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开伟; 姜文生 期刊:《当代金融家》 2016年第07期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单靠政府或银行部门都将无法顺利完成。这要求消除各级政府与银行之间把风险推给对方的不负责任行为,既不能把风险全部推给银行,也不能让政府陷入试点泥潭,而应努力寻找银行与政府承担风险的最大公约数。
作者:张信芳; 赵蕊 期刊:《经济研究导刊》 2019年第28期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为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乡村振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土地流转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经之路,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护卫舰。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以土地流转为重要抓手。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以山西省忻州市为例,从农村土地产权、市场运行、土地流转程序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四个方面,对土地流转发展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并针对性地提出...
作者:潘功胜 期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6年第01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作说明。
本文通过产权分析模型及经验数据,介绍了基于农村土地产权的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的贷款模式,以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
文章从产权的不同属性来论证中国"新"的农村土地产权公有(共有)性不变.通过对"新"政策下农村土地产权治理与制定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一般原则探索,论证"新"政策是科学发展观一部分,是新时期具体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在我国经济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不够完善,如激励约束功能缺失、集体土地产权不清等,严重损害了农民的权益,导致土地资源浪费,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了有效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必须要积极改革农村土地产权,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与土地的物权性质加以明确和强化,合理推动农村土地的流转,从而实现社会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该文就对农村土地产权改革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深入...
当前,各个地区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已经取得重要突破和进展,总体上基本顺利完成了"还权于农"改革任务,但与"赋能于民"和构建现代产权制度的最终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改革本身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改革的潜在风险依然较大,改革面临的法律制约依然存在,改革的现实困难依然有待破解。改革本身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改革有待加速向"赋能于民"阶段推进。
作者:何士青; 刘颖 期刊:《青海社会科学》 2018年第02期
农村土地流转是继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一项农村改革,它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为法律含义,以实现农民土地权利为法理依据,在导致农村社会关系发生深刻变革的同时,也使农村土地法律制度既面临挑战也获得发展机遇。农村土地产权法律制度供给尚嫌不足、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尚待清晰、农村土地流转的利益保障机制存在局限等使农村土地流转存在法律风险。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健康发展,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厘清农村土地产权的...
在党的报告中指出,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从当前国情出发,解决好“三农”问题最根本的是紧紧抓住农村土地产权改革这个“牛鼻子”。但是,围绕农村土地产权改革问题,社会各界存在激烈的争论,私有化、国有化、集体化等思路均有支持者。近年来,在城镇化迅速推进和新农村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的农村现代化过程中,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已经全面铺开,集体建设用地产权改革取得了...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加速推进农村土地产权改革,逐步松绑并做实农村土地的抵押担保权能。在此背景下,我国发展农地金融的条件日趋成熟。准确把握农地金融的内涵,创新开展农地金融业务,成为涉农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和任务。
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的集合,构成农村土地产权.现实中农村土地产权存在产权代表或主体的虚置与缺位,对解决'三农'问题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使新兴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代表.
当前,在坚持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基础上,继续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问题,始终是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之一;也是增强党在农村基层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内容.福建从自身发展的巨大潜力和现实优势出发,自2003年5月以来,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寻求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创新的第二次突破,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文章从健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法规,协调建立统一机制,以保障国家发展的战略眼光,重视和加强城乡土地市场平等化,农村土地产权明晰化,加强中央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宏观有效管理的角度,分析了如何迅捷解决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混沌局面。
作者:严明昆; 谢颖 期刊:《城乡建设》 2004年第05期
对农村土地产权的清晰、完整、有保障的界定是理顺农村产权关系、提高农业绩效的必要条件.但在我国农村存在着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土地产权缺乏保护、没有合理的土地产权流转机制等方面的缺陷.本文在提出完善土地产权关系,实行农村耕地承包权物权化、长期化、商品化的观点的基础上,着重描述了"农业+企业"模式.
作者:杨灵; 谭泽飞; 杨俊伍 期刊:《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7年第06期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村土地产权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上的关注。本文以昆明市为例分析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现状通过,研究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对农村经济影响机制,提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本文通过整理和分析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理论的研究成果,发现国内学者关于我国农村土地产权所有权主体问题研究颇多,且取得了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但也存在研究深度不够、研究目的不明确等问题。
明确土地财产权的多元化主体,清晰划分产权人的地产边界按照土地所有权与财产权分置、土地所有权一元化、土地财产权多元化的土地制度改革创新思路,可从以下4个方面优化我国的农村土地产权结构。一是明确规定农村土地财产权的多元主体,二是清晰划分各产权主体的地产边界,
近年来,土地出让金收入规模大、增长快,地方政府收入对土地出让金收入过度依赖,土地出让金收支不合理。这些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广泛关注。本文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财税体制两个方面分析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集体土地流转尤其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缺乏应有的法律规范和控制,导致了集体建设土地“隐形”市场的形成,文章认为这种市场形成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外在市场的需求和集体土地制度尤其是土地征收制度存在缺陷,因此,消除集体建设土地“隐形”市场的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土地征收制度和构建保障集体建设土地科学流转的法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