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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年度校验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3-02-06 19:48:56

诊所年度校验工作总结

诊所年度校验工作总结第1篇

(一)时间的选择

由于学校教育资源的有限性和学生的需求是一种结构性的矛盾,即使在诸如美国等教育资源丰富的国外大学也不可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考虑到我国目前高校实践教学资源稀缺的客观存在,在课程种类的选择上,最为妥当且最可行的选择就是将法律诊所实验课程设置为选修课。它是在既有模式和资源供应之间的紧张状态下,我国各高校在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的探索和实践中验证的一个适合中国现有教育状况的最佳选择。法律诊所实验课程要求学生首先要学习和掌握法学的基本和一般理论,学生只有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才能有效地进行诊所实验,做到理论联系实践。因此,法律诊所实验课程应该要求学生在三、四年级参加。

(二)地点的选择

作为法学院的一门实验课程,法律诊所的地点一般选择在高校校园之内,但由于需要对外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因此在确定法律诊所的地址时,必须考虑到前来求助的当事人。诊所地点难以找到,会给求助者带来不便;求助者不分时间、络绎不绝,也会影响到正常的教学秩序。因此,法律诊所实验必须要有独立的实验场所。有条件的法律诊所,又可将法律诊所在空间上作出接待室、会谈室、资料室等功能化区分。此外,根据法律诊所实际需要,应当在会见室、接待室、资料室的显著位置,将诊所简介、实验操作流程图、重要的规章制度以及诊所的值班人员名单、值班日期等进行适当布置,便于学生、当事人等相关人员及时了解,以保证法律诊所实验的顺利进行。法律诊所实验课程的进行,离不开必要的实验设备和相关设施:(1)电话;(2)电脑;(3)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4)摄像机等视频技术设备;(5)办公桌、办公椅、档案柜等基本设施以及订书器、文件夹、复印纸、记录笔、实验表格等。

二、法律诊所实验课程的人员安排

(一)法律诊所主任的选择

法律诊所主任(或法律诊所负责人),是法律诊所的行政负责人、管理决策人,负责诊所的组织、管理工作。诊所主任可以由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担任,也可以由不承担授课任务但熟悉诊所教学的教师担任。诊所的人员组成、财政状况、资金调配、工作重点、重大决策,由诊所主任在征求诊所教师、行政人员以及学生的意见后做出。国内各高校在确定诊所主任的工作中摸索出了许多有效的经验。比如辽宁大学在设立法律诊所时,考虑到法律诊所需要学校、法学院、特别是院领导与广大教职员工的支持,因此决定由法学院的院领导作兼职诊所主任,这样可以解决许多诊所面临的如安排场所、保证学生学分、计算教师工作量等实际问题,也有利于巩固诊所在法学院中的地位。当然还有的高校推选指导教师作诊所主任,这些教师因为熟悉诊所教学、参与指导,同样在诊所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诊所指导教师的聘任

目前中国的诊所教师队伍,几乎都是从原有的法学院教师队伍中产生,但是专职诊所教师很少,兼职教师居多。大多数法律诊所教师在从事法律诊所实验课程教育的同时,还要兼一门或几门传统法律课程,继续从事原来部门法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因此诊所教师队伍显得十分薄弱,尤其是专职教师十分缺乏。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体制、教师评定方法与标准、以及教育部对法学课程的设计等方面因素的制约,是导致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因为没有合理的评价机制,难以维护诊所教师对法律诊所实验课程持续的热情和精力的投入,严重挫伤老师的积极性和持久性,而这直接关系着法律诊所教育的存续和运作的质量,关系着法律诊所教育的可持续性发展问题。这一问题在短时期内恐怕难以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但相信随着法律诊所实验课程在国内的蓬勃发展,以及其所带来的显著成效,终将影响教育体制与模式的重构。诊所教师的聘任办法应该制度化、规范化。各高校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诊所教师的聘任办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对诊所教师的遴选和聘任做出书面的详细规定。在目前情况下,一般专职诊所教师的聘任可考虑由法学院推荐,学校定岗定编进行安排;兼职教师则完全可以由法学院自主决定任免。

(三)行政管理人员的安排

法律诊所应该至少安排一名行政人员,其主要职责就是对法律诊所进行日常的管理和服务。国外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实际情况证明,专职行政人员对法律诊所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和无法替代的作用。在诊所实验过程中,案件的安排,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实验时间的安排与协调,师生之间的沟通与联络,财务状况管理,办公设备的维护,监督各种制度、规范的贯彻实施等,均产生大量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除了诊所教师的教学,诊所中的一切事务几乎都与其相关,因此高效率的行政事务性工作,在诊所的运作过程中起着极其关键的作用。目前我国在聘请专职的行政管理人员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酬金和人员编制问题,这需要来自于法学院和大学内部的直接支持。但是行政管理人员对于法律诊所而言不是可有可无的,因此在没有解决上述问题之前,可以考虑由其他行政人员兼任,在增加酬劳方面给予适当的考虑。(四)学生的遴选法律诊所实验课程由于投入成本高,学生容量有限,必然导致能够被接受加入该课程和申请选修该课程的学生人数之间有着供求不平衡的矛盾。因此在选修学生的数量方面上,存在着一定的名额限制。一般认为,诊所教师与学生的理想比例是1:8。一名诊所教师指导8名或者8名以下的学生,既是对教师的承受能力和工作时间付出加以权衡,也是基于对学生获得有效的指导、监督并达到预期实验的效果的考虑。至于具体学生人数的确定,取决于法律诊所教师的人数和工作量、实验场所的空间、设备等方面的容纳能力、配套资金的支持状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面对教学资源与学生需求这种供求不平衡的严重矛盾,在确定学生遴选机制时,应当注意解决资源有效性利用和学生参加的公平性平衡问题,必须要做到两个字:公正。如何“公正地选择学生”,似乎是给学生上的第一课。就像诊所教师从不强求“标准答案”一样,诊所教师无法制定“标准公正”。因此具体的遴选标准,相对于选择程序,更趋向于个性化,由教师自己确定。

三、法律诊所实验课程的学时与学分安排

基于不同的教学目的和教育理念,我国各高校在设立法律诊所实验课程时对于学时与学分安排,总体上差异比较大。一般是32—54学时左右,学分大约在2—4学分之间。以辽宁大学为例,法律诊所实验课程共34学时(理论课4学时,实践课30学时),每周2学时,计2学分。学生修满课程,经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合格者给予学分。由于受我国传统教学体系的制约,在法律诊所课程设置上,普遍存在对诊所实验课程的学时投入不足和学分偏少的现象。法律诊所课程作为一门实践课程,学生参与实践的时间长短至关重要,学时是否充足、合理,直接关系到教学目的能否实现。从各国的实践经验来看,法律诊所实验课程常常需要投入很大的精力和时间的,如果没有充足的学时保障和一定分量的学分激励,学生则很可能会感到选修诊所实验课因没有足够的锻炼机会而将学无所成,或者因学分太少而担心拿不到足够的学分而面临毕业压力,从而丧失选择该课程的积极性。因此,在设计法律诊所实验课程的学时与学分时,应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安排充足的学时和合理的学分。此外,还可以考虑制订方案,将法律诊所实验课程与毕业实习联系在一起,规定参加诊所实验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以免毕业实习,这样会有利于激发学生选择诊所实验课程的积极性。

四、法律诊所实验课程的实验内容

法律诊所实验课程的实验内容的确定,首先取决于不同学校的教学目的和教学理念,由于各自的侧重点不同,设立的诊所类型也有所不同,因此法律诊所实验课程的实验内容及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各不相同,此外,法律诊所实验课程的实验内容及基本要求还要受到诊所教师队伍规模、法律诊所接纳能力、资金支持等教育资源的影响。因此我们不应该也不能归纳出最为合理的模式,只能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确定各具特色的实验内容及基本要求。从国内外实践经验来看,一般分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两部分。课堂教学部分包括法律诊所基本知识、系统的职业技巧介绍和训练(如何接待当事人,如何参与咨询与调查,仲裁、诉讼和非诉案件的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等内。实践教学部分,安排在系统的基础培训之后,学生亲身与求助的当事人接触,进行会咨询、法律文书、事实调查、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等具体实验项目。

五、法律诊所实验课程的成绩评定体制

法律诊所实验课程作为一门只有考验没有考试,只有问题没有标准答案的课程中,学生变被动为主动,变客体为主体,学生的潜力被最大限度地发掘出来。因此,法律诊所实验课程的成绩评定体制与传统教学的期末考试模式截然不同,在实验考核方法的设计方面,也面临着全新的挑战。采取学生自我评价和教师对学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通常被认为是较为合理的一种选择。

(一)学生的自我评价体制

在得到指导教师的评价之前,学生应当首先给自己做出评价,这是一个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过程。学生的自我评价常用的形式是填写自我评价表。在每一个计划与行动完成之后或者一定的期限(如1个月),学生都必须对前一阶段的学习做出评价,如果并以此为基础,做出下一步的计划。经常性、习惯性的自我评价,能够使学生放弃对教师意见的期待与过分依赖,养成独立动脑,不断计划、反省、总结的思维方式。其次,我们在每一学期即将结束的时候,要求学生针对这一学期各自的实验,做出个性化的总的评价报告,并将这一报告归入学生的档案资料。

诊所年度校验工作总结第2篇

1.1教学诊断能力

能力指能胜任某项任务的主观条件[5]。因而教学诊断能力就是教师进行教学诊断的主观条件。同时,教学诊断不仅是一项阶段性的工作,而应该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贯穿于教师教学始终的一个过程,需要教师不断地分析、总结、反思[4]。那么要做到这一点,教师除主观上拥有教学诊断的意识外,还必须掌握教学诊断的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等。所以教学诊断能力是教师内在思维品质的外在表现。

1.2化学教学诊断能力

中学阶段化学学科的教学与其他学科相比,有共性也有特性。其特点由学科内容的独特性、学科语言的独特性、学科思维(三重表征)的独特性所决定。例如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实验教学是化学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实验为基础的实验探究法是重要的化学教学方法之一,对落实三维教学目标,尤其是过程与方法目标起到了重要作用。教师在进行化学教学诊断时,必须要结合化学学科自身的特点,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化学学习,并排除教与学的障碍,改进和强化教学活动[6]。因此对于中学化学教师,其教学诊断能力还应该是建立在其化学学科教学论知识及化学学科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的一种综合素质。综上,化学教学诊断能力可理解为化学教师以师生共同生成的“教”与“学”的活动为诊断客体,结合化学学科的特点,运用一定的方法(观察、访谈、测验等)判断教学质量的现状、教学效率低下与学生学习困难潜在原因并寻求解救方法的一种心理品质。结合教育部2012年出台的《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从不同领域对合格中学教师提出的基本专业要求,将教学诊断能力分为教学态度的诊断能力、教学设计的诊断能力、教学实施的诊断能力及反思、评价的诊断能力。教学态度主要包括教师教学过程中的责任心及师生关系的处理;教学设计指教师课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教学目标的确立、教法的合理选择等;教学实施指教师的课堂教学,包括各类教法的运用、课堂调控、对学生的合理引导等;反思、评价指教师在课后为及时调整教学、促进专业发展用多种方法全面评价教与学的过程。

2研究方法

2.1调查对象

选取了共200名调查对象发放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84份,有效率达92.0%。

2.2调查方法

采用调查法和访谈法相结合的方式,发挥问卷和访谈各自优势,兼顾了调查的广度和深度。问卷涉及化学教学诊断能力的5个一级维度,即教学诊断意识、教学态度的诊断、教学设计的诊断、教学实施的诊断和反思、评价的诊断。采用5点量表形式,1-5分别代表完全不同意、不太同意、中立、比较同意、完全同意。为保证调查有效性,印制问卷时对53个小项打乱顺序后重新排列,并适当设置反向题,以便及时剔除无效问卷。对问卷进行初步统计后,针对统计结果所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选择典型代表进行个别访谈,并在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对访谈内容进行录音。

2.3数据整理

问卷数据用SPSS19.0软件录入、管理并进行分析。通过分析,5个一级维度的信度系数在0.668~0.911之间,而问卷的整体信度为0.965,问卷整体信度较好。同时本问卷KMO值达到0.919,表明变量间相关性较强,因此本问卷数据适合采用因素分析。访谈录音录入电子文档,并对受访者观点进行整理归纳。

3结果描述

3.1整体描述

从整体看,中学化学教师教学诊断能力的平均得分为3.918分,处于中等水平。各维度得分见

3.2背景变量差异分析

分别以各个背景变量为自变量,中学化学教师教学诊断能力平均得分为因变量进行单因子变异数分析,得到以下结果。

3.2.1教师类型不同类型教师其教学诊断能力在整体和5个一级指标(p=0.000)上均存在极其显著差异。结合图2可以清楚地看到:经验型教师的化学教学诊断能力明显高于新手型教师和职前教师,而新手型教师和职前教师之间则没有显著差异。可见,3类教师在整体和各个维度上差异非常显著,经验型教师化学教学诊断能力明显较强,同时与新手型教师和职前教师相比更善于对实际教学实施过程进行诊断。

3.2.2教师教龄不同教龄的中学化学教师教学诊断能力在整体、5个一级指标(p=0.000)上均存在极其显著差异。表现为随着教龄的增长,化学教师的教学诊断能力不断提升,尤其对于年轻教师而言,其进步更加明显。

3.2.3教师职称不同职称的中学化学教师教学诊断能力在整体、5个一级指标(p=0.000)上均存在极其显著差异。中学3级教师由于样本量较小,故主要考虑其他职称教师间的差异。主要表现为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的教学诊断能力要高于其他教师。

3.2.4学校分布不同地区学校的教师其教学诊断能力在整体(p=0.001)、5个一级指标上均有显著或极其显著的差异,位于省会城市的学校,其化学教师教学诊断能力要高于其他地区学校化学教师。

3.2.5学校层次不同学校层次的中学化学教师教学诊断能力在整体(p=0.035)及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的诊断2个一级指标上存在显著差异。根据事后比较,差异主要在于地(市)级示范学校化学教师诊断能力强于县级示范学校,但由于县级示范学校的教师样本数较小,因此差异可能是样本数不够所造成。

3.2.6其他以教师性别、学校所在地区的经济情况为自变量时,不同教师在整体和5个一级指标上均不存在显著差异。

4讨论

4.1整体现状

从调查结果看,中学化学教师对教学诊断都有一定认识,能意识到诊断的重要性及对自身化学教学工作开展所起到的作用,也能认识到通过诊断可以对自身的专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在实际进行诊断的过程中也有相对较好的表现,基本具备了在化学教学过程中进行诊断的能力。然而通过访谈发现,教师对于化学教学诊断的理解往往不够全面,对化学教学诊断的概念并不清晰,容易与化学教学评价、化学教学反思等相混淆。从而也使得不少教师虽然有意识地在做一些教学诊断的工作,却并不认为自己是在进行教学诊断。诊断与评价、反思相比在广度上更窄,仅仅包含存在的问题,而不涉及优点。但是在深度上更深,是在评价、反思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析、寻找原因并设法改进。同时,大部分教师的教学诊断相关理论知识比较欠缺,由于缺少理论的指导,对诊断常用的手段或工具掌握较少,在实际进行诊断的过程中多少会存在一定的困难或诊断结果并不全面等。因此,部分教师尽管有较强的化学教学诊断意识,但在实践中会与预期存在一定差距。

4.2化学教师教学诊断能力的主观影响因素

以教师类型、教龄、职称为自变量时,其诊断能力存在极其显著的差异。由于经验型教师选取的是湖北省骨干化学教师,他们在教学过程中往往比较重视教学经验的积累。因此这些自变量在很大程度上都与教师教学经验相关。不论是化学教学诊断意识,还是诊断能力都是在不断积累经验中得到提高。经验型教师通过长期的教学实践,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从而在意识上和能力上与新手教师相比有显著提高。同时,意识和能力的提高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随着诊断能力的提高,教师会更加认识到教学诊断对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更好地学习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因而会更加有意识地对教与学进行诊断。随着教学诊断意识的提高,教师对教学诊断的认识也会越来越全面和深入,从而进一步促进能力的提高。刚入职的新教师和职前教师,由于实战经验不足,在进行诊断时,看待问题会不及经验型教师那样全面,不善于从多个方面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寻求对策。以教师类型和学校分布为自变量,中学化学教师教学诊断能力平均得分为因变量进行二因子变异数分析。其中教师类型(F(1,175)=21.668,Sig.=0.000)达显著水平,学校分布(F(3,175)=1.261,Sig.=0.289)与交互影响(F=(3,175)=2.222,Sig.=0.087)未达显著水平。故对主观影响因素亦主要影响因素,进行展开讨论。

4.2.1教学经验对教学诊断意识的影响教学经验对教师认识诊断的重要性上影响不大,而在具体实施上有较大影响。较之经验型教师,其他教师往往意识只停留于理论阶段,付诸实施的意识较为欠缺。例如,经验型教师在教学中会更多地关注学生,会有意识地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情况,调整课本原有编排体系、活动设计等,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新手教师和职前教师这方面意识明显不足,更多地倾向于按课本编排按部就班地上课。

4.2.2教学经验对教学态度诊断的影响教学经验对教师发现教学态度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没有显著影响,对寻求改进方法有较大的影响。例如教师都比较重视也能发现自身情绪对教学工作开展所造成的影响,但在解决问题时经验型教师可以结合自身已有经验及时做出判断,并想出对策。而新手教师由于缺乏经验,不能很好地做出调整,因而在教学中情绪更容易受到学生影响或将课堂外的情绪带入课堂。

4.2.3教学经验对教学设计诊断的影响教学经验对教学设计诊断的影响较为显著。经验型教师更善于全面地诊断教学设计中所存在的问题。而新手教师、职前教师则偏向于教材分析、教学过程设计的诊断,对学生学习心理分析的诊断相对薄弱。其主要是由于教学经验的缺乏,实际接触过的学生并不多,本身在学情分析能力上就有所欠缺,从而进一步影响了学情分析的诊断能力。教师入职前及刚入职后较于学情分析,会更侧重对教材的把握和教学过程的设计,因此也使得这几方面的诊断能力提高较快。随着教学经验的积累,教师会越来越多地体会到因材施教的重要性,对学生也更加了解,从而促进了课前进行教学设计时对学情把握情况的分析、改进能力。

4.2.4教学经验对教学实施诊断的影响教学经验对教师教学实施诊断能力的影响最为显著。因为教学实际的需要,在职教师都非常重视教学实施过程,所以会特别关注自己在这方面所存在的不足,并及时设法改进。因而随着教学经验的不断积累,教学实施的诊断能力不断提高。表现得最明显的就在于课堂调控。课堂教学并不总是按照教师的预设进行,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发现教学目标设置不合理,难点突破方法选择不当等问题。当引入化学实验时,时常会有预设之外的教学内容生成。经验型教师在课前会结合已有经验对学生的行为进行比较全面地预设,并事先设计好应对措施,从而能更好地把握课堂,并进一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教学。而新手教师或职前教师虽然在多数情况下能意识到问题存在,但在处理问题时还是会因为经验不足而措手不及。同时,新手教师和职前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往往会将整个教学过程设计得非常详细,这样就导致在实施时容易被预设束缚,使得处理方法比较单一,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在发现问题后及时调整课堂教学能力的提高。

4.2.5教学经验对反思、评价诊断的影响从分析结果看,经验型教师的反思、评价诊断能力强于新手教师和职前教师,而职前教师要略强于新手教师。其原因主要在于职前教师进行教学技能训练时,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能更全面地去发现、分析并改进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发现自我反思、评价中的不足。新手教师由于经验不足,又相对缺少指导,因此比职前教师稍显逊色。而反思、诊断能力较强的新手教师往往会在对自己的课进行评价与反思后,结合听经验教师的课,将2者进行对比分析,既能提高自身教学水平,也能进一步提高自我反思、评价的诊断能力。

4.3化学教师教学诊断能力的客观影响因素

除教学经验外,还有一些客观因素对化学教师的教学诊断能力产生影响。结合事后访谈发现,对于地处省会的学校或省级示范学校,由于学校之间生源、升学率,教师之间应聘等竞争压力较大,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家长以及学生对教师的要求就会比较高。在高要求下,教师必须追求更佳的教学效果,因此在客观上促进了教师必须对其教与学进行总结反思并不断寻求改进教学的方法,从而促进了教师诊断能力的提高。同时,重点中学汇集了众多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型教师,而省会城市又往往汇集了较多的此类示范学校。因此教师通过各类教研活动,如学校间教研组的交流、特级教师指导点评等,可以更好地发现自己课堂中所存在的问题,也更有利于探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效益、效果的方法。对于乡镇中学,由于本身教师资源相对缺乏,1名乡镇化学教师所承担的教学任务要远远多于城市教师的教学任务,有的甚至还要承担化学以外科目的教学工作,经常会因为自身学科教学任务繁重,又兼任班主任工作而忽略或无暇顾及对自身的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反思,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教师教学诊断能力的提高。

5提高化学教师教学诊断能力的建议

5.1化学教师要强化教学诊断相关理论

从调查结果看,中学化学教师在相关理论知识上比较欠缺,这无疑制约了其教学诊断能力的提高,因此教师必须强化相关理论基础。一方面教师需要强化教育学、心理学及化学教学论的理论学习。进行教学诊断,判断一种教学现象是否存在问题,确定改进方案需要一定的理论基础。而一定的理论基础,有利于更加准确、全面地发现问题,更加透彻地分析原因,更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方法。教师学习这方面理论不能局限于大学期间的相关课程,而应该贯穿于整个教学生涯。通过从理论到实践再回到理论的交替过程,既用理论指导实践,又用实践优化理论。结合自身实践,将书本理论知识内化为自己的理论基础,并以此指导教学诊断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教师需要强化化学教学诊断的理论基础。既明确化学教学诊断的含义,强化教学诊断的意识,同时也学习化学教学诊断的一般方法,掌握一些教学诊断的工具。运用这些工具、方法进行教学诊断,使诊断结果更准确、更具体,从而更有利于教学及教学诊断能力的提高。

5.2化学教师要注重教学诊断的实践

教学诊断的实践性非常强,而诊断能力的主要影响因素又在于教师的教学经验。因此教师必须加强教学诊断的实践,并注重教学过程中经验的积累。教师要用心与学生沟通,多了解学生,并善于思考、善于探索,能够认真观察、记录、分析、追踪学生的学习状态[4],在此基础上从各方面给予学生学习上的指导,同时也结合学生的学习情况不断对自身的教学进行总结、反思,有意识地去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联系理论知识,及时寻求改进方法。加强同事间的合作交流,开展自我诊断的同时,进行教师间相互诊断。新教师则更要主动加强与经验教师的交流,多吸收他们成功的经验,为提高自身教学诊断能力奠定基础。

5.3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教师进行

诊断教学诊断以一线教师本人为主,但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也应重视教学诊断,将其看做日常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引导教师进行诊断。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可以积极组织以年级备课组、教研组为单位,或跨校、跨区的教学诊断活动,邀请有关教育专家予以指导和帮助,促进在校教师诊断能力的提高。同时学校在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尤其是新教师的教学任务时,一定要留给教师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使其能经常对教学进行诊断,从而提高教学有效性。在落实学校教育教学目标的同时,积极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促进其在教师岗位上实现社会价值。

5.4师范院校要加强对化学教师诊断能力的培养

诊所年度校验工作总结第3篇

【关键词】法律诊所;财经院校;河北经贸大学

一、法律诊所运作模式概述

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国现在推行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是一个舶来品。以高等院校深化法律教学改革为背景,法律诊所运作模式作为一种国外先进的法律教学方法,迅速得到了法学界、教育学界教授、专家们的青睐。自2000年被引进到我国以来,法律诊所运作模式在高等院校迅速得以推行,并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本土化。在此,我们有必要厘清法律诊所运作模式的内涵、起源、特点,以便后面对其发展状况、改革方向作更为深层次的探讨。

(一)法律诊所运作模式的起源与发展

法律诊所是诊所式法律教育兴起的直接产物,也是其得以产生、发展的主要阵地。20世纪60年代,诊所法律教育首先诞生于美国,它体现了美国法律职业界、法学院校打破旧的苏格拉底教学模式的愿望。当时美国的部分有识之士开始对社会上盛行的各种体制进行反思。具体在高校中,原有的案例教学模式、法学课程设置首当其冲,甚至有些较为激进的师生认为部分法学课程的设置是“无的放矢、愚蠢荒谬”的。i其次,美国的贫富差距日益增大,似乎在某种程度上,聘请律师、享受专业的法律服务已经成为了富人的特权,成为一种“有钱人的游戏”。基于此,美国优秀的法律人文化传承就激励莘莘学子积极投身于法律援助的队伍中,而法律诊所则是这种思想根植于实践的土壤中得出的果实。再次,历经社会的改革与变迁,实用主义、现实主义开始成为美国法律界的主流价值选择,那种形而上的唯理论逐渐被法律界所摒弃。法律本身就是一种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如果只将其“束之以理论的高阁”,那么只能是纸上谈兵。为克服这一弊端,以弗兰克为代表的一些法学家、法律实务界人士开始致力于打破“法律规则原教旨主义”,积极推动法学理论、法律规则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由此,法律诊所运作模式又被注入了新的催动力。反言之,又因为该模式本身具有的互动性、先进性,其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均受到了欢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新西兰、印度、日本等国的法律诊所运作模式在本国均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法律诊所运作模式的特点

相较于传统的法律教育,法律诊所运作模式有着鲜明的自身特色,而也正是这些特点,促使作为“新事物”的法律诊所在社会多元化的价值选择中脱颖而出,成为最具代表性的新型法律教育模式。总的来说,法律诊所运作的模式在以下几个方面颇有自身特色:1.实践性法学本身就根植于实践的土壤之中,那种脱离实际、闭门造车的法学学习及研究方法只能是徒劳无功。优秀的法律人必须掌握复杂的法律论证及推理能力,他们不仅要能够将一般的法律规则恰如其分地嵌入实际案例中,同时,也要从作为“个别”的纷繁复杂的实际案例中推导出一般性的法律原理、法律规则。法律诊所运作模式就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这一要求,法学院的学生有较多的机会在法律诊所中接触到现实的案件当事人,能够从源头上接触一线法律案件,这些均能促使他们不断提高分析案件的专业能力,在实践操作中锻造自己的法律人思维。2.能力性传统的“灌输式”教育方式注重学生对知识的识记,而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在此基础上更加注重培养学生运用法律原理、法律规制解决实际案例的能力。执法、司法都是法律运行的重要环节,法律重在执行,因此,在法科学生的培养阶段,有重点、有意识地锻炼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是很有必要的。美国现代实用主义法学代表人物、著名大法官霍姆斯也曾经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诊所式法律教育可以使法科学生在学校时就能不断地接触鲜活的法律实例,逐步培养他们挖掘案例中蕴含法律知识的能力,避免学生在进入法律行业后,出现无法将所学知识有效运用到实际案例中的尴尬局面。3.互动性法律诊所运作模式可以说是萧伯纳的“苹果思想论”运用到实践的典型。“你有一种思想,我有一种思想,我们彼此交换,每个人就有两种思想。”在法律诊所课程中,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均能最大限度地进行思维上的互动。而正是在这不断的交流、互动中,学生的思辨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均能得到有效的锻炼。ii在传统课堂式法律教育中,任课教师只能是在宏观上调控课堂整体的氛围、把握授课的整体进度;法律诊所运作模式中每个学生都可以是课堂的主角,大家能够针对某一具体的案件发表自己的看法、评价他人的观点,畅所欲言。由此,学生的学习热情、参与讨论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

二、财经类院校法律诊所设置的意义

(一)培养法律经济复合型人才

知识经济时代,人才、人力资本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财经类院校可以结合自身的特色,发挥平台优势,致力于培养优秀的法律经济复合型人才。法学本身就具有极强的社会性、包容性,这也就注定了它不可能完全脱离社会经济生活,法学学科的建设必须扎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土壤,并汲取本土文化的营养。在现代法学的发展中,金融、会计、税务、公司等涉及国计民生众多方面的学科知识出现与法学水融的趋势。在高校毕业生求职方面,懂财经、会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正在成为用人单位争抢的“香饽饽”。法律诊所运作模式恰能以该复合型人才的缺口为契机,有针对性地进行情景教学、注重经济类学科知识的学习。同时,还可以在法律诊所内部成立金融类诊断室、会计类诊断室、公司类诊断室等,iii诊所负责人员可以根据学生的专业选择、兴趣爱好等因素“对症下药”,开展相关业务知识的教学。

(二)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

法律诊所能够在模拟演练中让学生感受到较为真实的法律职业特色,而不是“照本宣科”地进行法律知识、职业道德的灌输。在法律诊所运作模式下,学生可以将自己学习到的法律理论知识应用到具体案例之中,从个案中挖掘其中蕴含的一般性法学理论。加之教师的引导,学生在法律诊所模式下职业道德的建设可谓是“事半功倍”。iv在法律诊所运作模式中,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更是能够让法科学生体会到法律职业的神圣、法律人对于社会正义的孜孜追求、内化在法律中的人文关怀。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帮助的同时,广大法科学子也能够逐步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感,这些都为其日后成为德才兼备的优秀法律人才奠定了基础。

(三)优化内部教育资源的配置

财经类院校开设法律诊所可以很大程度上优化学校内部教育资源的配置。一般来说,财经类院校所设的经济、管理类专业实力较为雄厚,而财经类院校法律诊所的开办恰能依托本校的资源优势,扩展学生的经济学、管理学知识储备,既节约了教育成本,又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以河北经贸大学为例,河北经贸大学社会管理德治与法治协同创新中心、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均是在整合学校内部资源的基础上设立、发展的。因此,民商事法律诊所、刑事法律诊所等也可以充分利用本校优势资源,吸引经济、管理类的学生参与,一方面壮大了诊所自身的力量,另一方面也是对本校各学科教育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河北经贸大学法律诊所样本分析

河北经贸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的多学科性财经类大学。结合学校财经学科的优势,河北经贸大学民商事法律诊所发展劲头良好,其成立于2014年5月,是河北经贸大学批准的实验教学项目。民事法律诊所由法学院多名优秀导师带队,研究生和本科生共同组成,在其办公地点河北经贸大学模拟法庭内部免费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经过一年多的发展,民事法律诊所已经初具规模,其特点如下:

(一)组织机构与规章制度

在法学院的支持与指导下,河北经贸大学民事法律诊所制订了诊所章程,包括总则、名称与住所、职责与制度等,并且较为细致地确定了会长职责、秘书处、企宣部、组织部、网编部、财务部、纪检部工作条例等。“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诊所以章程等具有内部约束效力的文件,对所有成员进行了职责上的约束。诊所内部办事、协调机构组织健全、分工明确。在工作条例中,对各个职能部门的直接上级、所属单位、成员职责、工作细则等均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另外,民事法律诊所在内部设立了成员激励制度,制定完善了优秀学员的评选标准,以正态引导的方式刺激学员投入到法律诊所事务的经营中来。

(二)日常工作与对外服务

民事法律诊所十分注重日常事务的管理,立足点滴,培养学生的法律人意识、法治思维。民事法律诊所在模拟法庭办公室设有值班制度,考虑到各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研究方向的不同,周一至周五值班工作由本科生和研究生共同完成,同时微博、邮箱、电话正式开通,接受校内外人员的法律咨询。校内活动方面,民事法律诊所每月定期组织开展模拟开庭,通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角色的扮演,使学生获得切实的法律职业感受。在法律学习“走出去”理念的引导下,民事法律诊所定时进社区,在公共场所设立咨询点,将民事咨询带入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帮助。在服务他人的同时,也检验了自己的学习水平。

(三)受案管理与信息交互

河北经贸大学民事法律诊所建立的目的,是在法律诊所教师的指导下,调动学生积极参与,为弱势群体义务调解争议与纠纷,解决法律难题。为了提高服务的质量,其内部建立了完善的案件受理登记备案制度。在信息交互方面,2014年12月河北经贸大学民事法律诊所微信平台正式开通,使得民事法律诊所的受众渠道更加广泛。2015年5月河北经贸大学民事法律诊所网络编辑部正式成立,主要负责民事法律诊所的各项网络宣传和网上信息的咨询接待。同月,河北经贸大学民事法律诊所正式加入中国法律诊所网,在信息交互、资源共享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四)业务类型与活动统计

自河北经贸大学民事法律诊所成立以来,共组织值班85次,各组成员表现活跃,积极进行案例讨论。共接待来访人员20余次,其中包括财产纠纷案件、交通肇事案件、侵权纠纷案件等多类案件。网上接收案件20余次,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件,经法律诊所成员的共同讨论,给予来访者认真的答复与建议。v民事法律诊所内部举办活动9次,例如,12.4普法宣传活动、模拟开庭之未成年人抢劫案、观看法律电影等具有重大意义的活动。

四、财经类院校法律诊所教育的困境与对策

(一)实务型教师相对缺乏

法律诊所运作模式更多的是体现一种“实践智慧”,因此指导教师的法律实务经验就显得尤为重要,其应做到将社会层面上的典型案件最新动态、法律适用规则引入到法律诊所教育之中。纵观当下,法学院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对法学理论的研究、教授,法科学生在课堂上接触最多的也是系统理论的学习,这就有可能造成法律教育重理论而轻实务、实务型教师缺乏的畸形局面。随着全国范围内法律诊所规模的不断壮大,这种“供需矛盾”日益明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律诊所运作模式的发展。针对此问题,学校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善:一是引导教学理念改革,注重法律教学内容与社会实务的对接、任课教师与法律实务界人士的学术交流。二是以聘用有经验、有能力的律师来法律诊所中当客座教授。三是学习耶鲁大学法学院的“学长辅助学习制度”,建立长久的高、低年级对子辅导机制,由具有经验的学长、学姐担任法律诊所的教辅工作,致力于形成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vi

(二)经费与案源相对缺乏

财经类院校突出的优势专业一般为经济类、管理类,其中部分院校法学类专业虽然占有一席之地,但专业受重视程度也远远比不上重点综合型大学、政法类大学。在后二者中,法律诊所的运作往往能得到多元化的经费支持,比如美国福特基金会。在法律诊所运作过程中,办公场地、指导教师薪酬、案件受理的正常支出等均需要考虑,而依据法律诊所的性质,其多为志愿性无偿服务,一般不向案件当事人收取报酬,因此,在经费问题上就时常“捉襟见肘”。另外,校园内设置的法律诊所宣传能力有限,案件来源上也是相对匮乏。在破解上述困境中,法学院可以考虑整合教学计划,依靠法律诊所的平台,展开各种涉及公司、会计、金融法律事务的课堂授课,以此获得部分学校财政的支持。在相对成熟的法律诊所运作模式中,涉及学校方面的法律事务可以交给法律诊所处理,由具有实践经验的教师带队处理,在拓展案源的同时,也为法律诊所的运作争取了部分经费。另外,取得社会的支持。法律诊所可以和当地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社区组织等建立长久合作关系,以获得较为充足的法律援助案源。vii

(三)参与学生权责不清

法律诊所业务中有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法律援助,而法律援助事务的中坚力量就是律师队伍。根据我国《律师法》及其相关制度的规定,律师行业有严格的准入条件,而法学院的学生大部分均没有以律师身份从事法律事务的资格,学生只能以公民人身份出庭,享受不到律师办案的便利。在此,可借鉴美国在保障法律诊所学生参与案件权益中的做法,对学生在办案中的权限及指导教师的责任做出相关的法律规定。比如,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条例》、相关配套具体实施办法,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法律诊所学生办案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诊所教师的责任等规定,为诊所学生提供法律援助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也为诊所法律教育的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法律诊所作为新型法学教育理念的产物,引起了世界范围内法学界、教育界的持续关注,其也在不断突破已有的法律教学方式。我国积极引入法律诊所运作模式,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推进其本土化进程。新形势下,财经类院校尤其应结合自身优势“量体裁衣”,发挥平台优势,逐步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法律诊所运作模式,致力于培养优秀的法律经济复合型人才。

注释:

i陈建民:《从法学教育的目标审视诊所法律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载《环球法律评论》2005年第3期,第281页。

ii左卫民、兰荣杰:《诊所法律教育若干基本问题研究》,载《环球法律评论》2005年第3期。

iii王喆:《论诊所式法律教育与财经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载《现代教育科学》2011年第2期,第164页。

iv潘志学:《法律专业实施诊所式实践教学的条件和步骤》,载《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4年第15期,第12页。

v数据来源:《河北经贸大学民事法律诊所白皮书》。

vi王菊英:《诊所式法律教育本土化的思考》,载《河北法学》2005年第3期。

诊所年度校验工作总结第4篇

[关键词]地方高校 诊所式课程模式 构建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1-0252-02

法律诊所教育,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这种教育形式是借鉴医学院诊所教育的模式产生的。在医学院就读的学生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从事临床实习,从实践中学会诊断和治疗疾病。当法学教育引入这种教学方法时,法学院引用了“诊所”的称号,就产生了“法律诊所”这一特殊的法学教育形式。法律诊所教育形式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要包括:首先,在虚拟的或实际的“法律诊所”中,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各类案件。在这一过程中,教师将为学生提供咨询意见,并指导学生完成工作,实现学生与教师的默契配合和亲密合作。其次,学生从事律师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写诉状、调查取证、去法院阅卷、与相关当事人谈判等。最后,由教师对学生的上述学习、工作进行评定。[1]

一、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引入诊所式教育的必要性

(一)诊所式教育有利于陕南高校法学专业办学目标的实现

近些年来,我国法学教育得到了非常迅速的发展,教学规模不断扩大,设立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就达到了620多所,在校本科生更是超过了数十万人。但是在生源质量、办学目标、教学水平以及教学投入上,各个层次、各个类别院校的法学专业存在着巨大的差距。这一差距决定了法学教育必须具有多样性,正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的那样,要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这不仅仅是法学教育改革所必须认识和遵循的规律,也是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得以生存和良性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地方高校与重点院校能够实现同场竞技,并突出办学特色的前提和保障。

陕西理工学院地处陕南,由于地处深山腹地之中,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与综合性大学、文科类政法院校相比较,陕南高校法学专业起步晚、发展慢,存在着先天不足和巨大差距。在中国法学教育面临严峻考验的当下,陕南高校法学专业的发展变得举步维艰,甚至可以说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必须在办学目标和人才培养上立足实际,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模式,即以陕南地方需求为导向,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熟练的职业技能的应用型人才,为政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公司、企业和其他部门培养具有高法律技能的应用型人才,为地方建设服务。教学模式以解决实践问题为出发点,能够比较好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明确学习目的,能够有效地巩固法律知识,培养法律职业能力,最终使学生获得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双方面的提高,有利于实践。在实践中教学,为实践服务,符合法学教育的特点,有利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法律诊所式教育模式与陕南高校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相吻合,为陕南高校法学专业提供了一种极好的教育范式。

(二)传统法学教育模式不能很好地适应法学教育的要求

法学教育旨在弘扬法律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人才,是一项实现法治中国、构建和谐民主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教育部在2011年年底正式启动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其中把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作为计划实施的重点,并通过层层遴选,在全国范围内分类建设了92个人才培养基地,其中,58个属于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可见,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目标。这一目标要求不仅要使学生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更需要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技能。而目前我国的传统的法学教育在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上还存在很多问题:第一,在课程设置上,不够重视以能力训练为主的实践性法律课程。实践性课程的设置不系统、内容不丰富、课时无保障。第二,大多数教师简单采取“灌输式”授课方式,缺少针对性,师生之间缺少互动,教师缺少热情,学生积极性不高。第三,传统的实习制度由于人员及时间的限制,很难为学生提供一种有价值的实践经验,实习流于形式,效果不理想。第四,考核方式单一,缺少有效的实践能力评价体系和标准,考试中更多的是对记忆力,而不是分析能力、推理能力、判断能力的测试。

鉴于上述问题的存在,传统法学教育模式下培养出来的学生学习兴趣不高,实际办案能力较差,达不到应用型、符合型法学人才培养要求,不能适用社会的需求,因此,改革迫在眉睫。1998年4月,教育部颁发的《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培养适应21世纪需要的高质量人才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改革教学手段和方法,加强对学生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具体说,要按照“重视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原则。[2]法律诊所教育以学生主动性思考、学习,教师参与、指导为特点,鼓励学生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既能够培养起学生的法律思维,又很好地锻炼了法律实践能力,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探讨,缩小了法律理论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的距离,无疑是法学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良好教育范式,能够很好地体现法学学科的特点,满足法学教育的要求。

二、地方高校诊所式课程模式的构建

诊所式课程模式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才能够运作,而资金主要来自于一些研究基金会的支持和学校专业建设经费,非常有限。因此,必须选择最符合办学需要的教学领域开展,比如劳动法领域、刑事法领域等。鉴于陕南地区经济发展现状,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劳动争议案件,而众多劳动者经济能力差,缺少有效的救济途径。因此,陕南高校可以尝试在劳动法领域率先开展诊所式教学,将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有效地结合在一起。

(一)诊所式课程的性质

要建立起诊所式课程模式,并且切实有效地运作起来,首先应当界定该课程的性质。以劳动法诊所课程为例,是在系统学习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这一核心课程的基础上,开设的一门实践课程,应将其定性为专业选修课,设置3个学分,51个学时或4个学分,68个学时。课程可以分为三个部分:课堂教学、模拟仲裁和出庭。课堂教学环节,以教师讲授为主导,了解劳动法诊所的教学模式和要求,系统学习劳动法文献资料的查询和运用、劳动争议仲裁与审判实务、证据的收集方法与技巧、劳动合同文本的起草等知识,为从事司法实务打下理论基础。模拟仲裁环节,可以分为两个部分进行教学,一是选取疑难案例进行充分讨论,教师总结;二是选择经典案例,学生进行角色扮演,还原仲裁或诉讼情境,写出心得体会,教师进行总结。出庭环节,学生在教师和专业律师的指导下,面向劳工,提供免费的劳工咨询和服务,教师对学生的表现进行总结和评价。

(二)诊所式课程的运作模式

诊所式课程可以采取项目负责者,指定专人负责。诊所可以分为教学部、部、咨询部和宣传部四个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运作。一是教学部。负责诊所的招生、教学和考核,制订培养计划,开展教学、培训,制订考核方案。招生对象主要面对法学专业二、三年级的学生,采取笔试结合面试的选拔方法,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口才和思辨能力。教学任务由有司法实务经验的教师来承担,聘请专职律师对学生进行课堂外辅导,回答学生的疑难问题。考核除了笔试部分外,还应当结合学生的课堂表现和实践表现,制订科学的评价机制,还可以以颁发结业证,评定优秀学员等方法激励学生。二是部。由专职律师负责。学校与律师事务所等司法实务部门在人才培养上形成合力,由专职律师对学生全程指导,面向当事人,提供咨询和服务,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的参与程度,锻炼学生的实践技能。三是咨询部。负责案件日常咨询工作,由教师指导,学生负责,提供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和现场咨询服务。四是宣传部。负责协调学校和司法实务部门的关系,进行网络建设和维护,制订行之有效的宣传策略和方法。

(三)诊所式课程模式的特点

高等教育的核心任务是培养为社会有用的人才,而高等院校人才的培养模式从根本上规定了人才特征,并集中地体现了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法学作为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实践型教学模式是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最佳方式,而诊所式课程模式打破了传统的法学教育方法,符合法学教育的初衷和目标,它的特点表现为:

第一,三位一体。诊所式课程模式改变了传统的教师讲授,学生被动接受,师生之间缺少互动,理论与实践脱离的传统教学模式。将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实务人员纳入到教学中来,形成了教师、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学生三位一体,有机对话,积极交流,互帮互助的新学习模式。学生在学习中的疑问可以促进教师和律师(法官、检察官)更好地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技能,教师和律师(法官、检察官)又能够互相弥补各自在实践或理论上的不足,提高教学水平和效果。另外,课程采取教学培训、咨询服务和服务三位一体的模式,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够立体、全方位地学习到理论知识,参与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在实践中检验知识水平,解答心中疑问,锻炼实务能力,培养专业技能,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法学教育不再是纸上谈兵,学生也不再是凭空想象,面对案件无所适从。可以说,将培训与结合起来,实现了服务劳工和培养学生的双重目标。

第二,专兼结合。诊所式课程采取专任教师和兼任教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实训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效果的增强非常必要。专任教师,即法学专业中有司法实务经验和理论教学经验的教师,要求他们必须具有律师资格证,主要负责理论教学。理论教学部分又可以分成不同的模块,由不同老师根据自己的专业所长来承担。兼职教师,由律师、资深法官、检察官、劳动仲裁员等司法实务人员来担任,主要进行学生的课外辅导,服务的全程指导工作。专兼结合的特点,有利于学校和司法实务部门在人才培养、人才输送和人才培训上的双赢。

【参考文献】

诊所年度校验工作总结第5篇

[论文关键词]诊所式 法律教育 财经院校 人才培养

一、财经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培养目标是指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和约束条件,对教育活动的预期结果,即学生的预期发展状态所作的“规定”。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基准和依据,是高等教育功能和属性的决定因素。只有对财经院校法学教育培养目标进行科学定位,才能把握财经院校法学教育发展方向,才能保证财经院校法学教育健康持续地发展。为此,各财经院校法学专业分别设立了自己的人才培养目标。例如吉林财经大学将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明确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职业道德好,法学专业基础扎实,政治水平高,善于调查研究,具有较高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能够在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从事法律工作和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西南财经大学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为“本专业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理论为指导思想,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需要的,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具备较高的分析能力、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具有忠实法律、维护正义、刚正不阿、清廉正直,对法律有较高认知的复合性、高层次的法律理论和实践人才。”

综观各校培养目标,虽然表述不同,但普遍要求其具备以下要素:第一要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知识,第二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第三要有扎实的法律基本技能,第四要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会计、金融等财经专业知识背景,第五要具有较好的执业能力。财经院校旨在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经济法律复合应用型人才。为完成这一历史使命,在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上要做到素质性与职业性并重。“在当代中国,由于社会需求,法学教育已经成为比较特殊的教育,它必须同时兼顾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否则,它的产品就会与其他相对传统的学科没有区别,就不能满足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但法学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一直存在矛盾,素质教育的目的是教授学生一般法律知识与做人的一般道理,而法律职业教育的目的是对未来的法律人进行职业伦理与职业技巧的训练。由于受传统教育体制的影响,我国法律人才培养着重于素质教育,对职业教育则重视不够。而且在教学过程中法律教学方式单一化,重知识轻能力;法律教学实践形式化,缺乏职业培训平台。因此,素质性与职业性这两个目标如何能够在有限的时空条件下同时完成,一直是困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难题。

从2009年开始,国家允许法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司法考试。作为我国最重要的法律职业考试,司法考试能否通过将直接关系到法学专业学生未来能否从事法律职业。而司法考试比较注重考察考生对与司法实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或司法解释的理解力,这就需要在法学教学过程中注重学生的职业性培养。为此,大多数法学院都在进行“以完善和创新实践教学形式”为主题的教学改革活动。在此背景下,诊所式法律教育在中国逐渐兴起,成为财经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式之

二、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内涵与特点

诊所式法律教育源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盛行,这一运动使人们意识到将书本上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的重要性,同时促使法学院的学生重视法律规则在实践中的应用,美国法律界和法学院校也开始更多地考虑为平民服务,尤其是为贫穷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为此,法学院设立了诊所法律课程,在院校教师及持证律师的指导下,学生为处于不利地位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将其工作成绩计入学分。诊所式法律教育在于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通过教师指导参与法律的实际应用,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促进对法律的深入理解,缩小学院素质教育与职业技能的距离,养成良好的职业意识和理念。诊所式法律教育作为全新的法律教育模式,尽管产生时间较晚,但在法学院、律师事务所等多方支持下得到稳步发展。由于该教育模式具有较强的互动性和即时性,逐渐被不同法系国家如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等国所采用,不仅对所在国法学教育和法律援助产生了巨大影响,而且正逐步成为当今世界法学教育的重要模式之一。诊所式法学教育在发展中类型也逐渐多样化,包括刑事法诊所、家庭法诊所、劳动法诊所、民商法诊所、公共利益法诊所等等。作为一项从国外引进的、全新的法律教学模式,诊所式法律教育对我国传统法律教育模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从2000年9月引进诊所式法律教育起,目前已有120多个法学院系开设诊所课程。

与传统法学教育相比,诊所式法律教育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教学目标上更加注重能力性。法学是一个应用性非常强的学科,为此,法学教育不仅仅要进行知识传授,更重要的是要进行能力的训练。“法律既是治国之学、权利之学,也是职业之学、经验之学。经验的积累在于不断地实践,法律诊所式教学把教育目标定位于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通过解决具体、实际的法律问题,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第二,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教学内容上更加突出实践性。法律人才培养中除了对学生进行法规和法律程序的基础训练外,必须教育他们像法律工作者那样去掌握法律论证和推理的复杂艺术,同时法律教育还应在这些直接目的之外为学生打开从职业角度来面对法律问题的视角,这一视角的打开是通过实践性教学来实现的。诊所式法律教育强调从实践中学习,因此常被称为“在行动中学习”。在法律诊所中,学生能够从初步的案件受理和当事人陈述开始,通过亲身体验案件的处理过程,学会从职业法律人的角度审视案件。第三,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教学方法上更加多样化。教学方法的新颖性和独特性,是诊所法律教育区别于以往法学教育的特色地方。除了坚持传统讲授式教学方法外,诊所式法律教育采用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教学方法,主要包括提问式教学法、对谈式教学法、互动式教学法、模拟训练教学法、个案分析教学法等等。第四,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教学效果上更加突出丰富性。受应试教育模式的影响,法学专业学生的主要精力大多放在教学计划内的各门课程上,以求完成学业,没有精力广泛参与到社会法律实践中去;学校对学生的检验也仅仅是通过考试考查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缺乏对学生能力的检验。诊所式法学教育采取多种教学手段,让学生体验多重角色,进行不同角度的思考,获得更多收获。同时在法律诊所中,学生可以看到自己的表现、别人的表现,可以进行自我评价,也要对其他人进行评价,教师也能在这个过程中全方面了解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诊所式法律教育对财经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意义

1.能够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诊所式法律教育将学生重新定位,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角,学生有机会处在真实和有压力的环境巾,当遇到一些疑难问题时,学生会主动查阅资料,或者向诊所教师求助,学生完全沉浸其中,学习兴趣得到培养。同时,学生对知识的接受由被动思维转变为主动,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个性和创造性。

2.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社会正义需要守护,法学教育就是要培养信仰法治、忠诚于正义的法律人,由他们去守护正义,凭借智慧与理性、良知与勇气,搭建社会的正义之梯。在诊所教育的故乡美国,法律诊所常依托于法学院的法律援助中心,旨在提升法律职业者的职业道德。

3.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传统法学教育以传授法学理论为主,强调从学理上分析各种法律现象,重视掌握理论分析的能力,这种方式为学生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但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如果只停留在理论上,就会出现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学生在未来的工作中也需要很长时间去适应社会。“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诊所式法律教育通过具体情境的设定,为学生提供解决实际问题的机会,让学生在模拟练习中扮演各类角色,培养了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有助于培养经济法律复合型人才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贯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逐步法制化,社会对法律人才提出了更多的要求,需要法学专业学生掌握例如房地产、会计、金融、税务、公司兼并与转制等相关专业知识,而培养经济法律复合型人才正是财经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特色。诊所式法律教育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在法律诊所中,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体验律师、调解员、法官、检察官等角色,学会怎样接待当事人、怎样梳理案件思路、怎样查找相关法律与法规、怎样应用法律与诉讼技巧,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更重要的是,通过开设财经知识背景的法律诊所,如金融法律诊所、会计法律诊所、税务法律诊所等,由专业的教师加以辅导,可以让法学专业的学生更好地了解相关业务。

四、财经院校法学专业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开展

诊所法学教育引入中国已近10年,开展诊所式教育的院校一直在借鉴美国、印度、日本等国家的成功经验。但是中国的法学院缺乏美国诊所特殊的司法、教育、文化和政治背景,大多数院校法律诊所存在资金来源、师资力量、外部协调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并不是所有院校的法律诊所都是成功的。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正确定位诊所式法律教育,诊所法律教育作为一种成功的实践教学模式,不能孤立于传统的法学教育,也不能完全取代传统的法学教学,诊所教育是对传统法学教育的一种补充和完善,诊所课程只有融入法学院的全部课程,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2007年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开设了法律诊所教育课程,开始把诊所式教学方法引入法律教学实践的实验。法律诊所课程由具有实务经验的“双师型”教师与实务部门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担任,主要培养学生的案件策划能力、诉讼策略、会见当事人的技巧、谈判与调解的技巧。通过法律诊所课程的学习,培养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有所上升,该课程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社会效果,成为吉林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教学课程改革的一个新的尝试和亮点。

1.吉林财经大学开设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具体做法

(1)法律诊所类型的选择。在具体分析财经类院校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师资状况,开设民事法律诊所、刑事法律诊所、金融法律诊所、会计法律诊所、税务法律诊所。其中,民事法律诊所和刑事法律诊所的指导教师由法学院教师担任,而金融法律诊所、会计法律诊所、税务法律诊所则专门聘请金融专业、会计专业和税务专业专任教师指导。(2)法律诊所课程设计。法律诊所课程为法学专业必修课,在大学本科三年级第二学期开设。开设时,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不同类型的诊所(对人数过多或过少的诊所要按照师资力量进行适当调剂)。法律诊所课程由两部分组成: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在课堂教学时间安排上,课堂教学时间为9周,每周一次课(4学时),共36学时;在教学内容上,以学习律师实务和执业技巧、方法为主要内容;在教学方法上,采取互动式教学方法,以角色扮演、实案练习、讨论交流、模拟情景及课后作业等训练方式,切实进行实务能力的训练;在成绩考核上,除平时课堂讨论发言、文书写作、角色演绎等表现及作业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外,期末每位学生都要写出“诊所式法律教育学习总结报告”,由教师作出考核、评价,结合平时成绩,最后评出该课程的课堂学习成绩。(3)法律诊所日常管理。法律诊所日常管理包括很多方面,我校比较重视两个方面:案件的管理和诊所设施的管理。一方面,我们制定了法律诊所规章制度,对于诊所受案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且要求学生对法律援助中心接受的案件制作完整的办案记录(包括接谈记录、办案过程记录、结案记录),并且要及时对案件进行归档,以备日后使用与查考;另一方面,对诊所设施也进行严格管理。法律诊所设在教学楼内,学校配备了专门房间(接待室和资料室)和器材(电脑、录音笔、录像机等),由于进行法律咨询的学生轮换频繁,为了保证设备安全,诊所设备由专人管理并进行备案。

诊所年度校验工作总结第6篇

[关键词] 医学检验; 仪器设备; 基层医院

[中图分类号] R197.322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5-0515(2012)-02-190-01

医学检验在临床医学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随着科学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人们对疾病的认识越来越深入。由于疾病的发生与细胞和分子水平有关,医学检验也越来越复杂。为了准确诊断疾病,为临床治疗提供科学依据,检验工作者必须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出更准确、更经济实用的检验方法,从而更有效地协助临床诊断和鉴别诊断,为人类的健康事业作贡献。

医学检验范围十分广泛,其中有临床生化检验,临床微生物及免疫检验、寄生虫检验学、形态学、临床检验等。人体致病因子中,既有外来的微生物因子,也有体内代谢和免疫系统过程产生的各种因子。医学检验的目的,就是研究人体血液、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中的致病因子,通过这些因子及些活性物质的量和活性的变化而推断疾病的发生发展,从而在很大程度上辅助临床医师准确判断疾病,这是医生的主观经验和各种物理检查方法都无法查明的诊断依据。之所以因,医学检验项目的结果是支持诊断、鉴别诊断,甚至是确诊的主要依据,学习检验的相关知识已经成为临床医生诊断治疗疾病和判断预后的有效途径。

医学检验在临床如此重要,因此卫校检验学科的全体教师开展了这次县乡医院检验科走访调研的工作。调研对象主要有:伊宁县人民医院;伊宁县中医医院;愉群翁乡医院;察布查尔县人民医院;察布查尔县妇幼保健站等五家医疗机构,主要检验设备、检验项目及对毕业生、实习生的反馈调查如下:

1 仪器设备的情况 仪器方面较为先进,检验项目很广,开展的检验项目生化、临检、免疫较多。在微生物检验技术方面各家医院均开展常见病毒、细菌感染检测的免疫学试验,痰检。县级医院主要开展医院感染的监测。常用的仪器,见表1-5。

表1 伊宁县人民医院的主要检验设备调查 专职检验人员:7人

表2 伊宁县中医医院的主要检验设备调查 专职检验人数:7-8人

表3 伊宁县愉群翁乡医院的主要检验设备调查 专职检验人数:6人

表4 察布查尔县人民医院的主要检验设备调查 专职检验人数:9人

表5 察布查尔县妇幼保健站的主要检验设备调查 专职检验人数:7人

2 开展的检验项目 主要开展生化检验、微生物及免疫检验、临床检验等项目。一般生化组的检验项目35项,在微生物检验技术方面各家医院均开展常见病毒、细菌感染检测的免疫学试验等操作全自动或半自动分析仪来进行操作。痰检、乙肝表面抗原、乙肝表面抗体、乙肝表面e抗原、乙肝表面核心抗体、尿检、医院感染等项目主要手工操作。县级医院主要开展医院感染的监测。今后的目标是普遍都要计划要开展细菌培养鉴定及细菌对药物的敏感性试验。

3 对我校毕业生的评价 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科室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现在检验技术要求高,而检验人员的知识结构和科学素质却得不到提高;技术门类复杂,工作人员配备不够,设备配置日益先进,但是对于设备的准确使用率偏低。各医疗结构对我校学生的评价是:在我们调研的五家医院检验科的80%以上的人员毕业于我校检验专业,他们的总体素质良好,但是基础理论知识薄弱,主要是质量控制和形态学方面的知识;有些学生对采集末梢血、静脉血不熟练等,虽说现在仪器自动化,但是检验人员还是应具有了解各项检验原理的知识体系以及不断学习的精神。

诊所年度校验工作总结第7篇

    汝州治死人的协和门诊为合法诊所

    2011年9月28日,汝州市协和门诊对患者李某实施终止妊娠手术时,术中患者因缺血缺氧性脑病昏迷,于次日转入郑大二附院救治。根据病人家属要求,12月9日由郑大二附院转入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继续治疗。

    2012年1月22日,患者抢救无效死亡。3月2日,协和门诊法定代表人陈爱莲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4月10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光汝州黑诊所泛滥、监管部门“以罚代管”一事。河南省卫生厅派出督查组赶赴汝州进行调查,卫生部也派出工作组赶赴当地调查了解。

    4月16日,卫生厅督查组负责人李红星介绍,督查组调查期间,调查人员见到的是协和诊所相关证件副本复印件,这些复印件证实,汝州市协和门诊为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个体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是陈爱莲,诊疗科目是内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有效期限从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校验记录显示2011-2012年度校验,校验日期是2011年1月1日,校验结果显示合格。陈爱莲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执业类别“临床”,执业范围是妇产科专业,发证时间2008年8月21日。

    媒体曝光后汝州方面检查诊所50家 取缔黑诊所7家

    4月10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光后,汝州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合执法行动指挥部,组织卫生、公安、工商、药监等部门,迅速采取行动,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目前已检查50家诊所,拆除匾牌47块,没收药品57箱,清除非法广告、灯箱标识26个,取缔无证诊所7家。

    督查发现汝州卫生部门存在“以罚代管”现象

    省市联合调查组调查发现,汝州市存在医疗市场整治不力、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医疗机构许可准入把关不严,审批程序不规范;卫生部门内部管理不协调,存在监管漏洞;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之间配合不紧密,未形成监管合力;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以罚代管”现象。

    汝州卫生系统8人被处理 其中3人被刑拘

诊所年度校验工作总结第8篇

1体外诊断产业发展现状

随着医疗改革的进行和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临床诊疗人次日益增长,临床诊断需求不断增加,为体外诊断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体外诊断可诊断80%的临床疾病,而其医疗支出仅占医疗总支出2%。我国体外诊断产业起步晚,但增长迅速,近年来,我国体外诊断市场的增长速度一直保持在20%左右[2]。因此,我国体外诊断产业市场前景广阔,其在诊断试剂自主研发方面不断实现突破,但部分相关核心原件仍要依靠进口[3]。因此,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自主创新水平是体外诊断产业发展的关键战略。分析体外诊断产业实际需求,培养合格的医学检验人才,改良医学检验课程体系势在必行。

2传统医学检验人才培养特点

传统医学检验培养方案以医学检验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是理论教学的简单演示和验证。学生毕业后就业方向多为医院检验科、第三方检验实验室及血站等[4]。这种人才培养理念忽略了对学生医学检验实践技能的系统培养,缺乏对学生发现及解决问题能力的训练,不利于学生创新及综合能力形成。2012年教育部提倡将五年制医学检验专业改为四年制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由医学学位变更为理学学位,即“脱医入理”,强调了检验专业的“技术”属性和人才培养的“应用”属性。

3体外诊断产业对医学检验人才新要求

近年来,我国体外诊断产业快速发展,新产品、新技术层出不穷。这不仅要基于医学检验基本理论,也必需依赖于分子生物学、分子诊断学、生物信息学等生物技术,例如基因芯片、高通量测序、PCR等[2]。体外诊断产业需要大量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生产、销售及咨询的专业人才,这就要求学生不仅具有医学检验背景,更要注重生物技术的学习和应用,注重理论和生产实践结合。这恰恰是目前学生的短板,原有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已不足以满足需求。

4建立校企深度合作

2017年,在报告中提出发展教育事业要注重深化产教融合及校企合作。校企合作是企业与学校联合办学的合作模式,是目前高职教育发展趋势,注重人才应用性和实效性[4]。而本科院校校企合作相对滞后。本科生培养大多仍局限在课堂和实验室里,学生走进企业直接参与生产实践的机会有限,教师也缺乏与企业有效沟通。理论课内容与企业生产严重脱节,培养出的学生很难适应企业需求。校企合作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注重在校学习与企业实践有机结合,注重培养实用性、技能性、综合性人才。

5校企合作医学检验特色专业建设

近年来医学检验就业方向发生变化:医院检验科就业需求降低,第三方实验室及体外诊断产业需求增加,急需具有生物技术背景的医学检验人才。基于体外诊断产业特点,我们建立了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对医学检验专业建设进行如下改革探索。

5.1基于校企合作,更新课程体系

吉林医药学院检验学院于2016年被评为本科高校转型试点。四年来,各级领导到各地医院、第三方实验室及体外诊断企业广泛调研,并与宁波美康生物公司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成立“美康班”,建立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同时增加了学生就业机会。建立美康班后,由学校协同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修订大纲,制定企业实训方案,旨在培养兼具医学检验和生物技术知识技能的综合性人才。在新课程体系中,增加细胞工程、基因工程、生物信息学等课程,减少流行病学、物理学等课程学时,增加分子生物学、分子诊断学等课程学时,强化生物医学操作技能。同时,增大实验学时比重。实验课内容力求贴近生产实践,增加设计型实验比例,注重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重视学生科研思维和创新思维的培养。

5.2重视在校教学改革,理论结合实践

传统教学以教师为主体,学生处于被动学习状态,缺乏主观能动性。为此,我们突出学生主体作用,在教学中融入在线教学、翻转课堂、PBL、微课等教学模式,在讨论中学习,带着问题学习。这不仅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兴趣、自主学习能力、主动思考能力和创新思维,更有利于学生形成持续学习的习惯。重视实验教学,实验内容深度融合体外诊断企业信息。充分利用虚拟仿真实验资源,设立结合多学科内容的检验综合实验,将基因工程、分子诊断、医学检验等内容有机整合。同时,鼓励学生申请大学生课题,参与教师科研实验,提升学生的科研思维和创新能力;鼓励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模拟企业运行,提升学生创业能力。

5.3校企合作指导学生见习,完善实践环节

在校学习结束后,设立为时一年的企业见习,并以见习内容作为毕业设计。设立双导师制度,企业导师负责论文选题和实践指导,学校导师负责毕业论文开题、审核修改及答辩评审。同时,待学生毕业时,学生和企业可双向选择,增加就业机会。校企联合打通了技术类人才培养过程中产、学、研等多个环节,使体外诊断人才培养有的放矢。学校教的内容是企业需要的,为企业需求量身订制,进而实现学校培养和企业需求无缝衔接。

5.4构建“双能型”教师队伍,实现校企双向交流

校企师资共建是校企融合的必要保障。首先,我们采取了“内培外引”法完善双能型教师队伍。一方面从企业直接聘请研发人员以讲座形式为学生授课;另一方面派校内教师到企业挂职进修,完善在校授课内容。同时校企导师建立微信群,及时沟通授课内容和见习情况,实现学校和企业双向交流,不断完善校企合作办学。

5.5建立完善的评价体制

形成性评价是一种有利于优化教学过程的评价方式,便于教师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和发现教学中的问题。形成性评价考核内容包含教学的所有重要目标,有利于教师随时掌握学生学习进展并随时获得阶段性教学反馈,便于调整教学计划,改进教学方法。形成性评价包括在校阶段理论考试成绩、翻转课堂成绩、PBL成绩、实验测试成绩、创新能力评价、企业实习期间综合评价、毕业设计成绩、就业情况等,以多种标准综合评价教学改革效果,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校企联合办学模式。基于体外诊断产业对医学检验人才新需求,我们在医学检验课程建设中引入了校企合作模式,将人才培养分为在校教学和企业见习两方面。在校教学中我们引入新教学方法,重视实践教学;企业见习建立校企双导师制,促进学生专业理论、实践技能双提升。学生在实习期间接触到企业生产及管理流程,很多学生毕业后留在企业就业,增加了学生的就业机会,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用人成本。可谓实现了学校、学生和体外诊断企业的“三赢”。

参考文献:

[1]袁银池,赵晓勤,陈大明,等.体外诊断试剂研发及市场发展概况[J].生物产业技术,2017(4):16-24.

[2]邢菁华.中国体外诊断技术发展的历史进程[J].中国全科学,2018,21(6):633-637.

[3]陈星.应用型高校产教融合动力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17.

[4]吕海舟,杨培强.应用型跨界人才培养的产教融合机制设计与模型建构[J].中国大学教学,2017(2):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