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1 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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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职业院校学生主要是由“9O后”组成,生源质量较差,并且“9O后”学生思想呈现多元化、差异化的特点,如学生在世界观、个性、兴趣、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态度、适应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如果按照传统的管理理念来开展工作,已不能适应学生的发展需求,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此,任何一个班主任均不可对个别学生的管理“一视同仁”,而要重视个别的差异,以不同的管理方法及技巧来管理。差异化管理的初衷是适应时代要求,尊重学生的差异性,信赖每个学生,通过营造和谐的学习氛围,充分发挥全体学生的智慧和能力,让学生从心底对差异管理产生认同,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让班级活力得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形成班级竞争态势,使每个学生都有所进步和提高。
二、实行班级差异化管理的相关策略
以人为本,构建和谐进取的班级氛围。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差异性,关注学生深层次的发展需求,营造和谐进取的班级氛围,是班级差异化管理的基础。班主任应把工作做细致,从入学开始,洞察每一个学生的心理特征,充分了解学生在世界观、个性、兴趣、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态度、适应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关注学生深层次需求。班主任在日常管理中,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将学生进行分类。然后具体学生具体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这样学生更愿意和老师沟通分享,在学生干部配合下,带领全班学生,营造以人为本,和谐的班级氛围。将学生进行分类,进行差异化辅导。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的差异性,在尊重差异、关注差异、凸现差异的基础上将学生分为红、黄、绿三个类别,红色是违反规定的,黄色是限期改正的,绿色是正常需要保持的。将集中反映的问题分层解决,分时段解决,降低难度,化解矛盾。对于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学生,要给予“偏爱”。必须承认是人都有犯错的时候,重点是犯了错误必须改正。有些错误可能带来一定后果,如:翻墙上网,哪怕有99%不会出事,只要有一回出事,就有可能使人致伤致残或者造成更严重后果。所以,必须对这部分学生进行“偏爱”。类似现象一般具有群体性,教师要抓住重点,抓典型,对极个别重点学生,进行重点帮扶,处理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使全体学生受到教育。对有不良习惯和嗜好的学生,要求限期改正。如;抽烟、喝酒、熬夜、迟到、早退、不做作业等现象,是学生中最常见现象。主要是由于受社会环境和家庭教育等影响,要改变这种习性需要很长过程。班主任应将“爱心”倾注给这部分学生,更多地关注他们,让他们感受教师的关怀和温暖,是他们增强自信,树立信心,最终改变这些孩子的习惯,对中等生和优等生要给予“严爱”。这部分的学生是班级稳定和前进的基石。对这类学生,班主任应该不迁就、不宠爱,而是适度提出更高要求,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引导其正确发展,尊重、理解、信任他们,才能达到稳定班级,构建和谐进取班级氛围的目标。分时段确定重点,逐步提高学生能力。在管理方法上,我根据学生的身心发育特点,确定每一学期的管理重点和目标,抓住重点,逐个落实。第一学期,班务工作班主任细致化。由于学生刚到校对环境不熟悉,互相之间不大了解,班上大小事务,班主任必须亲手带领学生做。带领班干部做班务计划、编排坐位、设计专栏、打扫卫生、摆放物品等,指导学生在干中学,使班干部在学中干,逐步树立班干部的威信,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初步建立和理顺了班级管理机制,为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第二学期,班务日常工作制度化、差异化。放手让班干部按制度管理班级,同时注意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如协助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当天的任务,对特殊不能完成任务的学生,班主任指导方法,班干部帮助其完成。如有临时任务,需要动用全班学生的,班主任提要求,班委会拿计划,把人编到组,把事排到人,逐项落实。第三学期,班务工作学生自主化。本学期,学生是班级管理的主体,班主任只是主导。班主任指导班务工作,班委会拿方案、提建议,经过班主任审查后,有学生执行到位。第四学期,根据学生自身条件、职业倾向、职业技能,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进行差异化指导,有利于学生养成正确的职业观,纠正择业偏向,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
【关键词】检察机关后勤管理检察财务技术装备创新机制
检察机关的后勤管理是近些年才被认可的,有些检察机关设置了后勤服务中心,其实就是行使后勤管理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检察后勤管理以前统称为检察行政管理。随着市场的,检察事务发展的日益成熟和检察机制建制的不断完善,源于军队的“后勤”学便引入检察机关并逐渐形成一种机制。从整体上看,检察机关后勤管理是为检察业务服务,有些本身就有检察业务性质,如检察统计管理、档案管理等。笔者针对检察机关后勤管理机制提出几点个人认识。
一、检察后勤管理机制,就必须认识后勤管理的深刻内涵
“后勤”,是后方勤务的简称。它源于军队,是一个军事概念和军事术语。汉语词典中述:“是指后方对前方的一切供应工作。也指机关、团体中的行政事务性工作”。①鉴于后勤的、现状和深入发展的需要,本着逻辑原则和人们的习惯给后勤下一个定义:后勤是通过筹划和运用人力、物力、财力从物质和技术方面保障军事需要的工作和组织。纵观世界军事后勤的历史和现状,对于后勤的理解至少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是人员、物资、设施,构成后勤工作的本体;二是补给、运输、维修、其它勤务,构成后勤工作的职能表现;三是组织、计划、协调、执行、监督,构成后勤工作的过程。
随着不断的发展,“后勤”一词的使用已从军队扩展到机关、学校、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各种社会组织。此时的检察机关也不例外。为了实现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完成检察机关的工作任务,就需要一定的物质和生活保障。这样,就产生了检察机关后勤工作。
管理(Management)是指同别人一起,或通过别人使活动完成得更有效的过程。这里,过程的含义表示管理者发挥的职能或从事的主要活动。这些职能可以概括地称为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
结合后勤和管理我们可以得出,后勤管理与后勤工作是不同的。后勤管理是用科学的、手段,通过有目标的组织协调工作,搞好后勤的各项工作。这是后勤工作的一个运作过程。后勤工作是为保证生产、经营、科研和职工生活提供必需的物质条件所做的工作。这是后勤工作的本体和职能的表现。因此,加强检察机关后勤管理应该是一个科学、合理的有益检察事业发展的运作过程。
二、检察机关后勤管理具有自身的独特性
检察机关后勤管理是集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是为了保证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对检察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进行合理的组织、指挥、协调、管理、服务和监督等一系列活动,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保障平台,其与检察机关内部其他部门相比具有自身的独特性:
1、检察后勤管理是一种综合性工作。检察后勤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内容繁杂,归纳起来主要有:统计管理、文秘管理、财务管理、物资装备管理,生活服务管理等涉及达20余项管理及服务职责。②
2、检察后勤管理的服务性。后勤保障服务既是后勤管理工作的出发点,也是后勤管理工作的归宿。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务保障。财务保障又包括检察干警工资福利保障和正常业务装备、办公用品经费保障。检察机关通过编制及其他方式取得政府财政支持,再通过合理发放和报销制度来保障经费正常开支。二是生活服务管理保障。检察机关后勤部门通过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检察人员及各单位的生活。三是统计、文秘信息等管理。检察统计是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工作的各种数据进行搜集、整理、汇总和综合分析,反映检察工作的真实情况。检察文秘信息是检察工作的社会宣传,是让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信任。可以说后勤管理是检察机关大厦的基石。是检察机关正常运行的保障和服务机构。
3、检察后勤管理复杂而琐碎。检察后勤工作复杂表现在事无头绪,不仅要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要处理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其琐碎表现在其系统性不强,关系到工作生活中点点滴滴,小到倒茶端杯,大到大件物资采购等。往往会因这些具体工作影响检察形象、检察业务甚至同事关系。
三、我国检察机关后勤管理现状
我国目前上级检察机关后勤管理分工较细,系统性较强,管理部门比较明确,而基层检察机关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一是后勤部门设置不合理。2001年基层检察院机构改革后,办公室要对口接受上级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政策研究室、办公室的目标任务考评,这种“倒金字塔式”的机构配置,使基层院办公室任务重,压力过大,不仅直接影响到了办公室行政管理职能的高效发挥,还影响到了检务后勤保障的优质服务。二是后勤部门人员分配不合理。有些基层检察机关后勤人员大多兼职,业务工作综合工作一起抓,起不到服务的实质效果,也有些检察机关后勤人员轻松的太轻松,累的太累,不利调动工作积极性。三是领导对后勤管理不重视。有些基层检察院后勤部门编制严重缺额,人员稀少。领导只重业务,不抓后勤等。而后勤工作涉及达20余项单项工作,这不免使很多后勤人员身兼数职,办事效率不高。四是后勤工作管理、服务机制不科学,制度不完备。后勤工作存在着管理方法不科学,制度落实不到位,服务机制不健全,凭经验办事,靠习惯动作,失范、无序,随意性大,工作中很容易出现漏洞,对检察业务服务就会难上加难。四、强化检察机关后勤管理的几点认识
管理,就是要、合理地进行资源配置。检察后勤管理与管理有着类似之处的。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应该用企业管理的眼光来进行检察后勤机制管理改革,加强检察后勤管理的科学统领。
1、争取地方政府和上级领导支持,确保后勤保障经费来源。企业内部管理,大都有一个自上而下的管理结构层,上层直接把握着下层的命脉,但高明的高层CEO们往往把权利下放,尤其是经济支配权下放,这不仅是一种业务经费保障,更是让下层发挥能动性的有利途径。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机关应该从实际出发,逐步解决制约检察机关工作及的深层次。要争取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支持,在编制、经费、装备等方面大力对检察院的支持力度。按照中发[2005]15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向党委和政府反映,把检务保障、提高检察机关的装备和信息化水平纳入发展规划。在基础建设同时,要勤俭办事。要积极贯彻落实高检院会同财政部门下发的《关于制定县级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做好经费保障③,不能让缺乏经费成为制约业务的“瓶颈”。
2、以人为本,完善检察后勤人事制度。多年来的人事制度告诉我们,检察后勤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具有宏观思维和司法理念、过硬、思想敏锐、办事干练、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甘于奉献”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如很多基层院的做法是把不会办案的干警调入后勤,这种做法较为偏见。以人为本我们首先在选拔用人上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不拘一格的选拔人才使后勤人员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合理搭配,分工负责。培养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后勤保障人才。其次要加强后勤人员素质培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手段,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后勤管理队伍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参谋助手、服务能力,打造一支“懂经济,会管理,能协调,肯吃苦,洁自身”的复合型后勤管理队伍。复次我们要注重培养稳重、踏实、仔细的工作作风。确保检察干警认真、仔细、耐心地做好每件事情,在细中求精,精中务实,实中求细,取得领导满意、大家满意的好效果。最后,我们要加强感情交流,使干警心理无负担,无跳槽思想而工作。
3、加强检察后勤机构科学设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检察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指出“地级检察院和有条件的县级检察院也要设立即划财务装备工作专门机构”。这对检察院设置后勤管理专门机构提供了依据。④因此,笔者认为,检察院应该设立科学、独立性的后勤管理部门。如设立财务装备科或后勤管理部或服务中心等用于后勤服务专项职能机构,同时要列入财政预算,最好是能把办公室文秘、档案、统计等管理进行分离。从而减轻“倒金字塔式”(一人兼有多项工作)的机构设置中一对多的工作压力。附随与检察业务同等的绩效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建立科学的综合工作职业标准,这样能使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有利于优化检察后勤服务职能。
4、检察后勤干警行使管理职责,要正确处理“管”与“理”。一是要有大胆管的意识。后勤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续,大至钱财管理、安全保卫,小至一张纸、一个信封的使用等等。因此,后勤部门领导要通过多种方式强化管理,狠抓规章制度落实,使每位后勤人员每天都有一个清晰的思路,有超前意识,做到自我管理,自觉管理,养成好习惯、好作风、好传统。二是科室人员要有认真理的意识。全科人员以最小的投入、最低的物质消耗,取得最大的效益为目标,克服资产管理中“重购置轻处置、重使用轻保养,重占有轻管理”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检察机关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的需要⑤。
5、跟新服务理念,注重创新管理模式。现在的检察院后勤管理体制形成了“大而全”、“小而全”的封闭格局,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检察业务工作的需要,应改革服务体制,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做到从管理上,由单位的行政管理向科学的经济管理转变;从服务方式上,由行政型后勤向经营型后勤转变;从服务范围上,由封闭式向开放式服务转变;从经费来源上,由供给型向经营型转变。强化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更要有为的岗位意识;强化人人肩上有担子的责任意识;强化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服务意识。后勤管理工作要紧跟法治理念服从、服务于检察工作大局,使管理更加科学化、程序化和法制化,使服务更加规范化、专业化、化和人性化。
6、加强后勤保障,注重检察后勤管理制度建设。一是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后勤工作。领导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后勤保障工作的开展,并加强管理,结合单位检察工作实际做出一定的规划。二是要完善和健全部门职责、规章制度、工作规程、考核标准、惩罚机制等一系列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长效性的检务保障工作制度。三是要尽量做到财务公开,征求干警意见,尽量满足检察业务要求。
注释与
①克劳塞维茨:(1780-1830,普鲁士军事家,西方近代军事理论奠基者)《战争论》(译)社会科学会出版社1986年版第11页
②周其华:《中国检察学概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1996年第一次印刷第409页第四章
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编写49页载贾春旺2006年1月5日《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1.1地基基础对于建筑整体的重要性分析
地基基础是建筑物的底层结构,其对建筑物整体起到了支撑作用,是确保建筑物基本安全的可靠保证。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力学性质以及负载分布都和地基基础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受到了地基基础的多方影响。地基基础对建筑整体的重要性主要可以体现在五个方面:1)地基基础存在的问题在建筑施工中普遍存在;2)地基基础存在难以预见的复杂特性;3)地基基础的造价昂贵,通常占据了建筑工程整体造价的很大比例;4)地基基础引发的问题难以防范且后果严重,可能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5)建筑物的诸多质量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是由地基基础的问题造成的。总的来说,地基基础对于建筑物整体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是建筑施工的先决条件。
1.2建筑地基勘察设计的基本概念
勘察设计是建筑施工的重要环节,其不仅会影响建筑施工的安全质量和经济效益,还会对城市建设和行业发展形成影响。勘察设计一般来说可以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定测和补测四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其各自的目的意义。可行性研究就是对建筑工程整体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从地基岩土层条件、具体施工技术以及投资方资金量等方面,全方位立体地对工程方案进行论证,研究其可行性。初步勘察就是对地基环境进行初步勘察,主要包括了五个方面:1)初步勘察地形、地貌和地质结构;2)查明岩溶洞隙的形态、数量及分布;3)查明地下水类型、分布以及对地基岩层的影响;4)评价地基场地的稳定性和宜建度;5)对地基各土层进行样本测试。定测就是根据既定的标准和目的对地基工程进行专项勘测。补测就是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进行某些项目的补充测定。
1.3建筑地基勘察设计管理的基本内涵
建筑地基勘察设计管理对于地基勘察设计而言,是规范其行为、严格其标准、提升其质量以及促进其工作的有效方式。建筑地基勘察设计管理主要应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1)对建筑地基勘察设计的对象进行管理。建筑地基勘察设计的对象主要包括了地基基本地形地貌和地质条件、地基地下水环境、地基岩溶洞隙以及地基基场稳定性等。因此,要根据建筑施工的实际需求,对地基勘察设计的对象进行适当选择。2)对建筑地基勘察设计的技术标准进行管理。地基勘察设计的技术标准是实行地基勘察的基本保证,对于不同的勘察对象,选择不同的勘察技术,应用对应的技术标准,是做好地基勘察的基本前提。3)对建筑地基勘察设计的环节进行管理,结合相关要求设计勘察环节,明确详细步骤和职责分工。4)对建筑地基勘察的结果审核进行管理,强化各项审核标准并严格执行,确保相应结果能够作为施工依据。
2建筑地基勘察设计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2.1勘察设计对象选择缺少统一标准
就目前实际情况来说,建筑地基勘察设计对象选取的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其在三个方面形成了直观的后果:1)地基勘察设计对象选择不全面,经常会出现漏选或多选等情况,造成勘察设计数据支持不完整。2)地基勘察对象数量选择不恰当,相关人员往往是按照自身工作经验进行数量选择,其可能与实际需求数量存在一定误差,致使结果不严谨。3)地基勘察对象选择范围不恰当,存在勘察对象对地基整体的影响较小或局部特性明显难以对整体进行分析。
2.2勘察设计相关技术缺少统一标准
对于勘察设计相关技术标准的管理,是地基勘察设计管理的重要环节。技术标准决定了勘察设计思路及方案,也决定了实际施工过程环节和质量。目前对于勘察设计相关技术来说最大的问题是缺少统一标准,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地基勘察环节技术选择缺少技术选择统一标准,对于不同的建筑施工企业,其对于地基勘察的技术选择是不一样的,这就造成了监管单位的管理难题。2)地基勘察设计技术缺少明确的使用标准,对于地基勘察实际环节来讲,缺少明确的使用标准就可能造成施工与设计存在不符。3)地基勘察设计技术缺少明确的评估标准,在地基勘察设计过程中,一项技术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能够发挥多大作用,都需要通过评估进行确认,而在这方面尚缺乏有力的评估标准。
2.3地基勘察设计环节及结果缺乏管理
地基勘察设计环节主要是进行勘察环节设计、步骤确定、职责划分以及人员配置等内容。对于该环节来讲,管理工作很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地基勘察环节设计不合理、步骤不完善、职责划分不明确以及人员配置不科学等方面。除此之外,对于勘察设计结果的管理也较为缺乏,缺乏明确的结果审核标准与制度,审核流程不完善等。
3建筑地基勘察设计管理的改进措施分析
3.1加强对地基勘察设计对象的管理
制定地基勘察设计对象管理标准,是加强地基勘察设计对象管理的有效方式,其主要应该从三个方面进行:1)制定地基勘察设计对象选择标准,明确勘察设计对象的选择类别、范围以及数量等。2)制定地基勘察设计对象勘察标准,即针对不同的勘察对象,明确其所需勘察的基本内容,诸如地形地貌、物理特性以及稳定特性等。3)制定地基勘察设计对象的评价标准,对于不同的勘察对象,其所需勘察的内容均存在不同,因此需要制定出对应的评价标准指导相关管理工作。
3.2加强对地基勘察设计相关技术的管理
加强地基勘察设计相关技术的管理,主要可以分三个方面来进行:1)制定统一标准。制定统一标准主要是指制定统一的技术选择标准、技术使用标准以及评估标准。只有具备了各种明确统一的技术标准,才能确保相关技术能够在地基勘察设计中发挥其自身作用。2)规范相关技术人员操作。实际操作决定了相关技术的体现水平,因此制定相应的操作准则,规范相关人员的操作程序,就显得很有必要了。3)加强对技术更新的管理。技术更新可以确保地基勘察设计走在行业的前端,使相关单位或企业保持长久的竞争力。
3.3加强对地基勘察设计环节和结果评估的管理
加强对地基勘察设计环节的管理,可以大大提升相应勘察方案的适配性。1)加强对勘察环节设计的管理,全面评估各个环节对整体建筑的影响程度和经济效益,进行合理调整。2)加强对职责划分和人员配置的管理,根据实际施工需求以及人员自身素质进行科学的安排,并做好相应的管理。3)加强对勘察设计结果评估的管理,明确相应的评估方案、流程和标准,严格勘察数据审查,确保其真实可靠,能够为地基勘察提供有力的依据。
4结语
(一)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存在缺陷,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部分小规模的民营地质勘查单位的会计人员缺乏从业资格,会计机构负责人也没有任职的资格,有的出现会计岗位未分离的情况。有的没有依据国家规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有的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却因为内容宽泛、脱离实际、可操作性差等原因,形同虚设。尤其是缺乏有效的财务预算,致使企业在成本控制方面作为甚小。
(二)会计核算不扎实,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1.原始凭证填制不规范。有的地质勘查单位经常会出现原始凭证中所写的经济业务项目无法与实际发生的经济项目的内容不相吻合;实际经济项目内容与发票所限定的开具范围无法匹配;原始凭证在内容填写方面存在缺漏和空白的情况。此外,有的财务手续不健全,经常出现只有领导签字却没有验收人或者经手人的签字,有的收入凭证只有发票,缺少原始结算单据。
2.记账凭证的填制不够规范。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单位填制的会计凭证摘要过于简单笼统;二是记账凭证上所填写的会计科目不够规范,导致外人(如税务人员)很难看懂;三是会计科目的设置不能体现地质勘查的行业特点,没有按照地质工作手段进行会计核算。
3.现金支出量较大,存在监管不到位现象。由于地质勘查单位大多在深山峡谷、荒漠戈壁等野外实施作业,交通不便,且流动性较强,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困难较大,大多以现金的方式予以支付。同时,由于地质构造复杂,施工条件艰苦,突发事件时常发生,现金支出量较大可以理解,但应将现金支付量控制在一定幅度之内。否则,如果监管不到位,有发生舞弊现象的可能。
(三)与税务等部门缺乏必要的沟通地质勘查单位行业有其自身特点,如地质构造复杂、施工条件艰苦等,与建筑、商业、产品制造业等有很大区别。一般行业中,原材料的消耗、人工费的支出、生产时间的长短与产品产量或工程量成正相关关系,但地质勘查行业因为地质构造的复杂性往往导致了不同甚至相反结果,如钻探作业中卡钻或钻孔报废的现象,常常是企业材料消耗大、生产时间长、人工费支出大,结果却是收益小甚至亏损。发生类似生产事故时,企业自己要保存好业主方或监理方延长施工期、返工、钻孔报废不予结算等书面资料或地层变异、灾害性天气等照片、视频资料,做到有据可查。税务等部门人员大多对该行业缺乏了解,如果缺乏沟通,往往会做出不同甚至相反的判断,给我们的财务工作造成一定的被动。
(四)对会计档案等原始资料保存的重视不够有些规模较小的地质勘查单位对档案保管(包括会计档案)不加重视,档案资料随意堆放,有的甚至霉烂变质。有些单位几年后,因为经济纠纷或矿权申报时需要原始书面资料时,常常因为找不到资料或因资料字迹湮渍不清遭受很大损失。一般而言,以上问题在部分小规模的民营地质勘查单位比较突出,大多数国有地勘单位管理较为规范。
二、解决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管理存在问题的措施
(一)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强烈的责任心,促使会计人员自觉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会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等专业知识,认真理解领会,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会计人员也要学习一些基本的地质勘查知识、手段和流程,使财务工作有的放矢,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地质勘查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形成一套包含采购管理、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以及工程项目管理的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促进业务流程以及控制程序的规范化。同时采取奖惩措施,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尤其对于现金支出量大,交易频繁的现象,应不断提升财务预算水平,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事前、事中的控制,防止舞弊现象的发生,保证支出的合理合规。
(二)提高会计档案的管理水平首先是管理层要提高认识,加大对档案保管的重视程度,增加资金投入,创造必要的条件。其次要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做到资料流转有迹可查,责任明确到人,交接有序,摆放规范,查阅方便。
(三)加强与税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地质勘查单位的财务人员应主动向税务主管机关介绍自己的行业特点、基本的地质勘查工作手段和流程,建立融洽的税企关系,取得理解与支持,必要时可带领相关人员到野外施工现场去参观,增强认识。同时,加强与国土资源、银行等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得国家政策等方面的利好信息,为企业的发展做好助手与参谋。
三、总结
调查结果显示,所有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专用包装袋(容器)、交接记录、集中处置和签订处置协议方面均符合要求,社区服务站和个体医疗机构存在一定的问题;在医疗废物外包装中文标签方面所有的医疗机构均不符合要求;在运送工具和运送工具的清洗消毒发那个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站(村卫生室)均不符合要求(表2)。
2医疗废物暂存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废物暂存点的选址、存储设施、有门上锁、警示标识方面均符合要求,不符合的主要问题为: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混有生活垃圾,无门无锁无警示标识,可开启门窗未装纱门纱窗,无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废物暂存间设在工作区域,无警示标识,内有大量工作人员个人物品混放;检查时医疗废物暂存场所无人,但医疗废物暂存间并未上锁;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有生活垃圾混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村卫生室)及个体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时长平均符合率较低,调查显示最长暂存时间达到15天(表3)。
3问题分析
3.1主要存在问题
此次调查发现,丹阳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村卫生室)及个体医疗机构,存在法律意识不强、医废管理人员相关知识欠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不够规范、处置人员未开展健康体检,整体队伍水平不高、无专用转运工具、运送工具未清洗消毒、暂存间及卫生设施不符合要求、登记交接记录不完备,医疗废物暂存时间偏长等问题。
3.2原因分析
(1)认识不足、意识淡漠。部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缺少法律意识,对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对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护人员培训不够;部分个体诊所负责人只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认为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没什么区别,只顾着日常的诊疗,而对医疗废物缺少相应的认识和管理。(2)硬件限制、先天不足。小型医疗卫生单位场地规模较小,没有空间设立独立隔离的医疗废物暂存点[5],有的是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的位置不符合要求,没能远离医疗人员活动区,有的和生活垃圾存放处混在一起。(3)处置垄断、能力不够。环保部门规定,每个地市级原则上只设一家工业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置所占业务比例远远少于工业废物,因此处置中心对医疗废物处置的重视程度不够。作为本市唯一的一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来说,在做好市区大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同时,要按时做好所管辖县(市、区)及乡镇的其他小型医疗内的医疗废物转送工作客观上存在一定的难度,尤其是农村的基层医疗机构,即便与处置中心签订了合同,处置中心也无法及时运送医疗废物[6]。
4对策
4.1专长结合科学监管
规范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是医疗机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降低院内感染的重要措施。对医疗废物的监管除了专项监督检查,还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物长效管理机制和卫生行政部门监管的长效机制。完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防护措施和应急保障制度,做好暴露后的预防措施、医学观察及预防性用药等,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免疫接种[7],才能有效提升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效果,规范管理行为。
4.2细化法规强化服务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如何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处置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定,但只是原则性的条款,例如“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日常监督检查时也发现,部分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常常对该建立哪些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不知晓,只是从网上下载一些制度应付检查。因此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应加强指导服务,帮助医疗机构建立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例如“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可以帮助医疗机构确定培训的内容和周期,用细化的指南指导医疗机构组织培训。同时应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工作指南,认真执行。
4.3严格执法加大处罚
本次检查,我们对16家医疗卫生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并提出整改期限和要求,在整改复查环节,这16家医疗卫生单位对存在问题均进行了整改,医疗废物管理和硬件设施配备上了一个台阶。可见,在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工作中,我们需要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处罚力度,对医疗卫生单位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法律条款的行为,采取行政处罚手段,对今后医疗卫生单位重复类似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不断规范其守法行为。
4.4普及宣传实施公益
检查中发现,不仅是有些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知识不了解,甚至不清楚哪些是属于医疗废物,而且几乎没有医护人员会告知患者哪些物品属于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该如何处置,因此,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的社会化普及化宣传尤为重要。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大在新闻媒体上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医疗废物及其危害的认识,增强公众法制观念和污染预防的意识。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有利于环境保护,防止疾病传播,具有明确的社会效益,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应当得到政府高度重视。建议政府加大投入,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增加医疗废物处置的专项资金投入,引入市场机制,在县级市增加设立相应规模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确保农村基础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安全集中处置。
4.5强化协调全程管理
论文内容摘要:检察机关执法中的利益驱动,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的权威和形象,损害了法律监督的公正性,从根本上削弱了检察权的权威。得不偿失。对检察机关执法过程中的利益驱动现象进行一番深入分析,不仅有助于厘清现象背后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为检察机关减少和防止为自身利益而执法提供行之有效的解决之道。
一般认为,所谓检察机关执法中的利益驱动,是指检察机关在执法活动中以获取小集体或个人的利益为动力。以自己的职权换取财物及其他物质利益的行为。笔者文中指称的利益驱动,即是这个意义上的。
一、检察机关执法中的利益驱动现象的主要表现
从每年开展的执法质量和效果考评结果看,检察机关执法中的利益驱动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越位司法,越权办案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少数检察院超管辖权限办案,对本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争着办、抢着办。本来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应当属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管辖范围的案件,有的检察院和检察人员无视法律,越权介人侦查,在收取款项后再以看似合法的形式结案。如某基层检察院就曾经以涉嫌行贿的罪名办理了一起本该由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嫌合同诈骗案。虽然立案罪名是行贿罪。但所有的侦查活动却全部是围绕合同诈骗来进行,各种文书材料中根本看不到嫌疑人有涉嫌行贿的任何记载。最终,该案以存疑不而结案,而该院则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追缴了该嫌疑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违法所得。
(二)超越分工,争办“油水案”
在一些检察院内部,各个部门超越分工,争相受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是争办有“油水”的经济犯罪案件。检察院内,各部门不论是否具有办案职能、办案人员不论是否具有办案资格,都争相参与或直接办理自侦案件,以便在财政追缴返还款中予以分成。在个别检察院,政工、纪检、法警等部门为了得到分成,也参与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执法检查中还发现,部分检察院内部存在的争夺管辖权问题非常严重,同一个案件,不仅反贪部门查,反渎部门查,而且监所查,民行查,由于政出多门,证据方面问题不断,导致案件侦查后期互相推诿扯皮。
(三)利用检察职权,谋取非法利益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违规行使检察处分权,收钱结案。在一些检察院。无论职侦部门还是审查部门,对案件经常不是作深入调查和审查,而是违法收取各种明目的保证金。收取之后以撤案、不等形式结案。甚至以不了了之,大部分所办案件既不上报表,也找不到案卷。二是违规操纵匿名举报,为钱编案。极个别检察院。极个别检察部门、极个别检察人员为了达到收受钱财的目的。甚至编造匿名犯罪举报。然后到有关单位和企业进行所谓调查,收不到钱就绝不罢休。
(四)违法追缴,挪用赃款赃物
违法追缴主要表现在案件未终结前就对涉案款物直接实施追缴。个别的甚至在初查阶段就违法实施扣押、冻结和追缴。另外。一些检察院在扣押、冻结、追缴中经常法律手续不全。在发现扣押、冻结、追缴措施适用不当的情况下,该返还的款物不依法返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赃款赃物既是刑事证据,又是公共财物,任何人不得动用、挪用,更不允许据为己有。但在利益驱动下,个别检察院,个别检察部门,个别检察干部随意动用赃款,坐支、挪用、擅自动用扣押款物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检察院甚至直接将赃款变成了自己的小金库,赃物特别是扣押的车辆、电脑等贵重物品。检察部门很少移交行装部门,都是谁扣谁用,谁用归谁,以致于有的案件早已终结,也被长期占用,该处理的不处理。
(五)检令不畅,唯地方利益是从
检察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之间虽然级别或者所在地域不同,但都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各地方检察院也并非是地方的检察院。然而,在当前“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下。检察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检察机关命脉受制于地方政府,因为“就人类天性之一般情况而言。对某人的生活有控制权,等于对其意志有控制权”。检察机关受制于地方政府,也就只能依靠地方政府,听命于地方政府,无形之中成为地方政府的下属部门。而检察权也逐渐地方化。检察权地方化带来的最直接表现,即是下级检察院屈从于地方政府,为地方利益抗拒上级检察院指令。从近几年执法质量检查的情况来看,有相当部分基层检察院在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检察权地方化、抗拒上级检令方面问题突出,检察院在查谁、不查谁、怎么查、查到何种程度的问题上都要听取地方政府的意见,甚至将地方政府的意见作为办案的指导思想,完全置上级检察院的指令于不顾,检令不畅通在这些检察院成了严重问题。
二、检察机关执法中的利益驱动现象久治不愈的成因分析
检察机关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利益驱动问题,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产生的,同时,造成检察机关为自身利益、局部利益而执法的具体原因,也不是单方面而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既有体制原因,也有现实原因。具体而言,这些原因主要体现在:
(一)对利益驱动存在认识误区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也是效益经济,价值规律和商品等价交换原则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但其趋利原则也带来了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利益驱动既能激发市场竞争热情,也会诱发唯利与唯我的价值趋向。这种唯利和唯我价值趋向的结合,就产生了为内容的利益驱动。利益驱动向执法行为渗透,成为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产生的重要思想根据。使少数检察干警执法观念偏斜,思想错位,最终导致执法过程唯利益是从。从调查中发现,部分检察干警特别是一些领导和骨干不是没有看到执法中的利益驱动带来的负面影响,而是没有站在全局角度,没有从依法治国和社会和谐的战略高度来认识问题,对利益驱动的危害性缺乏清醒的认识,有的甚至把它当成检察机关实现自我保障的有效途径。认为上级有关解决利益驱动的纪律规定不符合基层检察院的实际,捆住了自己的手脚,约束了自身的发展,因而,对本单位、本部门出现的利益驱动问题,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更有甚者,个别单位暗下创收指标,嘴上喊的是办案,眼里盯的是捞钱,助推利益驱动问题的滋长和蔓延。
(二)法治观念淡薄,缺乏程序意识
从现实来看,检察机关之所以执法中呈现利益驱动,敢于越位办案、越权办案,敢于利用检察职权牟取非法利益,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部分检察人员法治观念淡薄,程序意识缺失。社会主义社会是法治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我们党的不懈追求,检察机关作为在党的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负有监督所有国家机关、团体、个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神圣职责,坚持依法治国是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的基本出发点。《刑事诉讼法》、《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等法律对检察机关的职权范围、检察权行使方式、检察院内部部门分工、检察人员的资质等问题做了详细的规范,是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时必须遵循。但是由于部分检察人员法治观念淡薄、法律程序意识缺失,对以上法律规范视而不见,不是僭越法定职权,越权司法,就是违反法定程序,争办油水案件,甚至杜撰、虚构事实,一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亵渎法律权威。
(三)查究处理存在着软区和盲区
利益趋动的问题为什么会年年讲年年犯?笔者认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搞利益趋动的人和事查究处理不到位,迁就情绪比较严重,错误的认为,检察机关搞利益驱动是为了弥补办案、办公经费不足,情有可原,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出了问题,都有人特别是领导出面说情,都能找出很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因和理由。因而,在多次的专项检查和执法质量考核中上级检察院虽然发现利益驱动的具体问题不少,但真正深入调查、较真处理的却不多。此外,检察机关执法过程中的利益驱动覆盖的面比较广,从职务犯罪侦查到审查批捕,从审查到三大诉讼监督,几乎检察权力涉及到的地方就有利益驱动,但从当前查究处理机制涵盖的范围来看,主要还是集中于职务犯罪侦查,对检察权作用的其余领域虽然部分有所涉及。总体而言尚未全面纳入。
(四)检察经费保障力度薄弱
我国生产力水平低,经济基础薄弱。导致执法环境与办案保障水平较低。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国家财政收入底子不厚,拨给检察机关的经费不仅基数小,而且增长缓慢。检察机关靠财政拨款远远不能满足检察业务工作的需要。办案经费严重不足,办案手段与技术装备差,成为当前全国检察机关最现实的问题。特别是基层检察院,经费短缺问题尤其严重。因而有些基层检察机关的领导不得不花精力、想法子、拉赞助、搞创收、争创收,甚至违心地搞灰色收入,助长了利益驱动思想的蔓延。
三、检察机关防治执法中的利益驱动现象的皮对措施
首先,加强思想教育,认识利益驱动的危害性。产生利益驱动问题的根源在于思想认识,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深刻认识利益驱动的危害性,使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每个领导真正在思想上提高认识。从观念上纠正偏差。努力夯实防治利益驱动问题的思想基础。
其次,加强法治,树立程序观念。检察机关加强法治不仅是维护检察权威的需要。更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需要,检察机关听命于地方政府,致使检令不畅,极大损害了法制统一,与依法治国格格不入,应当坚决予以纠正。此外。作为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程序正义要求防止利益与偏见。检察机关执法中的利益驱动,许多情形都违背了程序正义,检察机关应当树立程序观念,自觉遵守法律程序,既不脱离程序处理案件,也不利用程序处理越权案件。再次。实行检察经费区域最低保障制度,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检察机关执法过程中出现利益驱动,最根本的原因是检察经费不足,特别是广大基层检察机关,并非没有认识到利益驱动带来的严重危害,但由于经费奇缺,只能以案养案,否则整个检察工作检面临瘫痪。要防止利益驱动,首先就应当保证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正常工作的开展。考虑到区域经济差距,可以在省级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最低检察经费保障制度,将办案经费、机关正常运转经费作为最低保障项目,由省级检察院计财部门统筹,按月拨付给下级检察机关。从现实来看。这种制度应当是可行的。当前,各省级检察院已经在职务犯罪侦查等方面基本实现了一体化,侦查过程挽回的经济损失一般都由省级检察院上交财政,再由财政按一定比例返还,因此只要财政政策允许,省级检察院计财部门是完全可以保证这个最低保障标准的。
关键词:舵舵机安全检查
一、前言
船舶能够在水中按照驾驶者的意图航行,使船舶改变航向或维持指定航向,是依靠改变安装在船舶尾部的船舵的位置来实现的。正如鱼儿能够在水中游动自由,是靠摆动它的尾巴一样。可以说船舵就是起着鱼尾的功用。舵对于船舶航行的重要性是不言而谕的,当船舶航行时船舵发生故障,对船舶安全的影响是巨大的。
二、舵机的基本组成
船舵主要由舵叶、舵杆、舵机等部分组成。船舵能够接受驾驶者的命令并按照命令改变船舵的位置是依靠舵机带动舵叶来实现的,而舵机是整个舵系统中比较容易出现故障的部位,也是船舶安全检查人员进行船舶安检时着重注意检查的地方。
船舶舵机按驱动动力分为蒸汽舵机、电动舵机与电动液压舵机(简称液压舵机)。液压舵机具有重量轻、尺寸小、灵敏度高,工作平稳安全可靠,能缓冲风浪对舵叶的冲击,运转噪音低、振动小,而且可实现无级变速,功率的范围广。所以现代化的大中型船舶上,广泛采用液压舵机。故本文以液压舵机作为分析对象。
液压舵机一般采用电动机带动油泵,因而又称电动液压舵机。液压舵机用油液作为传递能量的介质,利用油液的不可压缩性及流量、压力和流向的可控性来实现转舵。舵机通过油泵把机械能转化为油液的压力能,然后通过转舵机构把压力能又转化为机械能,来实现舵的左、右转向。
液压舵机由三大部分组成:推舵机构、液压系统与操舵控制系统。推舵机构的作用是将液压能转换成机械能,推动舵叶偏转。液压系统的作用是向舵机提供足够的液压能.并设置所需的保护与控制装置。操舵控制系统的作用有二:一是传递舵令,二是控制操舵精度。
按照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对舵机的基本要求,其中主要内容有:
1.每艘船舶均应设置1个主操舵装置和1个辅助操舵装置。主操舵装置和辅助操舵装置的布置,应满足当它们中的1个失效时应不致使另1个也失灵。
2.具有足够的强度并能在最大营运前进航速时进行操舵,使舵自任一舷的35°转至另一舷的35°,并且于相同条件下自一舷的35°转至另一舷的30°所需时间不超过28s。
3.能在最大营运前进航速的一半但不小于7kn时进行操舵,使舵自一舷的15°转至另一舷的l5°且需时间不超过60s。
4.驾驶室与舵机室之间,应设有通信设施。
5.操舵装置应设有有效的舵角限位器。以动力转舵的操舵装置,应装设限位开关或类似设备,使舵在到达舵角限位器前停住。装设的限位开关或类似设备应该与转舵机构本身同步,而不应与舵机的控制相同步。
6.舵装置应有保持舵位不动的制动装置。
7.当主操舵装置要求动力操作时,应设有1个固定贮油箱,其容量至少足以使1个动力转舵系统包括循环油箱进行再充液。贮油箱应以管路固定连接,使液压系统能在舵机室内便于充液,并应设有液位计。
8.应设置两个独立的控制系统,见每个系统均应能在驾驶室控制。但这并不要求设双套操舵手轮或手柄。若控制系统是由液压遥控传动装置组成时,除1000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体运输船外,不必设置第2个独立控制系统。
9.驾驶室和舵机室应固定展示带有原理框图的适当操作说明。此说明应表明操舵装置控制系统和动力转舵系统的转换程序。
10.由1台或几台动力设备组成的每一电动或电动液压操舵装置至少应由主配电板设2路独立馈电线直接供电。但其中的1路可以由应急配电板供电。
三、舵机容易出现的故障
对于舵机日常比较容易出现故障的情况,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属于硬件类的故障,二是属于软件类的故障。
舵机的硬件类的故障是指与舵机相关的机器、设备发生了功能性的障碍,使得舵机不能正常工作发挥效用。常见的主要有:
1.通信系统的故障。驾驶员发出的舵令信号不能输出至舵机,舵机接收不到舵令。驾驶台与舵机间无法通话等。
2.电力系统的故障。动力电路、配电板等电力输出故障,使电动机无法正常运转。两路电力线路只有一路可以使用.
3.液压系统的故障。液压系统密封性能出现问题,有油路泄漏或有旁通现象、主油路锁闭不严、油位过低、液压系统内有空气等问题。使液压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软件类的故障是指与舵机运行有关的管理制度,船员对舵机的操作存在的问题。通常主要是船员对应急舵的操作不熟悉,在需要的时候无法启动应急舵。
四、对舵机安检的重点
针对舵机容易出现的故障点,船舶安检人员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工作。
检查应急舵的有效性。按照现代船舶建造规范的要求,船舶应当具有两套以上操舵装置。一套主推舵装置,一套为辅助(应急)推舵装置。这是为了保证在主推舵装置出现故障时,应急舵仍然可以继续保持舵的有效性,保证船舶的正常航行和安全。对应急舵的检查一般要求船方进行应急舵的实操,观察应急舵是否能够使用,运转是否正常。
检查舵的运转情况。在检查舵的运转情况时,一般应有两名船舶安检员相互配合进行。一名安检员在驾驶台发出舵令,另一名安检员在舵机间观察舵机对于舵令的反映。舵机在转舵运行过程中应运转平稳,无杂音无间歇性现象。从一侧满舵运行到另一侧满舵时,应反映灵敏,能够达到28S的时间要求。
检查舵角指示的准确性。在舵机上都安装有舵角指示器,舵角指示器是为了正确显示舵叶转动的准确位置,其所显示的角度指数应与驾驶台操舵转向的角度度数相吻合。当舵角指示器显示不准时,就会影响到驾驶员的对船舶的操纵,使驾驶员的判断产生误差,有可能使船舶发生触碰事故。在检查舵角指示的准确性时,是由两名船舶安检员相互配合进行的。一名安检员在驾驶台观察驾驶台上的检查舵角指示器显示的读数,另一名安检员在舵机间观察舵机上舵角指示器显示的读数。二者应读数相同。
检查舵角限位器的有效性。舵角限位器是起到了对液压油缸的保护作用。
当舵角转动到最大角度时,油缸的活塞继续压缩液油,而舵叶已不再继续偏转,致使油缸内的压力不断增加,容易导致油缸破裂。而舵角限位器的存在就使得当舵角转动到最大角度时触动限位开关,限位开关断开电动机的动力起到了保护油缸的作用。所以安检员在检查检查舵角限位器时,应让船舶驾驶员分别打满左、右舵,观察当舵角转动到最大角度时舵角限位器是否发生作用。否则应当要求船方进行修复。
检查舵的液压系统的密封性能。舵叶的转动是依靠油缸内液体传递的电动机动力来实现的。所以舵机的液压系统要保证不漏油,不漏气和不积气,才能达到传递液压力的目的。液压系统的密封性能对舵机的正常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安检员在检查舵机时,应当注意观察舵机表面和舵机间的地面是否干净整洁、是否存在油污,还应当注意检查油缸表面是否存在修补过的痕迹。在检查液压系统的密封性时,应让船方开动舵机,注意观察舵机液压杆与液压油缸滑动处、液压油缸的其他接缝处是否有液压油渗出的现象。以便正确判断液压系统的密封性能。
同时在检查舵机时应注意检查一下液压油的品质。液压油是液压舵机正常工作的媒质,是液压舵机保持良好性能的保证。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对此有规定:液压操纵的操舵设备应设有能针对该液压系统的形式和设计保持液体清洁的装置。国内的船检规范也有类似的条款规定。可见舵机液压油品质是否良好对于舵机的正常运行确实很重要。液压油的品质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一是液压油在运转过程中,机器磨损下来的金属屑和水分混入到油中,对液压油造成了污染。二是液压油与空气接触会发生氧化反映,油品会渐渐下降,达不到机器性能的要求。这时应当更换液压油。但是由于液压油的价格比较昂贵,因此沿海船舶特别是个体船舶很少有更换液压油的。另外在舵机间的液压油补充油柜中液压油应保持一定的油量储备,这也是在检查过程中应当注意的。
在对舵机的检查过程中其他需要注意的,在舵机间应张贴有应急舵的使用操作说明,并通过与机舱工人的交谈,以了解他们是否熟悉应急舵的操作使用。通过以上的检查基本上可以完成对舵机的安检工作,对该船的舵机系统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希望本文能够为船舶安全检查人员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轮机》.1996.5.
[论文关键词]基层检察机关 执行力建设
基层检察机关是整个检察体系的基础,处于法律监督的最前沿,是国家法律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只有切实提高执行力,才能使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各个部门、落实到每名检察人员之中。如何加强基层检察机关的执行力建设,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和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笔者在这里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关于基层检察机关执行力的内容
什么是基层检察机关的执行力?基层检察机关的执行力,具体而言就是基层检察机关及全体检察人员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及本院自身的工作部署,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把决策转化为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工作能力。包括对检察事业执着追求的理想信念,与时俱进 、克难攻坚的工作能力,解放思想、赶超跨越的工作作风,顾全大局、齐心协力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管理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等等。
二、加强基层检察机关执行力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执行力建设,是基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下简称《纲要》),确定了未来五年检察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对于基层检察机关而言,贯彻好《纲要》,主要通过依法履行职责,把科学发展的观念贯彻到实际工作中,落实到具体措施上,促进经济社会和自身实现科学发展。基层检察机关执行力的强弱,关系到科学发展观能不能在具体工作中“落地生根”,关系到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机制能不能构建,关系到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瓶颈难题能不能破解。因此,提高基层检察机关执行力是促进检察机关依法正确履职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加强执行力建设,是基层检察机关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保证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重要的职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当前,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正在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这对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基层检察机关应当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执行力建设,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找准法律监督工作与社会和谐稳定的结合点、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结合点,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为实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加强执行力建设,是基层检察机关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执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现阶段,不少基层检察机关在执行力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执行意识不浓、执行速度不快、执行力度不大、执行办法不多、执行能力不强等方面,这些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否则就会影响到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而影响到执法公信力。新形势的发展对基层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求基层检察机关必须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检察队伍,而加强执行力建设,则是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同时,基层检察机关执行力与其执法公信力是相辅相成、呈正比例发展的关系:基层检察机关对内具有执行力,对外才会有公信力,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口碑,执行力越强,公信力越高,群众口碑越好,这也要求基层检察机关将执行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三、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检察机关执行力建设的对策
(一)树立执行意识,端正执行态度
1.培育执行文化,树立执行理念。秉承“忠诚、为民、公正、连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引导基层检察人员树立“不找借口,善于执行,创新争先”的执行理念,培养专注执著、创先争优和雷厉风行的执行意识。将“要盯紧,不要松懈;要主动,不要等靠;要实干,不要虚浮;要克难,不要推诿;要创新,不要平庸;要结果不要借口。”等执行文化内化到基层检察人员的思想和工作之中,从而实现支配其日常行为,自觉养成接受任务不找借口、执行任务不讲困难、完成任务追求完美的观念。
2.务实效能作风,增强执行责性。工作无小事,工作就意味着责任,要勇于担当。无论在任何岗位,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责任心,都要有满怀热情,坚定完成任务的信心和决心,竭尽全力,尽职尽责地把工作做好。同时,强化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执法作风三个专项督查,重点围绕基层检察人员的“庸、懒、散、软”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对执行力低下的基层检察人员要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方式,强化基层检察机关效能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执行力。
(二)提高队伍素质,夯实执行基础
1.提高基层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能。首先,领导班子的综合能力是加强执行力建设的核心。领导者的素质和能力决定了一个单位的执行力,要围绕提高决策指挥、学习创新、沟通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切实提高领导班子的执行力,在全院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其次,中层干部是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关键。各部门负责人处于上传下达的中间环节,中层干部要始终与党组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落实党组作出的决定决议,带领本部门把各项工作贯彻好、落实好。第三,广大基层检察人员是执行力的主体和基础。每一名基层检察人员都要把自己溶入到检察工作大环境中,牢记自身的责任和使命,把自己与基层院的荣辱和兴衰紧密结合在一起,不折不扣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2.着力培养基层检察人员四种能力。首先是岗位履职的能力。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要加强市场经济、科学技术、历史文化、行政管理等知识的学习,苦练岗位专业技能,努力成为本岗位、本部门的行家里手。其次是服务群众的能力。在讲究执行方法和艺术,走群众路线的同时,还需提高基层检察人员协调群众利益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凝聚人心的能力,想方设法为群众谋利益,做群众的贴心人。再次是攻坚克难的能力。基层检察人员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拥有敢于碰硬,敢于突破工作中一些不合时宜的条条框框的精神,从实际出发,因时因地制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第四是团队协作的能力。牢固树立团队精神和“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相互协调配合,敢于承担各自责任,不推诿扯皮,做到合心、合力、合拍,共同推动基层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注重执行方式,改进执行方法
1.工作谋划上要有预见性。首先应该从工作谋划入手,时刻关注检察事业的发展趋势,及时了解上级的工作部署,对可能安排的工作有较强的预判力和敏感性,做到早调研、早安排、早起步,做好前期准备,形成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实施方案,避免打无准备之仗。
2.正确领会上级精神,寻求执行途径。充分理解上级决策和部署的基本意图,认真分析形势,将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量化、细化、具体化,分阶段、分部门、分岗位提出具体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期限、工作措施、承办部门、责任人、奖惩措施等,形成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和操作方案,为正确执行提供指导,指引方向。
3.抓住工作关键,在执行过程中求突破。关键点的解决往往代表着主要问题的解决、代表着整体工作的突破。同时也要关注细节,一方面,日常工作往往是细节或小事影响着全局甚至决定一件事的成败。另一方面,关注细节是工作质量提高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也是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在执行力上的落脚点。工作执行力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细节认真、再认真,对关键点跟进、再跟进的结果。
(四)健全运行机制,提升执行效率
1.推行“常态化评查”制度。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执法规范程度和队伍形象建设的经常性评查,适时监测影响执法公信力的问题,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塑造公正廉洁执法形象,推动基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2.健全绩效考评机制。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量化分解各项检察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制定相应的目标奖惩机制,实行目标动态管理,建立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坚决问责,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