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对生效调解再审问题研究 【正文】

对生效调解再审问题研究

作者:王鸿晓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调解协议   再审   生效   借款合同纠纷   违约金  

摘要:案情 2005年1月,甲(原告)因与乙(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A中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乙对其欠甲500万元的事实予以认可。(二)乙于2006年12月31日前还清全部欠款.如到期未能清偿、乙向甲承担尚欠部分款项的逾期给付违约金按日0.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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