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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建设情况赏析八篇

时间:2023-07-31 17:00:06

海绵城市建设情况

海绵城市建设情况第1篇

【关键词】 海绵城市 给排水建设 注意问题

随着世界环境的逐渐恶化以及城市建设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建造海绵工程,提升城市应对雨水的能力,留住雨水资源,为城市供水做出贡献。但是,我国的海绵工程建设的能力还存在不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较多,为此,本文结合笔者的工作经验,阐述海绵城市给排水建设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和相应的建议,以期为我国的城市建设做出贡献。

1 海绵城市给排水建设的意义

1.1 提高环境适应能力

众所周知,我国土地面积广阔,既有较为干旱的西北地区,又包含雨水充足的沿海地区,同时,随着气候环境的不断变化,我国城市大多会经历雨水的考验,当雨水量较大时,城市的排水压力会比较大,大多数城市会出现内涝问题,为此必须要做好给排水建设工作,提升城市应对风险的能力。我国目前开始建设海绵工程,其主要的作用是提升环境适应能力,降低雨水的不良影响,保留雨水资源,利用防、排、蓄、渗、滞等方法,不但可以减少内涝问题的产生,同时还可以有效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1]。

1.2 恢复受损害水体

海绵工程的作用不仅在于提升环境适应能力,其还能有效地恢复和净化受损的水体,在海绵工程中,通过利用专业的技术和自然途径,能够将自然水文特征维持在城市开发前状态,提高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效率。海绵工程中的生态手段对粗放式城市建设环境进行优化,能够恢复前期受损坏的水体,使其能够降低污染程度,在海绵工程的给排水建设工作中,应当首先对城市的水体情况进行细致的检查,找出问题较为严重的区域,并集中加快海绵工程建设,提升水体的恢复速率,政府部门应当将海绵工程与其他的工程进行联合。

1.3 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由于客观环境的限制,我国大多数地区处于缺水的状态中,但是,我国城市建设正处在高速发展的阶段,对水资源的需求非常强烈,如果仅靠地下水源,很难满足发展的需要,为此,我国城市需要更多的水资源供应渠道,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其中,海绵工程能够有效地提升水资源的利用率,让水资源通过自然渗透、自然积存以及自然净化等过程,重新被人们所利用,从而降低城市建设的成本,提高城市发展的速度。

2 海绵城市给排水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依据科学性低

目前,我国在海绵城市的建设方面经验较少,发展的思路主要来源于少数的科研单位和政府部门,因此导致我国海绵城市的科学性较差,这也导致我国海绵城市在运营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并没有明显的提高。这说明,科学程度对海绵城市的建设尤为重要,每个城市在建设过程中,要结合自身城市的特点,做好给排水的规划和方案,掌握各项建设指标,尤其是要做好水量预测与水平衡分析。

2.2 排水体系不合理

虽然现如今我国城市的建设速度不断加快,但是,我国城市发展的时间较短,发展的经验相对不足,其中给排水建设工作一直为社会所诟病,例如我国大多数城市使用的雨水分流机制应用效率非常低,尤其是在西北地区,雨水管道长时间闲置,而且雨水资源往往是直接排放到目的区域,造成资源严重浪费。因此,我国的海绵城市应当避免上述问题,实现对雨水的分流储存,使得雨水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2]。

2.3 给排水体系影响大

我国的城市建设者已经认识到地下设施建设的必要性,随着时代的发展,地下的构筑物数量逐渐增加,城市的给排水系统更加优化,但是其对城市的影响也随之增大,同时现有供水管道长度、 质量以及建设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不足,并不能完全满足城市建设需求。因此,在海绵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应当对给排水系统的规划设计进行优化,降低其建设对已存自然水体系的影响。

3 对海绵城市给排水建设提出的建议

3.1 基于具体情况进行给排水建设

我国土地面积广阔,这也导致我国城市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为此,在海绵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应当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地学习其他城市的成熟经验,要做到因地制宜。例如济南海绵工程中,其主要的海绵道路分布在城市的南边,这是因为济南以“泉城”而闻名,其需要雨水作为补充,而且济南的南边地势较高,海绵工程中的水资源能够逐渐渗透到泉水聚集区,从而满足泉水喷涌的需要。

3.2 注重专业性技术方面的研究

海绵城市的给排水建设工作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提高建设的质量,相关单位应当加强专业性技术的研究,提升技术的科技水平,保证建设出的海绵工程具备较好的质量,使用更长的时间,尤其是在海绵城市的建设目前处于初级阶段,一定要一边建设一边摸索着前进,无论是相关政策还是施工经验均比较少,对系统设计提供的依据支持较低,因此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

3.3 落实责任体系机制

海绵城市的建设过程比较漫长,而且我国在这方面的经验较为缺乏,在建设工作中,一定要将责任进行明确,落实责任体系机制,以现有的基础设施为对象,对其进行统筹分析、规划与设计,提高各类基础设施运行的安全性,且满足其与给排水系统协调运行的要求。

总之,海绵城市是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城市建设的主要方向,其中给排水工程是最为重要的建设内容,每个城市在建设工作中,要立足自身的实际,以城市自身发展基础为依据,统筹各项影响因素,提升海绵工程的技术水平,对其中的难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通过海绵工程的建设,提高雨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为城市的健康发展提供建设的基础。

参考文献:

海绵城市建设情况第2篇

摘要:以弹性化城市,资源可持续发展和低影响开发为核心理念的海绵城市正逐渐发展为解决我国城市内涝问题的一种新的建设模式。因其理念的代表性和典型性,使它更符合城市管理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同时更有利于我国城市洪涝灾害的预防和管理,从而保障了城市生态环境的安全性以减少对城市居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关键词:洪涝灾害管理;海绵城市;城市化;生态基础建设

一、海绵城市理论提出的背景

我国淡水水资源的总量虽较多,但人均水资源却很贫乏,再加上我国水资源在总体上呈现出“南多北少,东多西少”、“夏秋多冬春少”的特点。正是水资源的时间和空间分布不均匀的特点使我国的一些城市水资源问题变得更加不容乐观。 例如,近年来的“2015年长沙4月7日暴雨”事件、“2012年北京7月21日特大暴雨”事件以及“2013年冬春季节的云南干旱”等。这就表明我国城市水文生态问题不仅表现为频发的洪涝灾害问题,还表现在水资源短缺、分布不均和水安全问题等。

除却一些自然因素,人类的生产生活也对水资源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加深,人类片面追求暂时的经济利益,任意向河湖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染物,忽略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由此导致我国城市水环境问题突出,水污染日益严重。也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城市的水资源短缺 。

日益突出的城市水资源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城市传统排水系统的质疑和反思。纵观我国传统的城市建设模式,发现其在应对城市洪涝灾害和水资源安全问题上存在较大缺陷,如老旧的传统城市管道式排水系统、落后的排水防洪工程规划和薄弱的合理利用雨水资源的思想。因此,传统的城市建设模式已不能环节和改善当前已然出现的城市水资源问题,更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城市水生态问题对城市居民的生存,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以及城市生态环境等都起到重要作用,而如何解决水生态问题引发了国内学者的广泛关注。故而,在国际上颇具影响力的“海绵城市”示范工程就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二、海绵城市的概念及其在我国的发展

海绵城市,顾名思义就是城市能像海绵一样吸收和吐出雨水,从而达到调节城市水资源时间和空间分布不均的情况。具体而言就是对城市的水功能进行调节、高效节约地利用城市水资源、完善城市的水资源管理,净化城市水资源环境等。

海绵城市的概念最早是由澳大利亚的研究学者为了说明城市对周边村庄人口的吸引力而提出的。后来随着城市水资源问题的不断出现,不少学者就借“海绵城市”来形容城市和水资源之间的关系。而我国国内对海绵城市的研究始于2003年,在《城市景观之路:与市长交流》一书中,作者就借海绵的内涵来暗喻河湖和湿地对城市水资源的调节能力。之后,随着我国城市水资源问题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在国内外寻求解决的办法,从而推动了我国海绵城市理念的发展。

在学术界里,首次出现“海绵城市”字眼的是在2011年,由董淑秋和韩志刚提出。随后,一些研究学者和相关行业人士也对海绵城市的建设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例如:国际著名的水文气象专家林炳章于2013年在厦门召开的极端暴雨事件和防洪减灾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就曾建议说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在中国率先建立一座海绵城市。而中央政府的进一步关注则更加推动了海绵城市在我国的发展和建设。例如:人大代表刘波就曾在2011年和2013年的全国人大上提交了两份关于科学利用和管理城市水资源的提案和建议,里面都有提到要“建设海绵体城市”的建议。更是在2013年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就提出了要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随后有多次在不同的会议中强调海绵城市的重要性。

随着对海绵城市研究不断加深,最终海绵城市的建设在国家政策层面上获得了支持和完善。

三、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

为了大力推动建设海绵城市,提高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保护和改善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增进建设生态文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在此指南中,国家以具体文件的形式确立了低影响开发的概念,海绵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框架,规划过程中的分阶段目标以及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工程设计、城市的维护和管理等内容。故这份指南成为全国各地积极筹备建设海绵城市的指导思想和建设依据。

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文件中同时确立了海绵城市建设的大致方向和具体内容:第一,海绵城市应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即排水、用水、渗透、雨水滞留和蓄水。也就是说要建设合理的城市排水系统;科学的用水制度;保证城市地表的渗透,增加地下径流;建设人工湖和保护自然湖泊和湿地,保证他们调节和蓄水作用。第二,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需要控制的内容有地下地表径流的流水总量、径流出现的峰值、径流的污染程度和雨水的优化利用等。同时也要求各城市在建设的过程中灵活运用海绵城市思想,一切以实际情况为准,结合各城市具体的城市水资源问题,经济发展要求和生态环境状况等。第三,各城市应根据自己城市的绿化程度;道路、小区和广场特点等,结合设计目标,合理开发建设雨水调节系统,从而建成独具自己特色的海绵城市。最后,在工程建设方面,要求海绵城市能有效的降低城市化给城市水文循环带去的不良影响,积极建设出优美舒服的城市水景观;在管理维护方面,要求海绵城市的建设符合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结论:

综上所述,海绵城市概念的引进、发展和海绵城市建设的真正实施,对我国解决城市水生态问题起到重要作用。它作为一种新兴的城市建设模式,为我国解决人与自然不能和谐相处的问题提供了一条可行的道路,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上也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尽管当前海绵城市在我国的建设还处在探索阶段,但“摸着石头过河”一直以来都是中国人解决问题的方式之一,所以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就一定可以走出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海绵城市”之路。

参考文献:

[1]刘应宗.李明.金宇澄.《城市排水规划中雨水资源化问题探讨》[J].中国给水排水,2013,29(2):8-12

[2]李俊奇.《城市雨水的资源化与可持续发展》[J].环境经济,2004(10):26-28

[3]张舒涵.《基于城市雨洪资源综合利用的“海绵城市”建设》[J].建设科技,2015(1):26-28

[4]车伍.《发达国家典型雨洪管理体系及启示》[J].中国给水排水,2009,25(20):12-17

[5]董淑秋.韩志刚.《基于“生态海绵城市”构建的雨水利用规划研究》[J].37-41

[6]王丽娟.《建“海绵城市”让“看海”成为传说》[N/OL].中国改革报,2014-05-22

[7]卢月.俞孔坚.《绿色海绵为城市解渴》[EB/OL].厦门网.2013-08-15

[8]仇宝兴.《海绵城市(LID)的内涵、途径与展望》[J].给水排水,2015,41(3):58-63

[9]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的通知(建城函[2014]275号)[Z]. 9.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10-1-22

[10]《2002-2014年我国重大水污染事件[EB/OL].》.防灾网,(2014-11-17)[2015-05-14]

海绵城市建设情况第3篇

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改善城市水环境,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利用雨水资源,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7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xx〕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项目立项、土地利用、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移交、运营维护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海绵城市建设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注重规划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通过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

城市新建区、成片开发区、各类园区应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城市建成区应强化区域整体治理,并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的有机更新,最大限度地控制城市雨水径流和面源污染,治理和保护城市水环境,综合利用雨水资源,缓解城市内涝。

第四条 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水务、节约用水、防汛抗旱、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气象、水文水资源、城管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本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推广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多渠道、多形式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

第六条 各级政府鼓励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设备及材料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识。

第二章 规划、立项与土地利用管理

第七条 市规划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昆明中心城区和晋宁区(东城和南城)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其他县(市)区政府,国家及省级开发园区管委会应结合实际,组织编制本区域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按规划报批程序批准后公布实施,同时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时,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率等控制指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提出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开发管制要素;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或修编时,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指标落实到基本地块;城市水系、排水防涝、水污染防治、绿地、道路交通等相关专项规划,应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有关控制指标。

第九条 政府投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中应当对海绵城市建设设施适宜性进行阐述明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及措施,对技术和经济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投资估算。

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中应当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措施、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以及各项社会效益满足情况。

第十条 海绵城市建设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根据汇水分区,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绩效考核的科学性、项目实施的可操作性原则,组织编制分区的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方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相关指标要求,并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项目所属辖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审查。

第十一条 新建项目土地出让时,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按照法定控规确定的海绵城市管控要求核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市规划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应当监督土地使用权人在开发和利用土地的过程中落实相应指标要求。

第十二条 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水系等基础设施用地选址时,应当兼顾其他用地、综合协调设施布局,优先考虑利用或保留原有绿地、河湖水系、自然坑塘、闲置土地等用地,项目选址应当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海绵型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基础设施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三条 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和要求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控内容,纳入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规定中,并依据法定控规的相应要求核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时,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要求设计单位依据建设项目条件提出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措施说明,并予以审查。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同期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一)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节水三同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同期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二)城市道路与广场市政工程项目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因地制宜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三)城市公园与绿地市政工程项目应结合周边水系、道路、市政设施等,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配套建设海绵设施,增强公园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为滞蓄和净化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第十六条 既有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项目,具备条件的,应当纳入海绵城市建设等相关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照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要求统筹有序进行提升改造。

第十七条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建设,应当重点加强城区易涝点整治和雨水管渠、泵站、雨水调蓄等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实施城市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改造,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须经过净化,控制初期雨水污染。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与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措施的衔接,增强雨洪径流调控能力。

第十八条 城市河道水系整治应注重保护和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实施河道生态修复,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保护现有湿地,构建良性水循环系统,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城市河道水系输排水能力。

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建设资金,应当纳入项目主体工程总投资,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既有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纳入海绵型改造的项目,以及城市排水管网建设、防洪排涝、河道水系整治等项目的投资应由相应的实施主体列入海绵城市建设或水污染防治等投融资计划。

第二十条 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指导、督促涉及海绵城市建设的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海绵设施同期配套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或者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并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报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审查或备案情况。

城市道路与广场工程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时应当对海绵设施设计方案进行专项审查,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应当有海绵设施设计专项审查的内容。

城市公园与绿地工程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或者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设计专篇或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应当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报节约用水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初步设计方案应满足汇水分区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的相关要求。

第二十三条 各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能职责指导、督促列入海绵城市建设年度计划的城市排水设施、防洪排涝、河道水系整治等项目建设,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并定期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设进度。

第二十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海绵设施专项设计纳入审查范围,与主体工程同步审查。对不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不予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二十五条 市滇池管理局和县(市)区排水管理部门在进行排水技术审查时,应当审查项目是否符合海绵城市建设及区域雨水排放管理要求。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海绵设施的设计、监理或施工。

第二十七条 建立海绵城市动态监测考核及一体化管控平台,对入滇河道断面、地下水和区域管网排放口的水量、水质以及降水等进行监测,为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第四章 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二十八条 新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市政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后应当纳入主体工程项目统一验收;新建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后应当纳入新建项目节水设施竣工验收。

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等主管部门在验收过程中,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项目是否按照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海绵城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对配套建成的海绵设施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健全完善统计台账,并定期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新建海绵设施信息。

第二十九条 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与海绵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相关的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未按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海绵城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提升改造的,不予通过验收,并限期整改。

第三十条 在申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规划核实时,建设单位应当将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出具的海绵设施建设相关验收材料作为必要的申请材料,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条件和要求的,不予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第三十一条 海绵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随主体工程同步移交相关单位。

城市道路与广场市政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广场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

城市公园与绿地市政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公园绿地的实际权属部门。

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

以上项目中采取PPP模式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PPP合同约定进行移交管理。

第五章 运行维护管理

第三十二条 城市道路与广场项目的海绵设施由负责城市道路与广场管养的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公园与绿地项目的海绵设施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公园绿地的实际权属部门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建筑与小区项目的海绵设施由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以上项目中采取PPP模式建设的海绵设施,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由海绵城市PPP项目公司负责设施运营和维护。运营期期满后,海绵设施移交相关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第三十三条 负责海绵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做好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海绵设施正常运行:

(一)建立健全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专人管理,并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二)对设施进行定期巡查、维护和维修,避免擅自占用、堵塞、拆改、废除海绵设施和向海绵设施倾倒垃圾等废弃物;

(三)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并做好记录和统计。

第三十四条 在海绵设施上或者周边进行施工作业可能损坏设施或者影响设施正常运行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制订保护方案,并在建设前通知设施运行管理单位;施工作业损坏设施的应当按照设施原有功能及时修复。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海绵城市建设情况第4篇

关键词: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速查表;规划设计

前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有效推进广东省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根据国家、省、相关部委等相关出台的有关海绵城市文件,佛山市在《佛山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安排了佛山市编制完善海绵城市技术标准相关工作。编制内容涵盖建筑与小区项目、水务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绿地与公园项目的单项技术指引共计四项。《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技术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作为其中的一项,将用于指导佛山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有关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维护管理、绩效评价及审批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1《指引》的主要内容

《指引》规定了佛山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目标、规划指引、设计要点、施工与监理要求、维护管理要点、绩效评价办法、海绵城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审批管理办法等内容。

2“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速查法研究

2.1规划设计目标选择

交通基础设施类项目海绵城市目标一般包括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径流峰值控制目标和径流污染控制目标。通过分析对比,佛山市把径流总量控制作为最重要的控制目标,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一般采用“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表征。因此,佛山市交通基础设施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目标采用“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表征。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量一一对应,即为实现一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用于确定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规模的降雨量控制值。通过对佛山市近30年的气象资料统计,得到佛山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见表1及图1).根据佛山市海绵城市导则确定的佛山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进行分解,通过分析佛山市现状及规划的市政道路的断面尺寸,整理出佛山市目前使用最广泛的9种断面尺寸,并针对新建或是改扩建项目确定不同的径流总量控制率,见表2。

2.2速查法的提出

目前通用的对交通基础设施海绵城市目标的可达性采用水力模型或容积法进行验证,但是这两种验证方法均需要大量的基础资料数据并需要通过专业软件进行计算获取,而一般的规划设计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并不完全掌握这些本地资料及熟练运用专业软件的能力,对于下阶段项目的设计和验收确认是否满足规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无法进行确定,因此,本《指引》在考虑缺乏相关基础资料的情况下,首次提出佛山市域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包括兼顾市政道路功能的公路)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通过速查表,速查得到各种类型市政道路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评估值,设计单位、管理部门通过图2所示流程,对照相应的佛山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目标要求,进而得知各类市政道路项目海绵城市目标的是否可达。管理部门通过审核,认为目标可达,方可允许进行下阶段施工,否则应出具意见并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方案,直至海绵目标可达为止。

2.3速查法建立

速查法的建立需要先对相关设计参数进行统一规定,来确保后期的数据一致,当后续进行速查表使用时,其相关设计参数应满足表3~4的要求。1)分析道路长度、道路总宽度、绿地宽度、人行道宽度、车行道宽度、人行道透水利弊、下凹深度等因素在不同参数情况下对道路雨水径流控制率的影响。2)搜集佛山市典型道路断面约138种,通过对道路宽度、道路路幅数、绿化带的宽度等因素进行汇总分析,将原有的138种道路断面进行汇总整理归类为88种断面。3)建立水文模型进行分析:分别对88种断面按照道路总宽度、接纳客水的绿地比例两个因素运用美国环保署开源软件EPA-SWMM进行模型模拟,共进行176种模拟分析。图3列举了111~130m宽道路的分区断面图。①接纳客水的绿地:指与机动车道、辅道相邻的,可接纳解冻车道、辅道雨水径流的道路红线内绿地;②受控机动车道:指雨水径流能进入相邻绿地进行控制的机动车道和辅道;③接纳客水的绿地比率:指接纳客水的绿地面积通相应受控机动车道面积之比。图3110~130m宽道路分区断面图4)回归分析:将176种模拟分析结果进行分析,并对设计参数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之间的函数关系进行回归分析,通过比较相关系数(R2),确定相关性最大的回归方程。5)通过分析和比较,发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接纳客水的绿地比率之间采用对数回归是具有较高的相关性,R2在0.8574~0.9963(如表5所示)。6)计算以上9种断面在不同接纳客水的绿地比率和绿地分别下沉10cm和下沉15cm时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图3和表6列举了111~130m断面情况下的计算结果。

3结论

海绵城市建设情况第5篇

【关键词】海绵城市 低影响开发 源头减控 综合治水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6619/ki.rmltxsqy.2016.21.003

近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积极推进海绵城市的建设,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2015年和2016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组织开展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根据竞争性评审,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等城市入选第一批试点城市,福州、珠海、宁波、大连、玉溪、深圳、上海、庆阳、西宁、固原、三亚、青岛、天津、北京等城市入选第二批试点城市。目前,30个试点城市正有序地开展海绵城市建设,那么什么是海绵城市?建设海绵城市的意义又如何呢?

海绵城市是一种形象的比喻,简而言之,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我们现在所说的海绵城市特指雨水的综合管理,其本质是要科学地考虑城市生态需求并改善城市的水循环过程,就是要让水在城市的迁移、转化和转换等活动中更加“自然”,下雨时下垫面能够有效地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又可经适当的迁移和转化作用,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充分发挥原始地形地貌对降雨的积存作用,自然下垫面和生态本底对雨水的渗透作用,植被、土壤、湿地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通过自然和人工相结合的手段,使城市对雨水具有吸收和释放的功能。

海绵城市提出的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城镇化率也由1978年的17.92%提高到2015年的56.1%。城镇化在带来经济繁荣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明确提出,我国的城镇化必须进入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要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

城镇过度开发造成了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内涝灾害频发、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这些年,城市建设中拦水造坝、毁林占田、开山断水、填湖造地、河道加盖版、明渠变阴沟等破坏生态的现象比比皆是。随着城镇化的日益发展,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高耸林立的大楼使城市变成了水泥森林,增加了热岛效应、雨岛效应。建筑、道路、广场等高强度建设导致下垫面过度硬化,改变了城市原有的自然生态本底和水文特征,改变了雨水径流,水资源自然滞蓄能力锐减,使城市“大雨必涝、雨后即旱”。调查显示,城市地区70%以上的降雨形成径流被排放。雨水资源流失、径流污染增加、城市内涝灾害频发,严重影响了人们生活和城市有序运行。面对这一系列问题,海绵城市的理念和建设模式应运而生,合理控制城市开发强度、转变传统的粗狂的开发建设模式,走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道路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一剂良药。

建设海绵城市的意义

海绵城市是一种城市发展的新理念、新方式和新模式。建设海绵城市就是要转变城市传统的开发模式,从粗放的建设模式向生态绿色文明的发展方式转变。正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75号)指出的“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传统城市建设模式主要依靠管渠、泵站等“灰色基础设施”来组织排放径流雨水,以“快速排除”和“末端集中”控制为主要设计原则,而海绵城市则强调优先利用植草沟、雨水花园、生物滞留池、下沉式绿地等“绿色基础设施”来组织排放径流雨水,以“慢排缓释”和“源头分散”控制为主要设计理念,强调采用低影响开发理念,合理利用城市雨洪资源,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现雨水径流的有效控制,从而建立新的城市发展模式,实现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海绵城市以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湖泊水系等建设为载体,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生态化技术,实现对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融合绿色基础设施和灰色基础设施,实现雨水的有序排放。

海绵城市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海绵城市建设,就是要保护城市原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生态敏感区,发挥其海绵功能;要结合绿色建筑、低影响开发以及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天然植被、土壤、微生物等净化水质,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并逐步恢复被破坏的城市生态。

海绵城市是城镇化绿色发展的重要方式。海绵城市建设强调保护自然、师法自然、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解城市小气候、减少热岛效应;尽可能保留城市生态空间,恢复生态多样性,营造优美的景观环境。

海绵城市体现了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的新思路,是我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大政方针的重要内容。海绵城市涉及房地产、道路、园林绿化、水体、市政基础设施等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与新区建设、旧城改造以及棚户区改造密切相关,能够改善城市环境,还可带动环保、新材料、信息等相关产业的发展。通过海绵城市建设促进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包括调蓄、促渗技术的发展,水污染治理行业的发展,以及相关产业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发展。

海绵城市建设鼓励各地采用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可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将公益性项目和收益性项目匹配整合,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城市建设,有助于拉动投资、助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总之,海绵城市即是健康城镇化的一种发展模式,也是促进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手段之一。

海绵城市的内涵

建设海绵城市就要有“海绵体”。城市“海绵体”既包括河、湖、池、塘等水系,又包括植被草沟、绿色屋顶、可渗透路面等。对海绵城市的理解可以分为广义的和狭义的两个层面。

广义讲,海绵城市是指山、水、林、田、湖这一生命共同体,这些大海绵具有良好的生态机能,能够实现城市的自然循环、自然平衡和有序发展。这就要求城市开发建设要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为前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城市生态格局。海绵城市建设首先要对城市原有的生态系统进行保护,尤其是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敏感地区的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山水林田湖”;其次对已经受到破坏的水体和其他自然环境进行生态恢复和修复,维持城市一定比例的生态空间;再有在对城市进行新的开发建设过程中要遵循低影响开发的原则,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在城市中保留足够的生态用地,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控制城市不透水面积比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增加水域面积,促进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雨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狭义讲,海绵城市是指分散的、小规模源头初期雨水控制机制与技术,又叫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雨水进入市政管网前先要通过植被草沟、雨水花园、透水铺装等雨水调蓄净化设施对雨水进行过滤和流量控制,有效降低雨水径流,达到对雨水径流总量、峰值流量和径流污染进行控制的目的,使城市开发建设后的自然水文状态尽量接近于开发前。

研究成果表明,屋顶绿化、雨水蓄渗、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地面、生物滞留池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对雨水径流的大小有一定的影响,可以减少雨水径流量,减少进入分流制雨水管道和合流制管道的雨水量。大面积透水铺装及下凹式绿地等雨水控制和利用措施对小区综合径流的削减作用十分明显,尤其在低重现期时效果更明显;通过这些“小海绵”可以有效地控制水污染,削减雨水峰值流量,同时涵养水资源,补充城市地下水,促进水循环,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

图2~7显示了几种典型的常用的低影响开发(LID)设施。

这些都是源头控制的措施,在国内外具有广泛的应用,对初期雨水可以起到控制污染、净化水质的作用,还可起到一定的削峰、错峰作用。

为实现保障水安全、治理水环境、涵养水资源、改善水生态的目标,我国提出了“渗、滞、蓄、净、用、排”的海绵城市建设六字方针,转变了过去雨水要快排、及时排、就近排、速排干的工程排水思路,使雨水管理迈向综合排水、生态排水的新阶段。

随着海绵城市理念的深入和试点城市示范的进展,海绵城市的概念和内涵也发生了变化,向广度和深度延伸。“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已成为业内和全社会的广泛共识,以保障水安全、治理水环境、涵养水资源、改善水生态为目标的海绵城市建设正在全国轰轰烈烈地展开。海绵城市建设已从雨水的源头减控发展为综合治水的国家战略。城市中水的问题非常复杂,既相互关联,又自成系统,海绵城市将这些子系统整合起来,综合考虑解决城市内涝、水环境污染、水资源利用和水生态保护的最佳方案。因此,海绵城市建设和目前政府大力推进的黑臭河整治、排水防涝、水资源利用和水生态保护结合起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排入河道的出口、污水截留干管、市政及小区管网收集系统、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等。由此可见,海绵城市建设内容涉及城市建设的很多方面,除了在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采取源头控制的措施外,还涉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和优化。无论采取何种“渗透、滞流、蓄存、净化、利用、排放”手段和措施,目的都是缓解城市内涝、控制水体污染、提高雨水资源利用率,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海绵城市的国内外经验

我国的海绵城市源于美国的“最佳管理实践”“低影响开发”“绿色基础设施”、英国的“可持续排水系统”、澳大利亚的“水敏性城市设计”等理论和实践,但又不同于国外的概念,它的内涵更宽泛、更深入。可以说中国的海绵城市建设是国外经验的整合和集大成。

发达国家在城镇化进程中,也曾出现过水体严重污染、内涝灾害频发、生态环境恶化等类似情况,这些国家通过实施雨水的综合管理,合理控制雨水径流,有效解决或缓解了上述问题。例如美国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提出了低冲击开发的理念,又称低影响开发(简称LID),其基本原理是在人工系统的开发建设活动中,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冲击和破坏。LID的方法包括储存、下渗、蒸发、滞留,以削减地表径流,促进地下水补充,通过分散的、小规模的源头控制机制和设计技术,达到对暴雨所产生的径流和污染的控制,从而使开发区域尽量接近于开发前的自然水文循环状态。

英国提出可持续排水系统(Sustainable Drainage Systems, SUDS)的概念,其基本原理也是模仿自然过程,对雨水进行存蓄然后缓慢释放,促进雨水下渗,运用设计技术过滤污染物,控制流速,创造宜人的环境。

澳大利亚提出水敏感城市设计(Water Sensitive Urban Design,WSUD)的思想,也是体现了一种雨水源头控制的理念,其原则是在城市开发中保护自然系统、保护水质,将雨水处理与景观相结合,降低雨水径流量和峰值流量。实质是将雨水在源头上进行收集、控制,减少暴雨径流,同时减少水资源的浪费,也是一种新型的节水技术。德国、新西兰等其他国家也都基于雨水管理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中国借鉴了上述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城镇化的特点,在城市建设和治水方面强调绿色、低影响开发和可持续发展等理念;推广低影响开发、可持续排水系统、水敏感设计等技术,采用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处理的方法,降低雨水径流量和高峰流量,减少对下游受纳水体的冲击;保护利用自然水系,保证透水地面比例,使土地开发时能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有的自然水文特征和生态系统,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达到防治内涝灾害、控制面源污染、合理利用雨水资源的目的。

海绵城市建设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环节,它提出的方向和目标与国际上发达国家几十年来走过的水环境治理的道路是一致的。而且描述更形象,指向更有针对性,更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雨水从源头控制走向综合管理是水行业发展的趋势,海绵城市发展了雨水综合管理的理论,代表了这一发展方向,提升了我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水平。

海绵城市的作用

海绵城市对初期雨水的污染控制效果是显而易见的。除此之外,还大大加快了我国合流制溢流污染改造的治理进程。城市排水系统包括合流制排水系统和分流制排水系统。合流制排水系统是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及雨水通过同一管渠进行收集、输送、处理和利用。目前国内外合流制排水系统的使用仍然非常广泛。德国、日本、英国和美国等国家的城市都有很多地区采用合流制排水系统。在我国,尤其是城市老城区依然沿用着合流制排水系统,例如北京、天津、上海、杭州、武汉、厦门等历史悠久的发达地区,基本都保留了很大比例的合流制排水系统。而合流制溢流污染是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一个普遍性的世界性的难题。随着海绵城市的深入开展,很多城市结合老城区改造,排查排污口、修建截流管、雨水溢流污染调蓄池,进行合流制溢流污染的防治,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

雨污管道的错接、混接也是造成污染的重要原因。在我国的排水系统中,由于污水污染负荷高、危害性强,因此污水会通过污水管道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到受纳水体,而雨水管道则是不经处理直接排放的。当雨污管道错接时,大量的污水会不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严重的城市水环境污染。此外,降雨时大量雨水随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增加了构筑物的处理负荷,破坏了处理系统中微生物的生物活性,导致污水处理厂无法正常运行,进而难以达标排放,造成城市水环境的严重污染。海绵城市建设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黑臭河整治相结合,在管网收集系统的改造、优化上下功夫,推进了水污染防治这一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作。

众所周知,我国排水设施建设标准低,年久失修,排水防涝能力严重不足,汛期城市“看海”已成为常态。因此内涝灾害防治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借助海绵城市建设,提高排水系统的建设标准,构建城市内涝防治工程体系,包括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留足调蓄空间和排涝通道,蓄排结合,疏通排放脉络、建设调蓄池、调蓄隧道、排水管渠等骨干工程,使城市能够有效应对暴雨、大暴雨、超大暴雨。

我国市政基础设施底子薄、欠账多,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城市的各类问题,补短板、上台阶。当前,海绵城市试点工作正有序推动。30个试点城市,每个试点城市确定了不小于15平方公里的试点区域,试点区域总面积达920平方公里。各试点城市坚持问题导向,初步取得了成效。除了开展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的海绵体建设外,还开展了大量的涉水系统的综合整治建设工作。萍乡、遂宁等城市有计划地进行积水点改造,今年汛期试点区内均无明显内涝;厦门、南宁等城市开展了水污染防治和水系整治工作;池州在进行合流制溢流污染的改造;镇江、嘉兴、常德、鹤壁等城市在旧城改造中结合海绵要素建设,既改变了老旧小区的面貌,又给老旧小区注入了消纳雨水、净化雨水的功能;西咸新区在新区建设中融入了海绵城市的理念,与建筑、道路、广场、公园整体设计、整体施工,减少了城市硬化面积,景观效果明显,其它试点城市也各具特色,在此不一一列举。

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将进一步完善管网收集系统,控制初期雨水污染和合流制溢流污染,助力黑臭河整治,加强管网系统升级改造,提升排水防涝能力,促进水资源涵养和雨水资源综合利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善人居环境,使城市更美好。

对策和建议

海绵城市建设需要多专业配合。水的问题非常复杂,既要考虑汛期防洪排涝问题,又要考虑水资源合理利用问题;既要考虑水污染防治,又要考虑景观用水需求;既要考虑绿色基础设施,又要考虑灰色基础设施。这就要建立以多目标为导向的雨水综合管理体系,从而实现雨水的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建立雨水综合管理体系将涉及气象、水文、水利、市政、环境等多个学科和城建、水利、环保等多个城市管理部门,因此专业间的理解和部门间的支持十分重要。市政、环保、水利、景观、道路各专业的支持和配合是建设海绵城市的基础。

因地制宜,提高实效。我国幅员辽阔,南北方气候条件不同,降雨量及时空分布差异很大,地下水位、土壤渗透、植被类别也有很大差异。河流水体特征不同,污染源不同,治水治污的方法也不同。因此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是建设海绵城市的根本。两批海绵城市试点选取了全国不同降雨分区、不同自然条件的不同类型的城市,就是希望根据各自城市的特点,探索出适合不同地区的建设经验和途径,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实效。

正确认识海绵城市建设。建设海绵城市可以缓解城市内涝,但不能把建设海绵城市和“看海”划等号。不能认为一发生城市内涝,就是海绵城市试点失败了。可以肯定地说,即便建成了海绵城市,一遇极端天气,城市仍有发生内涝的风险。人类的历史就是适应自然、和自然共存的历史,自然界有其自身的规律,气候周期的变化、旱涝的更迭是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即使人类做好了准备,仍然会有极端气候的发生。我们倡导的是建设韧性城市,使城市能够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减少灾害损失,一旦发生灾害城市能尽快恢复各项功能。

任何工程措施都是在一定标准下的措施,而这个标准是技术经济的平衡点,是根据经济水平和社会可接受程度决定的,而不是一个无限高的标准。再高的标准,也会有超标的情况发生。超过设计标准,需要靠应急管理来应对。内涝防治要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应急预案和准备,例如在可能出现风险的地方设置标识标志,加强抢险培训,提高快速抢修和修复的能力;暴雨来袭前及时准确地进行预警预报,采取预防措施,例如减少出行、甚至停工停课,使暴雨不成灾。

加强管理。海绵城市需要精细化设计、精细化施工和精细化管理。这对城市建设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业人员要积极学习相关知识,提高专业技能,同时,海绵城市的建设离不开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我们国家城市建设长期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试想一下,我们有多少工程,建设时轰轰烈烈,后来却不了了之?所以说海绵城市要真正见效,必须抓好管理这一环节,不仅要建好,更要管好,这才是管理城市的最高境界。

海绵城市建设任重道远。当前有些人对海绵城市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以为短期内就可以见效了。诸不知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绝不是一蹴而就的,特别是当前海绵城市建设不仅仅是雨水源头减排的内容,而是要系统地考虑水问题,要和水污染治理、黑臭河整治、排水防涝相结合,这些更增加了海绵城市建设的复杂性。这里每一项工作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欧洲国家治水用了整整半个世纪,足以说明治水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若没有解决问题的系统性方案,没有循序渐进、谨慎反思和充分总结,没有从小至大的摸索和再逐步推广的过程,没有几十年各方能力建设和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海绵城市是很难见效的。对这一点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和技术储备。

海绵城市建设情况第6篇

如今,镇江作为财政部PPP项目试点和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确定的双示范城市,其海绵城市系统工程尚未完成,仍在如火如荼推进中,但声名远播的示范样板工程已吸引上百个考察团体慕名前来参观和学习,一时间成为镇江这座现代城市的新名片。

示范项目背景

地下管廊和排涝系统存在短板,暴雨使水质变坏

海绵城市,顾名思义是指让城市像海绵一样,降雨时能随时就地吸收、储蓄、净化雨水,同时补充地下水,干旱少雨时再将储蓄起来的雨水释放使用,从而让雨水在城市肌体实现自然循环和利用。

据镇江市住建局负责人介绍,该市开展类似海绵城市建设的尝试由来已久。早在2007年,海绵城市概念尚未诞生,镇江便开始吸取美英等国雨水系统构建方面经验,开展本土化探索。

之后,镇江引入美国的低影响开发 (LID)采用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处理的方法进行渗透、过滤、蓄存和滞留,防治内涝灾害,以分散式小规模措施对雨水径流进行源头控制,通过合理的场地开发方式,模拟自然水文条件并通过综合性措施从源头上降低开发导致的水文条件的显著变化和雨水径流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比较适合镇江市当时的客观情况。

另外,近些年来,镇江市开展“一湖九河”整治,其中最令管理部门头疼的是,只要下大雨,金山湖和几条城区河道的水质会明显变差,特别是直通金山湖的雨水排污口污水滚滚,更被当地百姓诟病。

还有一个大背景是,国内城市建设的地下管廊和排涝系统存在短板,一下暴雨,便会出现内涝,城区“看海”成为日常一景,城市内涝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镇江市聘请美国荷瑞然环境咨询公司,一支国际化顶尖雨水管理评估和设计专家团队,对镇江市海绵城市试点区――22平方公里的陆地面积和11.5平方公里的水域面积,进行项目顶层设计。

镇江市住建局副局长、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胡坚说,镇江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位于主城区,其功能定位集合商业、金融、文化、旅游等为一体的城市综合区域。市里聘请专家团队从源头专项达标工程、排水防涝专项达标工程、水环境质量提升工程、海绵城市建设综合达标工程、海绵城市亮点工程等多个方面,采用绿色、灰色和蓝色多种措施,对海绵项目进行设计;并将22平方公里陆地试点区分为17个大汇水区分别开展综合达标工程,从而确保城市径流控制75%、面源削减60%、有效应对30年一遇降雨等海绵城市建设目标的实现。

示范项目概况

总投资25.85亿元,2017年底全面完成

镇江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总投资25.8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投资12亿元,项目公司投资13.85亿元,项目公司的特许经营期限为23年。建设内容包括海绵工程建设中的源头、中端和末端的建设项目,源头项目包括道路的LID整治、老小区LID整治、公园建设等;中端项目包括雨污水管网建设、调蓄池建设等;末端项目包括雨污水泵站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项目建设涵盖了海绵工程建设的灰色和绿色项目。

据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今年4月18日,他们签约了镇江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成为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根据PPP项目方案,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1/3,即4.62亿元,由镇江市水业总公司代表镇江市政府出资30%,由社会资本出资70%,双方共同完成资本金出资,注册组建新项目公司,新公司将通过融资手段筹集9.23亿元,用于镇江海绵城市项目建设。

项目公司光大海绵城市发展(镇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诸宇刚告诉记者,目前镇江市海绵城市项目进展情况是,试点区已建成海绵城市面积为6.5 平方公里,在建面积10 平方公里;建成区在建海绵城市面积25平方公里,正迅速开展工作。

诸宇刚说,根据项目规划,截至2017年底,镇江市试点区要全面完成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在海绵城市建设试点22平方公里区域内达到如下指标:年径流总量目标控制率达75%以上,对应设计24小时降雨量不低于25.5毫米;排水防涝标准达到有效应对30年一遇降雨;防洪标准达到“长流规”标准(相当于50年一遇);面源污染削减率达到60%,有效削减合流制溢流污染,旱季雨水管道无污水外排,地表水水质达标率75%;受纳水体水质达Ⅳ类以上;70%的海绵城市建设(LID)项目,在2017年度投入一年运营期。截至2025年底,建成区全面建成海绵城市(LID),将城市建设成为“水清岸绿、鱼虾洄游、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城市。

胡坚告诉记者,在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验收标准的基础上,镇江创新性地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的“3+2”目标,即以有效应对30年一遇降雨、面源污染削减60%、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为三大主要目标,同时兼顾雨水利用、提升海绵景观功能的辅助目标。

示范项目亮点

创造“海绵+N”运作模式,方便居民生活

镇江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孙明祥告诉记者,市财政局确立了项目运营利润率管控标准,将暴利上限定在合同约定的1.3倍,竞标者报价利润率不得高于实施方案确定的上限。同时,想方设法找“最优惠”的资金,通过招标海绵城市项目融资资金成本比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低10个百分点。此外,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从传统的以财务审计为主,转移到以质量、进度和造价为主。

孙明祥说,他们重点从该项目双示范的角度,剖析海绵城市建设作为国家发展战略层面的重要意义,希望投资人通过镇江项目先行先试的优势,形成可复制和推广的镇江经验,将镇江海绵PPP公司打造成为区域性海绵城市建设的投融资平台,通过输出管理、技术和资本来占领国内海绵城市建设市场,吸引更多的投资人参与项目的投资竞争。

建行镇江分行、中行镇江分行及农行镇江分行等金融机构称,他们就融资成本、期限和贷款条件等提交了镇江海绵城市PPP融资方案,初步达成贷款期限不少于20年。

另外,该项目一大亮点是,国有资本占比仅为30%,而社会资本占比高达70%,这与当前各地海绵城市建设试点PPP模式中大多以本地国企控股或独资形成鲜明对比。镇江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孙明祥对此表示,PPP模式的最大价值在于借助社会资本实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目的,镇江做法显然体现了PPP模式的核心价值,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自然更强。

他说,在项目开始前就制定详细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等于给社会资本吃下一颗“定心丸”,对PPP模式中合作双方严格监管,规范项目进程绩效评定,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将政府的监管引导职能和社会资本的高效率融合到一起,才能真正发挥出PPP模式的最佳优势。

另一大亮点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创造出了“海绵+N”运作模式,比如该市滨新村第二社区、解放路南段拓宽改造、花山湾五区老小区等项目改造上,创新融合“城建+海绵”优势,以管线下地、屋顶平改坡、雨落水管改造、楼道公共照明改造等为主,导入“海绵”元素,避免二次开挖影响居民生活。

海绵城市建设情况第7篇

关键词:海绵城市;湿地景观;设计原则;设计措施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城市的生态系统变得越来越脆弱,特别是濒江近海的城市。此类型城市由于地理位置、基础设施等条件,在暴雨季节容易出现城市“内涝”现象。为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城市湿地景观的生态设计,将城市打造成为“海绵城市”。

湿地是蓄水防洪的天然屏障, 在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上有着巨大作用。湿地景观是城市景观组成的一部分,近年来,一直提倡生态设计,如何进行生态设计并达到保护环境的作用,已经成为濒江近海城市发展考虑的重大问题之一。“海绵城市”的提出,为城市湿地景观的生态设计提供了思路。“海绵城市”是一种新型的城市概念,其在城市湿地景观生态设计中的应用,适合于当前提倡的低碳经济和生态环境建设需求。

1 “海绵城市”及其核心思想

在城市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城市建设速度迅猛,沥青、混凝土类的硬质材料覆盖城市地表上,使城市的水循环系统遭到一定程度破坏,无法利用自然力量控制地表径流。而人工排水设施根本不能承受暴雨带来的巨大洪峰,造成城市出现“内涝”现象,危及人们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为了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在2012年提出“海绵城市”概念,突出强调城市排水系统设计优先考虑自然力量,并把有限的雨水资源存蓄下来,建立一套完善的水循环系统,将城市打造成为具有自然渗透、自然存蓄、自然净化功能的新型城市,实现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像海绵一样具有很好的弹性,对地下水、自然雨水及地表径流等起到良好的吸纳、渗透、存蓄、过滤、净化作用,保护城市水环境,缓解城市生态危机。南京市濒江近海,城市生态环境脆弱,为解决“内涝”问题,有效利用雨洪,应朝着“海绵城市”方向发展。湿地在城市有蓄水防洪、保护水资源、控制地表径流等作用,其景观设计理应纳入城市整体水循环系统中。因此,南京市湿地景观设计可融入“海绵城市”核心思想,将城市湿地景观与城市水循环系统相结合,积极建设“海绵城市”。

2 “海绵城市”优势在城市湿地景观设计中的体现

在城市湿地景观设计中引用“海绵城市”理念,有助于实现城市建设与自然生态之间的和谐,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2.1 设计原则

2.1.1 防洪原则。湿地景观设计:一方面具有景观功能,满足人们休闲娱乐的需求;另一方面要具有一定的防洪能力。夏季强降雨后,有效吸纳雨洪,避免雨洪危及城市安全。

2.1.2 空间层次性原则。空间层次设计是否合理,对景观的效果有着重大影响,城市湿地景观设计中要特别注意垂直方向的景观设计,如根据地形变化设计植物种类高度,使垂直景观看起来更立体、更丰富。

2.1.3 生态原则。设计湿地景观时,利用生态理念,尽可能地不破坏自然景观,最大程度地保护当地环境,利用自然资源建设湿地景观。

2.1.4 完整性原则。为了营造良好的景观效果,城市湿地景观设计要注重点、面、线的合理配置,将城市湿地与城市水环境结合起来,互相协调,形成一个相对比较完整的城市水循环系统。

2.2 设计措施

2.2.1 水陆消落区域景观设计。城市湿地中的水面与陆地交界处属于水陆消落区域,承担着重要的生态功能。在很多城市湿地景观设计中,为了预防水流冲刷驳岸,该区域经常用混凝土砌筑定型,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湿地的过滤、渗透、净化等作用,影响湿地景观的一致性。南京市湿地景观设计应避免采用这样的处理方式,尽量采用地介入的设计手法,将湿地原有基质土壤保留下来,作为水面与陆地的自然过渡区域,并根据该区域原来的形状、生物分布设计水岸的形态、生物景观,充分保留原生态驳岸的自然形态,不进行硬化造地。对于易被冲刷和土质疏松的驳岸,在不破坏原形态的基础上,用卵石、片石等硬质材料做加固处理,形成自然护岸,防止驳岸水土流失。

2.2.2 水循环系统设计。水循环系统是城市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吸纳、蓄水等重要功能。在湿地水循环系统建立上,要把湿地景观与城市中的自然江河、自然水道等结合起来,使湿地打造成为具有水资源调节和运输能力的“绿色海绵”。一般情况下,城市湿地地势低洼,有自然水渠、水荡等集水单元。设计湿地水循环系统时,可以充分利用这些自然的水渠、水荡、低洼,如将低洼区域改造成为草滩绿地,把水渠改造成为水道,与南京周围的江河相通,形成互通的内外水循环系统,为城市湿地公园带来活力。特别是这种设计充分利用了自然力量,到了雨季,雨水集中于水道之中,随着水道流向江河,有效缓解了城市雨洪压力,以免出现城市“内涝”现象。

2.2.3 湿地植物配置。植物在城市湿地景观中属于视觉要素,既有美化环境的作用,又有防止水土流失、净化水质的功能。为了体现出“海绵城市”的优势,提高湿地景观的视觉效果,应科学合理的配置湿地植物。城市湿地植物配置采用“保育为主、增补为辅的”理念,也就是保留当地原有的优质本土植物,并根据美学需求适当增加一些新的植物种类,多种植物通过优化配置完美地融于一体,形成丰富的植物景观效果。水生植物是城市湿地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配置的优劣程度直接影响湿地的景观效果。水生植物的配置,以湿地水体的形态、功能、位置、水位以及水生植物的特性等为依据,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选取适宜的水生植物,例如,芦苇、灯芯草、睡莲、金鱼草等。比如,浅水区域适合种植灯芯草、香蒲等植物;岸边或深水区域适合种植芦苇等植物;岸边浅水区域适合种植睡莲等植物,浮在水面上,起到净化水体的作用;水底适合种植金鱼草等,摇曳的姿态透过清澈的河水传递出来,美不胜收。

除了水生植物外,还应注重城市湿地公园内的陆生植物配置工作。陆生植物种类的选择遵守上文提及的防洪原则、空间层次性原则、生态原则、完整性原则,根据南京当地的气候条件、土壤条件、生物种类等情况选择适合的植被,尽量营造具有空间层次感的植物景观环境,提高湿地公园景观效果。特别是为了打造“海绵城市”,应种植一些灌木树种,固化土壤,防止地表雨水径流带走过多的土壤,造成水土流失。

3 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湿地景观是城市的一个子系统,承担着蓄水防洪、美化城市、控制径流污染、保护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职责,是城市生态环境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倡低碳经济的当下,可以选取城市中适宜的场所作为湿地公园建设地,基于“海绵城市”进行湿地景观优化设计,让湿地公园与周边环境相联系,有效利用自然力量进行雨洪管理,实现雨洪资源化,让城市形成良好的吸纳、渗透、存蓄、过滤、净化等功能,为“海绵城市”建设与发展创造了有力条件。

参考文献

1 宋芸.海绵城市概念在城市滨水景观设计中的应用[J].现代园艺,2016(2)

海绵城市建设情况第8篇

外表光鲜的城市,在今夏暴雨的冲击下脆弱得近乎不堪一击。今年六、七月份的洪涝灾害波及全国29个省(区、市),致使8000多万人受灾,造成的经济损失约达2000亿元。全国79个城市发生了较为严重的内涝灾害,其中,武汉、合肥、南京、北京等地情况尤为严重。

年年修缮年年涝,如何才能有效地解决城市内涝难题?带着这一问题《中国经济信息》记者走进了北京恒通国盛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业内专家、该公司董事长刘许童先生在其办公室接受了《中国经济信息》记者的专访。

《中国经济信息》:近几年,一到夏天,全国许多城市就会出现内涝不断的现象。请您分析一下这些内涝城市都有什么特点?

刘许童:最近几年,一到汛期,许多城市都出现内涝这种情况也是我们所关注的。经过我们的分析发现,这些出现内涝的城市大多都有这么几大特点:

(1)城市的湿地萎缩严重,城市蓄洪能力下降。其实城市外部湿地、河流、湖泊等水系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具有重要的蓄洪作用。古人云:水满自溢。没有地方去,水自然会泛滥。

(2)城市内部水系阻断,整体通行不畅。我们分析发现,这些城市周边的水系都相应地比历史上有大量的减少。像武汉以前被称为“百湖之市”,但是近50年来,近百个湖泊从“人间蒸发”。新中国成立之初至今,武汉中心城区湖泊数量已由100多个锐减至目前的38个,造成了武汉市湖泊面积减少了228.9平方公里之多。

(3)部分领导层对城市排水系统的运营和维护不够重视,着重考虑地上的“面子”工程,而忽略了地下的“里子”工程,使很多城市的地下排水管道淤塞率超过70%,极大地降低了该排水系统原有的设计排水能力。

《中国经济信息》:那您认为导致城市内涝形成的原因有哪些?

刘许童:城市内涝显然已经不是某一个城市的问题了,它是中国城市集体面对的现代性难题,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等多方面缺陷累积而成的系统危机。我觉得大体是这么几个原因造成的:

(1)历史的规划原因。新中国在建国之初,很多建设规划基本上都是照搬苏联模式,而苏联属于少雨地区,下水道口径小,埋藏浅,整体排水规划能力低。后期虽然经过多次修改建设标准,但是我们均没有大胆跳出这个模式,所以这个对我们很多老城市的排水系统影响根深蒂固。

(2)就是前面讲的整个城市的水系面积大量减少,下一场大雨,水去哪?整个城市的水系受阻,那自然就水满自溢了。

(3)地表过度硬化导致地表径流剧增。近年来,城市绿化植被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大面积的沥青混凝土路面,使雨水渗透能力大大降低。目前的海绵城市建设,也就是希望在这个因素上解决一些问题。

(4)城市排水系统建设规划问题较多。比如:管径的大小,规划只考虑当前区域近几年的使用和发展,而不从长期考虑人口的增加情况。还有就是,雨污合流管道较多,仍然没有实现雨水管道的分流。许多城市大量的下凹式立交桥排水系统都是在桥建好后建设,所以排水能力要求都存在缺陷。

(5)城市排水系统运维不够重视,行业技术比较落后,缺乏高科技的运维设备。很多城市排水管道淤塞率超过70%,极大的降低了排水系统的设计排水能力。

(6)城市应急指挥能力缺乏。有的城市有一些纸上预案,但与现实中的抗灾能力之间存在很大差距,不少关键节点还存在着种种缺陷,一些一线工作人员无所适从,公共资源未得到充分的利用。事实证明,指挥得当,效果完全不一样。2012年北京的“7.21”和今年的7月19日这场大雨对比一下就发现,差不多大的雨,但是本次效果就好了很多,这个还是值得肯定的。

《中国经济信息》:从国家层面上来讲,对于应对城市内涝又有什么样的措施和部署?

刘许童:我们的国家无论是从领导人还是主管部门都是非常重视这个问题的。2015年总理在7月份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针对城市内涝就做过专门的会议。住建部一直推行的海绵城市建设其实就是一个国家战略的大布局。海绵城市里有很多项,但是其目的都是一致的,就是我们要解决城市内涝问题,并充分利用雨水资源。所以我相信,对于相关从业人员来讲,这个市场是巨大的,只要我们一起努力,城市内涝迟早都会得到解决的。

《中国经济信息》:众所周知,许多海绵城市已经建设很多年了,国家也投入了大量资金,但是一到夏天还是内涝不断,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和评价?

刘许童:刚才我讲到海绵城市建设是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是一个系统的持续性工程。所以一方面我们不能因为暂时没有见效,就否定海绵城市的建设;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找一些原因,比如海绵城市建设是不是因为急于求成而忽略了一些其他方面的工作。比如说:城市排水管道淤塞、塌陷、废弃不能用等问题。这样我们远近规划相结合,就可以逐步解决城市内涝的许多问题。近期,住建部部署进行的全国城市排水管网普查,就是一个可喜的进步。

《中国经济信息》:许多人把城市内涝主要原因之一归结为雨大管小,但是实际上有些城市下点小雨也内涝不断,您是如何解读这一现象?

刘许童:这个问题其实非常简单,主要原因就是管网养护存在问题。当你的排水系统设计的排水能力能够完全满足降水要求的情况下还出现内涝现象,那就说明排水管网存在严重的淤塞、损坏或者塌陷不能通水的问题。出现这样的问题,大部分都是因为我们很多地方领导“重地表、轻地下”的观念造成的。

《中国经济信息》:目前影响城市排水系统行业发展的因素是什么?资本还是技术?

刘许童:我认为目前影响城市排水系统行业发展的因素主要还是观念。上级领导对地下工程不重视,那排水系统的建设资金、维护资金就会少,一个没有钱的行业,对于行业发展的动力当然是不足的。

《中国经济信息》:目前在下水道维护上世界和中国都分别有哪些技术手段?其中关系到管道畅通重要原因的清淤技术方面都有哪些?

刘许童:城市下水道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是俄罗斯道,地处高寒,降雨量少,城市下水道口径小埋藏浅;其二是西欧道,如伦敦、巴黎年均降雨量在600-1000毫米之间,下水道宽阔得可以行车。基于这样的两种模式,中国和世界一些其他发达国家的下水道维护手段上也存在许多不同。

欧美一些国家的下水道维护难度较小,而我们国家的下水道维护相对比较难。因为没有预留人工维护的通道,管道上面的建筑物又比较复杂,所以导致了清淤维护难度较大。欧美主要以高压冲水技术为主,而我们国家上世纪80年代也引入高压冲水技术,但是对管道清淤来说治标不治本。

《中国经济信息》:据我们所知,贵公司研发了一种下水道清淤机器人,请问其相对于传统清淤工艺有哪些特点?实际效果如何?在哪些城市取得了一些案例?

刘许童:机器人清淤工艺主要是实现了人不下井、路不开挖、水不断流、泥不落地四大特点,解决了人工清淤的安全性和效率问题。特别是一些排水管道经过城中村、步行街等难以开挖的地方,机器人都可以在不影响上层建筑和交通活动时解决清淤问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城市低影响的开发要求。经过两年的实际应用,目前在廊坊、广州、晋州、沈阳等地的部分管道得到了实际应用。主要工作原理就是将机器人引入地下管道内,在无需断水截流的工况下,通过全作业面视频及感应监控,完成机器人工作行走、取泥、输泥的全部过程,大大加快了工程进度,节约了工程开支。

污泥运至地面后,我们还可以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进行除臭脱水控制,将改良后的无臭污泥直接运往污泥处置地,最终由食土蚯蚓生物降解翻新并堆肥,成为可循环利用的土壤。这些区域通过我们的清淤工程,使当地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

《中国经济信息》:您对城市如何应对城市内涝还有什么好的建议?

刘许童:解决城市内涝是一个整体性的系统工程,并非一早一夕就能完成的。我个人的建议是坚持海绵城市的建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设的同时要坚持做好现有管网运营和维护工作。另外,地方领导也要在观念上重视地下工作,用先进的技术信息系统来管理排水系统,建立好防涝应急机制。做好点滴工作,积跬步,自然就能行千里。

创建新模式 探索新经验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要求,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目标要求。

2015年和2016年,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分两批确定了30个海绵城作为试点城市。

日前有媒体报道,在刚刚过去的汛期,承担着增强城市防涝能力重任的30个海绵城市的试点城市中,有19个出现内涝,占比高达63%。有人开始质疑海绵城市在防治内涝方面的成效,甚至认为海绵城市试点已经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