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8 10: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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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是国家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和高新技术研究的重要力量,国家对教育科研投入的不断增加,高校的科研项目不论是在数量上还是类型上都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科研经费也大幅增长。“十一五”以来,中央科技经费的财政投入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2009年达1 521亿元,各地方财政的投入在2009年总和已经超过中央的直接投入,全国财政科技支出年均增长25.5%,“十二五”期间国家科技研发经费投入占GDP的比例将达到2.2%。科研经费在推动和促进高校教育事业、科研事业、科技创新、服务社会的贡献日益突出,但是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却存在诸多的缺点和不足。中国政协调查研究表明,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用于项目本身的只有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现象普遍存在。如何管好科研经费、用好科研经费,最大程度地发挥科研经费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高校开展科研活动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合理
科研课题的数量及经费额度已成为衡量高校综合实力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科研经费的申请难度越来越大,竞争越来越激烈。科研经费主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对提供了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有权检查科研人员的课题的执行情况和研究成果。而科研活动具有不确定性,科研人员未必能按计划完成预期目标,在研究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新的问题,Ziman(2002)提出,科研人员需要为特定的科研项目提出详细的研究计划书,甚至于在事先承诺做出具体的研究成果,是自相矛盾的。朱苏飞,马健(2009)研究指出,按计划进度分批拨款制度弊大于利。按科研进度进行拨付,科研人员会将大部分精力放在预期的阶段性目标上,以更好的完成科研进度,而获得科研经费。这种管理制度并不能够最大化的减少科研风险,降低科研成本,还会使科研人员丢失掉创新的灵感,阻碍科技的进步。
(二)科研经费核算制度不合理
多数高校对科研经费的使用都不进行成本核算,只注重科研工作者得到实惠。学校重视科研经费的总量,至于通过科研工作取得了多少经济效益并不在意,甚至认为“宁可学校赔钱,也要支持科研”。因此,从事科研所用的房费、水费、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费,参加科研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等都不计入科研成本,而是从教育事业费中支出。高校科研经费核算制度比较简单、笼统,或未分类制定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财务处无法判断科研设备的购置、利用是否合理,容易造成科研设备重复购置和利用率低下的浪费现象,科研固定资产大部分由课题组保管使用,更有甚者为了逃避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购置固定资产时化整为零开具发票,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三)科研经费成为新的腐败工具
部分科研人员以学术的名义,利用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漏洞或者伪造印章或相关材料骗取科研经费。科研经费管理处很少核实印章和手戳的真实性,只是对报销金额和项目进行检查,这就为科研经费的流失带来了机会。科研设备是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购买设备的经费占高校科研经费的很大一部分。科研人员购买科研设备,并不对所有人公开,只是向科研经费管理处报销票据,双方没有协同作战,形成了科研经费管理的漏洞。高校实行先自行支付事后核查报销制度,财务部门在核查报销时很难核实科研设备的真实用途与课题是否相关。因此,就导致了“夹带现象”即科研人员在购买科研设备和实验室器材的同时购买私人用品,并一同开票报销。
三、高校科研管理问题的成因
科研经费的申请难度加大,科研经费主观部门和科研人员之间的进行重复博弈,科研经费主管部门在设计按计划进度分批拨款制度的时候,是出于通过制度安排来激励科研人员敬业,并且在最大程度上减少科研风险,降低科研成本的初衷。各大高校往往以科研成果的数量来评价科研人员的业绩,并直接和职称的评审相关。这就容易使科研人员为了获得科研经费和更好的业绩评价,只是追求论文的数量,不重视整体质量,科研人员不能静下心来搞科研,发论文的目的只是为了完成任务和职称评审。
科研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 科研经费的管理主要是学校科研处与财务处两个部门,科研处往往注重于争取项目或提取管理费用,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是否合乎财务管理制度认为应由财务部门掌握,而财务部门也会认为科研经费是他们争取来的在执行财务制度时相对于学校经费的管理要相对宽松一些, 再加上课题负责人缺少财务管理意识使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
科研人员廉洁意识不高,在利益和金钱面前把握不了自己。有些科研人员会觉得课题是自己申请,经费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这些思想的存在造成了科研人员对科研经费支出的无序性和随意性,形成了科研经费的腐败现象。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实践中,许多高校都制定了专门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部门、财务部门、课题项目负责人各司其职,对科研经费的报销程序上规定的比较严,但现实管理中却并非如此。财务部门不负责课题预算工作,也不参与科研项目的管理,只是在科研经费报销中审核审批人签字和相应的票据的真伪,对科研经费是否真正用于科研项目,用于科研项目的经费的多少则无法进行监控,看似严谨的审批流程却因审批人员放松警惕而漏洞百出。
四、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对策分析
(一) 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高校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适应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制度,并不断予以完善。在制定科研经费制度的过程中细化实施细则,明确科研经费开支范围和口径,明确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确定。从根本上治理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的问题,充分调动高校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加强和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科研项目编制预算是科研经费管理的关键步骤,其合理性至关重要。在项目的立项阶段,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核实项目成本,合理制定预算;项目实施阶段应根据项目预算,保证经费开支的计划性和合理性,监督项目预算的执行;在项目结题阶段,要对科研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强化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有利于保证项目的有序开展和实施,有利于控制课题经费的支出范围,进一步优化科研经费的支出结构。
(二)科学的核算科研成本
科学核算科研成本,可以使管理部门掌握科研项目成本的真实构成,对科研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较为准确的分析,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能。全成本核算的关键是科学区分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并合理分摊间接成本。对科研经费的成本核算可以采取措施,首先,对原先未计入科研直接成本的项目,如固定资产使用费、燃料动力及水电费等,可通过安装水电表、计费电话等设施,制定固定资产使用费率,在科研经费中据实列支,保证成本计量的相对准确性。其次,由上级部门出台相应的管理规定,在保障科研成本核算科学性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全成本核算。
(三)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加大科研经费报销核查力度
学校审计部门每年抽查审计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及执行情况,科研、财务、审计、监察联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实施科研项目的预算、实施、结题的全程监督和重点课题的跟踪监督,加强对科研结余资金的管理。严格科研经费报销程序,加大科研经费报销单据的核查力度,是完善科研经费报销制度的重要举措。有错必纠,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和课题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才能报销。对于签字,不符或者出现替代签字,假冒签字的现象一律不予放过,对于这种现象应该及时上报学校监察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财务部门在审核报销票据的同时要审查票据的真实性和时间相符性对于有问题的票据还可以再次向经办人、审查人和科研管理部门进行核对,在项目结束后还应该保留对核查失误的项目进行追踪问责的渠道。
(四)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廉政化建设
以人为本,人是有限理性的,在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应加强对人的管理,加强科研人员的防腐教育工作,提高科研人员的廉洁意识,建立科研经费使用诚信制度;明确各管理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项目实施和科研经费使用过程的责任,完善经费使用过程中的审批流程及支出控制,强化大额经费支出、经费转拨、项目劳务费支出管理。使科研人员从内心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和科学研究的使命,热爱科研工作,积极努力的工作,而不是被动的完成任务。对科研设备进行有效监管,严格控制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对与科研无关的支出禁止在科研项目中报销。在审核报销时不仅需要审查购买科研设备的手续和票据,还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审查科研设备与课题的相关性,防止课题组成员用课题经费购买与科研无关的设备。为了杜绝科研设备被“私有化”学校应该建立严格的科研设备追踪制度,从科研设备的购入、使用、处理进行全程登记。
1 高校在我国开展科学研究中的地位
1.1 我国科研经费投入显著增长
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 年, 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14169.9 亿元,比上年增加1154.3 亿元, 增长8.9%;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为2.07%,比上年提高0.05 个百分点。按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支出为37.7 万元,比上年增加2.6 万元,2015 年我国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为2.07%;依据汇率折算, 我国研发经费投入2010 年超过德国,2013 年超过日本,目前位居世界第二。
观察近年来的科技经费投入,全国投入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不断提高,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持续增加,20122015 年科研经费投入情况。
1.2 高校科研经费占比日益凸显
目前,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比例分别为,各类企业经费支出占比第一,政府所属研究机构次之,第三位就是高等学校。2015 年,各类企业经费支出10881.3 亿元, 比上年增长8.2%;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支出2136.5 亿元, 增长10.9%;高等学校经费支出998.6 亿元,增长11.2%。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支出所占比重分别为76.8%、15.1%和7.0%。
2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主要内容
2.1 高校管理经费分类与来源
高校科研经费根据出处可分为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和自筹科研经费三大类。其中,纵向科研经费指财政拨款, 由政府部门自上到下拨发的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高校必须严格遵守项目批准预算和支出政策进行使用。横向科研经费是指高校科研人员或科研部门以学校名义、出于科研目的、用合同形式从其他部门获得的项目经费,这类经费的使用范畴、支出标准和支出形式都有具体的要求,高校应严格依照合同要求进行经费管理和使用。自筹科研经费指高校以科研开发为目标、通过自筹的途径获取的科研经费,与其他形式的科研经费相比较,自筹资金的安排形式灵活,使用范围更广。然而,不管哪种形式的科研经费,均属于高校公共财产,使用和管理都要受到财务制度的规范与约束。
2.2 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内容
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财务分析、项目经费结题等是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主要内容。其中,项目收入管理是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第一步,项目预算管理是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核心环节,直接影响到科研目标完成情况和科研经费使用效率。高校科研项目支出要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项目经费使用者依据预算与合同进行费用报销或支出。项目财务分析指财务部门以科研项目收支情况为主体,运用科学方法对财务收支情况做出的比较、评价和总结。管理部门根据财务报表来全面掌握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现状,进一步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决策依据。项目经费结题指在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后,计财部门协同科研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完成项目结题和审计等后续环节。
3 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主要问题
3.1 科研经费管理不够规范
目前,大部分高校的管理体制多呈现条块分割状,不同的业务归口于不同的管理部门。一般科研项目经费由计财处管理,项目由科技处管理,两者协同负责管理和监控科研项目的运行状况, 因此,出现了管钱的不管项目、管项目的不管钱的尴尬局面。如果两者缺少必要的沟通,管理工作很难协调统一。同时,项目负责人又是科研经费的审批人,科技处与项目负责人对国家财务制度和学校的财务规定的掌握一般都不是很透彻。可能会导致经费管理部门和项目管理部门的工作步调不协同,工作方法不统一的情况。
3.2 注重立项忽视预算
科研项目的质量和科研经费数量是考量一所高校实力的重要指标,也是证明该校在某一学科权威性的有效手段,所以高校科研部门负责项目的申报和立项时,重点关注项目的级别和各级别项目的数量。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经费的日常报账,并对其进行核算,但很少主动了解国家和学校对每一类科研项目的具体要求,对科研资金的筹集与取得等过程缺乏深入了解。还有,科研项目负责人往往有授课任务,科研任务工作量大,没有充足的时间去了解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甚至有时为提高项目立项率,刻意迎合立项单位的意图,一切从项目申报需要出发,凭个人感觉,盲目列支,缺乏论证研究,预算编制不规范,不能客观反映科研成本,不能系统地反映项目经费的真实支出,造成项目预算与实际支出相距甚远,项目预算执行难度增加,影响科研经费的有效利用。
3.3 智力劳动的价值没有充分体现
众所周知,教学是大学的立校之本,科研则是大学的强校之本,人是科研工作中最重要的因素。然而,在目前的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有些学校要求财务人员重点核查科研经费报销票据等材料的合法性和完整性,而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精准性和合理性的监督存在一定的缺失,容易忽视科研人员体力与智力劳动付出,突出表现在有工资性收入的科研人员的智力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在科学研究过程中,许多高校科研人员为了更快、更好地完成科研项目,经常会主动加班加点,废寝忘食地研究。可是,他们的这些体力和智力投入在现行科研经费管理模式下很难得到有效补偿,有时还会出现承担项目越多,经济上越吃亏的现象,这样会影响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的发挥。
3.4 经费支出不够合理
首先,科研经费的实际支出与预算之间缺乏系统衔接与有效关联, 甚至出现相互严重脱节现象,导致科研经费使用随意,支出结构不合理。部分的科研经费并没有真正用在科研项目方面而是被变相支出,比如劳务费、会务费、差旅费等费用支出占据科研经费支出的比重较大, 有些科研经费以奖励、业绩补贴等名义分发给科研人员。其次,科研经费使用效率与效益不高,资金浪费大,资产流失严重。一方面,有些科研项目的经费投入多,而产出少,真正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更是少之又少。另一方面,由于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过程中的不够科学规范,购置的科研仪器设备等资产未能及时登记造册与统一保管,以致不少科研资产,特别是小型资产被浪费流失。
3.5 项目结题与经费结算难以同步
根据《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及高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已结题并通过验收的科研项目,对项目的结余经费应进行审核结算。然而,科研项目已结项不结账的现象在全国高校中普遍存在,虽然项目已经结题,但部分项目经费处于挂账状态,即结题不结账,造成了财务信息不对称,大量科研经费闲置沉淀,也给财务核算和项目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3.6 评估绩效机制不健全
一般高校都非常注重科研项目的申报,项目成果及产业化后带来的经济效益, 但对项目经费运用,研发的进程,科研人员工作效率、成本的管理关注度不够,没有真正建立起全面的、科学的、有效的评估绩效机制。即使已经存在相应的评估绩效机制, 高校对科研绩效评估指标仍然缺乏筹划设计,考核标准不明确,绩效评估方法单一,而且绩效评估反馈不够及时完整,绩效过程流于形式。
4 提高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对策
4.1 完善科研管理制度的建设
科学合理与健全完善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是高校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基础与依据,首先,建立健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与实施细则,明确界定管理部门及科研人员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精细化、专门化管理。其次,理顺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科学研究有其独特的逻辑关系与内在规律,进行科研经费管理时一定需要尊重科学研究的自身特点,高校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从本质来说属于学术范畴,理应遵循学术自由、公平公正、平等竞争的学术原则。力求让高校的二元权力结构,即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达到辩证统一,更好地服务于高校科研活动。最后,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和树立全局管理意识。
一方面,加强高校科技处、计财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及人员之间的协同合作,实现信息互通,权责利明晰。切实意识到科研对国家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科研经费是国家的资产,是科学研究的基础与保障,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和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另一方面,构建涵盖科研项目申报、经费预算、经费使用、项目结题等环节的全程动态跟踪管理系统,依据项目研究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高效管理。
4.2 加强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
立项合同中经费预算用以明确规定科研经费支出的项目和金额,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是科研经费管理的核心步骤,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首先从经费的预算开始入手,把经费预算贯穿于整个科研管理的全过程。首先,从学校整体财务管理的角度,把科研经费纳入到全校的预算,提高科研经费管理的高度和利用效率。其次,要对科研项目实行全程的预算管理,第一,在项目立项阶段,要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专业指导,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核准项目的常规性支出;第二,在项目实施阶段,预算要同步跟进,根据项目立项时所编制的预算和进账金额进行核算,如需对预算进行调整,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批;第三,在项目结题验收阶段,要对科研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科研经费使用科学合理,没有浪费与挤占挪用,达到经费使用最佳状态。
4.3 要充分尊重科研人员的劳动与付出
重视科研,尊重科研人员;尊重劳动,尊重贡献。《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推动形成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扩大科研机构、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 加强科技成果产权对科研人员的长期激励等。目前,高校有些科技成果长期藏在深闺屈a href=//shici.7139.com/2654/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宋词叮挥屑笆弊导市б婧途贸晒蚴嵌钥蒲腥嗽钡幕乇ê捅ǔ瓴⒉还蒲腥嗽钡拇葱履芰Φ貌坏阶鹬兀虺晒竦玫睦吹玫匠浞挚隙āJ紫龋嫣岣呷鲜叮浞痔逑挚蒲腥嗽痹诳蒲邢钅渴凳械闹魈宓匚唬堑睦投冻鲇Ω枵嬲娜峡捎胱鹬?其次,学校应根据科研人员在科研项目中体力与脑力付出实情,完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通过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力求让智力劳动获得合理的回报。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做出贡献。
4.4 规范科研经费的支出
首先,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科研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在科研项目的立项和科研经费的使用过程中,全面约束科研经费申请和使用时存在的任何不合理的行为, 防范科技腐败,大力提升科研经费的利用效率。其次,明确科研和财务及项目组人员的职责、明晰各方责任人在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中的权限范畴,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严格规范各方行为。第三,完善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 按照经费预算明细执行科研经费使用与支出, 坚决杜绝与项目无关的科研经费列支现象。第四,进一步明确科研经费的开支项目和报销标准,核准经费审批的权限,把科研项目研究与经费支出相结合,全面提高科研项目研究的质量和效益。
4.5 严格审定结题,加强剩余经费管理
结题是对科研成果把控的关键环节之一,要严格审查科研成果,实行奖罚制度,促使科研人员认真研发,并做出理想的成果。科研项目验收结题时一定保证科研结果的可靠性与真实性。科研项目结题后,财务部门也应及时做结账处理,主管部门应安排专人审查科研经费的列支明细。结余经费分类统筹管理,本着例行节约原则,除某些特殊资助项目以外,项目经费有一定结余应该常态化、普遍化,将结余经费投入到其他科研相关的工作中。结题经费需要系统性、全面性、分阶段性的管理,因为,根据制度和实际需求的不同,科研项目持续时间一般从半年到数年不等,所以对于项目结题后经费的管理也可以进行年份区分,比如以三年作为结余经费管理的节点,项目结题后三年内原项目负责人在科学研究方面仍有权利继续使用结余经费。结题三年后的结余经费,可由单位统一收回或重新分配。对于滥用经费的科研人员,要严格管理,应及时追回非法所得;对于采用新方法、新思路既提高科研成果的产出又节约科研经费的科研人员,将其合理节约的经费可以奖励给相关科研团队或个人作为纵深研究的经费或奖金。
关键词: 地方高校 纵向科研项目 提高结题率
随着国家对科学研究的重视和投入的增加,作为科学研究主力军的高校尤其是地方高校承担的纵向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总量大幅提升[1],例如安徽理工大学2006年承担各类纵向科研项目53项,经费456万元;2009年承担各类纵向课题178项;经费1522万元。在科研总量增加以后,如何对各类纵向科研项目进行有效管理,提高结题率,保障国家经费投入的使用效益成为地方高校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以学科建设、高水平科技研究平台为依托,创新学校科技管理体制,为科研项目的成功申请和顺利结题营造优质的外部环境和制度保证。
1.加强学科建设,构筑高水平的科技研究平台。学科建设和高水平科技平台两者互相依存、互相带动,两者都是做好学校科研工作的重要保证,加强两者的建设有利于高水平人才的聚合和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有利于多学科的交叉融合和产生新学科增长点;有利于学校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承担高水平的重大科研项目。学科和高水平科研平台的发展和建设可以将优势资源和特色资源转化成学校的科技竞争力,可以为学校各级科研项目申请的成功率和结题率的提供人才、智力、制度保证[2]。
我校始终将学科建设和高水平的科技平台作为学校科研工作的重点之一,并根据依靠特色、发挥优势的平台建设思路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开放共享、整合集成的建设原则,不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目前我校拥有6个省级重点学科,拥有“采矿工程”等4个博士点与36个硕士点,拥有“安徽省现代矿业工程重点实验室”、“安徽省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安徽省高校“矿山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矿山建设工程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中心。这些科技平台基本覆盖了我校的矿业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土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并且已经形成了一批稳定的、学术水平较高的科技人才队伍,为各级科研项目的申请和按期高质完成奠定了基础。
2.创新学校科技管理体制,优化科研环境。科研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制定一套行之有效、切实可行的科研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其政策导向作用,是推动学校科研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学校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的根本保证[3,4]。我校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新途径,出台了项目管理、经费管理、成果管理、学术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学校科研工作基本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同时,我校在全省高校中率先在加强科研量化管理,制定科研成果的量化标准,完善科研机构评估体系,修改科研奖励措施等方面作了有益的尝试,营造了一个有利于提高科研质量,推动科研成果转化、鼓励科技创新、实现科研人才辈出的良好环境。在“十五”期间我校先后出台和进一步完善了《安徽理工大学硕博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安徽理工大学校青年科研基金管理办法》、《安徽理工大学引进人才暂行办法(修订)》、《安徽理工大学选拔和培养优秀创新学术群体实施办法》、《安徽理工大学院系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修订)》、《安徽理工大学校内津贴改革暂行办法(修订)》等政策文件,形成了涵盖人才引进、人才培养、项目孵化、职务晋升、个人和院系考核等各个方面的完整的科研评价和考核制度系统,为学校科研管理工作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证。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为了提高项目按时结题率,争取更多的科技成果奖励,我校出台的各种科研政策文件在重视科研经费和项目数量稳定增长的前提下,更加注重科研项目的层次和完成的水平。如在制定我校教职工和院系工作业绩评价体系时,除了考虑科技成果、科技项目和经费数量,还特别重视质的评价,特别是各级重点项目是否按期高质完成在个人和院系考核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此外,学校对项目完成质量高的负责人予以重奖,例如对按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一次性最高按照项目经费的15%予以奖励;对国家级奖获得者,学校按照所获奖金的1∶3予以配套奖励对其他级别的获奖也有不同的配套奖励,这些措施大大提高了教职工按期结题、申报成果、参加报奖的积极性。
二、充分发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的能动作用。
我校科研管理部门重点从以下四关入手,将按期高效结题的思想贯彻于项目申报至结题的全过程中。
1.项目申报关。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只有把好申请项目的质量关,才能从源头保证项目最终结题的质量。为了保证申请项目的质量,我校实行系、科研处和校学术委员会三级审查制度,从不同的方面逐一进行审查。首先,系部就课题对国内外科研现状的了解与分析,科学水平及意义,预期研究前景,研究目标、内容、方法及技术路线,研究方案等学术角度进行审查。其次,科研处从申报者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科研信用,申请书的形式,课题组人员结构、现有仪器、设备及前期工作基础学术水平及研究能力、申请经费及预算依据的合理程度等角度进行审查。最后校学术委员会从课题的科学价值和意义,观点、方法和理论的创新、可行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宏观把握。
2.中期检查关。中期检查作为项目过程管理的重要一环,是把握项目进展程度,了解项目研究情况的手段。我校2009年一年各级项目立项超过200项,而各级结题项目数超过150项,如果仅仅依靠校科研处少数几个管理人员,很难保证对各级项目都进行有效的过程管理。因此,我校目前采用院系二级分级管理制。学校科研处主要对那些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项目进行直接管理和监督,以保证高级别项目的完成质量。对于一般项目,学校科研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和宏观把握,系部主要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并定期向科研处汇报项目进展。学校明文规定,无论什么级别的项目负责人都要按照《安徽理工大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实施细则》按时填写《安徽理工大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送交科研处审查。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项目除了填写《安徽理工大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学校还以中期检查时间为参照,对每个项目制定了不同的实施阶段,并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时填写《安徽理工大学重点科研项目阶段检查报告书》。学校组织的检查评议小组根据项目计划任务书对材料审核后形成检查意见,作出“继续进行”或“需要整改”的判断,对极少数与项目计划书要求差距较大的研究项目进行调查,视不同情况采取限期改正、追回经费和终止项目等处理办法。
3.项目结题关、项目延期关。在把好项目申报关、中期检查关的前提下,项目一般都可以按时结题。但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情况,我校每年六月、十二月组织下发《关于加强纵向到起项目结题与验收(鉴定)工作的通知》文件,及时通知相关系部和个人,督促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各种材料。学校科研处对项目负责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交校结题验收评议组,按《安徽理工大学学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实施细则》检查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通过的项目移交上级主管部门。如果的确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项目不能按期结题,就必须提前三个月向学校科研处提交《安徽理工大学科研项目延期申请书》,由学校调查核实后在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待批。
三、我校项目结题率高的其他原因
1.我校依据《安徽理工大学硕博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安徽理工大学校青年科研基金管理办法》、《安徽理工大学引进人才暂行办法(修订)》设立的安徽理工大学硕博启动基金和安徽理工大学青年基金是学校支持学校青年教师从事创新科学研究,培养青年科研骨干人才队伍,培育孵化有研究潜力和发展前景的科研课题的专项基金,学校每年的投入达到100多万元,并且投入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这两项基金的有着共同特点,就是项目负责人几乎都是初次承担研究课题,既缺乏项目宏观把握的经验,对课题研究进展过程把握的能力不强,又没有形成固定的科研态度,具有极强的可塑性。我校科研管理部门针对这个特点,不仅加大了对项目负责人的培训和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的力度,而且重点从科研思想和态度入手,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科研方向和严谨的科研态度,让他们从自己的第一个课题开始就认真按照计划任务书踏踏实实保质保量地进行研究,形成按时结题的好习惯。
2.建立科研信用档案。学校为每一位科研人员建立科研信用档案,信用档案主要详细记录该科研人员历来在科研方面的得与失,具体包括主持或参加哪些课题的研究,取得了哪些研究成果,成果质量如何,课题结题概况等记录。这些记录基本上可以反映一个科研人员的科研实力,通过适当的量化后,可以形成一个信用值(我校分为优、良、一般、差四个级别),反映该科研人员在科研方面的信用状况。当该科研人员申报新课题时,我校根据信用值分别采取以下措施:信用值优和良者学校负责重点推荐申报,信用值一般者限项申报,信用值差者一年内不准申报,同时,项目获批后根据信用值学校分别予以不同数额的经费配套。
3.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做到科研经费既要加强管理,又要简化手续,方便合理使用,以便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能。经费是一个课题顺利开展的保证,其花费是否合理决定了项目能否取得预期成果。因此,我校在予以各级项目配套经费以保证项目研究经费充足的前提下,也针对科研经费管理的特点出台了《安徽理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规定项目按期(科研处出具证明)完成后,剩余经费并入项目负责人其它项目并且优先并入高级别项目课题。同时,学校参照项目剩余经费的50%予以现金奖励课题组成员。若没有按期结题,学校根据《安徽理工大学校内津贴改革暂行办法(修订)》规定扣除项目负责人相应的津贴。这样不仅保证了经费的使用效率,而且大大提高了项目负责人的研究热情和按期结题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古广灵,刘碧容.高校科技创新教育的认识与思考[J].科技创新导报,2009,(01).
[2]谷菲菲,安胜军.高校科学研究的六大关系探析[J].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2009,(11).
建立高校财务巡视制度
2013年11月11日,湖南省教育厅厅长王柯敏在《学习时报》撰文指出,从近几年高校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高校已不是一方净土。一些领域、一些环节腐败的危险系数还高于其它行业,呈现出明显的行业特点,特别是在基建、采购、招生等领域和环节滋生腐败的危险系数还比较大;学术不端、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日趋突出,违规办学、违规收费等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高校扩招、扩建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如果任其发展,必将给高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如何用好管好教育经费,首先要健全监管体系发挥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作用。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教育主管部门要采取巡视、财务监测和评价、内部审计、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强对所属学校、事业单位的监管,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特别是要推动建立高校财务巡视制度,充分发挥财务巡视的检查、业务指导、经验推广和解决问题等职能,侧重从制度、基础工作层面帮助高校规范财务行为,提升管理水平。2013年5月15日,教育部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检查组入驻中国音乐学院,检查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同年6月3日至8月29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在人民大学巡视期间,部分干部职工也反映出学校存在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借助外部力量,加强外部审计、监察等部门的专业监督,也是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的重要途径。同年7月29日,科技部第七巡视检查组进驻四川农业大学,对该校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同年9月17日,科技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副主任刘东金带领专家组,包括由北京化工大学财务处处长等组成的财务专家组、由清华大学教授等组成的技术专家组,对天津大学牵头与参与承担的两个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进行财务巡视检查。
三公经费透明公开成焦点
近几年来,政府部门特别是中央部委在“三公”消费公开问题上进步特别明显。作为中央直属部门,教育部在网站已全部公布自2007年起的“部门预、决算收支总表”,甚至能查到“2001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然而,作为一年经费少则十几亿元多则上百亿元的高校,没有理由继续成为“三公经费”公开的盲区。2012年12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有关财务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明确和具体化,是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实施细则。其中,对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公开的内容为8张报表;公开的时间为预算、决算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方式包括学校年鉴、简报、学校网站等,并强调指出,各校都要将学校网站作为主要信息公开载体。
2013年初,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雷闯,曾向全国113所高校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请各校公开2012年度“三公”消费支出具体金额。对此,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表示,“教育关系到国家未来的盛衰,非常重要。严格来说,全国的高校都应该公布‘三公’经费,而且还要把每年大学的投入开支都放在阳光下晒。”
截止2013年8月,贵州师范大学、成都大学、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湛江师范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宝鸡文理学院、西安体育学院、宁夏农林科学院、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等,越来越多的高校不同程度地公开了各自的经费预、决算情况。2013年9月26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财务信息公开要逐一说明高校预算决算、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的公开公示情况。可以说,高校公开“三公”经费已是大势所趋,但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责任;高校;暂付款;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1-0105-02
高校暂付款的管理一直以来都是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难点。近几年在教育部、财务部等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高校对暂付款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追缴、清理。但是暂付款是实时进行的工作,加强当期暂付款的日常管理,并解决遗留下来的未处理的暂付款账目,促进学校的资金周转,防止国有资产的隐型流失,仍然是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乃至整个高校管理工作的重点。
一、高校暂付款的特点
1.涉及的面广:高校暂付款分为教育事业类和科研事业类暂付款。教育事业类暂付款包括工资暂付、福利费暂付、公费医疗暂付、购置费暂付(包括固定资产、图书购置)、网络工程建设、实验室维修、基建工程、校园绿化暂付款以及备用金、师资培训、出国访问、结转自筹基建、单位发展基金等项目暂付款项等,科研事业类暂付款包括科研合作费、职工差旅费、实验材料、仪器设备暂付款等。
2.单笔金额大,总额大:以前高校暂付款项一般是金额较小的备用金借款以及差旅费的借款,目前高校暂付款中结转自筹基建、单位发展基金、工程款、科研协作费、进口仪器设备等借款金额大,以某重点师范大学至2005年底暂付款清理所列资料为例,共有654笔暂付款没有报账,合计金额达4 128万元。其中:5万元以下的借款共534笔合计452万元,仅占应收及暂付款的10.95%;5万元~10万元的借款共51笔合计396万元,占应收及暂付款的比率是9.59%;而10万元以上借款的共69笔合计3 280万元,占应收及暂付款的比率是79.46%。大多数高校年末暂付款总额以亿元以上,以某省属211学校近几年暂付款金额为例,2007年末暂付款12 209.9万元,2008年37 244.24万元,2009年11 699.29万元,2010年16 384.5万元,2011年26 352.99万元。
3.账龄长,有坏账、呆账存在:高校的暂付款作为流动资产的一部分,应是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具有周转快、变现能力强的特点。但是一些工程项目的暂付款涉及完工后审计等工作,大型固定资产的购置款涉及政府采购、仪器验收等工作,客观上存在还款时间长的问题。除此以外目前大多数高校都存在大量三年以上未核销借款。以某大学为例,三年以上的暂付款金额达到6 200万元,其中:十年以上未清理暂付款达279笔,二十年以上未清理暂付款达113笔。有部分借款由于借款人在工作岗位变化,甚至借款人已经退休或者死亡,或者单位负责人已变化,责任不清等原因已经了形成呆账、坏账。长期拖欠必然是虚增高校资产,造成账实不符的现象。
4.科研事业类暂付款比重较大:随着中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规模的扩大,近几年大多数高校向研究型大学发展,科研活动将日益增多,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也在呈现出大幅度增长趋势。在科研经费逐年增加的同时,科研合作的预付以及大型设备的购置预付款、实验材料、调研差旅费等借款业务频繁。科研业务类借款在整个暂付款中占较大比重。
二、高校暂付款管理采取的措施
1.大多数高校由财务部门制定了管理办法:高校一般对借款原则按 “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一事一借,一事一清”进行规定[1],对还款期限做了规定,但是由于借款人有各种各样的理由,高校的借款原则和还款报销的时间难以执行。对借款人资格做了规定:高校规定暂付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学校的在编教职工,学生不得向财务处借款,但是有的高校科研业务频繁,研究生也可以办理科研经费的借款。对各类借款的金额限定和大额借款的审批程序做了规定,但是超预算、超规定的借款时有发生。
2.对逾期不还的借款采取不定期催报及部分扣款的办法:财务部门利用账务处理系统对暂付款进行了分析,催报,在对已超出规定期限未清账的,于年中或年末进行书面通知工资到借款人,教育事业类借款超时未还款报销的由工资管理人员扣借款人的奖金,科研事业类借款未还款报销扣课题负责人的校内津贴。在高校财务部门的努力之下,暂付款的清理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部分借款人及时还款报销的意识不强,经费负责人对于督促清理暂付款的责任认识不清,加上高校没有配套的暂付款清偿管理责任的办法等问题的存在,关于暂付款管理中各种责任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三、基于责任角度加强高校暂付款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高校 收费票据 收费项目
从2010年开始,财政部就财政票据管理相继出台了多项管理办法,主要有《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0]1号)、《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0]111号)、《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12年财政部令第70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财综[2013]57号)。2016年3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江苏省财政厅结合地方实际,在2010年8月和2014年11月分别出台了《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苏财规[2010]23号)和《江苏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苏财规[2014]32号)。这些文件的颁布体现了国家和省厅对票据管理工作的充分重视,也为高校票据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实施依据。本文将从以上文件传达的精神为出发点来分析探讨问题。
一、江苏省高校收费票据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高校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办学模式下,高校经费来源多元化,经济业务日趋复杂化,收费项目越来越多,高校财务管理面临着巨大挑战,而票据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其问题也日益凸显。由于高校在思想层面对票据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操作层面缺乏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严谨的票据管理流程等传统问题依然存在,高校财务人员对各类收费票据适用范围不清,混开滥用票据现象严重。
近年来,江苏省许多高校在争取财政拨款的同时,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不断拓展融资渠道,部分高校几年间可用资金成倍增长。财政拨款之外数目庞大的教育收费、科研经费以及高校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资金流入,导致高校财务人员面临的经济业务越来越复杂,收费项目日益增多,而财政和税务部门统一规范后能够使用的收费票据种类和范围是相对固定的,并没有随之增加。一项新的收费业务发生或者一笔大额款项到账时,究竟应该使用哪一类收费票据,成为一直困扰财务人员的难点问题。
在实践中,由于高校财务人员日常工作繁重,平时无法系统地学习并掌握国家各级部门出台的票据管理相关规定,知识储备不够,面对复杂的经济业务发生时,开票人员无法准确判断资金性质,根据以往经验做法开具票据,事后又缺乏严格的审核和缴验,导致误开滥用票据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对于财政类拨款收入,仍有部分高校还在使用收费收据或者结算票据开票入账;对于横向科研经费到账应开具税务发票,许多高校出于避税考虑或者迫于拨款方的压力,而开具结算票据入账;高校自行举办的各类经营服务性质的培训费收入,擅自改变开票名目,通过开具收费收据入账。因错误使用收费票据开票的,一方面影响票据的缴旧领新;另一方面,因开票错误出现经营性收入误开财政票据,导致漏缴税款等违规行为,给高校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明确收费票据种类和使用范围,建立经济业务和票据类别的对应关系
(一)高校经济业务涉及的收费票据种类:财政票据和税务票据。
1.财政票据。财政部门监管的财政票据,适用于高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非收入性资金往来以及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资金流入等。《江苏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苏财规[2014]32号)对财政票据的种类、适用范围和内容作了明确界定:高校使用的主要有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适用于国家授权许可收取的教育事业性收费,主要是高等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报名考试费等,属于非税收入,应缴入同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面向学生具体收取上述费用时,向学生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上述非税收入要统一上缴财政时,高校需填具一式五联的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江苏省财政专户。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高校发生暂收、代收、分摊费用和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这类票据是高校最容易被误开和滥用的,关键点是要求财务人员运用职业判断能力去识别判定代收费的资金性质,即属于暂收、代收的等不列入学校经营收入的各类款项。包括学校内部各部门之间、学校与个人之间的其他资金往来等,主要有押金、定金、保证金、水电气费、代办费、行政事业单位召开业务会议,由参加单位和个人分摊的会议费等。另外,高校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资金,需转拨下级单位的,属于暂收代收性质,也可使用结算票据。其他财政票据包括江苏省捐赠专用收据、医疗收费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和幼儿园统一收款收据等。
2.税务票据。税务部门监制的税务票据,是高校利用自身优质资源向社会提供经营服务性业务开具的收付款凭证,包括上网上机服务费、补办证卡工本费、档案查新费、场租费以及政府以外的单位组织的非法定培训收费等。另外,高校横向科研经费收入属于应税收入,应使用税务发票。
在“营改增”之前,高校使用的税务票据主要是由地税局监制的需缴纳营业税的普通发票。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高校属于税改范围,因此高校以后针对应税收入需要使用的税务发票变更为由国税局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高校主要涉及现代服务业应税范围,增值税税率为3%和6%。
在高校实际经济业务中,如何判定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主要依据高校和服务对象的主体纳税资格认定。如果高校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如确需专用发票需到税务局代开,征收税率为3%。如果高校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则可以根据对方主体性质选择开具票种: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就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方是一般纳税人则可以开具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征收税率为6%。此外,高校的横向课题经费收入中,若涉及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时,高校可以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申请免征增值税。
(二)建立经济业务、收费项目和票据类别的对应关系。根据前述相关票据管理文件规定,笔者以江苏某省属高校为例梳理了高校主要的经济业务,建立了收费项目与收费票据种类的对应关系,见表1。
三、提高高校收费票据管理水平的建议
财政票据和税务票据作为高校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在高校财务管理中发挥着“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基础性作用。为了完善高校收费票据内部控制制度,减少票据开具的随意性和错误率,从而预防小金库产生和偷漏税行为,高校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改进: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相关票据管理部门以推进票据管理模式的创新为主,对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新事物、新业务,必要时要及时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加以明确规范,同时对已经的票据管理政策,要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票据使用单位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交流,避免不同经济业务主体之间因票据政策理解偏差而导致的开具何种票据出现的分歧。(2)高校财务人员作为票据管理工作的主要执行者,在提高票据管理水平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高校领导,特别是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或总会计师应摒弃陈旧观念,充分重视票据管理工作,带动高校财务处根据国家出台的票据政策制定适应高校自身发展的票据管理实施细则,在学校层面做好票据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积极为财务人员提供培训和学习的机会。另一方面,高校票据管理人员应加强自身业务水平的提升,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多与兄弟院校财务部门沟通交流,吸取经验,学以致用。票据管理人员加强对票据使用管理政策的学习、认识和把握,提高自身职业判断能力,减少票据混用滥开现象,保障财税收入及时准确入账,降低高校财务风险。
(二)加强收费票据的电子化、信息化管理。当前高校票据管理水平低下,财务人员开票随意性大,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很多高校仍使用手工开票,这主要存在于财政票据中。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和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都是各大高校从财政厅购买的手工票据,票据管理人员在开票时经常出现随意填写收费项目、数量和单价模糊不清、票据用途不清、使用混乱等不规范行为,同时,财政厅对手工票据的稽核缴验,采取的是人工抽查翻阅票据的落后方式,这导致误开滥用财政票据的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要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而国家税务部门也明确要求税务发票需经电子器具开具,且近年也在大力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以实现对纳税单位发票信息的直接监控。因此,高校应转变票据管理理念,积极探索收费票据电子化信息化改革模式,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行为,为高校财务管理的优化和“收支两条线”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提供切实保障。
参考文献:
[1]傅新莉.\析高校票据管理的现状[J].财经界,2013,(23).
一、加强法制化建设,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
落实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是实施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的基础, 纵观世界各国,无论是工业化国家还是后工业发展中国家,政府为了确保 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都采取了诸多的措施,其中最为普遍的是建立科技投入的法律规范,从立法的角度明确财政科技支出的优先地位。我国的《科技进步法》已经明确提出政府科技经费投入的增长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但由于缺乏必要的配套政策法规以及实施细则,上述要求没有得到完全的落实,这也是我国需要进一步加强科技投入法制化建设的原因。在现有法规的基础上,我国应着手出台《科技投入法》以及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政府科技投入的法律地位以及经常性财政收入的标准化口径,从立法的角度保障科技投入的稳步增长机制。在具体的执行环节中,进一步加强政策的落实以及政策模式的优化,适当调整当前基数法的财政科技投入预算模式,以明确化的投入指标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在保证政府财政职能的前提下,合理压缩一般性的财政开支,利用预算外的财政资金,调动相关的周转资金向科技研发倾斜,逐步实现财政科技投入增长速度超过GDP增长速度的政策目标。在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同时,政府还要重点加强投入决策的科学性,健全政府科技投入目标的责任考评机制和监督机制,明确政府在科技投入方面的事权,树立政府引导型科技投入的实施方略,在政府科技投入中体现加大力度、适当超前、重点支持的方针,强化科技条件平台与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科技资源共享,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和多种投入机制相互协调,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扭转我国目前科技投入不足的局面。
二、统筹科技决策体系,协调配置财政科技投入资源
政府的科技投入应发挥规模性和凝聚性的推动效应,这需要在宏观上统筹规划财政科技投入,并制定促进财政科技投入的发展战略,建立健全 各层次的科技投入决策体系。对于各级科技项目的立项应建立跨部门、多 学科的重大科技项目立项论证机构和重点科技项目预算评审机构,对各类科技计划和科研项目的定位、目标、研究领域以及经费预算等提供咨询与建议,重大项目要经过上述部门的评审,评审结果由政府部门统一审批和备案,形成政府科技投入以及各类科技创新资源的宏观调控与战略协同。 同时,针对目前科技投入体系存在部门分割、条块分割等问题,各级政府要建立由财政、发改委、科技以及科研机构共同组成的联系会议制度,就科技资源配置和各类科技计划经费安排进行统一整合,协调各部门的科研立项和科技资金的投入,打破部门、行业和地域的界限。规范各级科技计划以及科研基金的设置,推广地区、部门的科研设施、资源以及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政府科技资源的整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对于财政支持的科学研究项目,从立项到完成的整个过程都要纳入统一的数据库进行管理与备案,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立项。项目的评定要本着公开、公正与公平的原则,广泛向社会征集科研项目,对项目进行筛选与提炼,对重大项目建立查新与制度,确保项目的完成质量,在统一的财政科技投入体系内确保财政资金对科技创新的推动与支持作用充分发挥。
三、优化中央、地方各级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加大基础研究支持
政府在选择重大科技发展方向和公共平台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但在选择产业化创新项目时却要逊色于利润导向的市场化企业。政府与企业目标的不完全一致,决定政府与企业在经费投向的安排上有不同的侧重点,政府侧重于项目的基础性研发,企业主要负责成果的应用与推广。根据前述的分析可以看出,政府财政支出特别是中央政府的科技投入一直是各国基础性研究的主要来源,欧美等国的政府基础研究投入一直保持稳步增长,日本、韩国等赶超型国家在经历了忽视基础性研究所造成的发展瓶颈后也建立了加大基础性研究投入的政策机制,基础研究领域的政府投入在政府总支出的比重也在不断提高。2009年,我国研发领域的基础研究经费比例为4.8%,韩国为15.2%,俄罗斯为18%,远远低于工业化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一般水平,明显看出基础研究是我国政府科技投入中的 薄弱环节。基础研究是新知识产生的源泉和新发明的先导,基础研究投入力度的不足,将使一国的研发能力无法得到有效提升,长期来看将制约着我国创新能力的可持续发展。为此,中央、地方两级政府应加大有益于提高全国科技创新能力的基础性研究投入,一方面继续加大中央财政拨款对全国基础性研究的支持力度,确保中央财政的科技投入增长速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同时中央财政以资金配比等多种方式对地方财政的科技投入形成有效的约束与带动机制,彻底改变地方政府因过于注重短期的经济增长所造成的科技投入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过低、地方科技投入中基础研究投入不足的不利局面。对于财政基础研究的科技投入,采用预算管理的形式加以规范。中央、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所包含的科技投入,在全国范围内衔接,形成纵向的分工合作,在各级政府部门内部的科技投入也要在预算中合理协调,保证基础研究投入的比重。全国的财政科技资金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以预算程序进行规范管理,从政策制度的角度出发,在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的科技投入方面入手,着力提升政府资金在基础研究 领域的投入水平。
四、加大政府研发支持规模,以财政创新带动企业研发
我国还处于工业化的发展建设阶段,在创新体系的构建中应形成以政 府、企业为核心的双主体结构。企业是创新研发的主体,但在企业创新能 力成熟之前,政府的支持作用尤为重要。主要工业化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政府的直接资助在企业的研发活动中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们知道美 国政府的研发经费中有超过20%的比例投向产业的研发机构,其他一些欧洲国家的这一比例也基本在20%以上,个别年度甚至达到30%的水平,这些国家政府资金在企业研发投入中的比重普遍超过10%的水平对于重点扶持的行业,政府投入的比例更高。我国的研发经费总体水平近年来在不断提升,2009年占GDP的比重达到1. 7%,但还是远远低于工业化国家3%的水平,从政府财政支出的角度来看,政府的资金大部分投向大学以及政府科研机构,2009年投入企业的研发经费为14%,占企业研发经费总来源的4%,明显偏低。根据OECD的研究结果,当政府资金在企业的研发支出所占的比例达到10%~15%时,激励效果最为明显,当政府的投入比例达到25%时开始产生挤出效应。因此,发挥政府资金对企业研发的有效激励,一方面政府要增加研发经费支出,使研发经费占GDP的比重不低于工业化国家水平。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财政科技投入模式的创新,建立适合于科研机构与商业企业研发合作的政策支持模式,加大对企业研发经费的支持,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在企业研发投入中的杠杆作用。可考虑在原来财政拨款的基础上借鉴国际经验以委托、联合以及研发合同等多种政策模式的创新对企业的重点创新项目予以资金上支持,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启动阶段的资金困难,扶持企业的创新能力逐渐走 向成熟。同时也可以通过以PPP (公私合作伙伴)模式来建立政府与企业的研发联盟,间接增加政府资金对企业研发活动的投入,以帮助企业克服研发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外溢性和资源障碍,帮助企业获得新的科技信息,关注新的发展趋势,进行核心业务以外领域的探索研究,培养企业成为创新研发中的决策主体、投资主体。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农业科研项目
1引言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一直受到我国政府的重视,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不断地对农业科研项目进行经费的投入,但是,这样的投入还是满足不了农业科研项目发展的强烈需求。首先是投入的资金总量的缺乏,其次是农业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存在不足,因此,要想使得农业科研项目能够顺利开展,一方面要使得资金的投入更加充足,更重要的是要对农业科研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优化。目前,我国农业科研单位的资金管理水平还有很大的不足,相关科研单位必须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不断提升农业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水平。
2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农业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出现的问题
2.1固定资产的闲置率较高
首先,农业科研项目一般不需要到企业开展调研,但是,它需要实验场地以及先进精密的设备仪器开展实验研究,如果没有相应的设备和仪器,就需要科研管理部门花大量的资金专门地进行设备的采购来支持科研项目,一般这样的设备使用是一对一的,无法在单位的其他科研项目中发挥作用,这就会造成固定资产的闲置,降低了农业科研项目的资金利用率;其次,若是其他农业科研单位需要相同的设备时,不能及时有效地获得相关的租借信息,这也会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降低了设备的使用效率。
2.2预算编制缺乏合理性
首先,农业科研单位的预算编制人员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单位中的财会人员很难对项目资金的具体使用实施全方面的跟踪,由科研人员直接进行预算资金的申报,会使得科研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准确、专业。其次,许多项目的负责人预算意识比较薄弱,为了获得更多的经费,夸大了科研的经费需求,使得资金出现了浪费,降低了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后,预算划分比较笼统,使得不能准确有效地进行预算的相关审核,出现了专款不专用的现象。
2.3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不够科学,缺乏有效的监督
首先,科研项目的管理是依据职能划分,缺少科学的资金管理理念,预算编制很大程度上是主观上的判断,缺乏专业的指导以及合理的经费使用计划,这就会使得资金无法用到刀刃上;其次,农业科研项目的资金支出除了科研材料与设备的支出外,还有很多会议差旅费用的支出,经费的开支过多,对于资金的开支合理性缺乏相应的监督与管理。
3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农业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优化措施
3.1降低固定资产的闲置,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是农业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关键所在。首先,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可以引进新的设备登记制度,从根本上降低固定资产的闲置,要将新购置以及原来购置的没有弃置的固定资产和设备仪器进行详细的登记,确立好使用的期限和使用的情况,对于同城或者同一辖区的设备和仪器的信息进行积极的交流,把那些闲置的科研设备仪器进行租借,尽管这样会使科研管理部门的工作量有所加大,但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使得农业科研单位的固定资产的利用率大大提高,进而提升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其次,在农业科研项目结束后没有花完的资金不能够未经允许转向其他项目或者是留作私有的财产,一定要把剩余的资金返还给拨付的部门或者是在得到上级的允许之后用作其他用途;最后,农业科研部门要积极地进行信息平台的搭建,对农业科研项目的资金预算、使用以及结余进行全方位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对于项目的进度进行实时的跟踪,要建立农业科研单位的数据库,不但使不同的岗位能够进行信息的共享,而且能够有效地进行财务结账以及核查设备仪器的使用状况,良好的信息数据平台可以及时地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尽快地采取措施进行纠正,保证了农业科研项目能够顺利地开展。
3.2规范预算编制过程,提高员工的预算意识
预算编制的科学有效是能够为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首先,预算编制要遵循科学性的原则,随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实施,对预算编制的要求更高,员工的预算意识也得到了更大的重视,优化预算编制的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业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制度,科研项目的负责人要与财务部门进行有效的配合,细化农业科研项目的资金预算,提升项目管理资金的预算效率;其次,农业科研项目的预算工作要对各个环节进行综合考虑,降低预算的误差,提升预算过程的精细化管理,严格地执行有关的预算制度,在进行预算的过程中要以单位近几年的项目预算数据为依据,对项目的可行性和预算的合理性进行论证,对于那些缺乏可行性的项目要坚决摒弃,对于那些预算较大的要开展更加细致的论证,预算过程中出现的误差要及时进行纠正调整,对于仪器设备的购置资金以及会议差旅费用进行详细的说明,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和人员参与项目的工作时间及过程编制劳务预算,最重要的是,预算要起到未雨绸缪的作用,充分考虑农业科研项目周期长、风险大等特点,为专项资金的管理打下基础;最后,要强化员工的预算意识,加强内部员工的预算培训,对于项目负责人提出更高的要求,杜绝重复进行项目预算申报现象的出现,建立健全有关的防止项目重复申报的系统,加强各个部门的交流与沟通,坚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项目的预算。
3.3增强成本核算能力,提高资金开支的合理性
目前,很多农业科研单位没有全面地开展成本核算,只是在某几个环节进行部分成本核算,具有很多局限性。在当下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农业科研单位必须增强自身成本核算的能力,提高科研项目资金的整体管理水平,使得科研项目资金的开支更加合理。要想实现这一目的,首先,要结合农业科研单位自身的运作特点,不能盲目地照搬其他科研单位的相关方法,要体现自身的特别之处,提升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其次,要明确权利和责任,在每个项目上,从项目立项到项目结束都要把所有成本进行有效的划分,像劳务报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等都要算到整体成本中,保障成本核算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最后,农业科研项目中的资金开支要保证合理性,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对于那些超越范围的科研项目资金坚决不能计入成本,特别是一些差旅费和会议费,一定要保证在合理范围内,各项费用都要谨慎支出。通过以上措施,提升农业科研单位的成本核算能力,使得资金的支出更具合理性。
3.4提高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强化流程监督
合理有效的资金管理依赖于严格的资金流程监督。首先,农业科研资金的管理一定要是“专款专用”,在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相关资金的管理,集中地进行核算,严格地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实施,积极地进行项目资金开支控制,对于农业科研管理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要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的实施细则,要进一步地对农业科研项目的成本核算实施优化,使得科研项目的资金收支更加合理;其次,要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建立科研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内控体系,完善资金信息公开制度,对项目申报到项目落实的整个过程进行动态的监督,保障农业科研项目能够健康有序地开展;最后,科研项目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要积极地探索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不仅要进行精细化的管理,还要完善互动沟通渠道,对科研经费进行动态管理,与此同时,要严格地对农业科研项目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杜绝假借科研之名把经费转到有利于自身利益的单位。总之,过程的控制、绩效的考评等方式都是规范资金管理,强化监督的有效手段。
4结论
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一方面,农业项目的资金管理得到了更多的制度支持,另一方面,对资金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出现了诸如资金使用率不高,预算编制不完善等问题,因此,需要农业科研单位重视这些问题,积极地探索解决方法,最终使得农业科研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参考文献:
[1]王露: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农业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思考[J].当代经济,20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