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于各省置都、布、按三司,其中"按"是指按察司,全称为"提刑按察司"。正如名称所示,提刑按察司的职能,分为"提刑"和"按察"两个方面。万历时,任山西按察使的吕坤刊行《风宪约》,即将按察使官所行事宜,分为"提刑事宜"和"按察事宜"。《明史·职官志》记按察使一职,所谓"掌一省刑名、
作者:杨正荣 期刊:《群文天地》 2012年第A12期
<正>"走苦水别喊乱弹,走碾伯别唱少年"。这是一句相传的古话。清朝时,我们青海是属于甘肃省的,清在青海的行政设治是农业区一道(西宁分巡道)一府(西宁府),三县(西宁、碾伯、大通),四厅(循化、贵德、丹噶尔、巴燕戎),我们民和、乐都是一县,县政府设在碾伯。民国十八年分省时分开,乐都县县府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