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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执法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29 09:22:48

植物检疫执法论文

植物检疫执法论文第1篇

关键词:植物检疫执法;存在问题;对策

植物检疫是《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各级植物检疫机构的重要行政执法工作,在防止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安全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境外有害生物入侵我国的事件时有发生,有害生物在国内地区间传播扩散的风险也日益加大,植物检疫执法显得越发重要和紧迫。然而当前植物检疫执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与当前对植物检疫执法的迫切需要不相符合,现以扬州为例,就植物检疫执法现状浅谈如下。

一、当前植物检疫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植检人员数量不足,执法强度不够

现阶段扬州市各县(市、区)植物检疫人员多的4~5人,少的2~3人,有的仅有1人,植物检疫人员基本是以病虫测报人员兼职为主,有些植检员因工作调动已离开植检岗位,在岗人员既要负责本地区农作物病虫草测报与防治,又要负责植物检疫执法,往往一到农作物常规病虫草测报与防治关键时期,植检人员就要全身心的投入到测报与防治工作中,难以兼顾植物检疫执法。近年来,扬州市繁育种基地面积逐年加大,已达4667~5333hm2,加之要开展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阻截带建设,布点广,防控对象多,关键时刻显得人手不足,精力跟不上,日常工作往往处于被动状态,很少有时间去各种子经营门市进行执法检查。

1.2植检人员身份尴尬

多年来,由于植检人员名义上是专职植检员,实际上大多数是植保站的专业技术人员,更多的是以农作物病虫测报与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出现在公众面前。因此,植检执法长期以来,没有象工商、公安、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那样众人皆知;而且植物检疫人员是事业编制性质,不是国家公务人员,在执法时没有强有力的行政支持,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

1.3执法手段落后

一是调查鉴别方法落后。植物检疫执法开展有害生物调查时,靠手查眼看,凭经验,遇到可疑对象不能准确判定时,就送到上级植物检疫部门或者高校、科研院所请专家鉴别。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重大有害生物阻截带建设通常是要检查出本地没有发生过的有害生物,植检员靠书本抽象介绍来鉴别往往比较困难。二是办公条件落后。没有执法检查专用车,去种苗繁育基地执法,往往是乘公交或打的士,或是乘坐繁种单位的车子,工作效率低。

1.4执法漏洞大

一是套用产地检疫证号。繁种单位大量种子放在外地繁育,在扬州市只有少量的繁种面积,把外地种子调回来后,套用扬州市发放的产地检疫合格证号上市场。二是调出种子不开植物检疫证书。随着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快递公司如春笋般涌现,邮政、铁路部门调运植物及植物产品时需要植物检疫证书,而这些快递公司则不需要。三是不开具调运检疫要求书。调种单位调入种子前不向植检部门提出申请,种子调入后,不向当地植检机构寄送植物检疫证书。植检机构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时通常会让货主把一份证书寄给调入地植检机构,而货主往往又不去寄。随着农作物种子市场的放开,经营单位网点的增多,扬州市每年都有大量的种子调入,但植保站一年收不到几份调入的植物检疫证书,这样就不知道外来种子的来路和去向,给当地有害生物的发生增添了风险,给监控增加了难度。四是调种单位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时信息不全。有些单位来植检机构办理调运检疫证书时信息不全,有时有收货单位没有单位地址,或者没有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来办理植物检疫证书的单位通常是比较固定的几个单位和人员,植检机构办事人员往往碍于人情在信息不全的情况下也给办理了证书,这给以后对调出种子的追踪带来极大不便。

二、发展对策

2.1开展联合执法

在植检执法人员少而现阶段增加人员又较困难的情况下,可在一个地级市范围内将各县(市、区)植物检疫员集中起来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以达到以下几方面的目的:一是增加执法力量,体现植检执法的严肃性。通过联合执法避免有些县(市、区)植检员少,田间调查的范围、面积不足,从而给种子(苗)繁育单位造成植物检疫执法是形式主义、走过场的感觉。同时由于执法力量的增加,田间有害生物调查的面积得到了保障,有害生物查漏的机率大大减少。二是相互监督,避免人情关系。联合执法实际上也是异地执法,避免本地执法时,由于人情关系让一些育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机会,比如育种单位有多大面积繁种田、多少个品种,联合执法时当场查证,相互监督。

2.2改进执法手段

一是要完善管理方式。通过先进的执法手段来加强执法的严肃性,避免人情关系。例如充分利用“全国植物检疫远程管理平台”的现有功能;开植物检疫证书时,日期由电脑自动生成,避免一些单位事先不开证,而被调入方植检部门查到时才到调出地补证把日期提前的虚假现象发生。发放产地检疫合格证号时,将合格种子数量输入电脑,开植物检疫证书时,每次调出的种子数量自动从合格种子数量中减去,一旦调出种子数量超过合格种子数量,植物检疫证书将不能生成,这样就避免了一些单位在当地繁殖少量的种子骗取产地检疫合格证号,而将大量在外地生产未经检疫的种子上市销售。同时将全国各地植物检疫机构的地址存入“全国植物检疫远程管理平台”,调出地签发好植物检疫证书后,直接通过平台上的地址发送到调入地的植物检疫机构,避免了植物检疫证书邮寄的麻烦,便捷了信息交流沟通。将全国的和各省补充的植物检疫对象公布在“全国植物检疫远程管理平台”上,或者在电脑上一输入调入地县市名称就自动显示出该地检疫对象名单,这样办理植物检疫要求书,对调入地的检疫对象一目了然,就能确认种子能否调入该地。二是增加投入,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基层植疫单位要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给有害生物识别提供方便。给植检员配备GPS,在产地检疫时,避免繁种单位报多少面积,植检人员因验证困难只能默认多少面积的现象。有了GPS,在产地检疫时,农作物繁种面积就能现场测量。三是配备植检专用车。有突发疫情能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提高工作效率。

2.3给植物检疫部门重新定性

建议将植物检疫机构定性为国家行政执法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明确植物检疫人员的国家公务人员身份,使他们安心执法。

2.4组织交流学习

建议全国、全省各地植物检疫人员经常组织一些交流学习活动,一些地方出现的问题,可能在另外一些地方已经得到很好地解决,这样植物检疫人员通过相互学习,了解借鉴其他地区执法过程中取得的好的经验做法,取长补短,提高执法水平,从而推进植物检疫事业的发展,有效地控制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

2.5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对快递公司托运农作物及其产品时也要求携带植物检疫证书,如果在托运农作物及其产品时不携带植物检疫证书的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和处罚。摘要:讨论了当前植物检疫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如植检人员数量不足、植检人员身份尴尬、执法手段落后、执法漏洞大等,并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对策,以为植物检疫执法工作的持续开展提供依据。

关键词:植物检疫执法;存在问题;对策

植物检疫是《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各级植物检疫机构的重要行政执法工作,在防止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安全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境外有害生物入侵我国的事件时有发生,有害生物在国内地区间传播扩散的风险也日益加大,植物检疫执法显得越发重要和紧迫。然而当前植物检疫执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与当前对植物检疫执法的迫切需要不相符合,现以扬州为例,就植物检疫执法现状浅谈如下。

一、当前植物检疫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植检人员数量不足,执法强度不够

现阶段扬州市各县(市、区)植物检疫人员多的4~5人,少的2~3人,有的仅有1人,植物检疫人员基本是以病虫测报人员兼职为主,有些植检员因工作调动已离开植检岗位,在岗人员既要负责本地区农作物病虫草测报与防治,又要负责植物检疫执法,往往一到农作物常规病虫草测报与防治关键时期,植检人员就要全身心的投入到测报与防治工作中,难以兼顾植物检疫执法。近年来,扬州市繁育种基地面积逐年加大,已达4667~5333hm2,加之要开展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阻截带建设,布点广,防控对象多,关键时刻显得人手不足,精力跟不上,日常工作往往处于被动状态,很少有时间去各种子经营门市进行执法检查。

1.2植检人员身份尴尬

多年来,由于植检人员名义上是专职植检员,实际上大多数是植保站的专业技术人员,更多的是以农作物病虫测报与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出现在公众面前。因此,植检执法长期以来,没有象工商、公安、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那样众人皆知;而且植物检疫人员是事业编制性质,不是国家公务人员,在执法时没有强有力的行政支持,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

1.3执法手段落后

一是调查鉴别方法落后。植物检疫执法开展有害生物调查时,靠手查眼看,凭经验,遇到可疑对象不能准确判定时,就送到上级植物检疫部门或者高校、科研院所请专家鉴别。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重大有害生物阻截带建设通常是要检查出本地没有发生过的有害生物,植检员靠书本抽象介绍来鉴别往往比较困难。二是办公条件落后。没有执法检查专用车,去种苗繁育基地执法,往往是乘公交或打的士,或是乘坐繁种单位的车子,工作效率低。

1.4执法漏洞大

一是套用产地检疫证号。繁种单位大量种子放在外地繁育,在扬州市只有少量的繁种面积,把外地种子调回来后,套用扬州市发放的产地检疫合格证号上市场。二是调出种子不开植物检疫证书。随着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快递公司如春笋般涌现,邮政、铁路部门调运植物及植物产品时需要植物检疫证书,而这些快递公司则不需要。三是不开具调运检疫要求书。调种单位调入种子前不向植检部门提出申请,种子调入后,不向当地植检机构寄送植物检疫证书。植检机构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时通常会让货主把一份证书寄给调入地植检机构,而货主往往又不去寄。随着农作物种子市场的放开,经营单位网点的增多,扬州市每年都有大量的种子调入,但植保站一年收不到几份调入的植物检疫证书,这样就不知道外来种子的来路和去向,给当地有害生物的发生增添了风险,给监控增加了难度。四是调种单位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时信息不全。有些单位来植检机构办理调运检疫证书时信息不全,有时有收货单位没有单位地址,或者没有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来办理植物检疫证书的单位通常是比较固定的几个单位和人员,植检机构办事人员往往碍于人情在信息不全的情况下也给办理了证书,这给以后对调出种子的追踪带来极大不便。

二、发展对策

2.1开展联合执法

在植检执法人员少而现阶段增加人员又较困难的情况下,可在一个地级市范围内将各县(市、区)植物检疫员集中起来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以达到以下几方面的目的:一是增加执法力量,体现植检执法的严肃性。通过联合执法避免有些县(市、区)植检员少,田间调查的范围、面积不足,从而给种子(苗)繁育单位造成植物检疫执法是形式主义、走过场的感觉。同时由于执法力量的增加,田间有害生物调查的面积得到了保障,有害生物查漏的机率大大减少。二是相互监督,避免人情关系。联合执法实际上也是异地执法,避免本地执法时,由于人情关系让一些育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机会,比如育种单位有多大面积繁种田、多少个品种,联合执法时当场查证,相互监督。

2.2改进执法手段

一是要完善管理方式。通过先进的执法手段来加强执法的严肃性,避免人情关系。例如充分利用“全国植物检疫远程管理平台”的现有功能;开植物检疫证书时,日期由电脑自动生成,避免一些单位事先不开证,而被调入方植检部门查到时才到调出地补证把日期提前的虚假现象发生。发放产地检疫合格证号时,将合格种子数量输入电脑,开植物检疫证书时,每次调出的种子数量自动从合格种子数量中减去,一旦调出种子数量超过合格种子数量,植物检疫证书将不能生成,这样就避免了一些单位在当地繁殖少量的种子骗取产地检疫合格证号,而将大量在外地生产未经检疫的种子上市销售。同时将全国各地植物检疫机构的地址存入“全国植物检疫远程管理平台”,调出地签发好植物检疫证书后,直接通过平台上的地址发送到调入地的植物检疫机构,避免了植物检疫证书邮寄的麻烦,便捷了信息交流沟通。将全国的和各省补充的植物检疫对象公布在“全国植物检疫远程管理平台”上,或者在电脑上一输入调入地县市名称就自动显示出该地检疫对象名单,这样办理植物检疫要求书,对调入地的检疫对象一目了然,就能确认种子能否调入该地。二是增加投入,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基层植疫单位要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给有害生物识别提供方便。给植检员配备GPS,在产地检疫时,避免繁种单位报多少面积,植检人员因验证困难只能默认多少面积的现象。有了GPS,在产地检疫时,农作物繁种面积就能现场测量。三是配备植检专用车。有突发疫情能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提高工作效率。

2.3给植物检疫部门重新定性

建议将植物检疫机构定性为国家行政执法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明确植物检疫人员的国家公务人员身份,使他们安心执法。

2.4组织交流学习

建议全国、全省各地植物检疫人员经常组织一些交流学习活动,一些地方出现的问题,可能在另外一些地方已经得到很好地解决,这样植物检疫人员通过相互学习,了解借鉴其他地区执法过程中取得的好的经验做法,取长补短,提高执法水平,从而推进植物检疫事业的发展,有效地控制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

2.5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对快递公司托运农作物及其产品时也要求携带植物检疫证书,如果在托运农作物及其产品时不携带植物检疫证书的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和处罚。

三、讨论

该文仅就当前扬州市植物检疫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部分问题进行探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员和物资流通的进一步加大,有害生物传播的机率也大大增加,植物检疫工作必将面临更多的挑战,需要大家深入思考,研究对策,完善执法程序和手段,提高植检执法水平,以适应改革开放和贸易流通迅猛发展的客观需要。

参考文献:

[1]马士能,王岗.关于加强植物检疫工作的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2008(16):158,160.

[2]黄俊霞.加强植物检疫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4(S1):71-73.

[3]喻法金.加强植物检疫管理工作保护农业生产安全[J].湖北植保,2005(4):5-6,8.

[4]李福,马金国,李俊杰,等.县级植物检疫工作有待加强[J].宁夏农林科技,2008(2):7

三、讨论

该文仅就当前扬州市植物检疫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部分问题进行探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员和物资流通的进一步加大,有害生物传播的机率也大大增加,植物检疫工作必将面临更多的挑战,需要大家深入思考,研究对策,完善执法程序和手段,提高植检执法水平,以适应改革开放和贸易流通迅猛发展的客观需要。

参考文献:

[1]马士能,王岗.关于加强植物检疫工作的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2008(16):158,160.

[2]黄俊霞.加强植物检疫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4(S1):71-73.

植物检疫执法论文第2篇

关键词 植物检疫;重要性;工作措施;陕西西安;长安区

中图分类号 S4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4-0125-01

西安市长安地处关中平原腹地,南依秦岭,北临西安,气候温和,植物资源丰富,交通便利,物流频繁,多条高速、快速干道通过秦岭山区,给秦岭的生态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为了有效管控秦岭生态安全,长安区森防站将检疫工作列为森防工作重中之重,始终将植物检疫工作作为阻止病虫害传入和蔓延的有效手段,多年来,积极探索有效提高植物检疫工作水平的方法。

1 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

植物检疫即防止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本地造成危害,防止本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扩散蔓延,保护林业生产安全,服务于植物、植物产品贸易。其重要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植物检疫是林业生产安全的保障

通过开展植物检疫,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带病虫苗木和疫木及其产品等行为,重点检疫检查公(铁)路建设、水电建设、电网改造、摩托车经营等涉及的松木及其松木设备包装材料,严查主要造林工程外调苗木,确保引种和调运植物、植物产品的安全,防止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保护秦岭生态安全[1]。

1.2 植物检疫是保护本国贸易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化发展,植物检疫机构与其他部门加强合作,不断提升我国植物检疫安全水平,保障出口森林植物及农产品符合进口国家的植物检疫要求,确保顺利出口。植物检疫也是控制外来有害生物传入我国的有效手段,防止外来有害生物的传入给农林牧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害。因此,植物检疫境检疫工作必须长期、严格坚持执行。

1.3 植物检疫是生态安全的保障

通过预防和控制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避免了检疫性有害生物对未发生区植被的危害,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有重要作用,是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土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松树是秦岭林区的主要森林资源,也是长安区主要造林树种之一。目前长安区松林面积约1万hm2,在维护生态安全和改善气候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旦发生检疫性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就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除治,而且发生区将被强制划为疫区,限制松木及其制品的流通,将给当地及其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对长安区秦岭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提前预防松材线虫病发生既是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任务,也是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

2 工作措施

2.1 加强宣传力度,努力形成社会共识

采取在全区主要交通干道、集市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问卷;在企业开展森防知识竞赛;在校园开展昆虫及植物标本巡展等活动普及森防知识。将有关植物检疫法律法规、技术要求、预防知识印制成宣传册向社会广泛宣传,针对性地加强管理苗圃技术人员检疫知识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各界的植物检疫意识、安全意识、森林保护意识,增强公众检疫意识和社会共同参与意识,为检疫工作的开展创造一个较为宽松的外部环境[2]。

2.2 强化检疫员素质,规范检疫行为

定期开展不同层次的检疫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全区进行主要病虫害现场识别培训,并根据其生活习性讨论有效的预防及防治方法,建立专门档案。严格按照《林业植物检疫人员检疫执法行为规范》的规定,规范检疫执法程序,植物检疫人员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亮证执法、着装执法,落实执法责任制度,强化服务意识,热情服务及时纠正违规检疫行为,树立良好的检疫执法队伍形象。

2.3 完善服务措施,提高产地检疫率

2.3.1 推行检疫办证值班制度。为方便群众办理植物检疫证书,制定了检疫办证值班制度,每周安排1名检疫员值班并公布值班人员电话,做到不论节假日还是下班后,只要群众需要,做到时刻服务群众,并及时办理。

2.3.2 实施病虫害举报落实制度。森防人员从接到举报电话到病虫害发生现场,平原地区不超过2 h,山区不超过4 h,做到快速、及时、准确,并对举报内容及处置情况进行登记。

2.3.3 检疫手续现场办公制度。对交通不便或其他原因无法及时办理检疫手续的群众,实行上门服务,简化办理程序[3-4]。

2.3.4 产地检疫是防止有害生物传播蔓延的根本途径。可督促生产地生产合格的苗木及产品,货主可在检疫人员的指导下及时控制病虫害,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在调运检疫中,由于植物种类多、数量大,受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及检疫时间的限制,难免漏检,实行产地检疫,货主可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换取《植物检疫证书》,简化了调运手续,提高了效率。

3 参考文献

[1] 李艳华,马亚楠.植物检疫中无损检测技术进展与应用[J].植物检疫,2014(6):19-26.

[2] 陈乃中,张凡华,刘涛,等.植物检疫与入侵生物学关系及其研究技术概述[J].植物检疫,2015(3):16-20.

植物检疫执法论文第3篇

1主要问题

1种子包装上检疫编号混乱。①无检疫编号。不少小包装瓜菜种子,无产地检疫合格证编号,属自行生产、销售的未经检疫的种子。②一个产地检疫合格证编号多年重复使用问题突出。自繁瓜菜种子单位既是生产单位、又是经营单位。在印制包装过程中,考虑到一次性排版费用较高,而且印制数量与成本相关,往往是一次性制作的包装多年使用,导致用过期产地检疫合格证编号问题比较突出。③检疫登记证号当检疫合格证编号使用。如:榆林市长城种业将早已过期作废的陕(榆市)字013号登记证号,印在马腿四季白菜、榆白2号白菜等多个蔬菜种子包装上。④包装上产地检疫编号不规范,主要表现为缺位数及字号,称谓随意用。在检查的905批(次)玉米、瓜菜种子包装上,符合全国统一实行的16位产地检疫合格证编号的仅有282批(次),合格率仅为31%,将检疫证书编号随意变为检疫号、某植检字第、某检等等。⑤盗用检疫编号。有些种子生产单位不申报产地植物检疫,将发给别的生产企业同一作物上的产地检疫编号,直接用在了自己生产的、未经检疫的种子包装上。2瓜菜种子调运时未带植物检疫证书。经营人员对植物检疫工作认识不足,进货时未索要、持有植物检疫证。主要认为瓜菜种子多为常规种子,包装小,单一品种数量较少;加之公路、铁路等货运环节管理不严,有的仅重视收费、发货,易造成检疫性病虫害的传播。3自繁瓜菜种子未申报产地植物检疫。除了大型生产企业比较规范外,一般小企业在繁殖瓜菜种子时,因其面积小,产种量少,且未主动申报,也不易被植物检疫机构发现,逃避了重要的产地检疫,埋下了安全隐患。4处罚依据不够明确,执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二款规定: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植物检疫机构处以罚款。其中第四款针对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八条一款、第十条规定之一,擅自调运植物、植物产品的,规定了几个罚款标准。但多数经营户经营的未经检疫、擅自调运的品种多,包装上无产地检疫合格证编号问题普遍,处罚依据不够明确。

2对策

1强化宣传引导。对瓜菜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的宣传,要求其产品的包装、质量、相关手续要符合规定要求。通过宣传,提高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经营人员对植物检疫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熟悉种子标签(包装)上植物检疫编号的要求及规范,提高辨别真假编号的识别能力。自觉遵守《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如实申报种子生产产地检疫,正确标注产地检疫合格证编号。在外调种子时,主动到植物检疫机构开具植物检疫证书,凭证书调运、邮寄农作物种子。杜绝销售未经检疫、无植物检疫证书和标签(包装)上无产地检疫合格证编号的种子。2加强产地检疫。①各地植物检疫机构应集中开展对瓜菜种子生产、经营大检查,将查出的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告知经营单位(人),并作为下一次检查处理的依据。②规范瓜菜种子生产企业产地植物检疫申报管理工作,克服抓大放小、只重视杂交玉米等大宗作物的植物检疫管理而忽视瓜菜等小宗作物种子的做法。只有从源头解决好瓜菜种子生产地的产地检疫工作,才能真正规范产地检疫合格证编号管理。3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第9条规定: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交通运输部门和邮政部门一律凭植物检疫证书承运或收寄,植物检疫证书应随货运寄。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部门配合不力的诸多问题,植物检疫机构应及时向公路、铁路等相关部门通报存在问题,并各司其职。只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局面,才能使植物检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4开展网络查询业务。应尽快在全国开展农作物种子产地检疫合格证编号网上查询业务。随着植物检疫实行了统一电脑申报、签证后,在植物检疫机构内部可以开展网上查询业务。植物检疫机构应向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人)提供网上查询业务,使其能够及时、准确地认定种子标签(包装)上检疫编号的真伪,更好地执行植物检疫条例的各项规定。5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各级植物检疫机构要加强对种子经营单位的监督,严格产地检疫申报制度,规范种子标签(包装)产地检疫合格证编号管理。加大对经营企业的执法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视情节建档跟踪,限期整改,坚决杜绝只查不罚、以罚代管等问题。同时,国家应加快完善植物检疫法规,明确规定相关部门的职责,细化处罚条款内容,为植物检疫执法提供更为细化的执法依据。

本文作者:胡建平工作单位: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植保植检站

植物检疫执法论文第4篇

关键词:产地检疫调运检疫现状对策

林业生物灾害是“不冒烟的森林火灾”,据统计,我国现有林业有害生物8000余种,能造成严重危害的292种;年均发生面积1067万hm2,已超过年人工造林面积;年致死树木4000万株,等于损失掉年造林面积的8%;直接经济损失和生态服务价值损失达880亿元,相当于全国林业总产值的1/10。尤其是一些危险性病虫害,如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杨树蛀干害虫等对森林资源的安全威胁更大,有的地区甚至威胁到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环境。我国林业生物灾害的严重发生,制约了生态建设步伐,威胁到我国生态安全,成为严重影响我国生态建设的障碍[1、2]。

森林植物检疫工作主要任务是保护一个国家或地区林业生产的安全和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根据国家或地区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植检法规,防止危险性森林病虫及其他有害生物人为远距离传播和定殖。这是一项集法制管理、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管理措施。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商品尤其是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日趋丰富,加之国家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日趋重视,退耕还林工程、天保工程的启动实施,都要求森林植物检疫要充分起到“过滤器”的作用,既要把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危险性病虫检查出来处理干净,又要让人们生产、生活所必需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正常流通。因此,必须努力做好森林植物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只有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为林业生产、植树造林提供良种壮苗[3]。

一、产地检疫须从源头抓起

1、从源头上杜绝病虫害的发生蔓延

近几年,随着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每年都需要大量的造林苗木,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不断鼓励农民进行林木育苗生产,以满足造林绿化需要。然而,农户育苗,多以农户个人分散进行,并且多在山区、浅山区的闲散地块上进行,难以集中管理,并且,出圃时间集中,流通渠道多。因此,每年春季,森检机构应和林业站、种苗站深入各乡镇及育苗户认真落实每年的育苗品种、数量及种子、插穗等繁殖材料来源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把产地检疫工作开展在苗圃地,把病虫害消灭在种苗的培育生长期、出圃前。也就是消灭控制在源头,才是最为行之有效的方法。

2、搞好技术服务,进行种苗生产的全过程监督

产地检疫工作也是一项技术服务性工作,林农由于自身思想、素质等原因,进行种苗生产,多是粗放管理,只片面追求数量,而忽略质量。认为只要除除草,浇浇水就可以,零星的病虫害无关紧要,更重要的是由于不懂得技术,即使有了病虫害,也束手无策,不知道应该怎样去防治。因此,要做好产地检疫,就必须搞好技术服务,深入到田间地头,认真进行检疫调查,随时进行除害处理。从种子入土,到种苗出圃,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技术指导。

只有这样做,才能使种苗生产单位和个人充分认识产地检疫的重要性,从而积极配合这项工作,保证产地检疫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为林业生产提供优质种苗。

3、有计划地建立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种苗基地

单靠农户个人零星地进行种苗生产不能完全满足林业生产的需要,因此,必须有计划的建立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良种场、原种场、苗圃等培育繁殖材料基地[4]。

3.1慎重选择地点林业部门建立种苗基地前,必须征求森检机关的意见,要有森检机关参与。为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种苗的生长创造良好生态环境。

3.2严格选用繁殖材料选用健康繁殖材料是建立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种苗基地的重要环节。当地近几年培育经济林木种苗很多,每年都需引进大量的接穗、插条等,必须严格检疫。否则,极易将检疫性有害生物引入、扩散。

3.3加强管理,抓好防治工作对本地现有的几个大型苗圃基地,必须加强管理,聘请兼职检疫员,定期调查种苗基地病虫的发生情况,做到及时防治,使之逐步成为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种苗基地,为林业生产提供更多优质种苗。

二、调运检疫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1、对检疫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简单地认为森检主要是对现有林木的病虫进行药物防治,而忽略检疫工作,再加上人力物力的限制,容易出现只收费不检疫的现象。

2、人员素质偏低、基础设施薄弱

没有必需的仪器设备,甚至最简单的检疫工具都难以配齐,达不到快捷、准确的检疫要求。即使到现场,也只能是进行简单的目测,多数以肉眼直观检查、凭经验判断作为主要检疫手段,很难保证检疫检验的准确性,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疫情的检出率。对森检人员的要求不严格,部分人员不能很好的掌握相关病虫害防治和检疫知识,只是知道几条森检法规。使得防治和检疫脱节。

3、产品流通的特点

决定调运检疫的复杂性就灵宝当地而言,林产品主要是小径坑道木和极少部分杂木坑道木及少量的小水果和干果。地域分布分散,难以统一管理。例如,本地的坑道木,前几年,由于市场闭塞,山上的坑道木采伐后统一运到县城附近的十余个木材货场进行流通,由货场统一办理各种木材手续包括检疫手续,易于检疫工作的开展。而近几年,由于林木日益减少,再加上价格因素,使得一些外地商贩直接上山,到林区组织坑道木外调,而且为了减少开支,采取种种手段逃避检查,给检疫工作的开展形成很大难度,造成病虫害的人为传播蔓延。

4、现场检疫困难

多数情况下,都是林产品已装上车准备运走,且多在下午或晚上,货主才到检疫机构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时间仓促,给现场检疫带来很大难度。

5、有关部门不能很好配合调运检疫工作根据《植物检疫条例》规定,交通运输部门和邮政部门一律凭植物检疫证书承运或邮寄,但实际上,一些部门由于经济效益上的考虑,往往不能这样做而使一些林产品未经检疫便进行调运。再加上铁路和邮政部门查验检疫证书的难度也较大,从而为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入和输出留下了空挡。

6、检疫要求书执行不规范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条明文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须经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的,调入单位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同意,并向调出单位提出检疫要求;调出单位必须根据该检疫要求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申请检疫。”在日常工作中,各省执行不一致,苗木调运时,即是向对方要求检疫,调入单位也不能及时提供规范的《检疫要求书》,有时还出现手写证明的现象。尤其春季,一些造林单位为了提早完成工程,并不事先征得森检机构同意,就大量调运苗木,使外来有害生物趁虚而入。

三、加强调运检疫工作的对策

1、各级领导必须充分重视并支持检疫工作加大投入,配备必备的仪器设备,经常组织森检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使之能熟练掌握有害生物防治和植物检疫技术,做好调运检疫工作。

2、抓源头管理,杜绝检疫漏洞。对于调运检疫工作,也应该从林产品流通的源头进行管理。例如,对于木材等林区产品,根据其实际流通特点,可以通过上级部门的统一协调,会同林政、公安等部门,在木材采伐前或采伐后未运走前,直接上山,统一登记报检,实地检疫处理。没有森检机构的检疫证书,绝不能办理其他木材外运手续,从根本上杜绝漏洞,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

3、健全森检法规,为检疫执法提供依据和有力保障我国现行的森检法规是1992年修订执行的,一部分内容已经不能够满足目前森检工作的实际需要。法规中,有关检疫执法方面的条例太少,而且不能够根据现实的流通特点进行相应的补充规定[5]。

作为主要执法依据的《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的第30条,规定可以处以50~2000元的罚款,这一规定范围太大,工作中难以把握准确尺度;第30条中例举的5种违反规定行为,全部是指没有进行检疫而进行调运,在实际工作中,虽然有植物检疫证书,但不规范,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处罚却没有明确规定;近几年,下发的各种有关检疫方面的文件也只是以通知、函件等形式出现,根本就不能作为执法处罚的依据。由于以上三方面原因,给森检执法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所以只有逐步建立、健全森检法规体系,才能更好的进行调运检疫的执法工作。

4、严格要求,严肃执法,调运检疫工作不仅是一项技术服务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的执法工作。

4.1严格要求森检机构对检疫员队伍要认真管理,植物检疫证书不得随意发放,检疫专用章不可事先盖好,不能交给非专职检疫人员管理、填写。

4.2严肃执法有条件的地方,森检机构应派专职检疫员到木材检查站工作,积极与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部门联系,争取他们的配合,共同搞好调运检疫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都必须亲自到现场,认真检疫。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决不允许出现只收费不检疫的现象。苗木检疫必须坚持检疫要求书制度,各地区要协调与保障检疫程序的规范性。只有真正做到严格要求,严肃执法,检疫工作才能够不流于形式,才能真正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入与输出。

5、建立健全森林检疫网络,目前,森检机构人员少,任务重。要改变这一现状,更好地开展调运检疫工作,就必须依托林政或森林公安分局的执法队伍,培养专职检疫员,进驻木材检查站或林业执法大队,完善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森检网络,行之有效地开展森检工作。

参考文献:

[1]张星耀,骆有庆,叶建仁,等.国家林业新时期的森林生物灾害研究[J].中国森林病虫,2004,23(6):8-12.

[2]张星耀,骆有庆.中国森林重大生物灾害[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3.

[3]周茂健.我国森林有害生物发生现状及其分析[J].植物检疫.2004,18(2):97~100.

植物检疫执法论文第5篇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的职责,用责任制的形式分解落实到所属工作部门、执法单位、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制度和措施,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严格管理、考评和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活动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实施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现行农业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认真落实依法治农战略,从农业系统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明确农业行政机关的执法权限和责任,建立农业行政执法和岗位责任制度,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考评机制,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实施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的:保证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实施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要求:1、汇集现行涉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理顺内部关系,分解确定执法责任;2、明确执法依据、法定职责、执法管理目标,拟定实施一系列保障制度;3、开展执法检查,查处、纠正违法违章行为;4、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活动,为农业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5、掀起学法、普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热潮,提高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

市农业局建立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李国生任组长,章连法、陆小东、章跃鸣任副组长,祝素琴、黄鸿鹏、丁荣法、郎新杭、章丰伟、胡建平、吴君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日常工作由局政策法规科会同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部负责。

三、法定职责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及职能部门

根据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中共xx市委(2001)49号文件及农业执法机构设置现状,xx市农业局的法定职责和管理目标及分解落实职能机构分别是:

(一)法定职责

市农业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农垦等工作的组成部门,是全市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主要执法机关和牵头协调单位,具体承担下列行政执法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杭州市及本市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订和农业规范性文件,并负责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管理。即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农作物种子(含食用菌、草种,下同)发展建设规划;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农业植物新品种的监督管理;依法审核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资格,核发常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依法查处农作物种子违法案件。

3、依法指导和监督我市农业植物检疫工作。xx市植物检疫所负责全市农业植物检疫工作。(详见《〈植物检疫条例〉执法责任制》)。

依法实施农药监督管理。即依法制定农药使用规划;组织推广安全、高效、低毒农药;组织开展施药技术和农药管

理培训工作;负责农药质量的检测工作;依法审批和管理《农药经营人员上岗证》,监督检查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依法查处农药管理违法案件。

5、依法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即依法开展划区定界及其验收工作规划调整工作;对基本农田的质量进行管理,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地力进行检测和分等定级;对基本农田环境进行监督、评价;依法查处基本农田保护的违法案件。

6、主管全市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动物计划免疫工作和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负责审批和管理《动物防疫合格证》等动物防疫证、章、标志;负责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等建设工程的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批和验收;负责动物防疫监督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机构及兽医从业人员的管理;负责动物检疫员的管理;依法查处动物防疫违法案件。

7、依法实施兽药管理。即依法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兽药生产、经营、使用活动;核发和管理《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除外);对兽药生产、经营行为和兽药质量开展监督和检测;依法查处兽药管理违法案件。

8、依法实施种畜禽管理。即依法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种畜禽生产、经营、使用活动;负责审批管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公畜使用证明》;依法查处种畜禽管理违法案件。

9、依法实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即依法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条件审核和备案登记;开展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督、检测;依法查处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违法案件。

10、依法开展蚕种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蚕种经营许可资格审核,查处蚕种管理违法案件。

11、依法开展肥料登记的监督管理,查处肥料登记、肥料标签管理的违法案件。

12、依法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制作转基因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经营档案和假冒、伪造、转让或买卖转基因有关证明文书的违法行为。

13、依法开展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即依法对全市的农业机械进行技术检验,核发牌照、行驶证;对驾驶人员进行技术考核、核发驾驶证,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员进行异动登记管理;负责全市农机事故的勘查、定性、调解工作;负责落实农业机械的报废制度;依法查处农业机械管理违法违章案件。

14、依法开展渔政管理。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协调本地区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和渔船检验工作,严格实行渔业捕捞许可制度,控制发放范围、数量;依法实施渔业船舶检验,负责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防止渔船安全事故发生。

15、依法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的初审和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的行为。

16、依法开展渔业水域环境污染防治,负责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17、负责水产种苗监督管理,实施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18、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职责。

(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和落实责任制机构

1、农作物种子管理目标:全市符合条件的《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持证率达100%;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检每年不少于2次10个品种20个样品;农作物种子标签、包装、档案规范率达80%以上;农作物种子管理各类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行政处罚结案率、办案正确率均达98%以上。责任落实机构为市植物检疫所。

2、植物检疫管理目标:祥见《植物检疫条例》执法责任制。

3、农药管理目标:《农药经营人员上岗证》发放率达90%以上;完成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农药质量检测任务;蔬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4次以上,不少于10个品种300个样品,农药标签、包装规范率达80%以上;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禁销禁用工作;农药管理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行政处罚结安率、办案正确率达98%以上。

责任落实机构为市植物检疫所。

4、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目标:科学规划,确定规划期末基本农田保护率;协同国土资源局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调整工作;划定基本保护区,把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到田块、农户和图纸上,落实率100%;开展耕地质量勘验和监测工作;基本农田保护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行政处罚结案率、办案正确率均达98%以上。

责任落实机构为市植物检疫所。

5、肥料登记管理目标:肥料登记证持有率达100%;肥料标签规范率达80%以上;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行政处罚结案率、办案正确率达98%以上。

责任落实机构为市植物检疫所。

6、动物防疫目标:主要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量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计划免疫率(以免疫证和免疫标识为准)达到90%以上;动物产地检疫率达80%以(种用动物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场屠宰动物宰前、宰后检疫率达100%,其他动物、动物产品受检率达95%以上;主要动物疫病疫点拔除率100%;主要动物疫病发生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内;染疫动物、动物产品和疑似染疫的动物无害化处理率100%;建立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和对屠宰上市的动物产品进行查证验章的制度;动物检疫员持证上岗率100%,检疫规范率90%以上;动物防疫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行政处罚结案率、办案正确率均达98%以上。

责任落实机构为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7、种畜禽管理目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持证率达95%以上,《种畜禽质量合格证》持证率达100%;种畜禽系谱持有率达100%;公畜使用许可证持证率达90%以上;转基因种畜禽档案规范率80%以上;种畜禽管理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行政处罚结案率、办案正确率达98%以上。

责任落实机构为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8、兽药管理目标:《兽药经营许可证》持证率90%以上;年检率达100%;兽药质量检测2次以上,不少于10个品种(应有鱼药、蚕药、生物制品)20个样品;兽药标签、包装和转基因兽药档案规范率80%以上;兽药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行政处罚结案率、办案正确率98%以上。

责任落实机构为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9、蚕种管理目标:《蚕种经营资格证书》持证率达100%,《蚕种质量合格证》持证率达100%;蚕种经营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行政处罚结案率、办案正确率达98%以上。

责任落实机构为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10、农业机械管理目标:全市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员的上牌发证率达95%;对农业机械的年度检验率和驾驶人员的年度审验率达90%;农机事故四项指标:农机事故发生率不超出6‰,农机事故死亡率不超出1.5‰,农机事故重伤率不超出3‰,农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超出30元/台;全市农机维修厂(站、点)持证率达98%,年度审验率达95%;农业机械管理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行政处罚结案率、办案正确率均达98%以上。

责任落实机构为市农机监理所。

11、渔政管理目标:严格渔业捕捞许可制度,控制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发放范围及数量,打击无证捕捞行为。渔业捕捞人员持证率95%以上;行政渔业增殖保护费90%以上。加强渔政执法检查,打击各类渔业违法行为。每年组织2次以上渔政执法检查。重点对炸、毒、电鱼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全市渔政执法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渔业船舶安全航行事故,死亡事故控制在0人,重大事故控制在0指标;全市渔业船舶(机动、非机动船)受检率95%以上;全市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持证率95%以上;全市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率95%以上;安全告示张贴率95%以上;全市渔船职务船员持证率95%以上;全市渔船船员救生设备配置率95%以上。

12、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目标。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包括《捕捉证》、《驯养繁殖证》、《运输证》、《经营利用证》)的初审率达90%以上;违反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违法行为的案件立案率、结案率均达95%以上。

13、加强水产种苗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水产种苗管理案件结案率95%以上。

14、水污染防治目标。加强全市渔业水域的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事故控制在2起以内,各类渔业水域污染防治违法案件的查处率和结案率达95%以上。

责任落实机构为市渔政管理所。

15、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目标。加强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管,特别是农业转基因食品的监管,各类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中的违法案件查处率和结案率达95%以上。

责任落实机构为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部

四、保障措施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农”、“依法治市”战略的需要,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保障农业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的有力措施,是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效率的重要手段,是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树立农业行政执法权威的实际步骤。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高、涉及面大、任务重,是一项全面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的系统工程,农业执法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详见责任表)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组、到人。

2、奖惩挂钩,落实责任。局与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签订农业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执法依据、法定职责、年度执法目标和考评计分办法。同时,严格按照考评计分办法进行考评,并与奖惩挂钩。

3、明确重点,集中整治。按照省、杭州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针对本局农业行政执法中的薄弱环节,确定年度执法重点,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治,抓出成效。

4、建立制度,规范执法。为确保农业行政执法的合法、规范、有效,逐步建立农业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制度;法制学习、宣传、培训制度;行政审批项目政务公开制度;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农业违法案件受理制度;农业行政处罚情况统计报告和备案制度;错案追究制度;涉嫌犯罪农业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和管理制度;农业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和使用制度等。

5、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照本局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农业法制工作的若干规定》,确保农业法制工作机构依法履行执法监督、应诉、理赔等职能,农业规范性文件和农业执法文书审核正确率达90%以上,依法开展农业行政处罚听证、植物检疫行政复议等工作、听证报告和复议决定书规范率达95%以上;切实加强农业执法人中资格管理,《农业行政执法证》持证率、验审率达100%。

五、方法步骤

实施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分成以下5个阶段进行:

1、加强学习。召开各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会议,学习省、杭州市农业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有关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文件,领会其精神实质;对本局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审核进行讨论,形成初步意见;

2、宣传发动。召开行政执法人员全体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听取各项执法责任制度初稿的意见。

3、制订方案。制订或修订xx市农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经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植物检疫执法论文第6篇

[关键词]林业;植物检疫;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S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7-0366-01

一、林业植物检疫

林业植物检疫(原称森林植物检疫)是指依照植物检疫法规采取的控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是保证林业发展的基础性活动,是林业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对促进我国林业的又快又好发展以及规范我国社会经济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现状

林业植物检疫体系框架已初见端倪。截止2007年4月我国已制定并公布的林业植物检疫方面的标准共4项,包括正在修订的标准1项,其中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1项,这些标准涉及了林业植物检疫领域的检疫检验技术、除害处理、检疫性有害生物根除、检疫管理等多个方面,林业植物检疫标准体系框架已现雏形。建立了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机构。2005年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林业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林业植物检疫分委会)正式成立。这是林业植物检疫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工作从此有了自己的组织机构。这是从事全国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工作的组织,负责全国植物检疫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

三、目前我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林业植物检疫标准方面

和国外相比,我国的林业植物检疫工作起步得比较晚,所以在检疫的标准、体系上面还十分的不完善。不仅如此,我国实施新的标准,制定解决措施方面也有一定周期,这都造成林业植物检疫的相关标准不能及时的执行,引起了更加严重的后果。没有一个统一的、完善的标准、系统,很多工作都没有办法进行下去,这直接影响了检疫的质量。

(二)植物检疫工作人员水平参差不齐

目前,林业植物检疫修订项目中,有三分之二是由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承担,浙江、安徽等省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部门的业务人员及中国林科院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研人员承担了部分项目,参与工作的人员少、水平不一,甚至一些承担制修订标准的人从未参加过任何培训,因此,很难保证修订的质量。

(三)经费不足,制约检疫工作地顺利开展

植物检疫工作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执法工作,专职检疫员必须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与专业素养。近年来,由于检测站的人员调动频繁,新老交替较多,导致检疫队伍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非专业人员进入检疫队伍的较多,培训力度不够,个别人员对常规的农技知识掌握不够,加上学习的知识不能及时更新,整体素质不高,进而导致业务工作中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

(四)植物检疫标准体系急需建立和完善

标准体系不完善导致标准制修订缺乏系统性。目前,林业植物检疫标准体系框架虽已建立,但科学、系统、适合当前林业发展形势的标注体系还未形成,以至于每年标准的体制修订没有统一的纲要规范,对申报和制定的标准具有盲目性,缺乏系统性。

四、新形势下做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标准的制修订力度和标准公布进程

针对我国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工作起步晚,标准数量少等突出问题,全面加快标准的制修订速度,着力解决当前制修订速度慢、标龄老化的问题,改变标准数量少、种类分布不均的现状。应重点开展基础类、检疫检验技术、除害处理技术、检疫管理等一些急需标准的制修订,以满足当前林业植物检疫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完善林业植物检疫标准体系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林业植物检疫没有一套标准和体系也难以有效的进行下去,所以要加强和完善林业植物检疫标准体系的建立。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体系的建立是为了保证我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的部门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加强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的进度。林业植物检疫的标准体系是一个包括多方面内容的体系,涉及检疫工作的各方面。不仅与时俱进地制定相关的标准,还要及时的对不合时宜的标准进行修订,并确保实施。另外,林业部门要切实的根据检疫工作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一步一步的完成,逐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林业植物检疫体系。

(三)加大宣传,增加投入优化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工作的环境

要充分利用报纸、新闻媒体、互联网、培训班等形式进行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的宣传和引导,让更多的人了解、认识和掌握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的知识。同时,还要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千方百计地扩大经费渠道,增加标准化工作经费的来源。

(四)建立林业植物检疫标准数据库实现标准管理的网络化,提高标准使用率

可利用林业植物检疫分委会挂靠单位的信息网络资源,建立林业植物检疫标准数据库,逐步实现标准服务的网络化,使标准使用者能查得到、找得准、用得上标准,由此进一步推动标准的普及,为全社会提供及时、准确、高效、权威、便捷的标准信息服务;在经费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建立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管理的信息化平台, 实现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网上申报和信息反馈,优化标准制修订程序,提高标准化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林业植物检疫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行业与部门,各级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分工合作,努力做到外疫不传入,内疫不扩散。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有问题及时通报,已发做好检疫工作;检疫疫情部门要着重抓好进口货物包装材料的检验、检疫,对进出境的货物要严格检疫和复检措施,严防国外新疫传入;公安交巡警部门要协同市森林植物检疫部门加强对道路运输苗木、木材、松类材料包装货物等的监管,对无调运检疫证书和入境同意书的要立即扣押,并通过市森林植物检疫机构依法处置;交通、邮政等部门在承运、收寄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以及产品时,必须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第一,更新专业知识,提高素养。检疫员应该定期进行检疫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以及考察工作,通过学习,似的检疫人员了解和掌握现代化科学应用技术,同时鼓励检疫人员业务素质与执法水平。

第二,稳定和充实检疫队伍。新录用人员要实施上岗培训,进行执法资格考核,其聘用、换岗、和调离都需要征得上级检疫管理部门的审查与批准。同时,在乡镇设立植物检疫报检员,负责当地种苗和农产品的调入、调出的植物检疫、疫情普查和上报工作。

结束语

目前我国的林业植物检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各部门也在积极的采取措施,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规章制度,相信通过多方努力一定可以将林业植物检疫工作推上一个更高的台阶。

参考文献

[1] 李笑.浅谈我国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工作的现状及对策[J].科海故事博览(科教论坛),2011(01).

植物检疫执法论文第7篇

关键词:林业 有害生物 防治 生产 对策

一、做好森防工作的措施

1、要加大宣传力度,依法治理林业有害生物

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宣传“预防为主,科学防治,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和“谁经营、谁受益、谁防治”的责任制度,用量化的数字宣传森防工作与林业生产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息息相关,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及全社会对林业有害生物的严重性、危害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对防治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的认识.树立保护是发展的观念.明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另外,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教育等手段,规范人们的行为,依法治理林业有害生物。

2、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领导

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从森林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和全局高度来认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建立行政领导和业务部门双层责任制,把森防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责任,切实把森防责任落实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领导的肩上,促进由部门搞森防向政府有责任、社会齐关心、大家都参与的局面,确保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时,要严格实行考核制度、通报制度和奖惩制度。基层林业站要积极当好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参谋和助手,及时报告防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3、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提高综合防治能力

建议将基层林业站参照公务员管理。在机构改革大潮中,要按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林业站的建没,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森防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林业标准站建没,逐步健全并规范测报、检疫、防治信息网络,实现森防工作网络化管理,提高综合防治能力。

4、进一步完善测报点建设,为综合治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信息

进一步完善测报点建设,逐步形成以部级中心测报点为龙头,省级测报点为骨干,基层林业站为最基础的测报网络。做到及时掌握林业有害生物动态,定期趋势预报,提高监测结果的准确率。同时,建议省、市、县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测报队伍。提高行业认识,推进职能转变。提高自我行业认识,强化森检机构检疫执法和行政管理职能,将工作重点从“防治技术服务”为主转变到“行政执法管理”和“防治技术服务”并重的轨道上来。还要加强基层检疫机构、提升执法水平。为充分发挥基层林业站的作用。发挥基层林业植物检疫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确定专人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与检疫监管工作。也要建立健全植物检疫网络平台。在流通领域上加强对流通领域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力度,形成以检疫站为中心,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检疫检查点,以及乡镇林业站为网点的检疫监管网络。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形成网状检疫平台,严防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侵入。

5、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提高检疫检验水平

一是突出抓好检疫队伍的建设,提高检疫执法水平,规范检疫执法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县检疫实验室.提高检疫检验水平。要搞好检疫工作,有效地控制有害生物蔓延,就必须抓好产地检疫。今年来,产地检疫一直是我们的核心工作,我们今年对实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都进行多次以上产地检疫,特别是苗木,做到现场调查、现场取料、现场记载、原始资料齐全。我们明确规定,凡种苗、木本花卉和其它繁殖材料必须实施产地检疫如发现有病虫危害,及时指导开展防治,明确规定本县木材企业所经营的应实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原料的来源及其它相关情况,必须上报森检部门,通过产地检疫既方便了群众,又有效地防止了危险性病虫害的传播蔓延。

6、大力推进综合性营林措施,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贯穿林业生产全过程

首先是基层林业站要真正参与本地区造林规划没计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在森林公园建设方案、森林经营方案的审批以及造林项目的检查、验收等方面,要有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的影子,做到没有病虫害预防措施的造林设计不予审批,达不到混交林比例的造林项目不予验收。二是加大良种壮苗的培育力度,建立相应的种苗基地,培育抗干旱和抗病虫害的乡土树种。从采种、育苗、调运、造林的各个环节落实预防措施.确保造林苗木无病虫害隐患。三是在林业生产建设中,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营造多树种、多林种、多形式的混交林,特别是要发展乡土树种,引进优良品种、树种林种配置、林网结构调整等方面多做工作。要切实做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大力营造混交林(比例不低于31)%),彻底解决树种单一、人工林纯化问题。四是要结合低产林改造,有计划地将病虫危害严重的纯林改造成混交林。五是对病虫害常发区加强中幼林抚育管理,实行集约经营.搞好水肥管理;松土除草,抚育间伐等,增加树木的生长量,增强树势,提高树木抗病虫害的能力。另外,也可以利用封山育林等措施,逐步增加森林的生物多样性。

7、科研和技术推广并举,逐步增加无公害防治的比例和摒弃落后的防治方法

要围绕当前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实行科研、生产、管理密切结合,集中力量解决好防治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同时重点推广应用仿生、生物防治技术和先进实用的防治手段,建立推广示范工程,以典型促推广,逐步增加无公害防治的比例和摒弃落后的防治方法。

植物检疫执法论文第8篇

近年来,__办在__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行政,科学监管,便利通关,创新发展。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工作,防控了埃博拉出血热等一系列传染病疫情传入传出__口岸,截获了地中海实蝇等大量检疫性有害生物和濒危保护物种,确保了供澳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了珠澳两地的繁荣稳定,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我们的主要经验是:把握三个抓手,推动__口岸检验检疫事业新发展。

__办坚持“抓好一套班子,带好一支队伍”的工作思路,从严要求,强化自身建设,提高班子凝聚力和感召力,提升队伍战斗力和执行力,促进全办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抓班子建设,打造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班子。

__办从领导班子做起,把“理论学习好、精神状态好、团结协作好、自身形象好、工作业绩好”确定为领导班子建设的目标,坚持理论学习以提高班子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坚持民主集中制以保持班子昂扬向上的生机和活力,坚持廉洁自律以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坚持率先垂范以不断提高整体工作水平,通过“四个坚持”促进了办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2015年初,__办设立了中共__办事处党组,在__局党组的关怀下,本办领导班子充实为5人,优化了领导班子结构,更进一步提高了群体效能。

2.抓队伍建设,打造有执行力和向心力的干部队伍。

__办重视干部职工的理论知识学习,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有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党总支委扩大会、党支部会、党小组会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学习,引导全办干部职工在学习中提高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政绩观、人生观。在2014年底的延关工作中,我办干部职工响应上级号召,攻坚克难,坚决落实并圆满完成延关任务,体现了__办检验检疫人忠诚、担当、奉献、拼搏、团结的延关精神。

同时不断摸索创新科学管理模式,重视人才建设,建立以提高业务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机制和人才选拔、激励、交流机制,形成了积极进取、“能干事,干实事”的良好工作氛围。大家精诚团结,聚精会神谋发展,在工作中想办法找出路,使检出率不断攀升,通关效率进一步提高。

3. 抓基层建设,打造群众满意度高、有公信力的检验检疫形象。

__办多年来始终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重视“群众满意窗口”,开展“巾帼文明岗”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积极推行“绿色通道”、“电子报检”、“直通放行”等为民、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实施24小时预约报检,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服务;推行行政权力阳关运行,制定规范窗口制度,加强依法行政、依法施检的监督,设置投诉和咨询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开门搞活动,深入群众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努力塑造国门卫士良好形象,取得了较好成效。

__办一直积极探索创新检验检疫工作新方式,牢牢把握以改革的办法、创新的举措,努力实现监管服务效能的提升,并用维护珠澳两地稳定发展、服务社会经济繁荣进步的新成果来检验监管效能的成效。

1.科学把关,严防传染病疫情传入。完善以“体温监测为主、医学巡查和主动申报为辅”的查验模式,以入境检疫查验为重点,抓住“有效测温、系统排查、科学检测”三个关键环节,组建保健中心口岸工作部,聘请有执业资格的护士充实口岸现场医学排查,着力提升口岸传染病检出率,防止传染病疫情从口岸传入传出。

去年以来,国内外疫情形势严峻。__办承担了__口岸95%以上的来自埃博拉出血热疫区旅客的疫情防控工作,面对这样的压力,在国家质检总局和__局的部署领导下,我们科学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紧急部署,组织工作到位;部门合作,联防联控到位;平战结合,演练培训到位;落实检疫,监控措施到位;后勤保障,防控装备到位;做好服务,宣传提示到位。同时根据防控传染病疫情的要求,主动争取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建成入境负压医学隔离室。截至今年6月,我办共查验埃博拉疫情防控重点旅客6854人次,对其中1463人次来自疫情流行国家(地区)旅客进行排查。共排查来自或途经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发生国家的旅客1369人次,妥善处置了2例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和1例中东呼吸综合征疑似病例。

2014年度__办共排查有传染病可疑症状患者825例,检出传染病确诊病例266例,其中检出登革热8例,占全国各口岸检出病例数的1/4,有效防控传染病传入__口岸。

2. 改革创新,完善提升携带物查验手段。对旅客携带应检物和有害生物的特点进行风险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检疫工作。主动与海关沟通协调,提高旅客行李抽查比例。统一了查验设施、标识标牌和宣传资料的制作,规范了文明用语和执法行为,推动了动植物检疫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为提升检验检疫人员的业务能力,总结精选有代表性案例,圆满完成了《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查验工作典型案例汇编》的编制工作。积极探索“人-机-犬”查验新模式,配备生物物种资源查验操作台、植物检疫工具箱等,全面运行旅邮检电子管理系统,检出率大幅提高,真正做到了“查得出、查得准、查得快”。

近五年来,__口岸共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357批20种,仅2014年就截获了121种。包括全国口岸首次截获的苹果异形小卷蛾、全国旅检口岸首次截获的可可豆象和__口岸首次截获的南亚果实蝇、灰豆象等多种检疫性有害生物。特别是2015年2月,__办截获了世界上最具毁灭性的果蔬“杀手”、检疫性有害生物——地中海实蝇。非检疫性有害生物中,酸豆黑脉斑螟为全国口岸首次检出,罗汉松赤枯病菌为__口岸首次检出。

3.科学监管,服务社会经济繁荣稳定。__办始终把供澳食品农产

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去落实,并不断探索监管新模式:深化供澳食品农产品风险分析分类管理,落实货物直通放行新模式,在确保有效监管的同时,不断提高通关效率;着力建立和完善与产地局的沟通联系机制,形成完整监管链条;加强关检合作,与海关签署合作备忘录,大幅提升通关速度的同时降低企业通关成本;积极探索监测新模式,实现了验余样品100%返还,在确保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切实为出口企业减负增效,促进了外贸发展。自澳门回归以来,__口岸连续无间断保证供澳食品农产品稳定供应,确保了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零发生,被誉为保障澳门食品农产品的“绿色生命线”。

__办组建了__局分支机构的首支法制工作队伍,积极组建业务督察人员库,建立基层法制工作制度。增设现场调查室、更新现场录音录像监控设施、购置执法记录仪,不但实现对现场执法行为全程化智能化的有效监督,也为对外稽查调查取证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组织人员编写动植物检疫和卫生检疫“应知应会”知识,以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强内部执法人员培训,制定年度法制培训计划,以化解执法冲突为切入点开展法制培训,规范执法用语及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形象,《国门时报》和__市广播电台对此进行了相关报道。

对外强化宣传,创新法制宣传载体,多渠道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首次设计制作了全彩宣传册,全面涵盖了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行政处罚等宣传内容;积极联合多部门共同开展3.15法制宣传日、国门生物安全进校园等活动;在出入境通道增设了动植物检疫宣传展示柜,每年有数百万人次旅客驻足观看,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