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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风控服务赏析八篇

时间:2023-11-24 11:14:11

保险公司风控服务

保险公司风控服务第1篇

一、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含义

中国保监会有关课题组在《寿险公司内部建设与监管》一书中对内部控制的定义是:“内部控制是由寿险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员工建立并实施的,为了实现公司经营目标,控制经营风险,确保股东和投保人利益,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以全部经营管理活动为控制客体,对其实行制度化管理和控制,从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二、内部控制是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

(一)内部控制对保险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至关重要

保险行业的经营特点决定了建立并保持有效的风险管理对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重要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吴定富主席多次提到防范保险业风险的五道防线,以促进中国保险业稳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加强内部控制是保持金融稳定、维护金融安全的必要手段,是保险公司适应政府监管的基础性工作

保险业作为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分散风险的行业,对增强金融体系乃至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随着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其在金融业中的地位与作用逐步增强,而所集聚的金融风险也在增大,若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管控,必然会引发行业震荡,进而影响我国的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因此,健全的内部控制,是保险业审慎运行的关键,是保持金融稳定,维护金融安全的基础。

三、加强内部控制上的重要举措

(一)全面提高认识,从思想上对内控工作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尽管内部控制制度在审计等领域的运用广为人知,但从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角度看,不少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尚知之甚少,对内部控制制度在保险业务中的作用则存在着不少误区。有些保险公司把内部控制机械地理解成各种规章的制定、装订和汇总,认为做了建章建制方面的工作,就等于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有的保险公司虽然在理论上比较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但表现在实践中则发生了背离。因此,我们首先必须从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解决了认识问题,才能对内控工作做到抓得紧、落得实。

(二) 建立内控监督机构,加强内控队伍建设

内控监督机构必须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保持独立。稽核工作要制定科学、合理、统一的监督审计程序,要有一定的稽核覆盖率和稽核频率,涵盖主要业务和重要风险点。内控监督机构人员应由熟悉业务、有责任心、作风正派的人员构成。

建立违规必究的处罚机制。建立对事不对人的处罚标准,在同一系统内实行统一标准。防止重检查轻整改,必须树立规章制度的权威,对于违反规定的应坚决按标准处罚,对屡查屡犯的应从重处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明确内部控制的角色定位,建立稽核检查监督体系

稽核检查监管是防范风险的“重中之重”,通过对保险公司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稽核和专项稽核检查,及时发展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风险隐患,防止内部的侵吞,挪用和外部诈骗行为的发生。作为日常稽核检查,要重点抓好现场稽核和非现场稽核两条主线。

(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高效内部控制体系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有助于保险企业提升内在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实力。保险企业应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境内外上市等方式,不断优化股权结构。应加强董事会建设,强化董事会和董事的职责,董事会要对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防范和经营合规性负责,并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应设立专业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为企业制定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决策提供专业决策支持和依据,必要时可以对重大决策行使否决权。有条件的企业应在总部和一级分支机构设立专门的内部控制机构,规模较小或新设立的企业,应有机构承担内部控制职能,并与业务部门保持相对独立,专事风险识别、风险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报告和风险控制等活动。

(五)大胆创新,加强内控管理制度建设

1.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创新。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应注重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应参照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进行公司内部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创新。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保险公司总分支公司之间应该建立严格的管控机制和费率反馈机制,总公司对分支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指导,监控到位;应建立严格的核保和核赔分离制度,建立必要的审核制度和检查制度;对分支公司擅自越权和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对违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行为,必须认真进行内部监督和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否则,保险监管部门可以追究总公司的领导责任。

2.以监管为核心,监控和指导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建设。保险监管部门在加强保险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应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两者是相辅相成、不可替代、互为补充、缺一不可的。

3.以竞争为手段,建立内外资保险公司竞争合作机制。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和利用保险资源、保险科技、保险信息,以及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合作与联系,是国际化经营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

加强人管理制度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新《保险法》修改的一条重要内容,是加重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中介人和中介业务管理的法律责任和管理责任,保险公司应根据中介业务发展的实际,制定相应的保险中介业务管理办法,使 “以人为本”的保险服务行业在服务意识、服务效益、服务质量、服务渠道、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多方面和多层次发生根本变化。

保险公司风控服务第2篇

随着我国法治的不断健全,对于保险行业的监管力度也将会进一步严格,但是保险公司的市场化程度也会有所推进,对于自主选择权的增强无疑是重大的。我国对于市场的监管主要是从严,而市场逐渐的将会决定资源配置。在相关保险方面的改革方案,对于保险行业的市场化进程是一种巨大的促进,但是同时也面临市场规范的问题,如何加强风险监管制度,优化财产保险行业内部环境,维护消费者利益成为当下市场的重点工作,我国也将会在这方面从采取一系列措施,这也将影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成本管控问题。在2014年8月10号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对我国当先的保险行业环境进行了综合的论述,并提出了一系列的相关指导思想和认识。认为: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总体上看,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能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对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带动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保障社会稳定运行、提升社会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

二、成本管控的路径选择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的成本管控是当下工作的重点,也是提高保险公司管理水平的关键。另外成本管控可以让财产保险公司的管理趋于精细化,但是对于成本管控方面的路径一定要非常的谨小慎微,综合分析行业的发展规律以及公司的运行状况,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分析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方向,从而有效的优化财产保险公司的成本管控策略,对于保险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意义重大。下面是根据《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的分析,通过分析对保险行业的成本控制提出了一系列发展措施。

1.宏观环境的探究

1.1把握行业发展规律

对于成本管控的力度要不断的加强,尤其是对成本管理能力的提升方面,要对保险周期进行细致的探索。我国保险行业还处于快速发展的状态,而且在一段时期延续这种状态。相对于国内经济来说,财产保险行业保持发展状态是一种正面的影响,但是大环境下经济发展不断降速,并且这种低速状态还将不断的扩大,经济压力也不断扩大。通过掌握财产保险行业的发展规律,掌握金融市场动向以及消费者的需求,注重新客户的开发,以往与客户建立长期联系的方式逐渐被取代。在这种情况下,新客户的开发和维护将成为新的成本管控策略途径。

1.2有效推进战略转型

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成本管控方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在大环境下的重要选择。产品的经营以往被看成是财产保险公司的重要发展模式,当下应该注重经营客户的商业模式,在战略转型方面要考虑到公司的成本管控,深化公司模式转变和成本管控的联系。第一要引进以成本管控策略为主导的资源,推进公司的战略转型,第二公司战略转型应该能够促进公司成本管控的发展。公司内部结构不断优化,管理也不断的科学化,能够有效的加强成本管控的能力,促进保险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微观环境的探究。

2.1承保管理策略

(1)优化业务选择

承包策略的细化是目前最重要的任务,通过深层次、多维度的的核保政策实现承保策略的优化。加强对优质客户、优质业务的反应速度推进,要明确目标客户,放弃一些不能够给公司带来盈利的业务,注重对业务发展前景的分析,实现可持续发展。

(2)加强风险管控

要注重对重点方面的控制,一些重点的业务要重点抓,加强对核心机构的控制,特别是在业务数据的处理能力提高上以及数据收集的能力上,只有在这方面下大力度,才能够有效的提供承保的科学依据。

(3)动态监控业务质量

要对业务的质量进行强有力的监控,对于业务上的执行偏差进行及时的纠正,有效的控制业务成本,了解财务状况,不断提升财产公司的盈利能力。

2.2费用管理策略

优化费用管理就是要改变保险公司生产要素之间的配比关系,使得同样的产出投入的资源更少,或者同样的资源投入产出更多。对于财产保险公司来说,要有效地改变生产要素的配比,需要不断强化对费用资源的精细化管理。费用的减少能够有效的促进公司的成本管理,也是财产保险公司成本管控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

2.3监管的加强策略

意见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强化了我国的监管目标,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推进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坚持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统一,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统一,加快建设以风险为导向的保险监管制度。加强保险公司治理和内控监管,改进市场行为监管,加快建设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完善保险法规体系,提高监管法制化水平。积极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保险监管派出机构资源,加强基层保险监管工作。加强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推动完善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探索建立保险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立健全保险纠纷诉讼、仲裁与调解对接机制。加大保险监管力度,监督保险机构全面履行对保险消费者的各项义务,严肃查处各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强保险业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风险应急预案,优化风险处置流程和制度,提高风险处置能力。强化责任追究,增强市场约束,防止风险积累。加强金融监管协调,防范风险跨行业传递。完善保险监管与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司法、新闻宣传等部门的合作机制。健全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三、结语

保险公司风控服务第3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 风险管理 协同效应

随着现代企业规范程度的提高和各个行业监管力度的加强,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等工作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国资委有《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许多行业都先后了行业风险管理指引,可见监管部门对此的重视。而就世界范围而言,美国《萨班斯――奥克利斯法案》颁布、COSO框架体系建立,也都是对企业内部风险管理的加强。那么,什么是内部审计,什么是风险管理,两者的关系如何, 两者结合的意义有哪些,本文将就这些方面作进一步探讨,并在此基础上研究企业如何发挥两者的协同效应。

■一、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的关系

要理顺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的关系,首先要清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的概念。所谓内部审计,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在《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中将内部审计定义为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工作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并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采用系统化、现代化的方法来对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进行评价和改善,从而帮助组织实现目标。而企业风险管理是一个由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员工共同参与,应用于企业战略制定和企业内部各个层次和部门,用于识别可能对企业造成潜在影响的事项,并根据风险偏好管理风险,为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它参与到企业的各项活动之中,是一个过程,是实现结果的一种方式。与传统的项目风险管理相比,企业风险管理强调战略导向,覆盖了组织所有的管理层次和管理领域,方法也更为结构化和规范化。

内部审计、外部审计、董事会以及高层管理人员被称为有效公司治理的四大基石。内部审计师的作用是检查、评估和分析组织的风险,审查公司对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促进公司在风险管理、治理结构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提高,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高层管理人员负责提供保证――风险已被分散、公司治理是有效的、内部控制是健全的。内部审计以企业内部信息使用者为中心,聚焦于控制、风险管理等关键问题,通过帮助组织管理风险和提高管理效率,来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公司的经营。因此,内部审计承担了监督、分析、评价、检察、报告和改进等任务,是企业风险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就世界范围看,风险管理已成为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IIA早就把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作为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其1999年制定的内部审计定义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并列作为内部审计的工作对象,2001年修改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明确要求内部审计参与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过程。

■二、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结合的意义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多年来一直积极倡导内部审计参与风险管理,它认为内部审计为组织提供价值的两个非常重要的途径是对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对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框架的有效性提供保证服务。

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相结合是将风险作为内部审计的对象,打破了原来的内部审计只关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局面,在评价内部控制的基础上,对企业所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内部审计更加注重企业的未来,从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各种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出发,就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关键的控制点是否有效控制薄弱的环节以及改进措施是否有效提出认定,来评价风险管理与控制对组织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以风险为对象的审计在风险管理基础上又进了一步。风险审计就是在风险管理基础上审计主体通过对组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等工作的审计,侧重对风险管理进行鉴证。

内部审计参与风险管理不仅为内部审计自身提供了发展契机,而且作为企业内的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工作和咨询活动,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必要和有价值的组成部分,能够在风险管理中发挥独特的作用,无论是内部审计还是风险管理都能从双方的整合中提高效率,创造价值。

■三、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角色和地位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2004年发表的《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角色》意见书中指出:内部审计关于企业风险管理的核心角色是就组织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向董事会提供客观保证,以帮助确信关键企业风险被正确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有效运行。因此,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架中首要角色是监督者,包括对风险管理流程的评估和保证服务,对风险评估准确性的保证服务,对关键风险报告的评估和对关键风险管理的评估。

按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标准,内部审计的服务种类可以分为保证服务和咨询服务,前者是一种独立评价的活动,后者是提供建议及咨询的活动。内部审计为整个组织成员以及组织以外的所有利益相关主体服务,其信息服务对象的需求依其所处的位置、环境及掌握信息的不同而不同。总体来讲,处于信息劣势的服务对象希望内部审计为其提供保证服务,处于信息优势的服务对象则更希望内部审计为其提供咨询服务。其中,保证服务是指为了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或公司的治理过程提供一个独立的评价而对证物进行的客观的检验;咨询服务是咨询性的以及与委托人服务相关的活动,其性质和范围是与委托人达成一致意见,目的是增加价值和改进组织的经营。在企业风险管理中,内部审计的本质特征并不发生改变,因而它可以担任的角色也是基于这两种服务衍生的。除了作为监督者所提供的保证服务之外,内部审计还提供咨询服务,包括促进对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指导和协调风险管理活动,加强对风险的报告、保持和发展风险管理框架、支持建立风险管理、参与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等。与此相适应,内部审计承担了咨询者、协调者、建议者角色。

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角色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一个逐步变化和延续发展过程。在组织缺乏风险管理程序的情况下,内部审计可以向管理层提出建立企业风险管理的建议;在组织实施风险管理的初期,内部审计能够发挥更大的协调作用,甚至直接担任项目经理;而当企业风险管理逐步成熟,运作稳定以后,内部审计就从建议者、协调者转化为监督者和咨询者。内部审计的报告关系也会影响其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角色,报告关系层次越高,独立性越强,内部审计就越能够从全局和战略角度参与企业风险管理;反之,则从局部和流程角度参与企业风险管理。

■四、企业如何发挥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的协同效应

按照审计署颁发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的有关规定以及法人治理的有关要求,内部审计要相对独立。因此,通常情况下,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于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业务上直接向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汇报,但这并不等于内部审计部门与企业的风险管理相脱节,事实上,如果内部审计能够充分利用风险管理的相关信息,最大限度发挥与企业内部风险管理的协同效用,无论是审计计划的制定还是审计范围的确定都将更具有针对性,审计的效果也会更好。那么,如何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的协同效应呢?

1、以企业整体的战略目标为基础,进行风险分类,合理分配审计资源

企业在不同时期,其战略目标是不同的,风险分布、风险偏好以及风险应对策略都相应有所差异,保险企业亦如此。作为内审部门参与风险管理,应以公司整体的战略目标为基础,分析公司当前的风险分布,了解公司当前的风险应对策略和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这些风险进行分类,有针对性地制定审计计划,分配审计资源。同时,作为一个全国性的保险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在参与风险管理的时候,要清楚不同层级机构风险分布是不同的,在总公司层面,主要是决策风险,在分公司层面,主要是控制风险,在中心支公司及以下机构,主要是经营风险。

2、充分获取风险管理部门的意见,按风险管理的要求开展内部审计

风险管理部门是风险管理的专业部门,其对于公司风险分布的了解最全面、最准确,内审部门应主动与风险管理部门沟通,了解目前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以及其对于目前公司风险的看法和意见,并要求其对待定的审计项目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同时,由于目前大部分公司风险管理都还比较薄弱,无论是人员配备、人员的专业能力,还是公司的重视程度都还不够,风险管理部门也要依赖内审部门通过现场审计来验证、评价其风险评估、风险分析的合理性、有效性。因此,对于风险管理部门提出的审计要求,内审部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及时予以合理安排。

3、与风险管理部门进行信息共享

毫无疑问,内部审计部门与风险管理部门是掌握公司风险信息最全面、最准确的两个部门,但掌握的情况却又有所区别。风险管理部门是在既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应对策略的基础上,注重对风险整体情况的识别、评价和分析,并对出现的重大风险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因此,无论是其风险评级报告还是其风险分析报告,着眼点都是一个组织单位(全系统、分公司、甚至中心支公司)整体风险是否在合理、可控的范围内。而内审部门是通过必要的审计程序、有针对性的审计方法对公司经营过程的记录、结果等进行验证、核对、测试,以了解其合规性、合理性和发现其是否存在风险,因此,内审部门对于风险的了解更具体、更有说服力。因此,如果内审部门能与风险管理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实现整体与具体的结合,则对于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和风险信息的有效性都具有重要意义。

4、利用自身优势,实现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的有机整合

保险公司风控服务第4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对策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运行情况的复杂多变,保险行业主体数量迅猛增加,行业竞争加剧,保险行业存在高风险,保险公司要积极寻找防范风险的措施和方法。细数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组成,内部控制不失为保险公司应对风险、稳健经营的有效办法之一。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是保险公司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重要保障。

一、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概述

1.保险公司内控及其特点

保险公司内控是指保险企业依托不同层级的机构和人员,各司其职,执行风险管控制度,监控风险点,杜绝各种高风险事项的违规发生,杜绝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目的的偏离,从而建立起内控有效机制,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与监督、信息与沟通通常被并列作为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几大要素。按照经营业务,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活动可分为前端控制(包括承保、销售控制)、管理控制(包括投资和偿付能力控制、会计和信息系统控制)以及再保险等几大部分。

2.保险公司内控的作用

(1)从保险监管角度出发。为促进保险公司合规经营、稳健发展,以及保障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保监会于2010年8月出台《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以加强保险公司内控建设,提高公司防范风险能力,以期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准则》的出台,强调了内部控制环节对于保险公司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不可替代。内控严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和内在要求,也是保险公司改革的根本方向。中国保监会确立了市场行为、偿付能力和公司治理三大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内部控制不健全,则公司治理只能是空中楼阁。外部治理监管只有和内部控制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从本质上完善公司治理监管,从而提高保险监管水平。

(2)从保险公司角度出发。内部控制中的合规风险管理作为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重大前提和基础,在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内控有效机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夯实内部控制工作,能够促进保险公司流程规范化、提高管理制度执行力并实现管理效率最大化。在接收外部监管的同时,通过外部监管,将其内化为保险公司自身的合规要求,并与公司的经营理念相融合,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为公司经营创造价值。

二、保险公司内控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由于各大险企之间的竞争,保险公司多注重扩张,却往往忽略了自身管理建设、导致风险管控能力偏弱的后果、服务水平偏低,多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规行为屡屡出现。2012年,人身险公司销售误导投诉占其违法违规投诉总量的85.28%,同比增长128.10%。就目前现状来看,大型保险公司人员配备相对充足,机构设置相对合理,能够避开一些不相容职务兼职的现象,风险管控能力较强,内控建设整体水平要略好于中小型保险公司。

1.内控监管制度不到位

虽然目前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确立了一系列监管机制,但没有明晰具体操作措施,存在相关标准不明确的问题,出现了一些保险公司采取不正当手段,规避法律政策,造成内控监管不到位问题时有出现,阻碍了监督机制的落实。健全的内控体系,能够渗透到各项业务开展过程,覆盖各相关部门,从而监督各流程环节操作。由于我国地域经济发展不均衡,造成保险市场在不同地域的千差万别。同时,在同一公司内部,由于地区差异,各地发展水平的不均衡性,也会出现制度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比如目前保险公司为拓宽渠道业务,绩效考核等政策向人力扩张倾斜,机构和个人人销售人员增长迅速而综合素质难以保证。保险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具有营业分支机构众多,规模相对较大等特点。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科学合理的内控制度来全面控制个人销售人员和销售机构的销售行为,既无法保证销售人员及销售机构的服务品质,又无法规避行业风险。我国各保险公司目前的绩效考核体系,总体看来重业务、重绩效、轻制度建设,在绩效考核影响下,保险公司多数注重渠道人队伍建设,重视规模化抢占市场份额,自发产生的强化内控制度建设意愿较为薄弱。各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发展水平差异,执行力不足,不能很好地落实已制定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2.内部控制环境有待改善

首先大多保险公司没有对内部控制工作产生足够的重视,更弗论能上升到战略高度;其次公司在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和企业文化方面存在一定缺陷,直接影响了内控建设的完善和有效实施。

3.风险评估系统不完善

贯穿内部控制始终的风险识别和分析应对,影响到保险公司是否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否能够构建系统的风险评估体系就是保险公司的重要保障。当前,大部分保险公司风险评估体系并不完善,还仅仅停留在保险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初步认识,对信用风险认识不足,难以应对突发事件。

4.内部控制活动乏力

在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中,居于核心位置的是内部控制活动,它直接决定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程度和水平。内部控制活动主要表现在财务控制活动和资金运用控制活动等。在财务核算与信息管理电子化普及的情况下,财务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在内控中财务控制方面多少流于形式。目前看来,财务控制多限制于会计的日常差错审核、相关经营活动的真实合法性审核。虽然大多保险公司都实行了全面预算管理政策,但是局限于基层财务人员自身素质,不能很好地执行,与管理层要求实现的财务前瞻性和动态性分析有很大差距,不能有效监管业务风险。目前保险资金运用面临多方面的压力。同时由于保险资金的特殊属性又有不同于其他资金运用的风险存在。资金运用的多环节操作,涉及人员广,没有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来保证,则很难有效地防范风险。

5.信息与沟通不畅

各种信息的收集和传递和反馈。包括上下级的沟通,各部门的信息交流,与客户之间的信息和沟通。信息系统建设部完善,没有系统的归集和处理信息制度,就不可能做到衔接顺畅,分工科学,更遑论信息的整合分析。没有反舞弊管理的严格执行,则无法控制公司高层、职工或者其他方做出舞弊行为。

6.内部监控体系弱化

作为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监督的重要措施,目前各保险公司内部审计并没能发挥其发现关键风险,防范隐患的作用。保险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或机构,由于设置人员较少,在离任审计、任期审计等常规审计中疲于奔命。同时审计部门不独立,不能完全客观的对企业成本进行控制审查,对检查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的作用更是微乎其微。不能及时有效的对违法人员、违规事项进行处罚,没能建立内控激励机制,一定程度上又打击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内控制度的有效贯彻落实沦为一纸空谈。内部审计作用被弱化,同时缺乏内控激励机制。

三、完善保险公司内控的对策

1.改善内部控制环境

首先要对对内部控制工作产生足够的重视,上升到战略高度;其次公司在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和企业文化方面要加强建设,促进内控建设的完善和有效实施。加强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选择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能力高的人才;加强员工培训,提升综合素质,融入保险公司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理念,在公司形成一种和谐向上的正能量,从而形成良好的内控环境。2015年6月,保险人资格考试取消。可以理解为保监会要放开前端,关注后端,把风险管控的责任交给了市场谁招聘的人人人,谁就要担当起相关的处罚风险,承担更多的管控责任。这样就意味着保险公司自己决定个人人的录用和管理,同时也要承担起个人人违规所带来的法律责任。长远看来,保险公司将转向培养优秀、高素质的个人人。

2.加强风险评估系统建设

保险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流程测试对日常工作流程进行监控,保证一系列日常工作如保单核保、收费、承保、理赔等的安全运行;通过抽样检测、穿行测试发现风险点,实现及时预警,对影响公司平稳运行的风险零容忍;通过科学风险分析方法的引入,对突发事件实行动态监控,实现及时预警,并针对突发事件提出相应应对策略。

3.优化内部控制活动

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体系,监督财务核算和管理的全过程,以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数据信息。强化财务报告分析制度,分层级进行监控,并对提供的数据做出指标分析。通过全面预算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真正实现财务控制活动的有效进行。提高风险评估能力,运用风险评估手段识别和分析内部及外部风险,及时调整公司的内控目标。在保险新国十条后,保险资金投资热情高涨,按保监会要求保险资金将直接对接存量资产。之前我国保险资金多投资于银行债券类投资项目,资金运用收益稳定性高而收益水平略低。下一步将继续拓宽投资渠道,随之而来的资金运用风险亦会进一步增大。通过理清岗位职能设置,得以有效监督所有的资金运用投资活动,保障经营目标顺利实现。通过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部门与财务、审计等风险控制部门之间,保险公司与其资产管理部门之间建立沟通执行机制,确保相互监督和制约。发挥偿付能力监管,制定适当的投资组合方案,保险资产合理配置,借助资产和负债的最大程度的匹配,强化资金运用监管,防范资金风险。

4.重视信息与沟通系统建设

形成高效、开放的信息与沟通系统,实现上下合一,统一有效的整体。通过客户与基层销售人员的良好沟通,实时展现基层人员的标准化服务,确保基层数据的真实、准确采集;通过系统的制度安排实现职责分明、衔接顺畅;通过对工作流程中可能出现舞弊行为的环节重点监控,对关键部门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把反舞弊工作作为内部控制活动的一个工作重点。

5.加强内部监控体系建设

设立内部监控机构,强化内部监控监督,提升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能力。成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同时匹配经费和充足的人力,保证审计行为的有效进行和顺利开展。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过工作笔记、审计底稿记录在案,并对反馈结果和贯彻落实进行监督。在确保内部审计机构业务开展顺畅的同时,也要防止内部审计人员和其他人员同流合污,损害公司利益。

参考文献:

[1]张波,浅析我国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与监管.湖南行政学院学报(双月刊),2011.2

[2]黎媛媛,胡北忠.保险公司内部控制问题研究.中国内部审计,2015.6.

[3]黄涛,浅议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中国管理信息化,2013.3.

保险公司风控服务第5篇

[关键词]可保风险,金融工具,管控,效率

企业安排保险的本意在于“转移”风险,但保险本身只是一种管理可保风险的风险融资行为。而用于风险管理的融资工具还有很多种,比如风险自留、自保公司、风险债券和其他一些用于风险管理的金融衍生工具。经过多年实践,很多国外大型企业在可保风险管理方面慢慢发展成为一整套管理模式,其中包括明确的职能界定、组织结构、制度规范和金融工具的使用等,使其成为企业管理活动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

明确企业可保风险管理的职能,就是要围绕可保风险管理,确定其宗旨,明确其工作方向,清晰其任务。作为风险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保风险管理的工作方向包括加强管控、提高效率、增加利润等三个方面。可保风险管理要履行的职能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弥补保险的欠缺,做保险办不到的事情,这主要指管控和利润;第二,将保险采购进行得更有效率;第三,在保险市场发生波动或者组织内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企业提供替代保险的其他风险融资工具和服务。以下将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为例。由于石油行业自身具有高投人、高风险的特点,往往并非只采取单一的金融工具(比如保险),而是采取多种金融工具组合的方式,比如保险、再保险、风险自留、自保公司等,以起到控制成本、管理巨灾的作用。

一、加强可保风险管理的管控职能

(一)管控职能的内涵

对投资人而言,可保风险管理管控职能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管控各利润中心的可保风险;二是通过管控各利润中心的可保风险进一步达到管控投资项目的目的。

如何对分支机构、附属企业等各利润中心加强管控是目前国内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基本管控方式有五个方面,即发展战略和管理的决策、资本运营和产权管理、资金融通、人事管理、监控和绩效评价。可保风险管理的风险融资职能属于第三项的范畴,而其管控职能则属于第五项的范畴。

以目前企业的保险采购为例,采购的集中与分散与否,实际是企业众多细务之一,但鉴于其牵动各方利益的敏感程度,这个问题的处理实际是集团对各利润中心、投资项目控

制力度的试金石。投资人有两个标准来衡量从利润中心获得的利益,一是是否可以确保投资回报率,此为前提;二是是否可以将投资项目的发展纳入集团的整体发展策略,充分发挥投资项目的作用,为集团整体发展服务,此为根本。而从表层看,对利润中心可保风险的管控就是为确保投资回报率服务的,这是可保风险管理的基本功能,即以适当的金融工具、组织结构和制度模式为基础,管理可保风险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可持续性地稳定增长。但是从深层看,通过管控利润中心的可保风险还可以进一步加强对利润中心的管控,这也是风险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之一。

同大型跨国公司相比,国内集团企业的规模仍然较小,但是有些企业整体的架构已经开始朝着集团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跨国公司在产业、机构延伸壮大的过程中,无不重视对组织的各个组成部分的管控力度,避免各自为战、枝强干弱,以求整体效率和集团效益的最大化;集团对利润中心的管控手段可以分为硬性和软性两大类。通过人事任免、授权管理、预算审批等方式进行管控,即属于硬性管控的方面,投资人一般通过董事会来实施这方面的管控,保护自己的投资。保险的统一采购,也是集团对利润中心采取硬性管控的一种方式,而这种硬性管控确实实现了采购的规模效益,杜绝多头采购的各种弊端。应该说,这种硬性的管控手段在今后国内企业可保风险管理中不仅不能放松,而且必须加强。

尽管理论上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应该由管理者负责,投资人只是对其经营和管理的结果进行考核和监控。但是近年企业管控频出丑闻的现实,导致跨国公司逐渐加强其作为投资人对利润中心运营的管控,管控手段则是软硬并举。一方面通过自己的股东在董事会里贯彻硬性监控;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建立风险管理的制度和规则,并通过监控制度和规则的落实,来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实施全程的管控。这种管控手段则是作为硬性管控手段的补充,是一种软性的方式。

在现代经济社会,大的投资人或者经济实体已经不仅仅依靠资金、技术或者政治影响力来实施他们对投资项目的管控和操纵,这些硬性的管控虽然易于达到效果,但是也比较容易引起反弹,有较多长期的负面影响。因此他们开始逐渐增加在制度、标准和规则方面的投入和开发,以资金、技术上的优势为依托,以制度和规则为手段,来操控市场和对投资项目施加影响和管控,这种管控虽然见效较慢,但是渗透力强,影响彻底,一旦被接受,即形成企业机体的有机组成部分。

可保风险管理的软性管控功能正是源于以上考虑。除了集中保险采购形成的资金管控以外,可保风险管理的实施主要依靠建立风险信息收集、分析和评价的制度和标准、界定各部门及各机构的权责和角色、完善对制度及标准落实情况的回顾检查,将各部门、各机构和各利润中心的风险管理工作纳入集团的考评体系。可保风险管理除了关注损失发生后的风险融资问题,更关心损失发生前的监控和管制问题,除了从利润中心分权,更为利润中心服务。

(二)通过可保风险管理实现管控的途径

随着国内企业的发展,其投资项目构成日趋多样,管控的手段必须多样而有针对性,在坚持硬性管控的同时,相应发展软性的管控手段,才能保证各种投资项目的合作方和经营者可以接受,从而确保对各种投资项目的渗透,有效实现可保风险管理的管控职能。

目前跨国公司对可保风险管理的可借鉴之处就在于硬性管控和软性管控的结合。在硬性管控方面,也依靠统一采购的模式来安排风险转移,争取采购规模效益和控制采购中的弊端。只不过根据投资项目的特点和项目所在地法律法规的要求,统一模式更加系统,也更加灵活。而如果硬性管控行不通,就在软性方面下工夫,其中包括集团统一的可保风险管理政策和稳定的风险转移渠道等。

1.可保风险管理的政策

可保风险管理政策统一,主要表现在统一的管理模式和协调一致的风险融资决策(主要是风险自留和转移的比例调整)。而统一的管理模式又包括统一的管理制度、流程和标准。制度、流程和标准的统一有利于投资人的代表在各种投资项目中的适应能力和管理能力,也有利于加强投资人对自身投资项目的管控力度和降低管控成本。以可保风险数据库建立为例。可保风险管理决策的基础,是了解风险性质、清楚风险分布和风险发生频率。而决策的科学与否,是建立在稳定可靠的可保风险数据基础上。大型投资人在投资过程中,通过要求项目管理者按照适当的标准和软件建立数据库,并根据固定的流程分配权责,收集信息和数据,以这种方式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规定,所有股东均应享有知情权和查询权。而确定标准、设计流程的过程,就是将自己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贯穿到投资项目的过程。换一个角度讲,使用哪一方的制度、标准和流程,就决定了企业的经营要适应哪一种理念和文化,也决定了用哪一类人管理投资项扫。至于母公司的制度、标准和流程能否应用到子公司管理当中,一方面取决于代表母公司的董事是否坚决维护母公司利益;另一方面也决定于母公司的制度、标准和流程是否反映先进的管理水平。

2.协调一致的可保风险自留和转移决策

企业对可保风险的管理终究要在自留风险和转移风险之间做选择,在各种金融工具之间做选择。跨国公司在管理可保风险方面的成功经验之一,是确定整个集团协调一致的可保风险自留和转移决策。

集团之所以要在集团和各投资项目间,保证协调一致的可保风险自留和转移决策,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自留额的确定和经营

首先,自留风险的规模和质量将影响集团公司的经营稳定和管理可保风险的成本。一般集团企业均需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制定整体的风险自留额度,然后再针对不同投资项目的风险特点和状况,合理确定不同风险自留和转移的平衡点,确定集团整体成本和效率的最优组合。同时它们也可以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的整体效力,发挥其某方面可保风险管理的专长,自留并经营哪一类风险,来获取利润。此外,如果某类投资项目组织形式特殊,比如对于采取独立法人结构的合资企业,如果无法通过简单贯彻统一采购的管控方式进行渗透,他们也可以通过适当的金融工具,将不同投资项目的自身份额统一起来,集中在国际保险市场上进行安排,这样也可以起到某种程度的规模效益。

(2)建立稳定的可保风险管理服务网络

可保风险管理服务网络包括各自的保险人、再保险人、经纪人、检验人、风险管理人、自保公司管理人,以及相关的律师、会计师等。跨国公司通过使用风险自留额度、风险管理标准、信用等级标准,甚至自己的标准条款(比如英荷壳牌的保险条款),可以将投资项目的保险服务商限定在对自己有利的范围内,比如使用自己熟悉的、固定的服务商和服务条款版本。从不同层面确保集团自身同服务商的长期稳定、互惠互利的关系,以保证集团本身的最大利益。

(3)统一的风险管理人

可保风险管理本身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管理问题,只有集中管理、集中研究、集中决策才能在提高管理效率的基础上,兼顾全局。若政出多门,一时迁就某个项目的合作者及管理者,只能削弱集团的整体管控能力。

企业可保风险管理的集中,并非只是采购的集中,还包括信息的集中、服务的集中和决策的集中。伴随集团发展,即使集中采购的原则在某些投资项目中无法得到贯彻,也必须贯彻集中管理、集中服务的原则。如果采购问题属于利润中心管理层的操作范畴,总部则不可越权干预。但在这些项目中,集团应该从全局层面制定符合集团发展的管控原则。同时企业在这些项目中的代表在参与可保风险管理决策时,应首先听取总部指定风险管理人的建议。必要时,可以将总部风险管理人参与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决策与实施作为一项制度明确下来。

总之,投资人对投资项目的管控是维护自身利益的必要手段。随着企业的发展,它的合作伙伴也来自各方,其管理水平和对投资项目的管控力度也各不相同。管控本身不是对投资项目经营的干扰,对于那些先进的管控方式应该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基础上,充分合作,尽快学习,化人为我。对于那些管控能力不如自己的合作伙伴,要尽可能以先进的管控方式提高投资项目的管理,争取自己在投资项目中的优势。

二、提高可保风险的管理效率

可保风险管理的效率主要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如何可以提高管理的质量;二是如何可以控制管理可保风险的成本。换句话讲,所谓管理的“有效率”应该是选择的金融工具成本合理,效果最佳,最能满足投资人在管控、成本和利润方面的要求,同时还可以满足被管理者(即相关利润中心)对可保风险管理的需求,即控制、降低、转移、管理可保风险,保证生产经营的稳定和连续。

(一)以服务的态度来管理

提高可保风险管理效率的途径有二,一是集中管理,这是国内企业在发展中必须坚持的一点,当然集中采购并不是完整的集中管理;二是国内企业的投资人应该改变以往行政管理式的工作作风,而以服务的姿态来实施集中管理。集中是可保风险管理有效率的重要保证,集中采购可以减少管理环节、扩大采购规模,增强与金融工具提供者博弈的余地。但集中采购只是集中管理的一个部分,并不是完整的集中管理。所谓可保风险集中管理应该是信息的集中、决策的集中、采购的集中和服务的集中。集中采购只是管理者权利的体现,与之相伴的必须有相应的义务。而这种管理的义务最好以一种服务的姿态来履行。管理者具备服务意识或者以服务的姿态进行管理是现代管理的一个重要特征,其意义在、于可以有效提高管理的效率和被管理者的接受程度。

(二)成本控制

控制可保风险管理成本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控制风险融资的成本,因为风险融资是整个可保风险管理中,成本比重最大的部分之一。控制了这部分成本,基本可以把握可保风险管理成本控制的大局;二是必须将可保风险管理的各种成本统一起来考察。如果企业没有风险管理制度,涉及风险管理的各个部门(比如石油公司的HSE、资金、财务、生产、人事等部门)则仍然习惯分头作战。目前很多企业都没有通盘考察整体的可保风险管理成本体系,其中包括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数据的分析和评估、灾害的检验、评估及预防和风险融资。事实上,从成本预算管理人手,是在企业实行系统全面可保风险管理的极好切人点。关于控制风险融资的成本,要注意两方面问题:

1.融资工具

传统管理可保风险的风险融资手段只是保险和再保险。但是这种金融工具本身有很多局限,并不能完全满足使用者的要求,对风险特殊的企业更是如此。以石油企业为例,由于这类企业所需要的保险和再保险供给市场狭小,竞争性差,融资成本确定所依赖的客观数据相对不广泛,因此定价受供给者主观影响大;同时这类企业规模巨大,财务状况良好,管理状况优异,本身抵御风险能力强,有一定实力化解可能限度内的可保风险。从另一个方面看,由于这些企业风险特殊,保险和再保险业对这类企业的融资后服务,比如定价、定损和理赔,以及损失控制等方面的服务能力不强,甚至无法与这类企业本身相比。鉴于这些因素,这类企业控制可保风险管理成本的根本办法,不是专注于保险和再保险的采购能力,而是将视野扩展至其他可以使用的金融工具。根据市场状况和自身条件,应选择合适金融工具的组合,保证融资成本的控制。常见的可保风险管理融资工具包括保险、再保险、风险自留、风险自保和有限风险转移。但是从根本上,管理可保风险的融资工具总是在自留风险和转移风险之间做选择。

2.风险融资能力

风险融资的能力取决于企业管理自留风险的能力和采购相应金融工具的能力。企业管理自留风险的技术能力和财务实力将从根本上影响其对外部金融工具的依赖。

(1)管理自留风险的能力

石油公司的自保公司作用之一,就是应对国际保险市场波动的调节器。通过自保公司吸纳风险的能力来平衡保险市场的波动,控制保险的成本,稳定集团的经营。但是达到这一目的的前提是自保公司本身一定要有较强的金融实力和技术实力,非此不足以影响大局。自保公司实力的提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自留风险的经营。

自保公司经营的风险必须同企业的发展保持协调一致。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风险组合的多样化,也才能满足投资人管理可保风险的需求。但是这种协调一致的基础首先就是建立在对各种风险的充分了解之上。

(2)采购金融工具的能力

大型跨国公司之所以可以在国际保险市场上“呼风唤雨”,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决定市场走向和承保人的态度,根本原因之一在于他们的竟价能力。竞价能力的强弱取决于很多因素,但是采购的规模是其中的关键因素之一。这也是为什么在海上油气资产的保险和风险管理问题上,各石油公司均力争主导权,如果争主导权不果,他们会退而取其次,分开安排,竭力做大自己的采购盘子。那些产业一体化程度高的大石油公司都会努力将上下游业务的保险采购规模做大,以此争取同国际保险市场合作的整体主动性。

三、创造利润

从国外企业既往的经历看,企业在介入保险事务的过程中,一般有两个走向。一是向服务中心发展,二是向利润中心发展。前者决定了对可保风险的管理是以服务为主,重点在于减灾预防、危机管理和风险融资等;而后者则成为企业投资项目;变成资产管理的一部分,这代表了目前一些国内企业对保险行业投资的兴趣,很多保险买方在管理自身风险过程中,积累了资金、拓展了渠道、增长了经验,从而在管理自身风险的同时·,逐渐向管理第三方风险发展。

对中海油这类国有企业而言,国有资产最大化的有效路径就是股东价值最大化。而可保风险管理在这方面的贡献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为企业核心资产提供服务,以求达到集团整体效益最大化;二是在管理风险的基础上,介入风险的经营,以获取利润。现在中海油在这两个方面都有发展。前者毋庸赘述。而关于后者,中海油也投资保险业,比如海康人寿保险公司和中海石油保险有限公司(自保公司)。应该讲,其保险板块发展和建设方向的定位清晰既有利于资本市场对中海油业务板块的评价,也有利于理顺集团同各利润中心之间的关系。

(一)可保风险管理是以利润为中心还是以服务为中心

企业是否应该投资于保险行业,涉及企业内部的投资策略、保险业的增长力和盈利水平等一系列标准。ACE和XL两个公司的成立和演变就是企业管理按利润中心的方向来建设,走产业化道路的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全球责任险承保能力严重不足,这种情况尤以美国市场为甚。为了满足自身责任风险管理方面的需求,充分利用责任险的整体状况以牟取利润,1986年,68家大型企业的自保公司在保险经纪人公司Marsh&McLennan的推动下,先后成立了XL和ACE,专门从事意外险和责任险的巨灾超赔风险,其中XL承保责任限额在5000万美元—1亿美元之间的损失,而ACE专门承保责任限额超过1亿美元的损失。目前这两家公司的运营非常成功,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意外和责任巨灾风险的主要承保人,并先后在伦敦、都柏林、法兰克福和东亚地区建立了广泛的分支机构。

XL和ACE的发展思路在于企业的可保风险管理能否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服务,和在服务于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能否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中海油在可保风险管理建设方面的优势在于保险采购的规模、良好的风险管理业绩和在海上能源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具备将保险产业化的一定核心竞争力条件。但是在近20年的发展过程中,中海油几乎一直在围绕能源走专业化发展之路,妥善地处理核心竞争力的问题。行业专业化符合资本市场的要求,也符合竞争的要求。现在中海油虽然开始走产业一体化之路,但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多元化,中海油的产业一体化基本是在突出主业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协同产业模型。其目前的投资方向都是围绕油气能源的上下游产业做文章,主业非常突出,而且非常有规模,有可能在将来的市场上成为领导者。而一般只有主业突出的市场领导者才会给投资人创造更大价值,这是因为领导者本身对市场和金融环境的控制都比较强,可以获得较高的盈利水平,也可以提供一个更高的股东资金回报率。因此,在可保风险管理方向上,企业首先要考虑的不是赚取承保利润。保险利润最大化并不代表集团利益最大化,而服务集团的核心产业或核心竞争力,帮助集团利益最大化才是理性的目的。企业的保险或者可保风险管理应该是可以通过利润指标考核的服务中心,而不是单纯的利润中,b。

如果企业打算将可保风险管理从服务中心向利润中心转变,要考虑这个利润中心能否为企业本身的核心竞争力服务,而不是形成分力和折让;同时这个利润中心本身有无可能具备核心竞争力,以求在本行业中占据有利位置。除了这两个因素外,企业在选择利用可保风险管理的平台创造利润时,还需要考虑一些问题。比如,首先要考虑是否需要建立庞大的销售网络和进行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是否比较容易控制经营成本,并可以根据市场的走向和公司策略的变化灵活调整进退。其次要考虑是否利于发挥自己的资金和技术优势。其他要考虑的因素还包括进入市场的时机。这方面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保险市场的状况。保险业的投资人都是在硬市场进入或扩大规模,在软市场退出或缩小规模。尽管目前国内保险市场仍然呈软市场状态,但由于海上能源保险的特点,国内海上能源市场基本是国际海上能源保险市场的一部分;二是企业主营业务对资金的需求,以及可保风险管理产业化对资金的分散和补充。由于可保风险管理产业化必然要求资金的投入,这方面会对主营业务资金需求形成一定干扰;而保险本身保险费提取和赔款支出的时间差,可以形成一定的资金积累,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主营业务资金的需求。但是要注意的是财产保险不同于人寿保险,其资金的长期可利用性较后者要弱,而且不稳定。

保险公司风控服务第6篇

关键词:物业公司;财务内控;财务风险;防范

在我国经济在发展进程中,物业公司内部控制出现了多种问题,所以,完善物业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方式,成果显著。然而,财务内部控制是财务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之一,促使物理公司资金使用合理化,促使物业公司持久发展。物业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管理自身问题严重,财务风险无不影响着物业公司资金的安全,阻碍了其正常运转。所以,加大物业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力度,可将风向规避在可控范围内。

一、物业公司财务内控与财务风险防范的问题

几乎所有的物业公司都认为,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多少会出现一些问题,其不单是管理人员的失误,同时还牵扯到公司的体制、员工的素质和修养等,所以,我们一定要清楚物业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预防因物业公司内部控制不合理产生的财务风险。物业公司财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尚不完善,主要集中在物业公司的收支与控制上。比较之下,物业公司经营规模较小,有关业务活动金额不多,事实上,有关业务如收取物业服务费、收取水电费等的量相当大。尤其水电费支出常常具有较大的金额,受制于计量总仪表、管线漏耗等,支出环节要构建总表用量查验、复核审批制度,以及时找寻问题,控制支出在有效范围。此外,一些业主不愿配合,重复工作多有存在。除此之外,许多物业公司的领导未认识到上述业务活动的复杂性,因此,忽视了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未配置相应的内部控制部门与机构。另外,物业公司的费用管理松懈,成本管理缺位等,这都是不健全的财务内部控制,容易引发财务风险。物业公司财务内部的控制意识淡薄。物业公司的运营缺少有效的财务内部管控,这就使得员工过分看重自身业绩,不太注意会计内部控制管理。如果财务内部控制思想不存在,财务工作人员将产生模糊的财务内部控制目的,进而使得内部控制效率偏低,引发了财务风险。

二、物业公司财务内控与财务风险防范对策

面对出现的问题,我们从中可见,物业公司内部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其严重阻碍了物业公司的发展,所以,物业公司提高财务内部控制,加强财务风险防范,提高财务内控工作效率,确保物业公司资金良好运转。此外,物业公司应健全内部会计控制,避免会计信息缺失真实性,预防各类经济犯罪的产生。完善物业公司内部财务制度还有助于强化公司内控、规避风险。

(一)优化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构建完善的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明晰管理层次及管理人员、被管理人员,确保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有序。构建完善的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物业公司应加强内部审计的力度,形成完善的内部会计管理体系。物业公司合理配置各部门岗位,建立与之相应的负责制度,完善物业公司内部的组织结构。第二,物业公司要构建会计评价与考核机制,形成规范化的执行与决策监督机制。再者,物业公司从自身经营情况出发,制定规范化的财务活动规则。细化收费人员工作规则,制定、约束常规收入和费用。积极落实收费信息化,把一些重要控制点,如统计报表、收费等植入收费软件,有效配置操作权限,定期或者不定期地检查小区收费工作,落实二级财务控制[1]。如此,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下,可提升财务内部控制效率,规避财务风险。

(二)提高财务风险防范意识,构建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

在物业管理服务中,物业服务企业要提高风险意识,构建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在物业公司内部,搞好风险管理知识的普及工作,培训员工,构建规范化的风险管理程序,制定风险管理目标,采取财务风险管理举措,付诸风险管理与实践操作中,定期跟踪检查,结合实际状况,做出相应的调整,实现不断改进的目标。根据各阶段及各类风险及风险源,一定要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策略。对物业管理方案编制工作,进行可行性研究,结合各物业项目类型,从客户实际能力及消费水平出发,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及服务价格,防止因为决策失误而产生风险[2]。在接管验收中,检查要仔细,能够从中获得真实可靠的物业项目资料,及早发现存在的问题。在管理实施中,以国家标准为依据,按照相关规定,构建健全的管理及监督制度,使工作流程规范化,有效管理、控制服务质量,防止因为服务欠佳引发的客户不满意或者索赔。

三、结束语

国际经济体制处在不断更新中,物业公司面临着发展中的困境。从一定层面看,物业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有利于实现可持续性发展,规避财务风险要求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风险预见性,同时作为一名财务工作人员要细化自己负责的工作。物业公司强化内部控制,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规避则务风险,切实执行物业公司内控,保证资金使用合理化,降低资金的损耗和流失,规避财务风险,推动物业公司健康持久地发展[3]。

作者:缪亚茜 单位:台州市方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郎倩.浅谈物业公司财务内控与财务风险防范[J].财经界(学术版),2015(24):220+342.

保险公司风控服务第7篇

一、各种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比较

世界各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形式通常有几种类型:就业务经营种类上看,一是人身保险公司,在办理人寿保险与年金保险以外,也办理健康保险业务;二是财产及责任保险公司,在办理财产及责任保险的同时,也提供健康保险服务;三是专门的健康及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专门办理健康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从组织形式上看,按所有权的形式不同分为营利性的股份有限保险公司和非营利性的相互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健康保险协会等。以上形式共同存在,不断发展,功能上互相补充,从而形成了专业化和多样化的健康保险经营形式体系[1][2].

(一)由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

1.附加寿险(产险)形式。即将健康保险业务附加于寿险或产险业务上进行经营的形式。这种经营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初期成本较低,可以有效地利用保险公司的共享资源,如营销网络、管理人员、技术开发数据等。其不足为:此种方式不可避免地将健康保险定位在寿险或产险的辅助和从属地位上,而寿险业务的内在特征和经营规律都与健康保险业务完全不同,产险业务的保险标的性质与法规适用也不同于健康保险,因此,两种业务经营理念上的冲突和矛盾将不利于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和管理,且由于业务的开展要分拆到寿险(产险)公司的各职能部门,有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因此,业务规模难以扩大,质量不易控制。

2.保险公司事业部形式。即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来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健康保险事业部一般充分享有产品的开发权、业务拓展权、市场推动权和利益分配权,与公司的其他部门形成相互、单独核算的关系,构成公司相对独立的业务体系,是公司健康保险的实际经营者和管理者。其优势在于: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充分照顾到健康保险的特点以进行专业化经营,有利于产品的设计、开发、推广和风险控制,以及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从而有助于业务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利润的实现。同时,又可以共享保险公司的资源如销售网络、技术优势等。其不足为:健康保险的推广需要其他职能部门如营销部门、客户服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因此,业务的开展会受制于其他部门的发展水平和投入规模,不利于业务规模的最大化,且与公司其他业务的冲突会降低健康保险的经营效率。

3.保险公司子公司形式。即保险公司以设立子公司的形式来专门经营健康保险。其优势为:由于已经具备了相当独立的组织体系,且实行内部的子公司化管理,因此,能够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同时,可以充分共享保险公司的现有资源;子公司在设立上前期投入较小,一般无需另行申报、获取执照,业务的开展可迅速达成。其不足表现在:子公司的组建需要一定的技术、人才、资金条件,有一定难度,同时,需要与母公司协调关系,因此在经营观念上存在矛盾。

(二)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形式

由保险公司专门进行健康保险经营的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者的积极性较高,可以使公司专心围绕健康保险业务进行经营决策,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从属于寿险或产险业务的状况,充分实现健康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容易扩大业务规模,提高业务经营质量。而劣势在于:无法分享其他保险公司的资源,筹建成本较高,且经营初期成本较大。依所有权形式的不同,健康保险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等组织形式。

依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能够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并且由于同业竞争激烈,更能开发新险种,并采用相适应的新方法和新技术。其二,容易筹集巨额资金。健康保险公司业务的拓展是以偿付能力即自有资本为基础的,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资本来源以支撑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其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规模经营,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且能够通过上市进一步实行风险的转移和分散,符合健康保险的经营需要。其四,资金实力雄厚,便于网罗和培养人才,满足健康保险经营的技术需要,如产品设计、风险选择、分保安排、赔款处理等。其五,采取确定保费制,使投保人保费负担确定,符合现代保险的特征和投保人的需要,为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便利。其劣势在于:其一,业务经营的利润压力大,因此,容易导致公司经营的短视和短期行为,加大经营风险。其二,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在承保限制上较多,不利于保护投保人利益。其三,不利于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健康险是道德风险频发的业务,据美国GAO的报告,健康保险赔付金额的10%是保险欺诈,而在我国,有关政府部门估计这一比例至少为30%.

依相互保险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同时为保险人,社员的利益也即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可以有效避免保险中保险人的不当经营和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比较适用于健康保险这种道德风险较大的业务。其二,保险费内不包括预期利润,所有资产和盈余皆用于被保险人的福利和保障,保险成本相对较低,保险费低廉,为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人们寻求健康保险保障提供了机会。其三,投保人可以参与公司盈余部分的分配,有利于鼓励投保人关心保险经营。其四,由于社员具有稳定性的特征,因此公司较为注重长远利益,不易出现短期行为。其劣势在于:其一,资金筹集不易,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有限。因此,在市场竞争中,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常处于不利地位。其二,保费采用课赋制,如遇经营不善,无法获得足额的赔偿。

(三)合作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

依合作社的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组织,一般表现为生产者合作社,即由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人员组织起来,为大众提供医疗与健康保险服务。如美国的蓝十字、蓝盾和健康维护组织。其建立可采取多种形式,如社区团体组织发起,由参保成员选出代表,组成理事会进行管理,自办医院,雇佣医生;由医疗保险公司组织发起;由医疗服务提供者即医生或医院发起和管理。由于保险人直接介入医疗服务过程,故使得传统的商业健康险业务经营中的保险公司、被保人、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三角关系转变为医疗机构(保险公司)与被保人的双向关系,使单纯的事后赔付改变为包括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在内的综合经营机制。其优势在于:其一,合作社属于社团法人,是非营利机构,故保费较为低廉,能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另外,在经营中产生的利润基本上用于为社员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有助于政府全民保健社会目标的实现;其二,可以有效地防范供方风险,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利润;其三,有助于减少逆选择行为带来的损失,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确保大多数被保险人的正常利益;其四,投保人无需寻找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且能够获得优质医疗服务。其劣势在于:对被保险人而言,医疗服务受限,选择面变小;筹资能力弱,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二、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

(一)我国现行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分析[3][4]

目前,我国人寿保险公司全部开展了健康保险业务,其经营形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附加寿险形式,这是健康保险发展初期各家寿险公司普遍采用的经营形式。这种经营形式下,保险公司并没有明确的健康险经营目标,开展健康险主要是为了配合寿险业务的发展,险种多为寿险业务的附加险,条款责任简单,契约操作容易,风险管理上实行简单控制。二是寿险公司事业部形式。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我国第一个健康保险部于1996年7月在平安保险公司成立,此后,中国人寿、泰康、太平洋保险公司等也相继成立健康保险部,组建了专业化的健康保险人才队伍,初步实现了健康保险业务的独立运作和专业化管理。但由于各公司对健康险的认识还没有完全统一,健康险尽管设立了健康保险部,但不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不严格按照健康险风险控制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的现象屡有发生,因此一些公司的健康险发展状况不容乐观。

由于以上两种经营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将健康保险定位于寿险的从属和辅助地位,以管理寿险的方式来管理健康险,忽视了健康保险的内在特征,违背了其经营规律,因此,都难以实现健康险业务的健康持久发展。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5]

由于各种健康保险的经营形式各具特点,有利有弊,没有普遍适用的健康保险经营形式,因此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注意:一方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应当根据健康保险所面临的内外部条件选择相应的最佳经营形式;另一方面,各种经营形式并非一成不变,它们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以适应健康保险的发展需要。目前,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为:

1.进一步促进现有保险公司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

根据《保险法》修正案,财产保险公司也可以进入商业健康保险领域,因此,我国以后会存在人寿保险公司以及财产保险公司共同经营健康保险的状况。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独特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因此要求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即在数据的搜集和累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医院合作与管理、销售方式等方面都应该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而这又必须以独立的组织架构和专业化的管理体系作保证。

独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是各项政令及专业化管理措施顺畅实施的通道,是专业化经营的组织保证。这种独立性体现在不同的层面上,可以是保险公司的专业子公司,也可以是保险公司事业部,但无论如何,都要赋予它独立的业务管理权和相当程度的人事任免权和利益分配权,对健康险的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培训、销售、业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个环节实行统一而全面的管理,构成公司健康保险的产品制作中心、风险控制中心、技术支援中心、市场推动中心和利润产生中心。

在管理体系上,健康保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的开发和设计、费率的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等。同时,事业部或子公司还应充分共享公司的资源,如销售渠道、技术优势和信息平台等。如在销售渠道上,除了在适当的地区建立自己的机构和队伍以外,还应充分利用公司原有的直接销售网络,并辅助以健康保险销售资格的管理与销售人员的培训。

2.尽快设立专业化的健康保险公司

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在健康保险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和定价、产品的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保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加大健康保险的发展规模,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地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公司加快健康保险体系的改造和专业化发展,从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

3.从实际出发,适度发展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

当前我国国民保险意识普遍不强,人口素质尚待提高,诚信制度缺位,在健康保险的经营上存在严重的被保险人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而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此问题。相互保险公司的相互性主要体现在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管理方面,因此可以有效地防止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发生,同时其非营利性的经营目的使其更好地体现健康保险服务的社会公共性,因此在实践上应尽快尝试。

4.积极探索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建立的可能性

一方面,健康保险中的供方风险一直构成健康保险管理上的难题,而我国由于医疗服务环境不规范,医疗偿付机制不合理,医疗机构普遍缺乏费用控制意识,对传统的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构成了巨大威胁;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在经济发展中的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以及伴随而来的收入分配不均,使得广大农村、欠发达地区以及部分城镇的居民经济负担能力仍然有限,不可能购买费率过高的营利性健康保险业务来获取保障。而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可以解决以上问题。在此种健康保险组织中,可以实行医疗服务供方与保险方的一体化,从而控制医疗费用和供方风险,而其合作性及非营利性使其能够满足低收人人群的需要。因此,政府应积极鼓励其发展,以解决特殊地区和群体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而保险公司也应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积极探讨介入此种经营方式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陈滔。健康保险[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2]邹根宝。社会保障制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3]冯乃宪。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J].保险研究,2002,(1):34-35.

保险公司风控服务第8篇

关键词:分业经营 混业经营 风险与优势 制度设计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金融业在金融全能化浪潮趋势下,经历了出于金融防范风险而建立的分业经营的模式和法规体系到今天实践创新的中信集团、光大集团等及国有商业银行等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或准金融控股公司,这很显然是金融领域的新探索,但金融立法上的空白要求我们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借鉴国际经验,设计完善的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制度,规范其发展。

一、我国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理性分析

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国际保险监管协会1999年2月联合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原则》,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定义为: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二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地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公司。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一种新的从事混业经营的组织形式,实际上就是在特定的监管环境和经营文化下,为适应扩大了的金融业务范围而创建的一类金融企业。

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存在其生存和发展的理性土壤:

(一)国际趋势。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变迁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辩证发展过程。回顾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金融格局的发展,基本上都经历了从最初的混业到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再经过中、长期的金融创新与融合的演变。成功的典例是美国和日本。经历“金融大爆炸”结束了分业经营的模式转向金融控股公司方向整合,吸收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优势,摒弃两者的缺陷,向更兼容的模式发展。

(二)自身机制。风险和效率是金融中一对永恒的矛盾。我国的金融立法更强调维护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实施严格分业经营管理。随着入世承诺的兑现外资金融机构大量涌入,我们唯有在提高金融竞争力和效益基础上才能更好的维护金融秩序与安全。正如学者所说的“工商企业和金融企业市场地位的逐步确立,不断追求利润,是金融控股公司产生的微观原因”。

(三)实践探索。目前我国全面实行混业经营仍存在很多制约因素,如缺乏一元化无法满足在全面的混业下各金融领域界限淡化的要求;资本市场上透明度低尤其是证券市场,承受金融风险的能力脆弱;金融机构的内控机制不完善。如果实现“一步到位”混业经营则极易诱发和积累金融风险。实践中,四大国有银行纷纷建立金融公司。此外,光大、中信等也是我国实力较强的金融控股公司,许多股份制商业银行也纷纷把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今后发展的方向。

二、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优势与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的存在有其自身合理的优势和不可避免的风险,这是事物的二元论,存在的价值正是其优劣的博弈结果。

(一)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优势

1.规模经济优势:通过增加某一金融服务产品的数量,如扩大银行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以吸收更多的存款,来降低成本;通过增加金融服务产品的种类,如利用同一个银行网点同时销售证券、保险、基金等不同金融商品和金融服务。

2.金融创新优势:金融控股公司形式使资本市场、货币市场成为有机整体资金可以自由流动,各业务间不受或少受限制,使金融部门内部各要素得以重新组合并衍生出新的金融业务,从而促进金融创新。

3.风险分散优势:金融控股公司最主要的特点是:集团混业、经营分业。金融控股公司通过集团来统一调度资金,通过多元化、综合化经营,分散单一业务的系统性风险,利用合理的投资组合来转移风险。在集团层次设立统一的风险监管机构,提高子公司风险控制的有效性,降低控制风险的成本。

4.便捷优势:这主要是针对客户来说的,即“一站式金融服务”亦称“金融超市”,就是将各种金融商品和服务整合在同一个平台上,消费者进入一家金融超市就可以同时进行储蓄、信贷、信用卡、保险、基金、股票等多种金融交易。

(二)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风险

1. 资本金的重复计算

资本是金融机构存在的生命源,是抵御风险的缓冲器,是债权人利益的终极保证。然而为了实现资金利用效率的最大化,金融控股公司容易出现资本金重复计算的问题。通常表现为:(1)集团公司拨付子公司的资本金在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反映,造成资本金的重复计算;(2)子公司之间交叉持股和相互投资,造成资本金多次计算。同一笔资本金用来抵御多家公司的风险对债权人的保护是十分不利的,最终会导致集团的整体风险。

2. 内部关联交易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内部结构的复杂性决定了交叉持股关系和繁复的资金链,使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成为经营策略的重要内容。关联交易通常表现为资金和商品的相互划拨、相互担保以及为了避税和逃避监管而相互转移利润。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关联交易,无形中使控股公司的各个法人形成了一个债务链。此外,关联交易还增加了各子公司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性。如果发生内幕交易必然会妨碍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3. 风险传播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是一个涉及多种金融领域的金融混合体。一旦出现风险,会随着各公司的内部交易相互传递,引爆整个集团公司处于风险之中。风险传播可细分为风险传递和传染两个方面。传递效应是指金融控股公司个别成员的危机将通过错综复杂的有形、无形联系外溢、回波层层放大,殃及其他成员乃至集团整体,升级为系统风险。传染效应是指即便金融控股公司只对子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集团成员间也已经设置了防火墙,外界仍会因某一成员的危机而对其他成员乃至集团整体的经营稳健和信用能力下降。传染效应源于外界对金融控股公司风险传递效应的担忧,反过来又加剧了传递效应。如金融控股公司往往基于维护集团整体声誉的考虑,调度资金救助濒危子公司,这本身就可能成为风险传递的渠道。

4. 监管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的实质是冲破现有监管的泾渭分明的界限,淡化金融公司的界限,强化母子公司的信息交流。然我国现行金融监管机构的分业监管模式,主要采取的是一种多元式的监管: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足鼎立,这些监管机构的监管目的、方法和重点,以及监管的标准和范围各不相同,不利于监管机构互相协调行动,形成严密的“防火墙”,隔离风险的传递。但是母子公司的信息不对称,却弱化公司的监管,造成“监管真空”,为委托问题提供方便,进而诱发大规模的金融风险,导致金融环境的动荡。

三、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