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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博士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1-08 23:34:20

审计博士论文

审计博士论文第1篇

关键词:博士学位论文;国际化评审;评阅意见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45-0235-02

一、国际化评审的重要意义

博士培养质量反映一个国家的人才素质和科技水平,而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是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博士论文国际化评审,即论文采用全英文书写,主要由外籍专家评审,并采用全英文的方式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对博士论文进行国际化评审,有利于比较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以评审促进博士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提高,从而培养出一批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拔尖创新型人才。同时国际化评审有利于增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我国大学的国际学术影响力。因此,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的国际化评审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探索国际化评审的必要性

首先,随着我国研究生培养国际化程度的提高,一些高校花大力气建设了一批全英文专业,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留学生到我国攻读全英文博士学位。有些高校甚至聘请了国际知名外籍教授担任全职教授或兼职博导。这部分博士生毕业全部撰写英文论文。采取国际化评审的方式,更符合这些师生的实际需求。

其次,众多高校与国外高校合作建设了一大批双学位博士生项目。试行博士论文国际化评审,有利于博士生的培养标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同时也吸引了国外优质留学生生源来我国攻读双学位项目。

三、国际化评审的实践背景

此前,国内少数高校曾进行过博士论文国际化评审的尝试[5],但是并未有大范围的实践。国内对博士学位论文的国际化评审方式尚处于摸索阶段,尚待完善和改进。因此,本文以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学学科的博士学位论文国际化评审实践为借鉴,通过分析和总结,试图为今后国内的博士论文国际化评审探索提供参考。

我校的生物学科近年发展迅速,在教育部第三次学科评估中位列第三,且博士培养的国际化程度较高,因此生物学科成为我校985三期试点国际化评审的学科之一。本文以该学科进行的博士论文国际化评审为例,通过分析专家的评阅意见,力求从国际专家的评阅意见中总结出先进经验,为今后提高博士培养质量提供借鉴。

四、评审的侧重点分析

参加评审的既有来自德国、英国、美国等国的欧美专家,也有来自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亚洲专家,还有来自欧美著名大学的华裔专家,以及国内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专家。通过对总计32份国际评审专家的评阅意见的分析,发现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专家,评阅的重点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侧重点的不同。

生命科学是一门研究生命活动规律的实验科学,讲究的是发现未知,各国专家都关注论文的创新性,以及创新的实用价值。不过专家们评阅关注的点各有不同。

(一)欧美专家

欧美专家往往会对论文的研究领域、研究目的、研究策略、实验步骤、实验结果逐一细致分析,指出闪光点。欧美专家关注作者作为独立的研究者,选取合适的实验方法,并熟练运用,使之为解决科学问题服务的能力,并同样看重课题合作研究者对文章的贡献。欧美专家不光看重论文作者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研究,也看重作者作为第二甚至第三作者,协助他人完成的相关课题。尤其重视作者是否在本领域内影响因子高的SCI期刊上发表了论文。同时,欧美专家尤其关注英文的写作,特别是摘要和前言的写作。大到文章的结构,语言的陈述,小到图表图例的格式,参考文献的标注,语法和拼写错误等,都会在评阅意见中指出。

(二)亚洲专家

亚洲专家会详细分析作者的写作和实验思路,并同样关注作者的科研水平,包括对所研究领域背景知识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实验方法和技能的全面掌握和熟练运用。和欧美专家相似的还有,亚洲专家同样重视作者在影响因子高的SCI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对论文的写作细节的关注度也和欧美专家类似,也都提到了前言和摘要的写作,用词的准确性,图表图例、参考文献、语法和拼写错误等。不同的是,亚洲专家尤其关注论文的实验部分,设计是否合理,数据是否充分,结论是否有说服力等都是关注的重点。并且,亚洲专家往往会关注作者下一步的研究方向。

(三)欧美华裔专家

欧美华裔专家和亚洲专家相似的是,也会详细分析作者的写作和实验思路,并同样重视论文的实验设计和实验结果的分析。作者对本研究领域背景知识的了解程度,也是华裔专家关注的重点之一。这和欧美、亚洲专家也类似。华裔专家也重视作者发表的SCI论文,但程度不及欧美和亚洲专家。虽然所有参加了国际评审的博士生都发表了较高水平的SCI论文,但是只有约三分之一的华裔专家的评阅意见中提及了SCI论文。而绝大部分欧美专家和亚洲专家都对作者发表的SCI论文有所提及,并把发表SCI论文作为博士生科研水平的重要体现。华裔专家特别重视的是论文的独创性、工作量以及研究深度。华裔专家还重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论文写作细节如拼写和语法错误等也有提及。不同的是,华裔专家往往会对下一步的研究方向提出自己的建议。

(四)国内专家

国内专家和国外专家相似的是,关注作者分析和解决科学问题的能力,且关注论文实验的设计和的分析,以及论文涉及的工作量和研究成果的现实意义。和华裔专家相似的是,国内专家一般也会提出对下一步研究方向的建议。和国外专家明显不同的是,评阅意见中几乎不提及作者发表的SCI论文。国内专家会对论文写作上的细节有所关注,如指出图表和图例的标注错误,但是对英文用词的准确性,拼写和语法错误等,未有提及。

五、启发与思考

一方面,多份海外专家的评阅意见提到论文已经达到国外知名高校授予博士学位的水平,这表明国内生物学科博士生的培养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同时虽然各国专家的评阅重点有所区别,但是所有专家都特别重视论文的独创性。独创性既包括独立思考,独立解决科学问题,又包括提出创新的观点,使用创新的方法,得出新颖的结论。因此,创新能力的培养一直是博士生培养的重点。

另一方面,虽然近年来各高校都对博士毕业有发表一定水平的SCI英文论文的要求,但是,从专家的评阅意见来看,国内博士的英语写作能力尚待加强。除个别专家提到论文作者的英文流利外,其他都曾详细地指出作者用词、拼写和语法的错误。因此今后在博士培养中,撰写英文论文的能力需要作为一个培养重点。目前我校已经开设专门针对博士生的学术论文写作课程,旨在提升博士生撰写英文学术论文的能力。

综上,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国际化评审是博士生培养与国际接轨的必要准备。国内博士论文虽内容已经达到一定水平,但与国际先进水平尚有差距。因此,今后应该继续推进和推广博士论文国际化评审,努力学习国外培养博士生的先进经验,提升博士生培养的总体水平。

参考文献:

[1]马莉萍.浅析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主要方法[J].科技管理研究,2005,(10):131-135.

审计博士论文第2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和管理人才。

二、学习年限

2016年我校博士招生实行一次招生。学习年限一般3年,在职博士生3-4年。

三、招生人数:

招生人数450名左右(准确数字以教育部下发的指标为准)。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下列学历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高校招生国家体检要求;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

5.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招考方式

2016年我校博士生招生全部采用申请审核制的选拔方式,详见《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校研发〔2015〕489号)和相关学院的2016年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凡报考我校博士生者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3日-12月23日),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以修改报考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无法修改报名信息,但可查询、打印报名信息。

(二)报名考试费用

报名考试费200元,现场缴费或汇款,汇款须通过邮局汇款,并请注明“姓名、报名号(网上报名时获得)及博士报名费”等字样。

具体地址:南京市 卫岗1号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95

收款人:杨亮 电话:025-84395345。

缴费截止日期2015年12月31日,未缴费者报名信息无效,报名交费后,不办理退款手续。

(三)提交电子申请材料

网报结束后,申请人请及时在网上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此阶段不必邮寄纸质材料),如下内容: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扫描件;

3.学位、学历证书的扫描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

4.硕士阶段成绩单扫描件(须就读单位签章);

5.英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雅思A类,WSK等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

6.获奖证书、课题、发明专利、已发表(录用)论文或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7.硕士学位论文的封面和摘要(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核心研究内容等);

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附件2)(不少于3000字,由学院做具体要求);

申请人提交电子版材料注意事项:

1.博士报名电子材料的提交是博士报名审核的重要环节,请各位考生认真准备材料后提交,所有附件格式不限。

2.建议成绩单、外语成绩以图片JPG格式上传,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左右。

3.应届生请务必提交“在读证明”、“论文摘要、目录”等材料项。

4.往届生请务必提交“学位学历复印件”,“学位论文”等材料。

5.请将以上电子材料压缩为RAR或ZIP压缩包后上传。

七、学科审核和学院复核

1.初选

在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后,学院组成资格审核学科专家组(专家组的成员原则上为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可在学院主页公布复核阶段考生名单之日起3天内向报考学院提出调整报考导师意愿。

2.英语入学考试

英语水平没达到免试要求的申请者,但符合上述参加学校英语统一考试条件者,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入学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后,可视为英语水平考核通过。

3.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进入复核名单的考生,在参加复核时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原件交到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留复印件备查,申请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

(5)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签章);

(6)下载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报考攻读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定向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7)英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雅思A类,WSK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8)获奖证书、课题、发明专利、已发表(录用)论文等的原件或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附件3)(不少于3000字,由学院做具体要求);

(10)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书(附件4)。

4.复核

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进行复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审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

专业知识考查可根据各学院特点通过笔试、面试及实验操作等形式进行。综合能力面试时对考生的本科、硕士期间学习、科研能力、英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专家推荐、拟攻读学科博士学位的研究设想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核。

复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应提前7天在学院主页公布,面试工作应公开进行。综合审核时,考生须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等材料的原件备查。

5.确定并报送复核成绩

复核总成绩由四个部分组成: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和面试成绩。复核总成绩排名是确定录取排名的依据。各学院在制定方案时要明确规定各部分的考核方式,给分办法及复核总成绩中每部分的权重。

6.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在结合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确定拟录取人选。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各学院可参照以上选拔程序,按照保证招生质量、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制定初选、复核及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具体操作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实行,并在学院主页上公布。

八、研究生院审批

依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研究生院对学院拟录取考生的各种材料及其选拔程序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批准录取。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即取消其攻读南京农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2)有违法违纪记录;(3)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硕士学位。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3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九、体检

体检安排由各学院根据本院的复核阶段的时间安排与校医院商议决定,并另行通知。

网报时按要求下载、打印体检表(附件5、正反两面打印)。参加体检时务必携带此表,否则不予体检。体检结论由南京农业大学校医院填写,体检表由南京农业大学校医院转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合格以我校体检结论为准。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1.收费标准:

为贯彻《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教研[2013]1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我们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按学制收费,普通招考生学制3年,直博生学制5年。

2.奖助体系:

(1)实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范围覆盖计划内的所有在校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分12个月发放。

(2)实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博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3)实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学金的类别、比例和标准为:一等奖30%,18000元;二等奖40%,15000元;三等奖30%,12000元;每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4)实行校长奖学金制度,博士生校长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制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博士生,设特等奖若干名,每生奖励100000元;设博士生校长奖学金20名,每生奖励50000元。

另外还设有:a.专项奖学金制度,主要奖励优秀学位论文、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b.社会奖学金,主要是各类名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或其他来自社会捐赠的奖学金。

(5)导师对所招收的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助研津贴。具体标准为每月最低3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

十一、其他事项

1.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2.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3.在境外(含香港和澳门)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4.学校招收非脱产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数量规定为:自然科学领域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的5%,人文社科领域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的10%,高校专任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行政人员均在此比例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除外。同时在复核阶段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脱产学习一年的书面证明(由考生自行填写并由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5.报考类别说明:(请仔细阅读后再填报)

非定向:无工作单位,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

定向:有工作单位,如果被我校录取,不转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我校须和考生及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6.所有报名材料务必以邮政快递(EMS)或挂号信形式寄出,请勿以其他快递方式寄出,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或提交一份由当地省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8.有关专业、导师等方面的详细信息请与相关学院联系。

9.如因教育部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信息更新,以最新发表信息为准,请随时浏览2016年博士招生相关通知。

附件1 :南京农业大学博士报名登记表

附件2:南京农业大学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附件3:南京农业大学博士报名思想政治考核表

审计博士论文第3篇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及计划

2018年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非定向或定向)博士研究生共155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18年计划(尚未下达)为准。

非定向研究生为无固定工作、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必须在入学前转入我校研究生院的研究生,其他为定向研究生。

三、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种。

四、报名、考试(考核)

(一)普通招考

1.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3)获得报考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另外,报考导师职称为教授,考生还需获得其他至少一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报考导师职称为副教授,考生还需获得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满足以下条件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

②已进修所报考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主干课程。

③有公开发表的相当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内容为所报考学科(专业)方面的论文,考生为第一作者)。

④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同等学力考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并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内容须与本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为第一作者);报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环境毒理学与监测技术方向的同等学力考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2.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时间:2018年3月3日-2018年3月23日。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yz.chsi.com.cn。

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1)时间: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6日(上午8:10-11:00,下午13:40-16:30)。

(2)地点: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楼701)。

(3)提交材料:

①大连海事大学二〇一八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1)。

②专家推荐书(具体要求见以上报名条件(3),模板见附件2)。

③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后系统生成,其中第5页“本人自述”需考生手填。)。

⑥本人所获大专及以上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在学信网(网址:chsi.com.cn)能查到个人学历信息(大专及以上的所有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不到信息的考生须按学信网公布的流程办理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

(1)同等学力考生免交以上③项材料,但须提交报名条件(4)中相关证明材料。

(2)应届硕士毕业生的硕士学位论文、论文评议书、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资格审核阶段可不提交,但须在入学报到时补交。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14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

时间:2018年5月12日-14日,其中,12日全天和13日上午学校组织初试;13日下午各学院及学科组织复试;14日学校组织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3)。)

地点:大连海事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二)硕博连读

1.申请者条件

申请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以上“普通招考”招生方式的报名条件中(1)、(2)、(3)各项要求。

(2)须为本校2015级、2016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申请者须以全日制方式攻读非定向博士学位,且期间不得提出就业等与全日制非定向学生身份不相关的要求。

2.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时间: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8日。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yz.chsi.com.cn。

注:不需缴纳报名费。

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1)截止时间:2018年1月9日。

(2)地点:报考学院办公室。

(3)提交材料:

①同本章程“普通招考”招生方式要求的①、②、④、⑤、⑥、⑦各项材料。

②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登记表(附件4)。

3.综合考核

各学院于2018年1月14日前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事宜请咨询各学院办公室。

注:“硕博连读”具体规定见《大连海事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规定》(附件5)。

(三)申请-考核

学校将分两个批次组织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两个批次招生依据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仅申请和考核的时间不同。

1.申请者条件

申请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以上“普通招考”招生方式的报名条件中(1)、(2)、(3)各项要求。

(2)在2016年12月以后毕业,并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本校或其他高校(含国内高校和国外高校)的学术学位(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应用型)非定向硕士毕业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

(3)申请以全日制方式攻读非定向博士学位,且期间不得提出就业等与全日制非定向学生身份不相关的要求。

2.申请程序

申请包括网上申报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申报

(1)第一批次时间: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8日。

第二批次时间:2018年3月3日-2018年3月18日。

(2)两个批次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yz.chsi.com.cn。

注:不需缴纳报名费。

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1)第一批次截止时间:2018年1月9日。

第二批次截止时间:2018年3月19日。

(2)地点:报考学院办公室。

(3)提交材料:

①同本章程“普通招考”招生方式要求的提交材料。

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的科研规划。

③可以体现本人学术、科研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

(4)资格审核程序:各学院组成专家组依据各自制定的资格审核标准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内容至少包含:申请者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综合评价。各学院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核通过者由学院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负责组织。各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资格审核通过者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五人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

综合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每部分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各学院确定。综合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学院于2018年1月14日前对第一批次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于2018年3月26日前对第二批次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的具体要求及实施办法由各学院制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布并实施。

五、录取

1.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

2.“普通招考”方式中,报考非定向方式的研究生优先录取。

3.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学制、学费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年/生。

注: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学费标准,将按新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七、奖助政策

我校坚持系统设计,完善体制机制,统筹教育资源,合理配置财政拨款、科研经费、社会捐助、自筹经费等资金,通过多种形式增加投入,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奖助项目及标准如下:

1.博士研究生助学金

资助对象:所有学制内(四年)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资助标准:第一学年每人1750元/月,第二至第四学年每人2250元/月。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所有学制内(四年)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奖励标准:每人12000元/年。

3.硕博连读奖学金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硕士入学复试时书面确认硕博连读者,在通过学校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后,一次性奖励每人1万元。

所有通过学校考核的硕博连读生,在享受学校硕士基本奖助学金基础上,每人还享受300元/月的单项奖学金,按月发放,直到博士入学为止。

4.专项奖学金

根据各类专项奖学金章程,由学校分配确定各学院的奖励名额,各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5.国家奖学金

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奖励标准:每人3万元。

6.学院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八、其他

1.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加者为我校自主设置。

2.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按其所在一级学科授予博士学位。

3.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4.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5.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序号 学科(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办公电话 1 82302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0411-84726238 2 0823Z1 航海科学与技术 0411-84726238 3 0823Z2 海上交通工程 0411-84726238 4 82402 轮机工程 0411-84723572 5 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411-84729706 6 0824Z1 船舶电气工程 0411-84723572 7 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411-84729706 8 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0411-84729706 9 82301 道路与铁道工程 0411-84729611 10 82303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0411-84729330 11 82304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0411-84729611 12 0823Z3 物流工程与管理 0411-84729330 13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0411-84729330 14 82401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0411-84729611 15 0824Z2 救助与打捞工程 0411-84729611 16 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411-84724349 17 30100 法学 0411-84725210 18 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411-84728926 研招办联系电话:0411-84729493,传真:0411-84728329。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楼701)。

邮政编码:116026。

附件下载:

附件4: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登记表.doc(54 KB)

附件2:专家推荐书.doc(29 KB)

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二一八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doc(72 KB)

审计博士论文第4篇

刘明辉教授治学严谨,开拓创新,打破“就会计论会计”的思维定式,主张采用多学科、多领域的多种方法研究财务、会计、审计问题,提出了许多新颖的见解。他的学术专长主要集中在独立审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公司理财等领域。

在独立审计领域,刘明辉教授是最早参与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研究与建设的学者之一。作为独立审计准则研究的资深专家,自1994年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组以来,直接参与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第一至第七批共90余个项目的研究,起草和修订工作,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做出了重要贡献。他撰著的《独立审计准则研究》《高级审计研究》是国内该领域主要代表作之一,他主编的《独立审计学》《审计与鉴证服务》均为国内该领域第一部系统阐述独立审计和鉴证服务的教材,主编的《审计》被评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部级规划教材的精品教材。刘明辉教授认为,建立和完善独立审计准则是实现注册会计师审计规范化、法制化、国际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审计准则的实质在于规范,审计准则对于保证审计质量、减少审计失误、保护审计人员、为审计本身提供可信性等有其积极作用,也有其负面影响;制定独立审计准则必须考虑经济环境、政府部门、法律体系以及审计历史等因素的影响,与审计环境相一致。

刘明辉教授在现代财务管理与分析领域颇有成就,先后发表、出版了大量著述,如《财务管理原理》、《企业财务管理》、《财务管理》《财务成本管理》《公司财务理论》(译著)、《厂内银行的理论与实务》等著作和论文,着重研究了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企业经济活动分析,财务报表分析等问题。刘明辉教授指出,会计报表是衡量企业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晴雨表,经济活动分析是引导企业正确进行经营决策的信号弹。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应不断加强预见性、及时性、全面性、针对性和科学性,财务分析要向制度化、系统化、电算化和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审计博士论文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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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为规范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保证招生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有关规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条 招收博士生的选拔主要为学校统一考试。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都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考试是指初试所有考试科目由学校统一命制试题、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划分录取最低分数线。复试具体安排由校内各学院组织实施。

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分为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种。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的工作单位就业,非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各学院负责具体事项组织实施。

1.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各学院成立由院长、党委书记、主管院长、博士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博士生导师代表等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监控、协调和管理,由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事宜,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博士招生计划是招生工作的导向,须公平、公开、公正地执行。

1.根据各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条件保障等因素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及质量考核等情况,合理分配学科及博导的招生计划。每位博士生导师最多指导2名新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每位博导指导博士研究生(包含在读博士研究生)限额6名。

2.博士招生计划以学院、学科或博导进行分配、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院、学科或博导招生计划为参考招生计划,具体执行计划需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综合因素,调整学院、学科或博导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第七条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1.根据国家、四川省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具体情况,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实施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复试外国语种限选英语语种参考。

3.招生导师、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等信息以四川师范大学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学费、学制及奖助

第八条 学制、学费、住宿及奖助学金参评资格

1.定向培养学制为4年,非定向培养学制为3年。

2.博士研究生实行收费制。文学、教育学类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年9000元,数学类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按学制期内前3年缴纳。

3.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可由学校提供4年住宿(2人间)并按照学校规定缴纳住宿费;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可由学校提供3年住宿(2人间)并按照学校规定缴纳住宿费。

4. 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享受学制期内前3年奖学金参评资格,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享受学制期内3年奖、助学金参评资格。

第九条 助学政策

1.按照国家、四川省和我校的规定,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按月发放,每年共计10000元。

2.学校已建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制度,博士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获得相应经济报酬。

3.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教[2014]180号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4.学校还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博士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不让博士研究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条 奖学政策

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政策规定,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共设置有以下几种: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为每生3万元。每年评审确定后一次性发放。

2.学校设有学业奖学金。共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每年评审确定后一次性发放。

3. 学校设有校长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为该生该学年应交学费金额。每年评审确定后一次性发放。

4.学校设有励志奖学金。共两个等级,一等奖励志奖学金为每人每年5000元,二等励志奖学金为每人每年3000元。在每年评审确定后一次性发放。

第六章 报名

第十一条 报名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每年进行一次。报考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 学位只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复试时须按规定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报考学科硕士生主干课程;获得硕士学位但未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复试时须按规定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报考学科硕士生主干课程。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招生规定。

二、报名日期和地点

博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报名无效。博士研究生须进行统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和报名网址: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现场确认时间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现场确认地点为: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楼二楼211室)。

三、报名手续

1.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规定的网站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报考登记表》。

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⑴《报名信息确认表》、⑵《报考登记表》、⑶《政治审查表》、⑷两位《专家推荐书》、⑸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⑹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⑺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交验学生证复印件,入学时交验硕士毕业证书)、⑻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入学时交验硕士学位证书)、⑼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入学时交验硕士学)、⑽硕士阶段成绩单、⑾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在录取检查阶段提供)、⑿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生在录取检查阶段提供)、⒀本科阶段成绩单(学士学历报考)、⒁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预研究计划、⒂体检表等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报名费180元。

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资料,交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应届硕士生报考还须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证明。

四、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材料和报考条件进行全面审查。

第七章 命题、初试

第十二条 命题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所有科目均由学校自行命题,命题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三条 初试考试

1.考试科目为三门:英语和两门业务课,业务课考试包含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2.考生须按照四川师范大学当年公布的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考试科目准备考试,如业务课有选考科目的,请注明选择的选考科目代码和名称,不选者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

3.初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自行在规定时间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学校不再寄送。

4.初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八章 评卷

第十四条 评卷

1.评卷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评阅。

2.查阅试卷规定。考生本人不准查阅试卷。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和理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情况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3.入学考试成绩实行网上公布,考生可以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成绩公布时间一般在每年4月。

第九章 复试

第十五条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博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方法包括初试完毕后复试或由学校划定复试最低分数线后再复试,各学院可以自行选择,但需在初试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成绩由各学院公布具体的单项成绩和复试总成绩。

第十六条 复试时间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安排,进入复试的考生主动与报考学院联系,按学院规定时间按时参加复试。复试考生需带齐复试所需身份证、准考证、参与科研情况、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自我评价材料、博士期间预研究计划等,复试专家小组将对考生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审核评估结果作为评定复试成绩和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复试内容包括:面试、笔试、英语口语、攻读博士期间预研究计划等,各项具体的分值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同一学院须采用同一标准。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十八条 所有参加报名的考生均需按要求参加体检,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表。体检标准按照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院全面审查拟录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认真审核拟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现实表现等材料。

第二十条 加试在复试期间进行,内容为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和政治理论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第九章 录取

第二十一条 按照初试业务科目总成绩占50%,复试总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成绩。其中初试两门课总分200分,复试满分200分。初试科目中的外国语成绩只划定最低要求分数线,不计入初试、复试的总成绩。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导师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如有拟录取的考生放弃录取,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报考同一研究方向且同一博士生导师的考生依次替补录取。如没有符合要求的替补考生,考生、博士生导师可以进行双向选择,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允许初试科目相同的一级学科内进行调剂录取。如调剂录取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可以将此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其他学科或学院,以完成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

以下情况均不予录取:⑴初试单科成绩未达到全校统一划分的最低分数线要求者、⑵复试任一单项成绩不及格者、⑶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及格者、⑷政审不合格者、⑸体检不合格者、⑹报名材料未提供完备者、⑺报名材料信息虚假者、⑻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⑼应届硕士研究生入学时不具有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者均不予录取。如录取后(包括已经毕业了博士研究生),学校发现考生不符合国家的录取政策,学校可以在任意时候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 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须全日制脱产学习,人事档案材料全部转到学校,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重新就业;需保留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协议和提供政审材料。

第二十三条 经学校批准同意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正式录取。公示结束后,拟录取考生须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相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 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下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持原单位的证明,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博士研究生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博导、复试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2.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打印、调剂、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考生需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信息。

3.博士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⑴学校纪委:电话:028-84760624,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处);邮政编码:610068。

⑵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8-84760693,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10068。

4.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在狮子山校区。

5.各学院联系方式以四川师范大学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6.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yjsc.sicnu.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审计博士论文第6篇

中央戏剧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独立研究能力的高级戏剧、影视艺术研究人才。其应具备坚实深厚的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学科修养,能从事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理论及实践等领域研究,深入了解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及国际学术前沿研究,对本学科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系统、科学的研究与创见,能够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者文化部门等,从事教学、研究、创作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学习方式、学习年限

中央戏剧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详见专业目录);学习年限均为3年。

学院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录取的非全日制博士应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遵守学院考勤制度,服从学院课程安排。

三、报考条件

(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进行)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可打印后签字,须提供推荐人的联系方式)。

(五)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当提交已学过的硕士学位课程证明材料(证书和成绩单)和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全文(论文内容为相关学科领域,字数在20000字以上,论文在知网可查;不包含待及用刊证明等),并须在复试阶段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中国话剧、外国戏剧),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方能录取。

(六)现役军人应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提交大军区政治部盖章同意的《军队干部报考普通高校研究生登记表》)

四、报名

中央戏剧学院博士生入学考试2018年实行“申请-审核-考试”的考试方式。请务必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及附件,完成以下报名环节,并按照要求提交报名、审核材料。缺少任何一个环节,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未通过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进入以下(三)(四)环节。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8年1月5-11日(截止时间为1月11日22时)。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方式:

1、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入“博士网报”页面,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按照要求填写附件《课题研修申报书》,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至邮箱:bszs@zhongxi.cn。考生可同时提交公开发表的(相关学科领域)论文及艺术实践证明等材料(word格式)。

3、《专家推荐书》须由专家本人填写并亲自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至邮箱:bszs@zhongxi.cn,须在邮件标题中注明被推荐人姓名。

4、港澳台考生参加网报,报名手续同祖国大陆考生,须经港澳台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参加现场确认;外国来华留学攻读博士学位考生不参加网报,须经留学生管理处审核后参加现场确认。(港澳台学生工作办公室、留学生管理处电话+86-10-56620498)。

(二)考试资格审核

1、学院对考生提交的《课题研修申报书》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每位考生的《课题研修申报书》由三名专家评审、其中两名评审专家评审成绩为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考生所报考的导师、考生的硕士生导师以及推荐专家执行回避制度。

2、综合考生的《课题研修申报书》评审情况、《专家推荐书》、先修学历、考生提交的论文及艺术实践证明等材料,确定通过考试资格审核考生名单;

3、通过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于3月20日前在中央戏剧学院官网公示。

4、考生的《课题研修申报书》所确定的研修课题,即为考生在学期间的研修课题,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三)汇款支付报考费

考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汇款支付报考费。

汇款日期:2018年3月21-28日。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标准为200元/人、考生以银行汇款的形式汇到我院账户(汇款时应注明“博士生报考费”及考生本人姓名)。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户名:中央戏剧学院;账号:332456018721。

港澳台考生及外国来华留学攻读博士学位考生报考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现场确认

1、时间:3月27-28日,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楼一层),联系电话:010-56620342。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赴现场进行。

2、《2018年博士生报名登记表》,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填报信息后,在系统中生成、打印本表,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表中相应位置签署“同意报考全日制脱产学习定向博士研究生”或者“同意报考非全日制脱产学习定向博士研究生”(所填写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应与本人报考的研究方向相符)的意见,并签字盖章。应届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非院系)签章,档案在人才市场的往届生由人才市场签章。公章打印无效,电子签章无效。未提供上述签字盖章材料者,不予准考(港澳台考生无须盖章)。

3、考生须于现场确认时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纸质版:

(1)填写、签章完整的《2018年博士生报名登记表》,交验身份证原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及三张本人照片(2寸彩色证件照);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专业技术职称水平相当的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中需按要求提供专家的联系电话,推荐书使用中文书写,手写签字);

(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论文评阅意见书和答辩委员会决议等(应届生只需提供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

(4)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应当出示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毕业证书原件,并补交复印件。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需于报名时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不提交上述第3项材料,需提交已学过的硕士学位课程证明材料(结业证书、成绩单)和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全文;

(6)《课题研修申报书》,以及与所报考专业有关的论文(限已经公开发表的)、艺术实践证明材料;

(7)汇款收据(交复印件,验原件)。

网上报名信息通过审核、规定日期汇款支付报名费、现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后,发给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

(1)外国语。(2)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政治理论)。(3)业务课3-4门。(4)口试(面试)。(5)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中国话剧、外国戏剧)。

报考导演系的考生,“导演理论”科目须成绩合格(满分100分, 70分及以上为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考试;“导演理论”成绩合格者名单将于“导演构思”科目考试前通知考生。

(二)考试时间、地点:2018年5月7-11日,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中央戏剧学院。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具体组织办法,本院另行通知。?

七、录取

(一)除《中央戏剧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注明外,每位导师招生人数最多不超过两名,学院预计招生总数不超过28名。招生人数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本年度博士招生计划为准。因专业目录中所列每位导师的招生人数之合,大于教育部最终下达给学院本年度的博士招生计划,博士生导师最终招生名额的确定,按《中央戏剧学院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名额的规定》(见附件2)执行。因上述原因(总)名额所限,可能会出现导师名下第一名不能录取的情况,请考生认真阅读文件,了解学院文件后审慎报考。

(二)我院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排序,并综合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业务素质、科研成果与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入学考试成绩排序依据为:

1、各科考试成绩均达到我院合格标准的考生,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名(按导师分别排队);各科合格标准在考试结束两周左右划定、公布。

2、总分折算公式:“外国语+中外戏剧名著分析+业务课考试科目2+业务课考试科目3+专业面试(口试)。

总分相同按专业面试(口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总分、专业面试(口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照《中央戏剧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业务课考试科目3”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学院将按照《中央戏剧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公布的导师招生人数要求,且符合《中央戏剧学院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名额及岗位工资标准的规定》,进行拟录取工作。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在本专业方向内,按排名先后,经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 并综合考虑学院学科发展情况后,进行调剂拟录取。

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三)拟录取原则及名单向社会公示。我院确定的拟录取名单须经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给考生本人。被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我院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除外),取消入学资格。

八、报考费用及学习期间的待遇

考生的报考费、体检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参加考试的往返路费、录取后赴校的路费、行李托运费等,由本人自理。在学期间待遇由我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确定。

2018级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北京生源(含定向和非定向)不安排住宿;非京生源(含定向和非定向)在昌平校区安排住宿。

九、学费标准

博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缴纳学费10000元。如国家有新的收费标准下达,按新标准执行。学院建立奖助体系,支持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完成学业。

留学生学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就业

考生可报考定向(录取后档案不转入我院,我院、考生及其档案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录取协议)或非定向(录取后档案转入我院)博士研究生。

毕业生就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有关报名材料必须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二)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我院教师不以任何形式参加考研辅导。我院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不提供历年试卷。

社会上以“中央戏剧学院”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与中央戏剧学院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以免受骗。

(三)对在报名、考试资格审核或考试中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伪造替代、抄袭雷同或作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zhongxi.cn

中央戏剧学院北京昌平校区地址(邮件寄送请使用顺丰95338):

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温都水城附近)中央戏剧学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102209

乘车路线:地铁五号线天通苑北站下车,换乘快速公交3线,温都水城站下车;地铁2号线安定门站下车,换乘快速公交3线,温都水城站下车。快速公交3线请乘坐安定门—温都水城线路。(快3公交车有三条支线,请注意选择安定门—温都水城线)。

联系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10)56620342 (未尽事宜及疑难问题)

(010)56620341 (考试资格审核相关问题)

纪检监察办公室

(010)56620371

点击附件下载:

2018留学生、港澳台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须知-终稿171207.doc

附件2:招生名额文件.doc

审计博士论文第7篇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

3.考生须参加体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时间:2015年1月7日—25日

报考人员登陆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点击“博士网报",进入博士报名系统,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所持证件必须为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成功后需打印报名信息简表(统一用A4纸打印),并牢记报名号。未网上报名的一律不予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时间:2015年1月26日—1月29日早8:30-11:30,下午15:00-17:00

地点:研究生院教学馆第三小教室

现场确认时需持以下材料:

1.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部队在职干部需持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介绍信,地方非应届考生需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或档案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托管证明)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4.政治审查表(党团员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负责政审,群众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政审)

5.专家推荐书两份(要求手写)

6.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复印件也可)和论文答辩评议书复印件

8.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应届毕业硕士生在报名时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和内容摘要,论文全文、论文答辩评议书待入学时补交。第四军医大学毕业的往届硕士无须提交硕士成绩单、学位论文全文和论文答辩评议书。

现场确认时须缴纳报名费200元。

外地考生可函报,需在2015年1月20日前将以上所有材料邮寄至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报名时交纳报名费200元,函报考生可通过邮政汇款至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收,汇款附注中填写考生姓名和报名号。

逾期未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报考提供虚假证明资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核和体检

1.军队考生考核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2015年3月7日—8日

初试地点:第四军医大学

复试、体检在初试结束后进行。

所有军队考生须在初试前一周主动向报考科室或导师咨询复试具体安排。

初试科目:初试分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3门科目,其中英语为国家卫生部统考科目。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本目录凡有选考科目的,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准确选择考试科目。

所有参加初试的军队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和体检。复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未复试体检或复试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2.从2015年起,我校地方教育部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将采用“申请-审核制”,考生不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但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英语笔试,英语笔试为2月7日。具体报考导师及考核办法请参见《第四军医大学教育部计划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

(四)其它

1.我校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下达的2015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教育部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导师有明确限制,考生在报考前请仔细阅读《第四军医大学教育部计划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或咨询研究生院招生处。

2.可跨学科授予学位的专业,按入学考试时报考的学科专业代码对应的学科门类录取和授予学位。

3.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精品建校、阳光治校方略,促进优秀人才培养,我校设立“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具体要求请参见《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报考单位代码:90032 地址:陕西西安长乐西路169号 邮政编码:710032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处 电话:029-84774339 联系人:梁平

审计博士论文第8篇

一、普通招考(含招生资格审核制)招生方式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祖国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4年8月底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及毕业证书);

3、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9年9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招生类别

1、非定向就业

全日制脱产学习,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

招收对象为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考生,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三)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系统:点击进入

2、现场确认

(1)时间:2014年2月23日—24日。

(2)资格审查: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持本人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硕士研究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的考生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3)报名费:350元/人。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同时进行。

1、初试

初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16日,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2、复试

(1)时间与地点:2014年3月16日下午开始,具体安排由报考学院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复试阶段进行,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凡未经过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3)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的材料(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整理,其中①-⑥装订成册):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湖南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②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③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④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⑤两份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登记表》(仅限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交,需加盖当地教育厅民政处公章);

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评议书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

⑧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

⑨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⑩自我评价书。

(4)复试费:120元/人

(五)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地点在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须在毕业后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往届硕士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博士生录取资格。

(七)学制

学制4年。

(八)入学时间

录取考生于2014 年9 月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九)招生资格审核制

我校继续开展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工作,详情请查看《关于开展2014年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试行工作的通知》。

二、硕博连读招生方式

(一)招生对象、推荐选拔办法

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本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即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异的可申请硕博连读。根据《关于湖南大学2014 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进行推荐、选拔。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网址:点击进入

(2)现场确认

时间:2014年2月23日—24日。

验证:持硕士研究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费:350元/人。

(三)复试

学院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学院组织的硕博连读生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四)录取

复试合格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如无异议者拟录取为硕博连读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五)学制

学制不低于3年。

三、直接攻博招生方式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4届普教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申请专业为我校理、工类博士生招生学科专业。

(二)申请程序

1、网上申请

2013年9月30日前申请人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报名系统,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后打印《申请意向表》,复试时同申请材料一起交报考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

申请材料包括: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直博)资格证明;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4)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2、资格初审

学院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参加复试。申请人可以在报名系统上查询申请状态,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的通知为准。

3、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复试时需进行体检,身体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确认

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直博生)资格的同学到母校领取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到母校办理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

(2)网上报名(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确认

已经完成硕士生报名手续的学生须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并办理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网址:点击进入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2月23日—24日

验证:持本科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确认。

报名费:170元/人。

5、寄(送)报考登记表

在 11 月 30 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加盖有关公章后寄(送)到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本校直博生通过学院统一送交)。

6、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7、学制

学制不低于5年。

四、学费与奖助

2014年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我校将继续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设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对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资助面达到100%,同时设置助教、助研岗位提供给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各阶段,若学业表现突出还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科研能力特别优秀的,列入学校优秀博士研究生资助计划。通过这些举措大力提高研究生在校学习生活待遇,使研究生能够安心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方案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信息。

学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执行,如有调整,最终以湖南省物价局等部门的批文为准。

五、相关说明

1、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3、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属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持有加盖公章的《报考 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5、“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的对口单位为西南民族大学。

6、建议考生在报考前,考生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以便交流有关信息。

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现场确认期间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为准。

六、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32 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进入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