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正文】

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融资租赁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   租赁业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摘要:<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更好地发挥租赁业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支持租赁业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