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莉; 刘小红 期刊:《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报》 2005年第01期
侵权行为地这一传统属地管辖依据能否适用于以及该如何适用于网络侵权案件,是具有理论和实践双重意义的重要问题。该依据虽然受到网络的冲击,但仍能适用于此类案件。然而,我们必须基于网络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对其加以发展。“被告侵权设备所在地”作为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管辖依据,具有确定性和合理性,应作为网络侵权案件的主要管辖依据。“原告发现侵权信息的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一般不能作为管辖依据。只有当被告侵权行为实...
涉物业纠纷的管辖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选择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其他涉物业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选择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通常而言,
作者:马忠法; 王红霞 期刊:《西部法学评论》 2004年第01期
最高人民法院就我国证券交易中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诉讼管辖和诉讼时效作出了规定,级别管辖方面,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人们并无异议,但在地域管辖方面,结合中国实际,以侵权行为地--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所在地--法院为首选管辖法院,应更为合理;至于诉讼时效,结合证券交易的特征和证券市场发达国家的做法,应采取不同于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应为1年,最长时效不超过3年或5年;对特别情况,可作出例外规定.
网络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引发了众多的争议.本文从分析网络对传统地域管辖原则的冲击入手,评述了各种新管辖理论,提出网络侵权案件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优先管辖,在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作者:王荣华; 王晓杰 期刊:《学术交流》 2014年第12期
随着全球化程度的加深和科技的发展,环境问题所引发的负面效应往往不会局限在某一国家领域内,而会带有跨国属性。跨国公司及相关制度与机制,在国际经济舞台上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跨国公司引发的国际环境责任最初被置于国家责任框架下进行探讨。然而,要求国家对本国私法主体的环境损害行为承担国家责任,往往难以为各国所接受。国际环境责任出现了由国家责任向民事侵权责任转变的趋势。统一实体法调整国际环境侵权责任固然理想,但...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对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5条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解释》存在不同理解,导致各地法院在相似案件中存在不一致的判决。但根据该司法解释的立法原意,并非所有与网络有关的案件均为信息网络侵权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基本立法原则、制定该解释的本意以及已制定的相关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同是为了避免当事人自行创造管辖连接点,防止其混淆通过网络签订买卖合同案件与侵犯商标权或专利权案件的关系,并便于涉外案...
作者:文媛怡 期刊:《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第05期
我国现行的《法律适用法》第44条确立了涉外侵权之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基本规则,却并未对"侵权行为地"做出清晰界定,导致法官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法律适用结果的可预见性和确定性目标受损,这是该法的现存缺陷之一。在补充相关规则的过程中,不仅要立足于我国的现实环境,也要对西方国家在侵权行为地认定方面运用的最后事件理论、最密切联系原则等方法给予关注。可行途径是经由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侵权行为地认定进行细...
作者: 期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06年第05期
客户在证券公司开户投资.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对客户账户内的资金和证券既负有合同约定的妥善保管义务.同时还负有法定的妥善保管义务。证券公司营业部挪用客户账户内资金或证券的。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客户有权选择要求证券营业部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客户以侵权为由对证券营业部提起民事诉讼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人类社会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广泛的应用,随着我国加人世贸组织和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各种侵权案件也越来越复杂多样.如何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并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是我国立法和司法机关面临的首要问题.本文结合国外的相应立法与实践,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
奎屯市的林梦瑶咨询:我将自己创作的一部小说通过邮箱发给一家文化公司的负责人,请他帮助联系出版。但他却将该小说以他的名字发在某收费网站上。我想起诉他侵权,请问应该在哪里的法院起诉呢?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给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份内部文件中指出:我省某法院在其受理的7起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发现原告方提供的证实被告侵权的公证书均是由异地公证机构提供.这些公证书既不是原告所在地公证机构作出.也不是侵权行为地公证机构作出。而按照我国《公证法》及《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公证机构的执业区域是有限定的。因此在实践中对公证机构存在的超越管辖的公证书的合法性存在较大争议。该法院...
作者:李月红 期刊:《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08年第03期
调整涉外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在我国仅冲突法领域的《民法通则》中有关侵权行为规定了一些基本原则。这样单一、僵硬的产品责任法律适用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应从立法体制、立法具体内容等方面加以完善。
作者:李先波 谢文斌 期刊:《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3年第01期
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通过标志着我国在国际私法立法理念上的重大飞跃,但是相比国际上其他具有代表性的立法,该法具体规定在解决跨国侵权法律冲突时仍存在诸多不足。冲突规则中的部分概念具体含义不明晰,意思自治原则的作用被过度扩大,放弃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不同类型侵权行为的冲突规则较为粗糙等等。我国有关侵权的冲突规则需要在立法上进一步明确有关概念,适当的限制意思自治,针对不同...
<正>引言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本文通过对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的立法状况、面临的新问题、侵权行为的构成及形态等各种问题的论述,提出相应完善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措施的对策,以解决计算机网络的发展与著作权保护之间的矛盾
作者:李雁凌 肖宁洪 期刊:《荆楚学刊》 2008年第03期
如何确定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权以平衡国际、国内利益冲突。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在解决网络侵权案件管辖问题的实践探索中,美国、欧盟等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随之出现的问题是各国管辖权的扩张。我国在这种国际环境下,应立足中国实际,借鉴他国先进经验,密切与世界其他国家合作。以走出目前网络侵权案件管辖的种种困境。
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商品贸易的频繁往来,产品的生产和流通已呈现出国际化趋势,涉外产品责任引发的诉讼案件日益增多,产品责任已从国内法领域跨入了国际法范畴,因此,面对我国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与国际规则的差异和不协调,我国必须要加紧完善涉外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的体系建设。
作者:王丹丹 期刊: 2015年第12期
言论自由是一个具有重大实践价值的课题,在网络信息发达的今天,这个古老的课题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如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问题、侵权行为地的确认问题等。下面我们将对此问题一一进行论述。1言论自由与绝对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三十五条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但是,这种言论自由是否就是一种绝对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