 虽作过一些市场调查, 但更多的是一般化的市场调查, 所以商家进货与消费者之间存在不整合; 厂家的生产虽然也作过市场调查, 但更多的是一般化的了解, 商家与厂家的注意力集中在现实的消费热点上, 他们总是关注市场正在关注的消费热点, 而极少关注潜在的市场需求、市场走势及其变化规律, 其次是当前与长远之间的不整合, 有些商品从当前而言, 是一个消费热点, 但是从长远来讲, 一般的规律是当前的热点进入高峰之时, 正是走向低谷的一个标志, 任何一个商品进入市场总是有一个被消费者认可而形成热点的过程; 有一个由消费热点走向低谷, 被新的商品所取代的过程。我们应当研究与思考这种消费者的消费心理的变化规律及消费需求的变化规律。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对上述问题一般说来并没有引起更多的商家与厂家所关注与重视, 所以商家进货与厂家生产与消费者之间总是难以整合, 当然更有营销理念与营销策略之间的传统与现代的不整合, 以及营销战略选择上的不整合, 亦有消费者对现代的营销策略、理念以及营销战略的适应过程。一般说来, 消费者更多的适应于传统的营销方式, 这就是普遍的消费者直接进入消费市场选购的方式, 而对于电于商务的网上购物方式一般难以被更多消费者所适应。 可见, 在营销问题上, 首先是理念、策略、营销方式上存在着不整合; 其次是传统营销与网络营销之间存在着不整合; 再次是商家进货与厂家生产与消费者之间的不整合等。正因为如此, 才提出了一个由不整合向整合转化的问题。由于这种不整合向整合转化, 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因此更是思维方式和观念的深刻变革, 也可以说是企业经营模式的革命。 其实, 我们明白了所述的不整合, 自然也就可以明白整合营销的内涵了。所谓整合, 当然重要的是理念、策略和营销方式由现在实际存在的不整合向整合转化; 由传统营销与网络营销之间实际存在的不整合向整合转化; 由商家与厂家与消费者之间实际存在的不整合向整合转化等。实现真正的整合也就是实现整合营销之目的所在。由此可见, 所谓整合营销, 就是营销理念、策略和营销方式的整合, 传统营销与网络营销的整合, 商家与厂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整合。 三、虚拟经营整合营销模式的突破 虚拟经营作为一种全新的经营模式, 是对传统的企业自给自足的生产经营方式的革命, 是新型的独特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的融合。目前, 虚拟经营在国外已极为普遍。据邓百氏公司( 1988 年全球业务研究报告) 资料显示, 全球营业额在5000 万美元以上的公司当年在虚拟经营上的开支上升了27 % , 达到了3250 亿美元。许多国际知名品牌企业正是通过虚拟经营, 创造了巨大的业绩。如荷兰的飞利浦公司, 企业本身并不具生产线, 主要靠虚拟功能生产, 而企业的主要精力则是创造品牌和经营市场。 在国内, 虚拟经营的理念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与采纳, 特别是一些受资金、技术、设备等限制的中小企业, 虚拟经营正成为发挥优势、快速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温州的美斯特邦威公司是目前国内成功运用虚拟经营策略的范例之一。这家企业创立于1994 年, 主导产品是休闲系列服饰, 目前已有800 多个品种, 年产销量达300 多万件。如此大的产销规模, 企业走的是外包加工的路子, 即所有产品均不是自己生产, 而是外包给广东、江苏等地的20 多家企业加工制造, 仅此就节约了2 亿多元的生产基地投资和设备购置费用。在销售上, 它们主要采取特许连销经营的方式,通过契约将特许权让给盟店, 公司收取特许费。而公司主要把精力放在产品设计、市场管理和品牌经营上, 以便创造更多的竞争优势。由于这一全新的经营模式关键是产品的设计, 因此, 不少有远见的企业家高薪聘用大师级的设计师成立产品设计研究开发中心, 紧紧抓住产品设计这一关键, 在市场管理和品牌经营上下功夫。 由此可见, 虚拟经营或整合营销模式的实践, 必将对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1. 节约资源 企业实施虚拟经营时, 由于仅保留最关键的功能, 如产品设计、品牌经营等, 而将其它的功能虚拟化, 如可以借助外部的人力资源来弥补自身智力资源的不足, 这样可以节约大最的资源, 把有限的资源集中在附加值高的功能上, 从而避免出现企业的部分功能弱化而影响其快速发展。 2. 竞争与竞合模式 在一个虚拟组织中, 组织成员之间是一种动态组织合作的关系。虽然也有竞争, 但是它们更注重建立一个双赢的合作关系, 以相互之间协同竞争为基础, 资源和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 也就是竞争与竞合的关系。 3. 虚拟经营的灵活性与运作方式的高弹性化 虚拟经营更多注重的是短期利益, 一旦市场发生变化,或者策略目标有所改变, 往往就要解散虚拟组织, 组合新的虚拟企业, 重新创造新的竞争优势, 这就是它的灵活性与动态性。 虚拟经营作为一种新型的高弹性的企业经营模式, 对于提高企业的应变能力, 促进产品快速扩张, 发挥市场竞争优势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但是, 企业实施虚拟经营策略时, 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关键性资源的掌握。企业实施虚拟经营时不能全部借助外部力量, 必须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 控制住关键性的资源, 如产品的设计、技术开发和销售网络等, 以免受控于人。 核心竞争优势的确立。任何一种虚拟策略的实施, 都要建立在自身竞争优势的基础上, 都要有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有了这种优势, 才会有对资源的整合力量, 实施虚拟经营策略才会有可靠的基础, 与虚拟对象的合作才能长期稳定, 并能不断地吸引新的虚拟对象加盟。 品牌战略的实施。市场竞争的核心主要在于品牌的竞争。企业无论实施何种虚拟经营方式, 都要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波音、耐克等企业的成功之道, 都足以证明这一点。 四、虚拟企业魅力何在 科斯认为, 企业和市场是两种不同而又可以相互替代的机制。市场上的交易是由价格机制来协调的, 而企业则是将许多原来属于市场的交易“内部化”, 并用行政命令取代价格机制而成为资源配置的动力。决定企业的关键变量是交易费用。如果在组织一笔交易时企业内部交易费用低于市场的交易费用, 那么企业将取代市场; 反之, 则由市场替代企业。在网络经济中, 一是以Internet 为核心, 以电信网、通讯网和企业内部网等系列网络为基础的信息技术极大地降低了市场交易费用, 使企业组织开始演化, 虚拟企业逐渐成为一种主流的组织形态。信息网络降低交易费用的路径包括:缓解有限理性, 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是人脑的延伸, 拓展了人类处理、接受、存储和使用信息的能力。二是各种翻译软件及信息处理技术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不同国家、不同民族间语言上的障碍。比如, 一个根本不懂英语的人可以借助东方快车等翻译软件测览国外的各种英文网站。多媒体技术使得人类的沟通不再仅仅局限于语言, 而是结合声音、图像一同进行表述, 大大方便了人们的交流与理解, 提高了人类的有限理性。三是交易可以在整个Intern 上搜索产品信息, 比较价格, 地理距离的限制被打破。市场上大量的买者和卖者使交易双方都没有条件滋生机会主义。而且网络缓解了信息在交易双方之间分布不对称矛盾, 并使交易者获取信息的代价降低到最低限度。更重要的是, 网络经济有效的惩罚机制有利于消除机会主义。产品的质量问题可以在互联网上被迅速传播并使企业的信誉扫地, 机会主义受到严厉的惩罚。 降低不确定性, 信息技术使企业间交易变得更加透明更加准确, 减少生产和销售活动的不确定性, 增强了企业决策的质量。如以丰田采用计算机综合生产系统和计算机通信技术, 把专卖店每时每刻发出的市场需求信息和生产决策系统及每一个零部件的生产现场联成统一运行的信息网络。及时准确、按比例地生产和购进零部件, 在最短的时间内生产和组装出市场需求的车型。 提高交易频率, 网络技术使企业间的信息交流方便快捷, 再加上网上支付手段的完善, 使交易范畴开始突破时间与空间限制, 从前不可能发生的交易发生了, 从前次数较少的交易增加了。从空间角度讲, 网络为企业增加了开拓国际市场的机会, 提高了空间范围内的交易频率; 从时间角度讲, 网络技术使每年365 天和每天24 小时的全天服务成为现实, 提高了时间范围内的交易频率。 降低资产专用性, 柔性制造系统的广泛应用降低了企业的资产专用性。柔性制造系统是一种技术复杂、高度自动化的系统。它将微电子学、计算机和系统工程等技术有机地结合起来, 圆满地解决了制造系统高自动化与高柔性化之间的矛盾。柔性制造系统的产品应变能力增强, 因为它的刀具、夹具及物料运输装置都具有可调性, 而且系统平面布置合理, 便于增减设备, 满足市场需求。这就极大地降低了资产的专用性, 使企业的资产可以应用于各种产品的制造而无需追加新的投资。 改善交易的市场环境, 市场结构从完全竞争趋向完全垄断会使市场交易费用发生变化。由于垄断的存在, 必然导致效率损失, 对非垄断一方而言, 此时协议的交易费用太高。交易费用理论称这种情况为“小数目条件”。市场协约参加者一方的数目越小, 市场交易费用越高。在网络经济时代,小数目条件的约束大为减轻, 因为通过Internet 网进行交易的企业的数量飞速增长, 而且这种交易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这就使市场结构从完全垄断、寡头垄断、垄断竞争向完全竞争演进。企业可以通过网络降低促销成本和采购成本,增强市场竞争性来优化市场环境, 使市场更近于完全竞争。 当市场的交易费用较低时, 企业开始倾向于将交易活动外部化。正是由于网络技术使市场交易费用的降低, 才导致企业不断将一些原本由企业组织的交易转移到市场, 并最终导致虚拟企业的诞生。虚拟企业将充分保持和发展其核心竞争潜力, 把一些非核心业务包出去, 并根据需要与供应商、经销商甚至竞争对手建立灵活的战略联盟关系。这正是网络经济时代成功的基础。 整合营销论文:浅析整合营销战略下的我国玩具企业自主品牌建设 论文关键词:玩具业;自主品牌;整合营销;品牌建设 论文摘要:我国虽是玩具制造大国,但玩具产业一直处于世界玩具产业价值链的最薄弱环节。加快推进玩具企业自主品牌建设是我国玩具产业的当务之急。应实施整合营销战略,打造企业整体形象和品牌形象,全面提升品牌附加值,并实施与相关产业的战略联盟,推动我国玩具产业规模化、现代化。 一、我国玩具产业的现状 玩具产业是指以全民游戏、休闲、启智的用具为经营对象的所有配套支撑企业的集合。相对于传统玩具行业手工作坊型的生产方式来说,现代玩具产业作为一项完整的产业化形态,是通过导人现代化设计观念以及现代产业化的开发创作、生产、流通和营销的概念模式而确立的。现代玩具产业的发展在经历了成长阶段、发展阶段后现已进人成熟阶段。现阶段世界玩具产业品牌化战略发展与其它各产业间的关系日趋成熟和紧密,玩具的科技含量和文化内涵越来越高,玩具产业完全融人主流文化,并更多地进人人们日常生活领域。 改革开放后,由于我国在劳动力和厂房租用等方面具有的优势,全球玩具生产战略中心不断向我国转移,逐步形成了以广东、福建为中心、辐射全国及全球的玩具加工中心。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玩具制造国,全球约80%的玩具在我国境内制造。玩具出口也成为我国商品出口五大支柱之一。中国玩具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1-V 11月,我国玩具制造行业实现累计工业总产值96 679 626千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 300;实现累计主营业务收人89 877 215千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600;实现累计利润总额2 038 750千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 98 %。虽然受到了人民币升值、劳动力价格上涨、原材料价格居高不下、检测成本增长、全球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影响,行业利润空间进一步被压缩,但是随着内销市场的不断完善和规范,国家在政策方面对玩具、动漫、游戏等“创意产业”的倾斜和大力扶持,我国的玩具产业将进人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黄金期。我国玩具市场蕴藏着巨大的发展商机。据专家预测,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大量成人加人到玩具消费行列,我国内地玩具市场未来将以每年40%的速度增长,到2010年,销售额将超过1 000亿元人民币。 我国虽然是玩具制造大国,但却不是玩具生产强国,更不是玩具品牌强国。根据“微笑曲线”(图1)可知,玩具业产业链利润呈现“U',字型,曲线左端是指研发、原材料采购、设计,也就是上游企业,属于附加值的高位;右端是指品牌、营销,包括各种各样的服务,也就是下游企业,也属于附加值的高位;中段为组装、制造,也就是制造企业,属于附加值的低位。我国玩具产业所处的中段正是整个价值链中最不赚钱、且容易被同行以更低的成本优势取代的部分。企业虽能生产出国际水准的玩具,却缺少具有自主产权、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玩具自主品牌,只能成为国外品牌的贴牌加工基地,产品溢价能力低,没有市场主动权和附加值空间。生产了世界上80%的玩具,却只赚到了20%甚至更低的利润。自2007年8月以来,我国玩具产业成为中国企业营销安全事故的重灾区。“美泰召回”、“合俊倒闭”等事件之后,2009年又遭印度“封杀”。一系列营销危机和事故,暴露了我国玩具产业掩藏在繁荣背后的深刻危机,使得我国玩具出口速度呈现下降趋势,国际市场开始萎缩,印度等国趁虚而入,开始抢占我国玩具产业的国际市场。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玩具产业若不转变传统的经营模式,玩具企业若不在产品创新、核心技术、自主品牌培育及服务上下功夫,将很难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若不对企业营销活动进行战略整合,将很难赢得更大的市场和利润空间。因此实施整合营销战略,加快推进玩具企业自主品牌建设进程,是我国玩具产业的当务之急。 二、整合营销战略的内涵及其实施 (一)整合营销的定义及其演变 整合营销理论创始人之一、美国学者舒尔茨早期对其下的定义是:“整合营销(Integrated Marketing)是一个业务战略过程,它是指制定、优化、执行并评价协调的、可测度的、有说服力的品牌传播计划,这些活动的受众包括消费者、顾客、潜在顾客、内部和外部受众及其他目标。”其内涵是:“以消费者为核心重组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综合协调地使用各种形式的传播方式,以统一的目标和统一的传播形象,传递一致的产品信息,实现与消费者的双向沟通,迅速树立产品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建立产品品牌与消费者长期密切的关系,更有效地达到广告传播和产品行销的目的。”闭这一定义将重点放在企业的商业运作过程上,强调整合营销对品牌传播与塑造的作用。 近年来舒尔茨又对整合营销的含义做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提出:“整合营销就是一种适合于所有企业中信息传播及内部沟通的管理体制,而这种传播与沟通就是尽可能与其潜在的客户和其他一些公共群体(如雇员、立法者、媒体和金融团体)保持一种良好的、积极的关系。”即整合营销既是一种营销手段、理念和营销模式,更是一种沟通手段和管理体制。对外具有整合各种信息综合传播企业信息和品牌的功能,对内则有通过各种沟通渠道和方式实现有效管理的作用。Cal舒尔茨重点强调企业内部管理信息的整合和对外传播信息及渠道的整合,并认为这才是整合营销战略的发展趋势和基本的发展方向。 整合营销目前在我国的应用主要局限于大企业,且主要应用于企业形象塑造、品牌传播、市场营销要素的组合等领域,重点是被作为一种营销手段。随着整合营销理论的不断发展,整合营销应该走出营销而进人企业战略管理的层面,并用其对企业组织和管理模式进行再造。通过长期研究和实践发现,整合营销战略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处于产业价值链低端的玩具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应用价值。整合营销理论在玩具企业中既可作为一种营销理念和营销手段,更可以用做一种管理理念、管理体制和管理手段,从而使发展了的整合营销可以得到更充分的实施。整合营销应该成为中小企业整合各类资源,实现有效品牌传播和战略管理的有效手段。 (二)整合营销实施思路 整合营销是一种对各种营销工具和手段的系统化结合,根据环境进行即时性的动态修正,以使交换双方在交互中实现价值增殖的营销理念与方法。企业应结合整合营销的理论,根据企业实际来实施整合营销战略。基本的操作思路如下:其一,以整合为中心。着重强调以消费者为中心,整合利用企业所有资源,实现企业的高度一体化营销。既包括企业营销过程、营销方式以及营销管理等方面的整合,也包括对企业内外的商流、物流及信息流的整合。宏观而言,整体的产业链都属于被整合的范畴。其二,讲求系统化管理。系统配置企业所有资源,使企业各层次、各部门和各岗位,总公司、子公司,产品供应商与经销商及相关合作伙伴协调行动,形成竞争优势。其三,强调协调与统一。企业营销活动的协调性不仅仅是企业内部各环节、各部门的协调一致,而且也强调企业与外部环境协调一致、共同努力以实现整合营销。其四,注重规模化与现代化。整合营销十分注重企业的规模化与现代化经营。规模化能使企业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为企业有效地实施整合营销提供效益保障。整合营销同样也依赖于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管理手段,现代化可为企业实施整合营销提供客观基础。 三、我国玩具企业自主品牌建设滞后的原因 目前关于自主品牌的定义,理论界主要从企业品牌、集群区域品牌、国家形象品牌三个层面来理解和创建。结合我国玩具产业发展现状,自主品牌是在玩具企业参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竞争的大背景下,企业处于产业链低端,所获利益甚微的情况下提出的,强调品牌的所有权、决策权归本国所有,同时与品牌相关的收益能够流人本国。 近年来,我国玩具企业已开始尝试转型,有意识地把自己的经营策略逐步转移到产品研发、建立品牌、市场营销等价值链环节。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骨干企业正在成长起来,涌现出一批如“北京蓝猫”、“澄海奥迪”、“江苏好孩子”等国内著名玩具品牌。但从整体来看,由于我国玩具企业对品牌效应的基础还没有足够的理解,对品牌还不能进行科学系统的整合营销,致使玩具自主品牌成长缓慢。 (一)企业营销水平低,品牌形象混乱 现代营销的中心和出发点是消费者,企业必须借助信息社会的一切手段了解目标消费者群体。企业树立品牌的一切活动都要围绕着消费者进行,通过双向沟通,培养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综合运用各种传播和营销手段,向目标消费者群体传播鲜明一致的品牌形象,更有效地达到品牌传播和产品营销的目的。我国玩具企业营销水平低,整合营销意识不强,具体表现为:(1)玩具产品的设计与生产跟大众心理、社会历史文化等因素联系不紧密。品牌形象的塑造缺乏与目标消费者的互动交流,品牌主题的打造很少依托文化进行提炼和扩散,不能赋予品牌一系列的思想、个性、行为,很难找到准确适合的诉求点,最终的品牌形象难以被目标消费者理解和接受。(2)品牌的传播大多借助单一的手段,品牌形象在传播过程中容易被弱化或扭曲。与教育、动漫、文具等一系列相关产业的传播力整合不够,缺少配合,不能很好地提升品牌形象。(3)品牌定位、品牌主题变化频繁,不能形成鲜明一致的品牌形象,消费者易造成品牌形象的认知混乱。 (二)产品附加价值低,品牌竞争力弱 品牌的附加价值是指品牌中所包含的能够超然于产品实体,给消费者带来信任感、满足感和荣誉感的抽象价值。它能使消费者获得一种心理满足从而形成一种商品溢价。由于我国玩具企业普遍缺乏核心竞争力、缺乏自主创新的产品,使我国玩具产业始终处于产业链利润末端。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一个出口到美国的芭比娃娃,市场零售价高达9. 9美元,而我国生产企业仅分得0. 35美元的加工费。由于品牌附加值低,品牌竞争力不强,我国玩具的品牌影响力及营业收人大多限于国内,目前还谈不上全球经营。究其原因在于:(1)企业战略管理能力不强。很多玩具生产企业往往只顾眼前利益,缺乏对企业长远发展的通盘考虑,既没有既定的方向也没有既定的目标,也就没有核心竞争力。(2)企业缺乏合作意识。玩具企业往往难以借助自身力量来提高研发能力,但又不愿意与国内外的大学和科研院所合作,导致产业升级困难。(3)国家主管部门缺乏对玩具产业布局的引导,致使玩具产业没有形成高中低相结合的合理产业布局,地区分布相对集中且附加值不高。 (三)品牌运作缺乏战略思维,短期行为严重 营销战略是以品牌作为核心竞争力,以获取差别利润和价值为目标的经营战略,一般的营销策略达不到这个高度。我国玩具企业品牌运作缺乏战略思维、短期行为严重的主要原因是:(1)与复杂多变的市场经营环境有关。全球金融危机使一些玩具企业对未来市场的动向很难把握,无法预测未来政策和环境变化,所以就觉得中短期规划似乎比长远规划更现实,动态战略调整比静态战略规划更重要。(2)与企业品牌寿命短,难以形成强势品牌有关。企业营销还处于低水平阶段,起点低、寿命短是多数企业品牌的共同点。多数企业在企业文化方面缺乏建树,营销战略规划缺失。(3)与被国外玩具商掌控有关。一些国外玩具商为了保证自己的垄断地位,把上游和下游市场牢牢摸在手中,以订单为诱饵,扶植企业进行大规模生产,导致我国玩具企业对国外玩具商的依赖越来越强、越来越没有自由。 (四)营销安全管理体系缺失,危机公关能力低下 营销安全理论认为,营销危机是指由于企业宏观、微观环境的突变或营销管理的异常,使企业陷人极端窘困的一种状态。玩具行业的营销危机表明,在该行业的外强背后隐藏着严重的营销安全隐患。玩具行业之所以成为我国企业营销安全事故的重灾区,原因在于:(1)缺乏危机预警机制,不能及时发现危机。玩具行业危机的爆发表面看是由于看似偶然的事件引爆,但实则必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玩具行业的企业营销安全预警机制的缺失,导致关键营销安全要素未能得到有效监控。(2)缺乏危机处理机制,不能有效处理危机。著名企业危机管理与公关专家奥古斯丁指出:每一次的危机本身既包含导致失败的根源,也孕育着成功的种子。而我国玩具企业由于缺乏正确的危机处理机制,不能有效处理危机。(3)缺乏危机修复机制,不能有效修复危机。危机发生以后,玩具企业也采取了一些修复措施,虽然这对于恢复玩具企业的形象、信誉,促进销售有一定作用,但是玩具行业未来的营销安全依然没有保障。 四、整合营销战略在玩具企业自主品牌建设中的实施 在玩具企业实施整合营销,就是为了建立、维护和传播品牌,加强客户关系,而对品牌进行计划实施和监督的一系列营销工作。实施整合营销战略,实现企业从制造为核心向市场为核心的方向转变,可以使企业内外部的各种资源和要素通过整合产生协同效应,使企业逐步从加工制造转变成为设计、生产、营销和服务等为一体的新型企业。 (一)整合企业内部资源,打造企业整体形象 要打破玩具企业管理内耗等普遍性障碍,建立规则、标准,规范流程,提升效益,消除沟通的障碍,得到员工的认同和支持,就必须对企业内部营销资源进行规划整合。只有以整合营销为基础重整企业的营销和整体管理战略,才能使企业每个部门的每个成员和每个职能都负起沟通的责任,使企业发出的所有信息都起到加强企业形象的作用,并最终实现塑造独特的企业形象、创造最大的品牌价值这一整合营销的终级目标。玩具企业可以建立“整合营销中心”,协调与产品研发、企划公关、销售服务三大职能部门的工作,从整体上把握好市场和企业管理。通过部门整合将原先分离于数个部门中相互有关联的岗位和部门整合为一个职能部门,避免部门和岗位的重复设置及水平沟通障碍,整体减少企业经营软成本。 在完成内部资源整合和组织机构建设后,玩具企业管理者需要建立CIS系统。CIS (Corporate IdentitySystem,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是针对企业经营理念与精神文化,运用整体传达给企业内部与社会大众,并使其对企业产生一致的认同感或价值观,从而达到形成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促销产品或服务的设计系统。CIS是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它代表着信誉、产品质量、人员素质等。它富有个性的、独特的精神能准确地表达给所有利益相关者,使其产生一致的认同感与价值观,使企业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得到社会的接受和肯定。一些美式或日式卡通品牌的运作模式值得我们去借鉴。其卡通形象在上市前先制定出一套完整的Style-Guide(类似于企业视觉识别系统)。其中包括该卡通形象的标志、标准字体和颜色、人物设定以及应用许可条文等。这种规范、系统化的运作模式,有助于为后续延伸产品提供标准化依据,玩具企业应该重视系统的品牌规划而并非功利地以短期利润主导企业行为。 (二)整合营销传播手段,传播塑造鲜明一致的品牌形象 在实施营销传播过程中,要以消费者为中心实现高度的一体化营销。要求企业变单一传播手段为多种传播手段的综合,要坚持“一个观点,一个声音”的原则。玩具品牌应抓住消费者的感知品味和产品的特色,着重塑造品牌联想,提升消费者感知价值。同时必须在塑造品牌感知的基础上强化品牌的个性。对不同类型的细分市场进行科学的调查分析和评估,了解消费群对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的评价标准,在此基础上进行品牌形象塑造。借助于个性的广告主题、广告语、差异化服务特点等,努力塑造良好的一致的品牌形象。日本三丽鸥公司对时下流行“可爱文化”的准确把握和形象成功塑造,使旗下的He1loKitty品牌成为一种消费文化符号。通过品牌形象许可授权模式发展卡通延伸产业,并通过网络娱乐模式进人主流文化。 玩具产品很容易受到人们的文化素养、审美情趣、心理状态等因素的影响,只有与消费者建立长期一贯的联系才能及时发现和满足其需求。因此,在品牌传播中必须变单一传播手段为综合传播手段。一方面要将传播渠道本身的信息传递与不同渠道进行横向的浅层次的有机整合。注意整合使用各种载体,选择适合品牌传播的方式,达到最有效的传播影响力,让消费者能够通过不同的途径接触到的信息都是连贯的同一主题。另一方面进行纵向的深层次的整合,通过深层次的整合将品牌的美誉度和忠诚度培育起来,并加强传播这一品牌核心价值,使品牌的可接受程度最大化。 (三)将品牌建设扩展到价值链每一环节上,全面提升品牌附加值 玩具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是一个有机的服务链条,它包括设计、生产高质量的产品,通过有效传播让消费者认知该产品,搭建销售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咨询、运输、安装、维修等服务,回收顾客反馈等内容。因此,玩具企业在保持原有规模生产优势的基础上,可采取后向一体化策略,进行科技研发和产品创新,对产品进行细分与精耕细作,在上游打造自己的核心品类优势。也可采取前向一体化策略,对品牌进行创新培育,提供优质服务,在下游开拓出自己的市场分销网络。同时,还必须在技术、产品、营销方式、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这样企业借助为消费者提供的产品价值、服务价值、人员价值、形象价值,就可以逐步全面培养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全面提升品牌附加值。 (四)对渠道与终端进行规划、定位,掌控主流销售渠道 只有拥有自己的市场基础和渠道网络,才有可能对市场有控制力,才有可能拥有市场的溢价能力和主动权。选择好渠道商和渠道结构对于降低成本和增加价值具有决定性作用。目前,我国玩具企业必须有效地避免依靠单一市场的风险,紧紧抓住原有市场,及时关注新兴市场,积极拓宽玩具出口渠道。采用垂直分销渠道等模式,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此外,企业可将自己的玩具产品按档次、产品特征、同类产品竞争程度、目标群体特征进行分类,制定出主流终端与辅助终端的终端群组合策略。企业应对自身渠道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品牌形象在与消费者接触的各个层面上是一致的、鲜明的。从利润空间和创新看,玩具企业应该更重视高端市场的占有和应用品牌许可授权的方式。高档玩具应重视高端渠道的建设,通过商场专柜、专卖店等形式销售产品。品牌许可授权这种商业运作模式在卡通玩具行业被普遍看好。一个品牌的拥有者将其品牌特征授权给其他产品或服务使用,不但能够发展多种延伸产品抢占多元化市场,也可以借机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完善企业营销安全管理体系,增强危机修复能力 我国著名营销安全专家李蔚教授在其提出的“营销安全三维结构模型”中指出,影响企业营销安全的要素包括环境、市场、战略、策略和运作等内外部要素,外部环境和市场的演变可能对营销安全构成威胁,内部要素的恶化可能形成企业营销安全的软肋。我国玩具企业近年来遭受的一系列营销危机和事故,要求企业必须完善自身的营销安全管理体系,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玩具企业应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对于可能因质量、安全等问题而引发的产品危机,不仅要有足够的心理预防,还应多方分析其他企业的类似危机案例,总结并吸取教训。应在企业的信息收集管理系统基础上,建立健全危机预警机制、危机处理机制、危机修复机制。高度重视危机修复的准备工作,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培训、预案积累、危机演练等方面。 (六)实施与相关产业的战略联盟,推动玩具产业规模化、现代化 目前玩具产业在上下游连接带动游戏、纺织、化工、电子、动漫、影视、教育等20多个产业,它们之间有着天然的联系,形成了硕大的“产业链”。这些天然的条件赋予了玩具产业与其他产业实施战略联盟的可能,以及提供向周边产业链延伸的条件,一旦发力,必将推动整个玩具业的发展。以迪斯尼公司为例,美式卡通将大众传媒的作用提到首位,卡通形象直接通过大众媒体接近消费者,随后根据其受欢迎程度,进一步将卡通形象大规模商品化。迪斯尼公司坚持“制造欢乐、销售欢乐”的品牌定位,采取创新模式,把卡通形象的制作流程变成一种特定模版,用现代工业流水线生产的方式,打造影视、出版、玩具、主题公园等环环相扣的家庭娱乐组合产业链,一步步将迪斯尼公司推向新的高峰。日本卡通则是将影视、出版和玩具、文具等作为一个完整的产业链,相互促进,构成一个良性循环的产业结构。这种拉长产业链的方式,提高了品牌的文化创新能力。 目前我国玩具生产企业有2万多家,玩具与教育结合无疑是玩具行业走出低迷的途径之一。蓝猫与伟易达结成战略联盟,成立了蓝猫教育玩具总汇。另外,与动漫的结合也是战略升级路径之一。目前全球动漫产业的产值近5 000亿美元,中国玩具业很有必要整合动漫业资源,优劣互补衍生出新产业。国内规模较大的玩具企业已开始介人动漫文化产业,现有奥飞、弊威、小白龙、广东佳奇等公司。因此,玩具业应当早日实施战略联盟,积极寻求“战略伙伴”,使产业之路越走越广阔。 整合营销论文:关于区域旅游整合营销战略的实施阶层分析 论文摘要:以区域旅游目的地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营销是一种在地区层次上进行的崭新的旅游营销方式。由于区域旅游目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在实施整合营销战略时,可采取具有递进层次的战略步骤,即协调旅游目的地的各种营销传播手段;管理旅游目的地形象信息的接触点;建立旅游目的地营销信息中心;全方位整合区域旅游目的地所有营销因素。 论文关键词:整合营销战略 旅游目的地 信息接触点 营销信息中心 1区域旅游整合营销战略概述 美国营销大师菲利浦。科特勒指出:整合营销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不同营销功能如:销售、广告、产品管理、售后服务、市场调研等必须协调;二是不同营销单位地区、行业、部门、企业之间必须协调。区域旅游营销是一种在地区层次上进行的营销方式,地区将代表区域内所有的旅游企业,以一个旅游目的地的形象作为营销主体加入旅游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地区营销的参与者是地区内所有的机构和人员;营销对象J地区内所有的产品和服务;获益者也是整个地区。随着我国区域旅游合作的迅猛发展,整合营销理论也逐渐进入旅游业,如长三角、泛珠三角、大西南等旅游协作区域与组织,都在通过联合宣传、价格联盟等方式,不断推进区域旅游整合营销的进程,整合营销战略已成为区域旅游目的地竞争与合作的核心内容。 将整合营销理论应用到旅游业中,就是将所有与旅游目的地产品和服务有关的信息加以管理的过程,使顾客及潜在顾客接触整合的资讯,并且产生购买行为,并维持消费的忠诚度。其核心思想就是将区域目的地有关的营销活动一一元化:即以旅游目的地所对应的目标旅游者为核心,重组区域内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综合协调地使用各种形式的传播方式,以同一的目标和统一的传播形象,传递一致的目的地形象信息;实现与目标旅游者的双向沟通迅速树立旅游目的地在旅游者心目中的形象地位,建立长期关系更有效地达到增加旅游有效需求和促进目的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但在整合营销战略上实施中,区域旅游目的地的营销者存在着不少困惑和误区,具体表现为:一是营销者把旅游目的地的“联合促销”当作整合营销,目的地的信息传播手段要么比较单一,缺乏成效;要么区域内各种形象、内容、信息混在一起,传递出同一目的地不同的声音和形象,而且难以测量传播效果。二是把市场营销理论简单移植到旅游目的地营销中,对旅游目的地作为一种综合旅游产品的特殊性所引发的营销理念和策略变革认识不足;三是对区域目的地营销单纯化为目的地形象的建立与传播,对旅游目的地中的众多利益相关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的关注与协调不够,缺乏目的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 因此,旅游目的地营销者需要重新思考它们的营销战略,认识到整合营销战略必须从消费者的需求和利益为出发点,从整合的高度,去俯视和经营旅游目的地;从整合的视角,去设计和塑造旅游目的地形象;以整合的思维,去营造旅游目的地的消费氛围和市场环境。认识到区域旅游整合营销战略对于协同性要求极高的区域旅游业来说,是提高旅游目的地竞争、加强旅游目的地的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武器。 2区域旅游整合营销战略的实施阶层 美国西北大学教授舒尔兹在其著作《整合营销传播》中指出:企业的营销传播活动进行整合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依次经历了四个层次—战术调整、重新定义营销传播范围、信息技术运用、财政及战略整合。根据整合营销传播理论,区域旅游整合营销战略实施的内容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包括了目的地的形象、计划、资金等所有要素的整合。那么根据目的地旅游发展的不同阶段和不同水平,旅游整合营销战略实施的实施就有着不同的推进层次。具体主要有以下几个实施阶层: 2.1实施阶层一:协调旅游目的地的各种营销传播手段 “协调各种营销传播手段”对于旅游区域刚刚开始实施整合营销战略时常常采用的,即首先确认现有的各种营销传播方法,如一般的广告、直接销售、促销和公关等的营销因素的作用,然后组合这些方法,并通过对这些信息传播手段的综合协调,以提供明确的、连续一致的和最大效果的营销传播组合。即同一区域旅游系统针对同一客源市场,树立统一的旅游形象,整合营销经费,统一促销策略,采取一致促销行动。旅游目的地营销传播可采用的手段和方式有以下两大类: 一是直接的传播,即旅游目的地的组织者直接通过营销预算实施传播组合来提升潜在顾客对目的地的认知,并对其态度施加影响,包括:(1)通过旅游中间商、导游人员、旅游信息中心员工等人员传递有关目的地及其旅游产品的信息。(2)利用大众媒体和特定媒体广告来激发人们到目的地旅游的欲望。(3)对主要目标市场进行数次大规模公关活动。(4)到目标市场举办旅游展览会。(5)对游客或旅游中间商进行销售激励。(6)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节国际性、全国性或区域性会议、会展及体育赛事等。(7)建立目的地营销系统,通过互联网进行旅游宣传促销。 二是间接的传播,即目的地组织者通过对该地区整个旅游业提供指导、扶持,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氛围,协调和发展目的地各方面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寻求旅游目的地长远和未来的持续性发展。具体方式有:(1)定期向旅游业提供便于用户使用的数据信息资料。(2)在客源市场设立办事处。(3)安排旅游产品供应商与潜在的购买者举办洽谈会、展销会等。(4)精心组织旅行经营商、商记者参观旅游目的地并试用旅游产品。(5)出版供旅游商参考的旅游行业指南。(6)建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制定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以及加强产品的质量控制等。 目前我国许多的区域旅游目的地的整合营销战略实施基本上处于这一阶层,特别是直接促销手段上,能积极采用并整合、协调为一个整体。如深圳在其旅游形象的传播中,采取了与深圳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合作媒体宣传;定期开展旅游教育公益活动;加强城市新形象视觉识别系统的设计,采用户外广告的形式置于市内各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树立模范,对城市旅游形象建设中的事件活动、事迹、人物等作详尽的介绍,制作城市旅游形象宣传画册、影碟、手册;加强海内外各大媒体对深圳城市建设、经贸招商、旅游文化等各方面的情况的宣传报道等。 2.2实施阶层二:管理旅游目的地形象信息的接触点 在旅游目的地组合和统—了各种传播手段后,接着可实施整合营销战略的第-4"阶层——管理旅游目的地形象信息的接触点。 由于消费者决定旅游目的地时,目的地的形象是最重要的判断标准。而一个旅游目的地形象的构成是复杂的、多维度的,旅游者会通过各种方式认识和了解旅游目的地,途径广泛地接触有关旅游目的地形象(如图1),每一个途径都可以被视为与旅游者沟通的接触点,每一个形象信息的接触点都会给旅游者留下对目的地的印象,进而影响他们的购买决定和购买行为。所以,旅游目的地组织者要全面分析和认识消费者对信息的接触点,明确目标市场中的旅游者是通过什么渠道得到信息和对信息有怎样的理解方式,并通过形象接触审计,判定哪些是重要的接触点,即最能影响旅游者旅游目的地选择决策过程的关键点和最能说服潜在旅游者信息传递的关键点,然后旅游目的地的组织者利用这些重要的接触点传递信息,并对它们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一方面对所有影响旅游者对目的地感觉、态度和行为的各个信息接触点进行管理,以强化可控的正面传播,减缓不可控的或不利于产品或服务的负面传播;另一方面,控制所有与利益相关者接触时所传达的信息,看他们是否与旅游目的地的整体营销策略保持一致。 如济南市通过对其城市的深度分析,设计出起旅游形象“老济南.新泉城”,根据这一形象定位,全面进行城市的营销传播活动: 一是整合媒体信息,包括旅游宣传手册、报纸杂志、户外广告、网络媒体等,使其统一传达“老济南.新泉城”形象主题,开展的节事活动、公共关系活动也突出这一形象主题服务。除此之外,还全面导入城市的形象工程,如改善济南的城市标识系统,如街道名称、交通干线的指示牌、景点的介绍牌以及车站、商业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指示牌采用或改用特定的标准字体、色彩的中英文,公共活动场所如停车场、公厕、电话亭等尽量推行国际通用的图象标识等。提高旅游服务者的整体素质,树立起他们为旅游者服务的意识,创造良好环境,使旅游者拥有对“品牌旅游地良好体验,从而获得更多的“品牌”忠诚度。 2.3实施阶层三:建立旅游目的地营销信息中心 寻找和识别了旅游信息传播的关键渠道后,旅游目的地营销传播的第三个阶层就是首先要建立目的地营销信息中心,利用信息技术,收集客户的资料,进行旅游产品测试与消费者满意的调查-接着进行一对一的、理性的、由消费者主导的、非强迫的、循序渐进的、同时也是一种低成本与人性化的传播。建立目的地营销信息中心以两种主要相关的形式来表现的: (1)对掌握和储存有关旅游者的信息数据库的使用。数据库中包含了有关旅游者的相关信息:旅游者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旅游消费的行为历史;旅游者的具体购买行为、态度、偏好、品牌提及与记忆等。营销者对数据库中有关的游客信息,通过使用广泛的统计方法和工具来评价游客,找出对目的地最有价值的游客进行个性化的营销。 (2)了解与旅游目的地的相关信息是怎样和以什么方式被传递给消费者以及其他目标人群的,然后从消费者的角度计划和发展这种传播渠道。让消费者选择方式和时间,以他们最方便的时间和地点,通过与他们所处情况最为相关的一条信息进行传播。 如香港旅游发展局信息中心定期收集市场数据以促进开拓客源市场:经常针对旅客的需要和来访动机,定期收集有关游客人数、原居地、国籍、性别、年龄、所乘交通工具、住宿酒店、消费方式及金额、停留时间、对港印象及意见和会否重访等方面的资料。这些资料为旅游发展局制订针对性的市场营销策略提供了依据。例如对亚洲游客突出宣传香港是“购物天堂;对欧美游客则重点宣传香港的传统东方色彩;旅游旺季时重点营销会议、展览及奖励旅游,以占领高端旅游市场,提高地区旅游收入。 2.4实施阶层四:全方位整合区域旅游营销所有因素 “全方位整合区域旅游营销所有因素”,这也是区域旅游整合营销战略的最高阶层,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基于消费者的整合。整合营销必须是在了解旅游者的需要和欲望的基础上锁定最有价值的目标旅游者,结合旅游目的地的定位和形象特征,进行营销传播的策划。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整合。即营销者应该认识到,目标旅游者并不是营销传播的惟一群体,其他构成目的地系统的利益相关群体(如旅游目的地中的旅游企业、管理部门、社区居民等)也应该包含在总体的营销传播战术之内。 第三,关系管理的整合。要向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做出有效营销传播,目的地的营销者必须制定有效战略,这些战略不仅是营销战略,还包括生产战略、财务战略、人力资源战略等。也就是说,在旅游目的地系统中,如住宿、交通、购物、娱乐、服务等旅游的每个功能环节内发展出管理战略以达到不同职能部门或行业的协调。 3结语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旅游目的地在实施整合营销战略时,要根据当地旅游经济发展情况分阶层、分阶段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由局部到全部的实施过程,旅游目的地整合营销的本质是目的地管理者对顾客认可的价值的整合。以旅游者的需要与价值为基础,发展多种与旅游者的沟通手段,在这一过程中,充分关心旅游者的需要,介绍旅游者想知道、能知道并且容易记住的内容,是整合营销的核心。旅游目的地的整合营销传播是从一般宣传转变为对旅游者消费心理的管理,把对目的地旅游吸引物的宣传转变为对旅游者等利益相关群体态度与印象的接触管理。在整合营销思想下,根据旅游者对目的地形象的态度,发起立体有纵深的宣传战役达到改变旅游心理的目的,如图2。 整合营销论文:轿车市场整合营销初探 内容摘要:整合营销传播的概念自从上世纪90年代由美国西北大学舒尔茨教授提出以来得到了广泛的认同。整合营销被应用在包括家电业在内的诸多领域,显示出良好的效果。在我国轿车营销领域对于整合营销的应用虽然刚刚开始,却已为理论界和企业所重视。我国的轿车市场已经由卖方市场进入了买方市场,传统的营销模式已经不能够胜任新形势下的营销工作。我国轿车企业必须寻找到新的营销理论做指导。本文首先简单分析了轿车企业引入整合营销理念的必要性,接着应用整合营销理论对我国轿车厂商的营销工作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整合营销传播 客户关系管理 危机公关 核心竞争力 由于多数汽车提供的是相同的性能和特征,传统的差别正在消失,汽车厂商可能将面对汽车像大型家电和电脑一样成为一般商品的状况。我国汽车市场也必然经历这样的发展阶段。当轿车市场进入买方市场,消费者越来越挑剔的时候,就需要引入整合营销的理论。 轿车企业引入整合营销的必要性 20世纪90年代以后,市场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商品生产高度自动化、标准化,竞争者在产品、渠道、技术、成本等方面越来越相近。 面对这些市场环境的新变化,以美国西北大学教授舒尔茨(Schultz)等为代表的学者提出了整合营销传播理论。整合营销传播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以由外而内(Outside-in)的战略观点为基础,为了与利害关系者(Stakeholders Interest Groups)进行有效的沟通,以营销传播管理者为主体所展开的传播战略,即为了对消费者、从业人员、投资者、竞争对手等直接利害关系者(Interest Groups)和社区、大众媒体、政府、各种社会团体等间接利害关系者(Stakeholders)进行密切、有机的传播活动,营销传播管理者应该了解他们的需求,并反映到企业经营战略中,持续、一贯地提出合适的对策。为此,应首先决定符合企业实情的各种传播手段和方法的优先次序,通过计划、调整、控制等管理过程,有效地、阶段性地整合诸多企业传播活动。整合营销传播区别于传统营销传播的关键在于整个活动的中心由生产者向消费者的转移。 根据整合营销理论,结合轿车市场的特点,笔者认为我国轿车营销有必要引入整合营销。 我国轿车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 频繁的价格战、库存压力、供过于求等种种迹象都表明我国轿车市场已经进入买方市场阶段。2005年起关税降到25%,许可证配额亦被取消,中国车市还将会面对来自国际市场的竞争,可以说像2004年那样的价格战将不可避免地出现。轿车市场再回到卖方市场状况,厂商坐享高额利润也已然不可能了。随着我国消费者收入的增加,受教育的程度逐步提高,掌握的信息越来越丰富全面,消费者将越来越挑剔,越来越难“对付”。在市场竞争中,谁能够赢得消费者的青睐,谁就能够成功。在买方市场条件下,整合营销在赢得消费者这方面比传统的营销理论要更有优势。 轿车技术不能够单独构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由于生产技术的进步,各个品牌的轿车在整体性能上越来越接近。一种技术创新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被复制。1912年,凯迪拉克公司第一次将电动启动器引入汽车。这种叫Delco的启动器在当时确实是一种非常引人注目的产品,它使汽车启动既安全又简便。当通用汽车公司销售呈疲软态势时,凯迪拉克公司借此使其销售额狂增20%。然而,仅在四年内,几乎90%在美国销售的汽车都装备了自动启动器。以现在的生产技术,一项技术创新很难像凯迪拉克的电动启动器在1912年时那样还保持了近四年的竞争优势。轿车物理性能方面的差别已经不能单独构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必须具备“偷不走,买不来,拆不开,带不走,溜不掉”的特点(张维迎)。企业必须努力寻求除技术以外的核心竞争力的源泉,整合营销可以成为重要的源泉。 消费者获取信息越来越便捷 消费者获得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传统的渠道,如报刊、杂志、电视等,自不用说,它们依然是消费者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新兴的渠道如互联网、互动电视等则使得消费者能够主动的去获取信息。21世纪,消费者控制着信息技术,所以市场将被消费者支配,而且这种情况在未来只会加强不会减弱(舒尔茨)。今天,轿车消费者能够通过互联网方便的知道轿车的详细情况,如配置、价格、经销商信息等,进而可以决定在哪里购买,何时购买。正是因为消费者获取信息的渠道多种多样,企业更应该运用整合营销的理论,整合各种传播沟通渠道,使得各种渠道协同作战,发挥协同效应。 整合营销在我国轿车营销中的应用 导入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关注客户价值 由于轿车是高单价的消费品,轿车营销的竞争不仅仅停留在功能利益的层次,更重要的还在程序利益(采用更简单、更快速、更便宜,以及更愉快的交易方法)与关系利益(卖方提供好处,奖励那些肯透露自己身份,乃至不吝进一步透露其购买行为的消费者)的层次上展开。如何向消费者提供合适的程序利益和关系利益,以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促进企业的发展是轿车企业需要考虑的关键问题。建设一个完善的CRM系统能够很好的帮助解决这个问题。CRM系统能够系统的收集客户的信息,这些不仅包括客户的静态数据,如详细客户个人资料、所购轿车的参数等,还包括轿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动态数据,如修理的时间、地点、次数,更换的零部件,修理人员等大量的系统的客户资料。 通过使用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工具对这些数据进行细分,分析客户对轿车以及服务的反应,分析客户满意度、忠诚度和利润贡献度,从而“投其所好,送其所要”,更为有效地赢得客户和保留客户,进行潜在客户的开发与管理以及客户忠诚度的管理。另外,轿车企业还可以通过这些资料识别消费者的行为趋向,进而可以发现新的商机。通过对消费者数据进行分析,汽车企业还可以找出汽车吸引消费者的非价格因素。这样就不必用降价促销之类的手段去增加销售,转而可以通过使消费者因购买自己的品牌显得与众不同来营造一种新的竞争优势。上海通用汽车公司在2001导入了CRM,随后在2002年11月创立中国第一个汽车服务品牌——“别克关怀”(Buick Care),秉承“比你更关心你”的理念,率先将汽车服务从“被动式维修”带入了“主动式关怀”的新阶段,并先后创立了“星月服务”、“菜单式快速保养”两大特色服务项目。别克关怀包括六项服务承诺:主动提醒/问候、一对一顾问式服务、快速保养通道、配件价格/工时透明、专业技术维修认证、两年/六万公里质量担保。没有CRM系统的支持,这些使上海通用区别于竞争对手的服务项目或内容就无法完成。 引入本土文化元素,明确品牌定位 目前汽车广告的投资回报率并不是很高。造成这种结果的一个很重要原因是各大汽车企业火拼广告,导致广告的作用相互抵消,而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然而,广告设计缺乏创意,媒体投放目标分散等因素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广告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用于广告的资源毕竟是有限的,因此广告必须传递能够打动产品目标消费群的信息,以增加销售量,并且服务于品牌传播为目的。笔者认为,汽车广告的制作应该引入本土文化的元素,传递产品的特点,符合品牌的个性。自汽车工业出现以来,产品的特征、性能、质量、设计和效率一直被用作区分汽车优劣的传统标志。然而以品质为基础来区分的主要缺点——短暂性,却是不可避免的。汽车的外观、性能、质量等物理方面的差异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小,整车性能越来越趋向平衡。消费者渐渐不再注重这些方面,转而更关注精神层面的追求。例如,奔驰轿车的消费者始终代表社会中新生成功阶层的消费力量。拥有奔驰轿车能为消费者带来一种无与伦比的成就感。奔驰从轿车的外观风度与气质及配套设施,无处不让消费者体验到成功新贵的享受。“成就感”这种核心价值是消费者购买奔驰轿车的根本理由。 在普遍缺乏品牌个性的市场中,产品近似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价格战,直到实力雄厚的企业用价格竞争的手段将相对弱小的企业赶出市场为止。价格战之后消费需求将会更多地向精神层面转移,使汽车品牌选择成为人们在社会存在中的另一个特征。对消费者这种情感需求的满足必须要通过品牌内涵来实现。尽管目前国内很多轿车厂商已经开始重视品牌建设,但在品牌塑造的各个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从定位模糊、缺乏个性到传播途径不恰当等种种迹象都表明我国轿车品牌的建设目前还只停留在扩大品牌认知度的阶段。我国轿车品牌必须开始注意自身的定位,创建有独特精神内涵的品牌,而不再单纯的追求车辆物理性能的提高。 实施有效的危机公关,维护品牌形象 危机公关是指企业处于危机时刻所进行的公关活动。轿车是一个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出现一些故障在所难免。现在的消费者维权意识日益高涨,一旦产品或服务出现问题,就会求诸于法律或媒体。而现在的媒体数目众多,互联网十分发达,任何对企业品牌不利的消息在极短的时间内就会在一个极大的范围内传播开来,这样就给企业的危机公关提出了严峻挑战。令人遗憾的是,国内许多汽车厂商甚至国际上著名的厂商目前都还没有建立危机公关快速有效的反应机制。市场上的问题已经出现了很久,厂家却还没有明确的处理办法,或者干脆不予处理。这会严重的影响到企业形象及其品牌形象。 从驴拉宝马、街头砸奔驰到广本雅阁折断,这些事件所牵涉到的著名轿车制造商的表现都欠缺妥当。笔者认为,汽车厂商应该有重视危机公关,建立危机公关防控体系。危机公关可谓“养兵千日,用在一时”。平时看起来没什么作用,当危机来临时,其作用就凸显出来了。2005年1月份,发生在杭州的“广本雅阁断裂”事件,给广州本田已经带来了不小的影响。笔者认为广州本田在处理这次危机的过程中,做法有失妥当。在事情发生后,广州本田没有立刻就此事表态,在事件处理的过程中没有及时的和消费者进行沟通,导致消费者的感情受到伤害,各种猜测满天飞,甚至上升到了民族感情的层面。这次危机中,广州本田比较成功的实施了对媒体的公关,并且得到了权威部门有利于自己的调查报告,但是却因为和消费者缺少充分沟通而导致调查报告遭到绝大多数人的怀疑,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整合营销在我国轿车企业营销中的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是已经进行整合营销的轿车企业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然而其应用远未达到完善的程度。随着我国轿车市场竞争的加剧,消费者掌握信息的能力的提高,整合营销理论在我国轿车企业中的应用会越来越充分和完善。
财务会计专业论文:五年制高职财务会计专业群建设与实践路径的研究 摘要:专业群建设是高职院校专业建设的重要延续。文章结合“财务会计专业群”的建设实践,分析了专业群建设的基本内涵,按照围绕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构建、教学团队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信息化课程建设、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实践与创新,提出了一条颇具特色、完整的专业群构建基本路径,以指导和促进专业群建设。 关键词:高职 专业群 课程体系 路径 在“十三五”开局之年,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在“十二五”期间组织实施职业学校专业品牌化、特色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启动了“十三五”期间职业学校现代化专业群建设工作。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财务会计专业群”围绕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构建、课程信息化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专业群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实践与创新。 一、财务会计专业群建设的基本内涵 专业群是由一个或多个重点建设专业为核心、由3个及以上专业或专门化方向组成的、专业基础相通、就业岗位相关、工作领域相近、教学资源共享的一个集合。结合我校隶属于江苏省财政厅财经行业背景和学校自身的专业定位、学校独特的办学优势与服务面向确定大力发展财务会计专业群。我校五年制高职财务会计专业群由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管理等四个专业构成,会计专业是我校的传统骨干专业,也是省级示范专业及省级品牌专业。该专业在2005年就被认定为省级示范专业,成为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十五”期间三十个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省级示范专业之一;2007年成为江苏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会计专业首批试验点;2007年,我校会计专业被确定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会计专业协作委员会理事长单位,承担着主持全省五年制高职会计重点专业的建设任务;2011年,在省“十二五”期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省级品牌专业评估中,会计专业又被认定为省级品牌专业。在会计专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我们立足会计,积极拓展,已建成了以会计为核心专业的财务会计专业群,财务管理专业、会计信息管理专业、审计专业,就是在会计专业的基础上拓展出来的优势专业。2016年,学校结合省市文件的精神,提出加快财务会计专业群建设,在充分发挥会计专业优势的基础上,利用专业之间的互为带动、互为促进、互补共享的关联性,提升专业群建设的整体水平,促进教学团队培养与建设,进而推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课程信息化及实训基地的建设,发挥专业群的聚集效应和扩散效应,实现“1+1 2”的功能,拓宽服务面向,增强社会适应性,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二、财务会计专业群建设的实践路径 (一)加强专业调研、对接产业需求,优化专业结构 在专业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专业发展论证会,在市场人才需求的引导下,合理优化调整专业结构或课程设置,使专业建设与区域经济需求紧密对接。近年来,徐州市围绕“三大基地”“四大产业”,全力推进“三重一大”项目,为徐州市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再次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更为财经类职业教育开辟更大的发展空间。社会对财经类专业的就业需求形势更加强劲。2015年徐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报告显示:全市各类就业服务机构招聘人员,对大专以上高等职业教育学历员工的需求保持在34%左右,其中,财经商贸类专业的人才需求排在十大需求专业的第3位。不断发展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需要大量熟悉会计工作、精通财经法规、实践能力强的会计人员。这为财务会计专业群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校紧密结合徐州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的实际,依托财政主管部门的行业优势和财经办学特色,拓宽专业领域,形成了以现代商贸服务业为服务方向,立足三产,联动二产,办服务型职业教育的办学格局。在针对工业企业、商贸服务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服务公司等企业的调研中,企业都有对我校毕业生的用工需求,尤其是会计服务公司,近年来发展很快,愿意大量招聘我校毕业生,徐州市目前有200多家会计服务公司,完全能满足学生识岗、跟岗和顶岗的需要。 (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财务会计专业群的教学质量 依托高校同专业教授专家、行业企业会计部门负责人及院级、校级专业带头人组成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职业岗位调研和人才需求调研的基础上,通过职业岗位能力调研-典型工作任务分析-课程体系构建-校企专家论证-课程标准开发-教材开发-教学过程设计等环节,按照会计人员职业成长规律及不同岗位职业能力需求,结合五年制高职教育的特点、合理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构建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体系,按照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的特点和培养要求,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教育,突出职业精神培养,不断探索具有特色鲜明的工学结合专I人才培养模式,目前已经形成“双证融通、校企融合、分段递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专业群培养的学生以熟练的会计核算技能和较高职业素养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在江苏省财会技能竞赛项目上处于全省领先地位,我校财务会计专业群各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五年就业率高达98%以上,形成了进口旺、出口畅的良好局面。 (三)搭建财务会计专业群“平台+模块+方向”式课程体系,建立“双证融通、集群链路、分段递进”培养机制 所谓财务会计专业群“平台+模块”课程体系,是指围绕会计岗位群工作领域,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架构时,由公共课程、专业群基础课程组成的“平台”课程,公共课程严格执行省指导性方案规定的课时,财务会计专业群基础课程主要满足各专业公共需要的培养,按照从事会计工作的基本能力要求,学生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因此最基础的专业群平台课程应包括会计基本技能(录入、点钞、珠算)、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等四门课程,它实现了各专业底层共享,同时该课程体系将专业课程与会计职业资格证书课程有机融合,建立“双证融通”培养机制。专业群提升平台则是以会计专业为核心和基础,其他都是在会计专业基础上拓展的特色专业,因此首先应该学习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实现底层共享。 “模块”是根据财务会计专业群中不同的专业而设置,表示该专业的培养方向,由体现专业方向特色的课程组成。如会计信息管理专业,它是互联网快速发展、会计软件日趋智能化的背景下,产生的一个新专业,该专业的学生在完成专业群平台课程以后,掌握了基础的会计知识,后续课程培养学生能及时提供企业所需的会计信息,对信息的处理和再加工的能力要求较高,开设课程主要有常见财务软件应用(金蝶KIS)、会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ERP项目实训等;财务管理专业是学生在完成专业群平台课程以后,掌握了基础的会计知识,后续课程培养的重点是学生参与企业管理的能力,开设的课程主要有Excel在财务中的应用、管理会计、税法、税收筹划、财务管理项目实训;审计专业也是在学生掌握基本会计知识的基础上,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重点学习审计知识、审计技术与方法,开设的课程主要有内部控制制度、审计技术与方法、审计实务、电算化审计、审计项目实训。专业模块课程按照双链路方式搭建,即“知识-能力”链路的专业课程与“技能-知识”链路的专业课程,既重视理论知识的讲授又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既强调校内学习与实训,又重视学生识岗、跟岗、顶岗的校外企业锻炼,各专业中层分立,充分体现专业的特色烙印。 同时财务会计专业群内的各专业不再是平行的互斥结构,而是互联互通的网络结构,相互支撑和沟通,通过会计核心专业的带动及其他专业的错位发展,形成内在联系紧密、资源可以共享的专业群体,在实现底层共享、中层分立以后,根据学生发展的需要,开设选修课程,实现高层互选。其基本框架如下表所示。 (四)构建群负责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与行业专家为核心的“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 学校长期坚持“人才强教”战略,全面提升师资整体素质,实施“名师培养工程”“专业带头人培养工程”“双师教师培养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打造工程”,建设了一支素质优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数量足够、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 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学历教育与能力提升并行、师德教育与业务提高并进、专职与兼职并举的方针,积极创新优秀人才成长和施展才华的师资管理运行机制,努力建立一支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师德高尚、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生机与活力、能够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为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学校建立了“名师”选拔培养和支持体系,结合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每年选拔1―2名左右优秀人才,创造条件,帮助申报“徐州市拔尖人才”“省高校教师青蓝工程”“省333高层人才培养工程”等人才培养工程,同时通过与行业企业和普通高校合作搭建协作平台或共同研究课题,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成为全省有较大影响的专家。 2.实施“专业带头人”培养工程。通过企业实践、师资培训、专业调研、课程改革、技能大赛、教科研等方面的带头作用,为专业负责人的成长打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努力培养一支理论与实践水平较高、专业教学与科研能力较强的优秀专业带头人队伍。通过专业负责人的成长,来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3.实施“双师教师”培养工程。双师教师是学校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课程改革的关键,对于如何培养双师,不同的专业应该有不同的方法,针对会计类专业,学校重点从两个方面进行推进,一是鼓励教师考取会计师,从理论上达到双师的要求;二是到企业实践,每名专业教师要有1个紧密联系的企业,并且每年都要到企业进行实践,同时明确实践的要求及内容,提交的成果,保证实践的质量。系部在学校支持下成立徐州财缘会计咨询服务公司,开展记账业务,要求每个职业教师都能独自一家公司的账务并帮助企业进行纳税申报。 4.实施“优秀教学团队”打造工程。打造“优秀教学团队”是提高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学校通过不同的专题,组建不同的教学团队,通过完成专题目标,打造优秀教学团队。如为加强技能训练,组建技能大赛教练团队,在完成学校金牌任务的同时,通过研究技能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来推动课程改革。再比如为提高会计从业资格证通过率,组建课程教学团队,加强对从业资格考试课程的研究,制作题库、录制视频,研究教学方法与课堂组织形式,在提高通过率的同时,教师也得到了锻炼,同时又形成了课程改革的成果,使优秀教师成为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教学方面的专家。不同形式的教学团队,解决学校、系部不同方面的问题,在师资建设方面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同时学校把优秀的团队,经过包装、推荐、申报市级、省级乃至国家级教学团队。 (五)整合校内外实训基地,全面实施实践育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1.财务会计专业群建成了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g服务、专业文化环境为一体的省级高水平财经实训基地,建成模拟会计文化展示厅、货币陈列室、纳税申报实训中心、模拟银行实训中心、会计岗位实训室、成本会计实训室、虚拟会计实训中心、财务决策实训室、金蝶、用友软件实训中心、财务管理电子对抗实战实训室、三维演示厅等23个实训室,22个软件实训平台,实训实习基地系统、完整、先进,为会计专业教学改革提供了有效支撑。 2.建设了“校企融合”的教育体系。校企融合是财务会计专业群“双证融通、校企融合、分段递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特色,是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会计系先后与江苏嘉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徐州一牙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彭城五交化、徐州市百货大楼、徐州市宗申公司等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在“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构建”“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实现校企双赢。多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讲求实效、共谋发展”的原则,在培养高素质实践性人才培养方面,开展长期合作,比如学校与会计服务公司共同开发记账业务流程教学资料,落实校外实践项目,用于教师辅助教学、学生自主学习和职工培训。 3.做强“江苏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基地”,进一步提升服务社会水平和能力;加强“江苏省财经技能教学研究基地”和“江苏财经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引领江苏财经技能教学研究、为财会技能大赛提供基地支持、为江苏财经教师培养提供优质服务,形成鲜明的示范辐射特色。 (六)开发财务会计专业群数字化教学库,实现教、学、做、训、评一体化平台 与企业合作开发财务会计专业群数字化教学库,包括专业中心、课程中心、实训中心,专业中心,主要让学生了解R到ㄉ璧某晒,包括专业调研、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专业与课程评价、实训基地、校企合作、技能大赛、师资力量及专业建设成果,便于加强学生对专业的认同,增加专业归属感;课程中心主要开发了会计基本技能、基础会计实务、财务会计实务、纳税申报与会计处理、成本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实务、常见财务软件应用、模拟企业经营流程实训等8门精品课程,便于学生学习和实训的需要,实训中心包含了专业购买和开发的22款软件,满足了学生实训、练习、考核与竞赛的需要,实现教、学、做、训、评一体化平台。 构建信息化环境下的教育教学新模式,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实践中广泛应用,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的影响力,在和企业合作的基础上,对教师和学生全部开通网络教学空间和学习空间,实现了教师与学生实时的沟通和学习,大大拓展了学习的空间。 (七)加快构建现代化财务会计专业群机制,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校要积极构建现代化财务会计专业群的运行和质量保证机制,成立财务会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明确群专业负责人选拔和任命办法,明确群专业负责人的职责与任务,配备各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建立群专业教学质量保障、监控及评价标准体系,坚持过程管理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广泛吸收学生、家长、企业、行业等组织参与质量评价,积极探索第三方参与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建立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制度,要将毕业生就业率、对口就业率、用人单位满意率、学生综合素养和持续发展能力(包括职业岗位发展和升学率)、创业成效等方面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 三、财务会计专业群建设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建设思路 尽管高校财务会计专业群建设目前已取得一定的成效,凸显了专业的办学优势,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亟须解决的问题。一是财务会计专业的文科特征造成了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推广不够;二是优质课程建设方面,精品课程网站建设要继续完善,在教学资源建设方面,资源内容还需继续补充;三是国际合作交流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会计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动专业群建设,提升专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一是进一步提高教师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开发能力,完善并利用学校现代化网络平台和教师教学空间,强化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二是进一步加强与企业、行业的联系,促进教师产学研科研成果的转化,为学生、企业和社会提供更多优质服务。三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积极引进优质的教学资源,引领江苏省五年制高职财会类专业建设,发挥我校会计专业在江苏省职业院校乃至全国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财务会计专业论文:浅谈中职财务会计专业如何实施教学改革 中职财务会计专业应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专业基本理论知识,熟练的专业技能、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的中等专业管理人才。要实现这一培养目标不仅要依靠理论教学,还要依靠实践教学,更重要是依靠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因此,中职学校实施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一、 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的是懂得相关知识并掌握一定技能的操作人员,其主要目标指向核算操作员工岗位。为此,对中等职业学校的财务会计专业教学来说,能够了解电算化的基本常识、重点掌握财务软件的运用即已达到预定要求。因此教学主要定位于财务软件运用,形式上宜采取以多媒体演示或上机实训为主、以理论讲授为辅的教学指导思想。 现代化的技术,将为财务会计专业教育的创新提供更多的机会,特别是计算机和多媒体系统的应用,既有助于直观、形象化地组织教学,又有利于设计个性化的学习道路。例如过去在讲解“如何记账”时,方法是“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即将记账凭证抄到账簿上,但由于受到条件的限制,无法将记账的结果列示出来,常常是老师讲完了学生仍然不知道该如何记账。现在利用会计软件及多媒体边演示边讲解,同时演示会计凭证和账簿,使学生直观地看到如何将会计凭证记录到账簿上,再将结果演示出来,使之形象化,然后让学生自己动手上机操作,这样能更好地达到预期的效果。目前各中专学校都配有计算机房并拥有一定数量的微机,这为中职学校会计专业教学中应用多媒体教室进行直观教学提供了可能,也为中等职业学校的会计电算化教学及会计模拟实习电算化提供了坚实的环境条件。 二、以“市场”为导向,为社会培育急需的财务会计专业人才 我国自经济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市场经济以来,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迎来了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春天。市场如同一把玄幻的宝剑,以一种无形的力量指挥着人们从事各种活动,使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各种生产要素及资源通过市场实现最优配置。而中职教师更应关注的是劳动力的市场配置与劳动市场供求关系的运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产业技术结构呈现出提高的态势,但从总体上说,实现自动化和运用高科技的企业为数不多。因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初、中级技术人才仍然存在巨大的需求。作为我们所培养的会计专业的学生应该是社会所必须,受会计市场所青睐的那一种,哪里有会计市场我们就奔向哪里,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会计人才我们就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这要求我们在实施会计教育之前不妨先做下市场调查,“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深入的社会中去,到各个工厂、企业乃至车间中去,了解到他们最需要什么样的会计人才,最欠缺的又是哪些方面。当前中职会计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主要是面向小型企业、民企、私企,而且主要是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而中职会计课程却偏重于大型企业的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并结合企业会计制度为大纲编写,很少有面向中小型、民企、私企的会计课程。所以专业课程设置要要求市场对会计人才的需求,也要根据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以及当地、学校的具体情况,并聘请理论与实践能力都较强的业界人士参与,科学地设置行之有效的专业课程: 根据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双证制”及竞赛要求,确立主干课程,在校期间,让学生学有所成。 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及可能的就业方向,开设相应的选修课程或辅助课程。如《收银员》《市场营销》《物流基础》等。以满足学生非对口就业的需求。 三、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是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及实训操作的重点。因此,中职学校要按照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则,本着建设主体多元化的原则,紧密联系行业企业,厂校合作,不断改善实训、实习基地条件。要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组合新模式,以企业为主组织实训;加强和推进校外顶岗实习力度,使校内生产性实训、校外顶岗实习比例逐步加大,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虚拟实验。“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在重点专业领域选择市场需求大、机制灵活、效益突出的实训基地进行支持与建设,形成一批教育改革力度大、装备水平高、优质资源共享的高水平中职教育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使学校真正成为培养人才的基地和锻造人才的“工厂”。 责任编辑罗峰 财务会计专业论文:基于3+3会计专业中高职衔接的《财务会计》课程设计探讨 摘 要:本文将从苏州市场需求出发,以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对课程进行中高职分层分阶段教育进行设计,以期提升会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关键词:中高职衔接 财务会计 课程设计 近几年,江苏省的高考生源在下降,高职院校招生越来越困难,而另一方面,虽然江苏扩大了高职教育的招生规模,但是大多用于招收普高毕业生,中职学校学生想进入高职学存在比较大的困难,这将不利于中国职业教育的深化发展,所以3+3成为一个必然趋势。但是其存在的主要目的不是简单的“中职3年+高职3年”的叠加教育形式,而是需要中高职各自发挥自己的优势,建立共同的培养目标,按照市场需求和职业能力要求对课程进行整体设计,统筹安排,分阶段循序渐进实施,形成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专业课程内容的衔接是中高职衔接研究课题中的重点和落脚点。《财务会计》作为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其课程理论和实践知识的熟练掌握,为学生日后能够胜任中小企业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以及在专业领域向更高层次发展打下基础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将从苏州市场需求出发,以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对课程进行中高职分层分阶段教育进行设计,以期提升会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1 中高职《财务会计》课程教学现状及问题 1.1 课程教学内容重复 将我院《财务会计》教学内容与吴江市中等专业学校和苏州市丝绸中等专业学校的进行对比,发现中高职目前对于该课程内容的设计基本一致,都是讲授会计六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的核算),重点也是这些要素的计量、核算以及会计分录的编制。中、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衔接问卷调查结果发现,针对“在专业课程学习过程中,是否存在课程内容与中职相同的情况”的回答是只有2.44%的学生选择“没有遇到”;针对“在课堂中,如果遇到和中职知识重复的情况,老师如何对待”这一问题,只有1.22% 的被调查对象选择“跳过讲下一节”,52.44%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仍旧讲一遍”。因此,如果我院的《财务会计》课程教学内容没有进行调整,学生进入高职后,必须重新再学习一遍已经学过的内容,这对于调动学生的学生积极性,将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1.2 教学内容与职业岗位不匹配 被调查对象对于“通过在高职的学习,你觉得收获最多的是?”这一问题的选择最多的是专业知识技能,选择社会实践能力的较少。“通过在高职的学习,你的技能比中职是否提升”这一问题的回答中,认为“提升明显”的占12.20%,“原地不动”的占14.63%,“有所退步”的占8.54%,64.63%的被调查对象表示有“小幅提升”。由此可见,目前中高职《财务会计》课程的设置还是有诸多问题。职业教育的改革方面是将学生培养成能迅速适应社会需求,实现零距离就业的准职业人,但是目前的课程内容是按照会计准则设计,并没有与职业岗位匹配,学生在学完这些知识后,要实现与现实的零距离对接基本不可能。 2 中高职衔接《财务会计》课程教学设计 2.1 内容选取符合市场需求 中高职衔接《财务会计》课程教学设计要体现其职业性,真正满足市场需求,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会计专业主要为苏州乃至长三角输送应用型人才,在进行课程设计之前,对吴江区及周边企业进行会计人才的需求调研。调查结果发现,在“您认为学校会计专业课程的设置存在哪些不足”这一问题的回答中,73.68%的企业认为“实践课时少,学时少”,68.42%的企业认为“专业课设置没有考虑岗位的特点”,而“一个应届毕业生最想她拥有哪方面技能?”这一问题的回答中,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职业道德,沟通表达能力,财务核算能力。 本课程在设计的过程中,通过深入的企业调研根据企业的岗位设计和职业要求,确定本课程典型工作任务――日常核算业务,然后分析日常核算业务中的典型工作岗位,进而分析典型工作岗位的职业能力要求,在此基础上确定课程标准,设计课程的内容体系。 2.2 教学设计以职业标准为标杆 《财务会计》课程设计除了要学生完成课程理论知识的学 习、业务能力的训练和职业素质的养成,使学生能够熟练运用相关方法和技能,准确进行出纳、财产物资、往来结算、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总账报表位等主要会计核算业务的核算和账务处理之外,更重要的是养成客观、真实、诚实守信、善于沟通与合作的品格,使学生达到会计上岗的职业标准,实现职业生涯目标。教学设计应当做到: 知识方面,使得学生能够:(1)熟悉《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及有关金融、税收等相关知识。(2)掌握各类经济业务原始凭证的审核方法和填制方法。(3)掌握工业企业会计核算 (包括出纳、财产物资、往来、成本费用、资金业务、财务成果、总账报表业务等)的方法和过程。(4)熟练掌握各类业务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能力方面,使得学生能够:(1)以职业岗位能力为导向,初步具有会计职业判断能力。(2)能熟悉企业会计核算岗位职责,熟练进行一般企业日常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3)能运用会计基本理论知识解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项目的信息生成过程。(4)能运用知识分析、解决企业日常会计处理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素质方面,使得学生能够:(1)建立熟悉使用会计方法解决会计工作的思维模式;(2)熟悉与会计工作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制度;(3)遵守会计职业道德,依法行使职权,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2.3 课程内容设计遵循职业成长规律 在总体课程内容选取上,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解构和重构,原有的课程内容体系从会计要素出发按照资产、负债、所有者、收入、费用、利润和总账报表业务的顺序进行课程的安排。现有的课程体系以工作任务为载体,分为七大会计业务:出纳、财产物资、往来结算、成本费用、资金、财务成果、总账报表等业务的核算。 在课程内容设计上,将教学内容在中职和高职中进行分解。中职阶段一般侧重“打基础,点到为止”侧重基础知识的掌握,基本的职业技能训练,强调基础知识的扎实和基础操作的规范、熟练。而高职阶段则强调“纵向深入,横向拓展”,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强调综合技能的训练,复杂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以及创新发展能力。以存货业务处理为例,可以在中职阶段完成原材料的确认和计量基本原则、实际成本计价与核算和期末清查等基础知识,要求学生掌握工业企业存货的收入与发出的核算,以及业务处理流程,会填制和编制该业务处理中的会计凭证。在高职阶段纵向深入,增加存货中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等其他存货的收入与发出核算、业务处理流程,同时进行横向拓展,指导学生能够完成商业企业中存货的核算,此外,在高职阶段要将真账训练纳入教学过程中,让学生能够接触到真实的业务,为日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课证融通,符合考证要求。按照我院3+3中高职衔接的要求,在中职阶段,学生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在高职阶段,则需要取得初级会计师的职称。在课程内容分解时,按照课证融通的要求,做到各阶段的教学内容达到考证要求。以出纳业务核算为例,建议在中职阶段完成出纳业务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掌握该业务岗位的基本知识,会正确填写各种票据,会办理货币资金和票据结算业务,会进行会计核算。而在高职阶段则将该部分学习的重点放在出纳人员的真账练习、风险规避和素质教育上,将学生培养成完全能胜任出纳业务岗位的准职业人。 注重职业素养的培养。专业知识能力和实践能力达标,并不足以使其成为优秀的职业人,会计人员的主要工作是生成和提供会计信息,信息的质量影响了决策的正确性和利益分配的格局。为了确保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不仅需要制度的规范,更需要会计人员诚信的品质。诚信是会计人员对社会的一种基本承诺,是会计人员的立身之本。在高职阶段《财务会计》课程设计的过程中,将职业素养的教育充实到课堂教育中,主要可以通过实际场景的模拟,加强诚信教育以及职业道德的培养,同时培养学生的沟通协调以及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 3 结语 “3+3”中高职衔接,无论对于中职学生还是对于高职院校来说,都会带来很多的好处,但是如果不能正确处理中高职课程衔接的问题,这种原本可能对于中国职业教育大有裨益的模式办成一种以拿文凭为目的鸡肋。接下来课程内容的衔接问题,将是“3+3”中高职衔接研究重要方向,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仅仅靠教师的个人努力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学院给予支持,需要中高职教师的密切沟通,才能使得学生在两个阶段学习中能够循序渐进,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会计职业人。 财务会计专业论文: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融合: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摘要:已有的文献显示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效果不理想,学生满意度较低。本文从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目标、教材选择、教学内容方面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讨了如何立足于非会计专业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将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内容融合,重新设计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因专业施教,使非会计专业的会计学课程与专业需求有机结合。 关键词:课程设计 管理会计 非会计专业 会计学 一、序言 目前,我国相当多高校将会计学课程作为核心基础课向经济管理类学生开设,反映了这样一种共识:理解财务会计概念是学生对未来职业生涯的必要准备。这门课程的主要功能一是为会计专业的学生以后学习更高级会计课程做准备,二是为经管类非会计专业的学生提供基本的会计工具。 国内关于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的研究论文数量庞大。从已有文献看,教学效果不理想,学生满意度较低,教师对教学效果的评价也比较低。非会计专业会计学教学面临的挑战既来自学生专业与职业目标的多样性,又来自于学生对会计课程的负面印象――学生通常认为会计课程就是摆弄数字。非会计专业的学生认为会计学与未来的职业生涯不相关,因此对这门课程不是很重视。会计教育界意识到改变非会计专业学生对会计学课程的观念很重要,因为观念不但影响学生的学习态度与学习效果,而且影响学生的职业生涯。因此,会计教师呼吁认真审视会计教育,抛弃偏重机械记忆的教学模式,向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开发学生决策能力的方向转变。 这个挑战促使会计教师采取一系列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提高教学质量。这些方法与建议包括:改变学生对会计学科的观念,改变会计学教材的主题顺序,采用主动学习法,重视批判性思考,模拟企业的运作方式,使用大众媒体的资源,摒弃或减少有关借贷方的机械记忆。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都促使会计学的教育向更理想的方向发展。但是,如果将上述创新方法围绕非会计专业会计学的教学目标,整合会计原理,也就是重新开发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对会计学的教学效果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二、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存在问题分析 (一)教学目标定位不当 对会计专业学生而言,会计学是专业基础课,教学目标是为学生以后学习更高级会计课程做准备。因此,教学目标是使学生明确会计的含义、职能、目标;理解会计要素、会计科目、账户和借贷记账法之间的关系;掌握会计核算方法的关系及其具体应用;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并进行简单的财务分析。总之,教学目标主要是通过会计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成为会计信息和数据的生成者。而对于经管类非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学习会计学的主要目的是如何使用会计信息,而不是从事会计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如同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学习计算机知识一样,学习的目的是使用计算机,而不是编程。 概括来说,会计专业的学生主要是学习如何做会计(How to do accounting),而非会计专业的学生主要是学习如何用会计(How to use accounting )。具体来说,会计专业的学生生成会计信息,非会计专业的学生使用会计信息。二者之间的关系如同软件的设计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使用软件的用户不必懂得编程知识,重点是如何使用软件。由于目标定位的错误,非会计学专业会计课程教学的第二个错误随之而来。 (二)选用教材没有体现会计专业与非会计专业差异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会计与非会计专业教学目标存在很大差异。很多高校对非会计专业学生的会计教学目标定位不当,其直接表现是会计与非会计专业的会计学教材没有实质区别。 教材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内容,是教师课堂教学的主要依据,教材的选用直接影响教学效果。目前很多高校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选用的教材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会计专业学生用的《会计学原理》或《基础会计》。对非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这类教材的弊端是侧重讲述会计要素的具体核算,缺乏对相关经济环境背景、企业经济业务运作信息、各种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经济内涵与实质的阐述,体现更多的是会计技术层面的会计核算方法,没有上升到一定的管理高度。这类教材体系偏离了非会计专业的会计教学目标,不适合非会计专业学生使用会计信息的学习要求,影响了非会计专业学生学习会计的积极性。选用的另一种教材是标明适合非会计专业学生用的《会计学》。这类教材尝试调整教材结构,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教材的框架结构与内容,与会计专业的会计学教材没有本质差别。 (三)教学内容没有体现专业要求 首先,课程内容不完整,没有体现专业需求。在课程安排上大多数高校的会计专业都设置会计学、管理会计两门课程,会计学的内容只限于财务会计,不包括管理会计。目前,非会计专业的会计学课程沿用了会计专业会计学的体系,基本不包括管理会计的内容。管理会计包含的内容如计划、预算、预测、成本管理、业绩评价、内部控制等,与经管类非会计专业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更相关,更能体现非会计专业学生使用会计信息的教学目标。但在非会计专业的会计学课程中,没有包含上述与经济管理类学生专业需求密切相关的内容。 其次,教学内容没有突出重点。课程教学内容取决于教学目标,对会计专业学生的教学内容侧重于以借贷记账法为核心的会计核算流程。即经济业务发生后,首先要根据原始凭证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然后登记账簿,最后编制财务报表。基于现有的教材体系,非会计专业的会计学教学沿用了会计专业的教学体系,教学内容主要强调了财务会计的簿记方面,即借、贷、日记账、分类账等内容,没有体现专业需求。学生往往感到会计比较机械、枯燥,与专业不相关。非会计专业的会计学课程不是要把学生培养成专业会计师,因此应淡化会计基础理论和会计具体核算程序。 会计与非会计专业的会计学教学内容没有根本区别。特别是,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没有包含管理会计的内容。目前很多高校非会计专业的学生没有机会学习管理会计,一是因为有些高校对经管类非会计类专业不开设管理会计课程;二是由于第一门会计学课程的学习经验,即使有机会部分非会计专业的学生也不选修管理会计。在某种程度上,非会计专业会计学的课程内容就是不完整的,因为在企业实际运作中并不存在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区别。这就造成了非会计专业学生学到的会计知识缺乏系统性,不能从整体角度掌握会计的精髓。 总之,由于目标定位不当、选用教材没有体现会计专业与非会计专业差异,教学内容没有体现专业需求,学生对课程的满意度较低是可想而知,预料之中的。 三、 重新设计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的构想 (一)对于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关系的再认识 传统理念将会计分为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两大类,着重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区别,对于二者之间的联系重视不够。 近年来,学术界对于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的问题研究较多。早在2003年,孙晓明从会计目标变迁的视角阐述了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融合,他认为财务会计服务对象向内部扩展,包括了内部信息使用者,管理会计服务对象则向外部扩展,包括了外部信息使用者。会计服务对象的这一融合使原来对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划分的界限逐渐模糊,从而为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最终融合提供了理论支持。黄曼远(2014)从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内涵和关系的探讨出发,根据二者的历史、本质、目标和发展趋势的同一性,从理论上证明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融合的可能性与必然性。她认为从现实角度来看,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在企业实践中从来就不是两个相互孤立的系统,而是在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都有着密切而不可分割的联系。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生成的信息交叉构成企业完整的对外报告和对内报告。 (二)将管理会计纳入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的理论基础 管理会计是财务会计内容的深化、延伸与发展,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基本信息来源一致,终极目标一致。 根据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1997年的公告,管理会计是通过规划、计量、管理财务以及非财务信息系统引导、激励管理者的行为,支持与创造实现企业战略、战术和经营目标所必须的文化价值,从而增加企业价值的持续改进过程;根据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财务和管理会计委员会的定义,管理会计是为管理当局用于企业的计划、评价和控制,保证适当使用各项资源并承担经营责任,而进行确认、计量、累积、分析、解释和传递财务信息等的过程。 上述专业机构对管理会计的定义清晰地表明了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管理会计通过计量、管理、利用财务信息创造价值,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密不可分。 目前,许多学者认为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融合是大势所趋。基于以上认识,笔者认为从非会计专业学生学习会计课程的目标出发,着眼于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将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内容进行整合,重新设计非会计专业会计学的课程体系具有现实意义。 (三)重新设计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的具体构想 将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内容融合,重新构建非会计专业会计学的课程体系。具体如下页表1所示。 非会计专业会计学教学改革的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挑战就是改变课程的框架结构与内容。如下页表所示。 第一单元是设立企业(以商业、服务业为背景),主要业务活动涉及制定商业计划书,本量利分析,编制预算,讨论公司的组织形式,解释财务报表。此外,采用预算作为公司战略的工具,学生在整个预算期内评估企业决策。这些主题持续整个学期。 第二单元包括建立会计系统。与传统的会计学课程强调掌握借贷方记录经济业务不同,这一单元利用电子数据表(Excel)建立会计账户系统,每一列代表一个账户。账户的增减变动在每一列记录,到会计期末结出每个账户的余额,利用账户的期末余额编制财务报表。 传统的会计学课程将会计循环视为编制财务报表的一个程序,这个循环始于记录经济业务,终于结账。但是,这种视角意味着编制财务报表独立于公司预算中设定的管理目标。整合后的会计学课程将编制财务报表视为预算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编制财务报表的目的是将实际结果与呈现在预算中的预期目标相比较。进一步说,会计循环的终点不是编制结账后的试算平衡表,而是计算实际与预算的差异,评估前期决策。 课程的前两个单元主要涉及与服务业、商业企业相关的会计概念,第三、四单元以制造业为背景。学生将在前两个单元已经掌握的相关概念应用到制造业的企业环境。此外,学生前两个单元中没有充分理解、或者理解错误的概念在这个环节可以得到更正。 第三单元包括编制总预算,计算多种产品的盈亏平衡点,用分批法、分步法计算成本,计算销售成本,采用各种成本流转假设计算期末存货。 第四单元包括利用相关成本进行决策,以标准成本为基准计算成本差异,记录与分析涉及财产、厂房、设备和所有者权益的经济业务。 最后一个单元是有关借贷方的学习。记录交易或事项的规范方法是会计专业的学生学习更高级会计课程重要的必备要求,是非会计专业的学生需要掌握的重要的商业语言。整合后的会计学课程不是要摆脱或删除有关借贷方的知识,而是将其放在适当的环节讲述。在课程的最后阶段讲述借贷知识,其优势是:学生已经掌握利用电子数据表记录经济业务,已经实践过利用Excel计算账户余额编制财务报表,已经明白如何利用财务报表进行决策。在这个背景下,对经济业务的会计记录只是学生对已经熟悉的会计系统的一个微小的调整。 关于借贷方的内容包括全面完整的实践,学生编制会计分录,登记日记账,将日记账过到分类账,编制试算平衡表,编制调整分录并登记到总分类账,最后根据调整后的试算平衡表编制财务报表。 整合后的会计学并没有减少传统会计学课程的内容,而且将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纳入教学体系,丰富了会计学课程的内容。这种调整保持了会计学课程结构与体系的相对完整,能够使学生对整个会计基础知识及简单的管理会计知识有一个系统全面的了解。整合后的课程内容将管理与会计有机结合起来,更符合经济管理类专业会计课程的教学要求,体现了管理特色。这种体系与经管类学生的专业需求、未来职业发展有了比较密切的联系。 胡玉明教授早在2010年提出非会计专业会计学的教学目标是让非会计专业的学生看懂财务报表,听懂商业语言,理解会计信息,运用会计思维,辅助管理决策,持续创造价值。改变框架结构后的会计学课程因专业施教,立足于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能较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从管理的角度看会计,在一定程度可以实现会计学与专业知识的融合,从而赋予非会计专业会计教学以意义。 财务会计专业论文:高职会计专业《财务会计》课程改革探究 【摘 要】财务会计是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是学生在学习并掌握会计原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准则,进一步全面地,系统地介绍企业会计核算的方法和操作技能。本课程是进一步学习其他会计专业课程的基础,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实践性。为了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使学生既学到知识又学到技能,结合多年的教学经验,本文对财务会计课程改革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财务会计;教学改革;高职 0 引言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会计在经济领域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有关部门对未来10年人才需求预测结果表明,今后我国将需要的各类人才中,排在首位的是会计类。会计专业是这些年热门专业之一,从学校的招生人数来看也是逐年增加。形势是良好的,那么如何培养出优秀的会计人员,那么做好会计专业人才培养至关重要。 人才培养的最终落脚点还是在课程上。那么最为会计专业核心课程的财务会计应该如何进行改革。本文主要针对这一问题进行探究。 1 财务会计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教学过于理论化 会计专业的课程过于理论化。教学内容大多是根据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转换成教学内容,没有结合学生的特点,内容过于理论化。学生刚刚学完基础会计,有的还没有学明白,又来学习理论化很强的财务会计,一方面学生感到很茫然,另一方面感到枯燥,进而缺乏学习兴趣和学习主动性。 1.2 教学内容和实际工作有很大差异 好多学生学完了财务会计,都不知道自己学了什么。更明显的是毕业生走向工作岗位了,虽然学了财务会计,但是最基本的财务工作却无从下手。究其原因是教学内容实践性差。 1.3 教学方法陈旧 大多数教师仍然采用原来的填鸭式的教学方法,以教师的讲为主。练习也是偏重与给出业务描述,然后让学生编制会计分录的形式。这样上课就不够生动,学生学习兴趣差。针对现在90后学生的特点,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的效果,增强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 2 《财务会计》课程改革 2.1 重新进行课程定位 为了准确定位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我们针对性地面对北京地区的大型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调研,同时走访毕业生、相关院校的同类专业、中小企业、会计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个体工商户等,召开了相关的座谈会就近年来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毕业生社会需求、岗位技能要求和职业发展作了深入分析。分析出会计专业学生毕业后从事的岗位。 (1)初始岗位――财务助理,包括出纳、会计助理、审计助理、办税助理。 (2)升迁岗位――2至3年的岗位晋升:会计核算岗位(往来会计,固定资产会计,成本会计,税务会计,报表会计,会计信息化会计)、主管会计、审计、办税员。 (3)进一步升迁岗位――4至5年的岗位晋升:财务经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2 明确财务会计课程目标 基于对岗位的分析,我们会计专业的老师对整个课程目标进行了重新的梳理。财务会计课程,主要是帮助学生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其资金运动,理解企业会计的岗位分工,在全面了解企业会计循环过程的基础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依据各岗位职责对本岗位的企业基本经济业务事项进行准确的会计处理,熟练进行财产清查工作,能够完成期末的结转和调整工作,并能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报表。培养学生形成严谨、规范的工作习惯,使之具备基本的会计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 2.3 明确教学载体 教学载体拟选择资金流转过程中每个经济业务的发生,经历的过程,和最终完成后的货币清算整个循环过程为具体载体,这些教学载体涵盖了财务会计知识的基本内容,同时也涵盖了财务会计这门课程实操实训的相关内容。 (1)账外资金案例,承载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基本内容以及货币资金清查的方法,银行结算等相关内容以及货币资金核算方法的基本技能等。 (2)渝太白案例,承载所有者权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概念、特点、主要内容等知识点和具体的账务处理技能。 (3)法莫尔虚构存货案例,承载了存货、应付账款的基本概念、具体内容以及掌握处理的基本技能和管理的方法。 (4)蓝田股份固定资产案例,承载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累计折旧的具体内容和核算方法。 2.4 重新梳理课程内容 根据会计岗位的特点和财务会计具体内容以及高职学生的特点,体系理实一体化,密切结合会计实际工作,财务会计的教学内容以岗位为主线进行了重新设计。 (1)企业财务岗位介绍,主要介绍财务会计的相关岗位,以及各个岗位的主要工作,以及相关关系。 (2)出纳岗位的核算,结合出纳岗位的主要工作主要讲授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企业货币资金业务的核算。 (3)往来结算岗位的核算,主要讲解往来岗位相关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以及其他应收应付款的核算。 (4)材料岗位的核算,主要讲解材料和商品的收发业务的核算。 (5)固定资产岗位的核算,主要讲解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折旧、清理等业务的核算。 (6)职工薪酬岗位的核算,主要讲解工资的核算方法。 (7)资金岗位核算,主要是资金筹集业务和投资业务,涉及到的内容有借款类、所有者权益类和投资类账户的核算。 (8)会计主管岗位,主要是财务成果的核算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 2.5 教学方法改革 《财务会计》是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一门学科,要尽量体现以工作任务为导向、以学生为主体的工学结合教学模式。在教学模式上应突出学生的主体性,加强学生与学生之间在教学活动中的有效交往,同时注意教学目标中知识、技能、态度的三位一体。在教学方法上应根据教学目标灵活应用信息搜集与模拟企业资料、讲授法、练习法、小组讨论法、案例分析法、角色扮演、总结归纳法等。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及时肯定学生在学习中的进步,加强激励作用,使学生树立自信心。 2.5.1 情景教学法 在教学过程中设置实际工作的模拟情景,由学生担当不同岗位角色去完成任务。为完成任务,学生必须熟悉企业会计岗位工作,然后按计划实施操作,让学生通过学习、分析,在实践中总结并形成能力。 2.5.2 课件讲授与启发引导 精心制作的课件等教学资料展示、必要的课堂讲解释疑,加深学员对会计知识的进一步理解。注意教师的讲授应更具启发引导的效果,帮助学员逐步达到自觉学习、自主运用涉税知识理论。 2.5.3 示范教学法 在课程开始阶段,学生对登记账簿的程序并不了解,这时应采用示范教学法,教师首先根据学习任务设置,给学生做出示范,引导学生入门。案例分析 2.5.4 角色扮演,实践实训 本门课程重在对会计核算方法的掌握,学生可模拟扮演企业会计不同岗位角色,对不同经济业务进行处理,要多做、多练、多实践,在做的过程中加深对账务处理的方法的理解和掌握。 2.5.5 案例分析 通过对一个含有问题在内的具体教育情境的描述,引导学员对这个特殊情境进行讨论的一种校本研究方法。在现代管理原理与知识的学习过程中,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是促进学习和提高教学的有效方法。 3 结论 财务会计是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不仅是学生学习其他专业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从事财务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知识基础。必须重视这门课程的教学,本文结合财务会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高职会计专业的学生和多年的教学经验。不但从内容上改革也从教学方法上进行了探索。并在实际教学中收到了很好的成效。 财务会计专业论文:职高财务会计专业教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刍议 摘 要:如何培养符合社会实际需求的会计人才,是摆在众多职业学校面前的一个紧要和关键的问题。本文从职高财务会计专业专业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职高财务会计专业改进对策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职高;财务会计;教学;问题;对策 财务会计专业已形成了较完整的课程体系,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财务会计作为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如何培养出符合社会需要的会计人才,是摆在众多职业学校面前的一个紧要和关键的问题。根据笔者多年教学经验,我们通过分析问题,然后研究对策解决这些问题,谈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从而引起大家对职高财务会计专业专业的重视和相关问题的讨论。 一、职高财务会计专业专业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学生素质参差不齐,缺少学习兴趣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方面,职高学生多为参加中考后未被普通高中录取而选择了职业教育,普遍年龄偏小,学习兴趣不高,这与十几年前的初中毕业生优先选择中专的状况已经有了较大的差异。由于生源素质参差不齐,学生对学习缺乏兴趣,上课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职高学生正处于青春叛逆时期,对学校和老师容易产生逆反心里,从而导致上课不认真听讲的现象较为普遍。缺乏兴趣、没有积极性的直接结果是学习起来很被动,年龄偏小有致使学生不容易接受讲道理的说服性教育。学生的这些特点,都会影响他们学习技能知识,妨碍他们提高能力水平。 2.教师工作经验少、授课方法简单 目前许多职高处于发展阶段,为了加强学校的内部建设,年轻教师居多,刚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由于工作经验很少,在面对学生的时候,授课方法简单,讲课不生动,照本宣科的情况比较普遍。由于缺乏足够的授课技巧,所以很难吸引学生的注意,培养学习兴趣。同时,会计专业对于职高教师有一定的要求,有会计从业经验、熟练使用各类会计软件、了解企业实际需求的“内行”授课才能真正传授给学生实用的知识。而现在职高教师大部分从普通院校毕业后直接参加工作,从学校到学校,实际工作经历少,自身动手能力不强,熟练的操作技能也就谈不上,对学生只有“纸上谈兵”传授一些课本上的理论知识。职高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的原则也就难以有效的落实。 3.教学思想保守 目前中职的教学思想仍比较保守。基础课专业课实习毕业,这种模式依旧是主要的教学模式,基本上没有脱离应试教育的影子。过度的重视会计理论的灌输,强调会计知识的理论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忽视培养学生的会计实践操作能力。 4.课程设计简单 课程设计没有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的特点,即将培养学生动手实践能力为重点。课程设计单一,先填鸭式讲授理论课,不重视学生接受消化程度,平时缺乏理论课与实践的衔接,学期期末却将实践课堆积在一起压给学生,造成学生前学后忘。在信息知识迅猛发展的今天,也没有经常性的将知识更新,不能将最新的会计理论知识提供给学生,造成就业后不能及时胜任工作。理论教学的任务是传授给学生将要从事相应职业所需要的最实际、最基本的书面知识,能为实践教学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实践课则承接理论课上传授的知识,指导学生去亲自动手、去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传统上在教学计划仍偏重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课时数偏低,安排衔接不充分,形成了理论是理论,实践是实践的分立局面。这与职业教育强调的是“学什么就能干什么”明显脱节。动手能力的提高,实践能力的培养,是中职教育的首要目标,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存在差距。随着各个单位对于自身数据保密性的要求不断提高,像会计、出纳这类岗位更是不能随意让外部人员接触,学生前往单位实习的机会也相对减少。缺少实习机会,学生在课堂上只能对于理论知识抽象的理解,仅仅为了填凭证而填凭证,为了登账簿而登账簿,只有少数学生能在学习结束后有所收获,多数学生不能掌握要领。学生会认为没现金就开张支票,材料少了打电话叫人送来就行,根本不懂计划、审批、内部控制等等诸如此类的财务管理的一系列程序制度。 二、职高财务会计专业改进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能看到学生、教师、教学思想、课程设计等几个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那么我们需要通过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对策来改进。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对于生源现状,我们不能再提更高的要求,只有尽力将知识传授给他们。而对于教师队伍,我们可以对经验少、教学效果不佳的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养和职业道德。通过小组讨论的方式改进照本宣科、死读书等呆板授课方式。对于会计的新政策、新制度要经常性的更新学习。同时从其他高等院校、社会企事业单位聘请专业会计教师和优秀会计人员参与授课,进行学术交流,引入新鲜的血液。 2.理论结合实践,改进课程设计 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动手能力,一直被看作是实践课的任务之一,而与理论课关系不大。我认为动手能力的培养应该贯穿于所有教学环节中,不管是理论还是实践,慢慢积累就能灌输给学生一种观念――任何环境下都不能忘记提高自己的动手能力,通过这种观念带动学生不断提高自我动手能力。建立财会模拟实习室,设置模拟会计教学课堂,在学校里就可以为学生创造实习条件,以达到下厂下店同样的学习效果,使财会模拟实习室真正成为学生的实践基地。模拟财会实习课堂通过选择的实习主体,设置科学的实习程序,进行点钞、珠算、会计实务、电算化会计等基本技能的反复强化训练,使学生理论结合实践,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消化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加深印象,提高实践操作能力,缩小理论与实际的距离,为他们毕业后参加财会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综上所述,只要我们把握核心要点,从多方面改进教学方法理念,推进教学措施改革,不断增强学生动手能力,最终,能够为广大会计专业中职学生找到一条好的就业之路,能够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财务会计专业论文:浅析财务会计专业课教学中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 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国家与社会需要更多财务会计人才,同时学校就承担起了培养更多、更优的财务会计人才这一重任。财务会计学生需要的是全方面的培养,需要的不仅仅是书本上的知识,更多的要注重实践能力。学校要为财务会计学生提供高质量、高标准的教学方式,在学校和老师的努力之下,使学生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获取更多的知识文化和实践能力。 财务会计学习能力培养众所周知,财务会计专业的教学对于学校来说至关重要,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更为重要。要使学财务会计的学生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学校就理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财务会计专业的学生能有更好的学习能力和发展。 一、财务会计专业教学的状况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财务会计专业为社会输送了更多、更优的财务会计专业人才。作为财务会计专业学生来说,必须掌握资金核算、有效的管理资金这两大能力。就目前的情况看来,财务会计专业教学的状况来说,可以说是喜忧参半。作为财务会计专业的教师来说,要让学生掌握财务相关的知识理论,加强自身的专业能力,使学生更好地了解法律法规,同时要加强学生的核算能力和管理能力,使学生可以更好的发展下去。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财务会计教学也在不断的改革与创新中,财务会计在教学方面也获得很大的进步。但是,目前的财务教学注重书本上的知识,而远远忽略了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 二、财会专业教学对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 (一)财务会计专业教学要特别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 财务会计因受了我国的应试教育影响,大部分学校只在乎学生的成绩,背会书本上的知识,获得了证书,以为这就是教学的终极目标。财务会计的教师不注重学生的学习能力,只是把学生的成绩放在首位,这也对学生产生了影响,学生认为只要掌握了书本上的知识和专业仅能,考取到相关证书,就可以完全的适应于以后的工作。总体说来,学校、教师和学生没有完全的了解到培养学习能力的重要性,要想财务会计专业能够更好地发展下去,就必须认识到这一缺点并加以改正。 (二)财务会计教学培养学生从各个角度解决问题 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财务会计教师要特别注意基本原理的概括,要让学生掌握并了解知识点中的相互关系。财务会计教师在让学生学习基本知识点的时候,可以用循序渐进的教学方式进行教学,这样有利于学生更好的吸收,能够把学习到的新知识运用到实际问题上,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然而财务会计专业的教师应把重要性的专业知识,进行全方面的教学,使学生能够更好地吸收。 作为一个财务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总结与归纳是财务会计中最重要的两点,教师应该把理解知识、专业技能传授于学生,使学生在考虑问题的同时,学会从各个角度思考问题,去解决问题,已达到更好的学习效率。 (三)财务会计专业教学需要更有效的教学方式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应该只注重书本上的知识,只注重学生成绩,这样不利于学生能够更多的知识文化。同时,学生是在教师有计划、有目的中进行教学的,学生在学习中过于被动,只是从教师那里吸收到知识,没有进行自主学习,去获得学习经验。当学生遇到一个新的问题时,就容易手足无措,而且当遇到同类型的学习问题,不懂变通,这就是传统教学理念带来的影响。 所以,财务会计教师的教学方式理应与实际俱进,创建出更好的教学方式,要给予学生自主学习的机会,要主动去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学会变通,已达到最好的学习效果。 (四)加大师资队伍建设 财务会计是国家和社会所需要的,掌握着财务安全和对企业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并引导,力求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作为财务会计专业的教师来说,更有责任和义务为社会输送更多的人才。因此,学校要加大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力求使每一位学生都能接受更好的教育,使财务会计专业发展的更好,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出更优秀的人才,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三、结语 财务会计关系到企业能否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在企业的不断发展中,肩负着企业的兴衰。学校培养更多的人才,以此来满足社会的需求。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摒弃传统的教学方式,要具有创新精神,要站在学生的角度来进行教学,要特别的注重,一个好的教学不仅仅是教授于书本上的知识,同时要给予学生自主学习的机会。同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理应知道能力大于书本上的知识,要培养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因此,学校和老师应该找到更有效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激发出财务会计专业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培养学生举一反三的思维能力,善于在学习中找问题并解决问题。要相信只有更好的财务会计人才,才能在这个社会中找到自己的职业,能够很快地适应岗位,为国家和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财务会计专业论文:中职财务会计专业实践性教学改革初探 摘 要:为了能更好地加强对培养目标的实现,必须要逐步分析出当前中职财务会计专业教学改革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才能稳步推进中职财务会计教学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中职财务; 会计; 实践教学 当前,只有培养出更加符合社会发展潮流的会计实用性人才,才能更好地加强我国现代化企业的运作。但是,这又是摆在我国会计教师面前的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为此,本文笔者认为,只有不断改变会计教育观念,持续加强和改进会计专业实践教学,才能更好地办好相应的中职教育,实现中职教育的目标。 1.当前中职财务会计专业实践教学所存在的现状分析 在我国很多的中职院校都已经逐渐认识到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性,并相应的建立了一系列的模拟实验室和会计实验室等,使得学生能够进行正常的实践性教学,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没有形成完整统一的教学体系,使得在教学方法以及实验教学手段方面还是存在很大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实践性课程教学没有体现出职业教育的特点 由于受到传统教学观念的影响以及教学管理体制的影响,我国会计课程在教学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还是以理论性教学为主,实践性教学课程是比较少的,另外。在课程时间的科学规划上还是不合理,中职学校实习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其一,校内培训,其二,校外生产实习,但是,校外实习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学生的实习机会并不多,即便是一些对口的校外实习,又会由于会计工作的严肃性,使得很多的企业单位并不能给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操作机会,这样对于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也是有很大的欠缺的,如果是真正地参与到企业的实习过程中去,就会给当前的实习单位带来很多的麻烦,为此,校外实习只是停留在观摩的阶段,并没有真正地付诸实践。 1.2实践教学环境的分析 从当前的实践教学来说,会计的实践教学是能够通过会计模拟实验,或者是可以到单位进行实习的一种必要手段,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将会计理论与实际情况进行巧妙结合,才能更好地提高其动手的实践操作能力。当前的会计校外实习很多采用“流放式”,很多的会计模拟实验都通过校内的实践方式来进行完成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教学模式呆板僵硬,使得很多的实践性教学只是流于形式,却没有真正地落到实处,没有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1.3“双重”教师的缺乏 在当前,中职财务会计专业实践性教学不仅仅要求专业教师要拥有较高的理论性水平,更需要拥有熟练的专业技能操作水平。所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职学校的财务会计专业教师队伍实践性教学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并且中职教育作为我国教育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某种程度上承担着为社会直接输送大量实用性人才的重任,这就决定了我国对教师队伍的建设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而现在由于很多的会计教师教学任务重,往往很难抽出时间来进行相应的社会实践。 2.关于改进中职财务会计专业实践性教学的策略分析 2.1深化中职财务会计专业的教学改革,实现理论和实践两者的有效统一 我们都知道,会计工作不仅仅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活动,并且也会涉及到一些会计、税务以及财务管理等众多的内容,而且在会计理论和实践的教学中,要能以会计专业为主线,全面地突出主干部分,并能够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教学体系。而在会计课程的设计过程中,一定要结合学生具体的实践技能水平,以及课程的相应安排内容进行结合,才能为今后的实践教学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2加强会计实践性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为了能够更好地加强学校实验室和实习基地的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和利用效率,逐步引导学生和教师对实践教学内容的重视程度,利用一切的手段,加强现有实验设备的利用程度,这样不但可以使学生获得相应的感性认识,还能够进一步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切实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能够让学生进一步明白实践操作的目标和作用的实践情况,实验指导教师可以根据实践操作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评估报告,这样才能提升学生的积极主动性。 2.3加强中职财务会计专业队伍建设 近些年,进入到中职学校的基本上都是高学历的教师,但是他们对相应的理论知识理解程度不够,并且实践技能以及教学经验存在严重的不足。为此,我们必须加强财务会计教师队伍建设,可专门聘请一些会计工作经验非常丰富的人员担任学校的指导教师,他们虽然说没有丰富的理论性知识,但是财务会计的实践经验都是非常丰富的,由专业教师配合实践性教学,学生的实践性操作技能就会得到显著地提升,也会取得相应的教学效果。或者,我们可以定期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结合教学的内容加以针对性的训练,这样就可以发现在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有效地弥补年轻教师教学经验的不足。 3.结语 简而言之,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中职财务会计专业的实践性教学工作,我们要深入分析中职财务会计专业所面临的问题,才能更好地解决各种实践性教学问题。为此,本文笔者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其一,实践性课程教学没有体现出职业教育的特点,其二,“双重”教师的缺乏,其三,实践教学环境的不利。只有不断深化中职财务会计专业的教学改革,实现理论和实践两者的有效统一,持续加强会计实践性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加强中职财务会计专业队伍建设,才能共同促进我国中职财务会计专业实践性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财务会计专业论文:浅析中职财务会计专业双边活动的探讨 摘 要: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财务会计的教学方法也在不断的完善,这对学生学习财务会计有着十分重要的帮助。本篇文章对于中职财务会计教学采用的案例法进行研究与分析,从中职财务会计教学的现状出发,对财务会计案例教学法进行探究,进而提高中职财务会计教学的质量。 关键词:财务会计;教学;中职;案例法 新课改的实施,在财务会计的教学方法上,许多院校都在寻找和探索一种更好的教学模式,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案例教学就是一种很好的课堂教学方式,通过教师根据学生的水平选取适当的案例,在学生掌握财务会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学生起主导作用来分析案例,发现问题,讨论研究,最终得出结论。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中职财务会计教学的现状 1.1教学内容缺乏创新性 目前的中职财务会计教学课程主要教授企业的收入、支出、资产以及所有者权益等内容,课程内容单一,缺乏创新性。而在教学的过程中,也仅仅注重于对会计核算、企业收益情况等基本的会计原理的分析与研究。财务会计对于企业的良好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综合素质需要达到很高的水平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社会的需求。从而,也突出了中职财务会计教学的重要性。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趋势,对于中职财务会计教学的要求也逐步提高,在课程安排上面要做到详细、全面,当前的教学水平显然没有达到这一要求,在教学过程中没有突出重点,规则繁多,所以我们就需要不断地改革和完善中职财务会计的教学内容,以满足社会不断发展的需求。 1.2教学方法需要改进 以往的中职财务会计的授课方式仅仅局限于黑板教学,口述教学内容,但使用这种教学方式学生无法真正的理解教学内容,尤其是关于财务方面的课程,学生只有通过实际操作才能深刻的理解其意义与作用,这大大提高了学生对于知识的接受程度,对教学也起到了良好的影响。单一地通过教师讲解所达到的效果有限的,并不能弥补传统教学的缺点,学生依旧是被动的接受知识,没有达到学生主动学习的目的。 2.中职财务会计案例教学法步骤 财务会计案例教学的目的是根据课程的内容,引导学生循序渐进的学习,从而达到学生独立完成财务会计案例的分析与研究,我们可以运用下几个步骤: 2.1制定教学的目标 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要根据此次的教学目标来选择和设计教学案例,并根据教学案例来对学生提出课程要求和相关的问题,同时,还要突出教学课程的重点、难点,这样做可以使学生对更加深刻的了解和掌握教学内容。为了数据等内容更加接近实际情况,教师可以以真实的公司财务报表为基础,加强学生独立研究,并做出准确判断的能力,为学生未来更好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2如何选择教学案例 教师在选择的教学案例的时候首先应该符合其教学目标,然后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充分的了解学生的学习能力,基础知识的储备情况等制定合理、科学的教学案例。由于教学目标是中职的学生,所以在选择教学案例时,考虑其是否简单并且容易理解。在选择和设计案例的时候,教师可以将与案例相关的知识点进行分析和归纳,并且还可以将与案例相关的定理进行整理和总结,这种做法可以使学生在学习、讨论、研究案例的同时,对学过的知识进行复习和巩固,同时也能学到新的知识点,从而获得更多的知识并对案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与此同时,这种方法还可以发散学生的思维,为学生成为优秀的管理者做好基础。在选择案例的时候,可以适当的增加其趣味性,这种教学案例可以增加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仅仅是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也提高了课堂的有效性,达到高质量的课堂教学的目标。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在选择教学案例的时候,案例要尽可能的贴近生活,学以致用是大多数学习者学习的目的,中职学生学习财务会计也是如此,学到的知识能应用于生活,应用于社会。所以教师在选择和设计教学案例的时候应该以实际为出发点,制定一些和学生整体水平较接近,与本地产业相联系的案例,应该具有时代性。 2.3教学案例的讨论 在教师制定符合课堂教学目标的案例后,可以通过案例讨论来实现案例教学。首先,教师可以将学生分成几个小组,通过小组内协作来对案例进行探讨。通过对案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和分析,从而得出相应问题的解决办法。在小组讨论学习研究的过程中,学生是案例讨论中的主要角色,学生应具备独立思考的能力,善于从不同方向发现问题,组员之间可以就不同的观点进行辩论和讨论,学生要善于表达自己的想法,积极参与,最后大家发挥各自的优点,总结出相对完善的解决思路和办法。不同小组之间也可以进行探讨和研究,各抒己见,在相互讨论中完善自己的不足,可以帮助学生加强对问题的理解。当然,在案例学习小组讨论的过程中,教师也不能任由学生自由阐述,应该适当的给予学生正确的引导,与学生一同找出问题的解决方法。在小组讨论结束之后,每个小组指派一名学生在课堂上针对案例问题的分析和解决办法进行报告。通过小组合作学习这种方式,既可以提高学生发现问题、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可以提高学生团队合作的意识。在各个小组报告完毕后,教师还需对每个小组的报告进行点评,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对于其新颖的想法或者优秀的解决办法等也要提出表扬和赞赏。通过教师验收报告,教师还可以了解学生对于会计学习掌握的程度,从而在选择和设计教学案例时有了准确的依据,可以加强案例教学的质量,让学生在这种教学方法中拓展思维,掌握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方法,在打好基础的同时学习到更多的知识。 2.4对教学案例进行总结 在经过小组讨论之后,教师应结合学习小组的报告对此次课堂教学案例进行总结,为以后制定教学案例提供了经验。教师应该将教学案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并做好归纳总结,还要指出学生在本次案例中应该了解和掌握的知识内容。所以,在进行学生课堂分组讨论之前,教师首先要解决与案例相关的基本会计基础和原理,并在学生分组讨论的过程中,做好教学总结。 2.5进行实训 财务会计是一门注重学生实践的学科,所以学生在对财务会计理论知识进行学习之后,通过实训教学会使学生在知识掌握方面有很大的提高。通过实训来对学生今后在日常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情况进行模拟,验证学生在学习和讨论后得出的结论是否正确。 3.如何提高案例教学法的有效性 许多中职学校在案例更新方面的工作明显存在不足,很多财务案例都与教学目标不相符。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通过网络资源共享,学校或者教师可以搜集并整理一些具有时代性的财务教学案例。学校也应该建立并完善自身的财务会计案例资源库,从而更好提高财务会计教学的效果。教师在课堂上运用财务案例教学法,应注意调动学生参与学校的积极性。在课前教师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并要求同学做好预习,对案例有所了解,提高课堂效率,使案例教学法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4.总结 案例法教学在中职财务会计教学中起到十分显著的作用。财务会计是一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课程,而案例法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因此,合理、科学的运用案例法教学,不仅能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还能促进学生运用理论知识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将自己的知识有效的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让学生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才。(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技术学校) 财务会计专业论文:ERP沙盘模拟实训课程在财务会计专业的运用 摘要:目前社会上对会计人员的要求日益提高,不仅要求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工作经验,还强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协调能力以及创新能力,这对传统的财务会计教学带来一定的挑战。本文主要从ERP沙盘模拟实训课程的角度论述如何提高财务会计专业人员的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进而培养出适应社会需要的综合性财务会计人才。 关键词:ERP沙盘模拟实训 财务会计教学 财务会计人才培养 0 引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加快发展,社会上对会计人员的要求也在日益提高,不仅要求学历,还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另外还要求会计算机和英语等能力,除此之外,对会计人员的其他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要求会计人员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总的来说,不仅要求财务会计人员具备一定的会计操作层面的能力,还对财务会计人员职业技能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当前最新的企业财务运作来看,财务会计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能力: 第一,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因为现代企业财务运作不只是一个人可以单独完成的,它需要靠财务管理团队及公司的各个部门单位之间密切协作,在涉及外联事务时还需要和外面机构进行密切合作。 第二,优秀的风险管理能力,企业的发展,会遇到不同的竞争者,市场环境时刻在发生着变化,这就对企业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财务管理要把企业的财务风险降到最低,并为企业的发展筹集所需要的资金,保证企业日常开支的现金流充足。基于这样的现实需求,需要对当前会计专业的培养模式,进行创新改革,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技能。本文以ERP沙盘模拟实训课程在财务会计专业的运用为分析对象,总结了ERP沙盘模拟实验课程开设的基本问题。 1 ERP沙盘模拟实验课程特点分析 从实际教学过程来看,ERP沙盘模拟实验课程更加接近真实的企业运作环境,在教学过程中显得很形象,它将企业运作的几个模块紧密联系在模拟情景之中,通过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分析,形成一套个性化的流程。从学生认识整体的企业架构组织,到学生分析产品市场、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组织车间加工生产,再到学生制定营销计划、执行财务预算等环节,都是严格按照真实的企业环境来进行的,这种模式让学生充分认识了企业所占有的资源是有限的,激发学生合理创新思想,让学生更加深刻的理解ERP系统中蕴涵的管理思想。 在具体模拟操作时,将会计专业的学生大致分成6 个学习实践组,一般情况下,每个小组控制在5-7个人为宜,一个单独的小组就是一个模拟企业的代表。在模拟实践环节,小组成员分工明确,按照企业组织架构担任不同的职位,CEO(执行总裁)、CFO(首席财务官)、采购总监、销售总监、生产总监等。其中模拟的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企业持续经营在10年以上,并且有着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市场形象,但是现在企业遇到的问题是生产设备更新滞后,产品的科技含量不高,产品整体竞争力不强,市场占有率较低。模拟实践要求每组成员持续完成6至8个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模拟企业的竞争对手和自身实力旗鼓相当。小组成员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保证公司的经营发展资金不出现大规模短缺、如何重新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如何充分调动并合理配置资源降低成本等。 该实验课程涉及整体战略、产品研发、设备投资改造、生产能力规划与排程、物料需求计划、资金需求规划、市场与销售、财务经济指标分析、人力资源管理、团队沟通与建设等多个方面。要求学生在模拟经营的几年中,在客户、市场、资源及利润等方面进行一番真正的较量,最终获胜取决于企业各个方面发展的综合平衡。并且每一年经营结束后,指导教师都会进行综述与分析,同时讲解在经营业务中可以运用的财务分析方法和管理工具。 2 ERP沙盘模拟实训课程在财务会计专业运用的必要性 目前财务会计专业的学生主要强调的是学习其专业知识,而会计作为一门管理类学科,学生缺乏整体管理理念,动手能力较差,另外缺乏团队协作精神,对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认识也不是非常清晰,因此,需要通过ERP沙盘模拟实训教学可以弥补这些会计理论教学的不足,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涉及跨专业理论知识,注重培养学生的操作能力。在模拟实训中,从采购、生产、销售、记账的环节,涉及到了采购业务、生产业务、销售业务以及如何做现金预算,做财务报表等,可以让学生直观感受到企业整体的运营情况,了解很多跨专业的理论知识,提高了学生的操作能力。 2.2 使学生具有战略意识,提升其预算能力。ERP沙盘模拟实验的设计思路充分体现了企业发展必然遵循的历史与逻辑的关系,战略正确与否决定着企业是否能发展壮大。如何制定企业的战略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管理团队必须在谋求当期利益的基础上做出为将来发展负责的决策,所以在实验课程开始时应多花时间使学生形成战略和预算意识。 2.3 提升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锻炼学生良好的人际交往沟通能力。通过每个小组在ERP沙盘模拟中完成各自的任务,小组成员既需要相互配合协作完成特定的任务,又需要和竞争对手展开激烈的竞争,在竞争过程中增进小组成员之间的感情交流,培养集体荣誉感。成员之间在合作过程中,要密切配合,有效沟通,共同面对困难,这些合理科学的任务安排,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3 ERP沙盘实训课程在财务会计专业教学中的几点建议 3.1 建立ERP沙盘俱乐部。由于ERP沙盘模拟实训具有很强的趣味性,它不同于传统的实训课程,因此可以不用拘泥为课程教学这样的传统教学方法,可以鼓励学生刚入校时,参加学校的ERP沙盘俱乐部,让学生自己参与管理,招收俱乐部会员,自己组织模拟比赛,可以有效的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另外由于不再拘泥于课程教学,人数不受限制,专业不受限制,可以把各个专业的学生融合在一起模拟学习,互通有无,相比较古板的课堂教学,会起到更好的效果。 3.2 合理设置会计课程体系。本文认为应在传统的会计课程体系中注入新的血液,加入会计岗位课程和ERP 沙盘课程的设置。在第一学期可以设置基础会计和初级ERP 沙盘课程在实践中按基本会计岗位设置,着重进行出纳岗位和核算、审核与记账等会计岗位的介绍与实践,让学生在模拟实践中掌握出纳岗位、会计岗位的基本知识、职责与工作范围;在第二、三学期设置中级财务会计课程和中级ERP沙盘,进一步介绍各种核算会计岗位、稽核岗位、总账岗位、报表编制岗位等的岗位职责与业务流程,并进行综合实践练习;在第四学期开设财务管理、财务报表分析课程和高级ERP沙盘课程后,让学生根据模拟企业的ERP 沙盘实践产生的财务报表进行报表分析和财务管理的分析与决策。 3.3 教师参加ERP沙盘的培训。目前很多高职院校开设有ERP沙盘模拟实训教学,授课老师一般实训经验欠缺,只是知道基本的ERP沙盘操作还不够,因此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到ERP沙盘课程的深入了解和学习,只要站在更高的高度,才能对ERP沙盘有更深的了解,在进行课程讲授方面才能给学生更高的指导。目前用友公司和金蝶公司等财务公司都开展了ERP沙盘课程的培训与竞赛,让教师参与这些公司的培训与学习,可以提高ERP沙盘授课教师的教学能力,可以为ERP沙盘会计实践教学做好准备。 财务会计专业论文:会计专业《财务会计》课程分岗位教学探索与实践 摘 要: 为实现学生所学知识与企业实际岗位的“零距离”对接,作者在会计专业核心课程《财务会计》的教学中尝试分岗位教学,旨在引发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一系列的变革,对促进职业教育改革、转变职业教育方式、增强职业教育教学效果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 会计专业 《财务会计》课程 分岗位教学 一、会计专业教学的现状分析 职业院校课程改革浪潮正迅速向前推进,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职业教育要为经济结构调整服务;为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服务;为农业与农村服务;为推进西部大开发服务。这一决定对职业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依据社会需求的发展和变化,调整、优化学校的教育资源,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并通过这些优质服务促进职业学校的发展壮大,即如何“转变思想观念、突出服务功能、促进职业教育改革”这一课题已经很现实地摆在每一位职业教育工作者的面前。 长期以来,职业院校会计专业课程主要沿袭会计准则框架下的要素体系讲授和学习,将会计知识和会计实务、会计岗位职责和会计工作的基本内容割裂开来,学生往往学完了专业的一些核心课程,却不能有针对性地直接应用于实际工作中。现如今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理念正发生深刻变化,以工作过程引领和规划学习和所教授内容已逐渐成为职教工作者的共识。为此,我尝试在会计专业核心课程《财务会计》教学中尝试分岗位教学。 二、分岗位教学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由于《财务会计》学科的应用性特点,要求会计教学不仅向学生全面系统地传授基本会计理论和会计方法,而且特别注重培养他们应用会计理论和方法解决会计实践问题的能力,再加上职业院校学生学习基础相对较差、底子相对较薄,接受理论知识有一定困难的实际,因此在《财务会计》课程教学中,打破原来体系和框架,优化整合课程内容,尝试分岗位教学。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既注重学生基础知识的积累,又注重能力培养,根据厚基础、重能力、求创新的思路,进行会计专业课程的教学实践和探索,目的是实现学生所学知识与企业实际岗位“零距离”对接。 三、分岗位教学的具体操作 (一)岗位的划分 依照中小企业财务部门的会计岗位分类,具体划分为如下岗位:出纳岗位、财产物资会计岗位、职工薪酬会计岗位、成本会计岗位、往来核算会计岗位、收入、费用、利润核算会计岗位,资金核算会计岗位、总账报表会计岗位、涉税会计岗位等。授课时着重讲授和训练每一岗位需要的全部知识和技能,使得学生在学习之后可以直接上岗。 (二)突出特点 1.将原来一些会计课程的内容体系打破,完全按照岗位编排教学内容,让学生在“做中学”和“学中做”。 2.在具体教学环节中,立足中小型企业的主流业务,目标定位明确;按照会计岗位设置、构建学习模块,一岗一个模块,在每个模块中再按照典型业务构建学习单元。 3.教学过程中突出对常规典型业务的训练,重点培养学生业务操作的规范性,提高工作的熟练度。 (三)以出纳岗位举例说明 1.出纳岗位是整个分岗位教学中的一个模块。 2.按照出纳典型业务构建五个学习单元,包括出纳岗位描述、出纳员基本技能、现金业务和银行存款业务、银行账户的开立与撤销。 3.在实际教学中引进原始单据,体现业务工作流程。传统财务会计教学涉及出纳工作的内容主要体现在“货币资金核算”章节。准则、制度等知识性理论性内容较多,忽视对业务单据及其处理流程的介绍与训练,与出纳工作相差较远。我在教学过程中收集和整理了每一典型业务的相关原始单据,以真实或仿真证帐工具再现出纳员工作对象。并力求讲解相关业务的参考性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与岗位实际工作的距离。 4.围绕出纳员任职要求,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内容体系从出纳员工作能力与素质要求出发,将出纳员的岗位设置、职责要求、制度控制、职业道德及基本技能等纳入教学体系,一定程度地打破传统学科体系,给学生一个相对完整的出纳员岗位认知。 5.“学中做”,如学习了验钞技能,给学生讲授人民币防伪特征及假币鉴别方法后,要准备100元或50元面值的人民币,真币与假币混在一起,组织学生分组鉴别。教师准备若干台验钞机和真假人民币,组织学生尝试验钞操作,真正做到“学中做”和“做中学” 四、辅之以考试方式的改革 鉴于以上课改思路,考核方式自然要有相应的变化。 (一)对基本理论知识的考核,除原有的平时考核、期末笔试外,还要采用口试方法,考查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及表达能力。 (二)不断加大实训课的考核力度。加强课堂教学中应用能力的考核,由过去没有实训课的考核到增加实训课考核,而且实训课考核比重逐步加大,刚开始实训课占总成绩的20%~30%,到现在占60%~70%。 (三)考核过程由过去单一的形成性评价,逐渐改为注重过程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共同评价。并且由原来教师的单一评价逐渐增加同学之间的互评和学生的自我评价,不断增强学生的自我认识和评价能力,提高学生的认知水平。 (四)制定一系列相应的考核标准。 五、岗前技能强化训练作为分岗位教学的补充 岗前技能强化训练是前面教学内容的巩固和延续,一般在学生走上实习岗位的前两个学期开始,用仿真的一整套企业模拟资料完成从凭证的填制、账簿的登记、结账、对账到报表的编制,让学生对学到的各岗位知识和技能有一个完整的认识和巩固,对会计工作有一个相对完整的概念。对学生的要求随着强化训练的进行逐渐提高,刚开始可能一个星期完成一套账,逐渐熟练到四五个小时完成一套账,真正实现就业岗位和所学知识的零对接。 财务会计专业论文:我国财务会计专业双语教学的回顾与展望 [摘要]目前,双语教学也已经成为我国本科教学实践改革的重点,如何顺利开展双语教学已经成了教育管理者和社会非常关注的课题。本文基于对我国高等院校本科双语教学的起源发展,对现阶段我国高等院校本科财务会计专业双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在财务会计专业双语教学现状的基础上,对我国财务会计专业双语教学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 [关键词]财务会计 双语教学 一、我国财务会计专业双语教学的起源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众多学者对我国高等院校的传统教学理念、方式、方法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在快速发展中不断改革和创新。 本世纪初,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与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明确要求本科教育要创造条件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学,按照"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去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的挑战。秉承其精神,我国各大高校开始了双语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创新之路:积极推动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教学。文件中强调: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后需要,金融、法律等专业要先行一步,力争三年内,外语教学课程达到所开课程的5%-10%。暂不具备直接用外语讲授条件的学校、专业,可以对部分课程先实行外语教材、中文授课,分步到位。 2004年,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成立了高等学校双语教学协作组,并委托协作组开展双语教学研究、双语课程建设、双语教学资源中心建设,合作编写双语教材或引进国外优秀教材。2004年8月,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把开展双语教学的情况作为评估指标之一,规定本科教学要达标必须实施双语教学。2004年12月, 教育部针对本科的双语教学工作又下发了《关于本科教育进一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开展双语教学工作,是加快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的需要,更是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质量人才和提高我国综合国力的迫切需要”。并且提出了双语教学的具体实施方案。 2005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同时周济部长在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我国普本教学要提高双语教学课程的质量,继续扩大双语教学课程的数量。积极鼓励高等学校在本科教学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2007年,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中提出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并且鼓励和支持校内及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和高水平专业人才承担教学任务和开设讲座,推动双语教学课程建设,探索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模式,切实提高大学生的专业英语水平和直接使用英语从事科研的能力。意见中提出了为培养一批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合理、教学水平高的双语教学师资,发挥项目的示范辐射作用,提高高等学校双语教学水平,从2007年至2010年,共支持建设500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并要求有关高等学校应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提供配套经费,重点做好双语师资的培养,充分利用示范课程的资源和经验,旨在不断提高本校的双语教学质量,逐步形成与国际先进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接轨的、符合中国实际的双语课程教学模式,为全面提高我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做出新成绩。 2008年,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了各大高校的100门课程为2008年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每门课程资助经费10万元。同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各高等院校积极开展双语教学工作,提出应当鼓励和支持留学回国人员用英语讲授专业课程,提高大学生的专业英语水平和能力。 2011年8月教育部颁发了文件《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国际化”已然成为高等院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体现,双语教学作为高校教学评估的一种重要手段,我国的许多高校逐渐将财会专业的课程设置为双语教学。 二、我国财务会计专业双语教学的重大改革与存在问题 如今,会计制度国际化成为一种必然,西方国家的会计制度和法规体系有着较深的渊源,澳大利亚的国际会计准则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具有重要影响和较强的约束力;中国在改革开放前所采用的会计制度是“计划决定财政,财政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的计划经济模式,全国并行采用三种记账方法:商业采用增减记账方法,工业采用借贷记账方法,政府预算采用收付记账法。总之各行各业有着各自不同的会计制度,缺乏统一的指引原则,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2001年我国成为WTO成员国后,20多年的经济发展与变迁,使我国逐渐形成了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的、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因此,伴随着会计制度的变迁,我国财务会计专业双语教学也在不断发展,就目前而言,普遍的财务会计双语教学一般都会在教材(板书),授课语言,以及考试内容达到至少50%以上的英语涵盖面,通过教学时口语讲授的内容来看,部分学者认为双语教学可以分为全外型。即学生用纯外语接受所学知识;混合型。即学生通过外文与汉语进行课堂沟通;半外型,学生需要占用一定的时间攻读含外语的教材,课堂讲授全部是中文。我国高等院校的财务会计专业课程的双语教学模式基本上还属于半外型以及混合型,并且混合型的双语教学里,中文依然占有60%乃至以上的成分。 从目前我国对财务会计双语教学的研究资料来看,目前高等院校财务会计双语教学普遍依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教学过程产生的矛盾 由于相比一般的传统教学方式,财务会计双语教学无论是从“教师能力养成”,“教学精力投入”,“物质保障和风险承担”几方面,都使承担财务会计专业课程双语教学的老师有较大、持续性的投入,教师本身所承担的压力和风险相对普通教学要大得多多。教师既要掌握发达国家财务会计理论的基本知识,又需要用娴熟的用英语予以表述,学生一旦对于授课不满意,无论是什么原因,动辄就会直接投诉,在教师备课之余还需要额外的精力与学校管理部门做沟通。双语教学之所以难以达到较高的教学水平,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学生不满意难度较大的授课内容,学校管理部门通常会根据学生对老师授课的满意度不断给教师施与压力。根据部分学者反馈的资料显示,许多教师承担双语课程实际上迫于学校的安排,个人缺乏双语授课的积极性。另外,很多高校对于双语课程工作量的计算同普通课程授课评价体系几乎参考一个标准,直接导致课酬系数较低,激励力量明显不足,已无法很好地调动教师参与双语教学的积极性。这些都不利于稳定、加强和提高双语教师队伍。由于平时教学中通常采用的是中文口述,导致双语授课教师无论其自身英语水平及对于本专业的英语掌握是否比较熟练,依然会担心授课过程中英语难以运用自如的一些问题:比如对于并非“有案可稽的内容”是否能够准确地以较为灵活的表达方式传授给学生,此外在适当地用口语扩充内容的同时,又会惧怕表述不清,吐词发音不够标准、流畅。 2.学生学习过程产生的矛盾 学生学习双语的专业课程时,往往需要其他专业课程、比如专业英语的支持,但是就目前学者对双语教学研究资料显示,学生专业课程的安排上无法做到为双语专业的课程提供较为有力的支持,课程与课程之间的联系缺乏融合度,导致本来就参差不齐的学生的专业素质在双语课堂上两极分化更为明显,在普通的授课过程中,教师往往可以用大量中文解释以前学习过的专业知识,但是双语教学的时候,这会直接导致授课教师对中英文授课比例难以把握,因为如果课堂的英语比重过小,将不利于学生运用外语处理业务能力的提高;比重过大,则会造成专业知识讲授不够的情况。 3.教学科研产生的矛盾 目前,我国的财务会计双语教学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如何才能切实提高双语教学的质量以及学生的满意度等等都是我国学者们急需解决的问题。因此,双语教学”的科研要求较为强烈。为了保证每一门双语课程的成功开设,对于如何制定开课计划,选定授课教师,选定教材,进行试讲,实际讲授,设备使用,课外交流,以及考试考查内容和方式等等方面,都存在着普遍层面上的疑问以及对特定领域内的研究需求。此外,教师的双语教学培训以及教材的选择乃至组织教师团队自行编写都离不开学校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由于会计学知识体系具有动态发展性,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新业务、新问题不断出现,新方法、新规定不断出台,会计规范和会计教材不断更新。不少学者认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财务会计的双语教学教材应该兼顾静态的成熟会计内容和动态的前沿会计内容。 三、我国财务会计专业双语教学的未来变化趋势 随着双语教学模式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双语教学模式的定位不再作为传统教学的对立面而存在,而会与传统教学方法相互融合。这个过程中,双语教育推行时期内的政策制定者、学校行政管理者,以及教师等对双语教学的立场及学校双语教育的政策和实践都将经历变化。笔者认为,我国未来财务会计专业双语教学的变化将主要体现以下三个方面 1.处理好财务会计专业双语教学的目标与实际教学过程的关系 在制定教学计划时,主要是需要明确几个相关影响因素:首先是学生的整体素质是否符合假设的教学目标,如果学生的整体素质无法与相应的教学目标匹配,那么教学过程将会出现“揠苗助长”,“赶鸭子上架”现象,最终还是无法达到学习的效果,同时让学生产生抵触情绪,教师的教学热情也会受到影响。其次是教师的教学水平是否符合既定的教学目标,如果教学过程中对教师的口语表达能力有较高的要求,以及较强的听、读、写、译的能力,那么任课教师必须先进行自我评估,看是否有能力讲好这门课,这是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以及教师自身教学热情的一个重要因素。最后是教材的选择,要处理好双语教学目标与教学计划的关系,要根据前面提出的两个因素,以及最终实践过程中的教学目标选择对应的教材,就目前来看,大多数财务会计专业课双语教学一般都直接选用英文原版教材的国内影印版作为教材使用。如果教材难度偏大,会导致一学期下来学生几乎没有任何兴趣去翻看所用教材,因为对于学生而言,原版书一般篇幅较大, 信息量很大, 教师无法做到逐个讲解, 面面俱到,让学生感觉一堂会计方面的阅读理解和听力课, 理解了教材中的英文, 但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却很模糊。同样也影响到了双语教学的最终质量。 2.处理好财务会计专业双语教学与教学条件的关系 财务会计专业双语教学需要的教学条件相对于普通教学所需条件会要求更高一些,主要体现在,教学方法,教学硬件两个方面。在教学方法上,教师要将传统的教学方法与西方先进的教学方法中值得自身专业课程借鉴的地方提取出来,比如有些专业课程的某个章节的双语教学过程中,非常适合采用传统教学方法,通过老师纯粹地讲解让学生直接接受所学知识,有些章节需要通过图文案例、视频教学让学生对某个知识模块从理论到实践有更深刻的体悟,而有些专业课的章节知识点的讨论则非常适宜学生进行小组合作、小组演讲等等手段进行开放式引导教学。好的财务会计双语教学需要配套的教材,以及相关的案例以及视频的辅助支撑,如果有条件,专业双语教材的建设完全可以由相关课程的双语教师或者教师团队进行编撰。 3.处理好财务会计专业双语教学的三方关系 在双语教学模式的不断发展中,正确处理好双语教学的管理者,双语教学的教师与学生三者的关系至关重要,原因有二。第一,双语教学的管理者对双语教学的促成与发展起着最直接的控制作用,作为双语教学的实施者,在接受教学能力检测,绩效评估体系监督的同时也非常需要良好的激励机制,此外,管理者对双语教学及科研的支持程度也严重影响到教师对双语教学的认识。第二,双语教学的的最终目标是培养出适应于国际化和知识经济发展需求的现代会计人才,所以学生才是双语教学品质的反映。如何调动学生主动参与双语课程的积极性,也是双语教师需要在教学环节去仔细琢磨的一个问题,如何保持师生之间良好的互动关系以及如何恰当公平地设置考核体系也是双语教学的传授者与接受者之间必须处理好的问题。 (作者单位:南通大学 商学院 江苏南通) 财务会计专业论文:浅谈会计专业财务会计教学改革 摘 要 当前的财务会计教育专业教学存在一定的问题,必须经过教学改革,更新教学方法,注重学生实践应用技能,才能更好的提高学生的综合技能,促进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也更好地实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会计专业 财务教学 问题 改革 1财务会计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教材内容滞后,无法反映会计改革与实践的全貌 当前我国高校教材的编制和使用不能够很好地根据我国社会会计改革的步伐,无法真实反映我国当前会计实际改革和实践的全貌,不能够紧跟社会时代的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改革。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已经上市很长时间,但是高校还没有真正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改革,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会计准则的内容。由于当前的财务会计教材内容相对较为陈旧,无法更好的融入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教师一般采取增删内容的方式,实施教学,这样的选择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不能系统地对学生教学,对学生来讲显得支离破碎,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同时又不能够很好地结合社会发展的需要,确保教材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这样既增加了教学的难度,也给学生学习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很难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1.2会计教学过分注重理论,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差 当前很多高校财务会计教育专业教学存在重视理论而忽视学生实践的问题,很多高校所开设的课程有关教材内容的安排六个课时,涉及到学生基本技能实训的只有两个课时,理论与实践三比一,培养出来的会计人才实践应用能力不强,相当一部分学生不能够做比较规范的财务帐表。财务会计的基础理论学生仅仅通过理论学习应付考试,期末考试一锤定音,无法进行动态的跟踪督导。而平时学生上课的表现、作业完成的质量以及学生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等方面不能进行灵活多样的考核。学生在考试中也存在着明显的抄袭现象,因此,很多学生不能真正地在实践当中更好地去感知理论,锻炼能力。学校的实践理论课较少,同时另一方面对学生的实践监督和指导又不能够及时到位,自然无法达到真正地对学生进行实训的目的,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非常差。 1.3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没有突出行业特色和时代特色 从事会计行业必须注重职业道德,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不仅能够帮助人才更好地从事工作,能够塑造较好的会计人员形象,同时还能够增强会计职业在整个社会中的形象和地位,也有利于规避各种风险,帮助企业更好地运转,减少各种败德行为。当前我国不少企业的会计,缺乏相应的职业道德,为了追求个人或者狭小利益,而置职业道德于不顾,出现了很多伪造变造财务报表,隐匿毁损会计资料等现象,欺骗广大公众。因此,作为会计专业一定要注重学生的基本技术和职业道德,技术是基础,职业道德是根本,没有娴熟的会计专业技能就无法真正的从事这个行业,而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就不能够在工作当中更好地服务于社会需求,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发展,真正的把会计行业做好。 2财务会计教学方法改革策略研究 2.1紧跟会计改革步伐,及时更新教材内容 教材是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培养和技能提升的最为重要的依据,也是帮助学生更好地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培养学生综合的素养的重要基础,会计专业的教材一定要紧跟社会时代的步伐,及时的更新教材内容,构建适合学生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完整的教材体系。这样才能让学生所学的专业与社会接轨,与企业和社会发展需求相协调,才能让学生更好地去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求。作为财会专业一定要注重教学内容体系的更新,及时选定最新教材,或者根据社会发展需要以及我国会计制度的相关政策,及时更新教学内容,编制适合学校和学生实际的校本教材,确保教材和社会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还应该结合当前最前沿的知识,帮助学生关注会计专业的发展趋势,紧跟社会时代步伐。 2.2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自编教学案例 会计专业教学必须针对企业的经济业务安排教学,如果教学内容不能很好地结合企业的发展需求,专业脱离了现实实际,学生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不能很好理解把握,就不能很好地服务于未来的工作,无法真正地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因此,教学一定要让学生更好地结合理论和社会实践,去帮助学生加深对有关知识的理解,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给学生布置一定的假期作业,引导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深入企业实际,了解相关企业的运作情况,掌握操作程序和财务流程,然后去提交有关报告,编制公司的经济业务。同时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一定要深入研究,采取案例教学法,自编教学案例,让教学内容和社会实践有机统一起来,不仅让学生能够感知有关的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结合具体的企业经营案例,让学生了解操作程序,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 2.3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提升会计人员综合品质 会计职业道德至关重要,增强学生职业道德认识,帮助学生更好地培养职业道德素养,培养较好的职业品质,更好服务于企业发展,通过系统的学习,让学生不断地加深对有关会计职业道德的认识,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怎样在具体工作中如何处理好公与私、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正确理解奉献与索取,提倡先公后私,重视贡献而轻视个人索取。不断提高学生的判断能力,提高学生自主选择能力,让学生在从事工作中坚定自己的职业操守。 财务会计专业论文:非会计专业财务会计教学浅析 财务会计作为一门通用的商业语言,能为投资者、债权人、监管部门和其他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各种信息。该学科对会计、金融、经济等领域非常重要,是这些相关专业的基础课程。然而,就高校教学反馈情况来看,很多非会计专业的学生认为财务会计课程枯燥无味,整天与课本上的数字、账户、账簿和报表打交道,将来就业也不大可能从事会计专业相关的工作,会计知识没有什么帮助,因此仅仅按照老师的要求参与课堂和完成作业。课程考试结束后,很多学生只记得几个财务报表的组成和一些基本的账户。财务会计不仅仅是一门商用语言,更是一门生活语言。会计的很多原理和方法,也能用在生活中,如果学生能把财务会计当成一门和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课程来学习,并适时在生活中运用会计知识,而不仅仅只是按部就班地为考试而学习,将会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由此,财务会计教师不仅仅是一个严谨治学的知识传授者,还可以是一个循循善诱的生活导师,是一个生活中无话不谈的朋友。如何将财务会计与生活结合起来呢?笔者在教学工作中,尝试综合运用启发式、互动式和实践式教学方法,体会如下: 一是启发式教学:用会计原理联系生活。启发式教学法以启发学生的思维为核心,目的在于激发学生的兴趣。关于财务会计课程,相关会计原理的讲述是最重要的一部分,会直接影响到学生对整个会计语言逻辑的理解。但是,很多财务会计教材对会计原理和方法以简单直白的语言来表述,学生虽然能够明白其字面意思,但难以理解其背后深层次的含义,且枯燥的定义难以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其实,会计原理在很多情况下类似于生活中的道理。当学生发现会计原理能运用到他们生活中的某一个方面时,他们会觉得有意思,这样,会加深他们对知识的理解,引起共鸣,记忆深刻,掌握牢固。现在财务会计课堂上就大量运用了这样的讲述方法,由教师提出相关问题,将会计原理引导到生活中,启发学生思考会计原理的内涵。第一堂课,老师借鉴著名的财税专家马靖昊举出的例子,向学生提问:如果公司买了一头藏獒看门,会计要不要记账,如何记账?如果关于藏獒的信息要记账,那么看门的保安呢?藏獒每天吃吃喝喝,咬了人,生了小藏獒,需要记账吗,如何记账?这个关于藏獒“人生”的会计故事首先引发了学生对会计的兴趣,使其思考和讨论。老师告诉学生,在今后的财务会计课堂上,将会逐步学习到这些问题。又如,对于会计语言最根本的逻辑原理,会计恒等式和复式记账法,可以表述为:会计恒等式需要永远保持平衡,而复式记账法能帮助会计检查记账错误。此外,老师还可以询问学生处理感情问题的态度,将结账工作的原理比喻成人生对于感情问题的正确处理态度。询问女生婚后打算如何进行家庭理财,将定期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比喻成妻子对家庭收入和花销的不同管理方式。询问男生今后打算如何对另一半做出承诺,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比喻为恋爱时和结婚后夫妻之间的相处之道。询问学生选择的用餐方式,将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和平均成本法比喻为吃热饭和剩饭的先后顺序。根据课堂表现来看,这些问题都极大地引发了学生的兴趣,课堂讨论的气氛极其活跃,学生经常还反过来向教师提出一些关于教师自身生活的问题。 二是互动式教学:让会计课堂走进生活。传统的财务会计学习方法是在课堂上由教师讲述,课后布置作业由学生练习。这种方法让学生成为一个被动接受者,使学生(特别是非会计专业的学生)觉得学习只是为应付考试,很难收到预期的效果。而互动式教学能让学生参与其中,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首先由教师提出思考题,在课堂组织小型的工作坊、讨论小组和辩论会,让学生的不同思维碰撞出火花。进行互动式教学时,教师需要充当两个角色:问题的提出者和信息的总结者。问题的提出是非常的关键的一步,这需要教师本身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功底。另外,提问的方式也很重要,教师最好能掌握每个学生的学习程度,针对不同的对象提出不同难易程度的问题,才能帮助其树立信心,进一步激发其学习兴趣。教师需要充当的第二个角色是信息总结者,对大家的讨论进行概括和评论,并提出自己的看法。需要注意的是,教师最好不要随意对学生的观点进行肯定或否定。财务会计本身就是一门人文科学,其原理和方法是由人来制定并发展的,很多情况下并没有绝对的对和错。并且会计语言需要随着商业社会的发展而与时俱进,过去的方法在未来很可能被取代。因此,鼓励学生发表不同意见,不仅有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而且对于财务会计学科未来的发展更新有一定作用。此外,还应让会计教学走出课堂,走进每个人(教师和学生)的生活。考虑到会计课堂的时间是有限的,学生数量也比较多,并且有一些学生面子观点较强,羞于当众表达自己的看法。同时参考国外大学做法,在财务会计教学网站上开辟了讨论区。每一堂课后,在讨论区提出思考题,这些问题大都与每一节课的重点相关,通过讨论能进一步加深学生对重点知识的理解。教师需要经常登录讨论区评述学生的观点,对一些(与教科书中一致的)正确的观点,进行肯定。对一些创新的、带有学生自己想法的观点,进行鼓励。对一些错误理解的发言也不能一味否定,首先肯定其参与的积极性,再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教师还可以通过每个学生的发言,了解其兴趣和问题所在,提出更深层次的问题与其讨论。对于学生在网络讨论区提出的问题,可以由教师进行解答,也可以鼓励其他同学进行解答。用这样的方式,每个学生都能畅所欲言,教师也能了解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兴趣,可以将一些重点话题设为常见问题,再根据这些反馈情况有针对性地对课堂教学进行调整。除教学网站讨论区外,还将会计课堂搬到生活的最前沿。财务会计是一门日新月异、发展迅速的学科。对当今的年轻人而言,微博、空间等社交平台是他们潮流生活不可缺的一部分。老师与学生在微博和空间等平台互相关注,互为好友,经常转发一些和会计相关的有趣微博和空间消息。并鼓励他们关注一些财务、管理、会计界名人的认证微博和空间,这些微博和空间经常一些来自独特视角的会计知识的解释和业界新闻等。这样,学生一打开电脑和手机,就可以了解会计界的最新动态,真正将会计学习纳入每一天的生活中,一点一滴地积累会计知识。 三是实践性教学:将会计知识融入生活。会计还是一门实务操作性很强的学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际商学部,针对于会计、金融、工商管理等专业的学生都开设了财务会计课程。对于会计专业学生的财务会计课程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如会计软件操作、凭证编制等。而针对非会计专业学生的实践教学可能需要采取其他形式,如金融等专业的学生,将来从事相关会计行业如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审计等职业的可能性不大,因此一些实操性过强的会计练习对他们并不恰当。一些学生因此认为不需要掌握具体的会计原理、记账方法和报表编制方法,而只要能看懂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就足够了。为此,设计了一些适合非会计专业班级的财务会计实践教学形式,强调会计知识在实践中,即每个学生将来的职业生活中的运用。例如,教师在课堂上介绍一些案例,以情景剧的形式,由学生表演。也可以在课后布置一些案例作业让他们完成报告。这里最重要的是案例的选择。教师需要精选一些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让他们学会如何充分地将所学的会计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和将来的职业当中去。这些案例最好是真实的,且具有新闻时效性的案例。例如,笔者曾经介绍过关于中华儿慈会财务报表错误的案例并布置了相关作业。这在当时是轰动一时的新闻,许多学生都在各种媒体上关注了这个报导。笔者提示学生运用所学的会计原理、内控原则、记账方法和报表编制方法等知识,自己去分析并判断儿慈会在现金流量表上所报告的48亿“支付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究竟是其负责人所解释的小数点错误,还是其他原因,并思考避免这些问题的防御和解决措施。此外,还在财务会计课堂上介绍过一些真实的上市公司年报造假案例,让金融专业学生进行投资者、证监会、上市公司CFO等各方面的角色扮演。或是设定一个“经理与会计合谋,老板如何发现账目造假?”的场景故事,让工商管理专业学生扮演老板、经理和会计。通过这些有针对性的实践教学,让学生明白会计知识不仅对一些会计职业很重要,而在非会计专业学生将来的生活和职业道路中也是非常需要的。理解财务报表的来龙去脉,进一步掌握具体的知识如会计原理、记账方法和报表编制等是非常重要的。 这三种教学方法是循序渐进,相辅相成的,要在恰当的时候进行综合运用。启发式教学让学生在学习之初了解基础的会计原理,对会计产生兴趣。互动式教学进一步使得学生在每天的生活中主动积极地学习财务会计。实践性教学帮助学生在将来的生活中运用会计知识。最终目的是激发学生学习会计知识的兴趣,并调动他们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他们知道财务会计绝不仅仅只是冰冷机械的数字、账户和报表,而是每个人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摘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工商行政管理作为一门新兴的经济学科,其在各领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调节和控制作用,规避和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或问题,为有关交易行为的开展提供一个有序、公正的市场环境。文章主要从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入手,阐述了工商行政管理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并结合新时期的发展需求,对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进行分析,以促进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新时期;工商管理;经济发展;作用 1引言 工商行政管理是对市场加强管理的常用手段,其在维持稳定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结构转型已进入成熟阶段,在这一趋势下,企业和消费者,深刻意识到工商行政管理作为一种宏观调控的经济管理手段,其对推动自身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引导作用,且随着全球经济化的不断加剧,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在经济发展上所起到的积极作用逐渐彰显出来,需予以足够的重视。 2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 2.1对经济的管理操作 经济领域内的企业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占据主体地位,而工商行政管理的服务对象即是广大企业。针对企业在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上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必要对其所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资金、政策等方面的困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应及时予以相应的支持和帮助,协调社会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的目的是通过规范或督促企业的经济行为,以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实现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 2.2协调服务 协调服务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所具备的一项特色行政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将企业与消费者联系起来的枢纽,其在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基于这种服务性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真正落实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具体做法为:对企业与消费者各方的需求进行明确,并通过整合当前的市场资源来满足不同群体的发展需求,以为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一个有序、公平的市场环境。 2.3建立良好的信誉制度 新时期,应将我国经济结构的主动性充分发挥出来,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在企业与消费者进行市场交易的活动中,难免会出现商品质量或其他纠纷问题,对企业信誉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同时,还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威胁。此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发挥其相应的职能,对双方在交易活动中所产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外界形象。 3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工商行政管理与经济发展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关系。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在于监督和服务,同时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还要完成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从市场经济的各个领域保障与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新时期,经济结构的转型在一定程度上对工商行政管理的内容和思想进行了创新,使其更好地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环境和需求;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基础和动力,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目的是运用监督和服务这两大职能,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有利的环境。由此可见,工商行政管理与经济发展之间是相互补充、共同存在的,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只依靠自身调节,还应借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具备的制度调节、政策调节、管理调节等,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宏观调控手段,以促进和保证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进而实现市场经济结构主动转型的目标。 4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分析 4.1强化市场监督 强化市场监督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比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通过对企业实施市场监管制度和商标注册等级制度来规范其在发展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充分体现出了这一基本职能的价值。另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了给企业发展营造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实施了市场竞争管理办法和商标注册管理办法,对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避免企业由于自身利益问题而破坏市场竞争规则,造成市场秩序的不稳定。强化市场监督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垄断不公平的交易或竞争行为。在我国市场经济结构转型的过程中,部分企业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采取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竞争手段,扰乱了市场秩序,针对这种情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这些企业进行监管和处罚,以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投资环境。(2)保护企业商标权。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加剧的背景下,商标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若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企业商标进行保护,则会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构成威胁。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采取有效手段对企业商标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以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完善分类监管制度,进而促进整个监管体系的精细化发展。(3)加大打击违法广告行为。广告是企业常用的宣传手段,但部分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对广告的信息或作用进行造假,对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为了净化整个市场环境,应加大对违法、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而促进市场经济的有序、稳定发展。 4.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对产品的满意度是衡量一个企业发展水平、信誉程度等的主要指标,直接关系着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企业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应注重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向消费者宣传有关的法律知识,并确保消费者能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到自身维权中,以保障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稳定。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在与发展的根本意义,有效强化了工商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同时也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外界形象,是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 4.3构建完善的监管制度 构建完善的监管制度对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①可实现市场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经济资源的不必要浪费,这对促进市场经济的高效、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操作主体,是将政府与市场联系起来的桥梁,政府可通过调整价格、改变供需关系等形成价格机制,对企业的生产活动和经营行为进行控制和监督。 4.4强化了企业管理的力度 企业应真正意识到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要性和价值。因此,在新时期市场经济下,企业需在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财会等管理工作进行优化和完善,以从管理层面保障企业的稳定运行。另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有效保证市场交易活动有序、公正地进行,故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企业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提供有力的保障,进而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奠定基础。 5结论 综上所述,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督和服务职能对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进行合理的干预与介入下,对市场秩序与经营环境进行规范、管理,使其自身执法效率和效益得到提升,确保其自身工作职能的充分发挥,以做好市场经济发展的服务者和监管者。 作者:宋萌 单位:保定市投资促进中心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浅议 摘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其必不可少的最基本组成要素,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在改革实践道路上,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漏洞日渐显现,急需要进行合理化解决,科学转变职能,充分发挥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用,走上健康稳定发展的长远道路。因此,本文客观分析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探讨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重要性、现状以及应对措施。 关键词: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现状;应对措施;分析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 在国家市场监管职能中,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是其不可忽视的关键性组成元素,也是新时期工商行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自身在监管社会市场方面职责的客观呈现。单从管理内容上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已有了全新的变化,并不是刚恢复时的传统执法,在多方面作用下,已形成了“科学、合理”的管理职能体系,有着统一化的目标,极具特色,符合时展的客观要求。在社会市场体制改革作用下,我国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范围进一步拓宽,不再培育、监管集贸市场、个体私营经济,科学维护社会市场经济,加快社会市场经济发展步伐已成为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能。当下,我国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体现在不同方面,发挥着多样化的作用。 (一)准入与监管市场主体,维护消费者权益 站在客观角度来说,市场主体准入涉及到不止一个政府部门职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包含其中,需要科学登记、管理多样化的市场主体,认真履行相关职能,即明确市场主体与经营资格,换句话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准入市场主体方面扮演着关键性角色。同时,维护好消费者权益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之一。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各方面的监督管理,比如,质量、食品经营行为,需要依法处理一系列不合理经营行为、食品质量申诉举报等,严厉惩治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中的各类商品质量达标,确保各类食品安全,依法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维护市场秩序 在社会市场经济背景下,国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市场机制科学的自动化调节。但在多方面因素作用下,市场主体呈现出趋利性特点,而市场机制自身也存在某些缺陷性,市场秩序无法自动实现“有序化、规范化”特点,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充分发挥自身多样化作用,对其进行合理化干预。政府部门要综合分析各方面影响因素,根据市场各方面发展情况,制定并将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确保市场的稳定运行有重要的法律保障,维护好市场秩序。在这一背景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参与其中,履行相关职责,监管市场、行政执法等,进而,依法维护好市场秩序,确保国家在这方面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等落到实处,科学规范市场主体各方面行为,比如,经营行为、竞争行为,确保社会市场经济在一种“公平、公正”的环境中持续发展,也就是说,维护好市场秩序是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之一,也是贯穿社会市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始终的关键性任务。 二、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经济飞速发展,我国行政管理部门制度、政策等都发生了质的变化。由于我国经济形式日渐多元,分工日渐具体等,行政管理部门已被提出全新的要求。2014年,为了响应国家在转变地方政府职能以及改革机构方面的会议精神,我国各省也纷纷根据自身各方面情况,出台了一系列具体化的改革方案,工商、质检等管理发生了质的变化,基层一系列部门得以有效整合,比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当然,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包含其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运而生,其在肩负原一系列部门职责的同时,还会对地方政府负责等。在此基础上,商事制度、市场监管调整等方面改革日渐深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迎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需要更好地面对来自各方面挑战,比如,服务发展、消费维权、行政执法。为了更好地发挥自身多方面作用,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就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言,是履行工商职能的关键点,在多方面主客观因素作用下,其职能转变具有鲜明的滞后性特点,无法满足时展的客观要求,急需要根据其具体情况,科学转变职能,也就是说,在新形势下,科学转变基层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尤为重要,其体现在不同方面。站在理论的角度来说,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着市场监督的职责,其高效运行是全方位动态监督市场的重要保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优化完善我国社会主义,促使不同行业、领域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同时,职能转变利于科学维护社会市场秩序,不同层次社会大众能够全面、客观地了解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方面情况,提高对其的认可度,理解的基础上,大力支持开展的各项工作,确保一系列工商执法有着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日常一系列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公信力,塑造良好的外在形象,进一步提高其社会地位。 三、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现状 (一)缺乏正确的认识,管理理念落后 在职能转变过程中,部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没有综合分析自身运营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职能转变缺乏正确的认识,尤其是职能定位,没有全面、深入市场,做好各方面调研工作,导致职能定位存在偏差,不符合时展的客观要求,不利于其充分履行自身各方面职责。同时,由于长时间受到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在日常管理过程中,部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仍热衷于采用传统单一化管理制度,导致在职能转变中,不注重自身管理理念的转变,仍然采用落后的管理理念,有着浓浓的计划体制气息,而这不符合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客观要求,也不利于其职能的科学转变。 (二)职能设置宽泛,职能分工过细 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大部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设置职能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很多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自身职能设置地过于宽泛,市场监管的各方面都包含其中,但资源并不充足,无法根据各方面具体情况,科学分配各项工作,日常运行过程中,所开展的工作有着较大的跨度,涉及范围广泛,无法对合法经营、违法经济行为等进行全面、深入查处,导致工作效率、执法质量不高。同时,在职能转变过程中,职能分工过细也是不可忽视的关键问题,权力交叉现象普遍化。由于分工过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混乱,出现“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现象,极易导致内部权力处于分散状态,影响市场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导致执法形式化,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行政成本,无法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职能缺位 在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作用下,我国基层工商管理部门职能、任务频繁增加,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在很多方面都扮演着关键性角色,比如,监督市管理市场、服务发展。在新形势下,我国基层工商行政管理理念以及职能方面都有了全新的变化,其各方面能力明显提高,但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职能缺位问题不断显现,其体现在不同方面,不利于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自身多样化职能。1、假冒伪劣产品问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假冒伪劣产品问题始终是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注的焦点,其大都出现在农村偏远地区,种类多、数量大是其显著特征,部分地区假冒伪劣产品已泛滥成灾,甚至出现相关的产业链,严重扰乱地区市场秩序,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同时,部分消费者辨别假冒伪劣产品意识薄弱,经常在购买之后才发现是假冒伪劣产品,但大都和经营者进行私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无法获取相关线索,不利于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导致地区假冒伪劣产品问题日渐显现,这和职能转变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缺位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2、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不同层次社会大众谈论的焦点问题。在多方面因素作用下,比如,行政资源缺乏,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无法将对应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导致其形式化,食品市场主体监管难度较大,尤其是农村地区,有着较大的流动性,售卖场所不固定,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无法根据相关规定,全方位动态监督管理市场中的各类食品,导致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无法从根源上得到有效解决。此外,农村售卖食品经营者大都不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薄弱,不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进货过程中,大都不会索要发票、进货单据,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很难找到责任人。对于这方面来说,急需要科学解决职能缺位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身多样化职能,多角度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隐患问题。3、缺乏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从某种角度来说,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缺位和缺乏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部分地区政府部门为了保护地方经济考量,没有积极配合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上各项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加上当下其又回归地方,在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管理之下,其各项执法工作的开展极易受到地区政府部门的牵制。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某些强制手段,科学保护公共利益,最大化降低执法风险,但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行政强制措施执行难度。此外,由于部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不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不具备扎实的执法程序知识,常将罚款作为处理违法行为的关键性手段,并不是如何从根源上解决这一问题,对当事人进行针对性教育,避免再次发生该类经济违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常借助自身已有的经验,来处理类似的违法行为,忽视了程序的重要性,导致执法风险频繁出现。 (四)职能越位 在转变职能过程中,由于长期受到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极易出现职能越位问题,即职能扩张,履行一些不在自身职权范围中的职责,激造成职能定位不准确、模糊化,行政管理效率低下,甚至部分地区还出现职能空缺问题,为职能越位的发生埋下了伏笔。一旦出现职能越位问题,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极易将自身可以支配的资金投入到不合理的相关项目中,造成严重的经济财产损失,无法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应对措施 (一)正确认识,转变落后的管理理念 在新形势下,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根据各方面实际情况,全方位正确认识职能转变,准确把握职能转变难易点,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确保职能转变一系列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根据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客观要求,科学转变落后的管理理念,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身作则的基础上,依法行使自身权力,将“依法行政”理念落到实处。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到群众中,尤其是农村地区,采用多样化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同层次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确保自身多样化职能发挥、各项工作的开展都有良好的法律环境。在此过程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内部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执法人员的行政意识,制定科学的责任制,层层划分,明确内部不同岗位人员职责,有效防止“权、责、利”模糊化,提高自身执法能力的基础上,确保职能转变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此外,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要坚持“市场监管、为民服务”等理念,要根据各方面情况,围绕社会市场,开展多样化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将民生问题作为自身日常工作的关键点,要坚持“教育在先、规范为主”的原则,规范处理各类违法行为,确保社会市场处于高效运行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自身服务意识,依法履行自身各方面职责,加大对市场监管力度的基础上,严把市场准入,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科学设置职能,简化内部职能 在职能转变过程中,规范关键性职能特别重要,是基层工商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的重要保障。我国要根据各地区发展情况,结合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情况,对其进行合理化引导,准确定位职能,优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他们根据市场动态变化以及自身职能,科学设置职能,避免其过于宽泛,确保内部不同岗位职责明确化,避免出现“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现象,尤其是关键性职能,确保其更加科学、合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具有的市场经济监管职能,科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相关体制建设力度,维护好各方面权益,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在此过程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内部运行情况,科学简化内部一系列职能,为实现资源合理化整合提供重要保障,尤其是不重要职能,充分展现职能转变的重要作用。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科学简化重复的职能,确保其他一系列职能能够顺利实现,提高各方面资源利用率,避免出现严重的浪费现象,降低职能转变过程中各方面支出的成本。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科学弱化某些指导管理职责,比如,某些社会团体,科学整合内部已有的各类资源,最大化提高其利用率,确保内部管理更加合理化、规范化,要多层次总结各方面经验,优化调整职能转变内容,科学转变自身职能,促使内部各机构处于统一化的网络结构体系中,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科学开展一系列职能转变工作。 (三)注重职能分工 在新形势下,社会市场环境瞬息万变,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极易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其执法难度增加,这就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在职能转变道路上,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将职能分工放在关键性位置,注重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合作,要根据各岗位要求、特点、内容等,进行合理化职能分工,将一系列职能转变工作落到实处。具体来说,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能转变具体要求,明确内部各岗位权责,对执法人员提出针对性要求,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科学行使自身各方面职能,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最大化提高执质量,将“为民服务”理念落到实处,加大对企业等监管力度,严厉大力打击、整治假冒伪劣行为与食品安全问题等。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科学分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多样化作用,更好地履行自身的监管职能,从根本上维护好底层消费者自身权益,避免多样化违法取材行为频繁出现,科学规范社会市场秩序,确保社会市场竞争更加“公平、公正”。基层工商行政部门要根据自身履行的各项职能,明确不同岗位人员在履行职能中具体任务,从根源上科学整治各类违法行为,尤其社会市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假、脏、乱”问题,综合政治各类不良风气,对于关键性环节来说,要进行专项治理,加大对一系列不合理经济行为打击力度,比如,走私、传销,全方位动态监管市场流通环节,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使地区各类产业不断发展,尤其核心产业,促使地区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四)加大部门制度建设力度 从某种角度来说,职能科学化转变离不开科学的管理制度,是一系列职能转变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我国必须坚持相关原则,立足基本国情,根据自身各方面运行情况,优化完善已构建的制度,要从不同角度入手优化完善各项制度,监管制度、执法制度等,优化完善管理方法、执法方法等,确保内部各方面数据信息更加透明化。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必须积极参与到制度建设中,要根据各方面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意见,优化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市场监管机制更加科学化,将内外部监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科学引导社会大众舆论、媒体,借助多方面力量,促使当下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自身多样化职能。在此过程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建设自身制度,注重内部各方面信息的透明化,全方位动态监督管理市场运行环境,借助社会大众的力量,科学监管内部不同岗位人员,使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优化利用多样化的监督管理手段,将执法工作落到实处。此外,我国立法机关要根据将各地区各方面情况,制定科学的法规,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特点、性质、职能等,制定合理化的整体规定,将制度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说,需要多层次科学实施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及时汇报日常工作中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实施情况,确保制定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不断加快地方在这方面的制度建设力度。 (五)优化完善工商法律体系,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作为法制国家,我国必须统筹兼顾,运用发展的眼光,根据相关规定,站在执法的角度优化完善工商法规体系,有效指导一系列职能转变工作,确保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能够借助工商法律体系,开展多样化的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科学惩治各类违法行为。同时,在职能转变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综合分析各方面影响因素,多层次培养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强化其法律意识、终身学习意识等,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以及较高的专业技能,多层次培养他们的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养,成为新时期所需的“高素质、高水平”专业执法人才,更好地作用于职能转变。 五、结语 总而言之,在社会市场经济背景下,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重要性不断显现,必须将其放在关键性位置。我国必须全方位客观分析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能转变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运用发展的眼光,统筹兼顾的基础上,优化完善工商法律体系,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全方位科学引导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确认识职能转变,科学转变落后的管理理念,合理设置职能,简化内部职能,注重职能分工,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等。以此,确保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顺利转变,充分履行自身多样化职能,实现最大化的职能效益,不断提高自身为民服务水平以及能力,维护好社会市场秩序以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促使社会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不断加快和谐社会建设步伐。 作者:周鑫 单位:长江师范学院管理学院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大数据技术下的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 摘要: 网络信息处理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将人类推入了大数据时代,近几年,随着信息处理技术发展日益成熟,大数据技术逐渐被应用到各个领域。本文首先介绍了大数据技术的概念,然后分析了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的现状,最后提出了大数据背景下优化工商行政管理的几点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 大数据;工商行政管理;信息资源 1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产生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近年来,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逐渐渗透到各个领域,包括医疗、教育、金融、军事、国防等,不断推动着社会经济和全球化趋势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是一个和数据联系比较密切且频繁的工作,包括对各个工商企业进行登记注册、备案管理、执行各种工商法规等,并且要对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归纳、处理等。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想要顺应时代的潮流,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就必须将现代的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以此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对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助推企业的规范化稳定快速发展。 2大数据技术概述 大数据技术是在庞大的数据信息资源中进行分析、处理和检索等过程,提取出对当前工作最有利用价值的信息资源。大数据技术具有以下特征: 2.1处理数据的信息量巨大 如今我们所说的大数据比以往我们所说的海量信息的数据量还要大的多。谷歌公司每天要处理超过24PB字节的数据,这意味着其每天的数据处理量是美国国家图书馆所有纸质出版物所含数据量的几千倍以上。 2.2数据类型多样化 在大数据中数据类型错综复杂、包罗万象。其主要表现形式可以分为结构性数据、非结构性数据和半结构性数据等。如表格数据、图形图像数据、音频视频数据、金融交易数据、电子邮件数据以及通过聊天工具产生的数据等等。只要我们可以接触到和了解到的数据几乎都可以囊括在内。 2.3大数据信息资源的价值参差不齐,不好确定 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的实时分析功能将大数据信息资源的价值最大化地体现出来,为企业的稳定快速发展提供最有效的数据资源。四是处理数据的快速高效性。如今,数据的网络传输技术已经可以实现远程实时数据流的控制。大数据必须有很高的扩展性数据分析处理技术相匹配,才能发挥出其更大的利用价值。 3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的现状 3.1以传统工作模式为主,大数据分析不到位 从当前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工作的现状来看,虽然已经引入信息化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方法,但是在工作模式上仍然比较传统。在进行数据信息统计和分析的过程中仍然按照填表、存入电脑、统计分析三步走的传统工作模式。另外,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收集数据信息方面没有充分利用大数据的优势,其主要原因是缺乏专业的大数据技术人员网络传输技术做支撑,在数据处理方面很难做到对有利用价值的信息的高效检索和提取。 3.2对非结构化和半结构化数据的采集与应用缺乏技术支撑 像图像摘要技术、互联网搜索拦截技术、图像识别技术、磁盘恢复与解密技术、数字认证技术等非结构化和半结构化的应用和数据,在工商系统既无采集也无积累。由于没有充足完整的数据信息量做支撑,工商信息化还处于相对简单和小规模的阶段,依托海量数据或大数据的深度挖掘应用、动态应用暂时还不存在。 3.3基础设施尚不能满足处理大数据信息资源的要求 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现有的宽带传输速度难以支撑大数据的各种信息资源的有效传输,硬件设备的云计算能力、联机处理能力、大用户量访问承受能力都还有待尽快提高。视频设备、电子监测设备、语音设备、移动电子设备、传感设备等新型应用还有待深化和普及。 4大数据背景下工商行政管理的优化策略 4.1创新工作模式,提高信息共享意识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工商行政管理传统的工作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今社会企业发展速度的要求,必须进行改善和创新,首先要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信息共享意识。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信息传播速度,实现信息的有效价值最大化。其次是提高大数据分析能力。这是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关键所在。必须加强大数据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批专业化素质过硬、技术能力突出、创新意识较强的团队,实现大数据信息的高效采集与反馈,及时规避不必要的财产和人才损失。 4.2引入现代化数据信息采集技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信息处理意识,提高对大数据技术的重视程度,积极引进先进的大数据信息处理技术,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的培训。同时,建立完善的信息化标准体系,包括统一的工商系统信息技术基础标准、信息资源标准、网络基础设施标准、信息安全标准、应用标准和管理标准等六个方面。从满足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来看,它们必须是能够满足宏观决策层面对大数据进行归类、统计、分析的需要,工商部门主要的市场准入、监管、执法指标的核心数据采集标准;必须是能够兼顾微观监管执法层面迅速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地方性需求的需要,真正实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现代化信息管理。 4.3完善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的不完善直接影响着工作的进程和工作效率。国家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不仅是在数据采集方面,还要在归纳分析方面进行作业。建设好基础的硬软件设施,有效保证云计算等各种信息收集和分析系统的正常运行,就一定能够有效的保障大数据技术合理的运用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资源上。 5结语 综上所述,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加快了经济全球化的步伐,同时也给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要想更快地适应大数据技术的时代,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大数据信息处理技术,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实现各个部门的信息交流的通畅进行,从而节约成本、提高工作的时效性。相信随着大数据技术的日益发展,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会变得越来越科技化,越来越智能化。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此过程中,企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工商行政管理对于其发展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最终分析,工商行政管理对于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此背景下,本文针对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进行简要的分析研究。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经济发展;作用;研究 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为了保障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合法性,政府部门针对企业发展现状,进行一定的行政监管。在此现状下,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产生的作用和影响,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如何有效地进行工商行政管理,并且推动经济的发展,成为当前政府部门以及研究人员长期研究的课题。在此背景下,笔者针对当前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进行简要的剖析研究,以盼能为我国工商行政管理的发展提供参考。 1.工商行政管理特点 1.1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工商行政部门针对企业进行一定的行政管理监督。此类行政管理监督在实施的过程中,具备一定的强制性。此类强制性,主要为法律方面的规定。通过法律规定,赋予工商行政部门的监管权力。通过此类措施,强制性的进行企业发展的监管。实际落实的过程中,此类强制性适应于任何性质的企业。以此体现,法律的全面性和公平性。1.2具有行政处罚的权利工商行政管理在发展的过程中,除去行政监管权力外,还具备一定的行政处罚权力。此类处罚权力,主要包括缴纳滞纳金、罚款,性质严重可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因此实际落实的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权力,也为主要的作业特点之一。此类权力在应用的过程中,有效地促进了工商行政管理的实际落实效果。 2.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新时期背景下,我国整体的经济发展现状较为良好。为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以及实际发展中存在的策略性问题,起到了良好的改善作用。并且对于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例如:平衡经济的发展、确保企业经营的合法性、引导提升企业的发展方向、确保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加强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此类作用,笔者进行简要的分析介绍。 2.1平衡经济的发展 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区域环境现状,经济基础现状等。实际发展的过程中,经济总量的差异度较大。在此现状下,为了有效地改善此类现状,并且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均衡性。工商行政管理在发展的过程中,通过相关政策的调整。针对企业开办的优惠政策,进行有效的改善。最终实现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目的,保障了区域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并且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有效地改善了我国宏观经济的稳定增长。 2.2确保企业经营的合法性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企业的实际收益现状以及经营现状,对于后期的稳定发展意义重大。因此部分企业在为了保障自身收益,在实际经营的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违规作业现象。针对此类现象,工商行政管理能够有效地确保企业经营的合法性。通过针对企业运行现状的监管,以及相关的年审计划。有效的监管企业的经营合法性,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以及法治社会的稳定推进,保障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合法性。 2.3引导提升企业的发展方向 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除去因市场自身需求变化产生的影响。实际发展的过程中,政策类的变化对于企业的发展影响也较多。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企业内部决策等方面的影响。部分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对于市场变化的反应度较差。无法有效地跟进市场的发展,最终造成了企业发展缓慢,甚至面临市场淘汰的现状。工商行政管理,作为政府部门在此现状下,通过有效的行政引导监管。能够有效地改善企业的发展现状,并针对企业的改革升级,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使得企业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具备了一定的基础稳定性。 2.4确保经济发展的稳定性 经济的发展由若干企业的发展组成,因此实际发展的过程中,企业的发展现状一定程度可以体现经济的发展现状。因此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通过企业的稳定发展,确保经济的稳定发展。使得企业在未来发展的过程中,决策现状具备较强的准确性。 2.5加强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我国在市场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整体的发展现状较为良好。但在细节方面,由于法律监管落实的问题,部分企业还存在违规作业,违规经营的现状。最终造成了区域市场经济发展的合理性,存在较大的问题。针对此类现状,工商行政管理通过宏观监管调控,有效地保障了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并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理。以此发乎监管法律的权威性,促进相关企业的正常经营,确保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 2.6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的经营目的为盈利,盈利的主要对象则为广泛的消费者。在此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在监管的过程中,通过对企业市场运行现状的监管。企业如在消费者消费的过程中,出现消费欺诈现象。消费者可通过工商举报的方式,进行欺诈或其他不良消费现象的举报。工商行政部门,则针对举报现象进行处理,最终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结束语 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的稳定收益意义重大。实际发展的过程中,对于经济发展产生的作用则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具体分析,当前工商行政管理在发展的过程中,对于经济发展产生的作用,主要为经济平衡发展、经营合法性、市场良性发展、经济发展稳定性,以及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作用。宏观分析,工商行政管理的发展对于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以及市场化的合理推进有着重要的作用。 作者:沈宏达 单位:杭州卓鹏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方式转变研究 摘要: 基于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下,为了确保实现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国逐渐提高了对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视程度,但是,基于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与发展,新时期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如何实现相应管理方式的转变与创新,以提升自身的执法水平,并助力于市场经济秩序监管机制体系的完善搭建,亟待解决。本文基于新时期背景下,针对工商行政管理如何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进行了研究与探讨,并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 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方式;转变;研究 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要想确保社会经济实现有序且健康发展,就需要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转变思想,实现管理理念与管理方式的创新,进而才能够解决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存在的矛盾与问题,强化自身的监管执法水平。而面对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带来的一系列挑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则成为了工商管理工作适应新时期管理环境的最佳途径。 一、当前市场经济所呈现出的基本特征 对于我国的工商管理部门而言,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其所承担的主要职能是以自身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能的发挥来服务于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谐,具体监管对象为市场交易的行为。在此过程中,要想实现工商管理部门职能的充分发挥,首先就需要明确市场经济体制所具备的特征,具体而言,共性特征包含了:以市场机制的运行来促使生产要素实现流动,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实行的是自主经营且自负盈亏;同时,政府作为调控主体,不允许进行直接干预,而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都需要依法进行。所呈现出的特殊性为:基于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基础上的、按照现行的分配制度进行分配,同时,以宏观调控为基础,形成了统一开发且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并实施了法治经济。 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核心与当前所面临的挑战 在我国工商管理工作中,呈现出了较强的政策性与综合性,承担着行政执法之职能,且涉及到了各个领域。在我国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要想充分发挥出市场经济体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就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承担起自身职责。而面对市场经济环境的多变性,对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言,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第一,基于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形式下,加上我国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步伐的逐步深入,促使相应监管主体成分与结构随之发生变化,且监管工作变得更加复杂。第二,随着营销网络格局的形成,整个营销市场变得更加得开放,且相应的营销渠道也越加的多样化,而这对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言,相应监管的市场范围扩大;第三,在现代化经营模式下,经营方式随之呈现出了信息化、网络化等特点,而对于工商管理工作的开展而言,同样需要在市场监管中提高科技含量;第四,在国际市场形成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市场竞争越加激烈,工商执法监管的难度加大。 三、新时期工转变商行政管理方式的对策 (一)转变思想并实现对市场各类主体的全面监管 在思想的转变上,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在深化市场经济体制与相应秩序理念的基础上,明确在新形势下工商管理部门所承担的职责,并实现监管对象与范围的科学界定。在此基础上,实现实现思想认识的统一,也就是要按照党中央的指示与要求,提升自身的大局意识,以切实服务于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还需要实现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全面监管,针对市场主体的准入与退出、竞争与交易等行为实现全面监管,并强化行政执法力度,以保证市场经济主体实现公平竞争。 (二)实现监管执法方式的创新 在传统工商行政管理进行执法的过程中,因管理理念的滞后性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健全性,使得静态的事后管理方式弊端随之凸显,相应行政执法与监管的质量与效率偏低。而在当前的市场经济发展形式下,要求相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动态化管理理念出发,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监管相结合,以系统化管理的实现以及相应内部职能机构的合理设置,促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自身监管与执法职能的全方位落实,确保实现市场经济的稳定和谐且健康有序发展。 (三)依法行政并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在实际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要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基于“三个有利于”下实现各项监管执法活动的开展,在此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实现对市场各个参与主体行为的规范,加强对各项登记审批工作的管理力度,促使符合条件的主体参与到市场竞争中,针对三无企业加大执法力度以实现彻底取缔,同时进一步开展打假打私,在反不正当竞争的同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并实现对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维护,针对传销等活动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以此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总结 综上所述,在新时期下,对于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言,需要积极转变管理方式,在明确市场经济现阶段特征以及自身工作所面临挑战的基础上,积极转变思想,实现对市场各类主体行为的全面监管,并进一步创新监管执法方式,依法行政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以此来发挥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维护市场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 作者:高彬 单位:中国农业出版社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与资源配置浅谈 1.工商行政管理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工商行政管理作为国家管理市场经济的重要部门,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对资源配置的影响主要是在工商管理的职能定位上和市场失灵上来体现出来的,具体表现为:(1)从职能定位上分析,工商行政管理间接的促进着资源的优化配置。首先,工商行政部门通过维护市场进入规则,确保市场主体的合格,这是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其实,有企业为了谋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在经济资源和市场份额进行排他性的抢占,正常的竞争行为可以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就会破坏和扭曲市场,所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是通过维护市场竞争规则,规范竞争行为,保证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在市场竞争机制中正常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最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维护市场交易规则,规范交易行为,保证交易公平有序,创造有利于市场供求机制的价格机制正常运行的社会信用环境。(2)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和执行市场准入标准,贯彻产业整车,优化产业的机构,引导经济资源在产业之间进行合理整合重组,优化资源在国民经济中的合理配置,避免资源的低效配置,保证市场能够快速恢复正常运行。 2.改善工商行政管理,促进资源配置的优化 2.1高中层以宏观启动为主,保障资源运用的优化 在整个的工商部门,高中层需要决策启动大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首先,工商管理的管理者需要明确国家政策在工商行政管理中是不可缺少的部分,要将国家政策落实到各个实处需要高层协调工作,但是也要为基层执法机构编制良好的条件,使得企业获得更优秀的人力资源。其次,工商系统内资源配置的结构的调整也需要高、中层慎重决策,例如出企业内出现财力资源配置不合理或者是“倒挂”现象的,这些需要很大调整的情况,中高层需要经过慎重严肃的讨论,制定出合理的解决方案,针对这一现象,通过对资源的合理分配,使得企业度过这一难关,保证企业能够快速的恢复正常运转,健康快速的发展。最后,高中层需要统一规范,通过详细的整合,改善企业内资源管理体制,做到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统一的装备配置和管理规范,保证从上到下根据统一的体制进行,促进了企业的统一化,保障了企业井然有序的运行,如果企业出现配置不合理的情况,也可以有科学合理的体制来解决问题,保证企业快速、有序、健康的发展。 2.2推行行政机构的改革,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企业要认真贯彻国家政策,加强执法监管队伍,确保企业正常运行。同时在基层一线执法机构和人员的编制问题,必须慎重考虑,加强对其编制的扩充,使得执法机构和人员适应高密度和大强度的执法需求,积极推行职能转变、推行行政机构的改革,保证政企分开和简政放权体制的进行,强调企业内层级分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中高层需要认真贯彻国家政策,实施国家政策,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国家政策灵活变通使用,并且还要定期对中高层人员进行专业水平培训,加强中高层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知识水平。同时,中高层人员需要集中精力依法行政,把应该下放的权利大胆的给基层人员,把该管的事务落实好,积极引入干部竞争激励机制,通过奖惩机制来对中高层人员给予压力和动力,使得各类人才从竞争中脱颖而出,使得人才价值的体现。工商行政部门还需要将高校行政作为最终目标,积极消除行政管理方面的不利因素,解决作风问题,改善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而追求科学合理的企业体制。 2.3提升行政管理的水平,保证无形资源的优化配置 无形资源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现代资源的核心部分,它的潜能巨大,通过在各级工商部门各个行政环节,全面提高科技含量,积极借鉴国外行政管理的先进手段,利用现代信息网络等技术成果,将这些技术成果应用到行政管理中,灵活运用其中,保证企业的装备水平和办公自动化水平,提高行政效率服务,减轻了管理的压力。同时,国家还要对行政法规不断完善,努力解决政府错位、越位、缺位现象,减少随意执法造成的行政损伤情况,企业要善于利用国家政策、法规的力量引导企业内资源流向,合理利用这些无形资源,保证企业工商行政部门的行政效率,解决实践中的问题,通过科学技术的成果,提高行政效率,提高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 3.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人类需求的无限性和社会经济资源的有限性,导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不对资源配置问题重视起来,通过讲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满足企业对资源的需求,使得企业各个部门能够合理运用到资源,不会出现资源短缺现象而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行。这些都需要工商行政管理对资源配置的合理分配。 作者:韩思佳 单位:东北石油大学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网络经济中工商行政管理现状分析 一、网络经济对于工商行政管理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工商行政管理的最大难度在于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市场经济的体制特征。如何将体制监管从内容上和手段上向国际通行规则不断靠拢,是目前面临的最大难题。另外,对网络经济的监管,所面向的是一个庞大的信息系统。其中存在的问题,不仅仅是简单的网上购物问题,还涉及其它在有形市场中都很难解决的问题。另外,网络中病毒传播,黑客侵入等这一系列问题始终是网络的一大弊端。在这样一个更复杂更广泛的监管空间中,工商行政管理没有可以借鉴的经验,只能独自探索着前进的道路。 二、网络经济中工商行政管理的现状 网络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的发达市场经济形式,由于其独特的运营环境和特有的依托技术,使其超出了传统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管范围,造成了一定的“规范真空”,这常常使得网络经济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常常无规可循,无法可依。针对网络经济的诸多特点,网络经济亟需的合法性规范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 1.网络经济中身份确认机制亟需完善。所谓网络经济中经营者身份的确认就是在交易之前,确认每一个当事人的身份并且划分出交易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传统的经济形态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企业户口,有着完整的企业档案和相应的执法手段,长期以来在有形市场中很好地完成了确认经营者身份的任务。但是,网络经济最为显著的特点之一是虚拟性,在虚拟的环境下加强公平性和合法性,就必然要求对经营者的身份有明确的确认。在目前的网络经济中,网络经营者的身份确认制度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实现,这一范围也还只局限于企业内,并未形成整体网络经济的普遍规则。 2.管理部门的职责不清。网络经济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市场的催生而出现的新生事物,其所遵循的现有的规则大多来自于市场需求,政府的干预十分有限。现状则是在传统的工商管理机制下,对网络经济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就很容易出现互相推诿,责任混乱,并出现管理盲点等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建立独立的专门机构,配备专业的技术,设立有针对性的规则是解决问题的较好的办法。 3.网络经济急需公平竞争秩序。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秩序为原则的经济形态。网络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一种特殊形式,建立公平竞争的秩序十分重要。这是网络经济持续发展的前提。网络经济的出现使得人们熟悉的领域出现了新的问题,比如,传统经济形态中合同的有效性如何在虚拟的网络经济中实现。而这些新问题都是保护经营者与消费者权益和打击不正当行为的关键点。显然,如何使网络经济能健康长久的发展,光靠市场调节是不够的。工商行政部门的介入是十分必要的。 三、工商行政管理———网络经济发展的保障 目前网络中存在着企业或个人利用网络的便利谋取私利,做出违反法律,违反道德的事情的现象。例如,频频散发的广告谣言,盗用他人信息资料,仿制或者截获他人证书文件等。这些不利因素的存在对网络交易的可信程度和可靠程度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市场经济是信用市场,网络经济以其独特性更为强调信用。所以,对网络经济信用的损害会直接影响其运行和发展。为了杜绝这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发挥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在源头上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显得十分重要。具体来说,就是需要工商行政部门的严密监管。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就要从工商干部自身的素质提高和监管手段的创新两方面进行。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工商执法队伍。首先,建设网络化的工商管理系统必须要有优秀的计算机人才。由于网络经济的迅速崛起,造成具有专业技能的人才没能与行政管理机制有机结合;其次是要加快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要克服信息技术部门仅仅作为一个技术单位而依附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思维误区;最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组建专职监管网络经济的职能部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经济范围的不断扩大,网络中的侵权、恶意欺诈等犯罪中运用高科技手段越来越多。对此,必须要有来自专业监管部门的防范和遏制。 2.适应新形势,监管好网络经济。网络本身是自由的、共享的,但是网上交易行为必须规范管理。我国的网络经济尚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因此对网络经济的监管应早做研究,提前入手。(1)抓好网站的准入关由于网络经济的监管空白,个别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在网上进行超出其核准的经营范围的交易,企业由此获得的收入则属非法收入。对于未办执照的企业或个人建立的网站,由于未做工商登记,在网络交易中的所得收入会造成税收流失严重。因此,规范网站的主体资格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国家都十分重要。(2)创新监督管理手段。网络经济是一种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形式,它的公平竞争秩序需要法制化的管理。目前,有些问题直接出现在了我们熟悉的领域,比如对广告、合同管理、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等等。监督管理好网络经济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完善系统的工商行政管理网络,做到以网治网。(3)加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共享,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综合执法工商部门作为政府监管市场的主管部门,与公检法、税务、技监、银行等部门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这些部门间的联网将有效地促进部门间的沟通和信息共享,使部门协作更加密切,从而提高工作效率,进而加强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的力度。 四、加强网络经济中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要举措 首先,通过对经营者之间进行联盟组织,打造网络行业自律平台。在工商行政部门的引导帮助下,将在网络经济中比较权威的几大网商进行诚信联盟,签订诚信公约,打造良好的网络经营者形象;其次,建立和完善工商网站并进行统一标识。工商行政管理的信息化,简化了传统管理中费时费力的审批过程;最后,增强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制定的民主化和透明化。逐步将在制定法规过程中向社会公开征集法规草案的修改意见、成立由各方面专家组成的咨询委员会。 本文作者:林旭 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信息资源探析 【摘要】信息分析技术日益发展进步,大数据处理技术也要随之增强。从大数据中搜集到有效信息并通过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其作用,得到国内外的一致认可。本文通过介绍大数据技术时代,分析了工商行政管理的现状,提出了可行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大数据技术工商行政管理信息资源 1前言 科技发明日新月异,信息技术突飞猛进。跟紧时代的步伐,才能有效地创造我们的价值;找到行之有效的数据处理方式,才能更好地发展经济,提高国家的综合竞争能力。大数据技术已经逐步推广到全球,得到了工商行政界的广泛认可。进行大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共享,能帮助各界迅速融入全球化的进程中。 2大数据技术时代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尤其是近几年新崛起的云技术在全球兴起,大数据技术得到人们更多的关注。何为大数据?指的是没有固定结构且信息量巨大的网络数据。其数据通过深度挖掘以后,往往作用巨大,但是处理起来十分麻烦,没有专业技术的人才根本无从下手。俗语有云: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大数据的出现,让智慧的信息技术人才有了用武之地,他们发掘出了大数据技术。而所谓的大数据技术,顾名思义,就是运用各种信息技术,从数据庞大的数据库里快速有效的搜寻到有利用价值的信息的一种技术。首先,大数据容量巨大。很多大数据已经不能用现有的亿万来表示了,科学界甚至用亿亿亿字节来表示大数据的容量。第二,大数据类型多样。伴随着各种信息技术产品的不断更新换代,人们的电子产品从最初的语音通话产品到现在的视频通话产品。录像带、手机、摄像头、计算机以及各式各样的音频视频设备在不断生成不同的数据,数据类型分类已经是一项繁杂的工作了。第三,大数据价值不定,难以掌握。不同的电子设备生成不同的数据,各种数据交织混合在一起,数据在接收以后还要经历破译、解读和分析的过程,一天的数据里可能只能提取到几秒的有效信息。大数据的这三种特性,给大数据技术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而面对这些难以克服的挑战,又只能迎难而上,在数据洪流前,大数据技术只能迅速处理,在极短时间内搜寻到最有效的信息。中国政府对大数据技术也是持续关注,工业和信息化部更是了《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并把信息处理技术作为四项关键技术创新工程之一。处理大数据,不仅是加快信息技术的必然选择,更是发展社会经济的必然要求。 3工商行政管理的现状分析 3.1以传统运作模式为主,缺乏大数据分析 从现有的工作模式和材料中可以看出,现在的管理方式依然遵循传统运作模式。在统计和分析数据方面,依然是通过填表、存入电脑、统计分析三步走的方式。运作模式一成不变,信息共享和有效信息的保留都有着很大的问题。目前,中国各地的监控信息系统有了一定的发展,各种监控设备层出不穷。在视频和音频的收集方面已经有了不小的进步。然而,目前的工商行政界依然坚持结构化的收集分析。对于社会信息系统的大数据,由于没有技术支撑或者是技术不完善,难以进行深度挖掘和利用。又因为没有科学的框架构建,在数据的处理上,很难完整的划定各界需要的数据,也就不能有效的处理传输各种信息。 3.2基础设施不完善 虽然光纤在社会上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运用,4G传输技术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是由于成本问题,数据的大规模、高质量传播还是一项重大问题。硬件设施影响着云计算能力,当有大量用户同时涌入数据库的时候,云计算通常会出现崩溃。同时,由于联机处理能力不足,很多数据都只能通过地方处理,难以做到在一个大型系统中收集分析不同的数据。在软件方面,社会软件良莠不齐。由于部分小企业的急功近利,生产出来的软件往往出现安全问题。各种软件之间的恶心竞争,很多信息无法进行整合分析,整个信息社会依然是一盘散沙,削弱了了信息的整体效用。在大数据技术领域,我国依然处于弱势地位,工商行政界的信息资源不能完全的整合利用起来。信息技术从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经济发展,大数据技术的缺失,深层次上影响着经济的发展。抓住机遇,掌握大数据技术,有目的的开展信息化建设,提高处理数据的能力,对缩小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提升国家的综合实力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 4解决问题,增强处理能力 4.1改善运作模式,加强信息共享意识 传统运作模式已经淘汰了,必须转变观念,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意识。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事实,结构化数据已经不能够满足信息需求。第一,信息共享。信息的交流共享,尽量让信息的有效化程度达到最大化。对于关键紧要的信息,必须加快传播速度,及早传达到各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第二,大数据分析。当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提高数据分析能力,构建信息框架。各界应该积极招聘大数据技术人才,在海量数据中迅速搜寻有效信息,并及时反馈。做好这两点,当某个公民有任何违法行为或优良作风,通过信息的分析和共享,及时通晓各界,能有效避免财产和人才损失。 4.2改进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长期且重要的工程。结构化的数据采集,就全国而言,中部和东部地区已经基本完善了。目前各区域都存在缺少非结构化储存环境的问题,甚至局部地区的结构化数据存储有一定的问题。国家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不仅是在数据采集方面,还要在分析方面进行作业。建设好基础的硬软件设施,有效保证云计算等各种信息收集和分析系统的正常运行,就一定能够有效的保障大数据技术合理的运用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资源上。 5结语 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带动我们跟着前进。发展有效的大数据分析技术刻不容缓,通过信息技术进行数据分析,整合数据资源,分析并分享信息,让各部门逐渐实现信息交流。对于公民,能提高办事效率,节约时间成本;对于工商行政界,也能够有效的规避风险,带来更多的收益。整个社会在大数据技术的帮助下,也能够更好地结合在一起,真正的智能生活指日可待。 作者:李佳佳 单位:江苏省淮阴中等专业学校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社会建设策略 目前的市场特征 改革开放对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的发展影响深远,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从根本上将我国的经济前进方向扭转。在我国市场的主要监管部门以及主要的执法部门就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职能机关,面对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市场以及市场环境变化下所遇到的挑战和任务,工商机关应当发挥其职能,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国家、集体以及公民的利益。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改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主体的成分和结构。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网络的形成,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 高科技、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不断涌现,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理性和科技含量。市场竞争的加剧,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开放程度提高,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到位的紧迫感。面对初级阶段历史性转变的新的形势和新任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战略转变。这一转变总的方向和目标是: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监管对象。 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职能上来,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要从有形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上,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转向现代化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 怎样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把初级阶段的重大理论问题弄懂弄通,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弄懂弄通。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实践上的自觉,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依法行政,优化市场经济环境。要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和登记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管理前置审批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的指导,积极进行市场外指导、服务,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达到进入市场的条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等提前介入,实行“绿色通道”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四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好市场退出关,坚决清查整顿非法经济组织、取缔“三无”等非法企业和无照经营户,对特定行业和企业进行清理整顿。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流通体制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粮改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 工商部门应当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执法目的,打击市场中的假冒伪劣现象、不正当竞争现象等,切实在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中维护国民和国家的利益。良好的社会风尚是一个国家整体素质的体现,构建现代文明需要工商部门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并且要切实保护企业商标的注册权以及专用权,对于非法传销眼里打击。加强执法。工商行政部门对于市场进行管理的主要方法就是执法,通过对于法律的使用,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并推进法制化建设。 以实现良好稳定健康的经济秩序。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于保证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运行作用巨大,随着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秩序的改革深入,市场环境不断的变化,新问题不断产生。工商部门应当提高自我创新意识,在工作中不仅仅要尽职尽责的完成工作,还应当主动的、进取的对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督管理体制做出贡献,努力的再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本文作者:王传义 刘玉华 单位:铁煤集团大明煤矿)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能力提升研究 摘要: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活动时,实现的工商行政管理目标的程度。本文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具体内容,阐述了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过程中面临的现实困境,并针对上述困境提出了几点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现实困境 加强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效能作为促进我国当前社会经济等多个领域快速发展的硬性要求,尤其对于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大幅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受到现实社会中多因素影响,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这一项工作在很多方面上都受到了制约。为解决当前社会问题,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在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过程中,冲破现实困境,选择正确路径,从而实现大幅度提升管理效能的目标。 一、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具体内容 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前提,就是要清楚掌握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包含的具体内容。简单来来讲,所谓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就是要求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完成对社会市场经济的监督和行政执法的工作,同时相应地消耗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等社会资源,最终完成工商行政管理并产生相应效益。 二、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现实困境 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即是提高该项工作的工作效率,同时降低所需费用和缩短工作时间。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受到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人文、地域、自然环境等多个领域的制约,面临着严峻的现实困境,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有限 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很多与实际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并针对不同的案件提出合适的解决方案。完成上述工作,是一个合格的工作人员或团队应具有的基本素质。然而在很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一些工商人员或多或少存在工作不合格的现象,比如专业知识不完善、做事不掌握技巧、思想水平不达标等。目前,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多次管理培训中,不断完善自身的专业知识,并在平时的工作中逐渐提升了工作能力。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和其他各领域的快速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工商人员的工作能力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另一方面,由于制约工商人员的体制不太完善,一些工商人员专门钻体制的漏洞,在平时工作中表现不积极,甚至态度懒散,这就给工商行政管理建设工作带来极大的困扰。 (二)岗位资源的分配不合理 所谓资源分配就是相关机构的划分、工商人员的调动、硬件设施的建设。这几项工作与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有着密切联系,第一,合理划分相关管理部门所在的机构,对工商人员工作的具体职责和日常工作的稳定有着重要意义;第二,合理调动工商人员,能够最大程度上提高工作质量,加快工作流程,激发工作积极性,这对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建设工作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第三,硬件设施的建设作为能够正常工作的基础,是每个部门都极其关注的问题,例如部门领导鼓励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不断改进信息技术,从而实现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大幅度提升。然而,就当前形势而言,工商行政管理各部门之间上下级别的职能差别不明显,这就造成了上下级别间分工不明确的现象。还有,由于权利分配不合理,很多部门如机构内部、市场交易、个体等都持有执法办案权,因而常会出现重复处罚、处罚力度标准不一的问题。另外,由于上下级别不同,上级对下级的管理不合理,导致资源上的分配也存在很多不合理之处。 (三)工商行政监督管理体制有待完善 目前,工商行政管理管理部门正处在由原来的垂直式管理向交由地方管理的改革过程中,然而由于许多部门间分工不明确,以及地方上社会背景复杂,政府部门权利过于集中等因素,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时权威性不足,大大降低了管理效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文化是指在长期的执法过程中,各部门逐渐形成的价值观、行为方式、思维方式、道德观念和服务态度、文化水平等,即工商部门的软实力。近几年,我国针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建设的重视度不断提升,发现不同地域对工商行政部门的文化差异很大,在管理工作中的价值观、执法观念、服务水平等方面上无法统一标准。这种文化上的差异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带来很多麻烦,大大制约了管理效能的提升。(四)工商行政管理的信息技术等设备急需更新由于在信息技术方面上的投资力度不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硬件设施和技术人员,导致其工作模式落后,效率远远低于现代化要求。具体问题有:硬件设施缺乏,如计算机的数量不足,互联网普及度低;各地区所用的信息软件不统一,区域间联系脱节,致使信息无法及时更新,增大了工商人员的工作量,因而大大降低其工作效率,也就阻碍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建设进度。 三、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提高工商人员的文化知识和思想水平 一个人的文化知识和思想水平直接决定了其行为方式。因此,只有从根本上提高工商人员的文化知识和思想水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才能贯彻高效能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的口号,最大程度上发挥全体员工的工作能力,更好更快地完成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工作。具体来讲,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先应接受“民为主”的思想,彻底抛弃之前“官最大”的腐败思想,要时刻铭记任何的工作都是为了人民,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实施到实际工作中,关注人民的利益而不是领导的利益。只有改变以往错误的思想观念,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出发,才能加快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其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应逐步转变其工作性质,实现从监督管理型到服务与监管并存的转变,合理结合服务与监督管理之间的关系,在监督和执法的同时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还有,要抛弃政府代表权利这一思想,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与义务,本着负责的态度完成监管工作,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等领域的常规运作。 (二)加大对工商人员的培训力度,建设一支高效队伍 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由工商人员完成,因而其内部员工自身素质直接决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为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提高工商人员的素质是一项关键性工作。首先,针对不同部门的具体情况,分别提出不同的培训目标并详细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争取通过培训来提高工商人员的专业技能;其次,本着公正客观的态度挑选各部门的精英人才,并将这些人联系在一起,组成精英团队,加大对精英团队的培训力度,培养出一支专业技能高、业务性强的队伍;还有,制定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对精英团队加强思想教育,并提高其工作福利以此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这些举措将会极大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建设工作;此外,加强对高阶层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工商行政监督管理体制,明确监管原则,从而为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建设提供有效的保护。 (三)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合理设置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并对其内部结构进行改革,将有效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效能。为此,政府部门应针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现有矛盾,对其组织部门和权力部门进行职责和资源上的重新分配,从而最大程度上提高各部门信息的准确度。除此之外,这种针对职责和资源两大方面的改革,还应以目前社会市场经济的需求为前提,保障各工作部门之间相互紧密联系且协调发展,不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四)争取创新,从各方面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效能 所谓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即缩短有效的工作时间,在低消耗的前提下提高工作质量,获得最大的收获量。为实现上述目标,应大胆创新现有体制,提高生产效率。以创新为主要手段,改变现有的工作方式,比如将新型的信息技术加入到日常工作中,提高工商人员的服务理念,以正规流程实现各项消费透明化等。总而言之,创新的目的就是要消除传统模式下形成的不合理收费、监督工作不到位等现象,争取实现工商行政管理逐渐服务化、正规化,最终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的效能。 (五)改革监管模式,创新监管体制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主要有三种模式经济警察模式、公平交易委员会模式、市场行政监督管理局模式。以上三种模式各有长处与不足,我国在借鉴国外模式时,应该吸收国外模式的长处。目前,我国监管模式采用市场行政监督管理局模式较为符合我国国情,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建立适应市场监管需要的大部制,解决权责不清、各自为政问题,解决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协调监管问题,努力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四、结语 当前我国社会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提升工商行政管理相关部门的工作效能已成为政治和经济的双重需求。然而,由于受到市场、社会环境、文化、政治等领域的影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着工作人员自身能力有限、岗位资源的分配不合理、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文化建设工作不统一、信息技术落后等现实困境。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提出提高工商人员的文化和思想水平、建设一支高效队伍、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理念和改革工作方式等路径选择,从而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 作者:欧罗荣 单位: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素质教育中心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络化 中央决定国家工商局提升为正部级单位,中央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经济监管地位的思路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在中央这个大思路的指导下,如何把握机遇,既担负起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历史重任又实现进一步的发展,是摆在我们每个工商干部面前的大课题。通过实践我们感到,尽快实现信息网络化建设是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全面发展的当务之急。下面我想对此谈一点个人的想法。 一、信息网络化对整体工作的覆盖与统帅 我们在谈到信息网络化的时候,往往习惯于将它看作是局部的工作,只是关注它在局部、在技术层面上的作用。这种对信息化工作的认识是比较肤浅的。近10年来,网络技术和基因技术、纳米技术为代表的一大批高科技的出现,掀起了一场社会革命。在这样的背景下,信息化工作正在逐步由局部性工作发展成为全局性工作,并成为我们在新世纪发展工商行政管理的关键所在。特别是在工作职能拓展,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的知识含量、技术含量,以及队伍建设这些关系到工商行政管理未来方向的工作上,信息网络化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信息化与工作职能调整 前不久,江总书记就简化行政程序,促进经济发展,取消或减少各类审批的问题发表了讲话,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中央在提醒我们随着国民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以往的很多经济管理模式将有一个较大的转变。很多我们过去习以为常的管理职能,比如:查处超范围经营、防止抽逃注册资金、打击投机倒把、发放《广告经营许可证》等等都会有所调整。同时对企业经营身份和信誉的管理、反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工作会逐步地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这个过程,将逐步成为在更发达的市场经济中职能更清晰、办事更有效率的行政管理部门。 要完成这样的大规模的工作职能调整,必然需要我们在人力和物力投入、立法准备、技术保证等各个方面协调推进。而其中技术保证———实现信息网络化,将起到统帅全局的作用。这是因为,在实施精简机构和实行收支两条线之后,工商部门为强化职能所能投入的人力和物力都会非常有限。只有技术的投入,为我们留下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可以用技术上的首先突破,带动全局职能的扩张。具体的看这种职能的扩张,主要会有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强化监管力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拥有较广的监管领域和监管权限。但在实际监管上,有限的管理力量在广泛的管理领域和数量庞大的管理对象面前,无法进行有效深入的管理。比如,一个违法当事人可能被工商机关的五、六个部门都查处过,但由于各个部门互不通气,可能每次都会把这个当事人当作初犯,从轻处理。又如,监督部门正在立案侦察,登记部门却因为不知情给当事人办理了注销手续。类似的问题在我们的监管实践中是经常发生的,这其中固然有工作方法、工作程序衔接上的问题,但更多的则是源于我们监管手段的不足,导致无法充分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如果每个管理干部手中都有关于每个企业全面的管理资料,这些问题的解决就可能会容易的多。以往可能由于建立这样一个纸制的档案库成本过高无法实现,但现在互联网为我们提供了可能。大家不妨设想一下,在电脑上输入一个企业登记号,就可以了解这个企业几年的全部纪录,这对我们的监管力度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第二,拓展监管领域。我们提出走进网络经济口号的目的就是要针对职能大力开展信息网络化建设。干部不会使用计算机,单位没有条件上网,如何能够介入网络经济的监管呢?要管理好网络,手段就是“以网治网”。这就要求工商部门要用高科技的信息化手段武装自己。工商部门要有自己的网站,要实现和当事人的网上交流,要有手段借助网络来发现、打击违法行为,这些哪一点也离不开信息化。现在我们全国工商系统正在开展针对保险、金融、电信等行业垄断行为的打击、查处。这些工作中我们所面对的管理对象和以往有很大的差距,他们的信息化水平都很高,很多违法违规行为都是借助现代化手段实施的,而且是全国范围的。我们如果没有一个高效的管理网络,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那么工商部门的监管只能是一句空话,我们也就只能望洋兴叹,在原地打转转。 第三,增加管理手段。信息时代,信息和技术越来越成为重要的资源。对它们的运用分析可能启发、派生我们开展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方向。比如说,实现企业监管信息的全面披露,对企业进行信誉管理,就是信息化工作对管理的深入促进。我们对企业的各种管理行为都是记载在公开信息中的,但是以往这些信息由于没有一个有效的披露渠道,只好躺在机关文件柜里睡大觉。现在,有了互联网,这些信息都可以上网公布出来,从而组成对企业信誉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而我们在公布企业信誉情况,规范企业行为的同时,也就多了一种监管市场的内容和方法。更进一步地讲,我们可以建立高技术的平台对企业进行身份认证管理。以后对每个企业的经营身份我们都可以利用网络即时监管,而且可以一步到位,做到用点击鼠标来完成《营业执照》的变更、年检以及吊销。借助信息网络化的帮助,我们的管理将逐步成为信息快捷、监管严密的网络。 第四,扩大服务范围。我们工商部门正在努力改变“重监管,轻服务”的工作方式。我们已经逐步认识到服务既是我们的责任,也是一种非常好的管理方法。网络在这方面使我们的管理方法更加丰富了,比如:我们的网上年检、网上投诉,可以让企业足不出户地申请、办理有关政务。现在北京市工商局的登记部门正在开发有关登记手续的咨询辞典和登记流程的公示程序。当事人通过网络就可以全面地咨询所有登记业务,还可以及时了解《营业执照》办理过程中,在受理、审核、打照等环节的情况。再比如,我们利用网络给企业提供身份认证服务,这不仅仅会方便企业,还对我们打击假冒、伪造《营业执照》有非常大的帮助,实际上这也就是在服务的同时实现了“软管理”。 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部门都在积极寻找新的监管领域。网络要求每个政府部门都要对自身的管理思路、管理领域、管理方式进行重新调整、定位。这使我们各个政府部门都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将来哪个部门在信息化工作上能脱颖而出,哪个部门的职能、地位就会加强,就能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二)推动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队伍素质建设是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工商部门一直没少下力气,但是目前看,工商部门在队伍建设上的方法比较单一。而信息网络化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改变这种情况、全面提高队伍素质的新途径。 第一,提高干部知识水平。现代社会中,计算机水平是一个人知识水平的重要体现。如果一个干部能够学习好、使用好计算机和互联网,他的知识水平必定会有一个很大的飞跃。信息网络化工作就是将日常的工作业务和计算机结合起来的最好途径,它会让每个干部在不知不觉之中就和计算机交上了朋友。我们在开发“业务办公系统”的时候,有6000人次的干部进行了深入的参与。结果这个程序开发出来之后,我们就有了数千名能够熟练运用网络的骨干。而这些同志在信息化建设中培养起来的学习、思考、交流的方法,更是让他们受益无穷,不断推动他们学习、掌握其他的知识、技能。网络凝结了当今世界的知识精华,它同时也是最强大的学习工具。天天工作在网络环境中,自然会对人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只有在水中才能学会游泳,信息网络化建设就是为我们的干部提供的最好的学习环境。 第二,规范监管程序。应该说我们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的过程中,是拥有很强的职能的。保证职能的依法履行,防止内部的各种暗箱操作,是我们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而网络的特点正好可以帮助我们实现这一目的。计算机程序是不讲人情世故的,它总是严格按照规定好的程序运行。这就给我们利用计算机程序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创造了条件。将尽可能多的管理流程转变为利用网络实现,就可以大幅度减少个人作弊行为。同时还利用网络的各种日志将每个人的工作详加纪录,这样不仅在有问题时容易追查,平时也会起到威慑和督促的作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统一,是一个队伍发展的前提。从愿望上讲,我们希望每一名干部都自觉自愿地为人民服务,但是从管理的角度上,我们必须防止个别害群之马进行破坏的可能。现在网络为我们提供了管理手段,可以从程序上减少各种违法的发生,这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 第三,接受社会监督。江总书记提出要以德治国,落实在我们行政管理上,首先就是实行管理行为的公开化、透明化,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这一点上,仅仅依靠橱窗、板报的形式,是远远不够的,互联网是一个新途径。去年年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各处室、各分局按月在“红盾315”网上公布本单位的工作信息,以促进办事制度的公开。现在我们进一步要求每个处室和分局要在网上建立自己的主页,将所有与办公有关的政务文件全部公开。我们提出的要求是“没有密级的文件都必须上网”。现在有同志担心,上网公开业务信息会束缚管理,甚至还有同志认为凡事都公开,不利维护我们的形象。这是一种讳疾忌医的想法,我们为人民服务就要首先向人民讲老实话。过去没有互联网这种方便的技术手段,我们还在千方百计地建立公开的社会监督机制,现在有了互联网,我们更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将我们的工作置于阳光之下。所谓网络经济、信息革命也是一场对意识形态、思维方式的革命。通过互联网,世界空前紧密地联合了起来,我们必须适应世界性的游戏规则,努力向公开、透明、服务大众的现代政府的方向转变,只有这样才能够适应时展的需要。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就是所谓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挑战。而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上工商局,服务百姓,就是我们面对这一挑战做出的回答。只要我们能够更多让群众满意,让企业满意,我们的事业就永远不会停步。 监管职能的扩展,队伍素质提高必然会推动我们各个部门进入良性的工作循环,带来更多的其他效益,比如:队伍形象的改善、人民群众的支持。这种模式就是所谓的“信息技术的收益溢出”。中央提出“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方针,就是看到信息化这种龙头作用。信息网络化这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使它能够肩负起带动整个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重任。 二、信息网络化的主要任务构成 信息网络化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对此我们应该心中有数。北京市工商局通过实践,摸索出了一个“三网一体”的信息网络化建设格局。“三网”第一个是我们的内部办公网络———“金网”,它主要是提供无纸化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第二个是我们在互联网上的工作平台———“红盾315”网站,它主要实现和管理对象的网上交流,开展电子政务。第三个是我们在互联网上的服务平台———“中国红盾”网站,它主要是将工商信息社会化。在建设这三网的过程中,我们的信息网络化工作逐步集中到了: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网络监管等三个主要任务上。 (一)办公自动化 目前,许多单位或多或少的都在开展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在这方面,北京市工商局动手比较早,现在以“金网”为核心,市局、分局、工商所的三级网络结构已经基本上建成。在建设的过程中,我们感到有三个问题最容易被忽略。 第一,无纸化办公。无纸化办公是现阶段办公系统程序开发所追求的较高境界,但是要真正实施无纸化办公,关键不在于技术,而在于能否有与程序相配合的管理制度。我们在办公中已经习惯了传递纸制的文件,并且有一套的文件管理制度进行保证。如果我们把办公自动化看成用计算机程序重新翻译一遍纸制文件管理制度,那就要出问题了。很有可能会因此出现网上数字文件、网下纸制公文同时流转的情况,那样网络的效率就无从谈起了。比较好的程序设计思路应该是在详细规定了无纸化办公的目标之后,让程序来优化管理。其中特别要注意:一是相信计算机。现在银行间巨额资金的转移都依赖网络,我们的公文流转又有什么好担心的。二是一定要坚持无纸化原则。除了必须由纸张传递的文件外,其他公文都应在网上运转。 第二,部门之间的相互通联。信息网络化后,每个部门都要有自己的业务办公程序。根据我们以往的办公习惯,一般各个业务部门之间是没有很多固定的业务联系的。如果我们简单地将这种状况转移到网络程序的开发上,就会得到很多相互不能够共享的业务办公系统。这是与网络的原则相违背的。对于网络来说,它的使用者越多,网络的整体效率和每个使用者的收益越高。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在每一个业务系统之间尽可能地实现信息共享。这里要有一个观念上的转变,以往只是将业务部门中明确规定了可以共享的内容公开,现在网络中应该是除了明确规定不能够公开的以外,其他内容都要互连共享。这种公开可能对一些部门的某些权力有影响,但它是我们整个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所需要的。试想如果我们连内部都做不到信息共享,又如何能够对外实施对企业身份信誉的管理呢。 第三,充分考虑程序的继续开发。我们的监管工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那么配合监管工作的程序开发势必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希望通过一次程序开发解决全部问题,是不现实的,我们在开发办公程序的时候必须为这个程序的持续开发留下空间。但在这个过程中,必须系统规划,预先思考。很多问题如果不能未雨绸缪,到时候会非常被动。比如,现在很多办公系统都要在每一个应用计算机上安装专门的辅助程序,这就会给进一步的技术升级留下隐患。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调整一个主程序往往同时要调整每个应用计算机的预装的辅助程序,这在应用计算机数量多、分布面大的情况下,是非常不合算的。从我们几年来的实践经验上看,对办公程序的改造是一件经常性的工作,对此必须要有一个预先的、周密的考虑。 (二)电子政务 电子政务是我们北京市各个政府机关今年工作的重点,对此刘淇市长,孟学农、林文漪副市长等领导都有过重要讲话。去年北京市工商局尝试了网站备案、网上年检和网上投诉等电子政务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感到有两个问题需要深入探讨。 第一,局域网和互联网的衔接。在无纸化办公的条件下,办公的内网实际上就是整个办公程序的神经系统,一旦被恶意入侵,后果不堪设想。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现在政府部门都被要求采取将内网和互联网物理隔断的方法。从安全的角度看,这种方法确实是达到了目的,但是这也给我们的电子政务的开展留下了非常大的难题。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要同企业、老百姓打交道,因此它必须借助外网。但同时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的关系又是密不可分的,每一个电子政务的项目或多或少的都要有办公自动化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内、外网的衔接就成了一个突出的问题。 按照内网、外网实施物理隔断的原则,内、外网之间的信息传递只能依靠拷贝磁盘的办法。这种落后的方法是不能够适应网络上大规模信息交流的需要的。对此我们认为,网络时代共享和联通才是发展的方向,打开局域网是一个迟早的问题。总不能害怕有贼,就不在房子上开门。越是固步自封,就越会落后,只有知难而上,才能在工作中获得进步。在当前情况下,我们可以一步一步地来。我们可以先将一部分内网上的工作转移到外网上去。我们刚刚开发完的“互连审批”程序就体现了这样一个原则,我们把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交流、审批程序放在“红盾315”网站上。下一步我们要将12315直接搬到网上,各级消保干部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流,消保干部的工作纪录,各单位业务工作的统计汇总也一律要在“红盾315”上完成。这样既直接向社会公布政务、办理政务,也同时接受监督。我们想如果这样一条路能够走得通,那么我们就会逐步将“金网”中的程序“复制”一份到互联网上,让一部分内网工作在外网上实现。同时只在“金网”中保留重要的数据库和文件以及必要的办公程序。这样经过一段时间后,我们就能够比较稳妥地实现内、外网的衔接。 第二,投入、产出的协调。从现在的技术水平上看,我们工商部门的各项业务基本上都可以在网上进行,可以实现相当高的自动化程度。于是我们很多同志在开发中就热心于追求尽善尽美,这种观点是有一定偏差的。因为一些锦上添花的功能会占用有限的信息化建设资源,影响整个信息网络化的产出。 在企业界有一个“80%定律”。它讲得是“一件工作80%的效果是由20%的投入完成的,而最后的20%的效果则需要另外80%的投入”。从这个观点看,每一项电子政务工作做到70%到80%就可以了,这样可以少花钱多办事儿。比如,在电子政务中,我们与当事人的交流方式,可以是时时的,但这样成本会非常高。但如果我们是定期回复的(比如一天两次),那样成本就会成倍的降低。效果可能会相对差了一点,但是这也可以起到方便当事人,减少他们来回往返、排队等候的目的。同时,节约下来的资金可以用来开发更多的程序,服务、方便更多的百姓。我们的信息化工作刚刚起步,很多工作还有空白。在这种情况下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一点上是不明智的,我们所应该追求的是在尽可能小的投入上获得尽可能大的产出。 第三,廉政与效率的问题。电子政务既可以增加办公的透明度,促进廉政,也可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在有的时候,两者也存在一定的分歧。比如在开发企业登记程序上,有的同志认为应该首先解决政务公开问题,让我们每一个《营业执照》的发放环节都向社会公开。也有的同志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实际提高工作效率,所以应该首先开发那些实际操作用的程序。对此我们认为在电子政务的开发上必须坚持效率服从廉政的需要。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要驾驭好它,让它服务于社会和人民,就必须时刻以加强廉政监督为出发点。去年北京市的行风评比把政府各个部门的网站建设情况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这个做法非常好,我们应该首先从党风廉政建设的角度来看待电子政务。只要我们能够利用网络建立起一个公开、透明的办公环境,就是最大的成功。只有正己才能正人,只有廉政才能勤政。这样一个指导思想应该贯彻在我们每一个电子政务程序设计的始终。 信息网络化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渗透到了我们工商行政管理的方方面面,有着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如果我们仅仅将这些表象看成是一个个片断的组合,那么我们可能会像盲人摸象一样不得要领。但如果把它看作是覆盖、统领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发展的系统工程,我们就会豁然开朗。这是我们面临新时代所要做出的一个何去何从的选择,把握好这个历史性的机遇,我们必将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电子商务工商行政管理 电子商务是伴随着信息经济的脚步,在20世纪90年代兴起于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的一个新概念。目前,国际上对电子商务尚无统一的定义。一般来说,狭义的概念是指在开放的国际互联网及其它网络的环境下,通过服务器的运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企业间商业交易的一种新型交易运营模式。即电子商务=Web(服务器)+IT(信息技术)+企业业务。广义的电子商务即电子网络经济,至少从以下三个方面得以扩展: 1、从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角度看,包括网络基础设施层、应用软件层、商务中介层。如:网络产品交易、技术支持与服务、信息广告、网上旅行、证券中介等等。 2、从交易对象角度看,延伸到企业与政府、消费者与政府、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 3、从交易的完整性角度看,包括网络安全认证体系和网上支付体系的建立。狭义的电子商务概念实质上亦应包括上述内容,但从我国现有的几百家电子商务网站的现状来看,安全认证体系和网上支付仍然是我国电子商务网站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电子商务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并成迅速发展的趋势,但完整意义(尤其是已完全实现网上电子支付功能)的电子商务在我国尚未实现。 为便于探讨对电子商务的行政监管,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和应用分类。 电子商务服务功能: 1、网上广告宣传服务。 经营者可利用网上主页(HomePage)和电子邮件(E—mail)在全球范围内作广告宣传,人们纷纷将因特网称为“第四媒体”。 2、网上咨询和交易洽谈服务。 因特网已经为用户提供了多种便捷的信息交流方式,如电子邮件、新闻组(NewsGroup)、讨论组(Chat)、白板会议(WhiteboardConferenec)和网络会议(NetMeeting)等等。电子商务中的网上咨询和洽谈,突破了人们面对面洽谈的时空限制,提供了多种方便的异地交谈形式。 3、网上产品订购服务。 借助网络中邮件系统,电子商务可以实时的网上订购,订购信息也可以采用加密的方式。如我国的“8848”网站等已实现了订购服务。 4、网上货币支付服务。 电子商务要成为一个完整的过程,实现网上实时的货币支付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客户和商家之间可以采用信用卡、电子货币、智能卡等多种方式来实现网上支付。目前在我国,银行系统网络互联性还无法满足电子商务所需的实时电子化支付的要求,但随着金融电子化工程的蓬勃开展以及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对电子商务的积极态度,实现网上货币支付服务这一功能的日期将为时不远。 5、网上商品传递及查询服务。 对于一些以实物形式提供的商品,商家可以通过分销系统送货上门,也可以委托有关货运公司或邮政部门将货物运送或邮寄到客户手中;对于一些信息产品,是最适合在网上进行直接传递的,如软件,电子读物、信息查询、数据库检索等,它能通过网络提供从商家一端到用户一端的直接、实时的全过程服务。 6、用户意见征询服务。 企业可以十分方便地运用网页上的“选择”、“填空”等格式文件来收集用户对企业及其产品、服务的反馈意见,以发现商机,提高售后服务水平,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 7、交易活动管理服务。 整个交易的管理涉及到人、财、物以及企业和企业、企业和客户及企业内部等各方面的协调和管理。因此,交易管理可以说是涉及电子商务活动全过程的管理,包括有关市场法规、税务征管及交易纠纷仲裁等等。 作为一种不断发展的事物,电子商务所提供的功能将会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电子商务的应用分类: 从电子商务的交易对象来看,电子商务的应用有以下几种类型: 1、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toB) 2、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toC) 3、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BtoG) 主要指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化。 4、政府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GtoC) 主要指政府通过网上办公,将福利费发放、税收、规费收缴等通过网络形式进行。 5、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 企业通过防火墙等安全措施将企业内联网与因特网隔离,将内联网作为一种安全、有效的商务工具,用来自动处理商务操作及工作流程,实现企业内部数据库信息的共享,并为企业内部通信和联系提供快捷的通道。 电子商务的兴起对政府部门(尤其是海关、商检、税务、金融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企业都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电子商务将实现贸易的全球化、直接化、网络化,发展电子商务是不可阻挡的趋势,而我国的电子商务尚不完善,这就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服务与监管电子商务提出了明晰的思路:宽松管理、规范引导、促进发展。我们要尽快实现真正意义的全过程的电子商务,还有许多基础工作要做,诸如: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互联,实现金融电子化及海关、税务、行政监管部门电子化,提高企业上网率,建立安全体系认证结构,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等等。 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我们认为电子商务的发展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需要解决的四大课题: 一、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用电子网络手段管理电子商务。 国家局拟依赖信息中心的“红盾信息网”作为电子商务认证中心,北京市局、福建省局分别通过“红盾315信息网”、“红盾信息网”进行网站登记和网上经营活动监督管理。我局的“红盾信息网”(外网)应尽快开通,相应的软件要适时到位: 1、尽快理顺信息中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以尽早完成数据中心的建立。 由于档案室及有关档案管理人员不归信息中心管理,由于业务处室未承担前期数据整理工作,目前我们在录入企业数据的过程中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一方面是录入人员无档案管理员的密切配合,业务不熟;另一方面是调阅档案资料不方便。录入工作开展半个月以来,仅录入了完整的外资档案10余户,进展十分缓慢,按此速度无法完成任务。我们正在整理软件子系统的各类表格,表格出来后尚需相关处定指导并参予整理数据。 2、尽快争取国家局相关设备的到位,完善内部业务网的建设。 内部业务网是我局“红盾信息网”建立的基础,而“红盾信息网”又是电子商务监管的平台和基础。据悉,国家局已将我省确认为一期接入单位,预计今年年底有关设备将到位。 3、在内部业务网完善的基础上,配备“红盾信息网”(外网)的相关设备。主要有路由器1台,服务器2台,同步调制解调器1个等。 4、在“红盾信息网”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齐备后,购置国家局或兄弟省市成熟的电子商务登记、管理软件。 5、尽快引进技术人才,并加强应用人员的培训。 技术人才是维护系统网络正常运行并履行监管电子商务职能的关键,业务人员的广泛应用是基础。 二、结合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调整和制定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 一方面,是国家工商局全盘考虑,加强电子商务工商行政管理的整体立法。尤其是有关域名注册与商标权冲突的法律问题,必须由国家局按照国际惯例,加强与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各国的互通、合作,形成统一的规范。各地无法自成体系。另一方面,各地可结合职能,先行制定适应本地情况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文件。北京市局在电子商务管理方面已作了较多的探索,其宽松管理的思路受到了网站经营者的欢迎。北京市局制定的相关规定有:《关于网上经营行为登记备案的补充通告》、《网络经济组织中请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须知》、《关于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告》、《关于对网络广告经营资格进行规范的通告》、《关于对利用电子邮件发送商业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的通知》、《关于规范网站销售信息行为的通知》等等。福建省工商局信息统计处无疑是较早意识到工商部门应及早介入电子商务管理的部门,早在3月14日,福建省局向国家工商局报告了有关电子商务身份认证的紧迫问题。几个月来,福建省局先后制定了《关于因特网网上经营登记的通知》、《福建省因特网网上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因特网网上经营登记管理程序规定》等文件。 目前,我们已收集了北京市局、福建省局的相关规定,我省工商部门应着手对全省网站及电子商务情况进行调研,并对电子商务与工商职能的关系进行研究,待网络设备和技术准备完成后,尽早出台相关规定并及时介入电子商务的行政监管。 三、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传统职能,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专业优势与信息部门的技术特长,相互配合,共同探讨对电子商务的服务与管理。 应从以下方面寻找服务与监管的切入点: 1、网上经营登记备案 主要是对辖区内网站的登记备案,应探讨如下问题: ①网站登记程序: 包括受理、审查、核准、发放网上经营电子标识及编号、网上公告等,电子标识备案是网站登记的核心技术环节,也是电子商务管理的关健。 ②网站登记备案的内容: 包括:法人基本情况,网站基本情况,尤其是网站登记和企业登记的关系等等。注册号在网站登记中可作为备案号。 ③需要进行网站登记的各种情况: 网站经营者; 利用网站举办商品展销会的行为; 利用网站广告的行为; 利用网站进行网上购物、购书、拍卖等活动; 提供经营性的网络内容、网络技术服务者。 ④网站及网上经营行为登记注册的法律效力。 一要依靠立法手段制定出相应规定。如:规定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必须到“红盾信息网”进行网站登记,未经登记的网站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二要依靠技术手段,如解决发放电子标识的技术问题。 2、网站及网上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主要是对网上经营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现象如何监管进行探讨。 ①无照经营的网站不能获得合法的备案登记资格,不得从事网上经营。 鉴于电子商务即网络经济的特点以及现阶段应大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趋势,对部分前置审批条件、超经营范围及不良文化倾向的规定不易太细,既使太细了也难以监管,反而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套上“枷锁”。 ②网上虚假、违法广告(含商业性和非商业性宣传)行为责任界定; ③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变相传销行为责任界定;如变相的网上拍卖,网上非法集资等。 ④网上商标侵权行为责任界定,域名注册与商标权的关系。 ⑤网上合同的生效与监管;如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是否可归入“视听证据”一类,是否需要其它证据作补充。);网上违法合同及合同欺诈的界定与监管;对网上合同签订后单方串改行为如何从技术角度、备案角度监控等等。 ⑥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一方面,要探讨电子商务中如何体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的九项权益;另一方面,由于电子商务的完成需要涉及生产者、销售者、配送机构等多个主体,经过商品信息沟通、网上支付、货物配送等储多环节,任何一个“供应链”出现问题,都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因而,责任如何界定、如何追究必须加以研究。 ⑦网络市场的统计与分析 主要靠软件功能来完成。 ⑧网上办公的实现 主要从软件应用和提高应有人员电脑操作水平两方面探讨实现网上办照、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业务的途径,从而实现工商部门与企业、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北京市局等一些地方已实现了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服务功能。 四、电子商务的管辖权与登记、监管职能部门。 ㈠关于管辖权:电子商务无地域界限,从这个角度讲,国家局应建立统一的注册与认证中心。但是,具体的监管还须落实到网络经营者所在地或消费者所在地。因此,我们认为: 1、从登记的角度:应采用属地登记与统一备案相结合的原则,即各省级(副省级中心城市)工商局有登记权,报国家局统一备案(副省级中心城市另须报省局备案)。对于具有较大规模的网站,国家局直接受理登记,发放电子备案标识。 用注册号作为电子备案标识编号,可避免编号的混乱。 2、从监管的角度:属地管辖与级别管辖相结合。 国家局管辖其登记备案的大型网站; 各省级(副省级中心城市)工商局管辖其登记的网站; 受上一级委托,有条件的(建有“红盾信息网”并有相应软件、人才)的地市工商局可以对在其辖区内的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网站依法进行查处。 ㈡关于登记、监管职能部门: 如前所述,电子商务的监管离不开电子网络手段。北京市局、福建省局均由信息部门的“红盾信息网”进行登记备案。其监督管理采用“不告不理”的做法,即电子商务“受害者”通过点击“红盾信息网”进行投诉,工商部门才介入管理。换言之,电子商务的登记、网上经营违法行为的发现等环节,离不开信息部门。但是,网上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应该依靠相关处室。北京市局有“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福建省局信息统计处本身就是行政处室。 就我局机构改革情况并结合信息中心应该得到加强这一思路来考虑,我们认为:信息中心应承担我省电子商务登记工作,具体监管由直属分局承担。信息中心与直属分局之间应该有良好的配合,为搞好配合并留住技术人才,为加强对电子商务的服务与监管,可以考虑信息中心的部分人员使用直属分局的编制。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社会主义阶段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是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新时期,要解放思想,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一、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正确地分析国情,作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决定了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最准确的估计,是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是邓小平理论的基石和立论基础。 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提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近二十年的历史性转变,就是逐渐搞清这个根本问题的进程。从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建设社会主义,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所得出的基本结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有三:一是生产力不发达,二是生产关系不成熟,三是上层建筑不完善。在认识这个问题的基础上,在发展生产方面,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生产关系方面,适应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的规律,调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上层建筑方面,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九个历史性转变,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是由文肓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特征。 工商行政管理在初级阶段的最主要的职能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为国家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市场主体行为及市场交易行为。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刻认识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特征,积极探索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新路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和一般特点,即:一是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二是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三是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是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依法进行。另外,还具有时代的特征,如当代经济是知识经济等。但它又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具有身的特点: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二是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三是在宏观调控基础上,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四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保护的是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现阶段,我国的市场仍存在不足。主要有: (1)所有制结构正处于调整之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上思想解放不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从现在起至二十一世纪中叶,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如何多样化、如何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思想上观念上还有待于进一步转变。 (2)市场不发育,体系不健全。在现阶段,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经济市场化程度低,自然经济意识和计划经济意识还根深蒂固。市场主体的条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市场不发育,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市场体系不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一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大量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不少要进入市场的主体的条件及其行为又不符合进入市场的要求。 (3)法制不健全,法治观念淡薄。建立法治经济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实行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现有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又由于“依法治国”方略开始实施时间不长,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强、法治观念较淡薄,以及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使执法水平较低,执法效益较差。 三、正确认识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综合性的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改革流通体制,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的地位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对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能部门,在市场的迅速变化和发展过程中,不断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一是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改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主体的成分和结构。二是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网络的形成,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三是高科技、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不断涌现,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理性和科技含量。四是市场竞争的加剧,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开放程度提高,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五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到位的紧迫感。 面对初级阶段历史性转变的新的形势和新任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战略转变。这一转变总的方向和目标是: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监管对象。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职能上来,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要从有形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上,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转向现代化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 四、如何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全省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把初级阶段的重大理论问题弄懂弄通,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弄懂弄通。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实践上的自觉,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发展是硬道理。要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也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最根本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史无前例的事情,工商行政管理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一切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来分析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实现职能到位,促进经济发展。 2、积极推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自觉调整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一个方面和环节。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目标,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强化执法力度,更好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需要;是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在体制改革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政策,严肃纪律,抓好几个重点:一是必须紧密联系党的基本路线,抓住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这个关键,大力加强各级工商局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队伍。二要把队伍建设,特别基层工商所队伍建设列入全系统的基础工程。坚持以政治思想教育为重点,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以强化业务知识培训为途径,改善队伍的业务文化结构,提高执法水平。深刻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行风形象“窗口”在基层,改革的突破口在基层,要按照抓基层,在基层狠抓;抓基础,从基础抓起;抓重点,从重点突破的工作方法,抓好工商所党支部建设、监管模式改革等基层建设各项工作。三要积极稳妥地攻克市场管办脱钩、人员分流这两大改革难点。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政策,严明纪律,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两项工作,确保队伍稳定,确保社会稳定。四是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改革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改革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关系、改革与自身建设的关系、改革与实现职能到位的关系。 3、依法行政,优化市场经济环境。(1)把住市场准入关和退出关。要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和登记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管理前置审批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的指导,积极进行市场外指导、服务,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达到进入市场的条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等提前介入,实行“绿色通道”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四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好市场退出关,坚决清查整顿非法经济组织、取缔“三无”等非法企业和无照经营户,对特定行业和企业进行清理整顿。(2)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流通体制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粮改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积极参与对棉花、化肥、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的整顿;加强对农资市场、节日市场、食品市场、旅游市场等的监管力度。二要深入开展打假、打私、打骗、反不正当竞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工业的发展及国家利益,促进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三要大力支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扫黄”、“打非”和清除“文化垃圾”。四要规范广告市场,维护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五要严厉打击传销等非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3)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是执法,通过行政执法,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实现市场经济的法治化,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要学法、懂法。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现有150多部,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800多件,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必须学法、懂法。二要立法。要对日常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立法建议,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三要严格执法。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4、解放思想、监管创新。1999年以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履行职能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要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探索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规律,不断地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意识,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监管执法需要的管理机制和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水平。
土建专业论文:城市远郊高校土建类专业建筑施工技术课程实训的改革与实践 摘要 建筑施工技术课程作为土木建筑类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对实践性要求很高。对于城市远郊的高校而言,其地理位置对课程实训造成了不少限制。本文主要对城市远郊高校土建类专业建筑施工技术课程的实训内容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施工实训 城市远郊 0 引言 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是土建类专业重要的专业课,对实践性要求很高。由于该课程内容丰富,且涉及大量实际操作的内容,仅通过课堂讲解,学生难以有直观认识。通过课程实训,学生可以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很好地结合起来,并在实践中对所学知识具体化,对提高学生认识水平有重要作用。 1 研究现状 对于如何进行建筑施工技术实训,许多学校对此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积累了一些经验,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方式: (1)顶岗实习。学生通过在企业顶岗实习的方法,可以最近距离地接触工地现场,并通过与工人和技术人员同生活同劳动的方式可以最快地熟悉施工现场的状况,是最佳的实习方式。此种方式的缺点是学校能联系的工地往往是有限的,每个工地容纳学生的能力也是有限的,这使顶岗实习只能在部分学生中开展,难以大规模开展。 (2)工地参观。教师组织学生集体去工地参观,使学生可以直观地了解施工的过程。学生在参观的过程中,将工地看到的内容与所学的知识进行对比,更容易消化所学的理论知识。此种方式为各高校建筑施工技术课程实训的常规方式。其缺点是工地进度与教学进度不一致,如果遇到雨雪或大风还可能停工。同时,如果工地距离学校较远,每一次外出参观所花的时间往往较长,对后勤保障的要求高。 (3)多媒体工具。教师利用视频、图片、PPT等形式展示施工工艺和施工现场。学生通过多媒体工具,可以拉近书本和实践的距离。①此种方式的优点是通过多媒体,学生可以在校园内了解施工知识,比较直观,安全可控性强。缺点是学生只看不做,缺乏立体的感性认识,学习过程中难以提出问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高。 2 城市远郊的特点 自1999年以来,由于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城市用地的紧张,新建高校和扩建迁建高校往往选址在城市远郊。这对建筑施工技术实训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首先是地理位置决定了校外实训的成本高昂。这包括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高校远离市区,使各种校外实训耗费在车上的时间较多,真正用于工地现场实训的时间较少,时间利用率不高;同时,通过租车方式外出,资金成本较高,对后勤保障要求也高。其次,城市远郊高校的选址远离市区,附近的大型基建项目较少,学生在校园附近接触工地的机会也少。再次,由于交通不便,联系实习基地的难度增加,对扩大实习面不利。 综上所述,既要完成建筑施工技术的课程实训,让学生得所得益,又要考虑实训成本较低,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如何利用校园及附近条件进行实训,也是许多同类高校正在研究的对象。笔者根据所在高校的实际情况,对建筑施工技术的实训内容进行了一些探索。 3 实训建议 在具体考虑施工实训内容方面,建议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展开: 第一方面是“看”,即施工现场参观(如果条件具备,通过顶岗实习的方法更好)。根据不同高校的实际情况,有不同的要求。 (1)学校内有在建工程的。施工实训时间建议分散为主,不搞集中实训,根据施工进度,不定时地带领学生到工地参观。这样的话不用出远门,就可以根据施工的进度来安排实训。平时的课堂教学可以根据工程进度有所调整。在工程建设过程,鼓励学生关注工程的进度,并加强观察。 经检验,这种实训效果良好,学生平时对工程的关注度较高,能主动把观察到的结果在课堂上进行讨论,巩固了学习的效果。 (2)学校附近有在建工程的。由于学校位于城市远郊,大型基建工程较少,附近居民自建房可以成为重点实训对象。在实训过程中,教师不要强求讲解复杂先进的施工方法。在现场讲解过程中,要告诉学生哪些施工方法是正确的,哪些施工方法是不规范的,如何整改;如果某种方法和书上标准做法不一致的话,又是考虑了什么要求,这种考虑是否合理;在施工中,可能存在哪些质量隐患或者安全隐患,应该如何整改。 经检验,此种方法结合正反两方面的例子来指导学生,学生在施工现场往往能提出一些问题来,通过问题的解答,学生对“因地制宜”这个施工原则理解得比较深刻。② (3)学校内部有较新已建建筑物的。实训前,先收集整套建筑图纸,然后在建筑物现场教学。可以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施工方案的现场选择、水电暧的走向布置、建筑材料与装修施工、建筑物使用过程中对建筑设计的反思、单栋建筑与校园整体协调等方面进行讲解。 经检验,此种方法的优点是可以增强学生的识图能力。通过建筑图纸与建筑物的比较,学生的空间想象能力有所提高。 (4)学校内部有较旧已建建筑物的。建筑物使用时间长了,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有些可能是当时的施工工艺留下的隐患,有些可能是设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有些可能是材料老化造成的问题。教师可以带学生到建筑物参观,结合建筑物出现的问题进行成因分析,再讲解处理方法,进一步再讲预防措施;也可以针对建筑物提出修缮要求,并且现场提问和分析修缮的方法。 经检验,通过现场提问,让学生分析质量问题的成因,实训教师再总结的方法效果较好,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积极性。 第二方面是“做”,即布置实训作业让学生操作。根据各学校的条件不同可以选择不同的实践内容。 (1)施工测量。实训教师在学校划出一块空地,按给定的图纸及精度要求,要求学生在现场将建筑物平面位置测设出来;还可以形成方格网,结合土方量计算。为了增加难度,可以考虑在斜坡或长满草的场地进行。值得重视的是,在测量实训完以后,教师一定要对学生的测量成果进行验收,这样才能避免学生的懒惰现象。 (2)土方量计算。学生在做完施工测量实训内容以后,会在地面上形成测设棉线。由于场地的不平整,造成地面高程变化。学生应根据施工现场实测成果,结合基础施工方案,进行土方量计算。由于各组学生场地的地理位置不同,计算出来的结果应该有所区别。这就有效地防止抄袭现象。 (3)质量验收。在每个单项工程施工完成后,都要经过质量验收的程序。教师可以结合现有的建筑物,让学生模拟验收程序。质量验收以无损检验为主,如检验饰面砖的垂直度、地砖的平整度、砼的回弹强度等。 (4)工种实操。学校在场地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建设施工工种实操实训室。③在实训室里,学生可以学习工人的操作技能。如抹灰、钢筑绑扎、脚手架搭设、砌筑等。 4 小结 建筑施工技术是土建类专业的核心课程。在实训条件不足时,可以通过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增强实训效果。城市远郊高校应结合本校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实训方法。 土建专业论文:电力施工企业中变电站土建专业分包管理费用分析及其作用 摘要:随着我国电力施工中变电站的蓬勃发展,为了满足县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进一步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质量和供电能力,文章就电力施工中变电站土建专业分包管理费用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电力施工;变电站;土建专业;分包管理费用 我国电力施工中变电站土建专业对外进行专业分包的变电站土建部分进行全面性的管理。土建管理费用是在公司建立初期或是在工程项目稍少的情况下,变电工程中主要考虑能否使分公司在困境中谋发展而需要平衡的一个经营指标问题,如果公司项目增多,稳定发展,且变电分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原来存在的困境问题已经解决,而土建管理费用还延续前期的计算方法,将对公司本部的资金运营产生很大的影响,故本文对电力施工中变电站土建专业分包管理及其费用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分包管理的实施 我们先阐述一下分包管理项目是怎样实施才能更有利于项目低成本高质量的运行,这对管理费用的分析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 电力施工中变电站土建专业分包的现象较为普遍,在分包过程中存在着风险,所以施工企业要强化和重视风险回避意识,制定防范风险制度,坚持合法经营,严明合同管理制度,就能做到化解、防范施工分包工程中产生的工种风险。 (一)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 企业只有通过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正确管理,掌握法律、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知识,分包工作才能正常进行。企业员工从上到下应该选用懂法律、懂经营、人品好、责任心强的相关工作人员执行各个岗位,使企业内部形成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给回避合同风险提供了保障。 (二)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对工程分包的各个环节依法管理、并建立激励机制 施工企业只有通过依法分包,健全企业法治,才能使企业有效地减少工程分包的风险,一个健全的施工合同包括分包合同的总体资格预审、评审、合同谈判、签约、变更或删除、履行、验收结算、分包合同终止、违约处理、工程款管理等统一、严密管理的管理制度才能使项目顺利的完成任务。 分包管理、风险回避方面应该制定健全的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的积极性,进而稳定优质的施工队伍。 (三)对分包方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建立分包专项管理 建立分包专项管理是确保工程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保障,所以在对电力工程实行分包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统一对分包队伍实施管理,构建分包队伍的档案。 2.利用模拟招标的形势选择施工企业。 3.管理费用承包给变电分公司后分公司应确定管理人员,且做到不定期考察施工方是否履行合同要求,加强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定期记录,最后对施工较差的企业重新定位或撤销。 4.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系统,做好分包合同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特别是验收记录、变更设计、结算付款单、工程隐蔽记录、交底资料、往来信件等都是分包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企业应该进行妥善保管。 5.做好工程价款承包模式及其管理费用承包模式的工作,是分包工程具有的特点之一。其中的工程价款是由公司和专业分包队伍在双方互利的情况下确定的,这主要的工作则由公司本部来完成,而工程管理和管理费用则由公司本部给变电分公司下达的一个项目指标,分公司收到指标后对工程进行全方位的动态管理(除本部和分包队伍进行签订的合同协议),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该项工程的体系建立,都包含在管理内容里面。 (四)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确保分包方认真履行合同 分包方只有认真履行合同,才能保证分包工作能实现预期的目标。 1.相关人员人人参与和掌握合同的内容情况。 2.加强对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切不能以包代管。 3.加强成本控制, 确保企业利益不受损害。 以上三点是要求分公司建立该工程的项目部、公司工程部、经营部、财务部在支付分包款项时,要严格把关,包括分公司的管理费用,每次在支付款项前,由技术部门对分包方已完合格工程进行计量,经营部门对应结算的价款进行审核,扣除领(租)用的材料、水、电和机械等费用后,才能对分包方拨付工程款。另外,还要对代扣营业税金支付作出明确的规定,并预留工程质量、安全保证金等,有必要时将工程部分款项作为结算价款调整。而管理费用则是另当别论,因分公司是公司的主要组成部分,以资金分配这一方面上是可以灵活运作的,从一定的程度上为了缓和一下分公司的资金周转困难可以预拨或超拨,在下一个分包项目的管理费用中扣回。 (五)完工后对施工作出总结,积累分包管理经验 当分包工程竣工后,经营专责人员应该对分包合同的各项管理费结果进行总结,为以后分包工作提供了宝贵意见。 二、变电站土建专业分包管理费用的预算 现在我们来看一看现在正在施工的土建分包管理费用的一些资料分析: 我国电力施工中变电站土建专业对外进行专业分包的变电站土建部分进行全面性的管理,这其中就会产生一个管理费用的问题。其中具体的测算如下: 1.管理费用的测算本着为公司利润分配公平原则而进行。 2.测算按一个220kV变电站来计算,管理费用总价按1年7个站进行计算。 3.所有变电站工程都要建立项目部,项目部按4人配置: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 4.220kV变电站工期:三通一平工程70天,土建主体施1240天,预验收30天,三通一平工期50天在计算费用时按2个月计。 5.测算表内的差旅费用按100元/天计算,单个220kV变电站主体工程4人每人每月出差3天,三通一平每人每月出差2天。 6.费用已经考虑到有人员资源重合现象的问题。 7.工资不包含公司总部代缴纳的养老保险五险一金费用。 从表1和表2两个表中看出按原来管理费用模式的指标下达变电分公司一年的土建管理费用远超测算值,公司要平衡考虑变电分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土建管理费用的调整。 另从变电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可看出,按照变电分公司的项目人员资源重合是一个常态的情况来计算,变电分公司有5个项目经理,按管理费用测算出来的数值来看,管理测算费用已经足够。按2010年的管理费用来看,变电分公司进行的土建分包管理项目一年共有5个220kV变电站,3个220kV变三通一平,这样与测算的价格基数相当,即偏差不大。 三、变电站土建专业分包管理费用的预算的作用 根据以上数据分析,土建管理费用对变电分公司来说已是盈余,如继续使用原来的管理费用分配模式,工程继续增多,管理人员跟不上的情况下变建分公司会有“加倍盈余”的倾向,而对于公司本部来说,项目增多管理费用也将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总部的管理费用调配额度却相应的变窄,公司总部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这将部分抑制了公司经济效益管理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分公司合理利用管理费用,将会有不恰当使用管理费用的现象发生、同时也有违于《公司内部经济承包责任制实施办法》中提倡的向低耗完成各项任务的宗旨。所以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应重新调整土建劳务分包的管理费是大势所趋,是变电分公司原来的“粥少僧多”成现在的“粥多僧少”现象进行企业经济整顿的最佳时期。 四、结语 通过本文的阐述,一定会对于我国电力施工中变电站土建专业分包管理费用有了一定的了解。如何改进现有变电站生产、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成为了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相信通过企业内部调控、依靠科技、加之企业不断的改进技术支持。一定会使我国电力施工中变电站土建专业分包管理费用的预控上有越来越严格的规范和预算。 土建专业论文:过程评价在高校土建类专业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摘要:概述土建类专业课程的特点及其在传统教学评价中出现的若干问题,讨论了过程评价的理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在高校土建类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如何坚持全程的评价观,如何将过程评价在教学过程中进行有效实施的有关措施。 关键词:过程评r;土建类课程教学;应用策略 一、高校土建类课程的特点和传统教学评价中的若干问题 土建类,是指一切和水、土、文化有关的基础建设的计划、建造和维修,包括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等,具有很强的应用性。目前,专业课程教学主要还是以课堂教学为主,包括实验、上机、课程设计和各类实习等。学生更多的是学习基本理论知识,而这些理论如果不能在实际工程实践中加以应用的话,理论就是纸上谈兵。而这种应用需要在学生理解消化以后,结合具体的客观情况,有针对性和创造性地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因此,在土建类课程教学过程中,需要通过结合实际的典型案例分析的方式来阐述案例使用的理论以及理论应用的效果,体现土建类应用性强的特点,也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评价方法体现学生对课堂的参与度和对知识的实际掌握情况。土建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不断发展创新,行业规范不断持续更新,因此在教学中,要使学生了解工程行业前沿动态,了解专业理论和行业规范是如何约束工程实践,工程实践又是如何对专业理论和行业规范产生修正作用。使学生从专业发展的来龙去脉中,加深对专业认知的理解。土建类课程的教学内容涵盖非常广泛,动态性很强,这对教学评价方法也提出了新要求。传统课程评价方式中,评价主体是授课老师,对学生的评价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评价,学生处于被评价地位,较消极被动,评价的导向、激励、调节、改进的功能很难得到发挥;评价方法以传统的纸笔期末考试为主,评价目标比较浅显,评价内容过多注重学科知识,特别是课堂知识;评价标准仍然过多强调共性和一般趋势,忽视个性差异和个性化发展的价值;对学生的评价,更多的是对学生学习结果的评价,对学习过程的评价甚少。评价重心过于关注结果,忽视被评价者在各个时期的进步状况和努力程度,无法对学生提出阶段性的改进意见,无法促进学习者的进步。当前形势下的传统教育评价已经相对滞后。 二、过程评价的理论基础 “教育是从量变到质变的动态过程,需要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作出判断和决定,由此产生对应的教育评价。教育评价是指通过系统的采集和分析信息,对教育活动满足预期需要的程度作出判断,以期达到教育价值增值的过程。”[1]新形势下,教师需要更多地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方法、情感态度,不仅注重结果,更要注重实践过程,才能更加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过程评价的理论基础是构建主义学习理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的过程是学习者主动建构知识的过程,“学习是建构内在心理表征的过程,学习者并不是把知识从外界搬到记忆中,而是以原有的经验为基础,通过与外界的相互作用来建构新的理解”[2]。构建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生是从不同背景、不同角度出发的,不应由老师统一引导,完成同样的学习活动,而应该以学生为中心,在老师和他人的帮助下,通过每个人独特的信息加工活动,构建对现实世界的意义。因此,作为教师应该逐步转变观念,不再仅仅是知识的传播者、灌输者,更应该是善于引发学生观念上的不平衡并加以扩展,充分注意到不同学生在认识上的特殊性,重视对学生错误的诊断和纠正,成为解决问题的教练和策略的引导者。因此,过程评价的重点在于评价学生在知识获得的过程中进步与提高的程度。 三、过程评价的实施办法 教学评价要贯穿整门课程的始终,在教学课程开始前就要制定详细的课程实施方案,包括各课时内容安排、学生是否需要准备相关环节辅助资料、什么环节需要开展小组讨论等,并在学期初提前告知学生,使学生在课程开始前就清楚这门课程要达成的目标。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检查课程实施方案的完成情况和学生在各阶段的学习情况,根据情况反馈,动态调整课程实施方案,并对学生提供有效的学习建议,形成“教―学―过程评价”三位一体的动态机制。基于这种评价观,笔者在教学实践中利用“任务―效果”评价法进行评价,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1.引导学生确立学习目标并制定任务完成情况评价表。通过课程实施方案,学生已经了解到该课程的预期目标。比如在《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课程实施方案中,可以制定阶段性任务,如多层住宅建筑给排水设计、多层公共建筑给排水设计、高层住宅建筑给排水设计、高层民用建筑给排水设计等,在这个大范围内,学生可以自选子任务,在多层工管公共建筑给排水设计大任务下,教师可以提供给学生多层学生公寓楼、多层图书馆、多层体育馆等子任务,学生在上课时,会更有针对性地获取自己要完成子任务。同时可以制定任务完成情况评价表,如下图所示,分阶段检测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教师能从反馈的完成情况,为学生提供更有效的指导策略。 2.让学习者做知识的传播者,并给出阶段性评价。在个体学习者知识构建的基础上,可以转变学生作为学习者的角色,引导他们成为知识的传播者。针对土建类课程实践性强和综合性强的特点,学习者可以将任务和实际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具体问题有效地接轨,并能在日渐更新的行业规范、前沿动态和实际案例中,体会到土建类课程学习的动态过程,刺激学习者自发主动地搜集与任务相关的资料和文献,从而充分提高学生课外时间的有效利用率。让学习者针对自己构建的知识系统,筹备专题讲解,或者选定专题,开展小组讨论。与教师作为知识传播者的传统形式相比较,学习者之间资源共享和思想碰撞,多点辐射相互交织形成更为庞大的知识网络结构。在这一过程中,学习者建构起了与所完成任务相应的知识经验。教师根据个体学生的学习进度,对其掌握的知识再进行提炼和概括,并给出阶段性的评价意见,成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指导者和合作者,使得学习者能够及时调整学习策略,所建构的知识更明确、更系统。 3.建立学生动态档案。过程评价需要通过一定的成绩记录得到体现,因此应该建立动态档案记录学生在完成每一阶段任务时采用的学习策略和收到的学习成效,在不断丰富动态档案的过程中,学生逐渐加深对土建类课程的了解程度,树立职业自豪感。动态档案的主要内容应该体现:学生对课程实施方案的认可情况反馈;师生共同制定的任务清单,完成任务拟采用的学习策略和措施,各阶段任务完成情况评价表、平时作业完成情况及教师的反馈建议、平时测验情况、学习者开展专题讲解的情况、小组讨论发言互评情况、课外学习行为的记录等。学习档案的建立,让学生感受到被关注的自我价值,激发其学习土建类课程的兴趣。学期末,教师可以根据学生整个学期的学习档案,综合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做出学期综合评价。 过程评价关注学生综合能力的发展过程以及学习效果,意义虽好,但在实际实施中还存在一些争议问题:一是同一门课程不同教师评价标准可能不一致,学生自评互评时的公正性也不能得到保障;二是教师过分看重学生固有的能力或过分看重学生学习上取得的成绩和达到的能力水平为依据[3];三是过程评价会消耗教师和学生一部分精力,势必需要双方尤其是教师在有限的课堂学时之外,获取更多教学反馈信息,从而真实地评价教学质量。因此,在土建类课程教学评价中,教师要根据课堂实际情况,设计既符合课程要求,又能体现评价主体多元化和评价形式多样化的评价体系,既关注过程也关注结果,使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的评价达到和谐统一。 土建专业论文:土建类专业画法几何与工程制图课程教学改革探讨 摘要:文章结合土建类专业画法几何与工程制图课程教学,总结了该课程教学改革的经验,指出了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阐述了教学改革的方法与措施,如引入了BOPPPS教学方法,应用模型和多媒体技术展示空间形体和工程构筑物,工程实例中正确做法与错误做法均举例,应用SolidWork建立立体模型库,另外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和少数民族地区学生进行单独辅导。实践表明,上述教学措施能够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对课程的掌握程度。 关键词:画法几何;工程制图;教学改革;教学实践 画法几何与工程制图课程是土建类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必修课,该课程需要培养学生利用投影原理在图纸上准确表达空间形体的能力,培养学生阅读和绘制工程图纸的能力。掌握好该课程,便掌握了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沟通的语言。然而考试成绩和调查结果表明,很多学生对该课程的掌握程度不够,特别是在复杂形体的想象表达、绘制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问题,给以后的工程设计与建设埋下了隐患。帮助学生学好该课程,提高其空间想象能力,培养其准确识图能力,为工程设计和建设输送优秀人才是该课程的重要任务。 一、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画法几何与工程制图课程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课时为64学时,与80年代原国家教委要求的教学参考学时相比减少了近一半 [1],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借助多媒体教学方式高效地开展教学[2],但该课程具有听课容易、习题难做的特点,课堂上的高效教学容易造成学生上课能听懂、课下完成练习很困难的局面。另外, 由于大一学生缺乏建筑、水利等方面的基本知识,造成其对建筑物各部分形状功能的图形表达不理解、不明白,学完后记忆模糊等问题。为此,对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改革的探索和实践显得尤为重要。 二、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 (一)在绪论中增加课程起源的介绍 画法几何与工程制图课程为什么叫画法几何,与几何有什么联系,也许是大一学生首先想到的问题。基于以学生为中心的引导思路,我们在教学中加入了“几何之父”欧几里得、“解析几何之父”笛卡尔和“画法几何之父”蒙日的介绍,这样可以引导学生了解以前学习的知识与这门课程的联系,增加对这门课程的兴趣以及对课程重要性的认识。这一过程的讲解,可以通过介绍公元前300年“几何之父”欧几里得所著的《几何原本》中的勾股定理、正弦定理、多边形相似等学生都已经学过的内容,使学生回忆过去所学的初等几何的概念,再进一步介绍17世纪“解析几何之父”笛卡尔在病床上看到蜘蛛网后,发现几何图形是可以放入坐标系中应用数学方程表示,从而建立了解析几何,使学生认识到解析几何与初等几何的区别和联系。最后引入18世纪中期以前人们借助初等几何和解析几何知识来修建工程以及制造机械构件的工作是非常繁杂的而且常常出现错误,直到“画法几何之父”蒙日运用二维的平面图形来表示三维空间中的立体,形成了工程界通用的“语言”,推动了各国机械工业和工程建设的发展,使学生认识到画法几何与初等几何、解析几何的区别,并且认识到该课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引入BOPPPS教学方法 BOPPPS教学方法为台湾大学王秀槐教授多年研究的成果。王秀槐博士毕业于麻省理工大学,主攻教学方法,其提出的教学方法包括B(bridge in)引入、O(object)目标、P(pretest)前测、P(process)过程、P(posttest)后测和S(summary)总结5个部分。我们通过王秀槐教学工作坊的培训,熟悉了5个部分的组成,并将该教学方法引入课堂教学。首先是对原有的课件进行修改,使其体现这5个方面的内容;其次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提问进行前测,以了解学生的现有基础并引导其进入将要学习的内容;然后根据测试结果,安排重点讲解和略讲的课程内容,在讲完教学内容之后,通过练习进行后测,以了解学生掌握程度;最后进行课程内容总结。经过该教学方法的引入,我们发现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有所提高,并且课堂中疲劳、走神、注意力不集中等现象有所减少。 (三)应用实体模型、多媒体技术展示空间形体和工程构筑物 展示于课件中的立体模型,通常只能呈现一个角度,不容易从各个方向观察。对于大一学生而言,他们缺乏水利、土木工程构筑物方面的基础认识,因此通过对缩尺模型各个角度及方向的观察和认知,可以让其充分理解立体或工程构筑物的构成及多面投影的意义。 画法几何部分的实体模型展示能够增加学生的空间想象能力[3],但实物展示也存在缺陷,特别是在60多名学生共同上课的课堂上,学生的视角不同,加之实体模型通常较小,学生观察不清晰。这时可以引入先进的多媒体技术,利用三维软件,生成所需的各种模型。这些模型图像逼真,尺寸较大,并且可连续地上下、左右、前后旋转展示,学生能够更加清楚和细致地观察模型,展示效果得以提升。 (四)增加正确做法与错误做法的举例 学生作图的过程通常具有一定的习惯和自己的认识,做出一道题通常也付出不少辛苦,但当做错时,如果不对其指出错误原因而只讲解正确做法,学生通常不能深刻认识到错误的原因,从而改正自己固有的认识和习惯。在课堂教学特别是讲解习题作业时,对正确做法与错误做法均举例,提高学生对该课程的掌握程度。比如在讲解贯穿点投影时,给出图1(a)已知投影,求直线与圆柱体的贯穿点投影。根据直线与圆柱体在正面和水平投影上有4个交点,可根据学生习惯思维假定1、2是空间实际贯穿点的投影,得到错误做法,如图1(b),再询问学生是否正确,检验出2是2’与圆柱面在水平面的重影点而非贯穿点,然后得到正确做法,如图1(c)。这种教学措施通过先不给学生正确答案,引导其思考和判断,可以达到纠正其错误习惯和认识的目的。 (五)应用Soilidwork建立立体模型库 在讲授建筑形体表示方法中的剖面、剖视图时,课堂所用课件中的立体模型有三维视图,而作业中还没有构建立体图。通过Solidwork件制作这些立体模型并进行剖切后截面的展示,一是可以提高学生作剖面图和剖视图的能力;二是学生在学习绘制剖面、剖视图时,立体模型能辅助其进行空间想象和分析[4];三是教师在作业讲解时,能够使学生认识到自己空间想象立体与实际立体的差别,从而达到矫正的作用。 (六)作业及时修改,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和少数民族地区学生单独辅导 在批改习题作业时做到每题批改和及时批改,让学生能够及时知道自己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共性问题在课堂讲授,个性问题引导学生根据批注或提供的答案进行比对改正。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和少数民族地区学生,因其学习基础较差,需要对其进行单独辅导,通过讲解作业出现错误的原因,使其达到提升掌握该课程水平的目的。 三、结语 文章结合土建类专业画法几何与工程制图课程教学进行改革和实践,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教学效果,提高了学生掌握该课程的程度。值得展望的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工程制图课组正在尝试将微课引入该课程。微课程将课程知识点分解,支持课下学习,这样就将学习时间最大可能地还给学生,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微课更加注重在课堂中进行实践与练习,更适应将来工程教育的方向[5],相信会进一步提升该课程教学效果。 土建专业论文:民族地区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培养:大文科背景、国际比较与本土建议 摘要: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相比,在各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该地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培养也必将有着自己的特点。本文在阐述大文科含义的基础上,对民族地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培养与国际上的培养进行了比较,然后提出了本土化建议。 关键词:民族地区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大文科背景 民族地区高校因其所处地域文化差异性、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较大,其人力资源管理本科专业办学有着与其他地区不同的自身特点。随着经济全球化,在培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具有深厚文科背景知识的同时,如何在民族地区做好这一专业的本科生培养,找准培养的国际化人才需求与本土特色的契合点,显得非常重要。 一、大文科背景下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培养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技术上的人力资源管理和思想上的人力资源管理,后者创造的价值远远大于前者,况且前者许多地方在技术上还不成熟,争议较多。优秀的人力资源管理者必然是一个人力资源管理思想家。与专科生培养相比,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培养应该更多地着眼于思想上的培养,具有大文科意识,把其培养置于大文科背景之下。 对于文科专业或偏向文科的专业,单从专业课程去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对于偏向文科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其本科生的培养必须要突破这种“单一”瓶颈,具有大文科思维。所谓大文科思维就是,所有文科专业或偏文科专业都是相通的,它们相互促进,相互贯通,相互融合,这些专业的学生培养必然也必须是综合性的。基于这种思维,大文科背景下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培养应该做到以下几点:让学生博览群书,学贯中西,博古通今,使他们具有丰富的人文情怀和文科知识,并会融会贯通,培养较高的文科素养;在课程设置上要具有学科群的理念,可以把以往多门课程综合成一门课程开设,以相关学科资源整合形成一个学科资源网,突破单一学科的局限[1];在实践教学上,注重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实战”技能,例如,可以让学生单独主持一个项目的设计和开发,切实提高学生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能力。 二、民族地区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培养的国际比较 虽然我国民族地区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培养在许多方面与国际上趋同,但是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1.培养目标上,发达国家的培养目标宏大,颇具野心,而民族地区高校培养目标往往针对性强,更多地囿于民族地区或周边地区人力资源管理运用型人才培养。欧美许多大学旨在培养商界跨文化人力资源管理领袖、精英。美国著名的人力资源管理专家乌尔里齐(Daveulrich)强调了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将来应该成为高层管理者的战略合作伙伴、效率专家、雇员权利的卫士,以及持续变革的动力[2]。民族地区高校肩负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任,其本科生的培养自然会更多地与当地民族文化、地方特色结合起来。 2.在课程设置上,目前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国际上流行三种模式:事业模式(Institutional approach),按照专业将要从事行业所需要的知识技能设置课程;职能模式(Functional approach),根据该专业学生将来需要的职能设置课程,例如,沟通、协调、营销、运筹和组织等职能;整合模式(Integrating idea approach),以培养人力资源管理者综合素质为目标来设置课程[3]。民族地区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课程一般包括:地方特色课、通识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这种课程设置具有层次性,但丰富性相对缺乏。 3.在合作办学上,国际上较多地实施校与校或校与企强强联合,常常实现高层次的国际化交流与合作,国外一些名校经常邀请一些名企高层管理人员进校进行宣讲,同时也派自己的学生到这些企业见习和实习,此外各大学也会进行联合办学,共同培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学生可以在不同大学选修学分,充分发挥各校优势,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民族地区高校与企业之间的联合容易走过场,常常随便找个企业挂个实习基地牌子以完成所谓的实习见习课程,甚至有些企业根本就没有具备完成实践教学的条件,至于校与校之间的联合办学,只有少数民族地区高校才有派少数学生到教育部指定的国内重点大学学习的机会。 4.在专业发展方向上,国际上的一个明显趋势就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发展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实施不同文化的融合教育,进一步拓宽学科基础,奠定学生未来专业发展的宽口径,注重培养的层次性,实现不同学科的相互搭配,确立培养世界精英和商界领军人物的目标和方向。中国民族地区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发展方向的形成似乎还不是那么突显,即使有也只是其中少数高校加以确立,但其方向性质上一般局限于民族特色,空间上一般局限于民族地域,更多的是被动式地随波逐流,或疲于应付,甚至许多高校根本就没认真考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发展方向。 三、民族地区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培养的本土建议 我国民族地区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培养与国际上的培养还是存在较大差距的,基于这种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本土建议: 1.制定中长期培养目标,兼顾近远期发展,中期目标要照顾到当前实际,长期目标要预测到未来发展;其次,找准培养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契合点,既要符合国家发展的大学生基本素质培养的要求,又要兼顾民族文化和地方特色,槊褡宓厍发展搭桥铺路;再次,注重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相结合,在夯实学生中国古典文化的基础上,让学生辩证看待和学习西方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学贯中西,博古通今,既融会贯通各种管理思想,又精通各种人力资源管理技术;最后,服务区域以民族地区为主,兼顾周边区域,向全国其他地区辐射,既能够为该地区培养出大量精通该地区民族文化,了解该地区民族历史和风俗习惯的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又能够向周边地区输送一些合格的人力资源管理人才,甚至可以少量满足发达省市对人力资源管理人才的需求。 2.课程设置要立足现实,展望未来,这个现实就是我国民族地区大多是比较落后的地区,全球化影响在这里还不突显,一些当务之急的问题较多,这一专业课程设置必须要尊重并迎合这一实际,不能好高骛远,但也不能目光短浅,或裹足不前。国内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本科生培养要遵循分工协作、各有侧重的原则。民族地区重点大学很少,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培养要把重点放在中端人才培养上,课程设置也要基于这一情况。为此,需要加强基础知识传授和基本素质提高,通识课要设满,专业课程要包含人力资源管理的几大基本职能,可采取“专题”的形式开设,重点讲授一些人力资源管理重要且实用的技术,同时也要设置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课程,增加学生对该地区民族文化、历史和风俗习惯的认识。 3.在联合培养方面,猿帧扒虢来,送出去”的校与校、校与企、校与社会的合作办学理念,利用好各种优势资源。为此,要了解社会和企业所需哪些人才、哪些技术,学校在这些方面需要怎样提高学生的技能,丰富哪方面的知识。有关管理部门要放开手脚,鼓励社会、高校和企业加强对民族地区高校的合作和支持。学校可以从社会或企业引进一些项目,建立校内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专业实践的平台,同时也可派出学生到校外实习基地见习实习,利用好所学知识和人力资源管理技术为社会和企业创造价值,形成有成效的、牢固的、可持续发展的联盟体。高校之间也要互通有无,充分利用好各自的校内资源,并在一定程度上向对方开放,而不是仅仅局限于教育部规定的少数几所高校之间。 4.基于民族地区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培养主要面向该地区和周边地区以及向国内其他地区辐射的目标,其专业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坚持“中国式人力资源管理”方向,为此,要加强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研究其中人力资源管理的精华,探索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高价值点,强调人力资源管理中国元素的作用并加以充分利用。当然为了迎合经济全球化,专业的发展趋势也要不断融合各学科知识,拓宽专业口径,逐步渗透国际化元素,为民族地区未来逐步走向国际开放交流做好人才供给的衔接工作,以便实现一定数量的国际化人才贮备。 土建专业论文:基于职业体能视角的高职土建类专业体育课程改革实践研究 摘要高职院校土建类专业学生毕业后多从事建造与工程工作,由于建造与工程工作对土建类专业生的身体素质要求很高,因此,职业体能训练对高职土建类专业学生十分重要,进行体能训练是土建类专业体育课程的首要任务。但是当前,高职土建类专业体育教学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教学效果不佳,未达到提升学生体能的目的,为解决此问题,研究高职土建类专业体育课程改革的措施,提升教学质量,使毕业生能够满足职业体能要求具有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职业体能 高职 土建类 体育课程 改革 1开展职业体能训练的必要性 高职院校的主要教学目标就是培养高素质实用型人才,以保证学生毕业后不仅能够满足岗位需求,具备专业的知识与专业的技术,还能够适应紧张单调的流水作业,具备较高职业技术所需的体能,成为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土建类专业学生对体能具有较高的要求,对其开展职业体能训练十分必要,开展职业体能训练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通过体能训练,能够使学生满足岗位需求,适应工作需要,更好地完成工作,解决学生就业问题。职业体能训练是针对相关职业的要求进行,与专业技能训练一样重要,好比警察一样,警察既需要具备侦查能力,又需要具备较好的体能抓捕罪犯,在一些需要具备良好体能的工作中,体能影响着工作质量。由此可知,职业体能训练尤为重要。第二,通过职业体能训练,能够提升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发展。身体是革命的资本,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较好的体能是终身受益的,即使不从事相关职业工作,具有一个好的身体也能够具备从事其他工作的能力,减少疾病的发生几率,更好地生活与发展。第三,开展职业体能训练,有助于高职院校建设特色教育课程,实现课程优化,提高教学质量。通过职业体能训练,能够为高职院校劳动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方向,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实现职业实用性体育课程的建设,在增强学生体质的情况下促进学习特色课程的建设与发展,从而促进高职院校的建设与发展。第四,通过开展职业体能训练,能够促进职业技术能力的提升,加快职业技术的学习。由于体育运动素质可以迁移到职业体能上,因此,运动中的坚持耐久力、动作协调配合能力、快速反应能力等都对职业体能的提升产生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还能够提升学生的工作能力,促进学生发展。 2高职土建类专业体育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1课程定位不准确 课程定位影响着课程的教学方向以及教学质量,当前,高职土建类专业体育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课程定位不够准确,教学方向不够明确,影响了教学效果,也影响了教学改革的进一步实施,因而,课程定位不准确是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课程定位不准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课程缺乏设计性,没有明确的教学方向,在进行体育课程教学时,只知道教学目标是提升学生体能,却没有明确的实施方法与实施方向,对课程缺乏准确的定位,课程内容较为模糊,不够具体,影响了课程教学质量,无法达到真正提升学生职业体能的目的。第二,高职土建类专业体育课程与土建类工作岗位还是存在一些脱节问题的,课程教学与岗位需求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即使课程教学效果较好,也未提升土建类学生的职业体能,无法发挥出重要作用,无法达到教学目标。总之,课程定位不准确影响了课程教学效果,也影响了职业体能的训练与提升,是职业体能视角下高职院校土建类专业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2.2教学内容单一 当前,教材编写时间较长,一套教材会使用很多年,虽然,其中的知识都是当时较为重要的内容,但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新理论、新概念层出不穷,传统教材中的部分教学内容已经脱离实际,不具备应用性与代表性,教学内容较为传统、单一,不利于教学的实施,不符合教学改革的要求,因此,教学内容单一是体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影响了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教学内容单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并未体现出土建类专业对学生体能的要求,缺乏特殊性,不具备针对性。当前,虽然是对土建类学生进行职业体能培养,但是,体能训练项目依旧是常规项目,可以适用于各个专业,只是一些长跑、速跑、篮球、足球等项目,而不是与土建类专业密切相关的职业保健、攀岩等项目,不具有针对性,无法切实提升学生职业体能。第二,课程内容不合理,当前,土建类专业体育课程内容侧重于理论讲解,理论课程占据了大部分课堂时间,且理论主要侧重于体育动作的要领、意义、任务以及体育活动的规则等,内容较为枯燥、乏味,学生很难产生学习兴趣,再加上对于学生需要掌握的伤病救治知识与保健知识较少,知识不具备实用性,严重影响了教学效果。 2.3课程设置模式传统 课程设置模式影响着课程教学效果,当前,高职院校的体育课程设置模式较为传统,无法达到提升土建类专业学生体能的目的,影响教学质量。课程设置较为传统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课时较少,对课时不断压缩,缩短了授课时间,影响了授课效果,同时,导致学生对职业体能训练不够重视,影响了学生学习质量。第二,课程设置不合理,理论课时过多,实践课时较少,降低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影响了教学质量,不利于学生职业体能的提升。 3职业体能视角下高职土建类专业体育课程改革实践策略 3.1改革课程设置体系,准确定位 体育课程改革的关键就是进行课程体系改革,并对课程进行准确的地位,只有改革课程设置体系,准确进行定位,才能够明确教学重点,有效地进行教学规划,提高教学质量,因此,改革课程设置体系,准确定位十分重要。改革课程设置体系,准确定位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明确教学方向,选择恰当的教学手段,对体育课程进行准确的定位,通过明确教学方向,可以抓住教学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对体育教学进行准确的把握,从而达到准确的定位,提高教学质量。第二,对课程的不同重要度进行划分,安排不同的教学课时,采用不同的教学手段,提高教学的有效性。通过不同重要程度的划分,将核心课程划分为必须课,安排较多课时,对一般课程设置为选修课,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喜好决定。例如,针对土建类专业学生,拓展、攀岩、职业保健、伤病救治等课程为核心课程,需要设置为必修课,篮球、足球、铅球、标枪等一般课程可以设置为选修课。 3.2调整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单一是体育教学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因此,调整教学内容,使教学内容更加专业化、多样化十分重要,是有效进行体育教学改革的主要措施。调整教学内容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加快教材建设,尽快编制出符合土建类专业职业体能训练要求的教材,在教材中融入新的知识理念,删除不实用的繁琐的理论概念,对教学内容进行调整,使其符合新时代教学要求,注重安排符合土建类职业岗位需求的教学内容,提升教学内容的针对性与有效性。第二,增加职业保健、伤病救治等内容,注重职业保健与伤病救治教学。此外,只注重专业技能培养是体育教学中较为常见的问题,影响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尤其是土建类工作较为特殊,极易出现各种专业病,如腰肌谒稹⒋躺艘约胺尾考膊〉龋非常需要保健知识,开展职业保健教学尤为重要。“例如,教师可以多开展一些生理学、急救学、保健学等课程,使学生在受伤后懂得急救的方法,掌握预防职业病的措施。 3.3创新课程设置模式 创新课程设置模式是有效进行体育教学的关键,通过创新课程设置模式,可以有效开展教学,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创新型课程设置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1+1模式,此模式的核心课程是一年基础课程加上一年专业课程,即第一学年开设球类、田径等体育基础课程,为学生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第二学年开设攀岩、职业保健、急救等专业课程,提升学生的职业体能。第二种,渗入式模式,将职业体能训练穿插于常规体育教学中,在学生完成基础训练后,进行针对性的,有目的性的职业体能训练,达到良好的职业体能训练效果。第三种,2+1模式,2+1模式与1+1模式较为相似,只不过2+1模式在第一学年开设体育基础课与体育选修课,也是一种有效的课程设置模式。 4总结 综上所述,研究职业体能视角下高职土建类专业体育课程改革策略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提高教学的针对性,使学生了解与职业特点相符合的科学锻炼方法以及科学体育锻炼项目,增强学生身体素质,满足职业需求,除此之外,还可以树立学生终身体育思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综合型人才。 土建专业论文:探析新形势下高职土建类专业学生顶岗实习期的管理对策 【摘 要】高职土建类专业毕业生从事的是艰苦行业的岗位工作,而近几年毕业的学生家庭条件比较优越,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会接触到真实的施工环境,使其产生了心理落差。新形势下,高职土建类专业学生顶岗实习期的管理面临了一些新的问题,文中指出了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为顶岗实习期的管理工作提供了改进对策。 【关键词】顶岗实习 高职院校 土建专业 前言 实施多年的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教学工作中最后的环节,也是实现学校人才培养和企业需要“无缝连接”的重要环节。在众多高职专业中,土建类专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大多数土建类企业的工作岗位在野外,高职学生的顶岗实习也以野外现场施工为主。虽然近年来土建类学生在顶岗实习中确实得到了专业技能的提高,为就业获得了实践经验,有效地提高了就业率。但艰苦的施工环境,使家境较好的“95后”学生产生强烈的思想波动;分散的岗位,使学校对顶岗实习的管理难度加大;企业安全教育的力度不够,甚至会出现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伤亡的事故。这就要求高职学校对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对策不断完善。 高职土建类专业学生顶岗实习期管理存在的问题 1.“95后”学生对自身能力认识不足 近年来,高职院校大量扩招,吸纳了很多高考分数较低、学习基础较差的生源。很多学生是经历过高考失败之后无奈选择进入高职院校,失落感和自卑感突出。而土建类专业对理论和技能学习要求较高,学生很难在短时间内有效衔接知识与技能。加之大多数高职学生已是“95后”,他们在人际交往、沟通等方式上具有时代特征,更自我,喜欢用网络沟通,而不是面对面沟通,不能及时融入并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2.学校对学生顶岗实习期管理不到位 虽然大多数学校意识到顶岗实习管理的重要性,指派老师和辅导员进行专门的管理,但在管理学生时,有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主要原因有:(1)专业教师严重缺编。多数高职院校土建类教师严重缺编,甚至专任教师身兼数职,既要进行繁重的教学工作,又要应对科研任务,不仅要兼当班主任,还要不时担任各类竞赛的指导老师。专业教师已经没有精力去细心地指导“校外”的学生,有时甚至只是在通知事情时与学生联系。(2)辅导员工作繁重。一般高职院校的辅导员管理在校学生的人员数字为200人左右,光是在校生的管理工作已不堪重负,有些辅导员甚至还要承担一部分教学任务,更不要说去针对“95后”学生的特点去管理。(3)学生较分散。施工企业每个项目部接纳的学生有限,施工地点偏远又分散,学生在不同的地点和单位实习,加大了学校的管理难度。 3.企业缺乏参与顶岗实习管理的积极性 由于学校教育和企业需求存在差异,参加顶岗的学生大多不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在企业还需要培训,导致企业增加了投入而并不能立即带来效益,从而使企业在接纳学生上缺乏积极性。尽管教育部大力提倡顶岗实习,也实施了很多年,但政府对顶岗实习工作缺乏实质性支持,企业也没有动力去重视顶岗实习工作,故而很少和学校主动沟通配合,共同培养的目标有时候并不能实施。 新形势下顶岗实习存在问题分析 1.“95后”学生具有时代特点 高职院校的校园里已经迎来了“95后”大学生,他们身上确实具有不同以往的时代特点。他们是在网络时代成长的,即使是农村生源的学生,家庭条件也不会太差,在物质配备上也比之前的学生更丰富,很多学生都有手机、电脑、平板。他们的人际交往、沟通、消费方式都与以前不一样,喜欢在网上发表意见,但却不善于与人面对面沟通,有时候也不太接受传统管制的约束。土建类行业要接触各色各样的人,需要很好的沟通才能顺利地完成工作。这就造成了学生和单位之间沟通的矛盾。当然不管哪个时代,每个大学都要在培养学生的独立人格、自由思想上去花工夫。 2.学生对顶岗实习环境认识不足 土建类企业工作地点环境艰苦,从小生活优越的“95后”学生从未经历过那些环境,是想象不来的。尽管在学校老师已多次强调工作环境的问题,甚至通过视频展示过施工现场的状况,但当学生从学校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到企业单调又艰苦的生产环境时,心理上仍然会出现巨大的落差。所以当“95后”学生到工作岗位后,见到真实的施工环境内心是抵触的,甚至会萌生不想从事该行业的念头。加之“95后”学生普遍不善于面对面与人沟通,不知如何与工程上复杂的人群交往,只能闷在心里,时间一长,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挫折也无法正确地面对。 3.高职院校顶岗实习期管理职责难落实 由于土建行业建设周期长,大部分土建类学生在校外顶岗实习时间长,每个单位接受实习生的数量有限,造成实习学生人员分散,有时甚至出F学生在顶岗实习期换几个单位的情况,这就致使学校需要大量的师资去管理。但大多数学校土建类专业指导老师师资缺乏,不能随时掌握学生的变动状态;而学生在外不受学校控制,在企业又不是正式员工,学生自由度加大,有的学生甚至没有到岗的实习。在这种情况下,学校的管理很难实施到位,虽然也会派指导老师去现场检查指导,但只是很少一部分,时间也很短,根本起不到实质作用。 4.企业没有起到共同培养的作用 尽管学校和部分企业签订了协议,规定企业应当协助学校履行对学生的管理,但大多数协议流于形式。很少有企业是因为支持顶岗实习而接纳学生,更多的是为了让学生能弥补土建行业职工短缺的岗位。在日常工作中,企业抱怨“95后”学生缺乏责任心而不去正确引导,有些企业甚至把顶岗实习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同时,又因政府缺乏政策支持,所以企业并没有动力去承担培养的任务。 解决的对策 1.加强对学生的职业指导 针对“95后”学生的特点,要让学生在顶岗实习之前就充分认识到顶岗实习的重要性,了解施工企业岗位的真实情况,要对岗位的工作任务和生活环境有明确的认识,且知道怎样与人沟通。学校可安排专业师资开展职业指导工作:(1)在一年级的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中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每个行业都要有人去做,选择了这个行业就应该清楚这个行业的要求和环境。(2)在二年级开展模拟职业岗位的实践。可以通过参观施工现场、聘请行业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暑期到附近工地实践等形式增加在校学生对岗位的熟识度,提前作好应对的准备。(3)在三年级顶岗实习之前做好动员工作,邀请企业进行宣讲,尽量缩短对接时间。当然还要适当训练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加大实训环节,让学生知道再苦的行业都要有人去从事。 2.加强校方对顶岗实习的管理力度 尽管存在很多困难,但校方还是要想方设法加强顶岗实习的管理工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建立专业的指导团队。指导团队应该由专业教师和辅导员共同组成,解答外出实习学生的技术问题和生活问题,让学生知道遇到问题时应该和谁联系。(2)网络沟通和现场指导相结合。“95后”学生习惯使用网络进行沟通,指导老师可利用QQ群、微信群或其他网络平台掌握学生动态。期间安排一两次到现场指导和看望实习学生的机会,既可了解学生实习的真实状态,也能增加师生之间的感情沟通。(3)完善顶岗实习考核评价体系。顶岗实习结束后,通过实习过程的考核、企业考核、师生座谈会、技术总结资料和答辩成绩综合评定顶岗实习成效,一开始就要让学生知道考核的内容和评定成绩的方法,他们才能重视顶岗实习的过程。(4)应该要求家长参与沟通。首先要告知家长,学生参加顶岗实习的单位和地址,家长也应该经常和学生沟通,了解近况。家长的鼓励和关心会让独自在外思想波动的学生有归属感,遇到困难的时候不会觉得自己孤立无援。家长也应该和老师经常交流学生的情况,起到共同培养的作用。 3.加强校企合作的力度和有效性 校企合作不应只停留在“协议”的层面上,而缺乏实质进展。学校和企业之间经常相互走访,学校了解企业的动态,企业多提出对毕业生技能的要求,这样双方才能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建立长期合作之后,企业愿意接纳顶岗实习的学生,学生也愿意去企业实习,这样会避免很多误解,更适合双方的需求。同时,作为第三方的政府也应在政策上给予企业鼓励或补贴,激励企业提供更多岗位给实习生,愿意去培养实习生。再者,从长远看来应推进实习保险制度,免除学生和企业的后顾之忧,减轻企业的压力和家长的担忧。 结论 在行业变化和学生的时代特征背景下,土建专业学生的培养也会发生重大转变,学校应直面新形势下高职土建类学生顶岗实习的问题,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虽然解决问题面临着很多困难,但解决的对策在实践中要不断推进,让土建类学生在顶岗中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掌握专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为行业输送可靠人才。 作者单位: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杨凌 土建专业论文:吉林省高职土建类专业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的实践与研究 摘 要:吉林省高职院校建筑实训基地的建设,对省内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培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不仅与我省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相符合,也是素质教育的保障。文章对吉林省高职土建类专业实训基地的现状加以分析,提出思路和原则,为相关专业的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基地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土建类专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 随着高职院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急剧增长的学生数量与学校师资力量和教学设施等条件产生严重矛盾。同时我省土建类高职院校纷纷进行教学改革,根据市场人才需求变化,加强对策,大力提高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相继开展着实训基地的建设,但在加强实验实训设备与设施的硬件条件建设的同时,也要加强职场氛围、师资队伍、教学方法与手段、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内涵建设,使高职院校实训室成为融教学、培训、技能鉴定、科研开发和生产服务多种功能为一体的实践教学平台。 1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目前,建筑实训基地项目多存在于建筑类高职高专院校中,由于其学校的办学性质以及培养人才的模式等原因,实训基地就显得十分必要,虽然其规模不尽相同,但都结合本校情况,采用校际合作、校企合作等多种方式不断完善和充实实训基地的规模和实训项目,更好的为师生服务,使学生从学校到工作岗位有着更平滑的过渡或无缝连接。而一些建筑类院校,由于受办学规模条件,办学传统,相关资金,教学侧重点等的影响,反而没有实训基地,或者由于规模小,年代久远,疏于维护管理与更新,形同虚设,造成学生与行业、市场在一定程度上的脱节,而又不得不面对师生临时寻找实习单位,时间仓促又没有得到实习锻炼的痛惜结果。因此,目前对于建筑实训基地建设相关的教学学术研究多集中在职业教育中,而相关体系构建与运行内容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研究较少。 吉林省当前存在数所具有土建类专业的高职高专院校。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市场规模的扩大,建筑业对人才规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的办学条件远远不能满足该专业的办学需要,建筑实训基地的建设,将使我们的“理实一体化”教学工作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在理论教学的基础上,加强学生专业技术的实地操作,并进行施工现场过程的训练,使学生能够自己动手熟练掌握各工种施工过程作业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维创新能力、快速适应能力、技术应用能力、管理能力、人员协作能力等职业能力。有利于土建类专业学生实现从学校到工作岗位之间零距离适应,实现成品型人才培养目标。对于实训基地相关内容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我省的空白,有利于增强高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缩小相关专业学生在专业能力上与外省学生的差距。 在学校内建设可供区域共享的,能真实体现土建行业生产、管理实际状况,安全可靠且便于操作,用于学生实践的训练基地。对其建设的前期策划、营建过程、竣工后的教学使用进行研究,为吉林省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的教学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 2 实训基地建设的思路与原则 2.1 基本思路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职业能力训练为核心,充分体现高职教育特点,立足吉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能代表建筑行业技术应用发展趋势,体现先进技术手段,突出职业岗位需要,不仅为建筑专业群的专业实践教学提供实习、实训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并能够面向市场开展培训和技术服务,具有自我发展能力、产学研相结合的具有示范和辐射作用的建筑人才的培养培训基地。 满足土建类专业的实践教学需要,为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艺术设计、环艺设计、工程造价等专业提供职业化、企业化的实训环境,成为具有建筑装饰设计、建筑装饰材料展示、施工工艺技术、素材资料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实训基地。面向学生和教师开展专业技能培训,面向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面向社会开展劳动部和建设部等相关的装饰美工、室内设计师、计算机辅助CAD应用工程师、施工员、制图员、预算员等职业资格项目的培训和考试业务。与地方经济接轨,与建筑装饰行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及环境工程设计单位建立良好的技术服务平台,承接企业或社会相应的设计项目,为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服务和创意交流服务。通过与行业、企业、部门进行合作,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利用实训基地的先进设备和仿真职业环境,实现对学生和社会人员的技能鉴定。 2.2 基本原则 要结合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建设实训基地,强调设备的实用和效能,不片面追求高精端设备。在设备、材料、工具、软件、工艺流程、生产性技术指标等方面,贴近行业技术、贴近工艺。严格按照当前的建筑装饰行业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行业的实际需要和学生的职业技能培养的需求来规划和建设,体现职业教育特点。广泛吸引建筑装饰企业、装饰材料商、行业协会、技术能手和专家、兄弟院校等参与实训基地建设,为实训基地建设提供资金、材料、技术、信息渠道和经验等支持。 3 实践策略 根据吉林省高职土建类专业实训基地的现状和建设发展的思路,应首要解决以下问题,首先在实训基地的管理中按照真实的企业经营、管理环境,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采取聘任制,聘任专业教师担当各部门主管,轮流聘任学生担任各部门副主管。还可通过校企共建的方式来建设的实训基地,一方面学校可以充分利用企业实习实训的便利条件等社会物质资源,得到行业或企业资金、设备、场地等物质资源方面的支持,积极推动行业企业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另一方面是有效地解决了高职院校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数量不足、水平不高的问题。教师队伍是实训基地发挥其功能培养高级应用性人才的关键,因此高职院校要狠抓师资建设,采用调入、选聘,提高实训教师待遇,到企业实践等方式全面提高人员素质。 土建专业论文:交通土建专业群制图识图共享实训中心建设方案研究 摘 要 交通土建专业群是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创建卓越院校时提出的把交通土建类专业相似相近的课程和教学资源组合共享。这样既可以节约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又可以最大化集中学校的资源来为专业教学服务。本文主要研究制图识图共享实训中心的建设方案。 关键词 专业群 制图 识图 实训中心 1 建设背景与主要问题 1.1 建设背景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和长江经济带振兴的深入推进,构建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是大势所趋。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抓住这一重要机遇,创新的提出交通土建技术专业群这一概念,是为了整合教学资源,贴近工程实践,通过四年的建设,建成满足交通土建专业群人才培养需求的实习实训基地。 目前制图实训室是为了满足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生CAD制图能力训练而建立的,只能满足该专业学生CAD二维制图能力训练。但是交通土建专业群包含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养护与管理、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和工程造价(公路工程造价)六个专业,目前的制图实训室还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因此建立一个满足交通土建专业群各专业共享的制图识图实训中心,既能够训练学生识图能力,还能够训练学生二维、三维制图能力是必要的。 1.2 主要问题 目前我制图实训室共有两间,建筑面积200m2,电脑120台左右。现在主要的实训都是针对路桥专业开设的,我们分析了制图实训室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制图室设备严重不足。交通土建专业群经过四年建设,在2018年将有2200名左右的在校生。以目前120台的电脑实训工位,远远不能满足制图实训的需要。(2)开设实训项目单一。目前实训室开设的实训项目主要是CAD二维制图训练。学生的识图能力训练只能依赖普通教室上课开展,实训效果不好。三维制图实训由于硬件问题基本无法开展。(3)其他专业无法共享。由于实训条件的限制,目前实训室开设的实训项目主要针对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开设,其他专业的工程制图识图训练只能依赖公共机房展开。(4)无法开展社会服务。由于设备硬件问题,实训室目前还只能开展校内实训教学,无法开展社会技术服务,没有做到产教融合。 2 建设思路与建设目标 2.1 建设思路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对接专业群课程体系,重构制图实训室已有条件,优化实训教学资源配置。重点培养学生识图能力和制图能力,并在此基础上培养学生三维制图的基本能力。瞄准前沿技术,积极开展社会培训。 2.2 建设目标 交通土建工程制图与识图实训中心通过建设,建成与高等职业教育交通土建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教学实训基地。针对交通土建各专业新建校内实践训练中心,围绕培养学生的识图和制图能力为重点、兼顾进行素质教育。同时紧跟行业新软件新技术发展方向不断优化实训项目,使实训中心成为交通类高职院校一流教学实训基地。 3 硬件建设 优化现有教学资源,改扩建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制图实训室两个,新建交通土建专业群共享制图实训室一个,新建交通土建专业群共享识图实训室一个。 3.1 改扩建交通土建专业群制图实训室 根据专业工作的需要,优化现有实训条件,须优化或购置电脑120台套(2台主机+中控系统),购置AUTOCAD20XX软件,购置专业标准图集电子版,用于制图训练;购置道路与桥梁工程设计软件,用于学生学习简单设计及社会服务。该实训室所需建设硬件见表1。 3.2 新建交通土建专业群制图实训室 新建制图实训室,须购置高性能电脑60台套(1台主机+中控系统),购置专业标准图集图纸及电子版,用于制图能力项目训练。该实训室所需建设硬件见表2。 3.3 新建交通土建专业群共享识图实训室 识图实训室将打破原来的识图训练模式,实训室不设置固定黑白板或投影幕布,而是将四面墙壁涂刷黑板漆。上课时,老师将所讲图纸电子版通过短焦距投影机投影到四面墙壁,学生分成多组面向四面墙壁。由于没有了讲台的限制,老师可以游走于任何一面墙壁投影来讲述,近距离接触每组学生,学生也可以直接在墙上修改图纸或提出回答问题。教学效果将会非常好,学生识图能力提高效果明显。所需建设硬件见表3。 4 团队建设 (1)建设目标。通过制图与识图实训中心的建设,教学团队也要加快教学内容、方法改革与优质教学资源开发进程,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队伍的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 。(2)建设思路。通过教学团队建设,增强教学团队意识,建立和创新团队合作机制,优化教师整体结构,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3)建设内容。实训中心在已有三名“双师型”教师的基础上,从教师队伍中,遴选优秀教师,依托企业锻炼、国内培训、国外访学等方式将其培养成为“双师型”骨干教师;在提升骨干教师专业技术水平的同时,鼓励其提升学历水平,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比例达到100%;通过参加培训、下企业实践锻炼、鼓励教师加入行业协会组织等途径,使骨干教师培训面达100%,并且专业教师每年专业实践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一个月。 5 技能竞赛 (1)建设目标。制图与识图实训中心不仅承担全院的工程制图教学,还要积极对接行业前沿,参加各种技能竞赛,争取取得好名次的同时,加强和各个院校的交流。(2)建设思路。通过实训中心的硬件建设和教学团队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加强学生识图制图能力训练,积极参加各种技能竞赛。积极了解行业动态,将行业的发展融入教学改革中去。(3)建设内容。制图与识图实训中心建设期内以及建成后,可建设包括专业群各专业学生技能抽查考试标准、配套题库、抽查考试方案、考试设备、上级文件、技能竞赛规则、技能竞赛题库、技能竞赛视频等资源,并承办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模块一道路工程制图模块抽测。满足省内同类专业组织技能抽查强化训练和全国同类专业迎接技能竞赛的需要,每年保持15%的资源更新。 6 技术服务与培训 (1)建设目标。制图与识图实训中心通过建设后,能承接各类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并为企业行业培训人才的制图与识图能力。(2)建设思路。通过实训中心的硬件建设和教学团队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并积极衔接行业发展动态,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积极开展各类培训。(3)建设内容。制图与识图实训中心建成后,与院办企业湖南交院勘测设计咨询公司合作展开服务合作,利用实训中心的硬件设施和人才资源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可承接各类培训,与学院培训基地联合为行业企业培训技术人员200人次以上。 7 结语 交通土建专业群内各专业基础能力部分有着很多相通之处,我们把这些相同性提炼出来建设共享教学资源的方案是可行的,但是在建设中又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亟待我们研究。 土建专业论文:高职土建类专业“345”人才培养模式构建 摘要: 本文结合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市政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了高职土建类专业“345”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过程,为省内高职类院校同类或相似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制定提供参考。 关键词: 高职;土建类专业;“345”人才培养模式 0 引言 目前我国大力发展高职教育,不断深化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建设创新型国家对高技能人才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既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深入研究高职院校土建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对国家基础建设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有着现实指导意义,并会对高职教育走“内涵式”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笔者通过对辽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辽宁科技学院、抚顺职业技术学院等省内多家高职院校的调研,对当前我省高职土建类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现状进行分析。深入探索“3”个融合,“4”个接,“5”个转化的“345”人才培养模式具体构建形式,为高职土建类专业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时提供一些参考。 1 “345”人才培养模式构建过程 在确定高职土建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过程中,笔者对省内几所开设土建类专业的高职院校和省内市政、道路施工公司进行了充分地调研分析,最终提出了高职土建类专业“345”人才培养模式。模式构建过程如图1所示。 2 “345”人才培养模式解析 “345”人才培养模式即“3”个融合、“4”个对接、“5”个转化。 2.1 “3”个融合 ①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融合。如图1所示:以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市政工程技术专业为例,在制定人才培养模式前,首先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分析,了解企业的岗位设置、用工需求。每年召开专业指导委员会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定,对专业课程体系进行梳理; ②教学体系与职业标准融合。教学体系及课程设置紧跟行业标准,遵循市政八大员: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机械员、安全员、标准员、资料员的的岗位技能要求对学生进行培养; ③学生培训与技能鉴定融合。把对学生的技术培养与行业技能鉴定相融合。在培养过程中,有针对地组织学生考取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学生在毕业时,取得毕业证同时取得包括施工员证,质检员证等至少一个执业资格证书,即“双证”毕业。 2.2 “4”个对接 ①专业与产业对接。市政专业对接于国家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该院市政工程技术专业成立了以辽宁省市政行业协会、学院、施工企业三方为主体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讨专业发展前景,跟紧行业发展的动态,做到专业建在产业链上; ②课程与岗位对接。在进行专业课程安排时,首先分析施工企业的岗位设置,然后提取岗位核心能力,对应岗位核心能力进行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如表1所示; ③教学过程与实际施工过程对接。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对于一些专业核心课采取了一体化教学,将一些实际施工和检测过程安排在课堂上和校内外实训场进行现场教学,实现教学过程与实际施工过程对接。 ④素质教育与企业文化对接。对学生的素质教育紧密结合企业的文化。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精神和团队合作的精神。每学期聘请1~2名企业专家到校宣讲企业文化,与学生零距离接触。在学生社团中广泛开展一系列与企业文化有关的专业社团活动。 2.3 “5”个转化 ①教育教学项目化。在实施课改的课程中,对教学内容重新进行了整合,把章节式模式变为以任务为驱动的项目化教学模式。以“道路工程施工”课程为例,项目划分如图2所示。 实施项目化教学改革之后,课堂上不再是老师的“一言堂”,而变成以学生分组完成任务为主,从而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动手能力,教师也从传统的教学模式中解脱出来。 ②学习情境虚拟化。为了解决施工类课程难以实现一体化教学的难题,我们开发了信息化教学平台,利用虚拟的施工操作平台,实现施工过程进课堂。学生在虚拟的界面里可以选择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进行施工操作,通过动画演示来掌握施工工艺流程。 ③考核评价多元化。在专业建设中,市政专业建立了由院领导、教学评价处、教务处、教学系部、用人单位等多元参与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通过“四级监控、五位一体、六种方式”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对学生的培养质量实施全方位监督与评价。如图3所示。 成立教学质量监督委员会,出台委员会工作程序和章程,制定一套完善的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了“院级领导教学评价处、教务处系部教师和学生”的四级教学质量监控系统;健全了由教学管理部门(教务处、评价处、系部)、招生就业处、教师、学生、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的五位一体的教学质量信息反馈系统;通过日常教学检查、评教、评学、座谈会、奖惩处理、质量跟踪等六种方式进行全面的教学质量监控。 实施监控的内容包括:教务处、评价处、系部重点监控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教师实践教学质量、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教学管理的执行情况、课程标准的编制与实施等内容;招生就业处和系部重点监控学生的双证书获取率、毕业生就业率、企业满意度等;系部、教师通过评学监控每个班级的学生学习动态;学生通过评教监控教师的行业规范和教学质量;用人单位监控毕业生的工作态度和能力,从而反馈人才培养方案的可实施性。 ④专业资源公开化。对专业教学资源实现网络公开化,目前市政工程技术专业已建成包括道路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施工组织与管理、道路工程识图等6门精品资源共享课,全部课程资源已上传到网络平台,学生可以随时登陆进行在线学习,并可以实现与老师的互动。后期将开通企业人员登陆通道,真正达到专业资源公开化。 ⑤质量评估系统化。在人才培养体系中,包括: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等项工作,每年聘请评估专家对建设过程进行系统化的评估与诊断,找出不足,不断改进。 3 总结 本文以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市政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为例,提出了高职土建类“345”人才培养模式,实践证明:3个融合、4个对接、5个转化的人才培养模式符合现代高职教育发展要求,可为其他开设相同或相似专业的院校在制定人才培养模式时提供一些参考。 土建专业论文:基于现代学徒制的土建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讨 [摘 要]本文以当前高职建筑工程技术的现实情况,对比人才培养中的发现的制约因素,从培养方式,课程体系,培养方案等模式进行研究,基于现代学徒制如何培养高素质的土建专业人才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建筑工程专业;产学结合;实践;校企结合 1 高职建筑工程专业教学模式现状与前景 我国教育自古以来就存在八股式教条教育问题,在教学过程中重理论而轻实践。但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发展更加迅猛,逐渐与国际接轨。我国在建筑工程领域推行工程项目监理制和项目经理负责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国家市场的日渐规范化使建筑工程类人才需求越来越高,需求带动竞争,愈加激烈的竞争使企业对建筑工程类毕业生的要求愈加提升,企业迫切要求毕业生可以直接上岗工作,缩短培训时间甚至希望毕业生可以直接进入工地,无需培训就能整理档案资料,以往纸上谈兵式的教育已经不能满足现今用人公司对于高职学校所培养人才的要求,所以这就要求高职建筑工程人才培养的模式跟上时代的步伐,发生与时俱进的改变,将重心转向实战、实践技术和经验的培养,将毕业生培养成应用型,技能型,实用型人才。以产学结合、校企合作为教学新模式,实现职业学校与用人单位直接接轨,即“零距离”的人才培养模式。 我国高职学校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课时设置在2500学时左右,实践课约占1/4,建筑制图、建筑材料、房屋建筑学、建筑力学、建筑结构等与设计有关的内容是课程的主要内容,学好这类对基础要求高的理论课程对于基础本就不好的高职学校的学生非常艰难。因此高职建筑工程专业的毕业生去公司从事设计工作的机会非常少,而且从就业形势来看,大部分毕业生都在从事施工员、造价员、材料员、质检员等基层工作,应用不上在学校所学习的各类设计课程内容,这也使得建筑工程专业的学生在校学习时无法保持高涨的热情,学习时缺乏主动性。 2 高职建筑工程专业教学模式构想 2.1 目标定位 职业教育要突出一种技术性,是以技术为中心的一种教育方式,应该分为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并在两方面都按照岗位的特殊性进行知识结构分析,根据学生的能力,储备的知识,素质等结构整理课程,设计课程,发展新的课程w系,不能墨守成规。高职建筑工程专业的教育应注重高级性人才层次,职业性知识能力,技术性人才类型,因为培养人才面临的就业方向为基层,应看重实践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型技术人才。 2.2 专业定位 专业定位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适应市场的需求,了解市场,适应市场,树立市场意识;二是专业与就业面的适应性,学科之间存在交叉的部分适当进行拓宽,课堂理论与实践课程的适当拓宽可以增加学生就业适应面;三是专业与现实和前景的关系,培养人才不仅需要适应现今社会对于毕业生的要求,而且要坚持考虑未来发展,不能将技术培养局限,广泛了解和改进培养计划,将理论教育、技术教育、职业认证三者有机结合起来。 2.3 模式构建 高职建筑工程技术的人才培养主要分三个部分。第一也是最重要的部分为技术应用技能和职业基本素质培养,应用技术和素质养成是毕业生就业至关重要的两个方面。第二是学校的理论教育环境和企业实践实习的教育环境,这直接关系了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学习成果。第三是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素质培养相互的关联和渗透,利用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人才培养,将三者进行有机结合,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技术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并把它们三个作为重点实现产学结合的教育培养模式。 2.3.1 课程体系的构建 通过对于建筑工程技术人才就业的实际调查,从各个岗位的特殊性入手,分析岗位的领域、不同的任务、对于职业的能力要求方面进行课程设计,由单项职业技能培养,综合技能培养,上岗实际能力培养三个阶段进行由简单到复杂的阶段式递进培养方式,这种培养方式也具有不断强化巩固技术技能的优点。 在课程体系的设计中更要注重理论实践化,传统教育一般是教师在课堂里进行教学而少有互动或者实际应用,而高职建筑工程技术教育要更加扩展在企业上岗实践实习的部分,延长此部分的课时时长,而且要将理论课和实践课进行交叉教学,争取一部分的理论教学结束紧接着进行这部分的实践教学,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2.3.2 突出建筑工程技术特色,加强实践实习 因为高职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培养的人才主要是面向建筑工程基层领域进行就业,所以要以培养技术应用,技术管理和服务等应用型人才为宗旨。尤其加强其创新性和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在新型技术不断发展,网络技术逐步飞升的大环境下,要加强学生对于新型机械和新型技术的接受力,同时教师教学也要不断创新,可以与现代技术相结合,实现多样化的教学模式,同时充分利用实践基地和实践中心培养学生的基础技能。基础技能主要包括操作流程、操作工艺、工程量核算、质量验收等。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可以影响建筑业的整体氛围,提高这个行业的择业水准和道德,同时要进行就业指导,心理咨询等,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3.3 强化学生的“双证书”意识 在高职建筑工程专业技术的人才培养中,要求学生既要有学历证,又要有职业资格证,一面进行知识学习,一面进行职业资格认证,比如施工员、造价员等建筑行业的从业资格证认证增强就业的实力和竞争力。 2.3.4 加强“双师型”教育团队建设 “双师型”教师对于学校至关重要,它是培养高素质,适应市场需求人才的必要保证。为满足高职建筑工程专业教学要求,让老师参与实践,安排教师进行专门培训,或者可以招用有实际经验和有关的专家对学生零距离教学。她们的态度不仅对于产学结合教育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是产学结合教育理念的先行者和执行者。 因此,业务能力强,水平高,对于产学结合理念有充分认识是对于教育团队的基本要求。提高当前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的工作并可以表现其特色的是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教师通过在企业实训和基地锻炼可以提高自身水准和动手能力,同时也可以在生产第一线,管理第一线获得第一手资料,不断更新自己的教学内容,在教学的时候可以激发学生兴趣。 2.4 做好学徒制人才的培养 在现代土建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其能够为社会培养一批优秀的技术型人才,因此需要做好对师父的选拔、认证和监管。对于土建单位而言,基于现代学徒制来进行专业人才的培养,可以获得更多适合企业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以更好的推动企业的发展。对于土建专业院校而言,将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引入到土建专业人才培养之中,可以为社会培养一批综合型的专业技术人才,以更好的满足现展需求。而在现代学徒制土建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所谓的师父并非教师,不会注重所谓的教学理论和教育方法,但是其所培养出来的土木专业技术人才能够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趋势,更好的融入到土木工程建设之中。事实证明,高职建筑工程专业人才培养与发展和建筑企业密不可分。中国建筑行业的进步和人才培养未来承重于建筑人才的数量和质量,高职学校要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积极培养能够适应我国建筑行业飞速发展的人才。当然为了更好的满足未来发展需求,还需要加强对现代学徒制的土建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加强与高校、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这样不仅可以更好的提高土木专业人才的整体水平,而且还能更好的满足土建行业对人才的需求。 3 结语 教育要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为主要目标,通过现代学徒制建设新的教育模式和体系,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高职建筑工程教学人才培养目标,为我国建筑行业贡献出一切力量。 土建专业论文:土建类高等职业学院钢结构专业课程建设探究 [摘 要]本文通过对钢结构专业课程建设的分析,突出了课程建设必须紧跟行业发展步伐、贯彻职业教育教学新理念,优化课程内容体系、教学方式、教学理念、实训项目开发等方面,使课程真实体现钢结构施工岗位能力要求,使课程学习与企业岗位能力有效衔接。 [关键词]课程建设 企业调研 贯通任务 高等职业教育不同于传统高等教育。表现在课程建设中主要是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的不同。相较于传统教育以知识为目标、以教师为主体、以逻辑为载体、理论与实践相分离的课程,职业教育要以能力为目标、以学生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设计出知识、理论、实践一体化的课程。使学生建立“自我学习、终生学习”的学习观,保证学生走向社会之后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一、课程建设思路 结合钢结构专业施工岗位特点,其课程建设思路如下: 1.以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槟勘 学生经过学习相关课程,在具备建筑钢结构安装的技术指导能力前提下,还应具备协调、组织、计划、监理等工程管理能力中的至少一项能力。 2.以综合性学习为载体 选取实际工程案例组织教学,建立应用型课程。具体案例选用单层钢结构厂房、多层(高层)钢框架办公楼、网架结构体育馆这三种建筑结构的安装施工过层为教学载体。 3.以工作过程为导向 以学院整体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将项目按照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按照实际工作流程组织具体教学。 4.采用灵活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亲自经历完整工作过程。 充分利用校内实训中心、校外实训基地等实训场所,借助现场教学、多媒体、教学模型、实物等教学资源,结合行动导向教学法,在具体教学活动中引导学生亲历完整的工作过程。 二、体现课程建设特色 钢结构专业是以建筑钢结构行业职业能力要求为出发点,突出教学内容实用性,以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能力为目标。在课程建设过程中,要体现“融入标准、贯通任务”的特色。 将钢结构工程建设中各项标准充分融入课程教学的实施过程中,实现职业能力与岗位技能相适应、项目学习与结构形式相一致、教学组织与真实工序相协调,来实现学生能力逐次递进的教学目标,有机的将行业标准与课程建设思路结合起来。 “贯通任务”是以钢结构工程中常见的三个典型结构――单层工业厂房、多高层框架办公楼和网架结构体育馆为学习对象,以具有代表性的实际工程案例为载体,将分解后的学习任务贯通于“详图―制作加工―安装施工”的核心工序中,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 三、课程建设步骤 经过多年的职业教学实践,我院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课程建设步骤。概括来说就是,咨询、决策、计划、实施、检查、评价。 1.初始教学信息收集。该阶段主要任务是获取课程建设所需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工作岗位种类、岗位能力需求、典型工作任务、典型工程资料、国家及行业标准等。可将主要任务分为课程建设教研活动、企业用工调研、典型工程图纸及施工方案收集、企业施工资料收集、国家及行业规范工法收集、钢结构施工图片及视频资料收集、其他院校钢结构专业优秀毕业设计成果筛选等工作任务。 2.信息整理,决策方案。针对调研过程中获取的问题和建议,通过教研活动集体讨论协商,明确课程建设的大方向并确定课程建设思路――将课程建设分为不同层面,例如内容设置、项目载体、企业工法、工程资料、实训项目、实训基地建设、培养形式等。 3.制定课程建设计划。该阶段主要是将课程建设任务细化――落实到人、定期完成。要制定详细要求,统一建设思路和各建设内容的格式要求。具体内容包括,典型工作分析、课程标准、校本教材、教学情境、建设课程资源库及试题库、课程配套实训项目开发、选定授课专业班级等。 4.实施课程,取得结果。根据课程建设实施计划过程中会产生一些问题,比如上课方式问题、实训设备问题、配套实训安排问题等,相应的教案、教材、课件等教学材料也面临再次修订,此时需再次深入企业进行针对性调研以完善教学资源。 (1)教材编著。钢结构行业发展快速,相应的教材已经难以适应高职学生的实际需要。必须结合学生能力水平和未来就业岗位能力需求编写教材,对钢结构知识体系进行重构。即结合学生未来工作岗位遇到的典型结构的安装工艺,从设计角度讲解制作与施工,使学生明白工作过程离不开设计理论。另外要将从企业获得的典型工程设计、制作、安装、验收图纸和文件资料的核心内容按照工作过程顺序融入到教材的编写内容中,做到“任务贯通”;同时要将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等融入教材内容中,做到“融入标准”。 (2)编写课件。编写具体教学课件,首先必须认真学习学院关于合理使用多媒体的规定;其次课件的运用要与板书进行有效协调,并能够引起学生听课兴趣。课件对教学的辅助作用主要体现在:以流程图表现工作过程,并辅以真实图片或视频;避免大量文字性描述,须提炼关键词;如有图片或文字切换的动画,动作要小;要有相应思考题目。 (3)编写课程辅助学习材料。教材或讲义受篇幅所限,不能将典型工程项目全部施工过程完整体现,所以辅助学习材料必不可少。所编写材料应选取厂房、办公楼和体育馆三个典型工程的全套设计、施工资料汇总排版,结合教材供学生学习。 (4)建设课程试题库。为提高学生学习主动性,可由学生和教师共同编写试题库。首先由学生根据学习内容提炼重点来编写试题;然后由教师对命题进行修正。在情境学习完成后,教师将该部分习题库发给学生学习。 (5)建设课程资源库。通过收集实体书籍、图纸、实物、模型及电子资源、企业管理制度、优秀毕业设计、招投标及预决算资料等,为学生和教师能够更好的学习与进修专业知识,拓展专业视野提供良好平台。 (6)开发课程配套实训项目。从提高课程的学习成效出发,应编制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并配以相应工作页、考核表等材料,例如《建筑钢结构施工实训》,模拟真实的工作环境。 5.课程建设结果检查。从以工作任务为载体的教材内容、教材使用、教学方法、课程考核方式等方面,通过学生是否感兴趣及主动学习程度等表现进行结果检查。 6.课程建设评价。要从多方面收集信息,主要针对在校或毕业学生、企业人员、出版社等不同群体,就教学材料、资源库、考核方式等方面展开评价。评价内容主要有建设思路是否符合职业教育教学理念;教材质量内容是否全面系统;所选案例是否具有代表性;实训项目实施性是否较强等。 四、课程后续建设 由于我国钢结构发展速度快、施工工序变化大,高职钢结构专业课程建设必须符合这一现状。因此一个课程建设过程的结束即意味着又一个建设的开始。后续建设主要集中在如下方面:加大钢结构实训水平,优化实训现场设备及场地条件;重点抓好核心课程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实训项目开发;完善课件建设和工作页设置。 土建专业论文:BIM技术在土建类专业教学中的探索与应用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成都 611230) 摘要:建筑信息化模型(BIM)是集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与数据处理为一体的技术,其涵盖了工程项目的所有内容,是建筑行业一项具有革命性的创新技术。目前BIM技术已经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应用,使其成为建筑工程类专业人才必备的一项技能,也为高校工程类专业的课程设置提出了新的要求。虽然我国各大高校已经将BIM技术应用在工程类专业教学的过程中,但是应用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以BIM技术教育的特点和意义入手,分析现阶段BIM技术在工程类专业教学中的应用现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以期为我国高校的BIM技术应用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BIM技术;工程类;专业;教学;应用 引言 近年来BIM技术在建筑行业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它是一项通过数字信息与计算机技术的完美结合,将工程项目的设计通过三维立体的方式显现出来,并指导项目施工、维护运行的新技术。[1]它综合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和技术,具有模拟性、可视化、可出图、优化性、协调性等特点,随着其广泛的应用,培养专业的BIM技术人才逐渐成为各高校的主要任务。[2]高校工程类专业是为我国培养建筑人才的主要阵地,应该积极的将BIM技术引入到教学的过程中,加快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把握市场的导向和需求,为我国建筑行业培养更多专业素质过硬、综合能力强的专业人才。 一、BIM技术教育概述 (一)BIM技术教育的特点 BIM技术教育与传统的建筑工程类专业教学模式不同,其需要建筑工程类各个专业的学生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作。首先建筑工程类各专业的学生应该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充分掌握本专业的BIM建模软件,并对其他专业的有初步的了解。在应用BIM技术教学的过程中,教师需要为学生创造一个协作的学习氛围,鼓励学生相互协作,提倡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通过各专业学生之间的协作进行教学,促进各个专业知识的相互融合、相互渗透,发展学生的综合能力,完善建筑工程学科各专业之间的课程内容,优化专业设置,同时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BIM技术教育的意义 BIM技术涉及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等全部过程,范围较广,且在这些方面具有一定的领先性,已逐渐成为未来建筑行业发展的方向。当今世界各国已将BIM技术视为建筑工程专业人才必备的技能,高校也在不断的将BIM技术应用到工程类专业的教学中。在高校工程类专业教学过程中采用BIM技术教学的模式,不仅能够满足社会对BIM技术专业人才的需求,改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而且能够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协作的能力。通过BIM技术对工程项目的模拟设计、施工,可以提高学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技能的能力,并通过与其他专业学生之间的协作,共同解决专业难题,使学生跨专业学习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均有所提升。[3]BIM技术符合现代建筑工程的内容复杂、管理精细的发展要求,在高校工程类专业教学中应用BIM技术可以使高校学生获得更专业的技术知识,具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具备更强的职业竞争力,为自己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指明职业的发展方向。 二、BIM技术在工程类专业教学中的应用现状 (一)国内BIM软件开发技术不成熟 BIM技术的关键在于建立用于存放建筑工程几何或者非几何数据的数据库,该数据库可以在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任何一个阶段为工作人员提供所需的相关数据。[4]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之间、工程结构之间都存在差异性,工程的施工技术和方法也各不相同,工程管理过程中的影响因素也不尽相同,这也就需要一个能够包含大量工程信息参数的建筑模型,也就决定了BIM软件在开发之初就需要考虑到其能够含有内容较为丰富的数据库平台。我国的BIM技术起步较晚,目前国内BIM软件的开发公司积极地与高校进行合作,以不断的对软件的信息库建设进行完善。但是现阶段国内BIM件的开发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差距,现阶段国内的BIM软件还无法实现项目管理信息的系统化,无法将信息化模型应用在设计、施工管理的过程中,以实现整个工程的完整串联。[5]BIM软件开发技术使BIM技术在工程类专业实践教学中的应用效果大大降低,阻碍了专业课程体系的建立课程设置之间的链接和不同专业之间的互通。 (二)高校BIM应用型人才缺失 BIM人才需求结构大致可分为BIM技术教学人才、BIM专业应用人才、BIM工具开发人才、BIM标准制定人才。[6]这些人才需求类型中,专业应用性人才所需范围广,需求量大,而所有的这些人才类型的培养,都是以BIM技术教学人才为基础,只有教学有成效,以满足社会需求为目的的人才的培养才能得到根本保障。目前我国高校工程类专业的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没有建筑项目建设的实践能力,对BIM技术的掌握能力和学以致用的能力还不够,缺乏运用BIM技术建设实际工程的经验,导致BIM技术在工程类专业的实践教学中不能有效的开展。 (三)现有高校教学管理机制不完善 因高校决策、管理人员的重视度不够,在实际教学中,高校普遍存在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高校教师并未在强有力的管理机制约束中对教学工作投入精力,而更多的高校多注重教师的科研成果,对实际教学成果未设有相应的评价体系,对实践教学工作的展开未提供足够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高校的教学发展。其次,高校课改所面临的问题有很多,尤其是课改经费的问题,在BIM技术实践教学中,课改经费未能支撑实际的经费开支,影响了高校的BIM教学效率。即使国内一流高校在教学设备方面优先于其他高校,但并不能实现资源的共享,导致全国各所高校的工程管理专业未能有完整的设备满足专业课题的实践教学所用。[7] (四)BIM教学课程设置不合理 现阶段我国高校对工程类专业BIM课程的设置还处于探索的阶段,虽然一些高校对课程进行了重组设置与创新,如某高校在水利、土建工程中设置虚拟沙盘、修建水库枢纽实训基地等。由于水利、土建工程的BIM设计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需要对大量的数据进行处理才能显示出其优势,这些虚拟的工程都较简单,学生在实际运用BIM技术的过程中并不能发挥其全部功能,领略不到其的强大,也无法感受到工程的复杂性。此外,部分高校过于重视BIM软件的理论教学,理论教学课程设置较多,缺少实践教学课程。学生花费大量的时间学习如何操作软件,而没有真正应用到实际的工程项目中,课程枯燥乏味,教学效果、学生的应用能力均严重下降。 三、BIM技术在工程类专业教学中应用的策略 (一)最大化的应用BIM技术教学 高校工程类专业在应用BIM技术进行教学的过程中应该转变教学的模式,注重BIM技术的专业性、灵活性和时效性,积极地与校外施工单位、软件开发公司进行合作,在课程设置中加强对实践教学的安排,强化实践教学的效果。同时应该在原有专业课程(如CAD)的基础上单独开设BIM建模课程,为工程类专业学生进行BIM技术的教学。我国现阶段的BIM软件可以从MagiCAD、Revit以及天正、浩辰等软件中导入数据进行三维模型的建立,还能够运用软件自身的功能建立三维模型。[8]BIM软件对其他绘图软件的兼容性可以大大缩短不同专业、不同软件之间的建模时间,使BIM技术在教学的工程中得到最大化的应用,提高了教学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了BIM技术的优势。 (二)加强BIM技术教学队伍的建设 高校应该加强工程类专业教师队伍的建设,积极引进BIM技术的专业型人才,加强对本校教师的培养,积极组织本校教师对BIM技术的学习,完善对教师BIM技术教学能力的考核制度,建设一支知识过硬、能力过强、经验丰富的BIM技术教育队伍,保证教学的质量。此外高校应该加强对BIM教学人才实践经验的培养,通过与校外工程企业、软件开发企业之间的合作,让高校工程类专业教师进入实际工程中进行锻炼,丰富教师参与工程建设、实际应用BIM技术的经验,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从而使其能够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实际工程进行BIM技术的教学,成为一名专业的BIM技术教学人才,为高校工程类专业BIM技术教育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为社会培养更多的BIM专业技术性人才。[9] (三)建立有效的教学管理机制 我国各高校应该加快建立有效的BIM技术教学管理机制,规范BIM技术教学行为。根据建筑工程类各个专业和课程设置的特点进行信息化模型数据资料的有效整合,保证输出信息具有实践性价值。建立专门的BIM技术领导小组负责学校BIM技术的教学工作,定期对各专业教师BIM技术教学质量和效率进行抽查,对于不合格的教师进行淘汰。在BIM技术教学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各个专业之间的优势,加强教师之间的沟通交流,加大对教学方法和教学技巧的研究力度,不断促进管理制度的完善。 (四)加快工程类专业BIM课程的改革 高校应该加快BIM技术在工程类专业课程中的改革,将BIM技术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合理设置BIM技术教学课程。在大一时期就要开始向学生普及BIM建模软件知识,让学生可以通过BIM技术制作完整的结构施工过程动画,吸引学生的兴趣。积极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学生建立工程施工模拟实验室,鼓励学生通过BIM软件将实习的工程图纸进行整合,制作成虚拟的四维施工模拟图,以加深学生对施工设计、施工管理流程的了解,熟悉建筑工程的施工特点,增加自身的BIM技术应用经验。例如在工程管理专业中的案例实践教学过程中,采用BIM技术可以实现工程图纸、结构设计、工程材料、施工技术要求、工程的造价、项目管理等内容结合在一起,制作成虚拟的工程案例模型,为学生提供全面化、系统化、可视化的建筑工程施工流程,加深学生对本专业课程知识的理解,提高学生BIM技术的应用能力。此外,各高校应该加强与建筑行业的沟通和联系,了解行业发展方向,加强与合作工程企业的协作,不断鼓励学生进入合作企业的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实践,增加学生参与实际工程建设的经验,促进学校BIM课程的改革。 BIM技术作为现代工程类专业人才必备的技能,高校的工程类专业应该不断进行BIM技术教学模式的改革,最大可能的应用BIM技术,发挥其真正的优势,加强BIM技术教学队伍的建设,创建一直技术过硬的专业教学队伍,同时应该加快教学管理机制的建立,采用科W的教学管理方法,加强对学生BIM技术实践能力的培养等多方面入手,为我国培养更多综合能力强的建筑工程类专业人才,推动我国建筑工程的快速发展。 土建专业论文:应用型转型下土建类专业产教融合动力机制研究 摘 要 产教融合是应用型转型专业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分析地方高校土建类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对土建类转型专业的产教融合动力机制进行梳理和探讨,提出产教融合的影响因素及其相互关系。最后结合省级应用型转型专业的建设实践,提出地方普通高校转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措施,促进企业在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有效参与。 关键词 产教融合;动力机制;土建类专业;应用型本科 1 前言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结构的转型和调整,市场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愈发凸显。2015年11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 2015年底,大连海洋大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被确定为学校首批省级应用型转型专业,辽宁省教育厅划拨一定的建设经费用于转型专业建设。因此,在试点专业实践之前先行探索产教融合动力机制,对于地方本科院校土建类专业应用型转型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指导意义。 2 土建类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面临的困境 目前,土建类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培养目标不明确,与职业技术教育界限模糊;实习环节受施工场地及安全条件的限制;双师型专业教师数量不足、工程实践能力薄弱;传统教学手段与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内容不适应;学生参与课外实践活动热情不高;工程技术企业的有效参与度不高。 辽宁省教育厅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从2015年4月开始进一步组织研讨地方本科高校和本科专业两个转型发展方案,通过试点推动、示范引领等方式,引导一批有条件的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研究内容包括如何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创新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推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等。 工程性、技术性、实践性和应用性是土建类转型专业的基本特点。因此,探索转型专业的产教融合动力机制,就必须保证合格的双师型教师、高效利用的实验设备、系统完整的实践教学内容、科学的考评体系和充足的校外实习实践基地,这些因素都会影响转型专业产教融合的程度。 3 土建类转型专业产教融合动力机制探讨 转型专业通常指以应用型为办学定位的本科专业,一般包括本科第二批、第三批录取院校中的应用型专业。土建类专业是典型的应用型专业,引导部分高校的土建类专业进行转型,对于推进高等教育适应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就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而产教融合则是实现专业转型的有效途径。 产教融合的基础是“产”,即必须以工程实际项目作为教学内容;产教融合的目的是“教”,要把教学内容改革和实践基地建设的落脚点放在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上。研究产教融合的动力机制,就是研讨如何通过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捋顺产、学、研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社会资源来参与办学。应用型转型背景下,土建类专业产教融合动力机制影响因素及相互制约关系如图1所示。 研究土建类专业产教融合动力机制问题,就是研究如何解决“办学过程中的社会资源有效参与”的问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来源于校企合作能为企业发展带来正能量,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但是目前一些地方院校自身的办学条件制约了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如有些地方院校实训实验条件薄弱,教师服务社会的能力欠缺,学校专业不能更好地为产业发展服务,对口就业率偏低等,这些都极大地影响了校企合作的深度。因此,只有从地方院校对外服务硬件条件、教师服务社会的能力、学校专业设置的产业符合度等方面入手开展改革,才能打通产教融合的动力机制,最终达到增加校企合作深度的目的。 4 应用型转型专业产教融合改革实践 大连海洋大学结合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办学目标与定位,通过校企合作,探究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有效机制、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运行机制,不断强化工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逐步形成在“做中学,学中做”的基于产学融合理念的人才培养体系,切实为工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与专业成功转型提供保障。 首先,在校企合作模式方面,坚持“双赢”原则,尊重市场规律,实施责任共担。进一步打通学校、企业相互沟通的渠道,主动走出去、请进来,充分利用学校的学科专业优势,走“产、学、研”结合之路。要使企业认识到参与高校人才培养,是储备技术力量的基础,有利于增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支持高校办学的积极性,达到校、企、生三方面的共赢。 其次,在实践教学手段方面,利用网络共享平台,建立高校与企业信息联系的纽带。学校可以在实践基地网络信息共享平台上获取或发送相关信息,如企业生产、施工进度的第一手资料,丰富校外实践基地的内涵建设,这样学校在安排实践教学地点、方式、内容方面将带来更大的自由空间。此外,企业也可以通过信息平台获得有关科技进步的相关信息。 再次,在实习方式方面,灵活安排实习方式,为企业充分参与实习提供便利。由于土木工程建设周期较长的特点,传统的短期实习容易造成实习内容不系统、不全面,亟待创新实习方式,探索为期三个月、半年甚至一年的现场教学、实习、设计、答辩一体化教学模式,使学生更早更全面地接触和参与工程实践,在践中进行学习,并锻炼解决工程综合问题的能力。 最后,丰富工程案例,建设工程特色鲜明的企业课程。构建以实习驱动教学的企业课程体系,选定土木类转型专业部分主干课进行课程改革,企业参与教学大纲、教材辅导书、实习指导书的编写工作。按照“教学―实习―能力”递进式的原则,将基地的实践教学环节设置为认识实习、课程实践、专业实践、综合实践四类课程。 5 结语 在专业转型背景下,以土建类专业为研究对象,开展产教融合动力机制研究,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在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全面实现辽宁省教育现代化等方面,也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土建专业论文:探索高职土建施工类专业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 摘 要:近十年来,高职教育在教学改革与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果,尤其是师资队伍的建设,对高职的快速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但目前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力量相对比较薄弱,在教学过程中还存在师资力量不足之处,约束了职业教育的发展速度。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双师型”的教师培养,探索出更适合现代职业教育的教师培养模式。文章结合中高职土建施工类专业的改革与建设,探索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 关键词:职业教育;土建施工类;“双师型”;培养模式 近些年来,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迅速,其中师资队伍的业务水平起着关键性作用。因此,应当加快师资队伍的建设来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教学水平,而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双师型”的教师培养。湖南省某职业院校拥有“省级土建施工类专业课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认证培训基地”和“中央财政支持的建筑工程技术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本文以此探索了适合现代职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 一、确定师资的培养目标 面向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需求,培养一批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创新精神,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优良的教师素质和开阔的国际视野,擅长发现并解决建筑产业的关键技术,提高专业技能竞争力,引领土建施工类专业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的高层次“双师型”教师。 二、建立“三位一体”的协同培养机制 针对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建立“高校、行业(企业)与政府”三位一体的协同合作委员会,促进校企深度合作,整合双方资源,优势互补,相互支持,共同参与专业教育教学、专业建设,共同进行专业应用技术研发,实现 “人才共育、过程管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目标。 1.以“协同合作委员会”为平台建立了“三位一体”的合作体制 由湖南省建筑行业专家、建筑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指导中心专家、土建施工类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组成协同合作委员会,形成“高校理事会宏观引领方向、协同合作委员会协调运作项目、专业教师团队具体执行项目”的合作体制。定期召开教师培养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职业教育特点和建筑产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参照职业教育教师整体水平制订培养方案,进行培养模式和培养目标的调整,确保教师培养符合职业教育发展的调整。 2. 建立合作共赢长效机制 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建立“权责明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优化整合教师教育资源,促进教师培养、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积极利用培训基地优质资源,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了发挥协同合作委员会职能和功能,根据职业院校教师培养需要,逐步建设培养规划建设组、 培训基地建设组、组织教学团队组、教师培养评价组等,建立稳定可靠的长期合作网络,促进校企深度合作。 三、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养实施模式 1.改革培训学员报名方式,针对性选拔培训学员 在职业院校教师培养报名中,采用院校推荐与培训基地资格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审核环节主要考察学员的专业特长、职业教育理念和创新潜质,以及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选拔对职业教育有贡献的优秀学员。 2.实施导师制,探索个性化教学的模式 参与高层次“双师型”培养的学员,双向选择一位培训基地教师和行业(企业)高级工程师为导师,每一位导师至多选择两位学员。导师指导学员开展职业教育研究和专业技术学习。实现学员教研教改和专业知识水平的提升。 3.改革教学组织方式,突出因材施教 导师根据学员职业教育研究和专业知识结构特点,结合学员的特长和潜质,在保证教师培养中集体学习的基础上,导师可以为学员制订相应的培训课程学习计划和课题研究计划。 4.改革教学方法,积极探索“课堂工地化”的教学方式 导师和学员之间积极交流,不断探索教学方法的改革。优秀学员可以在培训基地的课堂上课,同导师一起完成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另外,通过企业导师的引导学习,不断丰富专业水平,提高专业实践技能,培养学员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促进职业院校教师专业知识水平的提高 。 5.依托培训基地和行业(企业)的优势资源,培养学员的自主实践能力 导师对学员尽可能地提供专业学习和课题研究的资源,支持学员开展研究工作。积极开发现实和虚拟教学技术,应用推广“课程、实践和网络结合的学习平台”,形成创新型、智慧型教育的特色。为学员制订自主学习措施,协助学员建立一门优质课程网络资源。 6.支持学员积极参与专业教育交流与合作,开阔学员的国际视野 支持和鼓励学员参加专业教学交流和专业知识学习培训,每年参加专业建设研讨会不少于2次,开阔教师的国际视野,提升教师参与职业教育研究的交流合作能力。 7.培养教师教育技术信息化能力 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国家(省级)优质资源共享课程、(慕课)MOOC的建设,完善教师个人空间建设,推动教师在专业建设和改革工作中提高教育技术信息化的能力。 四、师资队伍建设措施 学院提出重点建设一批教学质量高、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遴选一批教学经验丰富、有创新意识的专业教学骨干教师作为专业带头人为教学团队的健康发展营造具有竞争性的政策环境。 1.建设高层次“双师型”教师人才培养团队 对于教学团队学院实行高校、(企业)双方管理体制, 形成分工明确、有机协调的管理模式。教学团队制订明确的建设内容和发展目标,团队负责人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团队成员,学院对团队的建设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保证教学团队运行管理顺畅,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实现规划发展目标。 2.提供有力的人才引进机制和培养计划 通过选派优秀教师到国内外高校进修、出国进修学习等手段,提高师资队伍的教学水平。在岗位聘任、教学名师遴选方面,向教学团队成员倾斜,培育更多团队成员成为学术带头人、教学骨干和科研骨干,不断促进团队师资水平整体提高。 3.搭建发展平台 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有利的政策空间对团队极为重要。学院为教学团队提供充足的教学条件和继续教育学习深造的机会,使团队教师以饱满的热情和充足的精力全身心地投入专业教学的改革和建设中,为学院培育更多高质量的高层次“双师型”教师人才。 4.制定团队可持续发展的制度 通过不断的积累和探索,根据学院教师培养的规律和趋势,制订青年教师培养、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基地建设等一系列开放、动态的规章制度,不断吸收教学改革的新思想、新方法。通过目标激励和过程监控等措施,强化团队带头人的责任感,充分发挥团队成员的智慧和创造力,形成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培训教师团队在学院教师评教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团队内部成员和自我评价相结合的制度,为教学团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运行机制。 通过实施土建施工类专业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项目,培训基地培养出国家级教学名师和省级教学名师。依托“学院省级示范工程”,重点建设共享共用的示范性建筑工程实践教学基地,要不断完善专业实践能力培养,建设具有培养职业院校高层次“双师型”教师的优秀师资培训基地。 (作者单位: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群管理论文:国有建筑企业基层项目党群工作精细化管理分析 摘要:在国有建筑企业中,基层项目部是企业持续稳步发展和经济效益提升的最直接力量,肩负着艰巨的任务,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基层项目管理中,党群工作管理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从做好基层项目党群工作的意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出发,结合基层项目党群工作开展实际,全面分析了基层项目党群工作的精细化管理,从而使党群工作更好地促进基层项目生产经营工作和助推企业和谐稳步、科学持续发展。 关键词:国有 建筑企业 基层项目 党群工作 精细化管理 1、概述 中共十八大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对于大型国有建筑企业来说,基层项目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是企业最基层的组织结构,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基。因此,项目部是企业开展党群工作、创造经济效益和培养人才的重要阵地。如何围绕项目部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开展好党群工作,一直是基层项目党组织和党群工作者不断探求的课题。本文以基层项目党群工作开展实际经验为基础,对基层项目党群工作精细化管理进行分析和探讨。 2、做好基层项目党群工作的意义 从建筑企业项目自身的特点来看,项目部一般都面临着环境艰苦、点多面广、危险源多、人员流动大等工作特点。在这种情形下创造生产经营效果的最大化就必须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来维护项目整体的创效与发展,职工队伍的和谐与稳定。 基层项目党群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要围绕项目部生产经营中心工作,通过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党建各项规章制度,贯彻企业管理与经营理念,加强对纪检、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做好对项目部与职工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以确保工程项目全面履约,最终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为社会承担更大的责任。基层项目作为企业奠定发展基础、创造经济效益和持续开拓市场的先锋队伍,必须要确保项目自身的稳定和能力的不断提升。因此,做好基层项目党群工作就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 3、基层项目党群工作存在的问题 作为基层项目,党群工作应随时顺应企业改革发展的形势,积极在上级组织的引领下,主动围绕中心,全力服务大局,切实关注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项目管理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作用。但是,由于受传统管理体制和项目党群工作本身基础薄弱等因素的影响,当前基层项目党群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影响和制约着项目工作的整体开展与推进。 3.1 对党群工作的认识不够全面 基层项目虽然能够按照上级组织的要求,把党群各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在年初进行安排部署,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但在日常具体的落实中,项目自身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党群工作的重要性,个别干部对党群工作重视不够,部分职工对党群工作理解不深,导致项目对党群工作的投入和关注不足。 3.2 对党群工作的重心有所偏离 项目党群工作需要站在政治和大局的立场来为生产经营中心工作服务,只有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才能够确保各项工程建设任务快速、高效、优质的完成。所以,项目党群工作的重心应该是具体的、务实的、能为生产经营服务的、能满足职工需求的各项工作,而不是侧重于各类学习或者会议;是实实在在为企业文化建设、项目团队建设等工作做出的努力和成果,而不是侧重于应付上级组织的工作要求。 3.3 对党群工作的制度缺乏创新 项目党群工作能够做出成绩,关键在于有所突破和创新。目前,基层项目党群工作主要还是围绕着上级组织的规定动作和模式在开展,没有形成一套完全符合项目自身特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法,工作理念转变较为困难,具体工作开展中的灵活性和实效性不强。 3.4 对党群工作的人才缺少培养 基层项目是为企业培养各类业务人才的最好平台,拥有管理工作的各类业务人才。但是,相比其他业务人才,对政工干部队伍人才的培养不够深入,存在数量整体匮乏、专业素质不高、工作经验不足、服务意识不强、人员流动性大、兼职现象严重、日常培养缺失等问题,导致基层党群工作落实效果不明显。 4、基层项目党群工作精细化管理 基层项目想在党群工作开展中实现成效最大化,要始终坚持“精细化”的工作原则,做实、做细、做好每一件工作,为企业创造效益,为职工谋取幸福,为社会承担责任。要始终坚持“党群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紧密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与措施,发挥对项目生产经营工作的推动作用,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引导和服务作用。 4.1 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合理规范 基层项目从进场到完工,各个阶段承担着不同的任务。党群工作必须紧随项目进度任务,在不同的阶段,不断完善符合特定条件的管理制度。党群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应该在此基础上及时跟进、跟踪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制度能够符合实际,真正落实,起到实效。 基层项目党群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常态化的工作,必须贯穿在项目生产经营工作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不能因为“抢工大干”就把党群工作搁置。相反,越是在“抢工大干”时期,越是需要发挥好党群工作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要通过查找党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漏洞,在认真完成上级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应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各项党建、纪检、工会、共青团工作制度,如项目“三重一大”决策、效能监察立项、厂务公开落实、中心组学习、员工薪酬管理、宣传工作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多项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党群工作的各个方面要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规范,并时常调研和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能够得到良好的实施,从而推进各项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进行。 4.2 紧紧围绕生产经营中心,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基层项目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是企业经济效益的源头。因此,基层项目党群工作要紧紧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努力促进项目发挥好基础性重要作用。 基层项目党群工作应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或环节。在职工队伍建设方面,应从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入手,积极开展“青年职工座谈会”、“老职工代表座谈会”、“项目经理讲形势”等教育谈心活动,开展干部职工劳动纪律整顿、工作绩效考核及规范行为等管理活动,不断增进职工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促使职工团结一致,全身心投入到生产经营工作当中;在后勤保障服务方面,应坚持从细节入手,随时对涉及职工吃饭、穿衣、居住、交通、待遇等各种权益问题给予高度的关注,及时解决职工生活与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以深入开展“职工代表巡视调研”、“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夏日送清凉”、“冬日送温暖”、“捐一日工资、献一份爱心”等主题活动为载体,切实强化对职工的关注、服务与人文关怀,不断增强职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和对组织的融入感;在外协队伍管理方面,应采取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方法。在全力解决外协队伍在住宿、交通、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困难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营地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用水用电情况的管理力度,确保进场退场有序,生活安心稳定,工作有质有量;在主题活动开展方面,应充分发挥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组织的作用,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劳动竞赛”、“创先争优”、“文明工程创建”、“青年文明号创建”等活动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过程和具体工程节点目标完成上。充分利用各种节庆时机,组织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的职工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职工队伍凝聚力;在纪检监察工作方面,应深入开展“强化廉洁从业意识、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始终坚持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要求,深入开展“效能监察”活动,高度重视和参与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物资处理、工程分包、合同评审等重点工作,积极发挥纪检监察在项目过程管控中的有效作用,为项目生产经营保驾护航;在重点工作宣传方面,应在工作中以制度求保障,以奖惩求发展,以目标求落实,以督促求成效。明确年度宣传工作线索,做到工程主要节点、重要活动开展重点宣传,典型、亮点工作必须宣传,日常工作持续跟进宣传,保证项目内外同步宣传,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4.3 切实加强组织自身建设,推进各项工作持续升级 随着建筑企业市场竞争的加剧和企业自身转型升级所带来的压力与挑战,基层项目党群工作必须从传统的管理理念和工作模式中走出来,积极面对和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因此,组织自身建设成为项目党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组织自身建设上要紧紧围绕“管理提升”这一关键要领,以“基层组织建设年”等主题活动为契机,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上级组织的要求和标准,对标优秀组织和先进单位,查找自身的短板和瓶颈,结合实际,明确定位,制定措施,对自身建设提出更高更细的要求,从而夯实党群工作基础。同时,在对党群工作人才的培养上,要结合现有资源状况,不断加大对党建、纪检、工会、共青团专兼职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培养力度,通过召开工作专题会、学习讨论会、印发学习资料、考核工作绩效、强化岗位锻炼等措施,逐步提升基层项目党群工作者的综合素质,确保党群工作顺利推进和持续升级。 4.4 充分统筹各种有利资源,实现各项工作理念创新 基层项目党群工作的对象是一线职工,性质是为生产经营工作服务。因此,必须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工作思路,利用多种载体,采取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好基层项目党群工作。 一要搭建起有效工作的平台。自觉把党群工作安排融入到生产周例会、月例会之中,做到生产工作与党群工作相互结合,同时安排,同步开展,同时总结;二要将各项党群工作主题活动与生产经营工作有机融入。比如以安全文明施工为核心,组织开展“平安工地”、“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以工程质量为内容,组织开展“创样板工程”活动;以强化内部管理为中心,加强对外协队伍的介入管理等等;三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在综合治理、社会维稳、突发事件、地质灾害等事件面前,应充分展现国有企业党群组织敢于担当与奉献的精神风采。 5、结束语 责任重于泰山,事业任重道远。基层项目处于企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产生效益的最前线,肩负着带领一线职工竭力完成各项生产经营目标任务的艰巨任务。认真做好基层项目党群工作,需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成生产经营目标任务为导向,结合实际,从细处入手,做实工作,推进企业和谐稳步、科学持续发展。 项目群管理论文:项目群建设下的钢管采购管理 为充分发挥项目群建设集约化、专业化的优势,深入践行建管分离、一级管理、四个统一的管理模式,在项目群集中建管模式下,钢管的采购管理,在计划方面应管控有力,钢管供货有条不紊,衔接顺畅,圆满的完成了国家能源通道建设的钢管保供任务,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钢管采购和供应 2007年以来项目群建设共计完成西气东输二线、漠河-大庆原油管道、香港支线海底管道等60余个国家级管道工程钢管供应,钢管采购981万吨,3万余公里,年均供管速度6000公里,实现了国家能源通道骨干管网的建设。 二、钢管计划管理 物资采办计划的编制是以工程总体部署为重要根据,以生产企业排产计划为主要依托,并充分考虑生产企业生产能力与运输周期等因素编制而成,物资采办计划的编制集中反映了物资供应过程的及时性、有效性、准确性,使原本繁杂的物资能够量化于纸面之上,锁定了供应时间节点,成为物资采购的基础依据,有效保障了物资的供应。 2012年以前,钢管计划管理是综合计划、需求计划,多个计划并存的局面,且每月计划安排对钢管发运、车皮申请带来困难,虽然保障了工程钢管的需求,但是计划执行相对依据不充分,2012年通过对钢管计划管理的进一步加强,2012年5月开始,钢管计划全部调整为依照综合计划一本计划,2012年10月份开始,综合计划全部提前3个月,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性。 随着管道建设项目群管理的推进,钢管采购计划的编制更将钢管采购方案细化到中转站,即发挥了区域化采购优势,又形成有效竞争,降低采购成本。2011年以来开工建设的中贵线、兰成线等项目钢管采购全部对应至中转站,发挥了宝鸡、资阳区域化供货优势,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 三、优化采购策略,降低采购成本 (一)引进竞争机制,压缩生产成本 目前工程用X70/X80钢级板材、管材已经属于成熟产品,所有项目管材采购均在能源一号网采取竞价方式进行,邀请具备生产能力的钢厂、管厂参加,在确认技术条件后,以价格作为授标的主要依据。通过竞争,将钢厂的板材价格、管厂的加工费、材料消耗、防腐费和厂内运杂费降至最低。 (二)减少物流环节,控制运输成本 为保证工程物资供应,最大限度优化采购程序,减少物流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在钢管招标、授标过程中结合区域供管优势,实现供给就近满足需求,采用钢厂-管厂,管厂-中转站的直接物流运输方式,使钢厂、管厂及中转站三者在钢材、钢管运输费用方面控制在相对经济的半径之内,达到合理配置资源流向的效果。在建项目漠大线、秦沈线均安排东北地区的制管企业供管,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四、试制管理 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做为世界首条X80钢级,1219mm长输管道,板材、钢管生产工艺之高,对国内钢铁与制管企业是前所未有的挑战,2007年9月,物资采办处组织国内大型7家钢铁企业与5家制管企业开始X80钢级板材、钢管试制工作,试制分两个阶段,分别为单炉试制阶段与千吨试制阶段,2007年9月成功突破单炉试制难关,2009年11月圆满完成千吨试制任务,并制定相关10项制管技术标准,取得了石油管道建设历史性的突破。 为扩大供应商范围,降低采购成本,2012年通过积极推动厂商新产品试制工作,牵头组织完成2家单位(涟钢、兴澄特钢)X80板材试制,1家单位(八钢)的X70板材试制,2家单位(番禺、渤装新疆公司)X80钢管试制,扩大区域化供货商范围,增强竞争,降低了采购成。 为推动国内管线钢产品技术突破,按照单炉-小批量试制-试制鉴定的流程,完成西气东输三线西段0.8设计系数的钢管试制工作,并成功推进了国产X80大变形试制,填补了国内技术空白,摆脱了依赖进口的局面,推动了钢管国产化进程。 五、数字信息化建设 2007年以来,中国的项目群管道建设始终处于国际管道建设领跑地位,面对庞大的项目建设信息,资料,离不开数据的集约化和信息化建设,把繁重的、重复的劳作,从员工手里解放出来,是数字信息化建设的优势,通过OA系统实现公文的一个平台、集约处理,通过物资系统实现采办物资收、发、存动态跟踪,工程结算、付款与合同紧紧挂钩;通过综合计划系统,实现工程进度掌控,识别风险,及时采取措施。 通过几年来的钢管采购管理,收获的有成功也有教训,我认为需从几个方面巩固我们的工作: (一)加强计划执行环节衔接和管控 严格按照综合计划到管计划组织钢管供货,转变思维,钢管计划提前3个月下达,钢管至少提前10天全部发出,到站钢管当日收货,提高计划、排产、生产、发运、收货衔接效率。 (二)增加监造进度监控职责 进一步加强监造管理,监造既要对钢管质量监控,也要严格对计划进度管控,敦促管厂按计划交货,避免了钢管超发,欠发,月度供货不均衡。 (三)优化采购合同和招标文件 作为钢管供应工作的根本,2013年将在钢管招标文件,合同文本条款上做进一步修改,针对2012年暴露的钢管运费调整频繁问题,形成有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进一步整合信息化平台 目前项目群的综合计划平台、物资系统平台、造价数据库等都已经投产运行,数据已经基本实现的共享,统一,后续将继续完善相关模块,使平台数据无缝对接,资源信息为员工所用,提高工作效率。 项目群管理论文:大型工程多项目群管理组织结构创新研究 摘要:本文以大型工程多项目群为研究对象,以管理组织结构为着眼点,就大型工程多项目群管理组织结构创新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做出了简要分析与说明,提出了建立在多项目群管理团队基础之上,适宜于大型工程多项目群的管理组织结构,对于提高组织管理质量水平而言有着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关键词:大型工程;多项目群;管理;组织结构;创新;分析 从理论上来说,对于工程项目而言,组织的最核心定义在于:在完成整个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分解结构图当中,当中覆盖的个人元素、单位元素、以及部门元素在依照一定规律的基础之上,所构成的群体性概念。应当说:“组织”是工程项目行为主体的构成系统所在,良好的“组织”对于保障工程项目顺利、有效完成而言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与价值。同时,组织结构当中,各个组成成员相互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结构描述的方式获取。实践研究结果同时证实:“组织”是项目管理工作得以实施的最基础性手段,同时也是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的前提。良好的组织模式能够确保各个成员工作状态的高效与稳定。但,对于大型工程而言,为确保其管理的可靠与有效,还需要对多项目集群组织结构进行合理的创新。本文试对其作详细分析与说明。 1.组织结构创新的基本原则分析 为了能够达成多项目群的发展目标,就需要确保组织结构的合理、可行、在低成本状态下,实现高效率的运行。在项目组织的设置方面,仅遵循组织学的基本规律与原理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各方人员开始展开了对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形成了包括目标统一、责权平衡、组织制衡、分权授权在内的相关原则。因此,在有关大型工程多项目群管理组织结构创新过程中,还需要重点关注几点:(1)组织结构需要兼顾灵活性与适用性:从适用性的角度上来说,所构建的组织结构应当与整个工程项目的覆盖范围、组织大小、所处环境战略、乃至项目业主的战略方向相适应;同时,组织结构在创新设计的过程中,还需要通过对管理者项目管理经验的充分重视,确保组织适宜;从灵活性的角度上来说,需要尽量对组织结构进行简单化处理,对组织人员进行精简处理,在确保组织规模最小化的前提下,确保对相关职能人员使用的可靠;(2)组织结构中所对应成员及责任之间应当兼顾连续性与统一性:大型工程多项目群管理的一大特点就在于管理的阶段性。不但项目组织人员的投入被划分有一定的阶段,在组织任务的投入方面也同样具有阶段性特征。受到这一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组织结构所对应的责任体系出现中断问题,各阶段投入的人员责任意识不强,行为带有短期性特征。为避免出现上述问题,就需要在组织结构的创新过程中,最大限度的保障项目管理中,人员要素、组织要素、过程要素、责任要素、乃至信息系统要素的连续、统一,以保障整体稳定。(3)组织结构管理应当兼顾跨度性与层次性:建立在组织效率基本原则的基础之上,最为合理的项目组织应当是规模适度、层次较小、且结构相对简单的模式。特别是对于大型工程多项目群而言,过于庞大的规模往往会使得组织结构尤为的复杂,因此就需要特别权衡在管理跨度以及管理层次方面的问题。 2.多项目群管理团队内涵分析 结合前人的研究经验来看,为了能够在大型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过程当中体现工程的“并行”性,就需要建立在多项目群实施全寿命周期概念的基础之上,构建能够满足各方信息沟通与交流的操作平台。在各种可供选取的大型工程项目群管理组织结构创新方案当中,最能够体现集成化管理思想的方案就在于:MPMT多项目群管理团队,同时在引入MPM多项目群管理概念的基础之上,确保其能够在大型工程多项目建设管理中充分发挥其价值,确保子项目能够与整个项目群实现有效的协同,以促进相关工作模式的顺利开展。 对于整个大型工程多项目群而言,建立在全寿命周期概念的前提条件下,所涉及到的参与方众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供应商、承包商、分包商、运营商、业主方、咨询方、设计方等。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又涉及到了包括土建、电气、安装等在内的相关专业。在众多参与方与众多专业项目配合的过程中,最终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系统。以该系统为依据所构建的多项目群管理团队能够有效对大型工程多项目群在实施全寿命周期各个阶段中所产生的信息进行集成、分析以及处理,最终面向各参与方下达最正确的指令。因此,相对于整个大型工程多项目群而言,管理过程中的多项目群管理团队结构如下图所示(见图1)。 3.多项目群管理团队组织结构特点分析 建立在多项目群管理团队组织结构的角度上来说,整个大型工程多项目群在管理组织方面呈现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显著特点:(1)组织成员的动态性:在多项目群管理团队组织体系的外围节点当中,分别对应多项目群的组成成员。这部分组成成员面向体系提供不确定性、以及确定性的信息,同时也参与到了对相关信息的处理分析过程当中,面向业主提供决策信息的支持。在整个多项目群管理团队组织体系当中,由于有着不同的成员组织,因此充分体现了动态的结合,能够更加良好的与组织结构设计的灵活性特征相契合;(2)业主的核心性:考虑到成员在整个组织体系中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当中,引入需要构建能够协调各方参与者的领导核心,确保项目实现的可靠。业主作为项目法人主体,处于多项目群管理团队的核心地位,能够发挥对多项目群全寿命周期管理的决策;(3)咨询方的支撑性:考虑到多项目群管理团队的特殊性,在具体的实施过程当中,业主往往需要同时面对大量单位,合同管理复杂程度高。这就需要借助于专业性咨询机构的力量,提供咨询服务方面的支持,作为业主决策的支撑主体。 4.结束语 在本文有关大型工程多项目群管理组织结构的创新过程当中,首先对整个组织结构在创新过程中的基本原则进行了阐述,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组织结构需要兼顾灵活性与适用性;(2)组织结构中所对应成员及责任之间应当兼顾连续性与统一性;(3)组织结构管理应当兼顾跨度性与层次性。进而,本文提出了适宜于大型工程多项目群的多项目群管理团队概念,对其内涵进行了简要分析,在此种组织结构方案下,分析了其主要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成员的动态性;(2)业主的核心性;(3)咨询方的支撑性。希望能够通过各方人员的通力合作,以最大限度的保障组织结构创新的有效与可靠。 项目群管理论文:网站群管理系统建设模式和项目招标评价研究 摘 要:文章对网站群管理系统建设模式、运维服务内容、运维管理平台功能进行了分析,并列出了网站招标评标标准,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关键词:网站群;模式;运维;招标;评标 1 网站群管理系统建设模式及运维服务内容 网站群管理系统应基于J2EE架构,支持分布式部署,实现网站群内站点与站点间的信息的共享与呈送。主站和子站要求具备以下功能模块:网站群管理内容管理、信息公开、辅助工具等。网站群软件平台需支持IBM大机的zlinux的操作系统。基于采用云计算、门户PORTAL等先进技术,依托网站群技术平台和运维管理平台,实现对各个部门网站的整合建设,在此基础上,实现部门网站在技术标准、平台规划、资源管理、安全保障、运维服务统一协调管理。网站群建设及运维服务内容主要如下:网站群建设的总体架构分析与实施;网站群技术平台和运维管理平台的开发与建设;现有网站和部门网站数据结构分析与数据迁移;信息公开资源整合与功能实现;网上办事资源整合与功能实现;网站英语版建设、无障碍访问服务实现以及中文简繁体版本系统功能开发;个性化信息整合服务平台的开发和建设;需要具备良好的网站群业务规划、软硬件系统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网站设计及程序开发团队;网站群技术平台系统的安全、日常维护、升级和数据备份,无差错率为100%。 2 网站群运维管理平台功能 2.1 网站群统计分析管理平台 网站群访问统计分析平台主要可提供各部门人员的信息维护情况及外网用户访问网站情况的详细统计,要求能够满足网站群绩效评测技术监测的需求。网站群统计分析管理平台可提供针对单个站点或网站群的用户访问情况进行详细的统计、分析,并进行深入的数据挖掘,同时能够产生多种方式的报表为系统维护方提供决策依据。包括:网站访问量分析:网站浏览量统计、网站点击量统计、网站数据流量统计、网站Spider流量统计;网站访问者来源分析:按访问者国家统计、按访问者省份统计、按独立IP数量统计、按访问量最大IP数统计;相关排名分析:最受欢迎新闻排名、最受欢迎栏目排名、网站群访问量排名、网站群综合信息排名;针对外网访问用户群体的访问情况,以掌握网站群内不同服务内容的访问量,并根据用户喜好需求及时调整优化现有服务资源,从而为提高网站服务质量提供参考依据。 2.2 网站群运维管理平台 系统安全是项目建设中最需要的环节,除了项目建设系统平台自身的安全性,还需提供相应的软硬件及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如数据容灾备份、网页防篡改、网络部署等)。针对各部门子网站日常维护相关需求,通过该平台进行提交管理,由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审核,以完成各部门子网站需求的整个业务办理流程。系统具体功能需求如下:支持系统用户在线注册功能;支持前台用户注册的审核功能;支持网站建设、网站页面修改、网站功能修改等工作提交的工作流设计功能;支持用户反馈,对于提交的网站修改、网站建设等办件办结后用户可以进行评价。 2.3 标准数据交换体系建设 网站群建设不仅仅整合同构网站数据,还需整合异构网站数据,建设标准的数据交换体系,既要能够在互联网上实现异构网站的信息整合,还要能够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实现政务外网内系统的数据同市政府主站的信息整合。各网站应用系统通过遵循标准数据交换体系的公共标准接口规范实现与交换平台的数据交换和共享。交换平台可支持各应用系统注册、交换任务管理、信息交换、日志管理、运行监控管理等功能。项目建设是针对门户网站的集中改造建设,对于各个部门的网站历史数据应该基于全面、妥善的保存和延续利用,要求数据交换标准以及详尽的数据迁移的实施方案并完成项目实施。 为保证各应用系统与交换平台对接后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各应用系统在交换平台注册时应支持多种加密认证方式。交换平台支持xml格式标准、同步列表标准、WebService接口标准等。应能根据要求定义多种接口方法:如获取字段格式接口、获取信息总数接口、获取信息接口、接收信息接口、获取附件接口、接收附件接口、任务完成情况接口等。数据交换平台在性能上满足以下要求:响应速度在2 s以内;保证数据传输的准确性;对于不同的错误类型即使捕获,也能保证程序的稳定性;支持多种操作系统,如Linux AS4、Linux AS5、Windows2003 Server等;支持多种数据库,如Oracle、MySQL5.0、SQL Server2000等;支持多种应用中间件,如WebLogic、WebSphere、Tomcat等。 项目群管理论文:群体建设工程项目集成化管理探索 摘要:群体建设工程项目具有项目规模、数量和组成上的复杂性,项目管理具有复杂性、不确定性和动态性,孤立的、分散化的项目管理容易造成全面开工后管理工作跟不上需要,指令、沟通和协同不畅。 有效地调动项目参与各方的力量,对群体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集成化管理,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向投资方提供价值最大化的项目产品是项目管理者应尽之责。 关键词:项目集成化探索 浙江新农都物流中心项目总征地面积438.57亩,代征用地面积(含代征道路)86.51亩,建设用地面积352.06亩,总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分市场区块和配套区块。项目从2008年开始设计,到2013年基本建成,历时六年,作为一名亲历者和全程参与者,对业主方做好群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谈点体会。 一、项目组成 (一)项目分解: 浙江新农都物流中心项目构成情况: 临时项目——三通一平、营销中心、工程管理用房 永久项目——1#副食品市场、2#副食品市场、3#冻品市场、4#水产市场、5#粮油市场、酒店、住宅 市政项目——道路、绿化、水、电、气、通讯项目 大市政项目——水、电、气外围配套工程 (二)工作分解: 前期工作——拆迁工作、场地准备、审批程序 设计工作——总图设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 招标工作——设计招标、监理招标、总包招标、专项招标、设备采购、主要材料采购 施工工作——场地施工、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装修施工、室外施工 投资控制——清单、标底、进度款、跟踪审计、造价审计 二、项目管理总框架和组织模式创新 组织是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因素,业主是项目实施的总策划者、总组织者、总集成者。 前期工作、设计工作、招标工作具有战略性、宏观性、前瞻性,需要有个总体管理部门,这个部门作用是支持、服务、监管。 施工工作是项目实施层面,需要有个实务项目管理部门,这个部门的作用是组织、管理、实施。这个部门也是多种知识和技术构成的团体,各成员代表了各自特有的知识和技能,他们之间有很强的依赖性,在“一体化办公,无边界协同”的原则下,共同讨论项目相关部分的执行方案,各种信息能有效、正确地传递,把项目群串联为一体。 在总体项目管理、实务项目管理、专业咨询和设计单位、总分包商的项目管理总框架下来构建我们的组织模式。 三、制度建设 项目实施游戏规则的建立和应用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是万万不能的。项目管理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与效益之间的妥协与平衡是项目管理的精髓。 我们需要在投资控制与合同管理、技术管理、工程现场管理等方面制定行之有效的制度。 投资控制与合同管理至少应建立以下制度: 《招标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变更管理办法》、《竣工结算管理办法》等。 技术管理制度: 《设计管理工作大纲》、《工程文档综合管理办法》等。 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日常管理办法》、《质量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 我们还需要制定一些工作流程,来确保我们的制度得以有效、顺畅实施:如《招标文件编制流程》、《工程合同审核流程》、《工程合同付款审核流程》、《变更费用审核流程》、《竣工结算审价流程》等。 四、进度管理 进度管理是业主项目管理最首要的任务,群体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特点有: 1、不同子项目进展时间不同,处于不同阶段。 2、不同子项目的阶段之间有联系,要统筹考虑。 3、不同子项目之间的进度相互牵制,要进行协调。 为此,业主项目部对进度控制应该具有系统性、连贯性和预见性,一切围绕进度。对项目进度控制要做到重心下移,并要做到: 1、项目进度计划要进行分解、细化,形成计划系统。 2、要区别不同阶段不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进度控制。 3、应建立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展的比较机制,形成控制体系。 五、人力资源 一个强大的项目部,不在于人力数量多少,而在于人力的精干。 项目管理人才应该具有的素质:1、较高的理论知识水平。2、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3、能驾驭全局的系统观。4、扎实刻苦的工作作风。5、能受委屈的极高情商。6、良好的表达能力和口才。 具有谦虚、勇敢、快乐、负责、敬业、创新的个人品德。 六、结束语 用字当头,实践第一,创新能力源于实践。 (浙江新农都实业有限公司工程部孟一挺) 项目群管理论文:架构治理对电网企业信息化项目群管理能力提升的研究 随着国内信息化大潮的兴起和发展,项目群管理以及企业架构的方法逐步被国内的电网企业接受和采纳,但实践中鲜有能够将企业架构和企业架构治理与项目群管理结合在一起的应用。因此,本文将结合广东电网企业架构治理的实践,探索运用企业架构治理实现信息化项目群管理能力提升的方法,对电网企业规避信息化建设风险、实现信息化效益提升有着重大意义。 一、企业架构理论及其内容框架 1.企业架构理论概述 企业架构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是在信息化建设日益复杂,难以管理,难以控制的情况下提出的。目前已经衍生出Zachman框架、TOGAF(The Open Group Architecture Framework)框架等多种框架,并被广泛应用到不同领域中。应用企业架构的基本目标是在对企业的业务战略理解的基础上,进行信息化顶层设计,形成灵活稳健的IT结构,以信息化建设促进企业业务战略和IT战略的落地。因此,企业架构强调从全局视角去管理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构建统一的企业级信息化方案及其发展路线,对上支撑企业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信息化战略,往下指导信息化项目建设落地。 2.电网企业的企业架构内容框架 企业架构是企业的核心资产,使企业拥有应对变更的能力。南方电网公司企业架构内容框架定义了企业架构所关注的内容,包括企业架构组件和企业架构治理。(1)企业架构组件包括参考架构、架构蓝图、技术标准和架构原则、架构发展路线图四部分内容。(2)企业架构治理又称企业架构管控,是保障企业战略的信息化建设实现,确保企业架构发挥其价值的方法。 二、电网企业信息化项目群管理的应用 1.电网企业项目群管理应用概述 项目群管理是指为了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和业务需求,而对一组项目(项目群)进行的统一协调管理。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制定,我国电网企业的信息化项目建设正处于高潮期,如何统筹管理正在进行的营销、生产、人力、综合等各领域的信息建设项目,是电网企业当前面面临的巨大挑战。在项目群管理应用上,电网企业实践中关注的重点集中在:让每个项目为统一的企业战略和业务需求服务;构建覆盖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项目管理规范,最大化提高质量,降低风险;为项目管理制定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形成可指导操作的成果;为每个项目分配企业的资源、协调各职能部门很好的为项目服务;项目组合、优先排序的问题;项目绩效评价的问题。 2.信息化项目群管理能力及其不足 根据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目前已识别的信息化项目群管理的能力包括:交付战略目标;可预测的,可重复的工具和技术的使用;在项目管理方面专业人士的增长;标准化和轻便的工具和技术;项目管理工具的使用成为核心竞争力;组织设计和绩效的改进;更多能干和熟练的项目团队;利润率的提高;组织整体绩效的外部认可。 同时,电网企业的项目群管理也容易出现如下几个问题:(1)与企业战略结合不足,只从领导关注及业务紧迫性去协同各项目,无法从战略的角度掌握项目群的资源调度、排定项目顺序,并明确各个项目的范围、目标与可用资源;(2)忽略项目间的关联,如在进行项目分群时只是简单的按业务进行项目群的划分,这就无法从根本上避免项目的重复建设以及项目的协同等问题;(3)对系统的架构管控能力不足,在没有引入企业架构治理前,由于缺少必要的标准和方法,项目群管理无法对项目群的信息化系统架构进行评估。 三、企业架构治理及对信息化项目群管理能力的提升 1.电网企业的企业架构治理 (1)企业架构治理组织 广东电网企业架构治理是在承接南方电网企业架构资产和企业架构管控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广东电网的实践开展的。组织架构包括:①企业架构委员会是企业架构治理的管理层。主要职责为:建设或优化企业架构管理队伍;组织开展并指导业务、应用、数据、技术领域的系统架构管控工作等。②架构管控组(设计层)是企业架构治理的设计组织,包括业务、应用、数据和技术四个架构小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开展企业架构管控工作,评审系统架构设计资产等。③架构专家组由企业内部专家和外部专家顾问所组成。主要职责为:负责参与系统架构遵从评审;负责参与设计/优化企业架构管控体系。④架构管控组(执行层)是架构治理的执行组织,由各项目的系统架构师、外部咨询机构有专业职能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为:负责依照企业架构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内系统架构设计;配合开展系统架构遵从审查,以及系统架构归集和更新工作。 图1企业架构治理组织结构图 (2)企业架构治理标准 企业架构治理的标准包括企业架构的元模型、总体架构资产(如数据架构标准)、设计标准规范(如《信息化架构管控业务指导书》)、文档模板和流程表单模板(如各阶段的架构遵从审查表单)等内容,应用于系统架构设计以及系统架构的遵从审查过程中。系统架构设计遵循元模型标准,使用统一的流程表单,确保整个企业使用一致的架构设计语言。系统架构遵从审查则以企业架构资产为标准,审查系统的数据和技术设计是否遵循架构资产。在元模型标准和企业架构资产的基础上,再结合企业的项目标准制定系统在数据架构、技术架构上的设计标准,指导系统架构设计师依照规范化的原则、策略和方法进行系统架构设计工作。系统架构遵从文档模板则用于规范化项目建设过程文档,为企业架构委员会进行系统架构遵从审查提供基础,同时提升项目管理精益化水平。 (3)企业架构治理流程 企业架构治理流程包括:总体企业架构(简称总体架构)资产管控、项目建设系统架构(简称系统架构)资产管控、系统架构遵从审查以及公共流程。①总体架构资产管控,用于规范总体架构资产的设计和维护过程,明确相应的过程步骤、职责分工和流程表单,包括总体架构设计流程和总体架构变更流程。②系统架构资产管控,用于规范系统架构资产的设计和维护过程,包括系统架构设计流程、系统架构变更流程和系统架构改造流程。③系统架构遵从审查用于规范项目建设生命周期各阶段过程对企业架构资产的遵从,针对系统的可行性研究阶段、需求阶段、系统设计阶段和系统上线阶段。④公共流程包括架构遵从例外申诉历程和企业架构问题咨询流程。 (4)企业架构治理绩效 企业架构治理绩效用于评价架构治理效果,通过哪些关键业绩指标(KPI)考核架构治理绩效。通过对企业架构相关工作的评估客观评定企业架构治理现状,及时发现提升点,促进企业架构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企业架构人才队伍指标:评价公司内部员工对企业架构熟悉程度,一方面评价了解企业架构理念的员工比例,另一方面评价公司员工对企业架构的熟悉深度。如:企业架构普及度。 ②企业架构能力指标:评价公司企业架构能力,包括企业架构建设能力(即架构蓝图、标准的实现程度)和企业架构应用能力(即企业架构应用于公司信息化项目的设计和管理能力)。如:蓝图现状实现比例、受企业架构管控项目比例。 ③项目建设架构指标:评价单个项目企业架构能力,包括项目中的人员配置、系统架构设计完整、规范、遵从程度、以及项目开展系统架构设计和更新工作的积极性。如:系统架构遵从度、企业架构更新及时性。 2.应用企业架构治理提升信息化项目群管理能力的探索 (1)企业架构治理在电网企业项目群管理的应用 企业架构治理在项目管控上的应用,一方面是企业架构遵从的管控,即对项目由可行性研究、需求规格、系统设计、测试验证和系统上线等各阶段对企业架构资产的遵从审查。另一方面是架构相关过程的管控,要求项目建设或改造过程中的系统架构设计、系统架构变更和系统架构改造使用统一的设计语言、流程表单、文档模板和设计流程。 应用到项目群管理,主要是将企业架构治理在项目管控的应用与项目群的各管控要素进行融合,发挥企业架构治理在架构上的能力优势以及项目群管理在项目过程管控上的能力优势,为统一的企业战略和业务战略服务。结合广东电网的实践经验,企业架构治理在项目群中的应用模式如下: ①在组织结构上,在项目群既有组织中融入架构治理的组织架构成为项目群管理的架构小组,在项目群既有组织的基础上增加企业架构治理的能力要求。 ②在管理流程上,在项目群管理的需求管理、需求变更管理、质量管理流程中增加企业架构遵从的审查,实现企业架构治理流程与项目群管理流程的无缝衔接,并增加质量管理计划中的企业架构管控节点。 ③在文档标准上,在项目群管理已有的文档模板的基础上增加系统架构使用企业架构治理相关模板的要求,将企业架构的流程表单模板和工作模板融合到项目群管理的文档标准中,实现项目群管理文档模板的架构化。 ④在绩效考核上,在项目群管理原有的绩效考核指标模型基础上,增加企业架构治理的相关考核指标,实现绩效考核的架构化。 对不同状态类型的项目,管控要点有所差异。针对新建项目,在可研、需求、设计和上线四个关键节点进行架构管控工作;针对已建在运项目,开展系统架构归集和架构评估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系统整改和系统迁移两种方案规范化信息建设;针对在建项目,在进行架构遵从性的审查后进行架构的归集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方案和计划,在完成整改后,对整改情况进行评审。 图2企业架构治理在项目群管理中的应用 (2)企业架构治理对信息化项目群管理能力的提升 企业架构治理是确保企业架构发挥作用的必然途径,应用于项目群管理中既能解决项目群管理容易出现的与企业战略结合不足、忽略项目之间的关联以及对系统架构管控能力不足等问题,同时也能实现对信息化项目群既有管理能力的提升。 ①提升交付战略目标的能力。传统的项目群管理更多是基于项目级别的变更控制,而不是基于企业战略级别的。通过应用企业架构治理能够增加匹配企业战略的控制点,使单个项目的项目目标与企业架构相符,从而与企业的战略目标匹配。 ②提升可重复的工具和技术的使用能力。项目群管理模式对项目在管控的同时也应提供服务的能力。企业架构治理的相关标准,作为可重复使用的工具和技术,能够更好地服务于项目群,提升项目群管理对项目的服务能力。 ③项目群管理的组织设计和绩效改进的提升。在项目群的组织机构中,融入或培养架构设计与审查方面的人才,提升项目群管理组织对企业架构落地的能力,实现项目群管理整体绩效的提升。 ④提升项目群管理提高利润率的能力。架构治理能够避免应用重复建设、信息孤岛、项目之间缺少协同等问题,降低IT投资和运营成本以及信息化建设风险,实现IT系统的灵活性和互操作性,以更快地响应业务需求,增强组织的外部认可。 四、结语 文章在分析企业架构理论和电网企业的企业架构治理构建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企业架构治理与信息化项目群管理的融合思路,并结合电网公司的实际情况,指明了企业架构治理应用于信息化项目群管理的模式以及企业架构治理对信息化项目群管理能力的提升,适用于省级电网公司企业架构治理与信息化项目群管理的融合建设。 项目群管理论文:项目群管理理论综述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企业逐渐出现了项目群工程,大型项目呈现出项目群的特性,项目管理变得更加复杂。传统项目管理的实践和理论孤立地考虑单个项目,使得项目群管理越来越重要。而面对日益出现的项目群工程,传统项目管理的局限性开始显现。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从事项目管理研究和实践的学者和管理者把目光投向如何对项目管理集成化,如何对多项目进行管理。由此,项目群管理作为一种区别于传统单项目管理的方法被提出。项目群管理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运用公司资源、协同运作,尽可能产生多项目的协同经济效益。 关键词:项目群管理 项目组合管理 企业战略 1 项目群管理产生的背景 20世纪90年代,在竞争日益激烈和变化的环境下,组织要想取得长期生存和发展,需要设立长远的战略目标,在这些目标的指导下,组织才能在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而根据组织战略目标制定的具体目标需要借助一定的载体才能够实现,项目以它所具有的面向目标、面向对象、独特性、临时性等特点,成为了实现组织战略目标的载体。然而,一方面由于组织缺乏战略或者战略模糊,另一方面,组织规模的越来越大,并行运作的项目越来越多,组织往往忽视项目的战略性问题,从而在现代组织中出现项目管理与组织发展的总体战略脱节的问题。因此,要想使竞争地位发生根本性改变,组织就必须将项目和战略有机结合起来。如何将项目和战略有机结合起来,项目群管理就成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理论和工具。项目群管理就是为了实现组织的战略和项目群的共同目标,应用知识、技能、技术、方法和工具,对项目群进行协同管理。 2 项目管理、项目组合管理和项目群管理 项目群管理或者项目集管理(Programme management)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作为项目概念的延伸,其含义尚未得到一致的认识。PMBOK 2008中,项目群被定义为一组相互关联且被协调管理的项目,而项目群管理是指对项目群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以实现项目群的战略目标和利益。目前项目群管理的类型有:面向约束型、面向客户型、面向产品型和面向战略型。 项目管理、项目组合管理和项目群管理相互联系,又各具特征。一方面,项目群管理和项目管理,从定义上,项目群管理是为了实现多个项目整体的战略目标和利益,而对一组项目进行的统一协调管理。而单个项目管理则是为了交付某个特定产品以实现项目目标的过程。另一方面,项目群管理和项目组合管理,项目群管理要求项目之间必须具有关联性,通过协调管理使项目形成协同关系,但项目组合管理对项目间的关系并没有严格要求。因此,项目群管理不同于项目组合管理,它重点关注项目间的依赖关系,并找到管理这些依赖关系的最佳方法。而项目组合管理关注的是通过审核项目和项目集来确定资源配置的优先顺序,确保对项目组合的管理与组织战略一致。但是,项目群管理和项目组合管理又有一定交叉性,他们的共同之处在于其管理的核心问题,即如何协调和管理有限的资源来获取最佳项目组合。 3 企业战略和项目群管理 随着项目和多项目管理思想在企业管理中的逐渐深入,项目群工程已成为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如何协调、管理好这些项目群成为企业成功的关键。传统意义上,衡量一个项目是否成功的标准是“按时、在预算内和规定的标准内完成项目”,而这些用来衡量一个项目群工程是否成功则远远不够。在项目群管理中,企业关注的不仅是单个项目对企业战略的贡献,还包括整个项目群工程产生的整体效益,如果单个项目按时在预算范围内并且符合个项具体要求的完成了,但没有能够支持企业的发展战略,或项目群的整体目标不符合企业的战略目标,也不能认为这个项目成功。由于战略是组织项目选择构建项目群、企业项目群中各项目的资源分配的基础,因此项目群的管理过程中始终要把企业战略摆在首位。项目群管理中,无论从项目群选择,资源分配、项目协调还是项目评价,始终围绕着组织战略这个根本目标来进行,所以组织战略是项目群管理的基础。另一方面,项目群是企业战略和项目之间的一个桥梁,项目群可以随着战略和项目的变化而相应变化。 4 项目群管理生命周期 项目群管理生命周期一般包括以下四个阶段: ①项目群识别和定义。这一阶段主要是对整个项目群进行定义并制定其目标,同时其目标要符合组织的战略目标。只有符合企业战略目标的项目群才是企业成功的关键。 ②项目群计划。此阶段主要是对项目群的各项工作进行具体化,包括进度安排等。 ③项目群实施。此阶段就是对前面设定的计划进行具体的实施过程,严格按照计划进度开展各项工作。 ④项目群收尾。这个阶段不仅包含项目群的验收和项目群的运行,而且包含项目群运行后的评价,以便对整个项目群的工作进行总结,从而使项目群经理更好地管理以后的工作。 借助于项目群管理生命周期,项目群经理可以更好地控制和协调项目群,从而提高其管理的效率和效果,使其达到组织预期的目标。 5 项目群管理在现代企业战略管理中的局限性 项目群管理通过在不同类型、不同经营领域的项目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资源,将项目有机结合在一起,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但项目群管理在实际应用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受到了学者的质疑和批判,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如何处理项目群经理和项目经理之间的关系。PMBOK 2008中,项目经理是执行组织委派其实现项目目标的个人,而项目群经理负责统筹管理一组相关的项目,从而取得单个项目管理所无法实现的收益和控制。项目经理与项目群经理密切合作,以实现项目目标,并确保项目计划符合所在项目群的整体计划。 第二,如何使企业战略和单个项目目标相匹配。企业战略是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而项目群管理的目标一旦设定就不再改变了,这就限制了项目群管理的灵活性。 第三,如何处理因抢占资源而导致项目之间出现的竞争。因为资源有限,在某一时间内,可能出现多个项目对某一资源的过渡需求而对另一资源闲置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项目之间因抢占资源而产生的必须按照优先次序使用资源的情况成为了整个项目群成功的关键。 6 结论 本文主要论述了项目群管理的概念、生命周期以及它与企业战略的关系等,项目群管理作为一个新的概念,仍存在很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随着经济社会和项目管理技术的不断发展,项目群工程必然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项目群管理也必然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项目群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项目间的依赖关系复杂,同时也受到有限资源的约束,由此便产生了两个问题,第一,如何确定项目间的优先级关系和权重?第二,如何在资源约束条件下实现资源在项目间的合理分配?这些都是未来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内容。在今后的项目群管理中,项目的选择、资源的分配、项目群管理的组织、支持机构PMO的管理、风险管理、HR管理等问题都值得我们进行更深入的探索,以形成一套成熟的项目群管理体系。在未来成熟的项目管理组织中,项目管理会处于一个由项目群管理和项目组合管理所治理的更广阔的组织环境中,管理好整个项目群和单个项目之间的关系是企业实现长足发展的关键。因此,项目群管理将会是现在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研究和实践的热点。 项目群管理论文:试论群体别墅工程的项目成本管理 摘要:完善群体别墅工程的项目成本管理对提升房地产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针对群体别墅工程项目开发成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群体别墅工程;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管理 完善群体别墅工程的项目成本管理对提升房地产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针对群体别墅工程项目开发成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群体别墅工程项目开发成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项目开发初期的成本管理缺乏足够认识和控制 群体别墅工程项目开发初期包含项目的投资决策以及规划设计两大方面是整个项目的基础, 这个阶段的费用占据项目总费用的比率并不高,一般不会超过 3%,但这个阶段对整体成本的影响却是深远的,甚至会影响整个项目的 90%的成本。 项目的投资决策是否正确直接影响到企业经济资源是否能实现优化配置并获得最大效益。 项目的规划设计阶段更是成本控制的龙头。 通过确定合理投资并科学勘察设计,将工程项目的技术性和经济性有机结合,实现投资的效益化和工程设计的全面化。 当前我国很多特别是一些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对工程项目缺乏经济和技术的综合分析,这些企业本身缺乏专业的房地产专业人才, 设计人员只关注项目质量,对项目的总体造价并不关心,这就导致企业的设计方案缺乏经济性。 另外工程设计清单中还存在工程量的错算甚至漏算情况, 既难保证工程质量又使项目成本难以有效控制。 2、项目组织管理涣散,成本管理很难有效实施 当前在群体别墅工程项目开发过程中, 为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很多企业都会对工程进行拆分实行分包或转包。 这种开发方式在项目建设初期的问题并不明显, 越到项目实施后期,各分包单位之间、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以及承包单位和开发企业之间在项目的配合以及对接上的矛盾将会日渐突出,这些矛盾都成为群体别墅工程项目开发后期管理的难点问题。 由于参建单位众多,交叉作业项目多,各单位的进、退场时间就有所不同,开发公司要与各专业工程以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单位签立施工合同。 由于招标工程中的要求不够完善、监管不够到位,签订的合同不够严密,很多施工企业都只考虑自身利益,相互间合作意识差,工期拖延情况时有发生,管理上也比较混乱,企业很难对项目成本做好控制。 3、群体别墅工程项目开发全寿命周期成本管理缺乏 群体别墅工程项目的寿命周期即项目从评估创意到建设,最终至项目竣工交付和售后服务等所涉及到的全部时间。在这个过程中每个环节每个方面都会涉及到企业的资金流动,因此成本管理控制必须贯穿整个寿命周期,立足各环节,以系统的全局发展观来对项目进行控制。当前很多房地产企业对项目的成本管理只侧重于施工建设阶段,对寿命周期成本管理则关注较少,对群体别墅工程项目的拆除和竣工等阶段的成本管理不到位。 4、成本管理方式落后,管理难度大 当前我国房地产企业素质参差不齐, 很多企业在房产项目中成本预测方式和方法滞后, 并未依据国际的一些通行做法在项目投标前就完成并细化项目的各项成本预算。一些群体别墅工程项目在投标阶段只计算投标价格, 没有将计划成本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具体项目以及各实施环节,没有具体的管理目标。 二、群体别墅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完善对策研究 当前我国房地产业环境复杂,随着政府一系列调控政策的出台,房地产的发展前景并不明朗,完善群体别墅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对提升房地产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阶段着手实施: 1、项目决策阶段成本管理完善措施 项目决策阶段的成本管理可以从项目的定位选择以及规划设计两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方面,需要对群体别墅工程项目进行准确定位,明确其各类经济指标。 当前一些群体别墅工程项目定位不当,在功能设置上不合理,导致投资成本高而收益低,远远背离投资初衷。搞好市场预测并确定合理的开发建设标准和消费目的市场,并确定建筑项目的特点、价格水平、经营策略以及开发计划等,再拟定项目的具体投资规模、项目成本和投资收益等指标,尽量降低项目投入;另一方面,需要优化群体别墅工程项目的规划与设计。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与项目品质息息相关。一个高品质的项目需要具备高质量、优景观、美环境,花园式的宜居社区是很多项目设计时追求的目标。 项目要做好规划设计就需要充分结合地域特色以及民众的居住特点,尽量设计并创新出更多产品。 2、项目设计阶段的成本管理完善措施 房地产设计阶段是指在做出项目的投资决策后,经过房地产企业与收托单位共同确定的项目具体设计成果,主要包括项目规划的方向与概念设计、项目的整体设计、布局设计、工程量设计、具体施工图设计以及费用耗费估算等多个方面。项目的设计阶段是项目整体成本控制管理的关键,此阶段费用虽然在总建筑安装费用中所占比率不大,但对工程的整体造价却是影响深远。项目设计总体质量的好坏不仅影响到整体建设费用高低以及建设工期长短,更决定着各类资源的投入多少。科学的设计能有效降低项目工程造价,因此房地产企业迫切需要走出重技术、轻经济合理性、设计标准改变随意性等误区。设计阶段的成本管理完善可以从三个方面展开:第一,推行设计招标制,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合作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积极推行建筑方案和经济方案相结合的项目设计招标方法,将项目的围护、绿化等配套设施的设计融合进主体项目进行统一招标,通过对竞标企业进行系统的、 有组织的专业评比后选择出最优的设计单位,以达到既优化项目又降低工程成本的目的;第二,积极推行限额设计,完善设计经济责任制,有效控制项目造价。设计人员需要熟悉掌握工程项目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建筑材料预算价格,根据项目的投资估算对项目成本进行概算和初步设计,最后在此初步设计基础上设计项目的整体概算和施工设计。 在对投资资源的使用中,必须秉承质量与效益双赢的原则,设计一旦确定后就要进行严格控制。;第三,强化法律意识,运用合同控制造价。 3、在项目实施阶段的成本控制 施工阶段作为招投标工作的延伸, 这也是资金投入的最大阶段。 施工阶段作为施工合同履行落实的阶段, 加强施工控制的过程就是履约的过程。 该阶段成本控制的主要工作为: (1)抓好合同管理,减少工程索赔 在施工阶段成本控制的关键是对工程变更实行有效控制。作为业主方造价管理人员要做到事前把关,主动监控,严格审核工程变更,计算各项变更对总投资的影响,从使用功能、经济美观等角度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工程变更,减少不必要的工程费用支出,避免投资失控;另外,对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不履行约定义务及时提出反索赔,使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同时做好月度工程进度款审核,避免投资失控。 (2)从技术措施上展开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 技术措施是项目投资实施的必要保证, 广泛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办法等等,想方设法在技术上实施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 因为直接费的高低影响到间接费的高低,所以选用新工艺和新材料, 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缩短工期的有力保证。 (3)从经济措施上展开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 严格控制管理现场经费,合理使用广告策划费、销售费等,减少销售成本,最大限度降低静态投资。 另外,加强材料的现场管理,合理堆放,减少搬运及损耗。 4、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 工程竣工后与建设单位办理结算手续,尽早结回工程款,有利于偿还债务和资金回笼,这也是项目成本过程控制的目的。 这样一来,有利于降低企业内部运营成本获得相应利润,大大降低了经营风险,最终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同时,根据国家或地方的有关法规、合同预算及费用定额、竣工资料,对送审的竣工决算进行核实工程量,落实联系单签证费用,使审核后的结算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 三 总结 重视对群体别墅工程的项目成本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经济效益,使房地产企业更加健康稳定的发展,利于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项目群管理论文:我国房地产企业项目群集成管理模式研究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房地产行业,尤其是一型房地产企业,企业的项目一般规模都比较大。现代房地产企业的项目朝着大规模、投资多、建设时间长、影响大的方向发展。项目群的概念也逐渐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做好项目群的管理是房地产企业项目成功的关键一步。本文就项目群管理,分析房地产企业项目群集成管理模式。 【关键词】房地产;项目群;集成管理模式 在工程的开发、设计、施工、竣工结算中运用工程项目管理可以使得工程在一定的秩序下进行,可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从工程监理到工程项目管理,这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表现,而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速度越来越快,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城镇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快,房地产行业的项目开始朝着规模大、投资高、参建的单位多等方向发展。而且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的项目又承载着一定的风险,项目规模的扩大和各种技术的复杂因素又增加了风险,这使得房地产的项目管理越来越复杂,项目群集成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是当前形势下房地产企业需要重点思考的地方。 一、项目群管理概述 项目群,顾名思义就是很多个项目,这些项目有一些内在的联系,这些项目在单独管理时无法取得预期的效益和目标,将他们联系在一起统一协调管理时就可以获取预期的效益和目标。项目群中的项目需要共享组织的资源,需要进行项目之间的资源调配。项目群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复杂性,项目群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又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而变化,而且各个项目之间相互重叠,非常复杂。第二,不确定因素多。由于工期较长,这样使得项目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发生极大地变动,涉及的层面广又使得项目的风险加大,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第三,工作内容可量化。项目群虽然内容纷繁复杂,但是基本上都是一步步进行下来的可以量化的工作,可以对项目群的进展进行跟踪和评价。 项目群管理是指为了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和利益,而对一组项目(项目群)进行的统一协调管理。项目群管理需要运用知识和资源,来界定、计划、执行和汇总客户复杂项目的各个方面。项目群管理是站在一个较高的立场上进行的,是一种协同管理的方法。项目群的管理是基于相同的目标进行的,是各个子项目之间有着密切联系下进行的。 比如说,某大型房地产企业在全国的不同省份同时都有建设项目,对这些项目的管理需要按照各个省份当地的情况来进行,而由于地域范围广,无法实现强大有力的管理,这样很容易造成管理信息的滞后,不利于企业的发展。那么企业就可以根据这些项目内在的共性将项目联系成一个整体,实现项目之间信息的共享和交流,在较高层次上进行综合管理,然后再在各个小项目上进行具体的管理。项目群的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内容,需要从很多方面来进行规划创新,建立合理的信息共享系统,促进信息的交流,促进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房地产项目群集成管理的层次分析 项目群的集成管理理解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要素集合成为一个有机系统,这种集成不是要素之间的简单叠加,而是要素之间的有机组合。管理集成运用系统化的思想,以系统整体优化为目标,使系统各要素集合成一个有机整体,并以系统为对象综合性地解决管理系统问题。房地产项目群的集成管理分成两个层次:一个是横向管理,一个是纵向管理,这是根据项目群内在联系方式的不同而带来的,需要企业根据具体的项目群和企业想要达到的战略目标来确定集成管理的方式。 1、横向管理 房地产行业的项目群的横向管理指的是在一个大型的房地产项目中,将这个项目视为总项目,然后这个项目的总承包商就是主要的管理人员,总承包商会根据项目的特点对项目进行分割,将不同的子项目分割给其他的很多承包商,也就是所谓的分包,那么这每一个分包就可以视为子项目,这些项目有机组成一个整体,各自发挥着作用。不同的子项目要对总承包商负责,这是一个项目群,大家在资源共享的环境下协调工作,各自完成各自的工作,从整体上进行集成管理,就是要实现整体上每个项目的优化,最终实现整体项目的目标和效益。而如何将这些子项目集成最终促进项目群整体目标的实现,是集成管理中需要重点思考的课题,是需要根据项目的内在机制和特点来分析的。 2、纵向管理 纵向管理表现为一个大型的房地产项目中内在的集成,是根据内部机制而形成的集成,将内在的各个部分以一定的方式紧密联系起来,让每一个部分都在一定的机制下形成前后贯通、相互关联的模式。这种方式就是在整体上实现各个项目的最优化设计,让项目的投资者对项目有一个整体的把握,能够对项目实现实时的监督,让项目内部信息实现共享,实现上行下效,促进建设施工的保质保量完成。 三、项目群集成管理实现模式分析 项目群集成管理中首先要注意三个维度的集成管理,也就是全生命周期的集成、管理要素的集成和管理组织的集成。全生命周期的集成就是根据各个子项目的生命周期进行分析,从项目的开发设计到最后的竣工结算,每一个项目的生命周期构成一个整体,形成全生命周期。管理要素的集成就是说对于可能会影响项目进程的要素如:工期、费用、采购、人力资源、信息交流等,对这些要素进行分析,做好全局优化处理。第三,管理组织的集成就是将项目群中所有出现的管理者连成一个整体,实现他们之间信息的交流共享,挖掘每一个管理者的潜力,实现整体项目的管理水平的提高。 1、“6S”模式 所谓的“6S”模式就是基于6个分解体系而形成的集成管理模式:EPS(企业项目分解体系)、WBS(项目群下工作分解体系)、RBS(项目群资源分解体系)、OBS(组织责任分解体系)、CBS(项目群费用分解体系)、KMS(项目群知识管理体系)。这六个分解体系根据项目的特点,将项目中的一些内在的东西分解出来进行集成管理,每个分解体系之间都是相互配合的,相互之间实现信息资源的交流和共享。这几个分解体系之间又是相互顺承的关系,首先是企业根据具体的项目群做好EPS,然后在进行WBS,进行工作分解之后就是资源的分解,总之互相之间是顺承的同时又是相交的,相互联系紧密。在6S模式下,企业的项目群就是在整体的目标上再进行各个子项目的集成,各个环节的集成,促进整体目标的实现。 2、信息网络模式 在房地产项目群的管理中,信息资源的共享是非常重要的。在传统的项目管理中,各自都是分离的,这样导致了各个管理者之间、各个环节之间无法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大家之间没有信息的交流沟通,这样就导致了信息的滞后和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在项目群集成管理下,根据内在的联系,建立统一的信息网络系统,将每一个人的活动都纳入到信息网络之中,通过信息网络可以获取项目的进程的各方面情况,可以实现大家之间信息资源的共享,促进工作的高效进行。 四、结束语 房地产企业发展得越来越快,而市场竞争力也是越来越大,而目前大型的项目越来越多,这使得房地产企业在项目管理中的内容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为了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降本增效,必须对项目进行项目群的集成管理,在整体上系统的把握项目群,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的发展。在当前形势下,对项目群的集成管理是建筑、房地产、水利等行业需要重点思考的课题。 项目群管理论文:海洋工程群项目管理的组织模式浅析 摘要:随着我国海洋油气开发的快速发展,海洋工程行业也面临着艰巨的挑战。海上油气田的大量开发,导致项目数量急剧增加,但项目管理人才确一时间未能跟上步伐,此时就需要采取一种新型的项目管理模式——群项目管理。这种管理模式更高效的发挥出人才的能力,可以有效地解决项目多管理人员少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国内海洋工程行业管理现状及模式的浅析,为从事于海洋工程行业群项目管理者提供参考。 关键词:海洋工程群项目组织模式战略 引言 当前,世界经济已开始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也就是把知识转化为效益的经济时代。而项目管理正是实现这种转化的重要方法和手段。所以,项目管理作为管理科学的最新分支,无论在研究和在应用方面都正在迅速发展。而在面临单一战线不能满足需求而需要多条战线同时拉开时,项目群管理模式自然责无旁贷的担负起这个重任。 现状 随着国内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油气资源供应不足将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为提高对油气资源的占有量,海洋油气的开发已经成为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重点。海洋石油工程行业也将面临着巨大的工作量,需要克服工作量大、工期短、资源短缺、天气恶劣、协同作业能力要求高等不利因素,在这种情况下科学、有效的群项目管理组织结构模式是保障多个项目能够有机的协调与配合的必然模式。 模式介绍 工程项目组织要求其成员在特定的时间内完成特定的任务,因此,所建立的组织机构应当是有柔韧性的、适应任务要求的组织。组织中的成员具备多种技能,能够在必要时从一种工作轻而易举地转到另一种工作。 依据国际项目管理理念、管理方法,针对公司业务领域逐步扩大,项目数量逐年增多,项目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根据项目特点分作业区块组合群项目组织形式,实行群项目总经理负责制,在群项目基础上实行专业化项目管理。 群项目组织机构特点 集中项目人员综合使用,节省项目管理资源,专业协调、计划、费用、秘书一套人马服务于多个分项目。 根据项目特点,从设计方案、施工工艺统筹考虑,利于标准化及设备材料采办。 按照专业划分,利于逐步培养专业化项目管理队伍。 群项目组织机构的原则 按照项目所属海域、结合在建项目情况,分区块将多个项目集合成群项目组。 按照项目类型将相近及业务关联的项目并入临近区块群项目组。 结合项目对应业主情况,适当组成群项目组。 群项目基本管理关系 群项目实行项目总经理负责制,项目总经理接受公司总裁任命。 群项目总经理按照合同分别与相关业主沟通,是执行群项目经济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 群项目组下设分项目组,分项目经理由项目管理中心任命,具体负责个体项目的施工管理协调,向项目总经理报告工作。 具体做法 工程群项目组织机构是在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中的职位结构设置以及设置的结果。项目群组织是为了实现项目目标而成立,而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离不开项目组织成员之间的通力配合。 人员配备 人员配备管理计划是项目群管理计划的一个从属部分,项目总经理接受任命后,应根据合同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编制完成项目管理策略性文件,针对项目人员配备管,描述何时及以何种方式获得项目成员。 项目团队组建 毫无疑问,影响项目成功的因素包括资金、技术和设备等等。这些因素当中,最关键的因素是居于主动地位的项目经理和项目团队,一个有效的项目团队是项目获得成功的不可或缺的要素。 时间表 人员配备管理计划说明项目对各个或各组团队成员的时间安排要求,以及招募活动何时开始。 成员复员安排 确定团队成员的复员方法和时间,对项目、团队成员都有益。在最佳时间,将团队成员撤离项目,可消除工作职责已经完成人员的费用支出,并降低成本。 培训需求 如果预期分派的员工不具有所要求的技能和能力,则可作为项目的组成部分制定一份培训计划。计划也可包括如何协助团队成员获取对项目有益的证书等各种方法。 改进空间 在项目一开始的时候,项目总经理就应该详细说明项目的目标以及项目工作范围、质量标准、预算、进度计划。项目团队建设除了需要项目领导班子的努力外,项目团队成员的努力付出同样也是不可或缺的。相信其他成员都能按时按质完成各自的任务而不影响其他成员的工作。尊重团队的所有成员,把项目成功看得比个人获取更重要。总之,团队中没有自我的概念,也没有个人的成败,如果项目成功了,那么人人都是赢家。 结束语 项目群管理需要基于项目管理视角构建组织群管理,完成业务、管理、信息流程的整合,为项目管理构建一个从单项目级到集团级的预期环境。在群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内外条件的变化,项目的进展可能会偏离预先设定的目标。因此在这个动态过程中,不可避免需要对各项目间的利害关系加以分析,通过组织手段对其进行调整或纠偏。管理者所做的工作归根结底是面对现实与未来不断做出各种决策,使组织的各部分都可以不断地运行下去,直到取得满意的成果。 项目群管理论文:谈谈建设工程项目群管理 摘要:建筑企业是一个典型的项目式管理组织。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多项目同期运作是现代大型建筑企业经营中的普遍现象。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已经意识到工程项目与企业战略目标的关系,企业的决策与管理层会把他们首要关注的方向转向如何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而项目群管理通过对项目群中的所有项目进行集成化管理,能最优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和最大化商业利益,因而将成为今后项目管理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群管理 近几年来,固定资产投资逐年加大,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促进了建筑行业持续发展。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建设工程项目以大型、复杂、群组的“巨项目”形态出现。表现为投资多,周期长,范围广(主要指地域范围),影响大。尤其是政府投资的大型项目,如西气东输工程、长江三峡工程、北京奥运场馆建设工程等,都包含很多个不同类型的子项目。另一方面,国内建筑企业的改革正在向施工设计总承包和专业总承包方向发展,逐步实现由现行的劳动力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管理密集型的企业转变,管理出效益是所有企业管理者的共识。企业为了实现既定战略目标,往往需要同时建设多个不同的单项目,不仅每个项目都要保证成本、进度和质量等目标的实现,而且每个项目完成后还要能达到企业既定的战略目标。由于这些项目往往在人员、资金、物资材料、时间以及技术管理等关键资源利用上存在着各种关联与冲突,一旦管理不善,多个同时实施的项目就会陷入一种混乱、低效的状态。如何面对这种局面,让企业从多项目管理的困境中找到出路,成为了项目管理领域的一个热门问题。工程项目群成为了急需研究的新课题。 一、什么是项目群和项目群管理 1.项目群 国内外对项目群有多种定义。文献[1]认为项目群是一组相互关联并需要进行协调管理的项目;文献[2]认为项目群是以协调管理或集成战略层面的报告为目的而进行的项目组合;文献[3]指出项目群是对项目以协调的方式进行管理,通过对相关项目的结构和过程进行组织,以获得比单个项目管理更大的整体利益;文献[4]提出项目群是通过对项目组合协调管理、改变组织以获得战略意义。 虽然这些定义各不相同,但是它们都包含项目群的3个特征:多项目并行实施、统一战略目标、统筹分配资源。 (1)多项目并行实施 指有由多个项目组成,这些项目同时发生或部分搭接。这些项目相互间存在这一定的联系,如资源利用,风险组合等,并具有相同的目标。一个项目的实施可以对其他或者整个项目群造成影响。 (2)符合企业的既定战略 指项目群的构建及项目的选择是建立在企业的既定战略上。各组成项目在整体上与企业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都为整体目标服务。 (3)统筹配置资源 指项目群范围内系统化地合理安排资源。由于目标的同一性,多个项目可能同时使用同一资源,或同一资源供若干个不同项目调用。这就需要在单个项目资源合理配置的基础上,从项目群系统角度出发,在不同项目之间合理调配资源。 总之,项目群就是对现有的和将开展的一些项目进行集群的一种组织框架,这些项目基于组织的战略建立共同的目标体系,以适应组织内部、外部环境的方式相互关联,最终创造出超出集群个体项目综合的价值[5]。项目群经过协调统一管理以便获取单独管理时无法取得的效益。项目群中的项目需要共享组织的资源,需要进行项目之间的资源调配。 2.项目群管理 大型复杂的项目管理、多项目管理和远程项目管理是现代化工程项目管理的三个发展方向[6]。项目群管理(Program Management)是指为了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和利益,而对一组项目(项目群)进行的统一协调管理。项目群管理需要运用知识和资源来界定、计划、执行和汇总复杂项目的各个方面[7]。 同项目管理相比,项目群管理是为了实现项目群的战略目标与利益,而对一组项目进行的统一协调管理[8]。项目群管理以项目管理为核心。单个项目上进行日常性的项目管理,项目群管理是对多个项目进行的总体控制和协调。单项目管理与项目群管理的区别见下表。 单项目管理与项目群管理的比较 单项目管理 项目群管理 管理目标 项目完成交付 企业战略目标 管理方式 自下而上,单一性、战术性的 自上而下,层次性、战略性 管理范围 单个项目 执行或拟执行的所有项目 管理周期 短期,从项目启动到项目结束 长期存在 管理决策层次 项目经理/项目部 高层管理者/企业决策层 重要管理者 项目发起人 项目经理 项目客户 企业高层管理者 财务经理 企业最终股东 管理内容 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采购管理 根据战略目标进行项目组合范围定义,构建选择和动态组合管理 二、工程项目群管理 工程项目群管理是项目群管理理论在建设工程项目领域上的应用,是对现有和将开展的一系列工程项目进行集群的一种管理框架。这一系列项目基于总体战略建立共同的目标体系,利用项目间的项目关系,以适应整个工程项目组织内部、外部环境的方式相互关联,最终创造超出集群个体工程项目总和的效益。对于大型工程项目和多项目的情形,建立起基于整个战略与资源的多个工程项目群,各个工程项目群实现一定的战略目标。同时项目群以一两个核心工程项目为中心,集合一些存在资源、技术、结果及效益相关的项目,构成多种类型的工程项目集合,从而奠定实现整个战略目标的基础。而工程项目群管理就是为了实现总体战略和项目群的共同目标,应用知识、技能、技术、方法和工具,对工程项目群进行协同管理。使一系列工程项目管理变得更高效、更合理、更科学[9]。 工程项目群管理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群定义、工程项目群构建选择评价和项目群管理实施三个方面。 项目群定义是项目群启动的第一个步骤,它把项目与组织的战略目标联系起来。工程项目群定义是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对拟组建的工程项目群的范围、产出成果、功能和目标进行界定。项目群定义要解决的问题有:项目群的目标、范围、输出、风险。项目群目标是指需要通过项目群实现的某个组织的特定任务,这个目标来源于该组织的战略需求。对项目群目标的说明应清晰准确,并应包含定性与定量两方面的度量标准,项目群目标主要包括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成本目标三个方面。项目群范围是指项目群包含的所有项目、项目和项目群的边界以及项目之间的接口或联系。项目群范围的确定必须明确、具体,包括时间和空间范围要求。在项目管理中,WBS(工作分解结构)是实现有效管理的基础,PBS(产品分解结构)是管理者有效的范围管理手段。 工程项目群构建为了更加合理高效的管理好多个工程项目,通过对总体战略目标分解和对一系列工程项目的相互关系、风险等的属性的分析,将多个工程项目组合成一个或几个满足战略与约束的工程项目群,从而有利于多个项目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充分、高效的利用项目之间的资源,减少组织管理之间的冲突,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工程项目群构建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9-10]: (1)单个项目或子项目的信息收集。包括单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数据、项目之间的相互关系、目标效益、费用成本、人力资源需求、风险因素等。这些数据是进行项目群构建优选和后评价的主要基础和依据; (2)工程项目优选技术和方法。即如何根据企业战略和项目群的定义,确定在资源冲突时项目群组成项目实施的优先顺序,这种优选技术和方法通常包括各种数学分析方法和数学模型; (3)工程项目的选择标准。即确定选择组成项目群的准则。由于企业实施的项目不一定都适合组成项目群,因此需要制定选择标准,使根据标准选择到的“正确的项目”既要符合项目群的定义,同时还要兼顾项目之间的相互关系。 (4)工程项目风险管理。项目群往往涉及大项目、多项目,其面临的外部环境比一般项目要复杂很多,从而面临的不确定性也随之增多。在工程项目群中某一个项目的风险可能影响到整个项目群的顺利实施,工程项目群风险主要包括单项目风险和项目组合风险两个方面。 工程项目群管理实施主要包括项目群进度、质量和成本的控制与协调,项目关键资源的调配与集成利用,各项目信息沟通管理,风险控制与管理以及项目群后评价等方面。 三、工程项目群管理的适用范围 由于组建工程项目群管理需要额外的资金、人力投入,因此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需要实行项目群管理,只有当实施项目群管理能够实现额外的效益,或者不实施项目群管理则整个项目运作会陷入一种混乱无序状态时,才有必要实施项目群管理。一般来说,工程项目群管理适用的范围主要包括: (1)大型“巨项目”。主要指投资额度大,建设周期长,实施的界面(地域、空间等)广,包含多个复杂工序和施工段的大型项目。如西气东输工程,长江三峡工程等。 (2)大型群体建设项目。主要包含多个功能上相互关联,内容上相对独立的群体工程。如包含 “鸟巢”、水立方、奥林匹克公园在内的北京奥运场馆建设工程,一共有31个比赛场馆和45个训练场馆需要同时修建,需要运用项目群管理理论,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资源,达到最佳规模效益。 (3)同时有多个在建项目的大型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多项目同时运作是这些企业的特点。因此建立具有相同的地域属性、资源属性、目标属性等的项目群,实施统一控制和管理,从而提高管理的效率,实现整体最优。如贵阳的花果园项目、世纪城项目等。 四、结束语 工程项目群管理是站在企业战略层面对现行企业中所有的在建、拟建工程项目进行筛选、评估、计划、执行与控制的项目管理方式。与单个项目管理不同的是,项目群管理是在存在多个项目的前提下,针对构建的项目群,如何通过协调和分配现有资源而获取最佳项目实施组合的管理,已获得集群效益的过程。通过项目群管理平台,企业能够很方便地对多项目直接进行监控和干预,对多个项目进行分析比较,从而更好地进行资源调配。同时,多项目管理也是项目组合管理的基础,建筑企业的项目导向性非常明显,项目的成功是企业利润来源的基础,项目管理的成功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另外,对建筑企业来说,同时可能有多个项目在实施,这些项目之间在资金、时间、资源方面往往存在争夺关系,项目之间的这种关系往往导致公司资源的调配方面出现激烈地争夺和冲突,恶化企业的管理环境,造成项目的失败,而通过项目群管理,对企业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和集约利用,可以从根本上改善这种管理局面;因此,实施项目群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项目群管理论文:浅析EPC总承包项目群招投标管理 摘要:在工程招标中,总承包项目群的招投标有利于设计施工的一体化管理,但是对于投标主体的资质要求就相对高很多,所以,项目群的招投标管理对于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非常重要。本文分析项目群招标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比如恶意串通招标、暗箱操作、假招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招投标管理中资质审查力度差、标价过低等影响因素,提出解决项目群招投标的管理措施,分别从制度管理、标书管理、资质审查、政策引导等方面,加强对不正当招投标行为的遏制,科学合理的进行项目群的招投标管理,从而解决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工程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不正当竞争;法规制度 一.前言 项目群是指一批位于不同地域,设计标准类似,规模类似,由同一个企业不同生产部门实施的项目。项目群的管理结合了设计、施工、采购管理的多项工作,这对于我国分散管理的施工行业来说,能够同时具有项目群各项管理职能的施工企业很少,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独立经营的格局在我国持续了很长的时期。近几年来,EPC模式在我国发展迅速,项目群EPC总承包时有出现,为了做好EPC项目群总承包,首先要做好项目群招投标。但是,在实际招投标管理中,由于招投标管理不善,存在着几家施工企业共同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合作投标、恶意串通招标、资质挂靠、投标单位盲目压低标价等不正常现象,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不利于EPC总承包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保证。因此,在项目群招投标管理中要加强制度管理和规范招投标流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项目群的招投标正常进行。 二.EPC项目群管理和招投标的基本理论 EPC是英文:Engineer,Procure,Construct的第一个字母缩写。EPC项目群的含义是指对整体工程负责“设计、采购、施工”的综合管理,即工程总承包。同单一项目管理相比,项目群管理是对一组项目进行的统一协调管理。项目群管理需要运用丰富的知识和足够的资源,来界定、计划、执行和汇总客户复杂项目的各个方面。项目群管理是以项目管理为核心,对多个项目进行的总体控制和协调。 项目群管理理论包括集成管理、协同管理、各应用领域以及通用的管理理论,其中集成管理在项目群管理中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是实现项目群管理的关键。集成管理的目的在于提高系统的整体功能,项目群的集成管理包括管理要素集成、管理组织集成和全生命周期集成: (l) 管理要素集成:是对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费用、范围、采购、风险、沟通和人力资源等要素的整体管理,进行的全局要素的优化。 (2) 管理组织集成:是指对参与项目管理的监理咨询、设计师、承包商、供应商和业主之间的交易关系的综合管理,管理组织集成有助于参与管理的各方沟通协调,提高工程管理的水平。 (3) 全生命周期集成 :即工程项目生命周期的各阶段的集成,包括设计、决策、施工和后期运营评价各个环节的整体管理。 招投标,是招标投标的简称。招标和投标都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标投标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应用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作用和技术、经济的方法,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在工程、货物和服务的采购行为中,招标人事先拟定的采购的标的和要求,然后投标人按照要求条件进行平等竞争,在招投标过程中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项目的中标人的过程。其最终目的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2000年1月1日《招标投标法》施行以来,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鼓励公平竟争,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实现企业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在招投标管理中,由于招投标管理的制度缺陷、人为因素等原因,各种不正当的竞争方式和管理缺陷存在于招投标过程中,影响正常的市场秩序。这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串通招标投标。串通招投标的目的是为了达到竞标,采取的不正当手段,隐瞒自身资质缺陷,排挤其他竞争者,从而谋取利益这些串通方式的不正当竞争形式会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利益,甚至会对后期的施工质量造成一定影响。串通招投标有几种形式: 1)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包括投标人联合约定抬高或压低标价;投标人约定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中标;投标人约定一人中标而由大家共同分担标的;投标人内部先私自选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竞标;投标人约定一人中标,中标后给其他投标人利益补偿等形式。 2)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包括招标人内定中标人;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招标人协助投标人更改标价;投标人与招标人协议回扣等补偿,定向投标等行为。 3)假招标行为:也是暗箱操作的表现,一般情况下是招标人出于利益关系已经将项目给了某个单位,但是却对外宣称公开招标,制造假象。 4)关系标行为:这种行为的形成关系来源于招投标管理不规范、评标人员素质低、政府领导权利干预、地方保护等因素。 2. 标底过低或者投标者为了中标盲目低价竞标。这主要是由于业主为了压低投资成本,设置标底过低,或者是投标者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一味的盲目低价竞标。这两种形式都会给中标者带来不可预见的后果,对于中标企业来说,低价工程已无利可图,只能通过节省管理经费、提高功效或者偷工减料来达到目的,或者干脆直接转包拿取管理费,这将会给工程的进度和质量造成极大的影响,有可能因为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工程停工,使工程质量难以保证。 3. 投标资质审查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借用他人的资质证书、挂靠其他企业、花钱买标书等形式,有些企业有很多资格证书,但是资格证书的持有人并不是本企业的职工,这些企业在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人员配置上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因此在投标资质上弄虚作假的行为。 4.招标中业主对工程的投入量未作详细理解,有些未尽事宜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对于出现的工程量增加,业主和施工方往往不能按照合理的处理办法兑现增减投资,就会导致承包商要么碍于关系不敢索赔而通过偷工减料降低损失,要么双方产生纠纷,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四.EPC总承包项目群招投标的管理策略分析 1.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普法宣传 虽然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已经明确了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要求,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出于对利益追求的诱惑,对于招投标中的不正常现象仍是屡禁不止,对于这些非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还不够,在证据收集和查处过程上存在很多困难。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行相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民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关键是把住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招投标的每一项活动公开透明、公正合理,鼓励群众监督,杜绝不正当竞争。 2.进一步理顺总承包项目群招投标系统体制关系的管理 理顺工程管理方(及业主)、工程承包施工方和政府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是建立正常有序的工程招投标市场的最基本要素,必须要弄清楚工程管理方(业主)的责任、工程承包施工方的责任和政府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并实行相互间制约关系,这就一方面要求工程总承包方,即建筑施工设计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可以积极献计献策,推动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公平合理进行,并发挥群众监督职责;另一方面,业主要担负起应尽的责任,维护招投标工作的管理体制,充分尊重行业特点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要求,明确与施工方的权利与义务,从自身内部堵住不正当招投标行为的源头,公平招标;其次,政府管理部门要协调好业主与施工方的关系,积极有效的沟通合作,监督招投标过程和后续相关监管服务,严格遵守招投标管理法规,互相制约,共同抓好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3.规范招标投标程序,对总承包项目群各个环节综合管理,严格控制招标过程的公平性 总承包项目群由于牵扯的项目内容比较集中,异地施工建设,工序环节很多,包括标书中的相关项目设计、施工计划、技术人员配备、机械设备的配备等等,确保中标单位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和施工经验,以及行业信用,是保证工程的施工顺利和质量安全前提。下面对总承包项目群的招投标程序管理逐一分析: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投标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亲属关系、上下属关系等,避免有些企业同时派出几个有隶属关系的单位或者亲戚关系的单位一起参与投标,从而进行串通或者操纵标价的现象;投标人的资金实力、管理经验、技术力量配置和企业信誉,对投标人内部的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证书要深入企业一一对应查实,杜绝挂靠和买证现象;企业的施工业绩审查,可以直接了解企业的综合实力。 2.标书管理 标书管理中包括:标书的制定、评标定标标准、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和标后管理八个环节: 1)标书制定时,充分考虑总承包项目群的特点,标书内容涵盖工程设计、综合施工管理和采购管理的综合内容,对于项目分项的要求及项目施工标准等详细分解,保证业主能够详尽的表达工程招标的具体内容,避免有未尽事宜在定标后再出现纠纷。 2)评标定标标准的制定要根据项目的性质,比如,一般技术性不强的民用工程,侧重点可倾向于价格竞争,对于技术性强,专业性复杂的工程项目,应倾向于投标人的技术水准、管理经验和设计的科学合理性,其次考虑价格。标准制定时同时确定标底,标的的制定中,如果标底过低,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标底过高又会影响投资者的利益,因此要合理确定标底,以价格平抑工程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之间的平衡,。 3)在定好标书和评标标准以后,招投标单位就可以公示招标内容、标的、评标标准和投标评标时间,进行公开招标。 4)投标单位编制标书,总承包项目群的招标书应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内容,详细表述施工组织设计、机械设备投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等内容,以及报价、资格预审资料、资信凭证资料、银行信用资料等内容,标书呈交后要进行密封管理。 5)开标前要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主持宣布评标标准,先开技术标进行评分后再开商务标,公示标底,公开唱标,选出符合标底范围的有效标。 6)评标,评标过程是在招投标中最关键的环节,公正合理的进行评标是减少不正当竞标行为的保证,这包括评标标准的合理性、评标专家的公正性、评标程序的公开性是保证评标有效进行的基础条件,同时在评标过程中加强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招投标的合理性。 7)定标,评标的综合分数出来后要进行公示,然后根据资质审查的结果,确定最后的中标人,这也是要在监督下进行。 8)招投标完成后,业主可以继续跟进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等过程,并结合社会监督力量,发现企业弄虚作假的,可以采取中断履行合同、重新启动招投标管理、索赔等方式,保证后续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业主投资的安全性,这是落实招投标工作实施效果的服务程序。 五.结语: 总承包项目群是最近几年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工程施工模式,在大型的工程项目中,有利于工程质量的管理和综合控制。例如由发改委批复的、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作为项目法人承建和管理的的国家冷鲜肉储备库建设总承包项目群,从2008年开始,在山东德州、河南周口、四川浦江、安徽合肥等地,在全国十一个省市分两批共十一座万吨级中央直属储备肉冷库的建设施工管理,项目涉及到冷库的设计、异地施工管理与材料采购等综合内容,是一项综合技术性很强的施工项目,作为承建单位的我院在项目招投标管理中,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程序,在标书制作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了保证区域性的施工质量,在部门管理中坚持横向和纵向的科学分工与协调,加强施工企业与业主的沟通协调,按照合同要求执行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施工质量管理、物料采购集中管理,对各分项内容内部采取招投标管理,整体评估效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因此,规范招投标流程,有利于总承包项目群的招投标工作的正常开展,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和谐社会的需要,对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推动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项目群管理论文:房地产企业项目群管理现状分析 摘要:近年来大型房地产企业纷纷进行跨区域的多项目扩张,既而项目群管理成为了各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趋势,能否对项目群进行科学合理的有效管理会直接影响到房地产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对房地产企业项目群管理现状进行研究,对项目群管理实践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项目群管理 特征 难点 在国家对房地产业进行连续调控的形势下,我国房地产业已形成多个大型房地产集团逐鹿的格局。房地产集团企业为了实现既定战略目标,需要同时建设多个不同的项目,不仅每个项目要实现投资、质量和进度等要求,而且所有项目完成后才能达到企业共同的目标,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实现集团化规模增长。 1、房地产企业项目群管理的内涵与特点 1.1房地产企业项目群管理的内涵 房地产企业项目群管理是按企业发展为项目开发设计总谱,并帮助企业从全局的需要出发,有效整合项目资源,使其在统一的平台上,协调一致地实现总体目标。项目群管理是企业层面对多个项目的管理,是企业战略的体现及细化。 房地产集团的所有项目都是围绕企业的愿景、使命及战略而展开的,项目群管理是高效地完成一系列房地产项目而使企业的愿景、使命及战略得以实现的基石。 1.2主要特点 房地产企业项目群管理最大的特点就是:多项目并发、阶段性资源投入以及多专业协作。 (1)多项目并发 面对供不应求的市场需求和众多的投标机会,房地产企业经常会面临多项目并发的问题,如何对项目进行筛选、评估、计划、执行与控制已经成为许多房地产企业所急需解决的问题。与单个项目管理不同的是,房地产企业经常需要在假定存在多个项目的前提下,思考如何协调和分配现有的项目资源,以期获取最佳项目实施组合。 (2)阶段性资源投入与多专业协作 房地产项目本身存在严格的专业分工和协作,从方案设计到初步设计,再到施工图设计,存在多专业的分工与协作,因此在房地产企业的具体项目操作过程中,存在严格的阶段划分和专业协作。一个完整的建筑设计项目经常按照国家标准被划分为不同的项目阶段,每个阶段都需要不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因此存在阶段性资源投入的特点。从具体的生产环节看,在资源保障的情况下,既存在同一批设计人员参与到多个项目的方案设计阶段,又存在不同的项目阶段需要同一批设计人员参加。 2、房地产企业各发展阶段的项目管理特征 由于项目群管理本质上也是一种项目管理,因此项目群生命周期与项目生命周期类似,在这里,我们简单地将项目群生命周期划分为三个阶段: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 (1)初创期 房地产企业在初创期主要靠项目经理个人做项目,企业项目管理基本上属于空白,在创业阶段、发展初期阶段的公司大多如此。当项目开始多起来时,企业发现单靠个人,项目无法提供客户合理的价值或由于发展起来后,不能及时补充上合适的项目经理就随便抓人来,但由于经验稚嫩,不能完成项目或项目失败开始增加,企业意识到这些问题,公司开始设立独立的岗位或投入一定的资源进行管理,此情形通常存在于发展阶段的公司,此时通常是某副总或总监负责公司所有项目,开始有一些项目管理方面的制度,通常为技术部门制度。 (2)成长期 处在成长期的房地产企业一般要进行专业化扩张,企业开始建立项目过程管理相关制度,投入相应资源进行项目过程管理,开始建立企业项目管理知识库、建立企业定额等企业项目管理关键数据库,此阶段公司大多发展到一定程度甚至是开始进入成熟期,在此阶段企业对项目的成本控制要求开始加强。 (3)成熟期 在成熟期,房地产企业进行一体化、多元化发展战略,巩固自己的市场份额。此时企业拥有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制度,组建专业的PMO来开展企业管理,项目管理知识库能满足大多数类似项目应用,企业项目成本标准化,此阶段为高级阶段,通常为成熟期企业,各个项目资源能通过企业合理进行配备,且个人影响力为最低。 3、房地产企业项目群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项目群管理虽来源于项目管理,但它无论从战略高度,还是管理范围、管理内涵、复杂性、不确定性都远远超越于项目管理。它不仅包括范围管理、时间管理、成本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质量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采购管理、综合管理,还包括协同管理、知识管理等体现项目群管理特点的管理要素。项目群管理有自身的重点和难点。 (1)项目群的风险管理。由于项目群组织庞大且处于动态变化中而极易产生隐性风险,影响组织终极目标的完成,必须建立项目群风险集成平台,将各个单体的隐性风险转化成显性风险在组织内部共享分解。按照复杂系统理论,项目群的基本结构属于星型结构,这种结构具有容错性,一条支线差错能由其它线路弥补。项目群管理者可以通过调配资源,化解某个子项目或单元的差错,保证实现项目群的最终目标。 (2)项目群的HR管理。项目群经理的能力水平直接影响到组织实施知识管理的水平和组织战略目标的实现。项目群经理应该注重学习型组织开放性文化的建立培养,让战略层、运作层共享知识良性互动,才能形成有效的执行力。但目前存在的项目群管理者多是从那些优秀的项目管理者中提升而来的,这些项目群管理者中绝大多数虽说担任着项目群管理的角色,但是其思想、理念、行为、态度均还处在项目管理的层次上,从而导致项目群利益的受损。因此,在提升项目管理者职位的同时,如何有效地提升他们的能力是必须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3)项目群的协同管理。项目群管理的一个首要作用就是协调群内各个项目之间的关系,但是具体下来如何协调,怎样协调才会令各个项目都满意,最终得到“1 + 1 2”的效果,这是项目管理研究的重点也是难点。目前在项目群的管理过程中,主要按照绩效竞争的机制对待单个项目之间的关系,对绩效好的项目重点照顾,包括物资的优先供给,管理上给予尽量多的授权等。在这种情况下项目之间的协作无疑会大打折扣,从而也就降低了项目群的管理绩效和整体利益,阻碍组织战略目标的实现。 4、结语 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将会面对项目群管理问题,项目群管理必将会成为项目管理新的发展阶段。 项目群管理论文:高科技民用产品开发项目群集成管理模式研究 摘要:当代航空业的先进技术,可以广泛应用于高科技民用产品,笔者所在单位已经发展为行业领先的集开发,研制,制造于一体的复合型高科技公司,同时面临巨大的管理挑战:项目干系人需求管理难度高,项目研发成本和进度压力大、内部研发和外包管理并重等,整个公司的经营模式越来越多地以“多项目和项目群管理”形态出现,而集成化管理是实现项目群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文着重探讨高科技民品项目群的集成管理的实现。 关键词:业务模式;项目群管理;集成管理;项目管理计划与控制;分解结构(BS) 一、项目群管理(Program Management)背景 参见图1,项目群管理(Program Management)是指为了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和利益,而对一组项目进行的统一协调管理。由于大型复合型民用产品高科技公司的业务需求变化快,需要对时间,成本,风险,范围,资源,质量和收益进行协调统一的联动管理和依赖性管理,集成管理成为实现项目群管理的关键。 图1 企业多层次项目管理体系和目标 二、项目群环境下集成管理 大型高科技民品开发项目群管理必须运用系统化的思想,以系统整体优化为目标,使系统各要素集合成一个有机整体,并以系统为对象综合性地解决管理系统问题。项目群的集成管理应该包括2个维度的集成管理:管理要素集成和全生命周期集成。 全生命周期集成指将项目实施的整个周期,从决策、设计开发、交付运营到后评价,各阶段各环节之间通过充分的交流集成为一个整体。 管理要素集成指同时对范围、工期、费用、质量、人力资源、采购、风险、沟通等多个相互影响和制约的目标和要素进行通盘的规划和考虑,以达到对项目的全局优化。 三、项目群全要素集成管理实现的模式 以上项目群集成管理的理论和基本模型为我们实现项目群的集成管理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基础,以下为笔者对集成的具体实现模式的设想——以广义网络计划技术为基础的“6 BS”模式,参见图2。 图2 基于广义网络计划技术的“6 BS”模式 1.“6 BS”介绍 (1)EPBS(Enterprise Project BREAKDOWN Structure)企业项目分解体系 企业项目分解体系(Enterprise Project Structure,简称EPBS)反映大型复合型民用产品高科技公司内所有项目的体系分解层次,是所有项目的一种组织形式。EPBS的层次结点可以代表分公司、部门、项目地点、项目类别等。而具体项目存在于EPBS结点下,一个EPBS结点可以包含多个项目。EPBS有效地保证企业目标始终受控,并为实现项目群的范围管理打好基础。 (2)WBS(Program Work Breakdown Structure)项目群工作分解体系 项目群工作分解体系WBS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范围的一种逐级分解的层次化体系,在项目建立以后,WBS将整体项目内容逐级分解成较小的、较易控制的管理单元或者工作包,以便于项目计划的细化与编制、责任的落实与监控。WBS根据项目的技术组成,反映项目管理人员对项目范围的把握。WBS指导作业的执行,作业可进一步细化其作业步骤直至工作包级别(通常为1人周工作量)。 (3)RBS(Program Resource Breakdown Structure)项目群资源分解体系 资源是指完成作业上的工作所需要企业的人、材、机以及其他东西。资源分解体系RBS是对企业内所有资源的一种层次化排列的组织方式,根据RBS建立的资源库有利于统计、分析和逐层汇总资源在项目群内所有项目的分配和负荷情况,为实现项目群的资源管理和平衡提供保证。 (4)CBS(Program Cost Breakdown Structure)项目群费用分解体系 CBS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依照预算或者成本核算体系建立的一种费用体系,用于对项目群的费用控制,WBS是基于项目技术的分解,由各作业的费用依照WBS层层汇总可以得到费用的汇总,但是这种汇总往往无法满足企业对于成本核算或者合同费用体系,如图3,CBS的建立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让企业各好地控制项目群内各个项目的费用。 (5)KMBS(Knowledge Management Structure)项目群知识管理体系 项目群知识管理即是以知识和知识活动为中心,对信息的获取和传播、知识的学习和运用、知识的交换及项目内部的分享结构、知识水平的提高等进行管理,促进项目各参与方系统性地利用信息内容和专家知识,提高效率、技能及响应能力,以谋求在专业知识有效利用的环境中完成项目的目标,提高业主的满意度。 (6)OBS(Program Organization Breakdown Structure)组织责任分解体系 组织责任分解体系(Organization Breakdown Structure,简称OBS)是多项目组织管理和责任落实体系的层次化排列。OBS表达的是一个统一的责任权利体系,因为这样不仅有利于清晰方便的分配管理范围和责任,而且有利于保证管理人员职责与权利保持平衡。 2.“6 BS”模式 核心运行框架 首先,复合型民用产品高科技公司的业务模式设置EPBS,在EPBS结点下建立项目。然后针对每个项目制定WBS,在WBS的指导下建作业甚至工作包。由此建立整个企业项目群和项目从宏观到微观的项目层级体系。RBS可以根据企业的资源体系来建立,往往是将内外部研发资源以及生产制造能力资源池植入企业的资源库中,并依据项目优先级给各个作业分配资源,再与工程量结合,便可生成费用。CBS分配给作业的每个资源,使之都有一个对应的CBS编码。OBS与EPBS、项目、WBS对应关联,实现责任分配、范围和权限控制。由KBS建立的企业知识库全面支持整个体系。由此也构成了项目群集成集成管理的基本框架。 3.广义网络计划技术 图3 以进度为主线的集成 如图3,利用广义的网络计划技术编制的进度计划,融入“6 BS”结构,是工作协调的基础,进度计划确定相关项目管理流程的起点与终点时间要求,不同类型的管理业务、各项目组与进度计划结合构成动态的、环环相扣的集成系统。 四、6 BS架构下集成各项业务管理实现 为使6 BS模型成为可操作的范式,不同专业或职能部门的管理业务必须与之建立良好的集成关系。如下图所示,EPBS、项目、OBS、WBS形成项目群集成管理架构,它们与以作业工序为基础的广义网络计划技术共同构成6 BS模型的核心。从质量、进度、费用等管理要素角度对项目群/项目的分解与EPBS、项目、OBS、WBS关联对应,甚至到最底层的工作包级。这样在兼顾各专业管理需求前提下,实现在主框架下的集成,从不同角度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支持决策。下面详细说明最核心的进度成本量费集成和质量集成。 图4 6 BS与各项业务集成模式 五、结束语 大型高科技复合型公司的业务发展以及客户需求的不断增长,已经要求管理层不再满足于过去以单个项目,单个任务为管理对象的交付和运营模式,需要转型到以企业收益和企业战略目标可持续性实现的角度,综合运用现代先进的管理技术,结合信息技术的应用,借鉴先进管理思想,不断创新,才能使得企业的发展得以永续经营,从这个角度上说,项目是企业战略实施最重要的工具,而项目管理能力是每一个企业管理者所必备的能力。 项目群管理论文:多项目群协同管理体系研究 摘 要:随着建筑企业项目数目的不断增加,传统单一项目管理体系已经无法满足大规模建筑企业长远发展的实际需求,所以多项目群协同管理能力成为其核心竞争力体现。传统的单一项目管理侧重于单个项目的效益,而无法从全局的角度考虑对多个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甚至可能由于资源过于紧张而无法有效地开展项目实施。在分析了多项目群协同管理的特点的基础上,基于建筑企业的特点,从层次和组织结构、计划分级管理、资源的动态配置和绩效评估四个方面讨论了多项目群协同管理体系来改善现有的管理模式。 关键词:多项目群;工程项目管理;协同管理 一、引言 多项目群协同工程管理是近几十年来工程界的关注重点,也是整个社会的重要命题,涉及管控下的多个项目工程管理中的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问题,同时涉及各工程领域和各工程专业以及工程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特别是随着房地产单项目管理的不断发展和成熟,跨区域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也不断增加,而通常情况下,不同的建筑企业有不同的背景和历史,不同区域的项目通常拥有不同的需求,因此对于多项目协同管理来说,无论是在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上,还是历史遗留问题上,都对建筑企业的项目管理有重要影响。多项目群的系统工程管理的重点不再仅仅是项目的质量、费用和进度,而且要关注工程的目标、对象、流程和技术等全部要素在多项目的维度上的整合管理,从而实现多个项目工程的优化协同管理。 目前我国的工程界仍然集中于单个工程的建设管理问题的研究,而忽视了多个工程各个阶段的管理,对多个工程的协同管理的基本规律的理解依然不够深刻,例如对于多项目工程的质量稳定性的保证措施的研究相对较少,甚至缺乏广泛的认识,因而导致了多个项目群管理过程中的不理性和不科学,甚至相对盲目的工程管理和执行行为。所有这一切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缺乏多项目群协同管理体系的研究[1]。 本文在对传统项目工程管理的局限性和多项目群协同管理特点分析的基础上,从多项目群协同管理的层次和组织结构、多项目群项目计划分级管理、多项目群资源的动态配置管理和多项目群协同管理绩效评估四个方面分析了多项目群协同管理体系构建。 二、传统单项目工程管理的局限性 传统单项目工程管理过程中主要集中关注于单个项目在技术是否可行以及能否盈利,因此当建筑企业存在多个项目需求的时候,使用传统的单项目工程管理无法有效地捕捉各个项目进展和施工期间资源使用方面的互相影响。所以,对于拥有多个项目需求的起来来说,单纯通过传统的单项目工程管理理论和技术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并无法满足实际的管理需求。 在传统单项目工程管理中各种资源专属于特定的一个项目,因此其资源是不可调度的。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项目进度计划的安排,但是当多个项目同时开展的过程时,它无法捕捉不同项目之间可能存在资源使用方面的冲突,并且无法对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管理,进而严重降低各种资源的使用效率和多个项目的整体项目进度。随着工程项目的需求的持续增加,同时开展多个项目是各个建筑企业的长足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传统单项目工程管理中的资源不可调度性管理严重影响着建筑企业的长足发展战略。 随着建筑企业的规模的不断扩大,不仅存在工程项目数目的增加,工程项目的规模也将不断扩扎,而这必将涉及更多的管理人员。然后,传统的单项目工程管理中项目的各种信息相对封闭,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不同项目之间和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交流,无法有效地实现项目知识和资源的管理,因此增加了项目管理的难度,却又降低了项目管理的效率。这就致使多项目群的需求分析变得更模糊、项目资源不足以及项目计划无法有效控制,同时管理人员的内部也存在潜在的各种矛盾。 传统单项目工程管理以特定的单一项目为核心开展项目工程管理,以单一项目的资源使用效率和工程进度为优化目标,而无法全面集中的统筹整个建筑企业多个项目的目标和任务。同时,单项目工程管理缺乏多个项目之间交流、沟通和理解,无法满足多个项目管理的文化,并且也不能为提供清晰准确的多项目发展的战略目标。换言之,传统的单项目工程管理已经无法满足项目数目急剧增加的实际项目管理需求。 三、多项目群协同工程管理的概念 项目群是指通过相互关联的多个项目构成的一个整体,而多项目群协同管理时对项目群中的所有项目的多个参与方(投资、建设、管理、施工等各方)、多个阶段(规划、审批、招投标、施工、分包、验收、运营等)、多个管理要素(人、财、物、技术、资料等)进行统一的协调管理。项目群协同管理不仅有利于各个项目和具体目标的实现,而又有利于整体项目群的总体目标的实现。多项目群的概念包含了两层涵义:首先,多项目群也是项目群。从两者的概念对比可以看到,两者都是由相互联系的个体所构成的整体,对这个整体进行管理都能起到相似的作用;其次,多项目群又不是简单的项目群。正由于多项目群是由多个项目群组成的。而每个项目群又包含着多个项目。甚至是项目群。因此多项目群中存在着一定的结构关系,通常是层次结构,此时的多项目群也可以称之为多阶项目群。如表1所示,给出了项目群、项目的区别和关系。 表 1 项目群、项目的区别和关系 与单一项目管理不同,多项目协同管理侧重于信息的共享和理解,并且有助于建筑企业的高层确定详细具体的长期发展目标。同时,多项目协同管理实现了项目和项目群的划分,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大量项目的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从而可以有效地满足整个建筑企业的长期目标。项目群中的各个项目存在各种各样的关系,甚至包含特定群范围之外的相关工作的部分,这有助于对整个建筑企业的各个项目的信息的挖掘,从而针对特定的目标通过综合的协调调度实现最大收益[2]。与传统单项目工程管理相比,多项目群协同管理的主要优势包括: (1)多项目协同管理的过程中侧重于信息沟通和知识共享,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信息孤岛。伴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通信的效率将不断增加,从而可以将更多的项目整合到统一的多项目协同管理系统中,消除不同项目应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无法沟通的状况。知识的共享也有助于对整个建筑企业的相关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统计,从而为建筑企业相关领导的各种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各个项目相关信息的利用率和整体的工作效率。 (2)通过对各种各样的相关项目的统一管理,有助于整个建筑企业长远目标的制定。多项目群协同管理与整个建筑企业的战略性目标和长远规划息息相关。对于分布于不同区域的大型建筑企业来说,基于多项目群协同管理也有利于由建筑企业高层和不同地域的各个项目群中的各个项目之间信息交互。从而以分层的形式实现建筑企业高层目标和具体项目之间紧密耦合,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单一项目管理之中项目经理的管理方面的一些困难,将具体的各个项目的项目经理与整个建筑企业的长远规划联系起来而不是仅仅与项目的效果相关联。 (3)多项目群协同工程管理通过将建筑企业的长期目标与整个社会和大环境紧密结合,可以实现项目相关的多个方面的优化,而不仅仅侧重于建筑企业的财政收入,而是可以将建筑企业的自身财务效益与整个社会的效益相结合。通过协同工程管理可以更加科学对多个项目的开展进行评估,进而为与建筑企业中各个项目相关的方面进行协同优化提供基础。
廉政文化建设理论研究:高校廉政文化建设重要意义及理论基础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并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这是自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廉政文化”的表述以来,党代会再一次更加明晰地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文化教育紧密结合,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的重要决定。近些年,随着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社会腐败、道德失范等世俗恶习也随之而来,并逐渐侵染高校校园这片净土。如师德风范良莠不齐,学术造假,以岗谋私屡见不鲜;职务犯罪直线上升,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显而易见。这些不良风气的传播和蔓延给高校的健康发展带来严重隐患。因此,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从源头上遏制校园腐败,构建清廉校园已是当务之急。为了行之有效地推进此项工程的建设,首先应该明确高校廉政文化的内涵与本质。 一、高校廉政文化的科学内涵 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有着丰富的廉政文化内涵的国家,中国封建社会历经两千多年的历史积淀,形成了一个以“清政、廉洁”为核心的完整的道德体系,诸如海瑞、包公等伸张正义的清官形象早已千古颂扬,美誉天下。时代变迁,新时期廉政文化又被赋予了新的内涵。现时期的廉政文化是指“人们关于廉政的知识、信仰、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社会评价,是廉洁从政行为在文化和观念上的反映。它既可以体现在廉洁理念的树立上,也可体现在廉洁从政行为的规范上”[1]。它是中国古代优秀廉政传统、马克思主义廉政观和党的优秀传统的有机统一,是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 高校廉政文化与廉政文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高校廉政文化较之廉政文化既有联系性和相通性,又有其特殊性和差异性。所谓高校廉政文化是指由高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行使者主导,由校内广大师生推动与支持形成的,以“公廉、节俭”为核心内容的、强烈的集体责任意识与内心诉求。在实践中,其形式表达丰富多样,常常蕴含在制度、行为以及人们的生活方式中。作为廉政文化的高校形态,其在特定的领域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发挥着导向、约束、塑造等促廉、护廉和养廉的功能,并通过高校这一独特的介质向全社会提供着广泛而深远的精神支持。[2] 高校廉政文化的内涵包括四个层面的内容: 1.精神文化层面 高校是一个复杂的教育系统,具有不同于其他社会组织的独特性。高教系统是社会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肩负着研究知识、服务社会、培养人才等重要使命和组织职能。每一个现代文明公民,都不同程度地接受过学校的教育和引导,在学校组织中生活过、学习过,通过系统培训,完成了人生必经的知识储备、技能提高、德行提升等关键任务。因此,高教系统要切实发挥扬廉抑腐的功效,在校园内形成清廉、自律的文化氛围,践行正确的教育理念,提升被教育者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认知程度、生活观念、价值取向,最终凝结成人民满意的教育风尚。 2.制度文化层面 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关键点在于构筑规范有序的廉政文化制度。制度是基础,廉政文化建设必须有制度保障。所以高校应制定能够制约和调控高校全体成员的规章制度、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同时,制度层面的廉政文化还要能够体现各个高校与众不同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规章制度是为保证高校全体成员履行其职能,进行行为活动而制定的成文规范;职业道德规范是对从教人员提出的职业道德行为标准,应充分体现教育者教书、育人、铸魂导向;行为准则是高校全体成员在教育教学活动、校园管理、校园生活中形成的习惯标准,具有约束性和倡导性。 3.物质文化层面 这是高校廉政文化的表层部分,即显性文化。物质层面的廉政文化是廉政文化的精神实质得以表达的外在载体,是有形文化。例如,廉政书籍、网络、广播、电视、宣传栏等等,通过形式多样的载体宣传和传播廉洁教育资源,为广大师生发展提供廉洁宽阔的空间。这些传播载体具有即时性、客观性、丰富性的特征,因此,对受教育者的影响有时是直观的,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如网络);有时又是潜移默化的,起着“润物细无声”的作用(如廉政书籍)。总之,无论何种传播途径都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4.行为文化层面 这是高校廉政文化的动态层面,包括教学科研活动、组织管理工作、课外文化活动等。高校廉政文化的建设重在落实和践行,因此要针对高校的校园文化特色、师生的认知能力和德育现状,深入有效地进行实践活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综合能力。例如,开展丰富多彩的、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通过社会调查、主题参观、观看反腐警示教育录像、实地访谈等途径,使教育形式多样化、内容时效化、效果立体化,切切实实加强高校廉政行为文化建设,为营造廉洁、和谐、守法、清正的校园文化氛围而努力。 总之,高校廉政文化建设要符合教育行业的特点,坚持育人为本,廉政为尚的原则,充分体现“促廉、护廉、养廉”的精神实质和文化内涵。 二、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廉政文化建设是新形势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抓手。廉政文化进高校,是提升大学生的廉政文化素养,提高高等教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操守,创建和谐校园的内在要求。因此,积极开展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对建设廉洁高校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提升大学生的廉政文化素养 现时期,大学廉政文化教育环境不容乐观。一方面,高校的德育教育有被边缘化的趋势,学校在教育体系构建中,以每门学科的专业教育为重,学生也把专业知识的学习作为自主学习的唯一选择,弱化、忽视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导致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廉政文化教育陷入尴尬的境地;另一方面,不少高校学子思想困惑,廉政意识淡薄,相当部分学生对现实社会中存在的不正当风气见怪不怪,更有甚者漠视和认可社会上的腐败问题。例如,在大学生中存在腐败亚文化思想倾向,部分大学生崇尚利己主义、享乐主义、金钱至上、权利至上、关系至上;在大学生中存在有考试作弊、逃课、违纪、替考等不诚信现象;在党员发展和学生干部选拔中部分大学生搞钱权交易等。[3]可见,提升大学生的廉政文化素养,加强大学生的廉政文化教育已是当务之急。廉政教育的开展、廉政思想素质的培养,是事关我国高等教育“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根本问题。[4]廉政文化教育能够正确地引导大学生认清腐败问题的本质,树立“廉荣腐耻”的荣辱观和是非观,培养其遵纪守法、诚信正直的精神品格。因此,高校应把大学生的廉政文化教育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将其纳入大学生德育体系,这对于高校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重要的战略性意义。 2.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提升高等教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操守 高校教育工作者主要划分为两个领域:一是高校行政权力的行使者,主要指高校的领导干部;二是学术权力的行使者,主要指高校教师。近年来,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办学自主权的放宽,高校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日渐广泛,少数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腐败现象逐渐在校园中滋生、蔓延,严重影响了高校的社会声誉,扰乱了校园清正、廉洁的公共秩序。此外,在市场经济大环境的熏染下,一部分教师无法抵制金钱、利益的诱惑,打破了道德底线,以“功利与效率”取替了“公平与良知”,教师行业的价值观、道德观受到影响,师德师风建设呈现出新的困难和障碍。因此,要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提升高等教育工作者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职业操守。按照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突出对高校教师和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严肃惩治各种不正风气、违法乱纪行为,用行之有效的教育手段来激浊扬清。首先,提高教育工作者对腐败的认识、增强反腐意识,从“要我反腐”转变为“我要反腐”;其次,规范高等教育工作者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行为意识,号召全校员工树立“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职业道德操守,以清廉、自律的高尚品德发挥榜样示范效用,从而增强对大学生进行廉政文化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 3.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构建文明、清廉的和谐校园 高校校园的建设和发展,不仅需要宽松的学术环境、良好的政治环境、和谐的人文环境,更需要严明的廉政环境。我国正处于社会结构变革和经济体制转型期,体制、机制、制度尚不完善,为抵制社会上的陈腐浊气,需大力弘扬校园文化的批判精神,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校园内营造“廉荣败耻”的道德风尚和文化氛围,用清正廉洁、积极向上的优秀文化引领、充实师生的精神境界,为和谐校园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文化保障。在高校,校园文化的功能主要体现为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纠正学生的失范行为和塑造学生的高尚品德。高校学生的绝大多数时间是在校园中度过的,高校的校园文化、育人环境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因此,校园文化成为廉政文化建设的大土壤、大环境。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要将廉洁的种子植根于校园文化的土壤中,将廉政文化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紧密结合,与育人工作有效结合,通过整合各种文化教育资源加强德育工作。此外,建设公平正义、清正廉洁、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还需不断推进教风、学风、校风和管理作风建设,强化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职责。二者有机结合,形成合力,才能够涤荡校园风气,构建和谐校园。 4.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发挥对社会的示范作用 高校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区,高尚道德、品行操守的示范地。高校学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执行者,也是塑造高尚道德情操的受益者。大学生处于接受教育的黄金时期,也是心智和心性趋于定型和成熟的时期,其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渐成定律。作为一个特殊的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他们是祖国未来的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也承载着传承中华民族清正、廉洁的优良传统的重托。因此,在这样关键的人生发展期,对大学生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培养其抵抗腐败的免疫力,形成廉荣败耻的道德风尚至关重要。只有使清正廉洁成为每个大学生立身立业之本,才能使其今后无论从政、经商或是从事任何职业,都能以身示范,身体力行地做出表率,才能在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廉洁风气。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的讲话中强调:“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并提出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教育的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整体合力。”这充分说明了廉政文化在当前反腐倡廉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标志着我们党从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的转向。高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必须首先加强廉洁文化校园的建设,构建高校惩防体系,切实提高高校反腐倡廉的实践力。 三、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主要途径 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既是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途径,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旨在宣传、教育。各高校要努力推进廉政文化教育的“五结合”,切实实现廉政文化的校园化、大众化。 1.廉政文化教育与课堂教学相结合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是对高校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把廉政思想教育贯穿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对社会文化“热点”和学生思想“兴奋点”的内容要深入挖掘,深入解读。在理论课课堂上围绕“热点”问题,找准时机,找准事件,设置议题引导舆论,深入挖掘其教育内涵,在潜移默化中进行引导教育。这种教育的影响力作为一种潜在的教育力量具有广泛而持久的作用,它深入广大学生的思想、情感和内心,使其受到感染和熏陶,并逐步升华为学生的自我教育意识,自我约束品格,最终成为崇尚廉洁的思想理念和乐观向上的人格精神。此外,廉政文化教育还应实行“三进”原则,融入教材,走进课堂,深入头脑,真正贯穿于整个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全过程。 2.廉政文化教育与校园网络文化建设相结合 高校校园网络文化是高校师生通过网络进行的校园工作、学习、娱乐等活动中形成的文化,是校园文化内容得以表达和实现的条件与载体。高校应把“廉政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融入到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中,借助校园网络平台,树立正气,宣扬典范,传递正能量,同时对各种腐败行为、迂腐理念进行抨击,形成清廉、正义的网络文化氛围。让校园网络真正成为广大师生获取廉政文化信息和接受廉政教育的新途径。形成正确的校园信息导向,加强对不良信息、有害信息的监控和屏蔽,使之成为学生廉政思想教育的重阵地,使廉政文化所包含的精神理念、价值观念、道德准则在校园广泛传播,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展开营造良好的文化舆论环境,进而推动廉政文化建设的顺利展开。[5] 3.廉政文化教育与组织发展完善相结合 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应与组织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学校的组织机构多为校内行政权力的行使者,在组织机构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有利于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有利于维护党组织的廉洁性。这对高校凝聚清廉、正义的校园风气意义重大。在组织机构中进行廉政文化教育首要任务就是加强党员干部对廉政文化知识的学习,由单位领导或专家组成党风廉政教育宣讲团,播放党风廉政教育的纪录片,通过对廉政文化的宣讲、廉政文化的观摩,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认识和廉政意识;其次,认真践行廉政文化教育理念。在预备党员培训中加入个人廉洁自律的考察机制,以及完善发展党员的检查机制,严把“入口关”,确保每位党员都具备较好的德育素养,具备较高的自律能力,进而保证党员队伍的廉洁性。 4.廉政文化教育与校园建设相结合 校园建设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校园环境建设;二是校园文化建设。廉政文化教育首先寓教于“境”。为了优化高校师生的工作、学习环境,学校要进行校园文化设施的建设,如对校园的山、水、园、林、路进行完善和改造,景石刻名句,山湖赋名诗,道路冠佳句,让优美的校园、恢宏的建筑、雅致的景观都成为陶冶情操,启迪心智的育人载体,在给人美的享受的同时,受益于德的熏陶。其次,寓教于“情”。“大学精神是一所大学之所以成为大学的思想前提,一所没有理念的大学不可能创造出优良的校园文化和活动效果。”[6]大学精神是高校文化之精髓,高校建设之灵魂,因此,高校应把廉政文化的精义注入大学精神之中,通过大学精神的传颂和发扬,丰富校园文化的廉政内涵,提升校园文化的廉政品味。 5.廉政文化教育与社会反腐倡廉相结合 大学阶段是一个人思想观念形成的关键时期。应根据大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思想实际,将廉政文化教育与社会反腐倡廉紧密结合。把廉政文化渗透到反腐倡廉的方方面面,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导向作用,提升广大师生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应做到:第一,把廉政文化教育与社会公德教育结合起来,培养大学生的政治责任感和公共意识,营造文明高尚的校园风气,为高校师生严谨治学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第二,把廉政文化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促使高校从业人员恪守职业道德,逐步在学校形成以诚信为本的良好道德风尚,推进政风、学风和社会风气建设的健康协调发展;第三,要把廉政文化教育与家庭美德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家庭美德教育,培育良好的生活作风。通过道德素质、政治素质的提升,将廉洁意识内化为广大师生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 廉政文化建设理论研究:“文化规范受众理论”视域下的廉政文化建设 摘 要:本文从传播受众中的“文化规范论”出发研究廉政文化建设。分析文化规范的中长期的效果和廉政文化建设的关系。对社会公众的廉政思想和社会廉政道德中的媒介机构影响进行分析,反过来受众的文化廉政思想中所折射出来的文化规范的构建也有着深刻的意义。 关键词:文化;文化规范论;廉政文化;廉政建设 一、文化规范与廉政文化 文化规范受众理论大的方面可以牵扯到国家的霸权主义与意识形态,小的方面的则关系到人的道德修养。无规矩不成方圆,文化规范论作为传播受众中的理论一方面是社会(媒介)引导规范的受众的体现,另一方面关系到个人与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念,与国家的廉政建设有些许挂钩。 本文所指的廉政文化建设是关于构建廉洁的先进的思想观念,社会的廉政共识,廉洁的思想道德规范、良好的公民素质、牢固的廉政心理防线。但是这里也存在着问题,例如,媒介机构在设置议题时好舆论导向没有切实把握好,引导和规范受众需求存在瑕疵等。基于对廉政文化的涵义剖析,可见廉政文化应该是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统一,是一项道德修养的标尺、是一种社会价值的积极取向、是一种政治行为的清廉准则。因此,就文化特质而言,廉政文化的特质呈现为道德修养文化、社会价值和政治准则。与文化规范息息相关。 二、文化规范 这里的文化规范主要从受众出发,即作为媒介的受众,来看社会和媒介的议程设置和价值导向,最终作为一种稳定的体系结构,又反过来加强这种文化下的规范,指导行为体的具体行为。主要包括构建公共文化、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强廉政文化的传播、和谐文化环境、受众自身素质和廉政思想等内容。 三、廉政文化建设 廉政文化建设关系社会稳定,社会公民素质,关系到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时期的精神文明建设。关键在于党和国家的稳定和繁荣发展。主要表现在:自律与约束、创新和实践、领导和协调、社会组织――新生力量。 四、文化规范下的受众 作为一个媒体大环境下的社会群体的受众,在某种程度上是具有多重身份的综合体。作为解读者,受众生存在媒介环境中的,由霍尔开创的“文化性”受众研究奠定了受众的主动的地位,他们不再是传统效果研究中的被动的、靶子式的接受者,而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主动解读者。廉政文化建设需要这样的解读者,正确的解读存在于社会中的文化规范并影响自己和他人。作为创造者,受众在社会关系主动解读了媒介文本之后,完全可以创造出新的意义来。这时受众则充当了创造者的角色。社会中的文化规范不免存在着空缺,受众可能根据自身的社会经验,创造出与媒介的预设迥然相异的意义来补充和完善廉政体系。作为反抗者,受众解读的不同影响着规范和建设的步伐,影响文化规范下廉政建设下的矛盾和碰撞。 五、事例 “走转改”为例,它是“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的简称。为推动新闻工作者切实将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体现在新闻宣传实践中,促进新闻单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制度化、常态化,、中央外宣办、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记协五部门会议,在全国新闻战线组织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这样的实际活动结合了廉政文化建设的基调,增强了新闻宣传吸引力感染力,打造富有特色的活动载体,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社会氛围。让群众更深刻的、更真实的、更客观的、了解我国社会存在的发展不平衡问题,了解国情,利于党和政府规范廉政建设。 对英雄人物的宣传报道也可引导受众,如雷锋精神,这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种积淀,是一种与时俱进的精神。能够积极引导社会和受众。类似的还有焦裕禄,王进喜等英雄、廉政人物的出现对于培养社会廉政氛围有着积极的作用。长期通过传媒这种功能的行使,不仅可促进社会良心和公民道德、政治意识的觉醒,而且可对腐败投机行为形成巨大的震慑和制约作用,从而有效抑制腐败的发生,使人不敢腐败、不想腐败。 媒体报纸也是重要的文化宣传媒介。对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和大众廉政思想发挥重要的载体作用。因此,要求媒体机构需要把握正确导向,将反腐倡廉建设各个方面,树立廉洁理念,开拓进取,贴近现实,贴近生活,贴近读者,弘扬崇廉风尚,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当然,文化规范并不是一味的只有好处,他们也有问题和偏见所在。例如,过多的强调社会上杀人和强奸事件,大力渲染极端主义等等,这样的影响效果对社会和大众百害而无一利。 “文化规范受众理论”视域下的廉政文化建设,要增强廉政文化的传播能力,便应进一步强化现代传媒特别是现代主流传媒在廉政文化建设中传播主渠道的作用,努力使其发挥最大的传播效应。在此一个亟需改进的便是摈弃过去那种公式化、概念化的传播定势,寻求更能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从而更能为大众所接受的传播方式,努力借助传媒的传播优势来重塑廉政文化的文化形象,不断增强廉政文化在传播中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召力。 廉政文化建设理论研究: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理论探讨文章 摘要: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社会文明日益进步,反腐败斗争已从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力度上来,并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趋势。新形势、新任务不断赋予反腐败工作新的内容和要求,探索研究新时期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新思路,是摆在各级纪检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结合所在乡镇工作实际,就今后如何推进基层廉政文化建设作些粗浅探讨。 基层廉政文化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部份,也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方面。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对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多年来,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廉政文化建设进展顺利、健康、有序,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达到了深化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的工作要求,廉政文化活动的开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但是,在充分看到成绩的同时,还要看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的发展还不够平衡,领导思想上重视不够,缺少办法和措施,工作落实不到位,干部职工没有充分发动起来,工作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为此,如何发挥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宣教作用,更好地使廉政文化建设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服务,保证廉政文化建设沿着健康的轨道向前发展,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不断探索的课题。 一、充分认识推进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 推进基层廉政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增强全社会反腐倡廉意识,形成廉荣贪耻的思想道德基础和文化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基层腐败的有效途径。 二、当前基层廉政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廉政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与加强,基层群众的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但是还有一部分党员和群众对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这项工作缺少认同感和参与热情。当前基层廉政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足。当前,少部分基层部门仅将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作为附着在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工作中的一项随意性很强的任务来对待,使廉政文化建设缺乏经常性开展工作的长效机制;少部分基层单位和部门对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弱化,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总认为经济工作是硬指标,看得见抓得着,而廉政文化建设属于思想政治工作范畴,是软任务,具有长期性,难以直接产生效益,难以直接“出政绩”。 2、制度规范缺失。当前,由于理解上的偏差,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表现形式更多的侧重于文化层面,而对制度、体制上的设计和安排缺乏系统性,刚性约束不强,超前性研究不够,制度建设显得相对滞后。在廉政文化建设的激励机制、惩戒机制和长效机制等方面,研究得不够深入,基层廉政文化建设存在明显缺陷,缺少应有的制度保障。 3、传播覆盖面窄。目前基层普遍把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教育的主要对象,强调的是,党政领导干部要如何抓,如何身体力行、带头示范。采取的廉政文化建设措施,如推行“一把手”讲廉政教育课,廉政谈话、警示教育、发廉政短信等,从廉洁从政意识的角度来考虑的多,重在教育机关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多,而针对普通党员、一般干部和广大群众开展广泛廉洁教育的比较少,广大群众未能真正受到廉政文化氛围的熏陶,难于产生强烈共鸣,全民尚廉、督廉的良好社会风尚尚未形成。 三、推进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廉政文化是反腐倡廉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基层廉政文化建设是基层改革和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精心培育,大胆实践,以更好地发挥廉政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建设廉政文化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工作来抓 廉政文化是一种积极进取、健康向上和推进社会进步的先进文化,体现了正确、科学的道德观和价值观,是与时俱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和保障,必将成为一种新兴的朝阳文化,为“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在当前形势下,建立以党员干部为主体、同时面向全社会的廉政文化,拓宽反腐倡廉教育的领域,增强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提高廉政教育 的质量和效果,有利于消除和减少权力私有、宗法观念、官僚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抵制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对党员干部的侵蚀,从源头上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认识,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着力推进,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着眼于优化廉政环境,促进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二)突出重点,整合资源,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成气势,不断推动廉政文化建设新发展。新时期廉政文化建设的重点是通过构建规范完善的德育、法制、组织、监督、考评和自律等六大廉政文化体系,着力提高基层廉政文化对推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力。要不断丰富廉政文化的内涵,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使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向前发展。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成为廉政文化建设的倡导者、实践者和传播者,率先垂范,严于律己。纪检部门关要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认真谋划,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宣传、文化、党校、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互相推动,互相促进,互相提高的联动效应,形成全党全社会抓廉政文化建设的合力。要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图书室、广场舞台等文化设施,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提高廉政文化活动的群众参与度,让廉政文化走进千家万户,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三)创新载体,依托“阵地”,整体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在历年来构建廉政文化的基础上,继续创新形式,丰富廉政文化建设内容,提高廉政文化建设水平。一要加强阵地建设。要把阵地建设作为发挥教育功能的重要切入点,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既要坚持传统的党课、培训班、报告会等形式,又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充分运用举办反腐败成果展览、现身说法说纪、开展诫勉谈话,构建廉政宣传长廊、廉政宣教室等有效形式和载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并要充分利用这些阵地不定期、全方位、多层次地组织各种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多途径、多渠道、多手段进行廉政文化的传播教育。要因地制宜,用干部群众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做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使宣传教育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要加强品牌建设。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深入调研,集思广益,争创具有本部门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品牌。如结合每年党员教育、庆“七·一”活动,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廉政文化活动;结合城镇建设在各建筑物、小区生活楼里构建廉政文化宣传栏;要充分利用本地优良的传统文化基础,从中渗入廉政建设的内容,如合唱廉政歌。进一步提高各阶层对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内涵、时代特征、实现目标、主要任务及方法等的认识,成为共识并上升为一种自觉行动;努力营造出一种“廉洁、守法、高效、和谐”的社会廉政风气、氛围,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处处受到清正廉洁风气的感染和熏陶。 (四)与时俱进,因势制宜,切实增强廉政文化的生命力 廉政文化萌生于党风廉政建设实践,并在党风廉政建设实践中获得生长的动力和土壤。要顺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切实赋予廉政文化新的内涵,使之在作用于党风廉政建设中更具有蓬勃的生机和活力。当前,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要做到四个结合。一要坚持把教育与娱乐相结合,在雅俗共赏在推进;二要坚持把领导带头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在拓展延伸中深化;三要坚持把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在吸收借鉴中发展;四要坚持把普及廉政文化与探索廉政文化相结合,在实践发展中提高。 (五)健全制度,营造格局,建立廉政文化的长效机制 良好的机制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要重视建立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机制,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发挥教育功能。在制度建设上,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建章立制贯穿于廉政文化的全过程,从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解决廉政文化建设深层次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廉政文化长效机制。一要健全组织机构。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思想政治教育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工作部门各司其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立足当地实际,成立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专门研制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结合当地的廉政文化资源,制定廉政文化建设目标责任制,做到“有组织,有内容,有目标,有考评,有实效”。二要加强制度建设。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相结合,同各项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建立测评考核制度、联系协调制度等制度,强化责任分解,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廉政文化建设与其他工作同步发展。三要创新工作方法。要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原则,体现正面引导、反面警示,不断创新廉政文化建设的方式方法,促进廉政教育向纵深发展。 总而言之,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只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才能真正将基层廉政文化建设更加深入,基层党风政风才能真正得到好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才会逐渐提高。
石油化工建设论文:新时期做好石油化工项目建设管理的几点建议 摘 要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加快,经济的发展导致我国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于资源的需求量大大增加。因此,在新时期加强我国石油化工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据有效数据显示,我国经济增长的总额当中,石油工业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同时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人们对于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对石油化工项目的建设管理,能够促进我国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能够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 关键词 石油化工 项目建设 管理模式 建议 一、前言 新时期,为了适应我国高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和人们的需求,我国不断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加强了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的管理。科学有效的管理是促进我国石油化工产业不断发展、为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做贡献的基础。在进行石油化工建设的项目过程中,加强管理能够提高工程质量,能够有效降低成本,能够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减少经济损失,是我国石油化工项目工程不断向前发展的基础。 二、我国石油化工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现状 同其他的建设项目不同,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有自身的特点,该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存在更高的危险系数,同时一旦发生事故,所带来的经济和人身损失是难以弥补的。近年来发生的安全事故当中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因此加强对石油化工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重视是非常重要的。 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公司在进行石油化工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过程中都采取粗放的手段,这种管理方法不够细致,导致施工过程中风险系数增大,进行施工风险评估的过程中也只是表面的现象,没有将工作落实到实处,致使安全管理措施也无法真正发挥职能。同时,进行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公司领导安全和管理观念的薄弱,导致安全管理措施没有真正实施。再加上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受教育程度较低,他们没有安全意识,导致工作过程中安全隐患大量存在等。[1] 三、影响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安全因素 (一)人为原因的影响 加强石油化工工程建设安全管理,首先要提高该工程管理层对于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管理人员不重视安全问题,就导致他们下发的命令不能够被及时有效的执行,采取的措施无法落实到实处。还会导致工作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缺少安全意识,从而在工作中失误操作较多。[2] (二)工程自身特点的影响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受到多种因素和方面的影响。例如,吊装作业、高处作业等各个方面的工作,难度大又复杂,给安全管理工作造成很大的阻碍。[3] (三)自然因素的影响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需要大量的大型机械进行日常的工作,然而这些机械在运转的过程中很容易受到自然因素的影响,例如,大风和雨雪天气下会导致工程无法进行,同时大型机械会受到潮湿的影响而发生故障等。 (四)人为因素的影响 在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现场,除了以上难以管理的种种因素外,还有一种影响因素往往是导致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的重要因素,那就是人为因素。例如,工作人员的专业程度不足,导致他们在工作中搭建脚手架不够规范、不系安全带进行高空操作、不正规的电源接引和继续应用已经损坏的施工用具等现象。这些不正规的操作方法导致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过程中到处充满着安全隐患。 四、石油化工项目建设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 科学和完善的制度是保证工程安全的重要基础。因此,要想加强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首先要制定和建立起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度的建立,企业领导层各个级别的管理者都要能够明确自身的安全管理责任。安全责任制的核心应为该项目工程的经理,之后是对施工监理、管理者及承包商进行责任分配,促进各方团结一致进行安全管理工作,以最大的努力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种种安全隐患降到最低。[4] (二)注重安全课程培训 提高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一定要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才能够提高整体的安全意识,才能促进工作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互相监督,不断提高整个工程的安全度。加强安全意识培训,首先,要从工程施工的方面入手,提高施工方的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是非常重要的,操作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要通过培训,使他们的操作技能更加专业和熟练,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问题。其次,安全意识和素质的培训。在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过程中不仅要强调技术的提高,还要注重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只有在意识上和心理上提高了对安全的重视程度,才能够在工作中更加的遵守操作规则,提高警惕,也更有利于领导下属单位安全措施的执行。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将其与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机械以及专业的操作水平相结合,能够促进施工过程中安全性的提高。 (三)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较多,在这种情况下,单独靠安全防范措施或者制度是难以实现工程的安全管理的。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在工作中共同努力,及时发现环境变化给安全带来的威胁,并及时进行处理。要建立专业的项目安全管理小组,对工程进行监督,工作中及时检查各项工作的是否达到了要求,同时要结合当地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安全检查和防范。安全管理制度和手段也应该在该小组完成实地勘察过后来进行制定。例如,识别临时用电的危险因素的时候,该小组通过对施工现场线路和环境的考察,制定出与事实相符的管理方案,采用神门杨的电器元件和架设设计都要根据考察结果来制定,严格要求承包商的管理标准,同时,在日常进行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要及时结合实际,将管理措施当中不够完善的地方进行整改。 (四)完善管理秩序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开发商片面的追求经济利益而加快工程进度等现象,将严重影响工程的质量。因此,必须严格要求开发商按照工程安全管理程序进行工作,不得省略其中的步骤。开发商将开发方案递交到上级机关的时候,上级机关要提高重视程度,严格审查开发方案,工程施工的过程中要能够严格的检查记录和相应的措施等步骤,将监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在传统的石油化工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过程中,安全记录这一步骤常常被忽视和省略,施工过程中只是进行口头上的记录,这就为接下来的安全事故问题的责任查处增加了难度。因此,在加强石油化工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完善安全管理秩序,促进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按照顺序进行,是非常重要的。 五、结论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工程,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要促进工作能够以动态和灵活的形式进行,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完善,提高工程承包商和建设单位及各项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在工作中实现共同监督和管理安全问题,将安全制度和措施进行完善和充分执行,才能够逐渐实现安全管理的目标。 (作者单位为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 石油化工建设论文:关于加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几点思考 【摘要】在我国石油产业是基础、支柱型的产业,而石油化工是其重要分支和组成部分。对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而言,其投入比重较大、项目规模宏大、施工周期较长,同时,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具有极强的专业特征,需要很多相关学科知识进行辅助,严密的工艺要求也必不可少。因此,对于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要注重对行业风险的有效防控,形成具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这是实现石油化工产业有效发展的前提。本文主要分析了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管理的特征,具体指出了管理的策略。 【关键词】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前言:随着现代工业发展速度的加快,石油产业在整个经济中的作用日益明显,而石油化工对于促进整个石油产业的进步至关重要,是重要的推动方式。因此,石油化工建筑工程项目本身决定了对其进行施工管理的重要性。借助施工管理,能够极大促进石油化工工程的发展,实现石油化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1、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特征 在工程整体规划中,项目管理至关重要。项目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对整个施工过程的有序组织、协调和控制。工程项目管理极具复杂性和系统性,专业性极强,涉及诸多组织和部门。在各个工程环节中,存在部门之间协调不一致、沟通障碍的问题,对管理存在严重的随意性和自主性。鉴于工程项目的实施主要借助合同管理,因此,各项管理项目都要以方案和计划的形式体现,按照设计,严格执行,责任到人,实现风险的有效缓解。部门和机构之间要形成密切的联系,为施工顺利进行扫清障碍。当前,石油化工行业发展迅速,相应的石油化工项目的规模和数量都在扩大,在项目管理上,对于方式的模式的选择显得极其重要。对于项目管理的重视,能够降低投入和支出,提升工程效率,使得工程管理彰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2、如何提高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2.1 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建立具有针对性的组织结构,形成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对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而言,施工周期较长,因此,需要针对项目,建立具体的、全面的项目组织结构的体系。任何活动的基础多是组织,因此,在项目团队形成之前,要保证管理团队的专业性和经验性。对于这个团队,最基本的就是要深入了解石油化工的行业知识,保证专业性,同时,掌握相关的石油化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一个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水平直接决定了其在活动中核心项目的成效,只有专业性高,才能为管理活动提供优质的智力援助。在重视组织建设的同时,要重视对规则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结合项目特征,形成合理、科学的规章制度。对项目的权利和责任进行合理划分,保证各个职能部门能够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实现内部控制有效性【1】。 2.2重视工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为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针对较大规模的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要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对于前期的准备工作,是保证整个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主要涉及人员的调配、具体设计、技术工艺、规划以及诸多合作等内容。在前期工作中,要对各个施工环节进行全面分析和掌握,制定合理的时间表,保证环节和流程之间的关联。在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中,技术标准和要求较高,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必须将前期工作进行细化。 2.3 对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的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全过程,彰显管理的计策性和动态化变化 在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实施进行中,要做好对整个过程的控制,保证严谨性。针对项目周期性、专业化程度高等特点,要求在具体建设中,要端正管理态度,保证专业性,具有专业精神。在开始施工之后,要重视对内部和外部管理的控制,针对不同问题,采取不同的施工计划,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针对施工用料,要保证符合石油化工工业的要求和标准,做好质量把控,降低风险系数。对于施工现场,要进行全方位的监控,一旦出现设计标准和方案变更的情况,要对更改计划进行严格的审核,保证流程正确,也就是要使整个流程彰显石油产业的专业标准。在具体管理中,要将动态和静态进行全面融合,保证对工程进行全面校验和审查。 2.4重视合同履行审查制度的建立,全面做好招投标工作的管理 在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管理中,涉及诸多学科的知识和内容,参与的单位也较多。工程的确定主要以合同和协议为施行的基础。项目在执行的进行中,要严格按照合同的具体要求进行执行,将合同作为施工行为的约束力,因此,要全面建立合同履行审查制度,尤其是在招投标管理上,要保证选择的单位具有针对性,只有资质符合施工标准,才能开展施工活动。同时,加大对建设方的审查和管理,注重监管。 2.5 提高安全观念,对工程项目的风险进行有效的规避和管理 对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对安全方面的要求较高,同时,石油化工项目具有较强的特性,安全隐患较多,容易发生事故,因此,在具体管理中,要重视制度的价值,彰显专业化特征,全面体现科学化。在具体施工进行中,要成立全面、有效、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机制,一旦发生任何意外事故,要保证能够快速地采取应对、处理措施。在安全管理中,要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同时,保证全体相关人员都具有安全思想和安全观念,强化安全管理,这是保证保障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的关键。 2.6重视人力资源的管理,形成科学的考核和激励制度 对于任何企业,核心竞争力是对人力资源的高效管理。在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中,需要具有专业素质的诸多人才,发挥人力资源对施工管理的重要指导作用。针对人力资源的管理,要形成具有现代意识的管理制度。重视人才的选择,做好人员考核,奖罚分明,全面引进科学的管理思想,实现与企业自身情况的融合,形成全面、完善的管理模式。对于表现好的单位,要给予积极的支持,而对于操作失误,造成损失单位,要进行惩罚,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管理在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中的动力作用。 2.7重视对石油化工项目的投资控制 对于工程项目,主要的负责人为项目的经理人,要全面发挥其作用,实现对权力的行使和责任的承担。对于不同的管理部门,要保证严格按照施工程序进行投资的全面监控,保证动态趋势。借助招投标的方式,实现对物料、相关企业的选择。对于项目投资,要注重信息的实时监控,做好全面分析,将投资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一旦投资管理出现不足或问题,需要快速做出反映,实现对问题的准确处理。另外,要以项目的总体目标为基础,确定目标管理的方向。可以针对项目特征,进行项目的逐一分解,保证各项工作都责任到人,便于工作的顺利开展,对责任进行全面划分。要重视项目前期的工作,发挥其对投资产生的影响,尤其做设计和审核工作。 结束语:综上,与其它建设施工项目相比,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更具特殊性,为了实现项目的顺利施工,要保证施工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当其,石油化工项目发展具有良好的趋势,必须不断加强对工程项目进行的有序管理,这是石油化工产业发展的必然,将项目管理运作的更加专业化,形成全新的管理思想,进行科学的管理,这也是我国工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石油化工建设论文:浅析石油化工设计变更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摘要】石油化工设计变更是该行业工程建设中的常见问题,设计变更对工程有着直接影响,包括影响工程进度、施工方案、成本预算等。若变更不合理还会造成严重的工程建设损失。本文对石油化工设计变更的影响展开分析,旨在通过对石油化工设计变更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进行论述,为今后石油化工设计变更提供参考。 【关键词】石油化工;设计变更;工程施工;安全性;生产运行 石油化工建设与生产过程中常因工程变动及相关需要而进行设计变更,这种设计变更主要包括两类:一种是针对工程项目进行设计变更,如改、扩建变更等,另一种是对运行投产现状进行变更。设计变更对工程建设有多方面影响,包括对工程进度、成本、安全等都有直接关联作用。本文将针对石化设计变更展开分析。 一、石化设计变更的重要性 (一)工程建设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一些因素可能产生工程变更。为此,需要进行变更设计,以此完成对工程的有效开展。工程变更的内容包括多个方面,包括对合同、方案等的修缮与完成。工程建设的复杂程度造成了项目施工的诸多不可预见性,为此可能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变更。 (二)生产运行变更 生产运行变更多发生在项目建设生产阶段,此过程中由于工艺与技术水平问题可能出现局部变更。机械设备等的变更或是设备与技术之间无法匹配等都需进行变更设计。总之生产运行变更会令生产阶段的相关工序技术与设备发生变化。 二、设计变更产生的主要原因 设计变更产生的主要原因有设计自身原因:设计漏项、错误和改进;非设计原因:业主或监理要求、业主采购订货、上级部门提出的要求或设计条件发生变化等。 (一)设计自身原因 设计漏项,如:某装置采样器新增循环水地管、气封冷却器循环水管修改。设计错误,如:某装置钢框架2.5m-33.4m斜梯位置调整;催化剂加料间屋面抬高。设计改进,如:某装置管道与楼梯间斜撑相碰;修改消防水阀门井。 (二)非设计原因 业主要求,如:某装置新增轻柴油回炼设施;设置增产汽油、航煤措施;板式换热器入口增加过滤器;加热炉风道增加人孔;分馏炉增设在线切出流程;新增隔离液充灌站等。业主负责的采购订货,如:某装置压缩机干气密封电加热器增加控制柜,修改电源和控制方式;某单元配电设备布置调整;到货压缩机水站与图纸开口不符;两相流空预器控制流程中部分仪表未带需增补等。专利商等提出新要求或设计条件变化,如:引进技术专利,外方在现场检查报告中要求设计完善内容等。 三、设计变更产生的影响分析 工程变更属于工程施工风险,变更管理从本质上看属于工程施工风险管理。风险问题在HSE目标的实现过程中产生十分重要的作用。风险形成会造成事故,进而引起人员伤亡与经济环境的破坏。为此,在工程施工阶段提升风险控制意识已成为当前社会各界的一种共识,石油化工厂建设及生产等方面的变更管理控制更加重要。 现结合实例进行分析,某项目进行人工挖孔桩施工,相关生产单位进行设计变更,预计K5孔要进一步挖深7m,过程中发生坍塌,造成孔下3人被埋,并在淤泥中窒息死亡。根据设计要求,该工程下部需采用逆作法施工,通过人工挖地下桩实现成孔,并采用混凝土护臂定型方式支护浇筑。基于明确的人工挖孔要求,在开挖深度达1m时效果最好,随后每多挖0.9~1m左右就需进行钢筋混凝土浇筑。为确保施工安全采用钢护筒进行保护。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对设计方案自行调整。将方案中应用混凝土护臂浇筑定型部分换做竹篾护臂,造成施工中坍塌事故出现。从发生事故的结果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将施工内容进行变更,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最主要也是最直接原因。从管理的角度看,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变更,未得到设计单位及业主与监理部门的批准。施工单位单方面的设计变更,并未对变更部分进行危害评估,未形成有效的控制风险措施。与此同时,施工单位相关现场管理人员针对施工中存在问题也没有及时遏制;施工技术交底时,没有将现场情况进行明确,相关安全员及现场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工作当中不安全因素未能纠正与监理。属于制止违章不力,是此次事故的另一重要原因。当然,建设单位未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建立、实施HSE管理体系要求,自身对该工程项目的变更没有及时进行监管,也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需确保生产运行变更的安全性。1974年英国一家己内酰胺工厂发生因一台反应器设备腐蚀,改流程用一条500mm管道临时跨接。检维修人员未进行管系计算也没找到原设计所需的管材,焊接后直接投入生产,在多次出现环已烷泄漏后最终发生了重大爆炸。这次事件造成了28人死亡,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四、石化设计变更管理 在石化设计变更中,无论是工程项目设计变更还是生产运行设计变更,都要做好变更方案制定,在工艺方案中保证石化装置正常运行。提高石化项目设计质量,实现设计与投资经济效率提升,需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要依据设计变更相关管理程序,对设计变更提出相应要求;同时应阐明设计变更原因,例如工艺流程改变及产品质量方面的影响等。需要对设备选型与更改等方面进行阐述。项目变更要有归口负责管理部门,严格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和审批制度控制设计变更,严格按照一般设计变更或重大设计变更、设计原因变更或非设计原因变更进行分级审查确认,确保符合工程设计规范和工程设计统一规定、各阶段设计审查批复内容。 对设计过程中产生的漏项、错误等情况,需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以实现工程设计质量管理。通过设计单位质量体系的执行、设计自查和复查、业主组织审查、设计过程质量巡检和设计成品质量检查等手段,尽量减少设计原因变更。 业主与监理单位等都需要对施工质量负责,此过程中一旦发生变化或因施工条件等问题造成非设计原因的变更,也需根据实际进行技术变更。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管理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数量,防止投资浪费。 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一定数额且影响工期的变更应按照审批程序归口管理。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费用大幅增减的、超出设计审批内容、涉及总图布置、建设规模、工程范围、工艺路线、关键设备及主要材料变化的设计变更,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及管理规定的审批程序,经由相关部门的联合会签审核后最终形成专门文件上报审批。 结束语: 综上所述,石油化工设计变更对工程造成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无论从工程进度、施工现状看,还是从工程安全、生产运行看,都有着直接关联性影响。在今后石化工程设计变更中,要加强对设计变更的管理和控制,各部门人员要统一研究和分析,在设计变更前要做好相关变更知识了解,以保证变更对工程发展影响的有效控制,促进石化产业长远发展。 石油化工建设论文: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管控策略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石油化工业的不断发展,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也在不断增多,那么对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问题也就越来越重视。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造价,就是建设工程项目投资过程中的固定资产投资部分。整个工程额度就是从筹划建设到建成,以及竣工验收这整个建设过程中花费的资产和投资的总额。本文通过分析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造价管控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管理石油化工工程造价的必要性和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最后提出石油化工工程造价的控制的举措。 【关键字】:工程造价管控、策略分析、工程造价、索赔 1、引言 石油化工工程造价的管理,是结合科学技术的原理和方法,在目标统一的前提下,为保证石油化工工程的收入利益和其他各方面的经济效益进行的对工程造价全方面的,全过程的和符合政策以及客观规律的业务行为和组织的一些活动。造价管理在石油化工工程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要对工程造价的相关管理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从而施工造价可以有效地得到控制,与此同时可以编制完善相应的造价文件。紧跟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工程造价控制中慢慢出现了相应的新问题,新状况,目前最重要的就是采取合理的控制措施对工程造价造价管理一步一步向法制化、系统化、规范化道路迈进。 2、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造价管控存在的问题 根据我国目前石油化领域采用的模式和分析方法可以总结出两个方面:一是,工程造价分析方法比较单一。造价分析方法基本上采用的都是按照时期、区域进行相互比较的分析方法,不能很好地形成由不同部分和其他不同方法组成、能全面准确反映造价信息的一个有机整体。二是,工程造价分析管理工作还长期处于初级阶段。即使,石油化工企业生产经营开始注重造价管理,但是为了更好地控制成本石油化工还是成立了工程造价管理中心。从此可以看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的周期性和规模性很大一部分决定了工程造价的形成具有多次性,因此对工程造价问题的分析也应该分层次分阶段的展开实施。 2.1、工程建设前期 (1)虽然石油化工工程造价问题在整个工程中都有涉及,但是在决策过程中每个项目技术的决策对整个项目的工程造价的影响占绝大一部分,其中特别是对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以及建设地点的选择,设备的选用等等,这些都是直接影响石油化工工程的造价。而且项目业主的兴趣都不尽相同,有的项目业主对有关可行性的研究缺乏科学的认识和论证,并且还出现把可行性研究变为可批性研究的这种现象,还有的直接向上级虚报投资额度,改编工程的有关功能。然而可行性研究是建设项目立项的基础,所以人为的增加投资概算或者是减少概算都会给项目以后的顺利进行留下后患。 (2)石油化工工程的设计质量在整个工程建设费用中当中占很大的分量,它既决定了工程的技术水平,还影响了工程的造价问题。所以把握好这个环节相当的重要。但是目前我国在工程造价方面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一是在设计市场方面缺乏竞争,大部分设计人员只对技术负责而缺乏经济方面的观念,而是一味的过高的追求安全系数使用高新产品,甚至还故意的不选择经济技术方案;二是有的项目业主过高的追求高标准,就会在设计阶段违背批准的立项文件以及扩初设计方案来满足自身的利益;三是按照造价比例计取的标准设计收费标准,来使得设计单位对任意提高设计标准的现象随波逐流,最终就会出现设计概算超标的现象;四是勘察设计力度不够,存在缺项、漏项以及前后设计不连贯等等众多问题,以至于出现了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的局面。 (3)合同签订不规范。首先,一些石油化工企业的合同法律观念淡薄,风险意识差,在合同签订的同时普遍缺少对对方资料的详细调查,没有审查对方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身份证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其次,一些合同的文本不规范,条款过于简单和模糊,一些合同简单的以“协议书”,“意向书”等简单的命名,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它们的意思是不一样的,所以,表达的法律效力也是有所差别的。最后,合同的效力问题,首先必须明确一个问题,合同的生效不同于合同的成立。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等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才能够成立。有些合同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是合同上仅有盖章和签字。殊不知签字盖章的意思是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加单位公章。还有一些合同没有明确合同的履行期限,这就给合同安全埋下了隐患。 2.2、建设工程施工阶段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要求相当严格,虽然在施工方面主要的设备、材料、机械、人员都在施工阶段全身心投入,但是通过施工措施节约投资的可能性才仅仅10%左右,在这一阶段的控制重点是避免增加工程预算外的开支。这其中存在的主要的问题可以分为以下几点:一是监督机构不够完善,人员素质不高,还有就是监理制度难以运行,而且现在在我国普遍存在只有技术监理而没有造价监理;二是少数承包商在材料、设备的选择上选择那些廉价的货物,偷工减料以假乱真钻设计和施工合同的空子,使得工程在施工阶段暴露大量的问题;三是一些承包商通过各种关系获得大量的更改、签证资料,任意扩大工程量,弄些假的冒充,其中一些隐蔽工程或者前期拆迁、临时建立的项目更是没有任何头绪可以查证,从而加大了控制造假的难度;四是有些重点工程大多是业主、设计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监理为一家,像这种现象的频繁出现一旦监督不严格不一视同仁,就会必然导致腐败行为的出现。 2.3、建设工程后期 在建筑施工的后续阶段,主要就是指工程竣工验收、结(决)算审查阶段,它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后一道关卡。工程结算书上的每一个数字都代表甲乙双方的经济利益。结(决)算审查人员是以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或标底为参考依据,综合考虑设计的更改和现场签证的一切情况,是在前面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 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索赔内容 第一,不利的自然条件与障碍引起的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遇到的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所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导致施工单位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可提出索赔要求。第二,工期延长和延误索赔。这包括两方面:一是建设单位要求延长工期,二是施工单位要求偿付由于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而造成的损失。一般这两方面的索赔报告要分别编写,因为工期和费用的索赔并不一定同时成立。第三,因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提出的施工索赔。如果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引起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特别是根据建设单位不合理的指令压缩合同规定的工作进度,使工程比合同规定日期提前竣工,从而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施工单位可提出由此造成人工费用、设备费用、材料费用增加等所带来的整个施工成本增加的索赔。 3、管理石油化工的工程造价必要性 3.1、防止资产流失 由于我国的许多的承包单位善于法律的空子,所以对于石油化工建设的造价管理机构不重视,甚至有时候不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管理。导致有些承包商捞取大量的资金,是项目资金大量的流失。所以合理控制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造价是非常重要的。 3.2、建设单位盲目压价造成质量隐患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的数目远少于施工企业单位对工程任务的需求。如果资金投入过低势必会出现石油化工工程质量低劣的问题,投入资金过多,经济效益不高。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不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必要的管理和控制,那么会出现很多单位攀比现象,和竞相压价的现象,以及偷工减料的现象,这些都对工程建设有一定的影响,使石油化工工程出现不同程度的质量隐患。 3.3、建筑产品价格的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的有机结合 在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使用的材料种类较多,价格也相对较高。所以对于材料单价有必要实行监督。对这种产品应该采取宏观调控和微观相结合的模式,从根本上杜绝建设投资的浪费和流失,杜绝价格交易过程中的腐败现象。 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 4.1、必须做好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设计阶段在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中影响着整个工程的造价,只有在工程前期做好相应的措施,科学合理的投资以及在设计阶段合理控制造价,才能从根本上控制整个工程的造价,从而使得工程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为控制整个工程的造价做了良好的铺垫。 4.2、强化工程造价的主动控制和动态管理 在石油化工建设的过程中,控制工程的造价不仅要反应出设计和施工的造价,还要反应出工程造价的主动控制,从而,通过主动和动态的造价控制来实现对投资决策,设计以及施工形成一定的影响。 4.3、技术与经济充分结合 在石油化工建设过程中,结合技术和经济在进一步进行对造价的控制会显得更加有效。具体的就是从组织、经济、技术等多方面进行着手,制定出相应的合理措施。从组织方面来看,应该构建相应的项目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明确分工,从而来落实造价的控制。从技术方面来看,主要就是对设计所采用的选择措施,我们可以采取总体设计多方案选择,然后在对每个设计的环节,例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等从相关技术领域方面来进行严格的监管,做到节约的最大化;从经济方面来看,应该对工程造价的预算和实际的投资进行相应的对比分析,同时还要对费用的支出做出严格监督,购买性价比高的材料和设备,当然,还可以采取相应的奖罚措施来针对造价的控制。 5、石油化工工程造价的控制举措 5.1、优化方案、做好市场调研 首先设计人员要具备基本的专业素质且要对施工工艺的技术熟悉,对自己的设计要有比较明确的方向,才能结合自身的能力,这样才有用多种方法进行经济分析比较用哪个方法比较划算,也为工程造价的减少做好了铺垫。做任何方案之前我们都知道只要把方案优化好,才有可能使用更简单的施工工艺流程,合理的选用配套的设备,这样可以节约大量的资金。即使做好了优化方案,也要虚心认真的做好市场调研,了解国内外的需求状况以及是否有类似的建设项目,吸取它们精华,也要时刻关注国家对于该项目是非有扶持政策,以及此项目的发展趋势怎么样等等。 5.2、加强设计、招标投标阶段的控制 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还是很重要的,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就是要对设计单位给出的图纸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外部监督,争取把图纸的作用发挥到最大,与此同时也要规范设计方法、制定相对的限额标准,也应该有相应的奖罚;其中对于设计图纸被审查通过后,可以确认为优秀的设计作品,就应该适当地给设计人员一些奖励,从而可以唤起设计人员的激情,也是对设计人员为工作的认可。同时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加强招标投标的工作的监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人人平等;提高招标投标工作人员的素质和编制质量,严格打压低价抢标或者压标的行为。还要加强技术以及技术措施方面的改进。 技术措施中的最重要的部分是对现在的施工方案进行持续优化。所以,施工过程中必须采用最好的施工方案才能够最大额度的降低石油化工工程的造价。在对方案进行优化的同时应对以下几个方面重点考虑:首先,确定具体的施工方法、选择合适的施工设备、并且合理的安排施工流程以及组织流水施工。其次我们还要科学的把握造价控制以及和其它方面的联系,必须对过程具体质量以及工期和其他方面的安排有一个最优化的计划与控制,才能够避免由于现场布置与进度不理想而导致的造价上升,因为在这整个过程当中造价控制是施工工程的核心。 此外还应该加强企业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信息管理在高效管理方面占据很大地位,因为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较好的解决各种企业业务之间问题,辅助企业各个方面的管理。信息系统通过采集各种数据信息,来传递业务中的信息来实现业务流程;并且对数据中隐藏的信息进行挖掘和分析,可以通过这些信息解决具体的造价问题。 5.3、施工、竣工阶段的控制 首先要制定一个合理的目标来控制工程造价,没规律的对工程造价的目标值和实际值进行比较,并要分析出原因所在找出误差,积极的采取有效的措施使其控制,保证在第一时间控制好工程造价中存在的问题;然而原材料的价格在整个建设成本中占主导作用,因此,控制好原材料的价格是降低工程造价的最好方法,严格把关,丝毫不能疏忽,把原材料在保障质量上同时价格也能控制到最低。若整个工程竣工后,要将过程中各个环节进行整理、归集,计算出整个工程项目的事迹总费用,并且在结算时重新进行汇总,按要求编制竣工结算,做个总结。 6、结束语 总而言之,石油化工建筑工程项目中的造价管控是整个工程项目非常重要点一部分,它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泛并且综合性很强的一项工作。从项目开始到项目结束,这整个过程都需要造价管控这一环节。在整个石油化工建筑工程中实行全方位的管控,使投资额度降低到最少,让造价管控真正起到控制项目总造价的作用,完成这项工作需要各个部门的协调配合,只有共同协作,才能够实现施工企业的最大化利益。 石油化工建设论文: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的管理与控制 摘要:在当前的投资领域之中,项目管理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内容,基于此,本文论述了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的管理以及控制措施。 关键词: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管理 引言 随着我国现代化工业进程的加快,石油产业对于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越来越明显。石油化工是促进石油产业有效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的内涵决定了在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上,必须要实施完整的项目管理。通过项目管理促进石油化工工程的进步和增长,实现石油化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一、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管理概述与意义 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是根据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对建设项目施工整个阶段所需要的造价,而采取高效的控制与协调、计划与组织的一系列造价管理活动,造价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工程项目的最大效益。对于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建设项目前期的决策、设计、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这些环节在实际开展过程中都需要进行相应的造价管理,必须在化工建设项目工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落实造价管理,才能够实现工程最大效益。对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进行造价管理与控制,是顺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作为一个复杂的工程需要投入的资金巨大,在石油化工建设项目施工前对各环节进行造价管理能够减少工程资金的投入,同时还能够保证施工质量达到相关要求。 二、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工程的管理现状 1、管理能力有限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发展,传统化的项目管理观念已不再符合企业和社会的发展需求,且还对项目工程的实施带来了很大的阻碍。首先,在石油化工行业,就项目投资及工期方面而言,所采用的管理模式不仅没有创新,还停滞不前,既没有从自身实际出发,也没有结合现代化技术。然后,在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制度与要求出现了不相符的情况,两者之间的矛盾就使得项目的投入资金并没有得到合理、充分的利用,从而大大阻碍了工程项目的进度。最后,各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的不明确,这样一来,不仅会导致工作缺乏目的性、针对性,还会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效果。 2、项目管理存在风险 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在石油化工行业,针对建设工程项目,风险识别主要是在现代化技术、手段的运用基础上,通过规范化的运算,对影响项目工程的相关因素进行综合性分析。然而在现阶段,我国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管理中存在着较多风险问题和不足,最普遍的问题便是辨别能力较差。企业并没有加强对风险识别的重视,虽然具备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但是却缺乏专门化、系统化的风险管理模式以及管理部门。在施工技术方面,不仅缺乏重视,还缺少管理队伍。 三、提高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 1、加强企业设备管理 石油化工企业中化工设备对于生产是至关重要的,是石油化工企业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工具,从这个角度来说,对于石油化工设备的日常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好的设备管理效果,能够有效的避免因为设备自身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生产事故,最大程度的保证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石油化工生产管理最重要的就是安全管理,而设备管理又是安全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提高石油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的质量,有助于提高企业整体的生产管理水平和质量。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社会各个环节都在向着正规化方向发展,石油化工企业也不例外,设备管理对于石油化工企业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运行可靠性、维修费用以及减少经济损失这几个方面。 (1)、提升预知维修设备水平 所谓的设备预知维修水平,指的是对设备出现故障前某些物理表征的准确判断,对于设备的管理不能等设备出现故障后再去处理,要能够对故障作出一定的预先判断,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的频率,实现设备管理工作的实际价值,这就要求设备管理人员要注意多观察和记录设备出现故障时的物理表征,定期做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强化自身责任意识,提高对设备维护和保养的质量。 (2)、设备管理制度要注重实效 石油化工企业从生产性质上来说,属于危险系数比较高的企业。因此制定严格的生产制度对保证石油化工企业正常生产是至关重要的,设备管理制度的制定不能只是走形式,一定要从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切忌照搬照抄,设备管理制度是经过长时间的实际生产才产生的,从这个角度来说设备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一个动态变化、不断丰富的过程,企业管理人员要下基层了解实际生产状况,随着设备的更新,管理制度也要不断的完善,这样才能满足实际生产的需要。企业要定期对员工进行设备管理制度的培训和考察,将员工对企业设备管理制度的了解程度与其奖金挂钩,提高员工对企业设备管理制度的重视程度,并且设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对那些不按照制度生产的员工,要严肃处理。 2、加强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 企业要搞好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必须达成“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共识,使员工能够把安全理论知识与生产实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企业在充分发挥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作用的同时,要想方设法让全体员工都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员工的安全工作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对现场的作业人员、设备状况给予静态的控制和动态的预防,切断和制止有可能发生事故的根源,明确和约束作业者的责任和行为,实现作业人员之间的自保、互保和联保,极大地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安全管理其实就是对人的作业行为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定出企业职工作业行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切实可行的新型管理模式,不断学习安全理论知识,加强岗位安全技能培训,改正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不规范、不正确的操作方法。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就是要把有效的工作方法贯穿到企业生产的全过程。同时安全管理不仅仅是安全环保部门的事情,必须党、政、工、团等各个部门齐抓共管,一丝不苟,严格要求,将安全管理辐射到企业生产的各个方位,从上到下,纵横结合,形成厂、车间到班组的三级安全网络,从而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安全规章制度的真正落实。 3、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应用 合同管理是通过建设工程中的不同参与方所应该履行的义务以及所具有的的权利来进行责任分配的一种管理方式。通过合同管理,可以更好地明确建设工程中每一个具体项目的负责方,将保证施工的成本、进度以及质量具体到每一个工程参与方。目前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中参与方可能涉及到的合同包括设计合同、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等等,这些合同在签订于解除的过程中都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应,加强合同管理是提高整体工程质量,实现工程参与方利益共赢的必要手段。 4、项目管理中信息管理的应用 信息管理是在新时代高科技发展背景之下兴起的一种管理方式,通过信息手段,实现建设工程的高效系统化管理。在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中,信息管理主要包括组织类信息管理、经济类信息管理、技术类信息管理、政策类信息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通过对多种信息的综合管理,可以很好地实现对建设工程中成本、进度、质量等目标的有效控制,让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得到更加快速的发展。 5、从风险角度出发 加强对石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风险管理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管理人员应以质量安全为切入点,通过加强监管,全面促进员工项目风险意识的提高。尤其是技术人员,技术人员的风险意识增强了,工作效率、产品质量才能有效提高。提高项目管理的风险意识主要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出发。首先,规范业主行为。通过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加强对业主行为的规范,从而使业务管理规定化、具体化。然后,加强员工的风险教育。通过加大项目风险的教育力度,对员工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而将项目风险渗透到石油化工企业的日常生活中。最后,完善风险管理制度。通过企业风险管理制度的不断改进和完善,不仅能有效提高工作质量、效果,还能促进石油化工企业的良性发展。 6、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人力资源管理是任何一项工作的核心力量。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对人才的需求很大。在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人才对资源的有效利用。人力资源管理要积极建立现代化的管理机制。在人才选拔、考核、奖罚机制上,引进先进的理念,与自身企业特点相结合,建立完备的管理模式。对于项目执行好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对于有失误造成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你处罚。将人力资源管理当成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重要推动力。 7、建立工程项目的组织体系,完善工程项目的规章制度 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一般要持续很长时间,这么长期的工程项目必须要建立项目的组织体系。组织是一切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在项目团队的选择与建设方面,要建立专业性的管理团队。这个团队必须要掌握石油化工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石油化工技术标准。管理团队的整体水平,是影响管理活动的核心内容,可以为管理活动提供良好的智力支持。在抓好组织建设的同时,要积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石油化工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划分项目管理的权利与责任,发挥各个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内部控制。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基础性工作,为工程顺利进行提高良好的前提条件。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的规模大。这就要求在实施之前,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前期准备工作是实现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基础。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技术标准、人员分配、项目规划、总体部署、质量认定、部门合作等多方面内容。在前期工作中,要明确各个环节的关系,在时间上制定推进表,使各个环节之间紧密联系。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较高,突发事件也时有发生,因此,必须要把前期工作做好细致明确。 四、结语 经过多年的发展,项目管理的水平取得了很大程度上的进度。随着科技技术的逐步完善,许多高科技手段在项目管理中的逐渐应用,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中的项目管理将会达到一个全新的台阶,在现代项目管理的调控与影响下,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将会得到更加全面的发展。 石油化工建设论文:浅谈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管理 摘要: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方面也相应的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发生大量的工程投资失控情况。所以,应采取对工程造价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建立起科学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严格控制现场变更,推行采购和施工的招标工作等一系列的方法,在项目实施过程不同阶段起着不同的作用;为确保项同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掌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招标、竣工决算等的造价控制,是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关键。 关键词:石油化工 , 生产装置,建设工程 , 造价控制 1造价管理的控制原则 1.1全过程造价控制是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石油化工生产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始终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施工前控制造价的关键在于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当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设计。 1.2工程造价控制是动态的、主动的。石油化工生产建设工程造价控制,不但应反映设计、发包以及施工,被动地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更应能动地影响投资决策,影响设计、发包和施工,主动地控制工程造价。 1.3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建设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要有效控制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建设工程造价,应从组织、技术、经济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从组织上采取的措施,包括明确项目组织结构,明确造价控制者极其任务,明确管理职能分工;从 技术上采取措施,包括总体设计多方案选择,严格审查和监督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深入技术领域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从经济上采取措施,包括动态地比较造价的目标值和实际值,严格审核各项费用支出,采取对节约投资的 奖励措施等。 2石油工程造价分析体系建立 石油工程造价分析体系是由不同部分和各种方法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从造价管理过程上分为实际结算与投资计划对比分析、工程造价定额结算分析以及结算收入与实际成本的对比分析,具体从专业上又可分为石油专业工程造价分析和石油地面工程造价分析。每一部分虽都有其各自的特点,具体的分析重点和分析指标的选择也不尽相同,但采用的统计方法基本类似,整个完整的体系可以分成三个等级,一级分析是综合分析,是从总体上对石油工程造价进行分析。二级分析为分类分析,主要包括石油专业工程分析和石油地面工程分析。三级分析是在二级分析的基础上,具体结合石油专业工程和石油地面工程,有针对性地运用总量分析、指标分析和因素分析等方法展开进一步的深入分析。 2.1石油工程造价综合分析。石油工程造价综合分析是从总体上对石油工程造价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石油工程造价总量分析,主要内容有:实际结算与计划投资对比分析、石油工程造价趋势分析、实际结算与实际成本对比分析、施工队伍能力和劳动效率分析等。二是综合指标分析,主要内容有:新建百万吨产能投资分析、新增亿吨探明储量投资分析、老油田投资效益指标分析等。 2.2石油工程造价分类分析。包含两个部分:石油专业工程定额结算分析和石油地面工程预结算分析。石油专业工程定额结算分析是对石油专业工程实际结算情况、重要指标、造价构成要素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做出正确评价,反映石油专业工程造价的内在规律。主要内容有石油专业定额结算总量分析、石油专业定额结算因素分析、石油专业工程定额分析。石油地面工程预结算分析是指对石油地面工程造价的概算、预算及结算进行对比,并对造价构成要素、影响因素、变化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科学、准确、全面反映工程造价的内在规律。主要内容有:石油地面定额结算总量分析、石油地面定额结算指标分析、石油地面重点单项工程造价分析。 2.3石油工程造价具体分析。石油工程定额结算分析和石油地面工程预结算分析中具体采用方法,比如工作量分析、因素分析和指标分析方法等。 3 加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思考 笔者结合自己的实践,从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以及经济措施等方面来阐述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改进措施。 3.1 组织措施方面的改进 首先,应该引入项目经理负责制,以项目经理作为造价控制体系的要素与核心。通过这种制度,使工程的项目经理能够全面负责与管理一项具体工程项目的进度、成本。只有选择一个具有技术水平与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才能更加有利于工程项目的高质量、高水平。 其次,应确立具体的项目成本核算机制。从而在企业内部确立成本核算意识。必须承认的是,当前依旧有不少施工企业存在大锅饭现象,为能从根本上重视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制度,其后果是,一方面没能促进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另一方面为施工企业的长远发展与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形成掣肘,无法实现施工造价控制。 此外,应构建科学合理的造价目标责任制管理模式。在实践中将其分为以下三个阶段来进行:第一阶段是进行造价计划的编制,并在计划中能够体现目标。这一阶段是分成细目造价控制的前提和基础,只有确定了工程项目的目标成本,才能对工作效果和效率进行评估与判断。第二阶段是分解目标成本,即根据企业的现状与具体项目成本的组成,对目标成本进行细化。第三阶段则是造价控制与监督,主要是结合施工管理情况,动态调整计划,进行造价过程控制。 3.2 技术措施方面的改进 对现有的施工方案进行持续优化是技术措施中最重要的部分。只有实现了施工方案的最优,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在方案优化时应对以下几个方面重点考虑即:确定具体的施工方法、选择合适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流程以及组织流水施工。 其次还应科学把握造价控制与其它方面之间的关系,造价控制是施工的核心,只有对过程具体质量以及工期和其他方面的安排有一个良好的计划与控制,才能尽可能避免由于现场布置与进度不理想而导致的造价上升。 此外应该加强企业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技术实现高效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只有规范的管理才能使施工企业保持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基于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管理系统能够较好的解决各种企业相关业务问题,在支持领导决策的同时,辅助企业各方面的管理。信息系统通过采集各种数据信息,通过传递业务中的信息来实现业务流程;对数据中潜在的信息进行挖掘和分析,提供领导管理决策时的数据支持,利用这些信息解决具体的造价问题。3.3 经济措施方面的改进 在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的造价控制中,经济措施的运用不能局限在财务部门,经济措施是施工成本管理目标的关键措施,是企业所有员工都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 首先,企业应结合具体的施工计划来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这是保证资金科学运作的基础。在资金计划的编制中,应充分结合施工小项的缓急程度而制定,编制之后也应结合过程的实际进展动态进行调整。 其次,应充分利用规模经济的效力,对材料和工具进行大规模采购,通过规模来降低成本。 此外,应着重构建合理的监督体系与激励机制。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方对于企业中不同层级的角色均需构建合理的激励机制,将企业的造价控制需求与员工的个人利益联系起来,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与奖惩措施使员工的努力方向与企业既有目标协调一致,从而保证企业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 4 结束语 总之,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业主方在对工程造价的管理上始终应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在实践中,造价管理人员必须与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有关方密切配合,共同把关,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时时要有控制投资的经济头脑,充分利用和认真分析建设周期中的重要信息,把握住市场经济的脉搏,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 石油化工建设论文: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理 摘要:石油作为工业的血液,随着需求量的增大,各种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也越来越多。但是石油化工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时刻面临着火灾、爆炸、泄漏和中毒等安全事故,石油化工行业的一线工作人员的工作时刻都伴随着高强度和高风险。为了改善石油化工行业的安全状况,主要从两方面出发,首先是在日常的生产管理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其次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保证工程质量,从源头上降低危险发生的概率。本文所讨论的就是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关键词: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问题 石油能源是目前人类使用最多的能源,也是最重要的能源之一。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一直是人们比较关注的问题,其生产中存在大量的危险作业,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因此石油化工工程的安全生产直接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和环境安全。 一、石油化工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现状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与其他项目建设有所不同,施工作业具有自身特殊性,大量危险作业特别容易引发重大事故,并且事故造成的危害性和损失相对来说是较大的,有可能会造成人员的群伤群死,所以在施工安全的管理上必须谨小慎微、时刻提高警惕,否则一旦事故发生,严重的后果是无法想象的。 从石油化工企业的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现状来看,大多数企业在实际管理中存在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风险因素识别与控制工作相对粗放,缺乏细致的管理,对于施工风险评估也只是形式上的事情而已,因此导致对安全管理采取的措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在工作中主要表现在小事故和未遂事故发生率相对较高。由于项目承包商们的安全意识薄弱,措施落实不到位,在安全监管上存在诸多的问题;施工人员安全素质低、安全意识不强,最终导致施工建设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由此来看,企业必须加强和重视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建设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 在我国的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建设现状来看,我国石油化工企业普遍存在着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这些都为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石油化工企业在面对安全事故时,缺乏必要的管理措施,尤其是在施工中,安全防范措施投入不足,问题比较多。 1、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管理不到位 一般来说,生产建设企业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主要都是人为原因,人是生产建设中最主要的因素。在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建设中,导致工程项目建设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安全管理不到位。在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危险作业,比如高空作业、吊装作业、用火用电作业等,再加之作业的环境是比较复杂的,所以在施工中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另外,很多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往往会出现不安全作业,比如有的施工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的时候不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甚至徒手进行高空作业。还有的施工人员肆意破坏施工设备,或者使用有危险的施工设备不做安全防护,这样的行为都会给施工带来不安全的影响。有些施工管理人员不能按照规范、标准对施工各工序、各阶段进行检查监督,使构筑物、建筑物的隐蔽工程、管线及设备焊接安装等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消缺,存在安全隐患。 2、职责分工不明确,监管不到位 在很多情况下,石油化工企业在进行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着员工职责和分工不明确的问题。在进行工程建设时,有很多工程施工人员不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各工序各专业相互衔接脱节、交底、会签不清,在出现问题时互相推诿、扯皮,不能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工作效率低下,导致工程施工建设的进度和安全不能得到保障。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人员在监管的职责分工不明确,管理出现 “空门”“空挡”。这些问题都可能导致石油化工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存在安全隐患。 三、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措施 石油化工企业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关系着石油工程的生产安全甚至人们生活的环境安全。因此,加强石油化工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和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是重中之重。在我国,石油化工企业纷纷思考提高安全生产的措施,并积极进行安全生产和安全建设的研究探索。 1、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首先,石油化工企业必须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石油化工产品生产危险性同其他行业相比要更高,因此,在安全管理方面也应该更加严格,管理部门也必须更加完善,包括决策机构、职能部门以及管理部门,决策机构负责对企业的生产安全、环保、卫生等多个环节进行审查和评估,并指导其他部门相关工作的开展;职能部门,负责完成决策机构所下达的安全管理事务,并制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以落实和监督;管理部门则主要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体落实,主要由企业车间的安全员组成,做好生产工作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 2、构建科学的安全管理模式 科学、高效的安全管理模式是确保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因素,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应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理的安全管理模式,并加以完善和改进,使安全管理模式能够充分适合企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节奏。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应该由过去的事故管理逐渐转变为隐患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并制定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进行隐患的消除,避免相关问题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企业损失,确保正常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3、提高安全意识,降低工程风险 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建设不同于一般的工程建设,因其有着大量高危作业而更需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其后果不堪设想。石油化工企业在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时,首先要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强化施工人员在安全意识与安全素质方面的培训,确保施工人员按照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施工作业。其次,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前,对施工工程现场要进行严格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在施工防护措施和防护工具上要加大投入,尽量保证安全生产建设。 4、加强工程安全监管,明确岗位职责 石油化工企业在进行石油工程项目建设中,由于其特殊的危险性,更要做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管工作。在工程项目建设之中,工程监管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督管理。众所周知,细节决定成败,在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建设中,有时细微的施工作业也直接影响着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工程监管人员不但要加强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还要在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上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细节上也要符合施工要求和工程标准。 5、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工作 首先,企业应该针对企业员工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杜绝个人因素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目前,我国部分石油化工企业职工生产技术方面和个人素质方面都存在非常大的问题,违规操作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企业在安全培训工作开展过程中,应该制定详细的安全培训计划,帮助企业员工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做好员工的生产技能指导工作,使员工掌握正确的生产技术,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同时,企业还应该帮助员工掌握对一般生产事故的处理方式,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如何降低生产事故的影响。此外,石油化工企业需要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引进和培训工作。石油化工企业属危险系数较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管理知识,因此,企业必须要加强同专业院校的合作与交流,加强对专业性人才的引进工作,以提高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水平,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开展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时,需要有针对性,帮助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正确的管理方法,如何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针对常见安全事故如何进行预防和处理,并帮助安全管理人员及时补充安全管理知识,了解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结语 总之,为了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的安全专业管理,首先要制定完善的设计方案,施工单位要严格的按照设计方案来施工,强化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并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和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只有保证了建设项目的合理和施工质量,才能够从源头上控制石油化工行业的安全事故发生率。 石油化工建设论文:加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几点思考 摘要:石油化工产业作为我国的能源支柱产业,是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的复杂性以及高成本投入的特点,对于其工程项目管理也有很高的要求。文章主要对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管理进行了思考,分析了其相关的管理现状,并对如何加强项目管理提出了一些个人见解,可作为同行参考。 关键词: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管理;目标控制 前言:伴随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石油化工工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也为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强大的助推作用。目前,我国对于石油化工工业的发展尤为重视,同时也为石油化工工业的建设倾注了很大的技术与资金支持,而对于石化企业来说,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尤为重要。石油化工项目建设需要执行严密的工艺标准。加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就是要从根本上防控行业风险,建立适合项目存在和发展的管理机制。做好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是实现石油化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管理者应结合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特点以及实施不同的管理政策,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以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管理概述 工程项目管理是实现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的重要手段,而工程项目管理的目的就在于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控制与协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是相对复杂的管理活动,所涉及的部门较多且涉及的内容专业性强。对每一个环节的执行中,都会出现各部门之间的脱节现象,以及管理自主性强的矛盾。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依赖于委托协议及合同管理,所以对于工程管理的各项内容都应由业主制定必要的方案,并严格依据方案来执行。明确职责,也要承担风险。各部门与各机构之间应建立密切的联系,以保障项目工程按时完成。随着石油化工行业的进步,我国在石油化工方面建立了很多大型的项目,这些项目是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内容。在项目管理上,应该采取哪些方式,采用哪些管理模式,是对新项目的重要考量。加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可以节省投资,提高工程效率,实现工程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当前我国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管理现状 目前石油化工项目管理工作的重点更加倾向于合同管理以及项目管理的一体化模式,项目管理的协调能力与难度越来越大。应加强协调与规范相关单位的行为,有效改善监督管理机制,鼓励约束机制的发展,更好的规范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的行为。 (一)管理水平与实际脱节 当前的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管理的水平已无法满足发展的要求,尤其是在经济一体化的大环境下,更加难以有效推动工程项目的发展。在多数的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中,对于投资与进度等方面的管理,目前仍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未能与时俱进,与先进的科学技术相结合,所以无法有效的对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的进行科学管理。管理制度与管理要求之间相互冲突,致使项目的投资未能被合理使用,从而对项目的进展产生一定的影响。此外,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与自身职责与工作程序不够明确,致使工程建设的进展受到影响。 (二)管理层次不够明确 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项目管理的运行机制出现层次分离的情况。即施工作业层、决策层与项目管理层,这三个层面对于企业来说均十分重要,因此应协调好各方关系。在石油化工企业工程建设中,对于投资一般都是有集体来做决定的,对于最终的决定权仍掌握在决策层手中,并以决策层的意志为主,然而一旦发生投资失误的情况,各层级之间便会相互推卸责任,就会难以对责任方进行确定。 (三)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存在风险 对于石油化工工程项目而言,其存在的风险除了项目建设施工中所存在的问题,还有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同样应该引起重视。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属于项目风险的一部分,其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当前,在我国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对于风险的辨识意识能力较差的现象普遍存在。对于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一般均采用科学的技术与手段经过合理的运算分析,进而得出工程项目的投资质量与工程进度的主要影响因素。目前我国对于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风险识别能力较差,也未将风险识别作为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虽然已有许多应对风险的管理措施,然而却缺乏系统的管理模式,以及未成立项目风险管理部门,对于施工技术也不够重视,同时也缺少专业的管理团队。 三、提高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 (一)建立工程项目的组织体系,完善工程项目的规章制度。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一般要持续很长时间,这么长期的工程项目必须要建立项目的组织体系。组织是一切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在项目团队的选择与建设方面,要建立专业性的管理团队。这个团队必须要掌握石油化工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石油化工技术标准。管理团队的整体水平,是影响管理活动的核心内容,可以为管理活动提供良好的智力支持。在抓好组织建设的同时,要积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石油化工项目队特点,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划分项目管理的权利与责任,发挥各个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内部控制。 (二)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基础性工作,为工程顺利进行提高良好的前提条件。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的规模大。这就要求在实施之前,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前期准备工作是实现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基础。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技术标准、人员分配、项目规划、总体部署、质量认定、部门合作等多方面内容。在前期工作中,要明确各个环节的关系,在时间上制定推进表,使各个环节之间紧密联系。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较高,突发事件也时有发生,因此,必须要把前期工作做好细致明确。 (三)保证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控制,体现管理的计划性和动态性。在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对全过程的严格控制。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的长期性和专业性,要求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保持始终如一的专业态度和专业精神。工程实施以后,就要严格把握内部管理和外部管理。根据制定的计划,对具体问题加以控制。例如,在材料使用上,就要选择符合石油化工工业要求的材料,严把质量关、风险关。对现场管理要实施全方面的监控,对设计更改和审批程序,要执行有利于石油化工产业的标准进行。管理要实行动态与静态的结合,实现工程质量的全面检查与审核。 (四)制定科学的合同履行审查制度,做好招投标活动的管理。石油化工建设项目涉及的专业较多,所以与之合作的单位也较多。任何一项工程都是以合同和协议为执行前提的。项目执行一定要符合合同的具体要求,在执行时以合同为约束。企业要建立科学的合同履行审查制度。特别是招投标管理上,要有针对性的选择合作单位,合作的单位要有资质进行施工建设活动。对承包工程建设的一方,要加大审查和管理,随时做好监督和管理。 (五)加强安全意识,规避工程项目管理的风险。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的安全性要求是非常高端的。石油化工项目由于本身的特殊性,容易引起事故。因此,在管理过程中,要把建立把制度化、科学化、专业化有机结合起来。对工程项目的整体实施过程,都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一旦事故发生,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应急措施。在安全管理上,建立专人负责,全员联动的机制。加强安全管理,是保障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的关键。 (六)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建立考核激励机制。人力资源管理是任何一项工作的核心力量。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对人才的需求很大。在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人才对资源的有效利用。人力资源管理要积极建立现代化的管理机制。在人才选拔、考核、奖罚机制上,引进先进的理念,与自身企业特点相结合,建立完备的管理模式。对于项目执行好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对于有失误造成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你处罚。将人力资源管理当成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重要推动力。 四、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目标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是项目的目标控制,而目标控制主要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费用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等。 (一)资金控制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项目经理是项目投资控制的最重要的责任人,应充分发挥其作用,行使其职责与权利。各个管理层必须严格依据基本建设程序对项目的投资采取全过程动态控制。利用招投标,对施工以及设备材料的建筑商、供货商进行合理选择。实时统计分析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保证投资在可控范围之内。当项目投资管理中出现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问题的控制。此外,还应该按照项目的总体要求,对目标管理进行确定。项目经理应对项目进行分解,把目标切实落实于各个负责人,促使其能够更好的开展工作并进行责任的划分。项目的前期工作对投资的影响关系重大,应引起高度的重视。必须加强可研、基础设计的审查工作。 (二)进度控制 在项目管理中所发现的进度偏差,应采取调整关键线路、非关键工作时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主要表现在对项目的控制与计划的设立层面上。其主要的目标是在满足约束条件限制的情况下,进行资源的合理安排,进而确保项目能够顺利的完成。工程项目建设的初期须编制出完整、并可行的工程建设总体计划安排,并详细编制工程建设的总体运行时间表。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中,需要设立项目的运营表与总进度表,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根据项目进度表的要求对项目进行进度控制。对于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可分为横道图进度计划与工程网络计划两种方法。横道图进度计划采用了最广泛的传统进度计划,主要是用于小型项目或者大型项目的子项目中。由于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控制是一个动态的控制过程,为此在进行进度计划的执行中,对于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跟踪、整理、分析及统计,同时依据分析的结果及时对工作项目进行增减,并对逻辑关系等措施进行调整,以实现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目标。 (三)质量控制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工程项目管理中关键环节,建立并完善项目管理中的质量控制体系,可以有效地潜在的质量事故进行预防与处理,确保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稳健运行,从而有效实现项目的质量目标。施工质量计划是施工企业对业主表明质量的管理目标与实现的方法,也是对业主质量责任的承诺。施工企业的质量控制主要分为对施工中生产要素、施工准备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作业等的质量控制。施工生产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培训及选拔施工人员,对施工建材、建筑构配件以及设备质量等进行严格控制,可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控制工作的奠定基础。 五、新型管理技术的应用 (一)SHE管理 SHE管理是指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的一体化管理,主要是由工业卫生与职业健康、环境与污染控制、场所与生产过程安全、技术安全以及防火安全等方面组成。在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中,职业健康与工业卫生是指应最大程度地防止及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员工的安全及健康,避免由于项目管理不当而造成对员工健康与安全的危害。SHE管理中较为重要的方面之一,就是环境与污染控制,主要遵循可持续发展的观点,为有效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所建立起来的管理制度。环境与污染控制主要是通过对环境管理的目标与方针政策的建立,分析、比较并识别潜在的危险源,对可能出现的环境影响因素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纠偏与控制。SHE管理是新时代下企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总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为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以及生存环境的保护提供可靠保障。 (二)信息管理 进入新世代以来,互联网等应用信息技术开速发展,科学合理的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可有效提高工程项目的生产效率,进而实现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信息管理是指在项目管理中,进行有效地组织及控制项目管理信息的获取,传输,存储与处理,进而实现工程项目建设增值的目的。在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中,所产生的信息主要有管理类信息、组织类信息、技术类信息、经济类信息以及法规类信息,通过对这些信息的组织和控制,可有利于从宏观上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有效地控制。 结语:综上所述,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相比于其他的工程管理项目有很多不同,其不仅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普遍特征,又具有石油化工的自身特征。为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顺利进行,就应该建立与自身项目相适应的计划与方案。近年来,我国石油化工项目已迎来了良好的发展前景,进一步提高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也成为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在石油化工的建设项目中,实行新的管理理念及管理方法,已成为现代化工业的重要标志。 石油化工建设论文:试论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控制 摘要:随着当前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于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石油化工行业也不得不面对,所以,石油化工建设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促进自身持续稳定发展,一定要确保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质量,加强对石油化工工程的质量管理。 关键词:石油化工;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控制 一、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特点 (1)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复杂性。石油化工工程建设常常存在边设计边施工边生产的现象,而且施工过程可变因素众多:高空、立体交叉作业多、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温高压介质多、施工程序复杂等,这些复杂的工况,成为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显著特点。这种复杂的工况贯穿于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常常因放松警惕性而产生重大的事故,并带来巨大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2)大量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不断用于工程,工程技术发展迅速。一方面,随着技术的进步,大量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不断用于工程建设,如超大型设备的吊装、特殊材料的焊接、联锁系统、控制系统的调试等等。近几年石油化工行业引进以及自主研发了许多尖端加工工艺和生产技术,这些新技术和新的应用,对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另一方面,适用于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标准、规范也更新得非常快,一些重要的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在近两年都已经更新。因此,只有专业化的工程施工队伍和管理队伍,才能跟上技术进步和发展的步伐,才能承担起石化工程的施工及管理任务。 (3)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投资规模大,投资管理水平要求高。随着世界经济竞争的加剧,石化装置规模化、大型化已成为全球发展趋势,乙烯装置正从80万-90万吨/年向100万吨/年以上推进,新建炼油厂均为1000万吨/年以上的规模。建设大型的生产装置,投资规模大,各阶段节约投资的空间很大,对投资管理水平要求高。 (4)工程涉及专业多,施工队伍多,质量要求高,现场管理难度大。石油化工工程一般都包含土建、钢结构、动静设备制造安装、管道安装、电气仪表、地下管网、防腐保温等专业,参加建设的施工单位多,同时石油化工行业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的特点又决定了工程建设质量必须按高标准的要求完成。在施工高峰期间,各施工队伍同时立体交叉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难度非常大。 (5)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集成创新应用广。随着创新技术的不断成熟,在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中也逐渐应用了集成创新手段来进行项目管理。EPC模式、项目管理模式的应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这种集成创新能够把集团化优势、企业核心竞争力、科学发展观和优秀人才相结合,彻底改变了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传统局面。 二、当前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现状 (一)工程质量管理体制不健全 石油化工建设企业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过程中,由于工程质量管理体制不健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质量。因为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就降低了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无法达到工程质量管理要求。与此同时,工程建设企业过于追求工程进度,而忽视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导致工程质量管理非常混乱。 (二)工程质量控制和管理力度不够 石油化工建设企业在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过程中,建设企业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管理力度不够,没有规范的市场主体行为,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和控制制度以及相关措施无法有效的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只是一些表面形式,导致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无法起到对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和管理作用,并且,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也不能正常运作,就会严重影响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质量。 (三)工程监理的作用无法发挥 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控制受建设单位的制约无法发挥其职能,并且有些监理人员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不能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导致工程质量不能得以有效控制。在工作中监理与建设企业质量管理职责不明确,导致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的工作效率较低。对于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更是马马虎虎,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的关键环节的监理不够严格,从而影响石油化工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 (四)实体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较为严重 建设企业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过程中,在实体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较为严重。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不够认真,对工程的监督不够严格。导致在实体质量方面经常出现结构、管道焊接坡口不打磨,焊条不烘烤、错边量超标等隐形质量问题。这样问题的出现都是因为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人员管理不力,没有充分发挥自身的工作职责,导致工程质量存在问题。 三、新形势下加强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措施 (一)树立正确的质量理念 因为对于石油化工企业来说,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意义非同寻常,所以要积极树立质量第一的正确理念,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来普及质量管理的相关观点和理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重视:一是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要结合实际,积极的为业主提供工程建设上的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相关方案。二是在施工过程中要把为业主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作为工作的目标之一,在施工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业主的要求以及要想招标、施工设计资料。三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善于转变观念,灵活运用,勇于接受挑战。四是要在工程质量上精益求精,不放过任何一个瑕疵,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思维,建设质量最优的项目。特别是在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上,要积极考虑到这个行业的实际特点,在发挥自身能动性的基础上,激发相关施工的创造性,确保建设质量最优的工程项目。 (二)提高先进技术应用能力 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关键是要能够充分的利用先进的施工技术,用先进的技术来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这里讲的技术因素包括了装备、检测检验技术、信息、人员素质等等多个方面。作为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只有充分的贯穿于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最终才能创造出质量最优的效果。所以说,在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工程质量。与此同时在施工的过程中,为保证工程质量,要将考核机制引入,以科学的质量标准、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以及先进的施工技术贯穿与整个施工过程,从而从根本上保证施工质量。 (三)完善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提高石油化工企业施工质量,从制度层面上来说,要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通过严格考核、奖优罚劣,才能够确保工程质量,才能够把员工的切身利益与企业利益,与工程质量紧密的联系起来。质量检验和工序管理是奖罚制度的两个方面。工序管理主要是对工艺规律进行规范,并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点,充分的消化工艺文件,做好工艺分析,对环境、人、机器等因素进行管理。质量检验主要包括了对设备、材料和半成品的检验。在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运行时,要树立相应的质量管理目标,使人人身上有目标、人人身上有责任,每个人都要对企业负责、对质量负责,对所有的员工负责。 (四)加强质量监督机制建设 首先企业要把提高各级一把手的质量意识放在首位,发挥技术负责人和总工程师的重要作用,建立以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经理为第一责任、各级质量监督部门和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共同实施的监管体系,培养一批管理和监督、内审等专家队伍。其次是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应熟悉相关设计文件,并针对施工难度、业主工作要求及工程特点,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完善项目管理机构的监控体系,明确工职责,制订出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和则管理规划,配备工程所需的检测设备,订出监控的措施、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为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准备。再次是坚持隐蔽验收和“三检制”制度,任何分项、分部工程进行质量评定时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使施工现场处处、事事、人人、时时都严格按照规程、规范和质量管理制度办事,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贯穿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的整个过程,这样才能保证项目质量目标顺利实现。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对于施工企业起来,做好工程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人才是根本,只有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才能够使各项措施、各种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才能够有效的保证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质量。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上,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养,在全面考察其工作作风、思想觉悟的同时,还要对基本素质、思维能力、知识素养、工作能力和社会经验进行全面的了解。同时,要进一步的加强培训工作,通过全方位、立体式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对所有员工来说,培训工作至关重要,要对各个岗位的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人员队伍素质,与此同时,要不断的完善培训系统,形成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要从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给予奖励,提高其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通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能够有效的为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保障。 结语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具有工程项目涉及专业多,施工现场管理难度大、工程投资规模大、工程管理水平要求高、工程技术发展迅速以及工程质量要求严格等特点。提高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管理与控制水平,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协调发展。提高管理意识,加强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才能使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增强竞争力。 石油化工建设论文:关于石油化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思考 摘 要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在企业适应市场参与国际竞争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安全文化建设是生产的保障,石油化工企业要依据其安全文化固有的特征,来建构企业安全文化的模式。 关键词 石油化工企业 安全文化 结构模式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文化是员工在从事生产作业及相关活动中,为实现安全生产与环保,识别、避免、预防、控制、消除其危险及事故的企业安全观与企业文化相融合的文化。 一、石油化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内容体系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包括安全制度文化建设管理、安全行为文化建设管理、安全精神文化建设管理、和安全物质文化建设管理,其中安全精神文化建设管理是核心,安全物质文化建设管理是表象。 (一)安全制度文化以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形成安全制度文化,它不但是安全精神文化的具体表现,而且体现了整个企业的管理水平。 (二)安全行为文化以规范员工安全行为,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为主要工作,形成安全行为文化。规范人的行为,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是控制事故的有效途径。 (三)安全精神文化以正确的安全观、恪守安全信念和价值标准为主体形成安全精神文化,包括安全最高目标、安全哲学思想和安全文化伦理道德。 (四)安全物质文化以各类安全设施配备到位,安全管理方法先进有效为主要目标,形成安全物质文化。它是安全文化的表层部分,是安全文化的外部形象,是安全文化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易被大家感知和评价。 二、石油化工企业安全文化的特征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存在着明显的特点,概括起来,石油化工企业安全文化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人本性。安全文化是保护员工从事生产作业及相关活动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员工的生命权、劳动权、生存权,维护员工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 (二)时代性。安全文化的发展要受到时问、地点、当时政治背景、企业的经济基础、社会环境、科技进步等影响,也受到世界科技进步、国内外市场经济竞争的影响。 (三)实践性。安全生产活动的经验和理论经过传播、继承、优化和提炼,又反作用于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实践活动,指导实践,升华和发展为新的企业安全文化内容。 (四)多样性。安全文化既有安全生产领域的,也有安全生活领域和安全生存环境的。这就形成了人们安全文化知识和素质上的差异,成为安全文化多样性的根源之一。 (五)系统性。安全文化内涵丰富,涉及领域广泛,不仅是文化学与安全科学的交叉与综合,还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与综合。 (六)创塑性。文化是可以继传、吸收的。任何单位、群体,甚至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在继承自身好的文化外,可以有目的地、有意识地塑造和创新符合时代进步的先进文化,显示自己的文化特色和文化形象。 三、关于石油化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石油化工企业安全文化体系建设的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员做好作业日程安排,形成安全文化体系建设规划,即按照有计划、有步骤、深入浅出、由表及里、循序渐进的建设程序,从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四个方面整体推进、系统运作,基本建立起适应现代化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符合发展战略,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安全文化体系。 (二)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让每个员工深刻理解“全面安全管理”的内涵和重要性。只有安全生产,个人的健康和生命才有保障,家庭才能幸福、美满,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才不会受损。只有安全生产,才能提高士气,提高工作效率。树立百分之百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使百分之百的员工成为抓安全的主人。 (三)班组及员工在安全文化建设实施过程中,既要运用全员教育、持证上岗、班组安全活动、操作规程演练、作业前风险识别分析活动、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护、指挥、有效的安全文化实施手段,又要推行现代的安全文化实施手段。 (四)建立明确的安全基准和安全测评制度。每个员工都可以把自己的行为、工作与之对照,从而知道自己做的好还是不好,而且这种标准要以一种制度形式切实付诸实施。 (五)建立一套明确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大家能够按照此方法及时解决问题,而不是相互推诱或手足无措。管理层要强化全面安全管理、责任制、监督制、常规的经济手段、定期检查制、有效的行政管理手段,积极实施意识及管理素质教育,无隐患管理法,系统科学管理,目标管理法,人、机、环境设计,应急预案对策,事故保险对策,系统安全评价,三因(人、物、环境)安全检查等。 (六)建立安全小组。安全小组可以由不同角色的人员组成,生产作业现场的各个系统和环节,负责发现安全问题,讨论解决方法,提出实施方法。安全小组建在基层班组更直接、有效。在生产现场设置事故警示牌、安全标语、安全标志(指令标志、禁止标志、警告标志)等,强调技术及工艺的安全化等。 四、结语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安全科学领域提出的一项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新对策,是安全系统工程和现代安全管理的一种新思路、新策略,也是企业事故预防的重要基础工程。安全文化建设是生产的保障,石油化工企业要依据其安全文化固有的特征,来构建企业安全文化的模式。 石油化工建设论文:论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理 摘要:石油化工项目不同于其他工程,具有自身特点,属于高危行业。因此,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探索石油化工工程的安全生产,为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作出努力。目前在我国,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还存在着很多漏洞,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还有明显不足,因此,加强我国石油化工企业施工安全管理迫在眉睫。但是石油化工建设不单单是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还有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着想。 关键词: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引言 石油化工行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所占的位置至关重要,对于我国各行各业的能源供给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加强石油化工行业发展的同时必须注意到其高危行业的属性,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会给国家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给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害、对环境产生的破坏几乎不可逆转修复。因此,石油化工行业的安全与环保问题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 一、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建设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 1、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管理不到位 一般来说,生产建设企业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主要都是人为原因,人是生产建设中最主要的因素。在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建设中,导致工程项目建设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安全管理不到位。在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危险作业,比如高空作业、吊装作业、用火用电作业等,再加之作业的环境是比较复杂的,所以在施工中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另外,很多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往往会出现不安全作业,比如有的施工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的时候不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甚至徒手进行高空作业。还有的施工人员肆意破坏施工设备,或者使用有危险的施工设备不做安全防护,这样的行为都会给施工带来不安全的影响。有些施工管理人员不能按照规范、标准对施工各工序、各阶段进行检查监督,使构筑物、建筑物的隐蔽工程、管线及设备焊接安装等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消缺,存在安全隐患。 2、职责分工不明确,监管不到位 在很多情况下,石油化工企业在进行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着员工职责和分工不明确的问题。在进行工程建设时,有很多工程施工人员不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各工序各专业相互衔接脱节、交底、会签不清,在出现问题时互相推诿、扯皮,不能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工作效率低下,导致工程施工建设的进度和安全不能得到保障。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人员在监管的职责分工不明确,管理出现“空门”“空挡”。这些问题都可能导致石油化工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存在安全隐患。 二、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措施 1、抓好设备安全管理的制度建设 (1)抓好安全管理的意识教育。意识的一切工作的前提,作为石油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来说,首先要让所有工作人员都有安全的意识。要以血的事实警醒员工。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发生了太多因为安全管理不当引发的人员财产损失,因此,要在安全管理教育中总结案例,做成图片、文字和板报的形式,在安全教育课中进行讲授,用真实的事例告诫员工。要以责任状约束员工。无论是石油生产、运输和售卖,对于每一个工作岗位来说,都应该牢牢树立“一岗双责”制度,即既要完成岗位职责,也要牢固树立安全管理意识。通过签订责任状的形式将安全管理落到实处,班组个人和班组签,班组和车间签,车间与部门签,部门与公司签,公司再与总部签,明确目标和责任,层层到位、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2)抓好安全管理的知识培训。加强知识培训,指的是执行安全管理教育的相关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一是要做好强制性教育。根据国家安监局颁布的安全管理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单位的员工安全培训应在32学时,因此,必须严格执行到位。同时,对于一些特殊岗位如信号操作工、焊接等特殊设备操作的工种,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进行考核。二是要做好创造性教育。除了硬性规定的安全教育外,为加强设备安全管理,企业应该在安全管理的教育中根据生产设计,设定一些新颖的教育方式,如,每个季度设定一个设备安全管理日,开一些设备安全管理、保养的知识探讨或者技术比武、演讲比赛等等,将安全管理知识深入人心。 (3)抓好安全管理的执行考核。做好设备安全管理,还在于抓好安全管理的监督考核。一是要进行日常工作考核,每个设备操作班组和个人都有一套操作规范,并做好相应的操作记录。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与不定期的对安全操作记录进行查验考核,对于不执行规定动作的个人要进行停岗教育等处罚,切实做到安全第一。二是要对开展的安全教育进行考核,特别是对于上岗的新人,一定要上足安全教育课。三是要抓好事故处理的后续考核。对于出过设备安全事故的班组或个人,要针对其后续的处理、经验吸收等方面进行考核,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2、做好设备的防火管理 纵观石油行业的设备安全事故,火灾是比较容易发生的,有一半以上的事故都是火灾,这也是因为石油的易燃易爆性决定的。所以,做好火灾的预防,是设备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1)设备安全事故导致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引发火灾的设备通常是电气设备,这在石油行业当中运用较广。在火灾引发中,有短路电流和外接电压等几种常见原因。一是电流过大导致火灾,在一些电气设备的电路中,一些电气的电阻过大,电流保护器失效,导致线路被切断后产生电火花,引发火灾。二是接线端子引发,在发生接地故障后,电阻大,导致电气保护起效慢,接线端集聚高温产生电弧或电火花,产生火灾。三是维修是产生高电压。在进行设备维护是,由于外壳有电压,在与外接工具接触之后容易产生火花引发火灾。 (2)预防设备火灾的措施。设备火灾产生的原因归根结底,有设备自身和操作不当的原因,因此,为做好预防工作,也应该从这两方面着手。一是要把好设备选用关。对于电气设备,一定要绝缘,要符合设备规范。要尽量不选择油化设备。这是因为,如果是有油设备,在发生故障时如短路,则会伴随高温、火花的产生,那么油料就会因为高温升华并分解,产生甲烷、乙烯等可燃易爆性气体。要有防飞弧装置,防止电弧现象。二是要把好导线关。一定要根据设备的功率,选择功率大的导线,确保在发生故障时不容易发生熔断等事故,防止机械损伤。三是要把好保护关。电气设备一般功率较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选择单用电路,如果不能,则应该设有单相电路的保护装置,保证在发生事故保护设备能够及时发挥作用。 3、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工作 首先,企业应该针对企业员工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杜绝个人因素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目前,我国部分石油化工企业职工生产技术方面和个人素质方面都存在非常大的问题,违规操作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企业在安全培训工作开展过程中,应该制定详细的安全培训计划,帮助企业员工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做好员工的生产技能指导工作,使员工掌握正确的生产技术,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同时,企业还应该帮助员工掌握对一般生产事故的处理方式,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如何降低生产事故的影响。 结束语 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的建设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保证,但是石油化工的生产是非常具有危险性的,所以完善安全管理的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作为工程的管理人员要将工作落实到位,并且要严格的对工程进行监督。 石油化工建设论文:工程造价管理在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中的应用 摘 要:市场经济随着社会的变革在不断发展,并且,市场经济也向着全球化的方向不断发展。在这一过程中石油化工业也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的产生原因则是由于工程投资失误。所以,针对石油化工建设工作,必须进行造价管理方面的改革,以此建立起一个科学的管理体制,从而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管理,对现场变更进行严格管理,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工程的采购以及施工,从而对投资的成本以及风险予以控制,提高企业的可得利益。 关键词:工程造价;建设项目;阴功;管理 一、造价管理 1 投标中的工程造价管理 过去对于建筑市场,主要依赖计划经济进行指导,而现在的建筑市场的主导则是依赖于市场经济,基于激烈的竞争,工程竞标已经成为了当代建筑施工企业进行项目竞争的主要方式,所以,中标几率的提高,必须依赖于高质量、高规范化的标书。 首先,应当对工程信息进行充分的了解,通过信息的搜集,为中标打下基础,这是因为信息获取是工程投标的前提。在信息获取的过程中,通过对信息的分析,施工企业应当选取有利于自己的信息,建立起一支技能高潮的高素质造价工程师队伍,从而提高自身对于造价管理的能力。 另外,投标时,对于所有的投标文件需要进行编标,另外还有一个答疑过程,最后才进行定标。答疑主要在投标前进行,投标方需要对招标文件以及相关的图纸资料进行了解,从中找出自己一伙的地方进行询问。而编标则是通过专门成列的小组人员,分工进行标书的编制,其中要求编标人员必须高度负责一丝不苟。并且有需要将工程量准确的计算出来,从而确定工程报价准确可靠。另外,在报价过程中需要依照经验进行估算或者报价相对较为模糊时,可以向一些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的人员进行意见的征询,或者搜集相关资料,不能擅自主观臆断,导致报价过高或者过低。另外,还需要依照实际情况进行标价,并且还要做到知己知彼,了解其他的竞标对手的情况,以企业实际利益作为出发点,确定报价。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报价的过程中,可以相对的将标价降低一些,从而可以增加自身的中标几率。 2 施工中工程造价管理 首先,施工中对于成本的预算核心应当是造价管理,而其管理原则则是对成本的降低,这就就需要技术、机械人员相互之间相互配合,并结合材料的应用,不能够单独的将任一环节分离出来,一旦配合不紧密就会导致材料以及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施工过程中的索赔问题也是成本控制的核心问题,施工企业必须加强索赔观念的形成,并清楚的认识和了解索赔程序和其意义。 二、控制分析方法 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需要依照工程项目的实际特点,而针对成本的管理业应当以工程实际特点做为基础其主要任务是对项目成本进行监控并在事前进行预测和分析,从而有效管理项目价格的活动。工程项目成本是影响企业利润的又一因素,因而对成本的控制能够令施工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项目成本的有效控制已经逐步的成为了当前施工控制的重要内容,其直接决定了企业能够获得的利润大小。而成本的有效控制方法则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对工程进行成本控制的最佳时期应当是施工前,即目标成本管理。对目标成本进行管理主要应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首先对目标成本进行确定,其次预测成本并编制计划。企业对于生产经营中的各项活动都应当进行监孔,如若发现成本控制的相关问题应当及时的予以补救,从而对整体范围内的预算进行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成本控制,也就是成本执行过程中的管理。其主要包括生产资料的耗费、人工耗费的控制,以及对现场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安全的控制,和其他费用的控制等内容。首先,要加强业内管理。在工程项目开工的时候,应认真做好对图纸的审计工作,要仔细看透图纸,以方便施工,也可以提出修改意见,确保工程的安全展开又能降低资源的消耗。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优化,也是控制成本的一个有效办法,选择适合的施工器具,使其既能满足施工的要求又具有经济性。其次,对生产资料的耗费企业也可以进行控制,在项目生产的过程中,机械设备和材料成本的使用大概占了成本的65%,因此企业应当建立一个完善的采购制度和收发料制度,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应当适当减少材料的储存量,以加快资金的流转。采购材料也应货比三家,选择质量好单价少的商家,遵守专家的采购原则,即应派出由相关经验的专业采购人员进行采购。同时也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建立严格收发制度,收料时要认真地检验、保证质量,发料时严格按照计划发出。同时,对于材料的余料应当进行充分利用,坚持回收、废物的再次利用,这也可以减少一定原料的成本。对于机械的充分使用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既要合理调度也要充分利用,提高机械的使用率。对于机械设备也要进行定期的查看保养,以确保机械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发生事故,降低机械采办的成本。 对成本核算工作予以加强,通过在竣工后对工程的所有成本进行结算,从而全面掌握工程的施工成本,这一环节必须在竣工后及时开展,成本核算工作能够对成本控制进一步加强。 最后应当对造价管理相关资料进行整合和归类管理。工程造价相关资料主要是针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做的现骨干记录以及施工中使用到的材料以及材料的单价和施工消耗物资的价格,最后还包括竣工的结算内容。作为造价生产的重要依据,工程造价资料的搜集以及整理必须按照类别进行管理,后期的造价管理以及分析会以此作为基础依据。 结语 总之,在工程施工中,工程造价问题会贯穿始终,因而工程造价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并且其涉及内容相对较多,综合性较强。因而企业负责人必须对成本控制予以高度重视,同时企业中相关部门也要予以积极配合,只有这样才能为工程成本控制提供一个有力的条件,才能最大程度的为企业创造利益。 石油化工建设论文:关于加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几点思考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石油化工工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国对于石油化工工业的发展非常重视,一直本着自力更生的精神对石油化工工业进行建设。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管理对于石化企业来说,是非常关键的。管理者应当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特点实施不同的管理政策,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对石油化工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使得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 关键词: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管理 引言 为适应全球一体化的竞争,全国各地投资兴建了大量的石化建设工程项目。石化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高、投资成本高、风险大、施工周期长等特点造成了建设工程项目的异常繁杂,故需要引入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只有引入并采用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理论和方法,才能对工程项目进行总体的控制和协调,才能保证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时效的完成。而如何更好地运用工程项目管理,是当代石化企业必须面对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目前我国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 1、新增地面建设环境比较差 随着当前油田开发工作的不断推进,新增产能的地面建设环境逐渐变差,使得投资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主要体现在,在一些老区内建筑物十分的密集,与油田生产设施交织在一起,新井的建设面临着征地难的局面。另外,很多的外围新区建设地点一般是位于沙滩、耕地或是林地的复杂环境,随着征地补偿的逐渐增多,地面建设投资控制的难度逐渐增大,经过努力才降低的地面建设投资被补偿的费用所吃消,影响了工程的进度。 2、思想重视程度弱 建设项目实施过程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工序环节繁多,专业复杂。参建各方尚未形成一个点点必查、环环创优的思维理念,尤其是部分管理者认为一些细小环节不会影响整体施工质量,从而疏于监管,最终导致实体质量缺陷的产生;建设各方对施工质量重视程度不如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工作发生冲突时经常是质量让路,导致一系列质量问题的发生。如勘察设计不细,图纸缺项、变更频繁,各专业不配套,技术交底、图纸会审不具体,不具备条件就开工,盲目抢进度,质保体系不完善,施工起步低标准,现场监管和制度执行不力,操作工人教育管理不严等。 3、质量保障体系不完善 是指企业以工程质量为目标,运用系统方法,依靠必要的组织结构,把组织内各部门、各环节的质量管理活动严密组织起来,将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一切因素统统控制起来,形成的一个有明确任务、职责、权限,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质量管理的有机整体。包括人力资源分配、设备质量、企业文化、企业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一个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必须是科学合理的,按部就班的按照整个体系进行操作和实施。但是在石油化工实际工程建设中会经查发现各个分系统的不健全,从而无法保障检测质量。如制度的不健全、管理人员执行不力、不同工种之间的协作出现问题、技术工人专业知识差、盲目追求施工进度、各个分系统的指导性文件缺失或不清晰等,这又是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一大因素。 4、信息化管理相对滞后 当代计算机的普及,加上快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和全球信息化的蔓延,石化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必然离不开计算机,离不开互联网,离不开信息化。而在我国,对于工程项目的分类、查询及检索技术等,相较于国外发达国家来说,都还很不完善。我们必须将互联网技术运用到工程项目的管理当中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之间的信息交换和流通,即采用新型的信息化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二、加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措施分析 1、制定详细的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的总体规划 进行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的规划工作的难度比较大,要做到协调配合,实现近期和远期相结合,并且以近期规划为重点,体现规划的可操作性。随着石油化工的开发和地面工程的投产,需要根据现场的勘探开发的变换情况对地面规划进行及时的调整,按照年度实施规划的内容。制定工程建设的标准,使得今后的工程建设项目能够实现标准的统一,控制工程的投资,确保安全生产,提高石油化工工程的建设水平和经济效益。结合新的工艺,对油气集输系统进行相关的调整。对于老区地面建设选址选线难的问题,要积极开展同类设施空间整合的探索,最大限度的节约土地资源。 2、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 质量的好坏与企业发展的好坏密切相关。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因此,必须加强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工作,提高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水平,唯有这样,才能完成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 为了做好项目的质量控制,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首先,业主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前期的质量管理策划,并建立系统化的质量管理机构,把工程的质量管理责任细化到每一个工作人员,确保责任个人追究制,并对相关负责人定期进行质量管理检查和考核,对于工程质量过关的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应于工程质量出现纰漏的个人给予严厉的惩罚,并责其改正。其次,在选择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公司时,必须注重其技术设计素质、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其设计、施工的资质,以防为了追求低成本而选择那些技术不过硬的承建公司。最后,必须严格遵循和执行制定好的工程项目计划,加大对工程项目质量的检查。 3、对于石油化工项目的投资进行控制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项目经理是项目投资控制的最重要的责任人,应充分发挥其作用,行使其责权利。各管理层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对项目投资进行全过程、动态控制。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设备材料的建筑商、供货商。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进行实时统计、分析,确保投资在可控范围内。项目投资管理出现问题时,需要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问题进行控制。除此之外,还需根据项目的总体要求,将目标管理进行确定。项目经理可将项目进行分解,将目标落实到各个负责人的头上,使他们更好的开展工作,且能够对责任进行划分。项目的前期工作对投资的影响关系重大,应引起高度的重视。必须加强可研、基础设计的审查工作。 4、加强信息管理 进入21世纪,随着互联网等应用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将信息技术运用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以提高工程项目的生产效率已然成为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所谓信息管理,就是指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有效地组织和控制项目管理信息的获取、传输、存储和处理,以达到为工程项目建设增值的目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信息主要有组织类信息、管理类信息、经济类信息、技术类信息和法规类信息,通过对这些信息的组织与控制,有利于从宏观上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有效地控制。 5、做好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中重要的管理内容,是项目的不同参与方经济往来的介质。在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不同参与方可能会涉及到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咨询合同和分包合同等等,但对这些合同的管理具有一些相同的特点,即通过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明确合同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渐完善和成熟,加强合同管理既是对项目不同参与方的管理需要,也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结束语 在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质量安全、工程投资以及项目进度都能够对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管理产生影响,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可能造成重大的损失,因此,项目管理必须贯穿于整个工程中。 石油化工建设论文:试论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要:随着我国石油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多,但是由于石油化工相关生产设备因为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等特点,所以加强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显得尤其重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无论是对材料的要求,还是对人员素质、技术能力的要求,都是十分的严格的,本文针对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实际,提出了加强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管理的具体措施,对于实际应用来说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 关键词: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1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管理体制不顺,质量监管工作不够 目前中国石化集团对各工程质量监督分站由质量监督总站(代表总部)负责监督各分站的业务,而分站的其他管理则由所在企业负责,这种模式被称为“双重领导”。过去,此模式在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体制下曾经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但现在已无法满足中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个别分站不愿意或不主动去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处于一线的个别质量监督分站的作用弱化。 1.2建设工程监管力度不够,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 由于建设工程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力量薄弱,直接影响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竞争的市场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导致工程监督工作不能够规范运作,发挥不出监督作用。 1.3监理受到建设单位的制约多 由于受到某些建设单位的制约,监理其职责不能完全到位,监理作用发挥不出来,监理行为自然不规范,工作程序不严格,旁站到位不扎实;与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责划分不清,导致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时互相推委扯皮,工作效率不高;对工程前期工作不能很好的参与,对施工中的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不能进行严格的全程监理。 1.4设计标准不达标,勘察设计缺漏项较多,施工图纸设计不完善 工程开工建设后,设计修改较大,变更较多,既影响施工质量和进度,同时给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增大了工作量。 1.5实体质量方面经常出现一些低老坏问题,如焊缝咬边、混凝土厚度不够、飞溅清理不净、成品管线护不好,等等。 综上所述,以上已成为近些年石化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主要问题,项目执法的监督职责与其他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职责分拆不清,导致某些质量行为违法违规不能及时被查处,建设过程违反程序规定不能及时被制止,检查验收不按规范标准执行不能被及时纠正等现象。 2加强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措施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国石化工程建设管理改革的需要,对石化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进行调整和改革,理顺组织机构,明确监管职责,延伸监督范围,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和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公共财政保全机制,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完善的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体系。 2.1建立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体系 要确保石油化工工程质量,就要使质量监督部门相对独立。具体的来说,应将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变性质,与生产管理单位区别开来,科学地将其界定为行政执法机构,成为为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综合性执法组织,赋予独立的执法主体地位,并且在机构、职能、经费,编制等方面达到相对的独立,以方便日后监督工作的开展。剥离国有企业的“工程质量监督”职能,实行工程监管统分结合、条块结合基础上的属地管理;同时,积极推进组织机构改革和调整,变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设在各单位的分支机构接受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垂直领导。 2.2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监管并重,强化双重职能 双重职能是对现代质量监管部门的新要求。除此之外,国家对工程质量监督还有其他具体的要求,主要为: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对各参建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质量监督总站通过对静态质量行为(如各参建主体和人员的资质情况及各种质量管理和检查制度的建立等)和动态质量行为(如各参建主体各种质量管理和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等)的有效监管来构建良好的工程建设质量环境,从而保证石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实体质量。具体到石油化工的建设,质量监督部门注重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要坚持对工程项目实体质量与参建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并重的监督管理原则;第二,要采用日常监督管理与综合质量大检查、专项质量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模式;第三,要强化对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监管。通过这三个方面的提高,进一步提高中石化质量监督部门监管和检查的职能,并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2.3加强企业的质量管理基础工作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督等单位都要加强质量管理基础工作,促进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每个单位都要动起来,每项政策都要落实到位。 2.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对于施工企业起来,做好工程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人才是根本,只有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才能够使各项措施、各种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才能够有效的保证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质量。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上,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养,在全面考察其工作作风、思想觉悟的同时,还要对基本素质、思维能力、知识素养、工作能力和社会经验进行全面的了解。同时,要进一步的加强培训工作,通过全方位、立体式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对所有员工来说,培训工作至关重要,要对各个岗位的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人员队伍素质,与此同时,要不断的完善培训系统,形成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要从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给予奖励,提高其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通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能够有效的为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保障。 2.5完善石油化工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 要是制度得到顺利执行,必要的法律法规必须完善。具体到中国化工工程建设上,应抓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全面修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使其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适应政府职能和行政许可制度的改革,明确执法主体及各方面的责任,和工程建设标准的体系和地位,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规章制度,加强标准体系的建设,为工程建设管理提供技术经济支持和保障;除此之外,还有要积极研究制定《工程质量法》、《化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保障作用。 2.6开创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新模式 要依法行政,除了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外,客观上还要求我们转变观念,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指导,在指导中执法,尽量运用事前告知、事中抽查、事后审查和惩治违法的工作方式,通过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用市场的力量解决市场的监管问题;改变原有的对不同企业、不同工程均实施单一的、无区别质量监督模式,应集中资源解决影响最突出的问题,抓住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实行差别化管理;为确保石化工程建设质量,石化质监总站的质量监督检查范围在现阶段应逐步做到向炼化的大检修、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体系、设备制造过程三个方向延伸;同时,大力发展预警机制,建立预见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 结束语 总之,做好石油化工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必要从行业的实际出发,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点有针对性的完善相关措施,同时,积极发挥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在施工过程中不断的完善相关手段,应用科学技术,从根本上提高石油化工工程质量,这样就能够有效的保证企业的利益,实现长远的发展。 石油化工建设论文:高职石油化工类专业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摘要: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本文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结合石油化工类专业建设的改革与实践,对石油化工类专业的专业建设体系、实训基地建设、课程体系构建、青年教师培养以及校企合作等五方面进行了探讨及总结。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 石油化工 专业建设 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作为技术密集型产业的石油化工行业是,更是需要大批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 [1] 。位于西北能源基地的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和财政部2006年首批的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示范高职有个重要的使命就是主动融入区域经济产业,提升社会服务辐射能力,充分发挥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和优势,利用好在师资、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优势[2]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专业作为学院特色专业,在专业建设模式、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等方面,持续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与建设,该专业已经从最初的学院“特色专业”发展建设成学院的“强势龙头专业”,专业建设积淀了深厚的建设经验,积累了精良的教学资源,形成了突出的办学影响。 1 立足校企合作,科学的构建专业建设的模式。 高职院校应以行业、市场需求为导向,面向职业岗位群,体现行业特点,适时开发行业和社会需求度强的新专业[3]。加强特色专业建设,做到与时俱进。以提高办学质量为中心,围绕社会发展的需求,坚持“发挥优势、注重效益、保证重点”的原则,加大专业建设力度,形成办学特色,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4]。按照石油化工产业链结构,石油化工产业分别由石油开采、石油炼制、石油化工、高分子合成、高分子材料成型五大模块组成。石油化工生产技术是产业链的核心。专业建设以行业核心岗位群为专业建设立足点,凝练出专业建设的五大核心建设体系的主要内容,即: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资源平台建设和质量评价体系。形成了“58433”石化类专业建设模式,走专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设道路。 2拓展综合性专业实训平台建设,构建能力递增型实训基地。 由于石油化工产业集约化、流程化的发展,学生在石油化工企业现场很难得到深入一线的考察与学习机会,因此,校内石油化工实训基地建设是石油化工职业院校专业建设的重点和难点[5]。利用装置现场操作和仿真软件操作两种技能培训手段,构建了真实和虚拟结合的立体化学习情境,搭建起基础化学实训平台化工单元操作实训平台综合性专业实训平台的能力培养递增型三大实训平台。基础化学实验技能训练和化工单元设备操作训练培养通用专业操作技能,小型化工装置侧重体现真实化工过程,化工生产装置仿真软件反应真实工业生产操作控制过程,与生产操作最接近。在综合性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过程中,注重共享性实训项目的建设,兼顾各专业的个性实训项目建设,既要体现专业特色又要考虑专业拓展。根据各专业的核心工艺,通过小型生产化工装置和典型化工装置仿真软件,进行专业综合技能培训。石油化工实训基地是以石化、炼油专业为核心,兼容高聚物生产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煤化工、精细化工等诸多个专业的综合性实训平台体系,为石油化工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提供了切实保障,同时强化实训基地管理,提高能效,为化工类专业群的快速协调建设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图1能力递增型实训基地建设 3根据职业岗位群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构建工学结合的专业课程体系。 科学合理建构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应该遵循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相结合、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相结合的原则[6]。从对应国家职业标准入手,通过深入企业专业调研,分析生产过程职业岗位群组成,从职业岗位能力的知识和技能出发,将其提炼转化成专业人才职业能力培养的专业课程,构建为工学结合的专业课程体系。石油、化工产品成千上万,究其生产过程均可概括为:原料准备原料预处理化学反应后处理产品。不同生产装置仅处理原料和加工工艺过程不同,设备都是通用的。基于工作过程,从职业岗位能力的知识和技能出发,构建工学结合的专业课程体系,适用于化工类各专业。 4系统设计青年教师培养模式,通过实践历练培养专业骨干。 高等职业教育在对教师的要求方面,既有教师的普遍性要求,又有特殊性的要求。在教师的培养上,不但要重视特殊性要求,加强双师队伍建设,更要重视作为教师的基本能力的培养,满足教师普遍性的要求[7]。一流的教学团队永远是人才质量的切实保障。培养青年教师,使青年教师快速成长为教学一线的主力军,才能促进教育教学事业健康发展。从高技能人才培养实际出发,经过对 “双师”型教师职业能力及素养的全面分析,结合专业建设实际发展要求,探索提出了“九位一体”的青年教师培养模式,如图2所示。通过九方面具体的锻炼与实践,系统全面地提高了整个教学团队的综合实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图4青年教师培养培养模式 5实施服务前移战略,从10个方向切实有效落实校企合作。 重视和加强校企深度合作是符合高等职业教育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也是培养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客观要求[8],职业院校必须坚定不移的校企合作。在石油化工生产技术专业建设过程中,校企合作从浅、中、深三个层面,沿着10个方向逐步地落实,即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课程体系建设、课程开发与教材建设,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企业订单培养,企业员工岗前(岗中)职业培训,学生毕业顶岗实习,企业兼职教师聘任,教师下厂锻炼,教师参与或承担企业技术研发,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在带动专业内涵建设、服务社会的同时,有效地推动了产学研协调化发展,促进了办学水平的逐步提高;在赢得了服务企业的好评的同时,提高了学院办学声誉,扩大办学行业影响力,提高了毕业生就业质量。 作为一所闻名国内的石油化工高职院校,我们在石油和化工类专业建设虽然取得一系列的成绩,但是,作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中的骨干特色专业,探讨如何进行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突出高职教育特色,提高教育质量,是每个职教人的责任,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任务仍然任重而道远。
高中历史课堂教学篇1 高中是大学教育的一个重要时期,一方面要面对高考带来的巨大压力,另一方面又要为将来的大学学业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新一轮的教学改革,充分发挥高中历史教学的作用,提高高中历史教学的效果。但是,从目前高中历史课的教学现状来看,仍然有很多问题,这已经成为影响高中历史课教学改革的重要因素。为此,我们应该加强对高中历史课堂教学的研究,以提高中学历史课的教学质量。 一、高中历史课堂教学有效性分析 (一)教师在课堂上的创新意识不足 在新的教育环境下,高中历史教师必须提高对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视,适时地进行教学内容的调整,不断创新教学资源、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以构建高效的历史课堂,使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真正地融入到音乐之中,从而达到提高教学效率的目的。但是,一些教师在课堂上没有注意到课堂教学的创新,这就使得中学历史课堂的多样性、丰富性难以形成。通过对多媒体技术的应用,说明其自身的灵活性和使用能力,能够很好地适应教师的各种需要。在高中历史课上,有些老师只把它应用到了历史课上,而没有扩大它的应用范围,使它的作用不能完全发挥出来。 (二)高中教师对个人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 新课标提出了高中历史教师在课堂上要把握好两个基本的教学基础,即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体素质的培养。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在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都得到全面的发展,同时,教师也要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个性化的教育,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和国家的需要。一些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忽略了注重学生个体素质的培养,以达到与课程教学同步的目的。忽略了学生的个体发展,不但会影响到他们的课程学习,还会制约他们的教学效率。 (三)学生自身对历史课的学习兴趣不强 在高中历史教学中,教师要重视学生的学习兴趣,利用学生的兴趣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从而达到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目的。但是由于历史学科的特殊性,一些学生对中学历史课的学习兴趣较低,加之一些老师在课堂上不注重创新,不注重学生的个性,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这就给中学历史课的教学效率带来了困难。 二、高中历史课堂教学有效性提升的策略 (一)以学生的学习动机为基础,充实教育资源 在高中历史课上,教师要想提高高中历史课的教学效率,就必须从学生的兴趣出发,从学生的兴趣出发,寻找突破口,使他们更好地融入课堂,从而达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目的。以“政治体制-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形成和发展”为例,以“政治体制-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形成和发展”为例,教师可以将教育资源作为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焦点,并通过丰富的教学资源来满足学生的课程学习需要。教师在运用课本的文字资料指导学生的同时,还应加强对现代资讯科技的研究,并运用现代资讯科技的便利,把课堂上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运用到课堂教学中,使学生在更多的视觉资料的辅助下,掌握课堂的知识。例如:老师在指导学生学习禅让政体和世袭政体时,可以从清单的视角来思考,利用多媒体技术来比较禅让制与世袭制,使学生了解两者的产生时间、优点和缺点,进而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 (二)从课程的效果出发,注重情境的创造 在历史课上,情境教学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中学历史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减少学生对历史课程的学习压力。比如,教师“政治制度——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时,教师可以将学生分组,分派学习任务,让他们从禅让制、世袭制、宗制、分封制、中央集权制、三省六部制等政制中选择一种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演出,让同学们认识到不同的政治制度的起源、特征和结束,从而使他们在课堂上更好地发挥学生的作用,并对各个制度的差异进行积极的梳理和分析,以达到改善高中历史教学的目的。 (三)在课堂气氛的基础上进行教学活动的创新 高中历史教学环境的好坏,对高中历史课的教学效果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历史教师应从教学活动的设计视角出发,通过各种教学活动,使学生能够平等、自主地与老师进行沟通,发现自己的学习缺陷,对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正,从而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仍然是“政治体制—中国古代政权的形成和发展”。历史教师在完成课程后,可以根据教学内容的不同,开设一些探究活动,使学生能够就所学的内容进行探讨。例如,教师可以通过“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内在动力的探究”,在这个过程中,老师可以根据不同的政治体制产生的时代,为学生设计一条时间线,然后将不同的政治体制写在时间线上,让学生按照课本上的内容,来对应不同的时代和产生的原因,然后再进行深入的剖析,让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发现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形成和发展,从而推动历史学科的核心素养,从而使历史的课堂教学真正发挥出来。 (四)基于课程教学实效,创新教学模式 高中历史课的改革与优化,其首要目的是要使课程的教学效果得到提高,而教师的改革措施若不能达到提高教学效果,则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因此,要使高中历史课的教学效果得到有效的提高,就必须注重教学方式的创新。通过改革教育模式,提高历史课的影响力,提高历史课的效果。例如,高中老师在指导学生了解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形成和发展时,可以将各种政治体制做成不同的短片,然后分发给学生,让他们在闲暇的时候,掌握政治体制的特征和时代,然后在课堂上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和活动,提高学生对政治体制的认识,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因此,有效的教师既是培养学生的知识,也是培养学生道德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的重要平台。要想真正提高高中历史教学的有效性,必须深入理解新课程改革的内涵和教学理念,不断实践、反思、大胆探索、灵活教学、不断创新。 作者:张秋华 高中历史课堂教学篇2 课程改革追求有效教学,充满智慧的课堂应该是实现有效教学的重要途径。对于怎样认识教学智慧,也是仁者见仁,难有定论。有学者强调:“教学智慧,指教师在与学生交往促进彼此发展的课堂教学活动过程中,教师所表现出的聪明才智;教师对教学活动本质的把握;教师在教学中深刻洞悉、敏锐反应、机智应对、善于创造、正确解决教学问题的综合能力;教师实施合理教学、实现高效教学的一种品质。”但不管怎样,教学智慧的最终归宿是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课堂教学活动必须依靠教师的教学技能,就教学智慧的生成而言,教师在教学技能实施方面突出表现在教学活动的课前设计、课中教学和课后检评环节中,是内化于教师自身信念、价值与方法的实践能力。其中最为核心的是教学活动中处理“预设”与“生成”关系的智慧。它使二者在教学实践活动中完美结合,达成高度统一。但是,教学智慧不等同于教学经验,也不等同于教学理论,而是一种能力、素养,可以体现教师个性品质的教学风格、教学艺术、教学技巧。教师的教学智慧既可以从教师日常积累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自身的聪明机智加以培养,也可以在不断复杂变化的教育情境中涵育。 一、目标设计,五位一体 历史学科的核心素养具体为“唯物史观、时空观念、史料实证、历史解释、家国情怀”,是“学生在学习历史知识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在解决真实情境中的问题时所表现出来的关键能力、必备品格与价值观念,是历史学科育人价值的概括性、专业化表述和集中体现”,在教学实践中,不少历史教师对五大素养的关系不能很好地认识和处理,有的甚至分割处理,从而影响教学有效性。历史学科的五大素养是一个统一整体,教学设计中应彼此相融,浑然一体。简而言之,唯物史观是理论保证;时空观念是历史学科本质的体现;史料实证是必要途径;历史解释是历史思维与能力的要求;家国情怀是追求的价值和意义,并通过诸素养的培育,实现历史学科立德树人的要求。教学设计要体现历史学科五大核心素养的有机融合。对重难点问题不是教师根据课本直接宣讲,而是通过情境创设与问题设计,引导学生参与讨论过程,积极思考回答问题,“历史解释”中又悄无声息地实现“家国情怀”的升华。 二、情境创设,精巧导入激兴趣 学习兴趣是最好的学习源动力。就历史学科而言,调动学生学习兴趣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创设情境一问题引领”,帮助学生进人学习、探究的状态。如人教版必修2第22课“战后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的形成”导入设计中,教师用一张真实的美元作为导入并提问:“美元曾经被称为美金,为什么?”学生其实大多不解纸币美元称美金的历史之因,但美元又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听说或者直接接触过的。因此,用学生生活中熟悉的美元但又不知美金历史原因导入,激起学生求知欲,吸引学生注意力,收到了引人人胜的效果。当然,实际教学中导人方法多种多样,常见的按内容分有:开门见山法、复习提问法、知识逻辑结构法、故事法、格言警句法、漫画法、时政新闻法、情景法等。按导入方式则有传统手段(语言、文字、绘画等)和现代多媒体手段(音像、视频等)等多种。 三、教学方式多样化,让课堂充满灵动 1.激疑置惑,展现教学深度 课堂巧问,循序诱导,会激起学生思维的涟漪,课堂气氛随之而活跃,保持学生持续的学习动力。但存疑设问需要智慧,讲求问题的层次或分类。其一是内容问题,即知识性问题和具体问题。范围小,可在课本或课堂情境中直接找到答案。如“你知道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法家基本政治主张吗?”其二是单元问题,即与内容相关的一系列内容,开放性的、思维性的、探索方向性的。问题范围涉及一个单元或时期。如“儒家的王道和法家的霸道在当时有什么不同的境遇?为什么?”实际教学中,一些教师“满堂问”看似热闹,但问题没有层次,所以课堂缺乏深度。因此,教学要避免传统课堂的“满堂灌”,也要防止新课堂的“满堂问”。富有灵性的教师善于激疑布惑,诱导学生向着未知领域探幽发微,把学生带进“山穷水尽疑无路”的困境,然后画龙点睛,或目示点头,或取喻明理,使学生对问题心领神会,如人幽微之境,突见“柳暗花明”,豁然开朗。 2.教“活”书,让课堂充满活力 第一,枯燥知识活处理。如人教版高中历史必修2中“罗斯福新政的措施”。教科书对新政措施的文字陈述繁多、比较枯燥,学生学习缺乏兴趣。大多教师教学中一般用表格的方式让学生读书填写、记忆,学生学习被动且学习效率低下。为让学生学得主动,学得投人,可创设如下问题情境:如果你是美国公民(模拟):情境一:银行倒闭,金融瘫痪,如果你父母手中的银行存单无法兑现,你希望政府采取什么措施?情境二:如果你家是农民,父母辛辛苦苦劳作,但农产品价格低廉还毫无销路,你希望政府采取什么措施?情境三:如果你是企业老板,所生产的工业成品库存如山,而同行还在拼命地生产,你心急如焚,希望政府怎么办?情境四:如果你父母失业在家,家境贫寒,他们自尊心很强,不愿意接受简单的救济,希望政府能给他们体面的救济?你有什么好建议?通过情境设置,将学生置于那场世界性经济危机情境中,增加了课堂趣味性,模拟化方式激发了学生学习热情,学生成“历史主人”,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参与,活跃了课堂。第二,知识融会贯通,活跃思维。课本每个知识都是知识系统中的一个因素,而非孤立存在,知识之间有着方方面面的联系。教学的智慧就在于注重知识之间的联系,使其融会贯通,提高学生综合学习能力。教学实践中常常通过情境模式引导学生对知识进行纵横联系、比较,或者利用学生头脑中已有的知识经验作为新知识的生长点引导学生生长新知识。具备这种教学素养,有利于促进学生思维发展。 3.贴近生活与现实,课堂充满鲜活性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课程是一种以人类生活经验为内容沟通学生现实生活和可能生活的教育中介,这就要求教师应该让教学内容贴近现实与生活。在历史教学中常用的方法就是从时空上拉近学生与历史的距离,以情境创设的方式让学生感受历史在身边,与现实生活紧密相连,并借助历史审视现实,从而激发学生探究历史的内在欲望。以人教版历史必修2“经济体制的改革”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例,如何准确深刻认识这一新的经济体制是本课的重点内容之一。教师设置以下情境:万利高速公路万州段修建过程中,征用了一个村4户社员的承包地,村里获得10万元耕地补偿款。围绕补偿款如何分配,形成两种意见:其一,主张全村社员平均分配1〇万元;其二,主张被征耕地4户社员分配10万元。情境之下提出学习要求:请同学们联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相关课本知识,以村委会主任身份调解上述纠纷,并说明调解理由。这一教学事例中,家住高速路边被征用耕地家庭学生踊跃发表意见,课堂气氛活跃。通过上述情境设置,激发了学生学习热情,践习了用历史解决现实问题,升华了历史学科价值。此外,时政热点(如特朗普的逆全球化、美国优先政策、同时,注重学生参与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教学中让学生动脑动口动手,能提高课堂有效性。往往一个概念的形成,一个小结的概括,宁可让学生去得出结论,哪怕不完整,也比教师直言陈述的效果要好。 四、机智应对课堂生成 一堂成功的课,一看预设,二看生成。课堂教学存在多项变量,充满不确定因素。互动中,师生或生生思想不断交汇碰撞,认识提高,体验加深、情感升华,不断迸出新见解(正确或错误),这就是生成性的课堂。面对课堂闪现的各种生成,教师应有随机应变的能力(机智),敏锐抓住机遇(机遇稍纵即逝),把这些生成转化为自己的教学资源,及时调整课前预设,创造新的教学行为,以达成教学目标。 1.应对预设生成 在孔子“仁”思想的教学中,先用说文解字法讲解仁字结构,并讨论“在我们生活中有哪些二人相处现象?彼此怎样才能相处?”一学生举手发言:仁字中的“从二”并非确指两个人之间关系,而是泛指众多的人(实为老师预设问题,故意隐而不发)。教师抓住该生瞬间闪现的新见解,首先赞扬该同学(保护积极性),然后追问讨论:“同学们认为他的观点有道理吗?请说明理由。”经过讨论之后学生非常认为该同学观点:这里的“二”是复数,包括我以外的很多人,彼此善心相待。学生还举出孔子《礼记》名言“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然后又补充了孔子的大同思想和孟子“老吾老及人之老,幼无幼及人之幼”思想加以证明。老师从容应对这一生成,使学生加深了对“仁”思想的认识,收到更佳的效果。因此,所谓预设生成,就是预设中教师引而不发的问题,课堂上通过诱导让学生自己去发现,从而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 2.应对非预设错误生成 缺乏机智的教师常常面对课堂上的错误生成,简单处理,甚或视为“捣蛋”,害怕课堂学生出错影响效果,对错误回答避之不及。如学生课堂回答“罗马法是资产阶级性质”(应该是奴隶制性质),但教师视而不见,没有对“意外错误”创设新教学行为,引导学生鉴别纠错,丧失了难得的教学时机。如果老师及时调整教学预设,组织讨论该生观点,就会收到“意外”效果。学生课堂的错误,也是珍贵的教学资源。因此教师不仅要善待学生的错误,还要抓住这稍纵即逝的错误调整预设方案,创设新行为去发现错因,挖掘错的价值。 3.应对非预设正确生成 在信息时代,学生知识储备渠道多样化,获取的知识信息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老师,课堂会出现老师不知的学生的新见解、新问题。如某语文教师公开课教授“花木兰代父充军”,学生提出:木兰裹足没有?古代女人裹脚是在什么时候?该教师遇到突然的非预设问题无法回答而冷场。教师不是知识储存器,也有知识短板,应虚心面对这些不知的新问题,可用研究性学习形式处理。鼓励引导学生利用网络和其他社会资源,开展研究性学习,促进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 五、引导抽象中概括,升华知识 在某次青年教师历史赛课活动课堂上,某教师提问公民法、万民法是成文法吗?有学生摇头,教师没有理会摇头的学生,也没有引导学生比较分析习惯法与十二铜表法、公民法、万民法的区别,只是自己概括出成文法概念,并简单说它们都是成文法。这就使学生对罗马法的了解停留于感性认识阶段,不能上升到理性认识阶段,不能形成概念性认识,从而削弱了课堂有效性。抽象与概括是建立知识结论和形成概念的逻辑方法,尤其是在高中历史教学中,但有些教师往往会忽略,常常课堂讲解精彩有余,而理性思维不足,忽视概念教学,影响学生知识迁移。总之,在我们的教学实践活动中,教学智慧无处不在,其最终指向是为了学生的发展。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课堂智慧功夫在课外,重视课外功夫的积累,才能在课堂上得心应手,是以“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智慧中成长,走出自己的教学之路。 作者:向文斌 单位:重庆市万州高级中学 高中历史课堂教学篇3 概念图是以综合、分层的形式表示概念之间相互联系的空间网络结构图,具有概念、命题、交叉连接及层级结构四个特征,能将认知的思维过程可视化,有利于突出内在逻辑关系,促进学生加强对概念的记忆、理解及应用。历史概念包括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作用及影响等内容,是学生认识历史人物、事件及现象的前提。学生在掌握历史概念的基础上,才能运用理性思维解读历史事实。这既是学生认知历史的起点,也是学生发展历史素养和能力的必然要求。历史概念图导学是教师利用图形化的表示方法,将枯燥、生硬的历史概念以一种有关联的组合方式呈现出来,能够构建完整的学习路线,引导学生探究历史问题,从中收获心得体会和思维启发,达到解决记忆、理解及应用历史概念的目的。特别是利用概念图导学还能加强唯物史观、时空概念、史料实证、历史解释及家国情怀的渗透,有利于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任务,帮助学生构建完善的历史认知结构,提升历史素养和能力。 一、在高中历史课堂教学中应用概念图导学的困境 历史作为一门研究人类变化、社会更替的人文学科,蕴含丰富的知识内容和思想精神,学习起来具有一定难度,需要学生具备扎实的历史知识基础,养成良好的历史思维,以及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历史思维及其思想方法是在准确记忆、理解及运用历史概念基础上形成的。也就是说,如何加强学生对历史概念的记忆、理解及应用是重中之重。然而在历史概念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常常遇到一个比较尴尬的问题,即学生的记忆巩固率和理解率特别低,特别是部分学生总是学不会、记不住,且每次概念讲解中总有他们陌生的领域。尽管教师进行大范围、大批量的精讲细讲,但回报与付出始终不成正比,这主要是因为学生的机械记忆较多,内化理解较少,迁移能力薄弱。随着教学理念的更新换代,多媒体网络技术的发展,其与高中历史概念图导学的结合,为学生构建了直观化、立体化、趣味化的教学情境,教师借助数字化技术手段,还原历史真相及过程,剖析各历史概念之间的关系,更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挖掘学生的学习潜能。虽然越来越多的教师认识到概念图导学法在学生学习知识、提升思维、积累经验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但由于概念图本身的弊端,让教师在运用概念图导学法时遇到诸多难题:一是历史概念图的制作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再现知识和加强思维训练也是一个长期过程,要求教师做充足的准备;二是历史概念图只对图的创建者有用,构图内容应是学生自己反思学习的成果。教师片面地利用历史概念图开展概念教学,反而限制了学生的思维发展,也不利于学生的个性化学习;三是历史概念图反映的是历史知识结构中的静态部分,虽然有助于增强学生对历史知识的认识,但对学生的想象、解决问题等能力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四是学生难以理解历史概念图学习策略,容易产生畏惧心理。加之历史概念图在表现上可能存在不足,如不满足学生的兴趣偏好、不符合学生的思维习惯等,需要学生利用较长的时间来适应。总的来说,要让历史概念图导学法发挥应有的价值作用,教师应当在不断的实践中汲取经验和改进方法[1]。 二、在高中历史课堂教学中加强概念图导学法设计 学生在学习历史知识时,常常不知从哪里入手。面对一些含义模糊、包容性大、抽象性强的概念时,难以产生探究兴趣,进而选择回避,忽视深化理解与运用,使得学习成果不够理想。基于此,为了帮助学生消化历史概念,构建完善的认知体系,教师需加强概念图导学方案的设计。教师充分挖掘教材内容,梳理历史概念,并利用信息技术制作知识清单。比如:将含义模糊、包容性强、抽象性强的概念放在图的左端,将最具象、最容易理解的概念放在图的右端,再用连接线将这些概念连接在一起,并在连接线上说明关联性,利用具体例子进行补充说明。学生一眼看透概念图中的玄机,便能深化理解概念间的关系。可见,一个好的概念图导学方法是教师将自己头脑中的教学内容、方法及经验以可视化的方式呈现出来,让学生掌握教学重难疑点,从而跟得上教师的教学节奏。以统编版高中历史教材《诸侯纷争与变法运动》一课教学准备为例,为了使学生深刻理解本课知识内容,教师利用多媒体技术手段,依托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板块设计一些简单的概念图,帮助学生认识本节课学习哪些知识内容,系统地概括各个知识点。(在课上,要求学生根据此概念图阅读课本,提炼知识要点。)为了深化学生对本课概念的理解,教师依托设问的形式引导学生思考,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完善概念图。如a、春秋战国时期争霸、兼并战争的影响;b、春秋战国时期农耕经济发展的表现;c、各国变法的原因及效果;d、私学兴起对春秋战国时期的影响;e、百家争鸣出现的时代背景。在a问题下引出春秋五霸指的是哪几个国家,战国七雄指的是哪几个国家,这些国家在哪一年发生了哪些战争。再利用连接线将这些国家和战争连接在一起,并在线上说明发动战争对这些国家造成了哪些影响,配合一段历史文字记载加以说明;在b问题下引出春秋时期农耕方式及特点,如这一时期有哪些发明等,将各个概念用连接线连接在一起,说明具体表现内容,配合相应的图片和历史文字记载加以说明;在c问题范围下,引出各国在哪一年进行了变法,变法的内容、原因、过程及影响,同时引入一段历史文字记载,引导学生深入思考这些变法是否取得成功。若未能取得成功,那么失败的原因是什么;在d问题范围下引出各私学概念,私学是否得到统治者的支持,以及私学产生后对当时各诸侯国的影响,同样引用一段历史文字记载进行说明;在e问题范围下引出孔子、老子、孟子、庄子、荀子及韩非子等人物,指出这些人物的代表作及学派主张,配合相应的语录深入解读各学派的思想。同时归纳百家争鸣的历史地位,分析此次社会大变革产生的原因及后果。(在课上,要求学生带着问题进行学习探究,在梳理这些概念的过程中,认识问题所涵盖的相关概念及与其他概念之间的关系,以此找寻解决问题的思路,强化对概念的记忆、理解及运用[2]。) 三、高中历史课堂教学中突破概念图导学困境的方法 (一)依托概念图激活历史思维 历史作为一门以时间空间为轴线,各知识要点紧密相连的学科,每个问题中都蕴含丰富的历史概念。所以教师可利用概念图导学法,在带领学生梳理旧知识的同时,深化历史思维,并在此基础上牵引出新知识,使学生依托所学知识和已有经验找寻理解新知识点的技巧和方法,进而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这样一来,不仅能帮助学生巩固对旧知识的运用,还能促进学生接受学习材料,在学习新知识中收获更多的思想启发。以统编版高中历史教材《从明朝建立到清军入关》一课教学为例,教师先利用多媒体技术手段呈现朱元璋率领大军打败元军的影视片段,利用气势恢宏的战争场面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其对后续学习本课知识产生浓厚兴趣。在播放此段视频后,教师插入元朝时期的概念图,包括元朝成立的时间,元朝的政治(行省制)、经济(生产技术、垦田面积、水利兴修)、文化(元曲)及社会状况等内容。再结合概念图呈现的内容,提出元朝灭亡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等问题,让学生在分析概念之间的关系的过程中找寻答案。待学生解决这些问题后,教师再利用多媒体技术手段呈现明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状况,并出示相应的概念图:政治上,废宰相,设内阁(包括张居正提出的一条鞭法),权分六部(提问有哪六部,各部有什么职能),宦官专权(出示《龙门飞甲》电影中宦官权倾朝野、排除异己、乱杀无辜的片段);在海疆治理上,郑和下西洋(途经哪些国家),从海禁到重新开放海外贸易,包括西欧强国殖民扩张,沿海地区受外寇骚扰(戚继光抗倭);在内陆边疆问题上,明朝对西藏的有效治理等内容。通过将元朝末期到清朝初期的历史利用生动的图片、丰富的问题呈现出来,帮助学生从时间轴上解读各个历史事件,使学生深刻理解各概念之间的联系,避免认知上出现漏洞,运用上出现盲区。总的来说,这种概念图的应用方式具有较强的逻辑性、推理性,在分析元朝灭亡的原因后,学生可以结合具体史实分析明朝灭亡的原因,加深对朝代更迭的认识,从而收获更多的心得体会和智慧启发[3]。 (二)运用概念图把舵学习方向 学生通过读书、看视频、听广播等方式和途径,已经对某些历史人物和事件形成深刻的认识,并有了固定的思维方法,能够表达出自己的观点。但由于没有读过正史,学生可能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的认识比较局限,这就要求学生认识到善于思考历史真相不代表掌握正确的历史认知方法。也就是说,在评价历史人物和事件时,学生必须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梳理历史概念,形成唯物史观、时空概念、史料实证、历史解释及家国情怀。以统编版高中历史教材《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政权更迭与民族交融》一课为例,教师利用多媒体技术出示三国时期政权示意图时,学生对魏国建立者是曹丕,魏国首都是洛阳有争议。特别是基于对《三国演义》的了解,很多学生认为曹丕是一个阴险小人,在位期间没有任何作为,伐蜀伐吴均以失败告终。针对这种情况,教师要让学生认识到《三国演义》这部名著小说及相关影视,虽然将历史人物和事件刻画得淋漓尽致,但很大成分上是作者和编剧的主观臆想。尽管熟读《三国演义》这本名著,有助于开阔历史眼界和思维,但教师仍要强调尊重历史事实,引导学生利用科学的方法看待历史问题。如在利用概念图指导学生梳理历史概念时,教师揭示前概念(学习课程前的历史认知)的错误,帮助学生养成健康的历史观,获取正确的历史思维方法。教师应当拿出相关史料,让学生明确正史和小说的区别,利用科学的方法引导学生认识政权建立的概念,如了解曹丕在位期间的所作所为,了解建国和定都的意义,避免出现定义不清、混淆和错认的情况。 (三)引导学生制作历史概念图 教师应当教授学生制作概念图的技巧和方法,让学生亲自动手制作概念图,深刻体会概念图的奥妙,加强对概念的认识,以及对概念之间联系性的理解。需要注意的是,教师应当让学生认识哪些是已有概念,哪些是不同概念,不同概念之间有哪些关联,以及相关到什么程度等。具体来说,对所学习的历史人物、事件、经过、原因、结果及作用影响进行思考,对相同属性的事物进行归类,配合相应的历史资料进行补充说明,以实现对这些知识内容的记忆、理解及运用。当然,厘清这些内容需要对相关概念有一定的理解。在有了初步理解之后,才能进行高阶的思维发散。制作概念图是梳理概念的一种方式和方法,学生结合具体历史资料,对已有概念内容进行拓展和延伸,自然能形成更加高级的思维方法,并围绕某个主题构建知识图。特别是随着学习的不断推进,知识量的不断增加,学生可以继续在此知识结构上增加新概念。经过反复的修正与完善,使历史概念图内容越来越丰富,思维方法越来越明晰。对学生来说,自己动手设计历史概念图,更有利于记忆、理解及运用历史知识。在此过程中,学生多向自己提几个“为什么”,在探索这些“为什么”时牢牢抓住知识的内在联系及要领,从更加宽阔的视角上思考问题,总领全局,整合知识,从而构建完整的认知结构。而为了加强学生对历史概念的记忆、理解及运用能力,教师还需让概念图导学法的运用常态化。特别是在学完每一节课、每一个单元、每一本书后,让学生利用概念图整合所学知识和经验,将零散的知识有机地统一在一起,最终实现知识结构条理化、系统化。结束语高中历史知识具有一定的晦涩性、难懂性,特别是繁杂的历史概念,加大了学生的学习难度。若没有一个良好的教学方法为依托,学生将很难系统性地掌握历史知识和技能。虽然历史概念图导学法在学生记忆、理解及运用历史知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基于其本身的一些弊端和缺点,使其运用效果并不理想,需要教师在实践运用中不断进行改善,以提高导学质量和效果,促进学生深化历史概念及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正确解决历史问题,实现历史素养和能力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杨爱琴.运用思维导图构建高中历史高效课堂研究[J].学周刊,2021(32):83-84. [2]徐敏.多元探究视域下高中历史导学运用方法探究[J].考试周刊,2021(78):136-138. [3]李兴恩.高中历史问题式导学法的应用研究[J].学周刊,2020(35):123-124. 作者:潘志超 单位:福建省晋江市毓英中学
企业转型论文:加快企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心得体会 参加市交委组织的“加快广州交通从传统产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专题培训后,深受教育,受益非浅。在学习培训中,各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从国际到国内客观分析了交通行业发展的前景和愿景,给了我很好的启示,特别是冼伟雄主任的讲课,深刻阐述了我市交通转型的必要性和实现途径,为我们搞好今后交通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使我更加坚定了加快推进企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信心。通过学习和思考,我有三个方面的体会。 一、实事求是寻规律,问计于民定决策,全面推进科学发展 交委在省委提出建设“首善之区”的目标和要求后,交委提出了“立足两个服务,建设三大体系,实现广州交通产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总体贯彻思路,冼主任围绕这个总体思路进行的深刻论述,为我们搞好企业经营,向现代服务业转型提供了目标、路向和要求。我认为,真正实现好转型工作,必须切实地带领班子其他成员做好两件事。 1、实事求是寻规律。当前,交通工作已经提升到一个比较高的层次,主要表现在:航空、海运、客货运、高速公路为骨架的运输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并达到国际或国内领先的水平。公交行业通过资源整合,已经形成以三大巴士公司为骨干的公交经营新格局,而且,信息化建设、环保智能建设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但如果要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向世界先进城市的行列迈进,我们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这次培训班上,冼主任及几位专家的介绍世界先进公交的运营管理做法与经验,从比照中我们发现既有优势,也有不足。只要我们企业的领导以高视角分析审视,实事求是寻找问题与差距,就一定能发现突破的方式,找到推动发展的规律。 2、问计于民定决策。交通工作是民生工作,服务的对象是广大的人民群众。也就是说,我们的工作不能离开民生、民意、民情。要使我公司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就必须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充分地了解广大群众出行的需求情况。目前,我们在进行公交资源整合后,我想必须充分利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从两个角度入手,倾听意见,问策于民。 一是围绕广州交通的总体规划,针对公交、客运的需求变化,问策于民。没有掌握最真实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就难以对形势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目前,公交线路调整、站点的设置、票价的优惠,虽然我们主观上做到了方便群众,惠及市民,而客观上由于群众的需求多种多样,与我们的设想可能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企业的领导就必须放下架子,问策于民,这样才能把惠民的事情办得更让群众更满意。 二是围绕企业的改革发展实际和实情,问策于员工。目前,增收节支是实现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基础,而如何才能增收节支,基层的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员工最有发言权。增收靠管理,节支靠更精细的管理,而方法来源于群众的智慧,推广来源于领导干部的发现。因此,企业的领导就必须放下架子,问策于员工,才能广泛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把企业改革发展的大事成为全体员工的责任。 两个方向的问计,领导干部应有备而“下”,才能够抓住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问计于民,问计于实践,使交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真正成为实现科学发展的一剂良方。 二、互惠合作善借力,科学发展增实力 交工委提出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任务和要求,可使全行业在现有条件下实现质的飞跃。但横向分析目前资源整合后各公交企业的情况,仍然存在粗放经营的问题,与交委的目标和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从纵向分析,在企业内部仍存在诸多制约因素,集中表现在干部职工对为什么要加快向现代服务业转型认识不足,还存在疑虑,尤其是对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突出矛盾还没有破解的方法。因此,很有必要继续加强教育引导,让各级党员干部掌握发展的方法,使转型工作达到事半功倍。 1、互惠合作善借力。具有前瞻性的正确发展思路就是市场的出路,财富的出路,也是企业做大做强、基业长青之路。这几年来,我公司根据交委的部署,把做大做强企业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致力于走品牌、资本扩张之路。我们抱着合作双赢,拓展市场,规范经营的思路,积极推进企业的发展,也从中尝到了甜头。例如,公司实施“西出广州,布局南海”的战略,在去年成功收购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客运有限公司70%的股权,使公司拥有了南海地区95%以上的客运资源。公司抓住机遇,配合我市的运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做好广佛交通同城化工作,使当地政府和群众体会到我们服务民生的诚意和行动,因此,各镇政府都主动提出与我们合作开行南海区的镇巴,支持我们投标南海区环保出租车项目,从而使我公司在南海地区业务成为主要的经济增长点之一。 2、科学发展增实力。公交企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通过不断的改革来增强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在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过程,就是企业迈向新生的过程。因此,我们必须以此为契机,建立层次清晰 ,管理到位,机制灵活,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模化经营的公交企业。这样,才能集约企业内部资源,形成一个高效的决策指挥中心、项目投资中心、资源配置中心、宏观调控中心、信息服务中心,冲破过往国有公交企业管理层次多,环节重复,功能不清,机构臃肿,冗员较多等问题,使企业在迈向现代服务业中轻装前进。这几年来,我公司以此为思路,推进企业的科学发展。目前已经初步完成智能信息、运调管理、抢修维修、人员招聘、招标采购、基建工程等内外协同的平台。内部资源的科学管理,降低了经营成本,提高了整体竞争力。 珠三角“腾笼换鸟”,省内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即将带来的冲击,我们已经及早地做好应对的准备,通过投资建设广州、大沥、从化、新塘等客运站,公司已形成以广佛都市圈为核心的,覆盖省内的客运线网。通过精心经营第二巴士公司业务,做好番禺、增城、从化公路班线公交化改造工作,使企业在向现代服务业转型中有更广阔的腾越空间。 三、常存忧患之念,常怀为民之心,推动科学发展 构建和谐交通是要人与人,人与社会,行人与车,员工与企业实现均衡、稳定、有序,相互依存,和谐共处、共同发展。但是,我们不可理否认,当前我们企业内部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作风仍存在的制约阻碍发展的一些“病灶”,职工队伍中一些利益问题不平衡也存在不稳定的隐患。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常怀忧患之念,常怀为民之心,这样才能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实现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创造良好的环境。 措施一:加强制度创新,用完善的制度来管人管事。随着公司的经营规模的日益扩大,建立一套与企业发展相匹配的企业管理制度十分必要。我们要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重视人性化管理,着力抓好企务公开,深化民主管理,完善了企业与工会协商机制,使企业内部管人管事的制度均有互动的空间和平台。 措施二:以信息化手段改造传统交通,加快产业升级。信息化交通建设是实现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重要标志,为此,我们必须迎难而上,积极稳步地推进智能公交深化应用加大对信息建设。要通过人才队伍的培养教育,为他们提供岗位成长的必要空间和条件,同时,要继续坚持以信息技术手段管理生产,促进一线操作人员自觉、自愿地运用信息手段处理日常工作并更多地互动交流,把信息化转化为新的生产力。 措施三:完善安全服务考核,构建确保安全的企业文化。要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安全生产是重要的基础工作,需要经过长期的奋斗和不懈的努力,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参与。为此,我们必须长期抓,不留死角和盲点。这几年来,公司领导班子反复讲安全,将之放在每年工作的突出位置,就是要将之确立为公交企业的文化,以逐步改变职工心智模式,我们的实践证明,只要管理制度不缺失,文化营造到位,就一定可以有一个新的交通安全氛围。 措施四:树立典型,建立催人奋进的激励机制。稳定才有繁荣,安定才能团结。一个企业要想发展壮大,企业内部的团结稳定是必需的前提,公正、公平、公开,比学赶超的争先环境必不可少。这些年来,我们树立了职工信服的一大批先进典型,增进职工荣誉感和自豪感,在公司上下营造一种“人人争当先进,个个赶超先进”的工作气氛,为公司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奠定了扎实队伍基础。 磨刀不误砍柴工。面对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新要求,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但只要我们坚持科学发展,树立大局意识、赶超意识,全力破解制约发展难题,就一定能到达胜利的彼岸。 企业转型论文: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影响因素认识的差异与启示 摘 要:笔者将政府、企业和银行三个行为主体置于一个统一逻辑框架开展研究,分析了传统企业转型升级主要影响因素以及“政、企、银”三方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利益诉求差异,建立了转型升级影响因素与转型升级绩效间的关系模型。在问卷调查数据基础上,运用结构方程全模型极大似然法进行统计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政、企、银”三方关于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相关影响因素重要性认识存在一些差异。 关键词: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影响因素;“政、企、银” 为把握后危机时代新技术革命加速孕育的战略机遇,我国正式确立了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战略部署。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依托新兴技术,培育和发展全新的新兴产业;二是在现有传统产业基础上转型升级,并激发培育新兴产业(熊勇清 等,2011)。从我国产业发展现状来看,传统产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因此如何实现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依然是当前我国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政府、企业和银行(含其他金融中介组织,为表述方便,本文一律用“银行”指代)是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三个重要行为主体,转型升级需要三个行为主体积极互动并且协调一致。 从文献检索结果来看,现有研究存在两个方面不足:首先,企业转型升级是政府、企业和银行综合作用的结果,但现有研究将“政、企、银”三个行为主体置于统一逻辑框架开展研究的不多见;其次,现有研究比较多的是理论分析,实证研究明显不足。与已有研究不同的是,我们通过问卷调查收集相关数据,从政府、企业和银行三个行为主体视角,研究分析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影响因素,以期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给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相关政策建议。 一、理论分析 (一) 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的主要影响因素 企业转型升级影响因素可以分为“推动因素”和“拉动因素”两个方面(吴家曦 等,2009),“推动因素”主要指经营环境与政府、金融中介组织支持等,“拉动因素”则主要指企业自身发展水平与长远发展机会等,经营环境、企业现有基础、政府政策扶持和银行等金融组织的支持是影响企业转型升级的四个重要因素。 1. 经营环境对企业转型升级的影响。经济环境、技术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等宏观环境因素对企业转型升级有着比较大的影响(马小援,2010)。此外,竞争对手、市场需求等行业竞争环境因素对企业转型升级也有重要影响(司金銮,2001)。为此,我 们可以将影响企业转型升级经营环境方面的因素归纳为七个主要方面:(1)国家经济形势;(2)行业技术水平;(3)社会文化环境;(4)当前产品的市场需求;(5)新产业的市场前景;(6)新产业的进入壁垒;(7)当前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 2. 政府政策导向对企业转型升级的影响。政府有效地引导和推动,对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起到关键作用。政府在产业规划政策、财税金融政策、市场秩序规制和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对新产业发展的作用是明显(陈洪涛 等,2009),政府在扶持产业升级上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技术进步、保护知识产权、参与品牌塑造、改善教育结构和吸引创新人才等方面(王国平,2009),焦必方等(2009)等认为,政府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应该从消除自身“寻租空间”、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等方面鼓励传统企业进入新兴产业等方面进行转变。基于已有研究成果,我们可以将政府政策导向方面的影响因素归纳为七个主要方面:(1)产业规划政策;(2)财税减免政策;(3)市场秩序规制;(4)人才公共服务平台;(5)知识产权制度;(6)政产学研平台; (7)专项扶持基金。 3. 企业现有基础和条件对企业转型升级的影响。相对于外部经营环境而言,企业自身作用在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更为明显。韩凤晶等(2010)认为企业进行技术引进、消化与创新既是新兴产业形成的动力,也是企业实现转型升级的路径之一。史忠良等(2004)的研究也表明,企业通过技术创新能够促进企业的产品创新、升级,并进一步推动企业的转型升级。齐建珍等(2002)在研究煤炭转型升级时指出建立的资金支持系统、技术支持系统和人才支持系统的重要性。企业自身的组织结构以及企业所处区域的产业发展水平对转型升级的成功与否也有一定的影响。基于已有研究成果,我们可以将企业现有基础和能力方面的影响因素归纳为七个主要方面:(1)管理团队的战略眼光与能力;(2)创新理念与创新文化;(3)人才储备及其素质;(4)资金实力及资金筹措能力;(5)技术创新基础与能力;(6)支撑转型升级的组织结构;(7)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4.金融中介组织对企业转型升级的影响。钱水土(2011)通过实证研究发现金融发展对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都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顾海峰(2011)研究表明金融体系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与升级过程中具有核心的支持作用。吴家曦等(2009)指出当前制约我国企业转型升级的第二大因素是资金投入。基于已有研究成果,我们可以将金融中介组织方面的影响因素归纳为两个主要方面:(1)投融资渠道及相应优惠政策;(2)银行对转型升级的贷款力度。(二)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的“政、企、银”博弈 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政、企、银”的利益诉求并不完全一致,存在着多元化利益博弈,将直接影响三个行为主体对于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相关影响因素重要性认识的差异性。 1.国家战略意义和地方政府现实收益的博弈。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是着眼国家和社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具有比较明显的国家战略意义。但在现行的制度框架(特别是现行的财政分权制度)下,财政收入是地方政府执行公共政策时的重要博弈目标,地方政府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的动机很大程度上在于获取税收,因此在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存在着国家战略意义和地方政府现实收益的博弈。 2.政府多维利益和企业单一利益之间的博弈。政府代表整个地区的利益,包括经济利益、社会利益和生态利益等多维目标。尽管企业也有社会利益和政治利益,但企业作为“经济人”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是多数企业首位并且占有绝对地位的利益目标。政府和企业之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博弈过程,有各自的利益目标和成本收益函数。 3.金融中介组织的稳定收益与风险收益的博弈。实现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产业生命周期难以预料。而现实传统产业经过多年市场考验,相对稳定。对于风险中性的金融中介组织来说,在对传统企业转型升级金融支持过程中,需要对传统企业当前产业的现实收益进行评估,同时也需要对转型升级的投入与市场前景进行评估,显然,金融中介组织和企业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的风险性与现实产业增长稳定性之间存在“多难”博弈。 二、 实证研究 (一) 研究思路与框架 如图1。 (二)问卷和样本选择 1.初始问卷设计。初始问卷由“转型升级影响因素评价”(问卷第i部分)和“转型升级绩效评价”(问卷第ii部分)两部份构成。“转型升级影响因素评价”包括经营环境、企业现有基础和条件、政府政策导向和金融中介(银行)支持4个维度,不考虑它们之间的相关性,“转型升级绩效评价”包括资源利用能力、技术创新能力、持续获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 力4个维度,亦不考虑它们之间的相关性,采用李克特五点评分法。 2.正式问卷形成。首先对初始问卷进行小样本调查,并对各度量指标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果表明:kmo=0.71 0.7,并且巴特利检验(bartlett’s test)结果显著。部份指标因子载荷λx 0.5,对变量解释程度较小,故将这些指标删除,形成正式问卷,如表1。 企业转型论文:论以资本运营驱动大型出版企业战略转型 [摘 要] 大型出版企业的战略转型至少包含三方面的内容,即现代企业制度转型、数字化出版业务转型,以及产业多元化转型。这三大战略转型成功与否,不仅关系到未来大型出版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且关系到我国出版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资本运营是大型出版企业三大战略转型的最终驱动力,这是产业化和市场化的资本逻辑所决定的,因此有必要在大型出版企业的发展战略体系中确立资本运营的核心地位,以有效利用资本运营这一驱动力,促进实施三大战略转型。 [关键词] 资本运营 现代企业制度 数字化出版 产业多元化 自2003年6月新一轮新闻出版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国的出版产业生态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截至2012年底,除少数公益性出版社和军队系统出版社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及地方和高校经营性出版社已全部完成转企改制,并有若干出版集团相继完成股份制改造,在国内a股市场成功上市,出版产业与资本市场之间的互动关系已初步成形。在这场以产业化和市场化为核心的“自上而下”改革的持续推动下,国内各大型出版企业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竞争意识和扩张热情,跨地区、跨行业和跨所有制的兼并收购案不断涌现。由此可见,在经历了改革初期的种种阵痛之后,我国的出版产业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裂变。可以预见,在未来的五到十年,在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促动下,出版产业将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前所未有的兼并重组浪潮。在这样的大势面前,对于大型出版企业来说,如何根据技术、市场和政策环境的变化积极推进实施战略转型,无疑是当下亟待研究并加以解决的问题。 1 大型出版企业战略转型的内涵 毫无疑问,仅就战略转型而言,大型出版企业因其规模庞大、业务庞杂而比小型出版机构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本文主要关注的是大型出版企业的战略转型。本文认为,大型出版企业的战略转型至少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现代企业制度转型,即从传统的事业单位向真正的现代公司转型。事实上,从法理意义上说,目前国内大多数出版单位都已经成为公司法人,“三项制度”改革在大型出版企业也已基本完成;但这种法理转制和企业运营机制的初步确立,其实距离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尚有很长的路要走。现代企业制度不仅包括如何建立起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公司治理模式、董事会决策和监督机制、市场化的高管薪酬激励机制,而且包括企业内部管理的决策机制、问责机制、考核机制等,其实质就是建立起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商品经营管理体系。然而,对于当下很多大型出版企业来说,传统的治理和管理理念依然根深蒂固,比如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单一股权结构,再比如过于强调图书的文化或意识形态特殊性,而有意无意地忽视其内在的一般商品属性,从而导致行政干预过多等。其实,在市场经济中,图书也是一种商品,它具有商品的普遍特性,与诸如电器、汽车等商品并没有本质的不同。只有确立了这样一种商业理念,大型出版企业才能成为真正独立的市场主体,并按照普遍公认的商业准则去经营,否则很难摆脱行政附属地位的属性。 二是数字化出版业务转型,即从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型,从传统出版商向内容服务提供商转型。传统纸质出版是现有大型出版企业的强项,但随着数字科技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数字出版已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潮流,并对传统纸质出版形成越来越明显的压迫态势,大型出版企业必须深具危机感,并积极探索一条行之有效的数字化转型之路。但从目前的产业发展趋势来看,技术其实不是数字出版的主要障碍,出版业的内容形态早已实现了数字化。目前,真正阻碍数字出版发展的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内容提供方的出版企业,能否在数字化出版中实现可持续的盈利;二是作为需求方的读者,对于付费和电子阅读的接受程度如何。出版企业只有在数字出版环节有了可持续的盈利,才具有推动数字出版的有效激励,这是经济学的基本供给原理。如果出版企业无法实现持续的盈利,那么数字出版的发展前景是令人怀疑的。另一方面,就读者的接受度而言,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新生代对电子阅读的接受度较高,甚至有人断言,这一代人可能会最终彻底抛弃纸质阅读。但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纸质阅读与电子屏阅读尚处于争取潜在 读者的竞争中,纸质出版商其实可以通过各种体验营销活动来吸引新生代群体,并开发和保持新生代的纸质阅读兴趣,因此,数字出版市场还需要时间去培育。 三是产业多元化转型,即从以出版业为主向更广泛的多元化经营转型。在我国当下的出版产业和政策环境下,大型出版企业的多元化转型是不得不做的事情。这其中有两个原因,一是解决风险过于集中的问题,二是解决企业的增长问题。因为单就出版业本身而言,其在产业扩张方面面临着非常大的制约,这其中既有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制约,也有产业自身属性的制约,凭借单一的出版业根本无法有效满足大型出版企业的内生性扩张需求。当然,多元化转型将不可避免地会降低出版主业在业务板块中的比重,但这并不必然意味着削弱出版主业的市场竞争力,对于大型出版企业来说,多元化扩张的前提其实是出版主业市场竞争力的提高,这二者并不是相互矛盾的。也就是说,出版主业的比重可以下降,但其市场占有率或市场份额则要提高,甚至要具有一定的市场垄断力。如果出版主业缺乏市场竞争力,那么企业的多元化战略无疑是失败的,也就失去了出版企业的核心意义。换句话说,大型出版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出版,多元化战略转型只是为了适应产业发展和企业扩张的内在需要。 上述三大战略转型,是大型出版企业在未来不得不面对的课题,也是真正的难题,如果未能有效解决这三大转型问题,我国的出版企业就难言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也更谈不上我国出版产业整体的国际竞争力。因此,这既是大型出版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大发展的需要。 2 以资本运营驱动三大战略转型的路径选择 所谓资本运营,就是以资本的最大限度增值为目的,对资本及其运动进行运筹和经营。主要包含两层意思:第一,资本运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配置资源的一种重要方式,它通过资本层次上的资源流动来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结构;第二,从微观层面上讲,资本运营是利用市场法则,通过技巧性的资本运作,实现资本的增值和效益增长。一般来说,资本运营涵盖两个方向,一是扩张性的,一是收缩性的。资本扩张是指在现有资本结构下,通过内外部融资,以追加投资和并购等方式来实现横向、纵向或混合形式的资本规模的扩大。资本收缩则是通过资产剥离、公司分立、分拆上市和股份回购等方式,将企业所拥有的一部分资产、子公司或某一部门转移到公司之外,对公司总规模或主营业务范围进行重组,从而缩小公司的规模。无论是扩张还是收缩,资本运营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股东权益最大化和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这是商业世界的基本法则。 长期以来,出版行业的事业属性被过度强调,而其商业属性则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但是,随着近些年出版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出版社转企改制的顺利完成,再加上多家大型出版企业的股票实现了公开上市交易,这都为出版的产业化和市场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来自资本市场的压力则在进一步促进大型出版企业的商业化转型。对于大型出版企业来说,股票公开上市绝不仅仅意味着具有了依托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它更是企业资本运营的重要平台,以及驱动企业战略转型的发动机和催化剂。大型出版企业应充分利用其规模优势和资本平台,将资本运营提升到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以资本运营来驱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数字化出版业务和多元化扩张。 2.1 以上市为契机,通过股权多元化驱动现代公司治理和管理制度转型。 如前所述,资本运营是以资本的最大限度增值为目的的,这样的商业经营理念其实与出版社的传统经营理念是格格不入的。正是因为经营理念上的差异,出版社的传统管理模式与现代公司的治理与管理模式存在冲突。比如说,传统出版社由于其事业单位属性,管理方式往往是以社委会为决策中心的民主制;但对于现代商业公司来说,其实包含了治理和管理两个层次:一是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治理机制,一是以总经理为核心的公司管理机制,二者其实是一种相互制衡的博弈关系。对于大型出版企业来说,当务之急是建立市场化的现代企业制度,但在制度转型的过程中,其面临的棘手问题是如何从“组织逻辑”过渡到“资本逻辑”,即如何从以行政级别为核心的组织领导,过渡到以资本为核心的董事会治理。公司治理问题不解决,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改革也必然面临阻力。只有真正确立了市场化的资本逻辑,资本雇佣劳 的生产关系才能理顺,企业的内部活力才能有效释放,而要破解这一难题,股权多元化和股票公开上市无疑是必走之路。上市不仅仅意味着融资,其本质内涵是公司所有权的公众化和企业定价的市场化。为了实现真正的股权公众化,必须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状,股权多元化是现代化公司治理制度得以建立的前提和核心要义。更何况,上市改变了国有企业的定价难题,股权的市场化转让就可以实现公平、公开和公正。因此,大型出版企业的治理与管理制度转型,必须依托于资本市场,在资本市场的驱动下实现制度转型。 2.2 以资本市场为依托,通过风险资本运作驱动数字化出版业务转型 从目前出版业务的技术发展态势来看,数字化出版对于任何一家大型出版企业来说都是挑战大于机遇。数字化出版的未来趋势是毋庸置疑的,但进入时机的把握才是数字化转型成功的关键。笔者认为,我国数字化出版的大发展、大繁荣尚需两个基本的前提:一是成熟的商业模式,即要有可行的持续盈利模式;二是产业结构,即要有一定的产业集中度。然而,从我国目前的出版产业现状来看,这两个前提都不完全具备。首先,商业模式的发展方向尚不明朗,尽管已有多家出版企业尝试从不同路径进入数字出版领域,但真正带来持续盈利的商业模式并未成形。其次,出版行业的集中度太低,区域行政垄断问题突出,行业的大整合还没有完全展开。因此,单就数字出版而言,先发并不一定具有优势,相反却有可能成为产业发展的牺牲品、其他后发企业的垫脚石,类似行业的前车之鉴已有很多。因此,大型出版企业在推动数字化出版方面是充满风险的,必须慎之又慎。但是,持有审慎的心态,并不意味着裹足不前。正是由于发展数字化出版是充满风险的,因此必须依托资本市场来推动。对于大型出版企业来说,数字化出版战略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才有成功的可能。原因有二,一是因为数字化出版所需要的大量资本投入,只有通过资本市场才能够满足;二是数字化出版属于高风险投资,必须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风险分担优势来解决风险问题。总之,在数字化出版业务转型方面,资本运营无疑是大型出版企业实施这一战略转型的重要驱动力。 2.3 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大规模兼并重组驱动产业多元化转型 在我国目前的出版产业和政策环境下,大型出版企业的多元化转型已经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该如何做的问题。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为了规避产业和政策风险,二是为了满足企业的内在增长需求。由于历史和政策原因,我国多数大型出版企业是纵向一体化的全产业链模式,这种过于紧密的产业关联度无疑会加剧经营上的风险,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不利于企业分散风险。因此,大型出版企业必须通过多元化经营来分散系统风险。另外,随着出版企业的上市,资本市场对于企业增长的外在压力也在加大,而仅仅靠出版业本身是无法解决增长问题的,因此必须通过多元化扩展来发掘其他行业的盈利机会,以解决大型出版企业的增长问题。但是,推动多元化转型本身并不意味着削弱出版主业的市场竞争力。恰恰相反,多元化扩张的前提,是提高出版主业的市场竞争力,甚至要具有一定的市场垄断力。因此,无论是出版行业的内部整合,还是向出版行业以外的扩张,都需要通过大规模的资本运营来加大兼并重组的力度,以推动大型出版企业的行业整合和多元化扩张。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在数字化时代,大型出版企业不应满足于单纯的图书出版,而应将自身定位于满足消费者全方位休闲需求上,阅读只是休闲的一种方式,电影、电视、游戏等都是大型出版企业要大力涉足的领域,惟其如此,才能有效分散图书市场萎缩所带来的系统性风险,而要实现这一切,资本运营无疑是万万不可少的驱动之源。 3 总 结 开弓没有回头箭,我国出版领域的产业化和市场化改革之路必将持续推进下去,随着越来越多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大型出版企业的成功上市,资本市场对出版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推动作用会日趋明显,并且会成为其商业化转型的驱动之源。资本有其内在的逻辑和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要确立了资本的逻辑,大型出版企业乃至整个出版行业的改变都将是脱胎换骨的。2012年,新闻出版总署下发了《关于加快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出版传媒集团的兼并重组及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界经营发展进一步提出鼓励扶持政策。这对于大型出版企业来说, 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抓住机遇,就会掌握未来发展的主动权,顺利完成战略转型。因此,大型出版企业必须抓住有利时机,强化资本运营在企业发展战略中的核心驱动作用,充分利用资本运营的优势大力推动企业的战略转型,从而在不断提高企业自身市场竞争力和垄断力的同时,进一步推进我国整个出版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企业转型论文:企业转型时期思想政治工作 摘 要: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企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离不开企业的发展壮大,而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保障。要充分发挥好这个保障作用,就必须在方法上充满活力,在效能上找准结合点。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将会对企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思想政治;企业管理;思想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企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离不开企业的发展壮大,而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保障。要充分发挥好这个保障作用,就必须在方法上充满活力,在效能上找准结合点。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将会对企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思想政治工作简述 马克思说过,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要素。作为一个企业,管理好了人是企业管理的根本所在,因为企业就是以人为本的企业。因此说,思想政治工作就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 (1)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简称,亦称思想工作或思想教育。它是一定的阶级和政治集团,为实现一定的政治目标,有目的地对人们施加意识形态的影响,以转变人们的思想和指导人们行动的社会行为。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体系教育人民,启发人们的觉悟,提高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动员人们为实现当前和长远的革命目标而奋斗的实践活动。它不仅要解决人们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行为等问题,还要解决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问题。 (2)以人为对象,解决人的思想、观点、政治立场问题,提高人们思想觉悟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搞好经济工作和其它一切工作的有力保证。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具有鲜明的党性、实践性和群众性。它以马列主义、思想为指导,用共产主义思想体系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使人们确立正确的立场、观点,掌握正确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自觉地为实现党的当前的和长远的革命目标和任务而努力奋斗。 二、思想政治教育在企业中的重要性 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就是企业管理的目标。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建设的一项优良传统。在企业,它的目标就是要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服务。企业管理的目标是效益最大化,而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必须由全体员工来完成。员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服务。这就是说,员工的思想出了问题,企业就无法实现它的既定目标。因此,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 (1)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就是企业管理的手段。我们知道,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企业的党建工作、共青团工作属于思想政治工作的范畴,它们的目标就是在企业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党团员队伍,为企业的稳定和发展保驾护航;宣传教育、文化建设也是思想政治工作,因为它们是凝聚人心、调动广大员工全力以赴搞建设。企业管理的方式方法很多,但作为一个企业,没有带头人,没有战斗力坚强的员工队伍,企业遇到风浪就要受到挫折,生产经营目标也无法实现。管理最好、最有效的方式方法就是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员工队伍的主人翁责任感。因此,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与企业管理的方式方法是统一的,也只有二者的有机结合和统一,才能创造更大的效益。 (2)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特殊的社会活动,就其实质来说是对人的管理。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就是要不断改革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维方式。在这场深刻的变革中,人们的觉悟有先有后,认识有深有浅,以至对各种问题有这样或那样的不同的看法。所有这些都会对人们的生产、工作的积极性的发挥产生不同影响,这就需要切实加强 想政治工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必然要求人们的思想观念、精神境界、道德水平、文化素质与之相适应,进一步树立市场观念、竞争观念、人才观念、效益观念,为加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 三、创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思路 思想政治工作是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企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离不开企业的发展壮大,而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保障。要充分发挥好这个保障作用,就必须在方法上充满活力,在效能上找准结合点。 (1)思想政治工作与党的理论教育相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动指南。要把这个理论体系贯穿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各个方面,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深入人心。 (2)思想政治工作与生产经营目标相结合。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之间存在着“合则俱兴,离则俱废”的紧密关系,不能偏废任何一方。这就要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贴近、渗透到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管理等中心工作的全过程,同时还要选准二者的最佳结合点,避免“两张皮”现象。将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难点”、“重点”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着力点”,将生产经营活动的目标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制高点”,凝心聚力、破解难题,形成思想政治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相融合的完整的工作体系,这样才能较好地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权,增强它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改革创新相结合。转变发展方式、深化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有效把握企业废旧立新的这个结合点,着力推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以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创新思路寻求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使思想政治工作主动适应企业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新要求。要不断丰富工作的内涵外延,把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统一起来。有效利用各种载体和职工群众经常接触、便于接受的传播渠道,潜移默化的使职工对企业的发展理念达成共识,从而把职工的思想凝聚到实现企业改革发展目标上来。 企业转型论文:战略转型期的企业文化重塑路径 企业战略与企业文化有着极其密切的内在联系。企业战略如果没有企业文化的支撑,就会缺少精神与灵魂,很难顺利实施;企业文化如果没有战略指导,就会成为无源之水,动力很难持久。企业实施战略转型必须推进企业文化重塑,关注以下基本路径。 谋定总体目标 目标具有明确的引领作用。企业文化重塑首先是谋定出企业文化的总体目标。要按照企业转型发展战略目标的要求,精心谋划、设计企业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并按照设定的总体目标,分阶段、分层次、有步骤地组织推进。企业文化的总体目标,主要包括企业战略规划、核心理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共同愿景等要素。总体目标既要有企业文化的近期目标,又要有长远目标,充分体现既区分层次又相互衔接的文化建设格局。在落实总体目标中要注重发挥各级各类管理者的主导作用,从各个管理领域进行突破,以此带动企业文化建设的整体上位,全面发展。 创新思维模式 创新思维模式是按照战略转型进行企业文化重塑的基本路径之一。所谓创新思维模式就是运用新的思维方式引领企业文化重塑,通过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创新思维模式,确保文化思维适应企业实施战略转型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一是培育“突破性”思维,不断引领企业全员从实际出发,反思发展思路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建设,勇于突破原来的旧框框、旧思想,用创新的思维统领文化发展,着力推进“创新文化”,让员工在不断地解放思想中,实现创新思维的螺旋式上升。二是培育“开放性”思维。在文化重塑中,大力倡导运用开放性思维,积极营造民主、包容的文化氛围,拓展海纳百川的胸怀,团结容纳有能力的人,真心诚意地向新加盟的人学习,吸收别人优秀的文化因素,借鉴别人先进的管理方法,把各方面的优势合起来,同心同德推进企业发展战略。三是培育“学习性”思维。重点是突出现代知识的学习,引导员工认识“知识陈旧就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机遇总是会光临做好准备的人”的道理。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员工学习现代管理、现代科技等方面的有关知识,不断增加员工的知识储备;营造研究问题的氛围。引导企业全员多读点书,多研究点实际问题,多一些调查研究,从而形成研究问题的浓厚氛围;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倡导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学习成果管事管用。 把住关键节点 推进战略转型期企业文化重塑,要重点把住6个关键节点。 明确外部定位。主要是明确包括客户、关键合作伙伴、大股东、中小股东、一般合作伙伴、竞争者等各方面文化影响力的定位,并结合外部文化定位,完善内部文化体系。 提炼、提升自身企业文化内涵,形成体现自身特色的文化体系。即:形成与企业战略转型相匹配的企业宗旨、指导思想、企业形象、管理理念、发展理念等企业文化体系。企业文化体系应体现兼顾企业的外部市场定位和内在文化基因的基本内涵。 形成企业内部的文化信仰。以企业宗旨、使命为源头,以企业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为价值判断,通过企业流程、制度,形成文化干预,逐步内化成企业员工的公共情感走向,形成员工的行为边界和文化素养。 形成产品的品牌文化。把企业文化内植到企业产品中,把更多的文化融入到用户的服务中,使客户在使用产品或服务过程中,产生归属感,从而形成该产品乃至对该企业的品牌忠诚。 正确引导外部市场。通过产品和服务的输出,向外界、向市场导入自身的文化,运用舆论导向、公关策略等方式,引导和拓展外部市场。 形成内部的精神品质。产品如人品,品牌精神的实质,是精神品质的表现,必须使企业内部的精神品质逐步形成,并表现出一种可以感知的文化氛围。 注重全面推进 构筑共同愿景,发挥目标愿景的感召力。共同愿景体现的是企业和员工共同的整体感和团队意识,能够激发企业全员的热情和勇气。企业在战略转型期,通过构筑共同愿景,把推进企业战略发展,变成共同追求的目标,促使员工心中产生极大的感召力,从而推动企业发展战略顺利实施。在文化重塑中,将目标愿景渗透到各个部门、各个员工,使其拥有和企业发展方向相一致的愿景目标,通过完成个人业绩、完成部门指标,进而实现企业战略目标。通过运用共同愿景,促进和引导企业和职工认同企业的发展前途和发展方向,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重塑企业价值观,发挥价值理念的导向力。运用企业价值观指导员工行为方向,是企业文化的重要功能。在建设战略支持型企业文化中,要体现个人价值高于资产价值的价值观;共同价值高于个人价值的价值观;团队价值高于个体价值的价值观;社会价值高于经济价值的价值观,切实把实现目标与体现价值融汇到统一整体中,使员工和企业成为价值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进而强化价值理念导向力。 打造金字招牌,加强企业文化的传播力。提升文化品牌价值,形成统一的价值追求和经营行为,在此前提下,倡导下属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建设个性文化,努力做到遵循与创新、共性与个性的统一,以金字招牌不断提升品牌文化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整合企业行为文化,提高企业文化的执行力。执行是成功的保证,只有企业具有优秀的文化执行力,其文化建设才可能取得成功。整合 企业的行为文化,形成新的管理平台,把先进理念转化为员工的实际行为,落实到管理和实践操作上,真正实现企业文化从理论层面到实际层面的转化应用。 拓展文化内涵 融入文化元素。企业在提出先进的文化理念之后,就要把各项文化元素尽快融入管理、浸润员工,实现员工行为的有效调整。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企业文化管理体系,形成顺畅的闭环系统。另一方面,要根据职能导向的原则,结合行业核心竞争要素,针对企业发展迫切需要改善的模块,如服务文化、营销文化、员工的职业化转变等,确定企业文化建设的时机和突破点,把文化元素逐步植入到企业战略转型发展之中。 促进价值转化。促进价值转化就是把组织价值转化为个人价值。组织价值与个人价值紧密结合的实质,是改变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的方式。员工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和关键战略资源,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逐渐从价值占有向价值创造转移。要坚持“领导主导”与“员工主体”并举。只有把企业领导的亲自主导、身体力行,与广大员工的生产实践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让那些贡献自己能力和智力资本的员工享受到由他们促成的价值所带来的成果,才能保证企业文化落地生根。 强化制度枢纽。强化制度枢纽就是发挥制度枢纽的有效功能。制度枢纽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企业在战略转型时期进行文化重塑时,必须注重制度的枢纽作用,通过强化制度枢纽功能,消除和避免员工无制度约束的、不规范的行为,从而真正体现“内在约束高于外在约束”之功能。 企业转型论文:转型背景下的出版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摘要:企以才治、业以才兴,人才是企业获得和维系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资源,是出版企业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出版企业需适应转型需要,以激发活力为目标,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构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用人新机制,提升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关键词:出版企业;转型升级;人才 企以才治、业以才兴,人才是企业获得和维系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资源,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出版企业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建设充满活力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出版企业实现转型升级目标的必然要求。 一、适应转型需要,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随着互联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目前我国出版业正朝着创新驱动、结构优化、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发展,以数字出版为代表的新业态逐渐成为出版业的战略选择,出版企业正经历着一场由传统出版向数字化出版转型升级的历程。数字出版对出版从业人员的创新精神、专业知识、新技术的运用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传统出版业向数字化转型,必须对出版产业链进行新的设计,更需要培养适应数字出版新业态要求的新型人才队伍。 我国出版企业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受传统观念和体制影响较深,出版企业沿用传统经营管理体制较多,出版从业人员还不完全适应转型升级的新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构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出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打造一支理念先进、业务过硬、适应数字化时代要求的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对于推动企业由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型升级,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为了顺利实现转型升级目标,出版企业的领导者应把人才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像抓“发展第一要务”一样抓“人才第一资源”;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到激发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使人才的知识、智力、活力竞相迸发。 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应以激发人才活力为目标,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要建设一支既具有过硬的编辑业务素质和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又具有较强的文字编辑能力、敏锐的市场预测观察能力、熟练使用数字技术的编辑队伍。二是要大力推动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培养一批有服务意识、创新意识、风险意识和市场化目标导向的职业经理人队伍。三是要培养一支熟悉生产经营、服务意识强、善于组织协调的精干的复合型职能部门工作者队伍。拥有印刷、现代物流业务的出版企业还应培养一支爱岗敬业、技艺娴熟的高技能人才队伍。要破除妨碍、束缚人才发展的制约因素,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形成事得其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新格局。 二、进一步淡化“官本位”意识,构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用人新机制 经过多年改革实践和市场经济的洗礼,国有企业的用人观念和机制已发生很大转变,但不可否认的是,转换并不彻底,“官本位”的意识和影响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目前国有企业的管理者队伍比较普遍地存在小富即安、创新精神和动力不强、市场意识不敏锐、团队合作意识偏弱等问题,不少国有企业职工往往把“升官”当作实现人生价值的最重要目标,过于注重自身价值的实现,忽视团队价值和企业整体利益。“官本位”意识严重抑制企业改革创新的活力,容易导致企业人际关系复杂化,阻碍人力资源管理的现代化,也影响企业转型升级的步伐和进程。 深化出版企业改革,必须注意进一步淡化“官本位”意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创新人才选用机制。应在理顺管理层次及规范公司制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企业人员聘用制度,全面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真正变人员管理为岗位管理,进一步规范科学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等重点环节。出版企业可尝试实行“双阶梯制”乃至“多阶梯制”人才晋升机制,推进人才待遇的多元化。可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的特点,分类建立职务序列,让每一个人才都有施展才干、发挥作用、建功立业、体现价值的发展通道。例如,可按照国家编辑职称制度等级标准,结合企业和编辑岗位特点设定等级晋升序列, 开初、中、高职务待遇等级差,按职级不同和贡献大小取酬。例如,编审可享受和中层干部同等的收入待遇。可根据出版销售工作特点,建立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的“职业经理人”职级制度,职业经理按能力和业绩随时晋升为不同级别。例如,特级职业经理可享受和中层干部同等的收入待遇。实行“双阶梯制”乃至“多阶梯制”的晋升通道,就会使走专业阶梯的人员不必像过去那样为了管理职位不得不放弃多年累积的业务知识、经验去挤“行政独木桥”。通过畅通专业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将合适的人聘至合适的位置上,就可以让专业人员不用走狭窄的管理通道也可获得相应的待遇。与此同时,对于管理序列的人员更要建立起一套开放竞争、严格准入、加强考核、奖优汰劣,“能者上、不适者下”的进出机制。企业职能部门岗位空缺均应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确保职需其人、人适其职。 实行“双阶梯制”乃至“多阶梯制”的晋升通道,实质上就是对企业人才进行分类管理,使其只要认真踏实努力工作,在各自的发展轨道上都有得到晋升的预期,不至于感到没有奔头和希望。适合做管理工作的就进入管理序列,适合做业务工作的就进入业务序列,不同序列的人才可以相互交流,形成“岗位职责不同,工作分工不同,发展机会均等”的人才选用机制。这种机制能有效地起到淡化职工“官本位”思想,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的作用。树立正确的人才观、价值观,强化岗位意识,淡化身份观念,实行分类管理,开通阳光道,打通待遇差,让人才机制“活”起来,才能从根上解决目前国有出版企业面临的人事难题,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才能使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提升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 提升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既是出版企业实现科学发展目标的基础和保证,也是人力资源工作创新发展的根本要求。提升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必须在思想观念、制度机制、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新的探索与突破。 首先,需要探索形成科学的人才考核培训制度,有效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与干少差别不太大”和知识技能短板现象。考核是指挥棒,直接影响企业职工的行为和效果。可根据出版企业特点,适应企业转型升级要求,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能力、业绩为导向,遵循全覆盖、可量化、可追溯原则,建立以业绩为重点,定量考核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体系。应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真正使考核结果成为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应扎实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根据不同需求,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推动人才观念转变、知识更新和能力转型。当前还需特别重视编辑业务和编辑现代化技术的培训工作,使他们掌握编辑业务流程的数字技术,实现编辑工作数字化。 其次,需构建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合理解决收入“该高不高、该低不低”的问题。水不激不跃,人不激不奋,要积极探索符合出版企业各类岗位特点和人才需求的分配方式,区别不同岗位及贡献情况,建立市场化的薪酬管理体系,使人才和薪酬水平与市场接轨。可探索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加大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使一流人才享受一流待遇、一流贡献获得一流报酬,并推行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多种激励方式。同时还应体现人文关怀,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并重。精神激励包括使命激励、压力激励、机会激励、荣誉激励、沟通激励等,可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使全体职工切身感受到企业对他们政治上的爱护、工作上的支持、生活上的关心、精神上的慰藉、人格上的尊重、心理上的愉悦;通过采取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相结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热情,努力让每一个人都能够为企业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都能得到与其努力相应的发展空间,都能获得与其贡献相应的回报。 最后,还应切实用好用活人才,努力克服在用人方面存在的“人才不够用、人才不适用、人才得不到充分使用”的不尽如人意的现象。人才工作应坚持以用为本,做到知人善任。一要扬长避短,不埋没人才。“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每个人既有长处,也有短处。用其所长,则长处更长,用其所短,则短处更短。应克 服求全责备的观念,使人才的长处得到发展,短处得到克服。二要用当其时,不耽误人才。必须遵循人才成长发展的基本规律,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对优秀青年人才需做到早发现、早扶持、早使用,使他们“缩短适应期、快进融入期、达到成熟期、投身创造期”。三要用当其位,不浪费人才。坚持适岗适才适情原则,充分尊重人才个性差异和兴趣特长,努力实现人与事、人与岗、人与人的合理组合。四要用尽其类,不遗落人才。要树立开放的用人观,努力拓展识才、选才、育才、用才的视野,坚持海纳百川、“开门纳贤”,做到“发现人才有眼力、培育人才有能力、使用人才有功力、凝聚人才有魅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氛围,最终形成当代出版企业“人人都有机会、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业才发展同步”的生动局面。 (宋永刚,高等教育出版社党委书记、副社长) 企业转型论文:增值税转型对制造业企业的财务影响 [摘 要] 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施行消费型增值税。与生产型增值税相比,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购入经营用固定资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具体范围详见增值税实施细则)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在当期扣除。由于此项税收政策的变更,引起了企业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一系列变化。本文以浙江省制造业上市公司的报表数据为基础,以固定资产投资作为切入点,分析了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化并通过分析软件分析了固定资产投资额与财务数据之间的相关性,最终说明税收政策改变所带来的财务效应。 [关键词] 消费型增值税;财务数据;财务指标;相关性 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施行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和生产型增值税的主要区别在于: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用于购买经营性固定资产所交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扣除。这一税收政策的改变鼓励了上市公司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在这种情况下,与以往年度相比,公司当年的相关财务数据也发生了变化。浙江省是我国的制造业大省,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浙江省的制造业企业经受了严峻的考验。以在沪市上市的浙江省制造业企业为例,阐述这一税收政策的变更给制造业企业带来的财务变化。 一、文献回顾 2004年增值税转型在东北三省开始试点推广,到2009年消费型增值税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到目前为止,国内已有诸多学者对增值税转型产生的影响进行了研究。许景婷和晏慎友[1](2009)选取了辽宁省45家上市公司的数据并通过分析软件对增值税转型给上市公司带来的财务指标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固定资产的变动对固定资产周转率和流动比率的影响最大,但只是相对而言,绝对值并不大,表明增值税转型对其影响程度有所削弱。黄明峰和吴斌[2](2010)在收集了中部6省26个市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基础上,对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分析认为,增值税转型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税负,带动了中部地区投资规模的扩大。通过多元回归分析,指出消费型增值税对不同产业的影响不同,其中制造业和采掘业受益最大。王素荣和蒋高乐[3](2010)在假设2004年全国各行业均施行消费型增值税的前提下,大量收集数据,实证分析了增值税转型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影响。分析结果认为,增值税转型能够直接推动企业的盈利水平,提高企业的预期收益率。李朝红和刘璐[4](2010)在详细收集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2008年年报数据的基础上,分析了固定资产投资对企业利润的影响,指出企业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减少额越多,企业增加的净利润就越多。 以上学者对2004-2008年间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相比2004年的增值税试点改革,2009年的增值税转型有其鲜明的实施背景,主要表现在政策施行的经济环境不同。2004年国家出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目的,率先在东北三省进行增值税试点改革,随后为了扶持中部地区发展,这一政策又扩展到了中部6省26市。回顾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蔓延,我国的经济发展经受着严峻的考验。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下我国在全国范围内施行消费型增值税主要有两大出发点:一是有利于企业生产设备的升级换代,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二是在出口锐减的情况下通过税收政策的刺激拉动内需。从整体来看,同样都是增值税转型但经济形势不同,税收政策的实施对企业产生的效果也会有所不同。以下本文基于2009年的经济形势,对消费型增值税对制造业企业的财务影响进行分析。 二、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影响的实证分析 考虑到浙江省是制造业较为发达的省份之一,且2009年以前一直采用生产型增值税,为了能明显地反映出增值税转型后对制造业企业的财务变化,本文选取了浙江省所有在沪市上市的制造业企业共29家作为研究样本。基础数据均来自于证监会指定登载我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网站上刊载的上市公司2008年和2009年年度报告。 1.实证分析 根据29家上市公司的年报数据,本文首先对29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每年求平均,去掉部分偏离平均数较大,不能集中反映数据趋势的数据,保证了数据的有效性。然后对数据进行了计算。 (1)增值税转型对2009年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 从表1数据可以看到,与2008年相比,2009年在沪市上市的浙江省制造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有较大幅度增长,净增加额223 201.94万元。在4类设备投资中,专用设备的投资增加额最大,达135 046.4万元,占总体净增加额的60.5%,比重较大。从这一方面可以看出增值税转型的刺激作用较为明显,企业利用此次转型机会增加了固定资产投资,有助于企业更新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 (2)增值税转型后应交增值税,应交企业所得税的变动情况 从表2数据可以看到,由于增值税转型后企业购置生产经营用的设备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于当期抵扣,所以与2008年相比,2009年企业的应交增值税有较大幅度的减少,共减少23 143.02万元。减少额是2008年应交增值税的9倍。结合表3数据我们看到,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浙江省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与2008年相比有所下降,营业收入净减少额为1 672 825万元。2008年的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的差额为1 082 018万元,2009年的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的差额为715 474万元。可以看出,购买固定资产的当年企业的盈利空间缩小。这主要是由于2009年企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较多,相应的计入营业成本的折旧额增加,造成企业当年的盈利空间缩小。这也说明,虽然企业购置生产设备有助于企业更新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但这种效应不会马上在投资当年显现出来。同时也进一步说明了2009年企业应交所得税增加18 250万元并不是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带来的效应。 (3)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指标的影响 通过表4可以看到,与2008年相比,2009年财务比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固定资产周转率上升幅度最大,增加了0.17。净资产收益率上升了1.35%,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和每股收益上升幅度较小,为0.03。 2.相关性检验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增值税转型后企业相关的财务数据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下面通过spss数据分析软件对固定资产投资额与财务比率之间的相关性进行检验。由于收集到的数据全部为定距数据,因此可通过计算pearson相关系数分析变量间线性相关性的强弱。计算出的相关系数矩阵如表5所示。 根据相关系数的原理,相关系数r的取值在-1到1之间,r>0表示两变量存在正的线性相关系数,r<0表示两变量存在负的线性相关系数。|r|>0.8表示两变量之间具有较强的线性关系,|r|<0.3表示两变量之间的线性关系较弱。由于存在抽样的随机性和样本数量较少等原因,样本相关系数不能直接用来说明样本来自的两总体是否具有线性相关性,这时需要通过假设检验的方式对样本来自的总体是否存在线性相关进行统计推断。通过表5可知,固定资产总额和固定资产周转率的相关系数为-0.409,它们的相关系数检验的概率p值为0.038。因此,当显著性水平为0.05时,应拒绝相关系数检验的零假设,认为两总体存在线性关系。 三、研究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知,在金融危机这个经济大环境下,增值税转型的当年,浙江省的制造业企业利用机会进行了固定资产投资,当年应交增值税大幅度减少。但是从其影响的财务指标来看,固定资产投资与固定资产周转率表现为负的线性相关,说明在增值税转型当年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不能在当年明显提高企业的固定资产周转率,加之2009年企业的总体营业收入下滑,使得企业当年的资产营运能力不强。固定资产投资给企业带来的资产营运能力的提高会在资产日后的使用过程中逐步显现出来;而固定资产投资与其他财务指标之间不具有明显的相关性,说明在2009年企业经营受金融危机影响较为严重,固定资产投资的良性效应不能在投资当年给企业带来明显的效果。 企业转型论文:增值税转型对我国企业的影响刍议 摘要:在全球经济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的背景下,我国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由“生产型增值税”转型的“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改革是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最重要的内容。在介绍增值税转型的含义和内容的基础上,探讨了增值税转型对我国企业带来的影响。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企业 一、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含义 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践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按照“进项税额”的扣除方式,增值税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只允许扣除购入的原材料等所含的税金,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二是所有外购项目包括原材料、固定资产在内,所含税金都允许扣除。通常把前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后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我国在2009年以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 二、2009年增值税转型的主要内容 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为预防出现税收漏洞,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排除在上述设备范围之外。同时,作为转型改革的配套措施,将相应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本次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最大亮点是全额抵扣,全行业转型,取消增量限制。经测算,2009年实施该项改革将减少当年增值税收入约1 200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收约60亿元、教育费附加收入约36亿元、增加企业所得税约63亿元,增加相抵后将减轻企业税负共约1 233亿元。 三、增值税转型对我国企业的影响 (一)降低固定资产成本,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 我国生产型增值税的法定税率为17%,换算为消费型增值税税率为23%,这一税率高于西方国家平均水平,企业的税负明显过高。一方面,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一次性全部扣除固定资产中所含税款,即厂商外购的生产资料,不算入产品增加值,而只是对消费资料征税,从而降低投资成本,提高企业利润。对于同一个企业,生产型增值税的实际税负要大于消费型增值税的税负。另一方面,生产型的增值税,生产单位开票就要交税,甚至,根据增值税的实施规则,发货就要交税。也就是说,生产单位货款并未收到就先垫交了税款。从全国来看,大约平均要三个月后才能收到货款。全国每年按8 000亿元增值税款,三月期,年息4%计,生产企业将承担80亿财务费用(利息)。众所周知,货款总有一部分永远不能收回(呆坏账,储运损失,陈旧报废等),据有关方面统计,全国已达3 300多亿元。如果以年500亿元估计企业白白多交了约85亿元的增值税。增值税转型之后,以上两项全国企业将年减税约200亿元。 (二)企业会计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发生变化 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该明细科目下增设“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等专栏。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新增增值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企业以当年新增的增值税额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转型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集中于会计政策的变化上,主要包括机器设备的计量方法、增值税缴纳方法与折旧政策。但增值税转型对会计核算的影响远不止此。如转型后由于增值税与所得税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由于将增值税额纳入抵扣范围,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也因此发生变化,从而影响该资产日后的折旧额,进而影响到各期的成本、经营成果以及所得税的核算与数额缴纳,而且增值税抵扣额的变化还会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量、财务状况以及资金的时间价值等。 (三)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转型前后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比较,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因此,其价值变动对企业总资产的内部结构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并引起资产负债表内相关项目的变动。如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等。 2.对企业利润表的影响 (1)直接影响:投资当年,新增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一次性全额抵扣,导致当年利润大幅上升,但以后各年的利润不再受增值税影响。 (2)间接影响:投资当年由于消费型增值税对投资的刺激力度较大,因此经营收入可能有所增长,但同时固定资产的增加导致折旧费用上升,财务费用也可能由于贷款的增加而上升,从而抵消了部分由于增值税抵扣所带来的利润上升好处。而以后各年的利润状况则主要取决于新增固定资产的投资回报与折旧和财务费用之间的关系,对于投资回收期较长的项目,其利润在投资的最初几年不一定上升。 3.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1)直接影响:投资当年,经营现金流由于增值税支付的大幅减少而有所上升,但以后各年的现金流不再受增值税的直接影响。 (2)间接影响:投资当年,经营现金流除了受增值税抵扣影响而大幅上升外,还可能由于新增固定资产的作用而使净经营现金流入有所增加,但当年的投资现金支出一般会高于另两种增值税,融资现金流中的利息支付也会有所上升。以后各年的现金流变化,取决于新增固定资产对经营现金流的增加作用与利息支付及债务偿还所支出的融资现金流之差。 (四)对企业投资的影响 在增值税转型过程中,企业的设备投资将发生较大变化: 1.企业设备投资与配套投资将大幅增加。因为进项税额抵扣对企业现金流的影响使企业的投资倾向于能够带来进项税额抵扣的设备投资。另外,转型降低了设备投资的回报要求,企业的设备投资计划会有更大的可能性通过可行性分析。 2.企业的投资周期会明显缩短。国家已经出台了许多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更新的政策,这次国家推出的转型政策给企业技术进步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这样,企业设备、技术更新的加快自然会带来企业投资周期的缩短。 3.企业投资行为会主动跟随国家政策。例如,企业的投资方向将以国家政策推行过程为依据。但是,企业也会做出一些取巧行为,如企业的投资时间将会有意选在转型开始之后。这些行为会给转型政策的推行带来影响,甚至影响转型政策的效果。 (五)对企业筹资的影响 增值税转型将间接增加企业筹资。企业投资规模的增大,必然刺激企业的融资活动。设备投资所需的资金巨大,企业除了利用已有积累及内部融资来进行投资外,一般还需要通过发行新股、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外部筹资活动来筹集设备投资所需要的资金。 (六)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 在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方面,税收转型带来企业投资增加可能会使企业当年相关财务指标恶化,如资产负债率等,但在以后年度,随着投资效果的逐步体现,财务指标可能好转,并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在市场竞争力方面,税收转型使企业设备投资增加,从而设备更新加快,生产规模扩大及经营种类增加等,这很可能引起企业的产品质量、数量提高,加之产品成本降低,使得企业市场竞争力增强,销量提高,最终使利润增加。 (七)对企业分配的影响 企业增加投资虽然可能会带来收入与利润的增加,但同时导致了企业自身积累的减少。而企业实际的利润分配额度,取决于现金流量状况。在投资当年,由于转型会减少企业的纳税额,从而减少了现金的流出。但转型刺激企业增加投资力度,增加现金流出,两者相抵以后企业总的现金净流量反而会减少。因此,企业不会因为转型而增加企业的利润分配。在投资的以后年度,随着企业不断收到投资的回报,企业的现金流状况会大为改善,此时企业的利润分配会有所增加。 四、小结 增值税转型在全球金融危机、世界经济下滑的大背景下,对我国经济社会产生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也是中国历史上单项税制减税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金融危机正在对实体经济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在此形势下,适时推出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具有重要作用。从长远看,实施增值税改革,企业会有更大的积极性进行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资,从而提高产品的竞争力,这将更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所以,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对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企业转型论文:关于中国境内企业并购方式转型研究 【论文关键词】不对称市场经济 行政合并 市场收购 转型 【论文摘要】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真正意义上的并购在中国有上百年的历史。本文对企业并购方式转型进行详细梳理,这对深入研究中国的企业并购活动及中国境内企业并购史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依据中国近代史的演变及企业并购方式发生的较大转折点,把中国企业并购史划分成不对称市场经济时期、计划经济时期、转型时期三个不同的阶段。 中国近代史是一部曲折与不断转型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即使目前,仍然是一个转型社会。从19世纪到21世纪,中国境内的经济活动具有明显的阶段特色。企业并购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内容,当企业并购发生在中国境内时,更加具有明显的阶段特色。按照中国近代史上的转折点,可以把中国境内的企业并购活动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1949年以前),不对称市场经济时期的企业并购;第二个阶段(1950年至1979年),计划经济时期的企业并购;第三个阶段(1980年至今),转型时期的企业并购。企业并购就是企业兼并或购买的统称,是并购企业实现自身扩张和增长的一种方式,一般以企业产权作为交易对象,并以取得被并购企业的控制权作为目的,以现金、有价证券或其他形式购买被并购企业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或资产作为实现方式。企业并购实施后,被并购企业有可能会丧失法人资格,或者被并购企业法人资格保留,但是其控制权转移给并购方。 1不对称市场经济时期的企业并购 自从19世纪4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逐步沦落成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共存的复杂的社会综合体。这个综合体严重阻碍了中国的发展道路,但却给了中国反思与转型的机会。中国的封建生产方式逐步衰弱,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迟、发展慢。这就给了外国资本乘虚而入的机会,并且外国资本势力一开始便以强者的面目出现。笔者认为,可以把此阶段概括为不对称市场经济时期,一是此时的经济运行方式以市场为导向;二是外资控制了中国经济的命脉,本土经济较弱。因此,此时期的企业并购活动称为不对称市场经济时期的企业并购。 以产生早、发展较快的船舶与机器修造工业为例,外国资本在19世纪40年代便在上海设立了十多家小型船厂,19世纪60年代上半期设立的祥生和耶松两家英资船厂比较大,它们从创立时起就开始了兼并活动,租赁和收购了一批在沪的其他英资老船厂,并扩建原有的企业。在同一时期,民族资本船舶与机器修造工业也在沪创办了一批小厂,其中创办最早、发展最快的是发昌机器厂。但是,由于外商船厂的垄断和排挤,1895年前后,发昌机器厂迅速地衰退,最后于1900年被耶松船厂低价收购,成为耶松船厂的一个车间。 在棉纺工业中,华资企业被外资企业兼并的事例更为突出。1901—1921年间,仅上海先后有6家纱厂被外资企业所兼并,其中外资纱厂在参与兼并活动中形成集团性企业的有日资上海株式会社、内外棉株式会社以及英资怡和纱厂等。 1949年之前,中国社会一直处于动乱之中,但中国的经济也在持续发展。此阶段的企业兼并多为外资企业兼并华资企业,兼并方式为被迫式兼并方式。当时的华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差距较大,不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华资企业的生存状况很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资金差距大;第二,技术差距大;第三,经营策略差距大。这些差距导致了华资企业在经营策略上极为被动,时刻处于被收购或兼并的境地。华资企业为了生存,也出现了一些并购现象。荣宗敬、荣德生兄弟于1915年创办申新纱厂,他们一向坚持“对外竞争,非扩大不能立足”的经营策略。1932年,申新纱厂已成为全国民族资本棉纺织工业中最大的一个企业集团。 综上所述,此时期的民族工业处于被外资并购的地位,构成了其间的鲜明特色。这不但与中国落后的生产方式有关,也与中国动乱的政治结构有关。 2计划经济时期的企业并购 新中国成立后,围绕着社会主义改造,开始了一场大规模的并购。在城市,主要表现为公私合营;在农村,进行集体化和公社化(可以看做变相的企业并购)。这些并购活动不以市场行为为基础,而是以计划性、军事化为特征。 1950年开始,中国社会进入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国家合并改造了大批民营或外资企业。紧接着又经历了“”期间,全党全民办工业,工业企业数量骤然增长,1959年末达到31.8万个,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1.9万个。列宁曾明确指出:“只有那些懂得不向托拉斯的组织者学习就不能创造或实行社会主义的人,才配称为共产主义者。因为社会主义并不是一种空想,而是要已经夺取政权的无产阶级先锋队去掌握和采取托拉斯所创造的东西。我们无产阶级政党,如果不去向资本主义的第一流专家学习组织托拉斯大生产的本领,那么这种本领便无从获得了。”由此看来,列宁没有把托拉斯这种垄断资本主义的企业组织形式仅仅限于资本主义,而是把它引入到社会主义社会,并作为组织管理社会化大生产的一种有效手段,用来指导、管理社会主义的生产。 刘少奇同志依据列宁的这一思想,在1949年6月构想新中国经济建设的蓝图时,就提出“按各产业部门成立公司或托拉斯经营国家的工厂和矿山。”组织托拉斯的问题虽然明确提出的较早,但由于当时国民经济正在调整之中,没有做具体部署。1964年2月26日,煤炭工业部党组向国家经委和中央书记处提交了关于华东煤炭工业公司组织领导关系的请示报告。报告提出:“根据刘少奇同志关于组织托拉斯,用经济办法管理工业的指示,今年我们准备首先在徐州成立华东煤炭工业公司进行试点,国务院已经正式批准。”4月30日,中共中央批准这个报告。这样,我国试办的第一个托拉斯企业正式成立。 国家经委第一批批准试办了12个托拉斯情况不同,各具特色。烟草公司和医药公司具有全行业性质,集中管理全国所有的烟厂和药厂;地质机械仪器公司仅限于管理原有的中央直属企业;其余6个全国性托拉斯,除管理原有中央直属企业外,还各自上收了数量不等的地方企业。如盐业公司集中了全国的大盐场和盐业销售机构;汽车公司从全国169个地方专业汽车配件厂中上收了42个,在全国汽车配件产量中占39%;橡胶工业公司成立后,从全国205个地方橡胶企业中上收了103个;拖拉机、内燃机配件公司从全国122个地方拖拉机、内燃机配件厂中上收了23个。与此同时,部分省市也试办了一些由地方管理的托拉斯。如浙江的糖业公司,上海的轻工业机械公司、标准件公司和丝绸公司等。 这种行政合并构成了此阶段的企业并购的主旋律。从几个托拉斯试办的情况来看,他们在组建之后,即着手改组生产组织,改革管理制度,建立适合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化分工协作的经营管理方式,促进了设备的利用和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试办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却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果。 3转型时期的企业并购 20世纪80年代是我国经济转型的起步时期,由政府出面以“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推进社会各方面改革。我们谈条块管理,地方之间进行各种财产的过渡,这种过渡实际上就是一种并购,只是当时是依靠行政权力,通过管理权限来进行的划转,被称作关停并转。 一种观点认为,1984年,保定纺织机械厂兼并保定市针织器材厂是我国现代企业第一次并购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企业以现代企业为主要组织形式的并购始于1984年的保定市锅炉厂并购保定市风机厂,这次并购活动开创了我国现代企业的并购先河。还有一种观点认为,1993年9月30日深宝安收购延中实业,拉开了中国上市公司并购的序幕,也开始了中国的第一次并购浪潮。以上三种观点虽然存在分歧,但我们可以认为,当时的中国境内企业并购活动处于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之间徘徊的时期。 按照第三种观点,我们大体可以将这十年并购时期划分为二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四年的市场启蒙阶段(1993年至1996年),这一时期并购数量很少,四年总共只有14起并购案。这一时期的特征是:多数人不知并购为何物,参与人更少,市场常常对并购感到诧异;并购的支付全部是现金,多数没有公布股权收购的价格,很少公布有关的细节;由于缺乏政府的支持,并购往往是针对主要股本是流通股的少数几家公司,并购处于缓慢成长的自发阶段。 第二阶段是自1997年以来的快速发展阶段,自1997年至2002年,中国市场发生的上市公司并购数量达到了577起。在这些并购中,买壳上市是第一位的原因,上市公司通过并购进行资产重组以达到“保壳”和“保配”目的是第二位的原因,并购重组以配合政府的国企改革任务和国企扭亏的要求是第三位的原因。 当然,还有一些并购是属于战略性的重组,有些则是二级市场的盈利,也有些是期望实现地方经济结构调整等等。在这些年的并购实践中,并购的方式、支付的方式、并购的目的等都有了全面的发展和变化。从并购方式与支付方式看,有了无偿划拨、资产置换、协议转让、吸收合并、收购母公司、司法拍卖、mbo等;从并购的目的看,除了以上提及的保壳、保配等原因外,还有外资并购、敌意收购、竞争收购等新情况的出现。 2002年是全球企业并购的转折点,尽管并购规模大量萎缩,然而却是全球资本并购第六次浪潮来临的标志。并且,中国企业在全球并购中异军突起,这一年是中国并购史辉煌的开始。随着近年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中国企业全球化步伐的加快,未来几年里中国企业在全球并购市场上的地位会越来越重要,将有更多的更为复杂的并购交易。全球企业第六次并购浪潮赋予了中国企业难得的机遇,我们要抓住这次机遇,在并购实践中观察和学习并购技术,准确地建立企业并购战略,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在改革开放之后,中国企业受世界经济的影响,也融人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全球企业并购的格局及操作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并制约已经加入wto的中国企业的并购战略。然而,资本并购对中国来说,还是一个新生的事物,新事物的出现往往要吸纳旧事物的某些优点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创新。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经济后发者而言,初出茅庐时学习或模仿便是最好的创新,这也是我们之所以高度关注全球并购的出发点。通过对全球企业并购特征和趋势的分析,可以正确认识中国在全球并购浪潮中的准确位置。而目前全球并购的低潮和中国并购的高潮正在形成一个有趣的交汇点,准确地观察并努力把握这些差异将为中国的企业带来空前的机遇。 4结语 中国国情比较特殊,西方发达市场在一百多年中经历了五个并购阶段,我们在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中,要把国外五个不同年代的并购阶段浓缩在一个阶段里发展,这种急剧浓缩导致中国并购市场的特殊性。总的看来,中国的并购是30年代的基础,60年代的手法和90年代的眼光。 中国的并购与西方的并购差异巨大,可以互相比照,但不必亦步亦趋。中国目前进行的是体制性创新,这相比于西方国家的技术创新和市场创新,能够创造出更巨大的生产力。而且中国人特别善于学习,并在学习上的基础上再进行创新。因此,中国的并购手段有可能超越历史的发展阶段。 企业转型论文:关于国有物资企业向物流企业转型的思考 【内容提要】物资企业与物流企业具有本质的区别。物资企业必须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转型为物流企业。通过对转型中面对的问题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摘 要 题】现代物流 【关 键 词】经济管理/物资企业/物流企业/转型 1994年以来,全国物资系统出现持续亏损,众多国有物资企业(以下简称物资企业)步履维艰,与当前蓬勃发展的物流企业呈现彼消此长的明显反差。昔日辉煌的物资企业为何一蹶不振?深层次原因是什么?其发展路在何方?本文拟就此进行探讨。 一、物资企业与物流企业的本质区别 在一些物流企业管理教材中,将物资行业等同于物流行业,把物资企业视同物流企业,我们实在不敢苟同。本文认为,物资企业与物流企业既有相近相似之处,更有本质差异。 二者的相同点是均属第三产业的流通服务业,是连接生产与消费、从事流通服务的市场主体。二者均通过流通服务,实现物资、物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为加快国民经济发展和提高国民经济质量服务。但二者之间存在着本质差异。主要表现在: 1.从服务对象看,物资企业的“物”是指工业品生产资料;物流企业的“物”是指物品,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退货和废弃物等,二者含义不同。物资企业连结工业品生产资料的生产与消费,从生产企业购进物资销售给消费者,在这个流通过程中从事各种流通活动,把销售服务作为主要对象。物流企业的服务对象涵盖面则要宽得多,除销售物流外,还包括生产经营企业的内部物流,以及外部的退货物流和废弃物回收物流,也即以物品流通全过程的综合性服务为对象。 2.从企业功能看,物资企业从事一手购进、一手销售的营销活动,主体功能单一,虽然也配合销售实施运输、储存、装卸、包装和信息等服务,但均系从属并服务于销售的辅助动能,且彼此分割,忽视成本核算。物流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包装、加工、配送及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要素实施有机结合,集成系统,形成完整的供应链,进行一体化管理,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满足用户日益多样性、个性化的物流需求。物流企业关注“效益背反”,追求整体最佳状态。 3.从服务目的看,物资企业服务的目的是在搞好供应、扩大销售中谋求购销差价、取得利润。在确保一定利润的前提下,尤其是在物资价格暴涨取得高额利润的情况下,往往忽略或不计成本。物流企业的服务目的是以尽可能低的成本,为用户提供尽可能周到的物流服务,包括提供货物运输、储存、包装、加工、配送等有形服务,以及提供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管理等无形服务,这是物资企业难以企及的。物流企业为社会提供全面、多样化的物流服务,并在物流各功能、要素实现增值服务,降低成本,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从管理体制看,物资企业是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产物。由于在理论上接受了生产资料不是商品的观点,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1957年我国建立起了一套重要物资由国家集中统一管理,以计划分配调拨为主的物资管理制度和流通体系。其特点是把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流通分离开来,生产资料又限定为工业品生产资料,即把农业生产资料分离开来,以计划分配调拨取代工业品生产资料市场流通。在这种体制下,物资企业作为物资部门组织生产资料的基层单位,既执行国家物资部门的职能,又担负着物资经营业务。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优胜劣退,物资企业大多成为弱势企业。物流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和完善,探索出一套物品的物流管理经验,尤其是在物流中运用现代科技,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具有很强的生命力。 流通领域的新态势表明,现代物流企业是物资企业的发展方向,物资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势在必行。 二、物资企业转型面对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物资企业的生产资料主业经营逐年萎缩,市场占有率连年大幅下降。2000年,全国物资系统物资销售总额仅占全社会物资销售总额52000亿元的5%,整体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明显削弱,给转型带来了困难。同时,在流通领域还存在着物资企业转型的许多制约因素。 1.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和影响仍然存在。一是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物资企业领导和职工的改革开放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和企业创新意识仍然不强,习惯于传统物资营销方式,在市场竞争中开拓进取办法不多,与物流企业要求的创新发展能力差距较大。二是行业垄断、部门分割、地区封锁的体制性障碍尚未完全破除,社会主义统一市场尚未形成,多头管理和相互划分导致流通的社会化、专业化程度低,流通不畅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三是生产资料市场发育不完善,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程度低,市场管理的法规不健全,政出多门和不平等竞争的现象较为普遍,伪劣产品屡禁不止,不少市场仍然处于无序状态。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时有发生,割裂着市场的统一性。 2.企业背负的历史包袱沉重。一是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大量难以收回的应收帐款和改革开放经济过热年份形成的“三角债”,造成企业自有流动资金捉襟见肘。二是计划经济时期的就业方针导致物资企业目前一方面人浮于事,且部分员工年龄偏大、文化层次偏低;另一方面企业缺乏懂业务、会管理、善开拓、能创新的科技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后劲。三是由于长期以来在经济建设中重生产、轻流通,以及改革开放后物资企业上缴国家利锐多,国家对物资企业投资少,造成物资企业流通基础设施严重落后,技术装备水平低下,影响流通效率的提高,致使物资周转慢、库存大、占用资金多,经济效益差。 3.流通服务方式单一,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一是服务方式和手段简易。物资企业大多仅能分段提供运输、仓储、装卸、加工、送货等流通服务。有的县级物资企业至今仍用手扶拖位机运输,送货、装卸仍是人拉肩扛。二是企业组织规模和经济实力大多偏小,缺乏必要的竞争实力,难以取得规模效益。因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萎缩不振,市场份额缩减,由物资流通的“主渠道”变成了“支渠道”。三是经营管理水平较低,服务质量总体不高。不少物资企业经营粗放,管理混乱,规章制度流于形式,难以为用户提供适时、适量、适质、齐备、便捷的规范化服务。四是企业内部信息管理和技术手段滞后。由于全国物资系统没能建成覆盖全国的信息网络,虽然不少物资企业配备了电脑等装备,但难以提供准确、及时、实用的信息,指导决策和营销,现代化设备成了“花架子”。 4.改制改组未到位,企业机制不适应。一是省市、地市级物资部门虽然成建制改为物资集团总公司或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但大多是换个牌子的“翻牌公司”,仍是产权模糊、权责不清,沿袭传统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现代企业制度远未建成。二是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不够深化。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物资企业虽然普遍地开展了以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制度改革,收到了一定成效。但是从整体上来看,物资企业的机制转换还是初步的,在企业管理特别是财务、资金管理上还很薄弱,经济效益低。由于物资企业大多连年亏损,分配档次难以拉开,职工队伍不稳,有的人才外流,企业凝聚力明显下降。三是企业约束机制乏力。有的企业领导盲目决策,出现不少“三拍”( 即拍脑袋决策、拍胸膛保证、拍屁股走人)工程项目,资金有投无回;有的用企业流动资金炒股票、搞期货,造成巨额资金损失;有的“官位”升上去,公司跨下来,或提前退休了事,或易公司当“官”;有的盲目为外单位甚至个体、私营企业提供银行贷款的经济担保,造成经济损失。有的企业领导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收受贿赂、挥霍浪费。对企业业务骨干管理乏力,“体外循环”现象时有发生,使企业雪上加霜。 5.政策环境不宽松,市场竞争不公平。一是在税收政策上,由于税制改革,物资企业由过去按进销差额的10%缴纳营业税改为按进销差价的17%缴纳增值税,税负加重。而对个体、私营流通企业采用包税制,税率仅为物资企业的15%,使物资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二是在财会制度改革上,国家大幅提高折旧率,企业成本大增。三是在投资政策上,多年来国家对流通行业的投资少,对物资企业的投资更少。四是在金融政策上,工业企业贷款易而物资企业贷款难,常使自有流动资金紧缺的物资企业束手无策。五是在改制政策上,兼并破产政策不适用于物资企业。这既不符合国有企业改革总体要求,也不利于物资企业建立合理的市场退出机制。 三、物资企业转型的对策思考 在近年物资企业整体滑坡的情况下,仍有部分物资企业通过深化改革,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具有向物流企业转型的优势和物资基础。这部分物资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创造条件,发展物流,逐步转型,将是可行的。 1.转变传统观念,树立物流理念。物资企业转型首要的是转变观念提高物资企业职工的物流意识,特别是企业领导的物流意识。目前应着力抓好“三转变”:一是由计划经济观念向市场经济观念转变。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产物的物资企业,只有从计划经济的传统观念束缚中解脱出来,克服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影响,才能向物流企业转型,与市场经济接轨。二是由市场垄断分割观念向市场一体化观念转变。物资企业要解放思想,树立变市场条块分割为全国市场一体化,变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分割为商品市场一体化,变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分割为国内外市场一体化的新观念。三是在企业管理观念上,要在企业的思想观念、经营战略、内部管理、服务水平、企业文化等方面进行根本改变,使现代物流理念深入人心。 2.深化企业改革,实现制度创新。按照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国有资本从物资流通行业退出是必然趋势。因此,物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实力强弱,都应按照符合市场规律的产权形式规范,走先改制、后转型的路子。但从现状看,要物资企业全部退出市场也不现实。由于企业领导和职工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强,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相关政策也未完全到位,因而为平稳过渡,避免震荡,保持社会安定,须要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从目前各地物资企业产权改革看,主要有两个层次、两种模式:一个层次主要是在省市以上的物资企业建立以国有资产为运营主体的母子公司体制;另一个层次主要是在地、市、县级物资企业形成以国有资本逐步退出为主的多元主体、多种形式的产权体制。改制方式包括资产置换、重组再生、兼并联合、整体或部分买断等,使国有独资企业改制为职工参股、控股或全部职工股的多元产权主体,国有资本实现部分退出或全部退出。经营上实行承包、租赁、国有民营和民有民营等多种方式。同时,结合转换企业机制,并在围绕和抓住企业主业优势的基础上,向相关领域延伸,发展现代物流。 3.调整企业发展战略,开展现代物流业务。发达国家的现代物流是在传统物流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对各种物流功能、要素进行整合而发展起来的。从现状看,我国许多物资企业拥有一定规模的用地、仓储设施、运输装卸手段和加工配送能力等物流资源,具有相当的开展现代物流服务的物质条件。充分利用这些物流资源,按照现代物流管理方式进行整合,开展现代物流服务是完全可能的。关键是调整企业发战略。调整企业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应该是:以物流企业为方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业务创新为主线,以整合物流功能、要素为重点,以降低流通成本和提高物流服务质量为中心,切实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如物资经营企业可以选择物资为主业的集中经营战略或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多样化经营战略;物资储运企业可以选择物资储存为主业的运输集中经营战略或以储为主、储贸结合的多样化经营战略等。不论企业实施何种经营战略,都应对企业内部物流资源进行整合和一体化,形成企业物流。在此基础上,发展工物、物物联合,对企业外部物资资源整合与合作,与生产企业和其他物资企业开发社会化物流,并合作组建第三方物流企业。 4.打造几家大型物流企业,重视应用信息网络技术。随着我国加入wto,国际跨国物流公司纷纷以雄厚的资金和技术优势抢滩中国市场。势单力薄的物资企业很难与之抗衡,需要打造我国大型物流企业,利用本土优势与之竞争,并积极创造条件,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物流市场的竞争。物资企业是资金密集型企业,而物流企业则是技术密集型企业。打造大型物流企业,利用先进技术改造和提升物资企业,需要投入巨额资金。因此,应选择规模大、资金足、管理严、班子正、队伍强、效益好的物资企业,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发展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跨国界联合,吸纳国有、集体、民间资本和引进外资,利用现代科技和管理经验,在更大的范围内整合物流资源,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大型物流企业应充分重视信息和网络技术在物流中的应用。当前要重点抓好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逐步实施,稳步建设。在不断满足实际需要中发展,在需求和技术进步中逐步提高,形成物流信息平台,提高物流营运水平,为实现集约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5.推行现代物流服务方式,加快物流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朱总理在第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逐步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制、电子商务等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省市物资企业集团应有计划、有目的地牵头组织、逐步推行。一是组织集团直属企业及部分市县物资企业建立连锁经营网点,使目前分散分割的物资流通网点逐步形成分层次的、具有相当实力的连锁经营网络体系。二是有选择地在一些经济发达、交通枢纽的中心城市,建设和改造一批物流配送、加工中心,建成配送、加工网络系统。三是改进物资运输方式,发展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具,推广集装箱、托盘和汽车门对门运输先进方式,实现运输、包装的标准化。四是由有志于现代物流事业、年富力强,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组成强有力的班子,由他们物色一批职工,组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并多渠道筹措启动资金,从业务熟悉的几个品牌品种如钢材、水泥等入手,开展制,逐步实行、配送、加工等有机结合,以全新的企业、诚信形象和优质的物流服务赢得市场。 企业转型论文:中小企业转型机制的探析 摘要: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成市场经济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本文以两次渡过经济危机,不断探寻转型出路,并取得一定成果的某中小企业为典型案例进行了叙述和分析,从中总结出了笔者对中小企业转型机制的几点思考,从战略升级、产品升级、人力资本升级、整体形象经营四个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总结和探索,从而为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经验的借鉴与交流。 关键词:中小企业 资源型经济 产业升级 从99年至今,全球经历了两次金融危机,特别是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造成了重创。在巨大的金融地震下,许多的企业轰然倒下,甚至是许多跨国公司,虽然在各国政府的调控下,免受覆灭,但也面临了江山易主的命运。面对多变、脆弱的经济体制,作为微观个体的企业,如何抵御金融危机的侵袭,如何建立自己的免疫系统,成为企业生存面临的必修课。 中小企业是指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亿元以下的企业。我国中小企业,随尚处稚龄,但却是我国经济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中小企业,主要以家族企业为主,平均寿命仅为三年多,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研究能够走出两次经济危机的冲击,并不断推进本身发展的中小企业,对我国中小企业整体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金融危机既给我们带来了危机,也给我们创造了机遇.山西省在这次危机中,放缓经济发展,致力于完成资源型经济的转型.从20世纪50年代末,资源型经济的问题先后出现在了德国、英国、法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老工业基地,如今“资源诅咒”已被公认为一种经济怪像,即丰裕的资源对一些国家的经济增长并不是充分的有利条件,反而是一种限制,同时资源型经济的转型也成为推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 山西省是资源大省,既兴于煤炭,也痛于煤炭。新中国成立60年来,山西累计生产煤炭110亿吨,占全国总量的1/4。但辉煌的背后,是资源粗放型开采造成的浪费,生产不规范引起的环境恶化,管理制度落后造成的矿难等,如今贫富差距拉大,更使山西动辄处于舆论风暴的中心。为了积极促进资源型经济的转型,山西省在煤炭行业开展的关小上大、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等“三大战役”,在这样一种改革的大潮下,作为一个微观个体的企业又如何妥善经营自我,配合政策,实现山西省经济的转型,如何在规范推进企业规范发展的同时,增加企业的社会效益,使企业与社会共同进步,是企业面临的新课题。 其次,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一直面临着一个困惑,即“做大做不强,做大就死”。中小企业在模仿与摸索中困难前行,走了许多弯路,但是却迟迟不能进入研究者的视野。曾有调查显示,中小企业的生存周期是6年。更有人说,有些地区中小企业的生存周期仅为2.9年。虽然对于中小企业到底能活多久的问题众说纷纭,但造成中小企业短命的原因,除了外部环境影响外,就是自身内功不够,核心竞争力不强,创新能力不足。 金融危机之后,世界的竞争规则开始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美国提出了“后现代制造业”的概念,发达国家的高新技术产业已经开始探寻新能源、清洁技术、生物工程等同时兼具效益和社会责任的道路,并将此作为国际制造业标准以提高进入门槛,主导技术含量更高的国际贸易规则。依靠低成本竞争和大量的能源消耗已经不能满足创新的要求,一个“创新竞争时代”正在来临。中国的中小企业首先必须认识到环境的变化,靠低成本和大量能源耗费,重返出口市场和规模是非常困难的。 融资问题是一直以来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特别是对于智力密集型企业,创新更加需要充足资本的支持。舆论普遍表示要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一个大的工程,要政府、银行、中小企业各个部门来协调解决,同时中小企业应当开辟更加立体、多元、多维的融资渠道。中小企业要想吸引风险投资必须在三方面下工夫:首先是建立良好的管理团队;其次是新颖的商业模式;最后是让资本看到市场发展的潜力。 尽管大型国有银行推出了中小企业贷款专营机构,但实际上成效并不明显,而另一些小银行、小额贷款机构又没有太强的资本实力,无法应对中小企业巨大的融资需求。重要的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坚冰不消,则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就会不足。金融机构应该侧重扶植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企业,鼓励企业加强自身创新。 虽然关于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问题,也有很多说法,但我们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整体研究还是不能反映出实际情况的复杂性,为了走出“做大就死”的怪象,以中小企业为研究对象,进行广泛的统计和研究,定位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借鉴和经验,是一项具有社会价值的研究。 1 研究思路 以a企业为典型的案例,进行个案追踪,并结合其他同类企业和中国经济政策调整,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向,使用个案追踪法为主,同时通过关键人员的深度访谈,重要历史资料的查询等方法,对历经两次经济危机,转危机为机遇,成功实现企业两次转型,并逐渐从小型企业向规模化经营发展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尝试进行了总结和讨论,为中小企业转型的转型提供一定的经验和借鉴。 2 案例阐述 a企业前身为国有煤矿,以煤炭开采起步,于1998年工商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十多年来,为适应政策的调整和市场的变化,积极在投资办学、高科技生物质新材料、农业产业化种植、房地产开发等领域进行摸索,努力实现转型发展。并在此基础上,于2009年9月组建了集多种产业的、综合性的集团公司。 2.1 两次危机中的转型 煤炭产业属于国家具有战略性的能源产业,为有效解决煤炭行业安全事故频出、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规范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在煤炭政策上不断调整。1999年金融危机下,国家审时度势,推进煤炭企业私营化,在经济形势晦暗不明、政策创新、资产负债率高、公民观念受计划经济体制约束等复杂的情况下,公司领导人果断接受国家改制的试行方案,实现产权的股份制重组,减少国有股比例,完成了公司的初步架构,并致力于公司整体得配套改革,成功完成了公司的第一次蜕变。在此后的十年间里,企业稳步推进,快速发展,同时,不断推进产业经营的多元化,减少市场风险,并在政策的引导下,将投资转向高新技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再度爆发,山西省在煤炭行业开展的关小上大、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等“三大战役”,力求煤炭产业向集团化发展。公司以此为契机,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进行控股重组,改变了资本的重组,并实现主营产品的过渡,全面实现了资本重组和产业升级,完成了公司的第二次成功转型。 2.2 投资教育事业,造福山区百姓 回报社会、投资办学是实践“教育兴企、人才强企、社会养企”发展理念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企业品牌效应的重要形式。集团公司在当地投资兴建学校,学校一期工程总投资5300万元,于2005年8月开工建设,2006年8月竣工,2006年9月1日正式招生。首次招生1700多人,目前在校生共3000余人,教职员工320余人。学校开设小学、初中、以职业教育为主的综合高中三个学段。学校运行三年多以来,受到全社会的广泛赞誉和肯定,为集团的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2.3 引进科技产业,奠定发展基础 为推进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将有限的煤炭开采转化为可再生能源产业,集团公司于2006年开始,决定投资开发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几经项目的甄选,决定于北京某研究所联合,投资某植物工程塑料的千吨级放大生产线项目。该技术国内空白,其产业化是国家“九五”、“十五”重点攻关项目,主要由少数跨国集团垄断经营,我国主要依赖进口,年进口量达5000吨左右,仅用于制造汽车输油管每年就超过4000吨。该项目有着良好的市场前景,同时由于原材料的需求,可以有力拉动农业的发展,但也存在着巨大的科研和市场风险,集团领导人经过长时间而缜密的考察,决定立项投资。2.4 开发庄园经济,拉动农业发展 生物质新材料项目70%的原料来源于农业经济作物——蓖麻,年产1000吨工程塑料,需消耗蓖麻籽12000吨,需要6.8万亩耕地投入蓖麻种植才能满足需要。为此,集团公司2005到2006年先后和山东、山西、内蒙古农科院等蓖麻科研机构达成技术协议。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农村建设战略上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实现转型发展是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集团积极置身于集多项产业为一体的多元化、集团化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集团公司将励精图治,发奋图强,继续在推进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上进行积极的尝试,为打造百年企业奠定更好的基础。 3 转型机制的探析 转型发展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包括企业健康、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方方面面。通过a公司的发展历程,我们提取出以下几点有价值的方向,以供进一步探讨: 3.1 战略升级 战略是转型发展的总纲,战略转变主要体现在“两个目标”和“四项措施”: 3.1.1 两个目标: ①改革目标。以新组建集团为依托,放大与完善公司发展的平台,实现集一产、二产、三产于一体的体制升级与制度创新,完善集团管理模式。 ②转型目标。抓住政策和市场的机遇,寻求与探索进入资本市场的方式与方法,让资产与资本两大资源同时为公司创收增效。 3.1.2 四项措施: ①整合内部资源,进一步完善集团法人治理结构。 ②整合外部资源,实现体制健全、机制创新、管理科学目标。 ③聘请专家为公司上市做好参谋,打好基础。 ④以内部理财公司为基础,探索进入资本市场的方式方法。 3.2 产品升级 产品升级乃至产业升级是转型发展的具体做法。集团公司积极分析国家应对金融危机、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的政策,对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的选择。应对我国产业结构高科技产业薄弱的现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打造了一系列平台,促进资本和高科技的联合发展,化工项目的选择正是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同时,减少贫富差距,加快农业步伐,促进城乡发展,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调整的方向,公司在项目选择上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的建设方向,投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的选择上尽量扩大双赢。 在投融资问题上,公司着眼于资本的经营,进行了多元化的灵活融资,放大资本的功能。在高新技术产业通过与知名研究所的合作,增加公司的智力资本;通过与汽车市场的接轨,吸引资金,增加投资者的信心;改变传统观念,大胆与大型企业合股,增加企业的无形资本,为企业拓展生存空间;同时,通过建立信息系统,及时获得资本市场的信息,如申请各种国家基金和贷款等。总之资金短缺是中小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能否灵活有效的融资是发展的关键。 3.3 人力资本升级 人才缺乏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又一制约因素,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进步,这种矛盾表现得更加突出。a公司通过在城市设立人才中转站,进行了尝试,促进了供求双方的了解,同时成功与当地的高端人才市场建立了流通渠道。通过高科技技术项目的引进,成功提升了人力资本的核心组成,引进了一大批处于学术前沿的博导、博士、研究生等以及处于技术前沿的高级工程师,可以说实现了人力资本的跨越。新旧思想的相互作用,为内部的有生力量带来了发展的空间,一大批具有潜力的内部人员,在不断的学习中,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学习等形式,知识技能获得了大幅度的提升,建立了人才的内部竞争机制与外部流通机制初步接轨,有力的提升了公司的人力资本组成。 3.4 整体形象升级 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小规模时,一直挣扎在生存线上,但是随着企业向规模化经营推进,对社会的影响加大,必然考虑企业整体形象的经营,在这点上,可以说我国在整体上是落后的,例如丰田、肯德基等都非常注重整体形象的经营。地方企业在做到一定程度上后,必然具备了一定的知名度,例如山西的煤老板、温州的轻工业等等。但是知名度不等于美誉度,对于一个企业的整体形象来说,美誉度才是这个企业的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企业一旦具备了公众形象的雏形,作为对社会具有影响力的一个组织机构,必须要对自身的整体形象美誉度进行系统的经营,建立自身积极健康的公众形象,成为地方经济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动荡的冲突与变革中,正是由于a公司积极投身于投资教育事业、惠农产业,改善当地民生等的事业的过程,找到了自身的社会价值,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赢得了空间和资源。 4 总结 综上所述,通过深入追踪a公司的发展历程,发现背后决策的机制,和企业发展动向的分析,对金融危机冲击下,资源型经济转型背景下,对中小企业的转型机制,从观念、战略转变、产业升级、人力资本升级、整体形象经营等五个方面,探讨了中小企业转型过程中,如何实现资源的有效开发和配置,进行了经验的总结,为同类企业的发展提供参考的作用,也为中小企业发展的研究提供了实证材料。 同时,也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如中小企业在产业转型后,如何进行体制和制度的建设,管理体制即是一个企业的组织结构和整体的协动性,管理体制是我国企业面临的一个难题,改革开放后,我们曾一度模仿西方的管理技术,但是由于所处的历史阶段不同,具体文化与个体的差异等因素,我国企业虽不断尝试,成功者却寥寥可数,同时缺乏系统化的总结和有效的推广模式。例如浙江跃进集团倒闭后,所暴露出的管理漏洞,松懈的管理体制最终不能适应规模的扩张,最终导致一个本土跨国企业走入绝境。而海尔集团,利用自己有效的管理模式,成功的进行了0成本扩张,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中小企业随着规模的扩张,必然面对整体资源配置和协动性的问题,能否有效解决这一个问题,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命运,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既要借鉴西方的经验,更多要运用方法论,提升自身的人力资本结构,探索寻找自身的管理体制升级方案,建立高效的资源配置体系,为企业的转型与突破提供基本的保障。 面对我国复杂的地域环境,不同的中小企业所面临的问题是否具有共同特征,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能否总结出系统化的解决模式,这都是我们将来面对的问题。总之,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建设的有生力量,同时历史短暂,境况复杂,需要政府与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以促进中小企业的更好更快发展,为推进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企业转型论文: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决策的影响 摘要: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增值税转型己成为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本文在综合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增值税的内涵及运行机理,并提出了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决策的影响, 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增值税转型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财政收入影响;财务决策影响;对策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将“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作为增值税转型等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原则,有着深厚的现代税收理论根基。其对企业财务决策影响表现在: 一、对企业投资的影响 我国经济以高投入、高消耗和低产出、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持续了20多年的高速增长,而上市公司经营收益能力和生产效率却逐年下降,二者形成强烈反差。要实现由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必须考虑从制度供给方面推动生产效率的提高。增值税转型可以通过建筑投资和设备投资的差异性税收政策,购建由投资总量增长模式向技术增长模式转变的制度激励机制。 二、对企业筹资的影响 筹资决策的关键是要在借款与权益资金之间做出选择。由于借款利息的固定不变,不因企业盈利的增加而增加,也不因企业盈利的减少而减少,在投资报酬率高于利率时,企业应该多借款,可以提高权益资金的报酬率;如果投资报酬率等于利率时,则筹资结构对权益资金的报酬率没有影响;如果投资报酬率小于利率时,则多借款反而会降低权益资金的报酬率。增值税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会提高企业的投资报酬率,在利率不变的条件下,企业的筹资结构中,可以适当增加借款的比重。 三、对企业收益及其分配的影响 第一,增值税制的变化,不仅使大量采购设备、固定资产投入很高的行业受益,也使那些重型设备制造行业受益,其受益程度取决于增值税变化对其下游行业的投资刺激力度。 第二,增值税制的变化对国家税收的影响会在相当程度上被所得税的增加所抵扣。而且,增值税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刺激力度越大,上游设备制造商的利润率越高,国家实际增加的则政负担就越小。 第三,增值税制的变化通过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刺激,会增加全社会的价值创造。通过以上对增值税转型后给企业则务状况、经营成果带来得影响的分析,可以看出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会对企业财务产生良性影响,特别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有明显的“减负”作用。但由于行业性质的差异,“减负”效果也不尽相同。 四、对策 为解决增值税转型给企业财务决策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企业财务核算的一般原则及实际工作的可操作性,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 1.按现行会计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企业购进不符合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仍然作为固定资产成本入账,借记“固定资产——含增值税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利目。 (2)企业购进符合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不得作为固定资产成本入账,而应增加企业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科目。 (3)企业购进的符合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如改变用途,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对外投资或个人消费等,则应将其“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记入相应利目,借记“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2.建立两套固定资产价值重估体系 为解决增值税转型给企业资本运作带来的不便,保证固定资产重新估价的正确性,对含增值税和不含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应分别建立其价值重估体系。在进行固定资产价值重估时,含增值税的固定资产评估价应以含税固定资产价值为参考系,而不含增值税的固定资产评估价应以不含税固定资产价值为参考系。这样,既可使各类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前后保持一致,也能避免了因选用不同的价值参考系而导致固定资产重估价值偏高,进而虚增企业资本公积等负面影响。 3.会计信息披露应说明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随着增值税转型试点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扩大,增值税转型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影响程度也会不断加大。对此,会计信息使用者却很难自行分析。为提高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公正性、客观性、可比性,客观上要求企业披露会计信息时,应将增值税转型对其资产计价影响数以及因此而产生的利润变化数在报表附注中作详尽说明。
公司法论文:中国公司法立法与实施的经验、问题及完善途径 「内容提要回顾中国公司法颁布和实施以来的情况。肯定立法的改革精神和进步性,指出其存在 的过渡性和时代局限性,提出了公司法修订意见。分析了妨碍法的实施和影响公司规范 运作的各种因素,包括体制、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法治意识等方面的问题。随着国家 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和法治进程不断推进,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必将不断完善和发展。 一、中国公司法的改革精神和进步性 中国公司法自1993年12月29日颁布、1994年7月1日实施以来,事实证明这是一部较好 的法律。它所设计的法律制度较为规范,同国际通行做法基本接轨,实施情况总的来说 是良好的,对于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经济的繁荣发挥了重要作 用。 公司法从酝酿到正式出台,其背景特点主要是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先是国企改革,后 来进而提出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经济体制改革,其中心环节是企业改革,主要是国企改革。80 年代初期是让利放权,其后提出两条思路:一是搞股份制;二是搞承包制。当时人们对 股份制疑虑重重,怕削弱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以80年代中期开始普遍推行承包经营。承 包制有许多固有的局限性,事实证明效果不佳。1992年以邓小平南巡谈话为契机,国家 决定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改革步伐,明确指出要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企改 革力度加大,推行股份制终于成为人们的共识。正是在这种背景下,1992年5月由国务 院有关部委了由15个文件组成的关于股份制企业组建和试点的全套政策法规。特别 是其中两个“规范意见”,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作了非常详尽的规定,可以 称得上是后来出台的我国公司法的雏形。许多人感到意外的是,在“规范意见”才 1年多时间,公司法就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这反映了国家和民众对于推行公司制 和加快改革的急迫心情。 公司制(即中国过去所谓的股份制)不仅为我国企业改革提供了最佳法律途径和组织形 态,而且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企业形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企业形态是按 其财产所有制形式划分的,主要是国有企业(当时被称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企业。 要实行市场经济,一则国有企业比重不能太大,在经营方式上政府不能管得过宽、过死 ,要改革、改制,否则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二则各种企业要能在市场上 公平竞争,政策对待及法律上的权利和地位要平等,要使之能在同一起跑线上竞赛,不 能因所有制不同而异。国际上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其企业的法律形态都主要是按照投 资结构、组合方式和责任形式等划分的,基本形态为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而公 司是现代各国企业中最普遍和最重要的形态。1993年11月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建立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指出“现代 企业按照财产构成可以有多种组织形式。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 有益探索”。此决定后,全国掀起了“公司化”热潮。它推动了公司法的立法和实 施。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我国公司法所被赋予的基本任务和所体现的基本精神,可以说是 改革,即为企业改革(主要是国企改革)设定法律途径和组织形态,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 建立和市场经济的发育。这一点在公司法第1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在许多具体公司制度 设计上也有所表现。 中国公司法的出台,经过了较长时间的思想酝酿和试点实践。它是国家改革开放进程 不断深化,人们思想逐步解放,传统保守观念不断被克服的结果。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对外开放,使中国大陆(首先是沿海地区)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外 商投资、中外合资的企业,它们主要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这是中国大陆自50年代社 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20多年来首批出现的较为规范的公司形式。此前中国也有许多称 为“公司”的企业,但实际上都是国有(独资)企业或集体企业。在80年代中期,国家开 始对部分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试点,把它们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许多 人一方面以担心公司究竟“姓资”还是“姓社”、是否会削弱社会主义公有制为由,进 行抵触;另一方面又接过“公司”名号,将国有独资企业、甚至将一些国家行政机关原 封不动地改挂“公司”招牌,并理直气壮地声称这是“中国特色”的公司。由于“行政 性公司”大量涌现,它们截留国家决定下放给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并造成其他许多不利 后果,政府多次指示要“清理整顿”公司。由于当时未制定公司法,清理整顿无标准可 循。1985年国务院的《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通知》和《公司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中对公司概念的界定,也只是强调公司是“经济实体”。它划分了行政机关与企业的界 限,但并不能区分国有企业与公司的差异。1992年5月国务院有关部委的两个《公 司规范意见》对公司的定义进行了规定,公司应有“2个以上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或 “3个以上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它一些必备特征。这终于把公司同其它企业作 了区分。后来颁布的公司法在《规范意见》的基础上,从公司定义到各种具体制度进一 步揭示了公司的特征及其同其它形态企业的区别。这些规定同世界各国公司法的规定也 基本一致,是比较规范、合理的。它对于此后公司的设立和运作,以及对于此前存在的 各种不规范或冒牌公司的清理整顿,确立了法律标准,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公司法的过渡性和时代局限性 中国公司法在立法上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和问题。这主要是由当时社会经济、政治等客 观条件和时代背景决定的,也同当时我国法学研究现状和立法者素质相关。公司法制定 时,国企改革还处于起步阶段,经济体制改革刚刚提出要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 反映到公司立法上,难免具有较明显的过渡性和所谓的“中国特色”。例如,公司法中 有许多关于国有企业改建公司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特 别规定了由国家授权投资的 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单一投资主体”设立或改建“国有独资公司”;赋予行 政机关较大权力,保留较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等等。 公司法的一般任务和立法精神本在于塑造公司法律人格,调整公司内、外部社会关系 .诚然,根据我国国情,有大量国有企业要改建为公司,或者反过来说,公司法颁行之 初,我国新设立的公司实际上绝大多数由国企改组而成,公司立法不可能完全回避这一 点。但是,这毕竟是有时间性的,经过一段时间后,民间(非国有)投资者设立公司将逐 步增多;另外,国企改革(包括改建为公司)涉及的问题多而复杂,需要另行制定相关法 律作出规定,在公司法中难以囊括。正因为如此,对于国有企业改建公司的许多问题, 公司法也只能表示“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将“国有独资公司”放在公司法中加以规定,也不甚妥当。这种“公司”其实就是国 有独资企业,它同原来国有企业所不同的,主要是在内部组织机构上仿照公司实行董事 会制,其它事项适用公司法条款的极少。公司法之所以对这种公司作专节规定,实际上 还是传统观念作用的结果,是前面提到的对国企改革(国企改建公司应否进行实质性改 组)争论意见的一种折衷。就这一点说,公司法相对一年多前公布的两个“规范意见” ,不能不说是一种退步。 公司法在其它一些公司具体制度设计上,同当时各国通行的做法比,也有较为保守的 地方。例如,公司资本一律实行法定资本制;董事义务只规定了忠实义务,而在其注意 义务等方面有所欠缺;职工参与公司管理及其它权益强调不够;对小股东权益保护欠周 到;股东的诉权规定不具体、不完整;公司关联交易无规定等等,都是我国公司法进步 性上的一些瑕疵。 公司法的局限性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即时代和社会的新发展引起许多新问题,公司立 法必须适应新时代要求进行更新。 人类社会处在日新月异的变化中,中国顺应国际社会发展潮流,也在发生着各种变革 .其中重要的有4个方面: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治国方略由人治 向法治转变;在国际关系上由封闭到对外开放,再到加入WTO和全球化;在科技和生产 力水平上高科技的迅猛发展和网络时代的到来。这些已经并在继续引起社会生活各方面 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也必然影响到公司制度和公司立法。例如:较之公司法开始颁行时 ,我国市场经济已迅速发育,而公司法仍保留了许多计划经济色彩和许多不必要的行政 管理措施。这不利于市场机制充分发挥调节作用。 公司法颁行之初,人们对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是4句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 严,违法必究。后来国家决定实现由人治向法治转变,法治的要求更高了。例如,不仅 要“有法”,还应当区分“良法”和“恶法”。法不能仅看做是“统治工具”和“管理 法”,它应当首先和主要是“维权(利)法”和“控权(力)法”。公司法立法旨意也应在 此。应当控制公共权力对公司设立和运行的不必要干预,应当充分尊重公司的经营自主 权,维护投资者、管理者、职工和公司债权人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对大股东特 别是对国有股权代表者权利行使方式加以必要限制,切实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要加强董事义务的规定。 加入WTO和面对全球化,我国的公司法需要剔除许多同WTO规则和国际通例相冲突的规 定。WTO要求贯彻非歧视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和公开性原则。而我国法 律原来规定了过多的对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的限制,在外商投资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 序、股票的发行和交易、外汇管理等方面的一些特别规定,许多已不符合时代要求。 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及其在整个经济发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法律需要鼓励高科 技、高风险投资。公司出资形式及无形资产出资比例需作调整。这类公司股份的发行和 上市需作出新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宜有所放宽,法律为投资者进入市场所设 定的“门槛”宜适当降低。 三、对公司法修改的具体意见 公司法颁行以后,只在1999年12月作了一次小的修订。其内容仅涉及两条:一是公司 法第67条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监事会的规定;二是第229条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 展的规定。这次修订是重要的:前条修订有利于确保国有资产不受侵犯和扩大职工参与 公司民主管理的权力;后条修订的直接原因是国家决定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准 备在条件成熟时在证券交易所增设高新技术创业板块①(注:详见1999年8月党中央、国 务院的《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至于本文前面 提到的公司法的其它缺陷和问题均未涉及。因此,公司法还需要作出较大修订。 今后公司法的修订,主要应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减少立法的过渡性,而应具有 前瞻性,使其更加符合市场经济对公司和公司法的要求,更加同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二 是适应时代和社会的新发展,使之更具时代精神。修订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一)关于公司设立制度 法律对于公司设立制度的设计,应讲求效率、安全原则。既要方便投资者,又要防止 公司设立中各种欺诈行为,为成立后的公司规范运作奠定基础。针对现行公司法,需要 修订的主要包括:①适当降低设立条件中关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仅高新技术公司的 注册资本额要降低,其它一般公司也应有所降低。②公司设立应实行准则制,改变现行 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 规定(公司法第77条)。③在出资构成上,对属于高新技术的公司应明确规定放宽无形资 产作价出资的金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 (二)关于公司资本制度和股份发行、上市 公司资本的发行与认缴,应改变现行法定资本制做法(公司法第23条、25条、78条、82 条),实行授权资本制或折衷资本制,允许在公司设立时股东认购的资本额不必足额实 缴,可以在以后公司业务需要时由董事会通知各股东补足未缴的资本额。甚至可以在公 司设立时其登记的注册资本不必一次全部足额认购,而授权公司董事会采取分次发行方 式,即在设立发行(第一次发行)完成、公司成立之后,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再作第二次 及第二次以后的发行。按照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定,该类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公司 法对资本制的修改,可使内、外资公司一致。 在股份发行和上市的条件上,需要适当降低“门槛”。1999年公司法修订时在“附则 ”第229条,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术出资比例、发行新股及申请上市的条件, 授权国务院另行规定。在今后公司法修订时,对此也宜放在前面的有关章节作出更为明 确的规定。此外,在股份发行和上市程序上,需要减少行政权力因素的作用。 (三)关于公司治理结构 现行公司对小股东权益保护尚欠周到,有些规定过于原则性,不易操作。公司法规定 股东会完全实行“资本决”原则,一股一票(公司法第41条、第106条),对于大股东的 表决权无任何限制。这难以避免少数大股东操纵公司事务和侵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公 司法修订需要借鉴国外流行的诸如对大股东表决权作某些限制、实行累积投票等做法。 此外,公司法对股东诉权的规定也很不周全。 在董事义务方面,公司法所规定的限于忠实义务(公司法第59~63条),而注意义务欠 规定。当前国外已经重视公司董事、 经理的社会义务和社会责任,他们由于违法或违反 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他们给社会公众造成损害,也应承 担相应责任。我国公司立法应当跟上国际社会立法的发展趋势。 此外,当前我国许多公司正在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法修订时可考虑做相应规定。 公司监察制度还应加强,公司职工对公司的监督和参与管理及其它权利应受到进一步重 视。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宜进一步简化,它们是否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可以 由公司章程自定。1992年的《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规定该种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而由 董事会代行本属于股东会的职权,有可取之处。 (四)关于关联公司 公司法对于母子公司、关联公司或企业集团均无规定。鉴于现实经济生活中这类公司 普遍存在,关联交易、母公司对子公司非法操纵而损害股东和债权人权益等情况时有发 生,公司法修订时应增加相应条款予以规制。应借鉴国外关于“揭开公司面纱”或“法 人人格否定”的做法,建立相应法律制度。 (五)关于公司法的可诉性 公司法可诉性不强,是现行立法的明显缺陷之一,也是实践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 公司法第63条规定董事、监事、经理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应由谁 和怎样去追究责任,或者当他们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时,可否和由谁、按怎样的方式提起 诉讼,法无明确规定。公司法第54条和126条规定,监事会或监事对于董事和经理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可要求他们予以纠正。如他们不纠正,可否和如何提起诉讼,同样法 无规定。 现行公司法关于股东诉权的惟一规定是第111条。该条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 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 法行为和侵犯行为的诉讼”。该条有如下明显缺陷:①只限于“决议”违法,如果不是 决议违法,例如当时根本未通过什么决议,而某些大股东、董事违法,可否提起诉讼? ②如果违反公司章程而实施侵害,可否起诉?③股东应如何提起诉讼?由哪些股东和多少 比例的股权代表提起?是以股东个人、部分还是以全体的名义提起诉讼?④诉讼请求只限 于停止违法和侵害行为?可否请求损害赔偿?这些内容如不解决,股东诉权会受到很大局 限,股东不能充分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六)关于公司法中国企改革的规定 我国公司法中有大量关于国企改革的条款,内容涉及国企改建公司的途径和程序。由 国企改建而成的公司在设立、股份发行和转让、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债券发行、公司破 产等方面,公司法都作了许多特别规定。还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规定了“国有独资公司” 这一特殊公司类型。 此乃中国公司法的一大特色。这是由于国企改革是公司法制定的直接起因。但国企改 革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掺在一部公司法中难以说清。我国目前的公司许多均由国企改 建而成,对这类公司的特殊规定太多,不仅妨害公司法作为商事法性质的纯正和体系的 完整性,实践中还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如果说公司法出台之初上述情况难以回避, 那么如今国企改建公司(起码在形式上)已基本完成,今后主要是这些类型的公司同其它 公司一样进一步规范运作的问题了。公司法修订时应减少有关国企改革方面的规定,而 把这些问题由有关国企改革的立法另加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同公司法所规定的其它公司明显不同,属于另一类型的公司,例如它并 非典型的商事公司,而属于一种国有企业。它所从事的应主要是“生产特殊产品”或“ 特定行业”(公司法第64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部门委派的人员组成”(公司法第67条)。其董事会成员“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 国家授权的部门……委派或者更换”(公司法第68条)。这类公司的资产转让,由国家授 权的机构或部门办理审批和财产权转移手续(公司法第71条)。有些大型国有独资公司可 以由国务院授权行使资产所有者的权力(公司法第72条)。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国 有独资公司(还有“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它两上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如同股份有限公司一样发行公司债券(公司法第159条)。除上述这 些特别规定外,国有独资公司适用公司法其它条款甚少。将它放在公司法中甚为勉强, 颇有不协调之感。 我国公司法是否应包含大量国企改革条款,今后修订时是删去还是保留,人们对此颇 有争议。所谓公司法是“大改”还是“小改”,症结主要在此。下一次修订不管结果如 何,从理论上说和从长远看,还是应当使之同公司法分离,另由国企改革立法予以规定 ,使公司法成为单一的商事公司法。 (七)关于公司法第4条 现行公司法第4条中规定:“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这一规定在理论上 是站不住脚的,实践中会产生不良后果。各出资人在组成公司之前对其出资可以拥有所 有权,但出资组成公司之后,出资人成为公司股东,只享有股权。股权是公司法人所有 权的一个有机组成部门,而非独立的所有权[1].各股东的出资在组成公司后溶为一体 ,成为统一的公司财产,是一个有机整体。国有资产出资也如此。如果说“公司中的国 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那么,其它股东的出资财产所有权也应当属于各股东。这样 一来,公司的财产便不是一个有机整体了,公司便无统一(单一)法人财产所有权可言。 如果任何一位股东都可以对公司中“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主张行使占有、支配、使用 、收益权,公司统一法人人格便不复存在。这无疑从根本上影响到公司决策和经营管理 的统一性。同时该条的第1款对公司股东权的一般规定是:“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 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本款如删去 “所有者的”4字,其余尚无可非议。而该条第3款却声称“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 于国家”。显然两款中对国有股东同对一般股东有厚此薄彼的法律对待。实践中这难免 导致鼓励国有股东优位、不平等对待其它非国有股东,忽视后者正当权益的不良后果。 早在公司法颁布之初,笔者就曾在一篇文章中历数该条规定的不妥之处[2].其后,人 们对这一条的批评意见也不绝于耳。希望公司法下一次修订再不要留下这样的立法败笔 . 现行公司法还有其它一些地方需要修改,这里不一一赘述。 四、中国公司规范运作问题 中国公司法的实施情况如同立法一样,虽然成绩是主要的,但存在不少问题。这表现 在公司法生效以后,有许多公司在其设立、治理结构及其它活动方面仍未能严格依照公 司法规范运作。虽然有些问题同立法的不完善或可操作性不强相关,但即使法有明确规 定,人们也不能很好遵行,甚至故意违反。分析其原因颇多,有体制方面原因,也有传 统观念、习惯势力和法治意识等方面原因。 首先,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计划经济和集中统一的经济管理模式在许多方面仍发 挥着重要作用和影响。政府对经济管理习惯于采用行政手段,不重视也不善于按市场规 律办事。当国家提倡公司制时,一些地方和部门便像过去搞政治运动和群众运动那样, 掀起公司化热潮。公司设立以后,政府热衷于行政干预。由于实际上公司的许多事务仅 凭市场机制无法解决,他们也只好依赖政府。公司对于明知属于自己的经济自主权,在 受到政府干预时也不敢抵制,因为许多公司负责人同时保留着“国家干部”身份。这种 情况在由国有企业改组设立的国有控股公司中尤其严重。 国企改革是个较长的过程,虽然许多企业进行了一定的改组而改名为公司,但实质性 变化不大。这些公司由国家或国有单位绝对控股,其他股东持股比重很小,在公司决策 和经营管理事务上常受到忽视,而国 有大股东则大权独揽。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此 二职常由一人兼任,他们多为改组前国有企业的总经理)习惯于从前国有企业的管理模 式和工作方法,常常自觉不自觉地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的治理原则。 由于我国过去长期实行人治,人们法的意识较为淡薄,法无应有权威,权大于法的观 念还根深蒂固。有些党政机关领导人习惯于凭借党和政府文件、上级领导人指示办事, 不重视法律。有些地方在推行公司制时甚至提出“先大办,再规范”的口号,限期完成 公司化指标。大量的公司设立未严格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公司设立时即 很不规范,公司运作时更难规范,实际上人们也并未去严加规范。所谓“再规范”只是 一句敷衍他人的空话。许多主管公司设立的登记机关和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的机 构,提供虚假报告和证明文件,对明知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的准予设立。 这些机关工作人员除了本身法治观念不强外,一些强令性指示和非法干预,也是促使他 们违法的一个因素。当然,从主体上看,法治意识淡薄,不依法办事的,除了某些领导 人和公司有关事务主管机关工作人员外,还包括许多公司设立发起人、股东、公司管理 人员等;从环节上看,不仅表现在公司设立过程,还包括公司成立后的各项活动中。这 样就造成公司法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出现许多不规范的公司和公司行为。 我国公司法的立法和实施,需要有良好的社会环境。它同国家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 革、国有企业改革进程密切相关,同人们法治意识和国家法治进程密切相关。随着国家 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和法治进程不断推进,我国的公司法律制度必然不断完善和发展。 公司法论文:论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 摘 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近些年来法学界、经济学界、企业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我国《公司法》从立法上确立了公司法人治理的“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本文试图对这一模式形成的根因予以分析。 关键词:公司法人治理 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 法哲学 产权基础 一、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的“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一问题,近些年来始终是公司法中的一个热点与难点[1],也是法学界、经济学界、企业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所谓公司法人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也称之为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所有者,经营者和监督者之间透过公司权力机关(股东大会),经营决策与执行机关(董事会、经理),监督机关(监事会)而形成权责明确,相互制约,协调运转和科学决策的联系,并依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予以制度化的统一机制[2];通俗地讲,就是公司的领导和组织体制机构,通过治理结构形成公司内部的三个机构之间的权力的合理分配,使各行为人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关系,保证公司交易安全,运行平稳、健康,使股东利益及利益相关者(董事、经理、监事、员工、债权人等)共同利益得到平衡与合法保护。 我国1993年12月29日颁布的《公司法》第三章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的规定,从立法上确立了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的“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公司法分别设立股东大会(第一百零二条),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二条),监事会(第一百二十四条)来分别行使决策权(第一百零三条),经营权(第一百一十二条),监督权(第一百二十六条);即由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并由其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把公司法人财产权委托给董事会管理,董事会代表公司运作公司法人财产权并聘请经理等高级职员具体执行,同时股东大会与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组成监事会,由其监督董事会,经理行使职权[3],这样从立法上形成了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的“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 二、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形成的根因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4]。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的确立是现阶段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该模式的形成是由现阶段公司治理的价值目标,产权基础所决定,在借鉴西方 “三权分立”学说及西方公司治理模式的经验基础上确立的。 1、公司治理的价值目标是“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形成的哲学基础 为什么要进行公司法人治理?即公司治理的价值目标是什么?这是研究公司法人治理必须解决的问题,它是进行公司治理,建立公司治理模式的前提条件。 哲学上,价值论就是研究客体有用性的理论,即客体有用于或满足主体需要的理论,它揭示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社会效率,社会秩序,一定行为自由,一定正义理念,进而实现人们主观上所期望的价值。价值一定程度上讲即利益。公司治理所要实现的目标是通过促进利益各方协作,实现利益各方的激励相容,以达到维护股东和利益相关者(董事、经理、监事、员工、债权人)利益和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及社会公共利益,最终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因此公司法人治理所要实现的价值目标就是要揭示公司的制度性安排用于满足主体人需要的属性,在诸多有用性里,安全交易、公平正义、效率将成为公司治理所追求的价值目标。 (1)交易安全是公司治理的基础,这是由公司的商事特征所决定的。交易安全得不到保证,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全部利益都得不到实现;没有交易安全,交易很难发生,公司就无法生存与发展;它也是公平、正义、效率等价值取向永久存续的前提。 (2)效率即利益,是公司治理的最高目标。公司治理就是要协调各种资本要素、管理要素、生产要素之间的关系;股东与公司的关系,股东与董事的关系,董事与经理的关系,公司与员工的关系,公司与债权人的关系,公司与政府的关系并使之高效运转,来实现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和公司的经营目标及社会公共利益。它使公司内外部的各种资源实现配置后的效率最大化,目的是为满足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3)公平与正义是公司治理的根本内容。公平、正义作为法律价值是人类理性永恒的追求。公司保护股东权平等原则,遵循利益与风险相一致的正义观念。公司法人治理实质上是在公平理念指引下,在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上寻找一个平衡点,使各自的利益在投入产出原则下实现社会正义。 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的“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的确立是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决策权,董事会、经理行使经营控制权,监事会行使监督权形成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最终是使公司能正常运转,交易安全;在公平、正义理念下,实现股东、利益相关者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交易安全、公平正义、效率也就成为“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形成的哲学基础。 2、股权、经营权、监督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的产权现状是现代公司法人治理“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形成的经济基础。 公司是投资者的工具[5]。投资者(股东)出资设立公司的目的是利用公司这个工具为其实现利益,因其投资行为而产生两个主体、两种权利、两种责任。出资人将其财产投资公司后,即丧失了对该财产的所有权,作为丧失对其原财产所有权的对价,公司给予其股权,实现了股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股权与法人财产权相伴而生,又相互分离[6],这一产权关系的重大变革是公司权力机关分立的前提和基础[7]。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经营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古典公司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的结构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股东不再参与经营而选举自己的代表管理公司,由董事会管理公司并由其聘任经理具体经营,管理层形成,实现了法人财产权与经营权的再次分离。现代公司运行是资本要素,管理要素,生产要素相互结合而实现各自主体利益的过程。在公司发展中,内部分散的各要素主体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斗争,最终形成股东、管理层、员工三大“利益集团”。管理层职业化后,其实际经营公司甚至完成控制公司,出现了“内部人控制问题[8]”,原本最大权利者的股东,对公司的控制与监督一步步开始弱化,最后只剩下股息请求权、剩余索取权了,相比管理层而处于弱势地位;同样,公司的运转情况与大量员工的命运息息相关,但员工没有决策权 、经营权,只能投入自身的劳动,其利益一直处于股东、管理层控制之中,也处于劣势。股东、管理层也同样明白,没有员工的劳动,公司这台机器就永远无法运转;要想让公司这台机器运转良好,还必须努力关注和满足员工的利益;员工也处于自身利益要求,而主动参与公司的运转;只有资本要素、管理要素、生产要素三者很好的结合,公司运转才能正常。实现盈利最初的体现是法人财产的增加,此时,股东尽管相比管理层而处劣势,但仍改变不了他是公司最终所有人的地位,为保证其股息请求权、剩余索取权的实现,而与同样处于劣势的员工站在一起,共同行使对管理层从法人财产权而派生出来的监督权。这就形成了在法人财产权基础之上的股权、经营控制权、监督权的分离。为了平衡利益,由股东组成股东大会享有最终决定权——即决策权,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享有经营管理权,并由其聘任经理主管经营事务,股东与员工共同组成监事会行使监督权,这样就形成了以法人财产权为基础,股权、经营权、监督权的三权分离产权状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机关确立并行使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形成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权力配制及约束结构,这是法律平衡股东及其利益相关者及社会公共利益的结果,形成适应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三权分离的产权结构模式.因此,以公司法人财产权为基础的三权分离的产权关系是我国现代公司治理“三权分立—— 制衡”结构模式形成的经济基础。 3、“三权分立”学说的引入是现代公司法人治理“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形成的思想基础。 我国《公司法》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权力构造机制,充分体现了三权分立的思想,它来源于“三权分立”学说。所谓“三权分立”,是资产阶级国家政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即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国家权力分别由三个不同机关掌握,各自独立行使,相互制约的制度。这一原则以十七、十八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洛克、孟德斯鸠等人的分权学说为基础。他们当时提出这一学说,是为了反对君主专制,要求建立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度,具有进步意义。资产阶级取的政权后,把它订入宪法,作为基本政治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确定下来。一般是议会行使立法权,内阁或总统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9]。三权分立,是国家机关的分权形式,经过西方国家数百年的实践,说明它适应了资产阶级国家生存、发展的需要,有其生命力与制度合理性。公司作为独立主体的商事组织,也存在内部权力如何配置,如何分权问题,“如同一位著名的法学家所说的,公司法面临一个宪法问题:将某种宪法意义的形式加于公司经济之上的问题”[10];吸收人类优秀的文化传统、思想、制度在现代公司治理中成为必要。我国《公司法》吸收了“三权分立”的思想,创设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机关,分别行使决策权、经营控制权、监督权,形成“三权分立——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模式。 4、西方公司治理模式是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形成的实践基础。 西方公司近400年的发展,公司治理方面制度健全,对我国立法极具借鉴意义。由于各国法哲学、历史传统、政治制度及其他条件的不同,各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因而各不相同,大体上有三种模式: (1)日本模式:该模式下公司治理结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察人组成。股东大会决定董事、监察人的人选。特点是经营阶层(董事会、经理)决策的独立性强,基本不受股东直接影响,但易致内部人控制,因此,设监察人制度以抗衡。 (2)美国模式: 该模式的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高层经营人员(首席执行官)组成的执行机构、公共会计师三部分组成。董事会是公司的法定代表机关和最高决策机关[11]。董事会主席不是法定代表人。特点是股权十分分散,一般股东与公司关系比较淡化;经理层有较大的独立性,但仍要受到股东强有力的制约。公共会计师由股东大会任命,对董事会、首席执行官的行为进行审核、监督,是对管理层控制权的监督。 (3)德国模式: 该模式下公司运营时,股东、董事会阶层和职工共同决定公司重大政策、目标和战略;监事会对董事会成员有任免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方案等,监事会作用大;员工参与性强。特点是关注股东与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 三种模式各有其优缺点。三者都体现了决策权、经营控制权、监督权三种权力配置,只不过是权力配置的方式,分权的组织形式、侧重点及权力行使方式不同而已。三种治理模式体现其保护的股东利益也不尽相同,在德国模式中对员工利益的保护比日本、美国模式更为强列。尽管我国公司治理起步晚,但起点高。上述三种模式为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提供了实践经验,在关注股东利益的同时,利益相关者(董事、经理、监事、员工、债权人)的利益也提到了议事日程。我国《公司法》在借鉴上述三种模式经验基础上,也确立了由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行使决策权,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董事会及其聘任的经理行使经营控制权,为了抗衡管理层的控制权,为关注股东及职工利益,由股东、职工共同组成监事会共同行使对董事会经理的监督权。三种权力在配置过程中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这样形成我国独特的现代公司治理的“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 公司法论文: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论文摘要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在具体法律关系中否认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责令股东对债权人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本文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内涵出发,分析其法理基础,并探究这一该制度的具体适用情形。目前我国公司法对这一制度规定的仍不明确,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当中仍然应当这一制度。 论文关键词 公司人格 公司人格否认 适用范围 我国《公司法》第20条以成文法的形式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进行了概括性的规定,其中第1款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一规定虽对保护债权人的权益会起到积极作用,但是我国公司法对于人格否认的适用还不够明确,制度还很不健全。因此有必要对公司的人格否认理论作进一步探讨。 一、公司人格的内涵 (一)公司人格的的含义从逻辑上来说,若要探讨公司法人格否认的内涵,就必须先探讨公司人格的定义。这是因为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逻辑前提之一便是公司已合法取得法人资格。然而何谓公司人格?法律上所确认的权利主体“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之所以享有人格,就其实质而言,就是能够拥有民法上的主体资格和权利能力,因此公司所享有的是与自然人人格相对应的团体人格,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组织体之人格。 (二)公司人格的法律特征第一,公司人格具有法定性。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作用对象是依法设立的公司法人,而公司要享有公司人格,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依法设立,符合公司成立的条件,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换言之,只有公司合法有效的成立,才能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而股东才有可能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因特定事由被否认公司法人人格。 第二,公司人格具有独立性。独立性是公司人格最本质的特征。首先,公司名义独立。公司依据一定事实并经法律认可之后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独立于公司成员,以公司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其次,公司财产独立。公司是企业法人则必须要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因为公司人格独立需建立在公司财产独立这一物质基础之上。再次,公司应当拥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第四,公司责任独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第三,公司人格具有平等性。公司人格平等主要是指公司作为法律主体在具体资格上与其他法律主体是平等的,其内涵包括公司与其他法人之间人格平等,也包括公司与自然人之间人格平等以及公司与其他具有独立人格的其他非法人团体之间的人格平等。 二、公司人格否认的涵义 公司人格的否认有两层具体的含义:第一,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彻底否认其法人主体资格,意味着公司主体资格与公司人格同时终结和消亡。第二则是将公司人格否认理解为公司法领域的一项法律制度而并非指公司人格的彻底消亡。 所谓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指防止公司独立人格被滥用,根据一定的法律事实,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否认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股东对债权人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这种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公司人格否认以承认公司具有法人人格为前提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逻辑前提之一便是公司业已取得合法的法人资格。这是因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对象必须是合法成立的企业法人,也只有这样的公司才享有公司的独立人格,只有具备了公司独立人格,其人格才有被滥用的可能,才有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必要性。 (二)公司人格否认是一种对公司人格的个案否定公司人格否认是一种对公司人格的个案否定,而并非永久性的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其针对的是特定法律关系之中的特定事实,而并不及于公司和其他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之评价。因此这一制度的效力仅限于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并不具有普遍性。如果无限制地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则很有可能会因盲目剥夺股东的有限责任而波及无辜股东。因此即使公司的独立人格在某方面被否认,并不影响公司仍具有独立自主的法人实体地位。 (三)公司人格否认的直接后果是追偿股东的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赋予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但股东如果无视公司的行为规范,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便会导致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而公司人格否认所导致的直接后果便是追究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的责任,责令其对债权人负责。这一通过追究滥用公司独立人格之股东者的责任,从而实现股东和公司之间的责任再分配。 可以说,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对公司法人制度的有益补充,也是对法人人格被滥用后的一种事后补救。 三、公司人格否认的法理基础 (一)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建立在法律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之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法律的最高价值目标,是任何一项法律制度的应有之义和本质内涵。日本、美国等过家均将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的理念作为适用法人格否认的一般法理依据,并把该法理的适用看作是一种司法规制或事后的救济,而不是一种立法规制或事先的预设。德国和日本也同样强调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该应建立在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等一般条款之上,并力图将公司法人格否定法理的适用类型化。 公司人格否认,作为一种对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导致的不公平事实进行事后规制的手段,就是在实现一般正义的基础上实现个别正义,切实维护少数人利益的一种救济手段。因公司法人格否认应当以公平、正义为基本的价值取向。 (二)公司人格否认以权力滥用之禁止为其核心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行使权利加害于他人的原则。任何权利的都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内行使,否则一旦超过正常界限,则构成权利的滥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实质就是防止股东滥用其权利的一种事后救济,而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是从根本上而言正是滥用股东权利的一种情况。 公司独立人格制度的目的之一是防止股东滥用其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因此,当投资人滥用法律所赋予权利,公司便已成为行为人规避法律的一种工具并失去独立的意思能力和责任能力,即丧失独立的人格。因此,引入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正是防止行为人滥用权利的需要。所以公司人格否认以权力滥用之禁止为其核心。 四、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情形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情形众多,但公司法对此仅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并未具体规定其适用情形。因此下文将对公司人格否认的具体适用情形作一探讨。 (一)公司资本显着不足公司资本在公司存在及营运的整个过程中扮演 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对公司而言,它是公司获取独立人格的必备要件,也是公司得以营运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对股东而言,它是股东出资和享有相应权益的体现,也是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物质基础;对债权人而言,它是公司债务的总担保,也是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重要保障。由此公司资本与债权人利益密切相关,因此,资本显着不足往往是公司人格否认的重要因素之一。 公司注册资本除了法律规定之外,还应以公司的营业状况、交易的性质为标准,另外股东的出资必须符合公司经营事业、规模或经营风险的最低要求为考量。所以公司资本显着不足的情况具体而言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既股东的出资明显最低注册资本;二是股东的出资虽高于最低注册资本,但显着低于该公司从事的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和负债规模所要求的股权资本的情况。当公司资本与其经营规模相比明显不足时或债权人因股东的欺诈行为而受到损失时,便可以适用该制度。 (二)利用公司人格规避义务利用公司法人资格规避义务又分为法律规定的义务和合同规定的义务。利用公司人格规避合同义务从而否定公司独立人格,这种情况具体而言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是当事人为逃避契约终止的特定不作为义务而设立新公司从事相关活动如竞业禁止,商业保密义务等情形。第二是股东通过建立新公司来逃避债务。指股东为逃避原公司债务而抽逃出资或者干脆宣告公司破产之后,再以原设备、场所、人员及相同经营目的设立另一公司的行为。此时就应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让先前成立的公司对债券热承担连带责任。第三是当事人利用公司名义对债权人进行欺诈以逃避合同义务。在这种情况之下也可以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而利用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规避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例如避税,洗钱,逃避对劳动者应尽的责任义务等。在这种情形下适用人格否认制度可以给予债权人有力保护。 (三)公司与股东混同所谓公司人格形骸化,实质上是指公司资产与股东个人资产混同。 第一,财产混同。财产混同主要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混合,使承担债务的财产形式减少,避免该财产被直接执行。财产混同是对分离原则的背离,极易导致公司财产被隐匿、非法转移或者被股东私吞、挪作他用。同事也表现在公司与股东利益的一体化上,即公司与股东的收益之间没有区别,公司的收益可以随意转化为股东的个人财产,或转化为另一个公司的财产,而因此产生的债务则为公司的债务,股东从中受益。 第二,业务混同。业务混同是指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经营业务、经营行为、交易方式、价格确定等持续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与股东从事同一业务活动,公司业务以股东名义进行,交易对方分不清究竟是与公司本身还是与股东发生交易。公司成为被股东利用的一个工具。这时,股东可以凭借特权任意干预公司的具体活动,将自己的意志说成是公司的意志,使公司失却了经营自主权和独立人格。此时便需要对公司独立人格进行否认。 第三,组织机构混同。机构组织混同是指公司的组织机构即公司人员的混同,表现在公司的股东,懂事,经理与其他公司的同类人员的相互兼任。公司作为拟制的法律主体,其意志是通过公司股东、懂事及经理等高管人员表达出来的,若这些人员发生混同,则很难保证公司能够独立产生自己的意志。因此一旦承担独立责任的基础则不复存在,便需要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 当然,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情形并不局限于此,在适用这一制度的过程当中仍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五、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虽然以成文法的形式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进行了规定,但这一制度目前仍然极具模糊性和争议性,并且在该制度的具体适用问题上也并没有权威性的规定。如果无限制地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则很有可能波及到其余无辜的股东。所以就目前而言,对于这一制度的适用仍然应当审慎对待,并在日后的司法实践之中逐步积累经验,尽快完善这一制度。 公司法论文: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地位应然分析与规制研究 [内容摘要]:目前世界各国纷纷修改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给予承认。而反观我国公司立法,除允许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外,禁止自然人和公司法人设立一人公司,并且对存续的一人公司缺乏规定。这种立法现状给我国司法实践和守法者诚实经营带来不小难题。本文即通过对一人公司性质、特征、历史沿革、各国立法态度、我国立法现状及其原因、社会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主张在立法上对一人公司予以肯定性评价;同时在此基础上构思我国的一人公司法律制度,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 [关键词]:公司,一人公司,法人格,唯一股东,有限责任 引言 去年3月“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工商联合会会长任文燕提出要求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议案,引起法律界和工商界的关注。我国现行公司法仅允许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两种一人公司,禁止设立其他形式的一人公司。这种立法现状不但导致内资和外资、非国有资本和国有资本的不平等,而且势必出现规避法律以逃避义务的现象,并导致立法与实践的混乱。由此任文燕委员提出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议案也就不足为奇了。其实早在十几年前,我国就已有学者开始探讨一人公司现象,呼吁完善公司立法。这次立法议案的提出,只是一个水到渠成的结果罢了。 一、 一人公司的由来 一人公司(one-man company or one-member company),顾名思义,是指股东(自然人或法人)仅为一人,并由该股东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1].从学理上划分,一人公司可划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和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指的是设立时股东即为一人,或者设立时股东为二人以上但在存续过程中由于出资和股份的转让、继承、赠予等原因而至股东仅剩一人的公司,前者称为设立时的一人公司,后者称为存续中的一人公司;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则是指公司股东在人数上为复数,但实质上只有一人为“真正的股东”,其余股东仅是为了满足法律上对公司最低人数的要求,或是为了“真正股东”的利益而在名义上持有一定股份的挂名股东而已[2] .此种意义上的一人公司本质上是“真正的股东”为自己谋取利益而规避法律。 一人公司获得承认肇始于英国1897年萨洛蒙有限公司案(Solomon v. Solomon Co. Ltd)。萨洛蒙是一个多年从事皮靴业务的商人,1892年他决定将他拥有的靴店卖给由他本人组建的公司,以享受有限责任的优惠。靴店转让价格为39000英镑。作为对价,公司发行了每股1英镑的股份20007股,除他的妻子和他的五个孩子各拥有1股外,萨洛蒙本人拥有20001股(目的是达到当时法律规定的最低股东人数)。此外,公司还以其所有资产为担保向萨洛蒙发行了10000英镑的债券,其余差额用现金支付。一年后公司因亏损而进行清算,萨洛蒙提出了优先于其他公司债权人获得清偿的要求。法庭终审判决:公司是一个独立于其成员的法人,因此萨洛蒙持有的10000英镑担保公司债应予以优先受清偿[3]. 这一判决为公司法学及商业界打开了新的视野,它不仅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合法性,显示了个体经营者组建公司与大公司一样有实际价值,而且还揭示出个体经营者既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可以认购公司债券从而比股份更能避免经营风险。而从萨洛蒙案所确立的规则来看,公司与其成员在人格上完全分离是不容置疑的。尽管在以后的一些实践中,立法者或法院偶尔也允许揭开公司的面纱(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但为了维护公司人格的独立性,通常是不会采用这种做法的。公司法人格与其成员或者说股东的人格相区别,充分体现了法技术的绝妙之处,即“法人格本身乃是为了使法律关系单纯化而由法律所认许的一项法技术”[4],由此带来了无法估量的社会进步意义。 自此以后,一人公司迅速发展,各国也开始以成文法或判例的形式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 从各国的公司立法史来考察,传统的公司立法并不承认一人公司(包括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种态度仅是就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而言的。不仅公司设立必须具有法定的股东人数,而且公司设立后也不得低于法定最低股东人数。如果公司股东低于法定最低股东人数,将导致公司解散。自列支敦士登于1925年以立法形式承认一人公司开始,许多国家立法对一人公司的态度有了变化。这种变化首先开始于承认设立后的一人公司,继而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以下是对各国和地区一人公司立法的考察: 1.列支敦士登 列支敦士登于1925年11月5日制定并于1926年1月20日实施的《自然人和公司法》首开一人公司立法的先河。依该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都可由一人设立,并可以一个股东维持公司的存续。如果公司中有若干名董事,并且这些董事都必须由公司的股东担任,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股东的人数降至一人,亦不会导致公司的自动解散。并且,公司的单一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个人责任。[5]就此而言,一人公司是完全有效的。 2.德国 德国因1892年首立《有限责任公司法》而著称,但当时也要求至少应有两个出资人。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出资在转让或赠予、继承中集中于一人,仍承认存续的合法,而不导致解散,1980年7月4日修改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法》第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按本法规定,为任何目的,由一人或数人设立。”从而使一人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可能。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也经历了类似过程。德国1884年颁布的《股份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至少须要5人,禁止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直至1988年才开始承认设立后的一人股份有限公司,此后的1994年,认可了由唯一股东设立的股份公司。 3.法国 法国立法思想始终将公司设立行为视为股东间的一种契约行为,并在其民法第1832条作出明文规定,因而设立一人公司自然不被允许。对于设立后的一人公司,法国判例和学说均采取较严厉态度,认为当然应依法解散,而且其1867年的公司法将股份有限公司因股东减少而区分为两种情况,其一是当股东减少为7人以下 时,依该法第38条规定,公司并不当然解散,须待一年后由法院判决解散。但当股东减至一人时,则要依民法第1832条规定当然解散,不适用公司法第38条的规定。直到1966年,法国公司法才做出较大修改,于第9条中对公司全部股份和出资集中于一人时的场合,也给予了一年的时间补正,如果一年内,一人股东的状况还未改变,利害关系人方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这给法国承认设立后的一人公司留下了较大的空间。 1985年7月11日,法国颁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修改法案,明确规定可设立一人公司并承认一人公司的存续。自此,法国民法典1832条也放弃了设立公司必须是契约行为的做法,即承认公司设立有两种形式,其一为契约设立,适用于两人以上的设立公司行为;其二为依一人意思设立。而1985年法国公司法修改中最具特色的是,为了防止个人企业通过对个人财产无限细分,减少对公司债权人的担保财产,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于该法第36条第2款明文规定,“同一自然人仅得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持股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得以另一仅由一人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唯一持股人”。即禁止自然人设立复数的一人公司,也禁止一人公司再行设立另一一人公司,但该法没有禁止法人设立复数的一人公司。而且法国至今尚未就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予以承认。 4.英国 1897年萨洛蒙诉萨洛蒙有限公司案(Solomon v. Solomon Co. Ltd),一直被公认为英国历史上承认实质意义之一人公司的典型案例。但英国理论与实务界往往顾虑,一人公司将会令极小企业法人化,可能会发生有限责任恶用之危险[6].因而,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在英国始终未得到承认,明确规定全部公司需由两名以上股东设立,仍坚持公司法人社团性的初衷。 5.欧盟及其成员国 欧盟之前身欧共体为提高各成员国之企业素质,充分利用公司的有利形态,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也为顺应世界普遍承认一人公司的潮流,于1989年12月21日专就一人公司第12号指令[7].依该指令第2条规定: 第一, 公司设立时,可只有唯一一人;公司设立后股份全部归一人持有,也同(一人公司) 第二, 各成员国于进行其国内有关团体的法规的协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作出特别规定或处罚: -同一自然人为数个一人公司的唯一一人者; -一人公司或其他法人为公司的唯一一人者。 不过该第12号指令并非适用于欧盟成员国的所有的商事公司,该指令的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所有成员国的有限责任公司;一是爱尔兰和英国的有限保证公司。欧共体颁布上述指令的原因在于已有部分成员国的公司法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存在,而且一人公司在成员国已广泛存在。继德国和法国之后,荷兰、比利时也先后以立法形式准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而丹麦更是走在德国前面,于1973年6月13日颁布的有限责任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只需一名创立人,其结果可以只有一名成员。同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既不会导致单个成员的个人责任,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解散。[8] 6.美国 美国公司法向来以注重实务为特色,虽也认为公司是当事人之间的契约行为,但从不固守公司的社团性或契约观念。不拘泥于传统公司法的限制。早在19世纪末,美国法院已有判例承认了一人公司这种形式。1936年,爱阿华州开始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此后,由于个人企业法人化的愿望日益迫切,强行禁止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只能导致以挂名股东的形式来规避公司法最低法定人数的规定,实际上使一人公司处于一种禁而不止的地步,不如正式立法予以承认。所以随着1962年《美国标准公司法》只要求有一人在公司章程上署名即可设立公司的修订,美国各州陆续采纳,到20世纪60年代末已有27个州的公司法承认了一人公司的设立。[9] 7.日本 1938年以前,日本公司不允许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存在。1938年,日本商法典在修改中将股东未满7人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解散事由的规定删除,设立后的一人股份有限公司被承认。但是有限责任公司仍不允许设立后的一人公司存在。1990年6月29日,日本商法典和有限责任公司法作出较大修改,并都允许设立一人公司和设立后的一人公司存在。 8.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我国澳门地区的公司法规范也明确规定了一人有限公司的合法地位,“任何自然人得以其构成单一股的资本设立一有限公司,且在公司设立时为唯一权利人”。这是澳门公司法规范追随大陆法系国家公司立法对一人公司的积极态度而作出的反映。同时,澳门地区公司法规范还规定,一人有限公司在设立时,其商业名称应在有限公司(Limitada)的缩写“Lda”之前冠以“一人公司”(Sociedade Unipessoal)或“一人”(Unipessoal)的字样,以起到公示作用。而且,“一自然人不得成为一个以上公司全部资本的权利人,并应以其全部财产自动承担后来设立或全部股为其取得之公司的债务,而不论这些债务是在该公司的一人性质(Unipessoalidade da sociedade)确立之前或之后约定”。[10]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上述国家和地区除英国外,都已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换言之,一人公司在上述各国和地区已取得同普通公司平等的法律地位,这将有助于各种类型的公司在市场上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减少了个人和组织为谋求不法利益而规避法律的行为,这将有利于法律的公平和效益价值的实现。 而反观我国的公司立法现状,对一人公司的态度又是怎样呢?1993年12月29日颁布的公司法把国有独资公司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加以区分,视“两个以上股东”为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之一,但没有禁止存续中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根据私法“没有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应当认为我国公司法允许存续中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在。我国公司法第2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第18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这表明,法律允许设立一人性质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而禁止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人设立。公司法第75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这说明,法律不允许一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总之,我国法律对一人公司的态度并非完全一样,它因公司的不同类别而有所差异。并且,设立时的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仅允许在个别公司类别(外商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存在;设立后的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则在较广的范围内缺乏法律的规范。这种立法现状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在于:首先,公司法仅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体现了立法对内资与外资、非国有资本与国有资本的区别对待,即国家法律重视外资和国有资本,而歧视内资和非国有资本;因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两种资本在市场竞争的舞台上很难展开公平的较量,这种做法违背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同样也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其次,公司法禁止其他形式的一人公司的设立,必定会导致规避法律行为的大量出现。因为有限公司以有限责任为其基石,一旦失去有限责任的保护,公司股东的经营风险将大大增加,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关系的越来越复杂,任何类型的投资者都希望在经营活动中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个人企业主同样也不例外。个人企业主为避免因一次经营失败而导致倾家荡产的风险,使营业外的个人财产遭受不利之影响,强烈要求披上公司法人的外衣,以便 使个人财产与投入经营的财产相互分离,划定责任财产的范围。同时,公司法人随着自身规模的不断膨胀,也非常希望设立一个或多个全资子公司,以多种形式分散经营风险,谋取更大利润。但是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须为复数,那么个人企业主和公司法人为了实现有限责任对自己的保护,必定会去寻找一名或几名挂名股东来组建公司,这样就规避了法律,使得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保护诚实守法者权益的本来目的大打折扣,而成为个人企业主和公司法人为谋取不法利益、规避法律风险的工具,或者个人企业主干脆不再费力去找挂名股东。而直接挂靠某一个公司。这种现象在现实中确实大量存在。从本质上说,挂靠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个人企业主挂靠上某一个公司,执法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很难知晓其真正形式,而且市场上的经营者也无法弄清该企业的性质到底是个人独资企业还是公司法人。这不但给国家税收带来难题,也给市场上的欺诈行为提供了隐患和土壤。再次,公司法人以默认的形式允许存续的一人公司存在,而无明确和完善的法律法规对此予以规制,又是一个大的漏洞。现代公司实行的是“所有与经营相分离”的原则,而存续的一人公司在无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规制的情况下,公司的唯一股东难免会采取“自己所有、自己经营、自己收益”的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模式,而经营不善以至破产时,公司唯一股东又会搬出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来对抗债权人,规避个人风险,这就造成大量滥用公司法人格现象的发生。此外,虽然立法禁止自然人和公司法人设立一人公司,但事实是社会上一人公司的设立行为已大量存在。根据对深沪两市上市公司的一项网上抽样调查,我国一半以上的股份公司实际上拥有全资子公司,其中深圳的深保安拥有20家全资子公司,占其下属控股企业的60.6%;上海的津百股份公司拥有10家全资子公司,占其下属控股企业的90.9%.[11]如果公司法继续对设立一人公司给予否定性评价,势必造成立法与实践的混乱。因此,笔者主张修改公司法,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同时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一人公司予以规制,防止其滥用公司法人格,侵害社会和债权人利益。 二、 我国公司法不广泛承认一人公司的理由 上述对各国一人公司立法的考察分析表明,我国对一人公司的立法与主要发达国家(美、法、德、日)存在着差距。那么我国一人公司立法为什么会有如此差距呢?换言之,我过公司法为什么不广泛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结合学者们的观点和笔者自己的理解,笔者认为无非有如下原因: (一)一人公司欠缺社团性。受传统公司法理念的影响,我过公司法依然难以摆脱公司是社团法人的束缚,即认为公司本质上属于社团法人,社团法人是人合之主体,至少应由2人以上股东组合才能显现其社团性,才能取得法人资格。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一人,则公司何谈什么社团性?而若承认一人公司,则将使公司社团性之人合基础发生根本性的动摇。 (二)承认一人公司将使传统公司法面临较大冲突。公司的法人性是以公司组织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为表征的,传统的公司组织机构以公司股东多元化为基础来设立,其基本结构是“股东会-董事会-监视会”三会并立的体系,这一结构系统是经过长期的实践摸索,在奉行资本平等、同股同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权力清晰、相互制衡原则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12]这种分权与制衡的公司机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使得复数股东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既可以实现高效率的经营管理运作,以适应现代经济快捷、迅速,商事交易安全可靠之要求,又有利于确保公平,保证公司、股东的利益协调和实现。然而一人公司的出现,完全背离了公司成员为复数的基础、其股东一元化的状况,使传统公司法关于内部组织机构的规定难以实施。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各项议事的资本多数决定原则,都将因一人股东而失去意义,公司的意志也不再是多数人的共同意志,而是唯一股东的意思表示。这将置传统公司法关于组织机构的条款于不伦不类的境地。 (三)承认一人公司对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不利。一人公司使原本复数股东,!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技能丧失,复数股东之共同意思形成公司意思的机能也形同虚设。既然唯一股东之意思就是公司之意思,很容易造成一人公司之事业与唯一股东之事业多方面的混同,诸如经营业务的完全一致,公司资本与唯一股东生活费用的交差使用,公司营业场所与唯一股东之居所的合二为一等。由此使公司之相对人难以搞清与之交易的对象是公司还是股东个人,也无法保证公司之财产的完整性,最终导致公司债权人承担较大的经营风险。 (四)一人公司极易滥用公司法人格。因为一人公司只有一名股东,这就使复数股东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无法发生作用,投入公司的财产是否与股东其他财产分类难以考察。而且一人公司通常都是股东直接控制公司,公司内部机构的制约机制大都形同虚设,唯一股东可任意支配公司,侵蚀公司财产。如一人公司股东可随时将公司之流通资产贷于自己或挪作他用,以公司名义与自己订立合同。总之,公司唯一股东可通过各种渠道将公司财产流失于公司之外,使公司空壳运转,而一旦承担责任时,唯一股东却又可以借公司法人格和有限责任使自己逃避债务和责任,从而使公司债权人或社会公众承担极不公平的风险。据美国法学家Robert W. Hamilton统计,在美国各法院审理的滥用公司法人格的1600多例案件中,全部都属于封闭性公司(Close Corporation)或公司集团(Corporate Groups),而无公众持股公司(Publicly Held Corporation)。在适用“揭开公司面纱”的封闭性公司中,股东人数最多的不超过9人,且大多数属于“一人公司”。[13] (五)中国的信用制度尚不健全。国内各类公司的信用状况同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公司在从事商贸活动时很难取得对方的信任,诈欺事件时有发生,即使是规模较大的企业集团能够保证自身信用质量的也为数不多,何况资本规模较小的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在从事经营活动时既然很难取得相对人的信任感,若允许其大量存在,不仅使一人公司自身经营步履微艰,而且有可能发生连锁反应影响到其他公司的信用状况,扰乱市场秩序。 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持谨慎态度并非没有原因,传统公司法理念的影响,一人公司自身的弊害以及我国市场经济中的实际情况都使人们对一人公司心存疑虑。所以只允许资信状况良好的国有资本设立一人公司,并从政策考虑,为便于吸引外资,承认外商独资公司的合法地位。而对其他主体设立的一人公司,一概予以禁止。 不过我们同样可以发现,我国关于承认一人公司合法地位的妨碍因素与其他国家当初承认一人公司时的障碍具有相似性。但其他国家所经历的从坚决否定到开始犹豫再到修改法律予以承认的历程,则体现了一人公司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和强大生命力。 三、 一人公司妥当性分析-对一人公司从否定到肯定的必然性 正如各种事物的产生都有其诱因一样,一人公司的产生和大量存在也绝非偶然,而是源于社会经济生活对它的客观需求,而且,虽然一人公司从其产生之始就倍受争议,但无论如何,社会、立法对一人公司从否定到肯定性的评价的趋势不可避免。 (一)一人公司产生与存在的必然性。必须肯定,现实生活中一人公司的大量产生和存在是源于社会经济发展对它的客观需要,也是源于人们对公司制度中有限责任原则扩大适用的刻意追求。[14] 首先,有限责任原则作为公司制度的一个核心内容,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一投资主体具有越来越强的吸引力。17世纪初,有限责任原则伴随着股份有限公司的产生而出现,它使投资者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从而摆脱了从个人企业到无限公司所实行的投资者负无限责任的困扰,大大调动了投资者投资的积极性,这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无疑是一大进步。但股份有限公司通常仅适用于大企业,这把中小企业排除在有限责任适用范围之外,而市场经济的大发展不仅需要大企业,也需要中小企业的补充,将中小企业排除在有限责任适用范围之外,不仅有违公平原则,还打击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所以,人们产生了扩大有限责任原则适用范围的需求。在此形式下,德国于1892年颁布《有限责任公司法》,此后,有限责任公司为众多国家商法典或单独立法所规定,解决了中小企业不能适用有限责任原则的难题,这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扩大有限责任原则适用范围的要求。但由于有限责任公司须由两个以上的股东共同出资才能设立,这就使一人投资建立的小企业仍被排除在有限责任原则适用范围之外,而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关系的越来越复杂,从事经营活动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个人企业主迫切希望能跟其他投资主体一样,披上公司法人的外衣,以便使个人财产与投入公司的财产相分离,划定责任财产的范围,享受有限责任原则的保护。而要享受有限责任原则的保护,则有赖于立法承认一人公司。可见,一人公司的产生首先是源于个人企业主对有限责任原则的偏好。 其次,大量涌现的拥有巨额投资能力的经济实体也需要通过举办一人公司的方式,实现其多种经营谋取各行业利润并分散投资经营风险的目的。公司制度设计的最初目的之一是利用公司的资合性迅速集中分散的社会资本,因为当时单个资本家实际拥有的资本数额较小,无法满足机器大工业的需要。公司制度实现了迅速集中分散的社会资本,进行大规模经营的需要。时至今日,公司制度造就了不计其数的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这些“富可敌国”的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具备了独立出资举办任何事业的能力。这些公司集团通过采用独资方式举办一个或数个全资子公司或下属企业将资本分散经营于多种行业,既分散了经营风险,又能利用各行业赢利来实现资本最佳组合,谋求资本利益的最大化。这些公司集团都是由享有有限责任的股东所投资组建,其责任财产以股东投入的资本为限,对外承担独立责任。如果法律仍以传统做法来禁止他们投资举办全资子公司,不仅使其与其自身责任财产状况相矛盾,而且与其分散经营风险、谋取利润最大化之意图相违背,同时也会平添许多麻烦,因为这些大公司、集团本身已有能力举办全资子公司,而仍要依法律规定再去寻找一个或数个股东共同组建子公司,造成人的资源的浪费,故而一人公司对这些资本实力雄厚的公司、集团来说也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再次,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通讯、网络、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等行业迅速兴起,投资主体能否在这些行业的竞争中取得优势,关键不是在于资本规模的大小 ,而是在于对市场走向和机会的把握。即体现的是人的优势,[15]而非资本的优势。一人公司的资本规模,一般都较小,公司机构的内部设置上相对简单,公司唯一股东对市场信息能有全面把握,并且没有大公司集团人才吸纳的等级森严制度,因此它运做起来比股东人数较多的公司效率更高,更适合在通讯、网络、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等领域发展,如果公司法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上述行业肯定会获得更为迅速的发展。 第四,虽然法律可以不规定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但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却无法禁止。一方面,这种状况可因股份的自由移转引起,即使公司设立时股东人数符合法律规定,但公司设立后股份的转让、继承、赠予等行为却不可避免,势必造成公司当中“一股独大”现象的发生,使得最大股东在实际上操纵公司,而其余中小股东成为一种摆设,公司的社团性有名无实。另一方面,投资者可采用挂名股东的方式来规避法律,这些挂名股东往往是投资者的配偶、父母或子女,而且仅拥有法律规定的最低股份数额,公司的财产与经营完全由一名股东控制,股东会表决程序以至所有公司机关均徒有虚名。[16]这种状况实际上已使公司社团性之初衷大打折扣。此外,挂名股东也是公司的股东,当涉及自身利益时,难免会滋生与实质股东不必要之纠纷,引起诸多无谓之诉,加重法院的诉累。而且,这种法律上不承认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而又无法禁止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的存在,不仅造成立法与实践的矛盾,而且会使社会上各类投资者怨声载道,损害法律的权威。 以上分析表明,一人公司可使唯一投资者最大限度利用有限责任原则规避经营风险,而社会经济发展又为一人公司的合理存在提高了客观基础,它的产生和存在决非偶然,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必然结果。 (二)一人公司在公司法理念上的妥当性分析。当一人公司出现的时候,随之而来的是西方法学界,特别是大陆法系的德国、日本等国的法学界,对一人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展开的讨论。最初,对这个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只有复数人员组成的团体才能独立地从事营业交易,享有法人资格,团体以外的个人不能享有这个权利。也就是说,法人必须是人的联合体,是社团法人。当公司股东只有一人时,社团法人消灭。与之相对的意见认为,法人制度不过是为了赋予企业组织独立的人格,而在法律上拟制的产物,个人也可以享有这种法律上的人格而经营公司业务。公司的法人资格不应受成员人数左右,所以一人公司也具有法人资格。后来随着经济发展对一人公司的需要和研究的深入,一人公司具有法人性成为通说,并在法学理论依据上出现了三种主要学说:(1)股份社团说。认为股份公司的构造并非基于股东的复数,而是基于股份的复数。由于股份总数是复数,因而一人公司不失社团法人性质;(2)潜在社团说。认为一人公司的股份或者出资虽集中到一个股东手中,但可以通过转让使其再回复到复数股东的可能性,由此一人公司存在着潜在的社团法人性;(3)特别财产论说。认为法人资格是使一定的法律关系单纯化、明确化的一种手段。公司是由从一般财产(股东个人财产)分离出来的特定营业财产所构成,它是不受其成员人数多少左右,在法律上独立承担责任的单位,该学说进而认为,所谓一人公司之实体,乃指公司之特别财产,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即指一人公司具有法人性。[17] 上述诸种学说可谓见仁见智,精彩纷呈,但是又都招致了批评者的批评,批评者们认为,第一、第二种观点仍囿于公司的社团性框架内,希图通过证明一人公司具有社团性而承认其具有法人格的合理性,但事实是社团法人的社团性最突出地表现在公司是建立在股东之复数基础上应属确定无疑,且潜在社团说也无法说明许多一人公司实际上是由唯一股东有意设立并维持之,无回复为复数股东之意思。批评者们还认为,特别财产说撇开公司社团性的困扰,试图换一个视角来探讨一人公司之合理性,但它无法说明一人公司的财产为何具有特别性,为何可以使一人股东享受有限责任,而无限公司的财产就无此作用?[18] 批评者们的意见实在是一针见血。据此,笔者认为,现代公司法理论有必要摒弃公司的社团性。因为上述表明,在传统公司法理念下探讨一人公司之法律性质,是无法得到一个周延的说明的,尤其是在社团性理论下讨论一人公司的地位,更加难以获得突破。而且,社团性也不应当是公司的绝对特征。从公司发展史来看,任何类型的公司的产生首先都是源于经济生活的需要,而法律就是在对各种类型的公司进行不断地调整中而适应经济生活的需求。在公司产生之初,由于经济发展对法人制度的集资功能之要求强烈,以及法技术条件的限制,股份公司作为典型的法人组织在公司法人制度中居于主角地位。所以各国公司立法都注重公司的社团性。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分工的细化,企业规模过大未必具有很强的适应性。相反,小型化的企业无论在管理的有效性还是 经营的灵活性上,都颇具优势。为了使众多中小企业享受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之优惠,德国首创了《有限责任公司法》,为小规模公司确立了合法地位。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制度决非首先考虑的是集资功能,而是将有限责任制度的优惠提供给中小企业,为其发展提供制度基础。然而,伴随着有限公司的产生,大量的家族企业或大企业集团的单独投资夹杂其中,使一人公司(主要是实质意义上的)事实上已经在有限公司的范围内合法地存在着。由此又导致20世纪20年代开始一些国家公司法的再度修改,承认一人公司,使公司社团性人合基础发生了根本性的动摇。应当说,这既是唯一股东投资能力增强的结果,也是法技术条件完备的产物。 另外,虽然否定者指责一人公司不具备社团性,但即使是传统公司内部制衡机制在实际运行中的变异也往往使公司的社团性流于形式。因为传统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是建立在公司复数股东基础上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构造意义就在于它是由独立于出资人(股东)的人(董事)构成公司的经营机构(所有与经营的分离),股东大会与监事会不过是因为独立于股东的董事主管公司的经营而派生出来的“监控”机构。[19]然而,在公司的实际运行中,股东会形式化几乎是常态。股东会人数较少时,股东(通常就是董事和经理)直接运作企业,从而使法定的股东会并无实际意义;股东人数众多的大公司中,绝大多数小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的干预力所难及,股东大会流于形式,沦为大股东操纵公司的合法工具。股东会的失效不仅使“所有与经营分离”形式化,而且也使公司的社团性趋于淡化。既然公司是否具有社团性在公司的实际运作中已无关紧要,那么一人公司不具备社团性特征又何偿不可? 还有,虽然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作了限制,但我国民法通则并没有强调法人(公司)的社团性。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是:“(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表明,我国民法通则不把社团性作为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这就为我国承认一人公司留下立法空间。所以,综合以上论述,笔者认为,一味地以社团性来困扰一人公司实在没有意义。显然,一人公司有独立支配的财产,且这一财产与股东财产相分离,能独立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因而应对其法人资格予以肯定。 总之,笔者认为,一人公司的产生与存在不仅有其必然性,而且有其存在的客观价值。即使是在公司法的理念上,一人公司也应有其合理意义。时至今日,如果还用“例外现象”来解释一人公司的存在,已显牵强附会,而顺应世界潮流,在立法上承认一人公司的法人性,才是明智选择。 四。对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构想 正如上文分析所言,一人公司于今日之经济生活中广泛存在已成事实,否定之或者禁止之都难属明智之举,而且有悖于法律本身的公平与正义的价值目标。然而,一人公司的确对传统公司法人格制度提出了挑战,使得传统公司法的一些规定难以适应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许多国家都对公司法予以修改和完善,加强对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而针对我国一人公司立法的现状,笔者提出如下规制意见: (一)将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允许自然人和公司法人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为了防止其滥设一人公司,可效仿法国公司法禁止一个自然人设立多个一人公司,禁止一人公司作为唯一股东再设立一人有限公司。[20]鉴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社会性、开放性、规模的无限膨胀性和集资功能,可对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予以禁止,同时对存续的一人股份有限公司,须在一定期限内(如1年)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引入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通过事后规制对一人公司之滥用进行矫正。由于一人公司之股东可以在无合作伙伴的情况下组建公司,利用公司独立人格将唯一股东之财产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该股东在享受有限责任的前提下,便利地实施商业行为,即使经营失败,也不会危及股东在公司之外的财产。但一人公司之最大缺点就在于唯一股东可以实际上控制公司,有可能混淆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将公司财产充作私用;有可能以公司名义为自己目的借贷和担保;有可能有计划地独占公司财产;有可能诈欺债权人,回避契约义务等,一言以蔽之,即一人公司很容易滥用有限责任原则,前述Robert W. Hamilton的统计数字已证明了这一点。即使是通过公司立法的加强,上述现象仍难以完全避免,因此有必要引入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在特定的个案中,针对特定的法律关系,否认该公司拥有独立人格,把本应作为相互独立的公司极其背后的股东视为同一主体,正如美国法官塞波恩(Sanborn)在美国诉密尔沃基冷藏运输公司案的判决书中说的那样:“一般说来,公司应被认为法人并具有独立的人格。然而,公司作为法人的特征,如果被利用为工具,以图挫折公共便利,使非法行为正当化,或者意图维护欺诈,作为犯罪的抗辩,法律上应将公司视为无权利能力的机体。”[21]在英美法系中,司法实践中采取的做法被称为“揭开公司面纱(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即允许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而不考虑公司的独立人格直接追究股东的责任。在大陆法系中,不仅在司法实践中这样处理,而且在立法上有明确规定,如《联邦德国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在滥用权利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强迫单个股东承担无限责任。[22]这种规定和措施在德国被称为”直索“(Durchgriff)责任。无论是”揭开公司面纱“还是”直索“责任,目的都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西方国家的有益经验对我国一人公司立法有借鉴意义。 (三)关于一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在一人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问题上,国内学者的论文和专著中少有涉及;国外公司法允许一人公司同普通公司一样有正常的董事会、监事会(如日本),但没有对防止一人公司滥用法人格而在内部治理结构上作出特殊规制。笔者认为,我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时首先应当明确绝不能允许一人公司股东采用“自己所有、自己经营、自己收益”的独资企业式的运作模式,而必须严格贯彻“所有与经营分离”的原则,因此就有必要对一人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作出特别规定。对于自然人为唯一股东的一人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而仅设一名执行董事,由唯一股东来担任,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对其权力加以限制,如规定其不具有对公司经营的全权决定权,不得兼任经理等等。另外,自然人为唯一股东的一人公司应当设立监事会,以对公司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监事可以在公司职工中民主选举产生,也可以在公司外部人员中聘任。还有,经理人员、监事不得由与唯一股东有特殊关系的人员担任,等等。 而对于公司法人为唯一股东的一人公司,即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这类公司不像传统意义上的公司那样拥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地位和经济利益,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志决定自己的行为。因为在传统的普通公司中,出资者虽然将投入公司资产的经营权交给了董事及经理,但股东们仍可通过股东会对公司行使投票权以进行必要的监督,而公司的董事、经理的主要职责是以增加公司本身的利益为目标,对公司及股东负责。但在母子公司结构的公司集团中,却常发生这样的情景:(1)身为一独立公司(子公司)之经营负责人,实际上对公司的具体经营事项无法做主,而要听从于在组织形态上毫不 相干的另一公司(母公司)的经营负责人的指挥;(2)公司(子公司)资产本应独立运行,但却常常为整个公司集团的利益而被调来调去;(3)公司(子公司)的竞争行为本应以实现公司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但却不得不接受对其最不利价格,由此而导致另一公司(另一子公司或母公司)的利润大增,竞争力大大加强。这样,对于全资子公司而言,由于母公司的控制或支配,便产生一种“二律背反”的现象:从法律角度讲,子公司拥有独立法人人格,应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地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但从经济角度看,子公司虽然应是一个拥有完全独立自主权的经济实体,应有其自身的利益,可母公司组建子公司,是从公司集团的整体利益目标出发,子公司不过是母公司用来营利的工具而已。[23]显然,子公司之独立法人格具有不完整性之特征。而且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法律责任与它们之间的经济联系是分离的,母公司虽然控制和支配着子公司,把子公司当作实现其经营战略和商业政策的工具,并置子公司及子公司债权人之利益于不顾,却因有有限责任的庇护,而不必对由此造成的子公司自身利益、子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损害给予任何赔偿。无疑,这将有损于法律之公平、正义的精神。 为减少甚至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除在特定情况下适用前述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外,笔者认为还可以在子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上做出特别规定,对子公司的独立人格进行特别保护,例如将母公司在全资子公司的股份规定为限制表决权股,使唯一股东在不利于全资子公司及其债权人和社会利益的事项上不享有表决权或不享有完全的表决权,而将此权利赋予董事会。同时对于全资子公司内部设立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其外部董事(Outside Directors)的人数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在全资子公司职工内部民主选举产生,对子公司事务予以监督,等等。 (四)在资本制度方面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目前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实行的仍是严格的法定资本制,不过有向折衷资本制转移的趋势,笔者主张将来在修改公司法时,除对普通公司适用折衷资本制外,对一人公司仍适用严格的法定资本制,规定一人股东出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将公司注册资本记载于公司章程。同时规定一人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登记成立时必须缴足,否则不予注册登记和颁发营业执照,以防止一人公司设立中的欺诈和投机行为,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进行保护。 其次,强化资本充实义务和资本维持制度。对一人公司而言,只规定最低限额并不意味着公司对债权人之财产担保可一劳永逸。相反,还必须如实地贯彻资本维持原则或曰资本充实原则,甚至在某些方面还要予以强化,因为公司资本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和获取信用的基础,故公司设立后至解散前,皆应力求保有相当于公司资本之现实财产,以保护交易大众、投资股东,并维护公司信用。 虽然资本维持原则并非一人公司之特有规定,但此点对一人公司尤为重要。因此笔者认为,在规定一人股东的出资种类必须以具有客观经济价值之资产为限,不得以劳务、信用等非客观物质出资的同时,应彻底查清股东出资的来源,防止股东出资的虚假,同时要求股东到规定的办理缴纳事务的金融银行或信托公司具体缴纳股款事项,否则不予注册登记和颁发营业执照,以增加一人公司资本的透明度和方便对其资产的复查。另外为防止一人公司股东规避公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的规定,应禁止一人公司以提供资金、贷款及提供担保方式而使第三人取得公司唯一股东部分或全部出资的行为,目的在于防止公司资本变相减少,增加损害一人公司债权人的风险。 再次,严格贯彻资本不变原则,这主要涉及到公司的增资、减资方面,我国公司法对资本不变原则的规定同样应适用一人公司。另外,笔者建议在公司法中增加规定:一人公司在经营绩效不佳或亏损的情况下,不得增资,以防止一人公司通过套取资本信用而实施欺诈行为,侵害债权人利益。 (五)坚持登记、公示及必要的书面记载制度。为使公司债权人在与一人公司进行交易时,充分了解一人公司之状态,应规定一人公司在设立时应公开登记,并记载于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簿上,以备公司债权人或其他相关人查阅;若于公司设立之后而成为一人公司的(存续的一人公司),也应就该事实向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且在公司自己保管可公示于社会公众的登记簿上,进行商事登记信息披露,防止与公司进行交易的相对人因不知晓对方为设立后的一人公司而承担过高的经营风险,以达公示、公开、保护公司债权人的目的。另外,一人公司也应以书面形式记载其运营状况,单一股东的决议,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入档;同时,由他自己和由他代表的公司签定的交易合同,也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入档。 (六)设立专门的会计公司,建立一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是一个企业能否健康发展和一个社会能否稳定的基础,而一人公司因为股东只有一人,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都由唯一股东决定,唯一股东权力过大,财务会计人员只能对其“言听计从”,因此做假账的行为在所难免。对于减少做假账的探索我国已有了一定成果,那就是上海市率先实行的会计人员统一管理制度,即凡是要进入上海市各企事业单位做会计的人员,都要由上海市统一招聘,然后由各单位录用,一旦该会计有做假账行为,将被列入不称职会计人员黑名单,逐出上海市,永远不得在上海市从事会计职业。这项制度有力打击了做假账之风,维护了国家和债权人的利益。[24] 但是这项制度能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尤其是能否在一人公司中有效使用,笔者存有疑虑,因为一人公司股东决定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会计人员如果不服从唯一股东做假账的决定,将面临被解聘的危险;而如果听从唯一股东的决定做了假账,则又会因违反法律而受到制裁。无论做不做假账,会计人员都会因之丢掉饭碗,因此财务会计人员实质上处于两难境地。笔者认为,设立专门的会计公司应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途径,财务会计人员隶属于会计公司,而不再隶属于一人公司,同时一人公司的财务会计职位必须由会计公司的会计人员担任,这样不但使一人公司股东对会计人员构不成利害威胁,而且还能使会计人员较好的遵守法律,有效地监督一人公司的财务状况,减少甚至避免做假账行为的发生。 (七)建立一人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公示制度。为了防止一人公司之事业与唯一股东之事业多方面的混同,诸如经营业务的完全一致,公司资本与一人股东生活费用的交叉使用,将公司之流通资产贷于自己或挪作他用以致唯一股东侵蚀公司财产现象的发生,笔者认为有必要建立唯一股东个人财产的公示制度,使唯一股东定期向公司登记机关或社会公众公示其个人财产状况,以促进唯一股东个人财产与一人公司财产截然分开,保护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不过建立该制度可能难度较大,因为整个中国范围内的个人信用体制都尚未真正建立,个人信用度较低,公民法律意识淡薄,义务人很难按要求将其财产真正做到公开、透明,个人储蓄实名制的效果难尽如人意即是一典型例证。但是“一口饭吃不成胖子”。任何制度都是通过克服制约因素的重重阻碍而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唯一股东个人财产的公示制度也应如此。 公司法论文:公司法改革面临的主题 [摘 要]公司法改革已成为一种世界潮流。在全球经济竞争体制下,中国公司法的改革应着眼于对全球经济竞争的适应性。其改革的主题是竞争与发展,其着重点是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减少公司经营风险。其采用的理念应着眼于公司的私主体性质,注意较多采用任意性规范。 [关键词]竞争 发展 公司法改革 一、引言 公司法的发展有其自有的规律,它与一个国家的经济体制、社会经济结构和经济水平是紧密联系的。但是,当代公司法的发展必须关注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即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国已于2001年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以此为契机,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大大加快了。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竞争力不仅是投资者和经营者关心的问题,也是公司法的立法者关心的问题。因此,公司法改革与全球竞争联系起来了。 这里,我们没有使用“公司法修改”、“公司法完善”,而是使用了“公司法改革”。为什么?这需要从深层次寻找原因。毫无疑问,“公司法改革”包括“公司法修改”和“公司法完善”。这里之所以提出“公司法改革”,当然应该赋予它新的涵义。 首先,我们在审视公司法时,应有一个改革的态度,即从关注一国范围的适应性转向关注对全球竞争的适应性。因为,公司法所规范的公司,特别是大公司,其存续、经营和发展都必须面向全球竞争,只不过有主动与被动之别而已。如果仍仅仅以国内的适应性为标准审视一国的公司法,其公司法就只能落后于形势。 其次,修改与完善公司法,必须有改革的精神。迄今为止,修改与完善公司法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修补式,即针对个别条文,修修补补;二是结构式,即考虑到整个公司法的不适应,进行大幅度修改。如何评价这两种不同模式?不可一概而论。换言之,这两种模式都有其适用的领域与情形。但是,亚洲金融危机和世界范围内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冲击,使人们已感到现有公司法律制度的脆弱,不能只采用修补的方式而应采用改革的精神完善公司法。 再次,公司法改革重在制度改革。无疑,公司制度改革应具有全面性、结构性和深刻性。迄今的公司制度理念比较注意逻辑结构和应然性,对于实践偏离法律的考察也大多注意违法性的判断而忽视经济结构、经济条件对公司法的影响和对公司法实效性的考察。如今讨论公司法改革,应多强调一些实然性,多关注公司法制度结构与经济结构之间的互动,即注意经济结构对公司法改革提出的要求和公司法对改善经济结构的引导、促进作用,而不是就事论事。当然,结构性的公司制度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应将结构性改革的长期目标与实现阶段性成果的阶段性目标结合起来。阶段性改革的目标也应与关键性的具体制度紧密结合起来,不能只拘泥于个别条文的考量。 显然,将公司法改革与全球竞争体制结合起来,并非相信公司法的万能,似乎只要有了一部完善的公司法,公司就会自然有了竞争力。相反,在同样的公司制度条件下,有些公司很有竞争力,而有些公司则毫无竞争力。我们强调两者的结合,是指全球竞争给公司法的改革提出了课题,公司法改革应给一个国家公司参与全球竞争提供必要性条件,易言之,公司法改革应能提高一国公司竞争的整体水平。 二、公司法改革的需求源于公司法自身 现行的中国公司法于1993年12月29日颁布,次年7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已8年有余。其间,仅修改过一次,即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9年12月25日作出了关于公司法修改的决定。根据该决定,仅对公司法修改了两条:一是在第67条中增加了国有独资公司设监事会以及监事会的组成、职权等内容;二是在第229条增加了第二款,即:“属于高新技术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公司发行新股、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毫无疑问,这次修改公司法的主要目的是支持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市场直接融资,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此,主要解决三个问题: 第一,提高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依据公司法第80条第二款的规定,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而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许多是拥有高科技的专家,如果将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限于20%之内,显然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甚至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可能成立。因此,提高上述比例是必要的。 第二,降低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依公司法第137条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1年以上。而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在证券市场上进行较多的融资,甚至公司在实践中认为有必要突破“间隔1年”的限制。所以,需要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制定新的规则。 第三,降低股票上市的条件。依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之初,大多是较小的公司,很难达到5000万元股本总额,因而需要通过制定新规范降低股票上市条件。 应该指出的是,公司法经上述修改之后,国务院没有作出相应规定。并且,中国证监会虽在着手制定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的规定,但仍处于征求意见过程之中。因此,公司法第229条第二款关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并未在实践中实施。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和股票上市,仍在执行公司法原有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原有规章。 1993年12月29日颁布的公司法及其1999年12月25日的修订,对我国恢复商事公司制度,推进国有企业走公司制之路,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其意义是应该充分肯定的。但是,由于颁布公司法时,我国刚刚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许多矛盾尚未充分暴露,实践对公司法的规则需求不及今日,因而公司法不可避免地会留下缺陷。伴随社会投资和公司实践的迅速发展,人们也提出了许多应由公司法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引起学术界与实务界的注意,也引起国家立法机关的关注。所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曾将修改公司法列入立法 规划。并且曾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做好商事立法工作,重点抓好对公司法的修改与补充。[1]但是,至今还没有将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值得注意的是,主管证券市场的管理机关中国证监会了一系列规范上市公司的规则。诸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这些规则,对公司法的股份公司部分,尤其是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部分,进行了许多实质性的补充。然而,这些规则由于其位阶低,不足以起到变革公司法的作用。因此,公司法改革的任务一直是存在的。 三、全球竞争为公司法改革带来了什么? (一)全球竞争开阔了人们观察公司法的视野 全球竞争带来了什么?显然,全球竞争不会给公司法直接带来什么。但毋庸置疑,全球竞争改变了公司法作用的条件。 1.资本流动范围的扩大 全球经济竞争带动了资本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资本运作的高度选择性。换言之,资本“总是趋于只投入在以营利为目的的运营活动中,其目的是让资本‘生出利润’。为了使资本‘生出利润’,以营利为目的的运营活动从根本上说(不过这并非重言)是有‘选择性’的”。[2] 由于资本流动的选择性不受地域限制,资本可以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但流向也是有规律性的。一是流向门槛低的国家或地区,即注册资本低的国家或地区;二是流向劳动力价格低的国家或地区;三是流向综合投资环境好的国家和地区。 2.信息获得难度加大,风险增加 公司和公司法的实践都表明,无论是保护投资者利益,还是有效的公司治理,都需要公司信息的公开。并且,需要信息的充分性。无疑,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人们要获得那些跨国经营的公司(不只是跨国公司)信息,显然要比获得仅仅在国内经营的企业的信息难得多。正因为如此,公司和公司的投资者的风险加大了。 3.规则趋同性要求与解决冲突的需求增多 由于公司经营范围越出了一国的国界,虽然公司法是国内法,但规则的趋同性是不可避免的。同时,全球范围内的经营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法律冲突,虽然这主要依靠国际私法解决,但公司法对其关注也是不可缺少的。 (二)公司法改革面临的主题:竞争与发展 面对全球竞争提出的问题,公司法改革的主题是什么? 1.公司法改革必须注意公司竞争的需求。公司法的制度规则应有利于为所有出资人建立公司进入市场提供均等的机会。公司法的实践表明,对公司的设立政府介入的越多越深,投资者设立公司进入市场的限制就越多。实践也表明,公司法设定的投资门槛越高,越不利于造就在资本流动中的优势环境。所以,公司法在满足公司竞争需求时,必须解决这些问题。 2.公司法改革必须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公司是社会经济的微观组织,它的健全程度和活力状况,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因此,公司法改革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实际上也是满足国家经济发展的需求。无疑,公司发展需要解决许多技术情节的问题。这里,我们只能在制度规则上考量。其中,关键是公司治理问题。 应该说,公司治理问题从公司一问世就存在。特别是那些典型的所有与经营分离的大型股份有限公司,它们一开始就存在如何构建一种治理机制的问题。之所以现在人们如此重视公司治理问题,是因为20世纪70年代来公司治理失灵的问题更加突出了。 公司治理的着眼点很多,但核心是效率与监督的问题。公司运营没有效率不可能有效地发展,而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公司也不可能持续发展。所以,公司治理应成为解决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 四、公司法改革应寻求什么样的理念? 公司法的基本理念,是将公司塑造为具有法律人格的商事主体,并以此为基础调整公司、股东、董事、经理和公司与员工等利害相关者的关系。但是,公司法自诞生至今,社会经济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这一理念也在发展,并成为促进公司法改革的理论基础。中国虽然恢复商事公司法律制度时间不长,但它的恢复是在现代市场经济背景下进行的,因此,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公司法理念的碰撞,在中国公司法改革中是不能回避的。 (一)公司是扩大了的个人,还是缩小了的社会? 这是一个很尖锐的命题。美国学者约翰·戴维斯和英国学者伊凡·亚历山大都曾对此进行深入研究。[3]按照他们的分析:个人的权利是“自然法”内在固有的要求,在这个假设基础上,通过“法律虚拟”的方式,公司才可能被看成是一种扩展了的个人,作为“扩大了的个人,而不是缩小了的社会”而同样被赋予了个人权利。虽然公司是以“假想人”(想像中的人、法律上的人、人造人、司法上的人或假想的人)的身份被创造出来的,但它们毕竟是人:因此它们是法律统治下的居民或公民。[4]他们还认为,“公司是一个重要的接合点:作为商业实体被设计出来,此外它还变成了社会学实体。1897年,约翰·戴维斯写到,公司问题‘首先是一个社会的组织形式问题,正是在其次它才是一个社会功能的问题’。现在公司的第二个功能已和第一个功能同样重要了。”[5]伊凡·亚历山大在分析了公司与管理层、股东、风险基金持有者、社会的关系之后认为,“公司已经从追求私人盈利的边缘工具成了社会占统治地位的复杂部门”。[6] 值得注意的是,当人们将公司同时作为“社会部门”时,实际上是视“公司变成了一个更好的公民和邻居。在很多情况下,公司将社会道德观变成了公司政策。”[7]进而言之,实际上是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 无疑,公司的社会责任是作为整个企业的社会责任讨论的。有人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的基本责任是在遵守社会契约的前提下行使权力”。[8]但是,作为一种概念,至今仍是众说纷纭的。并且,它的内涵一直在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因而已成为一个历史范畴。 企业的社会责任,最早为经济学家所重视。传统理论对社会责任的理解源于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他们认为,企业如果尽可能高效率地使用资源以生产社会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并以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 销售它们,企业就尽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企业唯一的任务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经营中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做到了这一点,它就实现了其主要的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仍然将利润最大化作为稳立的基石。18世纪至19世纪中期,企业社会责任多表现在企业的社会捐款。就美国而言,由于法律在管理者如何使用公司资金上有明确规定,并且,法官们一致认为,企业没有权力去做其特许业务范围以外的事。否则,就是过度活跃。基于此,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上没有积极行动。 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早期,企业社会责任观念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企业有了新的发展,企业家队伍更新了,他们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下降;公司普遍建立了在法律关系上独立于公司的基金,公司财产用于社会行动比较自由了,企业寻求并发现了可避免“过度活跃”指控的一些方法和依据,法院判例不再坚持“过度活跃”条款。[9]另一方面,20世纪20年代,企业管理者出现了有利于扩大企业社会责任的相互联系的三个观念,即受托人观念、利益平衡观念和服务观念,(注:指企业管理者作为股东、顾客、雇员、社会的受托者,作为各种利益关系的协调人,并通过公司的运营服务于社会,造福、服务于公众。)并为越来越多的企业与企业领导者所接受。此间,企业社会责任观念仍是缓慢地向前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现念的发展,是由于高速发展的现代工业在不断改变社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社会责任来源于企业活动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所以,有人主张,“一个企业的责任包括整个企业每天是如何运行的。必须以高于最低限度的程度来考虑企业行动对股东和社会大部分人所产生的影响,这应是一种考虑周密的制度。企业的经营行为必须具有社会意义,就像企业的社会行为必须具有经济意义一样。”[10]虽然,找出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是很困难的,但人们为了操作的方便,还是努力划定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或创造其指导原则。有人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可以在以下五方面考虑:第一,不能设想有一个适用于所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模式;第二,必须将企业看成是一个具有强烈的利润动机的经济组织,而不能期望企业可以在没有财务刺激的条件下,去完成非经济的目标。应该鼓励企业在解决社会问题的时候寻找赚钱的机会,但企业的表现主要以经济标准来衡量,社会责任可以补充但不能替代利润目标;第三,企业有责任纠正那些由它们引起的不良的社会影响。企业不应该无视外部成本来使利润“最大化”,而应当想办法使这些成本最小化;第四,社会责任因企业特点的不同而不同。企业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有很大差别,遇到的社会问题不同,他们的社会责任也不相同;第五,企业的经理们应该通过研究公共政策的总体框架来决定其社会责任。[11]无疑,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的发展是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的。不仅理念在不同国家有了不同的发展,而且,“有一种世界潮流鼓励企业自愿承担责任,现在这种潮流主要集中在工业化国家,但正在向全世界扩展。”[12]并且,美国等国的立法与判例已经在制度规则上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予以确认。 上述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发展,[13]在一定意义上,是在向人们揭示公司的社会性,或者是在向人们表示公司的社会组织体的一面。但是,人们对应否扩大企业社会责任一直存在争议。 赞成企业承担扩大的社会责任的人认为,“企业的基本目的就是积极地服务于社会的需要-达到社会的满意”。(注:Committee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SocialResponsibilities of Business Corporations New York:CED,1971,P.11.(参见乔治·斯蒂纳,约翰·斯蒂纳。企业、政府与社会[M].张志强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132.))主张雇员、顾客、债权人、供应商和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在的社区对于法人企业都有一种利害关系,并且,有权使其利益在公司决策中受到考虑。(注:1986年美国天主教主教会议的公开信《所有人的经济正义:关于天主教社会教义与美国经济的公开信》(参见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45.)。)他们的理由是:(1)企业是社会的产物,它们应当对社会的需求作出反应;(2)企业的长期自我利益是通过充满活力的社会责任来实现的;(3)履行社会责任是一种减少或避免公众批评的方法。[14] 反对者主张,企业有一个并且只有一个社会责任-使用它的资源,按照游戏的规则,从事增加利润的活动,只要它存在一天它就如此。并且认为,管理者只是企业所有者的一个雇员,他要直接对所有者负责,因为股东想尽可能多地创造利润,管理者的唯一目标就是如何达到这个目的。持此观点的人还试图告诉人们,如果一个企业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就是在扮演了经济角色外还承担了政治功能。这种混和的政治和经济力量由企业管理者来控制是很危险的。这两种力量应当分开。[15] 也有人综合了上述见解的合理成分提出了折衷的主张,认为,“仰赖传统的营利最大化的理论,并不能导致对于当今公司责任的提法的否定。在经营判断原则的框架之内,存在着许多可以将资金用于有价值的公共福利措施的机会。唯一的限制是公司政策必须与公司的长远利益有着合理的联系。”[16] 上述关于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发展和关于扩大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表明: 1.所谓公司社会责任,不论赞成者还是反对者,都是指的社会义务,是道德上的义务,不是法律义务。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是不需要争论的。“核心问题是一个基本问题,即公司仅仅是一个生产单位,还是除了生产单位外,它也是一个道德单位?例如,法国就认为公司拥有道德人格。由于公司在如此地改变社会,因此它也对社会负有义务。”[17] 2.公司社会责任即公司社会义务,主要涉及公司的利害关系者,如股东以外的雇员、顾客、债权人、供应商和公司所在的社区等。公司的行为应“有益于职员的,也有益于社区;有益于社区的,也有益于子孙后代;有益于公司所需要的洁净空气的,也有益于使世界人口保持健康的洁净空气。”[18] 3.人们要求公司履行社会义务,就是要求公司的管理者在进行决策时对利害关系者的利益予以考虑,以解决营利与公共政策之间存在的矛盾。换言之,“决策和行动的采取,至少部分地要考虑企业直接的经济和技术利益以外的原因。”[19] 显然,以上各点并非都是公司法的问题,但作为公司法的理念,以下几点是有意义的。 第一,公司的社会责任并没有改变公司的基本性质。如所述,公司应承担社会义务,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但讨论这个问题,无疑首先是将公司作为私法上的主体,唯恐其追逐私益而忽视所承担的社会义务。回到起始提出的问题,“公司是扩大了的个人,还是缩小了的社会?”回答是肯定的,公司是扩大的个人,而不是缩小了的社会。只是在特定意义上,公司才被作为社会实体。“也正是从这一点上讲,公司才被证明是一个社会学的实体:它成为被社会所关注的事物,以及由此往上,被世界所关注的事物。公司仅仅制造有用的物品和提供方便的服务已经不够了,同样重要的是它怎样去干这些事”。[20]强调公司是扩大了的个人,并非是将它作为一般的人,而是作为商人。因此,必须强调其营利性的一面,注意它与其他组织的差别。在中国,强调公司的营利性,有着更特殊的意义。1979年经济改革初期,许多外国专家称中国没有真正的企业。其理由一是中国企业普遍“政企不分”;二是中国企业没有自己的营利目标。在 计划经济体制下,不仅整个国民经济的任务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而且企业的任务也被描绘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显然,在当时,企业只有公益目标,没有私益目标。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改革一直是城市改革的中心环节,而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商事主体。如果我们基于强调公司社会责任的目的,而否定公司在私法上的地位和公司的营利性,岂不违反了改革的初衷吗?再者,公司追求营利并非与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相矛盾。正如有的学者所揭示的,“为什么利润却是公司最不可让予的好东西呢?答案是简单而引人注目的:现在的利润是未来开支的一种抵消物。这样考虑的话,积累一定合理数量的利润乃是一种必要的职责。”[21]如果没有公司营利目标的实现,恐怕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物质基础也就不存在了。 第二,公司法中的公司应致力于实现所有股东的权益,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并不伤害利害相关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上述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讨论,之所以有不同的见解,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公司的定位问题。前已述及,公司不可能逃脱作为社会实体的地位,强调其社会道德义务也主要基于此。就法律意义而言,公司在不同法律关系中有其不同地位,这是不容忽视的。就公司和所有利害相关者的关系,应涉及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公司与债权人(包括银行)的关系、公司与顾客的关系、公司与消费者的关系、公司与员工的关系、公司与社区的关系。无疑,公司与一般债权人、顾客的关系适用民法,地位平等,其利益均应受到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关系,应适用劳动法,依法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双方虽属平等主体,但基于消费者是弱者,消费者权益应处于优先保护的地位;公司与社区之间的关系,除主要依社会实体对待外,应依法保护相关利益,如公司的经营行为造成了社区的环境污染,基于对社区环境和居民利益的保护,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即公司与股东、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属于公司法律关系的范畴。由于股东是公司所有者的观点,至今还没有被颠覆,因此,在现有公司法的框架里,公司的第一位责任是服务于股东的利益,而作为第二位责任才承认对债权人、员工、顾客以及其他方面的责任。[22]但是,当股权的实现与债权的实现发生矛盾时,基于风险承担的原则,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应处于优先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问题。用共同的习惯语言来说,社会公共利益就是指那些广泛地被分享的利益。[23]显然,社会公共利益与前述的社会责任关系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履行社会责任(社会义务),就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但是,社会公共利益并不是上述主体利益之和,相反,它是独立于公司利益和上述主体利益的一种利益。在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下,在法益结构上除忽视公民、法人的独立利益外,还混淆了社会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区别。而理论与实践都表明,社会与国家、个人是相互区别的,即“社会成了与国家相对立的一个私人领域,一方面,它清楚地从公共权力中分化出来,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的风险之中,生活的再生产超出了私人家政的限制,在这个意义上,社会成为一种共同关心的对象。”[24]经过改革,不仅公民、法人的利益被通过立法肯定下来,而且,社会公共利益也作为一种独立的利益被肯定下来了。如1982年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与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1986年的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表明,社会公共利益已成为一种独立的利益。 在一些法学著作中,有时也可以发现“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同提法。但是,这是相互联系又意义不同的概念,不可等同视之。民法学家史尚宽在谈到“公益”时曾指出,“在日本民法不用‘公益’二字,而易以‘公共福祉’者,盖以公益易解为偏于国家的利益,为强调社会性之意义,改用‘公共福祉’字样,即为公共福利。其实,公共利益不独国家的利益,社会的利益亦包括在内”。[25]这表明,公共利益是上位概念,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同为并列的下位概念。当然,国家利益有时也包括一定的社会公共利益,但这多是在国家与国家交往之时。应该说,社会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相区别而存在是普遍的,而国家利益包含社会公共利益是特殊情形,不能因特殊情形而否定社会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分别存在的普遍性的价值。 公司法和经济法都承担着要公司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任务。但是,公司法和经济法的法益结构不同。作为宗旨性条款的公司法第1条明确地将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放在最前列。同时,作为对公司的要求,它同样必须遵守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表明,我国公司法与整个商法的宗旨一样。它虽然既保护商事主体的个别利益(个别主体的利益),也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但商事主体利益的保护放在第一位,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只是作为防止权利滥用的前提。同时,作为确认和规范政府适度干预经济之法的经济法,其宗旨是建立和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秩序。由于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往往不是某个公民、法人的利益,而是社会公共利益。换言之,它是通过侵犯社会公共利益,侵害市场经济秩序,而侵害公民、法人的个体利益的。经济法为实现其宗旨,不能不将社会公共利益作为第一保护目标。经济法的法益结构并非忽视公民、法人的利益,而是通过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进而实现对公民、法人利益的保护。这表明,公司法与经济法虽然要求公司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但两者的法益结构不同。经济法凸现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公司法则凸现了对私益的保护。前者,要求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是主动型的;后者,仅要求“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被动型的。 (二)公司法宜多采任意性规范,还是多采强制性规范? 公司法采用何种规范结构,这不是一个鲜为人知的问题。但是,在讨论公司法改革之时重提此问题还是有意义的。 1.公司法规范的静态结构 考察公司法的静态规范结构有两个层次: 一是在根本层次上,即是公法还是私法?学术界无争议,它作为商法的一部分,显然是私法。作为现代意义的公司法,应是“渗透着公法因素的私法领域”。[26] 二是具体层次的规范结构。对此,有二分法和三分法之别。所谓二分法,即认为公司法由任意性规范和和强制性规范构成。前者,“仅为 补充或解释当事人之意思,得由当事人之意思自由变更或拒绝适用者”;后者,“凡法律规定之内容,不许当事人之意思变更适用者”。[27]但作为与任意性规范相对称的规范的表述有所不同,有的直接表述为“强制性”规范或“强制性”规定;[28]有的表述为“强行性”规范或“强行性”规定;[29]有的则同时采用“强行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的表述。[30]可见,强制性规范(规定)和强行法是作为同一用语使用的。并且,无论是任意性规范,还是强制性规范,它们都是支撑私法自治的。即使是强制性规范,它“并不‘管制’人民的私法行为,而毋宁是提供一套自治的游戏规则”,仍不抵触私法自治的理念。[31]因此,不能简单地将公司法中的任意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作为识别其私法与公法的根据,也不宜将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一概视为公法化的表现。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学者,在基本坚持上述“两分法”的表述下提出了“强行性规范”,认为这种规范是“以改变人民行为为目的”的,且源于刑法和各种行政法。[32]显然,只是这种规范才可视为“公法”或公法化的表现。虽然,这一判断是针对民法的,但对于其特别法-包括公司法在内的商法也是适用的。 所谓三分法,是以“促进了还是限制了私人秩序为基础”,将公司法分为三部分规范,最为典型者是分为许可适用规范、推定适用规范和强制适用规范。这种规范结构主张者认为,许可适用规范“只有在那些可能受其影响的人选择适用它们时才起到管辖的作用”:“推定适用措施的适用不需要受其影响的人们采取确认步骤,不要求进行选择。但是,虽然推定适用规范自动适用于它们所管辖的行为,公司参与者在决定这种规范运作程度上享有相当的选择权”;强制适用规范对其管辖的行为自动适用,“但是受强制规范管辖的各方没有可以不适用这种规范的选择。”[33]在上述规范中,仅“强制适用规范”不得依当事人意思变更适用,属于“二分法”的强制性规范之列,而许可适用规范和推定适用规范则均属任意性规范之列。 2.公司法采行规范结构的总体趋势 无疑,公司法的上述静态规范结构并非今天才有的,但是,当今讨论公司法采用何种具体的法律结构是有意义的。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与管制的协调一直是人们不容忽视的课题。实际上,始于1979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在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中,就是不断地放松管制(或曰“规制缓和”、“政府适度干预”),扩大营业自由。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是分别适应管制与自由的要求的。其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结构,就是管制与自由协调的反映。可以说,1993年12月29日颁布的公司法所采用的具体的规范结构,反映的是当时经济体制中管制与自由协调的水平。而当时,宪法规定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9个月。如今,公司法已经颁布9年多了,放松管制、扩大营业自由的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以企业决定商品、服务价格为例,通过实施价格法,90%以上的商品和服务已实行市场调节价。1999年底,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农产品收购总额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政府定价已分别降为1.5%、1.9%、6.4%.显然,现行公司法的规范结构,即现行公司法中的任意性规范与强制性规范的比例状况,不能适应已经变化了的放松管制、扩大营业自由的情况。换言之,政府对经济的管制较1993年更加放松了,而公司法中强制性规范的比例并未降低。同样,公司的营业自由扩大了,但反映营业自由本质的任意性规范并未提高其比例。中国已于2001年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不论是引进外资,还是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力,都需要进一步扩大营业自由、放松管制。但是,自由与管制并不是对立的,也不是简单的彼此消长的关系,而是一种互动关系。与此相适应,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应该进一步减少,任意性规范应该进一步增加,这是一个不能避免的趋势。 3.公司法规范布局的选择 当然,不能将“强制性规范越少越好,任意性规范越多越好”的论断简单化。判断公司法规范结构的合理性,应以公司法规范布局的适当为标准。换言之,应首先确定公司法的内容构成,并在此基础上决定分别在多大程度上采用什么性质的规范,而不是笼统地确定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比例。 毋庸置疑,公司法的基本内容是组织法与交易法,[34]它们各有不同特征,对其规范的要求也各异,但正如有的学者所分析的那样,“从历史角度看,有关企业活动法部分,因属行为法,主要在规范企业活动中特定人相互间行为,本应尊重当事人意思,并以自由与迅速为依归,故大都采任意性规定;至于有关企业组织法部分,因属组织法,而企业组织健全与否,直接、间接影响第三人利益及社会安全,应以严格与确实为必要,故多采强行规定。”[35]这表明,公司法的规范构成是具有规律性的。一般而言,采用何种性质的规范,是与公司法所调整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和所规范的具体行为有着密切关系的。交易行为所发生的利害关系仅及于行为当事人,应尊重当事人自治,受个人法原理支配,其采用的规范应依当事人意思选择,故而宜基本采用任意性规范。公司组织及其运营所发生的社会关系,涉及公司治理是否健全,不仅及于当事人,还直接、间接地及于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甚至影响社会公众利益,受团体法原理支配,故而多采用强制性规范。进而言之,公司机关的构成、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成立、公司消灭等,尤其是其程序性事项,宜采用强制性规范。但是,也不应绝对化。公司组织法中属于“意思自治”决定的事项,特别是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调的事项,应采用任意性规范。至于公司法对其他行为的规定,则应基本上采用任意性规范,以实现交易的便捷、安全。 五、公司法改革的关注点之一: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结合中国公司法的实践,降低公司运营成本,这既是公司竞争的需要,也是公司发展的需要。目前,应解决两个问题: 第一,降低公司设立过多物质投入 1.降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现行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普遍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过高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将意味着过高的投资“门槛”,不利于调动出资人的积极性。由于中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实行国民待遇,因而目前实际存在的企业法多元化的状态,必将被企业法一元化的体制所代替。在此情况下,如仍实行“高门槛”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将不利于外资的进入。因此,应该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将现行公司法根据经营方式不同,分别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模式,改为一元化的模式。并且,将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调整到适当的程度。 2.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折衷授权资本制。现行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不仅存在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过高的问题,还存在着忽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的问题。换言之,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使有些公司在募足资本后,不能将资金充分利用起来,导致部分资金闲置或者用于非经营活动。有鉴于此,应该增加公司筹措资本的自由度,兼顾债权人利益、公司运营效率、公司运营安全的要求,仿效国外普遍的作法,实行折衷授权资本制。 同时,有限责任公司的实缴资本制也应总结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分期缴纳的经验,相应地改为认缴资本制。譬如,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确定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出资额,公司股东首次出资完成即可设立,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缴足。这种做法不同于现行公司法的法定资本制,也不同于授权资本制。因为,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不是股东会授权。 第二,减少制度规则为公司设立增加的成本 现行公司法不仅存在过多物质投入增加 公司成本的问题,而且存在制度规则增加公司成本的问题。因此,通过“松绑”而减少公司运营成本,是非常必要的。 1.公司设立实行准则主义。为简化投资设立公司的手续,公司法修改中应确认公司设立的准则主义,即公司依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而成立。这样,不仅可以减少规制公司设立的强制性规范,而且可以增加公司设立的透明度。当然,公司设立采用准则主义,并不是废弃政府的一切审查。它所废除的仅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公司法人成立的审批,而不是废除公司登记机关的审查。为保证公司的成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公司登记机关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其形式审查仍是必要的。从公司设立的特许主义到公司设立的行政许可主义,再从公司设立的行政许可主义到公司设立的准则主义。每一次过渡,都是在纠正市场准入的限制竞争中向前迈出一步。而公司设立的准则主义,应是在市场准入上反对限制竞争的一大飞跃。因为,它将给所有投资设立公司的主体以自由和均等的机会,而不给任何一个投资者以设立公司的特权。同时,由于设立公司的准则是载入法律的,最容易使社会公众知晓。因此,设立公司的准则主义极大地提高了公司设立的透明度,降低了不必要的成本。 公司设立采准则主义的同时,也应彻底改革公司法对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则。现行公司法关于“经营范围”的规定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司法的总则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公司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可以变更经营范围”。二是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要求将“公司经营范围”作为必须记载事项。因此,其关于“经营范围”的规定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我国台湾公司法也同样强调“经营范围”的意义,但只是将其称为“所营事业”而已。对此,学界的注意点不同。有的学者认为,此规定的目的性在于“保护股东之利益,以免公司负责人任意变更。”[36]有的学者认为,公司章程规定目的条款“系在决定公司之固有营业,一方面使公司之股东知悉自己之投资究应何种事业之风险;另一方面,使与公司为交易之第三人,不必怀疑其交易是否在公司之目的范围内。前者,以保护交易之静的安全(即保护股东之投资利益)为目的;后者以保护交易之动的安全(即与公司为交易之第三人之权益)为目的。”[37]还有的学者认为,该规定的意义在于“公司为此事业目的而设立,社员预想能完成目的项下的事业而出资,其目的事业的社会价值被登记机关认定而赋予法人格。”[38]以上表明,人们的关注点或保护股东利益,或保护债权人利益,或作为赋予公司法人格依据,或兼而有之。实际上,这主要是从应然的角度观察问题。毋庸忽视,章程是股东们依法定程序制定或通过的,如他们不愿意规定“经营范围”,其实并不妨碍保护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交易之第三人与公司之间交易的成立,应是基于对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在不守信用的情况下,规定经营范围也难以保护第三人利益。而在守信用的情况下,不规定经营范围,也可以保护债权人利益。何况,依靠第三人去调查公司的经营范围,与交易安全、快捷的要求是相悖的。再者,公司依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其登记机关依据的是民法规定的条件和商法(含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并非依据所登记的经营范围。因此,将“经营范围”作为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和法定登记事项,并没有特别的理论意义。就立法与司法实践而论,由于英美法系国家先后废除越权原则,目的条款对这些国家早已没有什么作用。在大陆法系国家,德国法不设依目的的限制规定;欧盟公司指令规定,即使公司机关的行为不属于公司目的范围内,公司也应受其约束;日本、韩国虽然规定章程的目的条款,但法院一直持扩大解释权利能力的立场;(注: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的国有企业领导体制,厂长(经理)拥有生产经营管理权、除由政府掌握的决策权之外的决策权和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我国学术界和审判实践以往一般认为,超越公司经营范围的行为应属于无效行为,但统一的合同法颁布以来,为了促进和保护交易,一般都采取从宽态度,即虽然公司超范围经营,但没有违反有关禁止经营领域的法律、法规,仍认定为有效。由此看来,公司经营范围不宜再继续作为公司章程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和公司设立登记中的必须登记事项,可考虑作为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和可选择登记的事项。这样,可以将经营范围从强制性法律规范规制的领域变为任意性规范规定的领域,将从政府关心公司经营与交易风险变为公司及其有关当事人关心公司经营与交易风险。当然,这不意味着政府对于公司经营范围完全不管,更不是消灭了政府对所有经营项目的审批,相反,法律规定特别需要审批的少数经营项目,仍可依法经过审批。但这种审批与公司设立的行政许可主义不同,它只具有营业许可的性质。 2.简化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则,突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我国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形式,其用意是让出资人根据自己的判断对两者作出选择。但是,现行公司法的规定,没有突出两者的差别,没有表现出有限责任公司是较股份有限公司简化的一种公司形式。譬如,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虽然实行了大小公司区别立法,但仍显得较复杂,其机构的构成、运作和每种机构的职权与股份有限公司几乎没有什么差别。对此,公司法应进行重大的改革。 六、公司法改革的关注点之二:改善公司治理,降低经营风险 如何使公司法改革满足降低经营风险的要求?当前的一个重点是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应强调: 一是有效性。现行立法已注意了组织机构形式,改革的重点应更强调其有效运作,实现其设立公司组织机构的目的。必须使公司的运营确实能实现公司利益,进而实现所有股东的利益,但同时不得侵害利害相关者的利益。 二是严格的监督。国内外的实践表明,监督不仅依赖于健全的组织和应有的权力,更依赖于实现权力的手段的设定。 三是高效率。公司组织的运营应能对市场的变化作出迅速的反应,应能迅速化解经营中的风险。 基于上述三点,公司治理必须在公司法的改革中实现以下转变: 第一,要实现从主要注重公司治理组织到注重治理机制的转变。中国现行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的组织给以了较多的重视,对公司的最高意思决定机关、经营意思机关、法定代表机关和经营管理机关,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对公司治理机制及其如何实现其机制的规定则显得薄弱。公司治理必须通过制度规则建立经营运营的效率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并相应地在董事、经理、监事的权利、义务中体现出来。 经营运营效率机制的核心是完善董事会,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功能。实践中,董事会的无机能化状态是很严重的:其一,董事会背离其业务执行与经营决策机关的性质,忽视其工作的日常性,仅仅注意其会议形式。其所以如此,重要原因之一是董事会构成不合理。董事本应由懂经营、有经验,且有时间、精力的人担任,但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的过程中有相当一些不 具备这些条件的人进入了董事会,“董事不懂经营”、董事远离公司的现象大量存在,而且有些董事把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形式简单等同,以为都是仅以会议的形式存在,使董事会偏离了日常业务执行与经营决策机关的定位,董事会的作用没有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其二,董事会对执行董事、经理的监督乏力,其监督职能未能很好实现。在公司的实践中,人们常批评“股东大会形式化”的倾向。但如果股东会形式化司空见惯,董事会再形式化,那岂不是回到了厂长(经理)负责制?(注:民法通则第3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显然这有悖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初衷。其三,董事之间的监督尚未建立起来。部分董事未尽其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或者不尊重全体股东的利益,甚至为其己利而牺牲公司利益,却得不到其他董事的有效监督。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中,必须使董事会真正成为常设机构。首先,应增加董事会会议的法定次数,确保实现经营决策的功能。其次,应使不便操作的规则更加便于操作。现行公司法规定,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这一规定,无疑是为了维护董事长的董事会会议召集权和董事会会议主席权。但在实践中,一些公司的董事长滥用董事会会议召集权和董事会会议主席权,本人不履行其职务,也不指定副董事长和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妨害了公司的正常运营。为了提高董事会的效率,防止董事长滥用职权,公司法应以必要的强制性规范,直接规定在上述情况出现时,由副董事长或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再次,改革公司代表制度。现行公司法的规则是采用法定代表人的制度,其特点是公司代表人具有唯一性,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负责人的范围是法定的。显然,这种制度不是公司法的创造,而是来源于民法通则。(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2002年1月9日)第49条。)但是,公司法将其极端化了,它将由法律或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变为仅仅由公司法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这种做法,注意了向公司之外表示意思的一致性,但忽视了公司经营的复杂性和表示意思的适时性。实践中,现代公司的经营大多是多元的,而经营所涉及的环节也是繁多的,公司所有对外的事务都由一个人代表,即使是一个贤人也是难以胜任的。所以,将现行公司法上的法定代表人制度即董事长为唯一法定代表人的作法改为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代表的制度,即不限于一人代表公司而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分别确定公司代表人人数,是适应现代公司经营要求的。 监督机制的重心是强化监督手段。其中,首先是使监事会能够实现其职权。包括赋予监事会聘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公司财务的职权,以使对董事、经理的财务监督成为可能。二是赋予监事会在特定情况下的诉权。现行公司法对监事会的规定,不仅没有规定监事会用尽公司内部监督资源的内涵,更没有规定一旦用尽公司内部监督资源,应如何有效实施监督。换言之,没有规定监事会何时可以请求司法介入,以实现监事会监督的宗旨。于此,一个不可忽视的公司法空白是,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会对其纠正而不能奏效怎么办?公司法实施的实践表明,当董事特别是董事长的利益和公司发生冲突,并因此而酿成诉讼时,董事长无法代表公司,也不可能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其他董事代表公司,只宜由监事会代表公司,以保护公司的利益。三是在强调监事会对董事、经理监督的同时,应健全董事之间履行相互之间监视义务的规则,譬如非执行业务的董事可对执行业务董事的监督,执行业务的董事有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的义务等。“监视”的实现,可以避免或减少董事会决策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行为。 激励机制的重点应是董事、经理报酬的区别性和董事、经理报酬与承担公司风险的关联性。前者,应使股东大会决定董事报酬和董事会决定经理报酬的规则不形同虚设,即根据董事、经理对公司业绩形成的不同贡献决定其不同报酬。这种区别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公司内部公平的表现。而平均主义地决定董事、经理的报酬,是不公平的。后者,应注意使董事、经理的报酬与承担的风险挂钩,报酬越高意味着承担的经营风险越大。 约束机制的核心是强化董事、经理的义务和责任。公司法关于董事义务的改革,应将重点放在对董事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的概括性规定上,强调董事、经理必须遵循诚信原则,真诚地以公司最大利益为出发点执行职务,谨慎、认真、勤勉地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董事、经理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董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拒不赔偿的,股东、监事会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建立代表董事(现行法为董事长)因重大过失致他人损害,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制度,以使董事长为自己的过错与公司共同承担损害他人利益的责任,也避免董事长滥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第二,要实现从重在引进国外公司治理制度到重在制度实效的转变 进入21世纪以来,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相继引进了一系列制度。其中,影响较大的是独立董事制度。现在,应进一步探讨如何使它产生实效。 (一)为什么引进独立董事制度?似乎这是一个迟到的问题。然而,正确地回答这个问题,对使独立董事制度产生实效是有意义的。同时,略去相关国际因素不论,这个问题只有在独立董事制度和传统的公司机关并列体制的监事会制度比较中才能得出结论。原有的监事会有两个久而未解决的问题:一是监事会成员的构成与实际产生程序有严重缺陷。公司法虽然规定了监事会的职权,但许多监事的素质不能适应行使法定职权的要求;同时,监事的实际产生程序,先天地使监事难于履行监督职责,譬如日本以往监事会的成员,是由社长提名的,并且,大多是没有被提名董事的人,甚至是当不上董事的人。如此产生监事会成员的人选,他们怎么可能对董事进行监督呢?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公司的实践,也与日本大体相同或类似。二是监事会不过问公司的人事与报酬,无法在必要的监督中制约董事们。面对监事会的缺陷,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改革监事会,使监事会成员的素质和实质产生程序适应监事会履行职责的需求;二是另起炉灶,解决监事会长期没有解决的上述问题。无疑,引进独立董事的作法就是选择了后者。但是,独立董事制度引进之后如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则该制度不能产生实效。 (二)独立董事必须独立。独立性是独立董事的生命。独立董事的独立,应主要体现在其独立地位上,强调其“独立于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独立董事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39]对特定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而不受他人左右。为此,必须认真对待以下问题。 1.独立董事如何提名?这是保证独立性的一个关键环节。董事会中已有独立董事并设置提名委员会的公司,无疑将由有独立董事参加的提名委员会提名。但初次实行独立董事的公司如何提名独立董事,这不仅对本次独立董事的选任有影响,也将对以后独立董事的选任产生重大影响。因为,一旦初次独立董事的提名有问题,由他参加的提名委员会就很难公正地做好以后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提名。基于此,有人提出应由中立性的组织提名,不应由具有支配地位的大股东提名,也不宜由董事会提名。譬如,由股东代表组成的初次提名委员会,按照“头数主义”原则投票,而不是按照“资本多数决定”原则提出。然后,交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无疑,这种方案是有参考价值的。 2.独立董事的报酬。这也是影响独立性的重要问题。显然,独立董事的报酬不宜与执行业务的董事等同对待。他们的报酬不宜过高,尤其不宜与公司业绩挂钩。因为,这样容易变得与公司有重大利益关系,影响其独立地位。当然,没有报酬或者过少,缺少必要的激励,无法使其真正负起责任。此外,报酬的发放也宜有利于中立性,譬如,有人建议上市公司应将发给独立董事的报酬交给中介机构,再由其发给独立董事本人。这种建议具有可行性。 3.独立意见的发表形式。《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 2001年8月16日)规定,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显然,这里的行使职权包括发表独立意见。这种做法,注意了董事会接受独立意见的方便,但忽视了独立董事的“合议”会使独立意见的独立性淡化,这无疑是和“独立意见”发表制度的本意相违背的。为保证独立董事意见的独立性,应该强调独立董事采个别发表意见的形式,不能将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变成集体意见。 (三)独立董事的法律基础。公司治理引入独立董事需有其法律基础,包括独立董事进入的基础和独立董事发生作用的基础,没有这种法律基础,独立董事不可能有效地发挥作用。我国公司法没有关于董事资格股份的规定,换言之,董事不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影响其成为公司的董事。这种开放式的立法态度,使独立董事进入公司董事会不发生法律上的障碍。但是,独立董事进入董事会如何发挥作用,尤其是如何发挥对其他董事的监督,还需要公司法提供其必要的规则。如上所述,应借鉴国外公司法经验,明确规定董事之间有相互监视的义务,作为董事之间相互监督的依据。同时,也使独立董事发挥对其他董事的监督作用,具有必要的法律基础。否则,即使引入独立董事,他们也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应有恰当的定位。公司治理是全世界范围内的复杂课题。不是单靠独立董事制度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因此,对独立董事的作用不能估计过高,应该给予其恰当的地位,发挥其恰当的、能够发挥的作用。国外的经验表明,独立董事的作用有二,一是顾问作用,二是监督作用。[40]就公司治理而言,应更强调其第二种作用,即主要是对执行业务的董事和经理的监督。 有人认为,独立董事是代表中小股东利益的。这是一种误解。无论是就公司制度规则而言,还是就公司理念而言,董事应是公司的董事,是代表全体股东利益的,而不应代表部分股东的利益。实践中,由于大股东的支配,导致部分董事仅反映大股东的利益,这是对公司理念的违反,属于应矫正之列。但是,矫正仅能通过对其他董事的监督,使董事会代表所有股东的利益,实现对大股东的制衡,而不是“矫枉过正”。即使制约大股东,也不是单纯依靠独立董事制度,还可以通过多种方法实现,比如有的国家采用累积投票制、限制表决权制等。 需要注意的是,有着独立董事制度传统的美国,其公司治理也并非完全靠独立董事。除了独立董事制度以外,美国还靠其它多种因素,如发达的证券市场。股东一旦发现执行董事、经理不追求股东利益实现,不代表公司利益,就可以选择“用脚投票”。因此,美国盛行公司收购。由于公司收购的成功,董事、经理就会被淘汰,而且,有多次这样“记录”的人,将在业内失去信任。因此,欲想使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还需要发展两大市场,即证券市场和经理人(实际上,还应包括执行董事)市场。 (五)处理好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关系 上市公司采用独立董事制度,是在现有公司法的框架内进行的。它不同于美国的公司组织机构,也不同于日本公司治理中的选择制。其根本点在于,公司仍设有监事会。依公司法规定,监事会具有监督董事、经理的职能,这是法定的、不可剥夺的。因此,如上述,在健全监督机制中应立足于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尤其是强调监督所有的董事和经理。而独立董事的监督只是在董事会的层面上,不能代替监事会的监督。在两者并存的体制下,独立董事应更侧重于决策过程的监督,如在经营决策中对关联交易等重大问题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更侧重于事后监督。当然,这种区分只具有相对意义,而不具有绝对意义。 第三,要实现从注意治理的实态资源到既注意实态资源又注意信息资源的转变“信息是现代经营活动的核心资源,是对经营行为进行充分评价的重要依据。”[41]在完善公司治理的讨论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资源是信息。然而,这一重要资源却被人们只重视(以组织机构为表现形式的)实态资源的倾向掩盖了。公司的信息属于公司,这是不容怀疑的。良好的信息传导机制,应该使公司的不同机关都能得到必要的公司信息。但是,公司的信息却被最容易接近信息的执行业务的董事、经理独占了。公司的实践表明,公司义务的执行和经营决策需要公司信息,处于监督者地位的人或组织更需要信息。没有信息,经营决策与业务执行无法进行。同样,没有必要的信息,监督就无从谈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显得如此重要,市场机制因信息不对称而失灵,政府监督因信息不对称而失灵,公司的监督机制也一样因信息不对称而失灵。就传统体制下的监事会而言,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其他国家和地区,其监督不力并不只因为其组成人员不合理,监督手段不充分,还在于缺乏监督所必要的信息。当董事会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提交监事会表决时,监事们往往赞成不能,反对也不能。如此尴尬,其重要原因就是信息严重的不对称。 如何在公司治理中重视信息资源的功能与作用?这里的关键,是尊重股东、董事和监事的知情权。为了使公司法上的监督机制真正发生作用,“股东有权获得任何他们希望了解的信息”,[42]董事有权从经理那里获得其希望了解的信息,监事有权从董事、经理那里获得其监督所必要的信息。就监事会监督的实效性而言,必须注意监事的知情权在行使监督权中的地位。美国学者曾按照美国法律背景和公司实践作过这样的分析,“作为公司董事,他们需要维护公司的利益、评价公司经营行为与管理绩效,因此他们有权以独立的方式获取所需的信息。公司股东的知情权只是通过董事会成员加以行使的,这种权利不受由公司经营作出的任何决议或政策的限制。”[43]这里告诉我们,在没有监事会的美国公司组织里,董事的知情权是以独立获取所需信息为保障的,并且,股东的知情权是通过董事会成员行使的。显然,这里的董事会不仅是作为经营决策机关,更作为公司对经营者的监督机关。而在我国现行公司法的框架内,股东实现其知情权有赖于通过监事会成员行使。换言之,监事会成员的知情权是股东知情权的延伸,而这种知情权则是行使监督权的基础,并且是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监督权的应有之意。为此,必须保证监事能独立获取监督所必要之信息。除董事会定期向监事会提交财务会计报告外,还应在必要时,要求董事会就其公司经营的重大问题或突发性问题向监事会报告。 引进独立董事后,要使独立董事真正发挥预期的作用,同样应该吸取监事会监督信息缺失的教训。否则独立董事也难以避免“花瓶”的结果。所以,独立董事的信息获得,应有制度上的安排。执行董事、经理有义务为其提供必要的信息。 七、结语 公司法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上述的分析、讨论只是管中窥豹。从总体而言,以下问题仍是值得注意的。 (一)公司法改革宜采取开放的思路。开放的思路应强调公司法改革的深度、广度,并广纳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公司法必须适应全球经济竞争的要求,这是公司法改革最基本的标准。面对这一标准,公司法的改革应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公司竞争力的提高,但不限于上述的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完善公司治理,降低公司交易风险。譬如资本制度,公司法的理念上一直坚持“资本三原则”。其实,这种理念如原封不动,已经很难指导公司法的改革。就多数国家和地区,法定资本制(或称资本确定制)早已为授权资本制或折衷授权资本制所代替,中国公司法面临如何借鉴这些国家或地区经验,告别法定资本制。资本不变原则,被一般人理解为公司资本不得任意减少,确实需要减少资本时应依严格程序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依此理解,资本不变实际上是资本依严格程序变更。资本维持原则似乎是现在唯一原样存在的一个原则,然而也质疑甚多。就上市公司而言,资本维持的信用早已在实践上通过强制信息披露由其公司净资产所显示的信用代替了。因此,需要对资本维持原则的功能价值作重新评估。即使是上述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也需要从不同结构上探讨。就公司自身而言,还有许多减低风险的法律措施值得研究,如公司重大资产的转让等。就公司和其他主体而言,减低经营风险不能变成非法地规避风险,尤其不能让控制股东等以公司为工具规避自己的风险,甚至欺诈债权人。因此,公司法人格否认的问题应纳入公司法改革的视野。 (二)公司法改革应注意总结实践中公司法的经验教训。从发生作用的规范而言,中国公司适用的制度规则,除了1993年12月29日颁布并经1999年12月25日修改过的公司法外,实际上还存在着实践的公司法。譬如中国证监会的一些规范性文件,有的具有政府部门规章的性质,有的尚不具有政府部门规章的性质。虽然,其中有一些规则被人质疑是否有权制定。但是,它确实是发生作用的规则。此外,一些公司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原则下,在章程中作出了一些有利于全球竞争的突破性的规定。这些,都可以经过总结,纳 入公司法的制定法规则,成为公司法的规范之源。 (三)公司法改革贵在“神”,但也应注意“形”。无疑,公司法改革是制度规则的改革,因而必须注意支撑公司法的精神,此即为贵在“神”。但同样不可否认,好的公司法精神需要以良好的形式加以表现,包括采用好的“公司法结构”和使用妥当的“语言表达结构”,此即应注意“形”。否则,即使好的公司法精神,也难以让人理解。譬如公司法第64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是,国有独资公司形式仅限于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采取。但条文的表述却是:“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用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由于这里使用了“应当”,谁还会理解为生产其他产品的公司或者特定行业以外的公司不能采用国有独资公司形式呢?显然不会。此外,公司法中的任意性规范与强制性规范不易从文字表述中分辨出来。至少是,同一种规范的语言表达结构尚存在差异。这些,虽属形式问题,但也应列入公司法改革的范围。 公司法论文:公司资本主义原则与我国公司法 摘要:公司资本被认为是公司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制度,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虽然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此种规定不符合现代公司法的发展潮流。废除资本确定主义原则,确立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是我国公司法未来发展的方向。因为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可以起到便利公司经营、加强公司董事会的核心法律地位以及促进商事经济繁荣的作用。 关键词:公司资本; 资本授权主义原则; 资本确定主义原则 一、公司资本的界定 公司法律制度归根结底就是公司的资本制度,公司法的基本目的就是为此种制度的有效运转和发挥作用提供法律上的构架[1](p.232)。正是由于公司资本制度在现代公司法中的重要地位,现代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极其关注并创设了一系列公司资本制度方面的规则。 在介绍这些重要规则之前,我们有必要对公司资本作出界定。资本(capital)一词来源于拉丁语中的“caput”,其本意为首(head)、首要的(principal)。在中世纪之前,一直是指与利息相对应或相区分的本金,仅适用于金钱借贷关系。进入16世纪,随着工商企业的发展,“资本”这一概念的内涵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股本开始逐渐成为“资本”的核心内容。[2](p.8)在现代社会,资本这一词语虽然在各种场合被人们频繁使用,但是,它的确切含义是什么,人们并无统一的说法。Gower教授指出:“资本一词含义众多,一种含义不同于另一种含义,即便在同我们密切相关的法律、经济和会计领域,人们也没有就其确切含义有一致的意见,不同的时期,人们使用资本来表达不同的概念,虽然其使用者并非总能承认此种事实。”[2](p.214)在公司法领域,人们在三种意义上使用公司资本这一词语:其一,认为公司资本是指公司的股份资本,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所取得的资金。大多数学者是在此种意义上使用公司资本的。一本权威的著作对公司资本作了这样的说明:“公司最初所从事的活动就是筹措资本,它实际上就是通过交换已发行的股份的方式聚集资金的过程。这样聚集的资金即为资本……由于公司被其股东所拥有,因此,公司的资本实际上是指公司股东冒险投入公司企业的那些金钱。”[3](p.256)其二,认为公司资本是指公司的股份资本和借贷资本,而不仅仅是指公司的股份资本。此种理论认为,公司资本除了包括公司股东的出资以外,还包括公司向其债权人借贷而来的那部分金钱,它们共同构成公司资本的有机组成部分。Cheeseman先生持此种观点,他认为:“公司需要为其经营活动筹措资本。公司最通常的方法是出售股票和债券。”[4](p.622)其三,认为公司资本除了股份资本,借贷资本以外还包括公司的收益。这是一种最广义的资本理论。在上述三种理论中,第一种理论为大多数学者所主张,他们仅仅将公司资本理解为是股份资本,而将借贷资本排除在公司资本之外。此种理论的优点在于它使公司资本同资本在法律上的含义协调起来,因为,在法律上讲,所谓资本实际上是指某一商事组织的财产价值超过该商事组织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的那一部分金钱。它实际上就是公司所有的具有流动性的价值。然而,此种理论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即它将公司股东的出资看作是公司资本的惟一来源,排除了公司债权人在公司资本中的地位,违反了公司资本制度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宗旨。本文认为,公司资本包括股份资本和借贷资本,虽然公司资本主要是由股份资本所组成。限于文章的篇幅,本文仅仅对公司的股份资本中的资本主义原则进行探讨。 二、现代资本主义原则的立法模式 在现代公司法中,关于公司的股份资本制度有两种立法例即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和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前一种立法例为传统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所采取,后一种立法例则为现代两大法系国家的公司法所采取。 (一)资本确定主义原则 所谓资本确定主义原则,也称为法定资本制度,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其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规定,并须由股东全部认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5](p.21)。在资本确定主义原则下,公司资本是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确定数额的资本,该种资本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全部由股东所认购和缴付,公司在设立之后要增加资本须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修改公司章程。资本确定主义原则最初为法国和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所创设,我国台湾地区旧的“公司法”也采取此种原则[6](p.227)。在现代社会,由于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具有保证公司资本真实、可靠,防止公司设立中的欺诈和投机行为,以及有效地保障债权和交易安全等优点,此种制度至今仍然为某些大陆法系国家,如丹麦、比利时等所采取[5](p.8)。 (二)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 所谓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是指公司章程所授权公司发行的资本总额无须一次性全部发行,公司可以仅仅发行其中的一部分股份资本,其余部分的股份资本何时发行,取决于公司对资本的需求程度,由公司董事会自由决定。在资本授权主义原则之下,公司的授权资本不同于公司的已发行资本,公司股东在认购公司的已发行的资本之后,也可以仅仅缴付其中的部分款项,而不必像资本确定主义原则那样一次性缴付所认购的全部股款。因此,公司的已发行资本又不同于股东所缴付的资本。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是现代英美公司法所采取的原则。在此种原则之下,公司“资本”有几种不同的含义,它或者指授权资本,或者指已发行资本,或者指已缴付的资本。 1.公司的授权资本 公司的授权资本也称公司的名义资本,是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授权发行的股份资本的总额。根据英美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设立之际,必须在其章程中载明公司已授权发行的股份数以及每一股份的票面价值,并将它加以注册登记。原则上讲,公司不得超出其授权资本的范围而发行股份,如果公司这样做,其股份发行无效,公司认购此种股份的人有权要求公司将其认购的股款返还给自己。[7](p.139) 2.已发行资本 公司已发行的资本是指公司授权资本中已被公司股东所认购的那一部分股份资本。根据英美公司法,公司的授权资本无须全部被其股东所认购,公司只要对其股东发行一部分授权资本,公司即可成立。[8](p.207)在此种情况下,公司未发行的股份,在公司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发行。 3.已缴付资本 公司已缴付资本是指公司的股东已实际缴付的股份资本,它是公司已发行股份资本的一部分。根据英美公司法,公司股东认购了公司已发行的股份以后,无须一次性缴纳全部股款,他可以仅仅缴付部分股款,其余未缴付的股款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对股东提出缴付股款要求时始予以缴付。根据英国1980年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公共持股公司在发行股份时,至少要求其股东缴付其股份面值 的1/4,如果是溢价发行的股份,其超过股票面值的部分(溢价)必须全部缴付。 (三)折衷资本授权主义原则 在历史上,资本确定主义原则曾为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所实行,而在现代社会,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则放弃了或有条件地放弃了公司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并采取了英美公司法所实行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根据日本商法第166条的规定,公司设立之时,公司股东仅需认购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4,其余未认购的股份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加以发行。根据法国商事公司法第75(2)条的规定,公司在发行股份时,如果股东是以货币方式认购股份,则他们在认购公司股份时至少要缴付股份面值的1/4,其余股款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在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的5年之内一次或分次缴付。欧共体部长委员会在1977年所颁发的有关欧共体的公司法指令要求欧共体的成员国在其公司法中规定资本授权主义原则,认为,如果公司是公共持股公司,则公司的已授权资本总额不得少于25 000的各成员国现行货币单位,那些以现金认购公司股份的人首次所缴付的股款不得少于所认购的股份面值的25%.参见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for 1979. No. L. 2611. 同英美公司法所实行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相比,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所采取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是不完全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或者说是折衷意义上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它同英美公司法所实行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的区别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其一,根据英美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公司的授权资本无须全部发行,公司可以仅发行其中的部分股份资本,而在大陆法系国家,一些国家的公司法要求公司设立之际,必须全部发行其授权资本,不允许公司分次发行其股份资本。如法国商事公司法第75(1)条规定,公司资本必须被全部认购。这样,在大陆法系国家,授权资本同已发行资本并没有什么区别。其二,根据英美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公司股东认购了公司已发行的股份之后,在理论上他可以仅缴付一定的股款,未缴付的股款可以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而缴付,法律并没有对此规定年限限制;而根据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股东未缴付的股款必须在公司设立以后的一定年限内缴付。 三、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的优越性 同资本确定主义原则相比,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有其优越性,表现在: (一)公司资本授权主义符合公司实际,满足了商人的客观要求 公司作为从事商事活动的经济组织,虽然离不开公司的资本,但是,公司实际所从事的商事活动有时同公司的资本没有必然的关系。公司只要维持与其经济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本即可满足公司的正常需要。公司资本如果多于其经营规模的需要,虽然对公司债权人保护有利,但却是对有限的资本的浪费。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股东希望仅缴付部分股份资本即可从事商事活动。公司法考虑到商人的此种实际情况,允许分批发行或认购股份以满足商人的要求。而如果采取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因公司法要求公司在设立时即全部认缴已发行股份的股款,公司的资本可能没有全部用于公司事业的经营,从而造成资本的浪费。在资本紧缺的时代,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可以确保资本的有效运用。 (二)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更便利公司的经营活动 根据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公司的授权资本已经记载在公司章程中,当公司因为经营活动而需要获得资本时,公司即可将授权资本中未发行的股份加以发行,从而取得所发行的股份价值,公司无须经过繁复的程序修改公司章程,之后再去发行股份。而如果实行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则当公司需要新的资本时,公司必须首先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去修改公司资本条款之后,才可以获得所需要的资本。而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复杂,需要遵行各种严格的程序。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的修改规定了哪些程序,取决于各个国家法律的规定。我国学者在论及公司章程的修改时,仅仅论及公司股东会对公司章程修改行为的决议,而很少论及公司董事会对此种决议的通过以及公司法对持异议股东的法律保护。在现代两大法系国家,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历4个程序即董事会的决议、股东会的决议、小股东的法律保护以及公司修改章程的登记。因此同公司资本确定主义原则相比,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更能确保公司组织快捷、方便和灵活地开展商事经营活动。 (三)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加强了公司董事会的核心地位 现代公司法区别于传统公司法的重要特点在于公司董事在公司法中的地位。在传统公司法中,公司董事仅仅处于附属地位,是公司股东会决议的消极执行机关;现代公司法改变了此种理论,确立了公司董事的核心法律地位。此种核心法律地位的表现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公司董事一般性管理权的享有、公司董事权的不受限制性、公司董事的自我持续的管理以及公司董事法律责任免除途径的增加等[9]。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将公司未发行股份的发行权和未缴付股份的股款的催缴权授予公司董事会,使此类权力成为公司董事所享有的一般性管理权的重要部分,公司董事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权衡公司的各种利害关系,自由行使此种权力。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使公司董事会的权力大大加强,确保了公司董事会的核心法律地位,符合现代公司法的发展潮流。 (四)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便利了公司股东的投资,促进了商事经济的繁荣 公司法的重要作用之一是刺激投资人的投资积极性并因此而促成商事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是公司法此种作用得以发挥的重要因素。根据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公司股东在认购了公司已发行的股份之后,仅需现实地缴付部分股款,其余股款可以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加以缴付。如果公司经营没有实质性地发生改变,公司股东在很长时期内可以持有他没有缴付的股款,并将它们投资到其他公司。而如果采取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则公司股东所认购的全部股份的股款均需一次性足额缴付,公司股东面临的风险极大,其投资多样化得不到保障,影响了股东投资积极性和商事社会的繁荣。可见,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刺激了股东投资的积极性,分散了股东的投资风险,对于商事经济之繁荣具有重大的意义。 (五)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可以有效地预防公司被收购的危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时常面临被收购的危险,公司采取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对于此种危险的消解有重要影响。根据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当公司敌意收购要约人通过收购公司大股东的股份而要将公司吞并之时,公司董事会如果认为公司收购不利于公司的最佳利益,他们可以为了公司的利益而发行未发行的股份,并因此而改变公司股东之间的地位,使原有大股东成为小股东,使某一小股东成为公司大股东,并因此而使收购者的收购行为失败。而如果实行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公司被敌意收购的可能性极大,因为,当公司面临被收购的危险时,董事会无法通过及时、快捷发行股份的方式改变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无法采取资本授权主义原则下董事会经常采取的防止公司被收购的措施。 (六)实行授权资本制可以为公司更方便地筹措资本提供便利 根据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公司的名义资本已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当公司在经济危机期间需要资本时,公司董事会可以不经过股东会的批准,修改公司章程以及登记公司章程等繁琐的程序而直接决定发行股份以取得所需资本。而实行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公司在急需资本时则必须经过这些繁琐的程序,否则,它很难及时地、快捷地解决所面临的资本问题。 四、我国公司法所应规定的资本主义原则 (一)我国公司法所采取的资本确定主义原则 我国公司法采取何种资本主义原则?我国公司法第23条和第7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或实收股本总 额。同时,依据我国公司法第35条、第27条、第82条、第91条和第94条,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均应在缴足出资或股款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才能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设立登记。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资本采取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公司的注册资本既等于发行资本也等于已缴付资本[5](p.25)。公司法不允许公司在设立时仅仅认购部分股份或者仅仅缴付部分出资,只有外商投资企业有例外。 (二)我国学者所主张采取的资本主义原则 在我国,学者对公司法所应当采取的资本主义原则并无统一的意见,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主张,有人认为我国公司法应当坚持严格意义上的法定资本主义原则,因为此种原则使公司资本确定、真实,对于公司债权人的保护是强而有力的;有人认为,我国公司法应当废除严格意义上的资本确定主义原则而采取英美公司法的授权资本主义原则,因为,此种原则使公司可以最大限度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刺激公司投资人的投资积极性;还有人认为,我国公司法应当采取折衷资本授权主义原则,认为此种资本主义原则吸收了资本法定主义原则和资本授权主义原则的优点,克服了两种资本主义原则的缺点,代表着公司资本制度发展的方向,因此,“从长远来看,折衷资本制是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所应考虑和借鉴的一种立法模式”。[2](p.25)本文赞同此种观点,认为我国公司法应当废除资本确定主义原则而采取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因为,同资本确定主义原则相比,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具有上述众多的优越性。 (三)我国资本授权主义原则的立法模式 在我国,问题不在于我国公司法是否应当废除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和确定资本授权主义原则,而在于我国公司法应当采取什么形式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有英美法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和大陆法的折衷式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我国公司法应当采取哪一种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本文认为,我们既不应采取大陆式的授权主义原则,也不应采取完全英美式的授权主义原则,而应吸收两者的长处,形成更加科学和合理的资本授权主义制度,此种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既要满足公司的实际需要,又能兼顾公司债权人的法律保护。 所谓能满足公司的实际需要,主要是指此种资本授权主义原则不应像我国现行公司法那样将公司的已发行资本等同于已缴付的资本,不承认授权资本,而应当允许公司在其章程中载明公司希望发行的资本总额即授权资本,之后允许公司实际发行一部分股份,并根据公司的目前规模和事业性质而要求公司股东缴付部分认购款项。这样,在我国公司法中,公司的股份资本也应当包括不同类型的资本:授权资本、已发行资本和已缴付资本。这一点同英美资本授权主义原则相同而不同于大陆法系国家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 所谓能兼顾公司债权人的法律保护,是指此种资本授权主义原则不应完全无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而应当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作为自己的基础,因为,公司资本是公司债权实现的一般担保,公司资本不充足,则公司债权实现的一般担保即受到影响、发生动摇甚至完全崩溃。基于公司债权实现的一般担保的需要,我国公司法可以考虑三种必要的制度: 其一,公司股东虽然在公司设立之时有权仅仅缴付所认购的股份的部分股款,但此种已缴付的股份资本必须占股东所认购股份资本的一定百分比,此种百分比是公司法所强制规定的,公司章程不得加以修改,公司董事会不得行使自由决定权加以变更。根据两大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参考我国台湾地区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第一次缴付的股份资本,以不得少于其所认购的已发行股份的1/4为宜。 其二,最低资本的需要。公司全体股东所缴付的已发行股份的资本总额不得少于公司法所规定的最低资本的要求。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参考两大法系国家的最低资本制度的要求,我国公司法所要求的此种最低资本可以分两种情况加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此种最低资本为5万元,股份公司的此种最低资本为50万元。必须指出,本文此处所谓的最低资本不同于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3条和第78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全体股东实缴的股份资本,其最低注册资本根据所设立的公司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是有限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分别为10万、30万、50万元。如果是股份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为1 000万元。由于我国公司法没有实行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因此,上述资本制度实际上将最低注册资本等同于已发行的资本和已缴付的资本。而本文所论及的最低资本并非是公司的注册资本,而是指公司股东第一次所缴付的股份资本总额所应达到的要求,它以公司股份资本分成授权股份、已发行股份资本和已缴付股份资本三种类型作为前提,实际上,此种意义上的最低资本是指已缴付的股份资本。 其三,未缴付的股份资本的缴付。英美公司法所践行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并没有对股东未缴付的股份资本的具体缴付时间作出规定,认为此种未缴付的股份资本何时缴付取决于公司董事会的自由裁量;而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则对董事会的自由裁量权作了限制,认为董事会有义务要求股东在一定期限如5年之内缴付未缴付的股份资本。本文认为,英美法的立法例不利于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因为,如果将未缴付股份资本的催缴权完全不加限制地授予给公司董事会,则公司在经营不善而破产时,公司要求股东缴付其未缴付的资本时,公司股东也许无力再缴付股份资本。 公司法论文: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 内容摘要: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是美国言论自由研究领域中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课题,它在产生根源上与美国传统的言论分层理论密切相关。由于最高法院未对商业言论进行严密的定义,如同耐克案所显示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背景之下出现的公司法人的混合言论难以得到合理的调整,从而导致了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问题的产生。公司法人言论自由包含了商业言论与政治言论划分的合理性、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的调整等诸多问题,有待学者对其进行更深一步的探究。 关键词:言论分层理论,公司法人言论,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 导言 众所周知,美国最高法院在审理言论自由的案件时存在着依其内容的不同将言论划分为不同的类别,例如政治言论与商业言论,并对不同类别的言论给予不同程度保护的做法。其中政治言论被认为是高价值言论而受到了最高的保护,商业言论则被认为是低价值言论,一度甚至被排除在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之外。这就是所谓的“言论自由分层理论”。然而,近年来在美国出现了一种新的言论类型,这种言论类型的划分标准却并不是言论的内容,而是作出言论的主体。这种挑战传统言论分类标准的言论类型一俟出现就引起了研究第一条修正案的学者们的高度重视,最近更是凭借Nike v. Kasky一案吸引了众多知名学者为其贡献其学术智慧。这就是公司法人言论(corporate speech)。公司法人言论的出现直接导致了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问题的产生,本文的任务就是对这一美国言论自由研究领域的新课题作一系统介绍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一定程度的探究。 一、美国言论自由分层理论 言论自由自 6、70年代以来在美国一直得到了极高程度的保护。根据最高法院历经多年的探索所总结出的一套审判第一条修正案案件的原则,其对言论自由一般仅允许“内容中立”的限制,除非根据利益平衡的检验原则政府能够证明它对某一言论进行限制促进了重要的,或实质性的政府利益并且这一利益与压制言论自由无关、对言论自由所实施的附带限制与促进政府利益相比不那么重要。 据此,言论自由在公民权利体系中居于基本权利的地位,甚至是憎恨言论(hate speech)也能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实际上,美国学者米克尔约翰就曾明确提出过应对言论自由给予绝对的保护。那么言论自由何以能得到如此高程度的保护呢?这与言论自由在美国学者眼中所具有的价值具有直接的关系。 根据 Tushnet等学者的统计,美国言论自由研究领域中形成的有关言论自由哲学基础的学说主要有三种:追求真理说(著名的“思想市场”理论即属于此类)、自治说和自我实现说。追求真理说以霍尔姆斯和布兰代斯为代表,主张“吾人所欲求的至高之善唯有经由思想的自由交换,才比较容易获得,——亦即要想测试某种思想是否为真理的最佳方法,就是将之置于思想竞争的市场上,看它有无能力获得认可”,因此不到最后关头,政府绝对不应插手这一进程。自治说的主要代表则是绝对主义者米克尔约翰。米克尔约翰主张,言论自由实际上所保障的是人们参与自治(self-government)的权利;因为言论自由,确切的说是公众对公共事务的自由讨论是保证投票者获取足够的智识以及情报(information)以便在投票中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的途径之一。因此,正如选举权不应受到限制一样,言论自由也不应受到限制。自我实现说则以Emerson、Redish等人为代表。其中,埃默森教授认为言论自由通过不受拘束的表达和交换信念及观点来发展个人的思想从而达到个人的自我实现;Martin Redish则认为言论之所以是不可侵犯的,是因为它培育了民主政治所追求的价值——个人对影响生活的决定的控制及个人的“人的才能”的发展。其中很难说哪一种在言论自由研究领域中占有主导的地位;可以说这三种学说共同对美国法院关于第一条修正案的判决发挥着指导性的作用,只是在不同的时代侧重点有所不同而已。具体说来,自治说在早期影响较大,自我实现说在较为晚近的时候则发挥着比较重要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这三种学说虽然着眼点不同,但强调的都是对言者(the speaker)利益的保护。 那么根据上述理论,是否所有的言论都应该得到第一条修正案完全的保护呢?首先,根据米克尔约翰的自治理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是否定的。由于米克尔约翰论证言论自由价值的立论基础是社会契约论,因此他认为言论自由是公民的一项政治权利,只有与公共事务有关的“公言论”(public speech)才能够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除此之外的其他言论都不在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之内,而只能受到第五条修正案的保护。而根据追求真理说和自我实现说,也只有对获致真理和实现自我价值,特别是与实现民主相关的价值有促进作用的言论才能够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据此,最高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根据言论的内容将言论划分为高价值言论——政治言论(或公共言论)和低价值言论——商业言论。只有能够促进言论自由价值实现的高价值言论——政治言论才能够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全面保护。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在美国宪法学界可以说对这一点已经达成共识:制定第一条修正案的目的即使不是完全的也是绝大部分的是为了保护与公共事务有关的言论。以此为基础,最高法院总结出了言论自由分层理论,即:言论应根据其内容划分为政治言论(或称非商业言论、公共言论)与商业言论,政治言论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全面保护,对商业言论则采取与政治言论完全不同的保护原则。 至于对商业言论具体采用什么样保护原则,不同的时代做法有所不同。具体说来,可以以1976年的Virginia Board of Pharmacy v. Virginia Citizens Consumer Council, Inc.为标志分为两个阶段来认识商业言论的保护原则。1976年以前,商业言论基本上被排除在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之外,其中最高法院更是在1942 年的Valentine v. Chrestensen一案中明确宣布联邦宪法没有限制政府调整纯粹的商业广告,从而以判例的形式将商业言论从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内排除出去。而在 1976年的Virginia Board of Pharmacy案中,最高法院宣称,即使商业广告注重的是纯粹的经济利益,也不排除其应受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从而第一次将商业言论纳入了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之内。而最高法院作出这一判断的根据在于:就具体消费者而言,他从商业信息自由流通中所获得的利益即使不大于,至少也不少于他在日常的最迫切的政治讨论中所获得的利益。此外,就整个社会而言,商业信息的自由流通也具有重大的公共利益。由此,最高法院就将商业 言论与对公共事务的讨论联系起来了。而1980年的Central Hudson Gas Electric Corp. v. 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 of New York案则标志着最高法院对商业言论新的保护原则的成型。在本案中,最高法院形成了四步分析法来审判商业言论案件:第一,必须确定表达是否受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而商业言论要受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至少必须涉及合法活动,并且不能误导公众;第二,所主张的政府利益是否重大;如果以上两个回答都是肯定的,第三,确定调整是否直接促进了政府主张的利益;最后,确定政府这一调整是否大于促进这一利益之必需。由此,商业言论被正式纳入到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之内。但是相比于政治言论,商业言论仍然被认为是仅仅具有“低价值”的言论,它只能得到法院较低程度的保护,一旦商业言论被证明是虚假的、误导的或者是鼓励非法活动的,法院仍将准许政府对其进行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明确了商业言论的“次等”地位的分层理论中存在着一个较为致命的缺陷,那就是最高法院至今未对“商业言论”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司法实践中仅仅形成了一个对商业言论的模糊的认识,那就是所谓商业言论是“纯粹意在商业事务”的言论。正是由于缺乏对商业言论的准确定义,因此虽然最高法院并未将商业言论定义为公司法人作出的言论,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将商业言论等同于公司法人所作出的言论的倾向。 其导致的最终结果就是公司法人实际上在言论自由领域中成为了受到歧视的主体。 二、一种新的言论类型:公司法人言论 近年来,由于公司法人不仅仅在推销产品上发表自己的言论,还在劳工政策等公共事务甚至是竞选事务上发表自己的看法,因此在实践中出现了一种新的言论类型——公司法人言论(corporate speech)。公司法人言论这一新的言论类型的出现主要与三个案例有关:First National Bank of Boston v. Bellotti,Pacific Gas Electric Co. v. Public Utilities Commission of California以及Nike, Inc. v. Kasky案。在Bellotti案中,法院指出在民主社会中言论对为公众提供情报的作用并不因其来源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在Pacific Gas案中法院则指出,公司法人所作出的与选举无关的政治言论不得仅仅因其公司法人的主体性质而受到限制,并且主张公司法人也应该与公民一样拥有“说与不说”的自由。也就是说,从这两个案件开始,法院开始在裁决言论自由案件时对公司法人这一主体性质进行考虑,公司法人言论由此开始进入法院的视野。当然,仅凭这两个案件还不能说最高法院已经形成了对待公司法人言论的成熟的原则。正如后面将要指出的,近年来最高法院在对待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的态度上日趋严厉,这与Bellotti案和Pacific Gas案的思路很难说是相一致的。而公司法人言论正式成为一种独立的言论类型可以说还是始自于2003年的Nike, Inc. v. Kasky案。 耐克案虽然发生于2003年,但案由却可以一直追溯至1996年。在1996-1997年间,多种媒体广泛报道了耐克公司在东南亚的分公司虐待劳工的新闻。作为回应,耐克公司通过向各大学校长及体育运动管理当局邮寄信件、宣传品以及在各家报纸上刊登公开信等形式对上述报道进行了反驳。1998年,Marc Kasky向旧金山高等法院对耐克公司及其5名管理人员提起了诉讼,指其上述行为违反了该州消费者保护法有关禁止虚假广告和不正当竞争的规定。针对 Kasky的指控,耐克以言论自由为由提出了抗辩。基于言论分层理论,本案的焦点就集中在了耐克有关言论的性质判断上。如果法院判断其为政治言论,则耐克的言论将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Kasky的指控也就将被驳回;相反,如果法院判断其为商业言论,那么根据虚假的商业言论不受第一条修正案保护的原则,耐克就将在本案中败诉。法院在第一审和上诉审中都作出了对耐克公司有利的判决,其中加利福尼亚州上诉法院明确裁定耐克的言论为“非商业言论”。但是,在案件被Kasky提交到州最高法院之后,加州的最高法院却以4-3的比例推翻了前面的判决,裁定耐克的言论为商业言论。在这种情况下,耐克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诉,这就是引发了公司法人言论自由问题争论的Nike, Inc. V. Kasky案。 几乎自最高法院同意受理该案之日起,耐克案就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该案之所以受到高度的关注,其原因主要就在于本案所涉及的耐克言论性质模糊不清,如何定性非常困难。通常在认定商业言论时的依据有三:出于经济动机;以广告的形式;针对某一产品。耐克公司的言论却不同于以往的商业言论而具有某种对公共事务进行讨论的外表——耐克在媒体上所宣传的或表达的是耐克公司在海外的劳工政策,而这一言论的内容可以说是与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存在密切的关系的。因此,耐克案可以说是为最高法院解决精确划分商业言论与非商业言论以及形成一个针对公司法人言论的初步原则的问题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最高法院在耐克案上也就被寄予了很高的期望。然而,最高法院的判决却是令人失望的:它不仅回避了公司法人言论自由的问题,而且回避了对商业言论进行定义的问题。最高法院以本案所涉及的新问题尚不成熟为由,拒绝对耐克言论的性质作出判断,从而在事实上支持了加州最高法院的判决。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最高法院维持了加州最高法院的判决,但是最高法院在声明由于这一新问题尚未成熟而拒绝对其作出判断的时候所给出的理由正是这个案件涉及的是由商业言论、非商业言论和与公共问题有关的言论组成的混合言论,这也就相当于承认了耐克案中涉及的言论在性质上与传统商业言论案件是存在差别的。 那么,公司法人言论何以能成为一种独立的言论类型?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商业言论定义不明确以及混合言论的出现。正如上文中所论及到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法人(大资本)日益参加到社会活动中来,其表现形态就是公司法人日益倾向于在社会事务乃至政治事务上发表自己的观点,而其主体因素又决定了这样的言论通常混合着商业言论(广告)的因素,从而最终导致了混合言论的出现。实际上,早在Valentine v. Chrestensen案中就已经出现了混合言论,只是这种简单形式的混合言论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之下并未引起法院和学者的重视。耐克案引起学者广泛关注的现象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混合言论在当代社会中已经成为了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如何对其进行调整已经成为了法院和学者无可回避的问题。 仔细考究之下,公司法人的言论可以分为三种:商业言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和普通的政治言论。其中,商业言论实际上是一种与言论主体性质无关的言论类型,但实际上通常与公司法人这一主体相联系。最高法院对商业言论已经形成了成熟的保护原则,并且在近年来表现出了提高对商业言论保护的趋势。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和公司法人的普通政治言论则与言论主体的性质具有直接联系,其中法院对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采取了严厉的限制原则,而对其他政治言论在原则上则给予同个人言论相同的保护。由于上面提到的混合言论就是因公司法人的普通政治言论和商业言论 之间界限不明而产生的,因此,实际上公司法人的普通政治言论也难以真正得到和其他主体相同的保护。由此可以说,公司法人的言论在整体上都是受到“歧视” 的。这就使得公司法人的言论具有了特殊性而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类别。 如同上文中所提到的,美国言论自由传统理论中只存在根据言论内容对言论进行的分类,而公司法人言论却是依据言论主体的性质进行的分类,因此这一新的言论类型的出现与传统理论之间天然地存在着紧张关系,这也就决定了公司法人言论自出现之日起就对言论自由研究提出了许多问题。 三、公司法人言论自由研究领域的主要问题 总结美国学者研究公司法人言论的主要成果,我们可以发现公司法人言论自由研究领域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将言论划分为商业言论和政治言论是否具有合理性?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是否应该受到严厉的限制?公司法人是否同个人一样享有言论自由?最后,公司法人言论是否构成一个独立的类别?或者说,公司法人言论在性质上与个人的言论相比是否存在特殊之处? 如同上文中所分析的,导致公司法人言论这一新的言论类型产生的一个直接诱因就是最高法院没有对商业言论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从而致使法院对于公司法人的混合言论难以进行合理的调整。针对这一症结,有学者呼吁最高法院应以耐克案为契机明确商业言论的含义。然而,更多的学者则对最高法院对言论进行分层、对商业言论和政治言论给予不同保护的做法提出了质疑。 实际上,从美国近年来的判例中我们可以发现,最高法院对于商业言论的态度越来越趋向于缓和,商业言论在最高法院得到了越来越高的保护。近年来商业言论案件在最高法院保持着令人惊奇的胜诉率:在24件商业言论案件中,法院仅仅对其中的5件作出了允许政府对商业言论进行限制的裁决。我们知道,美国法院调整商业言论的原则成型于Central Hudson案,然而在最近的判例中已经出现了明显的抛弃Central Hudson原则的倾向。在1993年的City of Cincinnati v. Discovery Network Inc. 案中,最高法院就首次正式拒绝了商业言论只具有低价值的说法 ;而在1996年的44 Liquormart, Inc. v. Rhode Island案中,法院更是拒绝了政府对商业言论所作的“家长式”的监控,肯定了商业言论对于听者的价值,并且特别强调真实的和非误导的商业言论应受到第一条修正案充分的保护。 44 Liquormart案之后就有学者指出商业言论从此再没有理由被当作另类的言论看待,而应该和政治言论一样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全面保护。 商业言论之所以受到法院越来越高的保护与学理上对言论自由和商业言论认识的变化有关。首先,法院改变了商业广告对于公共利益毫无价值的看法,认为在当今自由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由于资源的分配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无数个人的经济决策决定的,因此这些决策是否明智、是否获得了充分的根据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这样,商品信息的自由流通也就对于言论自由具有了独立的、不可忽视的价值。其次,最高法院之所以在允许政府限制商业言论上采取比较宽松的态度,也是出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考虑。法院担心如果给予商业言论以充分的第一条修正案保护会损害消费者和政府两者的利益,因为消费者将无法摆脱不实、误导或欺骗性的商业广告,而政府也将无法惩治这些商业欺诈。然而,近年来,法官和学者都对这种看法提出了质疑。有意见指出,即使是对商业信息也应该同其他信息一样相信消费者甄别对错的能力,而不应该允许政府对商业言论进行“家长式”的管制。最后,最高法院提高对商业言论保护也与由保护消费者利益转向保护言者的利益的动向有关。由于因商业言论而受到限制的主体多为公司法人,而公司法人在经济上又具有优势地位,因此法院认为公司法人因言论受到限制而可能遭受的不利影响较小。这样,在商业言论案件中,法院往往强调作为弱势的一方的消费者的利益,而忽视了公司法人作为言者的利益。进入90年代之后,法院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商业言论的言者的权利保护上,从而提高了对商业言论的保护力度。 在这种背景下,学者们自然对法院的言论分层理论提出了质疑,并且主张既然商业言论对促进言论自由的价值同样发挥着作用,商业言论同样事关公共利益,那么最高法院就应该对商业言论给予同政治言论相同的保护。 而与最高法院提高对商业言论的保护相对应的,是最高法院对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日趋严厉的态度。根据1978年的Bellotti案,最高法院对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的态度是:不得因其言论主体性质的特殊性而对其予以限制。但是自80年代末开始,法院出于防治政治腐败的原因转向允许政府对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这一限制的范围被最高法院限定为含有明显的鼓吹内容的言论。进入21世纪之后,最高法院更是在2003年的 McConnell v. FEC案中支持了一个全面禁止公司法人运用公司财产对竞选发表观点(实际上就是竞选广告)的法令,这一法令与传统限制不同的是,它并不考虑被限制的言论是否意影响竞选,只要提到了候选人的名字,言论即可被禁止,这样就使得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受到了政府高度的限制。 法院之所以允许政府对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进行高度限制,其主要理由就在于:公司法人在竞选中运用巨额的公司财产的行为并不是对公司法人有关公共事务的观点的表达;对其进行限制之后,公司法人还可以通过专门的组织——PAC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此外,防治腐败这一重大的政府利益同样也构成了法院允许政府对这一言论进行限制的理由。 针对最高法院近年来的这一变化,学者们同样也提出了质疑。根据Consolidated Edison Co. v. 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案和Pacific Gas Electric Co. v. Public Utilities Commission案所形成的原则,法院对公司法人除与竞选有关外的普通政治言论给予了同个人同样的保护。那么防治竞选腐败的政府利益同样存在于公司法人的普通政治言论案件中,最高法院为什么没有对这一类言论也进行高度的限制呢?同样地,认为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不是公司法人观点的表达这一理由也可能存在于公司法人普通政治言论案件中。至于公司法人在言论遭受禁止后还可以通过PAC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实际上就是剥夺了公司法人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表达意见的权利,同时也是将责任推到了PAC身上。 虽然最高法院针对商业言论和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的态度截然相反,学者们对这两个问题的思考却可以说是指向了同一个问题:是否应该赋予公司法人以与个人同样的言论自由。然而,针对这一问题又有学者提出了新的质疑:言论自由是一项“人”权,公司法人有资格成为言论自由的主体吗? 反对公司法人具有言论自由主体资格的学者所持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言论自由的一个重要价值就在于维护人格尊严和个人自主。不论是采取上述三种言论自由哲学基础学说中的哪一种,最后都可以归结至这两点上。显然,公司法人既然不是“人”,那么自然也就谈不上人格尊严和个人自主的维护与实现了。其次,我们之所以保护言论自由,一个重要的目的就在于保障在社会中占少数地位的观点不受多数观点的压制。由于公司法人,特别是像耐克这样的跨国大公司往往拥有强大的力量,因此公司法人在言论自由的问题上不仅仅不存在表达意见的障碍,相反,它的意见还常常是影响性的。从这一点来说,也不应给予公司法人以言论自由的保护。第三,从历史上有关言论自由的判例来看,言论自由与个人声誉的保护和侮辱、诽谤案件是密切相关的。而公司法人,就如同其不具有人格尊严一样,也很难说具有主张保护基于人格尊严的声誉的立场。 支持公司法人具有言论自由主体资格的学者则从反对“基于言者身份的歧视”(Speaker-Based Discriminatio)的传统立场出发提出了反驳意见。他们认为,虽然公司法人发表与公共事务有关的言论的动机受到了质疑而被认为是受到利益驱动的,也就是与产品的推销具有隐蔽的联系的,但是从言论的内容来看却与个人所发表的言论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那么对于相同的言论,仅仅是因为公司法人这一身份的特殊性就予以限制,这是否公平合理?以耐克案为例,如果耐克的言论是由普通公众作出的,那么法院会要求政府证明言者具有明显的恶意;而对于耐克则不必要求证明其具有恶意,只要是虚假的或误导的言论政府就可以对其进行限制,这显然是有欠公平的。 无论学者讨论 的最终结果如何,在社会实践中公司法人的确越来越多的对社会事务甚至是政治事务发表看法,这已经超出了传统言论自由理论所能调整的范围,拒绝赋予公司法人以言论自由的立场更是与这一事实相违背的。公司法人成为了言论自由的一个特殊主体已是无法回避的事实。因此,与其否认公司法人作为言论自由主体的资格,还不如探究如何调整这一特殊主体的言论自由。这就又回到了前面的问题:是应该将公司法人的言论作为一类独立的言论给予特殊的调整,还是应该给予同个人言论相同的保护? 迄今为止,有关公司法人言论的讨论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关乎一个问题,那就是究竟应该把研究的注意力放在言者的性质或者说身份上还是应该放在言论的内容上。值得注意的是,许多非盈利的法人和团体的言论自由都得到了第一条修正案的完全保护。实际上,第一条修正案的许多核心言论的主体都是非盈利法人和团体,如政党、公众利益团体、学校等。那么是否是对利益的追求构成了公司法人主体特殊性的原因呢?答案显然也是否定的,因为言论自由的发展历史已经证明了利益并不构成排除第一条修正案保护的理由。此外,个人也同样广告,如一人公司及律师。实际上,商业言论保护的发展历史与律师广告的密切联系是有目共睹的。但这些言论却并没有被法院“另眼看待”。在这种情况下,对公司法人的言论若因其主体的特殊性而进行特殊的限制,其合理性也就值得商榷了。 四、对公司法人言论自由的宪法学思考 以上谈到了公司法人言论自由领域中的几个主要问题,也介绍了美国学者对于这些问题的一些思考。需要提请注意的是,由于公司法人言论自由的问题产生不久,相关的研究也只是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其中有些问题的探讨尚欠深入,而对于公司法人的言论如何保护就更难说是已经达成了共识或者形成了成熟的意见。但是可以看出,学者们比较倾向于加强对公司法人言论的保护力度。针对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问题以及上述这种倾向,笔者进行了些许宪法学思考,在此提出以就教于方家。 从涉及的具体问题来看,公司法人言论自由问题的产生从表面上看起来主要是在于商业言论问题,一是商业言论如何定义的问题,二是提高商业言论保护的问题。因此,对商业言论进行严格而明确的定义是解决公司法人言论自由问题的前提。此外,虽然现在最高法院表现出了加强对商业言论保护的趋势,但是出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考虑,至少在短期内不会对商业言论给予同非商业言论同样的保护。而以言论自由的宏观视野来考察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其主要的问题就在于公司法人言论是否应成为一种独立的言论类型,公司法人能否成为言论自由的主体,如果能,那么它在享有言论自由的程度和范围上与个人是否存在区别。正如上文中所指出的,传统的对言论进行分类的方法所依据的标准都是言论的内容而不是言论的主体性质,如果允许政府仅仅以言论主体性质为由对某一言论进行限制,我们认为是存在不妥之处的。因为,正如最高法院在Bellotti案中所指出的,某一言论所蕴涵的价值并不会因其来源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那么需要解决的就是,公司法人言论在言论的性质上是否与其他言论存在区别。 而当我们站在宪法学的高度来审视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问题时,我们会发现,公司法人言论这一新型言论的出现及至对公司法人言论自由的探讨以及最高法院日益提高对公司法人言论自由保护的倾向(通过商业言论案件),实际上都反映了公司法人对社会事务参与程度的加深和对于共同体事务影响的扩大。回到言论自由的哲学基础上,我们可以发现无论对于言论自由的性质如何认识,它对于共同体成员表达自己对于共同体治理的意见的价值,也就是言论自由所蕴涵的“自治”和促进民主的价值,始终构成了言论自由诸多价值中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是核心的内容。这也是最高法院在关乎言论自由的判例中始终重视审查言论是否是对公共事务的讨论、是否关涉公共利益的理由。这就隐含了这样一个逻辑前设:言论自由的主体构成了共同体的组成分子,或者说是主权者的组成分子。由此反观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问题,公司法人由最初的商业广告、推销产品这样一种“表达”性质较低的商业行为发展至通过商业广告表达自己对经济方面问题的意见,再到就劳工政策等公共事务以及竞选等政治事务发表观点,这一过程正反映了公司法人意图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参与到共同体治理中的倾向。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公司法人是否能构成治理共同体的独立主体?纵观公司法人言论自由在美国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发现其与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和资本对公共生活领域的不断渗透存在着较大的相关性。虽然目前就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并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最高法院对公司法人言论案件也并没有形成成熟的检验原则,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资本加强对社会公共领域渗透的趋势却是确定的。因此,可以预见,公司法人的言论受到保护的程度在长期内应该是得到提高而不是相反。那么,公司法人是否最终会被赋予同个人相同的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呢?如果是,那是否最后将会造成资本,特别是大资本控制公共事务决定的局面?而这种局面一旦形成,作为公民的个人的意见必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忽视,届时宪政的基础是否依然存在呢?这些都是我们在研究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问题时所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虽然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问题目前在我国尚没有萌发的迹象,但是基于这一问题与市场经济纵深发展的正相关性,我们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这一问题也很可能在我国出现。因此关注美国言论自由研究中的这一新的课题对于将来公司法人言论自由问题在我国的解决必将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公司法论文: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地位应然分析与规制研究/宋光林 [内容摘要]:目前世界各国纷纷修改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给予承认。而反观我国公司立法,除允许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外,禁止自然人和公司法人设立一人公司,并且对存续的一人公司缺乏规定。这种立法现状给我国司法实践和守法者诚实经营带来不小难题。本文即通过对一人公司性质、特征、历史沿革、各国立法态度、我国立法现状及其原因、社会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主张在立法上对一人公司予以肯定性评价;同时在此基础上构思我国的一人公司法律制度,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 [关键词]:公司,一人公司,法人格,唯一股东,有限责任 引言 去年3月“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工商联合会会长任文燕提出要求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议案,引起法律界和工商界的关注。我国现行公司法仅允许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两种一人公司,禁止设立其他形式的一人公司。这种立法现状不但导致内资和外资、非国有资本和国有资本的不平等,而且势必出现规避法律以逃避义务的现象,并导致立法与实践的混乱。由此任文燕委员提出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议案也就不足为奇了。其实早在十几年前,我国就已有学者开始探讨一人公司现象,呼吁完善公司立法。这次立法议案的提出,只是一个水到渠成的结果罢了。 一、 一人公司的由来 一人公司(one-man company or one-member company),顾名思义,是指股东(自然人或法人)仅为一人,并由该股东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1].从学理上划分,一人公司可划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和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指的是设立时股东即为一人,或者设立时股东为二人以上但在存续过程中由于出资和股份的转让、继承、赠予等原因而至股东仅剩一人的公司,前者称为设立时的一人公司,后者称为存续中的一人公司;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则是指公司股东在人数上为复数,但实质上只有一人为“真正的股东”,其余股东仅是为了满足法律上对公司最低人数的要求,或是为了“真正股东”的利益而在名义上持有一定股份的挂名股东而已[2] .此种意义上的一人公司本质上是“真正的股东”为自己谋取利益而规避法律。 一人公司获得承认肇始于英国1897年萨洛蒙有限公司案(Solomon v. Solomon Co. Ltd)。萨洛蒙是一个多年从事皮靴业务的商人,1892年他决定将他拥有的靴店卖给由他本人组建的公司,以享受有限责任的优惠。靴店转让价格为39000英镑。作为对价,公司发行了每股1英镑的股份20007股,除他的妻子和他的五个孩子各拥有1股外,萨洛蒙本人拥有20001股(目的是达到当时法律规定的最低股东人数)。此外,公司还以其所有资产为担保向萨洛蒙发行了10000英镑的债券,其余差额用现金支付。一年后公司因亏损而进行清算,萨洛蒙提出了优先于其他公司债权人获得清偿的要求。法庭终审判决:公司是一个独立于其成员的法人,因此萨洛蒙持有的10000英镑担保公司债应予以优先受清偿[3]. 这一判决为公司法学及商业界打开了新的视野,它不仅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合法性,显示了个体经营者组建公司与大公司一样有实际价值,而且还揭示出个体经营者既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可以认购公司债券从而比股份更能避免经营风险。而从萨洛蒙案所确立的规则来看,公司与其成员在人格上完全分离是不容置疑的。尽管在以后的一些实践中,立法者或法院偶尔也允许揭开公司的面纱(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但为了维护公司人格的独立性,通常是不会采用这种做法的。公司法人格与其成员或者说股东的人格相区别,充分体现了法技术的绝妙之处,即“法人格本身乃是为了使法律关系单纯化而由法律所认许的一项法技术”[4],由此带来了无法估量的社会进步意义。 自此以后,一人公司迅速发展,各国也开始以成文法或判例的形式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 从各国的公司立法史来考察,传统的公司立法并不承认一人公司(包括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种态度仅是就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而言的。不仅公司设立必须具有法定的股东人数,而且公司设立后也不得低于法定最低股东人数。如果公司股东低于法定最低股东人数,将导致公司解散。自列支敦士登于1925年以立法形式承认一人公司开始,许多国家立法对一人公司的态度有了变化。这种变化首先开始于承认设立后的一人公司,继而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以下是对各国和地区一人公司立法的考察: 1.列支敦士登 列支敦士登于1925年11月5日制定并于1926年1月20日实施的《自然人和公司法》首开一人公司立法的先河。依该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都可由一人设立,并可以一个股东维持公司的存续。如果公司中有若干名董事,并且这些董事都必须由公司的股东担任,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股东的人数降至一人,亦不会导致公司的自动解散。并且,公司的单一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个人责任。[5]就此而言,一人公司是完全有效的。 2.德国 德国因1892年首立《有限责任公司法》而著称,但当时也要求至少应有两个出资人。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出资在转让或赠予、继承中集中于一人,仍承认存续的合法,而不导致解散,1980年7月4日修改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法》第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按本法规定,为任何目的,由一人或数人设立。”从而使一人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可能。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也经历了类似过程。德国1884年颁布的《股份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至少须要5人,禁止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直至1 988年才开始承认设立后的一人股份有限公司,此后的1994年,认可了由唯一股东设立的股份公司。 3.法国 法国立法思想始终将公司设立行为视为股东间的一种契约行为,并在其民法第1832条作出明文规定,因而设立一人公司自然不被允许。对于设立后的一人公司,法国判例和学说均采取较严厉态度,认为当然应依法解散,而且其1867年的公司法将股份有限公司因股东减少而区分为两种情况,其一是当股东减少为7人以下时,依该法第38条规定,公司并不当然解散,须待一年后由法院判决解散。但当股东减至一人时,则要依民法第1832条规定当然解散,不适用公司法第38条的规定。直到1966年,法国公司法才做出较大修改,于第9条中对公司全部股份和出资集中于一人时的场合,也给予了一年的时间补正,如果一年内,一人股东的状况还未改变,利害关系人方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这给法国承认设立后的一人公司留下了较大的空间。 1985年7月11日,法国颁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修改法案,明确规定可设立一人公司并承认一人公司的存续。自此,法国民法典1832条也放弃了设立公司必须是契约行为的做法,即承认公司设立有两种形式,其一为契约设立,适用于两人以上的设立公司行为;其二为依一人意思设立。而1985年法国公司法修改中最具特色的是,为了防止个人企业通过对个人财产无限细分,减少对公司债权人的担保财产,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于该法第36条第2款明文规定,“同一自然人仅得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持股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得以另一仅由一人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唯一持股人”。即禁止自然人设立复数的一人公司,也禁止一人公司再行设立另一一人公司,但该法没有禁止法人设立复数的一人公司。而且法国至今尚未就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予以承认。 4.英国 1897年萨洛蒙诉萨洛蒙有限公司案(Solomon v. Solomon Co. Ltd),一直被公认为英国历史上承认实质意义之一人公司的典型案例。但英国理论与实务界往往顾虑,一人公司将会令极小企业法人化,可能会发生有限责任恶用之危险[6].因而,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在英国始终未得到承认,明确规定全部公司需由两名以上股东设立,仍坚持公司法人社团性的初衷。 5.欧盟及其成员国 欧盟之前身欧共体为提高各成员国之企业素质,充分利用公司的有利形态,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也为顺应世界普遍承认一人公司的潮流,于1989年12月21日专就一人公司第12号指令[7].依该指令第2条规定: 第一, 公司设立时,可只有唯一一人;公司设立后股份全部归一人持有,也同(一人公司) 第二, 各成员国于进行其国内有关团体的法规的协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作出特别规定或处罚: -同一自然人为数个一人公司的唯一一人者; -一人公司或其他法人为公司的唯一一人者。 不过该第12号指令并非适用于欧盟成员国的所有的商事公司,该指令的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所有成员国的有限责任公司;一是爱尔兰和英国的有限保证公司。欧共体颁布上述指令的原因在于已有部分成员国的公司法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存在,而且一人公司在成员国已广泛存在。继德国和法国之后,荷兰、比利时也先后以立法形式准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而丹麦更是走在德国前面,于1973年6月13日颁布的有限责任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只需一名创立人,其结果可以只有一名成员。同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既不会导致单个成员的个人责任,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解散。[8] 6.美国 美国公司法向来以注重实务为特色,虽也认为公司是当事人之间的契约行为,但从不固守公司的社团性或契约观念。不拘泥于传统公司法的限制。早在19世纪末,美国法院已有判例承认了一人公司这种形式。1936年,爱阿华州开始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此后,由于个人企业法人化的愿望日益迫切,强行禁止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只能导致以挂名股东的形式来规避公司法最低法定人数的规定,实际上使一人公司处于一种禁而不止的地步,不如正式立法予以承认。所以随着1962年《美国标准公司法》只要求有一人在公司章程上署名即可设立公司的修订,美国各州陆续采纳,到20世纪60年代末已有27个州的公司法承认了一人公司的设立。[9] 7.日本 1938年以前,日本公司不允许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存在。1938年,日本商法典在修改中将股东未满7人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解散事由的规定删除,设立后的一人股份有限公司被承认。但是有限责任公司仍不允许设立后的一人公司存在。1990年6月29日,日本商法典和有限责任公司法作出较大修改,并都允许设立一人公司和设立后的一人公司存在。 8.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我国澳门地区的公司法规范也明确规定了一人有限公司的合法地位,“任何自然人得以其构成单一股的资本设立一有限公司,且在公司设立时为唯一权利人”。这是澳门公司法规范追随大陆法系国家公司立法对一人公司的积极态度而作出的反映。同时,澳门地区公司法规范还规定,一人有限公司在设立时,其商业名称应在有限公司(Limitada)的缩写“Lda”之前冠以“一人公司”(Sociedade Unipessoal)或“一人”(Unipessoal)的字样,以起到公示作用。而且,“一自然人不得成为一个以上公司全部资本的权利人,并应以其全部财产自动承担后来设立或全部股为其取得之公司的债务,而不论这些债务是在该公司的一人性质(Unipessoalidade da sociedade)确立之前或之后约定”。[10]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上述国家和地区除英国外,都已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换言之,一人公司在上述各国和地区已取得同普通公司平等的法律地位,这将有助于各种类型的公司在市场上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减少了个人和组织为谋求不法利益而规避法律的行为,这将有利于法律的公平和效益价值的实现。 而反观我国的公司立法现状,对一人公司的态度又是怎样呢?1993年12月29日颁布的公司法把国有独资公司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加以区分,视“两个以上股东”为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之一,但没有禁止存续中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根据私法“没有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应当认为我国公司法允许存续中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在。我国公司法第2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第18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这表明,法律允许设立一人性质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而禁止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人设立。公司法第75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这说明,法律不允许一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总之,我国法律对一人公司的态度并非完全一样,它因公司的不同类别而有所差异。并且,设立时的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仅允许在个别公司类别(外商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存在;设立后的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则在较广的范围内缺乏法律的规范。这种立法现状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在于:首先,公司法仅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体现了立法对内资与 外资、非国有资本与国有资本的区别对待,即国家法律重视外资和国有资本,而歧视内资和非国有资本;因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两种资本在市场竞争的舞台上很难展开公平的较量,这种做法违背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同样也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其次,公司法禁止其他形式的一人公司的设立,必定会导致规避法律行为的大量出现。因为有限公司以有限责任为其基石,一旦失去有限责任的保护,公司股东的经营风险将大大增加,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关系的越来越复杂,任何类型的投资者都希望在经营活动中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个人企业主同样也不例外。个人企业主为避免因一次经营失败而导致倾家荡产的风险,使营业外的个人财产遭受不利之影响,强烈要求披上公司法人的外衣,以便使个人财产与投入经营的财产相互分离,划定责任财产的范围。同时,公司法人随着自身规模的不断膨胀,也非常希望设立一个或多个全资子公司,以多种形式分散经营风险,谋取更大利润。但是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须为复数,那么个人企业主和公司法人为了实现有限责任对自己的保护,必定会去寻找一名或几名挂名股东来组建公司,这样就规避了法律,使得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保护诚实守法者权益的本来目的大打折扣,而成为个人企业主和公司法人为谋取不法利益、规避法律风险的工具,或者个人企业主干脆不再费力去找挂名股东。而直接挂靠某一个公司。这种现象在现实中确实大量存在。从本质上说,挂靠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个人企业主挂靠上某一个公司,执法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很难知晓其真正形式,而且市场上的经营者也无法弄清该企业的性质到底是个人独资企业还是公司法人。这不但给国家税收带来难题,也给市场上的欺诈行为提供了隐患和土壤。再次,公司法人以默认的形式允许存续的一人公司存在,而无明确和完善的法律法规对此予以规制,又是一个大的漏洞。现代公司实行的是“所有与经营相分离”的原则,而存续的一人公司在无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规制的情况下,公司的唯一股东难免会采取“自己所有、自己经营、自己收益”的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模式,而经营不善以至破产时,公司唯一股东又会搬出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来对抗债权人,规避个人风险,这就造成大量滥用公司法人格现象的发生。此外,虽然立法禁止自然人和公司法人设立一人公司,但事实是社会上一人公司的设立行为已大量存在。根据对深沪两市上市公司的一项网上抽样调查,我国一半以上的股份公司实际上拥有全资子公司,其中深圳的深保安拥有20家全资子公司,占其下属控股企业的60.6%;上海的津百股份公司拥有10家全资子公司,占其下属控股企业的90.9%.[11]如果公司法继续对设立一人公司给予否定性评价,势必造成立法与实践的混乱。因此,笔者主张修改公司法,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同时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一人公司予以规制,防止其滥用公司法人格,侵害社会和债权人利益。 二、 我国公司法不广泛承认一人公司的理由 上述对各国一人公司立法的考察分析表明,我国对一人公司的立法与主要发达国家(美、法、德、日)存在着差距。那么我国一人公司立法为什么会有如此差距呢?换言之,我过公司法为什么不广泛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结合学者们的观点和笔者自己的理解,笔者认为无非有如下原因: (一)一人公司欠缺社团性。受传统公司法理念的影响,我过公司法依然难以摆脱公司是社团法人的束缚,即认为公司本质上属于社团法人,社团法人是人合之主体,至少应由2人以上股东组合才能显现其社团性,才能取得法人资格。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一人,则公司何谈什么社团性?而若承认一人公司,则将使公司社团性之人合基础发生根本性的动摇。 (二)承认一人公司将使传统公司法面临较大冲突。公司的法人性是以公司组织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为表征的,传统的公司组织机构以公司股东多元化为基础来设立,其基本结构是“股东会-董事会-监视会”三会并立的体系,这一结构系统是经过长期的实践摸索,在奉行资本平等、同股同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权力清晰、相互制衡原则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12]这种分权与制衡的公司机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使得复数股东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既可以实现高效率的经营管理运作,以适应现代经济快捷、迅速,商事交易安全可靠之要求,又有利于确保公平,保证公司、股东的利益协调和实现。然而一人公司的出现,完全背离了公司成员为复数的基础、其股东一元化的状况,使传统公司法关于内部组织机构的规定难以实施。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各项议事的资本多数决定原则,都将因一人股东而失去意义,公司的意志也不再是多数人的共同意志,而是唯一股东的意思表示。这将置传统公司法关于组织机构的条款于不伦不类的境地。 (三)承认一人公司对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不利。一人公司使原本复数股东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技能丧失,复数股东之共同意思形成公司意思的机能也形同虚设。既然唯一股东之意思就是公司之意思,很容易造成一人公司之事业与唯一股东之事业多方面的混同,诸如经营业务的完全一致,公司资本与唯一股东生活费用的交差使用,公司营业场所与唯一股东之居所的合二为一等。由此使公司之相对人难以搞清与之交易的对象是公司还是股东个人,也无法保证公司之财产的完整性,最终导致公司债权人承担较大的经营风险。 (四)一人公司极易滥用公司法人格。因为一人公司只有一名股东,这就使复数股东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无法发生作用,投入公司的财产是否与股东其他财产分类难以考察。而且一人公司通常都是股东直接控制公司,公司内部机构的制约机制大都形同虚设,唯一股东可任意支配公司,侵蚀公司财产。如一人公司股东可随时将公司之流通资产贷于自己或挪作他用,以公司名义与自己订立合同。总之,公司唯一股东可通过各种渠道将公司财产流失于公司之外,使公司空壳运转,而一旦承担责任时,唯一股东却又可以借公司法人格和有限责任使自己逃避债务和责任,从而使公司债权人或社会公众承担极不公平的风险。据美国法学家Robert W. Hamilton统计,在美国各法院审理的滥用公司法人格的1600多例案件中,全部都属于封闭性公司(Close Corporation)或公司集团(Corporate Groups),而无公众持股公司(Publicly Held Corporation)。在适用“揭开公司面纱”的封闭性公司中,股东人数最多的不超过9人,且大多数属于“一人公司”。[13] (五)中国的信用制度尚不健全。国内各类公司的信用状况同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公司在从事商贸活动时很难取得对方的信任,诈欺事件时有发生,即使是规模较大的企业集团能够保证自身信用质量的也为数不多,何况资本规模较小的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在从事经营活动时既然很难取得相对人的信任感,若允许其大量存在,不仅使一人公司自身经营步履微艰,而且有可能发生连锁反应影响到其他公司的信用状况,扰乱市场秩序。 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持谨慎态度并非没有原因,传统公司法理念的影响,一人公司自身的弊害以及我国市场经济中的实际情况都使人们对一人公司心存疑虑。所以只允许资信状况良好的国有资本设立一人公司,并从政策考虑,为便于 吸引外资,承认外商独资公司的合法地位。而对其他主体设立的一人公司,一概予以禁止。 不过我们同样可以发现,我国关于承认一人公司合法地位的妨碍因素与其他国家当初承认一人公司时的障碍具有相似性。但其他国家所经历的从坚决否定到开始犹豫再到修改法律予以承认的历程,则体现了一人公司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和强大生命力。 三、 一人公司妥当性分析-对一人公司从否定到肯定的必然性 正如各种事物的产生都有其诱因一样,一人公司的产生和大量存在也绝非偶然,而是源于社会经济生活对它的客观需求,而且,虽然一人公司从其产生之始就倍受争议,但无论如何,社会、立法对一人公司从否定到肯定性的评价的趋势不可避免。 (一)一人公司产生与存在的必然性。必须肯定,现实生活中一人公司的大量产生和存在是源于社会经济发展对它的客观需要,也是源于人们对公司制度中有限责任原则扩大适用的刻意追求。[14] 首先,有限责任原则作为公司制度的一个核心内容,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一投资主体具有越来越强的吸引力。17世纪初,有限责任原则伴随着股份有限公司的产生而出现,它使投资者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从而摆脱了从个人企业到无限公司所实行的投资者负无限责任的困扰,大大调动了投资者投资的积极性,这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无疑是一大进步。但股份有限公司通常仅适用于大企业,这把中小企业排除在有限责任适用范围之外,而市场经济的大发展不仅需要大企业,也需要中小企业的补充,将中小企业排除在有限责任适用范围之外,不仅有违公平原则,还打击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所以,人们产生了扩大有限责任原则适用范围的需求。在此形式下,德国于1892年颁布《有限责任公司法》,此后,有限责任公司为众多国家商法典或单独立法所规定,解决了中小企业不能适用有限责任原则的难题,这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扩大有限责任原则适用范围的要求。但由于有限责任公司须由两个以上的股东共同出资才能设立,这就使一人投资建立的小企业仍被排除在有限责任原则适用范围之外,而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关系的越来越复杂,从事经营活动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个人企业主迫切希望能跟其他投资主体一样,披上公司法人的外衣,以便使个人财产与投入公司的财产相分离,划定责任财产的范围,享受有限责任原则的保护。而要享受有限责任原则的保护,则有赖于立法承认一人公司。可见,一人公司的产生首先是源于个人企业主对有限责任原则的偏好。 其次,大量涌现的拥有巨额投资能力的经济实体也需要通过举办一人公司的方式,实现其多种经营谋取各行业利润并分散投资经营风险的目的。公司制度设计的最初目的之一是利用公司的资合性迅速集中分散的社会资本,因为当时单个资本家实际拥有的资本数额较小,无法满足机器大工业的需要。公司制度实现了迅速集中分散的社会资本,进行大规模经营的需要。时至今日,公司制度造就了不计其数的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这些“富可敌国”的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具备了独立出资举办任何事业的能力。这些公司集团通过采用独资方式举办一个或数个全资子公司或下属企业将资本分散经营于多种行业,既分散了经营风险,又能利用各行业赢利来实现资本最佳组合,谋求资本利益的最大化。这些公司集团都是由享有有限责任的股东所投资组建,其责任财产以股东投入的资本为限,对外承担独立责任。如果法律仍以传统做法来禁止他们投资举办全资子公司,不仅使其与其自身责任财产状况相矛盾,而且与其分散经营风险、谋取利润最大化之意图相违背,同时也会平添许多麻烦,因为这些大公司、集团本身已有能力举办全资子公司,而仍要依法律规定再去寻找一个或数个股东共同组建子公司,造成人的资源的浪费,故而一人公司对这些资本实力雄厚的公司、集团来说也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再次,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通讯、网络、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等行业迅速兴起,投资主体能否在这些行业的竞争中取得优势,关键不是在于资本规模的大小 ,而是在于对市场走向和机会的把握。即体现的是人的优势,[15]而非资本的优势。一人公司的资本规模,一般都较小,公司机构的内部设置上相对简单,公司唯一股东对市场信息能有全面把握,并且没有大公司集团人才吸纳的等级森严制度,因此它运做起来比股东人数较多的公司效率更高,更适合在通讯、网络、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等领域发展,如果公司法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上述行业肯定会获得更为迅速的发展。 第四,虽然法律可以不规定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但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却无法禁止。一方面,这种状况可因股份的自由移转引起,即使公司设立时股东人数符合法律规定,但公司设立后股份的转让、继承、赠予等行为却不可避免,势必造成公司当中“一股独大”现象的发生,使得最大股东在实际上操纵公司,而其余中小股东成为一种摆设,公司的社团性有名无实。另一方面,投资者可采用挂名股东的方式来规避法律,这些挂名股东往往是投资者的配偶、父母或子女,而且仅拥有法律规定的最低股份数额,公司的财产与经营完全由一名股东控制,股东会表决程序以至所有公司机关均徒有虚名。[16]这种状况实际上已使公司社团性之初衷大打折扣。此外,挂名股东也是公司的股东,当涉及自身利益时,难免会滋生与实质股东不必要之纠纷,引起诸多无谓之诉,加重法院的诉累。而且,这种法律上不承认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而又无法禁止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的存在,不仅造成立法与实践的矛盾,而且会使社会上各类投资者怨声载道,损害法律的权威。 以上分析表明,一人公司可使唯一投资者最大限度利用有限责任原则规避经营风险,而社会经济发展又为一人公司的合理存在提高了客观基础,它的产生和存在决非偶然,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必然结果。 (二)一人公司在公司法理念上的妥当性分析。当一人公司出现的时候,随之而来的是西方法学界,特别是大陆法系的德国、日本等国的法学界,对一人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展开的讨论。最初,对这个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只有复数人员组成的团体才能独立地从事营业交易,享有法人资格,团体以外的个人不能享有这个权利。也就是说,法人必须是人的联合体,是社团法人。当公司股东只有一人时,社团法人消灭。与之相对的意见认为,法人制度不过是为了赋予企业组织独立的人格,而在法律上拟制的产物,个人也可以享有这种法律上的人格而经营公司业务。公司的法人资格不应受成员人数左右,所以一人公司也具有法人资格。后来随着经济发展对一人公司的需要和研究的深入,一人公司具有法人性成为通说,并在法学理论依据上出现了三种主要学说:(1)股份社团说。认为股份公司的构造并非基于股东的复数,而是基于股份的复数。由于股份总数是复数,因而一人公司不失社团法人性质;(2)潜在社团说。认为一人公司的股份或者出资虽集中到一个股东手中,但可以通过转让使其再回复到复数股东的可能性,由此一人公司存在着潜在的社团法人性;(3)特别财产论说。认为法人资格是使一定的法律关系单纯化、明确化的一种手段。公司是由从一般财产(股东个人财产)分离出来的特定营业财产所构成,它是不受其成员人数多少左右,在法律上独立承担责任的单位,该学说进而认为,所谓一人公司之实体,乃指公司之特别财产,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即指一人公司具有法人性。[17] 上述诸种学说可谓见仁见智,精彩纷呈,但是又都招致了批评者的批评,批评者们认为,第一、第二种观点仍囿于公司的社团性框架内,希图通过证明一人公司具有社团性而承认其具有法人格的合理性,但事实是社团法人的社团性最突出地表现在公司是建立在股东之复数基础上应属确定无疑,且潜在社团说也无法说明许多一人公司实际上是由唯一股东有意设立并维持之,无回复为复数股东之意思。批评者们还认为,特别财产说撇开公司社团性的困扰,试图换一个视角来探讨一人公司之合理性,但它无法说明一人公司的财产为何具有特别性,为何可以使一人股东享受有限责任,而无限公司的财产就无此作用?[18] 批评者们的意见实在是一针见血。据此,笔者认为,现代公司法理论有必要摒弃公司的社团性。因为上述表明,在传统公司法理念下探讨一人公司之法律性质,是无法得到一个周延的说明的,尤其是在社团性理论下讨论一人公司的地位,更加难以获得突破。而且,社团性也不应当是公司的绝对特征。从公司发展史来看,任何类型的公司的产生首 先都是源于经济生活的需要,而法律就是在对各种类型的公司进行不断地调整中而适应经济生活的需求。在公司产生之初,由于经济发展对法人制度的集资功能之要求强烈,以及法技术条件的限制,股份公司作为典型的法人组织在公司法人制度中居于主角地位。所以各国公司立法都注重公司的社团性。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分工的细化,企业规模过大未必具有很强的适应性。相反,小型化的企业无论在管理的有效性还是经营的灵活性上,都颇具优势。为了使众多中小企业享受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之优惠,德国首创了《有限责任公司法》,为小规模公司确立了合法地位。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制度决非首先考虑的是集资功能,而是将有限责任制度的优惠提供给中小企业,为其发展提供制度基础。然而,伴随着有限公司的产生,大量的家族企业或大企业集团的单独投资夹杂其中,使一人公司(主要是实质意义上的)事实上已经在有限公司的范围内合法地存在着。由此又导致20世纪20年代开始一些国家公司法的再度修改,承认一人公司,使公司社团性人合基础发生了根本性的动摇。应当说,这既是唯一股东投资能力增强的结果,也是法技术条件完备的产物。 另外,虽然否定者指责一人公司不具备社团性,但即使是传统公司内部制衡机制在实际运行中的变异也往往使公司的社团性流于形式。因为传统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是建立在公司复数股东基础上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构造意义就在于它是由独立于出资人(股东)的人(董事)构成公司的经营机构(所有与经营的分离),股东大会与监事会不过是因为独立于股东的董事主管公司的经营而派生出来的“监控”机构。[19]然而,在公司的实际运行中,股东会形式化几乎是常态。股东会人数较少时,股东(通常就是董事和经理)直接运作企业,从而使法定的股东会并无实际意义;股东人数众多的大公司中,绝大多数小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的干预力所难及,股东大会流于形式,沦为大股东操纵公司的合法工具。股东会的失效不仅使“所有与经营分离”形式化,而且也使公司的社团性趋于淡化。既然公司是否具有社团性在公司的实际运作中已无关紧要,那么一人公司不具备社团性特征又何偿不可? 还有,虽然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作了限制,但我国民法通则并没有强调法人(公司)的社团性。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是:“(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表明,我国民法通则不把社团性作为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这就为我国承认一人公司留下立法空间。所以,综合以上论述,笔者认为,一味地以社团性来困扰一人公司实在没有意义。显然,一人公司有独立支配的财产,且这一财产与股东财产相分离,能独立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因而应对其法人资格予以肯定。 总之,笔者认为,一人公司的产生与存在不仅有其必然性,而且有其存在的客观价值。即使是在公司法的理念上,一人公司也应有其合理意义。时至今日,如果还用“例外现象”来解释一人公司的存在,已显牵强附会,而顺应世界潮流,在立法上承认一人公司的法人性,才是明智选择。 四。对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构想 正如上文分析所言,一人公司于今日之经济生活中广泛存在已成事实,否定之或者禁止之都难属明智之举,而且有悖于法律本身的公平与正义的价值目标。然而,一人公司的确对传统公司法人格制度提出了挑战,使得传统公司法的一些规定难以适应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许多国家都对公司法予以修改和完善,加强对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而针对我国一人公司立法的现状,笔者提出如下规制意见: (一)将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允许自然人和公司法人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为了防止其滥设一人公司,可效仿法国公司法禁止一个自然人设立多个一人公司,禁止一人公司作为唯一股东再设立一人有限公司。[20]鉴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社会性、开放性、规模的无限膨胀性和集资功能,可对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予以禁止,同时对存续的一人股份有限公司,须在一定期限内(如1年)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引入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通过事后规制对一人公司之滥用进行矫正。由于一人公司之股东可以在无合作伙伴的情况下组建公司,利用公司独立人格将唯一股东之财产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该股东在享受有限责任的前提下,便利地实施商业行为,即使经营失败,也不会危及股东在公司之外的财产。但一人公司之最大缺点就在于唯一股东可以实际上控制公司,有可能混淆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将公司财产充作私用;有可能以公司名义为自己目的借贷和担保;有可能有计划地独占公司财产;有可能诈欺债权人,回避契约义务等,一言以蔽之,即一人公司很容易滥用有限责任原则,前述Robert W. Hamilton的统计数字已证明了这一点。即使是通过公司立法的加强,上述现象仍难以完全避免,因此有必要引入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在特定的个案中,针对特定的法律关系,否认该公司拥有独立人格,把本应作为相互独立的公司极其背后的股东视为同一主体,正如美国法官塞波恩(Sanborn)在美国诉密尔沃基冷藏运输公司案的判决书中说的那样:“一般说来,公司应被认为法人并具有独立的人格。然而,公司作为法人的特征,如果被利用为工具,以图挫折公共便利,使非法行为正当化,或者意图维护欺诈,作为犯罪的抗辩,法律上应将公司视为无权利能力的机体。”[21]在英美法系中,司法实践中采取的做法被称为“揭开公司面纱(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即允许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而不考虑公司的独立人格直接追究股东的责任。在大陆法系中,不仅在司法实践中这样处理,而且在立法上有明确规定,如《联邦德国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在滥用权利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强迫单个股东承担无限责任。[22]这种规定和措施在德国被称为”直索“(Durchgriff)责任。无论是”揭开公司面纱“还是”直索“责任,目的都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西方国家的有益经验对我国一人公司立法有借鉴意义。 (三)关于一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在一人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问题上,国内学者的论文和专著中少有涉及;国外公司法允许一人公司同普通公司一样有正常的董事会、监事会(如日本),但没有对防止一人公司滥用法人格而在内部治理结构上作出特殊规制。笔者认为,我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时首先应当明确绝不能允许一人公司股东采用“自己所有、自己经营、自己收益”的独资企业式的运作模式,而必须严格贯彻“所有与经营分离”的原则,因此就有必要对一人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作出特别规定。对于自然人为唯一股东的一人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而仅设一名执行董事,由唯一股东来担任,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对其权力加以限制,如规定其不具有对公司经营的全权决定权,不得兼任经理等等。另外,自然人为唯一股东的一人公司应当设立监事会,以对公司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监事可以在公司职工中民主选举产生,也可以在公司外部人员中聘任。还有,经理人员、监事不得由与唯一股东有特殊关系的人员担任,等等。 而对于公司法人为唯一股东的一人公司,即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这类公司不像传统意义上的公司那样拥有自己独立 的经济地位和经济利益,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志决定自己的行为。因为在传统的普通公司中,出资者虽然将投入公司资产的经营权交给了董事及经理,但股东们仍可通过股东会对公司行使投票权以进行必要的监督,而公司的董事、经理的主要职责是以增加公司本身的利益为目标,对公司及股东负责。但在母子公司结构的公司集团中,却常发生这样的情景:(1)身为一独立公司(子公司)之经营负责人,实际上对公司的具体经营事项无法做主,而要听从于在组织形态上毫不相干的另一公司(母公司)的经营负责人的指挥;(2)公司(子公司)资产本应独立运行,但却常常为整个公司集团的利益而被调来调去;(3)公司(子公司)的竞争行为本应以实现公司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但却不得不接受对其最不利价格,由此而导致另一公司(另一子公司或母公司)的利润大增,竞争力大大加强。这样,对于全资子公司而言,由于母公司的控制或支配,便产生一种“二律背反”的现象:从法律角度讲,子公司拥有独立法人人格,应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地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但从经济角度看,子公司虽然应是一个拥有完全独立自主权的经济实体,应有其自身的利益,可母公司组建子公司,是从公司集团的整体利益目标出发,子公司不过是母公司用来营利的工具而已。[23]显然,子公司之独立法人格具有不完整性之特征。而且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法律责任与它们之间的经济联系是分离的,母公司虽然控制和支配着子公司,把子公司当作实现其经营战略和商业政策的工具,并置子公司及子公司债权人之利益于不顾,却因有有限责任的庇护,而不必对由此造成的子公司自身利益、子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损害给予任何赔偿。无疑,这将有损于法律之公平、正义的精神。 为减少甚至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除在特定情况下适用前述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外,笔者认为还可以在子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上做出特别规定,对子公司的独立人格进行特别保护,例如将母公司在全资子公司的股份规定为限制表决权股,使唯一股东在不利于全资子公司及其债权人和社会利益的事项上不享有表决权或不享有完全的表决权,而将此权利赋予董事会。同时对于全资子公司内部设立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其外部董事(Outside Directors)的人数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在全资子公司职工内部民主选举产生,对子公司事务予以监督,等等。 (四)在资本制度方面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目前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实行的仍是严格的法定资本制,不过有向折衷资本制转移的趋势,笔者主张将来在修改公司法时,除对普通公司适用折衷资本制外,对一人公司仍适用严格的法定资本制,规定一人股东出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将公司注册资本记载于公司章程。同时规定一人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登记成立时必须缴足,否则不予注册登记和颁发营业执照,以防止一人公司设立中的欺诈和投机行为,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进行保护。 其次,强化资本充实义务和资本维持制度。对一人公司而言,只规定最低限额并不意味着公司对债权人之财产担保可一劳永逸。相反,还必须如实地贯彻资本维持原则或曰资本充实原则,甚至在某些方面还要予以强化,因为公司资本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和获取信用的基础,故公司设立后至解散前,皆应力求保有相当于公司资本之现实财产,以保护交易大众、投资股东,并维护公司信用。 虽然资本维持原则并非一人公司之特有规定,但此点对一人公司尤为重要。因此笔者认为,在规定一人股东的出资种类必须以具有客观经济价值之资产为限,不得以劳务、信用等非客观物质出资的同时,应彻底查清股东出资的来源,防止股东出资的虚假,同时要求股东到规定的办理缴纳事务的金融银行或信托公司具体缴纳股款事项,否则不予注册登记和颁发营业执照,以增加一人公司资本的透明度和方便对其资产的复查。另外为防止一人公司股东规避公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的规定,应禁止一人公司以提供资金、贷款及提供担保方式而使第三人取得公司唯一股东部分或全部出资的行为,目的在于防止公司资本变相减少,增加损害一人公司债权人的风险。 再次,严格贯彻资本不变原则,这主要涉及到公司的增资、减资方面,我国公司法对资本不变原则的规定同样应适用一人公司。另外,笔者建议在公司法中增加规定:一人公司在经营绩效不佳或亏损的情况下,不得增资,以防止一人公司通过套取资本信用而实施欺诈行为,侵害债权人利益。 (五)坚持登记、公示及必要的书面记载制度。为使公司债权人在与一人公司进行交易时,充分了解一人公司之状态,应规定一人公司在设立时应公开登记,并记载于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簿上,以备公司债权人或其他相关人查阅;若于公司设立之后而成为一人公司的(存续的一人公司),也应就该事实向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且在公司自己保管可公示于社会公众的登记簿上,进行商事登记信息披露,防止与公司进行交易的相对人因不知晓对方为设立后的一人公司而承担过高的经营风险,以达公示、公开、保护公司债权人的目的。另外,一人公司也应以书面形式记载其运营状况,单一股东的决议,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入档;同时,由他自己和由他代表的公司签定的交易合同,也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入档。 (六)设立专门的会计公司,建立一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是一个企业能否健康发展和一个社会能否稳定的基础,而一人公司因为股东只有一人,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都由唯一股东决定,唯一股东权力过大,财务会计人员只能对其“言听计从”,因此做假账的行为在所难免。对于减少做假账的探索我国已有了一定成果,那就是上海市率先实行的会计人员统一管理制度,即凡是要进入上海市各企事业单位做会计的人员,都要由上海市统一招聘,然后由各单位录用,一旦该会计有做假账行为,将被列入不称职会计人员黑名单,逐出上海市,永远不得在上海市从事会计职业。这项制度有力打击了做假账之风,维护了国家和债权人的利益。[24] 但是这项制度能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尤其是能否在一人公司中有效使用,笔者存有疑虑,因为一人公司股东决定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会计人员如果不服从唯一股东做假账的决定,将面临被解聘的危险;而如果听从唯一股东的决定做了假账,则又会因违反法律而受到制裁。无论做不做假账,会计人员都会因之丢掉饭碗,因此财务会计人员实质上处于两难境地。笔者认为,设立专门的会计公司应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途径,财务会计人员隶属于会计公司,而不再隶属于一人公司,同时一人公司的财务会计职位必须由会计公司的会计人员担任,这样不但使一人公司股东对会计人员构不成利害威胁,而且还能使会计人员较好的遵守法律,有效地监督一人公司的财务状况,减少甚至避免做假账行为的发生。 (七)建立一人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公示制度。为了防止一人公司之事业与唯一股东之事业多方面的混同,诸如经营业务的完全一致,公司资本与一人股东生活费用的交叉使用,将公司之流通资产贷于自己或挪作他用以致唯一股东侵蚀公司财产现象的发生,笔者认为有必要建立唯一股东个人财产的公示制度,使唯一股东定期向公司登记机关或社会公众公示其个人财产状况,以促进唯一股东个人财产与一人公司财产截然分开,保护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不过建立该制度可能难度较大,因为整个中国范围内的个人信用体制都尚未真正建立,个人信用度较低,公民法律意识淡薄,义务人很难按要求将其财产真正做到公开、透明,个人储蓄实名制的效果难尽如人意即是一典型例证。但是“一口饭吃不成胖子”。任何制度都是通过克服制约因素的重重阻碍而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唯一股东个人财产的公示制度也应如此。 公司法论文:完善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探讨 摘要:我国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及其立法技术方面尚有诸多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完善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应切实完善资本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监管制度,构建一人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限制一人公司的自我交易行为。 关键词:一人公司 法律规割 完善 措施 一、一人公司的法律特征 股东的唯一性。不论是一人发起设立的一人公司,还是股份公司或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归一人持有的一人公司,在其成立或存续期间,公司股东仅为一人,或者虽然形式上或名义上为两人以上,但实质上,公司的真实股东仅为一人。 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一人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唯一股东的人格与公司的人格相互分离,一人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独立承担责任。 治理结构的特殊性。由于一人公司只有唯一的股东,传统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能机械地加以运用,需要在机构设置、运作程序等方面重新设计,以使其在内部治理上能如同传统公司一样显现出公正性、科学性、合理性,并体现出一人公司的简单性、灵活性。 二、新《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不足 2006年1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首次明确承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了规制交易风险的制度,引入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规定了一人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规定了一人公司的财务监督制度,禁止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可谓是《公司法》立法方面的一大进步。 但是,与世界先进立法相比,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制度的规定及其立法技术方面尚有诸多不足,不利于切实保护债权人利益,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新《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一,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为1O万且须一次缴足,比普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金为3万的规定更为苛刻;其二,没有针对一人公司特征规定特殊的内部治理结构;其三,在对一人公司运营的规制方面,规定的过于原则;其四,在对一人公司责任的规制方面,规定一人股东在不能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时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这一规定并不能解决一人公司股东在实践中滥用公司人格的所有问题。 三、完善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措施 (一)切实完善资本制度 强化资本充实义务。我国新《公司法》已规定了最低资本金制度。此外,为了使最低注册资本额具有实际意义,还应重视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充实,强化资本充实义务,要求股东完全或适当履行出资义务,防止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日本在l990年全面确认一人公司设立和存续之后,为了有效地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在其修改后的商法、有限责任公司法中,特别加强了发起人、原始股东、董事等对出资承担担保责任和价格填补、责任的规定等。再如,根据德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一个公司在申请商事登记时,股东仅付清资本额的四分之一(但最低不少于25000马克)即可。当该公司为一人公司时,则单一股东应担保其余出资。若单一股东不能提供担保,则商事登记机关可以拒绝该公司登记。对此,我国也应适当借鉴,严格资本充实制度可以保证最低资本金在实际中真正发挥作用。 严格资本维持制度。公司资本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和获取信用的基础,尤其是在一人公司,公司的资本极易流失,使公司成为空壳,所以自公司成立后至解散前皆应力求保有相当公司资本的现实资产。公司对外责任能力直接取决于公司资本的多少,一人公司资本的多少,对于保证债权人的利益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应当要求保证公司资本金与其经营规模相吻合。为了贯彻资本维持制度,通常需要确定的法律规则主要有:公司的股票不得低于其面值发行;单一股东在一人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抽逃出资,不得侵占、非法处置公司财产;在公司无盈利或上一年度亏损未弥补之前不能分配红利或对外无偿捐赠;公司不得借款给股东或为股东及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适时建立储备金制度。一人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最典型做法是自己谋取非法利益后让公司出现资不抵债而破产,使公司人格归于死亡。对公司来说,其生命在于资产,只要有资产存在就不能使公司人格归于死亡,因此,除在设立时严把验资关外,还可以规定在公司的运作过程中,若账上的资金减少到某一下限时授权银行对该款项予以冻结,当公司出现了非支付不可的债务,等到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进行全面审查,证明确实没有滥用公司人格行为后,方可解冻基本储备金,付款后公司仍未破产,在以后的业务进款中重新建立基本储备金。这样不会让公司轻易破产,加上严格的财务检查,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阻止股东滥用公司人格。 (二)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监管制度 加强独立会计制度。我们不能在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时就一味地否认公司人格,而应该在事前就尽量明确责任。加强财务会计制度就是一个有效的方法:一人公司的会计必须由公司所在地的会计事务所选任,会计的报酬按统一标准由一人公司支付,无正当理巾不得减少或拒付;赋予会计充分的权利参与公司的绛营,一人公司的业务执行者不得无故隐瞒或妨碍;会计有不正当的行为,损害一人公司的利益的,一人股东可要求更换,但要陈述理由。会计事务所拒绝更换的,一人股东可诉请有关部门或法院强令其更换。这样可保证会计一定的独立性并运用专业知识来使股东账户与公司账户分立,将公司发生的每一笔业务登记在册。 加强独立审计制度。审计机构即注册会计事务所必须参加一人公司的年检,提交审计 报告,而且在破产、歇业、停业程序中,也要有审计机构的参与,未经审计不得破产、歇业、停业。审计机构在执行职务时,有权对公司重要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审查公司账簿、账户、凭单及其他一切与公司财务状况有关的资料,当公司财务出现疑点时,审计人有权要求公司上层对此做出解释。一人公司应与审计人员密切配合,不得对审计人员的工作设置种种障碍,否则应负一定的法律责任。一经发现一人公司有脱离正常价格的交易、无限制支付给股东巨额报酬、隐匿资产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可根据情况勒令受益者退回不正当所得,同时按比例对公司课以罚款,以保证公司支付行为合法。 (三)构建一人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 在一人公司中,单一股东享受着传统公司中股东会的全部权力,甚至还控制着董事会与监事会,出现严重的权力倾斜,因此必须对一人公司的组成与运行规则做出调整与修正,建立起一套对单一股东的监督制约机制,这对于维护有限责任制度,并借此加强对一人公司的风险防范,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国可考虑借鉴国外立法,规定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而由单一股东行使股东会的权限,但单一股东不得将该权限委托给他人行使,任何股东会决议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记人公司记录簿。 一人公司可以由单一股东、职工代表和外部人士共同组成董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而由单一股东或外部人员担任执行董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可以聘任单一股东或职业经理人担任公司经理。由于外聘经理是公司的特殊雇员,参与了公司的重大决策和业务执行,我国法律可确立外聘经理与单一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连带赔偿责任制度,让经理承担一定的监督义务与赔偿责任,从而更有利于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充分发挥银行的监督与指导作用。作为金融机构的银行,可以充分运用其本身具有的专业知识,来确定一人公司的合理负债指标。银行可以运用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财务指标来评价公司负债情况,揭示公司负债中存在的问题,如果负债过高,说明公司的利息支付高,财务风险加大。反之,负债过低,表明公司没有发挥适度负债对公司经营的调节作用。在大量调查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使一人公司决策层有针对性地做出借贷决策,适时注入资金,以增量促转化,增加公司的造血功能,改善自身状况,合理搭配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务结构,防止还债高峰的过早到来,切实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如果经过论证和科学分析,认为该一人公司没有起死回生的希望,银行就应及早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还债,防止债权人的损失继续扩大。 (四)完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 明确“揭开公司面纱”原则与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关系。独立法人人格是公司的基本制度,这是不可动摇的;而“揭开公司面纱”原则则是在特殊情况下,为了公平与正义而采用的例外原则,这一关系必须明确,否则可能会导致“揭开公司面纱”原则的滥用,从而背离了采用这一原则的初衷。 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具体规定适用“揭开公司面纱”原则的情况,并严格按照这些具体情况援用这一原则,不得类推适用。一方面,在立法的重要性上,“揭开公司面纱”原则不能和独立法人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相提并论;另一方面,“揭开公司面纱”的内容非常繁杂,结合本国的公司特点,总结规律需要长时间的积累。 严格规定这一原则只能适用于审判程序,而不得适用于执行程序和仲裁程序。这是为了确保这一原则不被滥用,从而危及到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五)限制一人公司的自我交易行为 在一人公司中,由于机构设置简单,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很容易与公司进行种种不正当的交易:如公司向股东低价格转让特定标的物,或者公司从股东处高价受让各种货物与服务。在股东的操纵下,也可能发生间接的自我交易:如公司与公司外的第三人进行各种使公司利益受损的交易,然后第三人将交易中获得的利益转让给股东。现行《公司法》在一人公司的特别规定中,没有关于股东的自我交易条文,仅在总则第21条中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对于一人公司而言,股东自我交易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前已述及,一人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效率极其有限,自我交易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由谁来判断?是否赔偿由谁来监督?这些都存在着立法真空。笔者认为,可以借助外部监督机制来规范一人公司股东自我交易行为,即借鉴“欧盟第12号指令”的做法,把一人公司股东的自我交易内容,列入公示范围。 公司法论文:论公司法的修改与完善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其实施的七年多时间里,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毋庸讳言,其部分条文设计的先天不足及指导思想的偏差,使得它与时代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本文从公司的设立条件、独资公司的取舍与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以及如何在公司法中加强诉讼保护等方面,对公司法的修改与完善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期对我国公司制度的成熟和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公司,公司法独资公司,公司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从1994年7月1日实施至今,已有七年多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中,《公司法》的条文虽有一些变化,但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因此,《公司法》还有待重大修改,而且要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我们认为,现今的《公司法》存在两个突出的缺陷:一是当初在制定《公司法》时注重国企改制的规划,故《公司法》的许多条文仍存在着国企改制的痕迹,许多规定与国际惯例不够一致;二是《公司法》受民事立法中“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影响,对股东、公司如何通过诉讼程序保护自身权益规定得不多,而且仅有的规定也缺乏可操作性。在《公司法》的修改已成定局的今天,本文试图就下列问题加以研讨,以供相关人士与部门参考。 一、关于公司的设立条件问题 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实质条件与程序条件。因此,我们的探讨也相应地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首先是我们应如何规定公司设立的实质条件?这主要牵涉到以下问题: 第一,关于资本形态。对此,《公司法》规定了五种形式,即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现在争议较大的问题是是否允许扩大。如采矿权现已允许转让,能否作为出资?再如知识产权中的其他财产比如商誉(goodwill)可否作为出资?还有,普通债权、生产技能与管理经验以及信用等,可否作为出资?我们的观点是:鉴于股东出资之后,该出资转归公司所有,并作为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财产基础,因此,出资的财产既要具有可转移性,同时又可依法强制执行。依此标准,劳务与信用应排除在出资形式之外。 第二,关于注册:请记住我站域名资本的最低限额。在这一问题上,两大法系的态度不大相同。英美法系国家一般没有硬性规定,美国早在1968年的模范公司法中就废除了公司最低资本额的规定,但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仍然就此做出了明确规定。近些年来,不断有学者建议应降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以降低设立公司的门槛,为启动民间资本创造条件。我们认为,《公司法》在修改时应否保留现有规定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择其要者有:1、市场经济的模式-究竟是完全放任的自由经济,还是国家有所控制的市场经济?若为前者,则无需规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一切问题均由市场解决;若为后者,则做法恰恰相反。2、国人的传统观念-在中国人的观念与思维范式中,公司尤其是股份公司往往被认为是比普通企业规模大的企业形式,公司的实力大小也更多地体现在其注册资本的多少之上。因此,在试图取消《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之要求时,也不得不考虑到人们对公司注册资本含义及作用的一些根深蒂固的观念。3、与其他制度的配套《公司法》的许多制度绝非孤立存在的,所渭“牵一发而动全身”虽可能言之过重,但仍有一定道理。如果取消了对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有时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为避免此类弊端,必须辅之以其他制度,如“揭破公司面纱”制度,限制恶意逃债者再设立公司资格的制度等等。 第三,关于法定资本制与授权资本制的选择问题。现今《公司法》受大陆法系国家“资本三原则” (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及“严把市场准人关”思想的影响,不仅要求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而且还要求上述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时认缴并缴足。这种规定虽有保障资本的真实可靠、防止诈欺与投机、保障债权人利益和交易安全之功效,但也存在明显弊病,如影响公司成立的效率、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易造成资本使用上的浪费等等。从世界范围来看,过去将“资本三原则”视为圭臬的大陆法系国家在20世纪60年代之后,均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授权资本制。如法国公司法第75条规定,股份公司成立时,实收资本达到记载于章程的股本总额的四分之一以上即可,未缴付的认股款可于公司成立后的五年内缴付,日本商法典第165条 (2)亦有类似规定。①可见,授权资本制与法定资仁制相比,不仅更加灵活,而且也更适应时展需要。此外,《公司法》实行的虽是法定资本制,但外商投资企业法实行的却是授权资本制,加入WTO后,两者应否统一,统一于其中哪一种,是我们所面临的必须解决的问题,因为WTO实行的是国民待遇。 其次,在符合实质条件后,公司还应履行何种程序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上,世界各国的趋势是越来越走向自由化,实行准则主义。《公司法》虽然也规定了准则主义,但其适用范围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仍适用审批主义,这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非常困难。同时,审批主义的适用亦滋生出许多弊端。从发展趋势来看,以采准则主义为宜,但该准则主义应为严格准则主义,登记机关必须对拟设立的公司是否符合法定要件进行严格审查,以防公司泛滥现象再度出现。二、关于独资公司的取舍与规范 对于独资公司,《公司法》的态度是只允许设立国有独资公司(股东仅限于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但不允许单独的一个自然人设立公司。至于法人是否有此资格,始终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当初《公司法》在起草时,曾设计了“法人独资公司”一节,但后来被删掉,因此可以说,《公司法》的本意是不允许设立法人独资公司的。而事实上,我国长期实践允许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再单独兴办一家公司,如全资子公司,因此,大量的法人独资公司是实际存在的。若法律不承认,势必造成法院审案的混乱,所以,理性且现实的选择应是允许法人单独设立独资公司,同时辅之以“揭破公司面纱”原则,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另外,如何处理国有独资公司的立法安排,也是修改《公司法》时必须加以考虑的。依通常理论,企业的形态分为三种: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公司在我国又可进一步划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上述分类的标准是出资人对所投资的企业的责任形式及资本是否分为等额股份,而不是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公司法》之所以将国有独资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之一种(也有人认为国有独资公司是与有限责任 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相并列的第三种公司形态,如梁定邦先生,见其为汤欣所著《公司治理与上市公司收购》一书所作的序)单列一节加以规定,是考虑到我国的公司大多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有些企业改制后仍需维持原来的所有制性质,故《公司法》在专列一节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同时,还规定了一些专门适用于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文,体现了立法者在当初制订《公司法》时,既想与国际惯例接轨,又欲体现改革政策的心态。这种做法的直接结果就是对国有独资公司,既要适用《公司法》,也要适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从而造成了法律适用上的混乱。同时,允许设立国有独资公司而不允许自然人、法人设立二人公司,也有违平等原则,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法》作为一部不以所有制为标准来划分公司类别的法律,没有必要专门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至于国企如何改制,应单独立法或规定在政策之中。 三、关于公司的治理结构 这一问题近些年来始终是公司法中的一个热点与难点。目前,我国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许多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仍由政府直接控制,“一股独大”,股权过度集中,使公司多元持股的优越性得不到发挥;国有股东虚位,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督不利,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作为监督机构的监事会也存在机构设置不健全、履行职能的程序不明确、难以保持独立性以致形同等诸多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坚持国有股减持工作,增加法人股东,以解决国有股比例偏高而导致的政府对企业的行政干预过多和国有股股东造成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当然,对国有股减持的定价,可以继续探讨,但不能因此否认国有股减持的必要性。 2.对董事会制度进行补充、完善,明确董事长原则上不得兼任总经理,同时对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与议事程序进行完善,在保留现有的“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的规定之外,应补充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可随时召集;不能通过正常程序召集时,持股达一定比例的股东可提议召集或者向法院起诉。此外,为避免董事的选任完全由控股股东操纵,应引入累积投票制,以产生可以代表中小股东利益的董事。 3.增加规定董事、经理的最低技能标准和积极义务,以及违反该义务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现行的《公司法》只规定了董事、经理的六种消极任职资格,但没有任何一个条文涉及到其积极任职资格及义务,这不仅导致“不懂事的董事”比比皆是的现象,影响了董事会的决策水平,而且也与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存在差距。在大陆法系国家,董事与公司的关系属民法上的委任关系,在普通法系国家,董事与公司的关系属于信托关系,上述规定虽然有些许差别,但也存在突出的共同之处,即均强调董事对公司负有善良管理人的义务,董事应以符合公司最高利益的方式,以一个谨慎之人的类似的处境下应有的谨慎去履行其作为董事职责。反观我国《公司法》,虽然也有一些条文规定了董事不得进行的行为,但却缺乏对董事积极义务的规定。同时,在其董事不得为行为的规定中,有些也未尽科学。如《公司法》对董事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是明令禁止的,但对为上述主体之外的人提供担保是否也在禁止之列,法律的态度不够明确。因此,在实践中,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随意为他人担保,或者在大股东的操纵下为大股东的控股企业提供担保,可以说屡见不鲜。其中的典型有ST棱光(据2001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ST棱光对外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50127万元和美元159.8万元。其中,涉及其原大股东恒通集团的担保达48124.16万元,起诉涉及金额43102.16万元②),万家乐(其为原大股东广东新力集团公司担保500万美元和人民币6600万元的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③)和兴业房产 (其2001年中期担保总金额87804万元,其中有 39855.06万元是为原大股东及关联企业提供的④)以及中科健(截止2001年6月30日,该公司12个月内累计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24笔,折合人民币 63913万元, 占公司2000年经审汁的净资产的 300.35%⑤)。上述行为或者是对法律的公然违反,如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或者是在打“擦边球”,如为公司股东的控股企业提供担保,当然,也有个别担保是合乎法律规定的。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为他人担保会给公司财务带采极大风险,且很可能成为吞噬公司资产的黑洞。有鉴于此,证监会于2000年6月《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若该规定能够得到切实执行,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主要是中小股东,无疑是一个福音。但不得不指出的是,上述规定毕竟只是由证监会这样一个无最高立法权的机构的,且适用范围仅限于上市公司,故《公司法》在修改时,有必要将此规定吸收进来。在增加规定董事、经理应负诚信、勤勉义务的同时,还必须规定违反义务时对公司、股东应承担的责任,因为没有责任的义务是不能称之为法律上的义务的。 4.修改现有的关于监事会的设置规定。依现行《公司法》的规定,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设成员不少于三人的监事会,而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而不设监事会,但“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标准是什么,在《公司法》的条文中是找不到答案的,所以,本文建议《公司法》在修改时,应明确设立监事会的标准,即注册资本或者职工达到-定数量,必须设立监事会,同时,针对公司规模大小的不同,应规定设立成员数目不等的监事会。此外,还应通过多种途径提高监事的专业素养,使其能够胜任监督工作。 谈到公司治理问题,就不得不涉及目前广受关注的两项制度,一是独立董事制度,二是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在证监会于2001年8月16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前后,一些上市公司陆续聘任了外部人士担任独立董事。但该项制度能否发挥应有的职能,却是令人怀疑的。因为依目前的制度安排,独立董事侯选人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提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与经理人员高度重合并往往由大股东所控制、监事会往往徒具形式的现状之下,要使独立董事保持其独立性是十分困难的。与此同时,在《公司法》现有的治理结构中,董事会是被定位于执行机构与日常经营决策结构,对董事及经理的监督职能是由监事会来担当的,由此观之,独立董事制度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并不兼容,因为董事的主要职能并非监督,而在独立董事制度大行其道的美国,其所以受到推崇是因为美国实行的是单轨制,公司内部不设专门的监督机构,故需由 独立董事行使监督职能。从独立董事制度实施的实际效果看,也并不理想,因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具体运作情况往往不甚了解,其一身两任甚至数任也使得其没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公司工作,而且不少独立董事均将能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作为一种荣誉,一种身份的象征,而忽视了应有作用的发挥。凡此种种,都使得独立董事有沦为“花瓶”、“道具”的可能,而无法实现该制度设立的初衷?提高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水平,代表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监督。对该制度设计的先天不足及其在实施中遭遇的困境,我们认为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借鉴我国香港地区的做法,将担任独立董事作为一项专门的职业,聘任独立性强、社会声誉好的职业独立董事出任公司独立的董事;二是索性取消该制度,在强化监事会功能上做文章。针对现在的监事会成员通常在公司任职并往往就是董事的下属从而导致的监督不力的现象,可考虑在公司外部聘任社会专业人士担任独立监事,并提高独立监事在监事会中所占的比例,以真正发挥监事会应有的监督职能。与公司治理相关的另一议题是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有专家指出,公司治理有两个互为表里的关键性安排,一个是公司控制构架,一个是激励制度。⑥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显然属于后者。对该项制度推行之必要性及其所需各种条件的研究,不在本文探讨范围之内。我们想要说明的只有一点,那就是《公司法》第149条明确规定,除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之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由此可见,公司为推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而回购股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被实务界视为该制度面临的最大难题。为与国际惯例接轨,满足实际需要,应对上述条文进行修改,允许公司在为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情况下回购本公司股份。 四、如何在公司法中加强诉讼保护? 现行的《公司法》虽然用了大量条文规定了股东、董事、经理等应承担的义务及违反此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上述规定存在两个明显的不足:一是重行政、刑事责任,轻民事责任,二是可诉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公司法》在修改时,必须针对以上问题作出回应。 本文的建议是: 1.规定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 现行《公司法》第208条、209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应承担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但这两条均未涉及民事责任的承担。考虑到上述两种行为极易损害公司及其债权人的利益,故有必要规定在此种情况下行为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2.确立并完善股东直接诉讼制度 所谓股东直接诉讼(directaction)是指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基于其股份所有人的地位向公司或者他人(包括公司的大股东、董事、监事和职员)提起的诉讼。该诉讼提起的依据是股东的权利受到侵害,而股东权又是一项综合性权利,既包括资产受益权、剩余资产分配权等自益权,也包括股东会议出席权、表决权、委托投票、知情权、召集股东临时会请求权等共益权。从理论上讲,只要股东的上述权利遭到公司或他人侵害,如控股股东违反诚信原则,滥用多数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或者公司管理层滥用权力损害股东权益,或者上市公司虚假信息,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作为受害者的股东均有权直接提起诉讼。应当说,我国现有法律对此项制度的规定是不够明确的,如《公司法》第111条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与侵害行为的诉讼”,但该条并未明确指出股东应以谁作为被告,提出何种性质的诉讼,使该条规定很难操作。再如依《证券法》第63条规定,如果上市公司的公告、年报、中报等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然而,该条规定同样过于原则,对诸如归责原则、举证责任的分配、损失额的确定等问题的规定是一片空白,从而使一些证券民事侵权纠纷起诉到法院后,法院要么裁定不予受理,要么暂不予以受理和审理⑦。因此,时至今日,我国尚无一起此类案件。这与现实生活中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屡受侵害的现象形成鲜明的反差。由此可见,确立并完善股东直接诉讼制度已迫在眉睫。 3.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所谓股东代表诉讼(derivative action)又称派生诉讼、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手段追究有关侵权人员的民事责任及实现其他权利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依据法定程序代公司提起的诉讼。率先创设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是英国和美国,现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法国、德国、西班牙、菲律宾、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均规定有此项制度⑧。如《日本商法》第267条规定:连续持有股份达6个月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提起追究董事责任的诉讼;若公司不提起诉讼,前述股东可以为公司提起诉讼。《台湾公司法》第213条、214条亦规定:连续一年以上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10%以上之股东,得请求监察人为公司对董事提起诉讼,股东会亦可另选代表公司为诉讼之人。若监察人不提起诉讼,前项之股东,得为公司提起诉讼。我国《公司法》对此项制度虽无明文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却木乏这方面的实例。《公司法》修改时,实有必要引入此制度。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可以规定:若股东董事、雇员及第三人对公司实施侵害行为为公司又怠于行使其权利时,持有公司股份达一定比例的股东可以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若监事会在一定期间内未提出,上述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代公司提起诉讼。 4.关于公司终止后的民事责任问题 依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必须先清理后方可申请注销。但在实践中申请注销在先、清算在后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这极易损害债权人利益。因此,必须在立法中明确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行为人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建议将来《公司法》修改时将现有的有关司法解释吸收进来,不妨规定在公司资本未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时,应认定该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在公司终止时由股东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资本虽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但未达到其申报的注册资本时,由股东对注册资本与实际出资之间的差额承担责任;在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况下,应令抽逃出资者在所抽逃的资金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论文:公司法规范与公司本质的适应浅议 [论文摘要]面对公司法基础理论欠发达,公司法学术思考过于孤立和研究疲软的现状;面对我国法学界对营利性法人理论还缺乏反思性、宽视野讨论的学术现实。为了夯实民商法理论基础,提升公司法基础理论对公司团体制度及经营实践的解释力和指导力,文章选择公司规范与公司本质这个法人理论中具有典型性,且难度较大的基础理论问题作为研究对象,意在深入考察并突破单一公司主体性研究之局限,发现并总结公司生成和运作的本质规律和生活道理,为重新认识并完善公司规范体系,丰富私法基础理论略尽绵薄之力。 [论文关键词]公司人格 公司规范 公司本质 一、公司人格之下隐藏的构造与利益 公司属于法人的一种,关于法人本质问题的争议由来已久,对法人本质的认识一般有三种主张,包括拟制说,否定说以及实在说。其中拟制说萌芽于罗马法时期,初创于中世纪欧洲的教会法学,完善于近代。这三种学说在十九世纪德国就存在着激烈的争论,现在学者们仍然在探讨。同样作为法人之一种的公司也同样存在着类似争论。 从以上三种学说来看,主要是从主体角度进行论争的,即公司本身是否是一种独立的民事主体。其中赞同的观点是为主流观点,其中实在说中的“组织体说”说明了法人的组织特征以及法人与其机关以及其成员之间的关系,因而该说不仅为大陆法系民法学者所接受,而且也为二十世纪以来民商立法所采纳。然而在公司法领域有学者对公司本质问题的探讨跳出了原有的视野。应当说各种关于本质的认识都有它一定的角度、层次和意义,而本质问题本身并非只有确定的唯一答案,公司还蕴含着其他的重要属性。蔡立东先生对三种学说逐一梳理,指出拟制说弘扬了人文主义法律观,为确立法人的权利主体地位奠定了理论基础,强调了法人成为权利主体的技术因素;法人实在说具有较大的优势,它揭示了法人成为权利主体的事实基础,为法人成为权利主体提供了最有利的辩护;法人否认说以社会实证的法社会学方法研究法人本质,揭示了法人所体现的社会利益关系,丰富了人们对法人的认识,尤其对于人们认识法人内部的利益冲突,进而设计调和这些利益冲突的法律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即各种学说都有它的优势和意义,除此之外它们也都有自己的背景和不足之处。单一的一种本质解释难以应对所有的问题。正是这样,蔡立东先生认为应该提倡多重本质观。 除了以上三种关于公司本质的认识,还有学者借鉴英美法的理论提出了新的本质观,蔡立东先生即在上文所提到的文章中主张合同网络说。这种观点认为从公司外部看,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权利主体,而在公司内部则有很多的利益相关人员,股东、董事、雇员以及债权人和债务人等等,他们都存在一种合同关系,公司即是这些人通过合同组织起来的一个框架,它旨在实现成本的降低和效率的提高,保护各方的利益最大化。另有学者与上述观点相似,认为公司的法人性只是公司外在的特征,而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享有者,公司是股东投资的工具则是公司最为基础的本质。以上两种不同角度的解读虽有各自的含义,却存在一个共同的基点,即二者都看到了公司人格背后的利益交织,揭示了公司运作的最终目的,突出了投资人的地位。 综上,我们可以对公司本质进行两个层次的思考。一种是法律技术意义上的主体,作为一个与自然人相并列的独立的民事主体,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来签订合同和取得财产,以自己的名义来起诉和应诉,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社会活动,而完全不需要把一连串股东的名字写到每一个需要签字或者注明的地方。这样操作在法律上设计出了一个法律关系的连接点,是公司内部人员与外部人员的沟通者,它是一道重要的屏障。另一种是经济实际意义上的工具。从社会层面和经济层面来看,它归根到底是以投资人的逐利动机为起点而选择的工具。单个人或者多个人也可以从事交易和贸易,他们为何要创造出企业呢?这关系到成本的考虑。在市场上个人之间本来可以通过合同来相互约束,对于投资人来说也就是,他可以与一些具有管理才能的人签订合同由他来为投资人提供某种服务,还可以和工人签订合同由其提供劳务。可是这样不利于成本的最小化,于是投资人组织了企业,投资人、管理人和员工都成了企业的构成要素,成了组成部分。但是他们的利益追求仍然没有变。投资人仍然要获得最终的投资回报,掌握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因此说企业就是一个合同的网络也是合理的。它可以包括投资人之间的合同,投资人和管理人之间的合同,投资人和雇员之间的合同,投资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合同等。 我国学者对于前一种理论即主体理论多有论述。而后者的探讨相对薄弱。由以上讨论可以看出从经济意义和利益体系上它同样具有合理性,我们也同样应该从这一角度做出研究探讨,循此审查公司法的规范在这个层面上是否与公司的本质相适应。本文论述即限制在这一范围。 二、公司法规范设置对其工具本质的回应 前面第一部分我们讨论了公司的投资工具本质并揭示了公司人格之下的构造。公司的根本目的应该是为了投资人的投资收益,在投资方式选择的过程中,投资人的利益应该得到保障。以下从三个方面来讨论公司法规范对这种要求的回应。 第一,投资人的救济权。我国学者一般认为公司法主 要是规定公司组织结构及其地位的法律,因此其注重点在于公司人格本身,公司如何成立,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以及公司的内部机关设置及其相应的权限。这样规定有利于是公司本身明晰化。与此同时应注意虽然在技术意义上公司的确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可以把它的机关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都作为它的部分,它的组成要素,但是同时也必须要兼顾公司作为股东的财产和投资工具的要求,即在以公司作为着眼点的时候,也不能完全忽视公司内部人的独立人格和利益追求,并非一旦投资人把财产投入公司就只能有公司代表他来做所有事情。公司虽然可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和意志,但是它本身事实上是法律拟制的一种产物,它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则来体现和实现自己的意志,即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以投票表决的方式来实现公司的意志。现代的公司投票机制大都采用资本多数决体制,即以持有公司一般多数或者特殊多数股份股东的共同意见作为公司的意志,决定公司的重大事务。这种制度充分考虑了成本和效率的问题,因为公司大多是多个股东的,甚至是成千上万的股东。如果一项决策需要采取全体一致的投票方式将会耗费极大的成本,难以应对市场经济效率方面的挑战。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股东之间就有了分化,就有了所谓的多数股东和少数股东之分。多数股东的意见代表公司的意志,做出的决议少数反对股东同样也要服从,这样就出现了股东和公司意志的矛盾。于是在社会现实中就出现了公司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但法律规范若只规定了公司的主体资格,却没有规定少数股东如何行使权利保护自己,公司这一投资工具将异化为掠夺投资者利益的工具。这种情况是公司法规范对公司的本质体认不深造成的,把关注点全都放在公司人格之上,而投资者人格被公司所吸收。 另外在有关在董事侵犯公司利益进而侵害股东利益的时候,也会出现这种尴尬的局面。随着专业化的发展,公司的机关结构由股东会中心主义转变为董事会中心主义。董事会在公司中掌握巨大的资源和权力。而股东会却并非一个常设机构,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出现董事侵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则股东只能请求董事自己去追究和起诉董事自身,这存在明显的角色冲突。如果董事不去追究和起诉,股东又该怎么样呢? 前述情况是我国的旧公司法中存在问题的体现,关键点就在于公司规范没有穿透公司这层“面纱”,深入其内部,对公司和“面纱”之后的主体协调规范。公司规范应该向投资人回归,给予他们保护的阳光。 第二,管制与自治。公司法规范从类型上一般可以划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加拿大学者布莱恩R·柴芬斯将公司法的规范划分为三种类型:强制适用规范、许可适用规范以及推定适用规范。严格地说,后两种都是任意性规范,当事人的意志可以起到决定作用,若需要该规范则选择,若不需要该规范则排除。只是对于推定适用规范,当事人若不进行排除,则该规范则当然地转化为具有强制力的规范。如前所述,公司是投资人的投资工具,它是投资人选择的结果,公司内部存在一种基于利益追求考虑的合同网络。追逐经济利益是一种市场行为,公司法规范应该给予公司人格之下的各主体多大的自由度。 在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人身信赖性较强,对于是否有必要设立严格的公司机关,就属于一种自由度的判断,即到底给予投资人多大的决定权适应市场。我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公司法》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在这里公司法规范就考虑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性,规定了许可适用规范,给了股东较大的自由度,投资人则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利益要求做出合理的选择。 推定适用规范虽然也赋予了当事人相应的选择权,但是它却具有与许可适用规范不同的意义。从经济成本上考虑,当事人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一种许可使用的规范,对当事人来说意味着一定的经济成本,需要审慎的考虑,必要的时候要请相关的专业人员进行咨询,同时付出了一定的时间,这是许可适用规范所需要的代价。但是如果一种规范具有较高的适用确定性,只有个别公司会排除适用,这时候把该规范设立为推定适用规范而不是许可适用规范,这种规范类型的转换对于当事人来说,节省了相当的成本。 这两种规范类型都使得投资人在适用公司法过程中减少了支出,同时也使得投资人在经营中可以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做出更恰当的决策。 至于强制适用规范,则是市场秩序的保障,在投资人可以对自身利益合理选择的情况下,不需要设置强制适用规范,只有在涉及他人利益和社会秩序的情况下才可以。但是这种规范需要进行深入的思考和论证,因为投资行为本身是一种市场行为,法律只有在必要之处才可行使强制力。 第三,新公司法的变化。我国1993年公司法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制订的法律,当时对市场经济和市场经济中法律的理解都远不如现在深刻。“上世纪80年代,我们曾经把公司法当作治乱的法,用公司法来治理经济生活中的混乱。也曾把公司法当作行政管理的法,一些法规性文件充斥着许多管理性的规范或者说行政化的色彩。还曾把公司法当作国企改革的法,对公司法的认识和重视往往是从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出发的,同时对公司法的认识又受到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限制。”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和思考,我们对公司法的认识也在不断地深化。2005年新公司法相比旧公司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有学者对新公司法的进步总结为“八大进步”:对企业管制的极大放松,加强了对公司股东的保护,加强了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公司的社会责任,强化了对公司利益的保护,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的可诉性,制度设计更为科学。当然这是很概括的评述,在每个方面都还有非常多的内容。 值得提出的是公司法中规定的多种股东诉讼具有重要的意义,突出了股东的独立利益。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当股东要求了解公司事务遭到拒绝,股东可以提起诉讼;有限责任公司中对股东会特种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决议通过后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提起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规范都体现了股东的投资人地位,给予他们对自己利益保护和控制的权力。这是公司法在关注点的重大进步。 在法律规范类型上,如前面学者所述,在对企业管制的极大放松方面,公司的溢价发行,债券发行,法定公益金的提取等多个方面公司都有了更大的选择权,更符合投资人的经济利益。公司法的另一个很大的特色是在此次修改中,大量适用了推定性规范, 三、结语 公司本身有多方面的特性,对公司本质的认识应当是 多维度的。投资工具是对公司一个层面上的定位,公司法律规范的设置、类型都应充分考虑公司作为投资工具的这种本质,注重多方利益的平衡,协调管制与自治,才能充分发挥公司本身的作用,为公司运作提供良好的环境。相比旧公司法,2005年新公司法在此有了明显的进步。
浅谈校园网络文化建设:校园网络文化建设的问题及策略 【摘要】 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对高校工作方式、内容产生了重要影响。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在师生学习、生活、文化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分析当前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并分析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对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 校园;网络文化;建设;问题;对策 1.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1网络文化减少了大学生的沟通机会网络所呈现的形式是人机对话,是一种虚拟环境,而大学生运用网络进行交往大多数是在这种虚拟环境下进行。由于大学生过多地依赖网络和受网络文化的影响,大学生之间以及与社会之间明显减少了面对面交流的机会,人际关系也随之淡薄,这也就造成了对现实环境和现实生活的不适应,最终也就减弱了大学生进行实践活动的能力,与现实生活越来越远。 1.2消极网络文化阻碍高校网络文化建设网络信息交互的特点是虚拟性、即时性、快捷性、交互性和开放性,这也给和谐校园建设带来了挑战,多重价值判断标准、高度自主的个性化文化特征、参与主体的虚拟性,网络文化的多元性对校园价值观念的统合造成了冲击[1]。大学生容易受不稳定的政治因素和恶劣的道德观念的影响,对事物的认知造成错误的认识,从而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校园网络文化这一虚拟环境的存在也不同程度地减弱了人际交往的作用,这就造成了一些学生过分依赖网络而远离现实生活中的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严重的则会有行为孤僻、情感冷漠等现象,诱发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 1.3网络文化缺乏创新先进的网络文化和传统的校园文化没有做到完美的创新和结合,这就形成了与大学生的现实文化和思想越来越疏远的情况,没有起到校园文化对于大学生的导向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2]:一是校园文化活动中对网络平台和网络技术的应用较少。目前,虽然高校组织的校园文化活动多数是通过公告、新闻、上传活动视频等方式作为前期和后期的宣传,但真正在网络上举办校园文化活动或者活动中某些环节(如投票等)用到网络平台的却非常有限。二是对网络文化内容的普及度不够。校园中举办的文化活动内容传统项目居多,与网络文化相关内容(如网络用语、网络文体、网络流行趋势等)则甚少。校园网络文化已经作为最主要的平台向大学生传播文化信息,帮助大学生如何进行社会交往。但是校园文化作用单一,并没有和高校所举办的文化活动相融合,在高校引导学生思想方面产生严重漏洞。 2.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对策 2.1利用网络加强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校园网络文化的重要载体和校园信息传播的重要媒介,校园网可以促进大学生和社会之间进行有效交流,同时发挥着教育、宣传和丰富文化生活的重要作用。思想政治教育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处于核心的地位,我们将校园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结合在一起,用健康、积极和正确的信息进行行之有效的思想教育工作,对腐朽的思想、落后的文化和各种消极的舆论进行坚决地抵制和有效的防止,以此来影响大学生的思想。所以,高校应该采取适合自己学校发展的计划和规划,完善德育网站及各种信息平台,加强思想教育的作用,积极地引导大学生的注意力,影响和感染学生。 2.2加强大学生网络信息素养教育第一,培养大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自我意识。逐渐完善大学生自我意识的重要时期是大学阶段。在此期间,我们应该教会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方法,通过自我判断、他人反馈、观察他人行为等方式实现对自身的理性认识,并主动进行自我反思,达到自我意识的统一。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使大学生在当今复杂的网络文化环境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使大学生逐步走向成熟,正确看待身边的事物,实现大学阶段的健康成长。第二,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将道德教育融入到网络文化教育中,实现大学生道德教育的网内网外的有机结合。同时注重将现实中的道德约束和规范设置到网络中,如建立实名制网络社区,注重培养大学生网络自律,提升网络道德水平,从而达到树立健康的网络文化的目的。 2.3加强校园主流网络文化建设加强校园主流媒体建设。在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类型的网站中融入趣味性、知识性的内容。把大学生感兴趣的校园活动转换成网络的形式,并以现场直播或者是同步直播的形式展现在大学生面前,这样既丰富了大学生的校园生活,也传播了运用新技术教学的理念。通过网络直播的形式举办校园文化活动,既不受活动地点的限制,又能积极地鼓励学生参与其中。这样思想政治教育就更容易让大学生接受,并且慢慢地喜欢上这种形式。高校要想更多更好地获取大学生的各种动态就可以通过网络这种形式,这样既避免了与学生的距离越来越大,又能鼓励学生积极去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这样就形成了“好的活动形式—对大学生加深了解—更好的活动形式”的良性循环,不断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渠道和空间,为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成长提供更为全面的服务。 3.结语 高校要想实现校园网络和文化建设的衔接,就要坚持以人为本,利用多样的信息和活动等形式,构建适合高校发展的网络文化体系。对于思政教育工作人员来说,更要运用信息技术加强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在对学生运用网络进行教学的同时,帮助大学生更好地运用网络寻找信息的能力,培养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其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打下基础。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身肩建设祖国的重要任务,要提高自身对网络信息的选择和利用的能力,增强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建设校园网络文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且要保持其综合性和系统性,协调学校师生集体的力量,运用各种手段对其进行维护。只有共同努力,才能最终实现校园文化建设的目标。 作者:曹艳龙 王奇 王妍 单位:华北理工大学 浅谈校园网络文化建设: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 【摘要】 高校校园网络文化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传播速度快、信息容量大等优势已经发展成为校园最受的主流媒体,为大学生及时地提供科研、教学、重要新闻以及校园生活等多方面的信息,同时也是资源丰富的教育平台和交流中心。所以,要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充分挖掘其教育价值和积极作用,以辅助高校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关键词】 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 校园网络文化集技术与文化双重内涵为一身,它即包含了教育文化,又具有创新性时代精神。它完全符合素质教育理念,有利于增强学生的自主能动性,对于拓展学生视野,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校园网络文化既具有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同样也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要从实际问题入手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以消除其消极影响,并充分挖掘和利用其积极影响作用。 1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原则 1.1系统性原则高校校园网络文化不仅具有网络传播的多元性特征,还具有复杂性和独特性,这就要求高校校园网络文化的建设要严格遵循系统性原则。即要对校园网络文化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以彻底地铲除其不良隐患。 1.2客观性原则高校校园网络虽然也具有虚拟性,但虚拟性不等同于虚假性,其作为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又是真实存在的。所以,我们要对网络文化特征有正确的认识,从事实角度出发,坚持客观性原则,以网络文化建设方面的“误区”,保证校园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 1.3教育性原则目前,我国大部分高校都没有安排专门管理机构对校园网络文化实施有效的管理措施,再加上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不够,这使校园网络得到不合理的应用,如何抵御网络文化对社会主导价值观念的冲击成为了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中的核心问题。校园网络文化建设要以引导为基础,坚持疏导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升大学生的自律意识,以保证大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1.4发展性原则校园网络文化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这就要求我们要用灵活的思维和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工作。在面对学生所出现的特殊网络行为要以平和的心态去面对,将其看成是学生人生成长的必然经历,并通过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帮助他们矫正自己的行为,提高其自律意识,以有效地提升校园网络文化建设水平。 2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举措 2.1加强对网络文化主体的引导和自律意识的培养高校网络与社会网络在技术层面上没有区别,但在其应用目标上却有着本质性的差异,校园网络以教育为主,社会网络以营利为主。所以,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要以应用目标为基础,充分地发挥校园网络的教育作用。首先,高校网络建设要制定一定的网上秩序,并严格执行这些网上称诵,不允许传播各种反面或影响社会安定团结的信息;其次,为了更好帮助大学生树立自律意识,建设者充分发挥校园网络的正确舆论引导作用,通过校园网络用正确的精神去感染人,高尚的行为去鼓舞人,同时还要积极地挖掘其教育价值,以不断提升大学生的道德自律精神以及网络道素养。 2.2不断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手段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即要注重技术建设,更不能忽视其文化内涵,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其教育、引导作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形式,它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背负着艰巨的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使命。通过校园网络平台可以达到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目的,使其更自然、充分地发挥其教育功能,使大学生能够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标准价值导向,以全面提升高校网络文化道德建设水平;要通过构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第二阵地来提升其教育价值,从大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出发,为学生构建思想交流、学习研讨的平台,通过疏导互动来提升感染力和教育实效性。 2.3加强校园网络文化监管力度高校要重视校园网络文化管理问题,成立学校网络管理专管部门,各部门都要主动协助主管部门管理好校园网络。要制定完善的网络管理体系,使管理人员明确自身的工作责任,使网络管理工作得以落实,从而达到净化校园网络环境的目的;可以通过建立网络信息筛选制度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控,能够更及时地发现、删除和阻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和扩散,以达到切实防范有害信息的目的。为了更好地净化校园网络信息,要严格网络信息责任制度,并通过网络信息举报制度更及时地发现和解决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还要在学生内部安排网络信息监察员,其主要负责对校园风色和其他相关网站的论坛、不敢当写等互动栏目和个人主页进行日常监察,并能够在第一时间将危机信息上报给上级部门,使问题得到及时的处理;还要严格校园BBS用户实名注册制度,对于校外用户的权限要进行限制,只允许其浏览不允许其信息,并通过多样化有效手段加强对用户的监管;学校还可以对机房的网络进行相应的技术发行,对老师电脑和学生机房进行校园网内网IP规划,使学校的所有电脑都实行认证上风色,并能够及时、准确地定位全校所有个人电脑终端,以达到更好的管理效果;另外,高校要制定切实有效的网络信息预防和应急处理体系,以形成完成的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机制。高校还要建立网络安全联网预警机制,即将校园网络与所在地公安部门网络安全报警处理中心相连接,以提高对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以有效地保护校园网的安全。 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兼具网络特点和教育特征,所以要在认清网络发展特点和趋势的基础,通过完善机制、加强监管,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不断加强对大学生自律意识的培养,引导大学生文明上网,通过丰富多样的校园网络文化有效地提高教育效益,使大学生在能力、品格、思维和行为等各方面水平都得到提升,为提高国民素质水平奠定良好的基础。 作者:郑力也 单位:大连艺术学院 浅谈校园网络文化建设: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与管治 摘要:网络为校园文化建设提供了丰富的教育资源新载体和新途径,校园网络文化已成为繁荣校园文化的一块重要阵地,2011年我院将实施校本部改造工程和启动实施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加强我院校园网络文化的建设和管理,用正确、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占领网络阵地,已经成为我院校园文化建设非常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关键词:校园网络文化建设管理 前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校的校园网络建设已日趋完善,校园网络文化已成为繁荣校园文化的一块重要的阵地。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我院应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文化的建设与管理。 2011年我院将实施校本部改造工程和启动实施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这为我院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可以进一步根据我院的办学理念和特色在上面描绘最美的图景,进一步扎实我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因此我院要利用这一契机,充分认识在校园进一步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促进我院学生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真正使校园网络成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校园主流文化的阵地、推动素质教育的平台、师生信息沟通的桥梁和获取各类知识信息资源的宝库。 一、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在构建我院和谐校园中发挥的作用 (一)传承和创新作用 在传承、融合传统文化及原有校园文化的基础上创新校园网络文化,不断站在高职教育改革的前沿阵地,吸取新思想、新理论、新技能,将我院校园网络文化建设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思想阵地与高校文化和谐的重要平台,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教育作用 校园网的建设使学生可以在网络中自由地释放自己,放飞心情,娱乐身心,实现内心的和谐及人与校园之间的和谐,从而为构建我院和谐校园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可以进一步加强我校的稳定。 (三)协调作用 校园网络文化可以通过说明和阐释重要信息的意义、提供权威的意见、协调社会各方面之间的关系等形式,使我院内外各种社会关系实现沟通和协调,达到校园文化中各个方面的和谐。 (四)监测和促进作用 校园网络可以及时、准确地向广大师生通报发生的涉及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网络传播新闻信息这张晴雨表来消除周围信息的不确定性的同时,更能利用网络同外部进行广泛交流,获取大量的信息,从而为我院校园文化注入浓郁的时代气息。 二、校园网路文化对校园文化的冲击影响 校园网络文化对校园文化的冲击影响已成不争的事实,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化,网络文化还缺乏一种必要的社会约束机制,网上活动的隐蔽性大,有的学生整天沉溺于网络而厌恶现实、思想消沉、对什么都无所谓,“游戏”人生,色情、暴力信息等不道德行为和黑客攻击、诈骗、赌博等犯罪行为,对学生形成良好道德品质,产生强大的冲击,造成学生的思想迷惘进而会影响我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发展。 三、利用校园网络繁荣我院校园文化可以采取的板块模式 1.教育、资讯板块 教育、高校资讯板块是给广大师生了解当今高职教育综合信息的窗口。在校区改造网络建设时可以主要开设高职教育资讯、校园采风、热点问题专题等栏目。及时准确地采编国内新近的高职教育热点,报道与大学生息息相关的各类信息。 2.师生交流板块 师生交流板块是加强师德建设的窗口。主要可以开设名师风采、名师导航、教学成果展等栏目,通过交流板块便于广大学生走近名师,对话名师,励志成为惠三农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 3.网上理论学习板块 网上学习板块可以给广大学生提供加强理论学习的窗口。在校区改造网络建设时可以设置理论热点、理论学习征文、网上党训班等栏目。便于我校学生随时通过网络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及政治理论知识的系统学习和理解,从而可以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觉悟。 4.展示风采活动板块 展示风采活动板块是给广大学生提供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的窗口。在校区改造网络建设时可以设置青青校园、校园之星、学生组织、技能竞技节等栏目。便于我校广大学生广泛了解校园学习和生活,展示我院学生的青春风采,参与和促进大学校园文化建设中去,从而可以进一步打造我院校园特色品牌文化活动。 5.贴心服务板块 贴心服务板块是给我院广大学生服务的窗口。在校区改造校园网络建设时可以设置专升本、专转本及专接本、心理知识、创业就业、勤工助学、志愿者服务等栏目。为广大学生在学习、生活等多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释疑解惑,提供实际的帮助。 6.辅导员之家板块 辅导员之家板块是加强我院学生工作队伍的窗口。在校区改造网络建设时该板块可以设置队伍建设、工作交流、辅导员风采等栏目,从而可以为我院辅导员搭建一个相互学习与交流的广阔平台。 四、对我院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一些建议 1.建设一支强有力的综合素质高的网络教育师资队伍 加强我院校园网络文化建设,迫切需要培养一支政治素养高、熟悉我院思想政治工作、熟悉网络技术专兼职结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这样可以充分起到引导者和把关人的角色,利用网络化的教育手段,获取和思想政治教育信息,对网上不良信息进行过滤或清除,引导学生利用正确有益的信息,发挥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时性、主动性和服务性。 2.要做好网上管理和监控工作 一是要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建设和管理,真正把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纳入校园文化建设的总体格局进行认真规划和部署,努力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对校园网络文化进行依法管理和行政管理。二是在管理工作中要坚持正确的网络思想教育方向,强化管理意识,加强检查和监控,促进宣传思想教育的有序性,防止不良信息进入,为我院校园网络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3.要实效性虚实结合加强网络文化阵地建设 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作为思想教育的一种新的载体和方式,其形式相对现实活动而言是虚拟的,但其教育的对象和内容是实在的。开展校园网络文化建设要注重以丰富多彩的内容和新颖的形式来吸引学生的广泛参与,立足于学生素质的提高,我院必须充分运用网络手段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视野、以正确、积极、健康的交互信息建设好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防止和抵制各种消极舆论、落后文化、腐朽思想乃至自由化思潮对学生的影响和渗透。 4.要时效性地增强网上与网下结合 要网上与网下结合,增强时效性的育人功能。我院在校园网络建设时只有把传统德育与网络德育结合起来,网上与网下相统一,注意突出特色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形成相互补充、有机结合的良性机制,才能使校园网络文化焕发新的活力,真正成为推动素质教育的平台。 结束语 我院是一所百年名校,校园文化底蕴深厚,这是学院师生员工在长期实践中共同创造的一切物质、行为和精神成果的总和,它在学院发展中具有的重要意义,我院校区改造时应将传统校园文化和网路校园文化有机融合,进一步发扬我院的品牌校园文化,使校园网络文化成为思想教育的主阵地,有效提高我院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浅谈校园网络文化建设:浅析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 摘要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发展,网络已经成为大学生获取信息、进行交流的重要渠道,影响着大学生的生活方式、价值取向和身心发展。本文通过校园网络的现状,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对进一步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建议进行阐述。 关键词网络文化建设管理 1 高校校园网络的作用 校园网为广大师生提供了广阔的信息空间,为师生了解世界、了解社会提供了便利高效的途径。师生要高效地了解世界、了解社会,这种方便、快捷、大容量的网络信息传递正好满足了他们的需求。网络媒体还为师生们提供了丰富的学习资源,网络是一个巨大的知识储备库,大到“四书五经”、各种现代科技和祖国的传统中医学等巨型文献,小到各种讲演、各类文章和单个的汉字等,都可以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很容易的检索到。有了如此丰富的学习资源,有利于师生主动获取所需资料自主学习。新兴网络媒体为师生提供了自主交流平台:如BBS、学生和教工各种论坛、网络聊天、博客等,有利于师生在网上互动抒发自己的感想和观点。新兴网络媒体的丰富、多样、开放性人人可以平等获取和提交等特点,致使信息良莠不齐,自主筛选者必须提高甄别是非的能力和受教育选择能力。网络媒体还提供了全新的娱乐方式和途径,极大丰富和充实了广大师生的课余生活,同时需要加强正确引导。 2 高校校园网络文化现状 目前,我国高等院校中校园网络建设基本普及,校园网络在职工宿舍、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室和办公室等各处普遍应用着,涉及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各个层面。从而使得互联网上的网络电视、QQ群、博客、各种论坛等诸多栏目和校园网上的BBS、牡丹园、邮箱、各式各样群体性栏目,还有各基层单位网站在师生日常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大。甚至产生网络不能运行时,人们出现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学习和生活的窒息感。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提高和发展、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已经逐步形成。新兴校园网络媒体成为广大教师和学生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帮手和伙伴。校园网络为高校师生学习、生活、科研的各个方面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引入了许多负面影响,构建完善成熟的具有一定政治影响力的校园网络信息环境势在必行。 3 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以先进技术传播先进文化,促进和谐文化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2)基本原则:一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二是要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三是要加强网上思想舆论阵地建设,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提高网上引导水平;四是要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努力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五是要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综合运用法律、技术、思想教育、行业自律等手段,加快形成依法监管、行业自律、规范有序的网络信息传播秩序。 (3)主要任务:一要大力加强网络阵地建设,重点做好主题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网站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建设;二要不断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丰富校园文化和学生的精神生活,建立独具特色的文化名片;三要继续做好网上教育、服务、教学管理等工作,充分利用网络优势为学生的生活、学习、就业服务;四要切实增强舆论引导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及时做好校园舆情分析与监控;五要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优化网络宣传;六要切实加强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形成整(下转第206页)(上接第202页)体合力,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七要加强管理队伍、舆论引导队伍、技术研发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4 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 高校校园网络文化是在高校校园中,由教职员工,尤其是作为校园主体的青年学生依托计算机互联网、手机等通讯手段的大量使用,所形成的虚拟社区文化和这些网络手段使用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精神、情感、思想多个层面在内的文化形态的总和。校园网络文化作为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别于其他校园文化,但却渗透到校园文化生活的各个部分和层面,其地位和影响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中愈来愈显著和突出。 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对党和国家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从主体来说,高校师生是知识最密集、人才最密集和思想最活跃的社会人群,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即是加强整个互联网的文化品味和含金量的建设。 只有让知识和技术相结合,让高校网络成为互联网的主力,让高校网络的文化思想成为整个互联网精神统帅和灵魂,才能建设有利于国民的互联网文化,促进人类的全面发展和解放。从受众来说,高校师生是互联网的最大、最集中的受众。只有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以高校师生的需要为准绳来推动互联网建设,我们的互联网才能实现自身的使命,以高端的科技和丰富的人类文化和便捷的网络传播促进人类的全面发展,实现更多人的解放。 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进校园网络工作。整合校园网络资源,开发统一的校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校园网络直通车,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方便。加强校园网建设和管理,牢牢掌握网络思想教育主动权。宣传部、组织部、学工部和团委要分别建立思想政治教育与革命传统教育、党建、学生工作在线和团建等相关网站或网页,在网站上正面引导,公开答疑。各系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使学生正确使用网络,发挥网络积极作用。 5 对进一步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1)坚持引导与把关相结合。对以网民言论为主要形态的自发性舆论,要在充分尊重的同时进行积极地疏导。对以新闻、信息为主的自觉性舆论,引导者必须严格把关,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控,及时了解网上信息,删除网上垃圾,构筑网上“信息海关”,以维护网络文化发展的环境。 (2)坚持引导与管理相结合。在对大学校园网络文化进行积极引导的同时,要依法管理。在大学校园网络建设中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和大学生自身的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网络管理规章制度,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网上评论的舆论导向作用,增强网上评论的力度,坚持网上正面舆论导向。 (3)坚持网络文化与校园文化相结合。营造多层次的校园文化,形成良好的整体氛围,用积极、健康的文化环境,净化大学生的心灵,鼓舞他们的精神,提升他们对民族优秀文化的热爱,增强他们抵御消极网络文化影响的能力。 浅谈校园网络文化建设:自组织理论在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中的应用 摘要: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网络逐渐成为学生日常学习、交流的重要工具,校园网络文化建设需要规范和管理。自组织理论的特性能够促进校园网络文化的建设和管理。本文从自组织理论的视角出发,分析了自组织理论对校园网络文化建设的作用,并提出了把自组织理论运用到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中的措施。 关键词:自组织理论;校园网络文化;作用;措施 Measures 网络的普及和发展给学生的学习生活带来了便利,也给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带来了挑战,从自组织理论的视角来研究校园网络文化建设,能够使我们抓住校园网络文化的特点,促进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使校园网络文化建设更规范、更科学。 一、自组织理论的概念与发展现状 自组织理论,是指系统通过自身内部的组成部分的相互作用,自发地形成有序的结构的一个动态过程。自组织理论主要追求的是系统内部通过自身的组成部分所完成的行为,强调系统稳定的状态是来自于系统内部多个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协调的结果,更加强调这种稳定不是通过外界的刺激而是自发形成的。自组织理论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国外出现,随着我国的发展,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自组织理论进入我国。进入二十一世纪,自组织理论才被广泛的研究与应用。 二、自组织理论对校园网络文化建设的作用 (一)调动各种校园网络力量,促进网络自身的建设 我们知道,自组织理论追求的就是通过系统自身内部的组成部分的相互作用,通过协调系统内部的冲突与差异向前发展,最终达到一个稳定平衡的状态。在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中,充分的运用自组织理论可以不借助外在的力量,仅仅通过校园网络内部自身的力量就可以让校园网络处在一个稳定发展的状态。并且网络具有开放性,所有校园网络的成员都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为校园网络文化的建设做出贡献。 (二)改善校园网络现状,推动校园网络的发展 由于校园网络自身具有一定的局域性,校园网络的用户都是从事相关教育行业的教育工作者或者教育的接受者,导致整个校园网络文化比较单一、乏味。如果运用自组织理论对校园网络进行改造,给予内部使用者一定的刺激或者激励,就能充分的调动校园网络使用者的兴趣与积极性,从而丰富校园网络的文化,改变文化比较单一的现状。同时由于校园网络使用者自身积极性的调动能很好的促进校园网络环境的改善,进而通过内部因素的运动达到整个校园网络的稳定发展。 三、自组织理论下校园网络文化建设的有效措施 (一)建设自由的校园网络文化风气 任何网络文化的发展都离不开自由二字,网络最大的特征就是自由性。但是单一的网络文化往往不能很好的促进一个局域网络的发展。只有多种文化的混合才能充分的激发自组织理论的潜能。同时由于当前网络资源良莠不齐,给许多网络用户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种少量不良信息的存在就因噎废食,切断整个校园网络与因特网的联络,那样校园网络真的就成了一个局域网。我们应该引导校园网络的用户积极的使用健康向上的网络资源,同时远离那些不健康的资源。正常使用网络信息资源,建设一个自由的校园网络文化氛围,只有自由的网络环境才能给用户更多接触先进文化的渠道,促进校园网络文化的发展。 (二)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管理 对校园网络的管理是建立在不影响用户正常的上网需求为基础的。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导致许多网络信息失真度比较高,同时由于部分犯罪份子通过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所以我们一定要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管理工作。加强硬件与软件设施的投入,要具备专业的网络防范技术,防止网络攻击等行为,又要对校园网络的信息进行一定的监控与过滤,防止不法份子通过网络电脑影响校园网络用户。同时要屏蔽一些访问量较大,访问量较高的不良网站,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提供一个清洁、干净的网络环境。 自组织理论在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中的应用不仅仅可以促进校园网络文化建设顺利进行,还可以通过协调校园网络内部的各种因素,让各种因素达到一个均衡的状态,从而实现校园网络的稳定发展。我们要充分地利用自组织理论这一工具,并且将其真正的投入使用到校园网络文化的建设工作中去,通过网络内部力量的作用,实现校园网络文化的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云南腾冲大塘社区花傈僳传统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探索 【摘 要】生活于腾冲县大塘社区的傈僳族,至今都保留着传统的风俗文化,但生活的方式和地区阻碍了人民经济的发展。本文重点探讨了大塘社区花傈僳族社会进经济的发展方式,以期从花傈僳族传统文化保护着手,寻求民族传统文化与经济发展的切入点。 【关键词】腾冲大塘;花傈僳族;传统文化保护;经济发展 傈僳族是云南省特有少数民族之一,拥有悠久的历史,现约62万人口,主要居住在云南省金沙江、澜沧江和怒江流域的高山峡谷之中[1]。傈僳族先民在公元8世纪以前的商、周时期属青藏高原北部一带的古氐羌部落族群中的一支,傈僳族人民为了生存从青藏高原迁徙到四川盆地,再经云贵高原进入澜沧江、怒江峡谷地带生息繁衍[2-4]。腾冲地区的傈僳族于清康熙四年从怒江迁移至此,由于民族人口数量的弱势与迁徙的客观因素,使得傈僳族民族本源文化与地域内的其他民族文化交融,形成了族源相同而地域文化不同的黑傈僳、白傈僳、花傈僳和傈坡等支系[5]。由于傈僳族的生活习俗,一直选择山高谷深、地势险峻的地区栖息,长期处于与世隔绝的状态,因此一定程度上极大的保留了傈僳族独特的传统文化[6,7]。 云南省腾冲县界头乡大塘社区,位于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坡(25°38’N,98°40’E),地处云南省西南部,北与泸水、西与缅甸交界,国土面积133.64km2,海拔约1850m,年平均气温13.8℃,年降水量1800mm[8]。大塘社区大河边傈僳族自然村是完全由傈僳族村民组成的村民小组,该地的傈僳族村民是从怒江洲泸水、碧江、兰坪,大理州云龙,保山市潞江坝及缅甸岗房等地迁徙至此,现有农户45户,人口285人,13个姓氏,16个家族。农业生产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粮食作物为水稻、玉米、小麦、土豆等,经济收入主要以烤烟、林木产品和畜牧养殖为主[9],居民人均年纯收入约2500元。村民交流的语言有汉语和傈僳语2种,但是现今已没有人会写傈僳族文字。由于大塘产业基础低,对自然资源的依赖性强,缺乏经济主导产业和集体经济来源[10],与曲石乡的烟草、油菜、粮食基地相比,不具备大面积开发农业的条件。本文重点探讨了大塘社区傈僳族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式,以期从花傈僳族传统文化着手,寻求民族传统文化与经济发展的切入点。 1.传统文化 1.1服饰文化 居住在大塘社区的傈傈族,由于传统服饰色彩艳丽、图案丰富多彩,自称为“Xiangxiang Pa”,当地的其他族同胞根据他们美丽的服饰而称之为花傈僳。当地傈僳族妇女服饰主要由包头、银须项圈、串珠珠、披挂、大裆裤、膝箍、吊筒、竹麻尼等组成,同时佩戴傈僳族民族服饰中最重要的装饰元素“贝饰”,主要款式有拉本里底、海贝集、俄勒帽等。傈僳族男子传统服饰称为“喜鹊衣”,由傈僳语叫“Wu Te”的青布包头头饰、项圈、白布长衫、大襟衣、腰带、大裆裤、漆箍、吊筒、竹麻鞋组成,配以海贝带花包、胸花、辫花缀、长刀、箭包、努子、弹笼和火枪等装饰物,有些富裕的年纪较大的长者,还爱挂珊瑚或玛瑙耳坠。 与怒江地区傈僳族相比,大塘社区花傈僳族服饰装饰更加丰富多样,无论是形态各异的头饰、银光闪烁的耳饰、色彩艳丽的颈饰和层次多样的胸腰饰,以及流光溢彩的佩饰,都显示出了当地花傈僳族人民的爱美情节和绚丽多姿的民族文化。 1.2传统节日 虽然大塘社区的傈僳族属花傈僳支系,但也同样保留有傈僳族传统的节日,规模较大的有阔时节、澡塘会、刀杆节、新米节等。“阔时”是傈僳语音译,为“岁首”、“新年”之意,傈僳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11],每年12月20至22日举办,相当于汉族的新年。过年期间每人都穿上最好的衣服庆祝节日,村中架起秋千架、跳高架,开展打秋千、跳高等体育竞赛。同时在春节期间还要举行“澡塘会”,傈僳族人们相聚在温泉边一起洗浴,洗浴的人们十分讲究文明礼貌,男女之间彼此尊重,他们用圣洁的温泉水洗去一年的污秽,迎来吉祥。 刀杆节在每年的农历二月初八举办,已有数百年历史。刀杆节这天,几名健壮男子先表演“蹈火”仪式。他们赤裸双脚,跳到烧红的火炭堆里蹦跳翻滚,表演各种绝技。第二天,他们把磨快的36把长刀,刀刃口向上分别用藤条横绑在两根20多米高的木杆上,组成一刀梯。表演者空手赤足,从快刀刃口攀上顶端,并在杆顶表演各种高难动作。刀杆节是僳僳族人民自然崇拜的产物,更是僳僳族人民爱国主义精神和不畏艰险的民族精神的体现,如今,这项惊险的传统祭奠仪式,已演变为僳僳族好汉表演绝技的体育活动。 新米节又叫收获节,是傈僳族的传统节日之一。每年农历九至十月,当稻谷、玉米成熟收获季节来临,家家户户都要以举行收获节活动方式,品尝刚收获的粮食并煮酒杀牲聚众活动来庆祝一年辛劳的收获。在聚众活动中,寨中无论男女老少,都要自带酒、肉和米饭聚集在村寨中央的晒场、草坪或者附近的田地中,人们燃起篝火,边聊天边饮酒尝新。老人围着熊熊的火塘过讲述远古的祖先历史故事,男女青年三五成群欢歌笑语,弹着琵琶歌唱丰收,往往通宵狂欢,尽兴方散,这种活动往往延续十几天,因而,傈僳族习惯上称九至十月为“醉酒月”。 1.3表演文化 傈僳族人民的生活离不开唱歌跳舞,每当有传统节日时,能歌善舞的傈僳族都要进行表演[12]。花傈僳作为傈僳族重要分支,唱歌更是大塘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当地舞蹈大致有三种类型:一是模仿动物行动的舞蹈,如鸟王舞、鸡吃食舞、猴抓虱舞,反映被人们所猎取捕获的鹿、熊、猴、兔,到人们所驯服的猪、鸡、羊、马的沸腾的王国,一个鸟飞鱼跃、鸡跳羊斗,充满生机,充满生命活力而异常热闹的天地。鸟兽舞大多是独舞形式,跳舞的人怀抱琵琶,自弹自舞,舞蹈趣味幽默诙谐。二是生产生活舞,当地居民将生活中的动作姿态,如收小米、开火山、狩猎、洗衣等赋予艺术的韵味,表演起来活泼多变,热情奔放。三是表现战斗的舞,这种舞蹈表现勇猛无畏的精神,体现了男子的阳刚之美。群众自娱性的《琵琶舞》是年节、婚嫁时人们最为喜爱的舞蹈,只要弹拨乐器“弦子”一响,从儿童到老人都会翩跹起舞。“跳戛”是一种集体歌舞,过去只要一跳起来就要跳几天,短的也要跳一夜。常在堂屋和院坝转着火塘、烧着水酒,边唱边跳,由长辈或有威望的人及其他人相和。结尾时,由群舞者唱高八度。《锅庄舞》是彝族、傈僳族所喜爱的舞蹈。“锅庄”,则因为最初围着火塘跳的舞而得名。 歌唱与当地花傈僳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13,14],民间谚语说:“盐不可不吃,歌不唱不得”。花傈僳族人民在探亲访友、打猎放牧、田问耕作、谈情说爱、节日聚会、婚丧嫁娶时都要唱歌,更有甚者就民事纠纷或打官司时也用唱歌来表达、调解,堪称世界歌唱一绝。花傈僳民歌按歌曲功能和歌唱内容可分为两类,其中歌曲功能类可分为九种,分别是:(1)木刮亦称木刮哺即叙事古歌;(2)摆时即山歌;(3)优叶即情歌;(4)喂然哦即结婚调;(5)尸乌刮即丧葬调;(6)密达即劳动歌;(7)赤罗嘎即牧歌;(8)萨讷其哦即儿歌 (摇儿歌、摇篮曲);(9)然哈枯即祭祀歌。歌唱内容类可分为十部即“大调十部”。 2.传统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探索 2.1整理和收集传统文化 建立专门的资料整理、文物收藏、档案管理的机构,整理和收集传统文化,建立社区文化博物馆,展示花傈僳族的传统文化。请专门的学者对民族文学和文字作科学分类、收集、贮存,除了对现有传统建筑和民族服饰进行文字和图片资料保存外,还要注重对传统手工制作方法的记录,保证民族传统文化的原生态性,保障花傈僳族民众在文化保护方面的主体地位。积极培养文化传承人[15],保障花傈僳传统文化传承。 2.2寻求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连接点 挖掘、筛选出大塘花傈僳族传统文化中可与现代化嫁接的文化因素,促使经济与文化相结合,使文化成为花傈僳族走向现代化的支撑。 塘社区花傈僳族传统文化中存在一些可现代化的因素,如恋爱自由、婚礼简单、火葬习俗、重视生态、保护水源及水源林、重视畜牧、诚实守信、团结互助、尊长敬老、耻于偷窃等。此外还有许多直接可与现代经济嫁接的文化因子,如服饰、节日、民间文学艺术、刺绣、传统饮食等[16]。只要认真挖掘、筛选,研究这些传统文化中可与现代经济接轨的文化因素,导入现代科技文化、经济文化,使传统文化融入经济,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文化支撑,那传统文化也就得到了保护和发展。如对傈僳族的传统节日阔时节、澡塘会、刀杆节、新米节等进行包装、提升,利用举办民族传统节日,充分展示本民族的历史、民俗和风情,吸引本民族及外地游客参与,既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给当地花傈僳族群众带来了经济实惠,又使本民族文化得到了保护、传承。经济发展了,就能唤起花傈僳族爱护、传承本民族文化的自觉意识。 2.3实施经济的文化战略 如何从过去不经意的“文化资源”中开发出经济效益,为大塘花傈僳族脱贫致富开辟新思路,这需要培养一种新的意识。各民族都有自己丰富的文化特点,但表现方式不一,开发的价值、难度不一,“文化战略”则帮助我们寻找闪光点、开发点。例如大塘社区花傈僳族作为山地民族,它的采集、生产方式和民风民俗,对于外民族、外文化的人就极具吸引力,加上当地丰富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等宝贵的旅游资源,加以组织开发就是财富。因此,大塘社区的花傈僳族传统文化不能为保护而保护,而应将其注入旅游业的发展之中。一方面扩大其传统文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体现与其他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的不同特色;另一方面,通过旅游业为其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积累资金,从而形成经济与文化的良性互动。 2.4收外来优秀文化 经济发展给大塘花傈僳族传统文化带来冲击,加之汉文化、基督教文化和当地其他民族文化的渗透,同时腾冲发展旅游业带来的商业文化,都使其传统文化内外交汇,导致花傈僳族传统文化衰退、消失,这是不可避免的。但该现象必须正确应对,这就需要主动、积极地吸收整合外来优秀文化,丰富、发展本民族文化。大塘花傈僳族有吸纳外来优秀文化的传统,在当今开放、发展的大背景下,更不能闭关自守、孤芳自赏,只有敞开胸怀,吸纳一切优秀的外来文化,并充实到本民族文化中去,民族传统文化才有生机和活力。 3.结语 大塘社区是一个非常具有旅游开发潜质的地方,温泉群、田园风光、抗战历史、大树杜鹃等。近几年来,进入大塘开发、旅游的人数逐年增多,旅游开发将作为大塘今后经济发展的重点,把握好花傈僳族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发展生态旅游。花傈僳族文化保护与旅游业发展并存的局势,有巨大的可塑性与发展空间,合理把握文化开发与经济发展共进,是今后大塘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强化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政策保障的具体措施 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是深圳市政府的一个直接排出机构,其新区的国民经济统计归入龙岗区。坪山新区下有坪山和坑梓两个办事处。本文主要以坑梓办事处为调研对象,对坑梓办事处的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作了调研。坑梓办事处位于深圳市和坪山新区的东大门,总面积40.4平方公里,下辖6个社区居委会,其中5个为村改居社区,户籍人口约1万人。2004年农村城市化后,原来5个村改居社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成立了社区股份公司,共设立了40个分公司。这5个社区股份公司及其40个分公司承载了坑梓社区集体经济的实体。 自坪山新区城市化依来,社区集体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在政策上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其发展。探索一条既符合时势发展要求又契合社区发展实际的路径,是社区集体经济实现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审视和探寻坑梓集体经济的发展路径,必须置身特区一体化与坪山新区大开发大建设的重要背景,加快集体经济管理与运营体制机制的创新,着重在转变发展思路和探索多元经营上寻求突破。 第一、体制政策 首先要把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与社区综合党委、工作站、居委会从机构设置、人员、职能、账目、经费等方面严格划分开来;并且要理顺好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职责和关系,明确社区工作站就是办事处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社区公共服务的职能;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主要职责是社区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剥离社会管理职能,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化道路,这是体制机制突破的基本方向。关于现阶段的社区集体经济发展重点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社区股份公司一旦剥离了社会管理职能,即意味着社区股份公司就无需再承担公共管理费用支出的义务,但是市、新区财政能否全盘承接此笔费用,需要慎重考虑。据坪山新区发财局“以2009年实际支出数为测算基础”统计,社区一年经费支出约为1.3亿,这对于深圳市、坪山新区财政而言也无疑是多增添的经济负担。二是坪山新区的集体经济开发与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城市化路程还有很远的路程,还有相当艰巨的土地整备等中心任务,如果社区股份公司完全按市场化运作,缺乏政治因素的制衡,那么势必影响党委政府决策在基层的落实成效。所以基于以上原因,可考虑每年推出一至二个条件成熟的社区进行试点,再着手推广,逐步释放改革压力,当前更为重要的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财务相互独立核算制度,健全集体资产的管理机构,做到制度健全,监管到位,为改革做好准备。 第二、技术政策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的技术涵养是破解土地、资源及人口紧约束矛盾的重要途径。从坑梓社区的实际出发,一方面,可考虑做大做强物业经济,注重促成现有物业的转型升级,从单一的收租型向可以提供专业物业管理与服务的路径转变;另一方面,抢抓坪山大开发大建设的历史机遇,介入发展投资风险较低的实业经济,逐步实现从“物业经济”单腿走路向“物业经济与实业经济”双腿走路的模式转型。在技术要求上制定相关政策能对集体经济发展指明正确的方向,如宝安区2009年就制发了《关于扶持股份公司发展的指导意见》,内容涉及土地利用、旧屋村和旧工业区改造、实业投资、物业管理和服务、交流与合作等方方面面,极大推动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对于技术方面的政策制定重点要做到四个引导:一是引导社区集体经济对那些建成年代较为久远的破旧厂房实施功能再造,以提高物业的收益水平,切实利用好每一块地,投入到新型的集体经济中来。二是引导坪山新区社区集体经济通过独资、合资或合作等形式,结合公司所在片区的产业规划及功能定位,开发建设一批投资风险小、管理经营难度不大的商住酒店等实业项目。如老坑社区可以利用毗邻新区中心区的地缘优势,可考虑合资或合作开发一批高档酒店项目,吸引投资者或者由政府投资建设,不仅能吸引外来人员的人口流动,增长经济,也能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城市面貌做改善;再如秀新社区地处圩镇中心,可考虑合作开发中心商务项目等等,把经营方式放远,为本地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机会。三是引导社区集体经济以土地入股或利用征地资金参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参与新区工业园区的物业开发,及为工业园区企业提供配套性生产服务,重视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展开经济发展铺开一条更加广的道路。四是引导社区集体经济引进有实力的社会资本对旧屋村或旧工业园区进行合作旧改,改善被拆迁户的居住条件,加快城市面貌的改善和产业升级。 第三、财政政策 要加快坑梓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就必须在政策与资金方面有所突破,重点考虑四个方面:一是建立政府财政补贴与社区集体经济共同负担户籍居民社保的保障机制,并减免土地税、房屋出租费等相关税费,通过让利于民,让居民享受改革与发展的成果。二是建立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的保障机制,帮助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走出当前困境。一方面,对各社区现有出租厂房及工业企业,相关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在企业年审、土地办证等方面予以支持。另一方面,在引导优化产业升级和土地整备的过渡时期,对社区集体经济的厂租收入实行财政补贴,确保社区集体受益不受损害。三是加快整备社区集体土地资源。在我们的调查研究过程中,课题组工作人员还专题对各社区经济合同进行了核查清理。审查数据表明,辖区各社区违规签订需要取消的土地合同共145份,涉及面积约133万平方米,金额约3亿元。政府可考虑利用政策或资金杠杆,将这部分土地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实行集约高效利用。四是将社区股份公司长期承担的城市社会管理职能,逐步剥离给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转型打牢基础。 第四、人才政策 社区集体经济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就要把培养与引进人才作为攸关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来抓。首先,要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一方面,注重提高管理人才的综合素质。经常性举办各类经营培训活动或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形成多层次的学习培训制度;可建立企业员工自学成才基金,资助和鼓励员工进行继续教育活动。另一方面,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原则,在企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打破集体企业长期存在的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局面,让真正的人才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其次,要健全人才引进机制。破除宗族治理的观念,注重引进高素质管理型和特殊技能型人才,并在提拔任职、福利待遇、职称评聘、家属就业、小孩入学等方面享受优厚待遇。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社区经济运行质量 摘要 立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形势,结合提高社区经济运行质量的必要性,重点围绕强化精细管理、完善社区内部经营管理机制等方面,对提升社区经济运行质量的措施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 生产经营 经济运行质量 社区 0引言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是我们党在深入探索和全面把握我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重要方针,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关系发展理念的转变、发展道路的选择、发展模式的创新,实质上是解决如何发展得更好的问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要是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能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投资消费出口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真正做到又好又快发展。对社区自身来说,就是要进一步优化内部运行机制,提升发展质量,为实现油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 1提升社区经济运行质量的必要性 1.1提高社区经济运行质量面临难得的机遇 “十二五”期间,国内经济有望保持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正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石油石化行业正处于事业发展的上升期、综合实力的跨越期;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正处在加快发展、再上新台阶的机遇期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关键期。这是社区经济发展必须要紧紧抓住并切实用好的最大发展机遇。当前社区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管理与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已经进入了建设“环境优美、设施配套、服务优质、生活便利”新家园的新时期。因此,提高社区发展质量,至关重要。 1.2提高发展质量是建设大本营的必然要求 胜利油田对社区板块在稳定队伍、保障原油生产上寄予厚望,对社区工作越来越重视,不断加快了胜利大本营建设步伐。改善职工生活条件,方便职工群众生活,维护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营造文明祥和的生活氛围,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的后顾之忧,让职工群众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把职工群众的思想和精力凝聚到打造上游长板上来,是社区工作的应有之义。建设大本营,关键在于保证工作质量。没有良好的经济条件、优质的服务,大本营就很难真正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1.3提高发展质量是社区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必然要求 社区经济运行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取得了较为辉煌的成就,但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因此,一定要以更高标准看待自己的工作,用放大镜审视自己的不足,用显微镜看待别人的经验和长处,用望远镜对待社区经济发展的长远发展趋势,自己与自己比找准优势,自己与他人比找出努力方向,用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思维,虚心学习借鉴油田内外同行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解决好固步自封、自我满足,要求不高、标准不严的问题;切实解决制度执行不到位、不彻底、不给力,工作有安排、有要求、有落实,无回音、无反馈的工作效率低的问题,不断自我完善,不断开拓思路,让优点更优,让短板变长,以精细管理保经济发展、以优质服务促经济发展。 2提高社区经济运行质量的几点对策 2.1要强化管理精细、机制灵活、责权明晰的经营管理运行机制 要对成本与投资实行全过程监控,实现透明化操作。要从细处着眼,小处着手,把严控投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作为社区生产经营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ERP、内控为切入点,以“建标、对标、追标、创标”为抓手,健全成本管理体系,细化成本核算单元,实施成本过程管理,责任主体细化到基层队、班组和个人,构建标准成本体系和全面预算管理体系。要实施月度成本发生情况通报制度,成本费用不仅要控制好,而且要运行合理、合规、合法,严禁出现变通使用、违规使用情况发生。要完善预警、分析、跟踪督查制度,形成责任逐级清晰、管理逐级下沉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对预算的编制、预算审核平衡、预算执行与调整、预算监控与分析等流程实施制度化、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全员成本目标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执行力,确保成本费用不超。要积极主动地、最大限度的争取资金、项目、政策,为社区创造更加宽广的空间。 2.2要强化招投标、合同管理于一体的市场运行机制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内部市场队伍准入制度,全面落实归口管理、分级运作、逐级负责制度,规范招投标管理。加大内控制度执行力度,规范合同管理,加强财务稽查,加强重大资金、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审计监察,从源头上控制经营风险。 2.3要强化节点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实现工作环节的精细化、标准化、流程化 要从梳理规章制度、业务流程、职能定位入手,科学分级分类,建立精细化、标准化制度体系和制度管理信息系统,形成涵盖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监督的全方位闭环管理流程和标准化运行机制。要推进以法律合同管理、投资决策审批、全面预算和月度工作报表为主要手段的经营管理标准化流程建设和以经济活动分析、财务监控、成本项目管理与审计、纪检监察为主要手段的风险监控标准化流程建设。要根据“建标形规范,对标找差距,追标提质量,创标争一流”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系统、各行业、各岗位的管理节点,人人有节点管理责任,层层有节点管理标准,使节点管理覆盖整个社区工作的全过程,真正形成“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依责任考核”的精细管理体系,消除管理死角和管理盲点,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2.4要全面实施绩效考核,以绩效定收益,以贡献取报酬,发挥好薪酬分配激励机制的作用 薪酬激励虽然不是激励职工的唯一手段,但却是一个非常重要、最易被运用的方法。要围绕如何充分发挥好薪酬的激励作用,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以此充分调动全员工作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挖掘现有人力资源的潜力,激发全员“我要干”的主观能动性,依靠全员的主动性缓解社区人员严重短缺的压力。要严格落实管理局的政策,稳妥实施劳动家属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制度,积极创造条件,保障职工的收入水平逐步提升。 3结语 促进社区经济发展,要立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形势,结合提高社区经济运行质量的必要性,围绕强化精细管理、完善社区内部经营管理机制等方面做文章,下功夫,以此来促进社区经济运行质量的不断提升。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探索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 一、龙岗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的特点 (一)强制性制度变迁与诱致性制度变迁结合 深圳龙岗区集体经济的发展和转型,主要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也就是强制性变迁,政府充分考虑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地理优势、资本市场、城市化进程以及借鉴国内外经验,运用自身的权力积极推动集体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实现了规模经济,缩短了制度变迁的时间,减少了制度改革的费用,同时抑制了“搭便车”的现象。如此大的成就离不开产生于民众间的制度变迁模式,也就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居民自治、居民自发组成的协会等组织都在集体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积极推进社区土地资源整合优化 龙岗区政府通过积极引导社区参与土地整备,有效推进社区集体用地集约化利用;引导社区按照城市区域规划,通过置换、土地物业入股等方式,整合社区内非农建设用地资源和物业资源,形成连片可开发土地,进行整体规划、开发和经营;支持社区参与由政府主导的土地整备,采取回购、合作、租赁、入股等方式,高效、集约利用社区土地特别是重点产业园区内的土地。通过政府、企业、社区合作,将旧厂房转化为优质物业,以稳定的租金收益替代异地安置,持续增加社区经济收入,同时保障产业规划项目及时落地。 (三)采取资本联合方式探索转型新模式 资本的积累和运用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资金投入不足,资产储备不够,势必会影响集体经济的发展。龙岗区采取了国有资本与集体资本联合、港资不断投入的方式处理资金投资和使用的问题,并且根据自身实际提出了国有资本与集体资本合作改造旧工业园区、旧屋村的发展模式,其中包括为辖区大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管理人员交叉挂职锻炼等16种合作方式,并在政策上向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倾斜,鼓励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参与地铁三号线等项目的融资及购买街属企业改制后退出的物业,壮大了集体资产。 (四)让“物业管理进社区”形成普遍态势 搞好社区物业管理,不仅能优化社区环境,还能给原居民带来就业机会。社区的环境、治安等交由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来负责,可理顺社区工作站、股份合作公司、居委会的关系,进而减轻股份合作公司的社会负担。龙岗区结合实际创新模式,在全区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主要采取政府扶持与股份合作公司投入相结合的办法搞好社区物业管理。目前,龙岗区“物业管理进社区”已实现“全覆盖”。 二、龙岗社区集体经济面临的问题 城市化过程中,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为推动龙岗区社会经济发展,改善社区公共服务水平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思想观念方面 1 缺乏人力资源管理意识。在小农经济意识作用下,为增加原籍居民就业,同时防止因引进“外员”而被“分享”了经济成果,社区集体企业往往堵塞了人才进入渠道,最终造成了现代企业管理人才短缺、经营管理乏力的被动局面。 2 现代法人治理意识不强。许多社区集体企业实行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治理架构流于形式,没能真正形成民主决策、相互制约、互相促进的科学治理机制。 3 经营风险意识不强。社区集体企业的管理层缺少对法人治理民主性、组织形式合理性、投资经营多元性、内部管理科学性等状况的审视评估,加强综合管理、增强风险防范的动力不足。 4 经营观念保守陈旧。一是没有长期发展规划意识。不愿意尝试非租赁经济的发展模式,错失许多发展的大好机遇。二是持有错误的分红观念。不关心集体经济的长远发展,并且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影响社区集体企业的积累和发展。三是缺乏政策意识。对现有政策研究不透,没有充分用好已有的政策资源。 (二)管理体制方面 1 社区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社区集体经济独立发展空间受限。社区工作站、居委会与社区集体企业不脱钩,政企、居企不分,造成大部分社区集体企业人员的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社会公共管理事务,使得企业的经营带有浓厚的行政干预因素,严重影响了其市场化、效益化运作。 2 企业管理机制难以适应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新要求。一是没有形成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缺乏民主决策、相互制约、互相促进的科学治理机制。二是没有适当的绩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三是缺少对组织形式和股权分配的改革动力。 (三)政策制度方面 1 产权政策不完善。面对众多社区集体土地和物业产权不明的状况,在发展的压力下,许多社区为寻求“出路”,干起了“违建”勾当,不仅加大了政府管理和执法成本,还使得新老产权问题交错,让明晰社区土地和物业产权的探索陷入困境。 2 土地补偿机制不足。在土地功能规划定位上,通常政府部门处于主导地位,而社区集体企业则是弱势的,加上管理层缺乏熟知土地功能规划政策的专门人才,造成了社区集体企业在土地利用上的被动局面。 三、龙岗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的对策 龙岗区社区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必须突破管理体制、政策制度等瓶颈,而这同样也是其他城市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所共同面临的问题。 (一)推进社区基层管理体制改革 地方政府逐步将基层公共服务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切实让社区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在经济上与社区集体企业相脱离,彻底实现社区集体企业与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经济脱钩、机构分设、人员分离,确保社区集体经济走上独立发展的市场化道路。 (二)深化社区集体企业管理体制改革 1 推进社区集体企业组织形式改革。由现行的“总分公司制”改革为“母子公司制”。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利于整合资源做大做强,也有利于母公司规避防范经营风险。 2 探索推行大社区股份合作制。由现行的以单个社区为单元的社区集体企业转变为由多个社区联合组建的股份合作制集体企业。这种打破村界地界,实现跨区域、社区、居民小组的联合股份合作制,有利于实现土地、资金、人才、管理等资源整合,增补优势、取长补短。 3 探索社区集体企业股权改革。在条件成熟时,对社会开放一定比例的股权,通过股权的流通来实现人、财、物等资源的流转,让外部的人才、资本能参与到社区集体经济的经营运作,为社区集体经济走向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三)探索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 一是针对社区土地、物业产权问题,探索出台阶段性的疏导政策,为社区明晰土地、物业产权,进而发展融资、开发利用提供出路。二是针对政府征转社区土地补偿机制不足问题,探索建立有效补偿政策,做到既落实政府总体规划,又不损害社区集体利益。三是针对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单一问题,建立社区多元投资平台,如引导社区集体资金参与政府重大项目融资、参股村镇银行、在附近城郊地区投建面向本地外转产业的产业园区,等等。四是继续深化规划设计师进社区工作。2010年以来,龙岗区开展了规划设计师进社区试点工作,在社区建立规划师工作室,借助专业规划设计人才的力量,引导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进行科学、高效的开发利用。总之,要为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政策平台,让社区集体企业懂得利用政策发展。 (作者: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浅论社区体育与社区经济发展的关系 [摘要] 社区经济作为一种优化的资源配置方式,可将社区内互不相联的各种经济成份变为利益共同体,建立一种新的经济生产方式,从而带动社区乃至更广区域的经济发展。 [关键词] 社区经济 经济增长点 发展 早在20世纪50年代,联合国倡导发展运动后,世界各国的社区发展运动如火如荼,方兴未艾,从以美国的经济发展为领头羊的新经济形态来看,社区经济的优势已展露无遗。相比之下,我国的社区意识却萌芽较晚,在传言,人们只知道有单位而不知有社区,只把社区当作单纯的居住的场所,而很少将其看作社区成员的一种利益共同体予以关心和关注;就政府和社会组织层面而言,社区只有服务功能和社会控制、管理职能,至于社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则是国家和政府部门的事,社区则处于被动地位,无所作为。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这种状况有了很大改观。在当前形势下,社区服务业更是作为最具吸纳空间和最少投资需求的产业。特别是社区体育这种最受大众欢迎的社区服务业。可以为再就业工程提供更广泛的就业机会。为多种经济形态发展提供更广阔的活动舞台,为启动和完善住宅消费市场提供更现实的购买动力。 一、社区体育消费的差异性 体育是社会生活的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体育在社会生活中的比重,以及对社会生活多方面的渗透和影响不断地增大。社会发展趋势,决定了体育健身事业在我国社会综合持续发展、人的素质全面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的事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全民健身可持续发展中,经济基础和体育健身消费观念是关键环节。 在经济基础雄厚、体育意识较强的欧美国家,体育健身是民众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基本内容,占有家庭消费的相当比重。消费是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人们必须通过消费保持生命力、劳动能力和其他创造能力。消费是满足人们生存活动的各种需要,是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关键,也是社区体育可以作为社会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的依据。 二、社区体育作为社区经济发展的认识 1.带动第三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形成 第三产业的兴旺发达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特征。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就把发展第三产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来抓,社区经济作为一种市场需求和关联带动能力很强的产业,可以促进商业、饮食、文娱、信息等一系列产业的发展,既可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又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是第一产业中极具有发展潜力的综合性行业。社区体育以其适合不同年龄、不同职业和不同兴趣爱好人群的服务为中心,以健身、娱乐消费为特点。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提高,生活质量大为改观,人们的体质在增强,技能在发展,心理状态在改善,余暇生活趋向健康和充实,人际关系得到建设性的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体育事业统计调查的结果表明,我国大中城市居民对社区体育服务普遍具有较高的要求。1994年~1998年,我国城市社区体育消费增加了115%,1998年的城市社区体育消费额是1994年的2.1倍,达到1000亿元。目前我国城市人口占全国人口的40%以上,城市的社区体育已成为提高城市居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推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生活方式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手段,因此,也就成为社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2.社区体育服务成为再就业工程的重要解困措施之一 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历程来看,随着经济总量的扩张,第一产业的劳动力需求将逐步减少,第二、第三产业的劳动力需求将逐步增加,特别是第三产业将日益成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导部门。在第三产业中,对于再就业人员来说,最具吸纳空间和最少投资需求的就是社区服务业,而社区服务业中体育服务市场最有前途。社区体育作为一种文化消费内容而成为服务性经济,也就是说,运动健身、娱乐观赏和经济三者经过有机整合而构成发展体育产业的权力。 3.社区体育服务对推进住宅商品化、市场化、启动住房消费市场起积极作用 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内需、启动经济的决策。据统计,在总需求中,固定资产投资一般占三分之一的份额,而消费则占一半甚至更多,其中住房消费成为政府寄予厚望的最重要的经济增长点之一。因此,要想加快城镇经济商品化改革步伐,启动住房消费市场,必须抓好居民住宅区的配套建设,加强发展社区文化和各项事业,以满足社区居民不断增长的教育、文化、健身运动、娱乐、服务等方面的需要。 三、社区体育作为社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内容 社会发展体育,体育促进社会建设,形成良好的持续发展,这既是已往社会实践中可以观察到的规律,也是对社会生活建设未来建设的合理预期。在当前社会经济转型的重要当口,强调社区体育建设,对促进社会生活质量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对于社区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综上所述:社区体育作为社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社区文化中体育消费观念的自我发展和合理引导。(2)运动文化的多样性和城市社区稳定特色的合理形成。其中包括:中青年男子和妇女运动形式的稳定特色;老年体育的稳定特色;儿童、少年体育的稳定特色;婴幼儿体育的启蒙和开发;社区之间或社区内运动竞赛的组织和管理。(3)资金投入的长短流程与习俗和体育馆等硬件建设发展的合理引导;(4)社区体育服务市场的合理引导以及建立与发展,包括业余体育服务人员的因时、因机培训和专业体育工作者及专业体育服务机构的发展。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促进平安社区建设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平安社区建设是工商行政管理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的一项新任务。2008年11月,重庆市大渡口区被国家工商总局确定为总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后。周伯华局长先后两次赴大渡口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就如何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平安社区建设作出重要指示。针对原有的经济结构变化,钢铁产业基本退出,新兴产业尚未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断裂带现象与老工业基地退休人员多,城镇超龄人员多,企业下岗人员多的“三多”现象迭加,给大渡口区社会治安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重庆市工商局大渡口区分局(下称分局)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重点,按照“建立大综治一体化格局,合力打造基层基础示范亮点”的总要求,解放思想,探索创新,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生态文化之区、生活品质之城”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服务环境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工商行政管理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平安社区建设,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探索出一条新的路径。 一、正确处理监管执法与平安建设的辩证关系 平安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保障性地位和作用。按照周伯华局长提出的“要把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互为促进”的指示精神,分局确立了“以服务促发展、以发展保稳定、以稳定促平安社区建设”的工作思路,形成了以服务发展为起点。监管执法为主杆,回归服务社会为终点的机制运行链条。 (一)及时出台了《放宽准入服务地方经济促进发展的措施》。针对下岗人员、返乡农民工、大学生、两劳人员等重点就业人群,开放了多条创业就业的绿色通道。特别是针对帮教刑释解教人员,指导帮助通过个体经营或季节性、临时性经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同时调动社会各方安置的积极性,实现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和安置。 (二)形成了“四位一体”的证照办理模式。与区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建立了联合办证办照服务机制,实现了四方“同步登记、证照同步发放”,有力地推进了社会群体就业创业。2010年全区新增加企业679户,同比增长35.4%;新增个体工商户1662户,同比增长31.6%;吸纳下岗失业人员1100余人。 (三)大力发展微型企业。分局成立了微型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召开了街道社区负责人、重点企业、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及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微型企业发展动员会,积极举办申请微型企业人员培训班。全年新发展微型企业178户。四是加快招商引资步伐。为帮助大渡口区较快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平安社区建设,国家工商总局在大渡口区举办了“2010年中国民营企业重庆(大渡口)投资贸易洽谈会”,来自全国8个省、市的个私协领导及企业代表参加了大会,签署意向性投资金额150亿元。对于政府引进的项目,实行同步介入,全程跟踪服务,坚持“申请、受理、核准”三优先原则,及时解决了招商引资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使一批外地企业顺利落地。进一步夯实了地方稳定和发展的经济基础。 二、构建“八位一体”综合治理体系及“四四安全消费维权保障网”,进一步加大化解消费纠纷的力度 针对长期以来因消费纠纷给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分局将保障安全消费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平安社区建设的抓手。在一镇、二街、十四个社区、四个自然村、二个大型超市建立了23个消费维权联络站。将“12315”消费维权站并入区政法委的“七位一体”综合治理平台,构筑起“八位一体”综合治理体系。在消费维权联络站实现了“八个一”,即一位消费维权联络员、一个固定工作场所、一块牌匾、一部电话、一本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登记簿、一块宣传栏、一套工作制度、一台计算机,创新了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在此基础上结合地区特点进一步开辟了‘‘四四安全消费保障网络”建设。 (一)打造“四个平台”。全力将“12315”投诉热线打造成畅通民意的平台、举报投诉的平台、接受社会监督的平台、消费维权的平台。由于民意诉求渠道畅通。一些可能激发的群体事件得到了及时控制。两年多来依靠四个平台受理消费投诉咨询3622件,各类申(投)诉举报685件,解决666件,办理满意率达到97.2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6万元,接待和处理各类信访58件,满意率达到100%。 (二)做到“四个结合”。即将安全消费与服务企业相结合,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监管巡查相结合,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分局将安全消费的视野拓展到整个生产流通链条,在监管巡查中发现问题,主动服务企业;2010年上门给企业提出合理的生产经营建议60余条。使许多可能引发产品质量的问题及时在生产环节得到了解决。 (三)构建“四位一体”的维权体系。为了强化消费维权的密度、力度和广度,建立了集“工商监管、经营自律、群众监督、消费投诉”于一体的消费维权体系。这个维权体系的突出特点是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联动和互动,使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随时随地被置于社会各个方面的监控之中,形成快速反应的能动维权机制。 (四)畅通“四个渠道”。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有利于让意见和纠纷及时得到反映。分局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障了举报渠道、执法渠道、“12315”消费维权热线渠道、政务邮箱渠道等四个渠道的畅通,将消费领域的各种矛盾,通过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职责的运用加以解决,化解或减轻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 三、通过创新手段提升工作水平。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社区提供基础保证 分局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社区作为职责范围内的重要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社区建设服务。 (一)建立食品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监管机关“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为了确保其有效运转,设立了食品监督管理机构,投入10多万元购置设备,成立了食品检测室,同步出台了《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等五项制度,全面推行流通环节食品进销货记录“一单通”单据,由此形成了食品安全的全流程监管长效机制。一年来定向抽检食品284组,快检1300余组,检测合格率达到97.7%。对食品经营“五小店”开展专项整治,取缔10家卫生环境差、拒不整改的餐饮店。 (二)实现监管手段升级上档。先后自主开发了“工商所属地化网络分类监管平台”、“信息化知识、法律知识网上培训考试系统”、“工作绩效网上考评系统”、“重点行业标注在线检查程序”等多套业务软件。实现了分局对工商所,工商所对监管人员、监管人员对管辖区域“四点一线”的网络程序化管理,通过这套网络体系,使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触角深入到了大街小 巷,一旦发现问题,就能即时刻得到处理。 (三)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机制,不断提高执法质量。组织开展了案件评查活动。查找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执法监督。 (四)建立“经济导航站”,为社会经济活动提供导航服务。分局利用所掌握的信息资源定期向丰十会本区《市场发展态势报告》、《消费警示报告》、《经济活动动态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企业投资提供参考服务,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发挥了职能作用。 (五)重点查处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容易引发群体纠纷、群体上访的大案要案。分局站在关注民生,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将这类案件列为重点查处打击对象。结合开展各项治理活动,立案查处了渝西天然气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大案要案70件,涉案金额9500万元。减少了社会治安隐患,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六)全方位拓展服务职能,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分局以建立服务型工商为抓手,全方位拓展服务职能,为企业提供了“创业平台”、解决融资困难、实施品牌兴企、维护合法权益、营造宽松的市场竞争环境等五项服务。通过发放“服务联系卡”。开通“企业服务热线”形成企业意见直达机制、工商服务机制和督察考核机制,收到了“夯基固本”,优化经济环境的社会效果。为了进一步做好合同帮扶指导工作,维护农民利益,在乡镇建立了“合同指导服务站”,为农村地区开展经济活动提供全方位的合同指导服务。 四、注重工商行政管理与社会力量的协调配合,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平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联合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来共同做好工作。实践中,我们采取了多管齐下的办法,打造出了一张全方位覆盖、多方共同参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网。 (一)强化自身素质建设,通过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激活团队创造力,建设政治、业务、作风“三过硬”干部队伍。以优良的素质和良好的形象使工商队伍成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想得起、用得上、靠得住、离不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力军和促进平安社区建设的先锋队。 (二)积极将市场监管巡查和“12315”消费维权网融入大渡口区加强治安防控“六张网”建设。推进属地化监管责任制,并将应急机制同步融入地方政府的应急管理网络,通过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获取最佳的综合治理效果。 (三)创新“两新”组织中的综治组织建设和工作管理服务机制。全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单建率保持100%,新经济组织覆盖率62.1%,新社会组织覆盖率64.7%。引导“两新”组织开展以“与党同心、诚信守法、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打造平安”为目标的创先争优。积极探索运用“两新”组织的党组织综合治理“项目工作法”,依托“两新”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平台,建立综治组织,把加强安全生产、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推进单位内部安保、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参与所在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作为党建工作和综治工作的内容,实现单位健康发展与承担社会责任、服务回报社会有机结合。试行把“两新”组织综治机构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检的内容,指导督促“两新”组织综治工作的落实。 (四)以群众利益、人民安危为工作基点,建立平安社区。分局通过开展网上服务、消费维权、市场巡查、食品安全检查等活动,使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触角深入到了社区千家万户。正是通过这种“润物细无声”的工作方式,工商行政管理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社区工作中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成效。2010年,分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社区建设的工作得到了总局、中央综治办联合调研组的充分肯定,被区委评为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浅谈社区经济发展的广阔发展前景 [关键词]社区经济;前景;城市发展 一、社区经济是城市发展的必然产物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不同规模、不同档次的住宅小区层出不穷,居民也出现多元性,许多原来的“单位人”如今变成了“社区人”。而维持整个城市正常运转的数以万计的外来流动务工人员的生活和管理问题,因人口老龄化而带来的一部分离、退休人员和独生子女的生活问题,大批因经济转轨而纳入社会保障救助体系的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管理问题,以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实与实施问题等等,都已经成为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以往以区、街道为组织的管理体制对许多工作已无法进行管理,更落实不到基层和居民身上。近年来,经过尝试和探索,许多城市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社区建设这一行之有效的做法。因为,把社区建设好了,不仅可以使广大居民在生活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得到满足,而且,在健康娱乐和社会治安等万面也可以满足需求。可以说,社区建设是城市建设的必然产物,搞好社区经济建设好处多多。 二、发展社区经济前景广阔 2005年国家14个部委在联合提交的《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文件中指出:社区服务的宗旨在于为民解愁,为国分忧,通过多层次、多方位的服务,使社区居民生活事有所便、难有所帮、居有所安、闲有所乐。一部分经济学专家认为,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将重点发展五大服务产业,即旅游业、物业管理业、社区服务业、教育培训产业和文化产业。社区服务业作为一种新型产业,便民利民是它生存的基础。而这反过来又为它营造了足够大的发展空间,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一部分社会调查中得到证实。《经济日报》2005年上半年刊登报道:有经济工作者调查证实,64%的城市居民需要社区服务中的家政服务,50%的居民认为车辆寄存有待重视,18%的居民需要出租生活用品、物品等服务,62%的居民需要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电风扇等家用电器的维修,42%的居民需要自行车、钟表、照相机等日用品的机械修理。还有42%的居民需要学习微机操作、书法绘画和烹调等。由此可见,随着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人们已经越来越渴望在家门口就能直接享受到更多、更便利的服务。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对于服务性商品的吸纳性已越来越强,可以说提供多少就能消化多少。社区经济的特点决定着它是一种关联带动能力较强的产业,在第三产业中发展前景是最好的。同时,社区经济对从业者的综合素质要求也不是很高,劳动强度相对较小,需要的投资也不多,可以说,它正适合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资金不足、下岗失业而导致劳动力资源过剩的现状。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当前社区经济还处在较低的层面上,如,一些较大型的连锁超市、销售公司等还没能走进社区,集约化经营水平更是远远不够,商业覆盖区域也跟不上社区建设日益扩张的步伐,这种现状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从发展的眼光看,社区必须邀请那些大型从事社会服务的企业广泛参与进来,通过大型企业资金、技术的投入,扶持社区兴建超市、连锁店、专卖店、代销等,并且,发展“名、特、精”小商店,甚至可以兴建信息互联网络,开展电子商务等。当然,随着社区建设规模的扩大,金融、教育、IT、健身休闲场所、影剧院等也要走入社区。这些企业进入社区后,社区经济一定会迅速地发展起来。 从发达地区发展社区经济的经验看,有四种经营形式比较适合我省的社区服务业发展:一是统一经营型。对社区基础较好,社区干部擅长经营的,可由社区服务站统一经营或承包经营,利润定额并按比例上缴。二是资产租赁型。把街道和社区闲置的房屋或开发的服务基地租赁给经营者开办服务业,企业实行自负盈亏,街道只收取租金。三是统分结合型。社区实行统一管理,企业自负盈亏,税费由社区管理组织代收代缴,社区适当分得一些手续费用。四是完全自负盈亏型。社区对企业扶持多,但基本上不要任何回报,社区手握服务及收费标准,任由企业自己发展。但是,不管哪种经营形式,都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围绕社区居民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以及文化、体育、娱乐等,突出服务业的“小、全、快、优、廉”的特征,广开经营门路,这样,就能不断拓展发展的空间。 三、社区经济应该纳入有序的轨道 社区经济是一种新兴的经济形式,它有其自身的特点和经营方式。发展社区经济应防止出现两种倾向: 第一,要防止出现挂靠现象。由于社区经济是个新生事物,服务业又是微利经营,所以,与办理个体工商执照相比,办理社区服务证可以省去很多前置审批环节,而且缴费也较低,这就使得很多不属于社区服务范畴的经营户想方设法济身其中,通过挂靠社区这一途径,捞取“社区服务证”带来的部分非法“实惠”。一些街道、居委会也将此作为创收的来源,只要缴费就给办理“社区服务证”,这样做的结果是无原则地扩大了“服务”范围,出现了“挂羊头、卖狗肉”现象,造成一部分国家税收流失,损害了守法经营者的利益,造成不公平竞争,进而,扰乱了市场经济和税收秩序,长此下去,会严重影响社区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二,要防止出现单纯追逐利益现象。社区服务组织主要从事公益性的社区服务工作,作为非政府非营利组织,它的服务内容特别强调福利性与微利性的统一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社区组织必须具有准市场化的属性,这就和商业利润的最大化必然产生矛盾。如社区物业管理公司与社区事务中的行政管理重合,街道、居委会难免不发生碰撞。表现为,街道、居委会同物业管理公司争管理权或争抢地盘。有的街道办事处甚至单纯追逐经济利益,直接组建各类服务公司,强制承接物业公司以外的业务。有的居委会也可能利用办公用房违章立项搞创收,造成角色错位,权力越位。 总之,社区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形式,它必将随着社区建设的逐步发展而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全力支持社区经济的发展,促使社区经济尽快地发展壮大起来。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社区银行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提要在全球经济发展过程中,社区银行应需而生。在我国银行体系结构极不合理、金融服务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发展社区银行对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经济增长对社区银行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发展社区银行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社区银行;经济增长;对策研究 社区银行按照国际上通常所定义的概念,它是指在一定地区的社区范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独立按照市场化原则运营、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的中小银行。在经营特色和发展战略上,社区银行强调的是在特定社区范围内提供针对客户的个性化金融服务,与客户保持长期性的业务关系。在美国,社区银行的资产规模通常在1,000万美元和数十亿美元之间不等。从对它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其涉及的领域都是其他大型商业银行所不愿涉及的,如中小企业、农业和普通居民个人消费信贷。而这些领域对于一国经济发展来讲又是不容忽视的,没有社区银行,这些重要方面理应发挥的作用将不能得到正常发挥,国家经济的整体发展将会受到阻碍。 一、社区银行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大型商业银行通常会介于风险、收益等方面因素的考虑而不将中小企业、农业和普通居民个人消费信贷列入客户范围之内,而社区银行以其独特优势使这三者对于经济结构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社区银行通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对经济结构产生积极作用。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拥有大量的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深入到其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涉及食品生产加工、农副产品、纺织、建筑、计算机软件、贸易以及服务等方面,为丰富一国经济产业结构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以美国为例,其70%的经济结构创新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可见中小企业在一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而社区银行由于在定位上立足社区,对该社区的情况掌握较好,可以有效地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增强其风险识别能力,对开展高风险的中小企业贷款十分重要。从美国学者根据美国当地社区银行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统计得到:截至2002年,社区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了33%的贷款,在非常小的企业贷款(低于10万美元)方面占比超过40%,是它们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 (二)社区银行通过推动农业发展对经济结构健康发展产生重要作用。长期以来,支农资金的匮乏一直为制约农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单靠财政与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支持远远不够。而社区银行旨在服务当地社区,它将一个地区收集到的存款继续投入到该地区,加上其根据借款人的个人品德及管理能力等“软信息”(通过与借款人及其周围知情人长期的亲身互动才能搜集到)来进行贷款决策,更愿意也更主动为农场主提供贷款。这方面的表率可由美国社区银行在其农村经济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得以例证。据统计,截至2002年6月末,社区银行发放的农场不动产抵押贷款为230.9亿美元,占所有银行发放此类贷款总额的65%,农场营运贷款发放额为280.4亿美元,占全部银行农场营运贷款总额的61%。 (三)社区银行以普通居民个人消费信贷为途径对经济结构调整产生以需求为导向的作用。长期以来,各国商业银行的主要重点都是放在公司业务上,往往忽视普通个人消费贷款。大多数普通消费者,由于其贷款数量少,无信用历史纪录以及缺少抵押或担保品等,通常被拒之门外。而社区银行以其信息上不对称性相对较少,以提高本地区发展为主旨等优势,愿意、也能够为社区居民提供大量信贷,满足居民的消费需求。美国社区银行的统计数据表明社区银行是美国普通居民的良好合作伙伴,社区银行比大银行在零售业务中收取的费用更低。据美国有关机构2002年的统计,美国的社区银行在支票账户等存储类服务的收费方面较之大型银行要低15%左右。 二、我国发展社区银行的现实意义 (一)发展社区银行是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根本措施。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群体庞大,机制灵活,效 益总体良好,但是却面临贷款难的僵局,抑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主要原因还是大型商业银行与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规模不对称所导致的信贷风险控制难、费用率高等诸多问题。社区银行以其定位、信息、地区及管理运作上的优势,加上与中小企业规模相当,能够摆脱大型商业银行的诸多顾虑相互满足彼此的需求,从而为中小企业长久地注入活力,保持其蓬勃发展的趋势,促进我国经济全面发展。 (二)社区银行在弱化我国二元经济结构方面有重要作用。长期以来,城市与农村、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的差异导致了严重的二元经济结构现象。要实现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尤其在我国仍是农业大国的现实国情下,必须要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这当然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而近年来农村金融支持却呈现弱化的趋势。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坚持商业化改革,调整发展战略向“大城市、大企业、大银行”三大目标转变,大量收缩面向农村的金融业务;二是农村信用社合作制流于形式,多年来按照商业银行模式经营,对社员的贷款程序跟其他商业银行一样,贷款投向没有体现“社员优先、社员为主”的原则。社区银行根植于农村社区,专注于农村社区,利用自身的信息与交易成本上的优势,能够有效满足传统农业的资金需求,从而弱化二元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 (三)完善我国银行体系、加强金融宏观调控的必要措施。一个完善的银行体系要求结构合理,不但要“多样化”,而且大、中、小比例要得当。目前,我国现行银行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便是小型商业银行,其比重太低,同时大银行的比重又太高。2006年末,我国银行类机构的存款市场份额中,城市商业银行仅为7.57%,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则为69.13%。反观美国,2003年“社区银行”占16.72%,中型银行占29.75%,而25家最大银行合计仅占53.53%。发展“社区银行”,将有助于尽快改善我国小型商业银行比重小的局面,优化我国银行体系基 本结构,从而促进金融体系的全面健康发展。 三、我国发展社区银行的路径选择 按照上面的定义来衡量,目前国内还很难找到一家真正的社区银行。一个健全的银行体系不仅要有大银行,而且要有为数众多的社区银行。大银行有大银行的优势,社区银行也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如何构建一个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且覆盖城乡的社区银行体系尤为迫切和重要。 (一)将现有的地方中小银行机构改造为社区银行 1、城市商业银行。对于城市商业银行来说,由于资产规模、经营状况差别很大,改造必须从实际出发,不能搞一刀切模式,应坚持区别对待、循序渐进的原则。首先,改造的重点应是中小规模的城市商业银行。如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已不再适合选择社区银行的经营模式,它们地处发达地区,经营状况良好,已具备与大银行竞争的实力,已发展成为跨区域甚至全国性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次,改造应遵循“先试点、后推广”的循序渐进思路。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相应的,这些地区的城市商业银行也良莠不齐。为稳健起见,可以先选择一些位于发达地区且经营状况比较好的城市商业银行进行社区银行改造试点,如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这些中小企业发达、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充裕且干预较少、民间资本较为充沛的地区。试点成功取得相关经验后,再在欠发达地区全面推广。最后,改造之前要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社区银行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产权明晰。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对城市商业银行拥有绝对控制权,其他的个体工商户、城市居民、私有企业所占股本的比例很少。城市商业银行无法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为此,要加快城市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为其向社区银行转型创造条件。 2、城市信用社。从规模大小和服务对象来看,城市信用社应该是社区银行最主要的改造对象。九十年代非国有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为城市信用社开拓了广阔的潜在市场。但目前的城市信用社面临着股权结构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经营水平低、不良资产比例高、抗风险能力差等诸多问题。因此,要将城市信用社改造为社区银行,必须鼓励外资和优秀民营企业入股,优化股权结构,实现股权多元化,同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加快解决历史包袱。 3、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当前农村地区的主要金融机构,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应当适时对其经营目标、业务范围进行相应的调整,逐步改变政策支农的主要性质。2006年中国银监会表示,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要坚持市场化、商业化趋向,10年内将分批逐步过渡为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的、有特色的社区银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持。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信用社改革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我们认为,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要加快改造成社区银行,而落后地区的信用社仍然坚持合作制的原则。对农村信用社进行社区银行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农村信用社自身是不够的,需要相关各方给予大力支持。 4、邮政储蓄银行。2006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正式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业。其市场定位是充分依托和发挥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以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为主,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与其他商业银行形成互补关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笔者认为,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的储蓄网点改造成社区银行能更好地实现这一定位。因为邮政储蓄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的竞争优势在于,与当地客户熟悉,吸储的资金用于当地经济发展,与当地经济休戚相关。邮政储蓄银行改造成社区银行后,要很好地发挥这一功能,需尽快积累在农村发放贷款的经验,建立成熟的经营机制,并依法纳入银行监管体系。 (二)将民间金融组织引导规范成社区银行。从某种意义上说,民间非正规金融活动盛行往往体现了一国金融深度不足,正规金融无法满足现实与潜在的融资需求。我们应当承认这些民间金融组织为地方经济发展所做的积极贡献。金融监管当局与其屡禁不止,还不如因势利导,通过引导使民间金融组织逐步演化成规范化运作的小型社区银行,同时对组建的基本条件、管理制度、业务范围、运作方式、监管办法等做出明确规定,在市场准入和利率方面给予更大的灵活性。这样既方便了金融监管,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又能够满足农民等小规模借款人的融资需求,对于培育分工协作、竞争充分的农村金融市场也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三)我国社区银行发展的配套措施。为打造一个具有生机活力的社区银行体系,还需要完善配套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颁布类似于美国《社区再投资法》的法律,鼓励社区银行的发展;二是要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其作用在于提高社区银行的社会信誉、增强人们对社区银行的信心,为社区银行提供与大银行平等竞争的重要制度环境;三是要进行严格而又有效的监管,强化信息披露和公众监督机制;四是参照美国经验,成立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协会之类的行业自律组织,进行行业管理,做到自我管理、自我规范、公平竞争。 四、结论 总结国外社区银行在实践过程中的可行性和对经济发展做出的实质性贡献,我们充分认识到社区银行在其定位(立足于社区)、信息(熟悉本地市场,信息不对称性相对较小)、地区(运作在本地,熟悉本地市场,条件灵活,手续简化,运营成本小)上不可取代的优势。鉴于我国尚不完善的银行和金融服务体系以及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推动农业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仍是重中之重等这些现状,我们总结出社区银行在我国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由此引出了在我国实践社区银行的相关路径和措施。我们确信社区银行的建立将是我国金融体系不断深化改革的必然选择,它将极大地推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全面发展。 (作者单位:天津外国语学院)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以就业增收机制推动社区经济发展的研究 [摘要]本文通过就业增收双方向探讨社区经济的发展,立足点和着眼点都在于如何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发展社区经济,实现社区经营的根本目的。本文通过对社区就业,招商引资增大税源的探头与剖析,为社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切实、有力的依据。 [关键词]税源经济;社区服务;社区经济;社区经营 1、研究背景及意义 目前,北京市面对着人口老龄化、就业压力大、弱势群体多的严峻形势,迫切需要建立新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大力发展社区经济,多渠道筹集资金,为社区成员提供公众经济保障和服务,扩大保障人群覆盖面,已成为推动北京地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首善之区的重要举措。但目前,社区经济保障财力严重不足,社会保障资金缺口很大,想通过常规方式由财政拨款和解决日趋增加的社区经济保障费用难度很大。所以,在“以人为本”的社区建设的基本理念的基础上,强化社区经济的概念,树立社区经营的理念,为社区经济保障开拓空间,充分体现了“小政府、大社会”的观念。因此招商引资已经成为解决社区财力来源,发展社区经济发展水平,实现更好的就业服务质量的重要渠道。 2、促进社区就业增收的举措 2.1 发展税源型经济,实行税收增量比例返还制度 社区挖掘和培育新的税源,为社区经济保障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援。社区可以通过大力发展服务业,充分发挥社区的地缘优势、功能优势、物流优势,大力引进和创办商业、旅游、餐饮、娱乐等服务项目和专业市场。与大商业联合,建立连锁店;与大企业联合,充当经销商、商;与大农业联合,建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绿色食品配送中心。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优化组合,外引内联,养源开渠。 以街道为单位,以目前提供的税收和财政下拨的经费为基数,将每年新增的创税部分按比例返还。搞活增量,同时也减轻了上级财政的压力,形成社区财力的良性循环。 2.2 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 失业人员主要以“4050”为主,而这个群体有着年龄大、学历低、技能欠缺的明显劣势。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企业优胜劣汰,国有企业减员增效。而社区就业具有灵活性的特点,创造了层次各异的岗位,给失业人员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并对他们的生活水平提供了一定保障。 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是解决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基础。街道可与培训机构联手,通过争标的方式,对该群体进行有效的素质、技能培训。并通过考核成绩以及对培训的满意度的调查等方式,对培训的内容、方法、效果等进行合理的评估。一方面可以增强培训机构的责任心和竞争意识;另一方面可以大大提高培训的效果,有利于失业人员素质、技能的有效提高。 2.3 强化社区服务,发展社区服务产业 强化社区服务,增强社区经济发展的主导功能。以服务于社区居民为主旨发展社区经济,并通过社区经济的发展来支持社区的各项建设事业,从而达到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和谐统一,是社区建设的发展方向和重要途径,也是社区经济发展的主导功能。 社区服务产业是指体现社区功能作用及工作内容的社区资源,是一种经营实体,即以服务社区广大居民日常生活的经营形式。其内容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法律、伦理道德等方方面面。尽快将这些资源纳入社区统一管理的工作范围,整合发展社区服务产业,为居民提供服务的同时创造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机会。 3、以就业增收机制推动社区经济的展望 社区是城乡的基础,也是每一个居民赖以生存的家园。近年来随着下岗失业人员、剩余劳动力的不断增加,社区工作的重心也不知不觉地转移到为他们寻找就业的出路上。新形势下,社区建设也不应仅仅停留在为居民简单的服务上,而是要用现代的意识发展社区经济、经营社区。沿海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他们经济的崛起最初也是以社区为依托而逐渐做大、做强的。因此,应以社区为依托大力发展和积极扶持社区经济的发展,从而达到不断优化社区服务、人人就业、企业增收的共同目的。 3.1 从社区服务的角度 随着社会产业结构转型,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亟待就业。以服务为主的社区经济是吸纳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诸多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与再就业的阵地。通过吸纳就业人群,可为社区经济注入广阔的人力资源,优质的社区环境,良好的社区服务是招商引资的必要和关键条件。吸引各种形式的资金投资社区经济,推动社区经济做强、做大,并向社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促使社区经济发展与增加就业的良性循环,达到社区、企业共赢的目的。 3.2 从社区经济的角度 大都市社区经济是指在一定的市域范围内,以社区居民福利最大化为目标,通过以社会机制为主的多元化机制进行资源有效配置,并进行必要的成本与效益比较,为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而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一切经济活动的总称。大都市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社区经济,而社区经济依附于社区,为社区服务而生存与发展。正是社区居民的需求为大都市社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基本条件,为社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空间。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税源经济已成为社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努力推进社区服务,强化社区管理,加大社区建设力度去营造一个良好的社区环境,以此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与此同时,加大协税、护税的工作力度,确保税收任务,为开展社区其他工作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3.3 从社区经营的角度 社区经济是社区经营的基础条件。大力发展社区经济可以为社区经营提供可靠的物质保证,有助于满足社区居民的生活需要,而且它是扩大就业、安置社会劳动力的重要渠道,并进而发挥着社区服务和社会稳定的作用。社区经营可以为社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发展条件,从而可以直接带动社区经济的发展。社区经营与社区经济是相互促进、协调运行的,为了推进社区经营必须发展社区经济,而要发展社区经济又需要通过社区经营为其创造良好环境。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社区经济发展与和谐社区建设关系研究 内容摘要:社区是城市最基层的社会单元。社区经济是随着城市发展而兴起的新型经济形式,和谐社区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本文分析了社区经济发展与和谐社区建设的关系,并针对我国和谐社区建设中社区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关键词:社区经济 和谐社区 措施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居民群众的社会生活共同体。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城市的社会生活和管理体制也在发生整体性的深刻变革,社区成为各种社会群体的聚集区、以及各种利益关系的交织处,并成为城市社会管理的重心。人们在社区内生活、消费、发生经济活动,形成社区经济。社区经济是随着城市发展和居民多元化需求而兴起的新型经济形式,和谐社区是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提出来的,发展社区经济与建设和谐社区都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需要对两者的关系进行研究。 社区经济的内涵 社区经济是指在城市一定区域内的各类组织,以服务社区居民为目标,以营利性和福利性并存为基础,通过合理配置社区资源,为社区居民的物质和文化消费需求提供产品的经济活动。社区经济是以第三产业中的服务业为主的经济,提供商业、餐饮、物业管理、建筑装修、文化教育、老幼管护、家政服务等多种服务,体现着“为民、便民、利民”的宗旨。社区经济的消费者是社区的居民,为社区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从业人员也主要来自该社区,是以社区为经营范围,并以社区福利最大化为其经营目标的经济。 社区经济主体是社区经济的实施者及管理者,具体包括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居民、物业管理公司、进驻社区的单位等。社区经济的客体是社区经济所服务的对象,具体包括社区居民及进驻社区的单位。社区经济的内容是指社区经济活动,以第三产业中的服务业为主。社区经济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依托市场机制发展起来的,区别于其他商业服务,社区服务更有便民利民的特点,同时坚持经济与社会两个效益同步发展。 社区经济是随着社区建设而发展起来的。社区经济依附于社区,对社区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社区发展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社区管委会,对所属社区资源的财产没有最终所有权,也没有财产的授权经营权,利用经济手段来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能够直接有效地利用社区资源来增加社区福利。发展社区经济,一方面服务于社区居民,满足了居民的需求;另一方面,为社区提供了就业岗位。随着城市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社区居民要求社会来承担部分家庭日常工作,并且特别希望社区来做,对社区服务的需求旺盛,发展社区经济满足了社区居民的需求。社区经济活动的规模和技术含量都不高,大多属于劳动相对密集型的行业,对劳动者的技术技能要求比较低,这对不同年龄、性别、文化技术程度的就业者有着充分的适应性,为失业者寻找工作提供了宽松的选择范围。 和谐社区的内涵 和谐社区是指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发展社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促进社区各构成要素自身的发展以及相互之间关系的和谐,最终达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人的自我身心内外和谐统一的社区(张才学,2009)。其内涵主要包括:社区拥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以及足够的经济能力、消费能力和发展能力;社区居民拥有基本的传统伦理素养,心态平衡,邻里之间讲诚信、讲和谐,具有很强的归属感;社区居民主动关心和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拥有较高的居民自治程度,社区决策民主化、自主化、公正化,具有极强的社区凝聚力;社区拥有多元化、专业化的合法社会团体或社区组织,并且相互合作、整合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元、专业的社会服务;社区居民与自然平衡共生,社区形态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和谐。 和谐社区建设的主体包括基层政府,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机构等部门,内容包括增强社区自治,强化社区服务,构建社区文化,加强社区治安,创建社区环境等内容,目标是将社区建设成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区。 和谐社区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建设和谐社区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从社区和社会的关系来看,社区作为社会的细胞,是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只有真正做到社区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单位文明,整个社会生命机体才能保持生机和活力。建设和谐社区正是通过社区这一基础平台,把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其中,使之不仅成为新时期社会整合的基础,而且成为一种新的社会生活的支持网络。社区是党和政府与市民沟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政府各个部门只有依托社区,才能把自身的管理触角伸向基层,才能使社会矛盾在基层得到有效的调节和控制(蔡建波、昌业云,2007)。建设和谐社区,不仅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也是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体现。 社区经济发展与和谐社区建设的关系 (一)发展社区经济是建设和谐社区的基础 建设和谐社区需要资金支持和广大社区居民的参与,并且也要求社区拥有一定的经济基础。随着城市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蕴藏着巨大的商机,具有广阔的经济发展前景。通过深化社区服务,发展社区经济,扩充了社区经济来源,有助于完善社区功能,并且所形成的资金具有可持续性,为和谐社区建设提供经济支持和物质保证。随着社区经济的发展,社区居民的文化素质和生活质量会不断提高。社区居民一方面加入社区管理部门,参与社区建设,推进社区自治进程;另一方面,组建社区经济组织,在社区内提供就业岗位,促进社区自主创业和再就业的发展。社区经济的发展,提高了社区的经济能力,一定程度上消化了社区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并且解决了社区就业问题,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创造了物质条件。 (二) 和谐社区建设促进社区经济发展 社区居民是社区的主人,和谐社区的建设需要广大社区居民的参与。一方面,社区发展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提供了区域社会场所,以及民主建设与民主管理的机会;另一方面,社区居民自治程度的提高激发了社区成员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将其转换为社区建设的内在动力。发展社区经济是社区的公共事务,需要广大社区居民的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提高了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增强了社区凝聚力,社区居民主动关心和积极参与发展社区经济。和谐社区拥有多元化社区组织,其中有一部分是经济组织,这些组织相互合作、整合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共同发展社区经济。 发展社区经济与建设和谐社区都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社区经济的发展主体中有和谐社区的建设主体,和谐社区建设主体中也有社区经济的发展主体,社区经济发展的结果通过和谐社区表现出来,而建设和谐社区又离不开社区经济的发展,发展社区经济与建设和谐社区,两者相互交融。一方面,和谐社区建设归根到底是由社区经济来决定的;另一方面,和谐社区建设又以巨大的力量反作用于社区经济,对社区经济的发展方向、成功与失败,都将会产生重大的、甚至决定性的影响。 我国社区经济发展现状 我国社区建设已进入到和谐社区建设阶段,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逐步建立,与居民生活和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逐步向社区延伸。通过和谐社区的建设,发展了社区经济,满足了社区居民的需求,并在社区创造就业岗位。社区经济在参与社会分工与协作的过程中发挥着“拾遗补缺”的作用,但发展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资金短缺 我国城市化建设发展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但对社区来说,资金短缺问题比较严重。一方面,政府财力有限,投向社区的资金十分有限;另一方面,社区自有财力较弱,无力承担一些投资发展经济的任务。社区经济主要依靠社区居民的投资,并且规模较小,提供的服务有限,处于自发发展阶段。资金短缺使得社区的基础设施、经济组织发展滞后于城市化的发展。 (二)管理不完善 社区经济组织既有街道和居委会办的,又有个体、私人办的,还有公私合作、合股办的,街道、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工商部门都能够对其进行管理,但是管理部门间的协调能力不强,造成管理混乱。管理混乱的根本原因是部门间的利益争夺,缺少能够对社区经济活动统一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的管理部门。 (三)人才短缺 社区的工作人员以离退休人员为主,文化层次和经济素质低。社区工作繁杂,对经济管理人才缺乏吸引力,造成社区人才短缺。人才短缺使得社区经济发展缺乏开拓性,长期徘徊在低水平状态,不能得到质的提升。 相关措施建议 (一)建立发展社区经济的长效机制 发展社区经济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有相应的体制和机制作保障,应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应把发展社区经济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实施方案,还应把发展社区经济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建立按比例增长机制,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发展社区经济组织,并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国家还应把发展社区经济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确保社区经济发展措施得到具体实施。 (二)完善社区管理体制 发展社区经济,必须开展有效的经济协调工作,使社区经济形成一个整体。街道办事处应对辖区内的社区经济活动进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同时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在街道办事处设立派出机构,方便社区经济组织。在社区层面,建立以社区居委会为核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参与的社区经济管理体系,对社区经济发展进行决策、指导、规范、协调和管理。 (三)发展社区经济组织 社区经济组织是发展社区经济的主体。在社区经济中,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但由于社区经济以第三产业为主,而第三产业又以民营最为活跃,因而发展社区经济必须重视对民营企业的管理和扶持。现阶段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发展社区经济组织,从事快餐、早点、奶站、理发、小型超市、中介服务等。 (四)整合社区资源 社区管理部门应积极鼓励和提倡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经济发展。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形式,发挥驻社区单位经济实力强、联系业务广泛、信息灵通的优势,为社区经济发展提供厂地、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同时盘活社区的闲置资产,充分利用社区的资源为居民购物、就医和文化体育活动提供优惠和方便。这样,即可以创造社会效益,又可以创造经济效益,从而把社区资源优势与市场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壮大社区经济实力。 (五)实施多元化融资 政府应鼓励支持金融部门向社区投资,解决社区经济组织资金短缺问题。还可以利用辖区内的行政机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等与街道、居委会的联系,在社区内实现街道与企业、科研院所、机关、院校,甚至个体经营户的合作,或者促成社区单位之间的联系,把社区单位发展经济的愿望转变为社区经济的投资行为。还可以成立社区发展基金会,社区经济组织采用入股的方式,来相互融通资金,但政府要加强风险监管。 社区经济是随着城市发展而兴起的新型经济形式,和谐社区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发展社区经济是建设和谐社区的基础,和谐社区建设促进了社区经济发展,我们应通过发展社区经济,来加快和谐社区建设。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加强社区三资管理,夯实社区经济发展实力 摘要:社区三资是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与广大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最根本利益。就目前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社区三资管理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想要完善社区三资管理建设,这不仅需要深化社区对于三资管理的重视程度,同时,需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此外,要切实实现三资管理的公开透明。 关键词:社区;三资管理;社区经济;发展 社区三资(资产、资金、资源)是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与广大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最根本利益,在当前的社区三资管理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针对资金与财务管理的问题尤其明显。强化社区的三资管理对于夯实社区经济发展建设非常重要。本文将具体谈谈如何加强社区三资管理,夯实社区经济发展实力。 一、社区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社区对三资管理不够重视 社区三资管理水平较为低下在很多地区都十分普遍,其中最主要的一个造成原因就是三资管理一直都不受重视。许多农民意识不到三资管理的重要性与意义,无法体会社区三资既是社区的公有财产,其中也包含着自己的一部分资产。正是因为思想观念的缺乏,这使得许多社区在三资管理的组织与推动中效率都非常低下,不仅如此,许多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都非常缺乏,管理手段也十分落后。这些都是造成社区三资管理水平不高的主要原因。 2. 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监管不到位 有关涉农部门拨付到社区的资金不通过管理中心,直接将资金转入社区干部的个人账户,部分社区出现了坐支收入、私设帐外帐、随意处置资源资产的现象,个别社区甚至脱管,长年不向管理中心报帐,中心无制约措施,无法掌握社区经济收入,这些问题既找不到法律制度做保障,又不能采取强制措施,进而放松管理,使监管流于形式。 3. 三资管理台账不健全,造成资产流失 经调查统计,许多社区未建全三资台帐,特别是国家对集体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公益服务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和社会捐赠资产等,未纳入账务核算和台账登记管理。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山地、水域等自然资源,未进行完整详细的登记管理,部分村甚至无二轮土地承包底册,农户流转土地村上不知晓,机动地经过历届干部多次发包,土地底数不清,有的长期被私人无偿占用,损害了集体利益。 4. 财务公开程度低 财务的公开透明是对于社区三资管理中的一个基本要求,然而,在许多社区这一点却很难得到落实。就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范围内农村地区财务未公开的村社占到总村社的69.2%,仅有不到20%的农村社区的财务公开做的比较规范,其余的要么没有公开或者公开工作做的很不合乎规范。财务不够透明不仅极大的制约着社区三资管理,这也是社区三资财产不明流失的主要造成因素,这一点对于农村社区经济的发展会构成非常大的阻碍。 二、加强社区三资管理的措施 1. 提升社区对三资管理重视程度 想要强化社区的三资管理,并且切实做到推动农村社区的经济发展建设,这首先需要从思想观念上做出改善。要有意识的提升社区对于三资管理的重视程度,让村委会以及相关管理人员深刻意识到三资管理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提升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与管理技能,并且可以引入先进的管理手段推动社区三资管理的高效进行。只有切实提升对于三资管理的重视程度才能够让管理工作更好的得到落实,进而夯实社区的经济发展基础。 2. 健全与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健全与完善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鉴于当下农村社区三资管理在管理体系与管理制度上极不完善,这很大程度制约着三资管理的效率,进而影响社区的经济发展建设。健全管理制度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构建完善的审查制度,要对于社区的三资管理工作进程、工作人员展开的工作模式以及社区三资的实时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审查。只有这样才能够杜绝一些不合规的行为的发生,进而减少三资财产的不明流失。借助良好的管理体系来真正夯实社区经济发展与建设实力。 3. 完善三资管理台账 完善三资管理台账是提升社区三资管理效率的一个最有效辅助。当下许多农村地区在三资管理台账建设上都很滞后,许多社区甚至没有完善的三资管理台账,这是非常不可取的,会造成许多财产的不明流失。加强对于社区的三资管理的首要工作就是要完善对于管理台账的建设,对于资产的使用时间、使用方式、使用情况等各项信息都要如实登记,并且应当有专业人员定期对于台账进行归纳整理。这不仅是让台账更多公开透明的方式,在整理的过程中也能够很直观的发现资源利用的不合理的地方,进而给后续的资源利用提供参考建议。 4. 完善财务公开体制 在财务公开方面,要严格按照《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农业部监察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的规定,做好农村财务公开工作。逐步改变村级财务公开的操作主体,形成政府公开,由乡镇财务管理中心以季度为单位汇总各村财务情况,打印财务明细表,经镇纪检、经管站审查后,由各村社区报帐员向群众张榜,村监会负责监督并收集体群众意见,依据监督职能,督促村干部及时向群众解答疑问,群众不满意或确实存在问题的,及时向上级纪检或经管部门反应,使农村财务公开切实实现“阳光理财”。 结语:加强农村社区的三资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对于夯实社区经济发展实力将会是重要保障。就目前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农村三资管理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想要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设,这不仅需要深化农村地区对于三资管理的重视程度,同时,需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此外,要切实实现三资管理的公开透明,只有这样才能够让社区三资管理朝着良性方向发展,为夯实社区经济发展实力提供有力推动。(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经济服务中心)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浅议城市社区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 摘要:社区经济建设是社区发展规划的重要部分,做好社区建设工作,就要充分发挥社区经济发展的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社区经济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 关键词:社区经济;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一、城市社区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社区干部对社区经济发展的重视度不够 大部分城市社区干部对社区经济良好发展促进社区建设的影响作用认识不深刻,对社区经济的了解只停留在表面,只有模糊的认识。这样就造成了社区干部只重视社区服务,忽视社区经济发展,故不利于社区经济发展。 (二)城市社区经济发展的宣传力度不够 城市社区内缺乏对社区经济发展的宣传,导致社区居民对社区经济发展不了解,不了解社区经济发展对居民有何影响,故社区居民对社区发展的参与率低,居民参与度不够,使得城市社区干部在动员和整合社区资源遇到很大的阻力,无法动员群众力量为社区经济发展出一份力,不利于社区经济发展。 (三)城市社区发展缺乏独立自主权 目前,大部分城市社区经济收入都要先上缴街道,再由街道进行分配管理。而且,大多是社区经济实体店都是街道管理经营,基层社区对社区管理并没有独立经营管理权力,这样就造成社区经济发展缺乏独立自主权,无权对社区经济收入进行分配,如此便不利于社区经济发展。 (四)城市社区干部人员工作量大 城市社区经济既有社区兴办,也有个人兴办,还有街道兴办。城市社区干部要管理如此多不同性质的社区经济发展,使得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量大,负担重,从长远来看也是不合理的,将阻碍社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二、城市社区经济发展的解决措施 (一)城市社区干部要重视城市社区经济发展 首先,城市社区干部要从思想上重视社区经济的发展,从科学上了解社区经济发展,从战略上合理规划城市社区经济发展。其次,城市社区干部要与时俱进,多多通过阅读相关经济书籍,走访社区经济发展良好的社区,实地考察社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从理论上和实际案例上全面的认识社区经济发展,为搞好社区经济发展奠定基础。最后,城市社区干部经过考察后,要开展研讨会议,交流到实地社区考察的意见和建议,而后,商讨本社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定好社区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 (二)加大社区经济发展的宣传力度 “一个巴掌拍不响”,要发展好城市社区经济,就必须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社区经济发展的建设队伍中来,为社区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让大家携手共创繁荣的社区经济。因此,城市社区干部要加大社区经济发展建设的宣传力度。首先,在社区的宣传栏内粘贴社区经济发展对社区的影响作用的海报,让社区居民了解到社区经济发展不仅有利于整个社区的建设,同时,也能给社区居民的生活带来方便,如有报刊零售点、小工艺坊、便利商店、维修店铺、药店、老人娱乐所等等。其次,组织有关于社区经济发展的活动,让大家参与活动,在活动中了解社区经济发展对社区的好处。通过大力宣传社区经济发展建设,达到最大限度地动员和整合社区资源,通过充分合理地运用社区资源促进社区经济发展建设,加快社区经济发展建设的步伐。 (三)加强城市社区经济的组织管理 目前,城市社区组织发展还不够完善,社区经济实体店都是街道管理经营,加之,社区经济收入都要先上缴街道,再由街道进行分配管理。如此的组织管理不利于城市社区经济发展,对此,政府可以成立一个非盈利性组织“社区经济发展公司”,由该公司全权负责城市社区经济发展管理,同时,也可以安排社区居民来“社区经济发展公司”工作,解决就业问题。 (四)合理安排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充分动员社区居民做义工 社区的工作是很繁杂、包罗万象的。对此,社区可以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工作,如周末无偿志愿参加社区卫生打扫工作,志愿为老年活动中心做义工,志愿参与社区宣传栏海报工作等等。同时,还可以成立社区委员会,由社区委员会负责社区各项工作的宣传及通知任务,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一般性活动的商讨会议。城市社区干部充分动员、合理运用社区居民这一强大的群体力量,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在情感上,社区居民会有一种“大家庭”的温馨感,因为社区中的工作都有社区居民出的一份力,社区的建设是社区居民共同参与、共同建设,携手共创美好整洁的社区。 三、小结 发展社区经济建设是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经济基础,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认识到社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从战略上做好社区经济建设规划,从战术上做好社区组织的管理工作,充分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社区经济建设队伍中,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共同建设好社区经济发展。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提高管理能力推动社区经济发展 【摘要】推动社区经济是社区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它不仅是社区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实现社区建设目标的重要保证,而是否可以通过提高管理能力推动社区的经济发展,给百姓们创造更优质的生活条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本文对提高社区经济管理能力做出如下论述。 【关键词】社区经济;管理能力;制度创新 城市社区经济是城市社区的一种经济形式,就目前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我国的城市社区经济是处于发展阶段的,其对于城市化的作用并没有充分的展现出来,所以,研究城市化背景下的社会经济发展,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城市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街道经济弊端 受到目前发展水平和转轨体制的影响,虽然接到经济是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的,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在制约着社区建设的发展。首先,就是产权不清的问题,街道理应是拥有最大股份的拥有者和经济最大的出资者,实际上街道是由政府部门所派出的机构,但是财产的最终所有权却并不归属于街道,同时也不具备财产的经营权和授权。所以,在街道经济这一部分并没有详细清晰的得到界定。街道经济企业的经营形式通常采取承包和租赁式,在短时间内虽然可以淡化由于产权模糊而导致的问题,但是问题还是明显存在的,并且没有在根本上得以解决。其次,体制不顺问题,社区经济发展的体质问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政企不分。作为政府部门派出机构的街道办事处,其主要的职能是社区服务和社区行政管理。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街道经济所属的企业,其目标就是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街道办事处与企业捆绑在一起,其自身的职能便无法得到正常的发挥。另一方面是多头领导,两级政府是由三级进行管理的,导致每级管理都是街道所属企业的领导,导致出现政出多门、多头领导的局面。 2.税源经济操作不规范 以招商引资为主的税源经济将街道从传统的街道经济中解脱出来,实现了政企分离,街道也从最开始的行政角色转变为现在的社区管理角色,同时也避免了自身办企业所带来的风险。但就目前我国各地去的实践可以看出,街道经济好使存在一些不规范操作的问题。首先,无序竞争。作为经济个体的街道,都希望可以招到更多的大企业加入,可以从中获取到更多的税收。由于各街道每方面的条件都相差不多,彼此间的竞争集中在企业为街道创收的比例然后返还给企业的奖励上。在奖励企业上的恶性竞争导致街道把税收的大部分用作奖励返还给企业,形成了泡沫经济。主要表现在:使用各种可行的手段来拉税源,运用环境、经济和行政等手段控制不愿意在本地区纳税的企业,强迫企业资源在本区纳税;损失公利拉税源,个别地方政府以局部和本部门的利益为出发点,即便是损害了全局的利益,采用优惠政策拉税源,一方面为了增加财政收入,通过企业改制来实现,另一方面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过程中,虽然兼并企业和发展连锁企业是改组改制的主要形式,这种形式却受到了双方政府的干预,政府经常是紧紧抓住税户不放手,进而对企业改制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其次,发展缺乏连续性。在引进企业时街道通常是以短期内可以税收最多的为目的,所以导致在引进企业过程中,没有详细的考虑投资产业是否是可持续发展的、具有潜力的,对于税源的可持续发展很难保证。 3.重复建设问题 作为城市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社区经济,应与城市的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相符合。社区的经济发展是在城市经济总框架之内的,就其自身的资源优势出发,可以确定行业的特色和产业的发展方向。这样,才可以和城市的经济共同发展,互相弥补,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但是目前很多城市的社区经济发展都存在于结构趋同和重复建设的情况。没有很好的把握社区本身的区位状况和资源的特点,只要是热门的项目你引进我也要引进,他给什么政策,我所给出的政策比他还要优越,这种盲目的竞争局面,导致各社区很难在某一品牌或某些行业中形成巨大的经济优势。 二、促进社区经济发展的路径 1.赋予街道社区经济职能 首先,应遵循责权利互相统一的原则,建立条与块相结合,社区经济管理形式应以块为主。城管、工商、环保等部门需要在社区办事处中设立派出机构,接受来自与主管部门和街道的双重管理和领导。街道办事处需对辖区内的社区经济、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实行综合协调和组织领导。其次,加强社区的拒绝全、协管权和自治权,政府部门应理清与社区之间的协调和监督、指导和服务的关系,赋予社区居民真正的拒绝全、协管权和自制权。应遵循社区依法自治和政府依法行政的原则,明确社区应做的工作以及要完成的任务,留更多的时间使社区详细研究经济发展问题。另外还应改变目前的运用机制,将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对于已经通过审批可以进入社区的工作,相关部门应及时拨款,实现责、权、利的统一。 2.科学制定相关政策,推动社区经济发展 首先,社区和政府部门应发挥出自身特色和优势,合理定位社区产业,致力于打造科学性、前瞻性的社区经济。另外,还应做好社区经济资金、人力资源、经营场地等问题的协调,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制定出可行性强的措施,依靠政府政策促进社区经济的持续健康的发展。其次,制定服务和管理社区经济发展的各项相关政策,对于社区营利性组织应使用市场机制管理,对于非营利性组织要实行制度化和法制化的管理。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政府应使用财税杠杆有效的掌控好“有为”与“无为”之间的关系。在社区服务业、税费减免的管理及享受优惠政策、服务范围好从业对象等方面,应采取多来源、多形式的财政资助;对于公益性和福利性的自办微型社区经济、经济项目和下岗人员从事的社区服务,要给予相关的优惠和大力的支持,促进社区的经济发展,鼓励人们自主 3.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开辟社区经济增收渠道 首先,应积极的探索出更多的社区服务产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发展的渠道。社区应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了解民众的需求,根据消费层次的不同兴办各类的社区服务实体,开展全方面服务,提高社区自身的服务水平。另外,应根据市场的机制需求,建立公司化和网络化的社区服务,制定出更多的优惠政策,采取股份制、民办公用和合作制等方式,鼓励民间组织、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以信息、资金、技术等形式进行投资入股,实现有偿服务养福利服务的道路。其次,将再就业工程和发展社区服务两者相结合,鼓励社区服务行业吸收下岗人员的再就业,鼓励社区下岗失业人员自发组织兴办,投资少、见效快、便民的服务实体。最后,树立市场经营理念,发展社区公益项目。社区经济发展,应树立正确的市场经营理念,以满足市场的需求为目标,建立社区服务体系。目前,应开展社区老人服务,开拓老年服务市场,例如发展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公寓和老年医院等,为老年家庭提供关怀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和保健服务等;老年文化体育市场,老年产业部门应在舒适、方便和保健的消费前提下,丰富老年活动所需的文化用品,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活动场地和文娱活动项目。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社区建设的基本条件就是社区经济,其不仅满足了居民的生活需求,也为社区建设提供了物质方面的保障,同时也是安置社会劳动力和扩大就业不可缺少的重要途径。联合国在倡导社区发展运动使将发展经济放在了重要位置,因此发展经济是社区建设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任务。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与城镇经济发展水平的相关分析 [摘 要]本文以SPSS统计分析软件为工具来分析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和城镇经济发展水平两者之间的关系,发现各地区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的多少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具有正相关性,即: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较多的地区,其相应的经济发展水平也较高;而且,各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的增长对这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公共服务设施;地区生产总值;城镇经济发展 无论是城市,还是乡镇,基础设施都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它不仅能够吸引资金投资建厂、促进当地就业,还能促进消费,从而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因此,基础设施建设就成为发展经济的重中之重。然而,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往往比例过小且增长过慢,需求远远大于供给,造成资源过度使用;而对社会生产设施投入过多且增长更新快,供给远远大于需求,造成资源的过度浪费。 国内外对于基础设施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相关研究有很多。吴友人的《城市现代化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从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基础设施的建设比例来讨论:基础性设施对城市现代化的重要作用;[1]胡仁科的《我国小城镇基础设施融资研究》是从基础设施的融资方面来阐述如何促进小城镇经济发展的;[2]徐莹的《贵州城镇化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研究》是以贵州的城镇为例,从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和质量方面入手,来分析基础设施对于拉动城镇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3]Kapar·Brian、Abate·Janet的《policy for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是从生产设施建设方面入手写其对城镇经济发展的作用。[4] 上述研究的对象多涵盖整个基础设施,很少有将研究对象定为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领域。在研究思路上多是从生产到投资角度入手,从增加就业、促进再生产方面揭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与城市经济发展的关系,却忽略了非生产性基础设施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公共服务设施是由公共服务与设施两个词语构成的合成词,是这些词语含义的整合。公共设施是指为市民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各种公共性、服务性设施,有基础设施和附属设施,其中基础设施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是用于保证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它是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一般物质条件。“基础设施”不仅包括公路、铁路、机场、通讯、水电煤气等公共设施,即俗称的基础建设,而且包括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即“社会性基础设施”。而附属设施是配套设施,使得基础设施得到更好服务、发挥更大作用、实现保值和增值功能的设施。[5] 本文以公共服务设施数量与城镇经济发展水平的关系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和中国各地区的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较分析,建立两者的联系。本文所有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6] 一、公共服务设施数量与投资、消费、储蓄的关系 城镇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对城镇发展所需的投资、消费、储蓄具有非常重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对投资、消费的影响 投资和消费是经济发展最主要的动力,也就是说加快城镇经济发展最主要的就是促进该城镇的投资和消费。从对于一个城镇的投资和消费带动经济发展的方面来说,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增多对于该地区经济的发展起着积极促进的作用。 首先,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对投资的影响。对于商家投资建厂来说,一个好的投资环境是十分重要的。一般,好的投资环境必需有完善和充足的公共服务设施资源,而不仅仅是政府所建设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路、铁路、桥等),因为社区一些公共服务设施的面向是社区居民,这会给投资建厂的商家在服务设施上减少很多资金及时间的成本投入。因此,良好的投资环境可以吸引商家来投资建厂,从而直接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对于社区居民的投资来说也是如此,完善和充足的公共服务设施会为其解除许多后顾之忧,这样居民就会用自己手中多余的钱进行一些投资,从而间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其次,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对消费的影响。完善和充足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除了可以促使居民将手中多余的钱用于投资以外,也可以促进居民进行消费。一旦该地区的消费水平有所提高,商家能够获得利润,商家不但会加大投入力度,还会吸引更多的其他商家进行投资,这两方面的后续影响会促进当地居民的就业,从而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 (二)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对储蓄的影响 完善和充足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给居民解除了很多后顾之忧,促使居民将手中的钱用于投资和消费。如果居民用于投资和消费的钱增加了,在短时间内收入固定的情况下,居民所储蓄的钱就势必会减少。对于想要在此投资建厂的商家也是如此,完善和充足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会增大商家对此地区进行投资的可能性,一旦进行投资,那么商家就不会将钱存在银行,而且还很有可能从银行贷款。这两种情况都会大大减少银行的储蓄量。[7]因此,从这一点来看,公共服务设施数量的增多对储蓄的增加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二、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分析 简单起见,本文只选择当地当年的地区生产总值与该地区连续两年的生产总值的增幅来分别代表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的指标。 (一)全国各地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分布及其增长速度的比较分析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6-2008)提供的数据,得到2006至2008年中国各地区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统计数据不包括:港、澳、台地区),通过SPSS软件,[8]得到分布图,见图1,其中灰色柱、黑色柱、白色柱分别代表2006年、2007年和2008年该地区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单位:个)。 从图中可以看出:第一,浙江、江苏两地在2006年至2008年间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在全国排在第一位置,而且远远领先于其他地区。第二,上海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在2006年排在中游位置,而在2007年和2008年跃居到与浙江、江苏同一阵营。第三,从地理区域上来看,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最多的是东南沿海地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其次是北方沿海地区、首都附近和西南中部地区。最后是西北地区和东北内陆型省份。第四,北京、天津、上海作为省级市拥有的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比一些省份多,尤其是上海。于是,我们可以初步得出结论:我国东南沿海城镇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远远领先其他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处于全国最低水平线。 (二)全国各地区城镇经济发展水平及其增长速度的比较分析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可以得到全国各地区城镇经济水平和其增长速度的分布与比较图,见图2,其中灰色、黑色和白色柱分别代表2006年、2007年和2008年该地区的生产总值(单位:百万)。同时对各省级行政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横向比较,以2007年各地区的生产总值和人均生产总值的数据为例,见图3,其中,灰色柱代表2007年该地区的生产总值,黑色柱代表2007年该地区的人均生产总值(灰色柱与黑色柱的单位不同,放在一起是为了分别比较各地区之间的地区生产总值和人均生产总值)。 从中可以看出:第一,我国从2006年到2008年各省级行政区的生产总值几乎都是逐年增加的。第二,我们将2008年生产总值达到2万亿的地区划为A区,介于1万亿与2万亿之间的划为B区,小于1万亿的划为C区。由此可以看出A区:广东、山东、江苏、浙江;B区:河南、河北、上海、辽宁、四川、北京、福建和海南;C区:黑龙江、安徽、内蒙古、山西、广西、江西、天津、陕西、吉林、云南、重庆、新疆、贵州、甘肃、海南、宁夏、青海和西藏。第三,从地理区域上看,我国各省级行政区的生产总值南方省份超过北方省份,东部省份超过西部省份。从而,我们可以初步得出结论:我国经济在不断地向前发展,现代化水平在不断提高,但发展依然存在不平衡态势,有些地区经济增长速度很快,有些地区经济增长速度仍然缓慢。同时也应注意到,在人均方面,一些地区的人均收入过高,一些地区的人均收入过低。在生产总值方面,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其经济水平还十分低下。 (三)公共服务设施数量与城镇经济水平的相关性分析 根据2009年颁布的《中国统计年鉴》,得到2007年中国各地区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和各地区的生产总值,如图4所示。灰色折线代表2007年该地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数量,黑色折线代表2007年该地区的生产总值。 从分布图中可以看出,灰色折线和黑色折线的上升或下降的步调大致相同,各省市所对应的基本都是两个高点或两个低点,很少有对应一个高点一个低点的情况;地区生产总值的大小与地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的多少在数据上具有较强的同步性和正相关性;从区域分布上看,东西部地区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和地区生产总值与中国中部地区相比较少。 (四)公共服务设施数量的增长速度与城镇经济增长速度的相关性分析 根据前面的结论,笔者提出假设:各地区经济增长的速度与各地区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增长的速度具有正相关性。我们用后一年的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减去前一年的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来代表公共服务设施数量的增长速度,用后一年的地区生产总值减去前一年的地区生产总值来代表城镇经济增长速度。其中,服务数差1、经济数差1分别为2007年与2006年公共服务设施总量差值和地区生产总量差值的编码,服务数差2、经济数差2分别为2008年与2007年公共服务设施总量差值和地区生产总量差值的编码。 从SPSS输出结果(限于篇幅,不在文中体现)可以看出,经济差1与服务数差1的相关系数为0.678,经济差2与服务数差2的相关系数为0.658。这两个相关系数都接近于0.7,说明地区的经济增长的速度与地区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增长的速度具有中等程度的正相关性,从而证实笔者的假设:各地区经济增长的速度与各地区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增长的速度具有正相关性。 三、结论与现实意义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首先,各地区的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的多少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具有正相关性,即: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较多的地区,其相应的经济发展水平也较高;反之亦然。 其次,各地的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的增长对这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即: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增长较快的地区,其相应的经济增长速度也较快;反之亦然。 最后,我国第一类、第三类地区与第二类、第四类地区相比,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经济增长速度较慢,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在数量上有很大差距。因此,我们应加强第一类地区和第三类地区的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使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当然,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涉及到各个部门,各级政府需要综合协调,在社区建设中建立一个综合协调机制,以推进我国社区服务体系健康、持续的全面发展。
中国环境问题论文:对中国农村环境问题成因及治理原则的思考 摘 要:改革开放,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发展给人民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这些影响已严重威胁到了数亿农民的生活、健康、生命。特别是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加剧,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工业废水、废气、生活污水、垃圾污染触目惊心,愈演愈烈的农村环境污染已与我党倡导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显得格格不入。 关键词:农村;环境问题;成因;治理原则 一、中国农村环境问题的成因 (1)农业生产对农村环境的污染 规模化养殖业对农村环境的污染。几年来,国家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从财力与政策方面扶持畜禽养殖业向集团化、规模化、工厂化发展。客观上,养殖业发展所产生的粪便已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重要污染物。因畜禽养殖业发展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目前迫切解决的污染问题。例如,新河县畜禽养殖业迅速发展,因畜禽养殖业面源污染趋势越来越严重,它已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自2008年以来,新河县大力发展农业经济,各类农业经济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到2013年,新河县的养猪、养牛、养羊等场所已达到二千多家。养殖场的污水含有大量的氮、磷污染物。经有关物所检测,农村污染物中氮、磷在整个污染源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在农村来自农田化肥流失与生活用水的排污量有4000万吨,而畜禽养殖业的粪便排污已达9500万吨,污染物排放总量已远远超过工业污染排放量。 (2)农田施肥、农药等农业生产物 资所造成的污染。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农产品的质量与外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提升农产品高产质优,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高效农药、化肥和农业薄膜等具有高残留、高污染特点的农业物资。据不完全统计,河北省化肥使用量位居全国首位,但是化肥利用率却低于其他省份,这样不仅造成资源浪费也严重污染了农村生态环境,直接危害了河北省土地、水源、其他生物、大气与人们身心健康。2013年我省对邢台市污染源结构进行了实地监测。其监测结果表明,新河县农业用肥流失的氮污染物占全市氮污染负荷的40%。来自农业用肥流失的磷污染物已占全市年均磷污染负荷的20%。 (3)生活污水与垃圾对农村环境污染 随着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农村人口越来越密集。农村经济发展促使人口居住更加集中。高密度人口生活场所极易造成大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它严重影响了农民生活环境。但是由于资金紧缺,缺少污水处理技术等外在因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厂的处理水平已不能符合当前实际需要。一部分生活污水被直接排放到河流中,生活垃圾补直接堆放到街道或村边,直接对农村环境造成污染。村办企业对农村环境的污染村办企业在短期内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突出贡献。它解决了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也为农民增加收入提供了直接途径。但是,村办企业大多规模小、工艺落后、设备简陋、高消耗。大多数企业没有必备的治污设施,村办企业的快速发展对农村环境造成极大污染。 二、中国农村环境问题治理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 我国城乡之间虽存在必定的地域分隔,但城乡环境同归于一个全体,二者相互影响,不可分割。但是我国环境保护长时间偏重城市,使得村庄环境不断恶化。为了改进村庄环境,推动城乡环境保护共同开展,应彻底改变环境保护重城市轻村庄的倾向,把城乡环境保护放在同等重要方位统筹规划、全面管理。应加强机制建造,拟定环境卫生标准与责任区准则,广泛开展美好村庄评比活动;加大环保资金支持和环保设备投入,建立健全多样化投融资渠道;完善村庄环保法律法规;抓好村庄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工程建造,加强生态农业技术推广;开展农民环境保护组织,加强村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尽力营建大家齐动手,人人都参加的良好氛围,表现乡民自身力气美化生活环境。 (2)坚持和谐开展、环境(部分)优先原则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开展的基本条件,但是跟着经济的飞速开展,资本过度消耗、生态环境恶化以及自然灾害频发,已成为我国面对的一个重大疑问。因而,坚持经济建造与环境保护和谐开展是施行可持续开展战略的需求。可持续开展即是既能满意当代人的开展需求,又要满意子孙完成资本永续使用的环境。因而,村庄社会的开展就必须完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甚至在一些特别层面,充沛杰出环境效益优于经济效益的准则。日本专家岩佐茂指出,环境与经济之间和谐开展有两种方法:一是以不构成经济增加妨碍为前提去和谐环境与经济之间联系,即以经济增加为主统筹环境保护;二是完全以环境保全为出发点去和谐经济开展,即是在优先思考环境保护的前提下与经济开展相和谐。事实上,如何和谐环境与经济开展一向即是困惑我国的一个疑问,最少就当前来说,我国没有依照咱们所期望的那样去完成环境保护与经济开展的和谐。而且,在我国,不是一切的村庄都必须有,坚持环境优先,是在部分地区首要确立环境优先的准则,即环境(部分)优先。 (3)环境管理的渐进性与连续性相结合原则 近五十年来,我国村庄不惜牺牲环境,片面追求经济增加的做法,必定致使村庄环境恶化的缓慢积累。同样地,对村庄生态环境的修复管理也只能是一个从量变到突变的突变进程。村庄环境管理的连续性指的是当代人在拟定环境管理计划进程中,应同时思考子孙人环境管理方法的衔接性,尽最大可能防止子孙人在环境管理中面对妨碍性艰难,所以说它具有连续性。要彻底改变村庄遍及的生态环境问题,就必须坚持渐进性与连续性相结合的准则。 (5)乡民自治的原则 环境保护应以教学为本。要做乡村环境保护工作,就应向乡民宣扬环保知识,推行环保技能,努力进步其环保认识。首先,在乡村各中小学开展绿色进校园活动,经过征文、绘画、废物利用手艺制造等竞赛活动,进步中小学生的环境认识,培育其社会责任感,构成正确的环境观和行为规范,做到环保作业从娃娃抓起;其次,对广阔乡民加强宣扬引导,进步农民环保认识。发动乡民自觉参加乡村环境保护工作,引导乡民重视、理解与支撑环保工作,提高乡村全体环境质量,厚实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造和生态文明建设。 (6)加强行政管理监督和科技规划宣传原则。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资源、环境差异较大,应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既有效利用资源,又切实保护环境。应加大对农村环境的综合管理和整治力度。如加大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固体废弃物治理和综合利用力度;结合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以人畜粪便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为重点,明确综合整治任务;对有污染的乡镇企业,加强督促检查,促使其达标排放;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长期严格监控,对新建产业,严格把关,尊重“环境优先”原则,严禁新建重污染企业。 结束语 我国农村环境面临的形势非常严重,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问题。我国经济要快速发展,农村经济已经成为其制约瓶颈,如要打破此发展僵局,农村的环境治理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对农村环境的治理不仅是从简单的自然环境的治理,更是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的前提,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 中国环境问题论文:日本主流媒体对中国环境问题报道研究 摘 要:近年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一系列恶性生态环境问题在中国各地日益突出。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一系列环境问题已直接威胁到中国人民的人身安全。 迄今为止已有多家日本媒体对中国环境越境污染进行密切关注并报道,例如:日本主流媒体对中国西北地区沙漠化、雾霾天气及沿海地区污染等环境问题对日本本土环境的影响进行了密切关注和持续报道。日本媒体格外关注中国的环境污染问题,并援引本国经验,围绕中国环境治理提供对策。本文拟通过从2013年度《朝日新闻》和《读卖新闻》中摘取整理出有关中国环境问题的报道,从外媒视角,疏理出日本媒体对中国环境问题的关注点和评论性报道,同时针对这些素材,试分析日媒对中国环境问题报道的意义及对受众的影响。 关键词:中国环境问题;朝日新闻;读卖新闻;环境治理;受众影响 一、日本主流媒体对中国环境问题的关注 2011年以来,雾霾天气频发,我国的大部分地区已经将雾霾作为一种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这种伴随着严重空气污染的天气现象危害增加,引发了全社会对于“PM2.5”的热议。我国环境新闻报道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30年的发展变迁,曾经视为社会的边缘议题的环境问题也逐渐上升为社会的核心性议题,环境新闻报道也成为了一个独立的报道领域。 日本《朝日新闻》和《读卖新闻》在中国环境报道问题上做的远远比中国的主流媒体多,由于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今年来又发生了几起越境污染事件,因此日本媒体格外关注中国的环境污染问题。迄今为止已有多家日本媒体对中国环境越境污染进行密切关注并报道,例如:日本主流媒体对中国西北地区沙漠化、雾霾天气及沿海地区污染等环境问题对日本本土环境的影响进行了密切关注和持续报道。媒体报道一方面传播中国的环境问题,另一方面也对中国的媒体受众们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大众传播媒介应怎样做好环境报道,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成为学界和业界共同关注的话题。本文拟通过分析2013年度《朝日新闻》和《读卖新闻》出版的中国环境报告,试图提取出日本主流媒体对中国环境问题的关注点,并浅析其报道对中国受众的影响。 二、研究日本主流媒体对中国环境报道的意义 分析2013年《朝日新闻》和《读卖新闻》不难发现,两者对中国环境问题的报道均聚焦于雾霾问题。目前从国内媒体报道来看,关于雾霾报道的研究大多数只是将雾霾报道作为一种重服务性的气象新闻研究,而忽略了雾霾问题作为一种环境新闻报道所呈现的特点与趋势。同时,即使《南方周报》等主流报纸将雾霾问题作为环境问题报道,也只是从一个很小的切入点分析雾霾报道的一个方面,整体分散且缺乏系统性。因此,有必要学习并研究国外媒体对中国雾霾的相关报道,呈现雾霾报道从主体到内容再到传播效果的全面内容。 日本主流媒体《朝日新闻》和《读卖新闻》关于中国环境问题报道较为系统,同时《读卖新闻》做的关于中国环境问题报告,系统地揭示了中国近几十年来因看中经济发展而忽略生态环境而引发的一些列环境问题,从人口爆发到三峡大坝,从稀有动物濒临灭绝到土壤沙漠化,但占用最多报道篇幅的还是大气污染。2013年环境问题首当其冲的莫过于雾霾问题。 环境问题是全球关注的话题,具有其特殊性。由于意识形态差异,国内外媒体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的报道视角。国外媒体对中国雾霾问题报道的研究能够反思我国雾霾报道乃至环境新闻报道存在的问题,完善我国环境新闻的传播机制。 三、日本主流媒体对中国环境报道的受众影响 第一,日媒对中国环境的负面化信息导致口罩以及空气净化器等产品的热销。在日本主流媒体的关于雾霾的报道中,大多数是关于雾霾的形成与对人类造成的危害。雾霾本身是一种污染危害,带有一定的负面性,容易引起受众的恐慌心理,于是纷纷去选择购买口罩和空气净化器。第二,提高公众对雾霾的关注度。2013 年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等机构的《中国城市空气质量管理绩效评估》显示 67.96%的参与问卷调查的居民都表示在出行前优先考虑空气质量之后再决定是否出行。公众通过借助新科技参与实时播报,查看城市空气质量,空气质量关注度明显上升。第三,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日媒体长时间对于雾霾知识的普及报道,弥补了大众对雾霾无知的空白。媒体不同于平民百姓以讹传讹,能够通过查找新闻事实,阐述雾霾治理措施,使受众能够将生产生活活动与雾霾污染之间建立联系,从而理性反思,主动思考改善雾霾状况的举措。 四、中日两国媒体对环境问题报道之比较 目前看来,中国媒体对日本的报道量要远远少于日本媒体对中国的报道量。而且中国媒体对日本的报道更多是和历史相关的报道,而日本媒体却格外关注中国的社会现实,特别是经济的发展。近年来,由于环保问题已变成核心议题,因此日媒的焦点又聚焦在环境问题上。中国媒体在环境方面的报道依然存在不足,应该进行更加准确、全面而又真实地进行报道,引起民众对环境问题的重视和思考,也是今后环境合作中应充分考虑的课题。 中国环境问题论文:中国出口贸易与环境问题探讨 摘 要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入和全球范围内环境保护浪潮的兴起,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贸易与环境问题日益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关注。一些国家还利用贸易措施来影响其他国家的环境政策。从2010年召开的“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就可以看出环境问题不仅成为当代国际贸易体系中的重要议题,更成为国际政治、经济领域中的焦点。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对外贸易的飞速增长是以牺牲环境质量为代价的,粗放型的外贸增长方式、落后的科技水平与欠缺的制度等都是造成我国贸易与环境冲突的根本原因。 关键词 环境保护 出口贸易 资源枯竭 贸易与环境冲突 一、贸易与环境的关系 人类对环境与国际贸易之间关系的认识经历了相当长的历史过程。最初,环境问题被认为是一国国内问题。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问题关注的焦点逐渐从国内问题转变为全球问题。热带雨林的减少、臭氧层的消耗越来越引起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 造成环境退化的原因有许多。从社会层面看,人口的快速增长加速了自然资源的消耗,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环境的破坏;从经济层面看,环境退化的根本原因是市场失灵,而市场失灵是由于市场不能正确地为环境资产定价,进而导致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使用,造成环境恶化,尤其是现实生活中的很多环境资源具有很强的非独占性,如空气、水、公海的鱼类等,无人需要为其承担资源枯竭所造成的损失。所以,在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贸易和环境会发生相互影响。 1.贸易对环境的影响。通常人们习惯于把贸易对环境的影响归结为三个方面:(1)结构效应。结构效应产生于贸易活动所导致的全球范围内的专业化分工。即开展贸易活动之后,原来自给自足的国家能专门生产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并出口,同时进口产品。专业化分工和生产提高了生产活动的效率和规模,提高了各国的消费水平。对于一国的环境而言,如果扩大的出口部门的生产活动的平均污染程度低于规模缩小的进口竞争部门,则该国的结构效应就是正的,反之则是负的。(2)规模效应。规模效应主要反映经济活动的规模变化,通常被认为具有加剧环境恶化的作用。在生产活动污染系数一定和产业结构布局一定的情况下,国际贸易在促进经济活动规模扩大的同时,也增加了对环境的污染。因此,贸易的发展对环境影响的规模效应是负的,即对环境是有害的。(3)技术效应。技术效应体现了产业生产技术的改进。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各国政府会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标准与法规,以使企业生产的产品对环境的危害降至最低。 2.环境对贸易的影响。首先,各国制定的环境法规和国际环境公约在一定程度上给国际贸易带来影响,如产品的环境技术标准对产品的生产、工艺、材料、品质和成分的含量都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使企业出口产品的成本上升,竞争力下降,客观上起到了限制贸易的作用。但同时,严格的环境措施也可能给贸易带来新的市场机遇。出口企业在达到较高的环境标准后,由于领先于其他的竞争者,则更容易进入国际市场。如近年来欧盟实施的“环保标签”的认证,使很多得到认证的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拿到了进入欧盟国家市场的“通行证”。 其次,各国政府实施的绿色补贴影响着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各成员方允许政府对环境保护提供绿色补贴或环境支持。但由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经济水平落后,资金匮乏,在利用此规定对生产者提供补贴中处于不利地位。 第三,由于各国环境标准不一致,标准较高的发达国家利用对外投资的机会,有意识地将一些污染行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更使得发展中国家的环境由于外来投资而加剧恶化。 当然,贸易和环境之所以发生冲突在很多情况下是由于政府没有充分重视环境问题的结果,特别是对于一些需要国际合作才能解决的环境问题更是如此。 二、中国出口贸易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冲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出口贸易有了长足的发展,出口贸易额从1978年的97.5亿美元增长到了2010年的15779亿美元,不仅出口数量大,而且增速惊人,这种高速增长拉动了相关产业特别是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发展。由此可见,我国出口总量的快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牺牲我国环境质量为代价的。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出口结构对环境的影响。中国现行的贸易出口结构存在着诸多不合理因素,给我国的环境造成许多负面影响。 首先,从出口商品结构来看,我国出口商品中工业制成品比重远远高于初级产品的比重,2009年中国制成品出口在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是94.7%,初级产品出口所占的比重是5.25%,尽管这个数字意味着中国出口产品结构的升级换代,但它也意味着更多的环境成本留在了我国。本文所说的环境成本是指生产和制造工业产品过程中产生和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这些都成为出口这类产品的环境成本和环境负担。工业制成品出口相对于初级产品的出口,环境成本更高,对环境的影响更大。同时,在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结构中,具有优势的多是那些污染密集型行业,而那些对环境污染较小,具有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品、环境友好产品在我国出口产品中所占的比重则较低。目前,我国出口比重最大的五个工业部门是纺织业、化学工业、金属冶炼、交通运输与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而这五个工业部门正是污染密集型行业。这就意味着相关的几个行业产品出口量越大,对我国环境的危害越大。 其次,从出口企业结构来看,2009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为918亿美元,外资企业出口额在我国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是55.9%,外资企业对中国外贸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必须承认,由于我国与发达国家环境标准不一致,使我国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发达国家污染企业新厂址的所在地。据统计,进入我国的外资企业将25%的资金投向了污染型产业,如近来社会反响极大的大连PX项目的投资。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外商还将本国淘汰的、污染环境严重、禁止使用的产品、技术和设备以投资的名义转移到我国,给我国环境造成了更坏的影响,给人民的生活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2.出口贸易方式对环境的影响。在我国出口贸易方式中,加工贸易方式在所有贸易方式中所占的比例最高,由于在加工贸易方式下,进口的中间产品在国内加工成最终产品然后再出口,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排放加剧了环境污染的程度。同时一些洋垃圾也打着中间产品的旗号进入到我国,这些都加剧了对我国生态环境的危害。尤其是对危险废弃物的堆放、拆解、处置等更严重污染了当地的水质、大气、耕地,并危及我国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 三、对策建议 中国出口贸易要实现良性发展,确保在世界出口贸易中的重要地位,就必须走出口贸易增长与环境优化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1.加强环保的国际合作,提升整体环保水平。从全球来看,发展国际贸易和保护环境之间的冲突越来越多,各国的环境贸易措施不断升级,由此引起的贸易纠纷和摩擦也日益增多。所以,要了解和研究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贸易与环境问题上的分歧,就必须加强与联合国环境署及其他国际环境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各种关于贸易与环境问题的双边和多边谈判。一方面,国家要积极参与环保的国际科技合作,鼓励本国环境专家加强对外学术交流,积极探索合作开发环保产品,同时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适用的环保技术和设备,提升本国环保水平;另一方面,国家应充分利用国际上保护发展中国家免受发达国家歧视和限制的保护条款,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还要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积极合作,彼此借鉴,共同提升环保水平,联合起来同发达国家谈判,共同为取得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利益的条款而努力。政府要努力促进国家间生态标志和其他环境标准的互认,协助我国外贸出口企业通过ISO14001认证。 2.加强保护国内环境,鼓励发展环保产品。在积极遵守国际上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同时,我们也要进一步保护我国的自然环境、资源及人民、动植物的安全与健康,保护我国的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为此,需要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环境贸易措施体系,合理规划我国的环境发展。要关注其他国家在我国以投资的方式转移的污染企业、废物作为资源进口等问题,同时要提高我国进口产品的检测标准,认真对我国的贸易政策进行环境评估,进一步完善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机制,处理好保护环境和促进贸易发展的关系。 同时,要对相关的出口企业,施行环境准入制度,通过设立较高环境和资源耗用标准及进一步扩大出口征税范围等措施,减少新增产能,达不到标准的企业应予以关闭。同时也可将污染企业的信息公之于众,通过公布环保黑名单等形式,使国外进口商获知污染企业的不良行为,停止进口其产品。这样的措施不仅有利于国内环境保护,也有助于树立我国在国际贸易中良好的环境形象,减轻国际舆论的压力。 3.实现出口产品环境成本内部化。造成环境退化的原因之一是市场失灵,而市场失灵是由于市场不能正确地给环境资产定价,进而导致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使用,造成环境恶化。中国出口商品的低价格一直是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但完全是以牺牲我国环境为代价的,因为其中并未包括环境成本。也就是说,我国环境的恶化没有通过转移环境成本给国外消费者而获得补偿。国外消费者免费享受了我国的水、空气和生态环境,而我国人民却不得不承受环境恶化带来的后果。从长远看,产品成本中考虑环境成本是历史的必然。因此,国家应采取措施尽快实现出口产品环境成本内部化。运用排污收费、环境税收、排污许可证交易、押金、环境损害责任保险等经济调节手段,促使企业改变其污染环境的行为,降低成本,提高环境竞争力,促进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4.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倡导消费者购买环保产品。为了提高公众对各种消费品和其生产设施的环保性能的认识,帮助消费者了解消费品生产商在改善其产品和生产设施的环保性能方面所做的工作,政府应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对环保有益的消费品,针对像个人护理产品、家居清洁剂、汽车修理用化学品、非农业用杀虫剂、非工业用胶黏剂和密封剂、气雾型喷漆、建筑用涂层等不利于环保的商品消费进行指导,减少对这类产品的消费,促使企业放弃生产污染环境的产品,达到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的目的。 5.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升出口商品结构。我国长期粗放式、数量扩张型的外贸增长方式和不合理的出口商品结构使我国在外贸总量增长的同时,并未获得很大的贸易利益,相反却付出了资源流失与环境恶化的巨大代价。因此,要缓解我国贸易与环境的冲突,首先必须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升出口商品结构,而技术进步是提升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根本途径。国家可利用当前国际产业结构转移的机遇,有选择、有重点地引进先进技术;增加人力资本投入,注重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运用财政手段鼓励企业进行研发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等方式促进技术进步,提升出口商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降低出口产品的能源与原材料消耗。 因此,合理的环境贸易措施对我国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和改善环境、节约资源、促进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国环境问题论文:中国环境问题是压力也是动力 近年来,中国发生了很多雾霾天气事件,从社会一般层面来讲,对环境形势的看法比较负面,大家都感觉很糟糕,并且是越来越严重。但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状况呢?我们需要全面科学地对其进行评价。否则就很容易在政策上出现偏差,影响未来各种政策的实行。我认为,可以用十六个字综合判断中国的环境形势,这就是趋稳向好、形势严峻、风险增大、利害分化。 这个判断中,最有争议的就是趋稳向好,有人可能会说现在外面这么严重的雾霾,你还说趋势向好,没有道理。我想强调的是,这里的趋稳向好是指一种动态连续的观察,是指近几年全国的环境形势有趋于稳定开始改善的态势。特别是,过去问题比较突出的城市地区、工业园区、大河流域等地区环境治理开始有所好转。过去一些城市就是简单搞搞广场、花坛这些环境建设,现在也已经大规模进入生态化理念的时代,每个市长书记都要在城市里搞大面积水系公园这类生态系统,他们认为这才是现代的城市理念。 总体趋稳向好,但并不否认形势十分严峻。这就好比一个病人,经过医生的治疗、手术等,他的病情能有所好转,但他还是一个重症病人,还需要继续治疗。现在中国的环境大概就是这样一个状态。 去年年初,在黄浦江水源区发现了上万头的死猪漂在水体中间,这是一次非常严重的事件,在世界上引起了很大的震动,触碰到了我们的一个道德底线。 另外,从大气污染来讲,问题也比较突出,PM2.5已经成为大家非常熟悉的一个词语。从全国情况来看,去年年初以及最近一段时间,也一直发生严重的雾霾天气,本来雾和霾属于自然现象,但是我们的污染物排放量比较大,在这种雾霾天气的作用下无法扩散消解,所以形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世界卫生组织的全球污染城市排名,全球1100城市北京污染排1035名。 当然,最为突出的可能是农村环境问题,过去农村都是青山绿水,但是现在我们很难再说农村就等于环境好,很多地方发展方式比较粗放,特别是对土地粗放的开发利用,几乎不留任何原生态的开发利用方式,这是不可持续的。 随之而来的便是风险增大,这个比较好理解。因为我们现在的经济系统运行到一定程度以后,它出问题可能性就大了,这是一种自然规律。就跟开车一样,跑的公里数多,发生剐蹭的情况可能会比你开得少的时候要多,这就是我们当今的这种环境形势,风险非常大。 关键是发生了各种各样的环境事件导致的后果是引起社会不公平。过去环境问题是所有人共同承担,但是现在不是,现在环境的污染是由当地的民众来承担,而享受经济发展好处的人不承担环境的后果,甚至有的人移民了。所以近几年来环境污染相关的事件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情况比较突出。这表明中国进入环境事故的高发期,风险明显增大。 中国面临的资源环境问题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突出,解决起来也最难。但是反过来讲,越是最难,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越有动力、越有积极性。 去年是中国发展环保事业40周年,做好环境形势评价非常重要。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15年,环境保护有一个目标叫做明显改善环境质量。如今,距离十二五结束只剩下一年多的时间了,我们能不能明显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十二五原来提出的目标,任务非常艰巨。 (摘自《小康》) 中国环境问题论文:WWF在中国 环境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NGO共同面对 从社会发展角度看,环境问题是全民问题,不能由政府单一面对,所以这个领域有很大潜力和空间,NGO本身就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指标。同时政府应该营造一个enable(赋能)的环境,让有意愿、有使命的机构、组织、个人能够发挥作用应对社会问题。 成立于上世纪60年代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的会标是一只大熊猫,正是这只憨态可掬的熊猫,WWF得以在80年代成为第一个受中国政府邀请来华开展保护工作的国际非政府组织。自1961年成立以来,WWF一直致力于环保事业,在全世界拥有将近520万支持者和一个在100多个国家活跃着的网络。它在中国的落地始于1980年的大熊猫及其栖息地的保护。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三十年间,从大熊猫保护扩大到物种保护、淡水和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森林保护与可持续经营、科学发展与国际政策等领域,WWF在中国的业务领域的变化不仅反映了中国在经济发展中面对环境问题的转变,也同步见证着三十年来中国NGO自身的成长和社会建设的趋势。 WWF在北京的办公室坐落在天安门东劳动人民文化宫内的文华宫。宫外亭台楼榭,红墙灰瓦,宫内则是穹顶圆柱的欧式风格,长廊里摆满了西洋油画和大理石的雕塑。中西合璧的环境隐喻着这三十年来WWF在中国的融入。作为首家受邀入华的国际保护组织,WWF的落地曾面临着怎样的身份转变?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经济的腾飞,国际非政府组织对中国的援助态度发生了哪些变化?本刊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WWF的首席运营官王超。 基本所有的国际机构都把中国放在首要位置 WWF作为第一家被中国政府邀请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上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的背景是怎样的? WWF进入中国前有一段故事。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的第一次大熊猫调查结果宣告,大熊猫已经濒危,当时国内正在出台保护熊猫的相关计划,一位美国记者听说后提醒中国政府WWF的LOGO是只熊猫,可以考虑合作。之后国务院环保办开始和WWF谈判如何进入中国保护熊猫,这个谈判过程很曲折。八十年代初期,中国还没有海外基金会,也没有NGO,就算是商业性质的机构也很少,其间出现很多困难,最终还是谈成了,1980年,WWF成为了第一个被中国邀请进来的国际NGO组织,开始在四川进行大熊猫的研究和保护工作。从此以后,WWF在中国的工作从大熊猫保护拓展到物种和栖息地的保护,又拓展到森林、湿地、气候变化、环境政策等领域。 在中国,WWF的落地面临着哪些政策环境的适应? 作为第一家引进中国的国际性非政府机构,WWF的历程对中国改革开放至今的社会发展有一定指示性作用。上世纪80年代进入初期是探索合作阶段,包括基金会本身也在探索发展模式。1996年工商注册,得到很多政策优惠;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被视为中国基金会行业重要的转折点。2006年,WWF才真正作为基金会注册成一个代表处。其间当然也有曲折,不过个人认为中国社会组织、公民社会的发展算是越来越开放的。 中国用更短的时间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走过的路程,环境代价较大,很难由政府单独面对。针对国内环境问题,WWF主要从两个方向提供解决方案:一是自下而上,通过试点项目提供好的实践经验,一是自上而下,倡导和推动出台好的环境政策。环境问题本身也是一个重大社会问题,食品安全、空气污染、气候变化这些环境问题都需要全社会共同面对,不单是政府,还要动员全社会力量,社会问题需要社会参与,所以社会组织显得比较重要,现在政府转变职能也反映了这个趋势。 外部环境的变化对WWF在中国的策略调整有什么影响? 影响太大了,现在基本所有的国际机构在策略上都把中国放在首要位置,WWF也是这样。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中国在国际上影响越来越大,中国自身发展也带来很多机会,从扶贫、发展转向环境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这两个主题都是全社会的问题。对NGO来说,中国有越来越大的舞台、空间和前景,尽管中国社会发展相对经济发展而言有些滞后,但这种滞后带来很多机会,NGO有很多事情可以做。二是目前中国对全球环境的影响跟美国相当,但中国在国际上能扮演的角色和产生的影响有所差距。在国际社会中,NGO有着很重要的角色,很难看到一个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里没有NGO的声音。从这两个方面看,国际NGO都会从战略上重视中国的位置。但是挑战也挺大,首先是法律体制和政策环境,但我认为这反而是机会,空间越大,越有机会拓展潜力。 国际NGO把中国放在首要位置,是指在项目和资金上会优先考虑中国吗? 资金是一个方面,包括WWF在内的很多国际机构认为,中国的崛起和国际机构在中国的作为能改变国际机构的景观。以前很多国际机构的资金来自欧美发达国家,未来这种资金组合可能会改变,但这是比较长远的愿景。国际机构在中国会是怎样的发展路径,未来中国政府对国际机构的视角和期待等问题都还处于探索之中。 整个环境没能让企业意识到责任 WWF这些年来是如何根据环境问题的变化调整在中国的战略方向的? WWF刚进入中国时,中国经济尚未发展,我们作为一个动物保护机构和当时的林业部合作保护大熊猫。1998年大洪水之后,我们开始做湿地保护工作,物种保护也从单一的大熊猫保护转向大型景观区保护,比如岷山、秦岭。现在我们由单一物种保护转向由其代表的生态系统保护,提出“旗舰物种保护”的概念,即通过保护该物种保护其代表的生态系统,促进生态系统功能发挥,比如通过保护长江江豚、东北虎和大熊猫来保护不同的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文明根本在于保护仅存生态系统,使其更好发挥功能。1990年代中国经济快速腾飞,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矛盾突出。在以GDP发展为重的现实下,我们一方面注重自然理性,一方面提倡绿色发展,比如低碳城市探索,绿色GDP发展指标研究,以及把生态足迹概念引入中国绿色GDP发展框架,希望政府能够考虑经济、社会、环境三方发展平衡。另外随着中国的发展,中国很多自然资源来自国外,我们也意识到中国在国际社会对环境的责任。我们启动了“中国领跑世界革新”项目来推动中国在海外投资的可持续发展,通过跟商务部或相关林业协会合作,推动中国在海外投资的企业能认同并采纳可持续标准。去年我们开始推一个市场转型的项目,在中国引进和推广一系列可持续发展标准,比如FSC(森林管理委员会)、MSC(海洋管理委员会)、ASC(水产养殖管理委员会)、RSPO(棕榈油可持续发展圆桌会议)认证。因为有些自然资源来自海外,中国企业又是主要的采购商,我们希望他们选择可持续认证的商品,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从项目发展趋势来看,我们从单一物种保护机构变成综合环境保护机构,一方面与传统环境保护伙伴合作,另一方面与新兴政策、商业力量合作,推动环境向可持续方向发展。这是我们业务的变迁,也是中国的崛起和国际责任变大对我们业务调整的影响。 与商业力量合作,督促企业投资采纳环境标准目前困难吗? 确实有困难,其实不是他们没有意愿,而是整个环境没能让他们意识到责任。政府作用也很重要,很多企业都跟政府有联系,比如很多涉外企业都跟商务部打交道。从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来讲,中国主要行业的市场转型,如何在贸易理念中增加环境意识,这是未来的趋势,要政府、企业和NGO共同面对问题,我觉得在中国刚开始的阶段,难度有点大。 你认为目前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处于什么样的水平? 中国企业对社会责任理解还处在初期阶段,认为慈善就是捐钱。实际上企业和NGO合作还能改善自身实践技能和环境管理。在初期阶段,舆论监督会促使很多企业完善自身的环境管理。我们推动的合作项目希望改善企业供应链管理,减少碳排放,提高水效水能,保护所在水源地的环境。目前我们的多数合作对象是跨国公司,希望跟中国企业有更多合作,需要他们意识到和NGO合作不仅仅为了宣传品牌,而是真正做出改变。 在你看来,中国目前的环境问题还面临着哪些挑战? 从技术层面看,国际环保机构在中国有很大发展空间。如果把中国的环境问题放到历史视角中,会发现像伦敦、旧金山、纽约、洛杉矶等城市也经历了这个过程,伦敦是最典型的,很多人会把当时的伦敦和今天的北京做比较。欧美发达国家对城市环境的治理有挺多经验可以分享。从社会发展角度看,环境问题是全民问题,不能由政府单一面对,也要让社会力量认识到这个问题,所以这个领域有很大潜力和空间。NGO本身就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指标,现在我们也能看到,从本土、草根、基于社区的NGO到国家的、乃至全球的NGO正慢慢形成序列。很多环保议题需要NGO慢慢做起来,中国社会发展也在呈现这种趋势。同时政府应该营造一个enable(赋能)的环境,让有意愿、有使命的机构、组织、个人能够发挥作用,共同应对这些社会问题。 中国NGO走向国际是大势所趋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增长,很多海外基金会认为中国“不差钱”便停止援助,WWF对中国的援助情况如何? 这是全球趋势,最开始是国际援助、贷款慢慢减少,第一批国际援助离开了,慢慢退出扶贫领域。许多国际机构以援助型为主,会关注需求更大的国家和地区。WWF在资源上不算外援机构,我们注重环境问题,提供相关的试点经验和解决方案,而中国在这方面有需求。我们期待中国不仅仅接受资源,还能自己拥有资源,甚至去援助其他国家。未来中国资源组合会发生改变,这是未来十几年的趋势,也是国际机构所期待的。中国社会资源巨大,有很大空间可开发,这些都会和体制、政策等整体环境联系在一起。 现在中国区有自己的资源吗? 有一些,但捐款较少,其实跟政策有关,WWF目前还不能公募。其实资源也不仅仅表现为动员资金,也表现为动员社会的环保意识,比如推动“地球一小时”。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可以有更多资源来回应自己的需要以及国际社会的需要。今后“生态文明”会是非常重要的环境议题,在这个框架下,无论是国际NGO,还是本土的环保机构,都有许多开展工作的空间,共同为实现“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近几年总部在中国的投入有什么变化? 总部把中国放在投资的第一位,希望在中国建立和增强机构的能力,包括品牌影响以及未来动员资源的能力,都希望有战略性的投入。 在中国投放的资金是在增长还是缩减? 总体来看是在增长,虽然近几年全球经济不太好,但在中国的投入并没有减少。 NGO人才会是未来最大挑战 你比较期待看到怎样的政社关系? 我认为政社关系是一个相互支撑的关系。我从事十几年的NGO工作,其实NGO 的资源配置、管理模式、运营理念都跟政府不同。很多人会负面地把这种差异看成对立,我觉得这反而是差异性优势。政府是垂直结构,有很强的动员能力,NGO 强调草根和自下而上,不同的工作模式之间是可以互补的。关键是改变观念,正因为存在差异所以二者具有不可替代性,双方是互补、相互支持的关系。NGO和政府在环境问题、气候变化、物种锐减等重要议题上都有很大的合作空间,形成伙伴关系并发挥协同作用。社会问题通常是系统性的综合性的问题,只有通过协同才能有效解决,整个社会发展方向也是这样。 目前,广东已经率先开放社会组织登记政策,云南高调提出社会建设,你如何看待这些政策信号? 云南的登记制实际效果与注册差不多,有试点意味。其实政策都是提供一个体制的环境,让NGO的运作更有效顺畅。另外,这些开放的政策信号有助于提升社会对NGO的认识。现在NGO的人力资源瓶颈较大,不管是本地的还是国际NGO都存在人才问题,这其实跟社会意识有关,没有优秀人才很难吸引资金,机构本身也存在专业性问题。对政府来说,如何营造环境很重要,因为社会本身动力很大,只需要释放它,很多创新自然就会出来,现在很多社会创新还是受制于政策。今后WWF会和政府有很多机会合作,特别是在城镇化方面,中国未来很大一个增长点在城镇化,环境的挑战是最主要的问题,目前我们已经在上海和保定试点低碳城市,未来也希望能在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方面和各级政府有更多合作。 你怎么看待中国NGO今后发展的趋势? 有两个趋势。一是中国国际化,中国NGO会走向国际,大型NGO和草根NGO都会有国际视野。二是国际NGO融入中国,“融入”比“本土化”更确切,融入但不影响其国际视野和国际联系,看上去像是中国NGO,同时它又是国际网络中的一员。NGO的治理是大问题,比如如何监督理事会;另一个问题是管理领导,NGO在中国较新,稍具规模的一般有政府背景,而草根NGO生长环境近几年才好起来,形成环境特殊;在发达国家,很多经商从政的人才会到NGO相应领域工作,在中国还没形成这个趋势,所以人才会是未来最大的挑战。 中国环境问题论文:从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变换思想看中国生态环境问题 【摘要】马克思主义博大精深、浩如烟海,思想与内涵极为丰富和精湛。伴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飞速发展,生态环境问题也纷至沓来、不容乐观,日益成为束缚中国进一步发展的瓶颈约束。为保证中国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就要实现人与自然之间和谐、顺利的物质变换。因此,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变换思想被学术界重视起来,并且进行了深入研究,赋予其重要的生态意义。中国要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就要以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变换思想为指导,掌握马克思主义物质变换思想的来源、内涵,重视其对中国的生态意义,寻求解决在中国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异化的路径。走遵循自然规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的道路,致力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持续繁荣。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物质变换 人与自然 中国生态环境 马克思主义是近千年以来最伟大、最有影响的思想,为人类精神世界的发展作出了不朽贡献,其理论内容包罗万象。研究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不难发现,无论是《经济学批评大纲》、《资本论》还是《自然辨证法》、《反杜林论》,其中涉及“物质变换”的思想不胜枚举。研究物质变换思想,可以助益于实现人与自然物质变换的平衡、建设生态文明。中国生态环境问题并不是时至今日才出现的,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大国,一直致力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然而在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同时,中国的生态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每况愈下。同志在党的十八大中指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关系到人民的福祉、关乎到民族的未来,是中华民族面对日益严峻的生态问题作出的庄严承诺。由此,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升到更高的战略层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拓展为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体现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同时,这也彰显出在物质变换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可持续发展的严重性,人与自然的平衡关系遭到了严重破坏,改善中国生态环境迫在眉睫。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是实现人类经济社会和自然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要改善中国的生态环境,就应该在物质变换思想的指导下,遵循自然规律,变“征服自然”为“善待自然”,正视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探寻改变物质变换断裂的途径,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一、物质变换的来源与内涵简述 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广泛地使用了“物质变换”的概念,但它并非马克思、恩格斯二人的独创。“物质变换”源于德语Stoffwechsel一词,最早出自德国生理学家希格瓦勒,原为新陈代谢的意思。虽然国内外学者对于马克思、恩格斯在其著作中多次使用“物质变换”的概念不容置喙,但学术界对马克思主义“物质变换”的来源并未达成一致。以法兰克福学派的施密特为代表,他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变换”思想来自于当时的自然科学唯物主义者摩莱肖特和毕希纳以及谢林的自然哲学;而以美国学者福斯特及日本农学家棰名重明为代表的一派,则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变换”概念源于与马克思处于同时代的德国农业化学家李比希;也有人介于这两种观点之间,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变换”思想受到以上双方思想的共同影响而来。总体看来,第二种观点较为大多数学者认可,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变换”思想受到了李比希的“归还定律”的影响,使马克思在级差地租、人与自然、商品交换等理论中彰显出物质变换的思想。 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变换思想主要包含三种含义:第一种意义上的物质变换,马克思主义认为是自然界内部单纯的物质变换。这种物质变换是发生在无人类干预的自然系统内部,属生物学上的新陈代谢,也是一种客观的自然规律,如马克思认为“机器由于自然界物质循环的破坏而解体。铁会生锈,木会腐朽……”。第二种意义上的物质变换是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物质变换。人作为有机生命体,为了生存要通过劳动这一中介实现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活动,劳动即实践活动不仅是人猿相揖别的关键,而且也是联系人和自然物质变换的纽带,正是劳动才得以让人类维持自身有机的物质循环,让人类从自然界获取维持生命继续存在的生活资料、生产资料。第三种意义上的物质变换是社会的物质变换,也就是社会经济系统中的商品流通。马克思指出“交换使商品从把它们当做非使用价值的人手里转到把它们当做使用价值的人手里……这个过程是一种社会的物质变换。一种有用劳动形式的产品代替另一种有用劳动形式的产品。”(923)马克思主义物质变换的三个方面涵盖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它们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缺一不可。自然界是人无机的身体,同时,人的各种生活资料及用于交换的生产资料也源于自然界,人离不开自然界,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人与自然界具有内在的统一性。由此看来,马克思主义物质变换的三个方面最重要的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因此,所谓“物质变换”,就是指人类通过劳动这一中介与自然界不断地进行物质交换,以实现物质的循环往复、不断再利用的过程。然而,人类在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当中,没有尊重伟大的自然规律,物质变换出现了巨大的裂缝,物质变换受阻。 二、改善中国生态环境问题:合理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 (一)革新观念,重视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 思想决定行动,是行动的先导和动力。人们无论做任何事情,都是先有思想、后有行动,有正确的思想才会有正确的行动。依据马克思主义物质变换的思想,只有正常持续地实现人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人类才能在地球上永恒地生存。马克思在使用物质变换概念的时候,就已经认识到资本主义社会正常的物质变换被扰乱的现实,但那时生态环境问题并非是那个时代的主要矛盾。可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以及经济的飞速发展,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面临的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要致力于改善中国的生态环境,就首先要革新观念,让人与自然界之间合理物质变换的思想深入人心,树立人与自然平等的观念。马克思曾指出:“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自然具有不可分割性,即相互依存性。自然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而人类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自然是属“人”的自然,人是“自然存在物”,是“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需要依靠自然界进行生产与生活,所以两者是统一的,而并非是对立的。人与自然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人与自然和谐的物质变换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的主要内容和理想目标。可以说,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人类在认识、利用、改造和适应自然的过程中不断发展、不断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物质变换的历史。马克思早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未来社会是“人与自然界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实现了的人道主义”。既然要改善中国的生态环境,就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端正对自然的态度,摆正人所处的位置。恩格斯也早就说过:“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519)这说明我们应该和自然界进行和解,应该合理地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当然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的物质变换并不是要我们放弃对自然的改造和利用,而是要在遵循客观规律、符合科学发展的基础上,以合乎自然发展规律的方式,以最无愧、最适合人类本性的条件下进行物质变换,以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调节国内经济物质变换,助益于生态环境建设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的经济高速增长,但与此同时对资源与环境也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中国的经济起飞比较晚,生产和消费方式也较落后,经济复苏发展对自然资源进行了严重破坏。回顾多年来中国经济发展的代价,不难发现在社会经济和国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环境恶化的问题也接踵而来,比如,过度开发土地资源、破坏自然植被和乱垦滥伐等现象,极大程度上忽视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自然环境遭到了极其严重的破坏。另外,中国各省市的经济增长方式都显得比较粗放,能源和资源的消耗量大,利用效率却很低,从而导致污染排放严重,带来了不可估量的社会和经济的损失。 在现代科技突飞猛进、全球经济空前发展的背景下,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真正崛起不仅是物质世界、精神世界的崛起,而且也包括生态上的崛起即绿色世界的崛起。要实现中华民族的真正崛起,就要改善中国的生态环境,因此,物质变换的顺利实现就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利于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自然生态的动态平衡。根据马克思主义物质变换的思想,要促进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减少经济发展对自然生态的破坏程度,就要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相对于产业内部而言,绿色经济的实现方式具有多样性,我们要减少高能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除此之外,在中国国内要调节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也不能忽视产业间的物质变换。只有产业之间的物质变换进行的顺畅,物质资源消耗减少,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因此,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既要大力促进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又要促进第二产业的集约化发展,减少物质消耗。 (三)改善国际经济物质变换,致力于生态环境建设 要改善中国的生态环境,不仅要调节国内经济的物质变换,还要重视改善国际间经济的物质变换,维护国际间物质变换的动态平衡。中国一直追求“经济增长至上”,长期依赖外国的科学技术,科技开发率低,总是“中国制造”而不是“中国创造”,“中国制造”虽是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力推动器,但很大一部分“中国制造”却也严重危害了中国的生态环境。中国要改变一味重视经济增长而实行的外发式的发展模式,不能为取得短暂的、一时的经济利益,而利欲熏心、不顾一切、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众所周知,工业文明的能源基础是以化石燃料为核心的不可再生能源,这使得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是不可持续的,从大自然界中获得的物质能源无法归还给大自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受阻。目前,在信息时代,各个国家推崇的是以非化石燃料为核心的可再生能源,中国也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发展低污染的生态经济,变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受阻为物质变换顺畅。 但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中国采取了以出口为导向,以外资为动力的经济发展模式,中国向境外出口了大量农产品、工业制成品尤其是发达国家借助于中国要发展经济的时机,向其转移资源消耗多的工业,甚至多种战略性资源都以矿产品出口的方式直接流向国外,导致了物质资源的大量流失。因此,要改善国际经济的物质变换,就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减少对外向型经济的依赖,将经济发展的重心放在国内需求上。刺激内需,提高内地居民生活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这才是解决中国生态环境问题,实现国际经济间物质变换平衡的必然选择。 三、结语 总而言之,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变换思想,对于探索中国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路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重视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才能合理调节国内及国际经济间的物质变换。以达到人与自然之间的共同进步、协调发展、共存共荣。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顺利实现就能保证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及中国生态环境质量的提高。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受阻则会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就会出现生态危机。所以,一旦发现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不顺畅,就应该修复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裂缝,致力于建设更适合我们生存、生活的生态环境。因此,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变换思想,在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成为社会焦点问题的中国无疑具有独特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中国环境问题论文:中国生态环境问题与低碳经济发展 【摘要】近些年了,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经济发展绵连着愈加突出的资源环境制约,本文首先论述我国生态问题产生的起因,其次介绍发展低碳经济的益处,最后论述发展低碳经济应当注重的因素。 【关键词】生态环境;低碳经济;绿色GDP 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其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追求绿色GDP的问题。 这些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生态环境建设也有巨大进步,但一个不容否定的事实是经济发展面临着越来越突出的资源环境制约。突出表现在,资源约束趋紧,石油和一些重要矿产资源的对外依存度明显过高,不少城市缺水严重,耕地逼近18亿亩红线;与此同时,环境污染严重,环境状况总体恶化趋势没有根本遏制,一些重点流域水污染严重,部分城市灰霾天气增多,环境群体性事件频发。 这些问题的产生,一方面是因为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短缺、环境容量有限、生态脆弱,加之我国发展很快,发达国家几百年逐步显露的问题,在我国被压缩到几十年集中显现。另一方面是我们的经济发展方式没有根本转变,生态文明的理念没有牢固树立,生态不文明的做法还很普遍。从源头上、从根本上跨过资源环境这道坎,要求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发展低碳经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加快发展低碳经济,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带动环保和相关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加就业;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道德素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利于维护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尤其是在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发展低碳经济更具有现实紧迫性,不仅可以促进节能减排,而且能够充分利用资源、扩大市场需求、提供新的就业,是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的重要结合点。我们一定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增强危机意识和紧迫感,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落实节能减排的目标和任务,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态环保力度,全面节约利用资源,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动低碳发展。 加快发展低碳经济,关键是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发展低碳经济,转变思维方式是前提。没有思维方式的转变,就难以摆脱对传统发展方式的依赖。在以往经济发展中,我们比较注重遵循经济规律,但对自然规律尊重不够,一些地区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肆意开发,对自然造成伤害,削弱了可持续发展能力。要认识到,只有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在生产力布局、城镇化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中充分考虑自然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发展低碳经济,才能实现经济发展的可持续。 加快发展低碳经济,要高度重视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调整经济结构是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也是发展低碳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我们要更加注重培育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更加注重调整改造传统产业和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更加注重推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和建设等环节的节能增效,更加注重保护生态环境。要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根据科技进步新趋势,发挥我国产业在全球经济中的比较优势,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要以节能环保为重点对传统产业进行技术改造,继续淘汰落后产能,着力构建有利于节约环保的产业体系、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加快发展低碳经济,还要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这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要努力形成同传统工业文明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大量占用自然空间不同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发展方式。在现代化建设中,要尽可能集中集约利用国土空间,减少对自然生态空间的占用;提高能源资源消耗少、污染排放少的产业以及循环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充分利用节能减排技术和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制造;倡导和推行绿色消费、低碳消费、适度消费。 中国环境问题论文:基于马克思物质变换理论的中国生态环境问题研究 摘要:马克思物质变换理论是关于人与自然的物质交换以及物质循环再利用的理论观点,是马克思生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研究中国环境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工具。物质变换的实现对于生态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解决中国生态生态环境问题,需要运用马克思物质变换理论,促进生产领域、消费领域、流通领域的物质变换,促进产业内部、产业之间、地区之间、能源与环境之间的物质循环,进而实现经济社会与自然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物质变换;中国;生态环境;环境产业 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生态环境的恶化则是人与自然关系矛盾激化的反映。马克思认为,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是实现人类经济社会和自然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要维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必须在生产领域、消费领域以及流通领域实现物质变换。因此,解决中国生态环境问题,应以马克思物质变换理论为指导,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产业内部物质变换;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之间物质变换,减少物质资源消耗;改变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扩大国内需求,促进国内外物质循环;发展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实现环境与能源之间的物质变换。 一、马克思物质变换理论的内涵及其实现途径 马克思认为,人与自然的根本关系是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所谓“物质变换”,就是指人类通过劳动与自然界不断进行物质交换,实现物质的循环往复、不断再利用的过程。这个过程既“包括人类从自然界获取资源,然后把它们加工成为人类所需要的新形态——也就是产品——的过程,也包括将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以及产品使用消费之后的残骸释放到大自然之中的过程。”物质变换不仅是人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形式,也是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对于人与自然进行物质交换的必要性,马克思指出:人是自然界的产物,“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这是每个小孩都知道的。”因此,人类要维持生存与发展,必须持续不断地与自然界进行物质交换。一旦物质变换受阻,再生产就难以为继,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难以实现。人与自然的物质交换主要是通过劳动来实现的。马克思指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 对于物质变换的实现途径,马克思主要从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提出了物质变换的实现方式,即促进生产排泄物和消费排泄物的循环再利用。马克思认为:“对生产排泄物和消费排泄物的利用,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而扩大。生产排泄物是指工业和农业的废料。如制造机器废弃的铁屑是生产排泄物,但它在回收后又可作为原料进入铁的生产中。消费排泄物则部分地指人的自然的新陈代谢所产生的排泄物,部分地指消费品消费以后残留下来的东西。它对农业来说最为重要,可在利用这种排泄物方面,早期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上浪费很大。”生产排泄物可以参与第二产业即工业的物质变换,而消费排泄物则可以参与第一产业即农业的物质循环。这是马克思物质变换理论在循环经济中的具体运用。 对于废物的循环再利用,马克思还结合产业部门进行了具体分析,指出物质变换既可以在同一部门内进行,也可以在不同部门间得以实现:如“在制造机车时,每天都有成车皮的铁屑剩下。把铁屑收集起来,再卖给(或赊给)那个向机车制造厂主提供主要原料的制铁厂主。制铁厂主把这些铁屑重新制成块状,在它们上面加进新的劳动。他以这种形式把铁屑送回机车制造厂主手里,这些铁屑便成为产品价值中补偿原料的部分。就这样这些铁屑往返于这两个工厂之间,这当然不会是同一些铁屑,但总是一定量的铁屑。”这是物质在同一生产部门内的变换和循环。再如,“进入直接消费的产品,在离开消费本身时重新成为生产的原料,如自然过程中的肥料等,用废布造纸等等。”“产品的废料,例如飞花等,可当作肥料归还给土地,或者可当作原料用于其他生产部门;例如破碎麻布可用来造纸。在前一种情况下,一个生产部门的一部分不变资本,就可以直接同另一个生产部门的不变资本相交换,例如棉花同用作肥料的飞花相交换。”这是物质在不同部门间实现变换和循环。显然,物质变换有利于生产的可持续发展,间接地保护了生态环境。 物质变换无处不在。马克思主要从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对物质变换进行了重点阐释,但这一理论同样适用于其他领域。笔者认为,要维持良好的生态环境,除了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需要实现物质变换外,流通领域也需要实现物质变换。流通领域的物质变换要求在生产与消费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乃至能源与环境之间也要实现物质变换,达到动态平衡。人类对能源的消耗应该以大自然的承受能力为限。一旦温室气体排放量超过大气自身的净化能力,全球气候就会变暖,这会严重危及生态环境。 二、物质变换对于生态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物质变换的顺利实现对于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利于自然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要维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必须做到物尽其用,减少生产过程中对自然资源的消耗,避免消费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资源的浪费。物质变换的实现有利于维护生态环境的动态平衡,而物质变换受阻则成为环境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物尽其用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法则 资源环境的有限性决定了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必须以自然界承受力为限。物尽其用,促进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和物质循环,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马克思认为,无论何种废物都具有再利用的必要。“所谓的废料,几乎在每一种产业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因为每种物都具有多种属性,从而有各种不同的用途,所以同一产品能够成为很不相同的劳动过程的原料……在同一劳动过程中,同一产品既可以充当劳动资料,又能充当原料”。“一种已经完成可供消费的产品,也能重新成为另一种产品的原料,或者劳动使自己的产品具有只能再作原料使用的形式,这样的原料叫半成品,也许叫做中间成品更合适些,例如棉花、线、纱等等。” 不仅废料如此,事实上任何物品如果不加利用,它都可能成为事实上的废物。“机器不在劳动过程中服务就没有用。不仅如此,它还会由于自然界物质变换的破坏作用而解体。铁会生锈,木会腐朽。纱布用来织或编会成为废棉。”所谓利用,就是通过“活的劳动”,使“它们由死复生,使它们从仅仅是可能的使用价值变为现实的和起作用的使用价值。”物尽其用,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就是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二》物质变换的实现有利于维护生态环境的动态平衡 在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如果被消耗掉的自然物质最终能被循环利用,则会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有利于再生产的顺利实现。“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到土地,将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这样它同时就破坏城市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农村工人的精神生活”。在流通领域,如果商品能够顺利地销售,产销能够顺利衔接,则物质变换在社会领域就能得到顺利实现。这有利于减少资源浪费,间接地保护了生态环境。同样,如果各地区之间的贸易能够保持动态平衡,则各地区之间资源与能源的物质交换就能顺利进行,从而有利于实现地区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 (三)物质变换受阻成为中国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保持了高速增长,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中国经济结构失衡、地区差距扩大、对外向型经济过度依赖以及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过大等问题日渐突出。其主要表现是: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过于突出,不可再生资源消耗过大,可再生有机物质利用不足;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沿海地区遥遥领先于内陆地区,造成国内资源交换不平衡;国际贸易中,产品出口大于产品进口,资源外流情形比较严重;能源结构中,化石能源占比较大,可再生能源占比过小,造成大气污染严重,不可再生能源日益枯竭。这些问题的存在必然会导致各产业之间、地区之间、国内外之间、能源环境之间物质交换和物质循环得不到顺利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恶化。近些年来,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环境问题日渐突出。生态破坏表现为植被减少、生物物种锐减;水土流失、土壤沙漠化情形越来越严重;降雨量减少,水资源短缺;气候变暖、极端恶劣气候现象频繁出现等。而环境污染则表现为工业“三废”排放导致大气、水源和土壤污染;化石能源大量使用导致农产品污染等。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威胁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中国生态环境问题的恶化正是物质变换受阻的重要表现。 环境问题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是人类能否善待自然,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问题。马克思物质变换理论是马克思生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认识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理论工具。尽管马克思的物质变换理论是以资本主义为例进行阐述的,但它对于我们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有效促进物质变换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运用这一理论,对于探求解决中国生态环境问题的路径方法,促进经济社会与自然生态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三、促进物质变换是解决中国环境问题的关键所在 马克思物质变换理论是认识中国生态环境问题的成因,以及在此基础上寻求解决问题路径的重要理论依据。要解决中国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问题,消除影响物质变换实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必须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一)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产业内部的物质变换 根据马克思物质变换理论,在现代科技突飞猛进、全球经济空前发展的背景下,要促进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减小经济发展对自然生态的破坏程度,发展循环经济是最直接且最有效的方式。所谓循环经济,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指发展废弃物循环再利用的经济。“废料”作为自然资源的一部分,对于特定一种用途或目的来说没有使用价值,但在另一种用途或目的中却具有较高的或必不可少的使用价值,完全可以被再利用,“使它们从仅仅是可能的使用价值变为现实的和起作用的使用价值。”废弃物循环再利用的途径多种多样,既可以在同一生产部门内参与生产再循环,也可以在另一个生产部门参与生产再循环,甚至可以在不同的产业之间实现生产再循环。 循环经济也是指在保持生产扩大和经济增长的同时,通过建立“资源—生产—产品—消费—废弃物再资源化”的物质清洁闭环流动模式,尽可能地节约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循环使用资源,创造良性的社会财富。可见,循环经济通过物质的循环再利用,最大程度地减少了资源消耗,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间接地保护了自然生态。当然物质的循环利用必须在工业上具有经济性与技术可行性;在生产和消费上具有安全性。 长期以来,由于环境意识落后,科技和资金投入的不足,我国经济发展采用了粗放型生产模式,国民生活养成了用完即弃的生活习惯,从而导致了大量工业和生活废弃物的产生。这些废弃物未经很好地利用就排放到大自然中去,既浪费了资源又污染了环境,严重影响了自然生态的再生产。然而,我国具有发展循环经济的巨大潜力:首先,工业废弃物数量多,这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资源条件。其次,我国人口众多,居民生活垃圾数量庞大。如生活垃圾可用于垃圾发电,废弃的家用电器:家具等则可参与循环再利用。再次,在广大农村地区,农业生产也产生了大量废弃物。如牲畜粪便既可以发展沼气,也可以用作农作物肥料。农作物秸秆则既可压制成家具板材,也可以用于发展生物能源,成为提炼乙醇的原料。最后,国外拥有发展循环经济的成熟技术,我国可以走引进消化之路。这样可以大大缩短研发周期,尽早产生经济和生态效益。 因此,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促使物质的多重属性得到充分开发,是实现物质变换、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方式,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自然生态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之间的物质变换,减少物质消耗 中国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还必须依赖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只有产业之间物质变换顺畅,物质资源消耗减少,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因此,既要加快第一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产业之间的物质变换,又要促进第二产业的集约化发展,减少物质消耗。 1 加快第一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产业之间的物质变换。由于受到历史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共和国成立至今,长期实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经济政策,导致第二产业发展异常突出,形成了重化工业、钢铁、水泥等污染严重、资源消耗多的资源密集型产业,对生态环境影响极大。重工业消耗的大多是无机物质,不可再生,不利于与其他产业之间进行物质交换。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重在大力促进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长期以来,农业发展严重滞后。改革开放前,国家对农产品价格采取了剪刀差政策,将大量农业资金输送给了工业。改革开放后,农村地区实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制度效应有限,农业发展长期停滞。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然而农业落后的整体面貌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农业科技力量薄弱,农产品产量和品质不高,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部分品种已经被国外操控。因此,在政策、资金和技术等方面必须加大对第一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地流转,推进农业产业化,培育农村资本市场。农产品属于可再生资源,农业的发展,不仅有助于促进产业之间的物质变换,而且可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要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世界经济发展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科技创新、管理创新、观念创新正在深刻地改变着经济发展模式。信息咨询产业、文化产业和金融服务业已经成为引领未来经济发展的引擎。同时,第三产业物质消耗少,产业附加值高,经济贡献率大。因此,我国亟需推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加大文化、教育、创意、金融服务等领域的投入和创新力度。要积极引导居民改善消费结构,扩大对服务产品的消费,为第三产业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 2 促使第二产业发展走集约化道路,减少物质消耗。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占有量极其低下。在发展第二产业时,必须注重资源的节约。目前,我国资源能源消耗过大,尤其在发展房地产业和汽车业的过程中,钢铁、水泥、土地等不可再生资源消耗速度过快,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因此,要减少资源的消耗,促进物质的循环利用,必须走产业集约化发展道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一,在房地产领域大力推行经济适用房建设,限制超大型住宅的开发。房地产业是资源密集型行业,不符合国情的房地产开发政策将严重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首先,房地产业不受限制地发展必然会过多地挤占耕地。考虑到我国人均耕地很少的实际情况,必须限制大面积商品住宅和别墅建设,大力推行经济适用房,以便在有限的土地资源内让更多的人改善居住条件。其次,房地产业技术门槛低,其过度发展会吸附大量钢筋水泥等自然资源,从而使得资源配置效率总体下降。再次,房地产高价泡沫削弱了公民综合消费能力,使得文化和教育消费受到抑制,这不利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只有综合考虑国情,大力发展经济适用房,才能解决庞大人口的住房问题,减少资源能源消耗,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减少道路资源占用。中国人多地少,私人汽车的过度发展将占用大量道路建设用地,消耗土地资源。同时,汽车数量的增加必然会增加污染排放。一个既符合国情又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交通解决方案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公共交通发展了,社会总资源的利用效率就会得到显著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也会相应提高,物质循环问题也就更容易实现。 因此,通过调整不合理的产业结构,改变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能够消除导致各部门间物质循环的障碍,减少物质资源消耗,使产业发展与物质变换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三)改变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扩大国内需求,促进国内外物质循环 要解决中国环境问题,还必须在地区之间、国内与国际之间维持物质变换的动态平衡,避免国内物质向国外过多地净流失。长期来说,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必须建立在扩大内需基础上。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采取了以出口为导向,以外资为动力的经济发展模式。因此,中国向境外出口了大量农产品、工业制成品(尤其是资源消耗多的轻工产品),甚至多种战略性资源都以矿产品出口的方式直接流向国外,导致了物质资源的大量流失。为了满足生产需求,中国加快了国内资源开采,消耗了大量资源和能源,造成了大量污染。与此同时,中国进口产品中,除部分附加值较高的成套设备外,大多是金融、会计、法律、管理投资咨询等第三产业服务类产品,以及知识产权等非物质产品。因此,这种贸易格局必然会造成国内资源向国外的单向外流,不利于国内物质变换的实现。因此,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减少对外向型经济的依赖,将经济发展的重心放在国内需求上。这既是缩小国内地区经济差距,提高内地居民生活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解决中国环境问题,实现国内物质变换平衡的必然选择。 扩大内需包括扩大对国内第三产业产品的需求、扩大内地居民的需求、扩大广大农村的需求。扩大内需的关键在于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提高农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以广大农村的发展作为带动经济持续发展的引擎。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快农业产业化和经营集约化,加快生态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为第二产业提供更多可再生原料;二是加快农村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增强农村后续发展能力;三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村医疗保险、养老保障、社会优抚和社会救助能力;四是大力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加快各种职业培训教育、农村文化建设,大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农民作为中国人口主体的地位暂时不会动摇,他们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所在,也是国家内需扩大的主要方向。包括广大农村在内的国内消费能力的提高,将极大地改善经济增长过于依赖投资和出口的局面,有利于促进国内物质循环。 (四)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促进能源与环境之间的物质变换 能源与环境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两者之间物质变换实现程度决定生态环境的好坏。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会造成局部地区的大气污染,而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还会导致气候变暖,对全球环境造成破坏。当前,由于石油、天然气、煤炭等化石能源的大量使用,使得排放的大量温室气体超出了环境自身的净化能力,能源与环境之间的物质变换遭到破坏。而且由于化石能源是不可再生资源,化石能源的大量使用将会造成不可再生能源的枯竭,使能源与环境之间的失衡进一步加剧。 要促进能源环境之间的物质变换,减少能源的使用对环境的破坏,必须同时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加大对传统能源节能减排的力度,另一方面改变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1 加大对传统能源的节能减排力度。近年来,随着国内工业化的发展以及全球加工业向中国的转移,中国在快速发展成为世界主要经济体的同时,能源消耗也史无前例地增加。近年煤、电、油、运全面紧张,石油对外依存度不断攀升,并已达到56%,能源安全及经济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均受到严峻考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也必然导致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温室、有害气体大量产生,直接造成环境污染。 为此,必须对传统产业进行节能减排改造,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和能源洁净化程度,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在节能改造方面,一方面要加快设备的改造和更新换代,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加快能源的循环再利用技术改造,使工业能源能够被循环利用。在能源洁净化方面,国家应加强煤电一体化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要大力推广脱硫技术,最大程度地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2 改变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要降低传统能源对环境污染的程度,最重要的还是要改变能源消费的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这既是解决能源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解决能源短缺的必然选择。所谓清洁能源,就是对环境污染小,能够实现能源消费与环境保护相统一的能源,如风能、太阳能、核能等。而新能源则是指传统能源以外,能够经过开发应用于实际生产的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再生能源,它们本身也可能就是清洁能源。改变传统的能源结构,关键在于降低石油和煤炭的使用比例,提高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目前世界上石油消费主要用于两方面:一是用作交通运输的燃料;二是用于提炼合成材料。要降低石油消费,必须在交通运输上积极寻找替代能源,以降低对不可再生的化石能源的消耗,如开发新能源汽车。在开发新能源方面,要结合国情,因地制宜。 综上所述,马克思物质变换理论,对于分析中国环境问题的成因以及寻求解决环境问题的路径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物质变换在生产领域、消费领域、流通领域以及产业之间、地区之间、能源环境之间的实现,是解决中国环境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必须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物质变换的实现对于贯彻落实科学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中国环境问题论文:浅谈中国城市旧城区中的“空巢”老年人居住环境问题 【摘 要】在今后的半个世纪里,我国老龄人口将会经历一个飞速增长的阶段。由于我国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将会先于其他地区面对老龄化问题,而我国绝大部分城市老人现阶段都居住在社区中,特别是中小型城市中更是出现了大量的“空巢老人”现象。因此本文以在城市居住社区中如何为“空巢老人”提供适合的居住建筑和生活环境进行研究。 【关键词】城市;空巢;老年人;居住环境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尊老爱幼一直是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关心当下的老年人的生活状况,以及生活条件是一件全社会都应该做的事情。有关专家预计,到2050年我国的老年人口总数将超过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28%,届时,中国将成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的老龄化对社会的各个领域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尤其是体现在与其息息相关的居住环境当中。 1 中国目前“空巢老人”现象的原因以及其居住环境特点 1.1 “空巢老人”现象的原因 中国素来有句古话:“父母在,不远游”。指的是,让年轻人在父母还健在的情况下,不要出门远行或者客居他乡。但是,在现如今,年轻人为了谋求自己的发展和事业理想,已经不再能够留在家乡,守候在老人的身边,因此,“空巢”老人现象随即产生。 “空巢”现象大多发生在中国的二线城市以及二线以下的城市,而且城市大多位于中部以及中西部地区,因为这些城市往往存在经济欠发达、新型产业不足、教育资源不足、对劳动力需求较少等原因,需要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难以在当地获得足够的教育资源,以及年轻人得不到充足的就业岗位,因此选择向东南沿海的经济发达地区流动。这就导致这些城市的人口结构出现了失调,年轻人外出求学或者工作,老年人被留下下来。 1.2 “空巢老人”日常生活方式的特点 在心理方面,“空巢”老年人相对而言在心理上是比较孤独的,由于长期和子女分开,产生思念子女的心情,在心理上出现失落感,神情恍惚,生活缺少了目的性。因此,导致他们的情绪萎靡,缺少交流,对社交活动的积极性降低,外出次数减少。 在生理方面,首先是老人的视力退化、生理适应能力降低,一些老年人还患有青光眼、白内障之类的眼病,因此他们对环境中光线的要求比其他年龄层的来说要高。其次是听力衰退,老年人一般对高频声音感知较差,因此他们在与人交流中经常以靠近谈话人的方式来弥补听力衰退的不足。并且,老年人的身体灵活性以及体力已经远远不如年轻人,因此在一些室内外空间和构造方式上都要特别设计,比如,道路以及人车混行的道路;楼梯踏面、体面尺寸、坡道铺地、室内家具尺寸、卫生间位置等。 1.3 目前国内老年社区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通过房地产开发模式新建的郊区大型养老社区,也存在很多问题,例如配套较差、环境较为封闭、人口构成单一、与老人原有生活割裂、不方便子女照顾等等。甚至一些项目完全是挂羊头卖狗肉,以“养老”为卖点,目的是换取政府在政策、土地、税收等方面的支持,以获得更大的商业利益,其品质、服务和社区氛围往往与养老社区并无多大关系。 随着国民经济以及城市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我国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大大改善,在上海等一些大城市,原来几代人挤在一个狭小居住空间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在一些旧居住区,随着购置新房,家庭中的年青一代逐步搬出,而老人由于多种原因,往往还留守在原来的社区中,实际很多旧居住区从人口年龄构成上已经变成了“空巢社区”。 根据本人对长沙市区老年区的走访和调查,房龄超过30年的旧小区,多数缺乏电梯,很多居住在较高楼层的老人由于行动不便,甚至几个月都不下楼。但是装一部电梯通常需要15万元~16万元,安装后还需要日常运营费、更新大修费。这些费用无处解决,从而导致一种现象,很多旧居住区的“适老改造”,往往只能无奈地避开这些难点,仅停留在小区的公共绿化、老人休闲活动设施、建筑入口的无障碍坡道建设上。 2 分析我国老年社区和国外老年社区的区别和差距 由于养老意识的差异,致使国内、外在老年住宅方面形成了各自不同的运营模式。以美国为例,他们的老年公寓是收费的,老年人只需缴纳个人收入的1/4—1/3,如果不够1000美元,剩余部分则有政府进行补贴。国内老年公寓收费的,一般为固定的收费标准。国外老年公寓服务管理人员很少,通常只有 3-4人,主要依靠老年人自治、自理和社会义工,通常来老年公寓免费提供服务的志愿者很多,有时由于报名的人太多,都安排不过来。而国内的老年居住社区,一般为旧城区中低层收入者的私人住宅,或者是由一个大型公司收购后,租赁给需要的老年人。一般情况下,会有年轻人一起居住,并且缺少必要的社区服务管理人员。 国外的老年公寓大都会选择在距离市中心较近、交通便利的地方,这样方便老年人与家里团聚、方便老人购物、休闲、锻炼、娱乐等。国内的老年公寓建设比较随机,政府无统一的城市规划,大多建设老年公寓的项目多是在城市的远郊,整体的环境狠优美,但市政配套设施比较落后,尤其缺乏相应的医疗设施。 3 改善“空巢”老年居住环境问题的探索 探索模式1 集中老年社区模式 因此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我认为可以借鉴美国社区老人养老模式,采用酒店式的管理模式,将老人集中起来,然后安排固定的专业工作人员照看。这样的话,一方面可以让这些老人有一个集体的生活,让他们可以相互交流、相互接触,避免老人产生孤独感。另一方面,集中照看可以降低看护老人的成本,也可以请到很专业的护理人员,让有限的护理人员能够照看到更多的老人。并且,集中式的老人社区,由于老人的人数众多,可以建设高质量的医疗机构和公共保健设施,提高这些设施的使用效率。更重要的是,集中模式的医疗设施和机构都可以设置在集合社区的底层或者旁边,这样就可以让“空巢老人”在发病的情况下,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治疗。 探索模式2 独立电子化自助老年住宅模式 目前世界上得的电子智能化技术已经相当成熟,而且越来越多的被用于建筑设计当中,日本和中国一样同属亚洲国家,在一些生活习惯上有很多相通之处,但由于日本的人工费用很贵,雇人看护老人的方式变得非常昂贵,因此日本老年人住宅的电子智能化程度很高,这特别体现在老龄人住宅和为老龄人提供的公用设施上,使得老龄人能够在生活中充分实现自助和自理。 4 结语 近年来随着中国城市化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快,“空巢”老人的现象逐渐成为社会的焦点。作为从事建筑学和城市规划的人员来说,无论是借鉴国外的成功案例,还是自主思考符合国内状况的解决方案,都要从实际出发,分析对象现实状况,充分利用周围的地理、人文环境,来改善“空巢”老年人的居住生活状况,相信解决类问题也将成为未来人居环境研究的热点。 中国环境问题论文: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环境问题及其应对措施 摘 要:从工业革命完成开始,现代化发展就逐渐席卷全球,中国先后失去两次现代化发展的机遇,终于在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时候迅速崛起。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吸收了前两次工业革命的成果,发展极其迅速,但是,在迅速的发展过程中,中国要面对很多发展困境。其中,环境问题成为最亟待解决的问题。解决好环境问题,才能保持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现代化;中国;环境问题;污染;应对措施 现代化又叫近代化,是从农业到工业的整个现代转型过程的总称。现代化经常被用来描述现生的社会和文化变迁的现象。根据马格纳雷拉的定义,现代化是发展中的社会为了获得发达的工业社会所具有的一些特点,而经历的文化与社会变迁的,包容一切的全球性过程。现代化通常包括技术、工业、政治、城市等方面的发展。现代化发展的同时,人类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心态等等都随之发生变化。 一、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中国现代化的开端始于鸦片战争,是外力的推动,是强行被纳入世界现代化的历史体系。1840年到1895年,中国现代化第一次机遇形成,但是由于上层缺乏一个强有力的现代化政权领导,下层又缺乏一个强大的现代化的民间推动力量,所以,中国失去了第一次现代化的发展机遇。 新中国成立以后,建立了强有力的中央政权,世界局势相对稳定,这是中国第二次现代化发展的机遇。但是,政府在发展路线上犯了“左”的错误,中国又丧失了第二次机遇。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现代化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改革开放,中国第三次启动了现代化的脚步。 二、现代化发展对中国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中国发展现代化,直接吸收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成果,在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影响下进行,所以中国进步极快。但是,在这种飞速的发展中,隐藏和遗留的问题也一时间积聚起来,经过多年的发展,这些问题开始慢慢显露出来。环境污染、道德沦丧、拜金主义、信任危机等等阻滞了现代化的继续发展。其中,环境问题最先暴露出来。环境是发展的根本,是发展的基石,所有的一切发展都要以环境为基础。 (一)人口问题 人口爆炸是现代化本身造成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安定、医疗卫生条件改善,中国人口在短短几十年内迅速暴涨,成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约占世界人口的19%,相当于欧洲、澳洲、非洲、北美洲、中美洲的人口总数。现代化使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和环境破坏三者互为因果,恶性循环。人口增加,必然消耗更多的自然资源,制造更多的污染,占有更大的活动空间,为资源的占有发生更多的争夺,带来政治、经济、社会尤其是生态方面的严重后果。 (二)环境污染 从中国进入现代化发展,就开始对自然进行大规模的利用和改造。在非工业时期,人类与自然之间存在的关系是协调的,但是现代工业文明打破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人类企图征服自然,利用自然。世界现代化进程初期,欧洲,北美,澳大利亚大规模砍伐森林,开发牧场和农田,将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扩张到世界各地。在中国现展的进程中,也重蹈了西方的覆辙,砍伐森林,占用耕地,开发农田,导致绿色森林数目锐减,水土流失,沙漠化严重。 中国在发展过程中急于求成,飞速地发展工业。工业厂区将大量的废渣污水有害物质排放到江河湖海中。自然系统本身是可以降解和自净外来物质的,但如果排入自然生态系统的有害物质过多,超出自然系统的调节功能,就会破坏生态平衡,使人类和生物受害。2000年6月28到29日,我国江苏东海县石梁河水库春天放养的1200箱30万尾半成鱼,由于受上游工业污水袭击,相继死亡。这是该地渔民自1999年以来第三次遭此厄运。面对水污染造成的灾害,渔民欲哭无泪。除此之外,飞速的发展还带来了噪声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等一系列污染。拿大气污染做例,中国大气污染属于煤烟型污染,以粉尘和酸雨危害最大。中国的酸雨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青藏高原以东地区及四川盆地。华中地区酸雨最严重,其中心区域酸雨年均,pH值低于4.0,频率高于80%以上。中国环境科学院和清华大学2003年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酸雨给中国每年带来1100亿元的损失。虽然这些年中国政府一直在治理,但是每年由酸雨造成的损失仍然是巨大的。 本来,地球是具有自我平衡和修复功能的。但是,地球的平衡和修复功能有一个度,超过这个度,地球便无法进行自我修复,从而产生无法挽救的困境。由于科技革命的兴起,现代化的普及,再加上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急于赶超发达国家的心态,中国的环境污染远比发达国家更为严重。 三、解决环境问题的措施 环境破坏使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陷入困境,尤其是像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德国学者莫特尔曼指出,“西方世界毁灭第三世界的自然环境,并且迫使第三世界毁灭它自身的自然环境,相反的,第三世界自然环境的破坏——如雨林的滥伐和海洋的污染——通过气候转变反扑到第一世界。第三世界率先死亡,然后是第一世界。穷人率先死亡,然后是富人。小孩先死亡,然后是大人。” 保护环境的目的,一是为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二是保护人类所需要的资源。这样人类发展与自然才能相辅相成。 (一)建立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环境变化情况。利用科学技术监测可能发生的环境问题,以便在最快时间内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遵循“防胜于治”的原则,尽最大的可能预防污染的发生,加强污染源的现场勘查,而不是一味等污染发生了才思考应对方案。在防治污染过程中,结合当地具体情况,注意抓主要矛盾,处理好相应关系。 (二)合理规划城市总体布局。居民区的设置应当远离噪声频发的地方以保证居民的正常工作、学习和休息。机场等噪声严重的地方应该设置在远离市区的地方。在市区内,要合理控制交通噪声,正常工作和休息时间内控制大型车辆的行车。 (三)植树造林,绿化环境。中国政府应当加强监管措施,对污染严重的工厂进行合理控制,对车辆激增现象进行调控,减少废气排放量,提高空气质量。大量植树造林,只有保持森林的完整,这样才能达到净化空气、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美化环境、减弱噪声等目的。 (四)保护生物多样性,挽救濒危物种,维持生态环境的和谐性。生物圈有着自己固定的食物链,食物链任何一环断开,都有可能造成生物圈的紊乱,人类处在食物链的最高层,如果不注意保持下面食物链的链接,人类就可能会失去整条食物链从而将自己孤立起来,对人类自身造成巨大威胁。 (五)保护饮用水源,加快污水处理机制的建立。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中国人口基数大,人均水资源匮乏,一旦水资源出现极度缺失,中国发展就会失去现有的稳定和进度。 保护环境,防治要结合。除了政府部门要加大治理环境污染的力度,我们作为中国公民也要为自己所生存的环境负责任。日常中,我们要节约用水,尽量利用太阳能,将垃圾回收分类,保护珍稀动物,拒绝使用一次性用品,尽量使用可再生物品,使用节能型物品,多用肥皂少用洗涤剂,参与宣传环保行动等等,只有在我们每个人的观念里加强环保意识并付诸行动,才能保持可持续发展,才能将中国现代化进程继续推进下去。 中国环境问题论文:中国出口贸易与环境问题探讨 [摘要]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深入的不断和全球范围内环境保护浪潮的兴起,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贸易与环境问题日益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关注。一些国家还利用贸易措施来影响其他国家的环境政策。从2010年召开的“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就可以看出环境问题不仅成为当代国际贸易体系中的重要议题,更成为国际政治、经济领域中的焦点。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对外贸易的飞速增长是以牺牲环境质量为代价的,粗放型的外贸增长方式、落后的科技水平与欠缺的制度等都是造成我国贸易与环境冲突的根本原因。 [关键词]环境保护;出口贸易;资源枯竭;贸易与环境冲突 一、贸易与环境的关系 人类对环境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认识经历了相当长的历史过程。最初,环境问题被认为是一国国内问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问题关注的焦点逐渐从国内问题转变为全球问题。热带雨林的减少、臭氧层的消耗越来越引起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 造成环境退化的原因有许多。从社会层面看,人口的快速增长加速了自然资源的消耗,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环境的破坏;从经济层面看,环境退化的根本原因是市场失灵,而市场失灵是由于市场不能正确地为环境资产定价,进而导致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使用,造成环境恶化,尤其是现实生活中的很多环境资源具有很强的非独占性,如空气、水、公海的鱼类等,无人需要为其承担资源枯竭所造成的损失。所以在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贸易和环境会发生相互影响。 (一)贸易对环境的影响 通常人们习惯于把贸易对环境的影响归结为三个方面: 1.结构效应 结构效应产生于贸易活动所导致的全球范围内的专业化分工。即开展贸易活动之后,原来自给自足的国家能专门生产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并出口,同时进口产品。专业化分工和生产提高了生产活动的效率和规模,提高了各国的消费水平。对于一国的环境而言,如果扩大的出口部门的生产活动的平均污染程度低于规模缩小的进口竞争部门,则该国的结构效应就是正的,反之则是负的。 2.规模效应 规模效应主要反映经济活动的规模变化,通常被认为具有加剧环境恶化的作用。在生产活动污染系数一定和产业结构布局一定的情况下,国际贸易在促进经济活动规模扩大的同时,也增加了对环境的污染。因此,贸易的发展对环境影响的规模效应是负的,即对环境是有害的。 3.技术效应 技术效应体现了产业生产技术的改进。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各国政府会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标准与法规,以使企业生产的产品对环境的危害降至最低。 (二) 环境对贸易的影响 首先,各国制定的环境法规和国际环境公约在一定程度上给国际贸易带来影响,如产品的环境技术标准对产品的生产、工艺、材料、品质和成分的含量都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使企业出口产品的成本上升,竞争力下降,客观上起到了限制贸易的作用。但同时,严格的环境措施也可能给贸易带来新的市场机遇。出口企业在达到较高的环境标准后,由于领先于其它的竞争者,则更容易进入国际市场。如近年来欧盟实施的“环保标签”的认证,使很多得到认证的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拿到了进入欧盟国家市场的“通行证”。 其次,各国政府实施的绿色补贴影响着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各成员方允许政府对环境保护提供绿色补贴或环境支持。但由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经济水平落后,资金匮乏,在利用此规定对生产者提供补贴中处于不利地位。 第三,由于各国环境标准不一致,标准较高的发达国家利用对外投资的机会,有意识地将一些污染行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更使得发展中国家的环境由于外来投资而加剧恶化。 当然,贸易和环境之所以发生冲突在很多情况下是由于政府没有充分重视环境问题的结果,特别是对于一些需要国际合作才能解决的环境问题更是如此。 二、中国出口贸易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冲突 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出口贸易有了长足的发展,出口贸易额从1978年的97.5亿美元增长到了2010年的15779亿美元,不仅出口数量大,而且增速惊人,这种高速增长拉动了相关产业特别是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发展。由此可见,我国出口总量的快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牺牲我国环境质量为代价的。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 出口结构对环境的影响 中国现行的贸易出口结构存在着诸多不合理因素,给我国的环境造成许多负面影响。 首先,从出口商品结构来看,我国出口商品中工业制成品比重远远高于初级产品的比重,2009年中国制成品出口在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是94.7%,初级产品出口所占的比重是5.25%,尽管这个数字意味着中国出口产品结构的升级换代,但它也意味着更多的环境成本留在了我国。本文所说的环境成本是指生产和制造工业产品过程中产生和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这些都成为出口这类产品的环境成本和环境负担。工业制成品出口相对于初级产品的出口,环境成本更高,对环境的影响更大。同时,在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结构中,具有优势的多是那些污染密集型行业,而那些对环境污染较小,具有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品、环境友好产品在我国出口产品中所占的比重则较低。目前,我国出口比重最大的五个工业部门是纺织业、化学工业、金属冶炼、交通运输与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而这五个工业部门正是污染密集型行业。这就意味着相关的几个行业产品出口量越大,对我国环境的危害越大。 其次,从出口企业结构来看,2009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为918亿 美元,外资企业出口额在我国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是55.9%,外资企业对中国外贸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必须承认,由于我国与发达国家环境标准不一致,使我国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发达国家污染企业新厂址的所在地。据统计,进入我国的外资企业将25%的资金投向了污染型产业,如近来社会反响极大的大连PX项目的投资;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外商还将本国淘汰的、污染环境严重、禁止使用的产品、技术和设备以投资的名义转移到我国,给我国环境造成了更坏的影响,给人民的生活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二) 出口贸易方式对环境的影响 在我国出口贸易方式中,加工贸易方式在所有贸易方式中所占的比例最高,由于在加工贸易方式下,进口的中间产品在国内加工成最终产品然后再出口,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排放加剧了环境污染的程度。同时一些洋垃圾也打着中间产品的旗号进入到我国,这些都加剧了对我国生态环境的危害。尤其是对危险废弃物的堆放、拆解、处置等更严重污染了当地的水质、大气、耕地,并危及我国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 三、对策建议 中国出口贸易要实现良性发展,确保在世界出口贸易中的重要地位,就必须走出口贸易增长与环境优化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一)加强环保的国际合作,提升整体环保水平 从全球来看,发展国际贸易和保护环境之间的冲突越来越多,各国的环境贸易措施不断升级,由此引起的贸易纠纷和摩擦也日益增多。所以,要了解和研究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贸易与环境问题上的分歧,就必须加强与联合国环境署及其他国际环境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各种关于贸易与环境问题的双边和多边谈判。一方面,国家要积极参与环保的国际科技合作,鼓励本国环境专家加强对外学术交流,积极探索合作开发环保产品,同时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适用的环保技术和设备,提升本国环保水平;另一方面,国家应充分利用国际上保护发展中国家免受发达国家歧视和限制的保护条款,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还要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积极合作,彼此借鉴,共同提升环保水平,联合起来同发达国家谈判,共同为取得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利益的条款而努力。政府要努力促进国家间生态标志和其他环境标准的互认,协助我国外贸出口企业通过ISO14001认证。 (二)加强保护国内环境,鼓励发展环保产品 在积极遵守国际上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同时,我们也要进一步保护我国的自然环境、资源及人民、动植物的安全与健康,保护我国的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为此,需要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环境贸易措施体系,合理规划我国的环境发展。要关注其他国家在我国以投资的方式转移的污染企业、废物作为资源进口等问题,同时要提高我国进口产品的检测标准,认真对我国的贸易政策进行环境评估,进一步完善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机制,处理好保护环境和促进贸易发展的关系。同时要对相关的出口企业,施行环境准入制度,通过设立较高环境和资源耗用标准及进一步扩大出口征税范围等措施,减少新增产能,达不到标准的企业应予以关闭。同时也可将污染企业的信息公诸于众,通过公布环保黑名单等形式,使国外进口商获知污染企业的不良行为,停止进口其产品。这样的措施不仅有利于国内环境保护,也有助于树立我国在国际贸易中良好的环境形象,减轻国际舆论的压力。 (三)实现出口产品环境成本内部化 造成环境退化的原因之一是市场失灵,而市场失灵是由于市场不能正确地给环境资产定价,进而导致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使用,造成环境恶化。中国出口商品的低价格一直是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但完全是以牺牲我国环境为代价的,因为其中并未包括环境成本。也就是说,我国环境的恶化没有通过转移环境成本给国外消费者而获得补偿。国外消费者免费享受了我国的水、空气和生态环境,而我国人民却不得不承受环境恶化带来的后果。从长远看,产品成本中考虑环境成本是历史的必然。因此,国家应采取措施尽快实现出口产品环境成本内部化。运用排污收费、环境税收、排污许可证交易、押金、环境损害责任保险等经济调节手段,促使企业改变其污染环境的行为,降低成本,提高环境竞争力,促进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四)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倡导消费者购买环保产品 为了提高公众对各种消费品和其生产设施的环保性能的认识,帮助消费者了解消费品生产商在改善其产品和生产设施的环保性能方面所做的工作,政府应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对环保有益的消费品,针对像个人护理产品、家居清洁剂、汽车修理用化学品、非农业用杀虫剂、非工业用胶黏剂和密封剂、气雾型喷漆、建筑用涂层等不利于环保的商品消费进行指导,减少对这类产品的消费,促使企业放弃生产污染环境的产品,达到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的目的。 (五)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升出口商品结构 我国长期粗放式、数量扩张型的外贸增长方式和不合理的出口商品结构使我国在外贸总量增长的同时,并未获得很大的贸易利益,相反却付出了资源流失与环境恶化的巨大代价。因此,要缓解我国贸易与环境的冲突,首先必须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升出口商品结构,而技术进步是提升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根本途径。国家可利用当前国际产业结构转移的机遇,有选择、有重点地引进先进技术;增加人力资本投入,注重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运用财政手段鼓励企业进行研发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等方式促进技术进步,提升出口商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降低出口产品的能源与原材料消耗。 因此,合理的环境贸易措施对我国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和改善环境、节约资源、促进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国环境问题论文:中国进入环境问题敏感期 多数人认为中国的生态环境总体上较十年前有所退化,八成人担心十年以后喝不到干净的水、呼吸不到清新的空气。经历了2009年环境健康事件的接连爆发,中国公众对环境问题更加敏感和警觉,垃圾危机一触即发,1/3以上受访者表示有过环保抗议行动 中国公众对绿化的感受最好,对自然水体的感受最差。 相比较而言,多数人认为绿化较10年前好,而生活用水的质量、江河湖海的状况、空气质量、以及生物环境,都较十年前有所退化。其中,公众感到退化最严重的是空气质量和江河湖海的水。 对于10年以后的状况,中国公众对绿化最有信心,对饮用水和空气质量都深感忧虑。 2010年4月,《小康》杂志社中国全面小康研究中心联合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对中国公众的生态环境感受及十年以后的想象进行了调查。经过对调查结果进行加权处理,并参考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数据和大量社会信息,得出2009~2010年度中国生态小康指数为62.7分。 本次调查以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作为总体样本框,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首先将城市按照地区分为东、中、西三个部分,然后在每类城市群中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确定目标抽样城市,对该城市的实名固定样本组进行随机问卷发放。 早在2003年3月,国家主席就曾经说过:“环境保护工作,要着眼于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然而7年过去了,这些目标仍旧是人们所担心的。 “中国的环境压力和面临的形势,确实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近十年来,中国的环境形势局部在改善,但是在总体上,处于退化的趋势。”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原庆丹,在去年12月《小康》杂志社主办的“第四届中国全面小康论坛”上如是指出。 经历了2009年环境健康事件的接连爆发,中国公众对环境问题更加敏感和警觉。本次调查中,觉得自己目前正在受到空气污染和水污染的,均达到受访者总数的八成以上;觉得自己受到噪音污染和垃圾污染的,达七成以上。而且有八成人觉得所遭受的环境污染对自己的健康威胁“比较大”或“非常大”。 “城市速绿”的代价 从公众对几个环境指标的评价上看,对绿化的好评最多。而且和10年前相比,六成以上受访者认为绿化越来越好。其中,城市受访者对绿化进步的感受更为明显。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2010年3月的《2009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显示,2009年,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37%,绿地率33.29%,人均拥有公园绿地面积9.71平方米。和10年前相比,这三个指标都有较大进步。 但是在“城市速绿”的过程中,也存在很大问题。其中之一,就是为众多业内人士所诟病的“大树进城”问题。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蒋高明和郑延海在“2010中国环境绿皮书”中对近10年来因“大树进城”造成的乡村生态破坏深表痛心。2009年6月,“大树进城”被叫停,但“许多大树、古树都已‘命丧黄泉’――大树在移栽过程中的死亡率高达50%~70%,乡村山坡水土流失,鸟兽失去家园,与其改善的城市局部环境相比,可谓得不偿失。” 不过总体而言,不论城乡,中国公众对中国的绿化还是抱有很大信心,有七成以上的受访者想象10年以后,中国的绿化状况会更好。 近八成人担心 10年以后喝不到干净的水 与对绿化的乐观相比,中国公众对于水,既不满意,也没信心。四成多受访者感觉生活用水质量在下降,感觉自然水体发生退化的比例更高达六成以上。近八成人担心10年以后喝不到干净的水;九成人担心水资源更加匮乏,以至出现饮水困难。 “中国的水危机是在加剧,湖泊和水库尤其严重。”中国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总干事李波说,这个判断建立在对历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和“政府工作报告”的分析之上。 “自然之友”李翔分析了官方报告中对中国水质状况描述上的变化。20年前的官方报告称:“我国江河湖库水质基本良好”,十15年前就变成:“我国江河湖库水域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10年前的说法是:“七大重点流域地表水有机污染普遍”,去年则成为:“全国地表水污染依然严重”。 2009年的官方报告称,我国七大水系Ⅳ类以上水质的断面为45%。“也就是说,近半数的江河水是不能饮用、身体也不应直接接触的,其中,一些是连工业和农田灌溉也不能用的。”李翔说。 更为危机的是湖库水。太湖、滇池、巢湖、西湖、东湖、大明湖,以及门楼水库、大伙房水库、崂山水库,均始终或多年保持在劣Ⅴ类水质,即水质已经差到基本毫无用处。 2008年3月,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中国)赴太湖地区调查太湖蓝藻爆发的原因。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方立峰介绍说,当地人反映,自来水发臭,湖里很多鱼都已绝迹。“化学农业污染是造成太湖蓝藻爆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方立峰说,太湖流域耕地化肥施用量已达667公斤/公顷,其中65%~70%进入水和空气成为污染物。太湖水污染造成的损失每年约50亿元。 “中国政府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制定了减少农业污染的措施。”方立峰说,但其中的一些措施并未得到落实,尤其是生态农业并没有得到有效推广。 每个人都是吸尘器 中国公众对于空气质量,同样是忧心忡忡。本次调查显示,超六成人认为近10年来空气质量发生了退化甚至恶化。多达八成人担心10年以后呼吸不到清新的空气。 2009年的官方报告称:“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但是部分城市污染仍重。”“自然之友”顾问、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政策研究所所长李解释说,2008年是历史数字当中最好的,优于二级的达标的状况在72.8%。但是他提醒大家注意,“直径小于2.5微米的细粒物是没有列入监测指标的,而这恰恰是毒性最强的颗粒物。2008年有媒体曾报道过,城市灰霾天年夺命30万。” 不少专家警告说:“每个人都是吸尘器”,每人“每天要过滤15立方米的空气”,尤其要警惕汽车尾气对生命的危害。一项针对中国部分城市儿童铅中毒的调查显示,北京6岁以下儿童有近7%血铅超标,汽车尾气污染是主要原因。 环境健康事件进入高发期 4月份的一天,“自然之友”调研部的张伯驹接到了一个来自贵州黔东南州的电话。有人反映,一个占地123公顷、耗资100亿元的造纸厂将落户他们所在的玉屏县上游的舞阳河畔,而对于该项目的环评过程,许多当地民众并不知情。建厂的消息引起了民间的反对声浪,人们议论说:“黔东南州要以破坏环境的代价来换取GDP”,“拯救舞阳河,誓死保家园”的抗议活动随之而起。 张伯驹说,每当接到类似的电话,他们总是要先劝投诉者千万要理性,尽量不要在法律框架之外做出行动。但事实往往是,合理合法的渠道却并不有效。据说玉屏县“四大班子”曾向省里提出过“迁址”要求,但被要求“顾全贵州经济发展整体利益”。 国家环保部副部长潘岳2006年曾披露过一个数据,“污染对公众健康的危害将引发社会的强烈不满,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以年均29%的速度递增。” 本次调查中,表示有过环保抗议行动(投诉、举报、发控诉帖/博文、集会、诉讼等)的受访者,达1/3以上。 “环境群体事件近年凸显,固然与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媒体的开放程度越来越高有关,”浙江财经学院社工系童志锋指出,“但如果不是污染问题已经非常严重,以至于危及到当地老百姓的基本生存,受损者也不会起来抗议;另外,地方政府无视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也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其实在环境群体性事件的背后,往往是目前看来还坚不可摧的、地方政府“唯GDP”的政绩观。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王灿发认为,正是由于我们30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环保投入严重不足、环境执法不严,而同时又由于环境污染和破坏后果的显现有一定的滞后性,才导致了去年多起由环境污染导致的健康受损事件的接连爆发。 也有专家指出,今后若干年,环境健康事件都有可能频繁发生。 垃圾危机“一点就着” 5月在南京天井洼、9月在北京阿苏卫、10月在江苏平望、11月在广东番禺,去年,由于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选址和建设,引发了多起群体性事件。“2009年是中国垃圾危机的爆发年。”张伯驹说。 中国公众前所未有地关注垃圾问题。本次调查中,九成受访者对垃圾处理问题表示“关注”。且和10年前相比,超过八成人表示对垃圾处理问题的关注度有所增加。 去年,随着“垃圾发电黄金期千载难逢”等主张被媒体报道,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城市建设垃圾焚烧厂的势头愈加强劲,围绕垃圾焚烧的争议也日益升级。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认为,垃圾处理正在演变成为社会敏感问题,一碰这个问题,社会公众反应强烈,在新建垃圾焚烧场、规划处理场新址等环节,群体性事件出现“一点就着”的苗头。 那么,垃圾焚烧厂对人体健康到底有没有害?观点针锋相对。 2010年4月8日,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称,现在人们在炒作垃圾焚烧厂对周边的环境有很大的影响,是一种误导。“西欧发达国家的垃圾处理厂,大都建在城市中心,无非是把这些垃圾处理厂卡通化了,做得非常漂亮,连小孩子都非常喜欢……只要严格按照规定去做,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非常低的。” 与之截然相反的是,2009年11月18日,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常聘专家赵章元作客人民网时指出,国外技术较好的垃圾焚烧厂旁边就是小学和幼儿园,这种说法是早已过时的广告词。 “由垃圾焚烧产生的二英污染了周围的环境,最典型的就是日本,它是世界上最大的焚烧大国。据国际二英会议报告介绍,日本全国的二英浓度平均值超过欧盟许多国家五倍多。”赵章元说,“所以说,把垃圾焚烧厂建在居民区中是有教训的。” 本次调查中,有近七成人认为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等垃圾处理设施,对附近居民的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认为“如果严格按照标准建设,则不会对健康造成影响”的只有两成多。 据统计,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年增长率为10%以上,每年未被处理的垃圾约有2000万吨,全国600多座城市当中的2/3已被垃圾包围。但同时,由于民众抵制和选址困难,新规划的垃圾焚烧设施迟迟难以动工,导致一些地方在垃圾处理问题上进退两难。 “如果只把出路放在末端,垃圾永远处理不完。”张伯驹说,政府动辄投入几个亿去建一个焚烧项目,而对于垃圾的前端减量、分类、回收、转运、管理和再利用工作,却远远没有做到位。 10多年前,台湾也曾启动“一县市一焚化炉”的庞大计划,招致全岛民众反对。此后民间社会推动垃圾源头减量,并取得成效。如今焚化炉面临垃圾不够烧的困境。一位台北环保局的工程师曾对媒体表示:“应该是在建造焚化炉之前先做垃圾减量;如果不减量,以我们的环境承受能力,能盖多少座?” “海峡对岸的对抗垃圾焚化炉的经验是:减量、分类、资源化,才是垃圾政策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张伯驹说。 (感谢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吕庆提供的支持) “小康生态调查”问卷由《小康》杂志社中国全面小康研究中心设计,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实施调查。 本次调查采用了基于实名制的NetTouch网络调研方法,以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作为总体样本框,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首先将城市按照地区分为东、中、西三个部分,然后在每类城市群中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确定目标抽样城市,对该城市的实名固定样本组进行随机问卷发放。 调查执行时间为2010年4月,最终回收有效问卷量为1068份。采用统计学误差估计公式进行估算,本次调查在95%的置信度水平上,可将估计误差控制在3%。 问卷同时在“新浪调查”推出,3000多位网友参与答题,数据用于比较。 中国环境问题论文:中国生态环境问题及城市规划应对之初探 【摘要】在快速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不仅给人们带来了舒适的生活,还带来了许许多多的生态环境问题。如何用城市科学合理的规划来应对生态环境问题是当今我们要解决的事情,本文将结合生态学,把生态环境和城市规划联系在一起,从而有了城市生态规划的新观念,之后以城市生态规划为基础,提出一些改善生态环境的解决办法,为如今的城市规划指出了一条崭新的道路。 【关键词】生态环境;城市规划;对策 人类社会的两大主题是发展与环境。在快速推进城市化的同时,社会经济更是加速发展,但城市周边的生态环境造到了破坏。有些城市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只顾眼前经济效益,忽略了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效益,城市的许多资源都被浪费,环境被严重污染等。如今,我们要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做到保护环境、持续发展。在优化城市生态、经济、社会环境,完善城市的功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还要重视保护好城市周边的生态环境,把城市建立成为一个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良好的城市规划是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条件,在此前提下进行的城市建设才会取得理想的结果。 1.我国生态环境的现状 1.1生态环境持续恶化 如今,我国城市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但我国生态环境的现状却是:环境总体在不断恶化,局部在逐步改善,破坏速度比治理速度快,生态赤字持续扩大。表现为:水土流失的现象非常严重;沙漠化快速地发展;森林、草原大面积减少;生物灭绝的速度加快;水体污染、地下水水位下降、湖泊面积缩小等的问题明显加重;大气污染加重、废渣的不合理排放。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同时已经造成社会财富和经济的损失。经济趋势的预期和目前的经济指标制定都直接受到生态环境恶化的影响。七十年代末,我国的城市数量为190个,而到了二十一世纪,这个数目已经变为670个,其中城市人口达200万或以上的有14个,还有两万个建制镇。城市化的步伐不断加快的同时却带来诸多问题。[1] 1.2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 目前,诸多原因造成了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现象。三大压力是其主要原因:人口压力,我国人口数量的迅猛增长,阻碍了社会的现代化进程,生态环境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人类迫于生计,围湖造田、开荒毁林、破坏植被、滥挖乱采等。人类在获取利益与生存的同时,诸多活动均超出生态系统的承载力、输出能力和支付能力;工业化压力,我国工业化的起步时间迟,起点较低,却面对赶超西方发达国家的任务,以高资本的投入为基础,勉强支撑着经济的高速增长,而且以环境、资源消耗高的代价来换取社会经济的繁荣,这样失之远谋。目前只重视经济,忽视生态的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受到短期性经济的干扰非常严重;市场压力,我国的市场经济正在转型。市场经济就会产生诸多外部正的或者负的经济效应,环境污染是其中突出的例子。大自然是人类的公共财产,它提供(例如大气、水等)的,对人类都是有好处的,如果想要更多的人享受到大自然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就不应该破坏它。但如果没有人类的公共财产,不仅人们的利益会有损失,其他生物也将受到严重伤害。如今生态环境受到破坏,依照我国的情况来看,市场或者个人都不会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治理的费用,只有政府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治理的费用。在面对市场经济压力的同时,政府要积极地防治环境污染、治理好国土资源。为了能及时改变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我们应当立刻采取行动,否则生态赤字的日益扩大将会使我们目前所获得的成绩大打折扣。 2.城市规化应对生态环境问题 2.1重视城市规划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城市是一个地域的经济与活动中心,在影响生态环境的变化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城市化可以促进提高经济效益、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城市体系与功能的完善,并改变人们的观念、思维及交往和生活方式。但随着工业不断地发展,城市规模的持续扩张,及人口数量、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的递增都严重地影响到了给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及人们的生活质量。 2.2重视可持续发展观 目前,有关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已有100种,无论从何解释可持续发展观的定义,但其真正的内涵都是在不断地强调人类社会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并保护好自然环境,为我们的后代留下较好的资源、环境条件,让人类社会更加和谐地发展。以可持续发展观为基础,进行生态环境研究。城市可持续性有环境、社会、经济3个方面,而环境是城市可持续性发展的基础。应充分重视城市可持续性的研究。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议在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对象、时间尺度、空间尺度等方面,加强有关生态环境的研究。 2.3重视城市产业的转型 构建生态循环的经济系统、推行科学的清洁生产。本世纪80年代初,西方国家提出了清洁生产的概念,并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在工商界逐步得到实施。循环经济的微观基础是清洁生产,而清洁生产的最终目标是循环经济。从当今的社会生产来看,清洁生产说的就是高产出、低污染、低消耗。我们要重视由生产本位经济模式向职能经济模式的转变,交换价值是前者的中心概念,而使用价值是后者的中心概念。[2] 3.小结 目前,我国面临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解问题的特点、表现及性质,研究城市规划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作用,要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控制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就需要多行业、多部门、多学科的通力合作。我们还应充分地认识到城市规划只是应对环境问题的一个部分,但却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应该从实践和理论这两方面进行系统科学地考虑。
经济转型论文:试论经济法在经济转型中的作用 我国当前的经济转型首先是经济资源配置方式的转换,即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与此相联系的必然是经济管理者 ——政府角色和职能的转变,即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由主要直接参与经济竞争转向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上述转型的成功推进必然带来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生存方式的彻底转变,即从听命于行政机关,被动执行政府计划的附属机构转变为以市场为导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经济转型也包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即从片面强调量的扩张转为重视质的提高,从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转向实现人、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增长。 经济转型似乎是“无形之手”高歌猛进,攻城掠地,“有形之手”步步退让,一败涂地,一切以市场化为价值取向。但是,市场经济本身能否自发形成,经济转型能否完全依赖市场自身的力量自动实现呢?我们所追求的经济转型的目标果真是市场之手独霸天下,国家在经济生活中消失得无影无踪的所谓自由经济吗?如果不是,又该如何实现经济的成功转型?经济转型后的目标体制又该是怎样的昵? 当前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由于新的经济体制尚在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之中,旧的经济体制和观念尚未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新旧体制的冲击和对抗,使经济领域内暴露出来的矛盾,盘根错节,错综复杂。解决这些问题既是促进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经济成功转型的基本前提,而每个矛盾的解决都离不开经济法思想的指导,离不开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一、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模糊,急需按经济法理念重新定位 政府改革的滞后,是我国经济转轨进程中面临的主要矛盾。改革开放以来,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不尽如人意,政府职能转变未能取得实质性成果,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理论认识上的模糊不清,没有彻底解决国家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正确定位。改革开放前的政府是一个无所不包的政府,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都由政府管制,以命令、服从为特征的行政管理关系取得绝对的统治地位,企业和个人完全丧失了主动性、创造性。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那种认为政府应当彻底退出经济活动领域,只当守夜人,一切交由市场的论调一度博得多方喝彩。在国家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常常是非此即彼,国家不是“越位”,就是“虚位”,总是很少“到位”。 当前,我国的改革面临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挑战,这是一个更为深刻、更为复杂的改革新阶段。经济转型要求构建现代产权关系,社会转型需要形成新的社会利益整合机制。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在实现权利的多次分离后,国家成为集多种身份和多种职能于一身的集合体。具体来说,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应是三重身份(行政管理者、经济管理者、国有资产所有者),三种职能(行政管理职能、经济管理职能、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实现三次权利分离(行政管理权与经济管理权相分离,经济管理权与国有资产所有权分离,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或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国家以不同的身份,行使不同的职能,就会形成不同的法律关系。正确认识由国家参与的各种不同法律关系的性质,才能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认为按照经济法基本要求,不仅要实现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还在于要实现政府治理方式的转变,从依赖行政命令转而依靠法律保障,遵循经济法律制度行使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历史性跨越。 二、经济的二元结构特征显着,城乡、地区矛盾的解决有赖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 中国经济存在多重二元结构性矛盾,其中最突出的表现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巨大反差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引起的地区差异。城乡、地区矛盾的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结构性障碍,如何化解矛盾不仅是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首要课题,而且已上升为一个严峻的政治问题。 经济法既服从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尊重市场主体的独立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又强调国家应当在经济生活中发挥正确的作用,它把“无形之手”与“有形之手”辩证地统一起来的特征显示其对于解决城乡、地区二元矛盾天然地具有优越性和独到性。 针对当前农村中公共卫生、基础教育、社会保障等财政投入严重不足;违法侵占农民土地,任意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漠视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生活安置以及农民负担过重,乱集资、乱摊派屡禁不止等问题,从完善以下三个方面的经济法律制度入手,有助于构建规范的、持续长效的缩小城乡差别的法律机制。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制定统一的财政法,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之间事权与财权划分不清晰,权利与义务不明确,导致财政支出责任不落实,上下级政府间一事一议,讨价还价现象较为常见。而且,目前我国普遍实行的市领导县的财政体制,客观上使得农村社会经济资源、资本更主要地是被城市所汲取,加剧了城乡二元分割。行政长官追求立竿见影的政绩驱动与财政支出法律规范的缺位,往往使农村成为最终的牺牲品。所以,首要的是要建立科学完备的财政法律体系,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支出责任和税收划分规则,确立覆盖城乡的统一的公共财政支出原则,强化市以上各级财政对农村基础教育和基本社会保障的支出义务,规范上下级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并把城市返哺农村的各项制度具体化,才能从根本上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法》,明确土地承包权的物权性质,并赋予权力保护以可诉性。2003年新的《土地承包法》虽然对于保护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权,限制土地发包方滥用权力等方面起到很大作用,但仍然存在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首先,确权工作严重滞后,估计有约30%的农户仍然没有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权属登记进程的滞后,导致 大量土地承包纠纷只能适用土地承包合同,弱化了土地承包权的物权性质,客观上助长了发包方任意毁约行为。其次,侵害土地承包权的责任形式单一,法律责任轻,违法成本低。根据承包法第54条,侵害土地承包权的只是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几乎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而所谓的民事责任,由于侵害方主要是村、乡集体组织,也几乎难以得到实际执行。最后,权利救济渠道阻塞,可诉性差。长期以来,许多基层法院拒绝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999年最高法院出台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后,虽然规定应当受理,但是许多地方对土地承包这一典型的经济法律关系缺乏正确的认识,仍然纠缠于该法律关系到底是民事法律关系还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争论而不能自拔,其结果是牺牲了广大农民应当得到国家司法救济的正当权力。 最后,应当建立和完善农业税收法律体系,规范各类涉农收费。乱收费、乱摊派之所以屡禁不止,源于我国农村税费名目繁多,包括农业税、附加税、特产税、屠宰税、“三提五统”、教育集资以及以资代劳款、地方行政劳务收费、地方行政性收费等等,而这些税费的征收依据主要是税收行政法规和各级政府决定,对收费项目的创设权限和程序没有法律约束,现有的有关农村税费的规范性文件位阶低,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推进,在条件成熟时,以最大限度减轻农民负担为出发点,以统一的涉农税法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规范农村基本分配制度,才能从制度上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我们再来看区域差别。为了缩小东、中、西三大经济区域间的差距,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国家开始贯彻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方针,不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倾斜。随着经济转型的推进,国家职能的转换,公共财政体制的确立,除大型基础设施外,中央政府势必改变以往直接投资设厂的支援模式,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将成为必然选择。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实行分税制国家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关系的普遍做法和基本方式。它是基于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纵向不平衡及各地区财政的横向不平衡所产生的,是国家为了实现区域间各项事业的均衡发展而采取的一项财政支出制度。实施转移支付制度的目的,是通过中央财力的转移分配来调节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从而达到运用财政分配职能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 但是,我国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具有明显的过渡性特征,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税收返还以保证地方既得利益为依据,从而把原有的财力不均问题带入分税制财政体制中,未能体现财政均衡原则,也与设置转移支付的基本目标相违背;中央对地方的专项拨款补助缺乏规范的法律依据和合理的分配标准,与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的原则不相适应。另外,财政补助分配透明度低,随意性大,监督约束不足也亟待改变。所以,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权的前提下,有必要制定转移支付法,明确财政转移支付的原则、目标和形式,制定科学合理的计算标准,形成一整套规范的监督约束机制,才能充分有效发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平衡区域间差别的作用。 三、市场经济秩序混乱,行政治乱应让位于依法治理 经济转型经常伴随着经济秩序的混乱。市场本身不能自动产生良好的秩序,秩序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必须也只能由政府来提供。企图单纯依靠民事法律制度,依赖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就能达致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是对市场迷信式的崇拜,注定是水中月、镜中花。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必须依靠政府的力量,而政府也必须改变以往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方式,一时的暴风骤雨只能冲走地表的浮土和污秽,却无法冲跨滋生混乱的深层土壤,更不能培育出一个井然有序、生机勃勃的万花园。 其实,我们当前经济秩序中的许多问题都与我们经济法制的不完善或执法不力有直接的关系。税务领域的混乱,要求我们完善税收法律体系;财经领域的不规范,呼唤我们尽快制定起科学合理的财政法律制度;假冒伪劣产品的大肆泛滥,敦促我们进一步健全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只有坚持标本兼治,边整边改,着力治本,铲除引起经济秩序混乱的体制性障碍,同时加强经济法制建设,确保严格执法才能最终保证市场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可见,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是经济实现成功转型的基本保障。经济转型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是行政干预力量逐渐归位,市场力量日益壮大的过程,是国家与市场在经济生活中各得其所的过程,也是经济法思想逐步确立、深化的过程。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推动经济转型的进一步发展,也以法律的形式巩固着经济转型的成果。 不仅经济转型的整个过程需要经济法律制度的保驾护航,经济法还为经济转型指明了方向。我国的经济转型主要是体制性转型,即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可以说,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经济转型的目标体制。但是,我们所追求的市场经济果真是一切交由市场决定,国家只充当守夜人角色的完全的自由经济吗? 西方市场经济发展史早已证明,市场也会失灵。历史上从来没有完全依赖市场调节的自由经济,将来更不会有。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更有其特殊性。发展中的中国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实现国家赶超战略,政府应当也有可能在领导国家参与国际竞争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我们要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它与其它市场经济一样在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强调效率的同时,却更加重视公平。而市场并不能自动产生公平,公平作为一种公共秩序应当也只能由政府来提供。另外,我国还是一个幅员辽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千差万别的大国。消除市场分割,建立统一的全国大市场需要国家的力量,缩小区域间经济差距更不允许国家只做悠闲的守夜人。所以,未来我们要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必将是在遵从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积极充分地发挥国家在经济生活中应有的作用,使市场与国家在经济生活中相得益彰的体制。一句话,就是经济法所主张的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新体制 经济转型论文:中国经济转型期的媒介素养教育浅议 [论文关键词]媒介素养;经济转型期;公关传播 [论文摘要]公关传播主体和传播客体在信息的传播、反馈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透视我国经济转型期传播媒介主客体的素养现状,从两方面具体分析媒介素养教育的内涵。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华大地上一场场商业大战,使许多企业由辉煌走向衰败甚至销声匿迹。除一些主、客观因素外,始终伴随它们的还有一种人们忽视的力量——传播媒介。企业辉煌时,媒介竞相报道将企业推向神坛;企业稍有不顺,媒介立刻落井下石。媒介“挖掘真相”的努力诚然令人尊敬,但他们推波助澜的冷漠善变让人感到可怕和痛心。同时,面对媒介对企业负面新闻的过分关注与态度的反复,大众往往缺乏独立思考和明辨真伪的能力,出现了媒介“振臂高呼”,大众不明虚实“群集响应”的现象。可以说,在我国经济政策不完善、市场运作不规范的大背景下,我国媒介素养的缺失直接加速了这些企业崩溃的步伐。随着众多外企的纷至沓来,许多中国企业陷入“中国式泥潭”的不利的竞争环境。由于我国的媒介素养教育起步较晚,而经济转型期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经阶段,因此,如何在经济转型期为中国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成为值得每个人尤其是媒介认真思考的课题。 1 公关传播主体——媒介机构的媒介素养教育 当今世界已进入传媒时代,信息的传播活动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实施的。查清事实是媒介天经地义的义务,还原真相是媒介义不容辞的责任,传播水平和传播效果的好坏也与媒介直接相关。因此,在整个传播活动过程中传播主体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传播活动的主体正是媒介机构,它们拥有传播设备,占有媒介资源,可以利用媒介资源生产媒介产品并通过传播设备向大众进行信息传播,以其强大的辐射力影响着社会的发展趋向,影响着人们的思维,引导大众的舆论,是思想舆论的重要阵地,具有强大的社会话语权和导向功能,甚至塑造、统领着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核心精神。媒介在整个传播活动过程中担当着信息“把关人”的重要角色,而这些 “把关人”在传播实践中实质就是媒介从业人员。媒介从业人员日常的采选、编辑、制作和播出工作构成了媒介的主体活动。面对每天数以万计的信息流,媒介从业人员多以自己的方式、有限的知识、个性化的思维和道德标准进行选择、处理,因此他们所提供和建构出来的信息是许多元素相互交叉融合的结果,往往承载了更多主观化的内容,并不全是客观世界的真实反映。因此媒介机构所提供、传播的信息就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主观性的双重属性。可以说,媒介从业人员对信息的态度倾向成为大众的舆论导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对大众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直接构成了大众对某一事件的舆论动力或阻力。而媒介从业人员能否在传播企业信息的过程中做到公正、客观、规范、严谨,能否坚持职业操守,是否明白自身责任和义务,都取决于他们的素养水平。由此不难看出,媒介从业人员的媒介素养水平直接影响着大众传播效果。正因如此,在全球化的信息爆炸给各种行业尤其是企业的发展带来无限生机的同时,也为其日后的发展埋下了随时可以引爆的导火索。在我国经济走向市场化正轨的过程中,当媒介素养与经济运作之间失衡时,媒介从业人员的神经变得异常敏感,开始过分关注某些事件发展中的负面新闻,一改传统的赞歌式的颂扬,敏锐地把握纰漏,并且一旦发现,就把它放到显微镜下,无情而又无限地放大,利用传播载体使大众知晓,从而获得有利的社会舆论和经济效益。许多企业盛名下的猝死,无不给大众留下太多的遗憾、痛心和反思。这期间,固然有企业在技术水平、人才资源、资金流通、管理模式、文化塑造等各方面的严重不足,但媒介在其中所起的负面作用绝不可小觑。 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大众传媒充斥着我们的生存空间。企业能否在变幻莫测的国际竞争中站稳脚跟,与媒介机构的素养教育直接相关。可以说,作为媒介素养教育中的主力军,媒介从业人员的认知水平和媒介素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国媒介素养的水平和未来我国媒介发展的道路,这就要求媒介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新闻传播理论知识、丰富的大众传媒业务常识、精深的“新闻专业主义”理念等,因此,提升媒介从业人员的媒介素养,加强对传播主体自身的认知水平、选择能力、价值取向、传播技巧和职业道德等一系列的素养教育势在必行。 2 公关传播客体——大众的媒介素养教育 当今信息社会中,信息成为社会和个人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大众通过传播媒介来认识和了解现实世界。面对滚滚而来的媒介信息,要想验证事件的真伪和信息的可信度,就必须理智地、有选择地去识读、理解,进而有选择地利用或进行二次传播。而现实生活中,现代人长期置身于媒介充斥的信息时代,一贯被动地接受来自影视、网络、期刊等媒介递呈的海量信息,加之人们运用自己的知识来解构、处理、检测和思考信息真伪的能力相对有限,因而常常把媒介传播的内容当成现实生活的真实情形,对许多信息作出错误的选择和判断,一些人更是无条件地成为媒介的应声虫,这在我国企业的发展史中显现得尤为突出。而经济转型期的到来无疑对信息时代的媒介受众的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挑战。同时,由于大众传媒的信息量大,形式灵活,变化快,常导致教育上的滞后。因此,加强媒介受众的媒介素养教育迫在眉睫。 所谓受众媒介素养就是人们正确判断和估价媒介信息的意义和作用,有效创造和传播信息的素质和能力。而媒介素养教育就是指导人们正确理解、建设性地享用大众传播资源,使其具有健康的媒介批评能力,从而能够充分利用媒介资源完善自我,参与社会发展。其目标是培养受众对媒体信息的分辨与抵制能力,帮助受众解读隐藏在纷繁复杂的媒介信息背后的大千世界,更加接近真实地认识现实原貌,即培养受众成为主动且具有批判性的媒体使用者。它是现代人必须学习和具备的一种能力。具备媒介素养的人,不是被动地接收媒介信息,而是能从政治、经济等因素以及媒介信息表象所掩盖的意识形态、掌控权等因素中进行正确分析,从而作出自己的解读。可以说,受众的媒介素养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大众传播媒介能否达到预期的传播效果,直接决定着大众传播活动能否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传播环境,进而推动社会的良性发展,促进社会文明程度和国民素质的普遍提高。 媒介素养教育涵盖的层面很广,涉及新闻学、传播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领域。如何以有效的方式系统地对受众进行教育、减少媒介信息的负面影响、全面提高人们对大众传播过程的认识及主体批判意识? 首先,要引导受众正确认识日益多变的媒介环境。当前社会中,除了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传播媒介,还包括互联网、音像制品、BBS、手机短信等。这些e时代的媒介技术全天候提供大众所需的各种信息,全方位满足媒介受众的视听感官需要,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思维、交际方式,人们很难不受媒介描述方式干预来认识世界。因此,作为媒介受众,必须对自身所处的媒介环境有充分的认识。其次,要教育受众分析、体察各传播媒介的利弊,从而作出真正有价值的判断和取舍。在经济转型期,由于媒介与政治、商业利益等方面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在解读时需要进行较多的批判性思考,运用自身的素养去解构这些隐藏在媒介信息背后的机制,让人们了解媒介面貌,从而更加真实地了解世界的原貌。传统思想不曾涉及,因此媒介素养教育是信息时代受众教育的重要一环。要成为明事理、有效率之e时代公民,媒介素养是其必备的能力。 总之,媒介素养教育是一个复杂、长期的系统工程,随着急剧变化的媒介信息环境的冲击,加强传播主体的媒介素养教育,帮助受众建立起对媒介信息的批判能力,提高对负面信息的觉醒能力、培养建设性使用媒介的能力,成为当务之急。人们在意识到媒介素养在构建和谐社会主义过程中所起到的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的同时,必然会不断加强自身媒介素养教育,从而更加有效地推动社会的发展。 经济转型论文:经济转型期个人收入差距问题透视 随着中国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已经使个人收入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收入差距的扩大,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其负面的政治效应正日益显现。调节差距的收入,消除其不良的政治后果,是当前个人分配制度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1 个人收入差距的主要表现 我国转型期个人收入差距主要表现为地区差距、城乡差距、不同行业、所有制单位的差距等。 1.1 地区差距 我国地理上随着地势上的由西向东倾斜,自然地分为西、中、东三级,这种地观上的级差同经济上的级差十分吻合。东部地区的经济水平远在中西部之上,人均收入最高的上海市,而人均收入最低的贵州,二者相差10倍之多。 到2000年,各地区发展状况更是呈现明显的地域差别。全国9个属于经济上升型的省份全在东部,5个属于低徘徊型的全在西部。按照人均收入的衡量,最低的省份全在西北或西南,而相对下降的全在北方,如果把全国平均人均收入确定为1的话,高于1.5的高收入省份5个,分别是浙江、广东、江苏、福建、辽宁,高于2的超高收入3个为北京、上海、天津;低于1全国平均水平的有12个省份,除了广西之外,全部为中西部省份,而超低收入省份的3个为西藏、甘肃、贵州,最低的仅仅相当于全国水平的一半。 1.2 城乡之间的差距 我国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首先表现显性收入差距过大。所谓显性收人主要是指能用货价值衡量的居民可直接用于生活消费的收入,相当于我国统计指标体系中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纯收入。统计表明:城乡收入差距在1985年曾一度缩小,随后又逐步扩大,两者收入差距农村落后城市5一7年;90年代中期以后,城乡收入相对差距似乎未进一步扩大,但从绝对数字差距的变化看,其所反映的已不是简单的量的变化,而是生活水平质的区别:人均3000余元,户均万余元的差距,意味着城乡居民在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保健、娱乐文化服务等方面有着根本不同。 其次是城乡之间个人隐性收入差距悬殊。城乡显性收入差距,并不能反映城乡之间收入的真实差距,因为还存在尚未统计的隐性收入。所谓隐性收入是指不能直接用货币价值衡量的收入,但又是居民实际享受的福利,主要包括各种补贴(如住房、物价补贴等)和社会保险费用(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这种差距城乡间十分悬殊。因为在农村只有极少数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乡村,才能享受到诸如住房、医疗补贴和青少年教育费用减免符福利。对绝大多数乡村来说很少甚至根本没有这些福利,因而不具备普遍性。而在城镇,居民(特别是职工)福利主要由国家财政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有较好的制度保障,因而具有系统性和普遍性。除了幼儿园、敬老院、康复疗养中心福利设施外,集体经济单位还提供公有住房、公费医疗、公共交通、社会保险、生活补贴等农民所没有的大量福利。 1.3 不同行业和所有制单位的差距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那种比较简单的社会收入分配和利益关系,已变得日益复杂。各种利益群体的利益需求与满足途径也日益多样化。不同社会群体间的收入差距、利益矛盾日益明显,其中不同行业和不同所有制经济之间的收入差距就更比较突出。 近十年来,一些行业的职工工资收入以几倍于全社会职工工资收入平均增速的水平增长,与另一些破产、亏损企业职工的低收入形成强烈反差,极大地影响着人们的心态平衡,进而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从不同行业来看,增长最快的是金融、保险业、房地产,增长最慢的行业是采掘业,农业、餐饮业、制造业是收入最低的三个行业。从各行业之间的收入绝对水平来看,像计算机应用服务业、航空运输业等行业职工工资收入平均超过万元,2002年行业年平均工资最高和最低之比为2.26∶1,比1990年的1.76∶1,扩大了近30%。 同样,不同所有制经济单位之间职工工资差距也比较明显。由于企业运行机制、产权关系、经营效果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不同所有制之间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具有下述两个特征:第一、国有经济职工的工资收入高于集体经济职工的工资收入,两种工资收入之间的差距逐渐拉大。第二,其他所有制经济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国有经济职工工资收入,而且双方之间的差距也在扩大。1984年,其他所有制经济职工与国有所有经济职工的平均工资基本持平。而到了1999年,两者之间平均工资之比为1.17∶1。 2 个人收入差距的新特点——阶层化 我国现阶段收入差距不仅有逐渐扩大的趋势,而且呈现阶层化的特点。随着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中国的社会阶层趋于复杂化,而且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带来了分配方式的多元化,与此相应的收入分化已是客观的事实。1997年由国家统计局等6部委配合进行的城镇居民生活调查结果显示,占总调查8.74%的富裕家庭拥有6%的金融资产;1998年国家统计局的调查结果显示,农村2%高收入户存款占农户总存款额的比重达55%,与此同时,农村目前至少有3000万左右的人尚未解决温饱;在城镇,据1999年多部委完成的人户调查结果,人均月收入和支出不足200元的家庭数占总家庭样本数的比例超过6%。规模已相当大。这说明在中国已经存在一个富裕阶层和贫困阶层。 当今中国,富裕阶层的规模究竟有多大?这是一个难于回答的问题。但许多事实表明,该阶层确实已经形成。2002年,有人作了一个调查,构成富裕阶层的主要是一部分私人企业主,外资企业高级雇员,非金融机构和房地产开发机构的项目经理,一部分个体工商户,部分企业承包者和技术入股者,著名歌星、影星、时装模特、作家和运动员、少数律师、经纪人、广告人和会计师、一些经常讲课,评审、鉴定的经济学家和政府官员等,这些人员的收入少则十万,多则上千万,甚至更多。 就总体而言,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综合国力,还是人均生活水平,差距相当明显。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已经出现了一个新的贫困阶层。贫困阶层的主体首先存在于农村贫困地区。城市贫困人口已成为新贫困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下岗、失业人员的增加而日趋扩大。城市贫困人口在数量上虽然比农村贫困人要少得多,但他们对社会稳定的潜在威胁更大,因此,从确保我国长期稳定的角度来看,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比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更为紧迫。 3 个人收入差距问题透视 社会财富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悬殊,无论是对于保持社会稳定,还是实现经济发展都会产生重大的负面影响。其负面影响主要有: 3.1 削弱党和群众的关系 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都有了显著提高,然而也相对出现了人们收入差距拉大,贫富过于悬殊的问题。据一些调查机构的统计表明,中国目前的收入差距比发达国家历史上出现的最大值还要大。在一个国家内部,某些地区、某些行业、某些人比另外一些地区、一些行业、一些人富裕十几甚至几十倍,领先十几甚至几十年,无论如何这都不是正常的现象,都会影响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伦理上产生严重的后果。 3.2 败坏社会风气 富有阶层中一些高收入居民的畸形消费模式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味地追求物质享受的趋向,“拜金主义”、“拜物主义”、“享乐主义”已经开始对青少年一代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产生不良影响;与此相关的腐败已成为败坏社会风气的重要根源;一些人为富不仁、依靠非法收入而暴富,黄赌毒等沉渣泛起、假冒伪劣与坑蒙拐骗盛行,偷盗抢劫案件增多。这一切既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导致经济的不良循环,也使社会道德败坏,影响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 3.3 影响经济发展 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因收入差距引发的矛盾已经存在,如果激化,就会出现危及改革、发展、稳定的局面。贫富差距过分悬殊还会导致“移民潮”,引发经济社会的严重失衡。如果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差距拉得过大,将导致贫富悬殊,导致大批农民流向城市,流向发达地区,导致整个经济严重失衡。发展中国家都曾出现过大规模的移民潮,中国目前跨地区打工的农民有9000万之多,其中主要流向东部等发达地区,如果引导不当,将会是一股盲动性和破坏性都很强的力量。而且改革实际上是一种利益再分配,是一种体制的转型。 3.4 不利于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和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西方国家社会贫富分化悬殊,社会分配不公,这一直是我们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理由,而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在政治经济地位上的高度平等,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显然当前出现的社会贫富过于悬殊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现象是与邓小平的富民思想相对立的。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报告都谈到贫富差距问题,指出我国收入分配关系尚未理顺,地区差距还明显存在,城乡部分群众的生活还比较困难,应该引起重视和予以认真解决。 经济转型论文:论经济转型对会计理论的影响 理论变化过程的背后,通常伴随着环境变化的存在。回顾上世纪中叶以来,出现了对会计学有深刻影响的两次大变革。第一次变革是60年代的信息化变革。计算机的利用,使得信息处理能力大大提高,带动了测定理论、情报理论、控制论等相邻学科的发展,从而诞生了信息会计学。第二次变革是进入80年代以后,产业构造发生变化,从作为20世纪特征的产品型市场经济(以制造业所生产的产品为主轴的经济社会)向金融资产型市场经济(衍生金融工具等金融资产以及经营模式、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比重明显上升的经济社会)转化,促使了“金融商品会计”的产生。 从方法论的观点来认知会计学,存在“对象——手段——结果”三个方面。计算机的使用带来了认知“手段”变化,先进的“手段”能够更深刻地认识对象并将经济活动复杂多样的发展过程给以充分反映。而衍生金融工具等的发展使得研究“对象”发生变化,从以产品为中心向金融资产与非金融资产并重的过程转化。最终使得会计信息评价体系发生变化,为使报表使用者能够正确理解会计信息、正确评价企业价值,会计学的会计计量、信息披露等制度规范体系应适应经济环境变化,构建会计理论发展的新模式。 一、市场特征与会计理论 20世纪企业财务会计理论,其基本特征表现为以“产品型市场经济”为前提。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生产效率,并将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在发生时的会计期间确认,同时,将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照配比原则进行计量,正确计算会计期间所实现的收益成为企业财务会计的重要课题。 企业会计以期间损益计算为基础。损益不是“时点概念”而是“时期概念”。由于损益计算体系以反映经营期间企业从事产品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取的收益为基本认识前提,所以,损益的确认不是以企业价值为原则,而是以历史成本原则为基础。 企业活动仅限于国内,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资金也是从国内市场筹集。但经济全球化,使得企业经营活动在两个方面发生了明显变化:一是企业经营活动范围超越国境走向世界;二是企业经营所需资金的筹集也扩展到全球范围。21世纪更推进了经济全球化发展进程,随着企业经济活动向世界经济市场扩展,风险必然加大,这对企业经营所产生的消极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市场变化导致企业评价尺度的改变,对应着时时刻刻变化着的市场价格,必须进行风险管理。而采用适当的价值评价尺度,全面评价企业价值就显得尤为重要。从而孕育了现值会计的产生。 现值计量是以市场为基础计量货币时间价值的方法。用现值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所产生的评价差额使得损益的计算结果也表现为变动性,并作为风险信息进行披露。这些完备的信息披露系统更便于投资者、债权人进行决策。企业是承担现代社会风险的基本单位,这也是以“金融资产型市场经济”为前提的会计理论,必须采用现值会计的基本原因。 二、现值会计的主要计量手段——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反映的是现值,以市场为基础的基本假设来反映资产的经济差异,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现值评价。 20世纪的企业,以机械设备等主要生产手段为中心创造价值。而21世纪,在信息技术(IT)发展的同时,衍生金融工具等金融商品以及技术、专利、特许权等无形资产已成为企业价值创造的重要资源,构成企业价值评价的主要部分。有形资产、无形资产、金融资产三者之间相辅相成共同组成的企业实体,可选择的共同计量模型,被认为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市场而不是其它主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在现实价值的计算体系中,被认为是最适用的。 三、伴随着产业构造变化的资产构成变化 正如已经指出的那样,伴随着产业构造从产品型市场经济向金融资产型市场经济为重点的转化,会计学上对资产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以产品型市场经济为前提的会计理论,为维持投入货币资本的价值(取得原价),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耗费以及销售实现时所实现的收入进行研究。为此所形成的会计框架是“原价·实现的途径”。损益的计算是根据原价实现渠道在期间内确认,而不是根据经济活动(存量资产的价值变动)所产生的收益来确认利益的实现。 产品型市场经济资产的主要构成变现为:(1)拥有为从事企业经营活动的“生产手段”——固定资产;(2)从事生产、销售经营过程中所存在的“流动物资”——存货;(3)一些必要的为使作为生产准备手段以及作为流动物资存货的正常运营过程中所需要的润滑油——金融资产(企业之间的信用)。 这些相关资源所形成的资产构成,(1)和(2)通过销售费用化来使其含有的收益得以实现,所以,也叫做费用性资产,并处于主轴的位置。(3)属于金融资产,对费用性资产起辅助作用,处于补充地位。金融资产在损益计算体系中始终以协助作用而存在。 最近,金融经济所占比例由原来的20%增大到50%。这就意味着现实的经济是“金融性市场经济”。以金融性市场经济为前提的会计理论中,金融资产与非金融资产(存货、固定资产)一样并列并享有重要的地位。资产的分类,由于金融资产与非金融资产的支配原理不同,促使其形成了两个不同的独立范畴并分属于两个不同的空间。 如前所述,金融资产的市场特征使得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价时,有必要采用现值计量。进行现值评价后所产生的评价差额,按传统“收益实现”原则的制度规定不能确认为收益,但由于金融市场的特殊性,金融资产的评价差额可以被认为与实现的收益有“等价的质”而被确认为收益。 四、现值会计与物价变动会计 用时价进行评价时,根据与产业构造的关联性可以将其区分为两大类型。一个是以产品形市场经济为背景的“物价变动会计”,另一个是以金融资产为背景的“现值会计”。 在产品型市场经济条件下所进行的“物价变动会计”,主要是由于物价变动(特别是通货膨胀)等因素而产生的问题。由于产业构造的本质是产品型经济,物价变动会计是为了维持产品生产的持续性,带有很强的物资资产特点。 在物价变动情况下,要维持资本额,必须进行实物的再生产。为维持通过费用化所消耗的实物资产所必要的资本额,只有通过取得收益来实现。所以费用化的计算以时价为基准,以达到维护企业的营业能力,维护股东产权资本的营利能力。根据财务资本保持观念,历史成本、重置成本是可选择的计量属性,无论是名誉货币还是不变币值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将物价变动影响的一部分或全部处理为利得或损失的做法,所保持的资本还是业主原来投入的货币额,最多是其所形成的购买力。收益应是当期实体资本的增量。所以,对于物价变动的影响,只能处理为企业实物生产能力或经营能力或取得这些能力所需的资源或资金在计量上的变动,因而不能计入收益表,只能作为单独项目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股东权益部分。 近期所关注的“现值会计”完全由于金融资产所产生时价评价问题所造成的。必须注意这与上述所说的资本维持概念不同。其理由是现实的企业实体维持不是仅需要保证物资财产的持续更新维持,还意味着要考虑其资本维持正常计算以外的因素。 在金融性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者最为关心的是投入货币资本回收余额的计算,从收回的货币额中减去投入的货币额为所确认的收益。因此,它与企业所获取的收益是通过在收入总额中对其实物资产利用所转化为费用部分的扣除,这种根据物质资产来表示企业获利能力的方式是不相同的。 由此可见,在实物经济条件下“物价变动会计”以维持实物资本为基础,保证企业再生产的持续进行而对应的时价会计。对于存货、固定资产等非金融资产通过维持其实物资产生产能力,达到维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它与金融资产经济条件下的“现值会计”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前提,考虑投入货币资本的时点和即时结算时点所产生的“清算资本维持”的“时价会计”不同。金融资产型市场经济所产生的时价会计,不仅要维持企业全体物质资产以保证生产力发展以外,还包括对企业金融资产以投入货币资本各个项目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维持个别货币资本为基本前提的经营方式。 从维持资本的关联性来考虑,物价变动会计是“全体的物的维持”为特征的会计。现值会计是“个别的货币资本维持”为特征的会计。前者作为生产企业前提条件的物资资产的维持成为企业继续再生产维持及发展的主题。后者,在维持企业整体方面稍显薄弱,只是针对如衍生金融工具等资产为重点以及针对金融商品自身进行计价所应考虑的风险管理作为课题。因此,对同一种类的金融资产为维持其持续性可采用不同的经营方式,何时将所进行的金融资产投资变现,或以收益最大化为目的将其转向对其他金融资产的投资。在此情况下,“清算——获取最大利润”的公式成为支配金融资产的原则。完全不考虑企业持续经营所涉及到的“企业社会性”问题,只以金融资产在承担的风险之后所能获取得最大利润为目标,是金融资产交易的本质所在。所以,从个别货币资本实现最大化,以维持货币资本方面来看,两者存在着基本差异。 五、投资者的目的与信息披露 产品型市场经济的投资者,在进行制造业企业投资时,以持续经营企业的长期投资回报能力为前提。由于长期性,在持续期间收益要进行适当的分配,企业通过保持与股份相关的资本收益率,实现投资者的投资目的。 与此相对应,金融资产型市场经济的投资者的投资目的,是以即时决算性的短期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关注“对投资对象未来现金流量风险所进行的价值修正”。也就是说,“企业的市场风险决定价值”是短期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所采用的评价投资对象“投资价值”的首要方法。 因为市场经济的多样性,对信息披露的要求也就不同。对于产品型市场经济的企业来说,需要对企业履行受托责任的经营以及履约责任情况进行披露说明。所以,其基本点是建立在“适时地表示其长期持续发展的可能性”。 与此相对应,金融资产型市场经济的投资者,是将投资企业是否能获得最大收益作为其判断标准,在披露可能取得的利润时,以市场风险为前提。这种情况下,受托责任(在安定环境并运用投资相对应的履约责任)中所意味着的责任已经消失,只是强调对风险情况下获取利润状况的说明责任。这样对于风险状况披露的说明也就成为信息披露的主体。信息提供的意义,并不是针对谁承担何种责任以及所产生的结果的说明。而是根据市场变动状况,采用一定的方法手段进行现值评价,并对由于市场变动所产生的“变动损益”进行披露。在此信息提供的情况下,作为风险提示,提供企业在市场中的变动情况及其结果,是“即时决算状况的展示”。 六、结论 如上所述,基于对市场经济与会计理论的分析可以得出:作为20世纪企业产品型市场经济与现在已在进行并在21世纪将得到进一步发展的金融资产型市场经济,在认知理论上,按其基本特征的不同点有如下结论: 从“收益概念”观点来看,产品型市场经济中所指的收益概念是“配比规定性收益”概念。金融市场性经济中的收益概念是指无论任何目的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均受经营者意愿所左右的“意思规定性收益”。不同观点,不仅使得对利润的描述有可能从重视“长期收益”向重视“短期收益”转化,并且从“客观主义”向“主观主义”发展。 收入概念的背后所存在的“评价基准”来看,产品型市场经济是按“取得时的原价”计量,而金融性市场经济是以“现值评价”为基准。 从收益计算的“报告方式”来看,对于产品型市场经济,通过产品生产的持续进行,反映“收益实现过程”的收入、费用来体现利润总额。而金融性市场经济,“假定进行清算”并注重所产生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入与流出相抵后的净值来体现收益。 从“时间面”来看,产品型市场经济是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的“期间计算”,并以总括损益计算为轴心。而金融性市场经济对于每项投资以瞬间取得最大收益为目标,重视“时点计算”,并且以“个别计算”为基准。 从“公司决算披露”的观点来看,产品型市场经济为了反映不同产品的收益能力,编制“主要产品报告书”,并且将编制方法进行说明,便于报告使用者的利用。而金融性市场经济中产品、金融资产分属于不同的两个领域,不同的计算原则产生不同的认知作用。在传统的损益计算组合中通过权益资本,介入到两者之间起调和作用,这在20世纪末的决算报告中已经采用。 历史成螺旋形上升、震荡发展,会计核算方法以及理论的变化过程也应如此。按照螺旋、上升的历史发展趋势,应该迎来非金融资产领域和金融资产领域不同的计算原理编制出的“分别报告”,必然需要不同的公司信息披露方式。 经济转型论文:农本思想与当代中国经济转型 前言 去年,香港树仁学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合办之研讨会中,本人曾以《农本思想与中国现代化》为题,提出论文,向与会诸位学者专家请教。该文重点是从中国历史演变中指出农本思想产生的经过,及其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阻碍。本文可以看作是前文的续篇,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指出农本思想在今天仍然残存于中国社会及社会观念中的影响;亦即是国人急须放下的包袱。第二部分是作者对中国经济转型提出一些原则性的建议。 第一章 放下包袱 本章题目为“放下包袱”。包袱为何?农本思想在今天中国结构中,经济结构中及社会观念中的残留物是也。这些残留物仍然强固地困扰着、阻碍着中国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型及现代化本章将分节说明之。 第一节,小农经济 小农经济可以说是一种社会结构,又可以说是一种经济结构。它是农本思想的产物。在今天之前,已经非常严重地拖慢了中国经济发展的步伐;而在今天仍然是中国现代化的严重障碍。 不农经济的结构的负面影响,在经济方面者,例如农场面积小,劳力及资金有限,无法引进现代科技及企业经营方法,自给自足心态使农业偏重于粮食种植等。以上各点因有许多学者注意到,也讨论过,本文不赘,本文想特别提出的是:传统社会赋予小农经济结构的社会职能,害了它成为一个经济主体的可能性。 从汉朝到清朝,甚至到现在,中国传统的农业家庭,不论贫、富,不论是地主、富农、佃户或今天中国各地农村中的家庭承包户,都被赋予一种社会职能。在一个家庭之中,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妇合顺,长幼有序等观念,或论理要求,支配着或制约着家庭成员的行为或思想。扩大而至家族,族长要教导族中子弟为本族增光,光宗耀祖,不做有辱门风的事。当然娶妻生子,传宗接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传统亦要落实。这一系列的社会职能,压在农业家庭的头上,与它能够成为一个纯经济主体的要求相违背。使农业家庭都不得不能理性地用“经济考量”来指导与调整自己的行为。使每一个农业家庭组合起来,就是整个农业社会,成为一个不按经济原则办事,不能用数字计算,不能用数字管理的经济体系。 中国全国的劳动力,到今天仍然是以农业劳力占大部分。如果农业因为上述原因不能按经济原则办事,不能用数字管理,必将拖累了中国整个的经济体系,无法与世界各国竞争。 在古代,人口稀少,自然资源相对充裕。而且在自给自足的经济体系下,只“勤”“俭”二字,已可解决问题。勤则多生产,俭则少消费;多生产、少消费,自可年年有余。家庭生活有余裕,进而遂行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伦理需要,自然家庭和美,经济要求与伦理要求双双达成。但今天人口增加以千百倍计,而且进入分工社会,再进而全球一体化,每一个人,每一家庭,不但要与本国人争,甚至要与国际竞争。因此,小农经济格局必然要转型。 农业要企业化,农民要转变成为农业企业中的工人。他们要: 一、上班时间离开家庭; 二、具有农业专业技术与知识,而且要不停地进修与增值。 如此,农业家庭不再是一个经营主体,而成为一个单纯的社会组织单位,像城市中的工、商业人士的家庭一样。农民(农业企业的工人)离家上班。到企业中,根据经济原则办事;回到家中,根据伦理原则做人。两方面都可做好,而互不抵触。 第二节,社会观念 除小农经济结构必须改变以外,仍有许多社会观念必须清除。这些社会观念是: (1)民以食为天之观念; (2)非农不富,无粮不稳之观念; (3)开门七件事的观念。等等。 以上这一系列的观念,所造成的效果,就是 (1)将中国绝大多数的劳动力困在农业之中; (2)将中国的农业局限于以粮为主的情形; (3)令中国的农耕技术长期停留在粗陋状态。 香港科技大学教授孔惠锋,在他所编《谁来养活中国》一书(香港明报出版社,1997)的序言中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以上七件事,除了盐之外,全与农业有关。”所以他认为:中国必须重视农业。但用这一种说词来重视农业,到头来又回到专注粮食种植,重视柴、米、油、盐的生产与累积,是不合经济原则的。 其实在今天的分工社会,开门只有一件事,这一件事就是“钱”。有了钱,可以满足任何需要。没有钱,万事不能。农民生活如果太穷,种了米也舍不得吃;或者说吃不起。 所以现在必须抛弃所有陈旧的社会观念,发展国民经济,提高国民总生产,让人民富裕起来。 第二章 轻装上阵 如果照第一章所说,我们能够彻底地抛弃传统思想,则可以毫无疑问地走上现代化。趁着中国加入世贸的时机,在国际市场上,与世界各先进国家一较长短。本人谨在此时刻,提出几点原则性的建议。 第一节,理性看农业 在中国长远的历史中,自西汉末年,农本思想占了主导地位之后,中国对农业,口头上是爱护,实际上是害了农业。因为二千多年来一贯的政策是:将大多数的劳动力困在农业中,于是必须使农业长期停留在“劳力密集”的情况。西汉之后,改良农业耕作技术及经营方法的努力,非常之少。明朝、清朝的皇帝,仍然高唱生农之调,但主要政策仍只限于“趋民归农”,这种名为爱之,其实害之的政策使中国农业长期停留在落后状态。 放下农本思想的包袱,可以用理性的态度看待农业。也即是用合理化的态度,依国际市场的宏观供求规律调整农业政策。我们不要再坚持,将大多数的劳动力留在农业中,也不用再专注于粮食种植,也不要再抗拒粮食进口,也不要再刻意地达到粮食自给的目标。 一切以国际市场规律为准,以提高国民总生产,达到最高经济效益为政策的指导原则。 第二节,农业经营企业化、专业化、科技化 上一章说明“小农经济结构”是中国社会经济转型的障碍,因此,彻底抛弃小农经济结构,才是经济转型、社会蜕变的首要关键。今后的农业经营,离开小农经济结构越远越好,越彻底越好,其原则如下: 第一,农业经营企业化,专业化、科技化。抛弃专注粮食种植的方式后,种粮的面积相应缩减,各地区依其土壤所宜,宜粮者仍种粮,不宜种粮者因其所宜改种其他经济作物。 第二,规模宜大不宜小。规模大引用科技的限度高,引进学术研究的限度高,落实学术研究成果可能性高。 第三,如能引用农、工、商、科研、环保整体配套的连锁企业式经营则更好。 第三节,切忌小规模经营 今后的农业经营切忌小规模经营,不宜用“小锅小灶”式的经营。小规模经营除了不能引用较高的科研及较新管理方法外,也无法同时处理环保问题。但以上各点,仍然是集中在经济层面或经营层面;除此之外,小规模经营无法解决下列一些社会层面的问题。兹分述如下: 第一,小农经济文化必须彻底抛弃。中国农村在小农经济结构中,孕育了许许多多的小农经济文化,举其要者有:自给自足与糊口观念,重视家庭及传种接代,重男轻女观念,落叶归根观念,等等。小规模企业与原来的小农经济结构距离太近,小农经济文化仍如恶鬼缠身,无法抛开。 第二,小规模经营引用科研及学术研究成果有限,对从业人员学历、素质、文化之要求较低,无法有效激励农村青年求学向上之心,亦无法吸引城市青年下乡。因为前面我们说过,今后的农民: (1)要离开家庭到农场或农业企业上班。 (2)要具备专业知识与技能。 当然政府或企业承包本身在教育方面的配套也不可少。 第三,小规模经营无法将中国大多数的农业劳动力尽快地由农业释出,拖慢了中国社会经济的转型期。 第四节,救治大西北 中国版图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人口集中地及经济活动区,偏于东南部,西北部大部分抛荒,且不平衡的情形日趋严重。在今天我们讨论经济转型进入新纪元的时刻,救治大西北之事,绝不可忽视。 第一,从历史上看大西北的抛荒经历 中国西北地区原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西汉建都长安,关中地区曾是中国最富庶之区。经过王莽之乱,关中地区遭战争破坏,再到东汉末年,黄巾、董卓之乱,关中地区残破更甚。所以到了唐朝,虽鉴于地理形势之险要,仍以长安为首都,但西北部之物产不及东南远甚,首都长安及西北地区所需粮食、物资,必须由东南运至。武则天在位的大部分时间,因为长安过于荒凉,都在东都洛阳居住。但唐朝政府自开国以后就大力开发关中地区到了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距离唐朝开国(公元618年)一百一十九年,关中地区又再农业丰收之区。自这一年起,东南地区的粮食不再运来接济长安。唐朝距离西汉九百多年,地力经九百年抛荒可以恢复,今天距离唐朝一千一百多年,抛荒后能否再恢复,未可知。 第二,愚公移山 中国古代有愚公移山的故事,信其可能者较少,但故事流传不断。则中国古人有愚公移山这精神与毅力,是可以断言的。 今天较古代优胜之处,是能掌握高科技,假如经营计划可行,本国资本、港台资本,或外国资本均可投入,救治大西北未必不可为! 第三,李广射虎的故事 西汉武帝时期,名将李广,号称飞将军。李广善射,且臂力过人。李广领兵出征匈奴时,夜晚巡营,见一老虎,拔箭射击队之,箭穿虎背。天明后再到现场去看,原来是一块石头。再射石不能入。 这一故事告诉我们,李广的臂力其实是可以射穿石头的。但当李广已经知道那是石头,不是老虎于是他先有了不可射穿的心理(失败心理),用力自然小了,所以射不穿石头。 如果我们在“救治大西北”这一件事上,先有了失败心理,未曾进行已经认为不可能,就不会成功了。 第四,“救治大西北”在中国及世界的意义 西北地区占了中国版图的大半,自然条件不是太坏,如能救治复活,不但对中国多了大半个地区对世界总体来说,亦有重大意义。 第五节 农业劳力释出的两大方向 农业劳力必须释出,这是中国走上新世纪之前的最大课题。释出的方向有二: 第一,前面所说的农业经营企业化,专业化,所衍生出许多工作机会,例如工业加工厂、运销服务、金融服务,再因农民生活改善所产生的多项服务,农村、乡区教育等等,所产生一系列的多元化。 第二,因救治大西北所扯动的劳力西移。 结语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一首诗,在中国社会传诵久远,但有何人在诵诗之余,想到改变中国农民“粒粒皆辛苦”的情况呢?抛下农本思想的包袱,把农民从“低经济效益”的劳动中救出来,才是正道。也是中国进入新纪元、参加世贸,能与先进国家竞争的关键。 经济转型论文: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中的旅游业发展路径 内容摘要: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日益突出,旅游业因其低消耗、污染少等优点往往成为城市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优先发展产业。本文以江西萍乡为例,指出我国某些地区应立足旅游资源,面向市场需求,调整城市功能定位和区域发展方向,推动旅游产业素质提升,为地区经济成功转型创造良好条件。 关键词:资源枯竭型城市 经济转型 旅游业 据统计,我国共有资源型城市118个,约占全国城市总量的18%,总人口1.54亿人。目前,我国20世纪中期建设的国有矿山有2/3已进入“老年期”,440座矿山即将关闭,诸多工矿城市面临资源衰竭。近年来,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影响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紧迫问题。因此,国家把大力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 江西萍乡地处湘赣边界,是以煤炭开采为主的我国老工矿城市之一,迄今有百余年煤炭开采历史。全市累计探明煤炭资源总量7.52亿吨,可开采量为4.01亿吨。但是百余年的不断开采使萍乡市煤炭资源不断衰减,剩余可开采储量只有1.2亿吨,且近四成为劣质煤,开采成本成倍增长。按现有生产能力开采,江西萍乡在10年之内将因煤炭资源的枯竭而造成大批矿井报废或关闭,其煤矿数量已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1116家急剧衰退到2007年的132家,原煤开采量由历史最高点1994年的1600万吨下降到了2007年的995万吨。资源日趋衰竭带来的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长期以来,萍乡经济、财政严重依赖煤炭产业,第一产业、加工业、服务业较为脆弱,接续替代产业尚未形成。由于煤炭资源枯竭,萍乡煤矿企业普遍进入衰退期,生产经营困难,大批工人下岗失业,由此带来的再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层出不穷。此外,地面塌陷、酸雨、水流污染等环境问题也成为困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正式确定江西省萍乡市为我国首批资源枯竭型城市之一。 旅游产业在城市经济转型中的作用 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及其可持续发展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国外通常集中讨论的是有此产生的社会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相关办法,国内主要讨论的则是解决如何“继续发展”的问题。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通常是地区经济支柱产业由工矿业向制造业、高科技产业和旅游业转变。作为典型资源枯竭型城市,萍乡传统工矿业所发挥的经济效能日渐衰减,经济转型势在必然。旅游业等新型产业的发展将为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注入持久动力,在持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环境等方面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不以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为代价,合理引导还能起到保护和充分利用资源与环境的功效。因此,旅游业能够为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提供绿色通道。萍乡市拥有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系列红色遗址、工矿遗址、武功山、杨岐山、孽龙洞等丰富的高品位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拥有独特的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对调整地区经济结构、解决富余劳动力就业、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都将起到积极作用。把旅游业作为萍乡市新兴重点产业之一,并逐步发展成为煤炭产业的接续替代产业,使之成为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旅游部门应积极主动融入地区经济转型进程,一方面顺应形势,抓住机遇大力完成原有旅游产业的升级换代;另一方面,在有重点、分梯次地开发绿色、红色、古色等各类旅游资源,同时注重对工矿业遗产资源的旅游开发利用,实现旅游业发展与地区经济转型的无缝对接。 旅游业主导下的城市经济转型思路 (一)城市功能定位调整 作为资源型城市,江西萍乡长期以来对煤炭矿产资源的依赖程度很高。目前煤炭资源日益衰竭,萍乡市经济转型过程中面临“矿业、矿产、矿城、矿工”四大问题,其中矿业、矿产是经济问题,矿城、矿工是社会问题。萍乡市经济转型应以经济转型为根本,以社会转型、文化转型为基础,既要加快发展,又要治理污染;既要发扬传统,又要开拓创新;既要关注发展速度,又要关注发展质量;既要经济效益,更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生态效益。因此,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应属于限制发展序列,污染少、就业容量大的高科技产业和第三产业应大力加以发展,其中旅游业便是重中之重。 (二)区域发展方向转型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实际上是对资源的再认识过程,大力发展旅游业同样是一个资源再认识过程。发展地区经济过程中,从单一依赖矿产资源到将目光投向前景更为广阔的旅游资源本身就是一个资源再认识过程。原先具备单一生产功能的矿山、矿井、工矿企业可以进一步赋予其完善的旅游功能;进一步重视地区绿色、红色、古色各类旅游资源的深度发掘,使其由资源向产品转化。旅游产业替代煤炭产业,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不仅在于正确认识到资源的旅游价值,更在于旅游产品、经营手段以及服务理念的创新。 (三)旅游产业素质提升 江西萍乡旅游产业长期处于经济发展序列中的从属地位,制约了其快速健康发展,旅游产品老套、旅游基础设施不完善、景区建设滞后等问题使旅游产业功能的发挥受到较大限制。目前应以国家大力推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为契机,调整萍乡市旅游产业发展思路,确立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产业地位,加大各类旅游资源的发掘和开发力度,以“武功山高山草原观光、安源红色工矿旅游、羊狮幕温泉休闲度假、杨岐山禅宗文化体悟、石洞口民俗风情体验”等项目为重点,推动观光型旅游产品向参与体验式旅游产品升级,进一步提升区域旅游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在抓好内部建设的同时,应加强旅游市场营销力度,依托长株潭城市集群、大武汉都市圈、海西经济区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发展,大力开拓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国内重要旅游客源地以及海外旅游市场。 转型中的萍乡市旅游业发展战略 (一)产品开发:红绿并举战略 旅游产品开发一方面应顺应市场需求趋势,另一方面则应依托地区优势资源基础。江西萍乡旅游资源较为多样,其中以安源、武功山为代表的“红”、“绿”资源最具特色。因此,在旅游产品开发过程中应实施红绿并举战略,以武功山、安源为两大核心辐射带动地区其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做到主打产品特色鲜明,辅助产品品种齐全。在旅游产品开发过程中应特别注重其体验功能设计,适应体验经济时代旅游者对旅游产品提出更高要求。 (二)区域合作:湘赣互动战略 区域旅游合作能够促进区域内和跨区域的旅游资源、产品和客源市场的有机整合,可以通过联合营销、线路组合等手段建立双赢互惠机制。江西萍乡是湘赣边界最为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之一,与湖南地缘相接、人缘相亲、文脉相近,具有良好的区域旅游合作基础。两地应在旅游交通、产品开发、线路编排、市场营销等各方面协调一致,广泛开展区域旅游合作,建立无障碍旅游通道。萍乡市又是引领赣西与湘东、江西与湖南旅游产业互动的节点城市,应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实施湘赣互动区域旅游合作战略。 (三)市场开拓:纵横四方战略 目前,萍乡市旅游市场组成相对单一,主要客源来自湖南和江西两地,市场总量有限,消费水平相对较低,应进一步拓展核心市场、做强基础市场、争取机会市场和开拓特色市场。为进一步开拓旅游客源市场,萍乡应积极向外围拓展,实施纵横四方战略,即向东大力经营“长三角”,向西逐步挖掘“云贵川”;向南深度开发“珠三角”,向北适度发展“京津塘”。对各细分市场都应制定相应的具体市场开发策略,对产品进行不同层次的组合,根据各地市场特征抓住不同侧重点开展市场营销。 实现萍乡市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路径 (一)提升旅游整体形象 鲜明的旅游形象具有强大的客源招徕力,在旅游市场营销工作中效果显著。《萍乡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中提出其旅游主题形象为“百年中国见证,云中绿色家园”。这一形象很好地体现了江西萍乡人文与自然旅游资源的本质特征,符合旅游形象设计的要求。但萍乡市旅游形象目前尚未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主要是营销经费投入少、宣传形式单一、配套建设未跟上等问题所造成的。因此,要加大旅游形象营销力度,一方面加大营销经费投入,实施立体化旅游形象营销策略;另一方面统一协调内部建设,景区、饭店、交通,乃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都应服务于树立统一的、鲜明的旅游形象。 (二)优化旅游产品结构 旅游资源要转化为现实的经济效益必须首先形成类型丰富、结构合理、符合市场需求特征的旅游产品。江西萍乡旅游产品结构目前相对较为单一,以观光产品为主,表现形式也以静态为主,较为单一。当前,旅游市场需求正朝多元化、体验化、休闲化方向发展,萍乡市应依托武功山、杨岐山、安源路矿和特色农业等优势旅游资源,大力发展知识度假、温泉养生、文化体验、生态休闲等专项旅游产品,并着力丰富产品内涵,提高旅游产品的内在品质,为旅游者创造独特的旅游经历和较高的旅游体验价值。 (三)推进休闲产业发展 随着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休假制度的完善和旅游者的日益成熟,我国也正在进入体验经济时代,休闲市场需求日趋旺盛。因此,江西萍乡旅游业要顺应现代经济发展大趋势,加紧发展休闲经济,大力发展以观光休闲、度假休闲、商务休闲、运动休闲、文化休闲和美食品赏等为主要内容的休闲产业,制定主城区娱乐休闲业发展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娱乐休闲特色街区,丰富旅游者的文化娱乐生活,将萍乡打造成为湘赣边界的休闲度假中心。 (四)打造一批重点项目 地区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必须要有一批重点项目作支撑,以项目为抓手,进而带动旅游业全面协调发展。重点项目安排一方面要考虑资源基础和区位条件,另一方面还应考虑充分发挥其在地区旅游业发展中的带动作用。目前,武功山、安源、杨岐山、羊狮幕、石洞口等地具备良好的发展条件,高起点、高标准重点建设,可使之成为未来萍乡市旅游业发展的支撑景区。在旅游项目开发与建设上实施“三大工程”,即重点转型提升工程、创意建设工程和资源主体工程,分别规划设计系列开发基础好、市场前景广阔的旅游项目,以持续带动区域旅游业的发展。 (五)完善旅游基础设施 江西萍乡旅游基础设施相对薄弱,要凸显旅游业在地区经济转型中的地位与作用,则必须大力推进旅游区一体化建设,重点加快旅游公路、道路交通标志、旅游景区标识系统建设,根据需要新建或扩建景区停车场,完善连通景区的客运系统。要抓住国家大力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的契机,科学规划,争取国家投入与地方投入相结合,完善各项旅游基础设施。为提升地区旅游业综合接待能力,旅游饭店、餐馆和旅游购物、娱乐设施建设也应同步配套发展,形成吃住行游购娱一体化旅游接待服务体系。 经济转型论文: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市场效率与税收优化 一、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市场效率 我国的经济转型过程可以大致划分为3个阶段:在第一阶段(1978~1993年),通过引入正式的激励机制、强化预算约束和竞争机制对原有旧体制进行改革。在第二阶段(1994~2000年),我国试图建立一个以市场规则为基础的市场体系并引进国际先进经验。在这一阶段,国家在统一汇率、经常项目可兑换和国有企业重组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同时对财政税收体系进行了重构和完善。在第三阶段(2001~2015年),将通过改变收入分配格局,优化产业结构,重新配置经济机会,保持制度绩效,进一步提高市场效率。 目前,我国现正处于由“起飞”向经济持续发展的“双重过渡”阶段。从发展水平看,正从低收入水平(或不发达经济)向中等收入水平(或中等发达经济)过渡;从体制模式看,正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在这个阶段,如何培育市场并保持其发展趋势,是经济转型中的一个重要任务。 二、转型时期的税收效应与市场效率 在西方财政学中,税收效应是描述税收对资源配置和经济运行影响状态的一个范畴。从总体上说,税收效应分为正效应和负效应,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一)总量效应 一方面,税收总量要适度,其增幅不应超过gdp的增幅,更不能因为强调财政困难而损及税源。国际上通常用税收弹性系数作为衡量指标:当税收弹性系数大于1时,表明税收增长快于经济增长;当税收弹性系数等于1时,表明二者同步增长;当税收弹性系数小于1时,表明税收增长幅度小于经济增长幅度。政府可针对不同的经济形势,以此作为调节税收总量的依据。当经济过热、通胀率过高、投资过旺时,税收弹性系数应超过1,给经济降温;在供给与需求总量基本保持平衡时,税收弹性系数应维持在1左右较为适当;当经济不振、市场疲软、投资萎缩、需求不足时,税收弹性系数应调低在1以下,以刺激投资和需求,促进经济增长②。另一方面,税收总量的调节不仅要靠所得税发挥“自动稳定器”的作用,而且还要靠流转税发挥制约性调节和引导性调节作用,也就是通过税收的奖限政策,改变市场利益信号,发挥收入效应。 (二)结构效应 在转型时期,税收结构要着眼于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配置,刺激经济增长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目前,税收结构效应主要体现在税收政策向国家鼓励的产业和产品倾斜,对限制性行业和产品采取抑制政策等方面。 (三)周期效应 税收的周期效应包含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税收的周期调节如增税、减税措施的运用等可以在一个经济周期中有效使用,以熨平经济周期的波动。二是根据经济增长原理,在一个经济增长周期里采用最优的税收政策,可促使经济实现持续增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经历了4次比较完整的经济周期,相应地税收政策也进行了微调,经济周期与税收周期虽不同步,但通过调整而出台的一些税收政策对这4次经济增长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三是根据税收次优原理,一些非传统的“过渡性周期制度”可能在某一时期里比所谓的最优制度具有更高的效率。一些具体的经验是:激励、硬预算约束、竞争不仅应当实施于企业部门,而且也应当体现在税收周期政策和措施中,使改进的税收政策可以在不导致很多或巨大损失的情况下在一个短周期组合中改进效率。 (四)关联效应 税收的关联效应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创造激励、施加硬预算约束、引入竞争性制度不仅应当适用于企业而且应当适用于税收本身。实际上,对税收的改革是经济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税收具有正的激励并受硬预算约束限制和引入竞争理念时,改革的结果将是生产性的。如果税收是非激励、软预算约束并呈全封闭状态时,则改革结果将是有问题的。二是成功的经济改革依赖于税收的政治性支持,而这又将取决于为大多数人口提供可见的实惠。三是税收设计应当使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而不是同步增长。经济增长与税收增长呈正相关,但不等于相关程度强。在这种情况下,要跳出就税收论税收的思路,转变税收增长越快越多越好的观念,实现税收的最优化而不是最大化。在解决现实税收与经济相关问题时,要冷静地分析纳税人负担与承受力问题,正确处理纳税人负担重和国家财政吃紧的矛盾,实事求是地把握理论与实践、长远与短期、依法治税与完成收入计划任务的关系。 三、优化税收,提高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市场效率 税收产生至今,经历了4次革命性变化:一是以征收货币税取代劳役和实物税;二是以法律和国际税收条约为标志的依法课征取代专制课征;三是税收的专业化分工、程序化管理;四是计算机进入税收征管领域,现代管理手段被广泛使用。这个依次以便利规范科学高效为标志的演进过程,体现了税收对效率的追求与改进。我国现阶段优化税收应以提高效率作为出发点及总目标,并对税收的效率改进有全面的认识和可行的办法。 (一)提高效率要体现在税收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 高新技术进步可以概括为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产品为龙头、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技术改造为重点,通过采用国内外先进和适用的科技成果,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质消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转型经济中,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与日俱增,远远超过其他生产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成为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动力,特别是知识经济的兴起,对于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更具有战略性意义。 1.税收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关系的实证分析。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方面资金的投入。世界各国为刺激企业技术进步,普遍运用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对研究与开发的投入。其税收政策主要有:(1)减免税。通过减免公司所得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税后所得,增强企业技术研究与开发投入的能力。(2)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这一方法最早由美国提出,现已为大多数国家采用。(3)加速折旧。如日本在20世纪50年代设立新技术机械设备特别折旧制度,规定在购置设备的第1年可提取50%的特别折旧费,并在所得税前扣除。(4)税收抵免。美国、日本从20世纪80年代起相继对企业当年用于研究与开发的投入超过上年投入的部分,不仅继续给予所得税前列支,还给予其投资额20%的所得税抵免。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仅公司研究与开发费用列支一项,联邦预算每年就少收20亿美元的公司所得税。上述税收激励政策,不仅给企业研究与开发带来资金,而且也激活了企业加大技术进步投入的积极性。 2.建立和完善税收促进高新技术进步的新机制。 (1)对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以及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转让科技成果取得的收入,改征增值税。为保证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可给予“先征后返”的照顾。对其技术性所得减征或免征所得税,调动其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2)完善增值税税制,有选择、分步骤地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对企业购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先进设备以及科技成果中所含的已征增值税,允许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加速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进程。 (3)企业研制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重点开发的高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附加值、高创汇、高关联度且对全省乃至全国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新产品,其缴纳的增值税,可给予定期“先征后返”的照顾。 (4)对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行业和产品,其技术改造措施贷款项目新增利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在归还其贷款本息期间,给予“先征后返”的照顾。 (5)对企业用于研究与开发的投入允许按实际支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对当年研究与开发费用超过上年实际支出的部分,给予其投资额20%的企业所得税抵免。 (6)对技术含量高且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行业和企业,可缩短其固定资产的折旧期限,实行快速折旧制度。 (7)对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无论其是否设立在国家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均给予定期减征企业所得税的照顾。 (8)对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进口的设备、技术,可进一步降低关税税率。 (二)提高效率要体现在税收促进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方面 1.税收要有利于保护、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 我国现行对资源课税的税收政策还远不能满足切实保护、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自然资源的要求,主要表现在:税制不规范,征收范围窄,调节软弱无力,激励措施过少等。针对上述问题,在实行其他行政、法律手段的同时,需要采取以下税收对策:(1)应合并现行各种资源课税的税种,设立统一的资源税,并扩大征收范围,把森林、草原、海洋、名贵中药材和淡水等需要实行保护性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纳入征税范围;(2)实行分项课征制,对土地资源等大幅度提高税负水平;(3)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对利用不可再生资源或相对稀缺可再生资源生产的消费品普遍征收消费税;(4)对利用替代资源和综合利用自然资源生产产品的企业制定全面、系统的“税收激励计划”,在一定时期内实施一揽子税收优惠(各种协调优惠)予以激励。 2.税收要有利于保护和治理环境。 从我国的现实国情考虑,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出路,一要靠技术创新,二要靠制度创新。通过技术创新,使企业在追求内部发展的同时解决一些外部不经济问题,或者将外部的不经济性降低到最小程度;通过制度创新,包括健全法律制度,制定科学的产业政策,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管理与监督力度等,使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成效达到或超过政府的预期目标。 税收是政府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现阶段可以采取两方面的对策:一是税收限制,二是税收引导。 所谓税收限制,就是借鉴国际经验,对环境污染企业和产品征税。具体设想是:(1)取消征收排污费的做法,开征排污税和环境保护税,主要以排放工业废气、废液和汽车尾气为征税对象,实行差别定额税率从量计征,税负以污染的治理费用为标准设定;(2)扩大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除对鞭炮、焰火等征税外,将“白色污染”制品等对环境有害的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实行税收限制。 所谓税收引导,就是利用税收优惠与鼓励措施引导投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具体设想是:(1)在流转税方面,对采用高新技术生产的环保产品或有利于环保的产品,分别情况给予免税、减税等优惠;(2)在企业所得税方面,除对以废气、废渣、废液和垃圾为原料生产的产品实现利润给予免税外,还可对投资于环境治理与保护项目的企业实行投资抵免和再投资退税政策等进行鼓励,即允许企业在所得税前的实现利润中抵扣一定比例的投资额,或对企业用税后利润投资于上述项目的,退还其全部或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以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重视、参与环境保护活动。 (三)提高效率要体现在税收促进第三产业全面发展方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产业结构明显改善。三次产业的gdp结构,由1978年的28.1∶48.2∶23.7变为1998年的18.0∶49.2∶32.8;三次产业的劳动结构由1978年的70.5∶17.3∶12.2变为1998年的49.8∶23.5∶26.7.但这一结构同世界其他人均收入相当的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综合来看,目前我国第三产业中,劳动生产率较低的批发零售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等传统产业仍居主导地位,但增长已放慢;劳动生产率较高的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以及社会服务业、邮电通信业、文化教育卫生等服务部门虽规模较小,但增长较快。这一发展趋势符合产业结构演进规律。与消费结构相联系,1997年我国城市居民的恩格尔系数比1992年的日本高28.5个百分点,农村高36.2个百分点;而住房、文教、医疗、交通和通信的支出却明显低于日本,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今后我国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预计“十五”期间,伴随我国工业、商品流通业比重的稳中有降,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及社会服务业比重将明显提高,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信息、咨询等服务部门比重也会有所提高①。 在这种情况下,发展第三产业,不应该只局限在鼓励发展那些一般性服务业,而要大力发展能够支持第一、第二产业能量释放,服务和支持高科技产品开发与生产的行业与部门。在发展方向上,应充分利用税收的产业配置优势和优惠政策,全面实现从传统的产业平面扩张与结构调整向产业纵向升级与深化高次产业代替低次产业的政策转变;实现从重点依据产业发展规模衡量产业发展质量的政策理念,向重点依据产业附加值高低衡量产业发展的政策理念转变;实现从保守的产业静态划分与静态管理政策操作模式向新的产业动态划分与动态管理政策操作模式转变。 在这个大前提下,发展第三产业首先要求调整投资结构,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投资力度,宏观产业政策及税收政策应当引导社会投资更多地进入第三产业部门。目前,我国服务业很不发达,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交通运输、邮电通信、金融保险、教育、科研、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公共服务、居民服务等的发展都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阶段的需要。这些产业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其高速增长至少能够对我国今后10~15年的经济快速增长提供重大的支撑作用。只要社会投资尤其是民间投资的重点转向了这些第三产业部门,第三产业的投资和发展相对规模就会趋于合理。其次,要通过产业体制改革促进第三产业协调发展。我国第三产业中的铁路和航空运输业、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教育、科研和技术服务业以及公用事业、卫生体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非国有经济的比重都很低,由于缺乏竞争,经营效率相对较差。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对外开放的扩大,迫切要求在对外开放的同时,实现对内开放。通过相应的改革措施和政策调整,减少以至消除非国有企业进入这些产业部门的体制障碍和限制,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和协调发展,促进国有企业生产率的提高和民族产业竞争力的增强。 经济转型论文:关于当代中国经济转型中的生态风险及其治理 [论文关键词]经济转型 生态风险 现代性 市场经济 风险治理 [论文摘要]当前,中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时期。在这一过程中,由于人们对科技无节制地运用、人类对主体性的过度张扬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的不完备性,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环境问题。环境的恶化使生态结构出现紊乱,生态功能不断减弱,引发了生态风险。为了有效地治理生态风险,我们必须大力开展全民生态启蒙教育,提高全民生态风险意识;建立科学的生态风险管理机制,有效地应对生态风险;树立人与自然平等和谐的生态伦理,使人与自然共存共荣;进行生态风险的全球治理。使全人类能共享生态发展成果。 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生产力的发展会使社会呈现出不同状态,社会转型是其重要表现之一。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当代中国,其发展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与风险,其中生态风险已成为当前制约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一个瓶颈。为了确保当代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态风险的治理显得尤为必要。 一、经济转型与生态风险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社会转型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是指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社会转型是一个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其表现在经济领域中就是经济转型,即一个国家的经济体制和发展模式由一种形态向另一种形态的转变。经济转型包括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两层含义。制度变迁一般是政治体制变革、社会制度改变导致的结果,而经济发展主要是指经济运作方式从一种模式向另一种模式的转变。 经济转型是当今世界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当代中国社会经济转型主要表现为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从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的转变。 人类社会源于自然,人类的发展更离不开一定的自然环境,其中作为自然环境重要组成部分的生态环境与人类发展的关系更为密切。所谓生态环境,是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主要或完全由自然因素形成,并间接地、潜在地、长远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当代中国,其经济发展离不开一定的生态环境,而生态环境的好坏也与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 一方面,经济发展是在一定的生态环境中进行的。当代中国的经济转型离不开生态发展的大背景,良好的生态环境可以为经济体制顺利地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从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的转变提供有利的条件。而不良的生态环境却在不同程度上阻碍着社会经济转型的实现,最终会导致人类生存环境的总体恶化。另一方面,生态环境也离不开一定社会的经济发展。人类与自然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当社会经济发展中体制转变比较顺利、经济增长方式相对比较科学时,就会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正常发展。相反,如果经济转型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就会极大地破坏生态环境,产生巨大的生态风险。 二、中国经济转型面临巨大的生态风险 中国的经济改革起始于1978年,并于1992年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正式明确地提出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三十多年来,我国的产业结构不断趋于合理,经济增长方式正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国民经济得到快速增长,综合国力显著提高。可以说,我国的经济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另外,我们也要看到,经济发展过程中同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正在制约着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特别是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产生巨大的影响,引起严重的生态风险。 (一)何谓生态风险 风险(risk)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必然出现的一种现象,是社会可能面临的危机状态和灾难性危险。风险本身并不是“危险”(danger)和“灾难”(disaster),而是一种危险和灾难的可能性。风险可以区分为“外部风险”(external risk)和“被制造出来的风险”(manufactured risk)两种类型。“外部风险就是来自外部的因为传统或者自然的不变性和同定性所带来的风险”;“被制造出来的风险指的是由我们不断发展的知识对这个世界的影响所产生的风险,是指我们在没有多少历史经验的情况下所产生的风险。”在全球化时代,人们面临的风险主要是“被制造出来的风险”或称“人造风险”。 作为一种常见的风险,“生态风险(ecological risk)就是生态系统及其成分所承受的风险。它指在一定区域内,具有不确定性的事故或灾害对生态系统及其成分可能产生的不利作用,包括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损害,从而危及生态系统的安全和健康。由于它的潜伏期长,出现过程缓慢,不像金融风险那样明显突发,所以很容易被忽略和轻视。然而,生态风险一旦从潜能转变为现实压力,却极难防范和缓解。”一般来说,生态风险不是自然风险,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生态风险属于吉登斯所说的“人造风险”,“人类某些技术官僚的‘愚昧、狂妄、盲目的乐观’以及民众的从众心理和迷信是生态风险的源头。” (二)经济转型中的生态风险的表现 我国的经济转型是在全球化大背景下进行的,全球化一方面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另一方面也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国内外形势的复杂性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本身的艰巨性必然使这种转型面临巨大的困难和风险。其中,伴随经济发展过程所带来的生态不安全性会引发严重的生态风险。 生态风险的产生是与经济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的恶化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是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主要或完全由自然因素形成,并间接地、潜在地、长远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生态环境的破坏,最终会导致人类生活环境的恶化。一般来说,生态环境问题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另一类是由于城市化和工农业高度发展而引起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污染、噪声污染、农药污染等环境污染。由于我国的经济转型是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现代化,并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迈进的背景下进行的,因此,中国既面临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一系列问题,同时也要正确面对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转向中新产生的问题。因此,我国当前经济转型过程中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更多、困难更大。其表现在生态领域中就是我国的经济转型不但面临传统意义上的生态风险,同时还要面对新的、更大的风险。 生态风险的产生是由于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生态系统失去平衡造成的,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程度越高,风险后果就越严重。当代中国经济转型期的生态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生态环境的恶化使生态系统运转不良,引起系统性风险。当前,由于森林资源和湿地面积的减少,会增加灾害性气候的风险,同时也会给生存繁衍于其中的动植物增加生存的风险;水污染和水体系统遭到破坏,会增加依赖水体生存发展的其它生物减少和灭绝的风险;草原面积减少,草场退化,会增加土地半荒漠、荒漠化和载畜量减少的风险;沙地植被减少、系统遭破坏,会增加沙漠化面积扩大和沙尘暴侵袭风险;农田作物生长环境遭破坏,会增加农产品质量、产量降低的风险;有毒有害固体、气体物质排放会增加人与其它生物的安全风险;水土流失地区生态环境恶化,会加剧土地沙漠化、土地贫瘠、泥沙淤积库坝、河流、湖泊导致洪灾的风险。总之,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生态发展就会失衡,生态环境随之恶化,正常的生态结构被打破,整个生态系统循环不畅,引发系统性生态风险。 第二,生态环境的恶化使生态系统功能减弱,产生功能性风险。一方面,生态环境恶化会阻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当今中国的发展面临人口、资源和环境三大难题。特别是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生态环境恶化的程度很严重,近年来,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发生洪涝灾害的次数在不断增加,经济损失惨重;北方地区沙尘暴肆虐,旱灾不断发生。这一切严重阻碍了中国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巨大的压力,形成潜在的风险。另一方面,生态环境恶化给社会的稳定产生潜在的风险。人类对资源无节制的开发,自然界可被利用的资源,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会变得越来越少,最终会导致资源的枯竭。这种状况不但影响国家的稳定,也给世界的和平发展形成巨大的挑战。 (三)中国经济转型中生态风险的成因分析 1.现代性与生态风险。现代性始于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经过19世纪到20世纪初的发展完善,到20世纪中后期成为具有世界历史影响的行为制度和模式。现代性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但是,其风险性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人类对科技理性的过度重视导致生态风险的产生。现代性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造成了理性自身的冲突和分裂,理性被分裂为工具理性(科技理性)和价值理性。由于人类对科技理性的过分张扬,科学技术发展也给人类带来严重的风险,使我们今天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成为一个“可怕而危险的世界”,而这个“危险的世界”正是在人类不断地追求科技进步的过程中形成的。另一方面,人类对主体性的过分张扬致使生态风险出现。在人类发展历史上,人类对现代性的追求过程也是人的主体性的全面张扬过程。主体性的张扬使人类摆脱了神的束缚,凸显了人在整个宇宙中的主体地位。但过度地张扬人的主体性有时会走向其反面,人类一切从自身利益出发,大肆掠夺自然资源、破坏自然环境,造成水土大量流失、土壤不断沙化、环境严重污染、气候逐渐恶化、生态正在失调等一系列生态问题,对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产生潜在的风险。 2.市场经济与生态风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还不完善,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市场作为主要的调节手段,具有灵活性、竞争性等优势,但由于其还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特点,使不同市场主体在经济发展中,为了自身利益,一方面,盲目开垦荒地、滥伐森林、过度放牧、掠夺性捕捞、乱采滥挖、不适当地兴修水利工程或不合理灌溉,引起水土流失、草场退化、土壤沙漠化、盐碱化、沼泽化,导致森林面积急剧地减少、矿藏资源遭到破坏、野生动植物和水生生物资源日益枯竭、旱涝灾害,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另一方面,在进行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产生“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污染、噪声污染、农药污染等严重的环境污染。这不但危及到自然界其他生物的生存,同时也对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带来巨大的生态风险。 三、中国经济转型中的生态风险治理 当前,生态风险事件的频发已使风险成为一种社会常态,它已成为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必须面对的严峻问题,而且也是制约我国经济现代化的重要因素。为了使中国的经济能够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当前必须要加强对生态风险的治理。 (一)大力开展全民生态启蒙教育 康德认为,启蒙就是从蒙昧无知的状态解放出来,运用自己的理性去分析和判断。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科技给人类带来的问题也日益增多。为此,我们必须建构新的启蒙——生态启蒙。首先,要让人们认识到人类已经进入后果严重的世界风险社会,生态风险已经成为人类必须共同面对的全球性问题;其次,要看到科学技术的双面性,特别是要看到滥用科学技术所引起的负面效应;再次,要强化生态文明意识,正确认识和处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 (二)建立科学的生态风险管理机制 首先,建立生态风险预警系统。通过设定一系列风险预警指数,并根据对这些指数的计算,及时向社会发出预警信号,使人们对生态风险有充分的准备,有效地防范风险。其次,建立生态风险分析系统。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以定量和定性分析为主要手段,通过对生态风险分析系统得来的相关指数进行综合分析,为生态风险控制系统提供科学的依据。再次,建立生态风险控制系统。由国家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法律、制度等手段合理分配政府、市场、民间机构、家庭及个人的生态风险管理责任,对生态风险加以控制,以期防范和化解生态风险。最后,建立生态风险补偿系统。要构建政府-社会保障机制、市场-商业保障机制、社会-家庭、社区、民间救助机制三位一体的、系统的、动态调整和迅速反馈的生态风险补偿机制,有效地处理生态风险,及时补偿风险损失,进一步推动社会发展。 (三)树立人与自然平等和谐的生态伦理观 “生态主义者”认为,“所有的生命形式都具有价值”,在内在价值上是平等的。自然界中非人类存在物与人一样,在生态系统中都有发挥其正常功能的权利,都有“生存和繁荣的平等权利”。要充分认识到自然界非人类存在物在整个生态系中的重要价值,人类与自然物之间具有密切的生态关联性。为此,我们要努力将这种平等原则转化为具体行动,善待自然,珍爱生态。同时,还要认识到,随着生态风险的不断扩张,生态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问题。能否处理好这一问题,既关系到当代人的利益,也会影响下代人的发展。为此,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当代人之间、代际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利益关系,在平等的基础上实现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使人与自然共存共荣,共同发展。 (四)进行生态风险的全球治理 全球化使交往关系走向全球,同时也把风险引向世界,使人类进入后果严重的世界风险社会。在风险社会下,生态风险——特别是环境风险、核技术风险、化学污染风险等对社会成员的影响将是“平均化分布”的。正如贝克所言:“贫困是等级制的,化学烟雾是民主的。”生态风险已经成为人类必须共同面对的全球性问题。要有效地预防和治理全球性生态风险,靠单个的国家和地区是很难做到的。为此,在生态风险治理中,我们必须强化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治理方式,共享风险治理成果,走全球风险治理之路。唯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生态风险,使经济社会得到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经济转型论文:关于利用 后世博效应 推动长三角地域经济转型升级的思考 摘要:上海世博会的举办不仅提升了上海市的经济发展和国际地位,而且强化了上海与周边地区的经济协作,并通过集聚和辐射效应带动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嘉善作为长三角地区接轨上海的第一站,“后世博效应”将给嘉善发展带来难得的契机,要最大限度地利用上海世博会带来的宝贵机遇,分享世博会结出的丰硕成果。 关键词:“后世博效应”;地域经济;嘉善县 全球化和区域化是当今国际社会并行发展着的两大趋势,区域化是全球化的基础和支撑,全球化则是区域化的最终结果。上海世博会的举办不仅促进了上海的经济发展,提升了上海的国际地位,而且还强化了上海与周边地区的经济协作,并通过集聚和辐射效应带动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 一、世博会与举办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曾举办过世博会的世界各国实践证明,在强有力的大规模投资引擎拉动下,世博会能有效拉动举办国特别是举办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助推地区经济转型与结构调整。 1.世博会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系。发达的服务业历来是经济发展的强劲引擎,而世博会的举办会带动举办城市服务业的突破性发展。如1992年西班牙塞维利亚世博会的举办,使西班牙产业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服务业比重从1990年的57%上升到1992年的63%,年平均增长率为10.1%;德国汉诺威举办2000年世博会期间,第三产业增长率同比上升了3.2%,超出全德第三产业同期增长率2.9个百分点。 2.世博会与金融危机的关系。历史上,1929年世界经历全球性的经济大衰退,1933年美国芝加哥世博会举办时,全球经济仍未走出低谷。但芝加哥世博会持续举办一年之久,吸引了近2300万人次参与,直接和间接提供了10万左右的就业机会,给经济复苏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3.世博会与城市发展的关系。世博会对于举办城市的基础建设和规划设计、带动城市群整体的发展与壮大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世界上包括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城市群、北美五大湖城市群、欧洲西北部(巴黎)城市群、英国以伦敦为核心的城市群、日本太平洋沿岸城市群和中国长三角城市群等六大城市群,基本上都有城市在不同时候举办过世博会。 上海市信息中心2009年用投入产出的模型作了测算,作出了投入产出分析。指出从2004—2010年世博会筹办举办期间,世博会对上海gdp的贡献超过3 000亿,每年拉动gdp增长约2个百分点。同时,对整个长三角地区投资的拉动约为30%;在举办之年,世博会对上海gdp 增长的拉动达5%,对长三角地区投资的拉动超过50%。由此可见,上海世博会将加快长三角经济一体化进程,促进长三角都市圈的形成和共同发展。 二、嘉善县融入“后世博效应”的机遇和挑战 嘉善作为接轨上海的第一站,“后世博效应”将给嘉善发展带来难得的契机。据统计,在世博会举办期间,嘉善“世博”效应拉动明显,接待国内外游客631.97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7.53亿元,分别增长20.1%和27.8%。 1.嘉善县的传统优势。世博会结束后,“后世博效应”将持续增强上海对周边地区的辐射与带动作用。相对于长三角其他地区,嘉善主要有三方面的优势。一是区位优势。地处浙江东北部的嘉善,作为浙江省唯一同时接壤上海市和江苏省的县,是江浙沪三大经济圈的交汇点。二是交通优势。通过不断加强交通平台建设,嘉善先后建成和开工建设了沪杭高速嘉善段、申嘉湖高速、亭枫高速和丁蒸公路等一批交通项目,提升了嘉善在长三角的交通优势。三是体制优势。以浙江省接轨上海、开放发展的前沿阵地和桥头堡为目标,经过多年的实践,嘉善县逐步探索出了产品市场接轨、承接产业转移、互利协作接轨、沿边开发接轨等四种有效的接轨模式,形成了市场与政府双向推动的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接轨上海新格局。 2.嘉善县自我承载能力还比较滞后。除了受大环境下经济形势的制约外,土地资源的短缺、高端人才缺乏、整体实力的差距等共同构成了阻碍嘉善经济新一轮快速发展的瓶颈。2009年嘉善人均gdp已接近9 000美元。但是,在经济总量持续扩张、综合实力不断提升的同时,长期以来,主要依赖外延扩大、资源消耗、拼成本拼价格的经济发展模式,使本地很多企业处在产业链、价值链的低端。在发展空间狭小、资源要素供给趋紧、生产经营成本持续攀升的情况下,企业发展屡屡“撞上天花板”,特别是在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面前,县域经济增长速度放缓,部分企业运行出现困难,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素质性矛盾在危机面前开始暴露。 3.嘉善县难得的发展机遇。应该说,嘉善目前位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最佳时间节点。一方面,政策支持力度加大,2009年嘉善被评为第三届“长三角最具投资价值县市”。2010年5月24日“建立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被纳入《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嘉善由此成为长三角地区唯一被纳入区域发展规划的县。从这个意义上说,嘉善建设“科学发展示范点”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另一方面,平台建设不断优化。2009年嘉善行政区划调整后,构筑起“三个三”的区域发展新格局,呈现出功能区更加合理、产业布局更加科学、发展重点更加突出、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的发展新局面。同时鼓励各镇(街道)加大工业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为承载上海的项目外移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4.嘉善县在新时期面临的重大挑战。《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赋予的不仅是更为广阔的思路与空间,也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我们在发展上、在接轨上海上有着不小的差距。以人均gdp而言,《规划》提出,至2015年要达到10万元(核心区),这意味着今后数年,嘉善县要保持年均8.89%的增长率。而对比我们地理位置相似的昆山市,2009年人均gdp已达13.54万元,成为接轨上海的一个成功典范。 三、嘉善以“后世博效应”推动转型升级的若干建议 国际上,西方发达国家在人均gdp超过3 000美元后,开始进行经济结构调整,而亚洲国家在人均gdp达到5 000美元后,也开始进行相似的经济转型升级过程。2009年嘉善人均gdp已近9 000美元,表明嘉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势在必然,“后世博效应”将使转型升级之路全面铺开,要把嘉善打造成为“世博产业转移承载地”。 1.要树立接轨上海的三种理念。即“理念深化、外延泛化、工作实化”。“理念深化”要深化对“后世博效应”的认识,接轨上海的目的是借助外力全面提升嘉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进一步提升接轨水平,必须摒弃“为接轨而接轨”的狭隘的接轨理念,进一步拓宽接轨思路,正确理解手段和目的的关系。“外延泛化”是指接轨“后世博”工作要在地域上、内容上进一步拓展。地域上要把上海作为接轨重点,但不能局限于上海,要跳出上海来接轨上海,把眼光放到整个长三角甚至更广的地区;接轨内容上不能局限于产业、要素等接轨。“工作实化”是指抓手要具体,工作要实在。要细化、实化接轨上海工作的每一项目标任务,精心设计工作载体,将任务措施转化为可操作性强的各类接轨活动。 2.要抓好加快创新立县的机遇。当今世界的竞争正从资本竞争进入创新竞争阶段,在本次世博会上,“创新”也是对各场馆内容的最好注释。对嘉善而言,创新立县是值得倡导的新城市发展观,要以创新为着眼点,对城市综合实力、竞争力和发展潜力作全新的评价与梳理,形成一个从硬件到软件,从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到体制机制创新的全面解决方案。要在借鉴沿海发达地区强县技术创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嘉善本土创新的鼓励和支持政策。一是要加快人才培养和提高,大力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努力培养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二是促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关键在企业,着力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企业要增强创新主体意识,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强化创新激励机制,培育企业创新文化,整合利用外部技术资源。三是通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降低对资源的过多消耗,促进资源的节约。积极鼓励全民创业,优化创业环境,强化创业保障,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加强资金土地等要素供给,推动创业工作的全面展开。 3.要抓好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随着世博后上海传统产业的调整,嘉善也将得到更多的承载产业转移的机会。主要是把握三个方面。一是有选择性地接受产业转移。上海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是以一部分产业的向外转移为前提,大量传统或成熟产业已经在或即将在未来十几年间具有向外迁移的动力。世博园区建设中就有1 700多家冶金、钢铁、化工、造纸等工厂和一批散杂货码头迁出。对此,嘉善应该选择适合自身的部分产业进行对接。二是有针对性地发展配套产业。世博会加快了上海先进制造业步伐,微电子、汽车、精品钢材等产业加快发展,世博园区建设需求的新兴产业迅速形成。嘉善的光伏产业、装备制造等新四大支柱产业与之配套协作的空间很大。三是有积极性地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作为享有“上海后花园”之称的嘉善,在旅游休闲、会展、金融、信息等方面要加快培育力度,同时要利用世博契机加快创意的、设计这类第三产业的发展。 4.要抓好长三角一体化的机遇。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长三角区域的合作与发展已经形成了较好的基础,世博会的举办在加速长三角经济发展的同时,对促进长三角一体化进程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嘉善要主动做好链接和接轨,转变传统的观念,通过空间整合形成更加紧密的经济、技术和文化的联系。主要是做到“求同存异”。一是求同。可以通过与上海、江苏等地构建跨区域“共建园区”,形成产业梯度转移的最优化模式。跨省异地联办开发园区,不仅实现经济的外部拓展延伸,也使嘉善更好地融入长三角中。在长三角一体化大潮推动下,以园区为纽带的合作,成为进一步突破制度壁垒,带动转型升级的强力引擎。二是存异。可以借助世博会期间形成的长三角城市之间良好沟通渠道和机制。 经济转型论文:经济转型时期的税收管理 [摘要]税制选择不能脱离现实的税收管理水平和手段,实现税收管理的有效性,对于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来说,非常重要。在选择税制结构‘时,设计的税制必须与当前的管理条件相适应,才能够确实贯彻执行,否则,税制的执行难于成功。转型经济国家普遍实行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这似乎是由于征管水平的制约及保证税收收人的需要,毋如说是税制的“塑造”结果。一般而言,直接税需要相对较高的税收管理水平,间接税对税收管理水平要求较低。由于间接税制在转型经济国家的普遍采用,在机构、部门的设计上,重征管、轻稽查,这是税制的直接影响结果;另一个方面是由于重征管、轻稽查,反过来又制约着征管水平的提高,主要表现在征管的社会系统管理上面,注重征管的征收效率,忽略征管的管理效率。 一、税收管理与税制的关系 税制选择不能脱离现实的税收管理水平和手段,实现税收管理的有效性,对于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来说,非常重要。在选择税制结构‘时,设计的税制必须与当前的管理条件相适应,才能够确实贯彻执行,否则,税制的执行难于成功。 (一)税收管理对税制选择的作用。 对于转型经济国家来说,税收管理能力成为“束缚税制改革的主要因素,有半数以上的潜在所得税难于征收入库,其他税种也同样存在问题。 多数的转型经济国家,税制设计的目标与实际运行结果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不但税收收入流失,还降低了税制的弹性。特别是在通货膨胀的条件下,为了达到增加收入的目的,只有不断地任意提高税率和开征新税。这种税制拼凑的特点,起因于对法定的各个税种缺乏管理能力,导致不停地制定新的税收变革,以满足政府收入的需要。可以说,税收管理是税制结构选择必须考察的重要因素。在转型经济国家,纳税人与税务官员的诚实都是靠不住的。各级政府对税务官员很少有控制办法,有关税收工作运行的信息很少,更难于收集。冒险行为普遍发生,侦破逃税与腐化的措施效果不稳定。各种税率表、对税法的解释、违法处罚的规定以及申请复议的程序等,经常随着时间而变化。更加极端的是而对此许多转型经济国家并未注意到这个问题,使税制改革的方案在实际中执行非常困难。 在这里对税务管理不感兴趣的主要理由有,政府在税收管理方面有所突破难度远远大于税制改革,在所有转型经济国家中,在税制改革方面可以说是不遗余力,但在税收管理方面进行的努力就显得较少。 在极大部分选择流转税制为主体的国家,除了受制于该国经济的发展水平,即企业效益差,所得税少且不稳定以外,更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税收管理水平的制约,对所得税等直接税的管理水平和税务机关的监管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相对而言,流转税等间接税的管理就简单一些。 (二)税制结构对税收管理的模式、机构设置的影响。 税收管理必须为顺利达到税制的目标服务,因此,税制结构对税收管理的模式、目标具有质的规定性。 对各国的考察,可以发现,转型经济国家普遍实行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这似乎是由于征管水平的制约及保证税收收人的需要,毋如说是税制的“塑造”结果。一般而言,直接税需要相对较高的税收管理水平,间接税对税收管理水平要求较低。由于间接税制在转型经济国家的普遍采用,在机构、部门的设计上,重征管、轻稽查,这是税制的直接影响结果;另一个方面是由于重征管、轻稽查,反过来又制约着征管水平的提高,主要表现在征管的社会系统管理上面,注重征管的征收效率,忽略征管的管理效率。这是由于间接税制在管理方面的要求较低的缘故。因此,税制对管理水平的高低有着直接的需求。当然,为了适应某些“先进的税制”,征管水平也是可以逐步提高的,也就是管理能力的欠缺并不是不可改变的,如加纳(1986至1987)、印度尼西亚(1984至1985)、泰国(1983至1984)和中国(1993至1994)的税制改革伴随着大规模的征管改革,新的税收征管有力地保证了税制改革方案的成功实施。 二、经济转型时期税收管理改革的目标 税收征管改革是税制改革的实现形式。世界各国在税制改革的同时,十分注重税收征管体制的变革。综观世界各国征管改革的历程,税收管理改革的目标有:由管理无序走向法治;由重征收走向重稽查、重管理;由人工操作到电脑化。计算机化;办税的方式不断社会化、公开化。 (一)征管改革的实质是以法治税。 现代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本质是以法治税。这是与经济运行机制的变革息息相关的。市场经济已被证明是当今世界最具效率的经济运行方式,因为它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其特点是经济关系的市场化、企业行为自主化、宏观调控的间接化、经济管理的法制化。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一种法制经济,它要求以法律和法规来规范市场经济的各项活动。世界各国都朝着建立一个“以法治税”为核心的科学而严密的现代税收征管制度进行改革。征管改革的法律关系,从税务登记开始,明确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法律行为,建立纳税申报制度,推行税务制度,建立严密的税务稽查组织和制度。许多国家还赋予税务机关司法权,如美国联邦和州税局对欠税都有扣押财产、减扣薪金、冻结账户等权力。大多数国家都设立有专门的税务法院为依法治税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 (二)征管改革的目标是“申报、管理、稽查”三者有机结合的征管模式。 适应依法治税的需要,各国普遍实行纳税人主动申报制度,广泛推行税务,使税务机关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稽查,强调税务机关的执法权,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刚性的职?上来。纳税人主动申报制度是依法治税的基础;税务等社会服务是保证纳税人主动申报的外部条件;管理是税务机关做好税收服务的主要环节,在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中建立较好的沟通渠道;稽查是税收征管的重点,是依法治税的体现,它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的一种制约。总之,现代税收征管制度是以上三者的统一体,三者互为制约,缺一不可。 (三)征管手段的计算机网络化是现代税收管理的支撑基础。 即税收征管过程中全面运用计算机进行税务管理,以电子计算机技术代替手工劳动,降低税收征收成本,提高税务工作效率,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和地区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都广泛采用了电子计算机。正是由于税收征管的全面电脑化,使发达国家税收征管效率非常之高。美国、意大利各大税务服务中心每年处理几千万份的纳税申报单,高峰期每天处理近20万份,这一切都是通过计算机“管道化”流水式运作实现的。同时,由于电子计算机这种高度先进的征收手段,才使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制度得以顺利推行。它一方面缩短了纳税人的申报时间,使得复杂的申报、检查、稽查等可以迅速完成;另一方面是便于管理,通过电脑联网可以随时了解纳税人和各项纳税资料,判断申报的真实程度,一旦发现问题便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四)办税方式的公开化。 随着税务管理的全面电脑化,税收征管系统也日益向公开化、社会化发展。这要求办税方式通过设置多功能的办税大厅(或中心)来完成。西方国家普遍把税务登记、税款征收、评税、催报催缴、稽查对象的选择和纳税资料的收集等集中在办税大厅办理,大厅内由大型计算机处理,来自各方面信息汇集通过计算、比较、审核等公开化处理,既公正、公开、公平,又方便纳税人,还可监控纳税人的经营活动和规范税务机构的行政行为,确保以法治税顺利实施。 (五)征管范围级次划分明晰化。 分税制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种财政体制。其特点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体系,分散立法,分级管理,按税收自身的特点来划分各级政府税源,以事权、财权相结合的原则确定税收收入分配份额,同时各级政府各自独立行使征税权,体现出税收管理级次划分明晰、简明。现行国际上的分税制,其特点是只设立中央与地方的固定税,并不设立共享税,中央与地方在税收征管完全分开,各征各税;二类是适度的分税制,其特点:既设中央与地方的固定税,也设共享税,税收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一级,但地方也具有一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实行核定税款,征收两条线管理,各负其责,互相制约。 (六)违章处理的严厉性。 随着征管改革的纵深化发展,税务部门主要集中力量进行稽查管理。查税范围不断扩大,查税人员也不断增加,同时对违反税法的处罚措施也日趋严厉。美国联邦及各州、县税局每年对所有纳税人进行抽查,尽管这种抽查率只占所有纳税人数的1%,然而一旦被查出,哪怕偷骗税数量很少,也会被罚得倾家荡产。加拿大一经查出偷税行为,对其惩罚是相当严厉的,除了重罚,少则10万至20万美元,最多可达1200万美元,还要判刑,还要将偷税等行为公布于众,使偷税者声名狼藉。 三、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税收管理效率损失的根源 (一)国、地两个税务局的征管协调在制度上存在缺陷。 国、地两个税务机构的设计,只是遵循税收管理的一般规律,没有按照两个机构税源的特点进行科学设计,税收征管机构按照对等设置,同样的部门结构,国家税务局设置一套,地方税务局也设置一套,无形中加大了征管成本,纳税人的奉行成本也成倍提高,由此造成的重复管理。征收、检查都加大了征税成本及纳税成本。从现行税种的情况来看,地方税收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管理方面主要的难点在于纳税人的控管;而国家税务局的增值税管理的难点在于稽核,因此,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计应该体现在加强征管方面,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计应该加强检查、稽核职能。 (二)统一的征管模式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全国各地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具体情况千差万别,税源集散程度不一,各税种的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等也不尽相同。这些客观条件决定了税收征管模式不能一刀切,应当根据各基层征管单位的人力、财力和税收管辖区内的税源分布、纳税人的不同情况、地理交通等条件,本着既有利于征收管理,又利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原则,因地、因税、因纳税人制宜,调整征管模式。 (三)强调税务职能部门的内部控制,忽略纳税人执行费用的提高。 追求各职能部门相互制约,在制度上消除不正之风和不廉洁行为的同时,机械地分割了征。管、查三个职能部门,增加了部门间的层次重叠。职责交叉,有利的工作争着做,困难工作互相推诿,造成低效高耗。 (四)着重税务信息收集、分析和整理等基础性工作,忽视计算机处理、传递效率和人机配合工作。 电子计算机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把广大税务干部从繁杂的手工操作中解放出来,大大提高征管工作的效率。人机的关系是管理主体与管理手段的关系。现代化管理手段的应用,客观上对税务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从税收管理的现状来看,先进的管理手段与素质相对落后的管理人员的矛盾非常突出。人员素质问题成为制约税收管理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因素,不能充分发挥先进的计算机管理功能,制约着税收制度效率的提高。 (五)税务人员及纳税人素质过低,直接提高了税收征管成本。 在全国 100万税务人员中,仅有 18%至25%受过高等教育。由于人员素质低,影响了税收管理的效率,如先进的计算机及现代化的手段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纳税人素质不高也提高了税收征管成本,对于纳税意识差、办税水平低。财务管理混乱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需要花费较多的人力、物力去辅导、培训、管理、检查,增加了税务机关的征管难度,加大了税收成本。 四、改善税收制度效率的现实选择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税制建设、税收征管、管理手段、队伍建设、税法宣传、纳税申报等各个环节贯彻效率原则,需要社会各方面长期不懈的努力,特别是需要决策者、征税人、纳税人从效率的角度,努力提高效率的责任意识。 (一)建立简便的税收制度。 我们反复全面强调,对于转型经济国家,尤其像中国这样的转型经济国家,管理手段、人员素质及纳税人的纳税遵从意识等,决定我们在建立税收制度时应该采用简便、容易执行的税制;在经济转型阶段,税制的公平与效率选择方面同样应该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做到有限的税收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完善税务行政效率的评价指标体系。 行政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综合性的社会运动,因而在多数情况下无法用简单的数量关系来衡量。税收领域长期以来偏重于对业务指标的考核,如税收任务的完成情况、税收增长率、税收的查补漏情况、减免税情况,等等。这尽管从一个方面反映了税务管理部门的绩效,但却缺乏定量衡量税收制度效率的考核指标。因此,考察税务部门的工作业绩、评价其制度效率不仅要考察其税收收入的完成情况,也要考察征管过程中所付出的成本。需要从制度效率来评判税务行政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利用更加先进、有效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法,努力实现税务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的合理配置和布局。 (三)建立成本核算制度。 我国建国50年来,税务部门基本没有对税收进行成本核算,全国总成本、分税种成本都没有一个准确的数据可供考核,即便是当前公布出来的少数区域性成本,其统计口径差别也很大,缺乏可比性,准确程度更值得怀疑。因此,建立规范、系统、科学的税收成本核算制度,包括税务成本开支范围、成本核算方法、成本管理责任、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成本监督、降低成本核算方法和违章处理等内容。 (四)科学组织税务内部职能部门和布局,是提高我国税收制度效率的有效途径。 税务机构设置及征管组织的分布,按照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实现税收管理职能的需要,遵循“科学、精简、效能、服务”的原则。首先,打破按行政区域设置基层征管机构,以经济区域和收人规模为依据,调整征管机构布局。其次,征管机构内部设置要少而精,要符合“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要求,形成至套科学严密的业务流程,办税服务厅对外要呈“一条龙”服务,内部职能部门不必过分强调线条对口。最后,要借助社会力量强化征管、减少税务机构设置。对一些边远地区的零散税源以及集贸市场税收,可实行委托代征办法,利用银行、邮局、政府部门等协税护税组织实现税源监控。 (五)科学界定稽查与征收职责范围。 从实际中反映的稽查与征收工作的矛盾,主要体现在对企业的检查权上,从整个税收工作的流程方面,征收与稽查工作仅仅是整个征管工作的不同环节,不存在相互替代的问题,片面地强调一个方面重要性均无助于协调好两者的关系。稽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决不是稽查工作比征收工作重要,因为征管工作运行到最后一个环节是稽查,它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最后至个关口,也是重要的保障手段。因此,提高税收的稽查效率与提高税收的征管效率一样重要,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提高税收制度效率的重要方面。 (六)提高税务征收管理人员素质,优化人员构成。 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是提高行政效率的关键。在税收领域,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水平的逐步提高,税收专管员逐渐从管户向管事方向转变,从而对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征管改革,积极实现“精兵简政”,一是把好“进人关”,建立一套严格规范的人员录用制度,真正把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吸收到队伍里来;二是建立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机关人员考核“企业化”,使人人有目标,事事有考核,三是采取多种形式搞好人员培训,提高税收人员,尤其是征管人员综合素质;四是在人员结构上向“集中征收,重点稽查”靠拢,充实一线征管人员,少设干部,多设干事。 (七)完善税务行政运行机制,提高征管效率。 税务行政运行机制具体表现为征管机制,实践证明,建立一套高效、合理的征管机制,不仅是增加税收收人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税收制度效率的捷径。 1.改进现行的征管工作流程。目前,一系列的征管办法包括申报、稽核、发票管理办法都过于繁杂,不但企业难以操作,也使税务机关陷于大量的表格审核和事务性工作之中。因此,有必要重新制订一套更为科学简便的管理办法,使纳税人易于理解和操作,也使税务机关的征管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并能相应地集中力量重点进行税务稽查,真正提高税务稽查的效能和震慑作用。 2.改善计算机应用的“软环境”。计算机的应用不能停留在打印报表、统计数字、储存信息等工作上面,应着眼提高网络化管理水平,特别是数据共享、服务稽查方面,从而充分发挥计算机的管理效能。计算机的硬件的配置到软件的开发应用,避免重复投资。 3.自核自缴,自行申报纳税制度与强大的税收稽查相适应。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是现代税收制度的主要特征之一,它改变了过去税务人员上门收税的被动局面。但由于申报方式的多样化,对税务部门的稽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改进稽查方法和手段,严管、重罚才能保证自核自缴、自行申报纳税制度的正常运作。 4.税务服务社会化。发展税务符合税收征管工作社会化、专业化的要求,它并不是把税务机关应该负担的征收成本转嫁出去,而是通过纳税分工的专业化,用集约化的高效服务,节约企业的纳税成本。把税务局从繁琐的税收服务事务中解脱出来,从而提高税收的制度效率。 经济转型论文:南通民营经济转型升级金融支持研究 摘 要:当前南通民营经济运行的问题和矛盾很多,融资难是当前南通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瓶颈,严重影响了企业转型升级。在调研南通民营经济的现状后,归纳出了南通民营经济的升级路径,在总结金融支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不足的基础上,提出了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对策,以便南通民营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关键词:民营经济;转型升级;金融支持 产业转型升级是指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不断淘汰落后产业,扶持引导新兴产业,加强传统产业的高技术改造,提高产业结构效能和效益的过程。产业转型升级是经济发展永恒的主题,而快速高效的金融资本流动机制是产业升级得以实现的前提。金融在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是经济学中最古老也是最重要的问题。 1 南通民营经济的现状 在南通全民经济腾飞进程中,民营经济扮演了非同一般的角色。根据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数据统计,到2010年底,南通市个体工商户达37.43万户、私营企业达14.14万家、私营企业注册资本3642.8亿元,三项指标均位居全省第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板块经济彰显活力,为南通民营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构建了坚实的平台。2009年,全市34个重点产业板块汇聚各类企业6752家,从业人数49万人,实现销售收入4025.62亿元,约占全市工业总销售收入的68.37%。其中南通家纺产业实现销售收入694.49亿元,占全市规模工业比重11.5%,占据全国家纺市场的三分之一以上,在全国家纺品牌前10强中占有3席,南通家纺指数成为行业“风向标”。 实际上当前南通民营经济运行的问题和矛盾也很多,特别是要素配置优化度亟待加强。融资难是当前南通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瓶颈。大量研究发现,金融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对于产业结构调整而言,无论是改善产业间的比例,还是提高产业结构的质量,都离不开金融资本的注入。金融是保证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转换的直接动力。 2 南通民营经济的转型升级路径 纵观目前南通经济形势,如何更好地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实现南通经济可持续发展是迫在眉睫的。全球价值链理论研究者迈克尔•波特概括了产业升级的四种转型升级路径:工艺流程升级(process upgrading),产品升级(product upgrading),功能升级(functional upgrading)和链条升级(inter-sectoral upgrading)。借鉴价值链观点,同时结合南通民营经济的特性,本人提出构建民营经济升级路径来推进民营经济升级。即:民营工艺流程升级、民营产品升级、民营产业功能升级和民营链条升级。(见表1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升级路径及特点) 如果我们把南通民营经济看作是全球价值链下产业区域分布与南通特有资源相结合的产物,那么其升级必然也遵循产业转型升级的一般规律与路径。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是个不断演进的动态过程,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要求和任务。微笑曲线两端朝上,在产业链中,附加值更多体现在两端,研发设计和销售,处于中间环节的制造附加值最低。(如图1微笑曲线)。从微笑曲线趋势来看,南通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是必然的。从低附加值段来看,集中表现为南通民营经济大都处在全球价值链的被治理者地位,受制于全球价值链上的主导企业。从高附加值段来看,南通民营经济基本上处于生产环节,只有少部分向研发和销售环节延伸。南通民营经济在价值创造上大都处于从加工制造等低附加值环节向研发销售等高附加值环节攀升阶段。 3 金融支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不足 南通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极大的推动了南通整体经济的发展,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对金融支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从金融业内部现状看,仍存在着一些影响支持南通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制约因素。 (1)银行业缺少支持南通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总体战略规划。目前南通市虽然出台了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等政策,但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的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银行业也未根据相关政府经济政策合理制定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具体实施方案。 (2)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不配套,金融支持缺少“底气”。南通金融机构在执行相关信贷政策时,往往不能与各个乡镇产业转型特点、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对民营经济升级进程中需要大力发展的产业资金倾斜度不足,支持力度有待提升。南通市民营经济在扩大生产规模和资产规模时,首先选择银行贷款,企业融资大都来自银行的间接融资。 (3)信贷的地域分布不均衡,一些乡镇的转型升级受阻。南通有4区,3市和2县。从对象上看,对南通4区大型企业、集团企业和优势企业,各商业银行竞相放贷,而支持县级中小企业普遍较为谨慎。企业融资难问题,既与缺乏有效的信用担保体系有关,也与社会信誉体系不够健全、难以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制约的问题有关。 (4)金融配套服务不足,金融创新产品不多。当前南通大多数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还是以担保、有形资产抵押等传统信贷方式,但产业中的小企业因资信等级低,担保无法落实,缺乏抵押资产,融资成本高等原因,难以得到银行的信贷支持,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加上商业银行内部营销机制不配套,束缚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拓展。 要解决上述问题,根本办法在于积极推进金融创新步伐,并主要应从金融政策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金融投资平台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等多方面共同推动对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服务。 4 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对策 4.1 提高认识,出台政策,破解南通中小企业融资“瓶颈”问题 (1)完善政府投资决策,引导机制。政府在转型升级融资中起管理和协调作用,在明确南通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方向后,引导各金融机构将资金运用到符合产业转型升级的项目上,以项目换资金,以效率换资金,以开放换资金的产业扶持政策。 (2)在吸引资金的同时,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势和政府的宏观主导与调控作用,指导行为主体规避投资经营过程中的行为风险。 4.2 搭建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满足不同层面中小企业的转型融资要求 (1)采取多种形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探索信贷方式,在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为银企双方提供信贷信息方面发挥工商部门的职能优势,为银企合作创建平台。 (2)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和经济组织成立担保公司,扩大担保总量。大力扶持主要面向民营企业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性质企业的设立和发展。 (3)加快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的步伐,培养中小企业上市,要求每年对企业的筛选一批、改制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做好企业的上市规范。拓展国内资本融资市场,利用上市融资、创业板块融资、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等,使民营企业获得更多的支持。 (4)整合优化融资服务政策,协调银行加快金融新产品开发、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对银行以非抵押、担保形式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如以设备、存货(仓库)、债权(应收款)、知识产权、商标、股权等为质押的货款,政府可以考虑提供风险补偿支持。 4.3 建立以专业投资机构为基本构架的转型升级投融资平台 (1)进一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和社区、乡镇银行。通过规范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或社区、乡镇银行对中小企业给予资金支持,从而改变南通板块经济小而散的状况。 (2)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南通的家纺、建筑和电子业都是资金密集型产业,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更多的资金,通过金融租赁方式有偿融通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权利,解决转型升级中设备购置的问题。 (3)积极尝试资产证券化融资。通过与各种专业金融机构的大力合作,探索南通民营经济资产证券化的创新模式。 4.4 不断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形式,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1)鼓励和促进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业务,商业银行必须始终坚持按照银监会提出的“六项机制” 的根本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专业化的服务模式。 (2)国有大型银行专营机构应不断围绕市场、客户的需求和变化,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行批量化营销、工厂化管理。既要通过专营机构的快速和便捷服务将大量优质的和具有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客户吸收成为自己的客户,又要充分发挥商业银行整体优势和整体资源,在中小企业客户成长过程中,为其不断提供各类服务,实现交叉销售,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3)坚持产业导向货币信贷政策。南通市2010年的信贷投放量又增新高,2011年预测达历史最高,这笔巨大的资金要如何运用也非常的重要。必须要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产业导向。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都提出了支持中小企业的若干意见。这就要求了整个的信贷要优先满足中小企业,符合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产业规划要求的新设备、新材料、新兴业态的项目的需求。要加大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的拳头产品的中小企业的支持。提升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经济转型论文:浅谈农业在经济转型中的逻辑前提及其作用 摘要: 就经济转型来说,无论是内在的结构还是其与外部环境的关系,都具有不同于生物学的特点;就中国经济结构的背景和特点而言,农业的发展在经济转型中具有特别的意义与地位,既是转型的前提也是转型的基础。 关键词: 农业 济转型 辑前提 就社会学研究的角度来看,“转型”一词并不是一个非常科学和严格的概念,它本身是从化学领域中的“构型”、“构象”以及生物学中的“进化”等词引申而来的,它是指通过改变分子结构的空间排列顺序和组合方式,使其具有新的结构和功能。当然,社会学所研究的经济转型要远比一个分子或者细胞的“转型”要复杂得多。这主要是由于构成社会要素的内容除了劳动对象和劳动产品以外的人的因素的切入。正是这种特殊的主客体因素的渗透,使社会经济转型的结构和过程具有更多的艰难性和复杂性,也就具有与自然规律不同的社会发展的“平行四边形”的合力性和非线性的特点和规律。 一、社会经济转型的理论规则 1、经济系统是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 经济结构的转型不仅仅涉及到经济结构内部各要素之间的时间发展顺序、空间要素排列和所占比例以及各自功能的定位,同时也涉及到非经济结构以外的社会结构,如法律结构、制度建设与政治治理结构等。在功能结构学派的理论中,事物结构的变动和调整过程不是孤立的,它与外部环境的关系是直接相关并且产生着相互作用。在此,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则区别于生物、化学中“物”的变化的被动性。因此,如果说中国30年的改革表现为渐进式实践探索的特点,那么在今天则更有必要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注重经济结构中所构成的各要素(经济单元、人口、资源的时间序列和空间分布)的设计和外部非经济环境整体协调的推进,这种系统化和整体战略的实施正是社会经济结构转型的特点所致。 2、无论是自然规律还是社会规律,其客观制约性永远是基本特点和要求 社会规律所体现的主、客观为人的内容,也只是规律的特殊作用而不是什么特殊规律。任何规律的客观制约性对个体与社会的作用和原则的体现,留给我们的只有两个方面:一是尊重,二是选择(在原有构成规律和原则的基础上对调整与变化路径的选择,即使是在生物和化学领域中也是如此,因为其分子结构是有其内在的机理的)。因此,在社会经济转型中的人为因素的作用是有限的,它与事物内在结构的关系在于提供外部的辅助条件和环境,而不是改变内在的机理和规律。在此,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转型是一个长期积累和要素逐渐变化的过程,经济运行有其相应的经济规则。20世纪80年代我们便提出经济转型的目标,至今仍存在着两个较大的障碍:一是转型本身就具有长期性;二是经济运行规则的非经济主体政府力量的非适当运用。20世纪90年代所提出的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起基础性作用的目标在今天仍然没有实现。因此,经济转型的最大障碍在于体制性问题的解决。 3、“转型”本身既包括过程也包括方向(目标和定位方式) 从纯理论的角度来看,转型的过程和阶段是由其方向所决定的。在这个意义上,投资型的发展战略所实施的结果必然是在最终收入分配中,资产所有者的收入份额不断提高而劳动和专业劳动(人力资本)的所有者的收入份额不断下降。在实践中,收入水平或者资本收入的所有者,主要是政府和富裕的人群,而政府和富裕人群的储蓄倾向是高的,消费倾向则相反。收入份额下降的劳动者和专业劳动者的消费倾向是高的,而其储蓄倾向则相反。这也充分证明了我们为何花了20多年的时间来启动内需但在实际中却“启而不动”的原因和“投资饥饿症”以及热钱泛滥的症结所在(即使是实体单位和靠“实体”起家的企业也在热衷于此)。 二、转型时期农业经济发展的逻辑前提 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无论是职业意义还是身份意义上的农民,农民利益实现的背景和条件都应该是建立在农业领域,这是一个基本的逻辑命题。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只是在发展理念、经营体制与利益实现方式上的转变和调整,而非农业大环境的改变甚至是消失。如果说用“消灭”农民的方式、方法来解决农民的利益问题和发展农业的话,那么未来的中国所剩下的问题就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问题了,而对农民与农业问题的研究本身就是一个假命题。因此,在科学、客观和理性地认识农民利益实现之前,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逻辑判断。从历史到现在,短期的剀恩斯式的干预只能是一个短期的效应而非长期的手段,用急于求成的跃进方式来解决中国任何问题的教训在我国历史上并不少见。 1、现代农业的建设和发展并不等于消灭农业 (1)政治层面。基于农民阶层的社会地位而言,其经济的低下以及生存的艰难性往往造成了社会历史变革中的主动性和强烈性,在中国民主革命中,农民既是革命依靠的力量也是中国革命主要 力量的历史原因和基础。也正是如此,当农民基本利益实现和得以保障时,他们对已得利益的珍惜程度和维护意识是最强烈的,但他们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却是在社会各个阶层中是最低的,而基于他们在社会结构中的比例,这个群体在稳定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又往往是最强的。由此可见,在中国改革的历史中,中国的农业、农民创新意识和能力最强,农民付出的代价和牺牲最多,而得到社会与市场的回报却是最低,但其稳定性又是最强。 (2)经济层面。如果说农业是基础性产业,那是指对工业产业源头的原材料的提供,这种提供过程未必是对农业的完全掠夺,而长期“剪刀差”的办法则是体现了一个让我们尴尬的事实:中国的工业化乃至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农业以基础地位的角色赋予了国民经济支柱作用的义务。在历史上,仅仅在1990年,我国工业就从农民手中取走了1127亿元的剩余量,占国民收入积累的比重达23%,其中通过“剪刀差”的办法拿走726.1亿元,通过税收取走81.2亿元,通过储蓄流走的有320.2亿元。以外还有农民所承担的其他如乡镇一级基层政权的负担等。在某种意义上,中央政府有关民生问题的政策其出发点是良性的、健康和激励性的,最终是为农民考虑和着想的,但在实际财政运转体制下,其运转成本最终仍然由农民来承担。这与我国在农业与农民问题上的政策和目标是背离的。 当然,现代农业建设的基础在于我们对传统农业发展障碍的反思和检讨。农业的发展和建设过程不是一个孤立的系统,现代工业社会科技成果不仅仅体现在发展理念上,也体现在发展方式和生产组织的安排和生产要素的有机组合上。就发展的观念而言,基于生产阶段的技术工具的投入,今天的农民已自觉不自觉地由传统的生产者转变为经营者了,这种单纯的生产过程的实际“外包”(如播种、收割等生产环节),要求农民需要更多地关注“供”和“销”这两个经营环节,对农产品的销售和农产品的选择考量着农民的智慧和胆识;就经营管理体制来说,如何将传统农业时期零散的“一队土豆”的生产要素形成一种合力,与社会市场进行有机对接,这是现代农业建设中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在此,除了外部体制性障碍消除以外,更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但是,至少有两点认识我们必须关注:一是现代科学思想和技术与农业的对接必须是有机对接而非外来的嫁接。科学技术固然具有引导和示范的作用,但是基于其社会属性的特点,必须考虑农业发展的“内生”性需要的特点。经济学的边际效应告诉我们,任何技术的投入都必须与其产出和效益成合理的比例。二是根据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对现代农业的表述,现代农业的构建是建立在农业以外的物质和技术装备基础上的,借助的是农业以外的技术工具和手段。但是这一切并不意味着用农业以外的产业和行业来取代农业的地位与代替农业产业自身的发展。这是一个技术转让和移植的过程。无论是基于中国的国情方面还是中国工业化的基础和实力,我们都不足以能走出“城市包围农村”而最终解决农业问题与实现农民利益之路。 2、城镇化建设道路与现代农业建设相辅相成 在此,我们需要认清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城镇化建设与城市化建设不是一个概念,前者仅包括城市空间规模的放大,既包括其内涵结构的提升和综合实力的增强,也包括农村与城市间的中小城镇的建设。二是城镇化的建设和工业化的进程未必是完全同步的。世界发展经验表明,一个国家城市化水平和工业化水平应该是同步的。其原因在于,没有工业化的发展相适应,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就会受到极大的制约,从而形成城市自身消化中的“城市病”。 (1)历史层面。以18世纪英国产业革命为发端的人类经济社会工业化过程,距今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迄今仍在继续。这是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变,手工生产向机械化生产的转变,也是每个民族或者早或迟都必需经历的过程。与欧美发达国家所经历的对外掠夺、对内剥夺的道路不同,早期的苏联期望以重工业投资的叠加效应换取工业化时间的节约,而无须通过“剪刀差”的方法来侵害农民的利益。但事情发展的结果不管苏联是否愿意,因为其工业过度投资而仍然落入最初被否定的道路。为此,苏联人民特别是农民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中国共产党人痛感苏联为了发展重工业把农民挖得很苦,以至于粮食生产长期达不到沙皇时代的最高水平。在这一点上,中国一般重农业、轻工业。农业初级合作社化没有出现大量减产的情况,反而增加了生产,轻工业投资也比苏联多。苏联的重、轻投资比例是9:1,中国是8:1,中国的市场也远比苏联的好。尽管如此,同志仍然认为需要适度调整农业、轻工业与重工业的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同志说:“你对重工业是真想还是假想,想得厉害一点,还是差一点?你如果是假想,或者想得差一点,那就打击农业和轻工业,对它们少投点资。你如果是真想,或者想得厉害,那你就 要注重轻工业,使粮食和轻工业原料更多些,投到重工业的资金就会更多些。”这些认识的基本依据是:农业关系到城市和工矿人口的吃饭问题,农产品提高和发展,才能提供工业人口的需要,才能发展工业;农业是轻工业原料的主要来源和产品销售的重要市场;化肥、农业机械等将以农村为销售对象,电力、煤炭、石油等行业的很大一部分产品也将销往农村,公共设施中的一部分也必须供应农村;现在出口物资主要是农产品,农产品变成外汇,就可以进口各种工业设备;农业是积累的重要来源,农业发展起来了,就可以为发展工业提供更多的资金等等。也正是基于这些认识,同志形成了“农业就是工业”的创新思想。 (2)现代化层面。农业对工业发展的重要性同样不可忽视。中国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农村将越来越以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而具备长久开发和利用的前景。国际资本看好中国固然有4亿人口的城镇市场,其更大的目标则是发现了9亿人口的农村市场的潜在价值。国际游资和热钱在农产品这种资源性产品上的某些作为也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了这其中的价值。同时,城镇市场本身也将在极大程度上依赖农村市场,农村资源向城市的再配置将是漫长的,农村市场将长期是构建国内市场的主体。1984—1988年工业的大发展是这一事实的正面说明,而近年来工业产品的滞销则是其反面说明,至于国际市场的波动与经济安全的考虑则是其侧面的佐证。 三、现代农业发展在经济转型中的“再启动” 1、社会经济转型的瓶颈:投资与出口导向阶段性的终结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以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保持了较高的投资率有其合理性,可以有效地解决短缺经济的问题,但与国际水平相比,我国当前的投资率明显偏高,2003年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之后的几年里,2004年以来的投资率都超过了42%,而世界上多数同等发展阶段的国家的投资率都分布在22%~40%。因此在实践中所带来的最直接的问题是面临着生产过剩和产业结构的扭曲,这种扭曲和变异在国际市场出现波动不稳而转向国内市场时便充分暴露出来。另一方面,出口导向战略目标的功能定位直接带来内在结构的异化。一般而言,任何一个开放的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都应该充分利用好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在这两个市场的建设原则上,都应立足于本国市场的建设和完善上;或者是国内市场的拓展、或者是国内市场的补充、或者是国内市场的培育等。如二战以后的日本所实施的出口导向型战略是基于其国内市场的“两头在外”(即原材料和产品的销售市场)的特点所致。就中国30年的出口导向型战略的选择和实施而言,我国一方面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为途径对国内加工产业的发展具有锻炼和技术的培育功能;另一方面也考虑到了国内市场需求不足的实际与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等因素。但不可忽视的是,出口导向型战略自身风险也是不可避免的。以出口为战略导向,必然使国内产业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以国际市场的需求为基准,这样,一方面国际市场的波动反映便直接体现在国内市场上;另一方面,国际市场的需求未必是全局和整体的,更未必是协调的、理性的。这种非理性的基准也必然影响到国内市场。而且更重要的事实是,国内市场越大,国际市场的非理性所带来的破坏性也将随之放大。 因此,综合来看,如果我们对促进经济增长发展的三架马车:投资、出口与内需作用进行分析,至少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投资与出口的经济效应的空间是有限的,从中国中长期发展的规划和目标来看,内在需求拉动经济的作用,无论是从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还是从国内市场的建设与完善的需要来说,都应该是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和政策的重点,当然更是一个难点问题。 著名经济学家迟福林在其《第二次转型:处在十字路口的发展方式转变》一文中曾经提出这样的观点,今后中国发展的二次转型,应该是投资导向模式、出口导向模式与以gdp为中心发展模式的终结时代。现在看来,问题倒不仅仅在于迟福林教授的观点和判断如何,而是在于对内需的政策导向的选择,究竟是我们被迫无奈的选择(投资与出口的经济效应空间的有限)还是我们本身就应该具有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路径?反之,如果投资与出口的经济效应在今后国际市场回暖之际,我们又应该如何来认识和设计内需的地位和作用呢?在今天社会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突破传统的体制和发展方式的路径应该如何选择和确立,支点究竟在哪里,需要我们反思和总结。 2、农业经济的发展在内需导向战略中的“再启动”及其转化的可能性 据有关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社会消费品总额中,占人口55.1%的农村居民仅消费了总消费品的32.28%,在耐用消费品普及率上也远低于城市居民。如果能够改革收入分配体制,通过改革改变土地、财税、金融、就业和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城市倾斜的格局,就能使农民收入持续提高有了更根本和长远的保障,为形成更合理的收入 分配格局奠定了基础。 第一,城市与农村的消费边际弹性不同。在城市,我国居民在经历了上世纪末商业革命和大宗消费品排浪式消费之后,先后步入个性化消费阶段,城市居民收入边际消费弹性也随之逐渐减小。在农村,广大农民的生产消费基本处于尚未开发或刚开发阶段,而农村人口规模庞大,农民潜在的生活消费需求很大,农民消费边际弹性较大。富裕起来的亿万农民,将会成为我国现实和未来的内需主力。但这能否成为现实,或在多大程度上成为现实,还取决于我国今后“三农”现代化发展的力度和进度。 第二,农村有巨大的社会民生需求。长期以来,我国各地基本采用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确保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而“三农”发展总体相对滞后。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差异较大,并受到地区行政板块经济发展格局的制约,城市化进程在各地的发展还不够平衡,在城乡之间的发展也不够平衡。这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失衡,如农村精壮人员流失,导致土地撂荒和农村下一代“失教”现象;城乡收入水平差距拉大,造成农村购买力低下和乡镇商品市场发育滞后;城乡之间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均,造成城乡关系、地区关系、工农关系不和谐等。 当前,中国进入结构转型加快期。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是在中低收入阶段建立、改革的情况下不断完善起来的,它适应于“生产型社会”。在这样的情况下,人口结构特征是农村人口多、城镇人口少,低收入人口多、中等收入人口少;经济结构是生产多、消费少。今后随着中国逐步跨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社会结构将发生三大变化:一是人口结构将以农村为主转为以城镇为主;二是社会阶层结构将从“哑铃型”转向“橄榄型”,中等收入群体将在人群中占大多数;三是经济结构将由“生产型社会”转向“消费型社会”。针对第一个变化,如果不能从宏观层面上迅速改革阻碍农民进城落户的户籍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给予他们平等的权益,那么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必然会从农村转向城镇。农民工在城镇处于既流动又集中的状态,而且他们年轻、有知识、有见识,容易集聚,维权意识较强。与第一代农民工不同,新一代农民工再也不会接受较差的工作福利条件和较低的社会地位。这样,滞后的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将会拉近、积累和激化城乡矛盾,使得城乡居民因不平等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而对立,这将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稳定性。因此,针对这种可能的变化,城乡二元体制改革越早、越快,成本就越少,风险也就越小。针对第二个变化,我们再也不能用以往那种“摸着石头过河”、“给饭吃”的办法搞改革开放。因为,正在迅速成长的中等收入群体,他们对社会需求也不同于低收入者那么简单。针对第三个变化,我们的管理体制需要从以往用很大精力组织招商、组织生产和做大gdp,转向做大居民收入、组织消费。显然,中国目前的社会管理制度和政治经济体制还不能很好地适应这种变化,今后应主动加快改革步伐,建立一个与“橄榄型”社会结构相配套的现代社会管理制度和政治经济架构。 无可置疑,中国经济社会结构已经进入转型加快期,因此,我国必须顺应这种转折性变化,变被动改革为主动变革,改革传统体制,创建新型管理制度,推进中国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行列迈进。 经济转型论文:探讨后危机时期中国经济转型的优势因素 摘要: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使中国承担了来自国际国内的巨大压力,随着中国国内经济的发展和在世界经济中地位的提升,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已不能维持,经济转型的呼声也更为迫切。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累积了一定的优势。在新时期的经济转型中,本文主要讨论了经济转型的有利条件,以期更充分地发挥优势因素的作用。 关键词: 经济转型 劳动力优势 人口红利期 消费黄金期 中国“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是综合性、系统性、战略性的转变,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经济转型将是引领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引擎。然而,面对中国经济长期形成的结构特点,如何在有效利用现有优势及在最低成本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的稳步提升将是一大难题。中国未来的发展应在充分发挥传统优势的基础上,走出一条将传统要素与新经济因素相结合的新型改革发展之路。 一、中国经济转型的劳动力优势分析 充足的劳动力供应所带来的低成本竞争优势是中国经济几十年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从2003—2004年中国出现“民工荒”以来,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关于中国人口红利进入拐点的争论越发激烈。 1、从人口抚养比来看。中国的人口红利期还远未结束,至少在未来十年内中国的人口红利期仍将延续。据国家统计局及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2009年中国的人口结构中14岁以下人口占比约为18.5%;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约为8.5%;14—65岁人口占比为73%,人口抚养比为36.9%,仍远低于人口红利期50%的标准红线。据商务部针对“民工荒”问题所做的研究分析,中国的人口红利还将持续十年左右,劳动力人口供大于求的状况仍未改变。人口红利对中国经济的推动效应还未完全释放,中国“十二五”规划应该在对人口红利可持续的基础上制定有效政策,应该在进一步发挥人口红利的基础上促进经济结构的转型,而不应忽视现有优势盲目推进改革。 2、从劳动力供应来看。虽然劳动力增长速度放缓,但未来十年中国的劳动力供应依然充裕,劳动力数量供大于求的优势依然明显。2011年3月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说:“‘十二五’期间,中国城镇每年需安排就业的劳动力约为2500万人。其中,青年学生约1400万,包括700万高校毕业生,700万的中专、技校、初中和高中毕业生;其余的1000多万人,包括军队转业人员、下岗失业再就业人员和登记失业人员。但城镇每年实际新增就业岗位只有约1200万。”而且中国连续三十年gdp的高速增长与劳动力就业人口增加之间极不协调,2000—2008年gdp增长率由8.1%增至11%,而就业人口增长却从1.1%降至0.7%,这种严重的背离“无就业增长”也是中国未来一段时间具有劳动力优势的佐证之一。 3、从劳动力的生产力水平上看。中国劳动力生产效率还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人力资本投资的边际利润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将保持正值,中国的人力资本投资及资本深化还将继续。从国民经济三大产业的发展来看,第一产业的生产力有巨大的提升空间,第二产业在政策的支持下也将会迎来发展的良机,第三产业的发展程度相比于发达经济体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劳动力在三大产业间的有效转移将会带来生产效率的大幅提高。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9年底,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就业人数分别为29708万人、21684万人、26603万人,各自所占的比例为38.1%、27.8%和34.1%,相比于发达国家第三产业的比例明显偏低。随着第一、第二产业生产力的提高,将会游离出大量的劳动力向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转移,这一转移将带动生产率的提高。 二、中国经济转型的新因素分析 中国经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经济发展水平已有很大提高,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使经济刺激因素已经不仅仅来自于传统的优势,新经济因素的增长将为经济的转型注入强大的动力。 1、有利的国际国内环境为经济转型提供了良好的前提条件。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快速发展使中国积累了强大的经济实力,使经济改革的基础更为雄厚,无论是资本、技术,还是投资与消费以及基础设施都给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0年中国的gdp达5.4万亿美元,已跃居世界第二位;外汇储备达2.8477338万亿美元,约占世界外汇总储备的三分之一。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西方大国将危机源头转嫁于中国,中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制造业地位使中国成为危机的替罪羊。同时,人民币汇率也成为西方大国向中国发难的目标,外部的压力、内部的动力 都使中国的经济转型有着良好的环境条件。 2、消费的黄金时期将为中国经济转型注入强大的动力。中国消费占gdp的比重仅为36%,约为美国的一半,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受制于各种因素,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已成必然。然而,未来中国的消费将会迎来一个黄金时期,极有可能超越投资与出口成为经济增长的引擎;中国正处于一个重要的拐点,拐点之后极可能迎来消费的快速增长。至少在未来十年,中国将迎来一个收入增长、储蓄率降低及消费增长的关键时期,这将带动中国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十二五”规划指出要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国家更为重视民生,伴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社会分配及再分配的进一步合理调整和城市化水平、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中国居民的收入水平将有大幅度的提升。而且,随着中国老龄化程度的提高,根据生命周期理论,消费将会增加,储蓄率将会降低。 3、创新能力的提升将为中国经济转型提供技术支撑。“十二五”规划指出要通过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驱动作用,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推进产学研战略联盟,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三次产业在更高水平上协同发展”。“2010—2015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将由1.75%增加至2.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由1.7件增至3.3件”。创新能力带来的技术水平的提升将为三大产业的升级及改造提供技术支撑,从而为经济转型奠定技术基础。 4、服务业的发展将是中国经济转型的重要推手。服务业发展水平是一国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程度的重要指标,中国服务业占经济总量约40%,这不仅与发达国家如美国的65%相差甚远,也与印度等主要新兴经济体的55%有相当大的差距。“十二五”规划指出:“要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不断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服务业的发展将是中国经济转型的重要突破口,将有利于经济转型的顺利稳定进行。 三、发挥两种优势确定经济转型的方向及措施 1、充分发掘劳动力优势,进行产业链的高效整合,提升产业竞争力。由第一部分分析可见,中国至少在未来十年内仍将拥有劳动力人口富裕带来的人口红利。应充分利用这一优势调整产业结构,进行产业链的高效整合,提升产业水平,从而提高在国际分工中所处的位置。“民工荒”的出现很重要的原因在于:过去只能到千里之外工作的富裕劳动力,现在已经可以在家乡附近找到一份差不多或者更好的工作,这样既消除了思乡之苦,又规避了迁移的成本,这同时也产生了产业区域合理布局的问题。 2、消费是经济发展的最根本动力和源泉,是经济发展最为持久的拉动力。应摈弃过去过分注重gdp增速的经济发展战略,采取多种措施重视民生问题以拉动内需:最根本的是增加居民收入,更合理地处理分配和再分配的关系,增强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加快新农村及小城镇建设,缩小城乡差距;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发挥区域优势,促进东中西部协调发展;合理控制垄断行业人员的收入不合理增长。采取措施努力造就庞大的中产阶级,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社会结构。 3、应用科技大力发展农业及技术创新提升装备制造业。“十二五”规划指出:“要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同时要优化结构、改善品种质量、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改造提升消费品工业,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科技进步是提升产业生产力的不竭动力,应加大对科技的投入,造就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改变过去仅依靠廉价劳动力优势的生产模式。这一方面可以提高农业及制造业的产业竞争力,另一方面可以为服务业的发展游离出大量的富余劳动力,间接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4、大力发展服务业,尤其是金融服务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的融合;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建立现代物流体系,适应产业升级的需要;培育壮大高技术服务业,提升商务服务业;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积极推进发展旅游业、体育事业及家庭服务业。应加快服务业领域改革,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服务市场,完善服务政策,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尤其是要注重在现代经济中处于核心地位的金融服务业的发展,稳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加快金融创新,推动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这既可以提升经济的现代化服务水平,同时也可以吸纳大量的富余劳动力,解决就业难的问题。 5、发挥地区优势,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中国经济几十年不平衡的发展造成东中西部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南方“民工荒”的出现表明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缩小,中国应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因此,应加快推进新一轮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更加注重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及边远地区发展。这既有利于推进全国各地区的协调发展,也可以大幅度提高相对落后地区的居民收入水平,从而进一步推进劳动力的供应和消费问题的解决。 经济转型论文:城乡一体 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契机 【摘要】 中国经济社会经历了30年的改革发展,在世界金融危机后期,面临人口分布、经济分配、经济结构三者失衡的矛盾,国际国内各种形势促使我们改变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模式。“十二五”时期将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从工业化主导向城市化主导转变的关键时期,城市化进程将继续加快,农村发展相对滞后,城乡如何实现发展同步、一体化发展,牵动国家整体改革发展全局与大局。本文分析了人口分布、经济分配、经济结构失衡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个人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改革框架,以期为中国经济转型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 经济社会 持续发展 思维框架 我国经济总量已经跃升为世界第三,但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的本质没有发生根本转变,尤其是近十年,我国的经济增长动力主要靠出口和投资拉动,而且出口物品附加值低。在后金融危机时期,出口增长乏力对经济增长有直接影响,内需严重不足是当前最紧迫的事情。因此,研究和解决国内经济存在的问题,是“十二五”时期的中心工作与主题。 一、人口分布失衡 改革开放前30年,是中国社会由落后的农业加手工业状态向自主的现代工业状态发展期,加上东西方“冷战”对抗的影响,中国党和政府和人民都在为解决“吃饱”、“穿暖”等基本生存问题而努力。在人口居住地域上,通过限制农村人口进城、知识青年下乡等措施,把全国80%以上的人口集中在农村,保证了工业发展和城市人口就业。 改革开放30年,政府放松了人口流动管制,城市居住人口大幅上升,乡村居住人口大幅下降。但城乡之间最后一道大门始终没有打开,中国社会出现了六种特有现象:一是城市非户籍人口规模巨大。其中,最典型的是深圳,1400多万人口中,户籍人口只有200多万,1200多万都是非户籍人口。二是人户分离,带来世界罕有的人口迁徙规模。每逢节假日,交通运输压力巨大,“春运”成为最有中国特色的专有名词。三是常年有2亿以上青壮年劳动者异地谋生,农村老人成为农业主要劳动力,农业产业大面积处于维持简单再生产或自给状态。四是农村居民中,大量家庭的小孩无人照看,夫妻分居,导致家庭矛盾严重。同时,城市中小学人满为患,乡村中小学生源大幅下降。五是中国的产业工人已达3亿,其中农民工占2.3亿,已成为产业工人主体。而工人阶级却处于社会弱势地位,劳动条件和劳动者的尊严都不乐观。六是社会保障、医疗等社会福利制度的建立,遇到人户分离与人口频繁流动等棘手难题,制约着社会整体品质的优化和人民的幸福指数的提高。 二、经济分配失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2009年经济总量达到(gdp)33.5353万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8.7%,占世界gdp总量的7.8%。进出口贸易总额居世界位次已由1978年的第29位跃升到2009年的第1位,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由1978年的0.8%上升到2008年的7.9%。但在经济高增长的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越拉越大。1978年城乡收入比为2.57∶1,此后几年连续呈缩小趋势,1985年达到1.86∶1,1985年以后城乡收入比的变化总体又呈上升趋势,2006年城乡收入比扩大为3.28∶1,绝对收入差距达到8172元。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之比为1.5∶1,超过3∶1的情况比较少见。与此同时,企业和政府收入占比却在增加。 另外,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据世界银行的最新报告显示,美国5%的人口掌握了60%的财富。而中国则是1%的家庭掌握了全国41.4%的财富,富裕集中度远远超过了美国,为全球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这1%的人口包括六类人群:一是腐败官员,二是黑社会头目,三是国有垄断大企业高管,四私营企业主,五是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公司股权所有者;六是走私、贩毒、赌博、组织等违法团伙主要成员。关键问题是,这1%的暴富者,其高比例的私有财产的来源途径、获取手段具有合法性、合理性的占比极低,即便是合法收入也是不公平的社会政策使然,更何况大量是非正当性的非法所得。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极不乐观。 三、经济结构失衡 1978年以前的中国经济,农业基础薄弱,轻工业和重工业比例失衡。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通过优先发展轻工业,扩大高档消费品进口,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使中国的经济结构趋于协调,并向优化和升级的方向发展。因此,中国各产业之间及其内部的比例关系都有了明显改善,其中第一产业比重下降,第二、第三产业比重上升;国民经济总量增长从主要由第一、第二产业带动转为主要由第二、第三产业带动,第二产业的增长构成了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主要动力。在整体产业结构发生变化的同时,各产业内部的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纯农业产值比重下降,林牧渔业比重上升;在工业内部,轻重工业结构正逐步由偏重“消费补偿”的轻型结构向“投资导向”的重型结构升级;在第三产业内部,交通运输业、商业等传统产业比重下降,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电信业等迅速发展。 2010年,全社会农业产值占gdp比重将下降到10%以下,农业与农村人口失衡严重。 首先,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二元经济结构是指以社会化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城市经济和以小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农村经济并存的经济结构。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主要表现为:城市经济以现代化的大工业生产为主,而农村经济以典型的小农经济为主;城市的道路、通信、卫生和教育等基础设施发达,而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城市的人均消费水平远远高于农村;相对于城市,农村人口众多等。其次,产业结构失衡。主要表现在三次产业发展不协调、农业基础薄弱、工业大而不强、服务业发展滞后、部分行业产能过剩。最后,工业内部结构失衡。工业不少领域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问题仍很突出,有的甚至还在加剧。另外,要素投入结构也失衡,主要是资源消耗偏高,环境压力加大,资源环境的约束日益突出。 四、改革思维框架 第一,用“幸福主义”取代“gdp崇拜”。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是一个系统,仅仅以gdp一个数据,很难反映社会的全貌。gdp只能反映新创造的物质财富总额,与国民个人感受没有直接关系,与“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相悖,与“以民为本”的传统观念不匹配。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最高价值目标就是实现、增进和保障人民的幸福,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社会主义就是幸福主义。 第二,把居住地选择权完全交给公民自己,政府只做满足公民生活、劳动需要的服务工作。当幸福主义成为国家整体发展目标和公民人生追求的目标时,加上政府公共政策向公平与正义方向调整,京、沪、广、深等特大城市“人口爆炸”和“城市病”等现象将得以缓解,人口的流向自然会得到抑制。目前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就自然而然地得到缓解和释放。我们再也不能用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去预测未来,计划经济的本质是生产力极低时期,社会剩余产品极少的情况下,集中各类优势资源办大事情的模式。之所以京、沪、广、深等特大城市出现“人口爆炸”现象,就是因为中国社会各类优势、优质资源基本上大部分集中在这些特大城市。如果把大城市的各类优势、优质资源分散开来,按点、带、群的模式设计城市布局,既能凸显城市特色,又能促进社会的专业化发展,更不会出现人口“爆炸式集聚”。 第三,把各级政府财政改革为“公共财政”模式,把企业为社会提供“私人产品”、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确定为社会发展模式,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和谐。 第四,把“信访办”改成“讲理厅”,国有垄断企业利润一半补充社保,一半用于农村公共产品生产。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信访部门,是人民争取合法权益的协调部门,其效果本身并不好,若把信访部门改成老百姓讲理的地方,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建立一个发表个人意见、争取合法权益的平台,借用“模拟法庭”形式,把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在基层,不知要减少多少民怨与民愤。因而化解矛盾比激化、压制矛盾的效果更好。 第五,国家、城市、政策等在机制上对农业、农民、农村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允许城乡人口自然流动,鼓励城市资源、投资、金融服务等到乡村创业;农村土地在不改变用途的条件下,向大农业企业集中,改小农生产模式为现代大农业生产模式;将几千年农民与土地的依附关系改变成农民与农业企业的雇佣关系,让土地真正成为农民手中的资产。对现代大农业生产模式,实行特殊优惠措施:一是免除一切税收和政府收费;二是全部农业生产与经营剩余,用于农业工人收入提高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三是发行“三农”发展彩票,筹集改善“三农问题”资金;四是对农村捐赠实行免征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等。 第六,设立县辖市,规划新的城市发展区域,限制老城市地域规模再扩大。目前许多县级市,也只有县城城区有市的雏形,其他区域还是农村。如果撤销县级市,设立县辖市,从行政体制上就理顺了市建制的级别。工业化必然伴随城市化,中国城市化过程,只重视大城市,中小城市建设力度相对较小,基本上没有把县城当城市。其实,中国的一个县,一百或几十万人口,几百到几千平方公里的地域,县城是当地居民人生中第一个城市。几千年形成的生活习惯、食品、建筑样式等,就是中国特色。人口的高密度居住方式,带来非常高的建设成本,社会风险也高,宜居程度却不高,而小城市具有宜居城市生活的基础条件。因此,在城市化过程中,必须大力发展县辖市。同时,要制约目前大城市无限制的城市扩张,把大城市与周边地区和相邻城市的发展进行整体思考,改变目前单一的城市发展模式。在大区域视野下,建设城市群、城市带、城市组团。另外,尤其要制约水资源溃乏地区的城市无限制扩张。 第七,粮食等农产品价格必须大幅度提高。中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不能指望国际贸易解决中国人吃饭问题,必须立足主要食物自给基础上,以国际贸易为补充。而中国农业生产为什么仍然是小农模式,其根本原因是农产品价格过低,不具备发展基础。把稻谷与蔬菜、肉食品生产进行比较:一是从种植面积看,稻谷需要的种植面积大,且要成片,还需要有水源保障;而蔬菜之类,需要的土地面积小,不需要专门的水源。二是从自然条件看,稻谷需要大量水资源和适宜的气候、光照,现代人工不能创造这样的气候环境;而蔬菜之类,却没有这样苛刻的要求,而且能人工创造小气候(大棚);肉品、植物油等其他菜品、菜料,也没有自然条件的苛刻要求。三是从生长周期与风险来看,稻谷的生长周期最长,遇到的气候、病虫害风险也比较大;而蔬菜与肉类、植物油等其他菜品的生长周期相对要短、风险相对要小。四是从工人成本看,种植稻谷需要的人工成本与蔬菜不相上下,但种植稻谷没有畜力或机械动力却不行,而蔬菜没有这个要求。五是从技术与肥料看,蔬菜相对要求高一点,但没有稻谷种植工序那么繁复。 建议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上涨到目前的价格三倍以上,即稻谷每百斤240-280元,玉米、小麦等粮食同时上涨,才能拉平其与其他农产品的价格水平。 第八,中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核心要素不是物质,而是创新意识,提高国家创造力才能可持续发展。人类社会近代经济发展史上的三个大国,都是创造力较强的国家,国力的强大,是创造出来的,他们是英国、美国和日本。英国,发明了蒸汽机,并把它用于工业生产、航海与陆运,奠定了英国在工业机器大生产时代的主导地位。美国,发明了发电机,引领了第二次产业革命。电灯的发明和电力系统技术的应用,极大推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使美国率先进入电气时代;接着,又创造了“核能利用”技术,并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清洁而稳定的电源;再接着,又创造了航天和空间技术,为气象、通讯、导航等多个领域带来革命性突破;后来,又发明了计算机、“信息高速公路”等数字科学与技术,使互联网迅速得到普及,使人类社会步入文化传播新的历史阶段。日本,虽然没有标志性的创造科学与技术,但教育的发展为日本科学技术进步提供了不竭动力。1947年,日本制定了《教育基本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1975年,日本颁布《私立学校法》,如今私立学校在日本已占据半壁江山。 因此,中国可持续发展,最终必须依靠创造力的提高。提高国家创造力,一是要科学识别创新人才,二是要有创新人才培养的教育机构,三是要有鼓励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四是有容纳创新人才的环境,五是给创新人才创新的基本条件等。否则,创新就是一句空话,社会可持续发展也会落空。 经济转型论文:浅析农业在经济转型中的逻辑前提及其作用 【摘要】 就经济转型来说,无论是内在的结构还是其与外部环境的关系,都具有不同于生物学的特点;就中国经济结构的背景和特点而言,农业的发展在经济转型中具有特别的意义与地位,既是转型的前提也是转型的基础。 【关键词】 农业 济转型 辑前提 就社会学研究的角度来看,“转型”一词并不是一个非常科学和严格的概念,它本身是从化学领域中的“构型”、“构象”以及生物学中的“进化”等词引申而来的,它是指通过改变分子结构的空间排列顺序和组合方式,使其具有新的结构和功能。当然,社会学所研究的经济转型要远比一个分子或者细胞的“转型”要复杂得多。这主要是由于构成社会要素的内容除了劳动对象和劳动产品以外的人的因素的切入。正是这种特殊的主客体因素的渗透,使社会经济转型的结构和过程具有更多的艰难性和复杂性,也就具有与自然规律不同的社会发展的“平行四边形”的合力性和非线性的特点和规律。 一、社会经济转型的理论规则 1、经济系统是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 经济结构的转型不仅仅涉及到经济结构内部各要素之间的时间发展顺序、空间要素排列和所占比例以及各自功能的定位,同时也涉及到非经济结构以外的社会结构,如法律结构、制度建设与政治治理结构等。在功能结构学派的理论中,事物结构的变动和调整过程不是孤立的,它与外部环境的关系是直接相关并且产生着相互作用。在此,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则区别于生物、化学中“物”的变化的被动性。因此,如果说中国30年的改革表现为渐进式实践探索的特点,那么在今天则更有必要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注重经济结构中所构成的各要素(经济单元、人口、资源的时间序列和空间分布)的设计和外部非经济环境整体协调的推进,这种系统化和整体战略的实施正是社会经济结构转型的特点所致。 2、无论是自然规律还是社会规律,其客观制约性永远是基本特点和要求 社会规律所体现的主、客观为人的内容,也只是规律的特殊作用而不是什么特殊规律。任何规律的客观制约性对个体与社会的作用和原则的体现,留给我们的只有两个方面:一是尊重,二是选择(在原有构成规律和原则的基础上对调整与变化路径的选择,即使是在生物和化学领域中也是如此,因为其分子结构是有其内在的机理的)。因此,在社会经济转型中的人为因素的作用是有限的,它与事物内在结构的关系在于提供外部的辅助条件和环境,而不是改变内在的机理和规律。在此,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转型是一个长期积累和要素逐渐变化的过程,经济运行有其相应的经济规则。20世纪80年代我们便提出经济转型的目标,至今仍存在着两个较大的障碍:一是转型本身就具有长期性;二是经济运行规则的非经济主体政府力量的非适当运用。20世纪90年代所提出的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起基础性作用的目标在今天仍然没有实现。因此,经济转型的最大障碍在于体制性问题的解决。 3、“转型”本身既包括过程也包括方向(目标和定位方式) 从纯理论的角度来看,转型的过程和阶段是由其方向所决定的。在这个意义上,投资型的发展战略所实施的结果必然是在最终收入分配中,资产所有者的收入份额不断提高而劳动和专业劳动(人力资本)的所有者的收入份额不断下降。在实践中,收入水平或者资本收入的所有者,主要是政府和富裕的人群,而政府和富裕人群的储蓄倾向是高的,消费倾向则相反。收入份额下降的劳动者和专业劳动者的消费倾向是高的,而其储蓄倾向则相反。这也充分证明了我们为何花了20多年的时间来启动内需但在实际中却“启而不动”的原因和“投资饥饿症”以及热钱泛滥的症结所在(即使是实体单位和靠“实体”起家的企业也在热衷于此)。 二、转型时期农业经济发展的逻辑前提 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无论是职业意义还是身份意义上的农民,农民利益实现的背景和条件都应该是建立在农业领域,这是一个基本的逻辑命题。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只是在发展理念、经营体制与利益实现方式上的转变和调整,而非农业大环境的改变甚至是消失。如果说用“消灭”农民的方式、方法来解决农民的利益问题和发展农业的话,那么未来的中国所剩下的问题就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问题了,而对农民与农业问题的研究本身就是一个假命题。因此,在科学、客观和理性地认识农民利益实现之前,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逻辑判断。从历史到现在,短期的剀恩斯式的干预只能是一个短期的效应而非长期的手段,用急于求成的跃进方式来解决中国任何问题的教训在我国历史上并不少见。 1、现代农业的建设和发展并不等于消灭农业 (1)政治层面。基于农民阶层的社会地位而言,其经济的低下以及生存的艰难性往往造成了社会历史变革中的主动性和强烈性,在中国民主革命中,农民既是革命依靠的力量也是中国革命主要力量的历史原因和基础。也正是如此,当农民基本利益实现和得以保障时,他们对已得利益的珍惜程度和维护意识是最强烈的,但他们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却是在社会各个阶层中是最低的,而基于他们在社会结构中的比例,这个群体在稳定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又往往是最强的。由此可见,在中国改革的历史中,中国的农业、农民创新意识和能力最强,农民付出的代价和牺牲最多,而得到社会与市场的回报却是最低,但其稳定性又是最强。 (2)经济层面。如果说农业是基础性产业,那是指对工业产业源头的原材料的提供,这种提供过程未必是对农业的完全掠夺,而长期“剪刀差”的办法则是体现了一个让我们尴尬的事实:中国的工业化乃至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农业以基础地位的角色赋予了国民经济支柱作用的义务。在历史上,仅仅在1990年,我国工业就从农民手中取走了1127亿元的剩余量,占国民收入积累的比重达23%,其中通过“剪刀差”的办法拿走726.1亿元,通过税收取走81.2亿元,通过储蓄流走的有320.2亿元。以外还有农民所承担的其他如乡镇一级基层政权的负担等。在某种意义上,中央政府有关民生问题的政策其出发点是良性的、健康和激励性的,最终是为农民考虑和着想的,但在实际财政运转体制下,其运转成本最终仍然由农民来承担。这与我国在农业与农民问题上的政策和目标是背离的。 当然,现代农业建设的基础在于我们对传统农业发展障碍的反思和检讨。农业的发展和建设过程不是一个孤立的系统,现代工业社会科技成果不仅仅体现在发展理念上,也体现在发展方式和生产组织的安排和生产要素的有机组合上。就发展的观念而言,基于生产阶段的技术工具的投入,今天的农民已自觉不自觉地由传统的生产者转变为经营者了,这种单纯的生产过程的实际“外包”(如播种、收割等生产环节),要求农民需要更多地关注“供”和“销”这两个经营环节,对农产品的销售和农产品的选择考量着农民的智慧和胆识;就经营管理体制来说,如何将传统农业时期零散的“一队土豆”的生产要素形成一种合力,与社会市场进行有机对接,这是现代农业建设中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在此,除了外部体制性障碍消除以外,更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但是,至少有两点认识我们必须关注:一是现代科学思想和技术与农业的对接必须是有机对接而非外来的嫁接。科学技术固然具有引导和示范的作用,但是基于其社会属性的特点,必须考虑农业发展的“内生”性需要的特点。经济学的边际效应告诉我们,任何技术的投入都必须与其产出和效益成合理的比例。二是根据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对现代农业的表述,现代农业的构建是建立在农业以外的物质和技术装备基础上的,借助的是农业以外的技术工具和手段。但是这一切并不意味着用农业以外的产业和行业来取代农业的地位与代替农业产业自身的发展。这是一个技术转让和移植的过程。无论是基于中国的国情方面还是中国工业化的基础和实力,我们都不足以能走出“城市包围农村”而最终解决农业问题与实现农民利益之路。 2、城镇化建设道路与现代农业建设相辅相成 在此,我们需要认清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城镇化建设与城市化建设不是一个概念,前者仅包括城市空间规模的放大,既包括其内涵结构的提升和综合实力的增强,也包括农村与城市间的中小城镇的建设。二是城镇化的建设和工业化的进程未必是完全同步的。世界发展经验表明,一个国家城市化水平和工业化水平应该是同步的。其原因在于,没有工业化的发展相适应,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就会受到极大的制约,从而形成城市自身消化中的“城市病”。 (1)历史层面。以18世纪英国产业革命为发端的人类经济社会工业化过程,距今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迄今仍在继续。这是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变,手工生产向机械化生产的转变,也是每个民族或者早或迟都必需经历的过程。与欧美发达国家所经历的对外掠夺、对内剥夺的道路不同,早期的苏联期望以重工业投资的叠加效应换取工业化时间的节约,而无须通过“剪刀差”的方法来侵害农民的利益。但事情发展的结果不管苏联是否愿意,因为其工业过度投资而仍然落入最初被否定的道路。为此,苏联人民特别是农民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中国共产党人痛感苏联为了发展重工业把农民挖得很苦,以至于粮食生产长期达不到沙皇时代的最高水平。在这一点上,中国一般重农业、轻工业。农业初级合作社化没有出现大量减产的情况,反而增加了生产,轻工业投资也比苏联多。苏联的重、轻投资比例是9:1,中国是8:1,中国的市场也远比苏联的好。尽管如此,同志仍然认为需要适度调整农业、轻工业与重工业的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同志说:“你对重工业是真想还是假想,想得厉害一点,还是差一点?你如果是假想,或者想得差一点,那就打击农业和轻工业,对它们少投点资。你如果是真想,或者想得厉害,那你就要注重轻工业,使粮食和轻工业原料更多些,投到重工业的资金就会更多些。”这些认识的基本依据是:农业关系到城市和工矿人口的吃饭问题,农产品提高和发展,才能提供工业人口的需要,才能发展工业;农业是轻工业原料的主要来源和产品销售的重要市场;化肥、农业机械等将以农村为销售对象,电力、煤炭、石油等行业的很大一部分产品也将销往农村,公共设施中的一部分也必须供应农村;现在出口物资主要是农产品,农产品变成外汇,就可以进口各种工业设备;农业是积累的重要来源,农业发展起来了,就可以为发展工业提供更多的资金等等。也正是基于这些认识,同志形成了“农业就是工业”的创新思想。 (2)现代化层面。农业对工业发展的重要性同样不可忽视。中国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农村将越来越以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而具备长久开发和利用的前景。国际资本看好中国固然有4亿人口的城镇市场,其更大的目标则是发现了9亿人口的农村市场的潜在价值。国际游资和热钱在农产品这种资源性产品上的某些作为也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了这其中的价值。同时,城镇市场本身也将在极大程度上依赖农村市场,农村资源向城市的再配置将是漫长的,农村市场将长期是构建国内市场的主体。1984—1988年工业的大发展是这一事实的正面说明,而近年来工业产品的滞销则是其反面说明,至于国际市场的波动与经济安全的考虑则是其侧面的佐证。 三、现代农业发展在经济转型中的“再启动” 1、社会经济转型的瓶颈:投资与出口导向阶段性的终结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以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保持了较高的投资率有其合理性,可以有效地解决短缺经济的问题,但与国际水平相比,我国当前的投资率明显偏高,2003年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之后的几年里,2004年以来的投资率都超过了42%,而世界上多数同等发展阶段的国家的投资率都分布在22%~40%。因此在实践中所带来的最直接的问题是面临着生产过剩和产业结构的扭曲,这种扭曲和变异在国际市场出现波动不稳而转向国内市场时便充分暴露出来。另一方面,出口导向战略目标的功能定位直接带来内在结构的异化。一般而言,任何一个开放的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都应该充分利用好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在这两个市场的建设原则上,都应立足于本国市场的建设和完善上;或者是国内市场的拓展、或者是国内市场的补充、或者是国内市场的培育等。如二战以后的日本所实施的出口导向型战略是基于其国内市场的“两头在外”(即原材料和产品的销售市场)的特点所致。就中国30年的出口导向型战略的选择和实施而言,我国一方面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为途径对国内加工产业的发展具有锻炼和技术的培育功能;另一方面也考虑到了国内市场需求不足的实际与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等因素。但不可忽视的是,出口导向型战略自身风险也是不可避免的。以出口为战略导向,必然使国内产业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以国际市场的需求为基准,这样,一方面国际市场的波动反映便直接体现在国内市场上;另一方面,国际市场的需求未必是全局和整体的,更未必是协调的、理性的。这种非理性的基准也必然影响到国内市场。而且更重要的事实是,国内市场越大,国际市场的非理性所带来的破坏性也将随之放大。 因此,综合来看,如果我们对促进经济增长发展的三架马车:投资、出口与内需作用进行分析,至少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投资与出口的经济效应的空间是有限的,从中国中长期发展的规划和目标来看,内在需求拉动经济的作用,无论是从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还是从国内市场的建设与完善的需要来说,都应该是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和政策的重点,当然更是一个难点问题。 著名经济学家迟福林在其《第二次转型:处在十字路口的发展方式转变》一文中曾经提出这样的观点,今后中国发展的二次转型,应该是投资导向模式、出口导向模式与以gdp为中心发展模式的终结时代。现在看来,问题倒不仅仅在于迟福林教授的观点和判断如何,而是在于对内需的政策导向的选择,究竟是我们被迫无奈的选择(投资与出口的经济效应空间的有限)还是我们本身就应该具有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路径?反之,如果投资与出口的经济效应在今后国际市场回暖之际,我们又应该如何来认识和设计内需的地位和作用呢?在今天社会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突破传统的体制和发展方式的路径应该如何选择和确立,支点究竟在哪里,需要我们反思和总结。 2、农业经济的发展在内需导向战略中的“再启动”及其转化的可能性 据有关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社会消费品总额中,占人口55.1%的农村居民仅消费了总消费品的32.28%,在耐用消费品普及率上也远低于城市居民。如果能够改革收入分配体制,通过改革改变土地、财税、金融、就业和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城市倾斜的格局,就能使农民收入持续提高有了更根本和长远的保障,为形成更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奠定了基础。 第一,城市与农村的消费边际弹性不同。在城市,我国居民在经历了上世纪末商业革命和大宗消费品排浪式消费之后,先后步入个性化消费阶段,城市居民收入边际消费弹性也随之逐渐减小。在农村,广大农民的生产消费基本处于尚未开发或刚开发阶段,而农村人口规模庞大,农民潜在的生活消费需求很大,农民消费边际弹性较大。富裕起来的亿万农民,将会成为我国现实和未来的内需主力。但这能否成为现实,或在多大程度上成为现实,还取决于我国今后“三农”现代化发展的力度和进度。 第二,农村有巨大的社会民生需求。长期以来,我国各地基本采用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确保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而“三农”发展总体相对滞后。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差异较大,并受到地区行政板块经济发展格局的制约,城市化进程在各地的发展还不够平衡,在城乡之间的发展也不够平衡。这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失衡,如农村精壮人员流失,导致土地撂荒和农村下一代“失教”现象;城乡收入水平差距拉大,造成农村购买力低下和乡镇商品市场发育滞后;城乡之间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均,造成城乡关系、地区关系、工农关系不和谐等。 当前,中国进入结构转型加快期。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是在中低收入阶段建立、改革的情况下不断完善起来的,它适应于“生产型社会”。在这样的情况下,人口结构特征是农村人口多、城镇人口少,低收入人口多、中等收入人口少;经济结构是生产多、消费少。今后随着中国逐步跨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社会结构将发生三大变化:一是人口结构将以农村为主转为以城镇为主;二是社会阶层结构将从“哑铃型”转向“橄榄型”,中等收入群体将在人群中占大多数;三是经济结构将由“生产型社会”转向“消费型社会”。针对第一个变化,如果不能从宏观层面上迅速改革阻碍农民进城落户的户籍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给予他们平等的权益,那么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必然会从农村转向城镇。农民工在城镇处于既流动又集中的状态,而且他们年轻、有知识、有见识,容易集聚,维权意识较强。与第一代农民工不同,新一代农民工再也不会接受较差的工作福利条件和较低的社会地位。这样,滞后的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将会拉近、积累和激化城乡矛盾,使得城乡居民因不平等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而对立,这将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稳定性。因此,针对这种可能的变化,城乡二元体制改革越早、越快,成本就越少,风险也就越小。针对第二个变化,我们再也不能用以往那种“摸着石头过河”、“给饭吃”的办法搞改革开放。因为,正在迅速成长的中等收入群体,他们对社会需求也不同于低收入者那么简单。针对第三个变化,我们的管理体制需要从以往用很大精力组织招商、组织生产和做大gdp,转向做大居民收入、组织消费。显然,中国目前的社会管理制度和政治经济体制还不能很好地适应这种变化,今后应主动加快改革步伐,建立一个与“橄榄型”社会结构相配套的现代社会管理制度和政治经济架构。 无可置疑,中国经济社会结构已经进入转型加快期,因此,我国必须顺应这种转折性变化,变被动改革为主动变革,改革传统体制,创建新型管理制度,推进中国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行列迈进。
企业转型论文:加快企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心得体会 参加市交委组织的“加快广州交通从传统产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专题培训后,深受教育,受益非浅。在学习培训中,各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从国际到国内客观分析了交通行业发展的前景和愿景,给了我很好的启示,特别是冼伟雄主任的讲课,深刻阐述了我市交通转型的必要性和实现途径,为我们搞好今后交通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使我更加坚定了加快推进企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信心。通过学习和思考,我有三个方面的体会。 一、实事求是寻规律,问计于民定决策,全面推进科学发展 交委在省委提出建设“首善之区”的目标和要求后,交委提出了“立足两个服务,建设三大体系,实现广州交通产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总体贯彻思路,冼主任围绕这个总体思路进行的深刻论述,为我们搞好企业经营,向现代服务业转型提供了目标、路向和要求。我认为,真正实现好转型工作,必须切实地带领班子其他成员做好两件事。 1、实事求是寻规律。当前,交通工作已经提升到一个比较高的层次,主要表现在:航空、海运、客货运、高速公路为骨架的运输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并达到国际或国内领先的水平。公交行业通过资源整合,已经形成以三大巴士公司为骨干的公交经营新格局,而且,信息化建设、环保智能建设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但如果要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向世界先进城市的行列迈进,我们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这次培训班上,冼主任及几位专家的介绍世界先进公交的运营管理做法与经验,从比照中我们发现既有优势,也有不足。只要我们企业的领导以高视角分析审视,实事求是寻找问题与差距,就一定能发现突破的方式,找到推动发展的规律。 2、问计于民定决策。交通工作是民生工作,服务的对象是广大的人民群众。也就是说,我们的工作不能离开民生、民意、民情。要使我公司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就必须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充分地了解广大群众出行的需求情况。目前,我们在进行公交资源整合后,我想必须充分利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从两个角度入手,倾听意见,问策于民。 一是围绕广州交通的总体规划,针对公交、客运的需求变化,问策于民。没有掌握最真实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就难以对形势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目前,公交线路调整、站点的设置、票价的优惠,虽然我们主观上做到了方便群众,惠及市民,而客观上由于群众的需求多种多样,与我们的设想可能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企业的领导就必须放下架子,问策于民,这样才能把惠民的事情办得更让群众更满意。 二是围绕企业的改革发展实际和实情,问策于员工。目前,增收节支是实现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基础,而如何才能增收节支,基层的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员工最有发言权。增收靠管理,节支靠更精细的管理,而方法来源于群众的智慧,推广来源于领导干部的发现。因此,企业的领导就必须放下架子,问策于员工,才能广泛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把企业改革发展的大事成为全体员工的责任。 两个方向的问计,领导干部应有备而“下”,才能够抓住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问计于民,问计于实践,使交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真正成为实现科学发展的一剂良方。 二、互惠合作善借力,科学发展增实力 交工委提出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任务和要求,可使全行业在现有条件下实现质的飞跃。但横向分析目前资源整合后各公交企业的情况,仍然存在粗放经营的问题,与交委的目标和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从纵向分析,在企业内部仍存在诸多制约因素,集中表现在干部职工对为什么要加快向现代服务业转型认识不足,还存在疑虑,尤其是对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突出矛盾还没有破解的方法。因此,很有必要继续加强教育引导,让各级党员干部掌握发展的方法,使转型工作达到事半功倍。 1、互惠合作善借力。具有前瞻性的正确发展思路就是市场的出路,财富的出路,也是企业做大做强、基业长青之路。这几年来,我公司根据交委的部署,把做大做强企业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致力于走品牌、资本扩张之路。我们抱着合作双赢,拓展市场,规范经营的思路,积极推进企业的发展,也从中尝到了甜头。例如,公司实施“西出广州,布局南海”的战略,在去年成功收购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客运有限公司70%的股权,使公司拥有了南海地区95%以上的客运资源。公司抓住机遇,配合我市的运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做好广佛交通同城化工作,使当地政府和群众体会到我们服务民生的诚意和行动,因此,各镇政府都主动提出与我们合作开行南海区的镇巴,支持我们投标南海区环保出租车项目,从而使我公司在南海地区业务成为主要的经济增长点之一。 2、科学发展增实力。公交企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通过不断的改革来增强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在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过程,就是企业迈向新生的过程。因此,我们必须以此为契机,建立层次清晰 ,管理到位,机制灵活,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模化经营的公交企业。这样,才能集约企业内部资源,形成一个高效的决策指挥中心、项目投资中心、资源配置中心、宏观调控中心、信息服务中心,冲破过往国有公交企业管理层次多,环节重复,功能不清,机构臃肿,冗员较多等问题,使企业在迈向现代服务业中轻装前进。这几年来,我公司以此为思路,推进企业的科学发展。目前已经初步完成智能信息、运调管理、抢修维修、人员招聘、招标采购、基建工程等内外协同的平台。内部资源的科学管理,降低了经营成本,提高了整体竞争力。 珠三角“腾笼换鸟”,省内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即将带来的冲击,我们已经及早地做好应对的准备,通过投资建设广州、大沥、从化、新塘等客运站,公司已形成以广佛都市圈为核心的,覆盖省内的客运线网。通过精心经营第二巴士公司业务,做好番禺、增城、从化公路班线公交化改造工作,使企业在向现代服务业转型中有更广阔的腾越空间。 三、常存忧患之念,常怀为民之心,推动科学发展 构建和谐交通是要人与人,人与社会,行人与车,员工与企业实现均衡、稳定、有序,相互依存,和谐共处、共同发展。但是,我们不可理否认,当前我们企业内部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作风仍存在的制约阻碍发展的一些“病灶”,职工队伍中一些利益问题不平衡也存在不稳定的隐患。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常怀忧患之念,常怀为民之心,这样才能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实现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创造良好的环境。 措施一:加强制度创新,用完善的制度来管人管事。随着公司的经营规模的日益扩大,建立一套与企业发展相匹配的企业管理制度十分必要。我们要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重视人性化管理,着力抓好企务公开,深化民主管理,完善了企业与工会协商机制,使企业内部管人管事的制度均有互动的空间和平台。 措施二:以信息化手段改造传统交通,加快产业升级。信息化交通建设是实现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重要标志,为此,我们必须迎难而上,积极稳步地推进智能公交深化应用加大对信息建设。要通过人才队伍的培养教育,为他们提供岗位成长的必要空间和条件,同时,要继续坚持以信息技术手段管理生产,促进一线操作人员自觉、自愿地运用信息手段处理日常工作并更多地互动交流,把信息化转化为新的生产力。 措施三:完善安全服务考核,构建确保安全的企业文化。要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安全生产是重要的基础工作,需要经过长期的奋斗和不懈的努力,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参与。为此,我们必须长期抓,不留死角和盲点。这几年来,公司领导班子反复讲安全,将之放在每年工作的突出位置,就是要将之确立为公交企业的文化,以逐步改变职工心智模式,我们的实践证明,只要管理制度不缺失,文化营造到位,就一定可以有一个新的交通安全氛围。 措施四:树立典型,建立催人奋进的激励机制。稳定才有繁荣,安定才能团结。一个企业要想发展壮大,企业内部的团结稳定是必需的前提,公正、公平、公开,比学赶超的争先环境必不可少。这些年来,我们树立了职工信服的一大批先进典型,增进职工荣誉感和自豪感,在公司上下营造一种“人人争当先进,个个赶超先进”的工作气氛,为公司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奠定了扎实队伍基础。 磨刀不误砍柴工。面对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新要求,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但只要我们坚持科学发展,树立大局意识、赶超意识,全力破解制约发展难题,就一定能到达胜利的彼岸。 企业转型论文: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影响因素认识的差异与启示 摘 要:笔者将政府、企业和银行三个行为主体置于一个统一逻辑框架开展研究,分析了传统企业转型升级主要影响因素以及“政、企、银”三方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利益诉求差异,建立了转型升级影响因素与转型升级绩效间的关系模型。在问卷调查数据基础上,运用结构方程全模型极大似然法进行统计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政、企、银”三方关于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相关影响因素重要性认识存在一些差异。 关键词: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影响因素;“政、企、银” 为把握后危机时代新技术革命加速孕育的战略机遇,我国正式确立了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战略部署。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依托新兴技术,培育和发展全新的新兴产业;二是在现有传统产业基础上转型升级,并激发培育新兴产业(熊勇清 等,2011)。从我国产业发展现状来看,传统产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因此如何实现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依然是当前我国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政府、企业和银行(含其他金融中介组织,为表述方便,本文一律用“银行”指代)是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三个重要行为主体,转型升级需要三个行为主体积极互动并且协调一致。 从文献检索结果来看,现有研究存在两个方面不足:首先,企业转型升级是政府、企业和银行综合作用的结果,但现有研究将“政、企、银”三个行为主体置于统一逻辑框架开展研究的不多见;其次,现有研究比较多的是理论分析,实证研究明显不足。与已有研究不同的是,我们通过问卷调查收集相关数据,从政府、企业和银行三个行为主体视角,研究分析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影响因素,以期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给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相关政策建议。 一、理论分析 (一) 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的主要影响因素 企业转型升级影响因素可以分为“推动因素”和“拉动因素”两个方面(吴家曦 等,2009),“推动因素”主要指经营环境与政府、金融中介组织支持等,“拉动因素”则主要指企业自身发展水平与长远发展机会等,经营环境、企业现有基础、政府政策扶持和银行等金融组织的支持是影响企业转型升级的四个重要因素。 1. 经营环境对企业转型升级的影响。经济环境、技术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等宏观环境因素对企业转型升级有着比较大的影响(马小援,2010)。此外,竞争对手、市场需求等行业竞争环境因素对企业转型升级也有重要影响(司金銮,2001)。为此,我 们可以将影响企业转型升级经营环境方面的因素归纳为七个主要方面:(1)国家经济形势;(2)行业技术水平;(3)社会文化环境;(4)当前产品的市场需求;(5)新产业的市场前景;(6)新产业的进入壁垒;(7)当前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 2. 政府政策导向对企业转型升级的影响。政府有效地引导和推动,对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起到关键作用。政府在产业规划政策、财税金融政策、市场秩序规制和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对新产业发展的作用是明显(陈洪涛 等,2009),政府在扶持产业升级上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技术进步、保护知识产权、参与品牌塑造、改善教育结构和吸引创新人才等方面(王国平,2009),焦必方等(2009)等认为,政府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应该从消除自身“寻租空间”、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等方面鼓励传统企业进入新兴产业等方面进行转变。基于已有研究成果,我们可以将政府政策导向方面的影响因素归纳为七个主要方面:(1)产业规划政策;(2)财税减免政策;(3)市场秩序规制;(4)人才公共服务平台;(5)知识产权制度;(6)政产学研平台; (7)专项扶持基金。 3. 企业现有基础和条件对企业转型升级的影响。相对于外部经营环境而言,企业自身作用在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更为明显。韩凤晶等(2010)认为企业进行技术引进、消化与创新既是新兴产业形成的动力,也是企业实现转型升级的路径之一。史忠良等(2004)的研究也表明,企业通过技术创新能够促进企业的产品创新、升级,并进一步推动企业的转型升级。齐建珍等(2002)在研究煤炭转型升级时指出建立的资金支持系统、技术支持系统和人才支持系统的重要性。企业自身的组织结构以及企业所处区域的产业发展水平对转型升级的成功与否也有一定的影响。基于已有研究成果,我们可以将企业现有基础和能力方面的影响因素归纳为七个主要方面:(1)管理团队的战略眼光与能力;(2)创新理念与创新文化;(3)人才储备及其素质;(4)资金实力及资金筹措能力;(5)技术创新基础与能力;(6)支撑转型升级的组织结构;(7)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4.金融中介组织对企业转型升级的影响。钱水土(2011)通过实证研究发现金融发展对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都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顾海峰(2011)研究表明金融体系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与升级过程中具有核心的支持作用。吴家曦等(2009)指出当前制约我国企业转型升级的第二大因素是资金投入。基于已有研究成果,我们可以将金融中介组织方面的影响因素归纳为两个主要方面:(1)投融资渠道及相应优惠政策;(2)银行对转型升级的贷款力度。(二)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的“政、企、银”博弈 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政、企、银”的利益诉求并不完全一致,存在着多元化利益博弈,将直接影响三个行为主体对于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相关影响因素重要性认识的差异性。 1.国家战略意义和地方政府现实收益的博弈。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是着眼国家和社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具有比较明显的国家战略意义。但在现行的制度框架(特别是现行的财政分权制度)下,财政收入是地方政府执行公共政策时的重要博弈目标,地方政府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的动机很大程度上在于获取税收,因此在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存在着国家战略意义和地方政府现实收益的博弈。 2.政府多维利益和企业单一利益之间的博弈。政府代表整个地区的利益,包括经济利益、社会利益和生态利益等多维目标。尽管企业也有社会利益和政治利益,但企业作为“经济人”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是多数企业首位并且占有绝对地位的利益目标。政府和企业之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博弈过程,有各自的利益目标和成本收益函数。 3.金融中介组织的稳定收益与风险收益的博弈。实现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产业生命周期难以预料。而现实传统产业经过多年市场考验,相对稳定。对于风险中性的金融中介组织来说,在对传统企业转型升级金融支持过程中,需要对传统企业当前产业的现实收益进行评估,同时也需要对转型升级的投入与市场前景进行评估,显然,金融中介组织和企业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的风险性与现实产业增长稳定性之间存在“多难”博弈。 企业转型论文:论以资本运营驱动大型出版企业战略转型 [摘 要] 大型出版企业的战略转型至少包含三方面的内容,即现代企业制度转型、数字化出版业务转型,以及产业多元化转型。这三大战略转型成功与否,不仅关系到未来大型出版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且关系到我国出版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资本运营是大型出版企业三大战略转型的最终驱动力,这是产业化和市场化的资本逻辑所决定的,因此有必要在大型出版企业的发展战略体系中确立资本运营的核心地位,以有效利用资本运营这一驱动力,促进实施三大战略转型。 [关键词] 资本运营 现代企业制度 数字化出版 产业多元化 自2003年6月新一轮新闻出版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国的出版产业生态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截至2012年底,除少数公益性出版社和军队系统出版社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及地方和高校经营性出版社已全部完成转企改制,并有若干出版集团相继完成股份制改造,在国内a股市场成功上市,出版产业与资本市场之间的互动关系已初步成形。在这场以产业化和市场化为核心的“自上而下”改革的持续推动下,国内各大型出版企业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竞争意识和扩张热情,跨地区、跨行业和跨所有制的兼并收购案不断涌现。由此可见,在经历了改革初期的种种阵痛之后,我国的出版产业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裂变。可以预见,在未来的五到十年,在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促动下,出版产业将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前所未有的兼并重组浪潮。在这样的大势面前,对于大型出版企业来说,如何根据技术、市场和政策环境的变化积极推进实施战略转型,无疑是当下亟待研究并加以解决的问题。 1 大型出版企业战略转型的内涵 毫无疑问,仅就战略转型而言,大型出版企业因其规模庞大、业务庞杂而比小型出版机构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本文主要关注的是大型出版企业的战略转型。本文认为,大型出版企业的战略转型至少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现代企业制度转型,即从传统的事业单位向真正的现代公司转型。事实上,从法理意义上说,目前国内大多数出版单位都已经成为公司法人,“三项制度”改革在大型出版企业也已基本完成;但这种法理转制和企业运营机制的初步确立,其实距离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尚有很长的路要走。现代企业制度不仅包括如何建立起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公司治理模式、董事会决策和监督机制、市场化的高管薪酬激励机制,而且包括企业内部管理的决策机制、问责机制、考核机制等,其实质就是建立起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商品经营管理体系。然而,对于当下很多大型出版企业来说,传统的治理和管理理念依然根深蒂固,比如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单一股权结构,再比如过于强调图书的文化或意识形态特殊性,而有意无意地忽视其内在的一般商品属性,从而导致行政干预过多等。其实,在市场经济中,图书也是一种商品,它具有商品的普遍特性,与诸如电器、汽车等商品并没有本质的不同。只有确立了这样一种商业理念,大型出版企业才能成为真正独立的市场主体,并按照普遍公认的商业准则去经营,否则很难摆脱行政附属地位的属性。 二是数字化出版业务转型,即从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型,从传统出版商向内容服务提供商转型。传统纸质出版是现有大型出版企业的强项,但随着数字科技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数字出版已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潮流,并对传统纸质出版形成越来越明显的压迫态势,大型出版企业必须深具危机感,并积极探索一条行之有效的数字化转型之路。但从目前的产业发展趋势来看,技术其实不是数字出版的主要障碍,出版业的内容形态早已实现了数字化。目前,真正阻碍数字出版发展的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内容提供方的出版企业,能否在数字化出版中实现可持续的盈利;二是作为需求方的读者,对于付费和电子阅读的接受程度如何。出版企业只有在数字出版环节有了可持续的盈利,才具有推动数字出版的有效激励,这是经济学的基本供给原理。如果出版企业无法实现持续的盈利,那么数字出版的发展前景是令人怀疑的。另一方面,就读者的接受度而言,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新生代对电子阅读的接受度较高,甚至有人断言,这一代人可能会最终彻底抛弃纸质阅读。但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纸质阅读与电子屏阅读尚处于争取潜在 读者的竞争中,纸质出版商其实可以通过各种体验营销活动来吸引新生代群体,并开发和保持新生代的纸质阅读兴趣,因此,数字出版市场还需要时间去培育。 三是产业多元化转型,即从以出版业为主向更广泛的多元化经营转型。在我国当下的出版产业和政策环境下,大型出版企业的多元化转型是不得不做的事情。这其中有两个原因,一是解决风险过于集中的问题,二是解决企业的增长问题。因为单就出版业本身而言,其在产业扩张方面面临着非常大的制约,这其中既有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制约,也有产业自身属性的制约,凭借单一的出版业根本无法有效满足大型出版企业的内生性扩张需求。当然,多元化转型将不可避免地会降低出版主业在业务板块中的比重,但这并不必然意味着削弱出版主业的市场竞争力,对于大型出版企业来说,多元化扩张的前提其实是出版主业市场竞争力的提高,这二者并不是相互矛盾的。也就是说,出版主业的比重可以下降,但其市场占有率或市场份额则要提高,甚至要具有一定的市场垄断力。如果出版主业缺乏市场竞争力,那么企业的多元化战略无疑是失败的,也就失去了出版企业的核心意义。换句话说,大型出版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出版,多元化战略转型只是为了适应产业发展和企业扩张的内在需要。 上述三大战略转型,是大型出版企业在未来不得不面对的课题,也是真正的难题,如果未能有效解决这三大转型问题,我国的出版企业就难言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也更谈不上我国出版产业整体的国际竞争力。因此,这既是大型出版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大发展的需要。 2 以资本运营驱动三大战略转型的路径选择 所谓资本运营,就是以资本的最大限度增值为目的,对资本及其运动进行运筹和经营。主要包含两层意思:第一,资本运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配置资源的一种重要方式,它通过资本层次上的资源流动来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结构;第二,从微观层面上讲,资本运营是利用市场法则,通过技巧性的资本运作,实现资本的增值和效益增长。一般来说,资本运营涵盖两个方向,一是扩张性的,一是收缩性的。资本扩张是指在现有资本结构下,通过内外部融资,以追加投资和并购等方式来实现横向、纵向或混合形式的资本规模的扩大。资本收缩则是通过资产剥离、公司分立、分拆上市和股份回购等方式,将企业所拥有的一部分资产、子公司或某一部门转移到公司之外,对公司总规模或主营业务范围进行重组,从而缩小公司的规模。无论是扩张还是收缩,资本运营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股东权益最大化和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这是商业世界的基本法则。 长期以来,出版行业的事业属性被过度强调,而其商业属性则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但是,随着近些年出版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出版社转企改制的顺利完成,再加上多家大型出版企业的股票实现了公开上市交易,这都为出版的产业化和市场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来自资本市场的压力则在进一步促进大型出版企业的商业化转型。对于大型出版企业来说,股票公开上市绝不仅仅意味着具有了依托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它更是企业资本运营的重要平台,以及驱动企业战略转型的发动机和催化剂。大型出版企业应充分利用其规模优势和资本平台,将资本运营提升到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以资本运营来驱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数字化出版业务和多元化扩张。 2.1 以上市为契机,通过股权多元化驱动现代公司治理和管理制度转型。 如前所述,资本运营是以资本的最大限度增值为目的的,这样的商业经营理念其实与出版社的传统经营理念是格格不入的。正是因为经营理念上的差异,出版社的传统管理模式与现代公司的治理与管理模式存在冲突。比如说,传统出版社由于其事业单位属性,管理方式往往是以社委会为决策中心的民主制;但对于现代商业公司来说,其实包含了治理和管理两个层次:一是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治理机制,一是以总经理为核心的公司管理机制,二者其实是一种相互制衡的博弈关系。对于大型出版企业来说,当务之急是建立市场化的现代企业制度,但在制度转型的过程中,其面临的棘手问题是如何从“组织逻辑”过渡到“资本逻辑”,即如何从以行政级别为核心的组织领导,过渡到以资本为核心的董事会治理。公司治理问题不解决,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改革也必然面临阻力。只有真正确立了市场化的资本逻辑,资本雇佣劳 的生产关系才能理顺,企业的内部活力才能有效释放,而要破解这一难题,股权多元化和股票公开上市无疑是必走之路。上市不仅仅意味着融资,其本质内涵是公司所有权的公众化和企业定价的市场化。为了实现真正的股权公众化,必须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状,股权多元化是现代化公司治理制度得以建立的前提和核心要义。更何况,上市改变了国有企业的定价难题,股权的市场化转让就可以实现公平、公开和公正。因此,大型出版企业的治理与管理制度转型,必须依托于资本市场,在资本市场的驱动下实现制度转型。 2.2 以资本市场为依托,通过风险资本运作驱动数字化出版业务转型 从目前出版业务的技术发展态势来看,数字化出版对于任何一家大型出版企业来说都是挑战大于机遇。数字化出版的未来趋势是毋庸置疑的,但进入时机的把握才是数字化转型成功的关键。笔者认为,我国数字化出版的大发展、大繁荣尚需两个基本的前提:一是成熟的商业模式,即要有可行的持续盈利模式;二是产业结构,即要有一定的产业集中度。然而,从我国目前的出版产业现状来看,这两个前提都不完全具备。首先,商业模式的发展方向尚不明朗,尽管已有多家出版企业尝试从不同路径进入数字出版领域,但真正带来持续盈利的商业模式并未成形。其次,出版行业的集中度太低,区域行政垄断问题突出,行业的大整合还没有完全展开。因此,单就数字出版而言,先发并不一定具有优势,相反却有可能成为产业发展的牺牲品、其他后发企业的垫脚石,类似行业的前车之鉴已有很多。因此,大型出版企业在推动数字化出版方面是充满风险的,必须慎之又慎。但是,持有审慎的心态,并不意味着裹足不前。正是由于发展数字化出版是充满风险的,因此必须依托资本市场来推动。对于大型出版企业来说,数字化出版战略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才有成功的可能。原因有二,一是因为数字化出版所需要的大量资本投入,只有通过资本市场才能够满足;二是数字化出版属于高风险投资,必须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风险分担优势来解决风险问题。总之,在数字化出版业务转型方面,资本运营无疑是大型出版企业实施这一战略转型的重要驱动力。 2.3 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大规模兼并重组驱动产业多元化转型 在我国目前的出版产业和政策环境下,大型出版企业的多元化转型已经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该如何做的问题。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为了规避产业和政策风险,二是为了满足企业的内在增长需求。由于历史和政策原因,我国多数大型出版企业是纵向一体化的全产业链模式,这种过于紧密的产业关联度无疑会加剧经营上的风险,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不利于企业分散风险。因此,大型出版企业必须通过多元化经营来分散系统风险。另外,随着出版企业的上市,资本市场对于企业增长的外在压力也在加大,而仅仅靠出版业本身是无法解决增长问题的,因此必须通过多元化扩展来发掘其他行业的盈利机会,以解决大型出版企业的增长问题。但是,推动多元化转型本身并不意味着削弱出版主业的市场竞争力。恰恰相反,多元化扩张的前提,是提高出版主业的市场竞争力,甚至要具有一定的市场垄断力。因此,无论是出版行业的内部整合,还是向出版行业以外的扩张,都需要通过大规模的资本运营来加大兼并重组的力度,以推动大型出版企业的行业整合和多元化扩张。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在数字化时代,大型出版企业不应满足于单纯的图书出版,而应将自身定位于满足消费者全方位休闲需求上,阅读只是休闲的一种方式,电影、电视、游戏等都是大型出版企业要大力涉足的领域,惟其如此,才能有效分散图书市场萎缩所带来的系统性风险,而要实现这一切,资本运营无疑是万万不可少的驱动之源。 3 总 结 开弓没有回头箭,我国出版领域的产业化和市场化改革之路必将持续推进下去,随着越来越多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大型出版企业的成功上市,资本市场对出版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推动作用会日趋明显,并且会成为其商业化转型的驱动之源。资本有其内在的逻辑和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要确立了资本的逻辑,大型出版企业乃至整个出版行业的改变都将是脱胎换骨的。2012年,新闻出版总署下发了《关于加快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出版传媒集团的兼并重组及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界经营发展进一步提出鼓励扶持政策。这对于大型出版企业来说, 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抓住机遇,就会掌握未来发展的主动权,顺利完成战略转型。因此,大型出版企业必须抓住有利时机,强化资本运营在企业发展战略中的核心驱动作用,充分利用资本运营的优势大力推动企业的战略转型,从而在不断提高企业自身市场竞争力和垄断力的同时,进一步推进我国整个出版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企业转型论文:企业转型时期思想政治工作 摘 要: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企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离不开企业的发展壮大,而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保障。要充分发挥好这个保障作用,就必须在方法上充满活力,在效能上找准结合点。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将会对企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思想政治;企业管理;思想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企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离不开企业的发展壮大,而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保障。要充分发挥好这个保障作用,就必须在方法上充满活力,在效能上找准结合点。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将会对企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思想政治工作简述 马克思说过,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要素。作为一个企业,管理好了人是企业管理的根本所在,因为企业就是以人为本的企业。因此说,思想政治工作就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 (1)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简称,亦称思想工作或思想教育。它是一定的阶级和政治集团,为实现一定的政治目标,有目的地对人们施加意识形态的影响,以转变人们的思想和指导人们行动的社会行为。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体系教育人民,启发人们的觉悟,提高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动员人们为实现当前和长远的革命目标而奋斗的实践活动。它不仅要解决人们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行为等问题,还要解决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问题。 (2)以人为对象,解决人的思想、观点、政治立场问题,提高人们思想觉悟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搞好经济工作和其它一切工作的有力保证。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具有鲜明的党性、实践性和群众性。它以马列主义、思想为指导,用共产主义思想体系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使人们确立正确的立场、观点,掌握正确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自觉地为实现党的当前的和长远的革命目标和任务而努力奋斗。 二、思想政治教育在企业中的重要性 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就是企业管理的目标。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建设的一项优良传统。在企业,它的目标就是要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服务。企业管理的目标是效益最大化,而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必须由全体员工来完成。员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服务。这就是说,员工的思想出了问题,企业就无法实现它的既定目标。因此,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 (1)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就是企业管理的手段。我们知道,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企业的党建工作、共青团工作属于思想政治工作的范畴,它们的目标就是在企业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党团员队伍,为企业的稳定和发展保驾护航;宣传教育、文化建设也是思想政治工作,因为它们是凝聚人心、调动广大员工全力以赴搞建设。企业管理的方式方法很多,但作为一个企业,没有带头人,没有战斗力坚强的员工队伍,企业遇到风浪就要受到挫折,生产经营目标也无法实现。管理最好、最有效的方式方法就是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员工队伍的主人翁责任感。因此,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与企业管理的方式方法是统一的,也只有二者的有机结合和统一,才能创造更大的效益。 (2)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特殊的社会活动,就其实质来说是对人的管理。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就是要不断改革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维方式。在这场深刻的变革中,人们的觉悟有先有后,认识有深有浅,以至对各种问题有这样或那样的不同的看法。所有这些都会对人们的生产、工作的积极性的发挥产生不同影响,这就需要切实加强 想政治工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必然要求人们的思想观念、精神境界、道德水平、文化素质与之相适应,进一步树立市场观念、竞争观念、人才观念、效益观念,为加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 三、创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思路 思想政治工作是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企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离不开企业的发展壮大,而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保障。要充分发挥好这个保障作用,就必须在方法上充满活力,在效能上找准结合点。 (1)思想政治工作与党的理论教育相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动指南。要把这个理论体系贯穿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各个方面,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深入人心。 (2)思想政治工作与生产经营目标相结合。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之间存在着“合则俱兴,离则俱废”的紧密关系,不能偏废任何一方。这就要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贴近、渗透到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管理等中心工作的全过程,同时还要选准二者的最佳结合点,避免“两张皮”现象。将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难点”、“重点”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着力点”,将生产经营活动的目标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制高点”,凝心聚力、破解难题,形成思想政治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相融合的完整的工作体系,这样才能较好地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权,增强它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改革创新相结合。转变发展方式、深化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有效把握企业废旧立新的这个结合点,着力推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以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创新思路寻求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使思想政治工作主动适应企业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新要求。要不断丰富工作的内涵外延,把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统一起来。有效利用各种载体和职工群众经常接触、便于接受的传播渠道,潜移默化的使职工对企业的发展理念达成共识,从而把职工的思想凝聚到实现企业改革发展目标上来。 企业转型论文:战略转型期的企业文化重塑路径 企业战略与企业文化有着极其密切的内在联系。企业战略如果没有企业文化的支撑,就会缺少精神与灵魂,很难顺利实施;企业文化如果没有战略指导,就会成为无源之水,动力很难持久。企业实施战略转型必须推进企业文化重塑,关注以下基本路径。 谋定总体目标 目标具有明确的引领作用。企业文化重塑首先是谋定出企业文化的总体目标。要按照企业转型发展战略目标的要求,精心谋划、设计企业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并按照设定的总体目标,分阶段、分层次、有步骤地组织推进。企业文化的总体目标,主要包括企业战略规划、核心理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共同愿景等要素。总体目标既要有企业文化的近期目标,又要有长远目标,充分体现既区分层次又相互衔接的文化建设格局。在落实总体目标中要注重发挥各级各类管理者的主导作用,从各个管理领域进行突破,以此带动企业文化建设的整体上位,全面发展。 创新思维模式 创新思维模式是按照战略转型进行企业文化重塑的基本路径之一。所谓创新思维模式就是运用新的思维方式引领企业文化重塑,通过创新思维模式,确保文化思维适应企业实施战略转型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一是培育“突破性”思维,不断引领企业全员从实际出发,反思发展思路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建设,勇于突破原来的旧框框、旧思想,用创新的思维统领文化发展,着力推进“创新文化”,让员工在不断地解放思想中,实现创新思维的螺旋式上升。二是培育“开放性”思维。在文化重塑中,大力倡导运用开放性思维,积极营造民主、包容的文化氛围,拓展海纳百川的胸怀,团结容纳有能力的人,真心诚意地向新加盟的人学习,吸收别人优秀的文化因素,借鉴别人先进的管理方法,把各方面的优势合起来,同心同德推进企业发展战略。三是培育“学习性”思维。重点是突出现代知识的学习,引导员工认识“知识陈旧就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机遇总是会光临做好准备的人”的道理。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员工学习现代管理、现代科技等方面的有关知识,不断增加员工的知识储备;营造研究问题的氛围。引导企业全员多读点书,多研究点实际问题,多一些调查研究,从而形成研究问题的浓厚氛围;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倡导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学习成果管事管用。 把住关键节点 推进战略转型期企业文化重塑,要重点把住6个关键节点。 明确外部定位。主要是明确包括客户、关键合作伙伴、大股东、中小股东、一般合作伙伴、竞争者等各方面文化影响力的定位,并结合外部文化定位,完善内部文化体系。 提炼、提升自身企业文化内涵,形成体现自身特色的文化体系。即:形成与企业战略转型相匹配的企业宗旨、指导思想、企业形象、管理理念、发展理念等企业文化体系。企业文化体系应体现兼顾企业的外部市场定位和内在文化基因的基本内涵。 形成企业内部的文化信仰。以企业宗旨、使命为源头,以企业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为价值判断,通过企业流程、制度,形成文化干预,逐步内化成企业员工的公共情感走向,形成员工的行为边界和文化素养。 形成产品的品牌文化。把企业文化内植到企业产品中,把更多的文化融入到用户的服务中,使客户在使用产品或服务过程中,产生归属感,从而形成该产品乃至对该企业的品牌忠诚。 正确引导外部市场。通过产品和服务的输出,向外界、向市场导入自身的文化,运用舆论导向、公关策略等方式,引导和拓展外部市场。 形成内部的精神品质。产品如人品,品牌精神的实质,是精神品质的表现,必须使企业内部的精神品质逐步形成,并表现出一种可以感知的文化氛围。 注重全面推进 构筑共同愿景,发挥目标愿景的感召力。共同愿景体现的是企业和员工共同的整体感和团队意识,能够激发企业全员的热情和勇气。企业在战略转型期,通过构筑共同愿景,把推进企业战略发展,变成共同追求的目标,促使员工心中产生极大的感召力,从而推动企业发展战略顺利实施。在文化重塑中,将目标愿景渗透到各个部门、各个员工,使其拥有和企业发展方向相一致的愿景目标,通过完成个人业绩、完成部门指标,进而实现企业战略目标。通过运用共同愿景,促进和引导企业和职工认同企业的发展前途和发展方向,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重塑企业价值观,发挥价值理念的导向力。运用企业价值观指导员工行为方向,是企业文化的重要功能。在建设战略支持型企业文化中,要体现个人价值高于资产价值的价值观;共同价值高于个人价值的价值观;团队价值高于个体价值的价值观;社会价值高于经济价值的价值观,切实把实现目标与体现价值融汇到统一整体中,使员工和企业成为价值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进而强化价值理念导向力。 打造金字招牌,加强企业文化的传播力。提升文化品牌价值,形成统一的价值追求和经营行为,在此前提下,倡导下属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建设个性文化,努力做到遵循与创新、共性与个性的统一,以金字招牌不断提升品牌文化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整合企业行为文化,提高企业文化的执行力。执行是成功的保证,只有企业具有优秀的文化执行力,其文化建设才可能取得成功。整合 企业的行为文化,形成新的管理平台,把先进理念转化为员工的实际行为,落实到管理和实践操作上,真正实现企业文化从理论层面到实际层面的转化应用。 拓展文化内涵 融入文化元素。企业在提出先进的文化理念之后,就要把各项文化元素尽快融入管理、浸润员工,实现员工行为的有效调整。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企业文化管理体系,形成顺畅的闭环系统。另一方面,要根据职能导向的原则,结合行业核心竞争要素,针对企业发展迫切需要改善的模块,如服务文化、营销文化、员工的职业化转变等,确定企业文化建设的时机和突破点,把文化元素逐步植入到企业战略转型发展之中。 促进价值转化。促进价值转化就是把组织价值转化为个人价值。组织价值与个人价值紧密结合的实质,是改变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的方式。员工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和关键战略资源,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逐渐从价值占有向价值创造转移。要坚持“领导主导”与“员工主体”并举。只有把企业领导的亲自主导、身体力行,与广大员工的生产实践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让那些贡献自己能力和智力资本的员工享受到由他们促成的价值所带来的成果,才能保证企业文化落地生根。 强化制度枢纽。强化制度枢纽就是发挥制度枢纽的有效功能。制度枢纽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企业在战略转型时期进行文化重塑时,必须注重制度的枢纽作用,通过强化制度枢纽功能,消除和避免员工无制度约束的、不规范的行为,从而真正体现“内在约束高于外在约束”之功能。 企业转型论文:转型背景下的出版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摘要:企以才治、业以才兴,人才是企业获得和维系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资源,是出版企业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出版企业需适应转型需要,以激发活力为目标,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构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用人新机制,提升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关键词:出版企业;转型升级;人才 企以才治、业以才兴,人才是企业获得和维系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资源,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出版企业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建设充满活力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出版企业实现转型升级目标的必然要求。 一、适应转型需要,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随着互联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目前我国出版业正朝着创新驱动、结构优化、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发展,以数字出版为代表的新业态逐渐成为出版业的战略选择,出版企业正经历着一场由传统出版向数字化出版转型升级的历程。数字出版对出版从业人员的创新精神、专业知识、新技术的运用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传统出版业向数字化转型,必须对出版产业链进行新的设计,更需要培养适应数字出版新业态要求的新型人才队伍。 我国出版企业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受传统观念和体制影响较深,出版企业沿用传统经营管理体制较多,出版从业人员还不完全适应转型升级的新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构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出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打造一支理念先进、业务过硬、适应数字化时代要求的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对于推动企业由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型升级,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为了顺利实现转型升级目标,出版企业的领导者应把人才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像抓“发展第一要务”一样抓“人才第一资源”;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到激发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使人才的知识、智力、活力竞相迸发。 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应以激发人才活力为目标,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要建设一支既具有过硬的编辑业务素质和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又具有较强的文字编辑能力、敏锐的市场预测观察能力、熟练使用数字技术的编辑队伍。二是要大力推动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培养一批有服务意识、创新意识、风险意识和市场化目标导向的职业经理人队伍。三是要培养一支熟悉生产经营、服务意识强、善于组织协调的精干的复合型职能部门工作者队伍。拥有印刷、现代物流业务的出版企业还应培养一支爱岗敬业、技艺娴熟的高技能人才队伍。要破除妨碍、束缚人才发展的制约因素,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形成事得其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新格局。 二、进一步淡化“官本位”意识,构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用人新机制 经过多年改革实践和市场经济的洗礼,国有企业的用人观念和机制已发生很大转变,但不可否认的是,转换并不彻底,“官本位”的意识和影响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目前国有企业的管理者队伍比较普遍地存在小富即安、创新精神和动力不强、市场意识不敏锐、团队合作意识偏弱等问题,不少国有企业职工往往把“升官”当作实现人生价值的最重要目标,过于注重自身价值的实现,忽视团队价值和企业整体利益。“官本位”意识严重抑制企业改革创新的活力,容易导致企业人际关系复杂化,阻碍人力资源管理的现代化,也影响企业转型升级的步伐和进程。 深化出版企业改革,必须注意进一步淡化“官本位”意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创新人才选用机制。应在理顺管理层次及规范公司制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企业人员聘用制度,全面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真正变人员管理为岗位管理,进一步规范科学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等重点环节。出版企业可尝试实行“双阶梯制”乃至“多阶梯制”人才晋升机制,推进人才待遇的多元化。可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的特点,分类建立职务序列,让每一个人才都有施展才干、发挥作用、建功立业、体现价值的发展通道。例如,可按照国家编辑职称制度等级标准,结合企业和编辑岗位特点设定等级晋升序列, 开初、中、高职务待遇等级差,按职级不同和贡献大小取酬。例如,编审可享受和中层干部同等的收入待遇。可根据出版销售工作特点,建立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的“职业经理人”职级制度,职业经理按能力和业绩随时晋升为不同级别。例如,特级职业经理可享受和中层干部同等的收入待遇。实行“双阶梯制”乃至“多阶梯制”的晋升通道,就会使走专业阶梯的人员不必像过去那样为了管理职位不得不放弃多年累积的业务知识、经验去挤“行政独木桥”。通过畅通专业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将合适的人聘至合适的位置上,就可以让专业人员不用走狭窄的管理通道也可获得相应的待遇。与此同时,对于管理序列的人员更要建立起一套开放竞争、严格准入、加强考核、奖优汰劣,“能者上、不适者下”的进出机制。企业职能部门岗位空缺均应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确保职需其人、人适其职。 实行“双阶梯制”乃至“多阶梯制”的晋升通道,实质上就是对企业人才进行分类管理,使其只要认真踏实努力工作,在各自的发展轨道上都有得到晋升的预期,不至于感到没有奔头和希望。适合做管理工作的就进入管理序列,适合做业务工作的就进入业务序列,不同序列的人才可以相互交流,形成“岗位职责不同,工作分工不同,发展机会均等”的人才选用机制。这种机制能有效地起到淡化职工“官本位”思想,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的作用。树立正确的人才观、价值观,强化岗位意识,淡化身份观念,实行分类管理,开通阳光道,打通待遇差,让人才机制“活”起来,才能从根上解决目前国有出版企业面临的人事难题,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才能使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提升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 提升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既是出版企业实现科学发展目标的基础和保证,也是人力资源工作创新发展的根本要求。提升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必须在思想观念、制度机制、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新的探索与突破。 首先,需要探索形成科学的人才考核培训制度,有效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与干少差别不太大”和知识技能短板现象。考核是指挥棒,直接影响企业职工的行为和效果。可根据出版企业特点,适应企业转型升级要求,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能力、业绩为导向,遵循全覆盖、可量化、可追溯原则,建立以业绩为重点,定量考核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体系。应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真正使考核结果成为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应扎实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根据不同需求,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推动人才观念转变、知识更新和能力转型。当前还需特别重视编辑业务和编辑现代化技术的培训工作,使他们掌握编辑业务流程的数字技术,实现编辑工作数字化。 其次,需构建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合理解决收入“该高不高、该低不低”的问题。水不激不跃,人不激不奋,要积极探索符合出版企业各类岗位特点和人才需求的分配方式,区别不同岗位及贡献情况,建立市场化的薪酬管理体系,使人才和薪酬水平与市场接轨。可探索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加大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使一流人才享受一流待遇、一流贡献获得一流报酬,并推行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多种激励方式。同时还应体现人文关怀,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并重。精神激励包括使命激励、压力激励、机会激励、荣誉激励、沟通激励等,可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使全体职工切身感受到企业对他们政治上的爱护、工作上的支持、生活上的关心、精神上的慰藉、人格上的尊重、心理上的愉悦;通过采取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相结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热情,努力让每一个人都能够为企业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都能得到与其努力相应的发展空间,都能获得与其贡献相应的回报。 最后,还应切实用好用活人才,努力克服在用人方面存在的“人才不够用、人才不适用、人才得不到充分使用”的不尽如人意的现象。人才工作应坚持以用为本,做到知人善任。一要扬长避短,不埋没人才。“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每个人既有长处,也有短处。用其所长,则长处更长,用其所短,则短处更短。应克 服求全责备的观念,使人才的长处得到发展,短处得到克服。二要用当其时,不耽误人才。必须遵循人才成长发展的基本规律,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对优秀青年人才需做到早发现、早扶持、早使用,使他们“缩短适应期、快进融入期、达到成熟期、投身创造期”。三要用当其位,不浪费人才。坚持适岗适才适情原则,充分尊重人才个性差异和兴趣特长,努力实现人与事、人与岗、人与人的合理组合。四要用尽其类,不遗落人才。要树立开放的用人观,努力拓展识才、选才、育才、用才的视野,坚持海纳百川、“开门纳贤”,做到“发现人才有眼力、培育人才有能力、使用人才有功力、凝聚人才有魅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氛围,最终形成当代出版企业“人人都有机会、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业才发展同步”的生动局面。 (宋永刚,高等教育出版社党委书记、副社长) 企业转型论文:增值税转型对制造业企业的财务影响 [摘 要] 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施行消费型增值税。与生产型增值税相比,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购入经营用固定资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具体范围详见增值税实施细则)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在当期扣除。由于此项税收政策的变更,引起了企业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一系列变化。本文以浙江省制造业上市公司的报表数据为基础,以固定资产投资作为切入点,分析了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化并通过分析软件分析了固定资产投资额与财务数据之间的相关性,最终说明税收政策改变所带来的财务效应。 [关键词] 消费型增值税;财务数据;财务指标;相关性 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施行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和生产型增值税的主要区别在于: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用于购买经营性固定资产所交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扣除。这一税收政策的改变鼓励了上市公司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在这种情况下,与以往年度相比,公司当年的相关财务数据也发生了变化。浙江省是我国的制造业大省,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浙江省的制造业企业经受了严峻的考验。以在沪市上市的浙江省制造业企业为例,阐述这一税收政策的变更给制造业企业带来的财务变化。 一、文献回顾 2004年增值税转型在东北三省开始试点推广,到2009年消费型增值税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到目前为止,国内已有诸多学者对增值税转型产生的影响进行了研究。许景婷和晏慎友[1](2009)选取了辽宁省45家上市公司的数据并通过分析软件对增值税转型给上市公司带来的财务指标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固定资产的变动对固定资产周转率和流动比率的影响最大,但只是相对而言,绝对值并不大,表明增值税转型对其影响程度有所削弱。黄明峰和吴斌[2](2010)在收集了中部6省26个市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基础上,对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分析认为,增值税转型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税负,带动了中部地区投资规模的扩大。通过多元回归分析,指出消费型增值税对不同产业的影响不同,其中制造业和采掘业受益最大。王素荣和蒋高乐[3](2010)在假设2004年全国各行业均施行消费型增值税的前提下,大量收集数据,实证分析了增值税转型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影响。分析结果认为,增值税转型能够直接推动企业的盈利水平,提高企业的预期收益率。李朝红和刘璐[4](2010)在详细收集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2008年年报数据的基础上,分析了固定资产投资对企业利润的影响,指出企业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减少额越多,企业增加的净利润就越多。 以上学者对2004-2008年间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相比2004年的增值税试点改革,2009年的增值税转型有其鲜明的实施背景,主要表现在政策施行的经济环境不同。2004年国家出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目的,率先在东北三省进行增值税试点改革,随后为了扶持中部地区发展,这一政策又扩展到了中部6省26市。回顾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蔓延,我国的经济发展经受着严峻的考验。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下我国在全国范围内施行消费型增值税主要有两大出发点:一是有利于企业生产设备的升级换代,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二是在出口锐减的情况下通过税收政策的刺激拉动内需。从整体来看,同样都是增值税转型但经济形势不同,税收政策的实施对企业产生的效果也会有所不同。以下本文基于2009年的经济形势,对消费型增值税对制造业企业的财务影响进行分析。 二、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影响的实证分析 考虑到浙江省是制造业较为发达的省份之一,且2009年以前一直采用生产型增值税,为了能明显地反映出增值税转型后对制造业企业的财务变化,本文选取了浙江省所有在沪市上市的制造业企业共29家作为研究样本。基础数据均来自于证监会指定登载我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网站上刊载的上市公司2008年和2009年年度报告。 1.实证分析 根据29家上市公司的年报数据,本文首先对29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每年求平均,去掉部分偏离平均数较大,不能集中反映数据趋势的数据,保证了数据的有效性。然后对数据进行了计算。 (1)增值税转型对2009年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 从表1数据可以看到,与2008年相比,2009年在沪市上市的浙江省制造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有较大幅度增长,净增加额223 201.94万元。在4类设备投资中,专用设备的投资增加额最大,达135 046.4万元,占总体净增加额的60.5%,比重较大。从这一方面可以看出增值税转型的刺激作用较为明显,企业利用此次转型机会增加了固定资产投资,有助于企业更新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 (2)增值税转型后应交增值税,应交企业所得税的变动情况 从表2数据可以看到,由于增值税转型后企业购置生产经营用的设备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于当期抵扣,所以与2008年相比,2009年企业的应交增值税有较大幅度的减少,共减少23 143.02万元。减少额是2008年应交增值税的9倍。结合表3数据我们看到,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浙江省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与2008年相比有所下降,营业收入净减少额为1 672 825万元。2008年的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的差额为1 082 018万元,2009年的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的差额为715 474万元。可以看出,购买固定资产的当年企业的盈利空间缩小。这主要是由于2009年企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较多,相应的计入营业成本的折旧额增加,造成企业当年的盈利空间缩小。这也说明,虽然企业购置生产设备有助于企业更新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但这种效应不会马上在投资当年显现出来。同时也进一步说明了2009年企业应交所得税增加18 250万元并不是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带来的效应。 (3)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指标的影响 通过表4可以看到,与2008年相比,2009年财务比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固定资产周转率上升幅度最大,增加了0.17。净资产收益率上升了1.35%,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和每股收益上升幅度较小,为0.03。 2.相关性检验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增值税转型后企业相关的财务数据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下面通过spss数据分析软件对固定资产投资额与财务比率之间的相关性进行检验。由于收集到的数据全部为定距数据,因此可通过计算pearson相关系数分析变量间线性相关性的强弱。计算出的相关系数矩阵如表5所示。 根据相关系数的原理,相关系数r的取值在-1到1之间,r>0表示两变量存在正的线性相关系数,r<0表示两变量存在负的线性相关系数。|r|>0.8表示两变量之间具有较强的线性关系,|r|<0.3表示两变量之间的线性关系较弱。由于存在抽样的随机性和样本数量较少等原因,样本相关系数不能直接用来说明样本来自的两总体是否具有线性相关性,这时需要通过假设检验的方式对样本来自的总体是否存在线性相关进行统计推断。通过表5可知,固定资产总额和固定资产周转率的相关系数为-0.409,它们的相关系数检验的概率p值为0.038。因此,当显著性水平为0.05时,应拒绝相关系数检验的零假设,认为两总体存在线性关系。 三、研究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知,在金融危机这个经济大环境下,增值税转型的当年,浙江省的制造业企业利用机会进行了固定资产投资,当年应交增值税大幅度减少。但是从其影响的财务指标来看,固定资产投资与固定资产周转率表现为负的线性相关,说明在增值税转型当年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不能在当年明显提高企业的固定资产周转率,加之2009年企业的总体营业收入下滑,使得企业当年的资产营运能力不强。固定资产投资给企业带来的资产营运能力的提高会在资产日后的使用过程中逐步显现出来;而固定资产投资与其他财务指标之间不具有明显的相关性,说明在2009年企业经营受金融危机影响较为严重,固定资产投资的良性效应不能在投资当年给企业带来明显的效果。 企业转型论文:增值税转型对我国企业的影响刍议 摘要:在全球经济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的背景下,我国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由“生产型增值税”转型的“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改革是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最重要的内容。在介绍增值税转型的含义和内容的基础上,探讨了增值税转型对我国企业带来的影响。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企业 一、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含义 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践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按照“进项税额”的扣除方式,增值税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只允许扣除购入的原材料等所含的税金,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二是所有外购项目包括原材料、固定资产在内,所含税金都允许扣除。通常把前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后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我国在2009年以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 二、2009年增值税转型的主要内容 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为预防出现税收漏洞,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排除在上述设备范围之外。同时,作为转型改革的配套措施,将相应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本次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最大亮点是全额抵扣,全行业转型,取消增量限制。经测算,2009年实施该项改革将减少当年增值税收入约1 200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收约60亿元、教育费附加收入约36亿元、增加企业所得税约63亿元,增加相抵后将减轻企业税负共约1 233亿元。 三、增值税转型对我国企业的影响 (一)降低固定资产成本,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 我国生产型增值税的法定税率为17%,换算为消费型增值税税率为23%,这一税率高于西方国家平均水平,企业的税负明显过高。一方面,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一次性全部扣除固定资产中所含税款,即厂商外购的生产资料,不算入产品增加值,而只是对消费资料征税,从而降低投资成本,提高企业利润。对于同一个企业,生产型增值税的实际税负要大于消费型增值税的税负。另一方面,生产型的增值税,生产单位开票就要交税,甚至,根据增值税的实施规则,发货就要交税。也就是说,生产单位货款并未收到就先垫交了税款。从全国来看,大约平均要三个月后才能收到货款。全国每年按8 000亿元增值税款,三月期,年息4%计,生产企业将承担80亿财务费用(利息)。众所周知,货款总有一部分永远不能收回(呆坏账,储运损失,陈旧报废等),据有关方面统计,全国已达3 300多亿元。如果以年500亿元估计企业白白多交了约85亿元的增值税。增值税转型之后,以上两项全国企业将年减税约200亿元。 (二)企业会计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发生变化 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该明细科目下增设“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等专栏。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新增增值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企业以当年新增的增值税额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转型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集中于会计政策的变化上,主要包括机器设备的计量方法、增值税缴纳方法与折旧政策。但增值税转型对会计核算的影响远不止此。如转型后由于增值税与所得税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由于将增值税额纳入抵扣范围,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也因此发生变化,从而影响该资产日后的折旧额,进而影响到各期的成本、经营成果以及所得税的核算与数额缴纳,而且增值税抵扣额的变化还会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量、财务状况以及资金的时间价值等。 (三)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转型前后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比较,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因此,其价值变动对企业总资产的内部结构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并引起资产负债表内相关项目的变动。如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等。 2.对企业利润表的影响 (1)直接影响:投资当年,新增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一次性全额抵扣,导致当年利润大幅上升,但以后各年的利润不再受增值税影响。 (2)间接影响:投资当年由于消费型增值税对投资的刺激力度较大,因此经营收入可能有所增长,但同时固定资产的增加导致折旧费用上升,财务费用也可能由于贷款的增加而上升,从而抵消了部分由于增值税抵扣所带来的利润上升好处。而以后各年的利润状况则主要取决于新增固定资产的投资回报与折旧和财务费用之间的关系,对于投资回收期较长的项目,其利润在投资的最初几年不一定上升。 3.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1)直接影响:投资当年,经营现金流由于增值税支付的大幅减少而有所上升,但以后各年的现金流不再受增值税的直接影响。 (2)间接影响:投资当年,经营现金流除了受增值税抵扣影响而大幅上升外,还可能由于新增固定资产的作用而使净经营现金流入有所增加,但当年的投资现金支出一般会高于另两种增值税,融资现金流中的利息支付也会有所上升。以后各年的现金流变化,取决于新增固定资产对经营现金流的增加作用与利息支付及债务偿还所支出的融资现金流之差。 (四)对企业投资的影响 在增值税转型过程中,企业的设备投资将发生较大变化: 1.企业设备投资与配套投资将大幅增加。因为进项税额抵扣对企业现金流的影响使企业的投资倾向于能够带来进项税额抵扣的设备投资。另外,转型降低了设备投资的回报要求,企业的设备投资计划会有更大的可能性通过可行性分析。 2.企业的投资周期会明显缩短。国家已经出台了许多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更新的政策,这次国家推出的转型政策给企业技术进步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这样,企业设备、技术更新的加快自然会带来企业投资周期的缩短。 3.企业投资行为会主动跟随国家政策。例如,企业的投资方向将以国家政策推行过程为依据。但是,企业也会做出一些取巧行为,如企业的投资时间将会有意选在转型开始之后。这些行为会给转型政策的推行带来影响,甚至影响转型政策的效果。 (五)对企业筹资的影响 增值税转型将间接增加企业筹资。企业投资规模的增大,必然刺激企业的融资活动。设备投资所需的资金巨大,企业除了利用已有积累及内部融资来进行投资外,一般还需要通过发行新股、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外部筹资活动来筹集设备投资所需要的资金。 (六)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 在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方面,税收转型带来企业投资增加可能会使企业当年相关财务指标恶化,如资产负债率等,但在以后年度,随着投资效果的逐步体现,财务指标可能好转,并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在市场竞争力方面,税收转型使企业设备投资增加,从而设备更新加快,生产规模扩大及经营种类增加等,这很可能引起企业的产品质量、数量提高,加之产品成本降低,使得企业市场竞争力增强,销量提高,最终使利润增加。 (七)对企业分配的影响 企业增加投资虽然可能会带来收入与利润的增加,但同时导致了企业自身积累的减少。而企业实际的利润分配额度,取决于现金流量状况。在投资当年,由于转型会减少企业的纳税额,从而减少了现金的流出。但转型刺激企业增加投资力度,增加现金流出,两者相抵以后企业总的现金净流量反而会减少。因此,企业不会因为转型而增加企业的利润分配。在投资的以后年度,随着企业不断收到投资的回报,企业的现金流状况会大为改善,此时企业的利润分配会有所增加。 四、小结 增值税转型在全球金融危机、世界经济下滑的大背景下,对我国经济社会产生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也是中国历史上单项税制减税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金融危机正在对实体经济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在此形势下,适时推出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具有重要作用。从长远看,实施增值税改革,企业会有更大的积极性进行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资,从而提高产品的竞争力,这将更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所以,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对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企业转型论文:关于中国境内企业并购方式转型研究 【论文关键词】不对称市场经济 行政合并 市场收购 转型 【论文摘要】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真正意义上的并购在中国有上百年的历史。本文对企业并购方式转型进行详细梳理,这对深入研究中国的企业并购活动及中国境内企业并购史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依据中国近代史的演变及企业并购方式发生的较大转折点,把中国企业并购史划分成不对称市场经济时期、计划经济时期、转型时期三个不同的阶段。 中国近代史是一部曲折与不断转型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即使目前,仍然是一个转型社会。从19世纪到21世纪,中国境内的经济活动具有明显的阶段特色。企业并购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内容,当企业并购发生在中国境内时,更加具有明显的阶段特色。按照中国近代史上的转折点,可以把中国境内的企业并购活动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1949年以前),不对称市场经济时期的企业并购;第二个阶段(1950年至1979年),计划经济时期的企业并购;第三个阶段(1980年至今),转型时期的企业并购。企业并购就是企业兼并或购买的统称,是并购企业实现自身扩张和增长的一种方式,一般以企业产权作为交易对象,并以取得被并购企业的控制权作为目的,以现金、有价证券或其他形式购买被并购企业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或资产作为实现方式。企业并购实施后,被并购企业有可能会丧失法人资格,或者被并购企业法人资格保留,但是其控制权转移给并购方。 1不对称市场经济时期的企业并购 自从19世纪4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逐步沦落成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共存的复杂的社会综合体。这个综合体严重阻碍了中国的发展道路,但却给了中国反思与转型的机会。中国的封建生产方式逐步衰弱,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迟、发展慢。这就给了外国资本乘虚而入的机会,并且外国资本势力一开始便以强者的面目出现。笔者认为,可以把此阶段概括为不对称市场经济时期,一是此时的经济运行方式以市场为导向;二是外资控制了中国经济的命脉,本土经济较弱。因此,此时期的企业并购活动称为不对称市场经济时期的企业并购。 以产生早、发展较快的船舶与机器修造工业为例,外国资本在19世纪40年代便在上海设立了十多家小型船厂,19世纪60年代上半期设立的祥生和耶松两家英资船厂比较大,它们从创立时起就开始了兼并活动,租赁和收购了一批在沪的其他英资老船厂,并扩建原有的企业。在同一时期,民族资本船舶与机器修造工业也在沪创办了一批小厂,其中创办最早、发展最快的是发昌机器厂。但是,由于外商船厂的垄断和排挤,1895年前后,发昌机器厂迅速地衰退,最后于1900年被耶松船厂低价收购,成为耶松船厂的一个车间。 在棉纺工业中,华资企业被外资企业兼并的事例更为突出。1901—1921年间,仅上海先后有6家纱厂被外资企业所兼并,其中外资纱厂在参与兼并活动中形成集团性企业的有日资上海株式会社、内外棉株式会社以及英资怡和纱厂等。 1949年之前,中国社会一直处于动乱之中,但中国的经济也在持续发展。此阶段的企业兼并多为外资企业兼并华资企业,兼并方式为被迫式兼并方式。当时的华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差距较大,不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华资企业的生存状况很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资金差距大;第二,技术差距大;第三,经营策略差距大。这些差距导致了华资企业在经营策略上极为被动,时刻处于被收购或兼并的境地。华资企业为了生存,也出现了一些并购现象。荣宗敬、荣德生兄弟于1915年创办申新纱厂,他们一向坚持“对外竞争,非扩大不能立足”的经营策略。1932年,申新纱厂已成为全国民族资本棉纺织工业中最大的一个企业集团。 综上所述,此时期的民族工业处于被外资并购的地位,构成了其间的鲜明特色。这不但与中国落后的生产方式有关,也与中国动乱的政治结构有关。 2计划经济时期的企业并购 新中国成立后,围绕着社会主义改造,开始了一场大规模的并购。在城市,主要表现为公私合营;在农村,进行集体化和公社化(可以看做变相的企业并购)。这些并购活动不以市场行为为基础,而是以计划性、军事化为特征。 1950年开始,中国社会进入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国家合并改造了大批民营或外资企业。紧接着又经历了“”期间,全党全民办工业,工业企业数量骤然增长,1959年末达到31.8万个,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1.9万个。列宁曾明确指出:“只有那些懂得不向托拉斯的组织者学习就不能创造或实行社会主义的人,才配称为共产主义者。因为社会主义并不是一种空想,而是要已经夺取政权的无产阶级先锋队去掌握和采取托拉斯所创造的东西。我们无产阶级政党,如果不去向资本主义的第一流专家学习组织托拉斯大生产的本领,那么这种本领便无从获得了。”由此看来,列宁没有把托拉斯这种垄断资本主义的企业组织形式仅仅限于资本主义,而是把它引入到社会主义社会,并作为组织管理社会化大生产的一种有效手段,用来指导、管理社会主义的生产。 刘少奇同志依据列宁的这一思想,在1949年6月构想新中国经济建设的蓝图时,就提出“按各产业部门成立公司或托拉斯经营国家的工厂和矿山。”组织托拉斯的问题虽然明确提出的较早,但由于当时国民经济正在调整之中,没有做具体部署。1964年2月26日,煤炭工业部党组向国家经委和中央书记处提交了关于华东煤炭工业公司组织领导关系的请示报告。报告提出:“根据刘少奇同志关于组织托拉斯,用经济办法管理工业的指示,今年我们准备首先在徐州成立华东煤炭工业公司进行试点,国务院已经正式批准。”4月30日,中共中央批准这个报告。这样,我国试办的第一个托拉斯企业正式成立。 国家经委第一批批准试办了12个托拉斯情况不同,各具特色。烟草公司和医药公司具有全行业性质,集中管理全国所有的烟厂和药厂;地质机械仪器公司仅限于管理原有的中央直属企业;其余6个全国性托拉斯,除管理原有中央直属企业外,还各自上收了数量不等的地方企业。如盐业公司集中了全国的大盐场和盐业销售机构;汽车公司从全国169个地方专业汽车配件厂中上收了42个,在全国汽车配件产量中占39%;橡胶工业公司成立后,从全国205个地方橡胶企业中上收了103个;拖拉机、内燃机配件公司从全国122个地方拖拉机、内燃机配件厂中上收了23个。与此同时,部分省市也试办了一些由地方管理的托拉斯。如浙江的糖业公司,上海的轻工业机械公司、标准件公司和丝绸公司等。 这种行政合并构成了此阶段的企业并购的主旋律。从几个托拉斯试办的情况来看,他们在组建之后,即着手改组生产组织,改革管理制度,建立适合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化分工协作的经营管理方式,促进了设备的利用和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试办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却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果。 3转型时期的企业并购 20世纪80年代是我国经济转型的起步时期,由政府出面以“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推进社会各方面改革。我们谈条块管理,地方之间进行各种财产的过渡,这种过渡实际上就是一种并购,只是当时是依靠行政权力,通过管理权限来进行的划转,被称作关停并转。 一种观点认为,1984年,保定纺织机械厂兼并保定市针织器材厂是我国现代企业第一次并购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企业以现代企业为主要组织形式的并购始于1984年的保定市锅炉厂并购保定市风机厂,这次并购活动开创了我国现代企业的并购先河。还有一种观点认为,1993年9月30日深宝安收购延中实业,拉开了中国上市公司并购的序幕,也开始了中国的第一次并购浪潮。以上三种观点虽然存在分歧,但我们可以认为,当时的中国境内企业并购活动处于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之间徘徊的时期。 按照第三种观点,我们大体可以将这十年并购时期划分为二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四年的市场启蒙阶段(1993年至1996年),这一时期并购数量很少,四年总共只有14起并购案。这一时期的特征是:多数人不知并购为何物,参与人更少,市场常常对并购感到诧异;并购的支付全部是现金,多数没有公布股权收购的价格,很少公布有关的细节;由于缺乏政府的支持,并购往往是针对主要股本是流通股的少数几家公司,并购处于缓慢成长的自发阶段。 第二阶段是自1997年以来的快速发展阶段,自1997年至2002年,中国市场发生的上市公司并购数量达到了577起。在这些并购中,买壳上市是第一位的原因,上市公司通过并购进行资产重组以达到“保壳”和“保配”目的是第二位的原因,并购重组以配合政府的国企改革任务和国企扭亏的要求是第三位的原因。 当然,还有一些并购是属于战略性的重组,有些则是二级市场的盈利,也有些是期望实现地方经济结构调整等等。在这些年的并购实践中,并购的方式、支付的方式、并购的目的等都有了全面的发展和变化。从并购方式与支付方式看,有了无偿划拨、资产置换、协议转让、吸收合并、收购母公司、司法拍卖、mbo等;从并购的目的看,除了以上提及的保壳、保配等原因外,还有外资并购、敌意收购、竞争收购等新情况的出现。 2002年是全球企业并购的转折点,尽管并购规模大量萎缩,然而却是全球资本并购第六次浪潮来临的标志。并且,中国企业在全球并购中异军突起,这一年是中国并购史辉煌的开始。随着近年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中国企业全球化步伐的加快,未来几年里中国企业在全球并购市场上的地位会越来越重要,将有更多的更为复杂的并购交易。全球企业第六次并购浪潮赋予了中国企业难得的机遇,我们要抓住这次机遇,在并购实践中观察和学习并购技术,准确地建立企业并购战略,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在改革开放之后,中国企业受世界经济的影响,也融人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全球企业并购的格局及操作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并制约已经加入wto的中国企业的并购战略。然而,资本并购对中国来说,还是一个新生的事物,新事物的出现往往要吸纳旧事物的某些优点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创新。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经济后发者而言,初出茅庐时学习或模仿便是最好的创新,这也是我们之所以高度关注全球并购的出发点。通过对全球企业并购特征和趋势的分析,可以正确认识中国在全球并购浪潮中的准确位置。而目前全球并购的低潮和中国并购的高潮正在形成一个有趣的交汇点,准确地观察并努力把握这些差异将为中国的企业带来空前的机遇。 4结语 中国国情比较特殊,西方发达市场在一百多年中经历了五个并购阶段,我们在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中,要把国外五个不同年代的并购阶段浓缩在一个阶段里发展,这种急剧浓缩导致中国并购市场的特殊性。总的看来,中国的并购是30年代的基础,60年代的手法和90年代的眼光。 中国的并购与西方的并购差异巨大,可以互相比照,但不必亦步亦趋。中国目前进行的是体制性创新,这相比于西方国家的技术创新和市场创新,能够创造出更巨大的生产力。而且中国人特别善于学习,并在学习上的基础上再进行创新。因此,中国的并购手段有可能超越历史的发展阶段。 企业转型论文:关于国有物资企业向物流企业转型的思考 【内容提要】物资企业与物流企业具有本质的区别。物资企业必须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转型为物流企业。通过对转型中面对的问题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摘 要 题】现代物流 【关 键 词】经济管理/物资企业/物流企业/转型 1994年以来,全国物资系统出现持续亏损,众多国有物资企业(以下简称物资企业)步履维艰,与当前蓬勃发展的物流企业呈现彼消此长的明显反差。昔日辉煌的物资企业为何一蹶不振?深层次原因是什么?其发展路在何方?本文拟就此进行探讨。 一、物资企业与物流企业的本质区别 在一些物流企业管理教材中,将物资行业等同于物流行业,把物资企业视同物流企业,我们实在不敢苟同。本文认为,物资企业与物流企业既有相近相似之处,更有本质差异。 二者的相同点是均属第三产业的流通服务业,是连接生产与消费、从事流通服务的市场主体。二者均通过流通服务,实现物资、物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为加快国民经济发展和提高国民经济质量服务。但二者之间存在着本质差异。主要表现在: 1.从服务对象看,物资企业的“物”是指工业品生产资料;物流企业的“物”是指物品,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退货和废弃物等,二者含义不同。物资企业连结工业品生产资料的生产与消费,从生产企业购进物资销售给消费者,在这个流通过程中从事各种流通活动,把销售服务作为主要对象。物流企业的服务对象涵盖面则要宽得多,除销售物流外,还包括生产经营企业的内部物流,以及外部的退货物流和废弃物回收物流,也即以物品流通全过程的综合性服务为对象。 2.从企业功能看,物资企业从事一手购进、一手销售的营销活动,主体功能单一,虽然也配合销售实施运输、储存、装卸、包装和信息等服务,但均系从属并服务于销售的辅助动能,且彼此分割,忽视成本核算。物流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包装、加工、配送及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要素实施有机结合,集成系统,形成完整的供应链,进行一体化管理,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满足用户日益多样性、个性化的物流需求。物流企业关注“效益背反”,追求整体最佳状态。 3.从服务目的看,物资企业服务的目的是在搞好供应、扩大销售中谋求购销差价、取得利润。在确保一定利润的前提下,尤其是在物资价格暴涨取得高额利润的情况下,往往忽略或不计成本。物流企业的服务目的是以尽可能低的成本,为用户提供尽可能周到的物流服务,包括提供货物运输、储存、包装、加工、配送等有形服务,以及提供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管理等无形服务,这是物资企业难以企及的。物流企业为社会提供全面、多样化的物流服务,并在物流各功能、要素实现增值服务,降低成本,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从管理体制看,物资企业是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产物。由于在理论上接受了生产资料不是商品的观点,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1957年我国建立起了一套重要物资由国家集中统一管理,以计划分配调拨为主的物资管理制度和流通体系。其特点是把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流通分离开来,生产资料又限定为工业品生产资料,即把农业生产资料分离开来,以计划分配调拨取代工业品生产资料市场流通。在这种体制下,物资企业作为物资部门组织生产资料的基层单位,既执行国家物资部门的职能,又担负着物资经营业务。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优胜劣退,物资企业大多成为弱势企业。物流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和完善,探索出一套物品的物流管理经验,尤其是在物流中运用现代科技,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具有很强的生命力。 流通领域的新态势表明,现代物流企业是物资企业的发展方向,物资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势在必行。 二、物资企业转型面对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物资企业的生产资料主业经营逐年萎缩,市场占有率连年大幅下降。2000年,全国物资系统物资销售总额仅占全社会物资销售总额52000亿元的5%,整体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明显削弱,给转型带来了困难。同时,在流通领域还存在着物资企业转型的许多制约因素。 1.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和影响仍然存在。一是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物资企业领导和职工的改革开放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和企业创新意识仍然不强,习惯于传统物资营销方式,在市场竞争中开拓进取办法不多,与物流企业要求的创新发展能力差距较大。二是行业垄断、部门分割、地区封锁的体制性障碍尚未完全破除,社会主义统一市场尚未形成,多头管理和相互划分导致流通的社会化、专业化程度低,流通不畅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三是生产资料市场发育不完善,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程度低,市场管理的法规不健全,政出多门和不平等竞争的现象较为普遍,伪劣产品屡禁不止,不少市场仍然处于无序状态。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时有发生,割裂着市场的统一性。 2.企业背负的历史包袱沉重。一是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大量难以收回的应收帐款和改革开放经济过热年份形成的“三角债”,造成企业自有流动资金捉襟见肘。二是计划经济时期的就业方针导致物资企业目前一方面人浮于事,且部分员工年龄偏大、文化层次偏低;另一方面企业缺乏懂业务、会管理、善开拓、能创新的科技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后劲。三是由于长期以来在经济建设中重生产、轻流通,以及改革开放后物资企业上缴国家利锐多,国家对物资企业投资少,造成物资企业流通基础设施严重落后,技术装备水平低下,影响流通效率的提高,致使物资周转慢、库存大、占用资金多,经济效益差。 3.流通服务方式单一,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一是服务方式和手段简易。物资企业大多仅能分段提供运输、仓储、装卸、加工、送货等流通服务。有的县级物资企业至今仍用手扶拖位机运输,送货、装卸仍是人拉肩扛。二是企业组织规模和经济实力大多偏小,缺乏必要的竞争实力,难以取得规模效益。因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萎缩不振,市场份额缩减,由物资流通的“主渠道”变成了“支渠道”。三是经营管理水平较低,服务质量总体不高。不少物资企业经营粗放,管理混乱,规章制度流于形式,难以为用户提供适时、适量、适质、齐备、便捷的规范化服务。四是企业内部信息管理和技术手段滞后。由于全国物资系统没能建成覆盖全国的信息网络,虽然不少物资企业配备了电脑等装备,但难以提供准确、及时、实用的信息,指导决策和营销,现代化设备成了“花架子”。 4.改制改组未到位,企业机制不适应。一是省市、地市级物资部门虽然成建制改为物资集团总公司或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但大多是换个牌子的“翻牌公司”,仍是产权模糊、权责不清,沿袭传统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现代企业制度远未建成。二是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不够深化。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物资企业虽然普遍地开展了以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制度改革,收到了一定成效。但是从整体上来看,物资企业的机制转换还是初步的,在企业管理特别是财务、资金管理上还很薄弱,经济效益低。由于物资企业大多连年亏损,分配档次难以拉开,职工队伍不稳,有的人才外流,企业凝聚力明显下降。三是企业约束机制乏力。有的企业领导盲目决策,出现不少“三拍”( 即拍脑袋决策、拍胸膛保证、拍屁股走人)工程项目,资金有投无回;有的用企业流动资金炒股票、搞期货,造成巨额资金损失;有的“官位”升上去,公司跨下来,或提前退休了事,或易公司当“官”;有的盲目为外单位甚至个体、私营企业提供银行贷款的经济担保,造成经济损失。有的企业领导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收受贿赂、挥霍浪费。对企业业务骨干管理乏力,“体外循环”现象时有发生,使企业雪上加霜。 5.政策环境不宽松,市场竞争不公平。一是在税收政策上,由于税制改革,物资企业由过去按进销差额的10%缴纳营业税改为按进销差价的17%缴纳增值税,税负加重。而对个体、私营流通企业采用包税制,税率仅为物资企业的15%,使物资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二是在财会制度改革上,国家大幅提高折旧率,企业成本大增。三是在投资政策上,多年来国家对流通行业的投资少,对物资企业的投资更少。四是在金融政策上,工业企业贷款易而物资企业贷款难,常使自有流动资金紧缺的物资企业束手无策。五是在改制政策上,兼并破产政策不适用于物资企业。这既不符合国有企业改革总体要求,也不利于物资企业建立合理的市场退出机制。 三、物资企业转型的对策思考 在近年物资企业整体滑坡的情况下,仍有部分物资企业通过深化改革,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具有向物流企业转型的优势和物资基础。这部分物资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创造条件,发展物流,逐步转型,将是可行的。 1.转变传统观念,树立物流理念。物资企业转型首要的是转变观念提高物资企业职工的物流意识,特别是企业领导的物流意识。目前应着力抓好“三转变”:一是由计划经济观念向市场经济观念转变。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产物的物资企业,只有从计划经济的传统观念束缚中解脱出来,克服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影响,才能向物流企业转型,与市场经济接轨。二是由市场垄断分割观念向市场一体化观念转变。物资企业要解放思想,树立变市场条块分割为全国市场一体化,变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分割为商品市场一体化,变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分割为国内外市场一体化的新观念。三是在企业管理观念上,要在企业的思想观念、经营战略、内部管理、服务水平、企业文化等方面进行根本改变,使现代物流理念深入人心。 2.深化企业改革,实现制度创新。按照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国有资本从物资流通行业退出是必然趋势。因此,物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实力强弱,都应按照符合市场规律的产权形式规范,走先改制、后转型的路子。但从现状看,要物资企业全部退出市场也不现实。由于企业领导和职工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强,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相关政策也未完全到位,因而为平稳过渡,避免震荡,保持社会安定,须要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从目前各地物资企业产权改革看,主要有两个层次、两种模式:一个层次主要是在省市以上的物资企业建立以国有资产为运营主体的母子公司体制;另一个层次主要是在地、市、县级物资企业形成以国有资本逐步退出为主的多元主体、多种形式的产权体制。改制方式包括资产置换、重组再生、兼并联合、整体或部分买断等,使国有独资企业改制为职工参股、控股或全部职工股的多元产权主体,国有资本实现部分退出或全部退出。经营上实行承包、租赁、国有民营和民有民营等多种方式。同时,结合转换企业机制,并在围绕和抓住企业主业优势的基础上,向相关领域延伸,发展现代物流。 3.调整企业发展战略,开展现代物流业务。发达国家的现代物流是在传统物流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对各种物流功能、要素进行整合而发展起来的。从现状看,我国许多物资企业拥有一定规模的用地、仓储设施、运输装卸手段和加工配送能力等物流资源,具有相当的开展现代物流服务的物质条件。充分利用这些物流资源,按照现代物流管理方式进行整合,开展现代物流服务是完全可能的。关键是调整企业发战略。调整企业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应该是:以物流企业为方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业务创新为主线,以整合物流功能、要素为重点,以降低流通成本和提高物流服务质量为中心,切实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如物资经营企业可以选择物资为主业的集中经营战略或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多样化经营战略;物资储运企业可以选择物资储存为主业的运输集中经营战略或以储为主、储贸结合的多样化经营战略等。不论企业实施何种经营战略,都应对企业内部物流资源进行整合和一体化,形成企业物流。在此基础上,发展工物、物物联合,对企业外部物资资源整合与合作,与生产企业和其他物资企业开发社会化物流,并合作组建第三方物流企业。 4.打造几家大型物流企业,重视应用信息网络技术。随着我国加入wto,国际跨国物流公司纷纷以雄厚的资金和技术优势抢滩中国市场。势单力薄的物资企业很难与之抗衡,需要打造我国大型物流企业,利用本土优势与之竞争,并积极创造条件,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物流市场的竞争。物资企业是资金密集型企业,而物流企业则是技术密集型企业。打造大型物流企业,利用先进技术改造和提升物资企业,需要投入巨额资金。因此,应选择规模大、资金足、管理严、班子正、队伍强、效益好的物资企业,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发展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跨国界联合,吸纳国有、集体、民间资本和引进外资,利用现代科技和管理经验,在更大的范围内整合物流资源,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大型物流企业应充分重视信息和网络技术在物流中的应用。当前要重点抓好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逐步实施,稳步建设。在不断满足实际需要中发展,在需求和技术进步中逐步提高,形成物流信息平台,提高物流营运水平,为实现集约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5.推行现代物流服务方式,加快物流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朱总理在第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逐步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制、电子商务等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省市物资企业集团应有计划、有目的地牵头组织、逐步推行。一是组织集团直属企业及部分市县物资企业建立连锁经营网点,使目前分散分割的物资流通网点逐步形成分层次的、具有相当实力的连锁经营网络体系。二是有选择地在一些经济发达、交通枢纽的中心城市,建设和改造一批物流配送、加工中心,建成配送、加工网络系统。三是改进物资运输方式,发展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具,推广集装箱、托盘和汽车门对门运输先进方式,实现运输、包装的标准化。四是由有志于现代物流事业、年富力强,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组成强有力的班子,由他们物色一批职工,组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并多渠道筹措启动资金,从业务熟悉的几个品牌品种如钢材、水泥等入手,开展制,逐步实行、配送、加工等有机结合,以全新的企业、诚信形象和优质的物流服务赢得市场。 企业转型论文:中小企业转型机制的探析 摘要: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成市场经济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本文以两次渡过经济危机,不断探寻转型出路,并取得一定成果的某中小企业为典型案例进行了叙述和分析,从中总结出了笔者对中小企业转型机制的几点思考,从战略升级、产品升级、人力资本升级、整体形象经营四个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总结和探索,从而为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经验的借鉴与交流。 关键词:中小企业 资源型经济 产业升级 从99年至今,全球经历了两次金融危机,特别是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造成了重创。在巨大的金融地震下,许多的企业轰然倒下,甚至是许多跨国公司,虽然在各国政府的调控下,免受覆灭,但也面临了江山易主的命运。面对多变、脆弱的经济体制,作为微观个体的企业,如何抵御金融危机的侵袭,如何建立自己的免疫系统,成为企业生存面临的必修课。 中小企业是指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亿元以下的企业。我国中小企业,随尚处稚龄,但却是我国经济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中小企业,主要以家族企业为主,平均寿命仅为三年多,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研究能够走出两次经济危机的冲击,并不断推进本身发展的中小企业,对我国中小企业整体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金融危机既给我们带来了危机,也给我们创造了机遇.山西省在这次危机中,放缓经济发展,致力于完成资源型经济的转型.从20世纪50年代末,资源型经济的问题先后出现在了德国、英国、法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老工业基地,如今“资源诅咒”已被公认为一种经济怪像,即丰裕的资源对一些国家的经济增长并不是充分的有利条件,反而是一种限制,同时资源型经济的转型也成为推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 山西省是资源大省,既兴于煤炭,也痛于煤炭。新中国成立60年来,山西累计生产煤炭110亿吨,占全国总量的1/4。但辉煌的背后,是资源粗放型开采造成的浪费,生产不规范引起的环境恶化,管理制度落后造成的矿难等,如今贫富差距拉大,更使山西动辄处于舆论风暴的中心。为了积极促进资源型经济的转型,山西省在煤炭行业开展的关小上大、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等“三大战役”,在这样一种改革的大潮下,作为一个微观个体的企业又如何妥善经营自我,配合政策,实现山西省经济的转型,如何在规范推进企业规范发展的同时,增加企业的社会效益,使企业与社会共同进步,是企业面临的新课题。 其次,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一直面临着一个困惑,即“做大做不强,做大就死”。中小企业在模仿与摸索中困难前行,走了许多弯路,但是却迟迟不能进入研究者的视野。曾有调查显示,中小企业的生存周期是6年。更有人说,有些地区中小企业的生存周期仅为2.9年。虽然对于中小企业到底能活多久的问题众说纷纭,但造成中小企业短命的原因,除了外部环境影响外,就是自身内功不够,核心竞争力不强,创新能力不足。 金融危机之后,世界的竞争规则开始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美国提出了“后现代制造业”的概念,发达国家的高新技术产业已经开始探寻新能源、清洁技术、生物工程等同时兼具效益和社会责任的道路,并将此作为国际制造业标准以提高进入门槛,主导技术含量更高的国际贸易规则。依靠低成本竞争和大量的能源消耗已经不能满足创新的要求,一个“创新竞争时代”正在来临。中国的中小企业首先必须认识到环境的变化,靠低成本和大量能源耗费,重返出口市场和规模是非常困难的。 融资问题是一直以来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特别是对于智力密集型企业,创新更加需要充足资本的支持。舆论普遍表示要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一个大的工程,要政府、银行、中小企业各个部门来协调解决,同时中小企业应当开辟更加立体、多元、多维的融资渠道。中小企业要想吸引风险投资必须在三方面下工夫:首先是建立良好的管理团队;其次是新颖的商业模式;最后是让资本看到市场发展的潜力。 尽管大型国有银行推出了中小企业贷款专营机构,但实际上成效并不明显,而另一些小银行、小额贷款机构又没有太强的资本实力,无法应对中小企业巨大的融资需求。重要的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坚冰不消,则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就会不足。金融机构应该侧重扶植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企业,鼓励企业加强自身创新。 虽然关于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问题,也有很多说法,但我们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整体研究还是不能反映出实际情况的复杂性,为了走出“做大就死”的怪象,以中小企业为研究对象,进行广泛的统计和研究,定位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借鉴和经验,是一项具有社会价值的研究。 1 研究思路 以a企业为典型的案例,进行个案追踪,并结合其他同类企业和中国经济政策调整,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向,使用个案追踪法为主,同时通过关键人员的深度访谈,重要历史资料的查询等方法,对历经两次经济危机,转危机为机遇,成功实现企业两次转型,并逐渐从小型企业向规模化经营发展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尝试进行了总结和讨论,为中小企业转型的转型提供一定的经验和借鉴。 2 案例阐述 a企业前身为国有煤矿,以煤炭开采起步,于1998年工商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十多年来,为适应政策的调整和市场的变化,积极在投资办学、高科技生物质新材料、农业产业化种植、房地产开发等领域进行摸索,努力实现转型发展。并在此基础上,于2009年9月组建了集多种产业的、综合性的集团公司。 2.1 两次危机中的转型 煤炭产业属于国家具有战略性的能源产业,为有效解决煤炭行业安全事故频出、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规范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在煤炭政策上不断调整。1999年金融危机下,国家审时度势,推进煤炭企业私营化,在经济形势晦暗不明、政策创新、资产负债率高、公民观念受计划经济体制约束等复杂的情况下,公司领导人果断接受国家改制的试行方案,实现产权的股份制重组,减少国有股比例,完成了公司的初步架构,并致力于公司整体得配套改革,成功完成了公司的第一次蜕变。在此后的十年间里,企业稳步推进,快速发展,同时,不断推进产业经营的多元化,减少市场风险,并在政策的引导下,将投资转向高新技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再度爆发,山西省在煤炭行业开展的关小上大、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等“三大战役”,力求煤炭产业向集团化发展。公司以此为契机,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进行控股重组,改变了资本的重组,并实现主营产品的过渡,全面实现了资本重组和产业升级,完成了公司的第二次成功转型。 2.2 投资教育事业,造福山区百姓 回报社会、投资办学是实践“教育兴企、人才强企、社会养企”发展理念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企业品牌效应的重要形式。集团公司在当地投资兴建学校,学校一期工程总投资5300万元,于2005年8月开工建设,2006年8月竣工,2006年9月1日正式招生。首次招生1700多人,目前在校生共3000余人,教职员工320余人。学校开设小学、初中、以职业教育为主的综合高中三个学段。学校运行三年多以来,受到全社会的广泛赞誉和肯定,为集团的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2.3 引进科技产业,奠定发展基础 为推进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将有限的煤炭开采转化为可再生能源产业,集团公司于2006年开始,决定投资开发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几经项目的甄选,决定于北京某研究所联合,投资某植物工程塑料的千吨级放大生产线项目。该技术国内空白,其产业化是国家“九五”、“十五”重点攻关项目,主要由少数跨国集团垄断经营,我国主要依赖进口,年进口量达5000吨左右,仅用于制造汽车输油管每年就超过4000吨。该项目有着良好的市场前景,同时由于原材料的需求,可以有力拉动农业的发展,但也存在着巨大的科研和市场风险,集团领导人经过长时间而缜密的考察,决定立项投资。2.4 开发庄园经济,拉动农业发展 生物质新材料项目70%的原料来源于农业经济作物——蓖麻,年产1000吨工程塑料,需消耗蓖麻籽12000吨,需要6.8万亩耕地投入蓖麻种植才能满足需要。为此,集团公司2005到2006年先后和山东、山西、内蒙古农科院等蓖麻科研机构达成技术协议。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农村建设战略上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实现转型发展是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集团积极置身于集多项产业为一体的多元化、集团化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集团公司将励精图治,发奋图强,继续在推进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上进行积极的尝试,为打造百年企业奠定更好的基础。 3 转型机制的探析 转型发展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包括企业健康、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方方面面。通过a公司的发展历程,我们提取出以下几点有价值的方向,以供进一步探讨: 3.1 战略升级 战略是转型发展的总纲,战略转变主要体现在“两个目标”和“四项措施”: 3.1.1 两个目标: ①改革目标。以新组建集团为依托,放大与完善公司发展的平台,实现集一产、二产、三产于一体的体制升级与制度创新,完善集团管理模式。 ②转型目标。抓住政策和市场的机遇,寻求与探索进入资本市场的方式与方法,让资产与资本两大资源同时为公司创收增效。 3.1.2 四项措施: ①整合内部资源,进一步完善集团法人治理结构。 ②整合外部资源,实现体制健全、机制创新、管理科学目标。 ③聘请专家为公司上市做好参谋,打好基础。 ④以内部理财公司为基础,探索进入资本市场的方式方法。 3.2 产品升级 产品升级乃至产业升级是转型发展的具体做法。集团公司积极分析国家应对金融危机、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的政策,对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的选择。应对我国产业结构高科技产业薄弱的现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打造了一系列平台,促进资本和高科技的联合发展,化工项目的选择正是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同时,减少贫富差距,加快农业步伐,促进城乡发展,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调整的方向,公司在项目选择上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的建设方向,投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的选择上尽量扩大双赢。 在投融资问题上,公司着眼于资本的经营,进行了多元化的灵活融资,放大资本的功能。在高新技术产业通过与知名研究所的合作,增加公司的智力资本;通过与汽车市场的接轨,吸引资金,增加投资者的信心;改变传统观念,大胆与大型企业合股,增加企业的无形资本,为企业拓展生存空间;同时,通过建立信息系统,及时获得资本市场的信息,如申请各种国家基金和贷款等。总之资金短缺是中小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能否灵活有效的融资是发展的关键。 3.3 人力资本升级 人才缺乏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又一制约因素,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进步,这种矛盾表现得更加突出。a公司通过在城市设立人才中转站,进行了尝试,促进了供求双方的了解,同时成功与当地的高端人才市场建立了流通渠道。通过高科技技术项目的引进,成功提升了人力资本的核心组成,引进了一大批处于学术前沿的博导、博士、研究生等以及处于技术前沿的高级工程师,可以说实现了人力资本的跨越。新旧思想的相互作用,为内部的有生力量带来了发展的空间,一大批具有潜力的内部人员,在不断的学习中,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学习等形式,知识技能获得了大幅度的提升,建立了人才的内部竞争机制与外部流通机制初步接轨,有力的提升了公司的人力资本组成。 3.4 整体形象升级 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小规模时,一直挣扎在生存线上,但是随着企业向规模化经营推进,对社会的影响加大,必然考虑企业整体形象的经营,在这点上,可以说我国在整体上是落后的,例如丰田、肯德基等都非常注重整体形象的经营。地方企业在做到一定程度上后,必然具备了一定的知名度,例如山西的煤老板、温州的轻工业等等。但是知名度不等于美誉度,对于一个企业的整体形象来说,美誉度才是这个企业的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企业一旦具备了公众形象的雏形,作为对社会具有影响力的一个组织机构,必须要对自身的整体形象美誉度进行系统的经营,建立自身积极健康的公众形象,成为地方经济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动荡的冲突与变革中,正是由于a公司积极投身于投资教育事业、惠农产业,改善当地民生等的事业的过程,找到了自身的社会价值,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赢得了空间和资源。 4 总结 综上所述,通过深入追踪a公司的发展历程,发现背后决策的机制,和企业发展动向的分析,对金融危机冲击下,资源型经济转型背景下,对中小企业的转型机制,从观念、战略转变、产业升级、人力资本升级、整体形象经营等五个方面,探讨了中小企业转型过程中,如何实现资源的有效开发和配置,进行了经验的总结,为同类企业的发展提供参考的作用,也为中小企业发展的研究提供了实证材料。 同时,也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如中小企业在产业转型后,如何进行体制和制度的建设,管理体制即是一个企业的组织结构和整体的协动性,管理体制是我国企业面临的一个难题,改革开放后,我们曾一度模仿西方的管理技术,但是由于所处的历史阶段不同,具体文化与个体的差异等因素,我国企业虽不断尝试,成功者却寥寥可数,同时缺乏系统化的总结和有效的推广模式。例如浙江跃进集团倒闭后,所暴露出的管理漏洞,松懈的管理体制最终不能适应规模的扩张,最终导致一个本土跨国企业走入绝境。而海尔集团,利用自己有效的管理模式,成功的进行了0成本扩张,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中小企业随着规模的扩张,必然面对整体资源配置和协动性的问题,能否有效解决这一个问题,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命运,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既要借鉴西方的经验,更多要运用方法论,提升自身的人力资本结构,探索寻找自身的管理体制升级方案,建立高效的资源配置体系,为企业的转型与突破提供基本的保障。 面对我国复杂的地域环境,不同的中小企业所面临的问题是否具有共同特征,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能否总结出系统化的解决模式,这都是我们将来面对的问题。总之,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建设的有生力量,同时历史短暂,境况复杂,需要政府与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以促进中小企业的更好更快发展,为推进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企业转型论文: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决策的影响 摘要: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增值税转型己成为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本文在综合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增值税的内涵及运行机理,并提出了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决策的影响, 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增值税转型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财政收入影响;财务决策影响;对策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将“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作为增值税转型等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原则,有着深厚的现代税收理论根基。其对企业财务决策影响表现在: 一、对企业投资的影响 我国经济以高投入、高消耗和低产出、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持续了20多年的高速增长,而上市公司经营收益能力和生产效率却逐年下降,二者形成强烈反差。要实现由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必须考虑从制度供给方面推动生产效率的提高。增值税转型可以通过建筑投资和设备投资的差异性税收政策,购建由投资总量增长模式向技术增长模式转变的制度激励机制。 二、对企业筹资的影响 筹资决策的关键是要在借款与权益资金之间做出选择。由于借款利息的固定不变,不因企业盈利的增加而增加,也不因企业盈利的减少而减少,在投资报酬率高于利率时,企业应该多借款,可以提高权益资金的报酬率;如果投资报酬率等于利率时,则筹资结构对权益资金的报酬率没有影响;如果投资报酬率小于利率时,则多借款反而会降低权益资金的报酬率。增值税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会提高企业的投资报酬率,在利率不变的条件下,企业的筹资结构中,可以适当增加借款的比重。 三、对企业收益及其分配的影响 第一,增值税制的变化,不仅使大量采购设备、固定资产投入很高的行业受益,也使那些重型设备制造行业受益,其受益程度取决于增值税变化对其下游行业的投资刺激力度。 第二,增值税制的变化对国家税收的影响会在相当程度上被所得税的增加所抵扣。而且,增值税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刺激力度越大,上游设备制造商的利润率越高,国家实际增加的则政负担就越小。 第三,增值税制的变化通过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刺激,会增加全社会的价值创造。通过以上对增值税转型后给企业则务状况、经营成果带来得影响的分析,可以看出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会对企业财务产生良性影响,特别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有明显的“减负”作用。但由于行业性质的差异,“减负”效果也不尽相同。 四、对策 为解决增值税转型给企业财务决策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企业财务核算的一般原则及实际工作的可操作性,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 1.按现行会计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企业购进不符合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仍然作为固定资产成本入账,借记“固定资产——含增值税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利目。 (2)企业购进符合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不得作为固定资产成本入账,而应增加企业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科目。 (3)企业购进的符合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如改变用途,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对外投资或个人消费等,则应将其“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记入相应利目,借记“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2.建立两套固定资产价值重估体系 为解决增值税转型给企业资本运作带来的不便,保证固定资产重新估价的正确性,对含增值税和不含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应分别建立其价值重估体系。在进行固定资产价值重估时,含增值税的固定资产评估价应以含税固定资产价值为参考系,而不含增值税的固定资产评估价应以不含税固定资产价值为参考系。这样,既可使各类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前后保持一致,也能避免了因选用不同的价值参考系而导致固定资产重估价值偏高,进而虚增企业资本公积等负面影响。 3.会计信息披露应说明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随着增值税转型试点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扩大,增值税转型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影响程度也会不断加大。对此,会计信息使用者却很难自行分析。为提高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公正性、客观性、可比性,客观上要求企业披露会计信息时,应将增值税转型对其资产计价影响数以及因此而产生的利润变化数在报表附注中作详尽说明。
道路交通论文: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649例救治分析 【关键词】 道路交通事故 【摘要】 目的 探讨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病人的急救与治疗。 方法 回顾分析了我院1997年10月~2004年10月7年间我院649例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病人的救治经过方法及结果。 结果 649例中647例满意出院,2例死亡。 结论 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急救网络是抢救成功的前提,首诊急救医师对伤者要有一科学判定并集中力量现场抢救致命伤,优先抢救“急、危、重”伤员,密切观察和有效处理多发伤。 【关键词】 道路交通事故 重症多发复合伤 救治 我院自1995~2004年间共收治649例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患者进行分析,认为道路交通事故伤因伤情复杂急重,合并有多部位伤或夹杂有烧伤烫伤等复合伤,要提高抢救成功率,应建立一个具有丰富急救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强、以外科医师为主的急救小组,对就诊的伤员迅速做出诊断,集中力量现场抢救致命伤,密切观察和有效处理多发伤复合伤。抢救过程应急而不乱,临床和辅助科室医、护、工有效分工合作,优先抢救“急、危、重”伤员。现 将急救体会总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组男490例,女159例;年龄3~71岁,其中16~40岁401例,占61.8%。伤情分布:2个受伤部位481例,3个以上受伤部位168例;颅脑伤为主318例,胸伤为主67例,腹伤为主31例,四肢、骨盆、脊柱伤233例,合并烧伤烫伤9例,见表1。 表1 本组患者一般资料 略 1.2 治疗方法 1.2.1 早期救治 接诊后应首先了解外伤史(时间、部位、伤后表现和初步处理,有无饮酒及使用药物史、关系到有无酒后驾车等违反交通法规等情况),查看呼吸、瞳孔及伤部情况,了解血压、脉搏及胸腹腔情况,确保呼吸道的通畅,清除呼吸道异物,必要时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予中流量吸氧,迅速建立有效的静脉通道,晶体液扩容抗休克并做交叉配血,尽快补充血红细胞悬液、血浆等胶体液,留置尿管观察尿量、颜色监测生命体征及对治疗的反应。同时对四肢的开放性骨折予止血、包扎、简单固定,以利于搬运 [1,2] 。本组649例患者中161例是我院医护人员出救护车现场急救后直接接入住院病房或手术室救治,488例120急救中心送入急诊科。 1.2.2 生命体征平稳后的系统治疗 (1)抗休克治疗:实质上还属于早期救治。严重多发伤性休克,补充血容量是成功的关键,因此可在半小时内输入1000~2000ml液体,包括平衡液、代血浆和右旋糖酐,为防止发生间质水肿,可输入血、血浆和白蛋白,而在有活跃出血情况下,延迟液体复苏优于即时液体复苏,高渗溶液使用时,注意会增高血压加重出血,在抗休克治疗的同时注意避免补液速度过快可能造成心肺负担过重而致肺水肿心功能不全。(2)各器官系统损伤处理原则:318例颅脑伤中,开放伤和内开放伤无脑挫伤97例予非手术治疗,32例合并颅内血肿或脑挫伤予手术治疗,189例分别是硬膜外血肿、硬膜下血肿、脑挫伤均行手术清除血肿,去骨瓣降颅压治疗,清除血肿,去骨瓣降颅压治疗是治疗的关键 [3,4] ;67例胸伤中61例单侧血气胸行胸腔闭式引流术,4例双侧血气胸行双侧胸腔闭式引流术,2例因出血量大行开胸探查止血,保持呼吸道的通畅,改善呼吸功能,确保有效血气交换是原则 [5~7] ;31例腹伤中19例脾破裂18例行脾切除术,1例行非手术治疗,7例肝破裂5例手术修补加引流术,2例非手术治疗;5例分别是肠系膜破裂,小肠破裂,结肠破裂,后腹膜血肿行手术修补及非手术治疗,腹部实质性脏器的损伤手术原则是切除或修补,在儿童的脾破裂中,尽可能采用非手术方法治疗,因为脾脏在儿童体内是一个重要的免疫器官 [8~11] ;233例四肢、骨盆、脊柱伤根据有无合并血管、神经或内脏器官损伤分别急诊或近期手术、非手术治疗 [9,10,12] 。(3)创伤的再审定:在各种严密的监护下,为防止遗漏诊断、伤情的动态观察、还应反复检查伤员的伤情,以便及时诊治,减少并发症,降低死亡率 [8] 。(4)严重多发伤的营养问题:在创伤后机体发生了内分泌和代谢的改变,呈现高代谢,蛋白分解大于合成,机体呈负氮平衡,无足够的能量、氮源和其它营养物质,来修复创伤,此时的营养支持,实际上是治疗的一部分。我们在对营养支持的要求上兼顾热量、蛋白质、脂肪乳、维生素、电解质等多方因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5)严重多发伤的预防感染问题:重症多发伤复合伤特别是开放性或内开放性创伤患者原则上早期大剂量联合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创口有严重污染者要作创面分泌物培养加药敏,开放性创口还要在24h内肌注破伤风抗毒素或破伤风免疫球蛋白。(6)并发MODS问题:在治疗的同时注意兼顾各器官功能的复苏和营养,尤其是心肺复苏后患者特别要注意内环境的平衡,防止重要脏器功能的损害,创伤脏器是首要支持的对象,呼吸循环及肾功能是老龄患者易发生紊乱、衰退和衰竭的器官要特别关注。(7)严重多发伤的手术治疗问题:多发伤的病情严重,发病机制错综复杂,病变相互影响,形成恶性循环,如及时手术可阻断恶性循环,使患者摆脱危重状态;若处理不当,手术能加重病情,因此,严格掌握手术适应证甚为重要,及时掌握手术时机,合理安排手术先后顺序,一般按抢救、急诊和择期手术顺序进行,先颅脑、后胸腹、最后四肢脊柱;先无菌、后有菌;有时也可急诊手术与择期手术同时进行 [5,15] ,其优点为免受再次手术的痛苦,减少术后牵引和卧床的并发症,减轻伤痛,方便术后护理,便于早期功能锻炼,减少医疗费用,缩短住院时间,本组649例患者中136例是当日手术,513例是第2~10天择期手术。 2 结果 本组649例中死亡2例(不含院前死亡),其余满意 出院。 3 讨论 多发性创伤指在同一交通事故致伤因素(加速撞伤、挤压伤、碾挫伤、减速伤)下,使2个或2个以上解剖部位或脏器受到严重损伤,其中有一处是危及生命的或合并休克。 因此,凡具有以下2条或2条以上的均可诊断多发性创伤。 (1)颅脑外伤:颅骨骨折、颅内血肿、脑挫伤或裂伤、颌面部骨折。(2)颈部损伤:大血管损伤或颈椎损伤。(3)胸部损伤:多发肋骨骨折、血气胸、心、肺、气管、纵隔、横隔和大血管损伤。(4)腹部损伤:腹腔内实质、空腔脏器损伤、出血、后腹膜血肿。(5)脊柱骨折伴有神经损伤。(6)骨盆骨折伴有休克。(7)上肢长骨干、肩胛骨骨折。(8)下肢长骨干骨折。(9)四肢广泛撕脱伤。(10)泌尿、生殖系损伤:肾、膀胱、子宫、尿道、阴道破裂。如合并烧伤和烫伤等因素则称为复合伤。其临床特点是:(1)暴力大,伤情严重;处理复杂,常易顾此失彼;(2)多脏器损伤多见;(3)脊柱骨折、脱位、截瘫多见;(4)颅脑损伤、血气胸、肝脾破裂多见;(5)开放骨折多见;(6)并发症多,致残、死亡率高。(7)涉及多部位、多脏器的多发性创伤,部分合并烧伤等复合伤 [14,15] ,专科医生知识面狭窄,在诊治中常由于过多的会诊延误抢救时间,也容易发生推诿。 总结我院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患者急救治疗的经验有:(1)保证早期到达,早期及时救治,做到警医联动、医护同步;平时即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急救网络,是抢救成功的一项重要保证。急症科在接到交通事故急救报警时立即报医务科并在医务科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组织全院临床科室参加急救,尤其是夜间、节假日人力不足的情况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我院急救医护人员都经过系统的急救训练,既有专科之能,又是通科之才,特别是对如严重休克、严重血气胸等需立即急救且禁止搬动的患者现场实施与院内同等的抢救,对气管插管困难者现场实施气管切开术,保证了高水平救治的实施,实现了将院内急救搬到院前,提高了整体救治水平。(2)将院内急救进一步延伸到院前,特别是对特危重患者实现了医院搬到现场,最大努力维持了病人的基础生命,提高了整体救治率。(3)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高质量的实施院前急救,对出车时的各种数据(如出车时间、患者的体征、急救措施、疗效等)填表汇报、交班、存档,总结有无不足之处。促使急救水平提高,达到与国际接轨并从法律的角度做好自我完善、自我保护。(4)可以促使医务人员做好早期发现潜在危险情况,早期治疗,防止误诊、漏诊的发生。(5)提高了救护车急救设备的使用率,同时提高了设备投资的回收。(6)提高了急救人员的社会地位,稳定了急救队伍。 道路交通论文:强化派出所交通警务室工作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农村道路里程迅猛增长,基本上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同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农村道路普遍存在路面狭窄、弯多,基础设施不完善、标志标线不全等问题;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农村道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增多,交通事故呈现上升的态势。 交巡警中队作为最基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于受到警力不足、国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任务繁重等客观原因的制约,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已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强化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建设,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延伸到农村道路,是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治本之策和必由之路。 一、加强执法培训,提高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民警的执法水平,是做强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的前提 “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主要承担着辖区治安、刑事案件侦破和民事调解等方面职能,派出所民警对交通管理工作接触不多,管理技能欠缺。所以,加强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交巡警的执法业务培训,是做强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的前提。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来提高警务室民警的交通管理水平。一是集中培训。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的系统培训学习,使每名交巡警具备基本的交通管理法律常识和技能。二是岗位实践。主要采取跟班执勤的方式,选择经验丰富的交巡警带班执勤,让警务室交巡警在“学中干、干中学”,迅速积累执勤、办案经验。三是难点剖析。针对办理使用伪造证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等需要以一般程序处罚的案件,由于材料要求高,我们组织专题培训,避免出现“错案”。四是加强考评。对警务室交巡警执法办案情况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检查,从中发现一些共性和个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评析和整改。 二、掌握辖区道路、驾驶人基本情况,是做强农村派出所交通管理警务室的基础 依照警务室建设要求,我们重点从基础工作入手,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的驾驶人、车辆、安全隐患、道路状况、安全设施、事故情况等基础数据摸底排查,做到全面掌握。在此基础上,分门别类建好台帐,对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出规律和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一是摸清“五小”车底数。组织交通警务室民警主动深入辖区乡镇社区、村组进行调查,掌握辖区车辆、驾驶人基本情况,加强源头交通安全监管,做到车车见底、人人见底。二是抓住“三种重点车型”和“三类重点对象”。即专业运输车、校车、摩托车“三种重点车型”,驾驶人、学生、外来务工人员“三类重点对象”,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三是加大道路隐患排查力度。各交通警务室积极联系辖区交巡警中队,会同安监、交通、农林、水利等部门,从“镇村道路、新建道路”入手,认真排查危险桥梁、危险路段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并按“一患一档”要求,健全台帐,认真制订整改方案,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力度。 三、加强指导和引导,是做强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的关键 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能否紧贴全局工作,有效形成对辖区县乡道路的管控,确实起到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交巡警大队的指导和引导是关键。我们大队在市局的领导和支持下,积极带领警务室民警在全市道路开展了“摩托车专项整治”、“创卫专项整治”和“无牌无证机动车专项整治”等活动。从三个方面加强对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的指导和引导。一是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将“进农村”置于“五进”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丰富内容、形式和手段,在电视、广播、报纸上,在社区警务、村务公开栏上逐步建立起较为稳定的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二是强化道路秩序整治。坚持以治黑点、抓乱点、堵盲点为重点,扎实开展镇村道路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三是强化路面治安防控。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段道路交通治安特点,各派出所交通警务室进一步强化勤务考核,完善联勤制度,提高勤务组织的针对性。在抓好交通管理的同时,与辖区交巡警中队联手,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治安整治行动。 四、硬件设施到位,是做强农村派出所交通管理警务室的保障 结合各个派出所的实际,在各派出所办公区域单独开辟1至2间办公用房作为交通警务室,设立接待交通违法群众的专用窗口,为警务室民警配备办公室,安装与各级交通安全管理网络连接的计算机等基本办公设备。警务室内相关工作职责上墙,办事程序、接处警和联系电话、交通警察和协管员名单等在适当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部分派出所交通管理警务室已配备了专用交通执勤警车、锥形桶、照明灯、照相机、标志牌等装备。 五、依靠政府形成合力,是做强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的根本 派出所作为各乡镇政府的职能部门,具有易与政府沟通的优势。交通警务室只有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建立起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的农村交通管理工作新局面,才能有效履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职责。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交通警务室应当积极向政府汇报,在政府的支持下,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机制,构建“齐抓共管”交通安全责任网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乡(镇)、村层层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层层抓交通事故的安全防范,确保任务指标细化到 每个乡镇、每个部门、每位领导,责任细化到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每个人。加快以政府为主导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重视,多方筹措资金,把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到实处。 道路交通论文:构建和谐道路交通环境工作心得体会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及驾驶人数量急剧增长,人流、物流、车流密集,人、车、路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因此,研究如何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构建和谐的交通环境,为经济社会服务,已是刻不容缓的课题。怎样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为经济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从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下面,笔者结合隆安县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浅谈构建和谐交通环境的几点看法: 一、构建和谐交通环境面临的五个问题 隆安县目前常住人口将近40万人,散居在10个乡镇,全县道路里程总长1124公里,机动车保有量40921辆,驾驶人44950人,在编交通民警24人。近年来,隆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齐心协力,克服种种困难,转变态度,增强服务意识,做了大量工作,保障了交通安全与畅通,得到社会各方和广大群众的好评。但是,我们还应看到,在道路交通管理和为经济社会服务方面还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主要是: (一)部分民警在交通管理中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还不高,创新能力不强,方法、手段、形式还停留在旧模式中。 (二)道路交通面广,警力不足无法管控到位。 (三)群众的交通法规意识仍然薄弱,县乡道路交通违法现象比较突出。 (四)交通管理设施装备滞后,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五)交通管理的理念、水平和手段亟需提高。 二、构建和谐交通环境应实现五个转变 (一)实现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部门民警习惯于以管理者自居,缺乏服务意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时有发生,这一点必须改变。要教育引导民警尤其是领导淡化权力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目的,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变被动为主动服务,不断拓宽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服务的领域,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二)实现全能型管理向有限型管理的转变。从经济社会发展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权限让渡与缩小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要把该管的、必须管的管好,自觉放弃那些不该管的,管不了的、也管不好的事情,干好份内业务。 (三)实现封闭型管理向公开型管理的转变。交通管理工作直接面向社会群众,是政府和公安机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因此,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实行警务公开,自觉接受司法审查和监督,充分体现执法的公开、严肃和公正。 (四)实现审批型向长效机制型转变。在日常的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罚等交通管理工作中,经常有一些人为的审批权力,要把这些审批项目纳入依法办理的范围,把方便群众、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作为改革审批的方向,要依法设定审批项目,减少审批行政权限,加强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使其遵循合法、合理、效能的原则,逐渐实现审批型向长效型机制转变。 (五)实现经验型向科技型转变。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靠经验、凭感觉管理的做法已经跟不上时代的要求,今后,要建立健全符合现代管理的新模式、新机制、新手段,逐步实现由经验型向科技型转变。 三、构建和谐交通环境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要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管交通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必须有一个良好的交通秩序。根据国外发达国家和我国一些大城市的管理经验,依法严管是制止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只有严管,才能维护交通法律、法规的尊严,才能创造良好的交通秩序,才能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从近年开展的各种交通管理整治活动实践证明,通过依法严管,形成依法严管的态势,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就会明显减少,人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就会普遍提高,交通秩序就会明显好转。 (二)要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加强源头管理,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发生。近几年来,我们以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为重点,加强了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加大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完善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探索出了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包保责任制、车辆检验倒查制、防止客车超员、超速和驾驶人疲劳驾驶检查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这一点,交警部门要长抓不懈,形成一种机制。 (三)要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手段,提高城乡居民现代交通法制意识。由于本县受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制约,广大群众尤其是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在近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农村群众占较大比例,特别是农民群众出行没有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的习惯。因此,加强现代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城乡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是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的治本之策。针对实际情况,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扩大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开展各种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深入人心。 (四)要明确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奖惩分明。交警部门要明确各个岗位、各个民警的职责,真正把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到每个中队,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对重特大交通事故一律进行倒查,凡是因交警部门对驾驶人考试、办证、车检、路面执勤等环节把关不严,对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视而不管,放任违法行为发生的,一律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要坚持交通管理走社会化之路。道路交通管理是一个社会系统的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单靠交警唱独台戏是做不好的。创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必须在 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这才是根本之路。下一步,我们要紧紧依靠已经建立起来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全县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存在问题,落实各职能部门工作,加强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加强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把交通管理的触角向乡镇和农村延伸,把游离于组织之外的社会人组织起来建立交通安全组织,制订具体工作运行制度及措施,全力做好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各项工作,为建党90周年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道路交通论文: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注重以人为本之探析 摘要:以人为本是调动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身财产安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文章深入剖析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及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间的关系,认为以人为本是保护守法者,而不是保护违法者,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的原则及方法。 主题词:以人为本实践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施行一年多,实践中我们体会到,正确处理好“以人为本”、“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间的关系,是深入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道路交通管理中“以人为本”的主体是所有的交通参与者 “以人为本”不能理解为,就是指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为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以人为本”的主体是包括所有的交通参与者。 正因为,某些媒体过多地宣传“以人为本”就是保护弱势群体——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而造成很多负面影响。众所周知,道路交通管中的三大矛盾,就是人、车、路,三大矛盾起决定作用的是人,这个人包括所有的交通参与者。“以人为本”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框架内实现的,绝不能脱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去谈“以人为本”,必须严格遵守“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在办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必须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 “以人为本”是保护守法者,绝对不是保护违法者。只要法律赋予他一定的路权,他就可以在自己所享有权利的路上,依法行(走)驶,并且要求其他交通参与者,承担不得妨碍其安全行(走)驶的义务,同时他也必须承担不妨碍其他交通参与者行(走)驶的义务。只有惩罚侵权(侵犯路权)肇事的违法者,才能保护守法者,只有这样做了,就可以体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没有以守法为出发点和归宿,就谈不上什么“以人为本”。换句话说:违法者没有资格谈什么以人为本。行人横过机动车道不走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人行横道,而去闯信号灯,翻越道路隔离设施发生事故,这种人有什么资格谈“以人为本”呢?非机动车驾驶人,驾驶非机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内,与机动车抢道,横过机动车道不下车牵行,闯信号灯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这样的违法者也配谈“以人为本”吗?那么,法律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不就成了一句空话。因此,必须在守法的前提下,依法行车(含非机动车)、走路、乘车、道路作业,才能确保出行安全,才能保护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才能把“以人为本”真正落到实处。 二、各行其道是确保交通参与者人身安全的决定因素 1、各行其道 各行其道原则是道路交通通行中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保障交通参与主体有序通行的重要原则。各行其道的原理是通过划道确定不同交通参与主体,不同空间上的法定路权而实现的。 2、变更车道 在道路上,同一方向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上行驶的机动车、必然存在变更车道的问题。主要是进入导向车道前的变更车道,超车、调头、转弯、停车而变更(借道)车道,具体地说:机动车在左侧快速车道上行驶,减速行驶后,转换(变更)到右侧车道或者右侧车道上的机动车为了超车、变更到左侧车道(借道)超车等。 机动车高速行驶过程中变更车道,必然会对将要驶入的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产生影响。根据分道行驶的机动车,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有路权优先的原则(优先通行权),将安全义务赋予变更车道的机动车驾驶员是合理的。 3、借道 通常情况下,借道是指行人在没有划人行横道的道路上通过车行道,车辆转弯、会车、超车、调头、停车时驶入其他道路,包括机动车变更车道,驶入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都属于借道。 比如:驾驶小轿车从家(或单位)出发,首先出大门要借人行道(大门前的横断路面,绝不是车行道,更不是单位出入通道,而是人行道的延续),非机动车道,转弯进入慢速车道,最后进入快速车道的整个过程都是借道过程。那么,返回同样有个借道过程。只要机动车一发动,开始行驶都必然存在借道,借道必须让本道内的交通参与者优先通行,借道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借道。绝不能与在本道内正常通行交通参与者抢道,抢道必然肇事。 4、行人横过车行道必须遵守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该条的核心是:行人横过车行道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确认到什么程度?才算确认安全呢?确认到我此次横过车行道,不会与车辆发生遭遇,换句话说,不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判断为准。 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车行道,首先必须按信号灯指示通过,在通过没有信号灯或黄灯闪烁的路口,首先应选择过街天桥,过街地下通道,其次选择人行横道线内通过,没有标线的道路,应当确认安全后直线通过。同时还应遵守以下三条原则: 第一条原则:当你准备迈第一步前,必须先看左侧有否来车,来车的速度、距离、确认安全后,才可以迈出第一步向前行走,当走到道路中间时,停下脚步看右侧有否来车,来车的速度、距离,确认安全后,才可以继续向前行走,确保安全通过车行道; 第二条原则:横过车行道不得斜穿或猛跑,只有垂直通过最安全;斜穿会延长行人在车行道的步行距离和时间,影响行人在车行道内观察往来车辆的视野。行人猛跑会使机动车驾驶人神情紧张,不能迅速作出判断,采取正确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也会使猛跑的行人,在左右来往车辆的挟持中,由于猛跑时产生的贯性作用下,该停而停不住,造成与机动车相碰撞,而造成伤害; 第三条原则:不要闯信号灯(闯红灯、抢闪烁的绿灯及注意黄灯闪烁的危险路口)、机动车临近时不许横穿机动车道。 与机动车抢道(机动车临近时,绝对不要横过机动车道)。红灯亮时或相反方向的绿灯闪烁时,行人不得横过机动车道;黄灯闪烁的路口是一个危险的警告路口,提示所有的交通参与者都要注意,都要在确认安全后通过;遵守信号灯,按信号灯指示通过是确保安全的重要保证。在机动车临近横过机动车道是最危险的,因为机动车在不同的速度下,有着不同的制动距离。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有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但是,行人若在机动车的制动距离内突然横穿(机动车在不同的时速、不同的路面上行驶,有不同的制动安全距离。干柏油路面:20公里时速制动安全距离为4.11米;25公里为6.41米;30公里为9.24米;35公里为12.25米;40公里为16.48米;45公里为20.8米;50公里为25.68米。干水泥路面: 20公里为3.54米;25公里为5.52米;30公里为7.84米;35公里为10.83米;45公里为14.15米;50公里为17.91米。),机动车驾驶人必然会猝不及防,即使采取了正确的避让措施,也不能完全避免事故的发生。另外,在道路上同向,不同车道行驶的车辆与行人之间存在视线盲区(比如在紧邻右转弯导向车道的直行导向车道上行驶的机动车,发现行人闯红灯,必然停车避让,但是在紧邻左转弯导向车道的直行导向车道上,行驶的机动车就看不到该行人闯红灯,因此,该车正常通过路口,当他发现行人,采取制动措施已不及,造成与该行人相碰撞,致行人死亡,该行人虽然侥幸躲过第一个直行导向车道上的车辆,但躲不过第二个直行导向车道上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若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他极易发生事故。“以人为本”绝不能把呵护自己的生命权交给其他人。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必须坚持做到以上三条原则,才能确保安全通过机动车道。 在此,举一个案例,鼓楼辖区的古田路与古田支路口,南北方向绿灯的亮灯时间为23秒,东西方向的绿灯亮灯时间为45秒。一位70多岁的老人由南往北横过古田路,当行至该路口的北侧机动车道(中间车道)与一辆由东往西行驶的公交车相碰撞,致老人死亡。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证实该公交车是距前车50米距离(前车在停车线遇红灯,当绿灯亮时起步往前行驶通过该路口),当该公交车发现行人时,采取制动措施,制动距离16.1米,通过采集到的目击证人,前车驾驶员的证人证言,肇事驾驶员的供述,红绿灯亮时间,对老人的步幅,步速的分析(军人正步的步幅为75CM,步速每分钟为119步),老人的步幅,步速分别按50CM、120步计算,按每秒走二步(每秒走1米)测算,从南侧的人行道与车行道的边缘至肇事点为25米,老人从南侧行走至与公交车肇事点,从理论上测算需行走25秒(25米),而肇事车距离前方车辆50米(且刚遇放行信号灯通过路口)的车距测算,可以确认该公交车方向为绿灯,这就可以确认老人为闯红灯横穿古田路。从公交车驾驶员所驾车辆的制动距离看,说明驾驶员已采取了正确的措施,老人横穿至道路中间,如果有观察右侧有否机动车、车的速度、距离,确认安全后再继续行走,或者听到机动车的制动声音,停住脚步的话,就不会发生该起亡人交通事故。因此,“以人为本”,绝不是把呵护自己的生命权,寄托给机动车驾驶员,而是教育行路人珍爱生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5、非机动车驾驶人应遵守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五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六十九、七十、七十一条都明确规范了非机动车如何行驶、载物及非机动车的定义。 具体地讲:非机动车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必须按顺时针方向,按道依次通过路口,不得逆向通过。比如由东往南左转弯,必须等东西方向的绿灯亮时,由该路的北侧通过路口,通过路口后,有导流岛的路口应当在导流岛或路口等待,当南北方向的绿灯亮时,由该路的西侧通过该路口,才能确保您的安全(非机动车左转弯要经过二次信号灯)。如果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必须下车推行,与行人一样的待遇通过车行道,这点比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的第五十八条第(三)项更加严格。目的是保护非机动车驾驶人通过路口(含横过机动车道)的安全,用法律的形式规范这一部分交通参与者的行为,就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那么,非机动车的驾驶人,是否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呢?请看事实。有一部分人,驾驶残疾车、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争道、抢道,优其是凌晨和夜间随处可见。当发生事故、问其为什么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回答的也很到位:“机动车道宽,没有车”难道这个时段非机动车道就会挤吗?绝对不是的,这一部分人的法制观念等于零。这些人根本不知道法律,认为违反《刑法》才算违法,难道违反《安全法》就不是违法吗?任何法律都是全天候的,绝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只管上、下班前、后的时段,而是全天候的。法律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依法治国,依法治路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的,但是具体做起来就难了,难就难在对行人(比如翻越道路隔离护栏、闯红灯;晨练在机动车车道上纵向跑步等)管理、处罚上,这是每个城市普遍存在的难题。 三、正确理解和处理好“以人为本”、“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者之间的关系 作为交通参与主体必须时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以人为本”应体现抢救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的生命上。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了医疗机构的救死扶伤的职责和义务,不论是公立或私立医疗机构,赢利或非羸利医疗机构,均应积极参与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避免因抢救治疗不及时,或者因收治手续繁杂冗长延误最佳抢救治疗时机;或者因当事人不能缴纳抢救治疗费,而拒绝或者放弃抢救治疗等加重伤害后果或者导致其死亡。抢救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垫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一年多,这三家机构如何运作呢?目前全国找不到一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医疗机构、保险机构根本不履行职责,客观地说,只有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笔者曾在该法施行几天后,就针对这一严酷的事实,写了《不要让伤者流血又流泪》的一文并在“人、车、路”刊物上发表。这种让伤者流了血又流泪的事实至今没有丝毫改变。 该法的七十六条明确了民事赔偿的规定,明确了当事人(强者:机动车驾驶人例为强者)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不与机动车驾驶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挂钩,换句话说:《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不影响弱者(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合理赔偿请求。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部分,人体伤害原法规规定11个项目,新法增加到13个项目。特别是扶养费的对象,其中不满16周岁,扶养到16周岁,改为不满18周岁,扶养到18周岁;死亡补偿费改为死亡赔偿金并从标准上有了大幅度提高,从10年改为20年,从上年度的平均生活费改为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即:20__年4月30日前的死亡事故(一人)的标准为:10年×6632元 4500元(丧葬费)=70820元;20__年5月1日之后的死亡事故(一人)的标准为:20年×9189元 6635元(丧葬费)=190615元。从死亡赔偿金额的提高幅度可以看出新法比原法规更合理。当然人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人是无价的,只是从另一个层面说明新法是对“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在处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中,很多受害人家属,对受害人有承担道路交通事 故责任的不理解,特别是主要以上责任更不理解,这对执法者严格执法,依法办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办案原则带来了很多麻烦。甚而个别不懂安全法、不懂交通事故处理业务的上司,其瞎指挥也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是个系统工程,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法释等达30多部,有些规定是很具体的,如:有责任的当事人100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中机动车一方没责任,而是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乘车人承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还要依法承担无过错赔偿的民事责任等,处理中应全面衡量,力求做到合法、客观、公正。 严格依法行政,绝不能以照顾弱势群体,照顾死者家属的情绪或某些压力,政治因素,而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全部强加给强者机动车驾驶员,这样做就违背了“在法律面前从人平等”的立法宗旨。“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法,处罚违法者,就是从根本上净化、治理道路交通秩序,增强交通参与主体的法制观念,告别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行成文明、有序、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消灭群死、群伤的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应尽最大限度地保护公、私产财和人身安全。因此,必须处理好以下两个关系:不能一讲“以人为本”就不依法治路,不处罚违法者,以人性化为由,放任对违法者的教育处罚,必将造成交通混乱,会对交通参与者带来更大的伤害;不能一强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法”,就不讲以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的原则,执法的目的是教育交通参与者守法,不能以罚代处,如果以罚代处就违背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特别要处理好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死亡事故的善后理赔工作,必须依法坚持无过错赔偿的法律规定,因为,人死了不能复生,钱是可以挣来的,尽量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多给死者家属一些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来安慰死者家属。只要我们坚持“立警为公,依法行政”,就能正确、圆满地处理好每一起违法行为的处罚和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处理,可以教育当事人或死者家属,加深他们对安全法的理解和自觉遵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形成良好的交通环境,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因此,正确理解、处理好“以人为本”、“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搞好道路交通管理、营造畅通、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的根本保证。 四、思考 1、媒体应全面、客观报道安全法。 由于某些媒体为追求宣传上的社会效应,弄得使人哭笑不得。比如,东北某省提出10多种情况,主张发生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与机动车相碰撞,“撞了白撞”,一时间,被一些媒体大力宣杨;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前夕和施行后的初期,又大篇幅地报道“以人为本”,机动车撞了人,就得“撞了全赔”。并例举了北京法院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民事判决案例。本人认为“撞了白撞”和“撞了全赔”都是错误的,为什么说这两种提法和实践都是错误的呢?一是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在没有信号控制的路口(闯红灯,或者在没标线的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抢道)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机动车道,在机动车安全制动距离之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就算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责任,这个没有责任,是指没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并不等于没有民事赔偿责任.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四十四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123条规定,具体运用到道路交通事故的民事纠纷处理上,当时是起了积极作用的。因此,怎么能说“撞了白撞”。二是“撞了全赔”也是错误的。如果机动车一方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相碰,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也要“撞了全赔”?那么,就以鼓楼辖区道路交通事故为例:一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测算出的经济赔偿都在23万至30万之间,或者更高一些,我们可以设想一位工薪阶层的人,购买一辆经济型轿车,发生了一起死亡一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他没有责任,保险公司因投保车驾驶人没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是不理赔的,这位当事人能赔得起吗?符合中国的国情吗?符合“轿车进入百姓家庭”的国家政策吗?如果象北京20__年的那两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判决的案例,谁敢购买汽车。如果没有人敢购买汽车,汽车生产厂不就倒闭了吗?从这个意义上说“撞了全赔”的审判实践,从政治经济学上讲,是破坏社会主义生产力。因此,北京的这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判决是错误的。所以,后来媒体又报道说:“道路交通事故的官司好打、赔钱难”。本人认为“撞了白撞”到“撞了全赔”都是从一个极端走上另一个极端。任何事情都有一定的法则,有一定的度。那么,怎么掌握比较合理呢?如果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最多只能承担受害人(包括伤者,但不包括机动车驾驶人)总的赔偿金额的10-20的民事赔偿责任。80以上应由受害人自理,所以,自己酿成的这粒苦果,理应由他(她)自己吞下去。 2、生命诚可贵,自己要珍惜。 在残酷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有多少家庭遭到不辛而家破人亡。当然死者死了,一了百了,没有眼泪,没有嘱托,更没有遗言,只有无言的怨恨。而活着的亲人为死者伤心、流泪、心在流血。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践看,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除了个别意外、机械事故外,95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都是违法行为造成的。前段有领导问:“是机动车不让行人和骑自行车人的事故多呢?还是行人、骑自行车人不让机动车的事故多呢?”客观、准确的回答,应当是双方都不让,双方都是抱着侥幸心里,认为对方会让,结果双方都不让才肇事。只要有一方认真观察路面情况,确认安全后通过路口,就不会肇事。实践证明违法行为是肇事的根源,肇事是违法行为的结果。因此,每位交通参与者都要依法行车、走路、乘车、道路作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3、人行横道线是一条死亡线。 人行横道线是一条死亡线绝不是危言耸听,笔者自1996年11月到鼓楼大队工作,统计过1996年全年的死亡人数为26人,死在人行横道线上的25人,占死亡人数的96.15,因而觉得人行横道线是一条死亡线,只要把人行横道线上的死亡人数降下来,就可以大幅度减少亡人事故的发生,真正还这条“斑马线”是条“生命线”。只要交通参与者(行人通过车行道做到以上讲的三条原则;机动车减速或停车避让行人的措施)都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人行横道线”或路口,才能确保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整顿交通秩序,应当从“路口”、“人行横道线”作为重点,只有整顿好闹市区横道线上的道路交通秩序,才能把亡人事故降下来。 4、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也应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 ①交通事故中的死者,永远都开不了口。肇事驾驶员讲:“我是绿灯,对方闯红灯”的供述。经过计算亮灯时间和该肇事车,当时在道路上的位置测算,确实可以确认骑电动自行车人为闯红灯,但是没有证人证言,也没有路口探头记录,换句话说没有证据印证肇事驾驶人说的:“对方闯红灯”,那么,此类事故就不能认定谁的过错,只能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第二款规定:“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人身损害赔偿由当事人(或家属)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 ②跨压双实线、单实线(逆向)行驶,抢道转弯,导向车道变更,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的车,借道不让本车道的非机动车、人行道的行人都应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③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信号灯(含黄灯闪烁)控制路口,或者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与机动车相碰,应当承担主要以上责任。 ④行人未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横过没有信号灯(含黄灯闪烁)的路口,没标线的机动车道与机动车相碰,双方应负同等责任。人行横道不等于人行道,还属于车行道,只不过在路口或一定的路段划出人行横道线,行人或非机动驾驶人必须下车牵行非机动车,在划出的横向空间通过,通过前必须观察、确认安全后,才可以迈步通过。由此说明行人在人行横道线上发生与机动车相碰的事故,行人是有责任的。 5、用生命代价形成的法规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0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这就比旧的法规更严格,是从无数生命的代价换取的经验教训,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的突然转弯,会使机动车猝不及防,肇事的概率高,所以,规定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必须坚决无条件贯彻执行,才是对生命安全负责。 总之,“以人为本”不是专指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而是所有的交通参与者。不能把机动车驾驶人排除在“人”的范畴之外。执法者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整顿治理好辖区的道路交通环境,使交通参与者在道路上没有违法行为,没有道路交通肇事,努力营造文明、畅通、有序、无事故的辖区道路,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为保护辖区道路所有的交通参与主体的人身安全,做出自己的贡献。 道路交通论文: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若干问题初探 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与责任免除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在整个侵权损害赔偿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对于两机动车之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损害,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是否承担责任,已无异议。但对于机动车驾驶人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而言(以下如未作特别说明,机动车辆责任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均特指此种情形下的责任),其责任承担方式的形成与发展有一个过程,就算是依据现在各国的法律规定,也并不一定都把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都规定为无过失责任。但是,即使那些仍然采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国家,由于“过失在这里发挥的作用实际上要比其他地区严格得多,以至于在很多情形下继续把它称作过失责任已过于做作了”。[1]尽管把机动车辆责任仍以过错责任来确定是否必须承担责任,但由于附加更多条件进行限制,仍然可以达到严格责任的效果,再加上以相应的责任保险制度作为权利受到侵害后的保障,对受害人同样也能予以充分而迅速的保护,大概也可以称之为“殊途同归”吧!不过现在许多国家把机动车辆责任都规定为无过失责任,如德国、意大利等国[2],对于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是人身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中国邻国的日本,也于1955年通过《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的通过与施行确立了无过失责任。[3]其实我国早在1987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3条就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作为“高速运输工具”的机动车辆而产生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其实早已适用无过失责任。但中国历来就有行政机构超越立法权限的“传统”,国务院于1991年9月22日颁布、1992年1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就以过错责任作为归责原则,该办法第19条还明确以“违章行为”作为是否承担责任的依据,并根据违章行为的作用来确定责任承担的大小或多少,把是否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与确定赔偿数额的方法不予区分,颇为混乱。该办法第44条还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所以有人依据该办法来认为我国此前处理交通事故所采用的是过错责任,而且是推定过错,还说“如果加害人一方主张自己没有过错,应当自己举证证明。能够证明的,可以免责,不能证明的,应当承担责任。”[4]尽管对该法规的理解没有错误,但却未能深入研究其应当采用什么样的归责原则,难免出现错误。而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以及对机动车辆责任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对人的身体健康权与生命权的理解与尊重,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必须采用无过失责任来加强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的保护,这些进步法学理论也反映到我国的立法中来。20__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就确立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过错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无过失责任,顺应历史和世界的发展要求与方向。本文就试图对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一些具体规定进行相应的分析与评介。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免除,也就是免责事由,由于交通安全法所采用的是无过失责任的归责方式,也与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是完全一样: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为“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也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意外事件(或称为“交通意外事故”)及不可抗力都不是当然的免责事由。在免责事由方面,我国的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免责条件与日本有些不同:依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而依日本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3条的规定,免责需要三个要件,分别为:被告证明自己及驾驶者已尽相当注意、车辆不存在构造缺陷和机能障碍、受害人或第三人的故意或过失[5]。从免责条件上的不同可以看出我国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是比较严格的。 二、赔偿义务人的确定 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不同,交通安全法并未规定赔偿义务人(理论上也不应由该法来规定赔偿义务人),因此只能按照20__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来予以确定。除履行职务者外,机动车驾驶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已无异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8条即有明确规定。但对于机动车所有者或保有者的责任,我国法学理论界尚无深入而详细的研究,由于这一部分的内容较多,限于本文的篇幅,我准备另外行文探讨,在此仅粗浅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国务院的这一行政规章尽管已经越权,但却是以前处理交通事故至高无上的规则,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及法院无不遵从,但其规定却并不一定符合法学理论。例如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6月25日所做出的批复中就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尽管明确了此种情形下责任的承担者,但并未指明其法理依据,有等深入研究。又如对于车辆买卖后未办理过户手续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责任承担问题,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于1999年11月28 日做出的《关于车辆转卖未过户发生的事故经济赔偿问题的批复》中指出,机动车的买卖“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履行以上二项手续的交易,应视为无效。发生事故后,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负责损害赔偿。当事人对此若有异议,可告之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尽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也无权来确定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者,但在法学理论研究中具有一定意义。又如在借用车辆、挂靠车辆(包括强制挂靠、自愿挂靠)、擅自使用他人车辆等情况下,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主体,也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与讨论。但需要注意的是,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照该解释第5条的规定,在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时,赔偿权利人必须把这些共同侵权人都列为共同被告,如果未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必须追加共同侵权人参与共同诉讼。这种诉讼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不可遗漏共同被告。而且,共同侵权人之间尽管存在着责任分担比例的问题,但对受害人却应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一规定不仅更加符合侵权法理论,也从实际上加强了对受害人的保护。而此前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事故时,人民法院一般都直接判决由各个共同侵权人各自对受害人承担具有明确比例及数额的赔偿责任,若其中一个赔偿义务人无力赔偿时,实际上使得赔偿权利人根本无法得到足额的赔偿,既不符合法理,也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利。但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并不符合侵权法理论,该条第1款第(一)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我认为这种分担责任的方式在某种情形下是错误的(最低也是引人误解的)。因为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其损害不仅包括双方机动车上的人、财物,也会使事故双方之外的其他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遭受损害,那么按照侵权法的理论,其二者都必须共同对该第三人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对第三人赔偿后才能按照其过错程度来确定分担责任。也许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也有此意思,但交通安全法的这一语句表述给人的理解就是先予以确定分担或者是直接分担责任,实为不妥,倒不如人身损害解释第3条的规定那么明确。对于交通安全法这一规定的适用,应当引起司法机关的高度注意。尽管交通安全法并未规定赔偿义务人的确定问题,但事实上并不是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认为无法确定赔偿义务人。我认为,关于如何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赔偿义务人,的确需要法学理论界做出更加深入的研究与探讨。这不仅是审判实践的需要,更是法学理论研究的责任。 三、受害人过错与过失相抵问题 过失相抵作为确定赔偿数额的方法不仅适用于过错责任,同样也可以适用于无过失责任,我国的民法通则第131条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但过失相抵也一直是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问题最多的方面之一,截止到目前,仍然有很多人认为过失相抵的后果就是使侵权人减轻或免除责任,实际上混淆了受害人过错与过失相抵的概念和关系。在侵权法的过错责任中,受害人自己具有过错(有人称为混合过错)时可能会影响到侵权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同时也可以影响到承担责任的多少问题;但在无过失责任中,过失相抵作为当事人具有过错的法律后果,只能使侵权人减轻赔偿损失的数额,也就是说解决的是赔偿多少的问题。但由于我国的一些法律用语中并未严格区分,所以极容易引人误解,如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此句中的“责任”一词,立法者的意图很明显是减轻机动车驾驶人一方的赔偿数额或赔偿责任而已,绝不是涉及到归责方面。例如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8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责任划分方法,而且由于该办法所采用的是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所以把责任的划分与认定也作为确定赔偿比例或数额的依据,我认为这是不正确的。我们知道,归责原则所决定的是应否承担责任的问题,而过失相抵所解决是减轻赔偿及其多少的问题,其适用范围与作用是不同的。在采用无过失责任及严格责任的归责方式时,受害人的过错并不一定是侵权人免除责任的依据[6],而只能是在确定赔偿具体损失数额时是否可以减轻侵权人赔偿损失。不论是交通警察机关还是人民法院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很多情况下都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是否有“违章行为”作为是否承担责任的主要(甚至是根本)依据,并由此来确定具体的赔偿范围及数额,这完全混淆了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与确定赔偿数额的方法这二者之间的关系。同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违章行为”作为承担责任的依据也是错误的,如该办法第17条即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在适用无过失责任时,除了法定免责事由外,不论其行为是否违章,都应承担责任,况且在实践中也有当事人各方都无违章行为但仍然会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呢?!而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以“过错”为承担责任的依据,不失为一种进步。至于其第2项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以无过失责任作为归责原则,根本不以机动车驾驶人是否具有过错从而判断其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是从反面规定可以减轻赔偿范围与数额的方法,完全摒弃了“违章行为”作为是否承担责任的依据,无疑更加符合法学理论与客观事实。 由于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这里的“责任”并非归责原则中的责任,而指的是可以适用“过失相抵”,从而减轻机动车驾驶人的赔偿数额或赔偿比例。所以我认为以防止引起误解,似乎应当修改这一表述方式。也许是受此影响,国务院及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也都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在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第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公安部于20__年4月30日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也明确了责任确定的具体方法。例如该条第(三)项规定:“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这里的“无责任”是什么意思?似乎是“无须承担责任”,指的责任承担方面。但从无过失责任来讲,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时机动车驾驶人即使没有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此乃侵权法的一般常识及交通安全法的明确规定,岂能让这公安部的这一规章来予以否定?!类似的问题也出现在该条第(一)、第(二)项的规定中。以上所举条例及规章因未明确说明这里的“责任”指的是确定责任时的归责原则还是确定赔偿范围时适用过失相抵的依据,容易引人误解。更为担忧的是,如果机动车保险条款中是以交通事 故认定书中确定的责任来确定是否理赔以及计算免赔率,那么机动车驾驶人在按照交通安全法第76条承担赔偿责任后,岂不是无法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所以,我建议公安部应当对此条规定进行修改,使其更加明确与正确。 过失相抵作为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方法,对于决定侵权人是否可以减轻赔偿损失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而此前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就是缺少这种过失相抵的详细而具体的标准,法官的随意性很大。在以往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如果是被公安交通机关认定为同等责任时,法庭就会让机动车一方赔偿其50的损失,很简单。而如果是认定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时,则一般都为赔偿70、80甚至90的损失,承担次要责任时一般都为赔偿40或30的损失,很少有其他比例,且一般都会让机动车一方赔偿较多损失。至于法庭为何让机动车一方赔偿所确定的比例或数额的损失,则语焉不详,判决结果很难得到当事人的认同,也难免会出现司法不公平的现象。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似乎可以借鉴日本的作法,对道路交通事故中过失相抵的问题作出具体的司法解释,比如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过失相抵的比例基准或标准,不仅使得基本相同案件得到基本相同的裁判结果,体现司法公正,也能提高审判效率,而且也能使得机动车一方知道为什么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以及让受害人知道为什么要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损失,增强对裁判结果的认同及对交通规章的遵守。 此外,按照最高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条第2款的规定:“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明确规定了只有在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才“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何谓“重大过失”?此司法解释未予以指明。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所规定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是否属于“重大过失”?不无疑问。而且是否“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损失的权力在于法官,也就给予了法官更大的自由裁量权。我认为,在确定是否应当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损失时,应当适用交通安全法的这一明确规定,不适用最高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规定。 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建立与适用 汽车责任保险起源于德国、瑞典、挪威,[7]按照邹海林先生的介绍,汽车责任强制保险分为相对强制保险和绝对强制保险两种类型[8]。交通安全法第17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按照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尽管没有明确规定受害人对保险公司享有直接请求权,但从这条规定的内容来看应为直接请求权,这也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一个显著特点。对于何为“第三者”,交通安全法并未明确规定,不论汽车驾驶人是受雇于机动车所有人还是借用人等等,由于一般都把他看作被保险人或其一方,因此通常都不视其为第三者,当然也就无法得到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护。至于交通事故车辆上的乘座人员是否为第三者,不无争议。例如在目前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现行的《机动车保险条款》第四条第(三)项就明确规定“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综合险条款》、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__版)》条款中也有基本相同的规定。由此看来,他们都把第三者定义为被保险车辆上面的财产及人员以外的财产及人员。但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立法意图上看,我认为把他们也都作为第三者更为妥当。而且我认为就算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上的乘座人员为机动车所有人的家属,也应予以相应的保险赔偿。应当特别注意的是,在交通事故中伤亡人员较多的机动车驾驶人却并未能得到保护,在现行商业或强制保险中由于保险公司都拒绝给予车上人员责任险较高的赔偿限额,因此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或死亡时,往往无法得到充分的救治,看来对于机动车驾驶人的权利保护也应当引起各部门的重视。 作为强制性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随着交通安全法的出台也受到了一些媒体的关注与批评,批评的焦点主要表现在不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是否具有过错,如果其受到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时,都必须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社会公众与舆论普遍担心的是可能会诱发居心不良者的道德危机,甚至也会有鼓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交通规章的可能。尽管我认为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目前似不足虑,因为毕竟更多的人是珍惜自己的健康与生命,不会因为想得到这一保险的保障(并非给予货币实物等形式的赔偿给付)而置生命于不顾。我认为,目前存在的一个很主要的问题是,应当尽快建立起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具体规定,特别是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施行后,不仅增加了赔偿的范围以及明显提高了赔偿的标准及数额,而且有些赔偿项目不论是以前、现在还是将来一定时期内都无法予以保险赔偿,这无疑使得机动车驾驶人需要额外承担较大数额的赔偿负担。我认为,由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主要是为了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同时也应照顾到社会、保险机构、机动车驾驶人及其所有人、受害人各方面的权利,因此必须合理确定赔偿范围与赔偿标准,并且最好能建立起最高赔偿限额制度,以免产生消极作用。所以我认为国务院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的规定,在制订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时予以明确规定,或者由最高人民法院另外制订出一个新的司法解释,来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作出特别规定,以更加符合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的特殊要求。 五、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与作用 尽管有些同志曾经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提出过不同的看法甚至发生过激烈的争论,但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和作用,似乎不屑一顾,鲜有论及,可是存在的问题却并非那么简单。最早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律法规仍然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还专列一章共6条来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责任的确定及责任的重新认定等问题。我认为,不论是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还是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一种证据来看待应该没有异议,但从此前学者的争论及司法实践来看,却并非如此。其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被申请重新认定,所以有的学者把其看作是另一种形式的行政复议了。但我认为尽管对证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毕竟在程序上还是存在明显的不同;其二是随着近几年来学者们的论述,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作一种行政行为,有些学者从交通警察应当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这一职责出发,认为其行为当然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或者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根据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发生的行政处罚的紧密关系(甚至称之为因果关系)来论述,也认为其应当受到法院的审查;还有学者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属于一种行政认定行为,所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的规定,也是属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9]而且,近年来有些地方法院也陆续受理了一些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而起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也已受理并作出了相应的裁判,并未否认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我认为这种观点表面上看似正确,但实际上却存在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首先,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来看,其只能是一种证据,且与物证、书证、勘验笔录等不同,他是一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根据一定的专业技能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通过分析与论证来确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一定责任的过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的证据类型来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既不同于鉴定结论,也不同于证人证言,倒有点像英美证据法中的“专家证据”。这些学者们之所以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看作是可诉的行政行为很可能是受到以下二个方面的误解:其一是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了交通警察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必须对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由此推断其行为应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其二是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会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或义务,因为交通警察机关将会依据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行行政处罚,而且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也会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当事人各方的责任。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本身尽管只有一份,但却起着三个方面的作用,其一便是作为交通警察机关对违章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也就是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使用,此外,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与民事赔偿案件中,又起着证明被告人是否有罪、赔偿义务人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及应当赔偿多少损失的证据作用。也就是说,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为三种不同责任领域的证据,分别起着不同的作用。但其合理性(以及合法性)是值得怀疑的。第一,这三种类型的诉讼中,其证据的形式、证据的收集程序、证明的目的、证据的要求、证明的标准等各方面都存在不同和差异,尽管很多证据可以同时作为这三种程序的证据使用,但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一“不伦不类的东西”(笔者绝无贬义,只是暂且无法将其合适称呼而已),怎么能让其当然成为认定事实与承担责任的依据?如果真是这样,那还要法院干什么呢?事实上此前以及现在的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时确实如此,只要有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都直接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判决,这样多容易啊。其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交通警察机关对违章当事人的行政处罚的证据,应当是顺理成章无可非议的,但直接作为民事诉讼的责任承担依据及刑事责任的依据却与证据法基本理论不符,因为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及应当赔偿多少损失,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的证据(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其他证据)经过分析后才能予以确定,这根本不是交通警察机关的职责范围。明确地说,交通警察机关根本就没有权利来作出这两个方面的认定。其三,我国并没有法治的传统,行政机关越权行政行为太多,比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关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本身就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3条的公然违反,还有如《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对赔偿范围、标准、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也违反了民法通则的规定(限于本文内容,此处不予详述),且也超越了自己的职权范围,所以仅仅依据国务院有这样一个《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来论证其具有可诉性,理由并不充分。那么,对于20__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安全法及国务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又是如何呢?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其中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是名称有了变化,将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改变成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删掉了“责任”二字。其二是也要载明当事人的责任,也就是说还是要对其责任进行认定。笔者认为,这也许反应了立法者的无奈:既欲让公安机关淡化甚至退出对事故责任确定方面的涉及,但却又不得不做如此规定,也许是对目前我国法院没有建立一套完整、具体、高效的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所采取的权宜之计吧。值得一提的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而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安部制订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都不再规定重新认定程序,也反映了公安机关职能的转变与重新定位。所以有人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够被作为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是,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或者诉讼中,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调解机关或者法院可以不采用这种证据。”[10]我认为这种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 此外,公安部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还依据事故的种类分别出具两份名称不同的认定书:一种是按照简易程序处理而制作的“事故认定书”,一种是按照普通程序或一般程序处理而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其内容与格式有些不同。我认为,尽管可以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适用不同的程序来处理交通事故,并根据两种程序的不同特点在内容上有所差异,但不能对采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只写明为“事故认定书”,以免引起误解——难道依据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就不是“交通事故”? 六、交通事故的调解与诉讼 鉴于我国目前并未建立专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法庭,因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般都由民事审判庭审理。尽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并非什么疑难复杂案件,但我通过在广东省内各地法院及部分外省法院办理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法官对交通事故的审理并不娴熟,更谈不上精通。面对日益增长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如果都把这些案件全部交由人民法院来审理,必将大幅增加法院的负担,目前似乎并不现实。况且有些人身及财产损失较小的案件,当事人也都有尽快处理的愿望,因此保留公安机关依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的做法,尽管会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毕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由于我国目前并未明确规定一部专门规范调解的法律,有关公民之间争议的调解的相关规定也散见于一些实体法及程序法中,并不系统、完整。目前公安机关进行调解的主要问题是赔偿是否公正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过失相抵的确定、赔偿项目及标准等方面。至于在条件成熟时是否有必要继续保留公安机关的调解职能,似乎更需要理论界与实务界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讨论。 七、预付医疗费、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与暂扣车辆问题 预付医疗费、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与暂扣车辆,是各地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时经常使用的三种方式。但我认为这其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很有必要进行讨论。首先谈谈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的问题。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并未规定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应当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倒是各省地方法院及公安机关的规范性文件中明确了必须缴纳这项保证金,明显属于越权行为。例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联合的《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第1条就明确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并责令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当事人拒绝缴纳保证金,或者缴纳的保证金不足额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继续扣留交通事故车辆。事故责任保证金的数额应不超过交通事故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时的损害赔偿数额。”所以在广东省各地几乎都可以看见不论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受伤或者是只有财产损失,都会出现公安机关要求肇事车辆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否则就扣留车辆。我认为这个超越权限的规定尽管会对受害人提供一定的保障,以免诉讼前或诉讼时被告转移财产,以保护受害人 所受到的损失能够得到充分的赔偿,但这个规定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作为地方各级公安机关与各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本就没有设定任何行政强制措施的权限。最高人民法院尽管具有制订司法解释的权力,但其并未作出这样的规定,而且实施暂扣行为的机关是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最高法院也不可能会越权作出这样的规定。广东省的这一规定也超越了暂扣车辆的适用范围,因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3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也就是说,暂扣车辆的适用条件是“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而不是其他任何条件或原因。其次,该条具体规定了预付医疗费的前提条件是“造成人身伤害”,而非死亡或其他,因为有些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当场死亡的,并不存在预付医疗费的前提条件,但还是被暂扣车辆。还有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责令机动车所有人缴纳相当大数额的医疗费或事故责任保证金,在其无力缴纳时当然就暂扣机动车,实属不当。在交通安全法实施后,由于采用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更是缺乏必须要求机动车所有人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的理论与事实基础,所以,应当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的制度应当随着交通安全法的实施而终止。否则,我认为可以对公安机关的这一越权行为提出行政诉讼(包括此前的因强制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的行为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控告公安机关越权使用强制措施)。对于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问题,由于交通安全法采用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尽管目前仍然未能建立与实施),所以自然不能再以这个理由“暂扣车辆”。对于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合法暂扣车辆,交通安全法第72条已明确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也就是说,只有在“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时,才可以扣留车辆,否则应为违法,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寻求司法保护。而且,扣留的时间也应有所限制,以免公安机关以这个法定条件为借口长期扣留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公安部于20__年4月30日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9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第42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如果按照以上的各项规定来计算,一般情况下扣留车辆的时限分别为10日、40日,也就是说最高不能超过40日。否则,我认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予以赔偿相关损失。 从要求机动车所有人预付医疗费、事故责任保证金,直至暂扣车辆,我们不难发现不仅发现屡见不鲜的行政越权现象,也发现了政府职能意识的转变。在以前(甚至是现在以及无法判断多长时间的将来),一些只能依靠司法部门来处理的事情我们总是想让行政机关来包揽,尽管对受害人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不可抹煞的作用,但也表现出了政府机构与司法机关职能不分甚至错位的现象,在实践中也损害了部分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就以暂扣车辆为例,在交通事故造成行人死亡后,由于种种原因(既有公安机关也有法院的原因)导致案件迟迟不能判决,车辆暂扣有时长达一年多近两年,等到结案后申请执行,在拍卖车辆后赔偿受害人时,由于需要缴纳数额较大的车辆保管费用(如在广州就为每天20元),以及车辆的毁损(甚至有人为的毁损)及自然贬值,基本上没有多大数额,甚至有的车辆拍卖得到的款项还不够支付车辆保管费用。出现的这一情况,不知道当初制订这一规定的“立法者”作如何想?!还不如在暂扣车辆的时候就拍卖车辆,将其所得价款提存后以用作赔偿,对责任承担者及受害人都有利。而且,更不用说暂扣车辆后给机动车所有人所造成的停运损失,也影响了机动车所有人清偿债务的能力。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随着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也标志着因考虑到民事赔偿而暂扣车辆时代的终结,也体现了公安机关职能的重新定位。从这个方面来说,此举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八、对交通安全法的民事赔偿规定的评价与建议 对机动车辆责任采用无过失责任无疑是一种进步。由于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害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与财产损害赔偿等)案件在民事侵权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所以应当引起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足够重视,但遗憾的是我国目前关于这方面的详细规定确实太少,法学理论界也未能予以应有的关注,缺乏可操作性。作为一部主要规定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涉及到民事赔偿问题似乎可以不做规定,而由民事法律及制订相应的特别法来具有针对性的规定似乎更为妥当。例如交通安全法第76条中确定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承担无过失责任以及免责事由,与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是完全相同的,显得重复。立法者的意图大概是想以“法律”的形式来明确(甚至是鲜明)的否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所确定的过错责任吧!而且,由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如何确定过失相抵的标准或基准,这并非法律所能解决的,也需要司法机关不断的研究与探索,以正确、公平的处理此类案件,保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此外,由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都是过失侵权,特别在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时,应当赔偿的范围、标准及数额等相关制度有其特殊性,而目前不论是其他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还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都全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来处理,其中有些赔偿标准并不太合理(我也专门写了一篇文章来讨论该解释的赔偿范围与标准等问题)。由于我国的民法通则的条款过于简单,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滞后,法学理论研究的不够深入,相关制度未能建立、完善与配合,都会影响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也难免会影响到交通事故各方的利益,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经济及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我认为不论是从交通事故处理的立法还是司法实践来看,我国有关交通事故处理的各种机制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应当说还是任重而道远。 道路交通论文: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性质及困难 [摘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行政确认,当事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与认定书相关的刑事或民事诉讼中是否承认认定书的行政效力公定力应以认定书是否存在重大且明显瑕疵为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有人据此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的性质为“证据”,并认为由于目前尚无法律或相关的司法解释对这一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属于何种证据作出明确的定位,导致法院在审理对事故责任争议较大的案件时,事故责任认定人出庭身份不好确定,以证人身份还是以鉴定人身份难以把握。并进而提出应当将认定书证据属性定性为鉴定结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认定书性质也持“证据”观点,其权威论述是: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和证据的集中体现,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勘查、调查后的专业性极强的科学结论,它只是证明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本身,不是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决定,其性质是证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证据的一种,它不是一种能够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将过去一直沿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改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为了突出其证据的性质和效力。”但理论和实践中的问题并不如此简单明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与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实质内涵是否同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抑或认定书的性质到底是鉴定结论还是行政确认?认定书是否具有行政可诉性?与认定书有关的刑事或民事诉讼在实践中如何操作?这些都是司法实践中很值得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认定书的区别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并根据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物品、道路及环境情况、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生理精神状况、伤亡人员的伤亡原因、当事人的具体过错等基本事实所作的有关当事人事故责任的专业性结论。 交通事故责任的本质就是交通事故中行为人的违章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因果关系及因果关系大小的一种表达形式,其本身并不是法律责任,而是追究法律责任的事实根据之一,只是侵权行为成立的一个条件。因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对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成因以及事故责任的一个陈述,而不是对当事人双方赔偿责任的最终判定。笔者认为,虽然认定书只是证明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本身,不是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决定,但认定书内容中必然包含责任划分的内容,它势必会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产生直接或间接的重大影响,从而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认定书的实质内涵是完全一致的。只不过在立法者看来,认定书的提法比责任认定书的提法更规范更科学一些而已。 二、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性质的二种主要不同论辩观点概说 一是鉴定结论说。认为认定书不是书证、不是证人证言、不是勘验检查笔录,而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后做出的一种结论。这种结论最接近于证据种类中的鉴定结论,因此,应把认定书明确定位为鉴定结论。其直接根据是:第一,199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发[1992]39号)第4条的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20__年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地方政府法制机构可否受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议申请的批复》(公复字[20__]1号)中阐述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所作的鉴定结论。”;第三,“《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同于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将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名称变更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它只是用来证明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本身。”意思是说,虽然原来的责任认定书与现在的认定书性质是一样的,不过现在的提法更科学,不会使人产生行政确认的联想。理何况,〈〈道路交通安全法〉〉取消了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关于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认定(实为申请复议)的规定。 认定书既属于鉴定结论就不具有行政可诉性。 二是行政确认说。认为在行政法学理论上,凡行政主体依法对 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并予以宣告的行为都划归行政确认行为。公安机关对有关交通事故法律事实进行甄别并予以认定、宣告的过程,在性质上完全符合行政确认的属性与特征。 所谓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行政行为。认定书属于行政确认,因为其具有以下主要特征: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作出的,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唯一有权调查、认定交通事故原因,核定交通事故责任损失的政府部门。只要有交通事故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报案必须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对事故进行认定,这是一种积极的行为。此外,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机构还具有严格的地域性特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认定事故过程中并可以就某个专门性问题委托其他专门技术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些都是符合行政确认而完全不同于鉴定结论的特征。鉴定结论的作出主体是不特定的,它可能是国家行政机关,也可能是其它单位,而且越来越多的鉴定机构变成了自收自支的中介组织。鉴定机构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有关部门指定。鉴定机构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预交费用后才开始鉴定。鉴定机构不能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鉴定。 在承认认定书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的前提下,关于其行政可诉性问题又有二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认定书不具有行政可诉性。理由是:可诉行政行为是符合成熟性原则的行政行为,可诉行政行为必须是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发生实际影响的行为。而认定书虽然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但它不是一个完整的行政行为,即不是一个成熟的行政行为。它只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追究或调解这一完整行政行为中的一个中间环节。换句话说,这种观点认为,中间行政行为不具有行政可诉性,只有终端行政行为才具有行政可诉性。第二种观点认为认定书具有行政可诉性。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20__年3月10日公布施行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条对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了明确的解释,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属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解释〉〉同时列举了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6种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认定书的行为不在上述6种行为之列。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合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作为行政诉讼案件受理的文件,与〈〈解释〉〉精神违背,应当适用〈〈解释〉〉的规定。 三、对上述观点的粗浅评说 鉴定结论说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无论是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的联合文件,还是公安部的批复都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和〈〈解释〉〉的相关规定相抵触,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在适用法律规范时,若下位阶规范与上位阶规范冲突或不一致,应当优先适用上位阶规范。显然应当优先适用行政诉讼法和〈〈解释〉〉的相关规定。 第二,〈〈道路交通安全法〉〉把认定书定位为证据,但这并不能得出认定书应当理解为鉴定结论的理由。因为这里证据的概念不同于证据学中的概念,不能把这里的证据非要往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鉴定结论上面套。笔者认为,这里的证据概念只是一个泛指概念,行政确认结论当然也是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使用的,但这种证据并不包涵在证据学中的常规证据种类中。如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使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指的证据概念也仅是表达同样的意思而已(当然这样的立法表述方式也值得商榷)。 第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性质其实与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火灾事故原因认定、审计认定、工伤认定等在性质上是一样的。而有关部门的规章早已认为这种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并具有行政可诉性。如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0条规定:“劳动者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或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后,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结论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又如审计署在《关于审计行政复议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是可复议、可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工伤认定等行政确认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作为行政诉讼审查的对象并没有什么争议。 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于20__年和20__年刊载了二个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例。虽然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发的案例仍具有导向性和指导性。 第五,把认定书视作鉴定结论不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当事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鉴定结论有不同意见,只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有见地的看法,法院可以委托其他鉴定机构重新作出鉴定结论。但认定书是由特定的机关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具有职权性和地域性特征,即使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但法院也不能再委托其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重新作出认定,而只能根据法官的知识和素养对认定书作出判断,然后决定采纳还是不采纳。这样认定书一方面被当作鉴定结论,另一方面,相关当事人又不享有鉴定结论前提下的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同时又无权提起行政诉讼。这样,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他们就只能寄希望于法官的明断。然事实情况是,在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中,法官改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的实例极为少见。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官并不具备全面审查这种相关专业性极强的认定书的能力,而当事人在民事诉讼阶段常常失去了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许多证据已无法收集。而且如果当事人一方的亲属本身是交通事故的死者或重伤人员时,就根本谈不上事故发生时收集所谓的证据。让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提出鉴定结论错误的证据不是强人所难又是什么呢? 因此,鉴定结论说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在实践中也是不足取的。 行政确认说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是有理也有利的。认定书属于行政确认行为,这是由认定书作出主体的特定性、职权性和地域性特征所决定的。行政确认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具有行政可诉性。那种认为认定书虽是行政确认行为,但是属于中间行为不是终端行为,因而不具有行政可诉性的观点是根本站不住脚的。行政强制措施也是中间行为,其在实践中的行政可诉性没有人怀疑。如按现行规定,劳动教养是作为行政强制措施对待的,其可以接受行政诉讼审查也是公认的。因为它是完全符合行政诉讼法和〈〈解释〉〉规定精神的。确定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确定房屋所有权和他项权利也是行政确认,有时这样的行政确认也表现为中间行为,如土地征用过程中首先要确定土地的权属,这种确定土地权属的行为就属于中间行为,而这种确权行政纠纷引起的行政诉讼在实践中也并不少见。最高人民法院有过明确的司法解释。如果针对作出认定书的行政确认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由作出认定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向法庭提供作出认定书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那将既有利于防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专断,又可以最大限度地维 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与认定书有关的刑事或民事诉讼在实践中的操作探析 认定书既作为行政确认行为,其在与认定书有关的刑事或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如何是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八十年代曾经审理过这样一件案件,大致案情是这样的:某企业是全部由个人投资创办的私营企业,但在当时情况下为了享受到集体企业的待遇,在工商部门登记企业性质为乡办集体企业。企业除了每年上缴乡政府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外,与乡政府没有其他任何经济关系。后因与乡领导关系处理不好,厂长决定转移资产(100多万元),另谋他路。事情暴露后,一审被以贪污罪(当时集体企业也可定贪污)判处死刑。在二审过程中,此案引发了异常激烈的争论,后二审法院刑事审判庭认为企业性质虽被登记为集体,但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资产划分原则,认定企业性质虽名为集体但实际是某厂长私有,于是宣告他无罪。有关媒体当时作了很多宣传报道,题目就是《从死刑到无罪》,这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案例。问题是,刑事审判中能否对工商登记这一行政确认行为进行实质性的评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规定:“个人合伙或个体工商户,虽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错误地登记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但实质为个人合伙或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按照个人合伙或个体工商户对待。”这样的规定似乎表明,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有关涉及行政确认如工商登记行为的内容是可以作为普通证据作实质审查的,并可以视情作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行政行为具有公定的效力,即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对任何人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有效而予以尊重的法律效力。虽然这是一种公认的效力,不仅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双方应当尊重,其他行政主体、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也应当服从,但这种效力毕竟是法律的一种推定,它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绝对有效,不可否认。当证据确凿时,由同样代表公共利益的有权机关依法定程序证实行政行为不符合公共利益时,可以予以否定。大陆法系通说认为,“重大且明显的瑕疵”是行政行为无效的原因。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第44条第1款规定:行政行为具有重大瑕疵或根据理智的判断绝对明显的瑕疵时,无效。日本学者也认为:当行政行为有重大瑕疵,并且通常人也能够较容易地把握之时,无效。浙江大学金伟峰副教授认为,“重大且明显说”也应当成为我国行政程序法中确认无效行政行为的一般标准。 笔者也主张用“重大且明显说”(重大且明显瑕疵的标准有待于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并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作为判断行政确认行为是否具有公定力的基本标准。一般情况下,行政确认具有公定的效力,除非行政确认行为本身存在“重大且明显瑕疵”才可以否定其公定效力。由此看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判决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司法解释及与此类似的案例都是值得总结和深入研究的。 笔者认为,如果在刑事或民事诉讼中发现认定书存在“重大且明显瑕疵”的情形,如认定书出现制作主体没有制作资格、制作主体无法定职权或程序严重违法等等“重大且明显瑕疵”的情形,刑事或民事案件承办人可以直接判定认定书没有公定力,直接否定认定书的效力,换句话说,就是不承认认定书作为证据的证据效力。反过来,如果没有发现认定书“重大且明显瑕疵”的情形,则刑事或民事案件承办人应当尊重认定书的效力公定力,也就是应当承认认定书直接作为证据的效力。但如当事人对认定书确有不同意见,案件承办人则可以运用释明权动员当事人先行对作出认定书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而相关刑事案件可采用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相关民事案件可采用中止诉讼的办法,待行政诉讼结果出来后再行处理相关的刑事或民事案件。 道路交通论文: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及责任类型新论 ——兼论“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的矫正及补充责任的全面引入 论文提要:由于《民法通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在遇到诸如车辆挂靠、借用、租赁、承包等车辆驾驶人与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一致的情形时,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确定及其承担责任的方式,各地做法极不统一。根据危险责任和报偿责任原理,国外形成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并依据该学说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最高人民法院在近年已经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逐渐采纳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的理论,部分高院出台的在本地区适用的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性意见也进一步承认和确立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理论,但在实践中产生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内涵和外延无法准确界定,各地认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笔者在进行了比较法上的考察后认为,“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学说的适用有其特定的制度基础,即机动车保有人危险责任在立法层面的确立,而我国目前并不具备该制度基础。笔者认为,相对于机动车保有人危险责任而言,对机动车保有人适用过错责任并兼采公平责任更加符合我国目前国情,并提出了利用补充责任对“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进行重大矫正的设想。最后,笔者分析了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补充责任的若干具体情形,并对诉讼过程中适用补充责任应注意的问题作了简要探讨。全文共10253字。 关键字:补充责任、危险责任、运行支配、运行利益 以下正文:道路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参与人之间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者因意外情况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行为指道路交通参与人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1]。道路交通参与人包括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而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又称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义务人,是指应对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和道路交通参与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责任主体着眼于民事赔偿的角度,而道路交通参与人着眼于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的角度,二者有密切联系但又不完全重合,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不一定是道路交通参与人,道路交通参与人也不一定是最终的民事赔偿责任承担者。 一、我国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该法条确立了我国的危险责任原则。机动车属于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高速运输工具,驾驶机动车属于从事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有适用该法条之余地。但该法条是一个无主句,并没有明确究竟谁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从语言逻辑结构上分析,应当对机动车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是“高度危险作业人”。但“高度危险作业人”的范围如何界定,是仅指机动车驾驶人,还是指包括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人、所有人在内的与机动车运行相关的主体?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 《交通安全法》第76条是目前确定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最重要的法律规范,然而该条在责任主体的规定上却使用了“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一方”等内涵和外延都难以准确界定的模糊词语。由于《民法通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在遇到诸如车辆挂靠、借用、租赁、承包等车辆驾驶人与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一致的情形时,各地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确定及其承担责任的方式上的做法极不统一。仅以挂靠情形为例,就有以下几五种处理方式:一是被挂靠人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2];二是被挂靠人在收取管理费的范围内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3];三是被挂靠人从挂靠车辆的经营中取得利益的,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4];四是被挂靠人不承担责任[5];五是被挂靠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6]。 二、“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国外确定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通说 近代工业革命以后,由于产业的迅速发展,导致各种各样的危险在社会上纷纷登场。这些具有危险性的物或活动,一方面因其存在对于社会有着重要的有益性,但另一方面,它又不可避免地致社会于损害。对于这些危险又唯有危险物的支配者和危险活动的经营者可得预防和减少,从而对于这些危险物或危险活动所产生的侵害当然就应当由危险物的支配者和危险活动的经营者负其责任,此即所谓危险责任。所谓报偿责任,乃是从罗马法“获得利益的人负担危险”这一法谚发展而来,各人虽可依自己之意志追求自身利益,但如果因此害及于他人的利益时,则作为利益追求的费用,应负担其损失,让追求利益之人同时负担其损失,这本身也符合经济理性原理[7]。 根据上述危险责任和报偿责任原理,国外形成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学说,并依据该学说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其一是运行支配者,即谁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其二是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这在国外的学说和判例中被称为判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二元说”。即某人或某单位是否是机动车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要从其是否对该机动车的运行于事实上处于支配管理的地位和是否从该机动车的运行中获得了利益两方面加以判明。 三、“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在我国的应用及反思 (一)“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近年已经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逐渐采纳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理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13号)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被盗机动车辆肇事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为车辆所有人由于无法实际支配和控制车辆并享有运行利益,故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法释[2000] 38号)规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在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 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车辆的行驶和运营是在购买人的控制之下,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既不能支配车辆的行驶和运营,也不能从车辆运营中获得任何利益,根据“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理论,司法解释认为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31日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民一他字[2001] 32号)中,更是直接贯彻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理论。复函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从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解释和批复来看,最高院对于“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的运用仍处于“排除性适用”阶段,即以某主体显然不具备运行支配权和不享有运行利益为由排除其责任,而不直接以某主体具有运行支配权和享有运行利益为依据对其课以责任。因此最高院并未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学说作为确定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直接原则,而是将其作为确定责任主体的补充性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部分高院陆续出台了在本地区适用的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性意见。这些具有强制力的司法指导意见不但进一步承认和确立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理论,而且比最高院的上述解释和批复更进了一步,将享有“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作为确定责任主体的直接原则。如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一条规定“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一般由对该机动车具有运行支配力的主体与享有运行利益的主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鲁高法[2005]201号)第三部分第(七)项规定:“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问题。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是一类特殊的侵权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其责任主体一般应根据对机动车运行支配权与运行利益的归属来确定。” (二)“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在司法应用中出现的问题 按理说,“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的引入本应该给困扰我国理论界和司法界多年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确定这一难题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但遗憾的是,各地法院在处理此问题上的混乱做法并没有太多的改观,实践中产生的问题和争议丝毫不比以前少,其中最主要、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内涵和外延无法准确界定,各地认定标准不统一。有人认为应限缩理解此概念,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仅指对机动车运行状态的直接的事实上的支配和直接由此产生的利益[8];另一部分人则认为,运行支配包括具体的、现实的支配,如车辆所有人自主驾驶、借用人驾驶乃至擅自驾驶的情形,也包括潜在的、抽象的支配,如在车主将车辆借给他人、租给他人驾驶的情形下,出借人、出租人仍基于所有权而对车辆享有支配权;运行利益既可以是因机动车运行而取得的直接经济利益,也包括间接经济利益(如出租人、发包人之收益),甚至可以是基于心理感情的因素而发生的利益(出借人借出车辆后获得的精神上的满足、快乐、人际关系的和谐等)[9]。还有人认为,上述两种观点在界定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时分别走向了两个极端,他们主张在上述两种过严和过宽的标准之间寻求一个能使各方接受的平衡点,但在平衡点的确定上大家又产生了新的分歧。对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界定标准理解不一,必然导致责任主体认定的不统一。以出借人责任人为例,按照第一种观点,出借人不直接支配机动车,也不享有运行利益,故不应成为事故责任人;而按照第二种观点,出借人基于所有权对车辆享有控制权和支配权,并因车辆运行获得人际关系的和谐,应该成为责任主体。 (三)原因分析——我国目前尚不具备“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运行的制度基础 笔者认为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一方面在于“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并非完美得无懈可击,另一方面在于我们还没有真正理解“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的产生背景及其运行的制度基础。前已述及,“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有其产生的社会背景、理论渊源和制度基础,其产生的社会背景和理论渊源是前面已经介绍过的危险责任理论和报偿责任理论,而其运行的制度基础是机动车保有人(注意是保有人而不是所有人)危险责任在立法层面的确立,这正是我国目前所不具备的。机动车保有人是一些西方国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上所独有的概念,专指对机动车享有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的人,其可能是机动车所有人,也可能是管理人或占有人[10]。基于经济学意义上的风险开启理论、风险控制与分散理论、报偿理论,机动车保有人应当对机动车对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危险责任。机动车保有人的危险责任不同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所规定的驾驶员的无过错责任,驾驶员的无过错责任要求驾驶员有加害行为,只不过不考虑其主观过错,而机动车保有人承担危险责任时根本不要求保有人有加害行为,只要其对车辆享有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基于享受利益者承担风险的原则,其就应对车辆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因此,“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在国外只是确定谁是车辆保有人的规则,并不是确定机动车事故责任主体的规则。在保有人确定之后,还要再依据危险责任确定保有人的赔偿责任。而机动车驾驶人的责任完全可以直接依据侵权行为的处理规则加以确定,根本没有必要画蛇添足地适用“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学说,故在不承认机动车保有人承担危险责任的国家和地区(如我国台湾地区),自然没有“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学说适用之余地。 从比较法上看,就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如何适用危险责任原则存在三种不同的立法模式。第一种立法模式认为,无论是机动车的保有人还是驾驶人都属于严格责任调整的主体,驾驶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保有人承担危险责任,机动车的保有人与驾驶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国、希腊、意大利、西班牙等地中海国家普遍采取此种模式。第二种立法模式认为,危险责任仅适用于机动车保有人,他们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上确定的危险责任调整的主体,至于非保有人的机动车驾驶人只承担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丹麦、荷兰、葡萄牙、奥地利、卢森堡、德国、日本采取此种模式。第三种立法模式认为,只有机动车的驾驶人才是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适用法律特别规定的无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其他人即便是机动车的所有人、占有人除非适用雇主责任,否则仅承担过错责任[11]。 而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在机动车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问题上采用了“机动车一方”这一模糊的立法概念,我们从中难以看出立法者对“机动车一方”内部诸主体如何适用危险责任原则的立法态度。目前,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对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对驾驶员按过错责任原则处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对驾驶员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已不存在太多争议,但对机动车保有人是承担危险责任还是过错责任不但尚未形成定论,甚至还鲜见有这方面的研究。 综上,笔者认为,在立法者对机动车保有人承担危险责任还是过错责任的立法态度尚未明确,“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得以有效运行的制度基础尚不具备的情况下超前引进和适用该学说,已超越了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是一种超越司法职权的造法行为。 四、对机动车保有人适用“过错责任+公平责任”更符合我国国情 笔者认为,相对于机动车保有人危险责任而言,对机动车保有人适用过错责任并兼采公平责任更加符合我国目前国情。具体理由是: 其一,机动车保有人承担过错责任符合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在危险责任模式下,机动车保有人实质上是在承担着一种物件责任, 是在为自已所有或管理的物承担责任。物件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行为责任,其与过失行为产生的一般侵权责任在构成要件、归责原则、责任主体方面有很大差别。在我国,机动车保有人不应当承担物件责任而应承担行为责任,是因为物件责任打破了现代侵权法的基石——过错责任原则和自已责任原则,是一种结果责任的回归,是对人的行为自由的极大限制,故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作依据。而我国民法上明文规定的物件责任只有建筑物、构筑物致人损害、堆放物致人损害、树木致人损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产品致人损害等类型,除此之外的没有明确规定的侵权类型均应视为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故机动车保有人承担过错责任符合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 其二,过错责任更能体现实质意义上的公平。比如,在挂靠情形下,若采危险责任模式,由于挂靠人和被挂靠单位均是车辆保有人,二者要承担连带责任,虽有利于最大限度填补受害人损害,但对被挂靠单位明显不公平,因为其对运行车辆的支配只是一种名义上的控制和支配,实际控制和支配权在实际车主手中,且其享有的运行利益只是挂靠人定期交纳的管理费,获利要比挂靠人小得多,却与挂靠人承担相同的责任,明显违反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而在保有人承担过错责任并兼顾公平责任模式下,挂靠人承担全部责任,被挂靠人承担补充责任,受害人的利益也可以得到较充分的保护,而且对被挂靠人更能体现实质公平,也更加容易被当事人和社会大众所接受。 其三,机动车只有在高速运行下才是高度危险物,机动车一旦运行,危险源同时开启,此时最有能力控制危险的人是机动车驾驶人,而非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因此,对机动车车主施以严格责任并不像危险责任提出者预想的那样能够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其四,国外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一般是在民法以外的特别法中加以规定,且大多规定保有人承担危险责任的最高赔偿限额[12]。由于法律明确机动车保有人的最高赔偿限额,机动车保有人可通过商业三责险补足强制责任保险限额与最高赔偿限额不足的部分,从而通过保险制度将全部事故损害加以分散,由社会多数人负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被害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即可在最高限额内获得救济,保有人则可从交通事故中完全脱身。而在我国,由于没有交通事故赔偿最高限额的规定,机动车保有人无法通过保险制度事前将全部风险加以转移和分散。机动车保有人在交强险限额之内承担危险责任无可厚非,但让其对交强险限额外的损失也承担危险责任,对机动车保有人显然不公平。这是因为:其一,他们的机动车在事故中也遭到了严重的毁坏,他们也是事故的受害者;其二,他们已经投了交强险,履行了保有人应该承担的社会义务;其三,他们对事故的发生并没有任何过错,也无法事前预防和阻止事故的发生。 其五,危险责任的基本思想在于“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乃基于分配正义的理念。危险责任所生的损害,得经由商品服务的价格机能及保险制度予以分散[13]。因此危险责任的推行的基础是保险行业的高度发达,而我国的保险业还刚刚起步,人民的保险意识还比较弱。我国有13亿人口,其中有9亿农民,我国农用机动车的保有量居世界首位,在数量上要远远超过轿车。作为农用机动车的保有人,农民的保险意识极差,农用机动车的参保率很低。因此,笔者担心,在我们这样一个没有高度发达的保险业作为支撑的国度里推行机动车保有人危险责任,会产生大量的社会问题。 五、 “补充责任”的 引入和 “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的矫正 如前所述,笔者认为对机动车保有人适用过错责任并兼采公平责任更符合中国国情。在上述归责原则的指引下,我们可以将机动车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承担的基本思路归纳如下: 1、在一般情况下,对机动车侵权行为承担终局赔偿责任的应该是实际侵权人即机动车的驾驶人; 2、雇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雇主承担替代责任,雇员不承担责任。但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雇主与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分别由国家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替代责任,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4、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如果不是事故发生时的驾驶人,也不是驾驶人的雇主或其所在的国家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对事故的发生不存在选任、监督、指挥上的过失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从车辆的运行中可以获得直接的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则基于公平原则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应承担适当的补充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思路,有必要对“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作重大矫正如下: 其一,舍弃运行支配要件,以享有运行利益作为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补充责任的要件。此处所谓运行利益,指可以从车辆的运行中获得直接的或间接的经济利益,而不应包括基于心理感情的因素而发生的利益,如精神上的满足、快乐、人际关系的和谐等。 其二,明确享有运行利益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的类型为补充责任而非按份责任或连带责任。这是因为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实施任何加害行为,不是加害人,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无法形成共同侵权行为或“多因一果”侵权行为。但鉴于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以从车辆运行中获得直接的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基于民法的公平原则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他们应承担适当的补充赔偿责任。 六、补充责任概述及其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具体应用 (一)补充责任概述 所谓补充赔偿责任,又称补充责任,是指因同一债务,在应承担清偿责任的主责任人(亦称直接责任人)财产不足给付时,由补充责任人基于与主责任人的某种特定法律关系或因为存在某种与债务相关的过错而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的民事责任。补充责任制度是由判例学说发展而来的民法理论,为众多国家司法实践所采用,并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了两种类型的补充责任,即安全保障义务人和学校在第三人侵权时的补充责任,并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补充责任在更广范围内的适用奠定了基础[14]。 补充责任的特征有: 1、责任人为多数,且在多个责任人中存在主责任人和补充责任人的区分。补充责任中的债务是由主责任人产生的,在对外责任上是先由主责任人独立承担责任,在主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应付的责任时,补充责任人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充性清偿。由于补充责任本质上是一种替代责任而非自已责任,补充责任人清偿后,有权向主责任人追偿。 2、补充责任人与主责任人之间不存在内部责任份额的划分。补充责任人承担的只是一种补充性清偿责任,并非是对债务的一种分担,所以主责任人与补充责任人之间并不存在内部责任份额的划分。 3、权利人对补充责任人不享有完全独立的请求权,在一般情况下,权利人不能直接单独要求补充责任人承担责任,而应该先要求主责任人承担责任,在主责任人的财产不足给付或主责任人下落不明时,才能要求补充责任人承担补充责任。 4、补充责任有一定的承担范围。补充责任不是对全部的主责任都承担补充性清偿义务,而是有一定的补充责任限额。 5、补充责任人与主责任人承担责任的法律关系不同。补充责任人是基于和主责任人存在某种法律上的特殊关系或存在某种过错与过失而承担补充责任。 补充责任制度的法理基础来源于大陆法系的不真正连带债务学说。所谓不真正连带责任 ,是指数个责任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对于债权人负以同一之给付为标的之数个债务,依一债务人的完全履行,他债务因目的已达到而消灭的法律关系。补充责任是由不真正连带责任发展而来,是特殊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从中仍可以看到不真正带连债务的大部分特征,但其与不真正连带责任仍存在一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不真正连带责任中,权利人可以依不同的法律关系任意选择起诉债务人,而补充责任则不能选择,必须先起诉主债务人,除非主债务人不确定。 2、不真正连带责任中,各债务人均负全部履行义务,而补充责任中只有主债务人需负全部履行义务,补充责任人则只在主债务人不能清偿时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二)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补充责任的若干具体情形 1、挂靠 所谓挂靠,是指个人出资购买的车辆登记到某单位(如有营运资格的运输公司或客运站)名义之下从事运输,车辆所有权为车主个人所有。挂靠人为实际车主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被挂靠单位为名义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应区分两种不同情况: 一是被挂靠单位同意出资购买人将车辆登记挂靠在其名下,但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挂靠人独自对车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由于作为登记名义人的被挂靠单位不是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又没有从车辆运行中获得任何利益,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挂靠人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经营,被挂靠单位定期收取管理费或挂靠费。由于挂靠单位能够从车辆的运行中获得利益,故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充赔偿责任,其责任范围应综合考虑挂靠人的收益与被挂靠单位收取挂靠费的数额,原则上应以年度缴费期间内挂靠费占挂靠人收益的比例来确定挂靠单位的补充责任。 2、承包 机动车承包是指,发包人作为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的经营管理权发包给承包人,由其使用经营并定期缴纳相应的承包费用。在机动车的承包经营中,承包人获得直接运行利益,发包人获得间接运行利益。由于承包人是车辆的驾驶人或驶驶人的雇主,承包人承担的是侵权法上的责任,而发包人不是事故的加害人,不应承担侵权法上的责任。不过,由于发包人获取了运行利益,从公平责任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考虑,应让其承担适当的补充赔偿责任,责任范围原则上也应以单位缴费期间内发包人可得的承包金占承包人收益的比例来确定。 3、租赁 机动车租赁可大致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租赁经营人与承租人约定提供租赁汽车以及驾驶劳务给承租人,同时收取租赁费用。例如,婚庆租车公司派遣自己的司机为承租人驾驶婚庆车辆。二是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2条)。被租赁的汽车是指除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以外的各类客车、货车、特种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3条)[15]。 在第一种情形下,虽然名为“租赁”合同,实为承揽合同。由于机动车仍由出租人或其雇员驾驶,当被租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时,当然应由出租人或租车公司依雇主责任承担责任。 第二种情形的责任处理与承包经营类似,承租人作为机动车驾驶人或其雇主应承担侵权法上的损害赔偿责任,获取间接运行利益的出租人应依公平原则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补充责任的范围应由法官依出租人收取租赁费用的数额多少自由裁量。 4、借用 借用也称“使用借贷”,它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以物无偿贷给他方使用,他方在使用完毕之后返还该物的行为。如果使用是有偿的,而得解释为对价时,即属于租赁而不再为借用[16]。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于出借人从出借车辆中获得的仅仅是一种感情上的满足和人际关系的和谐而非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故原则上出借人不应承担责任。 笔者认为,在出借过程中,出借人还应承担类似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6条的准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出借人在出借时违反此义务,如明知借用人无驾驶证或者明知借用人饮酒过度而仍然出借车辆,或明知车辆存有某种缺陷而未尽告知义务,则应在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补充责任情形下的诉讼安排 在前述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补充责任的情形下,因补充责任人承担补充责任与主责任人承担责任系基于不同原因而产生的,前者是基于公平责任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后者是基于侵权行为,故二者不形成必要共同诉讼。诉讼中,赔偿权利人可以先起诉主责任人,而不必追加补充责任人为被告,在主责任人未能清偿的情形下,权利人可以再次起诉补充责任人要求承担补充责任。当然,权利人也可以同时起诉主责任人和补充责任人,但在权利人只起诉补充责任人时,则必须追加主责任人为被告。 需要注意的是,补充责任人是在主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形下才承担补充责任的,因此在司法实务中,必须是在强制执行主责任人的全部财产后仍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才由补充责任人承担补充责任。补充责任人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主责任人追偿。 在起草此类案件的判决书时,法官应加强判决的说理性,在判决理由部分应详细阐明补充责任人承担责任的理由、补充责任的范围及确定依据、补充责任的承担方式,以及补充责任人承担责任后的追偿权,以加强当事人对判决的认同。对于判决的主文部分,笔者认为可以这样表述: 一、被告一(主责任人)应当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日内付清。 二、被告二(补充责任人)应当就原告的各项损失在××××元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被告二在强制执行被告一的全部财产后仍不足以清偿原告债务时方承担此补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论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道路安全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之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就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安全通行效益,为人民群众出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所谓和谐道路交通环境是指道路交通与全社会的其他部门或者行业处于一种相对配合得恰当和匀称的搭配关系,是人、车、路处于一种比较理想与合理的状态。和谐社会是和谐道路交通的前提与条件,和谐道路交通又是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人们离不开“衣、食、住、行”这四项基本的生活需求。而其中的“行”,又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比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出行的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如果特大或恶性交通事故控制不了,频频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高不下,人民群众对“出行”这个最基本的行为都没有安全感,那就根本无从谈起构建和谐社会。另外,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元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对一个家庭具有巨大的破坏力。每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不仅仅导致了一个生命的灭失,同时也直接影响一个家庭的全部生活,直接改变了家庭成员的生活状态,由此而产生的矛盾冲突和引发的社会问题,势必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大局稳定。因此,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分支和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发展和稳定大局的要求。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道路交通管理和构建和谐社会关系是非常紧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搞好了,人们的出行环境改善了,交通事故减少了,投资环境就能得到大大改善,从而有效促进地域经济的发展,成为推动和谐社会发展的生产力。进年来,随着XX红色旅游交通管理工作的不断升温,到XX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的人数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车流也多起来,为构建“大旅游”和“大交通”环境,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对接长珠闽、融入闽东南、实现大跨越”目标的实现创造了巨大的历史机遇。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因此,如何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构建人、车、路的和谐相处和发展的良好环境,直接影响着我市建设“一个中心”和推进“四个打造”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必须顺应和谐社会发展的要求。社会和谐和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而言,将不可避免地经历一个理念调整、理论重建的过程。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道路交通管理必须顺应时代的要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理论研究和具体运用上不断地开拓新的空间、探索新的服务途径和科学的管理办法,构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着力抓好“基层基础建设”,贯彻落实公安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加强科技化交通管理等一系列工作,都是为了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跟上和谐社会建设的步伐。 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责和任务 (一)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是公安机关的天职,也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要任务之一。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我们的工作重点应转移到国道、交通管理工作景区道路管理上,转移到农村道路管理上,切实加强重点单位、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的管理,整改危险桥梁和路段,完善交通标志标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在道路通行中,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也就无从谈起社会的和谐。 (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市在交通组织上还存在不够科学合理的地方,人乱行、车乱停的现象没有彻底解决,除机动车违法行为外,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仍十分突出,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整治及停车场点整治力度亟待进一步加强,通过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行为,增加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引导人们文明行车、文明行路,建立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部提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这既是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创建平安大道的延伸,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我们必须下全力抓实抓好。 (三)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社会的和谐首先体现在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性质决定我们时时刻刻要与群众打交道,如办理驾驶证申领、车辆上牌检验、组织驾驶员培训考试、处理交通事故、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等。如何进一步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规范车辆管理、事故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的流程,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妥善处理群众与群众、群众与民警之间的矛盾,是公安交警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四)建立新型的警民公共关系。做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离不开群众的支持,但在现实执法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群众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仍较为薄弱,对公安道路交通管理的认识和理解仍然不足,一些群众甚至认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是故意刁难,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罚款。因此,如何进一步改善警民公共关系,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真正发挥作用,就要严格按照“交警就是服务、百姓利益至上”,“心中无百姓、不配做交警”的服务理念,坚持走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同时,积极参与抢险救灾、社会公益等工作,真正架起警民互通的桥梁,使群众真正了解、理解、支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三、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 (一)防管结合,多措并举,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一是针对源头抓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职责,严格执法、严格审批、严格监督。一方面严格机动车检验,重点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严防病车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另一方面加强驾驶员源头管理,建立健全对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审验等环节,确保驾驶员的素质。二是针对突出问题抓整治。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分析交通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充分发挥路面管理和执法主力军作用,科学调整警力部署,最大限度地强化路面监控,加大对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以及农用车非法载客、报废车上路营运、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管重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三是积极开展对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改。积极建议政府将重大交通事故隐患的监控和整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由政府出面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深入事故黑点、危险路段,认真排查交通安全隐患,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部门、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确保整改质量和进度。 (二)加强监督,规范管理,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已经成为当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范执勤执法,转变执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找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牢固树立发展经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扎实开展和各争先创优活动,大力倡导便民利民为民,在交通管理实际工作中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勤执法,共同为经济建设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以人为本,转变观念,努力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天天要和人民群众打交道,是与群众接触最频繁、联系最密切的公安工作之一,是公安机关的窗口,从某种意义上讲,也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代表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特别是作为红色故都,交通参与者面广、量大,道路交通保卫任务多,级别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直接影响到游客和上级领导的情绪和对一个城市的印象。所以,作为XXXX的公安交通民警,一定要理解“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深刻含义,在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必须把服务于人民群众作为第一要务,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特别在执勤执法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严格管理和热情服务的关系,工作中注意研究方式和方法,有效化解执法过程中的矛盾点,做到既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运用得灵活自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扎扎实实做好便民、利民工作,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如:车管工作要在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热情服务上下功夫;事故处理要在公正执法,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路面执法要在依法纠违、文明执勤、规范执法上下功夫。要将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从一点一滴中体现服务群众,一举一动都服务经济建设,真正用我们的具体行动为构建“和谐XX”,建设“平安XX”做一些实在的工作。 (四)立足创新,科技强警,实现警务机制现代化建设的新突破。建设“平安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大力提倡和实施科技建警、科技强警战略,将科技强警战略放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把科技作为当前和未来警力的新增长点,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高质量地推进公安交通科技工作,从根本上提高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才能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实现警务机制现代化建设的新突破。在现有条件下,仅靠我们公安机关本身很难实现长远目标,必须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积极不断地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使科技出效益、科技强警力成为党委、政府的共识,逐渐形成公安交通科技建设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道路交通论文:可持续发展概念下的道路交通现代化建设 摘要:本文针对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探讨道路交通领域的观念变化、系统结构变化、科研方向变化等问题,并对交通环境对策框架进行了讨论。 1.前言 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使用频率相当高的一个词汇,其基本定义可以表述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思想,意味着观念的转变;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方向,意味着规划和目标的修正;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宣言,意味着具体行动中的计划和贯彻。 回顾道路交通工程发展的历史,呈现出一种人的认识观念与科学技术相互交织的发展过程,道路设计概念曾经历多个层次的提高:以工程造价为标准层次;结合交通服务水平标准层次;增加环境保护标准层次;可持续发展标准层次。每一层次的提高,都是在前一层次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评价因素,体现了一种观念的更新。每一次层次的提高,也都伴随着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第一次层次的提升,是在交通工程学科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的,交通流分析技术、交通设计技术、交通工程技术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第二次层次的提升,引进了环境科学的观念,形成交通环境的研究领域,考虑道路网环境容量的交通规划、交通公害(噪声、废气、振动)的防治、道路景观设计等。第三次提升,则更加注重巨型系统思想的应用,将把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可持续发展思想指导下,道路交通现代化建设需要进行观念的调整、目标的调整,以及系统结构的调整。 2.观念的调整—支撑可持续发展的交通设施体系 对于交通设施体系的构成,随着人类思想的进步不断发生着变化:早期在有限的建设能力和资金能力基础上,其构成只包含了最基本的部分—道路、铁道的本体;当交通安全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之上以后,交通标志和标记、交通监控系统等成为交通设施体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当交通环境问题提上议事日程,隔音墙、交通环境监控设备等成为交通设施体系中的新成员;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适应,支持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的交通规划决策支持系统和信息采集管理系统、更加充分发挥交通设施能力的交通诱导系统等成为交通设施体系中的重要成员。在这种硬件设施构成内容变化的背后,设计观念的更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目标的变化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以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智能化交通系统计划为例,表面看这是交通系统结构的变化和技术的变化,在传统的交通系统中增加了交通诱导系统、交通信息系统等,以及采用了计算机技术、控制技术、通信技术等进行技术改造。实际上在后台起到支撑作用的是这样一种认识:在有限的土地资源和环境资源制约下,传统的交通系统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交通需求,必须通过采用现代高新技术加以改造,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系列新的系统概念,例如: 综合交通信息系统提供道路网上的交通阻滞、交通事故、运行时间等情报,并提供公共交通的情报,帮助人们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恰当的出行时间、合理的交通路线,促使交通出行分布在综合交通网络上进行合理分布,以减轻整个交通网络的负担。 交通诱导系统向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服务,帮助他们了解整个道路网络的交通拥挤状态,引导他们避开拥挤路段或交叉口,促使整个路网负荷均匀化,达到提高利用效率的目的。 货运管理系统在交通信息的支持下,合理制定车辆调度计划,提供货物集配服务等,其目标是促进货物运输的高效化。 客运管理系统在交通信息的支持下,合理进行营运车辆调度,并提供公共交通服务信息,以提高客运系统的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的客流,减轻整个城市交通系统的负担。 自动驾驶控制系统是在自动控制技术的支持下,提高单位道路面积的车辆通行能力,以及增强交通安全性。 由此可见,新的交通系统概念的提出过程中,需要观念和目标的更新作为前导。 当今世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的战略目标,我国亦将其作为重大战略加以实施。1992年李鹏总理率团出席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UNCED),庄严承诺中国将认真履行会议所通过的文件,总书记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的讲话中均强调: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把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同时,我国政府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作为重大举措,制定了《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第一期)》。 与基础设施建设紧密关联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是:改善人类居住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改善居民的居住工作环境和生活质量。这一目标需要通过多种途径的努力才能有效地实现,作为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交通建设对这一目标产生多方面的作用:引导作用,对区域社会经济空间形态发展的引导;支持作用,提供区域空间的基本支撑框架;保障作用,对于地震等灾害的救援来说,交通网络是最基本的生命线。对于交通领域来说,在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指导下的建设目标是建立促进人类居住区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其手段主要有:将土地利用与交通运输规划相结合;确立减少交通需求的发展模式;发展公共交通;改善交通管理;鼓励非机动运输方式等。 与发展目标相互关联,可将面临的复杂问题分解为如下层次关系: 第一层次的问题(目标层):建立支持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交通综合系统,提供对区域空间合理支撑框架、合理使用自然资源、有效支撑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防灾抗灾可靠性的交通服务基础条件。同时需要强调的是,道路交通综合系统的直接目的是对人和物的流动加以支持,而不是简单地对车辆的运行加以支持等。 第二层次的问题(宏观控制层):通过规划手段实现交通系统的总体协调和优化,以避免资源的浪费,并将交通建设作为用地规划、城市体系规划、国土规划实现过程的重要支撑基础和调控手段;通过政策手段引导实现交通模式的合理结构,通过需求管理促进用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系统;采用政策手段促使交通行业的技术更新,优先推广节约资源和能源,提高交通系统运行效率的技术等。 第三层次的问题(技术层):加强信息技术在交通工程中的应用,例如交通诱导系统、交通综合信息系统等;认真研究和实施公共交通系统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减少对环境的交通污染:噪声、废气、振动的防治;废旧材料的利用,以减少对自然界的索取等。 2.结构的变化—道路交通综合系统的构成 在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导下建立道路交通综合系统是一个包括“政府调控行为、科学技术能力建设和社会公众参与”的复杂系统工程,采用宏工程的观点看待这一问题,需要分析系统外部环境对道路交通系统所提出的功能要求,根据这种功能要求确定系统的结构,支撑这一结构的科学技术体系。 根据执行可持续战略的要求,道路交通系统将与其它系统之间形成如下接口关系: 与自然系统的直接接口,包括从自然界的索取、向自然界的排放、对自然界的干预等。 与社会系统的接口,与城市化进程的协调,对国土发展均衡程度的调节,对消费模式的影响等。 与经济系统的接口,包括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协调,与能源利用政策的协调,对产业结构与布局的影响等。 这种接口关系要求道路交通系统满足如下功能: 基本交通功能,保证交通运输通畅、安全、快速、舒适、便捷; 环境保护功能,提高单位土地的利用效率,减少对自然界的索取和排放; 促进社会进步功能,通过有效的规划手段促进城市体系、区域布局的健康发展,正确引导社会消费方式,促使社区健康发展; 支持经济发展的功能,保障经济发展战略的实现,促进经济结构和经济布局的调整。 为适应功能要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所建议的道路交通综合系统将由政府管理子系统、基础设施子系统、科学技术子系统、公众服务及参与子系统所构成。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就是政府对可持续发展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政府有责任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建立合理结构和布局的基础,有责任确定正确的交通发展战略,同时交通设施又是政府的一种很有效的宏观调控手段。回想一下泰国曼谷城市交通所陷入的困境,许多城市交通造成的严重废气污染,我国城市交通中公共交通危险的萎缩倾向等,可以清楚地看到政府所担负的责任有多么重大。与这种责任相比,我国政府机构在制定交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和管理的过程中所获得的技术支持就显得有所不足,不够健全的信息系统、分割的管理体制、不够畅通的与专家之间的沟通渠道等都是需要进一步克服的重要问题点。 针对这一情况拟建的政府管理子系统,是以政府管理工作人员为使用对象,依托计算机网络系统,支持政府决策过程的人机系统。其理论基础在于钱学森先生1989年提出的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及方法论,即从定性到定量综合集成法,这种方法进一步发展成为从定性到定量综合集成研讨厅。这一理论方法的实质是将专家体系、统计数据和信息资料、计算机技术三者结合,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支持决策活动。政府管理子系统的技术目标主要是提高决策的质量,而非单纯提高决策分析速度。系统的基本工作方式是信息服务、集成研讨、决策分析。 基础设施子系统中除了传统的道路本体设施以外,交通监控系统、交通信息系统、交通环境保护系统、自动收费系统、交通安全及事故处理系统等均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现代化的交通监控系统是道路交通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以平滑交通流为直接目标,并由此产生减少废气排放、减少能源消耗的目的。与国外的系统不同,我国需要认真考虑混合交通所带来的特殊问题。交通信息系统对调节交通需求、支持管理决策、支持运输部门和企业制定车辆调度计划等均有重要的作用,由信息采集、信息加工、信息几部分所组成。交通环境保护系统由废气、噪声、振动防治和监测两个基本部分所组成,其硬件包括隔音墙、低噪声铺装、桥梁减震装置、交通污染专用监测装置等。 科学技术子系统的目的是通过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其构成包括科学情报服务体系、新技术推广体系、学术研讨体系等,硬件方面得到重点实验室、部门开放实验室、网络虚拟实验室、情报信息Web服务节点、观测实验系统等的支持。其中网络虚拟实验室是进行有关道路交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和科学研究、进行道路交通领域高等工程教育、推广新技术新概念的重要基地;其主要服务对象为道路交通工程技术研究人员、高等学校的教师、研究生和本科学生等;虚拟实验室建立在计算机广域网络基础上,其核心是由计算机仿真实验系统所构成;系统主要提供远程教学实验和工程实验方面的服务。 公众服务与参与子系统在道路交通综合系统中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交通需要公众密切参与,对公众服务包括信息服务、救援服务、管理服务等,例如智能交通系统中交通诱导系统、停车场引导系统、公共交通服务信息系统等均是公众服务概念系统;而公众参与则是指为获得公众理解与支持,所进行的公众教育(有些甚至是采取计算机仿真游戏的方式)、公众训练等活动,道路交通综合系统将通过交通培训基地、依托计算机网络的虚拟训练基地、交通宣传系统等对其进行必要的支持。 3.科学研究结构的变化—值得关注的研究领域 由于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因而支撑道路交通建设的科学研究内容发生着重要的变化,传统技术的比重正在下降,新技术学科的研究内容正在迅速得到关注,并正在得到逐步应用。 具有远见的规划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因而交通规划研究领域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交通规划从以基本依靠经验的定性分析为主阶段,到调查研究基础上的定量分析为主阶段,在向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新阶段,呈现了一种螺旋式上升发展的过程。这首先是由于对于交通系统的要求变化,不仅需要满足交通需求,而且需要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支撑条件。要求的变化造成研究范围的扩大变化,使得我们更加难以对研究对象的长期发展作出准确的预测。因此,交通规划的研究范围进一步扩大,更加注重与社会经济系统之间的协调配合,更加注重解决战略规划层面的问题,同时更加注意在长期交通需求预测不可能准确的前提下交通规划方法的研究。作为理论基础,宏工程理论和从定性到定量综合集成技术正在引起研究者的关注。 宏工程指的是关系全局的超大型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决策和组织实施。这一理论力图采用全新的综合大系统的工程概念,运用定性定量参半的方法,采用协调折衷、互补共济等寻求合适而非最优的思想方法来解决自己的问题。支撑宏工程思想的分析方法有系统动力学(SD)、结构解析(ISM)、试误分析(Try and Error Analysis)等。与传统系统工程相比,宏工程更加重视注重系统包络之外的整个系统环境。应用这一理论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分析交通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之间的协调关系。 从定性到定量综合集成是钱学森先生提出的一种研究复杂巨系统的具有我国特色的方法。其核心是将专家群体、数据和各种信息与计算机仿真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有关学科的科学理论与人知识和经验结合起来,发挥综合系统的整体优势去解决实际问题。这一理论方法为我们在交通规划中定性定量相结合提供了基础,有助于改进面向复杂巨系统的决策理论方法。 从规划研究内容来看,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促进合理交通模式的建立,正在引起人们的重视。有限的自然资源不可能承担迅速发展的私人交通,必须采用政策、税收、建设、管理等多方面手段促使大量的人员利用公共交通系统。我国的城市交通规划多年来一直强调公共交通优先,但真正落实下来的情况并不好,如何以有力的分析论证说服政府及公众,在城市的空间资源利用、政府财政预算、技术进步支持等方面确实实施公共交通优先战略,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从规划范围来看,都市群交通网络规划随着城市化进程而提到了日益重要的位置,当行政协调问题能够解决之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都市群的交通规划问题将迅速提出,必须为之进行必要的理论准备。 交通需求管理在可持续发展过程中需要给予关注的问题,人类应该较为自觉地调整自己的消费观念,其中交通消费是极为重要的一部分。交通需求管理通过停车管理、税收管理等多种手段实现对交通方式的调节,鼓励减少交通出行的模式及较少资源消耗的模式。 信息技术正在迅速进入交通工程领域,智能交通系统建立在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其核心就是交通信息系统。我国的交通信息系统还十分落后,不够完善的交通信息采集系统、非常不够充分的信息加工利用,有待改进的信息手段等,都是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道路交通综合系统是一个多维世界,信息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们的交通选择行为正是在信息的支持下完成的,政府的交通战略、交通规划、交通政策正是在信息的支持下制定的,交通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决策更是离不开信息基础。当前需要注意的是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的结合,特别是广域计算机网络基础上的信息传播和信息采集。 作为信息技术实现载体,交通诱导系统、交通信息系统、交通控制系统在现代道路交通体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们将交通主体—人或物、交通工具、交通基础设施、交通管理部门联系为有机的整体,减少了由于系统内部不相协调造成的效率下降。交通诱导系统的研究工作已在我国展开,当前的工作重点其一是系统的总体框架研究和具体分析模型研究,作为基础理论交通行为值得给予必要的重视。交通信息系统目前的研究主要是试图综合各方面的信息,加工后提供分层次的信息图像以满足不同任务的需要,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数据仓库技术、数据挖掘技术等正在展现出良好的应用前景。同时,支持不同层次管理决策的决策支持系统也是研究者关注的一个方面,其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利用信息网络所提供的大量信息,从中挖掘出自己所关心的内容;如何对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决策过程提供有效的支持;如何适应不同层次的决策特点等。在信息技术应用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分散布局、总体协调的趋势,总体规划强调的是协议标准,而不是拘泥于技术细节,这使得庞大的信息系统可以分步分散开发,逐步到位,以减少系统开发的难度。 道路交通环境保护技术仍然是今后关注的热点。汽车废气的防治手段主要是采用清洁能源、尾气净化,并通过政策调控减少汽车使用。除此之外需要注意的是加强工程技术的研究,分析废气在特定环境下的扩散规律,以减轻局部位置的废气污染。道路交通废气污染专用监测系统的建立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国外建立的这类专用系统常年积累的数据为其环境对策制定创造了很好的条件。噪声防治在传统的研究领域仍然面临许多课题,可用于工程评价和工程设计的噪声传播基本规律研究还有待深化,隔音墙的设计有待改进,低噪声路面技术有待进一步进行工程化实验和推广。此外,在交通规划中考虑环境保护因素正在形成热点,特别是土地利用、城市体系结构与交通骨架相互配合,构成生态城市体系结构,是规划工作中的研究重点。在具体规划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交通环境容量分析技术具有较好的实用前景。为减少对自然界的索取,采用废旧材料进行道路建设仍值得给予高度重视,粉煤灰、废钢渣等用于路基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仍然需要进一步研究工业废料作为筑路材料,以及道路旧路改造过程中废旧沥清的再生利用。 交通网络的可靠性研究是一个值得展开的领域,特别是在城市道路网络规划中更应给予足够的重视。我国目前正在经历一个新的城市化过程,在城市布局规划过程中需要认真考虑对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预防和救援问题,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在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道路交通系统对于城市的救援与恢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已被国内外多次地震灾害血的事实所证明。 研究地震灾害情况下保障道路交通面临两个基本问题: 由于灾害情况下道路交通系统功能对于城市系统总体功能的恢复具有重大影响,因而需要提供具有一定可靠性、能够在抗御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发挥作用的交通网络。 在灾害情况下,特别是在救援工作初期,人们(特别是其交通行为)往往失去有效的组织性,这种分散无组织的行动有可能造成交通网络总体机能的丧失,因而对于城市救灾保障交通系统设计中需要考虑这种特殊情况下的供需关系,以及对应的交通保障方法。 类似的研究需求在抵御火灾、水灾等方面均有重要的意义。 4.交通环境的关注—对策与手段 道路交通的环境污染主要分为交通噪声、大气污染、交通振动三个主要方面。道路交通噪声是由通过道路的汽车群发生、并传播到道路沿线的随机噪声,其特点是大小不规则,且变动幅度大。降低道路交通噪声的主要措施有改善车辆结构、改善行驶状态、控制交通量等,其具体内容参见图1。 汽车是大气污染的移动发生源,由汽车排放的污染物质有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氢化合物、铅化物、颗粒物质等。为减少汽车的排放污染,最重要的控制发生源,首先可以采取较少汽车排出的污染物质数量(例如采用无铅汽油);第二可以以强化排出气体管理规章为中心,促进汽车结构的改善;第三利用交通控制系统保持交通流的畅通,通过交通规则改善行驶状态;第四,促使私人汽车交通转向公共交通系统,以及促进货运方式的合理化等交通总量控制手段;第五是改善道路结构,确保环境设施带、绿化等缓冲区域等。 所谓交通振动,是指道路上行驶车辆的冲击力作用在路基上,通过地基传递致使沿线地基和建筑物产生的振动。路面越不平整、车辆重量越大、车速越高、载货车辆越多,产生的振动越大,此外,地基越软弱路端振动级越高。为减少交通振动,大致可以通过振动源、传播路径及受振动部等方面的措施来防治。作为道路振动改良措施,往往采用路面平整度改善、路面、路基以及地基改良,和指定交通规则、设置环境保护带、防护沟、防护壁等。 道路交通论文: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与相关问题探讨 论文摘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负有交通管理职能的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的原因后,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在引法交通事故以及产生损害后果中的相互关系,依法作出对当事人责任大小的认定。因它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当事人不服是否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是否作为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和审查,在司法实践和理论界存在不同的看法,笔者通过本文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诉性的理论依据对认定行为的复议问题,审查问题及法院能否判令公安交通部门重新作出责任认定问题等,阐述对交通责任认定属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有权对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可诉性 随着我国交通事业的飞速发展,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呈现上升趋势,而由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所引发的诉讼也在逐年增加。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以后,因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日渐增多。根据1992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可诉,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有着不同的说法。本文有意通过理论的分析,透过法律的规定,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是否属复议前置,以及从哪些方面进行审查等问题进行探究。 一、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问题 (一)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同观点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可诉,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但笔者归纳起来具体有以下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已就此专门与公安部联合了《通知》,《通知》规定:当事人仅就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该《通知》具有司法解释的效力,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参照适用,受其约束,不得私自扩大受案范围。另一种观点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旦作出,事实上等于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作了定性处理,明确了当事人在事故中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还是次要责任,将会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分配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应当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一种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如对此不服,应准许其提起行政诉讼。 综观上述两种观点,笔者认为第二种观点更为合理和可行。就第一种观点而言,一个时期以来,《通知》的确对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起到了明确的指导作用。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为性质,当时的理论界认识上还较为模糊,把它当作一种鉴定行为,非具体行政行为,而鉴定行为并不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影响,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通过民事诉讼进行审查,而不必提起行政诉讼。另外,我们应该结合《通知》出台的时代背景,考查其立法原意。《通知》制定当时,距我国行政诉讼法正式颁布实施才两年多,行政诉讼刚刚起步,行政审判人员素质还较低,部分法院还未设立行政审判庭,行政审判力量相当薄弱,而交通事故却大量发生,且呈逐年上升趋势,还处于较低水平的行政审判尚不足以承担大量的因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联合了《通知》。时移事易,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略宪法地位的确立,人民法院审判力量的加强和司法水平的提高,一些以前在理论界有争论的理论问题在逐步得以澄清。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为性质,理论界也由过去认为是鉴定行为而趋向于行政确认行为。首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公安机关将据此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当事人将按照责任认定确定各自承担损害赔偿的比例。因此,事实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已对当事人的责任作了定性处理,将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影响,应当属于行政确认行为,而行政确认行为又属于准行政行为,是可诉的。其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能造成对当事人权益的侵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5条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这几个部分是互相联系,互为因果的,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错误,将会导致错误的处罚,甚至错误的赔偿,进而可能侵犯当事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如果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侵犯了其人身权和财产权,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提起行政诉讼。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诉性的理论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的行政职权行为,法律没有赋予公安机关终局裁决权,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就应接受司法审查。 《办法》第4条规定:公安部是国务院处理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县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从这一规定看,公安机关依照《办法》对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并对事故当事人各方责任做出认定,是其法定职责,必须依照《办法》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公安机关是法定的处理交通事故行政机关,其他机关无此权力,依法对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是公安机关的行政职权。 我国在现阶段正推行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行政机关作为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机构,必须依照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行政。不得势肆无忌惮,随意缩小和扩大自己的法定职责。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公安机关作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有终极裁决权?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是,通过宪法明确禁止行政机关享有终极裁决权,而承认司法机关的终极裁决权。我国实体法以不承认行政机关的最终裁决权为原则,以承认行政机关的终极裁决权为例外。《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4)项规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这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通过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法规和规章均无权作此类规定。目前我国授予行政机关对行政案件最终裁决权的法律主要有:《商标法》、《专利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行政复议法》。而《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但并没有规定公安机关的责认定为最终责任认定。它应当接受司法审查,如果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诉性的法律依据 1、行政诉讼法中的有关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2条、第11条、第12条,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了规定,其中第2条从总体上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该法提起行政诉讼。据此,我们可以看出,具体的行政行为是构成行政诉讼的必要条件,而具体行政行为有以下四个法律特征:第一,特定的主体。既拥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或者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是法律规定的适格的行政主体资格。第二,特定的处罚对象。既行政机关应该根据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实施的具体的行政行为。第三,特定的事项。既具体的行政行为针对的是特定对象的特定对象。比如,针对特定的公民或者法人的罚款、拘留、吊销营业执照、驾驶执照,等等。第四,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涉及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结合上述具体行政行为的四个法律特征,可以看出,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为,明显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为它完全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四个法律特征要件:它属于典型的行政机关,它针对的是特定的公民的特定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它的结果必然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第11条以列举的方式罗列了行政诉讼的具体受案范围,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在其中,但是该条第1款第8项“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和第2款“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的规定则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做了扩充解释。而第12条以列举的方式,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情形作了排除性规定:一是国防、外交和国家行为;二是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是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是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为。既然法律作出了排除性规定,那么,我们就可以据此得出结论:除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都具有行政诉讼的可诉性,人民法院就都可以作为行政案件予以受理。 2、2000年3月10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问题解释》)中的有关规定。 《若干问题解释》第1条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了扩大解释。把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恢复到了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上来,取消了一些不适当的限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只要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都是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依职权对当事人责任作出的认定,是对当事人责任大小的确认,是一种准行政行为,应当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若干问题解释》第98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以前所作的司法解释以及与有关机关联合的规范性文件,凡与本解释不一致的,按本解释执行。该条规定标志着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联合的《通知》中有关“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规定同时废止。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现实的司法实践与《通知》的矛盾。《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简称《公报》)2002年第5期刊登了“罗伦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该案在法律适用上至少有两方面的实践意义,一是以最权威的形式肯定了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政诉讼;二是否定了申请复议前置程序(此问题以下祥论)。我们知道,《公报》刊发的案例对审判实践具有直接的参考价值,因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判例”。该案无疑否定了最高法院与公安部的联合解释。《公报》之所以要以案例的形式对司法解释给予否定性评价,主要是基于司法解释与立法精神之间的矛盾,以及适应WTO的法制原则需要。这无疑会推动各地法院对此案件的受理,这是应该给充分肯定的。 二、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的复议问题 (一)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属复议前置问题,《办法》无明确规定,仅在第22条中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没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规定。现在既然已明确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司法实践中必须解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属复议前置问题。笔者认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不应以复议为前提,当事人可以选择复议或诉讼之一作为救济方式。理由一,由当事人选择复议或诉讼,符合权利保障多元化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发展方向;理由二,让当事人决定诉讼前复议与否,可以减少当事人对法律的抵触情绪,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及时保护;理由三,我国目前的行政审判水平和审判队伍与十几年前相比有巨大进步,已足够满足审理面广量大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件的需求;理由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件,虽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但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审查角度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当事人可以向法庭申请由专业人员出庭进行说明,法庭也可以通知专业人员出庭说明。 (二)就申请复议期限问题,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提出。《办法》规定与行政复议法相抵触,应以行政复议法为准,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重新认定的期限也应为60日。 三、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审查问题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审查问题,有种观点认为:只从程序上对责任认定进行审查,即不作实质性审查,理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非人民法院所能审查。笔者认为,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主要是对交通事故事实等实体认定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专业性、技术性固然较强,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罚也是由公安机关作出,为何后者可以对交通事故的原因等事实进行审查,而前者不行呢?为保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客观公正,应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 (一)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公安机关是否违反地域管辖的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作出,但是,如由交通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会妨害责任认定的公正性,可应一方当事人申请,由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作出。《办法》未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地域管辖,笔者建议《办法》修订时应当增加相应的规定。 (二)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是否合法 《办法》第8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第17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如果公安机关违反上述法定程序,作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将会面临被撤销的后果。 (三)据以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 引起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清楚与否,直接关系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关系到当事人各自责任的分担和损害赔偿,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产生实质性影响,客观公正的事实还将成为人民法院作出损害赔偿判决的依据。因此,审查责任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至关重要。 行政审判实践中,还可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适用法律的正确性、公安机关是否滥用职权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保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全面、客观、公正。 四、关于能否判令重新作出责任认定问题 关于此问题,有人认为交通事故具有突发性,现场很容易遭到破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根据当时的现场作出的,事后很难重新作出,判令重作没有实际意义。笔者认为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一般都有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笔录、照片(有条件的还有录像资料)、当事人陈述、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明材料,有必要时还可做现场模拟实验,如果原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违法,可直接判令公安机关重新做出责任认定,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原来的证明材料,重新作出责任认定。如果原来责任认定事实不清,法院可判令查清事实重新作出责任认定。 结束语 权利必须得到救济,无救济既无权利,这是现代司法的基本理念。如果不赋予当事人对公安机关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行政诉讼可诉性,而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终局裁决、不受司法监督的话,必然会出现严重损害当事人权利、妨害依法治国进程的现象。就无法有效的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对公安机关的一些明显的适用法律方面的错误也就无法纠正。受理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一是于法有据,二是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有利于行政执法,四是适应了WTO法制原则的要求。 道路交通论文:城市道路交通问题探讨 内容摘要 城市交通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在解决其对策上,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硬件对策——道路设施建设、交通工具改进、土地使用结构调整、土地开发强度控制等;软件对策——交通研究、观念更新、管理机制、交通政策、法规建设等。当前,各城市对硬件建设普遍重视,而软件建设则往往被忽略。对此,作者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 近20年来,我国城市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一些城市所出现的交通拥挤堵塞问题也是空前严重的。目前,全国32个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中,有27个城市的人均道路面积已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0年代中后期,上海等城市中心区50%的车道上高峰小时饱和度更是达到95%,全天饱和度超过70%,平均车速下降到10km/h。为此,交通问题已经日益引发各城市政府的重视,并成为民众关心的焦点。2000年,国家公安部、建设部联合发文,要求全国部分城市实施道路交通的“畅通工程”,力图通过行政手段促进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协调,推动城市交通拥挤堵塞问题的缓解?1?。尽管如此,实践中不少城市所体现出的重道路建设而轻道路政策理论研究,重交通规划而轻交通管理,重短期“政绩”而轻长远目标的某些倾向,使我们不得不深刻地思考以下问题。 1 道路交通拥挤的缓解在于整个道路交通开放系统的不断改进 目前,许多城市里的交通问题是通过局部路段、局部道路交叉口的拥挤堵塞反映出来的。显然,按照西医“脚痛医脚,头痛医头”的观念,拓宽这些道路,在交叉口修建立交似乎是立竿见影的解决办法,但问题却很少这样简单。以美国的城市道路建设为例,城市里更宽更多的道路、立交在建成之初的确方便了人们的出行。但是,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草率地选择多修路来解决城市交通问题,最终导致了美国城市里更为严重的交通构成失衡、交通拥挤及城市中心衰退等问题〔2〕。究其原因就是不少研究者、决策者曾经错误地估计了道路建设对解决城市的交通问题的积极作用而忽略了其他方面,如交通需求、公共交通、交通管理等对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作用的全面研究。结果,路修得越多,促进了私人轿车的消费,而道路拥挤情况依旧,公共交通也日益变得更加的萎缩(如图一): 典型的如洛杉矶和底特律两个城市。到60年代,虽然两市分别修建了多达数千公里的汽车专用道路,但交通拥挤问题依旧。同时,因服务水平下降,其公共交通严重萎缩,客运量分别下降到总客运量的1.5%、4.5%〔2〕。两城市仍有大量承担不起私车交通的市区贫穷人口,于是又引出了如何为这部分人提供必须的交通条件及市中心衰退等社会问题。美国政府认识到城市交通设施建设的局限性和公共交通的重要作用,并于60年代通过了世界上第一个比较完善的《公共交通法》。 而北京在这方面似乎也走过一段弯路,前些年已修通投资巨大、立交众多的二环、三环主干道路81km。但由于辐射道路干线和支线建设滞后,没有形成与环线相配套的完整道路及相应的管理系统,加上这些年机动车辆的迅猛激增和相应交通需求管理不力〔3〕,环线进出口上往往堵塞,形成了新的交通问题。大城市解决交通问题的重点应不再局限于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设,而应扩大到建立一个以社会化公共交通网络为主体,以快速交通为骨干的多层次、多元化交通方式协调运行系统。在这一系统中,道路建设、客运系统、货运系统及相应的交通管理与控制系统都将得到很好的研究和解决。 2 城市交通问题的缓解有待于提高道路交通网络建设研究和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近20年来,国内城市修建道路、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的热情异常高涨。但是,由于没有形成一个科学化的研究、决策机制,部分行政领导的个人意志代替了科学、民主的研究、决策过程,以至不少城市把主要精力、资金投入了主要道路建设和相应的地产开发,道路建设项目草率上马。还有高架道路热,高架道路本来是一种迫不得已的事情,但是好多城市还在追求,甚至把它作为市长的政绩,列为“为民工程”,结果非但没有解决原有交通问题,还造成了不少新的交通问题和隐患: 2.1 新建、改建道路集中在市区和开发的新区,道路建设时序、走向、宽度等与城市发展方向及规模不符,浪费大量建设资金和道路资源。如北海、张家港的道路建设。同时,在许多城市的外围,城市道路与公路的衔接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造成交通进出城市十分不畅,导致出入境交通影响市内交通。典型的例子如广州外围道路系统及沪宁高速公路和沿线城市市区道路的衔接。 2.2 主要干道或几个重大交通项目的建设占用了几乎全部的资金,相应的交通政策、交通规划研究、反馈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交通设施建设科学性少,随意性多,对缓解城市交通问题作用不明显。目前,从全国范围看,真正对城市交通问题长期投入人力、物力进行研究的城市仅有北京、上海、南京、广州、深圳、沈阳、武汉等城市。我国,多数城市还是仅仅把城市交通问题作为一个子专题单独进行阶段性研究。还没有引起人们长期的足够的重视。城市交通问题因其复杂性、综合性、长期性已经使得单凭几个规划人员或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如建设部门)的力量无法应付。 2.3 与道路相匹配的交通管理子系统的研究、改善有待重视。我国许多城市中道路建设虽然规模、声势浩大,但相应的管理设施研究、建设却相对滞后。从国外的经验看,交通管理已经从“点控制”(道路交叉口控制)到“线控制”(道路通行控制),进而发展到整个城市区域“面控制”(通过计算机网络和遍布区域的探测器、摄像头、大型可变电子显示屏幕、实时交通广播等,科学控制和引导交通流)。最近十几年,综合考虑道路、车辆、交通参与者、计算机处理技术等因素的智能交通系统(ITS?的开发和研究更是方兴未艾,并在解决城市交通问题里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我国668个城市中,目前系统作过交通调查及编制城市交通规划的城市仅有40余个。 2.4 土地使用——交通流量评估得不到重视,土地使用与交通生成和吸引之间的和谐关系失控。我国现行的有关的法律中,如《城市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等,对于土地使用、建设项目的交通流量评估、停车位设置等没有很严格的规定。因此,在一些城市里,未经土地使用强度评估和交通流量预测,跟着投资商屁股后边的,沿新建、改建道路的高密度房地产开发往往引发比原先更为严重的交通、规划、社会等问题。典型的如前些年沿杭州西湖的道路拓宽及高楼建设。90年代福州市中心的旧城改造工程,交通混杂,秩序混乱,事故频发。 为此,从实践效果看,由于缺乏稳定的城市交通问题研究机构和必要的交通基础研究,忽视交通管理的潜在价值,以及建设项目的交通流量评估法律地位不强,我国许多城市近年的道路建设及其政策制定、落实,在缓解城市交通问题上并未起到显著的作用。 3 城市交通问题的缓解有待于政府机构改革和相应法律法规的必要支撑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规划、城市道路建设和维护、公共客运、道路交通管理和公路建设、轨道交通的管理职能分别属于建设、公交、公安、交通、铁路等部门。各方均有自己的一套思路和做法,缺乏必要沟通和协作,又有在部分问题上争权夺利或相互推诿的弊端。借此政府机构改革的东风,在《城市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的基础上,制定《交通法》、《公共交通法》、《轨道交通法》、《城市停车场法》等系列化法律,减少各方上述职能不清、政出多门、相互推诿等弊端已属当务之急。 4 “软硬”兼施——未来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必经之路 总体上说,交通设施容量的增长速度永远赶不上交通需求的增长,单靠交通设施容量的增长来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已经被证明行不通。为此,“软”“硬”兼施、想方设法实现道路容量的科学扩张与现有道路运能潜力的挖掘,将是我国未来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必经之路。具体说,应立即着手以下几个方面来综合解决我国城市当前所面临的交通问题: 4.1 强化交通基础研究,实现交通容量的科学扩张 我们必然要选择一条用最省的土地资源和较少资金满足尽可能大的城市交通需求的途径。而这样一条途径,很大程度上是建立一个综合的客货运交通系统的问题。因此迫切需要我们建立健全相关研究机构,长期有效地展开相关的基础研究,全面把握这一系统中的道路设施、客运系统、货运系统、交通管理系统、交通法规、机制设置等一系列子要素,及时为科学的交通决策提供有力依据,把城市有限的人力、财力、土地资源投入到最有利于解决其交通问题的方面去,实现交通容量的快速、高效扩张。 4.2 加强宏观交通需求管理,改善交通构成,发挥现有交通设施的最大运能 学习香港、新加坡、日本的有益经验,加强宏观交通需求管理,有效引导和控制私人交通工具出行的增长,同时积极扶持公共交通,维持合理的私人交通与公共交通的比例,保证一个较高的道路交通资源的使用效率已是中国许多城市,特别是摩托车增长过快的南方城市所面临的当务之急。同时,对于城市中普遍存在的自行车问题,通过错开上下班时间、弹性工作制实现高峰时段交通总量的削减、改善既有交通构成是值得各城市考虑的。北京、天津等城市在这些方面获得了一定的成功经验。 4.3 科学管理个体交通,保证人、车、路的和谐关系,缓解城市交通问题 从社会学角度来探讨行人、司机的行为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在我国还是一个很少有人涉及的课题。但是,从交通工程的基本原理出发,我们知道行人、车辆的有序流动对于保证城市道路的畅通有着重要的影响。也就是说,在解决好宏观的交通构成等问题后,微观的个体交通在局部路段的失范行为仍将可能对整条道路乃至整个道路系统的通行能力构成严重影响。例如,部分人员在道路上的乱穿乱行、乱摆乱买一直是我国许多城市交通拥挤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从行人心理、严格执法、加强过街步道建设等角度深入研讨强化个体交通管理的可能,保证行人、车辆对道路资源特别是交通高峰期间道路交叉口的有序、合理使用,也将有助于缓解不少城市的交通混乱问题。 4.4 规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责权利,提高城市交通研究、规划、建设、管理等机构的协调、协作水平,实现对既有人力、物力、财力的合理搭配、使用,推动城市交通问题的缓解。 从经济学上说,城市政府是市场中掌握最多经济资源的利益团体,同时,它还拥有一般社会团体所没有的许多公共决策的权力。为此,在缓解城市的交通问题上,城市政府所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它的科学决策、权力应用和对经济资源的合理使用将直接影响城市交通问题解决的实际效率、效果。但是,由于我国政府中交通规划、管理、投资、建设等职能相对分散,迫切需要我们利用城市政府机构改革的良机,提高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服务水平及相互间的协调协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内耗”。可以说,城市相关政府部门职能、权力的合理调整和规范,将促进城市对社会资源、经济资源的高效调配和使用,从而对进一步缓解我国城市交通问题带来深远而积极的影响。同时,从制度上确保专家和民众对城市交通问题决策的民主参与和监督,那些盲目追求“政绩”的道路设施建设的个人行为也将因此受到有力约束。如深圳市由29人组成的市规划委员会(其中公务人员不超过14人),对促进该市的民主、科学决策起到了不小的作用〔4〕。 4.5 加强立法,处理好土地开发使用和交通流量生成和吸引、城市停车场设置、扶持公共交通发展等问题。 一是考虑在现有《城市规划法》和《房地产管理法》基础上修订这些内容;二是学习美国、日本等国的经验,进一步形成系列化的《交通法》、《公共交通法》、《轨道交通法》、《停车场法》等完整交通法规体系,以适应我国城市交通迅猛发展的形势。
机械设计基础课程教学探究:基于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下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设计教学的探讨 摘要: 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设计是机械设计课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它是工科院校机械类专业学生进行的第一次较全面、较系统、工程设计性很强的综合性设计训练。针对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的教学要求,在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设计实训中,在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重点和设计成果的展现形式等方面进行了教学改革和探索。为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方法,培养符合时展需求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 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设计;综合性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改革 0引言 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设计是机械设计课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它是工科院校机械类专业学生进行的第一次较全面、较系统、工程设计性很强的综合性设计训练。通过该环节的实践训炼,不仅能使学生巩固加深扩展己学过的知识,并且能使其综合应用这些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设计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第一次初探,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工程应用能力的培养,是培养学生的工程创新设计思维方式在实践中的验证所迈出的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步。 近几年,随着社会对人才需求类型的改变,进行教学改革改变人才的培养模式,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作为我校培养人才方案的重点以成为必然,为实现这一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相应的教学体系也在进行适应性调整。机械设计基础作为工科院校的一门重要的技术基础课,它将为这些专业的学生学习专业机械设备课程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使其在了解各种机械的传动原理、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及设备的故障分析等方面获得必要的基本知识,机械设计基础课程所占的教学比重在逐年增加。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设计是机械设计基础课程最重要的综合性与实践性教学环节,其在实践教学中的意义越加显现出了其重要性。我们围绕着培养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设计理念的应用型本科人才的目标,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设计成果展现形式等方面进行了教学改革和探讨,指导学生从工程应用的角度,结合创新设计思维,应用先进的现代设计方法及设计手段去解决工程实际问题,考虑相关的工程技术要求,逐步树立正确的设计思想,增强设计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 1教学内容的改革 长期以来减速器作为机械设计基础课程的设计的经典设计题目,这是由于减速器自身的特点决定的。减速器作为机器中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组成减速器的零部件覆盖了机械设计基础课程的绝大部分内容,便于学生在设计实践中应用检验所学的知识,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另外,不同类型的减速器和参数的设计参数要求,所设计出的减速器的结果是不同的,因此, 选择减速器作为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设计的题目是可行的。然而, 减速器只是一个部件, 每届学生都重复同样的设计内容, 势必会影响教师的创新设计的积极性。另外, 我校制图课的测绘练习也选择减速器, 这就使得课程设计的题目过于重复,使学生缺乏新奇感,势必会影响学生的设计积极性,影响设计成果。因此,结合学生所学的相关专业和学生对本门课的掌握程度,适当地拓宽课程设计的选题势在必行。 鉴于我校的机械设计、材料成型、车辆工程、汽车服务、材料科学、机电一体化、工程机械、数控等专业的学生都要进行课程设计,其专业跨度大、学生人数多以及减速器涉及的设计问题的经典性,故减速器齿轮减速器设计题目仍予以保留,但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适当地增加了设计题目,例如,对于数控专业的学生可以设计普通机床的传动系统, 给出电动机的动力参数, 通过带传动,带动主轴箱的运动。在这样的传动设计中, 学生可以通过参观相关机床,这样既进行相关的带传动和减速器传动设计,也结合学生的自身专业知识,增加了学生的设计兴趣,使学生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学以致用。 对于汽车专业的学生,不再进行传统的一级圆柱齿轮减速器设计,而是结合其专业特点,设计汽车用变速器,这样,需要考虑的因素更多了,同时也符合专业培养的特色。实践证明, 适当拓宽课程设计的选题不仅能够让学生得到更多的工程设计训练, 而且能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对于培养创新设计思维和进行创造性设计, 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对于机械专业等为期三周的机械设计课程设计,要求学生在提交一份装配图、一到两张零件图和一份设计说明书外,还要提交箱座和箱盖的零件图。这样更能较全面地考查学生对《机械制图》、《互换性与技术测量基础》、《机械制造基础》、《机械设计基础》等几门课的掌握程度。 2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现代的教育要求“以人为本”,学生是教学的主体,教师则是教学过程中的主导者。课程设计作为教学中的重要部分,在设计过程中也要充分激发学生设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达到以上教学目的,首先应重视实践教学的环节,实践教学是学生获得感性知识的重要手段,课程设计也是如此,为了让学生在设计过程中能有一个整体的设计观念,我们在进行课程设计之前,让学生应用机械设计基础理论课上所学的知识,自行设计一个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实验,来实现预定的运动规律。然后,让同学进行减速器的拆装实验,通过这次实验让大家对减速器的常见类型有一个直观的认识,使学生了解减速器内部零部件的类型、结构和装配关系, 对加工制造的工艺过程形成初步的认识。装拆的重点是轴系零部件的结构及装配关系, 再此基础上让学生应用已有零部件设计一个合理的轴系,使学生能在课程设计中结合实际的参数要求设计出合理的轴系结构和尺寸。 在课程设计过程中也要重视老师的指导作用,一次成功的课程设计与教师的悉心指导是分不开的。为此应改变以前过于集中的指导方式,变“集中式指导”为“集中与分段相结合式指导”,设计前通过集中式的讲解交待清楚所要完成的设计任务,针对具体的设计任务如何入手去做,通过教师已有的设计经验,引导学生解决设计初期的入手难得问题,对于设计中的主要注意事项应交待清楚避免在设计过程中学生走弯路,在设计过程中教师应经常到教室中去,发现共性问题要及时地集中讲解,对个别底子薄的同学应进行个别指导,及时解决存在的障碍性问题,便于设计的如期完成,在设计的后期主要是检查与纠正细节。在具体的指导过程中要求教师要以学生的设计思想为主线,在不改变学生原有总体设计方案的前提下,进行指导完善此设计,让学生能真正地进行应用所学的知识进行创造性设计,让学生能够真正成为设计的主体,在完成此设计的基础上,让学生能够真正地领会完成一次设计的总体设计思路和收获自己的设计成果的成就感。总而言之,课程涉及的改革方向应以培养学生的设计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出发点。 3设计成果的展现形式 采用现代先进的机械设计手段,改变传统的纯手工绘图的方式。要求学生提交的设计成果为手绘的设计草图,手写版的设计说明书,以及电子版的设计总体装配图和典型的轴类、齿轮类和箱体类零件图。随着科技的进步,计算机在设计、生产、试验各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顺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必须重视学生的应用和掌握计算机的能力,在我院的机械设计专业率先试点要求总体装配图利用CAD完成。对于基础较好的同学要求应用SolidWorks、CATIA等三维绘图软件完成齿轮、轴、箱体、端盖等所有机械零件的结构设计,完成整机的装配,然后进行机构的运动仿真和干涉检验。 设计成果的评定方式,改变原有的只看图纸的评定方式,采用答辩与平时的设计表现相结合的方式,以图纸、计算说明书和答辩成绩为主,兼顾设计态度、准备情况、出勤率、进度、协作、总结等表现。答辩过程中师生间的相互交流是教师评定设计质量高低最有效的手段,通过答辩老师能够发现总结设计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是学生自我检验的最有效的方式,通过答辩锻炼了学生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宏观地看待问题和总结能力,能够强有力地督促学生及时地解决设计过程所存在的细节问题,防止懒散和懈怠现象的发生。 4结束语 机械基础课程设计是机械类专业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之一,对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经过全体机械设计基础教师的努力,在课程设计过程中所进行的相关改革和实践,在组织教学内容方面加强专业特色适当地改变教学内容,在设计手段上应用现代的设计方法,在成果的展现形式上突出了实时动态的考核方式,能够全方位提高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设计的质量,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随着应用型本科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如何再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应用性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实现是我们全体机械教师不断努力地探索和奋斗的目标。 机械设计基础课程教学探究:如何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在机械设计基础课程教学中能力的培养 摘要: 机械设计基础是一门实践与应用性很强的专业基础课。本文一方面提出开发应用一套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课件系统,以提高教学效果;另一方面在机械设计基础课程教学中加强培养学生的四种能力。 关键词: 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能力;培养 1加强机械设计基础课程的教学优化 1.1 改善现有的教学手段,研究开发出一套新型适应现代化教学的课教系统,提高机械设计基础及其相关课程的教学效果电化教育是现代社会经济,科学技术与教育发展的产物,是实施教改和开展课题研究的需要,是提高教师自身业务素质的需要,是加强教师备课程度,优化课堂教学过程的需要。使用电化教学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①要有利于创造生动和谐的教学情境;②要有利于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③要有利于学生智力发展和能力培养。而不论是传统教学方法还是现代电化教学方法,都应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要有效地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真正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防止电教为“电灌”。因此,在教学设计上,预先估计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心理上会发生变化,适时合理运用电教媒体,实现教学过程的优化。媒体使用的最佳时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重点内容尚未引起学生注意时,学生思维展开尚缺少形象材料时,复杂机械动作的运行方式难以想象时。投影片的使用方式,可以是老师先演讲,后播放,再概括;也可是先设疑,后播放,再演讲;还可以边播放边讲解等。为获得课堂电化教学的最佳效果,必须先进行教学设计,然后再动手制作教学课件。 1.2 利用新型的动态模型展示,提高学生实践感受力华裔诺贝尔奖得主杨振宁等人也多次对我国教育不重视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提出批评。提倡死记硬背,实行题海战术,使用标准答案,压制学生的个性发展,把教学过程单纯理解为对现有知识传透和积累,在教学方法和考试制度上也是重继承轻创新、重灌输轻发现等等,这是当前我国教育包括高等教育普遍存在的流弊。 2提高教师自身实践创新素质 机械设计基础课程是一门创新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年轻一代的创新能力要靠教师的创造力去培养。而教师要想胜任自己的教学工作,不仅要善于不断地更新和扩充自己的知识,还要能交给学生获取新知识的方法;而这些不断更迭的新知识、新技能,又难有召之即来的现成的教科书提供答疑和咨询;只能靠教师本人在丰富多彩的实践中去摸索、去探讨、去学习、去掌握。当前部分教师在认识上有“重理论、轻实践”、“重课堂、轻课外”的思想,有些人片面的认为只有增加投入才能提高实践教育能力;另外,在教师能力方面,存在部分教师专业实践能力不足,不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实践教育活动,一些从校门到校门的青年教师扎在的小圈子里,缺乏从事专业实践教育的底气。通过探讨机械设计基础课程理论教学与增强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促进教师对自身实践创新素质提高的思考。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独立思考、自主意识和怀疑精神,具有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要注重自身的知识积累;要乐于参加实践活动,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不仅表现在对学生的方面,而且更体现在对自己教学活动的反思上。这种反思是教师教学实践的重要内涵。不能及时反思自己的教师不是好教师,而这种反思是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重要途径。 3在机械设计基础课程教学中加强培养高职学生的四种能力 3.1 将四种能力的培养贯穿课程教学过程中高职高专教育是培养面向生产第一线的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从职业教育、专业、职业的关系来看,职业教育课程应以工作过程为导向。既工作过程导向课程的名称和内容不是指向科学学科的子区域,而是来自职业行动领域的工作过程,且以项目、任务、工艺、范例、案例、设备、产品、实验、厂家等作为课程的实践形式。传统的机械设计基础课程内容包括机械原理和机械零件两大部分,理论性强、概念抽象,涉及的基础理论和知识面广、系统性强,各自成体系。这种学术型的教学模式显然不能适应高职高专教育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根绝从职业群众归纳整合出的典型的职业工作过程。结合历届毕业生的调查反馈信息及用人单位对机械设计基础课程教学的要求,可对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进行全面改革,将原机械原理、机械设计的教学内容按一般通用机械的设计过程来安排。 3.2 加强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创新研究在教学过程中,坚持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改革,施行“精讲多练”及启发式教学、讨论式教学、案例教学等等,突出学生四种能力的培养/如对于机械创新设计方面的内容采用讨论式教学,将工程案例引入课堂中,由教师提出案例问题,学生分组讨论,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采用理论教学、现场教学、实验教学等教学手段相结合,形象直观,用大量的应用实例让学生对生产和生活中的机械装置和机构有更广泛的了解,开阔了眼界。 3.3 大力开展第二课堂围绕课程教学内容的改革,大力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如举办科技文化艺术节、科技人文讲座等,同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性竞赛活动,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挑战杯"创业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等,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如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学生可自由报名、自选课题参加比赛,在此过程中教师仅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组后学生将自己完成的作品在大赛演示并参加评奖,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能力。此外,还可积极引导学生参与教师承担的部分科研或科研项目,学生能够从中或得许多创新设计的感性认识和理论知识,学到许多书本中没有的东西,并可以综合运用到已学过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 机械设计基础课程教学探究:机械设计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的改革与探究 摘要: 实践教学是提高大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和有效途径。本文分析了高等教育中机械设计实践教学的现状,指出了存在的不足,结合教学实际,对机械设计实践教学各环节的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制度等进行了研究与探索,构建了新的实践体系和实验管理模式,为提高机械设计实践教学质量提供了保障。经过教学实践,证明实践教学改革对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 机械设计;实践教学;创新 0引言 机械设计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技术基础课,是对学生进行机械综合设计能力、创新能力和工程意识训练的主要课程。其实践教学环节对实现课程教学的目标,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潜能起着关键作用。目前,在实践教学环节中普遍存在,测试仪器和设备落后,教师队伍力量薄弱,实验教学内容陈旧,实践教学学时相对较少,内容脱离科技发展和企业需要等问题,不利于学生综合知识的运用和动手、创造能力的提高[1-3]。在培养过程中,教师掌握实践教学的开发、设置、实施、管理和评价的主动权,学生只是被动完成和接受,教学互动较差,无法提高学生的积极性,达不到学生运用知识和提高能力的目的。因此,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探索学生专业素质培养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是摆在学校面前的一大现实问题。 1更新教学内容,优化培养环节 实践教学是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和专业技术理论的有机结合,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的主要途径。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设计能力,而且可为学生专业课程的学习和专业人材培养目标的实现打下良好的基础。 1.1 完善基础实验,扩宽学生的知识面购置新式机械零件陈列柜、机械创新设计陈列柜等设备,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调动学生的热情和积极性,使学生得到工程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完善实验内容,将单纯的基础性实验转变为理论知识、测试手段、方法并重的交叉性综合实验项目。如带传动实验和滑动轴承动压润滑油膜形成原理实验。在实验中,教师除了实验内容的介绍外,还要加强测试技术、设备的原理讲解。通过介绍测试手段和方法,使学生不仅掌握了课程教学中所学的理论知识,而且对各种传感器及不同测量和数据处理方式有新的认识。 1.2 增设设计性、创新性和综合性实验,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 根据学生特点和生产实际,增设和拓展实验项目,增强学生综合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为学生提供广阔的思维空间,培养学生的设计能力和创新能力。这类实验只给出实验题目、实验重点、难点,由学生查阅资料,拟定实验方法,然后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如机构运动方案创新组合实验。学生根据自己的能力、特长、兴趣设计实验,利用各种运动副和构件搭建各种新型机构,验证机械传动设计方案,加深对机构组成理论的认识,培养学生机构创新设计意识和综合设计能力,训练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1.3 增加创新实践环节,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协作能力实践教学不仅仅是为了验证理论教学中的某个公式或结论,更是设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当学生有了一定的实验能力以后,便可给学生独立完成实验的机会,以锻炼、提高其实验能力。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竞争意识、团队合作精神和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学院为学生提供科技制作场所,利用教学资源,广开兴趣小组,对一些在动脑、动手及创新方面有特长的学生进行重点培养,因材施教。在学生中,展开“创新设计”大赛、“挑战杯”之类的课外科技活动,鼓励学生参加教师的教改课题,拓展创新实践途径,增强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培养了学生丰富的个性和全面的能力,为机械设计课程提供好的选题和实践项目奠定基础。 2改革教学手段,探索教学方法 机械设计实践教学相对其他课程枯燥乏味,图形复杂、结构抽象。教学手段和方法是影响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兴趣和教学效果的关键。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虚拟仿真等现代信息技术可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持和依托。 2.1 引入多媒体,丰富教学手段应用多媒体教学,改变了传统的“教师口述+板书”的教学授课方式,扩充了课堂信息量,突破了实验设备的局限,扩大了现代实践教育的规模,提高了教学质量。如齿轮范成模拟实验和机构运动简图的绘制实验。通过多媒体给学生播放一些机构运用的录像,齿轮啮合和轴系运动的影片,将难以讲授和理解的内容表达的直观易懂,生动形象,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直观认识和理解。 2.2 利用froe等软件,扩充实验内容实验设备匮乏是目前高校普遍面临的问题。引入计算机虚拟、仿真实验技术,可有效地弥补实践教学资源的不足,节约学生的实验时间,提高实践效果。利用计算机辅助软件,将机械零部件、机构三维化,并进行各种装配、拆卸、组合实验,可达到一些在实验设备上难以完成或无法完成的实验项目。在减速器装拆课程设计在中,学生不受所给设备和条件的限制,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利用计算机软件设计减速器,模拟机构的运动和装配,检验机构的运动状况和故障等,可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拓宽学生的设计思路,为毕业设计等工作提供参考。 2.3 以互联网为载体,实现资源共享利用互联网络技术,将实践大纲、指导书、课程资源库等资料上传共享。学生通过网络可以预习实验、预定实验,提交作业,甚至与老师互动交流。“以趣引思,以疑引思,以用引思”,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求知欲和钻研精神。同时,网络教学信息量大,信息传递便捷、交互性强,不受时空限制,有利于培养学生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能力。 3加强教学管理,完善考核制度 实践教学是一个教学相长的互动过程。严格的管理和完善的制度是设备顺利运转,教师辛勤工作,发挥专长,学生不懈努力,健康成长的保障。 3.1 根据内容特点,改革考核方式在实践教学的考核过程中,变一次性考核为过程考核,激发学生的自主性。在实验中,随时对学生实验课程的预习情况、原理认知、注意事项、操作态度、实验进行状况等情况进行考核。在评价手段上,尽可能的采用课堂提问、书面作业、专题报告、技能测试等多种评价方式。在学习成绩评定中,加大实验操作、平日表现等方面的成绩比重,实行实验成绩的“一票”否决,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和应用能力的综合检查与评定。鼓励学生进行“产学研”合作,积极引入企业评价考核机制,及早与企业接轨。在培养方案允许的情况下,实行实践单独设课,保障学时数,提高实践教学的针对性,便于科学管理和评价。 3.2 规范管理体系,提高教学质量教学管理是实践教学环节的另一重要部分,是保证实践教学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加强教师和教学质量的考评,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规范教学档案,实现授课经验的制度化,鼓励优秀老师的“传、帮、带”。同时,组织教师互相学习,结成梯队,参加各项学术活动。制定规范的实验课程表和计划,将实践环节与理论课程同等对待。要求对开课老师进行严格的“试讲”和“试做”考核,并定期组织听课和经验交流,保证了实践环节的教学质量。对考核不合格的老师将进行培训或停课的处理。除此之外,学院实验设备专人管理,定期检修,保证设备的使用率。对利用率低的设备,鼓励老师积极展开实验教研项目的研究,拓展实验,改进实验设备,杜绝设备的闲置。 4结语 实践教学是学生从理论知识走向社会实践的桥梁和过度,是关系高校教学质量的关键,对推动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经过实践和思考,机械设计实践教学环节的改革,在挖掘学生的潜力、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实践教学环节的学习与锻炼,学生参与实践环节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大提高,参加各类大赛的热情高涨,取得的成果明显增多。但是,实践教学是一个系统工程,还必须在各个环节上综合运用,才能取得良好的改革效果。为此,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今后对机械设计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机械设计基础课程教学探究:基于工程能力培养的《机械设计基础》课程改革 摘要: 分析了机械设计基础课程在培养工程能力方面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工程能力培养为导向,结合课程特点对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进行了课堂教学、课程设计和实验的改革,达到培养学生的主动思考与探索能力、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文献检索能力、思想表达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提高学生在社会的竞争能力,增加就业率和提高就业质量。 关键词: 机械设计基础;工程能力培养;课堂教学;课程设计;实验;改革 0 引言 《机械设计基础》是高校近机械类专业开设的一门主干专业技术基础课,是培养学生工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主要课程,是从基础课过渡到专业课的必修课[1]。工程能力是我们培养未来工程师最重要的能力之一[2]。因此,《机械设计基础课程》面临的实际问题就是如何与专业结合,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出具有工程能力的学生来。目前,我们在教学中重理论教学、轻实践教学,忽视工程能力培养的现象仍然很普遍;学生团队意识、工程意识不强;独立解决问题,研究开发能力相对较弱。因此,学生很难将学到的课本知识用于实际中去。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对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进行了课堂教学、课程设计和实验改革,以期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工程能力,提高在社会的竞争力,增加就业率并提高就业质量。 1 课堂教学改革 进行课堂教学首要任务是教材以及课程体系的改革。在保证必需的知识点的前提下,避免内容冗长重复。教材内容要以“会用”为目标、“需要”为准绳,以“够用”为尺度[3]。传统的教材需要重新审核,删除陈旧的章节,增加社会发展所用到的工农业生产中产生的新知识点和新的经验。强调机械设计基础与工程实际相结合,重新确定重点、详略并重新编排课程顺序,以项目实施为主线构建出新的与实际更加接近的课程体系。 第二,增加研讨课。在研讨课的选题中要选择与工程实际相结合的题目,使学生有针对性地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工程模型中。例如,可以讨论分析各种工厂中实际机构的设计方案,画结构运动简图,分析能否实现设计意图,并提出行之有效的多种修改方案。将学生分组,让学生自由组合分组做准备,每组在上讨论课前将题目的求解过程准备充分。在讨论课上,让每组学生展开热烈讨论,然后选出每组代表,将讨论结果到讲台上进行讲解,老师再对其讲解进行点评和总结。将讨论课成绩计入期末成绩,这样既增加了学生的参与感,又使学生对研讨课极其重视。通过选择与工程实际结合的研讨课题目,使学生增加工程意识,并培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发散思维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第三,采用类比式的教学方法来理解新学到的知识点。例如,学生在学习齿轮的精度等级时容易记错。那么,我们在讲解齿轮的精度等级时,可以将齿轮的精度等级类比成中国古代的官位等级,告诉学生一品官要比七品官职位高,这样学生就会很容易地理解齿轮的一级精度比七级精度的精度要高,从而来掌握这个知识点。 第四,在教学的过程中,可采用可先实验后理论的方法。比如进行轴的结构设计时,可先让学生走进实验室,亲自对轴系进行装拆试验,这样学生就会对轴系上各个零件的先后装配顺序以及各个零件在轴系中所起到的作用深入理解和掌握,然后再回到课堂进行理论教学,相信学生就可以很快掌握轴系的相关知识点了。 第五,黑板授课与多媒体相结合。对于复杂难以理解的公式推导、学生经常出错的课后题等可以在黑板上进行讲解,而对于基本概念和复杂的设备内部结构和难以理解的运动状态可以用多媒体来进行讲解。例如,在讲解自由度计算应该注意的事项时,对于复合铰链、局部自由度和虚约束的概念都可以用动画展示出来。例如,在讲解动压油膜形成时,可以利用多媒体动画,将难以理解的概念形象、直观、生动的展现出来。 第六,经常邀请生产一线上的工程师来学校开设论坛和讲座,使学生了解到与工农业生产最接近的信息,拓宽知识面,并与时俱进,而不是“关起门来学习”。 2 课程设计改革 首先,课程设计的改革应打破“多年一题”的状态。传统的机械设计基础的课程设计是减速器设计,由于该设计题目基本上涵盖了该课程的所有知识点,因此一直被许多高校使用。然而该项目已经使用了几十年,学生在做这个题目的课程设计时,可以从网络上找到好多相关资料,然后直接按部就班,比葫芦画瓢进行设计,可以说没有什么创新。因此,可以将课程设计的题目转变为具有一定开放性满足一定条件的传动系统设计项目。例如,卷扬机传动装置设计,搅拌机传动装置设计,简易卧式铣床传动装置设计等。这些题目,让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增强团队合作性并积极查找资料。通过这样的课程设计题目,学生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可以得到很大的提高。 第二,应该增加课程设计答辩环节。答辩可以督促学生对于相关知识进行复习,搞清楚细节问题,也可以避免课程设计抄袭;答辩的同时,学生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 第三,在课程设计中,可以让学生组成兴趣设计小组,让学生对现有的设计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和想法,经过讨论选出最佳设计方案,并将之付诸于实际的设计过程中。引导学生学习和使用CAD和CAE软件,学生可以先使用软件进行有限元分析,进行结构优化,选用合适的材料,进行性价比最高的设计。对于比较好的想法和创意,可以帮助学生申请专利,写成等。 3 实验改革 机械设计基础课程中传统的实验内容仅仅是课堂理论教学的认知和验证,缺乏深度和新意,无法调动学生的实验兴趣,因此实验教学质量较低。如:机构运动简图的测绘,齿轮参数的测定等。而要培养具有工程能力的应用型大学生,必须要开设工程型、开放式、创新型的实验项目[4]。因此,本着“试验与工程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可提出两种层次的实验课程:基础性实验和工程创新型实验[5]。例如,实验课中可增加机械设备的主要零件检测与测绘、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等与实际紧密结合的工程型创新性实验。新增实验均采用真实的机械设备,这些真实的机械设备要涉及到学生在机械设计基础这门课程中所学到的四大结构:平面连杆机构、凸轮机构、齿轮结构、带传动和链传动。这样,学生通过实验可以掌握机械参数的测量方法,学会使用量具,并通过对零件的测绘,更进一步地掌握了零件尺寸的测量方法,而且加深了理论课所学习的知识点。除此以外,可以使实验与大学生创业项目相结合,组织学生独立思考,自己搭建试验台,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对原有设备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对原有设备进行改进,甚至自己设计出新的设备来。最后,要重视实验成绩的考核,不能仅仅通过考勤和实验报告给成绩,应该增加实验前的预习考核,以及实验操作过程中的技能考核,这样不仅学生重视实验,也可使实验老师重视实验。 4 结论 机械设计基础的课程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想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工程型人才,必须要摒弃陈旧和重复的教学内容,增加与时俱进和创新实际的项目,提高机械设计基础课程的教学质量和层次。通过培养学生的主动思考与探索能力、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文献检索能力、思想表达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提高学生在社会的竞争能力,增加就业率和提高就业质量。 机械设计基础课程教学探究:基于三维软件和云班课APP的机械设计课程教学实践 摘 要:针对机械设计基础课程中铰链四杆机构部分内容教师难教、学生难学的情况,本文介绍了如何运用CAXA实体造型软件和云班课手机App课前教学资源共享、课中教学环节合并、课后作业整合等方式将知识点交织利用,并配以电子任务书等手段来搭建立体的辅助学习平台,以“做中学,学中做”为指导思想,鼓励学生自主探究、发现、验证并理解知识,以培养学生知识运用能力和自学能力。 关键词:三维软件 机械设计基础 教学实践 教师教学最终目的在于让学生学会学习、主动学习、终生学习。职业学校新设课程教学应以学生运用已学的知识为基础,去学习新课程的新知识,在提高学生自信心的同时,也让学生明白了知识的用处,学以致用,从而增强学生的学习动力。在职业学校课程改革的大背景下,在信息化的浪潮推动下,教学内容急需打破原有的课堂模式,采用“双课堂结合”的模式,将教与学、学与练,练与用有机结合在一起,从学生的就业需求出发,优化教学资源,提高课堂效率。通过小组合作探究的方式,实现组内学生的优势互补,通过小组竞争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学习能力。 一、教学现状 1.教学内容直观性、互动性较差 机械设计基础课程中的平面四杆机构传统教学手段缺乏动态,直观性差,抽象难学,往往采用先理论后计算的教学模式。学生需要掌握大量的平面四杆机构各种类型特点,动力传递方式等知识。学生锻炼较少,学习兴趣不大。通过多媒体教学的介入可以部分解决直观性的问题,但互动性的问题并不能很好地解决。 2.教与学效率低下 由于受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限制,以教师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缺乏学生的主动性,学生参与度低,难以形成“教师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环境。学生的练习需要通过大量的手工计算来完成,要消耗大量的课堂时间。教学反馈周期长,教师不能及时处理学生遇到的问题,学生易出现厌学、弃学的现象。 二、解决策略 数控专业高级工班学生已经学过三维软件包括CAXA实体设计,PRO/E,UG等,能运用三维软件进行零件装配,具备了本次课学习的必要条件。而他们较强的表现欲望和动手能力,有助于通过已经学习过的知识,去化解枯燥的未学知识。 本课以信息化为平台,以“动手-发现-验证-分析-总结”为主要脉络,以任务驱动为主要教法,发现学习法为主要学法,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1.发现学习法 利用职高学生较强的动手能力,课前设计完成平面四杆机构的三维杆件库,包括机架,连架杆,曲柄,连杆等不同长度的杆件,搭建学生自主学习的舞台。将本课程理论知识和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任务驱动法 通过游戏式的任务驱动法结合学生感兴趣的三维软件,将原本以教师理论教学为主的讲演内容,转变成以学生完成任务为主的实践内容。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活跃课堂气氛。 3.小组合作学习法 单独的行为参与不利于学生高层次思维能力的发展。只有积极的情感体验和思维交流,才能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 4.信息化手段 运用微视频导入,点燃学生学习热情;运用电子教室,完成学生电子签到,学生可通过电子教室举手提问;下发任务书,组织学生分组完成,对学生进行屏幕控制,实现课堂信息化沟通,提高教学效率;用电子任务书代替纸质任务书,提高课堂效率,游戏式的评价机制,学习效果有效反馈。 三、教学实践 CAXA实体设计是一款在中职学校得到广泛的推广应用三维设计软件。我们已经跨入移动互联时代,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已经在我们身边普及,而传统的教室多媒体将老师和学生固定在 PC 前教与学,教室没有开展课堂互动反馈的设施。蓝墨云班课App专门为移动环境下的教、学而设计,能实现即时的沟通分享,让教、学更轻松、自由、有趣。课前确保教师和学生手机都已下载安装蓝墨云班课App。教师课前上传铰链四杆机构的课程资源,创建铰链四杆机构的班课并发送邀请码邀请学生加入,根据需要可组织班课成员进行投票问卷,讨论答疑,头脑风暴,课堂测验,布置任务,小组讨论等教学环节,丰富移动课堂与学习体。 1.创设情景 教师结合学生闲暇时常玩的游戏跑跑卡丁车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学生在三维软件模拟操作卡丁车三维模型,引出铰链四杆机构实现车辆的转向机构。 2.任务一 教师进行演示并且讲解铰链四杆机构的定义和组成并布置任务一:在电脑三维软件中打开准备好的四套铰链四杆机构模型,模拟连杆现实运动,在任务书内填入四杆机构各杆杆长。该过程充分利用中职学生好动手的特点。学生在摸索中完成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同时提高了积极性和自信心。 3.任务二 教师讲解铰链四杆机构的三种基本形式以及三种机构的各自特点,并列举实例,如汽车前轮转向机构、汽车雨刮器、搅拌器、火车车轮、吊车、雷达、旋转式水泵等,最后布置任务内容:判断以上任意四种实例的连架杆是否能作360度整周运动,并判断属于哪种铰链四杆机构,并鼓励学生进行相互竞赛。学生多角度地观看实例的三维模型,动手操作并找出每个模型的机构原型。带着理论知识去看实践,更能发现知识的真谛。 4.任务三 学生根据自己的分工和设想,尝试从三维软件杆件库中选择相应的杆件进行组装,进行探究。在任务书的帮助下,归纳总结曲柄机构的共同特点,进而验证曲柄存在条件,最终总结出平面四杆机构曲柄的存在条件。学生通过自主探索,培养了归纳总结的能力,团队协作工作作风,一丝不苟的职业素养。 5.任务四 教师归纳本节课的上课重点,并以寻求帮助的方式给学生提出最后一个任务,判断雨刮器和健身平步机分别属于哪种类型的铰链四杆机构。学生相互讨论完成任务,展示任务成果。 6.拓展与评估 评价是对学生项目完成情况的判断过程,包括专业知识掌握、职业能力提升情况等多方面内容,同时是对教师教学设计是否合理的反馈。学生通过电子任务书包含的自评和小组评价环节,每完成一项不同难度任务都能获得相应的“经验值”。教师可以随时让学生提交任务,主动接收每个学生的即时任务完成情况,并通过电子表格进行统计整合。 最后的拓展可以从课堂延伸至课外,作业布置,巩固提升,通过超星数字图书馆查找发现查看相应机械设计类课程电子图书,教学视频,进行拓展学习在生活中寻找更多生活中的四杆机构。鼓励学生学以致用,知行结合,培养主动学习及创新能力。 四、小结 学生利用已学过的三维设计软件,学习新的机械设计课程中的铰链四杆机构部分的内容,通过小组探究学习,在尝试过程中发现问题。教师演示解决问题,并给学生锻炼的机会,充分体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把时间交给学生,实现了“做中学,学中做”的教学理念。采用分组互评、老师点评等评价方式,让学生交流分享,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学生勤于动手,课堂气氛活跃。从整个教学任务情况看,知识目标完全达到,能力和情感目标基本实现。同时,电子表格、电子书、网络学习平台等信息化教学手段,使教学的各环节紧密相连,层层递进,通过多种途径实现了对教学内容的过程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本课的教学实践证明,信息化的使用在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和提升学习质量方面的确有着积极作用。 ( 作者单位:浙江省海宁市高级技工学校)
会计职能论文:新环境下如何发挥成本会计职能 成本会计上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成本会计技术手段与方法不断更新,会计电算化已经或正在取代手工记账,而且在企业建立内部网(Internet)情况下,实时报告成为可能。二是成本会计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传统上对成本控制并不关注的行业如医院、计算机生产厂商、航空公司等都对成本控制投入了越来越多的精力。实际上,不论是银行、快餐连锁店、专业组织还是政府机关,成本控制已变得不可或缺。 成本会计的变化源于企业制造环境的变化以及管理理论与方法的创新。而后两者又起因于外部环境的变化。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1、大多数产品供过了求,造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2、产品需求多样化,顾客对产品质量也日益苛求;3、国际间分工合作日趋密切,竞争也趋于残酷激烈;4、新技术、新工艺的创新蔚然成风。以上外部环境的变化既要求企业的制造环境有别于往昔,也要求对管理理论与方法进行创新。 一、 新制造环境对成本会计的冲击 新制造环境具体包括: 1、弹性制造系统(FMS):是指使用机器人及电脑控制的材料处置系统,来结合各种独立的电脑程式机器工具进行生产,它有益于产品制造程序的弹性化。使用FMS最大的好处,是可以从事多样化产品的生产,解决对产品多样化、精致化的需求。 2、电脑辅助设计(CAD)、电脑辅助工程(CAE)及电脑辅助制造(CAM)系统。电脑辅助系统,不但提高了电脑的功能,并且为厂商提供了更为宽广的发展空间。使用电脑辅助系统可减少人工成本、节省时间并提高工作效率。 3、制造资源规划(MRP Ⅱ):是指制造业所采用的电脑管理信息系统。目前流行的材料需求规划(MRP I)是MRP Ⅱ的前身。MRP Ⅱ有助于管理当局进行及时、有效的投资与生产经营决策。 4、电脑整合制造系统(CIM):是指以电脑为核心,结合FMS、CAD、CAE、CAM等所有新科技的系统,以形成自动化的制造程序,实现工厂无人化管理。 面对企业新制造环境的冲击,传统的成本会计技术与方法如果继续使用,将造成: (1)产品成本计算不正确。因为在新制造环境下,机器人和电脑辅助生产系统在某些工作上已经取代了人工,人工成本比重从传统制造环境下的20%—40%降到了现在的不足5%。但制造费用剧增并多样化,其分摊标准如果只用人工小时已难于正确反映各种产品的成本。 (2)成本控制可能产生及功能行为。传统成本会计,将预算与实际业绩编成差异报告,即将实际发生的成本与标准成本相比较。在新制造环境下,这一控制系统将产生反功能的行为。例如,为获得有利的效率差异,可能导致企业片面追求大量生产,造成存货的增加。另外,为获得有利价格差异,采购部门可能购买低质量的原材料,或进行大宗采购,造成质量问题或材料 库存积压等等。 针对传统成本会计不适应新制造环境的局面,美国会计学者提出了作业成本法(Activity-Based Casting,ABC),ABC法在美、日和西欧诸国的企业,尤其是竞争激烈和人工成本很低的高新技术企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ABC法就是把为生产一种产品所发生的所有作业,如质量检验、机器维修和顾客服务等分配到产品成本中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这种方法较传统成本计算方法更为精细,成本数据更加准确。ABC法将制造费用按作业别归集到不同的成本库中,然后分别成本库采用各自的分配标准来分配制造费用。在作业成本法的基础上,ABC法又发展为作业基础管理(Activity-Based Management,ABM)。简单地说,ABM就是以ABC法为基础,利用作业成本信息,帮助管理人员找出不增值但消耗资源的作业。ABC法所提供的成本信息也能够促使管理人员重新设计整个价值链上的作业活动以节省企业资源。 二、管理理论与方法的创新对成本会计的影响 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管理理论与方法也在不断创新,大大促进了成本会计学科的发展并丰富了其内容。其中对成本会计系统有影响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适时制(Just In Time System,JIT)。是一种严格的需求带动生产制度,要求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紧密协调配合,原材料、零部队、产成品保质、保量并适时地送到后一加工(或销售)环节;其目的是使原材料、在产品及产成品等各类存贷保持在最低水平,尽可能实现“零存货”,以降低存货成本。在存货水平很低的情况下,会计人员为简化存货计价,可能采用倒推成本法,就是当产品完工或销售时,倒过头来计算在产品、产成品等生产成本。因为在采用JIT的企业,从收到原材料列产品制成所耗用的时间大幅缩短,而且期末存货量也变得很小,使得传统的分批或分步成本法详细记录各类存贷的必要性受到怀疑。由成本—效益原则,对少量的存货做详尽精确的追溯,无疑得不偿失。这样倒推成本法便应运而生。 2、全面质量管理(Total Quality Management,TQM)。TQM是本世纪60年代从传统质量管理发展起来的,随着国际国内市场环境的变化,TQM已经发展成为一种企业竞争的战略武器,一种由顾客的需要和期望驱动的、持续的改进产品质量的管理哲学。TQM的目标就是公司在生产的各个环节追求产品“零缺陷”,并由顾客最终界定质量。TQM对计量和报告员工业绩的会计来讲,就是产生了质量会计这一新学科。但由于提高质量所产生的收益难以计量,质量会计发展的重点就放在质量成本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上。一般认为质量成本由5大类构成:(1)预防成本;(2)检验成本;(3)内部失败成本;(4)外部失败成本;(5)外部质量保证成本。另外。在TQM情况下,会计人员绩效衡量标准包括了产品的可靠度、服务的及时性等促使管理人员努力提高产品质量的非货币性指标。 3、战略管理(Strategic Management)所谓战略管理,就是着眼于对企业发展有长期性、根本性影响的问题进行决策和制定政策,以便在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确保有效完成公司目标。战略管理思想对成本会计系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战略成本管理(Strategic CoatManagement)的提出。战略成本管理就是运用成本数据和信息,来发展及确认能促进公司竞争优势的最优战略。战略成本管理所包括的范围,目前还没有定论,一般包括3个方面:(1)价值链分析;(2)市场定位;(3)成本动因分析。每一方面都包含非常丰富的内容。 4、基准管理(Benchmarking management)和持续改进(Continuous Improvement)。管理方法的新趋势就是基准与持续改进的结合。所谓基准就是以公司外部或内部最优的业绩标准来衡量自身的生产活动;持续改进意味着管理人员不是一次性地确定基准,而是持续不断改进提高的过程。日本丰田公司是贯彻基准管理与持续改进的典型。基准和持续改进被称为“永无终点”的比赛。基准管理与持续改进对成本会计系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管理人员和会计师们认识到降低成本要向本行业最好的公司学习,以同质产品的最低成本作为基准,了解自身与最优者的差距,并分析其原因,进而实行企业再造工程(Reengineering The Corporation)以增强竞争力。 5、限制理论(Theoty of Congtraints,TOC)。根据TOC,每个公司至少有一个瓶颈制约着它的发展,否则无论公司定下什么目标都会实现(如,利润最大化)。企业限制因素通常可分为资源、市场、政策、原材料和后勤5类。限制理论把企业看成一系列链状相连的过程,如果薄弱的联结处得到了加强,那么整个链也就得到了加强,但是如果加强了其它的联结处,整个链就不会得到加强。限制理论对成本会计系统的影响是,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认识到,在有些情况下,不能一味强调降低成本和费用,要有逆向思维,要在企业的薄弱环节加大投入量,“为了省钱而花钱”。如果企业待解决的瓶颈是更新设备,引进新型设备会发生一笔较大的支出,但在今后设备使用期间,因设备利用效率的提高而增加的产出加上设备维修费用降低的综合效益,可能抵补支出而有余,就总体而言,效益可有所增加,这也是“成本—效益”原则的另一种诠释。 6、目标管理(Objective Management)。按目标进行管理,要求一个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应当确定总的奋斗目标,如利润总额、资全利润率等,并据以指导、组织、动员员工为完成企业总目标而努力。围绕这个总目标,企业各部门、各环节乃至每个人都应当制订自己的奋斗目标,如销售量目标、成本目标、技术目标等,并制定实现目标的措施,以保证总目标的完成。实行目标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克服盲目性,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目标管理对成本会计系统的影响就是目标成本的制定、分解、控制和分析。我国的目标战术管理,已初步形成比较完整的体系。 以上6种管理理论与方法我国都已不同程度地应用。但总体来说,我国的企业管理还比较落后,各种管理理论与方法落实到成本会计系统上,除目标成本、质量成本还差强人意外,像倒推成本法、战略成本管理等几乎无人问津。成本会计系统作为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一部分,根深才能叶茂,只有管理搞好了,成本会计才能得以革新与发展。 三、我们的对策 面对现代成本会计的发展趋势,即作业成本法与作业基础管理的兴起,战略成本管理方兴未艾,以及目标成本的推广应用等等,我国的成本会计工作如何顺应国际国内市场环境以及企业生产环境的变化,结合国情,引进、吸收、消化各种新的管理理论与方法,并总结我国自己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深思。笔者认为,我们应采取的对策是: 1、加强成本理论的研究,提高我国成本会计水平 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研究方法体系,理论研究者必须冲破传统会计观的束缚,解放思想,勇于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和研究课题;应本着创新精神、务实态度和严谨作风,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同实际工作者密切合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广泛开展案例分析,从理论高度提炼成功经验,同时,理论研究应针对我国成本会计实际问题致力于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在此基础上,讲究实效,建立成本会计理论研究成果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成本理论研究对成本会计实践的指导作用。 2、成本会计工作者应更新观念,树立成本效益(Cost Benefit)、成本回避(Cost Avoidance)思想。充分发挥成本会计的职能作用 长期以来,我们在评价企业成本工作绩效时,往往把成本升降作为唯一标准。这在理论上是说不通的,因为成本只表现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各种劳动耗费,至于这种耗费效益如何,却不是产品成本指标本身所能反映出来的。所以,成本工作绩效考核应通过投入与产出关系进行评价:一是产出的投入越少越好,二是投入的产出越多越好,三是投入增长慢于产出增长为好,四是投入减少快于产出减少为好,五是投入下降,产出上升为好。在实践中片面强调降低成本,势必挫伤企业为未来增效而支出某些短期看来高昂但却必要的费用的积极性,从而影响企业技术革新和产品更新换代。过去由于我们未能正确理解成本效益思想,导致有些企业在竞争中往往注重采用低成本战略,而忽视采用差异化战略。因为企业投产新型差异化产品,从短期看往往开支较大,但实际上这些新型差异化产品可以扩大市场占有率,从而得到更高的成本效益。所以,为未来增效而正视树立成本效益思想,有利于企业竞争战略的制定。 成本回避的核心是要求早期避免成本的发生,使挖掘降低成本潜力向预防性方向发展。我国传统降低成本的方法,从范围上看局限于生产领域;从内容上看局限于制造成本;从时效上看局限于事中和事后成本控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降低成本的方法已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成本回避将降低成本视野重点转移到产品开发、设计阶段以及采购、制造、销售和使用阶段;从内容上着,扩大到整个产品生命周期成本,包括生产者成本(开发设计成本、制造成本、物流成本、营销成本)和消费者成本(使用成本、维护保养成本、废弃处置成本);从时效上看要求防患于未然,进行事前成本控制。总之,成本回避立足于早期回避可以避免发生的成本。我国成本会计的改革应构思成本回避的具体方法,并力求在实践中应用。 现代成本会计的7个主要职能是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成本决策是成本会计的重要环节,在成本会计中居于中心地位。它同成本会计其他职能是密切联系的,成本预测是成本决策的前提,成本决策是成本计划的依据,成本控制是实现成本决策既定目标的保证,成本核算是成本决策预期目标是否实现的最后检验,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是实现成本决策目标的有效手段。毋庸置疑,现代成本会计职能归根到底是一种行为职能。在行为科学逐渐受到重视的今日,企业应把激励贯彻始终,其核心是创造一种适当的激励环境,充分调动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群策群力,发挥成本会计职能作用,共同致力于整体目标的实现。 3、推进成本会计电算化 利用以计算机技术为中心的信息管理手段已成为现代成本会计的一种必然发展趋势。企业成本会计工作以电子计算机为手段,大大加快了信息反馈速度,增强了业务处理能力,对于及时、准确地进行成本预测、决策和核算,有效地实施成本控制,全面地考核、分析成本,都有重要意义。实践证明,实现成本会计电算化是当务之急,是实行新的成本会计方法的技术前提。但是,当前会计电算化应用中还存在以下的问题:一是简单地停留在模仿替代手工核算阶段,只能进行事后反映,无法进行科学决策、预测和事中控制。一是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采购、营销、人事、财会等子系统互相分割,尚未形成有机联系的整个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三是会计信息系统提供的一般只是财务会计信息,不能充分反映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需求的信息。因此,为了推动会计电算化深入发展,必须加快会计电算化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将会计信息系统有机地融入企业整个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电算化的应用,为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4、学习外国一切先进的经验和方法,博采众长,为我所用 西方成本会计是一门历史悠久的生机勃勃的学科。特别是随着适时制、战略管理、基准管理、限制理论、行为科学、运筹学、系统工程和电子计算机等各种科学技术成就在成本会计中的广泛应用,形成了新型的着重管理的经营型成本会计。例如适合我国当前多数企业实际需要的标准成本会计,责任成本会计、目标成本计算、质量成本会计、成本决策、成本预测和近十几年孕育的适时制与倒推成本法、作业成本法与作业管理、成本企划、产品生命周期成本会计以及战略成本管理等。对此,我们应结合国情和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认真研究。有些方法可以直接引进,有些方法应加以改革和完善,有些方法只能在少数具备条件的企业采用,或局部吸收其方法。总之,为了完善发展我国的成本会计,借鉴西方成本会计理论与方法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这种学习要有创新,而创新只能与我国国情相结合,从而探索并形成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成本会计体系。 5、总结完善和推广我国行之有效的成本会计方法 我国企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成本会计经验,如编制成本计划阶段的项目测算法,成本指标归口分级管理,包括班组经济核算在内的厂内经济核算制,实际上都是强调“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管理和控制成本的积极性、创造性,至今仍不失为现代成本会计的有效方法、邯钢“模拟市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的经验,以及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实行的“购销比价管理”,把企业管理成本的重点从以内部生产为中心,延伸到对供产销全过程的控制。这些都是值得总结和学习的。总之,近十几年来我国企业管理成本新鲜经验层出不穷,为发展成本管理、丰富成本会计内容作出了很大贡献,值得会计学术界深入学习,认真总结,将实践经验上升到理论,加以总结完善。 6、完善成本会计组织,提高全员成本意识和素质 为了适应现代成本会计的发展,必须完善成本会计的组织,建立和健全成本会计规章制度,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管理成本,使决策层和所有部门、单位都重视成本,人人关心成本,提高全员成本意识和素质。对于成本会计人员来说,除了应具备会计职业道德之外,不仅要懂会计和财务管理,还要懂经营管理,特别是要熟悉生产技术,学会运用价值工程、成本最优化理论和方法;同时还要熟悉并掌握现代成本会计的理论与方法,学会预测、决策和控制,学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信息处理。笔者认为:根据成本会计人员职责的要求,我国一些工业企业在成本岗位上要配备成本工程师,以利于成本会计做到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充分发挥成本会计的职能作用。 会计职能论文:会计目标与会计职能的比较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自1973年特鲁伯罗德研究小组发表“财务报表的目标”报告起,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会计界对财务会计理论的研究,总是将目标放在第一位。会计目标成为理论界讨论的热点话题,这在财务会计概念结构中,表现得尤为突出: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等所的财务会计概念结构或类似的文告,都提及目标问题,并将其放在重要地位。而我国会计界数十年的研究中,很少涉及目标的概念。相反,在我国会计理论研究的历史进程中,会计职能曾是争论的中心话题之一。早在50、60年代,学术界就在较大范围内对会计的任务与职能进行了讨论;发展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会计理论研究中,会计职能成为主要话题之一,直接、专门讨论这一问题的论文为数甚多。 进一步地看,会计目标和会计职能的研究,存在一个奇特的现象,那就是:西方会计理论界强调会计目标,比如美国会计界,近20年的理论研究一直都是将目标摆在重要的地位上,特别是在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财务会计概念结构公告”后,更是如此。同时,在西方的文献中,很少提到会计职能的概念。相反,在中国会计界,对会计职能的研究,一度非常流行。同样,中国会计界在90年代以前,很少涉及目标的概念,即使有,也是以介绍西方理论为主。到目前为止,我国财务会计的目标究竟是什么,还缺乏深入、透彻的研究,也没有形成一个权威的、可为学术界所普遍认同的论述。 本文就是针对这一现象,将西方有关会计目标的研究和我国关于会计职能的论述加以比较,以期从中发现对我国未来会计理论发展有所帮助的启发或启示。 二、会计目标与会计职能的简单界定 一般认为,明确提出财务会计的目标,是在信息论和系统论被普遍接受后才出现的。按照信息论与系统论的观点,会计可以看作是一个信息系统(AAA,1966),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葛家澍等,1988)。既然是一个人造的信息系统,就必然要有一个目标,以达到指引系统运行方向的作用(葛家澍, 1988)。因此,财务会计的目标可以说是财务会计系统运行所期望达到的目的或境界,它的内容受到人们(主要是信息使用者)主观期望的影响。而所谓职能,则是指一事物所固有的功能,会计职能就是会计自身所具备的功能。按照我国会计学界流行的解释是:会计职能是会计所固有的、客观存在的,它随着会计的发展和人们认识的深化而不断完善(葛家澍,1986,葛家澍等,1986)。 从上面的说明可以看出,目标和职能,一为主观要求,一为客观存在。从理论方面看,二者应有明确的区别。但是,它们的提出,都有赖于人们的认识,并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对财务会计的可能“期望”。严格区分什么“期望”表述的是目标,什么“期望”表述的是职能,是很难做到的。因此,下文对会计目标的回顾,将以字面上采用“目标”或英文“purporse”(中文译作“目的”)与“objective ”(中文译作“目标”)为依据,并将主要以美国会计理论界的观点演变为主线;而对会计职能的回顾,则以“职能”或英文的“function”为依据,且主要侧重于我国会计理论界的争论。 三、会计目标研究的简要回顾 限于资料,我们尚不能查证谁最早提出会计目标的概念。但在1921年的一本著作中,就已经提到“会计的目的”和“会计师的目的”等概念(Simpson,1921);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38 年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会计的目标是“有助于企业的运行,以达到其既定的目的”(Sanders and others,1938)。在此之后,会计目标这一概念,在各种文献中,时有述及。 30、40年代,美国的一些会计文献在讨论会计理论问题时,不是特别注重目标的概念,但他们在研究中,都直接或间接(更多地是间接)涉及到目标这一概念。如佩顿和利特尔顿在其共同合作的经典名著公司《公司会计准则绪论》中认为,会计的目的是“提供关于某一企业的财务数据,加以汇集、整理与提供,以满足管理当局、投资人和社会公众的要求”(1940);在此前后,坎宁(Canning, 1929 )、吉尔曼(Gilman,1939)等人在他们的论著中都间接地讨论到会计目标概念。 50年代,理论界开始有人将会计目标(目的)作为直接研究的对象。如美国会计学家斯朵伯斯(G.J.Staubus )的博士论文就是专门研究会计目标(objective)问题,并提出会计目标就是“提供对投资人决策有用的信息”(1953);1955年,美国会计学会所属“公司财务报表所依据的概念与准则委员会” (Committee on Concepts and StandardsUnderlying Corporate Financial Statements )发表了“公开财务报告的揭示准则”,也讨论了财务报告的目的(AAA,1955 )。但直到60年代,会计目标的讨论才受到更大程度的重视。 1960年,一篇题为“研究方法论和会计理论构建”的论文,也说到目标的概念及目标在会计理论体系中的重要性。文章说:“企业在构造一种起服务职能的理论体系中,第一个程序是建立职能的目的和目标。随着时间的推移,目的和目标是会改变的,但在任何时期,目的和目标都必须规定明白或有可能明白地予以规定”(Deuine,1960 )。而1966年,为纪念美国会计学会成立50周年,美国会计学会专门发表了《基本会计理论说明书》。这份说明书最早权威性地使用了会计信息系统的概念。这份报告将会计定义为信息系统。既然是信息系统,那么,就一定要有目标。这份报告提出,会计应当为下列目的提供信息: (1)对有限资源的利用所作出的决策, 包括辨认决定性的决策领域,并确定目标与方向; (2)有限地管理和控制一个组织的人力资源与物质资源; (3)记录(保存)与报告资源的受托责任(custodianship orstewardship); (4)促进(会计主体)的社会职能并控制此种资源。 这份报告的分开发表,表明学术界在会计理论研究的过程中,开始有意识地注意会计目标问题。或者说,会计目标成为财务会计理论体系中最为重要的要素之一。 受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委托,1971年,以特鲁伯鲁德为首的一个研究小组,开始专门研究财务报告的目标。经过两年多的研究,该委员会于 1973年发表了一份题为“财务报表的目标”的研究报告,提出了财务报表的基本目标就是提供“据以进行经济决策的信息”( AICPA ,1973)。而随着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一号概念公告的发表,对会计目标的研究,从理论逐步走向应用。会计目标的研究,受到全面的重视,并被作为财务会计理论框架的起点。 应该指出的是,70、80年代,关于会计目标的研究,形成了两个代表性的流派:受托责任学派与决策有用学派。前者认为会计的目标就是向资源的提供者报告资源受托管理的情况,它应以客观信息为主(Ijiri,1976);后者则认为,会计信息系统的根本目标就是向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对他们进行决策有用的信息。一些国家的准则制订机构也纷纷制定、颁布有关财务会计的基本概念,以作为会计准则制订的理论依据。在这些准则组织所颁布的概念公告中,目标总是一个核心的概念。其中,代表性的观点有: (1)财务报告的目标广泛集中于对投资者决策有用的信息。 …财务报告在整个经济中的作用是提供对经营和经济决策有用的信息,而不是确定这些决策应该是什么样的信息(FASB,1978)。 (2 )财务报表的目标是提供在经济决策中有助于一系列使用者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经济业绩和财务状况变动的信息。…财务报表还反映企业管理当局对交付给它的资源的受托管理责任( stewardship ofmanagement)或经管责任(accountability of management)。使用者之所以评估企业当局的受托管理工作,是为了能够作出相应的经济决策,例如:是保持还是出卖其对企业的投资,是续聘还是更换管理者等(IAS,1989)。 (3 )通用目的的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制订并评价稀缺资源配置有用的信息。…它还可用作管理当局免除向报告使用者所承担的受托管理责任的手段(AARF,1987)。 (4)财务报表的目标是提供有关企业的财务状况、 业绩和财务适应能力(financial adaptability),以便对一系列广泛的使用者在进行经济决策时有用的信息(ASB,1991)。 从上面这些观点可以看出,当前各国的准则制订机构在认定财务报表(告)的目标时,倾向于将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其对决策有用的信息,放在更为重要的地位,而将受托责任的履行与报告,放在较为次要的地位。 四、会计职能研究的回顾 早期美国的会计理论研究中,也不乏有关职能的论述。如佩顿在其早期的著作《会计理论》中写道:“会计的职能(function)就是记录、分类、整理与提供价值的数据,以便(主体)的所有者和代表(即:管理者)在处置( disposal )时能周全地( wisely )使用资本”(Paton,1922)。类似关于职能的论述,在不少文献中都有涉及。 50年代后期起,美国会计界引入了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的概念,从此,职能的概念较少使用,也不被理论界所重视。而大约在同一时期,中国会计界对职能的讨论,成为当时会计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 中国会计理论界早期不提会计的职能,而只提会计的任务。如,在50年代的一篇论文对此的论述,较具代表性:“会计核算的最主要任务之一,就在于系统地反映出计划执行的进程和结果,从而可以发现偏差,发掘潜在力量,使国民经济计划能够正确地反映国民经济有计划的发展法则,并在各方面适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法则的要求”(中国人民大学簿记核算教研室,1953)。 这里,会计的任务主要是反映问题。到了50年代中期,人们对会计的要求逐渐加大。在会计的反映任务外,还有的学者提出了监督计划的执行、保护国家财产、提出增产节支方案与建议等多项任务(娄尔行,1957;李祥辉,1957;葛家澍,1957等)。 到了60年代,受马克思关于簿记是“过程的控制和观念的总结”论述的启发,转而开始使用职能的概念。这一时期,对会计职能的论述,基本上倾向于 “反映与监督”两大职能,这也与当时将会计界定为“经济管理的工具”的认识分不开的(朝阳,1962;陈忠贵,1962;谈惠,1963等)。 到了80年代,对职能的讨论,出现了新的高潮。对会计职能的具体内容的认定,可谓“百家争鸣”。比如: “观念的总结…是会计的基本职能”(赵玉珉,1983.3); “会计的主要职能是反映和控制。其中,反映是基本的,第一位的”(葛家澍、唐予华,1983.5); “概括地说,会计具有管理职能。…它大致可分为预测、计划、反映、控制、分析、组织”(郝振平,1982.3); 有学者在总括我国会计理论界80年代关于会计职能的研究时发现,我国会计界对会计职能的研究,分歧甚大,从“一职能说”、“二职能说”直到“七职能说”以至“全职能说”(孙宝厚,1989),应有尽有。 同样,到了80年代中期,我国理论界关于会计职能的讨论,也出现了两大代表性的流派。一是认为会计的职能以反映为主,另一观点则认为会计以监督职能为主。持前一观点的人,在对会计的定义上,倾向于会计是一个经济信息系统,作为一个信息系统,提供信息是其主要职能(葛家澍,1988);而赞同后一观点的人则认为,会计是一项管理活动,会计为了发挥其管理经济活动的作用,就必须具备监督、甚至控制的职能(杨纪琬等,1982)。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会计界到了90年代,理论研究转向以会计准则为主,对会计职能的研究也走向式微。 五、会计目标与会计职能研究的比较 按照上文对会计目标和会计职能的讨论,可以发现:会计目标这一概念,在性质上有点像我国会计界过去曾使用过的“任务”,它们都是外界对会计信息系统所提出的要求。所不同的是,西方会计界在认定具体的会计目标前,要经过大量的调查与分析(“特鲁伯罗得报告”的形成过程可说明这一点,详见葛家澍:《会计学导论》,1988),而我国会计界给出会计任务一般只是借助逻辑论证与理论推断,甚或是国家方针、政策、法规等。至于职能,是各该事物本质的体现,因而,会计职能是会计本质的具体化,或者说,是会计这一客观事物的内在要求(葛家澍,1986)。换言之,职能应该是一种先于人们认识的客观存在,人们只能认识到会计具备这方面或那方面的职能,而不能创造或要求会计必须具有某种它在本质上所不具备的职能。从这种理论角度出发,会计目标和会计职能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一为主观要求,一为客观存在,它们无论在其性质或内容上都应该存在一定的区别。 但是,无论是会计目标,还是会计职能,都要经过人们的主观认识过程,才能被发现、认同。例如,一门炮,是一种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炮的职能是什么,应该取决于炮的本质。而炮的本质又是什么呢?如果给炮下个定义,它是“口径在2厘米以上、能发射炮弹的重型射击武器”(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1988,p858)。有了这一定义,对炮究竟具有什么职能,仍然很难作出明确的界定。但是,炮的目标却是很直接的。不同的人,可以给炮赋予各异的目标,如战场上的士兵与和平建设的建设者(比如人工降雨的气象工作者)就会对炮有不同的要求,而发展到当代,炮可以用来发射礼花;经过改装的炮,可用来人工降雨。显然,在人们赋予炮以多种用途后,人们对炮的职能的认识,也会有所发展。换言之,尽管职能是客观存在,而目标是主观要求,但人们对目标认识的深化,往往会推动职能认识的发展。并且,在实际生活中,一事物的目标和该事物所可能具备的职能,在内容上是很难区分的。从对炮的目标与职能的认识,也可得到印证。具体到会计,西方普遍流行的决策有用学派认为,会计的目标就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对他们的决策有用的信息,而我国关于会计职能的论述中,也有一种观点认为,会计以反映为主要职能,即:将企业价值运动过程所发出的数据,整理、加工成财务信息的过程。如果仔细推敲下去,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与整理、加工财务信息,在内容上是不会有根本的区别的。实际上,如果具体比较上述关于目标与职能的论述,我们将会发现,它们在主要方面是共同的,即:都是要求财务会计提供反映企业(主体)经济活动的信息。差别体现在措辞、表述、侧重点等方面。 从系统的原理来看,所谓系统,是“按照计划为完成特定目标而设计出的一列组成部分”。详而言之,一个人造系统是由两个或更多的要素、按一定的结构所组成的整体,它有特定的功能和既定的目标,目标决定了系统运行的方向,系统的整体功能和综合行为都是为了实现系统的目标而设计的(Miles, 1975;葛家澍等,1988)。由此可见, 对一个人造系统来说,目标比职能(即系统的功能)在层次上要高。 进一步地看,职能是一事物的本质特征。对会计这种社会科学而言,由于它没有实体存在形态,因而,本质特征十分抽象、很难把握。也就是说,会计职能是抽象的、难以捉摸的。相反,目标是人们对一事物期望的总括。放之于会计,会计目标则是人们期望会计所可能履行的任务、所可能达到的境界,这样,会计目标就比较明晰、可以把握。从这一意义上看,研究会计目标比研究会计职能,更为切实可行。 概括地说,由于:(1)职能比较抽象,而目标相对要直接、具体;(2)对会计这一人造系统而言,确定目标又是至关重要的;(3)现实生活中,职能与目标在内容上又难以区分。因此,就理论研究的成果及成果的意义而言,目标的研究将高于职能的研究。这一点,从美国会计界对会计目标的研究历时20余年仍方兴未艾,而我国会计职能研究自80年代末就趋向式微,也可得到印证。 六、一点建议 通过上面的比较,我们发现:美国会计界对会计目标的研究,已从理论走向应用,即用于指导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制订,从而进一步地影响到财务会计准则的制订。未来我国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的研究,应该更多地加强对会计目标的研究。当然,研究我国的会计目标,仍应注意一点,那就是:在进行书面归纳、推理研究的同时,要同时进行大量地调查研究,将结论建立在我国现实经济生活基础上,使理论研究成果能真正用于指导财务会计准则的制订。 会计职能论文:再论会计基本职能 摘 要:会计理论界对会计职能的研究,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趋势微。我国加入WTO后,市场经济日趋规范,发展经济的环境发生了根本改变。因此,有必要对会计职能实现的广度、深度和精度展开进一步的讨论。 关键词:会计核算职能 监督职能 认识 职能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功能,会计职能就是会计本身所具有的功能。早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会计学术界就在较大范围内对会计职能展开讨论,到70年代末,对会计职能的研究成为会计理论研究的热门话题之一并逐渐形成高潮。从“一职能说”(提供信息,会计职能是统一的,也是惟一的)、“二职能说”(反映和监督,反映和控制,反映和管理,核算和监督,核算和管理)、“三职能说”(认为会计职能是计算过去,控制现在,预测未来)、“四职能说”(计算经济效益;收集记录经济事项;传递财务、成本信息;分析预测,参与管理和决策)、“六职能说”(除了传统的核算、监督职能、还有预测、决策、控制和分析职能)到“七职能说”,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人们曾欣喜地看到,会计理论的研究成果对指导我国会计工作的实践,充分发挥会计人员做好会计工作的主观能动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会计理论界对会计职能的研究日趋势微,其原因可能缘于人们的认识逐渐趋于一致,即会计的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1985年颁布的第一部《会计法》也对此首肯。进入21世纪,我国经济发展的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反思我国会计工作的实践,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会计核算和监督这一基本职能,从其实现的深度、广度和精度上重新加以认识,展开进一步的讨论。 一、会计核算职能 对会计核算工作的抽象反映就是会计核算职能,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企业、单位一定时期的经济活动进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记录、计算和报告。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是会计核算的显著特征。会计就是要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去记账、算账和报账,以便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 会计核算的内容是会计对象,具体表现为各种各样的经济业务,1985年颁布的《会计法》和2000年修订后的《会计法》将其归纳为七类。它包括:(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如企业的销货款、购货款和其他款项的收付,股票、公司债券和其他票据的收付等;(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如材料的购进与领用,产成品的入库与发出,固定资产的增加与减少;(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应付款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如企业实收资本和盈余公积的增加和减少;(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如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支出,管理费用和产品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如企业的销售收入大于业务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表现为盈利,要按规定进行分配,反之即为亏损,要按规定进行弥补;(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会计核算要求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比较。(1)真实。真实性是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第一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只有会计核算记录的数字和情况是真实的,才能保证记账、算账、报账是真实的,会计资料才是有用的。真实是会计的生命。会计核算的过程应当如实再现经济活动的全貌。(2)准确。要求对会计事项的处理是合理、合法的,有关数字的计算是正确的。(3)完整。要求对企业、事业等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活动的各方面或全过程都得到全面的记录、计算和报告,不得有所遗漏。只有会计核算完整,才能为领导、有关单位和群众提供全面、正确的资料,才能为领导做出经营决策,有关单位制定政策、计划,群众参与和监督经营活动,提供有效的依据。(4)及时。是要随着经济业务的发生,按时得到会计处理和记录、计算,并根据有关规定按时向有关对象报告。及时为单位领导提供会计信息,有利于领导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做出正确的决策;及时为企业各部门提供会计信息,有利于对生产过程的耗费进行控制,提高经济效益。(5)比较。是对发生的经济业务从多方面进行比较,作出恰当的估计和判断,做到投入少而产出多。如企业采购材料,销售产品。比较包含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才能发挥会计的应尽之责,会计之于管理的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人们习惯对一事项所说的合算不合算,就是看是不是经济、节约。可见,比较是会计核算的内核属性之一。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竞争会更加激烈。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私营企业和个体企业的大量涌现,市场经济的完善、规范,要求对会计核算的外延和内含应进一步加以认识。首先从广度上分析,应扩大会计核算的范围。现在,不少私营、个体企业尚未建立会计账簿,难以进行会计核算。这样,必然导致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不利于企业自身的管理和发展。从会计的反映对象是能够用货币计量的经济活动看,只要有经济活动,只要有货币收付行动,就应当从会计上加以核算,大到拥有上百亿元资产的企业集团,小到每一个家庭。至于采用何种记账方法,建立何种账簿,是否进行报账,应视会计主体不同而定。能够采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应尽量统一,保证核算的规范和指标可比。对于每一个家庭,通过建立简单的账簿核算日常收支,可以控制耗费的发生,掌握支出的流向,配比收入可以计算出结存,把握日常活动的规律,逐步培养起我国公民的经济核算意识。会计教育工作者应当担负起培养公民经济核算意识的职责。每一个公民经济核算意识的增强,必然使国家资源得到最优化利用。其次从深度和精度上分析,我国现有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客观地说,同企业走向国际市场这种现实需求还有较大差距,高水平的财务总监还是凤毛麟角,非常缺乏。因此,我国的大学本科教育,硕士、博士教育,应当抓紧培养一批具有高深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精、尖人才,以解燃眉之急。在企业内部,会计核算的方式上,应当恢复过去的优良传统,实行厂部核算下的车间核算和班组核算。划小核算单位,将成本、费用、收入、利润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大企业算小账,把经济效益一点一滴挤出来。 二、会计监督职能 会计监督职能是会计监督工作应发挥的作用,或它应有的功能。会计监督的主体是企业、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监督的对象是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会计监督的内容主要表现在:(1)监督经济业务的真实性。监督企业、事业等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求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不符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监督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就是要监督企业、单位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凡符合有关规定的,会计人员予以办理。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对严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违法收支,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以便处理。(3)监督公共财产的完整性。企业、事业等单位的公共财产,包括其各项资产。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监督公共财产是否得到很好的保管或正确的记录,账实是否相符。发现公共财产短缺或损毁,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会计监督按照与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可分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事前监督指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即审核其是否符合有关政策、法令和制度的要求,对于违法的经济活动,要坚决加以限制和制止。只有限制非法活动,才能鼓励正当经营;限制滥用、浪费,才能增产节约,增收节支。事前监督可收防患未然之效,使会计监督处于主动地位。事中、事后的会计监督是对会计所反映的经济活动情况及有关资料加以检查和分析。通过检查和分析可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对已发现的问题,要拿出整改意见,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调整经济活动,实现规定要求的预期目标。 在明确会计监督的内容和过程之后,若把会计监督放置到目前的经济环境之中,审视其质量,就会发现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1)会计监督的主体应当扩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七十三条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会计监督。”现在,在会计核算中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建立账外账的现象屡有发生,多数是由单位的会计或受指使、或自己所为形成的。让造假者自身去查假、打假,其结果不难想象。应当看到,我国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好的,他们分布在不同行业的不同单位,是会计监督的主力军。但会计主管部门不应袖手旁观,不能仅仅充当制度的制定者和宣传者,应当介入到会计监督之中,弥补单位会计人员自身监督的不足。(2)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现在,会计委派制的实施,新的会计制度的实行,对客观因素造成的会计信息不实发挥了抑制作用。但人为因素造成的会计信息不实,只能靠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来约束。如出于种种目的歪曲企业、单位的财务状况,随意操纵收入、费用的确认标准。或随意改变利润的计算和分配办法,以达到夸大经营者业绩或粉饰公司业绩的目的,其结果必然损害国家和投资者的利益。2000年修订后的《会计法》,虽加大了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处罚力度,但实际效果并不十分明显。虚假会计信息的根本治理,靠会计人员娴熟的业务技术和职业道德在日常核算中的自觉恪守。新闻宣传部门要披露打击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现实案例,弘扬遵守政策、认真负责的会计人员的先进典型,为会计人员营造一种守法、护法、执法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会计核算职能和监督职能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不可分离的,核算职能是监督职能的基础和前提。监督职能的发挥能够更好地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能使企业、单位的经营活动实现管理最优,效益最佳的目标。 会计职能论文:中央银行会计监管职能的强化路径选择 摘 要:在新的形势下,中央银行的会计应该摆脱单纯内部会计束缚,要有监管的职能。本文对中央银行如何发挥会计监管职能提出了五条建议。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我国加入WT0以后,对我国中央银行会计监管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银行会计应当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摆脱单纯内部核算会计的束缚,切实树立会计监管的理念和思想。因此,本文拟对如何发挥中央银行会计监管职能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央行会计监管的内容及作用 第一,对金融机构会计的内控制度监管。一是对金融机构的会计基础体系做出评估,决定是否许可运行。中央银行会计部门应当对金融机构的会计凭证制度、财务记载与核对制度、会计核算系统的设计是否科学等方面的内容做出全面审查和评价,看其是否满足防范会计风险的需要。二是对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实时监控,监督金融机构会计是否执行了会计审慎性原则和合规性原则,指导和促进金融机构改进和加强会计内部控制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第二,对金融机构会计核算质量的监管。当前,有些金融机构受利益驱动,经营思想出现偏差,会计工作行政化,违背会计核算原则,造假账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严重妨碍了人们对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真实与否的判断,破坏了会计核算的基础,使国家进行宏观经济决策失去了可靠的依据,甚至造成失误。因此中央银行把金融机构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作为会计监管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具体包括金融资本金核算是否真实、管理是否严格;存款准备金以及金融机构存、放、汇的数据是否准确,经营利润反映是否真实等内容,以此保证央行会计部门掌握最全面、最系统、最权威的监管资料。 第三,对金融机构支付结算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结算纪律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账户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即各金融机构是否存在未经中央银行审批,擅自为企业开立账户或扩大账户的使用范围的现象;票据的签发、使用和受理是否严格遵循《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各类举报情况的调查和处理以及联行汇差资金的监管等。 第四,加强对地方性金融机构的会计监督和指导。目前,商业性金融机构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集中反映在地方性金融机构无会计主管机构,会计核算组织杂乱无序,非规范性、随意性较大。因此,人民银行会计部门应在各自辖区内,帮助地方性金融机构根据统一会计制度,选择和设计符合本企业具体情况的会计核算形式和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指导其实施,以此规范其经营行为,确保地方性金融机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运行模式健康发展。 二、加强央行会计监管职能的几点想法 一是要转变观念,重视会计监管。要改变过去那种会计部门只要账平表对就行的想法,树立会计部门身兼两职的观念,既要坚持和发扬会计“三铁”精神,确保会计核算质量,又要履行会计监管职能。对待会计监管工作,要改变只重视结算纪律监管的片面认识,充分全面地发挥会计监管职能。使会计监管融入金融监管范围,成为金融监管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 二是制定完善金融会计法规体系,统一会计监管标准。当前,要加强和完善会计法规的建设,尽快出台会计监管的有关制度办法,明确金融机构所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要尽快修订完善金融业统一的会计制度,统一规范会计科目,统一银行账号的编制方法,统一报表编报格式,做到内容规范、归类明确。明确金融机构业务稳健处理的会计政策、有问题贷款的计息政策、计提风险准备金的政策等,使中央银行会计监管能够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便捷高效,树立央行监管权威。 三是要正确处理会计监管与其他部门监管的关系。一方面要正确处理会计监管与中央银行其他监管的关系。会计部门的监管,主要是对金融机构的会计业务是否按合规性、真实性和审慎性原则实施的监督管理,是专业性的业务监管;而其他部门的监管主要是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及经营合规性等方面的监管,是综合性的全面监管。因此,会计在实施监管职能时,既要加强与其他监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又要准确把握会计监管的特点,避免各部门监管效果相互抵消或重复劳动,以提高人民银行整体监管效能。另一方面,要正确处理会计监管与财政审计监督的关系。随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日渐成熟和完善,借助这些中介机构对金融机构的会计业务进行检查监督,也是中央银行会计监管的一种方式。 四是会计监管要与加强金融服务相结合。人民银行会计部门担负着对金融机构会计监管和提供会计服务的双重职责,会计监管不能独立于会计服务职能。一方面,中央银行会计部门实施监管职能,查处违规行为,对被查处对象来说是实施监管职能,但却为整个金融系统创造了一个公平高效的经营环境,对其他金融机构和客户而言则是一种行政服务。另一方面,中央银行会计监管的大部分内容是对金融机构服务过程的监管,其监管职能也是在中央银行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或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的,因此会计监管要与服务紧密结合。另外,在监管方式的选择上,要通过调查、分析、现场指导以及柜面服务等多种形式,参与到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当中,提出好的建议,促使其提高经营业绩,使商业银行切身感受到人民银行监管带来的好处,消除其逆反心理,自觉地接受和配合人民银行的监管。 五是监管形式要多样化,特别要注重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人民银行会计部门在实施会计监管时,要结合实际情况,拓宽监管思路,使监管方式多样化,针对不同的监管内容采用不同的监管手段,如对会计核算制度可采用事前审批的方法,而对结算纪律的检查也不能只局限于现场检查,大量的工作还是日常柜面监督,对金融机构准备金及财政性存款缴存情况的监管则可以通过加强对金融机构报表的审查来实现。要加强中央银行会计监管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手段,借助于先进的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畅通的通讯网络,加快研制开发会计监管软件,建立一套科学、有效、完备的会计监管系统,设立计算机信息数据库,进行数据整理计算和分析。通过将中央银行会计部门的非现场监管系统与金融机构会计业务处理系统联网,实现系统的信息共享。 会计职能论文:试论税收会计的职能作用与发挥 摘 要:文章阐述了税收会计的涵义与税收会计的职能,探讨了税收会计与税收征收管理的关系,并分析了税收会计职能作用的具体体现。 关键词:税收会计 职能 税收征收管理 一、税收会计的涵义与税收会计的职能 税收会计是核算与监督税收资金运动的一门专业会计。它是以直接负责税款征收、入库业务的税务机关为主体,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税收资金及其运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综合核算与控制,为税收决策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资料,以保证税收政策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一种税收管理活动。 税收会计的职能,是税收会计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固有的、客观的功能和职责。税收会计和其他会计一样具有反映和控制两大基本职能。 税收的反映职能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税收会计通过一系列专门核算方法,将税收资金已经发生的运动情况,真实、客观地表现出来,反映税收业务活动的历史情况。比如,税收会计通过设置与运用会计凭证、会计科目、复式记账、登记账簿和编制报表等税收核算方法,提供一定时期的应征税金、减免税金、入库税金等税收资金运动的核算资料,可以全面地反映出税收业务活动的历史状况。另一方面,税收会计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记录的历史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获得一定质量的会计信息,用于预测税收资金运动的发展变化趋势,从而预测税收业务活动的发展趋势。 税收会计的控制职能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会计方法控制。通过税收方法本身的规范性、严肃性,使税收业务符合规定的会计方法、会计程序,从而达到控制的目的。比如,税收会计可以运用税收会计凭证的方法,对纳税申报表、税收票证的填用、手续、传递程序等,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实施对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控制。二是法规控制。通过税收会计反映的税收业务活动所涉及的国家政策、法规和制度来监督税收业务的合法化和合理化,这就是平常所说的会计监督。例如税收会计通过对税收票证的审核,可以发现错征税款并及时更正,依次监督征收活动依法进行,法规控制是税收会计的主要控制职能。三是目标控制。通过税收会计提供的信息与预定的计划、目标相比较,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使税收活动沿着正确轨道正常进行,例如税收会计利用核算资料,分析税收运动各环节对税收计划的影响,采取相应的征收措施,以保证税收任务的完成。 二、税收会计与税收征收管理的关系 税收会计的本质是一种税收管理活动,是税收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管理是一种系统的管理,它是由若干相互依存、相互联系、各自发挥功能的管理要素所组成的有机整体,主要包括税收信息管理、税收法规和税收计划管理、税收征收管理以及税收监督检查管理。税收会计与税收管理的各个部分有着密切的联系,具体体现在: 1.税收会计信息是税收管理过程的状态、特征及变化趋势的客观反映。它是税收法规和计划管理的基础,又是进行税收监督检查的基础,它包括税收活动定性的信息和定量的信息两大类。其中定量的信息由税收业务核算、税收会计核算和税收统计核算来提供。税收会计核算所反映的信息是对税收资金运动最具有全面性、系统性、连续性和准确性的信息,税收会计是获得税收资金运动信息的主要渠道。 2.税收计划和税收法律是税收活动的法律依据与税收工作的目标。税收法规管理主要是法规的制定,制定税收法规必然要考虑税收的财政职能,即税收法规出台对税收收入的影响,这就需要使用有关的税收信息来分析。税收计划管理实际上就是对税款入库情况的管理,它所要的信息主要是入库税金即影响入库税金方面的信息,所以,它离不开税收会计的核算资料。 3.税收征收管理是税收职能的实现过程,它是税收活动的主要内容。税收财政职能的实现,实际上是国家预算资金积累的过程,即税收资金运动过程。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工作是税款征收入库,税收会计通过办理税款结报,汇总缴库、与金库办理上交税款入库税款的对账以及办理税款提退等业务,直接参与税款的征收工作。 4.税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税收法规的正确执行和税收计划的完成。税收监督检查除运用法律和外部审计手段外,主要是通过税收行政监察、税收业务稽查和税收会计等内部手段来实现的。税收会计运用其特有的方法,如制定原始凭证填制手续、传递程序来规范税收活动;开展凭证审核和会计检查来揭露与纠正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进行会计分析来督促税收计划的完成等,通过税收会计对税收征收管理过程进行全面监控,成为税收监督监察的重要手段。 三、税收会计职能作用的具体体现 税收会计的职能贯穿税收管理的全过程,如何发挥税收会计的职能作用,在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依法征收税款,提高税收征收质效,最大限度地节约税收成本中发挥最大的作用,是摆在税收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那么,税收实践中税收会计的职能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 1.反映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党和国家制定税收政策提供依据。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即税收负担率,是指一定时期的税收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国内生产总值由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体系,采用科学的方法产生,而税收收入则是税收会计通过完整的核算体系,全面、系统地反映出来,通过对比和分析,总结出税收负担率发展变化的规律,为党和国家制定税收政策,调节经济运行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 2.为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提高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提供可靠的依据。税收会计核算从纳税人实现税收到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组织税款入库直至纳税人欠缴税款的全过程进行全面的记录和反映,这就为税务部门掌握纳税人税收实现情况,及时征收税款并为准确、及时解缴入库,摸清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强化税收征收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据。税务机关根据税收会计反映的企业欠缴税款的情况,进行正常的税收检查和税务稽查,保证党和国家税收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税务机关按照税收会计制度的规定,分科所、分预算级次、分税种设置入库税金明细账,编报税收入库税明细表,为税务部门掌握税收收入进度,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怎样才能更好地发挥税收会计的职能作用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90%以上,税收会计是国家预算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职能作用发挥得好与坏,事关财政收入能否平衡,事关社会稳定与发展。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税收会计工作,充分发挥税收会计的职能作用,使税收更好地调节经济运行、组织财政收入,服务于经济发展。 1.加大税法、《会计法》的宣传力度,普及税收和会计知识,营造全社会重视税收、重视会计资料真实性的社会氛围。每年组织全社会的税法宣传,教育广大公民树立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的思想意识,必须为税务部门提供翔实、准确的数据资料,为税收会计核算创造良好的社会基础;定期对税务人员、税收会计人员进行税收知识、税收会计知识的培训,并严格组织考试,成绩及格的发给《税收知识合格证书》,成绩不及格的不得上岗,通过提高税务人员和税收会计素质的有效办法,使税收会计的职能作用得到最大发挥;教育广大税务干部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不论向哪里提供数据,都要做到数据准确、编报及时、口径统一,为税收会计核算创造良好的条件。 2.加强对税收会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一把手要亲自抓税收会计工作,使税收会计人员能更好地履行职责;各级税务机关要配备“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一把手做好税收计划的下达、税收会计核算、会计检查和监督;要成立税收会计机构,省局税务要成立税收会计处,市税务局要有税收会计科,县区税务局设置税收会计股,基层分局设置税收会计组,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收会计部门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政治、业务素质高的税收会计人员,并保持相对的稳定,为税收会计发挥职能作用,提供组织和人力上的保证。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税收会计工作也不例外,税收会计真正发挥其职能作用,如实反映税收征收管理情况,监督和控制税收征收管理的全过程,使税收工作规范、高效地运行,必须建立和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付诸实际行动:(1)建立税务机关内部的税收凭证传递制度。税收会计及一切与税收会计有关的税收征收管理资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保质保量传送到税收会计手中,确保税收会计掌握核算的第一手资料。(2)税收会计核算流程。制定详细的税收会计核算流程,要包括凭证传递,出纳和税收会计如何进行交接手续等。(3)建立税收会计和税收征收人员的责任制度。明确税收征收人员的义务就是要将征收税款的原始凭证及时传递给税收会计人员,并保证税收会计核算资料的正确性;税收会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核算程序、核算方法、记账规则对税收资金运动情况,进行全面、系统、连续的核算和反映,并对税收资金运动的过程进行控制,使税收征收管理活动符合党和国家的税收政策,符合国家的法律。 4.实行目标化管理,严格责任及奖惩。(1)要把税收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能否准确地核算企业欠缴税款作为评价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一把手政绩的依据,干部升迁、提拔,不能只看税收任务的完成这一指标,还要看税收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要把税收会计核算质量、真实程度,列入目标管理之中,对完不成税收会计核算质量和真实性指标的单位,取消参加评选先进的资格。(3)税收会计资料不真实,弄虚作假,使税收会计信息失真,审计、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发现有利用税收会计营私舞弊行为的,给予必要的经济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严惩。对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税收会计制度,税收会计核算资料真实、可靠的,在给予精神鼓励的同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 会计职能论文:新环境下如何发挥成本会计职能 成本会计上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成本会计技术手段与方法不断更新,会计电算化已经或正在取代手工记账,而且在企业建立内部网(Internet)情况下,实时报告成为可能。二是成本会计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传统上对成本控制并不关注的行业如医院、计算机生产厂商、航空公司等都对成本控制投入了越来越多的精力。实际上,不论是银行、快餐连锁店、专业组织还是政府机关,成本控制已变得不可或缺。 成本会计的变化源于企业制造环境的变化以及管理理论与方法的创新。而后两者又起因于外部环境的变化。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1、大多数产品供过了求,造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2、产品需求多样化,顾客对产品质量也日益苛求;3、国际间分工合作日趋密切,竞争也趋于残酷激烈;4、新技术、新工艺的创新蔚然成风。以上外部环境的变化既要求企业的制造环境有别于往昔,也要求对管理理论与方法进行创新。 一、 新制造环境对成本会计的冲击 新制造环境具体包括: 1、弹性制造系统(FMS):是指使用机器人及电脑控制的材料处置系统,来结合各种独立的电脑程式机器工具进行生产,它有益于产品制造程序的弹性化。使用FMS最大的好处,是可以从事多样化产品的生产,解决对产品多样化、精致化的需求。 2、电脑辅助设计(CAD)、电脑辅助工程(CAE)及电脑辅助制造(CAM)系统。电脑辅助系统,不但提高了电脑的功能,并且为厂商提供了更为宽广的发展空间。使用电脑辅助系统可减少人工成本、节省时间并提高工作效率。 3、制造资源规划(MRP Ⅱ):是指制造业所采用的电脑管理信息系统。目前流行的材料需求规划(MRP I)是MRP Ⅱ的前身。MRP Ⅱ有助于管理当局进行及时、有效的投资与生产经营决策。 4、电脑整合制造系统(CIM):是指以电脑为核心,结合FMS、CAD、CAE、CAM等所有新科技的系统,以形成自动化的制造程序,实现工厂无人化管理。 面对企业新制造环境的冲击,传统的成本会计技术与方法如果继续使用,将造成: (1)产品成本计算不正确。因为在新制造环境下,机器人和电脑辅助生产系统在某些工作上已经取代了人工,人工成本比重从传统制造环境下的20%—40%降到了现在的不足5%。但制造费用剧增并多样化,其分摊标准如果只用人工小时已难于正确反映各种产品的成本。 (2)成本控制可能产生及功能行为。传统成本会计,将预算与实际业绩编成差异报告,即将实际发生的成本与标准成本相比较。在新制造环境下,这一控制系统将产生反功能的行为。例如,为获得有利的效率差异,可能导致企业片面追求大量生产,造成存货的增加。另外,为获得有利价格差异,采购部门可能购买低质量的原材料,或进行大宗采购,造成质量问题或材料 库存积压等等。 针对传统成本会计不适应新制造环境的局面,美国会计学者提出了作业成本法(Activity-Based Casting,ABC),ABC法在美、日和西欧诸国的企业,尤其是竞争激烈和人工成本很低的高新技术企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ABC法就是把为生产一种产品所发生的所有作业,如质量检验、机器维修和顾客服务等分配到产品成本中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这种方法较传统成本计算方法更为精细,成本数据更加准确。ABC法将制造费用按作业别归集到不同的成本库中,然后分别成本库采用各自的分配标准来分配制造费用。在作业成本法的基础上,ABC法又发展为作业基础管理(Activity-Based Management,ABM)。简单地说,ABM就是以ABC法为基础,利用作业成本信息,帮助管理人员找出不增值但消耗资源的作业。ABC法所提供的成本信息也能够促使管理人员重新设计整个价值链上的作业活动以节省企业资源。 二、管理理论与方法的创新对成本会计的影响 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管理理论与方法也在不断创新,大大促进了成本会计学科的发展并丰富了其内容。其中对成本会计系统有影响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适时制(Just In Time System,JIT)。是一种严格的需求带动生产制度,要求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紧密协调配合,原材料、零部队、产成品保质、保量并适时地送到后一加工(或销售)环节;其目的是使原材料、在产品及产成品等各类存贷保持在最低水平,尽可能实现“零存货”,以降低存货成本。在存货水平很低的情况下,会计人员为简化存货计价,可能采用倒推成本法,就是当产品完工或销售时,倒过头来计算在产品、产成品等生产成本。因为在采用JIT的企业,从收到原材料列产品制成所耗用的时间大幅缩短,而且期末存货量也变得很小,使得传统的分批或分步成本法详细记录各类存贷的必要性受到怀疑。由成本—效益原则,对少量的存货做详尽精确的追溯,无疑得不偿失。这样倒推成本法便应运而生。 2、全面质量管理(Total Quality Management,TQM)。TQM是本世纪60年代从传统质量管理发展起来的,随着国际国内市场环境的变化,TQM已经发展成为一种企业竞争的战略武器,一种由顾客的需要和期望驱动的、持续的改进产品质量的管理哲学。TQM的目标就是公司在生产的各个环节追求产品“零缺陷”,并由顾客最终界定质量。TQM对计量和报告员工业绩的会计来讲,就是产生了质量会计这一新学科。但由于提高质量所产生的收益难以计量,质量会计发展的重点就放在质量成本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上。一般认为质量成本由5大类构成:(1)预防成本;(2)检验成本;(3)内部失败成本;(4)外部失败成本;(5)外部质量保证成本。另外。在TQM情况下,会计人员绩效衡量标准包括了产品的可靠度、服务的及时性等促使管理人员努力提高产品质量的非货币性指标。 3、战略管理(Strategic Management)所谓战略管理,就是着眼于对企业发展有长期性、根本性影响的问题进行决策和制定政策,以便在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确保有效完成公司目标。战略管理思想对成本会计系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战略成本管理(Strategic CoatManagement)的提出。战略成本管理就是运用成本数据和信息,来发展及确认能促进公司竞争优势的最优战略。战略成本管理所包括的范围,目前还没有定论,一般包括3个方面:(1)价值链分析;(2)市场定位;(3)成本动因分析。每一方面都包含非常丰富的内容。 4、基准管理(Benchmarking management)和持续改进(Continuous Improvement)。管理方法的新趋势就是基准与持续改进的结合。所谓基准就是以公司外部或内部最优的业绩标准来衡量自身的生产活动;持续改进意味着管理人员不是一次性地确定基准,而是持续不断改进提高的过程。日本丰田公司是贯彻基准管理与持续改进的典型。基准和持续改进被称为“永无终点”的比赛。基准管理与持续改进对成本会计系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管理人员和会计师们认识到降低成本要向本行业最好的公司学习,以同质产品的最低成本作为基准,了解自身与最优者的差距,并分析其原因,进而实行企业再造工程(Reengineering The Corporation)以增强竞争力。 5、限制理论(Theoty of Congtraints,TOC)。根据TOC,每个公司至少有一个瓶颈制约着它的发展,否则无论公司定下什么目标都会实现(如,利润最大化)。企业限制因素通常可分为资源、市场、政策、原材料和后勤5类。限制理论把企业看成一系列链状相连的过程,如果薄弱的联结处得到了加强,那么整个链也就得到了加强,但是如果加强了其它的联结处,整个链就不会得到加强。限制理论对成本会计系统的影响是,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认识到,在有些情况下,不能一味强调降低成本和费用,要有逆向思维,要在企业的薄弱环节加大投入量,“为了省钱而花钱”。如果企业待解决的瓶颈是更新设备,引进新型设备会发生一笔较大的支出,但在今后设备使用期间,因设备利用效率的提高而增加的产出加上设备维修费用降低的综合效益,可能抵补支出而有余,就总体而言,效益可有所增加,这也是“成本—效益”原则的另一种诠释。 6、目标管理(Objective Management)。按目标进行管理,要求一个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应当确定总的奋斗目标,如利润总额、资全利润率等,并据以指导、组织、动员员工为完成企业总目标而努力。围绕这个总目标,企业各部门、各环节乃至每个人都应当制订自己的奋斗目标,如销售量目标、成本目标、技术目标等,并制定实现目标的措施,以保证总目标的完成。实行目标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克服盲目性,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目标管理对成本会计系统的影响就是目标成本的制定、分解、控制和分析。我国的目标战术管理,已初步形成比较完整的体系。 以上6种管理理论与方法我国都已不同程度地应用。但总体来说,我国的企业管理还比较落后,各种管理理论与方法落实到成本会计系统上,除目标成本、质量成本还差强人意外,像倒推成本法、战略成本管理等几乎无人问津。成本会计系统作为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一部分,根深才能叶茂,只有管理搞好了,成本会计才能得以革新与发展。 三、我们的对策 面对现代成本会计的发展趋势,即作业成本法与作业基础管理的兴起,战略成本管理方兴未艾,以及目标成本的推广应用等等,我国的成本会计工作如何顺应国际国内市场环境以及企业生产环境的变化,结合国情,引进、吸收、消化各种新的管理理论与方法,并总结我国自己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深思。笔者认为,我们应采取的对策是: 1、加强成本理论的研究,提高我国成本会计水平 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研究方法体系,理论研究者必须冲破传统会计观的束缚,解放思想,勇于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和研究课题;应本着创新精神、务实态度和严谨作风,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同实际工作者密切合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广泛开展案例分析,从理论高度提炼成功经验,同时,理论研究应针对我国成本会计实际问题致力于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在此基础上,讲究实效,建立成本会计理论研究成果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成本理论研究对成本会计实践的指导作用。 2、成本会计工作者应更新观念,树立成本效益(Cost Benefit)、成本回避(Cost Avoidance)思想。充分发挥成本会计的职能作用 长期以来,我们在评价企业成本工作绩效时,往往把成本升降作为唯一标准。这在理论上是说不通的,因为成本只表现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各种劳动耗费,至于这种耗费效益如何,却不是产品成本指标本身所能反映出来的。所以,成本工作绩效考核应通过投入与产出关系进行评价:一是产出的投入越少越好,二是投入的产出越多越好,三是投入增长慢于产出增长为好,四是投入减少快于产出减少为好,五是投入下降,产出上升为好。在实践中片面强调降低成本,势必挫伤企业为未来增效而支出某些短期看来高昂但却必要的费用的积极性,从而影响企业技术革新和产品更新换代。过去由于我们未能正确理解成本效益思想,导致有些企业在竞争中往往注重采用低成本战略,而忽视采用差异化战略。因为企业投产新型差异化产品,从短期看往往开支较大,但实际上这些新型差异化产品可以扩大市场占有率,从而得到更高的成本效益。所以,为未来增效而正视树立成本效益思想,有利于企业竞争战略的制定。 成本回避的核心是要求早期避免成本的发生,使挖掘降低成本潜力向预防性方向发展。我国传统降低成本的方法,从范围上看局限于生产领域;从内容上看局限于制造成本;从时效上看局限于事中和事后成本控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降低成本的方法已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成本回避将降低成本视野重点转移到产品开发、设计阶段以及采购、制造、销售和使用阶段;从内容上着,扩大到整个产品生命周期成本,包括生产者成本(开发设计成本、制造成本、物流成本、营销成本)和消费者成本(使用成本、维护保养成本、废弃处置成本);从时效上看要求防患于未然,进行事前成本控制。总之,成本回避立足于早期回避可以避免发生的成本。我国成本会计的改革应构思成本回避的具体方法,并力求在实践中应用。 现代成本会计的7个主要职能是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成本决策是成本会计的重要环节,在成本会计中居于中心地位。它同成本会计其他职能是密切联系的,成本预测是成本决策的前提,成本决策是成本计划的依据,成本控制是实现成本决策既定目标的保证,成本核算是成本决策预期目标是否实现的最后检验,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是实现成本决策目标的有效手段。毋庸置疑,现代成本会计职能归根到底是一种行为职能。在行为科学逐渐受到重视的今日,企业应把激励贯彻始终,其核心是创造一种适当的激励环境,充分调动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群策群力,发挥成本会计职能作用,共同致力于整体目标的实现。 3、推进成本会计电算化 利用以计算机技术为中心的信息管理手段已成为现代成本会计的一种必然发展趋势。企业成本会计工作以电子计算机为手段,大大加快了信息反馈速度,增强了业务处理能力,对于及时、准确地进行成本预测、决策和核算,有效地实施成本控制,全面地考核、分析成本,都有重要意义。实践证明,实现成本会计电算化是当务之急,是实行新的成本会计方法的技术前提。但是,当前会计电算化应用中还存在以下的问题:一是简单地停留在模仿替代手工核算阶段,只能进行事后反映,无法进行科学决策、预测和事中控制。一是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采购、营销、人事、财会等子系统互相分割,尚未形成有机联系的整个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三是会计信息系统提供的一般只是财务会计信息,不能充分反映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需求的信息。因此,为了推动会计电算化深入发展,必须加快会计电算化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将会计信息系统有机地融入企业整个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电算化的应用,为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4、学习外国一切先进的经验和方法,博采众长,为我所用 西方成本会计是一门历史悠久的生机勃勃的学科。特别是随着适时制、战略管理、基准管理、限制理论、行为科学、运筹学、系统工程和电子计算机等各种科学技术成就在成本会计中的广泛应用,形成了新型的着重管理的经营型成本会计。例如适合我国当前多数企业实际需要的标准成本会计,责任成本会计、目标成本计算、质量成本会计、成本决策、成本预测和近十几年孕育的适时制与倒推成本法、作业成本法与作业管理、成本企划、产品生命周期成本会计以及战略成本管理等。对此,我们应结合国情和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认真研究。有些方法可以直接引进,有些方法应加以改革和完善,有些方法只能在少数具备条件的企业采用,或局部吸收其方法。总之,为了完善发展我国的成本会计,借鉴西方成本会计理论与方法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这种学习要有创新,而创新只能与我国国情相结合,从而探索并形成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成本会计体系。 5、总结完善和推广我国行之有效的成本会计方法 我国企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成本会计经验,如编制成本计划阶段的项目测算法,成本指标归口分级管理,包括班组经济核算在内的厂内经济核算制,实际上都是强调“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管理和控制成本的积极性、创造性,至今仍不失为现代成本会计的有效方法、邯钢“模拟市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的经验,以及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实行的“购销比价管理”,把企业管理成本的重点从以内部生产为中心,延伸到对供产销全过程的控制。这些都是值得总结和学习的。总之,近十几年来我国企业管理成本新鲜经验层出不穷,为发展成本管理、丰富成本会计内容作出了很大贡献,值得会计学术界深入学习,认真总结,将实践经验上升到理论,加以总结完善。 6、完善成本会计组织,提高全员成本意识和素质 为了适应现代成本会计的发展,必须完善成本会计的组织,建立和健全成本会计规章制度,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管理成本,使决策层和所有部门、单位都重视成本,人人关心成本,提高全员成本意识和素质。对于成本会计人员来说,除了应具备会计职业道德之外,不仅要懂会计和财务管理,还要懂经营管理,特别是要熟悉生产技术,学会运用价值工程、成本最优化理论和方法;同时还要熟悉并掌握现代成本会计的理论与方法,学会预测、决策和控制,学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信息处理。笔者认为:根据成本会计人员职责的要求,我国一些工业企业在成本岗位上要配备成本工程师,以利于成本会计做到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充分发挥成本会计的职能作用。 会计职能论文:世界会计职能论研究 20世纪,世界会计界在会计理论研究中涉及到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是会计的定义。它至今不仅仍然是研究中的一大难点,而且已成为对重要会计理论问题深入研究及社会对现代会计作出公正评价的一个障碍。笔者认为,要通过所下定义正确揭示会计的本质特征,最终用一个科学的概念将其表现出来,首先必须明确的就是如何认识会计的职能问题。这是因为它既关系到定义中对会计本质的揭示,又关系到定义中对会计功能作用的认定,并最终影响到社会对会计工作作出公正的评价。本文就此从会计环境变迁之分析与历史结论之评说方面加以研究。 一、论会计环境变化对会计职能演进之影响 会计环境是指与会计产生、发展密切相关,决定着会计思想、会计理论、会计组织、会计法制、会计方法,以及会计工作水平的客观历史条件及特殊情况。会计环境对簿记及会计的影响是直接的,就簿记及会计的职能或曰功能作用而言,它伴随着经济的、科技的、文化的,以及经济体制等环境要素的变化而相应发生变化。会计环境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会计的功能作用,限定了人们对簿记及会计功能作用的认识,进而也限定了人们对它的评价,限定了它在某一历史时期经济工作中的实际地位。因此,会计的基本职能不是一成不变的,它的发展变化既取决于会计所处环境的变化,也取决于人们的思想水平。人们只有在认真分析与研究会计环境问题的基础上,才能对某一历史时期簿记或会计的职能作出正确评价,进而也才能对这一历史时期的会计定义作出科学的结论。正因如此,在研究会计职能与揭示会计本质时便不能仅仅把“会计”作为一个专业名词或者一种纯技术性的工作来对待,而应当从总体上对它加以考察,把它看作是特定历史发展阶段,在一定会计部门组织之下与在一定会计法制支配之下的会计工作,以及这种工作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会计思想、会计理论、会计技巧、会计方法相协调所形成的一体化关系的集合体。这是研究会计职能与定义问题的一个具有关键性意义的出发点。据此,我们分别考察历史上有关会计职能的几种不同认识。 (一)核算工具论 在人类会计发展的早期阶段,会计环境中的经济发展要素成为人们认识“簿记”职能的主要依据,它在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内对人们的“簿记思想”产生着重要影响,而这一历史时期又集中体现在自然经济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的经济结构中占支配地位的是使用价值,而非交换价值;生产的目的主要是自给自足,而非积累价值、故在此阶段经济关系较为简单:这时作为国家仅需要通过簿记核算其财政收支状况及其结果,为考察“量入为出”的财政原则服务;而民间商业与手工业也只需要通过单式簿记核算其收支。以便在收支相抵中求得收大于支这一所企望的结果。古代数学家正是从记帐、算帐、报帐、用帐与服务相结合的角度,作出了“零星算之为计,总合算之为会”的结论。这一定义仅仅表现了簿记的核算职能,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方面均未涉及到会计的监督职能,所以它所体现出来的是这一历史时期,在世界上具有代表性的“核算工具论”思想,是人们最早关于单式簿记本质的认识。 (二)管理工具论 随着14—15世纪地中海沿岸城市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萌芽,复式簿记在早期的金融业、商业等行业的应用中渐自成长起来,并最终在核算中取代了单式簿记的地位。这时,人们对簿记职能的认识逐渐发生变化。1494年卢卡。帕乔利的《簿记论》问世,改写了人类会计发展的历史,它标志着由古代会计进入近代会计发展时代。16世纪的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17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以及18世纪的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使世界进入到资本主义统治时代。而从18世纪60-80年代开始的产业革命,及至到19世纪这场由科学技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革命在世界范围内展开。人类又进入到机器大工业时代。在此几百年间,一则,学者们通过复式簿记在公司经济管理中所显示出来的功能作用,将家计与公司簿记分离开来,并使公司的经营管理者自此得以独立;二则。在市场经济体制支配下的各类股份公司逐步实现了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此时,在权益成为管理所关注目标的同时,人们已进一步认识到簿记对于公司管理的作用;三则,由于价值决定机制、供求机制及竞争机制协同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发挥作用,在公司内部管理中,逐步把加强成本核算作为加强管理的一个主要方面。也正是由于成本核算问题而引发,使学者们不仅明确认识到簿记在公司管理中的作用,而且成本问题也逐步成为人们由簿记思想认识阶段向会计思想认识阶段演进之导因,进而为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会计界完成由簿记发展阶段向会计发展阶段转变创造了最基本的条件;此外,由于会计师事业的兴起及其社会性功能作用的展现,也相关地向社会显示了簿记工作在社会经济及公司经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导致人类的会计思想与理论由“核算工具论”转变为“管理工具论”。使“管理工具论”成为在早期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占支配地位的思想与理论。 把簿记看作管理的工具,认为它是为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服务的观点,最初可以从卢卡。帕乔利的《簿记论》一书中看到。他认为簿记是商业经营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条件,它在管理资产及所有权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故商人欲求经营之顺利便离不开复式簿记。在十九世纪上半叶,英国学者克朗赫尔穆(F.W.Cronhelm)在《簿记新法》一书中曾作出这样的结论:“簿记,乃是通过记录财产,随时反映所有者的资本全部价值及其组成部分的技法。”这里尽管作者依旧看中簿记之技法,并仅仅强调簿记的反映作用,然而,他却明确指出簿记与体现所有者权益相关联,从这方面已体现出簿记的管理功能。此后,又有美国学者本杰明。富兰克林。福斯特(B.F.Foster)在《复式簿记解说》一书中所作的类似结论:“簿记,乃是反映全体价值及其各组成部分的价值方法,是记录财产的技术。”这类观点对其后出现的“技术(艺术)论”有着直接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工具论”这一在复式薄记时代占支配地位的簿记思想,其影响极为深远,在20世纪现代会计发展中,西方会计界关于会计定义的几种主要派别,与其均存在历史渊源关系。其在前苏联及东欧国家中的影响更为深刻。那里的教科书中明确写道:“核算是一种工具。”“会计核算是对国民经济统一体系的各个环节的活动进行监督和领导的最重要的工具。”50年代,这一理论被引入我国,成为直至70年代在我国占支配地位的一种思想及理论。究其原因,“管理工具论”之所以在上述国度复兴,其根源在于这些国家所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会计实体是国家而非独立核算的企业,故在客观上,无论政府会计还是企业会计均是实行计划管理的工具。 (三)技术论与信息系统论 历经18世纪至19世纪上半叶一百多年旷日持久的探索与在渐进的历史过程中进行革新,如前文述及,终于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完成了会计发展史上的一次划时代的转变——由簿记时代进入会计时代。到20世纪30—40年代,世界又进入到以新技术革命为基本特征的信息时代,从40年代开始,“三大”(即大科学、大工程、大企业)发展态势的出现,从此“使科学研究和生产规模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开始了科学社会化、技术社会化、管理社会化、教育社会化,以及生产社会化的新阶段。”信息化经济成为历史发展的潮流。在这一背景变化及“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和“决策论”影响之下,以及在经济管理界酝酿、设计与构建“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会计界产生了旨在揭示新历史时期会计本质的“两论”——技术论与信息系统论。现就“两论”出台的情形及其内容分述如下: 1、会计技术论 对“会计技术(Art)论”,我国不少学者将“Art”译为艺术,并依此将这一学派称为“会计艺术论”学派。从本质上考察,会计不能列入艺术之列,只能讲它在计算帐目、汇总帐目、求取平衡,以及表现在会计报表中对各科目的组合方面显示出具有一定“艺术”形态的技巧或技艺。因此,部分学者将“Art”译为“技术”为妥。194l年美国会计师协会(AIA)所属会计名词委员会的《会计名词公报》第1号《复查与提要》(RevieW andResume)指出:“会计是一种技术(Art),是关于诚实有效和以货币形式记录、分类、汇总具有财务性质的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以及说明其经营成果的技术。”其后该委员会又于1953年了第43号《会计研究公报》(ARRs)重申会计是一种技术。可见技术论仅强调会计的反映职能,并据此强调它的服务性作用,认为会计工作重点在于分析或说明财务成果。正如前文中所讲,现代“技术论”与历史上的“簿记技术论”在思想与理论上有着一定的联系,而又结合现代技术的应用扩展与充实了新的内容,最终在对会计本质问题揭示上自成一派。在80年代出版的《美国百科全书》中亦明确写道:“会计是分析和说明经济数据的技术(Art)。”同期出版的《大英百科全书》第三卷中也写道:“会计是记录、分类和汇总企业交易与说明其成果的技术(Art)。”刘炳炎教授曾指出:把会计仅仅看作是纯技术的工作是一种偏见,因为在一些美国人当中只承认纯理科学和自然科学,从而把会计只作为一种技术。从性质上考察,“会计技术论”是以往“管理工具论”思想的变态,它依旧把会计的本质认定为管理的工具,仅以反映的职能作用为管理服务,在思想和理论上并没有质的变化。《美国百科全书》在阐述前文所引会计定义的同时,又作出这样的具体解释:“在企业,会计贯穿于每一活动之中,并且作为一种必不可少的管理工具而提供服务。”这便足以说明“会计技术论”学派在思想上与立论方面的本质所在。 2、会计信息系统论 为阐明“会计信息系统论”的成因,首先必须揭示其产生的历史导因,这将使我们明显地看到以往对这一学派的研究存在的片面性。 “会计信息系统论”的产生,大体上受三方面的影响。首先是电子计算机应用之启示。最初,在部分公司中计算机部门“相当于会计部门的一个延伸机构,它每天的工作就是处理工薪帐单、财务报表和总帐。”其后,人们便渐自“把计算机看作公司严密管理资产的一种信息工具。”这种电子计算机实践对“会计信息系统论”的产生具有直接影响;其次,是公司管理部门与管理学者、科技工作者在研究建立“管理信息系统”过程中的直接影响。现代经济关系的复杂化,促使科技工作者与管理工作者考虑到实现管理过程中的人机结合问题,其中必然涉及到实现财务会计信息取得中的人机结合问题。正如美国商用机器公司的特德。加维伊所讲:“为了管理复杂事件的需要,我们强调建立一种信息系统计划,它也是企业计划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在这计划中公司会计部门被吸收参与这一工作,从而使人们逐步认识到会计信息系统是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此外,“会计信息系统论”的产生还受到管理会计发展的影响,1950年4至6月英国会计管理考察团赴美国对五十多家大中型企业和哈佛等著名大学,以及几个主要会计团体进行了调查研究,并于当年10月写出了《管理会计》的调查报告,报告指出:“管理会计是以帮助管理当局制订政策和控制日常企业经营活动的方式来提供信息服务的。”1965年1月,英国还将1931年创立的《成本会计师》期刊改名《管理会计》;著名会计学者莱昂德。R.艾米曾在刊物上指出:“向管理当局提供信息并指导其行动,至少同外部报告同样重要,而且,这个职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日益重要。”他还强调指出:在当时“为决策提供信息方面是会计师最薄弱的环节,但从战略上说,这是最重要的任务。管理会计着重阐述会计人员必须向管理当局提供有助于计划、决策和控制的信息。”可见,从管理会计角度所提出的会计信息问题对于引发“会计信息系统论”学说具有何等重要之影响。 上述表明,“会计信息系统论”的缘起有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历史导因。只有把握这一点,才能在研究中不致于曲解它的本意,才能从会计本质内容的内在规定性方面洞察这一论断的历史局限性。 美国会计学家利特尔顿(A.C.Littleton)关于会计信息方面的论述较之上述英国考察团所写报告要晚几年,他在1953年才指出:“会计是一种特殊门类的信息服务。”又讲:“会计的显著目的在于对一个企业的经济活动,提供某种有意义的信息。”1966年在美国会计学会的《会计基本理论说明书》中指出:“从本质上讲,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会计既是一个经营实体一般信息系统的一部分,又是信息概念范畴中的一部分。”这一提法在70年代己为相当一部分学者所认同,并为大多数会计工作者所接受。1970年,美国公共会计师协会(AICPA,1957年由AIA改为此名)也改变了它在40年代“会计的性质是技术”的提法,而在公报中指出:“会计是一种服务活动,它的职能是提供有关经济事项的定量信息。该信息主要是财务性质的,而且是对经济决策有用的。”这份公报强调信息服务,并在信息服务与经济决策之间建立了必然之关系。至70年代,由美国学者西德尼。戴维森(SidnyDavidson)主编的(现代会计手册》在序言中指出:“会计是个信息系统——一种用来将一个企业或其他实体的有意义经济信息传达给有关部门的信息系统。”这种观点历经80—90年代,已成为在世界会计界占主要地位的一种论说,其影响之大是史无前例的。 从总的方面考察,“会计信息系统论”较之“管理工具论”、“技术论”的进步在于:一则,它迎合了时代潮流,引入“信息系统”这一科学概念,从人机结合方面突出了会计反映这一功能性作用;二则,它明确并强调了财务会计信息对于公司经营决策的有用性与必要性,并从服务方面突出了财务会计信息在公司经营决策中的作用;此外,这一学派从建立科学的会计信息系统的方面来认定会计方法改革的方位,使现代会计方法体系与电子计算机有机结合起来。然而,必须指出,从根本上讲“会计信息系统论”所强调的依旧是会计的反映职能,所肯定的也依旧是会计的服务性功能作用,即使在确定财务会计信息与决策的关系方面也依旧是从被动方面认定的,而未能体现会计的能动作用,所以,说到底它与“技术论”一样均未跳出“管理工具论”的圈子,仅仅体现为对以往“管理工具论”的进一步发展。美国会计学家利特尔顿在阐明“会计是一种特殊门类的信息服务”这一基本观点的同时,又直言不讳地把现代会计说成是由过去简单的工具发展成为一种复杂的工具“,这一事实便是反映”会计信息系统论“依然囿于”管理工具论“圈子之内的最典型的例证。 纵观以上从古至今人们对会计职能认识的演进史,以及人们在认定会计职能的同时对会计本质问题的揭示,使人不得不作出这样一个惊人的结论:在众多会计名家及著名会计团体的笔下,会计从来都未曾摆脱过作为“工具”的命运,无论会计环境发生着多么重大的变化,会计都始终被看作是纯粹服务性的工作,是处于被动状态的行为,从始至终处于作为“工具”的这个社会位置之上。面对这一令人深思,甚至被人熟视无睹的奇怪现象,使人不能不产生一系列的思索:产生这一怪异现象的根本性原因究竟何在造成这一怪诞现象体现在人们思想认识与理论研究方面的误差究竟又出自何处在会计界是否有一部分人一直处在一种自惭形秽的状态之中,还是生在山中无甲子,不知世上己千年这些正是下文将试图探索的问题。 二、经济管理学家眼中的会计“庐山真面目” 检索大量有关经济管理的文献,可以同样惊人的发现,那些著名的经济管理学家们从来就不从“工具”的角度来评价会计,他们的观点甚至完全与一些会计学家相背离,以其所论、所云相较量,会计界中“工具论”者便陡然显得黯然失色。 美国著名学者克劳德。小乔治(ClaudeS.George)在评述考古发现的史前“帐单”时指出:在五千年以前的苏美尔人文化中所发现的世界上某些最早的书面文件,是管理控制实践的证明。同时,他认为那些祭司向所谓的“神”提交的财物保管帐目其本身便是“一种管理控制实践。”据此他还断定当时苏美尔人已认识到“进行管理控制的必要。”在这方面他与英国著名史前考古学家柴尔德(V.G.Childe)所作结论相同,而柴尔德又进一步强调那些史前“帐单”所体现出来的意义还表现为人类知识上的一次革命,而制作“帐单”的人本身便处在管理的位置之上,他们为“管理日益增长的收入的任务……必须设计出更好的办法来。”在经济管理学划期中,经济学家们把第一阶段古代史(公元前3000年到公元1600年)划期的首要标志确定为“通过薄记来掌握和计量个别的社会关系。”并明确指出:对于经济管理学来说必须充分评价复式簿记的意义。他们认为:复式簿记与帕乔利关于复式簿记的著作“把商人的私人家政(计)与商人的经济管理分离开来,依据复式簿记使商人的经营管理独立起来。资本主义企业就是这个进程的结果。”由此可见,经济管理学家与考古学家们一开始便从管理的方位上来评价原始计量记录法与单式簿记,并对复式簿记在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予以高度评价。事实上,他们已把簿记工作作为管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来看待。 19世纪下半叶,在人类努力创造条件实现由簿记向会计转化的前期,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1885年版)中,以高瞻远瞩之伟大气魄对“簿记”之重要性、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作出了科学的论断:“过程越是按社会的规模进行,越是失去纯粹个人的性质,作为对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的簿记就越是必要。”马克思是把会计的发展与经济发展这个历史动因紧紧联系在一起加以分析并作出这一科学论断的。一方面,表明社会经济越是向更高阶段发展,生产与市场的关联关系越是紧密,公司内外所体现出来的经济关系越是复杂,会计的地位与作用便越是显得重要;另一方面,则表明会计具有“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之职能,既反映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过程及其结果,将客观经济现象如实显示出来,并作出相应的结论,而又对整个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发挥控制性功能作用。可见,马克思的这一科学“论断与”管理工具论“毫无相涉之处。 从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在一些跨世纪经济学家的著作中,又可以进一步看出他们对会计社会地位与工作地位更切实、更具有针对性的评价。德国著名经济学家马克斯。韦伯(MaxWeber)指出:“一个合理的资本主义企业,就是一个附有资本会计制度的企业,也就是根据现代薄记和结算方法来确定它的收益能力的一个机构。”他还指出:“资本主义存在最起码的先决条件,就是把合理的资本会计制度作为一切供应日常需要的大工业的标准。韦伯讲的”现代簿记“即现代会计。他既强调簿记的技术,又强调规定技术操作的标准——会计制度,既说明簿记在确定企业收益中的作用,但又指出这种作用并非仅仅是技术的、服务性的,而是具有重要管理意义的。显然,这是一种公正的评价,是具有时代意义的观点。 与韦伯同时代的法国著名经济学家亨利。法约尔(HenriFayol)不仅明确把企业的财务与会计区别开来,而且相关联地确定了它们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法约尔认为,公司的经营与管理活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经营是由技术活动、营业活动、财务活动、安全活动、会计活动与管理活动六大部分有机组合而成,而其中的管理活动又包括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这五大要素。他还指出:财务活动的基本目标在于资本的筹措与应用,而会计除具有核算功能之外,还直接与管理相关,诸如会计组织、制度,以及成本控制等,它既体现了经营与管理之密切关系,也体现了在公司经营活动中的能动作用。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中,财务及会计与其他活动结合为一体,成为不可分割的部分,是公司的管理行为之一。而这一点却正好在一些会计学者眼里出现了视觉上的误差。 与以上两位学者齐名的是美国经济学家弗雷德里克。泰罗(FrederickTaylor),被誉为“科学管理”的创始人。这位跨世纪的优秀人物在现代公司管理中确立了:“现代成本制度”。并在这一制度中充分体现了“标准成本”、“差异分析”与实行“预算控制”的精神,以及具体进行计量、考核的基本方法。泰罗不仅从工程技术与管理相结合的方位观察管理方面的问题,而且在实践中认定了进行“预算控制”与“成本控制”的重要性。他将会计纳入公司的管理活动,并开辟了由财务会计扩展到管理会计的通道。在泰罗之后,又有很多工程师在“管理会计”建设方面作出了贡献。1937年出版的由美国管理学家卢瑟。古利克(Luther Gulick)与英国管理学权威林德尔。厄威克(LyndallfUrwick)合编的《管理科学论文集》,将自法约尔以来的有关管理职能方面的论说加以系统化,提出了著名的“管理七职能论”,即计划、组织、人事、指挥、协调、报告、预算七大职能,在论及“预算”职能时,他们认为,在这一职能中应包括财务计划与会计控制等重要内容,并将会计纳入整个管理活动之中,从管理的角度认定了会计的职能。 最后,本文还要提到的是德国经济学家古藤伯格(E.Guten berg)在《管理经济学原理》一书中对于财务与会计地位之认定与作用之评价。古氏之作分为三论,第三卷为《财务论》(1969年版)。论说中把筹资、投资、生产、成本、销售、会计等关键性管理环节有机结合在一起,突出了财务与会计,尤其是成本控制在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他的理论对其后财务与会计理论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如此等等,经济管理学家们笔下的会计,在经济世界里显示出一种重要管理能动力,无论它在理论上的位置,还是在实践中的位置都始终与经济管理关联在一起。无论是从那荒远时代去探索会计的历史起点,还是在当今信息经济发展时代考察现代会计的状况及其发展态势,他们都把会计的发展看作是一个完整的历史演进过程,并在此过程中确认会计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管理的发展始终相辅而行的关系,并且随着经济之演进使会计与管理渐自融为一体。可谓识得“庐山真面目”。相比之下,为何在会计职能作用认识与会计本质揭示方面,经济管理学家与一些会计学家之间的差异如此之大,为何在研究结论方面存在天壤之别在此,试从以下几方面考究其原因: (一)“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1886年,美国科学管理的先躯亨利。汤(HenryTowne)发表了题为《作为经济学家的工程师》的著名论文,作者指出经济管理与工程管理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他认为工程师具有的知识应当扩大到经济管理范围。这一思想认识影响了包括泰罗在内的许多工程师,促使他们把工程技术问题与企业管理问题,乃至会计问题结合起来加以研究,并将研究成果用于解决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问题,这既是20世纪初工程师们得以在“管理会计”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主要原因,也是他们能站在全面管理的高度来观察会计,并最终确定会计在公司的管理工作中完全可以发挥能动作用的重要原因。然而,会计学者与会计工作者则往往局限于会计范围之内来认识会计、研究会计与评价会计。这样,他们更多地看到的或体验到的是会计的服务性作用,从服务方面所认识到的则只是会计的反映职能,从而忽视了会计在公司管理中的能动作用。他们中的很多人不能站在会计与经济管理、科技管理的结合点上居高临下的看待公司管理中的会计问题,自然也不能从全局上来确定会计在公司管理中的地位。同时,至现代社会,在文理渗透。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互融合、相互长入之际,他们中的一些人知识面日益狭窄,观察会计问题的视野已处于近视状态,也就依然沿着传统之路走下去,大体上是就会计而研究会计,以致最终导致不识现代会计“庐山真面目”之结果。 (二)单纯从“会计”词意上或将“会计”作为一种纯技术工作,来认识、研究会计基本职能与揭示会计本质上的失误。 会计是具有一定知识结构与职业道德素质人的工作,尤其是进入近代社会后,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道德素质,以及在智能方面有着更高要求的管理者的工作。从本质上讲,会计人员本身便是管理者,他们所从事的是管理者的工作。同时,无论在企业中还是在政府部门,会计管理者又归属于一定会计组织部门,并以一定的法律、制度作为他们工作的依据与行使管理权之保障。他们的会计思想受着经济环境、科技环境,以及政治环境的影响,他们的学历、资历与理论、技能又决定着他们的管理能力及其在管理组织中的地位。以上便是考察、研究会计职能,揭示会计本质的依据或出发点。如果忽视其中任何一个方面,把“会计”作为一个名词或一项技术工作来看待,便必然在结论上产生误差。经济管理学家们之所以能识其“庐山真面目”,其重要原因便在于他们总是从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从会计工作与会计组织部门、会计法制、会计理论、会计方法。会计技巧与手段相结合的一体化方位上来认识会计;而会计学者们却总是从会计的核算技术与服务性作用方面,或是从会计工作的方式、方法方面,或是从“会计”词意方面来认识与评价会计,由此便在结论上产生了很大的差异。这种体现在所作结论方面的差异,是全面看问题与片面看问题的区别造成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后者只看到了现象,而前者看到了本质。 (三)经济管理学家从会计与科学管理关系的一致性方面看到了会计的特殊性;而会计界的不少人只从形式上看到了会计的技术特性。 从前文所引史实中可见,经济管理学家们从会计的反映职能方面看到了作为技术的会计,而同时又从控制或管理职能方面看到了作为一门科学的会计。会计是科学与技术的结合体,至现代社会及至未来,作为科学的属性方面,它融合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相关内容,日益显示出作为一门边缘科学或交叉科学的特征,而作为技术它又将历史上形成的方法、技术本体系与现代信息技术密切结合在一起,形成为科学的会计信息系统。同时,它又在理论上包容了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及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决策论等管理理论,以及自然科学中的相关理论,使它又将具有综合性科学的特征。那些会计学者们却一直是从会计的反映职能方面确认其技术性,然后仅仅从技术性方面看到其服务作用,最终在服务方面走到尽头,在终点的地方便产生了无法摆脱的“工具”之结论。 1980年,会计学家史蒂夫。洛尔(Steve Lohr)发出感叹:“会计过去从本没有受人尊敬的形象。”中国过去的一些同行与他有着一样感觉,在电影、戏剧及不少小说里所见有关会计的人物大都是些不幸的形象。这种看法虽然有失偏颇,但与近年来中国人对会计的看法已大不相称。然而,记忆犹新、阴影犹在,“会计工具论”依然在全世界泛滥成灾,洛尔之哀叹正是他的那些同行们造成的。可以讲,正是这支庞大队伍里的一些人,在不知不觉中有损自己的形象,降低了本职业的威望。当今,在现代会计环境这面巨大的镜子面前,该是我们认清自己形象的时候了。 我们认为,用任何方式表现出来的“工具论”理论都是不能成立的,“会计工具论”应当在世界上退出历史舞台。同时,应当看到,只有消除“工具论”在世界上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方能为现代会计正名,方能为现代计奔向二十一世纪从思想上、理论上扫除障碍。 三、会计本质与职能问题研究在中国的发展 世界会计界在会计职能研究与定义的阐述方面,有其杰出代表者。如英国的劳伦斯。狄克西(Lawrence Dieksee)、弗朗西斯。皮克斯利(F.W.Pixley)等人在完成由簿记向会计的历史性转变过程中发挥了显著作用,并在会计理论建设的最初阶段作出了突出贡献。也许由于他们通常是站在公共会计师的位置上来审视会计,并且由于他们对与会计存在血缘关系的审计有着精深研究的缘故,所以他们一开始对会计地位的评价便是客观公正的。正如迈克尔。查特菲尔德(Michael Chatfield)指出的:狄克西、皮克斯利等对现代会计思想的影响远比现在活着的任何人都大,他们正是在由会计实践发展到会计理论之时出现的人物,并且把握住了未来的会计师建立公认会计准则的历史时机。此外,在德国也可看到一些与狄克西等同时代的、齐名的会计学家,如雪尔(J.F.Schar)、伯利纳(M.Berliner)、霍格利(Fridrich,他们在会计学建设,明确会计在管理中的地位方面做出了同样突出的贡献。 从揭示人类会计思想演进规律方面来考察会计中的问题,查特菲尔德指出:“古代世界所遇到记帐、控制和检查之类的问题,在许多方面与现代有共同之处。……私人财富的积累导致了受托责任会计的产生……调查受托者的诚实性和可靠性的需要,使内部控制成为所有古代簿记制度的主要特征。”这是从史学的研究方位考察会计问题所作的结论。 在中国,70年代末期以来,会计界对会计职能的研究与对会计本质的揭示也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中国学者即使在引进诸如会计信息系统论之类的理论时,也是从再认识、再研究的角度出发的,并且在研究中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这是值得加以肯定的。 (一)“会计信息系统论”在中国的发展 “会计信息系统论”的基本观点自80年代引入中国,并经过一些著名会计学家的研究,在以往的基础上作出了新的论断,从而克服了以往研究中的片面性,使这一论说得到发展。其基本贡献在于: 第一,从管理的角度阐明了会计是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如葛家澍教授等人所下定义:“会计是旨在提高企业和各单位活动的经济效益,加强经济管理而建立的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 第二,在通过对会计所下定义揭示会计本质的同时,又相关联地强调了会计具有“反映”与“控制”两大基本职能。葛家澍教授等人认为会计“在企业和各单位范围内,主要用于处理价值运动所形成的数据并产生与此有关的信息,起反映职能,上述数据与信息的进一步利用,又能起监督、预测、规划和分析评价等控制职能。会计的上述两项职能,都有助于进行正确的经济决策和财务决策。”事实上这一论断已将“会计信息系统论”同“管理工具论”、“技术论”区别开来。 第三,从宏观经济调控与宏观经济控制总体系研究方面相关联地研究会计信息系统建设及其作用问题。如裘宗舜教授等人指出:“现代会计是一个财务、成本信息系统。”而这个系统却是“为宏观调控服务的经济信息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它与宏观经济决策密切相关。由此,便改变了以往将会计的作用仅仅局限于公司方面的观点,从而将其作用扩大到公司以外,并最终与“国民经济总控制系统”建立起必然的关系。这是很值得肯定的进步。 (二)“会计管理活动论”的历史贡献 1912年,围绕“管理经济学”的建立,德国经济学界展开了一场论战,其结果宣告了持传统技术观的私家经济学的结束,取而代之的是管理经济学的建立。从导致这一转变的理论建设原因方面讲,人们不仅认为当归功于德国经济学家“施马连巴赫(E.Schmalenbach)在动态资产负债表论、成本核算论、公司金融(财务)论等方面所进行的实证研究。”而且应归功于在簿记、会计、财务研究方面所取得的重大进展,这些进展是“管理经济学”得以建立的重要依据。此后,日本学者铃木英寿又进一步研究了“管理经济学”的历史划期,在他划分的六个历史发展阶段中,与簿记、会计发展相关联者为两个阶段,即第一阶段“簿记理论时期”(1900年前后);第二阶段“资产负债表理论、成本理论、核算制时期(1920年前后)”。因此,成本理论、财务理论、核算制,以及有关企业经营成果形成方面的理论最终便“成为管理经济学的一个主要领域。”如果再联系同一历史时期“管理会计”的命名,并作为会计的一个分支学科的产生,便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围绕会计与管理的关系问题,科学家、工程师,经济学家及部分会计学家们的认识开始出现趋同之处。至40年代中期,西方学者在管理经济学研究方面开始由经济实证转入理论化时期,这时企业财务不仅成为这一领域里的研究重点,而且通常把财务与会计问题联系在一起认定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受管理经济学理论的影响,50年代在美国产生了“管理经济会计学派”(Managerial Economics and Accounting),其基本理论明确地揭示了会计与管理之间所存在的必然联系。就中国出现的“会计管理活动论”学派而言,无论该学派是否在立论方面受到国外相关学派的影响,其影响程度如何,我们都认为该学派从实质上揭示了会计与管理的关系,其理论的立足点是正确的。 1979年12月,在中国会计学会成立大会上,学者们首次提出了“会计管理”概念,1981年2月,在财政部印发的《全国会计工作会议纪要》中最早使用了“会计管理”名称。1982年8月,杨纪琬、阎达五教授在《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杂志上发表了题为《论“会计管理”》的文章,正式提出“会计这一社会现象属于管理范畴,是人的一种管理活动”这一论断,并指出:“会计的职能总是通过会计工作者从事的多种形式的管理活动实现的。他们提倡在中国使用”会计管理“概念。1983年2月,阎达五教授撰文指出:”会计管理的内容是价值运动,会计管理的目的是提高经济效益,会计管理的基本职能是计划和控制。1983年6月,成圣树教授等撰文指出:会计“是经营管理的核心,是反映和控制经济活动并使之达到一定目的的一种能动行为,是有组织,具有管理职能的一种管理活动。” “会计管理活动论”的基本观点反映了对“会计工具论”的否定,它是我国进行会计改革以来,体现在会计基本理论问题研究中的一个历史性的进步。这是因为:其一,这个学派认定了现代会计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它在国家经济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这一点奠定了中国会计改革的思想基础;其二,这个学派把对会计本质的揭示与对现代会计基本职能的认定结合起来加以表述,明确了会计的反映与监督(控制)职能;其三,这个学派明确了会计在管理中所起的作用是能动的,从而从根本上与“工具论”、“技术论”区别开来;此外,他们认为会计的本质性含义与职能是处于变化之中的,强调对会计的认识与研究应破除“终极论”的观点。 (三)会计控制系统论 杨时展教授指出:“现代会计是一个以认定受托责任(Accountability)为目的,以决策为手段对一个实体的经济事项按货币计量及公认原则与标准,进行分类、记录、汇总、传达的控制系统。这一定义从外延与内涵两方面揭示了现代会计的本质。首先,定义阐明了会计基本目标在于认定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这一内在的,并带有规律性的问题;其次,又在确认受托责任目标的基础上,揭示了现代会计是个控制系统这一关键性问题,使人明确地认识到受托责任这一目标与会计控制系统的结合,便是现代会计内涵中显示其本质的问题,而现代会计的主导性职能是控制;此外,又明确了受托责任与决策的关系。应当注意,以上三个方面所揭示的问题并不仅仅是概念上的,而且是从会计工作的基本内容及基本程序上体现出来的。杨时展教授在会计本质问题上的研究成果,体现了现代会计发展的历史方向,在会计基本理论建设上将占有重要历史地位。 可见,中国十多年来的会计改革,在会计理论研究与实务革新中已见显著成效,它产生了已具有世界性意义的创造性研究成果。就会计本质问题研究而言,它已步入世界先进行列,体现了中国会计发展对于世界的贡献。 四、论现代会计的基本职能 在第一个问题的阐述中,笔者强调了会计环境的变化决定着会计职能变化这一基本观点,并表明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在会计的内涵与外延两方面都同时发生着相应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又直接影响到会计的本质性内容发生变化,并最终影响着一代会计学者的思想,使他们在新的思想支配之下就会计的定义作出新的结论。在现代会计发展阶段,当如何认定会计的基本职能,明确会计工作的基本目标,以及应当如何从定义上科学地揭示现代会计的本质,这是本文在最后一部分中所要集中探讨的问题。 (一)关于会计历史演进中管与算的关系 在史前时代便可发现,原始人所作的刻画符号,一开始便与管理生产、生活联系在一起,即使那些栩栩如生的动物画图也“并不是一种神秘的‘艺术冲动’的表现。……也不是专门的寻求那种乐趣,而实是为的一个严肃的经济目的。”尽管人们在这个阶段对生产关心的程度不同,然而,事实却表明,人们一开始所进行的计量与记录便出自对经济进行管理的动机。进入文明社会后,在自然经济发展阶段,单式簿记的方法体系逐步构建起来,它体现了官厅会计的历史贡献。除簿记方法之外,为贯彻“量人为出”之制,统治者组建了财计组织,颁行了财计制度,最终形成了簿记组织、簿记制度与簿记方法相结合的簿记工作格局。故在此阶段,人们所关注的或认识到的只是簿记的核算职能,认为簿记是为维护国家财政收支服务的工具。然而,这时客观上与簿记核算职能并存的还有簿记的监督职能,簿记工作还起着监督国家财政收支实现的作用,只不过在此期间,簿记的核算职能处于主导地位而已。 由单式簿记阶段演进至复式簿记发展阶段,与资本主义性质的商品货币经济萌芽、演进密切相关。正如韦伯所指出的:当“合理商业终于在整个经济生活范围内成为占支配地位的一个领域,在这领域内便首先出现了数量的计算。他还认为:”在贸易由群体进行时,为了清算帐目就必须有精确的簿记。“而在单式簿记时代的簿记错误很多,即使从最近的由”佛罗伦萨留传下来的那些用文字记数的演算,竟错误到四分之三至五分之四的程度。“所以,韦伯把复式簿记称之为”真正的簿记“,是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在考察簿记与资本主义性质商业的关系时,韦伯认为:”簿记(复式簿记)是在贸易组合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在早期出现的一批家族性质的公司里,由于公司簿记与家计混为一体,故这类公司的帐目最初是”一笔糊涂帐“。直到帕乔利的《簿记论》问世后,这种情形才大为改观,家计与公司簿记逐步严格划分开来,理论与实务统一起来,簿记在公司经济管理中的作用也突出起来,人们开始认识到管与算结合的意义,进而认识到薄记的反映职能与监督职能同等重要。经历产业革命,在20世纪进入信息经济发展时代后,人们在管算结合这一认识的基础上,又逐步认识到在管理与核算之间,算是基础,是手段;管则是目的,管处于主导地位。 总起来考察,在会计发展史上,自从有了会计的算,同时便有了会计的管。会计的管不可以脱离会计的算,而会计的算又始终是围绕会计的管理目标进行的。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期,既不存在脱离管理而独立存在的算,也不存在脱离核算而独立存在的管。由会计环境的变化及人们的认识水平所决定,相对而言,在古代社会里,通常认为簿记以算为主,以管为辅;至近代社会,人们将管与算并重对待,提倡管算结合;而进入现代社会发展阶段之后,人们又逐渐从会计对于管理的能动作用方面认识到,在会计的基本职能方面,当以管理作为主导方面,而核算仅起辅助性作用了。 (二)论会计的基本职能——反映与控制 管理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而会计的发展不仅与管理发展的历史动因相同,而且它们在发展中又是同步的。人们也是从揭示管理的实质出发对管理下定义,一般认为经济管理是针对人力和资源的结合,通过计划、组织和控制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过程。这一定义所包含的内容,与会计存在的意义至为密切相关。一方面,这一定义明确了会计控制的对象——人力资源与物质资源,并对会计控制提出了要求,要求会计应充分利用信息,参与对一个经济单位的人力、物力、财力的管理;另一方面,管理所追求实现的目标又集中体现在经济效益方面,自然这也是会计控制所追求实现的目标。从总体上讲,以上两方面包含着某一单位的经营管理向会计工作者所提出的根本性要求,即要求作为管理人员的会计工作者必须承担他的岗位责任——受托会计责任。 当簿记还作为一种附带工作之时,其会计责任体现于整个经济责任之中,尚未成为一种专职责任。当会计专职出现乃至会计组织部门产生后,便出现了受托责任;井在官方形成了受托责任制度,在民间则出现了体现受托责任的“人簿记”。至近代,当股份公司从家族公司形态中摆脱出来后,所有权和经营权发生分离,科学意义的受托责任才得以明确、普遍地体现出来。泰罗强调公司中的“岗位责任”,而法约尔则把责任与权力统一起来,他指出:“对责任的畏惧,恰如对权力的喜爱”,而有其权便当负其责。韦伯则把责任、权力体现在组织部门建设之中,从组织上明确了包括会计部门在内的作为一个管理组织的责任。至现代会计发展阶段,正如杨时展教授所指出的:“受托责伍‘已成为现代会计控制中的核心问题了,在对会计本质问题的研究中,人们必须正视这一问题。现代会计的目标在于认定管理中的受托责任,现代会计工作者的使命在于履行受托责任。在市场经济下,认定经营者的责权利,维护所有者权益,以及实行科学、严格的会计控制,是履行受托责任的集中体现。 正是从现代会计所处的环境出发,从现代经济管理对会计所提出的要求出发,以及从市场经济下会计所担负的重大经济责任出发,笔者认为,现代会计的基本职能应当归纳为反映和控制,而为了达到反映与控制的目的,现代会计在发展中逐步构建了它的两大工作系统,即会计的信息系统和控制系统。 1.会计的反映职能与系统 会计的反映职能是通过一定的会计方法,遵照公认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正确地、全面地、及时地、系统地将一个会计实体单位所发生的财务会计事项表现出来,并通过科学的分类方法,将不同性质的会计事项分门别类的、集中的表现出来,以达到揭示会计事项本质之目的;会计的反映职能在客观上体现为通过会计信息系统对财务会计信息进行优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又具体体现为两个基本工作阶段:一是信息确认阶段,通过这个过程进行信息筛选,去伪存真,将虚伪假冒及失准的信息揭示出来,清除出去,为整个优化信息的过程奠定基础,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为决策提供有用的、能确保决策正确无误的信息。二是核算工作阶段,核算过程包括制证、计量、记录、归类、组合、测试、编表等环节,这个过程体现为对若干会计方法的具体应用,诸如以货币为统一的计量标准、设置帐簿,会计科目在分类中的应用,以及在编报前应用平衡公式进行测试等。可见,以往把会计的反映职能与会计核算等同起来对待有失片面,应当注意,在会计信息系统工作过程中,为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应当把财务会计信息确认放在重要位置上。 在信息经济发展时代,电子计算机在经济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最终形成了科学的“管理信息系统”,而这个系统理所当然地将财务会计系统包括其中。把电子计算机处理技术与财务会计方法体系有机结合起来,便形成了科学的会计信息系统,而这个系统又自然而然成为“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系统。除上述环节外,在会计信息系统中还应包括信息储存与信息输出两个环节。这样,便把确认、核算、信息应用三个阶段结合起来,而后通过电子计算机技术处理,既在“会计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实现了人机结合,而又使所取得的财务会计信息成为可分解、可传递、可交换,以及可供管理者、决策者选择使用的信息。由此,通过这个系统便可达到行使会计反映职能之目的。 现代会计的反映职能是现代会计工作的基础,它通过会计信息系统所提供的信息,既服务于企业内部的决策者,又是会计部门参与决策的依据;它既服务于企业内部管理,又服务于投资者,以及与企业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及审计部门;此外,财务会计信息的另外一个突出作用是为会计部门的会计控制工作服务的。故可以看到,如果从这些方面来理解会计的服务作用,这种服务作用也决不是被动的,而是具有能动性的。此外,应当明确,无论从人机结合的角度,还是仅仅从会计工作者在信息确认环节所体现出来的作用考察,都可以看到会计的反映职能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2.会计的控制职能与系统 就现代会计的反映与控制两大职能的关联关系而言,反映职能是会计发挥控制职能作用的基础,是为进行会计控制服务的,而会计控制则是现代会计部门适应市场竞争环境变化,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以及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的首要职能。 追溯历史,人类会计控制思想的产生与从会计控制方面认定会计的职能,起始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萌芽阶段。其主要历史原因,是在此期间社会生产由家庭手工业向工场手工业发展阶段的演进,具体表现集中在“成本控制”思想、方法及其理论的萌芽方面。1436年在威尼斯建成了为制造兵舰服务的造船厂,史称威尼斯兵工厂。该厂成立之初便采用了复式簿记、到15世纪中叶就已经有了“早期形式的成本会计。”在16世纪,该厂已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兵工厂,由于它开始采用控制与分权管理的办法,在工厂生产控制中已形成了由人事管理、部件标准化管理,以及“会计控制”、“存货控制”与“成本控制”组合而成的基本内容。从成本控制方面讲,当时已经把成本范围界定为“固定费用、可变费用和非常费用”三种,其控制细致程度已达到对于进入和离开造船厂的每件财物都要进行详细记录的地步。 历经产业革命阵痛之后,以成本控制为中心的“会计控制”成为“工厂制度”建立的一大支柱,这时工程师与管理者都认识到“动力传动的机器极大地提高了生产率,但也提高了对资本的要求和资本成本。”他们还认识到必须通过最大程度地利用资本来控制资本成本。“这样,到18世纪与成本控制问题乃至整个会计控制问题相关联,人们开始把财务控制作为管理的一个重点,正如小乔治所讲:在英国的那些工厂主心目中”财务是他们的王国。“正是从财务控制出发,人们充分认识到”新的簿记制度在控制方面的价值。“同时,在18世纪,人们也已认识到预算在经济控制中的重要作用。进入19世纪后,英国博尔顿—瓦特父子公司索霍铸造厂便在管理中”制定生产标准、编制生产计划、部件标准化、成本控制应用、成本会计……“,其中以计划与成本控制作为管理中最重要的环节。其后,成本控制也在美国制造业中播下了种子,并出现了由管理学者惠特尼所制定的”成本会计制度。“至19世纪末,人们在经济控制中又把注意力集中到建立管理控制组织,实现科学的组织控制方面。20世纪初在美国企业中建立科学管理制度的同时,在大中型企业中出现了由”会计控制长“(Controller)主持的会计组织部门及由”财务控制长“(Treasurer)主持的财务组织部门,从而这种组织格局又将计划(预算)控制、成本控制、会计制度控制等内容统一起来,最终形成了会计控制的实质性内容。进入市场经济中的信息经济发展时代后,人们便在研究”管理控制系统“建设的过程中,一方面在从事管理工作的人与电子计算机结合方面考虑到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应用问题,其中尤其是着重研究解决了”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应用问题;而另一方面在相应考虑”会计控制系统“建设与应用的同时,又进一步考虑到现代会计的这两大系统之间的协同关系处理问题。美国学者安托尼(Anthony)把公司中的控制划分为”业务控制、管理控制和战略控制“三种,其中又将会计控制纳入管理控制之列。同时,以上三种不同的控制,需要三种相应的不同信息,其中进行会计控制所需要的信息自然来自于会计信息系统。这方面我国学者也有同样的认识,并且作出了进一步的研究。在涉及会计信息系统为会计控制提供信息依据方面,会计学者莫德姆。拉曼(Mawdudm Rahman)与莫里斯。海拉第(Maurice Halladay)明确指出:”会计信息的支持确定了企业中会计控制所能达到的范围:当企业需要控制系统,并明确所进行的控制要达到的目标后,他们便要在会计信息系统上投资。“ 由此可见,人们对会计控制职能的认识取决于会计环境变化中的四大要素:一是市场经济的产生与发展;二是科学技术革命的推动;三是经济体制的变革,以及企业内部管理组织与管理系统的革新;四是现代会计文化的发展,电子计算机与会计的结合应用等。事实表明,由以往“反映—监督”(或核算、监督)职能向“反映—控制”职能的演变是客观环境变化的产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同时,在现代会计发展阶段,会计通过两大并存的系统——“会计信息系统”与“会计控制系统”显示其职能作用,通过前者体现其反映职能,而通过后者行使其控制职能。反映是实行控制的基础,控制则是现代会计的目的或“落脚点”,故在两者之间会计控制职能处于主导地位,它体现着现代会计发展的历史性进步,显示着现代会计的本质。以下围绕现代会计控制职能方面的问题,试作进一步分析: (1)会计控制职能的涵义 首先,应当明确的问题是现代会计控制的对象与目标。从控制对象方面讲,它表现为对一个法定的会计实体进行控制。如果这个实体是指一个独立核算的企业,由于这种企业是由处于经营管理系统中的若干岗位或环节组合而成的,因此,为行使会计对企业经营活动过程及其结果的控制权力,并履行其受托责任,便自然而然要按这一专职岗位设置会计组织部门,由其具体组织会计控制工作。这样便把会计的岗位职责与权力统一在一起。从现代会计控制工作所立定的管理目标方面讲,它集中体现为这个会计实体的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并且是这个实体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这里,如果再把会计控制的对象与所确定的管理目标统一起来加以认识,便可作出这样的结论:现代会计组织部门为实现其既定控制目标,以法制为依据,以科学理论为指导,通过一定科学的程序,采用科学的方法与现代化手段,充分履行自己的受托责任与行使管理权力,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过程与财务活动过程遵循经济活动规律及其经济活动规范运行,这一工作过程及体现在这一工作过程之中的能动管理作用便是“会计控制”。 其次,从现代会计控制的基本内容方面考察,它应当包括以下六个基本方面:一是财务会计控制与管理会计控制;二是提供财务会计信息,参与经济决策;三是会计部门利用财务会计信息在工作过程中直接进行控制,诸如在执行财务计划中体现出来的计划控制,以及进行成本控制等;四是对会计信息系统的控制,即通过对优化财务会计信息的过程控制,防止信息失真;五是就现代会计而言,已由侧重利用内部信息施行控制转向从管理战略目标出发,充分利用市场信息、科技信息,以及来自外部的财务会计信息进行全面控制。同时,现代管理会计亦由以往固守传统的财务成本控制转向作业成本控制;六是现代会计控制还应包括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再次,现代会计控制的基本依据与指导思想。现代会计控制所持依据已超出财务会计理论与管理会计理论的范围,它实行控制的依据已扩展到现代经济控制理论方面,如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决策论等。围绕经营管理与决策问题,在充分发挥会计控制作用中还应当明确:“有效的控制必须是科学的系统的控制:系统的控制必须是把握优化信息的控制;优化的信息必须通过科学的系统方法取得。”同时,现代会计控制的指导思想又应是实行全面控制,即这种控制应在时空关系上把过去、现在与未来结合在一起,把事前、事中与事后结合在一起;同时,应把微观、中观与宏观控制结合在一起。 (2)现代会计控制系统的构成 现代会计控制系统包括经营循环控制与决策过程控制两个分支系统,这两个系统与电子计算机控制系统的结合,便成为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并与会计信息系统相结合的科学的控制系统;经营循环控制系统包括市场、计划、过程控制、成本、库存、价格、行销、内部审计八个控制部分,其中过程控制又包括设计、采购、投入、产出、质量、储存、计价、运输、销售及盈亏等环节。而决策过程控制则围绕参与决策和本部门自身的决策进行,由以下九个运行环节构成,即预测、分析、决策。计划、建制、审核、检查、监督及追踪决策等。 以上两大分支系统不仅体现了全面而系统的控制,而且突出了成本控制这个核心;不仅从参与决策方面体现了会计的能动作用,而且突出了现代会计在强化企业内部控制中的能动作用;不仅体现了以市场作为控制起点,以计划作为指导的“市场第一、计划第二”的思想,而且体现了对全作业过程的控制。同时,从决策过程控制这个系统的建立中可见,会计的监督作用当涵容于会计控制之中,它只是实行会计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故不能在对现代会计职能的表述中,以监督取代控制,把会计控制职能局限在监视、考察与督促方面。倘若如此概括现代会计的职能,便会在现代会计本质揭示方面出现片面性,并影响到一系列会计理论问题的研究。 当然,在会计控制系统建设方面,目前还远远不如会计信息系统建设成熟,其中也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 3.关于揭示现代会计本质的定义 通过上述研究,可以把问题集中在以下这个重要观点之上:进入现代会计发展阶段后,现代会计在其工作的组织运行过程中,显示出两大基本职能,一是反映职能,是通过会计信息系统加以体现的;一是控制职能,是通过会计控制系统加以体现的。这两大工作系统都体现了与现代信息技术的结合。如前所述,在这两大职能中,前者起控制基础作用,后者起主导性控制作用,后者是现代会计工作的落脚点;在两大系统中,前者不仅通过技术性功能作用为企业的决策者及企业内外部的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服务,而且还直接为会计部门进行会计控制工作服务,而后者则通过充分利用前者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以及其他相关经济信息,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控制,并最终在经营决策方面体现现代会计的地位与作用。事实上,体现于现代会计两大职能、两大系统中的具体问题已涵容于上述内容之中,如经济效益目标揭示问题,货币计量手段应用问题、财务会计信息通过一定程序的优化问题、资金运动问题,以及受托责任关系问题等等。故依我之见,在揭示现代会计本质,为现代会计下定义时,便勿需在内容中一一加以表述。基于此,试对现代会计定义作如下概括: 现代会计一是会计管理者通过会计信息系统与会计控制系统的协同性运作,实现对市场经济中的产权关系、价值运动过程及其结果系统控制的一种具有社会性意义的控制活动。 笔者认为作为会计的定义,它既须体现会计的对象、职能、目标、意义、地位、作用,还须描述会计控制的范围。会计定义便是这些内容的抽象性概括,它集中说明会计是什么、为什么、做什么,以及怎么做这些与揭示会计本质相关的问题。因此,在上述定义中强调了六点:一是强调了会计管理者这个工作的主体;二是突出了两大系统进行协同运作所显示的功能性作用,在其中涵容了现代会计的反映与控制职能;三是反复强调了会计控制的主导性功能作用,并强调了系统控制;四是将对象与目标结合在一起,明确对市场经济中产权关系及价值运动进行控制,这样,从控制范围方面讲,既包括了宏观经济部分,又包括了微观经济部分;既涉及到企业或公司这个市场经济的细胞,又包容了市场经济构成中的各个部分,诸如商品市场、金融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劳务市场,以及房地产市场等,这样也就克服了以往表现在会计控制对象方面的局限性。同时,产权关系与价值运动是一个内容十分深广的概念,它包括了经营者、管理者与所有者之间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及经济责任关系,涵容了个别经济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的统一性问题,进而提示性地将经济效益问题表现出来。从广义方面讲,它可泛指企业内部经济关系与企业同社会的经济关系,从总体上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统一在市场经济这个客观环境之中,将国家所有者、企业所有者、外商所有者及个人所有者的关系统一在市场经济这个客观环境之中;五是将意义、地位、作用结合在一起,将其概括为会计是“一种具有社会性意义的控制活动。”关于社会性意义从第四点可见,如将这种意义具体化,便可以得出现代会计是市场经济(或市场经济发展的信息经济阶段)管理基础这一结论,自然,这一结论便体现出现代会计的地位与作用。当然,这样来概括现代会计的定义,揭示其本质,是否合适,尚有待进一步研究。 同时,由上述定义引发,可将现代会计的地位与作用作如下概括:现代会计是现代经济控制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信息社会中通过对包括财务会计信息在内的经济信息的优化与利用,以期实现对既定目标控制的关键性管理工作。具体讲,现代会计是实现对世界经济一体化控制及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控制的重要方面,是地区及企业对经济进行中观、微观控制的主要力量,而从事现代会计控制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当是经营决策机构中的核心成员之一。 笔者始终认为,任何经济形态存在的空间或逐步扩展为经济群体的空间,都将必然是会计控制的空间,而经济工作的历史走向,也必将永远是会计控制的历史走向。人们在今天看起来似乎是犹如“海市蜃楼”的虚幻事物,只要经济世界有朝一日展现在那一空间里,那么人们将会透过经济世界繁荣昌盛的景象,看到一个确实存在着的同样繁荣昌盛的会计世界。 会计职能论文:论会计职能——兼论会计监督问题 一、会计本质与会计职能 会计的本质是什么?人们对它的看法五花八门。其中一种较流行的观点是“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我认为,定义是揭示一门学科的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对会计的定义要求它能揭示现代会计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现代会计至少包括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两大分支。其中财务会计以向主体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相关信息为基本任务,管理会计则主要为企业管理当局提供作为决策依据的会计信息,它们成为主体内、外部会计信息的源泉。但如果仅从这一点出发,把会计定义为一个“信息系统”,并不能体现现代会计的全部特征。从理论上说,一个独立的信息系统应具备的特征包括:(1)以对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要为基础;(2)在必需的数据基础上产生有用的信息;(3)把数据转换成信息并传输给使用者。但这仅仅是财务会计应发挥的功能,其意在保证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而现代会计的特性,不仅在于上述三个方面,它还包括了对信息的利用和对信息合意性的控制。其中利用信息是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两者共同履行的职责,即会计的分析、评价等。而对信息合意性的控制则是管理会计所特有的,它要根据企业已定规划的要求,调整其财务数据,使之符合企业规划目标的意图。从这一点看,把现代会计定义为一个财务信息控制系统更为准确。如果把会计定义为“信息系统”,那么它要解决的是主体(如投资人)对客体(如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确定性的认识以及使信息“保真”的问题,只要使得信息使用者正确了解到客观的信息,那么作为会计系统的使命便完成了。①显然,“住处系统”的观点是针对财务会计下的定义,而把管理会计摒除在外。事实上,现代会计不仅要解决“信息系统”应解决的问题,而且要更进一步地解决主体对客体的确定性的保证和实现问题,同时还必须按照目标要求,能动地对输出的会计信息进行“干扰”,使之符合计划与决策的要求。②这就是作为一个控制系统所应有的作用。 所以,现代会计是一个旨在提供和控制财务信息,使之符合目标的信息控制系统。这个控制系统把现代会计的两大分支兼容于一体,既体现了财务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性,又表达了管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与合决性,从而将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两个信息范畴统一起来,更有效地发挥会计职能作用。 不言而喻,会计信息控制系统的职能就是为企业外部和内部的信息使用者提供客观、相关、合意的会计信息。 二、会计目标与会计职能 既然我们把现代会计定义为一个信息控制系统,这个系统就有它既定的目标。所谓目标,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想要达到的境地和标准”。那么现代会计系统的目标或达到的境地和标准是什么呢?对这个问题人们有一种较为广泛的共识,既会计的目标是主体外部的利害集团和内部管理当局提供真实、相关的会计信息。这种认识似乎顺理成章,因为作为财务信息的生产地,会计不就是为提供信息而存在的吗?然而这种认识太表象化。我认为,要认识会计的目标,应当从现代企业制度中会计所扮演的角色去研究。 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特征是投资人的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有限公司是其典型形式。由于投资人的所有权与经理人员的经营权的分离,因而形成了一种委托关系,即投资人授权给经理人员为其利益从事经营活动。实际上这种“关系存在于一切组织、一切合作性活动中,存在于企业每一个管理层级上。”③也就是说,企业是由与企业契约有关联的各种利益集团组成的。这些团体为了各自的利益,为企业提供某种投入(资本、管理、技术、人工等),以期从中获得报酬。但由于它们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为了降低风险与成本,提高效益,自然要通过有形或无形的契约来限制不利企业价值增长的行为和合理分配企业创造的现金流量。 关系的产生有赖于经济职能的分解,现代企业经济职能分解有两种最基本形式:一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这种分离导致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出现,公司所有者只是通过委托关系对公司法人财产权保持最终控制。二是,政策制定与行政管理分离。这种分离导致了公司高层领导(董事会、总经理)与中下层领导及职工之间的复杂的关系。④在多层次的关系中,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存在着利益的不均衡性。如何保证受委托人如是履约即完成委托责任,保证委托人的利益在受委托人倾心尽力的工作下得最大限度的增加?这就需要建立一整套沟通、激励、协调关系的管理机制,而在这个管理机制中,会计接受委托的责任是,将各关系中产生的活动过程及其结果,遵循一定的规则,客观地记录下来,并经一定程序的加工整理,如实地报告给关系的双方,供其决策作依据。而且,在现代企业两个基本关系中,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属于企业内部与外部之间的关系,这种受托人的经营责任的报告,应由财务会计承担;决策者与具体管理者及员工的关系,属于企业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这种内部的经营责任的报告,应由管理会计承担。所以,现代会计“因受托责任的发生而发生,因受托责任的发展而发展”,⑤它在关系的管理机制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会计以货币度量形式将经营者的所有经济活动的价值方面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汇总、整理,最终以财务报告的形式将经营者的受托责任向委托人报告,并请求审计,以解除经营者的受托责任,这就是现代会计的目标所在。“会计人员应站在受委托者立场,帮助受托人认定和解除受托责任,会计的终极的原本的目的始终在于完成和认定受托责任”。⑥既然目标是欲达到的境地与标准,也就是说目标是最终的结果。引申到会计,认定和解除受托的受托责任就是现代会计最后的目标。也是会计工作的终结。那么提供财务信息是不是会计目标?自然不是。提供会计信息是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依据,而经营者的决策是为了完成其受托责任而必需进行的工作,投资人的决策也是为保证其委托利益受到保障进行的工作,会计只不过是为帮助他们完成委托或受托责任进行决策。由此可见,提供与决策相关的财务信息就是现代会计的基本职能。 三、会计环境与会计职能 勿庸置疑,会计所处的环境对会计目标的确定和会计模式的选择是有重大影响的,会计环境对会计职能的影响也自然存在。 会计受环境影响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经济因素对会计影响是最大的,诚如一位名人所言:“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这一点已为我国经济改革以来实践所证明。并且我们也看到,经济体制的改革,必然带来会计制度的变革,企业管理体制及组织形式的变革也会带来会计职能的返朴归真。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通过政府的代表直接行使企业财产的经营权,同时也直接插手企业会计工作,实行统一的、而且多是为宏观经济管理需要设计的会计制度。会计工作仅限于记账、算账、报账,为宏观管理提供设定的各项财务指标和数据,而且会计作为国家财政、计划在企业的延伸,理所当然就代表国家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完善和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的建立,会计代表国家行使监督权的基础已经丧失。企业生存于日臻成熟与完备的市场中,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形式发生根本转变,国家要通过财政、税收、货币、产业政策等来实现与企业的协调。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会计,成为企业内、外部利益集团及政府关注的焦点,因为,会计所提供的信息直接关系到各方利益的协调。但是会计工作的性质决定了会计部门只能是一个主要以财务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为决策人和执行部门提供决策依据的“情报部”,它的地位决定了它不是一个决策或权力机构。会计所能做的,就是为与企业利益相关的各方和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竞争能力提供财务信息。而且置身于企业利益之中,企业不具备代表国家监督企业经济活动的精神上和物质利益上的独立性,所以,会计的所谓监督职能自然就随着经济环境的变革和外界强制力的弱化而解了作了。这种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只能通过建立完善的外部监督机制和以立法形式明确企业管理当局的财务与会计责任来落实,而会计只是要充分地发挥其唯一的固有职能——反映或曰提供财务信息。 四、关于会计监督问题 综上所述,现代会计是一个以提供客观、相关、合意的财务信息为职能的财务信息控制系统。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会计以完成和认定受托责任作为最终目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服务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的会计是为企业内、外部提供决策依据的信息源。 然而理论界对会计职能的讨论由来已久,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择其基本观点,普遍认为会计有两大基本职能,即反映与监督。所谓反映,就是客观地记录和报告企业经济活动与经营成果,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提供财务信息。无论对会计职能持何种观点者,都认为会计有反映职能,看来,会计的提供财务信息的职能是得到广泛认同的。 会计有没有监督职能?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1、许多同志认为马克思关于会计是“对过程的控制和观念的总结”这句名言,是对会计职能的最好概括,其中提到的“控制”就是监督的意思。我认为这段话,应根据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及当时会计的发展水平来理解。十九世纪中叶的会计是集会计、财务、审计、计划于一身的,会计扮演着多种角色,在这种情况下,认为会计有监督职能是合情合理的。而在会计、财务、审计等学科已经独立的今天,会计的监督职能就随之解除了。⑦ 2、职能者,事物之固有功能也。会计职能应当是会计所固有的功能。会计的“监督职能”要求会计人员担负国家行使行政监督权,这不是会计所固有的职能,而是外部强加的责任。 3、如果有会计监督,那它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会计工作、会计人员的行为的监督,即自我监督;二是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监督。前者应当理解为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时应当以职业道德规范或行为准则自我约束(自律),正如从事任何职业都应有其职业道德一样,如果把这个意义理解为会计监督,虽然牵强,也无可厚非。对于后者,应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人员在企业所处的地位来分析。其一,会计人员属企业的普通员工,他的各种利益均受制于企业,若要会计人员监督厂长经理,实际是一种“虚拟”监督,原因在于厂长经理与会计人员的利益关系要比国家与会计人员的利益关系具有更大的“趋同性”。况且要一个命运都攥在他人手中的会计人员去监督他人,岂非儿戏?其二,要会计人员按法规要求对企业经营施行监督是一种外部强制力,问题在于,会计部门是否执法部门,会计人员是否执法人员?谁来保障他们的执法力度和弥补他们因执法而遭受的利益损失?实际上把这种超负荷的监督职能强加于无职无权的会计人员身上,其结果只能导致法规效力的弱化,而会计人员的唯一选择就是为自身利益所驱使,站在企业一方。 4、会计监督意指会计对企业经济行为的监督,它与会计人员按准则、制度要求进行规范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需要相应职权地位为基础的,后者则是会计工作的性质决定的。如果把会计人员按会计工作规范提供信息,根据会计资料进行预测、分析、参与决策也视同监督,未免把监督的含义扩大化。如此一来,恐怕就不存在没有监督职能的工作了。 5、有意地拓宽会计职能,造成后果是会计对其他工作的职能(如财务、审计、计划等工作)越俎代疱,这种“侵权”行为违反了职能界线必须明确的管理原则,反而会造成各项工作的混乱。 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不具有监督职能,而恰恰是“提供一种信息的工具,通过该工具把创利企业业绩的有关信息传递给有兴趣的人士。会计提供的基本资料是投资过程中各方经济决策的基础。……会计从而有着三种基本职能:计量经济活动以指导企业家和投资者;计量利润以作为计算风险资本回报率的基础;确保给投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方提供公平的经济状况和业绩报告。这些职能在两个不同的层次上得以履行:管理会计提供信息给企业家用于控制和计划他们自身的活动;财务会计提供必要的信息供投资者参与企业家的活动过程。⑧而这三种职能归根到底就是一种职能:提供财务信息。 会计职能论文:论会计电算化环境下的会计档案职能 摘 要:文章根据会计环境变化对于会计职能的影响,论了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档案职能的特点、职能的定位与职能的实施;强调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档案的重要职能是实现档案管理向会计工作过程渗透与后续利用的延伸,成为单位财务部门会计质量控制的关口与财务信息利用的窗口。 关键词:会计环境 会计职能 会计档案 会计电算化是指电子计算机代替传统的人工记账、算账、报账以及部分代替人脑完成对信息分析、预测与决策的过程,是以电子计算机为主的当代电子技术与信息技术应用到会计实务中的简称。会计电算化与会计档案管理之间是相互依存、互为促进的关系,一方面,会计电算化工作拓宽了会计档案的职能范围、提高了会计档案管理的效率;另一方面,会计档案管理也对电算化环境下的会计提出了新要求,并为会计控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本文拟从会计环境变化对会计职能影响的角度,论述会计档案职能应随着会计职能重心的变化而相应调整,会计档案职能的定位应确保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控制职能的需要,档案的管理应从软件与硬件两个方面确保会计档案职能的实施。 一、会计电算化环境对会计职能的影响 会计工作电算化是伴随着科学技术进步与管理的要求而发展成为一种实现会计职能的手段,是科技环境与管理环境共同作用于会计工作的结果。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一方面,会计人员的工作环境得到改善、效率得到提高;另一方面,会计职能作用形式产生了变化,会计职能的重心由人工记账时期的会计核算转向会计电算化环境下的会计监督。 1.简化了会计核算过程。会计是伴随着经济活动的规模与复杂性到了一定程度后,从其他经济管理活动中分立出来的,形成其自身独立的专职工作。传统的人工记账时期,会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的过程包括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内容,其中大量重复的劳动是填制凭证、登记各种账簿与编制会计报表;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核算的过程除设置账户与填制凭证是采取人机交互方式外,人工记账时代大量重复进行的登记账簿与编制报表工作主要由计算机自动完成,会计人员所进行的主要是审核与监督工作。显然,在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核算过程得到简化,会计工作效率明显得到提高。 2.拓宽了会计监督职能。人工记账时期会计人员的主要精力是放在登记各种账簿与编制会计报表上,会计职能主要表现为核算职能,会计监督仅仅体现在核算之中,监督的形式主要是事后监督与被动监督。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一方面,会计人员可以从繁重的手工劳动中解脱出来,在时间上保证了会计人员能够有效地行使监督的职能;另一方面,由于会计电算化环境下的预算控制不仅实现了对单位经济活动的“时时监控”,而且还可以打破时间的跨度,完成对历史会计信息的处理与未来信息的分析等工作,较好地协助会计人员进行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与事后考核等对经济活动全过程的控制工作,从而大大地拓宽了会计监督职能的空间。 二、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档案职能的特点 同人工记账时代的会计档案相比,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档案的形成与管理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1.内容复杂性与领域拓展性。传统的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纸质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有严格的数据平衡性、时序性和严肃性。实行会计电算化后形成的会计档案,从实际内容看,一方面保留了传统意义上具有严格规范性、史料性和整体性的会计档案,另一方面又包括了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使电算化会计档案与传统的会计档案相比,存储的范围和领域明显扩大。 2.环境依赖性与载体特殊性。传统的会计档案不需要软、硬件的支持,比较直观,可以直接查看到会计信息,而会计电算化档案必须在特定的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系统才可重现,对系统环境具有很强的依赖性。会计档案的数字化,使会计核算资料的记录方式发生了突破,改变了信息的介质,提高了会计信息处理的质量和速度,但由于电算化会计档案中的档案载体不是纸张而是磁盘、光盘等,它们受载体的质量、存放环境、存贮信息有效期与载体在计算机文件中阅读器质量好坏等因素的影响。 3.信息共享性与数据易改性。网络技术的运用,可以提高会计文档的多方位检索速度,并能够实现档案信息的网上远距离传送,有利于会计档案资源共享。但是,由于存储磁介质与光盘中的数据可以很容易被修改,从而导致会计档案信息的失真,甚至被破坏的可能,而使会计档案失去价值。 三、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档案职能的定位 由于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工作的结果(会计档案)具有领域的拓宽性、环境的依赖性与数据易改性等特点,会计电算化虽然有助于简化核算过程与拓宽会计监督的职能,但在会计工作质量控制与会计信息安全利用等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给会计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与要求。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使会计职能适应会计环境对会计工作的要求,就应从调整会计职能入手,将会计职能的行使设置为两个层次,一是由前台工作人员行使对经济活动的核算与监督职能,完成对单位经济业务的处理工作;二是由后台工作人员行使对会计工作的再监督职能,完成对会计信息质量控制与信息利用工作。会计档案作为记录会计工作过程与反映单位经济活动状况的证据,既是联系会计工作前台与后台的纽带,也是实现会计质量控制与会计信息利用的主要途径。因此,同传统手工记账时代的档案管理职能相比较,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档案的职能主要应突出它的两大功能。 1.会计质量控制关口的职能。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质量控制的重点是建立一种内部制约机制,及时预防“差错”与“舞弊”行为的发生,会计档案管理的主要职责是要留下包括“差错”与“舞弊”行为在内的经济业务记录与会计工作痕迹,并通过相应的事后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并中止上述行为。因此,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档案管理首要职能是实现档案归集关口的前移,确保会计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反映经济业务与会计工作的本来面貌;其次,要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与实施结果纳入档案管理的范畴,把事后监督信息定期反馈到会计工作前台,同时真实记录信息反馈与信息处理的过程;第三,要建立会计档案归集的审查制度,制订各种会计信息处理过程的归档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手续完备、要求具体、责任明确,使会计档案的归集成为单位会计工作质量再完善的过程。 2.会计信息利用窗口的职能。由于计算机中的数据文件是动态的,时刻都在发生变化,因此,会计档案利用的首要任务是要根据会计工作的特点,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数据备份,并定期将计算机系统中的所有档案要素复制到磁介质上,与相关的文字材料和电子文档等一同归档,保证归档资料的完整性,为实现档案数据的综合查询与有效利用奠定基础;其次,要运用相关的统计分析方法,根据单位经济业务的分类,对会计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并通过对会计档案的编研,以财务年鉴等方式形成有价值的会计信息,防止保存档案信息的载体失效而使重要的会计信息丢失;第三,根据工作需要,在有针对性地实现会计档案信息对外提供与提高会计档案利用价值的同时,做好会计档案数据的日常维护工作。 四、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档案职能的实施 要实现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档案的各项职能,必须从观念、制度、手段与人力等方面入手,才能确保会计档案职能的实施。 1.强化档案意识。首先,要克服传统会计档案管理过程中的一些错误观念,纠正会计档案管理过程中的一些错误做法。比如:重凭证、账簿管理,轻辅证材料管理;重纸质实物档案管理,轻磁性介质档案管理;重档案移交后续管理,轻前台会计工作的档案管理;重一般档案的统一管理,轻专门档案的专门管理。其次,要将先进的档案管理思想、管理方法、管理理论和管理成果应用于会计档案的管理实践,树立会计档案管理的时效性意识、完整性意识、过程控制意识、质量保证意识、妥善保管意识与有效利用意识。 2.健全档案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应从严密、有序与规范的要求出发,充分重视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与会计电算化环境档案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进会计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与现代化工作。要建立会计档案入库前的审查制度,加强前台会计工作的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人库会计档案的质量;要建立会计档案查询、对外借阅、复印等内部控制制度,防止档案资料的遗失与泄密,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要加强对有保存价值与利用价值的辅证材料以及磁性介质会计资料的管理,防止磁性介质档案信息的失效,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 3.完善档案手段。传统意义上档案手段主要是指档案库房、档案设施,随着新型存储介质的不断出现和现代信息处理技术的广泛应用,出现了许多新型的档案载体,新型载体与传统档案载体在形成介质、利用方式、存储方式等各个方面都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以新型档案载体为对象的会计档案,将是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形式,它不仅要求有效地保护档案载体,还要确保档案信息内容的安全性、真实性与完整性,这就给会计档案的管理手段与管理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只有将当代先进的技术设备、技术手段与技术成果引入档案管理实践中,才能满足新型档案载体管理的要求。 4.培训档案人员。现代化的管理需要现代化的人才、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与先进科学管理方法的掌握和应用,人是决定因素。由于会计档案资料内容广泛,具有专业性、广泛性与严密性的特点,作为一种专门档案,不能按一般档案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而应该按照专门档案进行专业化管理。会计档案的专业化管理,要求档案管理人员不仅要有档案管理学知识,还应具备会计专业知识,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运用各种管理软件。而现在大部分档案管理人员只具备会计或档案管理单方面的知识,难以胜任现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培养和引进一批既掌握各种现代技术知识和技能、了解档案管理知识,又精通会计工作业务,专门从事会计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才能适应新时期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 会计职能论文:国有企业分离所属社会职能部门会计处理探讨 分离国有企业所属的社会职能部门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措施,也是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保证。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的变化,对国有企业分离所属的社会职能部门有关业务事项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是一个新的挑战。本文对此进行初步探讨。 一、国有企业分离所属社会职能部门的会计业务事项的变化 1.会计主体的变化。会计主体是会计核算的主要前提之一,明确会计主体,才能把握会计处理的立场。尽管许多国有企业对各个部门实行单独核算,并编制内部会计报表,其内部核算单位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但真正对外的会计主体仍只有一个,就是企业本身。从国有企业分离出去承担社会职能的部门将独立于原企业,实际上变成了多个真正的生产经营性的会计主体或承担其他社会职能的会计主体,有的还将变成另一会计主体的组成部分,如企业办的小医疗机构被大的医院受让等。 2.适用的会计制度的变化。过去在一个企业里,为了核算的统一,或者为了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的需要,各个部门一般统一采用企业会计制度,或者至少要求与企业会计制度接轨。分离后,这些社会职能部门需要根据自己的业务性质重新确定自己适用的会计制度,如医院、学校只能适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 会计的重要职能是反映和监督。以上变化在客观上要求会计对其进行核算予以反映,所涉及的业务事项必然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二、国有企业分离所属社会职能部门的会计业务处理 现行国有企业所属社会职能部门有两种主要的经济模式:一种是国有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非法人单位(以下简称“非法人单位”);另一种是国有企业投资的法人单位(以下简称“法人单位”)。在进行会计处理时要兼顾这些因素。下面具体探讨国有企业分离所属社会职能部门时所涉及的业务事项的会计处理。 (一)关于资产清查的会计处理 对资产的清查,首先要对所分离部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以及其他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编造财产清册,同时对各项资产损失以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国有企业主体或国有企业直接、间接投资的法人单位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盘亏、毁损各种物资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库存物资”、“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盘盈各种物资时,借记“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以上处理同时要结转物资成本差异和商品进销差价。 按规定转销盘亏、毁损的物资时,按收回的残料价值,借记“库存物资”等科目,按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的数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两者的合计数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按规定转销盘盈的各种物资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2.盘亏固定资产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应转入清理,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反映该固定资产价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后产生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区别情况处理: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盘盈固定资产时,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估计折旧额后的净值,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 3.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账款,经批准转销时,采用直接转销法核算的,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采用备抵法核算的,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对于确实无法偿还的账款,按规定转销时,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对于尚未处理的潜亏、产成品清查损失和亏损挂账,经主管财政机关审批后,可以直接冲减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不足部分冲销实收资本,借记“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有一点要注意,国有企业投资的待分离法人单位在清查时,其会计处理按以上程序进行,国有企业主体无需进行会计处理。只有在待分离单位是直属的非法人单位的情况下,国有企业主体才做上述处理。 (二)关于资产评估的会计处理 经批准分离所属社会职能部门的国有企业,按照规定要聘请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财产进行资产评估,评估资产价值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确认后,进行如下处理: 1.所分离的社会职能部门为非法人单位。国有企业应按批准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调整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对于流动资产、长期投资以及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有关资产类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值与原账面原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照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与固定资产原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按照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累计折旧”科目。 2.所分离的社会职能部门为法人单位。国有企业或其他投资方依据资产评估报告,按投资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科目,被分离的法人单位也要相应调整有关资产类科目和“资本公积”科目。 另外,聘请中介机构所发生的审计、评估等费用,应由国有企业主体承担,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三)关于资产分离、转让的会计处理 国有企业分离所属社会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国经贸企改[2002]267号文件)的精神——“要坚持多种形式、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可以采取的形式有以下几种,不同的形式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1.直接移交给当地政府。这种形式与企业分立业务有点类似,在一般情况下,需要对分离后的整个企业重新建账处理。但是,根据会计核算原则中的重要性原则,由于分离所属的社会职能部门与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主体相比,无论是在规模还是在所占的比重上都很小,因此我们可以采用较为简单的方法。不妨将其视同国有企业无偿将其所属的社会职能部门捐赠给当地政府,在不影响国有企业损益的前提下,进行如下处理: 分离的社会职能部门为非法人单位的,由国有企业直接冲减其相应的资产、负债和资本公积;分离的社会职能部门为法人单位的,国有企业按投资比例冲减其长期投资和资本公积。 2.整体出卖给其他法人或自然人。此时,应由国有企业与其他法人、自然人签订产(股)权转让协议,并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分离的社会职能部门为国有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非法人单位的,由国有企业直接调整其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并进行相关的损益处理。分离的社会职能部门为国有企业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法人单位的,按转让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转让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调整相应的“资本公积”、“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和“投资收益”等科目。 3.单独或与有关部门投资合办,实行产业化经营,由福利型转为经营型,由无偿服务转为有偿服务。这主要是因当地政府接收分离的社会职能部门(如医院)有困难而采取的方式,其实际并未脱离企业,只是由企业投资控股而已,因此按《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就可以了。至于出租,则是企业资产经营经常采取的一种方法,仍应按企业会计业务中的其他业务收支处理规定处理。 (四)会计报表处理 国有企业在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期间,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编报会计报表,并分别报送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1.所分离的社会职能部门为法人单位。分离的社会职能部门(如子公司)开始清理财产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清理财产工作完毕后,应向国有企业和其他投资方的管理部门移交资产负债清册。在评估结束并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账面价值后,编制资产负债表。 2.所分离的社会职能部门为非法人单位。因其不是会计主体,因此无需单独编制会计报表,而由其母体企业按上述规定编制会计报表。 3.分离后的国有企业。因保留生产经营主体,会计核算前提——“持续经营”没有受到影响,因此仍应按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在分离后,应编制资产分离日的资产负债表,并报送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 (五)过渡期的会计处理 1.待分离的是非法人单位。国有企业有必要在其他资产下增设“待分离资产”科目,在其他负债下增设“待分离负债”科目,在“资本公积”科目下增设“待分离资产处置”和“待分离资产评估”明细科目,以便于国有企业单独核算和反映分离单位的经济活动。 2.待分离的是法人单位。国有企业只是投资方,不用专门处理,但可在年度报告中进行适当披露。 另外,关于评估基准日至分离日,由于持续经营引起分离的单位净资产发生变化,经审计确认批准后,分离的单位是国有企业直属的非法人单位的,国有企业可以按增加、减少的净资产,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方式收回或补足,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科目;分离的单位是国有企业投资的法人单位的,国有企业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科目。 总之,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会计业务处理复杂。会计人员要结合实际,根据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妥善做好会计业务处理工作,促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目标的顺利实现。 会计职能论文:试论税收会计的职能作用与发挥 摘 要:文章阐述了税收会计的涵义与税收会计的职能,探讨了税收会计与税收征收管理的关系,并分析了税收会计职能作用的具体体现。 关键词:税收会计 职能 税收征收管理 一、税收会计的涵义与税收会计的职能 税收会计是核算与监督税收资金运动的一门专业会计。它是以直接负责税款征收、入库业务的税务机关为主体,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税收资金及其运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综合核算与控制,为税收决策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资料,以保证税收政策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一种税收管理活动。 税收会计的职能,是税收会计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固有的、客观的功能和职责。税收会计和其他会计一样具有反映和控制两大基本职能。 税收的反映职能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税收会计通过一系列专门核算方法,将税收资金已经发生的运动情况,真实、客观地表现出来,反映税收业务活动的历史情况。比如,税收会计通过设置与运用会计凭证、会计科目、复式记账、登记账簿和编制报表等税收核算方法,提供一定时期的应征税金、减免税金、入库税金等税收资金运动的核算资料,可以全面地反映出税收业务活动的历史状况。另一方面,税收会计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记录的历史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获得一定质量的会计信息,用于预测税收资金运动的发展变化趋势,从而预测税收业务活动的发展趋势。 税收会计的控制职能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会计方法控制。通过税收方法本身的规范性、严肃性,使税收业务符合规定的会计方法、会计程序,从而达到控制的目的。比如,税收会计可以运用税收会计凭证的方法,对纳税申报表、税收票证的填用、手续、传递程序等,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实施对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控制。二是法规控制。通过税收会计反映的税收业务活动所涉及的国家政策、法规和制度来监督税收业务的合法化和合理化,这就是平常所说的会计监督。例如税收会计通过对税收票证的审核,可以发现错征税款并及时更正,依次监督征收活动依法进行,法规控制是税收会计的主要控制职能。三是目标控制。通过税收会计提供的信息与预定的计划、目标相比较,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使税收活动沿着正确轨道正常进行,例如税收会计利用核算资料,分析税收运动各环节对税收计划的影响,采取相应的征收措施,以保证税收任务的完成。 二、税收会计与税收征收管理的关系 税收会计的本质是一种税收管理活动,是税收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管理是一种系统的管理,它是由若干相互依存、相互联系、各自发挥功能的管理要素所组成的有机整体,主要包括税收信息管理、税收法规和税收计划管理、税收征收管理以及税收监督检查管理。税收会计与税收管理的各个部分有着密切的联系,具体体现在: 1.税收会计信息是税收管理过程的状态、特征及变化趋势的客观反映。它是税收法规和计划管理的基础,又是进行税收监督检查的基础,它包括税收活动定性的信息和定量的信息两大类。其中定量的信息由税收业务核算、税收会计核算和税收统计核算来提供。税收会计核算所反映的信息是对税收资金运动最具有全面性、系统性、连续性和准确性的信息,税收会计是获得税收资金运动信息的主要渠道。 2.税收计划和税收法律是税收活动的法律依据与税收工作的目标。税收法规管理主要是法规的制定,制定税收法规必然要考虑税收的财政职能,即税收法规出台对税收收入的影响,这就需要使用有关的税收信息来分析。税收计划管理实际上就是对税款入库情况的管理,它所要的信息主要是入库税金即影响入库税金方面的信息,所以,它离不开税收会计的核算资料。 3.税收征收管理是税收职能的实现过程,它是税收活动的主要内容。税收财政职能的实现,实际上是国家预算资金积累的过程,即税收资金运动过程。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工作是税款征收入库,税收会计通过办理税款结报,汇总缴库、与金库办理上交税款入库税款的对账以及办理税款提退等业务,直接参与税款的征收工作。 4.税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税收法规的正确执行和税收计划的完成。税收监督检查除运用法律和外部审计手段外,主要是通过税收行政监察、税收业务稽查和税收会计等内部手段来实现的。税收会计运用其特有的方法,如制定原始凭证填制手续、传递程序来规范税收活动;开展凭证审核和会计检查来揭露与纠正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进行会计分析来督促税收计划的完成等,通过税收会计对税收征收管理过程进行全面监控,成为税收监督监察的重要手段。 三、税收会计职能作用的具体体现 税收会计的职能贯穿税收管理的全过程,如何发挥税收会计的职能作用,在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依法征收税款,提高税收征收质效,最大限度地节约税收成本中发挥最大的作用,是摆在税收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那么,税收实践中税收会计的职能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 1.反映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党和国家制定税收政策提供依据。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即税收负担率,是指一定时期的税收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国内生产总值由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体系,采用科学的方法产生,而税收收入则是税收会计通过完整的核算体系,全面、系统地反映出来,通过对比和分析,总结出税收负担率发展变化的规律,为党和国家制定税收政策,调节经济运行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 2.为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提高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提供可靠的依据。税收会计核算从纳税人实现税收到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组织税款入库直至纳税人欠缴税款的全过程进行全面的记录和反映,这就为税务部门掌握纳税人税收实现情况,及时征收税款并为准确、及时解缴入库,摸清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强化税收征收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据。税务机关根据税收会计反映的企业欠缴税款的情况,进行正常的税收检查和税务稽查,保证党和国家税收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税务机关按照税收会计制度的规定,分科所、分预算级次、分税种设置入库税金明细账,编报税收入库税明细表,为税务部门掌握税收收入进度,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怎样才能更好地发挥税收会计的职能作用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90%以上,税收会计是国家预算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职能作用发挥得好与坏,事关财政收入能否平衡,事关社会稳定与发展。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税收会计工作,充分发挥税收会计的职能作用,使税收更好地调节经济运行、组织财政收入,服务于经济发展。 1.加大税法、《会计法》的宣传力度,普及税收和会计知识,营造全社会重视税收、重视会计资料真实性的社会氛围。每年组织全社会的税法宣传,教育广大公民树立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的思想意识,必须为税务部门提供翔实、准确的数据资料,为税收会计核算创造良好的社会基础;定期对税务人员、税收会计人员进行税收知识、税收会计知识的培训,并严格组织考试,成绩及格的发给《税收知识合格证书》,成绩不及格的不得上岗,通过提高税务人员和税收会计素质的有效办法,使税收会计的职能作用得到最大发挥;教育广大税务干部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不论向哪里提供数据,都要做到数据准确、编报及时、口径统一,为税收会计核算创造良好的条件。 2.加强对税收会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一把手要亲自抓税收会计工作,使税收会计人员能更好地履行职责;各级税务机关要配备“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一把手做好税收计划的下达、税收会计核算、会计检查和监督;要成立税收会计机构,省局税务要成立税收会计处,市税务局要有税收会计科,县区税务局设置税收会计股,基层分局设置税收会计组,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收会计部门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政治、业务素质高的税收会计人员,并保持相对的稳定,为税收会计发挥职能作用,提供组织和人力上的保证。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税收会计工作也不例外,税收会计真正发挥其职能作用,如实反映税收征收管理情况,监督和控制税收征收管理的全过程,使税收工作规范、高效地运行,必须建立和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付诸实际行动:(1)建立税务机关内部的税收凭证传递制度。税收会计及一切与税收会计有关的税收征收管理资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保质保量传送到税收会计手中,确保税收会计掌握核算的第一手资料。(2)税收会计核算流程。制定详细的税收会计核算流程,要包括凭证传递,出纳和税收会计如何进行交接手续等。(3)建立税收会计和税收征收人员的责任制度。明确税收征收人员的义务就是要将征收税款的原始凭证及时传递给税收会计人员,并保证税收会计核算资料的正确性;税收会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核算程序、核算方法、记账规则对税收资金运动情况,进行全面、系统、连续的核算和反映,并对税收资金运动的过程进行控制,使税收征收管理活动符合党和国家的税收政策,符合国家的法律。 4.实行目标化管理,严格责任及奖惩。(1)要把税收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能否准确地核算企业欠缴税款作为评价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一把手政绩的依据,干部升迁、提拔,不能只看税收任务的完成这一指标,还要看税收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要把税收会计核算质量、真实程度,列入目标管理之中,对完不成税收会计核算质量和真实性指标的单位,取消参加评选先进的资格。(3)税收会计资料不真实,弄虚作假,使税收会计信息失真,审计、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发现有利用税收会计营私舞弊行为的,给予必要的经济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严惩。对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税收会计制度,税收会计核算资料真实、可靠的,在给予精神鼓励的同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 会计职能论文:中央银行会计监管职能的强化路径选择 摘 要:在新的形势下,中央银行的会计应该摆脱单纯内部会计束缚,要有监管的职能。本文对中央银行如何发挥会计监管职能提出了五条建议。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我国加入WT0以后,对我国中央银行会计监管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银行会计应当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摆脱单纯内部核算会计的束缚,切实树立会计监管的理念和思想。因此,本文拟对如何发挥中央银行会计监管职能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央行会计监管的内容及作用 第一,对金融机构会计的内控制度监管。一是对金融机构的会计基础体系做出评估,决定是否许可运行。中央银行会计部门应当对金融机构的会计凭证制度、财务记载与核对制度、会计核算系统的设计是否科学等方面的内容做出全面审查和评价,看其是否满足防范会计风险的需要。二是对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实时监控,监督金融机构会计是否执行了会计审慎性原则和合规性原则,指导和促进金融机构改进和加强会计内部控制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第二,对金融机构会计核算质量的监管。当前,有些金融机构受利益驱动,经营思想出现偏差,会计工作行政化,违背会计核算原则,造假账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严重妨碍了人们对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真实与否的判断,破坏了会计核算的基础,使国家进行宏观经济决策失去了可靠的依据,甚至造成失误。因此中央银行把金融机构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作为会计监管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具体包括金融资本金核算是否真实、管理是否严格;存款准备金以及金融机构存、放、汇的数据是否准确,经营利润反映是否真实等内容,以此保证央行会计部门掌握最全面、最系统、最权威的监管资料。 第三,对金融机构支付结算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结算纪律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账户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即各金融机构是否存在未经中央银行审批,擅自为企业开立账户或扩大账户的使用范围的现象;票据的签发、使用和受理是否严格遵循《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各类举报情况的调查和处理以及联行汇差资金的监管等。 第四,加强对地方性金融机构的会计监督和指导。目前,商业性金融机构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集中反映在地方性金融机构无会计主管机构,会计核算组织杂乱无序,非规范性、随意性较大。因此,人民银行会计部门应在各自辖区内,帮助地方性金融机构根据统一会计制度,选择和设计符合本企业具体情况的会计核算形式和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指导其实施,以此规范其经营行为,确保地方性金融机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运行模式健康发展。 二、加强央行会计监管职能的几点想法 一是要转变观念,重视会计监管。要改变过去那种会计部门只要账平表对就行的想法,树立会计部门身兼两职的观念,既要坚持和发扬会计“三铁”精神,确保会计核算质量,又要履行会计监管职能。对待会计监管工作,要改变只重视结算纪律监管的片面认识,充分全面地发挥会计监管职能。使会计监管融入金融监管范围,成为金融监管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 二是制定完善金融会计法规体系,统一会计监管标准。当前,要加强和完善会计法规的建设,尽快出台会计监管的有关制度办法,明确金融机构所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要尽快修订完善金融业统一的会计制度,统一规范会计科目,统一银行账号的编制方法,统一报表编报格式,做到内容规范、归类明确。明确金融机构业务稳健处理的会计政策、有问题贷款的计息政策、计提风险准备金的政策等,使中央银行会计监管能够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便捷高效,树立央行监管权威。 三是要正确处理会计监管与其他部门监管的关系。一方面要正确处理会计监管与中央银行其他监管的关系。会计部门的监管,主要是对金融机构的会计业务是否按合规性、真实性和审慎性原则实施的监督管理,是专业性的业务监管;而其他部门的监管主要是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及经营合规性等方面的监管,是综合性的全面监管。因此,会计在实施监管职能时,既要加强与其他监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又要准确把握会计监管的特点,避免各部门监管效果相互抵消或重复劳动,以提高人民银行整体监管效能。另一方面,要正确处理会计监管与财政审计监督的关系。随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日渐成熟和完善,借助这些中介机构对金融机构的会计业务进行检查监督,也是中央银行会计监管的一种方式。 四是会计监管要与加强金融服务相结合。人民银行会计部门担负着对金融机构会计监管和提供会计服务的双重职责,会计监管不能独立于会计服务职能。一方面,中央银行会计部门实施监管职能,查处违规行为,对被查处对象来说是实施监管职能,但却为整个金融系统创造了一个公平高效的经营环境,对其他金融机构和客户而言则是一种行政服务。另一方面,中央银行会计监管的大部分内容是对金融机构服务过程的监管,其监管职能也是在中央银行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或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的,因此会计监管要与服务紧密结合。另外,在监管方式的选择上,要通过调查、分析、现场指导以及柜面服务等多种形式,参与到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当中,提出好的建议,促使其提高经营业绩,使商业银行切身感受到人民银行监管带来的好处,消除其逆反心理,自觉地接受和配合人民银行的监管。 五是监管形式要多样化,特别要注重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人民银行会计部门在实施会计监管时,要结合实际情况,拓宽监管思路,使监管方式多样化,针对不同的监管内容采用不同的监管手段,如对会计核算制度可采用事前审批的方法,而对结算纪律的检查也不能只局限于现场检查,大量的工作还是日常柜面监督,对金融机构准备金及财政性存款缴存情况的监管则可以通过加强对金融机构报表的审查来实现。要加强中央银行会计监管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手段,借助于先进的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畅通的通讯网络,加快研制开发会计监管软件,建立一套科学、有效、完备的会计监管系统,设立计算机信息数据库,进行数据整理计算和分析。通过将中央银行会计部门的非现场监管系统与金融机构会计业务处理系统联网,实现系统的信息共享。 会计职能论文:再论会计基本职能 摘 要:会计理论界对会计职能的研究,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趋势微。我国加入WTO后,市场经济日趋规范,发展经济的环境发生了根本改变。因此,有必要对会计职能实现的广度、深度和精度展开进一步的讨论。 关键词:会计核算职能 监督职能 认识 职能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功能,会计职能就是会计本身所具有的功能。早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会计学术界就在较大范围内对会计职能展开讨论,到70年代末,对会计职能的研究成为会计理论研究的热门话题之一并逐渐形成高潮。从“一职能说”(提供信息,会计职能是统一的,也是惟一的)、“二职能说”(反映和监督,反映和控制,反映和管理,核算和监督,核算和管理)、“三职能说”(认为会计职能是计算过去,控制现在,预测未来)、“四职能说”(计算经济效益;收集记录经济事项;传递财务、成本信息;分析预测,参与管理和决策)、“六职能说”(除了传统的核算、监督职能、还有预测、决策、控制和分析职能)到“七职能说”,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人们曾欣喜地看到,会计理论的研究成果对指导我国会计工作的实践,充分发挥会计人员做好会计工作的主观能动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会计理论界对会计职能的研究日趋势微,其原因可能缘于人们的认识逐渐趋于一致,即会计的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1985年颁布的第一部《会计法》也对此首肯。进入21世纪,我国经济发展的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反思我国会计工作的实践,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会计核算和监督这一基本职能,从其实现的深度、广度和精度上重新加以认识,展开进一步的讨论。 一、会计核算职能 对会计核算工作的抽象反映就是会计核算职能,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企业、单位一定时期的经济活动进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记录、计算和报告。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是会计核算的显著特征。会计就是要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去记账、算账和报账,以便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 会计核算的内容是会计对象,具体表现为各种各样的经济业务,1985年颁布的《会计法》和2000年修订后的《会计法》将其归纳为七类。它包括:(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如企业的销货款、购货款和其他款项的收付,股票、公司债券和其他票据的收付等;(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如材料的购进与领用,产成品的入库与发出,固定资产的增加与减少;(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应付款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如企业实收资本和盈余公积的增加和减少;(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如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支出,管理费用和产品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如企业的销售收入大于业务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表现为盈利,要按规定进行分配,反之即为亏损,要按规定进行弥补;(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会计核算要求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比较。(1)真实。真实性是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第一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只有会计核算记录的数字和情况是真实的,才能保证记账、算账、报账是真实的,会计资料才是有用的。真实是会计的生命。会计核算的过程应当如实再现经济活动的全貌。(2)准确。要求对会计事项的处理是合理、合法的,有关数字的计算是正确的。(3)完整。要求对企业、事业等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活动的各方面或全过程都得到全面的记录、计算和报告,不得有所遗漏。只有会计核算完整,才能为领导、有关单位和群众提供全面、正确的资料,才能为领导做出经营决策,有关单位制定政策、计划,群众参与和监督经营活动,提供有效的依据。(4)及时。是要随着经济业务的发生,按时得到会计处理和记录、计算,并根据有关规定按时向有关对象报告。及时为单位领导提供会计信息,有利于领导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做出正确的决策;及时为企业各部门提供会计信息,有利于对生产过程的耗费进行控制,提高经济效益。(5)比较。是对发生的经济业务从多方面进行比较,作出恰当的估计和判断,做到投入少而产出多。如企业采购材料,销售产品。比较包含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才能发挥会计的应尽之责,会计之于管理的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人们习惯对一事项所说的合算不合算,就是看是不是经济、节约。可见,比较是会计核算的内核属性之一。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竞争会更加激烈。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私营企业和个体企业的大量涌现,市场经济的完善、规范,要求对会计核算的外延和内含应进一步加以认识。首先从广度上分析,应扩大会计核算的范围。现在,不少私营、个体企业尚未建立会计账簿,难以进行会计核算。这样,必然导致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不利于企业自身的管理和发展。从会计的反映对象是能够用货币计量的经济活动看,只要有经济活动,只要有货币收付行动,就应当从会计上加以核算,大到拥有上百亿元资产的企业集团,小到每一个家庭。至于采用何种记账方法,建立何种账簿,是否进行报账,应视会计主体不同而定。能够采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应尽量统一,保证核算的规范和指标可比。对于每一个家庭,通过建立简单的账簿核算日常收支,可以控制耗费的发生,掌握支出的流向,配比收入可以计算出结存,把握日常活动的规律,逐步培养起我国公民的经济核算意识。会计教育工作者应当担负起培养公民经济核算意识的职责。每一个公民经济核算意识的增强,必然使国家资源得到最优化利用。其次从深度和精度上分析,我国现有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客观地说,同企业走向国际市场这种现实需求还有较大差距,高水平的财务总监还是凤毛麟角,非常缺乏。因此,我国的大学本科教育,硕士、博士教育,应当抓紧培养一批具有高深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精、尖人才,以解燃眉之急。在企业内部,会计核算的方式上,应当恢复过去的优良传统,实行厂部核算下的车间核算和班组核算。划小核算单位,将成本、费用、收入、利润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大企业算小账,把经济效益一点一滴挤出来。 二、会计监督职能 会计监督职能是会计监督工作应发挥的作用,或它应有的功能。会计监督的主体是企业、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监督的对象是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会计监督的内容主要表现在:(1)监督经济业务的真实性。监督企业、事业等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求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不符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监督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就是要监督企业、单位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凡符合有关规定的,会计人员予以办理。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对严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违法收支,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以便处理。(3)监督公共财产的完整性。企业、事业等单位的公共财产,包括其各项资产。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监督公共财产是否得到很好的保管或正确的记录,账实是否相符。发现公共财产短缺或损毁,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会计监督按照与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可分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事前监督指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即审核其是否符合有关政策、法令和制度的要求,对于违法的经济活动,要坚决加以限制和制止。只有限制非法活动,才能鼓励正当经营;限制滥用、浪费,才能增产节约,增收节支。事前监督可收防患未然之效,使会计监督处于主动地位。事中、事后的会计监督是对会计所反映的经济活动情况及有关资料加以检查和分析。通过检查和分析可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对已发现的问题,要拿出整改意见,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调整经济活动,实现规定要求的预期目标。 在明确会计监督的内容和过程之后,若把会计监督放置到目前的经济环境之中,审视其质量,就会发现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1)会计监督的主体应当扩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七十三条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会计监督。”现在,在会计核算中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建立账外账的现象屡有发生,多数是由单位的会计或受指使、或自己所为形成的。让造假者自身去查假、打假,其结果不难想象。应当看到,我国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好的,他们分布在不同行业的不同单位,是会计监督的主力军。但会计主管部门不应袖手旁观,不能仅仅充当制度的制定者和宣传者,应当介入到会计监督之中,弥补单位会计人员自身监督的不足。(2)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现在,会计委派制的实施,新的会计制度的实行,对客观因素造成的会计信息不实发挥了抑制作用。但人为因素造成的会计信息不实,只能靠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来约束。如出于种种目的歪曲企业、单位的财务状况,随意操纵收入、费用的确认标准。或随意改变利润的计算和分配办法,以达到夸大经营者业绩或粉饰公司业绩的目的,其结果必然损害国家和投资者的利益。2000年修订后的《会计法》,虽加大了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处罚力度,但实际效果并不十分明显。虚假会计信息的根本治理,靠会计人员娴熟的业务技术和职业道德在日常核算中的自觉恪守。新闻宣传部门要披露打击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现实案例,弘扬遵守政策、认真负责的会计人员的先进典型,为会计人员营造一种守法、护法、执法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会计核算职能和监督职能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不可分离的,核算职能是监督职能的基础和前提。监督职能的发挥能够更好地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能使企业、单位的经营活动实现管理最优,效益最佳的目标。 会计职能论文:论高等院校会计核算中心职能的创新 内容提要:创立会计核算中心体制是实现高校财务管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有效机制。明确设立会计核算中心的地位和职能,规范高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造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促进高校事业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会计核算中心 集中结算 资金管理 监督与服务 一、创建高校会计核算中心的目的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高校理财的宏观环境发生了变化。为了充分利用现有高校在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管理体制的同时,《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也规定“规模较大的高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分级管理是指在高校统一领导财务工作的前提下,在明确高校和二级单位权限、责任、利益、以及财务规章制度健全的基础上,根据财权划分,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由高校和校内二级单位进行分级管理。会计核算中心隶属财务部门领导,代表高校领导和财务部门统一集中办理高校二级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结算业务的专业机构,会计核算中心与二级单位(部门)之间是委托与、服务与监督的关系。核算中心的地位和职能的发挥具有相对独立性,既对管理单位的会计工作负责,也对高校领导和资金管理负责,可以较好地实现服务与监督的统一。 1.建立会计核算中心有利于切实深化高校资金管理改革。建立会计核算中心主要是为了规范高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造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促进高校事业发展。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日益发展,高校财务管理的核心问题是效益问题。财务管理的综合效益集中体现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方面。高校办学过程中的经济行为日趋多元化,高校的财务管理面临着更为复杂的局面。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财务管理核算体系的构建就要紧紧围绕如何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如何科学配置高校资源,如何对高校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等方面来进行。建立会计核算中心掌握高校财务资源的配置状况,可以从总体上起到正确的政策导向作用,分析和比较高校的办学效益,检查和监测高校的财务风险,有利于引导高校的财务管理走向良性发展的道路。 2.建立会计核算中心能够保证二级单位依法履行职责。要保证高校各项经济活动的合法、合理,就要严格按照《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进行核算和监督,通过会计核算中心建立二级单位(部门)经济责任制,有利于强化高校管理层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增强单位或部门做好经济工作的责任心和使用感,促使其为保证高校的发展更合理地筹集好、使用好各项资金,确保资金的完全性和效益性,以便从财力上更好地保证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3.建立会计核算中心有利于开源节流。目前,各高校内部办学形式多样化和筹资形式多元化活动的展开,高校各级管理者清楚地认识到这是高等院校办学体制的方向,需要财务管理人员配合制定一些激励政策给予积极支持。既要认真宣传国家财经法律和有关经济政策,使各种形式的办学创收活动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又要帮助创收部门树立理财思想,同时也要做好一切服务工作,提供一切方便。在分配制度上要打破过去平均主义思想,要拉开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分配距离,创收与不创收不能一个样,效益好与效益差不能一个样。从而调动全院各单位或部门参与各项办学创收活动的积极性,筹集办学经费以增强学校办学的整体财力。 二、高校会计核算中心的特点 高校财务管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会计核算中心的地位。高校会计核算中心要旨是在高校二级单位的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对二级单位进行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和实行会计监督,是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会计管理体制,实质是资金的所有权和核算权分离,核算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一种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的安排,其特点如下: 1.统一委托。会计核算中心与二级单位或部门建立委托、受托关系,二级单位或部门与会计核算中心签定委托书,确定委托、受托关系,委托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二级单位或部门指定专人办理报账等事项,具有会计监督功能;二是统一账户管理,核算中心为每一个二级单位和或部门建立内部账户,配发资金结算手册,预留付款印鉴,不开设外部银行账户,核算中心具有一定的银行服务功能。 2.集中办理结算。会计核算中心为二级单位或部门集中办理资金结算,一是二级单位或部门不设会计、出纳,其现金收入、支出等资金结算,与外部单位往来代收代付等由二级单位或部门指定专人到核算中心办理。二级单位或部门收入直接记入二级单位或部门内部账户,然后支付使用,一般不得透支。二是集中进行会计核算,核算中心审核二级单位或部门报来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登记会计账簿,编制往来报表,为二级单位或部门定期提供对账单,随时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三是集中管理会计档案,二级单位或部门会计档案全部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保管,分二级单位或部门分年度装订成册,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编目、立卷、归档。 3.建立审核制度一是建立支出审核制度,二级单位或部门报表的所有单据都必须有单位印章、主管领导人签章必须与预留印签一致;二是建立凭证审核制度,会计核算中心必须严格审核二级单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才能报账和进行账务处理。督促二级单位所有原始凭证达到“四有”:即有合法凭据;有付款印鉴,有使用用途,有经办人的印章。根据二级单位不同的业务活动需要,科学使用会计软件,开展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账务处理流程操作,及时、准确、完整的计算、记录、反映其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情况,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管理、全面监督。 4.核定现金流量。建立现金管理制度,根据各二级单位现金流量核定一定额度的备用金,以减少报账人员的工作量。现金实行限范围的管理,严格滥用和超范围使用资金。核算中心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对二级单位或部门情况做到“三勤”,勤了解二级单位或部门项目、勤了解现金来往规律、勤了解现金来龙去脉。建立票据管理制度,实行“四定”:即定人员,不相容职务分离,形成相互制约;定制度,购入、发出、核销、回收等环节建立票据台账,相互签字制约;定数量,根据业务需要定供票数量;定期缴销。 三、会计核算中心与二级单位的会计关系及责任的划分 1.会计核算中心与二级单位(部门)之间的会计关系。(1)委托与关系。从本质上看,高校会计核算中心是一种记账方式,它是高校财务管理模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创新,为加强高校资金管理,在当前高校教育经费不宽裕的情况下,大力开展开源节流工作是理好财,用好财的关键所在。同时,也是促进高校财务管理改革,规范会计秩序而产生的一种记账方式,是对传统记账方式的发展和突破。它与传统记账具有本质的区别。传统记账是委托单位(部门)自愿委托授权,委托单位或部门的自主权较大,选择权也较大;而会计集中制是领导的强行委托、强行,委托单位或部门没有自主权,处于被动地位,不管愿不愿意,不管接不接受,都必须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集中实行会计核算,不存在选择权与自主权。(2)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从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来看,从编制凭证、登记账簿到有关明细报表、会计档案管理等一系列会计核算业务都必须由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完成,要为二级单位(部门)提供优质规范的会计业务服务。会计核算中心是服务主体,本校二级单位(部门)是服务的客体,会计资料是服务的对象。服务是第一位的,是基础,是前提,是在服务中监督,监督中服务。(3)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总体上看,会计核算中心是监督的主体,二级单位(部门)是监督的客体,会计核算中心代表高校法人代表对二级单位(部门)实行会计监督,是会计核算中心核算的目的所在。其目的就是通过强化会计监督,加强创收资金管理,开源节流,规范会计工作秩序,促进高校财务管理改革。从另一个角度看,二级单位(部门)对会计核算中心也存在监督关系。一是监督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核算工作是否规范合理,是否调动各二级单位(部门)创收的积极性;二是监督会计核算中心代为保管资金是否安全完整、分配是否合理。 2.会计核算中心会计工作责任的划分及界定。(1)资金收支活动的主体。虽然二级单位(部门)创收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移交了,但资金收支的使用权没有变,二级单位(部门)按学校规定的资金拥有权,在规定范围内使用,所有的创收项目活动及收支活动都由二级单位(部门)自行决定,会计核算中心不得干预。(2)资金权的主体。二级单位(部门)的资金集中以后,会计核算中心履行的是代管职能。要了解二级单位(部门)还有多少资金,可以通过资金结算手册或直接到会计核算中心查询,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没有发生转移,仍归二级单位(部门)所有,发生转移的仅仅是资金的保管权。(3) 会计核算中心的权限。会计核算中心主要是对二级单位(部门)发生经济活动以后提交的原始凭证,重点审核原始单据是否合法,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制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以及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至于二级单位(部门)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经济活动凭证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会计核算中心无法监督和管理。因此,会计核算中心主要对会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及保密工作负责。(4)“集中与分级”管理的内容。集中不是权力的集中,分级不是分散,集中与分级是管理主体和管理客体的关系,是宏观和微观的有机统一,制度和规则的统一,是高校全局收入和重大项目收入资金调度的统一,事关高校师生的共同利益。分级管理的要素是高校二级单位在不违背政策法规和学校宏观计划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本单位得到充分的发展,使每个教师的正当利益得到体现。 四、高校会计核算中心的主要任务 高校财务管理核算中心的核心问题是效益问题。会计核算中心的综合效益集中体现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和高校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要实现自身的不断发展就必须加强自身的财务管理,不断强化筹资功能,并把“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作为财务管理的中心任务来抓。经济体制改革为学校多渠道筹集资金提供了动力,但是,另一方面教育事业的不断扩大又为高校筹集资金带来很大的压力。因此,会计核算中心要积极拓宽筹集资金的渠道。目前,高校可利用现有的设备和科学技术进行咨询服务、开放实验室等各种有偿服务活动、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进修班等办学活动。会计核算中心在管好用好这些资金的同时要通过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开辟筹资渠道,并且促使高校筹集资金渠道符合国家政策、法规。总体上说,高校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体制要正确处理的一个关键性问题,一方面要坚持学校对财经工作和财务活动的统一领导;另一方面又要同时调动校内二级单位理财的积极性。具体表现为一方面要进一步集中全校的财力;另一方面又同时下移财务管理权力,扩大二级单位(部门)自主理财空间。一级核算,二级管理其实是试图在两种财务管理体制中找到某种结合点,一方面是实行分级管理,赋予二级单位(部门)一定的财务管理权力;另一方面不允许二级单位(部门)单独设置财会机构,二级单位(部门)的全部收支必须集中在校级会计核算中心进行核算,并在会计核算中心机构监督之下,以集中全校财力。 为了做好本职工作,严格内部控制,加强监督与服务,应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财务规定,结合中心和二级单位的工作实际,制订相关、必要的办法和规定。如:一是中心岗位职责。中心可根据业务需要,采取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等方式,但从中心领导到一般会计工作人员都必须明确到岗、到位,从会计业务岗位到管理岗位,都应职责分明。二是报账员岗位职责。二级单位报账员的岗位是负责衔接本单位和中心财务关系往来的重要环节,对其要求须具备一定财务知识,掌握和熟悉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学校的财务制度等,同中心会计人员一样二级单位报账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也必须明确。三是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如:现金管理制度;内部稽核制度;电算化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及查询制度等。为了规范工作秩序、衔接好各会计岗位之间的关系,还应制定内部操作规程、工作行为准则等。四是监督与服务制度。监督是为了加强优质高效的服务,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服务应寓于监督之中,监督与服务有机结合,将有力促进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行为规范。
石油地震勘探技术研究:石油储藏的侦察兵――地震波勘探技术 摘 要:为了实现大规模的地质勘探而利用不同标准的波的固定传播速度(如纵波、横波、转换波……)发展地震波勘探技术。地震波勘探是地球物理勘探中一种最重要的的方法。 关键词:石油储藏;地震波;勘探 1 地震波发的勘探原理 地震波法的原理并不困难,基本办法是用高爆炸力的TNT炸药在地面激起人工地震波,震波沿着与地面垂直的方向传播,在碰到质地相对致密的岩层以后,一部分波被反射回地面,预先,在地面上安置起许多呈现点阵的检波器,这些检波器能够把地面微弱的震动变成电子信号,通过连接线传输到接收机里,接收机的功能是分道记录不同位置的检波器的电信号,早期是用把经过自动增益控制的放大的电流随时间的进程记录在照相纸上,最近三十年来已经使用模拟和数字法把信号记录在磁带上。 记录在载体上的地震波信号是一道道衰减的波浪,他们相互之间随位置的移动,其波峰和波谷逐渐变化,一个特征是,当出现了某一岩层的明显反射时,相邻的波峰或波谷会形象地叠合在一起.这样,如果沿着几条线逐渐放炮(激励地震波),并逐渐布置检波器阵列.则在拼合起来的记录上,可以看见这些波峰形成了一道墙,有时墙呈现出下凸的弧形,甚至在这条弧形线的下面还有一根上凹的弧形线,这就意味着两条组成如“眼睛”状的弧形线之间的岩层可能是封闭的。这个时候,地震工作者需要在与刚才那根地面侧线的垂直方向上再布置几条平行的侧线,看一看在同样的深度附近,会不会出现类似的两条眼状弧形线?如果证实确实也有,那么,在这个地区的地下深层,存在一个穹隆形的构造,它有可能是储藏石油的地方。 为了精确测定深度,还需要对记录上的墙出现的位置(它的横坐标是按时间,即毫秒作计量单位的,其原点表示爆炸发生时那一瞬间),这就需要把时间量度转换为距离量度,办法是一,使用纵波传播的速度和时间的乘积;二,按照时间差一定的传播轨迹应满足双曲线的规律,这样的转换被称为“归位”,经过归位运算以后的的地震反射波各点就是实际深度了.这样,我们只消精确地计下眼睛状曲线的各点,就能较为准确地圈定地下可能的储藏石油构造的位置和深度了。 实际情况远比上述简单原理复杂,首先,爆炸一瞬间并不纯粹产生纵向传播的,对确定岩层位置有益的好波,它同时可能产生强烈的声波和沿地面方向传播的水平波,它们对反射回来较弱的纵波进行干扰,常常使得对可能出现的构造模糊不清的现象,这就需要人们去掉这些害波. 除了上述的两类危害地震波勘探的坏波以外,还存在着在层间反复多次反射的无用的波,这种波也可以根据规律被滤掉.另外,还有一种诡异的波,它产生在地下可能出现的岩石的尖锐面上,仿佛在某个尖锐的点上,又出现了另一个爆炸源!,这个虚假的爆炸源很无聊地反向(向地面方向)传播波,又反向碰到下面的岩石被反射到仪器记录里,和有用的波混淆在一起,十分难以区别。 总之,现代地震波法勘探的任务就是要把有用的波收集起来,去掉干扰,换句话说,就是要提高信噪比.同时,地震信号也要作到准确的归位(实际上,纵波传输并不一定准确按照人们预先测定的速度在复杂的地下传播的),最后,加密检波器点阵以获得更细致的分析也很重要,而这,又加重了勘探的成本.在海上,还会出现波在海底与海面之间多次反射的干扰.最后,新型,高灵敏度的检波器群设置能够向着3D和全息的描绘地下构造的实现.另外,还要考虑地震波穿透岩层时的折射影响。 2 地震勘探的三种基本方法 根据震源激发出的振动(也称地震波)向四周传播的波型特征,地震勘探可分为三种基本方法。它们是反射波法、折射波法、透射波法。 2.1 反射波法 如果我们在离震源较近的若干接收点(1,2……,N)上布置检波器,就可以测出地震波从震源出发向地下传播遇到不同地层界面(Ⅰ、Ⅱ……)时反射回来的地震波及其依次回到地面各检波点的传输时间t1,t2……(t1,t2称为旅行时),旅行时的不同代表了浅、中、深地层在地下的埋藏深度的不同,运用这些微小差异就能直观地反映出地层的起伏变化。这就是反射波法地震勘探所依据的原理。 2.2 折射波法 炸药爆炸后,激发的地震波向四面八方传播,当遇地层分界面时,除有一部分反射波返回地面外,还有一部分地震波透过分界面并沿着该分界面在下面地层中传播。在一定条件下,这种沿分界面传播的地震波也会返回地面,这种地震波叫折射波。通过接收这种波来分析地层情况的方法就叫折射波法地震勘探。 2.3 透射波法 如果我们将激发点和接收点分别放在地质体的两侧,直接接收透过地质体的波,这种勘探方法叫透射波法地震勘探。目前,反射波法应用最广,折射波法次之,透射波法只作为辅助手段。 3 结语 由于地震波法所得到的数据量非常庞大,使得用于计算的计算机必须是大型,高速的,现今三大大型计算用的领域就包括了石油物理勘探。在我国,自大庆油田发现以来,绝大多数新油田都是由地震资料提供构造而找到的。世界上的墨西哥湾油田、中东油田、里海油田等许多大中型油田也是如此。可以预料,地震勘探在寻找油气方面仍将发挥重大的作用。可以说,如果没有地震勘探,现代油气勘探找油找气就很难进行。 石油地震勘探技术研究:非地震勘探在石油勘探中的重要作用 摘要:非地震勘探是指除地震技术以外的其他物探技术。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非地震勘探技术发展迅速,比如新仪器的应用,使勘探精度有了很大的提高。加上电磁仪大量的植入地震仪的成熟技术,还有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处理的不断进步,让非地震勘探技术应用更加的广泛。由于仪器精度的提高,非地震勘探的应用从油气天的概查和普查逐步扩大到详查和细测,非地震勘探成本低、效率高,在油气田的勘探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国际石油动荡的大环境下,合理的开发并使用非地震勘探技术,对提高勘探的效益,降低风险具有战略性意义。 关键字:非地震勘探;重要;发展;应用 非地震勘探的方法和原理 非地震勘探包括重力勘探、磁力勘探、连续电磁剖面法(CEMP)勘探、大地电磁(MT)勘探,还有近几年的三维非地震勘探,时频电磁勘探等很多方法,而且在国内外,海陆的应用各有不同。 重力勘探是一种很常见的地球物理方法,它是根据地球内部的岩石的一些物理或者化学性质不同引起重力异常对地下进行构造或能源的勘探。在石油勘探上,重力勘探有着很高的应用价值。通过重力勘探能够精确的对油气层的储集层孔隙度、储集层封闭条件、裂隙的孔隙度进行评价,也能够发现矿场水的孔隙层,可以为新发现的油气层进行正确的评价,并做出生产计划评价,同时可以观察储集层的流体的状态。 磁力勘探是根据各种矿物和岩石的磁性的不用,在地面测定各个部位的磁力强弱来研究地下矿物的分布情况以及地质构造。在油气田区,会由于烃类向地面的渗透而形成还原性环境,可以把岩石或者是土壤中的氧化铁最终还原成磁铁矿,磁力仪就可以测出磁力异常,加上其他的手段方法就可以发现油气田的存在。 电磁法勘探是石油物探的一个重要的分支,随着石油需求的增加电磁法勘探的作用也逐渐的被认可和关注。电磁勘探法可以分为大地电磁(MT)勘探、连续电磁剖面法(CEMP)勘探。大地电磁测探法师用原有的交变电磁场做为场源的地球物探的一种方法。在交变电磁场以波的形式往地下传播时,不同的介质内会发生折射和反射现象,从而得知地下介质的电阻率情况。因为电磁场的趋肤作用,各种电磁波因周期不同会有不同的穿透深度。因此通过对地表的大地电磁场进行观测,研究它的响应频率就能知道它垂直地下的电阻率的分布情况。连续电磁剖面法(CEMP)勘探是大地电磁测探派生出的方法,它是根据预期探测深度选择一个或者多个固定的频率,对剖面同步进行磁场和电场的测量并求值,用于研究断面的横向变化。 非地震勘探的重要作用 1具有普查的导向作用 非地震勘探技术的主要应用是对区域进行普查。在时代进步,科技发展的新世纪,仪器和技术进一步提高,也加强了非地震勘探技术的普查导向作用。非地震勘探技术的主要优势在于它的周期较短,并有很高的精度,而成本低能够适应不同的条件,能够更准确的更有效的解决地质问题。国内外的实践证明,非地震技术在解剖新区上是最快捷而且便宜的技术方法,其中焉耆盆地的宝浪油田的勘探发现就是非地震技术应用,快速的导向,从而提高了经济效益。焉耆盆地位于塔里木盆地的北边,是一个小型盆地。最初的地质资料上甚至没有明确的轮廓。但是,在1993年四月到年底的时间内,重磁勘探队就完全的查清了该地区的基底构造、地层分布、断裂特征、隆坳分布等基本的地质情况。在测得的二次导数异常图中,可以清楚的了解到这个地区的地质构造分布情况。然后根据这些已知的构造上部署一些地震剖面,进一步探测构造形态和埋深情况。这种探测向导使得从新区启动到发现新油田只用了18个月。通过重磁的普查 扫面,在用户电法进行落实,让地震测线有一个很好的地质资料基础,能 够实现最快捷和经济的勘探。 2对勘探中的油田进行预测和评价 在地震技术或者是三维地震技术精确查明构造位置和形态的情况下,探井的部署成功率也只有40%~50%,主要是因为构造虽然落实了,但含油气的实际情况还是不清楚的。这是非地震技术就会发挥很好的作用。非地震技术能够为含油气情况提供非常重要的信息,为部署钻探提供有利参考,进而太高探井部署的成功率。在一个油气藏周围,由于油气的聚集或者运移等过程中必然会发生一些物理或者化学变化,形成不同于其他围岩的异常综合体。而这些变化主演表现在磁性、电性或是化学性质的渐变性,并不能呈现出很明显的物性界面,所有地震方法很难起到效果。然非地震技术是从油气异常的宏观整体特征出发的,能够非常有效的找到油气富集的所在,圈定这类异常体。 还有很多非地震技术能够发挥预测和评价的作用,比如油气的化探、复电阻率法、电场差分法、建场激电测探法等。其中的复电阻率法是国内应用最多的,也有很好的效果,对油气主体的很多参数异常特征研究。这种方法适合干井和商业油流井的评价。非地震勘探技术对油气田的预测和评价在我国的油气开发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3镶补和替代在地震勘探困难地区的地震勘探 我国的油田勘探有很多的地区地质构造复杂,这是现在和将来都要面对的问题。但是技术在进步,勘探复杂地区的方法和技术也在不断的更新,适应。复杂地区的一些难题已经在新的方法和技术中的到了一定的解决,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如,复杂的地表地区(碳酸盐裸露区、地表砾岩覆盖区等)以及复杂地质构造区(高陡构造带、山前逆掩推覆带)面临着信号能量弱,成像困难等问题,是勘探的困难区。 在这些地震勘探困难区,地表是能量衰减很快的高速层,所以有效反射的信噪比比较的低。因此需要寻找一种能够穿透高速层的物理场做代替。而电磁波法整合具有这种穿透性,这就和地震法勘探形成了很好的互补。但是,电磁法也有缺点,它的分辨率没有地震法高,对构造的主要电性界面反映不会有太大的差距。因此,电磁法可以为地震法做镶补。在依奇克里克地区进行的CEMP勘探就是成功的一例。这个地区受到了南天山的构造带的强烈挤压变形,形成逆掩带,背斜地层倾角大而且地表为山区。地震勘探投入大,依然存在问题,因此该区布置了CEMP实验测线做剖面产状。为该区无资料的部分做出了很好的镶补。随后此法也成了该区的有效勘探方法之一。 4对开发中的油田的储集层有监测作用 在一项研究中表明,孔隙度、饱和度和温度变化都会对电阻率产生影响,而且变化很灵敏,因此人们逐渐把电法或者电磁法应用到油田的开发上。具有对储集层进行描述和监测的一些非地震技术有井地直流电阻率法、大功率充电电位法、井间电磁层析成像法、井地建场激电法以及井中重力法等。 在国内,利用大功率充电电位法监测油藏的范围,有很好的效果和经验。作法是注水后采用井套管进行供电,地面布置监测网,通过观测注水引起的电位变化进行指导油田开采。西方主要应用夸孔电磁层析成像法,通过反演的成像监测两井间的电阻率变化和分布,这样可以动态监测油田开采的变化或寻找剩余的油气。这种方法的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并有着良好的应用前景。 结语: 非地震勘探技术多种多样,根据不同的原理可以在不同的地质条件下应用,能够很好的降低成本,提高勘探效益。也为复杂的勘探困难地区提供了新的方法,促进生产。非地震技术也在逐步的完善进步,在石油勘探事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后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石油地震勘探技术研究:石油勘探、数字地震仪和海啸探测器在其模拟电路中需要精密电阻器 地震仪系统是在勘探石油和天然气以及探测地震和海啸方面最常用的方法,它利用诸如炸药、落锤或气枪等表面冲击能量源,将冲击波前引入大地,其效果类似于制造一个小规模的受控地震。 虽然地质学家不确定清楚可能发现石油的具体确切位置,但是他们的确知道在特定类型的岩层中比较容易找到石油。它经常蕴藏在非多孔岩石层之间的多孔岩石中。这些岩层通常在所谓的向斜中倾斜或交叠向上,或背斜中交叠向下。 在地球的复合结构中,比如石灰石、页岩或盐之间的界面中,每个间断都形成反射能量。这种小能量被反射回到地震检波器探测的地表。地震检波器具有非常敏感的传感器,可跨越很大的距离。当每个分层界面的快速回响组到达地表时,被放大和记录。测量设备必须非常快地按顺序切换灵敏度,以便衰减最初浅处的高能量回响并探测最弱的大地深处的回响,不丢去传输过程中来自任何层的信号。此外,测量设备还必须没有噪声,以防丢失最弱的信号。 在修正地表层的风化和海拔高度、正常返回、第一个到达等因素后,通过对这些信号的计时和计量,就有可能生成一幅代表地球第一个约5英里深的横断面图。这些横断面显示出背斜、向斜、地层圈闭以及可能聚集了石油或天然气的其他结构。 这台现场应用过的宽带接收器和磁带驱动器上放大并记录反映地震信号的数字地震设备利用了匹配和分立的表面贴装的箔电阻器。 新的Z1系列BulkMetal高精度箔电阻器几乎能够保证无噪声地运行。无论在高温高湿的丛林还是干燥寒冷的北极,它们都能在个别地震系统内或几个相互关联的系统之间提供可预见的响应和非常精确的放大器跟踪。在以后的分析过程中对信号重建后,精密的放大器保证地质学家可以在这些精准的数据上构建他们的预测。 地震仪系统要求衰减电阻器具有快速响应的精度,以防止错过脉冲。他们必须对温度变化不敏感,必须有极好的相对跟踪温飘,这样才可以长期预见和重现增益设置和比率。电阻器还必须表现出非常低的电流噪声,以避免掩盖反射信号。鉴于工作时可能有很多信号输入通道,各放大器之间的相移一定非常紧密,故放大器模块必须互相跟踪。如果以后要对从世界各地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有意义的比对,要绝对满足这些要求,特别是在跟踪方面。 地震仪系统的核心是其放大器模块。高增益放大器可选择频率,从而需要非常大的自动增益控制(AGC)的范围。 对这个单元提出的要求非常严格。由于第一个精确测量的能量突发是传送到地面,放大器必须先压低信号,然后当反映地震能量的信号减弱时再放大。 设备中使用的放大器逻辑包括增益级以及衰减器。一个电阻分压器网络允许在将信号衰减或传递到第一个放大器的各个步骤中存在信号衰减,这取决于放大器的输入范围。增益开关自动控制衰减量。 然后,信号进入可以提供完整信号或类似衰减的另一个电阻衰减器。这个衰减器连接到第二放大器级。以后的每个放大器级还包含一个可以提供精确衰减或完整信号的电阻衰减器。 虽然地震监测和海啸跟踪仪基本上与石油测井设备相同的,但是其最初动力冲击是由大自然造成的,而非人为造成的。 Z1系列箔电阻器超过以前所有精密电阻器的稳定性标准,它提高了温度稳定性、负载寿命稳定性以及防潮性的量级,所有这些在我们不可预测的全球气候方面变得更加关键。这些新基准水平的性能为设计工程师提供了搭建以前不可能实现的模拟电路的工具,同时由于不再需要在以前电路通道阶段仅用于稳定或迭代精度目的校正电路,从而降低了大多数关键电路的成本。 在箔技术之前,高频精密应用只能采用精密金属膜电阻器,但是它们不如绕线电阻器准确和稳定,而绕线电阻器不具有良好的高频响应。新的Z1系列箔技术向设计人员呈献了比绕线电阻器更精密的电阻元件,而且还适合高频和高温应用。第四代威世箔电阻技术生产出绕线电阻器不可能实现的小型表面贴装电阻器,同时比薄膜电阻的准确性和稳定性还高。BulkMetal箔电阻器的尺寸可以小至0603,作为板载二级标准,安装在设备的任何地方,甚至进入深度空间。新的Z1-FoilFRSM系列和SMR3P表面贴装片式电阻体现了创新的新技术。 在过去,电阻元件工程师试图通过降低元件内的固有应力提高电阻器的性能。例如,在精密的绕线电阻器中,他们尝试了多种方法使用足够的卷绕张力将线绕好,而在骨架上成形后又减小了应力。这在制造实现时非常的困难。然而,在实际电路中的应用过程中加热和循环后,该工艺无法避免应力改变电阻值。薄膜电阻器没有这个功能,因为必须将薄膜直接喷溅或沉积到基体上形成一个新的电阻集聚。因此,使用薄膜技术的工程师必须注意使用涂层和封装保护该膜。箔电阻技术实际上通过反作用运用应力使力达到平衡,从而利用这些应力生成一个非常稳定的电阻器。 在其他技术方面,针对大数热稳定元件,制造商努力在电阻材料方面达到最低的的电阻温度系数(TCR)。箔技术集中在实现无需最低TCR的箔,但是该箔在广泛的温度范围内具有最线性的TCR并确保它在极其严格的容差范围内重现。可以在一个比较厚的保持与其合金原料相同分子结构的冷轧箔中达到TCR。这是箔电阻器的基础,因为箔必须在电阻器在其整个设计寿命中可能会遇到的任何温度范围上作为一个整体结构,具有固定和已知的线性膨胀系数。 在构造中下一个最重要的元素是将箔装入独特的平面基体的粘合剂。它必须耐受高温、脉冲电源、水分侵入、冲击和振动、低温暴露、静电放电(ESD)等,而且仍然使箔元件牢固地粘在基体上。由于这些特点,箔电阻器的基本技术包含确立箔技术的基本的应力补偿。 BulkMetal箔合金具有已知线性膨胀系数(LCE)的已知正TCR。将箔结合到也具有已知LCE的扁平陶瓷基板上,选定该基板用于诱发箔中的预加应力。在这种结构中,在箔上施加了两个相对立的作用。第一个是随着温度上升箔片在阻值方面内在的增加,即一个正TCR。第二个是箔片粘接在基材上以至于被限定着随基体变化,选定的这个基板的特定的线性膨胀系数LCE比箔的LCE小。因此,当这个合成的结构经受温度上升时,由箔形成的电阻层则试图按照其固有的LCE膨胀,但却被基体较小的膨胀特性限制着。 结果是,试图抵抗基材的约束力而膨胀的箔经受了迫使其电阻下降的压缩力。在这种力的完美平衡中,由于温度升高而导致的电阻减小恰好抵消了由于同样的温度升高而导致的箔电阻的内在的阻值增加。最终产生了一个在-55~+225℃温度范围具有接近零的TCR0.2×10-6/℃的电阻。这种结构设计使得预加应力未超过材料的胡克常数,因此,在整个负载寿命和应用中保持平衡和电阻器稳定性一在设备的整个计划寿命期间将总电阻变化保持在0.05%以下。 箔电阻器的扁平结构与表面的电阻材料(封装前),有助于微调电阻至其电阻值的独特的过程。在气密封装诸如径向引线VHP100H系列或许多其它封装结构中可实现低至0.001%的容差。电阻元件是通过网格进行光蚀刻的。这个网格包含一个具有几何比例的连续环路,当连续少量增加电阻而未引起电流噪声、热点时,可以去除该环路。网格进一步设计成在邻近的路径具有反向的电流,以尽量减少高频性能的互感和电容。使用这些基本的技术创新,可以实现许多不同配置的电阻器,其中包括功率电阻器、电流检测电阻器、气密密封测量电阻器、带应力隔离柔性引脚的表面贴装片式电阻器,以及在航空航天,医疗设备,过程控制,或更多应用在需要高精密电阻器、电阻排和微调电位器的任何地方。 除了为电路设计工程师提供当今世界上最精密和最稳定的电阻元件外,采用BulkMetal箔电阻器Z1技术的表面贴装片式电阻器缩小了电路和降低了功耗,将全部性能优点融入一个小至0603的电阻器中。然而,减小电路面积引发了与热管理和意想不到的后果相关的新的设计挑战,并在某些情况下对ESD更加敏感。其中一个问题就是,只要在两种不同金属接合处存在温差的地方便有导致电压误差的热电动势(TEMF),比如内部电阻元件结合到电阻器的外部引脚处。不均匀的内部功率耗散、被散热器加热的引脚、以及沿导电路径中电路板的散热路径和基板材料本身都会在电阻器上逐渐形成温差。根据固有TCR和LCE设计的箔也具有很小的热电势0.05μV/℃。 这种与众不同的技术不是作为寻找更精确的新型电阻器的结果而到来,而是源自应变计应用的应力分析物理学。当箔技术的发明者和开发人菲力克斯·赞德曼博士通过隔离来自于在特定结构上有目的应变测量的所有外来影响来开发一种准确测量结构应变的方法时,已经在应力分析领域确立了世界范围的认同。后来,这些相同的隔离原则应用到了电阻器应用中,产生了一种比整个电阻器技术史上开发的任何电阻器都准确而稳定的新型电阻器。具有在箔和比以前更耐高温的粘合剂扩展性能的新改进的独特工艺的细节,如前面所描述。带柔性引脚和工作温度达到+240℃的表面贴装电阻器也可做到。 虽然通过平衡应力产生稳定电阻器的基本原则很好理解,只有极少数冶金企业有能力将金属合金冷轧到需要的那么薄,而且还不包含一旦蚀刻后便对电阻网格造成干扰的微孔。较厚的箔可以生产,但是他们限制了电阻范围,而且不拥有平衡箔TCR的恰当的LEC。起初,玻璃基板适合物理要求,但是很快就证明,在充满水分的环境中使用时存在着可靠性方面的风险。玻璃的自由离子与透过封装的水分渗透带来的微粒结合,形成对箔的低活性酸性蚀刻,导致偶发故障。进一步的研究表明扁平陶瓷基板会消除这一问题,但是除了无缺陷合金冷轧能力外,需要开发具有TCR和LCE恰当平衡的新合金。 石油地震勘探技术研究:石油地震勘探施工补偿情势简析 摘要: 地震勘探施工补偿费占地震勘探直接总成本较大比重。我们简析该项费用的支出特点,对科学预测和有效减少相关成本有很大的实际意义。 关键词: 地震勘探;施工补偿费用;土地协调 0 引言 近几年分公司总产值相对保持稳定,但是施工补偿费用逐年增长,已经对有效控制成本及拓展利润空间提出挑战,于是我们必须分析出该项费用不断增长的具体原因,随后才能做出有针对性的防预和控制决策。 1 地震施工补偿费用增长原因分析 1.1 满足甲方施工需求。尤其是在辽河探区都是实施精细三维地震,甲方对施工提出严格要求,对资料质量要求很高。而施工地区主要集中在稻田集中的平原地区或是鱼池等动物养殖场,为了圆满完成地质勘探任务,分公司就不可避免地要面临很多施工赔偿问题,直接导致国内市场施工赔偿费用不断增长。 1.2 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的影响。国内通货膨胀率由2006年的1.5%增长到2008年的5.9%,物价直线上涨促使各项成本相应增长,在同样的地质条件和同样的施工因素下,要高质量完成勘探项目,就必须给相关施工受损方赔偿更高的费用。国内的客观经济形势促进了地震施工赔偿费用的隐性增长,使分公司有效控制成本面临严峻挑战。 1.3 分包商施工方法不当。在地震勘探实施过程中,对分包商培训不深入或是分包商没严格按照施工预案实施,不能达到HSE要求,直接或间接地对施工当地居民造成了损害,无形中增加了地震项目施工补偿费。 1.4 工区居民恶意刁难。分公司施工区域多数处于比较成熟的市场,老探区的居民逐渐对勘探行业有了深入了解,但是还有少数当地居民对地震工作采取不信任态度,不能合理处理好大局利益和眼前利益的矛盾,对我们的工作采取不配合态度或是蓄意恶性刁难,导致停工的事情屡有发生,最终赔偿费用激增。 1.5 踏勘准备工作不充分。细致周密的踏勘准备工作和缜密的踏勘分析报告能为科学的施工设计提供有力的根据和支撑,前期对工区地形、地质条件和环境了解得不透彻,也就不能合理提供施工期间应对损害赔偿的预警方案,结果就不能有效遏制恶性土赔事件,最终致使赔偿费用增加。 1.6 对当地民情和法律法规不了解。在少数民主地区或是国际市场,全面了解和掌握当地风俗民情和法律法规更有利于及时和当地政府和居民沟通,取得他们的信任和支持,漠视或是不了解其风俗和法律,容易招致他们的抵触情绪和恶意阻挠,既影响了施工效率,更有可能促使赔偿诉讼增加。 1.7 协调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土赔员是联结施工单位和当地政府不可或缺的纽带。协调人员和谈判人员的业务水平对赔偿事件起着关键作用,有大局意识和专业素质的协调员能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双方的误解和冲突,双方形成和谐的关系,能推动勘探项目顺利开展,还能直接减少赔偿费用支出。 2 减少地震赔偿费用的对策及建议 2.1 做好踏勘及其它准备工作。细致周密的准备工作是地震项目顺利开展和有效减少施工期间费用的前提条件。一是做好踏勘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周密踏勘,全面了解施工区域的地形、地质条件和居民环境,形成踏勘分析报告,阐述施工可能遇到的困难,以提前做好应对方案。二对施工区域进行人文调查。提前对施工覆盖区域居民的生活习惯、风俗文化进行调查,及时熟知这些当地民情会避免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误解和冲突。三是熟悉当地法律法规。及时了解当地特殊的法律法规,其中关于劳动用工乃至地震勘探的损害赔偿规定等,只有这样才能尽量规避法律冲突和减少不必要的赔偿支出。 2.2 及时与当地政府沟通。施工前必须了解施工区域所属的行政辖区和其政府组织结构,诚恳地和当地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和信任,有助于施工期间事半功倍。另外,做好当地居民的工作,让其了解地震勘探的实际意义,消除误解和曲解,使其对一切工作尽量采取配合的态度。 2.3 做到规范施工。首先得有科学周密的施工设计和施工预案,施工时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地、经济作物种植地或动物养殖场,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害及纠纷。其次分包商要严格按照要求施工。对分包商进行专业培训,不仅让其掌握操作技能还要其掌握施工HSE要求,在保证施工效率和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做到文明规范施工,营造和谐的施工氛围。 2.4 培养专业化的土地协调员队伍。一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树立很强的责任感,做好组织和当地政府的传输人,在保障组合利益的情况下促进双方的和谐关系,保证项目高效完成。二是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是做好土赔员的前提条件,尤其要熟悉勘探行业的损害赔偿法规。三是具备较强的管理沟通能力。对于当地政府或管理机关,及时沟通和互动,以诚心争取他们的政策支持。对于基层民众,以耐心争取他们的舆论支持,为顺利施工提供保障。四是保证工作队伍的稳定性。加强对土赔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其实践能力,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同时保证队伍的相对稳定性。 2.5 及时处理好当期赔偿事宜。地震项目完成后及时处理相关赔偿事宜,减少土赔案件的延续和积压,在确认损害事实的前提下合理赔偿,一方面有利于维系与当地政府的和谐关系,增强其对我们的正面认识,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对该区域后续项目可能会造成的干扰和阻挠,为后续项目顺利开展清除了隐患。 3 认识和体会 地震赔偿费用支出庞大,这是勘探行业共同面临的难题。如何建立科学的全面的预警系统,如何有效地进行管理沟通等都是我们亟待探讨的问题。从本公司的角度出发,为了从整体控制费用支出,还有如下认识: ①合理预算费用和强化考核力度。预算金额本身就是个制约性的量化指标,科学的指标能对地震队起到制约作用,有了一个支出的最高限额。同时用严厉的考核办法对其进行专项考核,实行节奖超罚,随着实践不断发展,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增加预算指标执行的刚性,使这些管理措施切实起到长远的激励和鞭策作用。 ②加强财务监管力度。对地震队的赔偿费用实施动态监控,施工时定期进行财务检查,依据施工进度而判定严重超支的,提倡采取严厉的管理措施。期间控制有利于增强地震队领导的责任感和危机感,能将分公司的利益和地震队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对于费用支出失控起到了一定程度的预防作用。 ③加强费用分析。科学界定赔偿费用的支出范围,逐渐细化分解,组织综合分析和专项分析,揭示费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掌握费用支出的总体状况和具体异常情况,找出深层次的原因,为领导决策和采取管控措施提供有效的财务信息,不断推动成本费用工作的深化。 ④增强全员成本意识。营造人人关注成本,处处降本压费的氛围,使大家充分意识到成本控制不仅是地震队领导个人的事,而是员工人人有责。每一名员工既有义务也有责任,从点滴做起,从我做起,形成成本费用控制靠你、靠我、靠大家的氛围。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强化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作用的对策 [摘 要]本文就新形势下国家审计如何更好地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发挥其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分别从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责、创新审计工作思路等不同角度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国家审计;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对策 一、我国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尚显不足 自1982年我国恢复建立国家审计制度20多年来,各级国家审计机关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神圣使命,不断开拓进取,审计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监督制度。审计监督在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领域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利益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各种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国家审计工作也随之暴露出一些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审计独立性不强。这种监督模式没有反映政府在财政上受托于国家权力机关、最终受托于人民的财政关系,不能真正体现国家审计“政府花钱,人民监督”的本质要求[1].缺乏外部监督的强制性效力和政府行为的公开透明。各级人大和上级政府难以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本级政府的经济活动,不利于实施有效监督。 (2)审计范围受到一定限制。按照国际惯例,凡是使用财政资金的或者拥有国有资产的,都应当纳入审计监督范围,但现阶段我国国家审计还没有完全肩负起全面审查国家财政收支和评价公共资金使用效能的责任。(3)审计内容不够全面、深入。我国20多年来的审计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审计内容上还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传统审计领域,审计目标上基本没有超出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的范畴。近几年来,审计工作虽然涉及到一些绩效方面的问题,但尚未把绩效审计作为一项独立的审计类型进行全面实践。(4)审计形式单一,审计效应存在滞后性。我国的国家审计基本上还限于事后审计,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不够。对经济活动监督,必须在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都要加强制约与监督。特别是决策环节,如果决策失误,仅仅靠事后审计不能挽回损失。(5)审计效果不明显,审计成果利用程度不高。目前我国审计查处问题的纠正率不高,审计执行难的现象比较普遍,审计成果利用程度还偏低。(6)审计人员宏观意识不强。缺乏从宏观上和制度上提出审计建议,还没有发挥出审计服务宏观经济的作用。 二、进一步发挥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作用的对策 (一)健全审计监督机制,解决国家审计不适应宏观经济管理要求的矛盾 1.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强化国家审计的独立性。独立性是有效、公正监督的前提条件,审计的灵魂是独立性。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缺乏独立性,就难以对宏观经济管理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价,这是审计理论中不争的道理[2].笔者认为,我国现阶段审计体制改革比较理想而又现实的做法是:(1)国家审计机关仍保留在政府序列,但同时向本级人大负责并直接报告工作。(2)提高审计机关的行政级别,其级别和干部管理可以参照法院、检察院的模式。(3)在各级人大设立审计工作委员会,或将目前的预算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预算与审计工作委员会,负责预算审查和日常审计事务管理,中央和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在向政府报告工作的同时直接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这样既可满足国家审计为国家权力机关加强政府预算监督服务的需要,适应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克服现有审计体制的弊端,保证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覆盖面,同时审计机关保留在政府内部,可继续为政府服务,保持现行国家审计在政府经济监管中的优势和作用。此外,这种改革没有对现行审计机关做大的机构变动和职能调整,也不需要国家进行较大的人、财、物投入,改革成本较小[3],而且是在我国现行宪法框架内的微调,暂不需要修改宪法。 2.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审计监督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法律地位。我国《审计法》出台于1994年,虽经2006年初修订,但由于不能突破宪法框架,仍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虽然对在国家预算管理中实行审计监督作出了规定,但对于审计监督在国家预算管理中的地位、作用和职责等规定,仍然不是十分明确,预算法律还没有把审计监督真正纳入到国家预算管理体系中[4].而国家金融审计与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存在着交叉重复、监管资源效益低下、“监管误区”和“监管盲区”同时并存等问题。从长远来看,我国金融审计目标应该是促进政府金融管理机构充分有效地行使权力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证国家的金融安全。据此,《审计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应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开展金融管理绩效审计的职责、权限。因此,需要逐步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条件成熟时再对《宪法》相关内容进行必要修改,进一步明确国家审计在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3.加强国家审计与其他权力监督主体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宏观经济监督网络体系。国家审计作为民主与法治的工具,必须与其他权力监督主体建立科学、规范的协调机制和法定的联系程序,使审计效益通过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的高效运作达到最大化。目前,与国家审计关系最密切的权力监督主体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政府最高首长的领导监督,二是人大常委会对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三是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国资委等部门对党政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四是新闻媒体和纳税人对政府行政绩效的监督。从实践情况看,国家审计与各权力监督主体间的联系机制虽已经建立,但又亟须随着情况的发展变化不断完善,特别需要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此外,在国家整个经济监督体系中,除了审计监督以外,还有财政监督、税务监督、金融监督、工商行政监督、物价监督、海关监督、统计监督等。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对财政、金融、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等专业经济监督部门的再监督,克服各专业经济监督一方面不够独立超脱而另一方面又相互掣肘的负面影响,促使这些部门正确运用自身的监督权力,从而形成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经济监督网络。 (二)完善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1.深化财政审计,规范政府预算管理行为。多年的审计实践表明,审计机关通过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下级决算审计,查处了大量的预算执行中违法违规问题,在促进预算执行的合法性、保障预算执行结果反映的真实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这种审计还没有成为国家预算管理的一个必要环节。如果某一个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没有经过审计机关的审计,并不会影响其下一年度的预算,也不会影响财政部门编制决算和人大批准决算。而且目前的预算执行审计和决算审计是分开进行的,将预算执行审计与决算审计分开进行,不仅预算执行审计和决算审计都是不完整的,还分散了审计资源,影响了审计效果[5].当前,深化财政审计需要做到:(1)紧紧抓住公共财政这条主线,关注和分析财政支出的投向,关注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效益,细化部门预算,规范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2)突出整体性、宏观性、效益性和建设性,要从总体上把握预算执行情况,关注全局性问题,进一步提升财政审计的层次和水平。(3)积极探索财政审计的组织形式和方法,把各种类型的审计有效地结合起来,发挥审计的整体优势。因此,必须在实行部门决算审签的基础上,将预算执行审计与决算审计相结合,构筑完整的预算审计监督体系。 2.强化金融资产质量审计,高度关注金融运行风险。金融是现代经济社会的核心。金融乱则天下乱,无论是亚洲金融风暴还是南美金融危机,都已经非常清楚地教育了我们,金融安全是保证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国家审计机关必须关注金融安全。由于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督主要依靠监管机构来进行。审计机关对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将突出以下几个重点:一是检查金融机构执行国家金融政策的情况,开展对重大金融活动的专项审计或调查。二要关注金融资产质量和风险。金融资产质量是金融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也是金融市场繁荣昌盛的根本,没有良好的资产质量,风险就会很大。审计机关要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进行相对准确的把握。同时要关注金融领域的经济犯罪案件,注重发现大案要案线索,坚决打击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国家宏观调控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三是对监管机构的绩效进行监督评价,关注建立安全、高效、稳健的金融运行机制,促进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3.完善投资审计,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政府投资对于国民经济增长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近几年来,国家对于水利、交通、电力、城市基础设施等公共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日益扩大,但审计机关的审计覆盖面却不够广,力度也不够大,能够进行审计的投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比重、经审计的投资金额占投资项目的比重还相当低[6].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调控职能作用,提高政府投资的使用效益,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投资审计应做到建设资金审计与建设项目审计相结合,审计的对象既包括项目建设单位,也应包括设计、施工、勘察、监理、供货等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单位。在审计形式上,要把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督,促进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促进投资管理政策法规和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在审计的内容上,除审查企业的账目、凭证、财务文件外,还包括对工程的立项、可行性、资金预算、项目效益评估、执行情况、决策人行为合法性、工程招投标程序合法性、投资资金的拨付等进行全面系统检查评估。当前还应突出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挖掘根源、查找漏洞、健全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范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改进企业审计,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随着政企职责分开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家直接参与对企业的管理将逐步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过渡。作为国家审计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必须在内容和方式上进行调整。对企业的监督,将不是全面的审计,而主要是围绕一定时期的工作重点,开展专项审计和专项调查。企业审计的重点应是审查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各种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民主性和效益性,防止决策失误等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损失,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通过企业专项审计和专项调查,一方面可以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帮助企业健全自我约束机制,改善经营管理,促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提高微观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审计机关通过对微观经济单位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加工整理、综合分析,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宏观经济效益的提高。在新的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体制下,企业审计监督的基本格局应是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绩效为龙头,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中心,以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为主要方式,以抽查社会审计组织质量为补充,向各级人大和政府报告工作,并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5.加强专项资金审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审计机关要在履行国家赋予的经济监督职责过程中,通过开展教育资金、卫生资金、文化资金、社保资金、“三农”资金、资源和环保等方面的审计,关注民生民权,关注效率和公平,关注生态资源环境等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种种不协调的问题,揭露和查处各种违法腐败、损失浪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与制约,维护广大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民主与法制进程,促进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为实现安定有序、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支持。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推进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潮。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国家投入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资金使用效益如何,各项政策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包括相关政策的制定是否健全完善等等,都是审计应当关注的重要方面。通过这些审计监督,规范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时反映新农村建设中的焦点、难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为有关部门制定农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三)创新审计工作思路,全面提高国家审计服务于宏观经济管理的水平 1.积极开展效益审计,考察政府绩效和责任。效益审计是评价政府工作的有效途径,是国家审计自身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必然要求。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要求实现市场机制效益的最大化,而且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惟其如此,才能真正促进国民经济迅速、健康发展,才能遏制或者杜绝政府公职人员浪费公共资金、破坏市场规律的行为。效益审计关注政府绩效的实质,就是关注政府责任的履行情况,关注审计整改情况,关注审计后的责任追究情况,推进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建立。近年来,我国审计机关在一些专项资金审计中,如退耕还林审计、移民迁建资金审计、政府采购审计、机场建设审计等,在关注专项资金的真实、合法性外,同时也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进行了审查和评价,揭露出一些损失浪费的突出问题,引起了中央、国务院的重视,社会各界也比较关注。今后,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将是审计应该关注的重点。 2.搞好与宏观管理有关的专项审计调查,评估宏观经济政策。这里的专项审计调查主要是针对宏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展开调查,侧重于加强分析研究,提出审计建议。这类专项审计调查具有宏观性强、作用范围大、工作方式灵活的特点,更有利于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功能。实践证明,根据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积极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是审计机关服务于政府宏观调控的有效形式。从今后发展来看,我们应该更多地采用专项审计调查的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跟踪调查,加强宏观经济政策的研究,从宏观的角度提出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的建设性意见。例如,2001年审计署开展的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剥离情况审计调查,与当时金融改革的热点紧密相关,具有很高的政策价值。2002年3月,针对河北省某县拖欠教师工资的问题,审计署某特派办对该县近三年的财政决算开展了审计调查,揭示了拖欠教师工资问题深层次的原因,专题报告经审计署上报国务院后,得到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全国实行由县级财政统一发放教师工资的改革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拖欠教师工资这一积重难返的问题,审计调查结果和建议直接为宏观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3.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利用。审计结果公开是一个双向的信息传播和沟通机制,传播的本质就是传播者与传播对象之间的一个相互交流、沟通和影响的双向过程。沟通的价值是在传播者和受众的相互作用中实现的。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有步骤地推行审计公告制度,既有利于公众对审计机关的监督,更有利于公众对各种腐败行为、滥用权力行为的监督[7].审计机关负责对国家财政、金融、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国家重要领域和行业的经济监督,而这些领域的审计信息无论对于立法机构、政府部门、消费者,还是国内外的投资者、债权人分析经济环境及发展状况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审计机关必须充分考虑各权力监督主体和社会公众的需要,注重审计信息的加工提炼,提供多种形式的、高效适用的审计信息产品,努力提升审计成果的利用层次,更好地发挥审计服务于宏观经济管理的作用。 4.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增强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和宏观意识。为适应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审计机关必须建立一支知识全面、结构合理的审计人才队伍。随着审计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审计事业的发展,对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也将越来越高,它不仅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良好的审计专业技能,还应该是具有丰富的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环境学、心理学等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而从进一步发挥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这个角度出发,审计人员还必须具备宏观思维的能力,能够结合审计工作为决策部门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和建议。当前,审计机关迫切需要针对不同职级、岗位和知识结构的人员,实施分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审计人员的培训应做好“三管齐下”,即专业知识、审计技能培训和岗位锻炼兼顾,积极探索实施审计干部到财政、金融、发展计划、经济贸易等综合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交流任职制度,以拓宽审计人员的视野和知识面,增强审计干部的宏观思维和大局意识。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在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审计的作用 摘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宏观经济管理需要出发,从改革现行国家审计体制入手,透过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作用的现状及与发达国家的比较,分析制约我国审计机关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作用的原因,引出我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势在必行。通过审计监督来帮助政府正确行使宏观经济管理的职能,运用合适的手段适度调控宏观经济并达到预期目的。 关键词:国家审计;宏观经济管理;经济监督;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宏观调控体系也正逐步走向成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一般包括宏观决策系统、宏观调控系统、监督保障系统、信息反馈系统四部分。我国国家审计机关是独立的专职经济监督机构,行使的是政府经济监督的职能,在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属于监督保障系统,并具有信息反馈的职能。就是通过审计监督来帮助政府正确行使宏观经济管理的职能,运用合适的手段适度调控宏观经济并达到预期目的。 一、对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审计作用的思考 (一)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作用的现状及与发达国家的比较 我国建立国家审计机关以来的十多年,我们所从事的工作基本上都是微观审计,审计评价时,一般就事论事,即使是实施一些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具体措施的大项目,如水利资金审计,防洪救灾资金的审计,审计评价基本上都围绕资金使用上的问题展开,很少涉及对宏观经济管理活动本身的评价。但各级审计机关还是比较重视微观审计对宏观经济活动情况的反映,提倡微观入手、宏观着眼,通过定期审计、行业审计、专项审计等手段,反映经济活动中带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为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管理提供了有益的信息和意见,但我们对宏观经济管理本身的评价,如体制、机制、法制的评价还很少涉及。1995年,我国的第一部《审计法》颁布,在这部法律里才第一次明确实行“财政同级审”和对中央银行进行财务收支审计,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国家审计可涉及的宏观经济管理的领域。根据此法,各级审计机关开始实施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但由于多种原因,一些反映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未能披露,即使披露, 也是对现象的罗列,很少或根本不涉及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本身的问题。至于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审计还不能涉及宏观经济管理的内容,如对金融手段、金融工具的评价。实事求是地说,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对宏观经济管理活动的评价还刚刚起步,涉及领域仅仅在同级财政预算执行上,无论涉及的范围,还是反映问题的层次都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近年来各级人大对审计机关的预算执行审计报告既满意又提出意见,希望审计机关对财政预算决算中多年来存在的问题能从体制、法制、机制等方面提出解决本质问题的意见。国家审计机关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尽管我们所做的工作与现实要求存在很大差距,我国年轻的国家审计机关已开始重视对宏观经济管理活动实施监督,这是一个重大进步,也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体地位是一个显著特点,国家对宏观经济管理的广度与力度超过任何一个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实行市场经济,虽然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但又潜伏巨大风险。我国政府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一切为人民着想,因此在宏观经济管理中,更应注意决策管理的科学性及风险,更应注重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的监督保障和信息反馈作用,但事实上我们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我们去认真思考研究。 (二)制约我国审计机关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作用的原因剖析 1.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 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家审计制度的时间 不长,市场发育不成熟,与市场经济体制配套的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不完善,决策系统、调控系统、监督保障系统与信息反馈系统的各自职能配套还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磨合,才能逐步走向协调完善。国家审计的极大多数工作游离于宏观经济管理之外,缺乏参与宏观经济管理的准备和积累。 2.我国国家审计体制存在先天不足 美国联邦审计署隶属于国会,是美国国会监督和约束政府的重要工具,在美国权力平衡的天平上,政府的权越大,联邦审计署的监督力度和广度也越大,这才能保证权力的平衡。在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国家审计机关都起着维持这种平衡的作用,这就必须要求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活动进行严格监督。我们虽然不主张权力平衡的说法,但对权力实施监督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精典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我国国家审计机关设置在政府内,是事实上的政府内部审计机构,这种有限独立性的设置客观上已排除了国家审计机关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的可能性,它所发挥的作用必然是有限的。 3.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宏观经济管理的观念比较淡薄 多少年来,尽管各级政府领导和审计机关领导一再要求审计人员从微观着手、宏观着眼,从体制、机制上找问题,但事实上我们并没有做到这一点,我们就事论事,可谓驾轻就熟,若要对宏观经济管理进行评价,往往感到力不从心。德国审计机关对国家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的内容与我们截然不同,他们实施的是事前审计,即在项目立项后就进行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是:项目是否合法,是否已通过有关法律程序;项目可行性论证的科学性;项目资金的合法性和可靠性;项目设计的合理性。如果这些都没有问题,项目就可以通过公开的招、投标方式予以实施了。德国的审计方式就能保证最大限度地防止重复投资、盲目建设,追求投资效益的最大化,这就是他们的宏观意识在微观中的运用。而我们的审计,大多是事后审计,节减一点被严重高估冒算的基建费用,至于它是否属于重复建设、盲目建设,建设后投资效益如何,一般不作评价,即使评价也是“事后诸葛亮”,于事无补。以上就是观念意识带来的区别,这种区别看来很小,但它的社会效益是无法计量的,因为有人作过估计,前些年我国每年属于重复投资、盲目建设的资金有数千亿元。 二、国家审计机关应尽快适应当前宏观经济管理要求。 毫无疑问,国家审计机关参与宏观经济管理的空间非常巨大,改革与发展的形势又迫切要求审计机关去发挥应有的作用,但现实的情况是国家审计机关发挥作用的各种矛盾尖锐复杂,解决这些矛盾,只有用改革的思路。 (一)改革国家审计体制,确保其高度的独立性 审计的灵魂是独立性。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缺乏独立性,就难以对宏观经济管理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价,这是审计理论中不争的事实。因此顺应时代潮流,改变我国国家审计的隶属关系,使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已是审计工作得到继续发展、经济工作实行必要透明度的客观要求,这也是人们的共识。经过这么多年的改革,深层次的矛盾逐步显露出来,这些矛盾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已成为当前改革的重点。现在改革国家审计机关隶属关系的条件已基本成熟,改革的要求也越来强烈,人们企盼改革。当然,与改革相适应的是“人大”的监督职能要加强,要强化行使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这是审计机关隶属关系改革的前提。 (二)修改不适应国家审计机关发挥宏观经济管理作用的法律法规 国家审计机关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光有一个“财政同级审”的《审计法》以及局限于宪法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领域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对包括《宪法》、《审计法》在内的有关法律进行修改补充,从法律上确定国家审计机关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地位和职能,从法律上保障国家审计人员行使正当的监督职能。事实上,我们现在所进行的有些工作已突破了这些法律限制,因此修改相关法律已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国家审计机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为改革有关法律、法规创造成熟的法制条件。 (三)用创新的思维,拓宽监督宏观经济管理的途径 多年来,一直在探索审计参与宏观经济管理的途径与手段,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如通过同步审计、行业审计、专项审计、专项调查方法,来反映微观经济活动中具有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的现象,并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宏观经济管理决策服务,这些成功的经验,对于国家审计机关加强对宏观经济管理监督仍有现实意义。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这些经验的局限性:一是它们都建立在对微观经济活动审计的基础上;二是反映的问题虽然有宏观经济管理的内容,但反映的一般只是表象,基本没有涉及宏观经济管理本身,如宏观经济管理的手段、方法、体制、机制、法律等实质内容。因此拓宽监督途径对于国家审计机关加强对宏观经济管理的监督显得尤为必要,除了善于运用微观审计的各种手段和途径,获取事关宏观经济管理的可靠信息,对宏观经济管理本身进行评价外,必须创造条件直接对宏观经济管理的诸如政策、措施、手段、方法等开展审计评价,要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对宏观经济管理信息进行筛选、综合、归纳、分析,并据此对宏观经济管理作出独立判断。 (四)审计要提高科技含量 加快教育培训步伐。国家审计人员的培训要“三管齐下”,即专业知识、审计技能和学历教育兼顾,其中专业知识和审计技能要作为终身教育的内容。 改革落后的审计手段,除了加强审计人员的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外,必须配置必要的计算机和其他设备及相关软件。必要时,还可以选择部分审计人员到相关部门轮岗学习培训,掌握这些部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或进行对口人员的交流。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浅谈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论文关键词:宏观经济管理 可持续发展 科教兴国 依法治国 论文摘要: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对思想的继承和发晨。邓小平理论是一个比较完备的科学的理论体系,同时又是需要随着实践的发展从各方面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的理论。以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创造性地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理论成果。本文旨在分析和研究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宏观经济管理思想方面对邓小平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对思想的继承与发展。邓小平理论“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以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全面坚持邓小平理论,同时又根据新的实践,创造性地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理论成果。 一、进一步发展了邓小平关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的思想。更加强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这是第三代领导集体一再强调的思想。1995年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同志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意义。他指出:“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原则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和全国经济的协调发展。” 如何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呢?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到:“我国国家大,人口多,必须赋予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必要的权力,使其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制订地区性的法规、政策和规划;通过地方税收和预算,调节本地区的经济活动;充分运用地方资源,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01996年3月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指出: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就必须“实行投资的合理分工,按照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分,分别进行建设项目的资金配置。中央掌握的建设资金集中用于全国性或跨地区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重点工程,以及科技、教育、国防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地方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地区公益性、基础性项目。除国家重点工程以外的竞争性项目,在国家政策引导下,主要靠市场配置资源,由企业自主决策和投资。”另外,通过分税制改革,确立了地方政府的地税征收权。同时,地方政府还拥有以下几项权力:一是全国性国有资产的分级管理权,二是地方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权,三是发展地方社会保障事业,四是地区经济结构的调整权等。 二、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提出并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从我国国情出发,逐步形成了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这一战略是科学的、可行的,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到1988年我国就顺利实现了第一步战略目标,1995年又提前实现了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的任务。在这样的情况下,为确保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同志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做了进一步深化。1996年党中央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同标纲要》中,对今后15年的发展又做出了进一步的部署:“九五”时期全面完成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部署,到2000年人口控制在13亿以内,实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基本消除贫困现象,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过15年的努力,我国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将会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到21世纪中叶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又对我国的第三步战略目标做了进一步的规划,指出:“展望下个世纪。我们的目标是,第一个十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经过十年的努力,到建党一百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世纪中叶建国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了实现这一奋斗目标,以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又提出了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依据邓小平关于科技、教育等一系列论述,根据国内外经济技术发展的趋势1995年5月,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中,首次明确提出了我国要“坚定不移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指出:“整个人类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的过程。没有创新,就没有人类的进步,就没有人类的未来。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更加雄辩地证明了这一点。对中国来说,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实现技术发展的跨跃极为重要。”《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我们要在未来的激烈的国际竞争和复杂的国际斗争中取得主动,要维护我们的国家主权和安全必须大力发展我国的科技事业,大大增强我国的科技实力,从而不断增加我国的经济实力和国防实力。”在2001年“七一”重要讲话中,又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且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这个论断,进一步科学地揭示了新科技革命条件下科学技术在生产力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党的十五大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做了进一步部署:“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使经济建设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要从国家长远发展需要出发。制订中长期科学发展规划,统观全局,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强基础性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加快实现高技术产业。强化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集中力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和关键技术问题。有重点地有选择引进先进技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教育同经济的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需求对科技进步的导向和推动作用,支持和鼓励企业从事科研、开发和技术改造,使企业成为科研开发和投入的主体。” 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指把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结合起来,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保证经济社会具有长久持续发展的统筹安排。同志在《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中强调:“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这是我们党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依据我国的具体国情,汲取世界上工业化国家的教训,借鉴20世纪80年代国际上出现的“可持续发展”的思潮,从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度,对邓小平“持续发展”思想的一个重大发展。 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努力寻找一条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是我国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首先,缓解人口压力,提高人口素质。其次,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最后,加强环境污染的防治,保护生态环境。 三、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方向和重点 邓小平对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极为重视,曾多次强调:“在经济比例失调的条件下,下决心进行必要的正确的调整,是我们的经济走向正常的、稳定的发展的前提。”0针对我国产业结构上存在的问题,2000年在长春主持召开东北三省党的建设和“十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时强调:“今后5年到10年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我们要坚持在发展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在经济结构调整中保持快速发展,以全面提升产业结构,提高我国农业、工业、服务业的水平和效益,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推动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和城乡经济良性互动,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于经济结构调整的原则,指出:“以市场为导向,使社会生产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发挥各地优势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变高投入、低产出,高消耗、低效益的状况。”这四项原则,应当成为我国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最基本的指导思想。 一是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指出:“实现跨世纪发展的目标,难度最大而又非完成不可的一项任务,就是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抓住农村这个大头,就有了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主动权。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挑战,我们必须更加重视和加强农业,把农村经济搞上去,这样才能保持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才能增加发展的回旋余地。因此,中央十分关注农业和农村问题。”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工业改组改造的优化升级。我国工业经过多年发展,已有相当的基础,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此,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工业改组改造和结构的优化升级。三是大力发展服务业。服务业,是为物质生产和流通以及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服务业份额的提高是产业结构高级化的重要标志。 四、调整区域经济结构,提出并实施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 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是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的一项基本内容和重要任务。我国生产力布局极不均衡,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改革开放以来,这种差距还有扩大的趋势。这一方面不符合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最终发展目标,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维护国家稳定和民族团结。因此党中央不失时机地提出了通过实施西部大开发,促进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 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促进地区经济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东部地区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在推进改革开放中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有条件的地方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中西部地区要加快改革开放和开发,发挥资源优势,发展优势产业。”要从多方面努力,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这是对邓小平区域经济由不平衡到平衡发展战略构想的丰富和重大发展。 首先,东部地区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这是第三代领导集体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这既是我国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要保证。其次,明确提出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思想。西部大开发是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根据邓小平现代化建设“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总揽全局,面向新世纪做出的重大决策。指出,从“九五”开始要更加重视支持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逐步加大解决地区差距继续扩大趋势的力度,积极朝着缩小差距的方向努力,在解决地区经济差距问题时要“坚持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五、进一步完善了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逐步完善,以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宏观经济调控手段方面,更加重视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作用。正如1993年制定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中所指出的:“主要运用经济办法,也要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组织措施。要强化间接调控,更多地采取经济手段、经济政策和经济立法。” 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杠杆的作用,1994年我国进行了分税制改革,它的主要内容是把税收分为国税和地税两部分: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等大税种划归中央,营业税、土地税和一小部分增值税划归地方。目的是加强中央政府对税收来源的控制,增强政府的财政实力。同时,在财政工具中,国债的作用日益突出。我国是从1981年起重新发行国债的。1991年,我国的国债发行开始走向市场,国债发行额度逐年增加。2001年,20年固定利率国债的推出,使政府又增添了新的财政工具,有利于政府适时转变财政调控手段,健全和强化财政长期调节功能,并从简单的短期财政政策向长期稳健的财政政策平稳过渡。面对亚洲金融危机,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又提出,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创造良好条件。一方面,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强化金融监管力度;另一方面,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在强调经济手段的同时,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更加注重法律手段的作用,并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标志着我国治国方针从人治向法治的彻底转变。 既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就应当用法律手段来发展和管理市场经济,对此,同志强调说,没有社会主义法制,也就没有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需要更多地用法律手段来规范经济活动,促进经济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陆续制定了有关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及管理发挥了有力的保障作用。 六、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继承与发展的重大意义 马克思主义是随着实践不断发展创新的科学体系,邓小平理论作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也必须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不断丰富和发展。对于走向新世纪的中国共产党人来说,如何科学地对待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一个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事关社会主义前途和命运的头等重要的问题。第三代领导集体在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始终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用邓小平理论来指导我们的整个事业和各项工作。同志一再强调:“坚持邓小平理论,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就是真正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旗帜。” 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进程中,不断根据实践的变化,根据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始终坚持从实践中,从发展中,从创新中来理解和把握其理论实质,把坚持和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之中。同志讲:“邓小平同志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奠定了发展的基础,但是今后的路具体怎么走,要靠我们自己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开拓,总结新的经验,形成新的认识。”面对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不断出现,需要我们党做出科学的回答。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取得了对传统理论和体制的重大突破,如创造性地提出了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依法治国方略等等。正是这些来自实际生活的需要、改革开放的实践和人民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构成的集体智慧的结晶,为丰富和发展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增添了新的思想内容。 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邓小平理论,并在新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这一科学理论,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和正确立场,并以其独特的理论贡献和辉煌的实践成就证明: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就在于它始终与新的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不断发展创新。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论《管子·轻重篇》的经济管理思想 《管子·轻重篇》诸篇原19篇,今存16篇,是我国古代经济思想的瑰宝。《轻重篇 在重视农业、稳定个体农民经济基础上,主张通过商品经济来富国、强国,提出了国家通过货币、商品的“轻重”关系来调控经济的理论。这在先秦经济思想中可以说是独树一帜的,至今仍然可资借鉴。 一、《管子·轻重篇》的轻重理论. 在中国历史上“轻重”概念常常是与管仲联系在一起的。《史记.齐太公世家》说:管仲“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齐人皆悦。”《史记·管晏列传》中说:“管仲既任政齐相……贵轻重,慎权衡。”《史记·平准书》说:“齐桓公用管仲之谋,通轻重之权,徼山海之业,以朝诸侯,用区区之齐,显成霸名。”《史记·货殖列传》中说:“管子……设轻重九府,则桓公以霸.”这些记载都是把“轻重”与管仲联系在一起的。由于管仲通轻重之变,使齐国富强,所以齐国人缅怀其遗教,不断地根据管仲的言行和有关档案及现实的需要探讨轻重理论,至战国时形成了《管子·轻重》各篇。《管子.轻重》诸篇虽非管仲所作,但它从轻重理论出发提出国家从宏观上管理和调节经济的主张却值得注意和重视。 那么《管子·轻重》诸篇阐发的轻重理论的内容到底是什么呢?“轻重”是一个矛盾的对立面,作为一种治国之术,主要用于经济方面’犹如孙子兵法中“正奇”这一概念主要用于军事方面一样。在经济领域中,轻重理论就是通过权衡货币、谷物、百物的供需、贵贱’采取措施使国家富强,并平抑物价、安定民众生活。在对外方面,就是要权衡轻重,在经济上通过对外贸易和商战制服、搞垮别 国。从以下方面可看出轻重的运用:其一,轻重理论用之于万物方面,则任何商品都如《管子.揆度篇》所说是“重则至,轻则去……物臧则重,发则轻”。《管子·轻重甲篇》则说:“章(障)之以物则物重,不章以物则物轻;守之以物则物重,不守以物则物轻。”这里所说的“重”主要表现在商品缺乏、供应不足,引起涨价和人们的重视。这里所说的“轻”,主要表现在物品供应充分和很多,价格下跌。物品“重”就会引起远地同类商品输入。“轻”则本地商品就会运销到他方。其二,轻重理论用在谷物方面,《管子·轻重篇》认为谷物与万物的轻重关系成反比。《管子·轻重乙篇》:“粟重而万物轻,粟轻而万物重。”《管子.乘马数》载:“谷独贵独贱。桓公曰:‘何谓独贵独贱’?管子对曰:‘谷重而万物轻,谷轻而万物重。”这就是说,谷与万物的关系是,谷重万物相对轻,谷轻万物相对重。其三,轻重理论用之于货币方面,货币与万物成反比。《管子·山至数篇》说“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管子。山国轨篇》说:“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敛万物而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管子.国蓄篇》则说:“谷贱则以币予食,布帛贱则以币予衣。视物之轻重而御之以准,故贵贱可调,而君得其利。”其四,货币与谷物的关系,又是所谓“币重则谷轻,币轻则谷重”,二者成反比。为了掌握轻重关系的规律,了解各种商品(万物)与谷物、货币与万物、谷物与货币彼此间轻重关系的比例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各种商品形成的轻重之势,《管子·轻重》诸篇中都曾谈到。如《国蓄篇》:聚则重,散则轻。《轻重甲篇》:守则重,不守则轻;章(障)则重,不章则轻。《国蓄篇》:少或不足则重,有余或多则轻。《轻重乙篇》和《地数篇》则云:令疾则重,令徐则轻等等。 了解各种物品之间的轻重比例关系和各种情况下物品所出现的轻重之势,是为了采取相应的措施而达治国安民之目的。所以《管子·国蓄篇》说: 五谷食米,民之司命(决定民众生死)也。黄金刀币,民之通施(通货)也。故善者执(掌握)其通施以御(控制)其司命,故民力可得而尽也。 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十倍之利,而败之扩(万物之价)可得而平也。上面所引述的两段话,是国家通轻重之变所要达到的目的。第一段话是说国家掌握着货币以控制能决定民众生死的谷物的价格,因此就能使民众尽到自己的力量.第二段话的意思是说,民众有余的东西就“轻”,因此人君就在东西轻时加以收藏.民众缺乏的东西就“重”,所以人君就在东西“重”时加以卖出发散。这样一敛一散,国君必然得到10倍之利,而财物的价格又可得到平抑。 《管子·轻重篇》诸篇的作者认为轻重之术是治国的根本方法。《管子·揆度篇》说:“燧人以来,未有不以轻重为天下也。”《管子.轻重戍篇》载:“桓公问于管子曰:‘轻重安施?’管子对曰:‘自理国?戏(伏羲)以来,未有不以轻重而能成其王者也。’”在这位作者看来伏羲的“迎阴阳”,神农的“树五谷”,燧人的“钻燧取火”,直到夏代的“疏三江,凿五湖”等等都是以轻重之术治国的体现。这样,古代统治者所推行的一切经济措施和治国良法,都被概括在轻重理论的范围之中了。这样,轻重理论就被说成是一种无所不包的广义的治国理论了。 二、轻重理论下的重农思想 《管子·轻重篇 诸篇所阐发的轻重之术是建立在重农的基础上的。所以,这种轻重之术不仅与重农不矛盾,相反它还以轻重之术来稳定农民生活、促进农业发展。《管子·轻重篇》诸篇不少地方都论述了农业的重要,如《管子·轻重甲篇》说:“管子曰:一农不耕,民或为之饥;一女不织,民或为之寒。故事再其本,则无卖其子者。事三其本,则衣食足。事四其本,则正籍(征?)给。事五其本,则远近通,死得藏(葬)。”《管子·揆度篇》有与上述相似的一段记载说:“上农挟五(口),中农挟四,下农挟三。上女衣五(口),中女 衣四,下女衣三。农有常业,女有常事。一农不耕,民为之饥者;一女不织,民为之寒者……故先王谨於其始.事再其本(民众从事的生产事业收入能倍于其资本),民(只有)无檀者卖其子。三其本,若为食。四其本,则乡里给。五其本,则远近通,然后死得葬矣。事不能再其本,而上之求焉无止……君失其民,父失其子,亡国之数也。”上述两段集中地论述了农业的重要性。所以,《管子·轻重篇》的作者是决不轻视农业的。非但如此,《管子·轻重篇》还认为封建统治者应采取种种措施保证和促进农业生产的进行和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不误农时 《管子。山国轨篇》说:“春十日不害耕事,夏十日不害芸事,秋十日不害敛实,冬二十日不害除田。此之谓时作。”《管子·巨乘马篇》载,在“春事二十五日之内”,国君不可兴徭役,如果国君兴徭役,则是“起一人之繇,百亩不举。起十人之繇,千亩不举。起百人之繇,万亩不举。起干人之繇,十万亩不举。春已失二十五日,而尚有起夏作(夏天的繇役),是春失其地,夏失其苗,秋起繇而无止,此之谓谷地数亡。谷失於时……此盗暴之所以起,刑罚之所以众也。随之以暴,谓之内战。”这里,痛切地陈述了国君起徭役、误农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其目的就是告诫统治者应不误农时,在农忙时要保证劳动者能从事正常的生产劳动。 《管子·轻重甲篇》则载:“孟春既至,农事且起。大夫无得缮冢墓,理宫室,立台榭,筑墙垣。北海之众无得聚庸而煮盐。”这就是说在春耕农忙到来之时,大夫家要停止修缮冢墓、宫室、台榭、筑墙垣等活动,“北海”地区也要禁止民众雇工煮盐,这样便可以保证劳动力不流失他用,并使春耕生产得以正常进行。 (2)奖励多种经营 《管子·山权数篇》载:“桓公问於管子曰:‘请问教数(教育的方法)。管子对曰:‘民之能明於农事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给黄金一斤或相当于黄金一斤的谷八石为奖金)。民之能蕃育六畜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树艺者,置之黄金一斤,直 食八石。民之能树瓜瓠荤菜百果使蕃衮(裕,同衍)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已(愈)疾病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知时……曰某谷不登,曰某谷丰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通于蚕桑,使蚕不疾病者,皆置黄金一斤,直食八石。”这里在谈教育民众的方法时,国家以奖励作为教育的方法,对善农事的、蕃育六畜的、树艺的、种瓜果蔬菜的、会看病的、经验丰富能预知谷物丰歉的、善于种桑养蚕的,均以黄金一斤或相当于黄金一斤的八石谷物为奖金。从奖励的事项看,《管子。轻重篇》的作者倡导的是多种经营,对善农事种五谷、善畜牧育六畜的、树艺、种菜瓜果、善种桑养蚕都给同样的奖励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3)借贷 国家蓄藏一定量的粮食和钱,农民困难时借贷给农民,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待农民收获再以实物还贷。关于这点,《管子。国蓄篇》载: 凡轻重之大利,以重射轻, 以贱泄平。万物之满虚随财准平而不变.衡绝则重见,人君知其然,故守之以准平。使万室之都必有万钟之藏,藏?(钱贯,即穿钱的丝线)千万。使千室之都必有千种之藏,藏?百万。春以奉(供给)耕,夏以奉芸。耒耜械器钟(种,五谷之种)穰(馕,与饷同)粮食毕取赡於君。故大贾蓄家不得豪夺吾民矣。然则何?君养其本谨也.春赋以敛缯帛,夏贷以收秋实。是故民无废事,而国无失利也。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凡轻重的大利是以重射轻,以贱而转化为平价。万物的“满”(余)与“虚”(不足)随着国家财政的平准政策而不断变化,打破的平衡会重新再现。人君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坚持实行平准政策。国家使有万家的城镇储存万钟之粟和钱千万,让千家的城镇储存千钟之粟和钱百万。储存粮食和钱的目的是:春天供给耕田,夏天供给锄耘。耒耜等械器和种子及粮食当然是由国君供给的。因此大商贾储积家就无法大肆盘剥民众,为什么会如此呢?是因国君勤谨地扶持本业。春天借贷的钱粮收取丝织品缯帛,夏天贷出的钱粮在秋收后收取谷类.因此,民众不会无事干,国家也不会受损失。 《管子.山国轨篇》说每年“泰春”、“泰夏”、“泰秋”、“泰冬”的“物之高下”,民“相并兼之时”,国家都要贷给农民粮食。并说:“无赀之家皆假之械器、胜(滕)?、屑(碎米)、?(糗,乾粮)、公衣.功已而归公衣,折券(折毁借贷时所给之券)。故力出於民而用出於上。” (4)调节物价 抬高谷物价格,促进粮食生产。《管子。轻重篇》谈到抬高谷物价格屡见不鲜。如《巨乘马篇》载“国谷之重再什倍”。《山国轨篇》:“三壤已抚,而国谷再十倍”。《山权数》:“国谷之重十倍异日”。《山至数》;“国谷十倍”。《地数篇》谓“武王立重泉之戍”,使“国谷二十倍”。《管子·轻重甲篇》对这个问题讲得比较具体:“粟贾(价)平(釜)四十则金贾(斤)四千。粟贾釜四十,则钟四百也,十钟四千也。二十钟者为八干也。金贾四千,则二金中八千也。然则一农之事终岁耕百亩,百亩之收不过二十钟,一农之事乃中二金之财耳。故粟重黄金轻,黄金重而粟轻,两者不衡立。故善者重粟之贾,釜四百,则是钟四千也,十钟四万,二十钟者八万……一农之事有二十金之笑。”这里讲了粟价提高10倍与农民货币收入的关系。粟价釜40,则钟400,10钟4 000,20钟为8 000。而当时金价为l金4 000,2金8 000。一户耕田百亩的农民,百亩之收为20钟,则一户农民一年收入8 000,值2金。如果粟价提高10倍,则粟价釜400,钟4 000,lO钟4万,20钟8万。而这时金价未涨,所以金1斤4 000,10金4万,20金8万。因此,一户农民每年收20钟,值钱8万,值20金。由于粟价提高了lO倍,农民种谷物可以增加收入,所以种谷物的积极性提高,导致谷物生产的增加。另一方面,由于本国的粟价提高,别国的粟也会被贩来本国,也是促进本国粟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 (5)减免农业税 在煮盐业方面增加收入,减免农业税收。《管子·地数篇》载桓公问管子日:“吾欲(内)守国财而毋税於天下……可乎?”管仲回答说:可以。其办法是:盐是人人都要食用的生活必需品,“十口之家,十人咕(食)盐,百口之家,百人咕盐”。齐国又是著名的盐产地,每年冬天从十月开始煮盐至第二年春天国家可征收到3万钟盐。①而第二年春天,由于“阳春农事方作,令民毋得筑垣墙,毋得缮冢墓。大夫毋得治宫室、毋得立台榭。北海之众毋得聚庸而煮盐。然盐之贾(价)必四什倍”.这时,可把高价盐,运销至梁(魏)赵宋卫濮阳。由于无盐则肿,别国不能无盐,这实际上等于齐国煮海水为盐向天下征税了。由于卖高价盐赚到钱,因此可以“内守国财”,而减免国内的农业税了。 (6)以工代赈 在水旱灾荒年景以工代赈。《管子·乘马数》载:“若岁凶旱水泱(溢),民失本,则修宫室台榭,以前无狗后无彘者为庸。故修宫室台榭,非丽其乐也,以平国笑(计)也。”此处所讲的办法就是后世以工代赈之法,让贫困无生计的贫民当庸工,挣钱糊口,度过荒年。 三、轻重理论下的安民强国思想 轻重理论的宗旨在于安民强国,因此《管子·轻重篇》提出了一系列的经济主张,这些主张值得注意的主要有下列一些: (1)轻税和免税 《管子·轻重篇》认为强求征籍(征税)会破坏生产。《管子·轻重甲篇》云:“籍於室屋……是毁成也……籍於万民……是隐情也。……籍於六畜……是杀生也。籍於树木……是伐生也。”②征房屋税会使已有的房屋日渐毁坏,征人头税会使人心趋于造伪做假,征牲畜税会导致牲畜被宰杀,征树木税会导致树木被砍伐。总之,强求征税会破坏生产,《管子·国蓄篇》认为强求征税会造成人民生命财 ①《管子·轻重甲篇》:“十月始正.至於正月,成盐三万六千钟。” ②《管子·国蓄篇》也有类似记载。 产的重大损失,如说:“今人君籍求於民,令曰:十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一。令日:八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二。令曰:五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半。朝令而夕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九。”这说明强制征取财物,民众为缴纳捐税,不惜贱价变卖财物而纳税,征税限令的期限越短纳税者被迫降价出售商品所受的损失就越大。而“民予则喜,夺则怒,民情皆然”。①因此,向人民强求征籍(征税)就会引起人民的不满,产生“下怨上而令不行”的现象。所以,首先要轻税,减轻赋税也容易做到。《管子。大匡篇》载:“二岁而税一,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岁饥不税。”这里除了饥荒年不收税外,两年征税一次,上年征3/10的税,平均每年征15%;中年征2/10的税,平均每年征10%;下年征l/10,平均每年征收5%。如果上年、中年、下年平均算,则每年征收l/10的税。《管子。幼官图篇》载,齐桓公第三次会合诸侯时规定:“田租百取五,市赋百取二,关赋百取一。”这里规定的收税是很轻的,不过只是暂时的。从农业税的征收看,《管子·治国篇》说“府库之征,粟什一”,说明一般情况下征收1/10的田赋。 轻税这一点只是初步。《管子·轻重篇》认为最好的办法是不向民众征税而又能做到财利归于国家,即所谓“故万民无籍而利归於君也”。②要做到这一点就要采取其他一系列措施。 (2)国家与贸易 国家参与粮食等物品贸易,一箭三雕,既可以使国家获利,财政充裕;又能平抑物价,安定民众生活,同时还能阻止“大贾蓄家”操纵市场,“豪夺”农民。《管子W山国轨篇》讲了国家对经济的规划和干预办法,主张以乡、县和国家进行规划,以了解田数、人口为基础。先了解“田若干,人若干”,和田地中“高田、闲田、山田”的数量。这样,一乡一县之田生产的“谷重若干”也可以大体知道,而后又可以了解“终岁度人食其余若干”、“终岁其食不足于其人若干”。这就是所谓“泰轨”,即基本规划。据此,国家设立 ①② 《管子·国蓄篇》。 “环乘之币”(公币)作基金,由国家先贷放给农民,家口多者贷放多,少者贷放少。收获后,贷款按谷价折合,以谷物缴还国家,收获少的山田,如不够农家食用,可用国家的公币“振其不赡”。其结果,农民生产的大量谷物集中于国家手中,到谷价上涨时,国家又可从抛售谷物中获得巨大利润,.以充裕国家的财政。 国家参与粮食贸易和调控是一项基本措施,所以《管子·轻重篇》一再谈到此问题。《国蓄篇》说如“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什倍之利”。国家利用供求不平衡时的物价涨、落来收购、销售,在一买一卖之间就可以谋取大利.所谓“什倍之利”也只是说获利多之意的虚词,并非绝对的表示数量之意。 国家除了参与谷物贸易之外,在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结合的条件下,也参与纺织品的贸易。国家对某乡“女胜事者若干”,其产品除供自身穿着外“余衣若干”也列入“泰轨”。对这些有余的纺织品,国家照市价折合为货币,支给预付款。这样封建国家又掌握纺织品,等这些东西价格上升时,国家又出售从中谋利。此外,国家对军队需用之牛马、器械、战车和山泽物品的加工品、小农具等等也都进行预购储存,又及时预售和卖出,国家从中获取巨大利益。 总之,封建国家通过上述谷物、纺织品和其他种种物品交易,获取了巨大利润,充实了国家的财政。另一方面国家售出这些货物时又有平抑物价的作用,安定了民众的生活。这样做的同时,也就制止了商人的囤积居奇、谋取暴利。 (3)调控物价 利用价格波动,增加国家收入。通过价格变动反映商品的轻重关系是《管子》轻重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管子·轻重乙篇》载: 桓公问於管子曰:“衡有数乎?”管子对曰:“衡无数也。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常固……岁有四秋,而分有四时, 已有四者之序,发号出令,物之轻重相什而相伯,故物不得有常固。故曰衡无数。”《管子》中所说的衡,就是商品价格围绕一个中心线而上下波动的运 动。尽管《管子》不懂商品价值,不懂商品价格围绕价值而上下波动的道理,但《管子》却观察到客观存在的这一现象.因此,在《管子·轻重篇》的作者看来,把物价绝对地稳定在一点上没有必要,应在价格的上下波动中求其准平,不能使其“常固”。噬管子。轻重篇》的作者主张利用这一点来调控经济生活,为国家谋利。所以,《管子·轻重乙篇》又说:“谷贵则万物必贱,谷贱则万物必贵.两者为敌,则不俱平。故人君……操事於其不平之间。故万民无籍,而国利归於君也”。 轻重理论还利用价格的相对关系间接刺激价格上涨来调控国家的经济生活。如《管子.轻重丁篇》说,国家掌握了大量的布,则不必征布税,而征麻税,于是麻因征税价涨10倍,因麻价的上涨而影响布价也大大上涨。同样,如国家掌握了大量的纺织品帛,则征丝税,这样丝的价格上涨又可刺激帛的价格上涨。①国家可以利用价格上涨的机会,出售布、帛,增加国家的收入。 (4)垄断货币 国家以此增加经济收入。《管子·轻重篇》的货币思想是很光辉的,发人所未发,提出了一系列的货币金融方面的问题,其中一些是错误的。正是由于对货币功能、作用有独到的认识,所以主张国家垄断货币,利用货币与其他物品轻重关系的变化,来增加国家的收入. 货币是流通手段,《管子·轻重篇》已有明确认识.《管子·国蓄篇》:“黄金刀币,民之通施(货)也。”《轻重乙篇》;“黄金刀币者,民之通货也。”《揆度篇》:“刀币者,沟渎也。”《管子》把货币看做流通手段,流通中的通货,并进而认为是流通中的沟道。商品在社会上流通的沟道就是货币,离开了商品流通的沟道(货币),商品就无法流通。 另外,《管子·轻重篇》主张国家对货币实行垄断与严格控制。 ①《管子·轻重乙篇》说:“君守布,则籍于麻,十倍其价,布五倍其价,此数也。君以织,籍于系(丝),籍系抚织,再十倍其价。” 《管子·国蓄篇》载“人君铸钱立市,民庶之通施也。”这就是说铸钱的权利是掌握在国君手里的,“民庶”只是使用货币.噬管子‘轻重篇》讲到的货币还有黄金、珠玉,①不过这两种货币不是一般民众可以随意得到的,二者有的出产于国外特定地方,易于为封建国家控制。 这种为国家所控制的又是商品流通沟道的货币与其他物品的轻重关系是怎样一种关系呢?《管子。山至数篇》:“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管子·山国轨篇》:“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敛万物而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这里指出了在特定条件下,货币与万物的轻重关系可以成反比。此处的所谓“上”是指货币由封建国家收藏而退出流通的现象;所谓“下”是指货币在民间流通。如果货币由封建国家收回9/工O,在民间流通的只有1/10,则币值上升而万物价格下跌。这时封建国家大量出笼货币收购万物。当万物由国家收藏,货币大量在民间流通时,流通中的万物大为减少,由于供求关系的影响,这时万物价格上涨,货币价值下跌。这时,封建国家又大量抛售万物收回货币。轻重理论主张利用货币数量增减与物价涨落,国家适时抛出货币或万物来增加国家的经济收入. 《管子》上述理论错误在于不了解金属货币的币值是在货币进入流通之前就存在的。因此,它才能作为价值尺度,而决不是商品价格决定于流通中的货币数量的多寡。然而,从货物的供求关系可以引起物价的涨落来说,《管子》所说的上述现象仍然是有其适用性的。只要封建国家运用适当,是可以利用这种现象而达到增加经济收入的目的的。 (5)实行专卖 主张实行盐铁的局部专买和专卖,增加国家收入。《管子·轻重篇》主张对盐、铁和其他山泽产品都以适当方式去经营。盐不是由 ① 《地数》、《轻重乙》、《揆度》诸篇均有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币为下币等有关论断。. 国家全部经营,也不是由国家全部专卖,而是由国家局部专卖。据《地数篇》和《轻重甲篇》记载在冬十月至次年正月冬闲时,国家让若干劳动力煮盐,积3万多钟之后,至次年正月借口农忙不许民人“聚庸而煮盐”,在此情况下盐价大涨。封建国家在此时趁机向国内外销售盐即可取得厚利.《管子.轻重篇》的作者是这样算账的。人人都必需食盐,10口之家,10人食盐;100口之家,i00人食盐。万乘之国的大国人口约为千万,如按成人征人头税,应纳税者约一百万人,每人每月征30钱,则为3 000万。若实行盐的局部专卖,适当提高盐价,每月就能得到6 000万。不仅如此,国家还可以盐出口获重利,这就等于是煮海水为盐而向天下征税了。 对于铁矿,《管子·轻重乙篇》虽主张国有,但不主张国营,原因是国营“发徒隶而作之,则逃亡而不守。发民,则下疾怨上,边境有兵,则怀宿怨而不战。未见山铁之利而内败矣”。因此主张民营“与民量其重,计其赢,民得其七,君得其三”。这就是说国家用抽十分之三税的办法向冶铁业者征税。至于铁器的买卖则可能是由国家统一收购后而制定适当价格销售的,也就是说铁器是由国家专卖的。 《管子》大力宣传盐铁专卖的好处,《轻重甲篇》说:“为人君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立为天下王。”在他们看来,盐铁的局部专买和专卖可以大大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使利归国家;可以减免赋税,使农民负担减轻;可以抑制富商大贾谋取暴利,减少其对民人兼并之资。 (6)对外贸易 开展对外贸易,富国强国。《管子.轻重篇》主张以轻重之术开展对外贸易,富国强国.《山至数篇》说这是“以轻重御天下之道”。《轻重丁篇》则说“可因者因之,乘者乘之,此因天下以制天下”。为此,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其一,在商品价格上要采取合理对策,总的目的是使“天下之宝一为我用”。在一般情况下,国内价格应与别的诸侯国的价格相适应,《地数篇》说:“天下高则高,天下下则下”。这样才能防止物资外???龅健笆毓?疲??闼办短煜隆薄O喾矗?员鸸???谋竟??枰?奈镒剩?蛉纭肚嶂匾移?匪?挡扇 疤煜孪挛腋撸?煜虑嵛抑兀?煜露辔夜选保?饩褪撬狄?Ц呒鄹瘢?颜庵治镒蚀⒉仄鹄矗?睦?淙搿!渡街潦??吩兀骸氨酥詈钪?仁??刮峁?榷???蛑詈罟裙槲嵋印保?粗??霸蛭峁?裙橛谥詈睢薄!掇穸绕?匪怠拔镏卦蛑粒?嵩蛉ァ薄6员竟?枰?隹诘牟?吩虿扇 疤煜赂叨?蚁隆保?拐庑┥唐返募鄹竦陀谥詈罟??远酝馇阆??诰赫?腥∈ぃ?鹊取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管子·轻重篇》还宣扬商战,施展谋略,出奇制胜,制服对方。 《管子·轻重戊篇》载,齐与鲁、梁两国常发生冲突,齐桓公请教对付两国的办法,管仲回答说:“鲁、梁之民俗为绨,公服绨,令左右服之,民从而服之,公因令齐勿敢为,必仰於鲁、梁,则是鲁、梁释其农事而作绨矣。”桓公应允,随即“为服于泰山之阳(南),十日而服之”,让鲁、梁两国迅速知道。桓公又告鲁、梁两国商人,“子为我致绨千匹,赐子金三百斤,什至而金三千金……”在厚利的引诱下,鲁、梁之君“教其民为绨”,而弃置农耕。13个月后,齐国“率民去绨,闭关,毋与鲁、梁通使”,“鲁、梁之民,饿馁相及”,.两国国君急忙令民“去绨修农”,然而,“谷不可三月而得”,粮价大涨,“籴十百(千钱)”.而这时“齐粜十钱”,只供国内,不许输出,“鲁、梁之民归齐者十分之六”。不久,两国国君只好请服。 另一个事例是莱、莒之谋,莱、莒产茈(紫草,作染料)。管仲建议齐国提高“茈”价,输入“茈”,于是莱、莒“释其农耕而治茈”.第二年齐国下令禁止输入“茈”。两国失去了输出“茈”的收入,又放弃了农业,缺粮,粮价涨至370,而“齐粜十钱”,“莱、莒之民降齐者十分之七”,不久,“莱、莒之君请服”.① 此外,还有白鹿之谋.齐国以高价买楚国出产的鹿,使“楚人即释其耕农而田鹿”。而这时齐国却“闭关,不与楚通使”,楚缺粮“籴四百”,齐国令载粟於齐、楚边境,“楚人降齐者十分之四,三年 ①《管子·轻重戊篇》。 而楚服”。齐国还高价收购代国的“狐白之皮”,使其民“去其本而居山林之中”,离枝国闻之,而侵其北,代王无法,归服于齐,等等。这些都是施展谋略,通过经济手段,搞垮别国的设想。 《管子·轻重篇》所阐发的以轻重之术治国的方略,主张通过经济手段调控治理国家,这与商鞅、韩非主张通过封建专制国家法令治理国家显著不同。《管子·轻重篇》的主张在汉、唐、宋的经济生活中曾发生过重要作用,在我国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其重要意义和可资借鉴之处也是不言而喻的。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探索中国宏观经济管理的新视角 宏观经济的表现是各国经济学界研究的主要课题,也是政府政绩的主要体现,而且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息息相关。理想的宏观经济表现为,在相对较短的时期,比如在一到三年内,如何使经济总量稳定增长,波动较小,失业率被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下,通货膨胀水平较低。宏观经济学正是研究如何才能达到这些目标的经济学科。因此说,宏观经济学是“实用”意义上的理论,应该通过其研究,帮助我们找到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政策方向,也就是说,如何应用宏观经济学来指导宏观经济管理,从而实现宏观经济目标。 国内主流的经济学研究目前沿袭的是西方经济学理论,从范式到假设、数学模型都基本没有变化。而西方经济学,特别是宏观经济学,可以说是以美国为主的西方发达国家在二次世界大战及战后,针对他们所遇到的经济现象进行研究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已经相当成熟,侧重于对经济现象进行解释,强调实证研究;对比起来,中国学者对于宏观经济的研究更倾向于引出政策性对策,更重视规范性研究。而且,因为中国经济制度和社会发展的特殊性,西方宏观经济学在建立模型时的很多假设与中国现实不相符,这就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直接使用造成的“水土不服”。不加区别地将这类研究结论作为制订政策的依据,在国内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市场调节力度低的情况下,可能带来的不仅是混乱而更可能是对经济的严重扭曲,这方面的主要体现在政府某些宏观经济政策,存在“一刀切”的简单化作法。比如去年第三季度对于中国经济中局部存在的由投资拉动的“热”的趋势,就采取了提高准备金率的措施。作为一剂猛药,立即导致贷款额下降,而实际上,很多行业仍然迫切需要贷款资金启动。如果仔细去看,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经济学界对于宏观经济是否过热的讨论更是众说纷纭,见仁见智,但结论似乎有简单化之嫌。要么言之凿凿地认为已经过热或有过热的明显趋势,要么铁板钉钉地咬定不过热。实际上,中国经济的复杂程度,是很难一以概之地以是否过热来做结论的。而主流宏观经济学理论似乎也只是提供了这样一种认识问题的途径。作为一种理论范式是无可厚非的,但用来指导中国经济管理的实践就失于简单了。 国内理论界曾经讨论过中观经济学,如何界定中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范畴是一个本文不打算探讨的问题。然而宏观经济学的研究范畴过于宏观,对于中观问题的研究不够,可能是我们无法有效地利用宏观经济学方法论解决实际宏观经济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当我们站在很高的高度,研究GDP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时,我们需要搞清楚这些传统的宏观经济指标在中国的形成和传导机制,而现有的理论框架和研究成果似乎没有给我们提供这样的工具和帮助。 如果局限于传统的宏观经济学方法论,就很难让我们把视角转移到具有中国特色的宏观经济现象的构架过程中去。其实,即使是西方经济学,也是在某种经济构架之上进行讨论的,也就是开放和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所有假设都源于此。而中国的情况却很不同,忽略这样的本质区别,不讲宏观经济学理论适用的条件,就套用其研究范式甚至结论,是无益于事的。尽管关于是否存在中国经济学还有很多争议,无庸讳言,中国经济的特殊性提示我们,在研究宏观经济现象时,不可不顾其是建立在与中国目前不尽相同的社会制度基础上这样一个前提。至于转型过程中的中国的经济形态与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的不同,以及现有的研究方法的适用性,还需要大量的深入的研究。 中国宏观经济的特点是以投资驱动为主,工业主导型,而且投资中政府的投资所占比重较大,政府主导投资和行政干预的作用显著。这和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有非常明显的区别,以美国为例,其宏观经济体现为消费驱动,服务业主导,投资基本由私人进行。另外,中国的制度演进的步伐较快,而西方国家的制度体系基本定型了。相比之下,在投资,金融,法制,人力资源,技术,制度变迁等对宏观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各方面,中国的情况都与西方差异很大,而且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西方在统一的制度框架下,经过长期的发展,形成了统一的市场环境,而在中国存在着南北、东西、城乡等地理区域上的巨大差异。这种经济环境有较大的动态性和发生畸变的不确定性。而我们在进行宏观经济分析时,往往存在着不比较模型的使用条件,较多采用静态的宏观经济分析模型的缺陷,局限性是很难避免的。方法论方面的尴尬,使我们既不能直接引用宏观经济数据,套用现成的静态模型,又不能只是依赖以前几次经济过热的经验,对目前的宏观经济做出客观的判断。所以,各家各派的观点也就无法统一,甚至无法建立共同的研究出发点。 但是有些专家还是通过数据和直觉预感到了事情的本质。比如在去年部分行业表现出投资过快,价格上涨幅度和发展速度较高,汽车,钢铁,建材,房地产,原油,粮棉等都很热,甚至出现了水和电力的短缺。另一方面,大部分消费品的价格仍然在下降,总的价格指数上升幅度不大。一些先行指标特别是生产资料价格在上升,引起学者担心消费价格指数会在一段时间后上升加快,引起通货膨胀。这些看法都来自现有宏观经济学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分析模型。信奉者认为现在的特征数据已足够,用现有模型分析,通货膨胀必将到来,只是有滞后性,所以不会马上显现,但要防微杜渐。反对者也使用同样的分析工具,但要乐观很多。正是由于他们观点虽然不同,但研究方法却大同小异,因此,谁也说服不了对方。对于宏观经济的判断成为了数字的估计,不同处只是在程度上,有量的区别而无质的不同。这样很容易使宏观经济研究变成数字游戏,结果只能是看谁估计的更接近实际数字一些,而每年都有很多预测家为此大跌眼镜。 抛开这种数字游戏,作者认为,应该深入研究投资,消费,政府支出,进出口分别对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影响。在不同的经济体里,他们的实际作用是不同的。在中国投资对GDP的影响达到60%以上,消费的影响只有不到40%,而美国却几乎正相反。在正统的国民经济核算恒等式中,投资就是指私人投资,而且这部分不受政府干预,完全由市场信号引导,投资的领域也没有太多限制;在中国投资的限制很多,而且政府投资有替代和挤出私人投资的倾向。对于这些区别,不能简单地认为只是程度的不同。量的不同造成了对GDP增长率的影响因子是不同的,而投资拉动和消费拉动模式对经济的影响被放大,最终可能会带来质的变化。再更进一步看,以投资为例,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在不同的阶段对于其他部门和行业的影响也不同,以目前产业结构和能源利用效率来看,能源工业,基础材料工业等耗能大户的低效率,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巨大,这些部门的投资扩大,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直接影响到别的行业发展和表现,而国民经济各部门复杂的相互互动,可能使作用的结果远远超出我们的理解和控制范围。同样,消费领域也是如此,消费的组成结构,消费的倾向,不同消费群体的比重,消费能力的区别对于决定消费在国民经济中所其的作用,可能是很不同的。这些都需要更细致的了解和把握。这实际是国民经济的形成和传导机制,与经济结构有很大关系。不少学者认识到,中国宏观经济的很多问题是因为产业经济结构不合理造成的,在中国目前特定的转型过程中,有其独特之处,不应该忽略。在国内也有先行者在企业层次上进行了研究,认为在微观单位和宏观总量之间还存在这一块十分广大的 “中观”领域,认为对这一中间地带的研究必将大大丰富现有的宏观经济理论,但宏观经济学却不研究产业结构与宏观经济总量稳定间理论关系。 客观地讲,政府在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化做法也有其难处。受到现有管理体制的限制,不得已采用粗放式管理。在目前条件下,与其热衷于对宏观经济是否过热做出结论,不如集中精力研究不同的经济部门,不同的行业,甚至不同的经济区域的发展特点,以及它们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细化在这些中观层次的协调管理,通过中观层次的微调达到整体宏观经济稳定,相信只要搞清楚各因素的影响大小,以及其影响方式、传播机理,通过控制主要变动因素的波动,就可以达到对整体波动幅度的把握。在摸索出规律后,就有希望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宏观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应该说,西方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其宏观经济理论也是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是在开放的基本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建立的,而中国的经济学也理应在转型的中国的环境中,通过卓有成效的实践建立起来。也许等我国发展到具有和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基本一致的社会,经济,文化和制度条件下,两种理论体系会很好地融合,这是一个远景。但现在,我们还是应该立足于中国国情,学习借鉴西方经济学的成果,不唯书不唯上,走出适合中国自己的路。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发达国家对国有经济管理的经验借鉴 国有经济作为与国家所有权相联系的经济范畴,并非为社会主义制度所独有,而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西方发达国家国有经济产生的客观基础及其发展演变的历史,总结各国政府管理和调控国有企业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国目前正在深入进行的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组织形式与经营机制的改革,无疑可以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因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发达国家国有经济的地位与发展现状 众所周知,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二战”以后,出于医治战争创伤、振兴经济、维持稳定的需要,许多发达国家特别是英国、法国、意大利等西欧国家积极推进“国有化”运动,通过直接投资兴办、购买或没收以及国家持股参与等形式建立国有企业,从而形成了各个国家规模大小不等、管理方式各异的国有经济体系。据世界银行统计,到80年代初,国有企业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平均已达10%,占全球总资本的份额则为35%(注:引自世界银行:《1986年世界发展报告》。)。 国有经济在西方各国中的规模与比重虽然并不占优势,但发挥着其它经济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1)提供基础设施和服务。能源、钢铁等基础工业和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稳定发展的必要前提。这些产业和部门所具有的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期长以及较大的投资风险等特点,因而要求国家承担起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责任。在这些领域中,国有经济通常具有相当高的集中度。以铁路、电力和邮政三个部门国有企业所占的比重为例,美国分别为25%、25%、75%;德国和意大利为100%、75%、100%;英国和法国则全部为100%(注:引自《中外管理》1997.10,第41页。)。(2)维持对战略部门的控制,增强国际竞争能力。战略产业是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或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先导部门,为了更好地体现政府的战略意图,对于一些“自然垄断”性战略部门,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国有企业垄断体制,以限制外国资本的进入;而在一些竞争特性较强的战略部门,当其受到外资控制和垄断的威胁时,国家又会通过对该领域中某些处于不利竞争地位的私营企业进行国有化改造,以增强其与外国企业竞争的能力。如面对美、日两国电子产品的大举进攻,法国政府曾于80年代初对电子产业实行了大规模的国有化,并在5年内筹集了200亿美元用于开发新的电子技术,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本国电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3)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经济运行。缓解社会矛盾是西方发达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之一。国有企业必须执行并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它不仅不能像私人企业那样随意解雇工人,而且还要不断增加工人的工资,吸收工人参股和管理企业,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资关系,稳定了社会局势。此外,西方发达国家还通过国有化的方式,购买由于经济危机或产业结构升级而陷入生存困难的私营企业,并对其进行整顿和改造;或者通过国有金融机构对其进行“输血”,帮助其摆脱困境恢复正常运营。(4)调节国民经济,承担特殊社会职能。如国有金融企业、主导性工业企业、环保工业和国防工业企业等。这部分企业经常担负着宏观调节、推行国家经济和社会政策、保证国家安全以及实现发展目标的职能。 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80年代初,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一股“非国有化”的潮流。非国有化的主要方式是出售国有企业,它包括国有企业资产的全部出售和部分出售,其结果是“国有企业私有化”;另一种方式是出让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即“国有企业民营化”。据统计,从1979年10月到80年代末,英国共有27家国有企业全部或部分实行了非国有化,其中重要的企业有18家,美国政府得到近200亿英镑的变卖收入。法国在1986~1988年第一次大规模私有化运动中,对12个国有集团共29家国有企业进行了非国有化改造,总资产达1200亿法郎(注:引自徐茂魁等:《国有经济论》,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第123~125页。)。有关资料显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有经济占GDP的比重已分别由80年代初的8%和13%下降到90年代中期的5%和10%左右,前计划经济国家国有经济的比重更是急剧下降(注:引自王金存:“从国有企业发展的世界趋势看我国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途径”,《世界经济》(2000.2)。)。 发达国家政府推行“非国有化”的最直接原因,是由于体制和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国有企业运营效率普遍低下,亏损严重。如日本国有铁路自1964年第一次出现亏损后,70年代平均每年亏损8000亿日元,1984年更达23.59万亿日元(注:引自冯启德:“国外国企改革策略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管理现代化》(1998.4),第60页。)。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的恶化,造成国家补贴支出过大,财政不堪重负,从而促使这些国家对国有经济的规模和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除此而外,发达国家“非国有化”还与客观基础和环境的变化有关。(1)资本社会化程度的提高。随着经济的成长和总体收入水平的提高,民间资本的实力和投融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发育和股份公司的发展,大大加速了资本社会化的过程。现在,西方国家的一些大股份公司中,由银行、保险公司和各种基金会投资形成的法人资本持股率已达60~70%,这种社会化的资本集中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经济发展对国家技资的依赖性。(2)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随着科学技术的创新及其在经济领域的运用,一些传统的工业部门失去了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将这些领域的国有企业私有化,不仅能减轻国家的负担,吸引私人资本加速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而且还能使国家筹集更多的资金,投入科研、教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国有资本投入重点的转移,既是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也推动着产业结构的进一步升级。(3)国家经济职能和调节方式的转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体制的成熟,不少西方国家放松了对市场的管制,一些原来由政府垄断的行业,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也允许私人资本经营,依靠政府直接投资办企业来提供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已降至相对次要地位,国家更多采用的是通过财政、货币政策等间接手段引导民间资本的投向和调节经济的运行。 国有经济的比重虽然呈现全球下降趋势,但在西方发达国家,作为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国有企业也不会完全消失。这不仅是由于在某些特定领域国家资本天然具有私人资本无法替代的作用,而且还因为国有经济历来是各国政府实现其经济政策和发展战略的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托。近些年出现的“非国有化”浪潮,并非意味着对国有经济的根本否定,而是对国有经济的规模、结构和管理方式主动做出的适应性调整。 二、发达国家国有企业的组织形式与政府调控机制 发达国家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和调控主要是在现代公司制度框架下进行的。以产权结构为标准,可以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国家独资的、通过委托——关系进行管理的独立的法人企业,另一类是国家控股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存在的股份制企业。此外,国家控股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司组织形式,在西方国家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它通过母子公司间产权纽带的联结,实现层层控股。采用这种现代公司制度,可以较容易地处理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的关系,使这两种经济在企业一级组织层次上相互融合,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并存的国有企业经营格局,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 目前发达国家的国有企业在管理体制普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具体分为单一委员会制和双重委员会制两类。其根本区别,在于企业内部战略经营决策权与日常经营决策权的权力分配不同。单一委员会制把二者都集中于董事会;双重委员会制则把战略经营决策权交给监事会,把日常经营决策权交给董事会。比较而言,双重委员会制似乎能更好地起到弱化股东即政府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作用。 近年来,发达国家国有企业领导体制的变动表现出三个趋势:一是更加重视发挥专家的作用。例如,德国规定,国有企业从董事会成员到下属公司的经理人员都不能来自政府机关,而必须是工商界人士,一般要在经营绩效较好的企业中有较长时期的工作经验。二是更加重视将企业的经营职能与决策职能分开,以减少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三是注重吸收工人代表参加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例如,法国国有企业董事会所实行的“三方代表制”,即国家代表、职工代表和与企业有关的专家及知名人士代表各占1/3,体现了民主管理的原则。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调节和引导国有企业,既保持自主经营的独立性,又使其行为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是各个国家政府国有企业管理都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1.法国的分类管理与计划合同方式 法国政府根据企业是否具有竞争性、行业是否存在规模效益、是否需要大量基础设施投资等三个标准,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垄断性国有企业和竞争性国有企业两种类型。垄断性国有企业主要集中于能源、交通、邮电通讯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部门。对于这类企业,法国政府的管理比较严格,控制的程度也比较高,企业的自主权相对较少。而对于竞争性国有企业,政府很少干预,它们同私人企业以相同的身份进行平等竞争,拥有完全的经营自主权。政府对这类企业的管理,仅限于任命企业主要领导人以及对资产的流入或流出进行监督。 法国政府还采取了计划合同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调控。计划合同的主要内容是确定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此外,合同也同时规定了国家在财政投资、补贴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对企业承担的义务。计划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根据计划合同对企业进行监督和控制,企业则可以在计划合同的约束下选择最优的经营管理方式。计划合同的期限通常为3~5年。通过计划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实现企业发展与国家计划、企业目标与国家目标之间的结合与协调。 2.意大利的国家参与制方式 国家参与制是意大利政府管理国有企业的一大特色。它在国有经济系统中形成了一个从政府到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多层次的产权组织结构体系。国有企业的股份由国家组建的控股公司逐级控制,政府对参与制国有企业的管理是通过各个控股公司进行的。国家控股公司内部又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是跨行业、跨部门的巨型综合性国有控股公司。这类控股公司属于大型财团性质,是从事资本经营活动的投资公司。公司的任务是:负责经营管理国家拥有的股份;指导、协调各子公司的投资、经营和生产活动;向子公司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和信息、技术、人才服务;选拔子公司的高级领导等。 第二层是若干次级专业控股公司。这类公司按行业或部门组成,专业性较强,可发行股票,是金融性与生产经营性结合型的公司。它所控制的三级公司,少则几个,多则几十个不等。 第三层是基层参与制企业,它们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发行股票。 国家控股公司是自主经营管理的机构,接受内阁委员会和国家参与部的管理和指导。实行国家参与制的优点,一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二是便于国家对企业进行间接调控;三是组织形式严密,有利于真正实现政企分开。 3.瑞典的分权管理方式 瑞典的分权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对国有企业实行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和运用经济手段对国有企业进行间接调控。瑞典政府明文规定,不得随意直接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政府专门成立了“规范化领导小组”,清理和简化各种法规和条例,并出台了一些新的法规和条例来规范企业的行为,使政府对企业的管理法制化和规范化,为国有企业自主经营铺平了道路。 瑞典政府主要采取三种手段对国有企业进行间接管理:(1)税收调节。政府运用税收手段调节企业的生产方向,以提高和降低税率以及免征所得税等办法,减少消费刺激和鼓励利润用于投资,从而促进社会生产的顺利发展。(2)投资基金调节。设立专门基金资助经济效益好、产品有市场而又缺乏扩大再生产能力的企业。(3)工资调节。政府规定工资增长幅度不能超过受外国竞争威胁的产业生产效率增长与国际市场价格上涨之和,即所谓的“斯堪的那维亚模式”。对工资上涨幅度的控制是通过谈判形式进行的。 4.美国的出租经营方式 美国政府在国有企业的管理上,主要采取把国有企业的大部分出租给私人垄断组织的方式。政府与承租者协商确定条件,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形式强化国有资产的权利和责任,政府通过向出租企业订货的方式为其提供资金,承租者既要有投资又要有销售产品的保证。经营者必须按协议交纳租金,通常由折旧费和一部分利润构成。特殊情况下,国家只向承租人收取一部分利润,而不收折旧费,以补偿国有企业部分不动产和设备的损耗。 还有一部分国有企业是由一些特别机构直接管理的。如国家宇航委员会管辖的武器研制和生产空间技术的企业、联邦自然开拓局、农业电气化管理处、田纳西盆地管理处管辖的国家动力建设项目等。美国对直接管理的国有企业,也给予很大的自主权。如在生产销售上,企业可以自行制定计划和商业政策;在人员管理上,企业有权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在机构设立上,企业有权依据法律设立董事会和其它管理机构。 三、借鉴与启示 1.调整国有经济的比重,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从世界各国国有经济发展演变的历程可以看出,作为一种社会化的经营组织形式,国有企业的特殊职能所提供的潜在效益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要基础,它的特殊作用也是其它经济形式无法替代的。一般说来,除了政治体制、意识形态、民族文化、历史传统等因素的影响外,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会随经济发展成熟程度的变化而变化,同样也会随民间资本积累和投入水平的提高而缩小,但这些变化都不会从根本上改变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性质和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的所有制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伴随着其它经济成份的迅速发展,二十年中国有经济的比重下降了30个百分点。实践表明,经济结构的这种增量调整方式具有明显的优势,国有经济比重的下降,其它经济成份投资的大幅度增加,保持了经济较高的增长率。但这种增量调整也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一方面,不需要国有经济大量存在和进入的领域,国有经济比重过高;另一方面,一些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部门,国有经济的进入又严重不足。其结果不仅影响了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而且也降低了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因此,应该借鉴市场经济国家国有企业的行业分布,根据我国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国有企业担负的经济职能,对我国国有经济的部门结构进行战略性的调整。 2.加强检查监督,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从市场经济各国的情况看,虽然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下,很多发达国家通过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都基本上实现了“政企分开”和“两权分离”,从而增强了国有企业的活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之间不存在任何制约关系。为防止“内部人控制”,各个国家的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者,都力图通过各种措施加强国有企业经营者行使法人财产权的行为或效果的监督。这种管理和监督,主要是通过议会系统、政府系统及社会监督系统进行的。其中,注意发挥审计机关监督作用的经验值得借鉴。国家审计机关是独立于政府行政机构之外的专司财政监督和财务监督职能的半立法、半行政机关。正是这种独立性,在很大程度上为审计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此外,在大企业内部设立审核所、政府派经济检查员对国有企业进行年终检查和专门检查,以及要求国有企业向社会公众公布经营状况等做法,也为实践所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对国有企业的运营绩效进行考核与评价,需要以一定的目标为准则。从整体上讲,国有企业不仅具有一般企业的盈利性目标,而且还应具有多重的社会目标,两种目标间的矛盾在很多情况下往往难以兼顾。正因为如此,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政府都将国有企业按竞争性部门和非竞争性部门分开,实行不同的管理模式。对于非竞争性部门的国有企业,国家一般采取控制程度极强的独资经营方式,其目标函数是多重的,而盈利往往是次要的目的。这一部分国有企业和生命力和生存空间并不在于它自身的高经济效益,而在于它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物质、技术、环境基础,对长期、稳定、持续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至于竞争性部门的国有企业,其经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赢利,因而这一类企业必须把竞争能力、经营效率放在第一位,而不承担其它社会目标。国家在这些企业中的角色类似于一个普通的股东,主要采取控股方式进行间接控制。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也应按照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不同性质和地位,对其实行分类管理和监督。对于非竞争性领域的公益、公共和服务性国有企业,政府可较多采取直接管理的办法;而对于竞争性的国有企业,总的原则应以市场为基础,主要实行间接控制,对这类企业的所有权管理应具体体现为股权管理。 3.理顺产权关系,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理顺产权关系,应以股权结构的合理化为前提。从国外的情况看,国有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政府独资企业日益减少,官民混合企业日益增多;在混合企业中,以国有资本为主即政府控股企业日益减少,而以民有资本为主即政府参与企业相应增多。这种官民混合企业之所以得到了迅速发展,不仅因为通过官民资本融合可以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职能,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而且还因为由官民资本融合而形成的多元出资者所有权结构有助于塑造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实现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在我国今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也应当以改善股权结构,实现股权多元化为重点,积极鼓励境内外法人及个人向国有企业投资入股,不断调整企业的投资格局及股权结构,逐步使之趋于合理化。在国有股份制企业的治理结构中,目前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董事会管理体制,其组成通常包括内部的和外部的所有者代表、企业经营管理者,并注意吸收有关专家和工人代表参加董事会,以提高企业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实现企业管理的民主化。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我国国有企业改造之后,也应建立董事会专家化的集体决策制度,弱化政府行政行为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可以考虑将与企业有关的专家列为董事会成员,充分尊重并采纳他们提出的建议,借助专家学者有效地把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向。同时,在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过程中还应强化工人董事制度。普通职工通过职代会选举工人董事,通过工人董事传递工人的“声音”,从而有利于提高职工在企业中的地位,克服原来的职代会流于形式的敝端。 4.改善外部环境,促进国有企业参与公平竞争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国有企业的管理与改革同样需要法律的支持与规范。从国外的经验看,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的设立、管理和经营一般需依议会颁发的特别法进行,将国有企业民营私有化也须议会通过专门法案。不仅如此,市场经济转轨国家以及东亚发展中国家,也都普遍重视法律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运用。我国当前相关立法滞后,资产重组和产权交易显得无序而低效,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从已经颁布实施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看,也存在着未完全落到实处的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十分突出。因此,必须加强我国国有企业的法制化管理,努力将国有企业改革纳入法制化轨道,这不仅有利于国有企业的发展和主导作用的发挥,而且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由传统体制造成的国有企业冗员多、离退休人员多、社会负担沉重的问题日益突出。采取积极措施,化解国有企业的冗员负担和社会负担,为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已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和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国外的情况看,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国有企业改组的善后处理工作,从而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和社会运行的稳定提供了必要的保证。我国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也必须加速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下岗职工的职业培训,大力增加就业机会,同时在较短的时间内分离国有企业内部承担的社会职能,以提高改制后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国有企业发展的实践证明,提高效率的决定因素是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国有企业必须像私营企业一样面对竞争性市场环境,才能产生活力,提高经营效益。各国为改善国有企业的竞争环境,主要采取减少进入市场限制,引进新的竞争主体;对原有垄断企业实行切块分割,加大行业内部竞争;对国有企业贯彻商业化原则等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也应该优先引入竞争机制,尤其是要促进那些垄断性的基础设施产业,诸如电信、电力、供水、铁路等行业的内部竞争。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探讨房地产经济管理的现状 引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国民经济的增长。但房地产市场过热,房价高居不下普通百姓购房压力增大;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已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因素。本文就国内房地产经济管理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我国房地产价格指数在2008年出现短暂下跌过后,即再次上涨。2010年中央出重拳遏制房地产价格上涨,到目前为止,虽然销售量有所萎缩,但价格依然保持坚挺。在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房地产业快速崛起并成为我国经济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在改善民众居住条件提高生活水平。促进其他产业的带动发展,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在我国,因其特殊的国情背景,房地产业发展问题不仅仅只是简单的经济问题,同时承担着难以推卸的社会责任。引导房地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是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几年。针对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期。然而从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来看。收效甚微,房地产市场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根本性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和纠正,房价增长的势头仍未得到抑制,甚至于出现政府越管问题越升级的现象。可见虽然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前景是光明的,但在具体实践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仍存在许多问题和难点,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道路充满艰辛。 一、房地产经济管理的现状 国内的房地产企业单位一般都在一定程度建立了企业的经济管理制度,在基本业务管理方面算是有章可循,但依然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对经济管理存在许多误解,这就使得企业经济管理相对薄弱,经济业务的随意性变大,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企业在这方面比较混乱。首先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致使会计信息失真秩序混乱,会计监督流于形式,单位负责人违法干预会计工作,扰乱单位会计工作。其次,法人内部监督机构作用不明显,在实际工作中,董事会、监事会的监控作用严重弱化,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作用。再次,法律意识薄弱,部分人员法律意识薄弱,有法不依,投机取巧,执法不严,姑息将就,拉人情给面子的现象普遍,管理松弛,造成了一系列经济犯罪。企业经营层以及普通员工的素质不高,人力资源政策不健全。 二、房地产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管理目标都在于尽快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的总体平衡。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实现居者有其屋。然而对于我国当前所处的社会经济发展初级阶段的认识不到位。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在房地产市场一些问题的认识上和长期的规划上还不是很清晰.甚至存在片面性和错误的认识.导致政策目标的短期性严重,缺乏前瞻性。同时,政策目标的模糊不清.短期的政策手段和中长期规划思路不一致,甚至出现相违背的现象。政策的不连续性和科学性合理性的欠缺。造成房地产整个行业随着政策的变动而出现上下波动,不仅扰乱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同时政策存在的漏洞也给投机者带来可趁之机,干扰市场秩序。如经济适用房政策、房地产税收政策、住房产业政策等都是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思路不清、目标模糊的有力说明。再者,我国政府对房地产经济管理处于被动的位置,忙于具体的事务管理和救火中,缺乏长期规划,事后调控居多,造成“一放就乱。一放就涨.越管理越升温”局面的出现。 1.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健全 从世界各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的经验来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保障房地产市场良性运行的先决条件。在我国。由于房地产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初始阶段。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有待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应是一个从最初的开发、建设、交易到后期管理的完整体系,但是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部覆盖整个房地产市场管理法。我国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的建设进程明显落后于当前我国房地产高速发展的需求,导致法律真空现象越来越多。其次,我国目前主要还是依靠行政权威对房地产经济进行管理.很大一部分文件都是以国务院名义牵头颁发的,或是以国家部委办的名义的,如国11条、新国四条等,缺乏法律的严肃性、稳定性和普遍适用性特点。即使在特定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已初步建立,但与此相配套的条例、实施细则不完备,造成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土地交易上政令不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陷人恶性循环中。加上已有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使得法律应有效力大打折扣。 2.机制不完善,管理流于形式 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已跨过了多个年头。房地产成为我国政府经济管理中的重点和焦点。特别是近几年,政府对房地产的管理可谓重拳出击,政策短时间里密集推行。但效果不佳,许多政策与规定只流于形式。走走过场,执行不到位,甚至不乏失真、变形。部分政策可操作性不强,存在争议。实施细则在制定颁布远远跟不上实施原则的制定颁布。我国相关经济管理的措施落实大部分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房地产两级监督、管理、调控职责、范围未划分清晰和明确定位.导致我国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出台都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非合作博弈。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过渡阶段,房地产业高收益与低成本的特点使其成为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地方财政重要来源,也成为地方政府推高地价、拉高房价的原动力。公权力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合作,极易导致内部交易、权钱交易.导致宏观经济管理操作明显存在失误现象。房地产市场中官商结合的链条若无真正打破,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的难度将越来越大,国家宏观政策也注定流于形式,难发挥有效作用。加上,在房地产市场中最为关键的金融、企业、土地、地方政府等多个环节上在日常运行中各自为政.协调不足,各自决策,决策相互脱节,也导致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流于形式。 三、房地产经济管理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一般都需经历一定的发展阶段和经验的积累。当前。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需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完整房地产法律体系,实现房地产市场运行的规范化和房地产经济管理行为的合理化和合法化。首先,应以法律来有效制约政府的经济管理作用的发挥,避免影响更大的扰乱。同时以法律切实保障我国房地产综合、全方位的、多层次的宏观调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继续完善《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尽快出台各相关的实施细则,促成《房地产法》的出台,将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交易管理、中介服务管理及相关的后期服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完全纳入法律规范体系,提高我国房地产行业相关规范政策的层次性、稳定性和严肃性.使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管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许多问题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单纯依靠简单的行政命令调控难以有效解决。改革房地产管理体制是解决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不良局面的有效途径。要正确认识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在市场经济中所能起到的作用.调整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正视市场失灵的存在,但必须在充分发挥市场自身调节功能的基础,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适当、适度的干预,最终建立起有利于房地产业发展的合理、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为促进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社会环境。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国家经济管理权及其实现的非凡方式 经济法是国家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实现经济政策目标的基本法律规范。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代表国家行使经济管理职能的政府始终是一方当事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经济法的规范对象主要也是国家或政府的经济管理行为。尽管在对经济法的一般性探究中,可能涉及国家经济管理权的一些新问题,但是,由于国家经济管理权的运用直接影响到经济法的效率和效能,因此,有必要对国家经济管理权进行专门探究。过去的许多经济法著述,为了回避经济法和行政法的关系新问题,往往不涉足这一内容。事实上,经济法和行政法的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的共性和个性既是经济法探究中不可否认的新问题,又是必须清醒熟悉的新问题。回避的结果,只能是使经济法的探究裹足不前。本文通过探究国家经济管理权的产生及其实现形式,以期进一步开拓经济法的探究领域。 一、国家宏观调控和国家经济管理权 所谓宏观调控是指国家或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而采取的各种办法的综合,其基本目标是经济稳定增长、重大经济结构优化、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充分就业、公正的收入分配、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和必要条件。 宏观调控是一种国家行为,而国家行为必须由一定的代表机构来实施,为此,国家必须设立专门机构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其职权。因此,国家这种行为和实施的手段在法律上表现为国家的特定权力及其行使职权的各种形式。 对国家来说,宏观调控是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承担的新的职能,是在过去的政治职能、社会职能的基础上增加的经济管理职能。国家要以宏观的调控者和管理者的身份,积极地介入经济运行。而从国家的一般理论出发,国家的一切活动不外乎对经济运行的规划、协调、引导、限制和禁止,就国家功能的角度而言,这些活动都是管理活动。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国家的宏观调控就是国家的管理;在法律探究方面,也就可以从国家经济管理权方面展开对经济法的熟悉。 经济管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自有人类社会之始,即有了经济管理。经济管理作为社会化生产的必然要求,首先是对物的管理,即对生产、分配、消费、交换过程的经营、处理和协调。只是到了阶级社会,有了国家,管理才变成了对人的统治。我们这里所理解的经济管理,应该包括对物的管理和对人的管理两方面,它不仅仅是行政管理,也不仅仅是利用行政权进行的控制、取缔、监察等行为,而是以行政管理为主的多种形式和内容的综合体系。 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既是一种权力又是一种责任,为探究的方便,我们从权力的角度来界定国家经济管理职能,考察国家权力在经济运行中的规律及特征,这便是经济管理权。直言之,经济管理权是指国家经济管理职能部门依法行使的对经济运行的猜测、决策、组织、指挥、监督等诸权力的总称。它是国家行政权力在经济保护领域的运用和实施。 国家经济管理权的产生是现代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一)传统经济体制的不足 经济体制是指一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模式。在近现代史上,世界上曾出现了两种极端的经济发展模式,即市场机制和命令经济。而这两种经济组织形式或经济体制都存在不足。 在完全的市场机制下,社会的一切活动都要通过市场来进行,市场在资源的配置上起着基础性功能,市场机制通过价格信号来反映各类资源的相对稀缺程度,调节和实现社会资源的分配。但是,市场并非万能,它在许多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假如对于市场机制调节不足国家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其结果将是直接危及一国的政治经济秩序,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大规模的经济危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这也从实践上证实了国家担当宏观调控职能的必要性。 传统的计划体制下,虽然政府拥有包括经济管理在内的社会经济管理权,但由于忽视和排斥市场主体的功能,将动态的社会经济运行过程和经济保护的关系当作静态的事物对待,并不能很好地调控经济。 (二)国家经济管理权是一种社会管理权 传统市场体制和计划体制在经济管理方面的缺陷和不足表明了国家经济管理权存在的必要性以及独立性。单纯市场机制对社会整体利益的无功能显示了国家必须在经济运行方面发挥功能;而计划体制或命令机制对经济运行调控的不足则显现出国家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手段保护经济的缺陷。由此,我们认为国家经济管理权是一种社会管理权,它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 国家经济管理主要是通过计划、规划、引导、激励、促进、限制、扶助和救济等手段,采取对有害于整体经济利益行为的事前预防办法以及发生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事件后的迅速、紧急排碍办法和其他适当办法。因此,它需要行政权的运用,需要国家或政府的积极参和。因此,很多人都据此认为经济管理权就是行政权,甚至认为经济法就是行政法。然而,深入分析便不难发现,经济管理权和传统的行政权存在着显著区别摘要: 1.经济管理权产生于国家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弥补市场失灵的必要补充。其目标是解决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和公平,促进社会和经济的良性协调发展,经济管理权产生的基础是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行政权产生于国家的警察职能,是维护社会生活秩序和公共平安的必要手段,其目标是在不干预经济个体自由意志的前提下,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持公共平安,传统行政权产生的基础是国家利益。 2.国家经济管理权是一种积极的主动的干预权,它具体地表现为国家采取各种手段和办法,积极主动地对经济个体的自由意志施加影响,通过禁止、促进、激励、诱导、扶助等各种方式对经济个体和经济有关的行为进行干预,以保证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尤其是在宏观调控的思想指导下,事前的预防办法在国家经济管理权的行使过程中有更为重要的功能。而传统行政权则是一种消极的限制权,它是在市场主体的行为严重侵害社会或他人利益以至造成后果时才发挥功能,并且仅将其范围限制在恢复原有秩序的范围之内,行政主体不得干预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更不得直接参和到他们的关系之中去。 3.经济管理权的行使既包括传统的权力手段,通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行政行为直接地对相对人进行管理,以命令方式单方面为相对人设定权利义务;还包括非权力手段,行政计划、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扶助等各种非权力手段在经济法中得到了广泛运用。并且从某种意义上说,非权力手段运用得更为广泛和普遍。传统的行政权的行使主要是依靠权力手段,行政机关在有限的裁量权范围内行使行政权力。 4.经济管理权行使的主体比较广泛,它尤其重视经济发展的社会性特征,尊重社会管理权的自治,并且保障公民参和,广泛地吸收公民和社会团体参加经济管理的猜测和决策。传统行政权的行使主体比较单一,仅限于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授权的组织,强调行政的统一性,和相对人之间不存在协商或妥协的关系。 诚然,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传统的行政权也显现出各种变化,其行政范围、行政手段、行政办法也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相应的变动。但是,我们看到摘要:这些变动恰恰是国家职能的变化和扩展的结果,正是这些变化引起了新的权力理论的产生和新的权力的确立。因此,传统行政权的变化既是国家经济管理权产生的基础,又是国家经济管理权产生的结果。从理论上正确地熟悉国家经济管理权的性质和特征是把握经济法的性质和特征的又一角度。 二、国家经济管理权行使的非凡方式-经济行政合同和经济行政指导 如前所述,国家经济管理权作为一种积极的主动的干预权,具体地表现为国家采取各种手段和办法,积极主动地对市场主体的自由意志加以影响,通过禁止、促进、激励、诱导、扶助等各种方式对市场主体和经济有关的行为进行干预,以保证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在宏观调控的思想指导下,事前的预防办法在国家经济管理权的行使过程中有更为重要的功能。 为适应国家经济管理目标实现的需要,国家经济管理权的行使既包括传统的权力手段,即通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行政行为直接地对相对人进行管理,以命令方式单方面为相对人设定权利义务;还包括非权力手段,行政计划、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扶助等在经济法得到了广泛运用。由于权力手段在过去的经济法探究中已有很多成果,且从本质上看,权力手段是国家行政权在经济领域的直接运用,法律必然赋予这类手段以强制执行力,因而,它们应该也必须遵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而非权力手段则不然,虽然它们也经常由国家或政府所采用,但是,国家或政府在运用这类手段时,主要是积极地鼓励和诱导,不能对市场主体采取强制办法,因而,这类手段并不具备也不可能具有强制执行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或鼓励诱导办法能否得到实效,必须取决于市场主体的接受和认可。仅此而言,就不难发现经济法中权力手段和非权力手段的巨大差异,对于经济法规范中的这一非凡现象,应该进行更为深入的探究。在此,仅探究非权力手段中运用最普遍的两种-经济行政合同和经济行政指导。 (一)经济行政合同 经济行政合同是经济管理机关之间、经济管理机关和相对人之间为保护和改善经济,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间权利义务的协议。它作为合同的一种形式,必须具备合同的基本属性;同时由于其前提和基础是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它又具有一般民事合同所不具有的特征。概括地说,经济行政合同具有如下特征摘要: 1.经济行政合同是一个双方法律行为。这是作为合同的必备条件,合同必须是确立、变更和消灭双方相互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对经济管理机关而言,这是一种非凡的管理行为。它和经济管理机关依单方面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行政命令不同,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该行为不能成立。 2.经济行政合同要求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但又答应经济管理机关保留一定的特权。前者表明了合同的基本属性,和民事合同一样,没有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关系不能成立。例如,在某单位和经济管理机关之间签订的经济保护承包合同中,双方显然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但若无相对人的承诺,合同关系便不能成立。后者表明了合同的“行政”属性,即经济行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经济管理机关又具有某些单方意思表示的特权。由于经济和经济新问题的广泛性、复杂性,经济管理机关有权根据经济新问题和经济管理目标的变化,及时指挥合同的履行,在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有权变更甚至解除合同等等。但是,即使是这种特权也不同于单方面性的经济行政行为摘要:第一,经济管理机关的这种特权是以合同为基础的,它是经济管理相对人认可的一种特权。单方面的经济行政行为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不平等无需经过对方的同意即可发生效力。第二,经济管理机关在合同中特权的行使以社会公共利益之必需、且当事人的行为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以给予适当的补偿为代价。单方面的行政行为则不具备这一特征。简言之,经济行政合同的订立必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经济管理机关的特权也必须照顾相对人的利益。可以说,这是一种内在的意思表示一致。 3.必须以经济管理机关为一方主体。这一特征使经济行政合同符合一般行政行为的特征而不同于民事合同。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对合同双方而言,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另一方。而经济行政合同只能是经济管理机关之间、经济管理机关和相对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合同至少有一方必须是经济管理机关,当事人不得自由选择。民事合同的双方,在确定、变更、终止民事关系时,相互之间始终处于平等地位。而经济行政合同的双方,在确定、变更、终止合同关系前,是基于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在合同关系成立后,也以一方享有特权为特征。经济行政合同仍体现了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平等性这一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因此,它不是民事行为,而是行政行为。它不同于民事合同,目的不在于直接的经济利益,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民事合同尤其是经济民事合同的结果可能客观上有利于整体经济利益,但它最直接的目的是法人或公民的自身利益。而经济行政合同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实施经济管理,有利于公共利益,因此,它不能完全遵循自愿平等、互利和等价有偿的原则。 由于经济行政合同目的的非凡性,使得其和民事合同具有很大的差别。首先,在合同条款中经常规定了经济管理机关的特权;其次,为保证经济管理职能的实施,有些合同的签订不是自愿的,而是带有强迫性;第三,合同的标的不是价值规律的体现,而是公平原则的体现。 经济行政合同是一种灵活的行政行为,它作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和保留经济管理机关一定特权的有机统一体,在经济管理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功能摘要: 1.经济行政合同既能发挥相对人的积极性又保留了管理者的一定特权。从经济行政合同的特征可以看出摘要:它既不像经济行政命令那样僵硬,又不像民事合同那样随便。在经济行政命令中,相对人处于消极的被动地位,只负责执行而无须负责执行的结果,但在经济行政合同中,事先确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相对人必须对执行的结果负责,因而有利于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且,假如发生相对人违约的情况,经济管理机关有权依合同追究其责任。 2.经济行政合同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弥补单纯行政命令的不足,弥补法律规定不完善、地方规章效力不足的目前状况,并可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严于法律、法规的约定。在我国,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不同经济利益群体的出现,使得经济管理不可能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手段,必须以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加以补充。而在目前我国的经济管理法规尚不十分完善、地方立法更欠完备的情况下,经济管理机关可以根据经济管理的目标和职能,以经济行政合同的方式弥补其不足。 3.经济行政合同是遵循经济管理社会性、灵活性特征,灵活管理的有效手段。经济管理必须以价值规律、市场机制的功能充分发挥为前提,且对于经济的管理,是自然过程和社会过程的统一,以强硬的行政命令手段是难以奏效的。然而,国家为实现管理经济的职能,使经济的发展符合协调发展的要求也必须表现出一定的意图,这时,采用经济行政合同的方式比单纯的行政命令要好得多。经济行政合同既便于实现国家管理经济的意图又保留了制裁对方违约的可能性,而且可以发挥相对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经济管理部门通过合同的形式,将管理建立在科学的、符合经济自身发展规律的基础之上。 经济行政合同的订立,较之于民事合同,在订立的权限、方式和相对人选择上受到一定的限制,一般不如民事合同自由。经济管理机关作为国家意志的执行机关,无权自由处分公共权力。 经济行政合同的缔结权限,即经济管理机关订立经济行政合同的依据是什么,这是一个尚存争议的新问题。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经济行政合同的缔结大多根据经济政策,而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但从长远来看,必须以法律形式确定经济管理机关签订经济行政合同的权力,以保证经济行政合同的稳定性及其运用范围,克服相对人的怕变心理。 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只能在其管辖的经济事务范围内签定经济行政合同,但由于现在我国经济管理机关的权限因种种原因尚不稳定,因此,凡涉及重大新问题且有权限争议时,应由政府协商,并取得明确授权。 经济行政合同的条款,是经济行政合同的核心,它直接反映着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基本依据。经济行政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三大类摘要:第一类是一般行政合同所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包括标的、经济指标、价款和酬金、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五项。这是任何合同都必须具备的条款。第二类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或按经济行政合同的性质所必须具备的条款。这是各种具体合同中所特有的必备条款,其内容取决于经济法的明确规定或合同的具体性质。第三类是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如经济管理机关因其非凡性所享有的特权并经相对人认可的非凡要求。 经济行政合同的履行在实践中存在的新问题较多。从合同订立的情况来看,有两个重要的特征不可忽视,一是经济管理机关在合同履行中享有特权,二是当事人双方的合同责任有较大的差别。一般来说,相对人一方的责任及其奖罚都是明确具体的,而经济管理机关的责任则难以明确具体,根据现有的各种合同中有关经济管理机关一方义务的含糊措词很难依法追究其责任。因此,解决经济行政合同的法律依据新问题,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一个重要条件。 (二)经济行政指导 经济行政指导是指经济管理机关为谋求经济保护目标的实现,期待相对人任意的协作、自发的行动而提出的劝告、建议、指示、希望等非权力行为的总称。它是一种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经济管理中的存在是必要的摘要: 1.经济领域广泛复杂且技术化、专业化程度很高,经济管理机关在无适当立法办法的情况下,必须肩负管理责任,以弥补法律的不存在或不完善。 2.经济管理机关可以不通过命令或强制办法圆满灵活地实现预期的经济保护目标,而不引起摩擦或反抗,同时也保障对方主张自己意见的机会。 3.经济发展的高度专业化、技术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事项的复杂化,使得经济管理机关也有必要向社会和公民提供知识和技术。 经济行政指导是一种由经济管理机关通过向对方做工作,期待对方实施管理机关意图的行为。它从法律形式上不具有对相对人的强制力或法的拘束力,相反是在相对人任意合作下实现管理目的的行为形式。因此,经济行政指导和经济行政行为有着显著区别,它是一种非权力手段。但是,由于经济行政指导是经济管理机关的行为,而经济管理机关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享有的统治地位使经济行政指导可以发挥重要功能。 1.抑制功能。指在某种意义上,对相对人的行为事实上具有抑制效果。如技术监督局认为有违反经济法非凡规定的行为时,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劝告,或劝告可能遭受危害的企业、居民采取必要办法等。 2.协助功能。指保护相对人并予以协助的功能。例如建设局对建设单位进行必要的指导。 3.调整功能。指调整相对人的利益关系。当企业相互间或企业和居民间发生的经济纠纷有可能影响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维持时,通过关系人的互让和协作来调整其利害关系。如企业和消费者发生纠纷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该纠纷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进行劝告,促使其达成协议。 4.引导功能。指为实施或实现一定的政策或计划而引导相对人的行为的功能。 从经济行政指导的功能可以看出,它对相对人不具有法的拘束力。但由于经济管理机关往往通过向服从行政指导的人提供一定的利益(如综合利用产品的价格优惠、税收优惠等)或以国家权力为背景的经济管理机关的支配地位,经济行政指导对相对人具有事实上的强制力,但不是法律上的。因此,对不服从经济行政指导者,不得强迫执行经济行政指导的内容,或对该不服从者适用罚则。 经济行政指导在各国经济法中都得到了广泛运用,但对这一新问题的探究却不够深入,有关经济行政指导的各种法律新问题,如经济行政指导和依法授权、法律对经济行政指导的拘束、经济行政指导中的裁量权、经济行政指导和经济行政救济等等,均是值得进一步探究的新问题。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的问题与措施探讨 现如今在中国,房地产经济管理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关乎到国计民生的社会问题。房地产涉及范围广、关联性高,是改善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和增加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国民经济的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现在房地产行业繁荣表面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而这些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比如房地产市场过热,发展速度过快;房地产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房地产整体产业素质低、产业化运行效果差;房价居高不下,普通百姓压力大;房地产交易、中介市场规范性有待加强等问题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因为我国特殊的国情背景,房地产产业发展中的种种问题不仅仅只是简单的经济问题,同时也承担着难以推卸的社会责任。如何引导房地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是我们首先应该考虑的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几年,针对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我国房地产不断加大宏观经济管理力度,制定出众多的政策,受关注程度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高。然而从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来看,收效甚微。究其原因,即房地产市场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根本性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和纠正,房价仍然持续上涨得不到有效的抑制,甚至于出现政府越管问题越多的现象。由此可见,虽然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前景是光明的,但是如果不正视我国房地产在经济管理方面的问题,仍然会对产业的稳定和发展产生阻碍。 一、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系统完善的管理机制 我国的房地产经历了多年的发展,房地产经济管理问题已经成为在国家和政府经济管理中无法避免的重点难点。尤其在近几年,虽然政府重点强调要抓好房地产的管理,并且短时间里推行了一系列密集的政策。但是收效甚微,大部分政策法规都流于形式,没有切实实施到位,有的甚至出现弄虚作假的现象。还有些政策可操作性不强,存在争议,实施原则的制定和颁布早早出台,可制定和颁布实施细则却远远落后。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过渡阶段,房地产业低成本、高收益,使之成为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地方财政重要来源,同时也成为地方政府推高地价、拉高房价的原动力。 2.政策不稳定,目标不清晰 近几年来,我国多次调整房地产管理政策,目的都在于尽快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总体平衡,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想法。然而政府在房地产管理的过程中,所出炉的政策无法结合现行的房地产形势,因而对房地产业也就缺乏了相应的约束力。政策缺少的连续性和科学性、合理性,整个房地产行业随着政策的变动上下波动,这样不仅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同时也给投机者带来了钻政策漏洞的可趁之机。一些人往往利用政策中的相关漏洞,投机取巧的进行投资,扰乱和破坏市场的发展秩序。加之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还存在房地产税收政策、经济适用房政策、住房产业政策等方面的目标不明确、思路模糊的问题,更制约了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3.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在我国,房地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初始阶段,所以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有待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应是一个从最初的开发、建设、交易到后期管理的完整体系,但是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部覆盖整个房地产市场各环节的管理法规。现在主要靠行政权威对房地产经济进行管理,没有制定与此相配套的条例、细则,导致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在土地市场上政令不通,违规的现象屡禁不止。 4.房地产发展过程中资源没有得到合理利用 长期以来,我国的房地产偏重粗放发展,效益增长主要依靠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过度消耗,空间资源很少被重视,得不到合理的利用和开发。由于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并不丰富,尤其是土地空间等资源在一些地区形势非常严峻,所以房地产发展过程中资源使用效率低下,影响其他行业发展的事件屡见不鲜。在房地产业发展中,资源的机会成本及合理利用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 二、解决房地产经济问题的对策 1.完善管理机制 政府出台有效的法规政策来完善房地产市场。首先,政府应该重视税收在房地产经济中所起到的作用,理顺各种税收政策的关系,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切实发挥税收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其次,政府利用管制和市场调控双重机制来影响土地的价格,在房地产市场过热的时候,通过减少土地供应来减缓经济过热现象。相应的,房地产市场疲软的时候,应该适当增加土地的供应量,以此来刺激房地产经济的增长。再次,政府应该通过制定具体的房地产产业的发展规划来完善房地产产业政策,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 2.制定长期发展规划,指导短期实践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不断进行,处于不断深入的关键时期,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都面临着重大调整,转型和发展将成为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主题词和关键词。要深刻认识到,房地产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在解决我国居民的居住条件和提高生活品质方面起到重大作用,并且在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和经济转型阶段有着独特地位。确立长期发展目标,明确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总体思路,进而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城乡居民的实际居住需求和城镇化建设的需要。把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有针对性地分解为中短期目标,以便不断理顺当前房地产市场复杂多变关系,从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一般都需经历一定的发展阶段和积累经验。当前,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需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完整房地产法律体系,从而实现房地产市场运行的规范化和房地产经济管理行为的合理法与合法化。应以法律来有效制约政府的经济管理作用,避免政府过多的行政干预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以法律切实保障我国房地产综合、全方位、多层次宏观调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房地产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经济的发展起到很大的作用。由于房地产经济一部分是金融,一部分是政策,因此对房地产经济的评价不能仅仅看一个方面,还应该看国民经济的稳定状态以及金融的承受能力。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经济正在进入了恶性发展阶段,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保持房地产经济的健康发展,防止房地产经济泡沫,不仅需要房地产行业自身的规整,还需要国家积极制定相关政策进行调控,以保持房地产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未来的房地产经济才可以坚定不移的发展进步。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关于房地产经济管理的若干问题研究 1、前言 自从对住房货币化进行了改革,使得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并且在2004年上升指数已经达到了高峰。尽管出现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我国房地产价格指数在2008年出现了小幅度的下降,之后又出现了上涨。在2010年,我国政府采取措施遏制了房地产价格的快速上涨, 截止到现在,尽管房屋的销售量减少,但是,房价却没有明显下降。 虽然我国房地产行业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于结构性因素和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其中,结构性因素是长期发展的结构,主要由地区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不平衡所导致的;政策性因素主要由政府调控行为失当、金融政策、住房保障政策等的影响。 2、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分析 2.1房地产业调控行为失当 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其主要表现在土地使用权、经营权、经营形式等的垄断。开发商为了最大限度的获得经济利益,利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压缩住房供需数量,拉大供需差距,从而使房价持续上涨。 房价的构成主要包含土地成本、开发费用、开发利润等方面。除此之外,政府在拍卖土地时,也可以从中获利,并且还可以从各种税收方面获得利益,土地和税费就占房价的40%。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使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快速的提高。企业和市场规模越来越大,各个行业在市场上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利用城市优势来不断的壮大自己,然而,这些都增加了住房的需求,城市土地的价值逐渐凸显出来。从深一层次方面看,城市已经成为了政府巨大的投资资源。 在国内有些地区,土地的直接税收和间接税收达到地方预算收入的40%,然而土地出让金收入占政府预算收入的60%。出现“土地财政”直接和土地出让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现如今,土地通过买断的形式使用,使得地方政府从中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地方政府完全没有考虑到后果,这样的掠夺式的开发将直接阻碍到房地产的行业的发展。 2.2宏观金融政策调控失当 由于企业低利润或者是负利润状况的出现,使社会上很多闲置资金存到银行的机会越来越大。同时,我国现如今的资本市场并不完善,存在很大的风险,再加上受实体经济的影响,经济市场发展的速度得到了控制。但是,实体经济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远低于房地产的投资,如果将这些资本都投入到产生巨大经济利益的房地产市场,那么将是和真实的消费者争抢房源,从而变相的抬高了房价,使原来人民的商品房转变为了资本房,这也成为了很多资本商家投机的基地。近年来,由于房地产实际的供给和弄虚作假的需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导致了房价完全脱离了真实的价值,使房地产泡沫形式开始膨胀,同时这又加剧了供需矛盾。 2.3缺少相关的国家住房保障政策 国家的住房保障政策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但是,在不断的尝试过程中,政策缺乏可操作性,缺乏法律的约束,结果导致出现了很多问题。再加上保障性住房大多数建设在偏远的郊区,尽管价格比较便宜,但是,由于缺少基础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活成本的不断上升,例如:交通费用,给中低收入的群体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 3、加强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有效措施 3.1科学规划建筑用地 当前,大多数人认为“城市经营”就是我们所说的“炒地皮”,各级地方政府只利用土地出租和转让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有些房地产的开发商通过短期向外出租直接获得利益,例如:商品住宅;有些是长期向外出租来获利,例如:大型商场等。然而,在什么样的位置建设什么样的房子等问题我们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建设和谐城市要坚持科学发展观。 3.2充分发挥政府的经济职能作用 根据目前房地产投资的速度和房市情况,从房市周期论的角度看,目前,当前我国房地产投资正处于一个繁荣时期,房地产市场还处在一个比较有利的上升阶段。但是,从目前的房市状况来看,近几年,在科学发展观的正确引导下,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进行调整,然而,所谓的调整指的并不是楼市崩溃进行的调整,而是指导房地产进入另一个比较成熟的稳定发展时期,并且出现了很多性价比优越的产品,促进市场走向成熟化。 3.3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有效控制地价 现如今,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对gdp增长有巨大的带动作用,经济增长所决定的居民住房能力要依靠经济发展创造的市场需求。其原因主要为房地产行业是土地和金融相结合在一起的特殊产业,其中土地是严重缺乏供给弹性的因素,然而,金融在理论上可以无限供给,而且流动性较大。如果房地产行业深入投资因素,那么就会在短时间内形成经济泡沫,一旦市场资金出现突然中断,将会直接导致泡沫经济快速崩溃,同时也必然会给相关产业和社会的发展带来影响和破坏。由此看来,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有效控制地价,才能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顺利的发展下去。 4、结束语 总体说来,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得我国房地产行业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我们只有充分认识到房地产行业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房地产经济管理,科学规划建筑用地、充分发挥政府的经济职能作用、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有效控制地价,才能进一步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顺利、有序的发展下去。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对于《管子·轻重篇》的经济管理思想 《管子·轻重篇》诸篇原19篇,今存16篇,是我国古代经济思想的瑰宝。《轻重篇%26gt;%26gt;在重视农业、稳定个体农民经济基础上,主张通过商品经济来富国、强国,提出了国家通过货币、商品的“轻重”关系来调控经济的理论。这在先秦经济思想中可以说是独树一帜的,至今仍然可资借鉴。 一、《管子·轻重篇》的轻重理论. 在中国历史上“轻重”概念经常是和管仲联系在一起的。《史记.齐太公世家》说摘要:管仲“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齐人皆悦。”《史记·管晏列传》中说摘要:“管仲既任政齐相……贵轻重,慎权衡。”《史记·平准书》说摘要:“齐桓公用管仲之谋,通轻重之权,徼山海之业,以朝诸侯,用区区之齐,显成霸名。”《史记·货殖列传》中说摘要:“管子……设轻重九府,则桓公以霸.”这些记载都是把“轻重”和管仲联系在一起的。由于管仲通轻重之变,使齐国富强,所以齐国人缅怀其遗教,不断地根据管仲的言行和有关档案及现实的需要探索轻重理论,至战国时形成了《管子·轻重》各篇。《管子.轻重》诸篇虽非管仲所作,但它从轻重理论出发提出国家从宏观上管理和调节经济的主张却值得注重和重视。 那么《管子·轻重》诸篇阐发的轻重理论的内容到底是什么呢?“轻重”是一个矛盾的对立面,作为一种治国之术,主要用于经济方面’如同孙子兵法中“正奇”这一概念主要用于军事方面一样。在经济领域中,轻重理论就是通过权衡货币、谷物、百物的供需、贵贱’采取办法使国家富强,并平抑物价、安宁民众生活。在对外方面,就是要权衡轻重,在经济上通过对外贸易和商战制服、搞垮别 国。从以下方面可看出轻重的运用摘要:其一,轻重理论用之于万物方面,则任何商品都如《管子.揆度篇》所说是“重则至,轻则去……物臧则重,发则轻”。《管子·轻重甲篇》则说摘要:“章(障)之以物则物重,不章以物则物轻;守之以物则物重,不守以物则物轻。”这里所说的“重”主要表现在商品缺乏、供给不足,引起涨价和人们的重视。这里所说的“轻”,主要表现在物品供给充分和很多,价格下跌。物品“重”就会引起远地同类商品输入。“轻”则本地商品就会运销到他方。其二,轻重理论用在谷物方面,《管子·轻重篇》认为谷物和万物的轻重关系成反比。《管子·轻重乙篇》摘要:“粟重而万物轻,粟轻而万物重。”《管子.乘马数》载摘要:“谷独贵独贱。桓公曰摘要:‘何谓独贵独贱’?管子对曰摘要:‘谷重而万物轻,谷轻而万物重。”这就是说,谷和万物的关系是,谷重万物相对轻,谷轻万物相对重。其三,轻重理论用之于货币方面,货币和万物成反比。《管子·山至数篇》说“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管子。山国轨篇》说摘要:“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敛万物而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管子.国蓄篇》则说摘要:“谷贱则以币予食,布帛贱则以币予衣。视物之轻重而御之以准,故贵贱可调,而君得其利。”其四,货币和谷物的关系,又是所谓“币重则谷轻,币轻则谷重”,二者成反比。为了把握轻重关系的规律,了解各种商品(万物)和谷物、货币和万物、谷物和货币彼此间轻重关系的比例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各种商品形成的轻重之势,《管子·轻重》诸篇中都曾谈到。如《国蓄篇》摘要:聚则重,散则轻。《轻重甲篇》摘要:守则重,不守则轻;章(障)则重,不章则轻。《国蓄篇》摘要:少或不足则重,有余或多则轻。《轻重乙篇》和《地数篇》则云摘要:令疾则重,令徐则轻等等。 了解各种物品之间的轻重比例关系和各种情况下物品所出现的轻重之势,是为了采取相应的办法而达治国安民之目的。所以《管子·国蓄篇》说摘要: 五谷食米,民之司命(决定民众生死)也。黄金刀币,民之通施(通货)也。故善者执(把握)其通施以御(控制)其司命,故民力可得而尽也。 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十倍之利,而败之扩(万物之价)可得而平也。上面所引述的两段话,是国家通轻重之变所要达到的目的。第一段话是说国家把握着货币以控制能决定民众生死的谷物的价格,因此就能使民众尽到自己的力量.第二段话的意思是说,民众有余的东西就“轻”,因此人君就在东西轻时加以收藏.民众缺乏的东西就“重”,所以人君就在东西“重”时加以卖出发散。这样一敛一散,国君必然得到10倍之利,而财物的价格又可得到平抑。 《管子·轻重篇》诸篇的作者认为轻重之术是治国的根本方法。《管子·揆度篇》说摘要:“燧人以来,未有不以轻重为天下也。”《管子.轻重戍篇》载摘要:“桓公问于管子曰摘要:‘轻重安施?’管子对曰摘要:‘自理国?戏(伏羲)以来,未有不以轻重而能成其王者也。’”在这位作者看来伏羲的“迎阴阳”,神农的“树五谷”,燧人的“钻燧取火”,直到夏代的“疏三江,凿五湖”等等都是以轻重之术治国的体现。这样,古代统治者所推行的一切经济办法和治国良法,都被概括在轻重理论的范围之中了。这样,轻重理论就被说成是一种无所不包的广义的治国理论了。 二、轻重理论下的重农思想 《管子·轻重篇%26gt;%26gt;诸篇所阐发的轻重之术是建立在重农的基础上的。所以,这种轻重之术不仅和重农不矛盾,相反它还以轻重之术来稳定农民生活、促进农业发展。《管子·轻重篇》诸篇不少地方都论述了农业的重要,如《管子·轻重甲篇》说摘要:“管子曰摘要:一农不耕,民或为之饥;一女不织,民或为之寒。故事再其本,则无卖其子者。事三其本,则衣食足。事四其本,则正籍(征?)给。事五其本,则远近通,死得藏(葬)。”《管子·揆度篇》有和上述相似的一段记载说摘要:“上农挟五(口),中农挟四,下农挟三。上女衣五(口),中女 衣四,下女衣三。农有常业,女有常事。一农不耕,民为之饥者;一女不织,民为之寒者……故先王谨於其始.事再其本(民众从事的生产事业收入能倍于其资本),民(只有)无檀者卖其子。三其本,若为食。四其本,则乡里给。五其本,则远近通,然后死得葬矣。事不能再其本,而上之求焉无止……君失其民,父失其子,亡国之数也。”上述两段集中地论述了农业的重要性。所以,《管子·轻重篇》的作者是决不轻视农业的。非但如此,《管子·轻重篇》还认为封建统治者应采取种种办法保证和促进农业生产的进行和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摘要: (1)不误农时 《管子。山国轨篇》说摘要:“春十日不害耕事,夏十日不害芸事,秋十日不害敛实,冬二十日不害除田。此之谓时作。”《管子·巨乘马篇》载,在“春事二十五日之内”,国君不可兴徭役,假如国君兴徭役,则是“起一人之繇,百亩不举。起十人之繇,千亩不举。起百人之繇,万亩不举。起干人之繇,十万亩不举。春已失二十五日,而尚有起夏作(夏天的繇役),是春失其地,夏失其苗,秋起繇而无止,此之谓谷地数亡。谷失於时……此盗暴之所以起,刑罚之所以众也。随之以暴,谓之内战。”这里,痛切地陈述了国君起徭役、误农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其目的就是告诫统治者应不误农时,在农忙时要保证劳动者能从事正常的生产劳动。 《管子·轻重甲篇》则载摘要:“孟春既至,农事且起。大夫无得缮冢墓,理宫室,立台榭,筑墙垣。北海之众无得聚庸而煮盐。”这就是说在春耕农忙到来之时,大夫家要停止修缮冢墓、宫室、台榭、筑墙垣等活动,“北海”地区也要禁止民众雇工煮盐,这样便可以保证劳动力不流失他用,并使春耕生产得以正常进行。 (2)奖励多种经营 《管子·山权数篇》载摘要:“桓公问於管子曰摘要:‘请问教数(教育的方法)。管子对曰摘要:‘民之能明於农事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给黄金一斤或相当于黄金一斤的谷八石为奖金)。民之能蕃育六畜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树艺者,置之黄金一斤,直 食八石。民之能树瓜瓠荤菜百果使蕃衮(裕,同衍)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已(愈)疾病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知时……曰某谷不登,曰某谷丰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通于蚕桑,使蚕不疾病者,皆置黄金一斤,直食八石。”这里在谈教育民众的方法时,国家以奖励作为教育的方法,对善农事的、蕃育六畜的、树艺的、种瓜果蔬菜的、会看病的、经验丰富能预知谷物丰歉的、善于种桑养蚕的,均以黄金一斤或相当于黄金一斤的八石谷物为奖金。从奖励的事项看,《管子。轻重篇》的作者倡导的是多种经营,对善农事种五谷、善畜牧育六畜的、树艺、种菜瓜果、善种桑养蚕都给同样的奖励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3)借贷 国家蓄藏一定量的粮食和钱,农民困难时借贷给农民,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待农民收获再以实物还贷。有关这点,《管子。国蓄篇》载摘要: 凡轻重之大利,以重射轻, 以贱泄平。万物之满虚随财准平而不变.衡绝则重见,人君知其然,故守之以准平。使万室之都必有万钟之藏,藏?(钱贯,即穿钱的丝线)千万。使千室之都必有千种之藏,藏?百万。春以奉(供给)耕,夏以奉芸。耒耜械器钟(种,五谷之种)穰(馕,和饷同)粮食毕取赡於君。故大贾蓄家不得豪夺吾民矣。然则何?君养其本谨也.春赋以敛缯帛,夏贷以收秋实。是故民无废事,而国无失利也。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摘要:凡轻重的大利是以重射轻,以贱而转化为平价。万物的“满”(余)和“虚”(不足)随着国家财政的平准政策而不断变化,打破的平衡会重新再现。人君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坚持实行平准政策。国家使有万家的城镇储存万钟之粟和钱千万,让千家的城镇储存千钟之粟和钱百万。储存粮食和钱的目的是摘要:春天供给耕田,夏天供给锄耘。耒耜等械器和种子及粮食当然是由国君供给的。因此大商贾储积家就无法大肆盘剥民众,为什么会如此呢?是因国君勤谨地扶持本业。春天借贷的钱粮收取丝织品缯帛,夏天贷出的钱粮在秋收后收取谷类.因此,民众不会无事干,国家也不会受损失。 《管子.山国轨篇》说每年“泰春”、“泰夏”、“泰秋”、“泰冬”的“物之高下”,民“相并兼之时”,国家都要贷给农民粮食。并说摘要:“无赀之家皆假之械器、胜(滕)?、屑(碎米)、?(糗,乾粮)、公衣.功已而归公衣,折券(折毁借贷时所给之券)。故力出於民而用出於上。 (4)调节物价 抬高谷物价格,促进粮食生产。《管子。轻重篇》谈到抬高谷物价格屡见不鲜。如《巨乘马篇》载“国谷之重再什倍”。《山国轨篇》摘要:“三壤已抚,而国谷再十倍”。《山权数》摘要:“国谷之重十倍异日”。《山至数》;“国谷十倍”。《地数篇》谓“武王立重泉之戍”,使“国谷二十倍”。《管子·轻重甲篇》对这个新问题讲得比较具体摘要:“粟贾(价)平(釜)四十则金贾(斤)四千。粟贾釜四十,则钟四百也,十钟四千也。二十钟者为八干也。金贾四千,则二金中八千也。然则一农之事终岁耕百亩,百亩之收不过二十钟,一农之事乃中二金之财耳。故粟重黄金轻,黄金重而粟轻,两者不衡立。故善者重粟之贾,釜四百,则是钟四千也,十钟四万,二十钟者八万……一农之事有二十金之笑。”这里讲了粟价提高10倍和农民货币收入的关系。粟价釜40,则钟400,10钟4 000,20钟为8 000。而当时金价为l金4 000,2金8 000。一户耕田百亩的农民,百亩之收为20钟,则一户农民一年收入8 000,值2金。假如粟价提高10倍,则粟价釜400,钟4 000,lo钟4万,20钟8万。而这时金价未涨,所以金1斤4 000,10金4万,20金8万。因此,一户农民每年收20钟,值钱8万,值20金。由于粟价提高了lo倍,农民种谷物可以增加收入,所以种谷物的积极性提高,导致谷物生产的增加。另一方面,由于本国的粟价提高,别国的粟也会被贩来本国,也是促进本国粟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 (5)减免农业税 在煮盐业方面增加收入,减免农业税收。《管子·地数篇》载桓公问管子日摘要:“吾欲(内)守国财而毋税於天下……可乎?”管仲回答说摘要:可以。其办法是摘要:盐是人人都要食用的生活必需品,“十口之家,十人咕(食)盐,百口之家,百人咕盐”。齐国又是闻名的盐产地,每年冬天从十月开始煮盐至第二年春天国家可征收到3万钟盐。①而第二年春天,由于“阳春农事方作,令民毋得筑垣墙,毋得缮冢墓。大夫毋得治宫室、毋得立台榭。北海之众毋得聚庸而煮盐。然盐之贾(价)必四什倍”.这时,可把高价盐,运销至梁(魏)赵宋卫濮阳。由于无盐则肿,别国不能无盐,这实际上等于齐国煮海水为盐向天下征税了。由于卖高价盐赚到钱,因此可以“内守国财”,而减免国内的农业税了。 (6)以工代赈 在水旱灾荒年景以工代赈。《管子·乘马数》载摘要:“若岁凶旱水泱(溢),民失本,则修宫室台榭,以前无狗后无彘者为庸。故修宫室台榭,非丽其乐也,以平国笑(计)也。”此处所讲的办法就是后世以工代赈之法,让贫困无生计的贫民当庸工,挣钱糊口,度过荒年。 三、轻重理论下的安民强国思想 轻重理论的宗旨在于安民强国,因此《管子·轻重篇》提出了一系列的经济主张,这些主张值得注重的主要有下列一些摘要: (1)轻税和免税 《管子·轻重篇》认为强求征籍(征税)会破坏生产。《管子·轻重甲篇》云摘要:“籍於室屋……是毁成也……籍於万民……是隐情也。……籍於六畜……是杀生也。籍於树木……是伐生也。”②征房屋税会使已有的房屋日渐毁坏,征人头税会使人心趋于造伪做假,征牲畜税会导致牲畜被宰杀,征树木税会导致树木被砍伐。总之,强求征税会破坏生产,《管子·国蓄篇》认为强求征税会造成人民生命财 ①《管子·轻重甲篇》摘要:“十月始正.至於正月,成盐三万六千钟。” ②《管子·国蓄篇》也有类似记载。 产的重大损失,如说摘要:“今人君籍求於民,令曰摘要:十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一。令日摘要:八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二。令曰摘要:五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半。朝令而夕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九。”这说明强制征取财物,民众为缴纳捐税,不惜贱价变卖财物而纳税,征税限令的期限越短纳税者被迫降价出售商品所受的损失就越大。而“民予则喜,夺则怒,民情皆然”。①因此,向人民强求征籍(征税)就会引起人民的不满,产生“下怨上而令不行”的现象。所以,首先要轻税,减轻赋税也轻易做到。《管子。大匡篇》载摘要:“二岁而税一,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岁饥不税。”这里除了饥荒年不收税外,两年征税一次,上年征3/10的税,平均每年征15%;中年征2/10的税,平均每年征10%;下年征l/10,平均每年征收5%。假如上年、中年、下年平均算,则每年征收l/10的税。《管子。幼官图篇》载,齐桓公第三次会合诸侯时规定摘要:“田租百取五,市赋百取二,关赋百取一。”这里规定的收税是很轻的,不过只是暂时的。从农业税的征收看,《管子·治国篇》说“府库之征,粟什一”,说明一般情况下征收1/10的田赋。 轻税这一点只是初步。《管子·轻重篇》认为最好的办法是不向民众征税而又能做到财利归于国家,即所谓“故万民无籍而利归於君也”。②要做到这一点就要采取其他一系列办法。 (2)国家和贸易 国家参和粮食等物品贸易,一箭三雕,既可以使国家获利,财政充裕;又能平抑物价,安宁民众生活,同时还能阻止“大贾蓄家”操纵市场,“豪夺”农民。《管子w山国轨篇》讲了国家对经济的规划和干预办法,主张以乡、县和国家进行规划,以了解田数、人口为基础。先了解“田若干,人若干”,和田地中“高田、闲田、山田”的数量。这样,一乡一县之田生产的“谷重若干”也可以大体知道,而后又可以了解“终岁度人食其余若干”、“终岁其食不足于其人若干”。这就是所谓“泰轨”,即基本规划。据此,国家设立 ①② 《管子·国蓄篇》。 “环乘之币”(公币)作基金,由国家先贷放给农民,家口多者贷放多,少者贷放少。收获后,贷款按谷价折合,以谷物缴还国家,收获少的山田,如不够农家食用,可用国家的公币“振其不赡”。其结果,农民生产的大量谷物集中于国家手中,到谷价上涨时,国家又可从抛售谷物中获得巨大利润,.以充裕国家的财政。 国家参和粮食贸易和调控是一项基本办法,所以《管子·轻重篇》一再谈到此新问题。《国蓄篇》说如“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什倍之利”。国家利用供求不平衡时的物价涨、落来收购、销售,在一买一卖之间就可以谋取大利.所谓“什倍之利”也只是说获利多之意的虚词,并非绝对的表示数量之意。 国家除了参和谷物贸易之外,在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结合的条件下,也参和纺织品的贸易。国家对某乡“女胜事者若干”,其产品除供自身穿着外“余衣若干”也列入“泰轨”。对这些有余的纺织品,国家照市价折合为货币,支给预付款。这样封建国家又把握纺织品,等这些东西价格上升时,国家又出售从中谋利。此外,国家对军队需用之牛马、器械、战车和山泽物品的加工品、小农具等等也都进行预购储存,又及时预售和卖出,国家从中获取巨大利益。 总之,封建国家通过上述谷物、纺织品和其他种种物品交易,获取了巨大利润,充实了国家的财政。另一方面国家售出这些货物时又有平抑物价的功能,安宁了民众的生活。这样做的同时,也就制止了商人的囤积居奇、谋取暴利。 (3)调控物价 利用价格波动,增加国家收入。通过价格变动反映商品的轻重关系是《管子》轻重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管子·轻重乙篇》载摘要: 桓公问於管子曰摘要:“衡有数乎?”管子对曰摘要:“衡无数也。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常固……岁有四秋,而分有四时, 已有四者之序,发号出令,物之轻重相什而相伯,故物不得有常固。故曰衡无数。”《管子》中所说的衡,就是商品价格围绕一个中心线而上下波动的运 动。尽管《管子》不懂商品价值,不懂商品价格围绕价值而上下波动的道理,但《管子》却观察到客观存在的这一现象.因此,在《管子·轻重篇》的作者看来,把物价绝对地稳定在一点上没有必要,应在价格的上下波动中求其准平,不能使其“常固”。噬管子。轻重篇》的作者主张利用这一点来调控经济生活,为国家谋利。所以,《管子·轻重乙篇》又说摘要:“谷贵则万物必贱,谷贱则万物必贵.两者为敌,则不俱平。故人君……操事於其不平之间。故万民无籍,而国利归於君也”。 轻重理论还利用价格的相对关系间接刺激价格上涨来调控国家的经济生活。如《管子.轻重丁篇》说,国家把握了大量的布,则不必征布税,而征麻税,于是麻因征税价涨10倍,因麻价的上涨而影响布价也大大上涨。同样,如国家把握了大量的纺织品帛,则征丝税,这样丝的价格上涨又可刺激帛的价格上涨。①国家可以利用价格上涨的机会,出售布、帛,增加国家的收入。 (4)垄断货币 国家以此增加经济收入。《管子·轻重篇》的货币思想是很光辉的,发人所未发,提出了一系列的货币金融方面的新问题,其中一些是错误的。正是由于对货币功能、功能有独到的熟悉,所以主张国家垄断货币,利用货币和其他物品轻重关系的变化,来增加国家的收入. 货币是流通手段,《管子·轻重篇》已有明确熟悉.《管子·国蓄篇》摘要:“黄金刀币,民之通施(货)也。”《轻重乙篇》;“黄金刀币者,民之通货也。”《揆度篇》摘要:“刀币者,沟渎也。”《管子》把货币看做流通手段,流通中的通货,并进而认为是流通中的沟道。商品在社会上流通的沟道就是货币,离开了商品流通的沟道(货币),商品就无法流通。 另外,《管子·轻重篇》主张国家对货币实行垄断和严格控制。 ①《管子·轻重乙篇》说摘要:“君守布,则籍于麻,十倍其价,布五倍其价,此数也。君以织,籍于系(丝),籍系抚织,再十倍其价。” 《管子·国蓄篇》载“人君铸钱立市,民庶之通施也。”这就是说铸钱的权利是把握在国君手里的,“民庶”只是使用货币.噬管子‘轻重篇》讲到的货币还有黄金、珠玉,①不过这两种货币不是一般民众可以随意得到的,二者有的出产于国外特定地方,易于为封建国家控制。 这种为国家所控制的又是商品流通沟道的货币和其他物品的轻重关系是怎样一种关系呢?《管子。山至数篇》摘要:“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管子·山国轨篇》摘要:“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敛万物而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这里指出了在特定条件下,货币和万物的轻重关系可以成反比。此处的所谓“上”是指货币由封建国家收藏而退出流通的现象;所谓“下”是指货币在民间流通。假如货币由封建国家收回9/工o,在民间流通的只有1/10,则币值上升而万物价格下跌。这时封建国家大量出笼货币收购万物。当万物由国家收藏,货币大量在民间流通时,流通中的万物大为减少,由于供求关系的影响,这时万物价格上涨,货币价值下跌。这时,封建国家又大量抛售万物收回货币。轻重理论主张利用货币数量增减和物价涨落,国家适时抛出货币或万物来增加国家的经济收入. 《管子》上述理论错误在于不了解金属货币的币值是在货币进入流通之前就存在的。因此,它才能作为价值尺度,而决不是商品价格决定于流通中的货币数量的多寡。然而,从货物的供求关系可以引起物价的涨落来说,《管子》所说的上述现象仍然是有其适用性的。只要封建国家运用适当,是可以利用这种现象而达到增加经济收入的目的的。 (5)实行专卖 主张实行盐铁的局部专买和专卖,增加国家收入。《管子·轻重篇》主张对盐、铁和其他山泽产品都以适当方式去经营。盐不是由 ① 《地数》、《轻重乙》、《揆度》诸篇均有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币为下币等有关论断。. 国家全部经营,也不是由国家全部专卖,而是由国家局部专卖。据《地数篇》和《轻重甲篇》记载在冬十月至次年正月冬闲时,国家让若干劳动力煮盐,积3万多钟之后,至次年正月借口农忙不许民人“聚庸而煮盐”,在此情况下盐价大涨。封建国家在此时趁机向国内外销售盐即可取得厚利.《管子.轻重篇》的作者是这样算账的。人人都必需食盐,10口之家,10人食盐;100口之家,i00人食盐。万乘之国的大国人口约为千万,如按成人征人头税,应纳税者约一百万人,每人每月征30钱,则为3 000万。若实行盐的局部专卖,适当提高盐价,每月就能得到6 000万。不仅如此,国家还可以盐出口获重利,这就等于是煮海水为盐而向天下征税了。 对于铁矿,《管子·轻重乙篇》虽主张国有,但不主张国营,原因是国营“发徒隶而作之,则逃亡而不守。发民,则下疾怨上,边境有兵,则怀宿怨而不战。未见山铁之利而内败矣”。因此主张民营“和民量其重,计其赢,民得其七,君得其三”。这就是说国家用抽十分之三税的办法向冶铁业者征税。至于铁器的买卖则可能是由国家统一收购后而制定适当价格销售的,也就是说铁器是由国家专卖的。 《管子》大力宣传盐铁专卖的好处,《轻重甲篇》说摘要:“为人君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立为天下王。”在他们看来,盐铁的局部专买和专卖可以大大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使利归国家;可以减免赋税,使农民负担减轻;可以抑制富商大贾谋取暴利,减少其对民人兼并之资。 (6)对外贸易 开展对外贸易,富国强国。《管子.轻重篇》主张以轻重之术开展对外贸易,富国强国.《山至数篇》说这是“以轻重御天下之道”。《轻重丁篇》则说“可因者因之,乘者乘之,此因天下以制天下”。为此,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办法摘要:其一,在商品价格上要采取合理策略,总的目的是使“天下之宝一为我用”。在一般情况下,国内价格应和别的诸侯国的价格相适应,《地数篇》说摘要:“天下高则高,天下下则下”。这样才能防止物资外???龅健笆毓?疲??闼办短煜隆薄O喾矗?员鸸???谋竟??枰?奈镒剩?蛉纭肚嶂匾移?匪?挡扇 疤煜孪挛腋撸?煜虑嵛抑兀?煜露辔夜选保?饩褪撬狄?Ц呒鄹瘢?颜庵治镒蚀⒉仄鹄矗?睦?淙搿!渡街潦??吩卣??骸氨酥詈钪?仁??刮峁?榷???蛑詈罟裙槲嵋印保?粗??霸蛭峁?裙橛谥詈睢薄!掇穸绕?匪怠拔镏卦蛑粒?嵩蛉ァ薄6员竟?枰?隹诘牟?吩虿扇 疤煜赂叨?蚁隆保?拐庑┥唐返募鄹竦陀谥詈罟??远酝馇阆??诰赫?腥∈ぃ?鹊取 尤其值得注重的是,《管子·轻重篇》还宣扬商战,施展谋略,出奇制胜,制服对方。 《管子·轻重戊篇》载,齐和鲁、梁两国常发生冲突,齐桓公请教对付两国的办法,管仲回答说摘要:“鲁、梁之民俗为绨,公服绨,令左右服之,民从而服之,公因令齐勿敢为,必仰於鲁、梁,则是鲁、梁释其农事而作绨矣。”桓公应允,随即“为服于泰山之阳(南),十日而服之”,让鲁、梁两国迅速知道。桓公又告鲁、梁两国商人,“子为我致绨千匹,赐子金三百斤,什至而金三千金……”在厚利的引诱下,鲁、梁之君“教其民为绨”,而弃置农耕。13个月后,齐国“率民去绨,闭关,毋和鲁、梁通使”,“鲁、梁之民,饿馁相及”,.两国国君急忙令民“去绨修农”,然而,“谷不可三月而得”,粮价大涨,“籴十百(千钱)”.而这时“齐粜十钱”,只供国内,不许输出,“鲁、梁之民归齐者十分之六”。不久,两国国君只好请服。 另一个事例是莱、莒之谋,莱、莒产茈(紫草,作染料)。管仲建议齐国提高“茈”价,输入“茈”,于是莱、莒“释其农耕而治茈”.第二年齐国下令禁止输入“茈”。两国失去了输出“茈”的收入,又放弃了农业,缺粮,粮价涨至370,而“齐粜十钱”,“莱、莒之民降齐者十分之七”,不久,“莱、莒之君请服”.① 此外,还有白鹿之谋.齐国以高价买楚国出产的鹿,使“楚人即释其耕农而田鹿”。而这时齐国却“闭关,不和楚通使”,楚缺粮“籴四百”,齐国令载粟於齐、楚边境,“楚人降齐者十分之四,三年 ①《管子·轻重戊篇》。 而楚服”。齐国还高价收购代国的“狐白之皮”,使其民“去其本而居山林之中”,离枝国闻之,而侵其北,代王无法,归服于齐,等等。这些都是施展谋略,通过经济手段,搞垮别国的设想。 《管子·轻重篇》所阐发的以轻重之术治国的方略,主张通过经济手段调控治理国家,这和商鞅、韩非主张通过封建专制国家法令治理国家显著不同。《管子·轻重篇》的主张在汉、唐、宋的经济生活中曾发生过重要功能,在我国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其重要意义和可资借鉴之处也是不言而喻的。 《管子·轻重篇》诸篇原19篇,今存16篇,是我国古代经济思想的瑰宝。《轻重篇%26gt;%26gt;在重视农业、稳定个体农民经济基础上,主张通过商品经济来富国、强国,提出了国家通过货币、商品的“轻重”关系来调控经济的理论。这在先秦经济思想中可以说是独树一帜的,至今仍然可资借鉴。 一、《管子·轻重篇》的轻重理论. 在中国历史上“轻重”概念经常是和管仲联系在一起的。《史记.齐太公世家》说摘要:管仲“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齐人皆悦。”《史记·管晏列传》中说摘要:“管仲既任政齐相……贵轻重,慎权衡。”《史记·平准书》说摘要:“齐桓公用管仲之谋,通轻重之权,徼山海之业,以朝诸侯,用区区之齐,显成霸名。”《史记·货殖列传》中说摘要:“管子……设轻重九府,则桓公以霸.”这些记载都是把“轻重”和管仲联系在一起的。由于管仲通轻重之变,使齐国富强,所以齐国人缅怀其遗教,不断地根据管仲的言行和有关档案及现实的需要探索轻重理论,至战国时形成了《管子·轻重》各篇。《管子.轻重》诸篇虽非管仲所作,但它从轻重理论出发提出国家从宏观上管理和调节经济的主张却值得注重和重视。 那么《管子·轻重》诸篇阐发的轻重理论的内容到底是什么呢?“轻重”是一个矛盾的对立面,作为一种治国之术,主要用于经济方面’如同孙子兵法中“正奇”这一概念主要用于军事方面一样。在经济领域中,轻重理论就是通过权衡货币、谷物、百物的供需、贵贱’采取办法使国家富强,并平抑物价、安宁民众生活。在对外方面,就是要权衡轻重,在经济上通过对外贸易和商战制服、搞垮别 国。从以下方面可看出轻重的运用摘要:其一,轻重理论用之于万物方面,则任何商品都如《管子.揆度篇》所说是“重则至,轻则去……物臧则重,发则轻”。《管子·轻重甲篇》则说摘要:“章(障)之以物则物重,不章以物则物轻;守之以物则物重,不守以物则物轻。”这里所说的“重”主要表现在商品缺乏、供给不足,引起涨价和人们的重视。这里所说的“轻”,主要表现在物品供给充分和很多,价格下跌。物品“重”就会引起远地同类商品输入。“轻”则本地商品就会运销到他方。其二,轻重理论用在谷物方面,《管子·轻重篇》认为谷物和万物的轻重关系成反比。《管子·轻重乙篇》摘要:“粟重而万物轻,粟轻而万物重。”《管子.乘马数》载摘要:“谷独贵独贱。桓公曰摘要:‘何谓独贵独贱’?管子对曰摘要:‘谷重而万物轻,谷轻而万物重。”这就是说,谷和万物的关系是,谷重万物相对轻,谷轻万物相对重。其三,轻重理论用之于货币方面,货币和万物成反比。《管子·山至数篇》说“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管子。山国轨篇》说摘要:“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敛万物而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管子.国蓄篇》则说摘要:“谷贱则以币予食,布帛贱则以币予衣。视物之轻重而御之以准,故贵贱可调,而君得其利。”其四,货币和谷物的关系,又是所谓“币重则谷轻,币轻则谷重”,二者成反比。为了把握轻重关系的规律,了解各种商品(万物)和谷物、货币和万物、谷物和货币彼此间轻重关系的比例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各种商品形成的轻重之势,《管子·轻重》诸篇中都曾谈到。如《国蓄篇》摘要:聚则重,散则轻。《轻重甲篇》摘要:守则重,不守则轻;章(障)则重,不章则轻。《国蓄篇》摘要:少或不足则重,有余或多则轻。《轻重乙篇》和《地数篇》则云摘要:令疾则重,令徐则轻等等。 了解各种物品之间的轻重比例关系和各种情况下物品所出现的轻重之势,是为了采取相应的办法而达治国安民之目的。所以《管子·国蓄篇》说摘要: 五谷食米,民之司命(决定民众生死)也。黄金刀币,民之通施(通货)也。故善者执(把握)其通施以御(控制)其司命,故民力可得而尽也。 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十倍之利,而败之扩(万物之价)可得而平也。上面所引述的两段话,是国家通轻重之变所要达到的目的。第一段话是说国家把握着货币以控制能决定民众生死的谷物的价格,因此就能使民众尽到自己的力量.第二段话的意思是说,民众有余的东西就“轻”,因此人君就在东西轻时加以收藏.民众缺乏的东西就“重”,所以人君就在东西“重”时加以卖出发散。这样一敛一散,国君必然得到10倍之利,而财物的价格又可得到平抑。 《管子·轻重篇》诸篇的作者认为轻重之术是治国的根本方法。《管子·揆度篇》说摘要:“燧人以来,未有不以轻重为天下也。”《管子.轻重戍篇》载摘要:“桓公问于管子曰摘要:‘轻重安施?’管子对曰摘要:‘自理国?戏(伏羲)以来,未有不以轻重而能成其王者也。’”在这位作者看来伏羲的“迎阴阳”,神农的“树五谷”,燧人的“钻燧取火”,直到夏代的“疏三江,凿五湖”等等都是以轻重之术治国的体现。这样,古代统治者所推行的一切经济办法和治国良法,都被概括在轻重理论的范围之中了。这样,轻重理论就被说成是一种无所不包的广义的治国理论了。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探析 摘要:邓小平的宏观经济管理思想为建立我国宏观调控体系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确立了我国宏观调控体系建设与改革的大框架。我国在宏观调控方面所实施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等方面的重大举措,都是以邓小平宏观经济管思想为指导,以此建立的宏观调控体系对经济的平稳运行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邓小平;经济思想;宏观调控体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 邓小平的宏观经济管理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自1978年到1992年期间,对我国宏观经济管理进行深入思考,并进行宏观调控体系的总体设计。邓小平在宏观经济管理方面最重大的贡献是:提出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国民经济的重大比例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邓小平在理论与实践中的大胆探索,为建立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调控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确立了我国宏观调控体系建设与改革的大框架。 一、确立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 邓小平指出:“现在中央说话,中央行使权力,是在大的问题上,在方向问题上。”宏观调控就是大方向问题,解决好大方向问题关系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实现。邓小平提出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国民经济的重大比例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第一,保持经济总量平衡。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时特别强调说:“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第二,经济结构比较合理,保持国民经济重大比例的协调。为保持总量平衡,必然要求结构合理,只有经济结构合理的总量平衡才是真正的平衡。经济结构合理化,最重要的是产业结构合理化,它决定生产结构、产品结构同消费结构相适应。只有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才能满足不断变化的消费需求,社会再生产才能顺利进行,从而实现邓小平提出的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即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样的大方向问题必然要求在中央的层面上来整体推进。现代市场经济无论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都是有控制的经济。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共同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不能没有宏观控制。为保持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作为调控主体的中央,必须有权威。因为宏观调控主要是中央政府的职能,只有中央有权威,才能控制住局面,引导地方、企业和居民的经济行为向宏观目标靠拢,取得宏观调控的预期效果。邓小平还指出:“可能我们经济发展规律还是波浪式前进。过几年有一个飞跃,跳一个台阶,跳了以后,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一下,再前进。”“波浪式前进”实际上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市场经济特殊的运行规律,强调中央的统一调控,“党中央、国务院没有权威,局势就控制不住。” 二、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 早在1954年1月,邓小平在总结财政工作时就强调指出,“财政部门是集中体现国家政策的一个综合部门”。所以“财政部提意见,是从全局出发,考虑有钱没有钱,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财政部门要看到大事,要有战略观念”,邓小平的这一宏观经济管理思想,正确概括了财政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准确理解国家财政的职能作用,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建立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调控体系,正常发挥财政政策的调控作用,必须对财政体制进行改革。在邓小平经济思想的指导下,我国对财政体制改革较早。1978年至今的财政体制改革过程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1994年,基本特征是通过放权让利,也就是通过对企业、地方进行放权让利,支持经济改革与社会事业改革。通过这些改革,中央财政收入在全国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在不断下降。第二阶段是1994年至今,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央对财政税收体制进行重要的改革,基本特征是建立规范的财税体制,逐步建立公共财政。同时财政实力在不断强大,中央财力不断增强。 从表1可看出,改革开放30年来,为保证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大力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各种财政政策都实施过。1988—1997年实施紧缩财政政策。1998~2004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这一时期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增加赤字,增发长期建设国债。通过这一举措,解决了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导致的进出口下降及内需不足问题。这一时期累计发行长期建设国债约9 100亿元。二是增加工资,加强社会保障。目的是增加居民收入,扩大社会消费。1998-2004年工资调整了四次,建立了三条社会保障线:即建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失业补贴和城镇最低生活补助。三是大力提高出口退税率,支持出口发展。到2004年,出口退税率由1998年的9%增加到15%。 三、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金融市场 1991年,邓小平在视察上海时指出:“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邓小平深刻地指出了金融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以及金融与经济的本质联系。一方面,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在现代经济生活中,金融信用创造功能不仅直接影响社会货币供应量和币值本身的稳定,而且影响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及社会再生产的全过程,影响投资、利率、就业、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和价格水平,乃至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经济生活。可以说,经济活动如果离开金融,就无法运转。根据邓小平“金融改革的步子要迈得大一些”的指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明显加快了步伐,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较大的改革措施。如,银行体制改革、建立全国性和区域性资金市场,等等。现在看,尽管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一些失误,但从战略角度看是成功的。 1978年,邓小平指出:“银行应该抓经济,现在仅仅是当会计,没有真正起到银行的作用;要把银行作为发展经济、革新技术的杠杆,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1986年12月,邓小平指出:“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我们过去的银行是货币发行公司,是金库,不是真正的银行”。邓小平“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的思想指明我国金融改革的重点。按照邓小平“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的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指导思想,我国开始了艰难的银行业的改革历程。从1985年开始,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已取得巨大成就,初步建成了由中央银行调控和监管、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和商业经营相分离、多种金融机构、多种融资渠道组成的新的金融体制。新的银行体系也初具规模,包括国有独资银行、国家政策银行、地方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及农村信用社等。我国银行业逐步由“财政出纳”的角色,转变成为国民经济的命脉部门,银行信贷资金成为推动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主要动力。 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在视察南方时肯定了证券、股票市场的试验,主张要坚决地试。他说:“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尾巴。”邓小平的这次讲话,彻底决定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命运。此后,我国的资本市场开始了从无到有的迅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所起的作用日益显著,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实践已经证明,邓小平同志的这些思想完全正确。 四、在宏观调控中注重运用法律和行政的调节手段 政府在市场经济中进行宏观调控,必须以间接手段为主,但必要的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也不可缺少。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的实施,可达到促进经济发展的效果。在加强宏观调控中,邓小平非常重视法律手段的作用,并把它看作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两手”中的不可缺少的“一手”。他认为,“我们国家缺少执法和守法的传统,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就开始抓法制,没有法制不行”。这就要求政府在进行宏观调控时必须依法行事。职能的转变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改革任务。要政府职能的转变,必须改革臃肿重叠的政府机构,建立精干、高效的政府机构。政府职能转变,实质上是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曾多次强调指出:“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逐步走上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家竞争力和国际地位有极大提高,人民生活由温饱型步入小康型社会,这些成果的取得与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及以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为指导的宏观调控是分不开的。回顾我国30年改革的历史,重温邓小平同志关于宏观经济管理的一系列思想,对指导我们深化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仍有重要意义。同志讲:“邓小平同志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奠定了发展的基础,但是今后的路具体怎么走,要靠我们自己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开拓,总结新的经验,形成新的认识”。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国家规划体系。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提高宏观调控水平”。这是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对邓小平宏观经济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关于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方法的思考 在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模式中,经济管理类专业是一个统称,其中主要包括:财务、统计、经贸等学科,而在每一学科的具体教学中统计学都是学生要学习的基础知识之一。与非经济管理类专业相比,经济管理类专业的统计学教学具有专业性强、系统性强、实用性强等特点。从学科设置的角度进行分析,经济管理类专业的统计学是一门关于统计信息获取、显示、描述,以及综合分析的专业学科。目前,国内经济管理专业在统计学教学方法方面仍然存在较多的弊端和问题,多数教师往往把统计学课程单纯地看作是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热衷于基础知识的讲授和繁琐公式的推导严重忽略了统计学的工具性和应用性,削弱了学生思想方法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使教学流于空洞、枯燥、乏味,进而严重挫伤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教学偏离了课程培养目标,教学效果和质量也不理想。要扭转目前统计学的教学现状,教师要认真的对教学方法问题进行反思,并且不断加强教学方法的改革和创新,以摆脱和改变现阶段的统计学教学“困境”。 1.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中教学方法的实际应用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各行业、各领域在管理工作中对于统计学的重视,需要大量具有较高素质的统计学专业人才。目前,在国内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中,已经对于传统的教学方法进行了改革和完善,并且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教学策略,为推动统计学教学效率和质量的提高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国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中教学方法的应用,主要有以下几种: 1.1讨论教学方法 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中应用的讨论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围绕中心问题相互交流个人看法,相互启发,相互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情绪,活跃学生的思想,便于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助于提高学生表达能力。例如在讲解统计的概念时,向学生提出一连串的问题:什么是统计?“统计”一词有几种涵义?为什么说统计是认识社会的有力武器?什么是标志和指标?它们有何联系和区别?什么是统计总体、什么是个体?它们之间有何联系?统计学与其他学科有什么关系?层层设置疑问,让学生展开讨论,表述自己的看法,讨论后由教师进行总结,概括各种意见及其分歧,为学生梳理出了解答问题的不同路径,以引导学生自主进行辩论和思考,帮助其得出自己的结论。 1.2对比分析教学方法 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中应用的对比教学方法是将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含义进行直接对比,找出两者之间的差别与内存关系,然后进行分析。例如在讲解时间数列的计算时,通过时点数列与时期数列的比较,得出两者之间的三点不同,即:是否具有可加性、与时间的长短有无关系、是否是连续登记取得,以此作为时点数列与时期数列的基本判断方法。 1.3总体框架结构教学方法 为了使学生更为深入的了解和掌握一些枯燥乏味、抽象难懂的名词、概念,框架结构法的应用通过框图将各知识点的内在关系联结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知识框架,然后逐层展开加以剖析,提纲挈领地板书框图中名词的特点与作用,用形象生动的比喻语言说明各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异同。采用这样直观清晰、凝练简洁的框图教学,可以让学生一目了然,便于学生理解和记忆这些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 1.4实践式教学方法 实践式教学方法就是让学生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如专题研究、社会调查、提供咨询、参与企业管理等方法,全方位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在实践教学中学生用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去指导实践活动,通过对实践过程的讨论和实践总结的书写,语言表达能力得到提高。例如在统计调查和统计整理的教学中,先让学生根据自己所熟悉的事件,设计一套调查方案,通过调查方案、调查方法的设计让学生理解了统计调查的内容,通过对搜集来的材料的整理让学生加深了统计分组、组中值等基本概念的理解,掌握了基本的计算方法。 2.提高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方法应用效果的途径 2.1注重现代先进教学技术的应用 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中,教师一定要注重先进教学技术的合理应用,并且加强对于教学效果的科学评价。科技的发展为统计学的教学和应用带来了快捷和方便,主要体现在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和统计软件的应用,在统计教学中引入多媒体教学,可以使抽象的概念、公式、枯燥的数字变得直观生动,可以在课堂上使用统计软件处理数据资料,可以展示复杂的图表,将图表的制作过程演示给学生,加深了学生的感官认识,也节省了板书时间;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通过使用图表、声音、文字、色彩、动画等形式传输教学内容,不但可以创造轻松活泼的课堂气氛,还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因此,教师制作多媒体课件时要注意把握尺度,根据教学内容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每一节课的时间,合理编排讲课内容,做到严肃活泼、有主有次,形成交流互动,才能取得好的教学效果。 2.2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 在传统的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与“学”中,学生掌握的知识只局限于应付考试,并没有真正理解消化,加之所学的课程之间缺乏衔接,往往在实际问题面前茫然不知所措。因此,统计教学的改革应立足于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高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统计学教学应考虑其专业特点,把握社会经济动态及实际应用组织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合理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与时俱进,紧跟时代脉搏,培养具备一定统计理论知识、技能,能在社会发展变化中活学活用、不断创新的高素质人才。 2.3全面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认识统计学的实际应用背景 对于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而言,开设统计学课程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掌握一种正确地认识社会经济现象的数量规律的理论、方法,解决的是经济、管理方面的问题。因此,要求教师明确培养目标,结合学生的专业及应用背景组织教学,要时刻关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善于使用统计方法分析这些问题。对于概念公式的掌握,强调理解和应用,有的放矢,学以致用,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专业的适应性和应用性。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中,广大教学一定要注重教学方法的不断革新和完善,进而才能有效促进教学效率和质量的全面提升,并且提高学生对于统计学理论、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透视发达国家对国有经济管理的经验借鉴 国有经济作为和国家所有权相联系的经济范畴,并非为社会主义制度所独有,而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探究市场经济条件下,西方发达国家国有经济产生的客观基础及其发展演变的历史,总结各国政府管理和调控国有企业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国目前正在深入进行的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的改革,无疑可以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因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发达国家国有经济的地位和发展目前状况 众所周知,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二战”以后,出于医治战争创伤、振兴经济、维持稳定的需要,许多发达国家非凡是英国、法国、意大利等西欧国家积极推进“国有化”运动,通过直接投资兴办、购买或没收以及国家持股参和等形式建立国有企业,从而形成了各个国家规模大小不等、管理方式各异的国有经济体系。据世界银行统计,到80年代初,国有企业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平均已达10%,占全球总资本的份额则为35%(注摘要:引自世界银行摘要:《1986年世界发展报告》。)。 国有经济在西方各国中的规模和比重虽然并不占优势,但发挥着其它经济形式不可替代的功能。(1)提供基础设施和服务。能源、钢铁等基础工业和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稳定发展的必要前提。这些产业和部门所具有的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期长以及较大的投资风险等特征,因而要求国家承担起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责任。在这些领域中,国有经济通常具有相当高的集中度。以铁路、电力和邮政三个部门国有企业所占的比重为例,美国分别为25%、25%、75%;德国和意大利为100%、75%、100%;英国和法国则全部为100%(注摘要:引自《中外管理》1997.10,第41页。)。(2)维持对战略部门的控制,增强国际竞争能力。战略产业是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或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先导部门,为了更好地体现政府的战略意图,对于一些“自然垄断”性战略部门,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国有企业垄断体制,以限制外国资本的进入;而在一些竞争特性较强的战略部门,当其受到外资控制和垄断的威胁时,国家又会通过对该领域中某些处于不利竞争地位的私营企业进行国有化改造,以增强其和外国企业竞争的能力。如面对美、日两国电子产品的大举进攻,法国政府曾于80年代初对电子产业实行了大规模的国有化,并在5年内筹集了200亿美元用于开发新的电子技术,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本国电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3)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经济运行。缓解社会矛盾是西方发达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之一。国有企业必须执行并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它不仅不能像私人企业那样随意解雇工人,而且还要不断增加工人的工资,吸收工人参股和管理企业,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资关系,稳定了社会局势。此外,西方发达国家还通过国有化的方式,购买由于经济危机或产业结构升级而陷入生存困难的私营企业,并对其进行整顿和改造;或者通过国有金融机构对其进行“输血”,帮助其摆脱困境恢复正常运营。(4)调节国民经济,承担非凡社会职能。如国有金融企业、主导性工业企业、环保工业和国防工业企业等。这部分企业经常担负着宏观调节、推行国家经济和社会政策、保证国家平安以及实现发展目标的职能。 值得注重的是,20世纪80年代初,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一股“非国有化”的潮流。非国有化的主要方式是出售国有企业,它包括国有企业资产的全部出售和部分出售,其结果是“国有企业私有化”;另一种方式是出让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即“国有企业民营化”。据统计,从1979年10月到80年代末,英国共有27家国有企业全部或部分实行了非国有化,其中重要的企业有18家,美国政府得到近200亿英镑的变卖收入。法国在1986~1988年第一次大规模私有化运动中,对12个国有集团共29家国有企业进行了非国有化改造,总资产达1200亿法郎(注摘要:引自徐茂魁等摘要:《国有经济论》,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第123~125页。)。有关资料显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有经济占gdp的比重已分别由80年代初的8%和13%下降到90年代中期的5%和10%左右,前计划经济国家国有经济的比重更是急剧下降(注摘要:引自王金存摘要:“从国有企业发展的世界趋向看我国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途径”,《世界经济》(2000.2)。)。 发达国家政府推行“非国有化”的最直接原因,是由于体制和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国有企业运营效率普遍低下,亏损严重。如日本国有铁路自1964年第一次出现亏损后,70年代平均每年亏损8000亿日元,1984年更达23.59万亿日元(注摘要:引自冯启德摘要:“国外国企改革策略探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管理现代化》(1998.4),第60页。)。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的恶化,造成国家补贴支出过大,财政不堪重负,从而促使这些国家对国有经济的规模和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除此而外,发达国家“非国有化”还和客观基础和环境的变化有关。(1)资本社会化程度的提高。随着经济的成长和总体收入水平的提高,民间资本的实力和投融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非凡是资本市场的发育和股份公司的发展,大大加速了资本社会化的过程。现在,西方国家的一些大股份公司中,由银行、保险公司和各种基金会投资形成的法人资本持股率已达60~70%,这种社会化的资本集中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经济发展对国家技资的依靠性。(2)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随着科学技术的创新及其在经济领域的运用,一些传统的工业部门失去了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将这些领域的国有企业私有化,不仅能减轻国家的负担,吸引私人资本加速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而且还能使国家筹集更多的资金,投入科研、教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国有资本投入重点的转移,既是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也推动着产业结构的进一步升级。(3)国家经济职能和调节方式的转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体制的成熟,不少西方国家放松了对市场的管制,一些原来由政府垄断的行业,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也答应私人资本经营,依靠政府直接投资办企业来提供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已降至相对次要地位,国家更多采用的是通过财政、货币政策等间接手段引导民间资本的投向和调节经济的运行。 国有经济的比重虽然呈现全球下降趋向,但在西方发达国家,作为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国有企业也不会完全消失。这不仅是由于在某些特定领域国家资本天然具有私人资本无法替代的功能,而且还因为国有经济历来是各国政府实现其经济政策和发展战略的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托。近些年出现的“非国有化”浪潮,并非意味着对国有经济的根本否定,而是对国有经济的规模、结构和管理方式主动做出的适应性调整。 二、发达国家国有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政府调控机制 发达国家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和调控主要是在现代公司制度框架下进行的。以产权结构为标准,可以大致分为两种类型摘要:一类是国家独资的、通过委托——关系进行管理的独立的法人企业,另一类是国家控股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存在的股份制企业。此外,国家控股公司作为一种非凡的公司组织形式,在西方国家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它通过母子公司间产权纽带的联结,实现层层控股。采用这种现代公司制度,可以较轻易地处理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的关系,使这两种经济在企业一级组织层次上相互融合,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并存的国有企业经营格局,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 目前发达国家的国有企业在管理体制普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具体分为单一委员会制和双重委员会制两类。其根本区别,在于企业内部战略经营决策权和日常经营决策权的权力分配不同。单一委员会制把二者都集中于董事会;双重委员会制则把战略经营决策权交给监事会,把日常经营决策权交给董事会。比较而言,双重委员会制似乎能更好地起到弱化股东即政府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功能。 近年来,发达国家国有企业领导体制的变动表现出三个趋向摘要:一是更加重视发挥专家的功能。例如,德国规定,国有企业从董事会成员到下属公司的经理人员都不能来自政府机关,而必须是工商界人士,一般要在经营绩效较好的企业中有较长时期的工作经验。二是更加重视将企业的经营职能和决策职能分开,以减少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三是注重吸收工人代表参加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例如,法国国有企业董事会所实行的“三方代表制”,即国家代表、职工代表和和企业有关的专家及知名人士代表各占1/3,体现了民主管理的原则。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调节和引导国有企业,既保持自主经营的独立性,又使其行为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是各个国家政府国有企业管理都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1.法国的分类管理和计划合同方式 法国政府根据企业是否具有竞争性、行业是否存在规模效益、是否需要大量基础设施投资等三个标准,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垄断性国有企业和竞争性国有企业两种类型。垄断性国有企业主要集中于能源、交通、邮电通讯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部门。对于这类企业,法国政府的管理比较严格,控制的程度也比较高,企业的自主权相对较少。而对于竞争性国有企业,政府很少干预,它们同私人企业以相同的身份进行平等竞争,拥有完全的经营自主权。政府对这类企业的管理,仅限于任命企业主要领导人以及对资产的流入或流出进行监督。 法国政府还采取了计划合同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调控。计划合同的主要内容是确定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此外,合同也同时规定了国家在财政投资、补贴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对企业承担的义务。计划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根据计划合同对企业进行监督和控制,企业则可以在计划合同的约束下选择最优的经营管理方式。计划合同的期限通常为3~5年。通过计划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实现企业发展和国家计划、企业目标和国家目标之间的结合和协调。 2.意大利的国家参和制方式 国家参和制是意大利政府管理国有企业的一大特色。它在国有经济系统中形成了一个从政府到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多层次的产权组织结构体系。国有企业的股份由国家组建的控股公司逐级控制,政府对参和制国有企业的管理是通过各个控股公司进行的。国家控股公司内部又分为三个层次摘要: 第一层是跨行业、跨部门的巨型综合性国有控股公司。这类控股公司属于大型财团性质,是从事资本经营活动的投资公司。公司的任务是摘要:负责经营管理国家拥有的股份;指导、协调各子公司的投资、经营和生产活动;向子公司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和信息、技术、人才服务;选拔子公司的高级领导等。 第二层是若干次级专业控股公司。这类公司按行业或部门组成,专业性较强,可发行股票,是金融性和生产经营性结合型的公司。它所控制的三级公司,少则几个,多则几十个不等。 第三层是基层参和制企业,它们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发行股票。 国家控股公司是自主经营管理的机构,接受内阁委员会和国家参和部的管理和指导。实行国家参和制的优点,一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二是便于国家对企业进行间接调控;三是组织形式严密,有利于真正实现政企分开。 3.瑞典的分权管理方式 瑞典的分权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对国有企业实行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和运用经济手段对国有企业进行间接调控。瑞典政府明文规定,不得随意直接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政府专门成立了“规范化领导小组”,清理和简化各种法规和条例,并出台了一些新的法规和条例来规范企业的行为,使政府对企业的管理法制化和规范化,为国有企业自主经营铺平了道路。 瑞典政府主要采取三种手段对国有企业进行间接管理摘要:(1)税收调节。政府运用税收手段调节企业的生产方向,以提高和降低税率以及免征所得税等办法,减少消费刺激和鼓励利润用于投资,从而促进社会生产的顺利发展。(2)投资基金调节。设立专门基金资助经济效益好、产品有市场而又缺乏扩大再生产能力的企业。(3)工资调节。政府规定工资增长幅度不能超过受外国竞争威胁的产业生产效率增长和国际市场价格上涨之和,即所谓的“斯堪的那维亚模式”。对工资上涨幅度的控制是通过谈判形式进行的。 4.美国的出租经营方式 美国政府在国有企业的管理上,主要采取把国有企业的大部分出租给私人垄断组织的方式。政府和承租者协商确定条件,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形式强化国有资产的权利和责任,政府通过向出租企业订货的方式为其提供资金,承租者既要有投资又要有销售产品的保证。经营者必须按协议交纳租金,通常由折旧费和一部分利润构成。非凡情况下,国家只向承租人收取一部分利润,而不收折旧费,以补偿国有企业部分不动产和设备的损耗。 还有一部分国有企业是由一些非凡机构直接管理的。如国家宇航委员会管辖的武器研制和生产空间技术的企业、联邦自然开拓局、农业电气化管理处、田纳西盆地管理处管辖的国家动力建设项目等。美国对直接管理的国有企业,也给予很大的自主权。如在生产销售上,企业可以自行制定计划和商业政策;在人员管理上,企业有权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在机构设立上,企业有权依据法律设立董事会和其它管理机构。 三、借鉴和启示 1.调整国有经济的比重,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从世界各国国有经济发展演变的历程可以看出,作为一种社会化的经营组织形式,国有企业的非凡职能所提供的潜在效益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要基础,它的非凡功能也是其它经济形式无法替代的。一般说来,除了政治体制、意识形态、民族文化、历史传统等因素的影响外,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会随经济发展成熟程度的变化而变化,同样也会随民间资本积累和投入水平的提高而缩小,但这些变化都不会从根本上改变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性质和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的所有制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伴随着其它经济成份的迅速发展,二十年中国有经济的比重下降了30个百分点。实践表明,经济结构的这种增量调整方式具有明显的优势,国有经济比重的下降,其它经济成份投资的大幅度增加,保持了经济较高的增长率。但这种增量调整也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一方面,不需要国有经济大量存在和进入的领域,国有经济比重过高;另一方面,一些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部门,国有经济的进入又严重不足。其结果不仅影响了国有经济主导功能的发挥,而且也降低了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因此,应该借鉴市场经济国家国有企业的行业分布,根据我国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国有企业担负的经济职能,对我国国有经济的部门结构进行战略性的调整。 2.加强检查监督,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从市场经济各国的情况看,虽然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下,很多发达国家通过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都基本上实现了“政企分开”和“两权分离”,从而增强了国有企业的活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出资者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之间不存在任何制约关系。为防止“内部人控制”,各个国家的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者,都力图通过各种办法加强国有企业经营者行使法人财产权的行为或效果的监督。这种管理和监督,主要是通过议会系统、政府系统及社会监督系统进行的。其中,注重发挥审计机关监督功能的经验值得借鉴。国家审计机关是独立于政府行政机构之外的专司财政监督和财务监督职能的半立法、半行政机关。正是这种独立性,在很大程度上为审计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此外,在大企业内部设立审核所、政府派经济检查员对国有企业进行年终检查和专门检查,以及要求国有企业向社会公众公布经营状况等做法,也为实践所证实是行之有效的。 对国有企业的运营绩效进行考核和评价,需要以一定的目标为准则。从整体上讲,国有企业不仅具有一般企业的盈利性目标,而且还应具有多重的社会目标,两种目标间的矛盾在很多情况下往往难以兼顾。正因为如此,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政府都将国有企业按竞争性部门和非竞争性部门分开,实行不同的管理模式。对于非竞争性部门的国有企业,国家一般采取控制程度极强的独资经营方式,其目标函数是多重的,而盈利往往是次要的目的。这一部分国有企业和生命力和生存空间并不在于它自身的高经济效益,而在于它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物质、技术、环境基础,对长期、稳定、持续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至于竞争性部门的国有企业,其经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赢利,因而这一类企业必须把竞争能力、经营效率放在第一位,而不承担其它社会目标。国家在这些企业中的角色类似于一个普通的股东,主要采取控股方式进行间接控制。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也应按照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不同性质和地位,对其实行分类管理和监督。对于非竞争性领域的公益、公共和服务性国有企业,政府可较多采取直接管理的办法;而对于竞争性的国有企业,总的原则应以市场为基础,主要实行间接控制,对这类企业的所有权管理应具体体现为股权管理。 3.理顺产权关系,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理顺产权关系,应以股权结构的合理化为前提。从国外的情况看,国有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向是政府独资企业日益减少,官民混合企业日益增多;在混合企业中,以国有资本为主即政府控股企业日益减少,而以民有资本为主即政府参和企业相应增多。这种官民混合企业之所以得到了迅速发展,不仅因为通过官民资本融合可以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职能,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而且还因为由官民资本融合而形成的多元出资者所有权结构有助于塑造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实现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在我国今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也应当以改善股权结构,实现股权多元化为重点,积极鼓励境内外法人及个人向国有企业投资入股,不断调整企业的投资格局及股权结构,逐步使之趋于合理化。在国有股份制企业的治理结构中,目前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董事会管理体制,其组成通常包括内部的和外部的所有者代表、企业经营管理者,并注重吸收有关专家和工人代表参加董事会,以提高企业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实现企业管理的民主化。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我国国有企业改造之后,也应建立董事会专家化的集体决策制度,弱化政府行政行为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可以考虑将和企业有关的专家列为董事会成员,充分尊重并采纳他们提出的建议,借助专家学者有效地把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向。同时,在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过程中还应强化工人董事制度。普通职工通过职代会选举工人董事,通过工人董事传递工人的“声音”,从而有利于提高职工在企业中的地位,克服原来的职代会流于形式的敝端。 4.改善外部环境,促进国有企业参和公平竞争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国有企业的管理和改革同样需要法律的支持和规范。从国外的经验看,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的设立、管理和经营一般需依议会颁发的非凡法进行,将国有企业民营私有化也须议会通过专门法案。不仅如此,市场经济转轨国家以及东亚发展中国家,也都普遍重视法律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运用。我国当前相关立法滞后,资产重组和产权交易显得无序而低效,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从已经颁布实施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看,也存在着未完全落到实处的新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十分突出。因此,必须加强我国国有企业的法制化管理,努力将国有企业改革纳入法制化轨道,这不仅有利于国有企业的发展和主导功能的发挥,而且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由传统体制造成的国有企业冗员多、离退休人员多、社会负担沉重的新问题日益突出。采取积极办法,化解国有企业的冗员负担和社会负担,为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平等参和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已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和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国外的情况看,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国有企业改组的善后处理工作,从而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和社会运行的稳定提供了必要的保证。我国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也必须加速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下岗职工的职业培训,大力增加就业机会,同时在较短的时间内分离国有企业内部承担的社会职能,以提高改制后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国有企业发展的实践证实,提高效率的决定因素是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国有企业必须像私营企业一样面对竞争性市场环境,才能产生活力,提高经营效益。各国为改善国有企业的竞争环境,主要采取减少进入市场限制,引进新的竞争主体;对原有垄断企业实行切块分割,加大行业内部竞争;对国有企业贯彻商业化原则等办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也应该优先引入竞争机制,尤其是要促进那些垄断性的基础设施产业,诸如电信、电力、供水、铁路等行业的内部竞争。 发达国家对国有经济管理的经验借鉴 国有经济作为和国家所有权相联系的经济范畴,并非为社会主义制度所独有,而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探究市场经济条件下,西方发达国家国有经济产生的客观基础及其发展演变的历史,总结各国政府管理和调控国有企业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国目前正在深入进行的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的改革,无疑可以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因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发达国家国有经济的地位和发展目前状况 众所周知,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二战”以后,出于医治战争创伤、振兴经济、维持稳定的需要,许多发达国家非凡是英国、法国、意大利等西欧国家积极推进“国有化”运动,通过直接投资兴办、购买或没收以及国家持股参和等形式建立国有企业,从而形成了各个国家规模大小不等、管理方式各异的国有经济体系。据世界银行统计,到80年代初,国有企业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平均已达10%,占全球总资本的份额则为35%(注摘要:引自世界银行摘要:《1986年世界发展报告》。)。 国有经济在西方各国中的规模和比重虽然并不占优势,但发挥着其它经济形式不可替代的功能。(1)提供基础设施和服务。能源、钢铁等基础工业和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稳定发展的必要前提。这些产业和部门所具有的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期长以及较大的投资风险等特征,因而要求国家承担起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责任。在这些领域中,国有经济通常具有相当高的集中度。以铁路、电力和邮政三个部门国有企业所占的比重为例,美国分别为25%、25%、75%;德国和意大利为100%、75%、100%;英国和法国则全部为100%(注摘要:引自《中外管理》1997.10,第41页。)。(2)维持对战略部门的控制,增强国际竞争能力。战略产业是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或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先导部门,为了更好地体现政府的战略意图,对于一些“自然垄断”性战略部门,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国有企业垄断体制,以限制外国资本的进入;而在一些竞争特性较强的战略部门,当其受到外资控制和垄断的威胁时,国家又会通过对该领域中某些处于不利竞争地位的私营企业进行国有化改造,以增强其和外国企业竞争的能力。如面对美、日两国电子产品的大举进攻,法国政府曾于80年代初对电子产业实行了大规模的国有化,并在5年内筹集了200亿美元用于开发新的电子技术,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本国电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3)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经济运行。缓解社会矛盾是西方发达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之一。国有企业必须执行并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它不仅不能像私人企业那样随意解雇工人,而且还要不断增加工人的工资,吸收工人参股和管理企业,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资关系,稳定了社会局势。此外,西方发达国家还通过国有化的方式,购买由于经济危机或产业结构升级而陷入生存困难的私营企业,并对其进行整顿和改造;或者通过国有金融机构对其进行“输血”,帮助其摆脱困境恢复正常运营。(4)调节国民经济,承担非凡社会职能。如国有金融企业、主导性工业企业、环保工业和国防工业企业等。这部分企业经常担负着宏观调节、推行国家经济和社会政策、保证国家平安以及实现发展目标的职能。 值得注重的是,20世纪80年代初,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一股“非国有化”的潮流。非国有化的主要方式是出售国有企业,它包括国有企业资产的全部出售和部分出售,其结果是“国有企业私有化”;另一种方式是出让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即“国有企业民营化”。据统计,从1979年10月到80年代末,英国共有27家国有企业全部或部分实行了非国有化,其中重要的企业有18家,美国政府得到近200亿英镑的变卖收入。法国在1986~1988年第一次大规模私有化运动中,对12个国有集团共29家国有企业进行了非国有化改造,总资产达1200亿法郎(注摘要:引自徐茂魁等摘要:《国有经济论》,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第123~125页。)。有关资料显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有经济占gdp的比重已分别由80年代初的8%和13%下降到90年代中期的5%和10%左右,前计划经济国家国有经济的比重更是急剧下降(注摘要:引自王金存摘要:“从国有企业发展的世界趋向看我国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途径”,《世界经济》(2000.2)。)。 发达国家政府推行“非国有化”的最直接原因,是由于体制和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国有企业运营效率普遍低下,亏损严重。如日本国有铁路自1964年第一次出现亏损后,70年代平均每年亏损8000亿日元,1984年更达23.59万亿日元(注摘要:引自冯启德摘要:“国外国企改革策略探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管理现代化》(1998.4),第60页。)。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的恶化,造成国家补贴支出过大,财政不堪重负,从而促使这些国家对国有经济的规模和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除此而外,发达国家“非国有化”还和客观基础和环境的变化有关。(1)资本社会化程度的提高。随着经济的成长和总体收入水平的提高,民间资本的实力和投融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非凡是资本市场的发育和股份公司的发展,大大加速了资本社会化的过程。现在,西方国家的一些大股份公司中,由银行、保险公司和各种基金会投资形成的法人资本持股率已达60~70%,这种社会化的资本集中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经济发展对国家技资的依靠性。(2)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随着科学技术的创新及其在经济领域的运用,一些传统的工业部门失去了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将这些领域的国有企业私有化,不仅能减轻国家的负担,吸引私人资本加速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而且还能使国家筹集更多的资金,投入科研、教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国有资本投入重点的转移,既是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也推动着产业结构的进一步升级。(3)国家经济职能和调节方式的转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体制的成熟,不少西方国家放松了对市场的管制,一些原来由政府垄断的行业,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也答应私人资本经营,依靠政府直接投资办企业来提供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已降至相对次要地位,国家更多采用的是通过财政、货币政策等间接手段引导民间资本的投向和调节经济的运行。 国有经济的比重虽然呈现全球下降趋向,但在西方发达国家,作为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国有企业也不会完全消失。这不仅是由于在某些特定领域国家资本天然具有私人资本无法替代的功能,而且还因为国有经济历来是各国政府实现其经济政策和发展战略的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托。近些年出现的“非国有化”浪潮,并非意味着对国有经济的根本否定,而是对国有经济的规模、结构和管理方式主动做出的适应性调整。 二、发达国家国有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政府调控机制 发达国家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和调控主要是在现代公司制度框架下进行的。以产权结构为标准,可以大致分为两种类型摘要:一类是国家独资的、通过委托——关系进行管理的独立的法人企业,另一类是国家控股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存在的股份制企业。此外,国家控股公司作为一种非凡的公司组织形式,在西方国家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它通过母子公司间产权纽带的联结,实现层层控股。采用这种现代公司制度,可以较轻易地处理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的关系,使这两种经济在企业一级组织层次上相互融合,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并存的国有企业经营格局,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 目前发达国家的国有企业在管理体制普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具体分为单一委员会制和双重委员会制两类。其根本区别,在于企业内部战略经营决策权和日常经营决策权的权力。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当代政府经济管理规范化和经济法制度创新 [内容提要本文从一般背景和特定背景阐述政府经济管理和经济法的内在关系,分析政府对国民经济实施规范化管理的法律前提,提出政府在国民经济管理领域中的作为和不作为,最后论述政府违法或者不当的经济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及补救办法。文章力图说明,在发展市场经济和参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政府管理经济的观念、体制和方法都要和时俱进,这也就是经济法制度创新所谍求的目标。 [关 键 词政府经济管理;经济法;规范化;政府经济管理规范化 一、政府经济管理和经济法的关系 (一)经济法已成为规范政府经济管理之法和政府实施经济管理之法 1.改革开放和法律形态的创新 经济法是20世纪世界法制史上最突出的成就之一。 在中国,经济法作为法律部门的名称,以及经济法学作为法学学科的名称,是在1978年下半年之后才开始形成的。改革开放逐步突破了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要求政府转变职能、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要求适应时展、和国际经济规则接轨;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国家始终把经济立法放在整个立法工作的首位,并且加强了经济执法,于是经济法作为一种新型的法律形态应运而生。早在1979年6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就提出摘要:“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们还需要有各种经济法。”这是官方文件中第一次出现“经济法”的专门术语。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把“经济法”列为哲学社会科学探究的主要课题之一。非凡要指出的是,在2001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摘要:“有关法律部门,法学界有不同的划分方法,常委会根据立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初步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划分为七个法律部门,即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以最高立法机关的名义对国家的法律体系予以划分,表明中国立法的思路更为科学化、规范化了。 经济法新问题基于三个出发点摘要:第一是国家(政府)和经济的关系,第二是市场经济和法的关系,第三是管理和法的关系。而这些因素,都必须摆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加以考察。可以说,没有改革开放这种第二次革命,就不可能兴起中国的经济法。改革开放使传统的法律形态得到创新。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制度创新。 2,经济法规范国民经济运行关系,体现发展、公平、平安三位一体的价值取向。 什么是经济法,或者说,经济法是做什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摘要:“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我国已经制定了一批有关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还制定了一批国家宏观调控、经济行业管理、促进对外开放、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等方面的法律”。中国经济法的概念及范围,大致如此。 经济法的实质在于,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以法律的形式反映国家因素对市场经济关系的影响。换言之,经济法是国家(主要以政府名义出面)管理和协调国民经济运行之法,管理为手段,协调为目的。政府经济管理是经济法的现实基础,经济法是政府经济管理的基本法律准则和手段,两者之间相互依存,有着不解之缘。 经济法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取向可以概括为发展、公平、平安三位一体摘要:首先是发展权。“发展才是硬道理。”[1讲“发展”还应涵盖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即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其次是分配权。这里所用的“分配”一词是广义的,即社会资源的配置和社会收人的分配。它包括摘要:公平竞争、公平交易、公平分配。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应合理布置,统筹兼顾。,再次是平安权。经济平安包括宏观的和微观的,这是针对市场经济的风险和经济全球化的冲击所作出的必然选择。发展、公平、平安,既反映权力(权利),又反映利益,是权力(权利)和利益的统一。发展、公平、平安三者的有机结合,构成经济法谋求的价值目标,这也就是政府经济管理期待的社会效果。 (二)当前政府经济管理面临的挑战 1.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 作为一个有着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根本任务是进行经济建设。因此,领导、管理和组织经济建设,就成为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 由于复杂的经济、社会和思想原因,当前市场经济秩序存在某些混乱现象。主要表现在摘要:(1)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2)偷税、漏税、骗汇和走私活动屡禁不止;(3)商业欺诈、逃废债务现象严重;(4)财务失真、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比较普遍;(5)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低劣的新问题相当突出;(6)文化市场混乱;(7)生产经营中的重大特大平安事故时有发生;(8)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新问题不少。 面对这种严重的目前状况,政府应当怎么办?国务院于2001年4月作出《有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认为“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中心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作为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而在头一年务必取得阶段性的成果。确实应当深入反思一下摘要:我们的观念、体制和作风能否充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行为本身存在哪些不规范的情况?对市场经济秩序,如何在规范中整顿、在整顿中规范? 经济法具有市场性(经济性)、社会性和管理性特征,其思路是从国家、市场和法的关系人手来解决现实经济新问题的,既要克服“市场失灵”,又要克服“政府失灵”,使政府、企业、市场三者达到协调。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要依法进行,其中主要指运用经济法,加强经济监督管理,处理经济违法新问题,保障和促进国民经济良性运行;当然还要运用刑法,通过审判程序处理经济犯罪新问题。 2.适应加入wto、参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 经过15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国现已正式加人最有影响的多边贸易体系——世界贸易组织(wto)。这是中国参和经济全球化的重大举措。应当清醒地熟悉到,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美国一位大学教授讲得坦率摘要:wto规则“不仅理念是美国式的,连措词都是美国式的”。加入wto将给中国事业许多宝贵机遇,但也会产生某些负面影响。wto协议确定了非歧视、市场开放、公平竞争三大基本原则,既赋予参加成员许多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参加成员的许多义务。《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规定摘要:“每一成员应保证其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和所附各协定对其规定的义务相一致。”这就给我们提出了尖锐的新问题摘要:在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趋向下,如何适应潮流,趋利避害,立于主动地位?关键是,如何提高政府和企业驾驭国际竞争的能力? “加入wto后,我国对外开放将出现三个重要转变摘要:由目前有限范围和有限领域内的开放,转变为全方位的开放;由以试点为特征的政策主导下的开放,转变为法律框架下可预见的开放;由单方面为主的自我开放,转变为和世贸组织成员之间的相互开放。”[2wto本身是一个以带有强制性的规则为基础的政府间的国际经济组织。wto一系列规则和机制可以称得上是一部“国际经济行政法典 ”。因此,这种“法律框架下”的开放,对现行的政府经济管理的观念、体制和方法必将产生重大的影响,要求进行深刻的改革。我们无可回避地要迎接这种挑战。 (三)在新的形势下要进一步运用经济法来规范政府的经济管理行为 1.和时俱进,首先要规范政府行为 国务院《有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指出摘要:“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首先要规范政府行为。”这是切中要害的意见。为什么某些地方、部门假冒伪劣、骗税、骗汇等老是整不下去?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作怪。为什么招标投标市场混乱?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政企不分,政府部门既是监管机构,又成了招标者,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诸如此类的现象表明,政府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某种意义上说,入世首先是政府人世。因为,加入wtd之后,政府的决策行为及决策执行行为要受wt0规则的规范和约束,贸易政策及和外国的经济争端也要受wt0有关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的监督和约束。中心政府、地方政府以及政府下属部门的行为是不是规范、政府会不会成为被告,取决于摘要:能不能严格遵守wt0规则,有没有认真履行中国政府所作的承诺?假如地方政府或者政府部门在处理对外经济事务方面出了新问题(地方、部门的规章、规定、办法不符合wto规则或者中国政府加入wto所作出的承诺,损害了wto其他成员的个人、企业的利益),外国人可能告到中国的中心政府,也可以通过它本国的政府提交给世界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此时中心政府成了被告)。因此,适应加入wto之后的新情况,政府管理国民经济的观念、体制和方法都要创新。具体地说,要注重以下几点摘要: 第一,要树立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新观念,改变凭权力、凭关系、凭感情办事的旧格局。 第二,要实行全国法制统一,非凡经济区(包括经济特区等)也不能例外。在非凡经济区实行的非凡政策要由中心规定。中国政府负有保证有关wto的法律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责任。任何地方、任何部门都不能自定和wto规则不一致、和中国政府作出的承诺不一致的文件或规定。 第三,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要严格遵守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第四,法律、政策要公开、透明,不能搞“暗箱操作”。内部文件以及领导人写条子、打电话不能作为处理对外经济事务的依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加入wto的国际背景下,政府管理国民经济的权力将会缩小,但其发挥的功能却更为有效。表面上是‘退’,实质上是‘进’。”[3进是和时惧进,退也是合乎潮流。 非凡要提出的是,政府机关应当做好当被告的思想预备,而且有可能败诉。例如,1995一1998年间,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一审、最高人民法院作二审的一起经济行政案件,两审法院都否认了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这是值得吸取教训的。我们要力求减少政府败诉的情况,非凡是要力求防止出现中心政府被外国人起诉而最终败诉的情况。 2.经济法向国民经济管理领域长驱直入 经济法是国家管理和协调国民经济运行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构成经济法体系的主体部分的,为一系列专门的经济法律、法规。以经济法律为例摘要: (1)在加强宏观调控方面,已制定了《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审计法》、《价格法》等等; (2)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已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拍卖法》、《烟草专卖法》、《药品管理法》、《招标投标法》、《证券法》、《保险法》等等; (3)在规范市场主体方面,已制定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公司法》、《乡镇企业法》、《商业银行法》等等; (4)在扩大对外开放方面,已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外贸易法》、《海关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等; (5)在促进产业发展和完善行业管理方面,已制定了《农业法》、《种子法》、《渔业法》、《电力法》、《煤炭法》、《民用航空法》、《海上交通平安法》、《邮’政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等; (6)在加强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方面,已制定了《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水土保护法》、《防沙治沙法》、《防洪法》、《矿产资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等; (7)在奠定国民经济发展和管理的基础制度方面,已制定了《计量法》、《标准化法》、《统计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城市规划法》等等; (8)在发展和推广运用科学技术和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已制定了《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等。 至于今后的立法任务,国家立法部门提出,“在经济法方面,要重点制定反垄断法、反倾销法,完善财政税收方面的法律”。 经济法规范的内容,大体可归纳为实行宏观调控、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发展等三大方面。而每一部经济法律,又包括主体、行为、责任等三大制度。这样,就基本形成为经济法的体系。 由此可见,经济法已进入国民经济管理领域的方方面面。经济法的功能,经济法发挥功能的范围,首先是政府,政府运用经济法管理国民经济、协调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管理市场,必须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等等;管理企业,必须执行《公司法》、 《会计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等等。80%以上的经济法律、法规要靠政府执法,或者由政府实施执法监督。政府及下属有关部门,既是经济管理机关,又是经济执法机关。曾经有一种议论摘要:经济法是管政府的,还是管企业的?我们认为,经济法首先是赋予政府经济管理的权力、规范政府经济管理行为的;然后政府运用经济法来调控国民经济运行、规范企业的市场经济行为。 二、政府经济管理行为规范化的法律基础 (一)、政府法律角色的多重性 1.作为国家机关 政府是国家机关之一,行使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例如,企业、公司设立登记,审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和章程,发放许可证,征税,金融监督管理,审计监督,产品质量监督,劳动监督,环境监督。 2.作为所有者或者投资者 政府同时又是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代表,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政府投资于企业、公司,即成为国家股东。按照资本决定(股东)权力、资本决定(股东)利益的市场经济规则,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国家股东和其他股东同处于投资者的地位,根据它们投入企业、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本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管理国有资产和监督国有资产经营应当通过行使资产所有者职能这样的法律形式体现出来。 3.作为一般法 人 政府也是法人之一,属于机关法人。例如,政府委托收购农产品,政府机关采购办公用品,在这类一般性商品交换关系中,同样应当实行平等、自愿、公平、老实信用的原则。其中,政府采购,也应以平等主体身份和供给商签订合同。 这就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法律身份多重性之一般熟悉。第一种法律地位和第三种法律地位是轻易分清的;新问题在于,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这双重角色往往发生混同。政、。资不分,管、办不分,导致政、企难分。要使政府行为规范化,必须首先摆正政府自己的位置。 (二)政府经济管理行为规范的法定要求 1.法定的依据、职权和程序 政府管理国民经济,按其法律性质来说,属于公法行为。公法行为,主要奉行法定原则。首先,国民经济管理的依据是法定的。例如,对一般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审批的内容、条件、程序和时限,建立行政审批规范运作机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应果断予以废止。再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经济行为,只有法律上明确规定给予处罚的,才受处罚。还须注重,法定的依据也有可能改变。例如,过去要求外资企业承担出口义务,现在根据wto规则,删除了《外资企业法》有关产品全部出口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内容。 我们经常讲要加大执法的力度,不等于说加大直接管理的程度,加大处罚的程度。相反,直接管理应当逐步减少,凡是用市场机制可以代替的行政审批,应果断予以废止。处罚,既要有力度,又要有限度,不能将“执法必严”简单理解为“执罚必严”。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处罚无效。 其次,国民经济管理的职权是法定的。政府机构改革旨在通过合理设置政府部门,科学确定职责分工,达到管理规范、办事高效的目标。针对目前的目前状况,需要注重两点摘要:第一,政府及下属部门对经济的管理,尤其是对企业、对市场的必要管理,其权限都应由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规定。行政处罚也是如此,应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二,政府部门之间要明确职责分工,避免因职能交叉而造成管理上的重复或者疏漏。还要避免本应由职能部门处理的事情,却最终由政府或政府负责人出面来解决。 有一种意见,认为公法的实质就是要限制政府权力。从国家适度干预经济的“度”来说,政府权力的确需要限制,目前行政审批权、发证权、收费权、处罚权等四大权力总体上说还是过大;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带有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内容的规章也有待彻底清理。然而,笼统地主张限制政府权力可能引起误解,比如宏观调控、整顿市场这些必要的职权必须切实保障。出路在于,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经济管理权和企业自主权应当处在一种相对平衡的状况上。 再次,国民经济管理的程序也是法定的。国民经济管理既要各司其职,还应公开办事程序,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从法律的角度考察,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既是为着保障管理工作的质量,将行政执法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也是为着保障管理工作的效力,使行政执法符合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程序欠缺,有时会造成管理行为不能成立,程序不当,有时会造成管理行为无效,最终影响实体权利的实现。 国民经济管理程序不可没有,但不可太繁。从经济效率的角度考察,程序越简单越好,只要能够真正解决实际新问题就行。行政机关应当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管理层次,简化审批程序,做到管理制度统一、公开、简明。 2.法定主义和非法定主义的结合 如前所述,国民经济管理实行法定原则。但是,贯彻原则性,有时还需要一定的灵活性。具体有三点摘要:一是自由裁量权。由于社会经济生活复杂多样,完全采取同一模式处理各种新问题并不恰当,法律经常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列出一个幅度,行政机关可在法定的幅度内享有自由裁量权,但不能显失公正。二是法定主义为主,非法定主义为辅。例如,对企业形态——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采取法定原则,而对改革中兴起的企业形态——城乡股份合作制企业则采取答应探索的态度。三是非法定主义。例如,对市场行为,主要贯彻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即要求市场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示禁止的市场行为,应属答应;而不要反过来提“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可以这样做”?依法办事和制度创新是并行不悖的。 三、政府在国民经济管理领域中的作为和不作为 (一)国民经济管理中作为、不作为的是和非 1.该作为的不能“缺位” 一个取信于民的政府,应该是有作为的政府。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政府职能要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该由政府机关管的事情,要管住、管好,不能“缺位”。例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符合法定条件,向行政机关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向行政机关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而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等等。这些就属于“不作为”,而这类“不作为”是失职的行为。在经济行政诉讼案件中,告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的案件日渐增多,这应该看作是对政府工作的有力促进。 2.不该作为的不能“越位”、“错位” 所谓“越位”,就是超越行政机关的职责范围,管了一些不该管的事情。所谓“错位”,就是政企职责不分,既开办企业,又管理企业。“越位”、“错位”导致滥用职权,而滥用职权属于乱作为。例如,违法,作出罚款决定;又如,侵犯企业合法的经营自主权,或者擅自变更、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农民合法权益;“再如,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再如,挪用扶贫资金。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政府要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权、投资决策权真正交回给企业,把可以由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和办理的事项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把群众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交回给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自主组织去依法办理。各级政府要和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和中介机构彻底脱钩;行政权力要和商业利益彻底脱钩。官办官事,商办商事。政府管理国民经济,是吃“皇粮”的。依法收取的税款、规费和罚款应该全部纳入财政范畴,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决不答应利用行政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滋生腐败。 (二)政府的作为 1.实行宏观调控 1993年3月,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修改《宪法》,将计划经济正式改为市场经济,并增设规定摘要:“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这是宪法中首次使用“宏观调控”一词。此后,在《公司法》、 《预算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价格法》等经济法律中相继作出了有关实施宏观调控的法律规定。现在学术界正在酝酿起草《宏观调控(基本)法》,并于2001年3月通过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当然,这部法律的难度很大,不是短时间可以完成的。但也并非没有可能。西德1967年的《经济稳定和增长促进法》,一共只有32条,提供了对国民经济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大致的法律框架,可供我们借鉴。应当树立这样一种观念摘要:政府对国民经济的管理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是高屋建瓴的,而不是拾遗补缺的。 2.维护市场秩序 维护市场秩序,首先要把好市场准入这一关。市场准入实际上就是资格认定,先由市场活动主体提出申请,再经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或者核准,发放相关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无证经营,无照经营,不仅得不到法律保护,还应予以取缔。现在有的发证、发照不顾基本条件,放得太松,以至于有的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出台不久就产生新问题。 政府要监管产品质量。2000年7月修改《产品质量法》,增加一条规定摘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提高产品质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产品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引导、督促生产者、销售者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组织各有关部门依 法采取办法,制止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保障本法的施行。”各级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负责产品监督工作。 政府要监管市场价格。经过多年的改革,现在中国的价格体系分为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其中,90%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政府要依法实行监管,例如群众对居高不下的医疗消费不满足,政府部门应该做些什么?应当依据《价格法》等有关规定,加大监督力度。 政府的基本任务是要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经济、法律环境,包括信用环境。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摘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办法,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企业的责任,更是政府的责任。尤其是垄断、不正当竞争影响面较大而受侵害者处于相对弱小地位的情况下;政府及下属有关部门应当挺身而出,采取及时的、果断的办法进行处理。不仅如此,基于经济法的社会公益和公共管理功能,政府对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除依法直接予以处理、处罚之外,还可以考虑以公诉人的名义出面进行经济公益诉讼,突破现行的民事、行政诉讼体制中不合理的束缚(这就是扩大政府的权力)。经济公益诉讼的原告不仅可以是政府,而且可以是任何公民和社会组织。这一新问题涉及到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必须配套才行。毫无疑义,公益诉讼应当发展,并纳入法制轨道。 3.促进企业发展 政企分开之后,政府对企业不是不管,而是要把注重力放在促进企业发展上。首先要保护企业的财产权,维护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其次要采取有效办法,鼓励和支持企业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摘要:最后还要为某些失败的企业退出市场提供一种合适的途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乡镇企业法》是很起功能的;目前正在加紧拟订《中小企业促进法》。企业法的全部精神就是“增强企业活力,健全必要的约束机制”。 促进不等于代替。政府官员为企业、为农民的产品做宣传,政府官员直接分管、扶持某一经济单位,其主观愿意可能良好,但从长远来看,若将企业的信誉建立在政府甚至某个官员的信誉上,仍然没有摆脱政企不分的弊端。 落实社会保障,也是政府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总之,政府在国民经济管理方面是有许多可为的,再以信息化新问题为例。同志提出摘要:“对信息网络化新问题,我们的基本方针是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努力在全球信息网络化的发展中占据主动地位。”[5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和促进信息网络健康发展,不仅对维护市场秩序,而且对实施宏观调控,都有重要的功能。 经济法的功能就是要保障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发展。因而可以说,经济法和政府经济管理基本上是对应的。经济法提供规范,政府组织实施。 (三)政府的不作为 1.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过去实行计划经济,国家干预过多。改革开放之后,非凡是正式确定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干预”一词在中国经济法律中用得很少,并且往往作狭义的理解。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有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新问题的决制指出摘要:“政府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报告再次指出摘要:“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企业也不能不受所有者约束,损害所有者权益。”1997年制定的《价格法》提出摘要:“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等干预办法。”可见,“干预”一词用得相当谨慎。在今天的新形势下,政府更应当坚持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2.逐步淡出一般性的市场竞争领域 国有资产中的经营性资产部分,过去遍布各行各业。在前几年的改制过程中,人们对国有资产淡出一般竞争范围的新问题议论纷纷。有人主张“让大中企业淡出国有经济”。相反的意见是摘要:“让大中企业淡出国有经济’的提法,不符合党的十五大有关坚持公有制主体和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中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有经济应当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摘要:涉及国家平安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6国有经济还可以参加上述所列控制范围之外的其他行业和领域,但这种比重将会减少。因此,能否这样提出新问题摘要:让国有大中企业逐步淡出一般性市场竞争领域?假如达成这种共识,经济立法必须跟上去。 西方学者说过摘要:“何时干预——为何干预——如何干预——干预多少,取决于各自国情和文化传统的差异。”[7这个观点很道理。我们对国民经济管理的模式不要看作是—成不变的,而应该是和时俱进的。 四、政府违法或者不当经济管理行为的责任及其补救 (一)违法或者不当经济管理行为导致的责任 1.权力和责任的关系 2000年制定的《立法法》规定摘要:“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和责任。”政府管理国民经济的权力和责任相互联系、应该统一。权力即责任。政府行为规范的标准是“合法和适当”。具体一些说,行政机关的经济管理行为,包括作出的处理和处罚规定,必须符合以下五个条件摘要:(1)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2)适用法律正确;(3)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4)程序合法;(5)内容适当,没有明显偏差。权力行使正确,管理取得政绩,应当得到肯定和激励;相反,在管理工作中由于越权、失职以及其他不当行使权力的行为,造成失误、损失,应当受到否定并追求相应责任。各种经济法律一般都设有“法律责任”专门一章,其中包括对政府及下属部门、工作人员违法的或不当的行为如何追求法律责任。承担法律责任的界限就定在“违法或不当”上;至于管理水平新问题,不宜和法律责任直接联系。 2,传统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和新型的经济责任制 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的适用,可分为两大类情况摘要:第一,传统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在经济领域的具体适用,如罚款、赔偿损失、渎职罪等。 第二,由经济法的社会公共性引起的、不同于传统责任模式的经济责任制。这里又包括摘要:(1)各种形式的经济管理、经济活动责任制,如政府及政府机关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国有企业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责任制,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等等。(2)适合于经济法目的的非凡经济制裁,如市场禁入,取消税收优惠,停止贷款,惩罚性赔偿,等等。 诚如西方学者所言摘要:“除行政、刑事、民事等几类传统的但又都具有经济法特有色彩的制裁外,经济法也采用了适合组织经济目的的非凡制裁。此外,经济法还使民事责任原则有了新的色彩。”[8即是说,在“责任”方面,经济法也有许多制度创新。二)对违法的或者不当的经济管理行为的法律补救 1.国民经济管理中的复议和诉讼 在国民经济管理中广泛运用到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是指摘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复议法向行政机关申请重新审议和裁决。复议的结果,可能是肯定,也可能是否定或者变更原来的处理或处罚决定。这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法律制度,是行政相对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补救制度。说到底,是调整政府和群众关系的法律制度。 在国民经济管理中也广泛运用到行政诉讼程序。其基本精神和行政复议相同。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是由法院来作出最后决定的,即以司法终审权制衡行政处理权。例如,1999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判决撤销国务院某部门一个经济行政决定。 解决国民经济管理纠纷的法律方式,一为行政复议,一为行政诉讼。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可以一先一后,也可能是两者择一。国民经济领域中的复议和诉讼,是经济法和行政法交叉的表现。 2.国民经济管理中的赔偿 自1994年《国家赔偿法》出台后,在国民经济管理中已开始运用国家赔偿制度。所谓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使之受到损害的而受害人有依照国家赔偿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在操作程序上,先由某个赔偿义务机关按照法律的规定给予赔偿;其后,可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从中国目前的实际出发,国家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定得窄一点、低一点,待将来有条件时(主要指国家财力增强)可再逐步放宽一些。赔偿总比不赔偿的社会效果要好。重要的是把这个制度建立起来,再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3.其他法制化方式的补救 立法层面的补救,是指通过立法直接规定有利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一种救济办法。例如,对技术引进合同,审批机关在60日内没有作出决定的,即视同获得许可;对集体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 行政层面的补救,可能适用于发生纠纷之前,如作出较重的行政处罚之前实行的听证制度;也可能适用于发生纠纷之后,如对侵犯企业自主权的,该企业可以行使拒绝权和举报权。另外,因政府管理失误而导致的给损害的企业予以财政和经济补救,也属于行政层面的补救,但应纳入法制轨道,不可随意行事。 司法层面的补救,主要指探索经济公益诉讼。这应该成为经济执法的一个闪光点。 总之,经济法制度创新所谋求的目标是摘要:“政府依法管理国民经济,协调市场经济正常运行”。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研究BPR在高校经济管理中的应用 摘要: 由于高校在组织管理和运行的过程方面与企业类同,一些企业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方法也同样适合高等院校。本文试就bpr在高校经济管理中运用的理论和实践设计进行探讨,兼论jit等管理方法在高校经济管理中的运用。 关键词: bpr; 高校; 经济管理 一、研究背景 高校是一个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其生存和发展所需的资金主要源自两个方面:一是属于公共财政支持的财政性资金,如财政拨款(或称财政补助收入)和纳入非税资金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二是学校自筹经费,如科研收入、接受捐赠和其他收入等。据相关研究统计,近年来单位学生的财政补助金额与生均培养成本之间的差距呈扩大的趋势,因此自筹经费对高校的发展尤为重要。就高校组织收入的性质而言,它既有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资金收入,又具有企业单位组织收入的特征。目前我国高校的管理正处于计划与市场并存和交错期,如高校的招生计划(相当于企业的原材料资源)是政府分配的,而高校毕业生(相当于企业生产的产品)则需通过市场配置自找出路来就业,完全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行;高校的行政部门(相当于企业的管理部门)还基本上按与政府相对应的机构设置,高校后勤部门还似一个小社会,大而全,小而全(单位承担了社会的功能);高校生产的产品(毕业生)还不够精致,不能及时提供社会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和设置相应的课程,旧有的专业不论是否有效益,只要有教师,就要招生;随着高校兼并重组,多校区(生产场地)办学成本优化也是当前国内众多高校运行中面临的现实问题。正是由于高校的运营和管理过程与企业类同,一些企业经济管理中的先进理念和方法也同样适用于高等院校。本文试就bpr理论在高校经济管理中的应用进行探讨,兼论其他一些先进的管理方法在高校的运用。 二、bpr理论及研究文献 企业流程再造(bpr)由迈可·哈默于1990年最先提出,是对企业的业务流程作根本性的思考和彻底翻新,目的是在成本、质量、服务和速度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改善,能使企业最大限度地适应以顾客(customer)、竞争(competition)和改变(change)(简称3c)为特征的现代企业经营环境。bpr彻底摆脱了基于亚当·斯密劳动分工理论建立起来的以职能为导向的管理模式,特别是在当今高速发展的信息技术支撑下,bpr已成为企业提高绩效的重要思想和方法。在相关研究中,杜栋 等提出大学流程再造的基本原则及配套措施,黄蕾等提出以顾客满意为导向的高校流程再造来满足人才培养需求的多样化,两者都着重于理论研究。黄秀文 等提出bpr在高校内部管理体制中的应用,张敏 等提出bpr在高校教学管理中的应用,齐绍琼提出bpr在高校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等,都是侧重于高校管理的某一方面。本文着重论述高校突破传统组织分工理论的束缚,提倡以学生(产品)为导向、机构变通与并行运作、适当授权,并给出实施案例,同时辅以其他先进管理方法以达到快速适应环境变化、培养社会所需人才的目标。 三、bpr的具体应用 随着高等院校体制改革和社会的发展,高等院校应在注重社会效益(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通过服务社会提高经济效益来生存和发展,精简、融合那些没有附加值或附加值不高的人员或部门,建立以招生、教学管理和就业为核心的管理团队,通过运用先进管理理论和方法,对内部分工、内设机构和办学场地等进行流程再造,从而节约成本,提高办学质量和层次。 (一)机构设置的改造 1. 以学生(产品)为导向的机构重组 按组织和形成收入的职能来设置高校的内设部门,即按产(教学)供(招生)销(就业)这样的机构模式,将招生部门和就业部门从学生工作机构或其他机构中独立出来,成立招生工作机构,学生工作部门的其余科室全部归并入教务部门,以加强对招生的宣传力度,“采购优质的原材料”,同时招生规模直接影响到高校获取财政拨款补助金额。成立就业工作机构,由其全面负责学校毕业生(产品)的推销工作,加强对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工作,要使高校生产的产品有市场需求,并建立用人单位和高校的供需联系渠道,提供需求信息,举办多种形式的专场招聘会等。还要做用人单位的后续服务(售后服务)工作,对毕业生作跟踪调查,收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信息反馈,并及时反馈给高校的教学部门(生产部门),教学部门可根据反馈的信息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以期不断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毕业生,这也是符合当前教育管理部门对高校提出的加强内涵建设和服务社会的思路。教务部门主要负责在校生各种教学任务的安排和学籍管理、组织学生生产实践和实习等与培养其成才的各种教学活动等。成立人力资源管理机构与财 务管理机构,负责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及财务运作。其他处级机关单位可精简成一个综合办,负责各项党务、宣传、工会、共青团员管理及内审监督部门,以期大幅削减高校人力资源成本,变革高校以人员成本为主的预算分配模式,由吃饭型财政向事业型财政过渡。各教学组团(学院、系、部)不变。 2. 财务管理机构的重组 随着财政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等重大改革的深入,财务管理应由支出导向管理转向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高校财务管理也必须与此相适应,高校的理财观念也应由节流型向开源型转变。会计机构内部设置也应顺应这种改革,遵循以预算—核算—绩效评估为理论主线的设计思想进行流程再造,具体设计方案如图1所示。 (二) 校区(生产场地)优化整合 高校经过多年扩招和兼并重组后,已经具备较好的发展基础,但随着多种办学形式的发展和招生规模的迅速扩大,高校各种用房增多,从而导致学校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仍不断加大,再加上由于高校合并而形成多校区办学的格局,大大增加了校园管理的成本。(1) 造成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分散的校区布置使教育设施小而全地自成一统,各校区资源无法彼此共享,一些设施不能充分利用,资源的集成效应不明显,造成资源的浪费。(2) 不便于教学管理,分散的校区不利于教学的统一管理,也不便于教师的教学和学生作跨学科的发展。(3) 增大了校区的运营管理成本,学校办学分散,难以达到规模效应,学校运营管理成本增大。(4) 不能适应信息时代的需求,现代社会注重信息的交换和流通,强调学科与学科间、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与交流,而分散的布局无法做到。(5) 不利于形成良好的教学环境,由于分散而缺乏整体与长远规划,学校建设易与其他用地建设相互掺杂,相互干扰,矛盾突出。 因此高校办学场地的优化整合势在必行,通过老校区土地置换和其他方式筹集资金来建设一个新校区达到资源集中和规模效应是当前高校主流实施方案。根据流程再造理论,通过在优化和布局各教学组团上使得相关教学活动所涉及的公共实验室、图书资料、公共设施相对集中,专业实验室紧随相关教学组团,同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后勤服务体系,减少办学场地的运营管理成本,以相对集中和相关性资源共享的方式来达到资源的优化整合,消除不利影响。 (三) 信息化平台建设 高校内部分工、内设机构和办学场地等优化组合和提高效益的关键手段是信息化平台建设,只有通过对信息的有效加工和数据挖掘,建立决策支持系统,才能充分发挥机构重组和流程再造的价值。当前各高校都普遍建立了校园内部网络,部分高校还实施了校园一卡通工程,这为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jit的运用 当前各高校办学呈现出某种相对固定的形态,即专业固定、教师固定、学生招生计划固定。而当前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层次和结构变化极快,按这种模式要调整或增设一个新专业是非常困难的,在硬件条件上其建成速度与资金的供给几乎是成正比的,既要增加对新专业教学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入,还要争取增加招生计划。当然这还不是最关键的问题,最主要的是引进新专业所需师资队伍,不但成本高昂,还不一定就能在有限的时间找到这么多优秀且胜任的专业人才。运用jit生产管理理论,改变过去这种“三固定”的思维方式,按纯经济模式(暂不考虑教育部教学评估对师资人数的要求)来运营和培养人才。具有固定资产性质的教学设备可由学校投入,而在师资队伍的建设上,则可采取跨学校或地区的多种外聘形式。同时建立一整套对外聘教师的考核评价机制,以保障对教学质量的控制和监督。这种做法的优点:一是对外聘教师完全按市场经济模式运作,学校不承担人员的相关固定费用;二是通过经济杠杆调节,可以选聘到一些本校无法引进的名师名教;三是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地生产出市场所需求的产品(学生)。 五、结论 bpr在高校的应用主要涉及教学体系和管理体系。本文的立足点是bpr在高校管理体系中的应用,教学组态顺应学校布局而调整,侧重点是从高校经济管理角度来阐述bpr的应用与设计方法,并给出具体案例设计,兼论jit等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在高校应用的可行性及前景。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中国政府经济管理制度变迁分析 一、中国政府经济管理制度变迁的历史考察 自有史以来,中央和地方关系就成为中国政府管理中难以理清的重大问题. 东周时期,中央政权衰落,诸侯纵横凌驾。公元前221年,秦王扫六合一天下后,建立了中央高度集权的皇朝制度,这种政府制度为历代所采用。秦以后的中国古代历史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中央和地方矛盾与协调、分裂与统一的演变史. 中央和地方的紧张关系在中国近现代社会继续保存。孙中山明确提出创立美国式的联邦政府。但直至上台后一直没有实现真正的国家统一. 新中国建立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实行了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制度,中央政权集中统一的问题解决了,但地方政府的活力却没有很好地发挥,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依然困扰着政府管理体制。解放后,虽然一度在中央和省区之间设立了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大行政区,除华北外,其他各区设有行政机构,形成了相对分散的管理体制。但这很快就被高度统一的管理体制所替代:1950年开始建立全国统一的财政金融经济行政体制;1954年大行政区正式被撤,同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认了中央政府的高度统一. 不过,中央集中的管理体制也很快暴露出固有的弊端:1956年4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的《论十大关系》讲话,其中一大关系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至于重工业与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沿海工业的关系,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也或多或少牵涉到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1957年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和《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和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管理权限的规定》;1958年在浪潮中中央权力全面下放。自1959年,中央下放的权力渐次收回;1962年以后,集权与分权之争再起。十年,整个国家形成无数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政治经济中心,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极度混乱。邓小平1975一1976年复出后,进行了整顿与集中工作;1977一1978年,权力继续趋于集中。实现改革开放政策后,市场化、分权化虽然是体制改革的主旋律,而集中势头也曾几度出现. 在机构上,1953年,中国政务院(后来的国务院)所属部门中主管经济活动的部门有24个,1959年上升到35个,1965年为52个,十年中政府经济主管部门曾有所减少,国务院行政人员从前的6万人减为1970年的1万人,1981年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又高达60多个,其中仅工业主管部门就有冶金、电力、煤炭、石油、第一至第七机械工业部、电子计算机、化学、轻工、纺织等30多个,这还不包括各种非常设机构。1982年,五届人大进行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次机构改革,将国务院各部委局办从100个减为61个,工作人员从51000人减为30000人。1988年,七届人大将国务院部委从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为44个,减员9700人。1993年,八届人大将国务院部委局办从86个减为59个,非常设机构减为26个,减员20%. 目前,中国财政供养的人员共有3300万人,其中800万是各级党政机关干部,2500万是各类社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行业分割、部门林立、职责交叉、效率低下的政府组织机构显然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1998年,九届人大再次将国务院部委机构由40个减为29个,其中经济主管机构约占一半. 2003年,设立国资委、银监会,组建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总局,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组成部门变为28个。2008年3月巧日,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这次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巧个,正部级机构减少了4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 财政体制方面,建国之后,大的变换至少四次。从建国初期实行的统收统支体制到1953一1979年实行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从1980--1993年实行的分级包干体制,到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①从上述较为粗糙的历史脉络中我们不难发现,自古以来、尤其是共和国建国以来,以“央地关系”为核心的政府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从来没有间断,也始终“促进一阻碍一促进”着大国经济的前进与发展,其中的经验教训值得思考. 二、一个简要的理论分析 全面地总结分权式改革的收益与代价是极为重要的,这将有利于思考中国是否可能成功地走出一条可借鉴的“大国发展道路”。对于中国可能形成的“大国发展道路”,经济学家的任务是建立一个一以贯之的理论逻辑来理解中国获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在这里我们将提出:中国前期改革的卓然成效和近期改革中出现的很多问题都与分权式改革有关系. 中国是一个在疆域和人口双重意义上的“大国”,这意味着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监督面临着极高的成本,因此,经济分权是大国治理必须采取的模式。迄今为止,中国经济转型的成功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中国在经济领域的分权式改革。从这种分权式改革中得到的更一般的经验是:对经济转型而言,最重要的可能不是“做对价格”(gettingpric。sright),因为在市场不完备的时候,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正确的价格;更重要的可能是“做对激励”(gettingin。entivesright),因为激励机制是经济发展中更为深刻的主题,价格机制不过是激励机制的一种方式而己. 与俄罗斯等转型经济相比,中国的分权是在大的政治架构不变、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地调整它们的财政关系的过程中实现的。但经济分权还不足以构成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全部激励,其实中国还有着特殊的政治激励. 之所以出现财政分权的趋势是因为财政分权能够带来了福利收益。这首先是因为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具有了解管辖区内选民偏好和当地公共产品提供成本的信息优势;其次,宪制约束和政治压力限制中央政府向一些地区提供比其他地区更高水平的公共产品,从而只能向所有地区提供同一水平的公共产品,考虑不到地区间的差异。最后,财政分权条件下管辖区之间的财政竞争有利于地区公共产品的提供达到有效水平,而不会出现公共产品的提供水平下降的现象。经济计量研究表明,地方性公共产品的需求典型地不具有价格弹性。因此,财政分权所潜在的福利收益可能很高. 传统财政分权理论对财政分权的合理性、必要性给出了一定的解释和说明,其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是如何将各项财政职能及相应的财政工具在各级政府之间进行适当的分配,核心观点认为:如果将资源配置的权力更多地向地方政府倾斜,那么通过地方政府间的竞争,能够使地方政府更好地反映纳税人的偏好,从而加强对政府行为的预算约束,相当程度上改变中央政府在财政政策中存在的不倾听地方公民意见的状态. 蒂布特(1956)首先从公共品入手,假定居民可以自由流动,具有相同偏好和收入水平的居民会自动聚集到某一地方政府周围,居民的流动性会带来政府间的竞争,一旦政府不能满足其要求,那么居民可以“用脚投票”迁移到自己满意的地区,结果地方政府要吸引选民,就必须按选民的要求供给公共品,从而可以达到帕累托效率,奥茨及布鲁克纳(brueckner)等人的实证研究结果也表明,理性的居民的确要比较享受居住地公共服务的收益与履行纳税义务的成本,在居民的约束下,地方政府有最有效提供公共品的动力. 马斯格雷夫(1959)从考察财政的三大职能出发,分析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他认为:宏观经济稳定与收入再分配职能应由中央负责,因为地方政府对宏观经济稳定实施控制缺乏充足的财力,另外经济主体的流动性也严重束缚了地方政府进行收入再分配的尝试;而资源配置政策则应根据各地居民的偏好不同而有所差别,在这方面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更适合,更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和社会福利水平的改进。他还指出在公共品供给效率和分配的公正性实现方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必要的分权是可行的,这种分权可以通过税种在各级政府间的分配固定下来,从而赋予地方政府相对独立的权力. 奥茨(0ates)在《财政联邦主义》(1972)一书中,通过一系列假定提出了分散化提供公共品的比较优势,即奥茨“分权定理”:对某种公共品来说,如果对其消费涉及全部地域的所有人口的子集,并且关于该公共品的单位供给成本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相同,那么让地方政府将一个帕累托有效的产出量提供给他们各自的选民则总是要比中央政府向全体选民提供的任何特定的且一致的产出量有效率得多。因为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自己的公众,更了解其所管辖区选民的效用与需求。也就是说,如果下级政府能够和上级政府提供同样的公共品,那么由下级政府提供则效率会更高. 由于奥茨分权定理的证明是建立在偏好差异和中央政府等份供给公共品的假定上,这些限制性条件似乎有点强加于人,很难使人信服,后续的研究对此作出了进一步的说明。oates(1999)指出在完全信息条件下,中央政府就很可能根据各地不同的需求提供不同的产出,以使社会福利最大化,此时也就无财政分权存在的必要性,但现实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地方政府对其辖区内居民的偏好、公共品提供的成本比中央政府了解的多,更具有信息优势;迫于一些政治压力也限制了中央政府对某地提供相对于其他地方来说更高的公共品和服务,这些因素使得中央政府等份提供公共品的假定可以成立。另外,分权与地方政府之间对公共品的需求差异以及供给成本的差异有关,即使政府供给公共品的成本相同,只要需求不同,中央政府统一供给带来的福利损失将随着公共品需求价格弹性的下降而增加,而大量实证研究表明,地方政府公共品的需求价格弹性恰恰很低. 新一代财政分权理论,在分权框架上引入了激励相容与机制设计学说,是当代微观经济学的最新进展在财政学中的运用,这种新的分权理论是以钱颖一和罗兰(qianandroland)、温格斯特(b.weingast,)与怀尔德森(d.e.wildasin)近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为代表,他们在财政分权问题上更关注的是如何设计出一套机制以实现对公共政策制定者的激励. 钱颖一等人(1997)借助新厂商理论打开了政府这个“黑箱”,从而构建了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他们认为传统分权理论只从地方政府的信息优势说明了分权的好处,但没有充分说明分权的机制,特别是对政府官员忠于职守的假设存在问题。事实上,政府和政府官员都有自己的物质利益,和企业经理人相类似,政府官员只要缺乏约束就会有寻租行为,所以一个有效的政府结构应该实现官员和地方居民福利之间的激励相容. 在市场化问题上,政府应该用某种承诺来提供“正的”和“负的”激励,前者用来防止政府的掠夺性行为,后者用来惩罚预算软约束。在分权状态下,放弃事后的信息使用权,减少底层决策者与高层领导者过渡的信息传递,以及对上层权威的限制,将对地方政府产生正的激励,另一方面,权力的分散也有助于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的硬化。在“保持市场化的联邦主义”下,银行控制着信贷,地方政府却无权干预,因此政府不能通过无限度地借钱来保护落后企业,从而带来预算约束的硬化。另外,政府间的竞争还对地方政府随意干预市场构成约束,区域政府间的竞争限制了官员的掠夺性行为,因为要素(特别是外资)是可以用流动的方式来躲避地方政府的过渡管辖,要素的流动还增大了地方政府补助落后企业的成本. 新一代财政分权理论还对财政联邦主义的可持续性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的研究,并成为其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钱颖一等人指出,财政分权有助于政府可靠的维护市场,但要达到这种效果,联邦主义政策的实行必须是可持续的,这种可持续性的产生需要政府具有自我强制机制予以保证,政府官员必须有遵守联邦主义规则的激励。并指出,若要使财政联邦主义持续、稳定的发挥作用,必须具备两点:即必须给中央监督下级政府逃避责任的充分资源;同时地方政府必须具有通过一致反对中央政府滥用权力的监督手段. 奥茨(oates)、钱颖一等人的财政联邦主义理论可以较好地解释中国分权式改革迄今为止取得的成就,但是这个理论更多地强调了中国分权式改革的好处,却没有分析分权式改革的代价。一个完整的分权理论应该既能够分析分权式改革的收益,也能够分析分权式改革的代价。这些代价集中在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大扩大、地区市场分割、公共服务不均等。在缺乏充分统计量的政绩考核体系下,相对的gdp增长可能是一种次优的考核地方官员政绩的具有信息量的指标。但是,这种财政分权加相对绩效评估的体制正在日益显现它的弊端. 从世界范围来看,分权已成为了一种大趋势,当然对分权理论的研究已超出了财政领域,越来越关注其对其他社会、经济的负面影响,如地方政府对于环境、收入差距、教育和医疗服务质量这些问题的忽视. 三、一个简要的政策分析 如果说中国的前期改革正是充分利用了分权式改革的好处的话,那么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则是如何减少目前的分权体制的弊端。未来体制改革的重点是:进一步理顺政府职能,科学划分各级政府事权、财权、课税权的边界,减少直到消除财政“缺位”、“越位”和“错位”的现象;中央政府应逐步建立各级政府间的有效协调机制,也就是建立政府间合理规模的公平补偿机制;确保中央政府具有提供纯公共品和进行宏观调控所需充足资源前提下,应不断弱化上级政府行政命令干预,逐步做到各级政府决策的经济结果内部化,同时,逐步增大地方政府在中央的代表性,不仅允许下级政府有充分表达意见的权利,更有下级政府抵制上级政府掠夺能力的机制. 制定《国家宏观调控法》,规范中央政府对经济的调节行为,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调节权限,在地方层面,放松管制。同时,减少地方政府所掌握的社会经济资源,削弱地方政府官员的“政治企业家”地位,从而降低它们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在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筹融资权限的同时,限制地方政府的流动性创造功能. 据王绍光估计,“在财政统一方面,比如2004年全国的非税收入有1万多个亿,相当于同期财政收入的近40%。省及省以下各级政府非税收入相当于本级财政收入的74.8%,比重非常高。”①地方各级政府几乎都有“小钱柜”,有的甚至是天文数字的“小钱柜”。这种现象当然要尽快制止. 由于地方政府目前基本上完成了地方层面的市场化、民营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所以如果现在限制地方政府的流动性创造功能,对经济造成的扭曲就会比较小。一些学者提出,限制流动性创造功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l)限制地方政府对银行的干预行为;(2)对政府的土地批租行为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包括对其进行立法;(3)加强各级政府的预算过程管理和监控,对预算外各种收入进行严格打击;在时机成熟的时候,才’给予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其他财政工具的权利。②改进地方政府的治理和绩效评估机制。由于中央政府的信息劣势,分权的公共品提供模式需要保持,但需要加以改进才能解决地方层面“软件性”公共品提供的质量和数量问题。用赫希曼(hirschman,1970)的话来说,如果说前期的改革主要运用了“退出”(exit)和“用脚投票”机制,使得地方政府为了追求gdp和吸引内外资而展开了tiebout意义上的竞争的话,下一步的改革应该适当引入“呼吁”(voi。。)的机制来改进地方政府和基层政府的治理。如果不能适时地推进这两个方面的改革,地方政府的行为很有可能从前期的“援助之手”变成“攫取之手”,随着时间的推移,地方政府会更容易与地方性的有势力的利益集团合谋或者被他们收买。改进政府治理的一个题中应有之义是,改进对地方政府以gdp为基础的相对绩效评估体系,更多地引入其他目标的权重,如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等等,这样就可以降低前期相对绩效评估带来的负面效果.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质量控制在经济管理中的运用 提要:质量作为产品或服务的重要 评价方面,是所有现代企业和政府部门都 必须重视的因素。本文论述质量控制对提 高企业和部门经济管理水平所起的重要 作用,认为质量控制是现代企业和政府部 门需要重视的工作之一. 关键词:质量控制;经济管理;经济效益 在我国现阶段经济建设中,各行各业 的工程建设、产品制造、社会服务等方面 都提出了“质量”含义,进行以质量为根本 的经济建设活动。无论产品质量、工程质 量、服务质量都具有相类似的内涵评价标 准,我们需要提供一种能满足一定检验标 准的有价值的有形或无形产品或服务。为 了达到预先设定的质量目标,我们必须在 实际工作中施以质量控制和监督,最终达 到保证质量和提升经济效益的目的. 一、质量控制的内涵 国际标准化组织在iso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给出 了一个定义,质量是指“一组固有特性满 足要求的程度。”它没有将质量限定于产 品或服务,而是泛指一切可单独描述和研 究的事物,它可以是活动或过程,可以是 产品或服务,也可以是组织、体系或人以 及以上各项的组合。质量的含义,一是能 够满足客户的需要,并符合一定的预设质 量标准;二是质量也意味着合格或者没有 缺陷.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让产品或服务达 到质量的内涵标准,我们必须进行全过程 的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指把实际测得的 质量特性与相关标准进行比较,并对出现 的差异或异常现象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 纠正,从而使工序处于控制状态。具体是 为了监督质量形成过程,消除质量各环节 上引起不合格或不满意效果的因素,使产 品或服务达到质量要求、获取经济效益而 采用的各种质量作业技术和活动。在企业 领域,质量控制主要是企业内部的生产现 场管理,是指为达到和保持质量而进行控 制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的活动。在服务 和管理领域,质量控制是指针对服务现场 的措施和状态予以的现场检测和纠正,以 达到服务对象感觉满意的程度. 从本质上说,质量是我们提供的产品 或服务的外在展现评价,而质量控制则是 为了达到质量目标的内部控制活动。质量 是企业和部门生存和发展的第一要素,这 已得到国内外大多数企业认同,质量目标 是企业和部门追求的目的和努力的方向, 而质量控制则是确保达到质量目标的有 力措施,目前质量管理已经逐步发展到统 计质量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阶段. 二、质量控制对经济管理工作的意义 经济管理的含义包含两层:一是宏观 概念,统指政府在履行宏观调控上所进行 的各种活动;二是微观概念,指在企业和 部门中凡是有关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的管 理工作。宏观经济管理与微观经济管理的 目的都在于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提高经 济效益。这些工作的开展需要依靠统筹规 划、工作实施以及质量控制,因此作为经 济管理工作范围内的组成部分,质量控制 对经济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质量控制可以促使经济管理工作 更有效率。只有实施质量控制工作,企业 和部门的经济管理工作才会更有效率。随 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企业和 部门的领导早已感到市场竞争的压力,他 们也清楚地认识到产品或服务质量的重 要性。缺乏质量保证的产品或服务,会让 企业和部门遇到很多问题,如产品的返修、服务的投诉、甚至对顾客进行的赔偿. 如果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让产品或服务 带给顾客的是放心使用和满意的评价,那 么我们就能更专注于企业发展或部门的 建设,从而给整体经济管理工作带来更高 效率。因此,作为企业和部门领导,他们就 要选择一种管理模式来加强企业的质量 管理。从工程角度看,多数企业为规范质 量控制选择了运用国际iso9001等标准 进行管理;从检测实验室看,多数单位选 择了质量管理资质认定体系和实验室认 可体系,相应的其他各类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几乎覆盖了所有大中型企事业单 位。而对政府部门,由于提供的是无形社 会服务,因此更多依靠制定更加完善的业 务操作流程与考核规定来进行质量控制. 2、质量控制是评价经济管理工作好 坏的必要因素。质量控制通过监控与调整 预设质量目标的过程,达到提供符合质量 要求的产品或服务,从而为企业和社会带 来经济效益。经济管理工作的好坏,需要 有质量控制的标准来参与评价。实际工作 中,不进行质量控制或者形同虚设的质量 控制很难对经济效益和健康管理带来促 进作用,这也反映了经济管理工作离不开 严格的质量控制。将质量经济效益分析作 为评价企业和社会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 手段之一,具有重要意义。质量管理和质 量控制是否有效,一定会在企业和部门经 济效益是否提高上做出反映。企业和部门 在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时,如果经济效益都 提高了,那么质量控制就是有效的。反过 来,良好的经济管理工作也必须拥有完善 的质量控制体系,否则评价经济管理工作 的效果将会片面,整个经济管理工作也缺 乏进步的推动力. 3、质量控制可推动经济管理工作更 上新台阶。在质量控制工作的推动下,企 业和部门提供的产品更完善,政府部门提 供的服务更满意。从社会的角度看,我们 的经济管理工作会越做越好,实际工作将 更上新台阶。依照市场营销理论,消费者 需要的是满意的产品,同时随着更多满意 产品的出现,消费者的期望也不断提高, 这反过来会促使企业和部门更加注重质 量控制,于是企业和部门相互之间自发的 竞争在质量控制的作用下,会推动整个社 会产品质量的不断进步。经济管理工作的 目的就是提升效益包括经济效益与社会 效益,因此经济管理工作也获得了进步, 表现在管理水平的提升、管理秩序的完 善、经济状况变得更好等方面。由此可见, 经济管理与质量控制是既相互制约,又相 互促进的两个方面. 三、质量控制在经济管理中的运用 1、从经济管理的战略层面树立正确 的质量控制观念。质量控制是一项工作, 也是一种观念,它在帮助企业和部门提供 更高比率的合格产品的同时无疑也会增 加企业和政府的运营成本与管理难度。因 此,要想把质量工作真正做到实处,我们 必须在经济管理的战略层面树立正确的 质量控制观念。首先是领导的认识问题, 要对质量控制有正确的认识和端正的态 度。正确的认识,就是说企业和部门的质 量控制是关系每个企业和部门生存发展 的重要因素,其产品或服务的好坏将影响 到广大的顾客群体。因此,开展质量控制 工作,是为了规范管理、提升管理水平,还 是只为了拿张认证证书装点门面的形象 工程,这是一项原则问题。质量控制本身 就是为了提升管理水平服务社会的,这个 观念是开展质量控制工作的前提. 有了正确的质量控制观念,就是说既 然企业和部门选择了这样的管理模式,就 要有踏实接受的态度。作为企业和部门的 管理者,要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制定出具体的质量目标和完成质量目标 的实施计划,通过质量目标的分层次展 开,以实现企业和部门的质量控制。因此, 质量控制是一个“全员参与”的工作,而出 发点必须是企业管理层对质量控制的正 确认识. 2、依据经济管理总体情况制定适当 的质量规范标准。适当的质量规范标准, 是企业和部门实施质量控制的依据。要在 工作中制定适当的质量规范标准是极为 重要的,为了提升经济管理的效益,我们 制定的质量规范标准必须要适当,过高的 标准不容易执行,过低的质量标准又不利 于管理工作的整体进步。在推行质量管理 工作中,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不要走捷 径照搬照抄,以此来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文 件。目前,国际通行的质量标准iso9001 已经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必要的质 量监控模板,而针对各行业情况,企业和 部门也需要增加一些附加的质量控制标 准,以满足自身的需要. 适当的质量规范标准应将质量控制 贯穿于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即质量环的所 有环节),并且以质量形成存在的问题预 防为主,通过采取预防措施来排除质量环 节各个阶段产生问题的原因,以获得期望 的经济效益. 3、提高经济管理效率,建立闭环的质 量控制系统。为了有效地提高经济管理的 效率,我们针对质量控制方面需要建立一 套闭环的质量控制系统。这套闭环的质量 控制系统进行质量过程监控,同时出现问 题要能及时和自动提醒,以减轻质量控制 的工作压力。闭环的质量控制系统不仅应 具有发现问题的能力,还要具有灵活性, 即如果出现批量的质量问题,质量控制系 统将提醒企业和部门管理者问题也许不 在于某个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是系统流 程上存在问题,从而促进企业修改完善质 量标准. 四、总结 质量控制对提高企业和社会的经济 管理水平有着重要作用,质量控制是现代 企业和政府部门需要重视的工作之一。认 清质量控制与经济管理的关系,督促企业 和部门领导树立正确的质量控制观念,设 定适当的质量目标和规范标准,并建立有 效的闭环质量监控体系,保证企业和部门 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达到顾客满意,以最大 化地实现企业和部门的经济效益.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经济管理能力探讨 摘要:经济管理类课程对提高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的经济管理能力十分重要。但目前对学生经济管理能力的培养仍有欠缺,针对这一现状,提出进行经济管理类知识的合理配置,调整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达到强化经济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的目的。 关键词:经济管理能力;教学方法;综合能力 0引言 土木工程专业是一门应用技术型学科,培养目标为培养符合社会需要,满足市场需求,具有一定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等科学素养,具备从事土木工程建造及工程项目管理的复合型高级技术与管理人才。从培养目标可以看出,土木工程专业学生在掌握土木工程专业技术知识的同时,还必须具备相应的经济、管理类知识,要通晓经济、精于管理。提高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经济管理类课程的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经济管理能力十分必要。 1土木工程专业课程设置 经济管理类课程是土木工程专业课程体系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专业课程模块,起到培养学生经济管理能力的作用。西安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专业经济管理类课程有工程经济与项目管理、施工组织与概预算、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设法规与工程监理等,它们共同构筑一个课程平台,目的是培养学生具有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和工程监理能力。 2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 资料显示,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除少部分进入更高层次的学习阶段,其余大部分毕业生均走向与工程实际相关的工作岗位,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从事房地产开发、施工管理、工程监理等工作。参与市场竞争,就需要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懂施工会管理,即具备工程项目可行性分析与效果评价能力,能参与工程招投标,掌握概预算的编制,精通法律法规及合同等。土木工程专业学生应在掌握土木工程技术知识的同时,具备必要的经济管理类知识。 3经济管理类课程教学过程中的问题 3.1学生对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 土木工程专业的一部分学生认为,土木工程专业主要应以学习技术为主,经济管理类课程的开设只是点缀。与大部分专业课程相比,经济管理类课程的重要性未被普遍认可,学生认为经济管理类知识对将来的就业起不到多大作用。对待经济管理类课程的态度为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没有足够的兴趣,被动学习。 3.2缺少必要的实践环节 经济管理类课程对实践性要求较强,要在相应理论的指导下结合具体的工程实际进行理论分析。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因缺少实践环节,部分学生对工程实际情况了解不深,在结合案例教学时,相应的理论分析就比较困难。 4强化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经济管理能力的措施 4.1经济管理类知识的合理配置 在土木工程的专业课程设置中,经济管理类课程的数量很少,这对学生管理能力的培养和实际应用远远不够。一名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经济管理类知识,才能使所完成的项目达到三大目标的相对较优。根据工程建设的性质及社会对学生的要求,还可开设工程项目可行性分析、招标与投标、工程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课程,以适应这一需求。同时还需提高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重视程度。对经济管理类课程的重要性和实际应用以案例形式加以讲解,在授课过程中不断强化,使其从根本上认识到开设经济管理类课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4.2调整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在教学方法上,可适当改变教学内容和方法,以培养学生学习兴趣。采取各种开发潜能的有效措施,改进课堂教学,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和主动思考能力。将经济管理类知识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需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的紧密配合。如精心准备与工程实际相联系的有影响的成功管理的实例作为案例,这能引起学生兴趣,有益于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培养,有助于学生对课程的整体知识结构形成更深层次的理解,培养具有广泛迁移价值的问题求解策略,并使学生形成对这门课程学习的积极态度。还可将讲座环节引入课堂,邀请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及企业的管理人员作报告,以切身的经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4.3综合能力的提高 当今时代对人才的创新精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生要具备在社会活动中把握自己、发掘创新思维的能力。经济管理类知识在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方面具有特别的优势。学生通过学习经济、管理、法律等各方面知识,可以开拓眼界,培养创造性思维。运用创造性思维进行判断、决策,更为科学、准确,能更顺利地解决实际问题。经济管理类知识还有益于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如论文撰写,查阅资料,市场调研等,这些对学生今后的实际工作有直接的帮助。 5结语 经济管理类知识是土木工程专业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未来的工程技术人员,掌握必备的经济管理知识并付诸实践,是十分必要的。提高学生对经济管理类课程的重视程度,强化经济管理能力的培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作者:文艳芳 张磊 单位:西安科技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经济管理中财务会计作用的发挥 摘要: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能够顺应时展,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企业应当将重点放在企业的经济管理中,而财务会计在其中是非常重要的部分,从事的是经济管理的终端工作。财务会计在经济管理实施过程中,不仅能够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而且还能够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因此,本文针对经济管理中财务会计作用的发挥进行详细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经济管理;财务会计;作用;发挥 在现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以及发展过程中,财务管理在其中占据重要位置,能够直接对企业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财务管理是在针对企业财务管理关系进行处理时,一项具有经济管理型特征的职业,同时也是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如果企业是从事经营项目或者是商品生产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另外,当企业在商品经营管理时,在销售之后可以获取到相应的经济效益,将其根据比例要求分配给企业的其他工作人员。这两种是当前在现代企业财务上比较常见的活动类型,但是实际上企业财务并不只是这两种类型,财务还涉及很多方面和领域。由此可以看出,财务会计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因此,企业要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和完善财务系统的管理,为其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一、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在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已经逐渐形成以管理制度作为基本核心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作为我国国有资产的持有者,其自身已经逐渐从传统管理模式转向国有资产管理,对现有市场经济主体而言,也同样具有为国家资产进行保值的责任和义务。与之前相比,一些国有企业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已经将财务自主权有效落实,在这种状态下,就会促使财务管理职能逐渐回归到企业内部,为财务管理职能的发挥打下良好基础。与此同时,在现阶段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背景下,很多企业为了在市场中占据有利位置,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会不断扩大规模。虽然能够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一定机遇,但同时也带来越来越多的风险,因此,针对这一现状,企业更加重视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这样才能够保证其自身的竞争能力有所提升。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企业要与时俱进,同时还要提高对财务的重视,将企业的管理中心逐渐转向财务管理,这样才能够保证企业财务管理紧跟时展趋势。当前很多企业在实施财务管理时,将其与会计工作划等号,很多企业认为财务管理只是单纯的对企业内部一些琐碎的内容进行帐面记录,但是却忽视了财务管理的其他职能,这样就会导致财务管理各项职能发挥造成严重的阻碍性影响。通过实践可以看出,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之间有非常明显的差异性,同时两者之间的区别也很明显,会计工作可以看作是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财务管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只是对企业内部资金流动进行管理,而是要通过企业资金流动的具体情况,对企业开展的一系列活动进行分析和管理,为企业的各项活动落实提供有效的依据支持。 二、经济管理中财务会计信息提供的作用发挥 1.财务会计为企业提供预测信息。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企业应当对现阶段市场的实际运作情况进行深入了解,根据市场具体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营销发展方案。在保证能够满足当前社会、市场整体需求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积极开拓市场。与此同时,企业要对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性考量,其中包括市场环境因素、企业在市场当中的占有率因素、产品质量与价值因素等,这些都是在实际操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只有对各个方面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才能够结合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和控制,有利于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方案,对企业营销信息进行有针对性预测。2.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质量问题能够直接对财务管理作用的发挥情况产生影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是保证企业经营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前提条件。当前能够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影响的因素包括几个方面,其中包括原始凭证、会计信息体系、企业管理部门等,针对这些因素,要对其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并且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首先,应当加强对发票等一些原始数据的管理,特别是要严格执行管理措施,其次,对《会计法》等一些法律规章制度要保证落实到实处。与此同时,在实践中制定出有效的措施,加强对会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开展提供有效支持。另外,要加强对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优化相关制度,保证制度的有效性。最后,企业要积极邀请社会各界监督力量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和控制,这样才能够有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提升。3.注重人才培养。无论是任何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离不开人才的培养和应用,企业要想使经济管理中会计工作可以有效发挥其作用,就需要大批量引进专业型技术人才,对企业未来发展而言,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我国已经逐渐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各个领域对人才的重视度越来越高,人力资源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逐步提升。通过实践可以看出,人力资源与物力资源在企业中的地位同等,甚至人力资源要比物力资源的作用和价值更加凸显。因此,针对这一现状,企业应当重视经济管理中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水平的提升,实现人力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保障。 三、经济管理中财务会计的谋划与监管作用分析 1.财务会计为企业发展推波助澜。在财务管理实施过程中,其科学性、合理性能够为企业提供准确、有效的经济信息,与此同时,还能够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持。与此同时,还可以将企业财务现状有效反馈,为企业日后发展、战略思想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有效支持。在我国加入WTO之后,经济形势已经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以这种大环境为背景,企业必然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要对当前的会计环境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详细分析和研究,尽可能在事前就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采取对应措施进行控制,避免会计信息出现不真实现象。2.从内部会计控制出发,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主要是指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提升而采取的一种有针对性措施。通过相关调查研究结果可以看出,一旦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比较完善,就能够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提供有效保障。因此,从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角度出发,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而言,具有现实意义。 四、结语 在现阶段企业发展过程中,财务管理在其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会计信息更是能够直接对企业经营者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对企业的经营以及发展而言,都具有现实意义。因此,针对这一现状,企业要加强财务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从各个角度出发,全面发挥财务会计的作用,为企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作者:代宇 单位: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县域经济论文:入世后县域经济发展对策初探 县域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加速县域经济的发展,是巩固基础政权,繁荣地方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然而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县域经济如何应对挑战、加速发展呢?这是各级领导特别是从事县、乡工作的领导不得不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 加入世贸组织,对县域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的发展,将会产生深刻的影响,既有近期的影响,也有长远的影响,既有消极的影响,也有积极的影响。总体来说,大致有四: 1.农产品市场将受到国际市场的冲击。国际市场的农产品价格一般低于我国农产品价格15-40%,而且产品质量较好,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一些发达国家在保持较高的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政府对生产和出口实行优惠和补贴政策,也相应提高了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我国入世后,将按国际市场规则逐步放开国内农产品市场,大批质优价廉价的国外农产品将涌入我国市场,这对我国农副产品市场将是一个很大的冲击。特别是一些土地密集型产品的粮产区,更是首当其冲。就拿安徽省滁州市来说,粮食生产能力每年都在330万吨左右,其中稻谷210万吨,小麦75万吨,甘薯、玉米、大豆等杂粮约45万吨。粮食的商品率约在50%上下。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由于国际市场粮价低于国内,品质好于国内,粮食调入省份就会直接从国外进口,势必打破现有的国内粮食产品的交易格局。当然,这对农民留作自用的部分影响不大,但对占产量一半以上的商品粮就影响很大。 2.以种植业为主的农民的收入将会降低。入世以后,以传统的种植业为主的农民收入将会减少。国际市场的农产品质优价廉,进入国内市场后有很强的竞争力。现在,世界各国对农产品的质量十分注重,农产品质量方面的技术壁垒越来越严。国际食品法典对176种农药在375种食品中规定了2439条农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常规检验就达25项,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就不允许出口。所以,经过严格检验而进入国内市场的农产品一般质量都比较好。而国内市场上某些农产品,由于化肥、农药的不科学使用,其有害物质的含量严重超标,影响产品的质量。另外,在价格方面,国外的农产品由于生产率水平高,成本低,一般价格比较适中,有些还低于国内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如2001年7月国际市场现货500g价格,美国1号硬红冬麦0.52元,美国2号软红冬麦0.44元,美国2号黄玉米0.38元,曼谷大米0.61元,荷兰油菜籽1.75元。这些农产品涌入国内市场后,不仅会击败那些低质农产品,而且将引起国内市场农产品价格下跌,进一步加剧农产品“卖难”矛盾,影响一部分农民收入的增加。 3.传统的经营模式将会被冲破。千百年来,我国农业一直沿袭着“分散经营、农户耕作”的模式。农业合作化的工作失误和联产承包的政策收益,更使一些人误认为,这就是农村唯一正确的经营模式。殊不知,这给农业现代化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带来了极大的阻力。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底我国农户户均耕地面积为0.52公顷,地块数为6.06块,平均每块仅0.09公顷。美国家庭农场一般每户133公顷,欧盟的中小农场规模也有500亩左右,连日本的小农户也是20多亩地。我国农村土地经营不仅规模小,而且由于受到投入与经营以及农民自身文化的限制,还处于一种粗放经营、广种薄收的状况,使得有限的土地资源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益。同时,在经营的品种结构上,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长期停留在谷物、油料、棉花等大宗农产品的土地密集型产品生产上。而土地密集型产品正是我们面临世界市场竞争的弱项。以谷物为例,我国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所产谷物在1.2-1.5吨,而美国平均每个劳动力所产谷物在120-150吨,高出中国100倍。我国农业的比较优势应该是劳动密集型产品。目前,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力,价格大都低于国际市场。国际市场的导向,农村经济的发展势必会冲破传统的经营模式。 4.农业劳动者的素质难以应对国际市场竞争。市场竞争,形式上是经济竞争,而实际上是人的竞争,是人的素质的竞争,是人力资源和科技水平的竞争。我国农业劳动者普遍受教育程度不够,文化程度较低,科技培训不足。以滁州市为例,每万人口中大学生比例只有165人,低于全国361人、全省229人的水平,而万人中的科技人员更少。尽管各县、乡政府注意了农民的教育,搞了科技推广、科学种田,但广大农民素质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面对国际市场的竞争,更显得力不从心。 二 面对入世给县域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我们一定要客观、冷静、全面地分析,既不可夸大冲击、盲目恐惧,庸人自扰;也不能无视影响,无动于衷,束手无策。要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理出可行思路,拿出过硬措施,趋利避害,破难而进,从重重困难中,闯出一条生路来。 1.走自己的路,创造本区域经济发展的特色 任何一个地区的发展,实质上都是该地区自身能量的释放,任何一个领导要使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卓有成效,都必须努力寻求自身能量释放的最佳途径,走自己的路。所谓“路”,一是发展思路。要吃透县情,理出发展思路,先干什么,后干什么,闯出一条适合本地区的发展之路。二是振兴之策。从本地实际出发,找出发展优势,培育经济增长点,创造本地的特色。任何地区,哪怕是最贫困的地区,也会有自身的优势,比如安徽的江淮分水岭地区,虽然常年少雨干旱,庄稼欠收,百姓贫困。但这些县一般矿产资源都比较丰富,劳动力资源也很丰富,畜牧业和养殖业比较发达,要扬长避短,谋求振兴之策。 面对入世,要突出经济发展的特色。“物以稀为贵”,市场追求的就是特色。特色,到处都有,就看是否认识,是否全力培育。比如,笔者曾经工作过的凤阳县,石英砂、石灰石的开发就是特色;定远县瘦肉型猪的养殖,也算一大特色。即使种植业,也应突出特色,发展一些名、特、优、新产品。一般的大路货,已为市场所不容,名、特、优、新产品才倍受消费者青睐。滁州市近年来,狠抓特色农业,实施名牌战略,努力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收到较好效益。如明光的绿豆,凤阳的 粉丝,来安的大蒜,天长的百合、榨菜,南谯的滁菊,全椒的优质米、优质油等农产品在当地有特色,在出口创汇方面也有一定的优势。入世之后,这些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农产品,将会有一个更加广阔的国际市场。要集中力量,全力扶持,把这些品牌做大做强,保住已有的,开辟新生的,品牌带动生产,创出本地区经济发展的特色来。 2.调整农业发展战略,按比较优势原则发展农村经济 由于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价格便宜,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是我国农业的比较优势。所谓劳动密集型产品一般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直接产品,如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等。其次是中间产品,如原糖、面粉、淀粉、乳制品、动物饲料等。再次是消费者导向产品,如肉类加工品、水果加工品等。目前,我国这些产品价格大都低于国际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如苹果、鸭梨、柑橘低于国际市场4-7成,蔬菜低于国际市场3-4成,牛、羊肉低于国际市场5成以上。而土地密集型产品则是我国农业的比较劣势,所谓土地密集型产品主要是指大宗农产品,如谷物、油籽、棉花等。由于我国农业人口多,人均土地少,生产率水平大大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一些发达国家在保持较高的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政府还对生产和出口农产品实行补贴政策,更降低了生产者成本,使得我国的土地密集型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更显劣势。 在比较优劣的基础上,我们要有针对性地调整我国的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发展战略。首先,加速农业产业化、现代化步伐,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土地密集型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大力发展“两高一优”农业,选择生产有优势,产品有销路的主导产品、特色产品,在资金、科技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推动农产品优质化和规模化,发挥资源优势和劳动力价格优势,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同时,也可借助国际市场,针对国外大宗农产品价格较低,有计划地进口一些土地密集型产品,一方面保护国土资源,也可调节和改善人民的生活。其次,扩大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我们要抓住发达国家降低对农产品进口的壁垒,让出一部分市场份额的机会,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扩大市场份额。要扩大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就要调整现行的农业种植结构,压缩部分粮食种植面积,扩大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适销对路的经济作物的生产,以价廉物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挤进国际市场。同时,也可换个思路,把剩余劳动力打进国际市场,组织人员到国外去办农场,搞开发,生产有特色的农产品并组织就地销售。 3.发展订单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在农业经营中,农民最苦恼的是信息闭塞,不知道什么东西紧俏,什么东西能卖上好价钱,往往是“羊吃碰头草”,走到哪吃到哪。近几年来,各地创造的“订单农业”,把产销衔接起来,把农业带出了迷茫,为农民致富创出了新路。所谓“订单农业”,就是用“订单”的形式,把销售企业与生产农户衔接起来,销售企业根据市场行情,与生产农户签订收购合同(订单),农户根据合同进行生产,生产出的产品由销售企业依据合同进行收购,并进行加工销售。从而形成了产——购——销一条龙,形成了农业生产的产业链。订单一头挂着市场,一头连着农户,把产与销有效地衔接起来。订单是一种契约,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作用,农民种得放心,卖得开心,这种形式很受农户欢迎。目前,在滁州农村普遍实行的形式有: ——龙头企业带动型。如全椒县米厂依托“青莲牌”大米的品牌优势,与农户签订了3万亩优质水稻生产“订单”;凤阳粉丝厂依托“日月牌”粉丝品牌,与农户签订了1万亩脱毒山芋生产“订单”,生产的粉丝畅销日本、韩国和美国。这些“龙头”企业,一般自身实力较强,生产的产品市场销路好,合同履约率高,对调整种植结构,优化品种结构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 ——公司带基地型。如全椒县棉麻公司、棉花原种总场联手,依托具有较强的棉花良种繁育、营销、加工能力,发展棉花生产基地5.3万公顷,基地内全部实行“订单”生产;明光市明贸有限责任公司与日本宇田化学工业株式会社紧密合作,引进甜叶菊种植,建立了4个乡6个村239公顷的生产基地,该公司每年产前与农户签订收购“订单”,产中加强技术指导,产后按“订单”收购,农户非常欢迎,基地逐年扩大。 ——中介组织带动型。这里的“中介组织”通常是由当地政府组织的带有服务性的组织,通过“订单”把分散的农户吸引到某一产品的生产上来。如全椒县城东乡政府,利用城郊农民有蔬菜种植经验的优势,成立蔬菜生产中介服务组织,与上海、巢湖等地的蔬菜加工企业合作,与农户签订了66公顷日本山芋、33公顷黑豆、33公顷荷兰豆生产收购订单;明光市自来桥镇政府牵头,利用冬瓜运销大户的优势,成立了“自来桥村社冬瓜合作开发公司”,在扬州、南京、上海、合肥等地建立了销售网络,与农户签订了200公顷冬瓜收购订单,带动了全镇冬瓜的种植,使之成为当地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 ——能人带动型。由当地“能人”从外地拿到某种产品的订单或有稳定的销售渠道,与农户签订生产合同,组织农户进行生产并进行收购。如凤阳县枣巷乡农民王瑞林,他了解双苞菇市场和销售渠道,产品有销路,便与农户签订了几十公顷的生产订单,产品直销上海、杭州、南京等大城市。 订单农业的发展,对把农民导向市场,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目前规模较小,品种偏少,参加的农户也不多。要想真正应对入世,解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问题,就必须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以产业为龙头,以公司为基地,以农户为网络,在全局上形成:主导产业+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模式,主导产业有市场,有销路,要做大做强。公司(基地)成为利益共同体,农户是公司藤上的瓜,真正形成一条龙,真正把产供销衔接起来,并以此来导向和带动农业产业结构和种植结构的调整。 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最关键的是“销售龙头”,难销则难产,各地政府从外部环境到政策扶持,要有意识地培育和发展销售龙头企业,使之逐步成为农民自己的经济组织——行业协会。据了解,在美国带领农民闯市场的不是各级政府,也不是个体农户,而是美国农民的行业协会。千百年来,我国农产品的销售一直延续着提篮叫卖的方式,这种单独经营的小本生意如何与大量涌进国门来的有着严密组织的外国农副产品抗衡呢?这就必须走上行业联合之路,成立行业协会。可喜的是,近年来,一些地方正在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据了解,目前,安徽省已有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万多个,其中专业农民协会4千多个。相信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组织将会越来越多。 4.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 加大科技投入,加速科技长入经济,是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两个根本转变的关键环节,是加速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是应对入世,振兴县域经济的有效举措。 目前,县域经济内的农业科技贡献率都不高,以滁州市为例,也只有40%左右,与发达国家的60-70%相比差距较大。因此,要大力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大科技长入经济的力度,开发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在广泛运用农业机械、化肥、农药、农膜等工业技术成果的基础上,依靠生物工程,信息技术等农业高新技术,把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应用于生产实践;不断推进新的优质品种和成熟的保优栽培配套技术,从整体上提高优质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努力通过提高单产和降低农本,来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依靠科技振兴县域经济,最重要、最关键的是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加速科技长入经济,必须解决科研与生产脱节的问题,要把科技与生产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经济出题,科技做文章,生产出成果,适时地把科技成果运用到实际生产中去,不断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 科技长入经济是一篇大文章,当前,面对入世,应重点搞好五个方面的服务。一是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农村经济信息网络,及时地给农户提供可靠的市场信息,引导和组织农户上网。特别是要加强对一些种、养、加、销大户的培训指导。二是项目服务。充分利用好“绿箱政策”,争取国家支持。世贸组织的规则中有,对农业生产的国内补贴的支持条款。在WTO农业协议的框架下,允许我国对农业生产每年补贴485亿元,目前我国实际还不到300亿元,这对农业的发展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各地政府机不可失,要努力争取扶持。扶持靠项目争取,资金随项目走,各地要从当地资源优势出发,瞅准做好项目。同时,在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上要改变“撒胡椒面”做法,集中经费办大事,办有望成功的事。重点扶持“产业有龙头,生产有基地,产品有销路”的名、特、优、新产品,把项目区建设成为优质、高产、高效的经济示范区。三是科技服务,利用入世机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可采取“政技”、“政企”结合形式,建立科技示范窗口;鼓励农技人员开展科技开发和科技承包,引导和带动农民,真正做到“指导农民种、引导农民调,帮助农民销”的示范带动作用。四是产后服务。指导农户搞好农产品的包装和加工,帮助农户闯市场、签订单、搞销售,并通过市场反馈,引导农户进一步调整品种结构,改进经营方式。五是质量服务。为适应入世需要,必须加强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建设,搞好农业标准化建设。指导农户科学用药、合理施肥,把质量检验要求告诉农户,要求农产品确保质量标准,通过质量标准的实施和把关来发展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以提高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占有率。 5.加速资源开发,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经济发展的现实告诉我们,即使再贫困的地区,也会存在某种资源优势,包括自然资源和社会文化资源。只有认识并开发这种资源,构筑起本地区的主导产业,才能摆脱资金等因素的制约,闯出一条脱贫致富的新路子。 中国的入世,更为资源特别是矿产资源的开发带来了难得的机遇,我们要有区别,有重点地选择一些项目,吸引外资开发,实现外来资金技术与当地资源的结合。也可把我们资源如劳动力资源引向国外,实行劳务输出,对剩余劳动力进行组织培训,然后输向国外,既赚回资金,又学到技术。近年来,滁州市把劳务输出,作为振兴区域经济,加速农民致富的重要举措,今年力争全市劳务输出净增10万人。 对于资源开发,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开发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和效率为目的,走出合理利用和节约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的路子。特别是矿产资源的开发,要按照“资源有保证、产业有基础、产品有市场”和资源效益与生态效益并重的原则,开发一批,规划一批,储备一批,使潜在的资源优势变为现实的经济优势,使资源开发成为县域经济的支柱。 6.加速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使其在县域经济中唱主角 经济发展实践告诉我们,个体私营经济与国家经济相比,具有更加直接的利益机制,更加灵活的经营方式,更加有效的融资渠道。个体私营经济是不发达地区加速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是振兴县域经济的有效途径,是现阶段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但在某些地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环境仍不宽松,非议责难到处可见,吃、拿、卡、要时有发生。各级政府应该进一步放宽政策,放手发展,政治上给荣誉,资金上给支持,经营上给指导,税费上给优惠,权益上给保障,进一步创造条件,加速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面对入世,各地政府应有意识有重点地选择一些个体大户和私营企业主,加强世贸知识的学习培训,如安排他们优先到国外考察,让他们最先与国际接轨,既可以到国外去办企业,也可利用本地资源和劳动力优势,与外资嫁接,引进资金和技术,在国内发展。在农村,可有意识培养一批种田大户,耕地相对向他们集中,采取承包、转包、“四荒”拍卖等形式,开展规模种植,并有意识地引进国外先进的耕作技术和优良品种,培养一批国内的“农场主”,以其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以规模种植取得规模效益。各地政府也应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主的教育和引导,帮助其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纳税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7.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促进农村商贸繁荣 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过去,我们把很多时间、精力都投在农业、农民方面,但仅此还不够。面对入世,我们在抓好农业的同时,应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促进农村商贸繁荣,为外商进入,外资嫁接打好基础。 目前,我们的县域经济发展不快,与小城镇建设滞后、商贸不活,不无关系。小城镇是商贸经济的载体,一个城镇就是一个市场,一片税源,一个经济增长点。没有了城镇,就断绝了税源。一些乡镇税源枯竭,经济困难,根子就在这里。以凤阳县为例,九十年代初,全县35个镇,为了加速乡镇经济的发展,县委、县政府曾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重点扶持了除府城、临淮两个标准镇外的四个乡镇,即门台、武店、小溪河、西泉。曾规定,只要人口达到一万人,工业产值达到一个亿,入库税金400万就可升格为副县级镇,主要领导享受副县级待遇。这样的规定不管现在怎么评价,但在当时对调动乡镇的积极性,促进乡镇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小城镇建设步履维艰,很不适应市场经济,特别是入世的要求,必须把加速小城镇建设,促进商贸繁荣作为各级政府迎接入世的重点,全力抓紧抓好。 要进一步深化小城镇综合改革特别是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的户籍界限,吸引更多的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中,使小城镇的人气旺起来。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民(不管是本地的,外地的)进镇经商办企业。“低门槛,引进来,我发展,你发财”。“解放思想、黄金万两,思想封闭、受穷受气。”要在征地盖房,经营办证,税费征收,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优惠,全力搞好服务。 要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更多地吸纳外资和社会资金参与小城镇建设,扩大城镇规模,增强城镇实力。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让投资者有钱可赚、有利可图。 8.要内联外引,把县域经济推向国际市场 引进外资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国既定的开放政策的重要内容。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引进外资无疑创造了极好的机遇。(1)从我国的贸易环境看,加入了世贸组织,贸易环境大大改善,由原来的双边贸易协定为基础的贸易环境,进到了多边贸易组织的国际大环境中,获得了平等贸易伙伴的地位,必将进一步扩大中国的贸易机会,增大在世界贸易市场的份额。同时,中国的开放也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开放的深度和广度都将大大提高。贸易额的增加,开放度的提高,必将进一步刺激外商投资的热情,加大投资力度。(2)从外商投资环境看,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开放更多的领域,给予外商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大幅度地减让关税,取消或减少非关税壁垒,使得外商投资的环境有了重大改善,并且有了稳定的法律保证。外商投资的软硬环境都朝着有利方向发展。(3)从外商投资空间看,我国加入世贸 组织,使得外商投资领域大大扩大。不仅在传统的工业领域,而且在金融、保险、旅游、文化等领域都可进入。据专家预测,从2000年至2005年,我国将能吸引1000亿美元以上的外国投资。这对资金短缺而资源丰富的县域经济,确实是一个难得的机遇。 外资的投入还将带动国内投资。对县域经济来说,“外资”不仅指国外投资,还应包括县域以外的国内投资。经济的发展,已经并将进一步冲破区域界限,我们不能以小农眼光面对国际市场。县域经济的发展,不仅需要内在条件,而且需要外部环境;不仅要勇敢地单兵突进,而且要学会组织集团冲锋;不仅要外引,而且要内联。要理智地迎接经济发达地区的辐射,带动本地经济发展。滁州市提出,要积极呼应沿海发达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加快融入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流域经济区以及南京一小时都市圈,主动参与分工,密切经济联系与协作,吸引以大集团大公司为重点的一批企业来滁独资经营或与我合作经营,是一种十分明智的做法。大批外资的融入,或许会给目前徘徊困惑中的县域经济带来振兴的希望,各级政府、各级领导应着力抓紧抓好。当前最重要的是要选好项目,以项目争取外资。我们应该从本地的实际出发,推出那些在国际上有市场、本地有资源、生产有基础的项目,主动迎上去,争取外资的投入,如滁州市的矿产开发、农业开发、旅游开发以及房地产开发,都有广阔的前景。看不到机遇是庸人,丧失机遇或许就会成为罪人。各地应组织专门的班子,建立健全招商引资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利用各种关系,调动各种力量,全力以赴,把招商引资工作抓好。 三 加入世贸组织,既给县域经济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又使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们要积极进取,沉着应对,抓紧过渡时间,从思想观念到工作方法来一番革新,以良好的心态、饱满的热情应对入世。 1.要保持良好心态 面对入世,既不能“盲目恐惧”,我们应有的态度应该是积极进取,沉着应对。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既要积极进取,趋利避害,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主动,又要稳住阵脚,沉着应战,保证国家的经济安全和政治安全;既要严格履行世贸组织的规则和我们的承诺,又要根据县域经济的具体情况,善于运用规则和谈判中规定的过渡期保护和调整自己,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机遇永远属于有准备的人,机遇永远成功于勇于创新的人。抓住机遇并成功机遇,加快发展并赢得发展,占据优势并保持优势,这是每个领导者面对入世应取的态度。 2.要抓紧观念更新 入世,首先应该是观念入世,重在观念更新。(1)要有创新观念。要跳出固有的思维模式,学会从WTO的角度来看问题,牢固树立创新进取、与时俱进的观念。要认识到,面对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新形势,不进则退,小进也是退,不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占领不了竞争高地,就争取不到主动权;不创新就意味着死亡,创新才有新的生机。(2)要有“诚信”观念。市场经济即契约经济,而契约经济推崇诚信守诺。自古以来,“人无信不立”被视为“圭臬”。而在当今经济中,不守信用却成了一大社会公害,市场上假冒伪劣的东西随处可见,人人厌恶而又甩它不掉,严重干扰了经济秩序,污染了社会风气。据中国企业联合会有关负责人透露,诚信缺失每年给我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亿元,间接损失也4000亿元。世界上一些著名的跨国公司的总裁认为,道德行为规范是企业竞争力的源泉,时代不同了,遵守道德规范已经从一种美德变成了必需。他们认为,没有道德观念,就等于同灾难打交道;有了道德观念,才可能在国际市场上立足。(3)要有“共赢”观念。所谓共赢是双赢的扩展,即在处理双边或多边关系时,不仅要求相互交往的各方都获得好处,而且要求不以牺牲其他方面(广义的第三者,包括环境)的利益为代价。在冷战结束前的几千年,人们思维的主导模式是“赢——输”思维,即竞争的双方非赢即输,不是西风压倒东风,就是东风压倒西风,没有调和的余地。因此,人们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时候,总是把自己所得建立在对方所失的基础上。冷战末期,以《核冬天》研究报告的出现为标志,人们开始认识到,在科学技术及社会生产力已经发展到拥有足以毁灭人类自身力量的今天,再坚持“你死我活”的思维模式,到头来很可能是“你死我也得死”。为避免自身毁灭的下场,人类开始放弃冷战思维,以对话代替对抗,以既竞争又合作代替“赢——输”思维模式。加入WTO,各级领导应该自觉运用“共赢”思维,树立“共赢”观念。随着经济全球化,各国经济发展联系越来越密切,常常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人类发展到今天,面临着许多共性问题,如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全球气候变暖,乃至跨国走私、贩毒、恐怖活动等,都具有全球性,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合作,合作则共赢,否则则共损。 3.要转变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入世,首先是政府入世,世贸组织规则绝大部分是对政府而言的。由于我国政府的行政体制是学习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从而造就了管理型的政府、管理型的官员,而且管的面很宽,管的程度很严,束缚了企业的积极性。面对入世,要努力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第一,要从思想观念上转变。各级政府,从官员到办事员,都要确立服务意识,特别是各级领导,要牢固确立“领导的本质是服务”的观念,摒弃官管意识、官僚作风。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规范行政行为,确立服务内容。第二,要从制度上转变。我们现行的政府对社会经济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行政审批来实现的,全国性的行政审批多达2800多项,省以下的有300多项,县一级的也不少。企业和老百姓办一件事,少则盖几个公章,多则盖几百个。一个公章就是一个关卡,要到处求人,跑很多的路,讲很多的话,造成效率低下,还会滋长不正之风。现在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已经下大力气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废止了一大批行政审批制度,取消了一大批行政审批项目,把政府从繁琐的具体事务的管理中解放出来,把职能从制度上转到为经济社会服务上来。第三,从工作效率上转变。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把行政行为推向市场。由政府统一组织,把具有审批、发证(照)、收费等具体行政职能的政府部门集中办公,建立服务中心,优化服务窗口,推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 4.要创新领导方法 同志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指出:“我们队伍里有一种恐慌,不是经济恐慌,也不是政治恐慌,而是本领恐慌。过去学的本领只有一点点,今天用一些,明天用一些,渐渐告罄了……学习本领,这是我们领导干部所迫切需要的。”同志在安徽视察时也强调,要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实现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的创新,是当前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各项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面对入世,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改革和创新领导方法,是各项应对措施的关键。首先是努力学习,使自己成为入世明白人。入世,各级 党委、政府和各级干部首当其冲。我们的县、乡、村三级干部,特别是县级干部,对市场经济了解多少,对世贸知识知之深浅,是能否掌握入世主动权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干部的商品经济意识和市场经济知识有所增长,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从总体上说来,我们的县、乡、村三级干部对市场经济了解不够,对世贸知识知之甚少,以自己浅薄的知识和经验,如何应对有着丰富知识和经验的世贸大军?以己之“昏昏”,如何使人而“昭昭”?所以,必须学习,必须以补课和速成的方式,尽快用世贸知识武装我们的干部,使之成为入世明白人。不懂游戏规则,就不能参加游戏活动,就会被淘汰出局。不仅要学习世贸知识,而且要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了解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动态,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不仅干部要学习,而且要组织企业主和农村能人大户学习,以其带动广大群众的学习,尽快提高人口素质,开发人力资源。其次是调查研究,使自己成为有思路的人。要理清县域经济发展思路,做到“四有”:有数、有路、有招、有效。所谓“有数”,就是对本区域内的自然气候、资源蕴藏、人口素质、优势劣势乃至内外部环境,要了如指掌,有真实可靠的呼之欲出的第一手资料。所谓“有路”,即发展思路,一、二、三产业如何调整,生产力如何布局,轻重缓急如何安排,内外部力量如何调度,哪些是优势如何扬长,哪些是劣势如何避短,哪些先上,哪些后干,哪些自己干,哪些联合干,都要有自己的路子。“有招”,即行之有效的招术、措施,甚至是绝招,以至别人没想到的我想到了,别人未干成的我干成了。没有过硬的措施是难以应对复杂局面的。“有效”,即绩效、效能,一定要讲求实效,干一件事成一件事,不摆花架子,不做无用功。贫困的县城经济经不起折腾,老百性最恨官僚主义。领导活动的好坏,最终以物化的领导效能来检验,以繁荣县域经济、富裕一方百姓来衡量。再次是转变作风,使自己成为高效率的人。好的发展思路,要靠好的工作作风来落实,没有科学扎实的工作作风,一切都将成为空谈。面对入世,衡量工作作风的一般标准就是能否高效率地卓有成效地解决问题。当前,对县、乡干部来说,工作作风要努力实现“八个转变”。一是变“文件照念,指示照办”的照抄照搬为从本地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解决问题。二是变“跑田头,忙码头,忙忙碌碌”为超前筹谋,科学决策,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三是变“指手画脚,强迫命令”为服务协调,排忧解难。四是变给钱、给物、给救济为给项目、给政策、给科技。五是变追求产值产量为讲究亩均效益。六是变听汇报、发指示为深入实际、抓好落实。七是变大会套小会的会议贯彻为抓大户,树典型,以看得见的效益示范引导。八是变拖拉扯皮为马上就办。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改变那种老百姓深恶痛绝的“村糊乡,乡糊县,一直糊到国务院;国务院发文件,一级一级往下念,念到最后不兑现”的浮夸不实之风。 县域经济论文:突出民营经济主体地位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沱江市地处鄂西山区与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位于长江三峡和三峡的东大门。西汉元年始置县治,因“蜀江自此如乔木分枝”而得沱江之名,距今已有20__多年历史。1996年撤县设市。境内地势平坦,土地肥沃,素称“鱼米之乡”。全市国土面积1310.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6.98万亩。全市辖8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198个行政村,总人口50.7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7.29万人,农户9.8万户。 近几年来,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发展县域经济的总体要求,坚持“一主三化”的指导方针,突出民营经济的主体地位,大力实施“工业立市、项目强市、环境兴市、诚信建市、开放活市、法德治市”战略,努力把沱江建成湖北新兴的工业强市、粮棉油等优质农产品生产大市、依托三峡的现代化卫星城市,促进了市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__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0.9亿元,同比增长12.9;完成财政收入2.6亿元,增长15.7;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3亿元,增长26.1;实现外贸自营出口439万美元,增长2.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150元,增长5.9;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年末余额23.7亿元,增长12.1。今年以来,我市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今年元至9月,全市实现生产总值43.5亿元,同!比增长15.5;完成财政收入2.1亿元,增长20.8,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9880万元,增长34.3;完成全口径固定资产投资12.25亿元,增长57.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3.4亿元,增长13.3;全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2156元,同比增加290元,增长15.5%。民营经济已成为市域经济的强力支撑,20__年全市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别达到516家、11310家,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达到58家;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36.6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72%;全市民营企业实交税金12143万元,占全市工商税收的64.9;全市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达到19070人,占全部企业从业人员的82%;全市民营企业拥有省级以上名牌产品6个,拥有省级以上著名商标6件。 一、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大力实施“工业立市、项目强市”战略,着力推进工业化进程。 1、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我们按照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要求,从1997年开始,在三峡市率先对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全面推进以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为重点的民营化改革,全市原有412家国有集体企业,全部通过实行“企业产权置换、职工身份置换”而转制为民营。在20__年全省发展民营经济暨县域经济现场会上我市作了典型发言,其作法和经验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在改制过程中因企制宜实行“三个一批”:一是依法破产,盘活一批。对技术落后、产品没有市场、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实施破产和民营化重组。近几年来,先后对市针织内衣厂、市床单厂、市汽修厂等企业实施破产清算,彻底解决了其债务、人员包袱。二是股份改造,转让一批。特别是对原有规模大、效益好的骨干企业,通过经营者回购职工股、国有股的方式,由经营者集中控股经营,实现经营者高持股、高风险、高回报。酒业公司、三宁公司总股本的60%以上转让给了经营层,助力公司国有股份全部转让给了经营层。三是卖断产权,出售一批。对既无当家产品、又属传统产业、重组盘活困难的企业,采用整体拍卖、一次卖断的方式彻底改革。 民营化改革的彻底推进,极大地增加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过去那种企业依附政府、安于现状的局面被打破,企业经营者主动迎接市场挑战、求发展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困难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招商引资重现生机。通过全面改制重组,全市近3亿元的土地、厂房、设备等闲置资产被盘活,安置职工再就业1万余人。国有骨干企业改制后,结束了过去徘徊不前的局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酒业公司改制后近三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8.3,20__年实现销售收入6.41亿元、利税1.3亿元,综合实力连续五年进入全国白酒行业前十强;今年正在实施的1万吨优质沱江大曲扩建工程建成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过10亿元,利税过2亿元。三宁公司改制后企业积累全部投入发展,每年技改投入在3000万元以上,20__年实现销售收入1.7亿元、利税1651万元,分别增长21.3、45.5。助力公司改制后先后在监利、重庆等6地投资办厂,已形成年产150万吨水泥的生产能力。 2、培植优势产业,形成集约发展的产业群。大力实施“511”工程,即重点扶持壮大食品酿造、化工、纺织、建材、电子材料5大支柱产业,大力培育化肥、水泥、高比容化成箔、高密度纤维板、高档墙地砖、优质米、优质棉产品、优质白酒、啤酒、精炼食用油、食品罐头等11大类优质产品。初步形成了以沱江酒业、天颐食用油、鸿新食品、隆华食品为代表的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产业群,年产白酒4万吨、加工油料作物60万吨、果蔬罐头8万吨,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4家;以湖北化肥、三宁、开元、香青为代表的农化和精细化工产业群,年产尿素60万吨、合成氨45万吨、碳酸氢铵30万吨、磷肥18万吨 、烟草专用肥2万吨,其中规模以上企业7家;以奥美、稳健、朝阳、大江、帝元为代表的纺织产业群,年加工棉纱3.2万吨、年产药纱片4600万包、药纱布4500万米,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3家;以亚泰、金泰、宏泰和助力、洪森为代表的建材产业群,年产墙地砖1000万平方米、水泥150万吨、高密度纤维板10万立方米,其中规模以上企业6家;以南辉为代表的电子产业群快速成长,年可生产化成箔600万平方米,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家。元至9月,全市6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5.97亿元,同比增长35,实现销售收入23.26亿元,同比增长52。其中市属64家规模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9.93亿元,增长29.1,实现销售收入17.39亿元,增长43.6。 3、推进技改扩规,促进企业上档升级。加大投入,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近年来每年投入骨干企业的技改资金在1亿元以上,今年酒业公司1万吨优质沱江大曲扩建项目主体车间、锅炉车间进入施工阶段;三宁公司12万吨合成氨平衡改造项目正在加紧建设,精甲醇项目投产后已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助力公司与湖北化肥厂煤代油工程配套的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完成,生料磨改造项目已竣工投产。全市已申报专利近200件,被列为湖北省专利工作试点县市。开元公司被列入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已有13项技术创新成果运用于生产,化学二氧化锰等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引进联合,着力培植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培育了南辉高比容化成箔、金川果胶等一批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项目,近年来引进投资过千万元高科技含量的项目10余个。以信息化带动科技创新,酒业公司被列入全国首批“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是湖北省专利技术明星企业,公司采用全国同类最先进的电脑自动勾兑成型计算机系统,使酒液一次勾兑成功率达95%以上。沱江酒业、三宁化工被列入全省“三个一批”中的重点企业;沱江酒业、三宁化工、三峡奥美、长松钢厂、南辉科技等5家企业被三峡市列入40家重点工业企业加以扶持。 4、发展外向型工业,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落实鼓励企业出口创汇的各项政策措施,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扩大生产和出口规模,全市初步形成医用纺织、食品饮料、化工三大出口创汇产业,外贸出口企业已发展到14家,150多个品种和规格的产品出口美国、欧盟、澳洲及东南亚等14个国家和地区,我市外贸出口企业的个数和品种在三峡市各县市区中居第1位。20__年,全市完成外贸自营出口439.1万美元,同比增长2.4倍;今年元至8月,完成外贸自营出口678.23万美元,同比增长1.84倍;其中,三峡大江实业、三峡鸿新食品公司元至8月完成外贸自营出口分别达到214.3万美元、208.6万美元。 (二)以现代工业理念经营农业产业化,促进工农协调互动发展。 1、培植农业龙头企业,增强产业牵引力。我们立足丰富的粮、棉、油、水果、水产等农副产品资源,大力引进外资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近几年,全市共引进农产品加工项目44个,计划投资总额14.2亿元,累计完成投资7.7亿元。先后有香港奥美、稳健、台湾鸿新、江苏洪森、浙江隆华、湖南湘宜、湖北天颐等一批发展前景好、产品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落户我市。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已发展到36家,涉及粮、棉、油、果、菜、畜禽、水产等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和领域,1至9月共完成工业总产值12.4亿元,占市属规模企业总产值的62,带动农业生产基地50多万亩,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12700多人,网络农户6.9万户。 2、建设配套生产基地,打造龙头企业前置车间。引导农民树立“龙头企业加工什么,农业就生产什么”的新理念,推动农产品生产向加工主导型转变。坚持以“一江两河三线四区”为轴线优化基地布局,全市形成了西北丘陵岗地以水果为主,中部平畈以粮油、水果、畜禽为主,东南平原以棉花、沙梨、水产为主,四湖地区以水产为主的区域化生产格局。建成了40万亩商品粮、18万亩优质棉、30万亩双低油、60万头生猪、600万只家禽、15万亩柑桔、10万亩沙梨、11万亩水产品、10万亩专用蔬菜、3万亩速生丰产林等十大农产品基地。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先后颁布了优质稻、柑桔等大宗农产品无公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全市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已达4万多亩。有近30件农产品商标在国家工商局注册,培育出了“百里洲梨”、“白洋柑桔”、“七星台大蒜”等一批农产品精品名牌。 3、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一方面,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由龙头企业与农户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签订生产合同,确立契约关系,农户按合同生产,企业按合同收购,既使龙头企业有可靠的原料保障,又降低了农民生产的风险。我市鸿新、隆华、天颐公司等骨干龙头企业均分别与农户签订了协议,承诺了最低收购价格和收购数量,以合同形式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全市粮食加工购销企业今年已和农民签订订单16万亩,定购粮油6万多吨。另一方面,积极扶持农村经纪人和中介服务组织发展。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经纪人典型的宣传表彰等措施,全市涌现出农村经纪人1万多人,占全市人口的2,其经销的农产品涉及水果、生猪、粮油、水产、蔬菜、家禽、苗木、棉花等各个产业,年经销额达10亿元以上。依靠农村生产能人、技术能人、营销能人牵头兴办的农村中介服务组织也得到大力发展,全市共组建各类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营销联合体等组织86个,网络市内外农户5万多户,网络外地经销客商1万多人。 (三)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培植市域经济发展后劲。 1、坚持定向定位招商,努力提高招商引资成功率。一是定位招商。充分利用沱江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农副产品资源丰富、临近三峡水电基地等优势,重点引进农副产品加工、化工、纺织、载电体及电子工业项目。二是定向招商。把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港澳台地区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地区,把世界和中国500强企业作为重点对象,集中力量,招大求名。三是定专班招商。在北京、广州、温州等招商重点区域组建工作专班,常年坐阵招商。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外出谋职招商。20__年,全市竣工和在建项目61个,累计完成投资12.2亿元。今年元至9月,全市共申报重点建设项目93个,计划投资总额115.6亿元,其中已竣工和在建项目52个,计划投资总额36.2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5.4亿元。在今年已开工建设的项目中,投资过亿元的有湖北化肥煤代油技改、三宁公司扩规、天颐食用油及饲料加工、长松40万吨钢材扩建、奥美纺织卫材扩规、迅达工业科技园、沱江酒业万吨优质沱江大曲扩规、上百里洲堤防整险加固工程等8个项目;投资500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有9个;投资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项目有21个。 2、实施名牌名企战略,引进培育一批骨干项目。大力实施名牌、名企战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引进和培育 知名品牌,成功引进了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后劲足的骨干项目。近年来,全市已引进投资过亿元的项目12个,湖北化肥煤代油工程、南辉高比容化成箔、天颐食用油及饲料加工、奥美纺织卫材、迅达工业科技园等项目均是投资过亿元、预期税收过千万元的大项目。湖北化肥煤代油技改工程总投资12.56亿元,20__年建成后年可实现利税1.3亿元;南辉高比容化成箔项目总投资3亿元,建成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5亿元、利税8000万元,一期工程已建成投产;天颐食用油及饲料加工项目总投资1.63亿元,年可加工油菜籽30万吨以上,实现销售收入7.7亿元、利税9300万元;随着美国艾默生集团等世界500强企业的引进落户,全市项目建设将实现新的更大突破。预计经过3-5年努力,通过项目建设可培育税收过亿元的企业1个以上、税收过千万元的企业10个以上、税收过500万元的企业20个以上。 3、完善招商机制,推动市镇项目建设齐头并进。建立了严格的考核机制,年初市委、市政府与各镇(街办)及市直有关部门签定项目建设目标责任状,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年终严格兑现奖惩,对未完成任务责任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三不一调”,即不得评先、不得评优、不得提拔,严重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适时调整岗位。目前各级抓招商、重项目的合力已经形成,全市项目建设呈现骨干项目与中小项目并兴、市级与各镇项目建设并进的良好局面。各镇(街办)招商引资方兴未艾,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业经济板块,安福寺镇“三峡果蔬食品工业园”已成功引进三家投资过千万元的果蔬食品加工企业;白洋镇形成了以亚泰、金泰、宏泰等为代表的建材企业群,现可年产墙地砖1000万平方米;七星台镇大力发展油脂加工业,环星、星龙等6家规模以上企业已形成年加工油菜籽20万吨的生产规模;问安镇大力发展化纤工业,宏安、普纶达等企业全部建成投产后可达到年产涤纶短纤4.6万吨的生产能力。 (四)抓好工业园区建设,打造经济发展的集聚平台。 1、突出特色,统筹规划工业园区。我们依托产业基础、资源、交通、区位等有利条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按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近期规划与长远规划相结合的原则,高标准规划建设沱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楚天工业园”和安福寺“三峡果蔬食品工业园”两大工业园区,并确立了园区主导产业,即把“楚天工业园”建成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新型工业化园区,规划面积9.24平方公里,并完成了园区内城东工业园和城北工业园的详细规划编制;抓住安福寺“三峡果蔬食品工业园”被列为湖北省首批重点乡村工业园区的机遇,努力把安福寺“三峡果蔬食品工业园”建成农产品加工密集园区、湖北最大的果蔬食品加工基地和乡村工业示范园区,规划面积1.2平方公里,可接纳工业企业15-20家。 2、加大投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我们坚持多渠道筹资,加快民营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一方面,坚持政府引导投入。按照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分步建设、滚动发展的方针,每年由市财政安排资金20__万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积极争取省、市对园区建设的资金、用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近几年全市共投入资金2亿多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入园项目的配套建设。为与楚天工业园建设相配套,我们按照城市道路要求,投资3000万元高标准完成了江汉大道、迎宾大道马家店至董市段改造工程,投资1600万元修建了110KV城北变电站,并完成了电信设施扩容改造和有线电视光纤网络改造等一批重点市政工程建设。同时,大力加强交通网络建设,打造园区与外部联接的快速通道。近几年,全市先后投资1.4亿元完成了以境内318国道、鸦来省道、雅澧省道和马窑省道为重点的公路路网建设工程。我们还在三峡果蔬食品工业园内按照投资者要求,建成了标准化的厂房,采取先租后购的方式提供给投资者使用。两大工业园区正逐步朝着道路硬化、设施配套、环境美化的方向发展。 3、创新体制,引导招商引资项目向园区聚集。我们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按照“谁招商、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划分项目收益,引导各镇招商项目向园区集中,实行产业链式发展,推动产业聚集。市政府对各镇统一政策,同等支持。20__年以来,落户在楚天工业园和安福寺“三峡果蔬食品工业园”的项目达到59个。楚天工业园已形成食品酿造、纺织、化工、电子材料四大产业,其中,以奥美、稳健、大江、帝元为代表的纺织企业就已聚集11家,使我市成为全省有名的卫材生产基地。三峡果蔬食品工业园成功引进了一批外向型、深加工型、劳动密集型龙头企业,落户龙头企业投资总额近2亿元,全部建成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7亿元、利税7000万元。 (五)坚持不懈优化环境,营造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 1、优化政策环境。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同时结合沱江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一是鼓励政策。坚持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发展方向,按照“无歧视”原则和“放胆、放手、放开”的要求,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在经营范围上除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外,一律放开,对民营经济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规模,不限发展形式,不限经营方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坚持“五个鼓励”,即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和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济、领办民营企业;鼓励国有企业经营者持大股,或买断企业产权;鼓励外地民营企业到我市投资兴业,并视同外资企业对待;鼓励现有民营企业上规模、搞技改、开发新产品;鼓励个体业主购买、兼并、租赁国有集体企业。二是扶持政策。对于国有企业转制为民营企业之后,不再定税收目标任务,实行依法征税;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规费一律按下限收取或者给予减免,对新开办民营企业实行一定时期的扶持政策;对于下岗职工兴办民营企业坚持按有关政策给予税费优惠,等等。三是保护政策。坚决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企业收费实行定项目、定标准、定时间,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两证两卡一书”(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企业缴费登记卡、企业缴费明白卡、进企业收费批准通知书)制度。文秘站版权所有 2、优化服务环境。从组织制度创新入手,成立了“沱江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督查中心”、“保护投资环境法律服务调解中心”(简称“一组三心”),形成政务质量找领导小组、投资报建找服务中心、投诉举报找督查中心、矛盾纠纷找调解中心的全方位宽领域的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组建“四个中心”(即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招投标中心、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从制度和体制上改善发展环境 。对于引进和新办的企业,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代为办理各种手续,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建立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制度,市级领导定期到联系点现场办公,研究解决发展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对企业在办理纳税手续、开拓市场、企业管理等方面及时给予指导与协商,由事后查处改为事前指导,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及时免费为投资者提供国家产业政策信息、行业发展信息、市场销售信息和技术信息等。 3、优化金融信贷环境。着力构建企业、政府、银行之间的新型合作关系,建立项目推介制度,定期举行推介会和银企座谈会,成立了企业信贷担保公司,运用财政贴息贷款,引导银行投资讲诚信、有效益的项目。20__年,全市确定金融机构重点支持红名单企业21个,重点调查项目12个;今年,全市确定金融机构重点支持红名单企业25个,重点调查项目29个,初步建立了良好的信用环境。 4、优化社会保障环境。大力抓好社会保险扩覆征缴工作,引导各类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使之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等部门分片划段,责任到人,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大张旗鼓宣传表彰先进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重奖有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沱江酒业公司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公司总经理蒋红星被授予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湖北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是湖北省、三峡市和沱江市人大代表,公司副总经理曹生武获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荣誉称号。 县域经济论文:西部地区发展县域经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统筹城乡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必由之路,而有效统筹西部城乡经济的发展,必要的切入点在发展县域经济。本文从西部地区为什么发展县域经济,发展县域经济有什么难题,及怎么解决为线索展开全文,力图为更好地发展县域经济,统筹西部城乡经济提供参考。 关键词:西部地区 县域经济 问题 对策 一、西部地区发展县域经济的必然性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化的农业,发展农业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的论断。而又如何有效地统筹西部地区城乡的发展,消除现存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使得西部区域经济得到更快更好地发展呢?这就是我们亟待研究的问题。 西部地区指的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12个省区市。中国要实现从二元结构向一元结构的转化,实现城乡统筹,重点是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难点则在于西部农村。西部的突出问题是农村人口多。西部地区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8.75%,非农产业发展缓慢;农村劳动力严重依赖于农业,农村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高达61.7%,农业生产条件差,生产技术落后;传统农业经济和自然经济所占比重较大;工业结构处于资源开发和初级产品加工的阶段;产业技术水平低;城市化,工业化水平远远低于东部地区。而西部地区的优势在于有着丰富的水能,石油,天然气,煤以及有色金属等自然资源。草地,植物等旅游资源相对都比较丰富,而且这些资源总体开发利用的水平还很低,但发展的潜力很大。 西部地区要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有效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必须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二、西部发展县域经济的主要问题 县域经济是指在县域内以城镇为中心,以农村为基地,各种经济成分有机构成的一种区域性经济,它处于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结合部、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的连接点;它还是西部有效城乡统筹的基点,也是其落脚点;是城乡统筹最直接的操作平台,也是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和突破口。 但是改革开放以来,西部地区的县域经济虽有了飞速的发展,与全国的平均水平相比却还是有很大的差距。据统计,目前全国县域经济的平均规模为:GDP平均为29.5亿元,人均地方财政收入244.25元。以西部大省甘肃为例,其县域经济GDP超过29.5亿元的县却只有9个,仅占全省县域单位的10.5%;地方财政收入过亿元的县7个,占其县域单位的8%;人均地方财政收入超过244.25元的县域25个,占全省县域单位的29%。甘肃省内绝大部分县(市)财政都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基本上都靠是财政补贴。 1、西部县(市)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受区位条件、发展基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性问题十分突出。许多县自然环境恶劣、区位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对资金和人才缺乏吸引力,且容易造成恶性循环。 2、城镇化发展水平较低,进程缓慢。部分城镇由于近年乡镇企业的萎缩,农民收入的减缓,财政支付能力的弱化等,小镇建设步伐放慢了,建设相对滞后,功能发挥不明显,转移农业人员更加困难。同时,随着城镇人口的增加,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影响了城镇功能的发挥。 3、生产要素大量外流,对外开放程度偏低。一是资金严重短缺。由于县级财政拮据,加之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级以下业务,使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深受“失血”之痛,相对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很难吸引银行贷款。二是人才大量外流。受西部地区县的待遇、人居环境等条件的限制,大中专学生回县率很低,到县级企业工作更少,在待遇和事业留人方面缺乏强久吸引力,80%的人才去了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三是对外开放程度偏低。西部地区除了少数大城镇外,许多县域单位很少吸引外商的投资,而且产品也很难外销。西部地区县域经济的国际联系及其产品国际市场依存度是较低的。 4、经济自主增长乏力,县级财政运转困难。经济自主增长乏力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县域投资面临困境。西部县域自然资源相对较丰富,但由于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限制,却很难吸引社会投资。二是县域工业发展水平低。目前西部县域工业大多是一些传统工业,粗加工产品多,精加工产品少;大众产品多,名牌产品少,市场活力明显不足。三是县域消费市场低迷。以上原因,综合造成西部县级财政运转比较困难。而西部县财政刚性支出直线上升,目前有许多县级财政入不敷出,运转十分艰难。 三、西部发展县域经济的有效对策 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西部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与东部相比,相差巨大;与东部相比,亦没什么优势;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处于较低水平。西部县域经济落后既有自然方面的原因,又有历史方面的原因,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任何单一的发展思路对西部县域经济发展都是无能为力的。发展西部县域经济,有效西部统筹城乡发展必须要有全局性、长远性及具有战略的眼光,要立足自身经济发展阶段和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通过实施整体战略来解决。 1、以现存优势资源为依托,开展差异化竞争,打造特色产业。实践证明,一个地区的竞争优势的获得关键在于其对自身优势的认识和把握,因此西部地区在发展县域经济的战略决策中,应始终注意自身的比较优势。总体上来看,在西部县域经济中,农业资源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但由于各县所处地理环境、自然和资源禀赋不同,所表现出来的比较优势千差万别。因此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目标和方式上不能强求一致,其关键是要站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高度,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通过发挥各地优势资源、技术优势及传统优势,走合作发展的道路,采取更灵活的方式联合、引进新资源,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无毒无污染食品、特色食品、精深加工 食品等特色优势产业,形成小产品、大产业的经济发展格局,促进县域经济的持续发展。 2、加快城镇化步伐。城镇化是加快县域二、三产业发展的有效载体,推进城镇化可以推动县域经济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调整,加快县域经济产业升级。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直接推动着城镇化的进程;城镇化进程的快慢,又反过来影响着县域经济的发展。推进城镇化有利于农村工业的产业集聚,有利于服务业的成长,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作为欠发达地区,面对二、三产业发展从分散到集聚、工业化与信息化交织在一起的新形势,发展县域经济必然要坚持工业化与城镇化同步推进,充分发挥城镇化与工业化的互动效应,增强城镇在资源、人才、技术、产业、商品和信息的集聚功能和带动作用,从而以城镇为平台,推动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加快发展,促进县域经济不断壮大。 3、政府强力介入,以放宽相关政策为基础,推进科教兴县,释放增长潜力,为统筹城乡发展保驾护航。在新时期,我们应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在政策上释放县域经济增长的潜力。一要拆除一切有碍要素自由流动的政策藩篱,加速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在农民大量外出务工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村土地向少数能人集中,从法律法规上保障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土地使用权的自由流转。二要放开一切制约民资难以进入的投资领域。要重点放开传统上由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投资领域,特别是重点放开城镇供水、供气、教育、医疗、电力、农田水利及道路设施建设等领域,以此来激活民间的投资需求,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三要办好一切有利县域经济发展的社会事务。加强与县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合作,组织与经济发展相关的科研开发、人才培训、技术推广和信息服务,推动县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4、尽快构建县域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改变县域市场与城市大市场脱节的状况。县域是最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加快本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积极创新营销方式,通过现代流通网络,快速抢占大中城市市场,最大限度地扩大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积极培育各种形式的流通组织,壮大农村营销人才队伍,发展各种专业市场、综合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形成功能齐全的商品流通体系。另外,着眼与国外,加快引资步伐,面对WTO的挑战与对外开放格局,有效施行“走出去”战略,参与国际竞争,推动西部经济更好地发展。 县域经济论文:发展县域经济的价值判断和路径选择 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是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实现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和突破口。 价值判断:县域经济是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的最直接操作平台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中具有综合性和区域性特征的基本单元。县(市)是宏观和微观的结合部,在发展规划制定、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开发重点等一系列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县(市)具有相对的自主性;作为承上启下的行政管理层次,县(市)也具有比较完备的管理职能和管理手段,可以弥补市场的缺陷,起到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作用。 实践证明,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让二者更为协调;可以有效改变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状况,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可以加快内源性经济发展,提高整体经济竞争力。路径选择: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县域工业化水平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必须根据区域、县域实际,科学地制定发展目标。十堰区域、县域经济发展的优势与劣势并存,优势大于劣势,特别是十堰区域、县域经济中明显的区位优势、雄厚的产业优势、富集的资源优势,有利于我们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五个统筹中,充分发挥潜在优势,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文秘站版权所有 一、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逐步减少第一产业比例,增加二、三产业比例。全市三次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为1∶5∶4,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5%以上。 二、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大力推进8种类型的小城镇建设:一是卫星城镇。十堰是我省汽车工业走廊的龙头,以发展零部件加工和第三产业为突破口,着力将六里坪、丁家营、土关垭、浪河、茶店、花果、柏林、大川等培植成为东风日产合资公司配套的十堰城区卫星城镇。二是边贸型城镇。以边境贸易为突破口,着力将蒋家堰、上津、白浪、谭山、丰溪、湖北口、石鼓、羊尾等培植成以工促贸、以贸兴镇的边贸型城镇。三是资源型城镇。十堰境内资源丰富,以开发矿产、水能、林特资源为突破口,着力将夹河、官渡、溢水、马鞍等培植成资源开发型城镇。四是基地型城镇。着力将柳陂、六里坪、安阳等培植成基地型城镇。五是旅游型城镇。着力将武当山、大川、南化塘等培植成旅游型城镇。六是综合型城镇。以培植新的增长点为突破口,着力将羊尾、保丰等培植成综合型城镇。此外,围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培植移民迁建型小城镇;发展特色经济培植特色产业型小城镇。 三、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一是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植“精品名牌产品。引导和支持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把发展高新技术产品作为企业科学发展的第一推动力,探索县域与科研院所合作新途径,通过技术入股、共建技术中心和共建经济实体等紧密型合作模式,推进县域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通过全方位吸纳资金,狠抓技术改造,提高技术和装备水平,大力发展一批以汽车电子、通信、新医药、新型建材、环保为主的“小而精、小而特、小而优、小而高”的高新技术产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三是扶持民营企业发展,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国有中小企业,上档次、上规模、上水平;通过控股、参股、租赁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逐步形成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的大型民营企业的“四跨”企业集团。 四、以信息化带动农业产业化推进新型工业化。用工业化理念引导农业产业化企业,运用信息技术完善内部管理和营销信息系统,促进“龙头”企业人、财、物和技术资源优化配置,加强与企业信息化相适应的网络基础和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农产品加工、生产、销售一体化经营模式。通过十堰信息港、宽带网和政务网络及各种媒体,及时农产品及相关市场、项目规模、市场准入标准、环境保护等要求,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十堰区域县域经济增长方式从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低质量的粗放型增长转变为高速度、高效益、低投入、低消耗的集约型增长,着力推进生物医药、水电、绿色食品、旅游四大产业。 五、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向城镇转移。劳动力从低效益部门向高效益部门的加速转移,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质量,促进小康目标实现的关键环节之一。有的放矢地发展一批劳动密集型产业,全面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加强对农民的技能培训,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就业体制。重点引导农民向五大领域转移:向建筑业、水利、 水电工程转移;向城镇建设、城镇服务业转移;向省内外、东西部和国外转移;向旅游业、商业转移;向产业内部效益较高的行业、企业、部门转移。通过五大转移,整体推进城乡就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形成城乡一体的就业新格局。 县域经济论文:财政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措施 4月21日,在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听讲了财政、金融、税收相关内容的专题报告。课堂内容理论联系实际,令人受益匪浅。 财政如何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有以下三方面措施: 一、充分发挥财政争取资金的主渠道作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解除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瓶颈。 基础设施不仅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而且也是经济增长和资源有效配置的必要前提,基础设施的质量将决定着能否获得新的市场竞争能力,同时,也是投资者确定潜在的直接投资对象等级的重要因素。只有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加大投入,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才能有效解除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瓶颈。 二、充分发挥财政管理职能,强化收支管理,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经济决定财政,财政反作用于经济。经济要发展,必须要有强有力的财政作保障。而财政投入是有限的,要使有限资金发挥无限效益,必须加强财政管理。 一是建立起公开、公正的收入机制,为县域经济提供更多财力。 一是废除收入“基数法”考核办法。以往财政收入都是年年下达计划,层层按计划完成,按计划考核,没有真正地体现出财政收入应收尽收。二是建立新增项目增加财政收入的激励机制,特别是对各乡镇新增税源增长财政收入要适当地给予充分的激励,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的不足,最大限度地调动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二是建立透明、高效的支出监管机制,挤出更多资金投入到经济发展中。支出管理仍是当前财政工作的重头戏,要狠下功夫,强化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节省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一是严格预算。二是严格支出标准和范围。三是严格支付。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减少资金周转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从上到下清理和统一各种奖金政策,应建立“一年一度一次性奖励”制度,制止滥发奖金。五是加强政府投资领域管理,以减少政府投入,减轻各级财政的压力。要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加强政府投资领域管理,控制政府负债。 三是建立灵活、有力的财政调控机制,集中财力支持经济建设。 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一个宏观调控部门,要服务于经济发展,必须加大调控力度,调控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一是调控预算内、外资金。通过实施综合财政预算,将预算内外资金纳入预算,捆绑使用,并由政府集中一部分,由政府掌握使用,增强政府调控能力。二是调控县、乡财力。应积极推行乡财县管,把乡镇作为预算单位,其收入直交县财政,支出由县财政支付。这样不仅可以平衡乡与乡贫富不均的现象,而且可以整合全县财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三是调控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和闲置资产。四是要调控好各单位后勤服务资源。应积极推行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把机关一些后勤服务推向社会,由社会承办,这样能够大大节减财政资金。 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建立奖励机制,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县级财政在自身加强财政管理的同时,还应充分调动各级党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县域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因此县级财政应协助政府建立县域经济发展奖励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和凝聚放大作用,努力为县域经济注入活力。一是建立“政府奖励机制”。二是建立“政府激励机制”。三建立“金融机构扶持鼓励机制”。对县域范围内的各金融机构按当年对地方全年贷款增量、核销企业呆坏帐额等指标确定奖励金额予以奖励,缓解各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四、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培植壮大骨干财源,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一是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是要加重对工业经济的投入。 三是加快企业改制步伐。 四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县域经济论文:基本外向型经济是否适合县域经济的发展 一、前言 醴陵是湖南株洲的一个县级市,连续6年进入湖南省省经济强县行列,2011年进入了全国百强县的行列。“十一五”期间醴陵经济增速达15.2%,遥遥领先于株洲其他县市。2010年GDP达265.75亿元,占株洲全地区GDP的20.8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湖南省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度全省大中型工业企业名单中,醴陵有135家,占湖南、株洲大中型企业数的占比分别为8.9%和54%。因盛产烟花爆竹和陶瓷,醴陵有“瓷城”和“中国花炮之都”的美誉。 二、醴陵烟花爆竹产业现状分析 烟花爆竹和陶瓷产业是醴陵的支柱产业,有产业集中度高、整体规模大、配套产业齐、社会贡献大等特点。2010年烟花爆竹总产值为120亿元,同比增长27%;产量达2767万箱,同比增长28.1%。缴纳税费占醴陵财政收入的7.4%,1.5亿元。2008、2009、2010年烟花爆竹产量分别为1760万箱、2160万箱、2747万箱,年平均增长率为28.85%。2010烟花爆竹产业上交税金分别为14987万元,分别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7.4%。醴陵烟花爆竹产量在“十一五”期间快速增长,2010年的产量是2005年的2.75倍,年平均增长率为55%;2010年比2005年出口增加约420万箱,年平均增长率为55.74%。如表1所示: 表1 醴陵烟花爆竹产量和出口量(2005~2010) 资料来源:根据醴陵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5~2010)上的数据整理得到。 但是,醴陵烟花爆竹出口量仅占全国出口总额较低,2008年出口额仅占全国出口总额的19.57%。醴陵出口的烟花爆竹中有90%出口到美国、德国、英国、意大利、日本、荷兰、俄罗斯等国。其中美国是醴陵烟花爆竹最主要的出口地,2009年醴陵出口到美国烟花爆竹2400万美元。 陶瓷产业是醴陵另一大支柱产业,2010年陶瓷产业总产值达210亿元,是2005年的3.4倍,年均增幅达28.1%。陶瓷产业的产值占整个地区产值的79.02%。2009年,2010年陶瓷产业上缴税金分别为33398万元和36921万元,分别占全是财政总收入的23.5%和18.3%。2011年前三季度全是共生产日用陶瓷37.42亿件,其中出口14.3亿件,生产工业陶瓷39.61万吨,同比分别增长了26.4%、25.2%和28.2%。 表2 醴陵陶瓷产量(2005~2010) 资料来源:根据醴陵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5~2010)上的数据,整理得到。 如表所示,醴陵陶瓷的产量一直呈持续上升的趋势,2005年到2010年日用陶瓷的年平均增长率为20.08%,工业陶瓷的年平均增长率为18.45%。2009年醴陵陶瓷工业园已经初步建成,当年就有46家企业入园,产值突破了25亿元。醴陵陶瓷产业出口量占比较大,2005年陶瓷出口72625万件,占生产总量的29.1%。2009年日用陶瓷40%以上出口,出口量达12.94亿件,特别是炽瓷产品,出口95%以上,年出口额近4亿美元。 三、醴陵发展基本外向型开放经济的优势 大卫·李嘉图认为:在两国间,劳动生产率的差距并不是在任何商品上都是相等。一个国家应该集中生产成本相对较低的产品,通过国际贸易,互相交换,得到益处。比较优势理论的核心内容是“两利取重,两害取轻”。中国改革开放的经验也表明与比较优势相抵触的赶超战略是很难成功的。一个国家和一个地区应该按照各自的资源禀赋条件,积极发展具有优势的产业,从而增加出口和经济的外向程度,达到比较优势的充分利用。 醴陵劳动资源比较丰富,而且拥有生产陶瓷和花炮所需的矿物资源和技术资源,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应该生产和出口相关产品。醴陵市委市政府相当重视醴陵的开发经济建设,在《醴陵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把“拓展开放经济”作为重要的一条提出来,主要从扩大对外开放和加强区域合作两个方面,既期待对外开放为醴陵经济增添光彩,同时也了解周边的产业状况,引进必要资源,避免重复投资。 外向型经济是指实行开放性经济交往体制,面向国际市场,建立以出口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广泛利用国际资源,充分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经济外向型经济具有较强的出口创汇能力,有助于改善国际收支状况,增强支付能力,并能在较大规模上利用国外资金。通过对醴陵支柱产业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醴陵已经是基本外向型开发经济。目前醴陵陶瓷和烟花爆竹产业出口都很强劲,有很强的出口创汇能力。2010年新批自营进出口企m业14家,已拥有自营进出口企业达183家,醴陵的各种产品外销至15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0年全市贸易出口总额达6.09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出口收汇2.43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7%。 醴陵实行开放型经济有着自身的优势: 第一,资源丰富。醴陵具有相当丰富的陶瓷和烟花爆竹产业需要的稀土和矿物质,非金属矿有瓷土、耐火土、煤炭、石灰石、萤石、粉石、石材等,金属矿有金、银、铅、锌、钨、锑、铀等。 第二,生产历史悠久。早在宋代年间,醴陵富里人李畋就发明了花炮来驱赶鬼神,此时开始醴陵人就开始生产烟花爆竹。醴陵陶瓷在1915年巴拿马太平洋世博会就一举拿的世博会金奖。 第三,交通便利。同时醴陵拥有便利的交通优势,毗邻我国南方最大的铁路枢纽株洲,320国道,106国道、沪昆高速,浙赣复线都经过境内,醴陵拥有至盐田港的集装箱专列,计划在2012年开通的衡茶吉铁路将大大缩短醴陵到厦门出海口的距离,醴陵将成为长株潭地区距离出海口最近的地区。 第四,通关方便。醴陵是中西部所有城市中唯一拥有海关和商检的县级市,企业报关和报检的成本低。醴陵是湖南仅有的2个可以在当地办理护照的县级市之一,相关人员的出入境方便。 第五,人才优势。醴陵人口资源丰富,而且醴陵市株洲地区拥有高学历比例最高的县市,大量的陶瓷和烟花爆竹企业也吸引了大量的外来人才。 四、醴陵政府如何规避外向型经济带来的风险 以外向型经济为主导的醴陵 这几年发展十分迅速,但是醴陵支柱产业是高投入、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企业,依靠价格优势在国际上占据一席之地的。这样的出口产品在开放经济很容易受到人民币汇率的波动、西方国家金融危机的影响以及通货膨胀的影响。因此,在加大发展开放经济的同时,必须加强产业自身的发展。 我国自2005年开始实行有管理的汇率浮动制度,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6年多后,人民累计升值约为31.24%。烟花爆竹和陶瓷产业同属劳动密集型企业,人民币升值直接影响体现在生产成本、出口价格和市场占有方面,理论上醴陵的出口收入损失31.24%。再加上原材料、运费、工资等价格上涨,出口退税的下降,但是,醴陵出口的产品主要靠价格优势占据市场,不敢轻易降价,只得自己蒙受损失。从长期来看,人民币汇率增值将促使出口企业主动调整产品结构,把生产重心转移到研发高科技和高附加值的产品上,同时企业可以利用更多的国外市场资源。 当下是政治周期和经济周期交织的试点,市场调节职能起到基础性的作用,政府调节乃高层次的调节。醴陵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开放经济促进醴陵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困扰,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保护醴陵出口企业的利益。 1.川气入醴。醴陵开通管道燃气以来,以前的煤窑都改为了天燃气窑,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产品合格率也有所提高,很大程度上化解了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利润下降的压力。 2.政府支持企业改革。(1)鼓励企业建设中间环节。中间商注定要一败涂地:技术的发展使他失去了效力(帕特·麦克格温)。醴陵政府正在着手处理一批有自主经营的企业希望减少中间环节直接出口的申请。(2)鼓励企业走品牌化、差异化战略。扶持以华联、熊猫为主的具有品牌的自主产业企业,对其进行政策和技术鼓励。(3)鼓励企业运用金融手段规避风险。鼓励企业缩短收汇时间,利用合同价格,采用多种比重的结算方式来规避风险。 综上所述,开放经济模式在醴陵是完全适用的,而且醴陵市委市政府也认识到这一点大力发展开放经济,尽量避免开放经济带来的风险。只要坚持大力发展开放经济,醴陵经济定能更好更快的发展。 县域经济论文: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障碍及其对策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壮大县域经济”的号召,发展县域经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县域经济是一个十分重要,又十分复杂,说起来十分沉重,同时是我们十分感兴趣的问题。说它十分重要,因为它是区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最小单位;说它十分复杂,是因为涉及面宽,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的因素很多,县域经济要做到协调、可持续发展十分困难;说它十分沉重,是因为我们去过西部的许多县,虽然看到了一些县域经济富裕、不断发展的一面,但看到更多的是贫穷、落后的一面;说我们十分感兴趣,是因为县域经济发展中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理论工作者去认真研究。 一、县域经济及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县域经济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地理空间,以县级政权为调控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优化配置资源,具有地域特色和功能完备的区域经济。县域经济具有下述特点:一是具有特定的地理空间,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地理空间,区域界线明确;二是具有相对独立性,并有一定的能动性;三是具有地域特色,这种地域特色与其地理区位、历史人文、特定资源相关联;四是以市场为导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县域经济要突破县级行政区划的约束,在更大的区域内进行资源配置,获取竞争优势;五是接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指导。 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县域经济是区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区域经济是一个相对概念,它有多个层次:相对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区域经济,如欧盟、亚太地区、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区域是区域经济的范畴;相对于一国经济而言的区域经济,如我国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也是区域经济的范畴;相对于一个省而言的县域经济也是区域经济的内容,如陕西从大的方面划分为陕南、陕北、关中等不同的区域,仅就关中地区可以以区县为单位划分为更小的区域。县域经济是狭义的区域经济,是一种行政区划型区域经济,是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的区域经济,是区域经济的最小单位。 2、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是一个功能完备的综合性经济体系,其活动涉及到生产、流通、消费、分配各个环节,一、二、三产业各个部门。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程度和趋势,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决定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格局和面貌,县域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域经济的强弱决定着国民经济的强弱,如西部经济不发达,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西部的县域经济的竞争力弱。从第三届全国百强县的排名来看,几乎被东部地区垄断,西部地区仅有三个县进入全国百强县,西部地区的真正崛起有赖于西部县域经济的发展。 3、县域经济在各项指标中均占到绝对比重 据统计,截至20__年底,全国县级行政区划共有2860个(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其中,市辖区830个,县级市381个,县1478个,旗49个,自治旗3个,特区2个,林区1个。全国县域内国土面积有896多万平方公里,超过全国国土总面积的93;全国县域内人口总数达到9.35亿,占全国总人口的73.3;全国县域经济的GDP达5.7万亿元,占全国GDP的54.5。 4、县域经济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县域是以农业和农村经济为主体,是农民的主要聚集地。发展县域经济是解决“三农”问 文秘站: 二、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的十大因素 通过对不同地区县域的比较研究发现,县域经济的发展程度、竞争力强弱,受以下十个因素的影响:DECD=F(NR HR PL EC ML ES EE IA CL PLS) 其中,DECD—县域经济发展,NR—自然资源,HR—人力资源,PL—生产力水平,EC—经济制度,ML—管理水平,ES—经济结构,EE—经济环境,IA—无形资产,CL—城镇化水平,PLS—生产与生活方式。 1.自然资源的禀赋与自然条件的优劣程度 自然优势是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自然优势有两种:自然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自然资源禀赋的差异是县域产业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资源优势是产业优势形成的前提条件,同样也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如陕西神木县和靖边县之所以能进入第三届全国西部百强县之列,与其煤、石油等自然资源的丰裕程度是密不可分的。同样,县域经济的发展受自然条件的制约,自然条件决定着当地居民的生存条件、生存环境,地理位置决定着一个县的区位状况,决定着它的交通状况、对外开放条件与开放程度等。一般来说,具有区位优势的县发展较快。沿海地区县域经济发展较快,自然条件、区位优势是其重要条件。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交通枢纽和产业布局的调整、单一非再生资源的长期使用,自然资源优势与区位优势对县域经济竞争力的影响作用有弱化的趋势。 2.人力资源状况 人力资源是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因素,但人口大县不等于经济强县。人力资源不仅包括一个县所属的人口数量、人的素质,还应包括人的理念及人力资本状况。如果说人力资源的数量决定县域经济中劳动力供给、市场需求以及劳动力的素质,那么,人的理念及人力资本状况则决定县域经济增长的方式和发展的速度。 3.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 生产力发展水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实力,它决定着经济总量及发展水平,决定着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及效果。如西部经济落后,东部经济发达,由此决定了东部经济是个“发展”问题,而西部大开发不仅仅是发展问题,首先是解决生存问题;二是县域经济的“产品—企业 —产业”三位一体的现状,它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既定起点,也是吸引外资的平台,是外资与本地企业对接的基础。 4.经济结构和经济活力 经济结构包括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以及生产力布局,即县域经济结构,它影响和决定着县域经济是否协调、持续发展的问题。县域经济活力是县域经济市场机制力量的体现。非国有经济比重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活力指标,其他还有:机关人数与就业总人数的比率反映出就业导向和就业活力;人均存贷额反映金融方面的活力;GDP与就业总人数的比率也是一个反映经济产出活力的指标。 5.资本、技术及管理水平 资本与技术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要素,它决定着县域经济发展的规模及层次,决定着产业选择及升级换代问题;管理是第一生产力,它决定着县域经济的管理水平与发展速度。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县市政府及县市领导的能动作用非常大。政府的公共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是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同志在《经济日报》成立县域经济研究中心的批示中指出,“农村的发展,县委、政府是关键”。 6.经济制度及政策 具体指:一是产权制度;二是政府的经济政策;三是管理制度,如干部管理制度、干部选拔制度等;四是经济的运行机制,市场化程度,如是否引进了竞争机制等;五是政府引导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7.经济环境及对外开放程度 经济发展环境包括硬环境与软环境。目前重要的是营造软环境,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进入。经济环境既是对外开放的前提,也是反映开放程度的一个标志,它是县域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因素。对外开放程度直接影响到县域经济的发展。在我国入世后,县域经济的发展不能仅在县内、省内、国内定位,要在全球经济中定位,要利用两种资源,开发两个市场,提升竞争力。对外开放程度可以用进出口总额与GDP比率、利用外资的总额、外资企业比重等指标来衡量。 8.县域的知名度及无形资产 县域的知名度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无知名度;二是知名度是否转换成无形资产,成为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品牌。县域知名度的提高通常借助于一些历史文化遗产、特殊的产业,如陕西临潼借助于兵马俑、户县借助于农民画均成为享誉中外的知名县。但这些县的知名度没有完全转化为无形资产,没有有力地带动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域的知名度高,无形资产大,有利于吸引外资,扩大对外开放程度,有利于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 9.城镇化水平 城镇化水平和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正相关。城镇化水平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城镇化水平决定着县域的生产与消费水平;二是城镇化水平决定着县域的市场化程度;三是城镇化水平是县域工业化程度的反映;四是城镇化水平决定着县域经济结构。 10.居民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 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直接决定着市场化和产业化程度。传统的生产方式制约着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县域经济的现代化;自给自足的传统生活方式影响县域市场体系的形成,影响第三产业发展乃至整个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 三、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障碍 据统计,截至20__年底,全国GDP超过50亿元的县共有262个,东部地区191个,中部地区52个,西部地区19个。第三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东部地区有88个,中部地区有9个,西部地区仅有四川双流县、新疆库尔勒市、重庆江津市3个,而且分别排在48、60、98位。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滞后受制于西部县域经济发展水平,而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障碍: 1.观念落后 西部地区观念落后表现为:一是长期受自然经济观念影响,尤其是小生产观念浓厚,如缺乏成本观念;二是受原始市场经济观念影响,如反映传统小商品经济的“汉唐雄风”、“丝绸之路雄风”影响着西部县域市场经济的发展。入世后,西部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中外文化理念的冲突,即现代市场经济理念与自然经济理念的冲突。理念冲突具体表现在:一是西方人崇尚透明度与西部人崇尚暗箱*作的冲突;二是西方人崇尚市场经济规则与西部人崇尚钻空子的冲突;三是西方人崇尚法治与西部人崇尚人治的冲突。 2.产业定位不明确 县域经济发展要有明确的产业定位,要抓住一两个产业,做大做强,要形成和县域资源相适应的特色经济。但西部地区的大多数县产业定位不明确,选择产业过多,多个产业齐头并进,而且各个产业之间的关联度小,特色经济不明显。如陕西有的县在县域发展战略中确定了五大支柱产业,结果一个产业也做不大,没有自己的特色,形不成规模。 3.经济结构不合理 一是所有制结构不合理。东部县域经济中基本上是非公有制经济占绝对比重,如浙江、江苏省等公有制在县域经济中几乎已全部退出,而西部县域中公有制还占有很大的比重,非公有制经济不发达,东西部经济差异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所有制结构的差异;二是产业结构单一。西部地区的县以传统农业为主,工业化程度低,第三产业不发达;三是西部地区县域经济的企业化、产业化水平低。 4.政府政策与竞争机制滞后 一是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优惠政策仅限于经济方面,在政治方面不但未给非公有制企业优惠政策,甚至连平等政策也未落实,如非公有制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很难进入政府;二是干部的竞争机制尚未形成,县乡干部很难优胜劣汰;三是企业家机制未形成,管理队伍的培育工作滞后。 5.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落后 由于自然条件恶劣,西部地区许多县的生产方式落后,如在农业生产方面机械化程度低,有的地区仍然主要靠人力和畜力;在仅有为数不多的工业生产中,信息化程度极低,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在生活方式方面,一是农民意识浓厚,县乡干部生活节奏慢,现有的城镇人口大多是“计划经济的城市人”,缺乏“市场经济的城市人”。二是农民及城镇人口保持着传统的农民生活方式,大家都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消费,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四、加快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西部地区县域经济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转变观念 加快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首先,要树立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的观念。如要树立“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求所有,但求所得”、“允许私有企业企业主入党”、“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等观念;其次,还要树立正确的县乡干部评价观念。不能以“是否有问题”作为衡量县乡干部的标准,以“是否有问题”为评级标准会使理性管理者做出“不作为”的选择,而应以是否创造了财富、为老百姓办实事、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作为衡量县乡干部的标准。 2.对县域经济准确定位 对县域经济准确定位包括对县域定位与产业定位。只有准确定位,才能明确发展方向,才能找到发展的突破口;只有准确定位,才会有科学的发展思路,才能提升县域经济发展的层次。具体说,一是为县域准确定位,如西安临潼区可定位为世界旅游名区、西部经济强区;渭南的潼关县可定位为西部大开发的桥头堡、“一线两带”的东起点、关中城市群的第三层次。二是产业定位,县域经济要以某一主导产业为中心,其他产业相配套,发展特色经济。县域经济要形成一个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群,在这个产业群中,主导产业要明确,产业结构要合理,产业结构要向优化和高级化演进。 3.创建新机制 首先要在县乡干部选拔中引入竞争机制,并加大外聘力度,增加外聘数量,促进县乡干部选拔机制的转变;其次,建立创新机制,特别是要加大文化创新力度,推动自然经济文化向市场经济文化转变;再次,要加大县域内人才的培养,不仅要留住科技人才,也要加强对基础人才包括青年技工和农民的培训,以提高人力资源的质量。 4.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在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中要树立“非公有制企业是县域经济的第一主体”的观念;在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低的县,应通过在资金、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予便利和优惠政策,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创业;在非公有制经济已占到一定比重的县,应通过企业家培训、企业制度改革等措施实现非公有制企业的二次创业,并切实解决二次创业中存在的问题。 5.实行土地制度创新,走农业规模经营的道路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要鼓励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扩大经营规模。只有扩大农业经营的规模,才能解决土地使用规模狭小与农业现代化的矛盾。同时,要调整村镇结构,扩大村镇规模,形成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 6.营造良好环境,大力引进外资 一是要为外商提供生产经营的必要资源,在落后地区可无偿提供土地等资源,只要外商来生产与消费,就能带动经济发展。二是塑造软环境,改变“关起门来打狗”的局面,特别是政府要从提供优惠政策转变为提供优质服务。 7.经营县城,强化中间环节作用 县城在县域经济发展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它是大城市向农村辐射的中间环节。因此,要鼓励农民进入县城,使县城的人气旺起来;建立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机制,吸引民间资本和引进外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调整乡镇、村庄结构,提高县域经济的城市化水平。以上七条为一个整体,其中转变观念是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与核心,机制是保障,产业是载体,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手段,规模经营是方式。当前要抓住转变观念这一核心,推进西部地区县域经济的发展。只有转变观念,才能形成县域经济发展的新思路,为县域经济准确定位,并制定科学发展战略;只有转变观念,才能建立新的机制,选择最佳发展手段,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只有转变观念,才能实行土地制度创新,走农业规模经营的道路;只有转变观念,才能大力引进外资,并经营好县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五、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中需要处理好的七对关系 西部地区县域经济要实现跨越式发展,除了要做好以上七个方面工作以外,还必须处理好以下七对关系。 1.优惠政策与优质服务的关系 西部地区县域经济由于发展起点比较低,县域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优惠政策,但要转变一味地依赖优惠政策的误区,要处理好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的关系。优惠政策是吸引外部资金的重要条件,而优质服务是留住外部资金的保障,只有提供优质服务,优惠政策才能落到实处,起到应有的作用。而且相对于东部省份的县来说,优惠政策对西部地区的县不具有比较优势,在优惠政策上各个地区可以互相模仿,而且模仿成本低,所需要的时间短。而对于西部地区的县来说,提供优质服务是塑造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优质服务是一个地区的“内功”,经过长时期才能形成,而且不易被竞争对手模仿,即使模仿也需要较长时间。 2.主导产业与产业多元化的关系 西部地区的县在发展过程中必须根据资源禀赋状况选择主导产业,在主导产业选择上一定要有比较优势和“特色”,但发展具有比较优势和具有特色的主导产业并不是只发展一种产业,而放弃其他的产业。在产业选择上要妥善地处理好主导产业和产业多元化的关系,在发展主导产业的同时应多业并举,但产业多元化应尽可能是同心多元化,即各个产业之间应有比较大的关联度,这样才可以形成以主导产业为龙头,通过各个产业链条之间的相互带动,促进整个县域经济的发展。 3.企业规模与企业数量的关系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企业的竞争力是县域经济竞争力的中坚力量。西部地区县域经济的发展需要有一批企业来支撑,企业已被实践证明是一种有效的经济组织形式,县域经济的发展不仅需要工业企业、商业企业,更需要农产品种子的研发、种植、养殖、农副产品的深加工等农业性企业。特别是对于农业占比重较大的县来说,企业这一组织形式比分散的农户具有更强的信息获取能力、谈判力和竞争力,所以应尽可能培育、扶植一批企业。促进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不仅需要一批企业,而且需要有一些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对于一个县来说,只要真正有一两个大企业,就足以带动县域经济发展,而且企业的数量和企业的规模是互相促进的,一个大企业会带动一批小企业,一批小企业经过竞争会培育出大企业。 4.向市场要钱与向政府要钱的关系 对于相对贫困的西部来说,在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要理顺向市场要钱与向政府要钱的关系。全国贫困县绝大部分集中在西部地区,造成贫困的原因有多种,有自然因素,有人为因素。对于自然条件恶劣造成的贫困,政府有责任和义务通过财政对其进行转移支付,对其进行“输血”。但仅仅依靠“输血”只能解决生存问题,不能解决发展问题,要使这些贫困县摆脱贫困,必须使其有“造血”功能。所以对于贫困县来说,如何脱贫致富,谋取发展应摆在首要位置,要发展就要有市场意识,从市场上获取财富。 5.引进外资与利用民间资金的关系 资金短缺往往被认为是制约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引进外资被视作贫困地区摆脱贫困的灵丹妙药。引进外资固然会解决资金瓶颈,同时还会带来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理念。对于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来说,如果能引进外资,无疑会加快其经济的发展,但关键是西部县域依靠什么优势来吸引外资,有无外资进入后的发展平台、对接基础,也就是说引进外资后如何与本地经济对接。所以,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首先要启动民间资金。在西部许多县存在资金短缺和银行大量存差,以及资金大量外流并存的困境,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金短缺,而是没有启动民间资金。要吸引外资,首先应启动民间资本,使民间资本和外资同样享有国民待遇,为其创造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使其共同促进西部县域经济发展。 6.国有企业退出与事业单位退出的关系 所有制结构差异是造成县域经济发展差异的重要原因,西部地区一些县公有制经济占有相当比重。西部地区的县也认识到这一问题,提出了一些调整所有制结构的举措,加大国有企业退出步伐。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国有企业在县域经济中所占的比重逐渐缩小。但是事业单位的数量却依然很多,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数量仍然很大,县级财政收入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的开支,甚至有的县财政入不敷出。所以对于西部地区的县来说,不仅国有企业应全面退出,而且一些事业单位也应该尽快退出。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供水、交通、文化教 育等公用事业的公共产品属性在弱化,由政府出面通过事业单位的形式提供这些准公共产品的必要性逐渐减弱;另一方面,减少事业单位,可以大大缩小县级财政的开支,把有限的收入用到更需要财政支持的领域,同时可真正减轻农民的负担。 7.营造良好环境与提升县域形象的关系 良好的投资环境是吸引外资和启动民间资本的前提,在发展县域经济的过程中,县级政府已经认识到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重要性,而且意识到投资软环境比投资硬环境更重要。但在营造良好环境的同时,不应忽视提升县域形象,这里强调的形象不仅包括一个县的投资环境,还包括政府行政能力、社会资本、信誉度;不仅指一个县在当地居民心目中的形象,还包括该县在其他地区、投资者、合作者、媒体等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县域形象和县域环境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县域经济论文: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是实现县域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惟一出路 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而经济、资源、环境都是这个大系统中的子系统。大系统中任何一个子系统的改变,都会引起其他系统发生变化,并对整个大系统的状态产生影响。长期以来,由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意识,违背了可持续发展规律的要求,人们只考虑经济增长而忽视其他相关系统的健康发展,使县域经济、资源和环境之间存在着极不协调的关系,造成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甚至已经威胁到人们的生存。 首先,县域经济产值的增加靠消耗大量资源来换取,以至于乱采滥挖、浪费严重,在县域经济发展的同时,自然资源不断退化,资源基础持续减弱,一些主要自然资源已出现严重短缺,保证程度下降,对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构成严重制约,资源供需前景不容乐观。 其次,随着经济的增长,大部分县域的水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固定废弃物及土地污染日益严重;而过度砍伐,盲目开垦,乱杀乱捕,使县域自然生态环境持续恶化,野生动植物品种数量不断减少,濒危及面临灭绝的物种数量急剧增多。这些情况的存在已经成为县域经济持续增长的制约因素。 因此,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自然资源,保证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重点,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惟一出路。 一、实现县域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是弱化、消除它们之间的消极关系,同时充分利用和发展其积极关系,从而实现它们之间的良性循环。这种良性循环的总要求就是县域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即在县域经济发展的同时,对可更新资源的利用要以不破坏其再生机制为前提,使自然资源基础得以维持和加强。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资源相对丰富的县域也将逐渐面临资源不够的压力,资源供需矛盾会日益突出,为了保证县域经济的持续发展,节约和保护自然资源势在必行。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认识,要改变过去那种认为资源无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旧观念,增强资源的人均意识,认识到资源相对短缺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二、实现县域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全面节约和保护自然资源 针对在资源开发利用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各种协调配套措施,大大降低资源的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延长资源的开发利用期,全面节约和保护自然资源,这是保护县域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必要措施。 一要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管理法规,深化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的资源管理职能,落实资源产业的生产经营权利义务,建立各类资源管理和协调机构,并形成内外结合的资源监督机制,防止对资源的无偿占有、掠夺性开发和毁坏浪费。 二要制定合理的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使资源开发与产业建设协调发展,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分阶段地开发各类矿产资源,防止乱采滥伐,造成浪费。 三要对现有产业进行大规模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大力推广节约资源、降低原材料、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改进产品质量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科技成果,使一批重大的工业共性技术广泛地进入企业的技术改造,对那些耗能、耗水高的重工业,应重视提高矿山的采选冶炼水平,扩大生产能力,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和资源回收率。 四要实行资源的综合利用,包括对煤炭、木材等的综合利用和生活垃圾的再生处理,对伴生、共生的矿产资源加强综合勘探、综合开发和深度加工,重视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和循环利用。 五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把节约资源推向市场,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投资效益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实施、独立核算及检查验收等制度,使项目的节约效益及时得到反映,确保效益好的节约项目获得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六要实行资源特别是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维护资源的国有权益,防止由于资源无偿开采所导致的资源浪费和国家经济权益大量损失。 三、实现县域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大力加强环境保护与整治 县域经济发展必须更新思想,树立和普及生态观念、环境意识,我们脚下的土地,头上的天空,地上的河流,山上的一草一木,不仅属于我们,也属于子孙后代,我们无权浪费和毁坏子孙财产,也不能留给子孙一个无法生存的环境,加强环境保护与整治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特殊责任。 在发展部署上,必须明确地把环境保护与整治作为县域经济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高度重视,使经济开发与环境治理同步协调进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除了要使资源的开发、利用、生产维持在环境容量所允许的范围内,采用先进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变普遍的资源浪费为资源节约外,还要特别抓好污染治理和生态整治工作。 一是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时,技术起点要高,尽量采用耗能量小、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工艺,要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布局,实行资源优化配置。政府在审批项目时要严格把关,凡是采用落后工艺、布局不当、污染环境的工业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建设。 二是现有企业必须明确治理污染的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加强对自身污染的治理工作,大力开展综合利用,最大限度的实现“三废”资源化。 三是城镇要实行以工业污染防治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使污水、固体垃圾、生产垃圾、噪音等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必须加强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推广,各科研部门要加强对治理环境污染方面的科学研究,积极发展环保产业。在生态环境整治方面,县域特别是山区县要坚持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以生物措施为主的原则,大抓植树种草、封山育林,严禁乱砍滥伐,恢复植被,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生态资源。 五是结合农业区域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和农业商品基地建设,大力开发和推广生态农业工程建设,建成一批生态农业县。 六是依法做好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管理,以生物治理为主,辅之以工程治理,通过疏通河道、加固堤坝、兴修 水利、农田整治、退耕还林等保护措施,有效地抑制水土流失。 县域经济论文:宣传思想工作对县域经济促动作用 把握宣传思想工作脉搏助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事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越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重视和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按照同志的这一论述,针对新时期宣传思想工作中涌现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新的工作途径,开辟新的工作思路,贴紧中心,服务大局,与进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了宣传思想工作“生命线”的作用,有力地助推了县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明确宣传思想工作主要任务,找准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的“出发点” 要做好宣传思想工作,首先要明确宣传思想工作的主要任务,这是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的“出发点”,就庆安县的宣传思想工作而言,其任务就是紧紧围绕“实现一个目标,走好三条路子,创建区域龙头”的总体发展战略,坚持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把干部群众的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加快庆安经济发展上来,为建设富裕美好的新庆安,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把握宣传思想工作核心内容,抓住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的“着力点” 新时期宣传思想工作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用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这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的“着力点”。几年来,按照突出主题、活化形式、务求实效的原则,开展了以“学理论、抓机遇、快发展”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结合全县大办工业、绿色产业升级、区域龙头、大出大进等关键问题,进行专题学习和研讨,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学习不断引向深入,特别是围绕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展开了深入的学习,在领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查找思想误区,促进全县干部群众观念的更新,有效地克服了对全县经济发展战略理解不够深透,对建“三都”创区域龙头的怀疑和观望态度等实际问题,使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了加快发展、负重拼搏和开拓创新意识,能够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三、探索宣传思想工作有效方法,选好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的“切入点” 为做好新时期的宣传思想工作,本着继承和创新的原则,积极探索有效方法,用不断创新的思维做为工作“切入点”。一是增强实效性,讲究一个“融”字。宣传思想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只有和经济工作合拍、共振,融于全局工作之中,才能充分发挥它的效力。二是提高针对性,突出一个“准”字。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才到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扩大灵活性,体现一个“活”字。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丰富多彩的内容,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 四、增强宣传思想工作前瞻性,注重新时期宣传思想工作的“着眼点” 要实现省委提出的“全面建小康,努力快发展”的目标,宣传思想工作要走在前列,把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大趋势,超前谋划。宣传思想工作者应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建设现代强国必备的其它知识,勤于思考,善于思考,从总体上把握社会发展的脉搏,在人民群众感到迷惘的时候,帮助他们明确方向,选择正确道路。前瞻性不是坐在屋子里想出来的,而是正确观察、分析形势,进行科学判断的结果。宣传思想工作必须面对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敢于回答改革中的焦点、疑点、热点问题,帮助群众解疑释惑,这是做好新时期宣传思想工作的“着眼点”。 县域经济论文:发挥信用联社作用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县域经济是以农业和农村经济为基础的区域经济,农村信用社通过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98年按照合作制规范以来,南溪县信用社累计投放10.4亿元;截止20__年7月,各项贷款余额3.1亿元,占全县贷款总额的四分之三;各项存款3.8亿元,存贷比例达78,有力地支持了县域经济的发展。针对县域经济受到资金的严重制约和国有商业银行县及县以上金融市场的大好发展机遇,农村信用社以比县域其他商业银行的较强的优势,将逐步成为最适合服务于县域经济的金融主体。如网点布局优势,农村信用社网点遍布城乡,全县有25个营业网点,在职职工161人,总资产6.3个亿,是目前全县第一大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优势,除了一些重点行业、产业外,农村信用社多年来,主要为城乡居民、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这些客户与农村信用社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传统作风优势,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多来自农民,有着走村串户、背单带据,送服务到农家的优良传统,与农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和天然联系。但是,农村信用社总体上还存在着历史包袱沉重、体制机制不健全、服务手段和金融产品落后,员工素质不高等问题。为此,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自身优势,拓展工作领域,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支持和服务县域经济建设,应切实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发挥信合优势,深化服务内涵 农村信用社改善金融服务,既是适应新形势下"三农"发展的现实需要,又是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要认真分析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形势,以及由此带来的农民金融服务需求的新变化,探索实践有效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一是靠机制创新增强服务活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农村信用社所固有的经营成本高、抗风险能力弱等特点,决定其更需要尽快完成向独立市场主体的转变,以真正达到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要求,增强对市场的应变和反应能力。要借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东风,认真制定增资扩股和提高资本充足率计划,通过自身努力,获取资金扶持,以降低不良贷款额,消化历史包袱,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要建立产权运作机制,通过设立投资股,引入股份制的合理成分,部分地改变"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办法,强化股权责任,理顺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逐步解决"由谁出资、由谁管理、出了问题由谁负责"的问题,还权于社员,还权于出资人。要建立人才开发机制,有计划从社会或高校中引进一批急需的计算机、法律、市场营销策划等专业型人才,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真正使他们安于工作。加大投入,加强现有员工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推行各项干部竞聘制,实行"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末位淘汰"制度,使大批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增强班子队伍活力。要建立灵活的分配机制。就根据各岗位劳动强度、责任大小、贡献大小的不同,实行工效挂钩,拉开分配档次,将"权、责、能、绩、利"紧密结合,从而调动干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性。 二是靠业务创新提升服务质量。要在继续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基础上,从深度、广度上结合南溪实际,探索实施有效的服务方式,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发展的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要选择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试点信用贷款方式,扩大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的范围,允许中小企业以适销对路的库存产品和可靠应收款作为保证向信用社申请贷款。针对农户无法提供担保抵押物获取大额贷款的实情,贷款手续要进一步简化,减少报批环节;制定大户信用等级的评定标准和方法,必要时实行贷款授信管理;制定出使抵押合法又便于操作的方案,最大限度降低贷款的风险。针对贷款市场黄金客户争夺激烈的现状,可在贷款利率上实行差别利率,改变客户已经形成的"农村信用社利率高"的观念。同时,信用社要想更好地为农民提供全方位、多功能、多层次的服务,改善支付结算服务首当其中,应尽快加大电子化投资力度,尽快扩大省辖特约电子联行网点覆盖面,实现省辖信用社系统客户24小时便可到帐使用。分步开办通存通兑业务,逐步实行全国联网。试行农村信用社信用卡,加快农民脱贫致富的节奏。 三是靠作风转变提高服务水平。"三农"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了解农民最想要的是什么,最盼望的是什么,最急需的是什么,真正把农业科技、农业信息、农业知识、农民贷款送到农户家中;引导农民转变观念,主动适应市场需要,积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科技农业,知识农业,切实做到农民的呼声就是第一信息,立即研究;农民的要求就是第一责任,立即解决,农民的满意就是第一标准,必须达到。 二、立足县域特点,促进城乡发展 当前,以城镇作平台,以工业作动力,以农业作基础的县域经济城乡一体化趋势已越来越明显。农村信用社要在坚持商业化经营的原则下,结合县域特色,注意处理与协调好政策扶持和商业化经营、重点倾斜和普遍支持、风险防范和稳健经营、近期效益和中长期利益等方面的关系,实现由支持一般农户向支持民营大户转变、由支持传统农业向支持特色农业转变、由支持种养殖业向加工流通转变、由支持单个企业向支持龙头企业转变。 一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途径,是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一件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农村信用社要紧紧围绕南溪优质无公害蔬菜、种草养鹅、优质水果三大农业支柱,打造全国无公害蔬菜基地生产示范县、中国"四川白鹅"之乡、长江上游甜橙基地县目标,坚持走产业化道路。要支持推进标准化生产,完善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沐春"牌蔬菜、金竹西瓜等品牌知名度,建好全国标准化示范区,提高特色农业的质量和数量。要支持富民白鹅 公司、华徽食品等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在市场开拓、技术创新、资金融通、信息收集、品牌建设、对基地生产和农户经营的组织引导、实现农业结构升级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它们做大做强。要支持农民提高市场经济意识,引导农民走专合组织的路子,强化协会与会员的经济利益联系,完善专业合作组织的机制和规章制度建设,提高专合组织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带动作用。积极创新营销方式,努力使我县农产品进入超市场等现代流通网络,最大限度地帮助其扩大农产品市场占有率。 二是推进农村工业化。工业是县域经济和财税增长的主体。当务之急是,农村信用社必须在支持工业发展的总量和质量上取得突破。要支持和引导全县中小企业用高新技术和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要支持文龙药业、长兴酒业、庶人坊食品等骨干企业,加快科技进步,提高产品品质,开拓产品市场,逐步做大作强,形成一批高知名度企业。要支持民营企业加大制度创新力度,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要支持中小企业围绕农产品不断增值,加强企业间的技术、资金、人才、品牌等合作,形成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专业化分工,实现规模效应。 三是推进农村城镇化。小城镇是城乡联动的节点,村镇建设是城市化的延伸,乡镇城镇化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以城带乡,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的重要保证。因此,农村信用社要加大支持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中心城建设力度。在支持县城建设过程中,要围绕"滨江山水园林城市"的战略,积极储备、申报项目,争取信贷资金规模,大力推进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其中信贷重点支持护城溪综合治理工程、滨江防护堤二期工程等重点项目和北城道路框架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支持推进小城镇建设过程中,要以规划为龙头,强镇、强村建设为重点,促进农村人口、生产要素向强镇、强村集聚,优化农村人口、产业和基础设施布局。重点要通过项目支持,加快罗龙、大观、等小城镇建设全面启动。对以水网、路网、电网等为主要内容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及配套建设给予信贷支持,完善小城镇的服务功能。鼓励富裕起来的农民、私营个体业主以及已在小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户进城建户、购户、经商、办企业给予信贷支持。通过信贷政策,运用市场机制,积极支持集体、个人、私营企业等投资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小城镇的建设与开发,吸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乡镇企业向集镇集中,促进主导产业发展,尽快建立起支持小城镇的产业群体。 三、健全互动机制,优化信用环境 目前,农村投入的主渠道是农村信用社,从某种意义上说,要增加农民收入,搞活县域经济,必须首先搞活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的大发展,对于政府、企业、农民以及信用社自身都是一个共赢的良好局面。为此,必须建立健全良性互动机制,努力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搭建互动工作平台。各级各部门要把农村信用社工作当作县域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信用社的地位和作用,让广大农民真正认真到信用社是农民自己的银行。要经常关心、过问信用社工作,帮助信用社解决一些具体问题。要多提供机会,增加农村信用社对重大信息、重大项目的了解,促进项目与资金的衔接。积极推动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贷款基金及担保机构,按照"政策引导,多方出资,市场运行"的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坚持制止各级有各部门随意到信用社检查、罚款或拉赞助。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积极帮助农村信用社盘活不良资产,解决历年亏损、不良贷款问题,增强农村信用社支持县域经济的实力。特别是要结合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加强乡镇财政管理,逐步化解乡村债务,减轻乡镇信用社负担。要结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规范各级各部门的收费,加强审计监督,撤销对农村信用社的各种歧视性政策,减轻信用社负担。 三是大力整治社会信用。要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大力开展信用村镇、信用户建设。在对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进行表彰和宣传的同时,组织一些信用大户,特别是黄金客户,进行金融知识、信贷知识以及信用文化观念的教育培训,进而推动我县农村诚信社会环境的营造。政法部门应积极协助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特别是人民法院对涉及农村信用社清收贷款的诉讼案件应从手续上从简,诉讼费用上从优,做到快审、快结、快执行。 县域经济论文:发展县域经济要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才能为整个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不是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的快速发展,而应该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高科技、高质量、高效益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快速发展。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 几个关系。 一、正确处理“快”与“好”的关系,提升县域经济增长的质量 任何事情都是对立统一的,县域经济的发展是“快”与“好”的对立统一体。“快”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好”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标准。“快”就是要树立只争朝夕,有一必争,有冠必夺的思想,使各项工作都有新举措、新跨越。“好”就是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路子。没有“快”的速度,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好”;没有“好”的标准,速度越快越容易出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盲目追求“快”却忽视了“好”,“萝卜快了不洗泥”;有的地方只注重“好”却忽视了快,像“小脚女人走路”。这都是不对的。发展县域经济,必须要在“快”字上下功夫。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发展,离开了发展,就没有所谓的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是要慢发展,而是要快发展,并必须长期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同时,要在“好”字上做文章。县域经济发展“快”,必须建立在发展“好”的基础上,不能片面追求发展“快”。近年来,全国经济在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投资规模偏大,部分行业和地区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因此,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出台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处理好发展“快”与发展“好”的关系,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既注重量的扩张,又追求质的提高,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二、正确处理“近”与“远”的关系,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后劲 事物的发展是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尤其是上大项目,从立项、论证、审批到建设、投产,有的需要3年、5年甚至10年的努力。改变一个地方的面貌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需要一届一届班子接力赛。发展县域经济必须正确处理“近”与“远”的关系。要立足于“近”干好今天,干好当前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科学、民主决策的基础上,一张蓝图绘到底,保持发展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不以领导人变而变,不以领导人思路变而变。只有干好当前,才能将长远规划变成现实。同时,要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兼顾长远利益,牢固把握经济增长的关键环节,认真解决经济生活中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同步,杜绝“好大求洋”、不切实际和“吃祖宗饭,断子孙粮”的不良现象,促进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破除虚假政绩的错误思想,树立甘当奠基人、实实在在干事业的观念,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能干那种“前任政绩后任债”、“一任政绩几届包袱”的事。特别是在招商引资、引进项目上,要坚决杜绝追求短期经济效益、急功近利、盲目引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污染项目和企业,绝不能以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牺牲子孙后代利益为代价求得眼前发展和一时繁荣,坚决防止重复建设、低水平扩张、粗放经营等短期行为,确保实现一个较长时期的经济高速增长。 三、正确处理“大”与“小”的关系,激活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 “大”与“小”是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两个不同的侧重点,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大”是支柱,“小”是细胞。抓“大”可培育支柱企业、龙头企业、优势行业,要坚定不移;抓“小”能激发活力,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进而促进一个地方、一个单位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抓“大”而不抓“小”,是不会统筹全局的表现;抓“小”而不抓“大”,是不会抓主要矛盾的表现,要“打鱼不漏虾,大小一起抓”。大企业是强县的支撑,是增加县域经济总量、稳定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推动力量;小企业是富民的根本,对于增加就业、活跃市场、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发展县域经济,必须坚持“大”、“小”两手抓,宜“大”则“大”,宜“小”则“小”,抓“大”而不能忽视“小”,形成大中小企业合理的配比关系。要依托现有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找准几个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通过资源整合、招商引资,积极筹划一批大项目,真正将这些企业培育成规模效益突出、抗御风险能力强、财政支撑作用明显的大型企业集团,使其成为县域经济的火车头,财政收入的台柱子。同时,发动千家万户上项目,人人都去找门路,县、乡、村、户一起上,发展各具特色和不同层次的企业,优势互补,各显其能。但是,要搞好规划,节约土地,不能走“村村冒烟、户户办厂”的老路子。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不拘泥于一种发展模式,既搞高新技术企业,又搞劳动密集型企业,既搞工业,又搞服务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实现富民目标。文秘站版权所有 四、正确处理“内”与“外”的关系,增添县域经济发展的动力 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县域经济的发展,是自主发展和对外开放共同作用的结果,要把搞好对外开发、利用外部有利条件和发挥自身优势、坚持自主发展结合起来,依靠内源性经济和外源性经济的双轮驱动,相互补充,共同发展。在坚持自主发展方面,要对自力更生有个再认识,在善于借助外力的前提下搞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多极化的发展趋势,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要以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依靠本地资源、区位、环境、资金等优势,充分调动民间投资创业的积极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增强发展的内在活力,增创内源性经济发展新优势,形成县域经济发展的坚实根基。在对外开放方面,要发展县域外源性经济,提高经济外向度,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充分利用外部资本、技术、人才、管理、市场等要素,发展壮大本地企业,增强县域经济实力。要强力实施“外向带动”战略,把招商引资作为实现县域经济新跨越的突破口,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抓住世界和国内发达地区产业向中西部转移的机遇,采取项目招商、行业招商、以商招商和招商等形 式,加强与国内外大集团、大企业的经济技术合作,吸引大公司、大财团和知名企业、知名品牌来本地落户。
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律体系的现状 论文摘要 我国经济法律体系中“经济关系”指的是各经济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或部门法)而形成的有关联系的统一整体。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也就是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独立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由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三个部门法构成。“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本不是规范的法学术语,以之为基础而进行过深的法学理论探究是歧途末路。“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之所以存在和被使用,主要是因为经济法学研究的需要,特别是市场经济法学的法律经济学研究的需要。从法学角度讲,“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只是临时借用而已,对之进行法学研究的目的在于揭示以不同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律、法律体系、商法地位、经济法律体系。 一、关于经济法律和经济关系 虽然“经济法律”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学术语,但如果以“对象说”对之下一个定义的话,那么多数学者都会赞同:经济法律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在这个定义当中,“经济关系”是关键词,只要弄清了“经济关系”的内涵、外延,并对之做出科学的分类,就能基本掌握经济法律的形式范围和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1所谓“经济关系”,是指各经济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从“经济关系”的定义可以看出,它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经济关系是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离开了经济主体就无所谓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数量决定于经济主体的数量;二是经济关系形成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之中,没有经济活动就不可能形成经济关系,经济活动的多少决定经济关系的多少。而无论经济主体还是经济活动,都取决于社会分工的程度,社会分工越细,经济主体越多,经济活动也越频繁。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人类社会经历了三次大的社会分工:第一次是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中分化出来,第二次是手工业同农业的分离,第三次是商人的出现,其中每一次社会分工都是在前一次的基础上进行的,亦即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分工不是跳跃式发展的,它有一个量变的过程,在每一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前,都发生和存在着大量的较小的社会分工,而且中间会有许多“分”与“合”的反复;社会分工也不是有终点限制的,在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后,社会分工仍然在向前发展,而且速度更快、频率更高。由此可见,社会分工的发展有三大趋势:一是越来越细的趋势,二是不断调整变化的趋势,三是越来越快的趋势,自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至今的社会经济发展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越来越快,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大量、迅速增加;社会分工的不断调整变化,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不断更新发展。总之,经济关系的数量将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而日益增加。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的经济关系不外横向、纵向两大类,但两类经济关 系的数量不等,且差距悬殊。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经历了产品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两大阶段,产品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在产品经济阶段,由于没有交换活动,因而人与人之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关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后,由于交换的出现,经济关系产生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经历了两大阶段:自由商品经济和垄断商品经济。在自由商品经济阶段,多为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的横向经济关系,从属性的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很少,只是到了垄断商品经济阶段,纵向经济关系才开始大量出现,但相对于横向经济关系,其数量仍然较少。而且,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大量增加的经济关系也多为横向经济关系,因为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是有限度的,社会经济主要由看不见的手——市场来调节,而非主要由看得见的手——政府来调节。由此看来,只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纵向两大类有失平衡,还必须对横向经济关系再分类。横向经济关系的再分类,也要考虑平衡的问题,以是否具有营利性为标准将之一分为二。这样,就形成了三类经济关系: 1、横向的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2、横向的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3、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之相适应,需要三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部门来调整这些经济关系。于是,民法、商法、经济法就相应出现了。 二、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的划分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为了便于分析和研究,适应法律调整的需要,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非营利性财产关系、横向营利性财产关系和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但针对这三类经济关系是否就能划分出三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分析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入手。 (一)关于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或部门法)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2从法律体系的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法律体系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法律体系涵盖一国全部法律规范,这一点易于理解;二是法律体系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对此法学界有争议。争议的焦点有二个: 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 对这个问题,有三种比较典型的观点: (1)有些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尤其是纠缠于法律部门划分的具体细节,纯粹是费力不讨好,没有什么实际用途。一方面,法学家为法律规范的分类而忙碌着,大量时间耗费在理清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上面,为法律规范的“法律部门”归属而大费周折;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滋生。法学所关注的问题,在立法实践中并不重要,而立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法学并没有给予充分地关注。因此提出取消法律部门的划分。 (2)有些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存在严重缺陷,其出发点和理论结构已经过时,建立在并非独立的法律部门之上,没有当代各国的立法根据,也没能正确总结现实法律体系的矛盾,因此提出放弃法律部门划分理论,而建立“法体制”理论。所谓“法体制”,是指同类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的体系,可分为国家法体制、经济法体制、行政法体制、民事法体制、刑事法体制。 (3)多数学者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对于立法来说,有助于从立法上完善法律体系、协调法律体系内部关系;对于司法来说,有助于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明确各自的工作特点、职责任务,并准确适用法律;对于法学研究来说,使研究范围有相对独立的领域,使法学学科分工专业化。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理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十分庞大,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如此,如果不进行科学的组合分类,将有碍于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研究,而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已经被实践、历史和世界所认可,并且有些学者提出的所谓“法体制”理论只不过是法律部门划分理论的一种变形,没有细化反而更加粗放,好似在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之间又增加了一个层次,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这涉及到一个标准掌握的问题,即法律部门划分的越细越好,还是越粗越好? 对此也有三种观点: (1)越粗越好,像上面提到的“法体制”理论。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不宜太细,粗放一点更好,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涌现,任何法律法规之间无论在调整对象上还是在调整方法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如果法律部门划分过细,会导致法律部门过多、过烂,更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 (2)越细越好,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立法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亲属法、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众多部门。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只要正确把握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和标准,法律部门划分得越细越好,其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将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细,现在看来比较小的法律部门将因其所属法律法规的增多而很快变大,与其让它变得庞大时再独立不如现在就让其独立,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 (3)折中观点,是介于粗放和细化之间的一种观点,一般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得不宜过粗,也不宜过细,要适中,既要严格掌握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又要结合实际需要,只有当其各方面条件成熟时才将其从原有的法律部门中独立出来,超前了会使之力量过于单薄,拖后了会使之受到发展阻碍。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认为实际需要是法律部门独立的首要条件,法律部门划分过粗、过细都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都不利于法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关于法律部门划分 法律部门的划分,又称部门法的划分,是指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对法律规范进行分门别类的活动,划分的结果——同类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或部门法),既具有符合一定原则和标准的共性,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关于法律部门的划分,其学术争议的焦点在于划分原则和标准。现在我国多数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有两个:其一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进行分类,例如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而行政法虽然也涉及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这样就把民法和行政法划分开来;其二为法律调整的方法,即根据法律规范调整具体社会关系所使用的方式、手段的不同进行分类,比如民法与刑法都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民法以自行性调节为主要方式,刑法以强制性干预为主要调整方式,这样就把民法和刑法划分开了。除了划分标准以外,还有划分原则。多数学者达成共识的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这样三个:一是目的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二是平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各法律部门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细,在它们之间要保持相对平衡;三是发展原则,即法律部门划分固然要以现行法律、法规为条件,但法律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向前发展的,还要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度的法律法规。共识之外就是分歧。关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和标准,主要分歧在于两点: 1、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两者是统一关系,还是互补关系; 2、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谁是基本标准,谁是补充标准。笔者认为,一般来说,原则和标准是统一关系,即原则是标准的抽象要求,标准是原则的具体体现,但有一个前提,即原则和标准的内涵必须一致,不能你言这,我言那,否则就成互补关系。由此可见,分析原则和标准的关系,必须从二者的内涵入手,内涵一致即为统一关系,内涵不一就是互补关系。现在来看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上述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在内涵上没有丝毫一致性,因而可以肯定地说:二者是互补关系,而非统一关系,即上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非划分标准的原则,划分标准也不是划分原则的标准。基于此,在划分法律部门时,既要遵循划分原则,又要依据划分标准。另外,鉴于二者的用词和内涵,划分原则应首先得到遵循,然后再依据划分标准。关于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主次关系,即调整对象是基本标准,调整方法是补充标准,笔者以为不然。3现有的已经达成共识的主要法律部门,像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它们相互之间的主要区别:调整对象或调整方法,从出现的几率上来看,调整方法比调整对象更多,仅从这一点上来说应将调整方法列为基本标准。考虑历史因素和未来发展,笔者认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是两个同等重要的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没有主次之分。但这并不等于说是这两个标准可以孤立使用,而正因为二者同等重要才更需要将他们有机结合。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应遵循这样的程序: 1、充分考虑现有的法律部门划分的实际情况,不可打乱现有的大的格局; 2、按照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提出新的法律部门组建的初步意见; 3、根据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对新的法律部门组建意见进行学术论证; 4、权威机构认定,以便于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避免无端、无休止、无意义的争论。 三、关于商法的地位 通过上面两部分的论述可见,分别以横向非营利性经济关系、横向营利性经济关系和纵向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作为调整对象而划分出民法、商法、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但是,目前我国法学界只对民法、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达成了一致共视,而对商法应否独立存在较大分歧,而且我国现行立法体例实行民商合一,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重点分析。 (一)商法产生的原因分析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现在多数学者认为,商法最初的形式是商人习惯法,形成于中世纪的欧洲。11世纪后,欧洲的农本经济进入了发展时期,十字军东征的胜利使得欧洲通向东方的商路相继开通,地中海海上贸易逐步繁荣,沿岸城市不断成长,出现了定期集市,产生了商会,商人也成为社会中的独立阶层。但中世纪的欧洲仍处于封建法和寺院法的支配之下,许多商事活动在一些国家受到明令禁止,各种商事原则和规则在当时的封建法制中均缺少观念基础,甚至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商人加以种种歧视。为了适应商业发展和商事交易自由的需要,保护商人利益,于是商会运用其在自身发展中形成的自治权、裁判权及其商事生活习惯,订立了大量的实施于本商会内部的自治规约,经过11世纪至14世纪数百年的实行,最终形成了中世纪商法——商人习惯法。商人习惯法有三个主要特点:其一,通常采用属人主义立场,只在商人之间、商会内部实行;其二,内容已涉及现代商法中最主要的商事要素和商事活动,许多规则已明显反映了商事活动的根本要求;其三,非成文性和地域性。近代商法产生于16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的萌芽,欧洲的一些封建割据势力逐渐衰落,统一的民族国家纷纷形成。相应地,基于自治城邦的商人团体消亡了,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寺院法也被废弃了,各民族国家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商事法律,以确认商事活动的合法地位,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欧洲大陆各国早期的商事成文法,虽然仅是对中世纪商人习惯法的确认,具有浓厚的商人法或属人法特色,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重大的社会进步意义,并对现代商法的形成具有重要的过渡和促进作用。在近代商法中,最具代表性并影响深远的是1794年的《普鲁士普通法》,它不仅确认了商人习惯的基本规则,而且大量引录商法原理,其内容非常丰富,1861年《普通德意志商法典》即德国旧商法,就是以之为基础而制定的。 现代商法产生于19世纪以后。随着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社会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保护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推动商事活动、促进统一的商品市场的形成成为许多新兴国家的基本国策,“商法开始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同时以判例法为特征的英美法系国家在商事立法上也不甘落后,颇有建树。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1897年的《德意志帝国商法典》(德国新商法)、1952年的美国《统一商法典》、1894年的《日本商法典》(日本新商法)是现代商法的代表作。 由上可见,商法的产生绝非偶然,而是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原因: 1、商法的产生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人阶层逐渐形成并日益壮大,他们强烈要求摆脱封建法制和宗教势力的束缚,能够合法、自由、体面地从事商事贸易活动,而且社会经济越往前发展,这种要求越加强烈和具体化。当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以后,这种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就转变为将原来作为自治规范的商人法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商事立法活动。 2、商法的产生是国家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的结果。16、17世纪,由于新大陆的发现,世界市场突然扩大,各国政府为了本国的富强,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其具体措施就是以法律形式确立商人地位的特殊性和推行商事活动的特殊化,于是商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出现了,并迅速法典化。这一政策措施的实行,促进了资本主义国家工业的起飞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极其迅猛的发展。4 (二)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分析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由众多的涵盖全部法律制度的法律部门组成,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必然对原有格局造成冲击,为此需要慎重分析其是否具备、已经具备哪些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后面将做详细论述,在此只对商法是否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进行分析。我们已经知道,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必须首先并同时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在划分法律部门必须至少具备其一。商法的情况如何呢? 1、目的原则的符合情况。无论是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商法包括形式意义商法和实质意义商法的存在,并大都承认商法学的独立学科地位,只对商法是否独立于民法有分歧。笔者以为,存在即是道理,细分更有助于理解和掌握,为何不将已经存在的实质上已与民法分立的商法确立为独立法律部门呢?这样不更能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民事、商事法律吗? 2、平衡原则的符合情况。在我国,多数学者主张,商法包括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商号、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海商法等,其数量之庞大,在我国现行的民商法体系中已经占据超过50%的比重,而且还有进一步大幅度迅速增加的趋势,如若不将之独立出来,势必造成现行民商法体系结构的失衡,既不利于保持民法的基本法地位,又不利于商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3、发展原则的符合情况。刚才已经提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的确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WTO、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推进,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等将在范围、形式等许多方面发生较大的变化,商法的数量规模也将随之不断扩大,因而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定的法律法规,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4、调整对象情况。商法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调整对象——因商主体实施了商行为而形成的商事法律关系,这也正是民商分立论者坚持商法是独立法律部门而民商合一论者批驳不倒的根本所在。商法调整对象的相对独立性在于,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经营性关系,即由经营主体所从事的经营性行为而形成的特殊社会关系,是实施了经营行为的经营主体及其之间的对内对外法律关系。 5、调整方法情况。一般来说,法律调整方法有三种类型:一是自行性调节方法,二是强制性干预方法,三是政策性平衡方法。商法在调整方法上同民法相同,都是运用自行调节方法,但凭此并不能说明民商合一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因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只有两点都相同时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有一点不同就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 从以上对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的分析来看,商法已经充分具备了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如若不及时划出,将同时不利于民法、商法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利于我国经济的繁荣、稳定。 (三)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分析 前面已经提到,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也已经知道,商法完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现在让我们看一看它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有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第二层含义是指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第三层含义是指我国经济发展现状,那么,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也应从这三方面来论述。 第一,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决定因素,5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是商品经济将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发展的推动下日趋繁荣发达,而商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商品经济的繁荣发达必将促进商法的完善与发展,其数量会越来越多,体系会越来越庞大,独立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独立的条件也越来越成熟。如果不正视社会经济和商法发展的现实、本着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不将商法及时从民法中独立出来,还固执坚持“民商合一”的观点,不但会使现行的民法体系结构日趋失衡,而且会对民法、商法的实施与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第二,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现代商法具有动态化、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相互渗透、国际化与统一的三大发展趋势,其中:现代商法的动态化趋势,将使商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工作日趋繁重,加之商法区别于民法的特点,立法机构需要为之成立专门部门来承担,立法上的独立将加快商法的独立;现代商法的两大法系相互融合和国际化趋势,将使商法先于民法等其他部门法而在全世界首先实现统一,一部适用于全世界的统一的商法,是不可能同一部只适用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法融合在一起的。另外,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商法独立的现实也告诉我们,一部独立的商法是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经济发达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造就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 第三,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经济虽然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持续高速发展,但由于基础薄弱、体制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我国在世界上仍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落后不可怕,只要我们不懈追赶。基础薄弱可以夯实,体制落后可以改革,商品经济不发达可以促进。关于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总结世界上商品经济发达的国家的经验,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政府重视和推动,即国家政府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而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离不开商法的作用,需要重视发挥商法在保障交易便捷、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而重视发挥商法的作用,必须给予商法一个较高的法律地位,其最基本的一点就是独立性。 四、关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一)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分析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商法独立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将由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三个部门法构成,各部门法的具体法律法规组成情况如下: 1、民法部门:(1)民法通则;(2)合同法;(3)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4)婚姻家庭法,包括婚姻法、收养法等;(5)继承法。 2、商法部门:(1)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2)破产法;(3)证券法;(4)票据法;(5)保险法;(6)海商法。 3、经济法部门:(1)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宏观调控法,包括计划法、经济政策法;(3)国家投资经营法,包括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 (二)商法独立后各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分析 1、民法与商法。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最为密切,因而产生了两种观点:一是民商合一论,二是民商分立论。民商合一论者认为,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是一国民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不但现在分离不了,而且随着民法的商法化和私法的公法化,将来就更难舍难离。其理由是:商法和民法有着共同的原理,二者所调整的商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界限也很难划清。6首先,商主体是从事营利性行为的个人和组织,而民事主体将之包含其中;其次,商法与民法的调整对象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第三,民事活动的范围包括营利性、持续性的商事活动。笔者认为,民商合一论者的理由均是基于大民法思想,事先已将民法定义为调整所有平等主体之间所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本身已涵盖商法定义,当然得出商法是民法的一部分的结论。商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不同,这一点无论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那为什么不将民法的定义修改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如若仅仅因为中国现行的《民法通则》而不做这样的修改,那么就应该考虑修订已颁行16年之久的《民法通则》了;如若做出这样的修改,那么民商合一论者就将哑口无言了。 2、商法与经济法。关于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学者也有不同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都以企业为核心对象,两者没有根本性的区别;另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的理念、机能是不同的,商法与经济法应为两个不同的法。笔者认为,商法与经济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部门。首先,二者的调整对象不同,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商人之间因实施营利性的商行为而发生的商事法律关系之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或国家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因进行经济调节而发生的经济法律关系之法。其次,二者的调整方法不同,商法主要运用自行调节的方法,经济法则综合运用自行调节和强制干预的方法。其三,二者的性质不同,商示属于私法,其理念是维护主体的私权,以个体利益为基础;经济法原则上属于公法, 它以社会为本位,着眼于超越个体利益的整体利益。虽然如此,商法和经济法在各自的体系构成方面仍有较大争议,主要集中在企业法的划归上。笔者认为,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企业法是指规范各种类型企业的法律规范体系,除非特别说明,一般指此。由于企业法的集合性,决定了企业法调整对象性质的复杂性,因此不能笼统地说企业法是属于商法,还是属于经济法。鉴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分别因其国家投资、涉外、规模较大且涉及面较广而事关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调整这三类企业的法律更多地体现了国家意志,因此将之划归经济法。其他类型的企业,像合伙企业、独资企业、集体企业、合作社等,对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影响较小或基本没有影响,属典型的商事主体,因此将之划归商法。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商法和经济法关于企业法的划归问题。 3、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在我国现行的民商合一的体例下,主要是指经济法和商法的关系,上面已详述,在此不再赘述。 经济法律论文:论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内容提要: 关于经济法律体系的论文不少,尤其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后,但其中多数文章都力求打破传统部门法的界限,试图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法新构成理论”。[1]笔者不赞成这种观点,认为“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本不是规范的法学术语,以之为基础而进行过深的法学理论探究是歧途末路。“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之所以存在和被使用,主要是因为经济学研究的需要,特别是市场经济学即法制经济学研究的需要。从法学角度讲,“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只是临时借用而已,对之进行法学研究的目的在于揭示以不同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律 法律体系 商法地位 经济法律体系 正文: 一、关于经济法律和经济关系 虽然“经济法律”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学术语,但如果以“对象说”对之下一个定义的话,那么多数学者都会赞同:经济法律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在这个定义当中,“经济关系”是关键词,只要弄清了“经济关系”的内涵、外延,并对之做出科学的分类,就能基本掌握经济法律的形式范围和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1]所谓“经济关系”,是指各经济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2]从“经济关系”的定义可以看出,它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经济关系是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离开了经济主体就无所谓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数量决定于经济主体的数量;二是经济关系形成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之中,没有经济活动就不可能形成经济关系,经济活动的多少决定经济关系的多少。而无论经济主体还是经济活动,都取决于社会分工的程度,社会分工越细,经济主体越多,经济活动也越频繁。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人类社会经历了三次大的社会分工:第一次是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中分化出来,第二次是手工业同农业的分离,第三次是商人的出现,[3]其中每一次社会分工都是在前一次的基础上进行的,亦即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分工不是跳跃式发展的,它有一个量变的过程,在每一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前,都发生和存在着大量的较小的社会分工,而且中间会有许多“分”与“合”的反复;社会分工也不是有终点限制的,在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后,社会分工仍然在向前发展,而且速度更快、频率更高。由此可见,社会分工的发展有三大趋势:一是越来越细的趋势,二是不断调整变化的趋势,三是越来越快的趋势,自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至今的社会经济发展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越来越快,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大量、迅速增加;社会分工的不断调整变化,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不断更新发展。总之,经济关系的数量将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而日益增加。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的经济关系不外横向、纵向两大类,但两类经济关系的数量不等,且差距悬殊。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经历了产品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两大阶段,产品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在产品经济阶段,由于没有交换活动,因而人与人之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关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后,由于交换的出现,经济关系产生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经历了两大阶段:自由商品经济和垄断商品经济。在自由商品经济阶段,多为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的横向经济关系,从属性的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很少,只是到了垄断商品经济阶段,纵向经济关系才开始大量出现,但相对于横向经济关系,其数量仍然较少。而且,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大量增加的经济关系也多为横向经济关系,因为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是有限度的,社会经济主要由看不见的手——市场来调节,而非主要由看得见的手——政府来调节。由此看来,只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纵向两大类有失平衡,还必须对横向经济关系再分类。横向经济关系的再分类,也要考虑平衡的问题,以是否具有营利性为标准将之一分为二。这样,就形成了三类经济关系: 1、横向的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2、横向的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3、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之相适应,需要三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部门来调整这些经济关系。于是,民法、商法、经济法就相应出现了。 二、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为了便于分析和研究,适应法律调整的需要,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非营利性财产关系、横向营利性财产关系和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但针对这三类经济关系是否就能划分出三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分析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入手。 (一)关于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或部门法)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4]从法律体系的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法律体系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法律体系涵盖一国全部法律规范,这一点易于理解;二是法律体系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对此法学界有争议。 争议的焦点有二: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下面针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 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对这个问题,有三种比较典型的观点: (1)有些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尤其是纠缠于法律部门划分的具体细节,纯粹是费力不讨好,没有什么实际用途。一方面,法学家为法律规范的分类而忙碌着,大量时间耗费在理清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上面,为法律规范的“法律部门”归属而大费周折;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滋生。法学所关注的问题,在立法实践中并不重要,而立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法学并没有给予充分地关注。[5]因此提出取消法律部门的划分。 (2)有些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存在严重缺陷,其出发点和理论结构已经过时,建立在并非独立的法律部门之上,没有当代各国的立法根据,也没能正确总结现实法律体系的矛盾,因此提出放弃法律部门划分理论,而建立“法体制”理论。所谓“法体制”,是指同类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的体系,可分为国家法体制、经济法体制、行政法体制、民事法体制、刑事法体制。[6] (3)多数学者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对于立法来说,有助于从立法上完善法律体系、协调法律体系内部关系;对于司法来说,有助于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明确各自的工作特点、职责任务,并准确适用法律;对于法学研究来说,使研究范围有相对独立的领域,使法学学科分工专业化。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理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十分庞大,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如此,如果不进行科学的组合分类,将有碍于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研究,而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已经被实践、历史和世界所认可,并且有些学者提出的所谓“法体制”理论只不过是法律部门划分理论的一种变形,没有细化反而更加粗放,好似在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之间又增加了一个层次,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这涉及到一个标准掌握的问题,即法律部门划分的越细越好,还是越粗越好?对此也有三种观点: (1)越粗越好,像上面提到的“法体制”理论。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不宜太细,粗放一点更好,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涌现,任何法律法规之间无论在调整对象上还是在调整方法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如果法律部门划分过细,会导致法律部门过多、过烂,更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 (2)越细越好,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立法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亲属法、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众多部门。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只要正确把握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和标准,法律部门划分得越细越好,其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将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细,现在看来比较小的法律部门将因其所属法律法规的增多而很快变大,与其让它变得庞大时再独立不如现在就让其独立,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 (3)折中观点,是介于粗放和细化之间的一种观点,一般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得不宜过粗,也不宜过细,要适中,既要严格掌握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又要结合实际需要,只有当其各方面条件成熟时才将其从原有的法律部门中独立出来,超前了会使之力量过于单薄,拖后了会使之受到发展阻碍。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认为实际需要是法律部门独立的首要条件,法律部门划分过粗、过细都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都不利于法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关于法律部门划分 法律部门的划分,又称部门法的划分,是指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对法律规范进行分门别类的活动,划分的结果——同类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或部门法),既具有符合一定原则和标准的共性,又具有相对独立性。[7]关于法律部门的划分,其学术争议的焦点在于划分原则和标准。现在我国多数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有两个:其一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进行分类,例如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而行政法虽然也涉及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这样就把民法和行政法划分开来;其二为法律调整的方法,即根据法律规范调整具体社会关系所使用的方式、手段的不同进行分类,比如民法与刑法都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民法以自行性调节为主要方式,刑法以强制性干预为主要调整方式,这样就把民法和刑法划分开了。[8]除了划分标准以外,还有划分原则。多数学者达成共识的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这样三个:一是目的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二是平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各法律部门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细,在它们之间要保持相对平衡;三是发展原则,即法律部门划分固然要以现行法律、法规为条件,但法律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向前发展的,还要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度的法律法规。[9]共识之外就是分歧。关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和标准,主要分歧在于两点: 1、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两者是统一关系,还是互补关系; 2、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谁是基本标准,谁是补充标准。笔者认为,一般来说,原则和标准是统一关系,即原则是标准的抽象要求,标准是原则的具体体现,但有一个前提,即原则和标准的内涵必须一致,不能你言这,我言那,否则就成互补关系。由此可见,分析原则和标准的关系,必须从二者的内涵入手,内涵一致即为统一关系,内涵不一就是互补关系。现在来看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上述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在内涵上没有丝毫一致性,因而可以肯定地说:二者是互补关系,而非统一关系,即上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非划分标准的原则,划分标准也不是划分原则的标准。基于此,在划分法律部门时,既要遵循划分原则,又要依据划分标准。另外,鉴于二者的用词和内涵,划分原则应首先得到遵循,然后再依据划分标准。关于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主次关系,即调整对象是基本标准,调整方法是补充标准,[10]笔者以为不然。现有的已经达成共识的主要法律部门,像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它们相互之间的主要区别:调整对象或调整方法,从出现的几率上来看,调整方法比调整对象更多,仅从这一点上来说应将调整方法列为基本标准。考虑历史因素和未来发展,笔者认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是两个同等重要的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没有主次之分。但这并不等于说是这两个标准可以孤立使用,而正因为二者同等重要才更需要将他们有机结合。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应遵循这样的程序: 1、充分考虑现有的法律部门划分的实际情况,不可打乱现有的大的格局; 2、按照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提出新的法律部门组建的初步意见; 3、根据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对新的法律部门组建意见进行学术论证; 4、权威机构认定,以便于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避免无端、无休止、无意义的争论。 三、关于商法地位 通过上面两部分的论述可见,分别以横向非营利性经济关系、横向营利性经济关系和纵向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作为调整对象而划分出民法、商法、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但是,目前我国法学界只对民法、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达成了一致共视,而对商法应否独立存在较大分歧,而且我国现行立法体例实行民商合一,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重点分析。 (一)商法产生的原因分析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1]现在多数学者认为,商法最初的形式是商人习惯法,形成于中世纪的欧洲。11世纪后,欧洲的农本经济进入了发展时期,十字军东征的胜利使得欧洲通向东方的商路相继开通,地中海海上贸易逐步繁荣,沿岸城市不断成长,出现了定期集市,产生了商会,商人也成为社会中的独立阶层。但中世纪的欧洲仍处于封建法和寺院法的支配之下,许多商事活动在一些国家受到明令禁止,各种商事原则和规则在当时的封建法制中均缺少观念基础,甚至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商人加以种种歧视。为了适应商业发展和商事交易自由的需要,保护商人利益,于是商会运用其在自身发展中形成的自治权、裁判权及其商事生活习惯,订立了大量的实施于本商会内部的自治规约,经过11世纪至14世纪数百年的实行,最终形成了中世纪商法——商人习惯法。商人习惯法有三个主要特点:其一,通常采用属人主义立场,只在商人之间、商会内部实行;其二,内容已涉及现代商法中最主要的商事要素和商事活动,许多规则已明显反映了商事活动的根本要求;其三,非成文性和地域性。[12]近代商法产生于16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的萌芽,欧洲的一些封建割据势力逐渐衰落,统一的民族国家纷纷形成。[13]相应地,基于自治城邦的商人团体消亡了,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寺院法也被废弃了,各民族国家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商事法律,以确认商事活动的合法地位,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欧洲大陆各国早期的商事成文法,虽然仅是对中世纪商人习惯法的确认,具有浓厚的商人法或属人法特色,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重大的社会进步意义,并对现代商法的形成具有重要的过渡和促进作用。在近代商法中,最具代表性并影响深远的是1794年的《普鲁士普通法》,它不仅确认了商人习惯的基本规则,而且大量引录商法原理,其内容非常丰富,1861年《普通德意志商法典》即德国旧商法,就是以之为基础而制定的。 现代商法产生于19世纪以后。随着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社会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保护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推动商事活动、促进统一的商品市场的形成成为许多新兴国家的基本国策,“商法开始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14]同时以判例法为特征的英美法系国家在商事立法上也不甘落后,颇有建树。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1897年的《德意志帝国商法典》(德国新商法)、1952年的美国《统一商法典》、1894年的《日本商法典》(日本新商法)是现代商法的代表作。 由上可见,商法的产生绝非偶然,而是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原因: 1、商法的产生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人阶层逐渐形成并日益壮大,他们强烈要求摆脱封建法制和宗教势力的束缚,能够合法、自由、体面地从事商事贸易活动,而且社会经济越往前发展,这种要求越加强烈和具体化。当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以后,这种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就转变为将原来作为自治规范的商人法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商事立法活动。 2、商法的产生是国家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的结果。16、17世纪,由于新大陆的发现,世界市场突然扩大,各国政府为了本国的富强,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其具体措施就是以法律形式确立商人地位的特殊性和推行商事活动的特殊化,于是商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出现了,并迅速法典化。这一政策措施的实行,促进了资本主义国家工业的起飞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极其迅猛的发展。[15] (二)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一分析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由众多的涵盖全部法律制度的法律部门组成,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必然对原有格局造成冲击,为此需要慎重分析其是否具备、已经具备哪些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后面将做详细论述,在此只对商法是否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进行分析。我们已经知道,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必须首先并同时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在划分法律部门必须至少具备其一。商法的情况如何呢? 1、目的原则的符合情况。无论是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商法包括形式意义商法和实质意义商法的存在,并大都承认商法学的独立学科地位,[16]只对商法是否独立于民法有分歧。笔者以为,存在即是道理,细分更有助于理解和掌握,为何不将已经存在的实质上已与民法分立的商法确立为独立法律部门呢?这样不更能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民事、商事法律吗? 2、平衡原则的符合情况。在我国,多数学者主张,商法包括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商号、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海商法等,[17]其数量之庞大,在我国现行的民商法体系中已经占据超过50%的比重,而且还有进一步大幅度迅速增加的趋势,如若不将之独立出来,势必造成现行民商法体系结构的失衡,既不利于保持民法的基本法地位,又不利于商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3、发展原则的符合情况。刚才已经提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的确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WTO、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推进,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等将在范围、形式等许多方面发生较大的变化,商法的数量规模也将随之不断扩大,因而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定的法律法规,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4、调整对象情况。商法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调整对象——因商主体实施了商行为而形成的商事法律关系,这也正是民商分立论者坚持商法是独立法律部门而民商合一论者批驳不倒的根本所在。商法调整对象的相对独立性在于,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经营性关系,即由经营主体所从事的经营性行为而形成的特殊社会关系,是实施了经营行为的经营主体及其之间的对内对外法律关系。[18] 5、调整方法情况。一般来说,法律调整方法有三种类型:一是自行性调节方法,二是强制性干预方法,三是政策性平衡方法。[19]商法在调整方法上同民法相同,都是运用自行调节方法,但凭此并不能说明民商合一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因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只有两点都相同时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有一点不同就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 从以上对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的分析来看,商法已经充分具备了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如若不及时划出,将同时不利于民法、商法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利于我国经济的繁荣、稳定。 (三)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二分析 前面已经提到,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也已经知道,商法完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现在让我们看一看它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有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第二层含义是指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第三层含义是指我国经济发展现状,那么,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也应从这三方面来论述。 第一,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决定因素,[20]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是商品经济将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发展的推动下日趋繁荣发达,而商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商品经济的繁荣发达必将促进商法的完善与发展,其数量会越来越多,体系会越来越庞大,独立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独立的条件也越来越成熟。如果不正视社会经济和商法发展的现实、本着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不将商法及时从民法中独立出来,还固执坚持“民商合一”的观点,不但会使现行的民法体系结构日趋失衡,而且会对民法、商法的实施与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第二,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现代商法具有动态化、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相互渗透、国际化与统一的三大发展趋势,[21]其中:现代商法的动态化趋势,将使商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工作日趋繁重,加之商法区别于民法的特点,立法机构需要为之成立专门部门来承担,立法上的独立将加快商法的独立;现代商法的两大法系相互融合和国际化趋势,将使商法先于民法等其他部门法而在全世界首先实现统一,一部适用于全世界的统一的商法,是不可能同一部只适用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法融合在一起的。另外,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商法独立的现实也告诉我们,一部独立的商法是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经济发达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造就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 第三,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经济虽然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持续高速发展,但由于基础薄弱、体制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我国在世界上仍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落后不可怕,只要我们不懈追赶。基础薄弱可以夯实,体制落后可以改革,商品经济不发达可以促进。关于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总结世界上商品经济发达的国家的经验,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政府重视和推动,即国家政府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而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离不开商法的作用,需要重视发挥商法在保障交易便捷、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而重视发挥商法的作用,必须给予商法一个较高的法律地位,其最基本的一点就是独立性。 四、关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一)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分析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商法独立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将由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三个部门法构成,各部门法的具体法律法规组成情况如下: 1、民法部门:(1)民法通则;(2)合同法;(3)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4)婚姻家庭法,包括婚姻法、收养法等;(5)继承法。[22] 2、商法部门:(1)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23](2)破产法;(3)证券法;(4)票据法;(5)保险法;(6)海商法。 3、经济法部门:(1)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宏观调控法,包括计划法、经济政策法;(3)国家投资经营法,包括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24] (二)商法独立后各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分析 1、民法与商法。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最为密切,因而产生了两种观点:一是民商合一论,二是民商分立论。民商合一论者认为,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是一国民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不但现在分离不了,而且随着民法的商法化和私法的公法化,将来就更难舍难离。其理由是:商法和民法有着共同的原理,[25]二者所调整的商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界限也很难划清。[26]首先,商主体是从事营利性行为的个人和组织,而民事主体将之包含其中;其次,商法与民法的调整对象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第三,民事活动的范围包括营利性、持续性的商事活动。笔者认为,民商合一论者的理由均是基于大民法思想,事先已将民法定义为调整所有平等主体之间所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本身已涵盖商法定义,当然得出商法是民法的一部分的结论。商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不同,这一点无论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那为什么不将民法的定义修改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如若仅仅因为中国现行的《民法通则》而不做这样的修改,那么就应该考虑修订已颁行16年之久的《民法通则》了;如若做出这样的修改,那么民商合一论者就将哑口无言了。 2、商法与经济法。关于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学者也有不同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都以企业为核心对象,两者没有根本性的区别;另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的理念、机能是不同的,商法与经济法应为两个不同的法。[27]笔者认为,商法与经济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部门。首先,二者的调整对象不同,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商人之间因实施营利性的商行为而发生的商事法律关系之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或国家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因进行经济调节而发生的经济法律关系之法。其次,二者的调整方法不同,商法主要运用自行调节的方法,经济法则综合运用自行调节和强制干预的方法。其三,二者的性质不同,商示属于私法,其理念是维护主体的私权,以个体利益为基础;经济法原则上属于公法,它以社会为本位,着眼于超越个体利益的整体利益。[28]虽然如此,商法和经济法在各自的体系构成方面仍有较大争议,主要集中在企业法的划归上。笔者认为,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企业法是指规范各种类型企业的法律规范体系,除非特别说明,一般指此。由于企业法的集合性,决定了企业法调整对象性质的复杂性,因此不能笼统地说企业法是属于商法,还是属于经济法。鉴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分别因其国家投资、涉外、规模较大且涉及面较广而事关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调整这三类企业的法律更多地体现了国家意志,因此将之划归经济法。其他类型的企业,像合伙企业、独资企业、集体企业、合作社等,对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影响较小或基本没有影响,属典型的商事主体,因此将之划归商法。[29]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商法和经济法关于企业法的划归问题。 3、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在我国现行的民商合一的体例下,主要是指经济法和商法的关系,上面已详述,在此不再赘述。 经济法律论文:降价促销与低价倾销经济法律论 我国经济已告别了商品短缺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机制必然会对过去经济建设过程中的盲目重复建设进行自我调整;商品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的进程中,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必将愈演愈烈。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的大多数企业缺乏先进的技术创新机制和成本约束机制,因而,企业的市场竞争手段主要是采取价格竞争的形式。目前,我国工业企业之间,商业企业之间,外贸出口企业之间,旅游企业之间所进行的价格大战就是例证。对此,社会各界反应不一,有的认为价格大战是正当的降价促销,有的认为这是不正当的低价倾销。笔者认为,正确界定降价促销和低价倾销,必须依经济规律、市场规划和法律规范为标准。以求澄清人们的认识混乱,达到保护正当价格竞争、促进优胜劣汰,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之目的;同时,寻求治理低价倾销的策略。 一、价格竞争的法律依据和经济准则 为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杠杆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 制止不正当竞争, 我国先后于1993年和1997年制定并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价格法》,迄今为止,这两部法律是规范价格竞争领域的基本法,也是界定合法的降价促销和非法的低价倾销的法律依据。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精神,除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并依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定价目录为依据外,绝大多数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制,由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但是,法律又同时规定经营者除了依法降价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商品、季节性商品、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以外,不得出于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的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从事不正当竞争。可见,法律规范给予经营者的价格授权是极其广泛的,这完全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同时,又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和竞争手段作了必要的法律限制,这就为作为市场主体的经营者提供了有序价格竞争的法律依据和竞争规则。 应当指出的是,虽然我国正在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的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但是,现阶段在价格体系还处于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足鼎立的局面。因此,本文所提及的价格行为和价格竞争仅指实行市场调节价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即由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所形成的价格。制定价格必然以成本和供求关系为基础,成本分为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生产成本由制造成本和由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构成的期间费用最终构成;而经营成本则应由购进商品的进货成本和由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构成的流通费用来最终形成。鉴于各个经营者的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差别悬殊,在确定成本时,只有以生产者和经营者自身的合理的个别成本为考察对象和立论前提,才是公正、公平的,才符合立法精神和市场竞争法则。这是本文的基本观点和立论基础。前一段时间出台的有关行业自律制度是不宜实行的,所谓行业自律实质上是一种全行业的价格卡特尔,其本质是垄断,必然产生垄断的弊端,不利于企业创新和技术进步,相反会保护落后,妨碍优胜劣汰。究其原因,即行业自律价是一种行业最低限价,它依据的是同行业的各企业产品生产成本的平均数。因此,在实践中不仅不宜提倡,而且应果断地抛弃。随着企业不断创新和技术进步,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在同一种或同一类产品上出现价格差异将是必然的。人为的限制是不现实的,也是无法实施的。 二、降价促销是价格机制调节市场经济运行的合法手段 据最近国家贸易局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我国目前零售商品中已有90%供大于求,其他商品也不存在供不应求的问题。由于绝大多数的工农业生产资料和工农业消费品出现了生产能力过剩,加之建设过程中宏观上仍存在重复建设问题以及社会消费的疲软乏力,社会商品和服务价格下降将是不可避免的必然趋势。经营者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势必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的个别成本来取得利润;或者不断地进行产品创新,不断地创造市场、创造需求。这应是竞争战略的理想选择。然而,我国目前多数企业并不具备这种实力,这是现实。因此,作为低级市场竞争手段的降价促销将长期存在。问题在于“降价促销”必须有一个度,大家知道,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确定,取决于生产经营成本和供求关系。成本又分为社会平均成本、企业个别成本。只要经营者将商品价格降至不低于企业自己的个别成本(即使低于社会平均成本)进行销售即是合法的。这一前提下的价格是无可厚非的。“康佳”、“海信”、“长虹”所进行的彩电价格战当在此列。 笔者认为,降价促销应为经营者出于生存和发展的目的,以不低于自身个别成本的价格向社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是价格机制调节市场经济运行的合法手段。尽管价格战必然会造成一些企业的盈利暂时减少,甚至会使少数企业倒闭、破产,政府的所得税收入也会相应减少,但这种降价促销会扩大市场交易规模,增加政府的销售税和营业税收;从长远眼光看,价格战又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有利于提高企业素质和竞争意识,有利于进行国际竞争(海尔公司的实践已证明这一点);这也符合《价格法》关于“经营者应当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的立法精神。特别应当指出的是,我国市场正处于需求低迷、消费乏力、生产过剩的情况下,合理合法的降价促销不失为一种刺激消费,扩大市场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良策。 三、低价倾销是危害社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我国《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所谓低价倾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或者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之外,出于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的目的,而采取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可见,构成低价倾销有两个基本条件,即主观上是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低价倾销的实质乃是经济实力相对雄厚的经营者,为了独占市场,排挤竞争对手,故意在短时期内将其某种商品或服务以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价格倾销,以达到其挤垮特定地区、特定商品的经营者,待竞争对手被迫退出市场或者无法与其抗衡后,再提高销售价格,获得垄断利润,以弥补低价倾销时所致损失。其危害后果是扰乱了市场上正常的价格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影响了国家税收,流失了国有资产;降价的损失也必将转嫁由消费者承担。因此,低价倾销行为被《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明令禁止。 近几年来,在我国市场上低价倾销的表现五花八门,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产品多元化或系列化的大企业或者企业集团,选择其中一种产品或系列产品中的某个品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经济实力雄厚的大企业或者企业集团,通常采取生产多元化或系列化的发展战略,某种产品或系列产品中某个品种暂时亏本经营,对它也不会伤筋动骨。因此,这类大企业或者企业集团往往为了挤垮竞争对手,扩大市场占有率,而采取选择某种产品或系列产品中的某个品种,亏本销售。南方某省曾经爆发过“两椰”之争。两家以生产天然果汁饮料闻名的企业集团,一家是椰树集团,另一家是椰风集团(简称“两椰”),椰子汁和芒果汁分别是“两椰”的拳头产品。1996年1月8日,在马口铁、白糖等生产原料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椰树集团将其生产的椰树牌芒果汁出厂价从每听1.87元大幅度下降到1.40元。椰风集团认为,椰树集团这是以低于成本价格倾销芒果汁。因为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每听芒果汁的利润本来就是几分钱,椰树集团此举的目的是用非主导产品冲击竞争对手的主导产品,以达到挤垮竞争对手,占领市场的目的。 2.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通过价格优惠、折扣、“买一送一”等方式变相降价,使销售价格低于成本,排挤竞争对手。我国家电制造行业重复建设问题十分突出,造成生产能力过剩。加上市场需求增长缓慢,家电产品严重供过于求,市场竞争激烈,生产厂家的价格优惠、折扣、送礼等形式变相降价,已间接构成低价倾销。 3.旅游服务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舍本倾销现象严重。 4.公共汽车客运市场恶性竞争,实力雄厚的客运公司不惜暂时亏本经营,以期挤垮竞争对手。 5.第三产业中的零售业、餐饮业在其经营的众多商品(品种)中,选择若干商品(品种)亏本销售且大打广告,招徕顾客,倾轧竞争对手。 6.同一种商品的代销商、经销商之间为争夺地盘、争夺客户,以低于商品到岸价大打“价格战”,意图整垮竞争对手,垄断特定市场。某市两家商业企业均为经销摩托车的大户,且供货渠道和厂家基本一致。其中的一家商场为争夺客户,垄断市场,在一个时期内,利用旺销季节将其经销的几个抢手品牌摩托车以低于到岸价格向市场抛售,这显然是一种低价倾销的行为。 凡此种种,皆为不正当的价格竞争行为,必须依法整治,否则,我国的市场经济无法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目前我国市场上业已存在的、混乱的价格竞争行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于1999年8月3日了《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依该规定,低价倾销行为,依法将受到行政处罚。 四、对策与结论 综上所述,合理合法的降价促销应予以支持,不正当的低价倾销要坚决反对。一方面,政府在严格执行《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同时,还应制定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相关行政法规、规章,使之与法律配套实施,以加强政府和社会对经营者价格竞争行为的规范和监督,确保市场竞争有序健康地进行。另一方面,政府又必须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加强有效的宏观调控,坚决避免和克服盲目重复建设这一顽症。客观地讲,盲目与重复建设所招致的供大于求,是引发低价倾销的主要原因。目前,为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国内需求,创造就业机会而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固然是必要的,但在实施过程中,必须防止出现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的重复建设问题。再者,要从根本上治理低价倾销问题,关键的出路在于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不断地降低成本,以此来增加有效供给、扩大内需,增加社会购买力。当前困扰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突出问题和难点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弱。企业由于缺乏技术创新能力,无法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产品不能适销对路,出现结构性过剩,呈现全面的买方市场,造成企业经营困难、竞争力降低、经济效益下降、发展后劲力不足。企业为求生存不断地引发“价格大战”。要使企业真正摆脱困境,重要问题之一就是要建立企业的创新意识和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不断降低企业的个别成本,不断改进老产品、增加新产品,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以增加有效供给来扩大有效需求。为此在企业技术创新方面应做好如下几方面: 第一,在政策方面要建立和完善有关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和法规,以鼓励和规范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 第二,搞好企业技术创新的体系建设,包括做好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支持和投入机制,保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所需资金,改变“普遍下小雨”和“撒芝麻盐”的作法,重点扶持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前途的产品和企业;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速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科技带头人和骨干;加强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第三,以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为主力,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优势,做好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积蓄力量,逐步推进全部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 笔者认为,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低价倾销问题完全可能也可以得到全面解决,这只是市场经济和特定国情条件的阶段性问题,对此,政府与全社会应有一个客观的、历史的认识。 经济法律论文:试论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内容提要: 关于经济法律体系的论文不少,尤其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后,但其中多数文章都力求打破传统部门法的界限,试图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法新构成理论”。[1]笔者不赞成这种观点,认为“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本不是规范的法学术语,以之为基础而进行过深的法学理论探究是歧途末路。“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之所以存在和被使用,主要是因为经济学研究的需要,特别是市场经济学即法制经济学研究的需要。从法学角度讲,“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只是临时借用而已,对之进行法学研究的目的在于揭示以不同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律 法律体系 商法地位 经济法律体系 正文: 一、 关于经济法律和经济关系 虽然“经济法律”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学术语,但如果以“对象说”对之下一个定义的话,那么多数学者都会赞同:经济法律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在这个定义当中, “经济关系” 是关键词,只要弄清了“经济关系”的内涵、外延,并对之做出科学的分类,就能基本掌握经济法律的形式范围和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1]所谓“经济关系”,是指各经济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 [2]从“经济关系”的定义可以看出,它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经济关系是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离开了经济主体就无所谓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数量决定于经济主体的数量;二是经济关系形成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之中,没有经济活动就不可能形成经济关系,经济活动的多少决定经济关系的多少。而无论经济主体还是经济活动,都取决于社会分工的程度,社会分工越细,经济主体越多,经济活动也越频繁。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人类社会经历了三次大的社会分工:第一次是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中分化出来,第二次是手工业同农业的分离,第三次是商人的出现, [3]其中每一次社会分工都是在前一次的基础上进行的,亦即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分工不是跳跃式发展的,它有一个量变的过程,在每一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前,都发生和存在着大量的较小的社会分工,而且中间会有许多“分”与“合”的反复;社会分工也不是有终点限制的,在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后,社会分工仍然在向前发展,而且速度更快、频率更高。由此可见,社会分工的发展有三大趋势:一是越来越细的趋势,二是不断调整变化的趋势,三是越来越快的趋势,自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至今的社会经济发展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越来越快,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大量、迅速增加;社会分工的不断调整变化,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不断更新发展。总之,经济关系的数量将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而日益增加。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的经济关系不外横向、纵向两大类,但两类经济关系的数量不等,且差距悬殊。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经历了产品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两大阶段,产品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在产品经济阶段,由于没有交换活动,因而人与人之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关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后,由于交换的出现,经济关系产生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经历了两大阶段:自由商品经济和垄断商品经济。在自由商品经济阶段,多为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的横向经济关系,从属性的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很少,只是到了垄断商品经济阶段,纵向经济关系才开始大量出现,但相对于横向经济关系,其数量仍然较少。而且,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大量增加的经济关系也多为横向经济关系,因为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是有限度的,社会经济主要由看不见的手——市场来调节,而非主要由看得见的手——政府来调节。由此看来,只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纵向两大类有失平衡,还必须对横向经济关系再分类。横向经济关系的再分类,也要考虑平衡的问题,以是否具有营利性为标准将之一分为二。这样,就形成了三类经济关系: 1、横向的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2、横向的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3、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之相适应,需要三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部门来调整这些经济关系。于是,民法、商法、经济法就相应出现了。 二、 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为了便于分析和研究,适应法律调整的需要,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非营利性财产关系、横向营利性财产关系和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但针对这三类经济关系是否就能划分出三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分析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入手。 (一)关于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或部门法)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4]从法律体系的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法律体系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法律体系涵盖一国全部法律规范,这一点易于理解;二是法律体系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对此法学界有争议。 争议的焦点有二: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下面针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 1、 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 对这个问题,有三种比较典型的观点: (1)有些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尤其是纠缠于法律部门划分的具体细节,纯粹是费力不讨好,没有什么实际用途。 一方面,法学家为法律规范的分类而忙碌着,大量时间耗费在理清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上面,为法律规范的"法律部门"归属而大费周折;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滋生。法学所关注的问题,在立法实践中并不重要,而立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法学并没有给予充分地关注。[5]因此提出取消法律部门的划分。 (2)有些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存在严重缺陷,其出发点和理论结构已经过时,建立在并非独立的法律部门之上,没有当代各国的立法根据,也没能正确总结现实法律体系的矛盾,因此提出放弃法律部门划分理论,而建立“法体制”理论。所谓“法体制”,是指同类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的体系,可分为国家法体制、经济法体制、行政法体制、民事法体制、刑事法体制。[6] (3)多数学者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对于立法来说,有助于从立法上完善法律体系、协调法律体系内部关系;对于司法来说,有助于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明确各自的工作特点、职责任务,并准确适用法律;对于法学研究来说,使研究范围有相对独立的领域,使法学学科分工专业化。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理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十分庞大,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如此,如果不进行科学的组合分类,将有碍于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研究,而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已经被实践、历史和世界所认可,并且有些学者提出的所谓“法体制”理论只不过是法律部门划分理论的一种变形,没有细化反而更加粗放,好似在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之间又增加了一个层次,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2、 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这涉及到一个标准掌握的问题,即法律部门划分的越细越好,还是越粗越好?对此也有三种观点: (1)越粗越好,像上面提到的“法体制”理论。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不宜太细,粗放一点更好,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涌现,任何法律法规之间无论在调整对象上还是在调整方法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如果法律部门划分过细,会导致法律部门过多、过烂,更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 (2)越细越好,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立法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亲属法、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众多部门。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只要正确把握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和标准,法律部门划分得越细越好,其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将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细,现在看来比较小的法律部门将因其所属法律法规的增多而很快变大,与其让它变得庞大时再独立不如现在就让其独立,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 (3)折中观点,是介于粗放和细化之间的一种观点,一般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得不宜过粗,也不宜过细,要适中,既要严格掌握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又要结合实际需要,只有当其各方面条件成熟时才将其从原有的法律部门中独立出来,超前了会使之力量过于单薄,拖后了会使之受到发展阻碍。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认为实际需要是法律部门独立的首要条件,法律部门划分过粗、过细都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都不利于法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 关于法律部门划分 法律部门的划分,又称部门法的划分,是指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对法律规范进行分门别类的活动,划分的结果——同类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或部门法),既具有符合一定原则和标准的共性,又具有相对独立性。[7]关于法律部门的划分,其学术争议的焦点在于划分原则和标准。现在我国多数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有两个:其一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进行分类,例如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而行政法虽然也涉及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这样就把民法和行政法划分开来;其二为法律调整的方法,即根据法律规范调整具体社会关系所使用的方式、手段的不同进行分类,比如民法与刑法都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民法以自行性调节为主要方式,刑法以强制性干预为主要调整方式,这样就把民法和刑法划分开了。[8]除了划分标准以外,还有划分原则。多数学者达成共识的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这样三个:一是目的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二是平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各法律部门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细,在它们之间要保持相对平衡;三是发展原则,即法律部门划分固然要以现行法律、法规为条件,但法律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向前发展的,还要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度的法律法规。[9] 共识之外就是分歧。关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和标准,主要分歧在于两点: 1、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两者是统一关系,还是互补关系; 2、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谁是基本标准,谁是补充标准。笔者认为,一般来说,原则和标准是统一关系,即原则是标准的抽象要求,标准是原则的具体体现,但有一个前提,即原则和标准的内涵必须一致,不能你言这,我言那,否则就成互补关系。由此可见,分析原则和标准的关系,必须从二者的内涵入手,内涵一致即为统一关系,内涵不一就是互补关系。现在来看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上述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在内涵上没有丝毫一致性,因而可以肯定地说:二者是互补关系,而非统一关系,即上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非划分标准的原则,划分标准也不是划分原则的标准。基于此,在划分法律部门时,既要遵循划分原则,又要依据划分标准。另外,鉴于二者的用词和内涵,划分原则应首先得到遵循,然后再依据划分标准。关于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主次关系,即调整对象是基本标准,调整方法是补充标准,[10]笔者以为不然。现有的已经达成共识的主要法律部门,像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它们相互之间的主要区别:调整对象或调整方法,从出现的几率上来看,调整方法比调整对象更多,仅从这一点上来说应将调整方法列为基本标准。考虑历史因素和未来发展,笔者认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是两个同等重要的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没有主次之分。但这并不等于说是这两个标准可以孤立使用,而正因为二者同等重要才更需要将他们有机结合。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应遵循这样的程序: 1、充分考虑现有的法律部门划分的实际情况,不可打乱现有的大的格局; 2、按照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提出新的法律部门组建的初步意见; 3、根据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对新的法律部门组建意见进行学术论证; 4、权威机构认定,以便于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避免无端、无休止、无意义的争论。 三、 关于商法地位 通过上面两部分的论述可见,分别以横向非营利性经济关系、横向营利性经济关系和纵向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作为调整对象而划分出民法、商法、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但是,目前我国法学界只对民法、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达成了一致共视,而对商法应否独立存在较大分歧,而且我国现行立法体例实行民商合一,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重点分析。 (一)商法产生的原因分析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1]现在多数学者认为,商法最初的形式是商人习惯法,形成于中世纪的欧洲。11世纪后,欧洲的农本经济进入了发展时期,十字军东征的胜利使得欧洲通向东方的商路相继开通,地中海海上贸易逐步繁荣,沿岸城市不断成长,出现了定期集市,产生了商会,商人也成为社会中的独立阶层。但中世纪的欧洲仍处于封建法和寺院法的支配之下,许多商事活动在一些国家受到明令禁止,各种商事原则和规则在当时的封建法制中均缺少观念基础,甚至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商人加以种种歧视。为了适应商业发展和商事交易自由的需要,保护商人利益,于是商会运用其在自身发展中形成的自治权、裁判权及其商事生活习惯,订立了大量的实施于本商会内部的自治规约,经过11世纪至14世纪数百年的实行,最终形成了中世纪商法——商人习惯法。商人习惯法有三个主要特点:其一,通常采用属人主义立场,只在商人之间、商会内部实行;其二,内容已涉及现代商法中最主要的商事要素和商事活动,许多规则已明显反映了商事活动的根本要求;其三,非成文性和地域性。[12] 近代商法产生于16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的萌芽,欧洲的一些封建割据势力逐渐衰落,统一的民族国家纷纷形成。[13]相应地,基于自治城邦的商人团体消亡了,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寺院法也被废弃了,各民族国家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商事法律,以确认商事活动的合法地位,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欧洲大陆各国早期的商事成文法,虽然仅是对中世纪商人习惯法的确认,具有浓厚的商人法或属人法特色,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重大的社会进步意义,并对现代商法的形成具有重要的过渡和促进作用。在近代商法中,最具代表性并影响深远的是1794年的《普鲁士普通法》,它不仅确认了商人习惯的基本规则,而且大量引录商法原理,其内容非常丰富,1861年《普通德意志商法典》即德国旧商法,就是以之为基础而制定的。 现代商法产生于19世纪以后。随着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社会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保护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推动商事活动、促进统一的商品市场的形成成为许多新兴国家的基本国策,“商法开始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14]同时以判例法为特征的英美法系国家在商事立法上也不甘落后,颇有建树。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1897年的《德意志帝国商法典》(德国新商法)、1952年的美国《统一商法典》、1894年的《日本商法典》(日本新商法)是现代商法的代表作。 由上可见,商法的产生绝非偶然,而是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原因: 1、商法的产生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人阶层逐渐形成并日益壮大,他们强烈要求摆脱封建法制和宗教势力的束缚,能够合法、自由、体面地从事商事贸易活动,而且社会经济越往前发展,这种要求越加强烈和具体化。当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以后,这种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就转变为将原来作为自治规范的商人法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商事立法活动。 2、商法的产生是国家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的结果。16、17世纪,由于新大陆的发现,世界市场突然扩大,各国政府为了本国的富强,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其具体措施就是以法律形式确立商人地位的特殊性和推行商事活动的特殊化,于是商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出现了,并迅速法典化。这一政策措施的实行,促进了资本主义国家工业的起飞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极其迅猛的发展。[15] (二)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一分析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由众多的涵盖全部法律制度的法律部门组成,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必然对原有格局造成冲击,为此需要慎重分析其是否具备、已经具备哪些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后面将做详细论述,在此只对商法是否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进行分析。我们已经知道,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必须首先并同时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在划分法律部门必须至少具备其一。商法的情况如何呢? 1、目的原则的符合情况。无论是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商法包括形式意义商法和实质意义商法的存在,并大都承认商法学的独立学科地位,[16]只对商法是否独立于民法有分歧。笔者以为,存在即是道理,细分更有助于理解和掌握,为何不将已经存在的实质上已与民法分立的商法确立为独立法律部门呢?这样不更能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民事、商事法律吗? 2、平衡原则的符合情况。在我国,多数学者主张,商法包括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商号、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海商法等,[17]其数量之庞大,在我国现行的民商法体系中已经占据超过50%的比重,而且还有进一步大幅度迅速增加的趋势,如若不将之独立出来,势必造成现行民商法体系结构的失衡,既不利于保持民法的基本法地位,又不利于商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3、发展原则的符合情况。刚才已经提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的确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WTO、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推进,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等将在范围、形式等许多方面发生较大的变化,商法的数量规模也将随之不断扩大,因而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定的法律法规,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4、调整对象情况。商法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调整对象——因商主体实施了商行为而形成的商事法律关系,这也正是民商分立论者坚持商法是独立法律部门而民商合一论者批驳不倒的根本所在。商法调整对象的相对独立性在于,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经营性关系,即由经营主体所从事的经营性行为而形成的特殊社会关系,是实施了经营行为的经营主体及其之间的对内对外法律关系。[18] 5、调整方法情况。一般来说,法律调整方法有三种类型:一是自行性调节方法,二是强制性干预方法,三是政策性平衡方法。[19]商法在调整方法上同民法相同,都是运用自行调节方法,但凭此并不能说明民商合一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因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只有两点都相同时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有一点不同就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 从以上对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的分析来看,商法已经充分具备了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如若不及时划出,将同时不利于民法、商法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利于我国经济的繁荣、稳定。 (三)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二分析 前面已经提到,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也已经知道,商法完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现在让我们看一看它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有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第二层含义是指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第三层含义是指我国经济发展现状,那么,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也应从这三方面来论述。 第一, 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决定因素,[20]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是商品经济将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发展的推动下日趋繁荣发达,而商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商品经济的繁荣发达必将促进商法的完善与发展,其数量会越来越多,体系会越来越庞大,独立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独立的条件也越来越成熟。如果不正视社会经济和商法发展的现实、本着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不将商法及时从民法中独立出来,还固执坚持“民商合一”的观点,不但会使现行的民法体系结构日趋失衡,而且会对民法、商法的实施与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第二, 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现代商法具有动态化、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相互渗透、国际化与统一的三大发展趋势,[21]其中:现代商法的动态化趋势,将使商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工作日趋繁重,加之商法区别于民法的特点,立法机构需要为之成立专门部门来承担,立法上的独立将加快商法的独立;现代商法的两大法系相互融合和国际化趋势,将使商法先于民法等其他部门法而在全世界首先实现统一,一部适用于全世界的统一的商法,是不可能同一部只适用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法融合在一起的。另外,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商法独立的现实也告诉我们,一部独立的商法是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经济发达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造就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 第三, 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经济虽然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持续高速发展,但由于基础薄弱、体制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我国在世界上仍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落后不可怕,只要我们不懈追赶。基础薄弱可以夯实,体制落后可以改革,商品经济不发达可以促进。关于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总结世界上商品经济发达的国家的经验,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政府重视和推动,即国家政府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而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离不开商法的作用,需要重视发挥商法在保障交易便捷、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而重视发挥商法的作用,必须给予商法一个较高的法律地位,其最基本的一点就是独立性。 四、 关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一) 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分析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商法独立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将由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三个部门法构成,各部门法的具体法律法规组成情况如下: 1、 民法部门:(1)民法通则;(2)合同法;(3)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4)婚姻家庭法,包括婚姻法、收养法等;(5)继承法。[22] 2、 商法部门:(1)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23](2)破产法;(3)证券法;(4)票据法;(5)保险法;(6)海商法。 3、 经济法部门:(1)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宏观调控法,包括计划法、经济政策法;(3)国家投资经营法,包括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24] (二)商法独立后各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分析 1、 民法与商法。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最为密切,因而产生了两种观点:一是民商合一论,二是民商分立论。民商合一论者认为,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是一国民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不但现在分离不了,而且随着民法的商法化和私法的公法化,将来就更难舍难离。其理由是:商法和民法有着共同的原理,[25]二者所调整的商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界限也很难划清。[26]首先,商主体是从事营利性行为的个人和组织,而民事主体将之包含其中;其次,商法与民法的调整对象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第三,民事活动的范围包括营利性、持续性的商事活动。笔者认为,民商合一论者的理由均是基于大民法思想,事先已将民法定义为调整所有平等主体之间所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本身已涵盖商法定义,当然得出商法是民法的一部分的结论。商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不同,这一点无论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那为什么不将民法的定义修改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如若仅仅因为中国现行的《民法通则》而不做这样的修改,那么就应该考虑修订已颁行16年之久的《民法通则》了;如若做出这样的修改,那么民商合一论者就将哑口无言了。 2、 商法与经济法。关于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学者也有不同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都以企业为核心对象,两者没有根本性的区别;另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的理念、机能是不同的,商法与经济法应为两个不同的法。[27]笔者认为,商法与经济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部门。首先,二者的调整对象不同,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商人之间因实施营利性的商行为而发生的商事法律关系之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或国家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因进行经济调节而发生的经济法律关系之法。其次,二者的调整方法不同,商法主要运用自行调节的方法,经济法则综合运用自行调节和强制干预的方法。其三,二者的性质不同,商示属于私法,其理念是维护主体的私权,以个体利益为基础;经济法原则上属于公法,它以社会为本位,着眼于超越个体利益的整体利益。[28]虽然如此,商法和经济法在各自的体系构成方面仍有较大争议,主要集中在企业法的划归上。笔者认为,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企业法是指规范各种类型企业的法律规范体系,除非特别说明,一般指此。由于企业法的集合性,决定了企业法调整对象性质的复杂性,因此不能笼统地说企业法是属于商法,还是属于经济法。鉴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分别因其国家投资、涉外、规模较大且涉及面较广而事关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调整这三类企业的法律更多地体现了国家意志,因此将之划归经济法。其他类型的企业,像合伙企业、独资企业、集体企业、合作社等,对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影响较小或基本没有影响,属典型的商事主体,因此将之划归商法。[29] 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商法和经济法关于企业法的划归问题。 3、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在我国现行的民商合一的体例下,主要是指经济法和商法的关系,上面已详述,在此不再赘述。 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法律责任法理学研究 摘要:本文以法理学为视角,首先分析了法理学中法律责任的基本定义,并指出法理学关于法律责任描述的局限性,在此基础之上对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进行简单概述。最后,论述经济法法律责任在法理学中的重塑。 关键词:经济法;法律责任;法理学;重塑 一、法理学中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与法定义务密不可分,而法定义务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或其它有权机关根据法定程序所颁布实施的强制性规范设定的必须履行的责任义务。当不履行相应义务时就会受到制裁。法理学中对于法律责任并没有统一的界定,其中主流的几种观点认为,法律责任是义务,其相对于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而言属于第二义务,概括而来法律责任就是因违反第一义务而招致法律责任的承担。另外,有学者认为法律责任是一种后果,是违反者应当承担的制裁性法律后果。可以说不同的学者对法律责任的界定有着不同的理解,但是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法理学观点却又相对的一致。当然,法理学中对于法律责任是根据形式逻辑中的推理而来的,形式逻辑中的演绎、归纳推理往往运用三段论形式,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在法律责任的推理过程中,一般将具体确定的法律规范条文作为大前提,以具体的案件事实为小前提,根据大小前提推理出结论即法律责任。虽然它依据系列前提能够得出一个无可辩驳的结论,但是由于推理所用的大小前提并不确定,形式逻辑推理也存在诸多的问题,并且形式推理无法对结论作出正当性的解释。另外,法理学对法律责任的描述缺乏创新性,缺乏包容性。目前我国法理学对法律责任的描述,仅仅从部门法,尤其是刑法和民法中的归责理论,认定法律责任就是因为违法行为导致了国家的制裁,从而实现对违法行为的阻止功能。这就忽视了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的独特性,从而导致了经济法及经济法法律责任独立性等问题成为经济法学界短时难以解决的难题。 二、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含义与特征 经济法责任是经济法主体对其违反经济法义务或者不当行使经济法规定的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经济法法律责任具有如下特征:由于经济法的经济性,经济法法律责任必然会是经济性的责任。经济法法律责任的经济性能够使得经济法在实施过程中发挥它独有的经济效益,它能够指引人们朝着利益出发的同时趋利避害,实现自身经济效益最大化。例如说,经济法中最为常见的罚款,可以说是在规制市场经济有效运行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另外,经济法法律责任在强调制裁的同时还有一些奖励性法律后果。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是由于违反经济法上的义务,而受经济法制裁;而经济法上的奖励,则是由于积极地履行经济法上的义务,而受到经济法的褒奖。最后,经济法法律责任具有社会性。经济法的许多法律规范都可以看出其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相对应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虽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但与经济法法律责任不同,它们并非从根本上全部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实施。正是因为经济法主体的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到自己和相关第三人的利益,而且还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经济法对其主体法律责任的规定较之有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规定更加严格。 三、经济法法律责任的法理学重塑 目前,我国经济法法律责任难以脱离传统的法理学关于法律责任的描述,大都是对法理学中法律责任的简单重复。比如说,经济法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其经济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经济法律责任是指主体因实施了违反经济法律规范的行为而承担的由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义务等等。这些关于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定义基本是对法理学中的“义务论”、“责任论”加上经济法字样的复制。我国改革开放实行市场经济以来,无论是从经济体制还是市场变化上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量的新生经济现象使得经济法法律责任描述过于陈旧而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因此,我们对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定义应该根据经济法的特点,从具体的经济法部门法中寻找依据,即应从经济法自身的发展演变规律和特点中去获得。目前,我国法理学仍然以民商、行政的法律调节机制研究法律责任,然而,如今的法律现状是各个法律部门之间相互交叉相互融合,新兴法律层出不穷。在此基础之上,我们必须对经济法法律责任从经济法自身进行研究。在研究过程中首先要关注经济法之于民商、行政法的区别,比如说在价值取向上的差异,对秩序、公平、效益的追求次序;对法律责任中主体的不同;以及责任形式的巨大差异等等。一个体现经济法法律责任独立性的经济法法律责任,应包括经济自律责任制、经济他律责任制、经济诉讼。在经济自律制度中,应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通过其自身制度的运行规范其成员的行为,实现其团体内的秩序与法律秩序相协调。在经济他律责任制中应建立经济决策程序制度,实现经济民主。充分发挥经济仲裁及经济调解的作用,实现经济稳定。应建立和健全经济诉讼制度,使公益诉讼获得诉讼之救济,以实现经济法的权益保护目标。 作者:曹真 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经济法律论文:低碳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浅析 摘要:低碳经济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型发展模式,是针对当前气候异常的必要措施。这一模式涉及技术、制度和发展观念等诸多方面,我国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关键词:低碳经济;国家干预;法律 低碳经济是针对气候变化提出来的重要战略选择,得到世界各国的一致认同。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①,可以引导、规范、激励和保障低碳经济的发展。 一、低碳经济的意义 (一)低碳经济的基本概念 关于低碳经济,许多学者给出了不同的论述。但总体上无外乎几个特征:第一,发展模式不同以往经济形式,强调低碳,在某种意义讲,就是减少能耗。第二,低碳经济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第三,低碳经济是人类的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第四,低碳经济意味着现代社会生活的技术创新。因此,所谓低碳经济,就是尽量减少能耗和碳排放的前提下,有效降低各类污染,采取一系列新的技术手段,辅以法律和制度保障,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增长的发展模式。 (二)低碳经济的国家干预理论 全球气候变暖是人类经济发展的负外部性效应之结果,是人类经济活动的对大气这种全球公共产品的过渡使用之结果②。从国家干预理论看,低碳经济是国家干预经济的产物。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需求的资源越来越广泛,而且量能呈现逐步扩大态势。许多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这就导致了社会需求与资源相对匮乏之间的矛盾。国家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片,根据市场经济理论,计划与市场两种机制都可以对资源进行配置。市场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与计划机制相比,市场则具有更高的效率。但是,市场调节具有先天性不足,即经济学中的市场失灵。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收入与财富分配不公。第二,负外部性效应的产生。第三,竞争无序与垄断的出现。第四,产生失业问题。第五,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因此,国家干预的主要方面为市场失灵的矫正。国家干预可以采取两种办法,首先是市场化的方式;其次是非市场化的方式。政府是人类社会发展至今的最权威的组织形式与统治方式。政府拥有强制性手段,它可以使市场从无序到有序。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曾认为,市场需要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同时调节。所以,政府须为矫正市场失灵做出努力,法律便是实现目的的有效途径。 二、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基本构成 低碳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律,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是克服市场无序的有力保障。政府通过制订相关法律,实现发展模式有据可依,达到更好体现政府职能,使政府运行顺畅,更好调节低碳产业发展。布坎南曾说:“没有合适的法律和制度,市场就不会产生任何体现价值最大化意义上的效率。”③ 三、低碳经济法律制度在比较法上的观察 (一)低碳经济的国际法 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通过建立了长效机制,进而实现控制二氧化碳等气体排放的一部国际性法规。奠定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是目前操作措施有力,全球各国参与普遍程度高的另一部国际条约。 (二)英国的相关立法 英国自2003年在其能源白皮书《我们的能源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率先提出低碳经济概念。2008年颁布的《气候变化法案》是低碳经济立法的结果。 (三)美国和日本的相关法律 2007年7月,美国参议院审议《低碳经济法案》,标志着美国将低碳产业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推手正式提上了日程。日本长期重视科技发展,在学界对低碳经济研究由来已久,在美国通过上述法案不久,日本也紧随其后,出台了《推进低碳社会建设基本法案》。这一法案成为了日本低碳行业发展的法律基石。国外低碳经济法律制度建设的几点经验:以低碳经济国家战略的确立为先导;以低碳经济基本立法为统领;在法律完善方面,主要以制订新法和修订旧法相结合的办法。 四、全面制订低碳经济相关法律刻不容缓 (一)落实发展低碳经济国际义务的需要 构建一国的低碳经济法律制度是一国履行国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客观要求,是各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必要保障。国际公约确立起一般国家普遍的室温气体减排义务,该义务只有在各国内部加以落实,即把发展低碳经济的国际法内化为一国的国内法。 (二)低碳经济国家干预行为需要法律规制 低碳经济国家干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建立以“碳权利”为基础的低碳经济市场规则。第二,确立以竞争为本的低碳经济市场运行机制。因为权力具有异化、扩张而不受控制的欲望;如无法律的预先设定,便会出现失控。良法的关键问题在于公权力的控制④。因此,低碳经济的法制建设势在必行。 五、建立和完善我国低碳经济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 制度建设是顶层设计,好的制度可以推动经济发展,反之则达不到想要的效果。低碳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合理,便会产生一个美好的低碳社会;反之,便会导致低碳经济及低碳社会建设的停滞与倒退。 (一)理性选择我国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保障路径 法律是理性统领下的制度体现与规则群,制度系理性派生的制度结构⑤,理性是法律的前提,法律只有符合理性、体现理性,才有其真正的存在的价值,低碳经济之法必须是理性之法,而理性的依据便是法律必须是良法,其特点是:法律是否发展低碳经济之必须,是否客观反映低碳经济发展规律。 (二)合理设计我国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 选择恰当的低碳经济制度保障措施是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然之举,在合理配置的政策与法律双重作用下,我国低碳经济方能有序推进。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是一个有机的法律系统,由于低碳经济所涉范围广、领域多,其立法将是一个分层次、多结构、跨部门、多领域的法律制度体系,只有通过立法的结构与层次搭配,建构起效力有序的法律阶位关系,确保各相关立法的相互协调、补充,形成有机统一的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 (三)完善低碳经济立法的执行与监督制度 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⑥。法律如果得不到贯彻执行,就只是一纸空文。因此,构建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仅是保障人们免受全球气候变暖不利影响的第一步,但光有这一步,低碳经济相关目标仍然难以实现,构建起低碳经济法律的执行与监督机制、落实低碳经济相关立法措施是充分实现低碳经济相关立法目标的关键。 六、结语 综上所述,严峻的全球气候变化形式是人类选择发展低碳经济的初衷,而低碳经济的“三低”特点,是未来经济发展的主流方向。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有义务推行节能减排措施、保护自然环境。我们应吸取发达国家低碳经济的发展经验,建立健全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推进我国低碳经济的有序发展,确保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石荣广 李照东 侯章生 单位:外交部钓鱼台宾馆管理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国家审计署办公厅 经济法律论文: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及构建 摘要低碳经济发展是世界经济格局大势所趋,我国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但在低碳经济法律体系构建方面尚存不足之处,需要对相关问题加以分析和研究,进而推动我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创新构建,提升低碳经济发展的质量,确保发展的持续性。 关键词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环保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使物质条件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物质文明的发达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经济高速增长的所付出的有可能就是环境代价。尤其是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单位经济增长的环境成本要明显高于发达国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一度成为某些地区的主要发展模式。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的越发突出,绿色经济受到全球的广泛关注,低碳经济作为一个重要议题在未来一段时间值得各国加以探索和研究。因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来自法律和政策层面的保护和支持,故展开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分析和构建研究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其低碳经济的长效化发展。 一、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意义 低碳经济被学界定义为可持续发展,有别于现有知识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的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经济是由低碳产业、技术、发展、生活等系统因素和形态构成的经济体系。低碳经济以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作为基本条件,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成本是衡量低碳经济的重要指标。低碳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在于进一步维持生态平衡,提高现有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开发新能源,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现阶段全球低碳经济的核心发展内容集中在创新能源开发和使用技术、减少排放、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发展等内容上。通过低碳经济构建新的经济发展制度,转变人类经济发展观念具有积极现实意义。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第二大经济体,积极发展低碳经济,有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以及全球竞争力的持续提升。其实际意义和价值体现在下述几方面:第一,有利于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当前我国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宏观层面加快了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发展,经济的快速增长必然带来高能耗。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主要消耗能源为煤炭,我国2013年煤消耗量达到近年来的峰值36亿万吨,虽然在2014年开始我国煤炭消耗量开始下降,但我国每创造100万美元GDP的能源消耗仍然是欧美发达国家2至5倍之多,在PM2.5等环境问题困扰下,加快发展低碳经济、降低污染能源消耗量已经成为必然之举,此举将成为推动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关键。第二,有利于调整我国能源产业结构,我国能源战略长期依托于煤炭有其必然原因,我国可开采使用能源结构为煤多、气少、油缺,因为缺少油气也就使得我国主要消耗能源只能是煤炭为主,我国一次性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比近七成,而我国煤炭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落后。在我国的工业化发展进程中,高能源消耗、重污染排放情况突出。通过政策引导和制度规范,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有助于我国改善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培育绿色经济发展环境和氛围,推动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第三,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长期以来我国产业结构存在结构不合理情况,结构不合理的现状限制了经济的健康发展。从整体来看我国产业比重依然为1∶5∶4,主导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依然是第二产业,工业主导的经济结构,自然容易导致高能源消耗问题。进一步倡导低碳经济有助于推动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利于服务业做大做强,使我国产业结构处于持续优化调整状态下,实现产业结构的整合创新。第四,有利于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我国作为全球第一大贸易国,出口贸易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而随着各国对于低碳经济的重视,碳排放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衡量指标,碳排放税也已经成为现实。为了维护我国固有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大力推动低碳经济已经是当务之急。只有注重于国际规则,尽可能满足于国际化规则标准,才能树立起绿色经济意识,引导我国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全面打通国际化发展瓶颈,实现宏观和微观层面的协调同步发展。 二、我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不足之处分析 经济发展需要良好的社会制度和法律体系作为基础,低碳经济发展更加需要法律作为保障。低碳经济源于技术创新,源自公众意识创新转变,更加源于政策和法律的不断优化完善。优化完善法律规制有利于维护绿色经济的持续发展,有助于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发展,引导市场发生结构性转变,提升低碳新技术和产品的发展效率。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在低碳领域的立法仍较为滞后,尚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具体而言阶段低碳经济法律体系不足之处体现在下述几方面: (一)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完善程度不高 低碳经济现已明确成为我国未来一段时间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但关于低碳经济的法律法规依然存在不足之处,整体法律体系完成程度不高。造成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的主要原因集中在两方面:其一是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中并没有将发展低碳经济作为基本发展战略进行明确规定,其二是基本法当中也没有一部专门引导和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同时法律法规、规章之间依然存在不协调的问题。可以说,法律体系完善程度不高直接影响着低碳经济的有效推进,导致法律制度对低碳经济所引导的产业结构调整规范作用下降。 (二)能源基本法缺位问题突出 能源开采、使用、管理等问题是关乎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影响低碳经济持续推进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注重于能源领域的立法工作,先后制定和实施了包括《电力法》、《煤炭法》等一系列的能源单行法律及各类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现有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在能源领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能源问题的越发突出,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矛盾的激增,颁布实施一部能够系统综合调整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基本法显得非常必要。一方面,该法实施后能够解决现存的能源问题,处理现有能源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问题;另一方面,该法实施后有利于低碳经济的长效化、持续化推广,有助于规范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从法律层面对新的问题和现象加以调整,利于单行法的制定和完善。 (三)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 我国现行低碳经济相关法律细化程度不够,实际的司法可操作性不强,法律规定多是原则性规定,具体法条的约束性不强,难以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查处,同时对于推动低碳经济发展也缺乏必要的作用与价值。 (四)立法效率较低,法律规范存在滞后性 低碳经济概念自2003年被全球主要国家所认同和认可后,在欧盟部分国家开始通过征收碳排放税等方式,强制推行低碳经济的背景下,我国在低碳经济领域的立法效率尚较低,法律规范方面存在一定滞后性,不能起到科学指导低碳经济发展的作用。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贸易第一大出口国,低碳经济立法滞后,导致法律体系与社会经济发展状态的不对称,限制了经济健康发展。 (五)公众低碳经济法律意识不强 法律的价值体现在于其规范和引导上,通过法律的落实和法律体系的构成及应用,可以使公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不断强化,进而利于各项政策和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我国当前公众低碳经济相关法律意识不强,没有形成一种普遍意识,进而也就限制了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同时影响着低碳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我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构建研究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情况下,低碳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决定着一国的国际竞争力。对比我国应及时通过有效立法和执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具体措施如下: (一)立足国情,合理确定低碳经济立法原则 我国低碳经济法律制度立法工作的有序科学开展,建立在合理立法原则基础上。立法原则着重突出三个重点。首先是要符合中国基本国情,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不均衡,经济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依然较为严重。我国人均资源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环境的整体承载能力不足,部分地区和产业领域依旧过分依赖自然资源,能源消耗量大、污染问题突出。据此,我国在低碳立法方面必须充分结合自身国情,对于国外先进经验要取其精华不能简单照搬,要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创新和不断优化。其次是要维护自身合法合理权益。在低碳立法方面,我们要充分维护自身核心权益,对发达国家有针对性的法律及政策,积极应用法律手段加以应对,提升我国法律体系的自我保护性,坚持逐步推进。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不能一撮而就,而是要充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国际环境变化,不断对法律体系加以创新和优化完善,使法律的价值作用最大化。 (二)推动低碳领域基本法的制定 总的来看,低碳经济法是实现低碳经济有序发展的基础保障和普遍适用的法律指导规范。在低碳经济法当中需要明确低碳经济的国家战略地位,提出环境保护、能源安全等领域的战略目标、基本原则。同时颁布实施低碳经济法,并使该法成为各项单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的依据,推动立法的全面展开。 (三)强化在金融、环保、消费等领域立法实践 我国要在金融、环保等领域实现低碳经济的多元化立法,通过完善法律体系额方式不断为低碳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一方面,我国要加快低碳税征收前的调研工作,立足于本国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设立合理地低碳税征收标准,进而有效维护本国企业实际利益,同时推动社会低碳意识的持续提升,另一方面则是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于污染环境、浪费能源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使行政处罚的效能得到体现,建立法律屏障,确保低碳经济得到稳步推进。总的来看,只有切实从多元化入手、从细化科学化着力,才能使低碳经济相关法律体系的实效性和专业性得到保证,使低碳经济能够在一个良好社会秩序和普遍意识环境下发展。 (四)积极引导强化公众意识 低碳经济持续发展,对公众的自身行为和意识要求标准就更高。政府相关部门应做好引导,进一步引导公众意识的转变,不断强化公众意识,进而使节能环保、低碳经济、绿色产业等价值观念和意识内容成为群体普遍意识,并在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中使低碳经济得到发展和壮大。 作者:徐建智 单位:河南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法律论文:我国低碳经济法律规制完善浅析 摘要: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越来越重视对生存环境的保护。对于中国而言,发展低碳经济既符合我国基本国情,也是保障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走向繁荣富强的的必然选择。但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必须将法律具有的强制性、规范性与引导性作为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因此,建构和完善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规制,能够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提供导向与支撑。 关键词:中国经济;低碳经济;法律规制;路径选择 世界范围内的工业革命兴起与发展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已严重破坏了地球的生态环境,并威胁到人类的身体健康与经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当前,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非常重视发展低碳环保经济,大多数国家就发展低碳经济已基本达成共识。我国提出了构建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美丽中国”的愿景目标,并坚定不移地承担履行国际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走低碳经济发展之路,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低碳经济法律规制内涵界定 (一)低碳经济的概念 2005年,在英国召开的“向低碳经济迈进”的高层会议之后,低碳经济概念很快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各国政府越发重视本国低碳经济发展问题与履行国际社会责任的问题。所谓“低碳”英文为lowcarbon,意指较低(更低)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为主)排放。国内外学界对低碳经济这一概念并未形成共识,尚未给出一个确切而统一的诠释,这充分反映出各国基于自身国情来发展低碳经济的诉求。国内学者的主流观点认为,低碳经济是有别于传统的高能耗、高污染发展模式,是一种绿色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以清洁能源开发和高效利用为重点,以调整产业结构和创新制度设计为契机,保护人类身体健康为目标。 (二)低碳经济的法律特征 从法律层面上剖析低碳经济的特征,主要有:一是广泛性,低碳经济涉及到建筑、消费、环保等多个行业,低碳经济法律调整的内容也日渐增多;二是多元化,低碳经济调整的法律关系是对传统法律关系的一种突破,它是以全球为基准点,包含国家、机构组织、企业、公众等多个层面,主体体现多元化的特征;三是非强制性,我国目前是以政策法和促进法的形式要求在发展低碳经济的同时保护好我们的环境,多采用税收、金融、市场等手段引领低碳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缺乏明显的强制性特征;四是强调政府的责任性,市场由于存在不确定性与外部性,容易造成市场失灵及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因此单靠市场的调节作用,可能很难保障低碳经济的健康发展,国际公约、各国政府都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促进低碳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低碳经济法律规制的阐释 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律发挥规制作用。法律规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实现社会生活的有序性,反映了法律规范建立到具体权利义务实现的整个动态过程。法律对低碳经济的规制作用主要体现在适当性功能、目标性功能与强制性功能等三个方面。通过三个功能的充分发挥,将使低碳经济发展更加符合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将低碳理念转化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动指南,并实现环境利益与相关利益之间的公平分配。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低碳经济法律规制,推进低碳经济健康发展。 二、我国低碳经济法律规制现状 (一)隐含低碳理念的法律规范 中国一直将节约使用能源,加快研发节能环保技术,以环境指标、排放标准等作为国家未来制定发展规划的硬性指标,制定并实施相关的政策措施,奖励与惩罚并重,这其中也包含了气候变化方面的法律法规。目前,为适应低碳经济发展要求,我国政府制定并颁布了《矿产资源法》、《节约能源法》等一系列单行法,这些主要单行法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导向与支撑作用,其隐含的低碳理念在相关法律的具体内容上均有所体现。 (二)蕴含低碳理念的政策和规划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及能源危机,为更好的履行国际社会责任及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政府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促进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中国已分别加入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议定书》。从政府颁布的政策措施来看,主要包括:《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十一五”规划纲要》等。在政策措施中,政府会对具体减排任务、能源发展目标、气候变化的相关立法、排放指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氨氮排放总量等内容进行说明。通过颁布与实施蕴含低碳理念的政策和规划,政府从加入国际公约与制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而为我国低碳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我国低碳经济法律规制存在的缺陷 (一)低碳经济法律规制体系存在立法空白 在法理学中,制度结构要以体系为基础,要求法律体系与制度结构保持一致性,不能够相互缺乏支撑,互不关联。从目前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法律体系来看,缺少一门专门的全国性、统一的法律,而不是分散在《宪法》、《环境法》等不同的法律领域,涉及的领域过于繁杂,加大了低碳法律制度间的协调难度,不利于互相兼容。此外,针对传统能源与新能源仍缺乏专门的法律规定,存在能源单行法律缺失的现象。 (二)现有低碳经济法律内容的操作性不强 首先,受我国法制建设的传统影响,低碳经济法律具有条文受我国法制建设传统的影响,很多条文没有具体化,而更多体现为粗略化、原则化,虽然有利于应用的灵活性,但由于缺乏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有的没有细化的奖励手段和奖励程序,缺乏足够的操作性,难以满足低碳经济发展需要。其次,在低碳经济领域存在政府与企业的权利与义务不明确的现象,在现有低碳经济法律条文中过于重视政府的权利,而常常忽略了企业或个人的权利。此外,法律法规中相应的硬性数字指标数量过少。 (三)现有低碳经济法律的激励性功能较弱 为了鼓励我国高能耗、高污染企业采取有利于低碳发展的措施,我国政府在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中专门制定了奖励激励政策,但从激励政策的实施效果来看仍存在明显的不足。第一,体系不完善。现有的激励性政策措施多以政府采购、专向性补贴、税收优惠等手段为主,多为依靠政府命令手段彼此孤立实施,缺乏有效的整合和联动。第二,措施权威性不够,有关激励性措施的条文常用“具体办法由……制定”结尾,法律条文内容宽泛化,不够具体,立法机构层次较低,使得激励措施的权威性不够。第三,执法缺乏协调性,现有的法律政策缺乏具体的执行内容,多为原则性、政策性的陈述,执法过程中能否协调尚存疑虑,阻碍低碳法律规制建设的发展。 (四)现有低碳法律的监管机制落后 目前,我国低碳法律监管机制方面以形成行政机关监督为主,以社会团体与公众的舆论监督为辅的监督体系,但监督效果仍不能满足预期。一是现有低碳法律政策权力与义务的界定比较模糊,没有明确政府、企业与个人应享有的权力及应承担的义务。二是执法部门执法依据与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依据与执法标准对于低碳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对于违背低碳经济发展的企业可以起到惩罚作用,增加企业污染环境的成本。如果执法依据与执法标准不统一,将使污染企业很难形成稳定惩罚程度预期,导致执法效果及监管有效性得不到充分发挥。三是我国目前还未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社会团体与公众在现有低碳法律监管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法律的确认,不能有效保障低碳发展诉权。 四、我国低碳经济法律规制的完善 (一)合理构建低碳经济法律体系 发展低碳经济,法制必须先行。根据法律效用最大化原则,构建符合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实际的法律体系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首先,要理性选择我国低碳经济制度保障路径。通过合理评估政策与法律对低碳经济发展的有利性,在政策性措施与法律措施之间进行合理抉择;在需要用法律规制的领域合理选择不同的法律方案;优先确立起我国所承诺的国际公约下的国内法保障机制。其次,酝酿制定低碳经济基本立法,并做到具体化,有针对性,而不是宽泛化与原则化,并作为统领其他相关子法的基本法律依据,并在其中明确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理念、基本原则、权利与义务、运行机制、监管机制等完备的权责体系。再次,梳理并修订现行低碳经济立法。在《低碳经济促进法》的引领下,加强对其他现有涉及低碳经济法律的梳理、修订,完善其相关配套法规与政策措施。最后,制定低碳经济专门领域立法。必须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经过充分论证,选取重点领域,有重点、分先后、有针对性地进行能源、消费、交通、财税、贸易、计划、就业专门领域的立法修法,以此形成符合我国实际的高效率、低成本的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 (二)提高个人低碳领域的法制观念 公众个体是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主要参与者,更新公众个体低碳法制观念,有助于个体更加自觉地履行低碳经济的法律法规。首先,进一步加强公众个体对低碳经济的认识。政府部门、媒体机构要承担起低碳经济的宣传责任,要对低碳经济的概念、特征、重要性等内容进行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个体树立正确的低碳经济的理念,形成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最终促使企业改变自己的营销策略。其次,进一步提高个人低碳领域的法制观念。低碳经济的法制观念作为一种新兴的产物,要想被大众认识并且被接受需要一个过程。要通过宣传、激励等多种措施加强公众对低碳领域法律内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和理解,充分发挥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公众的正当诉求政府环保执法部门要给予支持,甚至可以适当给予公众作为主体提出诉讼的法律地位,进一步强化公众监督的作用。再次,进一步约束和引导大众选择低碳消费。不断扩大低碳消费知识教育,提高大众对低碳消费的价值认同和理性认知。完善消费立法,实时出台生态消费税、燃油税等制度,进一步拓展奢侈品与奢侈行为消费税的范围,改变大众的消费习惯,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 (三)完善低碳经济立法的执行与监督机制 法律的实施需要明确的执行与监督机制的保障。完善低碳经济立法的执行与监督机制,使得我国低碳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顺利实施。首先,建立专门的执法和监督机构。为了保证执法、监督行为的公平有效,需要分别设立低碳经济执法和监督机构;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的职责,限定执法主体的范围。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切实提高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监督机构与执法机构分离,相互独立,分工明确,监督机构重点对执法队伍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其次,强化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为了保证低碳经济执法行为的有效进行,必须建立起以行政监督为主体,社会组织及公众监督为辅助的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落实监督措施,强化低碳经济法律政策的落实。再次,拓宽公众参与及投诉制度。要进一步完善立法,授予公民基于保护气候、环境、资源的适格主体地位,完善公众的环境索赔权和诉讼权;保证公民知情权,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立法,明确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标准、程序、监督、救济等方面的内容,确保环境信息明确化、制度化。 作者:谢慧 单位:黑河学院 通识教育学院 经济法律论文:市场经济法律机制的形成与发展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已经形成了一个在宪法统帅之下由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调整与保障市场经济发展的、和谐统一的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据统计,到2010年底,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约一半以上都是涉及到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历史经验已经证明,在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法律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稳定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主体是平等的,利益目标是多元的,资源的配置也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市场主体都从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出发,各自追求自身的利益,这样就会使市场经济的运行交织着各种矛盾、冲突。因此,必然要求通过法律手段从宏观以及微观上对各个主体之间的行为加以协调与规范,通过确立和保护产权、维护公正的市场秩序,为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确立基本的条件。从全球范围来看,除了那些中东的石油国外,人均GDP处于世界一流的国家大多是实行法治的市场经济国家[1]。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艰辛努力和伟大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与我们党在不同阶段关于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决策紧密相联的。回顾这一体系形成的过程,大体经历了如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78到1992年。这一阶段是在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前逐步开展经济立法的时期。在改革开放之前,由于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对经济关系的调整并不是依靠法律手段,而主要依靠行政命令等手段来调整。直到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才逐渐建立和发展起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提出全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自此之后,从以阶级斗争为中心,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相应开展了经济立法工作。党的十二大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思想,明确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第一个宪法修正案。这个宪法修正案共两条,其内容是:(1)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2)对土地不得出租的规定作了修改,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按照“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和方针,立法机关推进了经济立法进程,先后制定了民法通则、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经济合同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企业破产法(试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尤其需要指出,1986年的民法通则规定了民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行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基础法律规则。 第二阶段:从1993年至1997年。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开始建立的时期。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发展规律的系统总结。按照我们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这些重大决策,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遵循宪法规定的原则,加快经济立法,进一步完善民商法律、刑事法律、有关国家机构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本世纪末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这是党的有关文件中首次提出“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的要求,为我国经济立法指明了方向。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规定“,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将宪法第十五条关于国家实行计划经济的规定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可以说在宪法上确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据宪法规定,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市场经济立法工作,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始构建市场经济的立法体系,出台了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外贸易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告法、仲裁法、劳动法、银行法、保险法、票据法、合伙企业法、乡镇企业法、律师法等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 第三阶段:从1998年至2002年。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深入发展的时期。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十五大的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确立这一战略目标,是我们党治国理念的进一步完善,是历史经验的总结,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依据这一战略目标,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第三个宪法修正案。该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规定为国家的治国方略,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党的十五大报告还明确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据“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立法机关在此期间制定了证券法、合同法、个人独资企业法、招标投标法、信托法、政府采购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需要指出的是,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为了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和建立统一市场的需要,我们又修订了对外贸易法和知识产权法等法律,确立了统一、透明的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第四阶段:从2002年至现在。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逐步形成的时期。依据“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立法机关开始着手制订一些在法律体系中起着支架性作用的法律制度(如物权法等),从而形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明确了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部署,提出了“三统一”的法治原则,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十六大还提出了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两个“毫不动摇”原则,即“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的举措:一是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二是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三是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这些都为物权法等法律制度的出台,以及在物权法等法律中确立平等保护原则奠定了基础。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第四个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2005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制定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市场主体、市场交易、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这就为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指明了方向。2011年3月1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在此期间,立法机关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行政许可法、反垄断法、企业破产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反洗钱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电子签名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 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逐步建立,有力地保障了我国经济改革的顺利推进,推动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因为上层建筑必然要对经济基础起反作用。西方一些学者认为,在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法治发挥的作用很小[2],这种看法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回顾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就,如果没有一套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我们根本不可能实现如此卓越的发展。例如,在物权法刚刚通过不久,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IFC)于2008年4月22日联合了《2008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指出中国大陆2007年因物权法的颁布,大大地改善了中国的商业环境,并因此将中国大陆列为商业环境改革前10位之一[3]。再如,中国的银行和金融秩序能够克服金融危机,保持稳定,很多专家和学者都认为,这和我国已经建立的较为完备的金融法律和金融监管制度不无关系。[4]我们之所以能够在短短二十多年时间内,建立证券市场,并且能够保持有序的发展,没有出现西方曾经出现过的因股市大崩盘导致的整个经济萧条,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们的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的颁布和实施。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 系的主要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就是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目前,起着支架性作用的法律制度已经制定出来,大体上涵盖了经济生活的主要部分,而且这些法律制度规则相互之间大体上或者总体上做到了和谐一致。这一体系主要包括了四个方面: (一)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制度 确立市场主体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标志之一。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制度首先是指市场主体的准入制度,这其实就是要在法律上确立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尤其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应当具备的资格,例如资本、治理结构、名称等。我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发展过程,实际上就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逐步放开市场准入条件、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的过程。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就迅速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法,在国有企业中引入法人制度,充分利用法人的有限责任来激发企业的创造力和活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逐步废弃了传统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打破了所有制的藩篱,按照现代市场经济法制的共同要求,采用国际上市场经济条件下通常的企业组织形式、资本组织形式和责任形式,先后制定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商业银行法等,对各类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规范,保障其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例如,在2005年《公司法》修订过程中,放宽了对公司成立条件的限制,允许设定“一人公司”、全资子公司,进一步降低了公司成立的最低资本要求,允许出资人分期缴纳,出资的方式也更加灵活,这都有利于新办公司,促进经济发展。此外,为了实现资本信用和个人信用的有机结合,发挥个人的创造力,我国民法在传统的自然人、法人之外,明确承认合伙企业等其他组织的法律主体地位,合伙企业法承认了特殊的普通合伙、有限合伙等新型企业组织形式。二是市场主体的退出机制。企业破产法确立了优胜劣汰机制和陷入困境企业的挽救制度。破产制度是指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以其财产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法律程序。众所周知,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必须遵循优胜劣汰的规则,只有通过破产制度才能促使企业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198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企业破产法(试行),2006年通过了企业破产法,该法的特点表现在:第一,扩大了适用范围,将其适用从原有的国有企业扩展到所有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可以参照适用于企业法人以外组织的破产清算。第二,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企业破产和重整机制。其不仅完善了破产程序,而且通过建立重整、和解等程序,使资不抵债的企业获得复苏的机会、促进经济的发展。有利于贯彻“早发现、早治疗”的思想,从而建立早期防治企业困境的法律机制。第三,进一步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通过设立破产管理人取代过去的由政府组成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的做法,设立债权人会议、对逃避债务的行为进行惩戒等措施,有效的防止了“假破产,真逃债”。 (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法律制度 有关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性文件,如合同法、担保法、拍卖法、海商法、票据法、证券法、信托法、招标投标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政府采购法等,这些法律为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因为法治对市场的重要作用在于,“约束经纪人行为,其中包括产权界定和保护,合同和法律的执行,公平裁判,维护市场竞争”[5]。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合同法。合同法是直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其提供了市场平等主体在交易中需共同遵守的规则[6]。合同法是直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其提供了市场平等主体在交易中需共同遵守的规则。其他法律则是对某些特殊主体(如政府采购法)、某些特殊标的(如证券法、票据法)或者某些特定交易形式(如拍卖法)等的特别法。201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约1171万案件中,仅合同纠纷就已达到3239740件[7]。这些案件大多都需要依靠合同法来解决纠纷。我国合同法的主要特点在于:第一,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中外学者普遍认为,我国合同法是一部比较先进的法律,很大程度上就表现在该法立足于中国的实际情况,并借鉴了两大法系的最新成果。例如我们在买卖合同这一章的很多规则都是借鉴了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而订立的。第二,体现了鼓励交易的市场经济的内在需要。市场由无数的交易构成,我们要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促进社会财富的迅速增长,归根到底是要鼓励交易。所谓鼓励交易,主要是指合同法应当按照交易的内在需要,鼓励当事人订立合法的合同、努力促成合同的成立并生效、充分保障合同的履行和合同目的的实现。第三,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同自由,同时保护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弱势一方,强调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合同法的目的不是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而只是在当事人不能通过合同对自己的事务作出很好安排的情况下,合同法才为当事人作出安排,如果当事人已经作出很好的安排的话,合同法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当事人依法享有自由决定是否缔约、选择缔约伙伴、确定合同内容、决定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权利。在交易中,消费者等弱势群体的利益也需要特别的保护,所以合同法同时也强调了对格式条款的限制、对霸王条款的防范。第四,合同法充分贯彻了诚实信用的原则。诚信原则不仅仅体现了许多民法规则的价值,而且法官可以根据这个规则来解释法律、作出判决。尤其是在实践中,诚信原则还体现为具体的行为规则。在市场经济社会,要构建市场经济秩序,必须要讲诚信。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是诚实守信的,那么,即使合同再完美,也不可能得到严守,所以,诚信才是合同能够得到严格履行的基础。这也是我国合同法特别强调贯彻诚信原则的原因。 (三)确认和保护财产权益的法律制度 该类法律可以分成两个方面:一是确认和保护有形财产权益的法律制度。马克思《资本论》讲到,“要使这种物能当作商品来相互发生关系,商品监护人必须当作是自己的意志存在这种物内的人,来相互发生关系,以致一方必须得他方同意,从而,依双方共同的意志行为,才在让渡自己的商品时,占有他方的商品”[8]。这种对物也即有体物享有的权利,即物权。在物权法律制度方面,我国先后制定了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物权法等重要法律。其中,物权法作为保护财产权最为基本的法律,其确立了我国的物权法律的基本制度。物权法是一部维护国计民生,全面保护人民财产权利的法律。它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遵循平等保护物权的市场法则,强化国有资产保护,贯彻现阶段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规范了现实生活中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在财产权益的确认和保护上,其具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物权法第一次以基本法的形式确立了平等保护原则,在法律上宣告公私财产应当同等保护,从而奠定了我国法制的基础。按照平等保护原则,所有的财产都是神圣的,所有的物权都是排他的,所有的物权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第二,物权法完善了征收征用制度。在物权法中,规定了征收征用适用的三个条件,即公共利益、依据法律的权限和程序、依法给予充分补偿;物权法明确了征收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开发商,物权法确认了对城市房屋拆迁的合理补偿原则,以及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合理补偿原则。物权法的规定为新的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制定和实施确立了基本的原则。第三,物权法第一次在法律上确立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明确了业主委员会等的地位,明晰了车库、车位、绿地、道路等的归属规则,确定了物业公司与业主相互之间的关系,解决了长期困扰民众的物业纠纷问题。第四,物权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的规则,从而给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至于住宅建设用地续期后,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费,该问题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需要慎重对待,物权法对此未作规定,届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作慎重考虑。确认和保护无形财产权益的法律制度。这主要是指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我国已经先后制定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为知识产权提供法律保护。在这一方面,我国法律制度具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努力实现与国际接轨。尤其是在加入了WTO以后,我们根据WTO的规则,全面修改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符合了时代的要求。第二,体系较为完备。除了三个重要的知识产权法律以外,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等法律中都有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容,此外,我国还制定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应当说,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所保护的范围是较为全面的。第三,保护程度较高。我国虽然是发展中国国家,但是就法律规则来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还是比较高的,例如我国已经将WTO规则和TRIPs协议中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完全引入了我国,可以说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已经达到了国际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也极大地鼓励了我国的技术进步和创新。例如,到2006年,我国专利申请总量已突破300万件,数量升为世界第一,而到了2010年我国国际专利增速也达到了世界第一[9]。随着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鼓励技术创新、增加知识存量、促进经济发展,都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的科技竞争实际上就是知识产权竞争。尤其是在我国,不缺“中国制造”但缺“中国创造”。我国出口商品中90%是贴牌产品,缺少自主知识产权,缺少世界知名品牌,我们不得不更多地依靠廉价劳动力的比较优势换来微薄的利益,成为低端产品的“世界工厂”。这种发展模式是难以为继的。因此,必须通过推进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法律制度 市场经济是一把双刃剑。因为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导致市场失灵,垄断、不正当竞争也会损害市场的正常发展,市场的发展也可能会带有一定程度的盲目性、无序性,如不加以规范,会导致发展的不平衡和两极分化,破坏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例如,在食品安全领域,出现了大头娃娃、三鹿奶粉、瘦肉精、染色馒头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表明一些不法商人为追逐利润,完全置法律和道德而不顾,所以对市场采用放任自由、放松监管,显然是无法保证市场秩序正常发展的。早在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穆勒就提出了应该在市场逻辑之下通过法律干预“安排好‘公共物品’的供给”。[10]如果把放任自流的市场比作一匹脱缰的野马,那么法律对市场规制和监管的作用就是要给野马套上缰绳,但缰绳并不能够替代野马本身[11]。正是因为这一原因,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法方面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预算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一系列经济法律。保障了政府依法间接宏观调控和适度干预经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在这些法律中,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法是其中最为基本的法律,尤其是反垄断法被称为“经济宪法”。反垄断法是市场竞争的基本法,是经济法的核心。反垄断法在市场经济国家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美国被称为“自由企业的大宪章”,在德国被称为“经济宪法”,在日本被认为是“经济法的核心”。应该说,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没有反垄断就没有真正有效的竞争,实行市场经济离不开反垄断法。通过反垄断法对市场的干预,不仅可以制止和减少市场垄断、推动市场竞争,也有助于促进技术的创新[12]。我国于2007年通过了反垄断法。我国反垄断法的主要特点:一是法律明确定义了垄断行为,并重点调整三类具体的垄断行为,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二是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了规制。三是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确立了反垄断审查与国家安全审查相结合的制度。四是确立了比较合理的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五是确立了分工明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包括反垄断委员会以及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职权。六是明确了垄断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反对企业以假冒、虚假广告、窃取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攫取他人竞争优势,其前提条件是市场上有竞争,其目的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可简称公平竞争法,它追求的是公平竞争。反垄断法主要禁止垄断行为,有的国家也称之为限制竞争行为,通过对垄断和限制竞争的规制,使市场保持竞争态势,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竞争者,保证消费者的选择权[13]。反垄断法从而可简称为自由或有效竞争法,其目的是保障企业在市场上自由参与竞争的权利,提高经济效率,扩大社会福利。 社会主义经济法律制度形成的经验和主要特色 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的进程来看,其核心经验在于: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形成的根本保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力量源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科学认识与总结的结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结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因为我们党运用法律手段引导和规范社会经济活动,建立并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我国才在短时期内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西方国家法治发展历史比较长,但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始终处于缓慢的自发形成的过程。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西方国家奉行完全的自由主义,形成了民法的契约自由、所有权绝对和责任自负这三大原则。到十九世纪末期和二十世纪初期,国家在市场经济中的调控作用不断加强,在民法中三大原则开始改变,对意思自治的限制逐渐产生,并且在民法之外的经济法律制度逐渐形成并完善。而西方的商事法律制度,也是在商事实践过程中,经过数百年,逐渐形成和完善的。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在短时期内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可以讲,我们用短短二十多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一二百年的历程。我们先形成了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而后才形成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以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因为执政党自上而下的推动而形成的。在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中,立法机关适应时展的新形势、新课题、新任务,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新诉求,而不断完善立法。例如,在“十一•五”期间,民生立法既是立法机关的重点,保障民生的强化是立法的一个重要亮点,民生立法很大程度体现在我们注重了对私权的保护。比如《物权法》的颁布,就是注重了对老百姓财产权的保护。在立法过程中,也通过民主立法和开门立法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反映民意、集中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在这个渐进的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改革开放的需要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整体目标,逐步推进,逐步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法律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回顾其形成过程,可见它的特征主要表现在: 1.本土性。这就体现在“社会主义”四个字之上的。应当看到,我国在从“无法可依”向“有法可依”的转化过程中,没有像一些国家那样完全照抄照搬国外立法,而是立足于中国的需要,立足于改革开放的需要,立足于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由于我们强调本土性,使立法任务更为艰巨,但是这进一步保障了立法的质量。确保了立法反映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并能够针对这一需要而解决实际问题。从而保障了实践性、实用性和具体针对性。 2.人民性。人民性首先体现在我国的立法目标和宗旨就是为了反映人民的意愿、实现人民的目的。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立法为民,这也是我们最大的特色。在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中,立法机关适应时展的新形势、新课题、新任务,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新诉求,而不断完善立法。 3.完整性。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就是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起着支架性作用的法律制度已经制定出来,这就使得法律在总体上保持了和谐一致。迄今为止,我们已经基本构建了市场经济的法律框架,确立了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规则。我们已经构建了一个私权的体系以及相应的保护机制。第四,时代性。一方面,与时俱进不仅仅是党和国家政策基本精神,而且也应当是国家法制发展的指导思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而不断发展的,它与改革开放相伴而生、相伴而行,即反映和确认了改革开放的成果,也为改革开放的发展留下空间。另一方面,为了保持时代性,凡是体现人类文明发展共同成果的、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惯例,我国进行市场经济立法时要注意与其必要的衔接。凡是外国市场经济立法的成果和经验,对于该国是比较好的同时也适合我国的情况和需要,应该大胆学习;对于该国是比较好的但并不适合我国的情况和需要,不能简单照搬[14]。第五,开放性。也就是发展性。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完善的。尤其是我们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经济仍然不断在发生变化,需要立法适应社会的需要而不断发展建设完善。只有注重体系性,才能够使我们的法律不断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 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实际上就是要回顾我国法制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的历史进程,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明确今后的任务。这对于加快推进我们的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立后,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功德圆满、万事大吉,必须看到,我们的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应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而不断与时俱进。从立法层面来看,首先需要加快民法典的制定。尽管在民事领域,我们已经制定了一些起着支架性作用的民事基本法律,例如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等,但因为没有一部民法典,使得立法仍然欠缺体系性,影响了法律的准确适用。制定民法典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第一,通过法典化实现民法的内容和体系的完善。法典化实质就是体系化。法律体系这个概念本身还没有完全解决每个法律部门内部自身的体系性问题。由于没有民法典,所以从民事立法内部来看,体系化程度仍然不高。例如,许多新的民事法律在颁布之后,都修改了原来的规定,但是也没有具体列出哪些规定被修改,造成在实务中适用的困难。如果有法典,则这一问题将得到解决。法典化就是体系化,正是借助于民法典的制定,可以进一步完善民法自身的内容和体系。第二,在法律适用中有助于资讯集中、方便找法。所谓资讯集中,只要手上有一部民法典,那就可以包含最为基本的裁判规则。第三,统一规则、完善私权保护制度。我们现在虽然已经制定了一些民事基本法律,但是还有必要制定一部人格权发,针对公民的名誉、肖像、隐私、生命健康、个人信息资料、网络环境下个人人格权等实施全面保护。我们有了一部全面保护老百姓财产权的物权法,有一部保护交易规则的合同法,还有一部全面保护受侵害民事权益的侵权责任法,现在还需要一部全面保护老百姓人格权益的人格权法。法为人而立,非人为法而生。我们制定法律,最终都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化,制定民法典,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努力克服因为市场失灵、个体禀赋差异等引发的社会矛盾,通过强化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以及解决社会群体的生老病死等后顾之忧,努力缓解分配不公的矛盾,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法谚云:“法律不重诵读而重解释”,“法无解释不得适用”。在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法治建设的重心应当从注重立法转向注重解释和适用。 在各种解释中,首要的是立法解释。所谓立法解释,是指立法机关依据其立法权对于成文法进行的有权解释。从立法学的角度来看,除法律另有授权外,应当遵从谁制定、谁解释的原则。立法解释在性质上仍然是立法活动的组成部分,立法解释活动是立法权的延伸,是完善和发展法律的方式。就立法解释而言,其主体是立法机关,具体体现为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的行为。在立法解释完成以后,立法解释本身成为法律的一部分,也应当成为法律解释的对象。立法解释具有普遍的拘束力,而且具有与被解释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同等的效力。立法解释具有主动性,在颁布法律之后,立法机关可以根据社会需要主动作出立法解释。何时进行立法解释,针对何种法律规范进行解释,都可以由立法机关自主作出确定。 从我国立法来看,为了适应我国尚处于转型时期的历史需要,立法者采用了“宜粗不宜细”的做法,因而部分法律条文的规定较为原则、抽象。随着相关条件不断成熟,立法机关也可以主动根据社会需要对其具体内涵作出解释。从实践来看,虽然在民事领域,立法解释运用得较少,但已有的立法解释也发挥了统一法律理解尺度、克服某些规范的模糊性和抽象性的作用。除了要进一步加强立法解释之外,还应当进一步根据时代的需要及时开展法律的修改工作,及时补充和完善相应立法。法律的生命在于适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我们还应当将重心放在法律的适用上,从法制建设事业来看,立法成就巨大,但法律适用任重道远。例如,食品安全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有法不依而不是无法可依的问题。我们已经基本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有法必依”的任务更为艰巨和繁重,需要我们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建设法治政府、强化法律监督。在各种法律适用活动中,司法处于核心地位,因为司法是纷争的最终解决机构,也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是法治的根本之所在,法律能否真正地发挥功效,主要是通过司法的运作来实现的。德沃金教授有句名言:“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15],这不仅是判例法传统严守的格言,其对成文法传统具有同样的启示意义。为此需要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保障司法公正;此外,也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社会风尚,为早日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奋斗。 作者:王利明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经济法律论文:英美日低碳经济法律模式对中国的启发 低碳经济,顾名思义是指温室气体排放量尽可能低的经济发展方式,尤其二氧化碳这一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得到有效控制。低碳经济的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创新清洁能源结构,核心是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发展观的改变[1]。低碳经济是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不仅需要技术创新,更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进行规范引导。 1中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 我国目前并无相对完善的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关于低碳经济的法律规定散见于相关的资源能源立法及环境保护法律之中。 1.1能源法律方面能源问题是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问题。要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节约能源。我国关于能源方面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上述法律尤其是《节约能源法》对于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功效。 1.2环境保护法律方面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此项法律的公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环境战略由“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的转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 1.3政策规章方面近些年来,我国相关的政府部门积极制订节能减排的各项规划及实施方案。2004年11月,国家发改委我国第一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2007年6月,政府公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同年9月,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通过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2国外低碳经济法律概况 2.1英国低碳经济法律发展英国是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发源地,进入21世纪之后,英国又因低碳经济再一次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2003年,英国政府在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第一次提出“低碳经济”概念,并宣布将实现低碳经济作为能源战略的首要目标,到2050年要把英国变成一个低碳经济的国家[2]。为实现这一目标,英国政府做了许多积极有益的探索与尝试,尤其在低碳经济法律法规制定方面,已经抢占了“全球制高点”。2008年11月26日,英国议会通过了《气候变化法案》,为此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减少碳排放、适应气候变化立法的国家。2009年4月,英国财政部宣布将“碳预算”纳入政府预算框架,使之应用于经济社会各方面。同年7月,英国政府了《英国低碳转型计划》战略白皮书,与该计划同时公布的还有三个配套实施方案:《可再生能源战略》、《英国低碳工业战略》和《低碳交通计划》。 2.2美国低碳经济法律发展美国是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也居全球前列。为降低能耗,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美国政府尤其是奥巴马政府作出了包括立法在内的多项举措。2005年美国出台了《能源政策法》,这是美国第一部综合性的能源法。2007年美国参议院提出《低碳经济法案》,该法案明确了低碳经济将成为美国未来重要的战略选择。2009年2月,美国正式出台了《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同年6月美国众议院通过了《清洁能源安全法案》,法案以立法的形式提出了建立“碳排放总量管制与交易制度(cap-and-trade)”。 2.3日本低碳经济法律发展作为《京都议定书》的发起和倡导国,日本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结合本国能源匮乏的实际情况,注重与国家能源战略的协同效应,形成了以《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推进法》为核心,以《能源政策基本法》、《节约能源法》、《氟利昂回收破坏法》、《促进新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等相关配套法规为内容的一整套较为完整低碳经济法律体系。1979年6月,日本颁布了《能源利用合理化法》(又称《节约能源法》)。1997年4月颁布了《促进新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大力发展风力、太阳能、地热、垃圾发电和燃料电池发电等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2002年6月由日本国会制定的《日本能源政策基本法》正式颁布并实施。综上所述,通过对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家的低碳经济立法进程的分析可以看出,目前世界各国的低碳经济立法模式大致有这样几种:①以防控“气候变化”为主导的法律模式,英国属于此种立法模式;②污染预防型法律模式,以美国为代表;③低碳经济型,以日本为典型。 3国外低碳经济法律模式对中国启示 3.1低碳经济立法要结合中国的国情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等多重压力。目前中国经济发展“高碳”特征极其明显,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发展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所以低碳经济立法不应该采取“一刀切”原则,要考虑既给原有的支柱产业留下生存的空间,又要为新兴的产业营造良好的市场规制秩序[3]。 3.2低碳经济立法要与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相契合任何国家的法律体系都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建设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必须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既不能照搬发达国家的立法模式,也不能不考虑现有法律体系特点,特立独行,一味创新。应该立足于我国现有的低碳经济立法,改进与现代经济发展体制要求不符的条款,增加“森林碳汇制度”、“绿色碳基金制度”等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规制及制度。 3.3低碳经济立法要突出政府主导及全民参与作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与发展绝不仅仅依靠少数立法者努力,其中政府主导地位及全民法律意识均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日本是自然资源严重匮乏的国家,然而日本的经济发展速度规模在全球都是首屈一指的。这得益于日本健全的低碳经济立法体系,更关键的是日本政府在低碳经济领域发挥的主导地位及全国民众节约环保意识的普及。中国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的发展,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全球低碳经济发展的竞争态势,通过法治手段,继承传统的精华,借鉴国外经验,中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会日益完善,也会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愈加重要的功效。 经济法律论文:当前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创优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经验启示 论文摘要: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是新型业化道路的最高形式,也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全新的经济运行模式。本文在分析了发达国家循环经济法制建设基础上,论述了建立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基本原则,并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若干思路。 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是新型丁业化道路的最高形式,也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全新的经济运行模式。一些发达国家把循环经济确定为国家的发展战略,并在立法上加以确认、保护和促进。我国政府也提出,要尽快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因此,对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问题进行理论思考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发达国家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经验 世界上最早对循环经济进行立法的国家是德国,早在1978年,德国就推m了“蓝色天使”计划,制定了《废物处理法》和《电子产品的拿回制度》。1994年,德国制定了在世界上产生广泛影响的《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该法于1998年重新修订。1998年以后.德国政府根据《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又先后制定了《垃圾法》(1999年)、《联邦水土保持与旧废弃物法令》(1999年)、(2OO1年森林经济年合法伐木限制命令》(2000年)、《社区垃圾合乎环保放置及垃圾处理场令》(2001年)、《持续推动生态税改革法》(2002年)、《森林繁殖材料法》(2002年)、《再生能源法》(2003年)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从而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关于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另外,其他欧洲国家也制定或修正了自己的废物管理法,如丹麦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挪威政府于2003年修订了《废电子电机产品管理法》,扩大了有关主体的循环经济责任;瑞典于1994年通过了关于包装、轮胎和废纸的“生产者责任制”法律,并先后制定了关于汽车和电子电器的生产者责任制的法律法规。 其他许多周家也不同程度地制定了相关的环境立法,充实了循环经济法律制度。例如,美国1965年的《固体废弃物处理法》,先后经过1976年、1980年、1984年、1988年、1996年的五次修订,完善了包括信息公开、报告、资源再生、再生示范、科技发展、循环标准、经济刺激与使用优先、职业保护、公民诉讼等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的法律制度。又如,日本是一个资源比较贫乏的国家,长期以来,其资源主要依赖从国外进口。因此,日本特别重视资源的节约使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旨在节约资源的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从而构建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日本于1991年制定了《回收条例》,1992年制定了《废弃物清除条件修正案》,2000年通过了《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的基本法》、《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家用电器再生利用法》、《环保食品购买法》、《食品循环资源再生利用促进法》、《建筑工程资材再资源化法》、《容器包装循环法》、《绿色采购法》、《废弃物处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二、建立和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是各国循环经济法的共同价值。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主要借助于预防优先原则、循环利用原则、合理处置原则、适当分责原则渗透于循环经济法规范之中。预防优先原则强调废物的事前控制,体现的是积极防控的资源环境思维;作为循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循环利用原则的实质在于“物尽其用”;合理处置原则要求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无法通过循环方法予以消除的废物的环境危害;适当分责原则旨在使不同的循环经济参与主体承担与其身份相适应的法律义务。 1、预防优先原则。在生产、服务、消费中充分利用原料、能源和产品,尽量减少弃用物、副产品的产生,以从源头控制资源环境问题。预防优先原则要求法律规则的设计有助于促进产品体积的小型化、产品质量的轻型化、产品功能的增大化及产品包装的简化,以减少废物的排放。环境法的预防优先原则表明,环境法不仅限于抗拒对环境具有威胁性之危害及排除已产生之损害,而是预先防止其对环境及人类危害的产生;对具体产生的危险立即做出反应不是该原则的主要目的,其首要功能为,在根本无危险出现或有出现可能时预防性地对“人”加以保护或对生态环境加以美化。这种理念同样适用于循环经济法。现代资源环境问题凸现以前,就存在各种降耗、抑废的理念和实践,不过,其主要着眼于资源和产品的经济效用,而现代法律制度同时也突出环境安全。设备内物质循环、生产少废产品和引导消费少废、少害产品是贯彻预防优先原则的重要途径。预防优先是将危险控制于未来、并创造规划和保存未来世代的环境空间及资源的原则,它是循环经济法实现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的首要依托。 预防优先原则蕴涵有积极实现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的理念。与事后处置相对应,预防优先原则强调废弃物的事前控制,是一种积极防控的资源环境思维。初形成时,环境法突出污染的治理和生态破坏的恢复;而现代环境法,特别是循环经济法,不仅观念上而且制度上已发生根本性转变。 2、循环利用原则。对于在生产、服务、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废物要尽可能地继续予以使用,直至失去利用价值。“3R”和“4R"原则中的“再利用、再循环、再回收、资源化、无害化、重组化”体现的正是循环利用原则。作为循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循环利用原则要求循环经济法的制度安排应有利于“物尽其用”,特别是能使原料和产品在反复利用中实现功用最大化。 3、合理处置原则。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无法通过循环方法予以消除的废弃物的环境危害。废弃物的利用优先于处置,但是,当某些废弃物无法进行再利用、再生利用、热回收时,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必须采取适当措施弱化、甚至去除其不利影响,或者进一步挖掘其利用价值。合理处置原则是指循环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应有助于及时、恰当处置废弃物。环境安全兼顾资源效率是废物处置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4、适当分责原则。循环经济法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的实现依托于循环经济法的实施,而其有效实施离不开各类主体的积极参与。参与循环经济法实施的主体可分为政府、经营者(包括代表性组织)、公众(包括代表性组织),但不同的循环经济参与主体承担的法律义务应当合理区分,此即适当分责原则。该原则体现于各国的法律安排中。日本法强调,“为了建立循环型社会,必须使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公众在合理承担各自责任的前提下采取必要的措施,并使其公平合理地负担采取措施所需的费用”;而且,还具体划分了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责任。循环经济法既然是各国政府促进本国循环经济法发展的法律规范体系,那么,其相应的制度安排就要遵循这一精神,把政府、经营者、消费者的行为限定于适当的范围,使其互相配合,互不干扰。 三、构建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对策 1.绿色GDP核算制度。绿色GDP是在传统GDP核算中扣除包括城市大气污染引起的健康损害、室内空气污染造成的健康损害、水污染、铅等重金属和有毒物质造成的污染损失、酸雨损失等。由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的货币折算在世界上还没有公认的方法,因而绿色GDP等指标的核算存在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但仍然可以从比较的角度,在每项经济活动的经济增长数值后面列上该项经济活动所造成的环境质量升降、生物多样性增减、资源开采或消耗总量、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防治投资额度等事项。 2.计划、规划和布局制度。一般来说,循环经济发展计划应以国家环境保护计划为基础,包括循环经济的发展方针、分期目标、考核目标、计划性对策和重大项目等事项。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各地方要针对区域的环境资源情况和外来资源的实际,对地区产业结构体系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调整地区内的产业结构和企业空间布局,明确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以及要采取的政策措施,确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名单,保证循环经济战略的顺利实施。如对于生态脆弱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在加强政府财政补贴的前提下,应规划为保护性有限开发的区域;在一些资源枯竭型城市,可以把伴生矿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规划为接续产业。 3.有效管理和监督制度。具体措施主要有:一是建立循环经济的综合指导、协调、监督和专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二是有效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市级环境资源保护垂直管理改革的力度,试行大区环境保护和国土资源巡视员制度,提高环境资源监督管理的权威性和效率;三是施行全新的政绩考核标准,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在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方面的干扰,确保循环经济的模式的实施能落到实处。 4.法律义务和责任制度。为了全面明确消费者、企业和各级政府在循环经济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国际上除了坚持“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养护、破坏者恢复”原则外,还逐渐发展了“消费者最终承担、收益者负担”和电子产品的生产、经销者负责回收等原则。如日本2001年的《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的基本法》把义务主体划分为国家、地方公共团体、经营者和国民。英国1995年《环境法》规定了国务大臣的条例制定义务、义务者类型、企业回收符合标准的义务、经济代价义务等。一些国际条约甚至明确了成员国政府的义务和责任。对于这些义务与责任机制,我国有必要借鉴、吸收或完善,尽快建立相应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制度。超级秘书网 5.市场准入制度和经济激励制度。循环经济离不开市场的推进,但市场的推进必须符合市场规则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市场准入条件,主要表现为:投资是否符合一定的数额标准,技术和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是否合格,进口的产品是能否再用或再生利用,进口资源是否为有毒固体废弃物等。如美国《固体废物处理法》规定,进行固体废物收集、再生的企业必须取得执照,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我国应不断加强市场准入制度的建设,促进专业化和规模化企业介入循环经济产业,同时维护国内市场的绿色秩序,建立自己的绿色贸易壁垒。 循环经济的发展也需要经济激励制度的完善,它可作为对直接管理制度的补充。经济激励制度主要包括税费征收、可交易许可证、押金退款、绿色补贴、价格支持等。如瑞士为了资助塑料瓶的收集、分拣和循环利用,法律规定对每个塑料瓶征税4个生丁,所获资金由专门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专项用于支持废弃塑料瓶的回收工作。我国也应该通过征收排污费、生态补偿税、资源使用税等经济激励的方式,提高直接利用原生自然资源的产品的税收标准,使再生产品取得一定的价格优势,拉动循环经济产品的消费;对于电池等难以回收处理的废弃产品,可以通过产品税的方式建立回收处理基金。当然,经济激励制度的使用应注意环境和经济的有效性、管理可行性、成本最小化和措施的可接受性,注意维护环境公平。 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法律定位的研究论文 [摘要]法律责任是法的基本构成要素,权利的行使、实现,义务的履行,纠纷的解决,都要归结为法律责任。所以,和其他部门法一样,法律责任同样也是经济法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因此,违反经济法法律规定是一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我国的经济法制建设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起步较晚,几乎是与民商法、行政法同时发展的,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其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传统部门法的巨大阻碍和排拒。这样使得经济法责任如何存在备受关注。文章通过对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的分析,认为其责任承担方式应该是一种综合性的,包括民事、刑事、行政责任以及社会责任在内。我们必须承认,现在社会中有越来越多的现象很难用这三种责任进行规之,或者说有一些规制的手段难以划入以上任何一类之中,比如,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等。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引入一个新的责任形式———社会责任,作为第四种法律责任存在。 [关键词]法律责任;经济法法律责任;社会责任 一、我国现行的法律责任体系 (一)法律责任概述 1.“责任”一词在现代汉语中有双重含义:一是分内应做的事;二是没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而应承担的过失。前者表示积极方面,具有肯定性;后者则表示消极方面,具有否定性。两者也是相互联系的。哈特认为,责任至少应当包括:(1)角色责任;(2)因果责任;(3)应负责任;(4)能力责任。也就是说,责任范围是很大的。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这种传统的法律责任概念只强调了责任的消极后果,使得“有限责任”、“证明责任”和责任制之“责任”等概念无法解释。经济法学者却认识到了这一问题,提出要考虑责任的积极功能,扩张责任的含义,如:有学者认为经济法责任的含义包括:角色责任、能力责任、公共责任、财产责任、组织责任、道德责任。 2.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法律责任的特点在于:(1)法律责任首先表示一种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违约等)关系而形成的责任关系,它是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的;(2)法律责任还表示为一种责任方式,即承担不利后果;(3)法律责任具有内在逻辑性,即存在前因与后果的逻辑关系;(4)法律责任的追究是由国家强制力实施或者潜在保证的。 3.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 (1)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2)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3)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规定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违宪责任是指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了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在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所引起的由国家作为承担主体的赔偿责任。 (二)对现有法律责任的分析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划分为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另一种说法是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经济法,环境法,军事法这八大部门法。那么,是否每一个法律部门都应该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呢?我们是否需要在现有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基础上增加经济法责任、社会法责任或者环境法律责任呢?首先,违法经济法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并且,这种责任是具有独立性的。目前,关于经济法责任独立性的主要观点分为三类,即固有与援引说,综合责任说和彻底独立性说。经济法的责任形式我认为不应该是民法、刑法、行政法法律责任形式的简单综合,但是,仅基于此就设立一个经济法法律责任,这种观点是否妥当呢?这是令笔者感到疑惑的。 其次,我认为,将法律责任划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是出于对违法行为或者不合法行为进行纠正时法律所代表的主体以及其法益目标两者进行衡量而产生的:民事责任是法律站在平等主体之间的立场上,其法益目标是维护公平、平等,因此大多为补偿性措施,比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道歉等等;刑事责任我认为是法律以国家的名义,在强制力的保障下,法益目标是对公正、正义的追求,通过惩罚犯罪而达到预防犯罪,所以大多是惩罚性手段,比如罚金、有期徒刑等等;行政责任则是政府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目的是政府管理职能的实现,所以一般是吊销营业执照、查封等行政行为。而经济法的法益目标是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所代表的经济法主体是生产和再生产领域的消费者、经营者和管理者。 第三,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往往不是单一的,在接受刑事责任的惩罚的同时,还要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如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因此,违反经济法后,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应该是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责任在内的综合性责任。 二、经济法的法律责任必然存在 (一)经济法律责任的学界观点 国内学者对经济法责任的认识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对其含义大致有法律后果说、应付代价说、强制义务说、义务后果双重说、后果义务措施说等。 在经济法责任的外延上,最为典型的是石少侠教授提出的将经济法责任与经济法规定的责任区别开来。依这种观点,经济法责任是作为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包含于经济法规定的责任形式种类之中,除了经济法责任之外,经济法规定的责任还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他们相互之间互不包含,是完全并列的关系。与之针锋相对的,是认为“经济法责任是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各种责任形式的总称”的观点。在这种观点下,经济法责任将民事、行政以及刑事三种责任形式包含在内。 有人从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待经济法责任,认为经济法责任的实现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方式.提出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方法包括经济制裁、经济行政制裁以及经济刑事制裁三种。这种观点强调了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统一性。 (二)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概述 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是指在国家干预和调控社会经济过程中因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而依法应强制承担的否定性、单向性、因果性经济义务。 学界对于经济法律责任的特征也有争论,如有人认为经济法责任具有两个特征:1.违法者对损失的利益主要表现为经济利益;2.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主体更多地是从事经济活动的企业法人。有学者认为相互分离性、双重性和社会性是经济法责任的特征。 也有学者认为经济法责任的特征是:1.经济法责任的法律依据是经济法;2.经济法责任的形式具有明显的复合性;3.经济法责任具有直接、显著的社会公益性;4.经济法责任具有明显的不对等性和不均衡性。 还有学者认为经济法责任的特征是:1.经济法责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具有双重性;2.内容具有整体经济利益性;3.功能因主体不同具有差异性;4.形式具有适用范围的特定性;5.在形式上主要表现为一种组织(团体)责任。 我认为经济法责任应具有以下特征:1.责任目的的社会整体利益性。经济法律责任的社会整体利益性是经济法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在经济法责任制度上的反映,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不受侵犯是经济法责任的第一目的,是经济法作为社会法的客观要求。2.归责原则的公平性。在过错、无过错和公平归责的选择中,经济法选择了以公平归责为重心的归责原则。区别于民法和行政法侧重于过错归责和无过错归责的作法,体现了归责原则的公平性特征。它是经济法追求经济公平的反映。3.政府责任的突出性。政府作为调制主体,是与调制受体相对的一方经济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的经济法价值理念要求我们,要重视政府主体在履行调控或规制职能时对个体、群体、集体。国家和社会带来的不利后果,凸显政府责任。4.经济法责任具有明显的不对等性和不均衡性。经济法责任以社会整体利益、社会责任为本位,改变了原来法律责任中权利与义务对等,责任与义务对等性。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责任往往是单向义务,不存在对等性。5.责任形式的多样性。基于此,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应该是包括民事、刑事、行政责任在内的综合责任形式,但仅有这三种形式是不够的,还需要一种新的责任形式存在。 三、社会责任的引入作为法律责任的第四种类型 民事责任是私人之间的纠纷引起的,是处于平等地位的一方承担的责任;当行为人的行为引起公权力的主动介入时,产生了刑事责任;而行政责任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政府发挥效用时,才会产生的。不难看出,现有的法律责任体系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成形的,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现在依然是有效的。但是,我们必须承认,现在社会中有越来越多的现象很难用这三种责任进行规之,或者说有一些规制的手段难以划入以上任何一类之中,比如,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等。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引入一个新的责任形式———社会责任,作为第四种法律责任存在。 (一)概念 社会责任的产生是基于填补经济法法律责任承担的需要而产生的,它是经济法主体之一的管理者,出于对消费者的保护的目的,而对经营者采取的一种限制性责任。它是以公平诚信原则为基础的,对整个社会法律环境有一定的要求,有利于生产经营者的自治程度的提高,并会促进社会的法制进步。它和民事、刑事、行政责任一起,构成了经济法法律责任形式。 具体而言,社会责任的形式包括公示,歧视性待遇。公示是指通过某种方式为大众所知,并且有一定的时间和范围的要求;歧视性待遇是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得到的待遇不同于正常企业,比如,贷款利率要提高、某些优惠措施不能继续适用等等。另外,社会责任也给管理者提出了一些要求,比如经营者整改合格后的继续经营,就需要管理者的协助。这也是消费者对于管理者信任的表现,要求管理者自身能力得到公众的普遍认可。 (二)效果分析 如果经营者违反经济法相关规定,如采用价格垄断、搭售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或者采用偷税、漏税手段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失,管理者一方除了通过民事责任令经营者进行赔偿,通过刑事责任追究主管者刑事责任,通过行政责任对企业进行监管,还可以利用社会责任使得该经营者在合理期间内的失去一定的业务能力,使得企业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因为社会责任有公示性,对于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知情权大有裨益。 引入社会责任对于经营者而言也有有利的一面:首先,有利于加速经营者整改的速度。因为社会责任会影响其正常的业务,比如银行可以据此拒绝提供贷款、或者提高利率等等,只有尽快消除影响才能使企业重新获利;其次,有利于经营者消除之前的不良影响,重新得到消费者的认可。现在的企业对商誉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商誉受损往往很难补救,如日本的福岛速食水饺公司、南京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都因此破产,因为失去公众的信任之后,即使进行改进,也很难再令公众产生信任。而社会责任是通过法律的公正性,认可其整改后的成果,帮助企业重新赢得公众的信任。 (三)以南京冠生园为例,分析引入社会责任的可行性 2001年,南京冠生园食品厂(以下简称南冠)“以旧馅生产新月饼的事件”在业内外引起了社会强烈的反响。2004年,曾经叱咤全国食品行业辉煌一时的南京冠生园走完了凄凉破产路。 当“陈馅事件”发生后,南冠被多部门联合查封,缴纳罚款,进行整改之后仍无法摆脱破产的命运,导致这个1918年建立的品牌遭受了空前的信用危机。这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品牌企业缺少的国家是否是一个损失?南冠使用不合格原料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定要受到严厉制裁的,这样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有序竞争,才能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但是,失去这样一个企业的代价时候过大?超级秘书网 如果引入社会责任,南冠在整顿的期间内,管理者会告知社会,此时南冠比正常企业低的待遇;整顿结束,管理者进行审查合格后,仍有管理者进行公示,如果管理者能够取得消费者的普遍信任的话,对于南冠的整顿结果,也应该产生信任的态度,南冠是否还会破产,就不那么确定了。如果可以的话,既保存了一个老字号的商誉,又增加了大众消费的信心。 四、结论 从前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引入社会责任作为第四种法律责任,与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一起构成经济法法律责任,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经济法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的现在,是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的。 但是,其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的,比如社会责任的制定部门、制定标准、执行机构、责任方式等很多问题尚待研究,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希望能有更深入的探讨。 经济法律论文: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分析 [论文关键词]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立法体系 [论文摘要]循环经济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探讨了企业、政府和社会公众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的努力途径,并对我国完善循环经济的法律和制度提出一些思路。 一、以宪法为核心理念,构建循环经济立法体系 一个国家的法是由宪法和一系列位阶不同的普通法律所组成的一个统一体系。宪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普通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而制定,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普通法律依据宪法的规定、原则及精神进行具体化,成为社会实际生活的具体规范。国家立法机关在制定普通法律时,必须以宪法为依据。普通法律的规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公民对环境权、健康权、生命权的理解与要求越来越高。目前,环境权已得到越来越多的人们的认同,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把环境权写入《宪法》,国际社会以及一些国家开始用立法和法律解释的方式对环境权加以确认,立志于使环境权从应有权利向法定权利的转化。如法国政府内阁会议曾于2003年6月25日通过了关于《环境宪章》的宪法草案。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美国第九次修正案规定“不得因本宪法列举某些权利,而认为人民保有的其他权利被否定或被贬低。”“宪法第九次修正案被认为是包含公众免受不合理的环境质量降级的权利。”从上述不难看出,循环经济所体现的宗旨,在宪法中是有切实的依据的。同时,在制定关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普通法律以及除普通法律以外的法的其他形式时,必须依据宪法的规定、原则及精神制定,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二、借鉴国外循环经济的立法模式,构建我国的循环经济立法体系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匮乏、环境破坏问题严重的国家。发展循环经济起步较晚、理论研究也较为薄弱。要在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模式、构筑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就需要在因地制宜的基础上,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少走弯路。我国循环经济立法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既要积极推进,又要循序渐进;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一般。我国循环经济立法体系框架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 (一)第一层面的基本法 政府的宏观调控与管理作用极大。客观上需要从全局的高度,制定一部能够统揽全局的、带有基本法性质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明确各级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发展循环经济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途径和方向,利用政府强制管理的“有形之手”与发挥市场机制的“无形之手”的共同作用,从国家发展战略、规划和决策层次规范循环经济的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其核心是最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从根本上保护和改善环境,是一场经济、环保和社会的重大变革,需要权威的法律手段作为支撑、保护和引导。因此制定循环经济的基本法是十分必要的。从这一层面来考虑应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 (二)第二层面的综合性法律 目前,我国现有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许多属于综合性质,不少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或90年代初制定的。当时的立法目的、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还带有计划经济色彩,以环境污染防治为核心的环境法体系在环境管理机构设置、环境保护基本原则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重污染防治规范而轻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缺陷,因此对这些法律法规应及时修改,适应发展循环经济的需要。 (三)第三层面的针对各种产品性质制定的具体法律法规属于第三层面的立法问题,如主要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废包装、废塑料、废玻璃、废旧家电、废旧电子产品、建筑废物、厨房垃圾、废旧汽车及其配件等大宗废物的专业性循环利用问题,既属于企业层次上的问题,又属于区域和全社会层次上的问题,现行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零散,缺乏系统和综合性的解决机制,要加快制定针对各种产品性质、操作性强的具体法律法规建设步伐。 三、通过立法,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一)通过科技立法,促进循环经济快速发展 政府应切实发挥建立循环经济型社会的主导作用,开办各类研发机构。除了发挥政府办的研发机构“国家队”、“主力军”的作用,从事多方面的研发,特别是重点攻关项目的研发,还要鼓励、引导、支持民营机构的研发和企业的研发活动。研发机构的任务,就是从本地实际出发,研究和开发适用有效的可以替代传统做法的资源节约型的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新产品,研究和开发使各类废弃物利用更充分、质量更高、附加值更大的新技术、新工艺。 各地政府不仅要为政府办的研发机构提供资金,而且应每年拿出资金,以课题招标的方式扶持民营研发机构和企业的研发活动。要依法保护研发机构成果的知识产权,同时通过科学教育、科学知识普及,进一步传播增进大众对科技的理解和参与,形成一个政府、产业、教育、学术、金融、民间组织及个人等共同推动科技创新的局面。 (二)建造绿色财政制度 购买性支出政策。在购买性支出的投资性支出方面,政府应增加投入,促进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例如,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地下管道铺设、绿色园林城市建设、公路修建等。在购买性支出的消费性支出方面,政府可通过实际的绿色购买行为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例如,优先采购具有绿色标志的、通过ISO14000体系认证的、非一次性的、包装简化的、用标准化配件生产的产品。通过改变政府的购买行为,可以影响消费者和企业的生产方向,从而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财政补贴政策。政府可以考虑给开展循环经济的企业以财政补贴的照顾,如采取物价补贴、企业亏损补贴、财政贴息、税前还贷等。同时,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机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制度。政府对企业通过有针对性的财政补贴,可调动企业循环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从而指导整个社会资源向循环经济的方向发展。 许可证制度。政府确定某一地区排污或排污浓度的总体水平,实现污染许可证的发放量等于该总体水平。发放许可证时,可结合企业现有排污情况,成比例缩小允许的污染物排放数量,超标部门给予经济甚至是法律的惩罚。 财政信贷制度。信贷制度是环境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可以根据循环经济的要求,对不同对象实行不同的信贷制度,即优惠信贷制度或严格信贷制度。这样做的好处是将对实施循环型经营的企业给予更加优惠的待遇,鼓励人们朝着循环型发展模式的方向去生产和消费。 完善现有税费制度。政府可以制订出特别的税、费政策。这一方面,国外同样也有先例。此外,如美国的税收减免政策、日本的特别退税政策,以及荷兰利用税法条款来推动清洁生产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另外,发达国家还普遍采取了其它一些税收政策,如征收生态税、填埋和焚烧税、新鲜材料税。各级政府应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实行“绿色税”等措施,利用政策导向和经济杠杆,促使企业、公民自觉地为建立循环型生态社会进行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推动建设循环型经济社会。 利用奖金等多种奖励手段。政府可以设立一些具体的奖励政策和制度,重视和支持那些具有基础性和创新性、并对企业有实用价值的资源开发利用的新工艺、新方法,通过减少资源消耗来实现对污染的防治。如美国1995年设立的“总统绿色化学挑战奖”,英国2000年开始颁发的JerwoodSalters环境奖。日本政府在许多城市设立了资源回收奖励制度,目的是要鼓励市民回收有用资源的积极性。为促使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日本大阪市对回收报纸、硬板纸、旧布等废弃物的社区、学校等集体发放奖金;并在全市设置了80多处牛奶纸盒回收点,以免费购买图书方式鼓励市民回收牛奶纸盒;对回收100只铅罐或600个牛奶罐的市民予以100日元的奖励。泰国曼谷市建立“垃圾银行”,鼓励少年儿童收集垃圾、分类装袋,并交由“垃圾银行”处理。“垃圾银行”每3个月计息一次,以铅笔、书本、袜子等生活必需品作为利息,予以奖励。 (三)建立约束机制 政府优先购买资源再生产品。通过干预各级政府的购买行为,促进资源再生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占据优先地位。美国几乎所有的州都有对使用再生材料的产品实行政府优先购买的相关政策或法规。联邦审计人员有权对各联邦机构的再生产品购买进行检查,对未能按规定购买的行为将处以罚金。在河北省的循环经济建设中,我们也不妨效仿这一手段,并通过立法形式加以巩固。 建立“一赔”、“二停”、“三分开”制度。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田为勇认为,要建立“一赔”“、二停”“、三分开”制度“:一赔”就是建立公众的赔偿制度,公众可以直接将污染企业告到法院,用法律手段强制要求排污企业为污染后果赔偿,达到迫使企业整改的目的。“二停”是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一停企业生产,停产整顿排污不合格企业,直到整改完毕;二停项目,治污不达标企业所在地的政府,一段时间内不准上新项目或者改造工程。“三分开”是对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实施评价与审查分开、评审与验收分开、审查与监督分开。此提议非常值得推行。 推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在污染问题上,推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要求凡是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都要承担治理污染和赔偿损害的责任。通过实施这项原则可以提高企业治理污染的责任心,通过必要的压力来推动他们积极探索治理污染的措施,把污染消除在生产过程之中。在资源的开发利用上,要遵照谁开发谁保护原则,使一切开发利用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都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从而使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增殖两方面统一在相同的行为者身上。 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律体系 内容提要: 关于经济法律体系的论文不少,尤其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后,但其中多数文章都力求打破传统部门法的界限,试图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法新构成理论”。[1]笔者不赞成这种观点,认为“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本不是规范的法学术语,以之为基础而进行过深的法学理论探究是歧途末路。“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之所以存在和被使用,主要是因为经济学研究的需要,特别是市场经济学即法制经济学研究的需要。从法学角度讲,“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只是临时借用而已,对之进行法学研究的目的在于揭示以不同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律法律体系商法地位经济法律体系 正文: 一、关于经济法律和经济关系 虽然“经济法律”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学术语,但如果以“对象说”对之下一个定义的话,那么多数学者都会赞同:经济法律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在这个定义当中,“经济关系”是关键词,只要弄清了“经济关系”的内涵、外延,并对之做出科学的分类,就能基本掌握经济法律的形式范围和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1]所谓“经济关系”,是指各经济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2]从“经济关系”的定义可以看出,它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经济关系是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离开了经济主体就无所谓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数量决定于经济主体的数量;二是经济关系形成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之中,没有经济活动就不可能形成经济关系,经济活动的多少决定经济关系的多少。而无论经济主体还是经济活动,都取决于社会分工的程度,社会分工越细,经济主体越多,经济活动也越频繁。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人类社会经历了三次大的社会分工:第一次是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中分化出来,第二次是手工业同农业的分离,第三次是商人的出现, [3]其中每一次社会分工都是在前一次的基础上进行的,亦即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分工不是跳跃式发展的,它有一个量变的过程,在每一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前,都发生和存在着大量的较小的社会分工,而且中间会有许多“分”与“合”的反复;社会分工也不是有终点限制的,在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后,社会分工仍然在向前发展,而且速度更快、频率更高。由此可见,社会分工的发展有三大趋势:一是越来越细的趋势,二是不断调整变化的趋势,三是越来越快的趋势,自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至今的社会经济发展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越来越快,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大量、迅速增加;社会分工的不断调整变化,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不断更新发展。总之,经济关系的数量将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而日益增加。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的经济关系不外横向、纵向两大类,但两类经济关系的数量不等,且差距悬殊。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经历了产品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两大阶段,产品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在产品经济阶段,由于没有交换活动,因而人与人之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关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后,由于交换的出现,经济关系产生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经历了两大阶段:自由商品经济和垄断商品经济。在自由商品经济阶段,多为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的横向经济关系,从属性的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很少,只是到了垄断商品经济阶段,纵向经济关系才开始大量出现,但相对于横向经济关系,其数量仍然较少。而且,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大量增加的经济关系也多为横向经济关系,因为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是有限度的,社会经济主要由看不见的手――市场来调节,而非主要由看得见的手――政府来调节。由此看来,只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纵向两大类有失平衡,还必须对横向经济关系再分类。横向经济关系的再分类,也要考虑平衡的问题,以是否具有营利性为标准将之一分为二。这样,就形成了三类经济关系: 1、横向的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2、横向的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3、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之相适应,需要三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部门来调整这些经济关系。于是,民法、商法、经济法就相应出现了。 二、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为了便于分析和研究,适应法律调整的需要,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非营利性财产关系、横向营利性财产关系和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但针对这三类经济关系是否就能划分出三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分析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入手。 (一)关于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或部门法)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4]从法律体系的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法律体系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法律体系涵盖一国全部法律规范,这一点易于理解;二是法律体系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对此法学界有争议。 争议的焦点有二: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下面针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 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对这个问题,有三种比较典型的观点: (1)有些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尤其是纠缠于法律部门划分的具体细节,纯粹是费力不讨好,没有什么实际用途。一方面,法学家为法律规范的分类而忙碌着,大量时间耗费在理清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上面,为法律规范的"法律部门"归属而大费周折;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滋生。法学所关注的问题,在立法实践中并不重要,而立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法学并没有给予充分地关注。[5]因此提出取消法律部门的划分。 (2)有些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存在严重缺陷,其出发点和理论结构已经过时,建立在并非独立的法律部门之上,没有当代各国的立法根据,也没能正确总结现实法律体系的矛盾,因此提出放弃法律部门划分理论,而建立“法体制”理论。所谓“法体制”,是指同类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的体系,可分为国家法体制、经济法体制、行政法体制、民事法体制、刑事法体制。[6] (3)多数学者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对于立法来说,有助于从立法上完善法律体系、协调法律体系内部关系;对于司法来说,有助于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明确各自的工作特点、职责任务,并准确适用法律;对于法学研究来说,使研究范围有相对独立的领域,使法学学科分工专业化。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理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十分庞大,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如此,如果不进行科学的组合分类,将有碍于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研究,而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已经被实践、历史和世界所认可,并且有些学者提出的所谓“法体制”理论只不过是法律部门划分理论的一种变形,没有细化反而更加粗放,好似在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之间又增加了一个层次,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这涉及到一个标准掌握的问题,即法律部门划分的越细越好,还是越粗越好?对此也有三种观点: (1)越粗越好,像上面提到的“法体制”理论。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不宜太细,粗放一点更好,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涌现,任何法律法规之间无论在调整对象上还是在调整方法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如果法律部门划分过细,会导致法律部门过多、过烂,更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 (2)越细越好,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立法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亲属法、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众多部门。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只要正确把握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和标准,法律部门划分得越细越好,其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将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细,现在看来比较小的法律部门将因其所属法律法规的增多而很快变大,与其让它变得庞大时再独立不如现在就让其独立,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 (3)折中观点,是介于粗放和细化之间的一种观点,一般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得不宜过粗,也不宜过细,要适中,既要严格掌握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又要结合实际需要,只有当其各方面条件成熟时才将其从原有的法律部门中独立出来,超前了会使之力量过于单薄,拖后了会使之受到发展阻碍。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认为实际需要是法律部门独立的首要条件,法律部门划分过粗、过细都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都不利于法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关于法律部门划分 法律部门的划分,又称部门法的划分,是指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对法律规范进行分门别类的活动,划分的结果――同类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或部门法),既具有符合一定原则和标准的共性,又具有相对独立性。[7]关于法律部门的划分,其学术争议的焦点在于划分原则和标准。现在我国多数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有两个:其一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进行分类,例如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而行政法虽然也涉及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这样就把民法和行政法划分开来;其二为法律调整的方法,即根据法律规范调整具体社会关系所使用的方式、手段的不同进行分类,比如民法与刑法都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民法以自行性调节为主要方式,刑法以强制性干预为主要调整方式,这样就把民法和刑法划分开了。[8]除了划分标准以外,还有划分原则。多数学者达成共识的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这样三个:一是目的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二是平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各法律部门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细,在它们之间要保持相对平衡;三是发展原则,即法律部门划分固然要以现行法律、法规为条件,但法律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向前发展的,还要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度的法律法规。[9] 共识之外就是分歧。关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和标准,主要分歧在于两点: 1、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两者是统一关系,还是互补关系; 2、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谁是基本标准,谁是补充标准。笔者认为,一般来说,原则和标准是统一关系,即原则是标准的抽象要求,标准是原则的具体体现,但有一个前提,即原则和标准的内涵必须一致,不能你言这,我言那,否则就成互补关系。由此可见,分析原则和标准的关系,必须从二者的内涵入手,内涵一致即为统一关系,内涵不一就是互补关系。现在来看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上述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在内涵上没有丝毫一致性,因而可以肯定地说:二者是互补关系,而非统一关系,即上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非划分标准的原则,划分标准也不是划分原则的标准。基于此,在划分法律部门时,既要遵循划分原则,又要依据划分标准。另外,鉴于二者的用词和内涵,划分原则应首先得到遵循,然后再依据划分标准。关于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主次关系,即调整对象是基本标准,调整方法是补充标准,[10]笔者以为不然。现有的已经达成共识的主要法律部门,像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它们相互之间的主要区别:调整对象或调整方法,从出现的几率上来看,调整方法比调整对象更多,仅从这一点上来说应将调整方法列为基本标准。考虑历史因素和未来发展,笔者认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是两个同等重要的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没有主次之分。但这并不等于说是这两个标准可以孤立使用,而正因为二者同等重要才更需要将他们有机结合。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应遵循这样的程序: 1、充分考虑现有的法律部门划分的实际情况,不可打乱现有的大的格局; 2、按照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提出新的法律部门组建的初步意见; 3、根据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对新的法律部门组建意见进行学术论证; 4、权威机构认定,以便于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避免无端、无休止、无意义的争论。 三、关于商法地位 通过上面两部分的论述可见,分别以横向非营利性经济关系、横向营利性经济关系和纵向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作为调整对象而划分出民法、商法、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但是,目前我国法学界只对民法、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达成了一致共视,而对商法应否独立存在较大分歧,而且我国现行立法体例实行民商合一,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重点分析。 (一)商法产生的原因分析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1]现在多数学者认为,商法最初的形式是商人习惯法,形成于中世纪的欧洲。11世纪后,欧洲的农本经济进入了发展时期,十字军东征的胜利使得欧洲通向东方的商路相继开通,地中海海上贸易逐步繁荣,沿岸城市不断成长,出现了定期集市,产生了商会,商人也成为社会中的独立阶层。但中世纪的欧洲仍处于封建法和寺院法的支配之下,许多商事活动在一些国家受到明令禁止,各种商事原则和规则在当时的封建法制中均缺少观念基础,甚至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商人加以种种歧视。为了适应商业发展和商事交易自由的需要,保护商人利益,于是商会运用其在自身发展中形成的自治权、裁判权及其商事生活习惯,订立了大量的实施于本商会内部的自治规约,经过11世纪至14世纪数百年的实行,最终形成了中世纪商法――商人习惯法。商人习惯法有三个主要特点:其一,通常采用属人主义立场,只在商人之间、商会内部实行;其二,内容已涉及现代商法中最主要的商事要素和商事活动,许多规则已明显反映了商事活动的根本要求;其三,非成文性和地域性。[12] 近代商法产生于16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的萌芽,欧洲的一些封建割据势力逐渐衰落,统一的民族国家纷纷形成。[13]相应地,基于自治城邦的商人团体消亡了,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寺院法也被废弃了,各民族国家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商事法律,以确认商事活动的合法地位,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欧洲大陆各国早期的商事成文法,虽然仅是对中世纪商人习惯法的确认,具有浓厚的商人法或属人法特色,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重大的社会进步意义,并对现代商法的形成具有重要的过渡和促进作用。在近代商法中,最具代表性并影响深远的是1794年的《普鲁士普通法》,它不仅确认了商人习惯的基本规则,而且大量引录商法原理,其内容非常丰富,1861年《普通德意志商法典》即德国旧商法,就是以之为基础而制定的。 现代商法产生于19世纪以后。随着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社会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保护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推动商事活动、促进统一的商品市场的形成成为许多新兴国家的基本国策,“商法开始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14]同时以判例法为特征的英美法系国家在商事立法上也不甘落后,颇有建树。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1897年的《德意志帝国商法典》(德国新商法)、1952年的美国《统一商法典》、1894年的《日本商法典》(日本新商法)是现代商法的代表作。 由上可见,商法的产生绝非偶然,而是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原因: 1、商法的产生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人阶层逐渐形成并日益壮大,他们强烈要求摆脱封建法制和宗教势力的束缚,能够合法、自由、体面地从事商事贸易活动,而且社会经济越往前发展,这种要求越加强烈和具体化。当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以后,这种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就转变为将原来作为自治规范的商人法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商事立法活动。 2、商法的产生是国家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的结果。16、17世纪,由于新大陆的发现,世界市场突然扩大,各国政府为了本国的富强,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其具体措施就是以法律形式确立商人地位的特殊性和推行商事活动的特殊化,于是商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出现了,并迅速法典化。这一政策措施的实行,促进了资本主义国家工业的起飞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极其迅猛的发展。[15] (二)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一分析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由众多的涵盖全部法律制度的法律部门组成,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必然对原有格局造成冲击,为此需要慎重分析其是否具备、已经具备哪些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后面将做详细论述,在此只对商法是否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进行分析。我们已经知道,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必须首先并同时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在划分法律部门必须至少具备其一。商法的情况如何呢? 1、目的原则的符合情况。无论是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商法包括形式意义商法和实质意义商法的存在,并大都承认商法学的独立学科地位,[16]只对商法是否独立于民法有分歧。笔者以为,存在即是道理,细分更有助于理解和掌握,为何不将已经存在的实质上已与民法分立的商法确立为独立法律部门呢?这样不更能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民事、商事法律吗? 2、平衡原则的符合情况。在我国,多数学者主张,商法包括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商号、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海商法等,[17]其数量之庞大,在我国现行的民商法体系中已经占据超过50%的比重,而且还有进一步大幅度迅速增加的趋势,如若不将之独立出来,势必造成现行民商法体系结构的失衡,既不利于保持民法的基本法地位,又不利于商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3、发展原则的符合情况。刚才已经提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的确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wto、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推进,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等将在范围、形式等许多方面发生较大的变化,商法的数量规模也将随之不断扩大,因而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定的法律法规,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4、调整对象情况。商法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调整对象――因商主体实施了商行为而形成的商事法律关系,这也正是民商分立论者坚持商法是独立法律部门而民商合一论者批驳不倒的根本所在。商法调整对象的相对独立性在于,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经营性关系,即由经营主体所从事的经营性行为而形成的特殊社会关系,是实施了经营行为的经营主体及其之间的对内对外法律关系。[18] 5、调整方法情况。一般来说,法律调整方法有三种类型:一是自行性调节方法,二是强制性干预方法,三是政策性平衡方法。[19]商法在调整方法上同民法相同,都是运用自行调节方法,但凭此并不能说明民商合一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因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只有两点都相同时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有一点不同就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 从以上对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的分析来看,商法已经充分具备了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如若不及时划出,将同时不利于民法、商法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利于我国经济的繁荣、稳定。 (三)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二分析 前面已经提到,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也已经知道,商法完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现在让我们看一看它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有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第二层含义是指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第三层含义是指我国经济发展现状,那么,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也应从这三方面来论述。 第一,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决定因素,[20]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是商品经济将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发展的推动下日趋繁荣发达,而商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商品经济的繁荣发达必将促进商法的完善与发展,其数量会越来越多,体系会越来越庞大,独立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独立的条件也越来越成熟。如果不正视社会经济和商法发展的现实、本着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不将商法及时从民法中独立出来,还固执坚持“民商合一”的观点,不但会使现行的民法体系结构日趋失衡,而且会对民法、商法的实施与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第二,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现代商法具有动态化、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相互渗透、国际化与统一的三大发展趋势,[21]其中:现代商法的动态化趋势,将使商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工作日趋繁重,加之商法区别于民法的特点,立法机构需要为之成立专门部门来承担,立法上的独立将加快商法的独立;现代商法的两**系相互融合和国际化趋势,将使商法先于民法等其他部门法而在全世界首先实现统一,一部适用于全世界的统一的商法,是不可能同一部只适用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法融合在一起的。另外,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商法独立的现实也告诉我们,一部独立的商法是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经济发达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造就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 第三,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经济虽然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持续高速发展,但由于基础薄弱、体制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我国在世界上仍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落后不可怕,只要我们不懈追赶。基础薄弱可以夯实,体制落后可以改革,商品经济不发达可以促进。关于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总结世界上商品经济发达的国家的经验,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政府重视和推动,即国家政府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而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离不开商法的作用,需要重视发挥商法在保障交易便捷、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而重视发挥商法的作用,必须给予商法一个较高的法律地位,其最基本的一点就是独立性。 四、关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一)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分析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商法独立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将由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三个部门法构成,各部门法的具体法律法规组成情况如下: 1、民法部门:(1)民法通则;(2)合同法;(3)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4)婚姻家庭法,包括婚姻法、收养法等;(5)继承法。[22] 2、商法部门:(1)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23](2)破产法;(3)证券法;(4)票据法;(5)保险法;(6)海商法。 3、经济法部门:(1)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宏观调控法,包括计划法、经济政策法;(3)国家投资经营法,包括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24] (二)商法独立后各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分析 1、民法与商法。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最为密切,因而产生了两种观点:一是民商合一论,二是民商分立论。民商合一论者认为,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是一国民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不但现在分离不了,而且随着民法的商法化和私法的公法化,将来就更难舍难离。其理由是:商法和民法有着共同的原理,[25]二者所调整的商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界限也很难划清。[26]首先,商主体是从事营利性行为的个人和组织,而民事主体将之包含其中;其次,商法与民法的调整对象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第三,民事活动的范围包括营利性、持续性的商事活动。笔者认为,民商合一论者的理由均是基于大民法思想,事先已将民法定义为调整所有平等主体之间所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本身已涵盖商法定义,当然得出商法是民法的一部分的结论。商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不同,这一点无论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那为什么不将民法的定义修改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如若仅仅因为中国现行的《民法通则》而不做这样的修改,那么就应该考虑修订已颁行16年之久的《民法通则》了;如若做出这样的修改,那么民商合一论者就将哑口无言了。 2、商法与经济法。关于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学者也有不同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都以企业为核心对象,两者没有根本性的区别;另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的理念、机能是不同的,商法与经济法应为两个不同的法。[27]笔者认为,商法与经济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部门。首先,二者的调整对象不同,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商人之间因实施营利性的商行为而发生的商事法律关系之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或国家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因进行经济调节而发生的经济法律关系之法。其次,二者的调整方法不同,商法主要运用自行调节的方法,经济法则综合运用自行调节和强制干预的方法。其三,二者的性质不同,商示属于私法,其理念是维护主体的私权,以个体利益为基础;经济法原则上属于公法,它以社会为本位,着眼于超越个体利益的整体利益。[28]虽然如此,商法和经济法在各自的体系构成方面仍有较大争议,主要集中在企业法的划归上。笔者认为,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企业法是指规范各种类型企业的法律规范体系,除非特别说明,一般指此。由于企业法的集合性,决定了企业法调整对象性质的复杂性,因此不能笼统地说企业法是属于商法,还是属于经济法。鉴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分别因其国家投资、涉外、规模较大且涉及面较广而事关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调整这三类企业的法律更多地体现了国家意志,因此将之划归经济法。其他类型的企业,像合伙企业、独资企业、集体企业、合作社等,对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影响较小或基本没有影响,属典型的商事主体,因此将之划归商法。[29]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商法和经济法关于企业法的划归问题。 3、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在我国现行的民商合一的体例下,主要是指经济法和商法的关系,上面已详述,在此不再赘述。 经济法律论文:民族地区经济法律保障 在获得了政治上平等地位之后的中国少数民族,迫切要求在经济上改变贫穷落后的状况。伴随着东部沿海汉族地区在改革开放中日益兴旺繁荣,西部少数民族振兴经济、脱贫致富的意愿和要求日趋强烈。少数民族这种意愿和要求在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其更完善化的经济条款,为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重要内容 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确定了能够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体制,规定了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支持。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由国务院按照优待的原则规定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入支持的项目,收入不敷支出的,由上级财政机关补助。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基数由国家机关合理核算或调整,从财政上照顾民族自治地方。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后,民族自治地方财政仍然困难较多,全国能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的民族自治地方很少,大部分民族自治地方都要靠国家财政补贴过日子。这种情况十分不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加大了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持的力度。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国的财政体制下,通过国家实行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在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上,国家规定所设的机动资金和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的比例高于一般地区。为了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上级财政逐步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方式,增加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资金投入,用于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这些法律条款,从财政制度上保障了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强了国家在投资、金融方面对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这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新内容。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家根据统一规划和市场需求,优先在民族自治地方合理安排资源开发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规定在重大项目中国家增加投资比重和政策性银行贷款比重,减少或者免除自治地方的配套资金。在金融方面,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需要,第五十七条规定:国家“综合运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金融扶持力度。”规定金融机构重点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符合产业政策的资源开发项目,支持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对合理资金的需求。国家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信贷投资。第五十八条还规定:“上级国家机关从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帮助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并组织和鼓励民族自治地方与经济发达地区开展经济技术协作、人才交流和对口支援,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 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加快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法律规定。其中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应当从财政、金融、物资、技术、人才等方面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贫困地区的扶贫力度,帮助贫困人口尽快摆脱贫困,实现小康。”关于开发民族自治地方资源的利益分配,除了原有规定的在开发资源、进行建设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作出有利于当地经济建设的安排,照顾当地少数民族的生产和生活的条款外,新增加了“国家采取措施,对输出自然资源的民族自治地方给予一定的利益补偿”的规定,以法律保障资源产地的利益,协调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缩小民族间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是各民族强烈的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完善了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条款,突出了关于经济体制和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支持和帮助方面的内容,这是由于我国当前民族问题的实际情况所决定的,是少数民族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获得了平等的地位之后,迫切要求经济社会繁荣兴旺,实现各民族在物质生活上共同富裕这一强烈意愿在法律上的体现。 由于自然地理、历史发展、人文条件的差异,我国各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是极不平衡的。生活在偏僻遥远的深山区、石山区、荒漠干旱地区和高寒山区的许多少数民族,由于生存环境和生产条件恶劣,经济社会发展缓慢,生活艰难贫苦,与生活在平原、坝区、丘陵地带的汉族相比,物质生活水平存在很大的差距。经过改革开放,东南沿海和其他自然条件较好的区域已经首先富裕起来,少数民族地区虽有发展但仍然比较贫困,与东南沿海和其他汉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差距拉大了。如广西1999年农村小康综合评分,以小康水平为100分,桂东南地区已达89.32分,桂西北只达73.11分,差距为16.21个百分点。这种状况说明,我国各民族在政治上实现了平等之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就凸现出来,成为新时期主要的民族问题。 纵观当代世界风云,民族问题依然纷繁复杂,民族矛盾尖锐突出,民族动乱此起彼伏,民族战争时有发生。在世纪之交的巴尔干半岛,南斯拉夫的民族纷争愈演愈烈,最后爆发了民族战争,加上国际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干涉,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军队对南斯拉夫狂轰滥炸,使前南斯拉夫在国家分裂之后,又遭受了惨重的民族灾难。在眼下的中东,民族宗教矛盾尖锐激烈,巴以冲突时断时续,战火硝烟弥漫约旦河西岸,人民的生命财产毁灭于枪炮声中,血雨腥风,生灵涂炭,虽有国际社会多方斡旋,和平进程仍路途漫漫。就是在英国、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民族矛盾和纠纷也复杂多变,许多民族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当今的世界风云说明,民族问题仍是世界的热点,处理好民族问题关系到国家的安危、人民的福祉。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民族问题。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施行,就是党和国家从法制建设上解决我国新时期民族问题的根本性措施。在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中,不仅从法律上完善了我国各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还特别注重经济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条款,从法律上保障我国朝着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使我国少数民族要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强烈意愿在法律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三、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 国家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是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经济条款、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重大机遇。 西部是少数民族集中居住的区域。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除了高山族、畲族、黎族、满族、朝鲜族、赫哲族和锡伯族是东部地区的世居民族外,其余48个少数民族都居住在中西部地区,锡伯族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口居住在新疆。就是说,全国绝大部分少数民族族体和少数民族人口都世居西部地区。与此相适应,全国绝大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也集中在西部地区。其中,全国5个自治区全部属于西部;全国30个自治州(盟)中,除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属东部,湘西、鄂西两个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在中部靠西的区域,其他的自治州(盟)都在西部地区;全国20个民族自治县(旗)绝大部分也在西部地区。换句话说,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占了西部的绝大部分国土面积。就是不属于西部的3个自治州,中央也规定其享受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所以说,西部大开发就是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大开发,同时也是少数民族地区和内陆边疆地区的大开发。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关于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条款,将在西部大开发中得到全面实施,少数民族实现共同富裕的意愿将在西部大开发中变成现实。 实施西部大开发,将使西部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地处偏僻,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缺乏发展进步的基础设施。西部大开发的重中之重,就是逐步完善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修公路、铁路,建设电网、通讯、广播电视等。如广西继南昆铁路通车、西南出海大通道贯通之后,在西部大开发的进军号角声中,仅次于三峡的龙滩电站上马,百色水电枢纽工程动工,贯穿大石山区的河池水任至高宁高等级公路兴修。这一切都将为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打下牢靠的物质基础。 实施西部大开发,将使西部民族地区的丰富资源得到开发,形成能带动少数民族脱贫致富的有特色的优势产业。如广西在西部大开发中,经过产业结构调整,丰富的水电资源正进一步得到开发,名列全国前茅的有色金属产业也在进一步发展,包括蔗糖、饮料、水果、蔬菜、药材、香料等种类的亚热带植物资源优势将得到充分发挥,山区的各种土特产品将发展成为诸多特色产业,就是雄伟秀丽的山川河湖、浓郁多姿的民族风情,也正在成为发展旅游产业的宝贵资源。随着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变成不断增长的物质财富,各民族共同富裕的梦想将变成现实。 实施西部大开发,还将使民族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改善,教育、科技事业得到大的发展,不断提高各民族的素质,为摆脱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繁荣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先进的科学技术,培养出优秀的劳动者和各类人才。 总之,西部大开发的结果,将使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科学发达,山川秀美。这样,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关于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条款就会变成现实,各民族关于实现共同富裕繁荣的意愿就一定能实现。 经济法律论文:市场经济法律机制 目前,人们从纯经济学角度关心和讨论市场经济的热情与日俱增。然则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它的法律表现形式究竟是什么,却很少引起普通的重视和足够的注意。本文拟就这个间题略陈管见,敬祈方家正谬。 (一)关于商品经济关系法律化 商品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有赖法律的确认和保障,这是“经济关系反映为法原则”的必然。因为交易制度是经济过程的中心制度,按照市场共同规则的要求,用一定法律形式将它加以确认和表现出来,恰恰是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一般规律性要求。换句话说,完善市场机制和实现经济关系法律化相伴而行,互为条件和依归,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体制的质的规定性。 历史告诉我们,商品经济关系法律化的过程,实质上就是选择民法准则作为反映社会经济生活条件的法律表现形式,用它来“确认单个人之间的现存的、在一定情况下是正常的经济关系”的过程。②罗马法是前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可堪称为古代社会经济关系法律化最完备的表现形式.到了近代,以同一个罗马法为基础,英国、德国和法国在确认和反映各自的社会经济生活条件时,情形就大不一样。英国资产阶级为了小资产阶级的和封建的社会的利益,简单地通过审判实践的办法来贬低罗马法,或者把它的内容注入旧的封建法权形式之中,使之适合其普通法发展的需要;在德国,资产阶级依靠法学家的满口道德说教的帮助,把罗马法改造成为一种适应德国社会状况的法典,即卑鄙握凝的普鲁士国家法;惟独在法国,资产阶级在大革命以后依罗马法为兰本,把新的社会经济生活条件翻译成司法语言,创造了《拿破仑法典》这样一部典型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这就是恩格斯在《费尔巴哈论》中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曾经描绘过的三个国家实现经济关系法律化的三种情况③。在这里,法律化表现的好坏之别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它们的目标趋同.都要寻求新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法律化的途径。 在我国情况不同,商品经济发展史作出的这种法律选择几乎很少引起人们的注意。长时期内,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指导思想否认经济关系法律化的客观必然.直到全国工作重心转移和改革开放,才认识到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提出我国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之上的有计划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进而着手民事立法工作。但由于摆脱不了市场经济为资本主义所“特有”、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本质特征”这种传沉观念的束缚,虽则《民法通则令也作为确认和表现商品经济的法律形式问世,实际上反映商品经济关系法律化的要求是很不充分的。只是在党的十四大从根本上解除了把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当作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侄桔以后,人们才跳出商品经济形式姓“资”姓“社”的认识误区,毫不犹豫地接受法治经济的现实,承认经济关系法律化既是历史的轨迹,也是现代化商品经济共同规则的要求。 必须指出的是,我们要建立的市场经济不同于原来的计划经济,在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还会出现摩擦现象,这就使经济关系法律化的客观进程将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反映在法律机制上,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是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作用媒介也是市场,组织经济方式靠的是法律规范和竞争行为,而计划经济以国家行政权力为运行基础,主要媒介作用是计划,经济组织的方式则是行政命令和统制行为.因此,在权利义务关系与行政服从关系、法律机制与权力机制、竞争行为与统制行为之间不可避免发生矛盾和摩擦,使经济关系法律化的过程呈现出极其复杂的情况。 第一,改革中各种社会力量的利益关系日益形成互补或补足结构,且具有主动性和互动性的特点,由此决定法律所要调整的利益结构不是单一的和被动的,而是一个复杂的互动作用体系.这就要求我们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运用平衡、补偿、分散和淡化等利益机制原则,以法律手段为中介,把计划和市场两种经济手段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二,建立新的改革目标模式涉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许多领域,按照法律化要求必须有一系列相应的改革措施和政策法律调整跟上。但在两种经济体制、运行机制换轨过程中,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和方式将继续转变,市场调节功能在不同领域的差异将日趋明显,旧体制的作用在一定程度和范围还会发生,这就决定了围绕资源配耸和产业结构、利益结构必将出现许多向题,影响经济关系对法律形式的选择。经验证明.靠行政办法解决原来结构失衡、机制不顺、体制缺陷等问题是行不通的,而必须依靠法制,努力寻求保持市场机制与法律机制内在统一的途径,才能加快市场体制有序建立。 第三,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思路是靠改革开放、政策演变和理论突破而逐渐形成的,但对于民法是市场经济法律表现形式的机制这一点都考虑不多,社会普通流行的是“经济行政法”的观点,对商品经济的民法观却知之者甚少。实际情况是,市场发育过程中提出的许多法律问题,市场运行机制与法律表现形式之间出挽的许多矛盾,无一不促使我铂去寻求经济关系法律化的正常途径.这就要做出很大的努力,按照经济关系法律化的要求重新端正我们的宣传重点、研究方向和立法思想,重新发现并立即恢复民法的威信。 第四,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充分化的必然结果,在本质上同商品经济没有差别,作为相互联系的概念和经济形式,它们不过是从不同角度来界定同一种经济类型罢了。商品经济强调为交换而生产,本质要求是产品必须按其中所包含的社会平均生产要素的消耗进行交换;而市场经济强调的是用市场机制来配资源,核心内容是市场主体高度分散和自主,生产要素组合和利益资源分配都取决于竞争性的社会供求运动。但重要的是,都是“法制”经济,都要求用法律形式全面规范社会经济活动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则,以及全面规范政府的行为。我们要建立的市场经济秩序,实质上又是市场法律秩序,其内在要求和组成部分就包含了“法治”,所以,实现经济关系法律化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它涉及现成法律形式和创制新规范之间的和谐统一,以及此法与彼法、国内民法传统与国外传统民法等等一系列的关系和问题,如果没有领导观念与领导行为、依法而治与法治目标的有机结合和统一,我们的努力就不会奏效,即使取得不少经济立法成果也是难以巩固和发展的。 经济关系法律化是法治经济的本质特征,这一点已开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经济关系法律化的起点和归宿,就是完善市场法律机制,建立和健全市场经济的宏观法律调控体系.基于这种共识,我们至少应该明确当前几项要求:①经济运动必须遵循价值规律和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充分运用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坚决实行企业破产制度,按照优胜劣汰、效益原则实现资溉的优化配里,进而由此探索怎样建立宏观经济法律调控体制的立法步骤,②加快政府转变职能的步伐,按照所有制现代化的要求理顺产权关系,还权与企业,激励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自动走向市场,真正成为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⑧针对市场流通客体日益增多、市场内容日益丰富多样、民事法律行为不断获得新的突破等情况,加快培育由市场组织体系、调控保障体系、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构筑起来的统一市场体系,并建立与深化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相适应的法律保障体系,④确立民法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法、关系法、行为法和程序法和应有地位,对市场法律体系中民法与其它部门法律机制的关系做出理论和实践的界定,既保障民法机制的核心地位和主导作用。同时又补足市场经济法律调整的组织法和管理法,充分发挥其他法律机制的配合作用。我们这样提出问题和认识间题,就在于经济关系法律化不但要求建立和完善市场法律机制,而且也为研究和解决市场法律机制创造了有利时机和良好条件。 (二)市场法律机制的现状 现在,改革的目标模式已经明确,但市场体系尚未形成,市场法律规则很不健全,整个社会和经济生活、经济秩序巫需进入有序状态。主要表现是民法机制与市场、市场经济的法资源需要极不相适应,经济行政法立法发展很快但却缺乏科学性,政府的经济行为和法律行为过于行政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残缺不全,宏观经济的法律调控体制尚未最终形成,围绕民法机制考察,这方面间题很突出。 一、民法机制陈旧落后 民法是流通领域的法律制度。民法在流通领域的功能,主要表现为以平等自由、等价有价为保护手段,以确认商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主体地位和人身保护,确认商品者的静态物权和动态债权为核心内容,通过反映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各种交换关系,保障民事经济活动主体的公平竞争,指导经济体制的改革,达到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目的。这种功能发挥得好坏,又主要取决于民法机制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它们完善程度相适应的状况。 我国《民法通则》是1986年制定的,而党的十三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前后在处理计划与市场关系间题上新的重大理论突破,以及由此而来的市场对经济活动调节作用大大增强所引起的许多新情况新间题,是为它所始料不及的。换言之,我国民法受市场发展过程中行政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较大,有悖于经济关系法律化的一般要求,整个机制是陈旧落后的。 l、我国市场是在“大计划、小市场”的特定历史条件下,主要依靠政府放松统制和运用行政力量组织推动这样两种方式、两条路子逐渐发展起来的,而同社会分工、商品生产发展的程度并无明显的必然联系。这就决定了我国市场法律机制(民法)一开始就具有两大弱点和特点,一是计划性很强致使市场体系被肢解,民法的作用只能是局部的;二是民法规范的单行机制多于总体机制,难以适应市场体系的需要,充其量也只能发挥局部的功能效应. 2、整个市场体系中各类不同市场的发育情况极不协调,尤其要素市场的发育远远滞后于各类商品市场,致使经济运动中不协调、低效率的状况也无法改变。因此,民法机制不可能配套发展,它在市场运行机制中的总体功能自然无从谈起。 3、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复杂,经济发展不平衡,市场调节功能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领域差别很大,《民法通则》取代不了应有统一的和正常的民法机制的作用。统一的民法机制要求普遍适用民法准则,正常的民法机制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相联系,但市场又是垄断的和分割的,市场价格不放在首位,商品、资金、原材料和人员也不能跨地区流通,这就必然导致民法作用范围大大缩小并带有许多的随意性,民事活动中总是强制性规范多于任意性规范,而对体现当事人自由意志的要约与承诺程度却毫无反映。 4、鉴于前几年我国经济发展虽出现较大的波动,以政府或部门的支持和干预为背景的各种贸易战和封锁割据十分严重,这种条块行政分割现象不仅人为地分割了市场发展的合理区域性效应,而且也严重地阻碍了民法功能的发挥。 此外,市场经济一是开放的,市场经济法律机制也应该是开放的、甚至是国际化的,近几年来、商品经济发展给市场运行带来许多的法律间题,诸如经纪行为与、居间行为有什么区别,经纪人应有何种法律地位,怎样确定物权总体概念和界定各种具体物权,怎样实现产权制度现代化和国有资产的专职管理,如何对待不同物品所有权的风险转移,进一步设定权利的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规定默示条款的有效期限,以及如何建立市场的中介组织和自律组织等等,民法中概无反映,同世界经济运行的法律机制不相衔接。这也是一种封闭,说明我们经济立法的思维方式与指导方针更加落后于市场发育的过程,如果不大胆解放思想和更新观念,陈旧落后的民法机制便无法改变,市场法律机制就不能现代化、国际化。 二、经济法与民法严重错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经过拨乱反正,启动了经济建设与法制建设同步发展的客观进程。但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改革与法制不可分割的客观必然性,同经济法制建设本身的内在适应性之间存在着矛盾,即表现为改革迫切要求对变化了的经济关系进行法律调整,甚至要求许多改革措施直接采取经济立法的形式出台,而改革的开创性质又难免导致发展中经济关系具有暂时的不确定性,传统观念也认为法只能是对稳定社会关系的反映,这就给经济关系法律化和经济立法进程增加了难度和障碍。可是“时不待我”,法制建设要为自己开辟道路,陈旧落后的民法机制又不可能提供现成的东西,于是经济法(经济行政法)应运勃兴。在现行立法中一开始就以占总数比重三分之一以上的速度递增着,这种立法步伐愈是加快,经济行政法规的数量就愈加明显地淹没民事法律规范,以致在整个经济法律体系中经济行政法与民法之间的错位现象便愈来愈突出。因此,民法作为市场经济选择的法律机制,它应有的核心地位被动摇了,本来面目被扭曲了,市场经济的宏观法律调控体制也就无从建立和健全起来。 我国经济立法所以出现上述现象,可以说是不可避免、不足为怪的。从历史上看,在古代诸法全体、重利轻民的条件下就存在大量行政经济法规,古往今来不乏运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经验,我们在新中国成立后的长时期内搞的又是产品经济,所以在管理经济、调整经济关系方面始终是行政意志起主导作用,人们也已习惯并乐于用经济行政法的手段管理经济。从现实生活看,实行改革开放的方针,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遇到的新情况新向题层出不穷,客观上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要求比任何时候都迫切,而当时商品经济理论的重新认识刚刚被提了出来,民法虽已缓慢起步但有“私法”之嫌而发展艰难,刚刚恢复“合法”地位的商品经济也不允许自己作出法律选择,既为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所决定,又为前捷克斯洛伐克、民主德国计划管理的法制模式所束搏,经济行政法自然是先于民法而获得空前发展。从立法思想看,加强经济立法以保障建设和改革的夕}嘟秩序,不论巩固改革的成果还是体现改革的措施都需要以经济立法的形式加以确认,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突出加强经济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也极其自然。鉴于这几方面的原因,我国经济立法具有几个鲜明的特点,即受计划体制的制约,民事立法的紧迫性被遏制,而经济立法的计划性极强,立法进程缺乏总体目标设计,专门立法欠合理有效的调控,经济法制建设的不平衡性突出;立法思想和指导思想未能及时适应新旧体制的转换过程发生相应变革,没有把握民法这个纲,没有理顺市场整体法律机制中各个部门法的关系,使得市场经济的法律选择表现出非科学性.我国经济立法的这几个特点影响整个经济法制建设,不但阻碍了市场经济宏观法律体制的形成和发展,而且也限制了经济法自身的建设。 三、行政法过多地进人民法领域 行政法与民法同属于国家的基本法,虽然两种法律手段的质的规定性不同,即各自的调整对象不同,当事人所处的地位不同,处理纠纷的程序不同,承担责任的方式也不相同,但它们都要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内容也都涉及权利义务问题,并且行政调整的社会关系中也有不少含有经济的因索,在这些方面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在很早以前,行政法只是被当作私法(民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公职人员和其他公民接受同一个法律管辖,享受同样的法律待遇,直到19世纪才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出现,进入20世纪后才获得进一步的发展。 在我国,从重视行政法制建设开始即带有“行政至上”的色彩,具体表现是行政干预突出,行政活动范围不断扩大,行政因素渗入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以及政府行为大量进入本来仅适 用民法规范的领域。由于行政权广泛而富于强制性,行政法和民法、经济法相互交叉,这种现象就日益增多.在前几年国民经济治理整顿期间,政府依靠行政措施解决市场疲软,清欠“三角债”,强化市场管理规则,保护严重亏损企业,解决资源配置和限制要素市场等等做法,无,不体现行政法进入民法领域的倾向。这种用行政隶属关系取代本来具有民法特征的相互协调关系,用行政规范取代适用民法、经济法规范的做法,既模糊了法律部门的界限,也把行政法自身发展引向了不确定的地步。在国外,人们把这种现象称之为“民法危机”或“行政法危机”,看来不是没有道理的。 为了建立和完善市场法律机制,我们必须在行政法方面处理好两层关系。一是区别于经济法,应把立法的主要任务放在行政组织法和行政行为法上,从调整单纯的行政关系和行政管理关系出发,重点解决怎样用行政法手段确立行政的方式、方法和原则,以及制定依法管理经济的行政组织程序问题;二则不以国家权力随意介入民法调整的领域,用行政干预来限制民法机制的作用,影响经济法制领域各种法律关系的正常格局。只有民法和经济法、行政法在整个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控体系中各就各位,在立法、执法各个环节做到有机配合和相互协合,才能共同对国家经济生活起到调整器的作用。 (三)完善市场经济法律机制的思路 如前所述,“法治”经济的本质要求是实现经济关系的法律化,但我国现有市场经济的法律机制陈旧落后,承担这种法律化载体和形式的条件还远不其备。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体制,目前国际上也没有固定的模式,大致说来发达国家一般采取民商法调整体制,个别国家也有实行部门经济法(经济行政法)调整体制的,但对我们都没有直接实践意义的借鉴价值.我们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显然不能采用与原来计划体制相联系的经济行政法调控机制,且由于我们的市场经济又以公有制为塞础,所以采用发达国家调整经济关系的民商法体制也不完全适合国情,何况我国经济立法坚持民商合一的方针,这就更不能照抄照搬西方模式。摆在我们面前唯一正确的选择是,从中国实际出发,按照国情需要和法治经济的本质要求来确立我们完善市场法律调整的思路,切实解决好现代商品经济关系法律化的间题。据此,我以为必须重视下列几个间题.一、称皿市场经济的法律选择 首先,市场经济需要选择什么样的法律作调节器,为自身的发展保驾护航,这同我们喜欢或者愿意用何种法律体制为它服务是不同的。前者是尊重市场经济的质的规定性,以市场经济固有法资源需要为前提,而后者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立法者的主观意志关系,以兴趣和爱好为出发点。正确的态度应是前者而不是后者,因为市场经济的核心要求是经济运行要以市场为基础,高度分散并自主的市场经济必须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通过竞争性供求运动来实现生产要素的组合和利益的分配,用市场机制来取代以行政命令为主的资源配!方式。市场经济关系派生出来的这种法需要,以及它通过具体法律表现出来规范要求和行为模式,才真正构成市场经济的法律选择的客观依据。 其次,商品经济的发展史已反复证明,民法(民法和商法)作为市场的法律机制是商品关系的最佳选择。历史选择了罗马法作为前资本主义社会反映简单商品生产和交换的法律形式,进入近代后又选择了《法国民法典》(即《拿破仑法典》)作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的完备法律机制。从“简单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到“典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历史绵延两干余载,商品经济形式一直在发展着,但它自罗马法开始所选择的民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始终没有变,除了这种法律形式更加完备外,迄今各国法律都没有对它作出任何实质性的修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虽然同社会主义公有制相联系,但同私有制条件下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方法是相同的,因而离不开历史借鉴,选择民法作为市场、市场经济的法律机制是毫无疑义的.我们没有商法,但商法实际上主要是调整企业的组织与活动的那部分民法,而我们现有的经济行政法也恰恰部分地起到了传统商法的作用,所以建立民法为主的法律调整体制符合历史选择和现实的需要。 第三,党的十四大以后随着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走向愈来愈清晰,今后市场组织体系必将是种类完备、布局合理和多层次的,市场调控保障必将是灵活有效和稳定可靠的,市场制度和法规体系必将是有利干促进和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监督管理体系也必将是健全有效和分工明确的。因此,我们建立和完善市场法律调整体制的思路也必须是统一的和开放的,而不应是分割的和垄断的。这就要求我们从根本上改变“行政至上”以及“以行代民”、“以行代商”的观念,实现立法思想向现代商品经济法律观的转变。必须看到,市场的法律机制与市场统一体系的发展走向一致,是经济关系法律化的定势。 基于上述思路,我们有理由得出结论:市场经济应该选择的法律机制,是一个以民法机制为核心为主体的,同时又有经济法担配合,辅以必要的行政法,并以其他法律为适当保障手段的完整的经济关系的调控体制。这样的法律体制,能反映我国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克服以往选择法律模式过多地强调行政意志因素的弊端,避免凭主观爱好确定某种现成法律模式去规范市场规则和行为的做法。 二、加快完善民法机制的客观进程 我国商品经济形式正日益获得充分表现,市场主体类型日见其多,市场客体瞬息生变,市场内容(交换形式)愈加丰富,市场范围继续扩大,市场价格日趋放开,利用外资的步伐大大加快,参与国际市场已见明显成效,意味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正在逐步形成。这种变化了的并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经济关系,要求我们比以往更加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因而也为民事立法坚实了理论基础,丰富和发展了民法的内容,扩开了民法的调整范围。因此,加快民事立法的客观进程迫在眉捷,已成为建立和完善我国市场经济法律调控体制的中心环节。突出需要的是: l、健全整体民法机制。为改变我国民法长期陈旧落后的面貌,必须从多方面作出实际努力,把局部机制变为整体机制。首先,应从制度上解决问题,避免国家权力随意进入民法领域,用行政手段取代民事法律手段的现象,防止继续发生“民法危机’,。其次,应从立法思想上理顺民法与其他经济立法、行政立法的关系,将经济立法重心转移到主要调整横向经济关系上来,以确立民法在经济关系调整体制中的正常地位,恢复被人为地缩小和限制了的民法应有的作用范围。第三,应把握住民法体系的精髓是民事法律关系,积极创造民法获得独立发展的良好环境,通过立法形式对经济关系引起的各种民法向题及时作出调整。经过这些努力,保证民法整体机制的功能效应得以充分发挥一方面,将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种形式的商品关系纳入民法调整范围,使其不得违反市场的共同准则,也就是民法的各项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体现我国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相联系的本质特征,积极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恰当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手段,确保国家将民事活动管理纳入有序的法律状态。 2、完善民事法律制度。 (1)健全以法人制度为核心的民事主体制度。民事主体反映商品生产者和交换者在法律上的地位和资格,具有广泛性和平等性的特点。当前突出的间题是,多数国有企业以及仍然沿用国有企业管理办法的城市集体企业,还不能真正做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同“四自”要求距离很远.为改变现状,应积极创造贯彻《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外部环境,关键是政府部门要转变职能,还权与企业,让企业自主自愿地走向市场而不是被“推向”市场。不这样,企业的法人地位就名不副实’,以企业法人制度为核心的民事主体制度就难以健全。 (2)建立我国的物权制度。物权法的实质在于确认生产资料与人的结合是社含生产和再生产活动的基本条件,反映任何生产活动都离不开人对财产(物)的占有关系,因此是国家用来维护和巩固财产关系的一种重要法律形式,也是传统民法的一项重要民事法律制度。我国立法思想过分强调“物权”概念的阶级属性,强调它反映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和阶级关系,不承认它是一个法律范畴,把承担揭示物权阶级内容的任务的民法等与民法规范本身等同起来,拒绝制定物权法律规范,以致《民法通则落只规定了所有权以及与所有权相关的其他财产权,而不规定要建立包括所有权在内的物权法制度。其实,民法调整复杂的经济关系不仅保护所有权,还要保护其他各种形式的物权。物权和债权是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的两类财产关系,反映在民法中二著相联系又柑比较而存在,从来不可偏废取舍。改革中新的物校形式增多,扩大开放后适用范围愈来愈广,它们无一不与市场经济联系密切,且多数是在商品流转中依法移转所有权权能而发生的,许多方面都具有权的特征。但它们不同干所有权,这就需要物权概念加以概括,突出其各自的特点,以期同债权和其他民事权利区别开来。所以,建立包括所有权在内的统一物权法制度既为完善民法制度所绝对必需,又是适应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的需要。 (3)统一我国合同制度。经济意义上的合同,原本是民事合同。我国为调整经济合同关系而制定的《经济合同法》将合同分为经济合同和民事合同两类,将统一的合同制割裂,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造成不应有的混乱。《经济合同法》以合同主体是否为法人当作划分两类合同的做法是缺乏理论依据的,因为合同主体只对合同关系的某个方面和个别特征有一定影响,但不能改变合同关系的本质属性.《经济合同法》把“实现一定经济目的”当作合同关系要素之一同样欠当,因为半lJ断某个具体合同是否有“经济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主哪理解,靠含义极广的“经济”概念是无法推导出其特定含义的。《经济合同法》把“执行计划”作为区分两类合同的观点也是靠不住的,因为这是旧经济体制的产物,况且计划合同存在的前提与一般商品交换的前提无异,说到底还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我们必须摒弃“经济合同”的提法,彻底修改《经济合同法》,制定一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待民法典出台后将其列为相应篇章,成为我国完整民法体系一个组成部分。 (4)完善民法借贷制度.我国借贷关系的迅速变化,正推动着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在内的余融市场的形成与发展.金融市场紧密联系借贷资金和企业行为,是各种融资机构相互竞争、各种融资形式并存联系的市场,在我国更是政府运用经济杠杆调节市场运行机制的市场.就其性质和特点而言,它是一般商品市场的主要后果.离开它就不会有活跃的市场经济。在我国,调整金融市场关系的专门民事法律规范迄今是个空白,巫需制定包括借贷主体法、借贷关系法和证券交易法等等在内的,能全面反映金融借贷关系要求的,体现市场法制宏观调控职能的、高层次和新型的民法借贷制度。 3、抓紧制定民法典。制定一部统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是使我国民法既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性要求,又符合国际市场通行准则唯一正确的决策。这样,我国经济立法才能“纲举目张”,推动经济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现在,国家政治安定.社会经济条件极好,经济立法也已积累一定经验.民法学研究同样取得不少成果,还有国外民法的成功经验可供借鉴,应该说制定民法典的条件是初步具备的。尤其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法治经济已成为社会的共识,立法思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清楚明晰。新的民法典应是我国民族特色与全球意识的科学性和兼容性的统一,立法步骤适当超前是完全必要和可能的。 三、协调健全和完善其他配套法律机制 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一样,完筱市场法律机制也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也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市场法律机制的整体功能仅仅靠民法是难以发挥的,必须要有许多法律部门的分工协作和密切配合;它离不开宪法的导向、刑法的保护和解决讼争纠纷的程序模式,更要有经济行政等法律手段的综合运用。加弧经济法、行政法的宏观管理调控作用,始终是市场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 首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纵向经济关系,它突出体现了我们国家组织和管理经济的职能。我国经济法的数量居其他部门立法之首,但还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从长远看,今后应立足自身特定调整对象,把握纵向与横向关系的差别,重点是完善管理主体、管理对象和管理制度方面的立法,防止简单套用民法制度,造成经济法与民法错位,影响自身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理论建树。 其次,要正确区分行政法与民法、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按照政府转变职能和加强政府法制的要求,逐步健全行政组织法和行政行为法,增加有关保护公民基本权利、行政行为法律化、行政活动程序化和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使行政立法更加科学化和民主化。与经济行政立法相比,行政立法所占比重要小,但行政法进入民法领域的现象突出,这种状况必须改变。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行政法调整对象中的纯行政因素的管理关系应变为服务关系,进而加强经济组织法(含行政监督法)和行政行为立法,以期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建立政府宏观管理体制,并约束行政行为以防止行政权的滥用.搞好廉政建设。 第三,适应我国劳动关系的新变革,劳动立法应由单纯的管理型模式转向协商与管理相结合的关系模式,逐步使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走向合同化和标准化.当前迫切需要完善劳动工资机制,建立职工待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统一职工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劳动纪律和劳动时间等方面的法律调整,抓紧制定工资法、工时法、劳动保护法、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和社会保障法等。 经济法律论文:新农村发展经济法律保障探讨论文 为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实践“三个代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为“三农服务”,xx县司法局从3月1日开始,发动百名司法干警、法律服务人员,组成“送法入户”小组,深入到43个村,近万户农户家庭,开展“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经过为期一个月扎实工作,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民的法律意识大为增强,实现了由尚未涉法—初步涉法—积极学法的转变,现大多数农民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农民、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 (一) 适应农村特点,贴近农民生活,在活动形式上求新。 一是多种宣传方式交叉使用。我们采取了标语、横幅、墙报、电台现场直播,家庭法律咨询、村民代表、村干部座谈会、法律讲座等多种手段,进行多方面、多角度、多渠道、多层次的广泛发动宣传,让农民眼里看得到、耳里听得到、脑里想得到。 二是实行“三个结合”,围绕一个“送”字,借助一个“谈”字,着力一个“引”字。针对农村村民居住分散,社会生产、生活活动“各自为阵”、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的特点,“送法入户”小组人员按照“便民、近民、利民”的方针登门到户宣讲,一个月下来,他们走遍了43个村、215个自然村,为近万户农民送去一本“乡土普法教材”(农民学法一百问),每深入一户农家,与农民朋友坐下来谈心交心,以问卷调查方式,了解和掌握当前农民增收创效需要哪些方面的法律知识;过去、现在有无涉法问题,如何解决;对农村弱势群体,需要哪些方面的法律援助;对目前法制建设和“四五”普法教育方面有何想法和建议。在一问一答中,引导农民学习了与农民经济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第一,涉及农民费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第二,涉及正常生活的婚姻法、继承法、教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第三,涉及农民之间交流的民法通则、民诉法等。通过与农民朋友零距离的调查走访、交流,搭准了农村干部群众需求的脉搏,找到了普法与经济发展的切入点,有效地解决了农村普法“空对空”、农民不想学、用不上、效果差的问题,使“四五”普法工作更具生命力。 随着活动的广泛深入,广大农民法律素质、民主与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我县农村涌现出爷孙同学、母子互教,夫妻竞学的喜人局面,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民主与法治建设,其意义远远超过了活动本身。 1、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的心贴近了。以往,农村基层干部对农民搞“法律政策封锁”,实行愚民政策,怕农民懂法,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如减负、税费)的政策法律,加紧了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我县通过送法下乡活动,把涉及农村方方面面的法律政策亲手送到农民手中,又不收一分钱,还登门到户宣讲,使农村干部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使农民消除了以往的不满甚至对立情绪,无形中拉近了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距离。 2、深化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送法下乡活动的开展,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为深化农村依法治理奠定了基础。以前,各村均制定了“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议事只讲个“理”。自活动开展以来,农民对照法律读本进行修改、完善,现在村民议事先要看看是否合法。东屏镇搞卧龙水库开发,涉及征地拆迁农户300多户,该村农民通过学习《土地法》,能够按照法律程序,与镇政府办理了拆迁补偿公证协议,并根据《土地法》有关规定领取了征地拆迁补偿费,在整个拆迁过程中未发生一起重大矛盾和纠纷。 3、提高了广大农民的依法维权意识。通过“送法入户”活动,使广大农民进一步增强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石湫镇明觉村村民张某与薛某因相邻权发生纠纷,张某将薛某一家三口打伤,要求张某赔偿,张某不同意,薛某准备召集家族人员几十人采取报复行动,向张某讨回公道。在“送法进农户”活动中,通过宣传教育,使薛某知法、懂法,并打消了这一念头,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纠纷。 4、增强了基层干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促进了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村里遇到重大的事情,都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5、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把法律交给农民,农民掌握了法律,将之变成生产力,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变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强大武器。“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共为全县近万户农民送去了法律读本,开展了10多场法制讲座,采用了以案释法方式向村民讲解了有关土地承包、婚姻家庭、财产权利等方面的法制案例,村民们深受启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现在,农村中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现象大幅度减少,遵纪守法“文明户、光荣户”在提升,涌现出各种经济类型的专业户、重点户等一大批新型农民。 (二) 经过一个多月的“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农民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明显提高,但也暴露出农村普法存在的难点:1、一些农民自身的思想惰性、事事求稳不求革新,宁愿吃亏只求平安的处世态度,2、一些基层执法者素质不高,执法违法、越权执法、滥用执法权现象突出,对农民理解法律精神和内容形成错误引导,使农民对法律功能和法律价值形成错误评价。从而导致农民法制观念淡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农村,农民发展经济更需要法律作保障,农民呼唤法律进农家。当前有必要把“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向我县各镇、村、各部门全面推行,趁热打铁,巩固前阶段取得的成效,整合全县司法、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力量,形成覆盖全县农村的普法活动网络,并结合我县农村工作、生活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该项活动有序进行和顺利开展提高保障能力。 一、建立领导机制。“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是我县一项社会性系统过程,必须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开展工作,做到领导到位、制定措施、精心组织、严格检查,依法积极推行。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有了目标才有了工作方向,“送法下乡”活动的全面推行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益必须建立科学的目标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的各项指标要科学量化,明确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单位、个人的经济利益、政治荣誉挂钩。 三、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法制局、普法机构的作用,搞好规划,拟定措施,建立检查、考评制度。由人大、法制局、司法局牵头组织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各单位的送法入户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科学地评价活动开展的实际效果,不断研究和改进工作方法。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浅论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摘要:人类在经过漫长的奋斗历程后,在改造自然和发展社会经济方面取得了辉煌的业绩,与此同时,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已构成了现实威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是全人类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因此,环境保护与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一个一而二,二而一的任务。保护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只有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才能真正得到有效的保护,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经济能够得到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也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的保证。 关键词: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 1可持续发展的实质 可持续发展既是满足当代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可持续发展包含二个重要的内涵:一是需要,指满足人类基本需要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将基本需要放在特别优先的地位来考虑;二是限制,指人类的发展和需要应以地球上资源的承受能力为限度,通过人类技术的进步和管理活动,对发展进行协调与限制,要对环境满足眼前和将来需要的能力施加限制,以求与自然环境容量相适应。没有限制的发展,便不能持续。生态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保障,经济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手段,社会持续发展是可持续的最终目标。随着环境问题的出现,倡导可持续发展模式更是迫在眉急的。当今世界面临着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一系列重大问题。可持续发展概念是在人类深刻认识环境与资源的可持续能力基础上提出的。它是源于环境保护的。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与自然界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人必须与自然协调才能持续生存。不适当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是地球环境所面临的最严重问题之一。工业革命以来,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竞相追求经济的高速发展,通过大量消耗不可再生资源,促进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维持较高消费水平的需要。工业生产虽然增长了几十倍,但却出现人口膨胀、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生态破坏、贫困加剧和各国发展失衡的社会矛盾。可见经济要持续发展,社会能够和谐发展,保护好环境是关键可持续发展的思路,不但涉及人类未来的前途和命运,而且发展就是高消耗,高增长的消费经济模式,不考虑自然的承受能力,以大量消耗自然资源来促进经济发展,造成人与自然环境的不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将自然界普遍存在的物质不灭和能量守恒定律,应用到作为有机整体的人与自然环境系统。满足人类需求是社会发展的中心。要求人类在尽量减少资源消耗的基础上,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做到少投入多产出,促进可再生资源的增长,使系统内部在相互协调的情况下,物质能量的转化率达到最佳效果,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同时要求人们在消费时,尽可能地多利用少排放,以减少自然的负荷,使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保持良好状态,成为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 2环境功能和环境问题 人类社会的发展不可能脱离周围环境而孤立地进行。环境是社会发展的经常必要的条件之一,趁着加速或延缓社会发展进程的作用环境对社会发展所起的促进或阻延的作用体现了生产力不断提高和自然资源不断开发,社会与其周围环境的联系便日益加深。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也是开发利用的对象。主要功能有:(1)提供人类活动所必需的各种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环境是人类从事生产的物质、能源的源泉,也是各种生物基本重要条件。人类从自然地理环境中开采煤、石油、天然气等,利用土地资源生产谷物,从而产生一系列的经济活动。因而环境资源的多寡、优劣决定着经济活动的规模和速度。当人类索取资源的速度超过自然供给的能力时,便难以维系和持续发展。(2)消纳和同化人类活动产生的产品,同时也会有一些一时未能被利用的副产品排入环境,成为废物。而人类新陈代谢和消费活动,也产生各种废弃物归还给周围自然环境。当废物排放量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时,环境质量会下降。(3)满足人类生存的精神享受。环境不仅能为人类提供物质资源,而且还能满足人们对舒适的要求。清洁的空气和水是农业生产必需的要素,也是人们健康,愉快的生活需求。优美舒适的环境,使人们心情轻松、精神愉快,有利于提高人体素质,更有效地工作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保护环境的目的在于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面对诸多的环境问题,我们必须加强环境保护。环境问题是指任何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结构和状态的变化,产生的原因包括人为、自然两方面。其实质是人类不合理的社会经济活动与环境可持续发展间的矛盾。 环境问题已成为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主要包括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两大类。(1)原生环境问题地叫第一环境问题,是由自然环境自身变化引起的,没有人为因素或很少有人为因素参与。这一类环境问题是自然诱发的,是经过较长时间自然蕴蓄过程之后才发生的,或者主要是受自然力的操纵,且人已失去控制能力情况下发生的,并使人类社会遭受一定的损害。这类环境问题包括地震、火山活动、滑坡、泥石流、台风、洪水、干旱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昼做到预防减少损害。(2)次生环境问题是人类活动作用于周围环境引起的环境问题,也称第二环境问题。主要是人类不合理利用资源所引起的环境衰退和工业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①环境破坏,环境破坏又称生态破坏。主要指人类的社会活动引起的生态退化及由此而衍生的有关环境效应,它们导致了环境结构与功能的变化,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环境破坏主要是由于人类活动违背了自然生态规律,急功近利,盲目开发自然资源所引起的。因过度砍伐引起的森林覆盖率锐减,因过度放牧引起草原退化,因滥肆捕杀引起许多动物物种濒临灭绝,盲目占地造成耕地面积减少因毁林开荒造成水土流失和沙漠化,地下水过度开采造成地下水漏斗,地面下沉,因其他不合理开发利用,造成地质结构破坏,地貌景观破坏等。②环境污染与干扰,环境污染指有害物质或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中扩散、迁移、转化,使环境系统的结构性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或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现象。主要是指人类活动导致环境质量下降。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放射性污染等。这威胁着人类的健康。环境干扰指的是人类活动所排出的能量进入环境,达到一定程度产生对人类不良的影响。 环境危机之所以引起人们的普遍不安与广泛关注,是因为环境危机不仅影响了当代人的生活质量,也威协后代人的生存。这必须与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可持续发展鼓励经济增长,它不仅重视增长数量,而且要求发送质量提高效益,节约能源,减少废物,改变传统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实施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是以保护自然为基础,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减少生态破坏,保持地球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以持续的方式使用可再生资源,使作类的发展保持在地球承载力之内。是以消除贫困,改善和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为目的,要与社会进步相适应。虽然未来人对幸福的理解也许会与我们有所不同,但作为人,他们的某些基本需要(如清洁的空气、干净的水、健康而稳定的生态系统)必须首先得到满足。因此,在分配地球上的有限资源时,我们必须要用代际主义的原则来处理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我们不仅要给后人留下一套先进的生产技术与成熟的经济发展模式,还要给他们留下一个稳定而健康的生态环境。 3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一种文明如果把掠夺和征服自然视为自己的价值实现,那么,环境污染与生态危机的出现就是必不可免的;人为目前所面临的环境危机,不是源于科学技术提供资源的速度慢于人类消费资源的速度。与以往的历史相比,人类目前所掌握的技术无疑是最先进的,但是,环境危机正是在我们拥有如此空前的技术力量的背景下产生的。因此,环境危机不能通过单纯的技术手段来解决,承认技术手段在保护环境方面的局限性,并不是要否认 科学技术在保护环境方面的局限性,并不是要不论科学技术在保护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而是要求我们突破技术决定论的局限,把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放在文明转型和价值重铸的大背景中来加以思考。承认大自然的内在价值,把人与自然视为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尊重并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美丽和稳定。无论以全球范围,还是以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人类文明都发展到了保护生态环境阶段。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经济能够得到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也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的保证。要实现保护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我们需要做的事情非常多,我们要调整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以及当代人之间关系。要真正解决环境问题,首先必须改变当前人类的发展模式和道路。发展不能仅局限于经济发展,不能把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割裂开来,更不应对立起来。发展应是社会、经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1972年人类环境会议上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或为人类环境保护工作的转折点,环境问题不仅仅是环境污染问题。从全球来看生态环境破坏此环境污染更严重。冲破了就环境的狭隘观点,把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协调人类与环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才能从整体上解决环境问题。当代人之间能否公平地分配环境保护的成本与利益能否建立一套鼓励人们的环保行为的制度安排,这直接决定着人与自然和谐这一目标的实现;如果当代人之间尚且不能实现某种最低限度的公正,那么,我们就很难指望他们会真正关心遥远后代的利益,因此,当代的集体努力与人人选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我们共同的未来》把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需要“放在特别优先的地位来考虑”。这是由于使人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这是人作为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贫困是对这种权利的剥夺,它使人作为的价值得不到实现。同时,贫困与破坏环境往往是互为因果的。因此,消除贫困,减少贫富差距是实现代内平等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综上所述,要达到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要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必须保护好环境。 人有权利利用自然,通过改变自然资源的物质形态,满足自身的生存需要,但这种权利必须以不改变自然界的基本秩序为限度;人又有义务尊重自然的存在事实,保持自然规律的稳定性,在开发自然的同时向自然提供相应的补偿。当然,如此确定权利和义务的范围,是以人与自然之间原本存在着和谐为前提的,可持续发展针对的则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已经遭受严重破坏的现实。在这个事实中,人对自然的权利和义务的范围必须相应调整。在达到新的和谐之前,人对自然的开发方式,开发深度应当受到严格的限制;人在改变自然资源的物质形态的同时,应当更多地向自然提供补偿,以恢复其正常状态。使人与环境协调发展,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我国环境资源立法的完善 摘要:可持续发展是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确立的未来共同发展战略,《中国21世纪议程一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提出了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对策及行动方案。虽然在环境资源方面我国基本上建立了环境与资源法的法律体系,但尚未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与资源立法的指导思想。因此,修改我国《宪法》《环境保护法》及有关环境与资源的法律法规,并制定统一的《自然资源保护法》《环境污染税法》《环境保护投资法》和《环境与资源教育法》,已成为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环境与资源 立法完善 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与我国的环境资源立法 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有114个国家代表参加的“人类环境会议”预示着人类环境时代的开始。此次会议最重大的意义是产生了与可持续发展概念相近的思想。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该报告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即“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这标志着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成熟。1992年,联合国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未来共同发展的战略,得到了与会各国政府的赞同。大会通过的《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和《21世纪议程》,第一次把可持续发展由理论和概念推向行动。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之后,我国于1992年8月制定了环境与发展应采取的10大对策,明确提出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1994年3月,我国的《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调以下简称《白皮书》,从人口、环境与发展的具体国情出发,提出了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对策及行动方案;1996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把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使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和杜会发展过程中得以实施。 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资源的永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利益。可持续发展要求人们改变传统的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改变人类对于自然的态度,在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必须注重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因此,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以法律作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环境与资源立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1979年我国就颁布了《环境保护法》,确立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基本方针。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此外,由全国人大通过和修改通过了许多环境保护的专门法律以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资源管理的法律,其中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文物保护法》等;由国务院制定并公布或经国务院批准而由有关主管部门公布了大批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单项法规,其中包括为了执行环境与资源基本法和法律而制定的实施细则或条例以及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领域、新问题所制定的单项法规,如《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森林法实施细则》《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由地方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颁布了600多项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另外,我国还制定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样品标准和方法标准,基本上建立了环境标准的法律体系。到1995年底,我国颁布了364项各类国家环境标准。 为了加强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维护国家的环境权益,承担应尽的环境保护义务,我国缔结和参加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南太平洋无核区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东南亚及太平洋区植物保护协定》等几十项国际条约、公约、协定。 虽然我国已经基本上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环境保护法》为基本法,以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和以我国缔结参加的有关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条约、公约。协定为辅的较为完备的环境与资源法的法律体系,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主体为了达到个人的经济利益,往往忽视社会效益和环境保护,加之我国环境和资源的立法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这就使我国的环境与资源法的法律体系面临严重的挑战。 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我国环填与资源存在的若干问题 在20世纪里,世界环境污染公害事故和公害病显著增加。30~60年生了马斯河谷事件、多诺拉烟雾事件、伦敦烟雾事件。日本水俟病事件、四日市哮喘事件、米糠油事件、疼痛病事件、美国洛杉矾光化学烟雾事件等“旧八大公害事件”;80年代又发生了意大利塞维索化学污染事故、美国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墨西哥液化气爆炸事件、印度搏帕尔农药泄漏事件、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瑞士巴塞尔赞多兹化学公司莱茵河污染事故、全球大气污染和非洲大灾荒等“ 新八大公害事件”。近年来,我国学者对全球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严重威胁社会经济发展的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有7个方面:“三废”物质污染、噪音污染、水资源污染、土地沙漠化、温室效应、大气臭氧层破坏、核污染。 我国在环境污染的防治和资源保护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我国生态环境存在恶化现象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的同时,生态环境却在恶化:大气污染居高不下:水资源持续短缺,水质污染明显加重;土地退化与耕地占用严重;森林减少,水土流失加剧,草原退化、沙化面积不断扩展;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加快,污染事件不断增多。…突出的现象是:水土流失的危害已经扩大到全国耕地面积的1/3,500多条主要河流和几乎所有的湖泊受污染面积达82%以上;全国城市的居民正呼吸着总悬浮微粒日平均值比国际标准高出10倍以上的污浊空气;而被称为”母亲河“的黄河下游,一年中有200天可以被改称为”母亲沙滩“。1998年夏季长江全流域持续两个月的水灾造成了巨大损失,这也与生态环境遭破坏有很大关系。《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九五“计划期间,我国将重点解决”三河“(淮河、海河和辽河)、三湖”(太湖、巢湖和滇池)/两区“(酸雨污染区、SO2控制区)的污染控制问题。这也反映了上述”三河“/三湖”/两区“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已到了非”重点解决“不可的地步了。 (二)我国环境保护投资不足 我国环境保护投资中存在的问题是环境投资总量小,历史欠帐太多。“八五”期间,国家环保投入1102亿元,按1990年的价格计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到0.69%,没有达到“八五”计划规定的0.85%的目标,这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我国目前总的环境投资缺口大约为2500多亿元,而现在的投资额仅占需要投资额的6.3%。发达国家的环境投资通常要占到GNP的1.5O%以上。例如,美国每年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在800亿美元以上,日本在700亿美元以上,美国每年用于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治理的费用超过了1500亿美元,据一项对80年代中期情况的研究表明,我国因环境污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达382亿元,部分自然生态环境遭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达500亿元,两项合计达882亿元,占同期国民生产总值的15.64%,而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资料的统计,美国等发达国家因环境污染引起的经济损失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一般为3~5%。可见我国的环境污染比发达国家严重得多。 我国现行的环保投资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和在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建立的。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适应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转变的需要,现行的环保投资体制存在着一个如何与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相配套的问题。总的来说,我国环保投资体制的改革滞后于整个国民经济投资体制的改革。1984年初,国家规定了环境保护的8条资金渠道,这标志着我国环保投资体制改革的开始;1986年,国家又进行了环保补助资金“拨改贷”的试点;1988年,国务院了《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同时又试点建立环境保护投资公司。从目前现状来看,这些环境投资体制改革和试点涉及的范围有限,改革的力度也不够,远远不能适应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对环保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 (三)我国环境与资源立法存在的问题 1.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尚未成为我国环境与资源立法的指导思想 现行《宪法》虽然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了国家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以及国家保护自然资源的原则,但不足的是没有明确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指导思想。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环境保护、防治污染和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同样也存在这个问题。然而,我国制定的环境与发展应采取的10大对策和《白皮书》以及《纲要》,都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这就说明我国的环境与资源的法律和环境与资源的政策之间存在脱节的现象。 另外,在我国80年代制定的单项自然资源法中,由于在指导思想上没有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的立法目的,对自然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缺乏具体的规定,致使这些自然资源的法律难以适应生态的环境保护的需要。 2.我国的环境与资源立法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我国于1992年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而环境与资源立法相当一部分是1992年之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这些带有计划经济特征的法律规定已明显地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下,必须强化环境资源保护在政府决策中的份量,增加环保投入,为环境资源计划管理提供现实办法。现行法律确立的以行政区划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已造成了污染范围的扩大、跨区域及跨流域的污染情况严重而得不到有效遏制,以城市为主的污染正逐渐向农村蔓延。 目前执行的超标排污收费制度,只是对超过浓度标准排放污染物者征收排污费,这种超标排污收费制度实质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以资源分配、无偿使用力主要特征的产品经济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具体体现。排污者只要不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就可以无偿使用环境纳污能力资源,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另外,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的环境保护投资条款与市场经济下环境事权分配和国民经济融资体制不尽符合,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3.我国环境与资源的法律、法规之间也不统一 我国环境法与资源法之间存在不统一的现象。例如,《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统管全国或地方的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和污染防治控制工作;然而在各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中只规定了各自然资源专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却未规定环保主管部门的权限。这种立法倾向显然是把环保主管部门排除在自然资源保护管理部门之外,明显与《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相冲突,从而造成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监管部门之间的权责不清。再如,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国家制定的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对违反者要处以罚款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而现行环境法只要求超标排污者缴纳排污费即可,并不认为超标排污系违法行为。这就直接违反了《标准化法》的规定,造成法律体系内部的不协调,还有,我国虽然已制定了各种环境区域的环境噪声标准,但并未将其列入《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水污染防治法》将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权划给各级政府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这些做法的结果使得大量的相关法规散见于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实质上是法出多门,重规章而不重法,这不能不说是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结构上的一个缺陷。 4.我国缺乏一部自然资源的基本法-《自然资源法》 我国从80年代以来颁布了几部自然资源的法律,其中包括《水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这些法律比较单 一和分散,不能满足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因而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综合性的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以广泛、全面地对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进行保护。 5.我国还缺乏环境与资源教育的立法 三、可持续发展与我国环境资源立法的完善 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我国现有的环境与资源法律、法规必须进行修改和完善,以适应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 (一)修改有关环境与资源的法律,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由世界自然保护同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合编的《保护地球-持续生存战略》明确提出,各国应通过一个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宣言和盟约,使各国对可持续生存的道德准则作出承诺,并应将可持续生存原则纳入各国的宪法和立法之中;所有国家应保护人权、子孙后代利益及地球生产率和多样性的环境法综合体系;应对现行的法律和行政的控制进行审查,改进其弱点;到本世纪末,所有地方都应完成对国家法律的审查,目的是重新制定法律,适应持续生存的需要。因此,我国的环境与资源立法应根据以上的精神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加以修改和完善。 1.修改现行《宪法》 我国现行《宪法》还没有可持续发展的条款,应在适当的时候加以修改,增加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因为,可持续发展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为基础,发展与资源和环境保护是相互联系的,它们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应在国家根本大法中得到体现。 2.修改《环境保护法》 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由于制定的时间较早,没有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应加以修改和补充-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作为指导思想并增加可持续发展的内容,以适应保护环境与资源的需要。另外,《环境保护法》中还存有计划经济的痕迹,以致在某些方面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悖;《环境保护法》在规定综合性目标的同时,还规定了具体的法律措施,其结构中仍然保留了大量实施法的内容,其内容已经溢出了作为基本法的内容范围;《环境保护法》突出的问题就是对自然生态和资源保护的原则性规定大少,以致于该法呈现出浓厚的污染防治法的色彩。这些在修改《环境保护法》时,应给予特别注意。 3.修改有关环境与资源的法律、法规 在修改我国现行的环境与资源的法律、法规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要以可持续发展作为修改环境与资源法律、法规的指导思想,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贯彻到修改环境与资源法律。法规过程的始终。二是在环境与资源的立法中,要注重运用经济手段对环境与资源进行管理。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建立,价值规律和商品经济将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因此,环境与资源的管理也要引人市场机制,更多地依靠市场经济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国家应制定有利于环境的产业政策,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来减少环境污染,建立并完善有偿使用自然资源和恢复生态环境的经济补偿机制。要按照“排污费高于污染治理成本”的原则,提高现行排污收费标准,促使排污单位积极治理污染。三是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领域、新问题进行立法,四是加强环境与资源立法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上环境与资源立法的经验,引进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先进的手段、技术,使我国环境与资源立法的内容与国际条约、国际公约的内容相一致。 (二)进一步加强有关环境资源保护的立法 1.制定统一的《自然资源保护法》 世界上许多国家已经或正在制定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目前,我国制定《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条件已经逐步成熟。《自然资源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制定《自然资源保护法》的目的;《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自然资源的管理主体及管理体制;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补救;自然资源的保护;不当利用自然资源的责任;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有偿利用及收费制度;自然资源税;保护自然资源的教育以及违反《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等。 制定《自然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实现自然资源和物质资源的可持续管理,以合理利用和开发自然资源,满足社会经济文化物质生活的需要,同时能满足下一代的合理需要。《自然资源保护法》应修正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自然资源无偿使用的做法,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路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经济手段的法律化来管理自然资源,做到经济发展和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同时进行。 2.加强国家对环境资源投资的宏观调控,制定《环境污染税法》《环境保护投资法》 据预测1995~2000年我国在环保方面的,急投资需求将达4000亿元。根据联合国预测,2000~2025;年全世界用于环境方面的投资。如果保持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可以大体上减缓环境恶化;如果上升到2%,可以便环境恶化得到初步控制;如果上升到5%左右,可以完全控制住环境恶化;如果上升到8~10%,方可实现环境的良性循环。而在我国财政中,环保的投资份额偏小、,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必须对环境与资源的保护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制定有关的产业政策,并且利用财政觎收等手段作为产业政策实现的手段,加强环境保护投资的宏观调控。 要实现我国跨世纪的环保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须运用税收手段对排污者课征环境保护税,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这是解决环境污染的根本之策。当前,急需制定《环境污染税法》。根据我国实际,该法应对以下污染进行征税:(1)水污染税,即对工业废水的排放量为依据进行征税;(2)二氧化硫税,即以企业排放硫的数量作为课税依据;(3)燃料税,即以燃料产品的销售数量为证税依据;(4)垃圾税,即对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进行征税。 《环境保护投资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制定环境保护投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现戈(和战略。其中包括制定全国和各地区、行业的环境投资发展战略,环保投资的总体规模、投资方向;环保投资筹集(包括政府财政预算);排污费收入;发行中长期环境债券或股票;适当利用外资,采用BOT投资方式,解决环保基础施建设资金;建立环保基金;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的优惠贷款和援助;环保投资资金及基金的管理和投资效益管理;环境保护投资,总量和结构;环保投资的信息系统;违反《环境保护投资法》的法律责任等。 3.制定《环境与资源教育法调略》。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区域划分与环境可持续发展 论文关键词:行政区域 环境保护 可持续发展 论文摘要:阐述了行政区域的内涵,分析了行政区域划分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不利影响,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法。即:在全国范围内,环境保护部门实行人、财、物的纵向管理,地方政府配合工作的机构体系。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各国政府都在积极采取各种手段解决环境问题。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列为基本国策之一。环境立法体系逐步完善,环境治理的投入逐年增加,使我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整体状况有所好转。但从局部分析,特别是跨流域、跨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环境污染状况不容乐观。有些地方经过多年的治理,耗资巨大,污染情况反而更加严峻。纠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中国现行的行政区域体系划分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本文分析了行政区域对环境质量的综合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1 区域划分概况 我国的区域划分模式为: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区、旗)、乡(镇、街道)、村等。在我国省(自治区、直辖市)既有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规的义务,又有相对独立制定地方法规、条令的权利。因此,在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规的时候,由于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环境条件、工作基础不同,必然在落实的深度、广度方面有所差异。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各自的地方法规时,由于各地政府部门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深浅不同,重视程度不同,环境质量现状不同以及地方保护主义意识的存在,相互比较难免存在较大差异。到市(地、州、盟)级行政区,由于经济基础不同,发展水平不同,对环境的损坏程度不同,致使环境保护工作在同一省内不同地区也有较大的差异。 由于我国的行政区域本身和一些机构具有相对权威性,容易形成为了各自的利益、政绩、权力而各自为政,我行我素。在对待环境保护工作的态度上,地方长官完全可能为了自己局部的利益而牺牲全局利益,以发展地方经济为理由,以保证职工就业为借口,忽视环境保护、环境治理工作,拒绝关、停污染企业。或者转嫁环境污染影响,以牺牲相邻区域环境质量为代价来繁荣本地经济与市场。国家投巨资治理的多个流域,效果不佳,环境保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根源就在于地方保护主义。而地方保护主义之所以存在,则因为区域划分各自为政的结果。 2 行政区域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2. 1 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差异导致环境污染 由于人为地划分行政区域,导致各个区域内地理位置、工业基础、环境资源、能源、交通设施、公众素质等发展经济的基础要素严重的不平衡,造成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不平衡。在国内,有东南沿海的发达地区,更有需要振兴的东北地区和需要崛起的中部地区及相对欠发达的西部地区;在同一区域内经济发展程度都有很大差异,广东的深圳与其相距百公里山区相比,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收入等两极分化极大。这种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差异给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带来明显的影响。发达地区由于基础好,优势多,经济发展大多采取可持续发展的、集约型发展模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比较到位。而欠发达地区由于资金的缺乏,技术设备落后,为了单纯地追求经济增长,大多采取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为特征的粗放型发展模式。为了当地经济加速发展,不顾冒环境污染的风险,引进被东部地区淘汰的、污染环境严重的工业项目,其结果只能是付出巨大的环境代价,来追求表面的经济繁荣数字,经济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2. 2 区域建设小而全导致环境污染 由于行政区域划分等原因,形成了我国各个行政区域内小而全的地方工业体系。这种工业体系很容易和环境因素形成冲突,一些环境污染严重的工业在欠发达地区遍地开花,尤其是一些乡镇“五小”企业,与国家大型企业争能源、争原材料、争市场。由于“五小”企业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排放严重超标,环境治理形势严峻。这种对内封闭、对外排斥的工业格局,大大地限制了各种信息、技术、生产要素的相互交流与沟通,严重地制约着当地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 3 行政管理水平的差异导致环境污染 由于行政区域划分以及经济利益的驱动,各个区域内部只追求辖区内部的经济增长,各自为政,区域内的行政领导只追求任期内的增长速度,看重局部和眼前的利益,尽量减少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导致本应由区域内部支付的环境保护运行成本转嫁到周边地区或下游区域,从而加剧了环境污染的现状。有些领导环境保护意识淡薄,无视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环境法规制度的存在,使得一些污染严重的项目得以违规建设,使当地本已脆弱的生态环境更加严峻。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有些地区为了保护辖区内的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事件时有发生。 2. 4 环境保护意识的差异影响公众参与积极性 由于区域内相对封闭,环境信息不对称,环境保护意识上的差异,加上人为的误导,使我国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务的积极性不高。走过场,追求形式化,应付的成分多,追求实效的少。因为环境信息透明度不高,公众的知情权没有得到满足,在具体的建设项目造成环境污染时,公众与建设方之间、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使公众对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信任。 3 消除影响的措施 真正理顺行政区域管理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提倡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充分发挥行政区域的协调、管理作用,打破分割,树立大环境区域的概念,才能有效地减少或消除区域分割产生的环境问题。 3. 1 各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部门实行纵向管理 为了克服行政区划带来的弊端,环境保护工作应当在全国实行纵向管理结构,统一步调,一致行动,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在行政分割的体制下,各地的环境保护部门很难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例如:地方行政领导主抓的项目,即使有污染,下属环境保护部门也很难制止。如果环境保护部门由中央直属,实行纵向管理,情况会好转。在上马新建项目时,环境影响评价会真正起作用。 3. 2 按环境资源分布合理布置环保机构 一般的流域跨越多个省、市、区、县,各地环境保护部门要想统一行动,治理污染,难度大,相互协调困难,工作效率低。某条河流多年治理不好,区域划分造成的障碍不可忽视。如果设立专门的流域环境保护机构(其人事任免权、财政拨款渠道、人员的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完全与地方政府脱离,由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直接管理),专门协调管理该流域的环境保护事宜,有专人、专款、专门机构负责抓专项工作,各地方政府部门协助、配合,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将会效果显著。总量控制措施也会得到有效的落实。 对区域政府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除了经济发展指标外,还要综合考核资源生产效率、环境质量状况等内容。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要教育干部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从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开展工作。环境保护的考核方式应充分注意到群众的反映和相邻区域、特别是下游地区的反映。对于以污染环境为代价创造的经济发展、市场繁荣,是不宜提倡的。 3. 3 尽快建立环境税收机制 通过税收机制,促进当地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建立税率、税种合理的环境税征收制度,改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收费为收税。由于税法的严肃性和强制性等特点,可以适当地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不良影响。环境税收直接加大了污染行业、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了其在市场上的价格优势,使环保产品、绿色产品有了与其竞争的公平环境,促进了环保企业的发展。 实行税收资金部分返还企业,以资助企业治理环境污染制度。既减轻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企业治理环境污染的资金压力,又可以调动企业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对于生产工艺落后、设备老化、环境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五小”企业,在环境税收的重压下,关、停、并、转则势在必行。 3. 4 强化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 充分发挥各种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提倡行业自律,保护环境,淡化行政区域界线。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学术交流、科技攻关、技术咨询、人才培养等活动,鼓励大家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善待环境,抵制污染。由行业协会出面组织公众参与环境事务的各种活动,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提高大家的参与意识,追求实效,不走过场。在全社会创造一种自觉保护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工作、生活氛围。 4 结论 环境保护工作应淡化行政区域的概念,坚持按环境资源分布特征设立环境保护机构、环境保护实行垂直管理的原则,贯彻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提高领导者环境保护意识,树立大局观念,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会上一个新的台阶。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税收体系构建 论文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环境税收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 环境保护税 论文摘要:随着传统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现象日益普遍,而税收政策是优越于其他经济手段的国家宏观调控手段,是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许多发达国家都相继开征了环境保护税,而我国还停留在排污收费制度上,相关的环境税收制度还不健全。为此,本文分析现行环境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并从改革现行税制和开征环境保护税两方面提出构建可持续发展环境税收体系的思路。 要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改变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彻底改变先发展后治理的观念,将环境保护放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地位。要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环境税收体系将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现行环境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资源税。现行资源税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定位不合理。对自然资源征税,可分为一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两种。我国资源税定位于调节级差为主,这样的定位不利于将资源开采的外部成本内在化,与环境保护无关,达不到遏制资源浪费的目的;(2)征收范围小。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只限于矿产品和盐,而具有重大生态环境价值的大部分非矿产资源——水、森林、草原、滩涂等却长期处于税收调节之外。这不仅导致了过度消耗和严重浪费,而且使后续产品的比价极不合理;(3)单位税额设计不合理。过低的资源税单位税额既违背了价值规律,又造成了资源的盲目过度开采;而且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额取决于资源的开采条件,与开采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无关;(4)计税依据不合理。现行资源税对资源的销售数量或使用数量征税,而对已经开采而未销售或使用的不征税,直接导致了资源的无序开采,造成大量资源的积压和浪费。 (二)流转税。现行增值税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低税率问题。为了增值税的税收优惠而对煤气、石油液化气、农膜、农药等产品实行的低税率,不利于环境的保护;(2)税负问题。循环利用资源的企业原材料成本低,增值部分所占比重较高,税负较重;且从民间和小规模纳税人收购的废旧物资,进项税额均不能抵扣,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3)优惠政策不到位。当前增值税即征即退、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只集中在生产电力、水泥、新型墙体材料方面,还有很多循环经济的链条及相应产品没有涉及。 现行消费税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征税范围太窄。一些容易给环境带来污染或者导致环境资源严重浪费的消费品仍没有列入征税范围,如电池、氟利昂、化肥、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餐盒以及煤炭等;(2)有些税率太低。过低的税率只能对市场发出要限制使用的信号,而不能起到规范引导消费行为的作用;(3)优惠政策不到位。消费税中对使用新型能源或者可再生能源的车辆的优惠政策不到位,难以达到激励使用新型能源的目的。 (三)其他税 1、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依附于“三税”,税基极不稳定,收入规模占税收总量比例较低,难以筹集城建维护所需的资金。另外,城建税只对缴纳“三税”的内资企业和个人征收,造成内外资企业的税负不公,同时也造成一些污染产业在我国的集聚。 2、车船税。车船税的设计本身不具有循环经济方面的意义。机动车船按辆或载重吨位征收,对由于性能、油耗和尾气排放量的不同对环境损害程度的差异等因素不予考虑,对能源的消耗量和废气的排放量关联程度较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与车辆对环境的污染程度没有关系。 3、土地税。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仅限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而且税率较低。由于农村土地不征税,不少城内企业纷纷迁往农村,大量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也较窄,税率也较低。 (四)排污收费制度。我国目前还没有开征环保税,实施了二十多年的排污收费制度虽然提高了治理污染的能力,加强了环保系统的能力建设,但还存在很多的缺陷。 1、立法层次低,征管不到位。排污收费没有被纳入税法体系中,立法层次低,权威性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较多困难,征收乏力,随意性很大。另外,排污收费缺乏有效地监督,收费用途不明确。 2、征收范围小。排污收费主要针对污水、废气、固废、噪声和放射性废物等五大类。像生活垃圾、污水、工业废弃物等没有纳入征收范围。而且主要针对部分企事业单位,第三产业和乡镇企业只部分实行,居民生活污染物排放基本未实行。 3、征收标准低。从理论上讲,收费标准不能低于治理污染的成本,否则,污染单位宁肯交排污费也不愿花资金治理污染。而我国目前的排污收费标准,远远低于排污单位污染排放治理设施的运行成本。此外,由于费率的调整很少或多年才调整一次,通货膨胀降低了排污费的真实水平。 4、收费依据不合理。排污收费制度主要根据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收费,没有考虑污染物的排放量,且仅对污染体浓度最高的一种污染物收费。这种收费减弱了企业在标准下进行污染削减和污染控制技术创新的动力,也导致了对污染排放浓度稀释或污染物替代,结果环境污染更严重。 二、改革现行环境税收制度 (一)资源税。在合理定位资源税普遍征收性质的同时,做到以下几点:(1)扩大征税范围。基于我国自然资源短缺、利用率低等现象,资源税应起到全面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作用。因而,应将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扩大到土地、海洋、森林、草原、滩涂、淡水和地热等资源;(2)调整计税依据。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可由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调整为开采数量或生产数量,这样可以防止资源的无效开采和使用浪费;(3)适当提高单位税额。尤其对不可再生、不可替代和稀缺的资源应该课以重税,适当拉大级距;(4)改变计征方法。根据资源的不同特点,可以考虑实行从量定额、从价定率和复合计税三种计征方法。如对铁、煤、石油等非再生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实行复合计税办法,即先在开采或生产环节从量计征,以后在销售环节再从价计征。 (二)流转税 1、增值税。首先,对农药、煤气、农膜等对环境危害较大的产品按17%的基本税率征税。为了保证农民的利益,可以运用财政补贴等手段;其次,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凡列入《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产品都实行13%的低税率,并按照资源循环利用的程度给予一定时期的减免税优惠。同时,放宽废旧物资进项税额抵扣条件,以实现循环经济的税收优势。 2、消费税。首先,扩大征收范围。对资源消耗量大且无法再回收利用的和环境污染严重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纳入征收范围,如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纸尿布、高档建筑装饰材料、煤炭、电池等;其次,适当提高一些应税消费品的税率,达到减少消费的目的;再次,对符合一定节能标准的产品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征优惠,以鼓励消费。 此外,通过调整部分进出口税收政策,对国内资源的出口和严重污染环境或预期污染环境又难以治理的产品进口进行有效的防治,充分发挥绿色关税的壁垒作用。 (三)其他税 1、城市维护建设税。开征独立的城建税,改变其附加税的性质,并适度提高市区以外地方的税率。另外,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个人也征收城建税。 2、车船税。车船税应加入保护环境的因素。对不同能源消耗量或排气量的机动车船规定不同的征税额度,实行差别征收。并对使用新型能源或可再生能源的车船给予税收优惠。 3、土地税。扩大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到农村,并大幅度提高相应税率,以充分体现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扩大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把占用湿地的行为纳入征税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 三、适时开征环境保护税 排污收费制度无论是从立法层面、执行层面,还是作用效果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应该借鉴国际经验,适时开征环境保护税。基本思路如下: (一)课税对象。课税对象的选择应该具有普遍性,凡是现在或预期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或产品都应该纳入其中。具体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分阶段、分步骤地对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征税。废气主要包括二氧化硫税和碳税,废水主要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农业废水及其他有害液体排放物,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 (二)纳税人。根据国际惯例,凡是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单位和个人都有缴纳环保税的义务。但是在税收实践中,考虑征收效率、控制税源等因素,纳税人可定为从事应税排污行为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可暂不征收。 (三)税基。税基可以选择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在排放量难以确定时,可以根据生产能力及实际产量等指标测算出排放量。这样主要考虑与排污收费制度衔接,有利于平稳过渡。另外,体现了“谁污染、谁付费”原则,有利于企业自主选择合适的治污方式,引进治污设备。 (四)税率。税率是税制设计的关键。首先,税率不能太低,应该高于现行排污收费的水平;其次,税率要有弹性,区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企业和不同污染程度;最后,考虑到废弃物排放的特点以及税制的简化和便利,应实行定额税率。 (五)征收管理。首先,按属地原则确定税收管辖权,并确定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其次,在征管模式上,明确税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协调配合;最后,在征收方法上,可选用自行申报法、源泉扣缴法和定额征收法等方法。 总之,为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构建以环境保护税为主,以各个相关税种为辅的环境税收体系。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我国环境资源立法的完善 摘要:可持续发展是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确立的未来共同发展战略,《中国21世纪议程一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提出了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对策及行动方案。虽然在环境资源方面我国基本上建立了环境与资源法的法律体系,但尚未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与资源立法的指导思想。因此,修改我国《宪法》《环境保护法》及有关环境与资源的法律法规,并制定统一的《自然资源保护法》《环境污染税法》《环境保护投资法》和《环境与资源教育法》,已成为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环境与资源 立法完善 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与我国的环境资源立法 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有114个国家代表参加的“人类环境会议”预示着人类环境时代的开始。此次会议最重大的意义是产生了与可持续发展概念相近的思想。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该报告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即“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这标志着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成熟。1992年,联合国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未来共同发展的战略,得到了与会各国政府的赞同。大会通过的《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和《21世纪议程》,第一次把可持续发展由理论和概念推向行动。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之后,我国于1992年8月制定了环境与发展应采取的10大对策,明确提出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1994年3月,我国的《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调以下简称《白皮书》,从人口、环境与发展的具体国情出发,提出了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对策及行动方案;1996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把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使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和杜会发展过程中得以实施。 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资源的永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利益。可持续发展要求人们改变传统的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改变人类对于自然的态度,在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必须注重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因此,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以法律作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环境与资源立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1979年我国就颁布了《环境保护法》,确立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基本方针。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此外,由全国人大通过和修改通过了许多环境保护的专门法律以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资源管理的法律,其中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文物保护法》等;由国务院制定并公布或经国务院批准而由有关主管部门公布了大批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单项法规,其中包括为了执行环境与资源基本法和法律而制定的实施细则或条例以及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领域、新问题所制定的单项法规,如《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森林法实施细则》《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由地方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颁布了600多项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另外,我国还制定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样品标准和方法标准,基本上建立了环境标准的法律体系。到1995年底,我国颁布了364项各类国家环境标准。 为了加强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维护国家的环境权益,承担应尽的环境保护义务,我国缔结和参加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南太平洋无核区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东南亚及太平洋区植物保护协定》等几十项国际条约、公约、协定。 虽然我国已经基本上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环境保护法》为基本法,以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和以我国缔结参加的有关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条约、公约。协定为辅的较为完备的环境与资源法的法律体系,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主体为了达到个人的经济利益,往往忽视社会效益和环境保护,加之我国环境和资源的立法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这就使我国的环境与资源法的法律体系面临严重的挑战。 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我国环填与资源存在的若干问题 在20世纪里,世界环境污染公害事故和公害病显著增加。30~60年生了马斯河谷事件、多诺拉烟雾事件、伦敦烟雾事件。日本水俟病事件、四日市哮喘事件、米糠油事件、疼痛病事件、美国洛杉矾光化学烟雾事件等“旧八大公害事件”;80年代又发生了意大利塞维索化学污染事故、美国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墨西哥液化气爆炸事件、印度搏帕尔农药泄漏事件、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瑞士巴塞尔赞多兹化学公司莱茵河污染事故、全球大气污染和非洲大灾荒等“新八大公害事件”。近年来,我国学者对全球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严重威胁社会经济发展的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有7个方面:“三废”物质污染、噪音污染、水资源污染、土地沙漠化、温室效应、大气臭氧层破坏、核污染。 我国在环境污染的防治和资源保护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我国生态环境存在恶化现象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的同时,生态环境却在恶化:大气污染居高不下:水资源持续短缺,水质污染明显加重;土地退化与耕地占用严重;森林减少,水土流失加剧,草原退化、沙化面积不断扩展;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加快,污染事件不断增多。…突出的现象是:水土流失的危害已经扩大到全国耕地面积的1/3,500多条主要河流和几乎所有的湖泊受污染面积达82%以上;全国城市的居民正呼吸着总悬浮微粒日平均值比国际标准高出10倍以上的污浊空气;而被称为“母亲河”的黄河下游,一年中有200天可以被改称为“母亲沙滩”。1998年夏季长江全流域持续两个月的水灾造成了巨大损失,这也与生态环境遭破坏有很大关系。《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九五”计划期间,我国将重点解决“三河”(淮河、海河和辽河)、三湖”(太湖、巢湖和滇池)/两区”(酸雨污染区、SO2控制区)的污染控制问题。这也反映了上述“三河”/三湖”/两区”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已到了非“重点解决”不可的地步了。 (二)我国环境保护投资不足 我国环境保护投资中存在的问题是环境投资总量小,历史欠帐太多。“八五”期间,国家环保投入1102亿元,按1990年的价格计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到0.69%,没有达到“八五”计划规定的0.85%的目标,这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我国目前总的环境投资缺口大约为2500多亿元,而现在的投资额仅占需要投资额的6.3%。发达国家的环境投资通常要占到GNP的1.5O%以上。例如,美国每年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在800亿美元以上,日本在700亿美元以上,美国每年用于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治理的费用超过了1500亿美元,据一项对80年代中期情况的研究表明,我国因环境污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达382亿元,部分自然生态环境遭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达500亿元,两项合计达882亿元,占同期国民生产总值的15.64%,而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资料的统计,美国等发达国家因环境污染引起的经济损失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一般为3~5%。可见我国的环境污染比发达国家严重得多。 我国现行的环保投资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和在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建立的。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适应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转变的需要,现行的环保投资体制存在着一个如何与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相配套的问题。总的来说,我国环保投资体制的改革滞后于整个国民经济投资体制的改革。1984年初,国家规定了环境保护的8条资金渠道,这标志着我国环保投资体制改革的开始;1986年,国家又进行了环保补助资金“拨改贷”的试点;1988年,国务院了《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同时又试点建立环境保护投资公司。从目前现状来看,这些环境投资体制改革和试点涉及的范围有限,改革的力度也不够,远远不能适应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对环保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 (三)我国环境与资源立法存在的问题 1.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尚未成为我国环境与资源立法的指导思想 现行《宪法》虽然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了国家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以及国家保护自然资源的原则,但不足的是没有明确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指导思想。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环境保护、防治污染和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同样也存在这个问题。然而,我国制定的环境与发展应采取的10大对策和《白皮书》以及《纲要》,都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这就说明我国的环境与资源的法律和环境与资源的政策之间存在脱节的现象。 另外,在我国80年代制定的单项自然资源法中,由于在指导思想上没有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的立法目的,对自然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缺乏具体的规定,致使这些自然资源的法律难以适应生态的环境保护的需要。 2.我国的环境与资源立法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我国于1992年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而环境与资源立法相当一部分是1992年之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这些带有计划经济特征的法律规定已明显地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下,必须强化环境资源保护在政府决策中的份量,增加环保投入,为环境资源计划管理提供现实办法。现行法律确立的以行政区划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已造成了污染范围的扩大、跨区域及跨流域的污染情况严重而得不到有效遏制,以城市为主的污染正逐渐向农村蔓延。 目前执行的超标排污收费制度,只是对超过浓度标准排放污染物者征收排污费,这种超标排污收费制度实质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以资源分配、无偿使用力主要特征的产品经济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具体体现。排污者只要不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就可以无偿使用环境纳污能力资源,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另外,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的环境保护投资条款与市场经济下环境事权分配和国民经济融资体制不尽符合,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3.我国环境与资源的法律、法规之间也不统一 我国环境法与资源法之间存在不统一的现象。例如,《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统管全国或地方的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和污染防治控制工作;然而在各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中只规定了各自然资源专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却未规定环保主管部门的权限。这种立法倾向显然是把环保主管部门排除在自然资源保护管理部门之外,明显与《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相冲突,从而造成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监管部门之间的权责不清。再如,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国家制定的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对违反者要处以罚款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而现行环境法只要求超标排污者缴纳排污费即可,并不认为超标排污系违法行为。这就直接违反了《标准化法》的规定,造成法律体系内部的不协调,还有,我国虽然已制定了各种环境区域的环境噪声标准,但并未将其列入《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水污染防治法》将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权划给各级政府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这些做法的结果使得大量的相关法规散见于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实质上是法出多门,重规章而不重法,这不能不说是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结构上的一个缺陷。 4.我国缺乏一部自然资源的基本法——《自然资源法》 我国从80年代以来颁布了几部自然资源的法律,其中包括《水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这些法律比较单一和分散,不能满足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因而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综合性的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以广泛、全面地对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进行保护。 5.我国还缺乏环境与资源教育的立法 三、可持续发展与我国环境资源立法的完善 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我国现有的环境与资源法律、法规必须进行修改和完善,以适应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 (一)修改有关环境与资源的法律,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由世界自然保护同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合编的《保护地球——持续生存战略》明确提出,各国应通过一个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宣言和盟约,使各国对可持续生存的道德准则作出承诺,并应将可持续生存原则纳入各国的宪法和立法之中;所有国家应保护人权、子孙后代利益及地球生产率和多样性的环境法综合体系;应对现行的法律和行政的控制进行审查,改进其弱点;到本世纪末,所有地方都应完成对国家法律的审查,目的是重新制定法律,适应持续生存的需要。因此,我国的环境与资源立法应根据以上的精神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加以修改和完善。 1.修改现行《宪法》 我国现行《宪法》还没有可持续发展的条款,应在适当的时候加以修改,增加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因为,可持续发展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为基础,发展与资源和环境保护是相互联系的,它们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应在国家根本大法中得到体现。 2.修改《环境保护法》 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由于制定的时间较早,没有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应加以修改和补充——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作为指导思想并增加可持续发展的内容,以适应保护环境与资源的需要。另外,《环境保护法》中还存有计划经济的痕迹,以致在某些方面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悖;《环境保护法》在规定综合性目标的同时,还规定了具体的法律措施,其结构中仍然保留了大量实施法的内容,其内容已经溢出了作为基本法的内容范围;《环境保护法》突出的问题就是对自然生态和资源保护的原则性规定大少,以致于该法呈现出浓厚的污染防治法的色彩。这些在修改《环境保护法》时,应给予特别注意。 3.修改有关环境与资源的法律、法规 在修改我国现行的环境与资源的法律、法规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要以可持续发展作为修改环境与资源法律、法规的指导思想,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贯彻到修改环境与资源法律。法规过程的始终。二是在环境与资源的立法中,要注重运用经济手段对环境与资源进行管理。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建立,价值规律和商品经济将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因此,环境与资源的管理也要引人市场机制,更多地依靠市场经济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国家应制定有利于环境的产业政策,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来减少环境污染,建立并完善有偿使用自然资源和恢复生态环境的经济补偿机制。要按照“排污费高于污染治理成本”的原则,提高现行排污收费标准,促使排污单位积极治理污染。三是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领域、新问题进行立法,四是加强环境与资源立法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上环境与资源立法的经验,引进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先进的手段、技术,使我国环境与资源立法的内容与国际条约、国际公约的内容相一致。 (二)进一步加强有关环境资源保护的立法 1.制定统一的《自然资源保护法》 世界上许多国家已经或正在制定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目前,我国制定《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条件已经逐步成熟。《自然资源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制定《自然资源保护法》的目的;《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自然资源的管理主体及管理体制;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补救;自然资源的保护;不当利用自然资源的责任;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有偿利用及收费制度;自然资源税;保护自然资源的教育以及违反《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等。 制定《自然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实现自然资源和物质资源的可持续管理,以合理利用和开发自然资源,满足社会经济文化物质生活的需要,同时能满足下一代的合理需要。《自然资源保护法》应修正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自然资源无偿使用的做法,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路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经济手段的法律化来管理自然资源,做到经济发展和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同时进行。 2.加强国家对环境资源投资的宏观调控,制定《环境污染税法》《环境保护投资法》 据预测1995~2000年我国在环保方面的,急投资需求将达4000亿元。根据联合国预测,2000~2025;年全世界用于环境方面的投资。如果保持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可以大体上减缓环境恶化;如果上升到2%,可以便环境恶化得到初步控制;如果上升到5%左右,可以完全控制住环境恶化;如果上升到8~10%,方可实现环境的良性循环。而在我国财政中,环保的投资份额偏小、,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必须对环境与资源的保护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制定有关的产业政策,并且利用财政觎收等手段作为产业政策实现的手段,加强环境保护投资的宏观调控。 要实现我国跨世纪的环保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须运用税收手段对排污者课征环境保护税,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这是解决环境污染的根本之策。当前,急需制定《环境污染税法》。根据我国实际,该法应对以下污染进行征税:(1)水污染税,即对工业废水的排放量为依据进行征税;(2)二氧化硫税,即以企业排放硫的数量作为课税依据;(3)燃料税,即以燃料产品的销售数量为证税依据;(4)垃圾税,即对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进行征税。 《环境保护投资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制定环境保护投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现戈(和战略。其中包括制定全国和各地区、行业的环境投资发展战略,环保投资的总体规模、投资方向;环保投资筹集(包括政府财政预算);排污费收入;发行中长期环境债券或股票;适当利用外资,采用BOT投资方式,解决环保基础施建设资金;建立环保基金;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的优惠贷款和援助;环保投资资金及基金的管理和投资效益管理;环境保护投资,总量和结构;环保投资的信息系统;违反《环境保护投资法》的法律责任等。 3.制定《环境与资源教育法调略》。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与政府政策 一、可持续发展与外部性问题 近代以来的经济发展,主要是以市场制度为依托的发展。市场制度的有效性无疑已被近代 的经济奇迹所证明了。然而,经过数百年的现代化过程,人们逐渐发现,经济赖以发展的资源在逐渐耗竭,人类与其它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在不断恶化,这些都不能不和以市场制度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联系在一起。那么,在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上,市场出了什么错呢? 在市场中,存在着许多经济主体,他们可能是个体农民,也可能是乡镇企业,也可能是国有企业或者政府部门。他们之间在进行交易,通过多次的交易,逐渐形成了多个市场的均衡价格。在任何一对交易者看来,他们达成的价格,恰恰落在自己的需求函数(或供给函数)曲线上。由于卖者的产品是用多种要素生产出来的,其中一些要素需要向别人购买,所以该产品的成本也是由交易决定的。经济学证明,在没有外部性的情况下,市场中的交易是有效率的。所谓外部性,是指一个人的行为,或两个人的交易所带来的成本或收益,对第二个或第三个人的成本或收益产生直接影响。或者说,一个人并没有承担或获得他自己行为所引起的所有成本或收益。在社会层次上看,所谓外部性,是指这样一种情境,即因为成本和收益不能在个人或组织间恰当地分配,以至人们宁肯放弃他们本来应该获得的利益(盛洪,1996)。 导致外部性有很多原因。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产权制度。比如,在一条河边上的造纸厂的产权有明确的归属,但这条河没有明确的归属;或者有名义上的归属,如归集体或国家,但产权的行使效率较低。当造纸厂将污水排入这条后,河里的鱼就无法生存。由于没有人拥有这条河(或不关心这条河),所以没有人因为鱼的损失而向造纸厂索赔。因此,造纸厂将不承担污染河导致的经济成本(这里暂时不考虑环境成本)。但河里没有了鱼,实实在在地就是社会的损失。因此,造纸厂的“个人成本”低于“社会成本”。它的成本曲线比真实成本向右下角移动了(如图1所示)。这导致造纸厂的均衡价格低于“真实价格”,而产量却高于“真实产量”。在极端情况下,从社会角度看,建立这个造纸厂也许是得不尝失。因为它给社会带来的“福利增量”(即比按真实成本生产多获得的“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大约是BEE’C所包括的面积),几乎就是它给社会带来的损失(也大约等于BEE’C所包括的面积,即因污染而无法生存的鱼的市场价值);况且由于成本低估导致资源过多地进入造纸业,使得社会失去了将这些资源配置到其它更有效的用途时所获得的利益。 一条河没有明确的归属,可能是由于制度的或观念的原因,也可能是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在我国,前一种原因还是大量存在。因为我们刚刚从计划经济中走出来,国有企业的民营化还刚刚开始,人们还不习惯将一条河想象为私人所有。但在更多的情况下,河不是在乡村中的小河,可以在技术上由某些个人所有,而是很大的河,如长江,有上游、中游、下游,拥有一整条河在技术上是不可能的,分段拥有又不能互相不受影响。很大的湖,如太湖,滇池,等等,更进一步,海洋,以至说到极端,整个大气层,整个地球,就更不可能由私人拥有了。因此环境的不可分性,是外部性、从而是市场价格体系失灵的重要原因。 然而,即使是人们知道破坏环境的现时成本,也还是无法摆脱外部性问题。因为对环境的损害,从时间上看,往往不是均衡的。在相当长时间内,环境被损害的程度的增长是缓慢的,但当超过一定的阀值后,损害程度就会迅速增长,但这时再补救已为时晚矣。所谓为时晚矣,是指对环境和可再生资源的破坏,有时具有不可逆性,或至少具有不对称性。不可逆,即是指不可恢复;如某种物种一旦灭绝,就不复存在;或一旦臭氧层的漏洞大过一程度,就永远无法修复。不对称,即是指很难恢复;如一旦将森林砍伐殆尽,虽然可以重新种植,却要经历很长时间、付出很大代价;又如由于过度捕捞,我国沿海的黄鱼曾一度绝迹,经过很多年以后才重新恢复过来。但是由于在达到临界点之前,人们不会将即将到来的供给的突然减少计算到与他人的讨价还价中,因而在市场中,没有一种价格信息会提醒人们节约使用该种资源。这是信息在时间上的不均匀导致的外部性问题。而这种时间上不均匀的信息,又会因为人们在空间上的分散,更不容易在灾难发生前知道。人们一般不会把以后的成本算在目前的账上,但一旦按以前的成本进行交易,就必然会将对环境或可再生资源的破坏推过阀值。 再退一步,即使所有的人都真切地知道他们的行为将给环境带来的损害程度,也仍然无法阻止外部性问题的发生。这主要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并不一致。这里讲的人既可以是生活在同一时期的,又可以是不同时期的人。在同一时期的人中,任何个人或集团若要考虑环境或资源问题而自觉地约束自己,将环境成本或资源成本加到自己的生产成本中去,他或它将会在与同行的竞争中败北。因为那些没有考虑环境和资源的企业将会由于成本较低而具有竞争优势。人们不得不破坏环境,不得不加快耗竭不可再生资源,不得不毁灭自然物种。即使在一些国家内部制定了保护环境与资源的法律,由于不存在一个世界政府,国与国之间的行为很类似于上述的行为。美国人不会因为石油将要耗竭而减少对石油的消费,因为他们知道,即使他们节约了石油,也许只是给中国人多使石油创造了条件。在另一方面,国与国之间还可以通过贸易和投资将一些局部性的污染和环境破坏“出口”到它国。由于有些穷国有较低的环境标准,一些富国通过进口或投资,使穷国生产更多的污染严重和消耗资源较多的产品,同时享受较便宜的(没有计算环境和资源成本的)产品。在不同代的人之间,由于环境的破坏和资源的耗竭一般需要较长的、跨越世代的时间,又由于后代人既不能与当代人谈判,也不能抗议他们的所为,当代人就有可能将环境和资源的成本转嫁给后代人。而市场价格,以及代表对时间看法的市场利率,恰恰是由当代人对未来的看法形成的。就生物资源(如树木)而言,当代的价格低于保证树木生长的长期均衡价格,而市场利率则高于树木的自然生长率。这必然导致即使是私人所有者也会砍伐树木的结果。 因此,可持续发展问题,即保护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合理使用生物资源与不可再生资源的问题,就可以归结为外部性问题。而一旦存在着外部性问题,市场价格体系就会失灵。在这种囚徒困境中,政府管制和政策也许是众多可能的选择之一。 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原则 既然可持续发展问题涉及到外部性问题,而外部性就意味着市场制度的失灵,政府作为一种天生克服外部性问题的制度安排,就可以作为一种解决方案。 关于政府的起源,有很多说法。一种说法是,当社会中有关产权的保护和承认的制度不能通过个人之间的谈判建立起来时,政府就作为一种有暴力后盾的第三方加入进来,从而克服了在产权制度形成方面的囚徒困境。如果这个社会中只有两个人,他们可能通过长期的互动形成对对方产权的尊重,但如果这个社会的人很多,如有N个人,要达到他们彼此都互相尊重产权,就相当困难了。一旦有一个人不愿就尊重别人的产权作出承诺,甚至任意侵犯别人的利益,这整个社会的产权制度就建立不起来。在这时,政府的强制性的对产权的保护就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我们在上一节讨论时说到,外部性与产权制度的不完善相关,因而解决外部性问题的方法,首先应该是政府对产权制度的改进。在人类历史中,产权制度也是不断进步的,从而不断地在解决外部性问题。例如,对知识产权的确认和保护是在很晚的时候才实现的。当知识产权确立以后,有关知识生产的外部性得到克服,从而促进了技术的进步。在今天我们讨论克服破坏环境和耗竭资源的问题时,首先也应该依赖于对产权制度的改进。尤其是在我国这样的社会里,我们刚刚告别计划经济,产权制度还很不成熟,所以还有通过改进产权制度解决环境问题的大量空间。例如,在一些乡村中的较小的河流的污染问题。在一般情况下,由于河流没有明确的归属,或者名义上归集体所有,但“集体”没有有效行使产权的机制,河流被岸边的造纸厂污染了。在这时,如果将河流的所有权个人化,或者将河流在一定时间内的收益权拍卖给个人,就会给这条河带来一个人。拥有这条河的产权的个人就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与排污的造纸厂谈判或抗争,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借助于政府的力量来阻止污染的排放。在我国,已经有一些地方这样做了。 从某种程度上讲,将森林树木的产权个人化,也会改进我国森林资源的保护状态。因为一旦树木的产权由个人或组织拥有,产权拥有者就会按照利益最大化的思路去安排树木的砍伐和种值。当树木的自然生长率高于市场利率时,拥有者就会根据树木的市场现货价格与净现值之比,有计划地砍伐树木。在这时,木材的生产成本必然高于当树木没有明确归属时的成本,从而会部分解决砍伐森林的问题。 当然应该看到,产权制度的改进也是有边界的。在今天的技术条件下,还无法将大环境分割开来、并且个人化。所以产权制度的改进还无法将环境成本纳入到个人成本中去。例如上述的森林产权个人化,虽然将砍伐生物资源的机会成本算入了个人成本,却还是没有考虑环境成本。所以由个人拥有森林,个人成本仍然会低于社会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对森林的砍伐就会超过考虑环境成本时的均衡水平。这就需要政府的政策来补救。这个政策就是征税。即对砍伐的树木征收税赋,而对活木的买卖不征收税赋。其结果是,出售一定体积的活木比同等体积的木材要能获得更多的收益。这是因为,对木材价格的需求具有弹性,当砍伐税加到木材交易中去的时候,价格会上升,需求者会因价格上升而减少其需求,这等同于木材产权拥有者支付一部分砍伐税。而进行活木交易则无需交纳砍伐税,从而价格会比木材交易为低。由于没有砍伐税,卖者可以获得较出售木材为高的收益,而买者则可以买到较木材便宜的活木。这就鼓励较多地进行活木的交易,而较少地进行木材的交易。当出售木材比出售活木收入更少时,砍伐树木所获得的市场现值就会较低,用价格计算的树木的自然生长率就会较高,就更有可能高于市场利率。当活木生长的预期收益率超过市场利率时,树木拥有者就更不愿意砍伐树木了。由于可以出售活木,森林拥有者就有一个变现的市场,也不会因为急于变现而砍伐森林。 说明:当政府不征木材砍伐税时,森林所有者的成本曲线为S,木材的均衡价格为P0,均衡砍伐量为Q0;而征砍伐税后,相当于成本曲线则为S’均衡价格上升为P1,而均衡砍伐量则减少到Q1;其中消费者承担的砍伐税为面积 P1 E’E’’ P0,森林所有者承担的砍伐税则为面积P0E’’HG,如A图所示。对于活木交易,政府不征任何税赋,但考虑到购买者未来仍以获取木材为主要目的,因此未来仍要交纳砍伐税,所以需求曲线移至D’;而出售者已经免去此次交易的税赋,则均衡价格应为P2,而均衡交易量则为Q2;显然比木材的均衡交易量为多。 只要政府对环境的价值有一个恰当的估价,征收环境税的办法就可以部分地避免信息在时间上分布的不均匀问题。无论是砍伐还是捕捞,都不会出现过度问题。这个恰当的估价,就是要通过相应的征税,使价格上升到使资源供给或环境水平保持在长期均衡的水平上。所谓长期均衡,是指资源存量不会减少,并且生长的速度与消耗的速度基本一致;也是指环境水平不会降低,对环境的损耗的速度与环境的自我修复的速度基本一致。这需要对生物资源和环境的长期成本,尤其对环境破坏的临界点有一个有远见的估计。 上面的讨论同时意味着,若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存在着一个政府,因为只有政府才能收税,也才能把它的意志强加给交易双方。然而,当我们涉及全球问题时,这一条件不存在了。因为没有一个世界政府。世界上有二百多个国家,类似于一个无政府的社会。在无政府状态下,国家之间不是不能就环境问题达成一致,但谈判成本会很高。在谈判者较少时,如只有两个国家谈判,涉及两个国家的局部环境时,谈判容易成功;但如果世界所有国家都参加谈判,讨论有关全球环境问题时,就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在这时,就要依赖于一种起作用的世界政治结构。在其中,“大国”就要发挥作用。一方面,“大国”有保护全球环境的动机,因为它的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重较高,它的利益更接近于全球利益;另一方面,“大国”有维持达成的环境秩序的实力。看来,中国应该算得上是一个“大国”了。她既可以在双边谈判中抑制以邻为壑的行为,更应该在全球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努力中扮演积极的角色。 从投票制度今天的效率来看,我们恐怕不能指望,可以通过一个所有国家都同意的涉及全球问题的方案,如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的方案。如果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哲学行事,也许人类永远不可能解决全球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因此,人的基本行为规则和文化取向就有着重要的意义。例如,如果人们更为关注后代的幸福,重视人类作为一个物种、以及其它物种作为人类的共生物的延续,人们就会提高对未来的评价,从而降低市场利率。因为市场的自然利率是由人们对未来的判断形成的。当市场利率降低后,生物资源、环境资源的自然生长率和自然修复率就会相对较高,就会引导人们减少对这些资源的耗用。更一般地,如果人类社会都能够接受“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文化,即使没有一个全球政府,也会在全球问题上采取互相合作、而不是以邻为壑的行为,从而为最终解决全球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奠定基础。 三、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手段 尽管政府是以强制性为特征的,但不意味着政府只是强制地改变人们的行为,来达到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目的。政府政策的目的,是通过政府的行为改变几个经济变量,从而改变经济当事人的成本收益计算,最后使他们自动地做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事情来。强制只是政府的最后手段,而不是全部手段。如果社会的大多数成员都与政府对着干,钻政策的空子,政府政策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如果政府随时随刻都要提防别人,政府政策的成本就会太高,以至不可能有足够的财政资源来支持政策。因此,选择正确的政策手段,使政策“惠而不费”,是实现政策目标的重要环节。 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提到要通过改进产权制度,来达到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目的。在我国的具体情境中,产权制度的改进需要许多政策上的艺术。例如,在我国现在的政治条件下,将一条河“私有化”显然是较难被接受的。因此,所谓产权制度的改革,还要在现有产权制度的框架下进行。比如遵循我国农业的土地承包制度,将小河在一个时期的使用权承包给个人或组织,都可以起到“改进产权制度”的作用。因为正如许多文献已经指出的那样,产权是可以分割的。使用权也是一种产权。只要拥有这种产权的时间足够长,就会激励人们去捍卫自己的利益,从而能够去与(比如)造纸厂去谈判或抗衡。利用一些人去与另一些人抗衡,最后达到保护环境的均衡,就会不成比例地放大政府政策的作用,以较小的政策投入获得较大的结果。 类似的设想,就是成立一个“拥有”局部环境的公司。例如,成立一个“太湖环境公司”。当然,这是一家由政府特许的公司。它可以在最初由政府出一部分资金牵头建立,以后也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改变资本结构,甚至(不一定非得)成为一家私人企业,更好的形式应该是变为一家上市公司,受到公众和传媒的关注。这家公司的业务,就是太湖可能产生的利益。粗略想来,应该包括在太湖中捕鱼捞虾、养殖水产,水上旅游,以及沿岸的旅游、渡假和一些房地产。它的最大利益,就是保证太湖的生态平衡和环境优美,合理地利用生物资源。为了它自己的利益,它就会主动地与太湖边上的那些排放污水的厂家去交涉,责令它们停止排污。在争执不下时,就可以借助于政府以及传媒的力量。这样,太湖就有了自己的代言人,它会日夜监视岸边的动静,而不会象现在那样,中央政府的检查组一走,工厂照样排污。它的存在,将使政府实现政策的成本大大降低。实际上,这家公司是在经营环境。它可以根本不去捕鱼或盖房,它只需要第一改善环境,第二控制对生物资源的捕捞量。它所做的事情,一方面是为改善环境而与排污者做斗争,一方面是根据长期均衡价格计算的最佳捕捞量,拍卖在太湖的捕鱼的特许权,出售或出租水面或沿岸地面。只要太湖的环境变好,水质改善,太湖的环境价值就会变为商业价值。这样,利用人们的逐利动机,通过政府政策的作用,就可以使人们努力地去改善环境,而无需政府再与排污企业进行“猫捉老鼠”的游戏。 上面通过改进产权制度以达到治理污染的目的,其实质是将外部性内部化,将公共物品“改变为”私人物品。实际上,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重要区别,即可否排他地占有或消费,可以转换为是否可以单个地向消费者收费。有些看来不可排他地消费的物品,经过巧妙地设计,可以单个地、或近乎单个地向消费者收费,从而“变为”私人物品。例如看电视。播放电视节目的电磁波在空中传播,任何人有一台电视接收机都可以看电视,电视台很难辨别是谁、在什么地方接收了电视节目,以及接收了多少;即电视节目似乎是无法排他地占有和消费的物品。然而,当电视台将一部分播放电视节目的时间卖给一些厂家,这些厂家利用这些时间播放广告,当消费者在看电视节目时就不可避免地要看到广告,而看广告一方面要占用消费者的时间,另一方面又能起到促销商品的作用,就等同于消费者为看电视付了费。他付费的多少,一般与他看电视的时间长短、以及电视节目的优劣成正比。类似的例子还很多。例如,科斯教授曾经提到过,原来人们普遍认为灯塔是公共物品,但他后来发现,在英国早期,灯塔多是私人拥有的。原来人们解决了灯塔收费问题,即在船只经过灯塔后到达的港口收费。因为经过特定灯塔的船只一定是要抵达附近特定的港口的(科斯,1994,第215-239 实际上,无论是改进产权制度,还是发现收费方式,都是通过改变人们的成本和收益改变了人们的行为,从而达到保护环境和资源的目标。当上述办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时,最后就要用政府的看家本领,即征税了。实际上,征税的核心思想,也是要通过改变成本和收益,改变人们的行为,使之朝着政策目标的方向努力。例如,对于利用我国很稀缺的自然资源生产的产品,可以调低或者免除进口同类产品的关税,使进口产品的价格降低,从而压低国内厂家的收益,迫使它们收缩规模以至停产。当然,进口国应该是该种资源丰裕的国家。这种政策,相当于将过剩的自然资源输出到资源贫瘠的国家。具体的例子,比如造纸业。当然,征税要注意不同物品的价格弹性。当某种资源弹性过小时,征税所导致的价格上涨不会引起消费量的显著下降,同时消耗资源的企业也不会减少收入,因为由于价格弹性很小,税收负担几乎全部转嫁给了消费者。因此,采用征税的方法,要选择在那些价格弹性较大的产品或资源物品领域使用。 另一个经常使用的操作手段,就是数量控制。这包括对获取资源的数量(如砍伐树木或捕捞鱼虾)直接控制,也包括对进入某一行业的企业数量的限制。如果能够测算出来保证生物资源持续生长的最佳捕捞量或最佳砍伐量,按照这个数量进行拍卖,可以使价格从短期均衡价格上升为长期均衡价格,从而改变供给者与消费者的行为。如果企业的生产能力是基本不变和稳定的,也可以采取拍卖经营特许权的方式,控制进入的企业数量。这样可以直接避免具有拥挤性质的问题。 总之,只有不仅有政策目标和政策原则,而且有成本较低、切实可行的政策手段时,才能实现我们的可持续发展的任务。在这方面,不断地探索新的、更有效的政策手段,将是走向可持续发展新世纪的重要一环。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试论环境审计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一、环境审计的理论基础-可持续发展理论 现代化的工业文明在带给人类丰富的物质生活的同时,也使人类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环境系统是经济系统的基础,经济系统是环境系统的保障。人类在经济生活和改造自然的活动中,应不超过两种界限:(1)从自然界取出的各种“资源”,不能超过自然生态的再生能力;(2)排放入环境的废弃物不能超过生态系统自身的分解能力,即环境的自净能力。只有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才能使人类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两方面协调动作,形成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这一词语一经提出即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认同,并成为大众媒介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 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形成,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事。目前得到广泛认同的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是由挪威前首相布伦特兰夫人主持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于1987年公布的《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谈到的发展概念。报告认为,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一概念鲜明地表达了两个基本观点,一是要发展;二是发展要有限度,不能危及后代生存,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中国积极参与了国际社会对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讨论,并结合自身情况,理解、运用这一概念。1996年3月,同志在中央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曾指出:“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要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利益。” 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包括:(1)持续性原则。可持续发展并不否定经济增长,而是追求持续增长。要达到具有可持续意义的经济增长,必须审计使用能源和原料的方式,力求减少损失、杜绝浪费并尽量不让废物进入环境,从而减少单位经济活动造成的环境压力。(2)公平性原则。可持续发展一是要满足全体人民的基本需求和给全体人民机会以满足他们要求较好生活的愿望。二是代际间的公平,即本代人不能因为自己的发展与需求而损害人类世世代代利用资源的权利。 (3)整体性原则。即为了实现持续发展,必须采取全球联合行动,建立巩固的国际秩序和合作关系。(4)发展性原则。即可持续发展以提高生活质量为目标,同社会进步相适应。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时代的主题,人们对可持续发展的认识,一方面能提供人类控制和管理环境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也为环境审计提出范围和重点方向,为建立环境审计的目标和审计依据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如何以最少的环境代价实现经济起飞,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现实问题,开展环境审计是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的重要战略措施。 二、国内外环境审计的发展状况 环境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系统以及经济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使之积极、有效,并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的审计活动。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西方国家的一些企业出于管理上的需要,自发地制定了一些审计计划,评价本企业的环境问题。这些审计计划虽然独立性很强,且尚未形成统一的方法,但从那时起,环境审计作为一种新的审计门类在实践中飞速发展起来。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于1995年在开罗召开的第十五届国际审计会议上就把环境审计列为主要议题。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1996年12月在美国召开的“全球论坛”,也把环境审计作为迎接21世纪挑战必须开拓的审计领域。今天,美国、加拿大和欧洲的许多企业都建立了正式的审计计划,为高层管理当局提供企业遵循政府和行为制定的各种标准的信息。到目前为止,开展环境审计的国家已超过20个,开展环境审计的项目已达1000多个,从而大大地推动了环境审计的发展。 我国于198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成立最高审计机关-国家审计署,二十年来逐渐拓宽了环境审计的工作范围,包括工业、农业、渔业、林业对环境影响的评价,还包括可持续发展的有关领域,如绿色食品和清洁卫生等。我国的环境审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环境保护的客观要求与发达国家环境审计工作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中国审计协会把环境审计作为1997年的重点研究课题,我国政府已清楚地认识到环境审计是实现生态经济模式和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 三、环境审计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1)环境审计是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一条明确了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是审计的主要目的之一。当前,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可持续发展。国家审计机关作为宏观调控的组成部分和高层次的经济监督系统,有必要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中发挥作用, 通过环境审计加强环境保护,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环境审计的开展是完善环境管理系统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应地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法律、法规,全国环境行政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但作为一个完整的环境管理系统EMS,无论是宏观还是微观的,都必须设有相应的检查监督制度,环境审计就是对EMS其他组成部分(管理机构、政策制度、环境规划、环境报告等)的“连续监控”过程。把环境审计纳入整个国家环境管理体系是实现生态经济的保证。 (3)环境审计的开展能确保政府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尽可能合理地利用资源,以最小的资源耗费创造最大的经济价值, 并在改善人类社会经济福利的同时,又不损害将来必须依靠的生态系统。协调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就要求政府和企业必须对环境实施管理,这已成为政府和企业不可推卸的一项社会责任。通过环境审计,可对政府、企业履行环境管理责任的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和鉴证。政府和企业也需要通过环境审计解除自己的环境责任,在公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4)环境审计的开展有利于现代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当前,面临国际经济领域日益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在国际经贸中,利用其经济实力和环保技术优势,以环保标准和环境标志为由把发展中国家的许多产品挡在门外,这是对我国企业的生存提出的挑战。有远见的企业管理部门越来越重视环境报告、环境会计和环境审计的作用,通过环境审计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控制,采取正确的政策和有效的措施,防范和控制来自环境的风险。 (5)环境审计的开展有利于监督评价企业执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真实性。通过审计监督,评价企业在实现社会既定的具体目标方面做出的贡献和效率及企业对资源利用的组合是否恰当。企业做出的报告只有在提交给独立第三者审计后,才能证明其公证性、合法性和公允性。 (6)环境审计的开展有利于监督评价社会投资的可行性。社会投资在加速工业发展的同时也以不断破坏环境为沉重代价,环境审计对社会投资的可行性监督,可通过其职能的发挥,量化投资项目的各项指标,为决策者提供科学的依据。 (7)环境审计的开展有利于监督评价社会相关成本的效益性。生产活动是满足人们物质文化需要的过程,也是对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即消耗过程,环境审计既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又能保证生产的不断增长和持续发展。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关于西北地区水资源配置、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项目 《西北地区水资源配置、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是中国工程院向国务院提供的一个咨询项目,于2001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立项后启动。中国工程院组织了有关学科的35位院士、近300位院外专家和西北6省、自治区的130多位有关领导、专家参加,组成了项目综合组和9个课题组。一年多来,在各方面的支持下,组织大量人员进行了多层次的现场考察,在反复研讨的基础上,形成了项目综合报告。 一、西北地区的现状和问题 (一)自然环境格局。 本项目研究范围包括新疆、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和内蒙古6省、自治区范围内的内陆河流域(包括新疆的国际河流)和黄河流域,报告中统称为西北地区。 西北地区土地总面积345万平方公里,根据自然环境的不同,可划分为三大片:贺兰山以西的内陆干旱区(简称内陆干旱区);贺兰山以东的半干旱草原区(简称半干旱草原区);半干旱和半湿润区的黄河流域(简称黄河流域区)。 (二)社会经济的现状和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西北地区的社会经济有巨大发展,从总体上说,为全面实现小康奠定了初步基础。当前主要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二是部分地区生态环境恶化。 (三)水资源概况。 1.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西北地区水资源量多年平均为1635亿立方米,仅占全国总量的5.84。 2.人均水资源量。2000年西北地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781立方米,为全国当年人均水资源量的80.5。其中:宁夏黄河流域217立方米,陕西渭河流域326立方米,青海湟水河流域618立方米,甘肃河西走廊的石羊河流域761立方米,均大大低于全区平均水平,成为严重缺水的地区。 3.用水量和耗水量。2000年全区总用水量817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占89.3。扣除工农业和生活用水的回归水量后,2000年全区净耗水总量547亿立方米,耗水率(耗水量与用水量之比)为62.8。 4.用水效率。虽然西北地区水资源紧缺,但却存在着人均用水量高、农田灌溉用水定额高、单位GDP用水量高的问题。农田平均每亩实灌定额617立方米,比全国平均高40;万元GDP用水1736立方米,比全国平均高1.85倍。 5.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用水量与水资源总量之比)。目前全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平均为20,西北地区为53.3。其中甘肃的河西走廊各河、新疆的塔里木河和天山北坡各河都超过70,有的甚至超过100。 (四)生态环境的主要危机——土地荒漠化。 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在长期历史演变中出现种种问题,如干旱缺水、河湖干涸、水土流失、植被退化等等。研究认为,生态环境的主要危机综合表现为土地荒漠化。 1.土地荒漠化的界定。《第二次全国荒漠化监测》公布的数据表明,1999年全国荒漠化土地总面积为267.4万平方公里,其中在本项目研究范围的约218.3万平方公里。 研究认为,为了有针对性地指导实际工作,应着重研究在现代气候条件下,由于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使原有耕地、草地、林地退化的情况。在西北地区,应主要研究在干旱化的气候背景条件下,由于水资源利用不合理和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两种原因引起而又有条件治理的荒漠化土地,据此粗略估计,本区荒漠化土地总面积在60万平方公里左右。 2.由于水资源利用不合理引起的土地荒漠化。(1)在内陆干旱区,由于河流上中游用水过多,造成下游河湖干涸,荒漠扩大。(2)在沙漠边缘地区,由于超采地下水,植被枯萎,造成土地沙化。(3)在大中型灌区,由于灌溉不当,地下水位上升,造成土壤次生盐碱化。 3.由于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引起的土地荒漠化。(1)草原牧区由于严重超载过牧,造成大面积退化甚至沙化。(2)在农牧交错区,由于滥垦、滥牧、滥樵、滥采,造成大面积土地退化甚至沙化。(3)在农区,由于不合理的种植结构和耕作制度,造成一些地方的土地退化甚至沙化。(4)在有些山区,由于滥伐滥垦,造成林地的退化。(5)在黄土高原区,由于边治理、边破坏,土壤侵蚀总面积仍有所增加。 4.土地荒漠化是沙尘暴加重的重要原因。沙尘暴是一种自然现象,从自然规律的角度看,沙尘暴是不可能被消灭的。但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破坏了一些地方的地表覆盖,助长或促进了沙尘暴的发生和发展。 沙尘暴发生在干旱、半干旱地区。我国沙尘暴高发区的下垫面除地质历史形成的因素外,都属于土地荒漠化的范围。因此,西北地区荒漠化土地的扩大是我国近年来沙尘暴强度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要立足于全面保护沙尘暴源地的生态环境,大力防治西北地区的土地荒漠化,不能寄希望于一些局部性的应急措施。 (五)城镇工矿区的生态环境危机——水环境污染。 据2002年资料,西北地区的污染情况可分为严重污染、中度污染和尚未明显污染3种类型。严重污染地区和中度污染地区相加,其人口已占总人口的79.1,其中渭河流域已成为全国污染最严重区域之一。内陆河流域没有排污入海的出路,黄河流域的排污不但危害当地,而且威胁黄河中下游的水环境安全。 二、确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发展方针 (一)生态环境危机的深层次原因。 西北地区生态环境危机的深层次原因是:人类占用了过多的自然资源。20世纪以来,人口从大约1400万增至接近1亿人。在相对落后的生产方式下。为了供养不断增长的人口,不得不依靠破坏性地掠夺自然资源(包括污染自然资源),从而造成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 (二)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方针的现实可行性。 生态环境的人口容量是相对的。在生产力提高、资源消耗逐步减少的条件下,人类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得到提高,从而可以扩大环境的人口容量。西北地区的问题在于,在人口增加和经济规模增长的过程中,生产力水平没有相应提高,生产方式仍限于传统、粗放的外延型,特别是没有抓住水资源这个制约因素,相应地提高用水效率。只要认真解决这个问题,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发展方针在西北地区是现实可行的。 (三)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方针的主要内容。 必须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要统筹全局,合理安排生态环境建设。二要坚决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经济与社会。三要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条件下,相应地合理配置水资源。同时,还需实施适当的人口政策,控制人口的过度增长。 三、合理安排生态环境建设 (一)生态环境演变的历史背景。 西北地区的干旱化趋势和地理环境的格局,是在2000多万年前,由于青藏高原的逐步隆起而形成的。 在西北地区,人类大规模改造自然的活动开始于2000多年前。经过秦汉、隋唐和清代3个鼎盛时期,西北地区经济和文化得到长足的发展。但在“屯垦戍边”和“移民实边”的政策下,大力推进农耕文化,使贺兰山以东自然条件适宜于牧业的草原、草地,发展成为今天农区、牧区和农牧交错区的格局。在气候自然波动的背景下,不合理的农垦破坏了草原、草地的植被。黄土高原在变牧区为农区的过程中,天然植被也遭到破坏,水土流失日益加重。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增强,对自然资源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导致生态环境更加严峻。在贺兰山以西的内陆河流域,一些地区在河流中游修建平原水库,基本控制了河流的径流,虽然发展了灌溉,但平原水库建成之日,往往就是下游断流之时。在牧区生产发展中,片面追求牧畜头数的增长,使草原超载退化。在传统的农牧交错区和牧区,进一步大规模地开荒种地,使土地沙化面积不断扩大。 (二)生态环境建设的内涵和基本目标。 1.生态环境建设的内涵。生态环境建设的含义很广泛,可理解为一切旨在保护、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行动的总称。生态环境建设的核心是要限制或取消那些引起生态系统退化的各种干扰,充分利用系统的自我修复功能,达到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在西北地区,首先要防止对现有生态环境的继续破坏,并尽可能恢复重建已被破坏的自然生态环境,达到适应当地自然条件并能保持相对稳定和良性发展的程度。 如果不顺应自然规律,仅凭人们的主观愿望,去建设一个不符合当地自然条件的人为的新的生态大系统,则往往事与愿违,不仅收不到预期效果,而且不能持久延续,系统将最终崩溃。当然,对于一个人工绿洲、一个城镇、或一个小地区来说,可以建设一个有别于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的新的子系统,但是这些人工子系统的建设必须以不破坏天然生态大系统的整体性为原则。当前对西北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认识,仍存在一些误区。其中较普遍的误解是,简单地以为生态环境建设就是绿化造林,增加森林覆盖率。调查中看到,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的一些不适合种树的地方,也都在费尽心力地植树造林,年年植树不见树,或多年后仍是一片小老头树,有的地方为了植树造林而超采地下水,“绿了一条线,黄了一大片”。这种简单化的认识和做法,都应予以改正和防止。 2.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目标。防止荒漠化土地的继续扩大,下大力气治理由于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所造成的荒漠化土地,以及不属于荒漠化范围内的退化土地,同时防治水环境的污染。 3.生态环境建设的分区。根据生态类型组合特点与治理目标,将西北地区划分为8个生态环境建设区。(1)干旱荒漠—绿洲生态环境建设区。(2)内蒙古草原生态环境建设区。(3)长城沿线—阴山山麓生态环境建设区。即农牧交错带。(4)黄土高原生态环境建设区。(5)黄河沿岸平原生态环境建设区。(6)渭河平原生态环境建设区。(7)青藏高原黄河河源区。(8)山地生态环境建设区。 (三)合理的植被建设布局。 西北地区各生态环境建设区的天然植被类型由温带半湿润向极干旱地区推移,依次为森林、草原和荒漠。本区内森林分布不多,主要在黄土高原的土石山区、内陆盆地周围的高山以及河流两侧的冲积地带上,具有巨大的水源涵养及防止土地荒漠化的作用,非常珍贵,天然林保护工程非常必要。年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下的干旱和半干旱区,应明确规定以灌、草为主(干旱区以灌为主,半干旱区以草为主)的植被建设方向,并应充分利用草原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 (四)天然河湖的保护与恢复。 内陆河流的下游,延伸到沙漠的腹地。河流两岸由地下水支持的天然绿洲,以及河流终端的湖泊、湿地和周边植被,都起着分隔和限制沙漠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考虑到现实的水资源情况,在坚决保持现有河湖格局的基础上,应尽可能地增加入湖水量,将20世纪60年代以后消失和萎缩的湖泊,加以不同程度地恢复,从而恢复河流的原有长度,并恢复河湖水质。具体建议: (1)准噶尔盆地:使西端的艾比湖水面恢复到接近原有水面,中部的玛纳斯河延伸到玛纳斯湖,要坚决制止地下水的超采。(2)塔里木盆地:适当恢复塔里木河终端台特玛湖的水面。(3)河西走廊:适当恢复黑河终端东居延海的水面;使疏勒河目前的终端西大湖不再萎缩,下游的地下水位不再下降;争取适当恢复石羊河终端的青土湖。(4)柴达木盆地:保持目前的河湖格局不再萎缩。(5)青海湖:争取湖水位逐渐稳定。(6)渭河:逐步解决中、下游河道的严重污染和淤积问题。(7)黄河干流:尽快解决两岸城市、工矿和农牧业的污染问题。(8)保护绿洲、草原和沙漠(地)内尚存的湿地。 (五)防污减灾对策。 1.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1)工业排污量大。(2)城市污水处理率低。(3)农业面源污染比重高。 2.制定适合当地特点的水污染防治技术经济政策。(1)加强节约用水。(2)推行清洁生产。(3)实施污水处理后回用。(4)采用适合当地特点的废水处理工艺与技术。(5)制定适合各地特点的水污染防治控制指标。(6)实行“污染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等经济政策。(7)重视工业废水处理回用技术的开发和成套设备的制造供应。 四、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经济与社会 (一)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经济与社会的基本途径。 ——根据提高总体用水效率的需要,逐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城镇化。 ——在建设现代农业、控制并逐步压缩农业用水的目标下,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现代农业体系。 ——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及科学技术水平,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城镇和乡村。 (二)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现代农业体系。 1.西北地区农牧业的主要问题是低投入、低产出、高资源消耗。西北地区占有全国18的耕地,19的水资源,仅生产了全国8.8的粮食,6.7的肉类。全区拥有草地26.3亿亩,占全国的64,而牧业产值仅占全国的7.5。 造成这种情况的直接原因是农牧业与水土资源之间结构性错位:全区农牧业结构中,种植业占70左右,畜牧业比重仅为28.5左右。这种产业结构与本地区水资源贫乏而草地资源丰富的资源结构严重错位。在种植业内部,高耗水的粮食作物比例偏大;粮食作物结构中,夏粮面积偏大。牧区和农区相互分隔,不能形成区域优势互补的农牧空间布局。 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农牧业的低投入:灌区老化,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平均仅为0.3~0.4,水资源粮食生产效率0.58公斤/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4。草地年均亩投入只有2~3分钱,目前草地生产力比20世纪50年代下降了1/3~1/2。 2.建设现代农业体系的近期目标。转变增长方式,高效、节约、可持续利用水土资源。在农业用水不增加并逐步减少、耕地和灌溉面积总体上不增加、草原生态环境逐步恢复改善的条件下,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畜牧业和加工业比重,使农牧业总产值逐步增长,农牧民生活逐步提高,贫困地区逐步脱贫致富。 3.建设现代农业体系的基本途径。建立面向市场与资源双重约束的现代农业体系:改变单一性的生产结构为农牧加(工)复合结构;改变农区与牧区分隔为农区与牧区协作;发展现代节水灌溉农业和现代旱作农业;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和基本草牧场;退耕休牧,变广种薄收为少种精种多收,变过牧超载为以草定畜、草畜平衡。未来30年内,要求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0.15~0.2,旱作水分生产效率提高0.1~0.2公斤/毫米·亩,草地干物质生产水平提高到180公斤/亩。 (三)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工矿业。 应坚决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本区工业的主要基础是能源、矿产和农牧产品加工,应避免发展用水量大的产业。 1.能源工业的水预测和今后对策。石油、天然气是西北地区的重要支柱产业,其2000年产值占本区工业总产值的23.78,在未来的20年中还将有较大发展。预测石油石化和煤炭企业至2015年的用水量为9.3亿立方米,应确保其需要。 石油石化企业要进一步做好水源建设,推行节水减污的清洁生产技术。煤矿开采和生态环境应协调发展,国家应鼓励企业进行水利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回用。 2.矿产开发的用水预测和对策。在全国已探明储量的157种矿产资源中,西北有37种超过全国储量的一半。这些矿产资源的开发不仅对西北开发而且对全国都有重要战略价值,应使矿产开发成为本区的又一支柱产业。2010年的矿业用水量将增至12.5亿立方米,数量相对不大,但需加强污染防治。 钢铁工业是本区废水排放量最多的工业行业之一,有色金属工业也需加强污染防治,很多小金矿和小黄金生产企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对不能改造者,应坚决关闭取缔。 (四)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城镇体系。 1.城镇化发展及用水增长趋势。人口增长如不加以控制,2030年可能达到1.3亿人;如果做好各方面工作,有望控制在1.2亿人之内。预测城镇化率2010年将接近40,2030年将超过50,仍低于全国水平。城市用水的总需求量到2030年将增长近一倍,约需70亿立方米。 2.城镇水务设施建设。当前的问题是城市水务基础设施不足,供水系统不完善,污水处理严重滞后。2010年和2030年的城市污水排放量估计将分别达到40亿立方米和50亿立方米左右。 3.制定符合当地特点的城镇化规划。城镇发展要严格遵循与自然条件相协调的原则,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条件的可能;要顺自然、依水源、靠全局、有重点、重质量,因地制宜地做好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经过数千年的发展,特别是最近半个世纪的建设,西北地区已形成“四带一环”的城镇格局。“四带”是指4条主要以省会特大城市为中心的城市带,包括西宁—兰州—渭河流域城市带、呼和浩特—包头—银川城市带、武威—张掖—酒泉河西走廊城市带和以乌鲁木齐为中心的天山北麓城市带。一环”是指沿塔里木盆地边缘分布的城市环带。这种基本格局在未来几十年内不会也不应有大的改变。城市和城市带的发展规模不能超过当地水资源供应的可能。今后在开发工矿资源时,可考虑将生产基地与生活基地分开进行布局,或预先考虑替代产业。对已建的少数条件十分窘迫的工矿城镇,应及时加以调整。 五、合理配置水资源 (一)气候与水资源的变化趋势与展望。 1.近年来气候与水资源的变化趋势。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我国气候也趋于变暖,但具有明显的地区性和波动性。降水量变化有更大的区域性差异,共变化趋势不如温度明显。近50年来西北各地降水量的变化,呈现东降西升的趋势,其分界线大致在河西走廊东部。黄河流域径流量减少的幅度比降水量大。内陆河流域径流量有所增加,估计是由于在气候变暖的情况下,冰川融水有所增加。 2.对未来气候与水资源的展望。对未来50年西北地区气温的变化趋势,各方面专家都估计为变暖。对降水量的预测,各方面意见有很大不同。对于90年代以来,新疆等地降水量增多的现象,是属于西北全区由暖干型气候向暖湿转型,还是属于西北西部局部地区的转型;是属于长期的时间上的变化趋势,还是仅属于年际的、10年的波动;有各种不同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即使转为“暖湿型”气候,也不可能根本改变西北地区干旱气候区的基本状况。 从战略角度考虑,应立足于“向最好方向争取,从最坏可能准备”,尽可能使今后工作处于主动地位。在目前河流径流量较大的新疆地区,应抓紧当前的有利时机,加大修复生态环境的力度,同时防止盲目加大社会经济的用水规模;在河西走廊东部的黑河和石羊河流域以及广大的黄河流域,是目前生态危机最严重的地区,必须立足于可能的不利情况,加强工作,决不可存侥幸心理。 在宣传报道西北地区气候转型问题时,要注意到增加降水的数量有限,原来的自然面貌并未根本改变,防止给人以盲目乐观的错觉。 (二)水资源配置的要求。 西北地区水资源配置的总要求是:在保证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合理用水时,必须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留有适当余地。为此,不但要统筹兼顾河流的上中下游,而且还要充分考虑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复杂转化,以及地下水的可持续利用。 本区3大片不同的自然环境,在生态环境用水、社会经济用水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三方面的关系上,有各自不同特点,需要分别加以分析并规定水资源配置的具体要求。 1.内陆干旱区。水资源配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保证河流下游生态环境的耗水,使下游的生态环境和上中游的社会经济系统合理分享水资源。研究后认为: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耗水以各占50为宜。 按社会经济平均耗水率为用水量的70折算,今后内陆河流按用水量的最高开发利用率应不超过70。根据2000年的实际资料,除新疆的国际河流额尔齐斯河、伊犁河,以及柴达木盆地的无人区河流外,其他河流的开发利用率都已接近或超过70。因此,贺兰山以西内陆河流域的社会经济用水总量应基本控制在现有规模,不再增加。超过规定限额所挤占的生态环境耗水,或通过从外流域调水补足,或坚决加以压缩,一定要保证生态环境的耗水不低于水资源总量的50。 社会经济用水的内部配置:农田灌溉用水应大力节约并逐步压缩。城镇和工矿发展必须增加的用水量除少数地区由外流域适当调水外,大部地区原则上由农业用水有偿转移,并提高水的回收利用率。 2.半干旱草原区。水资源配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防止因地下水超采而影响草原的天然植被。 本区绝大部分属于半干旱区,天然降水形成的土壤水和地下水,可以维持草原的天然植被,但不能形成可集中开发的地表或地下径流。因此,只可在一些降水量超过400毫米及个别有引水条件和地下水丰富的地方,适当建设人工饲料基地,少量用于发展社会经济。 如果没有可靠的地质勘探资料,证明确有可以再生的地下水资源,不能盲目大规模抽取地下水进行社会经济建设或植树造林。 3.黄河流域区。水资源配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缓解干旱年份的水资源危机。 近年来黄河流域特别是兰州以下一些支流的径流量大幅度减少,不仅影响到这些支流下游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用水,也影响到黄河的出境水量。20世纪90年代,黄河出境的平均年水量(以三门峡入库水量表示),已从50~70年代的413亿立方米降至225亿立方米,其中1997年以来直到2002年,黄河出境的年水量都小于200亿立方米,严重威胁到黄河下游的社会经济用水和河道的冲沙用水。分析减少的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黄河流域降水量减少,河流径流量减少的幅度远超过降水量的减少幅度,上中游社会经济用水量增加。 因此,西北地区黄河流域水资源要合理配置。生态环境建设要合理安排,主要应依靠天然降水恢复植被。西北地区黄河流域的社会经济建设也应强调高效节水防污。为了缓解黄河水资源的危机,从长远看,还需要通过西线南水北调,适当补充水量。西线南水北调可能的调水量约为150~170亿立方米/年。 (三)西北地区的水利工程布局。 1.对现有水利工程的评价。经过50多年来各级人民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努力,基本建成了开发利用西北地区水资源的工程系统,支持了西北地区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 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认识上的局限,没有把水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以致西北地区的水利工程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粗放;二是水资源开发的过度。 2.近期的水利工程布局原则。近期的水利工程应以对现有和在建工程进行调整、更新、改造和配套为主,新建工程也应以地方的中小型工程为主,辅以少数的大型工程。对现有和拟建的调蓄水库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成效显著的要巩固,有安全问题的要除险加固;一些不利于下游生态和蒸发损耗很大的平原水库,要调整功能,有的应予报废或以山区水库替代;三门峡水库在小浪底建成后应调整功能,尽可能降低渭河入黄河口的潼关水位,为渭河整治创造条件;对拟建的大型水库,要广泛听取各种意见,在慎重考虑生态影响和经济效益评价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兴建,何时兴建。 3.近期有条件开工的重大工程项目。(1)陕西的渭河综合治理工程。(2)新疆的北坡水资源开发工程和塔里木河综合治理工程。(3)青海的引大济湟工程。(4)甘肃的河西走廊综合治理工程和陇中引洮工程,其中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应尽早立项。(5)宁夏的扬黄扶贫工程和青铜峡灌区更新改造工程。(6)内蒙古草原区综合治理水利工程和河套灌区更新改造工程。(7)陕蒙地区黄河多沙粗沙区的水土保持工程。 4.在中、远期考虑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1)西线南水北调工程。(2)新疆从天山北坡调水工程。(3)黄河黑山峡水利枢纽和大柳树灌区工程。(4)黄河中游水利枢纽和两岸灌区工程。 六、10项战略对策 (一)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在水资源最为紧张的新疆天山北坡、甘肃河西走廊的石羊河以及陕西的渭河,目前都还没有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统一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全面综合规划,对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量、质并重,城、乡兼管,地表水和地下水统一管理,促进水资源的高效利用,而不是单纯地开发和修建水利工程。为此,需要调整现有的水利投资机制,满足为合理配置水资源所需的资金,改正现在的一些不合理现象。 (二)干旱区和半干旱区的植被建设以封育为主,退耕休牧还草。 年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下的地区,应明确规定以灌、草为主的植被建设方向,并充分利用草原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要修订和完善有关地方在执行退耕还林政策中一些不符合客观规律和当地实际情况的做法。 退耕还林和退耕休牧还草的成败关键是:在退耕还林和退耕休牧还草后,能否真正建成替代的、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条件。应打破部门界限,统一规划,让一些条件不好的退耕地恢复天然植被;与此同时,在条件较好的土地上,集中使用农、林、水等各方面的资金,综合建设基本农田、饲料基地或经济林果基地。 退耕休牧还草必须与围栏、轮牧、小水利、人工草场等措施相结合。还必须加大投入,发展畜牧业,才能巩固退耕休牧的成果。 如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则需考虑适当外迁人口,实行生态移民,使人口与环境容量相适应。 (三)防沙治沙的重点是防治原有耕地、草地、林地的沙化。 沙漠在地球上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地球上各种生态系统相互支持和制约,组成了全球的大生态系统。人类与沙漠的正确关系应当是:人与沙漠和谐共存,既要避免“沙进人退”,也不要盲目地“向沙漠进军”。相当多的地方,总结多年来防沙治沙的正反面实践经验是:“人进沙进,人退沙退”。 人类利用一些外来水源,可以在沙漠周边建设一些人工绿洲,但从总体上说,不应当也不可能消灭沙漠或“征服”沙漠。防沙治沙应定位于防治原有耕地、草地、林地的沙化。 (四)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增加对农牧业的资金投入。 西北地区的水土资源主要为农牧业所消耗,过度的不合理的水土资源开发,是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最主要的是将低投入、低产出、高资源消耗的传统农业转换到高投入、高产出、低资源消耗的现代农业的轨道,从破坏生态环境的源头上解决问题,加强农牧业的基础建设。 (五)因地制宜地保证粮食供需平衡。 就西北地区来说,要求各地粮食自给存在两方面的实际问题:一方面,粮食在某种意义上是水资源的载体,在西北地区,按较先进的用水定额,1公斤粮食一般需水1吨(目前的平均水平是1吨水产粮0.58公斤)。另一方面,西北一些产粮区由于区位劣势,在全国卖粮难的情况下,这些地区卖粮更难。 建议进一步解放思想,不强求陕西、甘肃、青海等省粮食自给和西北地区粮食自给。一般情况下,完全可以通过市场调剂解决问题。只要保持土地的生产能力,粮食(包括饲料)供应不致有很大风险。 为确保安全,可考虑将黄河规划中的宁夏大柳树灌区,作为未来的粮食战略储备区,如有需要,可在南水北调西线建成的基础上建设。 (六)发展工矿业,推进城镇化。 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意义,是通过提高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提高水和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这是西北地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发展工矿业中,要防止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在城镇化的发展中,要防止脱离当地情况,盲目攀比城市化率的倾向。 (七)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坚决防治污染。 防治污染是西北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关键在于各级领导真正地提高认识,制定正确的发展规划,加强对新建项目的管理,杜绝对污染项目的保护,并加大对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规。 对已经受到污染的水环境,应坚决及时地进行治理,以免将来付出更高的代价。 (八)实施少生快富的人口政策,消除贫困。 为了保证生态环境建设的成功,必须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合理调整人口布局,最终消除贫困现象。主要措施包括:制定“少生快富”的有关政策,在少数民族中推行计划生育。加大教育投入,保证贫困地区尽快普及九年制教育。鼓励和支持西北地区以各种方式,输出劳力、引进人才。将宁夏西海固等一些全国最贫困的地区列为“十五”扶贫攻坚项目,加大综合措施的力度。在规划的自然保护区和一些没有发展前景的地方,实施生态移民。培育地方财政实力,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开发资金渠道。 (九)抓紧前期工作,建设南水北调西线工程。 警惕黄河水资源的危机,抓紧准备南水北调的西线工程。建议在2010年前完成包括生态环境评估的工程前期工作和开工准备,2015年争取第一期工程通水,2030年前后完成二、三期工程。 (十)建立西北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部门协调机制。 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需要综合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特别是农、林、水和城建、环保、扶贫等部门,要统一规划,通力合作,使国家和社会的投入,发挥最大的效益。建议国家进一步完善西北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部门协调机制,有关省和自治区也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协调机制。 结束语 西北地区是我国最干旱的地区,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在今后的大开发中,如何在保护和重建生态环境的条件下,使社会经济得到持续发展,对于西北地区来说是极大的挑战。 经过对各方面问题研究后认为,只要坚决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发展方针,坚决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经济与社会,并合理安排生态环境建设,是可以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支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此,提出了10项战略措施,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是提高用水的效率与效益。这需要在社会经济建设中更新观念,调整结构,提高水平;也需要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端正认识,调整规划,完善政策。 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西北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在今后10年内必将取得突破性进展,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大西北,将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伟大贡献。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与政府政策 一、可持续发展与外部性问题 近代以来的经济发展,主要是以市场制度为依托的发展。市场制度的有效性无疑已被近代 的经济奇迹所证明了。然而,经过数百年的现代化过程,人们逐渐发现,经济赖以发展的资源在逐渐耗竭,人类与其它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在不断恶化,这些都不能不和以市场制度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联系在一起。那么,在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上,市场出了什么错呢? 在市场中,存在着许多经济主体,他们可能是个体农民,也可能是乡镇企业,也可能是国有企业或者政府部门。他们之间在进行交易,通过多次的交易,逐渐形成了多个市场的均衡价格。在任何一对交易者看来,他们达成的价格,恰恰落在自己的需求函数(或供给函数)曲线上。由于卖者的产品是用多种要素生产出来的,其中一些要素需要向别人购买,所以该产品的成本也是由交易决定的。经济学证明,在没有外部性的情况下,市场中的交易是有效率的。所谓外部性,是指一个人的行为,或两个人的交易所带来的成本或收益,对第二个或第三个人的成本或收益产生直接影响。或者说,一个人并没有承担或获得他自己行为所引起的所有成本或收益。在社会层次上看,所谓外部性,是指这样一种情境,即因为成本和收益不能在个人或组织间恰当地分配,以至人们宁肯放弃他们本来应该获得的利益(盛洪,1996)。 导致外部性有很多原因。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产权制度。比如,在一条河边上的造纸厂的产权有明确的归属,但这条河没有明确的归属;或者有名义上的归属,如归集体或国家,但产权的行使效率较低。当造纸厂将污水排入这条后,河里的鱼就无法生存。由于没有人拥有这条河(或不关心这条河),所以没有人因为鱼的损失而向造纸厂索赔。因此,造纸厂将不承担污染河导致的经济成本(这里暂时不考虑环境成本)。但河里没有了鱼,实实在在地就是社会的损失。因此,造纸厂的“个人成本”低于“社会成本”。它的成本曲线比真实成本向右下角移动了(如图1所示)。这导致造纸厂的均衡价格低于“真实价格”,而产量却高于“真实产量”。在极端情况下,从社会角度看,建立这个造纸厂也许是得不尝失。因为它给社会带来的“福利增量”(即比按真实成本生产多获得的“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大约是BEE’C所包括的面积),几乎就是它给社会带来的损失(也大约等于BEE’C所包括的面积,即因污染而无法生存的鱼的市场价值);况且由于成本低估导致资源过多地进入造纸业,使得社会失去了将这些资源配置到其它更有效的用途时所获得的利益。 一条河没有明确的归属,可能是由于制度的或观念的原因,也可能是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在我国,前一种原因还是大量存在。因为我们刚刚从计划经济中走出来,国有企业的民营化还刚刚开始,人们还不习惯将一条河想象为私人所有。但在更多的情况下,河不是在乡村中的小河,可以在技术上由某些个人所有,而是很大的河,如长江,有上游、中游、下游,拥有一整条河在技术上是不可能的,分段拥有又不能互相不受影响。很大的湖,如太湖,滇池,等等,更进一步,海洋,以至说到极端,整个大气层,整个地球,就更不可能由私人拥有了。因此环境的不可分性,是外部性、从而是市场价格体系失灵的重要原因。 然而,即使是人们知道破坏环境的现时成本,也还是无法摆脱外部性问题。因为对环境的损害,从时间上看,往往不是均衡的。在相当长时间内,环境被损害的程度的增长是缓慢的,但当超过一定的阀值后,损害程度就会迅速增长,但这时再补救已为时晚矣。所谓为时晚矣,是指对环境和可再生资源的破坏,有时具有不可逆性,或至少具有不对称性。不可逆,即是指不可恢复;如某种物种一旦灭绝,就不复存在;或一旦臭氧层的漏洞大过一程度,就永远无法修复。不对称,即是指很难恢复;如一旦将森林砍伐殆尽,虽然可以重新种植,却要经历很长时间、付出很大代价;又如由于过度捕捞,我国沿海的黄鱼曾一度绝迹,经过很多年以后才重新恢复过来。但是由于在达到临界点之前,人们不会将即将到来的供给的突然减少计算到与他人的讨价还价中,因而在市场中,没有一种价格信息会提醒人们节约使用该种资源。这是信息在时间上的不均匀导致的外部性问题。而这种时间上不均匀的信息,又会因为人们在空间上的分散,更不容易在灾难发生前知道。人们一般不会把以后的成本算在目前的账上,但一旦按以前的成本进行交易,就必然会将对环境或可再生资源的破坏推过阀值。 再退一步,即使所有的人都真切地知道他们的行为将给环境带来的损害程度,也仍然无法阻止外部性问题的发生。这主要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并不一致。这里讲的人既可以是生活在同一时期的,又可以是不同时期的人。在同一时期的人中,任何个人或集团若要考虑环境或资源问题而自觉地约束自己,将环境成本或资源成本加到自己的生产成本中去,他或它将会在与同行的竞争中败北。因为那些没有考虑环境和资源的企业将会由于成本较低而具有竞争优势。人们不得不破坏环境,不得不加快耗竭不可再生资源,不得不毁灭自然物种。即使在一些国家内部制定了保护环境与资源的法律,由于不存在一个世界政府,国与国之间的行为很类似于上述的行为。美国人不会因为石油将要耗竭而减少对石油的消费,因为他们知道,即使他们节约了石油,也许只是给中国人多使石油创造了条件。在另一方面,国与国之间还可以通过贸易和投资将一些局部性的污染和环境破坏“出口”到它国。由于有些穷国有较低的环境标准,一些富国通过进口或投资,使穷国生产更多的污染严重和消耗资源较多的产品,同时享受较便宜的(没有计算环境和资源成本的)产品。在不同代的人之间,由于环境的破坏和资源的耗竭一般需要较长的、跨越世代的时间,又由于后代人既不能与当代人谈判,也不能抗议他们的所为,当代人就有可能将环境和资源的成本转嫁给后代人。而市场价格,以及代表对时间看法的市场利率,恰恰是由当代人对未来的看法形成的。就生物资源(如树木)而言,当代的价格低于保证树木生长的长期均衡价格,而市场利率则高于树木的自然生长率。这必然导致即使是私人所有者也会砍伐树木的结果。 因此,可持续发展问题,即保护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合理使用生物资源与不可再生资源的问题,就可以归结为外部性问题。而一旦存在着外部性问题,市场价格体系就会失灵。在这种囚徒困境中,政府管制和政策也许是众多可能的选择之一。 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原则 既然可持续发展问题涉及到外部性问题,而外部性就意味着市场制度的失灵,政府作为一种天生克服外部性问题的制度安排,就可以作为一种解决方案。 关于政府的起源,有很多说法。一种说法是,当社会中有关产权的保护和承认的制度不能通过个人之间的谈判建立起来时,政府就作为一种有暴力后盾的第三方加入进来,从而克服了在产权制度形成方面的囚徒困境。如果这个社会中只有两个人,他们可能通过长期的互动形成对对方产权的尊重,但如果这个社会的人很多,如有N个人,要达到他们彼此都互相尊重产权,就相当困难了。一旦有一个人不愿就尊重别人的产权作出承诺,甚至任意侵犯别人的利益,这整个社会的产权制度就建立不起来。在这时,政府的强制性的对产权的保护就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我们在上一节讨论时说到,外部性与产权制度的不完善相关,因而解决外部性问题的方法,首先应该是政府对产权制度的改进。在人类历史中,产权制度也是不断进步的,从而不断地在解决外部性问题。例如,对知识产权的确认和保护是在很晚的时候才实现的。当知识产权确立以后,有关知识生产的外部性得到克服,从而促进了技术的进步。在今天我们讨论克服破坏环境和耗竭资源的问题时,首先也应该依赖于对产权制度的改进。尤其是在我国这样的社会里,我们刚刚告别计划经济,产权制度还很不成熟,所以还有通过改进产权制度解决环境问题的大量空间。例如,在一些乡村中的较小的河流的污染问题。在一般情况下,由于河流没有明确的归属,或者名义上归集体所有,但“集体”没有有效行使产权的机制,河流被岸边的造纸厂污染了。在这时,如果将河流的所有权个人化,或者将河流在一定时间内的收益权拍卖给个人,就会给这条河带来一个人。拥有这条河的产权的个人就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与排污的造纸厂谈判或抗争,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借助于政府的力量来阻止污染的排放。在我国,已经有一些地方这样做了。 从某种程度上讲,将森林树木的产权个人化,也会改进我国森林资源的保护状态。因为一旦树木的产权由个人或组织拥有,产权拥有者就会按照利益最大化的思路去安排树木的砍伐和种值。当树木的自然生长率高于市场利率时,拥有者就会根据树木的市场现货价格与净现值之比,有计划地砍伐树木。在这时,木材的生产成本必然高于当树木没有明确归属时的成本,从而会部分解决砍伐森林的问题。 当然应该看到,产权制度的改进也是有边界的。在今天的技术条件下,还无法将大环境分割开来、并且个人化。所以产权制度的改进还无法将环境成本纳入到个人成本中去。例如上述的森林产权个人化,虽然将砍伐生物资源的机会成本算入了个人成本,却还是没有考虑环境成本。所以由个人拥有森林,个人成本仍然会低于社会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对森林的砍伐就会超过考虑环境成本时的均衡水平。这就需要政府的政策来补救。这个政策就是征税。即对砍伐的树木征收税赋,而对活木的买卖不征收税赋。其结果是,出售一定体积的活木比同等体积的木材要能获得更多的收益。这是因为,对木材价格的需求具有弹性,当砍伐税加到木材交易中去的时候,价格会上升,需求者会因价格上升而减少其需求,这等同于木材产权拥有者支付一部分砍伐税。而进行活木交易则无需交纳砍伐税,从而价格会比木材交易为低。由于没有砍伐税,卖者可以获得较出售木材为高的收益,而买者则可以买到较木材便宜的活木。这就鼓励较多地进行活木的交易,而较少地进行木材的交易。当出售木材比出售活木收入更少时,砍伐树木所获得的市场现值就会较低,用价格计算的树木的自然生长率就会较高,就更有可能高于市场利率。当活木生长的预期收益率超过市场利率时,树木拥有者就更不愿意砍伐树木了。由于可以出售活木,森林拥有者就有一个变现的市场,也不会因为急于变现而砍伐森林。 说明:当政府不征木材砍伐税时,森林所有者的成本曲线为S,木材的均衡价格为P0,均衡砍伐量为Q0;而征砍伐税后,相当于成本曲线则为S’均衡价格上升为P1,而均衡砍伐量则减少到Q1;其中消费者承担的砍伐税为面积 P1 E’E’’ P0,森林所有者承担的砍伐税则为面积P0E’’HG,如A图所示。对于活木交易,政府不征任何税赋,但考虑到购买者未来仍以获取木材为主要目的,因此未来仍要交纳砍伐税,所以需求曲线移至D’;而出售者已经免去此次交易的税赋,则均衡价格应为P2,而均衡交易量则为Q2;显然比木材的均衡交易量为多。 只要政府对环境的价值有一个恰当的估价,征收环境税的办法就可以部分地避免信息在时间上分布的不均匀问题。无论是砍伐还是捕捞,都不会出现过度问题。这个恰当的估价,就是要通过相应的征税,使价格上升到使资源供给或环境水平保持在长期均衡的水平上。所谓长期均衡,是指资源存量不会减少,并且生长的速度与消耗的速度基本一致;也是指环境水平不会降低,对环境的损耗的速度与环境的自我修复的速度基本一致。这需要对生物资源和环境的长期成本,尤其对环境破坏的临界点有一个有远见的估计。 上面的讨论同时意味着,若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存在着一个政府,因为只有政府才能收税,也才能把它的意志强加给交易双方。然而,当我们涉及全球问题时,这一条件不存在了。因为没有一个世界政府。世界上有二百多个国家,类似于一个无政府的社会。在无政府状态下,国家之间不是不能就环境问题达成一致,但谈判成本会很高。在谈判者较少时,如只有两个国家谈判,涉及两个国家的局部环境时,谈判容易成功;但如果世界所有国家都参加谈判,讨论有关全球环境问题时,就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在这时,就要依赖于一种起作用的世界政治结构。在其中,“大国”就要发挥作用。一方面,“大国”有保护全球环境的动机,因为它的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重较高,它的利益更接近于全球利益;另一方面,“大国”有维持达成的环境秩序的实力。看来,中国应该算得上是一个“大国”了。她既可以在双边谈判中抑制以邻为壑的行为,更应该在全球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努力中扮演积极的角色。 从投票制度今天的效率来看,我们恐怕不能指望,可以通过一个所有国家都同意的涉及全球问题的方案,如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的方案。如果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哲学行事,也许人类永远不可能解决全球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因此,人的基本行为规则和文化取向就有着重要的意义。例如,如果人们更为关注后代的幸福,重视人类作为一个物种、以及其它物种作为人类的共生物的延续,人们就会提高对未来的评价,从而降低市场利率。因为市场的自然利率是由人们对未来的判断形成的。当市场利率降低后,生物资源、环境资源的自然生长率和自然修复率就会相对较高,就会引导人们减少对这些资源的耗用。更一般地,如果人类社会都能够接受“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文化,即使没有一个全球政府,也会在全球问题上采取互相合作、而不是以邻为壑的行为,从而为最终解决全球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奠定基础。 三、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手段 尽管政府是以强制性为特征的,但不意味着政府只是强制地改变人们的行为,来达到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目的。政府政策的目的,是通过政府的行为改变几个经济变量,从而改变经济当事人的成本收益计算,最后使他们自动地做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事情来。强制只是政府的最后手段,而不是全部手段。如果社会的大多数成员都与政府对着干,钻政策的空子,政府政策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如果政府随时随刻都要提防别人,政府政策的成本就会太高,以至不可能有足够的财政资源来支持政策。因此,选择正确的政策手段,使政策“惠而不费”,是实现政策目标的重要环节。 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提到要通过改进产权制度,来达到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目的。在我国的具体情境中,产权制度的改进需要许多政策上的艺术。例如,在我国现在的政治条件下,将一条河“私有化”显然是较难被接受的。因此,所谓产权制度的改革,还要在现有产权制度的框架下进行。比如遵循我国农业的土地承包制度,将小河在一个时期的使用权承包给个人或组织,都可以起到“改进产权制度”的作用。因为正如许多文献已经指出的那样,产权是可以分割的。使用权也是一种产权。只要拥有这种产权的时间足够长,就会激励人们去捍卫自己的利益,从而能够去与(比如)造纸厂去谈判或抗衡。利用一些人去与另一些人抗衡,最后达到保护环境的均衡,就会不成比例地放大政府政策的作用,以较小的政策投入获得较大的结果。 类似的设想,就是成立一个“拥有”局部环境的公司。例如,成立一个“太湖环境公司”。当然,这是一家由政府特许的公司。它可以在最初由政府出一部分资金牵头建立,以后也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改变资本结构,甚至(不一定非得)成为一家私人企业,更好的形式应该是变为一家上市公司,受到公众和传媒的关注。这家公司的业务,就是太湖可能产生的利益。粗略想来,应该包括在太湖中捕鱼捞虾、养殖水产,水上旅游,以及沿岸的旅游、渡假和一些房地产。它的最大利益,就是保证太湖的生态平衡和环境优美,合理地利用生物资源。为了它自己的利益,它就会主动地与太湖边上的那些排放污水的厂家去交涉,责令它们停止排污。在争执不下时,就可以借助于政府以及传媒的力量。这样,太湖就有了自己的代言人,它会日夜监视岸边的动静,而不会象现在那样,中央政府的检查组一走,工厂照样排污。它的存在,将使政府实现政策的成本大大降低。实际上,这家公司是在经营环境。它可以根本不去捕鱼或盖房,它只需要第一改善环境,第二控制对生物资源的捕捞量。它所做的事情,一方面是为改善环境而与排污者做斗争,一方面是根据长期均衡价格计算的最佳捕捞量,拍卖在太湖的捕鱼的特许权,出售或出租水面或沿岸地面。只要太湖的环境变好,水质改善,太湖的环境价值就会变为商业价值。这样,利用人们的逐利动机,通过政府政策的作用,就可以使人们努力地去改善环境,而无需政府再与排污企业进行“猫捉老鼠”的游戏。 上面通过改进产权制度以达到治理污染的目的,其实质是将外部性内部化,将公共物品“改变为”私人物品。实际上,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重要区别,即可否排他地占有或消费,可以转换为是否可以单个地向消费者收费。有些看来不可排他地消费的物品,经过巧妙地设计,可以单个地、或近乎单个地向消费者收费,从而“变为”私人物品。例如看电视。播放电视节目的电磁波在空中传播,任何人有一台电视接收机都可以看电视,电视台很难辨别是谁、在什么地方接收了电视节目,以及接收了多少;即电视节目似乎是无法排他地占有和消费的物品。然而,当电视台将一部分播放电视节目的时间卖给一些厂家,这些厂家利用这些时间播放广告,当消费者在看电视节目时就不可避免地要看到广告,而看广告一方面要占用消费者的时间,另一方面又能起到促销商品的作用,就等同于消费者为看电视付了费。他付费的多少,一般与他看电视的时间长短、以及电视节目的优劣成正比。类似的例子还很多。例如,科斯教授曾经提到过,原来人们普遍认为灯塔是公共物品,但他后来发现,在英国早期,灯塔多是私人拥有的。原来人们解决了灯塔收费问题,即在船只经过灯塔后到达的港口收费。因为经过特定灯塔的船只一定是要抵达附近特定的港口的(科斯,1994,第215-239 实际上,无论是改进产权制度,还是发现收费方式,都是通过改变人们的成本和收益改变了人们的行为,从而达到保护环境和资源的目标。当上述办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时,最后就要用政府的看家本领,即征税了。实际上,征税的核心思想,也是要通过改变成本和收益,改变人们的行为,使之朝着政策目标的方向努力。例如,对于利用我国很稀缺的自然资源生产的产品,可以调低或者免除进口同类产品的关税,使进口产品的价格降低,从而压低国内厂家的收益,迫使它们收缩规模以至停产。当然,进口国应该是该种资源丰裕的国家。这种政策,相当于将过剩的自然资源输出到资源贫瘠的国家。具体的例子,比如造纸业。当然,征税要注意不同物品的价格弹性。当某种资源弹性过小时,征税所导致的价格上涨不会引起消费量的显著下降,同时消耗资源的企业也不会减少收入,因为由于价格弹性很小,税收负担几乎全部转嫁给了消费者。因此,采用征税的方法,要选择在那些价格弹性较大的产品或资源物品领域使用。 另一个经常使用的操作手段,就是数量控制。这包括对获取资源的数量(如砍伐树木或捕捞鱼虾)直接控制,也包括对进入某一行业的企业数量的限制。如果能够测算出来保证生物资源持续生长的最佳捕捞量或最佳砍伐量,按照这个数量进行拍卖,可以使价格从短期均衡价格上升为长期均衡价格,从而改变供给者与消费者的行为。如果企业的生产能力是基本不变和稳定的,也可以采取拍卖经营特许权的方式,控制进入的企业数量。这样可以直接避免具有拥挤性质的问题。 总之,只有不仅有政策目标和政策原则,而且有成本较低、切实可行的政策手段时,才能实现我们的可持续发展的任务。在这方面,不断地探索新的、更有效的政策手段,将是走向可持续发展新世纪的重要一环。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湛江市水资源和水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摘要:分析了湛江市的水资源和水环境状况,结合水资源和水环境现状及相应问题,从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工业体系,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农业体系,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水资源合理配置、节水与污水治理、多水源联合调度、建立水权制度和海水利用等方面提出了水资源和水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水资源 水环境 产业结构 节水防污 可持续发展 湛江市是广东省西部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广东省水资源供需矛盾比较突出的主要地区之一。 湛江市历史上水旱灾害发生频繁,尤以旱灾最为严重。据雷州府和遂溪县志记载,最大旱灾发生在明万历二十四年(公元1596年),湛江市出现“赤地千里,饿死者万计”的悲惨现象。以后的300多年也旱灾频繁。新中国成立后,曾有30多年发生春旱,其中大旱4次,最为严重的是1955年。建国以来,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得以迅速发展。湛江市境内先后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改变了其干旱面貌,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近年来,随着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城市化率的提高,人口的增长,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生态建设的开展,各行各业对水的需求进入高速增长时期,工农业争水、城乡争水的矛盾日趋突出,水环境日益恶化。据有关部门预测[1],湛江市2010年需水总量将达9.77~13.18×108m3,其中工业需水量达4.84~7.83×108m3,农业需水量达3.08~3.18×108m3,城镇与农村生活需水量达1.85~2.17×108m3;2020年需水总量将达10.49~21.70×108m3,其中工业需水量达7.68~15.81×108m3,农业需水量达1.39~3.12×108m3,城镇与农村生活需水量达1.42~2.77×108m3。不认真解决好水资源和水环境问题,将制约湛江市的社会和经济发展。 1 水资源和水环境现状 1.1 水资源量及特点 1.1.1 水资源总量 湛江市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488mm,多年平均径流为665.6mm,按我国年降雨,年径流等要素综合分带表划分,属多水带,局部地区为丰水带。湛江市水资源分为本地水资源和过境水资源两大部分,本地水资源分为地表径流和地下径流,过境水资源主要来自于东北部的鉴江和西北部的九州江。本地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83.01×108m3(其中地下水资源量为39.30×108m3),多年平均过境径流量为85.85×108m3,合计为168.86×108m3。按2000年统计人口计,人均本地水资源量为1196m3/人,加上过境水资源量,则人均水资源量为2433m3/人。 1.1.2 水资源特点 从表面看,湛江市人均水资源量并不算少,远高于国际公认的500m3/人的“极度缺水”标准,但可利用水资源量少。因为境内河流大多短浅而且独流入海,过境水资源量主要集中在汛期,大部分以洪水方式出现,加上现有水利工程调蓄水资源的能力低,每年有70~80%的水资源白白流入南海,难于得到利用。水资源最大的特点是:虽地处南方湿润地区,濒临南海,但“工程性缺水”十分严重;加上水资源时空上分布不均,水资源有相当多一部分分布在偏僻、人口少,自然条件差的边远山区;而自然条件较好、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湛江市周边地区水资源量有限。 1.2 水环境现状及特征 1.2.1 地表水水质 九州江是湛江市重要的供水水源地,近年来随着用水量、排污量不断增加,部分水体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九州江主要污染物为CODMn和BOD5。其中干流合江、排里断面水质枯、丰水期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Ⅱ类水标准;龙湾、安铺断面水质丰水期符合Ⅱ类水标准,枯水期符合Ⅲ类水标准;营仔断面水质枯水期符合Ⅱ类水标准,丰水期符合Ⅲ类水标准。其余支流中,廉江河水质较差,枯、丰水期均为劣于Ⅳ类水;沙铲河丰水期符合Ⅲ类水标准,枯水期均为劣于Ⅳ类水。湛江市内的南桥河和南柳河水质劣于Ⅳ类水。由于大量未经处理的废水排入,引起河水中的SO42-、氰化物、砷、酚、镉、铬等有害、有毒化学成分及有机质“三氮”、细菌、病菌等的含量增高,河水浑浊,鱼虾绝迹。赤坎水库是湛江市赤坎区主要供水水源地,近年来,由于水库受周围工业及生活污水的污染,库水中细菌和大肠杆菌超标10多倍,硝酸根逐年增加,水质逐年不断恶化。 1.2.2 地下水水质 浅层地下水埋深浅,水质极易受到周围环境和人类活动的影响,特别是市区工业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废物都是其潜在的污染源。湛江市区化工厂一带浅层地下水中硫酸根含量高达246mg/L,出现硫酸型。大量超采中、深层地下水,从而引起承压水区域水位不断下降和降落漏斗形成、扩大。中层承压水湛江市部分地区中心的降落漏斗2.0m线漏斗面积大于485km2,中心观测孔水位下降20.0m;深层承压水湛江市部分地区降落漏斗10.0m线范围面积达294km2,中心观测孔水位下降16.72m;市内的霞山、赤坎地区已出现地面沉陷、地裂缝发展,环境地质恶化等一系列问题。 1.2.3 污染特征 湛江市境内地形属平台阶地及低丘陵带,以台地、丘陵、平原为主,地势北高南低。北部为基岩隔水边界,其余三面环海,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水文地质单元,地下水补给、排泄自成体系。其自然地理特征形成湛江市水系独特的污染特征,主要是:①形成以氨氮为主要影响因素的有机污染类型。②因地势北高南低,形成自上而下的水污染物的积累和运移。③形成汛期水污染最严重的季节变化特征。④形成地表水污染导致浅层地下水污染和近岸海域污染。⑤污染源由点源污染物排放为主逐步转为以非点源污染物排放为主。 2 影响水资源和水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2.1 水资源统一管理滞后 对水资源实施统一管理,是国家《水法》所规定。湛江市水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①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缺乏宏观控制,只强调水资源要满足工农业发展的需求,而不注意经济发展、产业布局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②比较重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而对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量、质并重,城、乡兼管,重视节约与保护,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不够。③水利投资机制不健全,出现一些不合理现象,如:建成了各种供水的主体工程,但因无力配套而不能发挥效益甚至极大地浪费水资源;有钱建成工程,却无钱管理运行;新建工程可以得到大的投资,但更新改造现有工程却无法得到资金。④在水资源调度和管理中,未按工农业、城市生活不同要求供水,基本上是多水多用,少水少用,一年用完,不留或少留后备,使水库仅仅起到年调节和不完全年调节的作用,未能发挥应有的调节性能。⑤多龙管水,政出多门,职能交叉、权属不清、利益冲突,难于协调,导致各自为政,造成水资源管理的混乱,无法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 2.2 缺乏控制性调蓄工程 湛江市境内缺少控制性调蓄工程,大型水库仅3座,总库容14.364×108m3。由于水库规模小,对水量的调蓄能力低,抵御干旱能力低,加上水资源在时空上分布不均,造成春季严重缺水,工农业、养殖业和城乡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目前仍是以控制能力很低的引、提水工程为主要供水手段,供水保证率低。有些水库未达设计要求,如:境内最大的鹤地水库安全至今尚未过关,水库长期低水位运行;另一大型水库(长青水库)亦未达设计标准;24座中型水库中有12座未达设计标准;小一型水库106座中有94座未达设计标准;小二型水库322座中有290座未达设计标准。引水、提水工程也由于施工质量差,渗漏大,浪费了大量的水资源。水工程普遍存在的未达设计标准,放水设施质量差,有渗漏等问题使其应有的效益未能充分发挥。 2.3 水资源利用率低 农业低产出、高资源消耗的深层次原因是农业的低投入。在农区,仍然沿袭传统的掠夺式利用资源和粗放型的经营方式。引水、提水工程等输配水系统老化失修,配套程度低,田间灌水技术落后,大部分地区仍沿用粗放管理模式,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较低,一般在0.4~0.7[2]。因此,提高半岛工业、农业和城市用水效率不仅是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的要求,也是社会经济与水资源经济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2.4 水环境污染加剧 由于人们对生态环境、水环境关注保护不够,使生态环境、水环境不断恶化。湛江市水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和全国情况基本相同,也是来自工业废水、城市污水和农村面源污染。 2.4.1 工业排污量大 经过多年的发展,特别是最近几年来,湛江市已形成机械、化工、造船、汽车制造、电子、食品、制糖、制盐、纺织、建材、橡胶制品、炼油、卷烟和家用电器等门类齐全,结构轻型的工业体系。其中主要排污行业为化工、纺织、冶炼、火力发电、橡胶制品等。据统计资料显示,湛江市工业废水排放量占全部废水量的40%左右,COD排放量占全部排放量的60%左右,重金属排放量占全部废水量的75%~80%,是湛江市水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产业结构造成的污染是湛江市工业污染的主要特征。 2.4.2 城市污水处理率低 湛江市污水处理设施严重滞后,废水处理达标率低。湛江市辖区内各县(市)至今没有一座正在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废水都呈自由排放状态,废水大部分未经处理排放入河或渗坑向地下自由渗透,相当一部分污水还直接用于浇灌农田或城市绿地,造成二次污染。 2.4.3 农业面源污染比重高 据调查,污染源由点源污染物排放为主逐步转为以非点源污染物排放为主。九州江、鉴江、南渡河和湛江市区的北桥河、南桥河流域农业面源氨氮贡献率达65%~70%。 3 水资源和水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对策措施 3.1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水资源是半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制约因素。半岛的社会经济发展必须考虑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的人口容量。1999年湛江市各县(市)产业结构见表1。从表中可见,第一产业所占的比重大。所以,应根据提高总体用水效益的需要,规划好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比例,逐步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第一、第二产业的比重;将目前以农业为主的结构尽快调整为农林牧渔结合的合理结构。 3.2 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工业体系 半岛应和全国一样,走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根据半岛的特点,应避免发展用水量大的产业。半岛工业的基础是能源、矿产和农牧渔产品加工。石化企业要进一步做好水源建设,推行节水减污的清洁生产技术,将污源从源头削减,并加强污水处理关键技术的应用和工艺设备的技术改造,加强节水工作,促进石化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对耗水量很大的有关技术,应进一步论证其合理使用范围。通过加大资金、技术和智力的投入,优化产业结构,改变生产增长方式,使资源高耗型的工业向资源节约型的现代工业转变。 3.3 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农业体系 半岛地区的水土资源主要为农业特别是粮食和挂果种植业占用消耗,因此,推动半岛地区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核心是:要用高投入、高产出、资源低消耗型的现代农业逐步取代低投入、低产出、资源高消耗型的传统粗放型农业,大力加强农牧渔业的基础建设。除常规田间节水技术,渠道防渗技术外,应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喷滴灌等高效节水工程建设,特别对水资源缺少地区,除常规地面灌溉外,应逐步实施以管道灌溉为重点的高效节水技术。在农业用水不增加并逐步减少、耕地和灌溉面积总体不增加、农林区面源污染减少,生态环境逐步恢复改善的条件下,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林果业、海洋渔业、养殖业和加工业比重,优化产业结构,将目前以农为主的结构尽快调整为农林牧渔结合的合理结构,使资源高耗型的农业向资源节约替代型的现代农业转变。 3.4 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 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尽快进行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全面规划。面对日益严峻的缺水危机,水资源全面规划应成为湛江市发展计划和其它各种经济规划的基础。湛江市境内河流开发治理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对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应尽快编制湛江市境内各主要河流,特别是跨省、地区河流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以流域管理为前提,建立、健全和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通过提高流域管理机构的能力来提高流域管理水平。对跨省区、地区的河流要强化流域的水资源统一管理,在流域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区域水资源管理的作用。对规划的水源工程进行前期工作已刻不容缓,特别是对规划的水源工程范围内的建设和水源保护应按水源工程规划进行布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浪费和环境问题。 3.5 水资源合理配置 湛江市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都是建立在自然资源、社会资本、科学技术、人文资源的基础之上。在提高湛江市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水资源合理配置的核心就是在分析湛江市水资源特点、开发、利用、保护及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寻求有效的水资源配置效率。湛江市水资源在数量和质量上具有显著特点,西北部河流以及大、中型水库集水流域的本地径流水资源量相对较少但水质较好;过境水资源量和潮流量丰富但水质较差。东部湛江市周边地区以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为主,其余地区基本上以农业、养殖业用水为主。从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角度出发,应根据城市工业、农业、生活和环境用水等用户对水量、水质的不同要求,按照来水的特点,选择地表水或地下水、本地水或过境水、海水或污水回用;通过水库和主干渠道、鉴江口挡潮蓄淡工程、湛江市堵海蓄淡工程等,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 3.6 节水与污水治理 新水源工程的兴建有一个实施的过程,湛江市水资源供需不平衡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全面节约用水是解决湛江市水资源供需矛盾的一项长期、重要的对策,节约用水不仅可缓解水资源短缺,也是减轻水污染的根本措施。除常规田间节水技术,渠道防渗技术外,应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工程建设,特别对水资源缺少地区,应逐步实施以管道灌溉为重点的高效节水技术。从长远看,工业和城市用水将逐年增加并成为用水大户,所以工业节水也是关键。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的工业结构体系,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加强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实现污水资源化,控制工业污水及废料排放量。城市生活用水应全部经过一级处理,以提高水的利用率。对难于治理的污染源采取停、转、并等措施。 3.7 建立水权制度 产权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意义上的产权,是指通过法律、法规得到国家保护的,排他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经营权的总和。水权主要涉及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建立水权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定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或可利用量;分析水资源的需求结构;水权分配与转让。目前湛江市的水市场仍然是初级的,主要表现在:①多龙管水,政出多门,水资源所有权无形旁落;②水资源使用权无序取得;③水权的非市场转让;④跨省河流的水资源和水权不明导致不合理使用和严重的水利纠纷。应结合湛江市的实际,建立、健全和完善水资源管理法规,研究制定有关的水资源管理政策,建立水权制度。通过建立水市场或准市场,实现水权交易或有偿转让,最终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3]。 3.9 海水利用 海水利用是解决湛江市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战略措施之一,具有广阔前景。湛江市三面环海,海水利用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化工厂可用海水作为工业冷却水,有条件的地区可修建挡潮蓄淡或堵海蓄淡工程,利用丰富的海水资源。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区域划分与环境可持续发展 论文关键词:行政区域 环境保护 可持续发展 论文摘要:阐述了行政区域的内涵,分析了行政区域划分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不利影响,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法。即:在全国范围内,环境保护部门实行人、财、物的纵向管理,地方政府配合工作的机构体系。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各国政府都在积极采取各种手段解决环境问题。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列为基本国策之一。环境立法体系逐步完善,环境治理的投入逐年增加,使我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整体状况有所好转。但从局部分析,特别是跨流域、跨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环境污染状况不容乐观。有些地方经过多年的治理,耗资巨大,污染情况反而更加严峻。纠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中国现行的行政区域体系划分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本文分析了行政区域对环境质量的综合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1 区域划分概况 我国的区域划分模式为: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区、旗)、乡(镇、街道)、村等。在我国省(自治区、直辖市)既有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规的义务,又有相对独立制定地方法规、条令的权利。因此,在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规的时候,由于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环境条件、工作基础不同,必然在落实的深度、广度方面有所差异。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各自的地方法规时,由于各地政府部门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深浅不同,重视程度不同,环境质量现状不同以及地方保护主义意识的存在,相互比较难免存在较大差异。到市(地、州、盟)级行政区,由于经济基础不同,发展水平不同,对环境的损坏程度不同,致使环境保护工作在同一省内不同地区也有较大的差异。 由于我国的行政区域本身和一些机构具有相对权威性,容易形成为了各自的利益、政绩、权力而各自为政,我行我素。在对待环境保护工作的态度上,地方长官完全可能为了自己局部的利益而牺牲全局利益,以发展地方经济为理由,以保证职工就业为借口,忽视环境保护、环境治理工作,拒绝关、停污染企业。或者转嫁环境污染影响,以牺牲相邻区域环境质量为代价来繁荣本地经济与市场。国家投巨资治理的多个流域,效果不佳,环境保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根源就在于地方保护主义。而地方保护主义之所以存在,则因为区域划分各自为政的结果。 2 行政区域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2. 1 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差异导致环境污染 由于人为地划分行政区域,导致各个区域内地理位置、工业基础、环境资源、能源、交通设施、公众素质等发展经济的基础要素严重的不平衡,造成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不平衡。在国内,有东南沿海的发达地区,更有需要振兴的东北地区和需要崛起的中部地区及相对欠发达的西部地区;在同一区域内经济发展程度都有很大差异,广东的深圳与其相距百公里山区相比,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收入等两极分化极大。这种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差异给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带来明显的影响。发达地区由于基础好,优势多,经济发展大多采取可持续发展的、集约型发展模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比较到位。而欠发达地区由于资金的缺乏,技术设备落后,为了单纯地追求经济增长,大多采取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为特征的粗放型发展模式。为了当地经济加速发展,不顾冒环境污染的风险,引进被东部地区淘汰的、污染环境严重的工业项目,其结果只能是付出巨大的环境代价,来追求表面的经济繁荣数字,经济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2. 2 区域建设小而全导致环境污染 由于行政区域划分等原因,形成了我国各个行政区域内小而全的地方工业体系。这种工业体系很容易和环境因素形成冲突,一些环境污染严重的工业在欠发达地区遍地开花,尤其是一些乡镇“五小”企业,与国家大型企业争能源、争原材料、争市场。由于“五小”企业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排放严重超标,环境治理形势严峻。这种对内封闭、对外排斥的工业格局,大大地限制了各种信息、技术、生产要素的相互交流与沟通,严重地制约着当地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 3 行政管理水平的差异导致环境污染 由于行政区域划分以及经济利益的驱动,各个区域内部只追求辖区内部的经济增长,各自为政,区域内的行政领导只追求任期内的增长速度,看重局部和眼前的利益,尽量减少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导致本应由区域内部支付的环境保护运行成本转嫁到周边地区或下游区域,从而加剧了环境污染的现状。有些领导环境保护意识淡薄,无视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环境法规制度的存在,使得一些污染严重的项目得以违规建设,使当地本已脆弱的生态环境更加严峻。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有些地区为了保护辖区内的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事件时有发生。 2. 4 环境保护意识的差异影响公众参与积极性 由于区域内相对封闭,环境信息不对称,环境保护意识上的差异,加上人为的误导,使我国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务的积极性不高。走过场,追求形式化,应付的成分多,追求实效的少。因为环境信息透明度不高,公众的知情权没有得到满足,在具体的建设项目造成环境污染时,公众与建设方之间、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使公众对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信任。 3 消除影响的措施 真正理顺行政区域管理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提倡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充分发挥行政区域的协调、管理作用,打破分割,树立大环境区域的概念,才能有效地减少或消除区域分割产生的环境问题。 3. 1 各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部门实行纵向管理 为了克服行政区划带来的弊端,环境保护工作应当在全国实行纵向管理结构,统一步调,一致行动,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在行政分割的体制下,各地的环境保护部门很难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例如:地方行政领导主抓的项目,即使有污染,下属环境保护部门也很难制止。如果环境保护部门由中央直属,实行纵向管理,情况会好转。在上马新建项目时,环境影响评价会真正起作用。 3. 2 按环境资源分布合理布置环保机构 一般的流域跨越多个省、市、区、县,各地环境保护部门要想统一行动,治理污染,难度大,相互协调困难,工作效率低。某条河流多年治理不好,区域划分造成的障碍不可忽视。如果设立专门的流域环境保护机构(其人事任免权、财政拨款渠道、人员的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完全与地方政府脱离,由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直接管理),专门协调管理该流域的环境保护事宜,有专人、专款、专门机构负责抓专项工作,各地方政府部门协助、配合,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将会效果显著。总量控制措施也会得到有效的落实。 对区域政府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除了经济发展指标外,还要综合考核资源生产效率、环境质量状况等内容。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要教育干部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从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开展工作。环境保护的考核方式应充分注意到群众的反映和相邻区域、特别是下游地区的反映。对于以污染环境为代价创造的经济发展、市场繁荣,是不宜提倡的。 3. 3 尽快建立环境税收机制 通过税收机制,促进当地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建立税率、税种合理的环境税征收制度,改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收费为收税。由于税法的严肃性和强制性等特点,可以适当地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不良影响。环境税收直接加大了污染行业、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了其在市场上的价格优势,使环保产品、绿色产品有了与其竞争的公平环境,促进了环保企业的发展。 实行税收资金部分返还企业,以资助企业治理环境污染制度。既减轻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企业治理环境污染的资金压力,又可以调动企业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对于生产工艺落后、设备老化、环境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五小”企业,在环境税收的重压下,关、停、并、转则势在必行。 3. 4 强化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 充分发挥各种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提倡行业自律,保护环境,淡化行政区域界线。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学术交流、科技攻关、技术咨询、人才培养等活动,鼓励大家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善待环境,抵制污染。由行业协会出面组织公众参与环境事务的各种活动,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提高大家的参与意识,追求实效,不走过场。在全社会创造一种自觉保护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工作、生活氛围。 4 结论 环境保护工作应淡化行政区域的概念,坚持按环境资源分布特征设立环境保护机构、环境保护实行垂直管理的原则,贯彻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提高领导者环境保护意识,树立大局观念,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会上一个新的台阶。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略析可持续发展战略下的环境成本控制 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一战略的提出要求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有效保护。国际标准组织(ISO)已于90年代颁布了ISO14000系列的环境管理国际标准,欧美一些国家的企业也开始公布一些环境成本的信息报告,国际贸易出现了“绿色贸易壁垒”的端倪。企业的行为已受到诸多方面的约束,环境成本已成为企业经营成本中不可忽视的部分,企业加强环境成本控制的紧迫性将越来越强。本文试就可持续发展战略下的企业环境成本控制的有关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环境成本控制的现状分析 (一)传统会计下成本概念的局限性 成本的经济实质是价值耗费与补偿的有机统一体。而传统会计所依赖的成本观念,属于狭义的成本概念,不包括环境成本,只核算了微观的经济成本,却忽略了对宏观社会成本的考核,即成本中只包含直接消耗的生产要素(料、工、费),而对企业耗损的资源和环境费用则没有考虑在内。由此,使得企业收益产生虚增,而且间接地鼓励了企业以牺牲环境、透支未来为代价谋取当前的经济利益。这种做法显然是不能适应可持续发展战略对自然资源消耗的成本补偿要求的。目前我国对环境成本计量的做法也很简单,只考虑了如绿化费、环境污染罚款等项目,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期间费用或营业外支出,或在金额较大时作为待摊费用处理,这种做法固然操作简便,但也有其内在的缺陷,其严重后果表现在: 1.没有考虑环境成本的隐蔽性,直接影响了企业财务成果的真实披露。目前多数企业只在环境成本实际发生时才将其列作费用,而对潜在的成本忽略不计,使得当期收入与费用配比不合理,生产成本小于真实成本,虚增了当期利润,增加了税负。 2.缺乏规范的成本确认和计量方法,导致成本的可比性差。由于目前国家并没有环境成本核算的相应准则或制度,各个企业的实务处理也不同,企业缺乏横向比较的基础。 3.模糊了成本发生的动因,不利于企业挖掘潜力,降低成本。由于企业把环境支出费用计入期间费用,不利于企业管理当局对成本发生的前因后果进行分析,从而使得企业对环境支出的控制不力,导致成本上升。 4.环境保护意识差,企业很少主动考虑环境成本,大多企业在受到处罚时,才不得不控制环境成本。如在产品出口受到限制时,才想到要控制环境成本,往往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 5.短期利益行为的驱使,影响了环境成本的控制。由于目前对企业业绩的评价,没有单独关于环境成本控制的考核指标,企业当然不愿意因环境成本的增加,而影响其业绩。 (二)环境成本的特点 环境成本指企业为保护环境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改善设备的支出、日常环保费用及开发环保产品措施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其特点可概括为: 1.环境支出的不可预知性。环境支出不像其他成本项目(如直接材料)那样均衡地发生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它往往具有突发性或一次性,如违反环境法规受到的罚款而导致的支出、环保设施的投资等。 2.环境支出的隐蔽性。当期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的破坏可能并不明显,但这并不表明企业不负担任何环境成本。因为企业对环境的破坏终究要付出这样或那样的代价,并且代价有越来越大的趋势。 3.环境支出的连续性。在环境会计中,要对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内的成本进行核算,产品成本不仅包括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支出费用,而且包括产品开发、销售直至淘汰整个产品生命过程的环境支出费用。 4.环境支出的不断增长性。由于人们对环保的日益重视,作为主要污染者的企业对此承担的责任日益加大,因而环境支出也日益增加。而且随着政府环境立法对企业约束力的增强,公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标准越来越高,使得企业的环境支出费用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 二、可持续发展战略对环境成本控制的要求 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我们共同的未来》,对可持续发展给了一个确切的定义:“可持续发展是这样的发展,它满足当代的需求,而不损害后代满足其需求的能力。”1992年6月,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发表了《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热内卢宣言》,制定了《21世纪议程》,提出了致力于可持续发展的7条原则,号召各国政府和人民开辟合作的层面,建立一种新的、公平的全球伙伴关系,使人类社会在21世纪转变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自1992年以来,我国还颁布了一系列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政策、方案和计划。如《中国环保与发展十大对策》和《中国21世纪议程》等等。这些法律、条例不仅对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行为有约束和规范作用,而且在某些条文中,已明确了对环境成本的内在化要求。如在《中国21世纪议程》中,强调“将环境成本纳入各项经济分析和决策过程,改变过去无偿使用环境并将环境成本转嫁给社会的做法”。 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估量各经济主体的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作为对社会经济活动具有计量、反映和控制职能的会计理应对环境方面的支出、收益进行反映和控制。从90年代起,在西方的会计理论界,越来越多的会计学家把环境问题、可持续发展理论与会计理论结合起来研究,形成了各种各样的环境会计,企业加强环境成本控制的紧迫性将越来越强。然而,我国目前还未出现较好的环境成本控制体系,如何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下对企业环境成本进行控制,已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三、环境成本控制的战略思考 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下,不仅要考虑人类劳动的补偿,而且要从战略发展的角度充分考虑自然界各种物资资源的消耗和补偿。 (一)政府方面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加强执法力度。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大多数企业目前是不可能自觉为减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而增加支出的。 2.加强环境保护的普及性教育,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降低环境治理的成本,提高环境预防的投入。 3.加大对环境成本控制考核的力度。目前企业有关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对环境成本相关指标的考核并不突出,致使很多企业为了其短期利益,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实现自身的利益。应在评价指标体系中加入考核指标,这样就会使国家对企业的评价是在满足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前提下进行的,也会更加全面、客观。 4.利用价格手段,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给出明确的价格信号,从某种程度上讲,国家对于资源的使用应坚持有偿使用原则。对有限资源的无偿使用,无疑将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应利用价格手段,冲破狭义成本的束缚,在商品的成本中加入资源成本,使商品的价值得到客观的反映,充分发挥价格应有的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作用。 (二)企业方面 1.开拓思路,运用价值链分析方法,制定环境治理的整体战略规划。价值链分析将企业视为互相联系的活动的集合体,考虑产品生产和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环境成本,通过分析各项活动的成本,使成本和与其相关的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价值链分析包括:(1)内部价值链分析。就是不仅要注意生产过程,而且要关注生产之前和之后的作业,以找出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最终达到降低产品成本的目的。(2)外部价值链分析。即供应商和顾客之间的关系分析。供应商不仅生产着企业用于价值链的一种产品或服务,而且在其他方面也影响着企业,如供应商发货频繁可以降低企业的库存需求。顾客也有其价值链,如那些订货量少、事先不确定的顾客的成本比那些订货量大,事先确定的顾客的成本要高。 2.在企业发展战略中,制定企业中长期环境成本控制的目标,从生产规模、技术和工艺的选择上严格按环境成本控制的目标进行;从产品的选材、生产以及销售上尽量回避、减少扩大环境负荷而追加的成本;选择环境负荷低的替代材料;对各种污染处理系统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尽量控制污染处理系统的建造、营运成本。 3.加强对企业各生产环节影响环境的因子进行跟踪监测。特别应对企业排出的废弃物进行质量监测和把关,尽量做到达标排放,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事故、损失或罚款成本。 4.采取多种渠道控制环境治理成本。这是环境成本控制的关键部分,包括环保设施运转、环境项目运行、环境污染控制措施和环保事务的管理。企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等,如果处理得当,可以变废为宝,降低企业成本,增加效率;反之则会提高处理成本。另外,还应注意通过环境区域治理,采用集中排污治理的方式来降低区域内各个企业的环境成本支出。 5.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来进行成本控制。在信息时代,控制成本的思路和方法应建立在以计算机为中心的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如果没有一套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控制成本将一筹莫展。企业要建立起以电子计算机和国际互联网为中心的高效信息管理系统,为进行环境成本控制提供基础。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关于西北地区水资源配置、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项目 《西北地区水资源配置、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是中国工程院向国务院提供的一个咨询项目,于2001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立项后启动。中国工程院组织了有关学科的35位院士、近300位院外专家和西北6省、自治区的130多位有关领导、专家参加,组成了项目综合组和9个课题组。一年多来,在各方面的支持下,组织大量人员进行了多层次的现场考察,在反复研讨的基础上,形成了项目综合报告。 一、西北地区的现状和问题 (一)自然环境格局。 本项目研究范围包括新疆、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和内蒙古6省、自治区范围内的内陆河流域(包括新疆的国际河流)和黄河流域,报告中统称为西北地区。 西北地区土地总面积345万平方公里,根据自然环境的不同,可划分为三大片:贺兰山以西的内陆干旱区(简称内陆干旱区);贺兰山以东的半干旱草原区(简称半干旱草原区);半干旱和半湿润区的黄河流域(简称黄河流域区)。 (二)社会经济的现状和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西北地区的社会经济有巨大发展,从总体上说,为全面实现小康奠定了初步基础。当前主要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二是部分地区生态环境恶化。 (三)水资源概况。 1.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西北地区水资源量多年平均为1635亿立方米,仅占全国总量的5.84。 2.人均水资源量。2000年西北地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781立方米,为全国当年人均水资源量的80.5。其中:宁夏黄河流域217立方米,陕西渭河流域326立方米,青海湟水河流域618立方米,甘肃河西走廊的石羊河流域761立方米,均大大低于全区平均水平,成为严重缺水的地区。 3.用水量和耗水量。2000年全区总用水量817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占89.3。扣除工农业和生活用水的回归水量后,2000年全区净耗水总量547亿立方米,耗水率(耗水量与用水量之比)为62.8。 4.用水效率。虽然西北地区水资源紧缺,但却存在着人均用水量高、农田灌溉用水定额高、单位GDP用水量高的问题。农田平均每亩实灌定额617立方米,比全国平均高40;万元GDP用水1736立方米,比全国平均高1.85倍。 5.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用水量与水资源总量之比)。目前全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平均为20,西北地区为53.3。其中甘肃的河西走廊各河、新疆的塔里木河和天山北坡各河都超过70,有的甚至超过100。 (四)生态环境的主要危机——土地荒漠化。 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在长期历史演变中出现种种问题,如干旱缺水、河湖干涸、水土流失、植被退化等等。研究认为,生态环境的主要危机综合表现为土地荒漠化。 1.土地荒漠化的界定。《第二次全国荒漠化监测》公布的数据表明,1999年全国荒漠化土地总面积为267.4万平方公里,其中在本项目研究范围的约218.3万平方公里。 研究认为,为了有针对性地指导实际工作,应着重研究在现代气候条件下,由于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使原有耕地、草地、林地退化的情况。在西北地区,应主要研究在干旱化的气候背景条件下,由于水资源利用不合理和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两种原因引起而又有条件治理的荒漠化土地,据此粗略估计,本区荒漠化土地总面积在60万平方公里左右。 2.由于水资源利用不合理引起的土地荒漠化。(1)在内陆干旱区,由于河流上中游用水过多,造成下游河湖干涸,荒漠扩大。(2)在沙漠边缘地区,由于超采地下水,植被枯萎,造成土地沙化。(3)在大中型灌区,由于灌溉不当,地下水位上升,造成土壤次生盐碱化。 3.由于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引起的土地荒漠化。(1)草原牧区由于严重超载过牧,造成大面积退化甚至沙化。(2)在农牧交错区,由于滥垦、滥牧、滥樵、滥采,造成大面积土地退化甚至沙化。(3)在农区,由于不合理的种植结构和耕作制度,造成一些地方的土地退化甚至沙化。(4)在有些山区,由于滥伐滥垦,造成林地的退化。(5)在黄土高原区,由于边治理、边破坏,土壤侵蚀总面积仍有所增加。 4.土地荒漠化是沙尘暴加重的重要原因。沙尘暴是一种自然现象,从自然规律的角度看,沙尘暴是不可能被消灭的。但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破坏了一些地方的地表覆盖,助长或促进了沙尘暴的发生和发展。 沙尘暴发生在干旱、半干旱地区。我国沙尘暴高发区的下垫面除地质历史形成的因素外,都属于土地荒漠化的范围。因此,西北地区荒漠化土地的扩大是我国近年来沙尘暴强度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要立足于全面保护沙尘暴源地的生态环境,大力防治西北地区的土地荒漠化,不能寄希望于一些局部性的应急措施。 (五)城镇工矿区的生态环境危机——水环境污染。 据2002年资料,西北地区的污染情况可分为严重污染、中度污染和尚未明显污染3种类型。严重污染地区和中度污染地区相加,其人口已占总人口的79.1,其中渭河流域已成为全国污染最严重区域之一。内陆河流域没有排污入海的出路,黄河流域的排污不但危害当地,而且威胁黄河中下游的水环境安全。 二、确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发展方针 (一)生态环境危机的深层次原因。 西北地区生态环境危机的深层次原因是:人类占用了过多的自然资源。20世纪以来,人口从大约1400万增至接近1亿人。在相对落后的生产方式下。为了供养不断增长的人口,不得不依靠破坏性地掠夺自然资源(包括污染自然资源),从而造成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 (二)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方针的现实可行性。 生态环境的人口容量是相对的。在生产力提高、资源消耗逐步减少的条件下,人类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得到提高,从而可以扩大环境的人口容量。西北地区的问题在于,在人口增加和经济规模增长的过程中,生产力水平没有相应提高,生产方式仍限于传统、粗放的外延型,特别是没有抓住水资源这个制约因素,相应地提高用水效率。只要认真解决这个问题,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发展方针在西北地区是现实可行的。 (三)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方针的主要内容。 必须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要统筹全局,合理安排生态环境建设。二要坚决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经济与社会。三要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条件下,相应地合理配置水资源。同时,还需实施适当的人口政策,控制人口的过度增长。 三、合理安排生态环境建设 (一)生态环境演变的历史背景。 西北地区的干旱化趋势和地理环境的格局,是在2000多万年前,由于青藏高原的逐步隆起而形成的。 在西北地区,人类大规模改造自然的活动开始于2000多年前。经过秦汉、隋唐和清代3个鼎盛时期,西北地区经济和文化得到长足的发展。但在“屯垦戍边”和“移民实边”的政策下,大力推进农耕文化,使贺兰山以东自然条件适宜于牧业的草原、草地,发展成为今天农区、牧区和农牧交错区的格局。在气候自然波动的背景下,不合理的农垦破坏了草原、草地的植被。黄土高原在变牧区为农区的过程中,天然植被也遭到破坏,水土流失日益加重。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增强,对自然资源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导致生态环境更加严峻。在贺兰山以西的内陆河流域,一些地区在河流中游修建平原水库,基本控制了河流的径流,虽然发展了灌溉,但平原水库建成之日,往往就是下游断流之时。在牧区生产发展中,片面追求牧畜头数的增长,使草原超载退化。在传统的农牧交错区和牧区,进一步大规模地开荒种地,使土地沙化面积不断扩大。 (二)生态环境建设的内涵和基本目标。 1.生态环境建设的内涵。生态环境建设的含义很广泛,可理解为一切旨在保护、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行动的总称。生态环境建设的核心是要限制或取消那些引起生态系统退化的各种干扰,充分利用系统的自我修复功能,达到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在西北地区,首先要防止对现有生态环境的继续破坏,并尽可能恢复重建已被破坏的自然生态环境,达到适应当地自然条件并能保持相对稳定和良性发展的程度。 如果不顺应自然规律,仅凭人们的主观愿望,去建设一个不符合当地自然条件的人为的新的生态大系统,则往往事与愿违,不仅收不到预期效果,而且不能持久延续,系统将最终崩溃。当然,对于一个人工绿洲、一个城镇、或一个小地区来说,可以建设一个有别于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的新的子系统,但是这些人工子系统的建设必须以不破坏天然生态大系统的整体性为原则。当前对西北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认识,仍存在一些误区。其中较普遍的误解是,简单地以为生态环境建设就是绿化造林,增加森林覆盖率。调查中看到,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的一些不适合种树的地方,也都在费尽心力地植树造林,年年植树不见树,或多年后仍是一片小老头树,有的地方为了植树造林而超采地下水,“绿了一条线,黄了一大片”。这种简单化的认识和做法,都应予以改正和防止。 2.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目标。防止荒漠化土地的继续扩大,下大力气治理由于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所造成的荒漠化土地,以及不属于荒漠化范围内的退化土地,同时防治水环境的污染。 3.生态环境建设的分区。根据生态类型组合特点与治理目标,将西北地区划分为8个生态环境建设区。(1)干旱荒漠—绿洲生态环境建设区。(2)内蒙古草原生态环境建设区。(3)长城沿线—阴山山麓生态环境建设区。即农牧交错带。(4)黄土高原生态环境建设区。(5)黄河沿岸平原生态环境建设区。(6)渭河平原生态环境建设区。(7)青藏高原黄河河源区。(8)山地生态环境建设区。 (三)合理的植被建设布局。 西北地区各生态环境建设区的天然植被类型由温带半湿润向极干旱地区推移,依次为森林、草原和荒漠。本区内森林分布不多,主要在黄土高原的土石山区、内陆盆地周围的高山以及河流两侧的冲积地带上,具有巨大的水源涵养及防止土地荒漠化的作用,非常珍贵,天然林保护工程非常必要。年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下的干旱和半干旱区,应明确规定以灌、草为主(干旱区以灌为主,半干旱区以草为主)的植被建设方向,并应充分利用草原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 (四)天然河湖的保护与恢复。 内陆河流的下游,延伸到沙漠的腹地。河流两岸由地下水支持的天然绿洲,以及河流终端的湖泊、湿地和周边植被,都起着分隔和限制沙漠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考虑到现实的水资源情况,在坚决保持现有河湖格局的基础上,应尽可能地增加入湖水量,将20世纪60年代以后消失和萎缩的湖泊,加以不同程度地恢复,从而恢复河流的原有长度,并恢复河湖水质。具体建议: (1)准噶尔盆地:使西端的艾比湖水面恢复到接近原有水面,中部的玛纳斯河延伸到玛纳斯湖,要坚决制止地下水的超采。(2)塔里木盆地:适当恢复塔里木河终端台特玛湖的水面。(3)河西走廊:适当恢复黑河终端东居延海的水面;使疏勒河目前的终端西大湖不再萎缩,下游的地下水位不再下降;争取适当恢复石羊河终端的青土湖。(4)柴达木盆地:保持目前的河湖格局不再萎缩。(5)青海湖:争取湖水位逐渐稳定。(6)渭河:逐步解决中、下游河道的严重污染和淤积问题。(7)黄河干流:尽快解决两岸城市、工矿和农牧业的污染问题。(8)保护绿洲、草原和沙漠(地)内尚存的湿地。 (五)防污减灾对策。 1.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1)工业排污量大。(2)城市污水处理率低。(3)农业面源污染比重高。 2.制定适合当地特点的水污染防治技术经济政策。(1)加强节约用水。(2)推行清洁生产。(3)实施污水处理后回用。(4)采用适合当地特点的废水处理工艺与技术。(5)制定适合各地特点的水污染防治控制指标。(6)实行“污染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等经济政策。(7)重视工业废水处理回用技术的开发和成套设备的制造供应。 四、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经济与社会 (一)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经济与社会的基本途径。 ——根据提高总体用水效率的需要,逐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城镇化。 ——在建设现代农业、控制并逐步压缩农业用水的目标下,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现代农业体系。 ——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及科学技术水平,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城镇和乡村。 (二)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现代农业体系。 1.西北地区农牧业的主要问题是低投入、低产出、高资源消耗。西北地区占有全国18的耕地,19的水资源,仅生产了全国8.8的粮食,6.7的肉类。全区拥有草地26.3亿亩,占全国的64,而牧业产值仅占全国的7.5。 造成这种情况的直接原因是农牧业与水土资源之间结构性错位:全区农牧业结构中,种植业占70左右,畜牧业比重仅为28.5左右。这种产业结构与本地区水资源贫乏而草地资源丰富的资源结构严重错位。在种植业内部,高耗水的粮食作物比例偏大;粮食作物结构中,夏粮面积偏大。牧区和农区相互分隔,不能形成区域优势互补的农牧空间布局。 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农牧业的低投入:灌区老化,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平均仅为0.3~0.4,水资源粮食生产效率0.58公斤/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4。草地年均亩投入只有2~3分钱,目前草地生产力比20世纪50年代下降了1/3~1/2。 2.建设现代农业体系的近期目标。转变增长方式,高效、节约、可持续利用水土资源。在农业用水不增加并逐步减少、耕地和灌溉面积总体上不增加、草原生态环境逐步恢复改善的条件下,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畜牧业和加工业比重,使农牧业总产值逐步增长,农牧民生活逐步提高,贫困地区逐步脱贫致富。 3.建设现代农业体系的基本途径。建立面向市场与资源双重约束的现代农业体系:改变单一性的生产结构为农牧加(工)复合结构;改变农区与牧区分隔为农区与牧区协作;发展现代节水灌溉农业和现代旱作农业;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和基本草牧场;退耕休牧,变广种薄收为少种精种多收,变过牧超载为以草定畜、草畜平衡。未来30年内,要求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0.15~0.2,旱作水分生产效率提高0.1~0.2公斤/毫米·亩,草地干物质生产水平提高到180公斤/亩。 (三)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工矿业。 应坚决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本区工业的主要基础是能源、矿产和农牧产品加工,应避免发展用水量大的产业。 1.能源工业的水预测和今后对策。石油、天然气是西北地区的重要支柱产业,其2000年产值占本区工业总产值的23.78,在未来的20年中还将有较大发展。预测石油石化和煤炭企业至2015年的用水量为9.3亿立方米,应确保其需要。 石油石化企业要进一步做好水源建设,推行节水减污的清洁生产技术。煤矿开采和生态环境应协调发展,国家应鼓励企业进行水利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回用。 2.矿产开发的用水预测和对策。在全国已探明储量的157种矿产资源中,西北有37种超过全国储量的一半。这些矿产资源的开发不仅对西北开发而且对全国都有重要战略价值,应使矿产开发成为本区的又一支柱产业。2010年的矿业用水量将增至12.5亿立方米,数量相对不大,但需加强污染防治。 钢铁工业是本区废水排放量最多的工业行业之一,有色金属工业也需加强污染防治,很多小金矿和小黄金生产企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对不能改造者,应坚决关闭取缔。 (四)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城镇体系。 1.城镇化发展及用水增长趋势。人口增长如不加以控制,2030年可能达到1.3亿人;如果做好各方面工作,有望控制在1.2亿人之内。预测城镇化率2010年将接近40,2030年将超过50,仍低于全国水平。城市用水的总需求量到2030年将增长近一倍,约需70亿立方米。 2.城镇水务设施建设。当前的问题是城市水务基础设施不足,供水系统不完善,污水处理严重滞后。2010年和2030年的城市污水排放量估计将分别达到40亿立方米和50亿立方米左右。 3.制定符合当地特点的城镇化规划。城镇发展要严格遵循与自然条件相协调的原则,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条件的可能;要顺自然、依水源、靠全局、有重点、重质量,因地制宜地做好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经过数千年的发展,特别是最近半个世纪的建设,西北地区已形成“四带一环”的城镇格局。“四带”是指4条主要以省会特大城市为中心的城市带,包括西宁—兰州—渭河流域城市带、呼和浩特—包头—银川城市带、武威—张掖—酒泉河西走廊城市带和以乌鲁木齐为中心的天山北麓城市带。一环”是指沿塔里木盆地边缘分布的城市环带。这种基本格局在未来几十年内不会也不应有大的改变。城市和城市带的发展规模不能超过当地水资源供应的可能。今后在开发工矿资源时,可考虑将生产基地与生活基地分开进行布局,或预先考虑替代产业。对已建的少数条件十分窘迫的工矿城镇,应及时加以调整。 五、合理配置水资源 (一)气候与水资源的变化趋势与展望。 1.近年来气候与水资源的变化趋势。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我国气候也趋于变暖,但具有明显的地区性和波动性。降水量变化有更大的区域性差异,共变化趋势不如温度明显。近50年来西北各地降水量的变化,呈现东降西升的趋势,其分界线大致在河西走廊东部。黄河流域径流量减少的幅度比降水量大。内陆河流域径流量有所增加,估计是由于在气候变暖的情况下,冰川融水有所增加。 2.对未来气候与水资源的展望。对未来50年西北地区气温的变化趋势,各方面专家都估计为变暖。对降水量的预测,各方面意见有很大不同。对于90年代以来,新疆等地降水量增多的现象,是属于西北全区由暖干型气候向暖湿转型,还是属于西北西部局部地区的转型;是属于长期的时间上的变化趋势,还是仅属于年际的、10年的波动;有各种不同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即使转为“暖湿型”气候,也不可能根本改变西北地区干旱气候区的基本状况。 从战略角度考虑,应立足于“向最好方向争取,从最坏可能准备”,尽可能使今后工作处于主动地位。在目前河流径流量较大的新疆地区,应抓紧当前的有利时机,加大修复生态环境的力度,同时防止盲目加大社会经济的用水规模;在河西走廊东部的黑河和石羊河流域以及广大的黄河流域,是目前生态危机最严重的地区,必须立足于可能的不利情况,加强工作,决不可存侥幸心理。 在宣传报道西北地区气候转型问题时,要注意到增加降水的数量有限,原来的自然面貌并未根本改变,防止给人以盲目乐观的错觉。 (二)水资源配置的要求。 西北地区水资源配置的总要求是:在保证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合理用水时,必须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留有适当余地。为此,不但要统筹兼顾河流的上中下游,而且还要充分考虑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复杂转化,以及地下水的可持续利用。 本区3大片不同的自然环境,在生态环境用水、社会经济用水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三方面的关系上,有各自不同特点,需要分别加以分析并规定水资源配置的具体要求。 1.内陆干旱区。水资源配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保证河流下游生态环境的耗水,使下游的生态环境和上中游的社会经济系统合理分享水资源。研究后认为: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耗水以各占50为宜。 按社会经济平均耗水率为用水量的70折算,今后内陆河流按用水量的最高开发利用率应不超过70。根据2000年的实际资料,除新疆的国际河流额尔齐斯河、伊犁河,以及柴达木盆地的无人区河流外,其他河流的开发利用率都已接近或超过70。因此,贺兰山以西内陆河流域的社会经济用水总量应基本控制在现有规模,不再增加。超过规定限额所挤占的生态环境耗水,或通过从外流域调水补足,或坚决加以压缩,一定要保证生态环境的耗水不低于水资源总量的50。 社会经济用水的内部配置:农田灌溉用水应大力节约并逐步压缩。城镇和工矿发展必须增加的用水量除少数地区由外流域适当调水外,大部地区原则上由农业用水有偿转移,并提高水的回收利用率。 2.半干旱草原区。水资源配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防止因地下水超采而影响草原的天然植被。 本区绝大部分属于半干旱区,天然降水形成的土壤水和地下水,可以维持草原的天然植被,但不能形成可集中开发的地表或地下径流。因此,只可在一些降水量超过400毫米及个别有引水条件和地下水丰富的地方,适当建设人工饲料基地,少量用于发展社会经济。 如果没有可靠的地质勘探资料,证明确有可以再生的地下水资源,不能盲目大规模抽取地下水进行社会经济建设或植树造林。 3.黄河流域区。水资源配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缓解干旱年份的水资源危机。 近年来黄河流域特别是兰州以下一些支流的径流量大幅度减少,不仅影响到这些支流下游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用水,也影响到黄河的出境水量。20世纪90年代,黄河出境的平均年水量(以三门峡入库水量表示),已从50~70年代的413亿立方米降至225亿立方米,其中1997年以来直到2002年,黄河出境的年水量都小于200亿立方米,严重威胁到黄河下游的社会经济用水和河道的冲沙用水。分析减少的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黄河流域降水量减少,河流径流量减少的幅度远超过降水量的减少幅度,上中游社会经济用水量增加。 因此,西北地区黄河流域水资源要合理配置。生态环境建设要合理安排,主要应依靠天然降水恢复植被。西北地区黄河流域的社会经济建设也应强调高效节水防污。为了缓解黄河水资源的危机,从长远看,还需要通过西线南水北调,适当补充水量。西线南水北调可能的调水量约为150~170亿立方米/年。 (三)西北地区的水利工程布局。 1.对现有水利工程的评价。经过50多年来各级人民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努力,基本建成了开发利用西北地区水资源的工程系统,支持了西北地区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 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认识上的局限,没有把水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以致西北地区的水利工程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粗放;二是水资源开发的过度。 2.近期的水利工程布局原则。近期的水利工程应以对现有和在建工程进行调整、更新、改造和配套为主,新建工程也应以地方的中小型工程为主,辅以少数的大型工程。对现有和拟建的调蓄水库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成效显著的要巩固,有安全问题的要除险加固;一些不利于下游生态和蒸发损耗很大的平原水库,要调整功能,有的应予报废或以山区水库替代;三门峡水库在小浪底建成后应调整功能,尽可能降低渭河入黄河口的潼关水位,为渭河整治创造条件;对拟建的大型水库,要广泛听取各种意见,在慎重考虑生态影响和经济效益评价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兴建,何时兴建。 3.近期有条件开工的重大工程项目。(1)陕西的渭河综合治理工程。(2)新疆的北坡水资源开发工程和塔里木河综合治理工程。(3)青海的引大济湟工程。(4)甘肃的河西走廊综合治理工程和陇中引洮工程,其中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应尽早立项。(5)宁夏的扬黄扶贫工程和青铜峡灌区更新改造工程。(6)内蒙古草原区综合治理水利工程和河套灌区更新改造工程。(7)陕蒙地区黄河多沙粗沙区的水土保持工程。 4.在中、远期考虑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1)西线南水北调工程。(2)新疆从天山北坡调水工程。(3)黄河黑山峡水利枢纽和大柳树灌区工程。(4)黄河中游水利枢纽和两岸灌区工程。 六、10项战略对策 (一)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在水资源最为紧张的新疆天山北坡、甘肃河西走廊的石羊河以及陕西的渭河,目前都还没有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统一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全面综合规划,对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量、质并重,城、乡兼管,地表水和地下水统一管理,促进水资源的高效利用,而不是单纯地开发和修建水利工程。为此,需要调整现有的水利投资机制,满足为合理配置水资源所需的资金,改正现在的一些不合理现象。 (二)干旱区和半干旱区的植被建设以封育为主,退耕休牧还草。 年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下的地区,应明确规定以灌、草为主的植被建设方向,并充分利用草原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要修订和完善有关地方在执行退耕还林政策中一些不符合客观规律和当地实际情况的做法。 退耕还林和退耕休牧还草的成败关键是:在退耕还林和退耕休牧还草后,能否真正建成替代的、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条件。应打破部门界限,统一规划,让一些条件不好的退耕地恢复天然植被;与此同时,在条件较好的土地上,集中使用农、林、水等各方面的资金,综合建设基本农田、饲料基地或经济林果基地。 退耕休牧还草必须与围栏、轮牧、小水利、人工草场等措施相结合。还必须加大投入,发展畜牧业,才能巩固退耕休牧的成果。 如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则需考虑适当外迁人口,实行生态移民,使人口与环境容量相适应。 (三)防沙治沙的重点是防治原有耕地、草地、林地的沙化。 沙漠在地球上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地球上各种生态系统相互支持和制约,组成了全球的大生态系统。人类与沙漠的正确关系应当是:人与沙漠和谐共存,既要避免“沙进人退”,也不要盲目地“向沙漠进军”。相当多的地方,总结多年来防沙治沙的正反面实践经验是:“人进沙进,人退沙退”。 人类利用一些外来水源,可以在沙漠周边建设一些人工绿洲,但从总体上说,不应当也不可能消灭沙漠或“征服”沙漠。防沙治沙应定位于防治原有耕地、草地、林地的沙化。 (四)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增加对农牧业的资金投入。 西北地区的水土资源主要为农牧业所消耗,过度的不合理的水土资源开发,是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最主要的是将低投入、低产出、高资源消耗的传统农业转换到高投入、高产出、低资源消耗的现代农业的轨道,从破坏生态环境的源头上解决问题,加强农牧业的基础建设。 (五)因地制宜地保证粮食供需平衡。 就西北地区来说,要求各地粮食自给存在两方面的实际问题:一方面,粮食在某种意义上是水资源的载体,在西北地区,按较先进的用水定额,1公斤粮食一般需水1吨(目前的平均水平是1吨水产粮0.58公斤)。另一方面,西北一些产粮区由于区位劣势,在全国卖粮难的情况下,这些地区卖粮更难。 建议进一步解放思想,不强求陕西、甘肃、青海等省粮食自给和西北地区粮食自给。一般情况下,完全可以通过市场调剂解决问题。只要保持土地的生产能力,粮食(包括饲料)供应不致有很大风险。 为确保安全,可考虑将黄河规划中的宁夏大柳树灌区,作为未来的粮食战略储备区,如有需要,可在南水北调西线建成的基础上建设。 (六)发展工矿业,推进城镇化。 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意义,是通过提高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提高水和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这是西北地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发展工矿业中,要防止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在城镇化的发展中,要防止脱离当地情况,盲目攀比城市化率的倾向。 (七)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坚决防治污染。 防治污染是西北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关键在于各级领导真正地提高认识,制定正确的发展规划,加强对新建项目的管理,杜绝对污染项目的保护,并加大对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规。 对已经受到污染的水环境,应坚决及时地进行治理,以免将来付出更高的代价。 (八)实施少生快富的人口政策,消除贫困。 为了保证生态环境建设的成功,必须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合理调整人口布局,最终消除贫困现象。主要措施包括:制定“少生快富”的有关政策,在少数民族中推行计划生育。加大教育投入,保证贫困地区尽快普及九年制教育。鼓励和支持西北地区以各种方式,输出劳力、引进人才。将宁夏西海固等一些全国最贫困的地区列为“十五”扶贫攻坚项目,加大综合措施的力度。在规划的自然保护区和一些没有发展前景的地方,实施生态移民。培育地方财政实力,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开发资金渠道。 (九)抓紧前期工作,建设南水北调西线工程。 警惕黄河水资源的危机,抓紧准备南水北调的西线工程。建议在2010年前完成包括生态环境评估的工程前期工作和开工准备,2015年争取第一期工程通水,2030年前后完成二、三期工程。 (十)建立西北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部门协调机制。 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需要综合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特别是农、林、水和城建、环保、扶贫等部门,要统一规划,通力合作,使国家和社会的投入,发挥最大的效益。建议国家进一步完善西北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部门协调机制,有关省和自治区也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协调机制。 结束语 西北地区是我国最干旱的地区,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在今后的大开发中,如何在保护和重建生态环境的条件下,使社会经济得到持续发展,对于西北地区来说是极大的挑战。 经过对各方面问题研究后认为,只要坚决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发展方针,坚决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经济与社会,并合理安排生态环境建设,是可以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支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此,提出了10项战略措施,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是提高用水的效率与效益。这需要在社会经济建设中更新观念,调整结构,提高水平;也需要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端正认识,调整规划,完善政策。 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西北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在今后10年内必将取得突破性进展,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大西北,将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伟大贡献。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税收体系构建 论文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环境税收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 环境保护税 论文摘要:随着传统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现象日益普遍,而税收政策是优越于其他经济手段的国家宏观调控手段,是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许多发达国家都相继开征了环境保护税,而我国还停留在排污收费制度上,相关的环境税收制度还不健全。为此,本文分析现行环境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并从改革现行税制和开征环境保护税两方面提出构建可持续发展环境税收体系的思路。 要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改变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彻底改变先发展后治理的观念,将环境保护放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地位。要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环境税收体系将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现行环境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资源税。现行资源税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定位不合理。对自然资源征税,可分为一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两种。我国资源税定位于调节级差为主,这样的定位不利于将资源开采的外部成本内在化,与环境保护无关,达不到遏制资源浪费的目的;(2)征收范围小。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只限于矿产品和盐,而具有重大生态环境价值的大部分非矿产资源——水、森林、草原、滩涂等却长期处于税收调节之外。这不仅导致了过度消耗和严重浪费,而且使后续产品的比价极不合理;(3)单位税额设计不合理。过低的资源税单位税额既违背了价值规律,又造成了资源的盲目过度开采;而且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额取决于资源的开采条件,与开采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无关;(4)计税依据不合理。现行资源税对资源的销售数量或使用数量征税,而对已经开采而未销售或使用的不征税,直接导致了资源的无序开采,造成大量资源的积压和浪费。 (二)流转税。现行增值税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低税率问题。为了增值税的税收优惠而对煤气、石油液化气、农膜、农药等产品实行的低税率,不利于环境的保护;(2)税负问题。循环利用资源的企业原材料成本低,增值部分所占比重较高,税负较重;且从民间和小规模纳税人收购的废旧物资,进项税额均不能抵扣,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3)优惠政策不到位。当前增值税即征即退、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只集中在生产电力、水泥、新型墙体材料方面,还有很多循环经济的链条及相应产品没有涉及。 现行消费税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征税范围太窄。一些容易给环境带来污染或者导致环境资源严重浪费的消费品仍没有列入征税范围,如电池、氟利昂、化肥、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餐盒以及煤炭等;(2)有些税率太低。过低的税率只能对市场发出要限制使用的信号,而不能起到规范引导消费行为的作用;(3)优惠政策不到位。消费税中对使用新型能源或者可再生能源的车辆的优惠政策不到位,难以达到激励使用新型能源的目的。 (三)其他税 1、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依附于“三税”,税基极不稳定,收入规模占税收总量比例较低,难以筹集城建维护所需的资金。另外,城建税只对缴纳“三税”的内资企业和个人征收,造成内外资企业的税负不公,同时也造成一些污染产业在我国的集聚。 2、车船税。车船税的设计本身不具有循环经济方面的意义。机动车船按辆或载重吨位征收,对由于性能、油耗和尾气排放量的不同对环境损害程度的差异等因素不予考虑,对能源的消耗量和废气的排放量关联程度较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与车辆对环境的污染程度没有关系。 3、土地税。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仅限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而且税率较低。由于农村土地不征税,不少城内企业纷纷迁往农村,大量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也较窄,税率也较低。 (四)排污收费制度。我国目前还没有开征环保税,实施了二十多年的排污收费制度虽然提高了治理污染的能力,加强了环保系统的能力建设,但还存在很多的缺陷。 1、立法层次低,征管不到位。排污收费没有被纳入税法体系中,立法层次低,权威性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较多困难,征收乏力,随意性很大。另外,排污收费缺乏有效地监督,收费用途不明确。 2、征收范围小。排污收费主要针对污水、废气、固废、噪声和放射性废物等五大类。像生活垃圾、污水、工业废弃物等没有纳入征收范围。而且主要针对部分企事业单位,第三产业和乡镇企业只部分实行,居民生活污染物排放基本未实行。 3、征收标准低。从理论上讲,收费标准不能低于治理污染的成本,否则,污染单位宁肯交排污费也不愿花资金治理污染。而我国目前的排污收费标准,远远低于排污单位污染排放治理设施的运行成本。此外,由于费率的调整很少或多年才调整一次,通货膨胀降低了排污费的真实水平。 4、收费依据不合理。排污收费制度主要根据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收费,没有考虑污染物的排放量,且仅对污染体浓度最高的一种污染物收费。这种收费减弱了企业在标准下进行污染削减和污染控制技术创新的动力,也导致了对污染排放浓度稀释或污染物替代,结果环境污染更严重。 二、改革现行环境税收制度 (一)资源税。在合理定位资源税普遍征收性质的同时,做到以下几点:(1)扩大征税范围。基于我国自然资源短缺、利用率低等现象,资源税应起到全面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作用。因而,应将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扩大到土地、海洋、森林、草原、滩涂、淡水和地热等资源;(2)调整计税依据。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可由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调整为开采数量或生产数量,这样可以防止资源的无效开采和使用浪费;(3)适当提高单位税额。尤其对不可再生、不可替代和稀缺的资源应该课以重税,适当拉大级距;(4)改变计征方法。根据资源的不同特点,可以考虑实行从量定额、从价定率和复合计税三种计征方法。如对铁、煤、石油等非再生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实行复合计税办法,即先在开采或生产环节从量计征,以后在销售环节再从价计征。 (二)流转税 1、增值税。首先,对农药、煤气、农膜等对环境危害较大的产品按17%的基本税率征税。为了保证农民的利益,可以运用财政补贴等手段;其次,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凡列入《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产品都实行13%的低税率,并按照资源循环利用的程度给予一定时期的减免税优惠。同时,放宽废旧物资进项税额抵扣条件,以实现循环经济的税收优势。 2、消费税。首先,扩大征收范围。对资源消耗量大且无法再回收利用的和环境污染严重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纳入征收范围,如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纸尿布、高档建筑装饰材料、煤炭、电池等;其次,适当提高一些应税消费品的税率,达到减少消费的目的;再次,对符合一定节能标准的产品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征优惠,以鼓励消费。 此外,通过调整部分进出口税收政策,对国内资源的出口和严重污染环境或预期污染环境又难以治理的产品进口进行有效的防治,充分发挥绿色关税的壁垒作用。 (三)其他税 1、城市维护建设税。开征独立的城建税,改变其附加税的性质,并适度提高市区以外地方的税率。另外,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个人也征收城建税。 2、车船税。车船税应加入保护环境的因素。对不同能源消耗量或排气量的机动车船规定不同的征税额度,实行差别征收。并对使用新型能源或可再生能源的车船给予税收优惠。 3、土地税。扩大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到农村,并大幅度提高相应税率,以充分体现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扩大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把占用湿地的行为纳入征税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 三、适时开征环境保护税 排污收费制度无论是从立法层面、执行层面,还是作用效果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应该借鉴国际经验,适时开征环境保护税。基本思路如下: (一)课税对象。课税对象的选择应该具有普遍性,凡是现在或预期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或产品都应该纳入其中。具体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分阶段、分步骤地对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征税。废气主要包括二氧化硫税和碳税,废水主要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农业废水及其他有害液体排放物,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 (二)纳税人。根据国际惯例,凡是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单位和个人都有缴纳环保税的义务。但是在税收实践中,考虑征收效率、控制税源等因素,纳税人可定为从事应税排污行为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可暂不征收。 (三)税基。税基可以选择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在排放量难以确定时,可以根据生产能力及实际产量等指标测算出排放量。这样主要考虑与排污收费制度衔接,有利于平稳过渡。另外,体现了“谁污染、谁付费”原则,有利于企业自主选择合适的治污方式,引进治污设备。 (四)税率。税率是税制设计的关键。首先,税率不能太低,应该高于现行排污收费的水平;其次,税率要有弹性,区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企业和不同污染程度;最后,考虑到废弃物排放的特点以及税制的简化和便利,应实行定额税率。 (五)征收管理。首先,按属地原则确定税收管辖权,并确定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其次,在征管模式上,明确税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协调配合;最后,在征收方法上,可选用自行申报法、源泉扣缴法和定额征收法等方法。 总之,为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构建以环境保护税为主,以各个相关税种为辅的环境税收体系。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环境思考措施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是落实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根本目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行政执法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所在,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问题和困难,执法的环境也在发生着变化。一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对依法执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逐步走向法制化的轨道。另一方面执法的矛盾加剧、困难增多、难度加大,行政执法面临新的环境和形势。 一、执法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受到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这里既有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支持和要求,希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也有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不理解和指责,以及不适当的干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工作矛盾加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发展与执法的矛盾。目前各级政府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一心一意谋发展,采取各种措施,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技资。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少地方把支持发展和工商执法对立起来,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进行检查,对一些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影响了投资人的积极性,破坏了投资环境。因此有的地方不分情况一律要求对企业或个人的违法行为首犯不罚,未经当地政府批准一律不得到企业进行检查和实施处罚,企业违法一般不罚或按下限处罚,有的在软环境治理中不适当地干预工商执法。有的甚至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阻碍,工商机关撤销了,环境就改善了。 二是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党中央、国务院强调要全国一盘,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保持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要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对破坏资源、破坏环境、国家淘汰的设备和产品一律不许投资。但是一些地方政府认为, 发展是硬道理, 只要有产值、有税收,不管是什么企业都可以办,中央不让办, 地方要想方设法地办。中央要宏观调控,地方要大上项目。因此,地方政府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放宽准入,降低门槛、简化手续,需要报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要变通处理,对其它地方不能上的项目,工商部门要开绿灯。对本地企业和产品要优先保护。要通过行政手段保护好本地的市场、本地的企业、本地的产品。这些要求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造成了困难。 三是服务与管理的矛盾。现在各地政府都提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提出建设服务型工商。但对服务型政府或服务型工商有的理解不够全面,有的把服务与管理对立起来,认为讲服务就是要放宽政策、降低条件,要少检查、少罚款、少收费,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职责出现了偏差。强调了放宽市场准入,忽视了条件和程序的把关,强调为企业服务,忽视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强调为地方经济服务,忽视了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营造;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出现了缺位、错位、越位的现象。有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了让当地政府满意做了一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该做、做不好、做不了的工作, 有的成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卫士,有的市场监管的职责没有认真履行,却做了大量中介服务工作,出现了“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情况。 四是政策与法规的矛盾。目前我国存在着法规滞后的问题,一些法律、法规、规章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了,对法规滞后的问题,不少地方不是按法定程序解决,而是要求执法部门要解放思想,要敢于突破法律、法规。因此,有的地方出现了的文件代替法规,领导的讲话、会议纪要、政府的文件效力高于法规的现象。不少地方要求执法机关以党委、政府的文件和领导的讲话为执法依据,把突破法律、法规作为衡量执法机关是否思想解放、开拓创新的标准之一,造成了执法机关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决定法规的取舍的现象,使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受到了破坏。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环境问题所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执法行为不规范造成的,另一方面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外部利益调整带来的矛盾。加之我国的法制还不健全,党和政府依法执政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一是观念上的原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但是有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并没有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不懂得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不懂得法律、法规是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的表现, 执行法律、法规就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不懂得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因此,在思想观念上没有树立依法执政的理念,对党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理解不深,对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要求把握不够,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关系处理不好。 二是立法上的原因。由于我国立法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一些法律法规滞后, 法一方面不可能把所有的情况都覆盖住, 另一方面不可能把未来的事情都预料在内。我国的立法机关没有能够按照《立法法》的要求及时改变或撤销不合法的立法,也没有能够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法规、规章修改和废止制度, 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定期评价制度没有得到落实。使一些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法规仍在适用。对一些不适应的法律、法规由于地方政府无权修改和废止,报请立法机关进行修改或废止需要的周期较长。因此,许多地方政府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来代替法律、法规的执行。 三是体制上的原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经费保障体制,垂直管理体制和交叉执法体制造成了与地方政府矛盾的增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经费保障,虽然国务院多次发文要求财政予以保障,但是由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原来由财政拨付的经费较少,主要是依靠收取规费、管理费和罚没收入来保障机关的正常运转。虽然已经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但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经费预算,仍以收费和罚款为基础,收费和罚款收入纳入了财政收入预算。收费和罚款作为预算收入任务下达给各级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基层工商部门组织收入的任务繁重,影响了基层工商执法,损害了工商执法形象。自 98 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以来,增加了与地方政府工作协调的难度,一些地方政府对垂直管理体制不理解、不支持。交叉执法体制造成对企业的重复检查,多头管理,有的事情几个部门争着管,有的事情无人管。职责交叉加大了工商部门与其他执法部门的矛盾。体制上的障碍,使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三乱”现象屡禁不止。四是监督上的原因。国家虽然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了一整套制度,如听证制度、复议制度、诉讼制度、赔偿制度等, 也明确了行政上下级监督、行政专门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监督体系。但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仍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有的地方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不是从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而是要求执法机关少执法,甚至不执法,将行政执法机关的检查权、处罚权上收, 给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设置了不必要的门槛。 三、改善执法环境的措施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建立和完善两个体制:一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二是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要改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环境,必须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入手,做到三个规范。 一是规范立法行为。重点要解决法规滞后和法规矛盾问题,要随着情况的变化,抓好立法的“立、改、废”工作。现在政策与法规的矛盾、交叉执法的矛盾,多数是由立法造成的,因此,要规范立法。首先要严格立法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其次,要建立异议处理机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立法提出异议的,要依法做出裁决。第二,要实施定期评价制度,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及时提出“立、改、废”的意见。第四,要落实定期清理制度,对已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定期清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的法规或条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虽然不是立法机关,但承担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任务,对在执法过程中反映出的立法问题要及时向有关立法机关反映,对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要定期提出评估意见,报告制定机关。 二是规范政府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环境的好坏与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理解是分不开的。因此,从政府层面,应该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提出明确的要求,当前要着重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为了保证这两个文件落到实处,首先,要调整充实各级领导班子。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法律专业毕业的应该占有一定的比例。凡进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的成员,都要进行法律知识任前考试,以保证各级领导都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其次,要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要把维护市场秩序和经费保障的责任落实到相关政府。凡是财政能够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各项经费的地方,应该停止收取管理费。执法机关的罚没收入不能列入财政预算, 其办案经费由财政保障。第三,要改革政府政绩评价体系。要把依法行政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为地方政府考核指标,公正评价政府的工作政绩,对不依法办事,只顾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以破坏资源、破坏环境, 损害群众利益为代价取得的发展,不仅不能作为政绩,还应该追究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规范部门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工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通过自身行为的规范,来赢得政府对执法工作的支持和理解。首先,要牢固树立服务观念,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要充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职能,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在市场准入方面要做到优质高效,在市场监管方面要做到分类监管。一方面要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另一方面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良好形象。其次,要依法行政,坚决制止“三乱”行为。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三乱”行为,如果不加以认真的清理,就会引起社会的不满,就不可能有良好的执法环境, 因此,制止“三乱”是当务之急,要从体制上解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经费保障问题,扭转目前基层工商部门重收费、轻管理,重罚款、轻教育的现象。要把基层工作的重点转到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上来。第三,要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提高执法水平。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要做到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要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评查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绩效奖惩考核制等。第四,要合理划分事权、集中执法权。要整合工商行政管理内部的执法力量,避免多头执法、职责交叉。可以先从理顺职责入手,按职能进行力量重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监督检查权、相对集中处罚权。将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适当归并,把“经济户口”的管理和有形市场的巡查有机的结合起来,增强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克服盲目性和重复检查,集中办案力量,实行扎口办案,加强办案指导,提高办案质量。 改善工商行政管理的执法环境,需要从观念上、体制上、立法、执法上多个层面认真加以研究,环境改善也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个矛盾调和的过程。只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够处理好全局与局部、长远与眼前、条条与块块各方面的矛盾,始终把发展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的目标,就能够得到政府的支持,企业的支持,群众的支持,就会营造出良好的执法环境。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浅谈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的几点思考 一、为什么要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 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即)制定和的一个管理类标准,它总结、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及实践经验的精华,是一套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至于工商行政管理为什么要按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我们认为是基于以下四个原因: (一)工商行政管理有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 近几年,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在完善监管模式、改进监管手段、加强内部管理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总体上看,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还属于“粗放式”的管理,基础管理相对弱化,存在不少漏洞。目前,还没有完善的管理体系,虽然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很多,但由于没有按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流程特点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系统和完整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管理体系,管理上存在“空白点”,且可操作性差。比如我们景区目前正在实行的“两错追究”办法就有一些待改进之处,例如工作中的责任怎么区分?问题谁来查?怎么查?多久查一次?发现问题怎么办?谁来纠正?怎么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这些都需要我们去完善改进,而建立标准的质量和监督体系后,这些问题将迎刃而解。 其次,我们许多工作还存在职责不明、管理缺位的现象,有的工作没人干,有的工作抢着干,部门之间扯皮、推诿现象屡屡发生,造成工作的被动;市场监管执法也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人为因素大,离依法监管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 最后,工商行政管理者普遍缺乏服务意识。在服务监管对象方面管理较多地考虑如何加强市场经营秩序,优化经营环境,但在如何方便经营业户方面考虑地较少,没有体现工商行政管理服务经营业主的宗旨。如何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水平,尤其是加大流通领域的食品监管工作将是我们今后改进工作的一个重点。 这一系列的监管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工商职能作用的发挥。随着我国加入步伐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发挥工商各项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经营者,改进和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并与国际管理服务标准接轨,迎接加入后巨大的挑战。在景区就是要适应管委体制的调整,针对新形势做好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应对工作。 (二)标准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标准之所以被世界各国广泛推行,不仅在于其高度概括、总结和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的精华,统一了质量管理的原理、方法和程序,而且更在于其通用性和适用性,不受行业和产品的限制,对各行业均有兼容的适用性。标准要求以满足服务对象的质量要求为目标,通过建立具有很强约束力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使各项工作及影响工作结果的全部因素都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并通过不间断的管理体系审核及评审,力求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预期的目标得以实现。任何一个单位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都可以按照标准的要求建立和实施科学、系统、严密、可行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促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工商行政管理也不例外,我们可以通过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来对工商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控制,促进工商管理的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定期审核和评价工作结果等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管理方式,改善管理效果。总之,尽管标准起源于制造业并且偏重于制造业的管理特点,但它所蕴涵的管理原理和方法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同样是适用的。 (三)工商行政管理引入标准具有良好的现实基础 在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引入标准无非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建立和运行一个符合标准的管理体系。实际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引入标准前就客观上都存在着相应的管理体系,也就是存在着管理体系所要求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等内容,只不过该管理体系没有完全满足标准的要求。贯标的目的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能够按标准的要求来健全其管理体系,使之更为完善、科学和有效。更为重要的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本身的组织都较为健全、而且配备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所必须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尤其是在人力资源方面,近几年我们工商系统全方位地加强了教育和培训的工作力度,人员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像我们泰山景区分局就有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同志,大专以上学历的同志占全体人员的比例很高,这就为开展贯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本身已经具有一套管理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这在相当程度上具有了建立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的现实基础。 (四)省内其它地区工商局的成功经验,说明我们景区分局引入标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目前,部分有远见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在工商管理中引入了标准,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像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充分运用质量保证模式的过程控制和自我改进的机制,全面改善了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各方面反映良好,并得到了省局领导的高度评价。因为标准管理体系的建立的的确确改善了他们的工作水平。领导说好,是因为管理起来更容易;普通干部也说好,是因为职责分明,事事有据可依,形成了依法行政、科学监管的良好环境。不仅如此,人家还把办公自动化引入标准管理体系中,进行质量体系运行记录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通过了的认证。这些单位的成功例证和取得的明显实效,有力地证明了标准的的确确是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巨大提升空间的最好填充剂,是我们迎接新世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挑战的最可靠保证。 正是基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且标准也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再加上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成功的经验,所以我们认为,标准一定能促进景区的工商分局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贯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标准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认证工作是一个 综合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们除了要贯彻标准的“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等核心管理思想外,还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结合实际原则。管理体系的建立必须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具体特点和内、外部环境来考虑,合理确定管理体系需控制的要素及控制程度。二是整体优化原则。管理体系是由若干个有关的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构成的整体,因此建立管理体系必须树立系统的观念,以整体优化为原则。三是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相结合原则。建立管理体系要考虑内部质量管理的需要,又要考虑外部质量保证的需要,使二者有机结合。 根据上述原则,我们必须对本单位的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找出原有管理体系存在的差距,确定了改进的主要方向,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理顺科室之间的工作接口,调整、完善工作流程,对所有的管理制度进行系统化,确定对工商行政管理过程进行控制的程序和办法,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满足“个、一个”,个是指做什么、由谁做,何时做,何地做,为什么做;一个是指怎样做。 首先,贯标工作必须进行标准的培训,然后集中人力编写质量体系文件,供领导讨论通过。管理体系建立后,接下来就是体系的实施和运行,并完成质量体系的内审和符合性审核,最后申报要求通过标准的认证。为了保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工作中必须坚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动员培训到位。贯标工作是一项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基础性管理工作,要求该单位的每一位同志都必须理解管理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并付之于行动。因此,动员培训是贯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贯标的各个阶段、各个过程都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培训方法可以采用集中授课、科室组织学习等形式。并在合适的时间专门组织管理体系知识考试,达到以考促训的效果。二是运行实施到位。标准要求各项工作都必须按文件规定办,文件规定的内容都要做到,要克服说一套、做一套的做法。三是检查监督到位。管理体系运中必然会出现一些偏离文件要求的情况,因此必须加强检查监督。用内审制来强化管理体系的自我约束能力,保证了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四是改进完善到位。贯彻不单是单纯为了拿一张证书,而是要通过贯标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不能搞虚假的、形式的东西。因此管理工作应该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这也是标准对体系运行的持续改进的要求。对各种审核和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都应严格要求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按要求进行纠正,而且还要对纠正后的效果还要进行验证。 关于实施标准认证的几点肤浅感受 我们通过对比东营市工商局等单位的先进工作理念,以及我们近一段时期贯标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即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是取得工作新突破的重要前提,观念不转变、思想僵化,想干好工作无从谈起。在我们分局刚决定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引入标准时,许多同志不理解,认为这是形式主义,搞花架子,工作起来阻力很大。但我们分局领导始终坚定信心,在大力宣传、树立质量意识的同时,切实做好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工作,力争用高质量的管理体系、更为简洁和科学的工作程序这个事实来教育大家、说服大家。通过我们艰苦的努力,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终于建立了,通过初步实践,大家已经逐渐认识到了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与现实工作并不脱节、并不矛盾这一事实,接下来的工作就好做了,群众的自发参与和对该项工作的支持使我们有信心完成好贯标工作,并最终通过认证。 另外,为了搞好的贯标工作,我们认为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领导重视、全体动员,注重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贯标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因为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而“全员参与”又是成功的基本保证,因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者是人,我们的工作方针必须是鼓励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大家的革新和创造精神,营造良好的贯标氛围。 (二)加强管理文化的培养。管理文化包括目标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我们景区分局机关最重要的就是要培养制度文化,养成事事按制度办的意识。遇到事情,制度规定该找哪个部门就去找哪个部门,不要养成“凡事找领导”的依赖心理。各部门之间也要明确分工、职责清晰,一切按制度办。这样无论领导更换或者是岗位轮换,大家都知道怎样工作,真正用制度来规范管理,减少随意性和人为因素,保证工作的连续和规范。 (三)持之以恒。质量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大家要把质量意识真正植入到自己的思想意识中去。不仅在体系的建立和认证过程中,而且在今后的工作中,让“不断改进”这个质量体系的重要思想保证我们永远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四)为了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我们必须建立一套详尽的过错追究体制。客观地说,并不是能包治百病的,它虽然明确了职责和工作责任的归属,但如何追究责任则是一个干部管理的体制问题,没有一个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体制,就很难调动干部的积极性,管理体系的效用就会大打折扣。因此,我们必须细化现行的“两错追究”办法,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并建立相应的干部考核和任用制度,如等级制、能级制,真正做到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罚你有根据、奖你有条例。用一套完善的配套措施保证质量体系的顺利运行。 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的现实意义 在景区工商分局管理中引入标准,在全省工商系统的县市区分局中为首例。对于我们来说,这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我想如果我们这次的实践能够成功,其意义将远远超过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这件事情本身的范畴,给我们今后的工作方向和工作思路带来深远的影响,这是因为: (一)质量管理体系所强调的质量意识,将迫使我们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改善征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而这些内容与总局提出的今后工作改进方向不谋而合,它将极大地提高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锻炼一支过硬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为新时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能纠正目前的一些错误认识。谈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们往往想起它所具有的执法性一面,即确保市场监管任务的完成,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监管,杜绝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但却忽视了它很重要的另一面,即服务管理对象。这种错误的认识直接导致了目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弊端:部分执法干部不能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滥施权威,有的甚至对经营者故意刁难从而谋取私利,这些腐败现象极大地损害了工商行政管理者的形象;有的人认为自己是权力的化身,能一手遮天,法律意识淡薄,不顾及正常的工作程序,导致了很多工作被动,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威。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强调了“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一思想,把服务提高到重要的地位,让每位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在与经营者打交道时,时刻不忘“服务、法律、按程序办”等信条,明白经营者的满意与否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一样是衡量我们工作成绩的标准,从根本上杜绝“权本位”的意识,改善工商行政管理的服务和执法水平。 (三)“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的思想能大大地改善、密切与辖区经营者的关系,营造一种互相信赖、互相支持、互相理解的经营环境,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宽松的氛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离开经营者的支持将寸步难行,如果我们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突出了经营者的作用和地位,强调经营者的主人翁意识,强调我们的服务和尊重,将使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由被动变为主动,由“要我守法”变为“我要自律”,让每个人明白工商行政管理和经营者是从不同的角度为国家建设作贡献。可以说,“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一原则,将为每个在景区内的经营者,树立自律意识,起到强劲的推动作用。 (四)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可以打破目前大家同吃“大锅饭”的局面,调动全局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和工作热情。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强调职责分明 和监督改进,我们又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奖优罚懒机制,这些措施实施的结果将使以前那些混日子的南郭先生原形毕露,让真正想干好工作的同志感到舒心。从体制上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实,用激励和制约双重机制保证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 (五)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是“创新”这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主旋律的最好体现。它不仅需要我们改变思维模式、进行思想革命,还需要我们变革许多旧的工作习惯和管理方法,广泛运用新技术,实现办公自动化,使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更为重要的是,它将对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创新工作起到以点带面和启示性的作用,引导我们用发现和探索的眼光去看待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大胆变革、勇于创新,在新世纪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的、新的突破。 一、为什么要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 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即)制定和的一个管理类标准,它总结、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及实践经验的精华,是一套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至于工商行政管理为什么要按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我们认为是基于以下四个原因: (一)工商行政管理有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 近几年,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在完善监管模式、改进监管手段、加强内部管理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总体上看,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还属于“粗放式”的管理,基础管理相对弱化,存在不少漏洞。目前,还没有完善的管理体系,虽然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很多,但由于没有按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流程特点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系统和完整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管理体系,管理上存在“空白点”,且可操作性差。比如我们景区目前正在实行的“两错追究”办法就有一些待改进之处,例如工作中的责任怎么区分?问题谁来查?怎么查?多久查一次?发现问题怎么办?谁来纠正?怎么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这些都需要我们去完善改进,而建立标准的质量和监督体系后,这些问题将迎刃而解。 其次,我们许多工作还存在职责不明、管理缺位的现象,有的工作没人干,有的工作抢着干,部门之间扯皮、推诿现象屡屡发生,造成工作的被动;市场监管执法也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人为因素大,离依法监管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 最后,工商行政管理者普遍缺乏服务意识。在服务监管对象方面管理较多地考虑如何加强市场经营秩序,优化经营环境,但在如何方便经营业户方面考虑地较少,没有体现工商行政管理服务经营业主的宗旨。如何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水平,尤其是加大流通领域的食品监管工作将是我们今后改进工作的一个重点。 这一系列的监管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工商职能作用的发挥。随着我国加入步伐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发挥工商各项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经营者,改进和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并与国际管理服务标准接轨,迎接加入后巨大的挑战。在景区就是要适应管委体制的调整,针对新形势做好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应对工作。 (二)标准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标准之所以被世界各国广泛推行,不仅在于其高度概括、总结和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的精华,统一了质量管理的原理、方法和程序,而且更在于其通用性和适用性,不受行业和产品的限制,对各行业均有兼容的适用性。标准要求以满足服务对象的质量要求为目标,通过建立具有很强约束力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使各项工作及影响工作结果的全部因素都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并通过不间断的管理体系审核及评审,力求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预期的目标得以实现。任何一个单位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都可以按照标准的要求建立和实施科学、系统、严密、可行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促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工商行政管理也不例外,我们可以通过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来对工商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控制,促进工商管理的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定期审核和评价工作结果等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管理方式,改善管理效果。总之,尽管标准起源于制造业并且偏重于制造业的管理特点,但它所蕴涵的管理原理和方法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同样是适用的。 (三)工商行政管理引入标准具有良好的现实基础 在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引入标准无非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建立和运行一个符合标准的管理体系。实际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引入标准前就客观上都存在着相应的管理体系,也就是存在着管理体系所要求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等内容,只不过该管理体系没有完全满足标准的要求。贯标的目的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能够按标准的要求来健全其管理体系,使之更为完善、科学和有效。更为重要的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本身的组织都较为健全、而且配备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所必须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尤其是在人力资源方面,近几年我们工商系统全方位地加强了教育和培训的工作力度,人员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像我们泰山景区分局就有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同志,大专以上学历的同志占全体人员的比例很高,这就为开展贯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本身已经具有一套管理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这在相当程度上具有了建立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的现实基础。 (四)省内其它地区工商局的成功经验,说明我们景区分局引入标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目前,部分有远见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在工商管理中引入了标准,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像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充分运用质量保证模式的过程控制和自我改进的机制,全面改善了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各方面反映良好,并得到了省局领导的高度评价。因为标准管理体系的建立的的确确改善了他们的工作水平。领导说好,是因为管理起来更容易;普通干部也说好,是因为职责分明,事事有据可依,形成了依法行政、科学监管的良好环境。不仅如此,人家还把办公自动化引入标准管理体系中,进行质量体系运行记录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通过了的认证。这些单位的成功例证和取得的明显实效,有力地证明了标准的的确确是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巨大提升空间的最好填充剂,是我们迎接新世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挑战的最可靠保证。 正是基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且标准也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再加上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成功的经验,所以我们认为,标准一定能促进景区的工商分局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贯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标准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认证工作是一个综合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们除了要贯彻标准的“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等核心管理思想外,还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结合实际原则。管理体系的建立必须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具体特点和内、外部环境来考虑,合理确定管理体系需控制的要素及控制程度。二是整体优化原则。管理体系是由若干个有关的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构成的整体,因此建立管理体系必须树立系统的观念,以整体优化为原则。三是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相结合原则。建立管理体系要考虑内部质量管理的需要,又要考虑外部质量保证的需要,使二者有机结合。 根据上述原则,我们必须对本单位的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找出原有管理体系存在的差距,确定了改进的主要方向,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理顺科室之间的工作接口,调整、完善工作流程,对所有的管理制度进行系统化,确定对工商行政管理过程进行控制的程序和办法,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满足“个、一个”,个是指做什么、由谁做,何时做,何地做,为什么做;一个是指怎样做。 首先,贯标工作必须进行标准的培训,然后集中人力编写质量体系文件,供领导讨论通过。管理体系建立后,接下来就是体系的实施和运行,并完成质量体系的内审和符合性审核,最后申报要求通过标准的认证。为了保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工作中必须坚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动员培训到位。贯标工作是一项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基础性管理工作,要求该单位的每一位同志都必须理解管理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并付之于行动。因此,动员培训是贯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贯标的各个阶段、各个过程都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培训方法可以采用集中授课、科室组织学习等形式。并在合适的时间专门组织管理体系知识考试,达到以考促训的效果。二是运行实施到位。标准要求各项工作都必须按文件规定办,文件规定的内容都要做到,要克服说一套、做一套的做法。三是检查监督到位。管理体系运中必然会出现一些偏离文件要 求的情况,因此必须加强检查监督。用内审制来强化管理体系的自我约束能力,保证了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四是改进完善到位。贯彻不单是单纯为了拿一张证书,而是要通过贯标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不能搞虚假的、形式的东西。因此管理工作应该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这也是标准对体系运行的持续改进的要求。对各种审核和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都应严格要求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按要求进行纠正,而且还要对纠正后的效果还要进行验证。 关于实施标准认证的几点肤浅感受 我们通过对比东营市工商局等单位的先进工作理念,以及我们近一段时期贯标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即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是取得工作新突破的重要前提,观念不转变、思想僵化,想干好工作无从谈起。在我们分局刚决定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引入标准时,许多同志不理解,认为这是形式主义,搞花架子,工作起来阻力很大。但我们分局领导始终坚定信心,在大力宣传、树立质量意识的同时,切实做好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工作,力争用高质量的管理体系、更为简洁和科学的工作程序这个事实来教育大家、说服大家。通过我们艰苦的努力,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终于建立了,通过初步实践,大家已经逐渐认识到了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与现实工作并不脱节、并不矛盾这一事实,接下来的工作就好做了,群众的自发参与和对该项工作的支持使我们有信心完成好贯标工作,并最终通过认证。 另外,为了搞好的贯标工作,我们认为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领导重视、全体动员,注重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贯标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因为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而“全员参与”又是成功的基本保证,因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者是人,我们的工作方针必须是鼓励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大家的革新和创造精神,营造良好的贯标氛围。 (二)加强管理文化的培养。管理文化包括目标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我们景区分局机关最重要的就是要培养制度文化,养成事事按制度办的意识。遇到事情,制度规定该找哪个部门就去找哪个部门,不要养成“凡事找领导”的依赖心理。各部门之间也要明确分工、职责清晰,一切按制度办。这样无论领导更换或者是岗位轮换,大家都知道怎样工作,真正用制度来规范管理,减少随意性和人为因素,保证工作的连续和规范。 (三)持之以恒。质量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大家要把质量意识真正植入到自己的思想意识中去。不仅在体系的建立和认证过程中,而且在今后的工作中,让“不断改进”这个质量体系的重要思想保证我们永远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四)为了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我们必须建立一套详尽的过错追究体制。客观地说,并不是能包治百病的,它虽然明确了职责和工作责任的归属,但如何追究责任则是一个干部管理的体制问题,没有一个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体制,就很难调动干部的积极性,管理体系的效用就会大打折扣。因此,我们必须细化现行的“两错追究”办法,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并建立相应的干部考核和任用制度,如等级制、能级制,真正做到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罚你有根据、奖你有条例。用一套完善的配套措施保证质量体系的顺利运行。 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的现实意义 在景区工商分局管理中引入标准,在全省工商系统的县市区分局中为首例。对于我们来说,这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我想如果我们这次的实践能够成功,其意义将远远超过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这件事情本身的范畴,给我们今后的工作方向和工作思路带来深远的影响,这是因为: (一)质量管理体系所强调的质量意识,将迫使我们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改善征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而这些内容与总局提出的今后工作改进方向不谋而合,它将极大地提高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锻炼一支过硬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为新时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能纠正目前的一些错误认识。谈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们往往想起它所具有的执法性一面,即确保市场监管任务的完成,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监管,杜绝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但却忽视了它很重要的另一面,即服务管理对象。这种错误的认识直接导致了目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弊端:部分执法干部不能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滥施权威,有的甚至对经营者故意刁难从而谋取私利,这些腐败现象极大地损害了工商行政管理者的形象;有的人认为自己是权力的化身,能一手遮天,法律意识淡薄,不顾及正常的工作程序,导致了很多工作被动,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威。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强调了“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一思想,把服务提高到重要的地位,让每位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在与经营者打交道时,时刻不忘“服务、法律、按程序办”等信条,明白经营者的满意与否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一样是衡量我们工作成绩的标准,从根本上杜绝“权本位”的意识,改善工商行政管理的服务和执法水平。 (三)“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的思想能大大地改善、密切与辖区经营者的关系,营造一种互相信赖、互相支持、互相理解的经营环境,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宽松的氛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离开经营者的支持将寸步难行,如果我们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突出了经营者的作用和地位,强调经营者的主人翁意识,强调我们的服务和尊重,将使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由被动变为主动,由“要我守法”变为“我要自律”,让每个人明白工商行政管理和经营者是从不同的角度为国家建设作贡献。可以说,“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一原则,将为每个在景区内的经营者,树立自律意识,起到强劲的推动作用。 (四)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可以打破目前大家同吃“大锅饭”的局面,调动全局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和工作热情。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强调职责分明和监督改进,我们又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奖优罚懒机制,这些措施实施的结果将使以前那些混日子的南郭先生原形毕露,让真正想干好工作的同志感到舒心。从体制上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实,用激励和制约双重机制保证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 (五)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是“创新”这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主旋律的最好体现。它不仅需要我们改变思维模式、进行思想革命,还需要我们变革许多旧的工作习惯和管理方法,广泛运用新技术,实现办公自动化,使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更为重要的是,它将对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创新工作起到以点带面和启示性的作用,引导我们用发现和探索的眼光去看待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大胆变革、勇于创新,在新世纪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的、新的突破。 一、为什么要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 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即)制定和的一个管理类标准,它总结、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及实践经验的精华,是一套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至于工商行政管理为什么要按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我们认为是基于以下四个原因: (一)工商行政管理有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 近几年,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在完善监管模式、改进监管手段、加强内部管理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总体上看,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还属于“粗放式”的管理,基础管理相对弱化,存在不少漏洞。目前,还没有完善的管理体系,虽然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很多,但由于没有按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流程特点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系统和完整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管理体系,管理上存在“空白点”,且可操作性差。比如我们景区目前正在实行的“两错追究”办法就有一些待改进之处,例如工作中的责任怎么区分?问题谁来查?怎么查?多久查一次?发现问题怎么办?谁来纠正?怎么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这些都需要我们去完善改进,而建立标准的质量和监督体系后,这些问题将迎刃而解。 其次,我们许多工作还存在职责不明、管理缺位的现象,有的工作没人干,有的工作抢着干,部门之间扯皮、推诿现象屡屡发生,造成工作的被动;市场监管执法也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人为因素大,离依法监管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 最后,工商行政管理者普遍缺乏服务意识。在服务监管对象方面管理较多地考虑如何加强市场经营秩序,优化经营环境,但在如何方便经营业户方面考虑地较少,没有体现工商行政管理服务经营业主的宗旨。如何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水平,尤其是加大流通领域的食品监管工作将是我们今后改进工 作的一个重点。 这一系列的监管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工商职能作用的发挥。随着我国加入步伐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发挥工商各项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经营者,改进和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并与国际管理服务标准接轨,迎接加入后巨大的挑战。在景区就是要适应管委体制的调整,针对新形势做好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应对工作。 (二)标准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标准之所以被世界各国广泛推行,不仅在于其高度概括、总结和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的精华,统一了质量管理的原理、方法和程序,而且更在于其通用性和适用性,不受行业和产品的限制,对各行业均有兼容的适用性。标准要求以满足服务对象的质量要求为目标,通过建立具有很强约束力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使各项工作及影响工作结果的全部因素都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并通过不间断的管理体系审核及评审,力求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预期的目标得以实现。任何一个单位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都可以按照标准的要求建立和实施科学、系统、严密、可行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促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工商行政管理也不例外,我们可以通过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来对工商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控制,促进工商管理的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定期审核和评价工作结果等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管理方式,改善管理效果。总之,尽管标准起源于制造业并且偏重于制造业的管理特点,但它所蕴涵的管理原理和方法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同样是适用的。 (三)工商行政管理引入标准具有良好的现实基础 在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引入标准无非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建立和运行一个符合标准的管理体系。实际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引入标准前就客观上都存在着相应的管理体系,也就是存在着管理体系所要求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等内容,只不过该管理体系没有完全满足标准的要求。贯标的目的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能够按标准的要求来健全其管理体系,使之更为完善、科学和有效。更为重要的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本身的组织都较为健全、而且配备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所必须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尤其是在人力资源方面,近几年我们工商系统全方位地加强了教育和培训的工作力度,人员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像我们泰山景区分局就有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同志,大专以上学历的同志占全体人员的比例很高,这就为开展贯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本身已经具有一套管理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这在相当程度上具有了建立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的现实基础。 (四)省内其它地区工商局的成功经验,说明我们景区分局引入标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目前,部分有远见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在工商管理中引入了标准,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像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充分运用质量保证模式的过程控制和自我改进的机制,全面改善了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各方面反映良好,并得到了省局领导的高度评价。因为标准管理体系的建立的的确确改善了他们的工作水平。领导说好,是因为管理起来更容易;普通干部也说好,是因为职责分明,事事有据可依,形成了依法行政、科学监管的良好环境。不仅如此,人家还把办公自动化引入标准管理体系中,进行质量体系运行记录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通过了的认证。这些单位的成功例证和取得的明显实效,有力地证明了标准的的确确是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巨大提升空间的最好填充剂,是我们迎接新世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挑战的最可靠保证。 正是基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且标准也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再加上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成功的经验,所以我们认为,标准一定能促进景区的工商分局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贯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标准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认证工作是一个综合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们除了要贯彻标准的“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等核心管理思想外,还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结合实际原则。管理体系的建立必须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具体特点和内、外部环境来考虑,合理确定管理体系需控制的要素及控制程度。二是整体优化原则。管理体系是由若干个有关的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构成的整体,因此建立管理体系必须树立系统的观念,以整体优化为原则。三是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相结合原则。建立管理体系要考虑内部质量管理的需要,又要考虑外部质量保证的需要,使二者有机结合。 根据上述原则,我们必须对本单位的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找出原有管理体系存在的差距,确定了改进的主要方向,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理顺科室之间的工作接口,调整、完善工作流程,对所有的管理制度进行系统化,确定对工商行政管理过程进行控制的程序和办法,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满足“个、一个”,个是指做什么、由谁做,何时做,何地做,为什么做;一个是指怎样做。 首先,贯标工作必须进行标准的培训,然后集中人力编写质量体系文件,供领导讨论通过。管理体系建立后,接下来就是体系的实施和运行,并完成质量体系的内审和符合性审核,最后申报要求通过标准的认证。为了保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工作中必须坚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动员培训到位。贯标工作是一项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基础性管理工作,要求该单位的每一位同志都必须理解管理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并付之于行动。因此,动员培训是贯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贯标的各个阶段、各个过程都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培训方法可以采用集中授课、科室组织学习等形式。并在合适的时间专门组织管理体系知识考试,达到以考促训的效果。二是运行实施到位。标准要求各项工作都必须按文件规定办,文件规定的内容都要做到,要克服说一套、做一套的做法。三是检查监督到位。管理体系运中必然会出现一些偏离文件要求的情况,因此必须加强检查监督。用内审制来强化管理体系的自我约束能力,保证了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四是改进完善到位。贯彻不单是单纯为了拿一张证书,而是要通过贯标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不能搞虚假的、形式的东西。因此管理工作应该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这也是标准对体系运行的持续改进的要求。对各种审核和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都应严格要求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按要求进行纠正,而且还要对纠正后的效果还要进行验证。 关于实施标准认证的几点肤浅感受 我们通过对比东营市工商局等单位的先进工作理念,以及我们近一段时期贯标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即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是取得工作新突破的重要前提,观念不转变、思想僵化,想干好工作无从谈起。在我们分局刚决定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引入标准时,许多同志不理解,认为这是形式主义,搞花架子,工作起来阻力很大。但我们分局领导始终坚定信心,在大力宣传、树立质量意识的同时,切实做好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工作,力争用高质量的管理体系、更为简洁和科学的工作程序这个事实来教育大家、说服大家。通过我们艰苦的努力,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终于建立了,通过初步实践,大家已经逐渐认识到了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与现实工作并不脱节、并不矛盾这一事实,接下来的工作就好做了,群众的自发参与和对该项工作的支持使我们有信心完成好贯标工作,并最终通过认证。 另外,为了搞好的贯标工作,我们认为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领导重视、全体动员,注重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贯标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因为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而“全员参与”又是成功的基本保证,因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者是人,我们的工作方针必须是鼓励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大家的革新和创造精神,营造良好的贯标氛围。 (二)加强管理文化的培养。管理文化包括目标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我们景区分局机关最重要的就是要培养制度文化,养成事事按制度办的意识。遇到事情,制度规定该找哪个部门就去找哪个部门,不要养成“凡事找领导”的依赖心理。各部门之间也要明确分工、职责清晰,一切按制度办。这样无论领导更换或者是岗位轮换,大家都知道怎样工作,真正用制度来规范管理,减少随意性和人为因素,保证工作的连续和规范。 (三)持之以恒。质量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大家要把质量意识真正植入到自己的思想意识中去。不仅在体系的建立和认证过程中,而且在今后的工作中,让“不断改进”这个质量体系的重要思想保证我们永 远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四)为了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我们必须建立一套详尽的过错追究体制。客观地说,并不是能包治百病的,它虽然明确了职责和工作责任的归属,但如何追究责任则是一个干部管理的体制问题,没有一个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体制,就很难调动干部的积极性,管理体系的效用就会大打折扣。因此,我们必须细化现行的“两错追究”办法,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并建立相应的干部考核和任用制度,如等级制、能级制,真正做到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罚你有根据、奖你有条例。用一套完善的配套措施保证质量体系的顺利运行。 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的现实意义 在景区工商分局管理中引入标准,在全省工商系统的县市区分局中为首例。对于我们来说,这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我想如果我们这次的实践能够成功,其意义将远远超过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这件事情本身的范畴,给我们今后的工作方向和工作思路带来深远的影响,这是因为: (一)质量管理体系所强调的质量意识,将迫使我们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改善征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而这些内容与总局提出的今后工作改进方向不谋而合,它将极大地提高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锻炼一支过硬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为新时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能纠正目前的一些错误认识。谈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们往往想起它所具有的执法性一面,即确保市场监管任务的完成,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监管,杜绝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但却忽视了它很重要的另一面,即服务管理对象。这种错误的认识直接导致了目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弊端:部分执法干部不能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滥施权威,有的甚至对经营者故意刁难从而谋取私利,这些腐败现象极大地损害了工商行政管理者的形象;有的人认为自己是权力的化身,能一手遮天,法律意识淡薄,不顾及正常的工作程序,导致了很多工作被动,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威。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强调了“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一思想,把服务提高到重要的地位,让每位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在与经营者打交道时,时刻不忘“服务、法律、按程序办”等信条,明白经营者的满意与否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一样是衡量我们工作成绩的标准,从根本上杜绝“权本位”的意识,改善工商行政管理的服务和执法水平。 (三)“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的思想能大大地改善、密切与辖区经营者的关系,营造一种互相信赖、互相支持、互相理解的经营环境,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宽松的氛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离开经营者的支持将寸步难行,如果我们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突出了经营者的作用和地位,强调经营者的主人翁意识,强调我们的服务和尊重,将使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由被动变为主动,由“要我守法”变为“我要自律”,让每个人明白工商行政管理和经营者是从不同的角度为国家建设作贡献。可以说,“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一原则,将为每个在景区内的经营者,树立自律意识,起到强劲的推动作用。 (四)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可以打破目前大家同吃“大锅饭”的局面,调动全局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和工作热情。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强调职责分明和监督改进,我们又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奖优罚懒机制,这些措施实施的结果将使以前那些混日子的南郭先生原形毕露,让真正想干好工作的同志感到舒心。从体制上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实,用激励和制约双重机制保证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 (五)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是“创新”这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主旋律的最好体现。它不仅需要我们改变思维模式、进行思想革命,还需要我们变革许多旧的工作习惯和管理方法,广泛运用新技术,实现办公自动化,使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更为重要的是,它将对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创新工作起到以点带面和启示性的作用,引导我们用发现和探索的眼光去看待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大胆变革、勇于创新,在新世纪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的、新的突破。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探讨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实效性 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代世界,我们正在努力建设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工商行政管理作为政府的一个管理部门,在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环境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创新工商行政管理思想,创造性地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切实有效地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效率,为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提供更好更优更多的公共服务产品,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2011年6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会工作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的若干意见》,7月27日周伯华局长在庆祝中国工商学会成立20周年座谈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这些重要文件、讲话对今后一个时期工商系统的理论创新和学会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1创新工商行政管理思想的大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机制在调节我国资源配置和社会经济运行方面的基础地位进一步确立。同时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与此相适应,为了更好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工商行政管理的思想和行为举措必然要求与时俱进地进行调整和创新。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就开始政府管理改革和职能再设计,经过多方面的探索,传统的重管理控制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的管理思想向注重公共服务、满足人民需求为中心转变。我国政府管理在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和国民收入大幅提高的背景下,势必要求各级政府管理部门转变管理思想,创新管理行为,由管理控制型向公共服务型方向转变。在当前国际国内行政管理改革的大背景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然也要求向创新管理思想、创新管理行为方向大步迈进。 2创新工商行政管理的核心 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完成好工商行政管理在新的历史阶段担负的重要职能,必须在已有的创新改革的基础上,全面创新工商行政管理。 2.1创新管理思想 当前形势下,各级政府管理部门都在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职能转变,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更应主动更新服务理念,主动完善服务决策,主动创新服务方式,主动提升服务层次,努力创造服务特色品牌,实现由“管理者”向“服务者”角色的转变。创新工商行政管理思想,首先,一定要改变市场的监管理念,不断创新监管服务的机制。要树立服务于统一、开放的大市场的观念,克服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多年管理集贸市场形成的许多传统意识,敢于监管、敢于拼搏,遇到问题能够迎难而上,真正做到了树立执法为民,勤于服务的理念,真正为创造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而努力奋斗。其次,要树立法制观念和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克服管理中的随意性,将工商行政管理真正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没有好的依法行政理念,就难以创新监管机制。因此,一定要坚决纠正那些“高人一等”、“不服也得服”的特权思想,要礼貌执法、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同时还要坚决杜绝执法不公、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现象,真正做到严明执法、廉洁执法。最后,要树立科学管理的观念,不断创新,积极采用先进的管理理论、技术和设备,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造过去那种传统的监管方式和方法,使用现代的信息技术等科学手段来武装监管执法队伍,提高管理效率,真正的为工商发展服务。 2.2创新管理方式 过去的工商行政管理比较程式化、僵硬,管理和市场主体衔接不够紧密,存在着种种问题。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工商行政管理应当创新管理方式,以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公共服务满意度为价值取向进行机关内部革命,实现服务流程再造。努力实现服务流程从串联性、分散性、手工式向并联化、集成化、电子化的根本转变,从而提高服务的绩效。创新管理方式可以从多方面入手。比如,过去办理工商业务,往往要经过几个工作人员、几道服务窗口、费时几个工作日才能办妥。对此,应本着“以民为本,便民为先”的原则,积极改进工作方式,合理调配人力、物力,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推出“一站式服务”,开辟工商登记快速通道。过去的工商管理方式主要是“背对背”的服务方式,创新管理方式,就要将“背对背”管理方式变为“零距离”服务方式。主动问计于企业、主动问需于投资者,主动深入企业尤其是规模企业征集服务需求,听取企业反映经营困难,不断推进所出台政策措施的落实。过去的工商管理主要是窗口模式,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工商管理方式要全面推行网上服务,开发网上工商业务办理系统,创建网上虚拟办事大厅,加快实施的“在线预约、线上发证、在线申办”,以及“单一窗口”的“一网式”等公共服务,使办事人单位不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可以在网上准确、快捷、安全地办理各项工商业务,为办事人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舒心的服务。 2.3创新管理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最接近实际经济利益的单位。一套严密、合理、人性化的自身管理制度,更是直接关系社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的重要因素。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建设廉洁勤政的廉洁型机关,是创新管理制度的核心。继续推行工商干部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工作,加强干部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建立科学有效的、充满活力的风险点管理措施和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和权力的正确运作,是创新工商行政管理制度的保证。具体措施比如可以表现为,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共显眼位置设置电子屏,每天播放廉洁守则、格言,播放反腐倡廉的 宣传材料,播放廉洁勤政的典型案例等,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进行无时无地的教育宣传,起到潜移默化的管理作用。与此同时,加大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创新力度。各级工商机关要深刻认识自己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把依法行政和服务发展有机相结合,完善登记法律制度、不断创新行政审批制度,不断探索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等,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难,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此外,随着信息化的到来,还应该加快传统服务方式向现代服务方式转变的步伐,主动与企业发展对接,逐步实现网上互联审批、年检、查询和办照等功能,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进入市场和退出市场提供畅通的“绿色通道”。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每一个工商干部要增强主动服务的意识,主动把服务要求、服务理念深入心中,把服务人民作为自己工作的根本。可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赋予各地工商所相应的权力,建立完善“经济户口”制度,更好地为当地企业服务。同时,县市监管部门与工商部门要上下联动,并运用现代手段,按照“落实辖区管理、实施主动巡查、加强动态管理、强化综合监管”的思路,加快制度建设,推进市场巡查规范化等方式,加强企业监管。 3构建工商行政管理文化氛围 做任何事情,都必须讲究一个氛围,工商行政管理也不例外。按“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总体思路,工商行政队伍建设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打好基础,提升整体综合素质,提高队伍的整合力、战斗力和集体凝聚力,打造一支让企业满意、人民满意以及政府满意的高素质的工商行政队伍,用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作风来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再创新。 首先,构建工商行政管理文化氛围,就要培养学习型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而这最关键的是要完善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创新用人的机制,加强干部的交流,让更多的干部在多岗位锻炼,施展自己的才干,同时加大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力度,按照德、能、勤、绩等衡量标准,任人唯贤,用一套完善的奖惩机制,能上能下、优胜劣汰,有能者居之的用人机制,促使工商行政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朝气蓬勃、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提高队伍的整体合力。 其次,每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者必须摒弃陋习,不断充电,养成自我完善的学习氛围。这就需要每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采用多种的学习教育培训形式,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以及很大程度上提升他们的综合业务水平。一种学习的方式,一种新的思维习惯,让他们都养成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习惯,努力打造法制型、服务型、和谐型、创新型、廉洁型“五型工商”的高素质队伍。 最后,重视工商文化建设,还需要以人为本,坦诚相处,促进和谐互助的人文氛围,强化队伍的凝聚力量。尤其是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效率的行政管理队伍,除了过硬的硬件设施,还需要提供优质的文化建设,用实际行动学习和实践,严格教育、监督、保护、查处四个职能,确保全局干部的廉洁性。坚持不懈地开展“卫士行动”,加强对干部世界观的改造,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树立公仆观念,杜绝腐败的问题发生,强化爱岗敬业意识,增强集体的凝聚力。 此外,“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因此,还要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最前沿的各个基层工商所能够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工商行政管理文化氛围。创新永无止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创新意识,主动为工作创新创造条件,努力营造你追我赶的良好创新氛围,把创新成果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不断提高工商行政管理能力。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国家主要的经济管理职能部门之一,应当充分发挥好以下三个职能。 一、发挥登记注册和合同管理职能,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服好务 首先,要积极支持涉农龙头企业,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努力促进农业生产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要支持农村发展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的龙头企业,主动为企业登记提供各种便利措施。引导龙头企业建设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制度。做好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登记注册工作,落实联结企业制度。 其次,要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稳步推进“订单农业”。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在农村宣传合同法律知识的力度,倡导农民在交易活动中签订书面合同,及时为农民解决合同纠纷;加强对农业经纪合同的指导和管理,规范农业经纪订单合同文本;推广农业订单合同示范文本,促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同时,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实施涉农合同诈骗的违法行为。 再次,要引导、支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注意加强、改革和完善个体私营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支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积极扶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向农产品加工、种植业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拓展。大力扶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从事食品加工业,引导农村私营企业以农业科技创新为重点,投资参与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治、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推广。 二、发挥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为全面繁荣农村经济服好务 首先,要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确保农资质量安全。要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建立专门的农资经营户台账,实现对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交易行为、竞争行为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推动落实“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建立和完善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公示制度,落实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度、诚信责任制,对农资交易市场和农资商品进行巡查。此外,还要以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具及零配件为重点品种,集中力量,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以及对农资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提高农资监管执法的震慑力。 其次,要积极培育、繁荣和规范农村市场,促进搞活农村流通。地方政府要改造提升现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大力支持农产品拍卖、网上交易等方式,鼓励、引导农村的各类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支持农业生产资料专营机构在农村建立连锁经营机构,对分散在城乡接合部和村镇的各类商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的监管力度。 再次,要进一步加强重要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流通秩序。积极支持符合资质条件的各类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入市收购粮食,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哄抬物价、掺杂使假以及倒卖陈化粮和擅自改变陈化粮用途的违法行为。根据郴州实际,加强对水果、蔬菜、茶叶等农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管。 最后,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涉农案件,对农民群众举报和投诉的案件线索优先立案,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在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建设的同时,做好农村食品市场质量监测,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三、发挥商标管理和市场主体临管职能,为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服好务 首先,要积极引导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围绕本地区优势农产品,利用注册商标支持农业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能力,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农民的商标意识和商标法律意识,推广“公司 农户 商标”经营模式的典型经验。在提高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申请质量和运用能力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和销售侵权假冒商标标志的行为,切实做好保护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工作。 其次要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扩大农副产品流通,促进农民增收。根据辖区农产品生产产量、结构、特色等情况和农产品流通状况,制定发展农村经纪人的规划和措施。在农村经纪人中开展诚信经营活动,提高农村经纪人的信誉;实施农村经纪人的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制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地下”农村经纪人;加大对农村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再次,要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登 记和免收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收费。全力推进对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方便农民就近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市场主体再认识 摘要:从工商行政管理视角分析了其职能履行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核心问题:市场主体的界定和认识。指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发挥和市场主体再认识之间的必然联系,分析了传统上对市场主体认识和分类的主要弊端,并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改革实践提出市场主体再认识的基础工作。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分类 工商行政管理30年的改革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形成的,对市场经济基本理论问题的认识和探讨自然也围绕着这一改革进程中价值观念的冲突而进行,并由此引发了从法律精神到管理原则等重大问题的讨论甚至是争论。正是在这场长期的理论争论中,承担市场监管职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主体的认识在不断深入,推动着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应当看到,虽然市场主体的概念及内涵在不断地清晰和明确,但是,对市场主体的理论认识远没有结束。因此,明确这种认识的必要性,剖析传统分类的弊端,推动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市场主体再认识理论的发展,都成为工商行政管理实践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市场主体再认识的必要性工商行政管理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是当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的重大任务。随着改革的深入,出现了许多从理论上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化的特点。但梳理这些理论问题时我们发现,解决问题的理论出发点却十分简单,那就是需要对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涉及的基本研究范畴——市场主体,进行理论界定和再认识。对市场主体进行再认识的必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和理论需求。市场主体是市场环境中的活动者,是市场中的能动因素,无论是经济的发展还是产业的壮大,都离不开市场主体功能的发挥。不能从理论上认识市场主体的核心特征,我们甚至不能理解市场经济内在的要求需要什么样的市场主体以及我们应当培养什么样的市场主体这一工商行政管理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第二,是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需要。可以说,离开了市场主体本身,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作为一种管理活动就难以成立。因此,研究市场主体的概念,考察其发展过程,对市场主体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对市场主体基本特征予以描述,不单是基于市场经济理论研究的需要,更是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自身改革问题研究的起点。从多年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中我们也能看到,对市场主体本质及特征的认识程度如何,对市场主体概念的认识是否存在偏差,都可能直接影响到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职能的发挥及基本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传统市场主体认识及分类的弊端市场主体概念的界定具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基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研究出发,传统上我们对市场主体的界定是狭义的概念。认为市场主体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及经营等活动的市场竞争主体,从范围上看,包括市场上一切从事经营活动各类市场主体。 传统市场主体的认识局限。我们对市场主体的理论认识是不断演进的过程。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生活中市场概念本身的弱化自然导致了市场主体概念的缺失,微观经济主体的地位和作用被长期忽视所导致的。从市场主体的范畴来看,因为经济运行中最基本的“经济细胞”被界定为企业,因此经济活动中的主体也仅有企业的概念,鲜有提及其他经济单位。即使对于企业范畴,也只简单的归类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这反映出在计划经济时代,市场主体的业态形式非常单一,企业只是政府作为全民财产所有者的附属物,并非独立的商品生产和经营者。 传统市场主体分类的弊端。我国企业的分类标准及其具体划分问题的讨论和演进,是和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及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同步的。不同时期,不同的管理需要,产生了不同的企业类型的划分标准。其中对市场主体按照其所有制性质、行业性质为标准进行的分类曾在企业分类中占据较长时间且较为重要的地位。 强调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固然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但在市场主体分类中对所有制概念的强化导致的政策结果是:所有制结构中具有“公”之属性的市场主体更多的得到了政策扶持,而“非公”市场主体则在政策中受到排挤。从多年的政策结果分析,那种以突出公有为主的单一所有制结构及其政策构成,不符合我国生产力发展所固有的多层级、不平衡的特点,必定从经济上阻碍多种经济形式市场主体实现共同发展的愿望。由于这种分类本身是带着“有色眼镜”区分对待不同企业和市场主体,这就事实上使得有些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的开始就处在不利的地位而导致不公平竞争。可以说,这是市场主体所有制分类根本弊端所在。同时,实践还证明,按所有制性质对不同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类的做法影响时间越长,弊端也越突出。 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市场主体再认识的核心问题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的市场主体再认识是我们工作的基础。这种再认识涉及到一些核心问题,如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特点探究可以帮助我们认识我们职能发挥及作用对象的内在规律;市场主体本质特征的分析有助于我们把握未来市场主体培育及登记过程中的重点;而对现代市场主体分类的明确则使我们未来的制度设计更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趋势。 把握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特点。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的特点表现为市场主体的自主性、独立性、平等性和竞争性。作为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这些属性之间又具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一个没有法律赋予的自主权的单位只能是某些组织的附属物,构不成市场主体,更无法在市场经济中独立自主地运行,因而就不会具有独立性。而市场主体的独立性与平等性又相互关联且是正常市场交易的客观要求。可见,市场主体的独立性是其平等法律地位的基础,存在依附关系的市场主体间不可能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平等。 从工商行政管理视角看,对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特点进行分析是十分必要的。原因在于培育市场主体、发展市场主体、监督市场主体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功能,不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运行的特点,不清楚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过程中的运行特点反映着市场经济对于主体功能的内在要 求,我们就不可能创建尊重和反映这种要求的一系列制度,我们的政策就有可能不利于市场主体在运行中坚持这些属性的要求,自然会直接影响到市场主体的运行效果。 对市场主体本质特征及界定的再认识。对市场主体的再认 识离不开对市场主体基本特征的界定和描述。因为这种界定和描述不仅是理论概念上的探讨,更直接决定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未来市场主体登记范围、登记对象以及登记标准的把握,因而成为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市场主体再认识的核心问题。 目前对市场主体基本特征的研究应集中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强调市场主体在法律上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及合法地位。随着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市场主体是否具有以及具有何种民事主体资格及法律地位的问题,不仅对市场主体自身,乃至对整个市场经济活动都发生着重大的影响作用。第二,把握市场主体的营利性本质特征。我们坚持营利性是进入市场的市场主体作为经营者的最本质的特征,意味着市场主体必须通过具体的业务活动获取利润,并将营利性作为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若离开了营利性,市场主体也就失去了作为经营者在市场中存在的资格。第三,强调市场主体资格及法律地位的国家认可。对市场主体进行登记注册和必要的审查,既可以加强国家对市场主体的宏观调控,保护市场经济中债权人的权益并实现市场秩序的稳定,也表明民事主体的资格需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或确认。 探寻现代市场主体分类的一般趋势。在现代市场经济监督管理体系中,按照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形式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类是各国共同的趋势,工商行政管理监管和一系列制度设计的总体思路也是突出现代市场主体的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以企业分类来看,突出法律地位的分类,明确的是企业与投资者的财产关系与责任关系,这有利于保护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投资主体。同时,从加强对市场主体监管的角度看,这种分类也有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解决不同市场主体的法律资格及责任定位问题,因而符合市场经济和政府监管的一般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关于市场主体分类标准的理论探讨以及企业类型的划分问题上已经有了定论,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着划分的双重标准问题,市场主体分类既有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的概念,也有所有制分类的影响,且这种划分所遗留的法律与政策的双轨运行等问题也长期存在。这种状况一方面反映出企业类型划分所具有的明显时代特征,同时也提示我们,未来我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设计和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管实践不应回避这一先天的缺陷,必须坚持突出市场主体特别是企业的法律类型和组织形式的分类标准,并以此作为法律和制度设计的基础。这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工商行政管理现实的需要。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是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新时期,要解放思想,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一、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正确地分析国情,作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决定了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最准确的估计,是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是邓小平理论的基石和立论基础。 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提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近二十年的历史性转变,就是逐渐搞清这个根本问题的进程。从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建设社会主义,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所得出的基本结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有三:一是生产力不发达,二是生产关系不成熟,三是上层建筑不完善。在认识这个问题的基础上,在发展生产方面,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生产关系方面,适应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的规律,调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上层建筑方面,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九个历史性转变,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是由文肓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特征。 工商行政管理在初级阶段的最主要的职能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为国家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市场主体行为及市场交易行为。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刻认识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特征,积极探索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新路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和一般特点,即:一是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二是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三是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是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依法进行。另外,还具有时代的特征,如当代经济是知识经济等。但它又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具有身的特点: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二是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三是在宏观调控基础上,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四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保护的是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现阶段,我国的市场仍存在不足。主要有: (1)所有制结构正处于调整之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上思想解放不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从现在起至二十一世纪中叶,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 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如何多样化、如何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思想上观念上还有待于进一步转变。 (2)市场不发育,体系不健全。在现阶段,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经济市场化程度低,自然经济意识和计划经济意识还根深蒂固。市场主体的条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市场不发育,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市场体系不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一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大量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不少要进入市场的主体的条件及其行为又不符合进入市场的要求。 (3)法制不健全,法治观念淡薄。建立法治经济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实行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现有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又由于“依法治国”方略开始实施时间不长,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强、法治观念较淡薄,以及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使执法水平较低,执法效益较差。 三、正确认识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综合性的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改革流通体制,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的地位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对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能部门,在市场的迅速变化和发展过程中,不断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一是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改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主体的成分和结构。二是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网络的形成,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三是高科技、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不断涌现,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理性和科技含量。四是市场竞争的加剧,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开放程度提高,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五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到位的紧迫感。 面对初级阶段历史性转变的新的形势和新任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战略转变。这一转变总的方向和目标是: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监管对象。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职能上来,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要从有形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上,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转向现代化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 四、如何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全省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把初级阶段的重大理论问题弄懂弄通,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弄懂弄通。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实践上的自觉,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发展是硬道理。要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也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最根本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史无前例的事情,工商行政管理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一切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来分析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实现职能到位,促进经济发展。 2、积极推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自觉调整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一个方面和环节。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目标,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强化执法力度,更好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需要;是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在体制改革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政策,严肃纪律,抓好几个重点:一是必须紧密联系党的基本路线,抓住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这个关键,大力加强各级工商局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队伍。二要把队伍建设,特别基层工商所队伍建设列入全系统的基础工程。坚持以政治思想教育为重点,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以强化业务知识培训为途径,改善队伍的业务文化结构,提高执法水平。深刻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行风形象“窗口”在基层,改革的突破口在基层,要按照抓基层,在基层狠抓;抓基础,从基础抓起;抓重点,从重点突破的工作方法,抓好工商所党支部建设、监管模式改革等基层建设各项工作。三要积极稳妥地攻克市场管办脱钩、人员分流这两大改革难点。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政策,严明纪律,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两项工作,确保队伍稳定,确保社会稳定。四是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改革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改革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关系、改革与自身建设的关系、改革与实现职能到位的关系。 3、依法行政,优化市场经济环境。(1)把住市场准入关和退出关。要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和登记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管理前置审批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的指导,积极进行市场外指导、服务,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达到进入市场的条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等提前介入,实行“绿色通道”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四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好市场退出关,坚决清查整顿非法经济组织、取缔“三无”等非法企业和无照经营户,对特定行业和企业进行清理整顿。(2)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流通体制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粮改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积 极参与对棉花、化肥、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的整顿;加强对农资市场、节日市场、食品市场、旅游市场等的监管力度。二要深入开展打假、打私、打骗、反不正当竞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工业的发展及国家利益,促进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三要大力支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扫黄”、“打非”和清除“文化垃圾”。四要规范广告市场,维护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五要严厉打击传销等非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3)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是执法,通过行政执法,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实现市场经济的法治化,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要学法、懂法。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现有150多部,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800多件,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必须学法、懂法。二要立法。要对日常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立法建议,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三要严格执法。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4、解放思想、监管创新。1999年以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履行职能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要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探索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规律,不断地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意识,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监管执法需要的管理机制和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水平。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 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推动全民创业,推进“353”战略,为我县提前跨入全省十五强作出更大贡献。 一、放宽企业设立登记条件,拓宽创业空间,鼓励全民投资办企业 1、允许公司不受行业限制,新开办的公司投资人可分期缴纳出资,首期出资额只需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即可登记注册。其余资本可在今后两年内缴足。 2、投资人可以用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管理技能、科技成果、采矿权、探矿权,经专门机构评估认定后作为对企业出资,其出资比例在不超过70的情况下,由投资各方协商确定。投资人用股权、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企业出资的,其投资比例不受限制。 3、投资人申请企业登记,涉及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的,可先行确认市场主体资格,取得营业执照;待完成审批后,再办理增加审批项目的变更登记。 4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无需经由省外资主管部门审批,可在本县城乡申办个体工商户。 5、开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远程登记,不收名称登记费。 6、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网吧、氧吧等)外,自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实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退伍士兵自谋职业,残疾人就业,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 7、建立农村经纪人帮扶联系点,加快发展农村经纪人。大力支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和引导农民采用便于管理、利于发展的资本合作的组织形式设立经济组织。农村经纪人、盈利性合作经济组织的登记一年内免收登记费。 二、加强引导规范,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8、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对无照经营者以规范为先,最大限度地引导无照经营者申办营业执照,变“地下经营”为合法创业。 9、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为重点,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整治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医疗广告和就业市场“黑中介”为重点,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强化对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行为的执法,协助政府废止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密切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持久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10、大力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积极协助培育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战略梯队企业建设,继续组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和驰名商标的推荐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商标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申请注册工作。支持农业实施品牌战略,倡导建立“公司 农户 商标”的新模式。 11、实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息分类监管,重点扶持守信者,教育、管理一般失信者,淘汰严重失信者。鼓励企业通过广告传递正确的生产与消费信息;积极帮助企业规范合同管理,继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 12、对市场竞争和交易中的违法经营行为,采取教育为先的原则,实行教育引导和行政处罚并举,对过失案件、初犯案件、一般违法案件,以教育为主,规范为先,惩处为辅;对情节轻微,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属于自由裁量的罚款数额,一般取法定下限。对主观故意的案件、累犯的案件、危害人身健康和公共安全的案件、破坏环境资源的案件,坚决严惩不贷。 三、改进服务,文明公正执法,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13、会同团县委联合组织青年创业讲师团在全县巡回演讲,用身边的典型影响身边的人,大力营造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 14、从20__年7月开始,在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行企业登记“一审一核”制,方便企业市场准入。继续实行“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 15、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以各种形式充分披露在县域范围内的各类企业登记信息以及信用记录,鼓励人民群众加强信息利用,以信息引导创业。 16、免费向创业者发放《工商办事指南》,并在县工商局注册大厅设专门窗口,为创业者免费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政策法规咨询。 17、强化“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推进“12315”进 社区、进乡(镇)村、进市场、进商场工作;实行“12315”红盾护农工作在全县所有乡(镇)、村设工作站(点);及时方便农民投诉举报,保护农村创业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8、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六项禁令”,严禁无法定依据处罚、收费;严禁不出具有效票据收费、罚款和扣押物品;严禁索要、收受监管服务对象的钱物和接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严禁野蛮执法和刁难、报复监管服务对象;严禁酒后执法;严禁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或使用执法车辆到营业性场所消费。违者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直至开除;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违反禁令的行为不查不纠、包庇袒护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浅谈工商行政管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自1999年按省局要求开展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以来,我局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对离任的基层分局局长、协会秘书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现在就如何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谈谈一些看法。 一、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 1、有利于规范干部行为,促进廉政建设。经济责任审计立足于财务收支审计,落脚点在于查明个人经济责任,既对事又对人,而且审计涉及领导干部一般任职期间较长,这样能够发现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不易发现的问题,有利于揭露和惩治腐败行为。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着眼于防范,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有利于发现财务管理漏洞,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使领导干部自我约束,增强纪律观念,促进廉政建设。 2、有利于加强干部监管,促进干部使用。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倡导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联系领导干部任期目标。通过对相关经济指标、任期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分析考核,能够达到客观、公正地确认领导干部经济业绩,全面评价其任期业绩的目的,为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同时有利于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防止短期行为。 3.有利于划清经济责任,促进工作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立足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一方面能够摸清家底,有利于继任者了解接任单位的真实情况,明确工作思路,缩短适应期,尽快进入角色;另一方面由于明确离任者的经济责任,事实上也就划清了前后任的责任,改变了“新官不理旧账,旧官一走了之”的不良状况,有利于工作的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二、目前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内审时间滞后,损害内审机构的权威性,挫伤内审人员的积极性,增加审计工作的难度。按规定,离任审计应当在领导干部离任前进行,但在实际工作中,“先任后审”、“先离后审”的现象普遍存在,这给审计工作带来多方面的不利影响:一是损害审计的权威性。这种审计给人们造成不过是“走过场”、“马后炮”的印象。二是挫伤审计人员的积极性。这种审计会导致审计目的模糊,审计作用弱化,使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受到影响。尤其是对已升任人员的审计,给审计人员带来无形的压力。三是增加审计工作的难度。审计中,许多情况必须向当事人了解,但如果当事人已经离任,要做到这一点就比较困难,而且,因为当事人已经离任,继任者又不愿承担责任或触及矛盾,会使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难以落实和解决。 2、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误认为是内审机构的事。《规定》中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小组,在局长领导下开展经济审计工作。经济责任审计小组由一名局领导任组长,监察、人事、财务审计、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监察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因“先任后审”的原因,审计小组形同虚设,人教、监察等部门未组织召开好座谈会、未找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办公室对单位和个人固定资产也未全面移交,最后把审计工作落在内审部门,使同志们误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内审部门的工作。 3、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当作任期内各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的合并。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立足于财务收支审计,但与财务收支审计又有明显区别。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除在财务预算执行、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资产增值保值方面、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等方面审计外,还要对个人往来款项清偿、个人保管的固定资产移交、在经济方面的个人廉政情况进行审计,从而形成两者在审计对象、目的、程序、内容、范围等方面的不同。 4、缺少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办法。在离任审计具体操作中,对被审计人评价什么,对被审计人怎样评价,需要哪些评价用语,怎样下评价结论,没有明确的要求;对被审计人评价必须量化的指标体系,没有统一的标准。 5、内审机构不独立性和内审人员素质不强。现行的审计管理体制是审计部门受本局局长和上级局内审部门的双重领导,内审部门负责人由本级任免,基层直属局未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和专门从事内审的人员,财务审计一担肩,这样的体制造成审计机构独立开展工作能力不强,影响审计职能的发挥。在基层直属局,因内审人员一般是财务人员兼职的,也未接受真正的审计业务培训,工作中往往忽视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对问题不够敏感或把握不准,造成审计结论和评价出现偏差。机构不独立、人员混用以及业务水平不精,对经济责任审计有“应付”上级的现象。加之被审计对象作为领导干部,不可避免地牵涉到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复杂关系,所以审计前就会将审计结果定下调子。审计中一旦查出了问题,上下左右的说情者或明说或暗示,或硬缠或软磨,或直接讲情或间接施压。凡此种种,对发现的问题难以充分披露、客观评价,造成审计的质量不高。 三、采取的对策 1、对离任领导干部进行审计采取“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的办法较好。在局党组决定某领导干部离任之前,先免除其领导职务,再由内审领导小组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果出来后,由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考审计结果,综合全面情况决定是否任用。这样可以避免被审计对象利用职权进行干扰,打消所在单位干部群众的思想顾虑,有利于 掌握真实情况和顺利开展审计工作,有利于内审机构作出真实准确的审计结论。 2、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和各部门职责作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较广,除内审机构外,还与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办公室的联系非常密切,这就要求审计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其作用,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一是审计领导小组在每年初对党组确定的拟离任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将离任审计纳入审计计划;二是审计过程中各部门发挥其职能。人事、监察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或找相关人员了解情况,掌握领导者个人廉政、领导能力等方面情况,办公室对部门及个人固定资产进行核实和办理移交,内审机构对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进行评价等;三是审计小组要交流、通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对于审计中遇到的责任不清、难以评价的问题,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取得支持,以此降低和防范审计风险。 3、注重离任审计和任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相结合。要加强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审计,对任职期限较长的领导干部应在任期间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缩短离任审计的时间,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基建投资等专项审计的基础上考核干部在任期间实绩、收支的合法等情况。这样,既有利于及时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可降低离任审计时由于审计期间时间跨度过长形成的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的质量。 4、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建立一套科学的、操作性较强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应该对与责任人责任相匹配的工作给予评价,对诸如干部品德、素质、综合领导能力、作风等难以量化的事项,可用“优秀、良好、一般、差”等评价。对一些量化的指标,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 5、建立相对独立的内审机构和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要将目前内审机构人员由同级领导任命的方式,改为上级审计机构派驻或由上级机构抽调其他局内审人员进行审计,真正发挥审计机构的职能。要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和业务培训,一是定期组织审计人员集中学习政策时事和审计、会计业务,还组织专门的讲座,学习和研究离任审计;二是组织审计人员到先进的地区参观学习;三是安排审计人员自学;四是规定定期集中在一起总结离任审计的工作经验,另外每个离任审计项目结束,我们都要组织大家座谈,总结成绩找准不足,好的经验及时的进行推广,对存在问题,及时总结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领导者在选拨、任用干部上提供一份有价值的审计报告。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电子商务工商行政管理 电子商务是伴随着信息经济的脚步,在20世纪90年代兴起于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的一个新概念。目前,国际上对电子商务尚无统一的定义。一般来说,狭义的概念是指在开放的国际互联网及其它网络的环境下,通过服务器的运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企业间商业交易的一种新型交易运营模式。即电子商务=Web(服务器)+IT(信息技术)+企业业务。广义的电子商务即电子网络经济,至少从以下三个方面得以扩展: 1、从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角度看,包括网络基础设施层、应用软件层、商务中介层。 如:网络产品交易、技术支持与服务、信息广告、网上旅行、证券中介等等。 2、从交易对象角度看,延伸到企业与政府、消费者与政府、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 3、从交易的完整性角度看,包括网络安全认证体系和网上支付体系的建立。狭义的电子商务概念实质上亦应包括上述内容,但从我国现有的几百家电子商务网站的现状来看,安全认证体系和网上支付仍然是我国电子商务网站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电子商务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并成迅速发展的趋势,但完整意义(尤其是已完全实现网上电子支付功能)的电子商务在我国尚未实现。 为便于探讨对电子商务的行政监管,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和应用分类。 电子商务服务功能: 1、网上广告宣传服务。 经营者可利用网上主页(HomePage)和电子邮件(E—mail)在全球范围内作广告宣传,人们纷纷将因特网称为“第四媒体”。 2、网上咨询和交易洽谈服务。 因特网已经为用户提供了多种便捷的信息交流方式,如电子邮件、新闻组(NewsGroup)、讨论组(Chat)、白板会议(WhiteboardConferenec)和网络会议(NetMeeting)等等。电子商务中的网上咨询和洽谈,突破了人们面对面洽谈的时空限制,提供了多种方便的异地交谈形式。 3、网上产品订购服务。 借助网络中邮件系统,电子商务可以实时的网上订购,订购信息也可以采用加密的方式。如我国的“8848”网站等已实现了订购服务。 4、网上货币支付服务。 电子商务要成为一个完整的过程,实现网上实时的货 作者:未知文章来源:互联网更新时间:2006-9-88:51:45 币支付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客户和商家之间可以采用信用卡、电子货币、智能卡等多种方式来实现网上支付。目前在我国,银行系统网络互联性还无法满足电子商务所需的实时电子化支付的要求,但随着金融电子化工程的蓬勃开展以及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对电子商务的积极态度,实现网上货币支付服务这一功能的日期将为时不远。 5、网上商品传递及查询服务。 对于一些以实物形式提供的商品,商家可以通过分销系统送货上门,也可以委托有关货运公司或邮政部门将货物运送或邮寄到客户手中;对于一些信息产品,是最适合在网上进行直接传递的,如软件,电子读物、信息查询、数据库检索等,它能通过网络提供从商家一端到用户一端的直接、实时的全过程服务。 6、用户意见征询服务。 企业可以十分方便地运用网页上的“选择”、“填空”等格式文件来收集用户对企业及其产品、服务的反馈意见,以发现商机,提高售后服务水平,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 7、交易活动管理服务。 整个交易的管理涉及到人、财、物以及企业和企业、企业和客户及企业内部等各方面的协调和管理。因此,交易管理可以说是涉及电子商务活动全过程的管理,包括有关市场法规、税务征管及交易纠纷仲裁等等。 作为一种不断发展的事物,电子商务所提供的功能将会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电子商务的应用分类: 从电子商务的交易对象来看,电子商务的应用有以下几种类型: 1、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toB) 2、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toC) 3、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BtoG) 主要指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化。 4、政府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GtoC) 主要指政府通过网上办公,将福利费发放、税收、规费收缴等通过网络形式进行。 5、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 企业通过防火墙等安全措施将企业内联网与因特网隔离,将内联网作为一种安全、有效的商务工具,用来自动处理商务操作及工作流程,实现企业内部数据库信息的共享,并为企业内部通信和联系提供快捷的通道。 电子商务的兴起对政府部门(尤其是海关、商检、税务、 金融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企业都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电子商务将实现贸易的全球化、直接化、网络化,发展电子商务是不可阻挡的趋势,而我国的电子商务尚不完善,这就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服务与监管电子商务提出了明晰的思路:宽松管理、规范引导、促进发展。我们要尽快实现真正意义的全过程的电子商务,还有许多基础工作要做,诸如: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互联,实现金融电子化及海关、税务、行政监管部门电子化,提高企业上网率,建立安全体系认证结构,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等等。 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我们认为电子商务的发展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需要解决的四大课题: 一、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用电子网络手段管理电子商务。 国家局拟依赖信息中心的“红盾信息网”作为电子商务认证中心,北京市局、福建省局分别通过“红盾315信息网”、“红盾信息网”进行网站登记和网上经营活动监督管理。我局的“红盾信息网”(外网)应尽快开通,相应的软件要适时到位: 1、尽快理顺信息中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以尽早完成数据中心的建立。 由于档案室及有关档案管理人员不归信息中心管理,由于业务处室未承担前期数据整理工作,目前我们在录入企业数据的过程中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一方面是录入人员无档案管理员的密切配合,业务不熟;另一方面是调阅档案资料不方便。录入工作开展半个月以来,仅录入了完整的外资档案10余户,进展十分缓慢,按此速度无法完成任务。我们正在整理软件子系统的各类表格,表格出来后尚需相关处定指导并参予整理数据。 2、尽快争取国家局相关设备的到位,完善内部业务网的建设。 内部业务网是我局“红盾信息网”建立的基础,而“红盾信息网”又是电子商务监管的平台和基础。据悉,国家局已将我省确认为一期接入单位,预计今年年底有关设备将到位。 3、在内部业务网完善的基础上,配备“红盾信息网”(外网)的相关设备。主要有路由器1台,服务器2台,同步调制解调器1个等。 4、在“红盾信息网”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齐备后,购置国家局或兄弟省市成熟的电子商务登记、管理软件。 5、尽快引进技术人才,并加强应用人员的培训。 技术人才是维护系统网络正常运行并履行监管电子商务 职能的关键,业务人员的广泛应用是基础。 二、结合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调整和制定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 一方面,是国家工商局全盘考虑,加强电子商务工商行政管理的整体立法。尤其是有关域名注册与商标权冲突的法律问题,必须由国家局按照国际惯例,加强与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各国的互通、合作,形成统一的规范。各地无法自成体系。另一方面,各地可结合职能,先行制定适应本地情况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文件。北京市局在电子商务管理方面已作了较多的探索,其宽松管理的思路受到了网站经营者的欢迎。北京市局制定的相关规定有:《关于网上经营行为登记备案的补充通告》、《网络经济组织中请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须知》、《关于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告》、《关于对网络广告经营资格进行规范的通告》、《关于对利用电子邮件发送商业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的通知》、《关于规范网站销售信息行为的通知》等等。福建省工商局信息统计处无疑是较早意识到工商部门应及早介入电子商务管理的部门,早在3月14日,福建省局向国家工商局报告了有关电子商务身份认证的紧迫问题。几个月来,福建省局先后制定了《关于因特网网上经营登记的通知》、《福建省因特网网上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因特网网上经营登记管理程序规定》等文件。 目前,我们已收集了北京市局、福建省局的相关规定,我省工商部门应着手对全省网站及电子商务情况进行调研,并对电子商务与工商职能的关系进行研究,待网络设备和技术准备完成后,尽早出台相关规定并及时介入电子商务的行政监管。 三、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传统职能,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专业优势与信息部门的技术特长,相互配合,共同探讨对电子商务的服务与管理。 应从以下方面寻找服务与监管的切入点: 1、网上经营登记备案 主要是对辖区内网站的登记备案,应探讨如下问题: ①网站登记程序: 包括受理、审查、核准、发放网上经营电子标识及编号、网上公告等,电子标识备案是网站登记的核心技术环节,也是电子商务管理的关健。 ②网站登记备案的内容: 包括:法人基本情况,网站基本情况,尤其是网站登记和企业登记的关系等等。注册号在网站登记中可作为备案号。 ③需要进行网站登记的各种情况: 网站经营者; 利用网站举办商品展销会的行为; 利用网站广告的行为; 利用网站进行网上购物、购书、拍卖等活动; 提供经营性的网络内容、网络技术服务者。 ④网站及网上经营行为登记注册的法律效力。 一要依靠立法手段制定出相应规定。如:规定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必须到“红盾信息网”进行网站登记,未经登记的网站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二要依靠技术手段,如解决发放电子标识的技术问题。 2、网站及网上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主要是对网上经营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现象如何监管进行探讨。 ①无照经营的网站不能获得合法的备案登记资格,不得从事网上经营。 鉴于电子商务即网络经济的特点以及现阶段应大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趋势,对部分前置审批条件、超经营范围及不良文化倾向的规定不易太细,既使太细了也难以监管,反而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套上“枷锁”。 ②网上虚假、违法广告(含商业性和非商业性宣传)行为责任界定; ③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变相传销行为责任界定;如变相的网上拍卖,网上非法集资等。 ④网上商标侵权行为责任界定,域名注册与商标权的关系。 ⑤网上合同的生效与监管;如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是否可归入“视听证据”一类,是否需要其它证据作补充。);网上违法合同及合同欺诈的界定与监管;对网上合同签订后单方串改行为如何从技术角度、备案角度监控等等。 ⑥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一方面,要探讨电子商务中如何体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的九项权益;另一方面,由于电子商务的完成需要涉及生产者、销售者、配送机构等多个主体,经过商品信息沟通、网上支付、货物配送等储多环节,任何一个“供应链”出现问题,都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因而,责任如何界定、如何追究必须加以研究。 ⑦网络市场的统计与分析 主要靠软件功能来完成。 ⑧网上办公的实现 主要从软件应用和提高应有人员电脑操作水平两方面探讨实现网上办照、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业务的途径,从而实现工商部门与企业、 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北京市局等一些地方已实现了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服务功能。 四、电子商务的管辖权与登记、监管职能部门。 ㈠关于管辖权:电子商务无地域界限,从这个角度讲,国家局应建立统一的注册与认证中心。但是,具体的监管还须落实到网络经营者所在地或消费者所在地。因此,我们认为: 1、从登记的角度:应采用属地登记与统一备案相结合的原则,即各省级(副省级中心城市)工商局有登记权,报国家局统一备案(副省级中心城市另须报省局备案)。对于具有较大规模的网站,国家局直接受理登记,发放电子备案标识。用注册号作为电子备案标识编号,可避免编号的混乱。 2、从监管的角度:属地管辖与级别管辖相结合。 国家局管辖其登记备案的大型网站; 各省级(副省级中心城市)工商局管辖其登记的网站; 受上一级委托,有条件的(建有“红盾信息网”并有相应软件、人才)的地市工商局可以对在其辖区内的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网站依法进行查处。 ㈡关于登记、监管职能部门: 如前所述,电子商务的监管离不开电子网络手段。北京市局、福建省局均由信息部门的“红盾信息网”进行登记备案。其监督管理采用“不告不理”的做法,即电子商务“受害者”通过点击“红盾信息网”进行投诉,工商部门才介入管理。换言之,电子商务的登记、网上经营违法行为的发现等环节,离不开信息部门。但是,网上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应该依靠相关处室。北京市局有“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福建省局信息统计处本身就是行政处室。 就我局机构改革情况并结合信息中心应该得到加强这一思路来考虑,我们认为:信息中心应承担我省电子商务登记工作,具体监管由直属分局承担。信息中心与直属分局之间应该有良好的配合,为搞好配合并留住技术人才,为加强对电子商务的服务与监管,可以考虑信息中心的部分人员使用直属分局的编制 工商行政管理局农村大集食品管理办法 工商行政管理局农村大集食品管理办法 为规范农村大集食品经营秩序,保障食品消费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对农村大集负有管理责任者,在市场内要实行分行划市管理,尤其对食品经营摊位要按照生熟分开经营的原则,合理划定功能区域。 第二条 在农村大集内从事食品经营的,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第三条 在农村大集内从事经营的经营者,要做到亮证、亮照经营。第四条 销售散装食品实行标牌公示制。每种食品前要张贴公示牌。第五条 公示牌要载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商等信息。 第六条 农村大集内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本文来源:销售员不准涂指甲油、不准留长指甲。销售食品者,必须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口罩等。 第七条 农村大集内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必须有清洁外罩覆盖。售货员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不得由顾客自行选取。食品容器要做到无毒、无害、清洁、卫生。 第八条 农村大集内经营者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查验记录等要保留二年以上。 第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职责内,监督管理农村大集食品安全。 第十条 对农村大集内食品经营的监督管理要落实监管责任,明确具体监管人员及其职责,每个工商分局要对辖区大集至少每两周检查一次。 第十一条 工商管理部门依法严厉查处以下违法经营行为:(一)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经营行为;(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三)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禁止经营的食品;(四)虚假、夸大等内容食品广告行为。 第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认真受理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第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好在农村大集内销售食品的消费警示工作,对需召回和退市的食品应当全过程跟踪监督。 第十四条 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要立即向上级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工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工商行政管理原则与维度研究 一、引言 迄今为止,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大致经历过三个阶段:一是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的组织效能建设阶段,认为提高组织垂直管理效能,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垂直管理的有利作用,实现管理目标与管理质量、管理效率的最佳结合①。二是提高执法效能和规范行政行为阶段,认为提高执法效能和规范行政行为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商工作全局、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加大自身建设力度的需要②。三是全面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阶段,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包括服务发展效能、市场监管效能、消费维权效能和依法行政效能;效能建设是以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效益和社会效果为目标,是能力目标与职能目标的统一③。经过这三个阶段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内容、目标和边界日益清晰。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以往研究成果较多,视角多维,内容丰富。归纳起来,主要集中在影响因素和实现途径两方面:一是影响因素,主要包括队伍素质、管理资源、体制机制、监管环境、工商文化和信息技术等因素④。二是实现途径,分为宏观层面、微观层面和综合层面。宏观层面包括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建设⑤;在微观层面上,通过改进行政审批、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和建立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制度等⑥;在综合层面上,通过加强思想、作风、业务、制度和能力等建设来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本文以镇江市工商局为例,通过分析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测量理论,进而提出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水平的测量原则与维度。 二、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测量的理论分析 工商行政管理效能与工商行政管理功能、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等概念相互联系、相互区别,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概念体系。这一体系决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测量理论的分析框架。研究这个概念体系,首先应辨析“职能”、“功能”和“效能”等概念的含义及其关系。一是“职能”,一般说来,人们往往将“职能”简单地理解为“作用”,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也都有其作用,但只有当社会、组织和事物的“作用”融入人的主观能动因素且产生了应有的效果,“作用”才能理解为“职能”。二是“功能”,“功能”是一个系统科学概念,能反映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功能是由结构决定的,但结构相对不同的环境会表现为不同的功能。由于系统科学包括自然系统和社会系统,因而社会系统有其“功能”,但不一定能将所有“功能”都称之为“职能”,只有当其所发挥的功能与该组织所要实现的目标,即推动社会进步相一致时,“功能”才表现为“职能”。三是“效能”,“效能”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发挥内在能力,促进事物发展的“有效功能”。行政效能是指行政组织的内在能力在一定条件下的外部表现。行政效能与行政功能的区别在于:行政功能只是组织系统内部结构的外部表现,还没有对这种表现产生的结果作出评价,而行政效能则包含对其功能的评价。效能的“效”是指功能的效用,“效用”是指人们希望达到组织在实现预期目标中所起的作用,包含组织目标。功能导致目标实现,“目标实现”是功能转化为效能的关键⑦。通过对上述概念的辨析可以看出,当工商行政管理组织发挥的功能与组织所要实现的目标一致,即工商行政管理功能表现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时,工商行政管理功能才转化为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是工商行政管理组织及其活动对实现国家赋予其行政目的所发挥的有效功能,是实现行政目标的保证。“功能”与“能力”对应,“能力”是“功能”发挥的前提和基础,“能力”与“功能”成正比;“目标”与“有效”对应,“目标”与“能力”没有必然联系,只有“有效能力”才能促成“目标”实现,并实现功能向效能转变。工商行政管理“组织能力”(或行政能力)与“行政目标”构成了测量效能的两大因素,测量的内容就是两者的正向契合程度。具体包括:1.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能力,是指工商行政管理组织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的主观条件和潜在能量,是组织资源、管理资源和环境资源及其相互结合的产物。组织资源包括队伍素质、财务资源、物质装备、信息技术、权力权威等;管理资源包括体制机制、规章制度、组织文化、价值伦理等;环境资源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社会心态等。2.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目标,是指工商行政管理组织履行职责所期望实现或达到的行政成果。不同于私营企业利润目标的单一性,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目标是政治目标与管理目标的统一,复杂且多维。层级不同、部门不同甚至阶段不同,行政目标也不同。3.“组织行政能力”与“行政目标”的正向契合程度,也称组织能力或行政能力的有效性,是指能够发挥组织职能、促成组织目标实现、实现功能向效能转变的能力。组织行政能力与行政目标的正向契合程度越高,组织行政能力越有效,效能也就越高。 三、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测量的原则与维度 工商部门是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部门,其行政目标是政治目标与管理目标的统一。为说明其行政目标与行政能力结构,我们以江苏省镇江市工商局为例进行分析。组织内,该局纵向可分为本级、县(区)级和基层工商所三个层级,横向可分为办公室、法规处、财务(审计)处、人教处(老干部处)、机关党委、监察室、信息中心等对内管理部门和公平交易处(经检支队)、消保处、市场 合同处、注册处、个企处、外资处、商标处、广告处、食品处等对外职能部门;组织外,纵向有省工商局直属领导,横向有市政府直属领导以及其他平行兄弟政府职能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在特定时期、层级和政治环境内,履行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监管、禁止传销与规范直销等职责的行政目标,以及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对内管理能力和对外资源动员能力是相对稳定的,但在具体任务环境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层层细化,逐级分解,最终形成行政目标和行政能力价值链体系。 (一)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测量特征 行政目标与行政能力的复杂性决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测量的复杂性。一是效能的复合性。一般来说,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包括内部效能、外部效能和综合效能,具有动态性、多样性、整体性、统一性等特点。动态性是指其内容和标准随着政治制度、时间、空间和条件等变量的变化而变化;多样性是指其目标、因素和层次多样;整体性反映了其必然体现一个整体;统一性是其质和量、功能与价值、主观与客观的统一⑧。二是测量的间接性。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是通过行政目标的实现程度来测量行政能力的有效程度。作为一种预期成果,抽象行政目标可以演绎、分解和转换成具体管理目标,而作为一种潜在的主观条件、素质和能量要求,行政能力只能依靠其相关载体来体现。在现实生活中,行政能力一般是指履行职责的要求。要测量的实际上是行政能力载体在实现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经济和政治特性⑨,是管理目标与能力载体之间的具体比较。 (二)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测量原则 为进一步说明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测量原则,我们将镇江市工商局组织内的工作任务,以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为两极的横坐标,组织可控制度低与组织可控制度高为两极的纵坐标,组成四个象限的坐标体系(如图1所示)。通过分析,可以找到若干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测量原则。1.职能原则。在纵坐标的左右两侧,可以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分成从事资源汲取和与能力配置的组织内部管理工作和从事市场监管和与行政执法的组织外部履职工作。组织内部管理工作是组织外部履职能力的基础,组织外部履职能力是组织内部管理质量的体现。一般说来,组织内部管理工作的目标清晰、程序稳定、资源常规,如行政接待、政务公开、报表统计报送工作、信息化建设、预算编制、调整和执行等工作,管理目标清晰,管理程序规范,适宜用“花较少钱,办更多的事或办同样事,花更少的钱”、“费较少时间,办更多的事或办同样事,花较少的时间”等经济性或效率性来测量;相反,组织外部履职工作目标抽象、程序性不强、资源变动大,如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査处取缔无照经营、农资市场监管、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有形市场监管、消费维权、12315信息平台建设、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等工作,强调行政价值、行政伦理和社会价值取向,适宜用“最后结果是什么?”、“是否体现机会、结果公平?”等效果性或公平性指标来测量。2.过程原则。在横坐标的上下两端,可以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分为强调过程的常规性工作和强调结果的灵活性工作。强调过程的常规性工作,目标清晰、程序稳定、结果可预期,如内部管理的财务流程,每个环节的标准都非常清晰;外部履职的市场主体准入,整个流程都非常稳定。这类工作比较适宜用经济性和效率性来测量其效能。而强调结果的灵活性工作,目标抽象、程序要求不高且相对不固定,结果变化数较大,如内部管理的行政效能监察、违纪人员的查办和信访处理等。外部履职的消费维权、传销案件查处和市场监管等要求工作人员或办案人员有较强的主观能动性、应变能力以及依法行政能力,因而比较适宜用效果性和公平性来测量效能。3.目标原则。在横坐标和纵坐标的四极,根据组织可控性和内外部工作属性,可以将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目标分解成管理目标的层次体系,上层是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目标,下层是具体管理目标。涉及行政目标,如商标发展目标,强调对知识产权保护、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每年新发展商标数以及查办商标侵权案件数等,环节管理要求相对不清晰,因而适宜用效果性与公平性指标去测量。涉及管理目标,如案件查办,检查、立案、调查取证、核审、决定、执行、实施强制措施、暂扣罚没物品管理、案件复议、案件诉讼、案件听证等工作,每一环节的管理要求都非常具体,因而适宜用经济性和效率性来测量。4.层级原则。在市、县(区)和基层工商分局(所)三个层级中,每个层级的工作重点不同。市级工商部门侧重宏观规则的制定、内部体系的高效运转、在公众前塑造公正高效形象;而县(区)工商局、基层工商所则更侧重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广告监管、禁止传销与规范直销等具体对外职能的执行。因此,市级工商部门适宜采用效果性、公平性等定性指标,而基层适宜采用经济性、效率性等定量指标来测量。 (三)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测量维度 能力载体主要涉及静态资源和动态管理。静态资源涉及物质装备、信息技术、财务资源、队伍结构等,动态管理涉及内部管理、外部协调、资源动员等。行政目标经过层层分解,最终形成具体管理目标。能力载体的多样性与行政目标的层次性决定了效能测量的多维性。行政效能包含着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及公平性等多维架构⑩。1.经济性。经济性是指在保证适当质量的前提下,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所需要的人力和物力等特性。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经济性测量是从获取资源的角度来评估行政职能的价值的,经济性评估强调的是节省程度,追求的是成本最小化。经济性测量的目的是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树立成本意识、降低成本、节约开支。如测量特定会议、项目的成本与投入,具体层级行政开支与业务开支的比率,具体部门人均行政费用支出等。2.效率性。行政效率是指行政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从事公共行政管理活动所投入的行政资源与取得的行政成果之间的比例关系。行政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信息和时间等资源。行政成果包括有形的物质成果和无形的精神成果。行政效率类型包括决策效率、管理效率和执行效率。如工商行政管理费用测量法(衡量行政费用开支与使用是否合理,包括单位费用测量法、人均费用测量法、计件费用测量法等),行政职能测量法(衡量是否充分发挥其行政职能),要素评分测量法(衡量各种要素的贡献)等。在各种测量法的运用中,应采用既定标准进行衡量、评估。3.效果性。效果性测量是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的执行是否达到了预定的目标,实现程度如何,产生了哪些效果。效果强调的是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之间的关系,通常指产出对最终目标实现所作贡献的大小,目标实现程度如何。如工商行政管理市场准入管理质量、市场监管质量、行政执法质量、消费维权质量,公众满意度和目标实现度等。4.公平性。公平性是一种政治诉求,主要是衡量监管对象、服务对象和普通公众对工商部门实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时是否滥用公权力,是否对监管对象、服务对象一视同仁,大家是否都受到公平待遇,弱势群体是否得到保护等的一些主观感受。如工商部门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程序、机会、依据、处罚结果是否平等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由世界杯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当西班牙斗牛士的利剑刺穿德国战车的铁甲时,全世界都为之屏息,本届世界杯已然尘埃落定,但它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一场缤纷多彩的视觉盛宴,更留给世界一片无穷的回味与联想空间。作为一名新招录公务员和一名业余球迷,我更多的是从本职工作的角度去审视这场比赛,然后从过程中抽丝剥茧找出规律,指引我不断进步。 一、传统强队纷纷落马与构建学习型机关 本届世界杯先是法兰西坠马,随之英格兰、意大利、巴西纷纷出局。当传统强队遭遇滑铁卢时,巴拉圭、日本、加纳等一些新兴球队却令人眼前一亮。是前者落伍了,还是后者进步了,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不同的答案。但毋庸置疑“落后就要挨揍,落后就要错过世界杯,赶不上决战的时候”。一个踩着过去光环,因循守旧、无法创新的球队注定要被淘汰。同理,我们工商部门也要不断加强学习,尤其是在这转型之际,就更应该紧紧围绕职责任务的新变化、新要求,突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以应知应会为基础,以知识更新为重点,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的组织学习和培训,从而打造一支攻坚克难、能战能用的智能型、专业型和能力型队伍,以担负监管重任。 二、裁判误判受关注与依法行政以及执法办案工具的更新换代 裁判误判是个由来已久的话题,而本届世界杯则格外受人们的关注与诟病,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摄影技术的日益进步。这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更让我们清楚地认识到高科技办案工具在执法工作中无可替代的作用。以前受经费所困、器材所限,执法办案工作往往感觉力不从心,例如流通环节食品快速检测试剂供应缺口大,很难保证监管效果;单凭留样备查、实行索证索票难以落实农资产品抽样工作等,全方位监管任重道远。世界杯让我们切实认识到,在“利其器”方面,或许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 三、“单挑”南美失意、“团队”西欧扬眉与工商队伍建设,尤其是团队精神的培养 南美球队的个人英雄主义普遍较浓,动则一人单刀直入,扭转乾坤,退则全线纷纷溃散,漏洞百出,而本届世界杯大牌球星的“进球荒”让南美人从头凉到脚;反观西欧球队,团队精神普遍较佳,攻如行云流水,守如铁树盘根,攻防兼备,一气呵成。我们工商工作线长面广,“独角戏”似的工作很难达到预期的监管目的。因而,工商队伍的建设更应该注重团队精神的培养,只有通过积极营造互学互动互帮互助的工作氛围,努力打造一支精诚团结,创业干事的精英队伍。才能在挑战日增的监管工作中游刃有余,战无不胜。 四、日韩朝的虽败犹荣与作风建设 世界杯上,朝鲜败了,日本败了,韩国也败了,但黄种人跑不死,拖不跨的硬朗作风,得到了全世界的肯定与赞扬。活儿干的漂亮不漂亮是技术问题,是能力问题,而能否全力以赴则是态度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是以市场为中心,涉及经济生活方方面面的细碎繁杂工作,系统干部职工只有真正把自己放在“人民公仆”的位置,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思民所想,解民所忧,不断细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技能,改进服务方法,改善服务态度,为地域经济建设添砖加瓦,才能无愧于公务员称号,无愧于肩上红盾! 五、黄牌满天飞与构建和谐市场 本届世界杯的巅峰对决也造就了出示黄牌的巅峰,当英式足球也上演中式“少林足球”的惊险时,秩序之紧要可见一般。而作为市场监管的主管部门,工商部门肩负着立规矩、成方圆、维秩序、促文明的重任。为人民群众创建一个公平公正、健康和谐的市场环境,我辈责无旁贷。 总之,监管之路漫漫,工商人当上下求索之!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践行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工商总局新“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社会主义市场的职能定位;国务院批准自 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这是工商部门又一个重要的转型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因此,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创新服务理念、改革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服务经济发展。通过继续解放思想“见行动”,着力在融入当代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格局上有新的突破,不断开拓工商行政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路子,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和执法“四个统一”,进一步提升工商部门在经济发展中的推动地位,在政府机关中的诚信地位,在监管对象中的服务地位,在百姓生活中的卫士地位。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是工商部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首要任务。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立足历史和时代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借鉴人类文明积极成果,认真应对严峻挑战而提出来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和以同志、邓小平同志、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理论精髓,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从贯彻落实中央重要决策、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和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理解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紧迫性,按照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和省局党组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的全过程,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更加符合党的执政规律,使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践行科学发展观中,要切实强化六种观念。 一要强化服务意识。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担负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任,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强化服务意识,打造服务型工商。因此,服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工商部门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也是监督、管理、执法的最终目的。 二要强化发展的观念。邓小平同志说过“发展才是硬道理”,视发展为中国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离开发展,坚持党的先进性、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实现民富国强都无从谈起。我们必须牢牢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增强企业活力,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 三要强化依法行政的观念。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行政机关提出的基本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的政府部门,法律赋予了行政执法权,依法行政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生命线。依法行政要求我们既要合法行政,又要合理行政,坚持行政合法与合理的统一。只有这样,才能克服监管执法的随意性、情绪性,片面性,防止为执法而执法,违背国家设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初衷。 四要强化依法维权的观念。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工商监管的职责所在。我们要通过我们监管和维权,规范经营行为,引导诚信经营,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下竞争,实现消费和谐,经营与消费良性互动,化解社会矛盾,理顺群众情绪,消除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公平和安定,实现和谐发展。 五要强化全局观念。“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作为担负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任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自觉把本部门置于大局之下,一切工作都要服务大局。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利益调整,坚持把全局利益放在首位,当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局部服从全局。找准部门工作与当地党政工作部署的结合点,做到局部服从全局,服务全局。 六要强化创新意识。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创新是非常可贵的品质。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变化新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提升服务水平,要再上新的台阶,根本出路在于创新。工作思路要创新,工作制度要创新,工作方法要创新,工作手段要创新。而要创新,就要不局限于经验,善于驾驭经验并敢于突破经验;不拘泥于传统,善于正视传统又敢于走出传统。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复议范围问题 在我国,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诉讼相结合的行政救济制度。它运用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关系,由上级机关纠正下级机关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以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对行政复议的范围、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与行政诉讼有所区别。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自身特有的优势,能够有效地弥补行政诉讼制度在给予相对人权利救济时的某些局限性,能够使相对人权利得到更直接、及时、全面的保护。因此,行政复议是一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法律制度。1999年4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复议法》(以下简称《复议法》),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 众所周知,《复议法》与《行政复议条例》相比,一个重要的成就就是充分地考虑到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方面的积极作用,扩大了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范围: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这些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都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同时,如果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抽象行政行为不合法,还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申请。行政复议范围的扩大,提高了对公民权利保护的水平,是法制进步的要求,更是行政复议作为一种公民权利救济制度的独特价值的体现。 作为国务院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行政复议工作历来十分重视,早在国务院《行政复议条件》颁布之前,就在一些法规中给予相对人行政复议权。现阶段,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给予相对人的复议范围与《复议法》中的规定是一致的,即凡是相对人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都可以依法提出复议。然而由于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县级工商机关)与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之间的设置方式、权限划分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省级以下)之间的设置方式、权限划分是不同的,故而,县级工商机关与其上级工商机关的复议范围也是不同的。那么,县级工商机关受理复议案件的范围到底有多大?即相对人不服工商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时,县级工商机关对工商所作出的哪一些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受理,哪一些不可以受理呢? 按照现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工商所行使职权时有两种方式,一是上报县局、以局名义作出,二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毫无疑问,对工商所上报县局、以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不服的,其复议机关依法是县级工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即地区级工商机关。然而,当工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相对人不服时,县级工商机关可不可以受理其复议申请?可以受理哪一些复议申请?这在实践和理论中,是存在争议的。 一种意见认为,工商所(站、队、分局等)是县级工商机关的派出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工商所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县级工商机关只能受理相对人不服工商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提出的复议申请。如果工商所不是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即使以自己的名义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也不应是县级工商机关。这种看法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我局市场管理所在2000年1月20日,联合瑞安市城关镇城建监察中队管理无照经营的沙河底菜市场,拆除了部分摊位。沙河底居委会以我局市场管理所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为由,于2000年2月向我局申请复议。复议期间,沙河底居委会又以我局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为由,将我局作为被告,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局向法院提出不同意见,认为沙河底居委会既以市场管理所为复议被申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复议,同时又以同一理由在复议尚未终结期间将我局列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尽管无论是将我局或将市场所列为被告,诉讼结果可能相同,但沙河底居委会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复议法》的相关规定,滥用了诉权。瑞安市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根据现行法律,我局市场所不能以自己的名义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作为我局派出机构,其行政行为可以视为我局行政行为,因此我局受理沙河底居委会的复议申请本属错误,将我局列为被告没有什么不妥。应当指出,我局提出答辩理由后,瑞安市人民法院是相当重视的,经多次研究并经多方请示,才作出开庭审查的决定。因此,瑞安市人民法院的看法,代表了现阶段审判机关的普遍看法。 另一种意见认为,尽管工商所是县级工商机关的派出机构,尽管它行使的不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权,但只要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相对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的,县级工商机关都可以受理。理由是,我国建立和健全行政复议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越权执法本身就是违法行政行为的一种,所以,无论工商所行使了何种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只要这种具体行政行为是以其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机关理应是县级工商机关。当然,按照《复议法》的规定,相对人不服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也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现阶段是实行垂直领导的,县级工商机关是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直属机构,因此,相对人不服工商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只能向县级工商机关提出。这样才是《复议法》的本意,符合法律的立法精神。以上述的沙河底居委会诉我局强制措施违法为例,尽管拆除摊拉不是我局市场管理所的权限范围,但既然市场所以自己的名义发出通告、并在市局未知的情况作出了拆除摊位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无论复议被申请人或者行政诉讼被告,都应该是市场所,而非我局。我局受理相对人的复议申请完全体现了《复议法》的立法精神。很难想象,假设我局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了国务院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相对人将朱?基总理告上法庭是怎样的一番法律奇观。瑞安市人民法院的做法显然违背了法律的立法精神和宗旨。 值得指出的是,我国现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除直接规定工商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外,还有二种例外情形。一种如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所行政处罚职权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下列处罚种类和幅度,经县(市、区)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这种原则上可以由工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但必须经过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为谁,实践中也是有不同看法的。一些人认为,派出机构与设立它的政府工作部门同属一个系统,且在行政关系上和业务关系上均存在密切的领导关系,为了防止部门保护主义,对该种行为提起行政复议,应当向县级工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首先,县级工商机关依法批准工商所在一定种类和幅度内,可以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处罚时,往往采取抽象行政行为形式,即普遍授予下辖工商所都可以拥有这种权利。相对人不服此种行政处罚时,可以对县级工商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一并提出审查申请,但不能直接以县级工商机关为复议被申请人。其次,即使县级工商机关直接参与到具体行政行为中去,批准工商所可以就某个案件在一定种类和幅度内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处罚,也并不等于说,这个行政处罚是由县级工商机关决定的。从法律上来说,"决定"和"批准"是由本质区别的。"决定"意味着工商所在该项具体行政行为中丧失了决定权,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作出。而在"批准"这种情况下,可以看出:第一,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仍是以工商所名义,而非工商局名义;第二,县级工商机关并没有对整个具体行政行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只不过起着许可工商所某种建议的作用,一般情况下,是原则性的、有局限性的,它并不排除对工商所的指导和监督功能。因此,相对人对这种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的复议机关,仍应是县级工商机关。 另外一种情形比较复杂。如《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第八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无照经营时,需要实施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决定",而第十六条规定:"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所决定。但罚款一千元以上或者没收违法所得二千元以上的,应当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如果某工商所在查处无照经营时,既需要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又只对相对人给予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行政复议机关到底为谁?我们认为,这种情形应分别而论:1、相对人只对工商所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那么行政复议机关显然只能是县级工商机关。2、相对人既不服行政处罚,也不服查封、扣押措施,但直到处罚决定作出后才提起行政复议的,我们认为,这种情形下,行政复议机关仍应是县级工商机关。因为,复议机关保护的是相对人的最终利益,工商所的行政处罚一旦被确认为违法或不当,那么,由查封、扣押措施造成的损失应当一并赔偿。如果查封、扣押措施没有违法或不当,而仅是工商所的行政处罚违法或不当的,显然,相对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查封、扣押时,其合法权益并没有受到侵害,无论向哪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都意义不大。同时按照我国《复议法》规定,相对人申请复议时,一不能越级申请,二不能同时向两个部门申请,更不能向二个有层级关系的部门申请,三从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完整性来说,也不应当将一个案子拆为两半。为充分体现《复议法》对相对人及时、便民、全面的保护原则,对这种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是最适合的。3、如果相对人仅对查封、扣押措施不服,那么受理复议申请的机关应当是县级工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这与第二种情形中的查封、扣押措施应有所不同。尽管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实施查封、扣押措施都是为了实现工商所的行政处罚的目的,但相对人要求保护的标的显然不同。一种是相对人认为工商所的行政处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一种是相对人认为查封、扣押的措施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两者具有明显区别。复议机关在受理复议申请时,不仅要充分掌握法律的原则和精神,还要充分考虑申请人的要求和目的。 行政复议是公民权利的一种救济手段,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的新的重大举措。理顺和明确县级工商机关的复议范围,必将进一步发挥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制度及时、便民、成本低等优越性。我们认为,尽管在实践和理论中,对县级工商机关的复议范围存在各种各样的争议和分歧,但是,县级工商机关可以受理相对人不服工商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一切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是符合法律的宗旨和精神的。只有这样,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才能充分发挥其对下级机构的监督作用,确保规范执法,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信息网络化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当务之急 中央决定国家工商局提升为正部级单位,中央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经济监管地位的思路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在中央这个大思路的指导下,如何把握机遇,既担负起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历史重任又实现进一步的发展,是摆在我们每个工商干部面前的大课题。通过实践我们感到,尽快实现信息网络化建设是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全面发展的当务之急。下面我想对此谈一点个人的想法。 一、信息网络化对整体工作的覆盖与统帅 我们在谈到信息网络化的时候,往往习惯于将它看作是局部的工作,只是关注它在局部、在技术层面上的作用。这种对信息化工作的认识是比较肤浅的。近10年来,网络技术和基因技术、纳米技术为代表的一大批高科技的出现,掀起了一场社会革命。在这样的背景下,信息化工作正在逐步由局部性工作发展成为全局性工作,并成为我们在新世纪发展工商行政管理的关键所在。特别是在工作职能拓展,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的知识含量、技术含量,以及队伍建设这些关系到工商行政管理未来方向的工作上,信息网络化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信息化与工作职能调整 前不久,江总书记就简化行政程序,促进经济发展,取消或减少各类审批的问题发表了讲话,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中央在提醒我们随着国民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以往的很多经济管理模式将有一个较大的转变。很多我们过去习以为常的管理职能,比如:查处超范围经营、防止抽逃注册资金、打击投机倒把、发放《广告经营许可证》等等都会有所调整。同时对企业经营身份和信誉的管理、反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工作会逐步地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这个过程,将逐步成为在更发达的市场经济中职能更清晰、办事更有效率的行政管理部门。 要完成这样的大规模的工作职能调整,必然需要我们在人力和物力投入、立法准备、技术保证等各个方面协调推进。而其中技术保证———实现信息网络化,将起到统帅全局的作用。这是因为,在实施精简机构和实行收支两条线之后,工商部门为强化职能所能投入的人力和物力都会非常有限。只有技术的投入,为我们留下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可以用技术上的首先突破,带动全局职能的扩张。具体的看这种职能的扩张,主要会有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强化监管力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拥有较广的监管领域和监管权限。但在实际监管上,有限的管理力量在广泛的管理领域和数量庞大的管理对象面前,无法进行有效深入的管理。比如,一个违法当事人可能被工商机关的五、六个部门都查处过,但由于各个部门互不通气,可能每次都会把这个当事人当作初犯,从轻处理。又如,监督部门正在立案侦察,登记部门却因为不知情给当事人办理了注销手续。类似的问题在我们的监管实践中是经常发生的,这其中固然有工作方法、工作程序衔接上的问题,但更多的则是源于我们监管手段的不足,导致无法充分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如果每个管理干部手中都有关于每个企业全面的管理资料,这些问题的解决就可能会容易的多。以往可能由于建立这样一个纸制的档案库成本过高无法实现,但现在互联网为我们提供了可能。大家不妨设想一下,在电脑上输入一个企业登记号,就可以了解这个企业几年的全部纪录,这对我们的监管力度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第二,拓展监管领域。我们提出走进网络经济口号的目的就是要针对职能大力开展信息网络化建设。干部不会使用计算机,单位没有条件上网,如何能够介入网络经济的监管呢?要管理好网络,手段就是“以网治网”。这就要求工商部门要用高科技的信息化手段武装自己。工商部门要有自己的网站,要实现和当事人的网上交流,要有手段借助网络来发现、打击违法行为,这些哪一点也离不开信息化。现在我们全国工商系统正在开展针对保险、金融、电信等行业垄断行为的打击、查处。这些工作中我们所面对的管理对象和以往有很大的差距,他们的信息化水平都很高,很多违法违规行为都是借助现代化手段实施的,而且是全国范围的。我们如果没有一个高效的管理网络,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那么工商部门的监管只能是一句空话,我们也就只能望洋兴叹,在原地打转转。 第三,增加管理手段。信息时代,信息和技术越来越成为重要的资源。对它们的运用分析可能启发、派生我们开展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方向。比如说,实现企业监管信息的全面披露,对企业进行信誉管理,就是信息化工作对管理的深入促进。我们对企业的各种管理行为都是记载在公开信息中的,但是以往这些信息由于没有一个有效的披露渠道,只好躺在机关文件柜里睡大觉。现在,有了互联网,这些信息都可以上网公布出来,从而组成对企业信誉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而我们在公布企业信誉情况,规范企业行为的同时,也就多了一种监管市场的内容和方法。更进一步地讲,我们可以建立高技术的平台对企业进行身份认证管理。以后对每个企业的经营身份我们都可以利用网络即时监管,而且可以一步到位,做到用点击鼠标来完成《营业执照》的变更、年检以及吊销。借助信息网络化的帮助,我们的管理将逐步成为信息快捷、监管严密的网络。 第四,扩大服务范围。我们工商部门正在努力改变“重监管,轻服务”的工作方式。我们已经逐步认识到服务既是我们的责任,也是一种非常好的管理方法。网络在这方面使我们的管理方法更加丰富了,比如:我们的网上年检、网上投诉,可以让企业足不出户地申请、办理有关政务。现在北京市工商局的登记部门正在开发有关登记手续的咨询辞典和登记流程的公示程序。当事人通过网络就可以全面地咨询所有登记业务,还可以及时了解《营业执照》办理过程中,在受理、审核、打照等环节的情况。再比如,我们利用网络给企业提供身份认证服务,这不仅仅会方便企业,还对我们打击假冒、伪造《营业执照》有非常大的帮助,实际上这也就是在服务的同时实现了“软管理”。 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部门都在积极寻找新的监管领域。网络要求每个政府部门都要对自身的管理思路、管理领域、管理方式进行重新调整、定位。这使我们各个政府部门都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将来哪个部门在信息化工作上能脱颖而出,哪个部门的职能、地位就会加强,就能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二)推动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队伍素质建设是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工商部门一直没少下力气,但是目前看,工商部门在队伍建设上的方法比较单一。而信息网络化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改变这种情况、全面提高队伍素质的新途径。 第一,提高干部知识水平。现代社会中,计算机水平是一个人知识水平的重要体现。如果一个干部能够学习好、使用好计算机和互联网,他的知识水平必定会有一个很大的飞跃。信息网络化工作就是将日常的工作业务和计算机结合起来的最好途径,它会让每个干部在不知不觉之中就和计算机交上了朋友。我们在开发“业务办公系统”的时候,有6000人次的干部进行了深入的参与。结果这个程序开发出来之后,我们就有了数千名能够熟练运用网络的骨干。而这些同志在信息化建设中培养起来的学习、思考、交流的方法,更是让他们受益无穷,不断推动他们学习、掌握其他的知识、技能。网络凝结了当今世界的知识精华,它同时也是最强大的学习工具。天天工作在网络环境中,自然会对人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只有在水中才能学会游泳,信息网络化建设就是为我们的干部提供的最好的学习环境。 第二,规范监管程序。应该说我们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的过程中,是拥有很强的职能的。保证职能的依法履行,防止内部的各种暗箱操作,是我们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而网络的特点正好可以帮助我们实现这一目的。计算机程序是不讲人情世故的,它总是严格按照规定好的程序运行。这就给我们利用计算机程序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创造了条件。将尽可能多的管理流程转变为利用网络实现,就可以大幅度减少个人作弊行为。同时还利用网络的各种日志将每个人的工作详加纪录,这样不仅在有问题时容易追查,平时也会起到威慑和督促的作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统一,是一个队伍发展的前提。从愿望上讲,我们希望每一名干部都自觉自愿地为人民服务,但是从管理的角度上,我们必须防止个别害群之马进行破坏的可能。现在网络为我们提供了管理手段,可以从程序上减少各种违法的发生,这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 第三,接受社会监督。江总书记提出要以德治国,落实在我们行政管理上,首先就是实行管理行为的公开化、透明化,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这一点上,仅仅依靠橱窗、板报的形式,是远远不够的,互联网是一个新途径。去年年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各处室、各分局按月在“红盾315”网上公布本单位的工作信息,以促进办事制度的公开。现在我们进一步要求每个处室和分局要在网上建立自己的主页,将所有与办公有关的政务文件全部公开。我们提出的要求是“没有密级的文件都必须上网”。现在有同志担心,上网公开业务信息会束缚管理,甚至还有同志认为凡事都公开,不利维护我们的形象。这是一种讳疾忌医的想法,我们为人民服务就要首先向 人民讲老实话。过去没有互联网这种方便的技术手段,我们还在千方百计地建立公开的社会监督机制,现在有了互联网,我们更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将我们的工作置于阳光之下。所谓网络经济、信息革命也是一场对意识形态、思维方式的革命。通过互联网,世界空前紧密地联合了起来,我们必须适应世界性的游戏规则,努力向公开、透明、服务大众的现代政府的方向转变,只有这样才能够适应时展的需要。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就是所谓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挑战。而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上工商局,服务百姓,就是我们面对这一挑战做出的回答。只要我们能够更多让群众满意,让企业满意,我们的事业就永远不会停步。 监管职能的扩展,队伍素质提高必然会推动我们各个部门进入良性的工作循环,带来更多的其他效益,比如:队伍形象的改善、人民群众的支持。这种模式就是所谓的“信息技术的收益溢出”。中央提出“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方针,就是看到信息化这种龙头作用。信息网络化这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使它能够肩负起带动整个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重任。 二、信息网络化的主要任务构成 信息网络化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对此我们应该心中有数。北京市工商局通过实践,摸索出了一个“三网一体”的信息网络化建设格局。“三网”第一个是我们的内部办公网络———“金网”,它主要是提供无纸化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第二个是我们在互联网上的工作平台———“红盾315”网站,它主要实现和管理对象的网上交流,开展电子政务。第三个是我们在互联网上的服务平台———“中国红盾”网站,它主要是将工商信息社会化。在建设这三网的过程中,我们的信息网络化工作逐步集中到了: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网络监管等三个主要任务上。 (一)办公自动化 目前,许多单位或多或少的都在开展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在这方面,北京市工商局动手比较早,现在以“金网”为核心,市局、分局、工商所的三级网络结构已经基本上建成。在建设的过程中,我们感到有三个问题最容易被忽略。 第一,无纸化办公。无纸化办公是现阶段办公系统程序开发所追求的较高境界,但是要真正实施无纸化办公,关键不在于技术,而在于能否有与程序相配合的管理制度。我们在办公中已经习惯了传递纸制的文件,并且有一套的文件管理制度进行保证。如果我们把办公自动化看成用计算机程序重新翻译一遍纸制文件管理制度,那就要出问题了。很有可能会因此出现网上数字文件、网下纸制公文同时流转的情况,那样网络的效率就无从谈起了。比较好的程序设计思路应该是在详细规定了无纸化办公的目标之后,让程序来优化管理。其中特别要注意:一是相信计算机。现在银行间巨额资金的转移都依赖网络,我们的公文流转又有什么好担心的。二是一定要坚持无纸化原则。除了必须由纸张传递的文件外,其他公文都应在网上运转。 第二,部门之间的相互通联。信息网络化后,每个部门都要有自己的业务办公程序。根据我们以往的办公习惯,一般各个业务部门之间是没有很多固定的业务联系的。如果我们简单地将这种状况转移到网络程序的开发上,就会得到很多相互不能够共享的业务办公系统。这是与网络的原则相违背的。对于网络来说,它的使用者越多,网络的整体效率和每个使用者的收益越高。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在每一个业务系统之间尽可能地实现信息共享。这里要有一个观念上的转变,以往只是将业务部门中明确规定了可以共享的内容公开,现在网络中应该是除了明确规定不能够公开的以外,其他内容都要互连共享。这种公开可能对一些部门的某些权力有影响,但它是我们整个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所需要的。试想如果我们连内部都做不到信息共享,又如何能够对外实施对企业身份信誉的管理呢。 第三,充分考虑程序的继续开发。我们的监管工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那么配合监管工作的程序开发势必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希望通过一次程序开发解决全部问题,是不现实的,我们在开发办公程序的时候必须为这个程序的持续开发留下空间。但在这个过程中,必须系统规划,预先思考。很多问题如果不能未雨绸缪,到时候会非常被动。比如,现在很多办公系统都要在每一个应用计算机上安装专门的辅助程序,这就会给进一步的技术升级留下隐患。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调整一个主程序往往同时要调整每个应用计算机的预装的辅助程序,这在应用计算机数量多、分布面大的情况下,是非常不合算的。从我们几年来的实践经验上看,对办公程序的改造是一件经常性的工作,对此必须要有一个预先的、周密的考虑。 (二)电子政务 电子政务是我们北京市各个政府机关今年工作的重点,对此刘淇市长,孟学农、林文漪副市长等领导都有过重要讲话。去年北京市工商局尝试了网站备案、网上年检和网上投诉等电子政务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感到有两个问题需要深入探讨。 第一,局域网和互联网的衔接。在无纸化办公的条件下,办公的内网实际上就是整个办公程序的神经系统,一旦被恶意入侵,后果不堪设想。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现在政府部门都被要求采取将内网和互联网物理隔断的方法。从安全的角度看,这种方法确实是达到了目的,但是这也给我们的电子政务的开展留下了非常大的难题。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要同企业、老百姓打交道,因此它必须借助外网。但同时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的关系又是密不可分的,每一个电子政务的项目或多或少的都要有办公自动化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内、外网的衔接就成了一个突出的问题。 按照内网、外网实施物理隔断的原则,内、外网之间的信息传递只能依靠拷贝磁盘的办法。这种落后的方法是不能够适应网络上大规模信息交流的需要的。对此我们认为,网络时代共享和联通才是发展的方向,打开局域网是一个迟早的问题。总不能害怕有贼,就不在房子上开门。越是固步自封,就越会落后,只有知难而上,才能在工作中获得进步。在当前情况下,我们可以一步一步地来。我们可以先将一部分内网上的工作转移到外网上去。我们刚刚开发完的“互连审批”程序就体现了这样一个原则,我们把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交流、审批程序放在“红盾315”网站上。下一步我们要将12315直接搬到网上,各级消保干部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流,消保干部的工作纪录,各单位业务工作的统计汇总也一律要在“红盾315”上完成。这样既直接向社会公布政务、办理政务,也同时接受监督。我们想如果这样一条路能够走得通,那么我们就会逐步将“金网”中的程序“复制”一份到互联网上,让一部分内网工作在外网上实现。同时只在“金网”中保留重要的数据库和文件以及必要的办公程序。这样经过一段时间后,我们就能够比较稳妥地实现内、外网的衔接。 第二,投入、产出的协调。从现在的技术水平上看,我们工商部门的各项业务基本上都可以在网上进行,可以实现相当高的自动化程度。于是我们很多同志在开发中就热心于追求尽善尽美,这种观点是有一定偏差的。因为一些锦上添花的功能会占用有限的信息化建设资源,影响整个信息网络化的产出。 在企业界有一个“80%定律”。它讲得是“一件工作80%的效果是由20%的投入完成的,而最后的20%的效果则需要另外80%的投入”。从这个观点看,每一项电子政务工作做到70%到80%就可以了,这样可以少花钱多办事儿。比如,在电子政务中,我们与当事人的交流方式,可以是时时的,但这样成本会非常高。但如果我们是定期回复的(比如一天两次),那样成本就会成倍的降低。效果可能会相对差了一点,但是这也可以起到方便当事人,减少他们来回往返、排队等候的目的。同时,节约下来的资金可以用来开发更多的程序,服务、方便更多的百姓。我们的信息化工作刚刚起步,很多工作还有空白。在这种情况下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一点上是不明智的,我们所应该追求的是在尽可能小的投入上获得尽可能大的产出。 第三,廉政与效率的问题。电子政务既可以增加办公的透明度,促进廉政,也可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在有的时候,两者也存在一定的分歧。比如在开发企业登记程序上,有的同志认为应该首先解决政务公开问题,让我们每一个《营业执照》的发放环节都向社会公开。也有的同志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实际提高工作效率,所以应该首先开发那些实际操作用的程序。对此我们认为在电子政务的开发上必须坚持效率服从廉政的需要。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要驾驭好它,让它服务于社会和人民,就必须时刻以加强廉政监督为出发点。去年北京市的行风评比把政府各个部门的网站建设情况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这个做法非常好,我们应该首先从党风廉政建设的角度来看待电子政务。只要我们能够利用网络建立起一个公开、透明的办公环境,就是最大的成功。只有正己才能正人,只有廉政才能勤政。这样一个指导思想应该贯彻在我们每一个电子政务程序设计的始终。 信息网络化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渗透到了我们工商行政管理的方方面面,有着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如果我们仅仅将这些表象看成是一个个片断的组合,那么我们可能会像盲人摸象一样不得要领。但如果把它看作是覆盖、统领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发展的系统工程,我们就会豁然开朗。这是我们面临新时代所要做出的一个何去何从的选择,把握好这个历史性的机遇,我们必将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金融机构论文: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的现状分析与对策选择 【关键词】分析,对策,选择,现状,风险,金融机构,治理,中国, 内部人控制表现为经营层决定金融机构的发展、经营、分配等重大决策,还会出现个人独断、短期化的经营行为、过分的在职消费以及工资、奖金收入过快、福利待遇改善幅度大等现象。又由于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中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致使各种金融案件屡屡发生。如商业银行经理人员和下级行员工事实上掌握着银行资产的控制权和支配权,又无需承担财产风险,所以,他们常利用职务之便,独立作案、相互串通或内外勾结作案,为个人牟取利益。2007年银监会对2006年的银行业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的情况通报结果是:2006年银行业共发生商业贿赂案件113件,涉案金额2608万元,涉案人员164人。 (二)信用风险 金融机构是巨额货币资金的集散地,容易滋生犯罪,如资金诈骗、贪污受贿等非法活动,存在着严重的犯罪风险和信用风险。而我国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对信用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充分,信用风险管理理念很陈旧,不能适应复杂的风险环境。表现为:金融机构对近期利益与长远目标的协调不到位,信用风险管理的意识在全体职员中和银行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贯彻得不充分等。在大量运用数理统计模型、金融工程等先进方法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也远远落后于国际上先进银行[3](P38)。 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是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而我国的金融机构大都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使得合理的内控制度和严格的管理失效,进而加大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比如,由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一直居高不下。1999年四大行剥离不良资产1,4万亿元,2008年农行准备上市获得政策剥离8000亿元。经过剥离的不良贷款事实上的回收率很低,资产回收率一般在30%、现金回收率在20%左右。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4549.1亿元,虽然总数较年初减少424.2亿元,但损失类不良贷款余额却增加了21.2亿元。如此持续下去,必定影响银行的发展和金融的稳定。同样,由于外部与内部的原因,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不善,会出现经营亏损、信用风险、支付危机等,虽然数量上并不大,但更为显性化[4](P98-100)。 (三)非公允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管理是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提高关联交易管理水平对保护利益相关者利益、促进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5](P26-27)。目前,绝大多数金融机构已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席,但仍然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由于关联交易存在的这些问题,金融机构与其关联方常常有不公允的关联交易。这种不公允的关联交易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的安全、稳健运行,因此迫切需要对金融机构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从近几年银行业监督管理的情况来看,不公允的关联交易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的信用风险,造成大量信贷资产损失。不公允关联交易是形成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少数商业银行、信用社倒闭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金融机构股本结构方面 1.股权集中度方面 聂堂波(2008)指出,我国证券公司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为25.11%,前五大股东持股平均比例为56.23%。而美国十大投资银行最大股东持股平均比例为7.5%,前五大股东持股平均比例为16.7%,可见我国证券公司股权集中度水平远远高于美国(1720)。过分集中的股权给公司治理带来一些不利影响,中小股东难以在股东大会上通过“用手投票”来保护自身利益。又由于股份有限,也很难在董事会里安排自身的利益代表。而大股东则会滥用控制权,如为了执行政府的经济政策,不惜损害金融机构以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当然金融机构也有股权相对分散的情况,如民生银行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为15.26%。股权分散本是良好公司治理的基础,可以避免“一股独大”的现象发生。但在我国的实际情况下,如果股权太过分散,所有的股东都不愿对公司的运营进行监督,都希望“搭便车”,导致股东大会行使权利的有效性大大降低,没有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致使董事会出现越权行为,但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 2.股权结构不合理,产权不明晰 以我国商业银行为例,尽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都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并且上市发行股票,但是与上市前相比,国有股比重变化并不大[7](P19—22)。如农业银行上市前,汇金公司和财政部分别控股50%,上市后汇金公司仍然是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4.48%。名义 上国家是商业银行的产权主体,但是实际上占有、使用、支配银行财产权利的是政府的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国资委、财政部等),但是银行的所有权无法在这些部门之间进行具体划分,也无法清晰界定这些部门的权利与责任边界[8](P118-119)。同时,银行的经营者没有办法真正享有财产权力,实现自主经营。这使得商业银行产权主体模糊,所有者缺位。如果金融机构产权主体不明晰,就难以实现有效的监督,经营过程中,管理者存在的道德风险就难以避免。 金融机构存在着股权结构不合理,产权不明晰。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严重制约着金融机构的发展[9](P89)。例如,国家给国有控股银行出资,政府却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这就避免不了行政干预和行政照顾。这不仅影响银行业市场的竞争性,也会淡化其他商业银行、银行经营者的竞争意识以及经营管理效率,造成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经营的政策化,银行机构组织的行政化等问题的出现。另外,我国商业银行目前 仍承担的政策性业务使得银行的经营目标变得多元化,弱化了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很难实现真正的自主经营。 (二)金融机构内部治理方面 1.股东大会形同虚设 我国金融机构的股权多由国有股和法人股集中控制,其他法人多是小股东。所以股东大会的参与者多是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代表,小股东的参与程度很低。另外,金融机构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常常与政府和主管部门提名任选结果一致,所以股东大会根本不能反映小股东的意愿和要求。股东大会形同虚设,对金融机构公司的治理作用非常微弱。 2.董事会功能弱化,独立董事不独立 由于股权结构的失衡性和国有性,我国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职能弱化,无法实现董事会的决策权和对经理人的监督。在我国大部分证券公司中,一年召开l~2次董事会,其主要内容只是听取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使得董事会流于形式[10](P97)。并且,金融机构的董事应当具有金融、证券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但我国金融机构的董事基本上由其股东选任,而其股东多数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作为生产性企业,他们缺乏管理金融机构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所以董事会成员不能经常、专业、深入地了解金融机构的状况,不能发现金融机构运营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加大了银行信用风险的发生。另外,我国金融机构的董事会由大股东控制,而独立董事大多由关联股东人员担任。在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情况下,这些独立董事很难真正独立起来。并且独立的外部董事中,与关联股东有联系的占多数,他们也难以真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3.监事会无法发挥监督作用 我国金融机构虽然在组织上大都拥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的完整设置,但由于对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各个部分的权利、义务缺乏清晰的理解,对各个主体之间相互制约关系没有给予严格、强制性的界定,更由于从国有企业演变而来的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我国相继实行的银证、信证分业造成金融机构复杂的产权结构,导致大部分金融机构的监事会形同虚设,根本起不到分权和制衡的作用。 4.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过程中,有效的激励制度非常重要。我国的金融机构始于计划经济体制,由于历史背景的影响,我国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大多数都是短期激励,并且以简单的物质激励手段为主。实际上,管理者过分地关注权力与地位的激励。与国外银行相比。金融机构的经济激励落后于行政激励,而行政激励标准存在一定程度的扭曲,结果使很多经理人员不敢创新,不思进取,积极性不高。对我国商业银行经理层而言,由上一级银行来任命下一级银行的行长以及领导。选拔考核的办法基本上是按照选拔官员的方法。另外,国有银行内部并没有建立分部门考核制度,经理层的收入和银行经营的业绩没有直接的联系,对个人的考核也没有量化,考核结果与个人的职位晋升和福利报酬相关性不大。对员工而言,收入基本上都是相对固定的,与职务、工龄有关,大家努力的目的就是为了升职,以获得各种各样的优惠和福利,却不会去考虑银行的长远利益。 (三)金融机构外部治理方面 1.外部制度环境存在的问题 外部制度环境主要是指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所处的法律、政策环境。目前,国家对金融机构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产生冲突,造成了司法效率落后和公司治理的混乱。例如,我国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业具有金融监管机关的角色与独立经济产业的角色,是兼具有宏观调控责任的金融企业,这种定位的偏差使得商业银行经营目标产生混乱。在法律监管环节上,我国的金融机构同时受到多重制约,并且法律法规体系还存在许多漏洞,即便是法律、法规、条例所规定的内容,在实施的时候也经常有落实不到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出现,对金融机构及其管理人员的制度约束还不够明确、严厉。 2.外部市场环境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我国的发展情况看,影响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相关市场的发展很不完善。首先,股票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很不完善,股东投机的行为倾向大。我国还没有形成通过股票价格对金融机构进行约束的机制。其次,由于金融产品比其他行业能更快地改变其资产的风险构成,投资者很难对其发出的信息判断金融机构的真实价值和其风险程度。另外,政府的管制影响金融机构间的竞争程度。由于政府管制的存在,金融机构的产品市场很难达到规范和公平竞争,从而弱化了产品市场的公司治理功能,使金融机构外部市场治理机制的作用发挥减弱。最后,经理人市场。我国金融机构的高管几乎都是政府任命的,且我国的经理人市场处于初级阶段,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进行完善。外部市场的失灵使得银行业的外部治理基本处于失灵状态,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从行业特性来看,金融机构是高风险行业,需要通过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来实现对内部风险的有效监控。但从我国金融机构的管理实践来看,除了上市的金融机构需要履行规范的信息披露义务外,其他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还十分欠缺,金融机构治理过程中的风险监督和风险控制的信息披露有待于建立和完善。同时,金融机构本身也缺乏进行充分信息披露的意识,在披露信息时存在年报内容、格式以及方式不规范,对会计报表附注不重视,对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披露较少等问题。大部分金融机构披露的都是正面信息,信息的完整性、可靠性、权威性无法得到保障。另外,金融机构向社会披露信息的范围也较窄。由于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使得内部与外部信息不对称,严重削弱了外部关联者的监督,加重了内部人控制现象。 三、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的对策选择 在以上两部分现状及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我们探讨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的对策选择,这里我们主要从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风险预警方面谈对策选择。具体又可分解为两个层面: (一)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预警机制重构的总体思路 首先,要建立金融机构治理风险宏观预警监管机制,完善早期报警功能。建立金融机构治理风险宏观预警机制组织网络,应本着“统一组织领导,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内容,统一监测指标,分级监控”原则,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建立宏观预警组织系统。具体负责对全国性和区域金融机构的监测预警,对中观和微观预警机制实行管理和领导,并及时接收来自中观预警机制和微观预警机制的各种信 息,处理防范银行风险的各种决策和措施的及时传输。 其次,建立金融机构治理中观风险预警机制,发挥中期监测作用。金融机构治理中观风险预警信息,是接收和反馈金融宏观、微观双向预警信息,并是宏观、微观监测系统的结合部。金融中观预警机制将各种手段、方式合理搭配与协调使用,为实现金融宏观预警机制,通过中观预警机制加以具体化,然后传导金融微观预警机制运行中去,从而发挥中期监测作用。 最后,要建立微观金融机构治理风险预警机制,降低风险程度。金融机构治理微观风险预警机制是宏观、中观风险预警机制的最终传导系统,是对微观风险的监管,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是促进金融机构安全稳健经营的关键环节。 (二)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预警机制重构的具体做法 1.股权结构方面 (1)优化股权结构 我国金融机构的股权过于集中,常出现大股东侵害小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现象。为了避免大股东操纵,金融机构可以建立分散的股权结构。但是,股权过于分散时,又会使股东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因成本高于收益过多而减弱。理论上,可以通过股权适度多元化来解决这一矛盾,从而提高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效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多元化投资主体主要包括:境外战略投资者、国内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外部自然人、员工、经营者、基金等金融机构,要积极鼓励这些主体参股。特别是,要吸引境外战略投资金融机构,因为这些投资者除了能带来大规模的资本金外,还能带来先进的管理机制、风险控制能力、创新产品的机制。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和防范可能会出现的一些问题。例如,股权转让价格问题、战略投资者的套利变现和恶意收购问题等。充分考虑战略投资的稳定性、独立性以及实力和信誉,不能盲目引入战略投资者。在股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加强对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监管,报告金融机构的资金和业务往来情况,通过资格核准和监控,掌握其复杂股权结构中隐藏的风险。 (2)明晰产权 明晰的产权是金融机构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长期以来,我国金融机构缺乏真正的所有者对管理者进行监管,委托问题严重。采取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将使金融机构产权关系更加清晰,产权界定更加明确。产权明确不仅能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而且也可以解决金融机构对国有资产管理无效的问题,可防止因投资主体不明和无人负责引起的国有资产流失。 2.内部治理方面 (1)董事会 建立一个权责分明、有效的董事会是金融机构改进内部治理的关键。在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中,董事会的作用更加重要。金融机构在建立董事会事时应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董事必须具备相关的知识水平和素质特征,要严格按照独立性、专业化的标准选任。其次,合理安排董事会中董事的构成比例,优化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大股东和高管的制衡能力,以维护中小股东和利益者相关者的权益。最后,健全专业委员会,合理确定各委员会的目标、职责、权限和成员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 大力推行独立董事制度,适当提高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而不是象征性地设立1~2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实现独立性的前提是选拔机制,要选择与控股股东无任何关系、诚信、尽责的专业人士作为独立董事,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并拥有相应的权利。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要出台有关法规,详细规定金融机构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对专业知识水平的要求。 (2)监事会 明确金融机构监事会的职责,加强其监督权力的中心地位。增强监事的业务能力,确保知情权、禁止不善经营管理易位性、荣誉性任职、养老性任职。同时应制定规章制度确保监事会的知情权,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统计报表、重大活动的法律文本等文件在报送董事会时,必须同时报送监事会。建立监事会风险控制制度,通过强化监督职能,有效控制金融机构的治理风险。 另外,在监事会中引人利益相关者,赋予监事会新的内容。在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体系中,缺少对利益相关者权益的保护,但他们的利益常常与公司的相关性最大,监事会应集中代表他们的利益。在引入利益相关者时,要考虑利益相关者以何种科学合理、有效、可操作的形式参与监事会,在多大程度上参与,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 (3)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在建立明确的、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建立对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履职评价体系。根据他们不同的工作性质,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其薪酬应与金融机构的盈利情况、实力发展情况、为股东带来的红利挂钩。适度增加与长期绩效有关的薪酬比例,将激励机制与金融机构的长期发展联系起来。比如,建立高管股票期权和员工持股等长期激励机制,将高管和员工的报酬与金融机构的长期发展目标联系起来,解决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不一致的问题。 其次,建立问责制。在对金融机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科学考评的基础上,实行严格问责。界定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履职要求。明确规定其违反法律或不尽职的处罚措施。要彻底取消金融机构高管的行政级别,改变选拔的方式,将聘任高管的权力归还董事会,使高管成为真正对董事会负责的管理人员。董事会要拓宽选择高管的渠道,按照市场化原则选拔高管,理顺董事会和高管层、董事长和高管之间的关系,便于董事会、监事会对高管实施有效监督。 (4)完善金融机构的内部监督 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力度,将内部审计作为金融机构内部监督的核心。内部审计要为金融机构提供独立、客观的评价和咨询活动,从而增加其价值,改善经营状况。 加快金融机构流程改革,优化业务操作过程,建立联动的业务管理机制,全面改造内部业务流程。适当削弱金融机构基层负责人的权利,减轻管理信息严重减少的现象。强调集中控制,用制度手段提升执行力、提高经营战略决策的执行力,防范各种风险,解决基层内部人控制的问题。 3.外部治理方面 (1)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应实行信息透明化,建立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这里所说的信息透明不仅要对外部透明,还要对内透明。通过建立定期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地将有关公司工作动态、市场动态、政策动态和风险状况反馈给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实现公司经营的透明化。对于不向股东通报经营情况和风险情况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有权进行督促。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准则,对 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盈利等进行详细、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发挥市场的监督约束作用,提高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透明度。信息披露过程中,除了要强调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监督外,还要强调外部的独立审计监督。通过“外人”的审计,披露的信息会比较客观、公正,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共谋”问题。 (2)规范金融和金融产品市场 构建会融机构公司治理所需良好外部环境。首先,促进金融业的良性竞争,循序渐进地对外开放我国金融业。要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减少政府对国有金融机构具体业务的干预,强化政府出资人的身份,用市场化的手段管理金融机构。落实国有金融机构的经营自主权,鼓励他们相互竞争。其次,进一步推动金融创新。鼓励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及机制创新,使合规经营得到及时的支持。最后,应该大力发展经理人市场,促进金融机构管理人员之间的竞争。总之,政府须从微观方面退出金融市场,放弃对金融机构的干预,使金融机构以追求利润为经营目标、规范其经营行为,并采用市场化的激励机制,通过竞争来选聘高管和通过商业化方式来进行资产管理等。 (3)加强外部监管 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外部环境相当不健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金融机构想建立起良好的公司治理框架,就需要外部的强制力量,需要外部监管、法律环境、金融市场等多种因素的配 合。监管部门要强化对金融机构的股东的监管,鼓励资本实力强、诚信记录良好的机构参股金融机构。同时加强对高管人员的监管,保护遵规守法、坚持原则的高管,淘汰不称职、不合规的高管,处罚违法、违规的高管人员,培育合格的证券业职业经理群体。由于经营管理的特殊性,金融机构无法像一般企业一样,依靠公司治理机制来确保正常的运营。在这种状况下,金融机构需要监管部门加入公司治理,来弥补其治理机制的缺陷。有效的监管活动,有助于控制金融机构进行高风险的业务,可以减少股东和经理层对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的损害。另外,要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对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状况进行评价,有利于督促金融机构规范运作、提升其公司治理水平。 四、结论 总之,在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的背景下,由于中国金融市场发展还不完善,中国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体系必将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因此,我们尤其需要注意和防范公司治理风险,要通过不断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不断完善信息披露机制,逐步推进公司治理评价和治理风险预警机制建设。 金融机构论文:基层金融机构加强计算机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随着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的快速发展,计算机在人民银行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地位越来越重要,从会计、国库、发行、金融统计、信贷登记、外汇管理乃至工资、养老保险等业务都广泛应用了计算机管理。但是,计算机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在给金融业务带来巨大发展的同时,也同样带来巨大的风险,如计算机系统本身的不安全性(如网络缺乏安全保障、软件设计的不周全性、硬件的脆弱性、系统的开放性与安全性的矛盾),人为的攻击破坏(如病毒侵扰、黑客、计算机犯罪),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等,都潜伏着很多安全隐患,严重时可导致系统瘫痪,进而影响基层金融机构的业务和声誉,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近年来,我们对计算机安全工作的重视已提升到前所未有的程度,计算机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由于基层金融机构科技力量相对比较薄弱,计算机管理没有完全遵循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范,存在着不少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1、普遍存在着重应用、轻安全管理的现象。没有把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内控制度不建全或不能严格执行,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技术人员、业务操作人员的自律,安全管理制度滞后于业务发展,缺乏具体的先进安全设备和安全技术,缺乏智能化监督安全软件,计算机安全管理队伍力量薄弱。 2、科技人员严重不足,管理缺乏有效性。随着各项业务普遍使用计算机应用系统,科技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科技人员长期处在高度紧张的日常工作当中,很少有机会学习新知识、新业务,仅靠一名科技人员来专管计算机工作,行使科技管理职能,往往顾此失彼,工作无法有效开展。同时,科技人员又兼任计算机安全员,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同为一人,所有工作也一手清,计算机安全管理无从谈起。 3、制度建设不到位,缺乏针对性。基层金融机构虽然也制定了计算机管理制度,但为了应付检查,互相抄袭的多,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应用系统制定的制度少,往往执行起来难,制度与管理工作脱节。 4、系统资料档案不全、管理不规范。存储资料的管理不到位,部分应用系统的用户使用权限未进行有效的管理,出现人员交接而不更换操作代码及口令的现象,同时由于基层人员少,岗位设置与人员产生矛盾,没有相互制约。个别重要业务应用系统有串岗、混岗现象,随时可能出现安全风险。 5、设备配备不完善。由于种种原因,基层金融机构的计算机设备档次较底,设备老化,大部分办公用机无备用电源,出现过因U掉电或停电后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造成文件或数据丢失的现象。 6、计算机病毒防范意识差,措施不力。主要表现在:预防不力,管理混乱,没有建立一整套病毒预防措施及制度。病毒检测、诊断、杀除心有余而力不足,主要是查杀毒软件更新不及时、跟不上病毒发展的步伐。 面对金融电子化的快速发展和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新情况,我们应充分认识面临的严峻挑战,把防范金融计算机犯罪作为基层金融机构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的重要安全保障。一方面要继续做好科技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对现有的技术设施、技术手段全面检查,切实提高计算机安全防范水平,全面防范科技设施引入的风险,构筑金融计算机安全“防护堤”。 1、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从管理层到技术人员、业务人员都要高度认识计算机犯罪对基层金融机构信誉和资金危害性的认识,把防范计算机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部署计算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防范能力。组织业务人员转变观念,自觉加强计算机及网络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利用和发挥科技功能,强化内部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金融业务安全、快速发展。 2、加强制度建设。基层行要建立健全计算机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有章可循,操作规程应具有科学性、超前性、可操作性。要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做到有章必循。各业务部门制订相关的业务操作规范,对原来已有的制度,可以根据计算机安全管理要求进行修改后实施。建立、完善各种业务应用系统管理维护制度,如各种计算机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制度、密钥管理制度等。并坚持严格纪律、严格管理、严格分工的原则,做到重要业务应用系统的人员不准串岗、不准混岗。终端操作员离开终端必须退出登录画面,避免其它人员非法进入。专职计算机安全管理人员要具体负责计算机安全策略的实施,负责整个系统的安全维护、对整个系统授权、修改、特权、口令、违章报告、报警记录处理,负责日志审阅。对接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更应加强安全管理;要建立全方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护体系,以动态防护为主、静态杀毒为辅,在系统执行拷贝、运行、改名、创建、收发电子邮件等操作前,自动检测文件是否感染病毒,发现病毒自动消除或由用户选择处理。定期实施静态杀毒,对计算机和大量软盘进行杀毒处理。 3、加强人员管理,完善监督机制。计算机犯罪不一定具有很高明的计算机专业技术,但是能发现和利用计算机或监控系统中的一些弱点,因此人事管理是防范金融机构计算机犯罪的重要环节。要对计算机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审查、考核、教育和培训,建立和不断完善要害岗位人员管理制度,努力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教育员工努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在管理中要分工明确,严格规章制度,形成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对科技人员、计算机机安全人员应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定期检查,对计算机安全员、科技人员、操作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同时,每台计算机的任何使用都需要有超级用户给予授权,以便能控制谁使用机器和机器的使用目的。 4、开展计算机安全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在计算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计算机日常管理和风险控制,查找计算机安全管理存在的漏洞,要定期不定期的对计算机房、电脑中心及其各种管理、业务计算机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计算机房安全防护设施的状况、防火情况、人员出入情况;计算机密码、口令的 保密状况;计算机软件、程序等电子文件和金融机构卡的保管、使用情况等。通过经常性安全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计算机安全隐患。 5、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联手防范计算机风险。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涉及的面很宽,包括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安全、网络安全、病毒防护、访问控制、鉴别等多方面因素,需依靠业务、科技、保卫、内审、监管等各部门密切配合,携手联动,齐抓共管才能作好。各部门间应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加强信息交流和安全技术交流,制定科学的安全策略,采取有效措施和步骤,形成整体的防范力量,构建起强有力的银行计算机安全体系。 金融机构论文: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市场的几点思考 本网讯 孙子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种唯物主义认识论与当代一切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科学发展的思想一脉相承,对金融领域同样有着深远的启发意义和巨大的应用价值。 不同性质的银行有着不同的市场定位和经营策略。国有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银行体系的主体,贷款和资本规模都处于垄断的地位,其最大的优势就是规模优势,利用业务基础好、信誉高、影响大的特点在经济社会的各个层面发挥最广泛的作用;股份制银行包袱轻,经营策略灵活,以发达的中心城市作为其经营的主市场,在客户资源、产品创新和特色营销等方面优势明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扎根农村,服务乡镇和县域,拥有最广阔的农村市场和地缘、人缘优势,有着巨大的生存和拓展空间。从可持续发展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该走一条从乡镇崛起,在县域、城郊相对垄断,在城市奋力开拓的“由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将农村市场作为最稳固的根据地和最坚实的保障,打好地基,逐步向中心城市辐射,这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市场竞争的基本战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和实施: 从我国现实国情看,农村市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是最广阔的市场,它拥有数量最多的人群和最辽阔的地域空间,在国家富民政策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推动下农村市场有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巨大的发展空间,决不是无所作为。以河北省为例,全省有23个县级市、115个县,共1970个乡镇、50201个行政村,这是一个涵盖县域经济的大农村市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有着先入为主的优势,与这个市场的关系最为亲密,而这种亲密的关系是在长期合作的积淀中形成的,所以要树立根据地思想,牢牢抓住这一优势不能动摇,不但要做大还要做强,巩固自己的优势地位。 农村市场的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以及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正在形成种植业、养殖业、服务业、加工业、制造业等多产业、多层次、多种经济成分全面发展的新格局。乡镇企业蓬勃发展、县域特色主导产业快速崛起、农村物流的不断推进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需要提供更优质、更多样化的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作为农村金融的主要力量,在农村市场中应发挥更活跃更积极的作用。 第三,国家推进和完善“省管县”的改革,反映了中央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意图,将进一步激活县域经济的活力,这是一个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绝对利好的政策,有利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延伸服务链条、巩固并拓展市场。 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发展带来新机遇,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释放出“保增长”的强烈信号,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围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目标而开展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大量项目以及增值税转型带来的企业发展潜力均需要更多资金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把握这一机遇做好自身发展文章。 研究县域产业政策,通过组织专家和实践者对县域产业结构、主导产业、产业竞争力及乡镇产业的深入研究制定适合本区域的战略规划,促进信贷结构优化,调整优化网点布局。 在金融产品日趋同质化的今天,市场的生存之道“不在产品而在服务”,以产品来拉开竞争差距的作用在减小,服务营销战略的作用在明显增大。对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而言一方面要通过科技手段创新金融产品以防在产品同质化进程中落后,另一方面更要注重服务与营销,推进服务创新,加大营销力度,以"区域性农村金融百货公司"的崭新姿态让客户来重新认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有区域特色的比较竞争优势。 金融机构论文:金融机构接管制度的法律问题分析 摘要: 金融机构接管普遍被视为一种行政行为,因而导致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法律难题,可借签破产法上的重整制度,将接管重构为一种司法程序。本文在接管涵义的重新界定下,将接管与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相关的制度如关闭﹑托管等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对制定《金融机构接管条例》提出了立法建议。 关键字: 接管﹑重整﹑托管 由于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重要性和破产倒闭的破坏性,各国都对出现财务困难﹑濒临破产但有继续经营价值的金融机构予以挽救,以使其恢复正常的经营能力,接管就是这样一种挽救措施。自上世纪70年代英格兰银行宣布接管Slater Walter 帝国银行部,成功避免一场可能的金融危机之后,美国﹑日本﹑新加坡﹑香港等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规定了接管制度。如1991年《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革法》规定了存款保险公司对银行的接管制度。此外,美国1989年的《改革﹑恢复与加强金融机构法》也规定了对银行的改组与整顿措施,这些措施实际上也属于接管的范畴。[1]我国1995年《商业银行法》对银行接管作了具体的规定,并且当年即发生了首例金融机构被接管事件-中国人民银行接管中银信托投资公司,此后一系列的金融法律法规如《保险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也规定了接管制度。十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12月27日通过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又在第38条重申了该制度,并且拓宽了接管的适用对象,在法定条件下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不但可以对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接管而且可以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接管。但必须看到,我国的金融机构接管立法还是不完善的,不但在接管对象上留有空白如没有明确规定对证券公司的接管①,而且缺乏对接管制度的细化规定,实施过程中随意性极大,透明度不高,近期南方证券被接管一案②即将以上弊端暴露无遗。本文旨在对金融机构接管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求澄清误解﹑达成共识,并期对不断发生的接管实践及所应制定的《金融机构接管条例》有所裨益。 一﹑接管法律涵义的重构 一般认为,金融机构接管是指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授权,对那些经营管理严重失误或有违法违规行为,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并具有挽救价值的金融机构,通过成立接管组织强行介入,全面行使经营管理的权力,采取一系列整顿和救助措施,防止其资产质量和业务经营进一步恶化,以保护存款人﹑投资者﹑被保险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恢复金融机构的经营能力及信用秩序。从法律上讲,接管包括以下几层涵义:第一,接管是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金融业务经营实施的强制性行政干预措施,通过对被接管机构的业务实施全面控制进而进行重新整治;第二,接管是一种具体行政法律行为,其为法律所保障,表现为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授权而实施的金融行政管理行为。在接管法律关系中,金融监管部门的法律身份为行政主体,被接管的金融机构属于行政相对人。被接管机构可以对金融监管部门的接管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第三,被接管机构的法人资格继续存在,其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2]我国的法律法规及操作实践也是将接管作为一种行政程序来加以规定和运用的。如我国《保险法》第113条规定:“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危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该保险公司实行接管。”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8条也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接管和机构重组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这些法律对接管的规定仅限于行政干预层面,根本没有涉及法院的司法参与。在仅有的几例接管事件中也是由监管部门直接接管决定而实施行政接管的。 笔者认为将接管定义为行政接管并不妥当,其在实际运用中面临的最棘手的难题就是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冲突问题。这是因为在对金融机构的接管过程中,法院的司法权随时可能介入。介入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形:(1)被接管机构对监管部门提起行政诉讼;(2)被接管机构的债权人向法院提起破产诉讼;(3)其他自然人或法人与被接管机构的民事纠纷而引起的诉讼。由于上述原因导致法院介入,使得对金融机构的行政接管程序和司法程序同时进行,势必会引发行政权和和司法权的冲突,从而产生何种权力应优先适用的立法选择问题。而对于已经或可能出现信用危机的金融机构进行挽救,必须要及时进行,否则很可能会出现大面积的公众心理恐慌或挤兑现象,从而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对于第一种情形下的两权冲突,有观点主张可通过规定金 融机构对监管部门提起行政诉讼须以行政复议为前提即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应先申请复议的方式予以解决。[3]但这只是推迟了两权发生冲突的时间,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冲突的发生,也不可避免地会分散监管部门的人力﹑物力,从而减损其接管的功效。对于第二种情形下的两权冲突,一般认为应遵循“破产诉讼程序优先”和“司法权优先”原则,即金融监管部门在实施接管的过程中,如果被接管机构的适格债权人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则监管部门应中止接管,由法院根据债权人的请求作出裁定。实践中,鉴于金融业不同于一般商事企业的特殊性,各国一般规定金融机构的破产程序必须经监管部门批准方可开始。我国相关法律也是如此规定的,如《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因此,如果监管部门认为有实施接管的必要,则可以不批准破产的方式来恢复已中断的接管。但经过如此一番折腾,恐怕接管的时机已过,金融机构不得不要宣告破产了。可见,坚持“破产诉讼程序优先”和“司法权优先”原则很可能会给金融体系的稳定带来负面影响。至于第三种情形下的两权冲突,似乎亦有坚持“司法权优先”原则的必要,至少不应排斥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同时运用。因为对被接管机构提起关于财产关系民事诉讼的自然人或法人主要是被接管机构的债权人,而接管制度的目的之一即是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但实践中各国并非如此,而是奉行了“行政权优先”的原则,在接管实施过程中,法院可裁定中止与被接管机构有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程序及执行程序。在中国人民银行接管中银信托投资公司期间,最高法院于1995年12月21日的《关于中银信托投资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应中止执行问题的通知》即体现了这一原则。众所周知,法律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调整及调和种种相互冲突的利益,但对相互对立的利益进行调整以及对它们的先后顺序予以安排,则往往是依靠立法手段来实现的。[4]在法律思想的变迁过程中,法的社会本位思想逐渐形成并占据了主导地位,现代立法在私权利益与社会本位的冲突选择之间通常也会眷顾后者。接管虽有维护债权人利益的一面,但其更多的是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己任。因为如果对发生信用危机的金融机构挽救失败,不仅会给债权人带来损失,更重要的是会引发连锁性的金融危机进而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由此可见,接管作为金融监管的一种措施,更多的是体现社会的整体利益,而将债权人的利益放在次要位置,这也佐证了金融监管法的社会本位特性。由此,我们不难发现,接管所体现的核心理念与破产法上的重整制度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可以说,接管在本质上就是一种重整。实际上,如果借鉴破产法上的重整制度,对接管的传统定义进行改造,其将会更具操作价值,并且前面所述的几种两权冲突的难题也会迎刃而解。 重整,是指对已具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之虞而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实施的旨在挽救其生存的积极程序。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重整对象的特定化:因重整程序社会代价巨大,耗资惊人,因而重整程序一般适用于大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或上市公司。(2)重整原因宽松化:当债务人有不能支付之虞时,即可开始重整程序。(3)程序启动多元化:重整可由债务人提出,也可由适格的债权人或公司股东提出。(4)措施多样化:重整计划内容丰富,措施多种多样,不仅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妥协与让步,还包括企业的整体出让﹑合并与分离﹑追加投资﹑租赁经营等。(5)程序优先化:重整程序一经开始,不仅正在进行的与债务人财产有关的一切民事诉讼程序及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而且正在进行的破产程序或和解程序也应当中止。当破产申请﹑和解申请与重整申请同时并存时,法院应当优先受理重整申请。(6)担保物权的非优先化:重整程序的开始限制担保物权的行使,故重整程序中所指的重整债权人包括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这是对传统民法之“物权优于债权”原则的变通,充分体现了重整程序将社会利益放在首位,而将债权人利益及其他因素放在次要位置的价值取向。(7)参与主体的广泛化:除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参与外,重整程序还规定了股东的法律地位,股东不仅可以申请企业重整,而且对重整计划的通过有表决权。[5]通过以上对重整制度的考察,笔者认为接管实质上就是一种重整,二者在立法理念与基本特征上均是一致的。只是由于金融业在社会经济中的特殊作用,决定了对那些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的接管在许多方面与破产法上对公司的重整有一定的差别。这些差别集中体现为:在重整程序中,为了协调债务人﹑债权人﹑股东及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冲突,法院作为中立方在其中发挥着主导性的作用,无论是重整程序的开始﹑重整人的任命还是重整计划的批准与执行,法院均具有最终的决定权;而在接管过程中,法院的介入主要是体现接管程序的司法属性,其介入的主要目的在于确认法院在接管过程中所作出的一系列裁定以及在接管申请提起后对金融机构各利益相关人的行为所进行的种种限制措施诸如停止一切民事诉讼程序与执行程序等的合法性,而该过程中一些实体性的权利则是由金融监管部门实质性行使的。比如,就程序的启动与开始来说,重整程序可以由债权人﹑债务人或公司的股东向法院提出申请而启动,并且法院在经过对重整申请的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之后,才会作出重整程序是否开始的裁定。然而,对于接管程序的开始则要视不同情形而定:如果是金融机构自身或其股东或其债权人向法院提起接管申请,则法院应仅对申请作形式审查而将实质审查的权利交给金融监管部门行使,只有在监管部门认为金融机构具备接管原因及挽救希望时,法院才可以作出开始接管程序的裁定;如果监管部门向法院提起对某一金融机构的接管申请时,法院只需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即在监管部门提交了该机构具备接管原因及挽救希望的有关证据资料并且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时,便应立即裁定开始接管程序。实际上,将接管界定为一种司法程序并非笔者在此的杜撰,国外也不乏如此立法的先例。如香港金融管理局可以对有问题银行进行接管,但其接管必须得到香港高等法院的批准方可实施,荷兰等国亦有类似的规定。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可以将金融机构的接管作如下的定义:接管是指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在法院的监督与参与下,对那些经营管理严重失误或有违法违规行为,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并具有挽救价值的金融机构,组织实施的旨在恢复其经营能力及信用秩序的司法重整程序。 二﹑接管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区别 为了更加准确的把握接管的概念,有必要将其同以下概念加以区分: 1﹑接管与整顿 整顿在我国金融法律中特指监管部门处理有问题金融机构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整顿组织通常并不直接介入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只是对金融机构的经营进行监督。整顿有停业整顿与非停业整顿之分。我国《保险法》第109条至112条对整顿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规定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决定选派保险专业人员和指定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员,组成整顿组织,对保险公司进行整顿;整顿组织在整顿过程中,有权监督保险公司的日常业务。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应当在整顿组织的监督下行使自己的职权;在整顿过程中,保险公司的原有业务继续进行,但是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开展新的业务或者停止部分业务,调整资金运用。一般来说,整顿是接管的前奏,如果整顿失败则很可能进入接管程序。如《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60条即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混乱,经营陷入困境的,由监管部门责令该公司采取措施进行整顿或者重组,并建议撤换高级管理人员;监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其实行接管。而且,接管是监管部门清理金融机构经营状况的更为坚决的措施,监管部门任命的接管组织会直接介入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并负责其全部经营活动的开展。 2﹑接管与关闭(撤销) 金融机构一旦因经营管理不善或违规经营等原因而陷入财务困境,就有可能被监管部门吊销营业许可,关闭撤销。由于大的金融机构涉及的社会利益关系非常复杂,通常被关闭撤销的可能性要比中小金融机构小的多,因此,关闭撤销的问题主要为中小金融企业所面临。关闭撤销应定性为行政处罚,但2001年11月23日国务院令第324号《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第2条规定,又把“撤销”定义为“中国人民银行对经其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终止其经营活动,并予以解散”。依据该条,似乎所有的撤销行为都应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但是,根据该条例第5条“金融机构有违法违规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应当依法撤销”和第6条“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撤销金融机构,应当制作撤销决定书,撤销决定自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之日起生效”,综合分析判断:撤销行为属于对金融企业的否定性评价,行政处罚的含义很重,而且“关闭”、“撤销”行为必然伴随“吊销许可证”。既然“吊销许可证”是行政处罚的一种,那么金融监管者撤销金融机构的行为,应当视为行政处罚。[6]根据《公司法》第192条规定“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金融机构被关闭后,必须进行强制清算。即金融机构一旦被宣布关闭,就必须要进行清算,直至注销其法人资格,彻底退出市场。而对于陷入困境的大的金融机构即使出现严重的违规经营或资不抵债,监管部门也不敢贸然采取关闭措施或提起破产申请,而会采取一系列的挽救措施,以避免连锁性金融危机的发生。接管即是一种常用的挽救手段,近期相关部门对南方证券的接管就充分体现了监管者的良苦用心。如果接管成功,则金融机构将恢复经营能力或被并购;如果接管失败,则金融机构可能会被关闭或被宣告破产,从而退出市场。 3﹑接管与托管 托管是同关闭联系在一起的,一家金融机构被关闭后,便可以进入托管清算阶段。在我国,托管单位由关闭后依法成立的清算组委托的金融机构或是监管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担任,负责关闭机构债权债务的清理。如《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第12条规定:清算期间,清算组可以将清算事务委托监管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托管机构不承担被撤销机构的债务,不垫付资金,不负责被撤销机构的人员安置;托管费用列入清算费用。笔者认为,无论是清算组委托的托管还是监管部门指定的托管,托管组织与清算组或监管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均应由信托法来加以规范。但目前我国对托管的程序﹑期限﹑后果以及托管组织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托管组织与委托方及被关闭机构自身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关系等几乎都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托管处处留下了行政干预的痕迹,干扰了市场功能的发挥。在实践中对于托管的操作也极不规范,如近期中国证监会指定中信证券托管富友证券以及太平洋证券托管云南证券的案例中,托管都是在证监会没有对违法违规的证券公司实施行政关闭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实施明显缺乏法律依据,并且从程序上来说也很不合理。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如果证监会认为违规的证券公司有挽救的价值和必要的,应该向法院申请进入接管程序;如果证监会认为无挽救必要的,可以先对违规的证券公司实施关闭,然后指定某证券公司对关闭机构进行托管清算。 三﹑制定《金融机构接管条例》的立法建议 如前所述,我国的金融机构接管制度还是很不完善的,笔者注意到最近媒体报道的银监会年内立法规划中也无关于完善接管立法的计划,可见这一立法缺陷还没有引起监管部门的足够重视。本文将接管重构为一种司法程序,以下将在这一理念下谈谈制定《金融机构接管条例》重点应该解决的问题: 1﹑关于接管的条件 接管的法定条件是构成金融机构经营的实际危机或可预见的危机,如财务状况恶化﹑不能支付债务﹑有可能严重损害存款人﹑投资者﹑被保险人利益等。一般情况下,金融机构是否满足上述条件的认定依据是金融监管部门在预防性监管措施下颁布的经营风险指标以及行业的一般经营水平。比如以商业银行为例,可借鉴美国骆驼评级体系,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考量资本﹑资产﹑管理﹑收益和流动性等多种因素在内的综合评级体系,确定银行的风险状况,作为接管的具体标准。[7] 2﹑关于接管申请人 有权提出接管申请的不仅包括金融监管部门,还应包括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自身﹑持有一定债权数额的债权人和持股数量达到一定比例及持股时间达到一定期限的金融机构的股东。 3﹑关于接管申请的审查 法院接到接管申请后,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接管申请进行审查,以作出是否开始接管的裁定。法院对接管申请的审查是形式审查,主要是指法院对案件有无管辖权﹑接管申请人是否适格以及接管申请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而进行实质审查即金融机构是否具备接管条件是否具有挽救价值的权利则要赋予监管部门行使。 4﹑关于法院作出接管裁定前的救济措施 因从法院接到接管申请到作出是否开始接管的裁定前有一个期间,在此期间内,有可能发生金融机构转移资产或其他影响存款人﹑投资者﹑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故应对此规定救济措施。常见的措施有:(1)对金融机构的财产进行保全处分;(2)对金融机构的业务进行限定,如凡是带来手续费收入的业务均应在接管组织监督下继续进行,而靠利差和资本增值获利的业务必须中止;(3)破产﹑和解与金融机构财产有关的一切民事执行程序及诉讼程序的中止。 5﹑关于接管组织 从接管程序开始之日起,被接管的金融机构不再行使经营管理权,而由接管组织代为行使,接管组织对外以金融机构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接管组组长成为金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接管组织由监管部门负责组成,其成员主要是具备金融机构经营能力的人员,可考虑从监管部门﹑其他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同业公会中选任,并有必要规定接管组成员任职的积极与消极资格。接管组织的一切行为应以挽救金融机构﹑保护相关人利益﹑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为准则,接管组织及其成员不应有损害金融机构利益及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6﹑关于接管计划 接管程序中存在两种计划,一为接管计划,二为清算计划。接管计划是指以旨在维持金融机构的继续经营,谋求金融机构再生的计划,它规定债权人﹑股东及作为债务人的金融机构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对金融机构的挽救手段等,是接管程序进行的指针。清算计划则是指以偿还债权为目的的计划,其以清偿债务为唯一目的。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为节省程序间相互转换所需要的成本。若不允许清算计划的存在,一旦接管计划执行不能或因其他原因废止程序时,则可能转化为破产程序。这样就需要诸多成本,故不如在接管程序中直接解决这一问题。但清算计划在接管程序中不具有实质意义。 接管计划应由接管组制定,并交由金融机构股东和债权人组成的关系人会议表决通过。接管计划草案,应包括以下事 项:(1)债务偿还的条件;(2)接管措施或手段,这是草案的核心内容,一般包括资产或股份的转让﹑企业的并购以及资金的募集等方案;(3)接管计划的执行等内容。若关系人会议没有通过接管计划草案,法院可以在征求监管部门或接管组织意见的前提下强行予以通过。另外,在整个接管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法院以及债权人会议等部门与机构的监督作用。 7﹑关于接管终止 接管的终止一般有下列三种情况:(1)接管期满的终止:在法定的接管期限内,金融机构通过实施接管计划,恢复了正常经营能力或虽经实施接管计划,但仍未能恢复正常经营能力,接管于接管期限届满自然终止。(2)接管期间的终止:接管期限届满前,接管组织认为该金融机构恢复正常经营能力,或者认为该金融机构已不能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经法院裁定批准,可以提前终止。(3)其他情形的终止:在接管期限届满前,金融机构被并购或被关闭或被宣告破产时,接管终止。 金融机构论文:提升滁州农村金融机构银行卡服务水平探讨 【关键词】服务,水平,探讨,银行卡,金融机构,滁州,农村,提升, (二)农村支付建设的成本收益不匹配 农村银行卡业务存在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性。部分偏远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落后,农村地区银行卡市场的基础较为复杂与脆弱,维护运行的成本与实际收益不匹配,严重制约了银行卡在农村地区的应用与发展。目前,农民工银行卡等结算服务所耗费的计算机系统改造、升级等成本大,但是银行收益并没有显着增加。农村金融机构在资金、人员、配套系统与基础设施建设上缺口大,业务开发能力不足,缺乏专业人才。大型商业银行不乏技术和人才,但对农村银行卡业务积极性并不高。农村客户的存贷份额在其业务中比重很小,涉农业务甚至成本利润倒挂,所以大多数商业银行也没有积极性来提升农村未来结算发展水平。 (三)缺乏必要的配套政策和政府扶持措施 银行卡业务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除银行业外,还涉及商务、税务、电信等相关部门或行业及社会整体信用环境,需要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的支持。不少农村地区各种支付网络的缺乏、征信体系的缺失、社会治安的复杂性都是制约银行卡业务进一步发展的外部因素。 (四)农民对现金支付的观念较深 提升农村金融支付水平离不开农民对信用卡业务的支持,存折等传统现金存取媒介直观,便于查询,农民比较偏好。据统计,安徽省2008 年上半年县域银行网点现金存取交易笔数是票据、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交易笔数总和的 3.32 倍。即使作为非现金业务载体的银行卡,也主要用来存、取现,消费和转账业务量很低。安徽省县域银行网点 2008 年上半年银行卡存取现业务笔数、金额占银行卡业务量的 80%以上,而持卡消费的笔数、金额仅占4% 和 2%,POS 的刷卡交易甚至四五天才有 1 笔。银行卡取现以柜面为主,ATM 取现笔数仅占取现笔数的 33%。 (五)农村地区银行卡品种单一 农村地区银行卡品种单一、产品创新不足也是制约银行卡业务发展的主要原因。目前针对农民发行的银行卡主要是借记卡,具有消费透支、循环信用功能的信用卡服务不足。农民临时性小额资金需求恰恰需要银行卡具有一定的融资功能,将银行卡透支功能和小额信贷融资功能结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农民小额融资之急。其他针对各类客户群体量身定做的银行卡品种更是少见。其次,银行卡交易终端缺乏。ATM、POS 等传统交易终端在农村区域很少见,网上支付、电话支付、手机支付等新兴支付渠道更是缺乏。 (六)农村清算渠道不畅 目前,非现金业务在农村地区的发展比较慢,乡村地区使用结算支付系统不广泛,县域金融机构的跨行支付清算仍存在渠道不畅通、速度慢的问题。虽然各家银行机构行业内支付结算已比较完善快捷,但是跨金融机构结算,特别是基层农村的跨金融机构结算相对迟滞。 二、有利条件 (一)农村基础设施改善 虽然农村支付服务还存在很多不足,支付服务水平还处在初级阶段,但总体上看,我国面临改善农村支付服务良好的发展机遇。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地区发展的措施,农村支付服务市场前景良好。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系统的建成运行和联行结算的不断完善,中国银联网络在农村地区的不断延伸,为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提供了良好的网络基础设施。未来“三网”融合在农村地区的实现和扩展,农村居民向主要乡镇集中,也方便了信用卡拓展农村客户。 (二)农民工推动了农村银行卡业务扩展 外出务工农民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部分,并且数量有增加趋势。2005年推出的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业务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农民工通过全国各地金融机构与家乡农村信用社等基层金融机构的资金汇划,推动农村资金运转,并进一步培养农民非现金结算习惯。 (三)金融业发展延伸的必然 各家银行在城市信用卡业务扩展上过渡竞争,必然降低信用卡运行的效率与效益。而滁州市广大的农村地区人口达258万,占全市人口的58%,仍蕴含巨大的消费潜力。商业银行如果根据经济结构特点和金融市场需求,向农村市场拓展信用卡业务,将有利于农民资金运转和扩大农村市场消费。 三、路径探讨 (一)加强对农村的资源配置 将先进生产要素通过市场、经济、行政等手段,向农村进行有效配置。利用多种现代化金融工具,将先进的金融基础设施、新型的资金清算模式等部署到广大农村地区,架构与农村经济社会持久发展相称的资金流、信息流、商品流。这些将为农村支付服务市场的发展提供新的机遇,促使农村支付服务市场步入提高、整合和创新的发展阶段,充分发挥农村支付服务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支持经济增长的功能。 (二)拓展银行卡应用范围 在稳固信用卡农村结算功能的前提下,如何使信用卡成为惠农的金融服务模式值得进一步研究。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和规范措施使信用卡成为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的载体,兼具存取现金、汇兑、消费、理财、财政补贴发放、信贷透支等多种功能,切实满足农户金融需求。赋予信用卡在农村社会多种职能身份,不仅能畅通农村资金结算,而且可以丰富和规范农村资金流动。 (三)加强农村支付结算知识宣传 由于缺乏有针对性的金融知识、支付结算知识,农民对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等新型非现金支付方式尤显陌生。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民的信用卡使用宣传,普及非现金结算知识。 金融机构论文:金融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分析 一、概述 现代意义的金融机构是指能够针对现代社会不同主体的实际需要,开发金融产品,为不同层次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以获取收益的多元化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中心、信用卡公司等。 为规范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维护金融秩序,确保社会稳定,除已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外,我国立法机关、行政主管机构还分别在不同时期,出台或颁布了一系列与金融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密切相关的金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鉴于此,本文主要对当前存在的金融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归类、分析,与大家共勉。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分析 通常情况下,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结算业务、保险业务、信托业务、金融租赁业务、票据贴现业务、融资担保业务、外汇买卖业务、金融期货业务、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业务,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金融业务等。 在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基于选择通过金融机构所认为的最恰当的业务方式收集社会闲散资金,分配给具有资金需求的主体使用,并获得最大化收益的目的,金融机构往往有可能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实施了对其他社会主体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目前,已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主要包括: 1、与服务场所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与服务场所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往往与金融机构的收费方式密切相关。把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单独划分出来加以讨论,主要考虑到服务场所本身具有独立性,亦是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从事金融业务所必不可少的关键要素之一。 与服务场所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中,尽管金融机构与其客户约定了提供金融服务所正常收取的服务费用。但是,金融机构往往还与客户约定:由金融机构无偿地向客户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施、计算机软硬件系统,或者由金融机构在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在客户办公场所私自设立固定的服务网点。因此,尽管金融机构与客户所约定的这种正常收取的服务费用,表面上与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相同或类似的服务时收取的费用相当或者有可能还更高,但实际上,客户因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而实际支付的费用是十分低廉的。当客户因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而实际支付的费用,低于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所需的成本时,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金融机构的行为将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可见,所述与服务场所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极具隐蔽性。 2、与金融利率、授信标准、服务价格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我国法律、法规对金融利率、授信标准以及服务费用的收取等均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其目的在于通过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规范金融机构实施的经营行为。例如,《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1996年11月11日)第23条规定,“各商业银行应建立对客户授信的报告、统计、监督制度,各行不同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对同一地区及同一客户的授信额度之和,不得超过全行对该地区及客户的最高授信额度。”但是,有些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来源:文秘站 //)务的过程中,出于争夺客户,获取收益的目的,实施了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又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具体体现为: (1)银行机构违反法定存款、贷款利率标准,以高于法定存款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或者以低于法定贷款利率的方式发放贷款。 (2)银行机构为吸收存款之目的,而免收部分费用,馈赠物品。 (3)银行机构降低授信标准,开展授信营销,提供授信承诺,对单一客户、关联企业客户和集团客户的授信超出了人民银行规定的限制比例。 (4)银行机构违反结算标准进行结算。 (5)在我国实行证券交易佣金浮动制的背景下,部分省市、地区的证券商以竞争无序为由,结成证券交易佣金的价格同盟。 与金融利率、授信标准、服务价格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行为的不正当性十分明显、容易判断。 3、与优势地位、行政职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尽管我国已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有资本之外的民营资本、国外资本等新鲜血液注入了金融行业。但是,产生、发展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金融业,与政府的利益紧密相关。因此,将金融机构与国有企业相比较,可以发现金融机构体现着更加浓厚的“官商本位”的思想。 上述“官商本位”的思想,进而引发金融机构在开发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往往有意或者无意地利用其原有的优势地位、或者与政府机关相配合以抢占市场,获取收益。具体如下: (1)保险公司与教委联合行文,强卖保险。 (2)国有商业银行发放助学贷款时,“一校一行”。 (3)保险公司利用其机场公司股东所掌握的资源优势,由机场要求消费者购买该保险公司销售的航空意外保险。 (4)银行机构打着“理财”或者其他金融产品/业务 创新的旗号,与保险公司联合销售保险。 (5)银行机构与某些公益企业相联合,例如,电力公司,煤气公司,要求消费者只能到某家银行或者该银行设立的机构交纳电费、煤气费,限制竞争。 (6)银行机构在为消费者提供购房、购车贷款的金融服务时,要求消费者到限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 在计划经济的环境中,大众对于金融机构与政府联合,或者金融机构互相联合而经营业务,已养成服从、见惯不怪的心理。因此,金融机构与政府联合,或者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联合经营业务,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并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也没有形成相应的诉讼。但是,随着民众意识的提高,民营资本、外资成分在金融行业的整体比例进一步加大,与优势地位、行政职权相关的金融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必然会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讨论。 4、与广告宣传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金融机构进行广告宣传的过程中,可能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 (1)违反规定进行宣传。例如,将保险产品作为储蓄产品介绍,或者片面地扩大保险产品中可能具有的储蓄的功能,混淆视听。 (2)进行恶意的比较广告宣传。例如,将其他公司的保险产品与本公司的保险产品进行片面的对比,突出其他公司保险产品的劣势以衬托本公司保险产品的优势。 (3)使用侵权广告进行宣传。例如,不正当地抄袭、模仿其他金融机构所经营的金融产品的名称、宣传图片制作广告,并进行宣传。 (4)进行误导性的宣传。例如,打着保险公司、银行的共同名义宣传保险产品,夸大保险利益,承诺不确定的收益而进行宣传。 5、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以上对四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的分析中,金融机构均处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施方的地位。现实生活中,金融机构也有可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受害者。例如,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诉中信旅行社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一案中,中信旅行社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中信”登记为企业名称。并且,中信旅行社还在宣传材料上印制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citic”文字组成的圆状图形。法院最终判定,中信旅行社在侵犯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商标权的同时,还构成了对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不正当竞争。 三、结束语 金融机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个常聊常新的话题。随着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民营资本、国外资本注入金融行业的比例进一步提高,还将有可能出现其他形式的,已有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所未能囊括的,本文尚无法穷尽的其他类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每一家金融机构而言,除了积极了解已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做好防止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措施外,还应当建立起一套良好的事后应对机制。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长久地立于不败之地。 金融机构论文: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科技应对能力 [摘要] 本文在分析我国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中普遍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有效提高打击洗钱犯罪科技应对能力的方法和建议。 [关键词] 金融机构 反洗钱 科技应对能力 一、当前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反洗钱工作机制缺位。我国现行的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基层行的反洗钱工作监督、检查机制都不很完善,在反洗钱内控制度落实上也有不到位的地方。首先,银行在客户尽职调查中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客户的调查仅限于一般情况,资金的真实来源和去向等与反洗钱密切相关的信息调查有许多缺失。其次,反洗钱协调机制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对一些客户提供的假身份证、假工商税务登记证,银行人员难以鉴别,也不能得到相关部门在鉴别这些假证方面的帮助和支持,难以获取真实完备的客户信息。此外,人民币和外币反洗钱缺乏信息互通和有效联动,工作相对独立,步调不一,不利于对跨境洗钱犯罪的全程跟踪。 2.反洗钱工作的技术手段比较落后。由于金融机构还没有开发和建立一套反洗钱的软件和系统,尚未建成与支付清算系统对应的支付交易监测系统,不能对大额和可疑交易及时进行监测、记录,这给反洗钱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另外,随着电子商务等新兴网络工具的发展,以及随之产生的多种网上支付方式以及在线媒介,使得利用网络洗钱的风险性较之传统洗钱大为减小,越来越多的网络洗钱出现了。由于我国信息网络建设相对滞后,整体信息化水平不高,对网络洗钱的监控更未涉足。 3.一线员工识别分析可疑交易的能力较弱。一线金融人员甄别和分析可疑交易的能力明显不足,我们缺乏高素质的反洗钱工作人员。从整体上说我国对金融业工作人员的反洗钱教育还不够深入,金融工作人员反洗钱意识缺乏,法制观念和政策水平低,不熟悉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缺少良好的经验积累,其综合素质同当前的反洗钱工作现实需要还有相当的差距。 二、有效提高打击洗钱犯罪科技应对能力 国际反洗钱经验证明,改善金融机构反洗钱的技术条件是打击洗钱犯罪的有力保障,针对当前洗钱犯罪出现的新特点和新动向,我国应大力提高对洗钱犯罪的科技应对能力。 1.健全金融机构反洗钱协调机制。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监管机构通过执法检查,不仅可以发现金融机构执行政策规定中存在的问题,还能够对政策本身进行审视,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的反洗钱措施,加大对大额外汇收付和无交易背景的大额人民币支付的监测,完善收支预警系统,提高监测的灵敏性。此外,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好反洗钱内控制度和内部经营管理制度的关系,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将反洗钱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的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做到与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并监督所管理的分支机构制定严格有效的反洗钱措施。 2.大力提高反洗钱的科技监控能力。关注可疑交易报告是发现洗钱线索的关键,根据我国《反洗钱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将其客户账户内所发生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情况及时向有关监管机关报告。其中,大额交易报告是从定量方面界定交易信息报告的内容,凡是交易金额在规定限度以上的交易,不论是否可疑,都要报告。而可疑交易报告则是从定性方面界定了交易报告的内容,即针对金额、频率、流向、用途及性质等有异常情况的交易。这样可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并加强对网络银行、电子货币、银行卡等新兴业务的反洗钱监控。 3.改善反洗钱的技术条件。澳大利亚反洗钱工作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拥有一个先进的反洗钱信息管理系统,采用了先进的网络、数据库、数据计算等技术。我国应结合工作实际加速科技进程,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技术手段,加速研发网络互联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监测报告系统,完善反洗钱软硬件条件,推行完整、规范和真实的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不断完善数据筛选和分析工作,提高数据筛选的准确性和分析报告质量,增强反洗钱监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统一全国的金融网络,建立有效监控和管理资金账户系统,改进银行账户管理手段,在对洗钱犯罪的监控、取证、防范等方面都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 4.全面提升一线人员业务技术水平。一些发达国家反洗钱的经验表明,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反洗钱工作队伍至关重要,大力抓好一线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促进反洗钱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的提高。首先,认真选配工作人员,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专业知识对口、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外语交流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青年同志充实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逐步充实反洗钱工作岗位。其次,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举办面对银行系统的国内反洗钱业务培训和有关的业务研讨活动,讲授反洗钱的工作要求和操作规定;注意学习和借鉴国际反洗钱的先进经验,“走出去”接受境外培训,掌握先进国家在反洗钱立法、金融情报中心的运作模式、反洗钱信息系统开发建设、金融交易报告信息的分析和跨境异常资金流动监测分析技巧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金融机构论文:对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的现状分析与对策选择 【关键词】分析,对策,选择,现状,风险,金融机构,治理,中国, 内部人控制表现为经营层决定金融机构的发展、经营、分配等重大决策,还会出现个人独断、短期化的经营行为、过分的在职消费以及工资、奖金收入过快、福利待遇改善幅度大等现象。又由于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中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致使各种金融案件屡屡发生。如商业银行经理人员和下级行员工事实上掌握着银行资产的控制权和支配权,又无需承担财产风险,所以,他们常利用职务之便,独立作案、相互串通或内外勾结作案,为个人牟取利益。2007年银监会对2006年的银行业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的情况通报结果是:2006年银行业共发生商业贿赂案件113件,涉案金额2608万元,涉案人员164人。 (二)信用风险 金融机构是巨额货币资金的集散地,容易滋生犯罪,如资金诈骗、贪污受贿等非法活动,存在着严重的犯罪风险和信用风险。而我国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对信用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充分,信用风险管理理念很陈旧,不能适应复杂的风险环境。表现为:金融机构对近期利益与长远目标的协调不到位,信用风险管理的意识在全体职员中和银行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贯彻得不充分等。在大量运用数理统计模型、金融工程等先进方法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也远远落后于国际上先进银行[3](P38)。 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是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而我国的金融机构大都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使得合理的内控制度和严格的管理失效,进而加大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比如,由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一直居高不下。1999年四大行剥离不良资产1,4万亿元,2008年农行准备上市获得政策剥离8000亿元。经过剥离的不良贷款事实上的回收率很低,资产回收率一般在30%、现金回收率在20%左右。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4549.1亿元,虽然总数较年初减少424.2亿元,但损失类不良贷款余额却增加了21.2亿元。如此持续下去,必定影响银行的发展和金融的稳定。同样,由于外部与内部的原因,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不善,会出现经营亏损、信用风险、支付危机等,虽然数量上并不大,但更为显性化[4](P98-100)。 (三)非公允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管理是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提高关联交易管理水平对保护利益相关者利益、促进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5](P26-27)。目前,绝大多数金融机构已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席,但仍然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由于关联交易存在的这些问题,金融机构与其关联方常常有不公允的关联交易。这种不公允的关联交易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的安全、稳健运行,因此迫切需要对金融机构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从近几年银行业监督管理的情况来看,不公允的关联交易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的信用风险,造成大量信贷资产损失。不公允关联交易是形成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少数商业银行、信用社倒闭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金融机构股本结构方面 1.股权集中度方面 聂堂波(2008)指出,我国证券公司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为25.11%,前五大股东持股平均比例为56.23%。而美国十大投资银行最大股东持股平均比例为7.5%,前五大股东持股平均比例为16.7%,可见我国证券公司股权集中度水平远远高于美国(1720)。过分集中的股权给公司治理带来一些不利影响,中小股东难以在股东大会上通过“用手投票”来保护自身利益。又由于股份有限,也很难在董事会里安排自身的利益代表。而大股东则会滥用控制权,如为了执行政府的经济政策,不惜损害金融机构以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当然金融机构也有股权相对分散的情况,如民生银行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为15.26%。股权分散本是良好公司治理的基础,可以避免“一股独大”的现象发生。但在我国的实际情况下,如果股权太过分散,所有的股东都不愿对公司的运营进行监督,都希望“搭便车”,导致股东大会行使权利的有效性大大降低,没有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致使董事会出现越权行为,但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 2.股权结构不合理,产权不明晰 以我国商业银行为例,尽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都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并且上市发行股票,但是与上市前相比,国有股比重变化并不大[7](P19—22)。如农业银行上市前,汇金公司和财政部分别控股50%,上市后汇金公司仍然是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4.48%。名义 上国家是商业银行的产权主体,但是实际上占有、使用、支配银行财产权利的是政府的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国资委、财政部等),但是银行的所有权无法在这些部门之间进行具体划分,也无法清晰界定这些部门的权利与责任边界[8](P118-119)。同时,银行的经营者没有办法真正享有财产权力,实现自主经营。这使得商业银行产权主体模糊,所有者缺位。如果金融机构产权主体不明晰,就难以实现有效的监督,经营过程中,管理者存在的道德风险就难以避免。 金融机构存在着股权结构不合理,产权不明晰。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严重制约着金融机构的发展[9](P89)。例如,国家给国有控股银行出资,政府却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这就避免不了行政干预和行政照顾。这不仅影响银行业市场的竞争性,也会淡化其他商业银行、银行经营者的竞争意识以及经营管理效率,造成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经营的政策化,银行机构组织的行政化等问题的出现。另外,我国商业银行目前 仍承担的政策性业务使得银行的经营目标变得多元化,弱化了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很难实现真正的自主经营。 (二)金融机构内部治理方面 1.股东大会形同虚设 我国金融机构的股权多由国有股和法人股集中控制,其他法人多是小股东。所以股东大会的参与者多是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代表,小股东的参与程度很低。另外,金融机构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常常与政府和主管部门提名任选结果一致,所以股东大会根本不能反映小股东的意愿和要求。股东大会形同虚设,对金融机构公司的治理作用非常微弱。 2.董事会功能弱化,独立董事不独立 由于股权结构的失衡性和国有性,我国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职能弱化,无法实现董事会的决策权和对经理人的监督。在我国大部分证券公司中,一年召开l~2次董事会,其主要内容只是听取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使得董事会流于形式[10](P97)。并且,金融机构的董事应当具有金融、证券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但我国金融机构的董事基本上由其股东选任,而其股东多数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作为生产性企业,他们缺乏管理金融机构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所以董事会成员不能经常、专业、深入地了解金融机构的状况,不能发现金融机构运营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加大了银行信用风险的发生。另外,我国金融机构的董事会由大股东控制,而独立董事大多由关联股东人员担任。在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情况下,这些独立董事很难真正独立起来。并且独立的外部董事中,与关联股东有联系的占多数,他们也难以真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3.监事会无法发挥监督作用 我国金融机构虽然在组织上大都拥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的完整设置,但由于对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各个部分的权利、义务缺乏清晰的理解,对各个主体之间相互制约关系没有给予严格、强制性的界定,更由于从国有企业演变而来的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我国相继实行的银证、信证分业造成金融机构复杂的产权结构,导致大部分金融机构的监事会形同虚设,根本起不到分权和制衡的作用。 4.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过程中,有效的激励制度非常重要。我国的金融机构始于计划经济体制,由于历史背景的影响,我国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大多数都是短期激励,并且以简单的物质激励手段为主。实际上,管理者过分地关注权力与地位的激励。与国外银行相比。金融机构的经济激励落后于行政激励,而行政激励标准存在一定程度的扭曲,结果使很多经理人员不敢创新,不思进取,积极性不高。对我国商业银行经理层而言,由上一级银行来任命下一级银行的行长以及领导。选拔考核的办法基本上是按照选拔官员的方法。另外,国有银行内部并没有建立分部门考核制度,经理层的收入和银行经营的业绩没有直接的联系,对个人的考核也没有量化,考核结果与个人的职位晋升和福利报酬相关性不大。对员工而言,收入基本上都是相对固定的,与职务、工龄有关,大家努力的目的就是为了升职,以获得各种各样的优惠和福利,却不会去考虑银行的长远利益。 (三)金融机构外部治理方面 1.外部制度环境存在的问题 外部制度环境主要是指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所处的法律、政策环境。目前,国家对金融机构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产生冲突,造成了司法效率落后和公司治理的混乱。例如,我国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业具有金融监管机关的角色与独立经济产业的角色,是兼具有宏观调控责任的金融企业,这种定位的偏差使得商业银行经营目标产生混乱。在法律监管环节上,我国的金融机构同时受到多重制约,并且法律法规体系还存在许多漏洞,即便是法律、法规、条例所规定的内容,在实施的时候也经常有落实不到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出现,对金融机构及其管理人员的制度约束还不够明确、严厉。 2.外部市场环境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我国的发展情况看,影响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相关市场的发展很不完善。首先,股票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很不完善,股东投机的行为倾向大。我国还没有形成通过股票价格对金融机构进行约束的机制。其次,由于金融产品比其他行业能更快地改变其资产的风险构成,投资者很难对其发出的信息判断金融机构的真实价值和其风险程度。另外,政府的管制影响金融机构间的竞争程度。由于政府管制的存在,金融机构的产品市场很难达到规范和公平竞争,从而弱化了产品市场的公司治理功能,使金融机构外部市场治理机制的作用发挥减弱。最后,经理人市场。我国金融机构的高管几乎都是政府任命的,且我国的经理人市场处于初级阶段,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进行完善。外部市场的失灵使得银行业的外部治理基本处于失灵状态,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从行业特性来看,金融机构是高风险行业,需要通过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来实现对内部风险的有效监控。但从我国金融机构的管理实践来看,除了上市的金融机构需要履行规范的信息披露义务外,其他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还十分欠缺,金融机构治理过程中的风险监督和风险控制的信息披露有待于建立和完善。同时,金融机构本身也缺乏进行充分信息披露的意识,在披露信息时存在年报内容、格式以及方式不规范,对会计报表附注不重视,对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披露较少等问题。大部分金融机构披露的都是正面信息,信息的完整性、可靠性、权威性无法得到保障。另外,金融机构向社会披露信息的范围也较窄。由于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使得内部与外部信息不对称,严重削弱了外部关联者的监督,加重了内部人控制现象。 三、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的对策选择 在以上两部分现状及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我们探讨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的对策选择,这里我们主要从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风险预警方面谈对策选择。具体又可分解为两个层面: (一)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预警机制重构的总体思路 首先,要建立金融机构治理风险宏观预警监管机制,完善早期报警功能。建立金融机构治理风险宏观预警机制组织网络,应本着“统一组织领导,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内容,统一监测指标,分级监控”原则,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建立宏观预警组织系统。具体负责对全国性和区域金融机构的监测预警,对中观和微观预警机制实行管理和领导,并及时接收来自中观预警机制和微观预警机制的各种信 息,处理防范银行风险的各种决策和措施的及时传输。 其次,建立金融机构治理中观风险预警机制,发挥中期监测作用。金融机构治理中观风险预警信息,是接收和反馈金融宏观、微观双向预警信息,并是宏观、微观监测系统的结合部。金融中观预警机制将各种手段、方式合理搭配与协调使用,为实现金融宏观预警机制,通过中观预警机制加以具体化,然后传导金融微观预警机制运行中去,从而发挥中期监测作用。 最后,要建立微观金融机构治理风险预警机制,降低风险程度。金融机构治理微观风险预警机制是宏观、中观风险预警机制的最终传导系统,是对微观风险的监管,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是促进金融机构安全稳健经营的关键环节。 (二)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预警机制重构的具体做法 1.股权结构方面 (1)优化股权结构 我国金融机构的股权过于集中,常出现大股东侵害小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现象。为了避免大股东操纵,金融机构可以建立分散的股权结构。但是,股权过于分散时,又会使股东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因成本高于收益过多而减弱。理论上,可以通过股权适度多元化来解决这一矛盾,从而提高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效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多元化投资主体主要包括:境外战略投资者、国内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外部自然人、员工、经营者、基金等金融机构,要积极鼓励这些主体参股。特别是,要吸引境外战略投资金融机构,因为这些投资者除了能带来大规模的资本金外,还能带来先进的管理机制、风险控制能力、创新产品的机制。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和防范可能会出现的一些问题。例如,股权转让价格问题、战略投资者的套利变现和恶意收购问题等。充分考虑战略投资的稳定性、独立性以及实力和信誉,不能盲目引入战略投资者。在股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加强对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监管,报告金融机构的资金和业务往来情况,通过资格核准和监控,掌握其复杂股权结构中隐藏的风险。 (2)明晰产权 明晰的产权是金融机构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长期以来,我国金融机构缺乏真正的所有者对管理者进行监管,委托问题严重。采取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将使金融机构产权关系更加清晰,产权界定更加明确。产权明确不仅能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而且也可以解决金融机构对国有资产管理无效的问题,可防止因投资主体不明和无人负责引起的国有资产流失。 2.内部治理方面 (1)董事会 建立一个权责分明、有效的董事会是金融机构改进内部治理的关键。在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中,董事会的作用更加重要。金融机构在建立董事会事时应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董事必须具备相关的知识水平和素质特征,要严格按照独立性、专业化的标准选任。其次,合理安排董事会中董事的构成比例,优化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大股东和高管的制衡能力,以维护中小股东和利益者相关者的权益。最后,健全专业委员会,合理确定各委员会的目标、职责、权限和成员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 大力推行独立董事制度,适当提高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而不是象征性地设立1~2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实现独立性的前提是选拔机制,要选择与控股股东无任何关系、诚信、尽责的专业人士作为独立董事,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并拥有相应的权利。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要出台有关法规,详细规定金融机构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对专业知识水平的要求。 (2)监事会 明确金融机构监事会的职责,加强其监督权力的中心地位。增强监事的业务能力,确保知情权、禁止不善经营管理易位性、荣誉性任职、养老性任职。同时应制定规章制度确保监事会的知情权,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统计报表、重大活动的法律文本等文件在报送董事会时,必须同时报送监事会。建立监事会风险控制制度,通过强化监督职能,有效控制金融机构的治理风险。 另外,在监事会中引人利益相关者,赋予监事会新的内容。在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体系中,缺少对利益相关者权益的保护,但他们的利益常常与公司的相关性最大,监事会应集中代表他们的利益。在引入利益相关者时,要考虑利益相关者以何种科学合理、有效、可操作的形式参与监事会,在多大程度上参与,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 (3)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在建立明确的、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建立对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履职评价体系。根据他们不同的工作性质,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其薪酬应与金融机构的盈利情况、实力发展情况、为股东带来的红利挂钩。适度增加与长期绩效有关的薪酬比例,将激励机制与金融机构的长期发展联系起来。比如,建立高管股票期权和员工持股等长期激励机制,将高管和员工的报酬与金融机构的长期发展目标联系起来,解决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不一致的问题。 其次,建立问责制。在对金融机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科学考评的基础上,实行严格问责。界定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履职要求。明确规定其违反法律或不尽职的处罚措施。要彻底取消金融机构高管的行政级别,改变选拔的方式,将聘任高管的权力归还董事会,使高管成为真正对董事会负责的管理人员。董事会要拓宽选择高管的渠道,按照市场化原则选拔高管,理顺董事会和高管层、董事长和高管之间的关系,便于董事会、监事会对高管实施有效监督。 (4)完善金融机构的内部监督 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力度,将内部审计作为金融机构内部监督的核心。内部审计要为金融机构提供独立、客观的评价和咨询活动,从而增加其价值,改善经营状况。 加快金融机构流程改革,优化业务操作过程,建立联动的业务管理机制,全面改造内部业务流程。适当削弱金融机构基层负责人的权利,减轻管理信息严重减少的现象。强调集中控制,用制度手段提升执行力、提高经营战略决策的执行力,防范各种风险,解决基层内部人控制的问题。 3.外部治理方面 (1)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应实行信息透明化,建立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这里所说的信息透明不仅要对外部透明,还要对内透明。通过建立定期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地将有关公司工作动态、市场动态、政策动态和风险状况反馈给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实现公司经营的透明化。对于不向股东通报经营情况和风险情况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有权进行督促。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准则,对 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盈利等进行详细、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发挥市场的监督约束作用,提高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透明度。信息披露过程中,除了要强调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监督外,还要强调外部的独立审计监督。通过“外人”的审计,披露的信息会比较客观、公正,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共谋”问题。 (2)规范金融和金融产品市场 构建会融机构公司治理所需良好外部环境。首先,促进金融业的良性竞争,循序渐进地对外开放我国金融业。要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减少政府对国有金融机构具体业务的干预,强化政府出资人的身份,用市场化的手段管理金融机构。落实国有金融机构的经营自主权,鼓励他们相互竞争。其次,进一步推动金融创新。鼓励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及机制创新,使合规经营得到及时的支持。最后,应该大力发展经理人市场,促进金融机构管理人员之间的竞争。总之,政府须从微观方面退出金融市场,放弃对金融机构的干预,使金融机构以追求利润为经营目标、规范其经营行为,并采用市场化的激励机制,通过竞争来选聘高管和通过商业化方式来进行资产管理等。 (3)加强外部监管 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外部环境相当不健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金融机构想建立起良好的公司治理框架,就需要外部的强制力量,需要外部监管、法律环境、金融市场等多种因素的配 合。监管部门要强化对金融机构的股东的监管,鼓励资本实力强、诚信记录良好的机构参股金融机构。同时加强对高管人员的监管,保护遵规守法、坚持原则的高管,淘汰不称职、不合规的高管,处罚违法、违规的高管人员,培育合格的证券业职业经理群体。由于经营管理的特殊性,金融机构无法像一般企业一样,依靠公司治理机制来确保正常的运营。在这种状况下,金融机构需要监管部门加入公司治理,来弥补其治理机制的缺陷。有效的监管活动,有助于控制金融机构进行高风险的业务,可以减少股东和经理层对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的损害。另外,要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对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状况进行评价,有利于督促金融机构规范运作、提升其公司治理水平。 四、结论 总之,在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的背景下,由于中国金融市场发展还不完善,中国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体系必将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因此,我们尤其需要注意和防范公司治理风险,要通过不断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不断完善信息披露机制,逐步推进公司治理评价和治理风险预警机制建设。 金融机构论文:金融机构的自律研究 摘要:本文从金融机构违规现状、金融监管的主要模式入手,进而提出金融机构自律这一不容忽视的模式。并分析了自律监管在我国金融监管中的地位、理论依据及激励金融机构自律的措施。这些措施有利于降低金融监管的成本,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关键词:金融机构;自律;监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和经营金融业务的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对于从事金融业务的这些机构而言,诸如市场风险、制度风险、机构风险等是客观存在的,不仅对其经营具有负面影响,而且还可能引起国家经济、乃至全球经济的动荡。同时,除了这些客观存在的风险之外,由于金融机构违规操作等主观因素带来的风险也因其极具破坏性,而日益受到监管当局的关注。 一、金融机构违规操作现状及金融监管的主要模式 (一)现状 目前,我国金融业最大的风险来自于传统体制的影响以及监管失效导致的违规。如长期以来积累的体制性、机制性因素,如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国有企业建设资金过分依赖银行贷款,银行信贷资金财政化的现象;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不善,造成庞大的不良债权,导致金融资产质量不高的状况;金融机构业务中违反利率政策,采取各种方式高息揽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此外,我国证券、期货市场也存在不规范的经营、违法违规现象,如一些证券机构和企业(包括上市公司)与少数银行机构串通,牟取暴利,将股市的投机风险引入银行体系;一些企业和金融机构逃避国家监管,违规进行境外期货交易,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上市公司不规范,上市甚至成为扶贫圈钱的手段。对此,我们要做的就是要采取相应措施,遏制上述风险,防患于未然。 (二)监管模式 为防范金融风险,各国都通过采取不同的金融监管模式来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规避风险。由于不同经济发展和文化背景以及立法等,各国的政治背景、地域、文化、经济发展进程、法制传统以及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经济的监管也各不相同,各国金融监管框架和组织结构千差万别,并没有统一固定的框架。目前有影响意义的金融监管框架和组织结构有两类:其一,以非制度化着称的英国模式,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即属此类;其二,以规范化闻名于世的美国模式,其监管比较严厉,日本、欧洲大陆国家多属此类。 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主要是采取政府监管为主导的监管模式,这种方式有诸多弊端。比如,在监管体制上,央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之间,各监管机构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各监管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尚未建立起明确完善的协调机制;在监管内容上,偏重于合规性检查,风险性检查不足;在监管依据上,法规、规定不完备,监管活动随意性较大;金融业自律机制和社会中介机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监管资源不足,监管漏洞较多。因而,修正我国目前的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是本文要研究探讨的重点。 二、自律监管在我国金融监管中的地位、理论依据 金融机构自律是指金融机构自行制定规则,以此约束自己的行为,实现自我监管、保护自身利益的目的。广义的金融机构自律不仅包括每家金融机构对自身行为的约束,还包括金融业的行业自律,即由金融机构联合成立的同业公会或会员制交易所,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实行自我约束。本文就广义的金融机构自律进行研究。 (一)地位 金融机构的自律是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不可或缺的部分,然而由于其主要基于金融机构的自觉行动,缺乏可操作性,而且由于企业存在诸如主观介入较多、灵活、弹性大等特点,易产生负面效应,如滋生腐败,因而不被重视。但作为非政府监管的一种,自律监管又具有监管成本低等优点,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在国外,自律在金融监管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瑞士主要的自律机构如瑞士银行家协会(SBA),它组织银行自律指南,包括交易期权和金融期货、抵押物评估、交易和衍生金融产品风险管理、证券交易行为指南等,并协助央行对资本外逃、逃税及类似的违法行为给予制止和处罚,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理论依据 金融机构自律的理论依据就是经济学当中的俱乐部理论。该理论认为,俱乐部成员如按俱乐部的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就可以享受会员待遇,如果违规就要出局或接受其他惩罚。其实,违规造成的最大惩罚就是该会员将无法在类似组织中继续发展,享受以前的优待,而且即使从事其他活动也会因其有“前科”而受到歧视。就金融机构而言,促使其自律的压力和动力除了来自法律的威慑,还与这种俱乐部理论的进一步应用、完善密切相关。 三、激励金融机构自律的因素 (一)前提条件——完善监管立法 伴随着金融业的发展,金融法规体系也在不断发展、日趋完善,作为金融监管最强有力的手段,其主导地位在现阶段仍是不容动摇的,它也是促使金融机构自律的前提条件,是规范、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的保障。要根据国内金融业发展的现状、国际金融监管变化的新趋势、内外资金融机构监管并轨的需要,做好相关法规的废、改、立工作。同时,强化对金融监管执法的监督,建议让非金融监管职能部门承担这一任务,如法律部门、内审部门,以防止出现监管漏洞。 (二)根本--提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 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素质的高低是金融机构自律水平高低的重要决定因素之一。而我国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远落后于金融业的发展水平,部分从业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就会给金融业带来巨大的风险和损失,因而着力提高其素质已成为必要而紧迫的选择。对此,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1、完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制度 目前,现有的金融业还没有针对从业人员的严格、清晰的法律、法规、制度要求,作为风险较大的行业,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诸如道德、知识、技能、心理、身体素质,因而要严格从业人员的准入制度,从源头上加以控制。 2、建立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激励机制”重在让从业人员不想违规,“约束机制”则使从业人员不敢违规。具体说来,在一般情况下,各国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相对比较重视,而对按章操作、遵纪守法者却无相应的激励,以至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有违规经营逐利的动机,而无照章办事的动力。因此,笔者认为各监管部门要适当转变“禁止违法经营”的监管方式,改为“鼓励守法经 营”的激励方式,以达到惩恶扬善的目的,降低为查处违规行为而投入的巨大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三)核心——加强内部控制 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是金融机构的一种自律行为,是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从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概念看,其控制对象包括:决策机构和决策人,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所进行的各项业务活动;其控制内容包括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制约机制三大类别。重视和加强内控建设是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持续发展的关键。 (四)关键——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具有双向性:对外能维护金融业的整体利益,对内能改进行业系统管理,加强同业约束。金融同业公会可担此重任,有效地弥补金融监管的不足。其自律监管范围主要是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针对微观操作行为与地方金融活动进行自我协定和约束,尤其是存款经营、贷款发放、结算制度、利率管理、产品开发、业务交叉、信息披露、违约制裁及同业纠纷等,并随业务的发展不断扩充其职能。 (五)重要保障——发挥外部中介力量的作用 如英国实行报告会计师制度,其报告会计师的职责是定期报告有关银行的内控情况,检查监管当局的规定和要求的执行状况,核定银行数据和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并提出分析报告;再如,瑞士借助外部审计师事务所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这些事务所审查的内容包括:账目、执法严格程度、内控制度及银行家协会自律监管指南执行情况,如发现违规情况,被审机构要限期整改并上报监管核心机构FBC,费用由银行支付。 就我国目前中介监管机构的发展看,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功能较为单一,通常只限于核定注册资本金,因此可借鉴英国、瑞士的经验,适当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能,采用其收费制度,以提高我国现有金融监管效率并降低监管成本,弥补单一依靠监管机构的不足,形成对金融业的社会监督,建立更为全面的监管体系。 (六)粘合剂——完善金融业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内控机制和外控机制的有机结合点。我国需要完善有效的金融业信息披露制度。 金融机构就要在国家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练好内功”,完善内控机制。在我国,立法和执法一直都重视国家监管,而对金融机构的行业自律和内控机制的完善没有足够的重视。这种内控和外控的不平衡削弱了外控监管的效果,无益于金融整体安全。而信息披露制度的设立和完善,再加上监管对信息披露的制约,有利于将国家金融监管的外控机制转化为金融机构的内控动力。国家监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的要求,就势必会给金融机构经营造成压力,使其增强透明度,由于金融机构的经营都处在大众的视线内,经营不善会导致公众对其信心的丧失,他们就会努力完善内控机制,避免违规操作,保持良好的经营状态。 因而在监管工作中,要将“他律”与“自律”相结合,以“他律”作为“自律”的有力保障,将“自律”视为“他律”的最终目标,促使金融机构从“他律”向“自律”过渡,从“外部约束”向“内部激励”转变,从而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促进我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发展。 金融机构论文:基层金融机构内部控制问题研究 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不断深入,引起了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这一金融运行的微观基础发生了较大变化,尤其是基层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呈现“机制功能弱化”,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同时,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金融机构面临的竞争形势更加严峻,各种金融风险渐已显现,现有的金融内部控制机制尚不能完全适应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为此,必须强化内部控制机制,重新构建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增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效果,这对于防范金融风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健全基层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的必要性 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作为对金融业务进程进行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动态控制机制,对防范和化解各种金融风险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是有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各个时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中央银行监管的规章,使金融机构经营不偏离方向,减少金融机构经营风险;二是有利于防止金融资产流失,确保金融资产安全、完整与增值;三是有利于实现金融业务操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程序化,有效抵制来自各方面干扰性因素的影响,提高金融工作效率,增强金融业务运作的透明度;四是有利于金融机构及时发现自身问题的症结并及时采取措施给予纠正,将金融风险有效控制在合理的预期范围内;五是有利于明确金融机构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员工的职责范围,实行金融决策、具体执行、事后监督三方分离,增强金融机构自我约束、自律管理的能力,减少金融管理风险;六是有利于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堵塞金融业务漏洞,不给金融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以达到防范金融风险的目的。总之,面对此起彼伏、肆意冲击的金融风险,只有积极稳妥地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才能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 二、基层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现状及成因 内部控制机制作为基层金融机构对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与程序。在防范经营风险,维护资金安全,确保稳健经营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各基层金融机构在强化内控控制机制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和探索,健全了内部控制机制体系,但由于受多种不良因素影响,内部控制机制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思想教育薄弱,工作不到位。随着金融业的蓬勃发展,银行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为了扩大生存空间,提高经济效益,基层金融机构“重业务发展,轻思想教育”现象日益明显,忽视对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教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没有落到实处,思想教育工作流于形式,放松了对干部职工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从近年来基层金融机构所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分析可以看出,犯罪分子往往是放松了学习和思想上的改造,在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下,政治信念发生了动摇,一味追求金钱,追求享乐,私欲膨胀,人生观、价值观被扭曲,直至见利忘义,以身试法。如农行冠县支行袁葆华金融诈骗案即为典型一例。冠县斜店农业银行所曾是农行冠县支行的一面旗帜,经营业绩多年居于全县农业银行所之首,在突出经营业绩的掩盖下,有关领导放松了对该所主任袁葆华思想品德、人生价值观等方面的教育。袁某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开具假存单,于济南、济宁等地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然后高息放贷,赚取高额利息之差,从中谋取非正当利益,之后大肆挥霍,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 (二)内控意识薄弱。目前,基层金融机构对内部控制缺乏系统性认识,错误地认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就是建章立制,有了规章制度就有了内部控制机制,忽视了内部控制是一种业务过程中环环相扣的动态监督机制。更有甚者将内部控制与业务发展对立起来,认为内部控制禁锢思想、束缚手脚,影响金融业务发展,于是有意无意地突破内部控制的限制,盲目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参与无序竞争,从事违规经营。 (三)有章不循,制度不落实。金融系统的违规违法事件,虽然有犯罪分子自身放松思想改造等方面的原因,但内部控制制度失控和职能部门监管不严是使犯罪分子屡屡得逞的主要原因,尤其是各业务岗位之间责任不明,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形同虚设,部分从业人员对待工作敷衍了事,使各项内控制度得不到落实。如某县中行信用卡业务部会计韩某挪用银行巨额资金案件,就是因为犯罪分子利用内部控制的失控,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采取制作假传票,总记总帐不记分户帐,协助他人恶意透支等手段,先后挪用银行资金28笔,金额高达206万多元,给国家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四)内部控制目的不明确。一些基层金融机构贯彻执行内部控制措施,不是为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堵塞漏洞、杜绝违规违法行为发生,而是为了装潢门面,做给别人看,应付上级行检查的。日常工作中,不能拿出时间和精力检查内部控制落实情况,不积极自觉履行内部控制制度,每逢内部控制检查来临,大肆舞弊,欲盖弥彰,抓紧时间补办内部控制手续,甚至在空白的检查记录上签字,检查内容由经办人员填写等。 (五)处罚措施乏力。尽管各金融机构不同程度地制定了一些相关的内控制度,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责任事故和经济案件仍不时发生,其主要原因是正面要求多,寄希望于人们责任意识的增强和思想觉悟的提高,对越权行事、违规操作及弄虚作假者没有具体而强有力的处罚措施,处理问题往往批评教育多,或罚款了事,使一些人在执行内控制度上始终缺乏紧迫感、危机感,更使一些人挺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改革新形势下,基层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薄弱,容易形成新的金融风险源,削弱了基层金融机构的竞争力。 近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引起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金融机构的机构撤并、人 :请记住我站域名/综合因素导致基层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能弱化,基层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不断涌现,削弱了基层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为此,研究基层金融机构内部控制问题,对于防范金融风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内部控制机制薄弱形成道德风险 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一种自律行为,它是指金融机构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金融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的动态过程的运行机制。然而,基层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运作中,“重事后监督、轻事前事中风险防范”,“重经营、轻管理”的思想倾向比较严重,忽视了对可能产生的风险隐患进行防范和分析。更为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部分基层金融机构为加强所谓“金融服务”而抛弃了内部控制机制。时间久已 ,容易形成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 (二)内控机制建设带有明显的“亡羊补牢”性质,缺乏金融创新业务控制的前瞻性 我国现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内金融业务与国际金融迅速接轨,加上现代科技手段的引入,进一步促进了金融业务的创新,原有的传统内部控制监督制约机制已不能适应新兴业务特别是金融创新业务的需要,而相应的新兴业务内部控制措施没有及时加以配套,容易形成内部控制领域的盲点。同时,部分基层金融机构现有的内部控制机制,无论是管理方式、设计内容还是运作效能都带有明显的滞后性与补救性。主要表现在:有的内控制度已经不适应业务营运需要,特别是新办业务,原有的制度不足以覆盖所有的风险源,急需完善充实;管理监控制度明显滞后,有的先办业务,后建立内控制度,甚至长期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往往待出现风险后,再以“血的教训与巨额金融资产的损失”为代价,做“亡羊补牢”式的补充完善工作。在对金融创新业务风险的防范方面,内控机制建设呈现出明显的时间滞后性与机制效能滞后性。 (三)内部控制机制“控人”与“用人”存在着误区 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中的决策、执行与监督都是人的行为,人员内部控制认识与道德品质的好坏直接影响着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运行效果。部分基层金融机构人员综合素质相对较低,对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缺乏系统性认识,在内部控制机制执行过程中,“控人”失度与“用人”失察并存,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效果。如部分基层金融机构在内部控制执行中,往往采用“重罚”等“控人”形式来达到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的目的,但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如部分金融机构在信贷风险控制中,采用严厉的“追究第一责任人”制度,即风险一旦形成,信贷第一责任人将面临被开除公职的危险,致使信贷人员谈贷色变,影响了信贷业务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面对日趋激烈的金融竞争形势,基层金融机构对一线负责人的任命和测评、一线业务员的录用和考核,往往把社会关系或揽存量作为任用的重要依据,而疏于对道德品质的考察,这就为一些品行不端者趁机把持关键岗位提供了可能,给业务经营带来了巨大的金融风险。 (四)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导致监督效能低下 金融机构内部监督部门是对各岗位、部门业务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与反馈的最后屏障。内部控制运作中的所有问题、差错、隐患均在此发现。但从运行情况看,现行的基层金融机构内部监督部门,既要接受机构主管的领导,又要监督机构主管的工作。尽管基层金融机构普遍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制约机构与规章制度,但个别金融机构领导人特别是基层领导人游离于内部控制监督之外,隐含着较大的风险隐患。在上级重业绩考核与本单位领导的双重压力下,金融机构内部监督部门往往不敢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审查出的问题更不敢上报,这种自己监督自己的行为,由于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大大降低了内部控制监督的效能。 四、强化基层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对策建议 对于基层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当引起重视。正确的做法是,正视这些问题,县级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都要从维护本辖区金融体系稳健发展的高度出发,共同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逐步加以克服解决。 (一)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和法律培训工作,利用典型案例,使干部职工看到多少蛇吞大象心不足者纷纷落马沦为阶下囚,以警世启蒙,引以为戒,从而树立起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恪尽职守的精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觉地遵守内部规章制度。还要教育干部职工珍惜幸福的家庭和美好的生活,提高“免疫力”,以严格的制度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各级领导要多与干部职工交流,掌握思想动态,做好转化工作,使之牢固树立依法办事、依法经营的思想,克服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不良倾向。 (二)正确灌输,提高对内控机制的认识。正确认识内控机制的重要性是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的根本保证,基层金融机构各级领导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通过学习,纠正对内控机制的对立思想和片面认识,使大家认识到内控机制的重要性,并把自己的行为与内控管理融为一体,从而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加强内控建设的积极性。 三、强化管理,确保内控制度落实。为了保证内控制度的严格执行,必须要加强内部管理。一是各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指导原则》以及相关的“岗位手册”和“业务指导”规定程序操作,不准许反程序操作或省略程序运作,要避免任何人独立完成一个交易活动的全过程而不受到监控和制约。二是充分发挥监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防范风险的效能。这些部门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通过他们可以对本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层的权力制衡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三是确立科学严格的业务考核制度,制定合理可行的考核办法,量化指标,讲求实效,完善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四是加强对要害部门和重要岗位的制约和监督,必须严格实行重要业务岗位的干部轮换和离任稽核制度。总之,在严密的内控管理机制下,每一个部门和职务,每一项工作和程序,每一个环节和步骤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从而真正树立起金融系统“三铁”信誉。 四、采取措施,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积极清理整顿现有的内控制度,按照金融法规和《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的要求,对各项内控控制制度和业务规章、机构和岗位设置、决策和管理议事规则及操作程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找出问题和漏洞,在此基础上,该建立的建立、该完善的完善。各基层金融机构在制定、完善内控制度时,要注意适应性、有效性、协调性,不能盲目地采用其行的工作方法,而应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采用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度不能过于复杂和烦琐,以致难于执行,也不能过于粗糙和简单,缺乏严密性和制约性,要具有明确的目标,衔接的体系和预期要达到的目的。此外,还应制定出防止系统失控的管理控制措施,从而形成一套环环相扣、科学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五、强化责任追究制。从实践效果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内控责任制模式值得推广。其主要的做法是: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和下属分支机构的内控职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各相关人员必须切实履行所负职责,杜绝经济案件及差错事故的发生,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对越权行事、违规操作及弄虚作假的,即使不出问题也要一查到底,坚决追究责任;如果造成资金损失,要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从而增强执行内控制度的紧迫感、危机感。 六、县级人民银行要做好基层金融机构内控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县级人行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金融机构负责人就内部控制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培训,使其增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要全面评价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总体有效性。对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环节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内部稽核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基层人行实施监管时,要将被监管单位内部稽核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监管的内容,对于内部稽核工作开展不力的金融机构,要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基层金融机构在内部控制机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若不及时加以解决,将直接影响金融机构经营目标的实现,甚至影响其生存。为此,基层人民银行及各金融机构要正视问题的存在,找出问题的症结,从维护辖区金融稳健发展的高度出发,以创建金融安全区为契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增强利用内部控制机制防范风险的能力,完善金融内部控制体系,防范金融风险源的产生。 七、转变观念,重新构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 金融从业人员,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要转变传统的内部控制观念,深刻认知“内部控制机制”范畴,改变过去“重事后、轻事前、 事中”的内部控制做法,重新构建全方位的内部控制机制。将内部控制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按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要求,对现行的各项内部控制机制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整理、修改和充实,提高内部控制机制的效能。 八、提高金融从业人员内部控制意识,增强“人控”观念,提高“用人”水平 所谓“人控”,就是金融从业人员的自我控制观念与能力。加强内部控制队伍建设,提高金融从业人员内部控制能力,关键在于增强“人控”观念。要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爱岗敬业”教育,增强金融从业人员的内部控制意识,使他们能够自觉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从严约束自己的行为,从而达到直接控制的目的。在人员任用方面,要做到“知人善任”,提高“用人”水平。管理职能部门要配备政治思想素质较高,又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同时,要不断提高其自身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适时更新知识结构,使之与不断发展的金融业务需要相适应,这是保证内部控制机制得以畅通运行的重要基础。 九、基层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监督职能部门应单独“分离” 现行体制下,由于内部监督机制不合理,金融机构要走出“自己监督自己”的逻辑怪圈是不可能的,只有将基层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监督职能单独“分离”,赋予内部控制监督部门高度的工作独立性和权威性,实现内部控制系统的三权制衡,使监督者只对上级行负责,而与本级决策者、执行者完全分离,才能真正加强内部控制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检查、审计手段,从而起到监督控制与防范金融风险的作用。 金融机构论文:金融机构存贷款增量与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 青岛市作为山东省经济发展的先锋,一直以来也是金融发展的核心地区。随着2011年蓝色海洋经济论坛在青岛召开,青岛市将引领省内其他沿海城市为山东省经济带来新一轮的经济增长。经济的增长,势必会对金融机构的变化与调整以及金融制度的深化带来更大的压力与挑战。因此,研究青岛市相关金融指标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指标的选取与模型的说明 为了了解青岛市存贷款余额的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应用Granger非因果性检验模型来进行分析。在对GDP和以及ICD的时间序列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应用了ADF单位根检验的方法来验证序列的平稳性,建立相应的误差修正模型来解决非平稳序列存在的协整关系,并利用Eviews软件进行最小二乘回归得到相应的结果。 二、数据的收集与准备 本文采用2007年12月份到2011年3月份的ICD、GDP季度数据作为研究目标,建立两者数列并进行计量分析(统计数据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来自青岛市统计信息网 /statsqd/index/ index.shtml)。 三、数据的处理与分析 为了分析存贷款增量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确切关系,要对两者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在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之前,先对GDP以及ICD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ICD、GDP序列均为一阶单整序列。在GDP和ICD的一阶差分序列平稳后,对GDP和ICD进行普通的最小二乘回归,得出模型回归的估计结果,并且得到一个对模型估计形成的残差序列,对该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表明该残差序列是平稳序列,即表明序列GDP和ICD具有协整关系,因此我们建立误差修正模型来解决这个问题。 1.误差修正模型 2.格兰杰因果检验 四、结论 通过对青岛市金融机构的存贷款余额增量与GDP的季度数据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可以发现二者之间存在着双向的因果关系,即经济的发展带动了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的增长,同时存贷款余额的增长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Granger因果检验的统计量表明,在一年的时间跨度内,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与GDP存在着明显的影响与预测的关系,而在超过一年的时间后,Granger因果检验的统计量的值会发生明显且较大的变化。这向我们反映了一个信息:经济政策对与经济发展的影响是有时效性的,对于青岛市来说这个时间跨度不超过一年,即政府要通过经济政策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必须要在一年内将政策传导并落实,随着实施时间的加长,效果会逐渐的减弱。 实证的结果也表明,相比ICD对于GDP的作用,GDP对ICD的作用更明显一些,政府要通过经济政策对信贷规模和渠道来进行调整的效果更明显,而只通过信贷渠道来对经济来进行干预和影响,效果则会小一些。这就说明了,政府要对经济进行指导或干预不能只依靠单一的金融指标来进行调整,要将信贷规模、利率、市场需求等综合因素考虑在内,总体的来进行调控才能达到好的效果,同时在对单一金融指标进行调控的同时也要考虑其对整个经济发展的影响。 金融机构论文:金融机构绩效评价 【论文摘要本文论述了我国金融机构的基本情况以及在金融机构中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就商业银行和新华人寿的绩效评价体系进行比较,指出两者间的异同和优劣,就其不足之处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引言 作为金融机构,无论商业银行还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都需要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管理是为了实现金融机构的目标,然而金融机构总目标对于金融机构内各个层次、各个职能部门的具体人员而言,并不都是清楚可见的。金融机构内部需要一套把每个员工的行为都引向金融机构总目标的系统,而绩效评价系统恰恰可以通过衡量的内容在事前引导员工的行为;通过衡量的结果(同时配以奖惩激励制度)在事后促使员工改进自己的行为,从而在“下一轮”工作中表现得更加符合金融机构的目标。因此,绩效评价系统是实现金融机构目标管理控制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金融机构作为以货币为经营对象的非凡企业,是面向广大社会大众的“准公共部门”,其经营的好坏可能影响到整个国家或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使得对金融机构绩效评价的评价内容跟其他企业有所不同。就拿银行来说,假如有一套好的银行经营绩效评价体系,及时发现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并采取适当的策略,那么,1997年始发于泰国的亚洲金融危机就不会如此的旷日持久,也不会带来如此大的影响。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股份制保险公司也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比如养老保险、人寿保险等,这些保险业务的好坏也涉及到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的发展。本文选择较为典型的商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现行的业绩评价体系进行比较分析,揭示其优劣,并着重分析我国金融机构业绩评价体系应该改革的方向,希望能够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符合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战略目标的金融机构业绩评价体系有所帮助和启迪。 一、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业绩评价体系 商业银行是重要的金融机构,这已经是经济理论界的一种共识。如新古典综合派代表萨缪尔森认为摘要:“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很像别的企业,它们被组织起来是为了它们的所有者赚钱。一个商业银行就是一个相对简单的企业,它为顾客提供某种劳务而以这种或那种形式从顾客那里接受报酬费。”新凯恩斯学派代表人物斯蒂格利茨对金融中介机构的界定是摘要:“这是一些介于有额外资金的储蓄和需要资金的借款者之间的企业,最重要的金融中介机构集团是银行……”可见,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商业银行本质上是企业。从法律角度看,商业银行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既然商业银行是法人企业,那么企业的财务效益目标就是绩效评价的核心。 我国商业银行建立的评价体系各有特色,主要包括两类摘要:一类是以专项业务为考核对象的评价体系;另一类是以经营机构为考核对象的评价体系。下面笔者就这两种评价体系分别介绍典型的评价方法。 (一)以专项业务为考核对象的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典型代表,它的评价系统以专项业务为考核对象。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为进一步推动全行各专项经营计划的完成,确保全行经营利润计划的实现,根据全行效益创造的推动因素设立专项业务业绩评价项目,具体体现在摘要:维护存量市场、拓展增量市场、控制资产风险、激发组织活力、做大中间业务。具体的评价设计包括奖励项目设定及奖励费用预算布置两大类。奖励项目分为专项奖励(专项奖励、信贷资产质量、资金增值运作等)、市场拓展(贷款日均维护和拓展、存款日均维护和拓展等)、中间业务(工资业务、财险业务等)三类,并对每类项目具体确定目标金额和奖励费率。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认为专项业务业绩考评是分行绩效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行行长经营绩效评价的补充,可以进一步促进各专业部室有效管理本专业业务的发展。因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把绩效评价的重点放在各项专业业务上,为每个具体业务制定具体的评价标准,并以各行部(部门)为评价对象,由各行部(部门)负责将业绩评价奖励落实到直接有关人员。 (二)以经营机构为考核对象的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 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不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为健全经营机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各机构经营管理和创利水平,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各经营机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水平,促进和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的经营管理体制,真正做到奖优罚劣,首先把绩效考核的对象确定为开业一年以上的所有经营机构,制定了等级机构评定指标体系,机构等级的评定指标体系包括效益、规模、质量、资产(客户)结构、业务和平安等六个方面;然后对各方面具体指标确定权重、基本分、金额及其评价的计算模式;最后得出机构评定结果并和机构行长年薪挂钩。 二、股份制保险公司的绩效评价 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股份制保险公司也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其绩效评价管理方法是在平衡记分卡制度的指导思想下制定的、一种比较新的制度。 美国会计专 家罗伯特·卡普兰教授和戴维·诺顿创制了“平衡记分卡”(BalancedScorecard),该卡由财务、顾客、内部经营过程、学习和成长四个方面组成。之所以取名为“平衡记分卡”,是因为要平衡兼顾战略和战术、长期和短期目标、财务和非财务衡量方法、滞后和先行指标以及外部和内部的业绩等诸多方面。传统的绩效评估关注外部财务数据,已经快速地失去功能,不能为信息时代企业提供有效的规划工具。平衡记分卡首先在美国的众多企业得到实施,现在已经推广到全球很多国家的企业中。实施过平衡记分卡项目的中国企业的高级经理们谈及战略和绩效管理时,都非常称赞平衡记分卡对其实践所做出的巨大贡献。 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的绩效评价管理方法是在平衡记分卡制度的指导思想下制定的,平衡记分卡的财务、顾客、内部经营过程、学习和成长四方面贯穿于十个部门的绩效评价标准中。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对营销服务部、办公室组织、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核保核赔部、客户服务组织部、营销业务部、培训组织部、团体业务部、银行业务部等十个部门分别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价标准和具体的考核标准,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三、比较和分析 (一)传统绩效评价系统存在的不足 1.传统的业绩衡量系统建立在传统会计数据的基础上,以财务衡量为主 这些数据对有形资产的刻画淋漓尽致,但在对无形资产和智力资产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方面却显得捉襟见肘。而恰恰是无形资产和智力资产(包括员工技能、员工干劲和灵活性、顾客忠诚度、专利权和商标权、专有技术、商誉等等)对当今企业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获得经营成功起着举足轻重的功能。 2.传统业绩衡量系统注重企业内部,这在卖方市场情况下的确奏效,但是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厂商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他们无法再狂傲自大,否则便会失去顾客 因此,在业绩衡量系统中,除了把视野投向内部经营过程外,还必须投向外部利益相关者,关注如何吸引顾客、如何令股东满足、如何获得政府的支持和赢得公众的好口碑。 3.传统的业绩衡量系统偏重于对过去活动结果的财务衡量,并针对这些结果作出某些战术性反馈,控制短期经营活动,以维持短期的财务成果 这导致公司急功近利,在短期业绩方面投资过多,在长期的价值创造方面,非凡是在有助于企业成长的无形的知识、智力资产方面投资过少,甚至削减这方面的投资,以至于抑制了企业创造未来价值的能力。而今天的企业面临的是快速多变的经营环境,因此需要主动把握未来,努力提高未来绩效。换言之,企业必须主动制定长远战略,作出“前馈性”反应。因此,企业业绩衡量系统也应衡量未来业绩的驱动因素。 (二)商业银行和新华人寿的比较 相比于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的绩效考核体系内容显得有些单薄,他们之间的差别主要在于摘要: 1.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的绩效考核体系中指标计分方法不够科学。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在定量计分中过于注重对专项业务的考核,而对系统性的、整体上的定量几乎没有考虑到;和之相反,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虽然从整个体系上进行考核,但没有注重到具体的业务。然而,我们知道,业务和整体的考核是不可分割的。 2.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未能有效结合。两家银行的绩效考核体系中的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是一种离散型的结合,未实现有机地融合,而只是不同层面的一种补充和被补充的松散结合关系。而定性指标处于对定量指标的补充位置,这就不能像新华人寿的平衡记分卡一样实现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的有机结合。 (三)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评价系统存在的不足 近几年来,从银行长远发展考虑,我国商业银行对系统内部的经营绩效评价新问题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实践,但随着经营环境变化和内部管理的深化,现行的评价体系也逐步暴露出一些不足。 1.评价定位模糊 目前商业银行内部经营绩效评价存在定位不明确新问题,集中表现为摘要:对所属分支机构的业绩评价和所属分支机构负责人工作成绩的评价不分;内部评价和内部考核不分,导致评价侧重点和目的被扭曲,评价过程的主观成份增大,影响内部绩效评价的客观公正。 2.评价指标的设置游离于经营目标 (1)在指标的设置和权重的分布上未能真正实现“三性”的协调统一,往往顾此失彼;(2)过度重视短期财务结果,易助长一些分支机构管理者的急功近利思想和投机行为,最终影响经营效益的持续增长;(3)缺乏对分支机构成长性和贡献度等经营性指标的衡量,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4)评价指标的设置过于僵化和趋同;(5)缺乏对当今竞争环境下非财务因素的反映和关注,更是目前评价体系的缺失。 3.评价的时效性有待改进 评价还基本停留在会计年度上,虽然部分行在办法中也强调了年度内不同期间的评价,但执行情况并不理想,仍属于重结果的“秋后算账”,对评价客体在经营过程中的导向性不强,难以适应信息时代的管理要求。 4.评价结果的失真现象普遍存在 内部评价所需的基础数据基本上来自于财务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由于技术和管理体制上的原因,数据失真现象并不鲜见,加之其他如人为操作的因素,评价结果的失真情况比较普遍。 (四)新华人寿存在的不足 在平衡记分卡的指导下,企业的绩效考核体系会更为有效,也将发挥出更大的功能,以使企业达到理想的目标。相比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新华人寿的绩效考核系统较为完善,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摘要: 1.在定量指标方面缺乏发展性指标 金融机构经营业绩的评价指标应该动静结合,多采用动态指标。财务绩效评价本身的不足之处就是对过去业绩的评价,采用发展性指标可以适当弥补这个缺陷。因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趋向,有一定的规律。 2.对现金流量指标不够重视 新华人寿绩效考核系统的定量指标所关注的焦点集中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有关项目中,对现金流量表中有关现金流量的指标关注比较少。而投资者、债权人、雇员、顾客和经理对企业创造未来的现金流动能力具有共同的利益,金融机构用以实现其财务责任的是现金,而非收益。因此,评价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是经营绩效评价的基本目标之一。 结语 从整体上来说,新华人寿的绩效考 核系统是一个比较成功的运用平衡记分卡的案例。成功的平衡记分卡制度是把企业的战略和一整套财务和非财务性评估手段联系在一起的一种手段,它将企业的使命和战略变成具体的目标和衡量内容,对每个员工而言,企业的战略不再是虚无缥渺的东西。通过对平衡记分卡的分解,每个员工都可以看到自己的努力将对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发生什么样的功能;每个员工都可以主动思索并建议企业作某些改进。传统企业管理中由上级制定目标计划、下级严格遵照执行而不问目标计划适宜性的“单循环反馈过程”被互动的“双循环反馈过程”所取代。随着平衡记分卡的推广,它的用途也日益得到发掘,这些用途包括摘要:阐明战略并就战略达成共识;在整个组织中传播战略;把部门和个人的目标和这一战略相联系;把战略目标和长期的具体目标和年度预算相衔接;对战略计划进行确认和联系;对战略进行定期和有序的总结;利用反馈的信息改进战略。 因此,可以说,平衡记分卡是一个传播企业使命和战略的系统,一个告知雇员什么是促使企业成功的业绩驱动因素的系统,一个学习的系统,而不是竭力让个人和组织的各个单位和事先制订的计划保持一致的传统控制系统。从这个意义上讲,平衡记分卡已不再仅仅是一个业绩衡量系统,而是一个战略管理系统。 金融机构论文: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调研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由大学生家庭所在地的金融机构在学生入学前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发放的贷款,是对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充和完善,具有国家一定支持的商业信贷行为。目前,__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农村信用社办理。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高校贫困学生的70%以上来自农村。因此,大力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既能帮助贫困学生完成正常学业,又能有效化解信贷风险,同时也是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农村信用社作为支农主力军,有着点多面广、贴近农民的优势,理应大力推广生源地助学贷款,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开办这项业务的积极性不高,业务发展缓慢。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面临的问题 1、收益低,管理成本高。 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名学生每年贷款一般不超过6000元,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上浮。由于历史的客观原因,农村信用社吸收的存款多为定期储蓄,资金成本高,造成存贷款利差较小,与农村信用社发放的一般农户贷款利率上浮50%-90%相比,农村信用社收益较低。由于贷款额度小,人数多,分散,且收回期长,形不成规模效益。同时,信用社网点面临着人员较少的尴尬境地,不利于贷款管理和催收,管理成本相对较高。 2、贷款风险大。 生源地助学贷款按规定可办理信用贷款和保证担保贷款两种方式,但由于学生存在远在外地、不易联系的情况,实际操作中往往选择对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发放保证担保贷款的方式。按农村信用社的要求,贷款对象应是经济条件较好,具备还款能力的信用户。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对象由于家庭比较贫困,一般不是信用户,亲友也往往无力提供担保。一旦发放了这种贷款,大大加重了贷款风险。同时,当前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学生毕业后往往找不到工作,或薪酬较低,也无力偿还贷款。另外,部分学生及家长认为助学贷款是国家扶贫贷款,存在盲目借贷和赖债不还的思想。 3、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贴息,同时按贷款实际发放额的14%由学校及财政部门向农村信用社拨付风险补偿资金。但由于高校和经办农村信用社贷款数据核对不一致、理解有偏差及地方财政贴息机制不完善等因素,未能及时拨付贴息资金,也直接影响了农村信用社发放助学贷款的积极性。据统计,某县农村信用社发放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自20__年第三季度至20__年9月份一直未拨付,欠息8141元。 4、贷款限制条件多。 《__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只对考取__省内的69所高校录取生办理,而考取外省市高校的贫困学生则不具备办理该项贷款的条件,使一些优秀的贫困学生面临上不起学的危险,降低了贫困学生受益面。同时,该项贷款一般只发放学费贷款,额度较小,不超过每年6000元。 5、宣传不到位。 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办几年来,由于宣传力度不大,社会公众、经办金融机构及学校对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精神理解不深,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对该项业务的办理程序不很清楚,有的学生根本不了解什么是生源地助学贷款。 6、信息不对称。 一方面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往往与经办信用社相距很远,联系极不方便,农村信用社很难及时获得学生转学、休学、退学、开除、伤亡等涉及信贷风险的信息,特别是学生毕业后工作不固定,居无定所,手机号码更换频繁,信用社与其联系的难度可想而知,也直接影响了贷款的催收和偿还;另一方面,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扶持涉及人行、财政、税务、教育等多个部门,农村信用社沟通难度较大,影响了扶持政策的落实。 二、促进生源地助学贷款发展的对策 1、加强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 农村信用社要树立新的营销理念,把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要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社会公众了解助学贷款业务;在高考期间设置贷款咨询服务台,印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手册,使广大学生和家长明白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条件、操作流程。 2、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省学贷中心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按季将助学贷款的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拨付农村信用社,同时,适当提高助学贷款的贴补利息,增强农村信用社的盈利水平,提高农村信用社的放贷积极性。 3、扩大贷款覆盖面,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不应局限于考入本省69所高校的学生,而应将考入全国范围所有高校具有本省户籍的贫困学生纳入贷款资助范围,使更多的贫困学生享受到该项政策的好处。同时,将目前的贷款最高额度从6000元提高到10000元以内,既包括学费贷款,又包括生活贷款,使贫困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4、建立健全助学贷款管理机制。 农村信用社要建立完善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流程,加强贷款管理,保持与高校的紧密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在高校中的相关信息,实现资源信息共享。为鼓励农村信用社积极发放助学贷款,可对助学贷款单独建账、单独考核,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对生源地助学贷款一方面要扩大担保人的范围,另一方面对家庭贫困难以找到合适担保人的,要发放信用贷款。同时,为化解信贷风险,可尝试引入贷款保险机制。 金融机构论文: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与法律 关键字: 金融机构 资产质量 法律 一、为什么颁布了法律,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依然不好? 如同心脏血液循环质量决定于人体健康与生命,金融业的效益与安全决定于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金融资产质量受到两个内在决定因素的影响:金融业务风险与金融资产管理水平。金融风险的大小与金融机构管理水平的高低对金融资产有直接的、内在的影响。 金融资产质量还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市场因素、政府因素和人际关系因素。金融业务虽然属于高风险行业,但是金融业又属于稳健经营的行业。所以,金融业在一般情况下还是相当稳健与安全的。保障稳健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法律。 金融业务是市场经济中的业务,金融风险本应是市场经济的风险。为了减少风险,加强金融机构的安全,稳定金融市场秩序,法律防范风险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金融市场风险方面,例如在《商业银行法》第39条规定的商业银行贷款的各种比例关系,第43 条规定了分业经营的内容,在第40条中规定了对关系人贷款的限制。这些法律规定都是为了降低市场金融风险的。 但是,近几年来,我国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仍然不好,比《商业银行法》颁布前并没有好转。分析原因,笔者注意到这不仅仅是金融市场风险造成的,还有另外三方面的因素:第一是来自于政府政策性业务和政府干预形成的不良资产风险;第二是社会人际关系文化影响形成的不良资产风险;第三是银行内部管理不善形成的不良资产风险。这些风险造成的不良资产的比重占了金融机构银行不良资产总额相当大的比例。而这些非市场行为造成的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又是现有的法律不容易禁止的。这就是为什么我国颁布了《商业银行法》等许多金融法律,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依然居高不下的深层原因。 二、政府政策性业务与政府干预形成的不良资产 我国政府部门对金融机构,特别是对国有独资银行有较大的影响,这同在现阶段政府部门的主要工作集中在经济建设方面有关。根据我国的《宪法》第89条规定了中央政府对全国经济的宏观管理权,第99条规定了地方政府对发展地方经济的管理权。为什么我国政府部门对经济的管理比较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更直接呢?原因之一,就是我国的人口众多,经济水平还不够发达,人均资源比少。所以我国经济发展中,需要一个强大的政府,更甚于需要一个强大的市场。所以,要解决我国12亿人的吃饭与就业,政府对金融机构,特别是对国有独资的商业银行安排一些政策性业务,也是无可非议的。因为政府在法律上有权力,在动机上是善意的。问题出在效果方面,这部分不良资产高达40%,结果形成了一部分不良资产。而政府对这部分不良资产又不能承担法律上责任。 对于政策性业务形成不良资产问题,已经开始引起政府注意。改进措施是,现在初步将商业性金融业务与政策性金融业务分开。在前年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政府直接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安排政策性业务已经减少了许多。现在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原来政策性业务形成的不良资产如何处理?二是新的政策性业务形成的不良资产的问题如何解决?解决原有政策性业务造成的不良资产主要有三个思路:第一是政策性解决的思路。因为所有政策性业务形成的不良资产的内容都是政策性的,风险也是政策性的,商业性的因素比较少,所以,这部分不良资产依然可以采取政策性的方法来解决。例如,国家发行特种债券冲抵商业银行的这部分不良资产,或者国家财政部门在财务会计方面豁免这部分不良资产。这部财务分损失从商业银行的亏损变为国家的损失。 第二个是法律解决的思路。既然所有不良资产的表现形式都是契约化的,不良资产的贷款程序也是按照银行的法定程序发放的,所以对已经形成的不良资产也都是法律意义上的不良资产,可以按照法律对不良资产的规定,依法处理。现在国有商业银行已经增加资本,相应的呆帐准备金也已经增加,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冲销到期的呆帐,不再形成银行的长期包袱。 第三个是商业化的思路。不良资产也是资产,是资产就还有一定的商业价值,问题在于价值实现的时间。采用市场化或商业化的方法也可以解决一部分不良资产。银行将这部分不良资产的债权变成股权,然后打折在市场上卖掉。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废品并没有丢弃,回收废品的单位依然可以将废物利用。废品的商业价值在于它的价值与价格的差距。不良资产已经形成呆帐,不能参加金融市场的周转如同“废品”一样。但是它依然有商业价值,只要将呆帐的商业价值与价格拉开距离,也会有单位来收购的。当然还有其他方法,上述三种方法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有其他许多方法,如果将多种方法综合起来使用,效果可能更好。 对于在1995年《商业银行法》颁布后,由于政策性业务形成的不良资产,更要认真研究了。为什么在有关法律公布之后,依然继续形成这种类型的不良资产?这里涉及到“有法不依”的问题,而且是政府部门自己有法不依,政府部门的少数官员也有法不依。笔者认为,对政府政策性业务形成的不良资产应该作一个划分,以1995年5月为界限。在此之前的可以称为“政府政策性业务形成的不良资产”,在此之后再出现的这种不良资产应该称为“政府干预下形成的不良资产”。这两种称谓有巨大的区别。前者的形成还没有法律限制,经济发展需要,政府出于善意,尽管形成了不良资产,还是合法、合情、合理的。 但是,在1995年5月以后,由于政府的“政策性业务”或其他政府的原因形成的不良资产,就应另当别论。由于此时已经有了法律,有了政策性银行专门从事政策性业务,再出现这种情况,就是不合法、不合情、不合理的了。所以不能够再与前者使用同样的称谓,而应该叫“政府干预下行成的不良资产”。这部分不良资产出现的社会根源是深层的,它的出现意味着“有法不依”,反映着“执法不严”、显示着“违法不纠”,仍然反映着一个曾经争论过的问题:“权比法大,县官比法官高”。 《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已经制定了,有法好过无法,但是有法不依的后果是严重的,它损害了社会对法律的尊重和自律观念,“有法不依”不如无法。现在我国提出依法治国的方针,要将这个方针贯彻到金融领域中去的话,就要改变金融领域和政府行政领导对有关金融法律的观念:对于法律不应看作是一种“工具”。过去我国曾经有过法律“工具论”,需要使用“工具”的时候,就想到法律。用完之后,就将法律放回到“工具箱”里。这样一来,法律就成为可以用,也可以不用的东西了。依法治国就不会成为社会的发展目标,不会成为人们生活中的理念、精神中的一种宝贵的思想资源。“工具论”还将人的行为与法割裂开来,人们是主体,法律只是客体,人们 的行为意识是内在的,法律永远是外在的。因此就永远会产生法律的意识,不会产生自觉的法律行为。而在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的社会里,法律融入人们的心里,转化为人们的生活理念,体现于大多数人的自觉行为,成为社会的一种精神:法律至尊,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到达这个层次的时候,人们的生活一刻不可离开法律,但是人们的生活可以暂时离开工具。 依法治国是社会人文发展的重要基础与奋斗的目标之一,政府应该像追求经济发展目标一样,将法治作为国家社会发展目标来追求;政府应该像确保经济发展目标一样,依法治国的目标也要确保;政府对经济工作有具体的数量化的指标,可以检查与评估;对于依法治国,政府也应该设定具体指标,对执法要检查和评估。只有政府在观念上摆正法律的位置,政府行使对经济的管理权时,才会依法行事。只有依法行政,由政府干预的贷款形成的新的不良资产才会减少,最后达到杜绝。 三、人际关系文化影响而形成的不良资产 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是在我国特有的历史文化环境中进行的,在这种与商业文化环境有着相当大距离的儒家文化的影响下,中国人的家庭关系和亲戚关系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中心。如果说中国只有“企业家的文化”,而没有“企业文化”的话(笔者还没有来得及论证),就反映了“企业家个人与家庭的人际关系文化”,而不是“企业家与企业的文化关系”。从市场经济形成的文化来看,美国是以股东利益形了经济群体利益,日本是以企业管理者与员工利益形成的“团队精神”,什么是我国的经济文化特征呢?不是股东利益文化,也不管理者与员工的团队文化,而是以家庭和亲属之间血亲与姻亲形成的“人际关系文化”。 由于人际关系文化的影响,我国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上,非理性而重人情的处理问题观念,也会产生金融资产的不良化。为了防止这种影响,我国《商业银行法》中第43 条专门规定了限制关系人贷款的条款,特别在第52条第3款中还破天荒的规定了禁止对“亲属”和“朋友”的贷款。在过去的银行的其他金融业务中,确实存在着“十个公章,不如一个老乡”的现象。在《商业银行法》颁布后的今天,再出现人际关系文化影响下的业务形成不良资产的现象时,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了。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和法制经济,而非人情关系文化的经济。为什么美国成为了经济上的发达国家,排名世界第一位?为什么日本经济也发达了,排名世界第二位?除了大家都熟悉的原因之外,在经济文化方面的原因是;美国的“股东利益为中心”的企业文化和日本的“管理者加员工利益至上”的企业文化是同经济发展的特点相吻合的。而我国的“家庭与亲戚利益为中心”人情关系文化与市场经济发展和企业管理提高所需要的文化是不适应的。 我们要发展经济,要提高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要化解金融风险,就要改变我们的经济文化,发掘我国历史上的“亲兄弟,明算帐”,或“酒香不怕巷子深”等优秀的经济文化和企业文化遗产,学习借鉴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经济与企业文化的优点,在发展经济和改善企业管理同时,也改良我们的经济和企业文化中的不适合部分,才会真正减少金融业务中“人情关系文化”的影响。 四、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不善形成的不良资产 我国国有独资银行的资产质量差原因还包括银行管理自身的原因,国有银行比较注重扩张存款,发展贷款规模,不十分关心资产质量,不注意降低成本和提高盈利水平,甚至还出现了“不计成本来存款,不讲效益放贷款”的现象。这些现在已经可以用许多的四个字的形容词来表示:“高息揽存”,“盲目贷款”,“政府点贷”,“帐外经营”,“贷款还息”,“贷新还旧”,“监守自盗”等。这些词组虽然简单,但是可以概括出我们现在的一些金融机构的经营问题。这些违法的经营同犯罪只差一丝的距离,过了这一丝,就是金融犯罪。 美国在80年生了金融机构5000亿美元“遗失”案件。“钱弄到哪里去了?通过对著名的26起金融数额较大的存贷社倒闭案的分析调查发现,是一些玩大钱的高手联合作案。他们就是存贷业中的硕鼠式的内线人物──穿西装革履的白领高级管理人员”。 美国国会为了防止80年代的这种大规模的金融犯罪,成立“打击全国金融机构诈骗渎职和不良行为”政府运作委员会。该会提出的一项研究的结果是:“我们筑起了厚墙;我们装备了摄像机;我们在保险箱上装定时器……所有这些控制装置是为了防止有人把钱偷走。可是,他们还是搞走很多很多的钱,可以从后门搞走巨款。抢劫银行最好的办法是自己拥有一家银行”。现在这种情况,在我国也发生了。 金融行业本是风险极大的行业,为此中央银行审批商业银行的标准极高。但是,一些已获得金融经营许可证的商业银行在经营中,不顾法律与规章的约束,从事违规经营。这种在经营中的短期行为和违规经营,对存款人和债权人的利益危害极大,对银行的安全运营影响极大。所以,提高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提高银行资产质量和化解金融风险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 提高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有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的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法律基本上已经齐全了。《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担保法》、《票据法》和关于惩治金融领域的犯罪等新的《刑法》的内容都颁布了。现在只有《证券法》虽然还没有颁布,但是国务院和证监会制定的行政规章也有250多个,从市场与证券企业管理意义上讲还是可以的。另外《信托法》还没有颁布,但是关于信托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定,在《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中也有了,从市场和经营的角度看,也还够用了。所以,现在在金融领域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执法需要监督,没有监督的执法,就是无效的执法。所以,在金融领域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第一是执法;第二是执法;第三还是执法。 从道德的层面看,法律惩罚少数人,道德引导大多数人。在我国的特有国情更加要注意采用道德的引导。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层次呈现多级化,银行的员工人呈现出 劳动力密集化的特点。市场与企业经营的道德对于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水平是十分重要的。我国金融机构用市场与企业道德来引导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现在已经有了典型与榜样的指引,还应该建立更加普遍的基本的道德与素质训练,包括:“敬业精神”、“谨慎态度”、“周到服务”和“奉公守法”。 笔者曾经参观过美国第二大的信用卡银行,它是MBNA银行,总部在特拉华州。在这家银行总部和各个分支机构的所有门框横粱上,都用金光闪亮的金属制成了一行字:“把你自己当成顾客”。这是该行董事长提出的经营道德,他要求将这句话刻在所有的门框上,管理人员和员工们每次进出各个门的时候,就可以看到这句指引人们思想的道德警句。每天按看10次计算,每月看300次,每年看3600次,5年就要看18000次。接待我的管理服务部的高级副总裁斯克罗德先生在该行工作了9年了,他告诉我说这句话他看了23400次了,这句话已经不仅刻在银行的门框上,更铭刻在他的心里。这就是银行经营道德铭心刻骨的例子。我国的金融机构对此也可以借鉴。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原因有内部的,也有外部的,多种多样,互相起作用。法律对市场风险形成的不良资产起一定的限制作用,对其他因素影响形成的不良资产,目前还难以限制,所以表面上看起来,法律不起多大作用、于是人们对法律本身产生了失望。这就是为什么颁布了法律,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依然不好的原因。 要解决好这个问题,不能只靠法律,还要靠对行员的“道德说服”,要靠对政府的行政观念的改革,要靠对人际关系文化的改良等多种方法。每一种方法就象一味中药,要将这些“中药”配在一起,放入金融市场这个“大锅”之中,加水后文火煎熬,才能得到理想的中药汁液。对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的治疗,也要渐进地进行。中国有句老话,“欲速不达”,金融资产质量不好是历史与现行原因形成的,所以,治理不良资产问题时,“欲速不达”的道理也同样适用。 吴志攀 金融机构论文:民间资本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调查与思考 内容摘要 民间资本对促进银行股权结构多元化、改进银行公司治理作用极大,但欠发达地区民间资本入股银行机构仍存在进入渠道狭窄、合格投资者缺乏、投资人难以发挥作用等问题,需要继续作好鼓励引导和监管。本文对__市民间资本入股银行机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详尽分析,最后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民间资本;问题;建议 近年来,在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以及培育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工作中,监管部门重视引进民间资本对促进银行股权结构多元化、改进银行公司治理起到了重要作用,并或得一定成效。但欠发达地区民间资本入股银行机构仍存在进入渠道狭窄、合格投资者缺乏、投资人难以发挥作用等问题,需要继续作好鼓励引导和监管跟进。 1民间资本入股银行机构基本情况 截止__年9月末,__辖内共有中小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8家,其中城市商业银行1家,农村信用联社4家,村镇银行3家。实收资本总额15.18亿元,较__年末增加7.3亿元,增幅为92.64%。其中民间资本__亿元,占实收资本总额的53 %,较20__年末增加4.39亿元,增幅为__%。具体分布如下:城市商业银行的民营企业持股18 户__亿元,自然人持股748户1.20亿元, 合计持股额占总股本的__%;4家农村信用联社的民营企业持股89户__亿元,自然人持股14214户2.98亿元,合计持股额占总股本的96.71%;3家村镇银行民营企业持股9户0.41亿元,自然人持股27户1.11亿元,合计持股额占总股本的80%。民间资本入股上述三类中小法人银行机构呈现不同特点:城市商业银行股本结构中发挥主导作用的仍然是地方财政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民间资本占比较少且构成分散,最大一户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只有3.55%,无代表民间资本的股份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民营企业和自然人股份在农村信用联社股本结构中占绝对比重,近年来各家联社按照监管要求进行股权改造,一是将原有的资格股全部转化为投资股;二是坚持新增入股资金起点要求,新增自然人股单户额度在40万元至60万元以上, 新增法人股单户额度在100万元至120万元以上,其中吸收持股比例达到总股本5%以上的民间资本法人股东有6户(盘县联社户、钟山联社户、水城联社户),股金结构得到一定改善。但由于多种原因,民间资本入股农村信用社至今实质上还只是“股金分红参与者”和“关联贷款申请人”的角色,并未真正获得决策和监督“发言权”,对完善法人治理和解决“内部人控制”作用十分有限。辖内3家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在组建过程中合理引导股权设置,除主发起银行20%最大股份以外,其余80%民间资本股份相对集中,并吸纳进入决策、监督和执行机制,投资人有效参与和主导法人治理,资本“话语权”得到较好保障。 2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第一,民间资本入股银行机构渠道还比较狭窄。__年国务院制定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今年银监会又出台了《实施意见》,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实行政策鼓励,但实际上欠发达地区民间资本入股银行的渠道还是比较狭窄的,主要是由于法人银行机构类型单一,数量较少,有的机构对吸纳民间资本并不积极。以__为例,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只有城商行、农信联社和村镇银行。各农信联社虽然把民营企业和自然人作为主要募股对象,但募股额度少,同时部分联社管控风险能力不强,个别联社不良贷款占比过高,以及普遍存在的投资者缺乏“话语权”问题,民间投资进入比较审慎。民间资本对投资入股村镇银行一直高度关注,但因为组建指标有限、资本额度较小、进入门槛偏高等问题,大量民间资金隔着“玻璃门”看得见却进不来,全市3家村镇银行吸纳的__亿元民间投资中,本地资金只有0.45亿元。城商行资本金规模较大,近年来增资扩股也较多,但原有大股东为了保持相对控股地位,把募股对象主要限定为地方财政和国有控股企业,民间资本进入不多。 第二,符合监管要求的民企法人投资者比较稀缺,优化股权结构受到限制。积极引导股权向法人股东集中,逐步形成以法人股为主体的股东结构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目标。根据监管法规要求,合格的法人股东应具备连续两年盈利、净资产比例在30%以上、不得以信贷资金入股等条件,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欠发达地区符合条件又愿意入股农信社的民企很难寻找。在实施股权改造工作中,监管部门要求应最大程度吸引法人企业入股,辖内农信联社也多方努力,但最终新增法人股比例仍然不到一半,股东分散、主要以自然人为主的股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由于辖内产业构成单一,农业产业化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入股银行的民企结构也比较单一,农村信用社增扩的6家入股比例在5%以上的民企股东中,有5家是煤炭企业。没有战略投资者性质的资金入股,没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几乎没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企业入股。 第三,民间资本大量投资农村信用社但在经营管理上没有话语权。在我省农信社现行管理体制下,省联社发挥了绝对行政管理职能,县联社领导班子选配、考核、评价以及员工录用、分配办法等其他许多重大决策完全是省联社说了算,县联社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架构难以真正发挥作用,理事长需要向上负责的是省联社而不是投资者,县级联社更像是省联社的分支机构而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受管理体制以及权益诉求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制约,尽管包括民企在内的民间资本参股农信社比例已经达到了95%以上,但除了能够获得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以及能够为自身实业扩张提供一定融资便利外,股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难调动,对解决农信社内部人控制、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经营管理以及管控化解风险推动作用不大。相反,个别进入联社理事会的老板股东可能会通过信贷融资而产生关联交易风险。 3 思考与建议 第一,大力促进地方民营经济发展,培育一大批经营上规模、管理上档次、行业多元化、具有一定战略经营意识的民企主体是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入股银行机构的前 !宣传有关鼓励性准入政策,各类法人银行机构在增资扩股时都要对民间资本开放门户,要深入细致进行募股推介,大力吸引符合条件的民企包括区域外优质民企参股地方法人银行机构。 第二,继续强力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前期股权改造初步解决了资格股转换和增资扩股问题,对集中与优化股权有帮助但作用不明显。当前应继续强力推动县联社组建为农商行,以组建农商行为契机,彻底改造现有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解决民间资本权重巨大而“话语权”薄弱的问题。上级监管部门应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敦促省联社逐步淡出行政管理职能,规范履职方式,把独立企业法人应具备的所有管理决策权归还给县联社(农商行)。 第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面对民间资本大量进入地方中小银行机构以及投资人话语权将会逐步增加的实际,基层监管部门应重视自身能力建设,提高识别风险能力,严格执行法规,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民间资本规范运作,严控关联控股、关联交易、过度分红、甚至圈钱抽逃等风险发生。既要立足于通过股份制改造解决当前农信社内部人控制、经营机制和风险管控机制落后等问题,又要防止大股东为了自身利益而非理性控股情况的发生。 金融机构论文:金融机构绩效评价的比较 【摘要】 本文论述了我国金融机构的基本情况以及在金融机构中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就商业银行和新华人寿的绩效评价体系进行比较,指出两者间的异同和优劣,就其不足之处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关键词】 金融机构;绩效评价;比较;平衡记分卡 引 言 作为金融机构,无论商业银行还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都需要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管理是为了实现金融机构的目标,然而金融机构总目标对于金融机构内各个层次、各个职能部门的具体人员而言,并不都是清晰可见的。金融机构内部需要一套把每个员工的行为都引向金融机构总目标的系统,而绩效评价系统恰恰可以通过衡量的内容在事前引导员工的行为;通过衡量的结果(同时配以奖惩激励制度)在事后促使员工改进自己的行为,从而在“下一轮”工作中表现得更加符合金融机构的目标。因此,绩效评价系统是实现金融机构目标管理控制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金融机构作为以货币为经营对象的特殊企业,是面向广大社会大众的“准公共部门”,其经营的好坏可能影响到整个国家或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使得对金融机构绩效评价的评价内容跟其他企业有所不同。就拿银行来说,如果有一套好的银行经营绩效评价体系,及时发现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并采取适当的对策,那么,1997年始发于泰国的亚洲金融危机就不会如此的旷日持久,也不会带来如此大的影响。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股份制保险公司也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比如养老保险、人寿保险等,这些保险业务的好坏也涉及到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的发展。本文选择较为典型的商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现行的业绩评价体系进行比较分析,揭示其优劣,并着重分析我国金融机构业绩评价体系应该改革的方向,希望能够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符合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战略目标的金融机构业绩评价体系有所帮助和启迪。 一、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业绩评价体系 商业银行是重要的金融机构,这已经是经济理论界的一种共识。如新古典综合派代表萨缪尔森认为:“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很像别的企业,它们被组织起来是为了它们的所有者赚钱。一个商业银行就是一个相对简单的企业,它为顾客提供某种劳务而以这种或那种形式从顾客那里接受报酬费。”新凯恩斯学派代表人物斯蒂格利茨对金融中介机构的界定是:“这是一些介于有额外资金的储蓄和需要资金的借款者之间的企业,最重要的金融中介机构集团是银行……”可见,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商业银行本质上是企业。从法律角度看,商业银行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既然商业银行是法人企业,那么企业的财务效益目标就是绩效评价的核心。 我国商业银行建立的评价体系各有特色,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以专项业务为考核对象的评价体系;另一类是以经营机构为考核对象的评价体系。下面笔者就这两种评价体系分别介绍典型的评价方法。 (一)以专项业务为考核对象的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典型代表,它的评价系统以专项业务为考核对象。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为进一步推动全行各专项经营计划的完成,确保全行经营利润计划的实现,根据全行效益创造的推动因素设立专项业务业绩评价项目,具体体现在:维护存量市场、拓展增量市场、控制资产风险、激发组织活力、做大中间业务。具体的评价设计包括奖励项目设定及奖励费用预算安排两大类。奖励项目分为专项奖励(专项奖励、信贷资产质量、资金增值运作等)、市场拓展(贷款日均维护与拓展、存款日均维护与拓展等)、中间业务(工资业务、财险业务等)三类,并对每类项目详细确定目标金额和奖励费率。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认为专项业务业绩考评是分行绩效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行行长经营绩效评价的补充,可以进一步促进各专业部室有效管理本专业业务的发展。因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把绩效评价的重点放在各项专业业务上,为每个具体业务制定详细的评价标准,并以各行部(部门)为评价对象,由各行部(部门)负责将业绩评价奖励落实到直接有关人员。 (二)以经营机构为考核对象的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 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不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为健全经营机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各机构经营管理和创利水平,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各经营机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水平,促进和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的经营管理体制,真正做到奖优罚劣,首先把绩效考核的对象确定为开业一年以上的所有经营机构,制定了等级机构评定指标体系,机构等级的评定指标体系包括效益、规模、质量、资产(客户)结构、业务和安全等六个方面;然后对各方面具体指标确定权重、基本分、金额及其评价的计算模式;最后得出机构评定结果并与机构行长年薪挂钩。 二、股份制保险公司的绩效评价 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股份制保险公司也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其绩效评价管理方法是在平衡记分卡制度的指导思想下制定的、一种比较新的制度。 美国会计专家罗伯特·卡普兰教授和戴维·诺顿创制了“平衡记分卡”(Balanced Score card),该卡由财务、 顾客、内部经营过程、学习和成长四个方面组成。之所以取名为“平衡记分卡”,是因为要平衡兼顾战略与战术、长期和短期目标、财务和非财务衡量方法、滞后和先行指标以及外部和内部的业绩等诸多方面。传统的绩效评估关注外部财务数据,已经快速地失去作用,不能为信息时代企业提供有效的规划工具。平衡记分卡首先在美国的众多企业得到实施,现在已经推广到全球很多国家的企业中。实施过平衡记分卡项目的中国企业的高级经理们谈及战略与绩效管理时,都非常称赞平衡记分卡对其实践所做出的巨大贡献。 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的绩效评价管理方法是在平衡记分卡制度的指导思想下制定的,平衡记分卡的财务、顾客、内部经营过程、学习和成长四方面贯穿于十个部门的绩效评价标准中。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对营销服务部、办公室组织、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核保核赔部、客户服务组织部、营销业务部、培训组织部、团体业务部、银行业务部等十个部门分别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价标准和具体的考核标准,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三、比较与分析 (一)传统绩效评价系统存在的不足 1.传统的业绩衡量系统建立在传统会计数据的基础上,以财务衡量为主 这些数据对有形资产的刻画淋漓尽致,但在对无形资产和智力资产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方面却显得捉襟见肘。而恰恰是无形资产和智力资产(包括员工技能、员工干劲和灵活性、顾客忠诚度、专利权和商标权、专有技术、商誉等等)对当今企业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获得经营成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传统业绩衡量系统注重企业内部,这在卖方市场情况下的确奏效,但是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厂商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他们无法再狂傲自大,否则便会失去顾客 因此,在业绩衡量系统中,除了把视野投向内部经营过程外,还必须投向外部利益相关者,关注如何吸引顾客、如何令股东满意、如何获得政府的支持和赢得公众的好口碑。 3.传统的业绩衡量系统偏重于对过去活动结果的财务衡量,并针对这些结果作出某些战术性反馈,控制短期经营活动,以维持短期的财务成果 这导致公司急功近利,在短期业绩方面投资过多,在长期的价值创造方面,特别是在有助于企业成长的无形的知识、智力资产方面投资过少,甚至削减这方面的投资,以至于抑制了企业创造未来价值的能力。而今天的企业面临的是快速多变的经营环境,因此需要主动把握未来,努力提高未来绩效。换言之,企业必须主动制定长远战略,作出“前馈性”反应。因此,企业业绩衡量系统也应衡量未来业绩的驱动因素。 (二)商业银行与新华人寿的比较 相比于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的绩效考核体系内容显得有些单薄,他们之间的差别主要在于: 1.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的绩效考核体系中指标计分方法不够科学。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在定量计分中过于注重对专项业务的考核,而对系统性的、整体上的定量几乎没有考虑到;与之相反,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虽然从整个体系上进行考核,但没有注重到具体的业务。然而,我们知道,业务和整体的考核是不可分割的。 2.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未能有效结合。两家银行的绩效考核体系中的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是一种离散型的结合,未实现有机地融合,而只是不同层面的一种补充与被补充的松散结合关系。而定性指标处于对定量指标的补充位置,这就不能像新华人寿的平衡记分卡一样实现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的有机结合。 (三)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评价系统存在的不足 近几年来,从银行长远发展考虑,我国商业银行对系统内部的经营绩效评价问题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与实践,但随着经营环境变化和内部管理的深化,现行的评价体系也逐步暴露出一些不足。 1.评价定位模糊 目前商业银行内部经营绩效评价存在定位不明确问题,集中表现为:对所属分支机构的业绩评价与所属分支机构负责人工作成绩的评价不分;内部评价与内部考核不分,导致评价侧重点与目的被扭曲,评价过程的主观成份增大,影响内部绩效评价的客观公正。 2.评价指标的设置游离于经营目标 (1)在指标的设置与权重的分布上未能真正实现“三性”的协调统一,往往顾此失彼;(2)过度重视短期财务结果,易助长一些分支机构管理者的急功近利思想和投机行为,最终影响经营效益的持续增长;(3)缺乏对分支机构成长性与贡献度等经营性指标的衡量,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4)评价指标的设置过于僵化和趋同;(5)缺乏对当今竞争环境下非财务因素的反映和关注,更是目前评价体系的缺失。 3.评价的时效性有待改进 评价还基本停留在会计年度上,虽然部分行在办法中也强调了年度内不同期间的评价,但执行情况并不理想,仍属于重结果的“秋后算账”,对评价客体在经营过程中的导向性不强,难以适应信息时代的管理要求。 4.评价结果的失真现象普遍存在 内部评价所需的基础数据基本上来自于财务会计报表与统计报表,由于技术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数据失真现象并不鲜见,加之其他如人为操作的因素,评价结果的失真情况比较普遍。 (四)新华人寿存在的不足 在平衡记分卡的指导下,企业的绩效考核体系会更为有效,也将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以使企业达到理想的目标。相比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新华人寿的绩效考核系统较为完善,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 1.在定量指标方面缺乏发展性指标 金融机构经营业绩的评价指标应该动静结合,多采用动态指标。财务绩效评价本身的不足之处就是对过去业绩的评价,采用发展性指标可以适当弥补这个缺陷。因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趋势,有一定的规律。 2.对现金流量指标不够重视 新华人寿绩效考核系统的定量指标所关注的焦点集中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有关项目中,对现金流量表中有关现金流量的指标关注比较少。而投资者、债权人、雇员、顾客和经理对企业创造未来的现金流动能力具有共同的利益,金融机构用以实现其财务责任的是现金,而非收益。因此,评价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是经营绩效评价的基本目标之一。 结 语 从整体上来说,新华人寿的绩效考核系统是一个比较成功的运用平衡记分卡的案例。成功的平衡记分卡制度是 把企业的战略和一整套财务和非财务性评估手段联系在一起的一种手段,它将企业的使命和战略变成具体的目标和衡量内容,对每个员工而言,企业的战略不再是虚无缥渺的东西。通过对平衡记分卡的分解,每个员工都可以看到自己的努力将对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发生什么样的作用;每个员工都可以主动思考并建议企业作某些改进。传统企业管理中由上级制定目标计划、下级严格遵照执行而不问目标计划适宜性的“单循环反馈过程”被互动的“双循环反馈过程”所取代。随着平衡记分卡的推广,它的用途也日益得到发掘,这些用途包括:阐明战略并就战略达成共识;在整个组织中传播战略;把部门和个人的目标与这一战略相联系;把战略目标与长期的具体目标和年度预算相衔接;对战略计划进行确认和联系;对战略进行定期和有序的总结;利用反馈的信息改进战略。 因此,可以说,平衡记分卡是一个传播企业使命和战略的系统,一个告知雇员什么是促使企业成功的业绩驱动因素的系统,一个学习的系统,而不是竭力让个人和组织的各个单位与事先制订的计划保持一致的传统控制系统。从这个意义上讲,平衡记分卡已不再仅仅是一个业绩衡量系统,而是一个战略管理系统。
市场经济论文: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渠道 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现状、问题的分析,说明必须建立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并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三方各自在资金筹集中的地位和责任,明确了各自应承担的方式和份额,以及对基金筹集的财政管理问题。 以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杜会福利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标志,已广为人们所认识和接受。综观当今实行市场经济比较成功的国家,都无一例外的有着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起步较晚,一度成为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滞后因素。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首要环节和核心问题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总体要求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渠道,因为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模式筹集和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建立并正常运行的前提和财力保证。 一、我国当前基金筹集的现状及问题 回顾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历程,大体上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新中国成立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这一阶段从1951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开始,在城镇全民所有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逐步建立了以劳动保险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阶段基金的筹集主要由国家和企业负担,职工个人不负担任何社会保障费用。第二阶段是从改革开放开始,特别是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容和目标以后,我国有步骤地进行了以养老、医疗、失业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养老、失业、职工医疗等方面的暂行规定,并在全国陆续选定了若干城市作为试点,以积累经验、发现问题,为全国性推广奠定基础。这一阶段在筹资方式上进行了一步步的改革,先后实施过多种筹资方案。后来在全国大面积推行了企业职工养老金社会统筹办法,起步阶段以市县为统筹基本单位,参加统筹的企业采取“以支定收、现收现付”的办法。到1993年末,国有企业全部实现了市县级以上统筹;集体企业的职工养老保险统筹达到1927个县;外商投资企业统筹达到800多个县。在此基础上,国家又决定逐步提高各地社会统筹的层次,从市县级统筹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 由此可见,经过几年的改革,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和筹措方式目前正处在新旧交替的特殊阶段。一方面,旧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资金筹措模式已经渐渐解体,而另一方面新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筹资方式还刚刚起步,远未达到规范化、系统化的要求。这种新旧交替的现状导致了现阶段各种相互矛盾的做法并存的局面,出现了过渡阶段特有的特点,也存在明显的问题。 首先,虽然国家不再统揽一切社会保障经费的筹措,但国家和企业的负担仍然很重。国家负担重除了因为由国家财政支撑的项目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继续由国家负担外,还因为国家目前还负担着一部分本应由三方共同分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如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实际上是由国家财政在负担;虽然在“两江”等地进行了职工医疗制度改革,但就全国范围而言,公费医疗制度的基本框架也依然没有实质性变化。企业在现阶段的负担仍然过重。据统计,到1993年末,全国共计有59万户各类所有制企业,8000多万职工和近20__万退休工人参加了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分别占城镇企业职工的60%和退休人员的80%。但就费用的筹集来源而言,绝大部分由企业统筹,个人缴费率还不足1.5%。 其次,与国家和企业负担过重相联系,特别是由于企业负担过重,又导致社会保障基金收缴困难。有的地方强制性统筹甚至演变成了“友情”募集。以1993年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情况为例,全国平均收缴率为86%,较往年下降7%一8%,有的市、县情况更为严重。基金收缴困难存在客观原因,当前国有企业亏损严重,在这样的情况下再负担过重的社会保险费用实在难以承受,而在国家行政强制统筹收费的情况下,企业也只有采取拖欠的办法。 第三,由于采取行政方式,按各地具体情况征收统筹基金,而统筹的范围层次以市县为主,省、地、县各种规格的均有,交纳统筹基金的比例和计算办法,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性质均存在差异,这导致出现一个突出问题,即各地各自为政,各地方财政和企业的负担水平极不平衡,从而社会保障的社会性未能得到充分体现,降低了统筹基金分担社会风险的能力。 第四,基金多家负责筹集,管理体制不畅,基金筹集欠规范。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涉及到劳动、人事、卫生、民政、财政以及行业系统统筹部门和保险公司,特别是许多部门都错误地把养老保险视为一块肥肉,各争一块,造成政出多门、多头经办、标准各异、业务交叉的“多龙戏水”局面,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声誉。而今年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成立,标志着社会保障工作将逐步走向统一,这一问题也将相应得到解决。 可见,从克服我国目前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上的缺点,规范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渠道,减轻国家和企业负担等诸多方面考虑,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建立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以给我国社会保障事业提供可靠的资金来源。 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筹基金的筹资渠道 按照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国家、企业(劳动者所在经济单位)及劳动者个人都要按照一定的方式和比例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并且通常是以国家立法形式明确下来的。 (一)国家财政在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过程中,国家财政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忽视的。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主要依靠国家财政和企业,企业在 计划经济条件下是统收统支的,所以实际仍是财政负担。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方向之一是社会保障社会化,要逐步减轻国家财政的沉重负担。因而今后国家财政在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中的作用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扮演的是组织者和管理者的角色。其首要任务是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搞好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以疏通、理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渠道,为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稳定的有法律依据的资金来源。另外,作为组织者和管理者,在有关的经济政策方面如税收、利率方面给予社会保障事业适度的优惠,以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如:根据《民政部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规定,对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国家要给予政策扶持,其扶持办法主要是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体现。 其次,要适度承担一部分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政府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中主要应该承担的是那些只能由财政支撑的保障项目,包括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区服务四项。因为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福利属于国民收人再分配的范畴,体现国家对达不到基本生活水平的人群及特殊人群应尽的救助责任,体现公平的原则,只能是由国家财政支付资金。而社区服务起始阶段也是由财政支撑兴办的项目。以上保障项目资金的筹集是国家财政要承担的主要部分。 除此之外,从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险事业的支持角度看,国家财政主要负担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管理社会保险支出的行政费用,这是因为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属于非营利性事业机构,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理所当然应由财政支出。二是通过财政拨款弥补社会保险费用收支不足的部分,即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中,国家财政扮演着“最后出场”的角色,是社会保险的后盾。在社会保险基金的各个项目发生困难收不抵支的情况下,国家财政包括各级地方财政在内要给予适当补贴。诚然.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应按照保险的原则,主要由企业和个人负担。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用的均是这一方式。但社会保险一旦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财政必须给予补贴。因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是不允许出现收支不平衡的,具体而言,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困难时。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失业保险计划发生困难时,由地方财政给予补贴。 政府所承担的上述社会保障基金份额是通过财政预算拨款的方式进行的。即通过国家预算的转移性支出项目来完成,其资金的来源是政府的一般性税收,支出属于国家预算支出项目。在目前未设立单独的社会保障预算、国家财力不足的情况下,财政所能拨付的社会保障资金也受到整个国家财政收支状况的影响。但从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方式角度来说,应该明确国家财政究竟应承担多大的份额,给予哪些方面以最后补贴,并测算出这一部分所占的比例。这对于克服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缺乏刚性、非规范化的缺点是大有帮助的。目前,我国有关专家认为国家财政应承担的份额.比例大约是全部社会保障费用的30%一40%(含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基金支出在内),如果是在这个比例之间,国家的负担应该说是有所减轻的。这里还有一点值得说明,财政所承担的社会保障份额并非仅仅指中央财政,也包括各级地方财政在内,如失业救济发生困难即由地方财政予以补贴。 由此可见,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中,国家主要承担的是那些只能由国家财政支撑的保障项目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至于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国家只作为支持者、后盾的角色出现,主要还是依靠企业和职工个人。 (二)企业和个人在社会保险基金筹集中的责任和义务 在三方共同负担社会保障基金的原则下,劳动者所在经济单位(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必须按照自己的承受能力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份额。根据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我国要逐步采取由企业与个人共同负担社会保障费(税)的办法,并实行养老、医疗保险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社会保障费(税)将成为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 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社会保险费,具体操作办法是;首先,由职工所在企业单位和职工本人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照规定的比例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交纳社会保险费。然后,在企业为职工交纳的社会保险费中提取一定比例,形成统筹基金,以体现社会保险的社会互助性质,职工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企业为职工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另一部分则记人职工个人帐户。其中,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实行个人帐户之前已退休或即将退休的老年人的退休金或医疗费。个人帐户主要用于职工个人养老金或医疗费的支付。至于企业和个人所承担的具体比例各项基金有所不同: 1、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比例1995年3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各地区按照国务院推荐的两个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中的一个方案改革本地区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个方案对我国养老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及基金的设立作了具体规定。各地按所选方案规定的比例迅速组织了基金筹集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22个省、市、区出台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改革方案、全国已有61.7万户企业、8738.2万职工和2241.2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地方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总覆盖面约为1.2亿人。据不完全统计,1996年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达1020亿元。但两种方案的实施也导致出现了全国各地个人帐户比例、企业缴费比例、管理层次和待遇支付标准的不同,为此于1997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来各地按照新的统一的方案尽快实现并轨。方案重新规定企业和个人的承担比例。 新方案规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人个人帐户的部分),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干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同时规定,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 从上述新方案规定可以看出以下几点:规定了企业总的社会保障负担水平,这有利于减轻国有老牌企业的负担,为消除企业之间负担畸轻畸重的不公平现象提供了依据;在企业和个人承担的份额中,随着个人负担份额的逐年提高,企业负担呈逐年下降趋势。这体现了减轻企业负担、发挥个人在筹资中的作用的精神。 2、医疗保险费用的筹集比例由于我国原有的医疗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和劳保医疗制度)缺乏合理的医疗经费筹措机制和稳定的医疗费用来源、因而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存在着职工医疗经费紧张的问题,而另一方面有限的医疗资源又浪费惊人。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国家组织在江苏镇江和江西九江两地先行进行了职工医疗制度改革试点。1996年4月开始,试点又逐步扩大到57个城市。这些试点均采用了建立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帐户相结合的医疗社会保险制度,其资金来源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两方面构成。 用人单位缴纳的比例,“两江”均规定改革之初以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与离退休人员费用总额之和为基数,暂按10提取。今后根据经济发展和实际医疗费用水平变化适时调整。职工个人缴纳的比例,改革起步时暂按本人年工资总额的1%缴纳,今后随经济发展和工资增加逐步提高。为不过多增加职工负担,职工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应在增加工资的基础上进行。 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按上述比例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要按一定比例分别进行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和个人医疗帐户。镇江市职工医疗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规定个人医疗帐户中的基金来源于三个部分:一是职工个人按年工资总额的1%缴费部分,二是用人单位按职工个人年工资总额10%提取的医疗保险基金,要按不同比例(45岁以上和45岁以下)计入个人医疗帐户;三是用人单位按退休人员个人年退休费用10%提取的医疗保险基金,其中一半划入个人医疗帐户。用人单位为职工缴费的其余部分及用人单位按退休人员个人年退休费用10%提取的医疗保险基金的另一半则进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集中调剂使用。九江市对个人医疗帐户及社会统筹基金的来源也有类似规定。 事实证明,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很好地落实了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问题,所以它既可以满足生病职工的医疗需要,同时也可以避免药品浪费等问题,提高了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益。 3.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比例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是在1986年7月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之后逐步建立起来的。失业保险建立至今,发放了大量失业救济金和医疗费,并建立了一系列转业训练基地、生产自救基地,对解决我国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问题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目前,失业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企业要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6%一l%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失业保险费,具体的缴费费率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机构根据本地的失业状况确定;失业保险计划发生困难时,由地方财政给予补贴。职工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情况来看,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均不同于养老保险,它一般都是由政府和企业(雇主)负担,职工个人不交纳或只交纳名义上的失业保险费,但鉴于我国目前及今后的人口和就业压力,我国宜拓宽失业保险基金的筹措渠道,按照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失业保险基金,起步阶段职工个人所缴纳部分可以采取较低的比例,不致给职工个人造成负担。 综上所述,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中,国家主要是通过财政拨款的方式来支撑、支持社会保障事业,企业和个人要按一定比例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来源于这两条渠道,由三方共同负责。那么如何才能明确体现三方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三个行为主体的行为、保障三方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这除了加强各项社会保障的立法、执法、宣传工作力度之外,将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纳入国家预算进行统一管理,能从根本上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应统一纳入国家预算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确立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社会保障费用的原则,并且已着手在养老、医疗等项目上实施或试点,但现在纳入国家预算的仅仅是由国家财政直接拨款的保障项目,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军人抚恤及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并且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经费虽然包括在预算内,但与行政事业单位的经常性支出混淆不清。至于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目前都由其主管部门管理,这部分社会保障基金目前还属于预算外资金范畴。这种局面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金管理的混乱,致使各项基金提取的比例以及管理请水平偏高,结余投资运营混乱,流失、挪用、浪费现象时有发生。据调查,陕西省5年内共动用了养老保险基金2.5亿元。因此,为了保证国家、企业、个人各方筹集的社会保障基金能专门用于社会保障事业,必须尽快改变目前预算内、外分散管理的格局,将社会保障资金统一纳人国家财政预算管理。 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就必须单独建立社会保障预算,为此,首先要将现行的由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组成的复式预算改为由政府公共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组成的三式预算,并重新划分收支。将社会保障方面的收支全部纳人社会保障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也包括目前尚未纳人、属预算外资金的部分社会保障收支。社会保障预算和政府其他预算之间必须保持相互独立,特别要注是不得将社会保障收人用于弥补政府公共预算赤字或挪作其他用途。关于这一点是许多国家在实施社会保障预算实践中得出的普遍经验。 其次要确定社会保障预算收人的来源。社会保障预算的收人主要来源于三方面:一是国家按照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征收的社会作障税,目前我国是按照这一原则征收各类社会保险费;二是政府的社会保障拨款;还有社会保障基金积累部分的投资收益。社会保障税由财税机关会同劳动保险业务部门根据社会保障工作需要和可能共同制定其税率、征收范围,分别由个人和用人单位缴纳;政府社会保障拨款即应由国家财政负担的社会保障支出可直接从政府公共预算划转;投资收益是政府将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余额用于投资所获收益。 同时还要确定社会保障预算支出项目。社会保障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拨付给劳动保险部门建立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以及社会福利基金支出,社会救济支出等项目。各项基金的金额。应由财政部门纳入社会保障预算统一安排。 最后是关于社会保障预算的收支平衡问题。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预算必须保持收支平衡。社会保障预算不同于政府其他预算,一般不得发生赤字。若发生赤字,应提高社会保障税的税率或重新调整社会保障支出的范围和标准,或者增加政府的社会保障拨款,以保证预算的平衡。而社会保障盈余应开展运营,主要用于购买国债以及银行储蓄,也可用于政府担保的投资项目,以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保值增值。 将全部社会保障资金统一纳入国家财政预算,有利于强化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但也还必须解决相关的一些问题。如必须有相应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出台,作为准绳;要协调、规范社会保障各管理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最主要的是要改缴纳各类社会保障费为统一的社会保障税,并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统筹层次过低问题。关于以社会保障税取代目前的规费形式已有许多文章述及,这里不再赘述。社会保障基金统筹层次过低问题的解决取决于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社会保障税的开征,按统一的税率征税,统一各地基本保障水平,有助于问题的解决;二是各地经济及社会保障事业本身的发展速度、程度。目前国家已决定统一全国基本养老金收缴比例,这对于解决统筹层次过低问题是一大突破。相信随着整个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上述一系列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规范化的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渠道将逐步确立。 综上所述,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今后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将按照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主要依靠两条渠道:一条是社会保障税收人,它来自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障税;一条是国家财政的转移性支出,它来自于国家的一般性税收收入。其中,社会保障税将逐步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筹资的主渠道,而财政则构成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坚强后盾。上述两条筹资渠道均应统一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建立社会保障预算进行管理和监督。 市场经济论文:市场经济下行政法的效率职能 提要:理论界关于行政法的职能的研究取得了很大成就。近年来涌现了一系列关于行政法职能的理论,各理论都有一定道理,然而,作为对现代行政权和现代行政管理活动起作用的行政法必须承担的效率职能却鲜有研究。行政法的效率职能要求行政系统确立新的价值体系、确立新的体制结构、确立新的技术知识分系统、确立新的行政过程、确立新型人际关系。 关键词:行政法的职能、效率、法律表现、市场经济 所谓行政法的效率职能是指行政法在对行政权的全面作用和调适过程中,促使行政权效率化、效能化、明显社会效果化的职能。它是对行政法传统的控权职能、程序职能等职能的必要补充。从发达国家的行政法制实践看,20世纪中期后,不单单强调行政法的民主性、程序性,更重要的在于突出行政法的科学性和超前调控性。一方面是由行政的迅速发展所决定的,另一方面也是由国家管理中的权利义务的新取向所决定的。最根本的决定因素在于社会结构和经济模式以及经济参与主体的自由意志。众所周知,本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后,世界一体化的经济市场逐渐形成,传统的劳动价值理论被劳动和信息双重价值论所取代。就是说,在当代不仅劳动决定价值,而且信息也决定价值。使整个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有了显著的信息色彩。为了适应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新变奏,行政管理不得不发生一场革命。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X理论和Y理论以及60年代在日本出现的Z理论就生动地体现了这场革命的实质。显然,对行政权进行约束和限制的行政系统的外壳已难以容纳新的行政权和行政管理的内核。其立法机关不得不对原来的行政法规进行修改和废止,补充和制定新的行政法规。在一些单行性的行政法律文件中确立“行政自由裁量制度”、“制度”、“时效制度”、“简易程序制度”、“紧急处理制度”等等。这些制度集中到一点就是促使行政权具有高度的、规范化的效率模式。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效率职能已成为各发达国家行政法的基本职能。 一、市场经济下行政法效率职能的科学内含 行政法的效率职能不但是市场经济的必须要求,而且有相对完整的科学内含。以市场经济下政府职能和行政管理的状况而论,行政法的效率功能有如下强烈要求。 其一,效率功能要求行政系统确立新的目标——价值目标。任何行政系统或行政机构都以一定的目标为存在的前提。行政目标甚至是行政体系和行政机构的决定因素,它赋予了行政权独有的特性,决定了行政活动的原则、行政机构的组织体系等。同时,行政机构处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民族等环境中,无论机构总体还是机构中的个人都受这些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因而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价值体系。为了使这种目标和价值体系适应政府大系统,国家往往制定一系列的法律规范将其确定下来并形成定式。我国传统的行政系统目标价值体系既是由历史延续下来的,又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更是行政法程式化、权威化、一统化功能的必然结果。市场经济下行政法的效率功能要求确立新的目标——价值体系。其基本含义是:以政府责任法和公务员权利义务立法确立新型的行政系统与社会以及经济、文化诸事务的关系形态,使行政系统的目标具有服务、统筹等属性,使政府行政价值以市场为基本观念。 其二,效率功能要求确立新的体制结构。行政体制结构是指行政系统的分层、分工和相互协作关系。包括权责关系、信息技术流通关系、工作流程关系和各级别之间的勾通关系等等。科学合理的体制结构是机构是否高效工作的关键。以前我国行政机制结构弊端很多,正如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多次指出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相互扯皮、职责不明、权责不清、踢皮球等。这些弊端导致了两个结果:一是机构消耗过大,即总体行政开支和职员的个人消耗。据财政部公布,这两项开支近年来呈上升趋势。二是机构不能高效工作,使得行政管理职能难于实现,甚至一些机构的存在已成为一种社会负担。目前这种行政体制结构恰恰是行政法效率功能的对立物。那么,依效率功能新建立的行政体制结构应当一则具有较少的规模,机构数和职员数都应少而精;二则机构层级应当少,不能有较多的中间环节;三则行政机构的工作过程和流程关系应当短而有序,等等。新的体制结构的确立应与行政组织法的完善同步。就是说,通过有关的行政组织法实现体制结构上的效率化。 其三,效率功能要求在行政系统内部确立技术知识分系统。现代行政系统越来越朝着知识化、专业化、技术化方面发展。行政机构的组成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和管理业务技术。而且每个政府部门都有自己的专业化要求,只有一定知识结构的人才能够胜任。市场经济对政府行政系统的知识和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使行政的效率功能在这方面体现出来,刚性的行政编制法是不可缺少的。通过行政编制法使机构设置从工作需要出发,考虑机构是否需要,是否能够胜任和适用工作。机构不能重叠,对于多余的要依法撤销、合并。机构的设置必须从提高工作效率出发,包括办事环节等。另外,在一个行政系统内,各机构合理分工、任务明确、职责分明,最主要的是通过刚性编制确定行政机关的员额,并考虑人员的知识和其它比例关系。 其四,效率功能要求确立新的行政管理过程。行政管理过程是行政机构的动态要素,也就是机构如何活动,依什么序列活动和具体的活动过程等问题。对于一个行政机构体系和单个的行政机关来讲,其活动可分为三种类型,三者的有机结合构成了一个活动序列。行政机构的目标价值、社会职能就是通过活动过程的循环往复而实现的。这三类活动包括:1.战略性活动。即把行政机构与社会环境和其他环境联系起来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的活 动。机构中较高层次的人员和组织的活动大多属此类。2.协调性活动。主要是机构内部活动,使内部各机构和人员协调工作,它由机构中的中层机关和人员来完成。3.作业性活动。就是机构中的各种操作活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三类活动都较前发生了质的变化。行政法的效率功能将使行政活动过程具有较高的效率,以相应的行政法制度保证高效性,如通过行政程序法确定公开化制度、听证制度、会议制度、工作交接制度、期限制度等。 其五,效率功能要求在行政系统内部确立新型人际关系。行政机关是由相互作用着的个人、集体、单位、部门所组成的,其中各个公职人员的行为与动机、地位与作用以及相互关系,单位、部门的利益关系,个人的感情、态度、影响,集体的价值观都是诸种人际关系的因素之一。然而,决定人际关系的因素还在制度方面。计划经济体制以及在其下形成的人际关系往往呈现出极大的中庸、折衷等色彩,上级对下级以指挥集合和下级对上级以绝对服从为主要关系形态,而不是依法合理执行职务的权利义务关系。市场经济下,要求人际关系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纽带,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共同对行政过程起作用。当然,新的关系形态要通过确立新的行政法原则和新的行政法规来实现。上列行政法效率功能的科学内涵既是今后行政立法的方向,也是行政执法实践必须予以考虑的。 二、行政法效率职能的法律表现 市场经济下行政法的效率职能不但使行政法制体系有了全新的含义,更使行政法的调控手段发生了深层次的变化。笔者认为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由同步调整到超前调控。法律与社会的发展可表现为三种关系形态:一是置后于社会,此种情况下,法律落后于社会的发展和进程,往往起着阻碍社会向前发展的作用。二是与社会同步,即法律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但这种适应是被动的、消极的。三是超前于社会进程,此时法律承担了预测功能、信息功能,可以为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行政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也往往表现为上列三种情形,当行政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落后于社会进程时,便起到了相反的作用,各法律规范自身的价值也就丧失。在行政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还能适应当时的经济、文化、政治水平时,它自身的价值仅实现了一部分。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我国行政法制体系对社会关系的调整要么是滞后的,要么是同步的。如有些法律规范认可了政府行政部门的一统化权力,而忽视了管理相对一方的自主性。市场经济对行政法的时代特征提出了新的要求,除了与时代同步外,最重要的是要承担超前性的调控职能。现代社会是信息化的社会,各种社会关系具有复杂性、多变性、未来性等特点。那么,作为承担效率职能的行政法不仅要积极地适应和调整现有的社会关系,更重要的是能够设定和在一定范围内调控即将出现的社会关系。要有一定的预测性和超前调控性。 (2)由程式到疏通。行政法学中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就是认为行政法的核心任务就是为行政机关的活动提供范式和程序。该观念不只是学者所特有的,立法者往往也有此种观念作为行政立法的出发点。它作为意识范畴对行政法制实践、尤其对行政立法起着重要指导作用。受其影响我国传统行政法突出了程式化的特性。换言之,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法制所追求的是严格的程式和行政过程中的工作环节。一个行政行为的做出,要经过许多道环节,许多道手续,往往贻误时机。行政管理相对人在取得某项权利时也要经过复杂的程式。例如,在我国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取得,须经过六至八道环节。显然,程式化的行政立法倾向、行政执法过程既不适应市场对政府职能的要求,更不能适应各市场参与者在市场经济下活跃的经济行为。所以,效率职能要求行政法的法律表现必须由程式化转化为疏通化。即市场经济下,行政法的主要目的是疏通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促使行政系统内部形成一个完整的运行系统。不致于出现阻塞、中断等不良现象。疏通各管理相对人之间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对象间的摩擦。疏通行政机关所管理的各种社会事务。很明显,疏通和程式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表现。疏通所肯定的行政法制手段是宏观调控,而程式则强调行政权的全面干预。 (3)由规范到转化。行政法是用以规范行政过程和行政管理关系的,这似乎已成为一种毋须证明的真理。然而,笔者认为,市场经济下行政法的转化作用似乎比规范作用更重要。规范作为行政法的法律表现其实质在于,确认各种现存的行政管理关系,确认行政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约束行政主体和管理相对一方当事人,其立足点在于维护已经存在的行政法秩序。显而易见,规范性的法律表现很难创设出新的社会关系,更难于起到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作用。而行政法的效率职能要求必须由规范的法律表现转变为转化的法律表现。所谓转化,我们认为包括三个有机联系的含义:首先,通过行政法把抽象的权力关系和社会关系转化为固定的形式,使每一个特定的权力关系具有法律的外壳。而这个外壳能够容纳各种变化了的新的权利义务关系,使行政权力受到法律原则和市场原则的限制。其次,把各市场参与主体传统的政治信念和经济信念转化为适应市场要求的价值观念。再次,通过行政权把各种社会因素转化为促进市场发展的物质力量。如果说,规范的法律表现侧重法律静态倾向的话,那么,转化的法律表现则使行政法具有了明显的动态属性。正是这种动态性体现了行政法的效率职能。 (4)由侧重制裁到侧重激励。现代管理一般有两种手段,即“棍棒”和“胡萝卜”。前者指通过制裁、强迫等手段使管理相对人就范。后者指通过引诱或诱导的方式使管理者服从管理。我国传统行政侧重前者,就是说,为了实现行政法的社会价值,国家赋予了行政机关制裁、强制、命令等权力,并把此作为主要的行政手段,促使相对义务当事人忠实履行义务。但没有给激励以应有的法律地位。市场经济下,无论行政机关还是被管理者,都呈现出了极大的主动性,就行政机关的职权行为而论,应当是主动的、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被动的。就相对人对市场的参与来讲,亦应是自觉的、自愿的。这就要求,行政法无论对行政机关的作用还是对相对一方当事人的作用都应以诱导为主。国家必须在行政法上确立相应的激励制度。通过建立激励机制调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积极性,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真正成为一种自觉、自愿、自主和平等的经济制度。 市场经济论文:分析我国市场经济下经济法的发展研究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成功加入WTO已经有了几年的时间,我国市场经济法受到国际经济法的影响较深,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本文主要就当前市场经济下,我国经济法的发展进行解读,希望为我国市场经济法的完善提供一些参考。 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概念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首要问题,也是经济法立法,司法等活动的基础问题。改革开放30年间,我国市场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相关的问题,在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如何运动法律进行市场调节,合理干预经济发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是当前市场经济下经济法要解决的问题。 一、经济法对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 1.促进对外经济联系,发展国际经济合作 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同时,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的经济政策,是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战略方针。当代科学的进步,生产专业化和协作的日益发展,促使各国在经济上的联系不断加强,任何一国,包括社会主义国家在内,在考虑发展本国经济时,都必须着眼于国际关系的总体。我国经济法是正确体现对外开放政策的具体法律规范,它调整我国利用外资和外国技术过程中与外国政府、外商之间所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 2.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增强经济活力 企业管理是搞好微观经济活动的根本措施,是我国国民经济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经济法规定的经济核算制是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基本制度。它要求企业必须合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以尽可能少的劳动消耗,取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同时,规定了必须合理安排和科学地组织生产,掌握现代化的科学管理方法,在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使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对于企业不计成本、不计消耗、浪费严重,造成损失的现象,以及在履行经济合同中的违法情况,还规定了经济制裁。总之,经济法要求企业一切经济工作都要把经济效益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和健全各种生产经营责任制和一整套符合客观经济规律要求的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认真改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素质和劳动生产率。 二、市场经济发展中经济法存在的问题 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法制建设速度和成就是不能否认的。但同样必须承认的是,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法治状况令人担忧,由于法律责任这块短板的存在及长期得不到弥补,公权力滥用的现象不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而且还继续呈现发酵、膨胀状态。公权力滥用方面,选择性执法是其着例。选择性执法的本质是为了获取部门、地方、行业,甚至个人非法利益,将本应履行、不能放弃的职责、公权力视同可以行使、可以放弃、甚至可以交换的私权利,随意、恣意执法,权力商品化,造成法律适用的不公,增加了市场环境的不可预期,降低了违法的成本,减损了法律的实效,破坏了法律的权威,使法律失信于民。 三、完善经济法的策略 1.完善经济行政立法 经济行政立法在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中具有重要作用。经济行政法就是规范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和监督关系,维护公平竞争,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目前,我国颁布了许多经济行政立法,在实践中也起到了应有的效果。但有一些立法和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这主要是因为我国许多经济立法是由行政部门起草的,而某些部门在起草中注重争权,导致不少立法中同一事情有诸多部门参与管理或有权处罚,以致于某种违法行为发生后,多个部门相互扯皮或均不予管理,造成职责不明,责任不清。一些法律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且法出多门,造成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中任意解释的余地很大,执法的标准尺度也极不统一,甚至有的规定之间发生冲突。还有一些规范性文件没有做到透明、公开、客观、公正、合理。这些都表明我们的立法质量需要尽快得到提高。按照世贸组织的有关协议要求,各成员国的法律必须透明、公开、客观、公正、合理;凡可能影响商业环境贸易条件的规定及措施均要求公布,法律不能与公认的公平贸易条件相抵触。按照这一标准,我们现有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清理、修改和完善。 2.制定和完善加强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 市场经济并不是自发的无序的,由于市场机制本身带有一定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在任何国家都要颁布一些经济立法,以加强对经济的宏观控制,我国也不例外。尤其是在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原有的计划体制并没有得到完全的改变,而新的市场法治秩序尚没有完全形成,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宏观调控更显得必要。我国刚刚制定了十五规划,其中许多内容需要通过立法加以确定。例如,有关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积极的 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启动市场和扩大内需的方针等等,都需要通过立法加以确定。 四、小结 经济法对于实现经济体制调整,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发展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要不断对经济法进行完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市场经济论文:对市场经济中企业销售的财务实证探析 销售差异分析这个方法是用来衡量各个因素对造成销售出现差异的影响程度。产品销售量分析:选择不同的产品,选择相应的时间,生成相应业绩分析数据。例如,某公司年度计划要求在第一季度销售4000件产品,售价为1元,售额为4000元。季度末却只销了3000个产品,而且售价仅为0.8元,销售额为2400元。实际比计划销售额少40%,差异为1600元。造成这一差异的因素是销售额下降和价格降低,问题是这两个因素对造成销售额差异的影响程度如何,从计算结果可知,造成销售额差距主要是由于没有实现销售量预定目标。微观销售分析通过对产品,销售地区以及其他方面考察来分析未完成销售目标的原因。选择不同的片区,选择相应的时间,可对选中的片区生成业绩分析报告。如假设某公司在3个地区市场销售,销售目标分别为1500件、500件和2000件,总数为4000件,而实际销售量分别是1400件、525件和1075件。三个地区市场完成的销售量与计划目标差距分别为7%、+5%、-46%。可见,地区市场差异是造成销售差距的主要原因。 实证分析 1.公司简介菖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机床、机器零部件加工、法兰制作。公司组织机构严密,经理层负责日常生产、销售,在全国较有名气,产品销往华北、华南地区,个别零部件远销海外。2.菖菖公司基本生产销售情况菖菖公司是一家制造业的企业,主要生产三种不同型号的机床零部件xa5012、xa502、xa602。下文中我们将分别以甲、乙、丙来代称。在工业企业经济活动分析中,产品产量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为社会提供的产品数量,一般有三种指标来衡量即实物量、价值量、劳动量指标。所谓实物量指标是指用适合产品特征、性能并能够体现产品使用价值的计量单位计算的产量指标。他能够比较鲜明的体现产品的使用价值量,但是却不能综合反映整个企业的产量规模。价值量指标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表示的根据产品产量计量的指标,通常称为产值。劳动量指标是用小时表现的产品产量,一般用定额工时计算。3.产品品种计划完成情况分析由于企业生产的产品不止一种,不同品种的产品之间是不可相互替代的,产品结构不仅影响企业对社会需求的满足也影响企业未来的销售状况。因此,对产品品种的分析也是产品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分析产品品种计算实际产值时,对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的产品按计划产值计算,不计算超额部分;对没有完成计划的产品,按实际产值计算,也就是不能用超产品种多完成的产值抵补未完成计划品种少完成的产值。下面将展开分析:产品品种计划完成率=完成计划产量的品种数/列入考核对象的全部品种数品种计划完成程度=按不抵补原则计算的实际产量/计划总产量由以上模型套入相应数据分析可以看出,企业分析期三种产品全都在考核对象之列,可以清楚的知道甲产品、乙产品和丙产品哪个产品没有完成计划任务,哪个产品完成了计划任务。4.全部产品销售完成情况分析销售在传统的经济管理理论中被认为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三阶段之一,是企业能够保证连续运营的基本条件。因此,对产品销售的分析也就有着不寻常的意义。全部产品销售完成情况分析就是通过对销售收入总额是否完成计划,以及对产品各个品种销售的分析来为企业扩大产品销售,提高经济效益提供依据。产品销售计划完成率=不抵补销售收入/计划销售收入=36250000/37350000≈97.1%从上表可以看出,企业全部产品销售量和销售额都完成了计划任务。其主要原因是甲产品和丙产品的大幅超额完成计划,甲产品比计划增加540000元完成任务,超额2.4%;丙产品实际比计划增加了950000元完成计划,超额37.3%。总销售收入增加了390000元,比计划增加1.04个百分点。但按不抵补原则,企业的销售计划完成程度却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他的产品销售计划完成率为97.1%,仅差2.9%未完成计划,但没有影响销售业绩。 结论及建议 总的来看企业在分析期内,虽然生产计划没有得到很好的完成,但是他的销售结果还是很好的。结合企业具体的情况进行更深一层的分析,可以找出使企业不能完成生产计划的原因并加以改正,同时也可以通过分析找出使企业最终能够在生产计划没有实现的情况下却有着比较好的销售状况的真正原因。以上模型的应用和分析,能够为企业在未来避免走弯路、提高经济效益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整个模型不仅说明生产均衡化能够为企业带来诸多的好处,还可以减少企业的库存,缩短各个产品的制造周期。由于市场需求瞬息万变,对于企业生产与销售最为重要的是针对市场变化的应对能力。如果采用均衡化、小批量的生产,企业就能够提高对市场的适应性,随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幅度调整生产,降低产品的生产周期,以提高效益。 市场经济论文:从市场经济角度重新理解学习型组织 目前,创建学习型组织在我国企业界以及整个社会掀起了一股热潮。社会上出现了各种有关学习型企业理论学习班、研讨会,创建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城市、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等口号此起彼伏。学习借鉴“学习型组织理论”这种当今世界最前沿的管理理论本来是一件好事,反映了我们跟踪世界管理潮流的可贵进取精神。但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对学习型组织理解的泛化、庸俗化、片面化的现象,最突出的表现是一些单位或个人根本就不去认真领会学习型组织的内涵和本质,望文生义地认为学习型组织就是组织员工开展学习活动,或对员工进行培训,把“学习型组织”错误地理解成了“组织型学习”,使创建学习型组织成了一种赶时髦的形式主义。 一、被误读的学习型组织 北京索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裁张成林在mit读博士时曾听一位老教授讲起,斯隆学院一个年轻教授刚刚出了一本名为《第五项修炼》的书,异常火爆畅销。可他当时处在该书所说的“碎片化”的学习压力之中,无暇关注邻近大楼里彼得。圣吉的火爆。 十年后在挪威理工大学(ntnu)新泰富研究院(sintef)时,张成林的夫人美达。霍斯曼在sol欧洲研讨会上结识了彼得,后来还成了他的博士后。张成林记得在挪威和彼得第一次见面,彼得就说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人的修养和修身的方法,在西方几乎是完全陌生的,但对现代组织中的自我超越和系统思考修炼意义重大,大有开发的价值和潜力。 5月,张成林参加了《新智囊》杂志举办的“智囊沙龙”企业责任论坛,会上国资委改革局原副局长周放生先生引用副总理在美国回答金融危机起因问题时所讲的话,就两个字:“贪婪”。很显然,没有自我超越,这样或那样形式的“贪婪”就早晚会使组织和个人的“生意”覆灭;不认识个人或个体(组织乃至国家)行为在(全球)“系统问题”中的角色并承担相应的变革责任,也不会有真正的系统思考和协作解决系统问题的方案。但如何才能使长期被忽视的东方数千年经典人本文化底蕴的种子,在由西方现代外向型文化主导的(中外)组织机构中生根发芽并与时俱进呢?如何使有关人的成长、发展和修养提升的可能性,在组织管理、教育界乃至社会中形成广泛认同并付诸开发实践行动呢?尤其对中国的组织机构,这是个严峻而深刻的时代挑战。 前几年张成林和美达负责协调sol中国项目和“谊来亚”国际创新领导人进修项目(elias),就一直带着这个问题。在各种论坛、培训班、研习班上,他被问及最多的是,到底什么是“学习型”组织?却几乎没有人问,到底什么是“修炼”,或者,什么是组织的修炼? 在张成林看来,学习型组织,英文learningorganization,直译是“学习中的组织”,或“学习实践中的组织”,或“获取(知识和能力)过程中的组织”;在《第五项修炼》一书中,特别是第一章末“心灵的转换”一节,更是强调其精神取向和行动能力。由于它并没有特别的“型”或“式”的含意,所以译成“学习型”有很大歧义,还特别影响了这套理论和以往案例在中国的学习和实践。只是它早已成为习惯用语,恐怕要一直沿用下去。 张成林进一步分析说,中国在进行前所未有的转型——要成为创新型国家,要推动世界和谐,甚至引领全球可持续发展。因此,中国的组织要成为创新型组织,其实正需要突破各种已有的“型”和“式”,并真正培育团队和组织的深层沟通和互动协作,这样才能有强大的“团队”,才能改变“三个和尚没水吃”、都要当“龙头”或“鸡头”的传统习惯。可持续发展的挑战不能靠简单地使用过去熟悉的方法,靠解决危机中的问题、靠灭火消除“危”;根本的出路在于创新,在于寻找“机”;而且关键在跨界协作,即超越传统条块划分、部门或集团利益界限的利益相关方组成的社群协作。靠学习西方2工业化时代的“型式”不行了;靠精英个人“才能”、“背景”和领袖“魅力”驱动的家长式领导模式来实现企业发展,像中国过去30年那样,恐怕也不是未来的根本方法了。 学习不是搞“运动” 在创建学习型组织的时代,一定要弄清楚学习型组织的实质,最怕那些根本不是学习型组织的组织滥竽充数,冒充学习型组织。这种冒充会大大地延误学习型组织创建,而且也会因此败坏学习型组织的名声,降低人们学习的兴趣。 北京仁达方略管理咨询公司董事长王吉鹏认为,“学习型组织”理论是在知识经济时代应运而生的管理理论,是当今世界最前沿的两大管理理论之一。曾经有些人一看学习型组织理论,就以为是谈论学习意识和学习方法的理论。其实,它是一项管理理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很多优秀的企业,如通用电气、壳牌石油、摩托罗拉、att等,都争相成为学习型组织的典范。在我国,自开始也掀起了一股创建学习型组织的热潮,涌现出了“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城市”等等,一时颇有“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景象。但是,在形势一片大好中,中国的学习型组织研究与实践却出现了“泛化”和“虚化”的倾向。 在理论研究方面,学习型组织(learningorganization)的内涵不断扩大,从最早的“组织学习”(organizationallearning)扩展到“知识管理”(knowledgemanagement)、组织行为学、战略管理、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心理学、信息技术等领域,其内容越来越庞杂。这种倾向可能有利于学习型组织理论体系的完善,但同时也有可能使学习型组织成为一个无所不包的“大杂烩”,失去 自己的特色,也失去持久的生命力。在理论研究方面,学习型组织的虚化表现为浮躁、不踏实,只是停留在表面,讲讲大道理,或做些官样文章,更有甚者是随便拼凑和抄袭。国内学习型组织领域内大部分“专家”根本没有企业实践,将一些经典理论的理解和读后感再加上一些管理哲理和管理故事到处贩卖。不可否认,学习型组织理论来自海外,在其发展的初期,翻译、引介非常重要,介绍性、描述性的文章也是有价值的,但由于学习型组织需要结合组织及其外部环境的机制、文化背景,如果我们不塌下心来深入研究中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学习型组织就难以在中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在这方面,目前不仅缺乏深入研究和原创性的研究成果,甚至是案例整理也流于浅薄。 在实践领域,这种泛化倾向的一种表现是挪用概念,将其范围不适当地延展。不仅出了各种各样小到“学习型个人”、“学习型领导”、“学习型班组”、“学习型社区”,大到“学习型城市”、“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等名词,而且,这些不同范畴的组织特性也存在显著差异,如果用同一理论去套用,肯定滑稽可笑;如果用不同理论去“自说自话”,又难以令人信服。这种泛化还表现在什么都被贴上“学习型组织”的标签,包括培训、企业文化建设、战略规划与业务流程优化、信息技术应用,甚至送温暖活动、兴趣小组、读书会等等……学习型组织建设虽然是一个系统工程,但如果企业的每一项活动都被作为学习型组织的重要内容,那时的学习型组织将会是一番什么景象?很难令人想象。 学习型组织在实践领域的虚化表现为,很多组织把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形式化、表面化,只停留在口号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中,没有与企业的业务结合;或者只当成领导者个人的“政绩”,到处去“炒作”,实际上是敷衍了事。 市场经济论文: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为分析 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如何发挥作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课题,处于市场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国家,都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研讨本国政府的行为和职能的变化。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政府如何作出有效的行为才能既顺利地完成这一过度并适应新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又正确地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社会的关系,这是我国现实社会需要加紧理论上研究、急需解决的焦点问题,也是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趋势的前沿问题。因此,对政府行为的特性、作用、范围及其方式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不仅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而且对于搞好宏观调控,加快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建立和完善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 政府的特性及其作用的再认识 政府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政府就是指全部的国家机构,即包括全部立法、司法和行政机构,它可以视为等同于国家;狭义的政府,就只是包括国家的行政机关。本文在论述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行为时,采用的是广义上的政府概念。 我们虽然可以在广义上把政府视为等同于国家,但这并不能因此而可以掩盖政府本身的特性。政府是由许多不同的部分及其相互联系(运行机制)所组成的一个非常复杂的有机整体(或称系统),政府自身具有一定的结构:在相互关系即运行机制上,政府具有一定的权力结构,政府以国家的名义行使权力,这种权力的行使表现出自上而下的垂直性和强制性;在组成形式上,政府具有一定的组织结构,它包括:主要组成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区域层次结构,主要组成为不同部门或行业政府的部门(行业)职能结构以及与此相关的因各级各类不同职别的政府首脑、政府官员、一般公务人员所构成的官僚结构(在社会主义国家称为干部或公务员结构),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包括在部门(行业)职能结构之中。 政府结构对政府行为产生重大的影响,不同的结构、不同的运行机制和组成为政府结构的不同部分,都将产生不同的政府行为,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产生着不同的影响。因此,在分析政府的行为时,不但要分析权力的运行机制,还要分析政府系统的整体行为、分析构成政府系统的各个部分如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不同部门(行业)的政府行为,甚至代表政府行事的政府官员的行为。弄清楚这一点,有助于界定政府行为的范围及方式。政府行为就是指政府根据宪法和法律,通过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控制的活动,是国家权力的运用和实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离开了市场的力量来侈谈政府的干预和控制,只能是原有体制复旧,或者是天真的幻想;也正是国为市场的巨大力量,才更需要政府的引导和适当的宏观调控,需要人文社会因素的参与和制约,我们才能在市场经济的大海里趋利弊害,不迷失方向。 从政府概念的分析中,由此我们可以分析出政府的特性:强制性和公共性即社会性。 关于政府的公共性即社会性特征,马克思、恩格斯曾明确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物的委员会罢了”。①这一著名论断不仅揭示了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而且说明管理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特征,不过,它的管理方式不同于个别资本家或工厂主管理工厂企业的方式,它主要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管理并具有强制的性质。因此,“国家”或政府的公共性(即社会性)特征的主要表现在于,它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关于“国家”或政府的强制性特征,列宁曾明确指出:“国家一直是从社会中分化出现的一种机构,一直是由一批专门从事管理、几乎专门从事管理或主要从事管理的人组成的。人分为被管理者和专门的管理者,后者属于社会之上,称为统治者,称为国家代表。这个机构,这个管理别人的集团,总是把持着一定的强制机构,实力机构,不管这加之于人的暴力表现的原始时代的棍棒,或者是奴隶制时代较为完善的武器,或是中世纪出现的火器,或是完全根据现代最新技术造成的二十世纪的奇妙武器,反正都是一样。”2“当专门从事管理并因此而需要一个强迫他们意志服从暴力的特殊强制机构卿监狱、特殊队伍及军队等)的特殊集团出现时,国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它体现的正是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因而它总是要集中反映和代表整个社会的利益和意志。家也就出现了。”列宁的这段论述揭示了公共权力是“国家”或政府的另一个基本特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认真理会政府所具有的上述特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一,政府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组织,因而,试图用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来代替政府行使对社会的管理,都是行不通的。现代社会管理本身所具有的政治性尚未消除,目前我们需要一个有活力的、强大的和非常活跃的政府。其二,单纯地从政府本身来研究政府特性的研究方法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上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政府所作的精辟论述,为我们理解、研究政府莫定了理论基础。但不能只停留在对政府本身进行研究的传统思维的框架上。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把市场经济分析纳入政府研究的视野之中,从社会客观需求的角度来研究政府怎样提供符合社会需求的行为;我们也只有通过这一角爽的研究,才会发现政府本身的政治性与政府要满足社会需求之间存在着内在冲突,即政府的政治性是政府满足社会需求的障碍,而只有当政府的政治性与政府满足社会需求这两个方面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情况下,障碍才会削除。关于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反作用,正如恩格斯在致施米特的信中所指出的,国家权力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可能有三种: (一)它可以沿着经济发展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会使经济发展比较快些; (二)它可以沿着与经济发展相反的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它现在在每个大民族中经过一定的时期就都要遭到崩溃; (三)或者是它可以阻碍经济发展沿着某些方向走,而推动它沿着另一种方向走。这第三种情况归根到底还是归结为前两种情况中的一种。但很明显,在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下,国家权力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害,并能引起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4所以恩格斯又说:“一切政府甚至是最专制的政府,归根到底都只不过是本国状况所产生的经济必然性的执行者。它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好的、坏的或不好不坏的――来执行;它们可以加速或延缓经济发展及其政治和法律的结果,可是最终它们还是要遵循这种发展。”⑤ 在这里,恩格斯对于国家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反作用所作的精辟论述,表明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这一原理。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谈政府的作用,井不能只满足于这一原理,我们必须越来越多地使政府成为经济基础的内生因素而起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总是要运用市场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其目的。 二、政府行为的范围 政府行为的范围问题,实际上是权力运用问题,即政府的控制能力问题。为了能够更加清楚地说明这一问题,我们不得不对有关的模糊认识进行深刻的阐述。 1.在市场经济下,政府放权,限制政府权力在经济体系中的使用范围,并不意味着权力的消失,而是意味着部分权力的转移。政府放权过程不是单纯地下放政府权力和实行政企分开,而是一个双向过程:一方面体现出权力要集中,如国家的宏观调控权;另一方面,权力要下放。也就是说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宏观调控的程度与政企分开、权力下放的程度是一种互相制约的关系。要想停止政府对企业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就必须强化政府对宏观经济生活的调控能力,否则就会导致经济生活的失控混乱。政府下放的只是部分权力,是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弄清这一点,有助于吸取我国改革中的经验教训,加速我国市场化进程,建立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机制。 2.在市场化过程中企业和社会权力的强化并不必然地意味着政府权力的弱化。关于这一问题的认识,众所周知,在经济体系中政府权力范围的广泛程度和政府行使权力的有效程度并不是一回事,如果抽象地、笼统地谈权力的强弱就混淆了这种区别。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调节作用,市场化要求限制政府权力在经济体系中的使用范围,也就是要把政府权力在经济体系中的使用限制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同时,根据权力有限的原则,正如加里?沃塞曼所论述的:“权力有限的政府原则意味着政府的权力要受被管理者的权力和自由所限制。这一原则基于立宪政府的根本思想:人们把宪法列举的权力和职责授予政府,同时把其余的权力留给自己。这项政府协定意味着政府的行动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而法律是得到被管理者的同意(虽然是间接的)而批准的。”因此,在经济体系中,对政府权力需要限制的是权力使用的范围,而不是范围内政府行使权力的有效性。在政府权限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政府应拥有不可动摇的绝对权威。 3.政府在经济体系中行使权力的范围、程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政府行使权力的范围、程度也会有所不同。这种发展变化,是由市场经济发展各个阶段上的具体情况决定的,具有客观性。经济发展阶段上市场经济发育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两者之间存有较大的关联,一般地,在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不高,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就比较突出,因为培育市场体系发展,弥补市场的缺陷和不足,组织经济活动,都必须依靠政府力量才能完成。而在市场发展较成熟、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情况下,政府作用的程度和范围就有所下降,市场作用变的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重新选择经济运行机制,采取积极不干预的经济政策就成为必要。因此,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是有效发挥我国政府作用的关键。我国目前正处于转轨时期,经济、社会矛盾都呈现出许多新特点:新旧两种体制并存与交替,新体制的框架虽已初具规模,但市场体制还很不完善,市场体系还尚未形成,由此必将产生许多摩擦与问题;既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保证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方向,又要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形式;经济高速增长与高通胀并存;经济运行中存在着阶段性周期波动;经济运行速度快,但结构效益低;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但人员、企业素质和宏观与微观管理水平却跟不上形势的需求;贫富两极分化;东西部差距;国际上政府与经济的关系日益密切,一体化的趋势更加明显等等。因此,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进行市场经济建设,政府作用的力度就要大,范围也要广。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也就是政府如何发挥其组织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的作用的问题。在市场经济发展模式上,因具体国情不同、因国际环境条件不同,我们不能走西方国家先是完全放任自由的市场经济,然后才有国家干预的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要求我们根据国际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必须实施有效的政府宏观调控;同时也要求我们尽量研究、熟悉市场、把握市场规律,尽可能避免与市场规律相冲突的政府宏观调控行为。为此,在转轨时期,我国政府的活动范围可概括为: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培育市场体系,监督市场运行和维护平等竞争;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国有资产和监督国有资产经营;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三、政府行为的方式 政府行为的方式就是政府权力的实施方式,它直接表现为一种调控能力。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为以什么样的方式表现出来,就显得十分重要。 关于这一点,萨瓦斯有一句名言:“政府的职责是掌舵而不划浆。直接提供服务就是划浆,可政府并不擅长于划浆”。的确,多掌舵少划浆的政府才是力量更加强大、更具有生机和活力的政府。因为,说到底,那些为航船掌舵的人对目的地影响的力量远比那些划浆的人要大得多。 掌舵只是一个形象而深刻的比喻,其含意是表明了政府的控制能力。-因此,政府行为的方式问题,也就是政府如何调控社会、调控市场的问题。当然,正如掌舵人与划浆人的关系一样,政府对社会、市场的调控,是方向上的调控,其所要达到的结果是使社会和谐有序地发展,使企业充满生机和活力;凡是市场能办的,政府就不去办,凡是能由社会做的,就让社会去做。 那么,究竟政府通过什么样的行为方式来达到对社会和市场的调控呢?显然是政府通过制定、执行政策和法规、通过对社会、市场行为的规范与监督,从而达到对社会和市场的宏观调控。这种决策,制定和执行法规、规范和监督的行为方式,都是政府似国家的名义行使权力,以表现出极大的强制力。这些方式,都是政府所享有的决策权、执行权、行政立法权、监督权的具体运用。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任何政府均享有决策权,县级以上的政府均享有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制定全国统一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处理全国性和对于国家具有战略意义以及其他只适宜由中央政府处理的问题,只能由中央政府作出决策;各级地方政府对其管辖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但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这两项权力的实行,应该强调两点:第一,市场经济要求我们把政策制定(掌舵)同服务提供(划浆)分开,因此,在实施过程中也要求我们把高层管理和具体操作分 开,即把决策权和事权分开。政府层级越高,决策权越大;政府层级越低,操作性工作越多,这样就能做到不同级别的政府各有其使命和目标,各有其行动的范围和自主的权限,否则的话,即使是中央政府也会被具体操作的任务分散精力,基本的指导性决策便无法作出。为此,宏观调控权必须集中在中央政府,重大事务的决策权必须集中在高一级政府,这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职权的一个原则。第二,无论是政府的各项决策、各项行政法规的制定,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决不允许有任何一级政府的决策、制定的行政法规与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与上一级政府的决策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相冲突的现象存在。否则,将不是社会、企业的原因使社会、企业失去了政府的控制,而是政府本身把社会搞乱了。这是地方主义,各自为政现象产生的根源。强调这一点,对于建立统一的市场和市场经济的新秩序极为重要。 任何一项法律、法规、政策和决策,都是靠政府的执行行为才能在社会中产生效力,发挥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切政府机关不仅都必须依法行政、程序化行政,而且还应该通过严格地执行政策、法律,使人们认识到法律不但可以用来惩治邪恶,还可以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达到人们自觉守法的社会效果。党的“十五大”提出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决不是老调重弹,而是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是党的领导方式,政府行为方式的重大改革,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监督既是上级对下级,政府对社会、企业行为的检验与再规范,也为政府制定决策和法规提供依据。因此,监督必须同样具有强制力。监督并不只是舆论的宣传,而必须建立一支专业的监督队伍。政府自身应有一个较完善的监督体系和监督机制,并有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监督手段。同时,还要把政府监督、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监督的作用就在于纠正错的,并追究违法者的责任,使社会真正纳人政府的调控之下。 在市场化过程中,要正确理解和运用政府决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行为方式,有两方面值得强调:首先,市场化过程和反腐败、机构改革,建立高效廉政的政府必须同步。从历史的状况上分析,之所以有些行政性主管部门不愿被撤销和摆脱企业,当然有条件不成熟的社会环境因素存在,但更重要的是利益的驱使所致。党的“十五’喷提出推进机构改革,把综合经济部门改组为宏观调控部门,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部门,其意义远不只局限于机构改革本身,而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化进程的重大举措。其次,要实现政企分开,就要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这一点自我国改革以来就开始做了或者邢分地做了,但为什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从根本上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呢?关键还在于没有弄清楚政府不能象企业那样来运作。政府和企业是根本不同的两种机构组织:企业的行为动机是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政府的行为动机是使社会既充满生机和活力,又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企业的收人大部分来自顾客,政府的大部分收入则来自纳税人;企业的动力通常来自社会竞争,政府则来自垄断。因此,作为民主的和开放式的政府而言,其基本的使命是“办好事”,决定社会的前途,而不是挣钱。政府必须经常提供能满足社会、企业和个人所需求的行为,并不问其支付能力与否,这样政府也就做不到象企业那样的市场效率。但政府的效率是通过企业、杜会的效率而体现的,是一种社会效益。因而政府也就不应该有其自身的利益,更不应该参与到生产经营的经济行业。政府是以裁判者的身份参与到经济活动之中,但却不能与“运动员”分享比赛奖品。政府虽然不能象企业那样来动作,但并不等于政府不应有企业所具有的那种责任心和实干精神。如果我们不能弄懂政府为何不能象企业那样来动作的道理,那么,政府将是企业化的政府。在买卖自由、契约自由、经济联系和经济交往千丝万缕的市场条件下,又如何能做到政企分开呢? 市场经济论文:市场经济与政治发展研究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以及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和进步,政治发展的任务必然随之产生。根据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治发展的道路和模式,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发展观,是当代政治科学的重要任务。 政治发展的课题是当代政治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本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发展中国家纷纷实现了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解放。然而在这些满目疮痍的国度里,不仅面临着经济发展的任务,而且同样面临着政治发展的任务。在这种情况下,西方的一些政治学家受到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研究的启示,提出了政治发展的概念,对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并进而产生了所谓政治发展的理论。这种理论致力于为新兴独立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一种政治发展的模式和道路,使这些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逐步走向现代化。 许多当代政治学家为政治发展理论的建立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他们的一些著作也因而成了政治发展理论的代表作,如勒奈的《传统社会的消失》(1958)、阿尔蒙德和科尔曼合著的《发展中地区的政治》(1960)、阿普特的《政治现代化》(1965)、派伊的《政治发展面面观》(1966)以及亨廷顿的《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1968)等等。 一般的政治发展理论以政治体系从一种形态到另一种形态的转化和变迁为研究对象,这就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政治发展的不同阶段和过程。因此,西方政治发展理论一般把政治发展分为三个基本阶段,即传统社会的政治形态、过渡社会的政治形态以及现代社会的政治形态。 根据政治发展理论,所谓的传统社会,是指那种政治结构尚未出现较为复杂的分化,社会政治形态还处于比较原始的状态,如那些尚不具备完整国家性质和形态的部落、部族和部落联盟,这种社会在现在的世界上已不多见。所谓的现代社会,是指那些政治意识形态高度发达,政治结构已明显分化而且政治决策能力已相当高的社会。在当今世界上,除了极少数的传统社会以及为数不多的现代社会以外,更多的是过渡社会的过渡型政治形态。 一些政治发展理论对政治发展的模式提出了概念性的框架。撇开其次要的方面,大致有以下一些主要的内容:第一,政治参与的扩大。在传统政治形态中,社会成员中只有少部分人能够参与到政治过程之中,而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只能是消极被动的被统治者。随着政治的不断发展,社会成员参与政治过程的人越来越多,新的政治成分参与政治过程越来越快。政治系统越发达,这种参与的程度也就越大。第二,政治结构的分化。阿尔蒙德写道,“政治发展在结构方面的表现就是分化。在分化中角色发生变化,变得更加专门化或自主化,出现了新型的专门角色,出现了或创造了新的专门化的结构和次体系。主管征税、训练官员、传递信息、维持秩序和动员支持等等的专门组织建立起来了,或是从原来的结构中分离出来了。所谓角色分化和结构分化,不仅仅是指新一类角色的出现和旧一类角色的变化,而且包括角色之间或结构之间相互关系上可能发生的变化”[1]。在传统社会,结构分化的程度是很低的,同一个结构或角色同时承担着若干不同的社会功能,而同一个功能又往往由若干性质不同的结构或角色承担。政治发展之后,社会的各种政治结构发生功能分化,不同的结构分别承担着不同的政治功能。第三,政策能力的提高。在政治参与的不断扩大以及政治结构的充分分化基础上,政治体系将日益增强其影响国内外环境的能力。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政治体系功能的不断增强,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活动规模也随着政治发展程度的提高而不断扩大。在政治发展的社会中,政府的职能范围已经相当广泛,传统上不属于公共管理的事务,也越来越多地为政府所左右。政府的管理对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根本宗旨,是要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一种政治发展的道路和模式。但是,这种理论明显的西方主义色彩,又使得这种理论实际上并没有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引起多大的反响。一些政治学者也注意到,政治如同自然现象,具有明显的生态特征。一定的政治体系模式本来就具有一定的环境基础,离开了特定国家的政治环境条件,试图用一个统一的规范模式来影响不同国家的政治发展,显然是不可能收到预想之效果的。 政治发展理论产生之后,其研究范围很快得到了扩展。人们认为,无论是就政治发展的含义还是就它的目标来说,政治发展绝对不仅仅是发展中国家独有的任务。和经济的发展一样,政治的发展也是一个不间断的永无终极点的过程。即使是在一些政治学者看来政治已有足够发展的国家,其政治状况也不是说达到了尽善尽美的程度。事实上,任何国家都毫无疑问地存在着政治发展的任务。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一个新型的社会主义国家,因而同样面临着政治发展的任务。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作为政治上层建筑基础的经济体制以及社会生产力都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成了政治发展的直接动力。近20年来,我国的改革从农村包工包产到组的责任制,到包产包工到户的责任制,最后到全面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到城市经济体制的综合改革,到多层次、多形式、多方位的对外开放,最后到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战略目标的提出,都标志着我国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迅猛发展和深刻变革。这种情况无疑构成了上层建筑的发展动力。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我们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内涵,已远远超出了经济发展本身,而直接间接地涉及到了政治发展领域的问题。现代社会已经越来越使经济和政治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离开了经济而谈政治和离开了政治而谈经济一样,往往使人们既不能理解政治也不能理解经济。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经济必须在政治的包容下才能得以运转,经济的发展同样也必须得到政治的支持和推动。所以如果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没有对政治的发展提出规划和设计,那么事实上也就不可能使经济发展的战略得到顺利的实施。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那样,“现在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进行得基本顺利 。但是随着改革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障碍。……重要的是政治体制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2]。 政治发展的动力不仅产生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和变迁,而且还产生于人民生活结构的变化。改革开放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的发展使我国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了普遍的提高。根据人的生活结构及其需要的一般规律,在物质生活达到了一定的满足之后,精神生活、文化生活、政治生活以及其他各种社会生活的需要也就随之产生。50年代我们在概括当时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时曾提出,当时的社会主要矛盾是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的矛盾。这种概括当然符合当时的客观情况,但是如果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日益增长的恐怕就不仅仅是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而且还有政治生活、精神生活以及其他社会生活等等多方面的内容。 尤为重要的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分配制度和福利制度等等的变革,使社会的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个突出的现象是,社会的利益在地区与地区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以及个人与个人之间得到了充分的分化。而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更加希望参与政治生活,影响政治过程,以维护其自身的合法利益。所有这些,都构成了政治发展的基本动力。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重视政治的发展,早就为我们党所认识。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在邓小平的一系列讲话中,他反复指出了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端以及与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的不适应性。例如,他指出,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领导体制,妨碍了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强有力的工作系统的正常运转,影响了工作效率;干部管理权限的过分集中,压抑了人才的脱颖而出,不利于把一大批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干部提拔到急需的工作岗位上;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妨碍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机构重叠、人浮于事、官僚主义使机构失去了活力,压抑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等等。对此,邓小平指出,建设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是一场革命,“这场革命既要大幅度地改变目前落后的生产力,就必然要多方面地改变生产关系,改变上层建筑,改变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和国家对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使之适应于现代化大经济的需要”[3]。如果现在再不实行不仅包括经济体制而且也包括政治体制在内的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4]。1980年,邓小平同志又发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改革》一文,更加明确地指出,“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了适应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需要,为了兴利除弊,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以及其他制度,需要改革的很多。我们要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深入调查研究,集中正确意见,从中央到地方,积极地、有步骤地继续进行改革。”[5]在1986年9月至11月间,邓小平又几次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问题,并就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他指出,“我们政治体制改革总的目标是三条:第一,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第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第三,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6]可以看到,邓小平同志为我们确立的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完全符合由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提出的政治发展的基本方向。 在当代我国社会政治和经济始终交织在一起的情况下,一方面,经济的变革和发展已经对政治的发展提出了要求;另一方面,正如邓小平所说,没有政治上的变革和发展,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必然会遇到障碍。根据唯物主义的观点,经济的发展决定着政治的发展,并为政治的发展开辟前景和道路。但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同样给人以另一方面的启示,即任何一次经济发展的飞跃,它必然存在着一定政治变革的背景。恩格斯指出:“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并不是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而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这是在归根到底不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经济必然性的基础上的互相作用。例如,国家就是通过保护关税、贸易自由、好的或者坏的财政制度发生作用的。”[7]无论是在宏观上还是在微观上,我们都可以看到,任何一种经济上的伟大成就,必然存在着它的政治原因和理由。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显然是政治变革的直接结果。对政治发展理论作出过重要贡献的政治学者阿尔蒙德说得好,“政治发展一方面是社会经济现代化的结果,但它另一方面越来越成为现代化的原因”[8]。因此,采取积极的态度推进政治的发展,不仅是完善政治体系本身的要求,同时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许许多多政治发展的课题展示在我们的面前,需要我们积极稳妥地、合理有序地去研究解决的途径。因而,通过政治发展的研究,为我国的政治发展提供一些理论上依据,既是政治科学的重要任务,也是推进我国政治稳定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研究政治发展的课题很多,从目前以至未来一段时期的情况来看,有这样的一些问题是特别值得政治学研究的。 第一,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如何使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成为我们国家深化改革的战略目标。而市场经济体制得以正常运转的一个根本要求,就是如何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基本关系。因而可以说,市场经济的体制是否得以顺利建立以及正常运转,其关键之点就在于能否规范政府管理的职能。几年来,在经济动力的促进下,我国的政府管理职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但是由于几十年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使得一种能够满足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政府管理体制应该说还远远没有形成。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的角色还没有完全到位,政府的职能还没有完全理顺,因而不能不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治发展的首要课题。 第二,研究抑制腐败行为的途径,以建立清正、廉洁、高效的政府管理系统。社会转型中的腐败问题,历来是困扰政治统治的一大毒瘤。这不仅是因为腐败带来了国家和集体以及人民利益的巨大损失,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腐败行为直接导致了政府管理系统的权威受损,使人民对于国家和政府的认同意识受到严重影响;正因为这样,又使得政府管理 的效率和质量下降,形成一种恶性循环的统治关系。政治发展理论对于腐败的研究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因为按照一般的规律,腐败问题在社会转型以及经济与政治发展的过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我们党和政府对于腐败问题一开始就有清醒的认识,因而采取了切实的措施,对腐败现象和腐败行为给予了坚决的打击。多年来,我们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同时也初步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对付腐败行为的制度规范,使腐败现象和腐败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但是,要从积极的角度建立一种能够有效抑制腐败得以滋生的政治环境和政治制度,则需要政治发展的进一步推进。 第三,研究政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以建立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实现国家政治统治的长治久安,是任何一种政治统治追求的重要目标,同时也是变革社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但是,一种能够实现长治久安的政治体系,从根本的意义上说,存在于这个政治体系之中而不是存在于其外。就是说,探求一种政治体制的稳定之途,应致力于从这个政治体制自身的完善结构以及科学运行等方面入手。邓小平同志在谈到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时候,反复强调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他认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9]。历史的经验需要我们认真地来对待这个问题,需要我们通过政治发展的研究以及实际的政治发展,从政治制度的完善方面来寻求国家长治久安的途径。这既是政治发展的重要课题,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长久之计。 市场经济论文:职业教育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 一、瞄准市场,调整思路,准确定位,主动适应职业个性需求 以市场为导向,适应企业需要,保持自身鲜明特色及其无法替代性,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生命力所在。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的根本特性,在于它对市场利益主体个性需求的针对性及适应性,即职业个性 1、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从瞄准职业个性需求出发。高等职业教育的准确定位是职业,是职业个性的特殊需要。因此,我国职业教育的科学发展,应坚持以适应职业个性需求为目标,以培养职业人才资源为主题,以操作性,应用性学科建设为主线,以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个性化需要的职业教育体制机制为动力,采取先培养后录用,先录用后培养,先找出路后招生,先同用人单位签订培训合同后招生,或者定人定向定职培养等多种形式的办学路子。 2、各用人单位,招生院校,招生计划制定部门,组织精干人力深入市场和基层,认真调查和研究,详细摸清各市场利益主体所需职业人才的知识结构,专业比例,技能构成,变动趋势及总量规模。有条件时,用人单位与相关高职院校或招生计划制定部门签订协议,意向书等,亦可采取由各利益主体根据市场走向及自身未来个性化人才需求上报计划,教育主管部门根据个性需求向各相关职业院校下达招生培养计划的方法,并以这些数据作为高职院校及其主管部门进行准确定位,主动适应积极应变的基本依据。 3、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确定专业设置,进行学科建设。从根本上改变学校按传统思维定势进行学科建设,按现有专业师职力量招生培养的职业教育现状,实行按用人单位的个性需要设置专业,确定课程,进行学科建设,逐步实现用人单位需要什么样的人,高职校就培养什么样的人的稳定性与适应性,应变性,灵活性相统一的高等职业教育体制。根据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类型的需要设置或变更专业,增减课程和增删内容。 4、主动适应个性需求,坚持学以致用原则,科学确定个性和知识结构及其课程设置。坚持学以致用原则,是职业教育的显着特征。学而无用,如同不学。职业教育的卖点,使学生学会做人,胜任职业之事。教学内容的选择上,要以他们在未来职业岗位上有用,够用为宜,同时,还要教会他们应用所学知识,提高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和技巧。 5、在教学大纲的制定,教材选编,教学内容处理与方法的应用上,组织有丰富教学经验和一线有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技术人员,工程,管理等相关方面的专业人才共同研究商定。对于不适应个性化职业需求的原大纲,教材内容要大刀阔斧删减、调整。不同职业院校不同类型的学生,使用不同的教材。要编写出适合职业特点,针对岗位需要的,反应职业发展变化,以够用为原则的融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训练为一体的实用型教材。教材要适应学生边学边练的职业要求。 6、对高职院校教师更应突出职业道德责任感、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动手能力。鉴于在我国短期内不可能建立各级各类职校各专业师资的培训基地,立足于本校培养,选优秀毕业生留校任教,或许更符合个性化实际。选派优秀教师去国内外学校,企业进修,聘用有实际技能的一线高级技术骨干,工程技术专家和高管人员作兼职教师,教授等,都是省时省力省费用的有效途径。 二、尊重受教育者的个性权利,激发学生自身潜能与积极实现个人价值,满足用人单位的个性需求 职业高校教学是以未来职业要求为目标,以学生的个性发展、终生发展为主线的教育。高等职业院校树立以学生为本的观念,尊重学生个性价值及人格尊严,使之主动完善自我。在实践教学中,兼顾学生创新意识、能力的培养。如请发明者,研制人给学生作报告,引导,鼓励学生重视和积极参与科研活动,为职业创造打下基础。职业教育实行学分制,鼓励学生勤工俭学,为他们尽早适应社会独立工作提供时间和空间。给学生更多,更大的个性发展,实践锻炼机会。通过勤工俭学,基地训练与单位实习,培养他们对环境适应能力和机遇意识,职业能力与自立精神,竞争能力与协作精神,职业行为能力和职业法规意识等,以名副其实地反映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 三、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学术研究 随着市场利益主体的个性化特征日益明显,加强对职业个性与职业教育个性特点方面的学术研究,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通过一些重要课题的研究,寻求适合本国国情的职业教育模式;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抓住市场利益主体的个性化需求,就抓住了职业教育的“牛鼻子”。四、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管理为了遏制浮躁情绪和单纯被利益驱动的倾向,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和完善的评价体系是必要的。我们要把国外的高知名度,高水平职业教育的普遍原则,成功经验,通行做法同本国实际结合起来,制定合乎中国市场经济个性化行业,职业及岗位发展要求的考核,评价细则,进行年度,日常考核,实行优胜劣汰机制,规范和激励高职院校健康发展。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机构改革分析 我国目前正处于国民经济市场化的历史进程中。如何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上,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研讨政府的行为和职能的变化,分析和研究我国政府机构的改革,并使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相适应,这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机构改革的根源分析 政府作为一种社会政治组织,是由许多不同的部分及其相互联系所组成的一个非常复杂的有机整体,是上层建筑重要的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关系是不能脱离经济而孤立存在的,它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经济关系就产生什么样的政治关系;当经济关系发生变化时,就必然地要引起政治关系发生变化。基于这一原理,我们认为,政府机构与市场经济关系和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是其需要改革的深刻根源。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但从产生来看,新中国是诞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是在当时社会主义苏联的影响下,主要按“苏联模式”所建立的。“苏联模式”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上的重要特点就是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管理制度必须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都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把计划作为资源配置的唯一手段,国家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政策、统一指挥的办法去管理经济;政府部门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政府权力无所不及,其触角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政府权力和经济权力的界限、政府与企业的界限已经湮灭,诸如经济资源完全由政府以指令性计划加以配置,企业从人、财、物到产、供、销完全由政府支配;并由此使政府权力日益强化,政府机构愈加臃肿庞大。这样,也就形成了我国高度集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经济关系、经济体制的发展变化,是伴随着我们对计划与市场问题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开始的。这种认识又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十二大,讲的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概念;十三大时,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提出了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199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正是由于我们对计划与市场问题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步步加深,我国实行了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改革,采取了扩大地方和企业自主权、扩大市场调节范围的改革措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根本上改革了传统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 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和经济关系的变化在客观上要求政府转变职能,从经济事务的微观管理中解脱出来,做到政企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把属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还给企业,属于市场调节的职能转移到市场,属于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的职能交给事业单位和服务性组织,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这就必然地要求改革原有高度集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中,我党深刻认识到了这一点。1992年在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了下决心进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切实做到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和尽快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1997年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 从1992年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现在已经历经了六年多的时间,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正日趋完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不断扩大,现代化建设突飞猛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也由试点正转入全面推进的阶段。在这种情况下,与传统经济体制相应的政府机构极大地阻碍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其所表现的弊端更加明显:政企不分,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能形成科学决策的投资体制,容易造成责任不清和决策失误,难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许多本应该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或者通过社会中介组织来解决的问题,也是通过设立政府机构管理,把过多的社会责任和事务矛盾集中在政府身上;政府机构重叠庞大,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不仅滋生文牍和官僚主义,助长了贪污腐败和不正之风,也给国家财政造成了沉重负担。这都表明,政府机构与日益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相适应性,是政府机构需要改革的深刻根源;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严重滞后,阻碍了国民经济市场化的进程和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定位分析 机构是政府运转的组织载体,是形式,政府的职能才是根本。转变政府的职能,既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又是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职能能否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到位,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而转变政府职能和搞好政府机构改革又是以合理界定政府职能为前提。 政府作为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具有公共性和强制性的特征。关于政府的公共性特征,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一文中指出:“一切政治权力起先总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的职能为基础的。”1政府的这种公共性特性主要表现在,它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上的集中表现,它体现的正是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总是要集中反映和代表整个社会的利益和意志。 关于政府的强制性特征,列宁曾明确指出:“国家一直是社会中分化出来的一种机构,一直是由一批专门从事管理、几乎专门从事管理或主要从事管理的人组成。人分为被管理者和专门的管理者,后者属于社会之上,称为统治者,称为国家代表。”2 由此可见,政府并不是一般的社会管理机构,而是与强制机构联系在一起的,政府的管理是以强力为后盾的,而管理 本身又成为强制机构能够维持的基础。居于社会之上的管理者――国家代表,用强制机构使他人意志服从政府权力,使被管理者在一定秩序中生活,这才是政府管理的真正本质。政府的这种“超经济的强制”性特征,主要是来源于国家政权的力量,表现为一种政府权力,政府就是依靠国家权力而发生作用的机构。因此,政府具有什么样的职能,我们不但要从它是否运用国家权力这一点来考虑,国家权力成了划分政府职能与非政府职能的基本界限;而且,与公共性特征相联系,政府又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着政府的职能。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政府职能将越来越简化,纯行政性机构将会逐渐减少,工作内容也将逐渐减化。社会越向前发展,越进步,政府的这种公共性特征就越突出。在这种过程中,也就越需要政府按照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转变其职能。 上述关于政府基本特性的认识,是我们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的理论前提。但是,由于政府职能会随时间、地点、条件和社会经济关系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因此,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转轨时期,我国政府的职能主要包括:1强化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秩序与环境;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造就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3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4依靠宏观调控手段,保证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增长;5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充当公共物品的提供者;6制定并实施分配与再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7加强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促进本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8转变职能和精简机构,实现政府自身的改革。 从对我国转轨时期政府职能的界定中,至少可以得到两点带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启示:一点是,市场具有极大的重要性,它是提高效率的关键,因而也是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和保持经济持续增长的关键。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应该将这条原则作为自己的指导原则。如果由于热切希望加速经济的发展,而偏离市场运行所要求的路线太远时,就应该根据这一原则重新调整自己的方向。政府的努力不仅仅限于切实增强自己的经济作用这一方面,还应该注意到努力加强市场的力量,提高市场的效力,既要利用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的力量,推进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也要运用计划和其它干预方式,引导市场的发展方向并矫正市场的失效。我们不能限制商品货币关系,也不能只把商品货币关系当成核算的工具,而应该根据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商品性的特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第二点是,必须依据本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具体程度来确定政府的职能。一国的经济,在由落后的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阶段中和完成工业化发展过程中,这两个不同发展阶段,政府的职能是不同的。在发展的初始阶段,为了迅速地摆脱经济落后的制约局面和较快地建立起相当规模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政府对经济进行广泛的、决策性的干预,这对于许多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几乎是唯一的选择。我国的情况也是这样,为了排除经济增长的传统障碍,建立各种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的机构和经济条件,常常需要运用政府的资源或是用发展战略产品的办法,来进行宏观调控。而在工业化深入发展的阶段,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原有的政府干预制度几乎无一例外地造成效率低下和发展的阻滞,市场的作用将会逐渐变得更为重要。因此,在整个这一过程中,政府必须负责按照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形势的需要来建立、调整乃至撤消某一些机构。由此看来,转轨时期我国所实行的政府机构改革必须坚持以政府职能转换为中心的改革方向。但我们也必须清楚,这并不等于政府对经济的撒手不管,完全听凭市场;我们必须注意到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低、市场发育不健全、经济规范化程度差、法制基础相当薄弱的现实,从而正确对待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机构改革。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机构改革的思路分析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向前发展,邓小平同志1980年8月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这是我国进行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但是,从改革的效果来看,“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顽症”、“难区”,常常伴随着我国改革的左右,困惑着改革者和决策者。关于这一点,只要我们对历次政府机构改革的思路进行分析,更不难发现: 第一,之所以会形成“怪圈”,是因为机构改革没有从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问题入手,或在改革中没有把它落到实处;只是在机构的裁减和隶属关系的转移上想“点子”、“抠”人头。十三大提出了机构改革必须抓住转变职能这个关键,但由于我国政治与经济二元化的过程只是初始阶段,政府部分除直接经营着庞大的公共服务行业以外,还各自从其管理的经济活动中抽取实实在在的利益,而一个部门、地区的经济发展好坏更直接关系到主要领导人的政绩。所有这些,无形之中将政府与企业的利益紧紧地捆在了一起。政治与经济的结盟,政府行为尤其是地方政府行为的过分商业化,社会组织的“官本位”化以及法治结构与功能的被分割,使政府行政权力继续在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起着决定一切的作用。同时,由于对政府职能的转变认识不够,传统的经济体制还没有彻底被打破,企业对于政府的依赖性还存在,结果使这一改革方案未能付诸实施。实践证明,在政府职能不变,工作量不变,人员职责不清的情况下,机构虽然合并的合并,撤的撤,但原有职能没有从根本上转移或消失,领导方式、工作作风没有改变,这样,改革的风头一过,又增人设机构,重蹈旧制,终于形成了一个走不出去的“怪圈”。市场经济条件下所进行的政府机构改革,要吸取过去的教训,把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作为第一位的原则。 转变政府职能并不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要求具体分解每一项具体的行政权力,并对其存在的理由,政府宏观调控的方式以及这种行政权力会给社会带来的成本与收益等进行全面的考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求政府做到不该管的退出来,该管的管好。其中,不该管的是企业、生产、流通等,该管的是社会公共管理。公共管理职能是市场经济中政府最基本的职能。 第二,之所以会成为“顽症”,是因为政府机构改革没有从根本上打破原有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模式,没有真正触动高度集权、政企不分、部门分割的要害部门和基本格局。分析起来,政企不分的根源是在于“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结合在一起”的体制,而这两种权力的“结合一体”,正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核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机构改革应以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在具体作法上,首先,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调整政府组织结构,按照不同的职责,政府机构合理划分为宏观调控部门、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和资源管理部门以及国家政务部门。加强宏观经济调控部门,调整社会服务部门,加强执法监管部门,发展社会中介组织,这样,才能真正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把生产经营的权力真正交给企业。其次,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把相同或相近的职能交由同一个部门承担,这样,才能真正克服责任不清、互相推诿、机构重叠庞大、人浮于事、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弊端,做到机构真正精简。这样的改革,对旧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要害部门和基本格局,无疑是一个有力地冲击,再也不是在旧体制内的“不良循环”。 值得指出的是,以转变职能和实行政企分开为要害的政府机构改革,并不意味着政府权力的消失,而意味着部分权力的转移;在改革和市场化过程中,企业和社会权力的强化也并不必然地意味着政府权力的弱化。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权力范围的广泛程度和政府行使权力的有效程度并不是一回事,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只是把政府权力在经济体系中的使用限制在其应有的职能范围之内。正如加里?沃塞曼所说:“权力有限的政府原则,基于立宪政府的根本思想。”3因此,在机构改革和市场经济中,实行职能转变和政企分开,对政府权力需要界定和限制的是权力使用的范围,而不是职能范围内政府行政权力的有效性;相反,在政府职能范围内,政府应拥有不可动摇的绝对权威。 第三,之所以会出现“难区”,是因为改革没有进行总体规划,只囿于在单个部门的增减上做文章,未能领会社会经济关系决定政府职能,紧紧抓住适应市场经济这个主旋,进行统筹谋划、配套设计、周密处理。一个部门的问题解决了,其它部门的问题却又突出了。所以,改革的错位往往使改革达不到预期的目的。政府机构改革自然就成了屡攻不破的“难区”。 改革是一项综合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不但涉及到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人民的生活,涉及到发展和稳定的全局,也涉及到所进行改革的部门的权力、干部的切身利益和人员的分流,这也是历次机构改革的难点。改革一定要打破这种狭隘的利益观念。市场化进程和反腐败、机构改革、建立高效廉洁的政府必须同步。很明显,之所以有些行政性主管部门不愿被撤销或摆脱企业,有些政府官员不愿从琐细事务中摆脱出来,关键是利益的驱使所致。因为主管的事务越细越多,就越接触利益,就越能享有特权,也就越容易以权谋私。这不仅是改革的巨大阻力,也是市场化过程的极大障碍。 过去政府机构改革的教训,应当成为现在改革成功的经验。总体而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政府机构改革,在思路上应把握如下几点。 第一,应该明确政府机构改革,在性质上,是一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的行政管理体制对旧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革命。既是一场体制上的革命,就要打破旧体制,建立一种新的管理体制;它不是一阵风,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它需要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共同努力。因此,必须发挥社会舆论的宣传作用,使改革的观念深入人心,增强人们的改革意识。因为任何一个体制的革命,都是以意识的更新为先导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机构改革也不例外。 第二,政府机构改革必须首先确定一个与市场经济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改革目标和总体方案;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改革原则。这些目标、方案和原则,不是凭空想象的,也不是空洞的政治口号,而应该是由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是来自于社会的。其次就是要组织力量自上而下,有领导、有步骤的实施,使之落到实处,使目标得以实现,而决不能一拥而起,一蜂而散。 第三,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机构改革必须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政企分开这个中心,合理界定政府职能和权力的范围。当务之急,就是要按照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的原则,通过政府与企业相互关系的变革实现政企分开。改革既然是一场体制的革命,就不能再象过去那样,当遇到问题时,就收回权力,或者在改革浪潮之下,把不该下放的权力也随意下放。 第四,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化的宏观管理知识最主要。因此,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建立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公务员队伍的素质极为重要。培养和造就大批懂得管理、有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方针、政策,有现代化意识的高素质的公务员,既是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没有这样一批素质好的公务员在政府机构里工作,改革也不能取得最后成功。 市场经济论文:再论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结合 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以下简称“结合”)是学术界关注的老话题。由于这不仅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建立,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命题是否成立,因而,这是一个伴随改革推进时常引起困惑而又无法回避的“尖端”问题。笔者7年前也写过有关“结合”的文章,本以为可不必再议,但近来随着一些国有企业战略性退出,人们的困惑更为严重,认识分歧更为突出,必须在理论上进行深入的探讨,至少应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研究。 一、“结合”的必要性 “结合”的必要性来自于公有制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潜力、优势和市场经济的客观必然性。 现阶段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性已被广泛地认同,不必赘述。问题的关键是,对于现代生产力发展,公有制是否适合并且具有优越性。 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社会化大生产协调发展,首先,要求宏观经济系统中的微观组织——企业能自我协调投资与消费的比例,从而为总供需的平衡奠定基础。其次,要求宏观能进行有效地调节。这不仅依赖调节者雄厚的经济实力,而且需要微观积极配合。这就提出了财产制度的适应性问题。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必然带来生产和消费的对抗性矛盾,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就是植根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西方国家进入凯恩斯时代以及前一阶段美国经济持续增长的现实似乎又使人们产生了种种疑惑。其实,凯恩斯虽然避开资本主义财产制度,依据心理规律考察总供需结构,但最终还是承认在资本主义社会必然存在“有效需求不足”。 二战以后,美国经济发展的轨迹明显地告诉人们: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创造需求政策对凯恩斯以前的尖锐矛盾(生产过剩危机)虽在一定时期起到缓解作用,但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出现了经济滞胀,这表明凯恩斯主义是以积累矛盾为代价去缓解当前矛盾的。供给学派和货币学派的政策主张及其运用虽然有助于凯恩斯以后矛盾的缓解,但凯恩斯以前的矛盾又会尖锐起来。美国1990—1991年的经济衰退以及2001年第三季度以来出现的衰退和萧条就是明显的反应。前一时期美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主要得益于高新技术产业尤其是信息技术产业的国际优势。据统计,美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请记住我站域名%,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占总投资50%以上。由于在世界范围内,美国高新技术产业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使其产品畅销于全球市场。正是由于国际贸易、经济全球化缓解了发达国家的国内市场矛盾,才有可能使这些国家处于持续增长状态。但这不等于整个资本主义制度体系内根本矛盾消失了,更不等于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可以摆脱困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领先国家的状态改变同样不可避免。 当然,资本主义私有制目前依然具有生命力。适应市场竞争是该所有制存在的主要依据。市场竞争中的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市场经济规律作用的一种表现形式。私人所有权关系具有内在的天然保护资本的功能,加上政府的必要调节,该类所有制所容纳的生产力并未完全释放。另外,国内市场的饱和对于具有开拓国际市场能力的发达国家而言,在较长时期内并未形成危机。然而,如前所述,社会发展的趋势必将证明,这种所有制必然成为历史性的过渡类型。 需要说明的是,现阶段的公有制优势只能通过公有为主的混合所有制结构来体现,这一所有制结构的最大潜力就在于适应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生产的发展趋势,因而是更具有生命力的一种所有制结构。从质的层面分析,它不排斥私人经济的应有比例和渗透机制,从而与构建适应市场竞争机制的要求无根本冲突。值得赞许的是,它对于需求的扩张提供了内在的机理。较大比例的公有资本运作着眼于民众利益,加上在此基础上的政府调控,也是致力于共同富裕的目标,这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克服由私有制造成的需求不足的矛盾。从现实状态看,似乎不尽如人意,因为我国也存在需求不足、通货紧缩现象。即使避开判断的争议,以需求不足为客观事实,也可作具体分析。其一,对需求不足感受最强烈的是走向开放的国内企业。近年来,大批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凭借其资本实力和技术优势迅速获得不断上升的市场占有率。这样,就经济全球化而言,市场扩大了,但对于原国内企业,市场则销售若能回升,实际上是需求的盲目扩张。现在商店中大量积压商品相当一部分就属于低档次重复商品。从所有制结构观察,这属于调整中过渡现象,是计划经济惯性的产物。其三,正常经济运行中的购买力不足如名牌产品同样难以销售,一方面与上述两种原因导致的企业陷入困境(职工收入下降)有关,也与消费结构调整相联系。现在,一方面新的消费热点受种种条件制约一时难以到来,如汽车消费、豪宅消费等;另一方面原有消费层次普及过快,这种脱节式的消费状态自然带来购买力不足。从这里看不出所有制结构选择的失当。 总之,“结合”的必要性决定于财产制度选择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不仅体现在趋势上,而且体现在现实经济运行过程之中。 二、“结合”的可能性 人们之所以对“结合”缺乏信心,主要原因在于存在三大疑虑:一是感到公有制企业无法真正成为市场主体,不仅政企无法真正分离,而且自负盈亏也存在制度性障碍,负盈不负亏是必然结果;二是认为公有制企业无法建立人格化机制,无人负责必然缺乏第一推动力;三是认为现实中公有制企业普遍效率低下,国有企业使用了三分之二的资源,却只能对GDP作出三分之一的贡献。 公有制企业能否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为市场主体,这需要作深入研究。首先,就自主经营而言,怀疑者主要指国有企业。其实,这里存在两个误解:一是未区分国有企业竞争性和非竞争性两种类型,将政企分开泛指全部国有企业。对于非竞争类企业,如关系国家安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及自然垄断企业,并不存在真正意义的政企分开,政府举办这类企业主要着眼于提供公共福利。二是混淆了资产与经营上的政企关系。有一种观点认为,只要政府掌握资产,就不可能有严格意义上的政企分开。应该承认,在资产上政企很难分开,因为只要政府成为国有资产的代表组织,政府必然与投资企业存在产权上的归属关系,但并非一定通过行政系统去操作,可构建独立的资产管理组织,通过选择投资主体运用授权经营的方式去运作。政企分开作为企业成为市场细胞的基本条件,主要指在生 产经营活动上,政府不直接进行行政干预,由企业自主经营,这在政府拥有尤其是部分拥有所有权并且在政资分离的状态下是完全可以做到的。现实操作过程中企业日常经营权已经基本到位,相对于计划经济体制中的附属物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当然,由于政资分离还未彻底,部分政府干预行为的消失还有一个过程,但无论如何,政府放弃对竞争型国有企业的直接行政干预必将成为现实。公有企业能否具备市场经济所要求的自负盈亏状态,对此要作具体分析。 自负盈亏,是指企业作为利益结合体相对于其他经济主体和政府而言,自我承担盈亏责任,即企业利益的损益与其经营状况直接联系。根据企业利益联系人的损益程度可将自负盈亏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经营者、劳动者的收益与企业经营直接挂钩,职工不吃企业的大锅饭。二是经营者、劳动者的就业机会与企业经营挂钩,经营者、劳动者不捧铁饭碗,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承担失业风险。三是财产损益与企业经营挂钩。这是从所有者的角度来看自负盈亏的,即财产的保值增值维系于企业经营,并直接关联所有者的切身利益。第一层次的自负盈亏是最低程度的自负盈亏;第一层次加第二层次的自负盈亏是中等程度的自负盈亏;如果三个层次的自负盈亏同时存在,这是完全意义上的自负盈亏。此外,对自负盈亏与企业自我约束行为的联系也应作恰当的判断。自负盈亏固然是企业自我约束行为产生的基础,但也不是唯一的因素。影响企业约束行为的另一种因素是企业精神或称企业文化,包括经营者的责任感、事业心、企业职工的主人意识和凝聚力等等。健全的自负盈亏制度和催人奋进的企业精神状态,这是企业行为合理的基本保证,两者缺一不可,并且具有互补性。近年来,公有企业尤其是国有竞争企业通过内部机制(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明显改善了自负盈亏的状态。在人们的视野里,那种负盈不负亏的形象开始消失,分配、就业已和企业经营状况紧紧地捆绑在一起,职工的危机感逐渐增强,计划经济年代存在的懒散劳动状态基本不复存在。即使从产权意义上看自负盈亏,关系职工整体利益的法人财产也进入了自负盈亏的轨道,加上公有企业精神文化上的特有优势,公有企业的自我约束行为塑造不会遇到根本性障碍。 公有制企业能否建立人格化机制,这是一个亟待探讨的课题。人格化机制的核心是:出资人利益通过人格化行为得以维护和放大。在企业发展的初始阶段,如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人格化行为主要通过投资人自身行为去实现。随着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公司制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诞生,人格化行为则体现为出资人行为和人行为的组合,并且人行为比重日渐增大,因为股权愈是分散,个人的影响力愈小。尽管人行为往往由于内部人控制而难免偏离人格化行为,但出资人为了追求资本流动效益和投机效益,总是予以认可或采用某些防范措施(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尽力减少损失,与此同时,公司制依然成为企业发展的主导形式。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市场经济的发达国家如美国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形:股本资金来源多数是各类基金,而基金的相当一部分是无主投入如公共资金和私人捐献等。这表明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提高和企业组织形式的演进,人格化行为的实现形式也在改变,即由单纯的出资人行为转变为更多地依赖人行为。 市场经济论文: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犯罪 郭绍扬 经济犯罪是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致使国民经济或集体经济、他人物质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因而应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犯罪的新特点,提出相应打击和预防犯罪的对策,以保障我国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市场经济系件下经济犯罪诱发因素 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有不同的犯罪诱发因素。我们可以从市场经济有关特点来看犯罪诱发因素的一些变化:一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每一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关系表现出来”(恩格斯语),拜金主义必然诱使一些人钻社会需求和价格的空子,干方百计捞钱,甚至非法占有他人或社会劳动,从而走向贪污、盗窃、抢劫等犯罪道路。二是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必然在一定程度上激发本来潜在的一些违法乱纪因素,不仅很可能使一些竞争中的失利者、失意者挺而走险,以身试法,而且也可能使有的人为了获得最大限度的盈利,不惜搞歪门邪道,走向犯罪深渊。三是在对外开放的活动中,西方一些腐朽思想、道德观念、价值观念通过多种渠道对人们潜移默化,为经济犯罪提供了外部条件。经济价值、实用价值在等价交换原则的影响下,成为部分人的行为准则。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犯罪的特点 1、职业性:有的人为了获得更高的利益或满足某种邪恶的欲望,把自己的精力和时间用于实施犯罪活动。 2、职务性:由于思想疏导工作弱化,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务过程中,以身试法,以权谋私。 3、技术性:大多数罪犯为了减少风险,往往在作案时非常重视技术的运用和提高,犯罪工具(包括交通、通讯、武器装备等)、犯罪手段、作案方法、反侦察等方面,都有技术化倾向。一些在社会竞争中失意的科技人员、知识分子,也可能主动或在犯罪分子的协迫下为犯罪提供技术服务。 4、组织性:犯罪分子为了增加作案成功机会,往往采取团伙作案,大至武装走私贩毒,小至街头勒索,均是多人联手作案,结帮行凶,表现为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 5、渗透性:为了与社会对抗和获取更多的财物,以及在案发后有保护力量,犯罪 团伙往往有意识地向政府机关、甚至是执法机关进行渗透。 6、隐蔽性:指的是犯罪主体以合法身份进行的法人犯罪。这种犯罪的特点,一般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故意犯罪。 7、复杂性:就犯罪主体、犯罪目的和犯罪手段而言,情况母益复杂,犯罪主体呈多元化. 以上所迷的经济犯罪特征,都是与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一新情况分不开的,这是我们采取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时应充分考虑的。 三、预防经济犯罪的基本本对策 1、强化社会舆论的积极导向作用。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强化社会舆论的积极导向作用,坚持“两手抓”的方针,把发展市场经济与加强法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树立市场经济法制观念,加强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着力减少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经济犯罪的发生,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2、强化经济立法,建立和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要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客观要求,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以保证市场有序运行,真正贯彻社会主义公共利益的原则以及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促进市场经济运行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3、强化司法和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社会治安力量,努力增强社会控制机制。充分发挥这些职能部门在发展市场经济中的保驾护航作用,以推动和促进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环境,从深层上解决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现象。 4、强化技术防范,加大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首先要高度重视技术防卫设施与装置的研制与应用,不断提高设备性能,以适应社会各方面的保安防卫的需要,以新技术、新设备装备有关专业人员;其次,要充分重视技术防卫装置的安装和利用。通过强化技术防范,进一步强化社会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以保证社会治安环境的安定,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使社会治安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社会进步相协调。 市场经济论文:财税改革要服务市场经济全局 魏革军:非常感谢您接受《中国金融》杂志的采访。新一届政府在调整结构、深化改革方面作出了很多部署。国务院批转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确定今年在行政体制、财税、金融等领域加大改革力度,而财税改革是其中的重点。那么您认为,进一步推进财税改革有哪些重要意义? 贾康:我国经济持续30多年高速增长,与财税改革的推进密不可分,在几轮重大的经济体制改革中,财税改革都成为先行者和突破口。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持续增长,收入分配不公、经济结构失衡、资源环境瓶颈等问题越来越明显。财政是国家政权“以政控财、以财行政”的分配体系,财税问题实质是公共资源配置体系与机制问题,具有“牵一发动全身”的联动效应,与公共权力主体的改革息息相关,也和社会整体资源配置机制的优化息息相关。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以放权让利和“分灶吃饭”财政体制为突破口,启动了经济体制改革。1993~1994年,以统一财务会计制度起步,实行税利分流制度开路,统一税制为主旋律,初步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特别是以分税制结合转移支付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内容最深刻的一次财税改革,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间接调控的财税体制基本框架,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全面、持续发展。1998年后,我国又明确提出公共财政转型建设,实行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付、完善税制等多项改革,提高了财政收支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1994年的财税改革中有些问题没来得及深入研究和实际推进,如政府间事责事权细分、地方税收体系建设、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以及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等,均有待继续推进。20年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我国经济社会运行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都需要在深化财税改革中加以解决。当前宏观环境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加剧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难度。 比如,经济结构失衡成为影响我国经济质量和效益提高的主要问题,发展方式仍然粗放,产业升级和服务业发展不尽如人意,资源环境制约加剧。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企业所占份额较高,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有所扩大,基尼系数高达0.47以上。再有,中央与地方政府分权方面,宪法中仅有原则性规定,实际除外交、国防等少数事权专属中央外,地方政府事权在很多方面与中央政府事权同构。各级政府之间的职责也缺乏立法层面的界定,出现财力向中央集中,而事责向地方尤其是基层政府集中的现象。有人将其形容为“中央财政喜气洋洋,省级财政满满当当,市级财政勉勉强强,县乡财政哭爹喊娘”。由于收入能力有限,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依赖严重,加上“GDP挂帅”机制作怪,地方平台公司失控,大规模隐性举债,财政风险积累不容忽视。 总之,我国目前仍处于可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也处于矛盾凸显期和改革深水期,财税改革任务紧迫。如果不能在短期内使改革有较大突破、缓解各种矛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但会丧失发展机遇,还可能使各种矛盾集中爆发,危及国家稳定和长治久安。 魏革军:从财税体制自身运行角度来看,您认为,当前存在哪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贾康:从财税体制角度来看,我认为主要有以下问题: 一是政府收入体系存在结构性问题。从收入总量来看,非税收入比重偏高,规范程度不足。比如,2012年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即狭义宏观税负)为19.4%,再加上社会保障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在内的全口径政府收入(即广义宏观税负),占GDP的比重超过了32%。从税制结构看,我国间接税收入占比接近70%,与OECD成员国相比,处于最高水平;流转税收入占比过高,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类收入占比过低。这种税制结构意味着消费大众(其中大多数又为低中收入群体)承担大部分税负;直接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占比过低,无法体现量能纳税的基本原则。适于作为地方大宗财源的资源税和财产类税基窄和税负轻导致地方财源不足。 二是政府支出体系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财政支出和公共资源过多地用于经济建设和投资领域,干预了微观经济运行,扭曲了价格信号,严重干扰了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对民生投入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不足。大量采用企业补贴,降低了政策效用,比如上市公司2013年就获得各种名目的财政补贴570亿元。 三是预算收支体系不完整,部门色彩明显。全口径政府预算还未到位,规范性的公共预算收支占全部政府收支的比重不过60%,政府性基金、社保和国资预算的部门色彩浓重;预算编制透明度不高,细化不够;预算的编制、审议、执行、监督各环节制衡机制不强。 四是政府间财政关系不够明晰,不同级次间职责不清,税基不顺。比如,政府和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不清,政府间事责事权划分不清,中央与地方之间、省以下各级政府之间事责事权界定不明晰,基层政府的支出责任与财力保障不匹配现象尤为严重。另外,我国地方税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地方缺乏稳定、自主、大宗的财力财源。转移支付制度不够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决策随意性较强。 五是财税其他领域的矛盾与问题也较为突出。比如,地方债务管理制度欠缺,政府债务风险增大。地方政府通过地方融资平台等非正规方式举债随意性强,收支不透明,资金使用效率低,债务风险增大。地方债的审批、发行、使用、统计、监督各环节均缺乏基本、完整的制度,数据准确性和透明度极低,财政部门不能全面掌握债务信息。再比如,财税基础信息缺失,没有全国性的信息系统,财政收入、支出及其相关信息尚未形成共享机制,严重制约了财税管理效率的提高以及重大改革科学决策方案的设计实施等。 市场经济论文:市场经济与财务报告规范研究 刘 威 [提要] 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为我国会计理论的研究开辟了新的土壤。研究会计理论,规范我国的证券市场,特别是规范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是当前会计学术界应重视研究的课题之一。本文从三个方面对市场经济和财务报告的规范问题进行探讨。第一部分提出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否需要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规范的问题;第二部分从财务报告规范的性质、行为和影响等方面探讨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的问题;最后一部分归纳了财务报告规范理论给我们的一些启迪。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否需要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 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主要有两种观点:市场调节论和政府规范论。 (一)市场调节学说 市场调节学说认为,如果市场是完全有效的,那么公司的财务报告如何呈报应由市场调节来决定,没有必要做更多规范。支持这一学说的有理论、信号理论和私有合同理论。 1.理论 理论认为:公司的投资者与公司的经营者之间存在委托关系,这种关系是通过签定契约来实现的。在签定契约时,双方都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契约的实现就是他们的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财务报告体现的是经营者管理公司的业绩,是投资者评价公司的经营者是否履行契约的最可靠的依据。因此,公司的财务报告呈报是经营者自愿履行契约的行为。如果有人怀疑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那么投资者可聘请审计师,通过审计鉴证来解决。 在公司经营者的报酬与公司的利润存在一定的相关性的前提下,对财务报告的规范越多,公司编制财务报告的成本就越高。因此,公司的经营者就不会赞成市场对财务报告需要规范。从投资者的角度看,只要他们手中有衡量经营者业绩的依据,即契约中的各项规定很详实有效,他们也不希望对财务报告有更多的规范,因为规范越多,他们支付的监督费用也就会越大。 2.信号理论 信号理论源自于市场竞争,市场竞争向供求双方发出产品供销的信号。公司定期向市场呈报财务报告,这也是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的产物。如果公司自愿向市场公布财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披露的信息越充分,公司的筹资成本就越低,公司就能赢得竞争,带来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个结论已被美国许多学者的实证研究报告证实。因此,经济利益的驱动是公司能够向市场公布财务报告的核心。公司自愿呈报财务报告信息有三种情况:经营好的公司,有动机公布公司好的财务信息,因此,这些公司会自愿公布财务报告;经营中等的公司,因为怕被认为经营不好,所以也有自愿呈报财务报告的动机;经营不好的公司,如果不呈报财务报告,就可能被市场默认为是经营不好的公司,因此有压力去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业绩,也会自愿呈报公司的财务报告。 因此,信号理论认为,市场已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来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的呈报,就不需要再有更多的对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 3.私有合同理论 对于上述的两种观点或许有人会提出:公司呈报的财务报告的信息并不能满足个别使用者的需求。对此私有合同理论认为,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设法得到它,即通过签订私有合同或出资去购买。 如果市场上存在职业的财务分析家,那么财务报告的信息使用者就可以通过与职业财务分析家签订私有合同,来获得需要的信息。如美国证券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另外,信息使用者也可以通过购买专业的报纸或杂志来获得所需的信息。购买时发生的支出,就是信息使用者为获得财务信息所支出的成本。这也可归结为是市场常常利用“看不见的手”,来调节信息产品的供求关系和价格,从而达到对市场上的信息产品进行合理的配置。 私有合同理论进一步提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一种信息产品,政府并不需要对公司的财务报告的信息如何披露,进行强制性的规范。公司的财务报告如何编制和呈报,完全可以由市场上的供求关系来决定。因此,对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应采用放权(Deregulation of disclosure)的政策。 (二)政府规范论 政府规范论认为,一个完全有效的市场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因此政府必须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规范,同时,这也是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和利益的。 1.市场并不是一个完全有效的,有时往往失灵。有以下三个具体理由: (1)如果政府不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规范,那么市场上就会出现生产信息产品的垄断 者。 如果市场是一个竞争的、但不规范的市场,那么生产的竞争就会带来垄断。其后果是,垄断产品的价格提高了,生产的数量减少了,最后导致市场上产品的短缺,使产品的使用者购买和消费这一产品的成本增加。公司的财务报告在市场上是一种信息产品,它同样符合其他产品在市场上进行竞争的一切规则。因此,根据成本效益原则,政府应该对财务报告这一信息产品进行规范,才能有效抑制信息产品生产垄断者的产生,降低全社会信息产品的购买和使用的成本。 (2)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失误,会导致财务报告的信息的质量下降。 尽管公司有向市场自愿公布财务报告的动机,但是如果政府不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就可能会影响到公司财务报告的质量。因为公司经营者对财务报告编制的方法的选择性一般较大,各公司间的财务报告的信息的可比性较差,如果没有统一的财务报告信息规范的标准,就市场的总体来看,财务报告信息就会失去可比性,导致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不高和有用性程度的下降。而如果审计师在审计时缺乏统一的审计依据,则可能导致审计的失误,即没有发现公司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的财务报告的信息的质量问题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要依靠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而投资者对资本市场建立的信心来自于高质量的财务报告的信息。因此,政府必须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使会计信息能够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的需要。 (3)公司财务报告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 公司的财务报告作为该公司会计的信息产品,具有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最明显的有两个:一是消费的非排他性;二是生产的非竞争性。消费的非排他性表现为可以被所有与它相关的使用者免费使用,因此它的生产成本往往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如果在一个市场生产的产品是可以被消费者进行免费使用的,那么生产者就不愿意生产这种产品,导致这种产品在市场上的短缺,这就是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的表现。显然,如果会计信息产品是短缺产品,这样的状况是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的,因此政府必须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以防止和解决信息产品的短缺问题。 但是这样做也会带来另一个问题,即规范所带来的成本应由谁来承担。如果由政府承担,就成为政府对财务报告信息呈报的公司的一种“补贴”,这会导致公共产品的生产过剩;如果由公司承担,就会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公司则不会赞成政府这样的规范。对于这个问题如何解决,我们将在本文的第三部分讨论。 2.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和社会经济利益的驱动,要求政府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规范。 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能够使全社会的资源得到最 优的配置,使社会获得最大的利益。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仅依靠市场的调节是不够的,政府必须对市场进行必要的规范和调整。因为在一个不规范的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信息产品的生产者和使用者各自所拥有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如果不纠正这种信息的不对称,那么市场的竞争就可能不公平。对此,政府规范学说认为,规范财务报告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使市场上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具有对称的信息;法典理论解释:规范就是为了解决社会各个集团之间的利益的合理分配。规范具有公开性和民主性。因此,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是完全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和基本利益的。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 (一)财务报告规范的性质 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规范,看起来是一种经济行为,实质也是一种政治行为。规范本身具有政治行为的性质,它与政府行为具有密切的关系。如我国对财务报告规范机构主要是政府,财政部代表国家政府行使规范的职能。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尽管是一个民间组织,但得到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强有力的支持。SEC是美国的一个准立法机构。1973年SEC公布的第150号公告(ASR150),阐述SEC与FASB的关系。“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通过其公告和解释性文件所颁布的原则、标准和实务,将由本委员会作为具有重要的实质性的支持来加以考虑,而那些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公告相对立的意见将被认为不具有这方面的支持。” (二)财务报告规范的行为 财务报告规范的行为是指参与制订规范的主体的行为。规范的成功与否,规范的参与者就显得特别重要。特别是政府作为财务报告规范的主要参与者,对规范行为有着极大的影响。以美国为例,FASB在制订会计准则的过程中遵循的程序是,准则的起草、准则的讨论、举行听证会、投票表决。而最后准则是否能够在市场上由各公司采纳,取决于SEC的认可程度。从美国的历史看,国会和SEC都曾有否定FASB已制订的会计准则的先例。SEC的官员曾这样认为,由民间组织FASB制订会计准则、然后由SEC批准会计准则的实施,这是最好的模式,因为既能发挥专家在制订中的作用,又能体现准则实施过程中所必须的政府的权威性。而我国的财务报告的规范主体是政府,这样的规范主体显然代表了我国国家和政府的利益。 (三)财务报告规范的影响 财务报告规范的影响是指财务报告规范实施的后果。财务报告规范的实施会影响到方方面面的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涉及到他们各自的经济利益。 Watts and Zimmerman(1978)的实证研究表明,对于即将公布的规范财务报告的新准则,财务报告的使用者的影响是不同的:1.对于政府来说,政府一般会支持新准则的制订与实施,以更好地规范市场经济的运行。2.对于公司的经营者来说,如果新准则能够给公司带来更多的收益,那么公司的经营者会积极地应用新准则;反之,则会反对应用新准则。3.对于审计师来说,在一般的情况下,审计师会支持新准则的应用以减少审计师的审计风险。但是,如果新准则要求公司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越多,那么审计的风险就会越大,审计师就可能反对新准则。4.对于财务报告信息的免费使用者(Free-riders)如财务分析家来说,他们一般都会支持新准则的应用,并希望新准则越多越好。在这种情况下,准则的制订者就应十分谨慎,因为财务报告的规范越多,就意味着公司编制财务报告的成本就越大,这些成本应由谁来承担?这是准则制订者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务报告规范理论给我们的启迪 (一)在制订财务报告规范时,必须要考虑它所产生的经济后果 既然财务报告规范的主体是政府,它的行为是一种政治行为而不是经济行为,那么规范所产生的影响有多大、经济后果如何就应成为规范时最重要的问题。如美国把财务报告规范研究归为“会计政治经济学”(Political Economy of Accounting)。在美国会计学术界,如何规范财务报告、改进财务报告已成为会计理论研究的主流。 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的形成和财务报告的规范的探索阶段。1992年至今的8年中,我国颁布了十多个会计准则,但对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产生的经济后果、经济影响,会计学术界却研究得不多。如我国在八十年代初就引进了西方国家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的思想,但至今在企业的会计实践中却应用得并不广泛;稳健性原则是西方会计中常采用的一个基本原则,但为什么在我国应用时有些企业愿意采纳,有些企业却不愿意采纳;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采用会计准则来规范公司的财务报告,可使公司会计人员有更多的选择公司会计政策判断机会,但我国会计准则实施后也会产生如此的影响吗? 笔者十分赞成刘峰、李少波(2000)的观点。他们撰文认为当前我国在制订会计准则中存在的问题,可归为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会计理论的研究不够而引起的知识存量不足,对会计准则制订产生不良影响;二是我国制订和公布的各项会计准则都体现了很强的英美取向,即会计准则无论在外表上还是在具体内容上,都借鉴了英美模式。他们认为:我国目前为止的会计研究总体水平不高,很多研究是对同一问题在低水平上的重复。 (二)重视对公司财务报告规范所产生的成本,解决好“公共产品”的成本分配问题。 公共产品的成本分配问题,是由政府对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具有强制性这一特征所带来的。如果规范财务报告的准则过多,就会带来公司编制财务报告的成本的增加和准则在应用上的困难。尽管人们认为美国是一个对公司财务报告规范比较完善的国家,但是美国也有许多会计学家批评FASB制订的准则过多,目前FASB制订的准则有130多个,每年的费用高达1500万美元,制订的成本过大。我国在制订准则的过程中必须引以为戒,不能认为制订的准则越多越好,也不能认为大、中、小公司都必须应用同一的准则,更不能认为所有的企业都应与国际接轨。会计准则的制订和实施应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结合,以减少不合理的成本的支出。另外,过去对于“公共产品”的成本分配问题,会计界研究的不多。SEC曾设想:随着财务报告规范的增多,编报成本的增加部分应由财务报告信息的使用者来承担。但究竟如何操作还有待于在实践中探索。 市场经济论文:WTO法律规则对我国市场经济法治的影响 目录 一、根据WTO法律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的要求,商事经济立法改革步伐应当提速 二、中国加入WTO后,政府干预市场经济走向法治势在必行 三、完善企业立法,推动国内外投资者的投资热潮 四、我国“入世”后消费者权利的法律保护前瞻 我国“入世”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来说,既是一次严峻的挑战,也是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虽然我国“入世”在短期内会遇到一些前所未有的问题和困难,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入世”符合我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入世”后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也要作出相应的完善。中国能否真正融入世界经济、并从中受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一个好的游戏规则;而其关键在于法律环境的改造与建立。20年来改革开放的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鉴于我国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直接面临WTO的影响,本文拟从探讨我国商事经济立法改革方向的基础入手,分别剖析 一、根据WTO法律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的要求,商事经济立法改革步伐应当提速 为切实履行我国作为WTO成员国根据WTO法律规则(含宗旨、原则、具体协定等)应当承担的义务和对WTO及其成员国所作的承诺,实现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现代化,实现政府和国内外企业、消费者、投资者、劳动者和社会经济团体的法律角色定位,必须按WTO规则要求和对外承诺,从中国的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的实践出发,大胆借鉴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先进的经济立法经验,以确认和保护市场经济体制为价值取向,义无反顾地进行经济立法改革,构建门类齐全、结构协调、功能合理、层次分明、动态开放、与市场经济规律相契合、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经济法律体系。鉴于我国不少经济立法文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或者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过程中制定的,因而有许多条款打着计划经济的烙印。因此,必须抓紧对现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立法文件中与WTO规则和对外承诺相抵触的条款进行一次认真彻底的清理,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至于在满足WTO规则和对外承诺方面尚付阙如的条款,应当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和对外承诺抓紧制定。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推进经济立法改革的主要动因不仅来自于WTO及其成员国的施压,更重要的是来自于我国对吸引外商投资、拓展国际贸易的经济利益驱动。这就决定了,为了最大限度地吸引外资和充分利用好WTO,我国立法改革除了真心实意地满足WTO多边规则的要求外,还应当尽可能多地参照国际惯例(并不一定写入WTO规则)对我国经济立法进行除旧布新的改革。例如,WTO《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TRIMS)的协议》的内容只涉及与货物有关的投资措施的效力问题,而未对成员国的一般投资政策作出系统规定。但为了强化国内外投资者对我国企业法律制度的信心,我国企业立法就不能仅仅满足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TRIMS)的协议》的要求。而是要主动借鉴WTO主要成员国(包括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先进立法经验,构筑良好的投资法律环境。可见,我国的经济立法改革要想抓住这次难得的历史机遇,就应当采取主动挑战自我的雄姿,而非被动应付的态度。 虽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修改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海关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但上述立法改革仅仅是废改立工作的开始。除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加入WTO的需要,抓紧制定和修改相关的法律,如制定《反垄断法》,修改《对外贸易法》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法律外;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应当抓紧对有关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进行审查、清理。据2001年3月的初步统计数字,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拟修改的外经贸行政法规、规章共有148件,拟废止的共有571件,以适应加入WTO的需要和维护公平贸易。2001年10月6日朱镕基总理签发的《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指出,国务院对截至2000年底现行行政法规共756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废止了71件行政法规;对80件行政法规,宣布失效;对1994年至2000年底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令废止的70件行政法规,统一公布。此外,地方立法中违反WTO规则的条款,尤其是分割市场、具有地方保护主义色彩的条款,也要抓紧废止。 要充分发挥我国法律在推动、保护和规范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方面的积极作用,迫切需要抓紧制定与完善四个领域的经济立法:一是市场主体立法(包括公司法、证券法、投资基金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合作社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中介机构立法);二是市场行为立法(包括债法、票据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三是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立法(包括产业政策法、政府采购法、经济行政指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 合同法);四是社会保障立法(包括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等)。 通过法律形式确认的部门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一些政府部门打着法治的招牌,企图运用立法形式把本部门不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合法化。建议立法机关在委托政府部门起草法律时,警惕一些政府部门利用立法手段巩固部门利益、争权夺利,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倘若立法机关一味鼓励或纵容政府部门起草法律,极易导致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膨胀,甚至有可能使政府侵害公民人权与基本自由、侵害企业商事权利与利益的非法行为或脱法行为合法化,立法机关的立法权也会被行政权吞没。这与我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背道而驰。 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现行不少立法是由政企不分的政府部门起草的,其中包含着不少有违公平原则、维护垄断利益、剥夺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条款。如《电力法》第60条[1]之规定,就大大低于《民法通则》第123条[2]之规定对于消费者的保护力度。从长远看,立法机关应当收回立法草案起草权,亲自起草法律,避免委托政府部门起草法律。中央政府有权制定行政法规,中央政府组成部门有权制定行政规章,但无权起草法律。如果立法机关工作人员专业和编制有限,可委托法学专家起草法律,然后提交立法机关审议。当然,政府及其部门作为成千上万社会利益集团的一种,还可以就法律草案发表意见、甚至与法学家争鸣商榷。建议立法机关对现有法律中包含的某些确认和纵容政府部门腐败的恶法条款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该废止的,坚决废止。 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有可能私自塞入部门利益的条款,甚至背离立法宗旨。另外,让行政机关集规则制定权、规则执行权和规则监督权于一身,既不合乎公平理念,也容易滋生腐败。目前立法机关授权国务院或国务院组成部门制定法律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的做法亟需改革。经济法律的制定应当尽量详细、具有可操作性,原则上不应依赖于实施细则。否则,经济法律过于原则、抽象、圆滑,就丧失了存在意义。《海商法》是我国唯一一部不需要实施细则的商事法律。这一立法典范应当对今后的经济立法具有启发价值。即使确需制定实施细则,也应当由立法机关自己亲自制定。当然,这并不排除立法机关就某些专业知识向专家和实践部门咨询。此外,在立法机关收回经济立法权之后,立法权必然较以前有所扩张。因此,预防立法机关在立法过程中的腐败又将是一个崭新的课题。 二、中国加入WTO后,政府干预市场经济走向法治势在必行 以邓小平南巡和中共十四大为标志,我国开始从根本上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藩篱、清除轻视法治的左倾思想,实现国家从依靠计划手段和行政命令管理计划经济到依靠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驾驭市场经济的伟大历史转变。但无庸讳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彻底建立起来。相反,我国目前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变型阶段。而我国加入WTO将进一步加快我国经济市场化、市场法治化的历史进程。 市场经济固然不是行政经济、计划经济和审批经济,但也决不是放任自流、无法无天的经济。市场也有盲目性和局限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是甩手掌柜,不能对已经或者即将到来的市场失灵、金融风险和经济混乱采取大撒把的态度。政府对市场经济进行适度干预是必要的。但是,政府如何干预才能顺应市场经济全球化、法治化的历史潮流,取得适度、公平、高效的预期效果,便成为一个难点问题。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无论企业的市场活动,还是政府的干预行为,都要服从法治的要求。近年来,依法治企的呼声日益高涨,企业要依法经营的认识趋于统一。但对经济行政法治的强调仍然有些黯然失色。总结多年来政府管理经济的经验教训,要真正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政府必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甘当法治改革的促进派而非抵制派。否则,就难以避免行政权的腐败变质,就难以赢得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信赖、敬重与合作,就难以有威望求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依法办事。 WTO促进世界自由贸易和鼓励公平竞争的宗旨,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法制统一原则和司法审查原则,以及WTO代表的一系列多边贸易规则,不仅仅影响着企业和消费者等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而且对于我国政府干预市场经济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法治化要求。 强调政府干预市场经济走向法治化,就是要把政府干预市场经济过程中的每一个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环节都纳入法治化轨道。在该目标取得后,经济行政行为将完成以下转变:由恣意行政转为法治行政,由专横行政转为民主行政,由审批行政转为监控行政,由压制行政转为促进行政,由管卡行政转为服务行政,由黑箱行政转为公开行政,由低效行政转为高效行政,由政府本位行政转为企业本位行政。这对政府来说既是一次机遇,也是一个挑战。要实现这一改革目标,应当推出一系列标本兼治的重大法律举措。 (一)树立经济行政法治观念是政府行为走向法治化的前提 政府部门要自觉抛弃人治和官本位的封建思想、树立法治行政光荣的观念。政府部门要真正认识到,依法办事,不麻烦,也不吃亏。因为,强调依法行政的最终目的不是刁难政府、让政府难堪、束缚政府的手脚,而是督促政府更加高效、合法地发动行政权,从而做到积极而不越位、守法而不无为、干预而不添乱、有权而不滥权。因此,强调依法行政对于政府来说,即是一种制约和督促,也是一种关心和爱护。 法律对于经济行政行为的巨大作用,不仅体现在经济行政纠纷的事后救济上,而且体现在经济行政纠纷的事先预防上;不仅体现在消极地减少和预防由于法律失误和法律风险所导致的国家、企业和消费者损失上,而且体现在积极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和鼓励企业和消费者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上;不仅体现在规范经济行政机关与企业、投资者、消费者、社会经济团体之间的行政关系上,而且体现在规范经济行政机关之间、经济行政机关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行政关系上。可见,强调依法行政具有消防与预防、去病与保健、治标与治本、规范与保护兼重的功能。 行政权介入市场经济的范围极其广泛,内容十分丰富,稍有不慎就会出现行政权的滥用,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甚至诱发金融风险和经济危机。这绝非耸人听闻。经济行政机关必须从思想上把依法行政摆到经济行政工作一盘棋的首位。领导干部要象重视红头文件、领导讲话和会议决议那样,重视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带头学习法律知识,认真吃透市场经济法律的基本原理和精 髓,树立依法行政的好样板。对于领导干部的素质和知识结构来说,法律水平与政策水平具有同等程度的重要性。 法律人才是高级管理人才。加强法治工作是经济行政行为规范化的内在要求,是政府工作水平上档次的重要表现。除了领导重视,还要在每个经济行政机关中配备一定比例的高素质的专职法律工作者。他们作为本部门的法律顾问有权介入各个职能机构开展经济行政活动的全过程。对未经法治机构审核的法律文件,各级经济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坚决拒签。要鼓励法治机构在经济行政行为之前参与、影响经济行政行为的决策过程,力求防患于未然。很明显,如果经济行政机关在作出某项行政行为之前,充分进行了法律论证,那么既可以避免自身的违法、违规行政行为,也可以事先采取措施避免企业和市场主体的违规行为;更重要的是,还可以直接降低经济行政的成本、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效益。 要在政府官员中继续加大普法力度,务求每位政府官员都熟知涉及本行业的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WTO的相关法律规则。为保障依法行政的先进管理机制制度化、长期化和稳定化,建议建立政府官员法律知识资格考试制度,只有通过司法部组织的相应考试的政府官员才能上岗。既得利益和期待利益影响甚至决定思想观念。因此,增强政府官员的法治观念,也要发挥奖惩制度的作用。对于行政法治工作有功、作出贡献的的官员,实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那些法治观念淡漠、轻视法律知识学习、不喜欢依法行政的政府官员,应当在任免、考核、晋升时建立一票否决制。对于违法行政、给国家和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和其他重大事故的官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要严格区分政府的双重法律角色,禁止行政权力侵害民事权利 国家与政府是两个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概念。政府是国家机关之一种,只代为行使国家行政权,无权干扰立法和司法工作。而国家经济行政权的职能主要是由政府,特别是经济行政机关承担的。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作为公权主体的国家和作为私权主体的国家被人为地混淆起来。不仅企业的法人所有权或法人财产权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国家作为企业投资者所享有的股东权和国家作为公权主体所享有的行政权也是混沌不清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正是凭借着行政管理者与企业投资者的双重身份直接干预各行业和各企业的生产经营等微观经济活动。这一做法曾被误以为社会主义的一个优越性受到长期肯定。 我国当前要严格区分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所享有的经济行政权与其作为国家财产人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区别的实益在于,政府在参与不同的法律关系时,享有不同的权力(权利),负有不同的职责(义务)。例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订立和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时,扮演着私权当事人的角色,应当象普通买方一样,履行其对供应商的付款义务,享有对供应商的合同权利;在对侵害消费者行为予以行政处罚时,扮演着公权力主体的角色,享有行政处罚权。因此,政府应当时刻牢记自己在不同场合下的法律角色。为约束政府滥权,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所享有的经济行政权与其作为国家财产人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应当交由不同的政府部门或其他法定主体行使。 为彻底贯彻政企分开、官商分开的原则,建议尽快制定《商事主体法》,明确规定哪些人有资格成为商法上的商事主体、从而取得商事权利能力与商事行为能力,明文禁止禁止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从事商事活动,并切实斩断他们与企业之间有形、隐形的金钱纽带。出台《商事主体法》既与国际惯例接轨,也符合中国国情,更是依法整顿投资与贸易秩序的题中应有之义。立法机关应当正确认识商法与民法之间的特别法与普通法关系。商事法律关系具备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特点,但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商事法律关系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在法律依据、主体、客体和内容等方面存在诸多区别,不容混淆。就主体而言,商事主体不同于一般民事主体,商事权利能力不同于民事权利能力,商事行为能力不同于民事行为能力。政府部门和官员都可以成为民事主体,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但不能成为商事主体,非依法律特别规定,不能取得商事权利能力与商事行为能力。既不能以商事主体制度吞没、代替民事主体制度,也不能以民事主体制度吞没、代替商事主体制度。 从法理上看,政府不是商事主体,而是公法主体,以追求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价值取向。但目前一些政府部门在营利性的商事活动中仍然陷得比较深。政府应尽快远离投资与贸易等商事活动,毅然决然地与商事主体脱钩。政府部门不得“下海经商”、从事投资与贸易活动,不得搞有偿行政、有偿担保、收取超过工本费以上的审批费和管理费,不得向企业拉赞助、“化缘”。对那些热衷于商事活动、且乐此不疲、甚至“师出有名”的政府部门,国家要尽快将其商事权利能力阉割掉。 目前一些政府下属的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如资产评估、设计、咨询、会计、审计、律师、工程监理等机构)应当彻底与政府脱钩。最为“经济警察”的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要具有竞争性、公正性,就不能成为政府的“摇钱树”和“第三产业”。脱钩后,政府部门不得为了私下收取介绍费、好处费,而向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客户来源;不得向作为管理相对人的企业指定某家中介服务机构,也不得向企业作出某种带有倾向性的暗示,更不得以“不批准”相胁迫。 为确保政府官员履行对党和人民所负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防止个别奸诈的政府官员暗渡陈仓,参酌外国立法例,《商事主体法》应当明文禁止政府官员或明或暗地以各种形式瞒天过海、非法从事商事活动。被禁止的商事活动,是指政府官员以任何方式,主动或被动地参与的,任何与其所负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相悖的的各类商事活动。既包括办企业、开公司的投资行为,也包括贸易行为;既包括直接的商事活动,也包括间接的商事活动。政府官员不得 持有公司股份,更不得接受公司馈赠的“干股”或“好汉股”。政府官员也不得在公司任职,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第58条之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这意味着,政府官员既不得兼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也不得兼任经理、总经理、监事、监事会主席,就是影子董事、隐名董事也不行。为杜绝腐败、确保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除了铲除政府官员的实质性经商活动之外,还要很刹一下政府官员与商人进行不正当私人结盟的歪风邪气。对政府官员违背上述禁止性规定的经营所得,国家享有归入权。若有关国家机关对此熟视无睹或束手无策,因而拒绝或怠于行使归入权,任何公民个人均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为了国家的利益,对违法经商的官员提起代表诉讼,从而实现国家的归入权。 虽然政府行政权力与其民事权利是互相分离的,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权力与民事权利存在着诸多密切联系。例如,行政权力在特定条件下是物权、债权和股东权等商事权利取得的一个合法途径;根据民商立法的邀请和授权,行政权力还可以为商事权利赋予公信力。前者如行政划拨,或者如行政登记。在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二者极易相互交织,共同作用于某一企业或市场主体,甚至相互发生碰撞。那么,行政权力是否就永远优于民事权利(含商事权利)呢?行政权力是否就能当然地在市民社会中“一竿子插到底”、直接决定所有民事权利的得丧变更呢? 回答是否定的。从理论上看,行政权力与民事权利(含商事权利)之间泾渭分明、井水不犯河水。行政权的效力射程原则上仅局限于行政法律关系之中。行政权对市场经济的干预不得非法侵入意思自治领域、侵害市场主体的商事权利(如,不得擅自对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实现国有化征收)。否则,公法与私法、经济法(实质上是行政法的特别法)与商法(实质上是民法的特别法)的划分也就丧失了意义。行政权与商事权利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二者效力没有高低之别。认为“行政权高于商事权利,部门红头文件高于商事合同”的观点是错误的。有效的合同就是法律,而法律的效力高于违法行政部门的“红头文件”。有些行政机关试图运用行政权以干扰、限制和阻挠商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显然不妥。例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不能消灭股东的公司清算权。否则,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无法了结,善意第三人和股东的利益难以得到应有的保护。行政机关还要区分强行性行政法律规范中的效力性规定与训示性规定。市场主体的某一商事行为如果违反了前者,不仅导致相应的行政处罚,商事行为也归于无效;如违反了后者,虽承受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商事行为依然有效。 (三)政府干预市场经济应限制在五种法律层次上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为数众多、职能重叠、效率低下的政府部门有权直接干预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等生产经营活动。政府部门向企业发号施令的必然结果是,不能形成科学决策的投资体制,容易造成责任不清和决策失误,难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近年来,虽然政府对市场经济的控制有所减弱,但仍然存在着必要干预不足、不必要干预过滥的问题。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必须根据邓小平理论和经济法的一般原理,恰当地界定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范围。 界定的原则是,既要重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又要注意发挥政府在弥补市场机制缺陷、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方面的导向和校正作用;既要着力塑造和保护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市民社会,预防政府行政权对商法自治领域的不当侵入,又要强调和树立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应有权威;既要告别政府万能论,避免重弹政府大包大揽的老调;又要摒弃政府无为论,反对漫无边际地削弱政府职能;既要坚决转变和革除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旧职能,又要创造性地扩充和发展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新职能。 基于以上考虑,以经济行政机关和企业的相互关系为座标,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形式可以从以下五个层次上去观察: 1·尊重市场主体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简称尊重型干预)。 这是第一层次的干预,既是WTO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宗旨的要求,也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主体(含企业和消费者)自治,也称私法自治(Prinzip der privatautonomie)或意思自治原则(L‘autonomie de la volonte humaine)强调,市场主体在法律强行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容忍的范围和限度内,有权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各种商事行为,从而为自己创设一定的商事权利、设定一定的商事义务,国家对此只能消极地予以确认和保护,而不能积极地予以干涉和妨碍。企业商法自治原则是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需要和体现,也是现代商法和经济法的共同基础。市场主体自治原则又可以引申出两项基本原则:(1)市场主体财产权利尊重(绝对或不可侵)原则。无论是物权(含所有权与他物权),还是债权,抑或股东权;也无论是消费者权利,还是企业权利,都应得到政府的尊重。对企业来说,尤为如此。因为,企业生存和盈利的前提条件是,拥有实实在在的财产所有权(包括法人所有权)、特别是可以使用的资源,最为典型的包括资本、劳动、管理与技术。(2)行为自由原则。行为自由原则,既包括双方行为自由(契约自由),也包括单方行为自由,还包括多方行为自由(如章程自由)。尽管有些当代法学家发出了“合同死亡”的慨叹,但契约自由在商法中作为一项根本原则并未发生动摇,而且在知识经济和网络经济时代获得了再生与扩张。行为自由原则有助于企业放心大胆地开展商事流转,缔结商事关系,取得利润的最大化。 在我国加入WTO之后,有必要根据WTO促进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宗旨,重新审视和修改我国目前有关市场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和行政惯例,进一步扩张市场主体自治空间,尊重企业财产权利和经营自由,满腔热忱地推动企业主体的商人化、法人化和平等化,推动企业行为的市场化、自由化、契约化、竞争化、公平化、公正化、规范化和诚信化。政府作为市场经济中的“裁判员”,要主动撤离资源的配置活动,不得随意越过市场、直接干预企业的投融资等商事活动,更不得与民争利。 为保护投资者的投资自由,有必要对各类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乃至上市公司)的设立采取以登记制为原则,以审批制为例外的立法态度,限制审批制范围,扩大登记制范围;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也应采取这一立场。原则上,对于包括外国投资者在内的股权转让行为,都不应当再以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为生效条件。为确保投资者选择企业组织形式的自由,有必要承认一人公司、有限合伙、隐名合伙等多种企业组织形式。 为保护合同当事人契约自由,有必要排除行政权力对合同订立和履行行为的干预,尊重交易形式的多样性(包括在立法严格规制下重新允许合法传销行为)。行政机关制定的范本合同,仅具有对当事人的建议作用,不应当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应当仅仅由于当事人未采用范本合同而影响其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对于合同登记、合同备案、合同鉴证,均应尊重合同当事人自愿,行政机关不得干 预,更不得歧视未登记、未备案、未鉴证的合同效力。当然,属于法定强制登记范围(如不登记就不能生效或者不能对抗第三人)之外的合同,不在此限。 针对超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有必要进一步扩大契约自由的空间。1993年之前,我国对企业的经营范围采取了一种十分苛刻的态度。如,1987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曾指出,“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登记或者主管机关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正当的经营活动。超越经营范围或者违反经营方式所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例如:非法经营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的;零售商经营批发业务的;代销商搞经销的;只准在特定地区内销售的进口商品,未经批准私自流入其他地区的,等等,均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全部为超营项目的,全部无效;部分为超营项目的,超营部分无效”。 但1993年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开始解放思想,对经营范围采取了较为宽松的解释方法,从而达到了成全合同当事人、尽量使合同有效、加快商事流转的社会效果。1999年12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就正确地指出,“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因此,只要商事主体与他人签订的商事合同不具备法定的无效事由,没有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即使一般性地超越了经营范围,也属于有效合同。 当然,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1条之规定,超出经营范围的公司经营活动,要承受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包括责令改正、罚款等)。从国际公司立法的发展趋势来看,淡化对经营范围的法律管制也是大势所趋。英美法系虽曾有越权(Ultra Vires)原则之规定,但大都已经废除。我国企业登记立法亦应从之。笔者认为,在立法修改之前,只有违反强行性法律规范(包括效力性规定与训示性规定)的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才应承受行政法律责任;至于一般的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则不应承受行政法律责任。 强调市场主体自治,是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民事权利由政府回归市场主体的关键。因为绝大多数商事活动是靠无形的手,即市场主体的个体自我调节机制去实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说,尊重型干预就是不干预、少干预;微观干预最少的经济行政机关是最好的经济行政机关。鉴于我国多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政府尚未完全养成自觉尊重市场主体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习惯,政府的这种尊重义务应当被视为当前我国经济行政机关对企业所负的首要义务。要在实践中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在观念上打破人们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盲目迷信国家和政府、甚至认为国家和政府万能的固有观念。在相当长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我国将实行“小政府、大市场、大社会”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和政府不可能为公民和企业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一揽子福利,并因此而取消公民和企业的自我奋斗。 2·保护企业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应有秩序(简称保护型干预)。 这是第二层次的干预。仅仅尊重市场主体自治是不够的。因为企业的经营自由,在不法利益和不良动机的驱使下,有可能被滥用。假冒伪劣、限购排挤、商业贿赂、商业欺诈、虚假广告、非法传销、倾销、搭售、绑标、围标、行政垄断、经济垄断等丑恶商事现象也会滋生蔓延。没有健全的市场管理法治,就没有消费者和企业赖以公正交易和公平竞争的大舞台,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信号也会失真,从而误导企业行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政府应当及时运用法定的行政登记权限、行政调查权限、行政处罚权限、行政调解权限,确认合法商事行为的效力,坚决制止和反对损害消费者和竞争者利益的不法、不正当行为,为企业和经济组织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秩序,努力培育和维持一个涵盖各类生产要素的、成熟、开放、诚实、公平、统一的社会主义大市场。在我国加入WTO之后,随着审批范围的萎缩,登记范围则会逐渐扩张。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内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强化登记机关的职责,为提高商事行为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保护善意第三人,降低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推动我国信用制度的建立,发挥积极作用。要维护市场经济的公正性、公开性、公平性,经济行政机关必须发挥应有的保护性职能。但政府不得为了私利而限制公平竞争、垒起行政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的“篱笆墙”。所谓“地方保护主义是块臭豆腐,闻着臭、吃着香”的实用主义态度必须予以纠正。 保护型干预与尊重型干预是密切相连的。因为,保护企业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应有秩序,实际上就是要保护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不被滥用。但要明确,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受到了侵害,并不必然导致行政权的干预。在很多情况下,博大精深、体系严密的民商法原则和制度,包括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合同制度、制度、侵权制度和民事责任制度等,都足以被市场主体自觉运用,从而铲除不法、不当的市场行为,理顺受害人与不法、不当行为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恢复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即使行政权介入的结果,导致了不法、不当行为人的行政法律责任,也不能代替受害人与不法、不当行为人之间私法关系的再调整。经济行政机关以行政罚款代替民事赔偿的做法更是错误。 3·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简称宏观调控型干预)。 这是第三层次的干预。政府直接管理经济的传统模式要尽快向宏观经济调控模式转变。在真正还权于企的同时,把大多数经济行政行为由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微观管理模式转变为间接、宏观调控模式。把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改为宏观调控部门,绝不是简单的名称更换。宏观经济调控要“抓大放小”,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放开、放活。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与其说是企业,不如说是市场。因为,政府原则上不能直接介入企业的微观商事活动,对企业决策直接产生影响作用的,与其说是政府,不如说是被政府引导和调控的市场。政府、市场、企业这三者的关系可以概括为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 宏观经济调控以追求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宏观利益为目标。如果说市场机制和商法自治原则的主要功能是保持和增强企业的个体活力,那么宏观调控和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主要功能是对国民经济进行合理的调节,确保国民经济经济有序运行。所谓“没有微观管理权,宏观调控权必然用不好”的观点是错误的。 要确保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方向正确、效果良好,就必须明确宏观调控的目标。在实践中,对此存在着广狭不同的解释。狭义解释仅限于经济增长率和全国商品零售价格涨幅;广义解释除覆盖这两项内容外,尚包括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财政收支差额、货币发行量、外贸进出口总额、人口自然增长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农村贫困人口减少数量、主要工 农业产品产量、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基本建设计划新增主要生产能力、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率。 笔者认为,宏观调控的目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背景下,有着不同的内容。但不管在何时何地,宏观调控的目标还是具有一些本质性的要求,那就是:平衡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防范金融风险,抑制通货膨胀,推动国民经济的稳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其中,总量平衡与可持续发展是宏观调控目标中的精髓。当然,这种目标需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允许在不同的情形下有所侧重。 为了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就要设计一系列宏观经济调控手段。这些手段主要包括:(1)政策引导。即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和产业政策,在此基础上制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控制总量平衡,规划和调整产业布局;(2)杠杆引导。即根据产业政策和规模经济要求,运用利率、税率、汇率和价格政策等经济杠杆,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实现资源合理配置;(3)信息引导。政府要及时各类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宏观调控政策及其贯彻情况的反馈信息,从而引导企业决策行为;(4)市场准入。即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宏观调控的目标,根据法律规定,对适格企业发放行政许可。未获行政许可的企业不得进入特定市场。为兼顾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与经济行政的廉洁性与公正性,应当严格规制政府发放行政许可的范围与程序。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要少而精。(5)行政指导。即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利益目标,运用其享有的行政权,引导和规劝企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6)法律监督。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与事先引导同等重要。政府要加强对企业商事行为的监督检查,制止违反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破坏宏观调控的企业活动。 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绝不是互相孤立、互不搭界的。它们应当彼此协调、相互衔接、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一个内在统一的有机整体,即宏观调控体系。在一部庞大的全国性宏观调控大机器中,每个调控部门只不过是一个螺丝钉。因此,各个宏观调控部门一定要识大体、顾大局,随时牢记共同的宏观调控目标。要强调部门间的团结、合作、沟通、默契和团队精神。宏观调控机制内部不能发生内耗。要力戒不同的宏观调控手段之间各自为战、互不协调,甚至互相矛盾、互相抵销、让企业和市场主体搞不清究竟以哪个调控手段的马首是瞻。 应当明确,宏观调控法的重心与其说是规制被调控者的行为,不如说是规制调控者的行为。宏观调控者应当自觉接受法律的规制和监督。 4·促成企业享受法定权利和利益(简称促成型干预)。 这是第四层次的干预。这一干预的特点是促成和帮助企业取得最佳的经营效果。它既不同于消极的尊重型干预和保护型干预,也不同于直接的给付型干预。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例如,提供企业决策和经营活动所需要的信息和咨询;协调企业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关系,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企业正常的购并活动、投融资活动和其他商事活动,清除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不正当干预;为企业摆脱历史包袱、轻装上阵而建立和完善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 政府进行促成型干预要注意度的把握,力求帮忙而不添乱、热情而不专断,力戒喧宾夺主、包办代替,更不得助纣为虐。例如,政府可以为民营企业的合并和重组创造条件,但不得越位干预,硬性捏合、拉郎配;政府可以为企业的股票上市清除障碍,但不得搞“捆绑上市”、“包装上市”的恶作剧;若此等等。 5·向企业提供某种经济利益(简称给付型干预)。 这是第五层次的干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当的经济利益给付也是必要的。经济行政机关有义务为了推动整体社会经济利益(如鼓励开发中西部地区、保护环境、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而向企业提供政府采购、政府补贴和奖励(如退税、贴息)等经济利益。为了提高政府采购行为的透明度,同时保护好政府采购人与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早日出台《政府采购法》已经迫在眉睫。经济行政合同将愈来愈成为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重要有效形式。 政府的给付型干预不仅适用于企业,而且也适用于作为公民个人的劳动者、消费者、投资者等市场主体。如政府有义务为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提供社会保障体系等。从广义上说,经济行政机关向企业提供的信息和社会服务,实质上也是一种给付,只不过与传统的财物型给付有所不同而已。 给付型干预是围绕特定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或者为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利益而展开的,不是为了企业的个体经济利益而搞扶贫救济、“普渡众生”。应当充分体现平等对待的原则,不得开后门。因而,这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无止境地向企业输血、企业无休止地向经济行政机关要钱要物的“跑部钱进”现象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进行给付型干预时,既要遵守我国法律规定,也要遵守WTO规则。我国政府目前针对某类企业、某类产品、某类地区、某类产业提供补贴、贷款和税收优惠的政策,有违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所反对和限制的补贴专向性原则以及被禁止补贴的规则,急需作出如下调整:要么彻底取消,要么普遍实行。例如,对出口产品或企业特别是先进技术型企业和产品出口型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环节税的退抵减免、成本或费用补贴、利润减免或返还、折旧或科技费用提取、贷款或购置土地优惠等变相资助,即被《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所禁止。又如,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在所得税税率、税收减免、税收返还三个方面对外资企业实行了分地区、有重点、多层次的税收优惠办法,创设了所谓的“超国民待遇原则”,既违反WTO规则中的国民待遇原则,也为《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所禁止。再如,近年来我国政府对512户国家重点企业实施了“双保”性质的封闭贷款和一些技术改造贴息贷款等一系列扶持政策,也有悖WTO规则,在我国加入WTO后不宜继续推行。 (四)经济行政权的行使要遵守法定、效率、公平、人权尊重、透明度和司法审查六原则 1.经济行政权法定原则 经济行政权法定原则应予尊重。虽然政府与被干预企业之间不平等,但也要贯彻经济行政权主体法定、内容法定与发动程序法定原则。要杜绝违法行政、脱法行政、卖法行政、弄法行政。经济行政权的行使不仅要合乎行政法,也要合乎民商法和经济法的规定。民商法和经济法实质上都是对经济行政权的限制。因为行政权力与商事权利都是资源的法律配置方式,二者此消彼长。商事权利的应有生存空间被确认、扩大了,行政权力的滥用空间也就相应地缩小了。 不仅具体行政行为要合法,抽象行政行为也要合法。在政府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时,既要大胆地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果敢地进行制度创新,也要注意避免无谓的名词创新,预防和减少不应有的概念混乱。经济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中的术语应尽量与现行法律和基本法学原理中的术语一致起来。为解决好这一问题,政府部门应当自觉、主动地聘请法学家参与经济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论证、起草和把关。 2.效率原则 经济行政权的行使要体现合法性原则,也要体现效率原则。政府要增强服务和效率意识,自觉树立尊重市场主体合法利益的市场主体本位意识,从骨子里面剔除轻视企业权利、鄙视商法自治的封建官本位意识。要增强政府的公仆意识,必须十分强调纳税人的主人意识、公民的人权意识。一些政府工作人员误以为“经济法治”是指政府用法律手段(法)治企业、整企业,而不是指依法保护、成全、服务于企业。这种观念急需转变。要破除官气十足的衙门作风,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怪现象,制止公 文丢失、公文旅行、审批速度过慢、甚至谎称公文丢失、拖着不办、坐等进贡行贿等封建社会旧官场上恶劣伎俩的重演。经济行政机关应当有一部可资遵循的、对办事期限作出明确规定的《行政程序法》。依笔者之见,如果经济行政机关超过了法定办事期限,仍然不给予明确答复,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对;那么,有关的企业和市场主体有权推定经济行政机关已经默示地表示同意。此种推定权,应当得到包括办事拖拉机关在内的所有经济行政机关,乃至全社会的尊重。其他经济行政机关不得以该机关没有审批、盖章为由,拒绝为企业和市场主体提供行政服务。 此外,各部门经济行政权的界定,既要分工明确、提高行政效率,避免各部门之间由于职能的不当交叉而互相推诿、互相争权;又要互相制衡,避免某一部门的经济行政权过分集中,出现“部门权力垄断”;还要互相衔接,避免出现三不管的问题。 3.公平原则 经济行政权的行使要体现公平原则。政府在行使行政权时,应当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政府是企业竞争游戏中的“裁判员”。政府应当站在中庸、公允、超然的立场上,对于所有市场主体都一视同仁,而不得厚此薄彼,随意为某些企业开小灶、开旁门左道。 强调公平原则,也是政府干预市场经济走向法治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原因在于,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基础不是国家所有制,而是社会管理者的法律角色。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是投资的主体。专业经济行政机关正是靠在国家所有制的大树上直接管理企业、对企业的设立和经营活动进行层层审批的。经过二十年来的改革开放,不仅国有经济的规模日益扩大,而且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已经展开,企业的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基础只能是社会管理者的法律角色,舍此无他。 既然是全社会的管理者和人,政府在行使行政权时,对于所有市场主体当然要平等对待、一碗水端平。政府不得为了增进自己由于私利而偏爱的某些企业的利益,而去剥夺、限制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既不能在投资者所有制性质上有所偏袒,也不能在贫富企业间、大小企业间、内资与外资企业间、本地与外地企业间有所歧视。 为实现经济行政权的公平行使原则,既要注重经济行政的公开化,也要强调经济行政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例如由官员、学者和社会公众代表所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制度就应导入经济行政机关的决策体制。不仅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要实行专家委员会制(如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委员会),其他重大经济行政行为也要实行专家委员会制,如政府采购的招标评审委员会等。 4.人权尊重原则 经济行政权的行使要体现人权尊重原则,实现人道主义行政或仁政。我国历来重视人权问题,已经加入17个国际人权公约,签署了联合国《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并且正在研究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党的十五大报告在谈到健全民主制度时,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党的政治报告。现代社会之所以要赋予和保护人权,主要是由于公民个人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政府滥用权力(包括经济行政权)的威胁。因此,经济行政机关在发动行政权时,必须顾及、尊重公民的人权与基本自由,既包括第一代人权(民事权利和政治权利),也包括第二代人权(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还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等。即使行政权的发动符合法定原则,也不能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因此,人权与基本自由也是经济行政行为的最低道德基线。只有同时符合法定原则和人权尊重原则的经济行政行为,才是既合法(legal)又正当(legitimate)的。 在经济体制转轨变型期间,经济行政权与人权发生碰撞、冲突的概率和机会极大。在这种情况下,若二者无法同时兼顾,应当采取人权优于经济行政权的价值取向。经济行政机关对此不可等闲视之。例如,经济行政机关不能以片面强调行政审批手续为由,捣毁没有社会保障和收入来源的老年人摆地摊的个体营业活动。又如,政府无权为了社会公共利益之外的其他目的(例如为了帮助港商或外商赚大钱),强迫城市繁华地段的居民搬迁,搬迁后不予及时、充分、有效、妥善的补偿和安置,更是有违人权保护的精神;即使政府强制居民搬迁的各种行政批文一应俱全,也不能逃脱人权法对经济行政权的约束。普通百姓与百万富翁在人格尊严和价值上是平等的。再如,除非情况紧急又合乎法律规定,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措施不得剥夺、妨碍、限制公民的人权与基本自由。 5.透明度原则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灯泡是最有效的警察。没有监督或监督流于形式的经济行政权必然产生腐败。现在的问题是,经济行政机关的工作和生活往往处于很神秘的状态,离一般纳税人十分遥远。现实经济生活中,有些政府部门制造和虚假统计数字,企业、学者、社会公众向有关部门查询信息经常受到冷遇和刁难,就是有些政府部门之间也是互相保密、甚至有偿提供信息。长此以往,将会严重背离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宗旨。 为确保经济行政权的廉洁、提高经济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借鉴证券法上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建议在全国实施经济行政行为公开化的阳光工程。除确需保守国家秘密的情形,政府都有义务及时、全面、真实地向社会披露。经济行政机关的职责、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办事期限如何;每月、每周、每天都干了哪些工作;公费吃喝、坐车(包括车辆的种类、档次、价格)和住房情况如何;政府采购和重大投资项目的招标等政府经济行政行为,以及其他与广大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种情况,都要形成真实、易懂的文字,并备置于经济行政机关的办公场所。经济行政机关还应当经济采用现代通讯技术,及时全面地通过政府公报、大众传媒和电脑互联网等信息载体以上经济行政信息。 与经济行政机关信息披露义务相对应的,是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所有人民都有权监督经济行政行为。不仅上级行政机关、同级权力机关,而且所有纳税人、企业、大众传媒、社会经济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都对此享有知情权。每位纳税人在办公时间之内,都有权前去查阅,也有权自费复印有关内容。经济行政机关对于这种知情权必须予以尊重,并满腔热情地提供有关方便和条件,如为方便纳税人复印有关内容而购置复印机等。如果纳税人的知情权遭到了经济行政机关的无理拒绝,纳税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舆论监督成本低、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快而深远。经济行政机关应当满腔热情地鼓励和支持大众传媒对其经济行政行为进行经常而有效的监督。新闻记者是党的喉舌,是党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而表扬先进、鞭挞丑恶的忠诚卫士。当前,新闻记者在披露违法经济行政行为时,不时受到明目张胆的破坏和干扰。建议参照处理妨害公务的违法行为的有关政策和法律,严厉查处殴打新闻记者、破坏新闻记者采访工作顺利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另一方面,新闻监督也要依法进行。大众传媒要恪守新闻监督的真实性、客观性、中立性和公正性原则,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要切实加大权力机关的监督力度,克服权力机关在经济法律监督机制中的监督权威虚置现象。政府是由同级权力机关选举产生的。权力机关当然有权对经济行政权的运作行使监督权。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还应定期向国家权力机关述职、接受质询。权力机关还有权对经济组织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这对于制止行政权专横,确保经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妥当性和效益性意义重大。 6.司法审查原则 为确保经济行政权的行使符合法治精神,必须把经济行政行为置于法院的司法审查范围。具体行政行为自不待言,就是抽象行政行为也不能游离于司法审查之外。鉴于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包括违反法律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造成的损害从广度上和深度上都甚于具体经济行政行为,自由裁量行为也容易逸出法治框架,有必要尽快承认和加强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为的司法审查权。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法院对自由裁量型经济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既需要法院的勇气,更需要法院在公正解释法律和公平原则、综合衡量各种利益关系的基础上发挥法院的司法自由裁量权。只承认经济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而否认法院的司法自由裁量权,就无法把经济行政权的行使纳入法律的监督和控制之下。 鉴于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相比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为稳妥起见,确定法院管辖权的原则应当是,各级人民法院有权对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也有权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但下级人民法院无权对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政府在行使经济行政权的过程中,拒绝或怠于履行自己所负的法律义务、或者滥用职权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就经济行政机关的行政责任而言,以其对应的权利主体为准,可分为对国家所负的行政责任和对管理相对人所负的行政责任。其中,对国家所负的行政责任又可分为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在两类责任并存的时候,从切实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角度来说,追究经济行政机关对管理相对人所负的责任处于更加根本、基础的地位。这也是现代法治社会权利本位思想的必然要求。以行政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为准,对管理相对人所负的行政责任又分为行政侵权责任与行政违约责任。政府违反了其与经济组织订立的经济行政合同应承担行政违约责任。政府就其侵犯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承担行政侵权赔偿责任。 政府承担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具体行政行为从外延上看,包括:(1)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2)违法对财产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3)执火明杖地乱征收财物、乱摊派费用、乱化缘的行为;(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如瞎指挥、非法干预商事活动的行为、侵害企业商誉权、商业秘密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既包括积极的作为,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除了法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外,如果经济行政机关由于无过错而实施了某一具体行政行为,虽不属于行政侵权行为,不应予以行政赔偿,但仍应予以行政补偿。 企业和经济组织遭受的侵害,既可以体现在财产权方面,也可体现在人格权方面。按照我国《国家赔偿法》,目前经济行政机关的行政侵权责任只限于财产权方面,对财产权造成损害又坚持直接损失赔偿原则,拒绝接受实际损失赔偿原则,从而把企业遭受的间接利益损失(即期待利益损失)请求权拒之门外。殊不知,间接利益损失和直接损失一样,也是实际损失,把间接利益损失请求权排斥在外,诚属不公,亟待改革。 三、完善企业立法,推动国内外投资者的投资热潮 (一)抓紧修改公司法 公司制度作为现代社会的伟大发明之一,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原动力。要发展市场经济,推动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就得有一部科学、完善的《公司法》。我国《公司法》到2000年7月1日,即将施行8周年。由于我国公司实践起步较晚、公司法理论研究薄弱、起草时间仓促等原因,致使《公司法》存在不少缺陷,修改《公司法》已迫在眉睫。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9年12月25日作出的《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增设了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放松了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和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允许在证券交易所内部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开辟第二板块市场。这些修改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毕竟不是对《公司法》的全面修正。 修改《公司法》应当坚持以下指导思想:既强调保护股东的权利(含自益权与共益权),也强化股东的足额出资义务;既强调公司的营利性,也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既强化公司董事和经理的忠实义务与善管义务,也注重保护他们的创业精神;既尊重股东的投资自由和股东权益,也保护善意第三人和交易安全;既立足于中国国情,也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公司法接轨;既扩张公司自治和股东民主的范围,也注重强化登记机关和登记行为的公信力;既要解决好企业进入市场的问题,简化公司设立程序;也要解决好企业退出市场的问题,填补公司解散程序中的立法空缺,如清算人缺位的问题;更要解决好公司治理和投融资中的难点问题。 应当完善的具体制度很多,将其主要者列举如下:(1)进一步丰富股东权的内涵与外延,切实保护好股东权;尤其是规定股东行使代表诉讼提起权的条件和程序,以强化股东对大股东、公司董事和经理的监督与制衡。(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借鉴法国经验,将“双层制”与“单层制”同时作为可供公司章程选择的公司治理机构模式。在“双层制”下,把监事会重新确定为董事会的上位机关,监事会有权任免董事会的成员,以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在“单层制”下,应当全面导入英美法系的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将这两种制度推向雇工规模达到一定数额的所有公司,而不问该公司是国有公司,还是民营公司,是内资公司,还是外资公司。(3)建立健全公司经营者的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既要明确公司董事和经理善管义务的折衷性标准,导入经营判断原则,规定董事和经理责任保险制度,也要设计一套面向公司经营者的年薪制度和股票期权制度等激励机制。(4)针对控制股东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的现象,有必要确认控制股东的对小股东所负的诚实义务。(5)有必要把公司社会责任写入立法宗旨或公司目的条款,实现公司目标的营利性与承担社会责任并重。(6)为强化投资者在投资及经营中的欺诈行为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应当导入公司法人资格否认理论,明确规定出资不齐、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纳入《公司法》调整轨道 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质,就是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实现国有企业的公司化。要尊重《公司法》的权威,把每一个国有企业纳入《公司法》的调整轨道,建立明晰的产权结构和廉洁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为促进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必须严格区分国家参与的行政法律关系与国家参与的民事法律关系(含商事法律关系)。一方面,从国家公权力执掌者的地位出发,强化国家对市场的适度干预职能;另一方面,明确国家作为企业投资者所享有的股东权(包括自益权与共益权);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对国家股东及其他股东投入的资本和企业财产积累享有神圣的法人所有权。国家行政权、国家股东权与企业法人所有权“三权分离”的模式即股东权模式,是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根本出路。企业只对投资人负责,而不是对政府部门负责,国家原则上不能再直接管理企业。当然,要在实践中彻底划清国家的两种职能和身份还需要一个过程。 有人认为,国有企业的投资主体是缺位的。这是一种误解。国有企业的投资主体很明确,那就是国家。真正处于虚位状态的是国家股权的人,而非国家本身。有鉴于此,国家股权的人必须界定清楚。当前,这一人身份是由政府、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共同承担的。从近期看,要鼓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与行使经济行政权的政府部门脱钩。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是私法人,受破产法的规制,以确保其与其他商事主体间的公平竞争秩序,落实国家作为公司股东所享有的有限责任利益。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是公法人,为防止其滥用权力,从长远看不应作为代行国家股权的主体。从长远看,国家财产人应当向商事公司方向发展。 为降低国家投资风险,建议把政府代表国家投资的范围限制到法定范围,例如企业不愿、无力或不适合投资的公用事业领域和少数产业开发领域。为减少国家股权的多环节多层次成本(包括腐败现象),应当严格限制国有独资公司的适用范围,不宜把国有独资公司作 为国企改革的主要方向。鉴于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后,国家股在大多数公司中仍将处于大股东的支配地位、国家股东权的机构有可能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也极有可能把传统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弊端传染到现代企业制度中去,国家所持的股份原则上可以界定为在股东大会上没有表决权、但在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分配上享有累计优先权的股份。这样既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又可充分调动其他股东的积极性;既减少国家股东权的成本,又能避免其他股东和公司经营者侵害国家股东权益,有一举四得之效。 按照股东平等、国家股东权有进有退的原则,应当允许国家股东权依法自由流转。既要稳妥地探索国有股权减持的作价方案,避免国有股减持对证券市场的不必要负面影响,强化投资者信心;也要探索增进国家股东利益的其他新途径,如允许国家股东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等。 (三)落实抓大放小的方针,完善公司集团立法和中小企业促进法 可以预言,我国加入WTO后,世界级公司巨星、尤其是跨国公司集团将纷纷到中国安营扎寨、占领市场。有必要通过兼并、联合等手段组建一大批以母子公司关系为纽带的、“航空母舰”式的、我国企业按照金字塔形式层层控股的、资本充裕化、经营多角化、管理科学化、品牌民族化、利润理想化的巨型公司集团。搞公司集团,眼睛不必只盯在国有企业上,凡是有实力的城镇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甚至外商投资企业都可以被吸收到国家控股的公司集团里面来。在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参与组建企业集团时,应当获得国家股东机构的批准,而不宜由企业经营者擅自拍板;但国家股东机构在批准时,应当秉持审慎原则,进行充分论证,切忌“拉郎配”、“归大堆”。 相应地,国家应尽快完善公司集团立法。我国现行《公司法》以若干股东设立独家公司的“核心公司家庭”为假定调整对象。当时,立法者尚未预料到公司作为股东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复出资设立孙公司、孙公司又出资设立曾孙公司的“四世同堂乃至五世同堂公司家庭”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例,从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建立公司集团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制度、保护子公司债权人与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实现对母公司利益、子公司债权人利益及小股东利益的均衡保护。从单纯规范单一公司,到同时规范单一公司与公司集团,反映了立法者对公司法律现象的认识规律,体现了现实经济生活对立法的迫切需要。 在完善公司集团立法的同时,为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还要抓紧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法》。因为,包括国有中小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在活跃城乡经济、满足社会多方面需要、吸收劳动力就业、开发新产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已经并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运用法律手段,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也是一大国际趋势。例如,为改善经营环境,鼓励企业、尤其时中小企业的设立和发展,欧盟(包括其前身欧共体)为协调各成员国的中小企业立法,在欧盟和欧共体层次上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欧共体理事会先是于1986年11月3日通过了《中小企业行动纲领》,又于1988年6月30日通过了《关于改善经营环境、采取措施推动欧共体范围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决议》,并于1989年7月28日通过了《欧共体理事会关于改善经营环境、推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定》。《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宗旨在于:消除妨碍中小企业发展和设立的不合理的行政、金融和法律限制,从制度上保障全社会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市场开拓、筹资融资、贷款担保、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并着重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同大企业建立密切的协作和伙伴关系,提高生产的社会化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我国上市公司的现行治理状况,既暴露出了《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立法瑕疵和不足,也暴露出了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和司法机构在执行《公司法》和《证券法》方面的无能和低效,更暴露出了广大中小投资者在依法护权方面的软弱和无奈。近年来上市公司中的琼民源、红光、银广夏等一系列公司肆无忌惮地编造虚假财务资料、欺骗广大投资者,且有中介机构为其摇旗呐喊的丑闻,一而再、再而三地印证了这一点。 为强化我国上市公司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力,切实改进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经营的透明度,确保公司经营者对广大投资者负责,必须推出一系列标本兼治的过硬措施。如严格划分行政权力与股东权利,切实做到政府部门与母公司、上市公司之间的政企分开;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加大对上市公司经营层、证券公司、机构投资者等市场主体沆瀣一气,实施内部人交易和其他违法交易行为的法律规制力度,等等。但完善公司治理的关键,在于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享有实实在在的权利。尤其要明确,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和其他广大股东利益,投资者有权对公司经营者、中介机构、机构投资者的违法行为、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含股东个体诉讼、股东代表诉讼、股东集体诉讼),获得民事损害赔偿和救济;投资者有权对证券市场监管者的违法行政行为(含作为与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获得国家赔偿和救济。对于我国广大中小股东对公司的董事、其他经营者和中介机构提起的民事诉讼被一些基层法院无故驳回的错误做法,在我国加入WTO之后已经到了非扭转不可的地步了。在许多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法官以法律没有规定为由拒绝受理民事诉讼案件是违法的。例如,《法国民法典》第4条明确规定:“法官借口法律无规定、不明确或者不完备而拒绝审判者,以拒绝审判罪追诉之”。我国未来的《民法典》或者现行的《法官法》、《法院组织法》都应当采取这一立法态度。法院更不得以当事人提起的诉讼不属于现有的法院立案案由而拒绝受理案件。至于公司经营者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已被追究行政法律责任,不应成为法院拒绝受理以被处罚者为被告的民事诉讼案件的理由。须知,要把投资者权益保护运动全面推入21世纪,必须综合运用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大克星。其中,民事责任在法律责任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对于实施欺诈行为、侵害投资者权利的管理人、托管人和其他投资基金当事人,应当借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经验,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三大法律责任在许多具体情况下,是同时适用、并行不悖的。所谓“罚了不赔、赔了不罚”的说法是十分错误的。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补偿、制裁和教育这三大功能。 值得一提的是,在发达国家有“经济警察”之美誉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中介机构,作为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其是否具有较强的公信力、独立性和公正性,直接关系到我国加入WTO后的中国证券市场的兴衰成败。因此,应当完善相关立法,以强化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实现中介机构执业标准与国际惯例接轨。涉及对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条文,应当具有明确的表述。例如,《证券法》的第161条规定,出具虚假报告的中介机构“应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但是,究竟何为“负有责任的部分”,这种表述就显得非常模糊。完善上述中介机构立法势在必行。 (五)实现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与公司立法的并轨,赋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 我国从1979年以来陆续制定了三部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在《公司法》出台之前,我国已经颁布了三套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外资 企业法》。而这些外商投资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与三套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就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的情形不少。 这三套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对于吸引和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与经营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从立法技术上和实体内容看,还存在着不少缺陷。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已经不再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例如,根据其中在《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将外方投资者界定为“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而对中方投资者的界定中却没有“个人”。显然,这对中国的个人投资者不公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界定为“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不必设立股东会和监事会。而国内投资主体办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1993年制定的《公司法》应当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三套组织机构。例如,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外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绝对审批制,一律报经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批准;而根据《公司法》第8条规定,国内股东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登记制为主、审批制为辅的原则。 鉴于现行外商投资企业立法的某些特别规定,不仅不合乎国际通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也大大落后于我国现行的公司立法,为鼓励外商投资,应当尽快废止现已落后的三套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实现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与《公司法》的并轨。凡是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组织机构、股东权、合并、分立、破产、解散、清算和财务、会计等事项的,都应与内商投资的公司一体纳入《公司法》的调整轨道,立法者不应当、也没有必要就这些内容作出与《公司法》相重叠、相抵触的规定。不必要的立法内容的重叠,是立法技术粗糙的集中表现,是各国立法者最忌讳的败笔之处。而不必要的立法内容的抵触,则直接违反了市场经济社会中的平等原则,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而应当采纳的国民待遇原则更是背道而驰。在合同法领域,1999年新《合同法》的出台标志者涉外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法与技术合同法的三足鼎立局面的结束,也标志者中国与外国的法人、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在合同领域已经确立了平等原则。既然在行为法和债法领域能贯彻中外平等的原则,在组织法和公司法领域也不应存在例。 至于不采取法人形式的外商投资企业,当然不能适用《公司法》。但可以分别纳入《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作社法》的调整范畴。当然,针对外商投资的特殊性,立法者可以考虑制定《外商投资促进法》。但是,该法不是商法中的组织法,不是公司法的特别法,而属于经济法中的促成型干预法,具有浓厚的公法色彩,主要规制允许、限制、鼓励、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以及政府鼓励外商投资的经济杠杆。 在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修改之前,应当明确《公司法》与三套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之间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也就是说,《公司法》与三套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就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优先适用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公司法》就某一事项没有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对此有规定时,应当适用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公司法》就某一事项有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对此无规定时,应当适用适用《公司法》;《公司法》与三套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就同一事项均无规定时,应当适用《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如资本多数决定原则、股东平等原则)和公司法理。法院和仲裁机构裁决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纠纷时,也应当根据上述精神确定裁判案件的法律依据。 四、我国“入世”后消费者权利的法律保护前瞻 我国广大消费者将是我国“入世”后的最大受益者。由于我国“入世”后要进一步削减关税,逐步取消一些非关税壁垒,来自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国的物美价廉的商品将会源源不断地进入中国市场。届时,我国的买方市场将更加不可逆转地形成和发育,我国消费者将会需有更多的选择自由,外国进口日常家电等耐用消费者品的价格将会进一步下调。除了商品之外,外国高质量的金融、保险、旅游、娱乐、电信等服务也将纷纷登场,供我国消费者选择。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国内的生产者、销售者和经营者也将在外国同行的竞争压力面前,被迫开发和采用高新技术,进一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降低商品和服务价格,从而对消费者提高更多的便利和实惠。我国不少国有企业(如电信、金融、保险、商业批发等企业)曾长期处于垄断地位,即使消费者对其服务不满意,也只得忍气吞声。但外国竞争者的进入,将会从根本上杜绝这一问题。因为,消费者可以“用脚投票”或者“用钞票投票”,冷落那些官商作风沿袭多年的企业。 不断涌来的外国商品、服务和外国商家,既意味着消费者可以更自由地“用脚投票”或者“用钞票投票”,也意味着消费者会面临更多的诱惑和陷阱。因此,在中国大幅降低外国货进入中国市场门槛的同时,应当切实提高我国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水准。这就需要改革和完善现行立法,加大对消费者权利的保护力度,强化商家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例如,《消法》中虽然规定了“经营者有警示义务”,但对国外商品的说明是否必须使用汉语,则语焉不详,需要进一步细化。以下仅对我国入世后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前瞻问题作一初探。 (一)消费者权利和商家义务将会进一步扩张 消费者权利不是一项权利,而是一束权利。以其内容为准,消费者权利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前者指消费者为维护自身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公平交易权;后者指消费者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监督权。以其行使人数为准,消费者权利可分为个体性权利(单个消费者即可行使的权利,如多项消费者权利)与集体性权利(数个消费者共同行使的权利,如结社权)。可分为以其产生依据为准,消费者权利可分为法定权利(法律赋予的权利)与约定权利(商家与消费者约定的权利,即合同权利)。以其保护的法律依据为准,法定权利又可分为《消法》确认的权利与其他法律(如宪法、民法通则)确认的权利。《消法》列举了消费者的九大权利(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含惩罚性赔偿请求权、结社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监督权)。除了这些权利之外,消费者还享有其他法律赋予的一系列权利,如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游行示威权、言论自由等。随着我国入世和法治改革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消费者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含联合抵制特定商品的自由)将会越来越多。 与消费者权利对应的商家义务也将日趋缜密。商家所负的法定义务绝不限于《消法》第16条至第25条规定的十项法定义务。其他法律也有许多条款扩张了商家的法律义务,从而强化了消费者权利。诸如《合同法》规定了商家对消费者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缔约过错责任、合同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格式合同条款、商家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竞合时消费者的选择权、合同解释规则等,即属此类。 除了法律意义上的义务,商业伦理意义上的商家义务,也会获得进一步重视与强化。有良心的商家可以在法定义务的门槛之上,向消费者承诺履行更高层次的义务。例如,虽然《消法》第45条规定商家对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商家可以更加慷慨地承诺:只要保修期内一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即负责更换或者退货,也可以承诺无理由退货。 为确保消费者权利的兑现和商家义务的履行,消费者将享有更有效的法律救济手段。例如,《合同法》对商家违约实行严格责任原则和实际损失赔偿原则,从而为违约商家赔偿消费者遭受的原始实际损失(含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以及二次实际损失(即投诉成本,含支出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害)铺平了法律道路。又如,为维护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人民法院应当以实现法律的补偿、制裁和教育功能,尊重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价值取向,公正审理消费者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维护消费者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精神损害赔偿很难由立法者确定一个固定的数额,应当赋予人民法院必要 的自由裁量权,以便在具体个案中找到相对公平的赔偿标准。但是,这一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必须慎之又慎。再如,在仲裁与诉讼程序上,对于技术含量高、消费者消费知识匮乏、或者争议事实发生在商家的经营场所之内的消费争议可以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以解决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不仅消费者权利的内容将会日益丰富,而且消费者权利的保护的主体也会进一步扩大。例如,电信、互联网、金融、保险、法律、医疗、交通、娱乐、旅游、购房装饰装修等新兴领域的消费者群体将会日益壮大。 (二)进一步完善消费者保护立法,抓紧清理、废止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立法文件 消费者法绝不局限于《消法》一部法律,而是一个由民事法律规范、行政法律规范与刑事法律规范构成的、成龙配套的法律体系。例如,《民法通则》中有关消费者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合同法》有关消费者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的规定,《产品质量法》有关商家产品质量责任的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商家竞争规则的规定,《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法》有关商家投资者责任的规定,都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息息相关。 保护消费者权利绝非《消法》一部法律所追求的立法宗旨,而是我国整体市场经济立法的宗旨之一。凡是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都应接受该宗旨和原则的约束和指引,不得与之相冲突。建议立法机关尽快对现有法律中确认和纵容垄断企业不当利益的条款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该废止的,坚决废止。例如,随着我国“入世”步伐的不断加快,除了公有制医院,非公有制医院、外商投资医院(包括外商独资医院、中外合资医院)、乃至于外国医院将会进入我国医疗服务市场。可以预言,未来的医疗事故纠纷将逐渐增多。为理顺医患关系,有必要废止过时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将医疗事故纠纷导入《消法》、《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调整轨道。 (三)正确理解普通法与特别法的相互关系,适用对保护消费者有利的法律规范 在实践中,在适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时,存在普通法与特别法的相互关系问题。但一般法和特别法是相对的。例如,相对于《民法通则》而言,《消法》是特别法;相对于《消法》而言,涉及特定消费领域的行业管理法是特别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在适用上是特别法优先适用,一般法补充适用的关系。 在立法机关废止有关法律(尤其是行业管理法)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条款之前,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调解机构可否仅适用这些条款,而拒绝适用作为一般法的《消法》、《民法通则》或者《合同法》呢?例如,有人将《邮政法》有关邮局投递延误免于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视为特别法规定,从而排除适用一般法有关违约责任的规定。该观点颇值商榷。 一部法律(包括民法通则、消法以及行业管理法)中既有民事法律规范,也有行政法律规范,有时还有刑事法律规范。因此,《民法通则》有关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属于民事法律规范,《邮政法》有关邮局投递延误免于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也属于民事法律规范。虽然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理,《邮政法》的规定理应优先于《民法通则》适用。但是,不管是普通民事法律规范,还是特别民事法律规范,都是民事法律规范,都要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违反该原则的民事法律规范,不应予以适用。易言之,《邮政法》有关邮局投递延误免于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固然不应予以适用,但原因不在于该规定不是民事法律规范,而在于该民事法律规范违反了民法和消法的基本原则(如公平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不应予以适用。当然,从根本上说,立法机关应当追根溯源,尽早废除《邮政法》中的不公平的特别民事法律规范。对于涉及其他垄断性行业的法律规定,也应采取这一态度。 (四)强化商家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 现代公司法中的公司社会责任理论认为,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包括职工利益、消费者利益、债权人利益、中小竞争者利益、当地社区利益、环境利益、社会弱者利益及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既包括自然人的人权尤其是社会权,也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权利和利益。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论依据在于公司的经济力量及其推动社会权实现的社会义务。公司的社会责任与人权中的社会权,尤其是消费者权利紧密相连。 商家对消费者所负的社会责任,既包括商法意义上的社会责任,也包括商业伦理意义上的社会责任。商法为商家设定的社会责任是有限的,而商业伦理为商家设定的社会责任则是无限的。 聪明的商家不仅应当成为守法经营的模范,而且应当成为诚实敦厚的儒商。缺乏商业道德、不诚实守信的商家,即使算得上合法商家,也必将为广大消费者所唾弃。商家应当把增进消费者利益视为公司的经营目标和行为指南之一,而非赚钱的手段。当消费者利益与股东利益发生冲突时,商家应当尽力兼顾二者利益;如果二者实在无法兼顾,消费者利益应当优先考虑。实际上,商家对消费者承担社会责任,既是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也是商家占领市场份额、赚取利润的远期经营方略之一。商家在激烈竞争中获胜的唯一法宝就是尊重消费者的权益,及时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价值和目标作出反映,及时按照消费者需求调整自己的经营思路和市场营销战略,注重在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的同时,尽可能地向消费者提供更多的实惠、便利和承诺。因此,《公司法》应当调整董事只对公司和股东利益负责的传统立法态度,授权董事在作出公司经营决策时适当考虑消费者的利益。商家应当制定并公布充分尊重消费者利益的、系统全面的《消费者政策》。 为强化商家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还应积极探索消费者代表参与公司董事会的新路子。具体说来,鼓励与保护消费者代表步入公司决策层,并赋予其全方位的知情权、与股东董事、职工董事一道就公司的经营战略、投资计划、产品开发、产品质量检验等重大问题参与表决的决策权、就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问题行使的否决权等积极、有效的权利。目前,许多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积极推行独立董事制度试点。独立董事中应当有适量的消费者利益代表。当然,消费者董事必须来自消费者,由消费者所选,并为消费者服务,不能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公司所收买,不能与制假卖假的奸商同流合污、狼狈为奸、助纣为虐。因此,消费者董事应当具有很高的素质,既要有德,始终不渝地把消费者利益的维护放在自己的心坎上;还要有能,通晓公司的经营管理,熟悉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商品的有关知识,尤其是该商品对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影响,从而做到耳聪目明,不为奸商的巧言令色和表面文章所欺骗,更有效率地在产品和服务投入市场之前为广大消费者站好岗、放好哨。为确保消费者董事的廉洁与效率,立法中还要规定消费者董事对广大消费者的定期社会报告义务,这种报告要在新闻媒介上公开。 为鼓励商家善待消费者,立法者应当要求商家导入社会公开法律机制,把消费者等利害关系人与股东和债权人一道纳入社会公开机制的保护伞下面,并把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由传统的财务性公开,扩大到包括财务性公开和社会性公开在内的广泛内容。消费者协会还应组织商家制定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建立商家社会信用评级制度,帮助消费者行使购物的投票权。 (五)建立快速解决小额消费纠纷的法律机制 1.小额消费纠纷应当引起全社会重视 在小额消费纠纷中消费者与财大气粗、深谙商品和服务知识的商家相比,往往处于弱者地位。例如,消费者在投诉和起诉中支出的费用都是由自己预付的,而商家的诉讼费用却可以打入经营成本;消费者为了讨回“小额的公道”,有可能影响自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而商家却可以从容地委托律师和雇员与消费者展开拉锯战和持久战。消费者的弱者地位,恰恰说明了妥善处理小额消费纠纷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丘建东和高河垣等为赢得小额官司而提起的诉讼被社会褒奖为公益诉讼。 一种观点认为,小额消费纠纷案件的诉讼成本过高,主张消费者应当忍让。此说动摇了有关机构受理小额消费纠纷的积极性,而且削弱了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助长了商家的侥幸投机心理。实践证明,公正而及时地解决小额消费纠纷有利于补偿消费者遭受的损失,制裁商家的不法、不道德行为,警醒其他商家好自为之,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感和自信感,刺激消费需求,拉动市场内需。 2.鼓励商家与消费者通过友好协商化解纠纷 一旦发生小额消费纠纷,消费者和商家应当首先选择友好协商的方式化解矛盾。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小额消费纠纷,对于消费者来说省时、省力、省钱,对于经营者来说有利于保持自己对消费者负责的良好形象,避免伤害消费者的感情,有利于延续和巩固过去形成的客户关系。许多商家设立了专门机构,受理消费者的小额投诉,取得了一定效果。对商家而言,为取得友好协商的成功,有必要保持应有的风度和姿态,切忌纠缠于细枝末节。 3.进一步提高行政调解和民间调解的成功率 商家与消费者在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时,往往偏执于一端之理,很难听进对方当事人的不同意见,致使协商很容易搁浅。而由消费者协会出面以调解方式解决小额消费纠纷,省去了消费者与商家因为参加仲裁与诉讼所要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与财力,也不伤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感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也可根据消费者的请求,主持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调解。但由于调解机制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之上,且调解机构的人员编制、调查手段有限,更无强制执行手段,致使大量小额消费纠纷无法通过调解解决。 4.加快设立小额消费纠纷法庭 诉讼克服了协商与调解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久商不决、久调不决的缺点,有利于及时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使双方早日投入到各自的工作、生活和经营活动中去。各级法院理应扭转“抓大放小”的错误观念,对小额消费纠纷案件采取积极的态度,及时、公正地受理和审结各类小额消费纠纷案件。 一些地方人民法院积极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审理小额消费纠纷案件。例如,黑龙江省绥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目前已设立73个保护消费者权益合议庭,并吸收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代表担任陪审员;湖南省常德市也先后在全市9个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庭。鉴于小额消费纠纷案件量大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有必要在全国推广小额消费纠纷案件专门审判机构试点工作。建议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小额消费纠纷案件的特殊性、以及运用传统的民事诉讼程序审理小额消费纠纷的障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人民法院在审理小额消费纠纷案件中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处理小额消费纠纷案件有法律依据。根据《消法》第30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这里的“采取措施”当然包括设立小额消费纠纷审判机构在内。 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处理小额消费纠纷案件一般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在立案、审理、判决和执行诸环节充分体现简便、快捷的原则,重点解决立案难、执行难的问题。为避免消费者遭受旷日持久的讼累,人民法院应当尽量引导消费者与商家在诉讼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从长远看,小额消费诉讼应当由目前的简易程序跨入特别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另外,《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集团诉讼登记制度也可适用于小额消费诉讼,从而方便广大消费者在其他消费者起诉时搭便车。 5.尽快打通消费纠纷的仲裁途径 同诉讼相比,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原则,具有省时、省钱、省事的简易性特点,能够充分体现消费者与商家的意思自治。但各地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商事纠纷较多,而对面大量广的小额消费纠纷无暇顾及。尽快打通消费纠纷的仲裁途径,既是完善仲裁制度的需要,也是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浙江、辽宁、山东、河北、河南等地消费者协会与仲裁委员会共同努力,设立以消费者协会为依托的仲裁委员会分支机构,专门受理消费纠纷,尤其是小额消费纠纷案件,收到消费者与商家好评。该类分支机构的仲裁员多由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担任。 如果目前的仲裁机构无力受理大量消费争议,又不同意下设消费争议仲裁分支机构,可否设立具备法人资格的消费争议仲裁委员会呢?回答是肯定的。根据《仲裁法》第10条之规定,仲裁委员会由符合法定条件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这里的“统一”二字,含有反对滥设仲裁机构之意,但在措辞上有别于“唯一”。设立消费争议仲裁机构,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扎实试点,稳步推进,切忌一哄而上。仲裁机构制定仲裁规则时应当充分考虑小额消费争议仲裁的特点,拟定好简易程序规则。 为推动更多的消费争议案件进入仲裁程序,各级消费者协会应当鼓励商家自愿向消费者承诺将其未来可能发生的消费者争议提交特定仲裁机构。这种承诺,一旦被消费者接受,就构成了仲裁协议,消费者就可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而无需再与商家另订仲裁协议。商家是否愿意作出这一承诺,是衡量一个商家是否具备诚信资格的重要指标。一旦商家作出承诺,除了仲裁协议和选择仲裁的承诺,商家在保修卡、产品说明书等文件中所作的仲裁条款对商家也具有约束力,应予鼓励。 处理消费争议的仲裁员应当符合法定任职条件,具有良好法律知识修养和过硬的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改进开庭审理艺术。为早日化解消费争议,加速市场经济流转,还应鼓励商家与消费者之间调解结案。 6.处理协商未果的小额消费纠纷需要配套法律机制的建立与健全 小额消费纠纷的解决需要一系列配套机制的支撑。例如,为应对消费者无力聘请律师的问题,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法律援助制度,设立小额消费诉讼基金;消费者协会依据《消法》第32条和《民事诉讼法》第15条之规定,有权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包括担任消费者的诉讼人);等等。 要建立健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监督体系,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检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公权力的监督,消费者、商家等市场主体的监督,以及新闻媒体、社会团体(消协、行业协会)等社会权力的监督。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握有国家赋予的行政监管权限、行政处罚权和裁判权,要坚决强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杜绝执法与司法中的腐败与专横。 市场经济论文:市场经济下对学生德育工作的思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广阔的开放市场,这种大环境拓宽了学生的视野,活跃了学生的思想,使其看到自己未来事业的前景。但同时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也会在学生的价值取向上发生作用,因此在思想品德教育的策略方法上应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定位,以适应发展变化了的形势的需要。 一、充分认识市场经济对德育的负面影响 首先表现在外向型经济对学生的思想影响。改革开放国门大开,外向型的“三资”企业,中西方文化混融,各种思潮纷纷涌入,使学生所处的文化环境发生了变化,一些不健康的思想开始悄悄侵蚀学生的灵魂。涉外企业中的外方管理方法、手段及思想意识潜移默化地向学生渗透,一些学生盲目崇洋。收入待遇等因素使一些毕业生将外企作为择业的热点目标,国营企业即使有正式录用名额也不受他们青睐,祖国意识在一些学生的心目中渐渐淡化。其次是市场经济与学生价值观念的转变。由于部分学生对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识不足,界线划不清,不能全面理解其共性、特性和作用,以及积极主流与消极支流的关系,致使认识上出现误区,价值观念发生扭曲。商品经济的等价交换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原则,一些学生错误地将其视为思想行为的准则,导致了做事讲价钱,付出要索取,把自己的行为用“等价交换”来衡量。在为社会付出的价值观上具有浓厚的“务实性”,在利他的同时首先要利己,更有甚者表现出只顾自己的方便和利益,而不顾他人和社会公德,认为生活的真谛就是享受。无私奉献已不再成为人的价值范畴,造成理想境界的空虚。第三是劳动力市场及用人制度的变化,提出了新的人才质量要求。 企业之间的人才竞争,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为企业输送人才的院校在培养人才上向质量要效益,应培养出觉悟高、能力强、懂理论、会操作的复合型人才。企业为适应商战竞争,还突出表现在管理制度、管理手段上的变化,强调制度的执行与制裁要奖罚分明。培养人才与工厂生产的产品一样,受到供求关系的制约,培养的人才类型、规格、特点、素质及管理手段,必须与人才市场的需求、管理制度相吻合;否则,我们的毕业生将会在人才市场的竞争中失去竞争力,甚至失去人才市常第四是市场经济给思想品德教育带来的困难。在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中,社会观念的变化,知识的更新,信息的接受,对教育者和被教育者来说几乎是同步的。 就学生而言,他们的社会接触面及接受新事物的速度远比在校门内的教师要广、要快得多。因此,教育者往往不能提前把握社会环境的发展与变化,当学生身上已反映出一定的思想问题时,教师才被动地去进行教育,这给德育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使教师的说教显得软弱无力,针对性不强,更谈不上“及时”甚至“超前”了,造成对在校生思想品德教育滞后的局面。 二、对在校生进行德育的思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德育工作的思路应是: (一)突出爱国主义的教育主线在多元化的社会环境中,院校德育要坚定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并将其作为思想教育的主旋律,引导学生在接触开放的文化环境时,自觉抵制民族虚无主义和崇洋媚外的思想,把爱国主义教育落到实处,由感性到理性,由浅入深,引导学生由爱父母———爱师长———爱他人———爱集体,最后上升到爱祖国。 (二)加强对树立正确人生观的引导德育的价值在于培养学生的“悟”性,使其认识到如何做人。社会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价值取向呈现多元性。然而学校的德育必须坚持一元化的导向,使学生明白社会所容纳的并不都是时代所提倡的。价值的真谛在于无论是社会价值还是自我价值,都要通过自身劳动来实现。说到底,人的价值就是更多地为社会创造和奉献。进行人生观教育,首先要让学生明白人活着为什么,怎样生活和做什么。在这个基础上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进行理想教育,从学生生活的最贴切处入手,诱发他们的生活理想,从而激发出强烈的职业理想,把社会理想、为祖国做贡献的理想教育落实到学生的职业理想上。理想是动力,也是激励,在理想的驱动下产生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三)树立新时期人才质量的德育观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人们认识到,最终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的根本不是物质资源,而是人才资源,当今市场的激烈竞争,实质是人才质量的竞争。做为为社会输送人才的高等院校,在德育上要积极探索新时期对人才质量的要求,建立新时期的人才质量标准。新时期人才质量标准,已不再单纯是过去那种踏实加肯干、服从命令听指挥的类型,而是思想和能力是复合型、适应型、开拓型的人才。因此,在德育上要给学生全方位的意识和能力,培养学生具有职业意识、创业意识、敬业意识、质量意识、竞争意识、公关意识、科技意识和法制意识,同时要在实践中培养学生良好的自省能力,能经受挫折和失败的考验。 总之,新时期的院校德育应培养出个性全面和谐发展的人、现代的人和国际型的人。 (四)德育管理制度和手段要与企业管理相衔接学校的德育是培养人才的基础工程,德育必须把参照系由封闭的院校教育转向人才市场和企业要求上来,这一转变要求学校在德育管理制度和教育方法上都随之进行相应的转变,使之与企业的要求相衔接。如若不然,学生在校接受的是一套管理方法,到企业后是另一套,这将增加学生的不适应性,减低学生在社会上的竞争力。 为此,必须做到: 1、在日常行为规范上要与相应的企业要求衔接,把企业要求职工的行为规范,作为学校培养学 生日常行为的部分规范要求,同时要设置专业环境,在环境中训练学生的日常行为。 2、德育的管理制度和方法要与企业管理相适应。一位饭店的总经理说:“你们学生不及格还有补考机会,而在企业做错了一件事就难以挽回”。因此,在校的德育管理要与企业要求吻合。首先,应突出制度化管理,将规章制度熟知熟记,严格按制度办事,奖罚分明;其次,是在制度的执行上不能沿用“事不过三”、“下不为例”等旧的教育方法,制度不容违犯,否则就要受到处罚;第三,要适当减少耐心说服的思想教育过程,加强针对性和时效性,培养学生自律和自我调节的能力,否则就不能适应企业化管理的环境。 3、使学生进入人才市场参与竞争。创造条件使他们参加各种形式的供需见面会。在平时的学习、社会工作及各项评比和比赛中为他们设计竞争舞台,创造优胜劣汰的竞争氛围,以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性,达到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共同的目标导向下,进行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从而提高德育的针对性。 4、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市场经济活跃,人才竞争激烈,毕业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他们能否承受竞争机制冲击的淘汰和排挤?能否经受挫折的考验?实践证明,学习好的学生不一定能在社会中经受住挫折和胜利的考验,这就要求德育应把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放到首位。新时期的素质教育包括:道德品质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劳动技能素质和心理健康素质。教师应成为学生的“保健医”,把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作为培养新时期人才的着眼点,使学生增进心理环境的内稳性和肌体对环境的有效适应性,以积极主动、平衡灵活、正确理智的心理状态去适应和协调社会环境,成为竞争中的强者。这首先要培养学生对竞争的心理适应力。在校期间应为学生设计竞争的舞台和竞争的环境,训练学生对竞争的适应力。教师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心理诱导,使学生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能力、优势,积极参与竞争。其次是培养学生的预见性。做好上岗前的心理准备,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了解人才市场情况,理论联系实际,交给学生解决问题的理论方法,塑造出身体健康、道德健康、心理健康的人,使其在激烈的竞争中健康成长。 5、加强信息反馈和教师的理论培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德育能否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应注意以下两点:(1)加强社会信息反溃经常了解社会思想动态,推断哪些社会事务可对学生产生影响,使教育走在学生思想意识形成之前。经常了解企业管理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及时扩充学生的应变能力。(2)要经常对教师进行社会主义德育理论的培训。加强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建设一支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的政治思想工作队伍,深入到学生中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和需求。尤其是在社会变革的每次微小变化前,首先对教师进行理论指导,使教师具备指导学生的理论准备,注意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不断更新观念,紧握教育的主动权,使教育具有超前性。 针对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而采取相应的对策,是增强德育工作实效性的有力保障。综上所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德育工作,是教育工作者面临的新课题,重在实践的探索和理论上的总结。北京旅游学院管理系在德育上推出的“三自教育”、“学生行为守则”及参与各项活动的“严、细、活、竞、创”的五字要求和“教师形象”的讨论,正是在市场经济下对学生进行德育的思考、探索和实践,相信在全系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定会结出丰硕的成果。
环境经济论文:环境经济政策的价值理念诉求 作者:钟芙蓉 单位: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环境问题的复杂性日益凸显,传统环境管制手段已暴露出严重的缺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环境经济政策应运而生。近年来,环境经济政策在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OECD(经合组织)中发展迅速,已经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也备受青睐。《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提出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新要求,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1]说明环境经济政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由于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的环境治理仍以直接管制手段为主,尚未建立起一套利用市场经济的环境保护政策体系,环境经济政策还只是政府环境管制的一种辅助手段。环境经济政策应该成为协调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我国要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也必须依赖环境经济政策。 目前对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多侧重于经济学、法学领域,鲜有从哲学、伦理学角度进行研究的。诚然,在环境经济政策的经济学和法学研究中,许多学者都已意识到环境经济政策的哲学、伦理学研究对环境经济政策有着意识形态的根本导向作用,但是这一方面的研究却迟迟未有进展,主要是因为它尚未引起伦理学界足够的重视,其他学科领域对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中虽然有所提及,但都是浅尝辄止,缺乏深度和广度。并且由于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任务艰巨,环境经济政策遇到重重阻力,加上长期以来的行政主导的环境管制模式,导致部门间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这些都导致环境经济政策研究更多地注重经济上和行政上的成本计算,掩盖了环境经济政策内在的伦理诉求。实际上,环境经济政策需要伦理学为其提供价值支持,而伦理学要发挥其实践哲学的作用,其中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就是对社会制度进行审视和反思,并将其理念渗透到制度的制定过程中。 一、环境经济政策的本质 按照环境经济学的观点,环境问题产生于外部不经济行为。外部性是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由马歇尔首先提出,经过他的学生庇古的发展,成为现代福利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环境经济学的重要理论。外部性有负外部性和正外部性两种。外部性发生的前提是市场在配置公共物品方面的效率低下,公共物品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2](P23)的特征,因无法排斥任何人使用公共物品会出现大量“搭便车”行为,最终导致过度使用公共资源而产生“公地悲剧”,而肇始者不但不用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还有可能从中受益(至少是短期利益),这一危害和补偿的成本被无偿地转嫁给他人和社会,这是负外部性的表现。而正外部性表现为私人行为存在溢出效应时,无法排除他人的使用,又无法要求他人支付相应的价格,其劳动成果被他人和社会无偿使用。 环境问题就属于典型的外部性问题,因为环境多属于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因此导致在环境问题上总是负外部性过多而正外部性太少,即污染环境者获得利益而保护环境者利益受损,使得市场在环境保护方面总是动力不足、效率低下。环境经济政策利用经济手段解决环境问题,正以“外部性问题内部化”为宗旨,以“污染者付费原则”为核心,试图建立起一套以市场经济为调节机制的环境保护体系。具体地说,环境经济政策是“根据环境经济学原理,利用价格、税收、信贷、投资、微观刺激和宏观调节等经济杠杆,调整或影响有关利益相关者的环境行为而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政策组合”[3](P8)。环境经济政策是环境政策与经济政策的交叉运用,既有环境政策性质又有经济政策性质。[4](P252)但不是所有具有环境影响的经济政策都能称之为环境经济政策,只有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经济政策才属于环境经济政策,如个人所得税改革必然对居民的消费行为造成影响,进而产生环境影响,但不属于环境经济政策;也不是所有运用到货币、财政工具的环境政策都能称之为环境经济政策,只有运用市场经济价值规律,以调节市场主体的环境行为为目标的环境政策才能称之为环境经济政策,如行政性的环境收费或罚款也涉及到财政问题,但也不属于环境经济政策。按照OECD的观点,当某种手段的应用足以影响到经济当事人对可选择的行动的费用进行评估时,该手段之前便可以冠之以“经济”之名。[4](P253)从环境政策和经济政策的关系来看,可以将环境经济政策分为广义与狭义。广义的环境经济政策包括可以纳入环境政策范畴的经济政策和可以纳入到经济政策范畴的环境政策,是协调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手段。而狭义的环境经济政策仅指环境政策内部的经济手段,是环境管制手段的一种。[3](Pv)环境经济政策的广义与狭义实际上反映的是它的不同发展阶段:狭义环境经济政策是其基础和初级形态,而广义环境经济政策是其高级的、较完备的形态,二者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 厘清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我们深入了解环境经济政策的本质和指导环境经济政策的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从环境管制的角度来看,与环境经济政策并驾齐驱的环境管制手段是传统的“命令控制型”手段,一个是间接管制,一个是直接管制,各自的优势领域有所不同。经济手段最大的作用就是鼓励创新,刺激市场主体保护环境的动力,从而解决效率问题,从源头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但由于是间接管制,必然受到市场因素变化的影响,可能不完全符合设计的初衷,甚至可能出现扭曲。例如环境税收政策如果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却没有作出适当的税率调整,就会使得环境税的实际作用大打折扣。而命令控制型手段最大的优势就是直接针对问题,效果立竿见影,适合管理突发性环境事件和有毒污染物的排放。因此,如果只考虑环境保护范畴,基于市场的环境经济手段和命令控制型手段的作用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3](P50)如果我们看待环境经济政策的眼光就局限于此,环境经济政策的价值将会被低估,其发展就会受到限制。 我们应该从更宏观的视野来看待环境经济政策:人类又面临一个文明的岔路口,选择的关键词是“生态”。生态文明是一场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在内的整个文明范式的转变,其中经济的生态化具有基础性作用,所有的经济政策、经济活动或迟或早都要经历一场“绿色化”的洗礼,朝着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以经济激励为调节机制的环境经济政策抓住了两个根本问题:一是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二是治理环境的动力根源。同时,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需要配套政策措施的配合,需要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它将会推动经济制度的生态化,促进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减少“市场失灵”,这对于我们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环境友好型经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环境经济政策体现了人类改变经济生产方式的自觉性,是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的重要助推器。目前我国的环境经济政策还只是政府环境管制的辅助手段,还不足以和直接管制手段平分秋色,现在我国关于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基本上都把它定位在一种环境管制手段上。不可否认这是环境经济政策发展的必经阶段,但要想使环境经济政策发挥最佳效用,我们就不能把眼光局限在环境管制手段上,还需要更广阔、更宏观的视野,来引导现阶段的环境经济政策建设,真正发挥环境经济政策在协调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作用,这才是我们选择环境经济政策的最终目的。 二、环境经济政策的价值理念诉求 我国的环境经济政策起步较晚,还处在介绍、借鉴西方国家经验的阶段,尚未探索出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政策体系,又因为长期以来我国的环境经济政策的行政色彩浓厚,很多政策手段都不可避免地带有应急性的特征,缺乏前瞻性,使得我国的环境经济政策从制定到执行,都还没有摆脱“零敲碎打”的尴尬局面。要想摆脱这种视野上的障碍和实践中的困境,建立一套即符合我国当前国情,又符合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并能和国际环境经济政策平行接轨,共同治理全球环境问题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必须具备明确的政策理念。理念是制度的灵魂,是一项制度得以确立的根本指导思想。自从1987年前挪威首相布仑特兰夫人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以来,可持续发展就迅速成为各国制定发展路线的基本准则。我国制定环境经济政策也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可持续发展表达的是一种新的发展伦理观,即我们当代人的发展必须考虑自然环境和子孙后代的利益,它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扩大了利益共同体的概念。但是可持续发展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走,也没有既定的标准可以衡量,“可持续发展是经济增长的压力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动力两种力量的妥协。妥协要求国家在某一时间背景下权衡经济增长和生态资源保护,并在二者之间进行取舍和抉择。”[5](P135)我们就需要根据本国的国情和实际发展需要来研究制定阶段性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随着认识和实践的深入不断将其推进。因此,环境经济政策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践行,既要符合本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阶段性需要,又要符合环境经济政策自身的发展规律,从而形成环境经济政策的特有理念。 环境经济政策最初是作为一种环境政策出现的,因此初期的环境经济政策应该强调环境保护的功能,坚持将环境保护作为基本理念,这是环境经济政策的立足之本。这是因为:首先,只有把环境保护这个基础性功能发挥好了,充分体现出环境经济政策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高效率、低成本优越性,才能使它在环境政策中的作用从辅助手段上升为重要支柱,使环境经济政策的地位得以巩固,才能谈得上实现其作为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宏观杠杆的远景目标。其次,环境经济政策是政府手段与市场手段的结合,运用政府手段来管理环境是古已有之,而运用市场手段来保护环境却是新生事物,要在市场机制和运行目标中注入环境保护理念需要一个较长期的博弈过程,不仅要把环境保护理念嵌入原有的市场手段中,还要用环境保护理念重新诠释和改造整个市场手段。因此在现阶段,环境经济政策首先要考虑的是牢固确立自身地位的问题,必须坚持和创造性地发挥环境保护理念。具体而言,环境经济政策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利用市场,如环境税费、环境保险、绿色信贷等,二是创建市场,如环境权交易。前者是在传统的经济手段中增加新的环境保护功能,而后者是创建全新的环境市场。它们不仅是传统经济手段在功能上的改变,更需要理念上的根本转变。因为这些原属于市场经济范畴的传统手段,已经形成较为固定的制度理念和行业规则,我们现在要把这些经济手段“绿色化”,就必须对这些经济手段的本质和基本理念进行重新认识和重新定位,发掘其在环境保护上的固有优势,改造其不生态、反生态的落后理念,并以环境经济政策的整体理念引导之,实现“内生”和“外灌”的结合。与此同时,还要注重环境经济政策与其传统制度的融合,这关系到环境经济政策能否从现有的制度体系中获得支持的问题。例如在税收制度中引入环境税。而环境税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行为税,即它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税收改变市场主体的环境行为。虽然环境税也具有一定的筹集资金功能,并且这一功能在环境税开征的初期会起到比较大的作用,但是随着环境税作用的深入,环境税收收入会出现累退现象,这与传统税收的理念不一致。因此要融合环境税与传统税制,还需要对税收的本质、税收的理念进行重新界定,其他环境经济政策也是如此。 进而言之,环境经济政策的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分解为若干实践原则。原则就是把理念转变为具体化、可操作性的、规范性的指导思想,是沟通理念与实践的桥梁,是指导环境经济政策具体制度安排的行动指南。OECD环境委员会于1972年制定的“污染者付费原则”已成为环境经济政策的核心原则,随后又制定了“使用者付费原则”。根据中国的环境保护特点,我国又提出“受益者付费原则”和“破坏者付费原则”。这四项原则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环境经济政策原则体系[3](Piv-v),涉及到污染防治、环境服务、生态补偿和资源开发领域,基本上能涵盖环境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但其缺陷在于缺乏衔接性、协调性的原则,容易导致各个领域各自为政。实践证明,任何一项具体的环境经济政策都有着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单一的环境经济政策能发挥的作用是很有限的,它需要与其他政策的配合。而这些政策手段之间又往往存在着部分功能相互重合、相互抵销、相互冲突的情况,处理不好就会导致政策体系的混乱和对市场机制的扭曲。 环境经济政策只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因此必须进一步开发衔接性原则和协调性原则,促进各项子政策之间相互配合、相辅相成,尤其是要处理好各项政策之间相互冲突、相互抵销的作用。由此可见,环境经济政策及其下属的各项具体政策手段,都面临着自身合理性定位和内部协调,并与传统经济政策、环境政策相协调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有赖于环境经济政策是否具有一个明确的价值理念并有效地运用,这也正是环境经济政策对伦理学提出的迫切要求。同时,我们也要抓紧研究国外环境经济政策理念,不仅是为了学习和借鉴西方先进理念,更重要的是促进我国环境经济政策从理念到制度的国际协调,因为国际协调既能促进我国环境经济政策的发展和完善,又能应对共同的环境问题,防止污染转嫁和生态掠夺。 三、环境经济政策与环境正义 环境正义是当代环境伦理学的重要议题,它代表了环境伦理学的实践转向,即环境伦理学不再只是抽象地谈论自然权利和全人类的利益,而是更加关注现实的环境保护问题。“‘环境正义’问题的凸现体现了人们对现实环境权益的关切,而这种关切也就是如何分享环境利益和分担环境责任的问题。”[6]因此,环境正义成为环境伦理学观照环境保护现实的基本途径,也应该成为我们评价环境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环境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与环境正义原则有着共同的诣趣,从而有助于环境正义的实现。首先,环境正义有两个基本维度:种际正义和人际正义。种际正义是人与自然之间的正义;人际正义从时间维度又可分为代际正义和代内正义,代际正义是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正义,代内正义是当代人内部的正义。代内正义是解决环境正义问题的关键,因此“‘环境正义’更主要的是强调同时代内在环境利益分配时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不正义现象及其校正。”[7]环境经济政策正切中了经济利益这一要害,运用经济杠杆作为分配环境利益和环境责任的手段,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正义问题。环境经济政策认为引起环境不正义的根源在于市场失灵所导致的外部不经济。无论是负外部性还是正外部性,都是环境资源的低效率配置现象,效率低下必然妨害公正的实现。环境经济政策在环境保护上最大的优势在于运用市场可以解决效率问题,并促进技术的革新。它以“外部性问题内部化”为基本原则,一方面能够减少由人们的经济地位不平等所带来的环境不正义,促进人际正义的实现;另一方面能够通过技术创新来帮助经济突破传统意义上的增长极限,使人类更合理、更友好地利用自然,促进种际正义的实现。其次,市场手段在环境保护方面始终存在缺陷,必须要政府的适当干预。但政府自身的失灵也可能导致环境问题。政府失灵的表现有两种:决策失灵和管理失灵,这两种失灵会导致政府在环境方面的政策决策失误和政府权力寻租问题,从而对市场机制造成进一步的扭曲,使环境问题加剧。环境经济政策是政府手段与市场手段的结合,运用政府手段与市场手段的彼此互补的作用,既重视公平又重视效率,在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上都有很好的效果,从而维护了环境正义。此外,政府手段还能够起到补偿正义的作用,因为环境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为环境保护事业筹集资金,通过政府的作用,在环境利益的分配上更加注重公平。环境经济政策的宗旨与环境正义原则在总体方向上是一致的,这一点勿庸置疑,但环境经济政策自身存在着局限,如果处理不当,则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损害环境正义。 首先,环境经济政策提出一个“最优污染水平”方法,即一个环境与经济的平衡点,它是在测算好环境容量和资源存量临界点的前提下,制定一个污染排放值,并为环境物品制定合理的价格,通过市场的价格信号来调节人们的环境行为。这一理念应该说是符合环境正义原则的,它以尊重自然规律为前提,又克服了直接管制对经济规律的扭曲,还有利于发展生态经济。但问题就在于这个“最优污染水平”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由于我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尚不全面,很多环境问题都具有潜在性,我们无法完全预知现在行为的未来影响,无法准确测算出这个“最优污染水平”;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发展任务还十分艰巨,工业化进程深入、城市化速度加快、人口继续增长,虽然局部环境治理取得成效,但结构性的污染总量还在不断攀升。而“最优污染水平”实际上是环境与经济之间的权衡,在发展任务非常迫切的情况下,环境保护还是很有可能让位于经济,从而使环境正义的总体实现程度受到限制。 其次,环境经济政策是间接管制手段,一方面,因其对环境治理不能发挥直接作用,很可能会因为市场因素或技术水平的限制而消弱了其有效性。仍以环境税为例,环境课税是越接近污染源头越有效,因此在生产环节征收环境税应该是最有效的,但受管理成本和技术水平的限制,税收征管部门很难知道企业准确的污染水平,因而就会采取对管理和技术要求较低的方式征收,把征税对象设为容易计算的污染投入物(指包含污染因子的原材料或能源)或污染产品。这样一来是可以解决征收问题,但是又会产生新的不公正。比如对投入物征税,它对于在生产环节采取节能减排技术的企业不公正,会降低他们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环境经济政策如果制定得不科学或缺乏配套措施,不但不能减少污染,还有可能造成扭曲作用,产生更大污染或污染转嫁,从而产生新的不正义。 结语 环境经济政策是我国环境保护和促进经济发展转变的必然选择,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和市场体系的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环境经济政策还处在比较零散的研究和试点阶段,缺乏一个系统清晰的顶层框架设计。环境经济政策制度构建的层次越高,就越需要伦理学的理论支持。伦理学的博大视野、意识形态影响和人文关怀的理论品质,有助于环境经济政策的发展和完善。而伦理学尤其是环境伦理学参与到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和评价机制中,既能彰显应用伦理学的实践品质,又能为伦理学的发展汲取丰富的实践资源。 环境经济论文:地方环境经济下产业结构的问题 作者:段秉华 单位: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传统的生产发展伴随着高能耗、高污染,这会对自然生态平衡造成极大的破坏。而环境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外在约束条件,产业结构调整的目的是研究在环境资源约束的条件下如何实现最大的产业结构效益,进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结合目前河北省产业结构现状,从环境经济的角度进行分析,并提出优化产业结构的对策,以实现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一、河北省产业结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河北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推进产业升级,产业结构调整收到了一定成效。三大产业比重已经由1978年的28.52%,50一肠%,21.02%调整到2007年的13.17%,52.82%,34.01%;进而2侧刃年三大产业比重为12.%%,522%,34.斜%,三次产业呈现出“二三一”结构。根据美国经济学家库兹涅茨的研究理论,河北产业结构已呈现工业化中后期的特点,但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还有一定差距。 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第一产业产值不断上升,1978年产值为52.20亿元增长到2田7年的1804.72亿元。而第一产业所占比重从1984年开始逐步下降,由33.55%下降到1993年的17.84%,从2(x刃年至今,第一产业比重逐年下降,2009年河北省第一产业比重为12.960/0。总之,第一产业变动的总趋势是:产值逐年上升,产业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 第二产业是河北省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中,其产值从1978年的9238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7241.80亿元,占据了地区生产总值的半壁江山,而第二产中又以重化工工业所占比重最大,重化工工业对资源依赖度较高,无疑重化工业显著提高的产业结构对生态环境的压力较大。20()7年,河北省工业生产较快增长,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全部工业增加值完成6566.8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7.4%。其中,钢铁、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战略支撑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对工业生产的带动作用增强,对工业生产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3%;食品、纺织、建材、医药等产业增加值增速均在13.2%一23.6%之间。但这些行业的增长仍然以大量资金和能源投人的粗放型增长为主要方式,仍然需要不断优化和升级。 第三产业发展缓慢、比重较低。自进人新世纪以来,河北省的第三产业产值比重一直徘徊在33%左右,没有太明显的变化,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相比低6个百分点;同周边相比,2007年北京的第三产业比重为71.3%,天津为403%,而河北省2007年第三产值在地区总产值中的比重为34.01%。虽然第三产业对城市生态环境的影响相比于第一、二产业是最小的,对资源的依赖性小,但是河北省的第三产业目前仍以低附加值的饮食服务业为主,金融、文化等较高层次的行业所占比例小,而旅游业、餐饮业等行业的发展对生态环境质量有直接的影响。为此,在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同时,应该对环境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由此可见,近年来河北省产业结构取得一定优化和提升,但目前三次产业总体呈现“二三一”的特点,传统工业比重偏高、第三产业的拉动作用不明显,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二、河北省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 河北省的产业结构经过长期的调整得到了较大改进,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着明显的缺陷,突出表现在产业之间结构不协调、产业生态意识薄弱两方面。 1、产业间结构不协调 第一产业结构仍待升级。农业是我省发展的基础,但长期以来,河北省片面发展种植业,而其他(如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发展滞后,粮食作物多,经济作物少。而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不仅使农业生产成本上升,更减弱了土地肥力,增加了食品的不安全性,加剧了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第二产业方面,基础工业与加工工业增长不协调。以能源、原材料为主的基础工业一直是作为我省的主导产业,这些传统工业资源浪费严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足,对环境压力大。第三产业内部结构不尽合理。河北省的服务业仍以传统的商业和餐饮为主,而且这些行业处于饱和阶段,发展空间不大,而金融、教育、文化、咨询等新型服务业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生产和生活需要。 2、产业环境成本很大 环境成本包含企业活动中与环境相关的支出,包括采购阶段的环境成本、制造阶殷的环境成本以及企业为预防环境污染而发生的成本等。(l)耗能高、污染物排放量大。2(X)9年河北省连续9年保持钢铁产量第一大省地位,粗钢、钢材、生铁产量均超过1.3亿吨,同比分别增长17.48%、26.83%和16.88%。但是,河北钢铁业存在能耗偏高、排污量大等现实性问题。2以沁年河北工业能耗占到社会总能耗的70%以上,而钢铁能耗占了工业能耗的45%;2008年河北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3.3巧吨标准煤/万元,20(珍年河北省钢铁工业能耗总量达8466刀7万吨标准煤。因此,在当前提倡环境经济的背景下,要促进经济增长和保护环境协调发展,节能重点在工业,调整产业结构是突破。(2)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大。据《重庆商报》报道,一支节能灯平均含有0.5毫克的汞,渗人地下后会污染大约180吨水。目前,河北省对废旧节能灯的回收还处于空白状态,这意味着至少数以万计的节能灯在完成节能使命后,会被当作普通垃圾处理,这将威胁市民健康。另外,化肥农药的使用,严重影响了农业的清洁生产,随着种植结构的调整,发展绿色果菜技术不仅是安全食品的要求,也是环境经济的必然要求。 三、优化河北省产业结构的路径选择 经济发展不简单等于经济增长,不仅包括数量的增长,还包括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制度革新,而发展更要求实现资源配置在代际之间达到最优。为此,产业发展不能继续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运用环境经济的理念促使产业与自然、社会和谐发展。 1、健全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保障体系 农业方面,发展可持续效益农业,启动农业标准化和绿色食品安全标准;因地制宜,保护耕地和水资源;工业方面,鼓励能源消耗低、科技含量高,有利于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企业发展。近年来,为了加强环境监管,河北省制定了《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对环境经济在各地的发展起到了指导性作用。但是资源环保体系还存在可操作性和功能性不强的问题,在具体实践中,还需要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可量化、可操作的方法。 2、实现生产向生态型转变 在当前河北省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少,经济保持长期快速发展受到了严重约束,为此促进生产向生态型转变显得尤为重要。生态型生产强调在生产中更多地关注环境问题,指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得不参与由他们的生产行为所造成的环境问题,并寻求实效的解决办法。而生态型生产中更需要“金蜜蜂企业”,企业在追逐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能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这是与自然界和谐共生的发展模式。 3、优化能源结构 在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高传统能源产业的同时,充分利用太阳能、生物能等资源,发展清洁燃料替代能源,逐步增加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天然气是优良的汽车替代燃料,与汽油相比较,天然气具有清洁、经济和资源上的优越性。据悉,今年秦皇岛的出租车有很大部分选择燃油用天然气,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原生石油的需求。而天然气作为汽车替代燃料具有一定的经济优势和较大的环保效益。总之,产业结构调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健全法律体系、规范企业行为的同时,政府应积极利用传统媒介和网络的影响力,提高公众和企业家的环境保护意识,实现产业发展和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 环境经济论文:环境经济政策实施进展综述 作者:董战峰 葛察忠 王金南 高树婷 李晓亮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起始之年,国家颁布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等一系列纲领性政策文件明确提出要重视创新、改进并完善环境经济政策,来深入推进“十二五”时期的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副总理在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上的讲话也多次强调创新利用环境经济政策促进新时期环境管理工作。这些环境经济政策领域包括环境资源产品定价、生态环境补偿、环境税费政策、绿色信贷、排污权交易政策等。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在“十二五”时期我国政府对创新利用环境经济政策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保新道路的意愿和决心。此外,《中央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等年度国务院政策文件也就相关环境经济政策制定和实施提出了要求。各有关部委编制的部门“十二五”规划也从各自工作领域角度提出要创新利用和落实有关环境经济政策,以更好地开展环境资源管理工作。如农业部下发的《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要建立完善涉渔工程生态评价和生态补偿机制;国土资源部印发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要求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节约与综合利用取得显著成绩的矿山企业给予奖励,落实国家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减免所得税、部分产品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法规;国家发改委主导制定的《“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指出要落实好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将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产品纳入节能、环境标志等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环保部还首次制定出台《“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指导和推进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从政策出台的主导部门分布来看,主要是国务院及国家财政、发改部门,其次是环保、税务部门,再次是水利、林业、国土等有关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台的政策类别以水价、电价、补贴、税费和税式支出等税费定价政策以及规范专项财政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政策为主,对于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险等政策类别而言,出台的专门性政策文件很少,多是在有关的综合性政策文件中原则性要求开展该方面的探索或要求加快改革进程,早日构建相关机制或制度。尽管2011年在国家层面,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环境污染责任险等政策文件出台较少,但是这些领域环境经济政策的试点探索在加快推进。在这种背景下,不少地区结合国家政策要求及本地区环境管理工作需求,开展了多样化的环境经济政策试点和实践探索,政策制定、出台和实践也取得较大进展。 环境资源产品定价 环境资源定价政策改革积极推进,水、电定价政策改革仍是2011年改革“热点”领域,理顺水电定价机制,促进价格合理上涨是基本趋势。2011年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水价、电价等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予以指导或规范。《中央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完善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和各类电价定价机制,推进水价改革;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要求构建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财政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也就水资源费的中央和地方分成及使用专门出台政策文件予以要求。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补偿火力发电企业因电煤价格上涨增加的部分成本,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或农业排灌用电价格等。许多地方出台了有关政策,积极推进加强排污费的稽查、促进排污收费的信息化能力建设等。多个省份开展了污水处理费改革,根据当地社会经济条件和发展水平,促进了污水处理费收费水平合理上涨。 1、水价改革成为社会的广泛“争议区”,建立规范性的水价定价及水价调整公开机制成为水价改革的基本方向。 各省市水价总体上呈加价发展趋势,其目的是为了解决供水企业成本与水价的倒挂问题。2011年水价上调步伐主要集中在下半年,这主要是因为第四季度国内通胀水平有所回落,通胀压力缓解。自10月份以来,福建厦门、浙江义乌、湖南郴州等20多个城市,已召开过上调水价听证会;据中国水网统计,2011年底相比2002年底,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四市自来水价格分别上涨48%、53.33%、58.25%、46.67%;截至2011年末,全国36个大、中城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平均值为2.67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平均值为1.76元/立方米,在到户水价中占比72%;污水处理费平均值为0.76元/立方米,在到户水价中所占比例为28%。由于一些地方水价调整过程中,社会公众对价格调整听证程序及水价上调幅度是否合理存在较大争议,不少地方政府开始重视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规范水价听证程序,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促进水价成本调整听证的透明、公开。如湖北省出台了《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暂行办法》,要求各地方水价调整过程中,供水企业调价成本、成本监审和结果均要向社会公开。供水企业如不按规定公开调价成本,调价将被终止,企业也将受罚;海南省也出台了《海南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必须如实公开供水成本,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进行成本监审,供水企业如果不公开或不如实公开供水成本,价格主管部门将终止其价格调整。在水价改革的过程中,也暴露了一系列问题,主要体现在到底水资源如何定价、水价成本高还是低,不同利益相关方有着不同的看法,社会公众认为通胀水平较高,水价听证“逢听必涨”,而且供水企业成本不透明,因此对水价改革存在质疑态度,导致一些地方社会公众参与水价调整听证的积极性不高,甚至出现社会公众“被代表”问题;供水企业则认为水价太低,难以维持供水服务的正常运营。然而,一些地方出现的供水企业水价调整听证会上“集体哭穷”,背后却是财报数据“全线飘红”现象也令人深思。据中国水网统计,2011年18家水务上市公司均公布了2010年年报,年报显示,2010年,我国水务上市公司全部实现盈利,无一亏损,各公司平均每股收益0.58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78%,平均销售毛利率40.02%。从水价改革过程中暴露的问题看,需要积极促进地方政府坚持“保本微利”的改革思路,同时要平衡好供水企业、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明确政府有关部门、供水企业以及社会公众在水价改革中的各自角色定位,并促进水价调整程序的透明、公开。对企业来讲,要如实公开其水价,水价到底是高还是低要让社会公众彻底、如实了解;对社会公众来讲,则要履行好水价听证的参与权和信息公开知情权,积极参与到与其利益攸关的水价改革中;对地方政府来讲,则要出台相关政策或法规规范,一方面,要推进水价调整听证的规范、透明;另一方面,做好水价调整的价格监管,在坚持城市供水基本保障设施的市场化运营坚持“保本微利”改革思路下,确保水资源定价的合理性,以及对违规水企予以制约和惩罚,防止供水服务的“过商品化”。这样才能更好地增强水价改革的社会可接受性。还有一些地方正在探索差别水价政策实施的新模式。如江苏省南通市将差别梯级水价政策与企业环境行为评级联动起来,对企业环境行为评级为红色和黑色的高污染企业执行差别水价。被评级为红色等级的企业,其随水价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提高0.3元/立方米;评级为黑色等级的,随水价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0.5元/立方米。执行差别水价的企业,当环境行为评级达到黄色及以上后,污水处理费即按正常标准执行。 2、电价改革逐步深化,规范电价秩序,稳步推进实施火电厂燃煤机组脱硫电价、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是2011年电价改革的重点。 2011年推进燃煤电厂脱硫电价、规范电价秩序及居民阶梯电价改革、实施可再生能源并网电价扶持政策受到国家重视。有关部门出台的电价改革政策文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严格落实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电价政策,制定脱硝电价政策;二是,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电价监管,采取切实措施整顿规范电价秩序;三是,规范节能电价政策及减少电价改革对社会民生的影响,如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制定居民阶梯电价具体实施方案;四是,扶持可再生能源并网电价,如要求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价格政策,制定全国统一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以通过价格手段促进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由于2011年能源需求增加较快以及高耗能产业2010年停限产后恢复较快,加剧了部分地区的用电紧张形势,一些地方擅自出台优惠电价政策又有所抬头,为此,发改委于2011年6月份专门下发了规范电价秩序的通知,对各地电价政策进行复检,强调禁止一切形式的优惠电价政策,对各级电网公司依据地方越权文件规定对企业实施优惠电价措施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要求各地严格执行脱硫电价政策,强调电网企业必须及时、足额支付发电企业脱硫电价款,对电网企业自行扣减脱硫电价款的,作为变相压低上网电价的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并给予相应罚款。核查复检措施对国家电价政策的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山西、陕西等不少省份出台了有关政策文件积极规范电价市场秩序。此外,调整非居民电价和推进实施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也是2011年电价政策实施的重点,不同地区差别电价政策推进的行业范围及深度有较大差别。山西、青海、甘肃等15省市非民用电价上调,上网电价平均提价2分/千瓦时。其中,山西省提价3.09分/千瓦时,调整幅度最大;贵州省调整幅度相对较小,提价1.24分/千瓦时。自国家发改委从2004年6月起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产业,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试行差别电价政策,截至2010年12月,全国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市区均实行了差别电价政策。但各地方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力度大小不一,一些地方落实不力,主要原因是担心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影响当地经济发展。2011年继续推进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仍是中央政府的重要工作,在这一宏观政策背景下,不少地区也出台政策文件推动高能耗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一些地方也对差别电价政策实施的监管考核提出了要求。如甘肃省对部分超能耗限额标准30%以上的企业执行0.25元/千瓦时的惩罚性电价。江西省制定了进一步落实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实施方案,公布了2011年部分产业政策限制类的高耗能企业名单(主要为钢铁和水泥行业企业),这些企业按产业政策限制类生产性用电在现行工业电价基础上加价0.10元/千瓦时,并且要求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加强对差别电价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差别电价、缩小执行差别电价范围、推迟差别电价执行时间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的,省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浙江宁波市对首批93家不锈钢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提价0.3元/千瓦时。浙江省也下发通知对超能耗限额标准单位落实惩罚性电价,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费将按规定全额返还给相关的市、县财政,用于节能降耗工作。 3、不少地方提升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大多数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已经达到0.7元/立方米水平。 污水处理费改革主要集中在提高征收标准及提高征收率。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数据,部分省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超过1元/立方米。北京为1.04元/立方米,唐山市为1.10元/立方米,上海市和南京市为1.30元/立方米,苏州市为1.33元/立方米,广东湛江市区水价污水处理费由0.86元/立方米调整为1.00元/立方米,大连市污水处理费将由0.6元/立方米调整到0.8元/立方米,佛山顺德区民用用户收费标准由0.8元/立方米调整为1.0元/立方米、非民用用户收费标准由1.0元/立方米调整为1.5元/立方米,湖南长沙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从平均0.65元/立方米提高到0.75元/立方米。大多城市已经达到了0.7元/立方米水平。4、排污收费额突破200亿元,许多地区的排污收费征缴率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在不断提升。2011年,全国除西藏外共向近44万户排污单位征收排污费202亿元,同比金额增加24.3亿元,增幅为13.6%。200余亿元的排污费收入在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排污费征收额增长的原因:一是中西部地区逐步规范排污费征收行为,排污费征收额增长幅度较大;二是江苏、安徽、山西、上海、河北、山东、内蒙古、云南、广西、广东等12个省份提高了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额增长幅度较快;三是各地加大了排污费征收稽查力度。此外,排污费征管的信息化建设也开始受到重视。环保部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进一步整合和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与排污费征收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排污费计征的工作效率和计征过程的科学性、准确性。同时,推动排污申报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和应用,加强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汇审考评,促进排污费依法、全面、足额征收。环保部还举办了全国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工作业务培训班,通报应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核定征收排污费情况,总结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试点进程,交流排污费征收稽查地方经验。 环境税费改革 环境税制建设在稳步推进,但总体上税制“绿化”改革的步子迈得还比较小。 1、推进环境税费改革受到国家高度重视,一些改革前期的研究准备工作正在开展。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环境税费、资源税费改革;《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也提出要“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副总理在全国第七次环保大会上也提出要抓紧环境税费“清费立税”,研究环境保护税立法和开展试点;为了做好环境税费改革的前期工作,环保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环保经费保障情况调查的通知》,评估开征环境税对各级环保工作的影响,研究环保系统经费保障政策和措施。有关部委也就环保税改革方案的设计积极沟通和研究论证。但总体上看,2011年环境税费改革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当前亟需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推进、推广环境税费改革试点,早日出台有关政策法规。 2、资源税改革是环境税收政策2011年改革的热点,改革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我国早在2007年就酝酿推行资源税改革,但当时迫于通胀压力未能推行。接着2008年发生的金融危机又使得资源税改革再次搁浅。自进入2010年,资源税改革进程加快。2010年5月,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费改革,同年底,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大到西部12个省份,改革要点为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原来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即原油资源税30元/吨、天然气每千立方米7至9元,一律调整为按产品销售额的5%计征(其他煤炭、黑色金属原矿等五项税目仍然是从量计征)。变从量计征模式为从价计征,解决了从量模式缺乏弹性、不能反映资源价格变动的问题,使得税收工具的级差调节作用得以发挥,也在一定程度利于抑制资源浪费。2011年资源税改革继续加快,9月30日,国务院出台《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明确资源税的应纳税额计征方式;10月28日,国务院出台《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修);11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修订后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修订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实施后新旧税制衔接的具体征税规定等。这意味着我国酝酿数载的、以资源税税额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为核心内容的资源税改革开始从试点地向全国全面推开,其改革意义表现在进一步完善了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而且,由于资源税是地方税,这样有利于资源输出大省在资源开采中获得更多财政收入,提升了这些地方政府对因资源开采破坏环境的补偿投入能力。据统计,新疆资源税改革试点一年来,资源税共增收35.78亿元,同比增长4.5倍。但是从目前西部12个资源大省资源税改革进展来看,如何将环保目标纳入资源税改革并未得到重点考虑。针对资源税存在的税目范围过窄、征收方式不科学、税负较低等问题,《“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一些政策文件也明确提出“十二五”要继续推进资源税费改革、扩大资源税改革实施范围等要求,为下一步资源税改革指明了基本方向。对于环保部门来讲,要积极参与到资源税改革进程,确保环境保护目标成为资源税改革的主要政策目标之一。 3、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和调整优化产品结构的相关环保税种的“绿化”也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 2011年有关部门出台政策文件明确规定要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继续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落实好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研究将部分大量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商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研究调整进出口关税政策。但总体上看,消费税、增值税等有关环保税种在调控“经济人”环境资源行为中的作用仍有限,利用进出口关税政策促进“绿色”贸易效用仍有限。 生态环境补偿 加快探索构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仍是2011年环境经济政策实施重点。 1、社会各方高度关注的建设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在多项政策文件中均有提及,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探索加快。 草原生态补偿快速推进,2011年出台了若干政策,要求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支持草原生态建设,并明确了对农牧民的补偿标准。此外,流域、海洋、湿地、自然保护区等领域的生态环境补偿仍处于政策试点和实践探索稳步推进阶段,2011年基本没有专门性的相关政策文件出台。生态环境补偿的核心问题,即基于生态环境要素的财政转移支付开始受到重视,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对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对象、测算方法、管理流程等进行了规范。2010年底,生态补偿综合性立法纳入国务院立法规划,2011年各有关部委继续开展调研和推进试点,筹备立法前期工作。 2、重要生态功能区、草原、湿地等要素和领域的生态补偿政策实施效果明显。 2011年,重点生态功能区涉及的451个县全部纳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范围,补偿金额达到300亿元。自2010年国家启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以来,40多个国家重要湿地、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开展了生态效益补偿。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已扩大到12.59亿亩。从有关部门的调查来看,草原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的实施对促进草原生态环境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草原生态保护覆盖了全国64%的天然草原,尽管还存在补偿年限较短、补偿标准较低、补偿范围较窄等问题。全国所有省(区、市)均建立并实施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不断推进的生态补偿制度化建设对维护我国生态安全、促进生态环境服务均等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3、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政策试点取得较大进展,在流域综合治理中的效用初显,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有所突破。 河南省在省辖长江、淮河、黄河和海河四大流域18个省辖市实行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政策试点,2011年共扣缴补偿金2804.5万元,而2010年则为4638.2万元,同比下降约40%。其中,省辖淮河流域扣缴生态补偿金最多,达到2646万元,扣缴生态补偿金数额前三位的分别是水质相对较差的贾鲁河(1057.42万元)、惠济河(854.99万元)、颍河(373.88万元)。由于生态补偿金的扣缴主要来自流域内出界水质较差的地区,且出界水质越差扣缴的补偿金也就越多。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流域水环境补偿政策对水质较差流域改善水质发挥了一定激励作用;从水质变化来看,河南全省省辖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COD达标率为96.9%,氨氮达标率为94.9%,较2010年有所提升,表明生态补偿政策已取得一定成效。此外,按省辖市统计,有15个省辖市被扣缴了生态补偿金,金额扣缴排在前三位的是郑州(1098.31万元)、开封(934.30万元)、周口(439.23万元),这三个城市也是水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大力改进的城市。截至2011年11月,河北子牙河流域累计扣缴流域各地区生态补偿金1.07亿元,水质也有明显改善;辽宁省辽河流域8市扣缴生态补偿金1650万元;陕西省渭河干流西安、宝鸡、咸阳三市缴纳生态污染补偿金在一、二、三季度分别为4265万元、240万元、2255万元,总计8930万元,2011年扣缴的生态补偿金总额是2010年三市因超标而缴纳的补偿金380万元的23倍。流域生态环境补偿试点在流域综合治理中的效用初显,究其原因:一方面通过影响各地区的“钱袋子”“倒逼”这些地区加强水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该机制也筹集了水污染治理资金,有利于促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措施的实施。2011年3月份,经财政部和环保部批准,新安江跨省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例跨省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按照试点方案,由中央财政和流域上下游的安徽、浙江两省共同设立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基金,2011年基金额度暂按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安排2亿元、浙江安排1亿元。同年12月,我国第二例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即陕西、甘肃两省联合实施的渭河流域省际生态补偿开始试点,这也是我国地方政府结合流域综合治理需求自发开展的首例跨省际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按照两省协议,如果渭河上游甘肃省两市(定西市、天水市)跨界出水水质达到两省协议目标,则陕西省政府每年向天水市、定西市补助生态补偿资金300万元,补偿金来源于渭河下游的陕西省“四市一区”(宝鸡市、杨凌示范区、咸阳市、西安市、渭南市)。 4、一些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区环境保护工作重点需求,就特定类别或要素的生态环境补偿开展了一些试点探索。 山东省作为国家海洋生态补偿试点省,试点1年,征缴海洋生态补偿费3000万元,在探索建设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政策和法规体系方面取得了初步进展。而2011年6月份发生的康菲石油公司渤海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也暴露了我国海洋生态补偿和污染赔偿政策法规应对能力以及监测、评估等技术支撑能力方面的欠缺,在一定程度上也客观地“倒逼”我国有关部门要加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政策制定和出台力度。近年来我国海洋生态污染事故频发事件,也反映出我国亟需加快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补偿试点,早日建立海洋生态补偿体系。此外,上海市闵行区开展了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实践,补偿金标准为800元/亩,2011年发放补偿金3900余万元,基本农田总面积约5万亩;海南省三亚市选择育才镇抱安村实施森林生态补偿试点,只要村民遵守保护森林等相关规定,村民每年每人都可以获得由三亚市政府提供的2400元生态补偿金;云南省昆明市实施滇池污染物提取生态补偿,氮补偿标准为5万元/吨,磷补偿标准为20万元/吨,以激励有关企业圈养滇池水葫芦。 排污权交易 改进污染源减排效率的排污权交易政策受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政策试点探索正在深入推进,但排污权交易政策的深入推进实施还面临不少制度和政策障碍性要素。 1、大范围推开排污权交易政策试点是2011年新要求。 探索排污权交易政策,包括主要污染物交易及碳排放交易,在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多个相关政策文件中均有所提及,但目前仍主要着眼于原则性要求加快试点探索阶段,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寄希望通过试点工作,探索排污权交易政策在中国大范围推行的可行性及需要破解的障碍性要素。此外,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被批准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各试点地区正在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前的一些关键技术问题研究,一些地方已经在着手编制试点方案。 2、目前进展还主要集中在“一级市场”的排污配额有偿使用政策方面,在政府“拉郎配”促进下,“二级市场”的排污权交易也有较大进展。 排污权交易政策国家试点省份正在逐步推开排污权交易,至2011年底,已有江苏、浙江、天津、湖北、湖南、山西、内蒙古、河南、重庆、陕西10省市被批准为排污权交易政策国家试点,一些地区已初步显现成效。如2011年,江苏省从7月1日起,将太湖流域有偿使用的排放指标从化学需氧量扩大到氨氮和总磷,依据环境资源的稀缺程度、污染治理的社会平均成本以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氨氮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设计为1.1万元/吨年,总磷为4.2万元/吨年。浙江省自2009年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以来,截至2011年6月底,浙江省的所有11个设区市、35个县(市、区)开展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共4642家企业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缴纳有偿使用费8.31亿元;排污权交易计1274笔,交易金额达2.92亿元;排污权抵押贷款累计129笔,涉及金额6.20亿元。2011年12月23日,陕西省在西安市举行氮氧化物排污权拍卖,这也是我国首次开展氮氧化物排污权交易,交易配额为380吨,总成交额160.8万元,参与竞拍的企业主要包括陕西比迪欧化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起拍基价为6000元/吨,最高成交价7800元/吨。以上表明,国家试点省市的排污权交易政策探索正在逐步深化。随着“十二五”规划将氮氧化物、氨氮纳入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这些污染物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及排污交易试点将会逐步推进。 3、一些地方也在自发探索排污权交易,但交易量大的案例还较少。 自2011年7月始,河北省在全省全面推开排污权交易,要求自2011年5月1日之后审批的新、改、扩建项目需要新增主要污染物年度许可排放量的,必须通过交易取得;初步确定二氧化硫基准价2000元/吨,化学需氧量基准价2500元/吨。四川省选择成都市率先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将首先从电镀、化工、制革、合成革、印染、造纸等14类重污染行业入手。2011年交易额度较大的案例是: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属山西河曲发电厂、神头第二发电厂分别与神华集团河曲煤矸石电厂、山阴昱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达成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协议,交易量为8450吨,交易额为4796万元。此外,一些地方也就排污权交易政策与相关政策的联动做了一些尝试。如浙江省温州市要求把排污权与环境信用评价挂钩,在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红色或黑色的排污单位,不得进行排污权的出让和受让。一些环境资源交易所也在探索发展模式。2011年12月23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改制为我国首家股份制环境交易所,国家电网、财政部CDM中心、宝钢集团等十家单位入股。碳交易基本上还未开展,2011年仅有少数几个案例,多为示范作用,均为自愿型,如方兴地产通过北京环境交易所购买1.68万吨自愿碳减排量。这主要是政策环境不具备造成的,因为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区层面均未有碳排放总量控制和配额方面的政策出台。在国家层面,也仅是在2011年底,国家发改委出台政策批准湖北、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区开展碳交易试点,各试点地区正在着手试点方案编制及配套能力建设。 绿色信贷 绿色信贷政策实践快速推进,促进绿色信贷政策实施的规范化、构建绿色信贷信息平台、加强银行金融机构评级和配套奖惩机制建设成为绿色信贷改革的重点。 1、有关部门正在稳步推进绿色信贷政策实践。 许多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各类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银监会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估三年来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成效,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绿色信贷统计监测制度。环保部、中钢协和银监会联合出台了《中国钢铁行业绿色信贷指南》,这是首次由中国政府制定的考虑行业特征的绿色信贷政策文件。银行业绿色信贷开始呈现向精细化和约束性方向发展的苗头,中国交通银行《2011年度交通银行“绿色信贷”政策指引》,将绿色一类客户标识细分为十二个领域,并将企业环保信息、产品质量安全及生产安全状况纳入信贷全流程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 2、多数省市实施了绿色信贷政策,落实绿色信贷政策开始逐步受到重视。 一些地方积极通过实施绿色信贷促进节能减排,绿色信贷额度有较大增加。如截至2011年5月末,上海市绿色信贷表内外授信业务投放量达572.32亿元,较年初增加37.07亿元,同比多增19.84亿元,增长16.91%。2011年前三季度,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累积发放节能减排贷款462笔,共计300.53亿元,其中,用于重点项目贷款55.85亿元,用于技术创新贷款23.71亿元,用于技改升级贷款28.95亿元;拒绝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贷款申请项目61个,金额13.59亿元;退出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企业贷款5家,金额3.19亿元;收回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贷款13家,金额4.02亿元;河北省环保系统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报送的企业违法信息达200多条。广西省于2008年开始实施绿色信贷政策,4年来,广西环保部门累计向广西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通报全区企业环境信息3660条。其中,企业环境违法信息340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2371条,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信息762条,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187条,节能环保领域贷款余额为2654.32亿元,同比增长23.59%。2011年1到8月,江苏银行常州分行调整压缩贷款4.18亿元,其中对造纸行业、金属制品业、纺织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等四行业涉及的“两高一资”企业,共退出0.64亿元贷款。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与江苏省政府合作开发了“科技之星”小企业贷款产品,贷款对象主要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盈利能力强、环保节能好、管理模式先进的科技型小企业。截至2011年8月末,江苏银行常州分行已经向28家企业发放共计5800万元“科技之星”贷款。 3、一些地方开始探索实施绿色信贷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企业环境行为表现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并允许企业在修复其环境信用后予以发放信贷。 江苏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和环境信息公开走在全国前列,一些地区探索将“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制”与信贷政策结合起来实施。如江苏的江阴、常州、南通等地区将企业划分为绿、蓝、黄、红、黑5个等级。根据企业的不同“颜色”表现,实施差异化贷款政策。以江阴市为例,该市出台了《江阴市环境保护分类评定企业信贷政策指引》,提出“对绿色企业大力支持、对蓝色企业继续扶持、对黄色企业规模不变、对红色企业压缩存量、对黑色企业严禁新增”的信贷指引原则。如果企业“颜色”表现较差,则可通过信用修复来改变“颜色”。南通市推出了《企业环境信用修复办法》,建立环境信用修复机制,对一度环境行为评级较差而又积极整改、成效明显的企业,允许其恢复环保信用,为其重新获得信贷支持创造条件。截至2011年10月末,南通市“绿色信贷”信用修复机制帮助43家有环境“污点”的企业恢复环境信用,这些企业重获贷款总额达118.2亿元。 4、不少地方的环保部门和金融机构开始重视联手推动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和落实。 如浙江、山西等地开始重视环保和金融机构加强联动,推动绿色信贷政策的落实。其中,浙江省的做法为: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与省银监局签署《浙江绿色信贷信息共享备忘录》,督促银行机构针对企业环境表现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双方共同致力于建立健全三大工作机制推进绿色信贷。一是构建绿色信贷信息共享机制,环保部门提供给银行部门相关环境信息;二是健全绿色信贷管理机制,银监部门研究建立绿色信贷工作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问责制度;三是完善绿色信贷工作保障机制,由双方共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公开披露有关环境监管和信贷管理信息。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提出开展绿色信贷工程建设。一是加强与环保部门联系,获取限期关停或整改的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等环境管理信息;二是开展存量授信专项排查,限制对已被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名单企业的信贷;三是做好对“绿色信贷”工程建设实施计划的考核、检查、评价工作。 5、尽管绿色信贷政策在2011年取得了不少进展,但总体来看,绿色信贷政策实践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在很多地区,环保部门与银行金融部门的信息沟通还不畅。目前主要是环保部门单方面向银行提供信息,但银行系统并未将自己的信贷情况反馈给环保部门。信息“单行线”问题造成环保部门不清楚到底银行是否将环保信息落实到绿色信贷业务中去。二是,信息时效性低。在绿色信贷政策执行过程中,多数地区在信息传输上还无法做到实时对接。环保部门往往是通过月度、季度等形式将企业环境信息报送给金融部门,信息的时效性大打折扣。三是,缺乏统一的绿色信贷实施标准规范。由于国家层面未有统一的绿色信贷实施准则要求,目前各银行只能按照各自的理解分别确定绿色信贷战略、方针、政策、制度、流程和产品。许多银行都推出绿色信贷政策,绿色信贷额度也较大,但各银行到底“绿”的程度如何,未能有统一的标杆来判定。四是,银行业的绿色信贷实施绩效如何还未得到足够关注。据《中国银行业环境记录(2010)》:“在我国几乎没有银行因环境违规事件受到抗议,对银行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如何有效开展绿色信贷实施效果的评估,持续改进银行业绿色信贷实施的绩效,是下一步我国绿色信贷制度建设过程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环境污染责任险 在重点高环境风险行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受到重视,不少地区尝试在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行环境污染强制险。 1、在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受到国家高度重视。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原则性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研究建立重金属排放等高环境风险企业强制保险制度。环境保护部、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的《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硫酸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方法(试行)》,提出要推进硫酸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的实施;环保部下发的《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并提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将与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挂钩;国务院颁布的《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提出要出台有关政策鼓励太湖流域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2、不少地区在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政策试点,针对高环境风险行业实施环境责任强制险是发展趋势。 环境保护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开展绿色保险试点已经三年多,但由于缺乏国家政策法规硬性约束,以及制度环境不具备等客观原因,企业主动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的积极性并不高。一些地方尝试在高环境风险行业强制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对其他类型的行业企业则采取鼓励自愿参与的方式。不同试点地区的行业类型以及企业数量等有较大差别,也有的地区要求位于环境敏感区的企业强制性投保。截至2011年底,已有江苏、湖南、湖北、河南、河北(保定)、重庆、福建、广西、广东(深圳)、四川、山西、浙江(宁波)、云南、辽宁(沈阳)等省市启动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总体来看,在高环境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是地方试点发展趋势。如江苏无锡市在2011年2月初开始试点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要求三类企业必须纳入责任险范围。一是,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内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所有工业企业,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所有工业企业;二是,医院、学校、大型居民住宅区等周边环境敏感区300米范围内的所有工业企业;三是,其他范围内的化工、冶金、电镀、造纸、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环境污染风险高的行业企业。投保企业可按照生产经营规模和环境风险等级,选择不同的投保档次。至2011年底,江苏无锡市参保企业已达688家,缴纳保费1424.16万元,责任险额7.63亿元。从试点进展来看,实施该政策后,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对意识,无锡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的重点在于事前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服务,防范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而非仅专注于事后的赔偿补救措施。企业参保前,开展企业环境风险水平的技术评估,参保后也有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排查企业的安全隐患,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环节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监督,从而有利于减少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可能性。2011年8月,广西省出台政策文件要求强制在重点行业企业推行环保责任险,并分三步走推动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第一步重点针对环保压力较大的重金属和涉铅企业;第二步重点针对位于重点区域的重点企业及环境风险较大的生产企业;第三步针对试点范围内的化工、重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沿江沿河等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列为污染责任险的参保对象。2011年8月,湖南省长沙市环保局《环境风险企业管理若干规定》,这也是国内首部环境风险企业管理办法。其做法是首先将不同行业的污染企业按照环境风险程度划分三个等级,如果企业属于一、二级别的高风险级别行业,则必须购买环境污染责任险,如果企业属于较低风险的第三级别行业范畴,则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是否购买环境风险责任保险。 3、一些地区则选择若干高环境风险企业强制纳入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范围,并鼓励其他企业实施环境污染责任险。 2011年福建、四川、山西省也启动了环境污染责任险政策试点,并未要求特定高环境风险行业企业必须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而是通过选择若干数量高环境风险的行业企业开展试点,要求试点企业必须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对于未列入名单的企业则可自愿选择是否购买环境风险责任保险。如四川省确定包括联邦制药(成都)有限公司在内的99家企业作为四川省首批试点单位。山西省首先将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环境风险因素较大的企业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范围,同时鼓励和支持未列入试点名单的企业积极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首批82家企业纳入试点。山西省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赔付额主要考虑企业风险因素,风险因素不同,则保险公司赔偿额度也有所不同。如年设计生产能力在500万吨以上的煤炭企业、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以上的电力企业,累计赔付限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 4、一些地区还将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与优先考虑信贷发放、环保评优评先等激励政策结合起来开展了一些尝试。 2011年3月上旬,河北省选择保定市实施试点,首先在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排放有毒有害化学品企业,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存贮、处置企业,以及重金属排放企业中进行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并将这些行业企业是否投保环境责任险作为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环保审查、申报环保专项资金、环保评优评先的重要审查内容。对未按规定办理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企业,将在绿色信贷工作中停止授信,在其新、改、扩建项目时,依法实施限批,并加大对其监管和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目前,共15家企业分别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签订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单”,投保费为48.4万元,总保额为2150万元。同年6月份,广东省深圳市开展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也提出试点工作实施“四个挂钩”,即将纳入试点范围的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与对企业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环保核查、环保专项资金安排、环保信用等挂钩。 5、有的地方为了推进环境责任保险试点的深入探索,开展了环境责任保险工作实施考核。 2011年,主要是湖南省开展了该方面的实践,湖南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推进本地区环境责任保险工作,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做好宣传。每两个月省环保厅将对各市州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将评比结果纳入省环保厅年终考核结果。 6、我国环境污染事故进入高发期,迫切需要加大环境污染责任险政策试点推进力度,早日构建高环境风险行业防范应对长效机制。 目前我国7555个大型重化工业项目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我国每年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200亿元。我国已经进入环境突发事件的高发期。然而,相应的防范机制和应对能力,无论是技术层面,还是政策法规建设层面,均存在很大不足,导致污染事故频发,受损人不能得到及时、充分经济补偿,致害企业无能力或者不愿为其损害行为埋单,而由社会承担事故危害的后果,既不公平也不合理。地方加大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探索力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地方上利用保险政策工具这一市场化手段分散高环境风险行业企业以及在环境敏感区域的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风险的客观政策需求。随着地方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也需要在国家层面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予以指引和规范,为地方试点的深入推进提供保障和支撑。 环保综合名录 节能、节水、环境友好型产品名录制定和实施稳步推进,环保部主导编制的“双高”产品名录对有关宏观经济部门出台调结构、促转型政策起到了积极支持作用。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制要求政府基于制定的名录实施绿色采购。如财政部联同环境保护部2011年先后两次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调整了第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据统计,目前列入清单的节能产品已有28类、3.1万种,环境标志产品已有24类、1.5万种。在“十一五”时期,全国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金额达2726亿元,约占同类所有产品政府采购金额的65%左右。绿色产品的政府强制采购制度正在逐步建立。 自原国家环保总局2008年第一批“双高”(高环境污染、高资源消耗)产品名录以来,至2010年底,环保部已经先后了四批名录。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改委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0年本)》将“双高”产品名录作为修订的重要依据,采纳114种“双高”产品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产品,其中,农药和化学制药行业“双高”产品,90%以上被该目录所采纳,名录成果为有关经济决策部门出台有关政策提供了有力支持。2011年环保部编制完成《环境经济政策配套综合名录2011年版》,并于同年10月14日以函的形式提供给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等经济部门,供制定和调整有关政策参考。 环境经济论文:地方环境经济政策问题探索 作者:焦元森 单位:河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河南省人口众多,经济总量列全国第五位,尽管人均GDP等指标落后;但是河南省COD排放量却高居全国第二位,二氧化硫排放量居第五位,污染减排任务艰巨。 一、环境经济政策的内涵 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实现三个转变,即: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环境经济政策指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收费、保险等经济手段,调节或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以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政策手段。作为迄今为止国际社会解决环境问题最有效、最能形成长期制度的办法,建立和实施有效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对污染减排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探索建立并推行有效可行的环境经济政策,建立和完善环保工作长效机制,对于提高河南省环保工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二、河南省环境经济政策存在的问题 1、与经济部门协调互动不够环保部门在经济政策制定方面没有主动权,缺乏主动协调机制,与经济部门在政策制订方面没有建立充分协商机制,致使有利于环保的经济政策出台少、出台慢、力度小。绿色信贷工作处于起步阶段,进展较慢,还没有全面展开,环保部门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交流还不够及时。 2、制度本身还不完善如绿色信贷政策,由于刚刚起步,还面临着认识、基础和信息等多重制约,一方面,由于一些高污染高能耗行业还有利可图,有些甚至是短期的暴利行业,很难大幅度削减信贷规模。另一方面还有相当多的中小型污染企业采取民间融资或者自筹资金,基本上不向金融机构贷款,绿色信贷对这些量大面广的污染企业尚不能发挥制约作用。 3、实施政策的条件有待成熟 (1)生态补偿制度不健全。一是生态补偿工作还未走上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生态补偿没有法律条文支撑,如: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今年拟定的《洛阳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由于没有上位法而被市人大立法预备会议否决。二是缺乏规范的财力支持长效机制。三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体现生态补偿的要求还不够清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只是按经济发展程度来确定,但未能充分反映生态补偿的要求,多数财政转移支付受惠项目的生态补偿指向并不明确。在财政收入分成比例上,虽然实行了差别待遇政策,但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的生态补偿倾斜不够明显。 (2)排污权交易方面。首先是如何确定区域排污权总量是比较难的问题。目前,排污权交易试点地区大部分都是避开总量问题来实施排污交易的,许多地方在操作上则根据国家、省以及地方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或目标来确定某一阶段的排污权总量,甚至与排污总量控制计划脱钩,造成排污交易与环境改善没有有效衔接。其次,排污权交易政策的推广还需要进一步制定完善配套法律法规,提供法律保障。再次,在初始排污权的分配上,部分试点地区对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分别对待。如有些地方,现有企业初始排污权大部分是无偿分配,而新建的企业基本上是有偿获取,分配方式的不完善导致了排污交易不公平。第四,排污权有偿使用的时间限制与否不明确,排污权一次购买,是否可终生排污存在模糊。第五,相比总量核定、企业排污权初始分配等难点,如何激活二级交易市场也是一个难题。第六,“边界问题”也就是跨行政区域的排污归属界定问题也是该制度实行中的制约因素。 (3)绿色保险方面。一是保险公司、保监会没有开发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险产品。二是污染企业(规模、行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费率没有细则,出现污染事故,保险公司如何赔付,责任如何认定没有明确。三是企业参加保险形式没有明确。 三、对策措施 1、扩大生态补偿实施范围。在实施沙颍河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的基础上,向污染严重的卫河流域等推广。同时要加快流域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做到断面设置科学合理,监测数据及时准确,能真实全面地反映水环境质量状况,为政策的实施打好基础。还要积极制定和完善矿区生态补偿、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森林资源的生态补偿政策。 2、完善绿色信贷、证券政策。总结我省实施这两项政策的经验和问题,完善有关措施。加强环保部门与金融、证券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企业的环境信息及投融资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监管的联动机制,遏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3、适时实施排污权交易政策。研究环境产权制度,将环境(主要指环境容量)确定为一种产权,并赋予政府环境产权的使用权,适时实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政策。尽快全面实施二氧化硫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到企业持证排污;要大幅度提高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排污企业的环境污染成本,促使企业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减少排污;要建立完善的、科学合理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核算制度(包括环境质量监测、企业排污监测、排放量核算方法等),确保企业排污总量核算准确。 4、完善绿色财政政策。设立财政奖励资金,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对高新技术的研发和使用、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循环经济、生态保护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项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实施优惠的税收政策,提高企业保护环境的积极性。 5、加快绿色税收政策的研究。完善各种财政激励措施,对于环境友好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如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减免以及加速折旧等;对环境不友好行为征收以污染排放量为直接依据的直接污染税,以间接污染为依据的产品环境税,以及针对水、气、固废等各种污染物为对象的环境税。 环境经济论文:环境经济系统物质流特性与演变 作者:丁平刚 田良 陈彬 单位:海南大学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 海南大学旅游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 环境与发展是当今世界普遍关注的主题,推行可持续发展已在全球范围达成共识。MFA(MaterialFlowAnalysis)及IPAT方法及其指标,可为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研究提供一种新颖而简洁的思维方式与研究手段,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1-2]。 1研究区域与目的 海南省陆地面积3.54万km2,海域面积约200万km2,2009年末常住人口864.07万,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也是我国陆地面积最小、海洋面积最大的省份,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与社会环境,具有十分独特的代表意义[3]。在MFA的系统边界上,较其他非岛屿省份也更加明晰。海南省是我国第一个生态省,同时也在大力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2009年12月31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了海南国际旅游岛六大战略目标:我国旅游业改革创新的试验区、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际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将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本文对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1990-2008年间的物质输入、输出强度和效率进行核算,研究其物质流特征与近期变化趋势及由此反映的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水平,可以帮助找出该区域环境压力的直接来源,提出缓解环境压力的技术方案,为实现区域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近、中期目标提供科学依据[4]。对推进海南生态省、新型工业省和国际旅游岛的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MFA是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关于特定系统的物质流动和贮存的系统性分析。它起源于欧洲,自20世纪90年代至今,研究侧重于整个国家或区域经济社会系统的物质通量。MFA的基本观点是,环境和自然资源是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要求环境经济系统保持相对的稳定,尽量减少环境经济系统动用自然物质的数量[5-6]。MFA研究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其中按研究范围可分为三个层面:国家物质流分析、区域物质流核算和企业物质流分析[7]。MFA通常有输入、输出、消耗、平衡、强度和效率、综合六类指标。由于人类活动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进入环境经济系统的自然资源和物质的数量与质量,以及从环境经济系统排入环境的废弃物质的数量与质量。因此,本文选用常用的三类指标:输入、输出以及强度和效率指标,对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进行物质流分析。 直接物质输入量(DirectMaterialInput,DMI)指由外界输入环境经济系统,直接参与系统运行,具有确定经济价值的物质流。主要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金属、非金属矿物,农林牧渔等生物物质及进口物质等。它侧重表示由于人类社会及其经济活动的存在而导致的资源影响。区域过程排放(RegionalProcessedOutput,RPO)指环境经济系统运行所产生的各类排放至自然环境中的废弃物,包括水体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弃物等。它侧重描述物质输出造成的环境影响[8]。物质输入和输出强度,分别指单位人口的DMI需求量和RPO排放量。单位人口的物质输入与输出越多,说明物质消耗强度和废物输出强度越高,反之亦然。物质输入和输出效率,分别指产生单位GDP所需的DMI量和RPO量。单位GDP的物质输入与输出越低,说明资源与环境利用效率越高,反之亦然。任何一个环境经济系统,物质的输入与输出强度低,物质的输入与输出效率高,才能保证系统可持续地、稳定地向前发展。 为进一步了解影响物质输入与输出的因子,本文采用IPAT分解分析方法来研究其影响因子的强弱。该方法是一个关于环境压力与人口、国民福利和技术三因素的恒等式:I=P•A•T。式中:I代表环境压力指标DMI或RPO;P代表人口;A代表人均GDP即GDP/P,体现社会富裕程度;T即I/GDP表示环境经济系统的物质利用效率(DMI/GDP)或物质输出效率(RPO/GDP),用来衡量技术水平[2,9]。运用IPAT方法,可将DMI与RPO指标分解为表征人口、福利、技术三因子的乘积,进一步分析三因子的变化对环境压力指标的不同贡献。DMI与RPO的核算指标见表1,表中项目均以质量为单位。输入、输出端原始数据如户籍人口、GDP数据均来自《海南统计年鉴》(1991-2009)、国家统计局网站(//www.stats.gov.cn)以及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部分年份数据缺失采取插值法估算。为了更好地了解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所依赖的自然资源及所输出的污染物水平,本文将海南省与同期广东省MFA计算结果作横向对比分析,广东省1990-2005年MFA数据来自文献[2],2006-2008年数据由外推法估算。 3结果与讨论 3.1物质输入与输出的特征和演变 海南省MFA统计指标以及人口和GDP等社会经济指标见表2。以1990年DMI、RPO及GDP各指标值为基准值100,其后各年各指标值与1990年的对应指标值相比,表示各指标的变化。1990-2008年DMI、RPO及GDP变化趋势见图1。由图可知,1990-2008年间,海南省GDP变化曲线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年均增长15.90%;DMI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中1990-2007年变化曲线平缓,年均增长6.88%,2008年有明显增加,是2007年的1.7倍;RPO总体呈现缓慢下降趋势,年均降低0.95%。对DMI投入结构进行分析可见(图2),19年间化石燃料、矿物质、生物物质和进口物质的输入量平均值分别占到DMI的1.03%、23.36%、33.25%、42.36%。从时间序列上分析,四者均呈现出波动上升趋势。化石燃料、矿物质和生物物质19年间年均增长率分别为31.45%、5.29%、5.10%。其中进口物质1990-2007年间年均增长率为9.67%,2008年增加较快,为2007年的2.7倍,主要受石油省外调入量增长较大影响。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DMI1990-2007年间增长缓慢,主要与占DMI比重最大的进口物质的输入增长率不大,其他物质输入增长率较小有关。在物质输入中,化石燃料的增长率相对最大,但其在DMI中所占比重最小,因此对整体影响不大,表现不明显。对进口物质输入量和变化率的分析表明,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对进口物质有较大程度的依赖,与其岛屿省份的特殊地理环境有关。2008年进口物质增长速度较快,需要引起进一步关注。对RPO输出结构进行分析可见(图3),19年间COD、SO2、烟尘、工业粉尘、工业固废的输出量分别占到RPO的66.75%、14.27%、8.84%、9.92%、0.22%。从时间序列上分析,19年间COD、烟尘呈现波动下降趋势,年均下降分别为1.60%、4.52%;SO2呈现波动上升趋势,年均增长率为3.11%;工业粉尘波动较大,1996年达最大值3.64万t;工业固废排放量变化不大。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RPO波动下降,主要与占RPO主体的COD排放量下降有关,反映了海南省产业结构的逐步升级和环境保护治理能力的加强。1990-2008年间,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经济水平高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自然资源的输入。但环境经济系统的物质输入与输出非线性相关,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表现出初步的可持续发展。 3.2物质输入与输出强度的特征和演变 环境经济系统人均DMI和RPO分别反映物质输入和输出强度。由图4、5可见,1990-2007年间,海南省人均DMI明显低于广东省,但呈现上升趋势,特别是2008年上升较快(为2007年的1.7倍),超越广东省,需要特别关注。1990-2008年间海南省人均RPO明显低于广东省,19年间略有波动,呈现下降趋势。1990-2008年19年间海南省人均DMI和RPO的变化可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各阶段年均变化率见表3。 3.3物质输入与输出效率的特征和演变 环境经济系统DMI/GDP和RPO/GDP分别反映物质输入与输出效率。由图6可见,海南省DMI/GDP在1990-2008年19年间总体呈现下降趋势,物质输入效率逐渐提高。19年间,除1995年外,海南省DMI/GDP高于广东省,反映海南省物质输入效率低于同期广东省水平。1990-1995年,海南省物质输入效率提高较快,到1995年与广东省当年的物质输入效率接近。但1996年以后,海南省物质输入效率与广东省保持了一定的差距,特别是2008年与广东省差距更大。由图7可见,1994年之前,海南省RPO/GDP明显高于同期广东省水平,反映该阶段海南省物质输出效率低于广东省。1995年以后,RPO/GDP逐渐接近广东省水平。海南省RPO/GDP19年间呈现下降趋势,反映海南省物质输出效率逐渐提高。19年内DMI/GDP和RPO/GDP变化可划分为两个阶段,各阶段年均变化率见表4。海南与广东两省物质输入、输出强度和效率差异,与两省在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产业结构、消费结构等方面的差异有关。在人均GDP方面,广东省1990年是海南省的2.4倍,2008年为1.80倍。海南省人均GDP低于广东省,但差距在缩减。环境经济系统物质输入和输出与区域产业结构优化程度有直接的关系。就第二产业而言,广东省是工业大省,海南省工业在三产业中比重最小。第二产业相对一、三产业,是一个物耗高、产值大的产业。海南省经济的高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需要自然资源的输入,随着第一产业比重下降,二三产业比重上升,以及各自产业内部技术水平的提高,使得输入量的增长速度减慢。输入增长的减慢在一定程度上会减轻输出的压力。海南、广东两省在消费结构、环境保护与治理水平方面的差异,也是影响其各自物质输出强度和效率不同的主要原因。 3.4物质输入与输出IPAT分解分析 根据I=P•A•T的理论模型,将DMI与RPO进行分解,计算各自分解指标年均变化率,找出各分解指标在整体变化中的贡献。按照物质输入与输出量的变化特征,可以1997年为界,将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1990-2008年间物质输入与输出量变化划分为两个阶段(见表5)。1990-2008年间,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资源利用水平的提高(DMI/GDP年均下降5.26%)对自然资源输入的增长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由于人口压力和国民福利的增大(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59%和14.09%),使得DMI仍然有一定的增加(年均增长9.80%)。虽然人口压力和国民福利在增大,由于污染控制水平提高较快(RPO/GDP年均下降14.54%),使得系统的污染排放有一定的减少,对环境的压力相应减轻。 1990-1997年间,国民福利增长较大(年均20.12%),人口压力相对其他阶段有所减轻。由于资源利用技术水平上升幅度较大(DMI/GDP年均下降12.97%),使得自然资源输入增长程度较小(年均6.14%)。对于物质输出,虽然污染控制技术水平上升幅度较大(RPO/GDP年均下降17.33%),但相对国民福利增长较小,使得污染物质输出呈微弱的增长趋势(年均增长0.82%)。1997-2008年间,人口压力相对其他阶段略有增加,但国民福利保持了较低速率的增长(年均10.41%)。对于输入,由于资源利用技术水平上升幅度很小(DMI/GDP年均下降0.004%),使得自然资源的输入增长程度较大(年均11.72%)。对于物质输出,虽然污染控制技术水平上升幅度较小(RPO/GDP年均下降12.72%),但由于国民福利增长较小,使得自然资源的输出降低程度较大(年均2.07%)。 在上述IPAT分解分析中,对于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技术水平(DMI/GDP或RPO/GDP)的提高,在微观上,可以理解为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生产某种产品的技术方法、工艺水平更加先进与成熟,从而创造相同价值较以前所需原料量降低,产生污染物更少。在宏观上,可以理解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及其所带来的消费结构的升级。因此,生产单位GDP的物质输入增长减缓,生产单位GDP的物质输出逐渐降低。对海南省1990-2008年间的产业结构变化进行分析,可以揭示其对DMI/GDP和RPO/GDP变化的影响。由图8,海南省1990年一、二、三产比例为44.63∶19.72∶35.65,经过逐步调整,到2008年为29.99∶29.77∶40.24。纵向对比,第一产业比重下降,二、三产业比重加大。由此说明第一产业正在向第二、三产业转移,海南省的产业结构正在升级。在创造同样经济总量的同时,以服务为主的第三产业,所需物质输入与输出较第一、二产业相对低下。第一产业逐渐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以及各产业内部自身结构的优化,可减少区域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开采量,对环境的压力也会相对减轻。当前海南省以独特的区位和资源优势,着力于国际旅游岛的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目的地,这一战略定位将对海南旅游业、现代服务业乃至整个第三产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也将进一步促进海南全省的产业结构升级。 区域经济高速增长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将带动消费结构的加快升级,消费结构的升级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减轻系统物质输出的压力。加之海南省现有环境保护与治理能力的不断加强,如新型工业省建设提高了产业准入门槛,严格科学的环境规划,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生态环保设施等一系列民生工程的建设等,在这些有利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物质输出的增长将会进一步趋缓,甚至出现可能的下降,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减轻对环境的压力,促进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4结语 对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1990-2008年MFA研究结果表明:自1990年后,DMI呈上升趋势,1990-2007年增长速度平缓,年均增长6.88%,2008年有较大增加,为2007年的1.7倍;RPO呈下降趋势,年均降低0.95%。物质输入增长速度远小于GDP增长速度(年均15.90%)。海南省经济的高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是依赖于自然资源的输入,同时产生了一定量的废弃物。对物质输入与输出强度和效率的计算表明,1990-2008年间海南省物质输入强度在加大,物质输出强度在减小,但物质输入效率和输出效率均在逐步提高。经济的高速增长、相对平缓的物质输入增长及物质输出的降低,表明海南省初步实现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DMI和RPO的分解分析可以看出:1990-1997年间,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的自然资源输入增长程度较小,而输出呈微弱的增长趋势;1997-2008年间,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自然资源的输入增长速度加大,但输出下降。表明在这两个阶段海南省的可持续发展均不够稳定。海南省的可持续发展还有待更进一步加强。海南省应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加强产业政策、准入制度和发展战略的研究与制定。着重进行国民经济技术水平的改造和生活方式的改善,以提高环境经济系统的物质输入和输出效率,降低资源利用强度和物质输出强度。保护好生态环境,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早日达到建设生态省、新型工业省和国际旅游岛的宏伟目标。 环境经济论文:环境经济政策系统构建思索 作者:董战峰 葛察忠 高树婷 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十一五”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进展评估 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受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环境经济政策制定力度较“十五”时期明显加大“十一五”期间,加大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和制定,构建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06年,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总理明确提出:新时期要加快实现环境保护“三个历史性转变”,而环境经济政策是促进“历史性转变”的关键切入点。在《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文件中都有重视环境经济政策的要求和意见。从环境财政政策来看,2006年,财政部在政府预算支出科目中首次增加了“211环境保护”科目,环境保护工作首次在中央财政预算中有了专门的“户头”。此外,根据“十一五”重点环保工作需求,国家设立了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中央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等多项专项资金政策。出台了燃煤发电机组脱硫上网电价按0.015元每千瓦时补贴的政策以及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关于推进“绿色信贷”建设的意见》《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文件。环境经济政策试点探索正在快速推进湖北、江西等地开展了环境税试点,新疆开展了资源税改革试点;广东、江苏等许多地方开展了排污费改革,大部分省市进行了水价改革;从2007年开始,原国家环保总局开始选择山西、辽宁、浙江等8省市开展重要生态功能区、流域和矿产开发生态环境补偿等试点。江苏、河南、河北、湖南、福建、山西、山东、江西、海南、广东等10多个省市自发开展了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探索。全国过半省市开始试行或试点排污权交易,其中江苏、浙江等7省市被批准为国家试点。20多个省市出台了地方绿色信贷政策,湖南、重庆、云南等地开展了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探索等。环境经济政策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环保投资力度逐年加大,财政投资绩效有很大改进,特别是各环保专项资金政策对解决“十一五”时期的重点环境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政策促进了电力行业脱硫污染治理。2008年全国排污费收入达到185.2亿元,对提高环保部门能力建设和促进企业减排起到了积极作用。环保部研究制定了349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双高”)产品名录,对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产品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许多环境经济政策仍处于试点阶段国家层面出台的政策基本上是指导性的,多为“意见”形式;许多地方出台的相关文件也多采取“暂行办法”的形式,很少纳入到地方法规中。除了环境财政、排污费、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补贴、生态公益林补偿外,排污交易、流域生态补偿、环境污染责任险、绿色信贷等仍主要处于试点阶段。环境经济政策在环境政策体系中的地位还比较低从“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各政策工具发挥的作用大小来看,主要的还是靠污染物总量控制、流域限批、环境执法等行政管制手段,环境经济政策在节能减排工作中所起的作用仍较有限,许多环境经济政策在节能减排中发挥效用仍面临制度性障碍。 “十二五”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建议 把环境公共财政制度建设作为首要问题来抓重视编制重点专项资金使用规划,明确资金使用的时空安排重点。在维持现有环保专项资金的基础上,研究设立环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化畜禽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落后产能退出专项资金等,解决“十二五”的重点环保问题。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树立基于绩效管理的观念,重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继续推进基于生态环境因素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建议从以下3个维度入手:其一,要增加转移支付规模;其二,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将环境质量状况、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成效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重要因素,增加生态环境因素在一般性转移支付要素中的权重;其三,将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作为环境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的重点。争取环境税费政策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大力推进江西、湖北、湖南和甘肃省环境税试点,同时继续选择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区域的若干典型地区开展试点,开展环境税开征的一些前期关键问题研究,如适应环境税改革的配套政策需求、开征环境税对环保部门的影响、设计环境税征管平台等。并根据试点进展完善环境税方案,争取“十二五”顺利开征环境税。新疆的资源税改革试点取得了初步进展,下一步应扩大资源税改革试点范围,改革过程中要把资源开采的环境资源成本和资源稀缺性成本纳入。同时,尽快开展稀土等战略性稀缺资源的税收改革;结合“双高”产品名录制定,适时调整出口产品退税政策。 积极推进排污费改税试点,以解决排污费政策存在的征收不规范、征收率低、调控污染者行为力度弱以及“吃排污费”等问题。在初始阶段,可重点考虑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的征收工作,征收对象主要面向企业。结合“十二五”环境问题特征,建议加强重金属排污费、畜禽养殖业排污费征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建设尽快下发《生态环境补偿机制重点政策实施的指导意见》,对河南、河北、浙江、福建、辽宁、江苏等地开展的流域生态补偿、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草原等自然生态要素的补偿提供指导,时机成熟后,应尽快出台《生态补偿条例》,同时加快《生态补偿法》的立法前期研究工作。 尽快出台《流域生态环境补偿实施技术指南》,推进河南、河北、浙江、福建、辽宁、江苏等地开展的省内流域跨界生态环境补偿试点;选择淮河、新安江、辽河等流域开展跨省界生态补偿试点,推动云南和安徽分别建立滇池和巢湖流域的生态补偿和污染赔偿试点,争取“十二五”跨省流域生态环境补偿试点有所突破。结合功能区划,利用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手段加大对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的扶持力度,在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实施生态优先的政绩考核体系试点。选择内蒙、江西、青海等典型地区开展生态环境补偿费和补偿金政策试点;继续加大东江源、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等典型地区生态环境补偿财政转移支付试点。大力推进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补偿,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居民直接给予货币或实物补偿力度,推进在自然保护区边缘地带群众给予减免税赋以及采取政府援助合作等方式的政策补偿试点。建议在山西、内蒙古等地推进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恢复治理基金政策试点,在辽宁、山西等省市选择若干地区开展“资源型城市发展转型基金”试点,重点解决计划经济时期的历史欠账问题。 推进在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等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开展生态环境补偿费和生态环境补偿金试点,并着手开展跨省级和省级区域内行政区域的草原、森林的生态环境补偿金试点;进一步提高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建设补偿标准;大力推进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试点。加快推进排污权交易政策试点目前排污权交易的深入推进还缺少一些关键技术的支撑,主要包括排污权指标分配的程序和方法、初始排污权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层面的排污交易平台、不同行业和区域之间的交易比率、点源与非点源交易技术、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等政策与排污交易的衔接等,要加强关键技术研发。 尽快修订《环境保护法》以及《水污染防治法》等单行法,明确排污权交易的法律地位。抓紧制定有关排污权有偿取得实施管理办法、排污权交易监管办法、排放交易管理办法、排污有偿使用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尽快出台《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管理办法》,在电力行业全面推开二氧化硫排污交易,并适时将二氧化硫排放交易扩展到化工、建材、钢铁等二氧化硫排放份额比重大、监测条件较好的行业;继续推进太湖流域开展化学需氧量、氮、磷等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交易试点,并选择长三角或者珠三角地区开展区域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汞等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继续完善环境定价政策综合考虑污水处理成本、社会承受水平等因素,规范污水处理成本的构成,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结合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逐步推行分区、分类、分档的污水处理费计征方式,按照污染物类型以及污染程度合理分类污水处理收费对象;逐步提高污泥处置能力,循序渐进纳入污泥处理收费。 制定实施烟气脱硝电价政策,根据不同脱硝工艺“因厂制宜,统筹考虑”,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厂实行优先上网和补贴政策,建立激励清洁能源发展的电价机制;加大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实施力度。大力推行绿色金融政策环保部门要加强与银行金融部门、银监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构建部门间沟通平台以及地方环保部门向国家报送绿色信贷信息的网络数据平台。研究制定绿色信贷环境信息管理办法、绿色信贷行业指南,建立健全对地方环保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效果评估制度。加快推进湖南、浙江、江苏、云南、湖北等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逐步拓展试点的行业范围和区域范围;以环境风险高,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次数较多、损害较大的行业为重点制定行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研究拟定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现场踏勘规范、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估研究与试点方案,推进在江苏、上海等长三角地区以及北京、天津等地区开展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试点,争取尽快出台《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试点工作方案》《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技术指南》等政策。重视绿色贸易与对外绿色投资政策的制定建议把环境保护作为出口退税商品名录、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等贸易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从产品、企业、行业3个层面,综合制定并运用环境关税、基于环保目的的市场准入与准出等政策措施,从贸易环节倒逼企业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研究WTO(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环境保护条款,积极应对国外起诉我国限制稀缺性矿产资源产品出口的贸易纠纷。积极参与WTO环境产品开放清单的讨论和谈判环境产品标准的制定。 实施“绿色”对外投资,尽快出台《关于加强我国对外投资和援助中环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对外投资企业环境行为指南》,提高我国海外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环境管理能力。积极推进“双高”产品名录工作积极结合相关部门工作需要制定名录。根据贸易、信贷、保险、财税、金融、产业和科技等相关部门在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中对“双高”产品名录的需求,研究并出台基于税字号的“双高”产品名录,直接服务于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建立基于“双高”产品名录的环境经济信息库。吸纳研究院所、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名录基础数据的提供和名录的编制,建立公开的包含经济和环境数据的“双高”产品的信息库,并与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实行共享。 形成促进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的配套能力 编制“十二五”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应明确规划的目标,规划编制的原则、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思路和规划重点,对各项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推进、政策出台和实施等有一个合理的时空维度安排,对完成规划所需的经费、部门分工、协调及职责,研发、能力建设等作出总体安排。强化部门联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与财政、税务、商务、金融等经济部门的合作,强化部门间联动,加大相关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和试点推进力度,确保“十二五”环境经济政策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重视重点政策的试点和政策实施的技术培训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写环境税、环境污染责任险、绿色信贷、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等专门的培训教材,适时组织安排相关培训工作。特别是要重视加强对试点省市的培训,以保证试点工作的推进。组织研发关键技术相关政府部门应积极组织下属科研院所有计划地列专题、安排相关科研项目,研发政策制定中所需的关键技术。可采取领导小组、专家顾问组和项目技术组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继续加强与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在环境税费、生态补偿、环境投融资等领域的广泛合作;利用好亚行、世行提供的技术援助和技术咨询项目,加强与UNDP(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以及其他国外环境经济政策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并宣传中国的环境经济政策研究和制定成果。 环境经济论文:环境经济体系分析探索 作者:李昂 单位:吉林大学商学院国际会计专业 环境经济系统是环境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环境经济问题已受到相当的重视,在2006年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运用经济等综合手段解决环境问题以后,有关环境经济方面的研究和应用不断得到加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等理念应运而生。环保问题归根结底是经济问题。环境经济的核心是经济,研究的对象和范围是环保。我们可以以经济学原理为依据,从对供需曲线的分析出发,分析探讨环境资源的外部性、非竞争性、公平性等问题,通过必要的政府干预,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 供给与需求曲线 图1是经济学典型的供求曲线。市场调节作用的本质是价格变动。价格的变动维持着供需的平衡。S-S为供应曲线,它说明当价格上升时,会激励产量增加;D-D为需求曲线,它说明当价格上升时,需求(购买)量减少。供求平衡点在两条曲线交叉点E上,在此点上,平衡价格出现,高于或低于此价格,则呈现过剩或短缺。当然,在特殊情况下,若需求固定,水、电、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其需求曲线会变得更加陡峭或靠近价格坐标,即“需求刚性”,这种需求在极端情况下甚至会导致垂直于供应量的竖直线。同样,矿产、环境容量等供应能力变化小,其供应曲线就相对平缓或靠近产量坐标,即“供应刚性”,极端情况下也会出现平行于产量的直线。 环境资源特征及供需曲线的设计 环境资源具有稀缺性、外部性、非竞争性和不公平性的特征,也具有公共品的特征。尽管环境资源的曲线偏向“供应刚性”,即更具公共品特征,但通过供求曲线分析,通过政府干预,创造市场平台,让价格调节环境资源,让“看不见的手”引导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自觉行动是可能的。 排污权(指标)交易的供需平衡 以COD总量控制指标为例。在不考虑现有排放总量的情况下,假设1吨化学需氧量(COD)指标基本价格为3500元(以处理1吨生活污水0.7元,削减COD总量200克估算),那么通过排污交易,在市场上形成价格,这个价格将根据需求发生变化,则排污企业可以通过增加投入、改进生产工艺减少COD排放而得到富余的COD排放指标,也可以通过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减少地区COD排放而得到COD排放指标,通过排污交易市场获得回报,这样,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就引导企业通过降低COD排放量获得经济收益,自觉地达成控制一个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目的。 COD指标也是一种资源,这是上述机制得以形成的核心。过去人们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而只是通过行政命令、法律监督或排污收费的方式推动COD减排,这增加了大量的行政成本,效果却并不理想,而通过市场机制减排则大大减轻了政府的工作压力。面对新建扩建项目而新增的COD排放量,企业可以到市场上购买,或通过建设削减COD排放量的处理设施减少自身排放,或帮助其他企业减少排放,都可以获得COD排放的指标。当然,与其它商品的供求一样,对COD排放指标的交易也有如排放量的核定等专门的监管措施。图2是COD排放指标的供求平衡曲线,其原理与前述相同。COD价格同样因市场需求也就是新上项目需求、减排需求、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的变动而变动。 在平衡点E,COD的价格与市场需求总量对应的价格持平,企业排污所需的排放指标与市场可供的排放指标相等。若价格在E点之下,则企业的需求更多,而可提供的COD指标有限,企业或地区就会减少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展污水综合治理、建设人工湿地,减少COD排放,增加可用的COD排放指标,向E点靠近;若价格在E点之上,则总的排放指标大于需求,企业或地区就会根据发展的需要,增加工业项目,充分利用地区环境容量发展经济,同样向E点靠近。 排污收费与总量指标的供需平衡 目前,排污收费是按量计收,近年来又增加了超标收费。但总体上还是以固定价格(单位排放量收费)进行收费,虽然企业缴纳了排污费,但无论是排量大的还是排放量小的企业,费率都相同,这里费率就是指价格,也就是说价格是固定的。这样,价格的调节作用就无法发挥,“看不见的手”失去了作用。设想,如果排污收费的单位价格能随着排放量的增加而提高,结合上述的排污交易模型,是很可能大大降低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排污收费价格变动将使市场机制得以发挥作用,引导并促进企业及社会减排。当然,排污收费价格随量变动的具体幅度,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并通过交易市场进行调节。在这里,我们假设单位排放量的收费价格随排放量呈线性调整,或呈非线性(如抛物线形等)。得到一个排污收费与总量指标的供需平衡图(图3)。D-D为排放指标需求,S-S为污染物排放量。这里的供应实际上是指企业付出的排污费,是一种“负”供应。 在平衡点E,企业排污所被征收的排污费与其在排污交易市场上购买的指标付出的成本相等,达到平衡。超出这个范围,在E点之上,企业将付出更大的排污成本,因此其将努力减少排污,向E点靠近;在E点之下,说明总量指标供大于求,则企业或地区可以根据发展的需要,增加工业项目,充分利用地区环境容量发展经济,促使价格向E点靠近。 环境经济论文:地质环境经济与和谐社会构建 摘要:伴随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城市化建设进程的逐渐加快,导致大量的地质环境资源被占用和破坏,这种做法明显不符合我国的科学发展观以及可持续发展理念。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人们也逐渐认识到地质环境对于人类生存的重要性,并且针对地质环境经济进行不断的分析和研究,明确地质环境经济在根本上就是和谐社会构建的良好展现。本篇文章针对地质环境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人们应该不断加强地质环境保护意识,这样才能够有效提升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速度,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以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地质环境;经济;和谐社会 0引言 中国的综合实力正在稳定提高,并且社会经济也处于飞速发展的时期,大量的工程项目施工建设有效促进了社会建设和经济水平的提升,但是,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项目增加就会造成自然地质资源被大量的使用和占用,而且在进行施工建设的过程中,也会造成施工现场周边地质环境的破坏,这种情况就会使国家在地质环境破坏方面的治理资金投入量有所增加,造成国家财政部门的巨大压力,这对于经济的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都非常不利。所以说,地质环境问题已经不单单是在地理方面了,其也能够在经济以及社会建设方面造成影响。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就应该针对地理环境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详细的分析,并找出两者的共通点,进而不断提高我国地理环境的保护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建设。 1地质环境经济学的内涵 地质环境也是自然资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地质环境就是说在岩石圈内影响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全部地质条件的总和。全部的环境条件都有双面性,地质环境也是如此,其不仅能够有效的促进人们的生存环境以及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进步,同时也能够对人们的生存以及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将地理环境通过经济学理念进行分开的话,就能够将对人们具有积极影响作用的地质环境因素称作地质资源环境,将对人们具有消极影响作用的地质环境因素称作地质灾害环境。进入就能够在经济学中将地质环境分为两种,一种就是地质资源环境经济学,另一种就是地质灾害环境经济学。地质环境经济学主要是针对地质环境的调查、评价、开发、使用、预防和治理之间的经济学联系进行分析。地质资源环境就是说地质环境中对人们的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积极作用的地质景观和现象。比如说,因为地壳运动和地质条件变化产生的自然地质景观和现象,这些自然地质景观和现象对人们进行积极的影响,这些自然地质景观和现象能够提高人们对于地球地理环境的认知,并从中不断发现地质变化的主要规律,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因此,地质资源环境经济学的主要分析目标就是人们的发展和进步过程中的地质环境资源调查、评价、开发、使用、预防和治理之间的经济学之间的联系。地质灾害环境就是说在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下而出现的不利于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地质环境。比如说,火山爆发、地震、水土流失、地面坍塌等等。这些地质灾害会对人们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不利于人们的生存和发展,更不利于和谐社会的良好构建。因此,地质灾害环境经济学中的主要分析目标就是对各种严重的地质灾害进行分析、调查、预防和治理之间的经济学联系[1]。人们将地质环境经济学分成地质资源环境经济学以及地质灾害经济学两种。地质资源环境对于人们的发展进步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来说都有着非常好的促进作用,在经济学联系上就是对经济效益和分配之间的联系进行分析。比如说在对历史地质环境资产以及国家地理公园中的地质环境进行保护的时候,对投资进行有效的调查、评价和报告,能够将历史地质环境资产以及国家地质公园所获得的经济效益进行再次的分配。地质灾害环境对于人们的生存和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来说有着非常严重的阻碍作用,其中的经济学联系就是对相关损失和责任之间的联系进行分析。比如说,如果出现严重的地质灾害的话,产生的人员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情况的主要负责部门的确定等等。在对地质资源环境经济学进行研究的时候运用其他资源经济学已经存在的成果,对其中有用的内容进行借鉴,现阶段,在相关人员的不断研究下,地质资源环境经济学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成就。地质灾害环境经济学是一个刚刚兴起的学科,对该学科的研究进度非常缓慢,也没有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是在进行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地质灾害环境经济学有着非常大的作用和意义,因此,其也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点内容. 2地质灾害环境经济学的研究内容 2.1地质灾害的预防阶段 依据调查成果实施对灾害体的监测,依据监测成果适时提出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时采取措施将灾害发生损失减到最少。所以预防地质灾害发生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是国家赋予政府的职能,是一种社会公益性工作[2]。 2.2地质灾害的治理阶段 多数地质灾害由自然因素所引发,其威力之大是人类目前无法防治的。常通过预防、避让而使其造成的损失减到最小。也有一些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威胁,而目前人类又没有能力进行治理的地质灾害[3]。 3地质灾害与和谐社会 理想中的和谐社会就是一个法律法规非常健全,社会中个任何事物都是平等和公正的,并且社会中时时刻刻都弥漫着友爱的气息,并且治安也非常好,人们的生活也非常有序。想要建设这样的和谐社会就应该先将人与自然的关系处理好,保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要是人们在进行社会发展和建设的时候对自然环境进行严重的破坏,自然环境也会不断地报复人类,这样就不能够进行和谐社会的构建了。在处理任何自然的具体关系的过程中,应该用客观的思想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理解和认知,其中包括,人类应该在进行任何活动的时候,将自然环境进行首要考虑,并对其进行保护,再就是自然环境是瞬息万变的,有时候就算人类不对自然环境进行破坏,其也会因为自身的因素对人们的生存环境产生破坏,导致人与自然不能够和谐共处。所以,想要提高人与自然的和谐程度就应该对人类的各种活动进行限制,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的行为进行严重惩罚。再者就是人们应该针对自然环境的变化规律进行分析和研究,预防自然灾害对人类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这样一来,就能够保证人们对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进行预测和判断,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治理,进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构建和谐社会[4]。 结语: 综上所述,在进行和谐社会发展建设的过程中,人们不应该将一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都建立在破坏自然地质环境的基础上,这必然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所以,在进行和谐社会构建的时候,应该对自然的发展进行良好的调查和分析,防止各种人类活动造成自然界中的不和谐因素。上文针对地质环境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关系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阐述了国家相关部门应该针对地质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并对各种地质环境灾害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治理,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地质环境对人们生存质量的影响,进而促进和谐社会更好、更快、更加文明的发展和建设。 作者:何牧 单位: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环境经济论文:环境经济学课程增设探讨 摘要:随着低碳经济在环境经济学中的重要性不断增强,环境经济学课程有必要对碳交易知识体系加以普及,本文探讨了限额设定、配额分配、价格管理、监测核查、市场工具等构建碳交易体系的五个方面。 关键词:环境经济学;碳交易;知识体系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当今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环境经济学理论已表明碳交易是公认的最具“成本效率”的低碳治理政策工具,但环境经济学却未专门介绍碳排放交易体系,随着碳减排约束的不断加强,环境经济学有必要对这一知识体系加以普及。碳交易知识体系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介绍。 一、限额设定与范畴 “限额”是指某一交易体系所涉温室气体的排放总量,限额设定涉及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管制气体。 大部分排放交易体系关注然手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少数排放交易体系还管制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烃、全氟烃和六氟化硫等。 2、管制行业。 管制行业的确定需要权衡常规因素:第一,分析某特定行业的减排潜力与减排成本;第二,了解该行业对交易机制的熟悉程度;第三,了解该行业的监测、报告与核查的可行性。 3、覆盖范围。 如果包括每一个微小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来源,会超过管理计划能力并导致交易成本的增加,但只包括少数单位则会减少配额市场的流动性。使用最多的方式是从核心行业着手,然后逐步扩大管制行业范围。 4、排放监管点。 交易体系可分为上游体系与下游体系:在上游交易体系中,化石燃料生产商必须根据燃料中的碳含量交出相应排放配额;在下游交易体系中,排放者必须根据实际排放量交出相应的排放配额。 二、配额分配 在指明排放配额总量的前提下,确定每个排放者获得分配排放限额的数量,确定排放配额是高度政治化的决策过程,政府通过设定排放限额有效创造稀缺的宝贵资产,然后在经济体不同参与者中进行分配。配额的方法一般有三种:一是政府免费分配它新创造所有的资产,二是排放者必须从政府买所有它需要买的配额,但大部分的碳交易体系选择的是混合型的。例如,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只是拍卖排放配额的10%,基于早年排放而对排放者分配排放许可证,这种方法叫做“溯往原则”。还有一种方法叫做“标杆原则”,根据某同质行业、给定产品组或经济产量的绩效评价确定排放配额的核配方式。采用溯往原则核配碳排放权相对简单,仅需获得待审计设施的排放数据即可,但弊端是奖励了污染最严重的企业,因为它在不考虑企业效率的前提下将最高排放配额分配给排放量最高的企业。其次这种原则还鼓励企业夸大其给定基准期的排放量,用以达到更高排放配额的目的。采用标杆设定原则有助于平等对待具有可比性的设施,生产效率高的企业能够获得更高排放配额,从而鼓励企业努力提高排放绩效,奖励生产效率高的企业,惩罚生产效率低的企业。但其难点在于要为排放交易体系涵盖的所有工业部门的所有异质产品设定标杆。 三、价格管理 由于碳交易市场受政治因素影响较大,交易量过低、流动性过差、价格波动都会影响交易系统的环境效益,因此有必要设计一些工具来降低市场波动、控制碳价格。 1、储存配额。 排放者可保留剩余配额至下一个履约期使用,配额价格除了能反映当前的配额稀缺程度,还能反映未来预计的配额稀缺程度。 2、预支配额。 若交易体系允许排放者通过预支未来交易期的排放配额满足当前交易期的规定,则碳价格能够稳定在较低水平。 3、价格底线。 通过设置最低碳价为投资者提供安全保障,通过这种方式可限制碳价波动、减少未来碳价的不确定因素。 4、价格上限。 通过为排放配额设置价格上限确保排放者合规成本不会超过既定阈值。如果配额价格达到上限,监管机构则必须增加配额供应。 5、抵消。 抵消信用额度是奖励排放交易体系涵盖范围以外的温室气体减排成果的凭证。可采取国内抵消信用额度或国际抵消信用额度两种方式。 四、监测、报告、核查及执行制度 为了保证排放交易体系市场既可信又可靠,作为监管者应确保覆盖范围内的设施遵守规则,关键在于监测、核实及报告实际排放量的准确性。防止发生欺诈行为不仅对该市场的有序运作至关重要,还关乎排放交易体系所维护的环境完整性。在力求监测结果准确可靠的同时还需考虑监测、报告及核查的费用。首先,使用与活动性质及规模相宜的监测规定。第二,报告要求清晰明了,截止日期应予以明确。第三,由外部机构完成对排放数据的核查工作。第四,针对不合规的行为制定各类惩罚措施。第五,设立电子登记处可确保准确记录排放交易体系内发生的全部配额交易。 五、市场工具 除了可供各实体从政府或者拍卖会直接购买碳排放配额的以及市场外,还存在旨在提供上述实体互相出售这些碳排放额度的二级市场。在一级市场,政府可以直接拍卖碳排放配额、将拍卖程序外包给私人平台或外部实体、或者聘请银行自行出售碳排放配额以实现收入最大化。二级市场的交易所可以提供碳产品(碳补偿额度、碳排放额度以及衍生产品),碳补偿额度或碳排放额度还可以进行场外交易。交易中典型的碳产品类型包括:现货合同,买方一次性购买并获得碳排放额度以满足紧迫的合规需求;期货合同,先进行交易,然后在一个较晚的日期供应碳排放额度和付款;期权合同,其中的一方购买在较晚的一个日期支付特定产品价格的权利,即现在支付期权权利金换取今后以特定价格进行产品交易的权利。 作者:张翼 曾炜 单位: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太阳能高效利用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环境经济论文:藏区生态环境经济发展 一、藏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同全国其它地区一样,广大藏区的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民生活得到进一步提高。但由于历史,地理等诸多因素,特别是交通信息等因素的制约,藏区与中国其它地区,特别是与东部沿海地区的差距还很大。随着改革的深人,这种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有日益扩大的趋势。譬如:2002年,我国人均GDP为10320元人民币,但许多西部省区人均GDP远远低于这一数字。如甘肃、云南、四川、西藏和青海人均GDP分别为4493元、5179元、5766元、6093元和6462元。⋯㈣与之相反,东部和沿海许多省份人均GDP远远高于平均值。如浙江、广东和江苏省人均GDP分别为16838元、15030元和14391元。平均计算,上面所列五省区的人均GDP仅为浙江、广东和江苏三省的36%。自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西部各省区的经济增长明显,有些省区甚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005年,甘肃、云南、四川、西藏和青海省的人均GDP分别为7477元、7835元、9060元、9l14元和lO045元,与2002年相比有明显的增长,但2005年浙江、广东和江苏省人均C,DP分别为27703元、24435元和24560元,|2远远高于西部。上面所列西部五省区的人均GDP与浙江、广东和江苏三省人均GDP间的差距在2002年大约为一万元,但三年后,这种差距几乎扩大到原来的两倍。为此,中央政府加大了对藏区的投资力度。特别是在中央几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召开以及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发展战略以来,许多藏区以GDP的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速度得以发展。但藏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比如:在2008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4761元,但在西藏这个数字仅为3176元。 在青海省藏族比较集中的几个自治州差距更大。黄南,果洛和玉树藏族自治州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分别为2369元、2291元和2176元,jf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除了发展战略安排和地区优势以外,造成这一严重后果的男一个主要原因是在发展中忽略了当地实际情况,特别是忽略了少数民族地区特有的历史、地理、文化及社会现象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不顾当地实际,盲目崇拜GDP的现象在藏区的经济发展中显的尤为突出。当然,有些问题是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共有的,但有些是藏区所特有的。与中国许多少数民族地区一样,藏区也存在诸如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落后、工业发展缓慢等制约经济发展的因素。但在藏区更加突出和严重的问题是:逐年增大的城乡差别,高度依赖中央政府投资的不可持续性和教育质量的严重落后。这些问题的严重程度是中国其它地区所没有的。例如,2009年西藏文盲半文盲人口占l5岁及其以上比例高达39.6%,是中国西部省区最高的。这个数字远远高于全国7.1%的平均水平。如果我们再拿初中、高中教育相比较情况更糟。2009年,6岁及以上人口中全国大约41.7%的人口具有初中文化水平,13.8%的人口具有高中文化水平。但在西藏这个数据分别为12.8%和3.9%,是全国最低的。5](明∞)藏区在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不是孤立的,而是许多问题交织在一起。问题的起因是多多种多样的,但在发展中对当地实际情况的欠考虑是其中一个主要问题。譬如:忽略当地实际,简单地效仿内地建工厂的办法来发展藏区的加工业,甚至将内地的工厂搬迁到藏区,是一种从外“嵌入”的企业,而非本地经济发展的自然产物。虽然各级政府为藏区的工业发展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由于没有认真考虑西藏的实际情况,结果不尽人意。西藏能源匮乏,基础设施落后,没有与加工业相适应的熟练工人,所以许多企业一开始就亏损。 而为维持企业的运作,在地方政府无力扶持的情况下,唯有依靠国家的扶持。另外,许多中央及其兄弟省份的投资都集中在城镇,这样使得在经济发展中农村和城镇的差距越来越大。为了缩小城乡差距,加大对农村的投入,特别是鼓励农牧民积极参与到非农产业的发展从而提高农牧民收入显得至关重要。但遗憾的是没有考虑到藏族市场竞争力弱的实际,简单地效仿内地开放市场的模式,从而使藏区这样一个经济发展极度落后的地区反而成为劳动力输入地。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人藏区开辟和占有新增就业岗位而当地居民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使得在拉萨等主要城镇形成外来务工人员垄断个体经济的局面。个体经济的迅猛发展繁荣了藏区城镇,但也进一步扩大了藏区的城乡差距。当然,改革开放30年以来藏区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有目共睹的,是不能磨灭的。但同时藏区在发展中所产生的这些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虽然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在发展过程中忽视了藏区的实际情况,违背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 二、藏区的实际情况 藏区自然资源非常丰富、生态环境十分脆弱、藏传佛教为主的藏文化核心价值观念深人人心和与之相适应的以高寒农牧业为主的生产方式。藏区的这一社会文化特点与中国内地有着很大的差别。完全照搬内地的成功经验也许可以推动GDP的增长,但在发展中会造成无法弥补的环境和社会问题。所以说,藏区的发展应该充分考虑藏区所特有的社会环境问题,制定和实施与之相适应的发展战略,而不能盲目照搬中国内地和其它地区的所谓成功经验。国际社会对发展的理解也逐步从以政府为主、以市场为主和以社会为主等观念转变为以各种相关力量相结合,共同发挥作用的发展理念。这就需要充分了解当地实际,也只有建立在以当地社会实际为出发点的发展战略才能充分调动各种相关力量积极有效的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并且维护发展的可持续性。青藏高原俗有“世界屋脊”“地球第三极”之称。气候干燥恶劣。由于地质变动和全球变暖等因素的影响,环境在恶化。逐年减少的湖泊、冰川和草原正在威胁着高原的生存。同时,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是青藏高原的另一面。迄今为止,已发现包括金、银、铜、铁、铝、锑、锂等100多种矿物质。在高原的东部有大片原始森林。另外,在青藏高原还有包括白唇鹿、野牦牛、藏羚羊等珍贵野生动物和大量植物,其中包括900多种具有医药价值的草本植物。青藏高原还是包括长江、黄河和澜沧江等多条主要河流的发源地,俗称“中国水塔”“亚洲水塔”。青藏高原的环境问题不仅关系到中国,而且直接关系到世界的环境安全。有科学家指出:青藏高原纳人中国总的生态系统中考虑时,青藏高原的价值不是体现在能产出多少物质产品,特别是不能以GDP来衡量,而是应该以青藏高原对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来衡量,青藏高原最大的价值是提供生态服务。_6J(10)青藏高原生态系统的变化将直接影响中国的生态系统,影响到中国的发展和安全。对藏区环境的保护不但直接关系到中国的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亚洲乃至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青藏高原极其脆弱的生态系统进一步说明了环境保护在藏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因此,环境保护应该是藏区经济发展过程中优先考虑的一件大事。虽然青藏高原环境恶化的问题与地质运动和全球变暖有关,但也与人类的过度开发有直接关系。 比如:将牲畜数量作为经济发展指标的年代,青海省果洛州玛多县忽略草原牲畜承载能力,盲目追求牲畜数量,1979年玛多县的牲畜数量达到67.76万头,当年牧民人均收入达1600元,成为全国最富有的县之一。但由于牲畜数量远远超过草原承载力,草原严重退化。草原退化面积从1960年的10%增加到1998年的70%,导致牲畜数量从1979年到1999年的20年间减少了55.8%,玛多县沦为全国贫困县之一。1995年后,玛多县沙化草地每年以20%的速度发展,草原80%的湖泊和河流已经干涸。l_7]嘶牲畜平均重量的减少从另一方面说明了草原退化引起的严重后果。在上世纪70年代,玛多县牛羊的平均体重分别是400公斤一500公斤和4o公斤一5O公斤,但在本世纪初,牛羊的平均体重分别降到300公斤和2O公斤一25公斤左右。6㈣虽然这只是个别案例,但充分说明了不切合实际的经济发展政策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据统计,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多达360万平方公里,其中青藏高原约占三分之一。¨6J(103)根据邓艾的研究,从1980年到2000年,青藏高原地区草地退化面积净增加2625.4万公顷,草地退化面积以平均每年131万公顷的速度增加。如果草原退化速度保持不变,到2010年青藏高原50%多的草地将明显退化、沙化或碱化。青藏高原地区草地退化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从1980年到2000年的2O年间全国草地退化率年均上升0.98个百分点,而青藏高原地区草地退化率年均上升1.16个百分点。_8】(131.-139)在分析草原退化的原因时,邓艾总结道:虽然自然因素对草地退化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但诸如过度放牧、过度农垦、过度采伐等人为因素是导致近几十年天然草原加剧退化的主要原因。除了生态环境极其脆弱的特性外,藏区另外一个突出特性是佛教文化对藏族文化的深刻影响。自公元4世纪佛教从印度传到青藏高原,到公元7世纪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推崇佛教,佛教开始在藏区大规模传播。 经过一千多年的发展,通过与当地原始宗教相互影响,逐步发展成为具有浓郁民族特色、以大乘佛教为主的佛教支派一藏传佛教。在其发展过程中,藏传佛教逐步成为藏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而使佛教理念成为藏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念。.佛教不仅在藏族社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佛教的有关因果报应、生死轮回等基本教义成为人们理解生活本质的基础和价值观。佛教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不仅通过人们积极参与佛教活动,天天诵经,日日祈祷等日常活动,当地主要节假日都直接或间接与佛教有关而表现无疑。另外,在藏区随处可见的大大小小的寺院、佛塔、嘛尼石堆等佛教建筑也从另一个角度表现出佛教在藏族生活中的重要性。据记载,1952年前,仅西藏一地就有大小寺庙2500余座。l-9](眦’在西藏当时100多万人口中,出家人大约占1/10以上。另外,1952年以前的西藏是“政教合一”的体制,喇嘛在政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宗教领袖也是西藏最高的统治者。西藏近40%的耕地面积归寺庙所有。0j从这些数字不难看到佛教不仅在藏族文化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具有强大的政治经济地位。一个普通藏族家庭每天的生活是在家中的主人点燃香案上的藏香,更换佛像前的净水等日常佛教活动开始的。孩子早晨醒来首先听到的是父母或爷爷奶奶诵经的声音。人们经常到附近寺庙或佛塔转经祈祷。对老年人来说,转经是他们每天的主要活动。另外,当人们遇到一些特殊问题,或在从事一些诸如婚礼、丧葬、长期外出等重要活动前,往往会请喇嘛占卜预测,确定吉日。孩子出生后,许多家庭要请喇嘛给孩子起名。这样孩子在出生的哪天起就开始直接或间接的受到佛教文化的熏陶。除了日常的佛教活动外,几乎所有重要节假日都有与佛教有联系的活动。藏历4月15日是释迦牟尼诞生日,人们通常会守斋几日到一个月不等,还要去转山祈祷。每月8日、15日和30日认为是吉日,人们经常要去寺庙转经。为祈祷丰收,通常各个村要组织人们背着佛像佛经进行转田活动。在人们一年的生产与生活中有许多与佛教有关的重大活动,同时人们日日在诵经祈祷。通过几百年的实践,佛教文化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许多藏族他们理解佛教的基本教义,他们懂得因果报应、生死轮回的基本含义。 他们甚至明白,如果只为个人的利益而祈祷收获甚微。他们明白藏传佛教大慈大悲利益众生的基本教义。通常人们懂得在祈祷时时刻想着他人利益的重要性。藏族这种对佛教的朴素理解,通过世代相传,在漫长的生活和实践中逐步成为藏族传统的主流文化。正如北京大学于长江教授所言:(藏族)对佛教的朴素理解,表明他们是在自然而然地、逐步地掌握这些观念和知识,没有通过正规的教育和刻意的宣传。佛教作为藏族传统的主流,是以“文化”或“民俗”的形式而不是一种特定的“宗教”形式代代相传的。藏族民众全体信奉佛教,所以在传统的人们眼中,除了佛教为主流的文化外,再没有可称为文化的东西。¨0J这种朴素并且强烈的信念逐步成为人们日常经济生活中的一种价值观,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人们对经济生活的选择。实践中人们逐步学会了如何与他们朝夕相处和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和谐相处,学会了万物相互依存的世间法则和道理。许多阻止开发自然资源的戒律都源自对藏传佛教的理解和信仰,特别是藏传佛教有关动植物相互依存的知识。通过几个世纪的实践,在有关环境保护的问题中,许多藏族已经很难区分是宗教信仰还是对环境的关爱。在谈到文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Grondona教授指出,可持续经济发展的有利环境只有在存在一种“内在价值观”的社会环境中有可能存在。他将这种“内在价值观”定义为人们无论在有利和无利的情况下都持有的价值观。他认为一切经济的价值观都是非“内在价值观”,从而没有可持续性。也就是说一种支持持续投资的价值观不可能来自干经济的价值观,而只能是一种“内在价值观”。经济的价值观之所以不能持续是因为当达到经济发展目的时,这种价值观就会消失。他认为这种非经济的“内在价值观”是一种诸如生存、安全、威望、圆满、解脱等人们永远在追求的价值趋向。但无论如何这种非经济的“内在价值观”,只有在不阻挠经济发展,并且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情况下才能创造出可持续经济发展的有利环境。_ll|¨-45)Grondona教授的观点也许有点不切合实际,但他说明了文化对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 三、对藏区经济发展的分析建议 发展是人类的永恒主体,但发展有科学与不科学、和谐与不和谐之分,每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目标不尽相同,有些甚至在其发展过程中严重背离了发展为人类谋福利的宗旨。为了使发展为人类谋福利,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目标,就应该充分尊重当地实际情况,建立起以人为本的发展模式。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指出,当前西藏的社会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提出要大力保障民生,把更多关怀和温暖送给广大农牧民和困难群众,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会议强调要把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使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近80%的藏族生活在广大农村,农牧业生产方式是他们的主要经济活动和收人来源。如何摆脱农村的贫困问题是促进藏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关注藏区农村的发展不仅关系到整个藏区的经济增长和变化,而且对能否实现藏区广大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从而达到使大部分藏族社区受益的目的。但考虑到藏区生态环境脆弱的现实,以扩大农牧业生产的经济发展模式不利于对环境的保护。这样,只能在充分利用适应高海拔农牧业经济作物的比较优势的基础上结合现代科学技术生产高附加值的有竞争力的产品。另外,作为世界屋脊的青藏高原生产诸如牦牛、青稞等具有高原特色和特殊价值的产品。 青藏高原的自然环境造就了他们的独特性。几个世纪以来,藏族人民适应了自己赖以生存的高原自然环境。因此,尊重藏区实际的科学发展观战略实施的关键是如何将藏区独一无二的产品与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相结合。同时,如何充分利用藏族传统文化,特别是藏传佛教文化对环境保护方面的特殊贡献是促进藏区经济发展的另一项重要问题。由于藏传佛教文化对保护环境的贡献是基于藏族人民强烈的佛教价值观的信仰,这种对环境保护的贡献是难以用法律法规等手段代替的。所以,对藏传佛教文化的保护不但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对实现藏族人民福祉至关重要。尊重藏区的实际情况,就是要全盘考虑藏区自然环境脆弱、以高寒农牧业产品为主以及藏传佛教影响深刻的现实。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发展就应该将重点放在如何开发含金量高的、环境友好型的和具有浓郁文化特色的产品。也就是说,在藏区的加工业、旅游业和其他产业应该将藏区独一无二的资源与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相结合,以便生产具有高附加值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的承受能力,任何产品的出笼都不应该以破坏环境为代价。同时,尽可能使藏族文化附加于有关产品,进一步提高产品的文化价值从而提高产品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这样,通过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而不是通过扩大规模的经济发展模式,特别是通过监控生产过程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同时,通过附加青藏高原文化的形式推销藏区独一无二的资源,从而进一步展示藏区产品的唯一性和独特价值。考虑到激烈的市场竞争,唯有通过这种发展战略才有可能在保护环境和藏族文化的同时,使广大藏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这种以当地实际为出发点的发展战略不仅考虑到藏区环境脆弱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同时充分尊重当地文化。当地藏族最了解他们所处的环境、生产方式和他们自己的文化。所以说,这种发展模式不但是可持续的,而且能最大限度的调动当地人积极地参与其中。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藏区的社会文化与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相互作用,共同发展,创造了藏区特有的社会文化和生产方式。所以说,只有在充分了解藏区发展历史、以藏区现有的社会文化现实为出发点,才有可能制定出符合藏区实际的,能充分调动当地人积极性的可持续的发展规划。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避免造成严重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研究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强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发展的目标任务,全会就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等方面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以藏区实际为出发点的发展模式不仅符合我国发展战略,更能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充分考虑藏区实际的发展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能解决当前藏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环境经济论文:国外环境经济理论探究 一、财产权问题 新制度主义者认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外部性导致环境问题的出现,而产权制度缺损又是导致外部性问题的根源。因此,一个社会可以通过建立合理的资源产权制度来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针对财产权利的合理界定并与特定社会政治文化因素的结合,西方学者在水权制度、林地产权制度、农地制度等资源产权制度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证研究。英国伦敦大学的戴维•皮尔斯等人认为,如果土地所有权(landtenure)能够得到保障,那么土地的拥有者或使用者就会对价格刺激做出积极的反应。如果没有这种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保证,就会出现财产权失效或体制失效的现象。布罗姆利(Bromley)和塞尔诺(Cerneau)区分了4种独立类型的财产制度,它们分别是政府的、私人的、公共的和自由进入的财产制度。在第4种情况下财产概念失去了意义,前两种情况下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通过所有人与使用人之间的承租协议方式实现分离。假若协议得到执行,那么土地使用就会受制于有关环境保护的协议。公共财产指集体拥有而被私人占用的财产制度(集体之外的所有其他人被排除在使用和决策之外),集体中个人拥有权利和责任,当然这种责任和权利不一定平等。C.万初普(CiriacyWantrup)和毕晓普(Bishop)、布罗姆利和塞尔诺等人强调公共财产制度不是土地过度使用的单一原因。正如朗格(Lunge)研究的那样,集体中所有个人都独立行动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假设是不恰当的。许多经典案例表明,公共财产制度能够而且确实显示了持续存在的能力和良好的环境管理能力。然而,它们也像其他财产制度那样容易受到外部压力(诸如技术进步、与其他集体新的社会经济关系或自然灾害等)的干扰而偏离方向,公共财产制度需要建立在一种强有力的集体行动理论之上。有些学者强调,混淆公共财产与自由进入,从而假定在公共财产制度上可能看到“公地悲剧”是一个重大错误。如果这个集体不能加强自己的权利来排除外人,那么情况可能是这样的。私有化能够为改善土地和资源提供不断的刺激,但它也与最优资源退化和拥有者之间外部性的存在相一致。由于自由进入被定义为没有财产的状况,那里授权从来不存在,或者以前的权利不能或已无法得到加强,那么“公地悲剧”就有可能发生。美国著名学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提出了公共池塘资源(common-pool-resource)概念,她认为公共池塘资源是一种人们共同使用整个资源系统但分别享用资源单位的公共资源。在大量的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她开发了自主组织和治理公共事物的制度理论,从而在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集体行动理论,同时也为面临公共选择悲剧的人们开辟了新的路径,为避免公共事物的退化,保护公共事物,可持续地利用公共事物,从而增进人类福利提供了自主治理的资源产权制度基础。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构建水权交易市场的需要,国外学者对水资源产权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包括水权制度的构建和制度绩效的分析。但目前对水权尚无统一的定义,人们的水权观念决定于一系列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安排,从而水资源可能存在私人物品、公共物品和社区共用物品等形态。一般认为,水权的界定应包括拥有者、数量、可靠性、可交易性和质量等方面。排污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它是对环境容量这一稀缺资源的明确界定和分配。排污权的分配并允许其交易,大大减少了环境政策的执行成本,同时,环境资源使用中的“产权拥挤”问题也得到了解决,使用者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将使整个社会的利益实现最大化,使环境容量资源得到高效配置。排污权交易是未来环境政策发展的主要方向。 二、可持续性问题 效率和伦理因素会影响私人和社会在环境问题上的选择。国外关于资源配置的静态和动态最优原则的研究较为透彻,如对于矿产(可枯竭资源)开采量、林木(可再生资源)砍伐量的决定等研究都可归纳为特定的动态最优化问题。戴维•皮尔斯认为,贴现率直接影响人们对资源的利用和相应的投资行为,然而在现实情况下贴现率是一个难以估计的变量,所以全面分析贴现率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但其要点在于:贴现率直接影响人们对收入和成本的预期,贴现率越高,可枯竭资源越以更快的速率折耗。高贴现率与资源开采价格和成本的高比率的结合会导致“资源的最优灭绝”。因为高价格—成本比率使得开采最后一个单位的资源仍然有利可图,而高贴现率则鼓励资源的现在利用而不是留待将来利用。贴现率受资源占用者的自然(地理位置和资源丰富程度)和经济(占用者的收入及影响收入分配的正式制度安排)的保障程度以及特定社群内的共同规范(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可持续的观念体现在,当代人对福利的追求不能以后代人的福利降低为前提。西方学者在对环境资本(包括自然与人工资本)存量变动作出严格界定的基础上提出弱持续度、强持续度和环境的可持续性等概念。根据哈特卫克规则(HartwickRule),如果将所有从稀缺性资源的使用中获得的稀缺性租金以资本形式投资,则资源配置的结果会使社会在弱持续度上发展。一般而言,并非所有有效率的资源配置都具有可持续性,而且并非所有可持续的资源配置方式都是具有效率的,只有同时具备可持续性和效率性的资源配置才能同时增进当代人和后代人的福利。绿色NNP是近似调整环境因素后的国民生产净值,它是总资本(人造资本加自然资本)存量减去当年付出的环境补偿量。在假定人造资本和自然资本可以完全替代的情况下,皮尔斯和阿特金森(PearceandAtkinson,1993)提出了弱可持续性指标(PAM)。PAM的定义为:PAM=SY-δMY-δNY(1)若PAM 0,经济可持续。上式表明,如果储蓄(S)超过人造资本(δM)和自然资本(δN)的折旧之和,则PAM为正值,这里Y代表收入。最新的集中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福利度量是戴利和科布(DalyandCobb,1989)提出的可持续经济福利指数(IndexofSustainableEconomicWelfare,ISEW),他们首先把一个收入不平等指数应用于私人消费,以此来反映分配的变化。这里隐含了一个假设,即穷人消费边际效益增加的价值大于富人消费边际效益增加的价值。上述PAM和ISEW指标均已被用于对实际经济体的分析之中。热力学第二定律最重要的含义是:物质经济运行必然消耗维持其运行的资源。资源稀缺性的增加和污染水平的上升都是物质燃烧和消耗的不可改变的单向结果。为了测定一个经济过程或一个经济系统中的能量流动,研究者们提出了几种方法,这些方法中包括“过程分析法”和“投入产出法”。通过能量计算和动态仿真模型,国外学者已经把稳态经济思想拓展到可持续发展模型中,但目前的模型设计还比较简略。有人提出,使用地理信息系统(GIS)与专家系统,可以帮助政策制定者们找到合适的、可以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战略。 三、对资源与环境的价值评估 价值评估是环境经济学的传统研究方向,目前这方面的研究仍在不断完善。资源的价值包括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两个部分,即TVR=V1+V2,其中,V1=DVR+IVR+OVR。V1为资源的使用价值,V2为资源的非使用价值即存在的价值,DVR是资源的直接应用价值,IVR是资源的间接使用价值,OVR表示资源的选择使用价值。目前国外用来计量“非市场”物品价值的方法分为两种:(1)互相依赖需求法。该方法的精髓是从可以观察到的市场行为来估计非市场物品的内在价值。例如,娱乐价值可以通过娱乐支出显示出来,位置价值可通过财产价值显示出来。所用的方法包括惟乐定价法和旅行费用法。(2)另一个是直接方法,用直接提问来得出以下两方面的估计:为避免失去或获得舒适而“甘愿付出”的费用,为了失去舒适或一些权利而“甘愿接受”的赔偿。这被称为或有估价。惟乐定价法寻求包含在贸易商品或资产内的特别品质的价值或价格,这些商品或资产具有大量数量上和质量上的特征。例如,可能在统计上评估出一些环境特征对房屋价格的影响,如有无开阔的乡村环境、洁净的空气、进入林地的通道,是否接近重工业区或交通要道等;同时惟乐定价法还能估计可量化变动成本对价格的影响,如房屋年龄、浴室数目等等。这个方法有时可以估计受这些特征影响的商品和资产的环境价值。然而,对于不仅仅只有房主受公园的影响而赋予其存在价值的情况,这些计量只能是部分的,例如公园还有许多实际的和潜在的使用者。所以,就目前的研究水平而言,惟乐定价法只具有有限适用性。旅行费用法也因其只适用于对娱乐性的游览地的估价而用途有限。游客每次的游览费用能被测算出来(有许多相关变量),可以假设这是他们为得到娱乐服务而付出的最少自愿费用。通过回归每位游客的旅行费用和其他变量(如游览其他替代地方的费用、游客的社会经济地位和旅行次数)就可以估计出游览需求函数。需求曲线的下方区域表示对游客消费者剩余的估计。这个函数可用来估计收取或改变入场费对这一景点游览需求的影响。这个方法不可避免地导致方法论上的困难,但是因为乡村旅游经济学在农村发展的各个阶段都起着重要作用,所以这个方法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虽然它有助于估计旅游资源对于游客的暗含价值,但却遗漏了旅游资源对于不是游客的大量人群的选择自由和存在价值。或有估价是实验经济学的重要方法,对行为和价值的估计是通过诱导出应答者对假定问题的反应得到的。如这个方法有可能得到关于应答者为了阻止建一条通过国家公园的道路而自愿付费的估计,或者关于他们在继续修路的情况下自愿接受补偿的估计。不管哪一种估计,都得到了修建道路对应答者,甚至对不住在国家公园附近的应答者的外部成本的估计。因此或有估价是试图估计不能从市场行为中得出的价值的有用程序,而且目前还不存在问卷试验不能试图评估的问题。或有估价试验的设计对结果的有用性至关重要。人们普遍认识到,应答者的回答包含偏爱成分。而且,或有估价试验需要仔细的抽样才能把初步试验结果上升为整个人群的价值取向。不过,这是一种有高度灵活性和多种用途的工具。 四、基于市场的环境管理政策工具研究 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通过市场信号刺激人的行为动机,而不是通过明确的环境控制标准和条款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这些政策工具,如可交易许可证制度、污染收费制度以及押金返还制度等,都以“利用市场力量”为显著特征。如果这些政策得到很好的设计和执行,那么厂商(或私人)在追求各自利益的过程中,就可以同时实现环境政策目标,取得良好的集体(社会)效益。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超越传统的“命令—控制”方法的两个最为显著的特征是: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和技术革新及扩散的持续激励。从理论上来说,设计适当并得以实施的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能以最低的社会成本实现预期的治污目标。此时,治污成本最低的厂商被激励去进行最大数量的治污工作。市场导向型的政策工具不像统一的排放标准那样使厂商的污染水平均等,而是力求使各个厂商治污的边际成本相等。政策制定者在选择各种政策工具时所坚持的原则是,以最低的成本实现既定的环境管制目标。排污权交易制度是近一二十年发展起来的保护环境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制度,它由美国在70年代末首创。排污权交易主要是通过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买入和卖出来进行污染排放控制。基本操作思路是:政府机构评估出使一定区域内满足环境要求的污染物最大排放量,并将最大允许排放量分割成若干规定的排放量,即若干排污权,政府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分配这些权利,如政府可以销售、出租、拍卖或馈赠等,并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使这种权利能进行合法有偿的交易。排污权交易是在某一区域内根据环境纳污能力,在实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利用市场机制进行的数量调节,体现出较强的公平性和效率性,有助于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排污权交易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能促使环境资源的产权关系明晰;(2)具有良好的激励效果;(3)可降低污染防治的交易成本。值得强调的是,各种政策工具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交互作用。例如,通过单一的谈判或税收政策可以实现社会的最优污染水平。然而,如果在政府征收了一笔税收之后,污染受害者与污染者成功地进行了谈判,此时的污染可能就会处于一个次优的低水平上。 五、环境问题的数量模型研究 1•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 倒U型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自1994年由塞尔登(Selden)和桑(Song)两位学者提出后,近年来成为环境经济实证研究中一个充满争议的主题。EKC表明:环境恶化与人均GDP在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呈正向变化关系,当人均GDP达到一定水平后,二者表现为反向变化关系。国外研究文献指出,除了人均GDP外,尚存在其他导致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向下倾斜的因素。澳大利亚学者麦格纳尼(ElisabettaMagnani)在对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着重分析污染削减政策的决定因子,提出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取决于收入分配函数而非其均值的观点。如果多数人投票机制发生作用,那么收入分配参数将通过影响对于环境改善的支付意愿,进而决定污染削减水平。麦格纳尼认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并非经济发展的必然路径,而是一种政策引致的结果。非经济因素如政治制度的特征和文化价值观念会导致不同的环境经济政策。在特定的投票制度下,收入分配函数中的各个参数对公共政策决策至关重要。如果多数人投票机制发挥作用,经济增长通过影响主要投票人的环境支付意愿而影响公共政策决策过程。一般来说,相对收入和总体环境改善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三个方面:污染行为的收益和成本的分配状况、各个收入阶层在政策制定者效用函数中的权重以及财富象征效应和消费中的攀比效应。麦格纳尼的分析将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与传统库兹涅茨曲线内在地统一起来,具有很强的解释力。传统的库兹涅茨曲线认为收入分配不公现象在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逐步减弱,这将进一步通过影响公共政策决策使环境改善,因此,麦格纳尼的分析实现了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与传统库兹涅茨曲线在形式与内容上的统一。污染强度与人均收入的一般经济计量模型可表示为:mit=α0+βf(xit)+γt+uit此式对悬浮颗粒物(spm)、SO2排放量与人均收入之间的拟和效果明显。多数实证研究选择人均收入(xit)的2次或3次多项式形式,也有研究采用人均收入的对数平方和对数立方多项式形式,这取决于所考虑的因变量,以及所采用的是横截面分析(cross-sectionsanalysis)还是分组分析(groupinganalysis)。这些因素导致了所获得的库兹涅兹曲线的不同形状和转折点的具体位置差异。 2•环境问题的CGE模型分析 国外学者用可计量的一般均衡分析方法(ComputableGeneral-EquilibriumApproach)对环境政策绩效进行模拟分析。可计量的环境一般均衡分析法以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为基础,根据生产与污染的相互作用推导而来,与投入产出法和线性规划法比较,具有下述特点:第一,价格是模型的内生变量,并由“市场”所决定;第二,模型以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为基础,以产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由于价值的调整而实现均衡时的经济状况为分析背景;第三,模型中的供给函数和需求函数由生产者的利润最大化行为和消费者的效用最大化行为推导而来;第四,CGE模型通常是多部门和非线性的,内含资源约束,更接近于现实。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CGE方法开始应用于对环境问题的分析上,日益显示出其在环境政策模拟上的优势。中国的环境污染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严重,因此中国环境问题成为国际上CGE模型分析的一个焦点。谢剑(XieJian)①开发了一个静态的环境经济综合CGE模型,将各种与污染有关的生产活动整合进模型中。他的模型增加了对环境污染与生产活动的连接关系、污染控制活动和环境政策变量的描述,并构造了一个包含环境账户的社会核算矩阵作为模型的数据基础。模型的生产模块采用柯布—道格拉斯函数,使用资本(K)和劳动力(L)两类基本要素,模块的生产函数中未包含环境退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因素。模型包含了一些主要的有关环境的要素:生产部门中减少污染的行为和成本、污染税(如生产部门的排污税)、污染控制补贴、污染补偿、独立的环境投资和投资需求、不同的污染指标。在该模型特有的污染模块下定义了环境投资需求、排污税、环境补偿和污染削减成本等。利用此模型,谢剑分析了控制污染政策的实际环境效果及其对经济增长、就业、收入和投资等的影响。全球变暖问题是CGE模型开发的另一个重点。二氧化碳排放是导致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国外有关碳税的CGE模型数不胜数。较早针对中国的分析是由张中祥作出的。他分析了如何用碳税来控制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造成的各种宏观影响。他的模型是一个递推动态模型,同时利用MARKEL模型来进行二氧化碳减排技术的选择。由于CGE模型无法描述生产技术的选择,而结合了MARKEL这个线性规划模型后,就可以在给定线性目标函数和线性约束的条件下选择最优的技术。这个模型着重考察能源结构,在生产函数的投入要素中,除了通常的资本和劳动力外,还包含了能源投入的合成要素,而此合成要素由4种不同的能源投入(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构成。加尔巴乔(Garbaccio)等人的模型在中国二氧化碳减排问题的研究上也颇具影响。此模型也是一个递推动态模型,模型将中国经济处理为计划和市场共存的状况,考虑了人口增长、资本积累、技术变化和需求模型的改变等因素。模型模拟了征收碳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在模型中此部分税收用于补偿给消费者和生产者,从而促进了投资。该模型得出了征收碳税可得到双重红利(在长期内可增加GDP和消费)的结论。模型的数据基础是1992年的投入产出表。 六、越境环境问题 一个国家内排放的废物会影响到其他国家,这成为越境污染,如酸雨、海洋或国际湖泊的污染以及流经几个国家的河流的污染等。同样,一个国家的资源退化也可能影响另一个国家的利益。这种越境问题至少需要双边谈判,而且往往需要多边合作来解决。根据外部性原理划分国际环境问题是很有效的。外部性有两种基本作用形式,即单向的和交互的。在单向作用中,一个实体损害了另一个实体,例如上游国家污染了河流或过度取水影响了下游国家的使用。在交互作用中,由于资源共享,损害也是相互的,如空气、跨国湖泊和海洋。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国家把资源利用的成本加给了另一个国家,反之亦然,共有的外部性成了一个公共财产问题。全球资源包括由对流层和平流层组成的大气以及环绕陆地的各国专署经济区以外的海域。由于这些资源由全世界共同拥有,通常被视为全球共有资源。确切地说,它们更接近于开放性资源(可自由进入的)。尽管近年来人们通过签署控制向海洋倾倒废物的国际公约以及控制臭氧层损耗的国际协议等各种努力来实现对全球资源的管理,但总的来说,并未做到为了全世界的共同利益而管理全球资源。目前对全球公共资源的利用显然超过了其在经济上的应有水平,有时候还超过了生态承载能力。全球“温室效应”、臭氧层损耗及生物多样性问题如今备受关注。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在国外越境环境问题研究中日益受到重视。国外学者提出一体化的水资源管理是从全球视角考虑的解决水安全问题的一个有效措施。目前发展中国家的水资源与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实施可持续的一体化水资源管理模式,能够平衡人类需求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一体化的水资源管理模式鼓励并能够促进流域内或紧密相连的一定区域内水资源的可持续高效利用。为了取得水资源利用的更大价值,有关利益主体必须认识到他们对发展的进程作出了贡献,他们必须理解水资源管理的目标,并意识到各自的责任对实现目标的重要性。要做到这一点,人们必须充分考虑到一定流域水资源的各种竞争性用途,如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以及休闲娱乐等,并对各种用途的效果进行估算,综合权衡,以保证相关区域内经济与生态目标的协调。同时,为改善水环境状况,需要制定合理的水资源价格,以及对供水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进行合理的运营设计。 七、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贸易与环境问题 国际贸易、环境和可持续性之间的关系受到广泛的关注。发展中国家的出口收入主要依赖于初级产品的出口,一般来说,初级产品出口获取的外汇占出口所获外汇的60%左右。工业化国家的贸易政策对发展中国家具有较大影响。如果贸易条件下降,出口国必须出口更多的产品以使其外汇收入保持不变。在农作物的出口中,贸易条件恶化会使这些国家扩大种植面积以增加出口。如果这种受影响的作物有害于环境,那么非边远地区的土壤可能会受到直接的损害,对边远地区土壤的损害可能更大。即使有些农作物有益于环境,人们也会努力砍伐灌木以扩大对边远土地的耕作,而森林的砍伐又加剧了对土壤的侵蚀。近来人们对世界贸易组织中的环境争端较为关注,如何在自由贸易的大趋势下使资源与环境得到持续利用成为新的研究热点。城市工业和生活造成的点源污染由于相对集中,污染源明确,污染控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农业面源污染的情况却复杂得多。国外有关研究文献认为,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市场化可能对环境带来正面的和负面的影响,这取决于具体国家所采取的宏观和微观经济政策。经济全球化和农业市场化对发展中国家的整个农业产业链带来直接影响,进一步影响到发展中国家的环境状况。市场化导致农业产业链中的下游产业如种植业生产的集约度日益提高,这对农业环境造成更大的压力,同时,由于缺乏实证资料,转基因作物的大量种植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市场化促进了发展中国家农业产生链条的延伸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这对水体和空气质量产生影响。技术条件的不同导致能源结构变化,也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导致生产资源得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配置,发展中国家逐步放弃完全自给型的农业生产模式(尤其在粮食方面),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趋于合理化,这将减弱传统农业灌溉区的土地退化现象,对环境产生积极影响。然而,目前仍较缺乏这方面的实证研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的重视,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都开始讨论贸易与环境问题。尽管在多边贸易体制下讨论环境问题的历史并不长,但是由于世界各国对该问题的关注程度日益加深,环境问题正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和敏感性。WTO中有关环境问题的讨论也越来越引人注目。在WTO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在多边贸易体制下讨论环境问题所持的态度有很大不同。发达国家由于受环境利益集团(如环保组织、环境研究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等)的压力日益加大,大都希望在WTO中讨论贸易与环境问题,并制订有关规则;而发展中国家则担心,WTO对环境问题的过多关注可能会抑制贸易的发展,它们尤其惧怕向发达国家出口的产品会因更高的环境标准而被附加上许多“绿色条件”。 八、环境非政府组织(NGO)的发展研究 国家机构和企业机构均存在缺陷,尤其在所谓的公共事务治理方面,社区或公众组织更具优势。非政府组织(NGO)是政府失效和市场失效的产物,它是一种与传统模式有别的可持续发展组织模式。无论在主观还是客观上,NGO都推动着经济主体结构、秩序模式、制度规范和决策程序的变革,为环境与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在制度和机制层面注入了新的活力。全球环境问题的出现对世界各国都有挑战性,其影响是不分国界的,不受国家主权的影响,因而这样一个问题的解决具有“全球公益性”。而在一个由主权国家占主导地位的世界里,各国由于受国家私利的影响难免会为这一问题的解决设置障碍,这就为环境非政府组织的兴起提供了契机。由于环境非政府组织不代表某一国家的特殊利益,因此能够比较客观地对某一环境问题作出评价,在推动环境问题的解决方面可能发挥特殊的作用。环境非政府组织的活动方式多种多样:可以通过自己的研究,依靠自身科技的优势对环境问题进行精确的研究、预测;通过散发出版物等形式来影响公众意识和政府决策;可以直接在公众中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以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可以通过游说政府,促使政府作出有利于环境的决策;也可以渗透到联合国体系当中,参与组织国际会议,督促和监督国际条约的实施并协调各国之间的关系等。可持续的自然资源和环境管理需要整合一系列行为人和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和利益,这些行为人和利益相关者可能来自当地、地区、国家或国际各个层次,这就需要一个可以容纳各个层次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机制。贫困阶层通常在当地的自然资源方面具有最直接的利益,然而,他们通常在政治和经济方面被其他的利益集团边缘化,因此针对他们的参与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当各个利益相关者都参与问题的解决时,提出的方案在长期内更具有效性。如果没有一定的参与机制,人们被排除在决策过程之外,一些重要的信息也就同时被排斥了,而这些信息对当地权力结构和当地知识的积累非常重要。在世界各地活跃着许多民间环保团体,它们为公众在生产、消费行为以外提供了一个新的渠道来表达对于环境的立场和关心。民间环保团体在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参与解决环境问题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们是公众环保权益的最直接代表,因此其行为有别于政府行为和商业行为。作为公众的环境权益代表,它们为公众提供信息,进行技术监督,倡导绿色生产和消费模式;作为与其他利益相关者谈判的载体,环境NGO对于构建多方制衡的环境与资源管理体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发展中国家民间环保团体的发展和壮大首先需要得到制度上的保障,然后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民间环保团体的具体运作模式,加强NGO自身的能力建设。 九、环境与资源管理中利益相关者的行为研究 经济社会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信息使得价格制度常常不是实现合作和解决冲突的最有效安排。非价格制度,即参与人之间行为的相互作用是解决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冲突的办法之一。环境与资源问题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主要涉及利益相关者的特征行为分析(目标函数和策略空间)、组织框架、各利益集团的环境参与机制、利益相关者对环境资源政策工具的反应和相应的分配效应,以及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保障和冲突解决机制的建立等。这些研究需要应用交易成本经济学、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国外学者研究了不确定情况下环境政策选择中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和信息提供等问题。在环境管制实践中,对一方(委托人,即环境管制当局)的支付取决于另一方(人,即污染者)的行为,但人的行为无法被低成本地观察或监测到,此时就可能出现委托中的“隐藏信息”和“隐藏行为”问题。对于隐藏行为问题,政策制定者必须设计一种可行的合约来激励人的行为以达到预期绩效。从理论上说,这个问题可以应用作物分成模型的原理把人的收益与行为结果联系起来而得以解决。但在现实情况下,管制当局普遍缺乏相关的信息,它们无法准确估计厂商的生产函数以及居民的效用函数,不确定性也难以消除。然而,管制机构仍然可以获取一些有用的信息,如事后的反馈、来自行业内部和第三方(如消费者)的信息等,并利用这些信息来矫正污染者的行为。如果厂商认为他们能够影响环境保护机构的评估,那么厂商就存在低估治污成本以获取更低税率的激励。但如果厂商没有完成预定的污染削减量,他们将会遭到制裁。这种情景假定存在信息反馈,而且管制当局与厂商存在长期的关系。由于信息流动客观上存在不对称性,所以设计复杂的政策工具迫使厂商提供其真实信息是相当必要的。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从博弈的角度探索了理论上可行的在政府与市场之外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资源的可能性。她提出了“自筹资金的合约实施博弈”,认为在没有彻底的私有化、没有完全的政府权力的条件下,公共池塘资源的使用者可以通过自筹资金来制定并实施可有效使用公共池塘资源的合约。以上9个问题的划分没有实质性的界限,完全是为了叙述上的方便,在实际研究当中,各个问题常常是相互交织在一起,而不是完全独立的。 环境经济论文:环境经济发展模式 【摘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除了要关注GDP的增长外,还要关注其他的发展指标,如环境,教育和文化等指标,文章着重谈了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关键词】牺牲环境;经济发展;环境问题;人与自然 前言 在经济建设中确立正确的发展观以及相关的发展模式至关重要。过去我们谈论发展,总是和经济的发展、财富的增长联系在一起,认为发展的终极目标就是物质资料的发展,就是生活水平的提高,就是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虽然也注重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但其地位远不如财富的增长、经济的发展来的重要。回顾人类发展的历史,特别是资本主义发展近100年的历史,经济的发展突飞猛进,物质文明呈现跳跃式的发展,人类社会生活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随之出现的各种问题如环境问题、人口问题、资源问题和社会问题也为人类敲起警钟:如此的发展,我们总有一天会毁灭在我们自己所创造的文明之中,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应该如何让我们所生产的物质财富真正达到造福于人类的最终目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思路。这里我着重说明经济建设与环境的关系问题,即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问题。 一、过去在发展经济过程中所造成的环境问题 (一)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中所造成的环境问题 回顾历史,从工业革命后,英国、美国、法国和德国等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可以称其为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奇迹。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说过:“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过去哪个世纪能够料想到有这样的生产力潜伏在社会劳动里呢?”经济总值呈几何倍数的增长。 这些国家经济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并最早跻身于世界发达国家的行列。但是问题随之接踵而来。由于只注重经济的发展,忽视了环境保护,即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观念和发展模式,结果导致严重问题。上个世纪,各个国家先后出现了严重的环境公害问题:马斯河谷大气污染事件、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多诺拉大气污染事件、伦敦烟雾事件、水俣病事件、骨痛病事件、四日市哮喘事件、米糠油事件、印度博帕尔农药厂事件、切尔诺贝利核事故、都是由于工业发展排放的废水、废气和有毒物质,不仅危害当时人们的身体和生命的安全,造成大量的人口死亡,也影响了以后的一代甚至几代人的身体健康,并且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使良好的生态环境一去不复返。 这些重大污染事件,给人们留下了深刻而惨痛的教训。它告诫我们,在工业高度发展的今天,在进行建设及发展生产的同时必须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才能真正造福于人类,否则会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所以各国纷纷探索发展道路,在这个过程中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1980年3月5日,联合国向世界发出呼吁:“必须研究自然的、社会的、生态的、经济的以及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的基本关系,确保全球持续发展。”1983年11月联合国成立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ECD),1987年该委员会向联合国提交了《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模式,注重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加强各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联系。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凝聚了当代对可持续发展理论认识深化的结晶。各国在环境保护的实践过程中纷纷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如日本的树木银行,对毁坏的树木及时补救;法国出动气味警察,对市区中带有污染的气味进行监督;欧盟成员国谁污染谁付费;德国对饮料瓶征税等等。充分表现了对环境问题的重视,亡羊补牢,犹时未晚,虽然花大气力去解决环境问题,有些得不偿失,但是经过努力,环境已经出现了改观。 (二)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没有重视环境而引发的问题 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举世瞩目,GDP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环境问题同样不容乐观。土地沙漠化,春季肆虐的沙尘暴,不仅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了不利,也阻碍经济的发展。没有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的环境,人民的幸福生活无从谈起,经济的发展也失去了终极目标,反过来又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今年上半年,甘肃省先后出现了大范围的干旱、暴雨、冰雹、高温、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繁的自然灾害造成甘肃直接经济损失近二十亿元人民币。据不完全统计,期间,八百四十七点一五万人受灾。”“‘近两年来,我国的环境问题严重’已经成为调查中受访者的共识,这种说法的支持率达到94.8%。而选择‘一般’和‘说不好’的占4.1%,“不太严重’的占1.1%。在梁从诫主编的《2005年环境绿皮书》中,记者看到了这样一些统计数字:4月14日,《人民日报》报道,山清水秀的四川省每年因酸雨造成的损失高达113亿元;8月2日,《光明日报》报道,汽车尾气已成大气污染的首要污染源,到2025年前后,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居‘世界第一’;11月29日,新华网消息,当前我国农产品产地正遭受从水体-土壤-生物-大气的全方位立体污染;12月27日,中新社电,中国90%的城市地下水不同程度遭受有机和无机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污染。从空气、水源到土壤、粮食,我国的环境问题渐渐从‘局部潜在’走向‘全面爆发’。有网友评价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迷迷瞪瞪上山,稀里糊涂过河’。本次调查也印证了公众对环境问题的普遍关注和担忧。调查中,公众最担心的是水污染,87.1%的人认为水污染对生活影响最大。接下来依次是空气污染(85.6%)、生活及工业垃圾污染(73.0%)、食品污染(63.0%)、植被减少和荒漠化(57.2%)、噪声污染(52.1%)等等。” 这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教训是极为惨痛的。严重的环境问题已经阻碍了我国经济和 社会的发展。使我们经济增长出现了停滞不前的局面。现在的环境问题引起了各个方面的关注。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解决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问题已经提到战略高度。 二、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马克思认为,自然反映人的本性。人的功利价值观影响着自然界的发展,人的不合理的消费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关于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如何与自然和谐相处,不丹的发展模式给我们以启示。 (一)不丹模式给我们的启示 “所谓不丹模式就是注重物质和精神的平衡发展,将环境保护和传统文化的保护置于经济发展之上,衡量发展的标准是国民幸福总值(GrossNationalHappiness,GNH),而不是我们通常采用的GDP(国民经济总值)。国民幸福总值最早由不丹国王旺楚克在1970年提出,他认为政府施政应该关注幸福,并应以实现幸福为目标。他提出,人生基本的问题是如何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之间保持平衡。在这种执政理念的指导下,不丹创造性地提出了由政府善治、经济增长、文化发展和环境保护四级组成的国民幸福总值指标。追求GNH最大化是不丹政府至高无上的发展目标。实践的结果是在人均GDP仅为700多美元的不丹,人民生活得很幸福。” 不丹的发展模式就是环保优先的发展道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很好地发展环境,为了环境保护宁可牺牲旅游资源所提供的经济价值,采取有限的旅游政策,对旅游人数进行有效的限制,从而使环境得到保护。这种模式显示了强劲的后发优势,“它一直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率,现在已经超过印度等其他国家,在南亚各国中是国民平均收入最高的国家。在世界银行的排行榜中也大大超过了其他发展中国家成为第一位。”[4]不丹人民在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恩惠的同时,没有被物欲所迷惑,保持着平和与淡然的心境。 (二)经济发展中注重人与自然和谐的措施 和谐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和谐,根源于人。人的本性、价值观影响着生态的发展。那么一个社会发展的首要前提就是自然界的不破坏,归根到底就是持有怎样的发展观,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只注重物质增长的发展观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而且这种发展观的后发优势已经日显衰竭和不足,所以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提醒我们要注重人的发展和环境的保护。 第一,发展经济的同时,发展教育事业,促使人的全面发展。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的发展观左右着我们的发展,也影响着我们的发展速度。我们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提出了四大文明,即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其中生态文明是最重要的文明,它既是四大文明的基础,又是四大文明的最高境界。现在一个国家最大的安全不仅是有没有高水平的军事设施,生态的安全与否更是最大的安全。生态文明的最高境界就是达到我国古代文化中所强调的天人合一的境界,人不是大自然的主宰,大自然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源泉和基础,我们应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在科学发展观中明确提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我们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同样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 面对日益恶化的全球环境问题,考虑到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对环保技术和具有环保意识的人才的迫切需求,清华大学在已有的环境教育与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绿色大学”的计划,并已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全国示范工程。所谓“绿色大学”建设,就是围绕教育这一核心,将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思想落实到大学的各项活动中,融入到大学教育的全过程。核心内容包括绿色教育、绿色科技和绿色校园。为本科生、研究生增设了一批有关可持续发展及环境保护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并积极推动学生“绿色教育”课外实践。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与环境质量改善方面的科学研究,开发一批符合清洁生产原理的新工艺、新技术。加快重大环境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建设规模化、集成化的科技环保企业和示范区。加强环境软科学研究,为国家和地区的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分阶段实施校园绿化工程,重视植物多样性,并逐步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使校园成为多种生物的保护地。与此同时,建设与清华历史、文化氛围及建筑风格相协调的园林景观。如:礼堂区、理学院区和北院区的环境美化等。采用无害化技术,对校园的环境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如建设水处理与回用工程、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烟尘污染治理工程和校园生态环境监测网等。绿色大学,要求环保意识是合格大学生的重要标准。让这些未来的栋梁能够把环境保护意识作为最基本的行为规范。相继一些其他的大学也提出了建设绿色大学的口号。 除了对大学生之外,对社会形形色色的百姓也要进行环保意识教育。利用舆论工具进行宣扬环境的重要性,提高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注重教育的发展,主要是从提高公民的整体素质出发。除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理论观点教育之外,还要宣扬传统文化,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中优秀的东西,例如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思想是两千年前思想家所提出的,在今天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仍然具有重要的价值和现实的意义。传统文化是我们血液中根深蒂固的东西,我们没有必要丢掉我们传统的精神家园,而在极度追求物欲的世界观中迷失自己的方向,从而确立正确的发展观。 第二,要禁止人类无穷尽的贪婪欲望,节制自己的欲望,注重人真正意义上的幸福。环境问题究其原因,是由于人的贪婪的欲望所致。我们为了自身的享乐去食用珍贵动物,导致某些动物的灭绝;我们大肆开发旅游资源,破坏了原来的生态平衡。这些都是人类片面追求物质财富,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环境问题所导致的恶果。在发达国家中,如美国和日本,由于严重的环境问题,高GDP的增长并没有带来相应幸福感的增加,这说明,人的幸福感不仅仅来源于物质财富的增加。人的幸福快乐不应该仅仅是建立在物质满足的基础之上,不能是简单的拜金或者是物质的奴隶,还有物质以外的因素起着重要的作用。最近的研究表明影响人的幸福的不仅仅是物质财富的增长,还包括家庭幸福、良好的生存环境、工作环境和良好的人际关系等等多方面的因素。人的幸福应该是建立在更高的要求之上。与此相适应,国家的发展观要想提高人们的幸福感,不能简单地把发展定位于财富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满足物质生活需要,有丰富的物质财富,同时,也要有更高层次的发展要求,例如高尚 丰富的社会生活,和谐优美的环境,丰富多彩的精神产品,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幸福生活,才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最终目标。 第三,为了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真正意义上的幸福生活,有必要降低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增长的速度,做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不仅要关注眼前的利益,更要关注长远的利益,避免发达国家在经济高速发展之后,又投入大量的(下转第27页)(上接第18页)人力物力去解决环境问题,结果得不偿失。所以要注重和谐发展,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的后发优势,进而为更快的经济增长作好铺垫,使经济增长能够真正惠及全体人民,让全体人民在和谐幸福的环境中尽享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幸福生活,而不是在恶劣的环境中痛苦地过着富裕的生活。因为人毕竟不同于动物,在进行物质享受的同时,精神文明的成果才是人们幸福的最终源泉。就象不丹模式所显现的那样,注重环境保护优于经济的发展,结果不但没有阻碍经济的发展,相反,经济发展呈现良好的态势,GDP增长处于世界的领先地位。注重环境的发展,我们可以借鉴不丹模式,把环境指标作为各项工作的首要指标,如考核干部,衡量一个地区的发展,都要把环境指标放在首位,而且是必不可少的指标。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7月26日在全国节能工作会议上表示,要把能耗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中组部也在下发的文件中明确,把能耗指标纳入官员考核体系的22个指标之一。11月7日,国家发改委了由国务院批复的“十一五”期间各地区降低能耗指标的计划。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国单位GDP的能耗水平要比“十五”末期削减20%。今年4月,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说:“让那些不重视污染防治工作,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的领导干部,得不到提拔重用。” 所以,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经济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和谐社会,虽然任重道远,但是只要有正确的发展观作为指导,必然会有光明的前途。 环境经济论文:环境经济会计目标管理 [摘要]环境会计的研究经历了三十多年的起起伏伏,形成了以决策有用观和政治经济学分析为指导的两条纵向脉络以及三种最大化模型框架下的横向探讨。本文主要从社会财富最大化的理论框架出发,对环境会计目标进行了分层次、分阶段的讨论。同时指出了在环境会计的完善过程中经济后果的三种主要表现形式,以及绿色经济后果循环对于环境会计建设的重要性。 20世纪50年代以来,伴随着全球经济高速发展引发了资源的迅速耗竭,环境污染日益恶化。特别是进入80年代,环境问题由地区性问题上升为全球性问题,“绿色革命”逐步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一些人声称“会计与环境破坏有重大牵连”,“没有任何一家公司赚取过可持续的利润”。仍然墨守成规地将哲学问题(如何持续发展、代际公平和环境保护等)和专门探究如何核算这些问题的世俗商业严格分离开来,这将是相当不合时宜的。现今,对会计责任的要求已经超出了人际和契约关系的范围,拓展到了社会关系的层面。既然财务会计是反映和监督这些关系的基石,那么它必然在中间充当一定的角色(DanielB.Thornton,1993)。 一、文献回顾 从上世纪70年代中期至今,环境会计的探索经历了30多年的起起伏伏(Parker,1986)。从公司自愿披露到第三方组织强制报告;从年报附录到各种形式的独立报表;从财务报告到非财务报告,其内容似乎变得无所不包(Gray,Kouky Lavers,1995),却始终面临一种尴尬局面:实务界的尝试并未基于传统会计的许多重要确定性特征(Gray,2000);理论界的研究也没能形成一条前后连贯的逻辑脉络(Ullmann,1985)。 正如Gray等人后来反复重申的,传统会计确认对象所应包含的四个相关特征:会计实体(accountingentity)、经济事项(economicevents)、货币计量(financialterms)和服务决策使用者(users),在涉及环境会计问题的时候,至少从三方面表现出了相当的偏差:一是环境会计关注的是来自于社会和环境的事项,而非单纯的经济事项;二是环境会计广泛采用的是非标准意义上的财务语言;三是证券市场投资者以外的信息使用者成为环境会计报表的主要服务对象。 因此,理论界在处理环境会计与传统会计的关系和界定环境会计的口径时,基本上形成了两条思路:一是在相同的假设和概念框架下,将环境会计作为传统会计的补充,希望借此与现有许多主流会计研究相融合,坚持将证券市场投资者作为环境信息的主要使用者,而对其社会效应有所限制(Grayetal.,1987;Mathews,1984,1993)。二是将社会和环境会计报告作为企业与社会之间信息交流的主要形式(Preston,1975,1981,1983)。但它所涉及的宽泛内容和多样化的披露方式,往往被传统会计认为是模糊不清和缺乏可靠性的(Puxty,1986,1991)。 依照这样的脉络,长期以来被认为缺乏实质性和系统性结论的研究(Mathews,1987,1993;Mintzberg,1983)至少能粗略归纳于两类理论框架之下:研究范围相对集中的决策有用观和关注对象更为广泛的政治经济学角度的探索。 决策有用观认为,最终检验环境会计报告信息有用性的方法是关注它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Dierkes Antal,1985),这构成了现在主要的研究思路(Grayetal.,1995)。Belkaoui(1984)等人采用排序性问卷调查的方式对传统会计报表使用者反馈的各类信息重要性进行了研究,认为环境会计的披露具有“适中的”重要性。同时,对环境信息影响股票价格行为的研究也存在相当丰富的成果(Aupperle,1984;Belkaoui,1980;Bowman,1973),但却没能形成一致的结论。 另外,Grayetal.(1995)开创了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形成了股东理论(StakeholderTheory)和合法性理论(LegitimacyTheory)两条分支。他认为,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研究各种利益、目标操纵者和特殊交换机制相互作用的学科(Zald,1970,p.233),其视野不仅专注于市场交易的信息行为,更重要的是用来分析各种非市场契约模式下的交易表现。它便于阐明多元化利益集团间关系的调和(mediation)、修正(modification)和转变(transformation),为股东理论和合法性理论对环境会计的解释提供了分析基础。 股东理论将股东置于环境会计报告的主导地位,认为管理层如果希望寻求持续的成功就必须迎合和满足股东们的需要(Ullmann,1985;Roberts,R.W.,1992)。股东的控制力越强,企业因股东意向而做出的调整就越多,从而也就决定了环境会计的披露内容和程度。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环境会计可以被看作是股东和公司之间讨价还价的对话形式(Roberts,R.W.,1992)。 合法性理论则有所不同,该理论认为在公司政策制定中,管理层有两方面需要考虑:一是基本的环境测量;二是环境披露政策。虽然两者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寻求公司活动的合法化(Grayetal,1995),但口径可能不同。因此就产生了合法性理论的前提,当公众感知的企业价值与事实上的企业价值存在差异的时候,管理层将采取更加积极的方式改变和引导公众,最终使二者达成统一。 Lindblom根据被感知的企业价值同实际中企业价值的差异类型,总结了四条管理层寻求合法性的策略:一是当价值差异源于公司实际表现不佳时,企业将试图教育和告知相关公众引起价值差异的企业行为实质上的变化;二是当价值差异源于公众对企业行为的误解时,企业只需要设法改变相关公众对企业行为的认知度,而无需调整自身行为;三是企业同样存在操纵公众认知的动力,借此转移关注重点,掩盖不利影响;四是当企业认为相关公众对于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抱有不切实际或不正确的期望时,它们将倾向于纠正这种预期。 综上我们不难发现,环境会计自身的特殊性导致了其研究总体上形成了口径宽窄两条脉络,发展出决策有用和政治经济研究两套体系,这是从纵向角度的讨论。横向来看,问题却不外乎从传统的股东财富最大化的探讨内延至管理层财富最大化,外延至社会财富最大化两个方向。 自始至终,决策有用观都没有放弃对传统会计对象的坚持,使理论建立在狭义的股东财富最大化模型(stockholders’welfaremaximization,SWM)之上。而合法性理论显然与管理层财富最大化模型(managementwelfaremaximization,MWM)具有相同的出发点。Findlay和Whitemore将其前提表述为管理层会在符合完全披露的法律规定范围内,通过操纵或回避措施来体现对自身最为有利的公司业绩。除此之外,在环境会计实务中已经广泛采用的社会财富最大化模型则不同于以往的小范围、确定性模型,它引入了长期以来沉默的社会账户(silentsocialaccounts)的概念,强调企业并不存在于真空之中,相反,它们是组成和支撑社会运行的一部分(Jaggi Zhao,1996)。Ramanathan(1976)将这种更大范围内相互依存的关系解释为组织和社会以及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的社会契约(socialcontract)。企业以社会财富最大化的方式运行,并从中获得与社会有关的合法化地位。社会契约可以被假定是隐含的,而各种社会法律可能使特定契约更加清楚明确。通过这些隐含的和明确的法律,社会为组织规定了会计责任的规则,也拓展了企业股东的范围。国家、政府和游说组织在这些法律的制定和游戏规则的说明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随着Bruyn提出的社会投资(socialinvestment)理论被认可,包括自然环境本身和下一代利益在内的,更为宽泛的利益群体(widercommunity)也被统一进来。其中发挥衔接作用的社会投资者相信社会和经济价值的最大化能够同时实现。 股东理论正是在这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由于认识到各种股东群体在公司环境会计的决策中发挥的主导作用,股东理论从某种意义上可以归结于社会财富最大化模型的范畴,但无法回避的是,其研究对象仍然存在局限性,导致了它只能作为社会财富最大化模型中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它在讨论中忽略了不同层次利益相关者对于环境会计要求的差异,同时缺乏对于绿色进程的分阶段探讨。因此,接下来笔者将在社会财富最大化模型的框架之下,从环境会计的目标讨论入手,强调对于环境会计目标的本质及层次性、阶段性认识,进而引出经济后果学说在环境会计领域中的运用。 二、环境会计目标的重新认识 一般意义上的会计目标(accountingobjective)是指会计系统运行的出发点和归宿,表现为预期应当达到的目的,它决定于会计的本质及其所面临的客观环境。对环境会计目标的理论基础最直观的理解无外乎一个将可持续性理论和会计理论相结合的过程。这种结合不仅仅是外在形式的吻合,更重要的是内在逻辑的贯通;不仅仅包括范围的选择,更取决于层次的对应;不仅仅是一个空间上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时间上的范畴。 可持续性概念源于森林工程学,之后在其他领域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一般认为,可持续性是指社会不能使用超过自然环境可能产生的自然资源(Gray,1996:61;Bebbington,1997)。可持续性发展被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牺牲下一代人满足自身需要的能力的发展。该理论包含一个前提,即世界上贫穷的下一代人的基本需要应予以优先考虑(Welford Couldson,1993),同时需顾及技术水平和社会组织对于满足当代人和下一代人需求的环境能力的限制作用。由于对该前提的认可程度不同,可持续性理论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两个主要层次——强可持续性和弱可持续性。弱可持续性是指某一群体只要能够补偿人类的损失(技能、知识、技术)和人造资本(建筑、机器、设备),就可以耗尽自然资源和使自然环境退化。从这一点看,自然资本和人造资本受到了平等对待。如果人造资本可以被替代,企业就能够使非再生资源的连续使用合理化,因此,弱可持续性会更利于企业个体。然而,这种自然资源和人造资源相互替代的可能性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因素。这种不确定性不单表现在技术水平方面,也表现在技术本身,例如对许多分裂反应堆的非经济特性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Common,1995:45-46)。因此,基于非替代性、不可逆转性、公平性和差异性,强可持续性强调的非再生自然资源的保护理应得到足够的关注(Beder,1996:159-60)。但是,无论上述两种观点中的哪一种成为环境会计的理论指导,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是不会变的,都是为了构建和发展一个能以无数代人存在的方式运行的可持续社会(Meadows,1992:250)。 由此,环境会计的核心目标可以表述为计量、公开和报告利益关系人由可持续发展向可持续社会的转变。根据可持续发展世界企业委员会(WBCSD)的观点,可持续发展包括对经济财富、环境质量和社会公平的积极追求(Elkington,1999:18)。因此,企业需要从社会、经济和生态“底线”的角度解释这一程序。正如艾金顿所言,寻求可持续发展的公司不仅仅要注重单一的财务底线,而且还要为实现三维底线而努力(Elkington,1999)。 然而,无法回避的是,可持续发展融入政府观念的过程是缓慢的,其融入公司领导阶层的进程更是常常被忽略。尽管鼓励组织注意“三维底线”——社会影响、经济影响和环境影响(Elkington,1998;1999:18)——但财务底线仍然左右着企业的思维,而且当今仍然是企业行动的主要动力(Ditz等,1995:6)。这迫使人们开始寻找对于众多企业来说现阶段更为可行的操作目标。与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不同,经济——生态效益已被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认定为可以采纳的一个适当的目标(见OECD,1998b;Schmidheiny,1992)。可持续发展企业委员会(BCSD)将经济——生态效益的实现定义为企业能够提供具有价值竞争优势的商品和服务,这些商品和服务能够满足人类需求,保证生活质量,同时,又能通过生命周期逐步将生态影响和资源密集至少减少到估计的地球承载能力水平。显然,暂且忽略社会维度因素、注重经济——生态效益的选择更集中于对相对易于计量的直接影响因素的考察。这种取舍并不是否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相反,经济——生态效益型信息的计量可视为公司计量和向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这种忽略了公司社会业绩、显得不如可持续发展定义广泛的经济——生态效益目标恰恰代表了实现“强可持续发展”的第一个实际步骤。 与此同时,经济-生态效益目标也并未打乱环境会计目标基本的宏微观层次需求,相反,它有助于简化并澄清反映经济信息的会计活动同可持续发展综合目标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可以用一条逻辑链来综合描述原先三维角度和宏微观层次下环境会计在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的贯穿作用: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的协调发展- 其基础在于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程度- 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并服务于人类- 需要良好的生态循环为基础- 良好的经济循环是生态循环的保证- 经济循环的主要环节是投资、生成、使用、耗费、收回、补偿、分配- 各环节之间既有经济上的联系又有逻辑上的联系- 经济循环的目标是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需要完整的会计核算和管理体系作为其基础与保证。现在,当引入经济-生态效益目标对这一逻辑进行重新梳理的时候,它无非重点突出的从中提炼出了生态循环和经济循环两个部分,促进了生态循环自身、经济循环自身及生态和经济循环之间的三套逻辑关联。同时,它也与上文提到的在社会会计宏观领域探讨环境会计作用问题形成了良好的呼应,提供了一个平滑和深入的接口。1983年世界银行积极鼓励修订现行的会计体系,增加环境项目,建立与联合国国民会计体系相配套的环境辅助账户。1989年我国政府修订《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力图将环境因素纳入会计核算体系,以使国民经济核算指标能够真实地反映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从这一前期的环境会计的发展进程来看,有关于生态和经济的二维计量正是现阶段社会经济会计和社会指标会计重点和迫切考虑的内容。 此外,在经济——生态效益现行目标引入的过程中,还有必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内部,经济效益同生态效益二者之间的关系。这涉及到可持续发展和可持续增长概念的澄清。将可持续发展视同可持续增长纯粹是近期出现的一种现象(Sachs,1992)。事实上,如果一家公司被视为一个社会系统,它的生存也是经济业绩的结果。可持续发展迫使环境组织、企业和政府承认环境因素可能对经济业绩产生长期的不利影响,且在过去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但是,“发展”要比“增长”具有更多的含义,因为“发展”明确社会角色但并不排除经济生产力的“持续下降”(Maunders和Burritt,1991:9)。因此,如果忽略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效益,以经济——生态效益为理论基础的环境会计目标实际上暗含并认可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同生态效益“此消彼长”的假设。也就是说,除非企业能够按照经济——生态效益的强可持续改进,设法实现公司和政府机构共同推崇的“无悔策略”而达成“双赢”(Wally Whitehead,1994),否则,在经济和生态的多方利益关系人中,必有一方将做出让步。 三、环境会计的经济后果 “经济后果”就是一门讨论利益各方进退的学说,兴起于上世纪70年代。它关注的是会计报告对企业、政府、工会、投资者和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决策行为的影响。这些个人或团体行为的后果被认为可能影响其他团体的利益,因此,该学说认为,会计准则制定者在决定会计问题时应将其宣称的不利后果考虑在内。 回顾经济后果学说和环境会计研究的起点,似乎二者在时间上存在着惊人的巧合。60年代以前,会计争论在金融出版物中极少涉及,而且人们普遍认为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会计即使不是一个规定固定的参量,也是一个常量。70年代的10年显然是美国社会坚持制度应对其造成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后果负责的10年,会计准则制定活动的利益相关方同样深知这一明确的公众倾向(Stephen,1978)。可以认为,正是这样的契机加速了包括游说组织、环境保护机构等众多环境信息关注者对环境会计制度规范的参与程度。从另外一方面来看,同样可以认为是环境会计准则制定和披露中存在的巨大空间和不确定性,以及所涉及的利益冲突日趋激烈,吸引了原本潜在的攫取利益者。这些外部团体纷纷通过诉诸那些超越传统会计计量和公允披露问题的标准来干预准则的制定过程。他们对经济后果的关心远远超过了对环境会计公告的关注。 因此,当经济后果学说深入到环境会计领域的时候,二者的相互作用将不可避免。关于会计政策制定的中性效果假设只能成为人们一种理想的期望,环境会计最积极的应对方式在于:在可操作性目标的指导下,实现可接受范围内的利益的权衡。从这种意义上来讲,环境会计的经济后果不仅表现为准则制定过程中的动态权衡过程,也包括不完善的环境信息披露所表现出来的静态结果,以及这些中期尝试所引发的新一轮经济后果循环。 石油天然气作为重要的不可再生资源,成为环境因素的代表被首先正式引入会计准则。该准则的制定过程引发了利益各方特别的关注,其会计核算方法的争议也受到了经济后果学说的广泛影响。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的20余年间,争论的焦点一直集中在石油天然气行业勘探成本核算方法的选择上。完全成本法(full-costmethod)和成功成本法(successful-effortsmethod)各有胜负,却都未能取得一致的意见。其中,完全成本法认为应该将所有发现储备所耗用的成本(除某些例外情况)资本化,这包括不成功的钻探成本,即在生产经营中所有成功勘探的产油井成本中应包括那些干井的成本。而成功成本法则有所不同,它认为很难将干井也认为是一项资产,因此,只需将成功勘探的产油井所耗用的成本资本化,而将干井成本费用化。显然,这两种方法下记录的石油和天然气成本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以往这方面涉及经济后果的讨论侧重于对那些独立勘探的小型石油天然气公司的担忧。它们联合起来运用其相当大的政治影响力,成功说服了会计原则委员会延期考虑这一敏感问题。 然而,作为环境会计的一种尝试,准则的制定中实际上存在另外的绿色相关人。尽管它们的影响力还不足以强大到与石油天然气公司中各大利益集团相抗衡来完全左右准则制定结果的程度,但它们的存在至少代表了经济后果中另外一种不同的声音。从大的范围来看,核算方法的选择代表了绿色相关人对于石油天然气行业与其他诸如清洁替代能源行业的支持力度的倾向,这些源于它们对代际利益的关注。不仅如此,这种倾向也将在行业内外传导一种包括资金和技术形式在内的、正的或负的激励。成功成本法往往产生比完全成本法更少的报告净收益,如果行业普遍采用成功成本法,可以认为是一种对于新能源的政策支持,表达了一种迫切补偿生态循环的态度。在行业内部也同样如此,尤其是对那些积极从事勘探的小公司,较低的报告净收益使其难以筹集资本,从而促使资金流向那些整体环境意识相对较强、环保措施相对完善的大公司。因此,如果绿色相关人掌握了足够的影响力,对于环境信息核算方法的选择,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将能够决定一个行业及其内部力量的竞争地位和前景。 除此以外,环境会计的经济后果还表现在现行实务界自愿或自发贯彻环境会计目标,披露环境信息的执行情况中。尽管环境信息的披露还存在多方探讨之处,但在尚未形成统一规范之前,实务界就已经开始依照自身的需求判断,在规范之余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尝试。下表列示了Gray根据利益关系人同企业联系的紧密程度粗略划分后进行的综合和归纳。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内部人员向外部人员提供的环境披露中包括了可持续性发展报告,而将区别道德投资者的任务交由披露和需要相关信息的外部人自行交流来决定。这些都表明,现阶段企业更多的是将环境信息的取舍作为一门处理道德和利益关系的艺术。管理层做出的任何一个关于环境信息披露与否的决定,都将表现出它对相关需求和可能后果充分研究后的倾向,最终的做法将被认为是利大于弊的。 实际上,类似于上文表中实务界的各种尝试,无论是否直接参与到财务准则委员会扩大了与利益相关第三方的沟通方式(主要包括广泛分发征求意见稿、举行专题讨论会和公众听证会等)中来,最终都将纳入日后准则制定者的考虑范围。可以形象地将环境披露理解为一个包含诸如信息内容、组织形式、信息冗余度、信息置信度、披露者的解释、披露媒介以及披露时机等内容的多维向量(吴水澎等,2002),其取值及范围将参照过去的向量及财务会计框架的约束而定。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84年了其著名的“信息光谱图”。该图谱将现有的和未来可能涉及到的财务会计内容归纳为5个披露层次。范围从小至大依次为:一是财务报表、确认和计量以及概念公告涉及的范围,包括财务状况表、收益和综合收益表、现今流量表和业主投资和分配表等;二是财务报表附注(和尾注),包括会计政策、或有事项、存货方法、发行在外股份数、备选计量(以历史成本为基础之项目的市场价值)等内容;三是补充信息,包括物价变动披露(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33号公告之修正)等;四是财务报告的其他方法,包括管理当局讨论与分析、致股东信件等;五是其他信息,包括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格式10-K(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S-K)要求进行的竞争及未交付之订货的讨论、分析师报告、经济统计和关于公司的新论文等内容。综合来看,前两部分构成了基本的会计报告,增加第三部分后形成了被现行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准则直接影响的领域,纳入第四层次的内容后正是概念公告1中所指的财务报告的范围,而包含其他信息的报表满足了社会财富最大化模型的需要,涵盖了投资者、债权人和“相关决策者”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人所需要的有用信息。 显然,将光谱图作为环境向量的规划框架是令人鼓舞的,它不仅能够作为环境会计后续经济后果的终点,对前期直接或间接的理论及实务成果进行总结,同时,也预言了新的经济后果循环的起点。正如许多人注意到的,在美国,法律和对社会业绩的普遍关注产生了对环境风险追踪的需要。1989年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公司披露组织在《联邦超级基金法》(TheFederalSuperfundlaw)下可能面临的任何潜在的治理环境的义务,于是1990年的公司年报开始了披露过程。被加入到带有国家和联邦环境处的要求的文件档案中的10-K披露,导致了数据库的产生,而数据库提供了关于专门研究环境风险跟踪的公司的信息。例如,丹佛的俄赛特(Ersite)、里昂、宾夕法尼亚州的环境审计公司、弗吉尼亚州的亚历山大(Alexandria)环境风险信息中心、科罗拉多的利特尔顿(Littleton)石油信息公司、伯明翰和密西根州的托克西切克(Toxicheck)、迭戈的风景环境信息公司,康利狄格州的南港口环境数据资源公司等。这个新行业提供了一个以相关股东为特征的未来图景。它们不仅关心公司的社会业绩,而且关心更精确更可靠的与美国公司环境风险相关的信息,从而大大增加了绿色相关人的力量,促使环境会计的发展进入良性循环。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环境会计的经济后果并不是一个单一的静态或者动态博弈的概念,它将涉及到一系列直接或间接参与的经济后果循环。现今理论和实务界迫切需要做的就是增进这样一种良性的绿色经济及经济后果循环,使绿色相关人队伍得以壮大,为环境会计的逐步完善培养合适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