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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才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3-01-30 05:59:06

申报人才工作计划

申报人才工作计划第1篇

答:这项计划是国家人才发展规划确定的12项重大人才工程之一,由中央组织部牵头实施,重点培养支持国内35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人才。

科学的未来在青年。有研究表明,自然科学发明的最佳年龄段是25岁至45岁,峰值是37岁。我国要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对青年人才的培养支持。这项计划就是对那些最具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给予重点培养支持的专门计划。从实际情况看,青年科技人才是最需要稳定经费支持的群体。制定实施这项计划,就是要为他们的脱颖而出开辟一条“绿色通道”,为他们潜心研究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问:计划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这项计划从2011年开始,分期分批组织实施,每年遴选200名左右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人才给予重点培养支持。到2020年,计划培养支持2000名左右的优秀青年人才。这项计划在遴选支持优秀青年人才的同时,致力探索人才遴选、考评、培养等各方面的新机制、新方法,催生一批各专业领域的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我国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计划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目标任务进行适当调适。

问:计划主要支持哪些领域的人才?

答:计划的支持范围涵盖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领域,优先支持国家重点学科、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急需紧缺领域的科研人才,以增强国家未来人才竞争力和创新能力。需要说明的是,这项计划侧重于支持从事研究工作的创新人才,技能类、表演类、体育竞技类等应用型人才在其他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中另有支持。

问:申报计划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申报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硬件”条件,申报者应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在国内全职工作1年以上。因为这是专门针对国内青年人才的特色计划,对于超过35周岁的人才、拟从国外引进的青年人才等,均有其他重大人才工程给予支持。对于在国际学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的特殊人才可破格申报。二是“软件”条件,申报者应在同龄人中具有突出的专业水平和发展潜力,但不对论文、职称等条件作出具体规定。主要是遵循科学人才观,不简单以论文、职称等外在条件论“英雄”,而是强调发展潜力。至于具体标准的把握,交由评审专家组去评判。

问:为什么要控制申报名额?

答:由于全国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人选非常多,适当控制申报名额,有利于各级单位做好选拔工作,好中选优,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申报工作按照人事关系隶属,由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归口推荐上报。申报名额是按照控制总量、突出重点、兼顾全国的原则,商各地、各部门确定的。这项计划坚持人选质量第一,原则上不考虑平衡照顾。因此,部属高校、央企、科研院所等人才比较密集的单位申报名额相对较多,地方则相对少些。

问:这项计划与其他计划有何关系?

答:这项计划是国内顶尖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定位较高,支持力度较大,支持人数相对较少。计划的支持范围与“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等计划有一定交叉,但不排斥与上述计划的重复支持,关键是看人才质量和培养支持的客观需要。计划以培养支持国内人才为重点,海外人才回国工作一年以上,即可申报计划。已入选“”并且正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的支持范围。

问:如何确保计划实施的公开、公平、公正?

答: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是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具有公信力和生命力的关键。借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计划的成功经验,我们对计划实施工作进行了设计。一是信息公开。申报通知面向社会公开,评审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入选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规范程序。计划入选者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通讯评审、现场答辩、社会公示等程序产生。在申报推荐的第一环节,我们要求推荐单位严格把关,一般要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提出推荐名单、签署推荐意见。目前,各省区市以及申报人选较为集中的教育部、国资委、中科院等部门,都开展了比较严格的初评工作。三是完善制度。通过多项制度设计,确保评选工作公正进行,如:通讯评审专家从评委专家库中根据学科匹配原则随机产生,如因故未能评审,由电脑自动分配新的评委来评审;专家意见和评判分数作为入选的决定性因素,避免外界干预专家评审工作或影响评审结果。

问:这项计划的评委专家是怎么产生的?

答:评委全部从评委专家库中产生。评委专家库是在各地各部门推荐基础上建立的,主要由“”、“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百人计划”等计划的评审专家组成。目前,评委专家库已有数千人的规模,根据需要随时扩充、调整。所有的专家均要求签署保密协议,不能透露评审工作的有关信息。

问:对入选计划的青年拔尖人才将如何培养支持?

答:对入选者主要提供两个方面的支持。一是科研经费支持,中央财政提供为期3年、最高可达240万元的科研经费,并赋予入选者较为充分的自主支配权,以创造一个潜心研究的良好环境。支持经费的具体额度将依据其开展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综合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来确定。同时,制定相应的经费管理政策,确保经费使用廉洁高效。二是培养政策支持,制定实施对入选者的后续培养政策,在承担项目、参与课题等方面给予特殊倾斜,利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平台培养人才,探索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的培养使用机制。

问:对首批评选工作总体上有何考虑?

申报人才工作计划第2篇

今年,我市共组织申报镇江市级以上科技计划98项,组织申报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3名,超额完成了镇江市下达的年度指标任务,组织实施本市级科技计划69项,顺利通过了XX—XX年度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其中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1家,星火计划2项;省火炬计划7项,星火计划3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2项,科技攻关8项,高技术研究3项,招投标1项,国际合作1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3项,农业科技计划20项,国际合作3项,社会发展科技计划6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新产品试制计划23项,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8项;组织申报科技进步奖11个;组织申报××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8家、高新技术产品30个。新立各级各类科技计划139项,获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和培育计划各1人,获镇江市级以上项目经费2107万元;完成各级各类科技项目101项。新增各级高新技术企业16家,其中部级1家、省级9家、镇江市级6家;新增各级高新技术产品16个,其中省级6个、镇江市级10个,预计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46亿元(同比增长53.3%),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16%左右,预计产品销售收入达45亿元(同比增长55.3%),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品销售收入比重达16.8%左右,均实现了同比高增长态势。全年专利申请625件,授权312件,全面完成了年度确保目标和争取目标任务,申报省专利产品8个,知识产权试点市顺利通过验收,跃升到知识产权示范市行列。中日合作《××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正式实施,中日合作农业合作交流中心正式签署协议。

一、提升产学研合作层次,创新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新年伊始,我局就积极深入企业调研摸底,共征集企业技术需求45项。根据企业的技术需求,我局诚邀中国工程院孙伟院士来我市考察新材料企业,与科达公司就产学研合作事宜正式签约;邀请江苏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赵德安院长考察我市电器制造企业,与镇江天力变压器有限公司和华通电气有限公司达成了合作协议;在沪浙科技招商活动中,张庙茶场与中国农科院茶叶研究所签订了茶叶定向服务合作协议;5月,中日合作(镇江)农业交流中心正式签署,为《句容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搭建了更为广阔的技术交流平台;在与北京农林科学院农业生物技术中心就食用菊花科技合作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企业赴京实地考察了该中心和试验基地,对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加强科技合作进行了探讨,签订了食用菊产学研合作协议;9月,精心组织4家企业共5个项目,参加镇江金秋经贸会和我市“一节一会”活动;11月,组织多家企业共40人次参加首届中国江苏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会;同时,我局多次组织企业与周边学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交流,签订产学研协议15份。通过一系列的校—企互动,使我市的企业与科研院所联系日渐紧密,形成了校—企积极共建研发平台和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良好局面。在此基础上,结合“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年”活动,我市加大对创新机构建设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积极推动创新体系建设,从今年开始认定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进一步提高了企业自主创新的激情,为我市科技创新体系的形成打下了坚实基础。组织申报了依托东南大学以宁武化有限公司为基地的“江苏省先进道桥用辅装材料工程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申报了镇江市工程技术中心两家:依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华阳金属管件有限公司为基地的“镇江市核电及船舶用管配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东南大学以科达公司为基地的“镇江市纤维水泥基复合材料工程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其中,华阳金属管件有限公司依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申报的镇江市金属管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批准为镇江市级工程中心,获20万元资助,金钛软件有限公司与印度合作的金钛任务流目标软件项目获镇江市20万元资助,镇江农科所与日本岛根县云南农协合作的高档优质葡萄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获××市8万元资助。促成了佳誉信公司与南京工业大学共建的“石油催化剂技术中心”,正式筹备了三泰服装与公安武警总后勤部共建的“服装辅料工程中心”。经考核后批准了九龙药材有限公司的“茅山地道中药材研究所”。

二、突出重大项目申报,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今年,我局注重抓好对激励全市创新创业热情有较大影响的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做到从早从快,高标准、大力度地组织申报工作,切实对照《指南》,细排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对有申报意向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明确专人负责,全程指导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的时序进度和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帮助申报单位邀请省内同行业知名专家、学者进行先期项目咨询,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理清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思路,确保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材料的编写。针对高层次人才申报的特点,我们在认真研究的同时,积极向兄弟市局学习成功经验。今年以来,共组织申报17项省级重点项目,其中科技攻关项目8项、高技术研究项目3项、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2项、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3名。目前,有9个项目获省立项,资助经费近XX万元。其中,《XX吨/年高性能环氧沥青复合材料制备和应用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和《常绿彩叶苗木新品种选育及组培快繁技术开发与推广》获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立项、资助经费1600万元,引进高层次人才夏瑞夫博士(印度籍)获省批准、资助经费100万元,《高抗病毒西洋南瓜杂交新品种选育》和《红叶石楠、三叶草抗逆种新品种(系)选育》2个项目被列入省高技术研究计划、获资助60万元,《特色樱桃谷鸭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和《应用于橡胶行业的高端有机硅延伸产品nxt的开发》等4个项目列入省科技攻关计划、获资助186万元。随着这些高“含金量”项目的实施和高层次人才效应的发挥,必将推进我市创新能力的提升和人才高地的建设。 共4页,当前第1页1

三、大力培植规模工业,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去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科技创新和培植规模工业的政策,鼓励全社会开展技术创新,大力培植规模工业,我们将政策宣传作为重点,税收奖励政策兑现作为抓手,鼓励企业用好用活科技政策。年初在对数十家企业调查摸底后,对产业格局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初步形成了智能化电力电器研发和产业化、数字化视听设备研发和产业化、新型化工材料研发和产业化、高性能金属材料研发和产业化等四大高新技术产业。我们围绕这些产业和产品群开展工作,帮助企业对30多个项目进行了科技查新,解决了他们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的困难。今年以来,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9家、高新技术产品6个,镇江市高新技术企业6家、高新技术产品10个,组织镇江市新产品试制计划23项,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8项。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批准骏升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5.7%,实现了同比高位增长,为我市产业结构优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放大特色农业效应,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农业的“五大特色产业”,积极组织《××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依托这一国际合作成果和南京农业大学,及早启动部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市申报工作,为此,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组织精兵强将,开展广泛调研,规划建设方案,形成了一套科学合理、优势集中、实施可靠、富民强市的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市实施方案,为“××模式”的全面形成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我们精心组织,认真筛选,择优申报省级农业科技计划9项,××市级20项。目前,获省立项4项、资助经费126万元,获镇江市立项13项、资助经费103万元。

五、强化考核工作抓手作用,促进科技工作全面提高。

一是加强科技与人才工作考核。年初,根据省科技局长会议和镇江市科技系统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确定了XX年年科技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在全市科技工作会议上对XX年年度科技工作以责任状的形式进行了分解。同时,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定《××市XX年年度镇(开发区)、局党政领导科技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责任状的签订和文件的印发,进一步明确了镇、部门科技与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促进了镇、部门对科技与人才工作的重视。六月,结合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对党政领导科技与人才工作进行了实地考核,进一步提高了“第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认识,提高了各单位对聚集人才高地的认识。今年以来,我市组织申报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3名,推荐上报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4名,推荐上报镇江市杰出人才奖2名,获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资助1人、经费100万元。在各类科技计划的申报实施过程中,重视与“333”工程、“169”工程和“313”人才培养工程的衔接,优先安排科技人才的科技计划申报。

二是加强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领导。我市充分认识开展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由市科技局局长为主任的“争创办公室”,认真学习相关考核文件,制定了考核工作方案,分解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确立了“全面通过,争创先进”的目标。确保了定量指标数据准确,定性材料内容详实,科技进步特色鲜明、重点突出,为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以争创示范市促进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以争创知识产权示范市为立足点,狠抓知识产权工作。注重争创工作的硬件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设立知识产权管理科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认真组织专利申授等工作,专利申请645件,专利授权312件,完成了全年任务的争取指标。加强争创工作的软件建设,通过群发短信、知识产权知识有奖竞答等形式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拓宽知识产权宣传教育面,提高了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度。认真制作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展板,配合镇江市“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展览活动。积极组织18家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充分展示了我市专利成果和名牌产品。科达公司被列为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单位,获资助5万元。依照省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市的要求和考核指标体系,我市一举通过了知识产权试点市验收,跨入了知识产权示范市的行列。

四是认真组织社发科技计划的申报工作。根据省、镇江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共申报××市级社发计划项目6项,其中市人民医院的《干扰素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无效的分子基础研究》被列入指令性计划,获3万元资助。

六、强化软环境建设,展示科技部门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和科技宣传工作。积极升级改造××科技网,为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拓展平台,促进政务信息电子化,办事透明化、监督公开化。现在,《××科技网》已经成为依法行政和接受监督的平台,成为科技成果信息汇集的平台,也必将成为充分展示科技工作新业绩的平台。科技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送得到了加强和重视,共向省科技厅信息报送系统报送稿件72篇,被录用的29篇,共有9篇稿件被《××日报》录用。向省科技厅和《××日报》投稿和录用数均为历史同期最高,及时宣传了我市科技工作多方面的进展和特色。 共4页,当前第2页2

二是加强机关职能建设。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为统领,积极发挥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市科技局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化了全体人员的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的运用,有力地调动了全局人员创新创优创业的积极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制定了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分解》。认真组织学习赵亚夫同志四十年如一日立志科技富民的先进事迹,开展了学习赵亚夫精神的大讨论,全局上下积极开展软环境建设,面向全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促进了全体工作人员思想认识的提高、增强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保证了各项科技工作的顺利完成。加强综治、平安和法治建设工作,认真开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建设,坚持法制学习,制定综治、平安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及时上报各类相关材料,保证最安全局的创建。加强科技工作平台建设,经过筹备,科技—质监大楼已顺利开工建设。

XX年年,我市的科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着创业创新平台建设不足、有利于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的环境氛围不浓、高新技术产业积聚困难、缺少支柱性产业,针对现状,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作为,充分发扬科技人的“创业创新创形象”精神,为我市全面冲刺小康社会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七、2009年度工作要点

今年的科技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科技会议精神,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更高标准上实施省新一轮“双倍增”计划,奋力推进科技在全面冲刺小康社会目标的支撑作用。

(一)目标任务

新立各类科技计划120项,其中部级3-5项,省级15-18项,镇江市级40-45项,本市级60项左右,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达到55亿元以上,科技三项经费占本级财政支出达到2%以上,r&d投入占gdp比重达到1.2%,全面完成科技楼建设工程,积极筹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1、奋力赶超,自加压力,在更高标准上实施省新一轮“双倍增”计划。新增镇江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双密企业)8—10家,新增××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15个左右。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6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20%以上。到2010年达到90亿元,力争实现10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30%。

2、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进企业成为创新主体。联系大学和科研院所10家,邀请专家20名,专家库成员达到100名,征集技术需求50项,促进企业签订产学研协议20项。

3、积极构建创业创新平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创建工作,争创镇江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4家,认定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5家。

4、加大重大项目申报力度,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激情。积极申报重大项目6—10项,争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1—2项,省、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各1项、科技攻关计划3—5项。

5、认真实施《××省××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积极开展“一镇一园区(基地)”工程建设。申报××市级以上农业科技计划20项,争取立项10项以上,完成8项。

6、积极开展科技服务民生工作,申报××市级以上各类社会发展科技计划4项,立项2项,完成2项。

7、加大调整专利结构力度,努力提高发明专利申请量。全年专利申请达700件,确保专利授权340件,积极实施知识产权示范市行动方案。

8、争取上级各类科技经费1000万元以上,本级财政科技拔款1000万元以上,自筹科技投入3.5亿元。

(二)工作措施

一是全力推进创业创新体系建设。以科技楼建设为依托,积极开展高新技术服务创业中心建设;以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扶持培育为先导,全面健全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以申报镇江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重点,着力提高创新机构的数量;以创新基金为引导,形成多渠道研发投入;以产学研合作为牵引,促成智力和成果进入各类创业创新实体。力争在2010年建成一个创业创新较完备的体系。2009年,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进入实质性的创建期,争创××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4家,认定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5家。

二是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地缘优势,深入周边高校和科研院所,强化智力和成果与企业对接,将创业创新体系建设与高校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进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带资金带成果来我市创业创新;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的主导作用,主动牵头,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将企业与高校紧密地结合起来,将产学研合作推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充分发挥企业自身能力,将成功的合作单位推向更高的合作层次,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2009年,联系大学和科研院所10家,邀请专家20名,专家库成员达到100名,征集技术需求50项,促进企业签订产学研协议20项。

三是高位实施新一轮“双倍增”计划。第一轮“双倍增”计划,我市已于XX年提前完成,比原计划13.5亿元增加了4亿元,达到了17.5亿元。省新一轮“双倍增”计划是在第一轮完成指标基础上再增2倍,我们自加压力,在XX年30亿元的基础上再增2倍,到2010年达到90亿元,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工业产值比重为30%,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较为坚实的科技支撑。为此,我们将大力发展智能化电力电器研发和产业化、数字化视听设备研发和产业化、新型化工材料研发和产业化、高性能金属材料研发和产业化等四大高新技术产业,在政策支持、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程中心建设、资金引导等方面实行全面扶持。2009年,新增镇江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双密企业)8—10家,新增××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15个左右。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6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2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55亿元以上,占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比重达21%以上。 共4页,当前第3页3

四是奋力争取重大项目。国家和省以及××市的重大项目对企业创业创新和产业化的支持绩效显著,对一个地区的创业创新有着相当的激励作用。我们将在成功申报9个含金量高的项目基础上,进一步深入企业,进一步依托院校和科研院所,将重大项目申报工作与产学研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有机地结合起来,与创业创新体系建设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攻关(高技术研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重大项目的申报工作。2009年,积极申报重大项目6—10项,争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1—2项,省、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各1项、科技攻关计划3—5项。

五是不断强化科技园区示范辐射作用。以《××省××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为指针,全面开展“一镇一园区(基地)”建设,不断发展壮大科技示范园区和综试基地,从政策、项目申报、示范推广、科技人才、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扶持,促进科技支撑高效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2009年,申报镇江市级农业科技计划20项,争取立项10项以上,完成8项。

六是认真做好社会发展科技工作。切实树立科技服务民生的观念,对申报的科技项目,必须保证是环境友好型、清洁生产型和低耗高产型项目,对涉及民生的科技项目给予优先申报,将科技工作真正深入到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2009年,申报××市级以上各类社会发展科技计划4项,立项2项,完成2项。

申报人才工作计划第3篇

鼓励地方政府以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提升技能人才素质为目标,以解决我市企业生产和服务一线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需求为重点,按照“就业导向、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学校的基础作用,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加快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二、培养目标和方式

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学时,实行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重点突出技能训练的方式,采取脱产、半脱产等形式进行。根据信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状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确定一批急需紧缺型职业(工种)(2012年河南省急需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见附件1),培养500名左右急需紧缺型职业(工种)从业人员成为技师、高级技师。

三、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办法

各县区要通过财政补助、企业和个人分担等多渠道筹集培训资金,按照“谁出资培养、谁享受补贴”的原则,鼓励企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特别要注重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政府采取购买培训成果的办法,每培养一名急需紧缺型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给予2000元的培训补贴,补贴资金由当地政府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对院校直接培养和经认定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由院校和企业直接申请。对个人参加社会培训的,可采用先缴后补的方式,由学员按规定标准先行向培养机构缴纳培训费用,待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委托培养机构或自主办理有关申领手续。

四、实施步骤

(一)计划申报。各县区要根据各培养机构招生情况,统一汇总,于4月30日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培养申请计划,填写《信阳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附件2),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追加计划。

(二)计划下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收到县区提出的培养计划申请后,根据各省辖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和培养机构的培养能力,经综合平衡后,下达各省辖市培养任务,由各县区根据培养机构的培养能力择优确定参加计划培养机构名单和培养任务。

(三)宣传培训。各县区及培养机构要广泛宣传高技能人才政策,公布培训职业(工种)、培训内容、培训计划,积极动员符合培养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

(四)资格审查。各培养机构对申请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确保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申请培训资格,并将报名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和职业资格证的复印件存档备查。今年于每年9月30日前将《信阳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4)、开班报告和完整培养计划(一式三份)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科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科审核后将两份返回培养机构,一份在申领资金时报送,另一份由培养机构留存。

(五)培训管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按照“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效果评估”的要求,加大对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机构和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培训期间实行学员身份证携带和查验制度,对参训学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对培养过程效果进行检查评估。

(六)考核鉴定。培训结束后,按照技师考评有关规定和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要求,由我市和试点企业组织职业技能考核鉴定,高级技师考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有关部门组成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属于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应符合相应的报考条件,并参加5月或11月的全国统一鉴定考试。

(七)补贴方式。对参加我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考核鉴定取得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每培养一名技师、高级技师给予2000元培训补贴的标准,采取补贴培养机构和直补个人相结合的办法兑现补贴。

1、补贴培养机构。对补贴培养机构的,申请材料应附:《信阳市急需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3)、《信阳市急需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4)及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培训后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企业申请的,申请材料还应附劳动合同复印件;培养机构代为申请的,申请材料还应附代为申请协议。各省辖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达各省辖市的培养任务,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后兑现培训补贴。

2、直补个人。采取由个人先缴后补的方法进行,申请材料应附:《信阳市急需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3)、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培训后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对审核符合培训补贴条件的,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学员本人。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要发挥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带头和示范作用,培养情况将作为基地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急需紧缺型技能人才预测机制。加强对急需紧缺型技能人才的预测是开展紧缺型人才培养的前提和基础,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根据行业、产业发展的需要开展技能人才现状调研和需求预测,逐步构建起企业、行业(协会)、人力资源中介服务与政府部门间畅通、快捷的技能人才供需信息网络。

(三)优化急需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急需紧缺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为提高培训质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对急需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行考核制度,定期检查急需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的开发与引进、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实行优胜劣汰,并逐步推行急需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度,以最广泛地利用社会优质教育资源。

(四)加强规范管理。各地应根据本地产业结构状况,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果机制,根据需要加大投入。享受补贴资金的单位要认真做好资金的监管工作,完善由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审计、工会等部门参与的监管体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享受政府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单位建立基础台账,并规范管理。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政府核定的标准进行收费,认真做好涉及培训鉴定的相关资料、经费收支的台账记录。

联系电话:0376-7676850 联系人:郭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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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南省急需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

信阳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

信阳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申请表

申报人才工作计划第4篇

申报时间

2012年5月25日~2012年10月20日

申报办法

创业人才通过“龙城英才计划网”(省略)的“项目申报管理平台”之“领军型创业人才申报”端口,进行在线注册申报。

创新人才由人才引进重点企业通过“龙城英才计划网”的“项目申报管理平台”之“人才引进重点企业”端口,进行在线注册申报。

申报条件

一、创业类领军人才

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具有海内外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

1.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2.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带团队,到常州创办、领办科技企业;

3.个人在创业企业中拥有不低于20%的股权;

4.每年在创业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5.项目申报时,未在常州市注册落户,或注册落户6个月内。

二、创新类领军人才

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具有海内外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

1.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产业技术跨越;

2.与常州市人才引进重点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并保证每年至少累计有6个月时间在企业工作;

3.在常州市人才引进重点企业工作年薪30万元以上;

4.申报时,未与常州市人才引进重点企业签订聘用合同,或签订聘用合同6个月内。

主要支持政策

领军型创业人才申报后,常州市各级人才工作部门将此项目推荐给创投机构和常州市重点企业,推动战略合作,也可由人才本人直接与创投机构或常州市重点企业进行合作洽谈。

一、创业类领军人才可享受的支持政策

1.特别支持项目(A类项目):对技术达到国际同行业前沿水平、具有突破性产业发展前景,并且与创投机构或常州市重点企业合作的领军人才创业项目(创投机构或常州市重点企业股权投资4000万元以上),给予1000万元的国有资本股权融资和30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

2.重点支持项目(B类项目):对技术达到国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有广阔产业发展前景,并且与创投机构合作的领军人才创业项目(创投机构股权投资500万元以上),给予500万元的国有资本股权融资和30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

3.孵化支持项目(C类项目):对技术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发展前景,但暂时未与创投机构或常州市重点企业对接合作成功的领军人才创业项目,经技术评审和面谈评估,给予前期资金100~300万元的孵化支持,同时3年内免费提供不少于100平米的创业场所和100平米的住所,并可享受“主要支持政策”中规定的“领军人才创业企业培育支持政策”。

二、国家“”创业可享受的特别支持政策

1.对创投机构或常州市重点企业股权投资4000万元以上的国家“”创业项目,给予1000万元的国有资本股权投资和300万元的创业资金、100万元的发展资金支持。

2.对创投机构股权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国家“”创业项目,给予500万元的国有资本股权投资和300万元的创业资金、100万元的发展资金支持。

3.对暂时未与创投机构或常州市重点企业对接合作成功的国家“”创业项目,经面谈后,均直接给予前期资金300万元的孵化支持,同时3年内免费提供不少于100平米的创业场所和100平米的住所,并可享受“主要支持政策”中规定的“领军人才创业企业培育支持政策”。

4.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成功入选后,按1∶1的比例进行配套奖励。

三、领军人才创业企业享受的培育支持政策

对注册落户5年内,已取得一定创业成效且发展前景广阔的领军人才创业企业,在获得创投机构500万元以上的股权投资后,给予500万元的国有资本股权投资。国家“”创业企业在获得创投机构1000万元以上的股权投资后,给予500万元的国有资本股权投资和100万元的发展资金支持。

四、创新类领军人才可享受的支持政策

经技术评审和面谈评估,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实现产业技术跨越的创新人才和团队,根据其所掌握技术的领先性、与用人单位在研项目的结合度、项目的发展前景等,给予20~5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和10~30万元的落户奖励。

五、各类领军人才可同时享受的政策

1.领军人才及其团队中取得博士学位的核心成员,5年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奖励给个人。

2.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创新团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企业博士集聚计划”,以及江苏省“333”和常州市“831”人才培养工程等。

3.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江苏省和常州市级专家。

4.领军人才创业企业、领军人才可享受常州市和落户地区的其他有关优惠政策。

其他事项

1.领军人才创业项目(包括国家“”创业项目)在线申报,实时受理,第一时间向创投机构或常州市重点企业推荐对接。对接成功后,及时办理股权投资和创业(发展)资金拨付手续,其他各类领军人才和项目于2012年12月完成相关评审工作并公布“龙城英才计划”第三批领军人才(项目)名单。

2.创投机构或常州市重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可根据领军人才创业企业发展情况分期到位。

3.省略

常州市外国专家局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

楼B座924、923室

电话:+86-519-85681938

传真:+86-519-85681938

申报人才工作计划第5篇

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是地方立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地方立法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立法规划和计划的重要性也在日益增强。编制立法规划能够预先把握一段时期内地方立法的总体需求,确定地方法制建设的重点和主要目标,整合立法需求,避免重复立法和分散立法。编制年度立法计划,是为了在立法规划的基础上,选择当年立法需求最为突出,立法可行性最强的项目,并合理安排审议时间,保证审议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审议质量和效率。立法规划和计划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使地方立法同改革发展稳定的社会大局相结合,同国家的立法进程相适应,同地方其他立法项目相协调,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二、编制计划(规划)过程中的若干问题

(一)立法项目申报中存在的问题

1.有些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思想不准确。项目申报应从地方法制建设的大局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普遍需要出发确定需要立法的事项。然而有些部门却将制定法规当做部门权力和利益的法定化,有些部门将立项成功看作本部门的政绩和公关能力的体现。在这种指导思想下,申报过程中出现了两种倾向:一是重立项甚于重法规起草。因为法规一般由申报部门负责起草,只要立项成功,怎样起草就基本由政府部门自己决定,因此能否在人大计划(规划)中立项就比完成法规起草更为关键和重要。甚至有的部门在申报规划时据理力争,列入规划后就置之一旁,不闻不问。二是互相攀比。用政绩的眼光看待立项,自然产生攀比倾向。有的是部门之间互相攀比,其他部门有法规本部门也要有;有的是后任和前任之间的攀比,前任没有申报成功的项目后任一定要申报成功。

2.申报项目中修改和废止项目较少。法规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以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但申报部门比较重视制定新项目,修改和废止法规的意识不强。例如上海市编制1998-2002年规划时,有关部门共申报213件项目,其中修改项目占18.3%,废止项目仅占0.4%,修改和废止项目偏少,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部门认为,制定新法规能够体现工作成绩,而修改法规的成绩就不明显;有的部门认为法规改不改无所谓,只要不影响执法活动就可以;有的部门认为,废止法规会影响工作形象,有总比没有好。

3.项目申报来源单一。从工作而言,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政府各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青妇等单位都可以提出申报项目,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也有可能列入计划。上海市在申报1998-2002年规划项目时,共有65个单位提出申报,其中政府部门占87.7%,人大部门占7.7%,社会团体占4.6%。在编制计划时,政府申报的占90%以上。项目来源的单一化趋势一方面减少了其他渠道特别是代表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削弱了立法视角的全面性,另一方面增强了立法计划(规划)对政府工作的依赖性,减少了人大对计划(规划)安排的主导性。

(二)计划(规划)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编制部门对社会宏观需求把握不足。编制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缺乏有效的机制和专门的渠道掌握社会立法需求,往往只是到开始编制计划(规划)时,才进行一定的调研。因此编制部门对社会立法需求的平时储备不够,对需求把握不足。在对申报项目的选择过程中,调研论证工作主要是听取政府部门的汇报,编制部门主动调研不多,出去调研不多,调研工作局限性还比较大。

2.编制部门在编制工作上的主导性不强。编制计划(规划)的一项重要功能在于对申报项目进行整合,即要求合并调整范围相近的项目,支持社会急需的项目进入计划(规划),或者要求修改项目进行长远安排。由于项目主要由政府部门起草,编制部门的意图往往难以影响政府的起草工作,只能在现有的申报的项目中进行选择。编制部门的主导性不强,影响了现行地方法规总体结构,表现在:部门性法规多,综合性法规少;某些项目在短时间内多次修改;调整范围相近的法规比较多。

3.编制的科学性还不高。立项标准得到贯彻的程度是检验立法计划(规划)科学性的标准之一。如上海市的1998-2002年立法规划对立项标准作了规定,申报项目应具有法律上的可调整性、重大问题应当经过协商、具有法规初稿并有立项申请说明。目前不少不符合立项标准的项目,因为各方面的意见一致,或者某一方面的极力坚持,而最终能够立项。这种情况反映了计划(规划)编制的科学性还得不到重视。

(三)计划(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1.规划的实现率不高。上海市1995-1997年立法规划共列有项目67件,至1998年1月,完成规划项目35件,占项目总数的52.2%。1998-2002年立法规划共列有项目66件,根据前4年的落实情况和2002年度立法计划的安排,可以完成42件,占64%。从两个规划的执行情况来看,规划的实现率并不高。

2.计划变动性大,计划的严肃性未得到充分尊重。每年的立法计划由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并作为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的一部分提交常委会表决,具有相当意义上的严肃性。然而上海市1998年计划的变动率(计划增加项目和减少项目数量的总和占计划项目的比例)是15.4%,1999年计划的变动率是46.2%,2000年计划的变动率是30.4%,2001年计划的变动率是78.6%,计划变动的原因往往在于现实紧急需要,致使一些项目未经过充分论证也进入了计划。有的计划变动还有主观原因:一些部门以现实紧急需要为托词,要求将一些修改内容不尽合理的项目挤入计划。变动性大致使计划的规范性和法规自身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3.每年的立法工作前松后紧。每年的立法计划在1月份基本确定,政府部门往往要等计划确定后才对列入计划的法规草稿进行最后研究修改,经过一系列必须的程序,政府的立法案提交到常委会时常常在6、7月份。而每年的项目至少在13、14件,而年内提请审议的项目一般应当在年内交付表决,势必造成下半年的立法工作非常紧张,而上半年的工作又相对宽松。某些下半年才提交审议的法规因为工作时间紧张而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三、改进计划的几点建议

1.计划(规划)的项目来源要争取多元化。首先,要在程序上保证代表议案进入立法计划的可能性:(1)代表审议结果报告对于立法议案的审议结果要明确意向,对于需要立法的要明确议案起草完成的最迟时间,明确将议案提交常委会审议的最迟时限,并跟踪代表议案的办理情况,督促代表议案能够提交常委会审议。(2)尝试将论证充分、可行性强的代表议案列入当年的立法计划。其次,要拓展渠道,建立制度,定期听取法院、检察院、社会团体的立法要求。对于法院和检察院在司法工作中发现的地方性法规中不完善的规定,由专门委员会根据他们的意见提出修改法规的议案。最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向全社会征集若干立法项目,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论证起草。

2.编制部门要把握宏观立法需求。编制部门要建立日常信息收集渠道,定期收集分析,把握改革发展的大局。对于申报项目,除了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外,对于其中难以把握的问题还要进行必要的主动调研,对于建议项目必要时还可以邀请专家发表意见,保证列入计划的项目是必需的和最优的。

3.完善和坚持立项标准,增强编制部门在计划工作中的主动性。编制部门的主动性体现在能够坚持立项标准。首先,立项标准本身要符合地方实际,避免大而空泛;要科学化,具有可操作性、可判断性;还要根据每年地方工作的大局不断作出调整。其次,编制部门要勇于和善于坚持立项标准,防止适用标准不一,防止对标准的随意解释。

4.对修改和废止项目采取鼓励政策。每年申报项目时,改变目前的行政管理法规的议案由政府提,人大自身建设的议案由人大专门委员会提的状况,规定行政管理法规,除了政府部门,人大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提案主体也可以提出修改、废止要求;编制计划时,一般把握修改和废止项目占项目总量的30%~40%左右。

5.计划编制采用新方法。(1)改变目前以项目为单位,以年内表决为目标的计划安排方法。建议参照全国人大审议法规计划安排,以常委会会议为单位,以完成法规第几次审议为安排进度标准,这样符合立法工作的规律,避免形成所有计划内项目必须在年内表决的观念。新的计划安排方法突出了以几件法规通过,几件法规进行了初审,几件法规进行了二审作为衡量工作的观念,有利于保证法规审议质量。(2)建议两年为时间跨度编制计划。计划的时间跨度延长至两年,有利于起草部门及早完成法规起草,部分项目可以提前到上半年提交常委会审议,缓解常委会下半年的紧张状况;有利于编制部门掌握更长时期内的立法需求,增强计划的预测功能;有利于编制部门对计划项目进行宏观调控,起草完成早的部门可以提前提交常委会审议,完成晚的项目可以延迟到后一年,编制部门的主动性也可以相应发挥出来。

四、关于规划的几点专门建议

申报人才工作计划第6篇

关键词:信息管理 申报系统 科技项目

一、引言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量巨大,2005年,无锡市科学技术局设立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并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到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中。现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如图1所示,整个流程分为:注册、申报、审核、评审、立项、签订合同。

二、系统简介

1、注册

项目申报通知后,企业登陆无锡市科技局官方网站,通过“在线申报”即可登陆“无锡市科技局综合服务平台”。如果企业已注册过账号,可以直接登陆;如果企业未注册过账号,则需要以公司的组织结构代码号申请,完善企业相关信息,设置密码之后完成注册。企业初次注册,需要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传真给项目受理中心,项目受理中心收到传真资料后,审核后给予激活。账号未激活前,企业无法申报项目。

2、申报

申报包括网上申报和纸质版申报。企业登陆系统主界面如图2。左侧标题栏,完善企业信息,修改密码等;公告栏,用于在系统中公告最新的信息等;个人通知,通知企业其申报项目的最新状态;快速申报入口,是企业申报项目的快速链接,如果有多个类别的项目同时在申报,后台可以设置多个项目的快速链接,点击可快速申报对应类别的项目;右侧标题栏,告知企业其目前所有申报项目的情况。

如上图,点击“无锡市院士工作站”即可申报无锡市院士工作站项目。按照系统要求首先填写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项目信息表(图3),然后,下载项目计划书模板,完成项目计划书并上传到系统中。企业确认无误后,点击“报送项目”提交项目,等待管理部门审核。在线申报完成后,企业还需要将对应的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给管理部门。

3、审核

企业报送项目后,系统会提示企业所在地的区科技局审核。区科技局登陆系统,根据企业提交的纸质版项目申报书对系统中对应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提交至项目受理中心审核;审核不通过则退回给企业修改。

项目受理中心登陆系统,查看并审核各个区科技局推荐的等待受理的项目,审核通过受理该项目;审核不通过则退回给企业修改。

4、评审

评审包括技术评审和综合评审。技术评审是对项目的科技含量进行评判,综合评审是对申报企业的总体情况进行评判,包括技术、财务、市场等。只有通过技术评审和综合评审的项目,才能立项。由于目前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采用现场评审,所以评审并未在系统中应用。

5、立项

项目受理中心按照评审的结果,对通过两轮评审的项目进行相应操作,点击“推荐立项”,则对应的项目推荐给无锡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等待立项。无锡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登陆系统,查看等待立项的项目,点击“同意立项”,该项目即立项。

6、签订合同

立项的项目进入合同签订流程,对应的申报单位会接收到系统通知,通知企业其项目已立项,准备签订合同。企业登陆系统,先下载空白的合同模板,填报合同并上传提交给管理部门审核。

区科技局审核通过,提交给项目受理中心等待受理;审核不通过,则退回企业修改。项目受理中心审核通过,受理合同并提交给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审核不通过,退回企业修改。计划财务处审核通过之后,签订合同。

三、系统改进建议

近年来,无锡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每年申报的项目都达到600多个,立项的项目也都达到300多个。系统的上线,给项目申报提供了很大便利,但是随着项目的日益增多,系统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以下是作者对系统的几个改进建议:

1、申报项目汇总表排序、导出功能

受理中心受理项目过程中,可以查看所有的项目,也能查看项目的具体内容。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需要将所有项目导出做成申报项目汇总表。目前系统没有此功能,用户只能手动地选择一页一页的所有项目,复制并粘贴至电子表格中,再制成申报项目汇总表。在项目总数不多时,手动操作还能接受;但是随着项目总数的增多,这种原始的制作申报项目汇总表的方式体现出了越来越多的弊端。因此,作者建议在申报系统中增加排序、导出功能,排序功能使用户可以方便的按某个条件排列所有项目,如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而导出功能使用户可以根据需求自己选择项目汇总表所需要的项目关键字,比如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年份等,然后导出所有的项目,自动生成申报项目汇总表。此功能将为用户制作申报项目汇总表提供极大的便利。

2、在线填报项目计划书和项目合同书智能生成功能

目前系统中项目信息表是在线录入,但是项目计划书和项目合同书,都是企业下载了空白模板后,填写了相应的内容再上传到申报系统中的。这会导致很多问题,譬如:企业的项目计划书修改了多次有了多个版本,企业上传到系统的项目计划书和最后打印提交的纸质版计划书不是同一个版本。这种情况,管理部门审核肯定不会通过。企业要么重新上传对应的项目计划书,要么重新打印对应的项目计划书。因此,作者建议将与项目类别对应的项目计划书模板(模板由管理人员导入)做进系统,企业用户登陆系统之后,直接在系统中填报项目计划书,系统对关键内容设警示,如经济指标一致性、时间、量化考核指标等,填报完成提交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用户才能在线打印项目计划书,这将极大的减少企业项目计划书填报错误、版本不一致等问题。项目合同书中有部分内容是和项目计划书一样的,企业登陆系统填写合同书,点击智能生成功能,系统自动将项目计划书中对应内容生成到合同书中,不仅能减少企业重新录入的繁琐,还能避免企业填报出错导致合同书和计划书内容不一致等问题,大大提高了企业用户填报项目合同书的效率和准确率。

3、批量操作功能

管理部门界面中,对所有的项目只能逐个操作,这对用户来说是个费时间、费精力、易出错的任务。作者建议,系统可以增加批量操作功能,待管理部门用户确认项目准确无误的前提下,选择需要操作的所有项目直接批量操作,以提高管理部门用户的工作效率并降低出错几率。

4、网上评审功能

目前,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采取现场评审的方式,对人力、物力、财力都是极大的考验。作者建议,系统可以加入网上评审功能,为每位参与评审的专家设置账户密码,专家登录系统就能在线对项目进行评判。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都是邀请的外地专家,如果现场评审,每位专家必须来到当地,而网上评审使得专家在本市就能完成评审工作,为申报项目无纸化提供了前提条件。

5、立项项目自动比对功能

通过两轮评审的项目获得立项,而未通过评审的项目也有很多。管理部门用户单纯依靠人眼从600多个项目中挑选立项的300多个项目是项艰难的工作。作者建议,申报系统可以增加智能比对功能,导入立项项目汇总表,按照该项目汇总表自动比对所有的项目,如果是立项项目,该项目的字体或者颜色变化,以提示管理部门用户。立项项目自动比对功能,也将很大的提高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

申报人才工作计划第7篇

1、抓好科技计划项目的争取和安排。结合县内各企业现状,指导企业申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5个(其中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1个,省级科技项目6个,市级科技项目8个),森源生态申报的__省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已通过专家组答辩,有望得到省厅重大专项200万元的资金支持;盼盼木门、泓康药业、科力生菌业三家企业被纳入宜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成长工程扶持范围。另一方面,合理安排县级科技项目。围绕磷化工、新型建材、机械制造、农产品加工四大支柱产业和农业产业化及社会发展事业,组织企业和单位申报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初步安排“工业企业科技创新” 、“农业科技试验示范”、“ 科技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县校科技合作” 等专项项目50个,配套资金__00万元。

2、突出抓好科技助推“工业立县”核心战略。一是科技招商取得新进展,利用市场手段,正式启动科技企业孵化器规划和招商建设。经过考察,目前已与投资商开始进行洽谈。二是开展20__年高新技术后备企业摸底调查,启动本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已组织楚原化工、吉星化工分别申报今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正培育冠泰建材、大自然生物科技2家企业下半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力争今年申报成功3-4家。三是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创新平台建设,指导盼盼木塑门、奥力汽车车桥铸造公司申报组建市级工程技术中心。四是到企业征集技术难题,组织企业参加宜昌市产学研对接会。五是组织开展全县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情况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企业成果转化情况。经调查17家企业,近150项科技成果已转化,近20项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

3、强力助推科技兴农战略。一是抓好全省农村信息化建设试点县工作,继续推广“声画互通”农村信息化系统模式,将农业科技“空运”到田间地头,并将应用服务平台进行资源整合,应用到农村社会服务“网格化”管理中。3月__日省农村科技信息化促进中心对我县农村信息化示范县建设工作进行调研,实地走访森源、何家湾食用菌基地、公惠网络公司、旧县镇等地,对我县应用服务平台资源整合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二是抓好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围绕全县食用菌、柑桔、茶叶等农业主导产业等农业主导产业,以柑桔精品科技示范园、鹿苑茶良种繁育示范基地、食用菌科技产业园建设为重点,在全县遴选培育十大科技示范基地,加快推进发展现代农业的步伐。三是抓好科技培训、普及工作。继续在__电视台举办《科普园地》栏目,并以“送科技下乡、科普进校园、科技惠及民生、农业科技培训、科技支撑经济发展展示”等活动为载体,开展科技活动周活动,办宣传牌57块,发放宣传资料近万册,服务对象达2万人。

4、抓好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奖励和科技人才工作。一是加大服务企业专利工作力度。聘请专利申报专业人员,深入企业调研,充分挖掘专利资源,不断提高专利申请数量,确保专利质量,优化专利结构。上半年申报发明专利35件,并组织5家企业技术人员参加宜昌市专利新技术推广培训会。二是认真筹备全县科技奖励大会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20__-20__年度全县科技奖励推荐申报、20__-20__年度推动__创新十大科技人物评选推荐申报工作。目前已评审出科技奖励项目41项,推动__科技创新的科技人物10人。财政预算安排奖励资金30万元,拟定于7月中旬召开全县科技奖励大会进行表彰奖励。三是抓好人才工作,组织上报__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扶持计划3名,对全县科技人才进行摸底调查,筹备建立科技人才库;四是做好政协委员对全县发明专利及科技创新成果引进利用情况专题视察活动各项接待工作。

5、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新成效。通过科技局牵线搭桥,县内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合作协议6个,一系统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在__得到转化和利用。武星材料科技公司与__大学合作自主研究开发“高档电子线路自精密钻孔垫板”项目,其二期工程“年产180万平米电子线路垫板”项目已完成项目征地、厂房设计、供电设施等前期工作,目前正在与合作伙伴进行项目融资洽谈,资金到位后即可开工建设;省农科院科技成果在绿特欣生物科技公司进行转化,已联合开发出香菇功能性饮料,目前已完成中试,只等批文下发,即可投入生产;正昌矿业公司与华农、北京保得瑞公司合作的南瓜系列深加工项目也即将实现产业化。

上半年,县科技局各项工作虽取得了良好成绩,但对照年初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县规模内科技型企业数量偏少,科技含量较高的新产品开发力度不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空间有限,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指标完成任务压力大,特别是今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的统计口径发生了变化,军工企业不再纳入地方统计范围,对我县影响巨

大。二是企业专利申请中发明专利数量仍然较少,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还不够高。三是受区位条件等因素限制,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总量不足,缺乏行业内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产业发展缺乏人力资源的支撑。1、突出科技助推工业立县战略,着力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认真落实好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科技政策和措施,鼓励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组织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引进新技术、研究新工艺和开发新产品。指导企业组建各级研发中心,积极跟进楚原化工、吉星化工两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成功。加大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力度,推进“磷化工、新型建材、机械制造、食品医药”四大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新上项目扩张裂变。支持县内企业与省内外多所高校或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好科技招商和知识产权招商工作,加大__科技企业孵化器(安鹿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的服务力度,使科技孵化器尽快落户投入建设。

申报人才工作计划第8篇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1903年建校至今,华中师范大学已有110余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和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文化部“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创新研究中心”等部委社科重点研究基地6个。

目前,学校拥有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所拥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

我校2018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400人左右(具体以复试录取前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此招生规模包含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所有专项计划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等所有招考类型。各培养单位录取的非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各类专项计划除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子报考!

第一章 招考类型

第一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类型包含以下几类:

(一)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初试选拔、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

(二)“申请—考核”: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考核选拔具有优秀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选拔程序由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审批录取四个环节组成。2018年我校在教育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研究中心、信息化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核物质科学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教育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的所有招生专业和中国农村研究院部分导师中继续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同时在数学与统计学学院、化学学院、体育学院和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的所有招生专业开始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见《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15〕288号)及相关招生单位实施细则。

(三)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招生单位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我校2018年招收的硕博连读生中含2015年度和2016年度已招收的“华博计划”研究生。

第二章 报考资格

第二条 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其中报考教育博士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其中,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仅限招中小学教师),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2018年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七)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行字【2015】288号)文件精神以及相关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简称“应届生”,需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简称“往届生”)。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需提供个人相关科学研究成果,同时提交1—2名同行一流专家(原则上应与华师行字【2015】288号文件第五条所列的导师水平相当)的亲笔推荐信。

3、具有较强的外语水平。原则上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IK4级)。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可适当放宽对外语水平的要求。

4、达到各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考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暂行实施办法》和《关于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的报考条件。

第三章 报名

第三条 所有报考攻读我校2018年博士学位的考生(含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所有专项计划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等所有招考类型)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不予准考或不予录取。

第四条 报名时间及网址

(一)网上报名时间:

“申请—考核”制:

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2月22日

普通招考:

2018年 1 月 18 日——2018 年 2 月 28 日

(二)报名网址:

yjs.ccnu.edu.cn/yjs/jump/bsbm(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浏览器)

第五条 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必须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150*200像素,大小9—10k,jpg格式,蓝底)。

2、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确认准确无误后再提交;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登记表为*.pdf格式,请先安装PDF阅读器)。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承担。

第六条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考核”制

1、《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

2、《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申请表》(见附件);

3、学籍证明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各一份;往届硕士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各一份。

4、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7、1—2名同行一流专家的亲笔推荐信(需上网公示,请提供电子扫描版);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需上网公示,请提供关键部分的电子扫描版);

9、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1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11、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12、各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学校将对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学生进行跟踪考核,对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档案。

所有纸质材料请于2017年12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报名无效(邮寄封面请注明“2018年博士“申请---考核”材料“)。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XXX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XXX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gs.ccnu.edu.cn/info/1016/1204.htm

(二)普通招考

1、《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

2、专家推荐书两份。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专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3、学位学历/学籍证明复印件:

①往届生提交本科及硕士阶段的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对考生学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机构出具的学位认证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在线验证”,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②应届生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须有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盖章)。对考生的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籍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③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可上中国留学网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82/default.htm查询学位认证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10-62677800),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4、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件复印件

军人考生未办理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需出示《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证明》;

5、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

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以上所有材料请于2018年2 月28日——2018 年3月8日(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不要提前寄出。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报名无效(邮寄封面请注明“2018年博士报名材料”)。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 XXX 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 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gs.ccnu.edu.cn/info/1016/1204.htm

第七条 报名费用

(一)费用标准

2018年报考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为180元。

(二)缴费方式

2018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费的缴纳实行网上自主交费,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网上自主缴费平台(218.199.196.90/),凭报名号(用户名为报名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的后6位)登录缴费。

(三)缴费时间

1、“申请——审核”制:

2017年12月26日上午9:00——2017年12月29日下午5:00

2、普通招考:

2018年3月2日上午9:00---2018年3月8日下午5:00

缴费期间,每天晚上11点至12点之间暂停交费,逾期不再接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流程。

(四)特别提醒

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确认前慎重做好决定。

第四章 考核或考试

第八条 “申请——考核”制的资格审查与综合考核

(一)所有“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相关材料、缴纳博士报名费手续。

(二)具体考核安排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制定考生资格审查评分细则并事先公布,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并给出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

(三)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应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学术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考核形式由各单位自行研究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并对每项按百分制给出成绩):

1、专业基础。重点考查申请者的教育背景、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及知识运用能力等;

2、科研能力。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

3、综合素质。重点评估考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作能力以及考生能否持续进行博士生学习研究的条件和能力等。

4、外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确定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含四项成绩的计算权重),并提前对外公布。

第九条 普通招考的资格审核与考试

(一)只有满足网报信息已提交、报名费用已缴纳、全部材料已寄送、合格照片已上传的考生才能视为本年度报名成功,才能被准予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以上四项任何一项不满足者,均视为本年度报名不成功,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请考生随时登陆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关注博士生报名手续办理的审核进程(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如有疑问,请考生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

(二)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录取阶段进行。因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报名或申请资格、考试或考核资格、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与推荐人一并记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提交司法机关量刑处理。

(三)初试

1、下载准考证的时间

2018年4月9上午9:00---4月15日上午12:00,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2、初试时间

2018年4月14日---4月15日。

具体安排如下:

4月14日上午8:30---11:30考试外国语

4月14日下午2:00---5:00 考试业务课一

4月15日上午8:30---11:30考试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4、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100分。

(四)复试

复试与初试分开进行。请考生在初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研究生院和招生学院网站查看关于复试工作安排的相关通知。

第五章 录取

第十条 根据考生考核或考试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即为录取后的录取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录取为非定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时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可享受学业奖学金生活补助费,参加优秀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录取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和通过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专项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其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协议)就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的博士生,录取时需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或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其奖学金的评定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 费

第十二条 2018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收缴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学费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

元/生、学年

10000

教育博士(学制4年)

元/生、学年

20000

第七章 奖 助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校出台了《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4]140号)等系列奖助文件。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特殊困难救助基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共八种奖助渠道。

第十四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年1.8万元,硕士生每年6000元。纳入“华博计划”的研究生按“华博计划”助学金政策执行,具体情况见《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实施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意见(试行)》(华师行字[2015]195号)。

第十五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年2万元。

第十六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1.5万元学业奖学金,2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1.2万元学业奖学金,70%的博士生可获得每年1万元学业奖学金,实际上所有博士生均获得学费资助并且相当于30%的博士生拿到2000—5000元新生奖学金。硕士生学业奖学金100%覆盖,60的%硕士生可完全获得全部学费资助。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设有章开沅奖学金、中凯奖学金等多种社会捐助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学生特殊救助基金等,并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渠道。

第八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部分单位将会招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研究生。这两类考生的招生指标占导师当年招生计划,将会在普通招考报名前完成,研究生院网站将于2018年1月公示拟录取名单,请考生在报名前关注公示信息。

第十九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出售历年试题,不举办任何考博辅导班。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各招生单位咨询。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与学校无任何关系,请考生慎重选择,不要上当受骗。

第二十条 本招生简章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学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后续变化,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并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27—67861488、67867707 传 真:027—67867707

招办邮箱:yjszb@mail.ccnu.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邮政编码: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gs.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网址:

gs.ccnu.edu.cn/zsxx/qrzbszs.htm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yjs.ccnu.edu.cn/yjs/jump/bsbm

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网上自主缴费平台网址:218.199.196.90/

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申请表.doc.doc

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

专家推荐书.doc

未办理身份证的军人考生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