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完善 【正文】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完善

作者:卢君; 史月迎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未成年人犯罪   封存   制度   刑事诉讼法   单位根  

摘要:一、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法条解读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学界称之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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