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期刊:《发展改革理论与实践》 2004年第06期
按照现行药品价格管理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组织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召开地区协调会议、专家评审会议讨论,并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发出了《关于降低24种抗感染类药品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881号)。
作者:黄向红 期刊:《发展改革理论与实践》 2013年第11期
医药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入,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领域发生深刻变化,各种体制矛盾逐步凸显,给政府进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考验,如何有效控制药品价格水平,抑制药品价格虚高,科学、合理制定药品价格,引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健康良性发展也就成为药品价格监管当前的重大难题。因此,建立健全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药品政府定价方法,创新药品定价新方式,充分整合和利用专家资源,在药品政府定价中探索引入价格谈判机制,对...
作者: 期刊:《发展改革理论与实践》 2007年第01期
根据《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在进行市场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以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广东省物价局制定头孢他美酯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作者: 期刊:《发展改革理论与实践》 2014年第01期
<正>鉴于广东省0#柴油(Ⅲ)最高零售价格于2013年11月28日24时起上调至7.44元/升,根据《广东省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方案》(2010年第5号通告)的规定,自2013年12月1日零时起,广东省始发的除农村客运外的班车客运(含旅游班线客运)单位计费里程燃油附加费上调为0.02元/人·公里。各客
作者: 期刊:《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15期
<正>琼价价管[2014]409号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发改电[2010]195号)等规定,现将我局拟定的碳酸钙D3片剂等部分省管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予以公示。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如有异议,请在8月15日前将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需加盖企业公章)反馈我局,逾期将不予受理。反馈意见可以通过直接递交或快递方式报送,报送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8楼843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从201O年12月12日起。降低头孢曲松等部分单独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涉及抗生素、心脑血管药等十七大类药品。调整后的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19%,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20亿元。
作者: 期刊:《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13期
<正>苏价工[2007]187号2007年5月30日各市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9号)有关规定,现将部分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6月11日起执行。附件:部分药品增补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表
作者: 期刊:《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10期
<正>苏价工[2007]139号2007年4月17日各市、县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追风透骨片等188种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45号)精神,现将部分补充剂型规格药品的零售价格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4
作者: 期刊:《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0年第04期
<正>苏价工[2009]419号2009年12月31日各市、县物价局:为规范药品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现将《江苏省中药饮片作价办法》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作者: 期刊:《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8年第18期
<正>苏价工[2008]271号2008年8月8日各市、县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第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的非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8]1560号)文件精神,现公布我省第
作者: 期刊:《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15期
<正>苏价工[2007]219号2007年7月4日各市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9号)有关规定,现将部分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印发给你们,鉴于复方谷氨酰胺颗粒尚无正式国家标准,取消苏价工[2007]146号中公布的价格,取消苏价工[2007]110号中
作者: 期刊:《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08期
<正>苏价工[2007]89号2007年3月14日各市、县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九味羌活颗粒等278种中成药内科用药最高零售价格的
作者: 期刊:《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08期
<正>苏价工[2007]92号2007年3月16日各市、县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人血白蛋白价格问题的紧急通知》(特急发改电[2007]
作者: 期刊:《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08期
<正>苏价工[2007]90号2007年3月13日各市、县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制定西林瓶包装的辅酶A价格问题的通知》(发改电[2007]
作者: 期刊:《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9年第12期
<正>苏价工〔2009〕186号2009年5月27日各市物价局,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江苏销售分公司、扬子石化公司、金陵石化公司: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198号)转发给你们。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将我省有关价格政策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省内零售价区仍划分为三个。一价区为南京;二价区包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三价区包括徐州、淮阴、盐城、连云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