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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审计合理化建议赏析八篇

时间:2023-07-04 16:26:33

工程审计合理化建议

工程审计合理化建议第1篇

同样在我们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现在也正在步施工低价中标的后尘,尽管全过程造价控制产生不了豆腐渣,但它的结果是形同虚设不起作用。其结果是建设方因小失大(少付了千分之几的咨询费,多付了百分之几的施工或其它费用),最终没起到造价控制的作用。

真正意义上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要求是很高的,它需要咨询单位配备业务能力强、思想品德好、有敬业精神的咨询人员,才能为建设方把好造价关、为建设方解决造价控制方面的问题,才能按照全过程造价控制的要求完成咨询工作、才能做出合格的咨询成果。而现在大多数建设单位由于种种原因,走低价中标的老路,使咨询单位进行恶性竞争、拼命压价,有的将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咨询费用降到30%左右,在这样低的收费下,咨询单位不可能把造价师这样业务骨干派到现场,只能派一般的人员进驻现场,这样有的在技术上,不能给建设方解决问题,在造价控制、规范操作上也不能满足要求,所以,这些只是形式上的全过程造价控制,而不是真正意议上的全过程造价控制。

【关键词】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费用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国家基本建设、城市基础建设、商品房开发等建设项目不断增加,城市化建设在快速发展,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造价控制也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建设单位所采用,如何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造价控制,既为建设方节约投资,也能使造价咨询单位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使建设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达到双赢的目的,这是我们下面所要讨论的问题。

1.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意义

由于在项目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影响建设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为25~50%,而在建设施工阶段影响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仅为5~25%。由此可见,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就在于项目实施前的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然而,在招投标、预算编制、工程施工、结算审计等阶段也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显示出了巨大的潜力。因此,工程造价管理不仅仅是防止投资突破限额,更积极的意义是促进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使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范围

建设项目开发需经过三个阶段: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施工阶段是项目实施的最关键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之目标,是指在工程开工至竣工的整个施工期间,造价咨询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等,运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和切合实际的计价依据,合理地确定和有效地控制项目的施工图预算价、承包合同价、工程结算价等。

传统的工程审价,通常是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投入进行。尽管工程审价形式上核减了部分费用降低了工程造价,但实际作用仅仅是核定最终的工程价款。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无论在服务范围、咨询内容、工作性质等方面,均异于传统的工程审价模式。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特征是:造价工程师在整个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整体实施动态的、事先的、主动的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的监控性能已由粗犷型转变为细腻型,由滞后性转变为超前性,更能适应市场经济变化和业主委托需求。根据委托内容,注册造价工程师可以相应提供综合性的造价咨询跟踪服务。目前,我国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范围主要包括:审查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提供有关造价控制和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及现金流量图表,进驻工地参加施工例会提供现场服务,审核月工作量报表及工程预付(进度)款,编制及审核施工图预算,全面(重点)审查钢材、砼等主要材料的总量,调整工程预算控制目标,编制工程造价动态分析,审查设计变更、签证或其它工程费用,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材料(含甲供料等)、设备及绿化等价格咨询,分阶段审核工程预(结)算,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提供全套工程造价控制档案材料,撰写整体工程造价咨询报告等。

由于造价咨询的及时性,整个施工阶段,造价工程师事先解决了涉及造价和有关费用等系列问题,尤其是有关造价控制和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对降低项目建设成本,以及对施工的工期、质量控制等都能起到保证和促进作用。

根据苏价服(2004)483号文,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工作内容如下:

(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

(2)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承包合同的明细工程款现金流动量表,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

(3)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

(4)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每月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业主认可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

(5)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

(6)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7)及时核定分阶段完成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整套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交业主归档;

(8)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作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建设方还要增加一些造价咨询的内容,如:

1)施工图出图前的设计指标控制: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要求咨询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项目投资情况,项目的建设档次,提供该项目各分部分项工程选用不同材料的一些造价参数,供建设单位控制投资选择设计用材做参考。

2)施工图招标阶段的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在招标过程中,对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同时对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找出不平衡报价及不合理的报价部分,供建设方合同谈判参考。

3)在整个咨询工作结束后:对整个工程项目有一个完整的成本分析和后评估报告。

4)在设计阶段提供合理化建议:对设计方案的经济性合理性进行分析,比较不同设计方案所带来的品质、效果、成本、效益等方面的差异,向业主提出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

5)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编制过程中的合理化建议:在工程量清单或标底编制过程中分析、发现设计中存在的不足或不合理地方,及时把信息反馈给业主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以便业主及时会同设计部门对图纸进行会审,作出相应调整。

6)签订合同时的合理化建议:在签订施工(或采购)合同时对合同中的某些可能引起争议或索赔的条款,尤其是对业主不利的因素,要提前将这些信息反馈给业主并提出合理的有利于业主的解释,降低业主方的风险。

7)设计变更阶段合理化的建议:发生设计变更时,事前对不同的变更方案进行造价测算,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供业主选择。

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实施

造价工程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做到诚实信用、优质高效、开拓创新,不断研究操作方法和技巧,以求事半功倍之效率。由于项目的差异性,造价控制的侧重点略有不同,以下介绍若干实用的造价控制操作方法和技巧。

3.1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进行造价控制的纲领性文件。根据委托合同的要求,结合项目的特点,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工程概况;造价控制组织机构;造价控制流程;各阶段咨询内容;可行的工作计划等。合理有序地安排造价工程师进驻现场咨询服务。

3.2有关造价控制及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

根据现行的有关规定和工程合同的精神,注册造价工程师运用造价咨询的科学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针对项目的具体特点,为业主及时提供有关造价控制及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

3.3纵观全局、把握重点

1)审查工程合同(协议)。首先,审查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合同(协议)的精神和文本格式,是否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项目招投标的精神等。其次,审查合同(协议)的合理性。语言文字是否简炼、规范、严谨,重点避免日后索赔的伏笔;有关条款的描述是否清晰;费用和计算数据有否误差;有关合同附表、附录和签章手续是否齐全等。

2)审查设计变更及签证费用。首先定性审查。是否有合法的手续和依据;是否符合现行的有关规定、施工合同和项目招投标精神;内容反映是否准确,是否有变相的重复计取等。其次定量审查。文字表述是否明了,防止产生新的矛盾和分歧;费用计算方法和结果是否正确;相应的附件是否齐全等。

3.4审查计划及步骤

1)首先须吃透工程合同及项目招投标精神,熟悉和了解项目的特点、取费标准和优惠条件等;其次再审查工程预(结)算。

2)审查工程预(结)算。先审查定额(换算)、材料价格(补差)、取费标准等;再审查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等费用,最后计算工程量审查工程图纸部分的费用。

3)计算图纸工程量。先分部工程计算,后单位工程汇总;运用统筹原理,避免工程量重复计算,尽量利用前面已计算的数据。要求计算层次清楚,计算式一目了然,便于回忆、复核、会谈。

工程审计合理化建议第2篇

关键词:造价咨询中介机构;跟踪审计;工作重点;注意事项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长期以来,我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主要是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两种方式,但都是事后的静态审计监督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由于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参建单位多的特点,如果采取传统事后静态审计方式,不仅不能取得较好的审计效果,而且发现问题后已经为时已晚,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巨大经济损失。

近年来,工程跟踪审计作为一种新的审计方式得到国家审计机关的大力推广和应用,它改变了以往事后审计的滞后性和间接性,要求审计人员一开始就介入到工作中去,增强审计的时效性,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作用,成为国家审计的重要监督手段和方法。

所谓跟踪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的前期立项、设计、建设准备、施工、竣工等环节,连续、不间断地进行审计,即“事前参与、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审计模式。我国跟踪审计还处于探索阶段,采取的审计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审计主体跟踪建设程序,有计划地从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征地拆迁、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价款结算、竣工验收直至项目投产或使用进行审计监督;二是阶段性跟踪审计模式:审计人员根据工程项目进展情况,从某个阶段开始,甚至可以从某阶段的某个环节介入。比如:从开工时开始介入,跟踪整个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

现阶段,重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多数由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或独立完成,下面主要阐述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在工程开工至竣工期间跟踪审计的工作重点及注意事项。

一、跟踪审计的工作重点

(一)施工合同审计

1、合同签署前,对合同文件中涉及工程造价的商务条款的合法性、内容的完整性、表述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计建议。

2、对项目预算进行审计。

3、对甲供材料和设备进行市场询价,供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时参考。

出具的成果文件为:《关于……合同(或协议)草稿的审计建议》及《工程预算审计报告》。

(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着重审计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以促进建设单位完善管理机制,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及建设资金合理使用。

对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在造价管理方面的制度、方法、程序等需要商榷的地方提供咨询建议;对建设单位提出的造价管理方面的疑难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对造价管理方面需要提醒建设单位关注或催促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的地方提出建议。

出具的成果文件为: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联系单。

(三)暂估价材料审计

审核暂估价材料的审批是否符合合同规定,价格水平和构成是否合理。

对建设单位需要询价的主材、设备价格提供市场参考价格的咨询意见。

出具的成果文件为:主材、设备市场价格咨询意见表

(四)变更洽商审计

1、审查变更洽商产生的原因,审查变更洽商签认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签认手续是否完备、及时。

2、在变更洽商发生时,提醒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按顺序对变更洽商进行编号。

3、对于较大的设计修改或方案变动等情况,为建设单位提供造价测算分析。

对现场发生的变更洽商进行收集、记录;对不符合规定的洽商以‘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联系单’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对涉及金额较大、建设单位提出测算造价要求的变更进行造价测算。

出具的成果文件为: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联系单

或:造价测算咨询意见

或:《工程预算审计报告》

(五)工程索赔审计

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理由的适当性,索赔价格的合理性。协助建设单位对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进行索赔。

出具的成果文件为: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联系单

或:造价测算咨询意见

或:《工程预(结)算审计报告》

(六)工程款项支付审计

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手续是否完备,金额是否准确。

出具的成果文件为:《工程款支付审核意见》,并附审核明细表。

(七)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1、检查原施工图预算及合同价;

2、熟悉竣工图纸,了解施工现场;

3、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隐蔽验收记录是否事实;

4、计算和复核工程量;

5、审核套用的原单价或确定的新单价;

6、正确计算有关费用;

7、招标文件中约定的人员、机械、质量、工期等是否履约;

8、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是否真实,竣工结算是否超概算金额等;

9、编写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出具的成果文件为:《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八)其它相关工作

参加造价跟踪审计相关会议,并记录会议记要;对收还资料进行登记、签认;对审计成果文件发放情况进行登记、签认;记录审计工作日志。

二、跟踪审计的注意事项

1、跟踪审计一定要保持审计的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要防止两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审计主要是外部独立监督,不是替代建设方的全面或部分管理工作,应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职能管理单位是工程项目实施的组织方,承担第一责任,跟踪审计应做到各司其职,避免越位引发的审计风险。

2、跟踪审计人员应强化责任心,树立工作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充分了解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理论,改进工作方法,保证跟踪审计的有效实施,同时还应提高专业水平,因跟踪审计涉及到测量、勘察、监理、咨询、设计、施工图审核等其它费用的控制,要求审计人员必须注重综合能力的提高,从而保证跟踪审计的工作质量。

3、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人员面对各方庞大的管理队伍和繁多的日常审计任务,应将手头的工作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条理的逐项去完成。并应经常去施工现场查看,一来进一步熟悉工程的施工情况,二来可以通过拍照记录的形式为将来竣工结算积累过程资料,便于验证现场签证、变更洽商的真实性、合理性,避免结算时不合理计费。

工程审计合理化建议第3篇

这次会议。充分肯定了近年来陕西省内部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总体目标,提出“十二五”期间内部审计工作要以“强化内部控制,推动科学管理”为重心。认真贯彻《审计法实施条例》、“两办”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充分发挥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会议要求各设区市审计机关、内审协会以及全省各内审机构:

一是认真贯彻审计法实施条例,不断强化内部审计协会自身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明确了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职责,主要通过内部审计协会履行职能来实现。为此,内部审计协会应该有自己的定位和目标,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改革趋势。不断完善,不断规范。各级审计机关要把内部审计协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关心内审协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其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各内审协会要严格按照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抓好行业自律,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引导和推动内部审计工作健康发展。真正把内审协会办成内审机构和广大内审工作者可以依赖的“会员之家”。

二是积极做好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济责任审计是内部审计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去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定职责。各部门和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要以贯彻“两办”通知精神为契机,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的开展,加强与本级国家审计机关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和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范围、内容、程序等,研究制定配套的经济责任审计手册,形成完善的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推动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工程审计合理化建议第4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对策分析

近些年来,伴随世界各国有关会计造假的丑闻事件屡见不鲜,折射出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不可小觑。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产重组改制等也带来了经营业务范畴及模式的巨大改变,都对传统模式的审计工作带来诸多挑战。因此,需要我国的国有企业根据新形势的发展需要,进行内部审计工作的改革和创新,从而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在此背景下,本文将结合笔者在国有企业中的具体工作实践,深入剖析国有企业在内部审计环节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从而提出些许建议,以供决策者和管理者借鉴、参考。

一、目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

从理论上说,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内涵和外延都要求企业进行内部审计,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发展规模以及所处行业的特殊性,通常对受托责任要求相应提高;从实践上讲,加强和完善内部审计是固有企业不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迫切需要,更是不断满足外部机构监管的现实需要。尽管内部审计尤为必要,但是通过调研发现,一些国有企业虽然加大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力度,但是现代审计方法却比较薄弱,比如投资决策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等。本文将从三方面详细阐述目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根本问题:内部审计转型效果欠佳

主要表现在:1)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转型的核心思想是由合规性导向的传统审计向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为导向的管理效益审计延伸。但是目前我国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远远不能满足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造成企业内部审计转型缺少强制力。2)一些企业的管理者根本不重视审计人员对管理审计所提交的建议和意见,更谈不上后续审计的环节,导致只有发现重大违规违纪或内部控制出现重大缺陷时,才被迫强制性实施。

(二)主要问题:内部审计缺乏一定的规范

主要表现在:1)目前,一些国有企业私设“小金库”、预算执行不严及乱挤乱摊成本等现象还存在,这是内部控制失效的典型表现之一。2)有调研显示,目前我国很多国有企业虽然建立了内部审计规章制度,但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职责不明和定位不清等问题普遍存在。比如一些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极不合理,比如尚未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而与纪检监察部门合并为一,这样非常容易引起错觉,误以为内部审计就是单纯地检查企业内部违纪违规的事件。

(三)关键问题: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主要表现在:1)从人员操作风险视角来讲,会计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对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能力要求,即他们不但要掌握和熟知有关信息化的软硬件知识,信息处理及管理技术,也需要具备灵活应变的操作能力,从而对影响审计安全性和稳定性的系统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但是很多国有企业处于审计信息化的初级阶段,仅仅停留在应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的起步阶段,及单单针对凭证、账簿及报表的查询层面,缺乏对审计的风险预警、及审计工具等功能模块的普及,这些都将致使内部审计工作呈现出滞后性。2)从计算机舞弊风险视角来讲,存在利用信息化偷窃资产或贪污资金的不良行为,也存在通过编制非法程序进行牟利的违规事件,这些都加大了审计风险。

二、若干完善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建议和思考

(一)通过不断的法律法规规范来实现内部审计彻底转型

我国国有企业为了更好地适应日益变化的国内外竞争环境以及自身各项经济业务发展的需要,要求尽快实现由传统内部审计向现代内部审计的转型,主要建议有:1)尽快推出相对细化的内部审计准则,一方面便于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另一方面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内部审计职业的信心。2)充分认识到内部审计转型的艰巨性及时间性,建议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阶段性目标体系,逐步实现转型。

(二)通过不断加强企业规范来实现内部审计的科学性

主要建议:1)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不断提神内部审计的地位。建议采取董事会和高管层双重领导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方式,这比较符合当前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因为加强对企业内部管理层的监督,从而不断强化董事会的监督职能,通过增加独立董事比例的方式,引入审计委员会制度,这也基本符合我国企业治理改革的发展方向。2)加强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将国有企业的日常审计与内部控制评价等联动起来,使内部审计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流程与环节实施专项审计,比如投资、采购、销售及安全生产等流程进行控制审计,还需要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等。3)建立企业标准。国有企业应逐步建立企业的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工作流程及岗位职责等方面的内部审计工作准则和规范, 比如招标比价采购管理办法、全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及专用经费管理规定等来完善内部审计工作评判的标准。

(三)通过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来构建数字化的内部审计机制

这是会计电算化及信息化的发展需要,要求国有企业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不断创新审计方式,从而实现数字化审计,主要建议有:1)加大培养信息化审计人才。通过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信息化培训,让他们成为能够掌握并熟练运用各种计算机审计技术方法的复合型专业人才。2)建设和完善信息化数据资料库建设,具体包括企业的内部资料制度、审计文献资料及审计历史资料等相关数据。3)运用审计系统软件的查询、筛选及汇总分析等多个功能,对企业内部财务信息机会计工作进行有效地监控和评价,并随时跟踪流动资金等重要情况,从而能够对企业的风险管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审计。

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需要充分认识到内部审计的重要作用,不断创新内部审计的新理念,实现内部审计转型。本文在查阅国内外文献及自身实践的基础上,探讨了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能够为国有企业进行内部审计提供一定的执行参考。本文仅仅是抛砖引玉,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完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作者单位:江西中煤科技集团公司审计部)

参考文献

[1]王兵. 鲍国明.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实践与发展经验[J].审计研究.2013(02).

[2]姚莉.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风险与防范[J].经营管理者.2013(16).

工程审计合理化建议第5篇

一、强化预算管理,搞好财务收支及预算审计

内部审计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其工作重心应该前移,应将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审计有机结合,变被动监督为主动预防,事后责任追究为事前教育免疫。每年都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学校年度财务收支及预决算情况进行审计,促进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化,审计中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加强对预算编制程序的过程参与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重点审查预算编制的适度性和预算管理程序的规范性,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预算编制、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重点关注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通过事中参与及执行过程的审计,监督管理的过程,保证学校各项收支的合理、合法,减少无预算事项的发生。

二、强化全程跟踪,突出抓好工程项目审计

工程项目审计是内部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高校内部经济活动的重要风险点。审计处是学校财经委员会、后勤保障委员会、工程招标领导小组等机构成员单位,参与学校主要经济活动的论证决策,全面掌握项目的基本情况。该处在学校基建、后勤等部门的工程及维修项目审计监督中,从立项开始,到预算审核、投标单位考察、招投标谈判、验收决算再到最后审计,始终坚持全程跟踪,尽可能提前发现工程建设过程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保证学校投资的效益。对于一些资金投入较大、较为复杂或很专业的工程项目,采取委托社会审计机构或聘请工程建设专家实施,内审人员在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将主要精力放在对事前、事中管理流程的分析和评价上,将关注的重点放在审计监控上,从而有效地发现和堵塞了各环节中的漏洞和问题。

三、强化末端问效,高度重视审计整改落实

积极贯彻落实《陕西省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狠抓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对年度审计提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纳,向院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汇报,并由主管校领导主持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就有关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专门安排落实,要求认真研究对待,积极落实整改。为促进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的情况实施跟踪审计,及时督促被审单位重视审计意见,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和审计建议的反馈意见,帮助被审计单位加强整改,保证审计目标的实现。

四、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

工程审计合理化建议第6篇

医院内部审计是实现管理出效益的有效途径之一。作为南京市唯一一家县级综合性现代化医院,高淳县人民医院深谙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自2005年起,引进注册会计师,设立独立的审计机构,并树立科学审计理论,充分发挥审计“免疫功能”,积极探索管理审计和效益审计新路子。将审计监督转换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审计内容从财务延伸到医院管理的各领域。

人本审计

人力资源是医院经营活动的主体,相同的人力存在着不同的知识和技术含量;相同的物力,也会因不同的人力技术和管理产生不同的效益。如何提升全体员工的归属感,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是医院管理者经常要思考的问题。

针对此问题,医院首先树立了“以人为本”的思想,每年印发《高淳县人民医院BBMI绩效管理方案》,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动性及创造性,体现医院以技术、质量、服务、风险的薪酬价值为取向,实现个人、科室、社会的价值连接。这其中包含了有关人力资源的审计内容,主要是对职工满意度进行调查,对人员考核办法进行审计,对人员配置合理性以及人员与岗位的适应性等方面进行审计。

对职工满意度的调查内容,是通过在内网开设员工生活、医疗安全、员工工作、职业道德建设通道,广泛征求职工言论而实现的,以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对人员考核办法进行审计,主要审计各管理科室对人员的考核是否符合医院相关政策,是否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量化的考核标准及考核评价方法;对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审计,主要审计医院的人员配置是否做到高、中、低有机结合,既能较好地支持现有业务的开展,又有合理的人才梯队,为医院业务的传承和拓展奠定基础,以实现配置既不至于人浮于事,又不造成某些人体力和智力的透支;对人与岗位的适应性审计,关键是审计是否做到“人尽其才”,实现团队关系的融洽,使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得到最大限度发挥。

通过对人力资源投入和产出的审计,可对人员考核办法进行审计,摸清各科人力资源的配置情况,为科室的人力资源管理提供必备资料。从而杜绝人员配置不合理、人员与岗位不适应的现象,为人员合理流动、人才招聘提供了重要依据。

为推进管理,医院还与各科主任签订了综合目标责任书,每半年对科主任进行综合目标考核。

审计部门对此开展了对科主任目标责任的审计,其中包括对科主任任期内的资产、效益、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等财务性指标进行审计。

以固定资产为例,医院将每百元固定资产创收指标与审计固定资产效益指标结合利用,为科主任目标考核提供依据。由此可增强科主任的责任感和自我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实现有关部门和科室负责人的责、权、利相统一,以达到加强内部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此外,医院还对从遵纪守法、廉政建设等方面对科主任进行审计,进而推进行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风险。

为了能够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医院还会对每年的职代会进行审计。

每年的职代会是全体员工的盛宴,员工代表就医院管理各方面都能畅所欲言。为了在会议的第二天能以最快速度圆满答复提案,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每年在收集到提案的当天晚上,都要加班讨论至深夜。之后,各责任部门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将院长的答复逐一落实。

对职代会提案落实情况的追踪审计,是审计科每年必开展的工作。审计结果当年通过院周会及内网向员工反馈,在第二年的职代会大会上予通报。

全过程跟踪审计

医院每年采购上千万元的设备,对50万元以上的设备要进行单机核算,由审计科对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将实际效益与预期效益进行分析对比,对固定资产的投资效益做出客观评价,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措施,将审计结果与设备的管理考核挂钩,实现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由此对医院的再投资起到参考作用。

审计科将国家有关招议标政策与医院实际情况相结合,制订了《高淳县人民医院招议标工作流程》,并对招、投标现场工作全场监督,并形成文字记录,可为后期的合同审计、价格审计提供第一手资料。

在物资采购过程中,为保证质量、降低价格、防范风险,医院的后勤物资、卫生耗材、检验试剂等采购,均由审计人员参与议价,必要时进行市场调研。对于合格供方,医院会进行再议价。审计科每月会抽样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高值耗材的价格更是严格把关。

在审计科的提议及指导下,医院信息科开发了“卫生耗材管理系统”,对物资、耗材进行信息化管理,实现关口前移,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加以控制,降低采购风险,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医院同品牌采购价格远远低于网上统一招标价,充分体现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

为使签订合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医院制定了《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经审计审核签字方可生效。审核内容除价格、付款进度、质保等合同主要条款,还包括合同的严密性、合规性、合法性,对不完善、不合理条款提出建议。

在此之后,审计科每年还会对合同的履行进行审计,督促商家的各项承诺予以完整兑现,监督财务根据合同进度支付款项。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将建设性意见落到实处,将审计成果转化为管理效益,从而提升内部审计价值,规避了相关部门风险。

在医院的基建项目中,审计科除参加前期的招议标工作及对其签订的合同进行审计外,还会在项目送往审计局前,进行必要审计。对于工程变更项目,内审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对项目进行审计签证。

由此,将审计工作从事后延伸到前期和中期,实现全过程的跟踪审计,通过工程项目的抽样审计,将一些高估冒算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医院节约了大量资金。同时,基建项目审计的开展,严肃了财经法纪,增加了基建投资的透明度,避免或减少基建活动中违纪现象的发生。

审计工作的落实,可有助于增强医院的质量管理。公立医院的运营发展,技术是核心,制度是保障,再好的制度必须执行方能生效,医院利用ISO9001-2000这一科学管理手段,采用内部审计,贯彻落实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实施持续改进,并不定期对医院各类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提升医院执行力,从而不断完善医疗质量的管理。

工程审计合理化建议第7篇

关键词价值增值项目管理承包模式项目管理承包商

项目管理承包(ProjectManagementContracting,以下简称PMC)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完成以后,业主选择(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一个技术力量较强、有丰富工程管理经验的工程公司或咨询公司作为项目管理承包商对项目进行全面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承包。在这种模式下,业主方面仅需保留很小部分的管理力量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关键问题进行决策,而绝大部分的项目管理工作都由项目管理承包商来完成。项目管理承包商作为业主的代表或业主的延伸,帮助业主在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中有效的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如何更好地发挥PMC模式的作用,实现项目全寿命期各项技术和经济指标的最优化,进而达到业主和项目管理承包商的双赢,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实践证明,在PMC项目中应用价值增值工程理论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

一、价值增值

价值增值(ValueImprovingPractices,以下简称VIP)是在价值工程(ValueEngineering,以下简称VE)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能给项目带来增值的价值工程方法,旨在去除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产生任何价值的投资活动,并通过价值增值方法,降低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和项目寿命周期(life-cycle)成本,增加项目净现值(NPV),从而最终达到降低项目投资费用的目的。

在PMC模式的项目中,由于项目管理承包商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车负全面管理责任而使得项目一体化优势更加明显,为VIP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业主在选择项目管理承包商时,一般会将其实施VIP的能力作为一个重要衡量标准,并在合同中规定一个分享比例,对项目管理承包商由于实施VIP而节约的项目投资按照此比例进行奖励,以此激励项目管理承包商。由此可以看出,项目管理承包商进行VIP工作的能力大小直接影响了项目的成功以及其自身的经济效益。本文以下篇幅即结合相关石化PMC项目的实践,从项目管理承包商的角度介绍VIP在PMC项目中的内容、适用阶段、组织、程序。

二、VIP的主要工作内容及适用阶段

VIP是致力于清除项目范围内非增值投资的专业活动,其实质是使项目寿命周期内费用最小而使设施使用寿命最长的有组织的工作方法,在PMC项目中价值增值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路线选择。其目标是确保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具有竞争力。目标的实现通常是采用在当前其他项目中被成功使用的技术。

2.工艺方案最简化。其目标是通过修改、合并或削减一项或多项工艺步骤来减少投资需求,降低操作成本。实现该目标一般是在工艺设计过程中评价现有工艺或选择最优级别的工艺使没有价值增值的投资最小化。

3.工厂质量等级确定。其目标是建立满足商业计划所必须的设施。通过建立费用平衡(资本及操作费用)来实现目标。需要考虑可靠性、可消耗性、自动化水平、公用设施的寿命周期、物流系数的期望值,以及产品产率随时间、产品质量及产品弹性的变化等。

4.体现价值工程。可理解为“物尽其用”,目标是在不以牺牲项目功能、性能指标、及完成项目特殊使命所需的设施能力前提下取得最低的费用投入。

5.最佳标准规范和规定的制定。其目标是使标准规范、工程规定与项目目标相一致。通过挑选最适用于项目的标准规范、工程规定,以及在确保不超出项目实际需求的前提下修改工程规定,以满足项目目标。

6.预先进行维护。预先提出检修及维护要求的目标是通过测量设备条件,证实即将发生的问题,并预测何时采取正确行动。

7.设计能力最佳化。其目标是评估主要单体设备的最大能力,设置最低的余量。实现方式为通过组织专家评价主要单体设备的最大能力,从而使设备能力最大化,其前提是不提高设计安全系数。

8.可施工性评审。其目标是让有施工经验的人员对设计进行分析,以便减少施工阶段的费用,缩短进度。实现方式为项目管理承包商在前期设计阶段,组织有施工经验的人员参与到项目组中开发可施工性程序。

以上内容会因具体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并不是每一个项目都包括以上所有内容,各个项目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一些具体内容。如图1所示,这几种方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有不同的适用阶段。比如,技术路线选择、工艺方案最简化、工程质量等级确定等价值增值方法适用于项目定义阶段;可施工性评审这种价值增值方法适用于项目实施阶段。图1的纵坐标表示各种价值增值方法对项目价值的潜在影响,从图中可以看出,价值增值工作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越早实行对项目价值影响越大,执行效果也就越好。

三、项目管理承包商的价值增值组织

VIP是一种有组织有领导的活动,它的开展和实施需要一个明确职责分工的组织来实现。对VIP工作的组织是否得力是项目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从项目管理承包商组织成员的选配、组织的组建,到方案的发起、选择、评价、实施,都对VIP工作的开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PMC项目中项目管理承包商的VIP工作的人员组织主要包括:VIP发起人、项目经理、VIP协调员、建议审核小组、提议负责人、趋势工程师等。

VIP发起人为PMC项目的VIP总负责人,他在项目主任(ProjectDirector)的领导下,发起PMC项目增值工作的实施。VIP发起人在总体上负责调配VIP工作所需资源,设置VIP工作目标,批准VIP工作的执行策略以及设定各类VIP建议的优先顺序。项目经理在VIP工作中起的是管理协调的作用。他负责安排正式的VIP讨论会议,保证VIP讨论会议符合进度计划,审核VIP发起过程中各关键成果,与业主和专利商协调VIP工作的情况。

增值实务的顺利实施有赖于项目组早期的规划和投入。VIP协调员的职责就在于负责组织VIP工作开工会以及随后的VIP工作在整个项目的推广。VIP协调员需要编制一套说明如何在项目上开展VIP工作的综合程序;收集并记录整个项目中的VIP建议形成日志,并负责初步筛选建议,组织VIP建议审核小组。建议审核小组成员主要包括各专业工程师。在项目最初,建议审核小组应每周开会,审核潜在的成本节约建议。小组将就审核标准达成一致,通知VIP协调员哪些建议将进一步讨论。

提议负责人全面负责进行进一步的成本节约问题评估,并按要求让HSE、项目控制和其他部门参与评估过程。研究一经充分展开,提议负责人应尽快把节约建议转换成费用趋势计划。然后由趋势工程师按照趋势程序对已形成趋势计划的VIP建议进行管理。

此外,应鼓励所有的项目参与人员参与到VIP工作中。所有的项目参与人员,不论来自什么组织和地点,都应该积极探索费用节约的建议并参与到VIP工作中。只有这样,VIP计划才会取得成功。

四、价值增值工作流程

在PMC项目中价值增值工作的开展一般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价值增值工作前期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价值增值建议的筛选阶段。

项目开工后,即进入价值增值工作的前期准备阶段,价值增值负责人负责该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工作内容:第一,召开价值增值开工会,以确保价值增值工作成为项目执行计划中的一部分;第二,编制价值增值程序文件,以明确价值增值成员的工作责任,确立价值增值工作的开展程序,及对每一条建议的追踪和执行;第三,建立价值增值的工作目标,该目标应以项目的投资为基础,且能反映项目的具体情况,并根据项目的投资估算适时地对目标进行评估。

价值增值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即进入价值增值建议筛选阶段。图2所示为PMC项目价值增值建议筛选阶段的流程图。

由VIP协调员审核并录入来自各方的价值增值建议,形成日志,该日志面向所有的项目团队成员,该过程是透明的。建议审核小组定期召开审核会,评估收到的VIP建议,审核小组需要建立一定的方法作为建立筛选标准的基础,并按照标准逐一审核每个建议。当审核小组认为建议值得进一步评估,则提供资金支持,并确定一名提议负责人。如果建议的审核需要相关技术专利商,则需获得专利商的参与。建议审核小组中将有一名成员对提议负责人提供支持和指导,审核、同意研究结果。经评审通过后的建议将提交给趋势工程师进行趋势管理,并提交给业主进行确认。按照VIP组织制定的奖励方案,对VIP建议人给予一定的奖励。从图2中可以看出建议从最开始的提出到最终被业主接受,需要经过A、B、C、D、E五个关口,为了增强全员对VIP工作的积极性,一般应随着建议通过关数的增加,相应增加对建议提交者奖励的额度。

五、价值增值在某PMC项目中应用

价值增值的工作随着项目定义阶段的启动而开始,并在定义阶段贯彻始终。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通过召开一系列的价值增值会议来收集建议,然后由建议评审小组对每条建议进行评定和筛选,最终确定有实施可能的建议,并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指定专人对建议的实施进行监督。

在某大型石化PMC项目中,项目管理承包商提出了改进冷凝水热回收系统的价值增值建议。该建议将原设计中冷凝水热回收系统所采用的换热器由串联方式改为并联方式,并增设两台冷凝水闪蒸器以回收蒸汽。同时可节省掉原流程中的两台管壳式换热器及一台空冷器。

经建议审核小组、提议负责人多次评估后,认为该建议有以下优点:

一是降低了设备的投资,按国内供货计算,与原设计相比减少了276万元人民币。

二减化了控制系统,提高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三是减少了循环水系统的冷却负荷,每年节约操作费用300万元人民币。

据此,业主采纳该建议并在实施阶段实行。在这个石化项目中,项目管理承包商共提出价值增值建议700多条,为业主节约投资近1.3亿美元。项目管理承包商通过合同中规定的分享比例相应的获得了可观的激励金。

六、结论

价值增值工程是一项复杂的、技术性强的管理活动,它是把技术与经济结合起来的管理技术,需要多方面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数据,涉及到许多技术部门和经济部门,因此,在价值增值的应用过程中,项目管理承包商必须按照系统工程的要求,把有关部门组织起来,通力合作,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在保证功能、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用最低的成本来实现必要的价值。

参考文献

陈勇强:项目管理承包中相关费用和激励问题分析,《国际经济合作》,2005年第8期。

JolivertF,NavarreC,1996.“Large-scaleprojects,self-organizingandmeta-rules:towardsnewformsofmanagement.”InternationalJournalofProjectManagement2,pp.265-271.

AndersonD,DeborahFisherJ,2000.“IntegratingConstructabilityintoProjectDevelopment:AProcessApproach.”JournalofConstructionEngineeringandManagement2,pp.81-88.

王茂斌:VIP在石化项目中的应用,《化工管理》,2004年第2期。

刘家明、陈勇强、戚国胜:《项目管理承包——PMC理论与实践》,人民邮电出版社,2005年。

KamalMAl-SubhiAl-Harbi,1998.“Sharingfractionsincost-plus-incentive-feecontracts.”InternationalJournalofProjectManagement2,pp.73-80.

工程审计合理化建议第8篇

关键词: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争议评审;方法

一、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主要特点

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本身所具有投资规模大,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大,参建单位多、多专业、多领域协调执行,施工情况复杂等特点使得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变更、工期延长等现象经常发生,从而引起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的纠纷频发,处理不好甚至导致复杂的诉讼。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的执行,要求设计、采办、施工各专业的协调配合,施工过程中需要土建施工和电气仪表安装等专业的协调配合。有时由于项目基础设计不到位,详细设计需要进行较大调整,造成工程量大幅增加。比如,石油天然气管道项目总承包合同的执行可能要穿越山区、河流、沼泽、地下岩石区等地质条件复杂区域,导致工程施工难度增大,工程量增加;有些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极端气候,导致工期和施工项目成本增加;还有的项目业主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为了形象工程,更改项目的施工方案,导致承包商投入资源增加、工期延长进而增加项目成本等。因此,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工程建设合同往往周期长,特别是在国际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由于项目所在国安全、环保、劳工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同样的项目,相对于国内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合同工期一般比国内翻倍。合同工期为3-5年的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比比皆是。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出现许多新的问题(化工厂建设项目中增加钢结构,管道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新增定向钻穿越施工等),由于业主内控程序规定、项目预算限额等原因,对于承包商变更、索赔的批复往往比较慢,能拖就拖,能不批就不批。由于项目工期比较长,执行海外项目过程中人员变动比较频繁,特别是项目执行到后期人员大量复原,一般只留少量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人员的变动、复原可能导致与业主变更、索赔的协商更加困难。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很有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争议纠纷。由于总承包项目复杂,争议纠纷的解决需要多角度分析研究项目合同当事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显然,多角度分析研究合同当事方的责任不是一个简单的事。争议纠纷解决不好将影响项目的顺利完工,甚至可能转化为复杂的仲裁或诉讼,给业主和/或总包商造成较大损失。因此,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争议纠纷解决机制的设立可以有效促进纠纷争议的及时处理,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节约项目成本。因此,争议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在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中显得非常重要。

二、工程建设项目争议传统解决方式

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的争议纠纷解决传统方式一般为诉讼和非诉讼替代方式。在菲迪克(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工程建设总承包标准合同指南中给出了包括仲裁在内的非诉讼争端解决程序和争议解决的替代方式。

1.诉讼方式。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除了可能存在司法保护主义的影响外,法官也不可能是工程建设专业领域的专家,即使法庭聘用工程建设灵领域的专家,也是法官信任的专家。换句话说,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中的争议纠纷,判决结果可能是不准确,不公平。

2.仲裁方式。众所周知,相对于诉讼程序讲,仲裁有许多优势:仲裁裁决是终局的,解决争议纠纷比较快,仲裁当事人对证据的产生有更大的灵活性,双方可以选定使用的仲裁规则及双方聘任的仲裁员对纠纷争议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更有利于还原事实真相,合理解决争议,同时在国际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中,通过选择仲裁地点,采取国际仲裁方式,还可以防止司法保护主义。尽管相对于诉讼方式,仲裁比较灵活,但人们观念中,仲裁也是打官司,一般情况下,申请仲裁常发生在项目合同结束或被终止后。由于人员变化、文控管理等原因,造成仲裁审理有时也比较耗时,成本也比较高。

3.协商。协商解决争议是最常见的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但由于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多专业、多领域,业主和承包商处于不同的利益主体,许多时候,合同当事方各说各有理,很难就争议纠纷达成一致。

4.调解。调解具有灵活、方便、有利于维系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调解一般在出现争议后再雇佣调解员,且作为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调解意见缺乏法律强制效力,因此,实践中,调解的方式使用的并不多。

三、争议评审组

合同当事方为了能够和平友好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纠纷或避免争议纠纷,按照合同双方平等自愿原则,可以指定有一定专长的技术、法律专家成立争议评审组,根据评审组成员协议规定及合同当事方的请求评审事项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争议。争议评审组跟踪合同执行全过程,促进合同当事方达成一致,化解争议纠纷,减少或避免诉讼或仲裁,以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的顺利实施。争议评审组已在国际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中广泛使用,在美国、英国、欧盟等发达国家有多年历史并促进了合同的顺利执行,在拉丁美洲也有不少成功的案例。争议评审的概念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华盛顿Boundary大坝工程中首次引入。根据争议评审基金组织2007年全球调研:2000多个适用争议评审的项目,涉及项目金额累计达1000亿美元;3000多个争议事项被递交给争议评审组以寻求建议或意见;争议评审裁决成功率高达97%;仅有不足2%的争议纠纷在争议评审程序之后被递交给仲裁庭或法庭。国内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中已逐渐设立争议评审组。在四川省雅砻江二滩水电站工程项目和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执行过程中,多项争议通过争议评审获得圆满解决。

(一)争议评审组优点

仲裁、诉讼对项目业主或承包商而言,不仅耗时耗力,而且也会影响双方的合作关系,尤其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施工的顺利实施。此外,即使相关争议无法通过争议评审最终有效解决,但经过争议评审,可以将相关事实情况和证据材料予以固定,为后续的仲裁或诉讼程序提供证据,以促进仲裁、诉讼方式顺利解决争议纠纷。争议评审组一般由懂技术和法律的专家组成,从项目初期就介入项目,定期、不定期到项目现场调查研究,熟悉项目执行情况。争议评审组专家拥有专业知识,又对项目了解,有利于促进项目业主和承包商的沟通交流,增加彼此之间的信任,及时灵活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纠纷争议,促进合同当事方达成一致,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索赔等问题,大大降低合后期的索赔,减少合同威胁,同时与仲裁、诉讼程序相比,争议评审还节约成本和时间。争议评审组的成本一般在项目合同成本的0.25%以下,如项目争议事项不大,则花费可低至项目最终建设合同造价的0.05%,这就好比保险一样,花少量的成本就可以大大降低项目潜在的风险。

(二)争议评审组分类

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ChamberofCommerce)2015年10月1日修订了专门的争议评审组的规则程序。争议评审组可以是仅起咨询顾问和建议作用的争议评审审查组(DisputeReviewBoardorDRB),也可以是能够做出对双方有约束力决定的争议评审裁决组(DisputeAdjudicationBoadorDAR),还可以是具有双重功能的争议综合评审组(CombinedDisputeBoardorCDB)。争议评审审查组给出的争议处理意见,对合同当事方没有约束力,合同当事方可以履行,也可以不履行。要强制履行争议评审审查组的意见,合同当事方需要申请仲裁庭或法院对争议审查组意见的裁决。争议评审裁决组对纠纷争议出具的评审决定具有约束力,合同当事方必须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争议评审裁决组的决定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将争议评审裁决组的决定提交仲裁庭或法院裁决。但仲裁庭或法院的裁决不执行争议评审裁决组的决定前,合同当事人必须履行争议评审裁决组的决定。争议综合评审组在一方当事人请求,另一方当事人不反对的情况下,可以出具仅起参考作用的评审意见,也可以出具有执行约束力的决定。如果合同当事人达不成一致,争议综合评审组按照项目合同或评审组成员协议决定其做出的决定是否具有执行力。原则上,争议综合评审组根据违约责任、证据情况以及合同规定出具评审意见或有执行约束力的决定。合同双方在决定设立争议评审组时应决定评审组为评审审查组,评审裁决组还是评审综合组。国际商会争议评审组规则规定了详细的争议评审组成员的指定和聘任,争议评审组的评审意见或评审决定的审查及形式。

(三)国内争议评审组规则

北京仲裁委2009年颁布《工程建设争议评审规则》规定:除非合同对评审组人数另有约定,评审组由3名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应当在调查会结束后的14日内做出决定,评审意见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2010年颁布了工程建设争议评审规则(试行)并于2014年11月进行了修订,明确了争议评审组的决定以对合同当事方有约束力为原则,参考意见为例外。2013年版《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专门规定了争议评审的内容。评审组的组成、报酬、评审组的决定是否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等内容都可由合同当事方协商确定。

(四)争议评审组组成

争议评审组一般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最好2名成员为技术专家,第3名成员(首席评审组成员)为工程建设领域有丰富经验的律师。技术专家可以就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提供专业意见,更有利于弄清项目的事实,工程建设领域有经验的律师可以根据技术专家的讨论协商情况提供客观的法律支持,这样的争议评审组更有利于客观地弄清事实真相,依照合同适用的法律、国际惯例和合同客观做出评审意见。合同当事方各选定1名争议评审组成员,第3名成员由双方选定的成员共同指定或双方共同指定。争议评审组也可以向专门机构(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有专门机构主席或秘书长指定。简单说,争议评审组成员由合同双方共同指定。接受指定的争议评审组成员应签署独立、公正的声明。一方在知道评审组成员应回避的合理理由的15天内,可以申请评审组成员进行回避。合同各方应与争议评审组成员签署服务合同。明确服务报酬(一般为月度固定费用加争议评审时日费或小时费率)、服务时间、合同期限、终止、解除条件、争议解决方式以及争评审组成员保证公正、独立的承诺等。

(五)设立争议评审组的时间

争议评审组具体设立的时间需要从经济角度,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决定,一般应为在项目开工后或承包商完成动迁后由合同各方合意设立。有些复杂的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最好从项目一开始就设立争议评审组,有些简单的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由于项目初期没有太多事情,为节约成本,可以在项目执行一段时间后设立争议评审组。

(六)争议评审组工作机制

争议评审组建立正常的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会议(也可以通过电话、视频会议形式)、现场考察、听证会等形式掌握项目履行情况。项目执行阶段评审组现场访问至少每季度一次。各方有权提议争议评审组召开临时会议和组织现场考察,但应提前一定合理时间(如5天或7天)通知评审组成员。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信息(项目补充协议、合同执行计划、会议纪要、信函、日报表等)应向争议评审组开放。项目执行过程中方产生了需要澄清、变更或索赔的事实后,合同一方应在一定期限内(如48小时或5天)通知对方并抄送争议评审组,通知中应附相关的证据文件(设计图纸、会议纪要、工作日志、信函、合同执行计划等),预计的索赔数额,建议争议评审组采取的措施等。相对方收到争议评审通知的一定期限(如7天或10天)内,提出答辩意见并附相关支持文件,争议评审组在收到答辩的一定期限(如7天或10天)内组织听证会听取合同各方或相关人士的意见。争议评审组力争协助双方友好解决争议。如果双方不能友好解决,争议评审组应在收到争议评审通知的一定期限(如30天或45天)内做出评审意见。争议评审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如果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按首席评审组成员的意见做出。争议评审组有不同意见的成员应将自己的意见发给各方。如果合同各方在一定期限内(比如7天或10天)没有对争议评审组的意见提出异议,争议评审组的意见可以转为具有约束力的决定。如果合同一方不同意争议评审组的意见,应书面表明其不同意的原因。评审意见可以作为未来仲裁或诉讼的证据。根据双方约定争议评审组也可以直接做出具有约束力的决定。合同各方在设立争议评审组的时候定义争议评审组的权限,允许争议评审组出具有约束力的评审决定而不是评审意见,合同各方必须执行评审组具有约束力的决定。如果合同一方不履行争议评审组的决定,合同相对方可以向仲裁庭或法院申请执行争议评审组的决定。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