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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收费管理办法赏析八篇

时间:2023-09-25 17:40:06

高校学生收费管理办法

高校学生收费管理办法第1篇

民办高等院校的财务管理,主要包括筹集经费、组织财务活动、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三大部分工作。民办高校的财务管理是民办高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高校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基础工作。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工作混乱,势必影响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影响学校的大局。搞好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经济秩序,搞好财务经济活动分析,是保证推进教学工作、维护学校发展的前提。所以,认真研究财务管理工作,探索民办高校财务活动的最佳方式,是民办高校财务部门的责任。结合我校财务工作,特做如下分析。一、民办高校经费来源的状况

经费来源指民办高等院校取得的收入,即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1民办高校经费来源的渠道

民办高等院校的经费来源主要有学生的学杂费收人、住宿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以及国家少量教育事业费补贴和项目经费。捐赠收人是指社会、企业和公民向学校捐赠的现金和设备。其他收入即上述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另外在我国由于经济发展对教育的需求,无论在群众中,在社会中,在市场中都蕴藏着十分丰富的教育经费资源,民办高等教育可以开发和利用。因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技术的竞争,需要提高教育的水平和档次,这就会产生教育的市场,就会有一些人投资教育;新生在入学时向学校一次纳社会赞助费或教育基金,弥补了民办高校经费的不足。我国民办高校的经费自筹资金,占全部总收入的80%以上,国家财政补助只占很少的一部分。

民办高等院校的学费(学历教育)一般高于国立高校。民办高校的收费标准一般在每学年7000-20__0元左右(含艺术专业),南方沿海城市会更高一些。学费收入是民办高校最主要的经费来源,收费要受到社会的制约,价格要受到市场的制约,学校必须自己进入市场,自我调节,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因此,民办高校希望国家给予更宽松的学费收费政策和标准。

2民办高校应建立经费筹措体系

经费来源是学校财务运行的前提,是维护教学秩序的根本保证。在民办高校中应建立健全经费筹措体系。例如在美国的私立大学中,从董事会成员、校长、院长、系主任、教师到学生、校友都在为大学筹措经费。大学校长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筹集经费,校内的日常工作由执行副校长或常务副校长主持,各学院院长的职责也应包括筹集经费。在我国的民办高校中也应建立专门的筹资机构,民办大学应得到政府有关政策的支持,才能走向资金的良性循环。例如美国和韩国政府制定了财税鼓励政策,像韩国中央财政每年都通过一些竞争性质项目给予私立高等学校一定的拨款补助。虽然我国政府不可能像美国、日本或其他一些国家那样,拿出比较多的钱来支持民办教育,但像上海把校舍拿出来把固定资产拿出来投入民办教育,像北京把土地拿出来支持民办高校建设都是对民办高校的支持。应鼓励社会上企业和居民进行高等教育的投入,以迅速提高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水平。

二、民办高校的经费支出分析

经费支出是指民办高校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民办高等学校经费支出主要有两大去向。首先是事业支出:包括基础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助学金、公务费、社会保障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及其他费用的支出。事业支出按其用途划分为教学支出、科研支出;业务辅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支出、学生事务支出和福利支出。教学支出是指各学院各教学单位为培养各类学生发生在教学过程中的支出;科研支出是指民办高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以及所属科研机构发生在科学研究过程中的支出;业务辅助支[文秘站:]出是指民办高校图书馆、计算中心、电教中心等教学、科研辅助部门为支持教学、科研活动所发生的支出;行政管理支出是指民办高校行政管理部门为完成学校的行政管理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后勤支出是指民办高校的后勤部门为完成所承担的后勤保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学生事务支出是指学校在教学业务以外,直接用于学生事务性的各类费用开支,包括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 、勤工俭学金、学生活动费等;福利保障支出是指民办高校用于教职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以及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类费用支出,其次是民办高校用自筹资金安排基本建设支出。目前在我国民办高校中大部分没有自己的校舍,硬件上不去必然影响学校的发展,也达不到国家教委的要求,所以民办高校尽可能争取得到政策的用地支持,发展基本建设。民办高校在保证事业支出的需要、保持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积极筹集基本建设经费。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应报主管部门核批,并按审批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列入基本建设计划,核定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公立高校相比民办高校事业支出有以下几个特点。

民办高校财务管理的运行机制第一、在民办高校中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各占50%,在人员经费中兼课教师又占了较大比重。海淀走读大学最多时兼课教师人数可达800多人(包括聘任的各专业的专家顾问)。学校要遵守国家税法,对个人所得税做好代扣代缴工作,避免国家税收流失。学校要根据有关财务制度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和大病统筹,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第二、实验设备亟待建设,业务辅助支出将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目前在民办高校中尚未建立完善的实验教学设备,这样学校就有了较大的选择自,可以选择市内各大学最好的实验室和图书馆,即可以达到资源共享,也可以减少这方面的投入,而且可以始终选择一流的实验室和图书馆。但你所处的周边环境是非常重要的,这是前提条件。而且这毕竟受地理条件的限制,也限制了学校的发展规模,学校要壮大要发展就要加大这方面的资金投入。

第三、科研经费缺口较大。在民办高校中科研费用支出几乎为零,这是很值得深思的。这势必影响学校的发展,不利于教师队伍水平的提高。既然是大学,教学水平就要有一定的高度和层次,就必须有教学有科研有学术交流,鼓励教师进修、、承担科研项目,提高民办大学整体的水平。所以要在这方面加大投入,要舍得花钱,只有这样民办高校才有可能有大的发展,才能向一流的大学迈进。

三、结余及分配方式

结余是指民办高校年度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的余额。民办高校的结余(除国家拨的专项款以外)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还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的部分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的收支差额,形成滚动发展的态势。民办高校的收人大部分为自筹资金,来自于学生,来自于社会。学校要做好预算,要统筹安排,不能吃光喝尽,在保证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做到有结余,使学校的财务运行有一定的自我调节能力,以维护学校工作稳定和发展的需要。学校越要发展越应考虑到这一点,民办大学这一点尤为重要,在没有国家经费支持的情况下,在财政上保持发展后劲,对于学校立于不败之地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四、民办高校预算管理的特点

民办高校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的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预算的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有的民办高校不重视预算管理工作,从来不作预算,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大手大脚,浪费严重,这极不利于民办高校的发展。预算管理是学校进行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民办高校加强预算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民办高校的预算管理分为三个部分。

1编制预算

民办高校的预算在每学期初编制,各学院各基层单位的预算按制度规定每学期初参照上学期的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学期的计划,分析各项增减因素对本单位收支的影响,提出本单位收入、支出预算数,编制本学期的预算草案。编制预算,采取一上一下的方式。“一上”是各个学院预算的收入。如学杂费的收入按学院的学生人数,结合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计算;住宿费收入按住宿生人数,结合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另外非学历教育的学杂费收入不好预计,招生人数不列入国家计划,像高教自考、短期培训班等,则要根据上学期的执行情况,结合本学期的相关因素编列。预算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两大部分,属于人员支出的,应按有关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制,属于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没有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另外,公用经费中的设备购置费要逐笔列出清单,包括用途、单价等,经校务会讨论报校长批准才能生效。因为有些设备各学院可调济使用,防止重复购置,造成浪费。所以各学院的预算草案,要汇集到校财务处,由校财务处上报校长。

“一下”是指各学院的预算和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经校务会和校长审核批准以后,由校财务处下达到各学院执行。

2预算的监督执行

各学院的收入支出预算下达后,由校财务处监督实施。具体作法是首先把全部记帐凭单上写清核算单位的名称,然后,按具体核算单位所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记入各学院各单位的二级帐上,各学院间的转帐往来,须经付款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校财务处做转帐凭单,分别记入收款及付款单位的帐中。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月月底由校财务处将各学院的收支执行情况及时通报给各学院各单位,以使各学院及时掌握收支情况,调节收支。

3预算的结算

每学期结束后,由校财务处与各个学院会计核对执行情况,确定无误后,编制决算表,计算各单位的盈亏情况,根据盈余的比例,核定各学院各单位的福利基金和发展基金。

五、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财务报告是反映民办高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民办高校应定期向主管部门和校领导以及其他报表的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民办高校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支出汇总表、收入汇总表,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增减变动情况表和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民办高校收入、支出、结余及 其分配、债权、债务、事业及专用基金的增减变动情况,以及对本期或下一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和需要说明的事项。财务分析是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工作重要的一部分,应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使用管理、收入和支出管理、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意见等。财务分析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事业收入增长率、支出增长率、事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人员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等,民办高校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财务分析的方法有三种:1比较分析法(这是在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中常用的一种),2因素分析法,3差额分析法。

财务分析是会计工作的发展和继续,也是经济活动分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财务分析,可以客观地总结学校财务管理的经验,揭示存在的问题,逐步认识和掌握财务运动的规律。通过财务分析,可以具体地说明财产和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是否合理合法、有无浪费现象、造成浪费的原因和预算的执行情况等。

在民办高校中做好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是非常重要的,它为学校的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六、民办高校的内部成本核算

民办高校的内部成本核算也就是人才成本的核算。民办高校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为提高民办高校经济业务管理水平,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这种成本核算对考核业务成果、筹划资金来源、进行经济决策,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对校二级核算单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有利于提高各单位的办学积极性,勤俭办学,广开财源;另一个是确定收费标准。学校要培养一名大学生,大学几年共需要花多少费用,甚至可以更具体地算出各个专业在大学几年所需的费用,例如培养一名烹饪专业的大学生,大学专科三年所花费的直接费用包括课酬、材料费、实操费用等,加上进行分摊的间接费用,就可以算出一共所花的费用,以此来确定收费标准,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民办高校的内部成本核算还不具备完全意义上的成本核算,各种成本费用的界限无法划分,计算分配方法也难以严格。但其成本项目的确定和计算分配成本的方法,必须做到在一定时期内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其成本费用开支项目必须与事业支出科目相衔接。

七、财务管理体制的实践探索

高校中财务管理主要有两种类型,—种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体制;另一种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在民办高校中更适合于后一种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即学校内部实行二级核算管理。学校只有一个基本存款帐户,给每个学院单搞个二级帐,学院的收入、支出、结存均单独记帐。校部手中没有经费,全部经费都在各个学院,每个学院的收入都按一定的比例上交校部。例如海淀走读大学,各个学院每个学期收入的33%,非学历教育收入的20%上交校部,收入来的经费用于校部工资、校舍维修、设备购置、广告宣传和公关事务等学校的公共费用支出。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二级经济核算,主要起到三方面作用:第一、可以调动各学院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第二、学校手中有了钱,可以集中财力办全校性的、有战略性的大项目;第三、增强了全校的凝集力。

高校学生收费管理办法第2篇

第一条 为加强高等学校收费管理,保障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国家及企业、事业组织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

第四条 学费标准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不同地区、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学校的学费收费标准可以有所区别。

教育培养成本包括以下项目: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教职工人员经费等正常办学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校办产业支出等非正常办学费用支出。

第五条 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和标准由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共同作出原则规定。在现阶段,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具体比例必须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分步调整到位。

国家规定范围之内的学费标准审批权限在省级人民政府。由省级教育部门提出意见,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进行审核,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教育部门执行。

第六条 学费标准的调整,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按照第五条规定的程序,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价上涨水平和居民收入平均增长水平提出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农林、师范、体育、航海、民族专业等享受国家专业奖学金的高校学生免缴学费。

第八条 中央部委直属高等学校和地方业务部门直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由高等学校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提出,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按第五条规定的程序,由学校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各高等学校申报学费标准时,应对下列问题进行说明:(1)培养成本项目及标准(2)本学年确定收费标准的原则和调整收费标准的说明(3)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第九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酌情减免收取学费,具体减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同时,各高等学校及其主管部门要采取包括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生和生活上的困难,保证他们不因经济原因而中断学业。

第十条 学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第十一条 学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到指定的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

第十二条 学费是学校经费的必要来源之一,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统筹用于办学支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学费的收支情况应按级次向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物价部门报告,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住宿收费,应严格加以控制。住宿费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以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学校收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集中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必要的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审批程序,制定学生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等确定学费标准的依据文件,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六条 教育收费管理由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高等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收费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和制定,对巧立名目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挤占挪用学费收入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乱收费屡禁不止、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学校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 成人高等学校、高等函授教育等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费收费项目及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备案。

高校学生收费管理办法第3篇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乔小磨任组长,副校长陈晓强任副组长,总务主任陈亚辉任专项工作办公室主任,各年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针对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学校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各管理层级的责任,规定了严格的组织处理措施,为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今年,我校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工作重点,多次召开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召开全校教师大会进行强调,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目前,学校上下已经基本形成共识,杜绝任何乱收费行为,为使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二、抓学习宣传,促良好氛围营造

为切实推进增长率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校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手段、舆论工具,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及省市有关学校收费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赢得了广大教师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学习宣传求得了社会、家长、学生和媒体的关心和监督,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通过学习宣传推动了集中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坚持收费公示制度,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三、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未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不准擅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不准在市规定书目之外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不准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不准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收取择校费。

5、不准乱办班、乱补课。

6、不准学校把收费与学生报名、上学挂钩,与教师的工资、福利、评先评优和晋升挂钩,不能因收费将学生拒之于学校门外。

7、学校任何一项收费都必须做到公开、透明。

8、如有违反以上7条将作为调离对象

四、抓查、纠、改,促治理工作实效

我校依据襄州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制定强有力的改进措施,促使学校办学和教师从业行为的规范化。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年级、部门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全体中层干部分工协作,整章

建制,层层管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临时应付、走过场;要求必须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

1. 招生方面:学校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一年级和学前班的招生工作,没有收取任何择校费和报名费。

2、收费方面:开学严格按照市物价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收取学杂费、住宿费、水电费,没有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没有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学校食堂用餐,将学生餐费、水费与开学报名捆绑,学生餐费、水费由学生自主处理,未与班主任的考核进行挂钩,学校没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以捐资助学等名义、通过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收取费用。

3、教辅资料征订方面:学校无征订教辅资料情况。

4、节假日补课办班方面: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我校无补课办班情况。

高校学生收费管理办法第4篇

【关键词】高校收费;存在问题;多途径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等教育面向市场、依法自主办学机制确立,高等学校投资体制已由以往单一的财政拨款体制向多元化投资体制转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高校形成了多元化的筹资渠道,收费收入成为高校办学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高校按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是维持高校正常运行不可缺少的有力保障。高校收费改变了长期以来单纯靠政府财政拨款的传统办学方式,缓解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对改善办学条件,提高高校办学质量,加速高校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但现今一学年动辄数千、上万元的学费对于如今的老百姓,特别是对农村偏远地区的农民更是雪上加霜,部分大学生交不起学费,很多高校学生拖欠学费现象相当严重。同时因学费不能及时收取,影响学校的正常发展,这些问题正日益尖锐地凸显在我们的面前。作为财务工作者在高校收费总量急剧增加的同时,如何有效解决在收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保证高校收费收入及时足额收取,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加强高校收费管理存在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做好高校收费管理工作,能够保障社会稳定

新华社评论文章指出,高等学校收费工作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人口还占相当大的比重,非农民群体中还有一部分城镇下岗工人,特别是地处偏僻、经济落后的山区、单亲家庭、父母体弱多病家庭,当前高额高校收费给部分家庭造成承重压力,形成“社会的不和谐”,原沈阳重型机械厂职工为省钱给女儿读书,病母自杀。孩子考上重点大学原本是件好事情,可榆林一中年男子面对随之而来的高额学费却不堪重负服毒自杀。随着高校在招生上的扩招已经使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变成了现实,当社会内的失业大军由相当一部分的“新知识分子”构成、并且无法偿还自己欠家庭的“求学成本”时,就会形成另一种性质的、问题更为严重的“ 社会不稳定”。

(二)有利于高校及时足额收取学费,保证学校事业发展的资金供给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完善教育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各地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并逐步提高区域内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筹措经费的机制。”可见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高校必然会形成多元化的筹资渠道,而学生的学杂费收入肯定是高校发展所需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高校实行收费制度以来,基本摆脱了办学经费完全依赖国家财政拨款的状况。当前,高校独立办学地位不断增强。加快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愿望十分强烈。高校在人才引进、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图书购置、校园基本建设等方面需要大量资金。因此,做好收费管理工作,确保收费收入及时足额到账。对高校事业发展的资金供给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有利于规范高校收费工作

高校收费是国家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为保证高校收费工作规范有序。国家相继出台了多项收费政策法规。对高校的收费范围、收费类别、收费项目和标准作了明文规定,但高校乱收费现象还是屡禁不止。因此,加强高校收费管理。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收费政策,规范高校收费行为。

二、 新形势下高校收费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拖欠学费现象严重

高等教育属非义务教育,学生按规定缴纳学费是学生应尽的义务。高校学生拖欠学费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变得更加突出。高校被拖欠的学费一般有几百万元,有的甚至达上千万元。据不完全统计, 我省高校学生欠费率约为15%。高校一方面由于收费管理不到位,学生欠费严重。应收的费用不能及时足额收取,造成学校资金供应紧张;另一方面为了提升办学能力,向大学生提供优质教学资源,高校在学生大量欠费的情况下,不得不向银行增加贷款额度,银行贷款除要支付利息,还要发生一定的筹资费用。由此可见,高校筹资成本是相当高的。

(二)高校部门工作不协调、收费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执行力

长期以来,存在一种错误认识,认为收费是财务部门的份内职责,与教务、学工、后勤、学院等部门关系不大。各部门和院系之间各自为政,缺乏沟通和协调:财务部门只负责收费;教务部门只负责管理学生学籍,登记考试成绩,发毕业证书;学工部门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等;对学生进行直接管理的各院系对学生收费工作没有直接责任,学院掌握使用的经费与学费收入多少无关,学院催缴学生欠费的积极性不高,催收学费的力度被弱化了。而且,当学生管理部门不能及时将学生因休学、复学、或者宿舍调整等变动信息通知财务处时,容易造成学费管理上的漏洞,导致少收或漏收学费现象,直接影响到学费收缴。至今,大部分高校尚未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一体化收费管理体系。

(三)收费管理工作复杂,任务繁重。

从1999年起国家实行高校大规模扩招后,高校在校学生人数每年都在增加,到2010年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超过3105万人。普通中等规模综合性高等学校各种层次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基本都有,涵盖了理、工、文、史、管理、艺术等多个门类,平均在校本科生达2万人左右,成人教育学生也有1-2 万人左右,学生人数增加,学生缴费总额年年递增。收费中出现的各种情况日趋复杂,收费管理工作量和难度不断增大。学校各类学生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专业不同,年级不同,学费标准不同。学生可以自由选择或调换宿舍,造成每个班级学生住宿标准不同。同年级同专业的学生的应交费金额不相同,加上学生在休学、复学、退学、换宿舍、转专业、获得贷款缴费、学费减免等特殊原因,增加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管理的难度,加大统计收费数据工作难度和工作量。收费工作量越来越大,使得过去季节性的收费变成全年经常性收费。

(四)收费方式滞后

当前高校的收费方式主要有:

1 现金缴费。开学初财务处集中所有工作人员,请银行派人配合,两人一组向学生收费(学校财务人员开票,银行工作人员收现金)。这种方法的缺点是:学生携带大量现金到校报到,安全得不到保证;现场收款速度慢,学生排长队等候缴费,易出现错收、收取假币等情况。

2 汇款缴费。学校在银行开设专门的收费账户,学生在家将费用汇到收费账户上。这种方法的缺点是:汇款需要另缴一笔手续费,增加学生支出;银行汇款系统信息录入不全,导致银行提供的学生缴费信息不完整,事后财务处要组织专人逐一核对。才能将有关数据导入收费系统,影响了收费资金对账及入账工作。

3 POS机刷卡缴费。刷卡缴费方便了学生。但由于学生人数众多。银行又不可能提供较多POS机。且POS机刷卡需要有电话线路支持,不适合大批量收费。

综上分析,随着学生人数和收费总额的增加,上述收费方式明显滞后于学生缴费的需要,不利于提高收费管理水平。

三、高校收费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学费偏高,部分学生交不起学费。

据统计,全国高校生均学费已经从1995年800元/年左右上涨到了现在的5000元/年左右,一些热门专业的学费则更高,尤其有些独立学院学费高达10000元以上/年;住宿费从1995年的270元左右,上涨到了现在的1000~1200元;再加上吃饭、穿衣等,平均每个大学生每年的费用在1万元左右,4年大学需要4万元右。2010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919元;中国城镇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也就是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一大部分用来维持一个大学生一年的学费;而农村则需要两个人的纯收入才供养得起一个大学生,这还没有考虑居民吃饭、穿衣、医疗、养老等费用。可以说高等学校的收费标准已经逼近甚至在部分地区超过了我国广大普通居民的承受能力。高校贫困学生近年来有所增多,贫困学生约占学生人数的10%左右,这部分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致使不能按时交纳学费。

(二)有部分欠费学生有能力按时交纳学费,但因交费意识差,将父母给予的学费挪作他用,恶意欠费。

恶意欠费现象导致出现“一窝蜂”欠费现象,南京某大学机电学院党委书记说过一个现象,欠费学生不少来自同一个地区,或者同一个班级。比如,这个学年,一个班上有一两个学生欠费,可以预计,下个学年该班会有更多学生欠费。再比如,这个学年,来自某地的学生中有两三个欠费,下一学年肯定有更多的该地学生欠费。“这是最让学校头疼的。高年级学生欠费对低年级学生起了个"示范"作用。反正欠费了什么影响也没有,课照上,试照考。”

(三)国家助学贷款不能及时到位

国家助学贷款作为高等教育费用补偿的重要形式, 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但在实施中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学生毕业后去向难以跟踪, 再加上学生诚信程度不够高, 学生助学贷款到期不偿还的比率一直居高不下,导致银行对开办助学贷款业务的积极不高, 感到这种贷款风险大。同时学校采取的一些资助政策,未能解决所有贫困学生的就学压力。

(四)学校领导不够重视

在实际工作中, 由于学校领导不够重视, 没有指定校级领导亲自负责学校收费管理工作, 而是由有关部门的领导自己组织、协调, 使该项工作缺乏系统性和权威性。

四、通过多种途径做好新形势下高校收费工作

(一)完善高校收费管理机制,健全收费管理制度

高校收费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财务管理工作,收费工作完成好坏,直接影响到学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影响到学校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转,因此高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收费工作,把收费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进行统一部署,由分管领导亲自负责,有关职能部门一同参与。财务处是学校收费管理单位,负责规范校内收费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各种收费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收费管理制度应明确学校收费方式、缴费注册,缓交学费规定、欠费处理、相关部门职责和奖罚办法。

(二)完善欠费催缴措施,加大欠费催缴力度

(1)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加大收费宣传力度。

学校加强诚信教育,制造良好的诚信舆论氛围,让学生重视自身的诚信修身,使学生树立社会信用意识,珍惜自己的声誉,增强缴费意识,从被动缴费转变为主动配合。学校及时将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收费标准及高校收费管理的规定宣传到广大学生,在校园网公布收费政策法规,方便学生查阅。

(2)完善贫困资助体系,学校做好助困与欠费催缴方面工作。

首先,学工部门和各院系依据财务处提供欠费名单,根据所建的资困生档案资料,正确区分欠费学生中哪些是恶意欠费,哪些属困贫欠费,对待困贫欠费学生,学校财务与学生工作部门应协助运作,采取“奖、贷、助、补、减”等渠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完成学业,解决学费收缴问题。优先为贫困学生提供助学岗位,鼓励他们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为贫困生创造自己劳动解决部份上学费用的机会,按规定及时定额发放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进一步加大对贫困生资助力度。

(三)将收费工作与学籍管理相结合。

制度是约束学生及时、足额交费的根本保障。2005年9月1日,教育部颁布的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学生每学期开学期按规定办理注册,是学生参加选修、听课、学习、考试等活动的前提条件。对学生而言,最有效制约是学生学籍管理与收费管理紧密联系,先缴费后注册,对经过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的学生要求其作出还款计划,并及时催缴。

(四)改革收费方式,方便学生缴费

高校应按照方便学生缴费,安全快捷交换数据的思路改革收费方式。具体办法一是通过网上银行批量代扣学杂费。这种方式适合在新学年开学集中收费时使用。工作流程简述如下:学校在银行开通网上银行,书面申请并签约学生学费代扣代缴功能;开学前一周,按收费管理系统初始的应收数,在网上向银行申请发起扣款,财务部门查询、下载银行已扣款数据;将下载数据按学生银行卡账号作为关联字段导入收费管理系统;汇总实收数并与银行进账单核对无误后进行收费数据清算;次日或隔日将新的欠费按以上程序重新发起扣款。这种收费方式在学生到校时结束使用。一般能完成60%-80%的收款任务。二是通过缴现金或POS机刷卡“面对面”收费。这类方式适合在集中收费后补收欠费,学生零星或小额缴费等。

(五)国家加大教育投资力度,缓解收费困境

据网易最近的一个调查,96.91%的网友认为目前中国大学学费非常高。关于学费昂贵的原因调查中,30.22% 认为国家投入太少。从世界来看,学费占人均GDP一般在20%左右。《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规定:“加大教育投入。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有学者认为若我国教育经费投入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规定的2012年达到占GDP4%的标准计算,我们比世界仍滞后20年,由于涉及各方面因素很复杂,真正能在2012年实现这一目标就很不容易了。

总之,高校收费工作是财务工作一项重要的内容,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既需要完善的制度管理, 也需要高校积极主动工作,需要社会各届的积极配合, 同时还需要国家政策的强力支持。高校只有认识到位, 措施有力,政策运用得当, 就能从根本上解决收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高校预算收入的顺利实现, 促进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陆咸良.高校收费管理刍议[J]会计之友,2008, (5): 24-26.

2、王攀娜.高校收费管理中有关问题及其措施的探讨[J]会计之友, 2008,(3): 58-59.

高校学生收费管理办法第5篇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职业高中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中等师范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附设的各种职业高中班。

第三条中等职业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

第四条学费标准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不同地区、不同专业的学校应有所区别。

教育培养成本包括以下项目;公务费、业务费、设置购置费、修缮费、教职工人员经费等正常办学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校办产业支出等非正常办学费用支出。

第五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和标准的审批权限在省级人民政府。由省级教育部门提出意见,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进行审核,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教育部门执行。

第六条学费标准的调整,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按照第五条规定的程序,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价上涨水平和居民收入平均增长水平提出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对少数特殊专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酌情减免学费,具体减免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八条学费收费按学期进行,不得跨学期预收。

第九条学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到指定的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

第十条学费是学校经费的必要来源之一,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统筹用于办学支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学费的收支情况应按级次向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物价部门报告,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住宿收费,应严格加以控制,住宿费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中等职业学校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以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学校收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集中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必要的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审批程序,制定学生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等确定学费标准的依据文件,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教育收费管理由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收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收费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和制度,对巧立名目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挤占挪用学费收入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乱收费屡禁不止、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学校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备案。

高校学生收费管理办法第6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收费;管理

近年来,随着办学体制和教学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很快,办学规模不断扩大。高职院校已经形成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的局面,学费收入有了较大的增长,在学校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已经成为学校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学生收费不仅是高职院校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还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高职院校收费管理工作,把各种应收费用及时足额地收缴入财政非税账户,已经成为保证学校各项事业顺利开展的基本条件。如何规范收费行为,做好收费工作,进行科学、规范的收费管理是高职院校财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高职院校学生收费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高职院校学生收费管理工作的现状分析

高职院校根据国家政策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是学校教育事业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高职院校体制改革和办学规模的扩大,收费在财务工作中越来越重要。但是近年来,高职院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招生种类越来越多,收费标准各异,再加上学生的特殊情况如学费减免、休复学、转专业、部分缴款、欠款等情况,导致了收费管理工作繁杂无序。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收费任务繁重、工作量大、容易出错。由于收款人与收费管理人员不是同一人,可能会因疏忽造成欠费名单核对不准。二是,收费管理制度不完善,信息沟通不畅,催缴工作不力。收费是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需要学校各部门如招生、教务、学生、各院系等的协作与配合。但因催缴工作的好坏与相关部门无直接利益关系更无配套制度,致使其对催缴学生欠费的积极性不高。三是,学生欠费情况严重,欠费原因多样,收费难度加大,而且欠费生比例逐年增加。

(二)高职院校学生收费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领导重视不够。受长期计划模式的影响,以往高职院校过分依赖于财政拨款,对学生收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各级领导还未将主要精力投放在筹措办学经费上,对组织办学收入缺乏总体规划和目标;相关职能部门也认识不足,认为组织办学收入仅仅是财务部门的工作,与己无关,所以,每年的收费工作从学生入学收费到旷日持久的催缴欠费,都是财务部门孤军奋战,没得到学校其他职能部门的有效配合,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

2.收费管理职责不明确,缺乏信息共享。收费管理工作包括学费的收缴、注册、特困生资助和欠费的催缴等各个环节,涉及教务处的学籍信息和学分制信息、学生处的学生贷款和减免信息、院系的学生报到注册信息等,如果各有关职能部门、学院之间对信息不能实现即时共享,就会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同时由于各院系对学费收缴工作未承担直接责任,对学生拖欠学费的催缴管理积极性不高,易造成工作拖拉甚至出现推诿现象。

3.学生收费项目多,收缴程序复杂化。随着高职院校办学形式的多样化和办学层次的提高,高职院校学生成份呈现多样化,学生收费标准、缴费方式、缴费时间的不同使收缴程序复杂化。特别是高职院校的收费方式也已由原来的单纯手工开票转为机打票据,而非税开票系统与学生收费软件并没有很好地衔接,造成财务人员重复工作。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繁多。近年来高职院校办学层次、招生种类向多样化发展,普通专科生、成人教育及联合办学招生等多种形式,使得各层次、各年级、各专业的学费收取标准不尽相同,公寓条件不同其住宿费标准也不一样;除了国家规定的学费和住宿费外,还有各类办证的押金、伙食费及教材费、公寓用品等代收费用,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繁多,并且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这就在很多程度上增加了收费工作的难度和工作量。

4.收费方式滞后,数据共享平台不完整。银行批量代扣是目前高职院校的主要收款方式,但这都需要高职院校与银行预先签订代扣协议,而且总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无法通过这种方式缴费。特别是不少新生家长对于录取通知书中所带的银行卡心存疑虑,情愿带现金交费;还有的学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存足余额,导致无法扣款成功。对于这部分学生有的高职院校只能采用现金缴费方式,造成了收费工作的效率低下。银行代扣系统的不完善影响扣款的成功率,甚至出现串户现象,核对的工作量相对较大;高职院校内部收费管理软件与银行的收费管理系统的数据不能共享,数据转换麻烦。而且当学生基本信息变动时,银行收费系统不能同步更新,影响收费信息的准确性。

5.贫困生比例增大,学生欠费现象普遍。随着高职院校的不断扩招,近年来,学生欠费比例也在逐年提高。学生欠费一直是困扰高职院校的问题,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极为不利。为降低欠费率,各校都想尽一切办法。总的来说,学生欠费现象严重的原因:一是随着扩招,贫困生比例增大,确实有因经济困难无法上缴学费的贫困生存在,而学生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审批的办理和到帐需要一定时间,造成这部分贫困生欠费;二是有部分学生缺乏诚信意识、恶意拖欠学费。有少部分学生常有抱有侥幸心理,为了自己的私利,把家长给的学费挪作它用;三是部分学生缴费意识差,存在攀比心理,有意拖欠学费;四是高职院校内部缴费制度及配套措施不完善,控制不严,致使有部分学生怀疑自己无法获得毕业证或学位证,想等到毕业前,看情况再决定是否交费。欠费学生中,有的是真正贫困,有的是恶意欠费,带了钱不交。学生年级越高,欠费率越高。

二、高职院校学生欠费原因分析

目前全国各高职院校学生欠费情况普遍存在,给高职院校正常运转带来了较大困难,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国家政策方面的原因。收费标准偏高,超出老百姓的承受能力。近20年来,我国收费标准涨了20~25倍,个人所担负的比例过高,一个大学生一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需要1万多元甚至更多,超出了现阶段老百姓的承受能力。为加大西部开发的力度,在招生计划安排上向西部倾斜,来自偏远落后地区的学生较多,缴费困难的学生增多,学校又不能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辍学,在每一个新学年都要开辟“绿色通道”,欠费率自然上升。同时,国家要求不能让一个贫困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学,这使许多贫困家庭的大学生受益,表现出国家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关爱和对人才培养的重视。但是,不少学生钻政策的空子,抱着侥幸的心理,恶意拖欠。

2.社会环境方面的原因。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落后地区学生缴费困难较大,落后地区的学生在进入到经济发达地区的高职院校就读时,仅日常的开销就已经难以维持,更不用说高昂的学费了。用人单位选择人才时,比较注重文凭、成绩、专业,而对聘用对象的信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关心甚少。对高等教育进行成本分担的理解、认同不够。此外,目前我国舆论界对教育成本分担的理论和依据的宣传力度不够、范围不全面,没有让社会普遍理解和接受这一观念,从而导致不少学生和家长缴费不积极,甚至故意拖欠。

3.高职院校管理方面的原因。高职院校学生收费的软硬件建设不完善,收费标准依据公布宣传不够。目前尚有部分高职院校还没有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学生缴费。远程学生缴费仍然是“家长—学生—高职院校”的模式,没有实现“家长—高职院校”的模式。对于高职院校的收费标准和依据可能只限于在高职院校财务处或者是高职院校网站公布,有的高职院校甚至不公布。高职院校部分收费人员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不强,也造成了部分学生不愿及时缴费。高职院校对恶意欠费和观望欠费的学生缺乏必要的制约手段,对贫困欠费的学生帮扶态度不是很积极主动。学校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不明,相互扯皮。学校的各相关部门对学生收费的认识不足,职责不明,没有做到齐抓共管,仅靠财务部门来催缴欠费,落不到实处,力度不够。目前,高职院校收费多数仍然采用单纯的手工管理,很难掌握如学号、姓名、班级、转专业、休学退学等大量相关信息,收费手段的落后导致收费效率不高。有些高职院校虽然引入了计算机收费系统,但由于数据共享平台不完善,信息流不畅通等原因,也不能完全满足高职院校收费工作发展的需要,造成管理上的相对滞后。

4.学生思想观念上的原因。学生的思想认识不高,相互攀比,恶性循环。部分学生诚信意识不强,不按时还贷,致使金融机构对助学贷款控制较严。部分贫困学生由于贫困,学习条件跟不上,加之自卑等原因,致使很难达到品学兼优,从而难以贷到款,获不到奖学金,更是雪上加霜,加重欠费。

三、加强高职院校学费收费管理的对策

1.完善高职院校收费管理机制。学校应通过长期固定的收费公示栏、招生简章、校园网络等多种形式,将收费许可证公示,提高高职院校收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国家收费政策深入人心、树立正确的缴费意识和诚信观念,明确大学生按时缴费是接受高等教育应尽的义务。同时,学校应成立专门的收费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各种收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等,明确校内各部门的收费管理职责及流程,提高学生收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进一步规范欠费追缴管理。学生欠费的追缴工作作为收费的后续工作,需各职能部门和各院系相互配合与协调,常抓不懈。建立以院(系)为中心的二级管理体制,将收费管理的职责落实到院(系),将收费情况的好坏落实到每个辅导员(或班主任),作为其完成工作质量的一个考核点。由财务处及时反馈各院(系)的欠费率,进行横向与纵向的比较,激发班主任对收费管理工作的热情,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收费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制定详细的收费管理工作流程,紧密联系的管理与协调机制,形成信息畅通的一体化管理体制。财务处应根据招生处、教务处和学工处提供新生或毕业生名单、学籍变动、学生奖助学金、学生贷款等资料及时更新缴费信息并反馈给各行政部门和各院系。

3.提升收费管理工作效率。对欠费学生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区分困难学生与恶意欠费学生,建立贫困生档案。对于恶意欠费的学生,应积极通过批评教育,取消评优资格、停办毕业离校等措施来加大催缴力度。同时,应建立学校与家长沟通的机制,形成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做好学生缴费工作的局面。

4.建立全方位的助学体系。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通过减免学费、社会资助等手段,不定期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生的经济资助。学校鼓励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完成学业,使每一位贫困学生有书可读。我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一项重大惠民工程,是我国高职院校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体现教育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为许多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保障和支撑,使用每一个贫困学生都能根据本人的经济状况都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各种形式的奖学金、补助、助学基金来解决贫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建立学生就读“绿色通道”制度。

高校学生收费管理办法第7篇

一、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一)认真落实“省立项目、省定标准”的规定。公办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省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凡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坚决取消。各地、各学校不得擅自立项、超标准和超范围收费。

(二)在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必须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各地要严格按照冀教财〔*〕4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缩小“一费制”实行范围和突破“一费制”最高限额,下浮不限。

(三)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公办高中收取“择校生”择校费要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的通知》(办字〔*〕71号)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提高收费标准和收取限定金额以外的择校费用。各地公办高中现行收费标准(去年招收择校生的收费标准)超过此次省定择校生收费最高限价的,要立即降下来;现行收费标准低于择校生收费最高限价的,要维持原来标准不得提高;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必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比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教财〔*〕39号)规定,严禁学校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线。

(四)稳定中等专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现行收费政策。中等专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收费继续执行国家和省定项目和标准。高等学校招收的专接本学生、体育艺术特长生、预科生、定向生以及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收的学生,其收费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项目和标准执行。

(五)严格规范代收费的行为。中小学校除按国家规定可以代收课本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性质的代收费;学校面向学生的各类服务项目,必须遵守学生自愿的原则,按照“多退少补、不得盈利、及时结算”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中小学校不得以组织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和“超长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严禁任何部门包括学校及教师以任何形式要求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不准强行收费为学生统一着装,不准以“勤工俭学”的名义向学生摊派钱物。禁止任何部门或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取任何费用或向学校进行各种形式的摊派。

(六)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划片要科学合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经批准进行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试验依托优质公办中小学办学的学校,严格执行“四独立”(独立法人、独立校舍、独立核算、独立办学)的要求。凡不符合“四独立”办学要求的,要停止招生或者改按公办学校标准收费。普通高等学校不得将国家下达的计划内招生指标转到独立学院,变相高收费,不得借独立学院之名搞“校中校”,变相“双轨”收费,不得假借中外合作办学名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治理力度

(一)建立健全专项治理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建立专项治理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督促整改,对教育乱收费问题严重的地方和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齐抓共管。其职责分工如下:

政府纠风部门:组织协调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对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影响严重的事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实施责任追究,不仅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还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教育部门:负责有关教育招生收费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的贯彻执行,规范学校的招生收费行为,加强对学校收费收入和支出的监管,与物价、财政部门共同清理后保留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一费制”收费制度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对学校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扩大范围的收费行为和违反“一费制、“三限”政策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做好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工作。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健全和强化“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和年度审验稽查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和指导学校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教材(含中小学实验教材)的价格管理,建立健全教育乱收费举报制度,认真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对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超标准收费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教育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对学校收费收入和支出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投入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教育乱收费的行为。

审计部门:积极推行教育收费审计制度,负责对涉及教育的有关部门和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农业部门:协调和参与搞好农村中小学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监督落实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参与查处农村中小学各种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行为。

新闻出版部门:加强对学生用教材的价格和质量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控制教材成本,切实降低群众经济负担,严格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校和学生摊派,打击非法出版教辅材料的行为。

(二)切实加强对学校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大中专学校和城市的中小学对所收取的学杂费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票款分离。不具备条件的农村中小学,也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学校按规定收取的学杂费收入要全部用于办学。各级教育、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对学校收入、支出情况及时进行审计,杜绝乱收乱支行为。

(三)严格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各地学校要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将招生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等情况和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开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

(四)严格控制中小学教材价格。各地要严格按照〔*〕34号文件规定,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负担。不得将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目录》,不得向学校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各学校不得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和专题教育书籍及材料,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培训费”等名义向教材出版、发行单位违规收取费用。物价部门要把教科书和实验教材统一纳入价格管理范围,严格核价。物价和新闻出版部门要制定教材有关费用支付标准和管理规定,严格审核,切实降低教材成本,同时要引进竞争机制,进一步降低教材成本和价格。在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提倡使用经济版教材,实行“一费制”的中小学,必须使用经济版教材。

(五)加大教育投入。各地要继续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调整优化学校布局,精简管理人员和非教学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使有限的教育经费得到合理配置。财政部门要加大教育投入,确保实现“三个增长”,对实行“一费制”后学校公用经费不足的,要按省核定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和定额,由上级人民政府通过转移支付解决。财政和教育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三保”投入机制,切实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工作。

三、严格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

(一)认真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开学是教育乱收费的高发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收费工作的领导,严把开学收费关口。各级纠风、教育等部门要组织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对乱收费问题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凡是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要一律无条件清退给学生。自查自纠结束后,要逐级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报上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地自查、自纠期间,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进行督导。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今年10月份开始,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纠风和教育、物价、财政、审计、农业、新闻出版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在各市、县(市、区)和大中专院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各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严肃查处乱收费、乱摊派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要严肃查处下列行为:一是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扩大范围收费的行为;二是有关学校违反“一费制”收费制度以及违反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的行为;三是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取费用或向学校进行各种形式的摊派的行为;四是违反规定乱征滥订教辅材料、报刊等行为;五是挤占、平调、挪用和截留学校按规定收取的费用的行为;六是违反政策的其他行为。对于顶风违纪的乱收费案件要从严查处,并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乱收费案件,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高校学生收费管理办法第8篇

关键词:高校;收费票据;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高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层次不断提高,许多高校呈现一派

欣欣向荣的气象。学校资金来源也由单一的财政拨款转变为以政府拨款为主,费、贷等多渠道筹措经费的局面。与此同时,高校的贷款也在剧增,还款压力巨大,财政资源供给的有限性和资金需求的无限性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削弱了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作为高校财务管理重要内容的收费票据管理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对此,笔者就如何加强和规范高校收费票据管理做些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高校收费票据的分类及使用范围

目前,高校使用的收费票据主要有以下几种:

1、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用于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的收缴,如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学生学费、住宿费、考务费、普通话测试费、评审费、横向课题费等。

2、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收据用于单位内部代收代付及单位之间往来结算等非经营服务性的款项业务,如代收职工水电费、电话费、校园网上网费、上下级经费往来、专项资金往来、财政拨款、招投标押金、保证金、投标资料费、证书工本费和会务费。

3、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使用的税务发票,如学校对外招租的营业房租金、对外营业的招待所和培训楼住宿费收入、对社会开放收取的场租费。

4、内部结算票据主要用于校内各单位之间的往来结算,如学院之间的课时费结算,不涉及货币资金收付(科目)。

5、内部收费票据用于学校内部管理和金额比较小占用率高的收费,如游泳票、校内停车费、校医院挂号费和煎药费。内部收费票据只作个人的收费凭证,不作为报销依据,使用时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该种票据核销时由计财处统一开具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收据。

二、当前高校收费票据管理现状

(一)高校收费票据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收费票据填开不规范、不完整,收费项目不按《收费许可证》所列的项目填写,随意简化,票据各要素填写不齐全,字迹模糊,随意涂改。

2、收费票据使用不合理。主要是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和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收据混用,视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收据为万能票据,模糊收费项目性质,随意扩大票据的适用范围。

3、违规使用高校收费票据。个别单位为了部门利益巧立名目,擅自收费,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社会反响强烈,甚至有的单位擅自使用自制、自购票据。

4、收费票据核销不及时。收款单位开具票据以后收款长时间不入学校账户,学校资金长期在体外循环,人为延长资金回笼时间,为极少数意志不强的人有机可乘,影响高校资金高效运转。

5、保管意识差,有丢失、毁损收费票据现象。

(二)高校收费票据使用中的不科学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通过对会计主体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处理和分析以后所提取的、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信息。高校收费票据是学生缴纳规定款项后取得的合法书面凭证,是学校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根据收费票据记载的经济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填写的经济业务项目与实际发生的项目内容不符,经济内容与发票使用范围、经营范围不符,错误地使用收费票据违背了客观真实性原则,必然影响会计人员的会计核算。有时开票人员没有坚持原则,出于迎合付款单位的需要,随意变更收费项目,把经济业务变得面目全非。可想而知,这样得到的资产负责表和收入表可信度有多高。不科学使用高校收费票据往往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影响学校管理层的科学决策。

(三)落后的票据管理模式不符合现代财务管理理念。当前,绝大多数高校收费票据采用台账式管理。票据的领用、核销等都是手工登记,容易出现漏记、误记现象,票据管理往往滞后于收费会计核算,只能粗放地记录收款单位票据的领用、归还、结存等大致情况。票据管理不能及时发现票据使用和使用人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当行为,无法及时提醒和纠正其行为。票据管理部门对单位使用收费票据的监管是时间性的,而不是实时监

管,实时监管缺少一定的平台支持。票据管理的事中监督成为一句空话。

(四)突增的预开性票据带来财务风险。所谓预开性票据就是支付单位要求收款单位先开具票据,收到票据后支付款项,简言之见票付款,这种情况常见于科研经费与联合办学。随着预开性发票大量的增加,延期到款、部分到款、甚至某种原因拒付现象概率大大提高。按照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不符合收付实现制原则,财务人员不能进行账务处理。长时间下来就会形成一个很大的预开性票据金额,学校财务账上没有任何反映。开出的票据游离在学校管理部门之外,加大票据管理难度,增加了高校财务风险。

三、规范高校收费票据管理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收费票据管理组织。收费票据管理机构是强化和规范学校收费票据的组织保障,一个完整的收费票据管理机构体系应由主管部门、专门部门和具体执行单位组成。高校应成立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管理全校的收费工作,负责制定全校票据管理办法。高校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可以设在计财处,计财处指定专人负责收费票据的购买、保管、发放、检验、回收、核销、上缴及监督工作。校内其他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非法印制和和使用不正规发票,校内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相关部门提交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严禁任何单位自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二)实行票据领用申请和限期缴销制度。各收款单位按照“单位选定、计财处备案、培训上岗、保持稳定”的方法选定票据管理人员,使用收费票据单位的财务联络员是首选。各单位票据管理人员到计财处提交《票据领用申请单》,票据领用申请单需载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申请票据数量、缴销时限和申请事由,经单位部门负责人和计财处负责人双方签字后,到票据管理人员处领取票据。在票据领用申请时必须坚持“限量供应、核旧换新”原则。经领票据人必须在领用申请单上签字,当日所收的款项必须在当日存入学校指定账户,严禁公款私存,以支抵收和坐支。对于临时性、阶段性的收费项目,收费结束后,应持收费票据和交缴单及时到计财处填制“收费汇总及票据核销单”办理票据核销手续,对于长期性的收费项目,由计财处和收款单位协商票据核销时间。

(三)建立票据管理稽查制度。收款票据是高校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是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进行检查监督的重要依据。因此,加强票据管理检查,建立票据管理稽查制度具有重要意义。票据管理人对领用部门票据的使用情况、资金上缴随时进行检查,对票据使用量大,问题突出的收费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促进票款同步,防止单位资金随意占用。高校纪检、审计部门联合成立票据稽查小组,对负责单位票据的财务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票据使用、缴销、保管、销毁等工作。对全校范围内随意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要严厉查处。被查单位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资料,接受监督和检查,不得拒绝核查、隐瞒情况或弄虚作假。每次检查都要做好检查记录,有整改的还需做好整改情况记录。

(四)严控预开性发票,严明经办人责任。《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随着高校服务功能的扩大,预开性票据已无法杜绝,堵不如疏。学校应制定严格的票据借用制度,借票人经计财处审批之后,到票据管理人员办理借票据手续,原则上预开性发票一人只能借票据一张,在办理借发票时告知票据领用者对所领用票据负有监管责任,须保证票据开具后,款项在一个月内到账,不能跨年度到账,对经催收逾期仍未到账或遗失票据学校将从票据领用者的工资中扣款。对于开具同城单位发票,要求票据领用者持预开性发票换取付款单位转账支票,款到账后应及时办理销账手续。

(五)健全票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根据现代高校财务制度及财政部《行政事业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必须建立适合高校的票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学校应建立收费票据领购、保管分离和领用登记制度,票据领购人员购买票据后,持领购证和缴款收据及时向票据保管人员办理验收入库和登记手续,学校向各单位发放收费票据时,也应实行登记制度。学校还应实行收费票据审批与发放互相牵制制度,未经审批,保管人员不得私自发放收费票据。审批部门和发放部门应在季末和年度末对收费票据的结存情况进行核对。票据保管者不得兼任具体收费工作。

(六)加快高校票据管理信息化建设。当前高校收费票据管理主要依靠手工完成,给票据的统计、查询带来了诸多不便,严重制约票据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大量使用收费票据让票据管理人员感到力不从心,高校完全可以利用计算机人才优势和计算机硬件条件,开发票据管理系统。票据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只需按照票据管理业务流程进行即可。该流程主要包括票据申购、票据编号、票据入库、票据领用、票据核销、票据归档、票据销毁。充分利用计算机实现对收费票据的信息化管理。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基础数据部分,要利用计算机实现对收费项目的管理;二是征收核算部分,要利用计算机实现收费核算、记录和统计;三是票据管理部分,要利用计算机实现票据的领用、核销和查询。票据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大大减轻了票据管理人员的工作强度,实现了票据的即时监控,对票据信息处理能力的提高,促进了会计信息化建设。

票据管理工作是高校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内容,粗放的票据管理极易形成高校乱收费现象、“小金库”的产生、财务管理水平低下等一系列问题。各高校通过票据管理制度建设、组织机构设置、票据全程控制、信息化建设、人员管理等方面提出管理措施,建立起适合高校特色的高校票据管理体系,实现学校票据管理工作迈向制度化、科学化、高效化、规范化,更好地为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1]陶其高.对高校运用绩效预算管理方法的探讨.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