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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账务处理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7-02 09:43:1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会计账务处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会计账务处理

第1篇

关键词:教学方法改革;会计账务处理;对口单招;财会专业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1

《会计账务处理》课程以企业会计实际工作流程为主线,采用真实的账证资料,指导学生完成基于会计工作过程的任务引领课程内容结构。具体包括12个具体任务:填制原始凭证、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审核记账凭证、建账、登账、对账、结账、编制资产负债表、编制利润表、整理归档会计资料、会计档案的保管与利用。并根据各阶段具体工作的需要,引入相关理论知识,从而让学生熟练掌握会计的相关基础知识,及其在一个会计循环各步骤中的综合运用。

《会计账务处理》课程打破传统的讲授教学方法,以行动导向的任务驱动教学模式为主,围绕会计职业能力,推行以会计工作步骤为主线,以模拟企业为依托,以实际会计工作任务为驱动,以教学实践为纽带,将知识、方法和技能有机融合,教、学、做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在课程内容的选取和教学内容的组织上,始终围绕实际会计工作的步骤,以实际工作流程为教学内容和教学组织顺序,将割裂的会计核算方法,融于实际工作需求中,既突出了知识的应用性,同时,让学生对会计工作的整体框架有了更清晰的思路。实训中要求学生完成从建账、日常凭证账簿处理到期末处理,并顺利过渡到下一会计期间为止的各项工作,与实际会计工作岗位的实际工作情况完全相同。教学中将采用以学生为主体的工作导向式教学,让学生通过实践来掌握操作方法和技能,通过操作来学习相关知识,为了操作而学习知识,从而将教、学、做有机地结合,突出教学的职业性、实践性特点。

在教学过程中结合中职会计专业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采用任务驱动、“四位一体”、案例教学、情景教学、角色体验等教学方法,有效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任务驱动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就是用工作任务驱动学生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和训练,有效地调动学生对操作技能和理论知识学习的积极性,实现实践、理论一体化。在实践教学环节,我们以会计的实际工作过程为导向来组织教学,基于会计核算工作过程的12个具体任务,采用真实企业的案例资料,以完成每一任务为目标,让学生根据会计实际工作过程所需技能的操作方法和规范要求进行学习和训练,依次完成各项会计工作,最后提交工作成果,完成一个完整会计工作过程。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产生对会计核算基本技能的需求,针对其需求再引入相关理论知识,从而为学生建立起全盘账务处理的观念。

二、“四位一体”教学法。采用操作演示、仿真训练、操作考核和真账实做“四位一体”的技能训练体系。如填制原始凭证任务,通过操作演示、仿真训练及操作考核让学生掌握常见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方法和注意事项,但由于企业经济业务事项的复杂性,必然还有部分原始凭证没有接触过,再通过“真账实做”进一步补充、巩固学生对各种原始凭证的认识。

三、案例教学法。在课程讲授过程中,要坚持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理论讲解以够用为度,安排丰富的复习思考题和练习题,以使学生熟练掌握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增加生动有趣的案例讨论,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模拟实训,以训练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为根本。以真实企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案例,导入每一工作任务需要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再以学生身边实例加以讲解,使抽象的理论通过浅显明了的案例变得通俗易懂。

四、情景教学法。课程教学情景除了校内仿真手工模拟实训室外,根据具体教学内容组织学生到企业进行课程见习,体验真实会计工作情景。如在讲授会计档案整理、装订与保管时,让学生到企业观摩、参与整个会计档案整理、装订过程,了解会计档案保管情况。

五、角色体验法。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来体验、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操作方法。如在会计凭证传递、日常业务处理流程等教学中让学生扮演业务经办人员、制单人员、审核人员、出纳、记账人员等角色,通过相互间的业务往来模拟,让学生掌握各会计岗位在实际工作中的分工及衔接、会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关系,以及如何在会计工作中发挥监督职能。角色扮演能够使学生在自己扮演的角色中体会、领悟会计职业的内涵和精髓。

六、以赛促学法。开展与课程相关的知识竞赛、数码字书写竞赛、点钞竞赛等。要求学生必须参加,根据竞赛结果设置团体和个人优秀奖,并与学生年度评优及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相联系,极大地激发和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起到通过竞赛促进学习的目的。

第2篇

【关键词】会计准则;小企业;区别

财政部2011年10月18日正式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并规定于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为纲,同时借鉴《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化处理的核心理念,充分考虑了我国小企业规模较小、业务较为简单、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相对单一等实际情况,大大减少了会计职业判断的内容,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等多方面进行了简化处理。因此,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在会计账务处理方面,存在以下主要区别:

一、各项资产发生损失时的账务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各项资产发生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而《企业会计准则》中则要求,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时确认资产损失,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如坏账损失,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期末时应计提坏账准备,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实际发生时,则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按《小企业会计准则》则应在实际发生坏账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二、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的账务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不需要结转其成本,但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出租周转材料的租金收入作为营业外收入,即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出租周转材料时的租金收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相应地,出租周转材料的修理费、摊销等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出借周转材料发生的费用则作为销售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三、存货盘盈、盘亏发生的损溢账务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一律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即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冲减管理费用,即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要分别不同情况处理:属于定额内的合理盘亏,作为管理费用处理;属于一般经营性损失的,扣除残料价值以及可以收回的保险赔款和过失人赔偿后的剩余净损失,经批准后也可作管理费用处理;属于非常损失的,则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四、固定资产改扩建支出的账务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固定资产改扩建支出,一律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即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但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应当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盘盈固定资产,则按照同类或者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扣除按照该项固定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的余额计价,借记“固定资产”,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不作为会计差错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对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进行资本化或费用化的职业判断,即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不符合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而对于盘盈固定资产,则要求作为会计差错处理,借记“固定资产”,贷记“以前年度损溢调整”科目。

五、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小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论属于本年度还是属于以前年度的销售),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不考虑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时需考虑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相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则应作为调整事项处理,借记“以前年度损溢调整”等相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六、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内容有差别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小企业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即除小企业的所得税、可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各种税金及附加。

《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不作为营业税金及附加处理,而应是作为管理费用核算。

七、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的账务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视作包装物出售的价税款收入处理,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八、对外投资的账务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对外投资首先按投资对象的可变现性和投资目的不同,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其次,再按投资性质不同,分为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为此分别设置了“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共三个科目进行核算。并,即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中则作了不同的分类,并分别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进行核算。

对长期股权投资,则要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如何,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九、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账务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应分别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对企业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属于企业依据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如果国家了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则按国家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国家没有相关会计处理方法,而且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能够合理确定,则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如果由于经济环境、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企业为了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的会计信息而变更会计政策,而且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能够合理确定,则应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如果会计政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则无论因何种原因变更会计政策,均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发生的前期会计差错,如果属于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如果属于非重要且非故意造成的前期差错,可采用未来适用法。

企业发生的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M].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2-94

第3篇

一、买一赠一:

例:A厂采用“买一赠一”方式销售甲产品1万件,产品销售收入为20万,销项税为3.4万元,同时赠送乙产品1万件,市场价为2万元,成本为1万元。

对于这个例子,我们主要是要确定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征收增值税”。企业赠送的产品要么是自己生产(包括委托加工),要么是购入的,其进入企业的时候,必定带来进项税,如果其减少,不产生销项税,那么其原进项税就不能抵扣,而赠送行为是销售行为,因此必须计算其销项税额,用于抵扣其原进项税额,否则,可能出现用其他货物的销项税额抵扣赠送货物的进项税额,这不符合增值税原理。如果赠送行为不征税,企业就可以相互利用赠送逃避流转税。

销项税=20X17%+2X17%=3.4+0.34=3.74万元

营业外支出=1+2X17%=1.34万元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23.4万元

营业外支出1.34万元

贷:销售收入20万元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3.74万元

存货1万元

二、分期收款销售:

分期收款是企业销售方式的一种。其特点为:销售的产品价格较高,收款期较长,收取货款有一定的风险。会计制度规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产品,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收入实现。根据〈消费税实施细则〉第八条和〈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纳税人采取赊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合同规定收款日期的当天。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会计制度中产品销售收入实现的时间相同。

例如:A公司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汽车。销售汽车1辆,售价20万元,分五年收回,每年收20%,汽车成本为15万元,增值税率17%,消费税率5%,其帐务处理如下:

1、发出汽车: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15万元

贷:存货15万元

2、按合同收到一期货款:

销售额=20万元X20%=4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4X17%=0.68万元

消费税=4X5%=0.2万

借:银行存款4.68万元

贷:销售收入4万元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0.68万元

借:销售税金及附加0.2万元

贷:应交税金0.2万元

3、结转成本

产品销售成本=15X20%=3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3万元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3万元

以后各期货款的收回,按分录的2、3步骤进行帐务处理。

三、以物易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94/18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应视同销售按规定纳税。对纳税人以低于正常价格作价销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当月同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作价或最近时期同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核定其销售额”。对收到的货物,在帐务上要作购入处理。

例:某企业甲(一般纳税人)用生产的产品20台,每台产品销售价格3000元,换取乙企业生产材料一批,双方都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60000元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10200

贷:销售收入60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10200

例子中虽然当期应交增值税税额没有变化,但如果以物易物的行为不做销售帐务处理,就会减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使企业偷逃所得税。

四、以旧换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93/154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例:某商场对某品牌彩电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销售,旧货折价600,新彩电售价2925元,当月采用此方法销电200台,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465000

材料-旧彩电120000

贷:销售收入500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85000

五、以货抵债

企业以货抵债,应视同销售行为,在会计上做销售处理。

例:A公司欠B公司货款11.7万元,A公司以自己的产品10台,每台1万元,抵债给B公司,应做如下分录:

借:应付帐款11.7万元

第4篇

【关键词】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金融资产转移 终止确认 会计处理

应收账款的管理已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日益重要的问题,在资本经济不断发展的现代,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减少应收账款给自身周转和债款偿还带来的负面影响,利用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来实现资金融通和存量资产的盘活,从而化解企业的债务危机。

关于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研究,国内已有不少成果。因此,本文将在一些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先从必要性和发展现状方面简单地介绍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再从金融资产转移的角度,按照该项业务的实质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提出其会计处理的方法,以及在资产负债表中需要披露的内容。

一、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必要性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为了提高销售额和市场份额,逐渐增加了赊销、分期付款等销售方式的使用,从而形成了大额的应收账款。如果不能及时或足额地收回这些大额的应收账款,就会形成坏账,从而影响企业正常的资金周转和债款偿还;导致财务报表的虚假繁荣,影响企业的融资,严重时甚至会导致财务危机。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就是利用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筹集资金的行为。在商业信用发达条件下,比较活跃的资本市场上会产生一些专门从事资金融通业务的机构,通过收购企业的应收账款或以企业的应收账款作抵押向企业提供资金。由于企业经营业务的需要,当企业出现暂时的货币资金紧缺,而又不能及时从银行取得信用借款或以其他财产抵押借款的时候,就可以利用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筹集所需资金。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一种符合商业原则的扩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方式。这种融资方式侧重于对企业信用度的考察,金融企业主要依据客户的赢利情况,以及在行业中的信用程度,以客户的供货合同为基础,通过承购应收账款为客户提供金额高达合同金额8o%的预付款融资和100%的贴现融资,并伴随企业销售量的增加而自动增加信用额度。所以,尤其适合那些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

同时,与银行贷款全部体现为企业负债,影响企业资本结构相比,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但可以使企业获得资金融通,还能有效盘活和利用资产负债表上存在的大量应收账款,提高企业的流动资金比例,改善了财务报表,有利于提高企业资信等级,便于中小企业再融资。

不仅是那些资金不足或不能及时从银行取得贷款的中小企业可以借助于应收账款进行融资,同时一些资金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如果能利用应收账款借到利息更为低廉的资金,或减少应收账款的收账费用,或缩短收账周期、减少坏账损失,也可以采用这种理财方式。

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发展现状

在西方国家,应收账款保理是一种普遍应用的金融衍生产品。据了解,这项业务最早起源于18世纪的英国,在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和西欧国家逐渐发展成型,是一种新型的贸易融资方式。现在,西方国家的这项业务已经趋于成熟,多数建立了应收账款保理的相关法律体系,应收账款保理的内涵也演变为包含银行对购货商的征信(增加客户信用可信度)、应收账款账务与收款管理、提供买方信用及产业咨询服务等综合性一体化的金融服务。成为企业融资的一种新的有效途径。

但目前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上,提供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还较少,一方面由于缺失对应收账款等动产物权的法律保护,对应收账款缺乏明确有效的公示和明确的优先受偿权;另一方面对于企业可能开展的各种应收账款保理,没有在会计处理上给出明确规定。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深化,资本市场、金融市场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各种金融创新产品不断涌现,企业将采用各种融资方式来减少应收账款给资金周转和债款偿还带来的负面影响。因此,从深度和广度看我国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三、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

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应收账款被纳入金融工具范

,这就需要我们从金融工具的角度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有关条例,应收账款保理会计处理的关键是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注重应收账款转移实质的基础上,判断其是否已将应收账款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应当比较转移前后该应收账款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及时间分布的波动使其面临的风险。

企业在会计处理时就要判断应收账款的转移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具体的说,应区分下面几种不同的情况,并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1.不附追索权让售应收账款

在这种方式下,应收账款的购买者——信贷公司,在购买应收账款的同时,也收取了应收账款的风险,从而也就承担了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而企业则只承担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等损失。与应收账款有关的风险,报酬,实质上已经发生了转移。企业应当终止确认该应收账款。

2.应收账款

当企业将自己的应收账款进行处理时,意味着将其账款转卖给商,商(金融机构)向企业收取部分手续费。

此时,应收账款上的风险将全部转让给商。而应收账款是否能收回,已经与企业无关。

3.应收账款的证券化

将应收账款汇集后,直接出售给专门从事资产证券化的特殊目的机购——spv(special-purpose vehicle),汇入spv的资产池。经过重新整合和包装,寻找途径使之信用级别提高。spv以应收账款为基础向国内外资本市场发行有价证券,如商业票据,根据应收账款的信用等级、质量和现金流等内容确定所发行证券的价格,从而使应收账款出售方达到融资目的。

由于spv的证券发行和收益与本企业无关,应收账款的风险、报酬,已经由企业转移给了spv,所以这种形式也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

企业在以上述三种形式进行应收账款的保理时,其会计处理为:按实际的出售价格,借记“银行存款”;按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两者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借或贷“财务费用”。

(二)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1.附追索权让售方式

企业采用这种方式取得资金时,应与信贷公司签订的应收账款让售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如果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到期无法偿付,企业应承担向信贷公司偿付的责任,在已让售应收账款上发生的任何坏账损失,也应由企业承担。所以企业仍然保留了该应收账款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不应当终止确认。

2.应收账款的抵借

应收账款抵借是指应收账款所有者以该账款为抵押,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订立合同,在规定期限内,企业可以一定额度为限借用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

在此类保理中,两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通常应表明金融公司对抵押借款的追索权,即一旦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或数额不足以偿还借款的本息时,出借人仍有向借款人索赔的权利。从实质上来看,借款企业仍然负有相关的责任,包括对应收账款抵押的收回、管理职能。金融公司不仅拥有应收账款债权,并且在该账款的债务企业不能及时付款时,享有对申请企业的追索权,申请企业必须承担其损失。

因此,如果企业的应收账款保理方式不符合终止确认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应收账款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其会计处理为: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短期借款”。

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应收账款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当债务到期,债务人清偿了欠款,则应该终止确认应收账款,其会计处理:借记“银行存款”;按照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贷记“应收账款”。两者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借或贷“财务费用”;当债务到期,债务人却无法清偿债务时,企业按合同规定被银行追索,会计处理应为:借记“短期借款”,贷记“银行存款”。

四、应收账款保理的列报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后,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的附注中披露应收账款有关信息。

(一)对满足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披露。

应收账款保理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对于企业来说,该项保理业务相当于出售一项资产。所以,资产负

债表中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减少,企业应该根据重要性的原则,按照管理要求,在附注中披露所转移应收账款的性质、原因、金额以及预计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等内容。

(二)对不满足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披露。

应收账款保理不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仍然在资产类的“应收账款”账户进行核算。在附注中,根据准则,对该项经济业务进行披露,包括:①所转移应收账款的性质;②企业仍保留的与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的性质;③企业继续确认所转移应收账款整体的,应当披露所转移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和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④企业继续涉入所转移应收账款的,应当披露所转移应收账款整体的账面价值、继续确认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

五、结论

应收账款保理对于企业管理应收账款和增加融资都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不同性质的应收账款保理方式的经济实质是不同的,在进行应收账款保理的会计处理时,企业需要通过判断是否已将应收账款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同时在计算应收账款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时,应当考虑所有合理、可能的现金流量波动,并采用适当的现行市场利率作为折现率。在进行充分分析后,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分别进行处理。

参考文献:

[1]杨顺利.应收账款保理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j].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4.

[2]贡峻.应收账款保理初探[j].事业财会,2011,4.

[3]宋连英.应收账款融资方式介绍[j].会计实务,2012,7.

[4]余建国.付靖 应收账款会计核算之我见[j].财会月刊,2012,10.

第5篇

(一)银行对账

为了实时掌握银行存款数额,企业要求出纳员定期将企业存款记录与银行存款记账进行核对,并编制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部门核算

企业处理账务时,将与账务变动相关的项目进行注明,不仅要对其进行常规核算,还要能够实现纵向和横向查询。

(三)往来核算

主要指企业赊账、销账等形成的往来账目,通过核算清理往来账户。具体包括:个人往来、供货商往来、销售往来等。

(四)项目核算

帮助企业管理者掌握项目进度的功能,包括:项目账单统计、项目统计表等。上述几种辅助核算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为使用者提供所有需要的资料信息,从而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

二、辅助核算的具体应用

通过举例说明辅助核算的具体应用,其中往来核算指供应商往来。

(一)部门核算

1.部门档案设置。

利用系统的设置功能将企业的基本信息录入到系统中,包括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市场部等部门信息,系统就可生成部门核算数据,为以后的核算提供参考资料。

2.部门核算科目的设置。

部门档案设置成功后还需要进行部门核算科目设置才能够实现部门核算功能。核算科目包括管理费用与明细科目,所以,要对上述科目进行注明,明确核算属性。

3.部门核算在填制凭证时的应用。

在填制凭证时,如果用到了注明属性的核算科目,系统就会要求输入该科目所属部门的名称或代码。

4.部门辅助账管理。

包括部门辅助总账、详细账单、任务执行报告、收支分析表等。通过对这些账目的分析,管理人员可以实时掌握业务情况,并对企业内所有核算的数额与余额按部门进行分析。

(二)往来核算

1.供应商分类以及档案设置。

企业为了核算方便会对对供应商进行分类,不同的标准可以分出不同类型的供应商,而不同类型的供应商中又有若干供应商。所以,进行档案设置时应先建立供应商类别,之后再将供应商录入系统的不同类别中。结合上文的例子,M公司可以将供应商分为短期、中期、长期三类。

2.往来核算科目的设置。

在上述例子中,应付账款就是往来核算科目,在科目设置时需要加以注明。电算化账务处理系统中的往来核算功能具体包括余额表、明细账单、核对账单等。

3.往来核算在填制凭证时的应用。

企业因为发生经济业务而进行凭证填制时,若此经济业务属于往来核算科目,账务处理系统会提示使用者输入供应商的信息,这些信息能够为将来的计算统计提供依据。

4.往来辅助账管理。

系统在往来账清理中提供自动勾销功能,就是指把已经完成的业务定期勾销。而辅助管理中的往来账清理则为使用者提供了自动勾销账目的功能,作为自动勾销的补充,而且还能实现樟木时间分析以及自动编制催款单据的功能。上述例子中,用户利用账务处理系统查询到M公司的账目信息以及往来余额,就可以获悉供应商欠款的时间、数额等情况。

(三)项目核算

项目核算与部门核算、往来核算相比有很大的不同,下面就结合实例进行具体说明。

1.项目核算科目的设置。

进行项目核算首先要做的就是设置核算科目。电算化账务处理系统中对相关相关项目的核算属性加以注明,在上述的例子中就是将成本等科目设置为核算科目。

2.设置项目基础档案。

项目基础档案包括:项目类别、项目目录维护等。通过对项目基础档案的设置可以对项目类别进行修改(增加或去除),重新进行项目分类,设置项目目录等。在例子中,管理人员应该增加一个类别(产成本核算),为其制定一个科目(生产成本),之后根据企业的管理要求设置两个项目分类(内部生产、委托生产),对这些项目目录进行定义,为每一个项目分类命名,例如内部生产下可命名为1号产品、2号产品;委托生产下分为3号产品、4号产品,这么做就为企业设置了项目基础档案。

3.项目核算在填制凭证时的应用。

企业因为发生经济业务而进行凭证填制时,若此经济业务属于项目核算科目,账务管理系统会要求使用者输入该业务所在的项目分类。例如,在系统中操作“直接工资”时,系统就会提示输入“直接工资”所在的项目名称,例如是1号产品的生产成本就需要输入“生产成本核算”“、1号产品”等信息。

4.项目辅助账管理。

摆阔项目总账管理与项目明细账管理,还可以向管理者提供项目统计表,帮助管理人员实施掌握项目完成情况。在上述的例子中,管理者可以账务处理系统来查询项目总账与明细账,从而掌握各个大项下的小项具体情况。

三、辅助核算的意义

辅助核算就是在企业进行常规核算或分类核算的同时,按照往来单位、项目等进行核算。因此,在企业账务处理中具有重大意义。

(一)能够提高企业的核算与管理水平

利用辅助核算,管理者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第一时间掌握各部门业务的进展,与客户的沟通,供应商的业务往来以及各项目的具体信息,通过对信息的筛选与分析总结,提高管理者的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效率。

(二)简化企业账户设置

传统的企业账务核算中,尤其是与外界的往来业务核算,经常在总账目下分置明细科目,例如在“应付款”下设置每一个公司的名称等,进而核算与每一个公司相关的业务。这种方法的弊端就是,当往往来公司或往来业务较多时,由于科目繁多,管理就变得很困难,不利于业务进行。而辅助核算将“应付款”设置为总科目,通过辅助账展示项目的详细信息,这样做就监护了账户,而账务处理系统的优点———存储量大、运行速度快、结果准确等更是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使处理结果更全面、详细。

四、结束语

第6篇

【关键词】实践性 教学措施 考核

一、会计实训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实训教学课时偏少,一般都是重理论轻实践

在会计专业教学中,实践课教学在整个会计专业教学中的比重并不高,而且通常是理论教学在前,会计模拟实习和专业技能在后,使得学生从会计入门开始就产生了重视理论学习的思想,认为只要将会计理论知识学好就行,因为老师也没有特别强调实践。

(二)会计实验内容陈旧,实训教材缺乏实用性

会计实验内容窄而陈旧,无法跟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则的变化。由于会计政策频繁的变化,而许多会计实验的数据往往是多年不变,这导致了学习无法学习到最新的业务,但是企业需要具备新会计业务知识的人员,学校培养的学生却达不到这一要求。

(三)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单一

在实践性教学中,一般的程序是,教师给学生一套教材,引导学生熟悉材料,然后让学生按照教学程序和方法进行教师的验证实验。在实验过程中,由于给定的实验数据基本确定,不需要学生做出专业判断,学生只能被动地去学、去做,只能依葫芦画瓢,根本就不懂,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同时实践面过窄。

(四)实训教师缺乏实践经验,动手能力不强

会计实践教学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取决于它是否具有丰富的经验、合理的师资团队。目前,许多学校的会计实训教师大都是从学校到学校,理论水平一般较高,但缺乏在单位的实际工作经验,对具体的业务环境也未亲身经历,往往只能纸上谈兵,到实际操作中遇到具体问题,特别是细节性问题,其指导与解释只能靠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来想象,缺乏真实性和权威性。

(五)实践考核制度不严谨

实践评价是实现实践效果的重要手段。无论是学校的培训或企业培训,无论是手工还是计算机操作,往往只注重过程的评价,这使得个别学生投机取巧。在会计的手工账为例,在考核的过程若只关注过程,部分学生并非自己完成,而是“借鉴”其他同学的,评分时,他们的得分反而较高,有的老师凭感觉给学生打分。这样的做法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改善会计专业实践性教学的建议

(一)激发学习兴趣

一些会计专业的理论知识比较枯燥,会影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如果实践教学能够更多地融入理论教学,使学生的学习更直观和容易理解,对会计的学习产生兴趣,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学校必须减少专业理论知识的教学,提高专业实践课的教学质量。目前理论课与实践课时间约为3:1,该比例应调整为1:1。理论知识不应该太多。实习时间应充足,避免学生为了完成实习任务而加班,导致学生产生厌倦情绪,从而影响学习的积极性。实践与理论结合是为了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完善实践资料,开发校本教材

第一,扩大会计实践的范围。会计实践涉及的范围,不仅是工业企业,还应涉及商业企业和机构等,使学生能够全面、系统、全面的操作训练,毕业后能适应各种层次的行业需求。第二,会计实务信息的内容应全面、全面。第三,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就是要能开发出一系列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并能适用各阶段学生实践所需的教材。

(三)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传统的实践教学方法会让学生觉得实训操作枯燥、无味,只是机械地、重复地进行,而采用案例教学法会让学生觉得事情就发生在自己的身边,操作更贴近生活,更贴近实际更易于接受,会让学生觉得我自己也能解决实际问题了。采用理论与实际一体化的教学方法,会改变理论与实际脱节的现象,对所学的理论知识及时通过学生自己的实践活动反映出来,学生的兴趣会得到进一步提高。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会让学生有一种自豪感,教师布置的任务完成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四)完善制度,提高积极性

为了达到实践效果,不仅要注意评估的结果,而且要注意评估的过程,使用“过程+结果”的评估方法的做法”,这是比较完美的,也是比较公平的。以《基本计培训》为例,“过程”的评估占55%,“结果”评估占45%。过程评估包括科目、凭证、账簿、财务报表等。占40%,劳动态度占15%,总和为55%。”这种考核方法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参考文献

[1]阙勇平.高职财会专业实训教学改革设想[J].现代商贸工业:2011(3).

第7篇

【关键词】PBGS模式;单人流程式;角色扮演式;组长负责制下的角色扮演式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B 【论文编号】1009―8097(2010)04―0135―03

引言

实际调查研究资料表明,会计手工模拟实训无论是在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提高知识应用能力,还是在拓宽学生就业面方面都有着重要作用。[1]许多高校也开设有这门课程,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遇到了一些问题,使得实训效果欠佳,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1 学时紧张。会计手工模拟实训在高校一般是作为一门实践课单独开设,课时为20学时(集中于一周完成),实训内容为一个完整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即从凭证的填制与审核到账簿的设置与登记,最后完成报表的编制。会计手工模拟实训的先修课程为基础会计,基础会计作为会计专业第一门专业课通常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因此会计手工模拟实训一般都安排在第一学期末的一周或是第二学期的第一周。由于学生刚接触这一全新专业,理论基础尚且薄弱,加上目前基础会计教学很多都是纯理论的,学生没有自己动手操作过,要将理论知识顺利地应用于实务操作,还需要老师进行大量的讲解和示范,这就造成实训课时远远不够。

2 实训资料“过于真实”或“过于虚假” 一些教师在选择实训资料时,过于强调“真实”,没有对这些实际资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分析。而有些教师所准备的实训资料则与实际相差较远,造成“模拟实训就是会计作业的翻版”的现象,缺乏真实感,使学生失去兴趣。两种情况都影响了会计模拟实习的可操作性,达不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目的。

3 实训方式欠佳会计手工模拟实训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单人流程式,由每个学生独立完成一个完整的账务处理流程;二是角色扮演式,由若干学生组成一个小组,然后以小组为单位,分角色共同完成一个完整的账务处理流程。两种方式均存在不足:首先,单人流程式没能体现岗位分工的要求,不符合会计工作实际;其次,单人流程式还要求每位学生都得对整个账务处理流程掌握得非常好,这对初学者要求偏高;第三,角色扮演式虽能体现会计工作的岗位分工要求,但每位学生只操作账务处理流程中的一个环节,不利于对整个账务处理流程的全面掌握。

一 PBGS的含义

PBGS(Project Based Group Study),基于项目的团队学习,是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它倡导学生的自主学习与学生相互间的协作学习相结合,运用所学的知识,集合集体的智慧共同解决现实问题,从而达到“1+1>2”的学习效果。在课程中的具体应用过程通常为:由任课老师把该课程的学习目标转化成一个或多个待解决的实际问题,称之为项目,整个教学过程围绕项目展开,项目完成的过程即是教学目标实现的过程。项目的设定是核心,应体现如下要求:一是项目应是实际待解决的问题;二是项目要集中反映课程的教学目标;三是项目难易适中,工作量适当。PBGS教学模式有如下特点:

一是理论学习与专业实践紧密结合。项目既是实际待解决的问题,又是需要应用课程中所学理论知识来解决的问题。确定项目的同时,也把实践引入了课堂教学,使理论学习与专业实践紧密结合,克服目前课堂教学与专业实践严重脱节的问题,真正实现“学以致用”。

二是寓学于做,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很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缺乏毅力和耐心,加上“填鸭式”的教学方式,导致他们丧失学习的积极性,对知识掌握程度不高。PBGS教学模式把实践通过项目的形式引入课堂,学习目标明确又具体,而且完成项目的过程便是学习理论知识的过程,这种寓学于做的教学模式,学生乐于接受,学习积极性高。

三是充分展现学生独立思考、自主创新的能力。PBGS教学模式倡导学生自主学习,教师的作用在于传授解决问题所需的必要知识,并对学生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如何去完成项目任务由学生自己决定。这样学生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选择不同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充分展现他们独立思考和自主创新的能力。

二 会计手工模拟实训的PBGS模式

1 总体思路

将PBGS教学模式引入会计手工模拟实训,形成会计手工模拟实训的PBGS模式,其总体思路为:根据会计手工模拟实训“让学生掌握会计账务处理流程,体验会计实务操作”的教学目标,确立项目任务为对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账务处理。项目分两阶段完成:第一阶段,学生按照单人流程式学习会计账务处理各个环节操作;第二阶段,学生按照组长负责制分角色对所承担的项目任务进行会计账务处理;最后教师对学生完成项目情况进行点评。

2 实施步骤

(1) 建立项目

项目的建立是PBGS顺利实施的核心。让学生掌握会计账务处理流程,体验会计实务操作的教学目标要求项目包含的内容应该系统全面。而20学时的课时又决定了项目内容不能过于复杂。因此,把项目定为:利用20学时为一定企业一定期间(1个月)的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比较合适。首先月是最小的会计分期,包含了一个完整的会计循环周期;其次1个月的经济业务量不会太大,不太复杂,便于在规定学时内完成。

为了避免实训资料“过于真实”或“过于虚假”的问题,在选择企业、选择经济业务时,应注意两点:一是应选择真实企业、真实的经济业务;二是企业类型不一样,经济业务也有所差异,为了更好地锻炼学生的操作能力,应选择典型的企业、典型月份为例,比如选择制造企业12月份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不仅可以接触到较全面的业务类型还能同时学习年末的账务处理。

(2) 学习完成项目所需的理论知识

会计账务处理流程可以分成三个大的阶段:凭证的填制与审核、账簿的设置与登记、报表的编制。相关理论知识在基础会计课程中讲解。然而,由于基础会计教学多从纯理论的角度进行,加上基础会计课程本身概念多,理论抽象[2],基础会计对初学者来说晦涩难懂,更谈不上运用其去指导会计实务操作,反而使得本来就学时不够的会计手工模拟实训由于需要教师大量的讲解示范而变得更紧张。

为了缓解学时的紧张,学习完成项目所需理论知识的过程应当放在基础会计教学过程中。但为了保证基础会计所讲能切实地指导会计手工模拟实训,应对基础会计教学进行相应调整。首先,基础会计和会计手工模拟实训两门课的教师最好为同一人,这样便于教师根据实训所需把握理论知识的讲解;其次,在讲解基础会计中关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相关内容时,应当让学生动手进行操作,寓学于做,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也让学生体会如何“学以致用”。具体操作可采用如下方式:选取3至5笔经济业务,让学生按照单人流程式的方式,根据教学进度逐步完成从填制凭证到账簿登记最后完成报表编制,在实际动手过程中去领会会计账务处理流程以及各环节的内在联系。

(3) 运用所学知识自主完成项目任务

通过改进基础会计教学方式,让学生以单人流程式的方式对会计账务处理流程进行系统地操作,学生已经基本掌握了会计账务处理流程各环节的操作,会计手工模拟实训课程的20个学时就可以全部交给学生自主完成所承担的项目任务。既然是模拟实训,应当尽量接近于实务,体现会计工作的岗位分工,因此,在项目完成方式上采用组长负责制下的角色扮演方式,即以小组为单位,每组独立完成一套账务处理流程;组内成员之间实行岗位分工,协同完成同一套账务处理流程,组内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由组长全权负责。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① 确定实训岗位。实训岗位的设定在遵循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实训需要可作如下设置:会计主管、出纳、债权债务核算、财务成果核算、总账和报表核算。会计主管负责凭证、账簿和报表的审核;出纳负责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的核算和日记账的登记,可兼负责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不涉及债权债务和收入、费用项目的核算和明细账的登记;债权债务核算负责债权债务项目的核算与明细账的登记;财务成果核算负责损益项目和所有者权益项目的核算和明细账的登记;总账和报表核算负责总分类账的登记和报表的编制。

② 人员分组。根据业务量确定每组人数。一般实训经济业务量为40笔左右,所以每个岗位可只配备1人,即每组5人。由于项目由组员共同完成,组员之间在工作分配,组员个人在业务处理上难免碰到问题,解决不好将影响整个项目的顺利完成。如果这些问题都要教师来解决将会导致教师的工作量大大增加,应接不瑕,因此,每组应配备一名组长。其职责是负责小组成员工作的分配和小组内部问题的协调。一般问题由组长负责内部解决,只有内部难以解决的问题才求助老师,以此锻炼学生独立思考、协同工作的能力,同时也大大减轻教师的工作压力,提高实训效率。

③ 账务处理。按照教师给定的项目和组内的岗位分工,运用所学知识完成项目任务。

④ 轮岗。角色扮演式最大的不足是难以对流程总体有全面的熟悉和掌握。为了弥补这一缺陷,实训时实施轮岗,即完成一轮账务处理后,组员之间重新进行岗位分配,具体安排由组长决定。然后按照新的岗位分工,进行新一轮的账务处理。轮岗的次数根据实训时间而定,至少应当保证轮1次,让学生对不同的岗位有所熟悉和体验。

(4) 教师点评

实训结束时,教师应当进行点评。点评的内容不仅仅是数据的正确与否,还应当对操作的规范情况;实训过程中组员之间的配合情况;组长对本组的组织情况进行评述。让学生懂得会计工作不仅要做到数据准确,还应当做到规范操作、协同工作。

参考文献

第8篇

企业(公司)将机器设备及房产用于经营性租赁的、其规模有增无减并已成常态。营改增实施之前,企业为社会提供经营性租赁服务属营业税计征范围,预先收取的租赁费需按“服务业”租赁服务开票,并计入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在账务处理时,应缴纳的营业税记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借方,同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2016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全面实施之后,经营性租赁服务属于该文件所规定的销售服务,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需按增值税新规计算缴纳增值税。但值得注意的是,增值税与营业税不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企业在收到预付租赁款并承担纳税义务时,不能采用与营业税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直接将增值税税款记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费用类科目,而应采用过渡科目进行结转。与此同时,为配合全面营改增所带来的增值税法规变化,2016年12月,财政部颁布实施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对全面“营改增”后的增值税会计科目设置、账务处理方法以及报表项目相关列示进行了说明,但并没有提及在取得预收租赁费时,该如何进行增值税会计处理。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导致当前实务界对预收租赁款的会计处理存在不同观点和做法,相关争论也常见诸报刊和论坛。对此,本文拟予以建设性专门探讨。

二、当前常见的几种会计账务处理方式

例:假设某制造型企业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将其一处闲置的办公场所(同地)用于出租,月底收到某承租单位缴纳的2017年一季度租金333万元。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规定及当地税务部门认定,企业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上述业务并不复杂,但在财税[2016]36号文件实施之后,涉及租赁业务由先前征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问题,加之财政部为配合增值税法规调整、规范涉税业务会计处理,在财会[2016]22号文件中对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进行了调整,由此导致实务界在增值税会计科目使用、增值税会计核算上比较混乱,出现多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种做法:收到租赁费并向对方开票时,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并计入待转销项税额;然后从下年第一季度开始,分月进行转销并确认租赁收入。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1)借:银行存款333;贷:预收账款——某承租单位333。(2)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33;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3[333÷(1+11%)×11%]。(3)2017年1—3月,每月月底确认租金收入:借:预收账款——某承租单位111;贷:其他业务收入100,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11。第二种做法:在收到租赁费并向对方开票时,需确认增值税预交税额,然后月底转入未交增值税;从下一年起,按月确认租赁费收入及销项税额。账务处理如下:(1)借:银行存款333;贷:预收账款——某承租单位333。(2)借:预收账款——某承租单位33;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33。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33;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3。(3)2017年1—3月,每月月底确认租金收入:借:预收账款——某承租单位111;贷:其他业务收入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第三种做法:收到租赁费并向对方开票时,直接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并记入“应收账款”科目;从下一年度开始,按月确认租赁费收入。账务处理如下:(1)借:银行存款333;贷:预收账款——某承租单位333。(2)借:应收账款——某承租单位33;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3。(3)2017年1—3月,每月月底确认租金收入:借:应收账款——某承租单位100;贷:其他业务收入100。(4)2017年一季度末,双方对账后核销预收账款:借:预收账款——某承租单位333;贷:应收账款——某承租单位333。

三、对上述三种处理方法的分析

1.实际账务处理争论的焦点。企业在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时预收租赁费,实质上属于预付费业务。即承租方根据租赁合同,向出租方预先支付租赁费,作为履约的保证;出租方则在取得租赁费后,承担向承租方按时、按要求提供租赁服务的义务。在全面营改增实施后,出租方收到的预付租赁费由两部分构成:租赁费收入和增值税税款。结合上述账务处理来看,对预收租赁费争论的焦点在于这两个部分:一是该如何对所缴纳增值税的性质进行判定,采用哪个会计科目核算;二是如何对预收租赁费进行价税分离处理。对上述两点理解不同,导致会计处理方法存在较大差异。2.对上述三种处理方法的评价和分析。第一种做法在企业收到租赁费预收款时计算并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这一点符合财税[2016]36号文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即“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但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将“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作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过渡科目,并按月进行结转,则与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不符。因为,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的规定,“待转销项税额”属于“应交税费”科目的二级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服务等,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销项税额的增值税税额。换言之,只有当收入确认时间早于钠税义务发生时间时,才会涉及“应交税额——待转销项税额”科目。显然,从本例来看,收入的确认时问要晚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问,因此将增值税销项税额确认为待转销项税额并按月摊销的做法,明显是错误的。第二种做法将收到租赁款并开票时确认的增值税额作为预交增值税处理,也与现行税收法规及账务处理规定不符。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纳税人转让异地不动产、异地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异地提供建筑服务、以预收款方式销售房地产等四种情形,需要按照规定的方法在经营地预缴增值税。为配合该项规定,财政部在财会[2016]22号文件中增设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以核算纳税人增值税预交情况。本例中,企业从事本地不动产租赁业务,不属于上述应预缴增值税的四种情形,也不涉及“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核算。此外,第二种做法在按月确认收入时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则是将收入的确认时间与纳税义务时间混同,违背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笫四十五条的规定。笫三种做法在账务处理上使用了“应收账款”会计科目,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财会[2016]22号文件对销售业务账务处理的规定,即企业在销售业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售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二是增设“应收账款”科目便于双方期末对账。“预收账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实际已收到的租赁方租赁费,可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互勾稽;“应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则反映企业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的应收账款总额,这样方便企业对账及填列资产负债表。上述考在逻辑上没有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承租方已预付租赁费的情况下,增设“应收账款”科目既不便于财务人员理解,也缺乏直接依据,使得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增加了会计账务处理的复杂性。

四、预收租赁费的会计账务处理思路

对预收租赁费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的关键是厘清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企业提供租赁服务收到租赁费预付款时,即承担增值税纳税义务,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进行核算,在此过程中不涉及“待转销项税额”及“预交增值税”等二级科目;二是租赁费由租赁收入和应纳增值税两部分构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租赁》相关规定,预收租赁收入需在服务期内按直线法进行确认。在收入的确认与增值税纳税义务不同步的情况下,进行预收租赁费价税分离处理,笔者认为有两个思路:一是直接通过“预收账款”科目分步结转;二是借助“递延收益”科目进行过渡结转。1.直接通过“预收账款”科目分步结转。会计账务处理如下:(1)借:银行存款333;贷:预收账款——某承租单位333。(2)借:预收账款——某承租单位33;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3。(3)2017年1—3月,每月月底确认租金收入:借:预收账款——某承租单位100;贷:其他业务收入100。2.借助“递延收益”过渡科目进行结转。会计账务处理如下:(1)借:银行存款333;贷:预收账款——某承租单位333。(2)借:预收账款——某承租单位333;贷:递延收益——不动产租赁收益3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3。(3)2017年1—3月,每月月底确认租金收入:借:递延收益——不动产租赁收益100;贷:其他业务收入100。思路一:在收到预付租赁款并向对方开票时,直接从预收账款中结转增值税销项税额。因为增值税是流转税,表面上是出租方承担了纳税义务,但最终税款会通过租赁费转嫁给租赁方,所以预付租赁款所含增值税可直接抵减预收账款。抵减后的剩余部分属于未实现租赁收入,按会计准则规定,在每个月月底按直线法进行确认即可。思路二的做法则是在向对方开票时,将预收账款一次性全部结转,一部分计入增值税销项税额,叧一部分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后续租赁服务期内,依次将递延收益结转为其他业务收入。综合来看,两种做法在收到预付租赁款时,都是先通过扣减预收账款来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同的是,思路一是直接通过“预收账款”科目进行后续租赁收入确认,而思路二则是借助“递延收益”科目进行收入确认。“预收账款”和“递延收益”在资产负债表中都属于负债类项目,在租赁收入确认前,发挥暂时归集、汇总预收账款的作用。所以,从处理税法和会计差异的基本思路来看,两种做法没有本质区别;但从实务操作看,思路一只需在财务报表中披露预收账款的变动情况,处理简单,易于理解,并且方便与承租方进行对账。思路二:由于预收账款一次性结转,且增设了“递延收益”科目,需分别说明、披露预收账款和递延收益的变动情况,略显繁冗。因此,相比之下思路一的做法在实务操作中更具有可行性。

五、需要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