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公布2018年立法工作安排,力争年内完成契税法、资源税法、消费税法、印花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关税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部内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
12月27日,中国摩托车商会秘书处一行两人拜访财政部税政司相关领导,就当前摩托车行业情况和有关对摩托车消费税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汇报。张洪波秘书长首先就前期针对财政部等两部委对消费税法征求的主要行业企业意见和建议.
作者:王丽花 期刊:《太原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9年第02期
做好纳税筹划是企业提高其市场竞争力的一个有效手段,作为消费税纳税人,如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科学有效地筹划其应缴纳的消费税,实现最大的财务利益,已成为纳税人比较关注的问题。随着新消费税法中纳税临界点的提高,加强研究纳税临界点在消费税筹划中的应用就显得异常重要。
据新华社消息财政部日前的《关于消费税制度立法国际比较研究征询意向公告》称,希望聘请咨询机构,就消费税制度立法国际比较研究内容开展研究,提出我国消费税法和消费税法实施条例的立法建议,以及消费税在我国税收制度中的定位和作用等建议.
十三届立法规划一类项目新增数量最多的类别是税法,共有消费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车辆购置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以及刚刚审议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改)。
据汤加财政部消息,汤加将于2005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国内税法《2003年消费税法》,以消费税取代执行多年的港口服务税和销售税。新的消费税率为15%,征收范围含所有的进口商品及大多数在汤加出售的商品和服务,要求所有营业额10方潘加的企业登记交纳消费税,汤加国家税务局新成立的专门机构大企业管理处负责征收工作。
消费税法在性质上属于分配法的范畴,消费税是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额外课征的税种,其税收征管中最大的难题莫过于判断消费税的应税事实是否确已发生。究其根本,选择何种消费品或消费行为方具备正当性,既是消费税法制定中面临的首要问题,又是消费税法实施中据以认定应税事实的衡量标准。消费税是可以将税收负担转嫁给消费者的间接税税种,其征收范围应当以规定的税目为限。税目通常使用不确定法律概念...
作者:史新浩 期刊:《会计之友》 2006年第03B期
根据增值税法和消费税法的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作为投资,应当视同销售行为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上述视同销售行为在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还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下面,笔者就上述视同销售业务涉及的增值税、消费税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及其所得税纳税调整作一分析和例解。
财政部2018年立法安排 财政部公布2018年立法工作安排,包括:力争年内完成契税法、资源税法、消费税法、印花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关税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工作;力争年内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
韩国税制发展审议委员会会议通过了2017年提呈国会审议的《所得税法》、《法人税法》、《个别消费税法》等13项税法修订案。内容包括:年收入超过5亿韩元的高收入者的所得税最高税率将从40%提高至42%,
消费税是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和绿色发展理念普及的重要法律工具。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了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关键阶段,消费税法的完善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绿色环保的视角,分析了我国消费税绿色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推进我国消费税绿色化的对策和建议。
作者:尹南飞; 吴秋菊 期刊:《中国税务》 2007年第07期
消费税法对经济的调节以其目的性强、灵活度高、易于操作等特点独具优势。消费税法调节经济是从调节消费入手的。各国消费税法确定的征收项目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过度消费对人体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消费品;二是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三是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四是不可再生和替代的消费品;五是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
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总体部署,"十三五"规划纲要在指导思想中明确坚持依法治国原则。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自1994年我国设置消费税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原有的消费税法已经不能很好的适应当前的国民消费水平。因此,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了新的《消费税法暂行条例》,此次修订改善了原有的消费税法,但是仍然有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文章将从新旧消费税法的对比入手,提出消费税法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我国的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中心设置的税种,是与实行普遍调节的增值税配套。为体现国家对某些产品进行特殊调解而设置的。实行至今14年中,在调解消费结构、抑制超前消费、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这期间,根据社会的发展变化情况,虽然做了一些调整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笔者在分析了我国消费税目前存在的问题后提出完善消费税体制的一些具体措施。
征消费税有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办法。从价计征,法定税率百分之几?从量计征,每升几元几角?征税法定依据和办法都模糊不清,不知道最终要征多少才是头?成品油消费税法定方案不公开,想加税就加,无论征税的理由多么堂皇,与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施政方向是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