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正文】

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石油价格   金陵石化公司   扬子石化公司   最高零售价格  

摘要:<正>苏价工〔2009〕186号2009年5月27日各市物价局,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江苏销售分公司、扬子石化公司、金陵石化公司: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198号)转发给你们。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将我省有关价格政策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省内零售价区仍划分为三个。一价区为南京;二价区包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三价区包括徐州、淮阴、盐城、连云港、宿迁、扬州、泰州、南通。二、三价区与一价区之间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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