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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需求赏析八篇

时间:2023-10-08 15:43:33

社区治理需求

社区治理需求第1篇

[关键词]城市社区治理;挑战;创新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8.113

[中图分类号]D6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08-0-02

近年来,随着单位制的解体,相对传统的社会群体整合机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使城市社区成为基础性的治理单位。同时,在社会转型不断深入的现阶段,各种问题、矛盾集中于城市社区,传统的治理模式难以满足需求,社区治理面临着诸多挑战,因此,相关人员需要探究新型治理模式,以便在更好的解决城市社区问题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城市社区的作用,推进社会稳步发展。

1 社区治理的基本内涵

社区治理是将社区作为载体,政府、居民共同管理社区事项的互动,是一种为不同主体提供各种服务,且各活动相互作用的管理模式。“社区治理通过对相应制度的合理安排,能满足适度开发、调试公共资源系统的需求。”因此,社区治理的实施能够有效弥补政府治理社会时能力不足的问题。

2 城市社区治理面临的挑战

2.1 社区治理行政色彩浓厚

通常情况下,城市社区的建设是在政府的引导下进行的,所以社区除了自治以外,还承担了许多政府转移的职能,导致社区治理行政色彩过于浓厚。城市社区治理权力多来自上级需求,社区各组织具有行政化的特征,比如,经济来源的行政化、工作模式的行政化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居民委员会是代表居民利益的自组织。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居民委员会多承担“政府代言人”的职责,通常根据政府的需求开展基础性公共服务,并未进行明确分工,未给居民谋取效益。居民选举也常常流于形式,加之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工作角色的错位,造成社区长期处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忙于行政性事务的状态,基本无暇顾及居民的需求、效益。

从另一方面来看,因行政色彩的浓厚,使社区治理出现角色错位、迷失的现象,表现为:从政策上看,国家主张城市社区自治,减少政府的过多干预,但实际的社区治理中,政府却又不可控的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因而在社区治理现实中,所产生的矛盾、问题和主要来源于社区权力、结构的冲突。

2.2 社区治理主体关系的困境

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物业公司、居民委员会等是最为关键的主体,主体之间存在工作职责不明确、角色混乱等情况,间接加大了社区治理的难度。居民委员会是一个集行政管理、社区服务于一体的组织,能为社区居民提供相对优质的公共服务,但通常不会主动作为,回应社区居民的诉求。近年来,伴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改善,住房逐渐趋向于商品化,物业公司开始进入城市社区。物业公司作为一个以盈利为目标的组织机构,主要工作是为业主提供房屋保养、设施维修、保安等服务。物业公司作为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新型组织机构,和业主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然而,由于经济效益的驱使、监管机制的缺乏,物业公司通常因权力的不对称而凌驾于居民、业主之上,导致利益纠纷事件频繁发生。而导致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是社区治理各主体间权责不明确,最终造成角色定位处于混乱状态,主体之间缺乏信任,加大了社区治理的难度。

从另一方面来讲,居民委员会的行政化、业主委员会等机构力量薄弱,相应工作的实施均在物业公司的帮助下进行,而物业公司的经营目标又决定了他们的工作成效,导致无法满足居民的需求,情况严重时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还会升级。城市社区各主体不具备完善的监管机制、制衡机制,代表业力的委员会力量薄弱,无法制约物业公司,做不到真正维护业益,最终导致社区居民委员会忙于行政事务性工作,降低了服务效益;而市场化运营的物业公司,为了谋取更多的经济效益,不顾及业主的需求,降低该组织机构的服务质量。

2.3 社区居民参与度低

社区作为城市的基础组成单位,也是整合基层、城市生活的共同体,也应当是表达居民需求、反映居民生活状况的单位,而这些都是建立在城市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基础之上的。由此可见,社区居民参与是保证社区问题有效治理的关键。居民作为城市社区治理的主要成员,通过监督作用的发挥、社区活动的参与,使社区治理成为社会基本单元。但从实际工作上看,因受传统组织参与形式的影响,社区居民缺乏参与性、责任意识差,未对社区产生强烈的归属感,大部分居民处于被动参与社区活动的状态。同时,个别居民还认为是否参与社区活动,其本质是一样的,都无法发挥主人翁的作用,在社区重大决策中不主动行使发言权。目前,社区居民参与较多的社区活动主要是文体性的健身活动,如广场舞等,参与人群为老年人、妇女,大多数居民在社区治理中缺乏真正的决策性参与,所具备的监督作用有限,造成社区治理长时间处于“失语”状态,阻碍了城市社区的发展。

3 城市社区治理路径创新

3.1 明确城市社区主体职权

政府需创新城市社区治理机制,完善治理流程,明确社区治理参与主体的职权、关系。在现代城市发展的过程中,要想创新治理机制,最为主要的任务是政府转变对基层社区的治理理念,给予社区治理针对性的指导,将权力归还于社区居民。在城市社区的治理过程中,明确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主体关系、工作职权和角色,强化居民委员会对业主、物业公司的监管作用。同时,还需适当扶持居民自治组织,以便于充分发挥居民的作用。

3.2 加大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力度

目前,物业公司普遍存在不公开收支、居民上缴物业费未用到社区硬件维护方面等现象。并且,物业公司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不认真处理居民、社区反映的问题。比如:居民上缴物业费后,物业公司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常见的有社区卫生、治安l件差等,即便居民一再催促物业公司处理,也得不到物业公司的积极回应,总体服务质量低。针对这种情况,需加大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力度,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收费等程序实施公开、透明制度,强化社区居民的监管作用,便于在法律帮助下更好的维护居民权益。

3.3 构建社区参与平台,提高居民参与积极性

社区居民参与度是评估社区建设水平的关键。目前,城市社区居民主要从以下途径参与社区活动:在居民委员会引导下参与、在社区党支部引导下参与、通过社区网站或是微信公众号参与、通过社区民间组织参与、通过听证会的开展参与等。由此可见,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途径越来越多,并且在不断进行创新。但从城市社区的实际参与情况上看,居民参与性不高,其主要原因在于大多数城市社区活动缺乏针对性,并不是针对社区居民关心的问题而开展的活动。因此,除构建相对科学、合理、多样化的社区参与平台外,还要提高居民参与的积极性,重点是在参与内容上进行创新,在满足居民需求的前提下,激发居民的兴趣,提高其参与自主性,并根据社区居民构成的特点开展活动,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进而达到有效治理。例如,基于物业公司和业主矛盾较突出的问题,组织双方代表召开恳谈会,让物业公司明确了解居民的需求,让居民了解物业公司的实际困难,双方协调、共同解决问题;在卫生环境差的社区,多组织“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集体活动,动员居民广泛参与,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共同改善社区的居住环境;为老年人多组织休闲、娱乐性的活动;为小朋友多组织学习知识的活动等。

3.4 再造社区组织,提高运行效率

在全面发展城市社区组织的基础上,保证社区组织真正服务于居民、彻底治理社区问题是创新治理制度的又一主题。新公共管理理论中提出的“政府再造”理论中的“再造”是对社会公共组织、公共体制的转变,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创新能力。并且,还可通过对组织目标的改变,权力结构、组织激励的变革来完成该转型。该理论同样适用于城市社区的组织再造。

从城市社区的组织再造上讲,其主导思想是将激励机制、管理制度纳入社区治理中,使以公益活动、社区服务等为主要业务的组织机构更好的借鉴先进的管理模式,增强组织发展能力。曾有学者基于社区再造的基础提出了构建企业化的社区,也有学者在再造理论基础上,提出程度不同的管理模式,如绩效导向模式、居民自治模式等,这对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治理内容的创新具有建设性的意义。而与此同时,社区居民的参与行为也可以进行再造,现在很多地方的社区对活动参与、社会服务和公益行为尝试采取积分制或是银行储蓄制管理模式,这都是很有益的创新。

3.5 将社区社会资本管理进行公开

社会资本理论认为,处于统一机构的人通过互动、接触,能建立期望、义务,形成信任关系,能动员社会关系,合理配置社会资源。而社区社会资本的缺失是当前社区急需解决的问题,以预防社区发展、资本之间形成恶性循环。社区居民是社区治理的主要人员,而社区又是组织居民生活时所形成的主要场所,社区资本主要体现在居民对自身生活环境、社区服务人员工作状况的认可和相关活动的参与上。而将社区资本运作进行公开作为城市社区治理路径的创新,不但能有效解决社区问题,还能帮助社区治理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提高社区居民生活的质量。

4 结 语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社区作为社会的基础“细胞”,其治理效果与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本文通过对城市社区治理情况的分析,发现社区治理普遍存在主体关系不明确、行政化色彩浓厚等问题,影响着社区治理的效果。因此,相关人员需加大城市社区治理的创新力度,明确社区主体之间的关系、准确定位角色;居民委员会要认真处理行政权、自治权关系,加大物业公司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功能;重视居民委员会的管理方式、管理机构的改革力度,增强社区居民活动参与性等。此外,物业公司还应从社区居民的需求出发,构建相对合适的治理机构,将社区治理作为维护基层秩序的基础,并将社区的社会资本管理进行公开,在发挥居民作用的情况下,进一步治理社区,推动基层社会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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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义保,李宁.社会资本视角下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秩序困境与能力创新[J].思想战线,2016(1).

[6]佘湘.城市社区治理中的集体行动困境及其解决――基于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视角[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5).

社区治理需求第2篇

关键词:社区教育;终身教育;学习方式;教育资源;社会治理;创新;学习型社会

中图分类号:G77;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561(2017)01-0020-02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持续加速,社会治理创新已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社区教育作为国家基层组织从“管理”转向“治理”的重要抓手,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激活社会组织活力、提升社会管理效率、发挥人才的潜能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作用。社区教育是政府基层组织社会治理的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关于“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创新结构设计的重要实施者,对于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之间的良性互动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和作用。注重对人的教育引领,能够达到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和人的全面发展要求的目标。本文研究社会治理创新对社区教育发展的影响。

一、社会治理与社区教育

1. 社会治理

随着人们法治意识的增强,参与社会治理的意愿日趋明显,一方面是因为国外社会治理理论对我国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受中国改革进程的不断影响。在此背景下,政府对社会治理的方式也在不断创新,最典型的就是以政府为主体的社会治理方式外延到一些合法的社会组织。这些社会组织因为有了政府赋予的权利,在社会治理中扮演的角色也日益重要,由此_始出现比较明显的社会治理的特征。

2. 社区教育

“社区教育”最早起源于美国学者德威(Deway)提出的“学校是社会的基础”这一思想。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制度,社区教育发展的进度与侧重点也不一样,由此展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各国学者的研究成果不断出现,为其提供了可靠的理论基础。作为一种着力满足社区民众利益和社区发展需要的教育活动综合体,社区教育越来越受到关注。不管是提升社区居民的知识技能、满足社区居民精神文化需要,还是推动社区健康发展,社区教育发展对于创新社会治理都具有基础性意义。

二、当前社区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长期以来,人们往往认为社区教育提供以社区文化和社区活动为中心的非正规社会教育服务。因此,社区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和瓶颈制约,明显不适应经济新常态的需求。

1. 社区教育组织结构单一,社会参与度不够

我国社区教育,现已基本形成政府主导下的“区县社区学院――乡镇社区学校――居(村)委学习点”三级组织架构。区县层面,以社区学院为主要载体的综合型社区教育主要由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区域性成人教育学校、厂区学校构成,由于各自的办学方向、发展目标、价值定位不同,加上政府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有时不足,可能导致各自为政而难以形成整体合力;乡镇层面,以中小学为主体的活动型社区学校虽然可以有效地利用中小学资源,但与其他社会力量相容性较差,有时难以满足居民的多样化学习需求;基层的以街道办事处、村委会为主要载体的居(村)委学习点,由于承担的行政事务杂乱繁多,社区教育有时可能流于形式,政府的主导作用难以凸显。国家关于社区教育的相关政策多以指导性为主,操作层面尚未将其他参与者的责、权、利等纳入进来考虑,在规范、引导社区教育活动方面的主导作用发挥不明显。除了政府主导下的三级管理平台,多元合作的组织管理模式并未真正实现,政府仍然是社区教育发展的单一管理主体和推动实体,企业、社会组织、社区民众直接推动或影响社区教育发展的作用还十分有限,不利于我国社区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2. 社区教育网络建设薄弱,社会组织培育不足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速,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阶层不断变化,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这就在社区教育的需求侧和供给侧之间提出了动态匹配的问题。为适应社会公众对课程资源、教学内容、学习方式等方面的多样化需求,社区教育的提供主体也应该更加多元化,促进包含政府、社会组织、公众在内的各行为主体间资源优化配置和优势互补,以形成协作性网络组织。

3. 社区教育资源亟须整合,共建共享机制缺失

社区教育本身就是非制度化、非正规化教育系统之外的新的教育资源和学习途径,需要通过统筹开发包含人力、财物及信息、制度、文化等方面的各类教育资源并优化升级,才能形成一股“教育合力”,并借此成为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平台。但从现实的情况来看,社区教育资源开发和统筹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社区内分散的教育资源按照一定的方式整合发挥合力作用并没有真正凸显,制约着社区教育工作的开展。缺乏完善的资源共享共建机制,资源的不同隶属主体参与社区教育资源整合的驱动力不强,加上基于互联网的平台建设不完善,资源的应用和交流功能受限,很大程度上影响各类教育资源在社区层面的沟通、协调及整合效用的发挥。

三、社会治理视域下社区教育发展的实现路径

作为一种“接地气”的教育活动综合体,与基层社会组织治理活动密不可分的社区教育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等方面具有不可低估的价值。目前,我国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发展社区教育还有不少问题有待解决,需要基于社区治理的视角从以下几个方面理清发展路径。

1. 重构政府角色定位,建立多元协同组织体系

社区教育作为构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主要载体,影响着我国教育综合改革和社会全面改革的成效。而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在国家现代治理体系中的功能定位,也决定了政府在社区教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随着社区教育的深入推进,单一的政府主导下的三级组织管理模式越来越不适应利益主体、社区居民的多元需求。因此,推动社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借鉴国家整体性治理理念,重构政府角色定位,科学地界定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从单纯重视政府作用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转变。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通过完善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各参与主体在社区教育发展中的功能定位和责任,并将部分办学权、具体事务管理权让渡给企业(市场)和社区居民组织(社会)。

2. 培育多元参与主体,打造动态多赢合作网络

在社会网络化治理进程不断推进的背景下,社区教育发展必须从战略层面关注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公益)、社区居民等在内的社会网络组织的整体力量,通过形成思想共识、构建协同秩序、完善合作机制等,在现代终身教育体系框架下吸纳多元社会组织参与,打造动态多赢的合作网络,激发社区教育发展活力。社区教育有赖于多元参与主体的支持力度,但事实上各参与者有时很难在参与社区教育的过程中获得最大化利益,加上缺乏“公共利益优先”的服务意识,制约着各主体对社区教育、社会治理的主动参与。因此,要加大对各级管理层的培训,使他们了解当前新形势下社区教育的功能、群、作用等,同时对社区教育工作者开展基础的常规性业务培训,培养相关专业人才,加强跨区域交流与学习,不断深化社区教育实践。

3. 加强教育资源整合,满足社区居民学习需求

随着学习型社会建设的不断深入,不仅社会公众对社区教育资源建设提出了更加多样化的要求,有关部门也希望从整体上统筹、协调教育资源,以促进各种教育资源在社区层面汇聚力量,促使社区教育的功能越来越突出。社区教育资源整合要在分析社区成员教育需求变化和不同参与主体目标追求基础上,遵循共建共享、开放合作的原则,构建大社区教育发展平台,丰富社区教育载体;要根据不同社区资源特点、社区居民年龄阶段、职业特征、学习习惯等,采取多样性的资源呈现方式;要充分重视社区教育资源与现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利用该平台实现教育服务和网络化管理,切实满足社区居民的学习需求。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持续加速,社会治理创新已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社区教育作为国家基层组织从“管理”转向“治理”的重要抓手,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激活社会组织活力、提升社会管理效率、发挥人才的潜能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作用。要注重以人为本,构建新的社会管理格局,激发公众的主体参与意识。要重构政府角色定位,建立多元协同组织体系;培育多元参与主体,打造动态多赢合作网络;加强教育资源整合,满足社区居民学习需求。要通过对人的教育引领,达到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和人的全面发展要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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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张晓琴.社会管理创新与社区教育发展形势分析[J].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学报,2013(05).

社区治理需求第3篇

互联网+形成的是一个大网络,被服务的节点却是一个个小个体。这些小个体有时似涓涓细流,有时又如波涛骇浪。如何有序引导,推动良性治理,是互联网时代下的一个新课题。追本溯源,小个体既是社会治理的服务对象,也是社会治理的参与主体,因此要重视这些小微主体的参与功能,树立小微治理的发展思路。

我们正在不断实现从管理到治理的过渡,也一直在推动“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形成,如何进行有效治理、实现善治,是各级政府孜孜以求的目标。当今社会,多样化需求不断增长,以多元主体提供的多元供给来应对多样需求的趋势正在逐渐显现,微公益、微治理就是多元参与的一个重要表现。小和微能接地气,小和微亦能落地。因此,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既要构建大格局,更要关注小和微。

精准扶贫就是政府微治理模式的一个体现。何为精准?即为精准识别、精准服务和精准管理。要实现精准,除应具备统筹安排的大局思维以外,更多应该明确微观思维主导下的服务定位和服务供给,即微观其需,助其自助。精准扶贫,要求各方各司其职,各定其位,点对点,一帮一,这是政府精细化服务的具体表现,这也要求政府要由原来政府主导型的简单给予,逐步转变为以救助个体需求为导向的精准支持,其服务特点也由原来的平均主义计划性转变为精准主义市场性。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以尊重受助个体为核心的微治理将逐步推开。即使在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后也势必会面临个性化的社群需求,而微治理则能在互联网支持下为此实现精准化的服务供给。

社区治理需求第4篇

论文关键词 社区化管理 法治 城乡一体化

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和城市发展的一个新的任务和阶段,是指把城市和乡村,把我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当成一个整体,综合起来进行统筹规划。并在进程中通过体制调整和政策管理等方式,促进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协调发展,改变长期以来农村基数大,发展长期落后于城市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乡村各方面与城市的一致发展,让农村居民也能在这一进程中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样方便与文明的生活方式。但是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乡村管理方面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

面对这些,村庄社区化管理应运而生。为了解决农村管理和公共服务欠缺问题,很多城市在农村全面展开了村庄社区化建设。最早的一批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如山东诸城市,把原来的二十三个乡镇合并为十三个,并且通过实地考察把全市1249个村庄按照地域之间的邻近距离,习俗是否相近的原则整合成208个村庄社区。每个社区大致分配为涵盖五个左右村庄,服务范围将近1500户。这种管理方式大大推进了诸城市的城镇一体化进程,优化了农村存在的各种管理问题。

一、当前村庄社区化法治管理方面的不足

(一)法治宣传教育的欠缺

2009年底,北京京郊大兴区北五镇社区连续发生了3起震惊全国的灭门惨案,牵涉死亡人数达到13个,大兴区公安部门人员表示,城乡结合部村庄社区由于人员复杂,法律认知度不高,法治管理不完善,很多简单的居民矛盾也会形成重大社会案件,有关部门向大兴区社区居委会政府提出“法治管理”的要求,以杜绝这种社会惨案的发生。这起连环惨案一方面反映了社区管理的不足,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社区居民法律知识的欠缺。面对村庄社区居民普遍普法程度不高的问题,法治宣传教育是社区普法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也是解决社区纠纷的直接有效方式。目前,城市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已经是法治建设最基本和最常规的方式,但在村庄社区管理中法治宣传教育建设明显存在欠缺。首先,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不足,系统内容存在大量缺失。村庄社区里的居民家庭背景各不相同,接受教育程度和工作性质也无法一概而论,因此对法律的了解和需求也各不相同。但村庄社区建设对这方面法治教育和宣传针对性较差,考虑的也不够全面。最常见的问题是对村庄社区青少年如何预防犯罪的等方面普法的专门教育缺乏针对性和宣传力度,弱势群体如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等的特殊保障要求严重被忽视。此外,极度欠缺对一些社区从业人员的劳动普法宣传,使得这些人员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除了这些常见缺失,对很多各类身份的迥异需求法制教育宣传也尚无法一一达到满足,导致居民对社区法治管理一知半解,无法引起村庄居民的重视。

其次,村庄社区法治宣传不仅不到位,而且基本都流于形式,管理的制度性不够明确。国家宣传部分对法治的宣传一直都是专门选定在一些特定日子,比如每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特殊意义的时间,本身已经带有形式主义。不过,这些普法日虽然是面向全国,但真正关注这些的的还是一些城市居民,而城市居民普法程度已经基本达到要求,所以也就无可厚非。但刚刚踏进城乡一体化的村庄社区也只在这些特定日子进行法治宣传就明显很不符合村庄社区的实际情况。村庄社区大部分人的法律认知程度并不高,这种形式主义,偶尔出现的短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完全无法做到法律深入人心,也很难满足村庄社区居民的日常法律需要,更不能真正提高居民法律意识,也就根本不可能实现村庄社区法治管理的初衷。所以,社区法治管理人员经常会遇到一些居民在简单的邻里关系处理上只追求个人利益,不兼顾他人的纠纷问题。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去履行自己的义务,甚至有极个别的人因为不懂法而践踏了法律尊严,给法治管理工作者带来了不便的同时也将村庄社区的管理推向了不和谐的局面。因此,村庄社区要想搞好法治管理,普法工作真的非常重要,是社区法治管理的先决条件。

(二)政府在法治管理方面投入力度不够

村庄社区由于其新兴性决定了其工作任务的繁杂,虽然看起来可能很简单,但实际管理中则需要面面俱到,很难理清头绪问题。村庄社区需要承担的管理任务在短时间内过多过繁,而国家在管理各方面尤其是法治方面的投入和配备力度远远不能满足社区法治管理需求。比如法治管理人员配置方面,懂专业,有责任心和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很少,而且由于条件较低,社区又无法提供好的发展前景,大多数人都不愿入住村庄社区工作。所以,法治管理人才的难引进给社区法治管理带来了很多麻烦和挑战。社区法治管理不仅承担着社区治安综合治理、调解、信访等各方面工作,还要承担民政、再就业等各项工作,反而各项工作效率都达不到要求。出现这种问题,最主要还是基层政府资金投入不足。在现在这个经济就是一切的社会,政府部门把大部分的资金都投入到村庄社区经济建设和管理上,致使法制管理资金不足,不仅无法调动法治管理的积极性,而且妨碍了社区法治建设的发展,不利于化解村庄社区居民各种纠纷矛盾。

除此之外,投入力度的不够还表现在社会各界力量对村庄社区化法治建设的关注度不多。这些时间以来,村庄社区法治管理建设都是在各自的社区内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主要以自身的社区环境做依托,因此法制管理效果并不明显。解决的办法就是急需社会各界法律等人才进行辅助宣传,但由于国家在这方面投入力度小,重视度不够,导致社会各界力量对村庄社区法治管理了解不够,没有关注度。这些,对社区法治管理建设的完善是很不利的。

二、村庄社区化法治管理问题解决策略

(一)加大对村庄社区法治的教育宣传力度

法治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文明成果,中国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种建设都离不开法治。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乡村居民的生活方式等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越来越多的遇到社会、经济和法律问题,社区也渐渐成为纠纷矛盾的聚集地,所以,法治管理也是村庄社区化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融入进每一个居民的日常生活,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社区法治管理直接关系着城市基层政权的稳固与否,是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和保障。社区治安、环境、物业、人口、生活等等都需要法治管理,只有做好法治管理,才能真正保证社区稳定和谐发展。

要做好村庄社区的法治管理工作,首先需要村庄居民要有法律意识。而加强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最主要是能在充分考虑社区居民不同法治需求的基础上,采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全方位地推进村庄社区法治建设。首先,社区的普法宣传教育要以人为根本,考虑不同居民不同时期和层次的需求,展开有重点多角度的的法律教育宣传。与此同时,法治宣传人员可在实际普及过程中对居民的传输慢慢从教育型方式往服务性方式转变,争取能够做到不只是一个人单向宣传教育形式,而是双方互动的积极参与形式。结合居民实际和工作实践,开展不同层次的法律培训班,尤其是对社区内的青少年们进行加强教育,展开宪法和犯罪预防等各项法律教育,这样做不仅是为青少年们健康成长做铺垫,也是从根源上推进社区法治管理的进度。对从业人员则中劳动法等各项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法律的实用性和权威性。对妇女和老人们则要多进行婚姻法和继承法等各个方向的法律教育,既突出了普法宣传的目的,又能真正促进社区法治管理。

(二)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倡导社会各界关注村庄社区法治建设

最先,要建立一支专业的法律队伍。村庄社区法治管理离不开法律素质高的专业人员,政府一定要加大社区法治建设的投入力度,只有有了充足的资金和专业人员,社区法治管理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可以通过公开招聘的途径,吸引高校毕业生和优秀法律人士进入村庄社区服务。也可以利用社区已经存在的资源,鼓励社区工作人员自己不断提高法律知识积累,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此外,社区政府也要投资自己的法律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重点和指向性培训,争取社区在自己内部培养出一批高素养和高能力的法律人员。针对村庄社区管理任务繁杂的问题,在法治管理建设上的资金筹措一定要把握重点所在,明确资金合法利用渠道,对法治建设的资金分配对居民实行公开化方式,一方面能使人们看到政府的作为,另一方面也能增加社区居民与法治管理建设的重视。

社区治理需求第5篇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的城市发展和社会体制变迁,城市社区物业管理问题日益重要。本文利用公共选择理论分析了城市社区的物业管理问题,认为通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来安排物业管理服务等社区公共物品的提供可以克服目前社区管理中的一些困难。本文还对如何发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提出建议。

关键词:物业管理 自治组织 公共选择理论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区作为一种社会基层自治组织,其所具有独特的社会功能逐渐显现出来。改革旧的社区管理体制,建立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使社区发挥出其特有的社会功能,成为我国城市发展的紧迫任务。但是在当前从单位制的居民社区到社会性的社区过渡时期,社区物业管理暴露出许多问题。社区物业管理经费筹措困难,社区公共物品供给明显不足,影响了居民生活和城市管理。本文试图通过西方经济学中的公共选择理论,对社区物业管理进行研究。

当前城市社区物业管理中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在我国进行住房改革前的几十年里,城市大部分社区是以工作单位划分的,社区物业管理也由单位后勤部门提供,这种管理实际上也是单位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人们的归属感不成问题,物业管理费用由单位解决,住户不用自己付费,因此物业管理矛盾不多。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社区管理发生了巨大变化,由过去的企事业单位管理过渡为社会化的物业公司管理,物业管理的深层次问题就必将出现。社区物业管理成为社区居民需要的公共物品,在费用筹集缺乏合理组织管理时,这一公共物品的供给往往无法到位。从费用供给来看,单位化社区时期是由单位直接提供社区物业管理费用,而社会化物业社区的物业管理费用要分摊到社区住户,由住户上缴,这就出现了上缴不到位的问题,造成供给短缺。单位化社区时期社区住户对物业管理费的感受是间接的,或者说无需自己操心;而社会化物业社区的住户对物业管理费用的感受是直接的,要从自己的财富中拿出一部分交给物业管理公司,心理上不适应,往往会出现拒交,即使是迫于外界压力不得不交也是能拖则拖,况且有些居民由于经济条件确实困难,交不起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有不少社区出现了因物业管理费不足而造成的社区生活垃圾无人清理、社区断水断电等现象,严重影响社区居民生活和城市社区建设,不利于社会安定。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如何搞好各社区的物业服务,政府如何提供对贫困社区的支助,解决社区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等问题值得关注。

西方经济学的公共选择理论

物业管理是对属于不同产权的私人业主的共有财产和共有物品(住宅以及社区的各类相关配套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而筹措费用、管好环境、约束居民的不道德行为就要求有一定的权威性。然而,物业管理公司是企业,必须借助政府法令和规章制度,借助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才能实现。本文借助西方经济学中公共选择理论来对社区物业管理做一分析。

一种物品如果供给一个人而其他人能够不花额外成本加以利用,这种物品就是公共物品。一种公共物品一旦被生产出来,可以同时供一个以上的个人联合消费,要排除其他人的消费是不可能的或成本很高,无论其他人对这种物品是否支付了费用。这便是公共物品消费的非排他性。公共物品的第二个特性是非竞争性。即一个人对某种物品的消费不减少或不影响其他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公共物品不限于物质产品(如花草、路灯、卫生、道路等),一些由社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非物质产品和服务也是公共物品,如规章、邻里关系、治安状况,甚至聘用到良好的物业管理公司过程本身,以及建立选择、聘任、监督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的体制、制度也被视为一种公共物品。社区居民可能都有享受良好物业环境的愿望,但往往不愿花费时间和精力等私人资源参与这一公共物品的生产。

对于社区的居民个人来说,公共物品的供给是必要的。但是,供给公共物品需要成本,这些成本需要社区的受益居民共同分担;而公共物品一旦提供出来,又无法排除那些没有分担成本的居民对其进行消费。由于消费者无论对公共物品的供给是否支付了代价,他都可以从公共物品的消费中获益,这个事实就提供了一种刺激,使消费者对公共物品的贡献小于其从公共物品中的获益,甚至想只享受公共物品。消费者总是希望别人贡献的足够多,以便把公共物品生产出来,然后来免费享用。由于存在逃票乘车的可能性,所以任何个人都没有动力自愿为公共物品的供给付出代价。因此,个人具有逃票乘车动机的直接结果就是:公共物品不能由要通过对其消费来获益的私人主动生产和供给。

公共选择学派认为,从国家来讲,政府最初就是为了提供法律、国防、治安等公共物品的目的而由社会成员共同协议建立起来的。由于公共物品不能像私人物品那样通过市场过程有效率地提供出来,因此就需要通过集体选择,来决定公共物品生产什么、如何生产以及为谁生产的问题,以及决定每个社会成员为公共物品的供给所必须承担的份额问题。

社区物业管理中公共选择理论的应用

社区居民要享受到社区公共物品,就要建立对应于国家政府的社区管理组织,但是自治组织缺乏国家政府的强制权力,它必须服从政府的管理和法令,并且需要借助正规政府的管理和法令,除此之外,自治组织在产生、运作方式与程序上与政府是相同的。这可以解决几个问题,物业社区的物业管理机构通过怎样的程序,即如何产生?物业管理的收费标准怎么确定,即如何收费?物业管理应通过什么方式确定社区居民的共同需求,即如何选择干什么?社区居民的共同需求是什么,即物业管理应当干什么?

(一)社区物业管理机构的产生方式

社区管理是民主自治,不是政府的行政式管理,政府对社区的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主导、引导、监督和扶助的关系。当社区无法由自己的居民自发建立自治组织,缺乏活动经费时,基层政府需要引导和扶助社区居民建立自治组织,待其能正常运转时退出。在新的物业社区,居民是逐渐加入社区的,这时居民自治组织的功能很多情况下是由物业开发公司的,过去企事业单位的物业社区往往习惯于由原单位行政管理。当社区公共物品供给不能满足居民需要又缺乏自治组织时,政府基层组织应协助居民建立自治组织来生产公共物品。

我国在建立社区自治组织这一公共物品的提供应该是有优势的,关键是改变基层政府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减少人为障碍。为了搞好社区管理,政府应以立法的形式明确社区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树立其权威,明确其职责,规范其行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是以共同的公共物品需要为联系的,政府基层组织不能代替其作用也不应当代替其作用,而是应当积极配合其运作,搞好政府的管理和服务,为社区居民营造一个好的社会环境。现实中这种思想没能被很好认识,政府基层组织往往不能找准自己的位置,不是干涉过多,就是放任不管。政府基层组织思想的转变,是社区管理的问题所在。

社区有了自己的自治组织后,由其选择和监督社区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服务提供者应该不成问题,社区的物业管理等公共产品的提供就具备了一个组织者,这是搞好社区管理的第一步。在以往的物业管理实践中,一般引入社区管理委员会这样的机构,这与本文的自治织有相同功能,但笔者认为社区自治组织更能体现社会组织的意义,通过法律文件规范其运作,对政府管理城市更有普遍意义。

(二)物业管理的收费方式

按照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原则确定税收比率,并用税收收入来购买公共物品或为公共物的生产融通资金,这是政府的职能。与政府对应的社区自治组织担负着为社区购买和提供公共物品的职能,也需要筹措经费融通资金,向居民征收物业管理费用。在实际运作中,这一职能往往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人们要么忽视了社区自治组织的这一角色,要么建立的自治组织不规范,运作程序和机制不健全,由此引发出许多矛盾。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经济组织,是不能直接向居民提供公共物品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怎样的公共物品要由社区自治组织征求居民意愿,按居民福利最大化的原则确定费用额,制定服务档次,将单个居民的需求综合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居民要求不同的公共物品,在有限的费用负担下,没有人可以提供令所有人都满意的公共物品。在公共物品为个人提供的收益与其支付能力差距过大时,要么居民不满足,要么超越其需求,大家对物业管理运作的参与积极性就低,物业管理公司就难以有足够经费,导致大家更为不满,形成恶性循环。社区自治组织要根据大部分居民的经济条件和对公共物品的需求档次来决定物业管理的收费标准,向物业管理公司购买相应的服务。在缺乏购买最基本公共物品的社区,应由政府提供物业管理经费,以保障居民的生活。

(三)物业管理选择问题

尽可能正确地估计居民对公共物品的实际需求,将单个居民的需求变为整个物业社区公共物品的需求是重要的一项工作,也是最难的一项工作。

“社会”是个人的集合体,而每个人又具有各不相同的偏好。因此,集体选择的首要问题是确定“社会需要什么”,即通过某种方式对个人偏好进行加总,然后再做出“社会”决策。公共物品的供给不是市场决策的结果,而是非市场决策的结果;个人对公共物品的偏好,不是通过价格机制传递给生产者,而是通过政治程序被转换成集体行动。减少社区居民的公共选择的协调成本的一种途径是缩小居民的差异,使其消费档次和偏好尽量接近,为提供公共物品而分担的费用能在其认同的范围内,不使获益与费用出现较大偏差。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是执行政治程序和加总的机构,应有正规程序和加总的方法,需要由政府法令来明确。一旦公共物品的选择由社区自治组织合法做出,社区居民就应认可,不得以个人理由拒绝付费。

(四)物业管理提供的内容

作为一个社区的住户来说,其需要是多方面,好的物业硬件仅仅是最基本的要求,良好的物业设施管理、优美的室外环境、良好的社区治安,是对物业管理最基本的需要,而作为社区的居民来说,其关心的还有更广泛的内容:社区的品味和档次对成就感的影响;子女受教育的方便程度和教育质量;社区娱乐和人际交往的需要;社区购物和生活的方便程度。

居民的各种生活需要有些是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提供的,有些必须由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来提供,如良好的人际关系、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等。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提供物质条件,文化内涵则要由全体居民通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来建设。

(五)政府要对贫困社区进行扶助

由于物业使用者不同层次的需求,显而易见地会出现从最昂贵的到最廉价的不同档次的社区。如果忽视这种需求的不同,就很难搞好社区管理。不需要政府支助的富人得到了平均支助,而需要政府支助的穷人可能不具备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物业管理和社区环境建设将因这种平均主义的存在而一事无成。政府要承担的将是对贫困住宅区、安居工程社区、租房区的扶持,这些社区物业管理最基本的费用应由政府承担,为社区居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物品是政府应该负责的事项。

结论

搞好城市社区的物业管理必须重视居民的公共选择问题。社区的管理需要建立居民自治组织,作为社区全体居民的代表,行使组织协调、议事决策、管理教育、监督服务等功能,由其来代表社区居民选择和购买物业管理服务等公共物品。通过规范的集体选择程序,把居民个人的选择转化为社区居民的集体选择,理顺各种关系,使物业管理费用征收更加合理,尽可能实现社区居民福利最大化,同时为优化政府财政资源的配置、搞好城市管理提供条件。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是以共同的公共物品需要为联系的,政府基层组织应当积极配合其运作,搞好政府的管理和服务,为社区居民营造一个好的社会环境。政府应以法令形式确定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合法地位与运行程序,树立其权威,规范其运作。

参考文献:

1.季如进.物业管理概论.物价出版社,1996

社区治理需求第6篇

关键词 移动互联;社区服务平台;利益共享;治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 G7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7)08-0059-04

一、引言

移动互联时代产业边界日趋模糊,企业跨界经营现象普遍,移动互联技术革命也正在改变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和创新模式,平台已经成为商业领域里常见的市场形式或行业组织形式。社区是公共服务供给的终端,具备成为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条件。社区服务平台是指一个基于公共服务、周边生活、便民服务、社区圈子等方面为社区内居民提供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1]。这对已有的理论研究提出了如下挑战:一是公共平台的供给与构建模式。从概念内涵上看,社区服务均属于社区公共服务的范畴,社区公共服务是社区之上的各层公共服务体系以社区及其成员为受益对象提供的公共服务与社区内自己生产的公共服务之和[2],这与纯粹的商业平台构建有很大的差异,不能只是单纯从技术和运行角度出发探讨公共平台的技术框架与具体功能,更应该从公共服务战略高度认识公共平台的功能与优势、管理策略与盈利模式。二是公共服务平台的治理模式。公共治理与多边平台战略有着共同的特征:对多元主体的开放连接、互动合作和共治共赢的激励机制。但当前的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实践依然按照行政化的治理模式运作,受到官僚制思维的束缚,因此,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更加需要引入公共治理思想并形成模式。

本研究将聚焦于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供给与构建模式和治理模式的平台战略基础性问题,选取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社区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为广轻院社区服务中心)构建与运营为例开展分析。

二、研究设计与案例介绍

(一)研究方法与对象选择

本文采取案例研究方法进行理论构建和实践的描述,由于本文是在“广轻院社区服务中心”案例材料分析基础上开展的激发灵感式案例研究,因此在行文方式上采取先案例后提出逻辑解释框架和命题,这也是案例研究方法中较为提倡的理论构建范式[3]。本文采用单案例纵向分析,通过文件档案记录、实地访谈、实地观察、实物证据等方法对该平台的构建和开放创新管理实践进行全面了解。

“广轻院社区服务中心”作为研究案例的母本,其原因在于:一是广轻院社区服务中心连接了高校的学生、高校教师和其他参与协同创新的多边用户,构建了基于互联网的服务平台;二是广轻院社区服务中心是基于高校非教学资源的整合,契合“市场提供服务、学校自主选择、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自律管理、部门依法监管”的新型高校后勤改革与协同创新指导思路,可以融合不同行业和产业参与其中;三是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后勤社会化改革在高校中属于先行者,以此为契机进行高校的资源整合与协同创新,围绕服务学生为出发点,在技术层面和实践层面探索出高校社区治理模式的雏形。

(二)案例介绍

“广轻院社区服务中心”的构建可以说是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基础上的产物。在1999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的社会化改革的意见》之后,广轻院就开始逐步探索后勤社会化改革。“广轻院社区服务中心”的平台构建与运营本质是以整体解决高校社区用户需求为出发点,融合用户多样化的需求与服务,为社区用户的多样化需求提供更加有效率的整体解决方案。具体实施过程包括三个阶段:

1.平台的探索期

2012年,广轻院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探索建设多功能文化食堂。把食堂建设成为:功能复合的休闲驿站与教育平台,跨部门的合作构建教育、教学、社团活动、会议报告平台,学生素质教育平台。让学生参与服务创新过程,有利于挖掘现实和潜在需求,通过与上下游企业、合作伙伴一起进行创新和深化服务,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出更好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收益。这也为后期高校社区服务平台构建提供了成功范本和实践思路。

2.平台的成长期

在多功能文化食堂建设与运营成功之后,为高校社区的用户提供和整合更多的服务需求的平台概念基本成型。2013年,广轻院开始与相关单位对社区垃圾分类处理的问题进行研究,在多方合作研发智能垃圾分类收集设备与建设分类管理数据平台的基础上,重构垃圾分类的管理流程与机制,在推行和实施垃圾分类的过程中构思依托垃圾分类数据管理平台的“一站式大学生社区服务中心”的行动方案,并且开始建设与实施。把多功能文化食堂、垃圾分类处理、师生的其他需求共同融合到一个平台当中来。

3.平台的成熟期

对于成长起来的社区服务中心,广轻院继续推进协同创新的深度与广度,主要是探索和完善平台的盈利模式:一是建设公益超市和社区绿岛,充分为企业挖掘高校社区服务平台的渠道价值。通过让学生群体参与服务创新和执行创新项目,更好地整合需求并及时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和引入新的服务与产品,如融入快递等服务项目。二是探索融合垃圾分类项目的公益超市运营模式与积分激励制度,通过公益超市及其积分激励制度,实现学生、学校、企业等多方共赢。基本操作思路就是企业把商品以批发价或出厂价放在公益超市,学生参与垃圾分类获取的奖励积分以批发价换取所需商品。基于数据管理平台的考核学生参与垃圾分类,将每个人的参与情况与学生在校操守考评结合起来,形成对学生较为刚性的约束,来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效率。

三、案例分析

对“广轻院社区服务中心”案例材料M行反复研究和讨论,形成社区服务平台战略与创新的分析框架。具体见图1。

(一)社区平台战略选择逻辑基础:C2B的需求整合

社区服务供给注重建立“政府、民间组织与公民”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政府部门、营利部门、非营利部门和社区等不同主体共同来承担公共服务的供给,要对居民的需求形成一种系统解决方案。广轻院在后勤资源社会化改革探索过程中,就发现了协同创新的价值与魅力,能够融合社会力量和利益相关者参与资源整合,尤其是能够从作为消费者的学生角度出发思考问题,把非教学资源的食堂打造成多功能食堂平台,以满足学生用户的多种需求,与此同时实现参与的利益相关者的共赢获利。在研究解决“垃圾围城”的难题过程中,同样遵循协同创新的理念指引,积极探索“互联网+垃圾分类智能管理系统”的平台模式,以用户需求和价值创造为核心,具体体现在:开发App减轻用户垃圾分类难度;通过智能管理系统对居民进行监控和激励;通过绿社区融合商家解决居民的日常需要。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命题1:在“互联网+”时代,社区服务的供给应该是借鉴企业界的C2B理念,基于用户资源与数据挖掘与整合用户的需求,通过平台战略创新实现用户异质性和碎片化需求整合。

(二)社区平台治理:协同创新与资源整合

随着社区服务创新资源和创新主体的市场化和社会化,社区平台把相关资源整合到创新体系中,为解决用户需求进行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平台的治理能力主要包括平台创新主体的合作治理机制构建和平台创新体系的构建。

社区平台创新主体的合作治理机制体现在对多主体参与的平台结构和管理行为如何构建与规范,创新是通过协同创新机制约束和保障,通过协同创新的有效机制锁定创新主体的平台身份:一是社区平台的治理遵循网络价值链的规律,各创新主体的知识学习与共享建立在协同创新基础上,构建能够有效解决用户需求的平台主体结构构成,做到各司其职;二是以信誉和信任为核心的社会资本理念作为协同创新的基本条件,能保障平台各不同的创新主体信任合作关系。平台的运营和治理是一个长期合作的过程,社区平台的本质在于满足社区服务创新需求的知识集成,对创新产生知识溢出效应要避免机会主义行为损害彼此的信任关系。社区平台创新体系的构建主要是指资源整合的具体内容系统化。随着创新资源的社会化,社区可以把相关资源整合到创新体系中,社区平台创新战略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否整合外部资源与用户需求,围绕用户需求进行价值创造,把平台构建成一个开放的生态系统。社区平台创新体系构成有四个维度分别是新的服务概念、新的用户界面、新的服务传输机制和新的技术选择,所有创新都是某一维度或者几个维度的组合[4]。所以社区平台创新体系构建也是治理的范畴:一是要求创新主体具备相应的知识进行内容创新;二是新的价值创造与传递需要组织变革,适应平台创新的要求。

从案例的研究与分析可以发现,广轻院社区服务中心的治理与传统的社区管理相比较,是一个典型的协同创新与资源整合的产物,社区平台创新主体是多元化的,政府机构包括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社会力量包括拜登投资有限公司和参与的商家,社区居民涵盖高校的师生等。社区平台资源整合的出发点是高校社区居民的就餐、垃圾处理、社团活动、教学活动等日常需求。同时也在社区平台构建与治理过程中发挥了创新主体在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挖掘潜在需求的功能,比如快餐垃圾处理与回收系统、快递业务的垃圾回收系统等。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命题2:社区平台战略与创新要有效的实施需要构建基于协同创新与资源整合的治理机制,通过协同创新和资源整合实现社区多元主体的身份锁定与平台治理,有效解决社区平台的产品与服务供给问题。

(三)社区平台创新绩效:线性产业价值链向网络价值的利润池转变

社区平台是通过协同创新构建成一个服务平台,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视角来看意味着可以从多个服务项目上充分利用固定资产,使得单位固定成本更低;同时也可以从新设计服务或引进新的服务项目创造新的供给。社区平台可以成为社区公民消费的渠道之一,所以要进入到社区市场的企业可以利用社区平台作为销售和推广的渠道,使得平台的价值远远大于能看到的实体价值。

在产品经济时代,价值是以基于产品的使用价值、基于服务的价值增值为主,而在平台经济时代,竞争的关键在于基于外部性的网络价值:一是平台经济通过重塑产业链构建网络价值;二是平台整合多个细分市场,为异质性需求提供共同的解决方案,变分散价值为整合价值;三是平台经济整合了市场变化与产业链,让产业链上的参与者能够在平台互动中共同创造价值。本案例分析也表明,无论是多功能食堂平台的构建与运营成功,还是绿社区整体平台的运营,都是以用户需求的挖掘与整合为出发点,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只是在协同创新的理论指引下,更加有效地把各自的产品和服务融合到平台内进行重新估值形成平台的网络价值,实现相对以前更加有效的成本更低的服务。根据相关资料显示,该平台的直接效益明显:一是社区管理的直接效益。使用智能垃圾分类设备后,广轻院每年可减少保洁员3人,年节约工资支出10多万元;年减少塑料垃圾桶、垃圾袋支出约1万元;年减少支付垃圾处理费代运费3.6万元;保洁员每年出售可回收物150吨,可获得收入约6万元[5]。二是居民效益。可以通过垃圾分类积分兑换日常生活中需要使用的商品,通过设置的社区便民服务站方便其日常生活,降低生活成本。三是行业和社会效益。绿岛中设置的资源回收站对居民精细分类的可回收物、旧货、废弃包装物进行直接回收,对相关行业进行直接业务整合,改变行业的产业价值链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命题3:社区平台的创新绩效来自原有价值链的破坏与重塑,搭建的是服务于平台的“圈环形产业链”,通过平台战略创新整合供给侧的成本结构和利润结构,实现网络价值的利润池。

四、管理启示与建议

一是思维和理念的转变。在平台经济时代,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内容、方法和手段与前期有很大的不同。首先是社区服务与管理在“互联网+”时代要遵循C2B理念与思维,平台的构建者和运营者要以用户资源与数据的基础实现用户异质性和碎片化需求整合,这是平台构建的出发点;其次是社区管理和服务行业的参与者要跳出原来的社区管理思维现状,利用自己拥有的用户资源构建和运营平台,搭建开放的平台生态系统,通过协同创新和资源整合,利用自身用户资源优势融合关联企业共建平台,改变供给结构和成本结构,更加有效满足用户的碎片化需求;最后是各参与主体在协同创新过程要树立“服务”的思想,充分认识到社区平台只是产品和服务的一个载体,必须通过共建平台型的商业模式保持平台的可持续发展。

社区治理需求第7篇

协同创新和体育治理是当前体育事业发展的主旋律,以体育组织治理为理论基础探析珠海市高校与社区体育的协同发展,对珠海高校与社区体育协同发展的现实基础、发展动力和创新机制进行分析,构建了珠海市高校体育与社区体育协同创新机制,并提出了一些协同创新发展的策略。

关键词:

高校体育;社区体育;体育治理

协同创新是时展的主旋律,高校体育与社区体育的协同发展有助于两者在发展上达到一个新高度。珠海作为沿海城市,社区体育发展比较活跃,省委书记在珠海调研时对珠海布置了环境宜居要能与欧美先进国家媲美、社会和谐要能形成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治理模式等发展要求。珠海市高校体育与社区体育的发展迎来新的发展契机,在国家积极推进国家治理的改革背景下,抓住体育治理改革的契机,以体育组织治理为理论基础,探析珠海市高校体育与社区体育的协同创新发展,为珠海市建设生活幸福感城市和提升宜居指数探索发展之路。

1珠海市高校体育与社区体育协同创新的现实基础

1.1珠海市高校体育的智力资源珠海市目前拥有高校10所,各高校均设有专门的体育教学部门,部分学校还设有体育院系,总体来说,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各高校都是遵照教育部要求配备了一定比例的体育教师。高校体育资源主要体现在体育场馆、体育师资和体育教学科研等方面,是体育智力资源的集结地。通过调查,统计到其中7所高校的体育智力资源,如表1所示。由表1数据可以看出,珠海市高校从事体育业务的人数约计155人,其中专职体育教师142人,双肩挑2人,相关人员11人;校均23.57人次,由于各校的办学规模和体育学科地位的差异,各校体育师资存在一些比较明显的差异,如珠海艺术职业学院仅有2名体育教师。从性别来看,男性教师111人,占71.6%;女性教师44人,占28.4%,由此可知,珠海市高校体育教师中女性教师相对较少。从职称来看,高级职称30人,占19.4%;中级职称51人,占32.9%;初级职称60人,占38.7%,由此来讲,珠海市高校体育教师以中级和初级职称的教师占主力,在高级职称中有10人为北京师范大学本部教师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兼职教师,因此可以说,珠海市高校体育师资队伍在职称方面还需加强突破。从学历来看,博士3人,占1.9%;硕士84人,占54.2%;本科66人,占42.6%,由此可知,珠海市高校体育教师以硕士研究生居多,其次是本科学历,博士研究生居少数,总的来讲,珠海市高校体育师资队伍多是高学历人才,同时也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综表1数据来看,珠海市高校的智力资源总体水平较好,有98.7%的教师有高等教育经历;在职称方面体现出的师资队伍年轻化特征,与珠海市高等教育的发展历史较短有关,珠海市的高校多数建校时间不久,师资队伍正在不断成长。从表2数据可知,珠海市高校体育师资队伍裁判类别和级别及开课项目基本涵盖了当前比较热门的运动项目,运动项目的类目比较丰富,教师的裁判员级别和水平得情况较好。综表1和表2信息可知,珠海市高校体育智力资源比较丰富,无论在学历上、运动项目上、还是裁判员级别与水平上,都具备了较好的基础。

1.2珠海市社区体育资源珠海市作为毗邻香港和澳门的沿海城市,在城市发展步伐上已走在省内乃至全国前列,其社区发展规模随着城市建设的扩大和提升在不断发展。通过与珠海市文体局群体科和部分区、镇和街道办的调查,获取了相对较全面的社区体育资源信息,如下阐述。由表3数据显示可知,表中显示出珠海市已有的调查到的90余各社区名录,由此可推,珠海市至少有90余个社区需要相关的体育资源来支撑各个社区体育的运行,这与国家全民健身战略的实施是一脉相承的,因此,珠海市的社区体育系统的高效运行离不开各方力量的支持,这为体育组织和高校体育提供了丰富的现实资源。

1.3珠海市社区体育运行的轮廓珠海市作为沿海城市,在价值观念、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与港澳等国际化城市连接较密,在调查和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到珠海市社区体育发展总体较好,但与理想状态还有一定的距离。珠海市的社区体育活动开展主要多由镇和街道办组织活动,区和市文体旅游局组织有时也组织社区体育活动;社区每年都组织各类体育活动,主要开展篮球、足球、羽毛球、棋类等项目;各街道办一般设有文体委员,部分街道办将体育工作纳入综合文化站来开展社区体育活动。由此可知,珠海市社区体育尽然有专门的组织和人员来组织开展,但他们多带有政府职能部门角色的印记,高校与社区体育的合作几乎很少,在严格意义上来说,还是属于政府办体育的范畴,这与当下国家大力倡导的“国家治理”改革的理念相悖,因此很有必要研究高校、体育组织、企业等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社区体育的创新机制。

2珠海市高校体育与社区体育协同创新的动力分析

2.1体育治理与社区体育治理发展的需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时代话题自2013年11月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首次提出,此后,国内各个领域对国家治理展开了广泛的研究,尤其是在政治和管理领域,体育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同样面临了体育治理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问题。2014年国务院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简称46号文件)中明确提出“推行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加快推进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由此言之,体育、社区体育的发展在国家层面亟需朝体育治理和社区体育治理方向发展,社区体育治理是实现体育治理的重要组成,同时与全民健身、体育产业的发展等连为一体,相互促进。高校的体育智力资源丰富,且服务社会是高校职能之一,高校也需要社会的实践资源来发展和完善自我;社区体育与高校的联系较为紧密,是高校体育资源社会实践的首先之处,国外高校服务社区的经验证明,其取得的效果是其他形式所无法比拟的。在国家体育治理、体育体制改革的大政策环境下,高校体育与社区体育协同创新是实践体育治理与社区体育治理的有效途径,两者的协同发展是体育治理与社区体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直接体现。

2.2构建和谐社会,共享文明发展成果体育作为人类文明发展的成果之一,理应为人们所共享之。构建和谐社会是人类文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表现为良好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协调;它要求通过利益共享来消除穷人与富人之间,得利者与失利者之间的隔阂和敌意,实现个体幸福和社会阶层和解。社会发展的成果在直接和间接方面都离不开每一个人的创造性活动,社会创造成果应该共同享有,唯有如此,社会才可能出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的和谐社会景象。[1]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体育已成为当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方式之一,人们的文明需求日渐迫切,体育作为人类文明发展的成果,理应担当社会责任,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社区是城市的基本单位,社区体育发展程度直接关乎城市文明发展的进程;高校具有引领文明的职能,可为社区的发展提供强力支持。高校通过提供体育智力资源共享体育发展成果,为社区提供体育指导咨询服务,切实实现体育发展成果为人们共享,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

2.3《全民健身计划》付诸实际需要组织和智力资源支持国务院2011年2月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经过5年的实践,在2015年已收官,为我国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为此,国家体育总局正在研制《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已向社会公开征集对《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框架)的意见。2014年国家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属国家层面的宏观行为,由此知,国家对全民健身是高度重视和关注,落实全民健身的相关政策是当前迫切需要认真考量的工作,全民健身国策的落实需要社会的广泛参与,社区和高校作为众社会参与主体的一员,可为新周期《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提供组织和智力资源支持。全民健身关乎每个人的身心健康和每个家庭的幸福生活,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在社区与高校两个主体之间的联结点上的呼应源于社区居民日渐多样化的体育需求与高校丰富的体育智力资源形成天然的互补效应,故而,高校与社区在体育方面的协同发展可很好推动《全民健身计划》付诸实际。

2.4高校服务社会和传承文化职能的实现与社会价值的体现中国近代高等教育自起源发展至今,高校与社会的联系和结合度日益紧密,高校在社会建设中的角色地位日益凸出,高校服务社会、引领和传承文化的角色职能发挥持增不减。当前国家高度重视智库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是高校社会价值的有效实现。体育作为高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担负了高校职能与社会的结合,社区体育是高校体育与社会融合最为紧密的领域,因此高校体育与社区体育的协同工作和创新发展是落实高校服务社会、引领文化和传承文化职能发挥的有效途径,同时也体现出其社会价值。

2.5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已去,迎来了2016年“十三五”的开官之年,在此,国家正在研制《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并预计在近期予以颁发实施。2014年国务院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如此等等政策红利,从顶层设计上描绘了我国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基于此政策背景的根源之一是当前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因此做好丰富多样的精神文化产品输出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共同话题。社区体育具有与居民日常生活高度融合,绿色经济的精神文化供给平台,家庭亲子活动开展等优势,高校体育拥有与社区体育发展相互补的优势资源,因此,高校体育与社区的协同创新发展可为社区提供优质精神文化产品,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体育精神文化需要,为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3珠海市高校体育与社区体育协同创新机制分析

当前国家大力倡导“国家治理”的政治理念,此后“国家治理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便成为我国各个领域改革思想的引领。高校体育与社区体育的协同创新便是对“国家治理”理念时代解读的产物。通过加强高校体育、社区体育、体育组织之间的体育治理,发挥体育组织的社会功能,释放体育组织活力,逐渐建设一种良性可持续的运行机制。体育治理是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体育治理的内在要义是要发挥社会多元主体的社会价值,以发展的理念来协同共生推动体育事业的善治过程。对体育治理的内涵展开深入研究的学者主要以北京体育大学杨桦教授为代表。体育组织治理是以体育组织与政府、企业、市场和社会的合作协同共生为基本宗旨,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体育组织发展模式、科学合理的公民体育消费、繁荣健康的体育市场、稳定有序的公共体育服务参与机制为主要内涵,倡导体育组织在遵循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对资源的调节和配置这一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追求组织社会地位和话语权的提升、管理方式方法创新、组织内生动力的激发和延续、体育组织功能与价值的发挥、公共体育服务的参与、全民健身事业的繁荣以及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和积累的善治过程。在此,我们以体育组织治理为理论基础,构建高校、社区、体育组织的协同创新机制。在这种机制提出的初期,拜访了3位对该领域有独到见解的教授,请教他们对本协同创新机制的意见和建议,经过3位教授2次的辛勤付出和高屋建瓴的指导,最终修改出本协同创新机制,具体如图1所示。体育组织:体育组织主要是以珠海市体育总会当前登记备案在册和各个社区以开展社区体育活动为职责的专门组织。国务院2014年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推行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加快推进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为体育组织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中的角色担当和地位明确奠定了基础。体育组织通过主动承担社会公共体育服务的业务,为政府承担一部分公共服务的职能,政府可通过向体育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来实现其社会责任的实现,从而在繁琐的日常事务中抽身出来,专注于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截止2013年底珠海市共有社会体育组织76个,其中单项体育协会4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1个,社团分会11个。这些体育组织根据项目和地域分布的不同,成立相应的体育组织信息中心和活动指导联盟,形成与珠海市高校、社区、企业等多元主体之间的进行信息收集与整合的专门对接部门,发挥有效掌握体育需求信息、有效连接合作伙伴、进行有效沟通和指导的作用。高校体育:随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占主导地位的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发展,高校与社会的结合日益紧密,高校引领社会文化、服务社会、融入社会等社会价值的体现也日趋凸显。高校体育的发展同样需要与社会的高度融合,来探求高校体育的创新发展。高校体育人才的培养与发展,需要社会和市场为其提供实践的土壤,如此,高校体育培养的人才与社会需要相结合,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也促进了体育产业、全民健身等体育事业的蓬勃开展。高校体育的职能部门可安排专人负责与体育组织、社区进行业务对接,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业务需求信息上构建长效的沟通机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建设相关的信息平台,与体育组织、社区和企业进行信息共享;高校可主动与一些体育组织、社区、企业等社会主体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进行专门的体育业务往来和资源共享;高校应主动发挥文化引领的社会价值,在体育文化和城市文化的建设上引领社区、体育组织、企业等社会主体的发展方向,充分发挥高校体育在智力资源上的优势,于己于人协同共生发展。珠海市目前拥有高校10所,学生12万余人,高等教育规模位居广东省第二位。[2]珠海市高校拥有丰富体育资源和优质的智力资源,同时还拥有其他内陆城市所无可比拟的港澳体育资源。珠海市高校可主动吸收港澳体育发展的精神内核并“本土化”,形成具有珠海城市特色的体育文化,而后进行体育文化的传播,引领珠海体育文化的发展。高校将人才培养与珠海城市体育发展的特色相结合,同时要兼顾国际化元素在人才培养中的关系处理。各高校安排专人负责联系体育组织、社区和企业等社会主体,对他们体育需求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探析其内在规律,并结合自身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协同合作。社区体育:社区是城市构成的基本单位,是城市居民以某种方式聚合生活的阵地。社区体育可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产品,满足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需要。当前社区体育发展实践告诉我们,当前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与精神文化产品供给间的矛盾是最为明显的,社区体育的组织与管理者们在积极探索解决之道,高校、体育组织、社会等多元主体可为社区体育的发展提供所需的资源支持,然而当前的问题是缺乏一种将各主体相协同共生的机制。因此,将体育组织治理实践至此处,可将社区体育与高校等多元主体相衔接起来。社区体育的组织管理者可与高校、体育组织一并商议来制定社区体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活动计划,如此一来,社区体育可为高校和体育组织提供精准的需求和供给信息,政府通过向体育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来实现社区体育的繁荣;高校为社区体育提供智力支持,社区体育为高校提供必要的资助和实践平台,缩小高校与社区的距离。有统计显示,珠海市区目前有90余个社区,具有大量的体育发展需求源,分布的不同,人员流动的不同,需求的特点也有相异。珠海市社区体育可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发挥镇和街道综合文化站等的优势,创社区体育品牌和社区体育特色,通过体育组织进行与高校体育进行需求衔接,同时也可直接与体育组织进行业务合作,与政府申请购买公共体育服务。A1:即信息流通。高校体育、社区体育之间的信息流通是以体育组织的枢纽,通过发挥体育组织的社会功能,为政府部门缓解压力,激活体育组织的活力,以市场资源配置为调节阀门。高校体育通过与体育组织进行信息流通,进行需求和供给信息的传播,还可寻求获取社会力量的支持来充实自身的发展需要。社区体育通过相关职能部门与体育组织进行所需信息的传递,由于社区体育需求的多样化特点,体育组织将竭力为社区体育匹配符合要求的服务。体育组织在高校体育与社区体育间担当接线员的角色,在整合自身条件的情况下,为高校体育和社区体育提供点对点的有效信息服务。B1:即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在体育组织社会功能发挥之余,高校体育与社区体育在一定关系的协调下,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高校与社区可建立直接的长期战略合作,形成双向合作通道。体育组织、高校体育和社区体育通过上述的双向通道达成协同创新机制。一条是通过体育组织组成的通道;另一条是高校与社区间在第一条通道的基础上建立的直接合作组成的通道。两条通道并不相互排斥的关系,而是互补关系。

4珠海市高校体育与社区体育协同创新发展的策略

4.1坚持“体育治理”的发展理念,构建多元主体合作联动机制将“体育治理”的理念付诸于各主体合作的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多元主体参与高校体育和社区体育发展的联动机制,拓宽高校体育和社区体育与外界的合作渠道,形成一个多元主体合作网。

4.2充分发挥高校体育智力资源,提高高校体育与社区体育间的亲密度高校拥有比较完善的体育场馆资源和体育师资,在体育智力资源方面是掌握主动权的,高校可为社区进行人员培训和指导、体育志愿者服务、合作办学、特色项目建设等,巧妙地利用高校的智力资源,可为社区体育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高校在服务社会方面,可以根据社区体育的现实需求来调整高校体育发展规划、人才培养定位等,制定高校体育对外服务的相关政策,特别是与社区体育合作方面,以提升高校体育的社会生命力、适应力和社会地位。

4.3不断完善和改进高校体育、社区体育和体育组织间的体育信息流通高校体育与社区体育在相互促进上的障碍主要来自信息流通的不畅和信息不对等,导致错位发展,各自为政的局面。以体育组织治理为机制基础,利用社会力量来促进高校体育与社区体育间的体育信息流通效率,减少信息在流通过程中的损耗和流失。

4.4切实做好社区体育活动开展信息的有效传递,齐抓筹集资金与宣传工作各社区指定专人负责联系高校和体育组织,将年度体育活动计划传递给高校与体育组织,在体育需求信息上建立有效的连接。做好社区体育的全民健身宣传工作,传播正确的体育文化,形成温馨的运动氛围,激发社区居民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广纳渠道筹集社区体育运行资金,为社区体育发展提供有力的后方保障。

4.5体育组织强铸自治能力,提升服务社会水平强化体育组织自治能力的提升,主动发挥自身的社会功能,为高校和社区体育做好枢纽角色的发挥。提高自身服务水平,为高校和社区体育的协同创新搭建高速信息流通通道。

参考文献:

[1]魏志奇.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的理论建构[J].求实,2015,(1):26-32.

社区治理需求第8篇

为了全面总结我区城市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经验,进一步探索城市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的有效方法,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甘民电〔2019〕134号)要求,区民政局决定以“促进社区居民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良性互动”为主题,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四届九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完善城市社区治理体制,努力把城市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新崆峒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加强党对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领导,推进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带领群众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基本方略,确保城市社区治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创新城市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居民多样化、个体化服务需求,增强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

3.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城市社区治理和服务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坚持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基层社会治理、用法治方法破解社区治理难题,推动法治社区建设,增强社区依法办事能力。

4.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社区要立足自身资源、基础条件、人文特色等实际,确定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的发展思路和推进策略,加快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

(三)实验目标

聚力“发力高质量、提升首位度”,以社区党组织建设为核心,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先导,以社区居民自治为基础,以相互合作、民主协商为运作形式,依法构建党委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行政工作与社会工作互补、服务管理与居民自治互动的社区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社区治理与工作水平,切实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推动街道创建全省社区治理创新试验区各项工作落实见效,街道相应成立社区治理创新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街道办事处创建全省社区治理创新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中心各成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各项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各项具体工作推动落实。

三、实验任务

(一)明确网格化服务管理下的机构内在关系,规范社区居民自治运行规则

1.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区得到贯彻落实。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完善街道、社区党员干部设岗定责、依岗承诺、结对帮扶等制度。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自治组织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

2.规范“条”“块”运行机制。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区级职能部门的专业管理、街道办事处的综合管理以及社区和网格的综合服务的职责,确保区一街道一社区一网格四级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能全面落实。充分发挥政法、综治等专业网格管理部门的作用,协同社区自治组织充分发挥网格的服务职能,以网格促进服务,以服务促进自治,积极消解网格化管理和社区自治之间存在的张力,共同促进社区良性治理。

3.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各职能部门的决策、监督、指挥、协调职能,提高职能部门的专业化程度和工作效率,减少各职能部门由于利益冲突而形成的推诿、扯皮等现象,进一步提高社区(网格)上报问题的处理进度和效果。

4.厘清政府管理与社区居民自治的职能分工。政府将部分社会服务职能交于社区和市场,把主要精力放在对社区工作的组织协调上来,改变过去传统的硬性管理模式,树立“尊重社区自治,建设有限政府”的现念,积极推动政府职能由管理向服务转变。

(二)转变网格化服务管理下的工作运行重心,壮大社区居民自治力量

5.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在现有网格化管理运行基础上,对网格员采集的社区人、地、事、物、组织等各类基本情况和基础信息数据进行综合、比较和分析,参考社区类型、社区特有文化以及社区管理的难易程度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对原有社区管理网格单元进行拆分合并,增强网格之间的协同配合与沟通,防止因注重网格管理的精细化而破坏原有社区成员之间的地缘关系,有效解决网格管理的范围小、管理人员多,财政负担重的问题。

6.着力培育社会组织。借助社区网格平台大力发展纠纷调解、健康养老、教育培训、公益慈善、防灾减灾、社会救助、文体娱乐、邻里互助、居民融入、平安创建等社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反映居民需求、提供服务、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作用,把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成为增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功能的重要载体。并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对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进行分类指导、差异培育和立体支持。

7.健全完善政府与社会组织联动机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相关管理部门之间联动协作、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三社联动”体系建设,明确“三社联动”服务的基本内容,按照“受益广泛、群众急需、服务专业”的原则,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社区为平台,重点围绕各类困难群体、特殊人群和广大居民的社会服务需求,开展政策性服务、支持性服务、延伸性服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服务、社会工作知识宣传和培训服务。探索实践以居家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心理健康疏导为重点的“三社联动+”模式,推动各项工作在社区实现联动。

8.健全民主议事协商机制。健全居民议事会、居民理事会、小区协商、业主协商等社区协商议事机制,完善居民公约和自治章程,引导居民依法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探索建立党员问事、群众说事、及时办事、民主议事、定期评事、追踪督事为内容的“网格六事”工作机制,保障社区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充分体现“民做主”。设立“群众说事台”,倾听有困难、有想法、有矛盾的群众提意见、说建议、谈看法。强化民主监督,加强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推进居务公开和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

(三)夯实网格化服务管理下的社会基础,营造社区居民自治环境

9.切实提高社区工作人员能力及素质。加强对网格员的教育培训,积极邀请相关职能部门为网格员讲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其主动寻找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努力提高网格员的政治、经济待遇,明确各种生活和工作的保障措施,减轻网格员的考核负担,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着力提高社区工作者素质,注重转变观念和知识更新,认真学习网格化管理与信息化专业知识,积极适应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要求。

10.着力培育社区共同体文化。积极塑造平等合作、互帮互助的邻里关系,通过社区志愿者和网格员组织开展的睦邻友好等主题活动,营造守望相助、和睦相处的邻里生活氛围。注重培育社区公共精神,以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和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开展各种公益活动或公共仪式,鼓励居民关心社区公益事业,自觉维护社区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建立社区文化共建共享机制,广泛动员社区居民、流动人口、社区各类社会组织、辖区单位参与社区文化实践活动,激发广大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实现社区文化、社区均等化公共服务的共促共建共享。

11.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扩大社区参与主体范围,组织动员社区退休人员、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在社区居住的流动人口、社区矫正人员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特色活动和公共性参与活动,提高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服务需求主体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丰富社区参与形式,以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化工具为手段,以网格化管理为平台,让广大居民直接参与利益表达。

(四)拓宽网格化服务管理下的资源配置渠道,增强社区居民自治财力支撑

12.提高网格化管理的经费投入标准。坚持普遍投入,适度增加对社区办公经费的拨付额度,使社区居委会普遍得到资金补助,保障社区各项公共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突出主要矛盾坚持重点投入,细化社区网格化管理背景下的工作任务,重点加大对网络平台等信息化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和网格员工资待遇的投入力度。

13.扩大社区居民自治的财力保障。坚持社会支持与社区自我发展相结合,通过组织开展社区共驻共建活动发展社区经济,践行“社区事业养社区人”的经费筹措理念,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现有的空间资源、人力资源、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提高社区自筹资金收入,增强社区自治的财力保障,为辖区内居民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凝聚力。

14.落实“费随事转”与“以钱养事”的投入机制。规范财政资金的拨付程序,凡是规定了经费拨付标准的,要及时向社区拨付工作经费,没有规定经费拨付标准的,落实“费随事转”和“以钱养事”的投入机制和相关管理规定,实行由区财政统一掌管,直接下拨社区,杜绝部分单位将相关工作任务转移到社区却没有按要求向社区划拨相应的工作经费,保证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正常运转。

(五)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下的法治体系,强化居民自治的法律保障

15.坚持全民守法,加强普法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选举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为社区居民自治建设提供有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同时,坚持社区居民在自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社区居民的监督权限,使居民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治成员、自治组织、辖区单位行使监督权。

16.坚持法治精神,推进法律进社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职能作用,努力推动社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同时利用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和社会矛盾联动化解信息管理系统,切实增强司法渠道有效解决纠纷的能力,减轻社区矛盾化解的负担。

17.坚持法治保障,开展法律援助。认真落实律师进社区制度,积极维护社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引导社区居民合法理性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保障社区居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真正实现。

四、实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2021年3月)。积极总结三个街道办试点社区创新实验区创建经验,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研究制定全区推广实施方案,下发各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4月—2021年9月)。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展开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对照实验任务和具体要求,不断健全完善促进社区居民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良性互动的各项制度。到2021年9月底,除3个试点社区以外的其他17个社区初步形成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核心,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先导,以社区居民自治为基础,以相互合作、民主协商为运作形式,构建起党委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行政工作与社会工作互补、服务管理与居民自治互动的社区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0月—2021年12月)。总结全区创建经验,并对实验工作进行总结和提升,形成崆峒特色和亮点,制作创建过程专题片,在全市进行推广,顺利通过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厅对实验区创建工作的评估考核。

五、实验保障

(一)组织保障。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机关各分管领域要加强协调配合,指导各社区落实社区居民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良性互动的各项具体任务,稳步推进街道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

(二)经费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类投入到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的相关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重点支持开展促进社区居民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两新互动的各项工作,同时区级财政预算实验区创建专项资金,保障实验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