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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农产品贸易赏析八篇

时间:2023-10-02 08:56:20

国际农产品贸易

国际农产品贸易第1篇

    [论文关键词]农产品 国际贸易 比较优势

    农业是第一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从2005年起,我国农业在加入WTO谈判中争取的过渡期已基本结束,农产品贸易环境日趋复杂,市场风险日益加大。我国农业生产水平及市场化程度更是不断提高,贸易格局逐步优化,农产品出口贸易额逐年上升,但是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主要讲述我国农产品贸易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相关发展理论的角度对其进行分析,最后整理出一套完整的农产品发展策略,旨在推动中国农产品国际化的步伐。

    一、 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理论分析

    (一)比较优势理论

    比较优势理论认为,国际贸易的基础是生产技术的相对差别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对成本的差别。每个国家都应根据“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的原则,集中生产并出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其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按比较优势参与国际经贸活动并获取比较利益,是自由贸易理论学派的一贯主张。

    (二)绿色贸易理论

    绿色贸易是指在贸易中预防和制止由于贸易活动而威胁人民的生存环境以及对人民的身体健康的损害,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贸易形式。广义上来说,绿色贸易分国内绿色贸易和国际绿色贸易。狭义上来说,绿色贸易就是指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在我国农产品的出口贸易中,农产品初级产品占了较大比重,而这些产品的技术标准很难达到国际要求的水平,许多国家处于保护其国内市场的考虑便以此为借口处处设置障碍,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二、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环境分析

    (一)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面对的机遇性环境因素

    我国与世界的贸易关系呈良性互动局面。首先,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进出口一直保持快速“双增长”,2001年到2011年出口平均增长速度为14. 9%,进口平均增长速度为23. 0% 。其次,我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世界各主要国家的农产品消费结构升级为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对农业支持力度逐年加大,使我国农业保持了比较健康的发展态势,粮食连年增产,蔬菜、水果、肉类、禽蛋、水产品产量也均居世界首位。农业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我国利用好世界农产品消费结构升级的历史机遇提供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二)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面临的挑战性环境因素

    我国与世界经济的关系更加复杂。首先,区域贸易一体化在带来贸易创造的同时,也带来贸易转移;其次,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市场势力不强,跨国涉农产业巨头正在加紧登陆我国;第三,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本身具有“弱质性”。首先,我国的农业生产经营具有农户数量多、生产规模小、合作化程度低等特点,大量分散的小规模农户在发展生产上有很大的局限性和盲目性,使得“小农户”与“大市场”难以对接;其次,我国入世承诺的关税水平以及国家对农业的支持有限;第三,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

    三、农产品国际贸易存在问题

    (一)农产品缺乏品牌

    品牌本身也代表着一定的经济价值,同时品牌也意味着良好的信誉,信誉就意味着巨大的商机。品牌可以带来的效应是贸易中不可忽视的必争利益。我国的农产品在国际上缺少知名品牌,这使得我国的一些优质的产品无法在交易中获得最优的价格。

    (二)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低

    由于我国农产品结构不优、市场结构较单一;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大;受农业生产经营条件的落后、农业经营成本的高涨、农业组织化程度低下等因素的影响,造成了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低下。

    (三)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构成严重威胁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为了保护有限资源、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通过制定一系列严格的环保标准,对来自国外的产品或服务加以限制。一些发达国家出于特定目的,已将其演变为一种技术壁垒,以此来限制外国农产品的进入。商务部最新调查显示,绿色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

    (四)农产品贸易逆差不断扩大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一直出现逆差。2003年,我国农产品进口增长大幅超过出口增长,2004年仍保持逆差状态,逆差额为46.4亿美元,2005年逆差额有所减少,为11.4亿美元,2006年为58亿美元,2007年为43.7亿美元,2008 年扩大到181.1亿美元,截至2011年这一数字已经扩大为341.2亿美元。

    四、农产品国际贸易问题原因分析

    (一)资源制约

    从农业的基本生产要素来看,农业人均资源贫乏,耕地面积持续减少。据统计,世界人均耕地面积为4.8亩,中国人只有1.3亩,少3.5亩。在我国16亿多亩的农田中,七成左右的耕地都是靠天吃饭,这说明,我国农业在新世纪的发展中将面临严峻的困难和挑战。

    (二)农业科技不发达

    农业科技进步在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中所发挥的作用正日益加大,没有科技进步,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就会遭到削弱。在农业科技方面,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较明显,在发达国家,科技进步对农业的贡献率为60%~80%,在中国仅为30%~40%。近几年,我国许多农产品良种研究投入不足,推广乏力,导致农产品品质提高缓慢,市场份额逐步缩小。

    (三)我国国内农业支持政策的弱化

    我国长期以来采取农业支持工业的产业倾斜政策,对农业支持重视不够、效果不明显,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农业出口竞争力。在农业国内支持措施的适用上,WTO 贸易规则规定的“绿箱”措施共有11 类,而我国目前仅使用了6类,还有5类没有启用。同时对农民培训的支出力度不够,仅占一般政府服务的2.1%,导致农民的人力资本匮乏,失去了以农业补贴政策措施给农民直接提供激励约束机制的机会。我国国内农业支持政策的弱化,影响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四)产业内无序竞争的影响

    高新技术在我国农业中的研发、推广力度不够,农产品附加值低,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其低廉的生产成本。由于缺乏必要的协调机制,广大出口企业为了争夺海外市场,往往不惜成本,竞相压低出口商品价格。无序竞争的恶果, 一方面使本国农产品出口价格持续下跌,出口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另一方面也是诱发进口国实施绿色壁垒的重要原因。

    五、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策略

    (一)实施全程质量控制技术,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

    1.建立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体系

    产品采用国际质量标准是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关键。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了8项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农业部颁布了137项无公害农产品行业标准;另外,农业部计划以每年500项的速度制定农业行业标准,建立农业标准体系。我国应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研究国际农业标准和有关国家的农业标准、技术法规主要内容,建立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并转化成出口推荐标准,消除绿色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限制,实现与国际接轨。

    2.实施IS014000和环境标志认证,与国际环境标准接轨

    IS014000是一个系列环境管理标准,包括环境体系、环境审核、环境标志、生命评估和环境行为评价等若干方面,是将环境管理贯穿于企业的原材料、能源、工艺设备、生产、安全和审计等各项目管理之中的自愿性标准。实施环境标志是对一种产品进行“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环保控制,从而使产品从原料生产到回收利用全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最小,是企业突破绿色壁垒,走向国际市场的有效手段。

    (二)加快产业升级,构建国内农产品行业价值链

    1.国内农产品产业升级

    练好内功、加大科技投入是我国农产品企业国际化的基础。所有从事传统农产品生产的企业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未来农产品国际竞争的核心是科技力量。企业只有加强科技投入,不断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开发安全有效、有特色的高技术产品,从低层次的价格战和广告战中走出来,转向高层次的技术战,才能缔造出品牌,走向国际主流市场。

    2.构建国内农产品行业价值链

    面对国内农产品行业混乱、重复建设严重的现象,整顿国内农产品产业秩序、构建分工明细、优势互补的国内农产品行业价值链体系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途径。从市场产业价值链的角度,联合农产品生产所需原料的上游农资公司,和下游的以这些农产品多原料的生产厂商,以及农户三方构建一条产业价值链。这种模式可以使下游厂商的产品更加富有竞争力,上游农药种子公司提高销量,解决农户农产品滞销的问题,使农户收入稳定,实现三方共赢。

国际农产品贸易第2篇

1.中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现状

1.1 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增长迅速,贸易由顺差转为逆差

农产品贸易一直是我国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额在全国出口总额中占有一定的份额。中国在2001年12月11日,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该年我国的农产品贸易总额为279亿美元。在入世后的第一年,也就是2002年,小麦、豆油等农产品未发生大量冲击国内市场的情况,玉米、棉花、大米的出口增加。也就是说我国的农产品市场没有受到多大的冲击,农产品出口额在大幅度增加的同时进口额度也有所上升,贸易顺差为30亿美元。到了2003年,农产品贸易出现了三个“新高”,即农产品进出口总额、出口额和进口额均创历史新高,但农产品顺差为25亿美元,同比下降56.1%。这表明2003年是我国农产品贸易自1990年以来顺差较少的年份。而到了2004年,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形势发生很大的变化,入世风险凸显,虽然农产品进出口额继续保持双增长。但进口增幅已大大超过出口增幅,出口额为233.9亿美元,进口额为280.3亿美元,农产品贸易由上年顺差25亿美元转变为逆差46.4亿美元。这是我国首次在农产品贸易领域出现逆差,而这一逆转的出现仅仅是在我国入世后的第三年。进入2005年以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形势有所好转,到了2006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达630.2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12.88%。其中,农产品出口额310.3亿美元,农产品进口额319.9亿美元,农产品进出口逆差由2005年的14.7亿美元减少到9.6亿美元,近几年。农产品进出口逆差连续减少,改善了农产品贸易逆差过大所引起的不利情况。另外,农产品进出口持续较快的增长。并创造出历史新记录。表明中国正在向农产品贸易大国迈进。

但2008年我国农产品出口增长放缓,进出口总额为991.6亿美元,同比增长27.0%。其中出口额为405.0亿美元,同比增幅由上年的17.9%下滑到9.4%;进口额为586.6亿美元,同比增长42.8%。贸易逆差为181.6亿美元,同比增长3.4倍。农产品出口反映了我国农业的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结构特征:一方面,出口农产品以劳动密集型高价值农产品为主,占出口总额比例的二分之一以上;另一方面,农产品加工出口额虽然不断增加,但占比在十分之一左右。从出口表现看,农产品出口形势不容乐观。

1.2 我国农产品贸易遭遇壁垒狙击

发达成员国非常重视进口食品的安全性,对农药残留等检测指标的限制十分严格,从而导致我国的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难以参加公平竞争。早在2001年1月25日,欧盟委员会做出停止从中国进口动物源性食品的决定。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也相继公布了禁止在进口动物源性食品中使用包括氯霉素在内的11种药物名单,随后许多发达国家针对不同食品规定了不同的农药最高残留量标准。而我国尚未对不同类食品规定不同的农药残留标准,因而农产品和食品出口受到国外各类环境标准的限制。由此导致我国农产品出口值从前几年的180亿元降到目前的120亿元,我国每年出口农产品因绿色壁垒屡屡遭禁、退货和索赔,损失惨重。此外,随着国际农产品贸易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各国都在不断的创新、增加贸易壁垒的种类,譬如食品检验标准、国有贸易标准、基因工程作物以及劳工和环境标准等等构成了新的农产品贸易壁垒。特别是国外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对传统的农产品贸易产生了现实的和潜在的巨大影响,这对以传统农产品贸易为主的我国农业来说,将会大大减弱我国农产品贸易的竞争力,导致我国的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所占的份额萎缩,成为阻碍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的新因素。

近几年,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己经引起了全球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保护有限的自然资源,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各国政府和世界组织纷纷通过各种途径出台了许多国际环境保护协议和规则。其中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将环境与贸易直接挂钩,通过限制乃至禁止对环境有害的产品、服务、技术等的贸易,希望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绿色壁垒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开始兴起,最典型的是1991年美国禁止进口墨西哥的金枪鱼及其制品,其理由是为了“保护”海豚的生存。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也纷纷效仿,通过绿色壁垒对进口产品进行种种限制。其实绿色壁垒实质上就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一种型式,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商品进口国制定的技术法规、标准以及合格评定程序对外国进口商品构成了贸易障碍,即通过颁布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制度等方式,在技术指标、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和标签等方面制定苛刻的规定,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目的或效果。技术贸易壁垒涉及的主要范围不仅局限于工业产品、农产品等制成品,而且己扩展到对产品生产过程、产品的使用或进口预期结果等。而大多理论提法之所以将“绿色壁垒”从“技术性贸易壁垒”中单列出来作为非关税壁垒的又一种形式,是因为其形式上的合理性和实施上的有效性,近年来为多数发达国家频频使用,其实施范围较大,影响也较深远,使之逐渐从众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中凸现出来。

1.3 农产品出口的产品、市场结构不合理

从产品结构上讲,在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中,大部分是一些价格比较低的土地密集型产品,如谷物、油料作物、棉花、烟草等。而相对价值比较高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如蔬菜、鲜花、水果等出口数量有限。这种低级农产品出口结构不符合世界农产品贸易发展的趋势。造成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不合理的另一现象是:在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中,初加工产品占到80%,深加工产品占到20%,按价值看,深加工产品的价值及其附加值比初加工产品大的多,这种不合理的现象,从总体上影响了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品质和收益。而且,对于农产品深加工的技术和设备而言.我国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尚有相当大的差距,不仅增加了我国农产品的成本,也影响农产品质量的提高。从农产品出口的市场结构上分析,由于我国的农产品出口市场非常集中,大部分集中在亚洲的近邻国家,其中日本是我国的主要出口国。而非洲、拉丁美洲作为当今世界最有潜力的农产品市场,我国所占的份额却很小,这种出口市场过于单一的现象,同样的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多元化发展有制约作用。

2.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发展趋势

2.1 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将会持续增长

近几年,我国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一直呈上升的趋势,2004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是514.2亿美元,其中进口额是280.3亿美元,出口额是233.9亿美元。2005年,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是562.9亿美元,其中进口额是287.1亿美元,出口额是275.8亿美元。2006年,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创造出历史新纪录,贸易总额是630.2亿美元,其中进口额是319.9亿美元,出口额是310.3美元。2007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体上仍将继续增长。原因是:从外部环境讲,中国加入wto,就必须要履行wto农业协议规则的要求,履行当初入世的承诺,进一步开放中国的农产品市场;从国内环境讲,由于近几年我国调整了生产结构,使国内的农产品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导致消费水平也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都将促进未来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增长。

     2.2 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是未来的主流

水产品、园艺产品、畜产品等都属于劳动密集性产品,随着国际上对绿色农产品要求的日益提高,未来中国农业必然要解决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大幅度的提高农产品质量,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和改善检疫制度,发挥劳动密集性产品的成本比较优势,从而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占有一席之地。而相对于那些土地密集性产品(如谷物、油料作物、棉花、大豆等)来说,由于中国农户的经营规模太小而使其缺乏国际竞争力,因而随着市场上需求的发展,供求关系的变化,中国将不可能大量出口土地密集性产品。

2.3 绿色贸易已成为国际农产品贸易的趋势

所谓绿色农产品,是指“在无公害农产品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按照特定的生产方式和工艺流程进行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允许使用绿色产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卫生、优质、营养型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统一的绿色农产品名称及商标标志,可在世界范围内注册使用。

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欧美发达国家为主开始发展环保性绿色农业,使绿色食品生产一直保持旺盛态势。美、德、英、法、荷兰、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十分重视绿色农业的发展,绿色农业技术不断成熟,从事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绿色生产的农场和耕地不仅在数量上增多,而且生产领域迅速扩大,从粮食、蔬菜扩大到园艺、饮料生产,从植物生产扩大到动物生产,可以说,绿色农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此背景下,中国从80年代就提出了“无公害蔬菜”的概念,并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公害蔬菜”的科研课题的研究,掌握了一些实用技术。但由于没有和市场结合起来,没有形成规模,最后也没有大面积推广。到90年代初,我国成立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并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绿色食品工程活动,同时,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发出了“有机食品”。2001年4月,农业部正式启动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使我国绿色农产品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绿色食品产品数目从1990年底的127种发展到2000年底的1831种,占中国农产品分类标准中的7大类,包括粮油、果品、蔬菜、畜禽蛋奶、水产品、酒类、饮料类等。其中初级产品占30%,加工产品占70%。绿色食品实物生产总量1000多万吨。目前中国绿色食品企业总数达到2047家。国内很多的著名大企业都是绿色食品企业。如内蒙古伊利集团、中国蓝田集团、山东鲁花集团等。到2003年底,绿色食品的发展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总数达4030个,产品实物总量为3260万吨。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水平提高,很多产品结构逐步优化。大米、面粉、食用植物油、水果、茶叶、液体及乳制品产品产量占全国同类产品的比重比上年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一些地区将发展绿色食品与优势农产品区域产业带建设相结合,提高了主产区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和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目前中国北京、天津、哈尔滨、南京、西安、深圳等国内大中城市相继组建了绿色食品专业营销网点和流通渠道,绿色食品以其优良的质量、合理的价位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近几年来,在我国农产品贸易额不断上升的同时,我国的绿色农产品贸易也在快速增长,市场覆盖面日益扩大,市场占有率越来越高,相当一部分绿色农产品已成功进入了日本、韩国、美国、欧洲、中东等国家和地区的市场,显示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从出口的产品结构看,出口的绿色农产品主要以粮油类、畜禽蛋奶类、蔬菜类、饮料类为主;从出口的区域结构上看,目前我国绿色农产品的出口集中在沿海地区和东北三省,其中,山东省和黑龙江省的绿色农产品出口量最大。并显示出了在技术、质量、价格、品牌上的明显优势,展示出了绿色农产品贸易的美好发展前景。

随着人们对绿色食品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在今后的时期里,我们必须注重发展我国的绿色农产品市场,努力提高绿色农产品的质量,推动绿色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发展,进一步的完善我国的绿色农产品贸易法律制度。

3.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对策建议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是破除国外技术壁垒的根本途径,也是提高出口农产品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为此,建议依托农产品批发市场提高相关服务职能,健全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具体建议如下:

(1)提高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自身服务职能,发挥保障农产品出口质量的作用

我国农产品国际市场开拓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距离,因此只有提高批发市场的服务功能,才能发挥保障农产品出口质量的作用。

(2)批发市场必须遵守法律、规范发展

要想发挥批发市场的贸促作用,必须制定批发市场行业服务规范,加强治理,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强化行业内部监督,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及服务质量。作为我国批发市场的行业协会,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正在进行在这方面的工作。

(3)对批发市场给予政策的大力支持

积极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出口贸易的促进作用,还应从宏观上通过政府、行业协会给予批发市场以政策支持、财政扶植。强化完善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的农业贸易环境。各部门和各地方积极配合和协助,加强领导和宏观规划,进行相应的体制调整和政策支持,切实加大对农业贸易促进工作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工作力度。同时,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利用wto农业协议的“绿箱”政策,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扩大农产品促进专项资金规模。

(4)提高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建立世界知名品牌批发市场

目前,全国将近4300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已覆盖了所有的城市和农产品集中产区,构成了贯通城乡的农产品流通大动脉。批发市场已成为农产品流通的主体业态和主要环节。但是我国批发市场普遍规模较小,实力弱,组织化程度低,管理粗放,国际化程度偏弱。全国仅有少数大型批发市场经营农产品进出口贸易,虽然单个市场的贸易规模较大,例如仅广东湛江霞山水产品批发市场全年出口对虾的贸易额就达到20亿元人民币,但是主要集中在沿海发达省份和边境城市,与我国农业大国地位极不相称。为此,必须向国外知名批发市场学习,提高批发市场自身经营管理水平,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管理,保证通过批发市场出口的农产品具有相当的质量水准。例如自身进行iso9000、iso14000认证等。进而使得批发市场本身获得国际知名度,建立品牌批发市场,进一步推进我国农产品的出口。

参考文献:

[1]王超.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平台促进农产品出口[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7):8-10.

[2]张汉林等.wto与农产品贸易争端[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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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玉发,焦长丰.世界主要农产品贸易格局分析[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

[6]赵一夫,田志宏,乔忠.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的产品结构特征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05(4):33-37.

国际农产品贸易第3篇

影响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因素很多,但根据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实际情况,自由贸易区项下的中国农产品贸易主要跟关税及非关税壁垒、政治环境、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及农产品供需状况等因素密切相关。

1.1关税及非关税壁垒

由于自由贸易区成员之间不断降低关税,甚至一些地区已实现零关税,关税壁垒的影响已经较小,所以目前影响自由贸易区成员间贸易状况的关键因素是非关税壁垒。据统计,我国农产品出口受技术性壁垒的影响每年平均损失90亿美元,是我国农产品逆差的主要原因之一。以我国自由贸易区内最重要的合作伙伴东盟为例,研究显示,其实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具有负效应,其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交的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和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SPS)通报数每提高1个百分点,出口额将下降0.146个百分点[2]。另外,由于中国与东盟一些国家之间还没有统一的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导致双方在检验检疫方面极易产生分歧,这给我国农产品的出口也带来障碍。近年来,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自由贸易区成员越来越重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实施,各国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维护人类安全为由,设置了一系列限制或禁止进口的措施,制定了很多农产品安全标准,而且安全标准不断提高,这成为影响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主要因素。此外,自由贸易区各成员方还在农产品出口方面实施了各种出口补贴、国内支持及各类贸易救济措施等非关税壁垒,也会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情况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1.2政治环境

国际贸易应建立在稳定的政治环境之上,政治环境对国际贸易有巨大影响。应该说,自由贸易区成员之间很多都是地缘国家,、资源开发等问题,很容易使地缘国家之间发生摩擦和冲突。比如,近年南海问题一直没得到有效解决,其间既涉及政治问题,也涉及经济问题,甚至牵涉到美国和日本的利益,各方利益的交织使南海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就南海问题,我国与作为东盟成员国的菲律宾、越南和马来西亚之间时有冲突,而这类冲突一旦扩大,必对自由贸易区建设和发展产生威胁,对我国农产品的进出口造成不良影响,农产品进出口规模会缩小,进出口成本会增加,南海问题的存在会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产生长期不利影响,特别是海上的经贸合作。

1.3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

总的来看,政府推进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决心是很大的,党的十报告等文件均提出要“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目前,中国在建自由贸易区18个,涉及31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已签署自贸协定12个,涉及20个国家和地区,已经有10个自贸协定正式生效实施,与冰岛和瑞士的自贸协定还未生效;正在谈判的自贸协定6个,涉及22个国家,分别是中国与韩国、海湾合作委员会(GCC)、澳大利亚和挪威的自贸谈判,以及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和《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RCEP)协定》谈判。新的自由贸易区协定正式实施后,通过降低关税等贸易优惠措施,可以预期中国与自由贸易区成员的农产品进出口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而且,伴随新的自由贸易区成员加入,还可能带来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结构的变化。

1.4农产品供需状况

农产品供给不但包括其数量,还包括农产品的供给结构、供给成本以及产品质量等方面。农产品供给能力受土地资源、气候条件、自然灾害以及科技进步水平、产业结构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农业资源禀赋决定了我国在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生产方面有优势,而在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的生产方面处于劣势。农业生产技术方面的制约以及在农产品农药残留量、动植物卫生安全检疫方面的不足,决定了我国农产品品质较差,知名农产品品牌较少,影响了出口能力。而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农业合作社发展薄弱等方面,决定了我国的农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此外,劳动力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生产成本上涨使农产品出口低成本、低价格的传统竞争优势受到削弱,农产品出口价格上升。农产品需求包括数量、结构及其品质等诸多方面。农产品需求主要受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消费者实际可支配收入等方面的影响。当前全球经济形势不振,欧债危机持续加深,世界经济复苏明显减速,导致农产品国际市场需求下滑,国外需求减少是中国农产品出口减速、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从需求来看,随着国内经济较快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内市场购买能力也不断增强,消费层次提高,国内居民对优质进口产品的依赖程度提高;另一方面,国内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逐步加强,促进了优质进口产品的需求迅速增长。

2自由贸易区项下中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形势展望

基于上文对发展现状及影响因素的详细分析,未来自由贸易区项下的中国农产品贸易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在中国农产品贸易和自由贸易区整体贸易中的地位将继续保持稳定,农产品贸易结构也将保持稳定,但安全消费将提升自由贸易区项下中国农产品贸易质量,不过,农产品贸易逆差在短期内难以改变。

2.1进出口贸易将保持增长态势,进出口国别集中度仍然较高

总体来看,未来一段时期,我国与自由贸易区成员之间发生政治冲突等突发负面事件的可能性并不大,全球经济缓慢复苏,国内外市场农产品供需状况在短期内不可能发生重大转变,而自由贸易区谈判正在稳步推进,且有望取得重大进展,在自由贸易区各项优惠政策的鼓励下,中国自由贸易区项下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体将保持较快增长态势,贸易规模将继续扩大。不过,受人民币汇率升值和生产成本上涨压力的影响,我国自由贸易区项下农产品出口贸易将保持相对较低的增长速度,而由于我国对农产品的进口需求将继续增长,自由贸易区项下农产品进口规模将保持较高的增长态势。从国别集中度来看,2014年伴随新的自由贸易区成员加入,其必将得到进一步缓解,对东盟等农产品进出口大国的依赖程度将有所降低,但整体来看,国别集中度仍将保持较高水平。

2.2在中国农产品贸易和自由贸易区整体贸易中的地位将继续保持稳定

未来一段时期,如无特殊事件发生,我国与已有10个自由贸易区成员之间的农产品进出口额在我国全部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和自由贸易区全品类进出口贸易中的地位保持不变的可能性较大。与冰岛和瑞士之间的自贸协定将正式开始实施,和这两个国家相比,我国在农产品出口方面具有相对优势。以瑞士为例,在农产品方面,瑞士对中国960多种农产品实施零关税,约占中国对瑞士农产品现有出口的76%。还有403种农产品对我国进行部分降税。这样,中国的水果、蔬菜、蜂蜜、食品和糕点等出口面临更加优惠的待遇,出口有望增加,但整体来讲,自由贸易区项下农产品的进出口在整个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和自由贸易区进出口贸易中的占比不会发生大的变化[3]。

2.3出口结构基本不变,但安全消费将提升进出口产品质量

农业资源禀赋决定了我国在肉类、水产品和蔬果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生产上有优势,但在大豆、棉花、小麦、稻米、食用油籽和油菜籽等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的生产上则不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力,因此未来我国在优势产品的出口方面仍将继续保持优势,而劣势产品则仍将依靠大量进口来满足国内需求。此外,安全消费越来越重要,国内外消费者对健康安全农产品的需求将继续增大,尤其是优质乳品的需求量将不断攀升,从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大量进口质优价低乳制品的趋势仍将继续[4]。与冰岛的自贸协定正式生效后,其水产品的进口量也有可能增加。

2.4贸易逆差短期内难以改变

国际农产品贸易第4篇

10多年来,湖北省农产品出口一直徘徊在1亿美元左右。近几年来,湖北省农产品出口大幅增长,据统计,2002年湖北省农产品出口1.68亿美元,同比增长10.1%,占全国出口额180.2亿美元的0.93%;2003年湖北省农产品出口2.28亿美元,同比增长35.1%,占全国出口额212.4亿美元的1.07%;2004年湖北省农产品出口2.73亿美元,同比增长19.9%,占全国出口额的230.9亿美元的1.19%。2005年,湖北省农产品出口3.11亿美元,同比增长13.9%,占全国出口总额271亿美元的1.15%。2006年,湖北省农产品出口4.06亿美元,同比增长30.4%。占全国出口额的1.35%,在全国排第十六位。

湖北省部分农产品一直居全国农产品出口前列。以2006年11月为例,湖北省蘑菇罐头出口5209万美元,占全国出口额36049万美元的14.49%,居全国前列;湖北省淡水小龙虾出口5192万美元,占全国出口额20788万美元的24.99%,居全国第一位;湖北省蜂蜜出口2906万美元,占全国出口额9398万美元的30.92%,居全国第一位;活猪出口3065万美元,占全国出口额30119万美元的10.18%,居全国前列;湖北省柑桔属水果罐头出口1360万美元,占全国出口额11985万美元的11.35%,居全国前列;湖北省活性酵母出口2212万美元,居全国第一。

现阶段,湖北省农产品出口呈现出以下一些特点:

1.出口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传统农产品如大米、棉花、肉类、皮革、五倍子、生漆等基本退出出口市场,干香菇、水产品、蜂产品、水果罐头、酵母、茶叶等农产品出口增长迅速,在出口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去年,全省农产品出口4.06亿美元,其中,食用菌出口9470万美元,同比增长17.44%。

2.一般贸易出口占绝对优势,加工贸易比重较小。2006年,全省农产品一般贸易出口4.02亿美元,同比增长31%,占全省农产品出口总额的99.01%;全省农产品加工贸易出口400万美元,同比下降15.1%,占全省农产品出口额的0.99%。

3.农产品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亚洲、欧洲和北美洲。去年,全省对亚洲出口农产品2.48亿美元,占全省农产品出口的61.08%,其中,对香港出口9649万美元,占全省农产品出口的23.77%;对日本出口3100万美元,占全省农产品出口的7.64%。全省对欧洲出口农产品9350万美元,占全省农产品出口的23.03%。全省对北美洲出口农产品5453万美元,占全省农产品出口的13.43%。其中,对美国出口5255万美元,占全省出口额的12.94%。

4.市州农产品出口不平衡。湖北省农产品出口主要集中在省直、武汉、随州、宜昌、荆州、襄樊、潜江、荆门,上述8个地方去年共出口农产品28884万美元,占全省农产品出口的87.3%。

二、湖北省农产品国际贸易比较优势分析

(一)比较优势理论溯源

早期的比较优势理论包括斯密的“绝对成本说”和李嘉图的“相对成本说”,说明一国何以获得国际贸易的好处,其核心含义是以价格优势获取国际分工的主动权,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在比较成本说的基础上提出了资源禀赋学说,被俄林进一步发展,形成了赫――俄理论。比较优势理论在客观上反映了生产力的活动规律、长期以来成为国际分工与贸易理论的主流理论。根据比较优势理论,每个参与国际分工的国家,都应该按照要素禀赋状况选择发展条件最佳的产业,出口比较优势高的产品,进口比较优势低的产品,这样能提高全球资源配置效率,使参与国际分工的各国都能获得最大利益。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劳动力资源极为丰富,依据比较优势理论的逻辑演绎结果,中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定位只能是劳动密集型产品。我国学者们在用显示比较优势法(RAC)来测定我国农产品的比较优势时,得出的结论是:我国具有优势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主要是人力与机械替代性较少的相对劳动密集型产品,包括畜禽产品、水产品、园艺产品以及相关的加工产品等。而土地密集型产品如大豆、大米、棉花等我国没有比较优势。

(二)湖北省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比较优势

据商务部印发的《农产品出口十一五发展规划》描述,我国耕地面积19.5亿亩,仅占国土面积的10.4%,人均占有耕地1.5亩,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1/2,而且还有进一步减少的趋势;我国水资源的人均占有量是世界的1/4。在我国目前的农业资源禀赋条件下,发展土地密集型的农产品缺乏优势,与此相反,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具有较强的出口竞争优势。目前,据《湖北统计年鉴》(2005年)湖北省耕地面积3161万亩,人均耕地面积0.52亩,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土地密集型产品如大米、棉花、小麦、玉米、大豆、油料等在国际贸易中将进一步处于劣势,十一五期间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出口仍将保持较大的竞争优势。湖北省农产品出口未来的比较优势将体现在如下五个方面:

1.农业资源的多样性优势。湖北省是农业大省,自然资源丰富。农产品资源优势明显。湖北省是全国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常年淡水产量居全国第1位,油菜籽产量和“双低”化率居第1位,棉花居第3位,稻谷居第4位,生猪出栏和猪肉产量居第9位。同时,湖北省水资源丰富。除长江、汉江、清江外还有星罗棋布的众多湖泊,丰富的水资源十分有利于发展我省的淡水农产品。此外湖北省劳动力成本和土地成本都较低,科技实力雄厚,这些优势十分有利于湖北省扩大农产品出口。虽然目前湖北省出口的农产品占全省农产品总产量的比重较小,但是发展空间较大。如2004年全省水产品产值149亿元,出口折合人民币2.6亿元,出口只占总产值的1.75%;茶叶产值6.5万吨,出口茶叶1300吨,出口占总产量的2%;年出栏商品猪3000万头,出口生猪21万头,出口仅占年出栏生猪的0.7%。因此,湖北省农产品的出口空间很大。

2.科技优势。湖北省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6万人,每万人中有科技人员390人,高于全国361人的平均水平。拥有“两院”院士45名;普通高等学校75所,在校大学生人数58.5万人,居全国第2位;各类研发机构2100多个(其中中国科学院和国务院部委所属的76个),部级、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295人。农业科学院研究院1所;农业类大专院校2所,在校学生人数约2万人;农业类中等技术学校10所,在校学生人数6000余人。可见,湖北省具有较好的科教基础和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只要解决好科教与经济结合的体制和机制问题,将对扩大湖北省农产品出口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3.劳动力资源优势。据《湖北统计年鉴》(2005),湖北省农业人口约3243万人。农村劳动力严重过剩,能够在较长时间内为出口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服务提供低成本的劳动力供给。对发展湖北省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出口非常有利。

4.市场区位优势。亚洲地区是世界农产品贸易最重要也是最具潜力的市场,2002年亚洲市场进口的农产品占世界的22.7%,其中,日本、菲律宾、香港、台湾、印度尼西亚、泰国的农产品进口位居世界前十五名,这些地区也是湖北省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2006年,湖北省对香港出口农产品占湖北省农产品出口的23.79%;湖北省对日本的农产品出口占湖北省农产品出口的7.65%;湖北省对泰国的农产品出口占湖北省农产品出口的6.54%;湖北省对菲律宾的农产品出口占湖北省农产品出口的2.82%。由于运距短、运销便捷,湖北省对亚洲出口的食用菌、畜禽、水果、蔬菜等附加值较高的农产品具有显著的区位优势。

5.大国效应带来的后发优势。规模巨大且富有增长潜力、日益开放的中国市场既为中国农产品提供了巨大的消费需求和市场空间,推动中国农业逐步提高竞争力,加快中国现代化进程,也将促进世界农产品贸易发展和贸易格局的改变。湖北省作为农业大省正在享受中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在国际多边贸易体制中发挥作用所带来的好处,湖北省正在形成技术、管理、体制等多方面的后发优势,将有利于提高湖北省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发挥湖北省农产品出口的比较优势。

三、湖北农产品出口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产品出口企业规模小,大型农产品出口企业少,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不强

以2004年为例,虽然我省农产品出口企业有200多家,但出口过1000万美元的农产品企业只有4家,4家企业共出口6776万美元占全省农产品出口的24.9%,龙头出口企业的带动作用不强。而同期山东省农产品出口过1000万美元的企业有113家,出口额占全省农产品出口总额的46.5%,充分发挥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2006年,我省农产品出口过300万美元的企业增长到35家。过1000万美元的企业只有11家。大部分农产品出口企业只是小打小闹,难以形成规模,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整体发展不够,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较弱,资金不足,贷款困难。

2.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农产品加工落后,深加工的农产品出口较少

湖北省农业产业化集中度低,缺少特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动,农产品加工处于低档次水平,农产品出口以原料型为主,农产品深加工产品出口不多。以水产品加工为例,2002年湖北省水产养殖面积63.35万公顷,淡水产品产量约270万吨,均居全国首位,但年实际加工产量只有5万吨,主要是一些干制品、腌制品、罐制品、熏制品等,加工比例小,加工率仅为3.7%,远远低于全国15.7%的平均水平;水产品综合利用水平低,鱼糜制品等精深加工产品的生产量只占加工总量的4.4%。再以畜产品加工为例,湖北省每年肉类产量接近300万吨,年加工量30万吨,但是湖北省畜产品绝大部分以初级加工品或原料进入市场,加工企业起步晚,基础比较薄弱,加工能力有限,大路货产品多,名优新特产品少。过去,湖北省曾向香港、俄罗斯等国家出口猪肉,后来由于加工手段落后、工业化程度低,加上质次价高,湖北省近几年基本上丢掉了上述猪肉市场。湖北省的猪肉生产优势没有发挥出来。

3.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越来越频繁,检验检测项目日益增多,标准越来越高,甚至达到了苛刻的要求。从2006年5月29日起,日本一项专门针对进口农产品的新规《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正式实施。凡是农产品生产加工可能用到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化学品,都在“肯定列表制度”监控范围之内,日本此前设定进口农产品残留物限量标准是2470条。这次新增了51392条。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几乎涵盖了所有我国出口日本的农产品,将对食用蔬菜、水海产品、禽肉、畜肉等我国优势农产品出口产生严重冲击。从2006年1月1日起,欧盟新的食品卫生法正式生效,欧盟食品新法规提出的近乎苛刻的高标准严要求将对湖北省优势农产品出口带来较大程度的影响。由于湖北省许多农产品长期处于粗放式生产,企业自身受到管理体制、技术水平、检测监控能力等多方面条件的限制、产品质量普遍存在问题。因此,加强农产品质量控制,提高农产品出口的安全势在必行。

四、湖北省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措施

1.切实加强出口农产品基地建设

湖北省出口农产品中,大宗农产品少,多是种、养规模不大的经济作物和特产养殖品种。由于在产品基地建设、品种选育、新技术推广与加工技术的开发方面都缺乏相应的支持,没有形成区域化布局、基地化种养,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区分散,品种混杂,商品一致性差,形成不了出口规模。许多产品由于生产环境差,农残、重金属超标,导致产品质量达不到进口国的要求。要按照鄂政办发(2006)77号文件精神,会同农业、财政等部门重点围绕出口企业建立标准化的生产基地,以扩大企业出口货源,提高产品质量。支持企业在生产基地推广适合出口的优质品种、实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建立种养履历。

2.加大对重点国际市场重点产品开拓力度

开拓国际市场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大湖北农产品对外的宣传力度。湖北省是一个农业资源大省,农产品品种多样,品质也有大幅提高,要在境外主要农产品进口国对湖北省农产品多做宣传,将为扩大出口打下良好基础。二是要主攻重点产品。主要是抓好茶叶、食用菌、蜂产品、水产品、水果、禽蛋、芝麻、山野茶、中药材、肉制品等产品的深加工,扩大规模,提高产业化程度。这些产品都是全国农产品出口的25个重点大宗商品,是湖北省主要的特色产品,也是湖北省目前农产品出口的主导,生产量大,市场潜力大,只要国际市场开拓得好,出口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三是要主攻重点国际市场。重点开拓香港、日本、韩国、东南亚、欧盟、北美、俄罗斯等主要进口国的市场。商务部对全国25种重点大宗商品的前三大市场进行了统计,上述国家和地区占到90%以上。

3.加强农产品出口的质量控制

积极推进良好农业规范技术应用,推进标准化生产,促进传统生产模式的改进,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建立自有种植养殖基地,推广“公司+基地”的农产品出口经营模式,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可追溯体系,实施全程质量控制。加强对出口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督和引导,鼓励出口企业获得GAP、GMP、HACCP等与国际要求一致的认证,建立农产品种植、养殖履历和质量可追溯体系,获得国际市场准入通行证。

4.实施品牌出口战略

鼓励企业发展深加工农产品出口,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支持和引导农产品出口企业发展自有品牌,在国际市场上形成品牌声誉和固定的消费群体。对湖北省名优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境外开展自主品牌知识产权保护费用,为扩大国际市场影响而开展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和推广活动予以资助。

5.建立农产品出口信息服务体系

加强出口农产品的统计分析工作跟踪和监测重点出口市场的动态,开展国外农产品市场调研,同时建立有效的国际农产品信息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整合信息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组织开展区域性、专业性的农产品出口信息服务,逐步构建多层次、一体化的农产品出口信息服务体系。鼓励行业组织、专业咨询机制为农户和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出口贸易信息服务和进口国有关技术法规、标准、检验检疫措施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国际农产品贸易第5篇

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关乎国计民生。加入WTO 后,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增长迅速,进出口额逐年上升,现在已跃居世界第三大农产品贸易国,第二大农产品进口国和第四大农产品出口国,在世界农产品国际贸易格局中占据重要地位。但是,处于转型期的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由于受国内农业禀赋要素及国际市场变化的影响,面临的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市场风险也在日益加大,因而存在诸多失衡问题。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深刻剖析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失衡的主要原因,是优化进出口产品结构,调整贸易区域格局,创新贸易方式与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基础,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及政策制定,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失衡态势分析

(一)农产品进出口增长态势失衡

作为世界重要的农产品贸易国,亚洲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第一大市场,进口第三大市场;南美洲为我国农产品进口第一大市场,出口第五大市场。2013 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达1866.9 亿美元,其中出口678.3 亿美元,进口1188.7 亿美元,占世界农产品贸易总额的比重不断提高,在全球格局中发挥愈来愈重要作用。

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进出口双向增长,但增幅不一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农产品以出口增长为主,增速明显高于进口。加入世贸组织以来,进口迅猛增加,出口反趋缓慢。2003 年我国农产品贸易总额增长31.9%,出口增长17.9%,进口增长则高达52.2%,从此开始出现拐点性转折。据联合国UNComtrade 及农业部信息中心数据统计,从2003 至2013 的十年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率为18.5%。出口年均增长11.1%,而进口年均增长则为24.2%,二者均差一倍以上。进出口增长态势失衡,成为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根源。

(二)国际贸易逆差不断扩大

2003 年以前,我国农产品贸易总体上呈现顺差,1985-2003年,累计顺差853.9 亿美元,占全国同期国际贸易顺差总额近40%,在出口创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3 年起,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出现转折性变化,进口增速明显高于出口增速,2004 年出现46.6 亿美元逆差。随着农产品贸易总额的不断增长,逆差亦呈逐渐扩大趋势,2013 年达510.4 亿美元。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农产品贸易逆差国,仅次于日本。由此表明,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在下降。

近十年我国农产品总体贸易虽呈现逆差,但仍有部分品类表现为顺差,如水产品、蔬菜、水果和茶叶等,2003 至2013 年,这四种农产品出口合计占农产品出口总额比重从48.1%提高至57.8 %,合计顺差从71.4 亿美元增加到259.7亿美元(见表1);而食用油籽、棉花和畜产品等,在加入WTO 前后,先后经历从顺差到逆差的转变,近十年来,呈不断增加的态势。此三类逆差合计,从2003 年67.0 亿美元,增至2013 年615.3 亿美元(见表2),成为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品类。

(三)进出口产品结构不协调

从我国农产品贸易结构看,出口主要为劳动密集型的园艺产品和水产品,进口更多为土地密集型的大宗农产品。虽符合我国农业资源的禀赋特征,但也是逆差根源,且存在明显的安全隐忧。具体而言,出口农产品主要是蔬菜、水果和水产品。2013 出口蔬菜115.85 亿美元,水果63.24 亿美元,水产品202.6 亿美元,三项合计占总出口额的56.3%。进口农产品则始终以粮棉油畜等大宗农产品为主。大宗农产品一支独秀,其它农产品各分千秋。近些年最大变化,就是大豆及粮食进口的大幅增加。如2012年,粮食(谷物)类净进口同比增长2.1 倍。2013年,食用油籽进口413.99 亿美元,其中大豆占九成以上。食用植物油进口89.43 亿美元,棉花进口87.19 亿美元,畜产品进口195.1亿美元,粮食(谷物)类进口51.03亿美元。五项进口合计,占农产品总进口份额的70.4%。

(四)贸易区域格局非多元化

南美洲和亚洲,分别为中国农产品进出口的第一大市场。虽然近年市场集中程度有所降低,但总体而言,仍非多元化。如进口对美洲的美国和巴西,出口对亚洲的日、韩、香港和东盟等,均依赖程度较高,不利于贸易发展。2013 年亚洲出口第一,为421.1 亿美元,占总额62.1%。欧洲第二,出口108.0 亿美元,占15.9%。北美洲第三,出口83.7 亿美元,占12.4%。非洲、南美洲和大洋洲,合计仅9.6%。前五位国家:日本16.6%,香港11.6%,美国10.9%,韩国6.5%,马来西亚3.9%,合计占一半左右。进口方面,2013年南美洲第一,为331.1 亿美元,占总额27.9%;北美洲第二,为325.2亿美元,占27.4%;亚洲227.2 亿美元,占19.1%;大洋洲、欧洲及非洲,三者合计25.6%。前五位国家:美国22.4%,巴西19.0%,澳大利亚7.2%,加拿大4.9%,新西兰4.7%,合计占近六成。

由于国内地区发展不均衡,东部经济较发达,具沿海开放优势,近十年来,进出口均居第一。其次东北地区,再次西部12 省,中部6省比例最小。2013 年东部地区农产品出口占总额67.7%,进口占81.6%;东北地区出口11.5%,进口7.5%;西部地区出口11.3%,进口7.4%;中部地区出口9.4%,进口3.5%。可见差异悬殊,绝大部分集中在东部。如山东、广东和江苏三省,2013 年进出口额占全国一半以上。

(五)国际贸易方式低端

国际贸易方式,反映一国经济及科技水平的高下。近十年来,一般贸易始终为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主要方式,均占进出口贸易额的80%以上。2013 年,一般贸易方式出口557.31 亿美元,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82.2%;进料加工方式76.0 亿美元,占11.2%。来料加工装配贸易19.21 亿美元,占2.8%;边境小额出口贸易14.62亿美元,占总额2.2%;其它方式1.6%。进口方面:一般贸易方式964.26亿美元,占我国农产品进口81.2%;保税区仓储转口货物贸易88.76 亿美元,占7.5%;进料加工贸易75.04 亿美元,占6.3%;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贸易33.9 亿美元,占2.9%;其它方式2.1%。以上数据表明,我国在世界农产品贸易链中,尚处低端环节。

二、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失衡的主要原因

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改革开放初期的顺差,源于出口创汇型驱动,农贸政策游离于世界规则之外。加入WTO后融入全球体系,进出口共同驱动,农业竞争劣势显现,加之农业支持政策弱化,集约化程度及组织形式的不适应,其失衡态势,也将于未来较长时期内延续。

一是农业资源存在禀赋劣势,农产品有效供给增长缓慢。我国农业的固定要素明显较低,人均耕地1.3 亩,世界平均则为4.8亩。人均淡水资源不足全球1/3。从变动要素看,虽有世界最大的劳动力储备,但农业劳动力素质低下,新生力量加入不足,老龄化趋势严重。农业科技水平低,生产成本,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如是等等,短期内难以从根本上改观,造成有效供给的不足。而作为世界第一大农产品消费市场,人口不断增长,农产品需求刚性增加。随着民众安全健康意识的提高,需进口大量优质的农产品,造成国际贸易的总体失衡。

二是农业集约化及技术开发程度低,缺少具有国际垄断优势产品。农业集约化生产,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我国农业本身具弱质性,人多地少,小农分散经营,合作化程度低,不利于机械化、标准化的集约经营,“小农户”与“大市场”难以对接。我国科技进步的农业贡献率仅35%,发达国家为70%。农产品技术开发程度低,创新能力弱,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如东部地区一些出口蔬菜品种,由于从日本引进,面临“知识产权壁垒”。发达国家出口农产品加工度90%以上,我国仅25%。劳动密集型低成本优势,未能与技术和产品创新结合,打造国际垄断优势产品。如巴西大豆,据美国USDA预测,2014 年产量将达创纪录9100 万吨。泰国香米,以独特的露兜树香糯口感而闻名,产品标准最详尽规范。

三是国内农业支持政策弱化,受国外绿色贸易壁垒制约。随着对外开放战略的实施,我国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和劣势进一步凸现。从现阶段看,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处比较劣势,呈进一步扩大趋势。劳动密集型农产品虽处比较优势,但在国外技术贸易壁垒下,出口增长相对较慢。我国对农业支持力度明显不够,WTO 规定“绿箱”措施12 类,我国仅使用6类。“黄箱”补贴额度极低,“蓝箱”政策尚未运用。支持政策的弱化,影响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作为世界最大的农业经济体,我国农产品平均关税不及世界1/4。而一些发达国家采取绿色贸易壁垒,制定一系列严格环保标准,成为制约我国出口最大障碍。

四是大型农业出口集团企业较少,组织形式难适应国际竞争需要。世界发达国家,其跨国公司在全球进行涉农投资,加速世界农业集中,一定程度上控制农产品市场。我国农贸出口企业现有1.4万家,出口在一千万美元以上的仅三百余家,规模普遍较小,缺少大型出口集团企业,大部分尚未建立生产、加工、储运和营销一体化的产业链条,只处此链条中的生产或加工环节。由于技术能力弱,产品低水平重复,贸易方式低端,且缺乏必要的行业协调机制,为争夺海外市场,产业内无序竞争,竟相压价,造成本国农产品出口效益下滑,还易引发国外的反倾销等限制。从短期内看,中国农业组织的竞争力难有大的提升。

三、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应对策略

第一,根据农业禀赋要素,优化农产品贸易品种结构。我国农业面临资源和技术限制,在对外开放背景下,应走出“粮食必须自给自足”的定向思维。依据世界农产品需求及变化趋势,按比较优势原则,对处于劣势的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应适当缩减种植面积,释放有限的农业资源,用于生产更具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如蔬菜和水果园艺产品、水产品及畜产品等,特别是档次较高的深加工和绿色农产品。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成为扩大出口的持续增长点。同时,加大资金技术投入,构建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贸易的产业体系。集约化经营,培育大型出口集团企业,多途并举,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综合竞争力。在充分挖掘农业潜力,保障粮食基本安全的前提下,适当进口缺乏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弥补国内供给不足,缓解资源环境对农业生产的制约。

第二,推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调整农产品贸易区域格局。我国农产品贸易格局存在的问题: 一是进口市场集中化程度较高,对市场风险的规避能力不足。如我国大豆、谷物和棉花进口,大都来源于美国、巴西和印度,依赖性强,只能作为价格的接受者。在卖方垄断下,进口略增加,即可引发价格上涨,出现贸易损失。二是我国一些农产品出口的区域性大国效应,导致贸易条件恶化。如压低出口价格,或引发无谓的贸易纠纷,故应从战略上,深化推进农产品进出口市场的多元化。关注全球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国家之间的农贸往来。对非洲等发展中国家具需求潜力的新兴市场,要重视培育,开拓新的增长点。不断调整贸易地区结构,降低集中依赖性,控制风险成本。为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争取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三,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及贸易方式。近年我国出口蔬菜、水果及畜禽产品,频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缘由即在我国农产品质量总体不高,难以满足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实施标准化生产,开发安全特色的高技术产品,提升农产品质量及贸易方式。首先是与国际接轨,实施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研究国际及有关国家的农业标准和技术法规,建立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和监督检验体系。适应WTO 规则,提高产品竞争力,避免国外对我国出口的限制。其次农产品企业,实施IS0 国际环境标志认证。包括环境体系、环境审核、环境标志、生命评估和环境行为等评价,贯穿原材料、能源、工艺设备、生产、安全和审计等层面。对产品“从摇篮到坟墓”全程环保控制,突破国外贸易壁垒。三是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从低层次的价格战和广告战中走出,转向高端的技术路线。通过质量提升、加工增值、缔造品牌等途径,提升贸易方式,走向国际主流市场。

第四,构建农产品行业价值链,培育大型农业出口企业。构建国内农产品行业价值链,是指从市场产业的角度,联合农产品生产的上游农资公司,下游生产厂商及农户三方,构建一条产业价值链。分工明细,优势互补,避免行业混乱,重复无序建设。使下游厂商的产品更富竞争力,上游公司效益提高,且解决农户产品滞销的问题,实现三方互利共赢。当前需注意的是,我国农业产业链的一些关键环节,由于过度开放,致使跨国外资进入。如中国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外资企业的主体份额均在四成左右,国内许多大型榨油企业被外资控制,对国内农业安全带来潜在的隐忧。要重视外资对我国农产品行业价值链的渗透,以及竞争而生的排挤效应。积极扶持国内民营涉农企业,提高参与程度;促进与国有企业的纵横联合,强化主导作用的发挥,推动融入全球农产品价值链。严防世界跨国巨头企业,对我国农产品价值链的进一步掌控,确保国内农业安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积极培育大型农业出口企业,推动农产品国际贸易向纵深发展。

参考文献:

[1] 马光霞.2013 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概况[J]. 世界农业,2014(3):139-141.

[2]蒋兴红.中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结构特征及其变动分析[J].理论探讨,2013(3):103-106.

[3]陈易琦.中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分析[J]. 农业工程,2013(9):151-152.

国际农产品贸易第6篇

论文在分析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影响的基拙上,探讨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的调整,建立农业国内支持新体系、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新体系和国家支农政策新体系。

一、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压力

1990年前后,我国粮食、棉花、油料、生猪、苹果、烤烟等国内价格普遍低于国际价格,比较优势明显。但近十年来,农产品成本年均以约10%的速度递增,致使农产品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20--60个百分点,国际竞争力日益减弱,只有大米、生猪和苹果、烤烟仍有比较优势。

长期以来,我国对农产品的进口调控主要依赖许可证、进口配额、检疫标准、国有外贸企业垄断经营等非关税措施进行,关税措施主要用于配额数量之外的农产品,配额内税率普遍很低。根据乌拉圭(农业协议》和《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我国加人WTO对农产品国际贸易不利影响主要有:1.贸易措施关税化影响。由于谈判基期1986--1998年我国大部分农产品的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关税化后的关税等值为负值,这使我国不仅失去非关税措施这一传统屏障,而且因关税减让幅度过大而失去高关税保护。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只能通过和缔约国谈判上限约束关税和靠关税化的“例外条款”应对。据《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加人WTO后农产品进口的关税总水平要从2001年的2196削减到2004年的17%,美国关注的农产品削减到14. 5 %。特别是大豆,因税率降到3%,且国内外价格差距较大(加上关税进口大豆价格低于国内市场20%左右),加入WTO后受到的冲击很大,2001年,大豆进口创历史最高纪录1440万吨;2.配额扩大影响。WTO《农业协议》规定关税化后市场准人机会不低于减让基期国内消费量的3%,在减让期结束扩大到5%,这对我国粮棉油进口不利。1994 -1998年,年均进口小麦、玉米、大米合计661.5万吨,加人WTO后,初始年配额多增进口976.9万吨,2004年多增进口15541万吨。专家估计,仅小麦至2004要损失60亿元,有近300万麦农要离开麦田生产。棉花生产因最终配额与以往进口量相比增加较多,2004年配额数量相当于1998年国内产量19. 8%,因而所受影响比谷物更大。植物油情况与棉花类似,国内生产受到影响很大。据中国加入WTO农业专家组利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心开发的“中国农业贸易政策模拟模型" ( CATP )测算,至2005年,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和油菜籽的比较优势将分别下降21,19 % ,16. 36%,21.36 % ,40. 83%和13.21%,使这些产品更加缺乏国际竞争力。同时,对生猪、大米、烤烟、甘蔗、苹果的国际竞争力也有一定的冲击。

二、加入WTO后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调整

1.建立农业国内支持新体系。按WTO农业国内支持总量AMS的“微量允许标准”(发达国家为5%,发展中国家为10%,中国人世谈判为8.5%),我国可有基期(1986一1988年)农业总产值8.5%,即412亿元的农业国内支持总量(农业生产性补贴)。除去可豁免的AMS部分,近年AMS占基期农业总产值仅有2%左右,即还有约315亿元的农业国内正支持空间。这为我国扩大实施“黄箱政策”(价格支持、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生产投人补贴、牲畜数量补贴、贷款补贴等),减轻粮棉油等比较弱势农产品的成本压力提供了一定的条件。我国传统的农业国内支持“黄箱政策”主要以农产品价格补贴为主,贷款补贴(贴息贷款)为辅。价格补贴大多用于降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支农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农产品购销环节的补贴。我国对农产品价格支持的另一途径为粮食的垄断性保护价收购。据《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加人WTO后不能实施农产品出口补贴,只是保留今后出口补贴权利。因此,我国通过保护价收购支持农产品价格在加人WTO后将被取消。加人WTO后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的构建应把重点放在加大农业生产资料补贴等生产投人补贴上,同时扩大黄色补贴范围,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对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等实行补贴,以此来达到优化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结构,提高补贴效率,并借鉴国际经验,减少农民收益较少的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补贴,把支持与补贴的重点转向农业生产者。

2.建立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新体系。WTO《农业协议》中有一些条款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农产品的国际贸易保护,如“特殊保障条款”、“特殊和差别待遇”、“特别处理”、“微量允许标准”等。灵活运用这些条款,能够采取恰当的调整措施减少某些农产品的过度进口,并能有效地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的法律措施保护。WTO《农业协议》有许多“灵活”操作空间,如关税配额管理,WTO各成员就有应用关税、拍卖、先到先得、按历史记录等多种管理办法。因时因地管理好我国的关税配额,能减轻进口农产品对同类产品生产的冲击。并尽快建立起综合协调、适时高效的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体系。如加强农产品出口信贷支持;提高农产品出口退税比率,加大对具有比较优势农产品的出口支持;制订、完善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立法。这三种手段可作为抵制国外产品进口冲击的强力“武器”。

3.建立国家支农政策新体系。加强农业投入保护,增加农业保护力度。WTO农业协议“绿箱”政策的12项措施我国还有6项空白。在农业科研、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安全补贴、生产结构调整补贴、地区发展补贴等方面还有着较大的发挥空间,是间接增强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的有力措施。应从主导、控制型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政策向管理、服务型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政策转变:

国际农产品贸易第7篇

关键词:金融动荡;农产品贸易;农业走出去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5)26005702

今年6月以来,国际金融市场跌宕起伏,大宗商品市场异常波动,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股市大幅重挫,给国际经济贸易复苏前景蒙上了一层阴影。

1国际经济金融形势新变化

近期,受美联储进入加息周期、中国经济减速和对全球经济增长潜力下降的担忧等因素影响,国际金融环境波动加剧,给世界经济贸易复苏带来了诸多不可预知的因素。受美联储加息预期的影响,美元指数自2014下半年以来,驶向上涨的快车道,由2014年6月30日的最低79.77摸高至2015年8月31日的98.33。与之相对应的是,同期国际大宗商品市场则是阴云密布,哀鸿遍野,黄金价格由今年5月前期高点1232美元/盎司一路下探至7月24日的1072美元/盎司的低点后,在1100美元/盎司上下徘徊,跌幅超过10%,原油价格由今年6月初的将近60美元/桶一路下滑,至8月初已不到40美元/桶。今年7月份,FAO统计的全球食品价格指数为164.6,同比下降19.4%;CBOT大豆最近期货合约最近收盘均价为372美元/吨,同比下降19.6%;国际棉花指数均价为1662美元/吨,同比下降13.9%。

自今年6月以来,人民币一改以往的升值趋势,加速贬值,美元兑人民币的指数从2015年6月30日的62010贬值至8月26日的6.4110,下调幅度达34%;尤其是8月11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62298,较前一交易日大跌1136个基点,下调幅度达18%,创历史最大跌幅,并创2013年4月25日来新低。中国A股从6月12日的5178点一路下滑至8月26日的2851点,跌幅将近45%。

关于未来国际金融经济走向,有关专家给出了三个判断:一是美联储加息是必然趋势。重要经济数据的明显改善,将促使美联储坚定退出量化宽松并实施加息政策的决心。今年8月美国失业率已降至5.1%,7月去除能源和食品价格后的核心CPI同比仅增长18%,第二季度经济增长率达3.7%,高于市场预期,美国经济的持续向好增强了美联储加息的底气。二是发达国家经济疲软态势很难改变。第二季度,欧元区经济零增长,欧洲最大的经济体―德国经济萎缩02%,法国经济已连续两个季度负增长;日本第二季度实际GDP较上一季度增长0.6%,低于市场普遍预期,“安倍经济学”已成强弩之末。三是新兴市场国家经济下行风险加大。今年以来,新兴市场国家的经济表现整体远低于预期,国际投资者对中国能否完成全年7%的既定经济增长目标心存疑虑,尤其是美国加息将导致新型市场国家资本外流增加,这些都将导致新兴市场国家经济下行风险加大,金融市场波动加剧。

8月28日国务院总理专门就近期国际经济金融形势新变化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和对策召开国务院专题会,据悉,这是本届政府成立以来首次召开国务院专题会。总理在专题会上指出,人民币汇率没有持续贬值的基础,可以保持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要加强和完善风险管理,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2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影响分析

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新变化已传导至我国农产品贸易领域,尤其是人民币贬值加快,使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额缩减,一定程度上使得我国农产品贸易环境有所改善,同时增强了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刺激了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出口。

据统计,今年1-7月,我国农产品进出口额1076亿美元,同比减少6.7%,其中,出口385亿美元,同比减少3.3%;进口691亿美元,同比减8.5%;贸易逆差306亿美元,同比减14%。在近几年我国农产品贸易差额不断加大的趋势下,贸易逆差的缩减使得我国农产品贸易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与此同时,我国蔬菜等优势农产品的出口有所增加。今年1-7月,蔬菜出口73.8亿美元,同比增50%,进口3.1亿美元,同比减5.1%,贸易顺差额为70.7亿美元,同比增5.4%。

近年来,由于我国农产品进口大量增加的根本动因在于国内外农产品价差驱动,随着国内农业生产成本因劳动力成本上涨等因素而不断上升,国内外农产品差价还将扩大,加之我国自贸区战略不断推进,我国农产品贸易进口量将在较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我国农产品出口则受世界经济增长低迷、需求增长动力不足的影响,增长空间有限,难以持续。所以,从长期来看,国际经济金融形势新变化对我国农业进出口贸易的整体影响不会太大。

受国际经济金融形势新变化的影响,我国目前已出现资本外流现象。受此影响,将会加大我国农业“走出去”企业在新兴市场国家的融资难度,减少其投资收益,但因为我国与新兴市场国家普遍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因此预计整体影响有限。一个需要引起我们警惕的现象是,一些国家已经开始对外国资本投资农业加大限制力度。如俄罗斯一些地方政府将原已与我国东北农业企业签订合同的土地租赁改为所有权重新发包,等于变相提高土地价格,巴西等国家也开始在购买土地等问题上设限。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新变化,预计将恶化我国农业“走出去”的国际环境,需要我们高度重视、积极应对。

3应对国际经济金融动荡的政策建议

面对突如其来的国际经济金融动荡,我们要稳住阵脚,积极应对。贯彻落实国务院专题会议精神,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树立底线思维,坚守“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战略底线。在以往的国民经济发展中,粮食“十一连增”发挥了“压仓石、稳定器”的作用。事实证明:三农向好,全局主动。近日在吉林调研时,强调指出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农民忽视农业淡漠农村。不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我们都要毫不动摇的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紧急围绕“稳粮增收调结构、体制增效转方式”的工作主线,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坚守“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战略底线。

二是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形成政策合力。妥善应对国际经济金融动荡,需要人民银行、发改委、财政部、银监会等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共识,破除部门利益的藩篱,综合施策,形成政策合力,筑牢抵御国际金融风险的坚强防线。

三是要主动作为,争取国际粮农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国际贸易投资格局和全球经贸规则体系尚处于重构之中,给我国农业“走出去”提供了难得的战略机遇期。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千载难逢的机遇,争取在农业投资贸易等领域参与规则制定,提升我国农业在国际粮农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四是要加快跨国农业企业集团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早在2013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就明确提出:“我们这么大的国内市场,要有打造我们自己的国际大粮商的信心。”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集团。”纵观世界农业强国,都有本国的著名跨国粮商,他们在确保本国粮食安全和经济安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下定决心、下大力气坚定不移的重点培育数家跨国农业企业集团,鼓励它们积极在全球进行资源配置和经营管理。

参考文献

国际农产品贸易第8篇

【关键词】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法律规制;公共安全;风险预防机制

在转基因农产品产生的各种问题中,安全问题最为敏感,其次是由安全引发出来的国际贸易中的双边或多边磨擦问题。一方面,如果开放国门任凭其自由越境转移,一国转基因农产品造成的环境和健康问题将迅速扩大为全球化的问题,政府将完全失去实施独立管制措施的能力;另一方面,如果任由各国对此采取各自不同的管制措施,贸易保护主义则可能借机兴风作浪,扼杀解决人类粮食问题方面颇具功效的基因科技,甚至影响到非转基因农产品的正常贸易。如何在促进转基因科技持续发展和保护人类享受正常的国际贸易之间寻求一个恰当的平衡,值得人们思考。

一、“转基因农产品贸易争端第一案”引起的思考

欧美之间在转基因农产品上的争端由来已久。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转基因农产品刚出现时,与之相伴的巨大收益和巨大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就引起了世界的高度关注。美国是转基因产品的积极倡导者,并在该领域占有技术优势。欧盟成员国对转基因技术的态度则相对保守得多,对食品安全的紧张神经一刻也未松弛过,甚至于有人认为欧洲在转基因技术的商业开发方面已全面落后于美国。欧盟通过对“90/220/EEC号指令”进行了修改,取而代之以“2001/18/EC号指令”,并另外颁布了规范“新食品和新食品成分”的“258/97/EC号指令”,从而完成了与转基因产品相关的法律框架的构建。要求欧盟对生物技术可能造成的人类健康和环境风险进行个案评估,以此为基础来决定是否许可某一生物技术产品的销售。此外,欧盟还确立了严格的转基因产品标识和回溯制度,并允许欧盟成员国在一定条件下对已取得在欧盟境内销售许可的生物技术产品采取“保障措施”,即如果某成员国基于新信息或科学知识有充足理由认为特定生物技术产品对人类健康或环境可能造成危害,便可采取临时措施限制或禁止该产品在其境内销售和使用。美国想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强行叩开欧洲市场的大门,并告诉其他国家(特别是非洲和亚洲国家)不要采取类似的限制措施。2003年5月13日,美国要求与欧盟就欧盟及其成员国所采取的限制生物技术产品措施进行磋商。6月19日,欧盟应要求与美国进行磋商,但双方未能达成满意的结果。8月7日,美国要求WTO争端解决机构设立专家组审理该起争端。同期作为方的还有加拿大和阿根廷两国,WTO争端解决机构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第6条和第9条的规定决定对此3个案件合并审理。

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在不谈及结果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很容易的找出本案关键性焦点所在:本案是否属于《SPS协定》的调整范围,换句话说,《SPS协定》是否适用于转基因农产品贸易争端的解决。而在是否能够被《SPS协定》所调整的主要问题是双方对转基因农产品的科学安全性存在的分歧,说到底,就是风险预防机制的争端问题。我们认为,合理地解决风险预防机制的争端就可以很负责任地解决转基因农产品的国际贸易争端。

二、关于风险预防机制

(一)风险预防的内涵及相关争议

依据《SPS协定》的规定,各成员有权采取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但这类措施不应违背本协议的规定。各成员应确保任何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实施不超过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程度,并以科学原理为依据,如无充分的科学依据则不再实施。并应确保其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不在情形相同或情形相似的成员之间,包括在成员自己境内和其他成员领土之间构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视。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实施不应对国际贸易构成变相的限制。可以看出,WTO原则上鼓励为保护本国国民人身安全与环境安全所实施的检验检疫措施,但如果基于其他不正当理由,既非基于风险预防的原因,则可能有违WTO推动贸易自由化的意图,而引发争端。所以,对风险预防原则,尤其是《生物多样性公约》框架下的《生物安全议定书》中对风险预防原则规定的理解和运用显得更为重要。环境权是在全球环境恶化的过程中逐渐被人们所认识的新型人权,且在许多国家已经从法律层面得到了确认。环境风险影响了对国民环境权的保障。风险预防是针对环境恶化结果发生的滞后性和不可逆转性提出的,强调不以科学上的不确定性为不行动或迟延行动的理由,要求在环境问题尚未严重到不可逆转的程度之前采取行动。在国际贸易中实践中,风险预防一直存在争议,就争论的主题而言,包括:风险预防在国际法中的地位问题;风险预防的定义问题,风险预防实施的后果问题。关于风险预防在国际法中的地位问题方面,主要有3种观点:风险预防被数十项多边环境条约所采纳,且为其中重要的原则,已成为国际习惯法的一项原则;风险预防还没有形成国际环境法领域的习惯法,但很多国家愿意在处理缺少确切科学证据的环境风险时,使用与其相关的方法或措施,风险预防也并未成为WTO法中的一般法律原则和国际习惯法;风险预防是国际环境法领域正在形成中的习惯法关于风险预防本身的定义问题,集中体现在批评其模糊性不确定性方面关于风险预防实施的后果问题,人们主要担心该原则会被各国政府滥用,沦为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

(二)风险预防机制体系

我们认为,风险预防机制应属于一种常态性工作内容,其包括的内容广而博,但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种:风险的预判、风险的预调、风险的规避、风险最小化原则及风险解决机制。风险的预判是指在事件即将运行时,我们对其是否存在风险、风险有多大等问题提出的预先感知,是通过我们平时的专业经验与生活积累的结果所做出的初步事件推测。风险的预调是指,在事件运行过程中,通过深入接触,发现未知或客观上无法阻止的风险之前,通过我们的经验对事件的部分细节做出调整,以避免风险的发生。风险的规避是指在事件运行过程中发现风险来临,通过一系列方式方法尽量阻止其发生的工作。风险最小化原则,风险已来到,尽量将其对自己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风险解决机制是指风险已经对自己造成一定的损害或损失而采取的一种事后补救措施的系统工程。通过以上概念,我们可以知道风险预防机制是一种体系,它的具体执行与实施是要有一个能够发挥其体系内的功用的一种媒介或工具来表现,具体而言,就是一种可以平等对话的的机构或平台。

三、风险预防机制的媒介构想: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预防平台

(一)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预防平台的特点

1.权威的平台。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预防平台是以国际法WTO下的一系列协定为基础,附属于WTO框架下的某一个组织或机构之下成立的争端预防媒介。其目的是提前终止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运行中的某一项或多项争端风险的发生,以达到预防的效果。既然涉及到转基因,又谈到国际贸易,还要求对争端风险进行预防。那么这个媒介的工作人员必须属于以上提及或未提及的相关行业中的专业人士,必须有着对某一行相当的见地及清晰的客观判断能力,还要求对本国法律及国际相关规定有着较全面的把握,必须是有着高超的谈判驾驭及协调能力,最后,还得是平台上的相关国家公认的权威人士。只有这样,那么这个媒介,才会成为一个真正权威的平台,才会成为国际上认可的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预防平台。

2.平等交流的平台。平等的交流是一个探求真理的过程,是一个异中求同、同中求异的双向互动过程,因此,对话平台一定要具有包容性,要让社会不同层面和群体都能在上面发声并进行充分沟通。参与对话的双方和多方,要相互尊重,对话应该是真诚的、坦率的、平等的,任何一方不能采取居高临下的姿态,它不是大国凌驾于别国之上发号司令、指手划脚;也不是别国依附于大国低三下四、委屈求全的平台。对话的内容要与公平紧密相联,它决不是一种话语表演或游戏,它的平等交流一定要体现出其应有的国际价值与权威。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预防平台,就是这样一个具有国际价值与权威。

3.法律的平台。任何争端都应采取非武力方式进行解决,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预防更是如此。对能够预防的争端,我们势必要用合适的国际法律规定进行必要的介入,针对潜在的风险,进行必要的规制,防止争端的发生。这里,我们着重强调,运用的手段是“合适的国际法律规定”,是有必要的。我们不主张采取非国际法律规定以外的方式进行介入,强调是一个纯洁、公平、公正、公开的且合理的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预防环境,要的是最后的结果是对世界的发展有利,对各方的平稳有利。

4.转基因农产品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所有涉及到的预防事件,均为全世界每个国家和地区关于“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预防”的问题,也就是事前管理机制。预防平台上所有的产品都为各国转基因农产品,如转基因玉米、转基因大豆、转基因油菜等。如果涉及到其他品类,如:转基因生物、转基因动物,则不在此预防平台规制范围之例。

5.合作发展的平台。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预防平台上不仅有对争端预防的规制,更有合作发展的动力。我们对某些争端能够有效的预防,就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告诉更多的参与者,不要再重复此类的事件,争取更多的时间与经济成本进行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更广阔的合作,一起更快的发展。只有这样,这个平台才会更有凝聚力,才会有更多的机会,才会长久的走下去,乃至更远。

6.多边的平台。平台的建设,从来就不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的事情,它的存在或壮大与否,直接与此平台参与者的量相联系。它需要更多的思想、权威、精神、乃至经济的支持,才会将其功能最大化,受益都才会最多。它的价值体现,不是一国或一个地区对它暂时性的认可,而是全世界都对它永久性的承认。这才是一个真正国际化的平台,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平台。

(二)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预防平台的组织框架构想

我们认为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预防平台的组织文件为《SPS协定》,其应在《SPS协定》机构中设定“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预防平台”秘书处,秘书处的功能是联系全世界所有的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并对其进行官方分析,做出风险评估,形成报告并发给贸易相关国对接人,并要求其拿出意见书。秘书处每年开展一次“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预防平台”外联大会,针对各国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主管部门发出邀请。目前,《SPS协定》已经成立了成立动植物卫生检疫委员会,为磋商提供一个经常性的场所。它应履行必要的职能,以执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并推动其目标,特别是有关协调一致的目标的实现。委员会应通过一致同意作出决定,鼓励所有成员采用国际标准、准则和建议。在这方面,它应举办技术磋商并开展研究,以提高在批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或确定食品、饮料或饲料中污染物允许量的国际与国家制度或方法方面的协调性和一致性。并在动植物卫生检疫保护领域同有关国际组织,特别是国际营养标准委员会、国际兽疫局和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秘书处保持密切联系,以为执行本协议提供现有最佳的科学和技术咨询,并确保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

“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预防平台”秘书处可以在委员会工作目标的基础上,制定程序,监督国际协调的进程及国际标准、准则或建议的采用。并可在适当时决定采用通过有关国际组织的运行程序,特别是通知程序所获取的信息。此外,依据《生物安全议定书》的规定,进口缔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二百七十天内向发出通知者及生物安全资料交换所书面通报以上第2(a)款中所述决定并表明:有条件或无条件地核准进口,其中包括说明此项决定将如何适用于同一改性活生物体的后续进口;禁止进口;根据其国内规章条例或根据附件一要求提供更多的有关资料:在计算进口缔约方作出答复所需时间时,不应计入进口缔约方用于等候获得更多的有关资料所需的天数;或(d)通知发出通知者已将本款所列明的期限适当延长。“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预防平台”秘书处可以对此事项予以协调,并提出具体方案。在《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协定《生物安全议定书》的规制下,《生物多样性公约》已经建立生物安全资料交换所,作为《公约》第18条第3款所规定的资料交换所机制的一部分。“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预防平台”秘书处在信息与风险交流方面可以充分借鉴生物安全资料交换所的经验,并可以适当形成一定的沟通机制。

四、结语

本文从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预防平台的构想出发,对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可能存在的争端风险进行了事前性规制进行了基本概念、特点、构想的说明,其主要是起着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以期达到同仁能够在此平台上添砖加瓦的效果,但最终的目标就是为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法律问题做出点滴贡献,为完善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预防提出合理的国际法律规定的表现平台。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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