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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4-02-28 14:42:35

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

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第1篇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焉荣竹同志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做了重要批示,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建国同志向会议致发了贺信;会议传达了“国家、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关于标准20*年度全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检查标兵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表彰20*年度全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检查优秀单位的通报》;下发了《*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要点》、《*市20*年食品安全工作宣传活动方案》;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副市长张宗祥发表了讲话。

一、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焉荣竹同志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批示:食品放心工程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不容易,感谢同志们的努力。这是一块含金量很高的牌子,要总结宣传,以更好的凝聚民心,提升*的城市形象。要再接再厉,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中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建国“致全市视频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的贺信”(摘要):对我市在20*年全国食品放心工程检查中以100.45分在27个省会城市中被评为优秀代表市委、市政府表示祝贺。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民生问题的重要体现,是构建“和谐*”的重要环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战略认为抓紧抓实抓牢。不能有丝毫麻痹和懈怠。要积极构建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各方协调联动的大监管工作格局,努力实现食品药品市场的长治久安,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关于表彰20*年度全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检查标兵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标兵单位:*市教育局、章丘市官庄乡中心中学食堂、历城二中学校食堂

先进单位:*外国语学校三箭分校、*省实验中学东校、*九中、*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四、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于20*年1月17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邵明立作了工作报告,10个省市进行了经验交流。会议主要精神如下:

(一)吴仪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摘要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命关天。20*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必须下大气力,依法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20*年重点工作

一是以消除安全隐患为重点,深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二是以遏制食品安全事故为重点,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三是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重点,积极推进关系国计民生重大问题的逐步解决。

五、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韩寓群省长发了贺信,贺信充分肯定了20*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成绩,要求各级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紧紧围绕保证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高群众健康素质这一根本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制定和实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落实好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措施。

张昭福副省长在讲话中提出:着力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在开展专项整治上下功夫。着力抓好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在加强基层网络建设上下功夫。着力有效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在提高应急能力上下功夫等。

六、*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张宗祥副市长肯定了20*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成绩,并对20*年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二是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的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小餐馆的卫生监管,在“五一”、“十一”、“两考”等重要时段,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会上还部署了*市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重点工作: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完善质量标准,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深化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大对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督导力度;着力加强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求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推行“标示化”管理。面向首批100家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单位,推行管理制度“标示化”管理,制作统一样式的制度牌,同时食品安全监督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会议还下发了《*市20*年食品安全工作宣传活动方案》。

七、*市学校食品药品工作意见

(一)加强和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网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各学校要不断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管主任和食品卫生管理员要切实担负起保障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责任,要经常性的对食堂进行检查和抽查。各学校食堂要认真按照定点采购单位进行集中采购,需要进行调整的要在调整后及时上报我处。我处将普查与抽查相结合对各学校食堂进行检查,重点对各学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学校限时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要停业整顿。

尤其要注意的是:近期我市部分地区发现有少数凉皮加工业户在加工过程中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硼砂等,给群众和师生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因此特别强调:不要从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材料(不含蔬菜类);不要采购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回收食品作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单位的食品及原材料。

(二)积极落实我市“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要求:“十一五”末全市所有高中阶段以上学校食堂要达到食品量化分级管理A级。各高中阶段以上学校要于4月底前完成学校食堂的达标计划的制定和上报工作,与各学校签订达标A级责任书,力争“十一五”末全市高中阶段以上学校食堂达到A级标准。

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第2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

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卫生部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负责审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审评委员会设专业分委员会和秘书处。

第四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包括规划、计划、立项、起草、审查、批准、发布以及修改与复审等。

第五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规划、计划和立项

第六条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

第七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应当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近期发展目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等。

第八条 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和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第九条 各有关部门认为本部门负责监管的领域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当在每年编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前,向卫生部提出立项建议。立项建议应当包括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的背景和理由、现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标准候选起草单位,并将立项建议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第十条 建议立项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

第十一条 审评委员会根据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需求,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进行研究,向卫生部提出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咨询意见。

第十二条 卫生部在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实施计划及制(修)订计划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可以紧急增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

第三章 起 草

第十四条 卫生部采取招标、委托等形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起草工作。

第十五条 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组成标准起草协作组共同起草标准。

第十六条 承担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当与卫生部食品安全主管司局签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第十七条 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考虑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实际的需要,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第十八条 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负责人在起草过程中,应当深入调查研究,保证标准起草工作的科学性、真实性。标准起草完成后,应当书面征求标准使用单位、科研院校、行业和企业、消费者、专家、监管部门等各方面意见。征求意见时,应当提供标准编制说明。

第十九条 起草单位应当在委托协议书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并将送审材料及时报送审评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

第四章 审 查

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按照以下程序审查:

(一)秘书处初步审查;

(二)审评委员会专业分委员会会议审查;

(三)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

第二十一条 秘书处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完整性、规范性、与委托协议书的一致性。

第二十二条 经秘书处初步审查通过的标准,在卫生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第二十三条 秘书处将收集到的反馈意见送交起草单位,起草单位应当对反馈意见进行研究,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完善,对不予采纳的意见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专业分委员会负责对标准科学性、实用性审查。审查标准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出席。审查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参会委员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同意的,标准通过审查。

专业分委员会应当编写会议纪要,记录讨论过程、重大分歧意见及处理情况。

未通过审查的标准,专业分委员会应当向标准起草单位出具书面文件,说明未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修改意见。标准起草单位修改后,再次送审。

审查原则通过但需要修改的标准,由秘书处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专业分委员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修改后的标准再次进行会审或者函审。

第二十五条 专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标准,由专业分委员会主任委员签署审查意见后,提交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

第二十六条 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的标准草案,应当经审评委员会技术总师签署审议意见。

审议未通过的标准,审评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意见,说明未予通过的理由。

审议决定修改后再审的,秘书处应当根据审评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组织标准起草单位进行修改后,再次送审。

第二十七条 标准审议通过后,标准起草单位应当在秘书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批需要的全部材料。

第二十八条 秘书处对报批材料进行复核后,报送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第二十九条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应当按照专业分委员会审查意见和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意见,对标准报批材料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秘书处。

审核通过的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报送卫生部。

第三十条 遇有特殊情况,卫生部可调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并可直接由专业分委员会会议、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共同审查。

第三十一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按照规定履行向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通报程序。

第五章 批准和发布

第三十二条 审查通过的标准,以卫生部公告的形式发布。

第三十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卫生部网站上公布,供公众免费查阅。

第三十四条 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解释工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解释以卫生部发文形式公布,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章 修改和复审

第三十五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后,个别内容需作调整时,以卫生部公告的形式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单。

第三十六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后,审评委员会应当适时进行复审,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建议。对需要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及时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立项计划。

第三十七条 卫生部应当组织审评委员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并按照国家有关财经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

第三十九条 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科技成果,并作为标准主要起草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依据。

第四十条 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工作应当根据卫生部、农业部有关规定执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编号工作应当根据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委的协商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食品标准瘦身仍难改:交叉重复脱节标准一大堆,不知用哪个20xx年起,国家卫生计生委全面启动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梳理出近5000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最后整合发布为约1000项标准的各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但《工人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我国食品标准长期存在的交叉、重复、脱节、矛盾等问题依然没有完全解决。

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和监管办法,但在食品标准体系建设与执行中依然存在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葛俊杰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表示。

食品标准承载了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础。不过,葛俊杰发现,目前一些食品安全标准本身就有一定问题。他举例,一些食品安全产品标准中仍包含各种质量指标、产品指示菌指标等与食品安全非直接关联的指标,致使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产品标准开展监督抽查中,一旦出现质量指标不合格的情况,即被公示为食品安全问题,影响了食品安全问题科学、正确的解读。

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于标准的管理和执行上。例如,各类推荐性产品标准大量出台并被绑架为强制执行标准,既弱化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作用,又造成强制执行标准清理整合越整越多。葛俊杰说。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我国的食品标准基本分为强制性标准和非强制性标准;而按标准种类分,则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大类,其主管部门各不相同。

葛俊杰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科学区分标准类型,强化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此前,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陈君石也认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纷繁复杂,很容易导致企业适用混乱,也一定会导致企业避高就低地去执行行业标准。

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第3篇

年初,我们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认真起草了《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将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逐项分解到各个部门,排定序时进度,交区食安委领导签发后及时下发,使得全年工作得到细致部署和分解落实。同时,根据全局工作安排,食品科及早计划全年科室工作,并将各项任务分解划定到人,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全年工作圆满完成。

上半年,我们共牵头组织召开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1次、肉类食品质量专项整治协调会4次、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协调会8次、迎接省食品安全整顿考核协调会2次、迎接省食品安全调研组准备会1次、政协人大提案建议会办会1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联络员会议1次,以及问题乳粉清缴、“地沟油”整治、学校食堂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布置会5次,将各项工作任务及时通报、及时部署,有力地保障了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二、加强沟通,认真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随着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逐年提高。我科对涉及食品安全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均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会办会商,与代表及委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了解其建议和提案的初衷以及办理要求,把建议和提案所提问题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要求其限时办结。初步办好后,组织责任部门一同将办理结果送达代表和委员,认真听取其对办理结果的反馈意见,以期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更好地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今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内容涉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差、地沟油整治工作、农贸市场监督抽检、食品标签不规范等,建议和提案办理满意率为100%。

三、注重保障,联合开展各类食品安全重点整治

我们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全年共组织开展了“两节两会”(元旦、春节、“人代会、政协会”)“五一、端午”期间、中高考期间、肉制品质量安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企业食堂专项检查、含塑化剂有毒食品专项清查整治、结合卫生城市复检“五小行业”专项治理、“地沟油专项整治”共9项专项整治工作。每一项专项整治活动中,我科都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切实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跟进督查各项整治工作进展,及时了解整治动向,收集汇总整治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有力地净化全区食品市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月份,根据群众举报,我们组织区工商、卫生、质监和商务部门对王兴镇开庄的三家无证无照地沟油加工黑窝点进行了联合检查,共查获地沟油5000余公斤,相关当事人已由区工商部门进行了行政处罚,加工点已被依法取缔,我们对检查和取缔行动进行了跟踪报道,有力的震慑了违法分子。

4月份,为进一步保障经济开发区内企业职工饮食健康,针对气温升高、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的季节特点,我们联合区卫生监督所和开发区管委会对开发区各类企业食堂进行全面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食品事故发生。重点检查了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食堂环境卫生状况、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共累计检查食堂39家,对其中未办理许可证的29家企业食堂要求其暂停营业,立即整顿并限期办证,并督促无健康证的食堂从业人员统一到卫生部门进行健康体检。

在全区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及时出台专项整治方案,协调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市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对相关部门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建立整治工作每周一和周四两次报告制度,第一时间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四、规范引导,开展食品安全整治突击月活动

七月份,我们牵头开展了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店、小摊贩等为重点的食品安全整治突击月活动。

一是迅速进行会议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各环节食品五小行业调查,摸清所有底数并即时进行规范。由于食品小作坊具有隐秘的特征,给监管部门调查摸底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我们跟相关乡镇和部门主动联系,就此项工作进行协调,对全区社区内食品加工小作坊、小经营户进行了逐户调查摸底,确保摸底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联合各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联合区农委、质监、工商、卫生、商务、城管等部门的责任科室,根据整治方案和标准,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为重点地段,进行拉网式检查,集中整治食品经营环境“脏、乱、差”、卫生设施、管理制度不健全和无证照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屡次严重违法而不整改的单位进行从严处理;对无证经营、卫生设施条件差无法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单位,经过整改后差距仍较大的单位坚决取缔。三是积极做好明查暗访工作。我们多次组织开展食品“五小行业”明查暗访。要求食品加工经营单位做好证照悬挂展示、场所环境清理、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培训等。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到各相关部门进行跟踪复查。

五、联合督查,全力做好迎接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3月份全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启动以后,我们作为我区迎审工作食品安全组的牵头部门,一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市迎审办和市政府相关工作文件,对日常监管存在扯皮和空白的食品五小行业进行了职能明确,确保迎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落实迎审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部门联络员会议,交流工作心得,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三是开展联合督查,联合区工商、卫生、农委和商务部门对城区的食品五小行业分路段、无盲区的进行了全面督查,重点督查持证经营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经营场所卫生状况等,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限时办结。共下发督办单93份,已全部限时办结,有力地促进了迎审工作的序时推进,促进了全区食品“五小行业”安全状况的好转。

六、立足宣传,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今年,我们组织参与了全区“3.15”、“五一”、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利用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板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安全饮食等知识。共累计发放宣传材料4000份,参加咨询人数近560人次,增强了消费者食品安全的观念和参与意识,提高了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我们及时收集整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上报的食品安全信息,并积极上报。全年共累计整理上报食品安全信息105篇,其中省局网站刊用4篇,《食品药品监管》刊用2篇,省食品安全网刊用?篇,市级和区级媒体刊用?篇。

今后,我科将进一步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督查督办,充分发挥政府的食品安全“抓手”作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1、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食安委的相关工作制度。

2、及时收集、整理、上报、食品安全信息。

3、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完成政务信息报道。

4、开展重大节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协调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第4篇

同志 在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 讲

话 (二五年三月 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8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以上传达学习了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

22. [模板范例] 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廉政承诺 [佚名][2008年5月31日][86]

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廉政承诺书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带头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 2、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开展“十廉”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县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的要求,认真……

23. [会议发言] 在煤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会上的讲话 [佚名][2008年5月30日][66]

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会上的讲话 二00五年三月十六日 各位来宾、同志们: 今天,各医药公司领导在百忙之中,带着诚心,前来参加**煤矿药品集中采购招标会,在此,我首先代表医院全体干部职工和全矿广大干部职工家属向前来参加招标会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向支持医院招标采购工作的各职能部门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我们召开**煤矿职工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招……

24. [工作总结1] 2008年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工作总结 [佚名][2008年4月9日][113]

二00四年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局坚持求真务实,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围绕“药品放心工程”的实施,从“七个保障”上着手,认真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扎实开展GSP认证工作,通过日常监管、打假治劣,药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药品放心工程”初见成效。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为实施“药品放心工程”提供组织保障。我局对“药品放心工程”的实……

25. [工作总结1] 思茅地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计划 [佚名][2008年4月9日][155]

思茅地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计划 思茅地区地县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建成立至今,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各有 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深入学习及……

26. [计划规划]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工作计划 [佚名][2008年4月7日][68]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要按照省、市局部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本着一监督好二服务好三支持好事业发展的工作思路,深入学习贯彻“一法两条例”,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团结奋进,争创一流。创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的工作环境,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 一、指导……

27. [工作汇报] 在医疗服务中对收取药品和医疗器械回扣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小结 [佚名][2008年4月6日][115]

为有效控制和规范单位医疗服务行为,保护服务对象的利益,根据区政府纠风办、区卫生局《关于在全区医疗卫生系统中对收取药品和医疗器械回扣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区卫生系统两次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切实认真开展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自查自纠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积极开展动员工作 结合卫生监督所和疾控中心的工作实际,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合并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28. [工作汇报] ×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情况汇报 [佚名][2008年4月4日][70]

绥化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情况汇报 绥化市卫生局 2008年8月24日 年初以来,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纠风办和省卫生厅的工作部署,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牵头组织开展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积极推进和不断完善药品集……

29. [规则方案] ***市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佚名][2008年4月2日][40]

各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药检所: 国务院召开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后 , 省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 为切实推动药品放心工程的全面实施 , 按照 “ 标本兼治,着力治本 ” 的工作方针,及整治与建设、当前与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的思路,根据 *** 市实际情……

30. [思想宣传] 县长在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佚名][2008年4月1日][191]

同志 在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 讲

话 (二五年三月 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8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以上传达学习了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11. [企业管理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企业人][2008年9月11日][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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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企业管理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企业人][2008年9月11日][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

13. [晚会致辞]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欢会致辞 [狂风][2008年9月3日][49]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 金猴辞旧岁,雄鸡报春来。在这瑞雪纷纷的日子里,我们共同迎来了2008年元旦佳节。今天,在这美好而快乐的日子里,我们相聚一堂,共话成功与喜悦,我们欢歌笑语,文秘部落 同庆元旦佳节。 在局党组的领导和关心下,在局工会的积极筹备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庆元旦,迎新春”联欢会正式开始了,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局工会向出席今天这次联欢活动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向各位家属、……

14. [工作总结1]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小结 [佚名][2008年8月3日][38]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半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小结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有干部职工23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6人,药学及相关专业14人。全县有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相对人615人,其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391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296处;药包材生产企业3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900余户,保健品150户,化妆品800余户。按照国家局提出的“以监督为中心……

15. [模板范例] 县食品药品监督制度建设年活动方案 [佚名][2008年8月2日][24] 食药监发[2008] 号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根据市局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我局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16. [工作总结1]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勃大精深][2008年7月5日][392] 麻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局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由于大家齐心协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忠实履行职……

17. [工作汇报] 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佚名][2008年6月30日][17]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 在县委、县纪委的领导下,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工作方针,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积极落实党内监督的指示精神,开展“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教育活动,为促进药品监督管理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根据县纪委要求,将我本人以及局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贯彻从严治党的方……

18. [计划规划]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目标管理实施方案 [佚名][2008年6月30日][4]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纪检监察工作实行目标考核的 实 施 意 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促进全局党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改进和加强纪检工作,促进单位更好的履行好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放心,我局决定对纪检监察工作实行目标考核,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19. [计划规划] 食品药品监督局 “擦亮窗口正行风、服务群众当先锋”党性实践活动的意见 [佚名][2008年6月30日][9]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在全局开展“擦亮窗口正行风、

服务群众当先锋”党性实践活动的意见

我局作为行政执法窗口服务单位,直接服务于全县的医药经济发展,服务于广大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有效。为促进单位党员更好地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先进性,确保实现县委提出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标要求,确定在全局开展“擦亮窗口正行风、服务群众当先锋”党性实践活动。现提出如……

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第5篇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张高丽11日主持召开食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听取了食安委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的汇报。会议认为,今年以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基本得到保障,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但是,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隐患风险依然存在,和人民群众希望还有较大差距,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

张高丽指出,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有更高的要求和期待。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和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心系群众、保障食品安全。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责任,恪尽职守,切实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大事、发展工程和政治任务来抓,作为检验是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一条重要标准。必须重拳出击、综合治理,紧紧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重点领域,加强食品安全执法监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惩重处违法犯罪活动。要抓好源头治理,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坚决守住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要强化过程控制,建立覆盖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程监管制度,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要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完善扶优汰劣的产业政策,加快提高食品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采取治本之策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张高丽强调,要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并抓紧配套法规的修订,健全食品安全标准。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地方监管体制改革;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监管网络体系,充实基层力量;建立食品安全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向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倾斜;加快检验检测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现代化水平。张高丽要求,要充分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统筹研究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要全面落实各方责任,地方政府“守土有责”,监管部门履职尽责,企业承担主体首责,消费者主动参与、对自身负责,加快形成全社会共治格局,汇聚起维护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以食品安全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充分肯定了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要重视发挥好各级食安委和食安办的作用,着力提高监管能力,深入开展治理整顿,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第6篇

解读《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为保障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符合民意、服务民众,确保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集中整合、统一公布,有效规范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上海市实际,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并于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明确和细化了食品安全

地方标准的设定内容

《办法》强调了制定地方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充分考虑地方食品特点及饮食习惯,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办法》规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内容包括:(1)食品及食品原料的卫生要求;(2)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3)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4)与产品标准对应的检验方法;(5)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6)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同时,《办法》强调,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不得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强化了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的重要职能和地位

《办法》规定,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方案,除了要考虑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外,还要在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开展。

力求制定程序的民主化与公开化

《办法》明确规定,标准的立项建议和制定计划应当公开征集或征求意见,确保制定程序的科学、民主与公开。并特别要求提出多项立项建议的,应当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立项计划应当根据采纳意见,修改完善后向社会公布。

明确项目承担单位的

具体职责和起草要求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的有序开展,《办法》规定起草单位的确定,应当采取招标、委托等形式产生,起草单位应当具备相应技术能力且符合要求。《办法》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参与组成标准起草协作组,但起草协作组应当由起草单位负责。起草单位应当保证按照协议书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标准制(修)定工作,强调了协议书内容的法律地位。

同时《办法》明确规定,起草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审评委员会分委员会审查、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审核,规定了起草单位在提交标准送审稿及相关材料后,应当继续履行的职责,确保标准的修改和审核。

重大标准的立项程序起草时

需广泛征集建议

《办法》规定对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标准在起草前宜先通过政府网站、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公开征集标准制(修)订的建议。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办法》规定标准起草单位应当召开由有关单位和专家参加的座谈会或论证会,进行研究论证。

规定了特殊情况处理程序

为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及时应对和有效处置,《办法》规定,遇有食品安全紧急事件等特殊情况,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可调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并可直接由专业分委员会会议、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共同审查。

明确标准的备案期限,

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第7篇

经市政府研究,今天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市近年来特别是2*5年的食品安全工作,研究部署今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对此次会议高度重视,郭副主任、徐副主席亲临大会指导。会议开始时,文扬副秘书长传达了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冷社联局长代表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了工作报告,讲得都非常全面,我完全同意,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刚才,向各县(市、区)下达了2*6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也请同志们按照责任书提出的各项要求,扎实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工作中参考。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依法监管,全市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好,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主要体现在“三个没有发生、四个效果明显”:

“三个没有发生”,分别是:全市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发生影响全省的食品安全,没有发生严重妨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件。

“四个效果明显”:

一是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效果明显。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市政府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各县(市、区)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和任务,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科学管理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同时,各地还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增强了监管合力,已经基本形成了统一协调、责任明确、相互配合、监管得力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促进了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效果明显。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四个环节,通过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了液态奶生产经营、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违法使用“瘦肉精”饲养生猪等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也进行了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是放心工程开展效果明显。全面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严格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清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标准,强化对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全面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加强了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等。去年全市共抽检乳饮料、熟肉制品、粮油制品、酒类等食品3145件,总体抽检合格率为89.9%,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1484起,涉案金额624.2万元,立案查处464起,其中移送司法机关7起;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2.5万余家,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餐馆数508起,取缔无营业执照生产、经营餐馆数748起,吊销卫生许可证11家,有力地净化了食品市场。

四是食品产业化发展效果明显。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了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扶优扶强,既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又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提升了全市食品产业整体水平。2*5年,全市食品工业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规模以上食品工业总产值达到25.03亿元,实现产品销售收入25.6亿元,利税总额3.52亿元,实现利润9939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0%、43.2%、82.3%、3*%。全市已有30个绿色食品、18个无公害农产品通过国家认证,26个农产品获欧盟有机认证。已建立省级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55个,绿色食品品牌20个,在全省居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都十分不容易。

当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安全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主要表现有: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秩序依然不够规范,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食品加工生产力水平低下,约有70%以上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10人以下的小作坊;无证、无照、无标准生产经营问题仍较为突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脏、乱、差现象较为普遍;城乡结合部还有不少食品加工的“黑窝点”和小作坊,并有向农村转移和扩散的趋势。食品安全监管依然非常薄弱,监管体制尚属转轨磨合阶段,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标准体系、信息体系不健全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工作寻求办法,切实加以解决。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从狠抓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管,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加强食品卫生许可和监督。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并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明确目标任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市政府下发了《实施意见》,提出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重要措施。这是我们做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对照分析,认真贯彻落实。现阶段全市食品安全的目标,就是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率明显下降,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更加完善,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更加科学有效;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企业的安全责任和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安全和健康需求不断得到满足。全市上下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任务,谋划新思路,推出新措施,努力开创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是要扎实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省政府办公厅已经下发了2*6年*省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食品放心工程,要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以构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保障人民饮食安全为目标,以着力抓好食品专项整治为主线,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整治,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明确各环节的监管任务,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继续狠抓四个重点。一是重点监管品种:包括粮、油、肉制品、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和儿童食品;二是重点监管环节:包括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三是重点监管区域:包括学生食堂、民工食堂、人流集中的其他饮食场所,农村食品市场以及条件简陋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四是重点案件:涉及食品安全的大案要案,要依法坚决查处。此外,当前农村地区已有可能成为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集散地,各地、各部门要以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发挥乡镇质量技术监督员作用,实行监管重心下移,下大力气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三是要促进食品支柱产业快速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要通过有效监管来促进企业发展,用发展的成果来检验监管的成效,在确保不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加快食品产业的发展,着力把食品产业做大,努力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努力做大一批龙头企业。“*”期间,全市工业发展的目标是突破7*亿,力争8*亿,为此,将按照“抓工业就要抓支柱产业,抓支柱产业就要抓骨干企业”的思路,继续抓好医药、建材、机械电子、食品加工、电力能源五大支柱产业和纺织服装、化工等两大后续产业的发展,力争使五大支柱产业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量达到75%以上。近年来我市食品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工业产值、销售收入、利税总额都呈快速增长势头,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因此,要乘势而上,认真研究和落实食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入企业调研,实施“一厂一策”,加大对我市食品企业以及优势品牌产品的支持力度,扶持一批市内优势食品企业做大做强,严厉打击假冒市内食品企业的违法行为,促进我市食品工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三、完善制度,健全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实践证明,抓好食品安全,要靠完善的监管制度来保障,要靠健全的监管体系来维护。因此,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键是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要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检验检测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要按照“企业自查、政府抽查”要求,加快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检验检测体系,按照整合资源、共享信息、中介服务、手段一流的目标要求,形成检测资源共享、检验数据共用、检测结果互认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此外,市本级和有条件的县市应有重点、有针对性的逐步开展食品抽验检测工作,并安排相应的食品安全专项抽验经费。

二是要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发现及时、反应灵敏、控制得力、处理得当、运转高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抓紧编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机制、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并注重实践演练,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是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搞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要积极配合市政府开展的诚信体系建设活动,打造诚信企业。同时,要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追溯、封存报告、购销台账、商品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出等一系列制度,实施信用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规范市场行为,积极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责任意识。

四是要开展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各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将有关信息按照程序报送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编写简报并向社会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逐步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使全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更具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合力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方方面面。因此,各地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一是要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统一领导,确保“五个到位”:即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资金投入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要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延伸到乡镇(街道),重点组织机构,配合抓好落实。要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日常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逐步加大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经费,把目标管理落到实处,把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二是提高行政监管执法水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涉及的学科多、业务性强,要有计划开展监管队伍的业务培训,尽快提高执法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执法人员要增强法治观念和执法为民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乱收费和乱罚款等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建立行为规范、监督有力、运行高效的执法体制,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是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因此,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食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认真研究解决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方面的问题。要将责任延伸到生产经营一线,落实到生产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岗位、每个员工。没有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屡整不改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关停。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各地要继续拓宽和丰富食品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精神和举措,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大力宣扬食品安全正面典型,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同时及时揭露、曝光一批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和典型违法企业。加强对食品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提高群众食品识假辨伪能力,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

“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立即行动起来,齐心协力,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期间食品安全。假日期间,景区人流增多,学生外出踏青,要特别防范食用野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明天上午省政府将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之后市政府也将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杨宪萍市长将作重要讲话,对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包括食品安全工作作出强调,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领会贯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

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第8篇

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上来看,我国劳动立法体系滞后于我国劳动关系的现实需要。具体表现在:一、在立法思想上还停留在以户籍、编制等阶层化上,对劳动者进行人为划分的带有身份属性的制度性规定,待遇不一,与国际人权公约以及《同工同酬》公约规定不符。同时,行政法规较多,罚则条款不具体、不规范,造成执法过程中处罚手段难以真正实施。这导致劳资双方合同不规范,甚至存在用工歧视等问题,对侵犯劳动权的法律责任的追究还有待加强。二、监察执法现状不容乐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在面临范围大、工作重的劳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时,由于监察人员责任意识不到位,在执法程序与手段上只罚不纠,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效果。三、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还有待完善。随着近年来我国劳动争议案件的大幅增加,处理难度日益加大,我国劳动权司法保障突显出范围狭窄、救济缺失等问题,尚不能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进步的要求。对策与建议完善教育法律体系是实现教育法治化,维护教育公平的前提。

在教育立法方面,要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和法定的立法权限,进一步推动教育法律体系的系统性。进一步提高教育立法的质量,增强教育立法的民主化与可操作性。要做好前期调研工作,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若干重要问题,做好拟制定有关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可行性论证,对教育投入、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等有关促进教育公平的诸多方面应给予重视并规范和管理。

尽快建立严格的教育执法制度,以保障立法的顺利实现。长期以来,教育法制建设深受“人治”和“权治”思想影响,没有充分体现被管理者的“权利”和“所需”。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在观念上增强执法意识,尊重、落实和维护学校的自。同时,要自觉履行教育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责,建立较为规范的执法机制,加强教育执法队伍的建设,明确行政执法程序,加大教育执法力度,依法规范教育秩序,纠正、处理、处罚教育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再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应加强教育执法监督的力度,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保证相关部门正确地履行职责,力拒教育腐败。同时,逐步建立和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建立一个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独立权威的教育法律监督体系。

努力加强教育司法建设。建议在《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行政受案范围中增加“受教育权受到侵犯”的情形,并将对受教育权形成侵犯的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建立健全处理教师申诉、学生申诉的程序与机制,运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种法律救济手段,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及时妥善地处理日益增多的教育纠纷,保证教育程序的正常进行和教师、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依靠法制建设保障食品安全,将成为食药总局组建后的重要任务。首先,要建立以《食品安全法》为根基的食品安全立法体系,尽快明确行业标准,注重食品的卫生、安全与营养,实现从养殖业、种植业的源头立法。加强刑法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从刑事立法上旗帜鲜明地表达国家严厉打击这些犯罪的决心。

执法方面遏制多头执法,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的分工,协调做到“无缝连接”,将“管理程序、规章制度和监管行为”融合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过程中,要把食品安全监管覆盖到生产全链条,改变食品安全领域“事前、事中执法真空,事后突击式执法”的现象。同时,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犯罪行为的追究力度,依法快速、高效的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并加大经济处罚力度,提高食品经营者违法犯罪的成本。

充分发挥司法检察作用,强化移送责任意识。增设行政机关对查处食品案件的专门移送条款及移送标准,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权责利相对应的倒查机制和惩治体系。对食品安全问题以及政府执法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各级人大应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启动监督程序,依法加强监督。对食品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的、以罚代刑、行为“入刑化”,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督促监管者公正尽责。构建劳动权保障的新型立法体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首先,加快劳动保障立法步伐,对劳动者予以平等保护,在制定劳动法律时,要充分考虑当前相关劳动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提高立法质量,既要兼顾劳资双方利益平衡,消除歧视,平等保护,又要向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适度倾斜,加强法律规范本身的强制性。进一步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强化同工同酬权。规范特殊工时管理,明确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范围以及工资保护。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范围及其综合计算周期、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降低缴费比例,提高保险待遇,为在异地生育的女职工打开方便之门。解决工资支付问题,主要包括规范工资发放的方式、工资计算方式等内容。

加强劳动保障管理和监察力度,提高监察执法水平,以保证劳动法律的最终实现。完善评议考核制等工作制度,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开展巡视监察等执法工作,坚决查处和依法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的严格实施,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减少劳动争议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