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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经济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23 15:14:17

审计经济论文

审计经济论文第1篇

一、地方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政府、对政府人员的审计,在有关人事部门的委托下,审计机关对人和事进行相应的审计。国家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的所有经济职责问题是审计机关的审计对象,除此之外,国家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本身的性格特点和业绩状况以及责任的落实程度等等都在审计的范围之中。因此,政府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之一是审计对象的复杂与特殊。经济责任审计中,同样具有多种评价的指标。除了对财务进行审计,还要对经济效益进行审计。同样的,除了对财务收支状况的审计结果进行评估,还要对政府财政的支出后取得的效益进行审计评估。另外,不同的审计对象须有我们运用不同的审计指标,比如在一个政府部门里,处于不同的领导位置的领导人员需要用不同的指标来衡量,因为不同人员的职能不同,因此考核指标也不尽相同。审计机关必须明白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很严肃认真来对待,因为审计问题它直接关系到了被审计部门和被审计人员的任免与职位升迁。甚至有的人为了避免被审计部门查出自己的职能缺陷或者是自己以前的过失而花重金贿赂,殊不知,这样做更是让审计部门抓住把柄,由此失去工作机会甚至是惹来牢狱之灾。对于政府工作人员来说,经济责任的审计是关系到自己的前途的大事,因此从来不敢掉以轻心。经济责任的审计必须坚持原则,客观公正,真正做到为人民办实事,不能因为一己之私害天下之公。由上可知,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风险性也是其特点之一。

二、地方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

为了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时候做到保质保量,合理合法,审计机关必须在审计之前就做好准备工作。审计机关必须就被审计部门的具体情况、被审计人员的具体情况和应该采取的审计方法进行仔细斟酌与研讨,确定整体的审计方法,确保其科学性、可行性和合法性。由于审计的项目繁多,所以在进行经济审计前,应该安排有关审计人员实行审计组制度,合理安排人手,同时在审计时,确保每个人参与审计的人都严格遵循审计制度,并严格按照各自的分工在预计时间内完成任务。另外,在审计工作开展之前,负责人还需要明确告知审计人员工作目标和审计对象,不为外物所诱惑,行得正,坐得端。在明确了审计目标和审计对象之后,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在现有的审计资源中,进行需要的资料收集。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的档案资料和平常使用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都应该是被收集资料的范围。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水平、经济状况和监督上存在的问题,被审计人员的性格分析,管理能力和家庭经济状况是审计机关应该操心的问题。审计方案的制订必须是在各种研究工作都做好的基础上完成,作为审计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总的行动方针,审计工作必须在它的具体指导下进行。针对具体的审计方案,审计机关必须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和风险性,找准经济审计的审计对象和审计目的,严格遵循审计的规章制度,把握审计的范围和重点和内容。最后审计工作完成之后,审计机关需要对审计结果进行统计评估然后编写审计通知书。根据收集的资料,综合审计的各种事项,根据审计依据,统计的审计的范围和时间,在遵循审计经济责任问题制度的基础上,审计机关才可以顺利和有原则地进行审计通知书的编写。审计通知书完成之后,审计机关必须将该通知书送到被审计的政府部门,然后由政府机关确认文件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郑重做出相应的书面承诺,同时被审计的领导和政府部门也必须按时向审计机关提交述职报告。在被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提交述职报告之后,接下来应该合理正确的对政府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进行评价。和进行审计工作一样,进行审计评价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首先经过对特殊的审计数据和审计的经济事项的研究,审计部门的评论机构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同时,为了加强对政府经济问题的管理与监督,要以审计机关提供的数据资料为依托,加上对政府领导人员的业绩的考评,再综合整个部门对人事的研究讨论,才可以决定各个部门对人事的任免与升迁。综上所述,政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需要注意很多问题,还要加强干部的监督工作。为了杜绝腐败现象,审计制度必须进一步健全,审计评价结果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允许存在私人因素。除此之外,党风廉政建设也显得尤为重要。

作者:孙艳丽单位:商丘市审计局

审计经济论文第2篇

一是经费支出是否合规合法,有无将救济、科研、农业、教育、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基金)挪作他用的问题;债权债务和往来款项业务是否真实,有无通过应付款为其他单位办理不正当业务或截留应当上交国家收入、出借单位资金牟取私利等问题;预算外收入是否合法,有无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收入不入账或账外设账等问题;预算外支出是否符合规定范围,有无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乱发钱物和铺张浪费等行为。

二是固定资产是否人账建卡,安全完整;增减变动手续是否齐备,有无管理不善造成流失问题;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或通过降低转让价格获取好处的问题;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是否全部入账、专款专用。

三是单位的对外投资活动是否严格遵循财务制度规定的对外投资的基本要求,有无对所创办实体占用单位的房屋、设备等有形资产和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不进行有效评估计价、不收取占用费、无偿使用、所有权变相转移等造成国有资产在创办经济实体中流失的问题。

四是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在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部门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建立了现金出纳制度、报销制度、借款制度、一支笔审批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有无因内部控制制度不严或领导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以及其他经济事故问题。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如果按照收付实现制反映的财务成果去评价,不能够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和界定领导干部任期内的业绩和经济责任。因此,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即:凡属本任的收支、债权债务,责任均归本任法人;前任超收或超支,负债或留下债权,在会计处理上即使在本任期内,也不作为本任的经济责任。

2.政绩量化原则。就是通过经济责任目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对比分析,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业绩。因此,审计评价应尽可能做到量化分析,科学地计算出有关经济指标,将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与上级的相关考核指标、前任或历史实现的经济指标、其他类属单位实际水平等进行“纵向”或“横向”比较,从而准确地将审计对象的经济活动全貌反映出来,使被审计对象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

3.客观性原则。全面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活动,就是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从全局出发,坚持以审计查证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为准绳,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既要考虑其当时的政策、法规和经济运行环境,也要考虑其是否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基本原则,同时,要注意划清前任与后任、集体决定与个人行为、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故意与过失、历史与现实等界限,实事求是地予以评价。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从其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经济目标的完成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其执行情况、经济决策情况、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有资产及遵守廉政规定等五方面进行评价。

1.真实性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遵守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情况,以及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及其经济活动成果相符合的程度做出评价。

2.合规、合法性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做出的评价。

3.效益性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综合评价。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益性评价,要充分运用与其相关的经济指标进行全面量化考核和综合分析比较,使审计评价具体翔实、有理有据、公正力强。一般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运用的经济指标主要有:本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各项财政、财务指标。

4.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其执行情况评价。主要评价在正确组织管理活动、提高管理效率等方面,对赋予其管理权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是否在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财会制度和国家财经法规的要求;管理职能是否得到充分履行,并评价其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5.经济决策评价。主要对有关的对外投资、基本建设、招商引资等经济决策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重点抽查,评价其经济决策是否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是否兼顾长远与眼前、局部与全局利益,有无因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等情况。

四、建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是审计评价,审计评价之所以难,又是因为没有一套规范、科学、现成的评价指标体系。从当前的情况看,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已成为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发展和深化的“瓶颈”。不论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要求,还是审计理论的发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已非常急切。

为什么建立这个评价指标体系如此之难?这从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可以发现: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人格化,审计客体由静态的会计资料,到动态审计对象(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从有形到无形,从客观反映到抽象分析。从某种角度理解,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有着本质联系,笔者认为这就是中国特色的人的绩效审计,也就是说,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比较,经济责任审计的客体、对象、程序、报告等,都有一个质的变化,过去审计的重点强调真实性、合法性,现在必须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并重。透过现象看本质,正是因为经济责任审计影响到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和政治前途,不难理解,评价指标很难建立的症结所在了。

笔者认为,要能很好解决问题的症结,评价指标必须体现三个方面的要求:首先,是直观,从经济责任审计受托责任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供领导干部个人在其任职期间经济行为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及个人廉洁情况的信息。当然这里所说的“直观”不能简单理解成“好”或“坏”、“一般”等,而是一系列科学、规范、简明的定性、定量评价。换而言之,就是可具操作性。其次,是当事人心服,不言而喻,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会对领导干部个人政治前途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审计下达的结论,不是建立在充分、可信的资料基础上,客观、公正的评价,那不仅是没有履行好审计职责,而且存在很大的审计风险。再次,就是社会认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大而言之是反腐倡廉,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如果得不到社会的认可,那就失去了存在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基础。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它不仅需要传统的审计理论支持,更重要是要有所突破、有所创新。但是确定这些评价指标又需要一些基础性工作支持,还需要党委、政府的重视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述职制度,根据这项制度,要求领导干部每年应对其应负主管或直接的经济责任进行报告,这既可以随时接受任期责任审计,又能使审计工作有的放矢。二是建立考核制度,县委、政府每年应对下级政府、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和职责范围下达有关经济考核指标,把这些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任期责任审计的一项必审内容。三是建立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制度,经济责任审计不是就帐论帐,它需要方方面面提供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查证,减少审计的盲目性。四是建立审计成果运用制度,通过审计成果运用,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康发展。

【摘要】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审计结果是对被审计单位领导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客观评价,是对干部考察、综合评价、任用和奖励兑现的重要依据。本文拟结合贯彻实施审计署6号令——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对如何规范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审计评价原则、审计评价体系谈几点看法。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是根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以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的审计,核实其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对需要审计的事项在充分审计核查和调查的基础上,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单位和本人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分清领导干部对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达到公正、公平、客观评价干部,为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提供服务。本文拟对如何规范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及审计评价谈几点看法。

参考文献:

[1]陆云莺,张丽华.关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的探讨,商业研究,2006,(12).

审计经济论文第3篇

世界审计组织(INTOSAI)、各国专业团体、专家学者对国家审计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行了大量研究。1973年,美国会计学会指出:审计是为确定关于经济行为及经济现象的结论和所制定的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度,而对这种结论有关的证据进行客观收集、评定,并将结果传达给利害关系人的有组织的过程。1977年,世界审计组织提出:公共资金的管理意味着一种委托关系,因此,有公共财务管理就一定要有审计。审计本身不是目的,而是要及早地揭露背离公认标准、违反原则和法令制度及违背资源管理的效率、效果和经济原则的现象。1983年,英国《国家审计法》中规定,国家审计应对公共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检查,加强对公共资金支出的控制和监督。《世界审计组织战略规划(2011~2016)》要求各国国家审计机关在坚定反腐、加强问责、促进透明、强化良治方面不断努力,以展示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1]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围绕国家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家审计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国家审计免疫系统论、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秦荣生、[2]唐建新等[3]对国家审计与经济安全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探讨,剖析了国家审计对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途径,以进一步发挥国家审计监测、预防、预警、控制及修复作用。王耘农、李歆、陈永康等人[4]分析了国家审计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定位,从审计原始目标、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国家审计法定职责等方面阐释了国家审计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的不可或缺性。刘家义[5]提出并阐释了现代国家审计本质上是经济社会运行的一个“免疫系统”。之后,宋常、肖振东、段兴民、赵晓玲、尹平、赵彦锋、李健、王会金、王素梅、于玉林等分别从不同角度探讨了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的本质、功能,提出进一步发挥国家审计防护性、建设性、调控性作用的可行性、必要性和着力点。[6]冯均科、李孝林、李歆、刘家义、蔡春、蔡利等认为国家审计产生于国家治理的需要,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促进国家良治。[7]靳思昌、张立民[8]认为国家审计的客体应定位于公共产品,以履行其对公共受托责任的监督,有效发挥在经济运行中的免疫功能。综上所述,国家审计的产生与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服务国家经济建设是国家审计的本质特征。国内外学术界关于国家审计如何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方兴未艾,本文在国内外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推陈出新,深入探讨国家审计更好服务经济建设、参与国家经济治理的有效路径。

二、国家审计服务经济建设的路径变迁

国家审计工作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和法定职责,确定不同历史时期的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以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我国国家审计演进路径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如图1所示)。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简称《宪法》)规定,在我国各级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进行经济监督。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对审计监督的基本原则、审计程序、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职责、权限等基本制度作了全面规定。《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审计保证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免疫系统”论是对传统审计理论的创新,也是现代审计发展的理论基础。国家审计以促进公共责任的有效履行为天职,维护纳税人的利益,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世界审计组织第21届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2013)提出了国家审计在国家良治方面的目标,包括维护民主法治、提高政府效能、预防打击腐败、保障国家安全、促进改善民生、推动透明问责等。至此,我国国家审计的目标、内容、职能等理论与实践,同世界审计组织倡导的审计理念完全一致。我国国家审计已经与国际接轨,在推动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世界和平方面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三、国家审计服务国家经济建设的现实反思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人民对公共权力监督要求的提高,我国现行国家审计模式已无法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

1.国家审计在服务经济建设中的局限

(1)国家审计对经济权力的监督作用有限在我国的公共权力监督体系中,审计处于重要而特殊的地位,这是由审计“免疫系统”的本质和《宪法》、《审计法》所赋予的职责决定的。托马斯.G.希金斯认为:“独立审计师必须拥有独立性,独立性实际上有两种,即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9]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在我国现行审计领导体制下,国家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时既不具有形式上的独立,也没有实质上的独立,所以影响了审计对经济权力的监督作用。审计机关对同级政府的制约力度有限,特别是位高权重的政府主要负责人,即使进行监督也流于形式。审计机关通过审查、评价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的公共权力履行情况后所作出的审计处理决定,有时难以得到切实执行,致使“屡审屡犯、屡犯屡审”的现象时有发生。现行审计体制未能彻底解决审计问责所面临的困境。

(2)国家审计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评价作用有限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进行评价并不是审计的本质职能,但在当前形势下,国家审计被赋予评价职能。我国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公共管理绩效和公共服务能力,应由上一级政府审计机关评价,因此作为最高级的中央政府的工作情况就难以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评价的理论研究不多,缺乏科学的理论研究成果,无法为完善制度、体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审计实践中缺乏对公共权力行使和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有效评估机制,法律依据和评价标准也不健全,导致审计人员难以顺利开展工作。审计署对中央部门公共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从2006年开始实施,但2012年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仅381个,涉及资金139.38亿元,仅占部门项目预算的1.5%。[10]这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政治民主和履行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要求是不相宜的。

(3)国家审计对经济社会的免疫作用有限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具有经济发展的“免疫系统”功能。经济运行中的风险和危机,审计系统有责任、有义务尽早感受并发出预警信息,防患于未然,保证国家经济安全和持续健康发展。而目前,我国国家审计目标定位的重点仍停留在对事件的事后审查监督和处理层面,对风险控制或防范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仍不完善,未能从源头上规避或控制风险,使国家审计免疫作用的发挥受到影响。随着社会财富的积累,各级政府不断增加对基础设施、环保项目和民生工程的投资。为了保障公共资金安全,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防止政府官员利用对上述投资项目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和进行权力寻租,审计机关应调整以往事后审计的惯性思维,创新审计路径,将审计重点放在事前介入和事中控制上,加强跟踪审计,对被审计项目进行全过程监控。

2.原因分析

(1)理论根源公共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是国家审计产生的基本前提。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1985年在《关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指导方针》中指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是指受托经营公共财产的机构或人员,有责任汇报对这些财产的经营管理情况,并负有财政管理和计划项目方面的责任”。[11]在我国,国家一切财富属于人民,人民作为委托人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委托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受托人),按人民的利益使用、支配公共财产,处理公共事务,并向人民代表大会(委托人)报告情况。人民同时(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政府、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监察部等)委托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受托人行使运用公共权力的状况和结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客观、公正地判断、评价公共权力行使者行权是否恰当,以决定其继续行使或被解除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我国国家审计模式属于行政型,审计工作的领导权很大程度上由本级政府的领导掌握。在国家审计的审计关系中政府具有多重身份(如图2所示),审计主体和被审计人又同处于一个大的组织结构中,造成审计主体只具有相对独立性,这就很难保证审计的质量和效果。

(2)社会根源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属于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与市场经济体制配套的宏观经济管理体系尚未健全,决策系统、调控系统、监督保障系统等各自的职能配套还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磨合。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正由高速增长向优化结构转轨,在此过程中,产生了诸多不和谐因素,如经济发展不平衡、市场无序、社会分配不公、官民冲突等。这些社会矛盾越严重,就越需要审计发挥其不可替代的免疫作用,以其特殊的职能,去揭露、参与消除矛盾,保证社会和谐。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为了适应国家治理的需求,国家审计的边界也在不断拓展,但其根本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体制根源我国目前的国家审计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审计机构设置在政府内部,实质上是政府内部审计部门,如此的组织结构安排,客观上限制了国家审计机构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的可能性。尽管我国《审计法》第15条对此作了规定:“审计机关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审计机关负责人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的,不得随意撤换。”但在审计实践中,由于国家审计机关与本级政府及各部门之间存在紧密的经济利益关系,导致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权威性与领导作用往往被本级政府弱化。

四、国家审计服务国家经济建设的路径重构

新时代背景下,国家审计应更积极有效地服务经济建设,参与国家经济治理(如图3所示)。

1.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国家审计机关依据《宪法》赋予的权力对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市场交易秩序、社会服务是否有效等进行监督,尤其在弥补“市场失灵”方面,应发挥重要作用。改革开放是党在新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全球化的驱动,社会资本形式多样化,利益主体多元化,这些都超出了原有制度的约束范围,使权力寻租、市场无序的现象时有发生。另外,市场经济自身有一定的局限性和盲目性,在运行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外部效应、不完全竞争等因素造成资源配置无效或低效等情况。因此,为了维持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主体间的利益平衡,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必须运用审计监督手段对其进行揭示和处理。

2.监督政府经济权力的运行现代政府应是权力有限型政府。然而,在我国经济领域,政府权力仍然过大,支配大量公共资源,与市场边界不清,影响了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按受托公共责任理论和国家审计制度设计的初衷,国家审计机关对各级政府经济权力运行负有监督使命。国家审计监督的目的是创新政府经济治理方式,强化其公共服务意识,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审计机关应进一步加强政府权力审计,对政府及其各部门、国家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审查与评价,从而正确评价政府经济权力运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借鉴美国审计署绩效与责任履行报告框架,构建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行政问责制度,满足政府、市场和社会公众对绩效信息的需求,促进各级政府科学配置在经济领域的事权和财权。

3.促进财政的可持续性促进财政的可持续性,是国家审计服务国家经济治理的主要方式之一。从理论上讲,只要政府债务增长率控制在经济增长率范围内,财政就拥有偿债能力。多玛[12]提出存在一个最优债务负担率,只要一国债务水平小于或等于最优债务负担率,政府就有偿债能力,财政可持续。要保证我国财政的可持续,必须完善财政制度,提高政府债务管理水平,加强对财政支出的审计监督。审计机关要严格审查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促进改革与重构收付实现制的预算报告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评价政府拥有的经济资源能否满足其未来应承担的支出责任和义务。改进预算管理模式,尝试引入中期预算框架,用审计成果倒逼现代预算制度的建立,使预算模式符合完整性、准确性、程序性、详尽性、公开透明、约束严格等要求,体现财政收支的集中统一和预算的有效监督特征。

4.保障金融安全国家审计是金融领域的“免疫系统”,审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和普遍摸底双管齐下的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政策、结构调整计划、资产负债损益和贷款投放进行审计监督,重点分析贷款用途和偿债前景,抓好贷款的流向追踪和主体的合规性,揭露我国金融领域潜在的问题及导致其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促使其加强内部控制,重视危机预防与应对,有效提升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增强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审查,跟踪金融创新,健全系统性风险防范机制,发挥国家审计对金融风险的“减震”功能,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从2006~2012年,审计署通过对国有金融机构审计,收回违规发放贷款或挪用贷款等违规使用资金共计1731.28亿元,对相关违法违规人员予以处理。2013年审计署查出问题后,相关监管部门和银行制定完善制度100多项。

5.维护公共资源保值增值维护公共资源与公共利益是国家审计的根本目标。审计机关应严格审查国库资金收付,建立财政资金结转结余定期清理制度,防止被侵吞、挤占、挪用和浪费,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治理。对土地出让金收支和耕地保护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矿产资源出让等进行审计,避免公共资源损失,揭露、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政府公共项目投资审计,对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全过程进行跟踪,积极探索项目招投标审计监督,保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应急处置、预防预警、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相关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恢复和发展。

6.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腐败本质上是对公共权力的滥用,也是国家治理最重要的威胁之一。近年来,审计署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整体上有增加趋势,仅2012年,审计中发现并移送司法机关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175起,涉及630多人,[14]发挥了国家审计反腐败“尖兵”和利剑的作用。但截至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尤其是对高层领导干部履责的审计覆盖率仍然不高。审计署每年实施的省部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一般为30个左右,而全国应纳入审计范围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只有380人,审计考核评价体系也不健全,审计结果利用效率有待提高。国家审计机关应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加大对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审计力度,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促进民主政治和改革开放。各级审计机关应逐渐加强与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机制,联合打击经济犯罪。

审计经济论文第4篇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是依照我国国情以及发展特色而逐步演化出的一种审计制度,是现代审计理论在我国的创新发展。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而言,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主要包括几点内容:(1)企业财政收入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法律规范以及是否具有效益等;(2)企业内部是否制定了相关控制制度并加以实施;(3)国资出资人是否履行了经济监管的责任等。在对审计内容进行考核的时候也要注意以下几点内容:(1)国企领导人是否遵守经济法规,是否对党和国家制定的新政策以及相关方针加以实施等;(2)是否有计划的对经济策略进行制定与实施;(3)国企领导人在管理经营的过程中是否获得了经济、社会以及环境三向效益;(4)是否在工作中坚持了廉洁行事的相关法规等。因此可以说,经济责任审计是保证审计工作严格执行,杜绝贪污不廉之风的一大手段。

(二)国企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风险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在带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复杂多变的审计环境。当前的国有企业普遍实现了向大规模转变,发展方向更加多元化,经营方式更加集团化,发展目标也变为争取走向国际化,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带动了国有企业的质变,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国企所处的环境越来越复杂,企业领导人面临的审计风险也越来越突出。依照“免疫系统论”,国家审计肩负着维持国民经济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任,能够对一些不安全、不健康的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因素及时加以预测,并尽力抵御。针对当前国民经济发展现状,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评估、判断以及解决成为了备受关注的问题。

二、关于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分析

(一)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非同寻常相较于财务收支审计,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更肩负着绩效的考核以及经济责任的判断等责任,因此,其审计风险也具有一些非同寻常的特征,具体如下:1.审计风险复杂性加强。国企领导人的审计风险内容更多,不仅包括了常规的错报风险以及检错风险,还包括以下两点风险:(1)监督评价被审者是否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和责任认定所引起的风险;(2)监督处罚违法以及损失浪费事件引发的风险。这就致使审计风险的复杂性加强。2.审计风险危害性更强。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针对被审者的责任实施情况,被审者往往包括领导、主管以及直接负责人等,审计的周期较长,难以实现短时间内的全面评价,这就加大了审计的难度。如果发生了较严重的舞弊未能被及时揭发的情况,将会对国有资产产生重大影响,并且会干扰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等,危害性更强。

(二)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负责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更肩负着绩效的考核以及经济责任的判断等责任,其中,后面两点是审计的重点,也是主要目标。绩效的考核主要是指被审者是否履行了应有的责任,完成了应有的任务;经济责任的判断是指在履行责任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法纪的行为等。国企领导人的审计风险不仅包括了常规的错报风险以及检错风险,还包括监督评价被审者是否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和责任认定所引起的风险以及监督处罚违法以及损失浪费事件引发的风险,因此,可以得出下列关系: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错报风险×检错风险+评价风险+处罚风险。

三、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范措施

(一)审计预警体系的建设审计预警体系采用信息化的分析手段,借助于丰富的数据资源,对审计进行预示和警告,是一种很好的事前防范手段。首先,该体系的建设能够补充传统审计在时效性、覆盖广度以及审计深度等方面的缺陷,实现了实时全面的审计追踪,大大提高了审计的质量。其次,该体系还可以预先锁定问题,延伸进点后的成果,大大降低了审计风险的出现几率。最后,采用丰富的数据资源进行详细判断,可以有针对性的找出问题的突出部分,重点进行审查,保证了审计的有效实施。

(二)工作机制的创新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负责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更肩负着绩效的考核以及经济责任的判断等责任,因此要创新传统的工作机制,对审计风险进行事中防范。具体工作机制创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团队工作机制的创建。绩效的考核以及经济责任的判断具有涉及范围广泛、涵盖内容复杂等特点,需要针对性的进行逐一解决。创建专门的团队工作机制对其进行负责,可以更好地实现审计有效性,降低审计风险。其中团队工作机制的成员要包括审计工作人员与被审计人员以及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等。2.外聘专家机制的设立。由于社会经济责任审计涵盖的内容较多,范围较广,大部分审计人员因为知识水平限制,很难适应该其专业化的审计节奏;此外,国企经营跨度扩大,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审计评估的繁琐复杂性,企业本身所拥有的审计工作人员短期内难以有效进行评估。针对上述情况,设立专门的外聘专家机构是非常必要的。3.工作理念的更新。新的审计制度下,传统的工作理念已经难以跟上审计的节奏,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适应依照法规进行审计,针对问题进行审计的工作理念。学会针对具体审计问题进行创新研究,针对不同项目进行合理资源整合,通过分析找出症结并进行解决的审计理念。此外,也要创新审计工作的方法,比如专家咨询、实地考察等。

(三)审计定责评价机制的完善审计定责评价机制涵盖着审计报告质量以及绩效评价等内容,是整个审计评价的事后防范部分,对审计风险的防范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因此,完善审计定责评价机制是非常必要的,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1.重视对审计报告质量的考核。审计报告记录了事项的基本信息,其质量不过关往往会使很多重要信息遗漏,引起审计风险的发生。因此,在审计考核中,要强化对审计报告质量的考核,完善审计报告的信息内容,保证审计工作的有序进行。2.绩效评价体系的完善。虽然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在我国运用多年,但是在实践中,其绩效评价体系仍然较为落后,难以跟进经济责任审计的需求,为此,可以通过文献调研,完善现有的绩效评价体系,实现评价指标的对接,并将评价结果与评价结论用于企业考核与个人职业晋升以及奖励上。3.评价结论的规整完善。审计工作者在进行评价结论时,要完善评价内容,杜绝规避一些事项的行为;评价方法上实现定量与定性的整合,杜绝主观臆断等有失公正的行为;此外,审计工作者也要强化自身的责任界定操作水平。

四、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应对策略

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应对应该从优化审计资源供给机制入手,实现对资源的充分利用,并改善现有资源供给机制的不足,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安全稳定运行。一般来说,审计资源供给机制的优化主要是人力方面,具体如下:

1.强化审计队伍的工作能力。审计队伍的工作能力对于审计风险的影响不容小觑,因此,强化审计队伍的工作能力,是非常必要的。可以采用以一带多的模式,实现对审计队伍的技能培训与能力提升。“以一带多”是指一个团队里面具有一名工作老道、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该成员带领多个审计工作新人参与项目审计。在“以一带多”模式下,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只需要对项目的整体情况进行把握,并分析出重点的审计方向,而多个审计工作新手针对不同的审计方向进行审计查证与取证,提升审计技能。此外,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分析审计实例对审计工作新手的工作技能进行培训,促使他们及早适应审计工作,强化整个审计队伍的工作能力。

2.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程度,有效利用整合资源。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程度,能够更好的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于审计部门来说,其它部门的人员可以帮助指导一些具体事项,解决审计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建设一种新型的部门协作工作模式。

五、结论

审计经济论文第5篇

1.1经济长久健康的运行与审计工作密不可分

对农村地区来说,审计工作重在找出农村整个财务工作的漏洞之处。就可以针对这些漏洞把农村地区本身的财务工作加以纠正改善。这样,农村地区的经济就能健康地运行下去。

1.2财务经济状况的公开化与审计工作密不可分

审计工作的核心内容包括了对农村财务的具体审查核实。审查核实以后,便可以把财务的实际状况告知村民。村民在财务宣传栏中能够清晰准确地了解每个月本村村民共有多少收入和多少支出。同时,财务宣传栏还要把收入分别有哪些来源、支出有哪些去向都公布出来。这样,农村地区财务经济状况便真正做到了公开化。

1.3经济支出的合理化与审计工作密不可分

正是由于审计工作把农村地区的实际财务状况给全部公布出来,所以审计人员可以分析经济支出中的不良之处,提出一些更为合理的经济支出对策。这些对策尤其要侧重于以下3方面:农村企业的现实发展;农村科技的现实发展;农村条件的现实改造。当经济支出从这3个重要方面真正落实之后,那么农村的实际经济支出便能真正做到合法合理。

2强化农村财务审计以实现经济发展的对策

2.1建设法制化的审计工作

俗话说:“无规矩便不成方圆”。从法律的角度来解读这句话,这句话说明了法律约束的必要性。对农村地区来说,审计工作也要约束在一定的法律或法规之下。所以,农村地区的权力部门有必要出台一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条例。在这部条例中有必要指明审计工作的以下几点重要内容:追回款的法律约束;审计处罚的法律约束;专账管理的法律约束;审计反馈的法律约束。让上述这几方面的审计工作都按照法律程序来有效执行,从而使农村地区在现实的经济发展中做到合理合法。

2.2建设良好的审计环境

长期以来,政府在农村地区所设置的审计部门不被当地重视。即便是审计部门提出了合理合法的审计建议,当地部门对这些建议也常常是视而不见。所以,为了充分转变审计部门的这种不利地位,本文认为农村地区的审计部门要多跟当地的监察部门、纪检部门联合执法,对当地部门形成一定的威慑,让当地部门能慢慢重视起审计工作,并能真正落实审计部门提出的各种意见或建议。这样,农村地区有了良好的审计环境,审计工作能顺利有效的开展,农村经济也自然而然得到一定的改善。

2.3提升审计工作的实际效果

当前,农村地区的实际审计工作收到的效果甚微。所以,提升农村地区审计工作实效成了迫在眉睫的事情。为了真正提升审计的实效,本文认为关键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查明经济支出跟支出的去向是否属实;查明各部门的具体支出、收入是否都符合要求;查明各部门签订的各种合同有没有依法兑现;查明相关债务有没有按规定一一落实。审计人员要特别注意审计工作的质量。而只有做好了以下几点工作,审计质量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原始资料的审查;复印件的审查;证明材料的审查;审计报告的合法生成;审计结论的合法生成。审计部门按这些规定实实在在做好了审计工作以后,那么农村地区经济状况的合法合理也就得到了强有力的保障。

2.4提升审计人员自身的工作素质

审计部门的领导要在平常的工作中多向审计人员做宣传,告知每位审计人员提升自身工作素质的必要性,让每位审计人员都有严肃严格工作的强烈意识;审计部门的领导要在平常的工作中多为审计人员做培训,尤其要培训每位审计人员的专业审计能力;审计部门的领导要带头做好追究责任的工作。当审计工作中发现了某些部门有不合法合理的收入、支出状况时,审计部门的领导要敢于给出批评意见。对于某些严重违法违规的农村干部,审计部门的领导更要敢于跟监察部门、纪检部门联合追究农村干部的责任。只有这样,农村地区的经济才能长久且健康地运行下去。

3结束语

审计经济论文第6篇

1.经济责任内部审计结果应向社会大众完全公开

公开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市场发展的必然,对供电企业的发展而言,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深远的作用具体包括,经济责任内部审计有助于调整企业经济运行,加强各项经营活动的管理与实施,从而不断提高企业审计质量和效果,使审计工作能够落实到实际中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公开有利于促进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促进权利运行在“阳光”下,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如果企业工作人员对企业经营过程与结果缺乏认知,不能发挥自身实际效用,对经营结果做出及时的评价和判断,也难以保证企业运行的有效性,因此,企业工作人员对企业经营信息的公开性有着知情权,同时这与保障员工的知情权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必然要求也相同。“审而不改,还不如不审”,这句话就充分地说明了想要形成监督与整改的强大合力,审计工作人员、审计过程、纪检必须结合在一起,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审计是要彻底清除病症发挥免疫系统的功能,其主要的目的不是为了清查内部审计中的问题,而是能够根据查找的问题对审计工作作出一系列调整,并对其中存在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理。公开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有利于审计部门在监督别人的同时,对自身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然而引入监督的好方法就是一种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的这把“双刃剑”,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公开性、透明性。这就要求对领导干部履责的审计评价和结论经得起企业员工的质疑,处理处罚的尺度把握正确,这就要求必须保证证据充分和事实确凿以及定性准确,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从而以较高的审计质量,保证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促进其不断提高水平增强专业素质来改进工作,促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人员强化质量和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为了更好地推动经济责任审计果运用工作的开展有序,只有审计结果公开才能更好地运用审计成果。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公开,借鉴了其他审计项目结果公告的做法。为了制定出统一规范而适宜面向企业员工的文书格式,经济责任审计改变以被审计单位为对象的报告形式。一方面是,坚持客观公平的首要原则。事实明确、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评价公平,是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公告的根本,经济责任内部审计结果公告在内容上尽量达到全面完整,不能简单等同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要涵盖被审计部门基础情况、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审计评价和处理情况、被审计部门的整改等内容,同时注意审计结果公告中文字表述的简洁性、突出性,最好能够让社会大众一目了然,看得清楚、明白。

2.审计机关的独立性

(1)首先是审计结果的汇报制度上的变革。为了改变审计结果层层汇报的做法,变“阶梯式”为“扁平式”的出现增强了审计部门的独立性。这种方法一方面将审计结果平行汇报,另一方面也向本单位领导及上级审计部门汇报。

(2)其次是明确审计与财务这两个部门的内在关系。为了进一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正确性,解决审计工作的经济来源,将审计经济费用纳入企业经济预算中,并尽可能明确审计部门与被审计部门间的利益关系。

(3)避免内部审计结果的公开被层层过滤。在客观上减少了某一方面对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工作及审计结果公开的影响,能够在暂未改变现行审计体制前提下,尽量淡化审计属于企业内部监督的色彩。不但能争取上级审计部门的支持,而且体现了“谁任命谁管理”的原则。3.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许多审计人员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但是这些丰富的工作经验往往制约了审计工作的发展,致使审计人员不能学会创新性的开展审计工作,因此,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许多企业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了培训,从而不断提升自身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企业内部审计的水平能力,企业经济审计结果的准确性、效用性更高,企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也随之得到双重提升。企业应建立多形式多内容的培训活动,为了保证培训的有效性,还可让审计人员在培训后,对此次培训内容写出自己的心得体会,从而有助于提高培训效果。在企业中不断调整和优化内部审计人才结构,使其能够适应更多的审计工作要求,审计人员对企业经济过程有一定的了解,同时也能在工作中保持对审计的高度责任心,熟练掌握审计方法和技巧。只有保证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过程的公正性、科学性、客观性,才能不断提高企业内部审计质量和效果,审计工作与纪检必须紧密联系在一起,才能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与效用性。一旦在审计工作中出现不良行为时,可将证据交由纪检单位,使其能够对不良的审计行为进行追究,对审计人员的责任作出评价,并给予严格的处罚。

二、结束语

审计经济论文第7篇

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需要通过相关的组织和机构来予以实施。这些组织和机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组成了宏观经济管理体系这一重要的有机体。目前,我国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组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调控系统。第二,决策系统。第三,信息系统。第四,管理系统。第五,监督系统。

二、国家审计的本质和显著特征

(一)国家审计的本质

从本质上来说,国际审计是一种具备独立性的经济监督和控制行为,是国家权力、人民权力、经济权力、法律权力的监督。

(二)国家审计的特征

国家审计主要具备以下特征:第一,独立性是其最为显著的特征。第二,专职人员或者专门的机构是审计的主体。第三,审计经济责任的履行者或者承担者是国家审计客体。第四,其客体的经济财务状况是审计的主要对象。第五,经济鉴证、经济监督和经济评价是国家审计得主要职能。经济监督是国家审计得基本职能。第六,审查、签证、评价企业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实性是国家审计的主要目标。

三、宏观经济管理中国家审计的地位与作用

(一)国家审计在国家经济监督体系中的价值

国家审计机关属于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行政的机构,它专门负责国家经济的监督,是宏观经济管理体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监督相对应其他经济监督部门层次更高、内容更为广泛、综合性更加强,在我国经济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超脱的监督关系。国家审计监督是由审计人、立法机关或者政府组成的委托人、部门或者单位(被审计人)组成的三方关系。这种三方面关系中,审计人不会参与到被审计人的经济活动中,不会涉及到利益关系,有利于审计人超脱地位的形成,显著提高了审计的独立性。比如:税务部门是税务监督的监督者,单位或者企业是被监督方,税务部门通过制定、执行相关税务法律法规,征收纳税单位或者企业的税款,并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当审计涉及到税收相关问题的时候,审计部门参照税务法对被审计人(企业或单位)进行纳税监督和检查。这一过程中,审计人不会参与到征税纳税的具体活动中,并及时将审计意见报告给委托人或者授权人。

2.权威的监督效力。审计监督可以对经济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实施监督权力,其他监督部门不具备这种权力和职能。专业经济监督不能够监督与自身相关的经济活动。比如:如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制定或执行市场管理条例、法规的时候出现了失误,税务部门、银行等其他部门无法对其进行监督和控制。然而,审计部门既可以监督所有经济活动,也可以监督其他相关监督部门,从而有效确保其他监督部门正确使用监督权力,有效避免了监督权力的滥用。

3.法定的监督地位。国家审计具有显著的强制性和法定性。我国1995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国务院1997年颁布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均明确规定了审计机关的监督权限和职责。与此同时,根据我国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中也明确规定了审计机关是受干部管理部门委托,有权对国有企业领导进行严格的经济责任相关审计,并把审计结果作为企业领导干部升职或者贬值的重要参考。

4.广泛的监督范围。专业的经济监督部门的审计监督范围和内容主要取决于委托人或者授权人的实际需要。因而,在国家宏观经济监督中,国家审计更能够站在国家的立场上,立足于国民经济的广泛范围,实施全面、系统、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

(二)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的作用

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预算管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国家审计是为了满足国家预算管理相关需求而产生和发展的。从本质意义上来看,国家审计的主要任务是服务于国家预算管理。认真了解和分析当前世界各国的国家审计情况,我们可以知道:审计是国家顺利开展预算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在国家预算管理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国国家预算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第一,预算编制。第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并批准预算。第三,预算执行环节。第四,决算草案的编制。第五,预算监督环节。第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决算等。我国现行《预算法》和《审计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审计在国家预算管理中的作用和重要意义,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家预算工作进行监督和审计,是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不断深化间接宏观经济调控的有力武器。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宏观调控。具体调控手段主要有: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三种。我国财政、金融部门均拥有大量财政和信贷资金。这些财政和信贷资金是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国家审计机关则负责审计和监督财政、金融等其他相关部门的经济活动以及国家资金,从而确保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实施。审计监督是目前层次最高的一种综合性经济监督,确保国家宏观调控相关政策认真贯彻并有效执行是其核心任务。因此,审计监督为我国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审计主要目的有以下三点:第一,规范我国财政及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第二,建立并完善经济秩序。第三,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保障。通过有效的审计和监督,一方面可以严查违反经济法规的不法行为,确保我国国家政令有效统一,另方面,还可以立足于审计结果为宏观经济管理提出可行的建议或意见,从而为政府相关经济决策可提供可靠依据,促使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3.国家权力制约体系的核心内容。国家权力制约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监督。第二,国家审计机关实施的审计监督。第三,检查机关实施的党纪监督。第四,社会大众舆论监督。第五,检察机关实施的检察监督。第六,人民法院实施的审判监督。第七,行政检查机关实施的检查监督等。审计监督凭借其专业性、独立性、公正性、公平性成为国家权力制约体系中最具代表的一种监督。众所周知,依法治权的核心在于有效制约财政权力。因此,要想建立并完善国家相关权力制约体系,必须不断加强并完善国家财政权力相关机制。国家审计作为我国综合经济监督的最高层次,有效实现人民经济管理权力是其根本目的。这就要求国家审计部门在公共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其监督与制约职能。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四点:第一,制约和监督财政审计的财力征收和分配,努力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第二,制约和监督固定资产投资与行政事业的审计工作,有效提升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第三,监督并制约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决策权,确保决策权力的有效使用,有利于决策机制的不断完善。第四,监督并制约金融资金相关运作,从而降低金融风险的发生率。

审计经济论文第8篇

[主题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制度,它是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是审计结果的人格化。它不仅将审计监督引入了干部管理制度,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而且在维护财经法纪、促使领导干部提高管理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推动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必须运用一系列的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不同角度及不同层次,对其任期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所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而公正的审计评价,这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内容,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现状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内容笼统,过于格式化。无论是《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各部委办和各省审计厅所发的文件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具体评价的内容没有细化,没有评价的量化指标,也没有评价的综合标准,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如:对“经济发展项目”、“企业发展状况”具体应该评价那些方面,什么标准界定其为“好”、“较好”、“一般”、“差”,又以什么为依据综合评价“很好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没有履行”经济责任。另外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没有评价的具体框架,审计评价难度增加,多数情况只能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素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这样作出的审计评价常出现如下情况:一是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无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二是评价主观性太强,语言绝对化,违背谨慎性原则,轻易下结论。评价变成了鉴定式,又无具体事实证明材料支撑,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三是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削弱了审计的作用,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意义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审计评价标准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在当前形势下避免和消除这些现象,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无疑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全方位监督的需要,是促进和激励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需要,是补充完善领导干部量化考核体系的需要,是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的需要。对此,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总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体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法制性原则。审计评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审计评价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分,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过程中还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依靠审计调查取证所获得的可靠数据,进行计算、比较和分析,力求真实可信。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同时,评价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划清前后任的责任、前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切忌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任领导的政绩来评价,或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评价中必须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

四是坚持谨慎性原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领导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可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发生的重要经济事项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以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给以客观的说明,以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是:

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一是事实性评价。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账表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数据与审计机关依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进行审计认定后的数据相符合程度的比较,作出会计资料真实、基本真实、不能真实反映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评价。二是合法性评价。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作出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基本符合、违反财经法规的规定的评价。三是效益性评价。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实绩与相关的目标、指标、标准的比较,对经济效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通过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置情况的审查,作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部分健全、不健全的评价;通过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测,作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部分有效、无效的评价。在对被审计单位作出上述评价的基础上,依据审计查实的事实,作出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评价。2、执行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被审计者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不仅有自觉遵守财经法规的义务,而且有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的责任。因此,通过审计,应对被审计者作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好、较好、差的评价。同时,还应对被审计者廉政建设情况及在改革中的经济举措作出评价。

3、经济管理实施情况。一个单位管理的好坏,经营水平的高低,除了客观因素以外,很大程度取决于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的强弱、努力程度的高低。要针对资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对被审计者的管理能力、努力程度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4、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经济目标分为量的目标和质的目标,量的目标包括各项经济指标所要完成或达到的数值,质的目标包括单位经济管理能力、经营水平等内容。通过对被审计者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和经营实绩的计算、比较,对各项质的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测,凭借审计查证的数据和掌握的资料,作出定量和定性分析,肯定业绩与成效,指出差距与问题。同时,对被审计者所起作用程度作出评价。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既要注重综合评价指标,也要注重量化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发展指标,企业综合绩效,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福利费和招待费的控制率,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情况,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在综合指标下设置考评分值,系数在0.75至1之间,用分值乘以系数得出单项得分,一般分三个等次,“好”的系数为1,“较好”的系数为大于等于0.75小于0.90,“一般”的系数为小于0.75。量化评价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税收增长率/GDP增长率,出口总值增长额,农村人均纯收入,城镇人均收入增长率,科技、教育、计生、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状况等。在量化指标下设置考评标准,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大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好”,等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较好”,小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一般”。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根据国家、省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提出以下标准:

一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评价标准。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真实性评价运用调整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基本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6%;不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审计调整幅度>6%。

二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合法性的评价标准。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合规性评价运用违规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合规的标准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处理的;基本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不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或者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的。性质严重是指: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以及挪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资金、救济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救灾、扶贫、移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等。

三是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评价标准。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规范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决策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程序执行不充分;不规范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没有履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听取集体意见等决策程序,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

四是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全面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基本实现决策目标;无效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全面执行,没有实现决策目标。

五是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情况的评价标准。如果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则不予评价,可以在审计结果报告、移送处理书中反映。对未发现问题的,一般应表述为:经过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审计,未发现某同志任职期间个人在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方面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对领导干部住房、汽车配备情况,采取写实的办法,不作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