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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信息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25 10:48:41

税收信息论文

税收信息论文第1篇

关键词:信息文化税收信息化建设信息技术

一、信息文化的内涵

信息文化是信息社会的主流文化,是人们借助于信息、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从事信息活动所形成的、信息社会所特有的文化形态,是信息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样式。信息作为一个科学概念,最早出现在通信领域,但随着信息概念向各门具体科学渗透,被纳入了哲学的视野。在研究信息的过程中日益倾向于探究信息的本质,逐渐赋予其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同时也赋予了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信息是在信号的刺激下产生的,就其形成的过程而言,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不能据此否定信息的主观性,无论是生成的信息,还是生产的信息,最终都以主观的形式而存在,而且随着人们意志的改变而改变。如果没有大脑的出现,就根本不可能生成和生产信息,这个世界也永远是充满各种信号的呆板的世界。

信息的本质是主观虚拟存在,而事物的本质则是客观实际存在。首先,信息决定于事物,离开了事物,信息就失去了赖以产生的客观基础。其次.信息不同于事物,信息是虚拟的、主观的,而事物是实际存在的、客观的。第三,信息具有一定的超越事物之外的独立性。因为信息是虚拟的、主观的,所以信息可以超越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自由地进行信息运算,并据此改造事物。第四,信息对事物的反映有时是扭曲的。信息之间的联系基本上与事物之间的联系相符合,有时超越事物之间的联系,并生产出新的信息。

智能信息是“情报学”与“信息学”发展融合的产物。在知识环境下,智能信息学注重对知识传播、获取、管理和情报交流的研究,以及“探索信息激活的规律”。目前,人类对信息的需求已从最初的单一需求转向了适用于各领域的决策信息需求,因此,智能信息已超越以往文献情报学及科技情报学的研究范围。传统的科技情报理论、文献情报理论正在与现代的竞争情报理论、工商情报理论、技术情报理论、安全情报理论等现代情报理论相结合,从而形成智能信息理论。

信息技术的使用也给信息社会带来了许多伦理问题,这些伦理问题包括信息的获取、保存和扩散;信息的质量控制,可靠性、自由流动和安全性;普遍存取的扩大;内容的共享与交换;创建新数字空间的技术支持;公众意识;对多样性、拥有权和隐私权的尊重;对信息通信技术的伦理性使用;以及新信息通信技术与传统信息技术的集成等。

二、信息文化对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影响

1、信息文化改变了税收管理体制、组织形态和结构,未来税收工作的主体将围绕网络建构。在信息社会中,社会系统的各个环节都需要信息和反馈作为运行与控制的依据,各种制度的运行也都建立在相应的信息传播技术基础上。税务征管也将围绕网络建立起新的虚拟社会结构及虚拟组织而展开税收管理工作。面对社会组织分散化和社会结构日益复杂化的趋势,信息文化将建立起社会运转的新规范,将引导税收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决定税收管理的新机制。

2、信息技术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深刻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在信息社会中,人们的活动日益依赖各种信息中介.并由此改变人们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和教育方式。同时,人们的信息意识、信息素养、信息心理和信息生产、传播、选择和应用等方式也受到信息文化的影响。一是信息时空观的形成。信息社会通信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传递时间不断缩短,空间距离相对缩小使人类社会的空间特征有更加时间化的趋向,即空间可以被时间置换。二是信息世界观的确立。传统的物质意识二分世界观将被信息世界观所取代,信息与物质、能量被视作是共同构成世界的要素,对于人们所生存的世界,信息更具有了无可取代的地他,其地位超过了信息和能量。三是信息价值观的确立。信息的特征决定着信息价值在增值中的作用。信息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在各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信息拥有者在竞争中占据着有利地位,权力“从资本占有者手里转移到职业官吏和技术治国论者,及信息提供者手里”,信息的价值观得以确立。“信息经济”、“知识经济”都足信息价值的体现。

3、信息垃圾与信息污染挤占了信息空间,造成信息选择困难。大量的信息由于未经筛选而产生,其可靠性难免良莠不齐,甚至大量的虚假信息、失效信息、垃圾信息污染了信息环境。挤占了信息空间,而且无序的信息也使人难辨真伪。信息量的巨大不仅未能消除人们认识中的不定性。反而使人们无所适从,妨碍了信息的有效利用。

4、信息超载与信息贫困的日趋对立。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存在着信息垄断的可能性,信息不对称性同时体现在信息获取与处理能力的不均衡方面。一方面,我们面对无时无刻不在产生、交换和使用的大量信息流。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却义难以获得实施征管工作必须的社会和纳税人的有效信息,出现有效信息贫困现象。信息超载和信息贫困同样给我们处理和有效利用信息带来危害。

5、信息依赖与信息焦虑日益加剧。信息时代,人们往往不加批判的接受信息的改造,日渐丧失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产生信息依赖。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高科技特征,使得信息专家和信息部门逐渐成为各方面的权威。整个社会笼罩在一派“信息至上”的氛围中,过量的信息使人精神紧张、敏感,指纹考勤、排队机、管理卡、门禁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在口常_L作中的过分崇尚,信息化手段成为管理的亡具,税务_F部对信息化的恐惧感和厌恶感与日俱增。“信息能力”成为评价一切事物的标准,信息意味着权力。掌握信息的人就具有了对他人的支配能力,不掌握信息的人则受到歧视,会产生信息焦虑。

6、信息生产和利用中的“马太效用”加剧。信息的生产和传播具有自组织性,会产生自动的聚集效应,即在信息生产和利用过程,一口一优势出现,就会不断地加剧,自行强化运作、滚动。信息活动的“马太效应”主要体现在社会信息的牛产、布局和利用过程中。同样。机械、片面、僵硬化的信息格局一旦肜成,就会产生负面效应,从而抑制信息化对税收工作的积极作用。

三、税收信息化建设的五大机制

1、从信息共享到知识共享,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信息乍产机制。信息文化环境下,以数据等形式记录的信息可以共享,而存在于人头脑中的知识、经验、智慧等(意会的知识)难以共享。但是,意会的知识通过知识的信息化,知识共享问题就可以被还原为信息共享问题。实施知识共享的可行性方案:第一,建立国家信息资源建没基金,对信息资源共建与共享的成员给予费用上的补偿,用于共享信息的采集、合作编目、管理、提供服务等;第二,建立信息共同体,选择最易实施的合作编目作为信息共享的突破口,建立完善的信息采集、存储、利用体系;第三,应当区别不同规模和地位的机构在共享中的责任,按照博弈论的原理,共享的发动者应当是那些规模大、受益大的机构;第四,信息共享要考虑信息提供者在信息共建与共享中所付出的代价。并给予相应的补偿;第五,实现信息的交流与整合。各部门要建立好自己的数据基础,积极开展数据收集和应用工作,形成互通互联的数据基础。同时,在互通互联的过程中,上级单位对各部门完善信息化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达到信息沟通和整合的目的。

2、提高信息素养与信息意识,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信息传播机制。”信息素养”一词最早由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索科夫斯基于1974年提出。概括来讲,信息素养指影响社会成员信息行为的三个主要因素:作为信息行为激励因素的信息意识。由生存、工作、学习等目的产生的信息需要,以及实现信息需求所必备的信息能力。社会成员由信息意识这一内驱力驱使,产生信息需求,并在一定的信息能力的支持下,满足其信息需求。信息意识,则是人们对于作为外部世界的信息关系和作为信息与信息之间的关系的理解,是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开发和利用信息的观念和自觉能力。信息意识,一是指对信息具有特殊的、敏锐的感受力,是人对信息的一种内在的心理倾向。

能够从大量的、司空见惯的、甚至微不足道的事物和社会现象中,发现有价值的信息,并能迅速地捕捉住。二是对信息具有持久的注意力,能把人的心理活动指向长久地集中于自身发现、了解、搜集、组织、运用的信息上,对信息的态度成为一种习惯性的倾向。三是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和洞察力,能够准确判断信息的价值,并进行筛选。信息意识包括信息主体意识、信息获取意识、信息传播意识、信息保密意识、信息守法意识、信息更新意识等。

3、从工程思维到人本思维,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信息利用机制。税收信息化系统和设备是按照物理空间进行运算和工作的,而人类活动是在社会空间进行的。人需将物理空间的信息进行比对和分析,去伪存真、去粗存精。用人文的思想去影响和利用信息化手段。反省目前的管理模式及其消极后果,应强调在借鉴和引进外国经验的同时应保持足够的自主性,保持足够的反思能力和反省态度,从工程思维到人本思维,惟其如此,才能使得借鉴和引进成为建设性的而不是相反。这对于克服并摆脱管理上的弊端从而真正走出其中的误区,无疑具有特别重要而紧迫的意义。:

4、在活跃、严谨的状态下,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信息选择机制与评价机制。选择机制,即税收信息化建设需要在科学和艺术之间求得平衡。科学的一面包括软件开发规范、准则、实践、过程、方法;而艺术的一面则囊括丁人员的激励、协调,组织的设计等因素。因此,我的规则、方法设计应当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人的创造性。首先。过程控制。好的过程对于成功来说。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采用数控指标考核,对税务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是必要的,但同时却限制了实际税收征管工作,造成了人为调节比例,造成虚假指标的现象,我们应重点关注检查点,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取得平衡。同时,应认识到过程不能够解决一切。其次,规划为重。水无常形。利用信息化手段也是一样,确保它随着时势而变。由于信息化发展很快,有时候对一些旧系统的整合、改造其难度比重新建设一套新的系统还要困难。因此,在启动大型、长期的电子政务项目的时候,必须提前做好规划工作,在一个完善的设计前提下统一运作。评价机制,即选择利用信息时必须对其进行评价以决定取舍。科学的方法是对信息的评价制定客观的评价标准。重点考虑信息的内容质量、信息的范围、易用性、信息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等。信息的选择除了人工选择之外,还可以通过建立过滤机制进行自动选择。信息过滤包括智能过滤、合作过滤、深度过滤、分级过滤与推荐系统。

5、以信息伦理规范为重点,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社会控制机制。规范信息伦理的原则:第一,信息过程的统一性。所有的过程、运作、变化、行为和事件都可以作为信息过程。这里所指的过程是活动的意识流。而不是程序意:义上的过程;第二,信息过程的反射性。任何信息过程都有必要的产生物。因此就要对它的信息后果负责;第三。信息过程的必然性。一个信息过程的缺失本身也是一个信息过程,这是对信息动态性的延伸。也是对静态编码信息普遍原则的一种扩展,对于思考行为与冗长伦理的区别至关重要;第四。存在的统一性。一个实体就是一个坚固的信息包,自身不包含任何冲突,可以被称为信息过程。一个冲突就是一个信息熵的存在,是一个所有信息都已经被完全消除的标志,信息伦理将每一个逻辑存在都作为一个信息实体处理;第五。的统一性。一个就是能够产生信息现象。从而影响信息圈的一个实体,最低层面的就是一个执行信息实体。并不是所有的信息实体都是(如抽象信息实体等),许多有时也不会对信息圈造成显著影响,有的也可能不是可靠的;第六,非存在的统一性。非存在就是缺乏或拒绝任何信息,或称为信息熵。在信息伦理中,信息熵是一个语意而不是句法上的概念。作为信息能力的x,l-立面,信息熵标志着导致信息圈中内容、差异、模式和形式缺乏的信息的减少;第七,环境的统一性。信息圈是由全部信息实体组成的环境。这些信息实体包括所有的和过程、它们的特性和相互之间的联系。

税收信息论文第2篇

    论文内容提要:本文回顾了我国10多年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在解析主要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税收管理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及对策措施,以加-陕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转变。

    伴随着新税制的实施和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人,我国税收管理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但是。税收管理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加人WTO后,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正面临新的挑战,迫切要求加快税收管理的改革创新,实现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型管理转变。

    一、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

    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创新税收管理理论是变革税收管理的前提。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对税收管理理论研究不够重视。税收管理理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税收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也落后于其他一些重要社会科学领域。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摸着石头过河走了10多年。税收征管改革从一开始就缺乏科学的理论准备和理论指导。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是凭经验和直觉进行。在解决改革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中徘徊。无论是20世纪80年代末,进行的“征、管、查”三分离或二分离的摸索,还是新税制实施后,对传统专管员制度全面改革,所形成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以及进人21世纪后,采取科技加管理措施,以信息化推进专业化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都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的,未能从理论上对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体系进行深人系统地研究,在科学把握税收管理的本质、规律、原则等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税收管理改革的基本理论框架,给予税收管理改革坚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因此,在改革的目标方向上,缺乏准确清晰的定位。目标设计缺乏系统论证,征管改革的框架和基本模式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对征管改革的方向经历了反复探索和较长时间的认识过程;在改革的思路上。始终循着相互制约的指导思想,沿着职能划分的思路。把分权制约过多地寄望于征、管、查职能的分解上。追求税收征管的模式化;在改革的范围上,侧重于税收征管的改革,忽视税收行政管理的改革。未能把对以纳税人涉税事项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征收管理和以征税机关、征税人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行政管理作为改革的整体进行系统设计,忽视人力资源的配置管理和开发利用;在改革的进程上,对不同地区制约征管改革的因素研究不够,缺乏整体规划。常常处于走一步看一步,造成各地改革进度不一。带来征管业务的不规范、信息技术应用的不统一。由此导致税收管理改革走了一些弯路,浪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大了改革成本。

    当然,税务部门在改革实践中也进行了一些理论探索,但主要还是停留在对改革方案的修修补补。疲于寻求解决具体问题的措施上,缺乏在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基础上理论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解决税收管理改革中的问题和矛盾,加快建立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必须创新税收管理理论。

    推进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首先要转换传统税收管理的理论视野和研究方法,注意在改革实践中进行税收管理的理论探讨,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把成功的经验系统化、理论化;其次,要注意研究借鉴当代西方公共管理理论和工商管理领域发展起来的管理理念、原则、方法和技术,结合我国税收管理的实际,创造性地加以吸收和运用,形成适合中国税收管理特点的新思想、新方法、新体系,并在指导税收管理改革实践中加以丰富和发展;还要注意不断研究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原理和发展趋势,善于抓住揭示税收管理内在客观性的发现性认识,创造税收管理科学的前沿理论。通过寻求税收管理理论突破与创新,推动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彻底改变我国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不明、方向不清的被动局面,彻底改变税收管理理念僵化、管理方式陈旧、管理手段单一的落后局面,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的根本转变。

    二、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

    科学技术是税收管理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创新税收管理离不开现代科技手段的支撑。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税收管理正产生着革命性的影响,为创新税收管理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创新税收管理技术,以信息技术和通迅技术为基础,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伴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人脑到电脑、从单机运作到网络运行的历史性跨越,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税收管理技术有了重大突破。但不容忽视的是,我们不惜重金投入,购置相当数量和一定档次的计算机技术装备,与应达到的应用程度和应用效果仍有相当差距。在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税收信息化建设缺乏总体规划,软件开发应用杂乱无序,信息系统平台不统一,数据处理缺乏层次性和综合性,形成许多“信息孤岛”;信息资源利用不充分,集中分析监控能力不强,导致高技术与低效率并存,高成本与低产出共生,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对此,我们应当认真总结和吸取过去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留下的深刻教训,从战略高度推进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程组织学的研究,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加强对税收管理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彻底改变机器运作模拟手工操作的状况,挖掘信息网络技术的潜在效能。

    创新税收管理技术,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科技与管理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推动税收管理发展,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过程。目的是要使人工管理与机器管理组成的整个管理体系效能最高。实现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应突出四个重点:

    其一、坚持按照一体化原则,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保障安全”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优化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和具体规划,逐步实现业务规程、硬件配置、软件开发、网络建设的一体化,在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整体推进上求得新突破。

    其二、从管理思想、管理战略上突破传统观念和管理方式的束缚,适应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要求,实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互动,在现代技术和科学管理有机结合上求得新突破。通过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改造管理流程,重组职能机构,

    变革管理方法,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权力运行,把整个税收管理工作有机地联系和带动起来,形成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的互动响应机制,构建起与信息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管理平台。

    其三、利用先进的通讯和网络技术,建立多层次有针对性的税收服务技术体系。一方面大力推进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磁盘申报、银行卡申报等多种电子申报方式,大力推进税、银、库联网,实现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信息的网上流转,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及时快捷申报纳税,为实现集中征收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全面建立税法咨询、税收法规、涉税事项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包括提供电话自动查询和人工查询系统,电子化的自动催报催缴系统;利用电子邮件向纳税人定期提供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向特定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纳税辅导。利用互联网提供税收法规查询,与纳税人沟通交流,实行网上行政,网上办理涉税事项,接收对偷税违法行为和税务人员廉政问题的举报、投诉等等,使信息技术在方便纳税人,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降低税收成本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其四、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依托,把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完整、统一、共享的信息系统,实施全方位的实时监控。一是建立高度集中的数据处理系统。在统一数据结构和标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征收信息向地市局和省局集中,进而再向省局和总局两级集中,克服信息传递中封锁、变异和沉淀,提高征收入库操作的规范度,实现数据管理效率和质量的全面提升。二是建立以信息收集分析利用为重点的税源税基监控系统。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分析,管理薄弱是与信息获取能力不足相伴而生的,只有信息完备才能实施有效管理。因此,在加强纳税申报信息采集管理的同时,要加快与工商、银行、技术监督、海关、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以增强税务机关获取外部信息的能力。三是建立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管理流程控制系统。在将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控制业务处理流程,减少自由裁量的环节和幅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参与税收管理质量的控制和改进,实现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使税收管理全过程每个环节责职、每个权能行使、每项工作绩效,都能通过网络透明地呈现在管理决策平台上,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三、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

    税收管理机构是根据履行国家税收职能需要,围绕税收行政权力设置、划分和运行而形成的组织体系。设计科学的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有效实施税收管理的组织保证。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能否履行好国家税收职能,能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影响到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高低。

    回顾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历程,有关方面一直在寻求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税收管理组织体系。每次征管改革几乎都离不开对征管组织机构的撤并调整,特别是新税制实施后,征管组织机构处在不断的调整变化之中,有的撤销税务所,按区域设置全职能分局;有的在分局下还设有中心税务所;有的很快又取消全职能分局,按征、管、查职能外设征收局、管理局和稽查局等专业局;有的仍留存着一直游离于机构改革之外的外税局、直属局。总的说来,这些改革措施始终没有打破原有征管机构的层级,没有跳出按征、管、查设置机构的框框,没有冲破地区行政管辖范围的界限,没有发挥运用网络技术构造组织结构的优势。税收管理组织机构庞大臃肿,管理层级环节过多,机构设置不统一,职能部门交叉重叠,权力结构过于集中,管理组织过于分散,资源配置不讲成本效益,组织结构效率低下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有些更为突出。

税收信息论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税收管理理念人本服务法治诚信论文摘要:随着现代管理理论和理念的不断更新,传统税收管理理念已不再适应现代化的税收管理形势和变化的需要。加强税收管理,实现高效征管,必须运用先进的管理科学思想,创新税收管理理念,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构筑高效征管的平台,迭到税收遵从度高,征纳成本低,征管质量好,纳税人满意的最终目的。

一、现代税收管理理念的理论基础(一)现代管理理念现代管理理论认为,一定的管理理念总是基于一定人性假设之上的,管理者总是根据这些人性假设来确定他们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的。西方关于人性的传统基本假设为“经济人”假设,认为:人是理性的,每个人都能通过成本收益或趋利避害的原则来对其所面临的一切机会和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手段进行优化选择;人是“自私自利”的,总是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根据这一传统的人性假设。管理学家麦格雷戈于1957年在其《企业中人的因素》一文中提出了X理论。X理论认为人天生是好逸恶劳,没有雄心壮志的。宁愿受到指挥,要求安全高于一切。因此,必须对大多数人实行强制的监督指挥和用惩罚作为威胁,迫使他们为实现组织目标做出适当的努力。在此基础上,x理论认为多数人不能自我管理,需要另外的少数人从外部施加压力。在管理实践上,x理论强调强硬管理的权威性和服从性。在管理方法和措施上,X理论强调:管理的重点是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基本上不考虑人的感情和道义上的责任;管理工作只是管理者的责任,是少数人的事情,被管理者的任务是听从管理者的指挥,服从管理,而无权参与管理;为了加强管理,需要制订各种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通常的激励措施是金钱刺激加严厉惩罚。传统的管理组织结构、管理政策、措施和计划都反映了上述假设。然而基于X理论的管理理念在实践过程中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这使麦格雷戈认识到,传统的指挥和控制的管理理念已不再适用于现代管理实践,因此,需要一种对人进行管理的不同的理论,从而提出他的新理论——Y理论。Y理论认为:人并非天生就厌恶工作,因为在工作中消耗体力和智力就像游戏、娱乐或休息一样自然;人们在自己对目标负有责任的工作中能够实现自我指挥和自我控制,而外部控制和惩罚只是迫使人们努力实现组织目标的各种手段之一;绝大多数人都具备做出正确决策的能力,而不仅仅管理者才具备这一能力;在一定条件下。人不仅能够学会接受责任,而且能够学会主动承担责任,而逃避责任、缺乏进取心、强调安全感一般只是经验的结果;在现代工业社会,许多人对组织具有相当高的想像力,人的智力潜力仅仅利用了一部分。在这些假设下,Y理论认为人的自我成长和发展是完全可能的。通过组织一体化原则,创造一种条件,使组织成员通过努力争取组织的和自我的成功,以最好地实现个人目标。因此,Y理论主张的管理方法和措施有:管理者的工作重点,要从控制人转移到创造一种适宜的条件和环境,使人们在这种环境下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以充分实现自我;管理者的职能和任务应当从单纯的指挥者,转移到成为帮助人们实现自我的良师益友,为发挥人们的才干创造良好的条件,减少人们在实现自我中的障碍;奖励方式从强调来自外部的奖励转变到强调内部的奖励。Y理论与X理论的主要区别在于,X理论强调外来的控制,而Y理论则侧重强调被管理者的自我控制和自我管理。由于X理论把人们的行为过分一般化、简单化了。因此,Y理论的贡献在于提出了能提高管理者目标和被管理者目标一体化的管理理念,并体现了人性的发展。同时,他把尊重被管理者人格当作管理目的本身,而在X理论指导下的管理根本无法实现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利益的统一。因此,Y理论为人性化的人本管理提供了理论指导。现实中,虽然管理层很少会承认他们信奉x理论,但他们的实际做法与口头所宣称的相悖。如果实事求是地看一看管理者是如何管理被管理者的,那么大多数组织的管理方式都反映出这样一种理念,即:若没有严格的监督机制,被管理者是不能很好地服从的。(二)现代税收管理理念税收管理是管理的一部分,关于管理理念的理论同样适用于税收管理。一定的税收管理理念同样是基于对被管理者的人性和行为模式的假设基础上的。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认为并且强调:纳税人都不可能如实申报纳税,人人都想少缴税,最好不缴税。因此,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必须像警察对付小偷一样,对厂商企业和纳税人实行“上对下”式的强制型管理关系。然而,随着现代管理理念的不断创新,伴随着经济上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兴起和信息技术革命的浪潮,西方近年来兴起的“新公共管理”理论,根据现代管理理念的相关理论,对现代税收管理理念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公共管理运动缘于对20世纪7O年代以来凯恩斯干预主义经济政策所带来的“滞胀”困境以及西方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型期间传统官僚制政府管理模式弊端丛生的深刻反思,具有明显的市场导向、服务导向和顾客导向的特征,主张把公共管理对象视为顾客。将顾客满意程度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标准。这给谣方乃至世界各国的管理理论与实践带来深刻的影响,促使传统的韦伯官僚制模式向以市场与服务为导向的政府管理模式转变。同时,对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和运作方式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使得税收管理理念从“管理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新公共管理理论以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前提取代了传统韦伯官僚制人性恶的假设前提,认为以人性恶为基点并试图通过规制导向约束人的行为来维护公众利益的思路是不完备的。应该承认人的经济性特征,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引导并实现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的统一。这一点给西方国家税收管理理念带来深刻影响,促使税务机构从过去视纳税人为偷税者处处设防严罚,转变为重视对纳税行为的成本收益分析,通过提供高服务质量,降低税收征收成本,以提高纳税遵从率。有测算表明,一份纳税服务方面的努力,相当于50份税务监督打击方面的收获,成本收益率比较不言自明。鉴于此,一贯以严厉著称的美国联邦税务局也于1998年实施了重组和改革方案,把“通过帮助纳税人了解和实现他们的纳税义务,并通过使税法公平适用于所有纳税人,以此为美国纳税人提供最高质量的服务”。作为美国税收管理现代化的理念和使命,并把为每个纳税人提供一流的办税服务和为所有纳税人提供旨在确保税法得到公平实施的服务以及创造高质量的工作环境(为税务人员服务)作为其三个战略性目标。

二、树立现代化的税收管理理念(一)转变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我国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正是基于前述的X理论。税收管理的重点是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为了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制订了各种严格的规章制度;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是指挥与服从管理的关系,是一种传统的“上对下”式的强制型管理关系。这种传统税收管理理念是一种任务统帅下的陈旧理念,其直接后果是纳税人与税收管理者形成一种对立甚至敌对的态度,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纳关系和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从而造成了大量的逃漏税和税收流失。给我国的税收征管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因此,必须对这种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从根本上加以转变:(1)从传统的征税人即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对纳税人居高临下的纵向管理,转向征税人对纳税人的横向平等的现代人本管理;(2)从传统的权威管理和服从管理,转向现代的和谐管理和服务管理;(3)从传统封闭式的以税收计划和税收任务为中心的管理转向全面开放的以依法治税为宗旨的现代税收管理;(4)从传统的人治管理、目标管理、承包管理,转向现代系统管理、综合管理、有效管理和法治管理。然而,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直接跨越以规制导向为特征的税收计划和任务强制管理模式是不现实的。况且新公共管理运动所体现的税收管理理念于现阶段也不可能在我国全面推行,因此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管仍是我国当前税收管理的主流。但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新公共管理运动所蕴含的“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必将成为我国税收管理理念创新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税务部门应由既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又是参与者的角色逐步向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维护者的角色转换.并根据社会公众的需求,提供优质的公共商品和公共服务。正是基于此,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树立“监督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税收管理理念,明确地把我国税收管理理念定位为“优质服务科学管理”。这是一种新型的适应税收管理现代化发展方向的税收管理理念,也是适应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际需要的税收管理理念。它把重视服务和加强管理相提并论,是对传统税收管理理念的扬弃和对新形势下税收管理活动的内涵和实质的准确把握,是我国今后税收管理发展的指导思想。(二)现代化税收管理理念的具体内容创新税收管理理念,就是要在扬弃传统税收管理理念的基础上。树立适应现代税收管理实践的现代化的税收管理理念:1.树立“人本”管理理念。现代税收管理强调“以人为本”,首先就是以纳税人为核心,把纳税人服气不服气、满意不满意作为衡罱税务机关执法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准,要根据纳税人的确切需要,做出正确的税收征管决策,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贴近式的服务,引导纳税人正确理解国家的税收决策。增强其税收遵从意识;其次,要注意提升税务干部队伍的素质,加强思想品质教育,强调任人唯能和奖优罚劣原则,实行“功绩制”考核;严格把好税务人员“入口”和“出口”关,招聘具有专业知识的优秀人才充实税务公务员队伍,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培训机制,培养造就复合型知识人才,承担起知识时代税收征管任务。2.树立服务管理理念,实现办税服务与日常税收管理的有机结合。要转变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改变把纳税人放在税务机关对立面的做法,应通过多种形式为纳税人依法纳税提供服务。如成立纳税人服务中心,建立纳税服务专门机构,专门为纳税人提供政策法律咨询、纳税辅导与培训、票证领购表格领取或下载等互动式服务;建立公共服务型税务机关,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将纳税服务贯彻到税务检查、行政处罚、听证、复议、诉讼全过程,使纳税服务制度化,利用信息网络,采取信息化、电子化、网络化等多种手段,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优质服务。3.树立信息应用和科技管理理念,实现由传统的手工征管向现代化信息征管的转变。近年来,税务部门通过“金税工程”、“大集中”工程等信息化措施实现了一定范围内的信息集中。集中信息的目的是应用信息,实现对税收工作全过程的分析、监控、改进和完善。各级税务人员既要善于利用信息网络广泛采集信息,并对信息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又要增强信息安全意识,使税收管理情报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得到保障。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就要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建立依托计算机网络和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覆盖所有控管税种和工作环节的税收管理系统;开发全国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软件,按照全国统一的税收征管工作规程,对纳税流程实现计算机自动监控管理;建立覆盖各部门的税收综合管理体系和信息管理监控系统,实现税务与其他各部门的联网与资源共享。提高税收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4.树立系统综合管理理念。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税收征管模式,是—个不可分的整体,所有税务人员都应该树立系统综合管理的观念,掌握本岗位工作如何与相关岗位进行配合衔接。尤其是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必须注重征、管、查之间的衔接和协调,注重运用系统整体观念来系统分析,综合解决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同时,要树立系统综合管理观念、自觉地把税收管理系统与整个国民经济管理系统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提高税收管理系统的运行质量。5.树立法治管理理念,实现由依靠行政手段管税向依靠法律治税的转变。要最大限度地弱化行政权力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强化税收法律法规的约束力和覆盖面,建立规范的税收立法机制、科学的税收征管机制、有效的执法考核机制、严密的内外监控机制,把税收执法的各种行为置于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之下。6.树立效率管理理念,实现由注重完成任务向注重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的转变。简化办税程序,减少征税成本,将税收效率作为评判税收征管工作效能的重要指标。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扩大窗口办事权力,谁受理谁负责。谁办理谁承担责任。合理设置人员机构,弱化任务考核,强化质量考核,把征管质量高低作为判断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规范税收征管费用支出,并列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年终考核指标,调动全员参与税收成本管理。7.树立社会管理理念,发展中介机构。现代税收管理是一项牵涉颇广,工作量巨大的工作,仅凭税务机关的力量是很难做到完美的。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大力发展税务业,将税务机关的主要精力放在大税源的监控、稽查上,而对报税环节的监管从税务机关转移到税务中介机构,这样既节约了成本,又有效提高了征管效率,使税务在为纳税人提供广泛社会化纳税服务的同时,也成为税收管理的重要辅助手段。8.树立文化管理理念。税收文化作为一种文化观念,是先通过一定的载体,凝练在管理上、制度上以及大家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层面的,然后通过学习和观念上的提升来达到提升管理理念的。所以税收文化建设应该更好地与税收征管各方面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税收文化建设,营造一种氛围,让征税人和纳税人逐步理解税收本质,形成征纳双方一致认同的精神追求、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把税收意识融入日常管理中,最终增加征纳双方的诚信度、责任感和法律意识。9.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实施分类征管。将西方风险分析理论引入税收征管,借鉴日本的“三色”申报机制、美国的“分三级管理模式”,针对不同类型纳税人的收入风险不同的现实,在税务机关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根据不同类型纳税人的不同特征,分类管理,做到合理安排税务机构内部资源,将税收征管能力集中在税收收入风险较大的纳税户的监管上。10.树立诚信管理理念,打造良好的诚信氛围。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留给纳税人和社会各界讲求诚信的深刻印象,要以自身的诚信行为激发纳税人诚信纳税的自觉性。同时,要在税务机关内部形成鼓励诚信的激励机制,在系统上下形成浓厚的诚信氛围。

税收信息论文第4篇

 

关键词:税收管理理念 人本 服务 法治 诚信

一、现代税收管理理念的理论基础

(一)现代管理理念

现代管理理论认为,一定的管理理念总是基于一定人性假设之上的,管理者总是根据这些人性假设来确定他们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的。

西方关于人性的传统基本假设为“经济人”假设,认为:人是理性的,每个人都能通过成本收益或趋利避害的原则来对其所面临的一切机会和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手段进行优化选择;人是“自私自利”的,总是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根据这一传统的人性假设。管理学家麦格雷戈于1957年在其《企业中人的因素》一文中提出了x理论。x理论认为人天生是好逸恶劳,没有雄心壮志的。宁愿受到指挥,要求安全高于一切。因此,必须对大多数人实行强制的监督指挥和用惩罚作为威胁,迫使他们为实现组织目标做出适当的努力。在此基础上,x理论认为多数人不能自我管理,需要另外的少数人从外部施加压力。在管理实践上,x理论强调强硬管理的权威性和服从性。在管理方法和措施上,x理论强调:管理的重点是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基本上不考虑人的感情和道义上的责任;管理工作只是管理者的责任,是少数人的事情,被管理者的任务是听从管理者的指挥,服从管理,而无权参与管理;为了加强管理,需要制订各种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通常的激励措施是金钱刺激加严厉惩罚。传统的管理组织结构、管理政策、措施和计划都反映了上述假设。

然而基于x理论的管理理念在实践过程中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这使麦格雷戈认识到,传统的指挥和控制的管理理念已不再适用于现代管理实践,因此,需要一种对人进行管理的不同的理论,从而提出他的新理论——y理论。

y理论认为:人并非天生就厌恶工作,因为在工作中消耗体力和智力就像游戏、娱乐或休息一样自然;人们在自己对目标负有责任的工作中能够实现自我指挥和自我控制,而外部控制和惩罚只是迫使人们努力实现组织目标的各种手段之一;绝大多数人都具备做出正确决策的能力,而不仅仅管理者才具备这一能力;在一定条件下。人不仅能够学会接受责任,而且能够学会主动承担责任,而逃避责任、缺乏进取心、强调安全感一般只是经验的结果;在现代工业社会,许多人对组织具有相当高的想像力,人的智力潜力仅仅利用了一部分。在这些假设下,y理论认为人的自我成长和发展是完全可能的。通过组织一体化原则,创造一种条件,使组织成员通过努力争取组织的和自我的成功,以最好地实现个人目标。因此,y理论主张的管理方法和措施有:管理者的工作重点,要从控制人转移到创造一种适宜的条件和环境,使人们在这种环境下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以充分实现自我;管理者的职能和任务应当从单纯的指挥者,转移到成为帮助人们实现自我的良师益友,为发挥人们的才干创造良好的条件,减少人们在实现自我中的障碍;奖励方式从强调来自外部的奖励转变到强调内部的奖励。

y理论与x理论的主要区别在于,x理论强调外来的控制,而y理论则侧重强调被管理者的自我控制和自我管理。由于x理论把人们的行为过分一般化、简单化了。因此,y理论的贡献在于提出了能提高管理者目标和被管理者目标一体化的管理理念,并体现了人性的发展。同时,他把尊重被管理者人格当作管理目的本身,而在x理论指导下的管理根本无法实现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利益的统一。因此,y理论为人性化的人本管理提供了理论指导。

现实中,虽然管理层很少会承认他们信奉x理论,但他们的实际做法与口头所宣称的相悖。如果实事求是地看一看管理者是如何管理被管理者的,那么大多数组织的管理方式都反映出这样一种理念,即:若没有严格的监督机制,被管理者是不能很好地服从的。

(二)现代税收管理理念

税收管理是管理的一部分,关于管理理念的理论同样适用于税收管理。一定的税收管理理念同样是基于对被管理者的人性和行为模式的假设基础上的。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认为并且强调:纳税人都不可能如实申报纳税,人人都想少缴税,最好不缴税。因此,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必须像警察对付小偷一样,对厂商企业和纳税人实行“上对下”式的强制型管理关系。

然而,随着现代管理理念的不断创新,伴随着经济上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兴起和信息技术革命的浪潮,西方近年来兴起的“新公共管

理”理论,根据现代管理理念的相关理论,对现代税收管理理念提出了新的要求。

新公共管理运动缘于对20世纪7o年代以来凯恩斯干预主义经济政策所带来的“滞胀”困境以及西方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型期间传统官僚制政府管理模式弊端丛生的深刻反思,具有明显的市场导向、服务导向和顾客导向的特征,主张把公共管理对象视为顾客。将顾客满意程度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标准。这给谣方乃至世界各国的管理理论与实践带来深刻的影响,促使传统的韦伯官僚制模式向以市场与服务为导向的政府管理模式转变。同时,对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和运作方式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使得税收管理理念从“管理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

新公共管理理论以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前提取代了传统韦伯官僚制人性恶的假设前提,认为以人性恶为基点并试图通过规制导向约束人的行为来维护公众利益的思路是不完备的。应该承认人的经济性特征,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引导并实现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的统一。这一点给西方国家税收管理理念带来深刻影响,促使税务机构从过去视纳税人为偷税者处处设防严查重罚,转变为重视对纳税行为的成本收益分析,通过提供高服务质量,降低税收征收成本,以提高纳税遵从率。有测算表明,一份纳税服务方面的努力,相当于50份税务监督打击方面的收获,成本收益率比较不言自明。鉴于此,一贯以严厉著称的美国联邦税务局也于1998年实施了重组和改革方案,把“通过帮助纳税人了解和实现他们的纳税义务,并通过使税法公平适用于所有纳税人,以此为美国纳税人提供最高质量的服务”。作为美国税收管理现代化的理念和使命,并把为每个纳税人提供一流的办税服务和为所有纳税人提供旨在确保税法得到公平实施的服务以及创造高质量的工作环境(为税务人员服务)作为其三个战略性目标。

二、树立现代化的税收管理理念

(一)转变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

我国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正是基于前述的x理论。税收管理的重点是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为了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制订了各种严格的规章制度;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是指挥与服从管理的关系,是一种传统的“上对下”式的强制型管理关系。这种传统税收管理理念是一种任务统帅下的陈旧理念,其直接后果是纳税人与税收管理者形成一种对立甚至敌对的态度,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纳关系和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从而造成了大量的逃漏税和税收流失。给我国的税收征管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

因此,必须对这种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从根本上加以转变:(1)从传统的征税人即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对纳税人居高临下的纵向管理,转向征税人对纳税人的横向平等的现代人本管理;(2)从传统的权威管理和服从管理,转向现代的和谐管理和服务管理;(3)从传统封闭式的以税收计划和税收任务为中心的管理转向全面开放的以依法治税为宗旨的现代税收管理;(4)从传统的人治管理、目标管理、承包管理,转向现代系统管理、综合管理、有效管理和法治管理。

然而,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直接跨越以规制导向为特征的税收计划和任务强制管理模式是不现实的。况且新公共管理运动所体现的税收管理理念于现阶段也不可能在我国全面推行,因此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管仍是我国当前税收管理的主流。但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新公共管理运动所蕴含的“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必将成为我国税收管理理念创新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税务部门应由既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又是参与者的角色逐步向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维护者的角色转换.并根据社会公众的需求,提供优质的公共商品和公共服务。

正是基于此,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树立“监督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税收管理理念,明确地把我国税收管理理念定位为“优质服务+科学管理”。这是一种新型的适应税收管理现代化发展方向的税收管理理念,也是适应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际需要的税收管理理念。它把重视服务和加强管理相提并论,是对传统税收管理理念的扬弃和对新形势下税收管理活动的内涵和实质的准确把握,是我国今后税收管理发展的指导思想。

(二)现代化税收管理理念的具体内容

创新税收管理理念,就是要在扬弃传统税收管理理念的基础上。树立适应现代税收管理实践的现代化的税收管理理念:

1.树立“人本”管理理念。现代税收管理强调“以人为本”,首先就是以纳税人为核心,把纳税人服气不服气、满意不满意作为衡罱税务机关执法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准,要根据纳税人的确切需要,做出正确的税收征管决策,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贴近式的服务,引导纳税人正确理解国家的税收决策。增强其税收遵从意识;其次,要注意提升税务干部队伍的素质,加强思想品质教育,强调任人唯能和奖优罚劣原则,实行“功绩制”考核;严格把好税务人员“入口”和“出口”关,招聘具有专业知识的优秀人才充实税务公务员队伍,

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培训机制,培养造就复合型知识人才,承担起知识时代税收征管任务。

2.树立服务管理理念,实现办税服务与日常税收管理的有机结合。要转变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改变把纳税人放在税务机关对立面的做法,应通过多种形式为纳税人依法纳税提供服务。如成立纳税人服务中心,建立纳税服务专门机构,专门为纳税人提供政策法律咨询、纳税辅导与培训、票证领购表格领取或下载等互动式服务;建立公共服务型税务机关,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将纳税服务贯彻到税务检查、行政处罚、听证、复议、诉讼全过程,使纳税服务制度化,利用信息网络,采取信息化、电子化、网络化等多种手段,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优质服务。

3.树立信息应用和科技管理理念,实现由传统的手工征管向现代化信息征管的转变。近年来,税务部门通过“金税工程”、“大集中”工程等信息化措施实现了一定范围内的信息集中。集中信息的目的是应用信息,实现对税收工作全过程的分析、监控、改进和完善。各级税务人员既要善于利用信息网络广泛采集信息,并对信息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又要增强信息安全意识,使税收管理情报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得到保障。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就要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建立依托计算机网络和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覆盖所有控管税种和工作环节的税收管理系统;开发全国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软件,按照全国统一的税收征管工作规程,对纳税流程实现计算机自动监控管理;建立覆盖各部门的税收综合管理体系和信息管理监控系统,实现税务与其他各部门的联网与资源共享。提高税收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树立系统综合管理理念。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税收征管模式,是—个不可分的整体,所有税务人员都应该树立系统综合管理的观念,掌握本岗位工作如何与相关岗位进行配合衔接。尤其是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必须注重征、管、查之间的衔接和协调,注重运用系统整体观念来系统分析,综合解决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同时,要树立系统综合管理观念、自觉地把税收管理系统与整个国民经济管理系统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提高税收管理系统的运行质量。

5.树立法治管理理念,实现由依靠行政手段管税向依靠法律治税的转变。要最大限度地弱化行政权力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强化税收法律法规的约束力和覆盖面,建立规范的税收立法机制、科学的税收征管机制、有效的执法考核机制、严密的内外监控机制,把税收执法的各种行为置于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之下。

6.树立效率管理理念,实现由注重完成任务向注重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的转变。简化办税程序,减少征税成本,将税收效率作为评判税收征管工作效能的重要指标。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扩大窗口办事权力,谁受理谁负责。谁办理谁承担责任。合理设置人员机构,弱化任务考核,强化质量考核,把征管质量高低作为判断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规范税收征管费用支出,并列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年终考核指标,调动全员参与税收成本管理。

7.树立社会管理理念,发展中介机构。现代税收管理是一项牵涉颇广,工作量巨大的工作,仅凭税务机关的力量是很难做到完美的。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大力发展税务业,将税务机关的主要精力放在大税源的监控、稽查上,而对报税环节的监管从税务机关转移到税务中介机构,这样既节约了成本,又有效提高了征管效率,使税务在为纳税人提供广泛社会化纳税服务的同时,也成为税收管理的重要辅助手段。

8.树立文化管理理念。税收文化作为一种文化观念,是先通过一定的载体,凝练在管理上、制度上以及大家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层面的,然后通过学习和观念上的提升来达到提升管理理念的。所以税收文化建设应该更好地与税收征管各方面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税收文化建设,营造一种氛围,让征税人和纳税人逐步理解税收本质,形成征纳双方一致认同的精神追求、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把税收意识融入日常管理中,最终增加征纳双方的诚信度、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税收信息论文第5篇

关键词:税务会计报告;税务会计信息;信息披露

1.企业税务会计报告的发展和意义

1.1企业税务会计报告的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已逐步建立起了独立的税务会计体系,税务会计在企业中以现行税法为准绳,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核算方法,根据财务会计的有关资料,核算和监督企业税务资金运动,同时负责对外披露企业涉税会计信息,可见税务会计的独立对于税务会计报告的形成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1]。

企业税务会计报告既是企业税务会计信息的载体,又是企业税务会计联系企业财务会计的纽带。税务会计报告既有对外报告,又有对内报告。税务会计的对外报告包括企业税务会计报表,分税种的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税务会计的对内报告是向企业决策当局提供的涉税报告,主要是企业税务筹划方案及其实施情况反馈报告[2]。

1.2编制企业税务会计报告的意义

企业税务会计报告理论的建立对于企业以及国家税收及经济发展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编制企业税务会计报告是真实反映企业纳税义务履行状况的需要。编制企业税务会计报告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在要求。编制企业税务会计报告有利于提高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编制企业税务会计报告有利于加强企业诚信建设,提高税收遵从水平。编制企业税务会计报告有利于政府不断完善税收制度,加强税式支出管理。企业纳税信息披露将有助于促使政府不断改进和完善税收制度。

2.我国企业税务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

2.1我国企业税务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

目前我国企业税务会计信息的披露方式是:财务会计报表 + 纳税申报表+ 其他纳税资料。

企业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报送的纳税申报表。其他纳税资料由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而定,如应税消费品生产经营情况登记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等[3]。

2.2我国企业税务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尽管目前我国企业税务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已经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然而在现实中税务会计信息的披露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会计信息与税务机关需要的信息相关性不强,并且申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由企业填写,税务部门征、管、查分离,有可能产生一系列问题。由此可见,现行的税务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内容不能适应税务部门对企业有关纳税的会计信息的需要。因此,改进我国现行企业税务会计信息的披露方式和内容已势在必行。

2.3我国企业税务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对策

2.3.1加强企业税务会计信息自愿性披露

降低披露成本,促使企业对会计信息进行自愿性披露。通过网上付费系统,使会计信息的消费者支付少量的费用即可获得自己所需的与决策相关的税务会计信息从而使企业自愿披露税务会计信息也会使披露成本大大下降。加强经营者的竞争意识,也会使经营者不得不进行税务会计信息的自愿性披露。

3.企业税务会计报告体系的完善

企业税务会计所生成的信息,最终以企业税务会计报告的形式提供给使用者。企业税务会计报告主要包括企业税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税务会计报表分为税务资产负债表、税务利润表、税务会计报表附注。其区别于现行的税务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是税务会计报表,其具体编制要求如下:

第一,税务资产负债表编制。(1)税务资产负债表的总体结构和具体项目可参照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确定。(2)资产类项目应按各项资产的历史成本结合其计税基础计算后填报,不包含“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其中的“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项目下应分别列示其备抵项目“坏账准备”、“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坏账准备应按税法规定计提,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应按税法规定计算。(3)负债类项目应按计税基础计算填报,不包含“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所有者权益应区分原始投资和留存收益,其中原始投资按实际发生数填报。留存收益按计税资产减除计税负债和原始投资后的余额填报。

第二,税务利润表编制。税务利润表应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要求确定的计税基础编报。其格式可采用两步式:第一步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计税收入(收益)合计-计税费用(损失)合计-税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其中:计税收入(收益)包括:计税营业收入、其他计税收入、计税投资收益;计税费用(损失)包括:计税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计税管理费用、计税财务费用、计税销售费用、计税资产减值损失。第二步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计税投资收益取得时已缴纳的所得税[7]。

第三,税务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1)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应说明本期发生的应收账款和本期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按税法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等项目。(2)存货和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说明本期购进的存货及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期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存货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等项目。(3)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应说明本期购进的固定资产及可用于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期自用的固定资产、出租的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及其他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本期按税法规定计提的各项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等项目。(4)无形资产和累计摊销。应说明本期自用的无形资产、出租的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及其他原因转出的无形资产、本期按税法规定计提的各项无形资产摊销等项目。(5)支付的职工薪酬。应说明本期支付的各项职工薪酬。(6)分配的股利。应分别说明向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投资者分配的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等项目。(7)各项应税收入。应分别说明本期发生的增值税应税收入、消费税应税收入、营业税应税收入等项目。(8)各项计税费用。应单独说明超过所得税计税标准的利息支出、工资费用、招待费、广告费、捐赠支出等项目。(作者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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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黄董良,方婧.企业税务信息披露:一种社会责任视角的分析[J].财经论丛,2008(03):21-27

税收信息论文第6篇

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研究,起源于决策有用性的财务报告目标和有效市场假说(emh)。自从samuelson(1965)、fama(1965)和be,noit(1966)的研究提出有效市场假说以来,emh就成为现代金融学的范式,也成为基于资本市场的会计研究的最为充分、争论最为激烈的命题,并产生了大量的文献。由于所得税会计要涉及会税制度的协作问题,使得所得税会计信息的研究具有一定特殊性。近年来,所得税会计已成为最活跃的会计研究领域之一(graham等,2012)。本研究仅对财务报告中列报的所得税会计信息相关研究进行回顾,不包括依据财务数据测算的企业应税所得、有效税率、税收筹划等衍生所得税会计信息的拓展研究。

一、不同所得税会计方法下所得税信息价值相关性研究

对所得税会计方法信息含量的直接检验,ay,ers(1998)研究了sfas no.109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相比apb opinion no.11中递延法信息的增量价值相关性,研究发现:(1)apb opinion no.11下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及apb opinion no.11向sfas no.109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调整与普通股市场价值在2%水平下显著负相关;(2)在sfasno.109下,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与市场价值分别在1%水平下显著正相关和负相关,同时,递延所得税估价备抵(valuation allowance)与股票市场价值在1%水平下显著负相关;(3)在1993年税收调解法(the revenue reconciliation act of1993)下,由于税率升高导致在sfas no.109下核算的递延税项的调整额与股票市场价值在1%水平下显著负相关。(4)最后,文章在结论中特别建议,应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存在的估价备抵和税率变动的调整分别进行确认。在我国,针对cas 18下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应用,陈丽花等(2009)。运用2007年沪深两市a股数据,研究资产负债观相比收入费用观的会计信息质量,在研究方法上,用“最纯净”地能代表资产负债观的所得税准则作为切入点,研究发现:(1)所得税准则的实施对净资产的累计影响(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去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准则的实施对每股收益的累计影响(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对每股收益影响减去递延所得税负债对每股收益影响)与普通股的市场价值均在1%水平下显著正相关;(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在1%水平下分别与市场价值正相关和负相关;(3)现行税法实施导致的税率下降对净资产和每股收益的影响分别与市场价值在5%水平下显著正相关。结论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分开列报提供了增量的价值相关性,资产负债观显著地改善了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直接给出了美国sfas no.109相比apb opinion n0.11的经验证据,证明了从价值相关性角度所得税会计准则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而取消递延法是合理的;而后者的研究目的在于对收益决定的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进行比较,而非研究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本身。

除此之外的其他研究,则没有直接研究所得税会计方法的价值相关性,而是对所得税方法选择动机或因素进行研究。如刘斌等(2005)运用2002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24家样本研究发现,所得税方法中纳税影响会计法的选择,与政治成本和收益波动程度显著正相关,而和簿记成本显著负相关。车菲(2005)运用2003年的样本,发现会税差异、企业规模、利润波动和减值准备比率与纳税影响会计法的选择显著相关。王菊(2007)运用我国2003—2005年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的83家样本,研究发现债务契约与“壳资源”假设与纳税影响会计法的选择显著相关。因此,对于所得税会计方法的选择动机,并非出于提高所得税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而是更多地出于企业非财务报告的管理动机,如政治成本、债务契约和“壳资源”保护等。

二、递延税项信息价值相关性研究

最早beaver和dukes(1972)发现,包含有关递延税项的盈余指标相比不包含递延税项的盈余指标与市场回报有更高的相关性,chaney和jeter(1994)也有类似的发现。rayburn(1986)则发现所得税相关的应计信息相比现金流量信息能够提供增量信息含量。在sfasno.109实施以后,研究则主要集中在用两种模型检验市场是否对递延税项进行定价。

第一,水平模型。该模型以不同的权益指标作为因变量和不同的递延税项指标作为自变量进行设定。amir,kirschenheiter和willard(1997)做了该问题可能最全面的分析。文章检验了市场是否根据递延税项的转回情况进行分别定价。通过手工搜集fortune 500的1992—1994年的数据,他们用股价对以下七个递延税项成分进行了回归:1.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2.营业亏损、税收抵免和税后扣减额;3.重组费用;4.环境税;5.雇员福利;6.估价备抵;7.其他。研究发现,这些项目均被定价,尽管市场会根据这些项目转回的可能性和时间进行折现。如市场对重组费用项目定价最高,这与其比其他项目转回快有关。

amir和sougiannis(1999)则研究了分析师(投资者)如何运用递延所得税资产中的营业亏损和税收抵免的税后扣减额(carryforwards)进行预测(估值)。研究发现,市场和分析师都认为有税后扣减额的盈余持续性差,但递延所得税资产仍被认为是一项真正的资产。最后,研究指出分析师的预测准确性没有受到递延所得税资产中税后扣减额的影响。

转贴于

ayers(1998)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和估价备抵对权益市场价值进行回归,发现递延所得税负债和估价备抵的系数显著为负,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系数显著为正,这说明市场能够区分不同递延所得税的性质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并对其分别进行定价。

david(2000)运用一个分析性框架,研究了企业出于财务报告和税务报告权衡动机下的企业估值理论模型,发现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价值;根据税法是否允许费用在发生的期间抵扣,分别等于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当期账面价值的一个固定乘数额。

区别于上述资产负债表的所得税信息,dhali—wal,trezevant和wilkins(2000)检验了市场是否对表外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定价。其研究的表外所得税负债来自于后进先出法(lifo)的一致性原则,该原则指出如果企业用lifo计算应税所得,那么其必须用lifo计算会计利润。研究认为,即使企业在财务报表中运用lifo,投资者仍会运用先进先出法(fifo)来对存货进行估价(其假设fifo更为相关),通过对权益市场价值回归发现,市场对这种表外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了定价。

在我国,邹舢(2006)运用2003—2004年的样本进行研究,认为递延税项还不具有很高的信息含量,但这种结论稳健性受样本量较小(108家)的约束。

第二,增量模型。即检验企业所得税率变动对股票价格变动的影响。如dan和carla(1992)运用1986年税率从46%降低到34%来检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定价(当时施行的是apb opinion n0,11)。由于1986年税制改革降低了预期税负,使得预期企业价值增加。再者,如果市场将递延所得税负债认为是“真正”的负债,那么股价的变动应该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关。实证结果发现,市场的确将递延所得税负债认为是负债。第三,股票的非正常回报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大小正相关,这与市场预期递延所得税在税率下调时转回是一致的。同时也发现,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可能性越小,转回期越长,市场的反应就越小。

不同于apb opinion no.11,在sfas no.109下,递延税项必须在税法实施的年度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期间会计利润。在1993年,所得税率从34%提高到35%,增加了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相应减少(增加)了当期会本文由收集整理计利润。chen&schoderbek(2000)检验了投资者是否将税率升高因素考虑到其预测(股价)中。研究发现,没有证据表明投资者会利用这些信息,即使他们可能已经对当期递延税项的预期调整进行了估计。当然,这种结果可以解释为投资者的非有效性,还有可能是税率仅仅变动了1%,从而很难从回报中分离出税率变动的影响。

总之,市场会对递延税项进行定价(包括预期的估价备抵),尽管这与其转回可能性及转回期的长短有关。

三、所得税费用信息价值相关性研究

1.基本信息含量研究。资本市场会计研究是检验税后利润与股票回报的关系,其基本假设是股票价格反映了税后利润(kothari,2001)。如lipe(1986)检验了会计盈余的各种成分,包括所得税费用,发现其相比其他成分为市场提供了增量信息含量。但是所得税费用信息含量的研究,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

第一,检验所得税费用的异常变动。一般通过所得税费用除以税前收益进而检验有效税率的异常变动来进行。如果有效税率降低,在税前收益不变的前提下,就认为是所得税费用的降低,从而认为是一个“好”消息。对于这种主张,schmidt(2006)给出了一个解释:有效税率的降低意味着企业从税收筹划或税收优化中得到收益,包括税盾和跨州或跨国之间的税率差异。文章通过考察所得税信息的持续性,着眼于盈余中所得税变动的影响,即有效税率(efficient tax rate,etr)变动对盈余的影响。研究发现,etr变动在第一个财务季度盈余中具有信息含量,与未来盈余正相关,但在随后的几个季度则不具有信息含量。

第二,检验所得税费用的性质。一般认为,所得税费用与一般费用一致,其与股价或股票回报负相关,如amir等(1997)、ayers(1998)和dhaliwal(2000)等;这种研究认为,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利润表中的收入(费用)与资产升值(减值)或负债的减值(升值)紧密联系,特别是递延所得税费用,而收入(费用)变动与股价或股票回报正(负)相关。但也有例外情况,ohlson&penman(1992)在通过将收入和各种费用对股票回报作回归时,发现所得税费用与股票回报显著正相关,但是没有对符号“异常”作出解释。thomas&zhang(2010)研究发现,与其他会计费用不同,所得税费用与股价正相关,其解释为市场可能将应税所得作为经济利润的一个指标。

第三,研究所得税费用是否被市场充分地定价。已有研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一般假设市场是有效的,而现实市场是无效的。实际上,税收在前期的市场非有效性研究中扮演着特殊的角色,其并不被认为是市场定价的一种异象,而是用来对不同定价的异象进行解释。如ber-nard&thomas(1989)就研究了“好”和“坏”的投资组合中投资者水平税负的差异能否解释盈余的动量差异。george&hwang(2007)研究认为,长期的股票回报反转很可能是以前研究没有重视的个人所得税效应导致的。

第四,在模型设定上,运用所得税费用的增量模型。前者,如lev&thiagarajan(1993)研究发现,有效税率的变动与当期回报显著正相关,而这种关系被解释为由于存在普遍的大众心理,即“有效税率的非正常降低一般被认为是盈余持续性的一个‘坏’消息”;后者,如ohlson&penman(1992)。这两种模型的关系在于是否运用上期股价进行平减。

总之,除少量研究如ohlson&penman(1992)、lev&thiagaraian(1993)和thomas&zhang(2010)研究认为所得税费用与股票回报正相关外,其他研究均认为高的所得税费用是一个“坏”消息,而且主要运用股票回报而非股价作为因变量。/

2.所得税费用信息的进一步检验:应税所得的信息含量。尽管信息使用者无法拿到纳税申报单,但是研究者可以运用财务报表中所得税信息进行应税所得的估计。最典型的做法是检验市场是否对所得税费用除以法定税率的信息进行定价。当然,更多的研究剔除了净营业损失的税后扣减(net operationg loss carryforwards)额。此类研究主要有如下两类。

一类是检验当期股票回报与估计的应税所得的关系,即试图证明市场是否对测算的应税所得信息进行估值,但并不对此类信息定价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研究。hanlon,laplante和shevlin(2005)首先用三种方法做了这种检验。(1)为检验测算应税所得的增量信息含量,通过长时间的同期回报与税前收益的变动和测算的应税所得变动进行回归。结果发现,两个指标均对同期回报有解释力,尽管税前收益变动的系数大些,但测算的应税所得变动仍然很显著,与预期的应税所得可以提供增量信息含量一致。(2)通过检验两个指标分别对同期回报的信息含量,即比较两种回归的r2,研究发现税前会计收益的回归r2较测算的应税所得的回归r2大,说明税前会计收益比测算的应税所得有用性更高。(3)运用投资组合的回报去估计利用预知的收益变动获得的回报,发现税前会计收益变动和测算的应税所得变动分别解释了回报的27.4%和21.1%。

进一步,ayers,jiang和laplante(2009)通过考虑公司间税收筹划和盈余质量的差异,拓展了hanlon,laplante和shevlin(2005)[281的研究。该研究提出了两个著名假设:第一,进行税收筹划公司的应税所得不能代表公司真正经济活动;第二,有较高盈余管理公司的测算应税所得有相对较高的信息含量。研究发现,当公司有较高税收筹划和低盈余质量时,测算的应税所得(相比会计收益)有低的信息含量。而raedy(2009)对第一个假设进一步做了敏感性检验,研究结论与ayers(2009)一致。

同时,lev和nissim(2004)也研究了盈余质量是如何受到会税差异大小的影响。文章用测算的应税所得与会计收益的比值(ti/bi)作为盈余质量指标。通过用其对盈余增长进行回归,结果发现,盈余增长与ti/bi显著正相关,说明会税差异是盈余指标的一个指标。最后检验了该指标的信息含量,通过用ti/bi对当期e/p进行回归,发现市场对该信息在sfas no.109实施后的期间进行定价,而对该准则实施前没有进行定价,文章的解释是“投资者更快和更全面地理解了所得税信息对未来盈余的含义。”

另一类是研究未来回报与测算的应税所得关系。如果市场在所得税信息时能正确地将所有相关信息反映出来,那么所得税信息就不应该和未来的回报有关。但是,如果发现当期应税所得和未来回报在统计上相关,那就说明市场未必全部反映了所有应税所得的信息含量。lev&nissim(2004)最早研究测算的应税所得与未来回报关系。研究发现,ti/bi与下一年股票回报显著正相关,说明所得税信息并没有完全反映在当年的股价中。weber(2009)在许多方面拓展了lev&nissim(2004)的研究。首先,研究指出,会税差异与未来盈余的关系仅存在于分析师跟踪的情形下。再者,通过分析师误差对ti/bi回归,发现分析师并没有完全利用测算的应税所得的信息,特别是当会税差异很大时,分析师估计产生了乐观性偏误。问题在于,研究假设市场依赖于分析师解释和报告所得税信息有些牵强。

总之同财务报表测算的应税所得相比,会计收益有增量信息含量,但对于市场是否对测算的应税所得进行充分和有效的定价,文献的研究结论还不统一,不能说明这种关系是市场的非有效性或未来期间的风险实现还是其他因素。

四、基本评析

如前所述,已有文献结论基本一致地认为所得税会计信息,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费用信息都具有价值相关性。报表中的所得税信息提供了投资者决策相关的信息。研究不足是:(1)在研究视角上,国内外文献很少直接比较研究各种所得税会计方法的价值相关性,仅有少量文献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提供了实证检验,还缺乏对各种所得税会计方法的一般原理描述以及方法选择和演进的直接证据,对所得税方法变革和准则改革指导意义较弱。(2)在研究的理论基础上,实证检验中经常直接运用财务报告中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费用的信息,而缺乏对所得税信息的理论分析,如决定信息生成的递延税款摊配(所得税方法)和信息传播的报表列表模式的综合考虑。(3)在研究结论的稳健性上,由于已有主要经典来自于美国资本市场的研究,研究结论的前提是合并纳税和单一合并报表制度约束,区别于我国分别纳税和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同时列报的“双重披露制”的制度,而制度的约束是税务会计研究的必要前提。(4)在对我国制度的研究上,相对国际大量的创新性研究,国内研究则主要集中在所得税会计方法的比较或选择动机上,进行价值相关性经验研究的文献很少,数据选择也主要是短期数据,并且也很少考察中国财税制度实际变迁的制度环境。在研究手段上整体缺乏规范研究和经验研究的综合运用。(5)在实证检验方面,现有文献局限于从价值相关性视角研究所得税会计信息对股票投资者的决策有用性,而忽略了对债权人、监管者、审计师和分析师等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的影响。graham等(2012)指出,除了为财务报告信息的普通使用者提供信息外,税务项目(tax account)还为对立方,税收监管机构提供信息。事实上,税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可能是税收监管机构;同时,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还有银行、私人信贷者、客户、员工和其他监管方。因此,对于财务报表的其他使用者而言,如何看待所得税会计信息也是十分重要的问题。

税收信息论文第7篇

关键词:信息不对称 ;税收征管 ;信息化建设

2001年三位美国经济学家由于成功地“提出信息不对称理论,并揭示了当代信息经济核心”而成为了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得主。授予三位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是表彰他们为现代信息经济学做出的奠基性贡献。我国的税收征管在运行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如在专业化、法制化、信息化和服务化方面等。其中在信息化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严重,主要表现在:对税收征管信息化的目标认识不到位,管理未上新台阶,技术管理欠统一、规范,存在应用系统多,一体化程度较低;数据信息多,集中共享程度低;业务口径多,采集的数据质量低;日常业务应用多,综合利用程度低;装备数量多,系统安全性能低的“五多五低”情况。如何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对现代经济的发展非常重要。

信息不对称概述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该理论认为:市场中卖方比买方更了解有关商品的各种信息;掌握更多信息的一方可以通过向信息贫乏的一方传递可靠信息而在市场中获益;买卖双方中拥有信息较少的一方会努力从另一方获取信息。

三位获奖人的研究发现,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时,仅仅通过价格的调整有时无法达到有效率的资源配置。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和卖方会做出各种经济决策的调整,以增进市场效率,从而使双方受益。然而这些调整是有成本的。信息不对称理论挑战了传统经济学“市场万能”的理论,并暗示为了改善市场功能,政府或其他机构有时可能需要出手干预市场。这一理论为很多市场现象如股市沉浮、就业与失业、信贷配给、商品促销等提供了解释,并成为现代信息经济学的核心,被广泛应用到从传统的农产品市场到现代金融市场等各个领域。二、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税收征管及影响分析

(一)我国的税收征管状况

税收征管,是指税务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指导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正确履行义务,并对税务活动进行规划、组织、控制、监督、检查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活动。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的国家政策;与此相对应,税收的征管问题对于国家和她的民众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就税收管理而言,税收制度是国家以税收形式取得财政收入的法律规范,既是国家征税的依据,也是纳税人纳税的准则。国家为了满足财政需要,希望税收越多越好,但是纳税人作为独立的利益主体,追求的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只要有可能,会采取各种手段降低或逃避纳税义务,从而形成了税收博弈关系。而税务机关在征纳关系中(尤其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只能部分地掌握纳税人的信息,产生了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信息不对称对税收征管的影响

从征纳关系来看,纳税人对税法不可能全面了解,而我们的税务人员也不可能了解企业的真实的生产经营情况,这种信息不对称矛盾导致相互之间产生不信任,给征纳双方带来许多困难和矛盾。如果这种矛盾处理不好,给我们带来的一方面问题可能是申报失误,另一方面将是偷税与反偷税的长期斗争。在信息不对称下产生的偷税、逃税、骗税现象屡禁不止,纳税人与征税人围绕着涉税信息,处于永无休止的博弈之中。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税收征管各方行为的分析

在税收征管活动中,由于厂商、消费者和征税机关处于不同的信息源地位,从而导致了他们之间信息的不对称。

(一)不对称信息条件下厂商行为分析

在税收征管活动中,厂商处于信息源的优势地位,它掌握交易的全部真实信息,可以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作出“逆向选择”--不报告真实的交易情况,使征税机关不能掌握真实的计税依据,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如果这一过程信息是对称的,那么,对称信息反映的是交易的真实情况,税务机关据此征税,也就不存在少缴税和偷逃税的问题。问题是征税机关处于交易过程之外,不能直接掌握这一信息,只能从厂商(纳税人)那里获得,这就为厂商提供虚假信息,作出“逆向选择”创造了条件,于是厂商偷逃税的潜意识转变为偷逃税的实际行动。

(二)不对称信息下消费者行为的分析

厂商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是对称的,因此征税机关如果从消费者那里获取税收信息,也能达到依法征收,有效监督的目的。征税机关从消费者那里获得对称信息的媒介是发票,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求开具发票,那么商家不开、少开发票,隐瞒销售真实情况的行为就会受到监督,甚至受到惩罚。在这里,消费者向厂商索取的发票(假发票除外)便是税务机关获得的对称信息的载体。发票对征税意义重大,对厂商纳税同样意义重大。问题在于:消费者在这一过程中会不会主动打破屏蔽,起到沟通信息的作用呢?

信息经济学认为,拥有私人信息的人应当享有一定的“信息租金”。“信息租金”意指贡献其拥有的私人信息的人应当由此获得个人的福利或者好处。如果他不享有“信息租金”,他就会不愿意主动提供私人信息甚至做出“逆向选择”,使整个社会的福利降低。即让人说实话的条件是,说实话时的收益不小于说假话时的收益。通过“信息租金”诱导拥有私人信息的人提供真实信息,在制度或政策上的安排,就是不对称信息状态下的激励机制。在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发票对消费者来说也许是“无用”的,因为在我国实际生活中,发票除了用于报销和大件消费品保修外,对大量的个人消费者而言,要不要发票都无所谓,消费者利益不会因为政府多收税而增加,也不会因为销售者少缴税而减少。然而,少开发票或不开发票却恰恰是目前厂商逃避税收的必要途径。当厂商通过利益引诱(比如,不开发票,可以打折,开发票要加价)向消费者提供“信息租金”时,消费者就有可能做出“逆向选择”:主动配合厂商不开发票或少开发票。厂商给消费者以价格的优惠(相当于“信息租金”),实现偷税逃税,而消费者只是放弃对他来说“无用”的发票;征税机关却不会因为消费者开具了发票而向消费者支付“信息租金”,于是消费者做出了“逆向选择”。税收信息沟通渠道受阻,来自消费者的信息仍然是不真实、不完全的,征税机关依法征税,有效监督的目的依然无法实现。

(三)不对称信息下征税机关行为分析

信息劣势不仅给征税机关依法征税和有效监督都带来了不良的后果,同时也影响了征税机关的税收政策。例如,在信息劣势情况下,实行发票和核定定额“双轨制”征收方式,往往事与愿违。这种“双轨制”征税方式,其初衷是为了有效征税,而执行的结果却是自相矛盾的:它使信息不对称情况加剧,偷逃税行为更加严重。因为这种“双轨制”的征管办法,实际上默认了不开具发票行为的合法性,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这种行为的蔓延,厂商不开具发票而获得的非法收入也因此变相成为合法收入。此外,处于信息劣势地位的征税机关,即便对偷逃税者采取事后处罚的措施,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征税机关也许判断某些厂商存在偷逃税行为,却抓不到真凭实据,因而处罚也就显得证据不足或者软弱无力。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初衷也许是对的。但是,由于发票管理的混乱,执法管理的漏洞,一方面在推行“以票治税”,一方面又是无休无止的发票清理整顿。实践证明,“以票治税”仍然是威力不显,效果不著。原因也许是多方面的,其根本原因还在于“以票治税”的“票”并没有全面反映真实的税收信息,征税机关仍然处于信息劣势地位,税收征管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状况没有根本改变。

解决税收征管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措施

要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加强税收征管,应针对信息不对称产生的根源,从政治上、制度上、信息化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

(一)完善税收法规

完善税收法规,减少税法的不确定性,使得弹性规则降低甚至消失,从而削弱征管人员手中的权力,使其不能违规。如果税法明确规定税目、税基、税率等,使得纳税人对于自己应纳什么税,纳多少,什么时间地点纳税以及拒绝交纳或延迟交纳会受到怎样的处罚都十分清楚明白,这不仅会使诚实的纳税人不再为征管人员所左右,而且会使不诚实的纳税人逐渐变的成熟起来,同时对税收征管人员也是一种逆向约束力。

(二)重塑监控机制

我国经济体制虽已基本成功转为市场经济体制,但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弊端而带来的公有产权虚置问题依然存在,这无疑会促使公众对国家利益形成一种冷漠态度。即使税收征管人员、纳税人为私利侵犯了全民利益,也很难有人意识到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并由此提出控诉。亦或有所意识,但因指控的私人成本远远大于私人利益而作罢。这种普遍的搭便车心态,为税收征管人员、纳税人违规行为提供了一个甚为宽松的制度环境。实际上,税收征管人员、纳税人在与国家进行一种博弈。因此,在国家完善税法的同时,征管制度在不同的征管环节之间和不同的纳税人、征税人之间要存在强有力的制衡关系。从我国现有的制度规定来看,虽然从1996年开始各地都开展了征管制度的改革,但制度设置并未发生根本性的变革,税收征管人员在税收实施过程中拥有相当大的处置权,且相互之间几乎不存在任何相互制约的关系。因此,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加强立法,利用多种方式提高纳税人的文化政治修养和监督意识,层层强化监督机制,以增强违规风险,规范个人的社会行为,是当务之急。

(三)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

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是实现税收现代化、科学化,解决信息不对称矛盾的关键环节。 信息技术使社会的运作呈现速度加快、透明度提高的趋势,大大加快了现代社会的节奏和周期,使效率的提高成为必然。同时,由四通八达的信息网络构成的无数神经末梢遍布地球村的各个角落,信息的共享使管理步入规范、客观、透明的轨道。信息化的这些特点对于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提高征管水平、推进依法治税是十分有利的,也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矛盾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胡希宁,步艳红. 信息不对称与经济学的理论创新[N].光明日报, 2001

[2]解宏,刘红艺,翟景明. 税收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分析[J].财贸经济, 2002

[3]佟大军. 信息不对称理论揭示了中国什么问题[N].科学时报, 2003

[4]赵芳. 不对称信息对税收征管的影响[J].税务研究, 2003,(11)

税收信息论文第8篇

[关键词]信息不对称;税源监管;逆向选择;道德风险

[中图分类号]E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8)44-0096-02如何选择有效的税源监控方式,减少和避免税款流失,成为优化税收征管方式的现实问题。本文就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加强税源监管进行探讨。

1 信息不对称理论与税源监管

信息不对称理论由诺贝尔奖获得者英国剑桥大学教授詹姆斯•莫里斯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威廉・维克瑞系统地提出,其主要观点是指,在市场中参与者一方拥有而另一方并不拥有或拥有信息较少而导致的信息资源占有量的差别。用中国的一句老话说就是“买的不如卖的精”。把这一理论引申到税源监管上,可以理解为征税人和税收政策在明处,纳税人和避税对策在暗处,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纳税人作为独立的利益主体,追求的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只要有可能,就会采取各种手段隐藏税源来逃避纳税义务,因此无论是在税收征管上还是在税制设计上,偷税和反偷税的较量永远是步步紧逼的跟进。

2 信息不对称对税源监管的影响

2.1 降低税收效率,增加纳税成本和征税成本

由于信息不对称,税务部门不得不设置多个环节来掌握纳税人的情况,这样不仅增加了纳税成本,也增大了征税成本。要经过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发售、纳税申报、计算机稽核、一般纳税人年审、接受税务检查等环节,这么多的环节必然使纳税人的成本增加。另外,这些环节中都要有一批税务干部的存在,以核实税务信息的真实性,有时还须配备现代的办公设备,这样一来,征税成本也不可能不高。

2.2 扭曲税制

由于税收信息不对称,在实践中,不得不选择简化税收征收方式,如所得税对不适合建账的单位采取核率征收、核定征收等,造成同行业间税负不平衡,违背了原来的设想,又不符合竞争的需要。

2.3 导致纳税人的“逆向选择”

税务机关由于受客观条件(如技术、装备)和主观条件(个人素质、技能等)的限制无法掌握纳税人真实完备的信息,就会发生漏征或未能发现纳税人违法的现象,此时纳税人违反税法的成本极少甚至为零,而收益却较大,这会进一步激励纳税人隐匿有关的纳税信息甚至向税收机关提供虚假信息,以获取更大利益,形成恶性循环。这对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纳税人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它们在市场竞争中会受到损害,更严重的是它们自身也是理性的“经济人”,也会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来谋取利益,纳税人的“逆向选择”由此产生。

2.4 引发税务征管人员的“道德风险”

其“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两类行为:一是税务征管人员所付出的(正)努力小于其获得的报酬;二是税务征管人员付出的努力是为了增加自己(而不是国家)的利益。换言之,税务征管人员可以利用其信息优势来逃避监督,从而使其行为发生扭曲,追求自身(而不是国家)的利益是最大的目标。

3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加强税源监管的思考

信息不对称理论对税源监管的影响至少可以给我们以下启示:①税务机关必须完善内部管理质量,提高管理水平,缩小与纳税人在税源掌控中的信息不对称。②税务机关必须加大依法征税的力度,使纳税人选择依法纳税的概率高于偷逃税的概率。纳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决定了其必然存在降低税收负担的倾向性。征税机关在要求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同时,还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打击偷逃税收的非法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降低纳税人偷逃税的概率。③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增强税法的透明度,使纳税人更多地了解税法;同时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实施源泉控制。

3.1 广泛搜集税源信息,建立信息监控机制

要根据税源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税源的不同表现形式,本着“合法、有效、易行”的原则,一方面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加强税务机关的直接监控,并注意与征管过程中的其他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使税源监控过程与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纳税、税款征收、税务稽查过程有机地结合起来,并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另一方面又要加大对包括税源户籍信息、税源构成信息、经营财务信息、相关的间接纳税信息等经济税源信息的收集,解决好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相关部门大力协作的基础上,建立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协税护税网络,形成税源信息社会化监控机制 。

3.2 完善税源调查和税收分析制度, 税源管理信息由利用单一的纳税申报信息向利用综合信息转变

税务机关要定期对纳税人的户籍信息、税源构成和相关纳税信息等开展调查。税源调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经常地系统地收集整理税收财务资料,并进行综合的统计分析,掌握经济增长变化对税收的影响,以及未来税收的增减变化趋势;二是适时地对税源户和特定行业开展普遍性或专题性调查。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前者是对过去积累的总结,后者是对经济发展趋势的重新认识,两者的统一,形成了基本的税收分析,为完善征管措施、开展纳税检查以及有针对性地实施监控提供客观依据。三是健全税源管理统计分析制度,建立税源管理数据指标体系和税源分析的数学模型,使税源管理信息由利用单一的纳税申报信息向利用综合信息转变。

3.3 积极开发、推广税源监控应用系统,提高监控效率

要把税务登记的建立、纳税申报的处理、税款的收缴与核销、中止申报的催报、滞纳款项的催缴、检查对象的筛选、综合税收信息的统计分析、税收会计核算与监督,以及纳税信息的查询等全面纳入计算机管理。各种应用软件的开发、推行都要成为规范、统一大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便于联成网络,逐步实现税源监控的“数据分类,分层加工资料共享”,实现税源监控的各种信息的口径统一、及时准确、存取完善和科学简便,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计算机系统的作用。

3.4 加强税务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税源监控漏洞

税务检查既是税收征管的重要手段,也是税源监控的强化和补充,因此应当按照征管改革的总体要求,健全和完善“四位一体”的税务体系,建立健全稽查组织与税务检查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检查行为,加大检查和打击偷税、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力度。同时也要注意改进和完善检查的方式、方法和手段,结合计算机网络的推广运用,不断提高检查的广度和深度,以及检查的能力、水平和效率。

3.5 借鉴国外先进的税收管理经验,加强对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从而实现管理人才的现代化

在税收征管中人是决定因素,第一,应选择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从事税收监控工作;第二,强化上岗培训和业务学习制度;第三,引导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多学习、勤实践,精通业务知识,既掌握各项税收政策,熟悉企业财务制度,精通财务核算方法,又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这个税源监控武器。从管理者个体来说,主要包括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知识结构等方面的优化,以适应管理现代化的要求。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