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生于山西太谷县的杜润生,是我国农村改革派代表、农村改革重大决策亲历者,被称为"中国农村改革之父"。1980年,在中央举行的长期规划会议上,他率先提出在贫困地区试行包产到户。1981年冬,杜润生等根据中央精神起草了"一号文件",正式肯定了农村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诸如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少数流转后的耕地缺乏保护或存在被非法侵害等现象,农业郝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下面简称《办法》)。《办法》对流转方式、流转合同的签订以及土地流转管理做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该《办法》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
作者:韩喜平 期刊:《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04年第02期
经过二十多年市场取向的改革,农户家庭由过去单纯的消费组织变成了生产和经营组织的有机统一,投资决策行为发生了较大变化,农户投资已成为农村投资的主导力量.影响农户投资的因素是复杂的,近年来,农户投资呈现出波动性、短期性、非农化和不平衡性等特征.
一种产权制度是否可取,要看其运行中的经济效率表现及社会平等保障功能;进一步说,要看其所承载的财物的技术性质,即财物是私人物品还是公共物品。产权制度与财物性质的匹配程度高低不同,决定了产权制度的效率表现与平等保障功能。这是一种技术性逻辑,与意识形态分野无关。现代国家并不实行单一的产权制度.而是具有产权制度的多样性。中国1978年前建立和运行的农村产权制度同时承载了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产出与分配.并在不同...
今年中央做出了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部署,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始终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即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动摇,必须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作者:柳海燕; 任连娣; 陈海燕 期刊:《集团经济研究》 2007年第07S期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研究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完善与集体经济的发展之间的关系对于如何全面认识和贯彻党在新阶段的农业农村经济政策,如何实现农业农村生产发展、农民增收和共同富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以粗放经营、分散经营为特征的小农经济模式与社会化大市场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显现。面对农户分散经营带来的对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影响,如何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创新经营方式,指导农户开展土地流转,走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子,关系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是摆在基层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抓住机遇,依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群众的重大创造。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广大农民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坚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兴办了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目前,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成员总数已达3870多万,其中农民(户)成员3480多万,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3.8%。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拥有注册商标26600多个;取得无公害、绿色和有机“三品”认证3267个...
作者:侯殿明 期刊:《决策探索(下)》 2007年第08A期
中国有13亿人口,农民人口总量占全国人口的68%,约占世界人口的15%,约占世界农业人口的35%;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分散经营的农户约为2.4亿户。在这样的国情下,中国农业不仅关系到13亿人口的吃饭和8亿多农民的生计问题,而且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
1.提升农户经营模式 要解决目前我国农业经营规模小而分散的问题,应不断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特别是把一些专业大户经营提升为家庭农场经营。杂粮种植实行家庭农场经营更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一是杂粮种类繁多,农民种植不同的杂粮,相互之间影响比较大,制约了杂粮生产的发展。实行家庭农场经营,不仅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和买现农业机械化,而且有利于统一规划和立体式经营,有利于推进产业化发展。二是杂粮是附属粮,而且多种植...
陈晓华在《农业经济问题》2012年第11期撰文认为,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是巩固农业农村好形势、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需要。其重点任务是夯实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基础,提高家庭经营集约化水平,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业产业化跨越发展,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需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能、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社会化服...
作者:王云玲; 王炬成 期刊:《中国经贸导刊》 2013年第23期
农村土地流转是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内容,是对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必要补充和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并不是对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否定,而是对这一制度的补充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不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农民仍是土地的承包者、土地权益的初次受益者,流转出去的只是管理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的二次出让,是利益的再分配。它有利于土地资源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结集,形成规模...
中国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为微观经济主体提供了有效的激励机制,与此同时,也将农户推到市场的前沿,独立面对各种风险。但是,单个农户是弱小的,既不能有效应对市场风险,满足消费者需求,也不能应付由于非对称的市场力量而带来的利益损失。在此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将农民组织起来进入市场的制度安排,被看作是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城乡和谐发展的有效手段之一。
作者:朱桂明 蔡芸 卜用庆 期刊:《群众》 2008年第12期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为加强和规范土地流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保障。近年来,泰兴市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按照稳妥、适度、规范的思路,积极推进土地流转,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时期,"三农问题"不容回避,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土地。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允许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伴随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经济发展出现的客观经济现象,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对于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作者:郝春光 刘丹 期刊:《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12年第09期
新中国成立至今,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三次伟大的变革,从农村土地农民私有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再到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每一次土地制度变革的背后都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形成了各自的特征,当前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市场经济和城市化进程中的弊端渐渐暴露出来,需要进一步完善。
作者:田风(摘) 期刊:《经济研究参考》 2008年第36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了其显著的制度绩效,但随着农业的发展,尤其是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农业国际化、市场化及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局限性也日益显现出来,形成的超小规模、高度分散的生产经营格局,使生产力要素配置极其低效且缺乏流动与重组的内在动力,在生产力水平原本不高的基础上降低了要素使用效率。例如,据对山东省的调查,农户平均经营规模不到6亩,经营地块为1块的...
2008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这次改革是我国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林地上的拓展和延伸,也是遵循发展规律、顺应农民意愿、符合农村实际的改革与创新,必将带来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
以农户为基本经营单位.构建合理而有效的农业生产组织模式,是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推行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新形势下逐渐暴露出效率低下的缺点。在小规模的生产组织约束下,资源不能在合理的产业半径内得到优化配置,生产专业化程度低,农工商贸一体化产业链整合不够,农业组织化程度低导致市场结构不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