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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传播学概论的认识赏析八篇

时间:2024-03-13 14:46:37

对传播学概论的认识

对传播学概论的认识第1篇

摘要:父权制是女性主义研究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它包含有多种不同的意义。这种不同,一方面体现了不同性别、不同国别的传播主体与传播对象对意义阐释与理解的差异性,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女性主义研究成果的传播过程和实践效应。因此,不论著书立说还是课堂教学,传播主体运用语言文字符号,通过“提示”的策略手段,不断扩大传播主体与传播对象之间的交流空间,对女性主义理论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中图分类号:G20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4-2563(2007)04-0005-07

Use of Signs in Feminist Communication: Significance of the Concept of Patriarchy

CHANG Yin-ting

(Editorial Department of the University Journal at the Shanxi Normal University, Linfen 041004, Shanxi Province, China)

Keywords: signs; significance; patriarchy; communication

Abstract: Patriarchy is a seminal concept in feminist studies and has different implications depending on culture and ethnicity. For instance, differences exist in the sex and country origin of the communicator and communicatee on the understanding and explanation of its significance. These differences have prevented, at some level, results of feminist studies from wide circulation and from being put into practice. Thus, whether it is in writing or in classroom discussions, communicators use language and signs to point out and to expand the space of exchange between communicators and the communicatee will be very significant for the communication of fiminist theory.

女性主义不是要与男人对立,也不是在制造两性对立,这在女性研究领域早已达成共识。但为什么在女性主义传播过程中,我们还不时可以听到来自男性、来自大学课堂、来自学界、来自行动一线、甚至来自女性研究内部的种种误解乃至非议呢?并且这种误解和非议已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甚至阻碍着女性主义的传播及实践效应。认真分析造成这种状况的缘由,一方面与传播对象对女性主义的知识了解甚少、对性别不平等的社会现实缺乏敏感直接相关;另一方面与女性主义传播主体的传播策略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在传播过程中注重概念符号的运用策略,扩大女性主义的传播效应,不论是对普及女性主义知识的教学活动,还是对提高女性主义学术地位的研究活动,抑或是增强女性主体意识和性别敏感度的实际行动,都是十分重要和极为必要的。下面试以对父权制概念的意义阐释和解读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

一、 父权制概念的含义或意义

父权制是什么?在对其定性的学术研究中有着多种不同的思维路向。

其一,在本体论意义上将父权制定义为一种客观的事实存在,认为“我们的社会像历史上的任何文明一样,是一个父权制的社会。只要稍微回想一下,军事、工业、技术、高等教育、科学、政治机构和财政,一句话,这个社会有通向权力的途径,包括警察当局的强制权力,完全掌握在男性手中,事实也就不言自明了。……如果一个社会以父权制作为社会基础,占人口一半的女性就由人口的另一半的男性所控制。”[1](P44)以“存在”作为认识问题的前提和出发点,论者所探讨和分析的主要是父权制是怎样存在的?为什么存在?其存在是否合理?通过怎样的途径改变不合理的存在等问题。论其合理性者,以“存在即合理”作为立论的根据,认为父权制文化或制度的存在与其他存在(种族的、阶层的等)相互作用与互动的结果是历史发展的一种必然,现实中的我们(包括男人和女人)应顺应历史和自然。也就是说,历史不可超越,自然不得违背,父权制或男权文化之所以存在必然有其存在的理由,至少在一定的历史阶段是如此。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如果女性在社会参与和知识水平上还不及男性,男性对权力和话语的控制就是一种必然。这种权力关系推而广之,反映在国与国之间的权力关系上就是“弱国无外交”,“落后必挨打”。并认定这是“铁的定律”,即便想在理念上试图改变,但无情的现实也会把人们美好的梦想击得粉碎。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可谓这一观点的代表,以此为根据对妇女解放道路的选择,就是强调女性自身的独立自强,否则,就难以在社会生活中找到自己的立锥之地。论述父权制存在的不合理性者,以“天赋人权”作为论说的基础,认为男女两性生而平等,无论何时何地,任何一个性别对另一个性别的歧视与压迫,都不利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尤其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女性与男性所具有的同等能力已经成为一种“现实存在”的历史条件下,如果人们还用一成不变的观念规范和要求女性或两性的行为,必然会对社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阻力。

在学术研究中,如有的论者“对母系制与父权制作为一种社会结构和人与人关系的辨析梳理”,就是试图将父权制作为一种“存在”来观照。“正因为有了母系制到父权制的历史性演变,才有了历史与现实中的种种性别问题和文学中的种种性别现象,于是人们才渐渐把这些性别问题、性别现象转化为符号化的词语,用语言之光予以澄明。”[2]

其二,在方法论意义上将父权制理解为一种分析框架或研究范式,以激进女性主义为代表,认为所谓的“父权制”理论是关于女性的理论,是由女性创造的理论,是为了女性而创造的理论。“对于多数女性学者来说,父权制一词对研究妇女受压迫问题和分析这一压迫的系统组织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理论化概念,它还为社会中男性为主导的性质提供了概念形式。”[1](P44)这种理论认为,父权制压制女性,是一个以权力、统治、等级和竞争为特征的综合体系。“在所有已知的社会中,性别关系都是以权力为基础的,……这一权力的形式是男性在生活的一切方面统治女性;性别统治是那么普遍,那么无所不在,又是那么彻底,以至于被视为一种‘自然的秩序’而被广大的人群视而不见;它在各种文化中都是最为普及、渗透力很强的意识形态,它为权力这一概念提供了最基本的形式。”[3](P51)并认为男性群体是压迫女性群体的,不仅在公领域压迫女性,而且在家庭中通过家务劳动、性和生育对女性进行控制。而要揭示父权制的存在及其对女性的压迫,必须运用父权制的概念或方法。反过来讲,不运用父权制概念和框架,就看不到妇女受压迫这一事实存在。当前许多研究成果就是将父权制作为一个分析框架来分析父权制的存在形式的,如有的运用父权制概念,对中国历史上性别制度的“因”“变”和“经”“权”进行分析;[4]更多的是对文学文本中的父权制思想给予尖锐的揭露,还有的对现存体制中的父权制残余给予批判。所不同的是,有的将父权制概念与其他一些分析范畴“并用”,有的视其为“唯一”,并认为只有如此,女性作为一个群体,才能在姐妹情谊的基础上联合起来,并超越种族和阶级的界限,实现妇女的真正解放。

其三,在实践论意义上将父权制定义为一种文化观念和制度安排,并认为“这是一个系统的、结构化的、不公正的男性统治女性的制度。”[3](P5)这种文化和制度是男女两性共同建构的,它不仅压抑女性,同时也压抑男性。正如一些论者指出的:“父权制是一种以男性为主导的统治,它并不意味着作为个体的男性是一个‘统治者’,个体的女性是被动的‘被统治者’,作为一种制度形式,女性像男性一样参与到这种女性统治中,男性也像女性一样受到这种统治的限制。”[5](P5)因此,要使社会机体良性运行,男女两性必须联合起来,改变乃至千百年来所形成的不利于两性发展的父权制文化和制度,重新建构适合两性发展的性别文化和性别制度――解放女性,也解放男性;为了女性,也为了男性。

综合以上几个方面,我认为,父权制是一种“存在”,但这种存在因时、因地、因人而异。不是所有男人都压迫女人,也不是所有女人都受男人压迫。只是就总体而言,在农业社会和前工业社会,由男性在社会生活中所占据的主导地位所决定,女性的感受和经验常常被男性的经验和感受所取代,使女性自觉不自觉地处于被动服从的地位;而在发达的工业社会和信息时代,女性的社会参与成为必然,知识女性群体的崛起必定会为父权制的改变提供条件。另一方面,父权制作为一种分析框架或研究范式,在方法论意义上和其他一切研究范式是平行的或对等的,并不是凌驾于种族和阶级等方法之上的。运用它分析历史与现实中的性别不平等,不仅可以揭示其他一切范式所遮蔽或不易看到的方面,而且还可以在与其他不同范式的交流与互补中使研究的结论更加真实与客观。再一方面,父权制不只压迫女性,同时也压迫男性,因此,在实践的层面上,父权制,女性单方面的孤军作战是不能实现的,它是男女两性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另外,方法论意义上的父权制概念具有从本体论向实践论转化的中介作用,也就是说,运用父权制这一概念框架,不仅可以认识、分析、批判历史与现实中的父权制存在形态及其表现形式,而且可以为改变现实中不利于女性发展的文化和制度提供理论和事实的依据,从而在解构的基础上使先进的性别文化和性别制度得以重建。

二、 女性主义在现实生活中被误解的原因

父权制是女性主义研究中的一个核心概念,运用它分析认识历史与现实中的性别不平等时常常遭遇误解。仔细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语言符号的有限性和意义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

从以上论述不难看出,女性主义对妇女受压迫所具有的巨大的解释力是通过“父权制”这三个简单字符背后所蕴涵的极为丰富的意义得以体现的。一方面,研究者在“既定的”或“认同的”意义上解释新问题,揭示历史与现实中的种种性别不平等现象;另一方面,在解释、揭示和诠释的过程中通过对语言文字符号不同的排列组合,“父权制”这一词语又会不断生成新的意义。feminism和gender两个英语单词从西方旅行到中国以后,由此而引起的“女权主义”和“女性主义”、“性别”和“社会性别”之分歧,也从一个侧面说明隐藏于概念背后意义生成的无限性。[6][7](P118)也就是说,由语言文字符号的模糊性、不确定性、多义性等特点所决定,与传播者和接受者个体的生活阅历、人生经验、知识累积相适应,在女性主义传播过程中,生成于历史、中介于语言的概念会不断被赋予新的意义,不只是积极的意义,同时还会生发出消极的意义。就父权制来讲,从本体论出发,将父权制作为一种事实上的客观存在来对待,就是说不管人们或认识者是否认识到父权制的存在,它都是客观存在的。这种认识隐含着本质主义的两种危险,一方面认为“男强女弱”、“女不如男”是自然形成的,因此男性统治、支配女性天经地义;另一方面以男性作为“人”的标准,在忽视和无视两性“差异”的同时有可能使现实中追求男女平等的女性男性化。在方法论意义上将父权制定义为一种分析框架,就是要求女性研究者创造出众多像父权制一样的概念范畴,如社会性别等,以揭示女性受压迫的原因。并且认为只有将父权制等概念引入到认识者的视野当中,认识才是有意义的。这种认识可能带来以下负面影响,一是概念的泛化,有可能将所有的男人都推向与女人对立的方面;二是描述性的概括而非批判性的分析,容易给男性统治女性提供合法性的依据;三是妇女受压迫概念的简单化,不能充分说明和判断妇女经历的差异性,以及性别之间千差万别的实际权力关系;四是男女两分状态的固定化,使女性始终作为被压迫的受害者给予观照,忽视了这一概念的历史性,也抹煞了女性在历史创造中的能动作用。从实践论的意义上定义父权制,其积极意义在于:父权制作为文化或观念,对人们(包括男女两性)思想和行为的影响或制约是历史地形成的,也可以在历史的发展中得到有效改变。作为制度安排的父权制,由于以往男性在公领域所占据的主导地位,忽视女性的利益和需求在所难免;而在当代和未来,随着女性对社会生活的广泛参与,女性的利益和需求会日益得到重视。其消极意义在于,建立在普遍适用假设之上的父权制有可能将所有的男性作为压迫所有女性的敌人来对待,其结果不仅因为缺乏男性的参与使妇女解放的进程受阻,而且有可能在相互之间的对立中使两性关系更加紧张。

由上面的论述不难看出,父权制意义生成的原因是复杂的,其表现也是多方面的,传播主体想要传达给读者或听众的意义和信息,通过语言文字或概念符号的中介作用,在传播过程中会不断出现意义的增递与流失,如果传播主体与传播对象不在同一的意义层面上理解同一概念,分歧的产生就不可避免,甚至会影响相互之间的对话与交流。

其次,认识对象的客观性与认识主体的主观性之间的矛盾

在父权制度下,女性受压迫是一种客观的事实存在,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否则,就不可能有中外历史上如火如荼的妇女解放运动和门类繁多的女性研究。但对女性是由谁压迫的、怎样压迫的、通过什么途径才能改变女性所受压迫,或者是女性受压迫是怎样存在的、为什么存在、以什么方式存在、怎样改变不合理的存在等问题的认识,不同时空、不同文化、不同身份、不同地位、不同年龄的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价值观影响下表现出见仁见智的观点和立场。不只是在男女两性之间,即便是在女性内部也存在着很大的分歧;不只是在研究女性者中间,就是在不研究女性者中间也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比如:

――在女性受压迫的存在形式上,有的认为这是一种普遍的存在,从古到今概莫能外。有的则认为,父权制是一种个别的存在,它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改变,父权制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是以男性对女性的压迫作为表现形式的,但并不是所有男人对所有女人一视同仁的压迫。

――在父权制形成的主体上,有的认为男性是罪魁祸首,女性是无辜的受害者。有的则认为,女性也一样是“同谋”,对传统秩序的遵从和认同事实上已为父权文化的倡行大开了绿灯,固化了的观念和行为不仅会将女人脖子上的枷锁越套越牢,而且使男权文化在“刻板印象”的影响下不断以新的方式生成。

――在对待男性的态度上,有人认为男性是敌人,女性群体应在姐妹情谊的基础上群起而攻之。有的则认为,男性和女性是同一战壕的战友,他们同样是父权文化的受害者,两性应在“人类”解放的基础上联合起来,在共建中实现性别平等、文明和谐的社会理想。

――在父权制体制的改造方式上,有的主张采取激进的方式,通过概念的重新定义和话语的再造,以及赋权于妇女,将现存的男权制度彻底颠覆,舍此,妇女解放别无他途。有的则主张采取渐进的方式,运用或者是利用现有的体制框架,将女性的经验和知识融入,尊重历史形成的等级差序,通过量的变化实现质的飞跃。

――在父权制观念的改造对象上,有的主张将矛头直指代表男权文化的男人。有的则认为,作为“同谋”的女人改造起来更为艰巨,也最为关键,因为女性主体自我解放意识的觉醒才是事物变化的内在根据。

――在父权制的奋斗目标上,有的从近期目标出发,认为在策略上应强调为了女性,或主要是为了女性。如果强调为了两性,有可能使女性的利益诉求淹没在男性的权力和话语当中。有的则认为近期目标的实现不能脱离其终极目标或战略目标,即两性平等、和谐、全面、自由地发展。至少为了女性不能伤害男性,或者在为了女性的同时一定要顾及到男性。前者强调的是性别的解放,后者强调的是人的自由与发展。还有论者认为,“从近期目标看,就是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从长期目标看,应当从争取两性的和谐发展,到性别界限的模糊化,最终使性别作为一个社会分层因素变得越来越不重要,使所有的个人都能使他们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发展和实现,从而不仅实现男女两性的真正平等,而且实现所有个人在地位上的完全平等。同时最大限度地保留个性的差异,没有一个人因为自己的性别感到任何一点压抑。”[8]

从以上论述不难看出,在对父权制的理解与改造中所表现出的不同的学术观点和个人立场是极其复杂的。以各种不同的观点作为立论的前提和预设,在国内的学术研究中都有大量的学术成果面世,有的受西方不同流派的影响较深,有的试图在吸收、借鉴、对话与超越中力求体现中国自己的“本土特色”。另一方面,在怎样对待不同的学术观点和个人立场时,在研究者中间也表现出了极其不同的立场和价值取向:有的坚持“和而不同”,求同存异,殊途同归――不论是在东西方之间,还是在不同的学术流派之间,抑或是在男女两性之间;有的则主张不同观点之间的针锋相对,认为“不破不立”,坚持“道不同不相谋”。凡此种种,当把其中的某一立场或观点当作“全部”甚至绝对化时,分歧与对立的产生就在所难免,不只是在研究者之间,受某种观点和立场影响的传播对象也会坚守相应的立场。

再次,女性主义的学术立场和政治立场之间的矛盾

女性主义学术研究作为妇女运动的有机组成部分,或者是指导妇女运动的理论先导,不论是在妇女解放领域还是在学术研究领域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从女性主义的学术立场出发,有的学者追求的是“理性”、“客观”、“真理”以及“普遍性”等,提倡“面壁十年”、“甘坐冷板凳”、“学术至上”、“要为真理而斗争”的治学精神。她们虽然也不否认学术研究中非理性因素或不同价值取向对研究结论的影响(尤其是在人文社科领域),但主张在研究中必须对人为的、个人的、情感的因素进行严格限制,以避免其对研究结论公正性和正确性的干扰,更不能为了女性个体的利益而将“客观事实”变成“任人打扮的小女孩”。她们认为,“学术成就首先是在论证基础上的知识生产,并往往带有政治色彩,但学术介入阶段要独立于政治,并同一般的学术实践相同,应该尽可能地客观。”[1](P19)在中国,有的学者还强调“没有立场”就是女性主义者学术研究的立场,认为“任何一个学者从事学术研究,必须是先‘丧失立场’,他必须依附于他的研究对象。”立场应该“尽可能地化解到他的研究对象中去”,“化解得越完整,越充分,学问做得越‘真’。”[9](P266)从女性主义的学术立场出发所体现的女性主义的政治立场,一方面是从占妇女绝大多数的劳动妇女的经验和利益出发,实现从“英雄史观”到“人民群众”,从“精英”到“普通百姓”的研究对象的转换,通过质性研究和口述历史等方法,认识并记录普通劳动妇女的生存和生活状况,并竭力创造使她们能够发声和言说的条件,力求避免知识女性为其代言而形成的文化霸权;另一方面是将女性生命历程中的生存、生活和生产(包括人的生产和物的生产)经验融入到知识生产和改造社会的实践当中,以便使建立在“客观”“公正”基础上的“科学”结论为政府作出有利于女性和两性的决策提供理论和事实依据,为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创造条件;再一方面,运用一定的或先进的技术和方法,将妇女受压迫的经历作为学术研究的对象,深刻而全面地揭示女性和两性存在的真实状态,并在改造的基础上使其更适合“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从女性主义的政治立场出发审视女性主义学术,有的研究者主张“将妇女运动的需要置于女性研究的首位”,[1](P19)在后现代思潮的影响下,其突出表现就是对“客观性”、“理性”、“普遍性”等概念的质疑和批判,认为知识与权力密切相关,“客观”和“理性”根本不可能,寻求关于妇女的知识本身就带有鲜明的政治色彩和意识形态性。女性研究不仅要为变革社会现实提供理论武器,而且作为一种信仰或理念,加入到这一行列的女性及学者就要为妇女平等权利的争取矢志不渝。并坚信脱离政治判断的学术成就,只能加强现存社会的权力关系,不能为女性解放与发展的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条件和根据。因此,女性研究的目的和任务就是促进研究者和被研究者觉悟的提高,对所有不利于女性生存与发展的文化和制度进行批判,甚至不惜一切代价推倒重建。对女性主义的这种政治立场,不仅在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存在着分歧,就是在女性研究内部也很不统一。这种不统一影响了对女性及两性关系认识的深化,同时也影响了女性解放的实践效应及其发展方向。

三、 女性主义的传播策略

女性主义理论不是建立在空中的楼阁,它来源于女性解放运动的实践,在指导女性解放的实践中又接受着实践的检验;就研究者个人来讲也不仅仅是为了孤芳自赏,建基于“科学”之上的知识需要更多的人来共同“分享”。运用女性主义理论对历史与现实的观察、认识、分析、批判,目的是要让研究的结果或结论在更广泛的范围传播,一方面增强人们(包括男人和女人)的性别敏感度,揭示存在于社会各个领域的性别不平等现象,另一方面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通过实际的行动对父权制予以改造,不论是在文化观念上,还是在制度安排上。而要扩大女性主义研究成果的传播效应,占据主导地位的传播主体(研究者和教师)在运用概念符号进行论著撰写和课堂教学的过程中,必须讲究一定的技巧和策略。

首先,扩大传播主体与传播对象之间的意义交流空间

概念符号作为人类传播活动的基本符号体系,在传播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传播主体借助概念符号所负载的意义传递信息,另一方面传播对象对概念符号意义的进一步解读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再次符号化活动,反过来又会制约传播主体的传播效应。

通过概念符号传达意义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传播主体与传播对象之间需要有一个共同的意义交流空间。一方面对概念符号的含义有一个基本相同的理解,另一方面有大体一致或接近的生活经验、知识结构、思维路径、价值取向和文化背景。而由于社会生活的多样性,每个人的生活空间和意义空间是不可能完全相同的,不同的人对同一概念符号所蕴涵的意义的阐释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不同身份地位和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对同一概念会产生不同的理解,即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也会对同一概念产生不同的认识。所以,意义的交换和互动也只能通过传播主体和传播对象共同的部分来进行。如果二者重合的部分大,交流的面就会非常广泛,对话和交流的基础就相对牢固;如果二者重合的部分狭小,双方的交流与沟通就会受阻。因此,不论研究还是教学,要扩大女性主义的传播效果,首先要扩大传播双方共同的意义空间,即交流双方在同一的意义层面上理解同一符号的涵指,或者是在不同的意义层面理解同一符号的不同涵指。只有这样,才能求得共鸣,达成共识,在实现女性和人类解放的大目标上步调一致。

其次,廓清重新定义后概念的意义边界

在女性主义的传播过程中,觉醒了的知识女性通过语言文字符号对概念进行重新定义,以争取女性在自身解放和社会变革中的双重话语权,是女性主义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如,在女性主义的研究中,我们不难发现后现代女性主义对普遍性、客观性、线性思维、圆性思维、家务劳动、公领域、私领域、等概念在解构中所赋予的新意义,甚至连“女性”、“父权制”这类概念都成了被解构的对象,并试图通过对概念的重新定义来揭示符号在原来习以为常的意义下所掩盖或被遮蔽的事实真相,为女性主义知识的再生产提供依据。因为“受到符号制约的人,有时会激进地有时会渐进地改变旧的符号和创造新的符号”。[10](P55)但也不可否认,概念符号过滥或过频的变动或变化,容易使人们的价值和规范处于流动化和无序化的状态,从而使人的认识、判断和行为产生混乱。比如在对主体性的解构中有的论者就质疑道:“当我们当中的许多人刚刚开始打破我们一直被迫保持的沉默,刚刚开始提出为我们自己命名的权力要求,刚刚开始作为历史的主体而非客体来行动,正当此时此刻,为什么主体的概念本身却成了问题?……正当我们开始讨论我们所要求的变革之时,进步的理念和系统地、理性地组织人类社会的可能性却变成不确定和值得怀疑的了。”[3](P72)如果某一概念符号可以包罗万象,恐怕有时甚至连言说者本身都说不清楚自己所要坚守的立场和所要传达的观点、意义到底是什么了。如果用此父权制概念的意义去理解、框定彼父权制概念的含义,交流双方不在同一意义层面上对话,分歧就会不断扩大,这也是在学术研究中我们不时听到的论辩双方相互指责对方“自说自话”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不论是论文撰写还是课堂教学,明确界定所使用概念的意义边界就显得十分重要,尤其是理论发展的起始阶段在概念符号的意义还没有约定俗成的情况下。因为“科学的界说是必要的,当你不加界说的说‘是’,说它‘放之四海而皆准’时,它肯定不是科学的,而是宗教”。[9](P272)也就是说,自己是在怎样的意义范围内使用某一概念的,并对其有可能产生或带来的负面效应给予必要的说明。事实上,有的学者已明确认识到了这一点。比如,在社会学的教材编写中,有的编者对女性主义立场就作出了明确的界定:“中国的女性社会学强调本学科必须具备妇女的立场、妇女的视角、妇女的意识、妇女的经验、妇女的出发点、妇女的目的,但它不认为妇女是一个有别于男子的阶级,也不与男子相对立,更不视男子为敌。它力图使研究成果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运行与发展,反对父权家长制对男女两性的摧残和压迫,力争与男子一起共同获得有利的生存与发展机会。”[11](P6)这既是学术研究所得出的结论,也是中国的女性研究所要坚守的立场。也有一些论者针对意义生成的多样性以及由此带来的诸多分歧,主张从“元概念”上理解符号的“本义”。

再次,运用“提示”的技巧与策略

女性主义的学术研究和教学活动,实际上是一个传播过程,传播效应究竟如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传播主体的技巧与策略。

研究与传播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不断提示的过程。提示一般分为一面提示和两面提示。一面提示是指仅向传播对象提示自己认同的观点或于己有利的判断材料。两面提示即在提供自己认同的观点和有利材料的同时,也以某种方式提示对立一方的观点或不利于自己的材料。两种方法各有利弊,一般来说,一面提示能够对己方观点作集中阐释,论旨明快,简捷易懂,但同时也会给人一种咄咄逼人的印象,使接受对象产生逆反或心理抵抗。两面提示由于给对立观点以发言的机会,给人一种公平感,可以消除接受对象的心理反感,但由于同时提供对立双方的观点,论旨变得比较复杂,理解的难度增加,在提示对方观点之际如果把握不好分寸,反而容易造成支持对方观点的结果。因此,不论是一面提示还是两面提示,对传播效果所产生的影响是确定无疑的。但究竟哪一种效果更好,不能一概而论。有关研究结果显示:一面提示和两面提示依据传播对象的不同而有明显的区别。一般来讲:(1)从与人们原有态度的关系来看,对原来就持赞成态度的人来说,“一面提示”的传播效果明显大于“两面提示”;而对原来持反对态度的人来说,“两面提示”的效果则明显大于“一面提示”。(2)从与文化水平的关系来说,“一面提示”对文化水平低者传播效果较好,而“两面提示”对文化水平高者传播效果较佳。结果表明:无论是一面提示,还是两面提示,效果的大小强弱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传播对象的性质,离开传播对象泛谈两者的优劣是没有意义的。[10](P203-204)

因此,为了提高女性主义的传播效应,在传播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的传播主体必须在充分占有材料、并对各种不同观点产生的来龙去脉全面了解的基础上,给传播对象以必要的提示。具体来讲,对研究中不同流派的立场和观点,对同一观点可能产生的正反两方面的效应,针对不同的传播对象采取不同的“提示”策略。比如,在论文撰写中,有的论者就针对家暴测量方面对男性的忽略提示道,在关于家暴的许多调查项目的设计上,“都只是询问丈夫对妻子的暴力,即使是访问了男性,……也只是询问丈夫对妻子的暴力。这种调查研究中的重女轻男不仅忽视了男性也会受暴这一事实,而且会倾向于测量‘她’的婚姻,而不是‘他’或‘夫妇二人’的婚姻,这对于了解婚姻首先是夫妻的互动这一事实是有影响的。”“国内外目前的研究都发现,尽管在造成大伤害上,男性施暴的后果远较妻子受暴的后果严重,但部分妻子的确可能对丈夫施暴或双方共同暴力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所以只测量丈夫对妻子的暴力,而忽略夫妻间的另外两种暴力,对理解和寻找有效干预家暴的措施都是不利的。另外,尽管两性暴力都冠以家庭暴力的名称,但实际上只测量妻子受暴,这表明相关研究者可能对家庭暴力的多种形式还没有充分意识到或未能充分反映在问卷设计和调查中。”[12]这种提示给人的启示是,问卷设计中的立场会直接影响到研究的结果或结论,以及政策制定和行动的有效性。

需要指出的是,符号是具有意义的,不只是父权制,一切概念符号皆然。而解读符号的意义并不仅仅存在于符号本身,时间、地点、人物、场合、文化、规范、制度等情境,有时也会形成符号本身所不具有的新意义,并对原来符号本身的意义产生制约和影响。所以,人们在采取一定的策略使用语言符号的过程中,不能无限夸大其作用,其他许多非语言讯息或非理性因素,如表情、神态、情绪、感情等,对女性主义的传播效应的影响和作用同样是不可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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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传播学概论的认识第2篇

关键词:知识可视化;信息可视化;理论基础;教育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08)32-1169-02

The Theoretical of Knowledge Visualization and Its Application in Teaching

LU Rui1, WU Yu-qin2

(1.Wuhan University, Computer College, Wuhan 430072, China; 2. Ningde Teachers College, Ningde 443100, China)

Abstract: This paper focus on the development of knowledge visualization and analysis the theoretical basis about it. The target and method in the how tovisualization to be concerned. We use the concept map in the teaching to help studentsunderstand the knowledge, and give teacher a reference to help the spread and innovation of knowledge.

Key words: Knowledge Visualization; Information Visualization; Theoretical basis; Teaching

1 知识可视化的概念

人们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大脑主要用于处理和分析视觉图像。与文本比较,大脑处理图像比处理文本具有更大的优势。基于人们认知过程中对图像等相关信息的敏感性,在20世纪八十年代,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简称NSF)首先提出了科学计算可视化(Visualization inScientific Computing)的概念,其目的是将日益增多的海量科学计算数据通过可视化的方法表现出来,以便于被人们利用和理解。数据可视化(Data Visualization)将可视化对象由科学数据进一步拓展到工程数据和测量数据的可视化,现代的数据可视化技术指的是应用计算机图形学和图像处理技术,将数据转换为图形或图像在屏幕上显示出来,并进行交互处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信息可视化(Information Visualization)主要考虑对非空间数据的可视化。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和网络技术的不断推进,信息源越来越庞大,人们迫切需要在海量信息中去发现信息之间的关联和发展趋势。Card et al.将信息可视化定义为:“使用计算机支持的、交互式的视觉表示法,对抽象数据进行表示,以增强认知。”

Eppler,M.J.&Burkand,R.A.(2004)认为:知识可视化(Knowledge Visualization)是在科学计算可视化、数据可视化、信息可视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兴研究领域,应用视觉描述,促进群体知识的传播和创新。一般来讲,知识可视化研究领域研究的是视觉描述在提高两个或两个以上人之间的知识传播和创新中的作用。这样一来,知识可视化指的是所有可以用来建构和传达复杂知识的图解手段。除了传达事实信息之外,知识可视化的目标在于传输见解(insights)、经验(experiences)、态度(attitudes)、价值观(Values)、期望(expectations)、观点(Perspectives)、意见(Opinions)和预测(Predictions)等,并以这种方式帮助他人正确的重构、记忆和应用这些知识。

知识可视化的形式复杂多样,有概念图表、交互的视觉隐喻、知识地图、思维导图等。根据他们的内容,接受者捕捉的不只是描述的事实或者数据,还有里面本身包含的理解、规律和关系。根据他们的形式,知识可视化依赖间接的交流来激发接受者对浏览图片的认识,刺激他们对图片的完整理解。

2 知识可视化的理论基础与实质

知识可视化基于人们认知过程中对图像的敏感性而提出,其主要目的是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知识传播。而对于知识可视化的理论基础,北京师范大学知识工程研究所的赵国庆老师等在国内最早提出了以双重编码理论为知识可视化的理论基础[1]。双重编码理论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同时以视觉形式和语言形式呈现信息能够增强记忆和识别。该理论认为,语言系统直接处理语言的输入和输出(以书写和演讲的形式),同时充当非语言对象、事件和行为的符号功能,任何表征理论都必须符合这一二重性。该理论假设两个认知子系统,一个专门用于表征和处理非语言对象(如表象),另一个则专门用于处理语言对象。同时还假定有两个不同类型的表征单元:imagens和logogens,imagens用于表征心里图像,logogens用于表征语言实体。logogens是以关联层次的形式组成的,而imgeans是以部分-整体关系组织的。双重编码理论定义了三种类型的加工:1) 表征性的,语言和非语言的直接激活;2) 调用性的,通过非语言系统及或语言系统或反过来通过语言系统及或非语言系统;3) 联合加工,在语言系统内部或非语言系统内部的表征的激活。一个任务可能需要三种加工中的一种和全部。从双重编码的理论可以看出,知识可视化降知识以图解的方式表示出来,为基于语言的理解提供了良好的辅助和补充,大大降低了语言通道的认知负荷,加速了思维的发生。而在最近的研究过程中,徐州师范大学的王朝云老师等提出了“经验之塔”是知识可视化理论基础的认识[2]。该理论将学习经验抽象为做的经验(doing)、观察的经验(observing)、抽象的经验(symbolizing)和学习经验的视觉隐喻(visual metaphor of learning experience),其中做的经验在人的学习和认知过程中处于最基础的地位,而学习经验的视觉隐喻由于其固有的抽象性处于金字塔的塔尖。

“金字塔理论”专注于从可视化的角度理解和解释知识以及将知识图示化和图表化这一过程的思维和动机,强调了将知识可视化的过程作为人们认知过程中金字塔的形成的过程。而赵国庆老师等主要从认知科学的角度从更广义的角度提出了对知识可视化的理解,不仅强调了知识可视化过程中可视化知识的生成过程,更强调了这些生成的知识与人交互过程中同人们的认知过程的协调和相互作用,体现了人-人交互的认知本质。知识可视化的本质是将内隐知识或隐形知识外显化,将外显知识生动化。而无论是知识的外显或知识的生动表示,均是为了更好的促进人们对知识的认识,这一认知过程不仅不仅包含了我们将抽象的知识可视化的过程,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如何将知识可视化,以及可视化为何种形式和内容以便于更好的让人们理解和学习,最终促进知识的传播。

对于知识可视化的构造者而言,需要依据认知心理学、人工智能等相关领域的知识确定对知识的表征,并基于知识的表征去联系计算机图形学考虑如何将知识表征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加以表示,形成能够被更多人接受的知识载体。而对于知识获取者而言,需要对表征知识的载体形式能够有一些了解,并能够在此基础上加工,形成自己的知识并能够创造新的知识。由于不同人的认知水平和认知过程的不同,以及知识可视化传播过程中人们对知识的理解和创新的方向不同,在知识的传播过程中必将更好的发挥知识可视化的优势,不断将知识变的外显化,更容易被人们理解。

3 知识可视化的研究框架

为了更好的促进知识的有效传播和创新,我们应该从如下几个角度考虑知识可视化的实现过程:1) 区分知识类型,从知识管理文献的角度将知识区分为描述知识、程序知识、经验知识、定位知识、个体知识中的一种,并依据知识的具体内容将知识区分为图表表示、图像表示、视频表示、多媒体表示等不同的表示方式;2) 确定知识接受者的水平和目的,并选取合适的可视化知识载体形式。例如针对小学生对各类知识的认识,我们主要考虑以多媒体和图像等容易被儿童认识和接受的手段实现对相关知识的可视化;对于青少年学生,我们除了利用图像和多媒体手段外,我们也可以引入图表分析和分析过程图示透析等方法让学生能够从推理过程等方面更好的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而对于成年人,我们除了要考虑它们的只是水平和知识范围之外,同样要考虑知识的趣味性和易懂性去考虑知识的组织和可视化的实现;3) 结合计算机知识和人工智能知识确定知识可视化的数据结构和形式,并通过机器实现可视化;4)在知识传播过程中反馈信息并不断改进,以更好地被知识接受者理解和创新。知识可视化的内容依据不同的知识受众群体而在传播过程中有很大的差异,需要我们在知识可视化过程中关注知识的过程中更多的考虑其中的人―人交互,更好的促进知识的传播。

4 知识可视化与信息技术发展

知识可视化技术的发展,离不开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同时也为信息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通过人工智能手段去促进和推动知识特征的提取和知识再现,以及在此基础上利用数据挖掘等多种手段促进知识传播过程中的有效性和高效性的实现,都是信息技术在知识可视化和知识传播过程中的宝贵应用。同时,知识可视化的过程本身也为信息技术这一类知识的传播提供了更加有效的手段,只有充分利用信息可视化的基础,充分利用知识本身的特点和条件,积极推进电化教育等教育技术手段的革新,不断开拓视野,提高知识传播效率,才能更为有效的促进知识与信息技术的融合,提高知识可视化的利用效率,拓宽知识可视化的利用范围。

5 知识可视化的在教育教学中应用

知识可视化在现在的应用中主要有概念图、知识导图等方式,以便于只是受众能够通过对概念的理解建立自己的认知思路和过程,并通过概念图的分析理解概念的结构层次和关系。下面以概念图在授课中的应用简要分析其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1) 学生预习相关内容并找出相关的概念,根据自己的理解描述概念之间的联系;2) 讲授课程内容,并结合相关内容特别提示课程内容中的相关概念;3) 学生根据上课所讲授内容以及自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构建相关内容的概念图;4) 让学生之间互相交流他们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和认识;5)以一个或几个有代表性的学生所画概念图为基础,教师讲解对概念的理解,并鼓励学生表述自己的理解,拓展学生的发散思维;6)不断在复习等阶段应用上述方法去体会和理解课程中的概念,建立对整个课程的理解和认识,把握课程的整体框架。教师在应用概念图引导学生掌握知识框架的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分析学生概念图的特点,并结合学生认知特点不断改进方法,引导学生更好的理解和掌握课程知识。

6 总结

知识可视化应用视觉表征手段,促进知识的传播和创新。其理论基础是人们在知识认知过程中对图形图像的敏感性。我们在知识可视化的过程中不仅要关注知识本身的内容以及知识表现形式,同样要考虑知识受众群体的差异而提供有效的知识传播手段和方法,促进知识的传播和创新。

参考文献:

对传播学概论的认识第3篇

主持人:艾 涓

主持人语:在数字环境和全球化语境下,信息传播理念和传播方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认知传播在这种环境下也有了新的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理论和实践已经把认知传播学视为以认知文化传播(或称知识文化传播)为研究对象的新兴传播学,研究认知传播及其功能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人文学科建设以及学科跨界的融合,更好地推动认知传播在全球化体系下的长远发展,使认知传播学为建设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服务。

本期“传媒大讲坛”重点研究认知传播和视频弹幕等议题,首先邀请中国传媒经济学专家、博士生导师、中国传媒大学传媒经济研究所原所长、周鸿铎教授撰文《认知传播功能力研究――超经典传播学现象探析》,周教授从事认知传播研究多年,曾多次来本栏目做客,此次探讨的是认知传播功能力,提出认知传播“6+1”超功能力说,并以研究“一带一路”传播功能力为例分析认知传播功能力,为我们厘清了认知传播学的功能力内涵,展现了认知传播过程中的功能理论,从而得出认知传播是一种“超信息传播”的结论,周教授的研究为认知传播领域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方向。其次特别刊发长春工业大学信息传播学院周丽娟教授等的文章《审视与批判:虚拟与现实共存的视频弹幕》,该文是教育部春晖计划项目:“娱教游戏下大学生学习乐观指数比对的研究”(S2016020)成果,文章从弹幕的起源、转变以及对大众的吸引力等多个角度对弹幕现象进行解析,试图探索虚拟与现实共存的视频弹幕发展。

摘 要:功能理论受启于生物有机理论,产生于客观事物整体自身生存与发展对其肢体的需求规律,它是一切整体事物的发展规律。认知传播学是传播学体系中的一门新兴学科,它的“6+1”功能力说是功能理论在认知传播过程中的一种展现,集中表现为超传播理论功能力、感悟功能力、智慧功能力、知识功能力、创意功能力、科学功能力及人类传播的基础功能力。根据信息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实施认知传播战略是21世纪各行业的最佳选择。但是,由于行业的不同,实施认知传播战略所体现的功能力也会出现差异性。

关键词:认知传播功能力;经典传播学;“6+1”超传播功能力;超媒介传播;认知传播战略;“一带一路”传播功能力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7)06-0004-05

近啄昀矗为了给现代人类传播活动取名,笔者研究了“认知传播学研究的切入点”――传播学、新闻学、传媒经济学及其相关学科研究的“例外”;研究了“认知传播学的研究对象”――认知文化;研究了“认知传播学核心理论的支点理论”――智慧理论等。通过研究发现:认知传播学是一门超经典传播学(注:超经典传播学是一个由理论传播学和新闻学、传媒经济学、大众传播学、公共舆论学、广告学、传播心理学等完整的应用传播学体系构成),也是一门以超信息传播――认知文化,即以知识文化传播为研究对象的新兴传播学。

本文研究的题目是:认知传播功能力研究,共分三个部分,即认知传播学的哲学和史学背景、认知传播学的特点、认知传播“6+1”超功能力说。同时,还分析了“一带一路”传播功能力,为认知传播功能力理论的确立提供了强有力的实践依据。

一、认知传播学的哲学和史学背景

(一)哲学理论背景

从哲学来看,人类认知的宇宙存在大致源于三大基本要素,即人、事、物。“人”是对宇宙存在认知的主体;“事”是人对其认知之宇宙存在的描述;“物”是人对其认识的宇宙存在取的名目,或这说是人根据自身的文化方式给各自认知的宇宙存在取的名目。“人、事、物”三大基本要素的有机结合就是一个时期人类认知的宇宙存在。

认知传播学就是人类认知宇宙存在的“事”要素的一个范畴,是人们对宇宙存在体系内的传播现象认知度的一种描述,是人们对其认知的现代人类传播活动取的名目。可见,对于现代人类传播活动取名为认知传播学是客观的,它体现了认知传播学是一门发展的学科,是一门更接近于真理的科学学科。认知传播学的这种永恒的发展性、科学性决定了它的生命力和它的功能力。

(二)史学理论背景

根据人们对人类社会发展历史的认知,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大致经历了五个经济时代,即远古经济时代、大陆经济时代、海洋经济时代、技术经济时代和信息经济时代。

远古经济时代距今大约有200万年历史,人类的经济活动多是一些原始状态行为,尚未形成什么行为规则,它同研究认知传播学没有什么内在的关系,这里提及远古经济时代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说明经济时代的历史性、完整性和延续性。

大陆经济时代经历的时间也很长,大约有几千年的发展历史,各个国家或民族基本上都有独有的行为准则。其中影响最大、延续时间最长的人类行为准则应该是由中国人制定的最基本的三大行为准则,即孟子的仁爱礼仪、老子的社会道义和孔子的智慧谋略。也正因为这样,在漫长的大陆经济时代中国始终是这个时代的领跑者。中国的单体型纸质传媒就是在这个时代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尽管如此,在大陆经济时代的人们交往活动还尚未升华为与其相适应的传播理论。

海洋经济时代即经济较发达的列强争夺世界霸权的时代,这个时代经历了大约300年左右的历史,其行为准则就是强者为王,败者为寇,他们以海上的军事实力为手段,疯狂地掠夺经济不发达国家的财富,实施殖民化统治。在这个时代,一方面是单体型纸质传媒在世界殖民化的过程中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另一方面单体型广播传媒、电视传媒也在帝国主义各国争霸世界的战争中以及在其国内的权力纷争中产生并发展,同其相适应,传播学理论的萌芽也在其他学科的内部开始了萌发。

技术经济时代即二战后的工业经济时代,也可以说是美元统治世界的时代,大约经历了70多年的历史。这个时代的行为标准是美国人制定的,它的核心就是“美元+大棒”的寄生统治战略。为保证这一寄生统治战略的实施,美国政府采用了三种侵略手段:即武力侵略、金融侵略和技术侵略。这三种侵略手段是美国掠夺世界人民财富的“法宝”,也是美国成为世界强国的“利剑”。但是,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角度来看,科学技术的进步又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其相适应,在技术经济时代不仅形成了经典传播学的完整体系,而且也为认知传播学的产生提供了相当丰富技术力的支撑。在技术经济时代,一种新型的传媒――网络传媒也应运产生了,并得到了快速发展。

信息经济时代即自20世纪末开始的一个新时代,更准确的说应该是21世纪初开始的一新时代。在信息经济时代,信息的获取与传播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的核心;信息技术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管理的主要手段;知识经济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的重要活动。与信息经济时代的这些特点相适应,一个新的概念――实践时代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并得到了普遍使用。实践时代概念的普遍使用,意味着一个充满激情、具有创意、思维创新的社会浪潮已经到来,意味着改革、变迁、奋进已成为社会的主流。信息经济时代的到来,标志着单极化世界政治体系的瓦解、多极化世界政治体系的形成;标志着一元化世界文化体制的崩溃、多元化的世界文化体制的形成。现在,我国提出的“一带一路”的理念、倡议和战略,全面系统地诠释了世界经济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的基本特点;“一带一路”的核心内容――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五通原则”已成为21世纪“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公认的行为准则;“一带一路”理念、倡议和战略的传播实践已成为认知传播学科学性的“检验器”,“一带一路”传播的功能力已从实践的角度验证了认知传播战略功能力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经典传播学产生于技术经济时代,认知传播学产生于信息经济时代。研究人类社会发展的五个经济时代,表明人类社会的发展不仅仅需要原始生态的信息传播,更需要原始生态信息的升华――认知传播或知识传播。人类对传播内容需求的升华,表明人类传播已进入到一个新时代――知识传播时代,同时呼唤着一个新的学科――认知传播学的诞生。

二、认知传播“6+1”超功能力说

(一)认知传播学的主要特点

理论和实践已经把认知传播学视为一门超信息传播学,即以认知文化传播(或称知识文化传播)为研究对象的新兴传播学,并把传统传播学视为一门以信息传播为研究对象的经典传播学。这两种类型的传播学学科在总体上都属于理论传播学,但是在其本质上还存在着重要的差别。这两种类型传播学学科的差别凸显出来的就是认知传播学的主要特点。

概括起来说,认知传播学的主要特点是:

其一,在研究的核心内容上,经典传播学研究的是信息传播;认知传播学研究的是认知文化传播或称知识文化传播。

其二,在服务目标受众上,经典传播学服务的目标受众是大众;认知传播学服务的目标受众是大众人群中的精英人群。

其三,在传播业务上,经典传播学强调的是对信息的采集或采编;认知传播学强调的是对信息的感悟、加工、判断、提炼等,即信息的升华――对知识文化的创造。

其四,在传播功能力的衡量标准上,经典传播学对于传播功能力的衡量标准是传播实体的自身力量和受众对其传播信息的收视率、阅读率、点击率,并不关心受众对其传播信息的接受率、采纳率、运用率;认知传播学对于传播功能力的衡量标准是受众对其传播知识的接受、理解度以及受众接受知识后的应用率和创新率。

其五,在对传播实体的要求上,经典传播学对传播实体强调的是高技术及其规模;认知传播学对传播实体强调的是知识文化的深度和广度以及将知识文化转化成为传播功能力的速度和有效使用度。

其六,在对待传播理论革命的态度上,经典传播学虽然也有一定的理论革命思维,但是在本质上过多强调传播理论体系的稳固性和“继承性”;认知传播学在理论上强调传播理论的应用和创新等。

通过对认知传播学特点的简单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认知传播学是人类传播规律作用于经济社会的一种必然结果。

但是,应该明白:认知传播学的诞生不是要代替或取消经典传播学,而是填补传播学体系中的空白,把大众信息传播和精英知识文化传播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便更充分地、全方位地为发挥传播功能力提供深厚的理论支撑。

(二)认知传播“6+1”超功能力说

功能理论家们认为:功能理论是受启于生物有机理论,产生于客观事物整体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对其肢体的需求规律。这是一切整体事物的发展规律。

如果把社会科学作为一个整体,经典传播学和认知传播学都是肢体,它们都具有特殊的独立功能和功能力。

具体到传播学来说,它是社会科学的子学科,具有社会公认的功能主要有:传播功能、服务功能、引领功能、调控功能、教育功能、娱乐功能等。这些功能也是经典传播学和认知传播学都必须具有的功能。

那么,认知传播的功能力有那些呢?根据当前对认知传播功能力的研究,可概括为“6+1”超传播功能力:

第一,超传播理论功能力,即跳过信息传播直接实施知识传播的理论功能力。这种超传播理论功能力主要包括三个层面:(1)按知识传播效果层面定义的超传播理论功能力;(2)按知识传播作用深度的层面定义的超传播理论功能力;(3)按知识传播普及率层面定义的超传播理论功能力。

第二,超传播感悟功能力,即相对于信息传播影响力所形成的高层次感悟力,进而提高人们认知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这种超传播感悟功能力,一是自我对认知传播功能力的提高、价值观的修炼以及对社会实践的深度认知;二是受众对传播知识文化的感悟力及其应用的深度和广度。

第三,超传播智慧功能力,即建立在丰厚的知识文化传播基础上的高层次的、理性的认知世界的能力。智慧与聪明是两个相关联的概念,但是,它们在本质上又是两个不能相互替代的概念。人类的智慧是后天形成的,它是人类具有的一种高水平的感悟力、理解力、联想力、判断力、抽象力等功能力的综合,而这种智慧功能力是在特定的环境状态和规范的影响下对人类智力的一种提炼。智慧是一个动态性概念,是区分层次的,不同的人其智慧是不相同的。聪明即耳聪目明的简称,它是人类的一种先天生理现象,它具有思维灵活、速度快的特点,但是思维分散,形不成体系。所以,没有智慧的聪明,思维无论如何灵活、快速,也只是小聪明,成不了大气。只有聪明与智慧实现科学结合,才是有意义的聪明。可见,超传播智慧功能力既不是聪明人的天赋,也不是虚无智慧的创造,而是聪明与实践智慧有效结合的结果。

第四,超传播知识功能力,即认知推进信息升华为知识的能力和知识传播对经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作用力的总和。超传播知识功能力的主要表现是:知识即能力;知识即技术;知识即资源;知识即资本;知识即工具;知识即科学;知识即文化;知识即动力;知识即智慧;知识即孵化器等等诸多方面。

第五,超传播创意功能力,即新型思维方式所产生的效力。当前,人们对于知识文化的思维方式有两种,即静态性思维方式和动态性思维方式。在常态化的社会环境条件下,人们的思维方式多是静态型思维;在变革化的社会环境条件下,人们的思维方式多是动态型思维。当代的认知传播学研究的是动态型思维。动态型思维是认知传播学学科发展的主体思维方式,即创意。可见,创意是当代认知传播学的一种重要的功能力。

第六,超传播科学功能力,即选择或确定接近真理的最高层次学问的功能力。科学就是解读真理的学问,距离真理越近的学问,就是科学元素含量最多的学问,就是最科学的学问。任何门类的科学都属于相对真理范畴的学问,这表明,现代被人们认知的科学都还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都是可以发展的。这也就是说,科学是区分层次的,根据人们对科学的认知度,凡是科学都必然朝着更高层次的方向发展,这是科学学的发展规律。认知传播学是一门研究传播知识文化的新兴科学,选择或确定接近真理的知识文化的深度和广度是认知传播学的重要任务,也是认知传播学科学功能力的表现。认知传播学的这种科学功能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选择或确定传播接近真理的新型知识文化成果;(2)选择或确定传播接近真理的传统知识文化资源再开发的知识文化成果;(3)选择或确定传播接近真理的历史知识文化的常识性知识。

认知传播学的超传播科学功能力的凸显是避免或减少伪科学传播的关键。

(三)科学认知“超传播”概念

在分析认知传播学“六功能力说”时曾使用了“超传播”这个概念,这是什么意思呢?“超”的本意是越过、跳过、胜过、高出等,这里用“超传播”这个概念包括五层涵义:其一,它表明认知传播学是传播学门类体系内的一门理论传播学,但是它不是大众传播学,而是一门新型的理论传播学――精英传播学;其二,它表明认知传播学研究的对象不是一般的信息,而是信息的高度升华――知识文化;其三,它表明认知传播学不仅具有经典传播学的共性传播功能力,而且具有认知传播学特有的传播知识文化的功能力;其四,它表明认知传播学的科学是一门从传播学的角度对传播行为实施科学管理的科学学;其五,它表明认知传播学结构体系本身就是一个庞大的知识库,它既拥有多学科、多门类的历史文化知识,又拥有当代人创造的新型文化知识,并由这些厚重的文化知识相融合构成了完整的超传播的认知传播学理论体系。

认知传播学“6+1功能力说”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其功能力作用的真正发挥必须同提高传播者的素质结合起来。“六功能力”是认知传播学的基础功能力,传播者素质是实现认知传播学“六功能力”的核心功能力。所以,要充分发挥认知传播学基础功能力的作用,提高传播者素质是关键。

三、认知传播功能力案例分析――“一带一路”传播功能力

“一带一路”是我国政府借我国古代丝绸之路开启的与沿线各国合作共赢、和平发展、共同打造经济振兴、政治互信、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和倡议,是在当今世界政治多极化、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我国实施的一种推进“21世纪新型大国关系、国际命运共同体”的部级的顶层战略。对于这样的部级的宏观理念、倡议和战略应该采取什么样的传播战略呢?从总体上或理论上分析,实施认知传播战略是21世纪社会各业行为的最佳选择。

认知传播战略是关于知识文化传播全局的筹划或谋划。具体到“一带一路”传播功能力来说,认知传播战略功能力的发挥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强化“一带一路”战略核心内容传播。“一带一路”鹇阅谌萏逑蛋含的内容相当多、相当复杂,但是,从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全局来看,强化“一带一路”战略核心内容传播,为“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之间的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提供思想上、理论上的服务是完整的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关键,它既代表着国家间合作的方向,又是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主要抓手,同时对于保证区域安全、推进国家间的和平共处和经济繁荣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推促“一带一路”战略的超媒介传播。在习惯上,人们把传播都理解为是媒介传播,这种理解在一般意义上讲也是对的。但是,对于“一带一路”这种部级顶层战略来说,仅仅依靠常态化的媒介传播功能力是不能完成“一带一路”战略传播任务的,它必须在充分发挥媒介传播功能力的同时科学的实施传媒组合,即采用“传媒组合拳”模式推促“一带一路”战略的有效实施。那么,我国的“一带一路”战略传播的“传媒组合拳”模式结构是怎样的呢?根据我国“一带一路”战略传播实践提供的信息,这种“传媒组合拳”模式主要有三种类型的传播媒介构成,即由传统的单体型传播媒介、组织传播媒介和新兴互联网传播媒介构成,其中组织传播媒介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另外,“一带一路”战略的超媒介传播还包括诸多非传媒性质的、对“一带一路”战略传播的实施具有核心引领作用的非传媒的传播模式。这种传播模式主要由五种非传媒性的传播类型构成:(1)借用大型的、重要的国际会议传播“一带一路”战略;(2)借用国事访问的机会,结合出访国的基本国情传播“一带一路”倡议的基本理念和思路;(3)借用我国倡导的“21世纪新型大国关系、国际命运共同体”这一新型国际关系体系的影响力来传播“一带一路”战略,既显示了“一带一路”战略在新型国际关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又彰显了中国对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和智慧力;(4)借用联合国号召相关国家参与“一带一路”决议的推促力传播“一带一路”倡议、“一带一路”实践,不断提升“一带一路”的影响力;(5)借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传播“一带一路”战略。

现在,“一带一路”已是世界人民“最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也是目前前景最好的国际合作平台”,据统计,今年5月在北京召开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有20多个国家的元首或政府首脑、50多位国际组织负责人、100多位部长级官员以及1200多名来自世界各国、各地区的代表出席本届高峰论坛。可见,“一带一路”倡议不仅仅是中国人的一种理念和倡议,它已经成为世界人民的共识,已经成为当代人类的共同行动,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合作发展、共同发展、命运共同体的基本理念。

第三,突出“一带一路”战略的特色传播。“一带一路”战略的特点是什么?这好像是一个常识问题,但是,也许是很多人尚未弄明白的问题。丝绸之路是一个历史概念,“一带一路”战略是在继承历史丝绸之路文化的基础上创造性提出的一个时代性的新概念。从基础性知识体系的角度来看,“一带一路”战略既包括厚重的历史知识文化内容,也含有高度创新性的现代人类智慧和思维方式。具体到“一带一路”战略的特色传播,应重点强化三大领域的传播:一是要强化21世纪我国目标市场传播。在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的30多年间,由于我国经济还欠发达,极需要西方国家的先进技术,因此,我国的市场目标是西方市场。现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市场目标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其重心已有西方市场转向我国的国内市场和未发达的国家市场。我国市场目标转移的传播是凸显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核心性特点的传播;二是要强化21世纪我国主要优势的传播。在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的30多年间,我国的主要优势是廉价的劳动力,现在我国的主要优势是资本和基本建设技术能力。我国主要优势变化的传播是凸显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基础性特点的传播;三是要强化规则、“游戏”制定者和主导者的传播。在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的30多年间,我国既不是规则的制定者,也不是“游戏”的主导者,只是参与者,没有任何话语权,只能遵循别人订立的不公平规则。“一带一路”倡议是我们根据和平发展、平等互利、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原则制定的21世纪的规则,它是我国地位的象征。“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凸显规则、“游戏”制定者和主导者的传播,其实质也就是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掌控能力和国家地位的传播。

第四,认知“一带一路”战略的知识文化传播。知识文化不等于文化知识。文化知识是指人们对于某一文化现象的认识,其核心多指对某一文化符号的认识,比如毛笔,这是一种文化符合,其功能是可以用来写字、绘画等;知识文化指人们对于某一文化体系的认知,它包括一定的文化符号。比如“一带一路”就是一种知识文化,它是一种完整的文化体系,其宏观体系主要有五部分构成,即“一带一路”历史文化、“一带一路”现代文化、“一带一路”创新文化、“一带一路”应用文化、“一带一路”相关文化。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必须全面认知“一带一路”文化,这既是深化传播“一带一路”战略的需要,也是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必备的知识文化。

第五,注意“一带一路”战略的差异化传播。“一带一路”战略是中国战略,也是世界战略。所谓中国战略可以从三个角度去考量:(1)“一带一路”战略是中国率先提出的符合中国乃至世界经济整合和发展的大战略;(2)“一带一路”战略是以中国历史上丝绸之路平台为基础的现代经济整合创新的大战略;(3)“一带一路”战略是符合中国国内丝绸之路经济带圈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圈的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整合和发展的大战略。所谓世界战略可以从两个角度去考量:(1)从世界经济的角度来看,“一带一路”战略是一个符合欧亚非大陆经济整合和发展的大战略;(2)从区域经济的角度来看,“一带一路”的一头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另一头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中间的广大腹地国家经济发展的潜力巨大。这就是说,“一带一路”这条红线,一方面将当今世界的两极有机的联系在了一起,另一方面又有效地推进或带动腹地国家经济的大发展,为实现世界各国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责任共同体这一宏伟的“一带一路”战略目标创造了良好的合作共赢的社会发展环境和经济条件。

“一带一路”战略的国际性、世界性决定了其实施的复查性。这种复查性集中表在“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政治的差异性、经济的差异性、文化的差异性、区域环境的差异性、国家结构的差异性等。面对这种“差异性”的现实,认知传播战略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实施差异化传播,这是保证“一带一路”战略目标全面实现的关键。

通过对“一带一路”传播功能力个案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一带一路”传播的实质是一种新型国际关系传播、是一种知识文化传播、是一种国际商务贸易传播。总之一句话,它是一种超信息传播,即认知传播。现代人类传播有两类:一类是一种常态化的信息传播,比如央视《远方的家》的“一带一路”传播就是这种常态化的信息传播,它可以通过采访,传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风土人情,让受众了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地理位置、拥有的资源、民族风俗、社会文化等,但是它不能够让受众了解“一带一路”理念、倡议、战略传播的实质。一类是认知传播,比如“一带一路”的核心内容传播、超媒介传播、特色传播、知识文化传播、差异化传播等就是认知传播的范畴,它可以让受众从认知的角度把握“一带一路”传播的实质,进而提高受众对“一带一路”的认知度,有效地发挥“一带一路”理念、倡议、战略在当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2014年8月18日在第四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I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R].

[2] .共担时代责任共促全球发展[R].2017年1月17日在世界经济论坛2017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3] .2015年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R].

[4] 刘奇葆.推进媒体深度融合打造新型主流媒体[N].人民日报,2017-01-11.

[5] 周鸿铎.传媒经济论[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3.

[6] 周鸿铎.认知传播”研究的切入点分析[J].今传媒,2014(8).

[7] 周鸿铎.“知识就是力量”与知识资本研究(收入《经济与管理战略研究》一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

[8] 周鸿铎.认知传播学研究对象探析[J].今传媒,2015(4).

对传播学概论的认识第4篇

【关键词】广电;广电产业;法律视角??

广播电视(简称“广电”)作为现代传媒的主要载体,人们关注较多的是其新闻宣传的“喉舌”功能,从产业角度讨论广电媒体问题曾被认为“不合适宜”[1],而站在法律的层面讨论广电产业化问题更是“自不量力”。但在依法治国的策略和法治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尝试从法律的视角讨论广播电视产业化问题显得十分有现实意义。本文从广播电视的法律属性入手,在分析广电产业特性的基础上对广电产业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尝试性的探讨。??

一、广播电视的法律释义

什么是广播电视?不同的视角会有不同的结果。传播学者认为“广播电视是通过电磁波传导方式向特定范围播送音像节目的大众传播媒体。”[2]从字义上讲“广播电视”应属于传播学或广播电视学上的概念,想从法律角度来说明“什么是广播电视”,确实有点困难。一个传播学概念如何成为一个法律概念呢?这本身在法理上就值得探讨。如同“垄断”一词有不少人认为是经济概念而不是法律概念一样,同样有个疑问:“广播电视”能不能从法律角度进行界定呢??

笔者认为是可以的。所谓的法律概念无非是指“在法律上对各种事实进行抽象,概括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3]。一个概念只要具备了“法律上的规定”以及“权威性的范畴”两个要素就应当具有法律概念的形式特征。因为法律概念本身并不能将一定的事实状态和法律后果联系起来,只是适用法律规则和原则的前提,其功能是“将杂乱无章的具体事项进行重新整理归类的基础”[4],把某主客体、某事、某行为归入某一概念所指称的范围,界定法律的适用而已。而法律概念的实质特征就是“概念”本身,这个特征本来就需要从法律外进行抽象概括。因而,对广播电视法律概念的理解,应先看看“在法律上”有没有“假定”,是不是“权威性范畴”?再从概括的内容角度审视其法律概念的实质特征。现在就从“法律”的“权威性范畴”中来考察广播电视法律概念。?

1.法律中的广播电视概念?

对于很多问题我们喜欢借鉴,现不妨先从国外调整广播电视关系的法律规范中寻找广播电视的法律概念,探讨一下各国立法是如何对广播电视进行“假定”的(下定义)。《加拿大1991年广播法》对广播的定义为“利用无线或者其他通信手段为公众提供通过广播接收设备接收的加密或者不加密的节目,但不包括专门为演示而传输的节目。”《统一德国的广播电视国家条约》总则第2条就是对“广播和电视”的释义:“指为社会组织的、用电频而不用导线、或用导线,以文字、声音、图像的形式播出的各类节目。它还包括以密码播出,付费后可接收的节目以及图文电视。”[5]《美国联邦通信法》第3条第6款把广播理解为“为了公众接收,直接或通过转播,进行广播电视传播”。可见,很多国家在法律中都明确地规定了什么是“广播电视”,给“广播电视”披上法律的外衣。但遗憾的是在我国不仅没有《广播电视法》,连行政法规和部委规章中也难以找到对“广播电视”的假定。因而,对我们而言“广播电视”在某种程度上还仅仅是停留在法律之外的一个概念,也正为如此,导致了广播电视与其他概念在法律范畴上的模棱两可、权限不清(如与电信的关系),这也是从法律角度理解广播电视的意义所在。?

2.广播电视的法律属性?

之所以一直想把广播电视当作一个法律概念来探讨,原因就在于广播电视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概念或传播学俗语,它的内涵本身就具有诸多法律属性,或者说有法律概念的实质特征。首先,在“媒体即权力”的视野中,作为最主要的媒体,广播电视一直是权力的象征,是“第四种权力”的核心组成部分,在三权分立与制衡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这种功能就属于法律的范畴;其次,广播电视已由单纯的“工具客体”向“责任主体”转变,人们曾经一直从一种“工具论”或“功能论”的角度来认识广播电视的本质,广播电视也同一双筷子、一台机床一样,“尽其所能、听我之命、为我所用”,但社会发展到今天,广播电视已从“工具客体”的本质中挣脱出来了,变成了一个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责任主体”,是享有权利并能独立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第三,广播电视作为“准公共产品”的特性和“公益性”的要求,人们总是要用法律的理念和原则来规范广播电视的行为,如公共信条、公正原则、合法传播等等。可见,广播电视这个概念就是法律内涵的体现,也离不开法律的视线。?

3.法律角度探讨的意义?

为何要在法律范畴中讨论广播电视的概念呢?原因很多,但最主要的是想把广播电视当作法律的调整对象,不再让它一直游离于法律之外,甚至居于法律之上。这也是从法律层面认识广播电视的前提,只有有了法律上的界定和界限,广电产业化才合法以及合法地产业化。??

二、广电产业及其特性问题分析

要全面正确地认识广播电视产业化的法律问题,从产业的角度分析广电产业及其特性是前提条件,只有认清了“事物矛盾的特殊性”才能掌握其有别于他物的本质所在,才能懂得如何用法律手段对广电产业进行规范。?

1.产业与广电产业?

什么是产业?人们的认识水平总是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对于产业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过程。“产业”一词最早由重农学派提出,特指农业。在人类迈入资本主义大生产时代后,产业主要是指工业,在英文中,产业与工业的表示方式都是industry。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曾将产业表述为从事物质性产品生产的行业,并被人们长期普遍接受为惟一的定义,也正是因为“物质性生产行业”的定位,广电媒体始终没有被赋予产业的属性,而一直尊居“事业的宝座”。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服务业和各种非生产性产业的迅速发展,产业的内涵发生了变化,不再专指物质产品生产部门而是指“生产同类产品(或服务)及其可替代品(或服务)的企业群在同一市场上的相互关系的集合”。[6]人们也开始对广电媒体进行重新定位,把它当作一个产业进行经营,经营的内容包括“广告经营、节目经营、信息经营、技术经营、劳务经营、混合经营”。[7]因而,可以从产业的角度给广电产业下个定义:即生产、制作、经营、播放以广播电视节目(信息)或提供广电文化服务为主的企业组织及其在市场上的相互关系的集合。同时,“‘产业’是一个居于微观经济的细胞(企业)和宏观经济的整体(国民经济)之间的一个‘集合概念’,它既是同一属性的企业的集合,也是根据某一标准对国民经济进行划分的一部分。”[8]根据现行产业的划分标准,广电业属于第三产业。?

2.产业化与广电产业化?

“产业化是指社会生产劳动的基本组织结构体系与社会生产活动的现代化过程。”[9] “对照国际上通行的说法,一切有投入有产出、按照企业运行规则进行经营活动的事业都可称之为‘产业’,都可以推入市场。所以产业化问题,是就资源的配置手段而言的。从微观的角度看,同时也是‘企业化’的问题;从宏观的角度看,也即是‘市场化’的问题。”?[10]从人们对产业化的认识,可知所谓广电产业化,指的是“意识形态的广电媒体”向“产业经营的广电媒体”过渡的过程,也就是广电媒体的资源配置及生产方式的分工化、市场化、企业化、集团化,“从单纯的文化、精神生产事业的媒介单位沿着经营合理性的轨迹向企业状态过渡的一种现象过程。”[11]

3.我国广电产业化问题的争论?

在我国广电媒体一直强调其政治属性,对于其经济属性的“产业化问题”好像成了个“观念”,十分敏感,人们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回避这种提法。在传播学界,甚至有人否认广电媒体产业化观点,也有人提出“广电媒体是产业但不应产业化”,而最新的观点是“既是事业,又是产业”[12]双重角色。而实际上,广播电视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是个“稀缺资源”,本身就具有产业的属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还原其本来面目,按经济规律办媒体也应是“政治家办报”的内涵所在,现在最大的政治就是搞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不应把经济规律与政治理念完全对立起来,更不能人为地扼杀广电媒体的产业属性而否认广电媒体产业化。但承认广电媒体是产业而反对产业化的观点也值得商榷,这种观点看起来是用辩证的观点一分为二地分析问题,却有不合逻辑不顾实际的嫌疑。从逻辑上讲,如果广电媒体是产业了,当然不存在产业化的问题,提出“产业化”是因为我国广电媒体还不是定位在产业角色的现实困惑,要还其“产业”的面目,就得讲“产业化”。“双重角色”的定位是对转轨过程中的一种无奈的选择,更是人们对现实的一种理想的期盼,同样是徘徊于政治话语的迷魂阵中,不敢“越雷池半步”,听使行政的使唤,背着产业规律而行,最终会使广电媒体步国有企业的后尘,陷入老化、冗员、低效的泥潭。对以上几个观点的分析实际上回答了广电媒体要不要产业化的问题。?

4.广电产业的特性?

不同的产业都有自身不同的产业属性。与一般的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工农业和其他服务性的第三产业相比,广电产业是特殊的产业,其产业特性应是广电媒体属性与产业属性相结合所决定的。因而,对其属性的认识,想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从产业角度分析广电媒体的产业属性,二是从广电媒体属性角度分析广电产业的特性。?

(1)广电媒体的产业属性。主要体现为信息组织属性、利益组织属性以及控制对象属性。信息组织属性是广电媒体所具有的收集、加工并传播信息的基本功能决定的,它是最本质的属性,使广电媒体相区别于其他社会系统,决定了广电媒体具备成为“产业”的必要条件;利益组织属性是广电媒体作为整个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首先必须依赖一定的物质条件生存,在此基础上,广电媒体产生了获取经济利益的动机、行为以及追求经济过程中形成的运营机制。利益组织属性使广电媒体必须按照其他产业基本的生存方式生存,是广电媒体具备成为“产业”的充分条件;控制对象属性是指广电媒体必然生存于一定社会环境中并且以信息传播为功能,成为国家、政府、意识形态的控制对象而被制约和监控,决定了广电产业的特性。用“‘利益—控制’平衡”模式分析广电媒体的产业属性问题会发现:在这一模式中,利益和控制二者力量的对抗和平衡,造成了广电媒体的三种形态:利益力量强则形成广电产业;控制力量强则形成意识形态广电媒体;二者在某种条件下达到平衡时,则形成信息、利益、控制三种属性上都有鲜明体现的产业化的广电媒体,我国广电媒体正朝力量平衡的产业化趋势发展。?

(2)广电产业的特性。a.文化性与商品性。广电产业首要的属性是其文化性,生产特定的“文化产品”。“广播电视本身就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必然植根于特定的文化环境中,既然如此,广播电视的发展也不可避免地与文化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广电业的发展也折射出文化母体遗传因子所赋予的种种规定性。”[13]这种规定性正是广电业在发展中所应遵循的规律。当文化与技术和市场融为一体的时候,文化作为一种产业也在市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的融合又将广电媒体推向了市场,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凝聚着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同样具有商品的属性,有“使用价值”和“价值”。文化性与商品性两者并不是广电业的“矛盾所在”,正是有“文化性”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才使广电媒体有商品性的属性。b.公益性与盈利性。作为“准公共产品”,广电媒体应信奉“公共信条”,创造社会效益。“思想文化教育卫生部门要以社会效益为一切活动的惟一准则,它们所属的企业也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14]这个论述说明了广播电视业有别于其他行业。但这也只是广电产业的一个方面,广电产业更为突出的应是其盈利性,能够创造经济效益,广电产业被人称为“最后一个的暴利行业”。[15]在认识公益性与盈利性中,人们习惯把两者对立起来,总以为经济效益的利润最大化必然违背社会效益最大化的运行准则,而实际上,经济效益最大化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只是广电业不同社会定位中的两个不同层次,两者在不同层次中要求不同,在同一层面两者的要求是一致的,没有社会效益自然就没经济效益,经济效益是为更好地发挥社会效益作用。c.意识形态性与相对产业性。从上文的控制对象组织属性可知,广播电视具有很强的政治属性,是“权力的人”[16],总体现意识形态要求。因此,广播电视虽然具有产业属性,应按市场规律办事,但同样也有政治属性的内在要求和意识形态的运行准则,不可能完全按照市场经济中的规律运行,因而其产业化有很浓厚的意识形态的“烙印”,不可能完全产业化,至少现在是不可能的,只能是相对的产业化。但市场具有神奇的力量,意识形态性并不能阻止广电媒体向产业的方向迈进。

三、广电产业的法律视角

对广播电视的法律释义和广电产业特性的分析之后,现在再从法律的视野来看广电产业的特性,实际上也是从广电产业的特性角度来讨论法律问题。一方面要讨论广电产业与法律规范问题,另一方面要研究广电产业的法律适用问题。前者实际是探讨产业化的规范问题,后者讲的是如何在规范中进行产业化。?

1.广电产业与法治?

以法治业是广电产业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法对广电产业的产权关系、市场关系、利益关系、经营规则进行规范,保证了广电产业的健康发展,健全的法制还为广电产业发展创造健康、公正的外部环境,法制越健全越有利于广电产业的发展。没有有效的法律体系和执法体系,不可能保障广电产业的正常发展的。以美国为例,当代广播电视业的发展就是继承了美国法治的传统,以法治业“从一定意义上,又保证了美国的电子传播产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能居世界的领先地位。”[17]另一方面,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法治”一词又经常被理解为依法办事。广播电视产业的运行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媒体权利与广电产业权利?

“权利为由法律上之力保证实现的自由。”[18]媒体为争取自由,“历经被告到原告的历程”?[19]。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1881年的《出版自由法》、美国1775年的《独立宣言》、1789的《宪法》都对媒体权利进行了规定。现在国际公约和各国都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了媒体权利,确认信息自由原则。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对此做出了明确表述:“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通过任何媒体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由,”[20]是有关传媒的国际法进行分析、解释的基础和标准。在美国,媒体权利的法律渊源是宪法第一条修正案:“国会不得制定法律……剥夺人民的言论和出版自由……”[21]这条法律被媒体广泛运用而成为一把有效的保护伞,是媒体权利最集中的体现。但权利总与利益联系在一起的,正如英国法哲学家J·边沁(JeremyBentham)和德国法学家R·耶林(RudolfJhering)所主张的“权利的本质就是法律保护的利益”。“权利的本质可定位于正当利益,或追求正当利益行为的合理依据。”[22]媒体既是“社会公共器”也是“创利大户”,随着以信息技术不断革新并广泛应用于广电媒体,信息成为受法律保护的财产,媒体权利在产业化过程自然表现为一种产业权利,要求法律保护其产业利益,赋予法律权利,当然也承担了相应的义务。?

3.广电产业与产权?

广电产业的发展最核心的问题是“谁拥有广播电视”,即产权问题。什么是产权?我国法学界对产权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如认为产权是所有权;产权是物权;产权是经营权;产权是有关财产的一切权利,包括所有权各项权能、现代经营权以及知识产权等。[23] “产权是具有明确归属的财产在运用中形成的一系列权利,它可以按效益最优原则进行不同安排,而这种安排将影响处于其中的不同主体的行为方式,因此产权是现代社会资源运用的规则。”[24]因而,产权问题是广电产业法律制度的基础,不同的产权制度产生不同的广电产业管理体制,也决定了各国广电产业发展的差异。在广电产业化过程,各国都以产权改革来促进产业化,也是用产权制度来保障产业化的成果。?

4.广电产业特性与适用法律问题?

由于广电产业不同于其他产业,其产业特性决定了法律调整的方式方法与其他产业应有所不同。法虽然是“抽象的、普通的”,但不同的法律调整对象自然应适合不同的法律规范。这就提出一个问题:广电产业如何适用法律?这个问题实际包括了三个子问题,一是现行调整产业的法律规范广电产业能不能适用呢?正如上所分析的,广电产业有其特性,当然需要特别法或专项法律进行调整。但也不能排除一些法律对广电产业某一领域的适用,或者说对其个别业务的调整;二是要考虑如何适用法律问题。法的适用具有普遍性,虽然广电产业的特性对法律有特别的要求,但现行的法律却没有特别的规定,“既定法律原则”会使广电媒体产业化过程中出现了诸多法律障碍;第三,实际上还得考虑法律局限性问题。在讨论产业法治时,人们常常认为法律是万能的,以法律手段代替了经济、行政及其他手段,这实际上是很危险的,也违背了法治的原则。?

5.广电产业法律构建问题?

这是讨论广电产业法律问题的归属点和最终目的,产业特性的法律适用问题及其他法律问题最终是要通过构建广电产业法律体系来解决的。问题的对策就是立法,构建法律或重造法律。而广电产业法律体系除了上面所讨论的产权制度外,至少应包含这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广播电视媒体属性的法律界定;二是广电媒体的管理体制;三是广电产业的政府管制问题;四是广电产业的市场运行规则;五是广电产业与相关产业的法律协调问题;六是广电产业发展外部法律问题。?

注释:?

[1]黄升民、丁俊杰主编:《中国广播电视媒体集团化研究》,中国物价出版社,2001年,第1页。?

[2]刘爱清、王锋主编:《广播电视概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第5页。?

[3]孙国华、朱景文等主编:《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74页。?

[4]参见《牛津法律大辞典》(中译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第533页。?

[5]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法规司编:《广播电影电视法规汇编》,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第668页。?

[6]国家体改委等编:《中国国际竞争力发展报告1997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页。?

[7]刘爱清、王锋主编:《广播电视概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第330-334页。?

[8]王先庆著:《产业扩张》,广东经济出版社,1998年,第2页。?

[9]李晓枫、柯柏龄主编:《电视传播管理实务》,新华出版社,2001年,第70页。?

[10]吴文虎主编:《新闻事业经营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223页。?

[11]黄升民、丁俊杰主编:《媒体经营与产业化研究》,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7年。?

[12]刘宏著:《中国传媒的市场对策》,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年,第1页。?

[13]黄匡宇主编:《广播电视学概论》,暨南出版社,2000年,第122-123页。?

[14]参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45页。?

[15]新华社新闻研究所中外媒体发展战略研究中心:《财经媒体的市场空间》,载江蓝生、谢绳武主编:《2001~2002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141页。?

[16][美]Joseph Strausbhaar, Robert LaRose著,涂瑞华译:《传播媒体与资讯社会》,亚太图书出版社,1996年,第34页。?

[17]胡正荣著:《媒体管理研究》,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第279页。?

[18]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45页。?

[19]张国良主编:《新闻媒体与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11页。?

[20][法]洛特非·马赫兹著,师淑云等译:《世界传播概览》,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9年,第306页。?

[21][美]T·巴顿、卡特等著,黄列译:《大众传播法概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4页。?

[22]张俊浩主编:《民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67页。?

对传播学概论的认识第5篇

[关键词]传播学理论体系创新

Abstract:ThebooktitledJournalism&Communicationisonecreativeworksincommunicationtheorystudyfield.Itslogicalstructurereflectstheauthor''''sinstructiveattempttosystemizethecommunicationtheory.

KeyWords:CommunicationTheoreticalsystemCreation

郭庆光教授新著《传播学教程》已于去年年底面世。读后,深感这是作者多年来深入、系统地研究传播学基础理论的一本力作,是一本在传播理论研究上有所创新之作。它虽然是一本面向大学生的教材,但仍处处显示理论著作独特的丰采和作者分析思辨的深厚功力。

一、首先,值得重视的是本书的框架与布局,它是经作者精心考虑后所作的周密安排。全书以横向论述为主,大体上可分为两大部分,从而形成了一个较为严密的逻辑框架结构。

1.以“社会传播的系统结构”为指导思想重新整合相关内容

众所周知,把不同的传播方式划分为自我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网络传播等,在中外很多同类的书中都曾有过,但作者没有简单地重复这些内容,而是以社会传播的系统结构为依据,予以重新组合,使之更臻合理。书中,作者较为详细地论述了动物传播,并把人内传播(即自我传播)与人际传播、群体传播与组织传播分别归为一类,深入探讨了这些内容。“两个个体系统相互连接组成的新的信息传播系统”,正因为二者之间联系如此紧密,才把它们当成一类;又如群体传播与组织传播,作者认为它们在本质上并无根本的差异,因而也把两者归为一类。因而,这不是一般的归纳整理,而是使理论研究系统化的一种体现。

2.从探讨传播制度入手,带出对传播过程相关因素的分析

以探讨传播制度牵头,再引出传播媒介、受众与传播效果等的研究,这也是作者力图使传播理论系统化的表现。并且为了突出备受关注的热点课题,本书还加入了“国际传播与全球传播”和“传播学研究史和主要学派”两章,最后以研究方法结尾。其中,最值得称道的是“传播效果研究”这一章(第11章)。作者在详细分析戈尔丁等所划分的传播效果类型之后,并没有拘泥于前人见解,而是很有见地地提出了传播效果研究的五个课题,即从传播主体、传播内容、讯息载体、传播技巧和传播对象等视角探求它们和传播效果的关系。作者清楚地表明,传播效果不是孤立的研究客体,而应当从不同的理论视角予以剖析。这些理论视角,实际上就是传播效果研究的不同方向。

以上这种对传播理论研究的逻辑归纳,反映了作者试图使传播理论体系化的有益尝试。这种带有原创性的学术见解,明显不同于一般教材的论述,说明了作者在着力探求传播效果研究的新架构与新方向。

在这里,为什么我们要对本书的结构详加分析呢?主要是因为传播学具有多学科集纳而成的边缘学科的特点,它影响(不是妨碍)着自身理论架构的形成。一方面,它有着很强的开放性,几乎所有社会学科和部分人文学科都可以介入传播研究,因而传播理论丰富多采,不断翻新,短短半个多世纪就从零散的理论观点变成一门显学;另一方面,传播理论毕竟显得枝多叶蔓,头绪纷繁,怎样才能使之形成既开放又相对稳定的体系,至今仍无定论。施拉姆有志于此久矣,但这位受到尊重的集大成者终其一生仍然未能达此目的。可见,传播理论体系化是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逻辑框架就是传播理论的体系,是研究中“排兵布阵”所必需,唯纲举才能目张之。如果没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理论架构,不仅令初学者茫茫然毫无头绪,而且对研究者来说,也难以做到“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所以,我们要在这里谈到这个问题。当然,我们还不能说郭庆光已经完成了这一目的,但这种力图使之体系化的努力,至少会给同行们带来不少启迪。

二、其次,作者还在书中提供了许多传播理论研究的新视角。作者学有素养,且负笈东瀛,浸淫日本学术多年,因而在传播理论探讨中会给读者在研读中带来了新鲜感和满足感。

日本学者有很好的研究新闻学与传播学的传统,从松本君平到小野秀雄,都对我国新闻学研究产生过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松本君平于1899年问世的《新闻学》,1903年即被译成中文出版,这也是我国最早推介的外国新闻学专著,它“介绍了欧美新闻事业及新闻事业与社会的关系”;被认为“标志着西方新闻学在中国的传播,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①。二战以后,日本学者又很快接受了传播理论,加入了环太平洋地区以美国为首的传播学主流学派——经验学派。日本人研究学术历来有其传统。他们往往先大量引进,予以“克隆”(翻译)或模仿,然后再逐渐消化、创新并为我所用。对传播学、大众传播社会学的研究也不例外。郭庆光在书中对日本学者的创新、拓展之处做了许多详细的介绍与分析。应当看到,这种介绍与分析,同样是取其精华和结合我国国情的科研成果。况且,作者不限于此,他的视野还偏及欧美的最新研究趋向,并能时时把握住马克思主义的科研指针。

大体上说,本书的创新之处主要有:

1.深入剖析传播学基本概念,阐发因此而起的研究导向

如在第一章中,对“传播”和“传播学”这一对耳熟能详的概念,作者使之联成一气,展开了学术式的长篇探讨。他没有限于对概念作一般的描述和分类,而是从分析库利、皮尔士提出的传播概念入手,认为他们开创了界定这一概念的两个传统(社会学传统和符号学或语义学传统),并根据这两个传统的融合,指出传播“实质上是一种社会互动行为”。接着,又引向概念对传播概念的影响,并且把这种论述进一步和传播学概念的阐释结合起来,在肯定“传播学是研究社会信息系统及其运行规律的科学”的前提下,详细讨论了社会传播学的系统性、社会信息系统的特点及其运行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这种从传播概念到传播学概念、并把传播学纳入信息论和社会系统理论的论述,既一气呵成,挥洒自如,又令人有耳目一新之感。

又如在第七章中,对“大众传播”这个比较容易解释的定义,作者在分析前人的不同理解之后,对大众传播的特点及其社会功能作了深入的剖析,使有关章节显得相当丰满。其中,认为“大众传播是一种制度化的社会传播”的新见解,颇有现实意义。作者论证说,既然大众传播是从事信息大量生产和传播的信息产业,并且大众传播的内容与社会观念、价值和行为规范有直接关系,加上它的巨大影响力,所以,任何国家“都会把它纳入社会制度的轨道”。目前,在我国,人们对媒介产业化的议题仍有争论,而作者的这一见解虽然没有直接触及这一争议,但却根据其基本概念提出了中肯的看法。反过来说,既然大众传播是一种制度化的社会传播,我们就应当自觉地研究和探索它的产业化进程。否则,便会无助于我国已经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也无助于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明天。与此同时,在大众传播的社会功能中,作者关注到施拉姆提出传播的“经济功能”,认为这种功能不仅仅是提供信息服务,而是作为知识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分析,也是和上述见解互相呼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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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宏观着眼,中观剖析,微观入手

在写得相当精彩的第十章中,作者对大众社会理论的分析,就属于从宏观角度观察信息接受者这一涉及全局的问题。关于大众社会理论,台湾学者陈世敏曾经指出,美国传播学者德福勒在《大众传播学诸论》一书中,以心理学的刺激反应理论来说明大众社会的特质,“自是别具怀抱”。然而,他的论述仅限于对德福勒观点的介绍,并没有予以展开和延伸②。而郭庆光的研究则进了一步,他上溯19世纪有关的早期贵族主义观点,中转20世纪30年代后社会学家对法西斯极权主义的批判,下接美国的大众社会理论与日本学者的新解,并提出了结论式的意见。这样步步深入地厘清大众社会理论的演变和实质,努力把问题说得明明白白,就使读者开阔了视野,看清大众社会理论与传播学的必然联系。

如果说大众社会理论是一种宏观探讨的话,那么,受众观的阐述就属于一种中观的剖析。过去一般都仅限于把受众理解为信息接受或传播对象。但问题的实质应当是研究受众在信息传播中的地位和在传播过程中所担任的角色。这样,才能深入了解受众的地位是否举足轻重,受众的角色是否可有可无。对此,作者先是以社会学观点提出“作为社会群体成员的受众”;接着,从市场学的经济角度提出“作为‘市场’的受众”;然后,又以法学的观点提出“作为权利主体的受众”。这种对受众多侧面的分析确有独到之处,因为这已经从概念的微观认知提升到了中观剖析的高度。

为了说明受众与大众的区别,作者对“大众”这一概念的详细分析,便属于微观认知的范围。作者从社会的角度出发,逐一分析了大众既不同于初级群体或小群体,也不同于群集,又不同于公众,而是“一种新的未组织化的社会群体”。作者还认为,受众和少数权力精英同处于现代社会之中,“谁掌握了大众,谁就掌握了一切”。这种条分缕析的细微之处,很能体现出作者的洞察力与治学精神。

在传播理论研究中,掌握宏观、中观和微观分析很重要。值得注意的是,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罗伯特·默顿是社会学的中观理论(MIDDLERANGE,又称“中程”理论、“中间范围”理论)研究的倡导者。关于中观理论的思想,是默顿和他的老师帕森斯论战时提出的。当时(20世纪40年代),帕森斯的研究目光对准综合性的一般理论,企图建立一种包罗万象的模式,来解释一切社会现象和社会行动。默顿反对这样做,他认为,在社会学中寻找一般社会行为的规律是徒劳的。社会学研究应当避免两种极端:无事实的概括和无理论的事实。要努力找出扎根于研究或观察并切合实际地限定其应用的解释。这种解释,处于对日常事件的观察与包罗万象的统一理论之间,即中观研究理论。他说:“我们有理由去设想,社会学将会在这个程度上提升:它主要关注的是,要和中间环节的发展中理论联系在一起;而如果它把注意力集中到泛泛的理论上,那它就将会受挫。我相信,今天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去发展应用的、特殊的理论以限定理论——数据的范围。——社会科学家排他地投入于高度抽象化的探索,便会冒上风险。就像现代的舞台布置一样,在他的心目中,家具将会是缺少的、没有装饰的和不舒适的:所谓一般理论和特殊理论都需要的说法,是‘正确’而陈腐的③。”他说,“如果特殊的探索在于找出这些行为方式之间的理论联系,那就可能发展出一种属于中间环节的理论。这种理论不是强化就是分离经验与假设的一致性④。”默顿以中观理论研究作为指向,提出了功能分析方法并应用于社会学研究,提出了著名的离轨行为的“失范”理论及其考察方法,并且引导美国社会学者把注意力投向家庭社会学、城市社会学、教育社会学等一系列富有成果的学术研究。传播学“议题设置功能”理论的提出者麦康姆斯很赞同默顿的见解,认为传播学除宏观水平和微观水平这两类理论研究外,同样存在着处于中间范围的中观理论研究。宏观研究着重于建立总体或最高理论,如桑德拉·鲍尔——洛斯奇提出的媒介关系依赖论;微观研究则注重实证主义方法或以实证为依据的若干变量的集合,如霍夫兰关于态度改变的研究。而麦康姆斯认为他和唐纳德·肖的议题设置功能理论、还有把关人理论、新闻社会学、“沉默的螺旋”传播模式等,都属于中观研究的理论成果⑤。笔者认为,中观理论已应用于社会学和经济学,而麦康姆斯的分析有助于传播学理论的开拓。无论在传播学研究和教学中,我们不必贪大求全去急于建立宏观理论,以免劳而无功;而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着力于研究和探索传播学的中观理论和微观理论。再积以时日,聚沙成塔,把各种相关理论整合成一种或几种更完整、更高层次的宏观理论。

诚然,笔者以为,《传播学教程》也有一些不足之处。如第一章在阐述“信息”概念时,未能突出信息足以消除某一事物的不确定性这一基本内涵。在第三章中,未能指出传播学划分语言符号与非语言符号是一种简单化的认识。因为“非语言符号”只是一种模糊的界定,反映了传播学者对非语言符号的忽视,它离符号学对符号种类的科学划分相去甚远。还有,作者把符号分为信号和象征符两大类进行解释,确实是简单了一些。因为还有另一类重要的肖像或具像符号(icon)是不应当省略的。第十二章中,作者把议程设置功能理论、沉默的螺旋理论、培养理论和知(识)沟理论都归之为大众传播的宏观社会效果,这同该理论之一的提出者麦康姆斯认为那是中观理论研究的见解并不一致。第十三章讨论国际传播与全球传播,因内容较新而导致叙多论少;其中“文化帝国主义”的课题最具理论色彩,但又缺乏详细的历史分析。第十四章中提到信息论、控制论对传播学的贡献,但不知何故略去了系统论对传播学的重要影响。事实上,本书作者研究传播理论也恰恰受惠于此。

此外,本书作者对符号的理解恐怕也有值得商榷之处。如认为“符号是意义的携带者,任何一种符号都有其特定的意义”(第48页),但又认为“所谓意义,——是人类以符号形式传递和交流的精神内容”(第47页);“信息是符号和意义的统一体,符号是信息的外在形式或物质载体,而意义则是信息的精神内容”(第42页)。可见书中前后说法并不一致。在这里,作者本意可能是企图用信息去“统一”符号和意义,但却人为地把符号和意义割裂开来,并把符号仅仅看作是形式,这就违反了索绪尔提出符号是所指与能指相结合的这一科学论断。实际上,任何意义都必须存在于符号之中而不可能存在于符号之外。至于信息和符号的区分,这是不同学科(信息论与符号学)各自表述的基本概念,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信息只能区别于物质和能量。如果一定要联系起来讨论的话,那就只能说信息论中的信息可以理解为符号学中的符号。或者说,任何信息都必须使之符号化,才能产生、编制、提取、传递和接收。

总之,以上提到本书的一些不足和有特商榷之处,仅是笔者个人的见解,不一定正确,也原意和作者与同行们共同研讨。而应当重申的是,本书的理论成就是主要的。郭庆光教授治学严谨,厚积薄发,在传播学领域默默耕耘长达十余年,终于完成这一佳作。我们热切地期盼他今后能有更多的新作问世。

注释:

①徐培汀、裘正义:《中国新闻传播学说史》第284页,重庆出版社1994年版。

②陈世敏:《大众传播与社会变迁》第53页,台北三民书局1983年版。

③罗件特·默顿:《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英文版导言第9页,纽约,1968年版。

对传播学概论的认识第6篇

Littlejoin在其赫赫有名的论著《Theories of Human Communication》中,专门列出一章来论述符号互动理论,可见该理论在传播学中的重要性。本文通过分析该理论形成过程中代表人物的观点,梳理该理论的源起与发展,从而进一步理解这一重要的传播理论。

C•H•库利与“镜中自我”

象征互动一语是由美国社会学家米德的弟子、同为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的社会学家布鲁默首创。然而,符号互动理论却是米德独一无二的思想,这个具有开创性的社会心理学观点受到其他许多学者的影响,尤其继承了C•H•库利的“镜中自我”概念。

在《传播学史:一种传记式的方法》中,美国传播学者罗杰斯将库利列为芝加哥学派繁荣时期的四位先驱人物之一。库利在传播学上的贡献是发展了两个概念――“首属群体”(primary group)和“镜中自我”(the looking-glass self)。库利在《人性和社会秩序》中首次阐述了“镜中自我”的概念。

库利认为,人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自我的认识,而这种认识是来自与他人的社会互动过程中,他人对自己的评价、态度等。换言之,他人的评价、态度等是反映自我的一面“镜子”,个人透过这面“镜子”认识和把握自我。在社会群体中生活的每个人,其自我都是在与他人的联系中形成的,这种联系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个体所想象的其在别人面前的形象,这是感觉阶段,是个体设想的他人的感觉。

第二,个体所想象的别人对其形象的评价,这是解释或定义的阶段,即个体想象的他人的判断。

第三,由上述想象中产生的某种自我感觉,这是自我反映的阶段。

库利丰富多彩的“镜中自我”的概念强调了个体社会化中人际传播的重要性,提出人类的交互作用反映了个体的当下环境,从而起到了心灵的镜子的作用。他有句名言:“我想象我在你眼里是什么人,我就是什么人。人们彼此都是一面镜子,映照着对方。”“镜中自我”的概念最终被米德进一步发展成为“自我”的概念。

G•H•米德与“主我与客我”理论

乔治•赫伯特•米德通过开创后来被称为符号互动理论的理论观点,对社会科学作出了卓越的贡献。米德的“主我与客我”理论在本质上是社会的,他攻击身心二元论。他将“主我”(I)定义为个体要对他人作出反应的冲动性趋势,是具有主体意识的;“客我”(Me)是个体之内合为一体的他人,由从周围观察到的他人对自己的态度、评价和角色期待等构成。个体是在与这些他人的互动过程中,将他人吸纳到自身之中的。米德提出的一个重要的概念是“角色扮演”(role taking),即自我个体像对他人那样对待自己以及其行事能力。这个过程体现出心灵是社会性的,是通过个人与他人的传播而得到发展的。米德的理论声称,个人通过与他人的互动而认识他们自己,是他人告知个体他们是谁。

库利的“镜中自我”虽然指出个体对于自己的想象是通过他人反映出来的,但对于自我如何形成的问题没有给出解释。米德的理论解决了这个问题。米德论证到,自我并不是天生的,也不能本能地发展起来。相反,米德认为自我是通过与他人的互动过程而得到发展的。个体将早年获得的有关他人的解释和意义逐步内在化,以创造出“普遍化的他人”(the generalized other),即由社会上许多其他个体的平均期望所逐渐建立起来的规范。普遍化的他人是个体与之发生互动,又成为个体行为的一般指南的那些人的愿望。慢慢地,在社会互动中,个体不仅在与一些特殊的人的期望相关联中学会行事,而且按照其他一般个体如何期望他怎样行事的想法学会行事。

显而易见,符号互动理论根植于实证主义的芝加哥学派的理论视野。该理论认为可以通过认识个体是如何赋予其用来交流互动的符号信息以意义,从而理解人类的传播行为。符号互动理论的思想基础是个体在认知层面上判断对象的意义后而对对象采取行动,而意义来自与他人的社会互动,并通过个体的解释得以修正。

我们今天得知的大部分米德有关符号互动理论的观点都来自他逝世后发表的《心灵、自我与社会》(1931)。而将符号互动理论进一步发扬光大则得力于H•布鲁默、M•库恩等学者。

M•库恩与“TST”

符号互动理论在后期的发展中分为两大学派,一派是由布鲁默领导的芝加哥学派,继承了米德的研究成果;另一派是以科学取向为特征的衣阿华学派,代表人物有M•库恩、卡奇等。两派的基本区别在于方法论,衣阿华学派采取量化的取向。

库恩的理论前提与米德的思想是一致的,在他看来,符号互动是所有行为的基础。问题在于如何使米德的诸如自我和普遍的他人的概念具有操作性,特别是在调查研究之中。库恩及其同伴采用一种被称为20个陈述测验的方法,即TST(the Twenty Statements Tests )。这个方法使符号互动论具有操作性,它要求调查对象提供20个答案来完成“我是……”的陈述。比如,“我是学生”、“我是一个漂亮的姑娘”、“我是健康的”,等等。类似的自我确认被用来使调查对象概念化,在对测试结果进行分析时,可以采取排序变量和中心变量等多种方法。

本文聚焦于米德开创的古典的符号互动理论,通过对该理论先驱和继承者的理论观点的梳理来加深对该理论的认识。符号互动理论对当代传播学学者的意义在于:他的符号互动理论将传播置于社会学解释的中心。时至今日,尽管符号互动理论通过引入其他学科领域的相关理论,有了很大的拓展,但早期互动理论的基本观念仍被传播学者所采纳。

参考文献:

1.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E•N•罗杰斯:《传播学史:一种传记式的方法》,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

对传播学概论的认识第7篇

关键词:政治传播;《君主论》;马基雅维利

中图分类号:D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4-0058-03

一定时期内的文化观念总与一定时期内的政治、经济等相关联,马基雅维利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理论也是因为受到当时那个时代的影响所至而产生的一系列思想理论。他的政治传播思想在那个时代有了深刻的影响,同时也对后世有了深远的影响。

一、政治传播

政治传播现象自古就有,自从“政治”这一概念产生,其他与政治相关的政治传播和政治交流等概念就不可避免的也出现了,当然,政治的过程离不开传播,政治与传播是朵双生花,相辅相成。

1.政治传播的起源:政治传播自古就有,尽管在早期没有对它进行具体的描述,但早已在政治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早在1948年,哈罗德・D・拉斯维尔在《社会传播的结构与功能》一文中,清晰的阐述了大众传播的“5W传播模式”,即谁、说什么、对谁说、通过什么渠道、取得什么效果和大众传播二功能说,这对政治传播的研究有了更进一步的推动。由于政治传播对一国的政府形象和国家形象的树立、国家内部的安定和长治久安、国与国之间相互沟通并达成合理的见解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政治过程中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概念和过程,因此,在当代受到了学者们极大的关注,进而掀起了重点研究政治传播的浪潮,由此也掀起了对政治传播研究的开始。

2.政治传播的含义:当今学界关于政治传播研究的概念、特征、对象、要素等的认识虽稍有分歧但争议不大。同时,各个学者也产生了不同的见解,如著名学者彭芸提出运用传统传播基本要素如传播者、通路、受讯者、讯息、效果等来对政治传播过程进行初探和研究,分析政治传播者、政治符号与语文等讯息、政治传播的通路、受讯者及效果等。而著名学者祝基滢则把政治传播看做是“政治谈论”,她认为政治传播是符号和符号之间本身作为工具来进行传播。邵培仁则认为要从整体出发来观察政治传播活动,以人的沟通为核心。政治传播学的研究内涵非常广泛,就政治传播的对象而言,学术界普遍认为包括选举、政治宣传、舆论、民意、形象的塑造、政治社会化、政治发展、政治文化、政治新闻、政治流言等等。

学术界虽然对于政治传播的具体定义各有不同,但是都是殊途同归。简而言之,政治传播就是指存在于政治行为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以达到待定目的和取得特定效果为价值取向的、以符号和媒介为途径的使政治信息得以流动的过程。一个时代的政治体制、政治观念、政治制度等一系列政治文化对当时以及后世的政治影响非常巨大,在这里,政治传播也就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二、《君主论》中的核心政治思想

《君主论》虽然没有反映马基雅维利所有的政治思想,但其政治思想的核心内核却反映在书中。

1.人性观。马基雅维利的人性观是人性本恶论,这是《君主论》全书的逻辑起点,贯穿马基雅维利著作的始终。“在马氏的学说中,人性恶是一个永恒不变的原则。”马基雅维利的政治思想起于人性本恶论,而其政治思想的体系的理论支撑则是命运可变论,或者说是非宿命论。马基雅维利的命运观已经冲破了基督教神权政治思想的束缚,开始用更加理性和客观的目光审视命运。

2.历史观。关于马基雅维利的历史观,张广智在《西方史学史》中有过论述:“《君主论》是马基雅维利的一部旷世之作,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他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理论学说的代表作,但是,他的思想和学说也必需是受到当时历史和现实的影响所致。”张广智认为马基雅维利的史学观是建立在人性恶的理论基础之上的政治本位的功利主义史学观。

3.国家观。马基雅维利认为,人天生是邪恶的,追求权力、财富、名誉是人性的本质,因此人与人之间不断发生争斗。为了防止人类无休止的争斗,国家应运而生,约束人性,建立秩序。马基雅维利将道德原则从国家中剔除,使国家变成纯属权力的组织。君主的目的是获得和维护权力,利用权力抑制邪恶的人性,建立秩序,统一国家。只有国家统一了才能确定未来的发展方向。

4.权力观。马基雅维利认为权力由实力构成,实力的核心是军事实力。他认为军事是君主唯一的专业,一位君主不仅要懂得用兵方略,而且要经常外出视察,熟悉本国地理形势,时刻不能松懈。马基雅维利认为一切国家的基础是法律和军队,后者更为重要。精良的军队和完备的法律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一旦有了精良的军队就一定可以使法律完备。

5.道德观。从古希腊以来政治和道德就联系在一起,国家被看作是实现某种善的共同体组织。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继承了古典文献中有关人的道德在政治中的作用的思想。马基雅维利认为君主追求荣誉和声名并不一定合乎崇高的美德。君主为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君主应完全摆脱道德的束缚,以政治行动的结果来论成败。没有有效的权威就没有有效的道德,道德是权力的产物。

对传播学概论的认识第8篇

曼海姆对批判传播学派的方法论影响

曼海姆的思想对于批判传播学派的影响首先体现在社会科学方法论方面。传播学两大学派经验――功能主义学派与批判学派之间的分歧,从源头上说,来自双方对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在方法论应用上的巨大歧见,集中体现在一个至今争论不休的问题上,即究竟能否把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应用到社会科学上。作为西美尔和卢卡奇的弟子,曼海姆深受他们的影响,立场鲜明地站在否定自然科学方法可以应用到社会科学研究的一方来,并以自己有力的论述影响了后来的批判传播学派。

曼海姆认为,19世纪以来自然科学方法论占据了主流地位,这种形式化了的概念和方法试图把力学等自然科学的解释框架应用到人的内心的体验,由于经验的内在内容的丰富性,这种方法“为了使经验的形式序列有精确的可观察性,可能确实有必要摒除经验和价值观的具体内容……实际上取代经验原有的丰富性”③,这种方法包括延伸出来的功能主义观点,都属于“仅仅进行形式的探讨,不可能彻底研究关于世界,特别是关于人类精神生活的知识”④。社会科学不能简单照搬自然科学的方法,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不应适用于社会学,但在后来社会学包括传播学的发展历程中,实证主义一直是其方法论的主流,尤其在美国更是如此,具体原因比较复杂。⑤在实证主义方法占主流的同时,也有一批欧美学者坚持批判的态度,以非实证主义的质化的研究方法进行传播学研究,如传播政治经济学、文化研究等学派,他们的方法、视角都有与曼海姆一脉相承之处。

比如,作为批判传播学派主要流派之一的传播政治经济学继承了曼海姆的方法论观点,强烈反对照搬自然科学方法用来研究社会科学。曼海姆批评了自然科学方法在当时的主导地位,认为这个主导地位未来应该被改变,“当历史―社会的力量把其他类型的知识置于竞技场的中心时,就有必要修正旧的前提,这些前提之所以得到阐述,即使不是专门的,也是在很大程度上为了理解和证实自然科学”⑥。同样,奥利弗・博伊德-巴雷特在介绍传播的政治经济学方法时写道:“20世纪60年代后期,一些激进的思想家开始质疑社会科学领域的知识专门化程度,特别是把研究问题窄化为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和自然科学的‘真理’标准来理解的现象。‘可靠性’标准优先于‘有效性’标准,这经常以把有说服力的解释置于一旁为代价。‘行政学派研究’和调查、试验方法在20世纪50年代媒介研究中的至上地位表明了这种危险。20世纪60年代‘批判’传统的再次发现以及激进经济学的影响有助于把‘政治经济学’引入媒介研究”⑦。这表明,曼海姆在20世纪20年代的方法论思路被60年代传播批判学派的学者们付诸实施了。

同时,曼海姆认为人的知识的产生,与他的社会地位有密切关系而不是以个人因素为主,这是在对个人知识产生的研究中拒绝机械主义和简化论。传播政治经济学借鉴并发展了这种观念,把对个人、社会关系、社会事件都纳入到拒绝简化主义和直线性因果关系的轨道上来,文森特・莫斯可谈到《传播:在政治和经济的张力下――传播政治经济学》一书的写作宗旨时说:“采取明显的非简化论、泛化决定或多重决定的研究取向……拒绝将一个人、一种关系、一次历史事件所具有的明显复杂性简化成一个核心本质或核心概括……相信理论和社会的定义都是泛化决定或多重决定的。也就是说,个体、社会制度、思想观念的存在由各自和彼此的构建过程决定。”⑧

曼海姆为传播批判学派提供了关键概念――意识形态

马克思为传播批判学派提供了政治经济学这一有力武器,曼海姆则发展了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并将之作为一个关键概念提供给了传播批判学派。

曼海姆把意识形态理论发展为知识社会学,从理论上和方法上都影响了传播学批判学派思想的形成,尤其是文化研究学派。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和英国文化研究在思想渊源上同样根植于马克思主义,二者之间尤其在曼海姆移居英国之后发生密切的关系。在文化研究发展的最初阶段,曼海姆参与了直接促成文化研究形成的工作。文化研究最初源于30年代一项旨在对工人阶级成年人进行大众化教育以使其能够顺利参与政治活动的运动,雷蒙・威廉斯认为:“事实上,早在40年代末……甚至在30年代,文化研究在成人教育中就已经相当活跃。”⑨当1933年曼海姆移居英国、进入伦敦大学经济学院的时候,正逢文化研究的形成期,他一到英国,“就被成人工人教育协会的政治抱负和他们扎根工人阶级群体内部的决心所吸引。曼海姆的《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对成人教育老师的影响极大……曼海姆在战后的研究工作‘……为战后新一代的文化研究铺平了道路’”⑩。这里所说的曼海姆在战后的研究工作,是指曼海姆晚期的研究转向了对当代社会文化的分析研究,《教育学、社会学和社会觉醒问题》、《教育社会学导论》等著作,在很大程度上涉及工人阶级的教育问题,为文化研究的形成作出了基础性贡献。

在英国文化研究的整个发展过程中,曼海姆的意识形态概念成为其自始至终的关键词。詹姆斯・W・凯瑞说过:“可以轻易地、可能是更精确地把英国文化研究描述为意识形态研究,因为它们用各种复杂的方式吸收了意识形态文化。”斯图亚特・霍尔对此进行了精彩的总结,他把文化研究分为两个范式――文化主义和结构主义,他认为文化主义范式的缺点在于没有把意识形态置于自己的理论中心,没有意识形态,就无法理解文化对特殊生产方式再生产的影响;结构主义范式则是在很大程度上围绕着意识形态建立起来的。20世纪60年代传播批判学派的崛起,其根本原因是“‘意识形态’的再发现”,“大众传播的研究有些波折。从它被作为一个科学调查和研究的专业领域开始――大约是20世纪的头几十年――迄今,我们可以至少将其划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最具戏剧性的断裂发生在第二和第三个阶段之间。它不同于运用‘主流’的美国行为科学的社会学方法来进行研究的辉煌时期,后者始于20世纪40年代,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居于传播研究领域的支配地位,此后开始衰落,一种与之不同的‘批判’的范式开始出现。……刻画这种转化(从‘主流’向‘批判’视角)特征的最简单的方法本质上源于从行为视角向意识形态视角的转变”,“当传统的分析框架已经明显地崩溃,当重视实际的经验实证主义‘媒介研究’的美好时光已经慢慢成为过去时,它鼓励媒介研究采取新起点。这就是它的价值和重要性。这个范式转变的核心就是首次发现意识形态、语言的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符号与话语的政治立场――再次发现意识形态,更恰当地说――回归被压抑的人”。包括文化研究在内的传播批判学派在20世纪60年代的崛起,关键在于意识形态被重新引入到传播学研究中并成为核心概念。

曼海姆对詹姆斯・凯瑞传播仪式观的影响

曼海姆的思想为传播批判学派提供了新的研究取向,主要体现在重视传播现象意义的理解,而非简单地说明因果关系和提供答案,这一点在詹姆斯・凯瑞的传播仪式观的确立上有明显体现。

凯瑞认为,美国传播学研究传统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传播观念:传递观和仪式观,绝大部分研究成果都从属于传播的传递观,而传播的仪式观在美国人的思想中相对淡薄,在美国学术界向来不是一个主旋律。但仪式观的起源相当古老,其目的是通过探究媒体在呈现和介入建构人类生活所扮演的角色,建构并维系一个有秩序、有意义、能够用来支配和容纳人类行为的文化世界。从传递观到仪式观的转变,意味着人们面对的不再是信息的效果、功能、规律等问题,而是传播行为在建构人类思想和文化世界中的意义,即传播行为以何种不同方式影响人类思想。这样,凯瑞就把传播的“意义”问题放在了传播研究的核心地位上。实际上,曼海姆在辨析知识社会学该理论与意识形态理论的区别时已经指出,“知识社会学与意识形态理论密切相关,但也越来越有别于后者,因为后者也同样在我们的时代里出现和发展。意识形态的研究已经把揭露人类利益集团(尤其是那些政党)的多少有意识的欺骗和伪装作为己任。知识社会学并不怎么关心由于有意欺骗所造成的歪曲,而是关心客体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以何种不同方式把自己呈献给主体”。明确指出了传播行为影响人的思想知识的重要性,只是没有明确提出传播行为概念而已。

更重要的是,凯瑞之所以提出传播的仪式观,主要是为了解决所谓的“曼海姆悖论”。“曼海姆悖论”是指现代社会科学所信奉的人的思想和行为受环境性的法则和功能支配的观点,面临一个难解的矛盾,即科学思想和意识形态谁决定谁的问题,从根本上说它属于哲学中的认识论问题。凯瑞认为,如果产生科学思想的学者为意识形态所支配,就不再有理性可言,他的工作就毫无价值;如果相反,那么科学思想由什么样的意识构成?“意识形态在何处终止而科学又从何处登场?这是现代社会科学思想难解的斯芬克斯之谜。”凯瑞认为,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促成了对传播的研究,然而截至目前传播学者对曼海姆悖论采取回避的方法。他考察了大众传播研究中的行为主义思路和功能主义思路,认为它们都不能解答这个悖论,必须寻找第三种看待传播学学术目标的途径,这种途径凯瑞认为是文化研究,具体来说就是用传播的仪式观来代替传播的传递观,用对传播现象意义的理解来代替简单地探讨规律,他认为“文化研究的目标远比其他研究传统来得平实,它不是以支配人类行为的法则来寻求关于人类行为的解释,也不是把人类行为消解为其所基于的结构中,而是寻求对人类行为的理解,不是试图预测人类行为,而是试图诊断人的意义”。这种新模式凯瑞称之为传播文化学,它既受到英国文化研究学派的影响,又是对传统文化研究的超越,在此过程中,凯瑞无疑受到曼海姆思想非常重要的启发和刺激。(本文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商务传播学”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J52001)

注 释:

①E.M.罗杰斯著,殷晓蓉译:《传播学史》,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

②关于西方传播学的流派,国内陈力丹、陈卫星、何道宽、胡翼青诸位学者都有论述。陈力丹教授根据方法论的不同把传播学分为三个学派:经验―功能学派、技术控制论学派、结构主义符号―权力学派,由于西方学者基本上倾向于把技术控制论学派放在结构主义符号―权力学派之下,统称为传播批判学派(根据汉诺・哈特的分法),所以本文暂且不把技术控制论学派独立出来。参见陈力丹教授《传播学方法论的三个学派》,《新闻与传播研究》,12卷第2期,2005年。

③④⑥卡尔・曼海姆著,黎鸣、李书崇译:《意识形态与乌托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9~20页,第285页,第296页,第270页。

⑤汉诺・哈特在其《传播学批判研究》一书的第一章《问题的界定:传播、历史与理论》中对此问题有较详细的论述。

⑦斯图亚特・霍尔:《“意识形态”的再发现:媒介研究中被压抑者的回归》,奥利弗・博伊德―巴雷特、克里斯・纽博尔德著,汪凯、刘晓红译:《媒介研究的进路:经典文献读本》,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228~229页,第434页,第445页。

⑧文森特・莫斯可著,胡正荣等译:《传播:在政治和经济的张力下――传播政治经济学》,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第5页。

⑨⑩转引自托比・米勒著,王晓路译:《文化研究指南》,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27~228页,第237页。

Graeme Turner,British Cultural Studies:An introduction,3rd edn,London:Routledge.P167

斯图亚特・霍尔,1982。Culture,Society and the Media,Methuen,London,P56~90

詹姆斯・W・凯瑞著,丁未译:《作为文化的传播:“媒介与社会”论文集》,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第31页,第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