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农业法论文

农业法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2-04-21 00:11:06

农业法论文

农业法论文第1篇

我国现行农业税制立法是以1958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包括其后(主要是80年代以来)国务院颁布的一系列专门规定农业税的行政法规,如1994年的《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与农业税有关的法律规范。

《条例》颁行至今已有40年,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今日,我国的农业经济体制、产业结构、农业产品、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和农业收入等方面,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是,农业税制及其立法却几乎保持不变,这与社会现实的需要和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大为脱节,由此而导致的问题甚多,主要表现在以下两大方面。

一方面,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并存所造成的问题。农业特产税即农业特产农业税的简称,它是为了平衡农业特产品和其他农作物之间的税收负担而从农业税中逐步分离出来的。但是,国务院有关规定都未将其明确为独立税种。然而实践中,它已突破了附属于农业税并作为农业税一个税目的立法本意,成为了一个事实上的独立税种。这一立法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所造成的后果,具体表现在:(1)税种法定性质不清。从理论上讲,农业特产税应当附属于农业税,同样类归所得税类。但农业特产税主要是针对农业特产品的实际收入征收,亦应属流转税类。(2)征税范围划分不清。这不仅导致了重复征税现象(包括对同一农产品既征收农业税又征收农业特产税,或是在不同环节征收农业特产税),还漏征了一些收入水平高的应税所得,特别是一些随着农业高新技术的推广而出现的技术含量高、成本低的农产品收入。(3)在税收征收管理方面也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因对某些同一征税对象并行设置两种税,且计税依据不同,分别计征,人为地造成了一户两税、一地两税的状况,同时征管手续也较为繁琐复杂。

另一方面,农业税立法的严重滞后性。其主要表现在:(1)计税产量与实际产量差距越来越大。目前,我国粮食产量比50年代已翻了两番,而计税产量一直维持在五、六十年代的水平。(2)计税土地与实际耕地不符。对许多新开垦的土地不计征农业税,即所谓“有地无税”;一些被实际占用(包括正常占用和非法占用)的耕地,仍要缴纳农业税,即所谓“有税无地”。(3)税率偏低。因计税产量低于实际产量,导致实际税负偏低,且税收负担不平衡。如原来为了调节地区间农业收入而采用的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由于40年来各地区情况的巨大变化,现在已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再如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税负畸重畸轻。(4)征管规定过于原则、笼统,处罚措施单调、疲软。如纳税人已经从最初的生产队发展到现在多种类型并存的纳税人,结算单位扩大数十倍,征管难度大为增加。而1993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农业税只规定“参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导致对农业税的欠、漏、偷、抗税等违法行为的约束力弱化。

《条例》虽然名为“条例”,但因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所以从立法权限的角度来看,其实质上应当是“税收法律”,而且还是我国仅有的少数几个税收法律之一,在税法的渊源中仅次于有关税收的宪法性规范,其效力高于大量的“税收行政法规。”

从80年代初直至90年代以来,尤其是199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后,完善农业税法和改革农业税制的呼声越来越高。为此,许多理论研究者或实际工作者都提出了不少改革方案和模式。归纳起来,主要是三大类:[1]第一类是农用耕地税(或称农业土地使用税)和农业产品税并行,简称“两税型”;第二类是实行农业所得税,简称“单税型”;第三类则认为,由现行农业税制向行为税(土地使用税)和流转税(产品税)转变,最终将两税型与单税型作为我国农业税制发展与完善的阶段性目标与发展方向,并且通过对《条例》的修订以及其他配套改革措施来逐步实现上述目标,简称“过渡型”。我们赞同“过渡型”,但不同的是:其一,不论是“两税型”还是“过渡型”,仍然主张有“产品税”税种。鉴于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已取消了产品税,在工业生产领域和批发零售商业普遍征收增值税。因此,我们主张以“农业增值税”代替前述“两税型”和“过渡型”中的“农业产品税”。其二,依第三类观点,将来实行的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即除了农业所得税的主体税种以外,还有其他农业税性质的税种,如耕地占用税、屠宰税等,甚至还可能包括在广大农村地区征收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车船使用税等各税类中的其他非农业税性质的税种。实际上,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农村税制”。而我们所探讨的是“农业税制”,仅包括有关农业税的征收管理等规定,在目前就是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在“两税型”下,就是指农业土地使用税和农业增值税;在“单税型”下,就是指农业所得税。因此,我们主张,农业税制应当向以“所得税”为单一税种的方向发展,而不再包括农业土地使用税或农业增值税。至于某些未纳入所得税征税范围内的征税对象应当包括在其他有关税种的征税范围之内,“各司其责”。关于这一点,我们还将在后文论及。

我们之所以提出“过渡型”观点,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原因:(1)考虑到我国农业经济的现实状况和农业税制实行40年来给广大农业已经造成的根深蒂固的影响,采用由现行农业税制向“两税型”转变的方式显得更为自然、平缓,不致于给农民的纳税观念造成过分的冲击,有利于新旧税制的前后衔接。同时,参考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现状,加上农业税的纳税人在数量上将会多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陡然转变为“单税型”显然不太切合实际,也会给本来已困难重重的农业税的征管增加更大的难度。应该有俟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模式走向完善和成熟时,农业税制再向所得税的方向发展。目前,以“两税型”作为过渡性的安排是较为稳妥的,也是较为切实可行的。(2)在我国整体税制与国际接轨的大环境中,农业税制也存在着与国际惯例逐步接轨的问题。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般对农业生产经营所得征收所得税,即对农业生产经营所得扣除一定的成本费用后,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税,如法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意大利、印度、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因此,将所得税作为我国农业税制改革的长远发展目标也是必要的。

应当指出的是,在农业税制的改革中,存在着农业税的税种与其他税种之间的关系问题。比如,农业土地使用税与土地使用税以及耕地占用税的关系,农业增值税与增值税的关系,乃至农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关系等。众所周知,我国长期以来对农业基本实行的是一套独立的税制体系,这也是由我国的现实国情所决定的。在今后的改革与发展中,是继续保持其独立性,还是依法将农业税或其部分征税对象与其他税种合并征收,是一个值得思索的问题。有的学者就建议“开征农业产品税把农业特产税和一部分农村工商税合并征收,解决了农民长期反映强烈的一个产品征两道税的误解。”[2]在我国台湾地区,有学者提出从“放弃农民与非农民身份之认定标准”入手来现行农业税赋问题,并认为:“在税赋之课征上,以职业为区分之标准,理论上即有其缺陷。在税赋稽征之立场而言,农民与非农民并无不同,

农业税赋与非农业税赋之差别,仅在于针对产业之特性而异。因此,不论农民或非农民均一律须申报综合所得税,并订定合理的最低基本所得下限,不论农民或非农民之所得未达此基本所得时,即毋须缴纳综合所得税,但超过此下限者,即须按其所得之多少缴纳特定之税赋。”[3]

我们认为,对待这一问题,亦应采取区分阶段性目标与最终发展方向二者关系的态度。换言之,从我国现实国情出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然应当保持农业税制体系的独立性。今后在农业经济体制和农业经济结构趋于稳定,农业的商品化已达到一定程度,且征管体制网络化、成熟化时,应当逐步减弱并最终消灭农业税制体系的独立性,即“放弃农民与非农民身份之认定标准。”当然,“在我国要像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一样,对农业与其它纳税对象实行同样的税制,恐怕还不是短期内能办到的事情。”[4]

还必须清楚认识到,仅仅依靠修订《条例》和改进农业税制本身并不能够对现在的农业税的征管状况带来根本上的改进。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农业税费”现象。实践中,农业税已经无法保持其独立性,而是与众多的“费”联系在一起,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被普遍使用的概念。一般所说的“农民的负担”主要指的也就是“农业税费”,[5]而且实际上其中“费的负担”要远重于“税的负担”。同时,农村税收征管“难”中,“收费难”亦占据了相当的地位。

当然,“税费不分”并不是农业税收中独有的现象。“在中国,目前一种非常值得注意的现象是:税收在政府收入中的占比偏低”,“税收占比偏低的同时,便是各种收费和债务收入占比的偏高。由税收‘缺位’和各种收费、债务收入‘越位’可能引发的诸方面风险,不容忽视”。[6]由于我国农业人口众多,所以这一现象在农业税收中反映极为突出,“有引发或激化社会矛盾的可能”。[7]以至于法理学家们在探讨“当代中国法与正义、利益关系的理论与实践”的重大课题时,都把“农民负担合理与否”作为展开论证的引例。[8]

农业税收处于农村税收乃至整个财政税收的大环境中,仅靠修订《条例》和改进农业税制本身是“孤掌难鸣”的,必须实施一项系统工程。

其一,税费不分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政府部门,习惯于以行政命令的办法、非税的方式组织收入。……在各级地方政府那里,又加上了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在中央的约束这一条,更是大开了收费之门。于是,形成了一股包括中央各部门的基金性收费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地方性收费在内的全国范围自立收费项目浪潮。税外收费趋势的蔓延和收费规模的日渐增大,既冲击了税基,又在相当程度上转移了人们对税收的注意力。”[9]解决这一问题,就要通过立法形式“改费为税”,这“可能是在目前条件下,解决收费项目泛滥问题的一个有效且可行的办法”,“是一种‘釜底抽薪’的治本之法”。[10]同时不止于此,还要通过对国家整体立法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来进一步改进税收立法体制,即在纵向效力从属关系上要合理,适度划分中央与地方税收立法权限,在若干限定条件下赋予地方开征新税种的权力,可以改变目前许多地方因无开征新税种的权力而变相地开征一些具有税收性质与作用的费用和基金的做法;在横向协作分配关系和立法形式方面,合理划分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税收立法权限。[11]

其二,在改进农业税收征管模式,加强其征管力度方面,也不单单是靠农业税制自身的改革所能实现的。固然需要以立法的形式,从法律角度确定农业税征管的法律依据,尤其是要明确对各种违反农业税法的行为,如偷、漏、欠、抗税等行为的处罚措施。“因此,尽快建立一套‘严管理、重处罚’的税收征管制度,是非常必要的。不过,国内外的经验告诉我们,税收征管秩序的确立和运行,不单单是税务部门一家的事情,它需要包括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在内的共同努力。比如,没有公安、邮电、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海关、技术监督等部门的积极配合,再完备的税收征管制度,实行起来,效果也要打折扣。没有司法机关的有效支持,查处税收违法犯罪案件的工作,既很难到位,亦缺乏必要的司法保障。”[12]

最后需要强调两点:一方面,尽管我们研究的着眼点在于发现和分析农业税制存在的问题,并试图解决之,但我们又不能仅仅局限于农业税制及其立法的“圈子”中。“就事论事”,或者“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是实质性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们应该把农业税制及其所存在的种种问题放到国家整体税制,甚至国家整个财政体制、经济体制的大环境中加以考虑,并从中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和实现途径。这才是我们研究的目的和意义之所在。

另一方面,不论是“分清税费”还是建立“严管理、重处罚”的征管制度,其实现与操作最后都必须落实到法制中去。虽然本文看似重在探讨“农业税制”,好像与“农业税制立法”之题不太相称,但法制本就是法律与制度的总称。[13]制度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法制的核心问题是依法办事,[14]制度的构建与实现又必须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获得并依靠法律的保障。“制度与法规是相辅相成的,……立意良好的制度若缺乏适当的法规之辅助,执行成效必不如预期理想。”[15]若再加上执行制度的人员素质不高等其他不良因素,又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管和惩处,后果就会更糟。因此,农业税制的构建与运作、乃至改革与完善都必须通过农业税收法制来实现。

「注释

[1]有关第一类和第二类的观点,参见乌杰主编:《中国经济文库·税收卷》,中国编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9~561页、第1720~1723页、第1745~1747页。

[2]赵复蔚:《改革现行农业税制的意见》,载乌杰主编:《中国经济文库·税收卷》,中央编译出版社1995年版,第554页。

[3]黄健儿:《现行台湾农业税赋之演变及检讨》,《台湾经济》1995年第4期,第33页。

[4]唐仁健:《农业税赋制度改革研究》,《中国农村经济》1995年第1期,第38页。

[5]农民的负担还包括由于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不断扩大而使农民承受的“隐性负担”。

[6]高培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税收与税制》,《中国税务报》1997年4月25日。

[7]高培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税收与税制》,《中国税务报》1997年4月25日。

[8]参见沈宗灵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55页。

[9]高培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税收与税制》,《中国税务报》1997年4月25日。

[10]高培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税收与税制》,《中国税务报》1997年4月25日。

[11]参见戴海先:《略论我国税收立法体制问题》,《税收经济研究》1996年第7期,第28页。

[12]高培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税收与税制》,《中国税

务报》1997年4月25日。

[13]参见沈宗灵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183~184页。

农业法论文第2篇

论文关键词:北方果安全越冬防冻11法

 

东北、西北地区常见果树树种有苹果、梨、桃、桃核、柿子、樱桃、杏、枣等。而寒冷的冬季给这些果树过冬造成了极大不利,不少果园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冻害发生,轻则影响产量,重者则造成来年绝产或死树。因此要做好果树的越冬保护。主要措施如下:

一、冬灌保温。水的热容量高于土壤,冬壤润水,可达到用水养温、增温,防止冻害的发生。由于果园多建在山坡、丘陵、河漫土滩地,土层浅,保水性差农业,最容易使果树遭受干早冻害,因而在入冬前,要对果树灌水1~2次,且在灌后土层稍干时,应轻划土表,以切断毛管,减少失水和盐碱的上聚。

二、土表盖草。以麦草、枯草、玉米秸秆等覆盖于果树行间,即可阻挡冷风侵袭根茎,减弱冻害,又可减少土壤水分蒸发,起到保墒增温作用。覆盖时农业知识,应将麦草等物切成17厘米长的小段,均匀覆盖后再覆土一层,以防大风刮走。且覆盖物腐烂后,还能成为有利树木生长的有机肥。

三、壅土护根。果树根茎最难抵挡寒冷的侵袭,尤其是幼龄树,更易遭受冻害。因此必须在入冬前结合中耕对树根壅土10~20厘米,以防根茎受害。

四、培筑土墙。在寒冷的地区和冷寒严重发生的年份,在距树干50厘米左右的西北方向培筑高33~67厘米,长与宽幅相当的半月形土墙作屏障,即可挡风防冻农业论文,又防止果树被冻。

五、包扎谷草。即在入冬前,用谷草或草绳缠于树干或主枝,既能防止寒风侵袭,又能减少树干水分的流失论文格式。缠绕前最好把缠绕物先在石灰水中浸泡1~2天,以消毒灭菌,防止病虫借机侵扰果树。

六、树干涂白。果树采摘后,以涂白剂将果树树干和主枝均匀涂白,既防冻、防日灼、又能杀死隐藏在树干中的病菌,虫卵和成虫。

七、熏烟防冻。此法适宜寒冷的夜晚采用。以碎柴禾、碎杂草、锯末、糠壳等为燃料,于夜晚12时左右点燃,并控制浓烟,使烟雾覆盖在果园内的空间,一般每亩果园可设3~5个着火点并将其设在上风口。

八、薄膜罩树。果树幼树的嫩枝更易受冻,在大冻来临之前,将粘(缝)制好的薄膜罩在幼树上,下部用绳子扎紧或埋入根基土中踏实,也能起到防冻的作用。

九、地膜覆盖。一般在入冬前,将普通农膜在树干周围1米左右的直径内盖严,从而达到保水、保温、防冻的目的。待来年初春气温回升,应及时收膜,洗净晾干,以备再用。

十、清除积雪。有的地方寒冷雪大,大雪易压弯或压断树枝,枝弯、枝断均会加重果树冻伤。因此,大雪过后应立即抖动树干,摇掉积雪,以保果树顺利过冬。

十一、增施过冬肥。果树秋天未施积肥,可在土壤封冻前增施过冬肥。它能补养壮树,增强果树抗寒能力。过冬肥应以腐熟、半腐熟的农家肥为主,配合施入氮磷钾等速效化肥,可采用开环形沟或挖槽的方法施入。

农业法论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常见9种瓜菜高产整枝法

 

瓜类蔬菜属于夏生草本植物,生长速度快,分枝能力强,处理好蔓叶生长和开花结果的关系是获得优质高产的关键。栽培实践证明,在瓜类蔬菜生长过程中,如果借用柑桔等水果的整形修剪原理,对黄瓜、南瓜、苦瓜、丝瓜等瓜类蔬菜进行整枝、摘心等,可以改善光照条件,集中养分供应,减轻病虫为害,延长结果盛期,取得明显的提高品质、增产增收的效果。一些主要瓜类蔬菜的优质高产整枝方法如下:

一、黄瓜

主侧蔓结瓜的品种如本地种、珠江黄瓜,播种早,培育越冬苗,植株主蔓、侧蔓结瓜早,发生侧蔓少,很少整枝。播种晚(2月下旬后),以及种植密度高(亩栽1300株以上),植株主蔓结瓜晚,发生侧蔓多,一般采取间隔整枝,根据其长势农业论文,抹除侧蔓1/3~2/3。侧蔓坐瓜后,前端留1~2片叶即摘心,生长盛期,摘除老叶、黄叶、病叶。主蔓接近架上及时摘心促结回头瓜。主蔓结瓜的品种如津春、津杂、中农8号黄瓜,其分枝较少,一般基部4节以下侧蔓摘除,其余不整枝摘心。

二、苦瓜

留主蔓及其基部1个侧蔓,抹除其余侧蔓,不摘心。当植株生长茂盛时可剪掉棚上过密侧枝。

三、丝瓜

主蔓上棚前摘去所有侧枝、雌花、雄花,上架后主蔓再伸长33厘米左右,进行摘心,留前端一个侧芽和一朵雄花,抹去其余侧枝、雄花,此时可坐瓜5~7个。待其采收后,侧蔓又伸长16~26厘米,进行第二次摘心,留1~2个雄花以及前端的侧芽,抹掉其余的侧芽和雄花,此次可坐瓜3~6个,如此反复。

四、冬瓜

留主蔓以及在主蔓3~4节选留一个侧蔓,其余侧蔓抹除,早期雌花营养不足,结瓜小,应抹除,一般在15~20节后留瓜。

五、南瓜晚熟品种留主蔓以及主蔓4~5节处的1个侧蔓,或在植株生长5~6片叶时摘心,促进侧蔓发生,留2~3个侧蔓,争取每株结瓜2~3个。早熟品种,如园地贫瘠,宜实行单蔓结瓜,主蔓选留结瓜,在前端留5~6片叶摘心。

六、瓠瓜

子蔓结瓜,子蔓产生2~4个雌花,结1条瓜,至多2条瓜,采收后剪掉子蔓免费论文下载。大腿瓠:孙蔓结瓜,主蔓上架时进行摘心,当侧蔓伸长33~66厘米再次摘心,促进孙蔓产生雌花、结瓜。

七、佛手瓜

主蔓生长4~5节时摘心,选留2~3条强健子蔓,当子蔓生长1.3米许进行第二次摘心,促之发生孙蔓6~7条,任其生长。如过密,则疏去细弱蔓。

八、金丝瓜

金丝瓜主、侧蔓瓜均可结果农业论文,但以主蔓结瓜为主。短蔓品种一般不整枝,长蔓品种支架栽培仅留主蔓,摘除侧枝,满架时打顶,使养分集中供应开花结果。雨季要用瓜叶遮花,防止雨水冲刷花粉,影响结果。为提高坐果率,在上午8时前进行人工辅助授粉,并摘除过多的雄花。中后期及时摘去病叶和老叶,以利通风透光。

九、西葫

西葫芦节间极短,随着叶片数的增多,多数品种不能直立而匍匐于地面生长,这样,既浪费空间,又影响通风透光。因此需要整枝压蔓。整枝方式有单蔓整枝和多蔓整枝。单蔓整枝即摘除所有的侧枝,只留下主蔓结瓜。这种整枝方式适宜于生长势较弱的中早熟品种和瘠薄土地上栽培的西葫芦,如果计划用这种整枝方式时,可以适当增加种植密度。多蔓整枝适宜在肥沃土地上生长旺盛的西葫芦,当主蔓长到5~7片叶时摘心,以促进侧蔓的发生,从中选择2~3条长势强的侧蔓留下,其余的打掉,每个侧蔓留1~2条瓜以供采收。如果计划收老熟瓜时,每个侧蔓只留1条瓜。

农业法论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捕捉分蜂群三种方法

 

随着“授粉农业”的推广,初学养蜂者日益增加。但不少养蜂者一旦发现自己的蜂群分蜂便举手无措,望而生畏。其实,分蜂的蜂群一般情况下并不蜇人,捕捉分蜂群也并不难。现向初学养蜂者介绍三种捕捉分蜂群简便可行的方法。

蜂群出现分蜂有预兆:其一,蜂王乱叫。箱内蜂王往往在分群前发出“咯咯”的叫声,惹人注意:其二,工蜂箱口结团,不积极采食。此时,养蜂者要及时检查蜂箱,采取相应措施,将分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蜂王精”气味诱惑法:将要淘汰的蜂王放入50毫升或100毫升内装酒精(纯度75%)的瓶中密闭保存。这就是所谓的“蜂王精”。一旦追到分蜂群,则在落定的蜂群下面或旁侧紧靠目标处将回收箱敞开放好。将“蜂王精”瓶盖打开,把瓶颈口用白纱布或塑料纱捆严放入回收箱,并在箱内挂上一张蜜脾和一张子脾。分蜂群嗅到“蜂王精”的气味,便在这种气味的诱惑下徐徐飞到或爬入回收箱。蜂群稳定后盖上覆布和箱盖,将蜂箱搬回。

实践证明,用“蜂王精”气味诱惑法,需把蜜蜂(分蜂群)落定的树木枝条向回收箱内摇晃或抖一下,或把蜜蜂落定的其他物体用小扫帚向回收箱内扫一下,这样,较单纯用“蜂王精”气味诱惑法要快得多。

二、捕捉蜂王法:分出去的蜂群一旦落到某一目标上,蜂王活动最为活跃。而且工蜂都要给它让路。蜂王所到之处(除去护卫蜂之外)工蜂总是与蜂王隔开一条缝。在蜂王的环卫圈旁有个“坑”,形成“凹坑”,像个黑洞。因此,找到蜂王就不难了。看准蜂王,要敏捷农业论文,轻快地把蜂王的翅膀捏住,放入已备好的王笼中(王笼会立即被工蜂围严)。再将王笼连同王笼上的护卫蜂一同挂到回收箱内子脾的框架上。然后将手慢慢伸向分蜂群落定的树枝或其它物体向回收箱内猛地一抖,或是把一部分分蜂扫入回收箱。余下的分蜂便会慢慢飞回或爬入回收箱再不反复。最后盖上覆布和箱盖将蜂箱搬回论文格式范文。

以上两种方法是如何捕捉已经分出去的蜂群。

其三,泼水逼回法:有时,刚分走一部分蜂,头上方黑压压一片;或分蜂刚刚开始,箱内嗡嗡作响,震耳欲聋,箱口内工蜂无秩序地向外涌。面对突如其来的这两种情况都不要慌。只要用脸盆或其他容器向头上方分蜂群泼水,同时向分蜂的蜂箱口适量泼水即可。这样分蜂群将误以为要下雨,分蜂很快停止。已分走的分蜂群也会随之返回箱内。当分蜂转为平静以后,再把老王新王分群即可。

实践证明,泼水逼回法省时、省力,但“先遣队”已跟随蜂王飞出距原蜂群较远的地方,利用泼水逼回法则只能逼回近距离分出的一部分分蜂。使分蜂受到遏制而暂时停止。但对已跟随蜂王飞出距原蜂群较远部分的“先遣队”因断了后路是飞回还是仍然寻找一个新的地方落脚仍有待观察。对于落在其它地方的分蜂仍然要用“蜂王精”气味诱惑法或捕捉蜂王法收回。

需补充说明的是,经过多年观察,分蜂一般要分走老王。新王则留在箱内。如老王已分出,箱内有一个新王还有王台或仍有两个暂时未见面的新王,则先出台的新王会再分出。这已成为分蜂的规律。初学养蜂者应按这个规律根据自己的需要提前做好应付分蜂热的准备。同时,不要把自然分蜂混同为分蜂热。

对于箱口结团是否为分蜂先兆,要看蜂群平时在箱口的表现。不能单凭一时表现就片面认为是分蜂的前兆。如雨天和风天箱口蜂都较少。炎热的天气,尤其夏秋酷热的中午前后,蜜蜂箱口集聚,这绝不是分蜂。晴朗的天气或微风下蜜蜂箱口结团而不积极采食,甚至懒得动,这就是快要分蜂了。初学养蜂者此时要考虑打开蜂箱检查,再采取措施。另外,分蜂多在外面蜜源充足时。

山东省东平县畜牧局家属院:梁久梅

邮政编码:271500

2010年8月9日

农业法论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妇女;土地;分析;权益

Abstractofruralwomenistopromoteruraleconomicconstructionandsocialdevelopmentandanimportantforce,inordertomobilizetheirenthusiasm,protect,andtoplaywell,itisnecessarytoguaranteetheeffectiveandequalenjoymentoftheirlandcontractrightsandinterestsofanyorganizationorindividualshallIllegaldeprivation.

Keywordsruralwomen;land;analysis;rights

我国是一个有9亿多农民的农业大国,可以说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就很难构建和谐社会。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进行了立法保护,但是,在一些地方尤其是一些城郊地区,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根据本人申报的《保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问题研究》国家课题和石河子大学课题中,对农村妇女侵权问题研究调查的资料分析,在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还需要加强保护。农村妇女是推动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想把她们的积极性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就必须切实保障她们平等地享有土地承包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剥夺。在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权益是农民最为关切的经济权利。特别对于已成为农村主要劳动力的广大农村妇女,土地是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随着国家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承包权利已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土地征用补偿利益等财产权益,也是多数刚刚由村民转变为居民的妇女的主要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自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绝大多数地区在执行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时,能够较好地保障农村妇女获得平等的土地权益,但也有部分地区的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保障妇女权益不仅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目前,我国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问题比较突出。失去土地权益的农村妇女将趋于贫困,这些农村妇女成了农村的弱势群体、边缘群体。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婚姻自由程度的提高,妇女土地权益被侵害的现象也会越来越多。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2006年农业税的逐步取消,直接补贴的兑现,农民在对其所获得土地权益上所承担的义务不断减轻,从而引发农民对土地拥有的愿望和行为更加强烈,在新疆兵团这种情况较好一些,这对于人多地少的农村地区来讲,土地稀缺带来的社会矛盾日趋尖锐。在当前的“三农”问题中,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特别对于农村妇女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土地是农村妇女生活收入依赖的源泉,农村妇女获得土地权益又是获得其他权利的基础,如果丧失土地权益,就会使农村妇女自身的生存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妇女社会权利也很难保障。

一、侵害农村妇女合法土地权益的现象

当前,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来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决定或村规民约的形式,侵害农村妇女享有的土地权益。一是部分“农嫁农”出嫁后,其原居住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强行收回了其土地承包权,而夫家居住地却迟迟没有分给她土地承包,导致一些妇女两头都没有承包到土地,其丧失了土地承包权的同时也丧失了相关权益;二是少数离婚妇女,离婚、丧偶异地再婚妇女,她们在婚嫁之时在夫家所在地分到了承包地,可是在离婚后,如其将户口迁回娘家,夫家所在地即收回土地或被原夫家强行占有,而娘家所在地也拒绝其承包土地;三是因政策原因户口无法迁出的妇女(农嫁居、与军人结婚等),不能享受平等的村民待遇,土地权益被侵害,失去生活来源;四是有的丈夫到女家落户,入赘丈夫及妇女本身不能获得承包土地或获得少量耕地。没有资格享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权益;五是农村妇女外出就读中等专业以上学校,户口迁出后,土地即被原村收回,导致毕业后无工作期间成为无业游民。另一方面来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外部:一般发生在地方政府强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过程中,其直接表现就是农民失去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时,侵害妇女应享有的土地权益。当前还有矛盾比较集中的反映在由于城郊土地的增值、征用和村民福利待遇的提高,许多妇女原来一直享有的土地承包权益和村民待遇被限制或剥夺,户口被强行迁出或“空挂”,不能平等享受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加快,广大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虽然得到明显增强,但是随着土地增值后的可观利益驱动,过去一些隐性的侵犯妇女土地权益的问题也逐渐暴露。从前期调查中得到资料,全国妇联受理妇女土地承包权益案件的数量来看,已经连续三年上升幅度达到10%左右,占到妇女财产权益类投诉总数的一半以上,而且多为群众集体联名写信和集体上访。2004年全国妇联受理妇女土地承包权益案件8300余件/次,比上年增加了近18%。从1998年开始的延长第二轮土地承包中,又出现了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地区坚持在延包过程中不调整土地,使得上述问题中的失地妇女仍然在新一轮承包中得不到土地。有的地区坚持按照男女不平等的政策分配土地。有的经济发达地区实行土地入股,妇女也难以平等取得股份分红等。同时,政策执行不统一,造成新一轮的妇女失地。妇女嫁入地已调整完土地,由于实行“30年不变”的政策,不再分配土地,在娘家的土地又因实行“大稳定、小调整”的政策被收回,使得更多妇女不能享有自己名下的土地。在我们调研发现的资料显示,2006年没有名下土地的农民占全国农业人口总数的8.3%,其中71%是女性。歧视出嫁妇女,强行剥夺村民待遇。有的地方村规民约明确规定“出嫁女不能享受与当地农民同等的待遇”,出嫁女不论是否仍然居住在本村,都不得参与集体经济组织效益分配。有的地方要求与外村男子结婚的本村(居)妇女,结婚登记时需交纳一定的押金,限期迁出户口,到期不迁的,扣除押金,本人及子女不再享受村(居)民的一切待遇。多女户与多子户享受的土地承包权益及村民待遇明显不平等,违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婚姻法》等基本法律的精神,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农业法论文第6篇

(一)农业信息资源

农业信息资源是指与农业生活和生产过程有关的一切可利用的资源,通过对各种资源的收集,将它们广泛地投入到生产过程中,从而为农业发展提供物质支撑。如ARIS系统即是把国家的全部农业信息资源整合在一起,以实现对农业资源整体上进行调控的系统,收集了包括供需量、实际交易量在内的全部数据,从而更好的对农业资源进行利用,达到最优化。

(二)信息基础设施

信息基础设施是指能相互间传递图片、文字、视频等多媒体技术应用的有关设备,包括电信设备、移动网络、一些数据库和技术环境等。信息基础设施是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农村信息资源的加工整理、分析、传播都离不开信息基础设施的支撑。当前,一些地区的农村通信网络刚起步,数据库建设薄弱,信息交流的阻塞导致了农村居民信息获取的困难。

(三)农业信息技术

农业信息技术,是指利用信息技术对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战略决策过程中的自然、经济和社会信息经行采集、存储、传递、处理和分析,为农业研究者、生产者、经营者和管理者提供资料查询、技术咨询、辅助决策和自动调控等多项服务的技术的总称。[3]它已经成为改造传统农业的重要工具,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比如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技术(RS)、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技术,这些农业信息技术已经成为现代农业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

(四)信息人才

信息人才是农业信息化发展的内因,只有人力资源水平达到很高的水平,才能更好地促进信息化的发展。农业信息化水平的高低依赖于农村居民的知识水平。一方面,受过较高教育水平的农村居民能够更容易意识到信息化的重要性;而另一方面,自身素质较高的人接纳新事物的能力较强,能够对新的信息技术及时作出反应并更好地享受其功效。因此,信息人才因素是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五)信息化外部环境

信息化外部环境指的是信息技术以外的能对农村信息化产生影响的各种环境因素的总和。其涉及的因素非常多,包括农民的收入、农业的销售情况、政府政策等。信息化外部环境会对农业信息化的发展起到推动的作用,例如农民家庭收入的提高,农民就会购买电脑等设备,加大对提高信息技能的投入;而政府的政策则直接关系着信息化在农村发展的方向和落实情况。

二、ANP法水平测度农业信息化测度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农业信息资源指标X1

农业信息资源是影响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因素,可采用如下指标:(1)每公里信息管道长度X11,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信息化在农村中实施的情况。第二个指标是每个村的电脑数。

(2)农户

拥有电脑的数量X12。(3)涉农网站数X13,农业的最新动态和最新技术通过农业网站进行传播,涉农网站数量越多,信息越普及,农民就能更及时和广泛的获取信息。(4)与农业相关的书籍册数X14。

(二)农业信息基础设施指标X2

农业基础设施是建设农业信息化的最为基本的要素,可以用以下指标来衡量:(1)各村固定电话安装数X21,其数量影响到信息资源在农村的推广程度;(2)每个村农技服务站点X22;(3)村信号基站数X23。

(三)农业信息技术指标X3

农业信息化依赖信息技术才能得到发展,用以下指标来进行衡量:(1)每百户互联网用户数X31,该指标能直接反映信息技术在农村的普及情况;(2)农业远程教育普及率X32;(3)农产品网上交易订单数量X33。

(四)农业信息化人才指标X4

加强对农业信息化人才的培养,能够提高农民的信息素质,从而推动农业信息化的发展。(1)受高中以上教育的人数X41;(2)每千个农村劳动者中技术人员的数量X42;(3)每千个农村劳动者中服务人员的数量X43;(4)每千个农村信息技术推广员数量X44。(五)农业信息化外部环境指标X5信息化的外部环境对农业信息化的发展也起到了制约或推进的作用,可以从以下四个指标来衡量:(1)农民的年人均收入X51;(2)农村对通信设施的投资额度X52;(3)中央对农业的拨款X53;(4)农业产品的实际出售价格X54,产品的实际售出额越高,除去成本后,农民获得的收益就越高,农民就会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和信息技术的投入,从而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

三、基于ANP的农业信息化水平测度体系构建

ANP法在目前是较常用的确定权重的方法,加入了人的主观意识以及人对问题的主观判断力。ANP法把问题分为目标、准则这一常用的结构,在这一结构上将用户提供的信息用数据来分析,它超越层次分析法的是把指标间的彼此影响也纳入在里面了,用于把复杂和联系并不显著的问题理顺,并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将定量信息由多个化简为少数的几个,但不减少指标个数,将要素按重要性程度通过定量分析进行排序,将决策的过程用数学化语言表述出来,然后逐一的进行比较,得到最优答案。ANP方法比层次分析法更简单和易于操作,适用于有待分析的目标复杂且相关要素的数据收集比较困难的对象,因而得以应用广泛。不足的是,网络分析法受到了人为因素的影响,针对这点,应当尽量增加对人为因素的探究,减少因为人为因素导致的使所得结果偏离实际结果,最终得到影响结果的主要因素。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主要因素和非主要因素并非固定不变的,二者不断的相互转化,新的影响因素也会一直出现,所以该指标体系的构建只是阶段性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实时更改和修善。

ANP法具体应用的基本过程,首先是构造网络结构模型,该结构分为控制层和网络层,两者存在内部的联系,不是独立的,其中前者是后者建立的基础,由众多决策的相关规定构成了前者,后者实际上是前者以下体系中的各个元素的相互联系;其次,确定层次元素单排序权重,从而构造未加权超矩阵,未加权矩阵D反映了各个不同层次的元素对主准则和各个子准则中的其中一个准则的排序,也就是说,每一层在未加权超矩阵中并非归一化的,因为每一列所呈现出的结果没有考虑到其他层次对这个准则也起到了影响;再次,对未加权超矩阵进行列归一化处理,构造出加权超矩阵;最后对加权超矩阵进行稳定性处理,计算出极限超矩阵,从而获得测度指标体系的混合权重。

考虑到农业信息化水平测度指标体系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和反馈的联系,因此采用ANP法来确定农业信息化水平的指标权重。按照ANP法的步骤,我们依据上述建立的指标体系,构造包含控制层和网络层的网络结构模型。其中控制层是农业信息化水平的测度,网络层是包含X1、X2、X3、X4和X5五项指标以及下一级指标Xij,然后邀请专家打分从而构建判断矩阵,并通过一致性检验,判断矩阵的评分标度,如表2所示。

由于农村信息化指标体系的指标较多,利用网络分析法计算较为复杂,我们借助SuperDecisions软件来完成权重的计算,该软件比人工计算更科学和高速率的得到各判断矩阵的归一性,以及加权超矩阵,最后对极限超矩阵进行量化。具体来说就是将每个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所对应的判断矩阵分别输入到软件中,计算得到超矩阵、加权矩阵和极限超矩阵,按照优先级的不同,对各元素排先后,得出其中起主要影响作用的因素,使农业信息化测度指标体系的测度科学化,从而得到农业信息化水平各项测度指标的权重,如表1所示。通过ANP法分析计算,不仅得到了农业信息化水平指标体系的18项二级指标的权重,同时也构成了指标体系的五个一级指标(农业信息资源指标X1、农业信息基础设施指标X2、农业信息技术指标X3、农业信息化人才指标X4和农业信息化外部环境指标X5)的权重,分别是0.1017、0.0961、0.2173、0.2751、0.3097。从一级指标的权重可以看到,农业信息化外部环境指标(X5)和农业信息技术指标(X4)是影响的重要指标;从二级指标的权重可以得到更加详细的情况,每千个农村信息技术推广员数量X44、农民的年人均收入X51、农村对通信设施的投资额度X52、农业远程教育普及率X32和每百户互联网用户数X31等指标的权重较大,这也说明了这些因素成为影响农业信息化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

农业法论文第7篇

1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1.1研究方法

科学研究文献包含了学科研究的最新热点与动向,分析科学主题文献有助于把握学科研究方向,了解最新研究进展。本文主要采用科学知识图谱(CiteSpaceIII),对休闲农业相关文献进行全面的统计与分析。科学知识图谱能够针对科学主题的发文作者、发文机构、关键词等方面,进行学科网络机构的生动可视化展示,其相关参数主要包括:①时间跨度(Timespan)、时间切片(SliceLength)、频次(Frequence)、中介中心度(Centrality)的设置;②节点(Node)、连接线(Link)、网络密度(Density)、聚类指标(ModularityQ)的分析,③节点圆环大小、连接线、时间的识别。主要指标说明:①若聚类参数0.4≤ModularityQ≤0.8表明结果聚类程度较为合理,ModularityQ>0.8表明结果聚类程度较高;②生成的可视化图谱中,节点圆环的大小与分析对象出现频次成正比关系;③节点圆环外层年轮宽度与中介中心度大小成正比关系。

1.2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后称CNKI),分步对CNKI数据库中休闲农业相关文献进行检索、收集。首先,关键词为“休闲农业”,期刊来源类别为“核心期刊”、“CSSCI”,时间跨度为2000~2014年,对已发表休闲农业相关文献进行检索,得到457条记录。其次,以博、硕士论文为主要来源,时间跨度为2004~2014年,检索经清洗后得到博、硕论文228篇。再次,增加“乡村旅游”、“都市农业”、“观光农业”、“创意农业”、“农家乐”等五个关键词进行补充检索,共得期刊论文1298条记录。最终,经过辨别、整理、去重,删除会议纪录、报道、无作者等,得休闲农业期刊文献1062条文献,以此作为本文研究的数据样本。

2结果与分析

2.1研究概况

研究成果方面,休闲农业研究在近十年中呈现快速、稳定增长趋势,从2000年的15条,到最高峰2010年184条;前期主要以休闲农业理论基础、概念定义等方面探讨为主,2008~2013年研究成果出现爆发式发展,其中以2013年为最,博硕论文以70篇占主要地位,单位则以福建农林大学为代表。总之,休闲农业正逐渐成为国内农业与旅游研究的热门领域。研究内容方面,休闲农业较多与乡村旅游、都市农业、观光农业、休闲旅游、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交叉研究,现有休闲农业研究成果本身则以规划设计、对策性研究、发展模式等为主。

2.2研究结果

采用CiteSpace软件,首先,以2000~2014年为时间跨度,以1年为时间切片长度,以“keywords”(关键词)为网络节点,选择前50个关键词为每个时间区间被引词,以词频15次进行排序统计,得到174个连接点,288条连接线,网络密度为0.0191,生成可视化共被引网络结构图。其次,进行聚类分析,共得16个聚类,形成清晰的可视化的关键词共被引聚类知识图谱,关键词出现的频次反映在节点的大小上,频次越多,节点越大。从知识图谱中可知,“乡村旅游”频次最高,其次是“都市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农家乐”等。取关键词频次15次以上,得到18个高频关键词进行排序。结合现有研究与关键词知识图谱可知,休闲农业的研究领域主要与乡村旅游、都市农业、观光农业、创意农业、农家乐、生态农业等领域联系较为密切、互有交叉;研究方法主要有聚类分析、TCM(旅游成本分析法)、顾客满意度指数模型、内容分析法、SWOT分析、情景变量分析法、回归分析法、层次分析法(AHP)、空间计量模型、双钻石模型、DEA(数据包络分析法)、因子分析法、CVM(条件价值评估法)等;研究热点主要有区域休闲农业、休闲农业资源评价、休闲农业资源开发、利益相关者、游客满意度、休闲农业规划与设计、发展模式、休闲农业标准体系、体验营销、空间结构与布局、生态保护、农耕文化等方面。

3休闲农业热点研究进展

休闲农业具有农业基本属性,是农业经济的一种,但同时又结合了农业计划、农业建设、农业生产和农业部门经济等多方面的内容,系统地继承与发展了传统的农业经济,是农业多功能性最重要的载体。本文重点论述休闲农业5个热点研究进展。

3.1基础理论研究

范水生等就休闲农业的概念进行过全面深入的探讨,果雅静等、牛君仪就休闲农业的发展模式较有研究,牛君仪认为有农业展示、农事参与、生态旅游、民俗文化、农家生活体验、农村度假娱乐等六种模式。王德刚则对世界旅游农业发展历史进行梳理总结出世界农业旅游大致经历观光农业、休闲农业与创意农业三个历程,高志强等则对休闲农业的产业特征及演化过程进行深入研究,张强等则对我国休闲农业发展所促进的产业、资源、经济、城乡之间的融合进行阐述,而在宏观层面,刘春香对我国观光休闲农业发展有所研究。总之,休闲农业基础理论研究已涉及休闲农业概念、定义、类型、模式、政策、行业标准、产业分析等多个方面内容,形成完备体系。

3.2区域性发展问题

唐苏华等研究提出干旱区新绿洲五种休闲农业开发模式。郭利田、孙兆慧等、胡爱娟等对区域间的休闲农业合作与发展进行探讨,齐永华等对我国城郊型农业的农业资源利用问题进行了探索性研究,赵玉榕主要以投资机制为主要切入点研究厦门借对台优势发展都市农业的政策建议,王树进等、王晓峰等、朱华武等则运用空间计量相关方法以省域角度休闲农业的空间布局与发展进行研究。就现存研究而言,区域性的休闲农业发展问题仍是休闲农业宏观研究的热点,主要以研究生论文研究为主。

3.3休闲农业旅游研究

游客满意度方面,陈胜科等、苗红等、赵仕红等、田彩云等在旅游者消费需求、游客需求特征、满意度评价模型、实证研究等方面进行过深入研究。旅游成本方面,邱生荣等采用情景变量法分析休闲农业游客的旅游行为进而指导休闲农场的科学管理与经营。旅游安全方面,陈水雄等对休闲农业的旅游安全进行过分析,提出海南构建休闲农业旅游安全保障体系的的相关措施。旅游开发方面,周丽洁就湖南省休闲农业旅游市场进行过对策研究。乡村旅游方面,王会娟、郭焕成等、杨载田等、耿品富等、张剑刚等则研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产品体系、发展创新与路径、管理经营模式等方面。此外,王颖晖对休闲农业的旅游服务创新进行整合概念模型分析。总之,主要存在与旅游结合、产业协作、旅游成本、旅游安全、游客满意度、消费需求等方面的研究。

3.4休闲农业资源评价与开发

资源评价是休闲农业开发与设计的前提条件,阿布都热合曼•哈力克采用层次分析法对休闲农业资源评价构建了资源条件、开发条件、旅游条件等三方面的定量评价模型并实证分析,黄志红对休闲农业体验价值建立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肖光明构建了包括7项评价要素、26项评价因子和具体等级的休闲农业质量等级评价体系,并针对休闲农业园区进行实证分析。而在大区域的休闲农业产业方面,孔庆书等对河北2011年12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点进行全面的DEA效益分析,刘军等采用层次分析法构建发展基础、协调能力、可持续能力等三大系统层的43个评价指标针对湖南休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行评价研究。在研究成果方面,以规划设计类为主的产业实践应用以硕士论文成果为主,而赵毅、邹宏霞等就休闲农业的规划、产品设计等有过研究。

3.5休闲农业与新农村建设

周彬等认为休闲农业的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具有一致性,罗文斌等主要运用因子分析法研究休闲农业的社会居民经济社会影响感知度。钟平等、王圣军、姬汝茂、张胜利等针对新农村建设与休闲农业发展关系进行过深入研究,较多以新农村建设的角度探讨休闲农业的开发与发展对策研究。

4结论与讨论

农业法论文第8篇

论文摘要:文章在分析农业经济学的学科特色的基础上,结合从事农业经济学科研教学的实践,提出了课堂讲授、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研讨等多种的课堂教学方法,并总结提炼出了几点课堂教学启示。

多年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城乡差距不断增大,“三农”问题逐渐引起政府层面的高度关注,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七年直指我国“三农”问题。而“三农”问题的解决的突破口在于有效解决农业问题,我国农业经济的现实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农业经济学专业的建设和发展也进入了快车道,我国需要越来越多的农业经济经营和管理人才,这对农业经济学的教学和科研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研究农业经济学的教学规律,探索教学方式方法,对于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培养更多优秀农业经济管理人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根据农业经济学课程特点和学科特色,我国探索总结出了一整套符合本课程教学要求的教学方法。

一、农业经济学的学科特色

“农业经济学”课程是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理论课,是研究农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运动规律及其应用的科学,它在整个专业课程设置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运用西方经济学和产业经济学的方法,研究国内不同区域农业的演进规律、空间布局、投入产出及其相互关系的综合性应用科学。它具有区域性、综合性和实践性三个最基本的特征。

1.区域性

受市场经济、自然资源条件、资源禀赋的影响以及区域发展战略的引导,农业农村发展的区域性特征日益明显。如东部地区重点围绕国际市场和城镇需求发展效益农业,中部地区定位于粮棉等大宗农产品的主产区,西部地区重点发展生态、特色农业,形成了明显的产业带和块状生产布局。此外,国家通过政策引导,促进各地进一步发挥比较优势,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的集中度。针对农业产业布局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区域化特征,我国发展现代农业应依照不同区域的要素资源状况,突出区域发展战略和发展重点,采取不同发展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各个区域的比较优势。因此,农业经济学的教学和研究必须与区域经济学、自然资源学等相关学科紧密结合,在方法应用上也可与区域产业空间分析方法相结合。

2.综合性

农业经济学是研究农业经济发展尤其是农业产业演进和空间布局一般规律的科学,其内涵和外延较为广泛,如农业产业化经营问题、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问题、农业产业组织问题、农业区域专业化布局优化问题等。这些问题的有效解决需要多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必须综合运用西方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等多种经济理论和研究方法。因此,农业经济学相关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以及农业经济相关问题的发掘与解决,都体现出综合性的学科特点。

3.实践性

农业经济学是一门应用经济学,是综合运用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研究农业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问题,农业经济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十分丰富,要深刻领悟其理论,必须深入农业经济相关问题的分析和解决的实践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是学习农业经济学的主要学习方法,脱离农业经济发展的实践是无法有效理解和掌握农业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的。因此,农业经济学具有实践性的学科特点。

二、农业经济学的教学方法

在农业经济学教学过程中,不仅涉及到十分复杂的理论问题,还牵涉到学生对农业经济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分析和把握,并要求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的农业经济理论去解决“三农”问题,这就要求教师在具体教学过程中,应根据不同的章节内容、知识特点,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一方面帮助学生掌握更多的理论知识,另一方面提升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课堂讲授法

课堂讲授法是知识讲解和传授的最基本的教学方法,该方法有利于教师传授更多的系统的、全面的知识,在具体的运用过程中,主要有灌输式讲授、启发式讲授和画龙点睛式讲授三种方式。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理论知识的传授,使学生尽快熟悉和掌握农业经济学的基本范畴、基本原理以及知识体系。在具体讲授过程中应注重设问、提问、案例引入等方式的采用,增强教师和学生的互动性,帮助学生对课堂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提高学生的听课效率。

2.专题讲座法

专题讲座法在形式和课堂教学法基本相同,但在内容的设计上有所差异,它是把农业经济学分成几个专题,针对某一个专题知识,安排一次讲授。专题讲座法具有占用时间少、形式灵活、针对性强、易于理解和掌握等优点,在帮助学生掌握和了解农业经济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具有很强的适用性。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在涉及到农业经济学的某一理论前沿时,就邀请在这一领域内具有较深研究的国内外专家来校给学生做专题讲座。在中央出台有关农业的政策后,就邀请专家学者对中央有关农业的政策进行深刻剖析,以加深学生对理论和政策的认识。

3.研讨法

研讨法是指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围绕某一个或几个主题进行交流,相互启发的教学方法,如有关中国农业产业化发展问题、农民增收问题、农民工问题的教学,运用研究法教学有利于帮助学生对这些领域的问题理解更深刻,由于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间、学生和学生间相互交流、启发和借鉴,并及时反馈,有利于学生取长补短,开阔思路,促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这种方法从头到尾由教师组织,教师提出问题,引导学生作出回答,在这过程中,教师要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使讨论不断深入下去。如笔者在讲解农业产业化的内涵和组织形式的过程中,先要求学生阅读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关材料,然后围绕材料提出相应的问题,要求学生回答,然后由笔者进行总结分析。

4.案例分析法

案例分析法是一种信息双向交流的教学方式,它将知识传授和能力提升两者相融合,在农业经济问题和政策的教学和研究中非常实用。案例分析法是通过收集和整理一些典型的个案,供学生思考分析和决断,通过独立研究和相互讨论的方式,来提高学生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在具体运用过程中,除了首先要明确通过案例分析应达到的教学目的外,还应注意案例本身要内容真实,并包含一定的经营管理问题。案例分析可分为描述评价型和分析决策型两类。描述评价型是描述农业经营主体或决策主体解决某一问题的全过程及其实际后果(成功或失败),然后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的农业经济理论,对案例的成功或失败做法进行事后分析,以及提出“亡羊补牢”性的建议。分析决策型是只介绍某一待解决的农业经济领域内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求学生运用基本理论去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这种方法能有效地培养学生分析决策、解决问题的能力。

5.自学指导法

自学指导法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自学教材和参考资料,并通过思考和研究而获得知识、掌握技能的一种教学方法。其根本目的是提升学生独立获取知识、信息的能力。教师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根据课程学习的要点,给学生提供一些阅读数目、学术期刊、学术论文等,要求学生在课后自主学习、深入分析和解决问题,同时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做好读书笔记。笔者在教学过程中,一是结合课程内容精心设计农业经济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求学生在课后去查阅相关资料,然后回答问题,并作为平时成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通过精选一些经典论文,要求学生课后阅读,并做好读书笔记,找一些学生来讲解,笔者在全班进行点评,通过这样的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不仅能帮助学生学习更多的课外知识,还能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兴趣。

三、教学过程中的体会

1.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是实施教学方法创新的根本保障

教学方法创新和教学方式的变革是意向比较系统的工程,它不仅要求教师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对教学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还要求教师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不仅要吃透课本的重点和难点,还要经常阅读文献资料、学术期刊、报刊杂志,对本学科或课程当前要解决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有一个深刻的把握。只有这样,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才能把学科理论和经济、社会问题结合起来,才能传授学生有用的知识。

2.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是实施教学方法创新的关键

任何一项教育教学方法的改革和创新都不是教师的单方面行为,应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教学方法方式的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没有学生的参与,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注定要失败。实际上,教育教学方法的创新有两种方式:一是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对教育教学方式方法不断进行探索,加大对教育教学方法的科学研究,逐渐把新方法融入到日常的课堂教学过程中,不断和学生进行沟通交流,让学生逐渐适应;二是学生在接受课堂教学中,提出教育教学方法的意见,甚至从自身需求的角度提出一些新的教学形式,逐渐被教师采纳运用。无论哪种方式,都离不开教师和学生的充分交流和沟通,实现教师和学生的互动。

3.配套推进改革课程考核方法是实施教学方法创新的保证

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离不开课程考核方法的变革,课程考核方式应主动和课程内容、教学方式配套。应改变传统考核方式,注重学生考勤和期末考试成绩的模式,在课程考核过程中,应考虑学生平时自学、查阅文献资料、课堂讨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因素。在期末试题中,应加大考核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试题比重。

参考文献

[1]焦乃洹.经济学教学方法初探[J].中国集体经济,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