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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工作的重要性赏析八篇

时间:2023-07-27 16:14:01

行政工作的重要性

行政工作的重要性第1篇

人事 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为实现既定目标,采用现代化管理理论和方法对其所属工作人员的录用、聘任、培训、奖惩、工资、福利、退休等一系列工作进行计划、组织、协调等管理活动。由于人事行政管理是以人为中心的管理,其根本目的是协调人与人、人与事的关系,寻求工作人员与工作岗位的最佳配合,达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事相宜的状态,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基于人事行政管理中的这些特点,决定了思想政治工作在人事行政管理中的重要性。

思想政治工作融汇在整个管理过程中,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在各行业的全体路线、方针和政策,引导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在技术上精益求精,服务上热情周到。同时,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同志,给予必要的恰如其分的行政处罚,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实践证明,人事行政管理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符相成,互为补充,缺一不可。

一、因忽视思政工作重要性,企业人事行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一)部分员工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认识模糊。有些员工片面地认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是独立于企业经营管理之外的工作,既费力、耗时,又收效不大,忽视了对企业经营管理的促进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出现党政分工、分家和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相脱节的现象。

(二)部分企业领导不能以身作责,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要求别人严,要求自己宽,特权思想严重。工作方法简单,习惯于行政命令。致使思想政治工作缺乏说服力,造成员工对思想政治工作产生逆反心理。

(三)对员工的要求只强调共性,而不鼓励其个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员工个人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使企业员工缺乏应有的活力。

(四)工作方法单一、传统。习惯沿用念报、读文件、开会批评等传统方法,而且仅局限在八小时之内。对员工的管理,主要采取硬性手段,偏重行为管理,忽视说服教育和引导式的有情管理和观念管理。

(五)没有把提高思想认识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紧密地结合起来。着力点主要放在“说、讲”上,而没有放在为员工做些什么,干些什么上。思想政治工作缺少有效的工作平台和调动员工积极性的良好机制。

(六)不注重员工的素质教育,在日常管理中,只是不断地向员工提出新要求、新目标。不重视为员工创造提高自身素质的机会,致使员工的整体素质教育(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缺乏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和超前性。

  二、执行纪律要依靠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从一定意义上讲是对企业职工进行耐心说服,热情正确地引导,使其提高思想觉悟,做遵守纪律的模范。执行纪律则是要对违反纪律的职工实施恰当的批评教育和行政处罚。执行纪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也是为了教育违纪者。一般讲,单位内多数发生的违纪现象,诸如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脱岗、私自外出兼职等等是可以通过说服、批评教育解决的,不需要强制办法。但是,由于各类人员的思想水平不一,认识能力有差异,有的犯了错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而又不接受规劝、教育,则必须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通过处罚从外部施加压力促使其思想转变,这本身也是一种思想教育。这样不仅能增强教育的效果,也能促使违纪者改正错误。因此,执行纪律首先要依靠思想政治工作。

但是,在具体的工作中,一定要掌握好政策界线,做到公平、公正,防止片面性和绝对化。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避免滥施惩罚。行政处罚是人事行政管理中一种有效的教育手段,运用得当就会使当事人在接受处罚中受到思想教育,达到认清是非,改正缺点之目的。我们在日常人事管理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有的职工违反了规章制度,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就要给予纪律处分,但在实施处罚时必须经过周密的调查,严格掌握处分条件,公平、公正地执行纪律,绝不能以感情代替政策,随便给人纪律处分,不能以主观意志和感情作标准,要以纪律条例的规定为标准,所以,在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和执行纪律相结合的原则时,特别要注意以教育为主,不可滥施惩罚。

要坚持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执行纪律的全过程。实施惩处是教育企业职工的手段,但在实施惩处时,思想政治工作更难做。我们思想政治工作者的重要职责就是要

在执行纪律过程中,耐心做好疏导教育,使犯了错误受到处罚的企业职工,把处分变为改正错误,继续前进的动力,这其中就包含了大量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时,做到执行纪律坚持实事求是。执行纪律是我们人事管理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践中我们体会到,执行纪律必须认真、严格,对该给予纪律处罚的绝对不能迁就,但是,要做到严中有理,符合事实,要使被处罚的人心服口服,才能起到处罚的积极作用。

三、工资管理要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

教育企业职工要顾全大局,使效益工资的分配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对有特殊贡献的人,要给予重奖,以推动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挥经济杠杆和经济手段的作用,必须依靠坚强的思想政治工作做保证,忽视思想政治工作的效力,经济手段就要失去其应有的作用,甚至走上邪路,两者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做好企业的各项工作。

行政工作的重要性第2篇

Abstract:Because the people receive “the heavy body since long, light procedure; Heavy result, light process” idea influence, often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illegally with result whether to relate fairly, thought only then, when the procedure is illegal, and causes in the result unfair situation, only then should undertake the legal liability, if only has the procedure to be illegal, but has not affected the result fairness situation, then does not need to undertake the legal liability.

关键词:行政执法程序 消防 公平、公正、公开

Keywords: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Fire Fair Justice Transpar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于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在行政处罚法中占据最大篇幅的是程序,在一项基本法对行政程序作出如此详细的规定,在我国以往的立法上第一次。行政处罚法作为政府权力干涉公民、个体使用频次较高、产生较大影响的法律工具,在行政程序上得到立法者的高度重视,说明我国紧紧跟随国际立法模式,结合自身特点形成了“平行”的立法模式。即在原则问题上提供统一标准,同时又保持各种单行法律、法规中行政处罚的具体规定,避免了部门各行其道,也避免了太笼统的“一刀切”。

消防执法作为当代政府行政范围扩大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深入到人民日常生活之中,与社会、经济活动密切相关。当下,为数不少的消防部门机构为执法力度大不起来、执法不廉不公、频繁的法律纠纷费劲心思。通常,人们会习惯于将这些问题归咎于“法制不健全”、“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却对现行法律制度的程序性、执法工作的人民内在需求等缺少深入的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同时配套的公安部106、107、108号令在消防监督、备案、审核、验收以及处罚等各执法环节在程序上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完全告别了以前无法可依、条款模糊、权责不清等法律体制上的漏洞。

当期我国多数执法部门均存在“不缺法律不缺条纹,缺的是有效执行”的看法。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二:一是对行政程序制定的各环节、原理理解不透彻,二是中国法律传统、思维惯性与西方法系之间难以融合的错位。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即:公开、公正、公平,另有概括为: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和比例原则。遵循行政程序有利于改进政府内部运作机制、改善行政效率;有利于事前、事中纠错,避免可能造成的损失;有利于调动公众参与行政行为的积极性。

公开原则是指:政府行为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应一律公开进行;法规、行政政策、规章、执行程序允许相对人查阅、复制;行政会议、决议、决定应允许新闻媒体依法采访、报到、评论。

以行政许可为例,最远可追溯到大禹时期的一条禁令“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行政许可产生的原因有公共利益、市场调控、规制需求等多方面的因素,但其基本原则没有变动,就是公开原则。从大禹时期的昭告天下到现在的公聚场所开业许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等许可的网上、纸质对社会公布,都充分表明了公开的必要性。由于行政许可从本质上就是对所有人普遍禁止下的对少数人放行,由于相关的利益驱动,必然引起涉及其中的部分人的高度关注。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听证、决定各程序环节都必将受到公众、媒体的监督和评论,这将保持政府权力不被滥用。同时,严格按照行政程序开展行政事务,也是限制执行者自身权力欲望的有效方式。

公正原则是要求行政主体及工作人员办事不徇私情,无个别歧视。首先,不偏私。法律是针对社会整体的,确定的是人们的整体利益,如果行政执法偏离法律办事,就会同样情况给予不同对待,从而出现不公正。其次,不专断。行政机关只有在合理地考虑了各种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行政行为,才可能是公正的。再次,主动回避。要求行政机构在做出行政行为时,有涉及个人、机构本身或有相关利益要予以回避,还应设立独立的裁决机构,处理涉及行政管理的有关争议。最后,不单方接触,不经陈述或申辩不得做出不利的行政行为。行政程序保障了相对人沟通、解释、申辩的权利,且不得单方接触是防止产生偏见甚或腐败的有效手段。

公平原则主要是指平等对待,无歧视,也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行政法领域的具体体现。和公正原则是相辅相成的,一个对偏私,一个对歧视。诚然,平等不是绝对的,行政行为也不可能绝对。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条款不是歧视,歧视是设定无关的、不合理的条款。

我们身处的这个社会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以礼入法、礼法结合”、“息讼厌讼、崇尚调解”等传统延续了两千多年,影响较为深远的有三方面。

一是德治长期统治产生影响长期存在。一方面儒家法律思想主张“德主刑辅”,“明刑弼教”和“出礼入刑”,强调以道德教化作用为主,法律强制为辅,主张“礼治”、“德治”、“人治”,轻视了法律的作用。另一方面“以礼入法,礼法结合”,推行法律与礼教相结合,要求人们按照礼的规则行事,培育了人们“忍为尚”、“和为贵”的法律心态,“无讼”便成了一种最佳的社会状态。儒家在礼与法的关系上强调礼治,在德与法的关系中强调德治,在人与法的关系中强调人治。如传统的人治观念、等级特权观念、尊卑有序观念及无讼为有德的惧法厌讼观念等,具有强劲的历史惯性,它们还以各种途径和形式保存和延续,新的思想观念很难在短时期内得到传播和普及。

二是等级特权思想长期存在。虽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一说,但是事实上在漫长的封建传统中贯彻的却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和“准五服以制礼”等等级制度。封建等级体制下,上下尊卑、界限森严,象金字塔似的层层排列。这种封建等级制和等级特权思想与法治国家所要求的平等、民主、权利、自由原则背道而驰,格格不入。

三是人情之法色彩浓厚。我国古代社会的法律以重视人情为特色。君王可以凭借个人的情感制定或修改法律,还会因君王的任性而滥情司法。例如,缇萦代父受刑,大义感动汉文帝下诏废除肉刑。又如唐太宗不分青红皂白怒斩清官而后又立生悔意。这种以个别情感为基础干预法律的作法使法律本身变得捉摸不定,难以预测。其实,通观中国古代法律史,法条的繁简、刑罚的轻重、案件的判决,往往都与君主个人的情感变化有关,其喜怒哀乐之情感的摇摆不定,也导致法律内容的摇摆不定。

上述法律传统在我国根深蒂固,曾长期有效地调整着我们的社会,也必将在一定程度上继续影响当今社会。按照从习惯到习惯法再到制定法的发展历程,制定成文法时必须考量这些法律传统,而不能盲目的予以排斥和抵制。

综上所述,一方面是行政程序执行不到位、执法理念得不到贯彻,人民群众参与法治的积极性受到压制。一方面是中华民族长久以来的德治、人情、特权思维惯性,轻法定权利的保护;重法律的宣传、教化功能;轻法律的判断功能,重法官的职权介入,轻当事人的程序主体性。公正合法的行政程序能使公众对权力的运行机制和裁判结果产生认同感,有助于从心理层面上和行动层面上解决争执。我国行政法治建设时间还较短,行政程序建设处于边学边做的阶段,要形成完善的、符合国情的行政法治,仍需要艰苦的追求和不懈的努力。

参考文献:

行政工作的重要性第3篇

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部署和要求,总结年全市政府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推动政府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上新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把握大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政府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廉洁从政是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加强执政能力的重要措施。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把建设廉洁政府、法治政府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推动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廉政建设上,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把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有力推动了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一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监管进一步得到加强。各县区和市、县区有关部门着眼于廉洁重建,始终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监管作为廉政建设的重点任务,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制定出台了项目资金监管办法,扎实进行了灾后重建“回头看”,开展了重建项目资金大检查,促进了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二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在自查的基础上,市政府组成四个检查组,先后两次开展了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重点对发现的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项目实施和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有力地促进了建设进度,保证了工程质量。三是查办案件力度进一步加大。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认真办理群众举报的各类案件,全年共接受举报1500多次,初核案件210多次,立案74件,查结63件,挽回经济损失252万元,处分121人,组织处理19人,责任追究16人。通过查办案件,有力地震慑了违法违纪行为。四是纠风工作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重点对交通、建设、公安等56个单位的行政效能、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了评议,对评议名次靠后的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加强了对强农惠农、“两免一补”政策的监督落实,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开展了客运站点、私家车营运、机动车乱收费治理工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了专项监察,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虽然我们在廉政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县区、乡镇、部门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反腐倡廉教育还不够深入,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实不够到位,甚至一些地方和部门发生了腐败问题。二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还不彻底,招投标还不够规范。三是一些政府部门行政效能不高,有的干部服务意识不强,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作风散漫,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依法行政上,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增强。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并将政府法制机构设为常务会议固定列席机构。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执证上岗、亮证执法等工作的实施,各级领导和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明显提升,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二是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注重决策制度的完善和决策程序的健全,高度重视和认真听取人大、政协的意见、建议,在一些重大项目建设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方面,周密组织重大事项听证会,认真听取、吸收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促进了科学民主决策。三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逐步规范。进一步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凡政府上报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后提交会议审议,并对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清理。年,全市政府法制机构前置审查规范性文件共248件。四是法制机构建设得到加强。在市政府机构改革中,将市政府法制机构由部门管理单位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配备了人员,加强了力量。各县区也不同程度地加强了工作力量。但是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少数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对法制队伍建设重视不够,行政职能履行不到位,既有行政不作为的问题,也有行政乱作为的问题。二是个别县区和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不重视,存在不送审、不备案、迟报、漏报的现象,一些单位存在的问题虽已指出,但整改工作不落实。三是政府职能转变仍然滞后,有的部门直接干预企业的微观经济活动,在履行经济职能方面存在错位、越位、管得过多的现象,在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方面存在缺位、欠位、该管不管的问题。

面对当前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形势,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自觉地把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中来谋划、来推进。继续发扬和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下功夫解决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动政府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强政府廉政建设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今年政府廉政建设工作十分重要。各县区政府和市、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政府廉政建设。

1.进一步加强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监管。目前,全市灾后重建工作已经进入最关键的阶段。要在进一步加快灾后重建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毫不松懈地抓好项目资金监管工作。一要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和“回头看”工作。各县区要在前一阶段开展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所有灾后重建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对灾后重建工程质量、项目进展、重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审计检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迅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和上报,确保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得到纠正和处理。对一些项目资金进行调整使用的,要按程序抓紧办理完善相关手续,确保不影响验收工作。二要加快竣工验收进度。按照《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要求,在项目实施单位初步验收的基础上,由市县区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牵头,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特别是进一步落实上级审批主管部门委托下级审批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或同级审批主管部门委托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灵活办法,必要时可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培训、集中时间组织验收,确保在“”地震周年之际竣工项目验收率达到80%以上。三要继续加强在建项目资金监管。对开工较迟或进度缓慢的灾后重建项目,要坚持领导干部包抓制度,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全力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防止发生挤占、挪用、滞留等问题,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2.严格规范招投标工作。招投标制是科学合理分配社会资源、加强和规范项目发包监管的重要手段。虽然我市项目招投制度已经实施多年,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项目招投标没有完全做到独立和公开、公正、公平,甚至一些项目上存在“暗箱操作”的问题,使招投标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今年,国家把解决招投标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加强政府廉政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充分说明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规范招投标的工作。一要严禁权力介入。要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能对招投标工作施加任何影响,政府机关干部、领导干部家属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操纵招投标活动,违者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这是一条“高压线”,谁碰谁负责。二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投标市场。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原则,立足我市招投标市场实际,打破部门、地区、行业封锁和垄断,整合现有招投标资源,逐步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投标市场,以建筑工程、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招投标项目为重点,形成“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统一操作规程、统一进行监管”的市场运行模式,促进有序竞争,保证招投标公开透明。三要加强招投标监管。要按照《招投标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社会招投标和招标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依法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要督促招投标实施单位完善资格审查、议标评标等制度,充实和完善合同条款,加强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特别是中标后的监督管理,严防出现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甚至行为。

3.依法治理突出问题。一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最近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件》,对征收房屋、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的补偿,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所有者意愿,制定各方均能接受的补偿方案和标准,切实保护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项目建设有征地拆迁任务的,必须认真编制征地拆迁方案,方案草案形成后,要广泛征求涉及公众的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增强科学性和合理性,从源头上防止各类矛盾,做到依法有序。二要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这项工作从去年开始,期限两年,今年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关键之年。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要及早安排部署,由各县区政府和主管部门负责,对2008年以来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达到国家相关要求。三要继续加大对扩大内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重点项目的监管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规范项目实施管理,确保按期建成并发挥效益。四要继续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清理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坚决取缔以各种名义和形式设立的“小金库”,堵塞财政收入漏洞,严防腐败现象滋生。

4.强力推进行政监察。市、县区监察部门要把行政效能监察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完善监察机制,制定工作计划,积极有序地开展监察活动,促进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效能建设。要主动深入同级机关事业单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一是围绕贯彻落实各项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开展效能监察,加大工作落实力度,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二是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开展效能监察,降低经济运行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构建经济健康运行的有效机制;三是围绕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开展效能监察,确保政府投资的效益,以及投资项目建设的优质高效;四是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难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加深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具体工作中,要明确行政效能评估标准,制定行政绩效测评规则,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公开承诺制、办事时限制、效能告诫制等配套制度,力求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同时,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要充分发挥受理并处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影响行政效能行为的投诉职能,完善运行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开通行政效能投诉电话,积极受理群众投诉、申诉的问题,并根据投诉情况综合分析行政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或建议。

5.深入推进政风建设。党风带动政风,政风引导民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是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廉政建设抓得好不好,依法行政效果行不行,最终都要体现在政风和民风上。一是要着力改进会风和文风。要下决心精简会议和文件,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确需召开的会议,要认真精心准备,务求主题明确,措施有力,管用有效,并要严格会议管理,从严控制参会人数和规模;要提倡少发文、发短文、发解决问题的文,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尽量不发,确需发文的,要切实提高文件质量;要大力倡导讲实话、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可讲可不讲的话一律不讲,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抓落实上。二是要大兴勤俭节约之风。要大力弘扬艰苦创业、勤俭节约之风,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市、县区财政预算安排的“三公”支出要实行零增长。要逐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和“公务卡”改革,两年内覆盖各级政府及其财政供给单位,做到部门行政经费由部门财务审批记账,国库集中支付和动态监控。要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出境团组数和人数,各级政府领导要做好表率。三是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继续纠正和查处损害农民利益、损害企业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收费行为。扎实开展行风评议工作,重点对市、县区和省驻的具有社会管理、执法监督、社会服务等职能的单位、协调议事机构和公共服务行业进行评议,通过行风评议促进政风好转。

6.切实加强廉洁自律。领导干部手中掌握一定权力、岗位责任重要、社会关注度高,是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要搞好政府廉政建设,必须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政府廉政建设做好表率。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强化廉洁从政的意识,自觉履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定,尤其要把《廉政准则》当作对自己生活、工作和作风的基本要求,认真解决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廉政准则》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真正成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行为规范。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要求自己,要求一般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做到,努力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反腐倡廉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勤政为民的表率。

三、明确目标,狠抓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上水平

各级领导和行政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按照省、市责任书确定的考核目标,重点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1.深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和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都要把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作为依法行政的重点,切实提高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一要坚持依法决策。合法是决策的第一要件。要坚决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决策权。对于重大决策,必须由法制机构或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超出法定权限或与法律法规抵触的,不得作出决策。二要完善决策程序。科学严密的程序是正确决策的重要前提。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外,都应该进行公示和听证,吸收群众意见。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部门要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要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做出的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正确、符合民意。三要强化行政决策责任。重大行政决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群众利益,如果出现差错和失误,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是巨大的,甚至是无法挽回、无法弥补的。要逐步探索推行行政决策跟踪问效及评估制度,依法追究因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人员的责任,实现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2.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最基本的方式,也是政府大量的、日常性行政活动。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一要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组织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二要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市、县区政府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衔接,对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汇总,对行政处罚的条件、程序、罚款额度进行细化和量化,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把关后,将细化、量化标准公布执行,防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被滥用。三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当前,在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执法程序不规范,就难以保证执法结果的公平、公正。要细化行政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要健全行政执法取证规则,规范取证活动,杜绝违法取证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做到既不失职不作为,又不越权乱作为,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四要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要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定期培训和考核,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要改进执法方式,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罚款和乱收费。要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拓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领域和范围,尽早在我市实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全覆盖。五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市、县区政府每年要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案卷进行1-2次评查,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

3.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把行政权力始终置于监督之中。一要更加注重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市、县区政府要在自觉接受同级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监督以及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通过建立领导接待日、开通政务专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搭建经常、稳定的沟通平台,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及时依法妥善解决,并将结果向群众进行反馈或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二要高度重视政府法制监督。《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赋予政府法制部门具体履行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职能,各级法制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全面落实《监督条例》规定的八种监督方式和措施,切实做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法制、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联系与合作,建立健全监督行政行为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法与不当行政行为。三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当前,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尤其要加大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要加强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考核检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要推行行政问责。行政问责是规范从政行为、促进工作落实、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手段。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把行政行为与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责权统一,既要推进工作落实,又要保证良好的工作成效。

4.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和落实规范性文件是贯彻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方式。近年来,我市规范性文件质量有所提高,但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有些地方、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有的报省上备案审查时被指出问题和责令修改。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一是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起草规范性文件。政府规范性文件一般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负责起草送审稿。在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合理的意见、建议要予以采纳吸收;未采纳的,要向建议人做出书面说明。二是要严格落实法制机构前置审查制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在常务会议审议前,一律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对一些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比较关注和敏感的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机构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今后,所有由部门起草,拟以市、县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前置合法性审查,市、县区政府办公室一律不予提交政府常务会讨论审议,更不能直接送审签发。三是要坚持集体决定和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由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集体审议。审议通过后,除按照普通公文送签程序外,还要由政府法制机构审签。非经政府法制机构和政府办公机构共同审签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不得直接呈送有关领导签批,否则,市、县区政府办公室一律不得进行登记、挂号和用印等公文印发工作。政府规范性文件文本除按一般公文向有关单位印发外,还应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新闻媒体等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凡未经法制机构前置合法性审查和制定机关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施行;凡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法定依据。四是要坚持及时备案和按期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自之日起15日内,必须报送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进行备案,文件印制机关要提供规定份数的正式文本,送交承办此项工作的政府法制机构。备案机关发现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制定程序的,要提出问题和修改意见,坚决予以纠正。同时,要积极受理、及时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使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衔接、相协调,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5.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水平。行政复议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是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实事求是地讲,我市的行政复议工作水平还比较低,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主渠道作用还很不突出、很不明显。市、县区法制部门的行政复议人员配备也不适应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的需要。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解决行政复议“告状难”的问题。要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将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办成经得起司法审查和当事人检验的“铁案”。要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努力提高行政复议灵活机动解决行政争议的实效性,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二是要加强复议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要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切实解决复议能力较低、人员短缺、经费不足等问题,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解决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剂、充实法律专业人员,保证专职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保障行政复议工作经费,为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三是要创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新途径。要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完善多元化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体系。整合化解社会矛盾的资源,加强与诉讼、复议、仲裁、执法监督的衔接配合,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和纠纷。

6.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直接影响依法行政工作的成效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我们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提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一要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机制。要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每年至少要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法制讲座;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培训;要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着力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二要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按照省政府要求,市政府今年已把依法行政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与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三要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政府法制机构作为同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和负责处理法制事务的机构,具体承担同级政府的法制事务、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必须有一支素质高、懂法律的政府法制专业人才队伍。要为政府法制机构调整、配备法律专业人员,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要加大对政府法制干部的培训、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充分调动政府法制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当好政府在依法行政和法律事务方面的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和合格顾问。

四、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政府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吸取反面教训,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从体制机制入手,切实强化工作措施,促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都是“一把手”工程,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真正把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督查、一起考核,有力地推进工作落实。要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制度和定期听取汇报制度,每年至少专题研究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两次以上,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分管领导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2.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各县区政府要与乡镇政府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市、县区监察部门要尽快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市、县区法制部门要与同级行政执法部门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监察、法制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搞好协调联络,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部门要对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确定分管领导,一些工作任务要落实到科室或个人,确保每一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

行政工作的重要性第4篇

一、企业加强行政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分析

企业要想实现长久健康的发展,就要积极适应当前的经济形势,结合自身的发展情况与未来的发展目标制定科学的发展计划,并且通过行政管理工作,对企业的行为进行合理调控与管理。企业行政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主要的目的就是在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对发展过程及目标进行规划,促使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企业行政管理工作创新,能够使企业提升社会适应性,适应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实现企业行政管理工作创新,能够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逐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并且能激发出员工为企业发展而贡献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实现企业行政管理工作创新,对于明确并调整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意义重大。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是推动企业向前进步的源泉与动力,是员工工作与企业发展的动力之源,而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就是要能够营造出一种和谐的氛围,并在这种氛围中促进企业逐步实现各阶段的发展目标。

二、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行政管理工作观念较为陈旧。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也为企业的的发展带来的新的挑战与机遇,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逐渐突显出来。然而当前依然有部分企业未能意识到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且缺乏行政管理意识,主要表现在:企业上层管理人员缺乏行政管理意识,过度注重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提升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人员观念落后陈旧,难以满足当前行政管理工作的快速发展。

2.行政管理工作未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行政管理部门和销售、生产等部门是不一样的,在企业中开展行政管理工作并不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看到效果,在企业中处于后台服务。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未能从根本上了解该项工作的本质,对自己的定位也仅仅是一个管理者,而对于高层管理人员更是选择顺从的态度。这种观念与心态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企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与及解析机构,并且也可能造成与企业具有实际效益的企业部门无法实现合作,最终导致工作中各司其职,未能将行政管理工作的内容落实到位,并且在各项工作协调方面存在较大难度,行政管理部门的本身价值难以充分发挥出来。

3.缺乏健全科学的行政管理机制体制。

企业在当前的运行与发展过程中,行政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其主要体现在:第一,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往往难以被正确认识,导致制定的规章制度无法和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相适应;第二,企业管理职能分工较为模糊。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如果分工不明确,则可能导致工作流程与责任划分不够清晰,这就可能导致企业职能部门工作混乱无序,降低了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从而在整体上拉低了其他各项管理工作效率,导致出现严重的资源浪费现象,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很大的阻碍。

三、企业行政管理工作创新的相关策略分析

1.对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与完善。

企业行政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基础就是行政管理体制,其对于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但行政管理制度也往往成为工作中矛盾的高发点。为此,企业应当在改革的大环境中,结合当前的工作效率与运营实际情况,对当前推行的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与完善,使其能够促进企业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值得注意的是,在对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过程中,应当注重员工的同步参与。只有这样才能使员工在根本上接受行政管理制度,自觉主动维护企业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此外,还应当对先行的行政管理模式进行优化调整,坚持政企分开的理念,对企业行政管理职能进行进一步强化,从而确保企业行政管理措施能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

2.全面强化行政管理信息化改革力度。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与普及,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中信息化程度也在不断提升。信息管理系统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甚至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为此,企业应当进一步提升自动化办公能力。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应当采用信息化、电子化的方式完成各项工作,并且构建出完善的行政管理网络办公系统。企业还可以通过电子计算机的应用为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提供辅助决策、计划及分析功能,促进行政管理工作能够更加科学地进行。除此之外,企业应当对决策支持系统进行进一步优化。该系统是一个人机交互式的信息系统,其通过知识库、模型库及数据库等,辅助企业行政决策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解决,从而提升了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

3.明确企业行政管理工作方向。

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主要对象是企业,该项工作是服务于企业的发展与运营的,所以无论是服务层、协调层,还是企业的管理层,在开展行政管理工作时都应当将服务企业作为主要的宗旨。由于企业的生产及销售部门职责有所差异,其很少承担相应的行政管理工作,并且这些部门的主管人员在思想观念上较为狭隘,并且将企业行政管理工作进行强制性划分。为此,作为企业部门主管必须转变这种传统思想,意识到行政管理工作是需要各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只有各部门一起努力,才能使得行政管理工作走向更加明确,也才能从根本上提升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水平。

4.培养企业工作人员树立行政管理创新意识。

第一,应当进一步加强企业负责人员对于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作为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行政管理工作度与企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企业相关负责人应当结合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在企业策略制定过程中考虑到如何提升行政管理效率,从而促使行政管理工作更好地为企业服务;第二,培养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意识。在开展行政管理工作时,应当注重对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创新意识的培养。只有从意识、理念、思想层面认识到行政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与作用,才能保证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并且为行政管理工作创新奠定重要基础;第三,通过培养与教育等手段提升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全面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实现行政管理改革与创新的必要手段,也是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

四、结语

行政工作的重要性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工商的奋斗目标,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治工商能力,健全法治工商长效机制,将法治工商建设推向深入,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规化、常态化

1.制定、落实年度学法计划。坚持局长办公会议学法制度,重点学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组织好领导干部参加网上法律知识考试,确保领导干部参考率、优秀率两个“100%”。各单位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法规股负责)

2.举办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学习依法行政理论,集中研讨制约本地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难点问题。各单位领导要带头参加,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办公室负责)

(二)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制度化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及公布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价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必须遵循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作为必经程序、关键节点得到落实。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界定标准,完善集体讨论决定的议事规则。完善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办公室、监察法规股负责)

4.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三季度前建立局长负总责,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建立市场监管的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评估规则和标准、完善防范及应急工作预案。(各直属局、股、室负责)

(三)推进制度建设科学化、民主化

5.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逐步实行规范性文件网上报送备案。(各直属局、股、室负责)

(四)推进行政执法严格化、规范化

6.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确保录用人员具备良好素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日常培训、轮训工作机制,年内要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严守执法纪律为重点,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各直属局、股、室负责)

7.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裁量幅度,将是否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作为执法监督、案卷评查、考核检查的重点内容,提高各类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实施频率。继续探索完善柔性执法机制,善用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形式和引导、教育、劝告等方式实施管理。(各分局、直属局、股、室负责)

8.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情况专项检查,监督各基层执法机构、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要组织案卷交叉评查,对案卷内容的完整性、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准确性、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文书的规范性进行全面评查。对在评查中指出的问题,要在3个月内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改正,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反馈。完善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管理,建立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法规股负责)

9.实现审批流程标准化。严格依法核定审批事项,以标准化、规范化的方式表述审批事项的名称、审批要件、办理依据、办事环节、审批时限、收费等各个要素以及审批指南、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对审批流程进行改造、优化,细化听证等审批环节的注意事项、要点、把握原则和对申办对象的相关要求,减少人为因素干扰。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必须由机关主要领导或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注册局、消保局、法规股)

10.提高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工作效率。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相关收费都要纳入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依法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大力推进并联审批,建立健全审批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提升审批效率。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程序化、公开化。(注册局、法规股、消保局、公平交易局、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

(五)推进矛盾化解有序化、有效化

11.推进行政调解有序开展。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案件申请、受理、调处、回访、登记统计、立卷归档等配套制度。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行政调解协调机制,落实行政调解工作专项经费,保证行政调解工作全面开展。总结推广诉讼调解衔接试点工作经验,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对接机制,增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各直属局、股、室负责)

12.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功效。积极推动和规范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工作。努力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作用,通过“办理一案”达到“规范一片”的效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室、听证室等行政复议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影像设备,为行政复议提供物质保障。(法规股、办公室负责)

三、工作要求

13.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依法行政首长负责制,县局领导班子每半年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县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确保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

14.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要重点解决法制机构薄弱、人员不足等突出问题,使法制机构规格、设置、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加快法制基层

联系点建设,确保各办案机构都设有法制员负责案件审理,探索由办案机构法制员负责案件核审,前移法制监督关口。

行政工作的重要性第6篇

一、统筹规划,深入推进国务院《纲要》和《意见》的贯彻落实

1.研究制定《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根据《纲要》和《意见》精神,充分调研,起草我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明确未来五年我市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要求,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每年至少安排4次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举办2次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同时,将学法效果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评体系,确保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3.继续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对第一批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巩固创建成果,探索新经验;组织对第二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加强示范单位经验交流,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单位典型带动效应。

4.认真开展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总结通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对存在问题加以整改。科学细化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价指标和体系,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卷宗的评查力度,严格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对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激励和促进作用。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对已经取消、下放、转变方式的行政审批加强后续监管。进一步规范重大项目审批服务运行机制,完善并联审批。继续加强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加大对行政审批实施过程的监督和问责力度。

2.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等有关信息,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三、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完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制度。按照《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调查论证制度、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

2.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并将风险评估结果作为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突出民生重点,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1.突出立法重点,更加注重创制性立法。重点完善经济体制、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立法。

2.继续完善立法公开机制。进一步健全听证等公开征求意见制度,通过网站等媒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立听取和采纳公众意见情况说明制度,并强化听取效果。

3.探索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选取1-2件已经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完成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换证工作,更新执法人员查询系统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2.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定期公布县区政府及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加强审查力度,重点审查纠正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服务性收费和违法增加当事人义务等侵害群众利益的内容,加大规范性文件纠错力度。

3.由政府法制办、监察局等部门牵头,结合年度涉企科室评议结果,组织开展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4.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完善执法监督相关制度和流程,依法及时受理、处理行政执法举报投诉。

5.政府法制部门与市、区两级法院联合召开案件讲评会,针对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分析讲评,探索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的新机制。

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畅通渠道,依法处理行政复议申请,积极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2.充分发挥协调、调解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中的作用,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为防控社会稳定风险作出积极贡献。

3.依法办理政府行政应诉案件,监督、指导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行政应诉工作,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各项制度。

七、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为政府法治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认真研究并及时办理重大涉法事务,为政府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加强对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咨询论证;对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招商引资、稳定等方面的问题,积极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八、加强督促指导,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加强对基层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协调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调动基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行政工作的重要性第7篇

关键词: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具体措施

一、引言

对于路政管理而言,做好成本核算不但可以降低路政管理的成本,同时也可以提高路政管理的实效性,保证路政管理工作能够得到全面有效的开展。基于对路政管理工作的了解,在成本核算过程中,只有明确成本核算目标、提高成本核算的覆盖面、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制度、对成本核算结果进行积极评价,并把握正确的成本核算原则,才能保证路政管理的成本核算取得积极效果。因此,我们应认识到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的复杂性和实际难度,并从多方面入手,提高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二、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应明确成本核算目标

路政管理过程中的成本核算工作,其主要目的是实现路政管理成本的有效核算,对路政管理成本进行量化的分析,使路政管理成本能够在可控的范围之内。结合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实际,以及路政管理的工作现状,在具体的成本核算中,要想提高成本核算的整体效果,首先就要明确成本核算目标。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应根据管理过程确定成本核算目标。

成本核算目标的确定,对成本核算工作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结合路政管理实际,以及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的现实需要,合理确定成本核算目标,是做好成本核算工作的必要条件。从当前路政管理工作来看,成本核算的主要目的实现管理成本的有效控制,保证管理成本在合理的范围之内,避免路政管理成本过高,危害路政管理的实际效果。基于这一认识,在路政管理工作中,应对成本核算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并结合路政管理工作实际,根据路政管理流程、路政管理的各项成本支出,以及路政管理的现实需要,合理确定成本核算目标,保证路政管理的成本核算目标能够满足实际需要,提高成本核算目标的落实效果,最大程度提高路政管理的成本核算的有效性。

2.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应提高核算目标的合理性。

在成本核算目标制定过程中,我们不但要认识到路政管理工作进行成本核算的必要性,还要在成本核算目标制定过程中,提高核算目标的合理性。之所以要这样做,主要是因为成本核算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在成本核算工作开展过程中,成本核算并不是将成本支出进行无限降低,而是要在充分考虑路政管理成本支出的基础上,提高成本核算的全面性,使路政管理过程中的所有成本支出都能够纳入到成本核算过程中来,满足成本核算工作的实际需要。因此,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只有提高成本核算目标的合理性,才能保证成本核算工作得到有效实施,最终提高成本核算工作的实效性。由此可见,提高成本核算目标的合理性是做好成本核算工作的关键。

3.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应提高核算目标的可行性。

在路政管理成本核算过程中,成本核算目标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只有按照成本核算目标开展成本核算工作,才能提高成本核算工作的有效性。基于对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的了解,单纯制定成本核算目标没有任何意义。只有将成本核算目标与成本核算工作结合在一起,才能提高路政管理成本核算的效果。基于这一认识,在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中,应将提高核算目标的可行性作为主要指标,保证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能够在明确的核算目标指导下开展。同时,也便于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的落实。因此,提高核算目标的可行性,是制定成本核算目标的关键,对成本核算工作的开展以及成本核算工作的效果有着重要的帮助。

三、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应提高成本核算的覆盖面

在路政管理工作中,成本核算是控制管理成本和提高管理效果的关键,对路政管理而言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结合当前路政管理实际,在成本核算工作的具体开展中,提高成本核算的覆盖面是做好成本核算工作的关键,对成本核算工作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们应立足路政管理工作实际,在成本管理过程中,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将路政管理的所有工作过程都纳入到成本核算中。

路政管理工作内容较多,管理流程相对复杂,并且路政管理职能部门多,管理人员众多,在成本核算中需要进行管理的环节也比较多。基于这一特点,在路政管理成本核算过程中,只有将路政管理的所有工作过程都纳入到成本核算中,才能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进而满足成本核算工作的实际需要,达到提高成本核算效果的目的。结合成本核算目标以及成本核算工作本身的需要,将路政管理的所有工作过程都纳入到成本核算中,不但是解决路政管理成本核算问题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提高路政管理成本核算质量的关键对策。为此,我们应对路政管理过程的成本核算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并提高成本核算的覆盖面,使成本核算能够实现对所有工作过程的核算。

2.对关键工作和重点管理过程进行全成本核算。

在成本核算过程中,考虑到路政管理工作的特点,以及路政管理工作的实际流程,对关键工作和重点管理过程进行全成本核算,是提高成本核算效果的重要措施,对路政管理的成本核算工作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目前路政管理工作来看,考虑到管理流程长、管理工作内容复杂等特点,对关键工作和重点管理过程进行全成本核算,不但可以提高成本核算的覆盖率,同时也能解决成本核算问题,对提高路政管理工作的成本核算质量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从这一点来看,增加成本核算节点以及对关键工作和重点管理过程进行全成本核算,是解决路政管理工作成本核算问题的重要措施。因此,积极进行管理过程的全成本核算,对于路政管理而言是十分必要的。

3.提高成本核算的针对性和全面性,满足成本核算需要。

从成本核算工作来看,成本核算工作既要达到针对性目标,还要达到全面性目标。落实到成本核算工作中就是既要提高成本核算的针对性,同时也要提高成本核算的全面性。根据成本核算工作的开展实际,以及路政管理工作的现状,提高成本核算的针对性,主要可以通过对关键环节的成本核算来实现,做到重点突出,达到针对性强的目的。而要想提高成本核算的全面性,就要对路政管理工作的所有管理流程和全部工作内容开展成本核算,保证成本核算能够覆盖路政管理的所有过程。因此,提高成本核算的针对性和全面性,是做好成本核算的关键,对路政管理成本核算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保证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取得实效。

四、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应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制度

成本核算工作相对特殊,对核算人员的工作素质和专业能力都有较高的要求。同时,考虑到成本核算工作的专业性,以及成本核算对路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在路政管理部门内部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制度,对推动成本核算工作的有效开展和落实成本核算措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制度是关键,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应建立专业化系统化的工作制度。

基于对成本核算工作的了解,以及成本核算工作的专业性,在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中,只有根据路政管理工作实际建立专业化系统化的工作制度,才能保证路政管理工作的成本核算得到有效的开展。同时,考虑到路政管理工作与其他行业工作的差别,建立专业化系统化的成本核算制度,应与路政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并突出路政管理工作的特点,使路政管理工作的成本核算工作能够取得实效,满足成本核算工作的实际需求,保证成本核算工作在开展过程中能够得到有力的指导,提高成本核算工作的实效性。因此,建立专业化系统化的工作制度,对路政管理的成本核算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保证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2.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应做好成本核算制度的落实。

建立成本核算制度之后,为了保证成本核算工作能够得到全面推进,在路政管理成本核算过程中,应加强对路政管理工作的了解,并在具体的成本核算工作中,落实成本核算制度的各项规定,使成本核算制度的指导性能够得到全面提高,最终达到提高成本核算工作质量的目的。根据路政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以及成本核算工作的现实特点,只有做好成本核算制度的落实,才能发挥成本核算制度的指导作用,保证成本核算工作能够在规定的框架内得到有效开展。因此,做好成本核算制度的落实,对于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只有认识到这一规律,并加强成本核算制度的落实,才能推动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取得实效。

3.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应根据执行效果对成本核算制度进行必要的调整。

在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中,成本核算制度建立以后,应在成本核算工作中贯彻落实成本核算制度,并对成本核算制度的执行效果进行积极评价,通过对成本核算效果的评价,找出成本核算制度还有哪些缺点和不足,为成本核算制度的调整提供有力的依据,保证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制度能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能够最大程度满足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的实际需要。对于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而言,成本核算制度的完善性对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影响,只有根据执行效果对成本核算制度进行必要的调整,才能保证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取得实效,进而为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五、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应对成本核算结果进行积极评价

成本核算工作不但可以对路政管理过程的成本支出进行全面核算,还能够有效反映路政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因此,正确开展成本核算工作,对路政管理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成本核算对路政管理的重要性,要想提高成本核算工作的整体效果,就要在成本核算工作开展过程中对成本核算结果进行积极评价,保证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能够取得实效,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应建立成本核算效果评价机制。

根据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需要,对成本核算效果进行评价是提高成本核算效果的必要措施,对成本核算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作用。基于对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的了解,以及成本核算工作的现实需要,建立成本核算效果评价机制,不但有助于提高成本核算工作的整体效果,还能够满足成本核算工作的实际需要,为成本核算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因此,建立成本核算效果评价机制,并做好成本核算效果的评价,指导成本核算工作有效进行,是提高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成效的重要措施,对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应根据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的现状,积极建立成本核算效果评价机制,提高成本核算工作的针对性。

2.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应对成本核算效果进行定期评价。

建立了成本核算效果评价机制之后,就要对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进行定期的评价,通过对评价结果的分析,找出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存在的问题,为成本核算工作提供良好的评价辅助,保证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同时,结合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要求,对成本核算效果进行定期评价,还有助于提高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的针对性,实现对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效果的考核,保证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最大程度的满足成本核算工作的实际需要。因此,对成本核算效果进行定期评价,是做好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效果的关键。

3.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应根据评价结果对成本核算工作进行调整。

在对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进行评价之后,应根据成本核算工作的评价结果对成本核算工作进行必要的调整。除了要对评价结果的准确性进行审核之外,还要对评价过程和评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确保成本核算工作效果评价在公正性和准确性上满足实际需要。与此同时,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应在评价结果中,找出现有的成本核算工作存在的不足,并在后续的成本核算工作中,对成本核算工作进行必要的调整,保证成本核算工作能够在整体效果上得到全面提升,满足路政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达到提高成本核算工作质量的目的。所以,根据评价结果对成本核算工作进行必要的调整是十分重要的。

六、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应把握正确的成本核算原则

基于成本核算对路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以及路政管理开展成本核算的必要性,只有把握正确的成本核算原则,才能提高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的整体效果,进而为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根据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实际,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应把握全面性成本核算原则。

对于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而言,只有把握全面性原则,实现对路政管理全过程的成本核算,才能提高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的整体效果,为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从当前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来看,由于路政管理工作复杂,管理内容较多,涉及成本核算的环节也比较多,要想提高成本核算工作的整体效果,使成本核算能够覆盖路政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把握全面性成本核算原则是十分必要的。基于这一认识,在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中,应把握全面性成本核算原则,推动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向前发展,保证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得到全面有效开展。

2.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应把握针对性成本核算原则。

在路政管理成本核算过程中,重点环节的成本核算十分重要。为了保证重点环节的成本核算能够取得积极效果,在具体的成本核算中应掌握针对性原则,提高路政管理成本核算的针对性,实现关键环节和重点环节的成本核算,保证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取得积极效果,满足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的实际需要,提高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的实际效果。因此,把握针对性成本核算原则,是做好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的关键,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保证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得到有效开展,使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能够在针对性方面取得实效,满足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的实际需要,达到提高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质量的目的。

3.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应把握有效性成本核算原则。

基于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的特殊性,以及成本核算工作本身的专业性,在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中,只有把握有效性原则,才能保证成本核算工作得到全面推进。同时,根据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具体有效的措施,并落实各种成本核算制度,是提高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效果的关键。因此,把握有效性成本核算原则,是做好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的关键,对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而言具有重要作用,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保证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取得积极效果。

七、结语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做好成本核算不但可以降低路政管理的成本,同时也可以提高路政管理的实效性,保证路政管理工作能够得到全面有效的开展。基于对路政管理工作的了解,在成本核算过程中,只有明确成本核算目标、提高成本核算的覆盖面、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制度、对成本核算结果进行积极评价,并把握正确的成本核算原则,才能保证路政管理的成本核算取得积极效果。因此,我们应认识到路政管理成本核算工作的复杂性和实际难度,并从多方面入手,提高路政成本核算工作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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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工作的重要性第8篇

今天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分析入世后政府法制建设所面临的形势和要求,总结和部署全市政府法制工作,非常重要。刚才,单亚平同志对我市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把政府法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去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成绩,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和自觉性

年,是新世纪的开局之年。我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致,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市经济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改革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出现了新面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是全市上下、方方面面团结拼博、奋发努力的结果,也是与政府法制部门的工作分不开的。

去年,政府法制部门在全市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除了在全面履行政府立法、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能,促进整个政府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外,还突出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围绕经济建设的中心,特别是在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个私经济、加快信息产业发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制定出台了一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提供了促进和规范经济发展的依据,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推进了全市经济的健康和顺利发展。二是在加大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力度,服务特大城市建设方面,组织制定了有关城市绿化、拆违拆临、治摩方面的一系列规定,并积极参与推进实施,有效地规范和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三是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各级政府和部门都以法制机构为主体,承担了行政审批的全面清理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确保质量,及时完成了清理任务。其中,市级政府机构行政审批总事项削减了项,减幅达到了,超过了省提出的目标。四是在积极为加入世贸组织做好准备工作方面,全面系统地组织清理了各级政府和部门与入世不相适应的文件,制定了应对入世方面有关规定,组织了与规则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培训,使各级行政机关在思想认识上提高了对入世的重视程度,并在实际工作上积极做了应对准备。五是在促进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方面,组织制定了有关促进社会就业和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规定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使全市安置就业率、社会保险覆盖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治安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六是针对政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从法律要求的层面帮助处理了政府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和棘手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维护了行政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为领导节省了更多的精力从事中心工作,促进了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总之,去年一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政府法制部门的同志辛勤努力、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工作在政府法制建设第一线的全体同志、向关心和支持政府法制建设的各级领导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希望全市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自信心和责任感,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争取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为全市两个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进一步认识加入世贸组织后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认真贯彻依法治市方针、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必然要求。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做好加入世贸组织的应对工作,必须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依法治市的进程。

加入世贸组织,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对我国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世贸组织是以带强制性的规则为基础的政府间组织,所确定的非歧视、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三大基本原则,以及体现这三大基本原则的一系列规则、机制,主要是规范和约束成员国政府行为的。加入世贸组织,就意味着我国各级政府的经济管理行为要受到世贸组织规则的规范、约束。因此说,加入世贸组织,最主要的影响反映在我们的行政管理体制与管理制度上。

近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通过推进金融、财税、政府机构、国有企业等方面的改革,我们在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政府法制工作方面,加快了行政立法步伐,立法质量逐步提高;进行了第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顿和规范了市场秩序;根据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进行了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清理;组织实施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管理公示制和评议考核制。政府法制工作的有效开展,对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推进依法行政发挥了显著作用。但面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按照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们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还存在不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政企分开还有差距,政府机关管的事情过多,办事手续繁琐;政府部门之间一些职权交叉、重复,造成推诿扯皮,甚至依法打架;行政管理中重审批、轻监督;对不同市场主体搞差别政策;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权力比较具体、责任比较抽象,权力与责任不统一;对管理相对人规定的义务比较具体、权利比较原则,权利与义务不统一;少数政府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的问题依然存在,等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的改革,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一,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当前,一些部门和同志仍然习惯于计划经济时期政府管理经济的思维方式和做法。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必须彻底转变不适应形势变化要求的传统观念,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一是市场意识。逐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自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开放意识。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将在更大范围内、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我们要以更加宽广的眼光,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灵活的策略,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三是法制意识。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把政府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四是创新意识。拓宽视野,更新思路,创新方法,善于学习和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加快推进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

第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现在,不少政府机关还在管着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加入世贸组织后,必须加快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步伐。把不该由政府机关办的事坚决减下来,做到不越位;把该由政府管的事管住管好,集中精力搞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做到不缺位;把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的职责分离开来,做到不错位,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要逐步做到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业,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实行政府机构与事业单位在职责、机构、管理方式及手段等方面的分开。当前,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市场中介组织。特别要抓紧建立健全行业中介组织,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第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我国政府在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已经作出了两项庄严承诺一是确保有关或者影响贸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符合世贸组织协定和我国对外承诺二是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在全国得到统一实施。履行这两项承诺,最重要的是要依照法律与世贸组织规则来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尤其在透明化、程序化、法制化上迈出更大的步伐;在行政管理观念、体制、方式、手段等方面进行深刻变革;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不能在规则之外图方便,而要在规则之内求创新。政府机关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无论是起草地方性法规,还是制订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必须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法制统一和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要做到公正、合理、统一同时加强对制订政策措施和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

三、突出工作重点,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情况,从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努力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这一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要求,突出重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府法制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一)抓紧做好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加入世贸组织后,需要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和我国政府所作的承诺,全面清理现行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性文件,使其与世贸组织协定相一致。对这项工作,去年中央和省召开专门会议、下发了专门文件,市委、市政府作出了专门部署,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实施,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全市的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清理工作任务还相当繁重,工作进展也不平衡。对此,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抓紧时间,加快清理工作步伐。在清理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世贸组织协定和我国政府承诺,对现行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逐一对照检查,认真进行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对与国家、省有关政策、法规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作出修改的,要抓紧修改并及时出台。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尚未修改的,我市与其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应待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公布后再及时作出相应修改。其他需要废止或修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都要抓紧完成。特别是各部门制定的带有保护部门利益,扩大部门权力,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与建立统一、公平、公正、有序市场环境不相适应的文件,要认真进行清理,坚决予以废止,为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其目标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我市第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第二轮改革将全面展开。第二轮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行政审批,坚决予以取消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对于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做到审批环节减少、审批程序严密、审批效率明显提高、审批责任追究制得到严格执行。各级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监察、体改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遵循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五项原则,把总体要求与阶段性目标结合起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引向深入。在第二轮改革中,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清理法规、规章和文件结合起来,搞好改革和清理工作加强与国务院和省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衔接,凡是国家、省取消的审批项目,我市要坚决取消;把改革行政审批与减少收费结合起来,已经取消的审批项目,其相应的收费坚决取消。在工作中,要着重抓好重点部门、重点审批事项的清理,积极探索完善审批方式的改革,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管。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确保第二轮改革任务的如期完成。

(三)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是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首要任务,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政府立法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加快急需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努力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结合无锡实际,今年我市要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与加入世贸组织有关的立法项目作为政府立法的重点。在政府立法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方面特别是管理相对人的意见,不断改进政府立法方法,建立和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立法运作机制。要认真贯彻《立法法》,严格政府立法权限与程序。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避免发生与上位法、与世贸组织规则及我国政府承诺相抵触的情况出现。国家、省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一经公布,我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与之抵触的,要及时作出相应修改或者宣布废止法律、法规、规章一经修改,我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也要及时修改。今后,所有出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都必须在《无锡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公开,并要有一个提前量。

(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方案已报省政府。今年要将这项工作作为行政执法机制创新的一个重点,切实抓紧抓好。试点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规定,要按照相对集中行政管理职能的要求,合理调整、配置行政管理职能,积极稳妥地推进,及时总结经验,逐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解决多头执法、职能交叉问题。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对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平等地予以保护,减少执法的随意性。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平的竞争秩序,对违法的给予制裁,使办合法的事处处方便,办违法的事环环受阻。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环节,提高效率、强化服务。要加大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得瞒案不报、以罚代管、以罚代刑。要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对行政执法人员要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强化监督、从严治政。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的教育、培训,要把普及知识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尽快掌握规则的内容,培养按规则办事的习惯,提高行政执法和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制约与监督,是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各级政府和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要把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按照依法行政和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和错案追究制,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所规定的各项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新的监督途径和方式。当前,乡镇一级在依法行政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市(县)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要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为突破口,带动乡镇政府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重视行政复议工作,重视做好行政复议疑难问题的请示、批复,交流总结各地的工作经验,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六)加强世贸组织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这是应对入世,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国家公务员的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总书记关于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的要求,认真学习邓小平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同志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论述,学习宪法、组织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等重要法律,掌握担任领导工作所必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本内容。同时,要特别注意加强对规则等国际经济法的学习研究,自觉运用规则等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县级以上政府举办领导干部法律讲座每年不少于次。法制、人事、司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轮训的形式,对全市国家公务员进行统一培训,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知识,时间不少于小时,熟悉和掌握本职工作必备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政府法制部门和政府各主要执法部门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新的学习内容要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加强对入世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对策,为党委和政府当好参谋。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运用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

四、切实加强对政府法制工作的领导

政府法制工作是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做好政府法制工作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各级政府要从全局高度重视政府法制工作,把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政府法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政府法制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任务繁重,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尽职尽力。要定期听取政府法制工作的汇报,认真筹划落实政府法制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让各级政府法制工作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的重要会议,认真听取他们对政府和部门重大决策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行政管理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都可以交给政府法制部门去研究和协调处理,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政府法制工作部门是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加入世贸组织和依法治市的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机构面临着新的更加繁重的任务。各级政府要按照《立法法》、《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建设,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当前,要适应工作需要,选拔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人才充实到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要尽快引进一批高层次的法律专业人才,提高政府法制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切实为政府法制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解决好办公用房,配备办案交通工具和其他基本设施,要保证开展工作所必须的经费。要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各个方面关心政府法制干部,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使之安心做好工作。要重视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当务之急是要进行世贸组织规则和有关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大家了解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政府的承诺,吃透精神,掌握实质,提高做好应对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