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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管理赏析八篇

时间:2023-11-01 10:11:09

城管管理

城管管理第1篇

关键词:数字城管;城市管理;城市建设;数字化;系统;城管通;信息采集员

2007年12月7日在景德镇综合管理办公室领导谢黎明、周震山等1年多的辛苦筹备下,江西省首个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在我市开通。从此,景德镇建设与管理进入了全新的数字时代,用信息化手段和移动通信技术手段来处理、分析和管理整个城市的所有城管部件和城管事件信息,促进城市管理的现代化的信息化措施。

1 数字城管概念

数字城管又叫“数字化城市管理”就是指用信息化手段和移动通信技术手段来处理、分析和管理整个城市的所有城管部件和城管事件信息,促进城市管理的现代化的信息化措施。数字城管把像井盖、路灯、邮筒、果皮箱、停车场、电话亭等城市元素都纳入城市信息化管理的范畴,给每样公物配上一个“身份证”,如果街道上的井盖坏了,家门口的路灯不亮了,不用打投诉电话,在执法人员利用移动执法终端记录事件并通过GPS定位系统定位事件地点,发回指挥中心,有关部门就会在第一时间发现并把问题解决掉。

2 数字城管的发展

第二代数字城管采用了基于WAP技术的方式,手机主要通过浏览器的方式来访问WAP网页,以实现信息的查询,部分地解决了第一代移动访问技术的问题。第二代的移动访问技术的缺陷主要表现在WAP网页访问的交互能力极差,因此极大地限制了移动办公系统的灵活性和方便性。此外,WAP网页访问的安全问题对于安全性要求极为严格的政务系统来说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这些问题也使得第二代访问技术难以满足用户的要求。

第三代数字城管采用了基于SOA架构的webservice和移动VPN技术相结合的第三代移动 访问技术,使得系统的安全性和交互能力有了极大的提高。该系统同时融合了无线通讯、数字对讲、GPS定位、CA认证及网络安全隔离网闸等多种移动通讯、信 息处理和计算机网络的最新的前沿技术,以专网和无线通讯技术为依托,为一线值勤城管执法人员提供了一种跨业务数据库、跨地理阻隔的现代化移动办公机制。

通过数字城管执法系统,城管执法人员可以对城管重点单位信息、销售摊点信息、非法建筑信息、 违规人员信息和法律法规等进行迅速地查询,随时随地获得城管业务信息的支持,特别是照片和相关图片的传输应用,不但可以解决协查、堵截、搜查等一线城管人员现场执法问题,而且通过GIS系统为一线提供区域向导图,使执法人员可以迅速的对区域内的现状做出判断、减少失误,提高工作效率。

3 景德镇数字城管的成立

2007年12月7日,景德镇“数字城管”信息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各类有关城市管理问题的信息被即时传送到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的操作平台上,并由管理员立即指令相关部门办结。这是我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城市管理手段的一大创举。

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位于市建设局大院内,中心控制室占地近100平方米,内设大屏幕5块,电脑操作台4台,多名热线及电脑操作工作人员可全天候接受群众投诉、市政府热线转办、城管通上传信息及各种任务的分派。

景德镇是江西省首个建成并投入使用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城市,旨在借助高科技手段提高城市管理理念和水平,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实现对城市的科学、严格、精细和长效管理。景德镇数字城管系统总投资300多万,涵盖本市高新区、珠山区、昌江区内29条主干道、5万多平方公里,涉及市政建设、建筑管理、公用事业、装饰装修、市容环境监察等多个部门。在管理模式上,本系统采用万米单元网络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将本市划分为6大类49小类部件,5大类35小类事件进行城市管理。在操作模式上,本市派出60名城管监督员在各自指定区域内值勤,即时采集相关信息,上报到数字监督指挥中心,并由中心立即立案向相关部门发送办理指令。当事件办理妥当后,相关部门又通过系统反馈信息至指挥中心。最后,指挥中心再次向监督员发送核实指令,直至监督员核实办理完结并发送相关图片。系统在整个操作过程中,完全采用高科技设备,确保了信息及时传达和事件快速办理。

“数字城管”系统在本市仅运行半天就处理城市管理问题100多件,与传统的城市管理方式相比,更主动、更精细、更高效。紧接着,本系统还会扩展信息来源,包括整合各类市民投诉热线12319,以及与治安防控、交通违章等视频数字系统实现资源共享。

2008年5月13日,市建设局6楼会议室,“城管通”使用操作开始培训,我市50名城管信息采集员参加了培训。市城管信息采集员将从今日起开始携带 “城管通”上街巡视,收集破损路面、问题井盖、无证商贩等城市难题,及时传输给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让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价值20余万元的50台数字化城管监察装备――“城管通”,13日正式到位投入路面使用,它们将成为每个管理队员的第三只眼,全面监控我市的29条主干道和31条次干道城市部件管理信息。“城管通”其实就是一部智能手机,其主要作用是用于照片拍摄和信息发送。

4 景德镇数字城管的发展

2012年4月,数字化城管已经正常运行了4年,由于城市管理执法局的成立,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从原来的建设局划分到了现在的城市管理执法局,人员也发生了变动。信息采集员由30名原开发公司的人员代替了50名城管队员,城管通也更新为30台二代手机。城市地区和部件划分更加精确,道路和片区更加详细。这样不仅避免了工作上的不便,而且减少了人员和开资,更加方便了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对采集员的管理。指挥中心每个月都对信息采集员进行查岗,并统计案卷数量,案卷数量和查岗情况直接影响采集员的评分和月末奖励。

由于城市管理执法局的成立,办公地点也发生了变化。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办公大楼搬到了珠山大桥桥下,原人事就业局旁。数字化城管也面临重大的变化和更新,不仅是办公地点改到大楼的5楼,所有设备都要更新换代,系统也要升级。不久之后一个崭新的、更加现代化,更加高效,规模更大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将为景德镇人民服务,为政府服务。

5 景德镇数字城管未来的发展趋势

城管管理第2篇

为了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今年,着力推进以下五项重要工作:

一、坚持人性化管理,大力推进惠民工程建设,切实提升市容环境品位和层次。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改善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市容环境质量要求作为城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促进经济繁荣、保障居民生存权、满足弱势群体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塑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一)大力开展各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基础和城市设施功能。坚持标本兼治、保持特色、群众参与原则,继续实施老城区街巷综合整治工程。会同各区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并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听取意见,以关注民生为目标,把切实解决基础设施不完善、居住环境脏乱差等老百姓身边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作为重点,不断完善街巷综合整治方案。抓好工程进度安排、经费审核与拨付等工作,完成工程立项和公开招投标工作,对施工队伍的资质、信誉、力量把好关,严格按照《市城区街巷整治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对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加大检查考核力度,严格奖惩。加强与水务、房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效整合计划、资源,合理划分标段,周密安排工期,精心组织施工,努力把实事工程做得更实、更好,确保全年完成200条以上的街巷改造任务。以整洁美化市容、消除环境脏乱和管理盲点为目标,强化管理,科学管理,创新管理,大力开展市区主次干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及时制定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计划,重点对北环路、南环路、西中市等市区主次干道及新改(扩)建的道路进行以整洁建筑立面、整治店招店牌、规范空调外机设置等为主要内容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通过整治,不断夯实市容环境基础,提升城市设施功能,优化市民居住环境,从而达到方便群众出行与生活、展现城市精神与风貌、张扬城市个性与特色的目的。

(二)继续贯彻落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继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市民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对《条例》内容的知晓度,强化自觉维护市容、爱护环境、美化家园意识。以提高市民对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知晓率和履约率为突破口,通过强化市容环卫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市容环卫责任执法、管理、监督机制,努力推动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并积极有序地将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向各乡镇延伸。积极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市城市容貌标准》,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的环境意识和自觉参与意识,促进沿街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城市容貌达标活动,增强城市精品意识和创新观念,协同规划、市政、建设、水务等部门,按照有关城市容貌建设与管理的各项规范要求,精心设计街景规划,注重城市景观提升和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塑造良好城市形象,努力形成融现代气息、历史文化、地域特色为一体的城市风格。强化街道(镇)在城市管理方面的职能,充分发挥街道(镇)在城市管理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社区居委会在市容环境管理方面的自治能力。

(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管理理念,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建设“和谐”,城管部门肩负着重要职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艰巨的任务,必须始终坚持人性化管理,坚持堵疏结合,以和谐城管服务“和谐”建设。统筹兼顾市容与繁荣、管理与服务、教育与处罚的关系,积极改变传统的思路单一、简单堵截、以罚代管管理方式,实现向以人为本、服务优先、疏堵结合管理方式的转变。摒弃管制做法,倡导疏导理念,根据《关于加强市市区疏导性临时经营场所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在确保不影响交通、市容和居民群众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再开辟一批临时疏导点和便民摊点,实现统一设置、规范管理、有序经营,在规范市容环境秩序的同时,既解决部分本地下岗人员及无业人员的就业困难,又方便周边居民的生活需求。改善执法方式,多做说服教育,规范引导,用心服务,塑造情系百姓、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城管执法队伍形象。

二、坚持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努力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

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就是要不断转变观念、创新机制、提高标准、精细操作,实现长效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的品位和层次。

(一)不断完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按照城市管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体制要求,继续抓好城市环境长效管理任务书的签订、履行和考核,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明确、运转协调、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城市管理体制,紧紧抓住平江、沧浪、金阊三城区和所属17个街道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优化对其他各市、区的业务指导;逐步完善市、区、街道三级考核机制,建立“日督查、周汇总、月小结,季度通报”制度,成立市、区两级市容环境综合督查小组,对市区主要街道、街巷新村的市容秩序、街巷保洁、便民摊点管理、乱涂乱贴整治等进行全方面检查,并以此作为季度和年度考核综合评定的重要依据。对照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批准的文件精神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要求,建议修改《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市政府17号令),积极推动落实到位城市规划、绿化、市政和环保方面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尚未落实到位的行政处罚权,不断加大城管综合执法力度。根据城市化发展进程和加强城市管理的实际需要,组建火车站地区、平江新城、沧浪新城、金阊新城4个城管执法大队,完成人员招聘、装备配置、培训上岗等工作。组建人才派遣制的市容环境管理员队伍,同时有序缩小现有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城管协管员队伍。全面建立街道(镇)城管执法中队,延伸城管执法触角,不断将城市管理工作重心向街道(镇)、社区下移,向新城区延伸,实现城市管理工作对城市化区域的全覆盖。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完善“区域式联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区域式联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为实现城市管理工作高效化、精细化和长效化,深化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有效的机制保障,要不断加强对“区域式联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等职能,切实解决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办公场所、工作经费、人员到位等问题。要充分发挥街道、城管执法队员、城管协管员、保洁员的核心基础作用,有效整合城市管理力量,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相互配合,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要细化网格区域,采取划片、分段、定点方式,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小组,责任落实到个人。要加大对“网格化管理小组”工作人员和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实行绩效考核,实现奖勤罚懒,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到2010年年底,平江、沧浪、金阊三城区每个街道有2/3的区域实施“区域式联动、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吴中、相城、工业园区、高新区所有中心区域实施该模式,对中心区域以外的街道(乡镇)要结合实际,创造条件,逐步推进。

(三)强化市容规范管理,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巩固江苏省市容管理示范路和市“天堂杯”市容管理示范路的创建成果,在进一步做精做细、做优做美上下功夫,在继续创建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工作中寻求突破,力争到2011年底,全市共创建成功10条以上江苏省市容管理示范路。按照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要求,大力推进镇一级示范路、达标路的创建活动,力争每个建制镇均创建一条或一条以上示范(达标)路。完善和优化“红旗街道”的考核内容,科学修订评分标准,将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红旗街道”考核评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不搞平衡,不搞“一团和气”,严格控制“红旗街道”数量,宁缺毋滥,把态度认真、措施得力、效果突出和有典型示范作用的街道推上先进的位置;落实专门奖励经费,坚持按实绩分等级,拉开档次,奖优罚劣,使各项竞赛活动真正起到鼓舞先进、带动中间、鞭策后进的作用。抓好市级安全卫生小区的创建工作,作为创建“平安”和最适宜人居环境城市的一项基础性工程,2010年创建安全卫生小区工作的重点是“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对全面普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小区安全防范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市民群众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三、坚持信息化管理,稳步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行政执法效能。

推进数字城管建设,要坚持综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集成创新,实现实时、动态和高效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一)稳步推进“数字城管”项目建设。合理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和监督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覆盖各区、街道(镇)、社区的数字化网络系统,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利用gps、gis、移动通信等现代技术,建立城市管理综合业务平台、地理信息应用平台、城市管理数据中心和综合数据库,同时通过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业务流程的优化整合、部门之间的密切协同配合,基本建成“数字城管”模式,城市管理工作实现业务处理自动化、移动指挥智能化、监控可视化、监督举报社会化以及内外部信息交换和管理网络化。优质高效推进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大楼建设,严格按照规划建设方案,积极强化现场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认真把好工程质量关、进度关和廉洁关,把城管信息指挥中心大楼工程打造成为优质工程、样板工程和廉洁工程。

(二)积极开展“数字城管”业务培训。“数字城管”信息工程建设的关键是打造一支能够适应信息化管理的专业队伍。要在全市城管工作人员中强化操作培训与实践指导,组织机关及一线执法人员对智能办公手机“城管通”的使用、城管业务操作系统的应用以及远程办公、在线审批等模块进行分批分员业务培训,使其尽快掌握数字化技术、标准、规范和工作方法,达到项目建设与业务培训同步进行,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制定严格的“城管通”使用管理办法,确保“数字城管”一期的顺利运行,使日常行政行为和执法工作数字化、规范化、高效化和科学化。组织各市、区对“数字城管”一期进行现场观摩研讨,启动三个城区数字城管业务平台建设,并对其他各市、区的方案开展调研、论证和咨询。

(三)全面提升城管行政执法效能。通过手持无线移动设备完成移动办公,包括现场执法取证、信息采集传送、现场文书打印等,有效提升城管执法效能。加快完成沧浪区和相城区110接处警二级平台系统建设工程,实现110数字指挥系统对市区全覆盖,进一步提高案件举报、受理和处理效率。继续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规则等,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基层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好新队员上岗集训和全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更好适应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加大对城管协管员的培训和管理力度,全面规范管理方式和行为,不断提升城管协管员队伍的整体形象。根据执法工作实际和城管队伍发展的需要,补充、修订城管执法队伍和管理队伍的各项规章制度,以作风和效能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全力以赴做好轨道交通一号线施工期间的市容环境保障工作,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查处违法建筑、乱停车辆、污染河道、无证摊点(夜排档)、运输车辆抛撒滴漏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火车站地区、苏福路大润发周边、金门路(桐泾路以东)、东环路苏大以南(西侧)、娄门桥周边、何山路新区公园周边、齐陆路等地区严重影响市容和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力求使市区市容环境面貌得到持续改观。

四、坚持市场化管理,不断创新城市管理手段,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市管理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

坚持市场化管理,要积极培育市场主体,优化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推行市容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运作模式,深化户外广告建设与管理服务市场经济功能,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一)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大力发展中介组织,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探索和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整合城市区域内的社会资源,在管理方式上合理授权与分权,使市场运作机制深入到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在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清理乱涂乱贴、街巷新村环卫保洁等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动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方式的深入发展。在规范管理一百放心早餐摊点、牛奶摊点、自行车修理摊点等现有便民摊点的基础上,有目的地尝试在设置便民摊点工作中逐步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达到进一步丰富日常管理措施和有效利用城市资源的目的。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的日常考核机制,实现奖优惩劣,不断提高市场化运作效率效果。

(二)不断提升户外广告审批服务与管理水平。以服务市场经济、满足市场需求为出发点,切实加强户外广告受理审批窗口的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明确审批流程,逐步下放审批权,不断加强对各区户外广告审批和管理的指导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对大型户外广告坚持与其他涉及部门会同办理。调整完善户外广告审批、验收、发证、到期续办的操作系统,户外广告资料实现内部联网、信息互通。继续推行和完善各项便民措施,建立市区户外广告资源信息的网络对外服务平台,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便利服务。广泛征求户外广告业主()单位意见、建议,建立专家学者咨询制度,制订、论证并出台体现我市城市特色的户外广告设置专业规划,统一户外广告设置的依据、标准。根据市场需求,推广和使用户外广告方面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鼓励和支持霓虹灯广告和户外电子显示屏的建设,全面提升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整体水平。继续开展户外广告的整治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大户外广告监督执法的力度,调整和完善市区户外广告检查考核办法,形成职权利相一致的管理体制。进一步落实户外广告安全管理的措施,继续实行户外广告安全责任管理,建立市、区两级安全管理网络,切实做好户外广告设置安全的源头管理,强化图纸审查,推行责任承诺和安全责任保险,加强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排查,保证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统筹开发和合理安排市区户外广告资源。按照统一规划、规范管理、总量控制、有偿使用的原则,控制和改造好古城内的户外广告资源,调整和利用好古城外户外广告资源,规划和开发三个新城区的广告资源。完善市区户外广告资源开发、使用权出让和广告收益的管理等操作流程,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市场化运作机制,在市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户外广告的公开拍卖和公开招标工作,为广告市场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按照《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市区公益广告的建设,全面完成公益广告建设的各项指标,统筹安排公益广告阵地资源,切实加大市民文明素质和重大活动的宣传力度,为我市的三个文明建设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坚持全民化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升城管效能和形象。

充分尊重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的知情权,畅通参与渠道,倡导自我管理,从制度和程序上保障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权利的实现。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市民走近城管、支持城管、参与城管。以“清洁城市、全民接力”为主线,深入开展主题公益行动。拍摄公益纪实短片,面向社会征集公益宣传语、漫画,组织公益展览;以喜迎奥运盛事为契机,组织志愿者和社区群众开展清洁城市公益劳动,大力倡导遵守社会公德、争当文明市民理念,提升城管部门的公益形象,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人人维护城市清洁、珍惜优美环境的良好氛围;结合“城管进学校、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对学生及外来人口等重点人群的法规教育;开展“城管开放接待日”活动,邀请普通市民走近城管、体验城管、了解城管,最终理解城管、支持城管、参与城管。继续深化与各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日报》、《姑苏晚报》、《城市商报》和《江南时报》等报纸专版以及电台《城管之声》专栏等宣传媒体主阵地资源,即时即报具有新闻和时效性的宣传报道,做深做广具有重大意义的新闻,全面反映城市管理工作的创新理念和时事动态;根据年度全市城管工作重心,积极策划有深度、有份量、效果好的专题报道;积极、正面应对媒体曝光,及时加强沟通,积极解决问题,并将管理措施、整治情况及处理方法等及时回应媒体,以减少舆论报道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全面改版市局门户网站,采用最先进的数据库,使部分栏目自动直接上传政府信息网站,以扩大日常宣传容量;建立与各市、区城管网站(网页)的链接,直接开放后台管理,增加在线审批和图片、视频内容,进一步完善网站服务和互动功能。

城管管理第3篇

第二条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暂扣物品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对暂扣物品应当进行现场清点,制作《暂扣物品告知书》,由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名,并将其中一联交当事人。

在整治集聚性乱设摊行为、联合执法等行动中确实难以现场清点的,执法人员应当将暂扣物品依据不同的当事人分别装袋封口,在封条上写明暂扣地点、时间,由当事人在封条上签名确认。同时告知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清点,制作《暂扣物品告知书》

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可由旁人见证签名或摄像取证。

当事人脱离现场的,执法人员应当将其遗留物品装袋封口,在封条上写明暂扣地点、时间,并由执法人员签名。

第三条城管执法部门暂扣的物品,应是与违法行为直接相关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

第四条城管执法部门在暂扣物品中发现属于违禁及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执法部门另行处理。

第五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设立暂扣物品专用仓库,有专人管理,并建立入、出库登记制度。

暂扣物品应当及时入库。暂扣物品入库时,专管人员应当对照《暂扣物品告知书》,一一核对暂扣物品,并由执法人员和专管人员签字,办理入库手续。

物品出库应当经同级城管执法部门领导的书面批准。由专管人员和执法人员核对物品后办理出库手续,并写明出库时间、物品的去向等。

第六条执法人员在开具《暂扣物品告知书》的同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易烂、易腐的鲜活物品自收到《暂扣物品告知书》之日起一日内,其他物品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第七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在暂扣物品后十五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件情况复杂的,经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对被暂扣的物品,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对于经调查核实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再需要暂扣的,城管执法部门在作出处理决定后应当立即解除暂扣。

第八条当事人逾期未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在本部门的公示栏中对该暂扣物品清单予以公示,易烂、易腐的鲜活物品公示期为一日,其他物品公示期为三十日。公示期满,当事人仍不接受处理的,经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该暂扣物品可按第九条规定的方式处理。

第九条城管执法部门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暂扣物品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有拍卖价值且可以拍卖的物品,交拍卖行拍卖。

(二)蔬果等鲜活物品视情捐助公益事业单位或交由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销毁。

(三)属国家保护的文物交由文物管理部门处理。

(四)金、银(不含金、银饰品)交由黄金管理部门收购。

(五)杂货类物品有回收利用价值的交由废品收购部门收购,其他作废弃物处理。

(六)书、画及杂志等刊物交由区、街道(镇)阅览室或者少年宫、图书馆处理。

(七)其他物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拍卖等处理所得价款全部按规定上缴国库。

第十条暂扣物品和无主物品处理后,城管执法部门应按月公示暂扣物品、无主物品的处理情况。同时填写《暂扣物品处理单》,与入库、出库登记一同归档,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第十一条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将当月的暂扣物品统计报表在次月十日前填入**市城管执法信息系统。

城管管理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为契机,以严明纪律、提升形象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思想正、业务精、作风硬的城管执法队伍。

二、目标任务

在“强管理,提素质”专项活动中,整合局考核领导小组的力量,围绕“制度管人,督查促事”的工作思路,通过局属各单位自查、互查、交叉检查及局领导带队检查等方式,强化对业务工作、制度管理和队伍纪律方面的督查考核,切实将督查工作与单位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执法效能和执行力的提升。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四、活动安排

整个活动时间为8月—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每周将安排1到2次现场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第一阶段(8月1日—31日):全面督查。由局领导带队对各中队进行检查,局属各单位自查、互查、交叉检查。

1.抓队伍形象督查。将队伍纪律、着装规范等作为日常督查的重点,严查执法不文明、着装不规范、执勤形象不佳等现象,依照相关规定对执法中队实施考核评分。

2.抓内部管理督查。对局属各部门的办公场所内务管理、考勤制度、值班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同时对食堂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3.抓车辆管理督查。对部门执法车辆的保管、违章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4.抓市容市貌督查。以省级文明县城复评工作要求为重点,组织开展由局领导带队,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市容环境实地检查。同时,指导各执法中队开展中队间的自查、互查等多种形式的督查活动。

5.抓办案质量督查。按照执法质量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内容,对业务中队案卷规范情况及案件办结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6.抓投诉督查。对投诉案件的办结情况及96310投诉电话的接出警、处理、反馈登记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7.抓档案管理督查。对各中队票据开具规范、档案保管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规范票据管理,加强档案保管工作。

8.抓示范中队创建督查。对直属中队创建示范中队情况,即禁烟情况、内务管理进行专项督查。

(二)第二阶段(9月1日—30日):整改提高。监督协调科负责将全面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后告知责任中队,中队结合自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力争违章现象逐步下降,队容队貌和内务管理逐步提升。

(三)第三阶段(10月1日—31日):巩固完善。围绕前两个月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加以研究分析,总结经验,致力于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着力改变以往突击应付的执法管理模式。各科室、中队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队伍建设是城管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开展“强管理,提素质”专项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执法的需要;是适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提高队伍素质,提升队伍形象的需要。局属各部门和全体干部队员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搞好队伍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各项任务。

城管管理第5篇

关键词:天然气管网改造初投资

1前言

青浦镇位于上海青浦行政区中部,为青浦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商业的中心。青浦城市燃气设施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虽然其历史不长,但她的发展却经历了化工厂余气利用和甲烷化技术的开发应用过程,为我国中小城镇利用化工厂(化肥厂)的弛放气、半水煤气掺混后作为气源发展城镇燃气事业以及水煤气甲烷化技术的应用等方面提供了许多新鲜经验。为了适应青浦经济的飞速发展,1998年青浦建设了一座燃气厂,生产热值为48.03兆焦/立方米的液化气混空气燃气。该燃气厂生产的液化气混空气燃气与天然气有较好的互换性。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作为标志性工程的“西气东输”项目己正式进入大规模实施阶段。预计到2003年底可正式向上海供气。青浦区预计能在2004年能用上天然气。

2管网的现状

城区管网改造涉及居民用户3万余户,现有燃气管网全长约80公里,各年代建造的管道种类不尽相同。其中,从1983年到1992年所敷设的中、低压干管和庭院管网均采用承插式铸铁管,其连接部位均采用水泥麻丝或铅麻丝浇注,总长约35公里;从92年到97年承插铸铁管被机械橡胶密封(SMJ接口)铸铁管替代,全长约30公里;97年后,新型的聚乙烯燃气管(PE管)正式使用,全长约15公里。

3管网系统的改造

随着西气东输即将到达上海,有必要对老城区的一些燃气设施作必要的改造,以适应天然气的到来。

3.1原有管网存在的问题

原有铸铁管,特别是原有的承插式接口铸铁管不是太适合干燥天然气的输送,接口容易造成漏气。改送干燥天然气后,原来粘附于管壁一些灰尘、铁锈等物质,逐渐燥,进而与管壁脱离,随着燃气的流动在管道内飞扬,其结果就是这些尘土将堆积于阀门调压器,以及管道弯头等处,造成设备的损坏和管道的阻塞。

青浦现有输配管网虽然输送的是加湿后的液化气混空气(加湿效果不理想),但是管网本身是按煤制气输送条件设计的,煤制气的热值和运行压力较低,其输气管道管径较粗,承压较低。而天然气的热值和运行压力都较煤制气要高,输送同样热值的燃气所需的管径也较细,其管道的运行压力较高,对于天然气的中压管道,这点尤为明显。

由于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变化,燃气管网总是从无到有,从少到多这样发展起来的。由于城区建设缺乏高起点的远期规划,随着老城区的不断改造,造成了目前燃气输配管网的总体布局不太合理。比如许多调压站附近的新用户,燃气却是从远离调压站的地方绕行输送过来的,这样就造成了管网布局的不合理性。

3.2管网供气方案的选择

由于老城区内建筑物比较密集,人口密度较大,街道和人行道都比较狭窄,从安全运行和方便管理的角度看,只能敷设中低压管道。而且,在改造的供气区域内,已形成了中低压管网的供气系统,为了充分利用原有管道和管位,节省投资费用,改造区域内仍然采用中低压两级系统供气。

3.3调压站及管网管径的选择

改造区域内原有调压站11座。现有两种改造方案,一是保留其中7座,第二是保留其中10座,我们从投资和运行可靠性两方面予以比较,从中选择较优的方案。

首先从投资上来看,前方案比后方案少了三座调压站,调压站建设费用以及站前中压引入管建设费用有所降低;但是,调压站减少,出站燃气管道及站区附近燃气管道的管径较后一方案要粗一些,低压管道建设费用有所增加。对于整个管网系统投资费用,需要经过计算分析才能得出比较客观的结论。

我们拿青浦老城区中一个比较典型的改造区域——三元区为例,粗略估算一下其投资费用。方案一在该区内设置一个调压站,而方案二设置两个调压站,调压站布局如图1所示。

根据管段的长度及用气量,经过水力计算,我们确定各个管段的管径和调压站的流量。需要说明的是,下表所做的投资估算是在全部管道都进行更换的假设下做的,和实际情况有所差异(在3.4中将会说明),下表所做计算仅为比较两种方案在初投资方面优劣。

方案一方案二

项目规格数量合计项目规格数量合计

低压管道DE2500.16km550.5低压管道DE2500362.7

DE2002.68kmDE2000

DE1603.39kmDE1602.97km

DE1102.64kmDE1105.04km

DE608.19kmDE609.67km

DE402.78kmDE402.78km

站前中压

引入管DE1600.07km3.5万元站前中压

引入管DE1600.33km16.5万元

调压站1200

(m3/h)125万元调压站800

(m3/h)240万元

总价580万元总价420万元

不难看出,方案二在投资费用方面较方案一有明显优势。

而且,方案二的优点还在于由于调压站数目较多,系统运行可靠性要比方案一好,并有利于改造顺序的安排。

由于方案二在投资和运行方面都具有明显优势,我们确定方案二为最终方案。

3.4关于承插接口与机械接口的铸铁管

承插式接口主要用于铸铁管的链接,由铸铁管、件的承口和插口配合组成,并保持一定的配合间隙。由于承口内壁有环形凹槽,使填料起到良好的密封作用。其结构如图2-a、b所示。

铸铁管机械接口以橡胶圈为填料,采用螺栓、压盖、压轮等零件,挤压橡胶圈使它紧密充填于承插口缝隙,达到气密目的。机械接口操作简单,气密性好,适用于高、低压管道,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柔性接口。它具有补偿管道因温差而产生应力,及适应接口折饶、震动而不发生漏气的特性。其结构如图2-c所示。

承插接口的铸铁管不适用于天然气的输送,这已被大家所公认,这里就不加累述。对于柔性机械接口铸铁管,根据文献【1】,此类铸铁管可适用于液化气混空气燃气的输送。由于混空气含有很少的水蒸气、芳香烃及焦油,天然气也有类似性质,故可认为,这种接口同样适用于天然气的输送。此外,这类机械接口管道在上海浦东地区的天然气管网改造中也尚未完全改造,在五年的运行中,也没有出现明显问题,所以根据浦东的经验,可以认为机械接口的铸铁管基本适合天然气的输送。

天然气进入青浦之后,为避免一次性大面积开外,给市政交通及人民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同时也考虑到资金筹措等困难,在此次改造中保留原有机械接口的铸铁管道,只对承插式铸铁管予以改造。

3.5户内管道的改造

借鉴其他一些地方,尤其是上海浦东地区的输配管网转换经验,对于户内管只要在原厚漆麻丝密封的丝扣外加涂密封胶,即可达到防露目的。此项转换工作应在转换前完成。今后的立管施工应采用密封胶作为立管丝扣的密封材料。

4结论与建议

本方案将老中压管网系统和调压站有计划地进行改造,使其满足了天然气的输送要求,同时也使原有管网不合理的布局得到改变。

本方案只改造了承插接口的铸铁管道,对于单层橡胶垫圈机械接口铸铁管,如果在运行过程中发现问题,需进行修复或替换。

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加快青浦老城区燃气管网改造的步伐,使之与天然气进入青浦的时间协调一致。

参考书目

1曾锦森.煤制气改供LNG混空气方案选择及管网改造.煤气与热力,1999

2蒋连成等.天然气转换与旧管网的改造.煤气与热力,2002

城管管理第6篇

第一条为落实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创建环境整洁、市容优美、文明有序的现代化城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建成区、特定区域、其他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的城市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管理是指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路灯照明、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养护和管理。

第四条加强城市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体制创新,形成管理重心下移、区县为主、权责明确、务实高效的管理体制;

(二)坚持机制创新,形成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竞争有序、政府监管的运行机制;

(三)坚持科学管理,形成科技引领、监督到位、履行职责、运转高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各新闻媒体及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公众的教育,不断增强市民文明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创造良好的城市管理环境。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优美城市环境的权利,负有维护城市整洁、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的义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责任进行规劝、批评和检举。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管理标准与要求

第八条市容市貌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一)管理范围内无违法建设、无占路经营、无私开门脸、无乱吊乱挂和乱涂乱画。

(二)户外广告和商业牌匾的设置要符合设置规划和规范。

(三)建筑工地的围挡符合有关规定和规范。

(四)城市雕塑、时钟应保持完好整洁、功能正常。

(五)达到国家和本市对市容市貌的其他管理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环境卫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一)快速路、主干道路、各类桥梁(含人行天桥)、重点地区、次干道路、支路和居民区内的胡同里巷、楼群、甬路路面净、人行道净、绿地净、树穴净、排水口净;无乱堆乱放,无白色污染,无垃圾堆存,垃圾收集、清运及时,无运输洒漏。其中,快速路、主干道路、立交桥和重点地区保持20小时,次干道路、支路和人行天桥、跨河桥梁保持16小时,里巷道路保持12小时以上清扫保洁作业,清扫保洁率达100%。

(二)集贸市场分行划市、管理有序,达到摊位净、地面净,无垃圾堆存,无摊贩乱摆乱卖,市场内外干净整洁。

(三)河道两岸无垃圾堆存、无杂草,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四)公共厕所配套设施齐全完备,内外干净、整洁、无异味,地面干燥、光洁、无污物。

(五)达到国家和本市对环境卫生的其他管理标准和要求。

第十条园林绿化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一)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化,乔灌木花草生长正常,植物品种丰富,树形整齐美观,无枯树死树,无土地,无杂草垃圾,基本无病虫害。

(二)行道树缺株率在1%以下,新栽行道树存活率达95%以上,保存率100%。

(三)达到国家和本市对园林绿化的其他管理标准和要求。

第十一条市政设施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一)机动车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槽现象,路井平顺、无跳车现象,行车平稳。各类地下专业管线井盖齐全,无缺失和损毁。

(二)非机动车道路路面平整,结构完好、无塌陷,侧石、缘石、树穴石顺直,表面整齐,无缺损现象。人行道花砖无塌陷,无缺损,棱角整齐,表面平整。道路路名牌标志齐全、规范、顺直,保持清洁。

(三)桥梁路面通行安全,桥面无坑槽,桥头及伸缩缝无跳车现象。桥栏杆保持顺直,线形流畅,表面清洁。

(四)桥梁景观照明保持齐全良好,灯光颜色保持一致,灯杆表面保持整洁。

(五)排水管道及时通挖保证通畅,井盖齐全完好,无污水跑冒。

(六)排水河道保持排水通畅,闸门完好,启闭灵活。河道护坡完整整洁,河道涵洞定期疏通。

(七)景观河道进行水体循环,河道水质、水位达标。

(八)排水泵站设备保持完好,运行稳定,水位合格。保证污水24小时正常排放和汛期排沥。

(九)达到国家和本市对市政设施的其他管理标准和要求。

第十二条道路交通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一)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交通标志,位置明显,无遮挡。

(二)交通标线清晰整洁、保持完好。

(三)交通护栏等隔离设施的种类、式样和规格统一规范,外观清洁。

(四)有关部门要确保交通信号灯、交通信息显示屏、交通违法监控系统以及其他交通管理设施用电,保障正常使用。

(五)逐步完善交通管理智能化、信息化,综合运用交通信号协调控制、交通违法摄录、交通实况监控等系统,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六)车辆、行人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服从指挥,行车、停车有序,交通违法行为少。

(七)机动车辆必须在停车场或在城市道路准许停车的地点停放,不准任意停放、妨碍交通;自行车必须停放有序,不准占压无障碍设施。

(八)达到国家和本市对道路交通的其他管理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路灯照明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一)确保照明设施完好,城市主要道路、街巷设置路灯照明装置,街景照明和路灯照明无损坏、断亮,路灯亮化率达到100%。

(二)同一条道路的路灯灯杆、灯具、光源、安装要统一、整齐、协调。

(三)各类照明设施应无乱涂画、无乱张贴,周边环境卫生清洁干净。

(四)夜景灯光设施要按照规划设置,与城市景观协调,采用节能、环保、绿色光源。及时修复受损害的设施。开启率达到95%,完好率达到98%。

(五)达到国家和本市对路灯照明的其他管理标准和要求。

第三章行政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协调、督促城市管理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本市城市管理的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二)编制城市管理专业规划、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涉及城市管理中重大事项的资金调配;

(四)对举办重要活动、处置应急突发事件、跨部门跨地区的事项和全局性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五)对市相关管理部门和各区县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培训、指导、服务、考核、监督。

第十五条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履行下列城市管理职责:

(一)依据全市城市管理专业规划,制定本部门城市管理的规划、管理标准、技术规范、考核办法等;

(二)对所属单位和各区县进行业务指导和具体考核;

(三)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审批、管理和处罚。

第十六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城市管理职责: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本区域的城市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依据全市城市管理专业规划,编制本辖区城市管理的规划、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

(三)科学界定本区县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的城市管理责任并组织落实;

(四)组织、协调驻区单位和部门落实城市管理责任;

(五)对城市管理日常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十七条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履行下列城市管理职责:

(一)落实辖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目标责任;

(二)对辖区内市容环境、环境卫生、绿化、市政、存车场(处)等实施现场监督管理;

(三)组织居委会动员居民群众和辖区单位参与城市管理;

(四)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或者接受委托,对辖区内城市管理的违法违章行为实施处罚。

第四章养护管理市场化

第十八条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等行业的养护管理,应当打破行业和地区垄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的公共服务市场,不断提高城市养护管理水平。

第十九条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绿化养护等日常养护作业推向市场,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养护单位和个人,签订合同明确养护标准、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对养护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达不到养护标准和要求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终止其养护经营资格。

第二十条新建、改建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设施未移交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养护。

凡新建、改建的道路、桥梁一经正式通车,市容环卫部门要同期启动通车范围的日常清扫和保洁、融雪、降雨清除工作,保持路、桥面干净整洁。

第二十一条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会同市财政、物价部门每年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等行业的养护定额和标准进行核定。

第二十二条市和区县财政加大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等行业养护资金的投入,扩大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并随着管理任务增加、养护标准提高和管理手段更新保持适度稳定增长,实现足额保证。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本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高科技手段,提高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

建设市和区县两级城市管理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城市管理事件的及时发现、统一调度和快速处置,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同时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业务协同和联动机制。

第二十四条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并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社会督查等方式,对区县和城市管理各行业的养护和管理情况进行日、月、季、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城管管理第7篇

第一条为严格县城管理,增强县城城市功能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城市意识,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县城管理,是指县城规划区内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绿化及交通秩序、市场秩序、治安秩序等与城市管理有关的事项。

第三条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是实施城市综合管理的行政执法队伍,由建设、公安、工商、交警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查处城市管理中的各类违法行为。

第四条县城规划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本办法,有维护城市管理的义务和制止、检举破坏城市管理行为的权利。

第二章建设规划管理

第五条《**县城总体规划》已按法律程序得到上级批准,应严格执行。

第六条城市管理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按照“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要求,严格执行规划审批论证和“一书两证”制度,大力推行规划落实全程监理制度。

第七条按照县城总体规划,进行功能分区。严格控制党

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先建办公楼、后建住宅楼的审批,有步骤的筹划、建设多功能住宅小区。

第八条县城规划区内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向建设局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县城整体规划,取得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县城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设施,必须经建设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可办理开工手续。

使用县城规划区内的土地进行临时建设,必须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期满,应及时拆除建筑、清理场地、恢复原貌。

所有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到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备案。

第九条县城规划区内的各类建筑物的位置和高度,必须符合规定的道路红线和空间环境要求。

第十条县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实施的需要做出的调整用地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用地的使用性质。

第十一条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土地由县国土资源局代表县政府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县城规划区内私自进行土地交易,对未经县国土资源局批准,私自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定协议,私下供应土地或擅自垫土填坑、乱占水面的,一律视为非法占地。

第三章市容市貌管理

第十二条县城建筑和设施,应符合国家和本县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街道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应适时维修、清洗。新建楼房临街不准设置垃圾孔道。

县城中的市政公用设施,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维护和保持设施配备、完好整洁。

第十三条在县城设置户外广告、标志牌、标语牌、霓虹灯、灯箱、电子屏幕、条幅、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造型美观、用字规范,并定期维修、油饰或拆除。需要设置户外广告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由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审核广告规格、安排设置地点。未经审批,严禁擅自户外广告。

印刷品广告,不得妨碍公共秩序、社会生产及人民生活。在法律、法规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止发放印刷品广告的场所或区域,不得印刷品广告。

沿街单位、经营门店实行一店一匾、一牌(最高荣誉牌)、一灯箱制,不得出现一店多匾、多牌。

严禁在城市建筑物、设施等处悬挂、张贴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不准在护栏、电杆及树木上乱贴、乱划、乱涂、乱晒、乱挂。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不得在道路上打场晒粮。因建设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堆放物料的,必须经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批准,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应放置整齐;渣土应及时清运;临街场地必须围场作业;停工场地应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第十五条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根据需要应选用透景、半透景围墙、围栏或者以绿篱、花坛、草坪等作为分界。

第十六条在街道两侧临时设置停车场(点)经本单位或个人申请,经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交纳占地费。

第十七条各种进城车辆要进入规定的停车场(点)停放并保持存放场地的整洁完好,不得影响市容观瞻。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内道路设施。因建设确需破路施工的,必须经县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部门批准,城管大队备案,并交纳破路修复费后方可施工。

第十九条临街单位和个体经营门店要认真履行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设施、包建设)。

第二十条沿街举办集会、开业庆典、募捐咨询等活动,主办单位在向有关主管部门申报的同时,要在两日前向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申报,根据活动的规模、性质,按指定地点、范围进行活动,主办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安全等工作。

第四章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民要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瓜果皮核、废纸、烟头杂物;不准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严禁随地便溺。

第二十二条城区道路要定时清扫,快慢车道、广场、市场及人行便道清扫由县环卫队负责。临街单位、个体户和住户要协助县环卫队搞好人行道保洁,共同维护市容及环境卫生。

冬季清扫积雪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沿街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雪停后两小时内(夜间下雪在翌日上班后两小时内),清扫本单位前至路中心的积雪。

第二十三条城区居民的生活垃圾,要按规定时间倒入统一设置的垃圾池(箱)内,不准随意倾倒垃圾污物。

第二十四条单位和居民的特种垃圾(如工业废渣、建筑垃圾、废土等)以及单位内的生活垃圾,必须自行运送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场。无力清运的,由县环卫队负责有偿清运,不得长期搁置影响环境。

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产生的有毒、有害、有污染的废弃物,由生产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方可运出。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对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噪声及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必须采取坚决措施,进行有效治理。

第二十五条城区内严禁设置经营性养殖场,城区内村庄饲养家禽家畜必须圈养,保持环境卫生。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城区焚烧能产生有毒有害和恶臭的物体,禁止在街道和公共场所焚烧任何杂物。

第二十七条未经许可,严禁在景新大街、景安大街、景华大街、仲舒路、市场路、亚夫路等主干街道进行室外清洗、维修车辆、切割橡胶制品、电气焊加工和废旧物资收购等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经营活动。

第五章交通秩序管理

第二十八条在城区运行的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运载散体、流动物品,必须捆扎封闭严密,不得沿途飞扬、撒漏。

客运车辆要设置废票箱,不准沿途向车外吐痰和抛撒废弃物;城区内微型客车要靠右边临时停车,不准在路中随意停车。

第二十九条进入城区内的所有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进入禁行街道和禁行区域。

除城区内运营的微客外,2吨以下货运卡车在景安大街限时通行,大型货运卡车、客车、畜力车,未经许可,禁止在景安大街通行(医疗救护、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除外)。

第三十条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自觉遵守交通信号、标志、标线和有关规定,不得逆行、闯红灯和抢道行驶。

客运车辆不得随意停车和沿街招揽乘客。

第三十一条县城街道路口设立限速、禁鸣等交通标志。一切机动车辆进入城区,必须限速行驶(小轿车、小型客车30公里/小时,货车、大型客车20公里/小时,摩托车、机动三轮15公里/小时),有禁鸣标志路段不准鸣号。

第三十二条客车一律到汽车站内或指定停车点停车侯客。所有出租车辆,一律在规定的场(点)停放,并交纳占地费,摩托及自行车存放处必须报经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核准,并按指定的位置设置,严禁乱停、乱放。

第六章市场秩序管理

第三十三条凡进入城区进行交易活动的工商户,一律到商贸城市场、西市场、惠民市场、盛德市场和允许经商的街道定点亮证经营,坚决取缔流动和无证经营。

未经许可,严禁在景新大街、景安大街、景华大街、仲舒路、市场路、亚夫路等主干街道上室外摆摊设点。

第三十四条沿街门店一律室内经营。门前禁止陈列商品和从事加工、制作、修理等活动,店前不准设置围栏,以保证人行道畅通。

第三十五条经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批准,在主干街道道口设置的早、晚饮食摊点,除颁发临时占道许可证外,必须按指定的位置、规定的时间经营,并做到摊位周围五米内保持清洁,及时清除随产垃圾,做到摊收场清。

各冷饮餐门店应自备箱篓收集废纸、废物、垃圾。

第三十六条县城主干街道上,未经许可,严禁室外摆放音响设备和节目广告牌、严禁室外播放歌曲和录音。

第三十七条经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批准,夜市要在指定位置按规定时间经营,并搞好卫生,做到摊清地净。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八条在县城规划区内未按城建规划占用土地开工建设的,为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占用的土地由县政府责令退回。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及其他设施;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相当于其土建工程费用总额10%以下的罚款:

(1)未经批准、手续不完备即开工建设的。

(2)占压建筑红线的。

(3)未按规划退出红线以外要求的。

(4)占压广场、公共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地下管线、防洪及供排水设施的。

(5)危害城区安全、污染破坏城区环境、容貌的。

(6)其他妨碍城市发展、影响城区功能协调的。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未经登记审批,擅自户外广告的,没收违法所得,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以下罚款,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其费用由者承担。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依据《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责令停止,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广告内容同时违法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非法散发张贴印刷品广告的行为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城市绿化条例》等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并责令其停止侵害、限期退还、赔偿损失或者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并处100元——1000元罚款:

(1)因施工单位的责任未按规定工期完工的。

(2)建筑竣工未同时清理施工场地的。

(3)擅自将单位或者个人的道路、管线与城市道路、管线衔接的。

(4)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园林、公共绿地使用性质的。

(5)擅自修剪树木、损坏花草等破坏城市绿化行为的。

(6)在城市道路两侧进行建筑,不设遮挡设施、乱堆物料,影响交通或者城市卫生、市容的。

(7)其它损坏城市环卫、照明等附属设施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并处罚款:

(1)在县城内乱摆摊点的,处以10元至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2)不按规定清扫街道、清运垃圾、影响县城卫生的,处以每处5元至25元的罚款。

(3)随地便溺、乱扔果皮等废弃物的,处以10元以下罚款,并负责清理干净。

(4)在县城建筑物、电杆、树木上乱钉、乱挂、乱贴、乱画的,处以每处20元至100元罚款。

(5)在县城公共场所和街道焚烧垃圾、树叶、杂物的,处以20元以下罚款。

(6)在城区内道路和广场堆放物料、打场晒粮的,按占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

(7)不按指定地点、时间、方式倾倒垃圾,不足一吨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一吨及其以上的,处每吨200元罚款。

(8)城区内饲养的家禽家畜没能圈养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除责令其限期处理或予以没收外,并处以10——100元罚款。

(9)个体门店和沿街单位不履行五包责任的,处50——1000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擅自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

(2)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

(3)机动车在桥梁或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的;

(4)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

(5)擅自在桥梁或者其它公用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其它挂浮物的;

(6)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

(7)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

(8)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机动车辆违犯明显标志、标牌等行为的,责令其纠正违章行为,并处以下罚款:

(1)机动车辆在禁行时间、道路上行驶的处以30元以下罚款,不听劝阻强行通行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2)机动车辆违犯车速、车载规定或违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的处以5元以下罚款;逆向行驶的处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或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的处5元以下罚款。

(3)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处以5元以下罚款,因此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4)车辆运载散体、流动物品、不捆扎封闭的,处以5元以下罚款;车辆运输货物造成漏撒的,按污染面积处以5元/㎡罚款,并负责清理干净。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无证经营的,按照《河北省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办理登记,对不听劝告拒绝接受管理的,处100——1000元罚款,可以收缴物资、没收生产工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满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六条盗窃、损坏城市设施、侮辱殴打城管人员或阻挠其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城管执法人员应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及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等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条城市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城管管理第8篇

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揭示了我们执政党依法治国的本质和基本途径,也为政府依法行政指明了方向。由此我们可以联想到今年4月下旬,非典疫情突袭__,为了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引导人们摈弃不良陋习,崇尚文明生活,我局根据__市民的要求和市容管理工作的需要,提请市政府报请市人大修改《__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随地吐痰的最高处罚数额从10元提高到200元,有效地遏制人们的随地吐痰现象。这是一个实施行政处罚的成功实例,它表明人民政府必须高效率地进行行政执法,这是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一、我市城市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__的城市建设和管理有了超常规、跨越式的突破和发展,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相继建成,城市功能日趋完善,承载能力不断增强,投资环境更为优化;基本建成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框架,进行了相对集中城市处罚权的试点。城市容貌根本改观,大大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但由于__目前的城市管理体制基本上沿袭了多年计划经济所形成的旧的管理模式,改革以前,政府管了大量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发展,政府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体制不顺、高成本、低效率等问题日益暴露出来。现行城市管理体制日益暴露的弊端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管理的错位、缺位、越位。一是政府职能错位,长期以来,市容管理部门从事了大量的具体的、直接的、微观的事务工作,既“掌舵”又“划桨”。二是基层管理缺位。区、街道市容管理职能严重缺位。区级职能部门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街道,街道又分解到居委会,而居委会由于人员、经费等原因只能穷于应付。基层“管干不分”,管理职能无从体现。三是执法队伍管了一些本不属于其管理范围的事务。

2、行政管理体制不顺。一是法律强调“条条”管理,导致队伍庞大。法律法规所确立的各种类型的执法行为都指定由一个具体的政府部门来实施,诸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都由一个个具体的政府部门来适用,从而导致实施一部法律、法规就要新设置一支执法队伍,结果造成执法队伍的迅速膨胀。二是存在着行政执法力量分散到众多的行政执法部门,每个部门都感到执法力量单薄,“看的见的管不着,管的着的看不见”,难以形成有效的社会监控体系,无法进行有效的日常管理,执法队伍形同游击队的现象。三是建设管理脱节。由于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没有充分统筹考虑事后管理,同时,由于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缺少分析、沟通和反馈,出现了“后遗症”。

3、行政管理投入不足。城市不断扩张,城市管理任务也日趋加重,而管理经费投入原本就先天不足,又未能与建设投入保持同步增长,因此更是捉襟见肘(市容环卫经费增长率应与GDP增长率基本一致)。其关键问题一方面是政府财力支撑不够,市区财政在城管资金上职责划分不清,城管投入覆盖不全,产生如街道、居委会定位于城市管理基层组织,而经费要靠自身创收解决,街巷维修经费无来源,市容维护没有固定、长期的资金来源等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在投融资机制不活,“等、靠、要”思想观念没有彻底转变,维护资金投入方式仍然是养人为主,导致管理成本居高不下。

要解决上述问题,实现城市的长效管理,不仅需要强化日常管理工作,更需要寻找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源。此问题的根源应在于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现行的相应立法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不仅需要从机制方面探索有效管理的办法,而且需要从制度方面祛除问题产生的条件。而有效利用法律规范的效力规则,通过制订一部法律、法规甚至是地方性政府规章来解决现行立法中存在的行政执法体制问题则是一个有效的办法。同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现代化城市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则是真正实现长效管理的有效途径。

二、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思路

__市目前体制是市容环卫的整合,同时,进行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试点。由于目前城市建设正处于基本建设高潮迭起,环境建设和生态建设同步发展的特定时期,而城市政府职能定位尚未转变到位,因此,__市现有的城市管理体制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相对合理,但在城市管理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调整和改善。

为适应现代化城市管理要求,在未来三五年内,__市城市管理发展目标是:从以专项治理调整到针对城市问题产生根源的重点综合治理;管理手段从目前以行政手段为主导调整为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并用;城市管理主体将由单一的政府管理调整为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

借鉴发达国家公共治理变革经验和先进城市的城市管理经验,参照国内深圳、杭州等先进城市管理体制模式,__的城市政府管理体制应依照决策、管理、执法、监督分离的原则进行改革,横向精简部门,实行综合管理,纵向减少层级,实行权力下放,以提高城市政府运作效率和综合整合问题的能 力,具体思路是:

理顺职能机构的权限划分与相互关系,建立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相衔接,条条管理与块块管理相结合,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补充的网络型组织管理机构。一是始终围绕着如何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精简机构,强化职能,建立“统一、协调、有序、高效”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这一思路,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消除现行行政执法体制的弊端,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从根源上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强化属地管理功能。重点是强化社区建设和管理。在坚持集中统一的前提下,通过合理调整市区分块,理顺条块关系,将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下放事权、财权,突出块块管理作用,实施综合管理。三是完善城市基层管理制度,重新确立街道、居委会城市管理中的基础地位,强化其城市管理的职能。实现街道居委会的工作中心由经济创收向社区管理转变。四是建立政府、社会共同治理构架,实现责任共担和利益共享。

三、完善城市管理的思考

未来五年,将是__市富民强市,加快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人居环境优良城市目标的推进和实现,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为此,在__市现有城市管理体制条件下,致力建立高效、合理、动态发展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成为当前工作的首要。具体有如下:

1、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