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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厂行政论文赏析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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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厂行政论文

药厂行政论文第1篇

关键词:马克思经济学;关系;依赖;制约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NKZXBl0051)。

作者简介:高 嵩(1972―),女,黑龙冈人,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理论经济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FO1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10)06―0001―05 收稿日期:2010―06―25

一、引 言

近年来,我国医药卫生领域患者利益缺乏保障的状况引起人们广泛关注,医生开大处方以及药品价格虚高等问题的不断恶化,更是饱受诟病,也促使政府出台新一轮的改革措施。其中,医生开大处方是指医生利用专业知识及患者对相关知识缺乏了解造成的信息不对称,替患者挑选价格过高、数量过多的药品及服务;药品价格虚高是指药品“零售价格一般是出厂价格的4―10倍,甚至更多”(陶志明,2008)的现象。

学者们一度将上述问题归结为医与药结成的利益关系,批评“以药养医”政策对医药合谋的推动作用,敦促政府推出措施以切断医药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医药分开”的设想。政府也先后采纳一些学者的建议并选取若干医院开展试点,如2000年颁布的《关于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曾寄望的“药房托管”;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大力支持的“收支两条线”等,但类似的措施在试点中还有不良表现。针对这些不良表现,有学者指责政府出台的措施没能真正落实“医药分开”设想。胡善联就曾指出,实行“药房托管”并不能切断医与药之间的利益关系,而且多了企业管理药品销售这一环节,反而会加重老百姓的药费负担(陈枫,2007)。杨中旭等(2008)搜集到一些证据,认为在“收支两条线”试点医院医药代表仍有动力与医生接触,在医与药之间重新建立某种利益关系。不过,这些挫折并没能促使人们放弃“医药分开”设想,陈竺在2009年初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要推行医药收入分开改革。

与绝大多数学者不同,本文主张从马克思经济学出发重新审视我国现阶段医药卫生领域医、患、药之间的关系,认为支持“医药分开”设想的学者把医与药之间的关系看作是可以被彻底切断的,从而把医生和药品生产厂商“塑造”成不受关系约束的、彼此孤立的“鲁滨逊”,这种关于个人的认知与马克思的个人观念存在明显区别。当然,本文立足于本人对马克思相关观点的认识,尝试由此出发分析我国现阶段医疗卫生领域的现实问题,其中涉及到的关于马克思经济学的理解还与传统观点存在分歧。

二、马克思对社会关系的理解

在马克思看来,古典经济学忽视人们在彼此间结成的关系对个人进行抽象的做法无异于用关于人的幻想“来代替过去每一历史时代中所存在的个人”(马克思等,1961;原版,1932)”,从而虚构了“美学上大大小小鲁滨逊故事的错觉”(马克思,1976;原版,1859),但是,只要“离开鲁滨逊的明朗的孤岛”回到现实世界就能看到,“人都是互相依赖”(马克思,2004;原版,1867)”、互相制约的。与西方学者只强调自利性和理性的“经济人”假设不同,马克思还主张把人们之间的依赖和制约也看作是个人的行为特征之一(高嵩,2008)。

基于这种关于个人的认识,马克思强调世界“并不是某一独特利益的天下,而是许许多多利益的天下”(马克思,1965;原版,1842),私人利益之间还存在矛盾,从而促使每一个人都出于自身需要付出成本在彼此间结成真正的社会联系,用以制约他人的行为选择――尽力促使他人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行为,阻止他人选择对自己不利的行为――以便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私人利益。按照马克思的表述:“正是个人相互间的这种私人的个人的关系,他们作为个人的相互关系,创立了――并且每天都在重新创立着――现存的”社会关系(马克思等,1961;原版;1932)。

以工作日的决定为例,马克思强调“正常工作日的规定”是“资本家和工人之间斗争的结果”,其中,资本家这一方有人声称“把劳动时间由12小时缩减到10小时”产生的“祸害‘合计起来’给工厂主的前途和财产带来极其严重的损害”;工人这一方也有人勇敢地表示自己“宁愿劳动10小时而少拿些工资”,社会关系在所有资本家和所有工人的努力下实现均衡(高嵩,2009)――“现行的工厂立法”顺应工人“日复一日地进行不屈不挠的反抗”而“强制地缩短工作日”。(马克思,2004;原版,1867)

在马克思经济学中,每一个人都处于依赖和被依赖、制约和被制约中,每一个人都在寻求更好的办法以约束他人的行为选择并迫使他人接受对自己更有和社会关系,所有个人的行为选择促使每一个社会成员“被迫自愿”接受同一社会关系约束。马克思关于个人和社会的理解还与西方经济学自斯密以来的传统观点存在根本分歧。本文正是基于这种对马克思经济学的认识,尝试分析我国现阶段医药卫生领域不同主体各自从自身利益出发在彼此间结成的关系。

三、医药卫生领域不同主体及其利益矛盾

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在医药卫生领域推行改革:改变公立医院依靠财政补贴的状况,允许其自筹部分资金并与医生收入挂钩;改变城镇职工就医通过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报销的状况,代之以社会医疗保险计划;促使药品生产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患者

按现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规定,患者须承担就医费用的某个比例,余下部分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基金来源于参保个人及其所在单位缴纳的保险费和财政补贴。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任意个人s,无论是否患病,由于社会保险制度和税收制度的强制执行,他必须依保险费率t缴纳医疗保险费tm;还必须缴纳税金T(m),m为s的收入水平。当s患病时,他承担的金额相当于实际发生费用的某个比例α,α

max Us(x,y)

st:(1―t)m-T(m)=αpxx+pvy (1)

解(1)式,当二阶条件满足时,有

αUs(x,y)/αx-λαpx=0

αUs(x,y)/λp-λpy=0 (2)

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的任意个人s1,他不必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患病时要全额支付治疗费用。s1将选择x和y的购买数量,以实现其私人利益Us1

max Us1(x,y)

st:m-T(m)=pXx+pyy (3)解(3)式,当二阶条件满足时,有

αUs’(x,y)/αx-λpx=0

αUs’(x,y)/αy-λpy=0 (4)从自身利益出发,患者s或s’希望医生处方能够满足(2)式或(4)式要求,即在综合考虑药品疗效和价格以及患者的收入水平后为其选择合适的药物品种及数量。

2.医生

医药卫生领域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使得患者购买药品x的行为还与购买普通商品y的行为有所不同。患者并不清楚自己患了何种疾病,也不知道哪些药品对治愈自己的疾病是必要的,所有这一切都要由掌握专业知识的医生帮他做出判断。令d为任取的某位医生,假设他的私人利益为Ud,医生d总是从自身利益Ud而不是从患者s或s’的利益Us或Us’出发在同类药品(x1,x2,…)中替患者做出选择。如果存在激励机制使得某些药品及其处方数量与医生收入之间存在较强的正向关系,d就有可能利用其拥有的专业知识为患者选择d自己希望,而不是患者希望的药品和(或)数量。在现实生活中,类似的激励机制包括医院为保证自身收入而推出的一些规定,药品生产厂商为保证药品销售而推出的营销手段,等等。

3.药品生产厂商

令i为任意药品生产厂商,xi代表i生产的药品数量,Pxi为零售价格,pxi为出厂价格,ei=pxi-pxi为单位药品销售费用,xi随ei增加而增加,且其增加幅度递减,有αxi/O,α2xi>0,α2x1/αei0,axi2c/αxi2>0。令ci’(pxi)表示i为保证零售价格pxi得以审核通过所付出的成本,由于i掌握的药品生产及疗效的专业知识不能完全被人们了解,信息上的不对称使得政府管理部门无法确保其审批的药品定价是准确的,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i选择更高的零售价格,有αci’/αpxi>O,a2ci’/αpxi2>O。i通过选择零售价格pxi和出厂价格pxi’来实现自身利润最大化

max pxixi-ci(xi)-ci’(pxi) (5)解(5)式,当二阶条件满足时,有

(Pxi-αei,-αxi)αxi/αei-ci/αPxi=0

xi-(pxi-αci/αxi)αxi-αei=0 (6)药品生产厂商i的最优定价满足(6)式,他总是从自身利益出发做出行为选择。

四、我国现阶段医、患、药之间关系的形成与发展

以上分析说明,医生替患者选择的治疗方案决定了患者购买药品的质量和金额,以及药品生产厂商的销售额和医生自身的收入水平,而医、患、药各方还拥有各自不同的利益目标。从马克思的观点出发审视医药卫生领域可以发现,正因为认识到自己与他人还存在利益矛盾,每一方都设法制约其他各方――促使他们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行为,阻止他们选择对自己不利的行为,以期最后确定的治疗方案更加符合自己的私人利益,他们的行为选择决定了彼此间结成的关系。

1.医、患、药之间关系的形成

据估计,我国市场上有高达95%的零售药品是可替代的(李松涛,2007),同类药品生产厂商之间的竞争还非常激烈。对处于激烈竞争中的某一药品生产厂商来说,因为绝大多数药品是经由医生处方销售给患者的(张泰,2004),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销售状况直接取决于医生的行为选择,因此会设法在药品销售与医生利益Ud之间建立起正向联系,从而促使医生在(x1,x2,…)中替患者做出选择时,更偏爱该厂商生产和销售的药品,即便该类药品及其数量还可能偏离患者的利益Us。当然,为了更好地制约患者的行为选择,约品生产厂商和医生也会尽量使用患者不了解的术语为药品冠名,利用自己掌握的药学和医学专业知识所形成的权威可以更容易地促使患者接受医生处方。

另一方面,患者也在付出努力以便促使医生在(x1,x2,…)中做出选择时,尽量不偏离自己的利益Us或Us’。比如,寻求政府帮助,迫使医生允许患者持药方去零售药店以相对较低的价格购买药品;敦促政府将通过给医生“回扣”的办法销售药品的行为视同商业贿赂;促使政府认识到医生开“大药方”损害了患者利益并推出《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同样地,药品生产厂商和医生为了更好地实现自身利益也在努力制约对方的行为选择,其中,药品生产厂商希望花更小的代价促使医生把自己生产和销售的药品写进处方,医生则希望从药品销售中获得更多好处。当然,不惜偏离患者利益Us或Us’进

而争夺更大利益份额的举动本身还与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道德标准相背离,因此,医生和药品生产厂商对对方行为选择的制约大多采取更加隐蔽的方式。但是,我们仍然能够从竞争环境不同的药品生产厂商境遇的巨大差异看到医生与药品生产厂商的依赖和制约。在同类药品替代性较强的情况下,药品生产厂商间的竞争非常激烈,令e-i为除i外其他同类药品生产厂商选择的单位药品销售费用,给定因为替代性较强,i只要选择较大的ei,就能促使其销售量大幅提升,当αx1/αei数值很大时,由 (6)式可知,此时i会不惜选择较高的零售价pxi和较低的出厂价pxi。相反地,在同类药品替代性较弱的情况下,药品生产厂商间的竞争并不激烈,给定e…因为替代性较弱,即便i选择较大的ei,也难以促使其销售量有大幅提升,当αxi/αei数值较小时,由(6)式可知,此时i不会选择较高的零售价pxi和较低的出厂价pxi。可见,同类药品间的替代性越强,医生就越能通过在若干药品之间进行选择来制约药品生产厂商,进而从药品销售中获得更多利益;相反地,同类药品间的替代性越弱,医生在若干药品之间进行选择的余地就越小,也就较难制约药品生产厂商,从而难以从药品销售中获得更多利益。

总而言之,我国现阶段医药卫生领域医、患、药之间的关系产生自医生、患者、药品生产厂商各方的行为选择,并且反映了他们之间的利益矛盾,以及他们各自从自身利益出发制约彼此行为选择的努力。

2.医、患、药之间关系的发展

对于医、患、药中的任意一方来说,能够认识到自身利益的实现还依赖于自己参与其中与其他各方结成的关系,因此会付出努力推动医、患、药之间的关系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当然,这种关系的具体发展变化还要看哪些主体找到了相对更加有力的手段来制约其他主体的行为选择。

因为医生和药品生产厂商在各自领域掌握着专业知识,患者即便借助政府力量仍然对医生的为人及其掌握的专业知识缺乏了解,不能清楚判定药品疗效和价格是否合理,也不能清楚判定医生处方是否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而药品生产厂商建立并维护的药品销售与医生利益间的正向关系还具有隐蔽性,政府很难判定其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规。相反,医生和药品生产厂商凭借其掌握的专业知识,相对更容易制约患者的行为选择,并促使自己的意见获得政府认同。这一切使得患者缺乏更强有力的手段制约医生和药品生产厂商的行为选择,因而在医、患、药的关系中陷入更加不利的处境。本文认为,从我国医药卫生现状来看,医、患、药之间的关系在总体上仍旧朝着不利于患者的方向发展,即便2009年新医改方案的推出更多地缘起于患者为改善自身不断恶化的就医条件而做出的努力。

新医改方案特别强调:在未来3年内使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其中,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意味着不论患病与否,s须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提高为t’m,ι’>t;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意味着s患病时其支付的治疗费用比例下降为α’,α’

max Us(x,y)

st:(1-t’)m-T(m)=α’pxx+Pyy (7)解(7)式,当二阶条件满足时,有

αUs(,)/αx-λα’px=O

αUs(,)/λPy-λPy=0 (8)由于每一位患者的具体情况不同,他们在新医改方案推行后自身利益的变化也各不相同。按照新医改方案的推行所造成的利益变化情况为所有患者排序,在其中可以找到患者群A和曰,其中A可实现的利益水平有所下降,B可实现的利益水平有所上升。无论如何,由提高个人缴费标准积聚起来的资金是被用于弥补总医疗费用中扣除患者个人支付的剩余部分的,相对于患者群B,A中的患者身体更健康,提高社会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个人报销比例及支付限额意味着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强制执行促使资金从身体相对健康的人群流向身体相对不健康的人群。患者群B就医条件的好转来自患者群A对就医条件相对恶化的容忍,并不是因为患者找到更强有力的手段制约医生和药品生产厂商的行为选择。

另一方面,比较(8)式与(2)式和(4)式,因为α’

当然,新医改方案还在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方面做出尝试,对改善患者就医环境能够起到一定作用,但措施的推出并没有明确而有力地指向制约医生和药品生产厂商的行为。从总体上看,患者虽然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目的试图约束医生与药品生产厂商,但由于其所处的弱势地位,能够达成的效果有限。

五、结 论

本文基于对马克思经济学的理解,尝试分析我国医药卫生领域医、患、药之间关系的形成和发展,认为医生、患者、药品生产厂商拥有各自不同的利益目标,他们从自身利益出发结成一定的关系,用以约束彼此的行为选择。置身于这种关系之中,任意一方的行为选择都依赖于其他各方并受到其他各方行为选择的制约。

基于上述观点本文强调,我国现阶段医、患、药之间关系的形成和发展正是医生、患者、药品生产厂商各方主体行为选择的结果。正因为患者缺乏强有力的手段去制约医生和药品生产厂商的行为选择,使得自己陷入自身利益日益缺乏保障的状态,也决定了医、患、药之间的关系从总体上仍旧朝着不利于患者的方向发展。2009年推出的新医改方案虽然注意到患者利益缺乏保障的现实,却无力做到明确而有力地制约医生和药品生产厂商的行为选择,因而在保护患者利益方面能够达成的效果有限。

参考文献:

陈枫2007,医药分家:医院收入“窟窿”怎么填?[N],南方日报11―12:A04,

高嵩,2008,试析马克思对个人的认识――一种不同于“经济人”假设的个人观念[J],经济学家(4):110―115

高嵩,2009,也谈集体行动的逻辑――基于对马克思相关观点的理解[J],经济经纬(6):5―8

国务院通过医改方案3年内拟投入8500亿[0L],www,china com,cn,2009-01-22

李松涛,2007,“南京版本”能否破解医药分家难题[N],中国青年报12-12-11:07

马克思,1965,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三篇论文)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c]//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1976,政治经济学批判[M],北京: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2004,《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恩格斯,1961,德意志意识形态[M],北京:人民出版社

陶志明,2008,解决我国药品价格虚高问题的对策[J],经济纵横(2):53―55

杨中旭,杨龙,2008,公立社区医院的收支矛盾[J],中国新闻周刊(4):24―34

张泰,2004,对现代药品流通模式下药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考[J],经济研究参考(62):19―20

药厂行政论文第2篇

关键词:政府;药品;价格管理 

1 药品的特殊性 

1.1 药品的专属性

药品不同于一般商品,是专门用于治病救人的,患者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患什么病,用什么药。针对不同疾病的药品彼此之间不以互相替代,药品也不能当作补品长期食用,药品滥用很可能造成中毒或产生“药源性疾病”。

药品的专属性表现在对症治疗,患什么病用什么药。处方药必须在医生的检查、诊断、指导下合理使用。非处方药必须根据病情,患者自我诊断、自我治疗,合理选择药品,按照药品说明书、标签使用。 

1.2 药品的两重性

药品用的得当,就可以治病;如使用不当,则有可能危害健康,甚至致命。例如,盐酸吗啡,使用合理是镇痛良药;管理不善,滥用又是成瘾的。

1.3 药品用于治病救人

只有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才能保证疗效。国家制定了《药品管理法》,对药品严格监督管理,并制订和颁布了国家和地方两级药品标准,规定了严格的检验制度,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1.4 药品的限时性

药品储存有严格的时限期。过期药,药效改变,不得再用。时限性还表现在抢救病人急需用药时,一旦需要,必须保证药品的及时供应。尤其在解毒、急救、灾情、疫情、战争等紧急情况需要药品时,用药的及时关系到一个人甚至成千上万人的生死存亡。所以药品生产、经营部门平时就应有适当储备。只能药等病,不能病等药。有时药品虽然需用量少,效期短,宁可到期报废,也要有所储备;有些药品即使无利可图,也必须保证生产供应。

2 公民的基本权利要求政府有所作为 

宪法作为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要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确认下来,将统治阶级在各方面的意志集中表现为国家意志。宪法的作用亦称宪法的功能,是指宪法对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行为,以及社会现实生活的能动影响,是国家意志实现的具体表现。宪法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创制宪法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和实现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增进共同的幸福。宪法为了实现这个最终目的,主要基于三个原则来进行:一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相互协调的原则;二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原则,其中最重要的是基本人权;三是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这些原则既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同时也是对国家机关依照宪法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利的要求。

我国药品流通现状混乱,最终导致药品费用虚高,很多病人看不起病,不敢去看病,这些都无疑践踏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有基本的生存权,如果公民的基本权利都无法保障,肯定是政府的失职。根据我国现在看病难、看病贵等一系列问题的凸显,政府应该有所作为。

我们知道,医药属于特殊行业,其进入成本太高,很容易形成垄断性供应者,其竞争的优越性将无法体现,并会出现剥削消费者的潜在可能性,这就要求采取政府行动。虽然全球的发展趋势是把医药行业市场化,但又必须接受政府某种形式的管制,即价格管理。

3 从信息不对称理论看药品价格管理

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交易的各方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等,买卖双方所掌握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质量等信息不相同,即一方比另一方占有较多的相关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另一方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在各种交易市场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 正常情况下,尽管存在信息不对称,但根据通常所拥有的市场信息也足以保证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有效进行;在另一些情况下,信息不对称却导致市场失灵,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政府进入市场。信息不足或“信息不对称”是市场失灵的表现之一。市场的趋利性使商品的提供者之间倾向于互相保密。同时市场的广阔性和复杂性,使个别的商品生产者无法知晓所有的相关信息,必然导致盲目性,政府全面信息的提供和服务显然是有必要的。另一方面消费者的信息也是不完全的,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政府的管制也是不可缺少的。 

3.1 生产厂家与医院之间

在医药生产厂家与医院之间,他们二者所掌握的药品的成本信息不对等,生产厂家比医院占有更多的成本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医院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处于信息劣势的医院不能对处于信息优势的生产厂家的成本进行控制。所以,医院这一方对生产厂家存在戒备心理,会很谨慎做出自己的决策。

3.2 医院与患者之间

同理,在医院与患者之间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人们生病就必须看医生,也必须吃药,而且患者吃什么药、吃多少必须在医生的建议和指导下进行,患者没有能力对药品进行选择和比较,属于弱势群体。医院在这个环节处于信息优势地位,在药品终端销售中处于主导地位,在绝大部分药品有医生处方消费的情况下,医院成为药品销售的主渠道,而医疗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竞争,从而会严重损害患者的利益。

3.3 生产厂家与患者

由于这二者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而是通过以上两对信息不对称中推导出来,患者对生产厂家生产的药品质量、价格、功效等信息不是很了解,在很多同种功效的药品中,由于处于信息的劣势,往往得不到最好效用。这就需要医院这个桥梁来给患者提供透明的信息、完整的信息,使患者得到最大的实惠。

通过上面分析,我们已知道生产厂家与医院之间,医院与患者之间,生产厂家与患者之间都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要想使生产厂家与患者之间信息对称,就需要医院来公开信息,但是医院又与患者以及生产厂家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他们之间不

可能自行解决问题,必然要借助外部力量进行协调和解决,那么这个外部力量就是政府干预。

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即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会出现“搭便车”的现象,从而导致没有人进行信息的收集。医药流通中的信息也是这样,所以政府应介入解决信息问题,即对药品实行价格管理。

解决医药流通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政府必须介入其中是因为:一是收集信息是需要成本的,一般企业不愿进行信息的收集;二是在某种程度上,非政府在收集信息时的力量有局限性。所以政府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进行医药流通,集中招标,价格方面的信息收集,然后,使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医药行业属于特殊行业,具有垄断性质,只有利用政府的强制性才能使药品垄断者公开信息,以缓解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问题。

4 从委托理论看药品价格管理

委托、的概念来自法律范畴。从信息经济学角度,不同利益目标的双方从有意签署合作协议开始就形成了委托关系,我们称拥有私人信息优势的一方为人(agent),另外一方为委托人(principal),信息不对称是问题的核心。

委托理论的主要观点认为,委托关系是随着生产力大发展和规模化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使得分工进一步细化,权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识、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权利;另一方面专业化分工产生了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人,他们有精力、有能力行使好被委托的权利。但在委托的关系当中,由于委托人与人的效用函数不一样,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财富更大,而人追求自己的工资津贴收入、奢侈消费和闲暇时间最大化,这必然导致两者的利益冲突。在没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下,人的行为很可能最终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而现实世界中普遍存在着委托关系,如股东与经理、经理与员工、选民与人民代表、原(被)告与律师、甚至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都可以归结为委托人与人的关系。 

笔者认为公民、政府及医院(本文特指公立医院)三者之间存在双重委托关系。

4.1 公民与政府之间

如前所述,药品具有特殊属性,政府应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委托政府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为公民提供便利的医疗服务。在此公民为委托方,而政府为方,政府公民的医疗保障,利用医疗保险基金,为公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保障,实现公民的基本权利。由于政府部门繁多,人浮于事,行政效率低下,而且政府有自己特定的利益,所以作为委托人的公民应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专款专用,从而实现委托人的利益。

4.2 政府与医院之间

在政府与医院之间,政府变为委托人,而医院则为人,政府通过公民的委托,掌握财政资金,而政府通过把一部分财政资金委托给医院,使医院能够正常的运转,从而为公民提供医疗服务。而医院接受政府的财政拨款成为人,由于医院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有自己的利益,如医院的正常开支、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等等,势必使医院为了追求自身最大的利益,而与政府的目标有所偏离,不可能与政府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这个目标相一致。所以,为了防止医院与政府的利益相冲突,政府应该对医院进行监督,对药品价格进行监督,从而实现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

基于以上理论,政府有必要对药品价格进行管理。只有政府介入药品流通市场,才能更好地保护和实现公民的利益。同时,政府在干预时一定要强调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参考文献

[1]陈文玲.药品价格居高不下究竟原因何在[N].中国经济时报,2005-1-10.

药厂行政论文第3篇

关键词:政府;药品;价格管理 

1 药品的特殊性 

1.1 药品的专属性

药品不同于一般商品,是专门用于治病救人的,患者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患什么病,用什么药。针对不同疾病的药品彼此之间不以互相替代,药品也不能当作补品长期食用,药品滥用很可能造成中毒或产生“药源性疾病”。

药品的专属性表现在对症治疗,患什么病用什么药。处方药必须在医生的检查、诊断、指导下合理使用。非处方药必须根据病情,患者自我诊断、自我治疗,合理选择药品,按照药品说明书、标签使用。 

1.2 药品的两重性

药品用的得当,就可以治病;如使用不当,则有可能危害健康,甚至致命。例如,盐酸吗啡,使用合理是镇痛良药;管理不善,滥用又是成瘾的毒品。

1.3 药品用于治病救人

只有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才能保证疗效。国家制定了《药品管理法》,对药品严格监督管理,并制订和颁布了国家和地方两级药品标准,规定了严格的检验制度,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1.4 药品的限时性

药品储存有严格的时限期。过期药,药效改变,不得再用。时限性还表现在抢救病人急需用药时,一旦需要,必须保证药品的及时供应。尤其在解毒、急救、灾情、疫情、战争等紧急情况需要药品时,用药的及时关系到一个人甚至成千上万人的生死存亡。所以药品生产、经营部门平时就应有适当储备。只能药等病,不能病等药。有时药品虽然需用量少,效期短,宁可到期报废,也要有所储备;有些药品即使无利可图,也必须保证生产供应。

2 公民的基本权利要求政府有所作为 

宪法作为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要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确认下来,将统治阶级在各方面的意志集中表现为国家意志。宪法的作用亦称宪法的功能,是指宪法对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行为,以及社会现实生活的能动影响,是国家意志实现的具体表现。宪法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创制宪法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和实现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增进共同的幸福。宪法为了实现这个最终目的,主要基于三个原则来进行:一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相互协调的原则;二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原则,其中最重要的是基本人权;三是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这些原则既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同时也是对国家机关依照宪法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利的要求。

我国药品流通现状混乱,最终导致药品费用虚高,很多病人看不起病,不敢去看病,这些都无疑践踏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有基本的生存权,如果公民的基本权利都无法保障,肯定是政府的失职。根据我国现在看病难、看病贵等一系列问题的凸显,政府应该有所作为。

我们知道,医药属于特殊行业,其进入成本太高,很容易形成垄断性供应者,其竞争的优越性将无法体现,并会出现剥削消费者的潜在可能性,这就要求采取政府行动。虽然全球的发展趋势是把医药行业市场化,但又必须接受政府某种形式的管制,即价格管理。

3 从信息不对称理论看药品价格管理

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交易的各方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等,买卖双方所掌握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质量等信息不相同,即一方比另一方占有较多的相关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另一方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在各种交易市场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 正常情况下,尽管存在信息不对称,但根据通常所拥有的市场信息也足以保证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有效进行;在另一些情况下,信息不对称却导致市场失灵,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政府进入市场。信息不足或“信息不对称”是市场失灵的表现之一。市场的趋利性使商品的提供者之间倾向于互相保密。同时市场的广阔性和复杂性,使个别的商品生产者无法知晓所有的相关信息,必然导致盲目性,政府全面信息的提供和服务显然是有必要的。另一方面消费者的信息也是不完全的,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政府的管制也是不可缺少的。  3.1 生产厂家与医院之间

在医药生产厂家与医院之间,他们二者所掌握的药品的成本信息不对等,生产厂家比医院占有更多的成本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医院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处于信息劣势的医院不能对处于信息优势的生产厂家的成本进行控制。所以,医院这一方对生产厂家存在戒备心理,会很谨慎做出自己的决策。

3.2 医院与患者之间

同理,在医院与患者之间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人们生病就必须看医生,也必须吃药,而且患者吃什么药、吃多少必须在医生的建议和指导下进行,患者没有能力对药品进行选择和比较,属于弱势群体。医院在这个环节处于信息优势地位,在药品终端销售中处于主导地位,在绝大部分药品有医生处方消费的情况下,医院成为药品销售的主渠道,而医疗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竞争,从而会严重损害患者的利益。

3.3 生产厂家与患者

由于这二者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而是通过以上两对信息不对称中推导出来,患者对生产厂家生产的药品质量、价格、功效等信息不是很了解,在很多同种功效的药品中,由于处于信息的劣势,往往得不到最好效用。这就需要医院这个桥梁来给患者提供透明的信息、完整的信息,使患者得到最大的实惠。

通过上面分析,我们已知道生产厂家与医院之间,医院与患者之间,生产厂家与患者之间都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要想使生产厂家与患者之间信息对称,就需要医院来公开信息,但是医院又与患者以及生产厂家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他们之间不可能自行解决问题,必然要借助外部力量进行协调和解决,那么这个外部力量就是政府干预。

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即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会出现“搭便车”的现象,从而导致没有人进行信息的收集。医药流通中的信息也是这样,所以政府应介入解决信息问题,即对药品实行价格管理。

解决医药流通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政府必须介入其中是因为:一是收集信息是需要成本的,一般企业不愿进行信息的收集;二是在某种程度上,非政府在收集信息时的力量有局限性。所以政府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进行医药流通,集中招标,价格方面的信息收集,然后,使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医药行业属于特殊行业,具有垄断性质,只有利用政府的强制性才能使药品垄断者公开信息,以缓解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问题。

药厂行政论文第4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校中厂;校企合作

一、“校中厂”运作的基本情况

1.“校中厂”建立的总体目标

高职院校通过建立“校中厂”引企入校,把工厂搬进校园,校企合作建立实训实习基地、人才培养基地。将企业生产设备、运行资金、技术人员等资源引入,与学校场地、设备、师资有机整合,将办学与生产融合,实现校企深度融合,让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学习,使学生的知识技能与相应的工作岗位无缝对接,这是“校中厂”的建设目标。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校中厂”这一建设目标为引领,与张家港华昌药业有限公司共建化学制药中试车间,与常州买东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建淘常州网上超市服务点(电子商务实训基地)等多个“校中厂”, 为校企多边、深度合作搭建了广阔平台。

2.“校中厂”的教学管理与组织

“校中厂”作为校企共建的项目,在运作过程中受到学校与企业的共同管理,双方依照校纪校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同时,利用校园资源和企业资源实现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目标,有效地训练学生的实践技能。

以学校与张家港华昌药业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化学制药中试车间为例,该“校中厂”将企业的氨基酸类原料药生产线引入学校,在管理过程中,既要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又要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运作;在教学组织上,则坚持在承担真实工程项目任务中全面落实教学计划,通过氨基酸类原料药项目实施过程全面规划设计化学制药专业教学内容,将原料药从“小试开发到中试生产”实施过程的分项工程任务与化学制药专业学生岗位技能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原料药小试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原料药中试放大生产操作、原料药质量监控来进行,形成与生产紧密结合的教学内容设计程序。

3.“校中厂”运作的绩效分析

(1)学生在“校中厂”中实现了“双重身份”。“校中厂”使我们的学生走进课堂是学生,走进车间是工人,是企业的员工。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了学生可获得与传统教学不一样的收益:一是能得到知识与技能紧密结合的实践训练;二是能得到学校教师与企业员工的共同指导;三是能得到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的双重熏陶;四是能通过顶岗实践,经济条件得以改善,就业竞争力得以提升。

(2)企业在“校中厂”中实现了“三重效益”。一是人才效益,企业通过“校中厂”的运行模式,可以发现和培养一批生产和管理方面的人才,为企业后续发展贮备人才。二是经济效益,企业将生产车间转移至学校,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而且生产人员主要由高素质高技能型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使产品质量得到有力保障。三是技术创新效益,技术创新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企业通过“校中厂”的运行模式,将生产技术难题带进课堂,由专业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合作解决。

(3)学校在“校中厂”中实现了“四重收益”。一是学校通过“校中厂”运行模式,让企业参与进来,共同进行高职教育教学改革,使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与企业需求相吻合,更能反映出社会发展的需求。二是“校中厂”为培养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提供了条件。三是学校依托“校中厂”实训基地,加强了学生在实训过程中对企业文化的感受与熏陶。四是学校可以将学生安排到“校中厂”实训基地完成顶岗实习,避免了学生校外顶岗实习分散广、管理难等问题。

二、“校中厂”运作的制约因素

1.政策支持问题

虽然政府对校企合作在宏观上支持和鼓励,但是缺乏明确的政策法规和有力的财政支持,特别是对企业鼓励和支持的政策不够具体,没有具体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措施,多数企业没有动力意愿或基础条件来支持职业教育的实践教学,成为“校中厂”建立的政策瓶颈。

2.利益驱动问题

企业作为一个独立法人,其核心是赢利,“校中厂”也是其实现赢利的方式之一,但目前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支出远远大于其预期收益,这成为“校中厂”顺利运作需解决的一大难题。因此,以企业需求为出发点,建立校企合作长效利益驱动机制,是“校中厂”得以建立成功的基础动力。

3.经营理念问题

企业和学校在经营理念上往往存在一定的差距,两者虽然都追求效益,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偏差,企业往往看重结果而学校注重过程,企业灵活性强而学校原则性重,在“校中厂”运作过程中往往产生矛盾。

4.学校自身问题

企业与学校合作主要是为了获得学校的技术与人才资源,但目前高职院校大多由过去的中专改制而成,师资层次不高,科研能力较弱,对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攻关等帮助不大,无法满足企业创新的需求。

三、“校中厂”的完善途径

1.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政府规范校企合作

政府应联系实际,针对“校中厂”的建立,正式出台配套政策。一是要出台政策明确“校中厂”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职责和利益,对“校中厂”双方进行政策约束和激励;二是在校企合作项目的行政服务、资金扶持等方面,政府应提供便利和优惠;三是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校中厂”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税收优惠的分级比例。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

企业参与职业院校的实践教学,参与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是企业的一种社会责任。新闻媒体应大力做好这一宣传工作,宣传校企合作的真正作用;政府部门应根据国情建立和健全企业履行职业教育义务的监督检查机制,使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切实的贯彻实施。

3.充分调研积极行动,提高学校自身吸引力

一方面高职院校要进行充分市场调研,合理设置专业。另一方面学校应积极主动“走出去”,向企业界寻求合作伙伴,通过在企业或产业园区设立企业教师工作站的形式,将全体专业教师有计划地送到企业进行挂职锻炼,通过政策鼓励教师积极参与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攻关等横向课题,培养具有一技之长、又能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双师型”教师。并规定只有这些教师才能参与“校中厂”的教学与管理工作,对一些无法胜任企业实际工作需要的教师,则不允许参与“校中厂”教学工作。

四、结语

高职院校探索建立“校中厂”是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校企深度融合,合作育人、合作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校中厂”在学校、企业、教师、员工、学生之间建立了一条绿色通道,能较好地解决“工学结合”实践教学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是一种值得推广的校企合作教学模式。

参考文献:

药厂行政论文第5篇

驻厂工作总结

根据市驻厂工作办的安排,驻XX市中药厂工作队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同志在全市驻厂暨国企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市驻厂工作办的有关文件,针对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结合XX市中药厂的实际情况组织调查研究和讨论,认清了形势、振奋了精神、队员们表示一定要按照市政府、市驻厂工作办的要求、强化责任、加强学习、明确重点、严守纪律、摆正位子、改进作风、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出满勤、不扰民、朴下身子、察实情、下实劲、求实效、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作事实、做好事、尽自己所能为XX“以工兴市”作贡献。

我们驻厂工作队在市驻厂工作办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深入实施“以工兴市”战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帮助所驻企业在改革发展、改制、租赁、筹资、开关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一、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稳定职工、

工作队入厂后首先稳定企业职工队伍,深入车间科室调查研究,为企业找出路想办法,统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分别召集厂领导、中层干部、职工代表开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想法,对照国家、省、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结合该厂的实际情况,聘请权威人士对企业会诊,提出可行性方案,并广泛征询各方意见,认为租赁经营确较适用于该厂的实际情况。

二、协调有关人员立场,确定改制方案;

为了改制方案能顺利实施,分别召集厂领导、干部、职工代表耐心的做宣传和说服工作,协调相关单位,统一大家认识,最终有关人员、单位一致认为租赁经营方案确是该厂实施改制、开工生产的最佳方案,并积极行动起来支持该项工作。

三、以发展的眼光,长期营运为目标,招商引资,实施租赁经营;

药厂行政论文第6篇

上市药企――山西亚宝药业集团就在这座承载着华夏文明的文化古都生根发芽,蓬勃发展。2009年8月22日,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中药制剂分会、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药药剂专业委员会主办,山西亚宝药业集团承办的“全国中药创新与研究论坛”在山西运城如期召开。本刊受邀参会,对大会进行采访报道。

中国中药协会会长房书亭一如以往,在本次论坛上做精彩演讲,并接受本刊记者采访。

房老语言风趣诙谐,乡音淳朴,从基层中药厂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职业履历,令其对中国中药制药企业发展历程如数家珍,满怀感情。

建国后中药企业经历四阶段

记者:您好房老,请您谈一谈中国中药企业的发展历程。

房会长:中药产业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的传统优势产业,有几千年悠久历史,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多年来,中药都以其产量多、分布广、毒副作用小等优势占据着我国医药产业的半壁江山,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对中药产业的重视程度不足,中药产业的技术标准体系也不够健全,导致中药产业发展缓慢。如今的现代中药产业走过半个多世纪,已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和竞争力。关于中国现代中药企业的发展,我个人认为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解放初期到,是中国中药企业起始阶段。当时的企业主要是原来的(时期)医院和药房,如同仁堂。模式基本上属于前店后厂,规模不大。

第二阶段,从开始到结束。期间,国家办了一些公私合营的中药企业,规模都不大,主要是一根针、一把草兴办起来的。当时开展剂型改革,中药西制,一批中药厂的雏形基本形成。

第三阶段,结束到上世纪80年代末期。国家层面加大投资改造,此间重点扶持了21个中药厂。记得有山西太行药厂、开封中药厂、邯郸中药厂等,针对相对比较好的品种国家进行投资改造。

第四个阶段,为上世纪90年代初到现在。这一阶段为中医药企业突飞猛进大发展的时期。包括像山西亚宝这样的企业,不仅在研究生产中药,也兼生产西药。

第一方阵引领中医中药发展潮流

记者:国内目前有多少家中药企业,生存的状况如何呢?

房会长:中国目前有2000多个中药企业,从发展规模和生存状况来说主要分三个层次:一是引领中医中药潮流的大企业、上市企业;二是可以维持日常开支,稍有利润的中药企业;三是濒临破产边缘的企业。

在这些企业中,引头的方阵有二三百家,引领着中药工业的发展方向,包括一些国营企业、资产重组上市的企业、还有一些没有上市但已经形成规模的企业。这些企业不论从规模、还是生产水平,都非常现代化。我曾经在意大利的一家药厂参观,职工有170多人,年利润高达70多个亿。

处在中间位置的企业占到所有中医药企业的近一半。濒临破产的企业占七八百家。

在现代中国中药企业的发展进程中,第二第三方阵的中药企业,拖累了第一方阵的中药企业。

新药研发和创新能力与国际的差距

记者:我国中药产业存在哪些问题?

房会长:中药产业整体创新能力差。我国虽然是中药传统国家,但是在中药科技上还是一个弱国。我国每年人均用药仅为发达国家的几十分之一,而且我国医药工业生产的医药品种约95%是仿制国外品种,中药出口额也不足国际中草药市场的十分之一,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很难承受国外“洋中药”的冲击,这对我国中药产业是个致命的打击。

新药研发与国际规则差距大。我国的中药产品常常遇到国外市场的限制,其主要原因是我国药品规范与准则与国外的规则有一定差距,我国中药企业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低,企业规模小,没有一些具备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企业,中药企业对研发投入不足,技术和科技能力落后,不能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

中药企业规模小、人才缺乏。有些企业虽然已经初具规模,但仍存在一些例如中药产品重复,疗效相差不大、国际竞争力差等问题。我国中药企业绝大多数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创新能力严重不足,重复性的仿制产品很多,例如六味地黄丸,全国有近二三百家药厂生产,多数药厂用的是较差的药材,所以成本低,疗效也不显著。另外,中药产业方面的人才缺乏,对整个中药产业来说影响也非常大。

中药企业将向集团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记者:我国中药产业未来发展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趋势?

房会长:现在中国不少中药企业像山西亚宝药业一样,正在向集团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再也不能用传统的眼光看中医药发展。具体来说可以从四个方面谈起:

一是企业将向兼并重组方向发展。近年来,医药领域的兼并重组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主题。随着新医改的不断推进,我国的中药企业也迎来新一轮整合期,通过兼并重组扩大经营规模,实现规模效益,这些措施都提高和改善了中药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实现医改和中药产业的双赢。像山西亚宝对北京中药厂进行收购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二是各方资金加快向中药行业倾斜。中药作为我国医药行业“十一五”规划的重点发展产业之一,新医改和国家刚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都表明了我国对中药行业的发展导向和相应扶持政策,未来各方资金都将会加快向中药行业倾斜,以促进中药产业的发展。

三是企业更注重品牌的发展。国家《意见》提出要加大对中药行业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扶持中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如今,我国已经有一批中药企业被誉为“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未来更多的中药企业将更加注重自身品牌的发展。

四是产业发展将愈加规范化。随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中药产业的规范化程度已经有了大幅度提高,中药行业内多、小、散、乱的局面也有了一定程度改善,可以预见今后中药产业的发展将愈加规范化,包括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炮制以及中药商业等各环节。

中药协会――架起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纽带和桥梁

记者:作为中国中药协会,具体工作有哪些?

房会长:为中医药企业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团结地方兄弟协会,把力量整合起来,形成网络服务体系,共同努力把中国中药协会办成企业之家,地方协会之家,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纽带和桥梁。

为企业创造与政府沟通的对话平台,以帮助企业及时掌握宏观政策,适应市场经济需求是协会的主要工作之一。协会同时开展不同形式的论坛,灵敏而有效地反映行业问题和呼声。建立一个具备相对完整、全面的产业政策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企业与有关部委、科研院所的联系,着力进行国家与中药行业发展相关的政策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汇总,为中药企业的发展提供尽可能详尽的指导性资料。为中药的国际化交流与传播提供基本的渠道和平台,走出去,开展非政府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通过承办主办各种相关展览,推广中药知识、传播中药文化,提高中药的国际认同度。探索为会员服务的新形式,如为会员培训各类专业人才,创办行业刊物,传播行业信息,举办行业会展等。通过这些工作,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对山西情有独钟

记者:您这是第几次来山西,对山西有什么印象?

房会长:我对山西还是比较熟的,到晋北的次数更多一点,因为我们的扶贫对口单位是五寨县,所以每年都要去,帮助当地老百姓脱贫。最初的想法是在当地建一所中医院,但是又觉得不太合适。后来通过考察,发现当地的气候、环境,特别适合生长黄芪,是道地药材的生产地。通过与当地老百姓签合同,进行定价收购,保证了老百姓的利益,现在当地种植黄芪已形成规模。

每一次到山西都会让我有一种回到家的感觉,乡亲们纯朴、热情,政府诚信、务实。特别是我看了《走西口》这部电视剧,晋商吃苦耐劳、英勇智慧的精神,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我和山西一些药企老总接触时,很能感觉到那种晋商精神得到了继承和发扬。山西亚宝药业董事长任武贤就可以说是新时代的晋商,有先进的企业理念,务实的工作精神,我相信,亚宝肯定会做大做强。

顺其自然 做好“八得”

记者:能谈谈您个人的养生经验吗?

房会长:(哈哈一笑)我没有什么经验,只是有一些自己的小感悟。今年5月份,我国著名的漫画家丁聪先生去世,享年93岁,他说自己的长寿之道是:抽烟喝酒不锻炼。其实是说,健康也要做到顺其自然。

具体是,不强迫自己做不喜欢的达不到的事,比如爬山,爬到一定极限,爬不动了,就是身体告诉你不行了,不要强行突破自己身体的极限;还有吃饭,尤其吃自助餐,本来已经吃饱了,但是看到好吃的收不住口,吃坏了身体。经常听说有人晚上失眠吃安眠药,我就不这样做,我要是睡不着就看书,直到瞌睡了。

同时,我对养生还有“8得”――

看得透想得开。包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如机关干部永恒的话题就是升迁问题,人人都想在有限生命里有自己的成就,被人承认。

拿得起放得下。对什么事情不要太斤斤计较,要学会“难得糊涂”。

药厂行政论文第7篇

1建立健全实习教学管理制度

药厂作为药学专业学生的实习地点,与其他实习单位有很大差别,药厂作为药品的生产地点,必须满足国家良好生产管理规范(GMP)认证[2];生产出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尤其是中国药典(2010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药品具有“生命相关性”,药厂必须具备药品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药厂鲜明的特点决定了药厂一切生产活动必须有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并且,这些规定同样也适用于药学实习生。从某种程度上也解释了实习带教质量的高低与带教工作的管理密切相联[3]。

2实习管理领导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三仁堂药业有限公司专门成立实习管理领导小组,建立总经理领导下的各小组负责制,分别由生产副总、质检副总、销售副总任副组长,行政部、生产部、质检部、营销部及库房等职能部门负责实习生的轮岗管理工作,保证实习工作的有序开展,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循序渐进,规范有序。

3明确带教教师的岗位职责

三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由上述各部门组成,每个部门均设置专职实习带教教师,由专业基础扎实、工作经验丰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认真负责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加强对带教实习生的管理,要求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工作中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加强考勤管理,请假1d内由实习带教教师审批,3d需上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5d则上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不能擅自调岗或离岗。

4合理安排实习岗位,实施科学带教

根据遵义医学院药学院学生实习的总体要求,结合药厂工作特点,由行政部合理安排实习计划。根据各部门工作性质,合理安排时间及人数,统筹安排轮转岗位,确保每名实习生都有专职教师带教,保证学生实习质量。从生产、质检、仓储、营销等几个方面进行培训,并不定期举行专题讲座,增加学生的知识储备,扩大学生的知识范围,让学生从理论知识走向实践能力的培养,毕业后可顺利胜任制药工作。结合早期的学生实习情况,不同岗位的学生在所有岗位轮转完成后(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行政部采用定点培养的方式,即固定工作岗位),每名学生按遵义医学院药学院的毕业实习要求撰写实习专题报告,按照拟定进度表,最后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参加学院的论文答辩工作。近年由该单位带教的多篇专题论文荣获学院优秀论文,并且个别优秀毕业生还被留厂工作。

5加强带教教师自身素质培养,提高其带教能力

科学技术在不断发展,每个人的知识面都会受到时展的限制,为了更好地完成新时期带教工作,三仁堂药业有限公司采用推荐中青年专职带教

教师进入高等学校进修、聘请专家、开办不同专业类型的讲座、举办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带教教师的带教能力。同时,通过相应的考核制度筛选合格的带教教师上岗,加强带教教师自身的素质培养,提高其带教能力。建立专门的考核制度对带教教师进行定期考核,一旦发现其存在违背公司规章制度和(或)有违学生实习的行为,由组长及2名(含2名)以上副组长讨论决定,若查出情况属实,直接撤销其带教资格,同时取消其带教教师相应的待遇。

6建立及时有效的学生-学校-公司沟通机制

当今社会要求的是复合型人才,理论知识固然重要,但是,实践能力更能为每名学生的后期发展提供足够的动力和更多的机会[4]。因此,现代药学学生的培养工作需要学生本人、学校和实习企业三方的共同努力,学校给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理论知识的条件;公司则为学生实践能力的锻炼及培养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但针对部分学生,有可能会产生其他问题,如考研等。药学专业毕业学生部分要进入社会,参加工作;另外一部分由于种种需要向更高层次进行深造,一味要求学生(尤其是实习生)进入生产车间进行生产,或是进入销售部门从事销售实习,由于白天的时间基本被占用,影响学生考试复习,部分考研的学生内心会产生抵触情绪,若未能及时得到解决,长期压抑的情绪可能体现在工作上而导致实习及复习(功课)也不能做好,这种状况的发生就违背了学生-学校-公司的初衷。因此,及时做好学生-学校-公司的沟通协调工作,可以在学生实习的初期将这种情况扼杀在萌芽阶段,从而避免后期的“费心、费力,却没有达到当初的目的”。

7结束语

药厂行政论文第8篇

针对“学术型医学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日益扩大,学生的培养质量远远没有能够跟上数量发展”的现状,本文通过探索实践“政产学研”合作框架培养学术型医学硕士研究生的教育模式,为学生搭建了实践平台,提高学生对于参与市场实践的积极性,培养其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有力地增强了学术型医学研究生的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

政产学研;合作教育;学术型医学研究生;创新教育

研究生教育属于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才强国理念的不断深入,对于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问题也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1],因为其培养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科学研究的发展、知识结构的创新以及学术水平的提升[2-4]。因此,在研究生教育过程中,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作为重中之重,努力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人才,这是研究生教育工作者应当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5]。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也日益增大,学生的培养质量远远没有能够跟上数量的发展,因此研究生的教育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6],那么,如何保障并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是现阶段教育工作者亟需解决的难题[7,8]。从2010年6月国务院所颁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可以看出国家已经开始了对于产学研合作培养教育的重视,可以说,经过这些年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发展,其理念和实践已经逐步获得了国家高等院校的广泛认可[9]。而“政产学研”合作教育是在“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基础上,又加入了政府和相关政策调控,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不同部门在功能和资源上优势协同互补,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围绕人才市场的需求,形成资源上的强强联合,从而有效的改善高等院校研究生教育,形成科学研究成果和当今实际社会需要之间的联系和互动[9-11]。对于学术型医学硕士研究生来说,基于政产学研合作教育框架培养有着特殊的时代意义,为学生搭建了良好的实践平台,不仅能够有效的提高了学生对于参与市场实践的积极性,也培养了学生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有力地增强了学术型医学研究生的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本研究依托于牡丹江医学院的医药研究中心,利用此研究平台进行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以及社会实践等,探索政产学研合作框架培养学术型医学硕士研究生的教育模式。现报道如下。

1教育模式开展方式

1.1建立政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

在牡丹江市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与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灵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合作,在牡丹江医学院医药研究中心建立政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牡丹江医学院医药研究中心是黑龙江省抗纤维化生物治疗重点实验室、黑龙江省北药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黑龙江省高校组织损伤与修复重点实验室、黑龙江省生物制药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所在基地,以此平台为载体,培养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创新意识以及医学、生物等相关实验技能,着重解决生物技术药物科研成果转化瓶颈,对基础研究成果进行优化和工程化,加速科研成果转化效率。

1.2研究生到药厂锻炼

自2012年开始每年挑选5~8名优秀硕士研究生到合作药厂实习锻炼,反响较好。这些研究生不仅参与了生产车间、质检等方面的工作,还参与企业申请了多项基金项目及国家专利,使研究生的综合素质的到进一步提高,主要获益包括一下几个方面:第一,强化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在参与药厂的实际工作中,接触到大量技术和管理实际问题,锻炼了研究生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习学习意识、创新意识进一步提高。第二,使学生认识到学校培养与进入工作单位之后的区别,通过具体的工作,适应了团队合作、不同部门协作以及上下级之间的沟通等,拉近了研究生与社会现实的距离,真切感受到自身的不足与差距,增强了学习动力。

2优势与不足

2.1政产学研联合培养的优势

我国目前的研究生教育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是许多研究生在毕业参加工作后发现自己在研究生阶段所从事的学习或者是研究与实际工作脱节,因而产生读研无用的看法[12,13]。开展政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根本目的为了寻找各个领域对于人才培养的一致性需求,形成一个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合作基础,让学生的培养工作从理论到实践、由单纯的人才培养到社会实践应用的一体化的培养模式,以期达到互利互赢的效果[14]。学术型医学类研究生的就业方向通常为高校、研究所、药厂等,因此为增强学生就业的竞争力,开展政产学研合作教育是十分必要的。开展政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将学生知识资源的获取的渠道,不仅仅是来源于课堂,更可以通过政府、科研单位、药厂企业等多个部门来获取,避免了教学方法和手段局限性。在校内外优势资源整合的合作教育中,学生可以直接接触并参与到研究所、药厂企业的产品开发、行业管理、生产经营等一系列社会实践过程中,及时了解当前行业中最新的技术、工艺方法以及相关的理论知识信息,将在校内学习的教学内容与社会实际应用相结合,以便更好地学以致用。政府方面主要发挥自身指导作用,为医学院校、研究所、药厂以及其它研发机构或用人单位提供培养和合作的良好的政策环境;研究所、药厂方面提供最新的人才需求方向的信息,为医学院校在研究生培养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方法等提供咨询,并选派一些企业中高、精、尖的技术人才参与到指导研究生学习的过程;研究所和药厂与医学院校还可以积极开发合作项目,并让研究生直接或间接参与标书的撰写、项目的开展等工作,在此过程中研究所和药厂等相关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学校反馈研究生参与的科学研究的实际情况,并对学生本人知识结构、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给予综合评价,使学校可以不断改进和提升创新合作教育的方式、方法与内容,有力的促进了教学改革。研究生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有机对接,有利于大力发展学生的对社会适应的能力、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基于政产学研合作框架的学术型医学研究生教育有着特殊的时代意义,为学生搭建了实践平台,提高学生对于参与市场实践的积极性,培养其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有力地增强了学术型医学研究生的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将这些具备实践经验和研发能力的研究人员充实到企业或科研院所,可极大地加速科研成果转化效率及节约生产企业生产成本,提升科研成果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2政产学研联合培养存在的问题及反思

近年来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发展很快,无论是招生规模还是在校学生人数都迅速增加[15,16],但也因为研究生人数的快速增加伴随而来许多问题,如培养经费和科研经费的短缺、教学资源逐年减少以及毕业生的就业率逐年降低等,使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空间愈来愈小[17]。同时,教育方式、方法及目标比较单一、学生适应能力不强等问题也日益突出。目前,尽管各个部门、领域都已经认识到了“政产学研”联合共同培养研究生的重要意义,但是具体的合作方法或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17],虽然在既有的实践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经验[18],但仍存在许多问题:第一,各领域在合作过程中的职权划分不明确,由于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针对医学研究生政产学研合作的起步较晚等原因,到目前为止还未形成一套成熟的能够长期、稳定、完善、制度化的运行机制;第二,合作单位对于培养学术型医学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存在差异性,并且相对应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以及评价体系也未完整建立。第三,合作单位性质构成不合理,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科研院所、药厂等机构企业单位较少,使这种合作教育模式开展并不顺利。当今世界经济发展迅猛,我国的研究生教育也正面临着新一轮的挑战和发展机遇[19]。政产学研合作教育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中适应信息化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推动研究生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客观要求[20]。如何将“政产学研”教育与学术型医学硕士生的培养结合起来,如何将其纳入学术型医学研究生的培养体系,应当作为一个整体系统给予重视和研究,是学术型医学研究生培养体系需要拓展和反思的空白点,也是一个值得尝试和探索的创新点。

作者:武艳 袁晓环 刘洁婷 郭艳芹 张春雷 初彦辉 单位:牡丹江医学院

[参考文献]

[1]涂亚庆,毛育文,杨辉跃.“政产学研用”合作教育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J].中国电力教育,2011,(26):56-62.

[2]姚若河.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思考与探索[J].大学教育科学,2008,(2):119-121.

[3]何勇涛,张雪,秦永杰,等.学术型医学研究生学位课程体系构建的研究[J].中国医药导报,2017,(1):129-132.

[4]蓝丹,李登峰,高宗燕,等.医学研究生教育现状及科研创新能力培养研究[J].卫生职业教育,2016,34(11):5-6.

[5]姜颖.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思考———以我校研究生教育为例[J].亚太教育,2016,(32):288.

[6]仲文晶,袁军.浅析影响我国地方院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因素与对策[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2016,(12):99.

[7]宋红,段丽萍,王晓军.从博士生导师选聘标准谈医学院校导师队伍建设[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3,(10):41-42.

[8]李增森.我国研究生教育转型发展及应对策略分析[J].上海教育评估研究,2016,(6):11-14,36.

[9]朱琰.基于政产学研合作框架的服装设计类研究生创新教育模式探讨[J].美术教育研究,2015,(3):123,125.

[10]张磊,王京,史大斌,等.“政产学研用”背景下贵州药学专业建设模式探讨[J].卫生职业教育,2016,(20):21-22.

[11]秦琴.中国工程教育“政产学研”合作机制与模式探析[J].教育与职业,2016,(22):52-54.

[12]周舫,王娜,张振亚.日本研究生教育模式对我国医学教育的启示[J].中国现代医生,2011,49(19):133-134.

[13]崔立晶,吕颖,陈玉丙.我国医学研究生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导师的作用发挥[J].中国实验诊断学,2017,21(1):189-191.

[14]刘思源,谢清.美日产学研合作机制对广西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的启示[J].科教文汇,2014,(266):3-5.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15-07-30].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06-05].

[17]张文栋.政产学研联动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建设[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1,(1):20-24.

[18]沈晨,李萍萍,施卫东,等.政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模式中权变理论的应用.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2009,11(2):8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