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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21 17:07:57

人与自然论文

人与自然论文第1篇

(二)多元文化主义的自然法与人权理论 自然法学者主张的来自人类自然本性的制度,从人类学的角度看,都是具有文化相对性的认识。实际上,自然本性的概念如同海神普洛透斯的床铺一样,是可以自由伸缩的。今天,在新自然法学中格外重视实践理性的原因之一,就是要把自然本性的概念从议论者的恣意性中抢救出来。因此,如果把自然法看成不是超越文化逻辑的普遍法,而是理解为各种文化相互间的辩证的、能动发展的过程的话,目前我们拥有的自然法就具有多元的、暂时的和假设的特征。因为,自然法是适应各个时代的要求,通过与不同文化的接触,不断被解释和自我塑造的。西欧文明圈中形成的自然法观念通过与非西欧文明的接触,可以拓展出新的地平面。例如,以往西欧的自然法观念中欠缺的人与自然环境的共生关系,可以从东方儒教的天人合一、老庄思想的天道说和印度的“梵我一如说”中得到补充。再如,“人的尊严”的概念也有可能从东方思想中得到有意义的修正。因为以往的“人的尊严”这一概念是以《圣经》的人类观为背景的,是脱离自然秩序的概念。今天,“人的尊严”已在生命伦理领域中被普遍使用,其意义毋宁意味并提倡人类向自然秩序的回归,拒绝由于科学技术的操作和思想、制度的操纵使作为自然一部分的人类过分脱离自然秩序的思想。这样的重新解释也可以到非西欧的思想中去学习和借鉴。 因此,揭示“多样性中的普遍性”是现代自然法学的目标,也是多元文化主义的立场。在这一界限内,多元文化主义与自然法学具有共同的基本立场,问题是如何找出普遍性。传统的自然法和新自然法都认为,普遍性是先于和超越多样文化传统的,这事实上给文化同化主义提供了借口,容易成为抑制文化多元性的意识形态并发挥作用。普遍性应通过文化传统的相互交流和融合逐渐发现,实际存在的自然法规范也经常具有一定的可塑性,即便如此,其高度的客观性和历史安定性也足以约束人类根据主观设计制定的实定法。如人权的规定是文化的产物,虽然根据时代情况具有可塑性,但因为其高度的客观性和安定性,因此对实定法具有充分的约束机能。托马斯•阿奎那虽然承认在经验性的人类行为、习惯、制度中,人类的本性是可变的,但认为这种变化的根底中存在不变的人类本性。事实上,正因为存在这种超越性的人类本性,才可能发生经验性人类本性中的变化。换言之,人类本性因为其超越性才有历史性,而通过人类本性的可变性到达不可变的顶点时,自然法的历史性道路才被打开。由于托马斯承认人类本性在一定程度上的可变性,因此自然法具有可变的侧面。实际上,永恒法的“分有”是在人类历史中分配的,因此在历史性具有可变侧面的情况下,自然法也应该是可变的。 多元文化主义的自然法与追求多样文化的相互承认和对话为基调的现代立宪主义是一脉相承的。初期的自然权论者,特别是格老秀斯、霍布斯、普芬道夫、洛克等倡导的自然权论,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欧洲内部的各国及其与其他国家之间由于深刻的文化差异而产生的政治法律问题。如格老秀斯主张的所有的人都具有自我保存的权利,禁止恣意伤害他人和掠夺,但是他的课题局限在了“从根底上具有不同文化的人们,为了交涉和共存”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出发点”。[12]罗尔斯倡导的“政治的自由主义”也是在承认人们的价值多元性的基础上,解答了作为自由平等的市民是如何构筑、维持“得以公正地协动”的社会。[13]詹姆斯•塔利(James Tully)在承认文化多样性的基础上,提出:“现代宪法,必须追求肩负各种各样文化的主权性市民根据相互承认和同意所进行的对话的实践形式。”[14]实际上,罗尔斯、塔利和强调自律性实定法秩序权威的法实证主义,在“如何构筑、维持社会的协动结构这一课题”面前,可以排列到同一平面上,共同构成现代立宪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自然法的思想基础。[15]因此,基于自然法和宪法的人权理论也应该是多样的。如日本新宪法“直截了当地表达了传统自然法的思想,据此,违反自然法的实定法,即使是宪法性规定也不能承认其效力”,从中可以“明确地看出新宪法是以自然法的理论为基础的”。它是以“文化内容的丰富性”和“积极的政治理想的表明”为特征的,是“属于二十世纪宪法范畴的”宪法,它在“法的调整以外,还具有政治哲学的教育意义”,特别唤起了有关文化、教育、劳动等方面的权利,这些权利“与实定法上的权利在旨趣上是不同的”。[16]

人与自然论文第2篇

 

伦理与‘‘哲学”一样,在本质上是一个‘‘文化的”概念。人文的思想文化是由民族的价值观、思维方式、社会心理、风俗习惯、信仰、伦理、传统等文化因素构成的一个自协调性的系统。伦理正是人文思想文化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因此,伦理的形成,离不开文化的价值观和信仰,也离不开社会心理、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伦理正是在所有的文化要素的综合作用下形成的。也就是说,任何现实存在的伦理,都不可能离开它赖以生存的文化系统而独立存在;伦理的性质和特征也必然与文化总体的性质和特征相适应。文化是伦理得以生存的“家”,离开了特定的民族文化,伦理就将成为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

 

科学是人类对外部世界的认知,它提供给我们的是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即真理性的认识。科学不具有民族性:不同民族可以具有共同的科学文化;任何一个民族产生的科学文化也都可以直接为其他任何民族所用,因此,科学文化是真正属于全人类的。但是,人文的思想文化就不同了:任何人文的思想文化都是属于特定民族的。人文的思想文化是在特定民族的地理环境、生存方式的基础上形成的,是以特定的价值观、信仰为核心的,是通过传统固定下来并通过不同的思维方式、风俗习惯存在的。因此,不同民族具有不同的思想文化;人文的思想文化都具有民族性,都是属于特定民族的思想文化。

 

伦理属于人文的思想文化。伦理同哲学一样,不是对外部世界的认知,也不能为我们提供具有普适价值的知识,而只是为我们提供价值观、信念和道德规范。伦理不属于科学范畴,而是1个文化的范畴。一个民族的社会文化系统的总体性质和基本特征,决定了该民族的伦理的总体性质和基本特征。因此,没有超民族的、具有普世意义的般伦理”不同的民族具有不同的思想文化,也就具有不同的价值观、信念和道德规范。西方宣扬的所谓的“普世伦理”只不过是西方文化为推销自己的价值观制造的‘‘虚假广告”而已。任何一个民族的伦理,都不可能成为(作为)“一般伦理”的模板,也不能取代其他民族的伦理。生态伦理也是一样:西方学者提出的‘‘生态伦理”也只能是在西方文化地基上生长起来的‘‘西方的”生态伦理。它既不能成为“一般生态伦理”的模板,也不能取代在其他民族的文化基地上生长起来的其他民族的“生态伦理”,当然也就不能取代生长在中华文化基础上的中国的生态伦理。

 

但是,过去我们却没有真正理解伦理的文化属性和民族属性。因为‘‘生态伦理”概念是西方学者首先提出来的,我们就认为西方的生态伦理学是正宗的、“普世”的‘‘一般生态伦理”。因此,要研究生态伦理学,我们就只能按照西方生态伦理提出的问题和概念框架去研究。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我们在生态伦理研究中提出的问题,就是西方学者提出的那些问题(如‘‘人类中心论”与“自然中心论”的问题、自然的‘‘内在价值”问题、“自然作为伦理客体的权利”问题和‘‘人作为伦理主体的义务和责任问题”等);我们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同西方学者的回答也基本上没有原则的区别。虽然我们也承认,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也包含生态伦理思想,但是,我们往往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看做是一些没有逻辑体系的、朴素的‘‘思想片段”,并把它作为研究西方学者提出的生态伦理学的例证和逻辑体系的‘‘填充物”,没有看到这些生态伦理思想的独特价值。因此,尽管也有少数学者默默地做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的研究工作,但是,这种研究在我国的生态伦理学的研究中始终处于被大多数人遗忘的角落。

 

在生态伦理学的研究中,我们不是在做着把西方的生态伦理中国化的工作,反而是要把中国的生态伦理思想‘‘西方化”。在我们的观念中,既然‘‘生态伦理学”概念是西方学者首先提出来的,那么,我们所能够做的,就只有努力向西方靠拢,按照西方文化和西方的生态伦理学思想重新解释和改造中国的原生态的生态伦理学思想;似乎只有把中国的生态伦理学思想按照西方的文化模式改造之后,才能获得理论上的合法性①。于是,我们就按照西方生态伦理学的理论原则和思维框架来重新“修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例如,人们总是用西方的文化精神重新解释中国文化:把中国文化中的‘‘道”解释为西方哲学的知识论的“规律”或‘‘本体”概念,把中国哲学的‘‘道论”解释为西方哲学的实体论的、知识论的‘‘本体论”。人们还把中国文化中的‘‘天”和‘‘地”的概念笼统地、简单地解释为西方哲学的‘‘自然界”概念,把中国文化中的“天”、“地’、“人”“三分”的文化结构,重新改造成适合于西方哲学的人与自然“二分”的文化结构。当中国哲学、文化、伦理经过这样的改造之后,中国文化特有的“中国魂”就变成了“西方鬼”,中国的穿着粗布长衫的老子,也就变成了一个西服革履的欧罗巴老头!

 

当今世界是一个不断走向全球化的世界。在这个潮流中,中国文化也不可避免地要‘‘世界化”。然而,要真正实现中华民族文化的‘‘世界化”,就必须首先把外来文化‘‘中国化”。民族文化走向世界的过程决不是以毁灭民族的“文化自我”为代价的。简单的‘‘拿来主义”、以外来文化“取代”本民族文化的做法只能造成本民族的“文化自我”的丧失,最后被外来文化所吞噬,成为他民族的‘‘文化殖民地”。只有把外来的优秀文化同化到自己的文化之中,才能不断壮大和发展自己的民族文化;只有自己的民族文化发展了,我们才能以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姿态融入世界,才能成为世界文化的一个积极的部分。相反,一个失去“文化自信’、“文化自爱”和‘‘文化自尊”的民族,是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如果我们只是向世界乞讨,而不是以自己特有的文化为全人类的文化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世界就不会有我们的立足之地。

 

二、从中国文化的视角看:西方生态伦理学的理论困境

 

西方的生态伦理学是建立在西方的文化基础上的,而西方的传统文化在本质上是以主体形而上学为核心的、“反生态”的思想文化。西方学者构建的生态伦理学一方面要在价值观上反对西方传统的人本主义的价值观,另一方面,在伦理的性质和范式上又不可能完全摆脱西方传统哲学和文化的影响,因此,站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立场上,用中国人的眼光去看,西方生态伦理学不可避免地在下面的问题上陷入理论困境。

 

(1)关于自然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两极对立的困境。西方的生态伦理学者们首先从哲学上提出的一个问题是自然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的关系问题。但是,这个问题仍然是从属于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问题一无论是自然中心论还是人类中心论,都是西方传统哲学形而上学内部的两个基本派别。形而上学的基本逻辑是从多中追求一,从变中追求不变,从现象追求本质,从暂时追求永恒,从有限追求无限,从相对追求绝对。因此,一、不变、本质、永恒、无限、绝对,就成了它的价值理想和终极追求。西方哲学追求的价值,是一种单极的、纯粹的、排除一切杂质的理想价值。这种理想的价值是‘‘一”,而‘‘一”是‘‘高、大、全”是绝对,是完满,是永恒,是终极。在存在论哲学中,存在是‘‘一”,在意识哲学中,意识是在认识论中,理性和感性也是水火不相容的:唯理论把理性看做“一”,经验论把经验看做“一”,于是就形成了唯理论和经验论两种完全不同的哲学派别的对立。总之,当西方的形而上学把‘‘一极”(一端)作为“全体”和“绝对”的“一”看待时,它的“另一极”就完全失去了存在的空间。在这种思维模式下,是无法全面地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西方形而上学不是把自然看作‘‘一”(自然中心论),就是把人看作‘‘一”(人类中心论)。所谓“自然中心论”与‘‘人类中心论”的两级对立,就是这种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产物。虽然西方的生态伦理学看到了西方传统的‘‘人本主义”哲学把人绝对化和神化的严重后果,企图以‘‘自然中心论”与之相对立,在存在论和价值观上对西方传统哲学提出了挑战,然而,在思维模式上,它仍然沉醉于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框架之中。它同西方传统哲学的区别,只不过是用自然的取代了人的‘‘一”而已。在这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下是无法合理地、全面地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当“人类中心论”把人看做“一”时,“自然”就失去了存在的“自在性”,成为满足人欲望的对象或客体;而当‘‘自然中心论”把自然看做时,人的合理的实践活动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合法性。在这种情况下,人就只能消极地做“自然的守护者”(海德格尔语)了。因此,无论是西方传统哲学还是西方的生态伦理学,都不可能合理地、全面地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

 

(2)关于伦理对象的扩展问题的理论困境。西方近代哲学所理解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二元对立的关系。人与自然在本性上就是两种不同的存在:自然的世界(物的世界)是按照“物道”和“物理’“合规律”地形成和变化的,而人的世界则是按照“人道”和“人理’“合目的”地形成和发展的。这样,人与自然就被人为地分割成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物的世界是一个‘‘自在的世界”,即‘‘自然的世界”,而人的世界则是个‘‘自为的世界”,即超自然、有目的的世界。这两个分离的世界之间的关系,被理解为主客体关系。在这个关系中,人是主体,自然是客体。这种‘‘人与物(自然、“人理与物理”二元对立的思维框架,决定了要把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扩展”到人与自然之间,就缺乏逻辑的可能性:由于西方传统哲学为人们在‘‘人理”与‘‘物理”之间划分了一条严格的界限,因而‘‘人应该如何对待他人”这一伦理关系(即“人理”)也就不可能扩展到人如何对待自然(物理)的关系。这样,生态伦理遭遇到的伦理困境就是不可避免的。

 

西方的生态伦理学者们无法超越西方文化在人与自然之间设置的这个‘‘逻辑屏障”在回答‘‘如何把伦理对象扩展到自然界”的问题时,就陷入了理论困境。逻辑上的论证已经是不可能了,因而只能用历史叙事的方式取代逻辑的推演,背叛了西方理性主义的思维传统。他们说:在历史上,伦理的对象本来就是不确定的,伦理的适用范围也是不断扩展的。例如,在奴隶社会中,奴隶只是被看做“会说话的工具”因而是不属于伦理对象的,但是到资本主义社会,伦理对象就已经扩展到了一切人。由此西方学者们得出结论说,伦理对象的不断扩展是历史的规律,把伦理对象从人扩展到自然是合乎历史的逻辑的。这种论证忘记了:在历史上发生的伦理对象的扩展始终都只是在人类社会内部的扩展,因而并没有触碰西方传统文化设下的横在人与自然之间的“逻辑屏障”。但是,要把伦理对象从人扩展到自然(物)时,就必然触碰到这一设置在人与物之间的‘‘逻辑屏障”。正是在这个问题上,西方的生态伦理学者们没有能够拆除这一“逻辑屏障”。西方文化的性质已经决定了拆除这一屏障是不可能的,因而西方的生态伦理学最终陷入理论困境是不可避免的。

 

(3)关于自然界的“内在价值”问题。按照西方传统的人本主义文化的价值观,自然对人仅仅具有“消费性价值”,这是一种功利性价值,即满足人的消费需要(无论是生产性消费需要还是生活性消费需要)的价值。按照这种价值观确立起来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人对自然的征服、掠夺和消费的关系。为了反对西方传统的人本主义哲学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这种理解,以便确立起人对自然的伦理关系,西方的生态学者们提出了自然的‘‘内在价值”说。其主要观点是:自然之物的价值就在于它们的存在本身;这种价值不是由人类赋予的,而是它们的存在所固有的;自然之物的存在本身即代表了它们的价值。人类不能去规定它,而只能去认识它、利用它。在人类认识它、利用它之前,它们的价值已经存在。

 

“内在价值论”把自然的价值理解为与人无关的“自在价值”,从而在价值问题上割断了人与自然的联系,陷入了人与自然之间的“价值二元论”。这说明,西方生态伦理学仍然没有超越西方传统文化的人与自然之间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企图用自然价值对人的独立性来论证保护自然的‘‘应当性”。这个思路存在的问题是:自然的‘‘内在价值”只能证明自然‘‘存在”的合理性一自然是有(自己的)价值的,它的存在‘‘对于自身来说”不是无意义的。但是“内在价值论”却不能证明人对自然应该有伦理关系:“既然自然的内在价值与我无关,我有什么理由要保护它呢?”在这个问题上,西方生态伦理学陷入理论困境的根本原因,是它无法超脱西方文化的人与自然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如果立足于中国文化的立场,这个困境就迎刃而解了。

 

(4)关于能否从‘‘是”中推导出‘‘应当”的问题。按照‘‘内在价值”说,自然的内在价值是自然物本身的存在所‘‘固有的”,自然物的‘‘存在本身即代表了它们的价值”。这实际上是把西方哲学的价值论和存在论等同起来了,即以存在论解释价值论。按照这个逻辑完全可以得出下面的结论:只要是存在的,就是有价值的;只有“无”才是没有价值的。这样,价值论与存在论的区分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对事物的价值评价也没有任何意义了。如果只要是“存在”(有)的就是“好”的,只有“无”才是“不好”的,那么“存在’(“有’、“是”)就成了价值评价的尺度。这种存在论与价值论的等同,并没有解决休谟提出的那个伦理难题一从‘‘是”中不能推导出“应当”的难题。在西方生态伦理学家那里“是”与‘‘应当”的区别被不加证明地轻而易举地就消除了。例如美国学者罗尔斯顿就认为,从‘‘是”到‘‘应当‘‘是一个瓜熟蒂落的价值飞跃’。“这里的‘应该’并不是亦步亦趋地从‘是’中推导出来的’,“但同时,‘是’与‘应该’的截然二分又不复存在了”。罗尔斯顿也承认,这的确“令伦理学家困惑而又惊奇”,但是,他仍然坚持认为:人们之所以认为从‘‘是”(事实)中不能推导出‘‘应当”,是因为在‘‘事实”上蒙了一层灰尘遮住了人们的视线“我们只要拂去了盖在‘事实’上的灰尘,那里的‘价值’似乎就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①

人与自然论文第3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开展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需要借鉴马克思主义的生态立场、观点和方法,同时在实践中还需要坚持正确的原则与方式,当前做好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是高校教育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三个主要内容

马克思、恩格斯以实践为中介,在批判旧哲学抽象自然观的基础上,通过强调自然、人、社会的相互交织及其互动,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我之间的辩证关系,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包含了三个主要内容。

第一,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首要内容。马克思指出:“自然界是人无机的身体”。[1]一方面,自然界对于人具有演化先在性。另一方面,自然界对人的实践活动具有前提性和制约性。因此,人与自然必须和谐统一。人与自然的共同存在、共同发展,是生态过程及其关系存在的前提。

第二,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马克思指出:“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也就是说,是为自身而存在的存在物……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 [1]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劳动,通过劳动,在人与自然的关系基础上建立的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这两方面彼此联系,相互作用于人类的劳动实践过程和社会活动中,形成了生态关系与经济关系有机结合的生态经济关系。实现真正的人与自然的和谐,还必须积极处理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社会发展同自然生态系统协调进行。

第三,人与自我的和谐统一。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的统一,其中自然属性是实现人发展的基本方面,人要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还需要使人的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相互协调、相互强化。建设生态文明不只是技术问题、项目问题、经济政策问题,而是核心价值观问题、人的灵魂问题。

透过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三个主要内容,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重要价值和现实意义。其一,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强调人与自然不可分离,有助于我们辩证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提高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自觉性。其二,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强调人与自然冲突的根源在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冲突,认为生态问题的背后是人的价值观或社会发展观问题,这有助于我们深刻认识生态问题的本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生态和谐。

二、大学生生态文明观的培养途径

(一)理论上深刻理解生态文明观

生态文明观的形成是对人类发展道路的总结反思,体现了对生态危机解决途径的理论认识和对生态环境观念的理论变革。这些理论认识和变革包含了人与自然界相互关系的基本认识以及与此相关的世界观、价值观、伦理观、科技观和发展观等一系列生态文化观念。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时代要求,也是构建生态文明观的基本途径。

首先,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解读生态文明。恩格斯指出:“我们这个世界面临的两个变革即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 [1] “历史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 [2]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运用自然史和人类史相统一的研究方法来研究生态问题,其对大学生生态文明观的教育具有启发意义。

其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渗透生态文化知识。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可结合科学发展观的内容,说明生态文明是随着时展而日渐完善、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形态,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必然选择,是马克思主义价值体系理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说明生态文明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对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总结和提升,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本质要求的。

最后,在教育教学体系中体现生态文明理念。将生态文明教育列为公共课程,让大学生系统地了解生态文明理论及生态环境保护方法;结合不同专业开展与专业相关的生态伦理课程,在各个学科的教学中,挖掘本专业与生态科学的交叉领域,根据专业教学特点与内容,将生态文明理念渗透到教学之中,使生态文明教育在各学科的专业教育中得到深化。

(二)实践中自觉践行生态文明观

马克思指出:“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 [3]生态文明中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实践观念,正是马克思调节与控制思想的体现。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成功离不开实践维度的应答,实践是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重要手段,同时又是大学生践行生态文明观,实现教育目标的重要形式。

生态文明观的实践包括举办生态文明教育讲座,组织讨论会,开展生态文明知识竞赛,使大学生系统地了解生态文明知识;组织生态文明主题活动,让大学生在自然中陶冶性情,激发与大自然的情感。开展经常性的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大学生社团的作用,要抓住网络阵地,建立生态文明教育专题网站,在校园网设置生态文明栏目,定期生态文明相关知识、理论动态等,建设良好的校园生态文化环境,弘扬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文化,使大学生做到心中有校园,心中有生态。

总之,马克思主义的生态观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仅对于人们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解决人类面临的生态危机、坚持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而且也为目前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指明了方向。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603.

人与自然论文第4篇

 

20世纪90年代以来,探索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是世界各国共同的、迫切关心的重大课题,成为国际学术界的研究热点。可持续发展观作为一种全新的发展观,它的完整的理论体系,包括它的世界观、价值观、伦理观和实现观,还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广泛的讨论,尤其对可持续发展的哲学基础、伦理学底蕴、经济学内涵等问题的认识不尽相同。可以说是众说纷纭,相去甚远。其中,在西方,可持续发展被生态中心论者视为人类中心论或者被人类中心论者引为同道,这就影响我国学术界,并出现了一种很流行的似乎被公认的观点,认为可持续发展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观,是全人类的中心主义的必然选择;它的本质内涵是全面发展的人本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实现以物为中心向以人为中心的转变。这种说法完全把可持续发展纳入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框架,使可持续发展观变成西方近现代以人类中心论为基本内核的传统发展观在现时代的变种。因而以人为中心的传统发展观披上了可持续发展观的华丽外衣,使可持续发展观充满了人类中心论的世界观、价值观、伦理观和实现观。它不仅否定了可持续发展观和传统发展观的本质区别,而且使可持续发展失去了科学性和合法性的内在依据。于是,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向我们提出了一个根本问题:什么样的可持续发展观能够科学阐释人类文明发展与地球生态系统生存的关系,才能确证它的理论合理性和实践合理性呢?这就很有必要对可持续发展观进行重新界定。为此,笔者提出一个新的理论假说:生态文明的发展观与实现观的生态本位理论,以此构建可持续发展观的理论合理性和实践合理性。因此,可持续发展不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观与实现观,应该是一种以生态为本位的发展观与实现观,从而形成生态本位的可持续发展观,即把可持续发展理论构建成以生态为本位的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理论。这是生态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新发展。

二、20世纪世界发展的宝贵经验与惨痛教训

 

当我们对20世纪世界文明的历史发展作一整体的鸟瞰,就不难发现,在20世纪里,世界文明发展明显地经历了两个截然不同的历史景象:在20世纪的上半叶,人类遭受了全球的经济大危机和世界的战争大灾难,在20世纪的后半叶,人类取得空前未有的科技和经济大发展的同时,却遭受着全球的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大灾难,这又使当今人类陷入空前未有的生存危机和发展困境。正因如此,才使人类逐渐地从自然界的无情惩罚中醒悟过来,引起一场全球的生态觉醒运动,这就是生态觉悟的产生与发展。它是人类的进化过程中意识和观念的最伟大的革命。由此形成人类对世界系统存在极限的认识,发现了地球资源与环境有限性,这是20世纪头等重要的科学发现之一。

 

1、两项辉煌的成就

 

20世纪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生巨大变化的世纪。今日之现代生产力不仅与19世纪相比已面目全非,即使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相比,也不可同日而语。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50年左右的时间里,人类所创造的社会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所创造的生产力总和还要多。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使世界经济面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突出表现在20世纪下半叶世界经济的大发展,固然因素甚多,但其中最主要的两点:一是现代科学技术的飞跃进步,二是世界经济市场化正在形成全球的现代市场经济制度。这就是著名学者汝信先生所说的20世纪人类取得的两个方面的伟大成就。

 

在工业经济时代里,发生了三次具有划时代的科技革命。第一次科技革命发生在18世纪中叶,确立了以蒸汽动力技术为主导的工业生产技术体系,实现了人类基本生产手段由手工工具向大机器的转变,揭开了工业经济时代的序幕。第二次科技革命发生在19世纪中叶以后,确立以电力动力技术为主导的工业生产技术体系,实现了人类基本生产手段由蒸汽动力机械化向电力动力自动化的转变,创造了辉煌的工业文明。第三次科技革命即人们常称为现代科技革命,开始于20世纪40年代,70年代以来,进入了人们所说高新技术革命阶段。八九十年代形成了以信息科技和生命科技为核心的现代科技革命新高潮,进入新世纪正在迅速发展和产业化。现代科技革命所创造的社会生产力是前两次科技革命所望尘莫及的,它把工业文明推向了顶峰,使工业经济时代走到了尽头,正在迎接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

 

随着现代科技的飞跃进步,现代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与此相适应的是世界大多数国家实行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一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自从建立资本主义制度以来,就实行市场经济,只是到了战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才由传统市场经济发育成发达的现代市场经济。二是前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之后,独联体国家和中东欧国家都陆续走上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道路,正在形成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三是以中国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正在推进传统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变,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四是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市场化进程中,除少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已走上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轨道外,大多数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正发展和完善不发达的市场经济,加快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因而,当今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都在探索适应自己国家国情的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使各国经济运行的“游戏规则”能够按照国际社会通行的现代市场经济规则建立,甚至要纳入其制度框架,推动现代市场经济的世界化,或者说是加速世界经济发展的市场化,这已成为21世纪现代经济发展的历史潮流。

 

2、两大严重的灾难

 

众所周知,在20世纪上半叶,人类生存与发展曾陷入席卷全球的经济大危机、大萧条和两次世界大战的大灾难。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在《1999:不战而胜》一书说:“到1999年,我们将把20世纪追忆为人类历史上最血腥和最辉煌的时期。1.2亿百姓受戮于这个世纪的130场战争——比1990年以前的全部战争中的死亡的总和还多”。然而,值得幸庆的是,这场空前的灾难及其所带来的各种问题到了60年代末70年代初,世界经济尤其是发达国家出现战后经济发展繁荣时期,就标志着从世界全局来说基本被消除。因此,在世界范围内,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方面,概括起来,就是“和平与发展”的关系问题。人类避免世界战争是大有希望,即是说人类是不会葬身于核战争灾难之中。但是,值得高度重视的是,20世纪以来,现代科技在人类利用及其发展市场经济中产生了一种反自然的异化力量,使科学技术进步和市场经济发展在创造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的同时,却摧毁了人类自身赖以存在的生态环境,导致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即不可持续发展危机,人类遭受着空前的生态灾难。正如美国著名科学家卡普拉在《转折点:科学、社会、兴起中的新文化》一书所说:现在全球生态体系和生命进化处于危险之中,处于一场大规模的生态灾难之中。我们可以肯定,人类取得科学技术进步和市场经济繁荣的两项伟大成就时,又使两者具有“反自然”性质,甚至可以说正在毁灭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体系。因此,在世界范围内,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方面,概括起来,就是“环境与发展”的关系问题。人类即使摆脱了世界核战争威胁下的有毁灭的危险,如果处理不好“环境与发展”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也难免葬身于生态灾难之中。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当今世界确实存在着威胁全人类和地球上其它生命的全球生态危机,它是20世纪人类遭受的巨大灾难,并成为21世纪世界文明发展的最大危险。

 

3、一次最伟大的觉醒

 

自从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以来,一些先知先觉的人们都在思考,人类文明会像几千年以前的世界三大文明一样突然湮灭吗?在人类进化史上的巴比伦文明、哈巴拉文明和玛雅文明,是光辉灿烂的古代文明。它们却主要毁灭于生态灾难之中。但是现代人类与玛雅人却有不同之处,就在于现代人类全面反思世界文明的发展进程尤其工业文明的发展道路,深刻认识到工业文明及传统工业化与现代化的发展道路,是一条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不可持续发展道路。正是这条道路才使“人类正走向自我毁灭”!因此,人类在生态环境问题上逐渐觉醒过来,引起了一场人类意识的伟大革命。它的根本标志就是生态意识或生态觉醒的产生和发展。这就表明,现代人类具有生态觉醒,是与玛雅人根本不同的。当今人类从未没有像今天这样清醒地意识到自我生存和发展的生态危机,知道必须做些什么和怎样去做,从而避免玛雅人的生态毁灭。

 

众所周知,传统意识主要是以人统治和征服自然为指导思想,以人类中心主义为价值尺度,强调人与自然的分离与对立,形成人统治、主宰与征服自然的理论体系,它在本质上是“唯人论”的意识。生态觉醒突破了这种理论框架,强调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有机统一与和谐相处与共同生息,形成“人—社会—自然”和谐发展理论体系。所以,我们可以把生态意识定义为:人、社会和自然和谐发展关系所反映的思想、理论、感情和意志的总和。它的核心内容,就是承认自然界的优先地位,把世界系统看作为“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生态系统,是“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意识。这是人类意识的一次深刻革命,是人类对人、社会与自然关系认识的一次伟大觉醒,是整个人类文明的觉悟。正如樊浩教授所指出的:“生态觉悟的实质不只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反省,而且是对世界的合理秩序,对人在世界中的地位、对人的行为合理性的深刻反省”。因此,“20世纪人类文明的最重要、最深刻的觉悟之一,就是生态觉醒。从遍及全球的绿色运动到联合国和世界各国制定的生态伦理的规范,从西方马克思主义到后现代主义理论,无不在实践和理论的层面上标志着20世纪人类文明的生态觉醒”。[1]

 

4、一个头等重要的发现

 

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在人类进化史经历了两次历史性转变:一是人类对人和自然关系的认识,从人类完全依赖于自然、融化于自然的混沌同一性,到人与自然存在区别,并不是混沌同一性而产生自治思想。这是人类进化过程中一次划时代的飞跃。这次飞跃导致人类文明的产生与发展。二是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从人与自然的完全对立、相互对抗、相互毁灭乃至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体完全瓦解,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同生息、协同进化,乃至重建人与自然有机统一体。这是人类进化过程中又一次划时代的飞跃。这次飞跃必将使人类创造真正的现代文明。

 

如果说,第一次飞跃,人类认识自己利用与改造自然的活动是可以不受自然生态的限制,其行为的选择是无限度自由的话;那么,第二次飞跃正好相反,人类认识到自己的利用与改造自然的活动是被“自然界整体动态结构的生态极限所束缚的”,人类行为选择的自由必须限制在自然生态容许的限度内,即限制在地球承载力的极限之内,这是生态“绝对法则”。现代人类的这种生态觉悟,就是人类对地球存在极限的认识,以及其它将如何影响人类进化的认识,从而出现了地球有限性的客观规律,它的理性形态就是地球资源环境有限论。这是20世纪人类文明的头等重要的发展,是20世纪现代科学的最大贡献。

 

在人类对地球存在极限的认识过程中,罗马俱乐部的梅都斯等人是地球资源环境有限论的先驱。1972年,罗马俱乐部的第一份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发表,随即掀起了所谓悲观派和乐观派对人类未来生态环境与发展前景的大论战。乐观论者对《增长的极限》报告的激烈抨击,归结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不仅尖锐批判了罗马俱乐部全球模型及其政策主张即“零度增长论”;而且全盘否定了梅多斯等人的增长极限论的理论基础即地球资源环境有限论。对此,我们赞同前者,反对后者,还必须为《增长的极限》报告提出的地球有限论彻底翻案。我们认为,这个报告指出的地球有限论即有限世界系统决定了增长的极限的著名论断,是罗马俱乐部全球模型的理论基础和基本观点,是符合客观实际的正确理论。实践证明,罗马俱乐部全球模型的缺陷,不在于世界系统存在极限以及超越极限引起灾难性恶果;而在于这个模型的落脚点是要以停止增长的方式达到或维护全球均衡,这就是著名的“零度增长论”。地球有限论即地球的资源存量有限和环境容量有限的新观念,实质上是一种现代经济增长已临近自然生态极限的理论。它在全世界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深刻动摇了地球的资源与环境无限论即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传统观念,为人类认识地球的有限性开辟了道路。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看,梅都斯等人是头等重要发现的先行者,是对科学做出最大贡献的杰出科学家,有其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

[1] 樊浩:《当代伦理精神的生态合理性》,《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

三、生态本位论的立论依据

 

    1、世界发展正在迈向生态时代

 

首先,20世纪全球生态灾难唤醒了人类,教育了人类,改变了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从实践的角度来说,当今人类适应世界文明发展的新趋势,创造了以生态文明为基础的现代文明,使现代文明形式正在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变。几百年来,人类苦心创造的工业文明发展到今天,从总体上来看,它基本上完成其历史使命,已经陷入难以自拔的重重危机之中,可以说是日薄西山,气息奄奄。正在从兴盛走向衰落。当今世界文明发展的确面临着深刻的生态危机,生态形势十分严峻,但决不是表明人类文明发展已无出路。因为,在工业文明高度发展过程中,在生长着否定工业文明的因素,却为生态文明兴起开辟广阔的道路。工业文明衰败之日,正是生态文明萌芽之时。正象工业文明脱胎于农业文明一样,生态文明脱胎于工业文明,它引导人类文明继续向前发展。真正的现代文明是生态文明;只有生态文明才是真正的人类文明。因此,从世界文明的形式来看时代,当今人类即将走出征服与掠夺自然,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求得生存与发展的工业文明时代,正在进入保护建设自然,以重建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共同生息与共同繁荣的生态文明时代。因此,我们所说的生态时代,就是指人、社会和自然的发展关系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这是人类智慧的胜利。

 

其次,人类正在进入生态时代,生态时代已降临中华大地。这是世界系统运行的必然进程,是人类文明历史发展的基本走向。人类进化与世界系统发展可以划分为三个大的历史时代,即蒙昧时代、征服时代、生态时代。因而生态时代具有历史必然性和客观现实性。生态时代的现代文明,本质上是生态文明;没有生态文明,就没有真正的现代新文明。21世纪应该是生态文明发展的世纪,这正反映了世界文明在21世纪的人、社会与自然关系发展中的新特点。

 

再次,根据20世纪生态文明兴起与发展为代表的人类文明新进程的客观实际,国内外学者站在新时代的发展前沿,最充分地适应新时展的要求,提出生态时代问题。著名的后现代主义者托马斯·伯里曾把后现代文明说成是生态时代的精神,并预示人类的未来社会应当是一个追求生态文明的所谓“生态时代”。在我国,包括笔者在内的一些学者认为,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公布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庄严宣告:“人类处于普通关注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的中心”,标志着人类文明进入可持续发展新时代的开始,可持续发展必将成为世界系统运行与人类文明发展的主导潮流。理论与实践表明,生态文明,知识经济、可持续发展是三位一体的。因此,我完全可以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标志着人类文明已进入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时代,可持续性的生态文明必将成为世界系统运行与人类文明发展的主导潮流。

 

2、重建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革命是伟大觉醒的实践标志

 

历史事实表明,整个工业文明是在人征服自然、掠夺自然、统治自然的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工业革命的全面胜利,极大瓦解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体,工业文明的高度发展,严重地摧毁了现代经济社会的生态基础,使当今世界系统的大部分重要的生态系统已处于崩溃状态,把人类推到与自然界全面对抗和尖锐对立的生态灾难的绝境,使人类文明走进不可持续发展的死胡同。由此决定了21世界人类实践活动的一个最根本的、最紧迫的战略任务,就是全面实现生态觉悟从思想意识的殿堂走向实践的洪流。它既是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变的基本标志,又是这种转变的实践基础。显而易见,重建地球生态系统在本质上是重建人与自然有机统一与协调发展的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这已成为现代经济社会巨大变革的伟大实践,是人类生态觉醒的实践标志,也是解决全球生态危机的关键所在。现在,让我们简略回顾一下几十年来生态革命产生与兴起的历史进程:

 

第一,从生态意识的产生到环境保护运动的兴起,即20世纪60年代后期掀起的反公害运动,喊出了“还我阳光”、“ 还我蓝天”、“还我清水”的强烈抗议之声,席卷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也以不同形式投入了这场环境保护运动,形成了一股不可抗拒的国际性潮流,并一浪高一浪地向前发展,到1972年世界环境会议发表的《人类环境宣言》为标志,使全球环境保护运动形成高潮。它揭示了人类开展生态革命与创建生态文明的序幕。

 

第二,环保运动向广度扩展到生态运动迅速席卷全球,已成为一种普遍性的世界生态环境运动。20世纪80年代以来,生态危机的全球征侯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紧张到了空前尖锐的程度,环境危机和生态危机交织一起,直至整个大自然危机,已成为笼罩世界系统运行与发展的魔影,直接严重威胁着人类和地球生态系统的生存。人类需要进行一场生态革命(即环境革命)来拯救人类自身的命运和地球的存亡。于是全人类为进行这场生态革命采取全球范围的共同行动,采取各种措施保护环境、改善生态、建设自然;从个人到家庭,从各种社会组织、各个政党和各国政府乃至全世界,人们对生态环境问题表现了前所未有的关心与重视,到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发表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为标志,人类全球生态环境运动达到新高潮。它反映了人类正在进行生态革命告别工业文明时代,用可持续发展战略迎接生态文明时代的来临。

 

第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生态运动,又叫绿色运动。它向广度与深度扩展的最重要、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向可持续发展领域渗透与融合,有力推动着重建地球生态系统。当前,绿色文明浪潮正在世界各国蓬勃发展,几乎覆盖了世界系统运动与发展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极大地冲击着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标志着人类文明发展继农业革命和工业革命之后的生态革命高潮在21世纪必然到来,将推进人类由征服、掠夺到保护与建设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大转变,为生态文明建设与人类文明可持续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现实道路。

 

第四,生态革命的主要任务和根本目标,就是阻止工业文明发展对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生态基础的根本性破坏,医治现代经济社会活动造成的污染给自然生态系统留下的创伤,并保持生物圈的完整性,保护物种的多样性,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再生产,创建生态健全的适宜于现代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环境,确保现代文明发展对生态系统和生物物种的可持续利用。可见,生态革命的任务和目标是双重的,它既是拯救人类的革命,又是拯救地球的革命,也是重建人与自然的有机整体与和谐发展的革命。这是一场彻底的人与自然发展关系的革命实践,是世界系统的全方位、最深层的巨大变革之一。

 

3、世界系统是人、社会和自然相互融合的有机统一体

 

生态革命重建这种有机整体,是还给客观世界以本来面目。因此,无论就中国古代天人合一思想,还是现代生态意识,把人、社会和自然看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这是符合客观世界实际的。

 

首先,世界系统本来就是人与其它生命形式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人类并不是分离或高于其它非人自然存在的特殊存在。人类与其它非人自然存在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这是现代科学的基本结论。它告诉我们,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生态环境——地球生物圈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地球生态系统具有相互依存的有机性,即世界系统中人、社会和自然都是有机的生命体,存在着广泛而普遍的内在联系,人与非人自然的一切有机生命体,不仅是与周围环境相互关系的,而且是由周围环境的相互联系而构成的。二是地球生态系统具有整体性,即这是一个由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态系统构成的有机整体。在现实世界系统中,脱离开自然的社会同脱离开社会的自然一样,都是不可能存在的。因而,世界系统运行与发展的客观规律,既不存在完全脱离社会因素的纯自然规律,也不存在完全脱离自然因素的纯社会规律。这就是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统一。相应地,人类文明历史是自然史和人类史的统一,两个方面是密切相联的、相互制约的,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其次,世界文明发展到今天,随着工业文明高度发展,人类实践活动的广泛与深化,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过程和自然界的生态过程已经完全相互交织与相互融合而浑为一体。今天,在现实世界系统中,把它区分为自然界和社会只有相对意义,而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相互交织和相互融合比它们之间的相互区别更为重要。因此,当今维系人类生命和非人自然生命形式的这个濒临失衡的球体上,客观存在的只是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互相依存、互相制约、互相作用、互相转化的生态经济社会有机整体。当今人类进行的生态革命,就是重塑和实现人、社会和自然有机整体,达到“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高度整合、整体优化、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

 

    再次,人的两重性是世界系统成为人、社会和自然有机统一体的根本原因。人作为一种生命物种,首先是自然的人,属于自然界,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并存在于自然界,成为自然生态系统的一个成员。但是,人这种生命物种,并不是一种纯粹的生物,而是一种社会性的生物,有智慧的生物,是社会的生命物种,成为社会经济系统的主体。因此,人作为一种生命物种与其它生命物种不同,就是人生活在两个世界:自然的世界和社会的世界。人是自然与社会的存在物,这是人区别于非人类生命物种的根本之点。前者是人的自然生态特征,是反映人的自然属性;后者是人的社会经济特征,是反映人的社会属性。“人就是自然生态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的有机统一体。正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有机统一,才构成了人的本质。这两种属性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同时发挥作用的。这两种属性是人的两重性,没有自然属性,或者没有社会属性,都使人不成其为人”。[1]人的两重性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同时发生两方面的关系:一是人及其它实践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关系,即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一是人及其实践活动对社会环境的关系,即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这两方面的关系没有逻辑先后和时间先后的区分,在实践活动过程中不是分离存在的,而是有机统一的。这就是人、社会和自然有机统一整体。

 

    在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世界文明发展进入生态文明时代,人、社会与自然应该成为新的更高水平的和谐统一整体。这正是人的两重性在人类生存活动与发展行为的实践中表现为自然生态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的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才使自然生态演替进化和社会经济运行和发展相互交织与相互融合成为生态经济社会有机整体。

 

    现在,我们可以对前面的论述作出合乎逻辑的结论:当今,世界系统实际运行的概念模型是“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这个生态经济社会有机整体的运行与发展客观上要求以生态为本位。生态本位是以生态觉悟与生态意识为思想先导、以地球有限性和人、社会与自然有机统一体为客观依据、以生态革命及绿色文明浪潮为实践基础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它是生态文明的理论表现,是生态时代的必然逻辑。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生态本位论是世界文明发展进入生态时代的生态文明的价值观、发展观和实现观。

[1] 刘思华著:《理论生态经济学若干问题研究》,广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四、生态本位论的几个理论支柱

 

    1、自然生态价值理论

 

至今,在我国仍有一些人类中心主义论者,按照西方近代伦理学和哲学传统理论,从主(人)客(自然)体价值关系模式出发,在总体上把价值规定为客观对主体的意义,武断的将价值的来源完全归于人的主体性,人是唯一的价值主体。因而他们主张把价值范畴严格地限定在人的世界的范围,极力反对把它扩展到自然界,否认非人类生物和整个自然界的价值,尤其是完全否定非人类生物和整个自然界的内在价值。我称之为自然生态的内在价值。与此相反,生态伦理学和生态哲学论者认为,工业文明高度发达的现时代,迫使我们必须超越主客体价值关系模式,不仅要承认人的价值,而且要承认非人自然的价值,主张把价值范畴由人的世界范围扩展到非人自然的世界范围,涵盖整个自在世界即整个世界系统;尤其是要承认非人生物和整个自然界的内在价值,建立完整的自然生态价值理论。自然价值论的代表人物、美国杰出环境哲学家罗尔斯顿指出:“在实践中,环境理论学的根本要求是保护地球上的生命。在理论上,它的根本要求是确定意义深远的价值理论,以此为它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1]在我国出版的论著中,如余谋昌的《生态学哲学》、《创造美好的生态环境》,余正荣的《生态智慧论》、林娅的《环境哲学概论》等著作,都论证了自然界的价值,肯定非人生物和整个自然界的内在价值。笔者赞同。在此仅强调三点.

 

    首先,按照生态学的观点,不仅有“以人为主体的生态”,还有“以生物为主体的生态”,它包括以生物个体为主体的生态,以生物群落为主体的生态,以生物圈全部生物为主体的生态。在这里,很明显,主体不具有唯一性,不仅人作为一种生命物种是主体,其它所有的生命物种也是主体,世界系统的包括人在内的所有生物都是主体。人类没有任何理由认为只有自己才是世界系统唯一的主体,即人类没有任何理由认为只有自己才是世界系统唯一的价值主体。事实上,不仅仅人这种生命物种是价值主体,其它所有的生命物种也是价值主体,世界系统包括人在内的所有生物都是价值主体。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坚持人与自然的统一性,事实和价值的统一性,建立起人、社会和自然有机统一整体的生态价值观。生态价值观动摇甚至扬弃了人在整个世界系统中的先验的、唯一的主体地位,消除了人在世界中优先的价值地位和先验的价值合理性,从而否定了任何价值主体独霸权。

 

    其次,罗尔斯顿认为,自然的价值是自然的性质,是由自然系统的结构决定的一种性质,是进化的生态系统内在地具有的属性。自然价值是以和谐的生态关系或自然关系表现时,我们可以从两个层次进行分析:一是人类的层次,是人与环境关系的价值,这就是自然界具有以人为尺度的价值,即作为人的工具价值。这从自然的角度来看,是它的外在价值。一是从生物的层次,是生物与非生物的生态关系的价值,即自然界本身、生命与自然界的生存,具有以它自身为尺度的价值,它不依于评价主体,内在地存在于生态系统之中,这是自然的内在价值。在世界系统运行过程中,与人类生命形式一样,非人类生命形式利用地球生态资源,地球基本生态过程的健全、健康、安全和正常运转本身是具有价值的。这是因为,“在生物圈的时空范围内,各种植物、各种动物、各种微生物与自然环境编成目的——手段的立体交*网络,保持着生物圈的生态平衡。它们只有内在的目的性和不可替代的内在价值”。[2]可见,自然生态价值论的核心是:肯定自然的自身价值,承认非人类生物的内在价值,目前,国内外越来越多的学者对其有了共识。

 

    再次,我们超越主客体价值关系模式,不仅要承认自然的内在价值,而且要承认自然的整体价值。现代科学的发展已经把价值范畴扩展到自组织系统,价值则是自组织系统的本质特性。地球生物圈作为一种自组织系统是只有整体的价值的。因此,地球生态系统所具有的不仅仅是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它更具有系统价值。这个价值并不完全体现在物种个体价值上,也不是部分价值的总和,而是一种高于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的系统价值,这就是地球生物圈的整体价值。它是自然生态价值论的精华。生态价值观所追求和确论的价值合理性,本质上是地球生态系统整体的合理性,并认为它是合理性价值的主体,生态价值合理性存在于地球生态系统整体之中。不言而喻,生态价值观确实是一种“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整体价值观,生态本位正是建立在这种整体价值观的基础之上的。

 

    2、自然生态权利理论

 

    生态哲学和生态伦理学在自然生态价值的理论框架内,肯定自然的内在价值和整体价值,这实际上不仅是肯定自然界本身存在的合理性,也是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整体利益的生态伦理的合法性依据。因此,生态价值观把人类对非人类生物和整个自然界所负有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建立在地球生态系统所具有的这种客观价值的基础上,承认、关注和尊重非人类生物和地球生态系统按生态规律可持续生存的权利。

 

    环境伦理学其革命性变革的重要表现就在于,它突破了传统理论学把伦理关系严格地限定在人的世界的范围内,把人之外的自然存在物纳入伦理关系的范围,扩展到非人类生物和整个自然界,用道德伦理规范来调节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发展关系。在这里,有几点值得我们重视:(1)深层生态学的一个基本伦理规范,就是每一种非人类生命形式都拥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若无充足理由人类没有任何权利毁灭其它生命。(2)动物权利论认为,动物和人一样拥有不可侵犯的权利。权利的基础是“天赋价值”,这种价值赋予了它们一种道德权利,即获得尊重的权利。(3)生物平等主义认为,所有的生命物种都是平等的,都拥有同等的天赋价值。具有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因而,人类必须把所有的生命物种都视为有同等的天赋价值和相同的道德地位的实体。(4)生态整体主义认为,环境伦理学必须是整体主义的,即它不仅要承认存在于自然系统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而且要把生命物种本身和生态系统这类生态整体视为拥有直接的道德地位的实体,人类不仅要尊重地球生态系统共同体中的其它生命物种;而且要尊重这个共同体本身。

 

在我国,生态(环境)伦理学提出的自然界的权利包含三层涵义:[3] 

 

    首先,自然界的权利是一种自然性,是指生物物种和生态系统的持续生存,这就是说,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都是地球生态系统共同体中的成员,可以而且应当拥有维持生存所必须的条件,具有合法存在的权利。其次,这种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的相关性在生命世界以生存表现出来。任何一种生命物种的生存,既是它自身的存在,又是为其他生命物种的生存提供条件,为其他的生命物种而存在。生存是所有的生命物种的目的,我们必须承认不仅仅人是目的,而且要承认其它生命物种也是目的。为了生存必须具有权利,与此同时,一种生命物种的生存是作为其它生命物种的存在条件,为其它生命物种的生存服务,这是它的义务。这是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则是生存的基本规律。它要求人类的实践活动不得违背这种生存的基本规律。再次,自然界的权利平等性,这是指地球生物圈中的各种生命物种都具有自己的特定的生态位发挥着特定的作用,正是所有生命物种的相互作用和综合作用,创造和维持地球生态系统适宜生命生存的条件,维持地球生物圈的基本生态过程及其它的稳定性和整体性。因此,地球生态系统共同体中的所有生命物种生存的权利只有平等性,所有生命物种的生存都应当受到尊重与保护。

 

    我们从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史和认识史来考察现代人类的生存意识与实践活动,可以概括出两点结论:一是现代人类迄今的生存与发展,部分地是以非人类生命物种存在状态的破坏甚至毁灭为巨大代价,导致的生态灾难不仅加速生物灭绝过程,而且使人类自身的生存处于困境之中;二是现代人类要持续生存与发展,又必须以非人类生命物种的充分存在和地球生物圈共同体的完整与健康为基本条件。因此,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史和认识史都指出所有生命物种生存的道德问题。可以肯定地说,从工业文明时代向生态文明时代转变开始,非人类生命物种生存权利的问题就不再是纯自然性的问题,而是具有社会性。它客观要求现代人类道德进化到一个新阶段,即把道德权利观念扩展到非人类生命物种和整个地球生态系统。这是现代人类整体的道德觉悟的新进展。

 

    与人类生存的权利一样,非人类生命物种生存的权利也是权力和利益的统一,即自然界的生存权力和生物利益的统一。所谓生态权力,是指人类生存活动和发展行为违背自然生态规律,破坏自然生态而遭到自然界的无情惩罚的现象,它是地球生态系统存在着的一种对人类行为的制约、选择甚至强制的力量。所谓生物利益,是生物的生存或繁衍必需满足的那些物质和生态需要及其整个地球生态系统的完整、健康所必须满足的那些物质和生态需要。它是基于所有生物及生物共同体固有的价值和内在需要,体现并保持在生态活动过程中。[4]传统伦理学只是承认和关心人类的生存的权力与利益,而不承认和关心其它生命物种的生存的权力与利益,更不承认和关心生物圈整体的生存的权力与利益。生态伦理学不仅重视和关心人类的生存权力与利益,而且确认和关心非人类生物的生存权力与利益,及其地球生物圈整体的生存权力与利益。

 

    这里人类与非人类生物权力的根本区别是,人类的权力是事先人为设定的,并在人与人之间关系中形成的行为规则和价值准则,是人们在自觉能动地去履行这种权力。而自然生态权力是自然生态系统运行的内在固有机制,并成为生物圈共同体的活动规范,它是一种自然反射力量。因此,自然生态权力在本质上是自然生态规律发生作用的一种对人类破坏自然生态行为的制约或强制力量,即自动限制力量。这种自然生态权力实现形式又往往是“后发制人”,并表现为一种总的较长的趋势,逐渐显露这种权力的“威力”。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否认自然生态权力,无异于否认自然生态规律,这就与自然界事实不符。所以,我们确认自然界的权力和利益,是完全符合世界系统运行的客观事实的,并不意味着非人类生命物种同人类一样具有独立的意志和行动的能力,更不意味着否定了人类的在经济社会系统运行中的主体地位。当然,人类在实践活动中主体能力的实现,必须尊重与维护其它生命物种和自然界的存在权利,保障它们的利益,承担对它们的道德责任和义务,这是人类实践活动要以生态为本位的一个根本之点。

 

    3、实践选择两重性理论

 

    自然生态价值论和自然生态权利论,无论从理论选择还是从实践选择,必须得出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人类实践活动的最终目的,既是为满足人类生物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实现其人类自身的利益(包括人类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又是为了满足非人类生物生存发展的需要,实现其非人类生物的存在利益和地球生物圈的整体利益。这就是人类实践选择的两重的、终极的价值尺度,我们称之为实践选择的两重性。实践选择两重性的理论,实际地宣告了人与自然关系上“唯人论”的认识史和实践史的终结,必将开创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与协同进化的认识史和实践史的新篇章。

 

    第一,长期以来,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唯人论”的思想观念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居于统治地位。这突出表现在,西方近现代确立的人类中心主义的世界观、价值观、伦理观和发展观,普遍地存在于现代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渗透于现代人们的精神世界,支配着现代人类的生存活动和发展行为,形成把人当作万事万物存在的唯一目的和终极尺度的思维定势。以人类自身的利益与需要作为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不自觉地把人类自身的利益与需要放在实践活动过程的绝对优先地位,使工业文明发展完全走上了一条以牺牲自然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人类生存发展的不可持续发展道路。这是在人类中心主义的指导下,现代人类实践活动的必然选择。当今,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上“唯人论”进行全面与深刻地反思,由此产生的遍及世界的生态运动与绿色文明浪潮。在迎接生态文明时代到来之际,人类中心论者坚持包括生态革命的伟大实践在内的人类实践选择是唯一的、终极的价值尺度,仍然只是为了人类自身的利益与需要,并声称这种人类中心主义是不可超越的“绝对真理”。对此,正如一些批评者所指出的:“说人类中心主义不可超越,只能算是一种独断论的现代神话。”我要补充一句,说现代人类实践选择仍是单向的终极价值尺度不可超越的,只能算是远离现实世界系统的现代童话。工业革命以来的几百年间,尤其是20世纪下半叶以来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史和认识史表明,现代人类生存活动和发展行为,都应该服从作为世界系统的“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整体利益,必须首先着眼于整个地球生态系统的完整、健康和安全,既要满足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的需要,又要满足人类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这两方面的关系,在现代人类实践活动过程中不是分离存在的,而是同时发生,相互渗透、相互依存,构成现代人类实践活动目的的两重性。因此,两重目的与终极价值尺度,才构成现代人类实践的本性。只承认现代人类实践选择的一种终极目的,而否定另一种终极目的,都不可能真正认识现代人类实践的本性。

 

    第二,当人类中心主义受到现实世界系统运行的严重挑战的时候,出现了一种扬弃传统的人类征服、掠夺和主宰自然的人类中心主义,被称之为弱化的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它开始承认非人类生命物种自身的价值和存在的权利。但是,它在现代人类实践选择仍然坚持单向的终极价值尺度,认为保护生态环境归根到底是为了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需要,而不是为了自然本身的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人类的利益与需要既是保护生态环境行为的根本依据,也是评价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尺度。因此,他们主张把保护人类自身的利益放到首位的同时,也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的利益。这就是说,从人类自身的需要与利益出发来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解决现今人与自然的尖锐矛盾,摆脱生态危机。这是一种错误的实践选择,也是一个实践方向的错误:(1)20世纪生态灾难使自然界的优先地位更加明显和十分突出;同时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唯人论”不仅抹杀了人与自然的同一性,而且否定了自然界的优先地位。因此,在21世纪的生态文明时代,自然自身的需要与利益同人类自身的需要与利益相比,至少是同等重要,并行不悖的,在某种情况下和某种意义上,比人类自身的需要与利益更为重要、更为基础,应当放到优先地位。(2)人类只是从自己一种生命物种的需要与利益出发,在实践活动中就会把保护生态环境的努力限制在与自己直接的生存环境的范围,往往会忽视甚至不考虑所有生命物种的生存环境,不顾地球生物圈整体的生存利益,无视地球生态系统的完整与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忽视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共同利益的客观需要。这样,不仅不能解决现今人与自然的尖锐矛盾,摆脱生态危机,反而事与愿违,最终既保护不了人类自身,也保护不了自然自身。(3)我们要特别强调的,当人类的需要与利益同非人类生物的需要与利益发生严重冲突时,这种单向的实践选择的价值尺度,就很自然地为了人类的需要与利益而牺牲非人类生物的需要与利益,往往会以牺牲生态环境来换取人类的生存发展,最终只能是继续重蹈工业生态时代以牺牲生态环境为巨大代价的不可持续发展道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牺牲生态环境来维持人类生存发展,是没有出路的。

 

    第三,上述说明,单向的实践选择的终极尺度,是不能有效地保护人类直接的生存环境,尤其是不能真正保护地球生态系统的完整、健康与安全,不符合现代人类实践活动目的的两重性。由于所有生命物种的共同利益和地球生物圈的完整、健康与安全,包含着人类的利益和直接的生存环境的稳定、健康与安全,这就决定了人类必须从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的需要与利益出发来维护所有生命物种的共同利益和整个地球生物圈的共同需要。这样做才能最终达到既实现人类自身的需要与利益,同时又能有效地保护自然本身的目的。

 

第四,人类实践活动终极目的的两重性,是由人的两重性所决定的。众所周知,全球生态灾难的恶果确实是落在人类自身身上,但它会使人的自然属性与生态因素比以往任何时期显得更为突出、更加重要。因而,现代人的两重性互相依存越来越紧密,不仅是人的社会属性的发展,要越来越受自然生态环境的制约和影响;而且人的自然属性的发展,也要受到整个生态系统的障碍和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人作为自然的人,自己是一种生命物种,是整个地球生物圈共同体中的一个成员,它在这个生物共同体中生活必须遵守生物圈的活动规范,按照生物生存的基本规律,这就是实现非人类生命物种及整个地球生物圈生存发展的需要和利益。人作为社会的人,则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主体,它在社会经济体系中的生存必须遵守人类社会经济的行为规范,按照人类生存的基本规律,去实现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和利益以及全人类的共同利益。所以,严格地说,现代人的两重性,决定现代人类实践选择的两重性。对于生态本位理论来说,既要研究社会经济意义上的人,它把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和利益作为人类实践选择的终极目的和价值尺度;又要研究自然生态意义上的人,它把非人类生命物种生存发展的需要和利益作为人类实践选择的终极目的和价值尺度。因此,判别现代人类实践活动的合理性,不仅仅以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和利益取向为依据,还必须以非人类生命物种及整个生物圈生存发展的需要和利益取向为依据加以权衡,这种双向实践选择是有机统一的,形成以现代人的两重性为基础的人类实践选择两重性理论,从而为可持续发展理论与战略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础。

[1] h·罗尔斯顿:《自然界的价值和对自然界的义务》,叶平译,《国外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

[2] p.w.taylor, respect for nature, princeton, new jersey, 1986.9.

[3] 余谋昌:《创造美好的生态环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4] 叶平;《生态权力观和生态利益观探讨》,《哲学动态》1995年第3期。

五、生态本位论的基本框架

 

    应该说,生态本位论的客观依据和理论基础是构成生态本位论的总体框架的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我们就能够勾画出生态本位本身的清晰图象。

 

    1、生态本位论的基本内涵

 

    所谓生态本位论,它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指地球生物圈共同体是包括人类物种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的共同体,它在现实生活中的现实形态表现为世界系统是“生态——经济——社会”的有机整体。在这个有机整体中,不仅人类物种是存在主体,而且其它生命物种也是存在主体。这就是说,不仅仅人类物种是价值主体,其它生命物种也是价值主体,而且地球生物圈整体还是价值主体。二是在世界系统中非人类物种并非仅为人的存在而存在,它是具有独立于社会的世界的价值、利益、权力及运行目的和生存力量的道德地位的实体;任何生态系统都是价值和权利存在的一个基本单元,是一个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有机的生命体,没有它地球生物圈共同体就不可能生存。三是地球生物圈整体比个体更为重要,它作为独立的整体价值和所有生命物种的利益共同体,一方面拥有独立的生存发展权利,一方面负有对包括人类物种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持续生存发展应尽的义务。

 

    这个生态本位论的内涵与外延,强调了以下几点:

 

    第一,生态本位的价值观,是以地球生物圈的整体性为价值的本位,追求地球生物圈的整体合理性,是一种“生态——经济——社会”的整体价值观。现代人类一切实践活动都要服从包括人类物种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整体利益,即是“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整体利益。

 

    第二,生态本位的发展观,是地球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为基础的本位,追求保持生物圈的基本生态过程和生命维持系统的完整性和健康发展,是一种“生态——经济——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观。它强调自然界是现代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生态基础,现代人类经济社会发展要以生态发展为根本,只有与自然生态相互协调,共同发展,才能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健康运行与可持续发展。

 

第三,生态本位的实现观,是地球生物圈的自然生态阈限为限度的本位,追求人类实践活动人类经济社会发展不能超越自然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是一种保护世界系统运行的生态合理性的现实现。它特别关注现代人类各种实践活动的生态合理性,强调有利于自然生态环境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的实践活动应当给予鼓励,反之则应当给予抛弃,维持自然生态在世界系统运行与发展的优先地位。

 

    第四,生态本位作为实践选择两重性的理论表现,充分地表达了现代人类实践选择的两重性理论,正确地揭示了世界系统运行与发展的规律性,即是“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整体优化、高度整合、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可见,生态本位论实质上是生态经济社会有机整体论。这就扔弃了人类物种在世界系统中的先验的、绝对主宰地位,比其它生命物种先天优越,消解了人类物种在世界系统中的优先的价值地位和先验的价值合理性,从而宣告了“唯人论”即人类自我为中心论的价值观、发展观和实现观的终结。

 

    2、生态本位论的主要观点

 

    (1)生态基础论。生态经济学理论认为,自然界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生存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普遍规律。只是工业革命在创建工业文明的过程中极大破坏了它的生态基础,违背了这个客观规律,由此受到自然生态规律的无情惩罚,迫使人类进行深刻反思,才认识到自然生态不仅是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发展的基础,而且是现代文明发展的基础。这是因为世界系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自然界,它是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相互融合的生态经济社会有机整体,它必须服从自然界存在和发展的一般规律。所以,在这个有机整体中,自然生态系统是社会经济各系统的基础,在自然生态系统和现代人类实践活动中,自然生态系统是现代人类实践活动的基础。因此,现代人类生存与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以自然生态为基础,必须以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与生态资源的持久、稳定的供给能力为基础,使现代人类生存与经济社会发展“绝对建立在生态基础上。” [1]并确保这种基础受到绝对保护和健康发展,使其能够稳定地支撑现代人类持续生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生态决定论。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论从人与自然的统一的观点看待客观世界认为,人类社会产生之后,自然发展史和人类发展史就应该是统一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2]与此相应地,人类社会发展是生态环境决定作用与社会经济决定作用的统一。这里所说的生态环境决定作用是指在社会生存、社会生产及其生产条件的决定作用,不是对社会性质、社会制度、社会形态的演变的直接决定作用。早在1980年新版的前苏联《政治经济学》一书就明确指出:过去“谁都不谈社会生产的‘生态因素’,它曾是微不足道的,如今‘生态因素’不依我们的愿望为转移地成为整个社会发展的强大要素,不仅如此,已经到了生态因素变成‘生态决定因素’,不能简单地不负责任地对待它的时候了”。[3]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随着生态时代的到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必须考虑到生态环境改变对社会经济的决定作用。”[4] 

 

    (3)生态内因论。长期以来,反生态环境决定论的传统理论,把生态环境从现实的世界系统中分割开来,与人类经济社会完全孤立地考察,把生态环境仅仅看成是一种社会的世界的外在力量,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外在因素,于是自然的世界和社会的或世界的发展史就好象是互不相干的东西。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在工业经济时代的二三百年,无论是西方经济学,还是东方经济学,先是经济增长理论,后是经济发展理论,都把生态环境看作经济增长或发展的外在变量,是生产力发展的外部条件,这就是传统经济发展观念的“生态环境外因论”。20世纪的生态灾难,尤其80年代以来世界系统生产力运行与发展的实践表明,生态环境不仅是现代生产力运行的外部环境,而且是现代生产力发展的内在因素,成为现代生产力稳定运行与健康发展的基本要素。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正在形成一种新型的关系,环境变化和生态影响将日益决定现代经济发展的模式、道路和方向,使得生态环境日益成为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力量。[5]这就是“生态环境内因论”。可持续发展经济理论的确定,为把生态环境内化为独立的现代经济发展要素提供了客观经济框架,21世纪现代经济理论的发展将会围绕这一主题展开。

 

(4)生态优先论。早在150多年前,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提出了自然界对人类的优先地位的光辉思想。自然界对于人类的优先地位“既表现在自然界对于人及其意识的先在性上,也表现在人的生存对自然界本质的依赖性上,更突出地表现在人对自然界及其物质的固有规律性的遵循上。”而“人的目的的每一次实现恰恰都是人遵从了自然及其规律”。[6]因此,生态应该也必须优先,这是生态在人类实践活动中享有优先权的一种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过程,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当今人类文明正在进入生态时代,生态优先已经正在成为现代人类实践活动中享有优先权的一种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过程。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生态优先规律不仅是(或应该是)世界系统运行的基本规律,而且也是(或应该是)人类处理与自然关系的最高法则。[7]因此,现代人类实践活动必须首先遵循生态优先规律;一切经济社会活动都要根据生态系统安全优先的原则,构建自己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安全体系。

 

    (5)生态利益最高论。从广义来讲,生态利益是几个方面构成的:①生态系统的内在价值的外现形式的生物利益,它是生命物种本身固有价值和内在需要的体现;②生态系统的工具价值的外观形式的生态利益,它主要是指生态系统中满足人类生态需要的一定数量的自然生态成果,是为整个社会和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生态消费资料的外在价值的体现;③生态系统的整体价值外观形式的所有生命物种的共同利益和生物圈的整体利益。可见,广义的生态利益包括了人类的生存利益,是人类的最高利益。因此,现代人类实践活动就应当把生态利益放在首位,一切社会经济决策也应当把生态利益置于首位,并具有否决权。这就逻辑地和现实地要求我们把协调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放在现代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首要地位,实现生态优先发展。

 

    (6)生态第一生产力论。如前所述,地球生态系统是整个世界系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就在于它不仅孕育了世界系统生产力本身,而且决定着生产力系统能否继续存在和以什么状态存在及其以什么方式发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生态是生产力之母,即它不仅是生产力,而且是第一生产力。这同邓小平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理论是一脉相承的。大家知道,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理论,实际上是社会生产力论。它只是对社会经济系统而言的,不涉及社会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的相互关系以及自然生态系统和整个世界系统的相互关系。邓小平依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理论,概括近百年来,特别是现代科技革命以来现代经济发展的实际,从现代科学技术已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和决定现代生产力水平的第一位的原因,越来越成为最主要的推动力量,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位变革作用的事实,提出“科学技术不仅是生产力,而且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论断,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理论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现在,我们从生态是生产力之母的意义上,依据当前整个世界系统运行的实际状况,把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从社会经济系统扩展到“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明确提出“生态不仅是生产力,而且是第一生产力”的新观念,确立生态系统的第一生产力地位,这就为协调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实现现代生产力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认识工具。

 

    (7)生态伦理论。这是一种以生态原则为伦理原则的生态本位观念。它所追求和确证的道德合理性,本质上是生态合理性,并以生态合理性构建现代伦理精神和伦理价值标准。因此,人与自然之间伦理关系的真正含义,就是现代人类伦理精神和伦理价值标准的生态合理性,即现代人类道德的生态化趋势,尤其是要树立人类正确的生态善恶观、提高生态觉悟、养成生态良心、尊重生态道德、申张生态正义、履行生态义务。人与自然之间伦理关系的核心问题,就是人类实践活动应当也必须承认和尊重非人类物种和整个地球生态系统的存在权利,维护非人类物种的生存利益及其所有生命物种的共同利益和地球生物圈的整体利益,把伦理关系的范围即道德对象的范围从社会的世界扩展到自然的世界的所有生物及其整个地球生态系统,建立起人类和自然界所有生物及它们的整体之间的伦理关系,从而形成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和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的统一。所以,生态伦理不仅反映了人与社会的对话,更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对话,是现代人类伦理精神和道德进化向生态文明时代迈进的必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以人类为中心的传统发展伦理观到可持续发展伦理观的飞跃。

 

    (8)生态建设根本论。21世纪人类文明建设,在本质上是生态文明建设。现代人类的各种实践活动都应该按照生态优先规律,发展生态第一生产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这是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的共同利益和根本利益,是21世纪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之本。因此,生态本位论在其现实性上,就必然提出生态环境建设是21世纪世界系统运行的根本目标和人类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在我国,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保护自然生产力,解决和发展生态生产力,这将是21世纪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最根本的、最突出的任务之一。现在,我们可以说,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以牺牲生态环境为巨大代价的时代,已经开始转向大规模生态建设和大规模经济建设同步进行与协调发展的历史时期。在21世纪初期,我国生态环境正在迎来建国以来第一个建设高潮,使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进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阶段。这一伟大实践已经证明必将继续证明,生态本位论是有坚实的实践基础的。

 

    3、生态本位论的理论合理性和实践合理性

 

    生态本位论是与人类自我本位论相对而言的。在工业文明时代的几百年间,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观念占居统治地位,人类实践活动是以自我为中心、以自我为本位。现实世界系统运行的基本规律告诉我们,所有生物都是以保存自身物种为目的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看,自我中心主义是包括人类物种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的自然本质。人类实践活动以自我为本位,确实是符合所有生命物种都是以自我为本位的自然法则的。问题不在于此,而在于以往人类中心论是一种“唯人论”的自我实现过程,当今已经走到了尽头。这是因为,第一,支撑这种人类实践活动的理论基础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自我本位论,确实使工业文明从兴盛走向衰落,把现代人类引进不可持续发展的死胡同。因此,从世界范围的总体上看,20世纪末期是工业文明发展的历史终结,现代人类正在进入生态文明时代,它实际上宣告了以人类为中心的自我本位的实践史和认识史的终结。第二,当今的客观世界现实是,由于工业文明的高度发达,人类自身拥有的物质力量和技术手段,已经没有哪一个生命物种能够威胁作为一个强大物种的人类生存;反之,人类倒几乎可以灭绝任何一个生物物种,正如阿·托夫勒所指出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文明,能创造出这种手段,能够不仅摧毁一个城市,而且可以毁灭整个地球。[8] “第三,生态灾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非人类生命物种灭绝。当今,在世界范围内,生物物种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消失着。有关资料表明,自200年前的工业革命开始后,生物物种每4年一个物种被灭绝;到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地球生态环境遭受人类活动的巨大破坏,生物的灭绝速度达到每4天一个物种灭绝。而到了90年代则加快到每4个小时一个物种灭绝。21世纪第一个地球日(4月22日)那天,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向世人敲响了新世纪的警钟:钟表的时针每走一个数字就有一个历经千万年进化的生物从地球上永远消失。据科学家估计,由于人类活动的强烈干扰,近代物种的丧失速度比自然灭绝速度快1000倍,比形成速度快100万倍。现在,物种的丧失速度由大致每天一个物种加快到每小时一个种,生物物种灭绝的速度已经到了惊人程度。这使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和完整性受到极大威胁。人们越来越担心一些关键物种的灭绝可能会使整个地球生物圈的基本生态过程和生命维持系统无法维持。总之,历史与现实表明,现代人类实践活动必须用生态本位代替自我本位,这是历史的必然。如果说,过去工业文明时代,人类奉行自我本位的发展观和实现观,是符合所有生命物种都是以自我为本位的自然法则;那么,完全可以说,现在生态文明时代,人类选择以生态为本位的发展观和实现观,不仅更是符合这个自然法则;而且完全符合现实世界系统运行与发展的正确方向和客观要求,体现了人类物种和所有生命物种的共同利益。

 

    当今世界系统运行的现实和逻辑正在确证,生态本位的实质是以生态合理性为核心理念与价值取向,构建生态文明的发展观和实现观的理论合理性和实践合理性。以生态世界观和生态价值观为理论基础的生态合理性,是鲜明地体现生态文明时代的生态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观和实现观,这是生态本位的理论合理性。这已在前面作过论证,在此不再详述。以生态革命和生态建设及绿色文明浪潮为实践基础的生态合理性,是如实地反映生态文明时代人类的实践的本性,这是生态本位的实践合理性。在这里,我们还要强调一个关键问题,就是生态本位论要求现代人类实践活动必须按照实践选择的两重性,去实现整个世界系统运行的生态合理性,即是“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全方位的生态化,也就是内在要求经济、科技、文教、政治、社会活动的生态化,从而满足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生态发展的需要,最终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与共同繁荣的至高境界。

 

    作为一种生态文明的发展观和实现观,生态本位的理论合理性和实践合理性,还在于即它能够实现生态伦理立场的理论选择与实践选择的有机统一。从理论选择上看,生态本位吸取了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自然本性的合理内核,扬弃了人类中心主义的反自然的本质;从实践选择上看,生态本位吸取了人类中心主义重视协调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和非人类中心主义重视协调的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扬弃了前者的“唯人论”的倾向,不仅没有否定人类的主体性,而且恰当地肯定了人类的伟大能动作用,证明人类在现阶段已经在与自然的对话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给自己有了明智而合理的规定,“把自己当作自然界中的一员,与之和谐相处。如果说,哥白尼发现了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在文明史上具有伟大的变革意义,那么,我们现在也应该承认,认识到人类不是自然界的中心,同样具有伟大的变革意义。”[9] 

 

[1] 《我们共同的未来》中译本第16页,世界知识出版社1989年版。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0页。

[3] 刘思华主编:《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第191页、第192页,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4] 同上注

[5] 刘思华主编:《绿色经济论》第二章,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

[6] 林娅:《环境哲学概论》第23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o年版。

[7] 刘长明:《生态是生产力论——兼论生态优先规律》,《中文史哲》2000年第3期。

[8] 阿·托夫勒:《第三次浪潮》第175-176页,三联书店1983年版。

[9] 曲格平:《我们需要一场变革》第239页,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六、以生态为本位的可持续发展观

 

    1、生态本位论与可持续发展观的内在联系

 

    由上可知,生态本位论是超越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或者更准确地说,它的理论合理性是实现了从人类中心论到非人类中心论的飞跃,向着生态中心论作了某些倾斜;它的实践合理性是实现了非人类中心论向可持续发展论的飞跃,是对生态中心论的实践选择的科学扬弃。这样,生态本位论就囊括了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优点,克服了两者的缺陷,还给当今世界系统以本来面目,形成了一种理论合理性和实践合理性相统一的生态文明发展观与实现观,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础。

 

    可持续发展观是人类发展观由工业文明发展观与实现观向生态文明发展观与实现观的历史性飞跃,是一种划时代的全新的发展观与实现观。它与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是有本质区别的,或者更准确地说,它吸取了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合理成份,对两者的优点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并能够克服两者伦理立场上理论选择与实践选择对立的现象,从而确证了生态伦理的理论合理性和实践合理性的有机统一。 

 

    生态本位论与可持续发展观的内在联系不仅在于它们都是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辩证否定和对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辩证综合;最根本的则在于,可持续发展观揭示了自然的内在价值和整体价值,要求尊重和维护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的生存权力,要求保护和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整体利益,建立一种人与自然相互共存和谐发展的新型关系。因此,可持续发展观主张现代人类的生存发展行为应该也必须在一定的“生态规范”下进行,追求各种实践活动的生态合理性。在这个意义上说,可持续发展观在本质上也是以生态合理性为核心理念与价值取向的生态文明的发展观与实现观,即是一种以生态为本位的发展观与实现观。这与作为生态文明的发展观与实现观的生态本位论是完全一致的。

 

    2、可持续发展观与传统发展观的根本区别

 

    很明显,从时代的特征来看,一个是生态文明的发展观与实现观,一个是工业文明的发展观与实现观;从两者的基本内涵来看,一个是生态本位的发展观与实现观,一个是自我本位的发展观与实现观。它们的本质不同,是不能混为一谈的。西方生态中心论者将可持续发展观视为人类中心主义或者被人类中心主义者引为同道,这是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内涵及本质特征的。其实,可持续发展恰恰是对人的自我中心论的辩证否定。何中华先生指出:“整个西方近现代文化就是以这种人的自我中心论为基本取向展开的,无论是对自然的驾驭和支配,还是对异族文明的征服和同化,都体现这一主旋律。它构成了传统发展观的基本内核。然而,正是这种旧发展观使经济和社会在发展的可持续性方面遇到了深刻危机。在某种意义上,可持续发展观的建立恰恰是基于对人的自我中心论的辩证扬弃而实现的。”[1]因此,把以人的自我中心论为基本取向即以自我为本位,说成是可持续发展观的基本内核,是与可持续发展观背道而驰的。只有以生态合理性为根本理念的生态本位,才是构成可持续发展观的基本内核与本质特征。

 

    尽管布氏在《我们共同的未来》著名报告中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概念确实有某种含糊性,因而使人们有向人类中心论倾斜之嫌,对它的理解也是众说纷法。现在,在国际国内从不同角度对可持续发展这个新概念进行表达,据不完全统计近200种说法。尽管有着众多的表述,但其宗旨始终围绕着保护地球生态系统的生产、更新能力及其维护其完整性,使人类生存的生态环境得以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合理性问题。我们从全球具有较大影响的几大类可持续发展定义来看,都强调了生态合理性这个关键的核心问题。例如,着重从自然属性定义可持续发展的代表性表述,是从整个人类生存生活的生物圈的立场出发,认为“可持续发展是寻求一种最佳的生态系统以支持生态的完整性和人类整体生存生活愿望的实现,并使人类的生存环境得以持续”;着重从社会属性定义可持续发展的代表性表述,认为“在生存于不超出生态系统涵容能力的情况下,改善人类社会的生活品质,”并强调人类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要与地球承载能力保持平衡等;着重从科技属性定义可持续发展的代表性表述,认为“可持续发展就是建立极少产生废料和污染物的工艺或技术系统”;着重从经济属性定义可持续发展的代表性表达,认为“自然资本不变前提下的经济发展,或今天的资源使用不能减少未来的实际收入”,是“不降低环境质量和不破坏世界自然资源基础的经济发展。” [2]可见,可持续发展观的一个基本内涵就是它规定了现今人类不仅需要与子孙后代共享地球资源环境,而且要与其它生命物种共享地球资源环境。因此,以生态为本位的可持续发展的本质含义,可以表达为,在满足当代人生存发展需要的同时,不损害后代人生存发展需要的能力;在满足人类自身物质需要的同时,不损害非人类生命物种满足其生存发展需要的能力的发展。这是对自我本位的传统发展观的科学扬弃,充分体现了生态本位论的实践选择两重性原理,与以往一切发展观相比是质的飞跃,使人类对世界系统运行与发展规律性的认识进入一个新阶段。

 

    3、以生态为本位的可持续发展的双重协调机制

 

    唯物辩证历史观告诉我们,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两条生命线。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就是这两种关系即两对矛盾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过程,从而构成现实世界系统的矛盾运动的过程。然而,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在认识和处理现实世界系统中这两大基本关系时,都各持一端:前者坚持现代人类实践选择的单一性,只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协调而忽视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解决,尤其否认自然的内在价值与整体价值,及其人类物种与其它生命物种之间道德关系的客观性,必然是单一的协调机制。后者仅强调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看到人与自然之间的不平等性,却未深入思考隐藏在这一不平等背后的恰恰是现实世界系统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及其存在着严重的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忽视协调人与人的社会经济利益关系,也是单一的协调机制。正是由于它们各方的缺陷,就造成理论上与实践上的偏颇。

 

    可持续发展思想与战略的深邃之处,就在于它克服上述偏颇,深刻地揭示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双重和谐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肯定了给人与人以公平的生存发展权利和给人与自然以公平的生存发展权利,是现代人类实践活动应当优先考虑的两个根本问题;从而确证了人与自然之间道德关系的理论合理性和实践合理性;构建了同时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这两对矛盾的双重协调机制,使两对矛盾的协调在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与实践中得到合理的解决,并达到完满的统一。

 

    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双重矛盾运动发展到当代,突出表现为20世纪60年代以来环境危机和生态危机并存交织,直至整个大自然危机差点造成人类“自掘坟墓”的悲剧。在这种情况下,自然界对于人类的优先地位更加凸现,协调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以成为当今现实现世界系统运行最大的实际问题,处理好人与自然的矛盾,乃是包括人类在内所有生命物种的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前提。因此,当我们把可持续发展的双重协调机制纳入生态本位论的基本框架,在处理现实世界系统中两大基本关系时,不仅仅只是肯定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对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更重要是要承认处理好后者的关系对协调好前者的关系也只有决定性的意义。这是因为,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于人与人的关系具有更基础的作用,离开了这一点,就偏离了历史唯物论的基本原理。现实世界已充分表明,现代人类的前途与命运还要取决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关系,这就必然要求现代人类实践活动,应当以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为根本目标,去协调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并把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置于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之上。所以,完整准确地把握人与自然、人与人两对矛盾的双重协调机制,处理好现实世界系统中两大基本关系,“要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着眼,从人与人的关系着手。要以整个人类同自然界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为前提,去协调处理人与人的关系问题,并通过解决这种关系问题来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 [3]使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建立起和谐统一的协调发展关系,最终实现“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马克思语),已成为现代人类实践活动的终极目的,是现实世界系统运行的最高目标。

 

    4、确立生态本位的可持续发展观是一场彻底的思想文化革命

 

    生态本位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是当今世界安身立命问题。理论与实践充分证明,现代人类生存活动和发展行为的最根本错误,就只是从自身一个物种的利益出发,用牺牲其它生物的利益及其所有生物的共同利益即地球生物圈的整体利益,来实现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与利益。这种错误在20世纪下半叶达到了高峰,给世界系统带来了深重的生态危机(包括资源与环境危机)。因此,理性思考应当作出的回答:当代全球生态危机是现代人类生存的危机,也是现代人类存在方式的危机;更深层次的它还是整个工业文明的危机,在本质上乃是一种文化危机,准确地说,是工业文明思想文化危机。所以,我们应当承认,人类中心主义作为以人类对自己的终极价值尺度为核心的思想文化的深层价值体系,确实是当代全球生态危机的一个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思想根源。陈中立先生谈到海德格尔、金岳霖两位大哲学家不赞成人类中心论时指出:“在海德格尔看来,人之所以会走到如此地步,是由于许多世纪以来,西方人的思想一直活动在人类中心论的框架内,活动在主客两极化的框架内。” [4] 

 

    工业文明思想文化是以对自然的征服,统治和占有来实现人类自身利益为核心理念与价值取向。它的历史功绩是猛烈地冲击了古代以自然为神,迷信自然,畏惧自然、乞求自然的消极自然观,使人是自然的附属物变为自然的主人,创造了辉煌的工业文明。这是人类进化史上一次重大的飞跃。如此同时,这种理念与价值取向也是以人为尺度征服、统治与占有自然的理性立场的合法性依据。它视自然为敌,把自然界看作征服、掠夺、主宰的对象,是人类的附属物,促使人类对自然疯狂地掠夺、无节制地榨取,无限度地占有,以毁灭地球生态系统来换取工业文明的高度发达,它成为20世纪人类支配自己行为的“铁定”法则。这样,工业文明思想文化使人与自然相互关系演变采取了一种相互对抗、相互毁灭的历史形式。正如余谋昌先生所指出的:“不论是哲学、宗教、教育和科学,还是经济学和社会物质生产,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和出发点,这就是把人和自然分开,主张为了人的利益利用自然、征服自然和主宰自然,为人类统治自然指明道路和提供手段。整个现代文明(确切地说,是整个工业文明——引者注)是在人统治自然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5]因此,生态本位的可持续发展观摒弃了把人类当作至高无上的生命物种,*征服、统治和占有自然来满足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的理念与价值取向;它揭示了自然的内在价值和整体价值,要求人类必须尊重和维护自然的价值和权利;它强调人存在于自然之内,既不是自然的奴隶,也不是自然的主宰,只是自然之子、自然之友,人类作为“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组织者和受托管理人,与自然是共存共荣的伙伴,人与自然存在着共同的利益和命运。因此,自然必须从是人类的附属物恢复其母亲的地位,人类必须由自然的主宰转变成为“地球村”的普通成员,从而建立起人与自然共存共荣、和谐发展的新型关系,必将会创造比工业文明更加辉煌灿烂的生态文明。这是人类进化史上又一次重大的飞跃,在其现实性上真正促使这个飞跃,则是人类历史发展以来世界系统的全方位的巨大变革,是一场彻底的现代人类思想文化的伟大革命。

 

    通常所说的主体与客体二元对立,也就是人与自然二元对立,这是西方传统哲学的基本观念与主流,也是工业文明价值观、发展观与实现观的认识根据。因而,工业文明思想文化是以本客体分割、人与自然分离的二元对立世界观和方法论为哲学基础,这也是以人为中心的传统发展观和实现观的哲学基础。它不仅深深地影响了西方人而且统治了整个人类几个世纪,直至今日仍占据一些人的头脑,以致成为他们的思维趋势和行为习惯。与此同时,他们还认为主客二分是不可超越的惟一真理,人与自然二元论就是永恒法则。客观世界系统运行的基本规律是如此吗?不是。对于主客二分理论同世界上所有学说一样,不能看作是亘古不变和神圣不可侵犯的极终真理。正如玻尔在总结全部思想文化史的历史教训时曾经深刻指出的,“相信只有一种真正而且自己掌握着这个真理,这是世界上一切罪恶的最深刻的根源。” [6] “当今人类文明正处于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时代转变,人类必然面临着思维模式的转换,即是超越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彻底抛弃人与自然二元对立论的思维趋势,建立生态经济社会有机整体思维模式,从而建构主客有机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世界观和方法论。这是生态时代和现实世界系统赋予当今人类的历史使命,是确立生态本位论的可持续发展观的关键所在。

 

    推进这场深刻的思想文化革命,就必须从哲学思想的层面上变革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它主要是以主体与客体的分割与对立、人与自然的分离与对抗的两极来观察世界。这种主客两极的思维模式把人从自然界中分离出来,认为人是站在自然界以外,从其对立面来认识和作用于自然;只有人才是唯一的价值主体,是自然的征服者、统治者和主宰者;而自然仅仅作为一种纯客观存在,是人的世界(即社会的世界)的外在物,从而把自然的世界这部分世界系统删除了,剩下的只是人的世界即半边世界系统。所以,主客二元对立论可以称之为半边世界系统论。生态本位的可持续发展观就还给世界系统以本来面目,把人的世界和自然的世界有机协调地整合成为完整的世界系统,即“生态——经济——社会”的有机统一整体。

 

    在生态本位的可持续发展的新世界观和方法论看来,客观世界系统本来就是人类物种和其它各种生命形式存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人类并不是分离或高于其它自然存在的特殊存在。人类与其它自然存在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这是现代科学的基本结论。因此,在生态经济社会有机统一整体中,主体与客体是相通的,是在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的过程中发展的。主体与客体是随着世界系统的变化,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变化而变化的。主体的客体化和客体的主体化的统一。这是客观世界系统运行与发展的辩证法。可见,确立生态本位的可持续发展观,实质上宣告了以人为惟一主体、以主客对立为思维模式、以自我为本位的传统价值观、发展观与实现观的终结。

 

    综上所述,以生态为本位的可持续发展现,是对以人为中心的传统发展观的革命性变革。它规定人类必须以重建地球生态系统而达到维护地球生物圈的整体利益的前提下满足其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与利益:它倡导人类实践活动应当在维护地球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多样性并在促进地球生物圈的健康和繁荣的基础上,实现其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与利益。这是生态本位论的可持续发展观所追求的“双赢”的发展轨迹与最终目的,是21世纪人类实践选择的双重终极价值尺度的必然趋势。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只有以生态为本位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才是既能维护地球生态环境安全与健康,又能使人类社会经济得以可持续发展的两全之策,全人类共同努力认真实践这种发展战略,就一定能够创造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健康与繁荣的绿色新世界!人类实践活动实现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的共同利益和地球生物圈的整体利益的最高层次含义就在于此。

 

 

主要参考文献:

1、樊浩:《当代伦理精神的生态合理性》,《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

2、《刘思华选集》,广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3、余谋昌:《生态学哲学》,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4、林娅:《环境哲学概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5、余正荣:《生态智慧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1996年版。

6、纳什著,杨通讲译:《大自然的权利:环境伦理学史》,青岛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7、叶平:《生态权力观和生态利益观探讨》,《哲学动态》1995年第3期。

 

[1] 何中华:《可持续发展观及其哲学意蕴》,《哲学研究》1996年第9期。

[2] 刘思华主编:《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第38页至 40页,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3] 柳树滋:《大自然观》第322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4] 陈中立:《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思维方式》,《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7年第2期

人与自然论文第5篇

[关键词]曾繁仁;生态美学

[中图分类号]B83-0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848(2012)02-0032-13

[作者简介]罗祖文(1974―),男,湖北黄石人,襄樊学院美术学院讲师,山东大学博士后,主要从事文艺美学研究。(湖北襄阳 441053)

[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2010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曾繁仁美学思想研究”(2010b222)的阶段性成果。

Title: On Zeng Fanren’s eco-aesthetics

Author: Luo Zuwen

Abstract: Since the new century, Professor Zeng Fanren has made fruitful research on the generation background, theoretical resources, connotation and category, disciplinary construction of eco-aesthetics and has built up the basic theoretical system and disciplinary system of it. In the discipinary backgound, he explores the social and cultural roots, pholosophical basis and disiplinary basis of eco-aesthetics. In the theoretical resources, he critically inherites the Marxist materialistic practice ontology under the guidance of socialistic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theory. He also makes use of Chinese and western theoretical resources. In the connotation and categery, he examines the research object, research approach and the basic catergries. In the disciplinary construction, he puts forward the constructive propositions of global vision, world resources and Chinese experience.

Key words: Zengfanren; eco-aesthetics

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生态美学已成为我国美学领域极富生命力的一种美学形态,它愈益引起学界的普遍关注与重视。事实也已证明,生态美学已成为我国新时期美学研究的重要创获之一。对于生态美学基础理论的建构,曾繁仁先生起了重要的奠基作用,他的生态美学思想既为中国生态文化的建设者们开导了一条理论的通衢,也昭示着中国美学的未来发展前景。近十年来,曾繁仁先生在生态美学的生成背景、理论资源、内涵范畴、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斐然的研究业绩,已基本建构起了生态美学的的理论体系与学科体系。

一、生态美学的生成背景:由“人类中心主义”到“生态整体主义”

对于生态美学的生成背景,学界对之聚讼纷纭,有人认为它是生态恶化的现实所促逼,有人认为它是某些学者的标新立异。曾繁仁先生指出,生态美学的产生绝不是偶然,而是有着深刻的社会文化根源、哲学背景与学科依据。从经济社会的角度看,由“人类中心主义”导致的资源缺乏和环境污染日益威胁到人类的生存。这些矛盾的解决诚然需要依靠经济、政治、道德的手段,但美学的作用更为关键,“所以改善当代日益严重的人类生存状态非美化的现实需要,成为了当代存在论美学观提出的现实土壤。”①曾繁仁在《生态美学导论》中详细分析了生态美学建设对于中国现实的紧迫性,他说:“中国的基本矛盾,根据有些权威政治家的概括,除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生产力落后之间的矛盾之外,还有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环境、生态和资源之间的矛盾。”②为此,他提出了五个现代化即在原来基础上增加“生态现代化”的建设构想。面对中国如火如荼的都市化进程,面对学术日益商业化、娱乐化或书斋化的倾向,曾繁仁满怀忧虑地指出:“我们的当务之急不仅在调整发展模式,而且要建设生态文化,包括生态哲学、生态伦理学、生态经济学、生态社会学、生态美学。”③从社会文化的视角对生态美学的合法性进行申辩,实际上是从意识形态的高度为生态美学的出场提供了理论依据。

一门学科的生成除了要揭示它的外因之外,还要寻找它内在的哲学依据。为此,曾繁仁深入探讨了生态美学产生的哲学背景,回答了“人类中心主义”者的诘难,提出了“生态人文主义”。曾繁仁肯定了“人类中心主义”在历史上曾起过开启民智与反封建的积极作用,“但任何一种理论形态都具有历史性,当其一旦完成了历史使命,将自己的能量释放罄尽时,就会走到自己的反面,并由此走向终结。资本主义现代化及其与之相伴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也是如此。”④面对“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的争论:自然有无“内在价值”问题;自然是否有“生态权利”问题;万物是否“平等”问题,曾繁仁作了全面科学的解答。对于自然有无“内在价值”问题,他说:“自然内在价值的有无,人类无从判别,人类所能判别的自然价值只能是人与自然关系中体现的人类所认识的自然对人的价值。但是,自然的‘内在价值’存在与否,对于人们世界观的转变,人与自然关系上的看法、行为有着指导意义。”⑤对于自然是否拥有权利、能否成为权利主体的问题,曾繁仁主张从生态存在论与生态整体论的角度来思考。对于生态平等问题,他主张“生态整体主义”平等观:“‘生态平等’,不是人与万物的绝对平等,而是人与万物的相对平等。相对平等即为‘生物环链之中的平等’,人类将会同宇宙万物一样享有自己在生物环链之中应有的生存发展的权利,只是不应破坏生物环链所应有的平衡。”⑥面对绝对生态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的严重对立,曾繁仁主张以“生态人文主义”来调和二者。因为“绝对的生态主义主张自然生态的绝对价值,必然导致对于人的需求与价值的彻底否定,从而走向对于人的否定。这是一条走不通的路。而‘人类中心主义’则将人的需求与价值加以无限制的扩大,从而造成对于自然生态的严重破坏。正确的道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在生态人文主义的原则下只承认两方价值的相对性并将其加以统一。”①那么,何为“生态人文主义”呢?他说:“‘生态人文主义’是生态文明时代的一种新的人文精神,是一种包含了‘生态维度’的更彻底、更全面、更具有时代精神的新的人文主义精神。”②“生态人文主义”的提出,既从学理上遏制了“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膨胀,又防止了“生态中心主义”冒进所可能导致的负面影响,从而使生态美学建立在了可靠的哲学基础与现实背景之上。

一门学科的产生除了受制于“他律”外,还有着学科“自律”的影响。在曾繁仁看来,生态美学的产生还在于认识论美学的终结和现代生态批评的兴起。传统的认识论美学在主客二分哲学思维模式的影响下,执着于审美本质的探讨,脱离了现实,逃离了人生,而正当此时,西方生态文学批评风生水起。“现代文学生态批评的兴起与发展,不仅对生态美学的产生起到了推动作用,而且为生态美学的建设输送了丰富的理论资源与实践经验。”③曾繁仁在《生态美学导论》一书中着重考察了西方现代生态批评的产生、内涵与延伸,他以生态文学的经典文本《瓦尔登湖》和《寂静的春天》为个案,阐发了生态批评的五个原则:其一,生态批评是一种包含着生态维度的文学批评。“从此前人类文学史和文学理论史上盛行的各种文学批评模式来看,应该说都是‘人类中心主义’的。……只有生态批评才第一次将‘生态维度’纳入文学批评之中,并使之成为最根本的文化立场。”④其二,生态批评是当代文学工作者生态道德责任的体现。“它的出现是一批富有正义感和对人类‘终极关怀’情怀的文学工作者‘拯救地球’、‘拯救人类’的生态道德责任的体现。”⑤其三、生态批评是一种对文学进行“价值重建”的绿色阅读。“这场‘价值重估’当然也是一种价值的重建,它是以‘生态’或‘绿色’为其特点的,我们可称之为‘绿色阅读’。……绿色阅读是一个以‘共生’、‘整体’、‘生命’为旨归的阅读,是包容着各种阅读和批评模式的阅读。”⑥其四,生态批评倡导一种坚持生态立场的“环境想象”,它有助于读者与人类、非人类苦难与痛苦经验的关联,促使读者从物欲中解放出来。其五,生态批评的效应是通过“绿色阅读”使自然的“负熵”成为可能。

二、生态美学的理论指导:马克思主义唯物实践存在论

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原因,在对人与自然这一问题上,中国美学界停留于认识论阶段。如“实践美学”过分地强调审美是一种“自然的人化”,忽视了自然本身的价值;过分注重于审美的认识功能,忽视了美学对人的生存状况与价值的关注。在全球生态危机日益严重的今天,这种美学理论的弊端日益明显。正因此,纠偏传统美学的认识论倾向和“实践本体论”倾向成了一种时代的必然。曾繁仁以生态的视角重新解读马、恩的经典著作,发现马克思主义唯物实践存在论蕴涵着浓郁的生态内涵:

其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实践观具有浓郁的生态审美意识。马克思说:“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①在曾繁仁看来,“种的尺度”是指物种的尺度,而“内在尺度”则是讲人的尺度。他说:“所谓‘任何一个种的尺度’即广大的自然界包含着各种动植物的基本需要,‘美的规律’也要包含这种基本需要,不能使之‘异化’,变成人的对立物。这已经带有承认自然的价值之意。因为,承认自然事物的‘基本需要’必然要承认其独立的价值,起码是相对独立的价值。而所谓人的‘内在的尺度’(Inherent Standard),按字面含义即为‘内在的、固有的、生来的标准和规格’,即是人所特有的超越了狭隘物种肉体需要的一种有意识性、全面性和自由性的需要。但这种具有超越性的有意识的需要应该在承认自然界基本需要的前提之下,也就是在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的结合、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之下,‘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②其二,“异化的扬弃”包含有重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生态思想。“异化”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范畴,意指主体在一定的发展阶段,分裂出它的对立面,变成外在的异己的力量。但曾繁仁认为,马克思的“异化”理论不仅从微观上反映了某种自然与社会现象,而且从宏观上指出了自然事物发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他说:“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论述劳动由人的本质表现(肯定)到异化(否定),再到异化劳动之扬弃重新使之成为人的本质(否定之否定)问题,……在劳动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恰也经过了这样一种肯定(人与自然和谐)、否定(自然与人异化)再到否定之否定(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的过程。”③在曾繁仁看来,马克思主义的“异化”理论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自然界同劳动者处于异己的、对立的状态。“劳动为富人生产了奇迹的东西,但是为工人生产了赤贫。劳动创造了宫殿,但是给工人创造了贫民窟。劳动创造了美,但是使工人变成畸形。劳动用机器代替了手工劳动,但是使一部分工人回到野蛮的劳动,并使另一部分工人变成机器。劳动生产了智慧,但是给工人生产了愚钝和痴呆。”④“异化”还表现在人对自然的严重污染与破坏。“每当有了一项新的发明,每当工业前进一步,就有一块新的地盘从这个领域划出去……鱼的‘本质’是它的‘存在’,即水。河鱼的‘本质’是河水。但是,一旦这条河归工业支配,一旦它被染料和其他废料污染,河里有轮船行驶,一旦河水被引入只要把水排出去就能使鱼失去生存环境的水渠,这条河的水就不再是鱼的‘本质’了,它已经成为不适合鱼生存的环境。”⑤正是在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实践存在论深刻理解的基础上,曾繁仁扬弃了传统实践美学的认识论倾向而走向了生态存在论。

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曾繁仁与以往学者从人与自然对立、人对自然支配的解读不同,他认为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中也体现了人与自然相统一的哲学维度。首先,恩格斯从比较生理学的视角,批判了“人类高于其他动物的唯心主义”的观点。“可以非常肯定地说,人类在研究比较生理学的时候,对人类高于其他动物的唯心主义的矜夸是会极端轻视的。人们到处都会看到,人体的结构同其他哺乳动物完全一致,而在基本特征方面,这种一致性也在一切脊椎动物身上出现,甚至在昆虫、甲壳动物和蠕虫等身上出现(比较模糊一些)。”①从这里,曾繁仁找到了回击“人类中心主义”者的有力证据。其次,曾繁仁从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中找到了回击资本主义制度和科技理性的理论依据。恩格斯曾说过:“当西班牙的种植场主在古巴焚烧山坡上的森林,认为木灰作为能获得高额利润的咖啡树的肥料足够用一个世代时,他们怎么会关心到,以后热带的大雨会冲掉毫无掩护的沃土而只留下裸的岩石呢?”②又说:“在科学的猛攻之下,一个又一个部队放下了武器,一个又一个城堡投降了,直到最后,自然界无限的领域都被科学所征服,而且没有给造物主留下一点立足之地。”③那么,怎样来解决生态环境与制度和科技的关系呢?曾繁仁认为,唯一途径只有通过有计划地生产和分配,积极进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他以此为论据,批判了西方生态社会主义试图通过工会和乌托邦社会主义来改变现有生态状况的行径,将其斥之为变相的“人类中心主义”。

曾繁仁对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理论并非一味的全盘接受,而是对其局限性有所清醒的认识,在继承中有所批判。他说:“他们尽管预见到了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趋势,但对生态文明代替工业文明的趋势的确难以预料。而对自然、生态的特有价值的充分认识也有待于进一步深化。比如对空气和水,马克思认为只有在被人类利用时才有使用价值,这种观念也有待深化。事实证明,空气和水等自然资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而且,它们不仅有其独特价值,同时也是有其承载限度的。”④

检验一门学科理论体系是否周延和成熟,关键是看其是否能回答社会实践中产生的理论问题。针对中共中央提出的生态文明理论,曾繁仁运用生态美学的观念对之进行了解读:其一、一个反思。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是对资本主义工业化和我国既往工业化“先污染后治理”发展模式的反思与超越,带有建设性“后现代”性质。其二、两个立足点。它既立足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立足于中华民族的生存与发展,它是社会主义人文主义精神的当展。其三、三个关系。一是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二是生态文明与科学技术的关系;三是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其四、三个重要措施。即生态文明建设要从法律政策、体制机制与工作责任制三个方面着手。其五,五个重要转变。“首先在经济层面的产业结构上,要‘由主要依靠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在增长方式上,要由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向‘可持续’与‘又好又快’转变;在消费方式上,要由盲目追求物质需求、铺张浪费、互相攀比向节约、适度转变;在理论观念上,要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这里的‘生态文明观念’应该包含当代生态哲学、生态伦理学、生态美学与生态文学等十分丰富的具有时代先进性与中国特色的当代生态文化形态;最后,在发展目标上,要使我国成为‘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⑤

三、生态美学的西方资源

众所周知,生态美学是在西方环境美学的影响下而诞生的一种美学形态,在某种程度上说,西方美学是生态美学建设的一个重要学术参照。因此,生态美学的学科建构绕不开西方的美学资源。曾繁仁先生早年研究西方美学,对这一学术资源有着清醒的认识和了解。难能可贵的是,他对西方美学资源的借鉴并不停留在简单移植或比附上,而是利用其生态存在论审美观进行创造性的解读。如近代美学先驱乔巴蒂斯达・维柯,学界一般认为他是一位政治思想家和神学家,而曾繁仁却认为其“诗性思维”就是一种原始的自然的审美思维:其一、原始思维是凭借人的身体感官进行想象的思维,这种思维是一种主客不分的自然思维;其二、原始思维是一种“万物有灵”的人与自然相统一的思维;其三,在原始思维的隐喻、转喻和比喻中,人与自然获得了平等游戏的地位。又如美国著名美学家乔治・桑塔耶纳,曾繁仁认为其美学思想中蕴涵有丰富的生态内涵:其一、强调了美感是对人的“自然功能”的满足,而这种对自然功能满足的审美价值观包含了某种生态美学的意味;其二、强调人的一切生理机能都参与到审美当中;其三、力主审美的有利性,批判传统的审美“无利害”论,为生态美学中生态原则的建立开辟了先河;其四、提出“美是一个生命的和声”的重要美学思想。对于杜威的《艺术即经验》,曾繁仁认为它包含了极为浓郁的生态审美意识;其一、杜威突破了传统的物质与精神、人与自然的二元对立论,提出了“自然是人类的母亲”的重要生态观;其二、杜威的审美艺术经验是人作为“活的生物”与周围环境的冲突与和谐中所形成的一个完满的经验;其三、杜威提出了“我们住进了世界,而它成了我们的家园”的重要生态审美观点;其四、杜威在概括审美经验与艺术的作用时,总结出艺术是使人拥有更强大、更充沛的生命力的结论。

尼古拉・车尔尼雪夫斯基“美即生活”的论断一向被学界视为“机械唯物主义”而予以否定,曾繁仁却从这一论断中发现了可贵的生态元素。其一,车氏提出的“美是生活、是健康地活着”是素朴的人的生命论美学命题,它是一种符合自然生态规律的美的重要形态。其二、车尔尼雪夫斯基提出“生活美高于艺术美”的重要思想,批判了黑格尔的“艺术中心论”,维护自然审美的合法地位。其三、车尔尼雪夫斯基从自然与人的生命的关联中阐述了自然的审美价值。曾繁仁认为,车氏与黑格尔虽然都从自然与人的关联中来论述自然的审美价值,但两者却有着根本的差异。“车氏是从‘美是生活’,生活即是健康地活着这样的美学观出发,从自然与人的生命力的关联中来论述自然的审美价值;而黑格尔则是从自己的理念论美学出发,从自然与理念的关联中来论述自然的审美价值的。”①其四,批判康德“观念压倒形式”的“人类中心主义”的崇高观,提出“崇高就是自然事物本身崇高”,承认自然自有的崇高价值。

海德格尔被美国现代生态理论家看作是“具有生态观的形而上学理论家”。曾繁仁通过对海氏哲学美学论著的研读,认为其生态美学思想表现在哲学观、语言观和审美观上。在哲学观上,海氏凭借现象学方法构筑了一个“人在世界之中”的生态整体观点。在语言观上,海德格尔以大地与语言关系的基本理论构筑了大地是人的生成的根基的重要观点,而这种语言存在观正是一种非常深刻的生态观。在审美观上,海德格尔以“艺术是真理的自行置入”建立了人与自然平等游戏的家园意识。在曾繁仁看来,海德格尔的美学观既是一种生态审美观,也是一种远离故乡的游子的回乡之歌。

环境美学是西方20世纪逐步兴起的一种新的美学形态,其主要的代表人物有芬兰的瑟帕玛、加拿大的卡尔松和美国的罗尔斯顿等。曾繁仁解读了约・瑟帕玛的《环境之美》,认为其“环境美学本体论”和“元批评”理论虽有“人类中心主义”倾向,但却阐释了环境之美与艺术之美的差异,包含有尊重自然、尊重生命的意味;其“应用环境美学”涉及到了环境教育、环境理想与环境立法等。艾伦・卡尔松是西方环境美学的奠基人之一。在曾繁仁看来,卡尔松的主要贡献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探讨了环境美学的性质范围,提出了“自然全美”观点;其二,探讨了环境美学的本体论问题,区分了自然景观鉴赏模式、环境鉴赏模式和艺术的鉴赏模式的不同。《哲学走向荒野》是霍尔姆斯・罗尔斯顿的代表作,曾繁仁认为该书具有重要学术价值:提出自然具有审美价值、荒野是人类之根的重要命题;提出自然的审美必须具有审美能力与审美特性两种品质;承认美是一种责任。

众所周知,基督教文化是西方文化的重要渊源之一。曾繁仁以莫尔特曼的“生态创造论”为个案,对其所包含“生态神学”思想进行了解读。其一、莫尔特曼的“生态创造论”提出了以上帝为中心的“生态平等”。“这正是对传统机械论的主客对立思维方式的突破,是对交往性、有机性与整合性的生态论思维方式的选择与坚持。”①其二、莫尔特曼论述了“人在上帝与自然中”的中介性地位。其三、莫尔特曼发现了“安息日”的生态价值,并视之为创造的真正标志。曾繁仁虽然肯定了莫尔特曼的“生态的创造论”思想,但对其消极的一面也有所洞察。他说:“莫氏的‘生态创造论’与所有的神学理论一样,都是以高高矗立于彼岸世界的‘上帝’为其最高信仰与最重要核心的,包括当代生态危机的解决,也都寄希望于此。我们对这种信仰的尊重难以代替其理论本身的虚无与缥缈。”②曾繁仁还“以点带面”,从《圣经》之“因道同在”之超越美、“藉道救赎”之悲剧美、“因信称义”之内在美和“新天新地”之理想美四个层面阐述了基督教神学存在论生态审美观的基本内涵,开辟了神学为生态美学以资利用的先河。

曾繁仁对西方美学与神学“生态元素”的挖掘,为我国生态美学的建构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但他对西方环境美学的“人类中心主义”保持高度的警惕,并从中国国情出发,对之采取了批判性的审视。他举例说:“作为哲学立场的‘荒野哲学’。除了从‘本体论’的角度看待其肯定的价值之外,对于保护大量荒野的理念和行动,在我国却很难推行。再如西方的‘生态中心主义’哲学立场,包括将人权延伸到大猩猩等动物等等,我们也只能是有限度地实行,秉持生态人文主义的立场,走人与自然双赢的道路。与之相关还有,西方环境美学坚持‘自然全美’论,力求维持原始自然的原生态之美。但对于‘自然全美’论,我们不仅在理论上难以苟同,在实践上我们也难以完全接受。我们的立场是‘环境友好’、开发与保护共存。”③

四、生态美学的中国资源

中国美学理论自“五四”以降基本上沿着西方认识论美学的路径发展,认识论美学诚然给中国美学带来了丰厚的理论滋养,产生了诸如盛极一时的实践美学等,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向西方美学学习的过程中,中国美学界也慢慢迷失了自己民族身份,出现了一些学者所说的“失语症”。而生态美学的崛起,则使中国古典美学重新焕发出新的学术魅力,找到了与西方美学对话交流的基础。曾繁仁先生所引领的生态美学就明显具有“中国气派”与“中国作风”,它既汇通了西方盛行的环境美学,又具有适合中国国情的特色性。新世纪以来,曾繁仁先生认真解读中国古代文化典籍,从儒道释三家哲学中吸取了丰富的生态智慧。

曾繁仁以《论语》为主要依据,对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古典生态智慧与生态审美智慧进行了挖掘与阐发。他认为其智慧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一是“天人合一”的中国古代生态存在论智慧;二是对自然之敬畏与客观自然美的诉求;三是“和而不同”的“共生”思想;四是不违农时的古典生态智慧;五是力主节俭朴素的符合生态规律的生活方式;六是“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的对自然万物的亲和之情;七是“仁者爱人”的东方古典生态人文主义;八是孟子的“仁民爱物”与张载的“民胞物与”的古典生态观。《周易》作为中国古代哲学与美学的源头之一,深刻地影响着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与审美观念。在曾繁仁看来,《周易》的生态智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其一,它包含着“生生为易”的古代生态存在论哲思;其二,它阐述了“乾坤”、“阴阳”与“太极”是万物生命之源的理论观念;其三,它蕴涵着宇宙万物是一个有生命的环链的思想;其四,它是一种“坤厚载物”的古代大地伦理学。不仅如此,曾繁仁还从生态存在论审美观的视角阐发了《周易》的生态审美智慧,这种审美智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描述了艺术与审美作为中国古代先民的生存方式之一;其二,表述了中国古典的“保合大和”、“阴柔之美”的基本美学形态;其三,阐述了中国古代特有的“立象以尽意”的诗性思维;其四,歌颂了“泰”、“大壮”等生命健康之美;其五,阐释了中国古代先民素朴的、对于美好生存与家园的期许与追求。

曾繁仁认为,作为东方古典形态的老庄道家思想,是具有完备理论体系和深刻内涵的存在论哲学美学思想与人生智慧。其中,“道法自然”阐发了宇宙万物运行的基本规律、根源与趋势,它不同于西方的“理念论”与“模仿论”,是一个存在论哲学与美学命题;其“逍遥游”、“游心”等命题,包含着深刻的由去蔽走向澄明的思想,其指归超然物外的审美生存状态;其“道为天下母”的思想,使人与自然万物在生成上有了共同的本源;其“万物齐一论”,体现了万物平等的价值观,消解了人类高于自然的思想;其“天倪”与“天钧”的理论包含有“万物不同相禅若环”的生物链思想;其“坐忘”与“心斋”的悟“道”方式是一个超越存在者而走向审美的、诗意的存在过程;其“至德之世”的预言,映现了人与自然、社会和谐相处的生态审美理想。“禅宗”作为一种中国化的佛教宗派,在曾繁仁看来,其宗教典籍中也包含着丰富的生态思想:人与自然和谐的境界说;万物均有价值的心性论;悬隔物欲,善待自然的禅定之法;净土在世的生态实践观等。

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念不仅统摄着儒释道三家文化,而且还体现在中国传统艺术中。在曾繁仁看来,中国传统的“国画”就蕴涵着丰富的生态审美智慧:其一,“国画”是一种中国特有的“自然生态艺术”,这不仅表现在其使用工具来之于自然,而且在创作中力主自然而然的艺术原则;其二,“国画”在绘画的透视上运用一种特有的异于西方“人类中心主义焦点透视”的“散点透视法”,这种透视法景随人迁,人随景移,对鉴赏者来说是一种动态的参与审美;其三,“国画”的“气韵生动”的重要美学原则将大自然作为有生命的灵性之物加以描绘,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平等;其四,“国画”特有的“外师造化,中得心源”的创作原则来源于中国古代生态智慧“天人合一”的思想;其五,“国画”所追求的“可行、可望、可游、可居”的艺术目标符合人与自然和谐的精神;其六,“国画”的“意在笔先,寄兴于景”充分展示了人与自然的友好关系。曾繁仁肯定中国传统“国画”作为“自然生态艺术”的优长之处,但他并不否定西画的优点,而是意在说明二者各有所长。

曾繁仁以《诗经》为例,以生态存在论的视角对之进行了解读,认为《诗经》的生态存在论思想表现在以下九个方面:一是包含生态人文内涵的“风体诗”;二是反映初民本真爱情的“桑间濮上”诗;三是建立在古典生态平等之上的“比兴”艺术表现手法;四是对于“生于斯养于斯”之家园怀念的“怀归”之诗;五是反映先民营造宜居环境的“筑室”之诗;六是反映古代农业生产规律的“农事”之诗;七是敬畏上天的“天保”之诗;八是秉天立国之“史诗”;九是表现古代巫乐诗舞相统一的“乐诗”。他又从“诗体”、“诗意”、“诗法”三个方面阐释,认为《诗经》所表现的是一种“天人之和”之“志”,是一种古典形态的生态人文主义。曾繁仁对于《诗经》的重新解读的确给了我们许多启发,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长期以来影响极广的“实践美学”及其所强调的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以及“主体性”的理论的片面性。诚如他所说:“《诗经》主要不是劳动之歌,更不是什么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产物,而主要是原生态的从人的本性发出的歌唱。它也不是什么人类改造战胜自然的产品,更不完全是人的自我颂歌。它是人出于天性的生命之歌、生存之歌,是对于‘天人之和’的期盼,甚至是对渺茫宇宙与上天的祈祷,对天的歌颂远远超过了对于人的歌颂,根本不存在什么‘人类中心主义’。因此,《诗经》是生命之歌,生存之歌。”①

曾繁仁对中国古典哲学与古典艺术生态资源的挖掘,不仅夯实了生态美学的存在根基,而且破除了长期以来在世界美学研究领域的“欧洲话语中心主义”,弘扬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从以上的梳理中亦可见出,曾繁仁对中国生态资源的挖掘并没有套用西方的生态观念,而是采用文史哲相统合的研究思路,把每一个范畴和术语放回到中国传统话语语境中,阐发其本真的意义。更难能可贵的是,他在解读中国传统生态智慧时,时时注意与西方的生命哲学相比较,明辨其中的是非要义。如在阐发《周易》的生态智慧时指出:“《周易》将万物之元归结为乾坤阴阳交混施受、混沌难分的‘太极’,是不同于西方将‘物质’与‘理念’作为万物之源的。西方现代生命论哲学将生命局限在有机物、植物、动物特别是人类身上还带有某种‘人类中心主义’的遗存,而《周易》所说的生命包括地球上所有的‘万物’,它们无论是有机物还是无机物,均由乾坤、阴阳与天地所生,都是有生命力的。相比而言,《周易》中的生命论哲学更加具有生态的意义。”②曾繁仁对中国传统哲学生态智慧的挖掘并不拘泥于旧说,而是在发掘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如对中国的“风水”观念,主流意识形态对之一味地采取排斥的态度,而曾繁仁却认为“风水”观念中蕴涵着中国古人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和生态智慧的诉求。他说:“汉代以后逐步发展起来的流行于民间的‘堪舆’之说,虽充满着迷信色彩,……但对于住宅位置与自然地貌关系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具有某种生态意识的。”③

五、生态美学的内涵

生态存在论虽由当代生态理论家大卫・雷・格里芬首次提出,但曾繁仁在马克思主义实践存在论的指导下,吸收中西生态智慧的精华,对之进行了改造,创造了独具特色的生态存在论美学观。在曾繁仁看来,马克思的实践存在论体系与西方当代存在论是有根本区别的。这种区别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在哲学基础上,马克思主义唯物实践存在论是唯物的,以物质生产实践为其前提,以“实践世界”为其基础;而西方当代存在论则是唯心的,是完全建立在主观的“意向性”基础之上的。其次,在内涵上,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实践存在论具有广阔深厚的现实社会基础,将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与无产阶级与人类的解放相统一;而西方当代存在论则主要立足于对以中产阶级知识分子为代表的个人的生存状态的关注,以相对脱离现实经济与社会的文化与心灵救赎为其途径。再次,在基调上,马克思主义唯物实践存在论以人类的解放与共产主义理想的实现为其旨归,洋溢着富有朝气的、积极向上的基调;而当代西方存在论哲学则集中反映了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在资本主义激烈竞争中的一种“被抛”、“畏惧”的情绪,怀抱着“他人是地狱”的消极心态。最后,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实践存在论不仅力倡“按照美的规律建造”,而且认为人与自然的协调,人道主义与自然主义的统一必须借助生产关系与社会制度的变革;而西方当代存在论则过分地寄希望于文化维度,难免受到历史唯心主义的束缚。①正是在吸收马克思主义唯物实践存在论智慧并警惕西方存在论哲学负面影响的基础上,曾繁仁创立了自己的生态存在论美学,这种生态存在论美学超越与丰富了“传统的存在论美学”:第一,它丰富了“存在”的范围。传统的存在论只关心人当下的“此在”,生态存在论则由此拓展到“人―自然―社会”的系统整体之中;第二,它改变了存在的内部关系。传统存在论把存在看成孤立的人,而生态存在论以“主体间性”思维看待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第三,它拓宽了观照“存在”的视角。传统存在论把存在界定为人此时此地的存在,而生态存在论在空间上扩充到了宇宙的高度,在时间上延展到了人类的未来与发展趋势。第四,它进一步完善与丰富了存在审美价值内涵。传统的存在论美学只承认主体的自由选择的审美能力,生态存在论美学则承认自然具有内在的审美价值。由是观之,曾繁仁的“生态存在论美学”既包含有从认识论到存在论、由人类中心主义到生态整体主义过渡的重要内容,而且还包含着对自然部分“返魅”的重要内涵。在曾繁仁看来,对自然部分地“返魅”决不是恢复到人类的蒙昧时期,而是部分地恢复自然的神圣性、神秘性与潜在的审美性。由此可见,曾繁仁的生态存在论审美观在“此在与世界”的在世关系中解决了生态性与人文性、生态性与审美性的统一问题。

长期以来,我们深受黑格尔的影响,将艺术作为美学的研究对象,自然美总处于边缘化的地位,甚或不被看作是艺术的审美对象。但自生态美学诞生以来,“自然”被引入了审美之维,甚而被某些专家视为生态美学的研究对象,正如朱立元先生所评价的那样:“在构建‘学科’的理性冲动之下,1990年代的生态美学研究者们更多地对于确定学科性质的‘独特的研究对象’―‘生态美’―给予了突出的强调,然而这种作为研究对象的‘生态美’仍然被置入了主客二分的认识论框架之中,而生态美学自身的学理基础建设(超越主客二分的认识论框架和‘人类中心主义’)反而在不经意之间遭遇耽搁。”②在曾繁仁看来,生态美学的研究对象不是“自然”,而是“生态系统”的美。这一点使他远远高于同时代的生态美学研究者。他从学理上分析了“生态系统的美”的内涵。其一、生态系统的美包含着自然但不是“自然全美”。他说:“自然又不能独自成为审美对象,而必须依靠着人的参与,生态审美是关系中的美,是生态系统中的美。”③其二、生态系统的美包含着人的因素,但又不同于“移情论”、“人化的自然论”与“如画风景论”。在曾繁仁看来,“移情说”既是一种“人类中心主义”,同时也是一种“唯心主义”,因为它完全否定了自然自有的审美属性;而“人化的自然”论系是对马克思有关人的劳动是“人化的自然”的误读,因为马克思讲的是生产劳动,而并非审美;“风景如画”论是将自然当作一幅风景画来欣赏,仍然是主客二分的,在本质上还是一种“人类中心主义”。所以,所谓生态系统的美“既非纯自然的美,也非人的‘移情’的美和‘人化’的美,而是人与自然须臾难离的生态系统与生态整体的美。”①曾繁仁对“生态系统的美”的界定,既划清了生态美学与生态中心主义者的“自然全美论”的界限,又破除了传统美学“主客二分”的认识论倾向,从而彰显了生态美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意义与价值。

在生态美学的研究方法上,曾繁仁借鉴了中国古代哲学的生态智慧与德国哲学家U・梅勒的生态理论,创设了生态现象学方法,这种方法具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摒弃工具理性的主客二分、人与自然对立的思维模式,而走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生态整体主义;第二、回到人的精神的自然基础,探寻人的精神与存在的自然本性;第三、扭转人与自然的纯粹工具的、计算性的处理方式,走向平等对话的相互间性的交往方式;第四、在适度承认自然的“内在价值”的前提下批判与抛弃自然的祛魅与机械论世界观。曾繁仁的“生态现象学方法”破除了主客二分的认识论体系,为我们超越物欲,进入与自然万物的平等对话,审视“生态系统的美”提供了一种视角。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方法类似于中国道家的“心斋”和禅宗的“悬搁”,具有民族化和本土化的特点,它使中国古典生态智慧再一次得到了现实性转化。

任何一门学科,要想取得合法性依据,就必须拥有自己的学科范畴。曾繁仁在吸收古今中外的生态美学智慧的基础上,为生态美学规约了九个范畴。它们分别是生态审美本性论、“诗意地栖居”、四方游戏说、家园意识、场所意识、参与美学、生态文艺学、生态审美的两种形态:阴柔的安康之美与阳刚的自强之美、生态审美教育。其中,生态审美本性论和生态审美教育为曾繁仁先生所独创。曾繁仁认为,人的生态本性具有本源性、环链性和自觉性特点,它在人文领域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具体表现:第一、由人的平等扩张到人与自然的相对平等;第二、由人的生存权扩大到环境权;第三、将人的价值扩大到自然的价值;第四、将对于人类的关爱拓展到对其他物种的关爱,反对虐待和残害生物;第五、由对于人类的当下关怀扩大到对于人类前途命运的终极关怀。曾繁仁对“人的生态本性”的发现既为生态美学的存在找到了内在的人性依据,也使生态观、人文观与审美观得到了统一。当然,要使生态观、人文观与审美观的统一落到实处,还必须通过审美教育的途径来实现。为此,曾繁仁提出了“生态审美教育”的范畴。所谓生态审美教育就是“用生态美学的观念教育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年一代,使他们学会以审美的态度对待自然、关爱生命、保护地球”。②在曾繁仁看来,生态审美教育的哲学基础是整体论生态观;生态审美教育的手段是生态系统中的关系之美;生态审美教育所凭借的主要审美范畴是“共生性”、“家园意识”、“诗意的栖居”;生态审美教育的性质是人体各感官直接介入的“参与美学”的教育;生态审美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健康的生态审美态度和诗意化栖居的生态审美意识。曾繁仁以广岛大学的生态审美教育的实践为个案,为我国生态审美教育的实施提供了具体的策略与方法论。

六、生态美学建设的反思

生态美学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不少实绩,但也经常为人所诟病。有的学者认为生态美学是“虚假的美学”①,是一门“致用之学,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美学”②。生态美学之所以被人们质疑,一方面是因为该学科具有颠覆性,人们接受它需要有一个过程;另一方面是生态美学研究者还没有给出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为此,曾繁仁认为,生态美学的学科建设应从三个方面来反思:其一、正视生态美学的“建构”性品格,将它视为后现代语境下的新兴学科;其二,正视生态美学诞生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其三、必须将生态美学的哲学基础牢牢地奠定在生态存在论哲学观之上。

人与自然论文第6篇

在中国古代的文艺论著中,有许多言论涉及“道”或“道”与文艺的关系。但这些言论所论述的,却并不是一个问题。例如:“文,虚器也;道,实指也。文欲其工,犹弓矢之欲其良也。弓矢可以御寇,亦可以为寇,非关弓矢之良与不良也。文可以明道,亦可以叛道,非关文之工与不工也。”(章学诚《言公》中)“字虽有质,迹本无为。禀阴阳而动静,体万物以成形,达性通变,其常不主。故知书道玄妙,必资神遇,不可以力求也;机巧必须心悟,不可以目取也。”(虞世南《笔髓论》)依章学诚所说,则文是工具,道是目的。道不是文艺自身的某种必需,而是外加于文艺的某种要求。故无道仍可以有文。而依虞世南所说,则道就是文艺自身的某种根本规律,故无道即无以为文。不仅不同的人会有这样不同的言论,同一个人也会如此。例如欧阳修,他说:“君子之于学也,务为道。为道必求知古。知古明道而后履之以身,施之于事,而又见于文章,发之以传后世。”(《与张秀才第二书》)又说:“乐之道深矣!故工之善者必得于心,应于手,而不可述之言也;听之善亦必得于心而会以意,不可得而言。”(《书梅圣俞稿后》)前一段话,言文以明道,与章学诚之论同调;而后一段话,言乐道深微,就与虞世南之论合流了。这里显然有两个性质不同的问题。用今天的话说,章学诚及欧阳修的前一段话,谈的是文艺的外部规律问题,其中之“道”是社会政治之道;虞世南及欧阳修的后一段话,谈的是文艺的内部规律问题,其中之“道”是文艺自身之道,主要是文艺创作之道。按照古代文论的习惯,前者称作文道论,后者称作“道艺论”。

从上面的引文中已经约略可见:“文道论”的道基本上是儒家之道,而“道艺论”的道则基本上是道家之道。的确,中国古代的文艺创作之道主要原于道家,庄子就是古代文论中的“道艺论”的奠基者。

《庄子·天地》篇云:“天地虽大,其化均也;万物虽多,其治一也。”就是说,天地虽大,却有其共同的演化规律;万物虽多,却有其一致的处理原则。这个规律和原则,就是“道”。故下文提出:“以道泛观,而万物之应备。”意即只要用“道”去对待,万事万物皆可应付自如。“万物之应备”,就包括技艺:“故通于天者,道也;顺乎地者,德也;行于万物者,义也;上治人者,事也;能有所艺者,技也。技兼于事,事兼于义,义兼于德,德兼于道,道兼于天。”自上而下言之,道通于天,施于地,行于万物,贯穿于政事,支配着技艺。以通于天地万事万物而言,谓之“道”;以万事万物得于道、存于己而言,谓之“德”;依道而行,就是“义”;依道治人,就是“事”;依道治艺,就是“技”。“道”、“德”、“义”、“事”、“技”,“道”一以贯之。自下而上言之,技艺合于政事,政事合于义理,义理合于德,德合于道,道合于天。亦一以通之,曰“道”。总之,“道”涵盖万物,统摄万事。庄子所说的“道”,当然是道家的自然之道。故曰:“古之畜天下者,无欲而天下足,无为而万物化,渊默而百姓定。”(同上)这种持自然之道一以统万、无事不遂的思想,老子已经说过。如谓:“圣人抱一以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老子》二十二章)但他还没有把这种思想同技艺联系起来。

以自然之道统摄技艺之事,这是庄子“道艺论”的基本宗旨。关于这个基本宗旨的实际贯彻,庄子主要是通过一系列寓言故事来阐发的。归纳起来,这些寓言故事主要阐发了以下几个要点。

一曰“道进乎技”。人们通常都会认为,技艺之事就是技艺之事,只要掌握技艺就行了。而庄子恰恰是要强调:技艺之事非只技艺而已,只有从“技”的层次越入“道”的层次,才能达到出神入化的绝妙境地。“庖丁解牛”“合于”《桑林》(殷汤乐名)之舞,乃中《经首》(尧乐《咸池》章名)之会”,犹如美妙的艺术表演。梁惠王赞曰:“嘻!善哉!技盖至此乎?”庖丁回答:“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养生主》)“进乎技”就是超于技。“梓庆削木为锯,见者惊犹鬼神”。人问之:“子何术以为焉?”梓庆回答:“臣,工人,何术之有?虽然,有一焉。”(《达生》)“一”就是“其治一也”的“道”。“佝偻者承蜩(以竿醮胶黏蝉)”,像伸手拾取一般轻而易举。或问:“子巧乎?有道邪?”答曰:“我有道也。”(同上)只有“一丈夫蹈水”的故事云“吾无道”,但意思是说不应逞一己之私志而应遵循自然之道,即所谓“从水之道而不为私焉”(同上),还是强调“道进乎技”的。

二曰“以天合天”。超越技术的“道”虽然就是自然之道,但体现于技艺之事也不能不有更为具体的内容。“梓庆削木为锯”的故事说:梓庆削木为锯,见者惊犹鬼神。鲁侯见而问焉,曰:“子何术以为焉?”对曰:“臣,工人,何术之有?虽然,有一焉。臣将为锯,未尝敢以耗气也,必斋以静心。斋三日而不敢怀庆赏爵禄,斋五日不敢怀非誉巧拙,斋七日辄然忘吾有四肢形体也。当是时也,无公朝(忘记朝廷。郭象注:“无公朝,则企慕之心绝矣。”),其巧专而外滑(外扰而滑乱不定)消。然后入山林,观天性,形躯至矣然后成,见锯然后加手焉。不然,则已。则以天合天。器之所以疑神者,其是与!”(《庄子·达生》)这里的中心思想是“以天合天”,即以自己之“天”会合外物之“天”。“入山林”之前的“斋以静心”云云,说的是排除一切意识,返回自己之“天”。这是一系列“忘”的过程:从“庆赏爵禄”的功利意识,到“非誉巧拙”的名誉意识,直至“吾有四肢形体”的自我意识。排除了一切有意识的意识,人便进入了无意识的意识状态,亦即无思无虑的自然心态,这就是返回了自己之“天”。“然后入山林,观天性”云云,说的是以自己的自然之心,体会外物的自然本性,达到会合外物之“天”。“形躯至矣然后成,见锯然后加手焉”,就是强调心与物的自然契合:当发现林木之自然形躯即酷似一锯,如已恍然见锯于眼前之时,始加手以成之。故最后归结为“以天合天”。

需要再作一点说明的是:排除自我意识,这是“斋以静心”的最终目的和要义所在。庄子之所谓“心斋”、“坐忘”,要义均在于此;只不过“心斋”是个渐进的过程,“坐忘”则顿时而至罢了。《大宗师》云:“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智,同于大通,此谓坐忘。”“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智”即忘记自我,“同于大通”即通于万物。《齐物论》又云:“南郭子綦隐几而卧,仰天而嘘,嗒焉似丧其偶。……子綦曰:‘……今者吾丧我,汝知之乎?……’”“丧其偶”即丧失对象。忘记了自我,我就不再是主体;我不是主体,物也就不再是对象了。故“吾丧我”与“丧其偶”乃是一件事的两面。也就是说,只有排除了自我意识,才能改变物我对峙的格局,才能实现心与物的自由交往、自然契合。

其它的寓言故事又进一步丰富了“以天合天”的思想。

有的着重强调排除一切意识,回归自己之天。如“佝偻者承蜩”里说:“吾处身也,若橛株枸;吾执臂也,若槁木之枝;虽天地之大,万物之多,而唯蜩翼之知。”就是排除了一切意念的干扰,直至“忘吾有四肢形体”的无意识状态。此即所谓“用志不分,乃凝于神”(《达生》)。《庄子·田子方》所述老聃“游心于物之初”的状态,就是“形体掘若槁木,似遗物离人而立于独也”。又如“津人操舟若神”中提出:“以瓦注者巧,以钩注者惮,以黄金注者昏。其巧一也,而有所矜,则重外矣。凡外重者内拙。”(《达生》)“外”者,胜负、得失等等皆“外”也。“外”系于心,便会顾虑重重、精神拘桎,无以发挥内在的天巧。只有全然无骛于外、无扰于心,才能“巧专而外滑消”。还有一个故事直接谈到文艺,即“宋元君将画图”:宋元君将画图,众史皆至,受揖而立,舐笔和墨,在外者半。有一史后至,@①@①然不屈,受揖不立,因之舍。公使人视之,则解衣盘礴,赢。君曰:“可矣,是真画者也。”(《田子方》)“众史”者,皆存心求成、有意作画者也。故而小心翼翼,战战兢兢。这种“外”系于心的紧张状态,怎能作画?只有那位“后至者”,不矜不挫,无思无虑,自在从容,毫无做意,一派安闲悦适的自然神态。如此方是“真画者也”。

有的着重强调与物自由交往,会合外物之天。“疱丁解牛”之所谓“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工@②旋而盖规矩”之所谓“指与物化而不以心稽,故其灵台一而不桎”(《达生》),都是指那种心与物契合无间的境界。“一丈夫蹈水”的故事更云:孔子于“悬水三十仞,流沫四十里,鼋鼍鱼鳖之所不能游”之处,“见一丈夫游之”,“数百步而出,披发行歌而游行塘下”。因问:“蹈水有道乎?”丈夫回答:“亡,吾无道。吾始乎故,长乎性,成乎命。与齐(通“脐”,指水之漩涡)俱入,与汩(水滚出处)俱出,从水之道而不为私焉,此吾所以蹈之也。”又问:“何谓始乎故、长乎性、成乎命?”回答:“吾生于陵而安于陵,故也;长于水而安于水,性也;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达生》)这位蹈水者把自己的生命完全融入了自然,化进了外物。“生于陵而安于陵”,“长于水而安于水”,毫无一己之私志。故能“与齐俱入,与汩俱出”,已无物我之界限。“不知吾所以然而然”,那正是物我两忘、天人合一,无思无虑而从容中道的心理境界。他说“吾无道”,是指“从水之道而不为私焉”,而这就是他的“道”。

三曰“形全精复”。庄子许多有关技艺的故事,本不是为了谈技艺,而是为了谈养生。这一点是常被以往的论家所忽略的。“庖丁解牛”的故事出自《养生主》。文惠君听了庖丁的高论,说的是:“善哉!吾闻庖丁之言,得养生焉。”“梓庆削木为锯”以及“佝偻者承蜩”、“津人操舟若神”、“工@②旋而盖规矩”、“一丈夫蹈水”等皆出自《达生》篇。所谓“达生”,就是通达生命之情。该篇之所论,皆在于阐明:返回自己的自然生命,便可融入天地的大生命,从而获得最旺盛的生命。即所谓“形全精复,与天为一”。文中还有个“纪@③子为王养斗鸡”的故事,说的就是使斗鸡逐渐内敛,以恢复其天德之全。此时外表呆若木鸡,实际上却是生命最旺盛的状态。细看前述庄子那些有关技艺的言论,不难发现,其实也是启人进入“形全精复,与天为一”的生命状态。

这样,庄子的技艺之道就同生命联系起来了。所以,“形全精复,与天为一”的生命意识,也应视为庄子“道艺论”的内容。虽然它不是与“道进乎技”、“以天合天”并列的一个单独的要点,但却是贯穿其中的基本精神。庄子的“道艺论”还只是技艺理论,而不能算是文艺理论。但中国古代文艺理论中的“道艺论”,就是在庄子“道艺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中国古代文艺理论中的“道艺论”,首先也是辨明“道”与“艺”、或“道”与“技”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似乎有几种不同的观点。

有的着眼于创作道路,强调以道事艺。如符载《观张员外画松石序》:“观夫张公之艺,非画也,真道也。当其有事,已知遗去机巧,意冥玄化,而物在灵府,不在耳目。故得于心,应于手,孤姿绝状,触毫而出,气交冲漠,与神为徒。若忖短长于隘度,算妍媸于陋目,凝觚舐墨,依违良久,乃绘物之赘疣也,宁置于齿牙间哉!”“遗去机巧”,就是超越技术。“意冥玄化”云云,就是排除思虑,返回自然,“离形去智,同于大通”。所谓“孤姿绝状,触毫而出,气交冲漠,与神为徒”,正是在“以天合天”之时,鲜活奇妙的艺术形象从笔下蓬勃诞生的情景。而“忖短长于隘度,算妍媸于陋目”之类,则是卖弄技巧、有意造做的丑态。“凝觚舐墨,依违良久”显系由庄子所称“众史”“受揖而立,舐笔和墨”化来。这段话把以道事艺和以技事艺视为两条不同的创作道路,鲜明地对立起来,有力地颂扬了前者而贬斥了后者。

有的着眼于创作过程,提出“有道有艺”。苏轼即是如此:“或曰龙眠居士作山庄图,使后来入山者信足而行,自得道路,如见所梦,如悟前世。见山中泉石草木,不问而知其名;遇山中渔樵隐逸,不名而识其人。此岂强记不忘者乎?非也。……天机之所合,不强而自记也。居土之在山也,不留于一物,故其神与万物交,其智与百工通。虽然,有道有艺。有道而不艺,则物虽形于心,不形于手。”(《书李伯时山庄图后》)“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执笔熟视,乃见所欲画者,急起从之,振笔直遂,以追其所见。如兔起鹘落,少纵即逝矣。与可之教予如此,予不能然也,而心识其所以然。夫既心识其所以然而不能然者,内外不一,心手不相应,不学之过也。”(《文与可画yún@④dāng@⑤谷偃竹记》)它们所言李伯时画山庄图、文与可画竹,皆符合庄子道艺之论。“天机之所合”即己心与外物的自然契合。“得成竹于胸中”云云即“见锯然后加手焉”。但最后落脚于“有道有艺”,却似与之不同。苏轼作为一位饱有经验的文艺家,深知文艺创作首先必须有道,同时也要有艺。有道,才能使鲜活生动的艺术形象形之于心;有艺,才能将心中的艺术形象形之于手。这是同一个创作过程的两个阶段。用今天的话来说,前一个阶段是艺术形象的创生,后一个阶段是艺术形象的传达。创生,非道不可;传达,则需要技术。苏轼之所谓“艺”就是“技”。

有的着眼于文艺事业,认为“技即道耳”。李贽即作如是观:镌石,技也,亦道也。文惠君曰:“嘻!技盖至此乎?”疱丁对曰:“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是以道与技为二,非也。造圣则圣,入神则神,技即道耳。……神圣在我,技不得轻矣。否则,读书作文亦贱也,宁独镌石之工乎?(《樊敏碑后》)李贽思想的一个特征,就是坚决反对以“立德”“立功”为高、而以从事技艺为下的传统儒家偏见,旗帜鲜明地为技艺辩护。人谓:王羲之“识虑精深,有经济才,而为书名所盖,后世但以翰墨称之。艺之为累大矣哉!”他反驳道:“艺又安能累人?凡艺之极精者,皆神人也,况翰墨之为艺哉!”(《逸少经济》)人谓:孔融“大志直节,东汉名流,而与建安七子并称。骆宾王劲辞忠愤,唐之义士,而与垂拱四杰为例。以文章之末技,而掩其立身之大闲,可惜也!”他反驳道:“文章非末技,大闲岂容掩!”(《孔北海》)上面这段话所表达的,就是这种思想。如果说“道”是通乎天地的神圣境界,那么技艺之高亦可通乎天地,达于神圣。以此而言,岂非“技即道耳”?这段话表面上非议庄子,实际上更加强调道艺相通、精艺合道,可谓比庄子更庄子。

表面看来,这三种观点截然不同:第一种是把道与技对立起来,褒道贬技;第二种是把道与技并列起来,道技兼重;第三种是把道与技等同起来,视技如道。但实际上,三家之别主要是立论角度不同,而非基本宗旨之异。在道与技的关系上,三家之所重显然都是道而不是技,三家都强调道对于文艺创作的主导地位和决定作用。更值得注意的倒是:当苏轼、符载等文艺家从真正的文艺、而非一般的技艺出发谈论“道”“技”问题的时候,明确地将“道”指向了艺术形象的创生,将“技”落实为艺术形象的传达。经过这样的调理,“道”与“技”才成了真正的文艺理论概念,本为一般技艺理论的“道艺论”也才成了文艺理论的“道艺论”。

至于文艺创作之“道”的具体内容,上面阐述“道”“技”关系的言论已经多有涉及。如符载的“遗去机巧,意冥玄化,而物在灵府,不在耳目”,苏轼的“天机之所合,不强而自记”、“神与万物交”、“得成竹于胸中”等等。不难看出,这些说法综合起来,其实就是庄子的“以天合天”,即以己之“天”合物之“天”。联系古代文艺理论家在这方面的诸多言论,亦可大致分解为以下两点:

第一、无骛于外,无意于文,进入无思无虑的自然心态。早在东汉时期,蔡邕论书法创作,即提出“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笔论》)就是要求先把“怀抱”从一切意念、思虑中解放出来,返回性情之自然。唐代李世民亦云:“欲书之时,当收视反听,绝虑凝神。”(《书法钧玄》卷一)“收视反听”原出陆机《文赋》,显系由庄子“徇耳目内通”(《人间世》)之说化来;“绝虑凝神”则是庄子“用志不分,乃凝于神”的缩语;意思都是排除外骛,聚守本心。后来欧阳修又说:“所谓法帖者,其事率皆吊哀候疾,叙睽离,通询问,施于家人朋友之间,不过数行而已。盖其初非用意,而逸笔余兴,淋漓挥洒,或妍或丑,百态横生,披卷发函,烂然在目,使人骤见惊绝,徐而视之,其意态益无穷尽。”(《集古录》)这是事实,也是高论。后人视前人书法精品为“法帖”。而前人绝非有意为后人立法而书此帖。若有意为“法帖”,则绝然不足为法。正因其“初非用意”、“淋漓挥洒”,始得“百态横生”、“意态无穷”。可谓无意为书而书自工也。

在诗文创作方面,自南梁萧子显倡言“每有制作,特寡思功,须其自来,不以力构”(《自序》)起,提倡无意为文而文自工者更是代不乏人。如唐李德裕称:“文之为物,自然灵气,恍惚而来,不思而至。”(《文章论》)宋苏洵认为:只有像风与水那样,“无意乎相求,不期而相遭,而文生焉”,才是“天下之至文”(《仲兄字文甫说》)。明方孝孺曰:“庄周之著书,李白之歌诗,放荡纵恣,唯其所欲,而无不如意。彼其学而为之哉?其心默会乎神,故无所用其智巧,而天下之智巧莫能加焉。使二子者有意而为之,则不能皆如其意,而于智巧也狭矣。”(《苏太史文集序》)唯“无所用其智巧”,故有不可逾越的智巧;唯无意而为之,故能“无不如意”。庄周、李白如此,该文所序之苏轼亦复如此。至清之袁枚犹谓:“《三百篇》不着姓名,盖其人直写怀抱,无意于传名,所以真切可爱。今作诗,有意要人知有学问,有章法,有师承,于是真意少而繁文多。”(《随园诗话》卷七)有意于“传名”,“有意要人知有学问,有章法,有师承”,乃既是有骛于外,亦是有意为文;有骛于外,故有意为文。如此骛外而有意,则必然“真意少而繁文多”。而有意与无意,正是文人之文与民间之文的一大差别,也正是文人之文往往不如民间之文“真切可爱”的一大原因。

而最突出的是绘画。在这个领域,人们不仅一般地强调“无意”,而且围绕“宋元君将画图”的故事,对“无意”之旨作了精辟的阐发。晚唐张彦远云:“夫运思挥毫,自以为画,则愈失于画矣;运思挥毫,意不在于画,故得于画矣。”(《历代名画记·论顾陆张吴用笔》)清代戴熙云:“有意于画,笔墨每去寻画;无意于画,画自来寻笔墨:有意盖不如无意之妙耳。”(《习苦斋画絮》)这些都是强调“无意”的鲜明言论。阐发“无意”之旨者,如黄庭坚曰:“夫吴生(吴道子)之超其师,得之于心也,故无不妙。张长史(张旭)之不治它技,用智不分也,故能入于神。夫心能不迁于外物,则其天守全,万物森然,出于一镜,岂待含毫吮笔,盘礴而后为之哉?”(《道臻师画墨竹序》)这里不仅把庄子“得于心”、“用志不分,乃凝于神”等观点落实到了具体的书画评论,而且还把这些观点同庄子“形全精复,与天为一”的养生思想结合起来,提出了“心能不迁于外物,则其天守全,万物森然,出于一镜”的见解。“天守全”亦出自《庄子·达生》,与天德全同义,就是返回自己的自然生命,保持得之于天的生命本性、生命活力的完满。人返回了自己的自然生命,心也就返回了单纯的生命意识。而这种单纯的生命意识,由于摆脱了种种意念的局限,自能随触而应、随感而通、无所不照,无所不觉。故云“万物森然,出于一镜”。“一镜”者,一心也。黄庭坚从文艺创作的角度贯通了庄子的技艺之道与生命之道,揭示了文艺创作与庄子的生命之道的内在联系,具有值得珍视的理论价值。虽然他对“盘礴”一词似有误解,当作“宋元君将画图”中的“众史”之所为了。又如同代郭熙曰:“世人知吾落笔作画,却不知画非易事。庄子说画史解衣盘礴,此真得画家之法。人须养得胸中宽快,意思悦适,如所谓易直于凉,油然之心生,则人之哭啼情状,物之尖斜偃侧,自然布列于心中,不觉见之于笔下。”(《林泉高致·画意》)把“解衣盘礴”理解为“胸中宽快,意思悦适”,可谓深得庄子之意。而提出只有“养得胸中宽快,意思悦适”,才能使“人之哭啼情状,物之尖斜偃侧,自然布列于心中,不觉见之于笔下”,则更可谓既合庄子之意、又深符文艺之道了。“胸中宽快,意思悦适”就是无思无虑的自然心态,也是最开放、最活跃的心态。只有以这样的心态面对世界,才能接纳千姿百态的自然生命,创作出气韵生动的文艺作品。王夫之的《庄子解》,也在“宋元君将画图”的故事后面发挥道:“夹其成心以求当,而貌似神离多矣。夫画以肖神为真,迎心之新机而不用其故,于物无不肖也。此有道者所以异于循规矩、仿龙虎、喋喋多言以求当者也。”这段话的关键一句是“迎心之新机而不用其故”。非仅肖像画,一切文艺创作都是以自己的生命迎接其他的生命。而生命常新,每一次文艺创作都是一次新的体验、新的发现、新的创造。岂“夹其成心”、卖弄故技、“循规矩、仿龙虎”者所能胜任?只有一切放下,才能一切清新。只有以“心之新机”接受新的生命,才能于物无所不肖。随后的恽格,犹谓:“作画须有解衣盘礴、旁若无人意。然后化机在手,元气狼藉,不为先匠所拘,而游于法度之外矣。”(《南田画跋》)返回了自己舒畅自如的自然心态,也就把握了造化蓬勃昂然的自然生机,从而天地独开,创造出“元气狼藉”的艺术形象。这才是真正的艺术创造。

第二、潜心于物,身与物化,达到心物双方的自然契合。人所共知,中国古代的文艺创作特别讲究“兴”。有谓:“兴之为义,是诗家大半得力处。”(清李重华《贞一斋诗说》)“未作画之前,全在养兴。”(清王昱《东庄论画》)那么,何谓“兴”?杨万里云:“我初无意于作是诗,而是物是事适然触乎我,我之意亦适然感乎是物是事。触先焉,感随焉,而是诗出焉。我何与哉?天也。斯之谓兴。”(《答徐达书》)在以无思无虑的自然心态与物自由交往之时,忽而出现的心与物的自然契合,就是“兴”。无所用意而适然相契,故云“天也”。古以为历来名诗绝唱,都是这样的产物。如宋人叶梦得评“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曰:“此语之工,正在无所用意,猝然与景相遇,借以成章。”(《石林诗话》卷中)又如王夫之评“青青河畔草,绵绵思远道”曰:“‘青青河畔草’与‘绵绵思远道’何以相因依、相吞吐?神理凑合时,自然恰得。”(《姜斋诗话》卷上)“猝然与景相遇”、“神理凑合”云云,都是指心物双方的自然契合。

同样的意思更充分地体现在画论中。如苏轼赞文与可画竹:“与可画竹时,见竹不见人。岂独不见人,嗒然遗其身。其身与竹化,无穷出请新。庄周世无有,谁知此‘疑神’。”(《书晁补之所藏与可画竹》)这几乎可以说是把“梓庆削木为锯”浓缩成了文与可画竹。虽未言“斋以静心”,但也有一系列的“忘”,从忘人到忘己。至“嗒然遗其身”,便进入了“身与竹化”、“以天合天”的境界。在这样的境界中,也只有在这样的境界中,竹子那变化无穷而又自然清新的生命形象,才能跃然诞生于画家的眼前,呈现在画家的笔下。又如罗大经谈曾无疑画草虫:曾云巢无疑,工画草虫,年迈愈精。余尝问其“有所传乎?”无疑笑曰:“是岂有法可传哉?某自少时,取草虫笼而观之,空昼夜不厌。又恐其神之不完也,复就草地之间观之,于是始得其天。方其落笔之际,不知我之为草虫耶?草虫之为我也?此与造化生物之机缄盖无以异,岂有可传之法哉!”(《鹤林玉露·丙编·卷六》)

如果把这段记载当做又一个寓言故事放在《庄子》里,大概也并无不合。只是已经没有了寓言故事的奇异色彩,而成为现实而亲切的文艺趣谈了。从神与物交到身与物化,历历在目,了了分明。“不知我之为草虫”“草虫之为我”的恍惚感,更生动地表现了那种非物非我、亦即物即我的心理状态。更值得注意的是“此与造化生物之机缄盖无以异”一句。草虫不是曾无疑“画”出来的,而是他“生”出来的;也不是他独自生出来的,而是他与草虫合而为一的生命从天地之间自然而然地生出来的,就象造化生物一样。把文艺创作比拟为造化生物,可谓轻巧而鲜明地揭示了中国古代文艺创作的精髓:这是自然生命的自然诞生。而这自然生命自然诞生的心理机缘,就是神与物交、身与物化、达到心物双方的自然契合,亦即自我生命与物之生命的自然统一。再如郑板桥论李方膺画梅:“日则凝视,夜则构思,身忘于衣,口忘于味,然后领梅之神,达梅之性,挹梅之韵,吐梅之情。梅亦俯首就范,入其剪裁刻划之中而不能出。所谓剪裁者,绝不剪裁,乃真剪裁也;所谓刻划者,绝不刻划,乃真刻划也。……有莫知其然而然者。”(《题李方膺墨梅图卷》)李方膺与郑板桥同为“扬州八怪”画家,郑板桥称其“画梅为天下先”;而所以能够“为天下先”者,即在于此。依然是潜心于物:“日则凝视,夜则构思”。依然是悠然忘我:“身忘于衣,口忘于味”。依然是达到物我一体的境界:“领梅之神,达梅之性,挹梅之韵,吐梅之情”。既已达到物我一体的境界,则梅之性情神韵即从“我”之心中、笔下自然涌出,“我”之性情神韵亦从梅之花间、枝头自然流露,故谓“莫知其然而然”。此时,梅之与“我”,既相得益彰,又各得其所;梅之“俯首就范”而“不能出”者,得其所哉!李方膺画梅与曾云巢画草虫、文与可画竹,事例虽然不同,艺道却并无二致,就是物我合一。

以上两点:无鹜于外,无意为文,进入无思无虑的自然心态,就是回归自己之天;潜心于物,身与物化,达到物我合一的精神境界,就是会合外物之天。两点结合起来,恰成“以天合天”。

至此,庄子“道进乎技”、“以天合天”的思想都在文艺理论中得到了落实。那么,“形全精复,与天为一”的生命意识呢?且看:在符载“孤姿绝状,触毫而出,气交冲漠,与神为徒”的赞语中,在黄庭坚“心能不迁于外物,则其天守全,万物森然,出于一镜”的论说中,在恽格“化机在手,元气狼藉”的倡导中,尤其在曾云巢“此与造化生物之机缄盖无以异”的自述中,岂不都洋溢着昂然的生命意识?岂不都是把文艺创作视为生命的创生?若以为这些还不够详明,再看苏轼的一段话:“竹之始生,一寸之萌耳,而节叶具焉。自蜩腹ěr@⑥piào@⑦,以至于剑拔十寻者,生而有之也。今画者,乃节节而为之,叶叶而累之,岂复有竹乎?故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执笔熟视,乃见其所欲画者,急起从之,振笔直遂,以追其所见,如兔起鹘落,少纵则逝矣。”(《文与可画yún@④dāng@⑤谷偃竹记》)竹是怎样生的,就应该怎样画。竹必须先在胸中完整地酝酿出来,就像婴儿必须先在母腹中完整地孕育出来那样;而后又以最快的速度把已经酝酿成熟的形象“一下子”捕捉下来,就像一个已经孕育成熟的婴儿从母腹中一下子降生出来那样。这不是“画竹”,而是“生竹”。如果违背这个生命诞生的规律,一节、一叶地描画,画出的就只能是无生命的死竹了;恰如一只手、一只脚地造人,是绝对造不出有生命的活人的。

画竹如此,画山水亦然。清代著名画家汤贻汾说:“十日一水,五日一石,经营极矣,非画之上乘也。造化生物,无所施为,造化发其气,万物乘其机而已。吾欲象物,意所至即气所发,笔所触即机所乘,故能幻于无形,能形于有声。若经营惨淡,则无一非团搦而就,生气生机全无觅处矣。试问造化生物皆团搦而就者耶?”(《画筌析览·总论第十》)“幻于无形”、“形于有声”者,无中生有,即生命活物之创生也。造化生物,缘于自然之气机,非“团搦”而就;“吾欲象物”,亦出于自然之意趣,非“经营”可得。“经营”即“团搦”,“团搦”出来的东西,岂有“生气生机”之可言?一句话,“此与造化生物之机缄盖无以异”!凡此种种无不表明,文艺理论家们不仅继承了庄子“道艺论”的生命意识,而且创造性地融会在文艺创作论中,实现了生命之道与文艺之道的统一。

由于融会了生命意识,所谓“以天合天”,就是返回自己的自然生命,会合外物的自然生命。由此产生的艺术形象,也是有生命感的,并且蕴涵着艺术家自己的心意;所以准确地说,这是物我一体的生命意象。返回自己的自然生命,会合外物的自然生命,以创造物我一体的生命意象,这就是中国古代的文艺创作之道,就是中国古代文艺创作的精髓。

从以上的阐述可以看到,中国古代的“道艺论”,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道”与“艺”的关系,二是文艺之“道”本身。两方面中,后一方面显然是更为根本的方面。只有在“技”或“艺”之外发现了更深层次的“道”,才有所谓“道”与“艺”的关系问题;何况所谓文艺之“道”,本来就是指文艺或文艺创作的根本规律。而对于这个文艺之“道”,中国古代主要是联系“自然”与“生命”去理解的。因此,“自然”、“生命”与文艺的关系,就成了中国古代“道艺论”中最值得注意、也最值得思考的问题。

道家、尤其是庄子的“自然”之道,其实就是“生命”之道。庄子云:“天无为以之清,地无为以之宁,两无为相合,万物皆化生。”(《至乐》)又云:“天下诱然皆生,而不知其所以生;同然皆得,而不知其所以得。”(《骈拇》)“无为”即自然,“不知其所以”即自然而然。这就是说,只有自然才能诞生生命,一切生命无不属于自然。于此可见,他的自然之道就是对生命的自然规律的概括。再如:“至阴肃肃,至阳赫赫。肃肃出乎天,赫赫发乎地,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生有所乎萌,死有所乎归。始终相反乎无端,而莫知乎其所穷。”(《田子方》)“夫春气发而百草生,正得秋而万实成。夫春与秋岂无得而然哉?天道已行矣。”(《庚桑楚》)阴阳交和,化生万物;春生秋实,生生不已:这就是庄子心目中的道。这是自然之道,也是生命之道。正因为庄子的自然之道就是生命之道,所以他才会提倡以道应物而反对技术至上。如一些当代西方学者所指出的:“技术与科学不能创造任何有机的生命联系。”(注:彼得·科斯洛夫斯基:《后现代文化》,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139页。)

而文艺又具有“生命”的性质。中国古代一直强调文艺的生命特征,一直是把文艺归结于生命的。《乐记》论乐,即云:“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这就是以天地生物为文艺的最终根据,以体现天地生物为文艺的最高目标。后世学者更云:“夫乐者,天地之体,万物之性也。合其体,得其性,则和;离其体,失其性,则乖。昔者圣人之作乐也,将以顺天地之性,成万物之生也。”(阮籍《乐论》)“圣人文章自深,与学为文者不同。……譬之化工生物,且如生出一枝花,或有剪裁为之者,或有绘画为之者,看之虽似相类,然终不若化工所生,自有一般生意。”(程颢《二程遗书》卷十八)“天之所生,即吾之所画,总须一块元气团结而成。”(郑燮《题画》)诸家所言,皆以自然生命为最高的美,亦以合于自然生命为文艺之归。文艺当然不能创造实际生命,但却可以创造生命意象。而只有生命才能感召生命,只有生命才能抚慰生命;只有那些跃然欲活的生命意象,才能给人以美的享受,使文艺成为真正的文艺。西方学者也说过这样的话:“凡是我们发现具有生的意味的一切,特别是我们看见具有生的现象的一切,总使我们欢欣鼓舞,导我们于欣然充满无私快感的心境,这就是所谓美的享受。”(注:《车尔尼雪夫斯基美学论文选》,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54页。)

人与自然论文第7篇

inLiteraryEcology,Athens:TheUniversityofGeorgiaPress,1996,p.xviii,p.xviii,p.xviii.)本文将首先简述美国生态文学批评的历史源流,然后在阐述其发展的三个阶段基础上,探讨美国生态文学批评意图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美国生态文学批评的历史源流

生态文学批评这一概念的提出,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1972年,约瑟夫·米克(JosephW.Meeker)在《生存的喜剧:文学生态学研究》(TheComedyofSurvival:StudiesinLiteraryEcology,1972)中提出“文学生态学”的概念,“对出现在文学作品中的生物主题进行研究”(注:JosephW.Meeker,TheComedyofSurvival:StudiesinLiteraryEcology,

NewYork:Scribner''''s,1972,p.9.)。1978年,威廉·鲁克特(WilliamRueckert)在其论文《文学与生态学:生态批评的实验》(“LiteratureandEcology:AnExperimentinEcocriticism”)中首先使用了ecocriticism这一批评术语,提出“把生态学以及和生态学有关的概念运用到文学研究中去”(注:WilliamRueckert,“LiteratureandEcology:AnExperimentinEcocriticism,”IowaReview9.1(Winter1978),p.71-86.)。随后,有人提出“生态诗学”(ecopoetics)、“环境文学批评”(environmentalliterarycriticism)、“绿色研究”(greenstudies),或“绿色文化研究”(greenculturalstudies)等其他术语,但大多数人倾向用ecocriticism这一提法,因为它不仅很容易被转变成ecocritical和ecocritic等形式,而且“eco”这一前缀强调人类社会与自然世界的关系。1985年,弗雷德利克·瓦格(FrederickO.Waage)编辑出版《讲授环境文学:资料,方法和文献资源》(TeachingEnvironmentalLiterature:Materials,Methods,Resources,1985)。该书收集了十九位讲授生态环境文学课程的教师写的“课程简介”(CourseDescriptions),“目的是要在文学领域促进人们对生态文学有更深的了解和认识。”(注:FrederickO.Waage,ed.,TeachingEnvironmentalLiterature:Materials,Methods,

Resources,NewYork:1985,p.viii.)1989年《美国自然文学创作通信》(TheAmericanNatureWritingNewsletter)得以创办使有关学者得以发表生态文学研究的短文、书评、和课堂笔记等。随后,不少人文学科的学术刊物相继开辟了生态文学批评的增刊或专刊,其中有《印地安那州评论》、《俄亥俄州评论》等美国著名的学术刊物。(注:根据彻丽尔·格罗费尔蒂的统计,自1986年至今,美国人文学科出版过20多期关于生态环境文学的专刊。具体内容请参见格罗费尔蒂和费罗姆主编的《生态批评读者:文学生态学的里程碑》,第32页。)同时,一些大学开始把生态文学列入课程,作为现当代文论的一部分,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在1991年美国“现代语言学会”(ModernLanguageAssociation)上,哈罗德·费罗姆(HaroldFromm)发起并主持了名为“生态批评:文学研究的活力”(Ecocriticism:TheGreeningofLiteraryStudies)的学术讨论。1992年,“美国文学协会”专题报告会上,格伦·A·洛夫(GlenA.Love)主持了题为“美国自然作品创作:新环境,新方法”(AmericanNatureWriting:NewContexts,NewApproaches)的专题讨论。同年,“文学与环境研究学会”(ASLE:AssociationfortheStudyofLiteratureandEnvironment)成立,该学会的宗旨是“促进人类和自然世界关系的文学思想与文学信息的交流”,“鼓励新的自然文学创作,推动传统的和创新的研究环境文学的学术方法以及跨学科的生态环境研究。”(注:CheryllGlotfelty&HaroldFromm,ed.TheEcocriticismReader:Landmarksin

LiteraryEcology,Athens:TheUniversityofGeorgiaPress,1996,p.xviii,p.xviii,p.xviii.)1993年第一届全美生态批评研究会在科罗拉多州的福特科林斯(Fort-Collis)举行。与此同时,第一份正式的生态文学研究刊物《文学与环境跨学科研究》(ISLE:InterdisciplinaryStudiesinLiteratureandEnvironment)问世。该刊物的目的是“从生态环境角度为文学艺术的批评研究提供论坛,包括生态理论、环境保护主义、自然及对自然描述的思想、人/自然两分法及其他相关的理论思想。”(注:CheryllGlotfelty&HaroldFromm,ed.TheEcocriticismReader:LandmarksinLiteraryEcology,Athens:TheUniversityofGeorgiaPress,1996,p.xviii,p.xviii,p.xviii.)

九十年代中期以后,一些生态文学批评的专著相继出版。1996年佐治亚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格罗费尔蒂和费罗姆主编的《生态批评读者:文学生态学的里程碑》(EcocriticismReader:LandmarksinLiteraryEcology,1996)。该书收集了26篇论文,分三个部分,分别讨论了生态学及生态文学理论、文学的生态批评和生态文学的批评。1999年洛兰·安德森(LorraineAnderson)和斯科特·斯洛维克主编的《文学与环境:自然与文化读本》(LiteratureandEnvironment:AReaderonNatureandCulture,1999)收集了长短不一的文章一百多篇,以小说、诗歌、散文、传记等不同体裁论述了人类与动物、人类与居住环境、政治与环境、经济与生态等众多主题。2000年,劳伦斯·库帕(LaurenceCoupe)主编《绿色研究读本:从浪漫主义到生态批评》(TheGreenStudiesReader:FromRomanticismtoEcocriticism,2000),从“绿色传统”、“绿色理论”和“绿色读物”三方面论述了生态文学批评的渊源与发展。1999年至2001年间出版的伦纳德·西格杰(LeonardD.Scigaj)的《持续的诗篇:四位生态诗人》(SustainablePoetry:FourAmericanEcopoets,1999)、乔纳森·巴特(JonathanBate)的《大地之歌》(TheSongoftheEarth,2000)、帕特里克·穆菲的《自然取向的文学研究之广阔领域》(FartherAfieldintheStudyofNature-OrientedLiterature,2000)、戴维·梅泽尔(DavidMazel)的《美国文学的环境主义》(AmericanLiteraryEnvironmentalism,2000)和劳伦斯·布伊尔(LawrenceBuell)的《为濒临危险的地球写作》(WritingforanEndangeredWorld:Literature,Culture,andEnvironment

intheU.S.andBeyond,2001)把生态文学批评理论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除了出版生态批评的专著以外,近年来有关生态文学批评的会议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例如,在“文学与环境研究学会”的协助下,2000年6月在爱尔兰举行了议题为“环境的价值”的多学科国际学术研讨会。2002年3月“文学与环境研究学会”在英国召开研讨会,讨论“生态批评的最新发展”。2002年9月,该学会的英国分会在利兹大学召开第三届年会,会议主题是“创造,文化和环境”,重点研讨生态批评、生态诗学和生态女权主义。“文学与环境研究学会”第三届年会将于2003年6月在波士顿大学召开。会议的主题是“海洋-城市-水池-园林”(“Sea-City-Pond-Garden”)。

二、美国生态批评发展的三个阶段

到目前为止,短短的十多年中,美国生态文学批评已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研究自然与环境是怎样在文学作品中被表达的。生态批评家认为,许多作品中描写自然的一个陈旧模式是:自然要么被描绘成伊甸园般田园牧歌式的世外桃源和处女地,要么是瘴气弥漫的沼泽地或无情的荒野。生态文学批评的第二阶段把重点放在努力弘扬长期被忽视的描写自然的文学作品上,对美国描写自然的文学作品的历史、发展、成就,及其风格体裁等作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美国描写自然的作品是以描写自然为取向的非小说创作。它有着成果累累的过去和充满活力的今天。从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美国出版的描写自然的作品选集有二十多部。作为一个文学流派,它源于英国吉柏特·怀特(GilbertWhite,1720—1793)的《塞尔波纳的自然史》(ANaturalHistoryofSelbourne,1760)。这一写作传统通过亨利·索罗(HenryThoreau,1817—1862)、约翰·巴勒斯(JohnBurroughs,1837—1921)、玛丽·奥斯汀(MaryAustin,1868—1934)、艾尔多·利奥波德(AldoLeopold,1886—1948)和蕾切尔·卡森(RachelCarson,1907—1964)等延伸到了美国,其中利奥波德和卡森后来成为直接推动生态批评兴起的领先人物。利奥波德的“生态中心论”(ecocentrism)思想后来成为环境主义者的金科玉律。卡森的《寂静的春天》(SilentSpring,1963)可以说是一座丰碑,是人类生态意识觉醒的标志,是生态学新纪元的开始。生态文学批评的第三阶段试图创建一种生态诗学,通过强调生态系统的概念,加强生态文学批评的理论建设。生态批评发展到今天,在创建理论体系方面,已取得了不少成就,提出了许多有意义的思想。例如,“环境伦理说”(environmentalethics)或“环境哲学”(environmentalphilosophy)对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道德关系进行探讨;非人类中心说主张非人类存在物,如物种、生态系统等同样具有道德地位,指出人类对它们负有直接的义务;施韦策(AlbertSchweitzer)的“敬畏生命”论和泰勒(PaulW.Taylor)的“生命中心论”(biocentrism)将道德关心的对象扩展到整个生命界,构筑了以“尊重自然”为终极道德意念的伦理学体系;克利考特(JBairdCallicott)的主观价值论和罗尔斯顿(HolmesRolstonШ)的客观价值论,特别是奈斯(ArneNaess)等人提出的“深层生态学”(deepecology)都可以被看作是生态文学批评的理论基础。

近几年来,伦纳德·西格杰、乔纳森·巴特、帕特里克·穆菲、劳伦斯·布伊尔等从现当代西方哲学家和文论家那里吸取思想精华,运用巴赫金、海德格尔、梅洛·庞蒂和罗兰·巴特等人的批评理论来构建当代生态诗学,把生态文学批评理论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在《持续的诗篇:四位生态诗人》一书中,西格杰批判了后结构主义语言理论对当代诗歌和文学批评的影响,认为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仅仅把批评的目标放在语言、文本和话语上,似乎文本以外就没有自然环境等其他“存在”(Being)的存在。西格杰把批评的矛头指向西方哲学中的二元论思想,强调生态诗学的理论构建应以海德格尔和梅洛·庞蒂的思想为基础。根据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观点,存在首先是个人的存在,个人存在是一切其他存在物的根基,“在”就是“我”,整个世界都是“我”的“在”的结果,必须在人对外部世界事物的关系中来考察它们,否则就毫无意义,失去了确定性。西格杰认为,在今天全球高度信息化、科技化,经济环境与政治环境不平衡的形势下,生态诗学的任务首先是要面对全球环境恶化这一基本事实,要以人的生存为本。西格杰还试图从梅洛·庞蒂有关现象学的论证中探索生态诗学的理论基础。梅洛·庞蒂深受胡塞尔的现象学的影响,把自己的哲学称为“知觉现象学”。他指出,现象学就是对本质的研究。所谓“本质”,并不意味着哲学要把本质当作对象,只是意味着我们的存在,意味着我们需要“观念性的场所”。在梅洛·庞蒂看来,本质就是我们的体验;世界不是客观的对象,只是“我的一切思想和我的一切外观知觉的自然环境和场所”(注:蒋孔阳:《二十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232页。)。西格杰发现,梅洛·庞蒂的论点为生态批评家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批评模式,即把体验的深度与世界的内在关系融会于一体,不能机械地或用理想主义的框架来理解身体与世界的关系,这就意味着生态诗学的研究要超出传统西方哲学中主观/客观二元论的思想。

乔纳森·巴特在《大地之歌》中也应用了现象学的批评原理,并多次提及海德格尔的观点,进一步完善了他在1991年发表的《浪漫主义生态学:华兹华斯和环境传统》(RomanticEcology:WordsworthandtheEnvironmentalTradition,1991)中陈述的浪漫主义生态诗学。同时,巴特还根据法国思想家卢梭(JeanJacquesRousseau)有关论证“自然状态”的思想来探讨生态诗学的问题。巴特认为,卢梭的“自然状态”论和“返于自然”的思想与“深层生态学”理论从本质上讲是一致的。巴特全面论述了从十八世纪到当今的小说和诗歌。他在《大地之歌》的前二章中把简·奥斯汀和托马斯·哈代、玛丽·雪莱和威廉·H·哈德孙以及伊莉莎白·毕晓普相并立,以独特的视角探讨了这些通常不被认为是“自然作家”的生态意义。(注:JonathanBate,TheSongoftheEarth,Massachusetts:HarvardUniversityPress,2000,p.31.)

劳伦斯·布伊尔和帕特里克·穆菲等也试图从不同方面构建生态诗学理论。布伊尔试图淡化自然与文化的界限,认为生态批评的未来应从研究自然与文化的关系着手。穆菲试图重新调整当今生态批评界的一些不平衡的做法,其中突出了美国生态批评界对美国少数裔生态作家的忽视和对国际上其他国家生态作家及生态文学经典的忽略。穆菲指出,生态批评家研讨的作品大多是像梭罗的《沃尔登或林中生活》之类的非小说作品,而涉及生态环境主题的小说作品却在某种程度上处于边缘地位。穆菲认为,叙事小说在环境保护方面起的作用丝毫不亚于非小说作品,叙事作品应成为未来十年生态文学研究的重点。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思想意识不仅体现在纯自然作品中,而且在不少现当代小说家的叙事小说中也有明显表现。例如当代小说家约翰·厄普代克(JohnUpdike)和唐·德里罗(DonDelillo)分别在《白色噪音》(WhiteNoise,1985)和《兔子休息了》(RabbitatRest,1990)中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当代作家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德里罗的《白色噪音》除了表现当代人惧怕死亡这一主题外,还通过对生态环境的描述,特别是通过对某一旅游景点(一旧牲口棚)、超市食品、化学毒气泄露事件的描述,表现了在后现代文化背景下的美国乃至整个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真正意义上的自然和文化在以消费为主的后资本主义社会中被“复制”而成为种种假象(simulacraandsimulations),并最终因发生“错位”而逐步消失。厄普代克的《兔子休息了》从侧面描写美国作为一个“后自然”(postnatural)国家,其大地所拥有的资源差不多已被消耗一空了。在小说的结尾,已五十五岁的主人公“兔子”哈利·安斯特罗姆眺望佛罗里达州一处疗养地的风景时,他透过那天堂般的外表,看到其中的衰败和污染。在这些“危险的风景”(riskscape,美国当代地理学家苏珊·卡特杜撰了这一词,来形容空气中漂浮的毒气对自然风景的侵害)中,哈利看到成排的棕榈树由于遭受干旱而枯死,看到蓝色的天空被“喷气飞机喷出的烟雾所污染”,看到“紫外线正把人体的扁平细胞烤成癌细胞”,看到“空气中弥漫的烟雾使人难以呼吸”。(注:JohnUpdike,RabbitatRest,NewYork:AlfredKnopf,1990,p.501.)如果说十九世纪的西方文学反映的是一个把自然当作医治人们精神创伤的社会,二十世纪的西方文学描写了一个把自然看成是经济源泉的社会,那么,当代美国文学作品中的自然描写所揭示的正是比尔·麦肯比(BillMckibben)所说的“后自然世界”(postnaturalworld)。在这个“后自然世界”里,人们对自然的需求仅仅是表面上的,尽管自然有时会激起人们的怀旧思想,有时会使人产生背井离乡的感觉,但它已经与实在的东西(theReal)无关。

尽管生态批评家为了创建生态诗学已经做了不懈的努力,但生态批评理论尚处在发展阶段,它还没有达到理论上的成熟,更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美国学术界认为生态批评缺乏理论基础的也大有人在。《美国现代语言协会》杂志编委玛萨·班塔斯(MarthaBantas)认为“环境研究是软性的(soft)”,它不过是“拥抱树木的玩意”(“hugthetreestuff”)。(注:LaurenceCoupe,TheGreenstudiesReader:fromRomanticismtoEcocriticism,

NewYork:Routledge,2000,p.169.)尽管此话显得过激,但多少说明一些问题。

三、生态文学批评旨在解决的问题

多年来,生态文学批评一直就文学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不断提出问题并试图予以回答。生态文学批评家经常提出的问题,除了诸如作者是怎样描述大自然、作品的主题是否反映生态环境意识、人应该如何对待大自然、人在自然中处于什么位置等之外,还包括这样一些根本问题:怎样确定自然与文化的关系?当代生态文学批评研究的方向和思路是什么?生态批评是不是一门“终极的科学”?怎样把生态文学研究与其他学科结合起来以便达到一个互补互利的结果?等等。

生态批评家们明确提出,生态批评的根本前提是:人类文化与自然世界密切相关。人类文化影响自然世界同时被自然世界影响。它研究的主题是自然与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作为一种文学和文化批评,生态批评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文学来重审人类文化,进行文化批判,探索人类思想、文化、社会发展模式如何影响甚至决定人类对自然的态度和行为,如何导致环境的恶化和生态的危机。正如乔纳森·莱文所说,“我们的社会文化的所有方面,共同决定了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独一无二的方式。不研究这些,我们就无法深刻认识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而只能表达一些肤浅的忧虑。……因此,在研究文学如何表现自然之外,我们还必须花更多的精力分析所有决定着人类对待自然的态度和生存于自然环境里的行为的社会文化因素,并将这种分析与文学研究结合起来。”(注:转引自王诺:《生态批评:发展与渊源》,《文艺研究》,2002年第3期,第48页。)生态批评就是要“历史地揭示文化是如何影响地球生态的”(注:JonathanLevin,“OnEcocriticism(ALetter)”,PMLA114.5(Oct.1999),p.1098.)。著名生态思想研究者唐纳德·奥斯特指出,“我们今天所面临的全球性生态危机,起因不在生态系统自身,而在于我们的文化系统。要度过这一危机,必须尽可能清楚地理解我们的文化对自然的影响。……研究生态与文化的历史学家、文学批评家、人类学家和哲学家虽然不能直接推动文化变革,但却能够帮助我们理解,而这种理解恰恰是文化变革的前提。”(注:DonaldWorst,TheWealthOfNature:EnvironmentalHistoryandecologicalImagination,

NewYork:OxfordUniversityPress,1993,p.27.)

人与自然论文第8篇

关键词:朱熹;理学书论;影响

中图分类号:J292.1

文献标识码:A

在南宋思想界,朱熹因其哲学“集大成”特点而影响最大。尽管朱熹从政经历坎坷,大部分时间在从事讲学和著述,但对道学思想的整理和系统化归纳,使其理学逐渐排斥了其它学派的“异己”思想,达到了“高明纯一”之境。而其书论包含了浓厚的理学思想,反映出理学家对待书法的矛盾心态,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

一、性、心、情的学说对书论的影响

(一)“天地之性”“气质之性”理论与书论

朱熹认为,性的内涵是天赋予认的仁、义、礼、智之性,性可分为“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天地之性是本原,是人和物未生之前所共有得本性;气质之性是人生后与每人的生理、身心相结合的具体本性。这个理论来源于张载(正蒙.诚明篇):

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故

气质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

朱熹关于文和艺的论述,背离了他的前辈道学家,却和他十分不满的苏轼的观点相近。在书论中,朱熹并不反对“英武之气”,如在《跋张以道家藏东坡枯木怪石》云:

苏公此纸,出于一时滑稽谈笑之余,初不经意,而

其傲风霆、阅古今之气,犹足以想见其人也。

朱熹在《跋陈光泽家藏东坡竹石》云:“东坡老人英秀后凋之操,坚确不移之姿,竹君石友,庶几似之”,可谓知言。这里似乎承认了东坡的“气质之性”,但这些不能说与“天地之性”无关。所以,当他回到理学家身份时,他有时又会不自觉的流露出“卫道者”的面目。朱熹在《跋朱喻二公法帖》时又云:

书学莫盛于唐,然人各以其所长自见,而汉魏之

楷法遂废。入本朝来,名胜相传,亦不过以唐人为法。

至于黄、米,而欹倾侧媚、狂怪怒张之势极矣。近岁朱

鸿胪、喻工部出,乃能超然远览,追迹元常于千载之

上,斯已奇矣。

看来,朱熹的心理总偏向于“天地之性”,以“求和”为准则也。气质之性有善恶正邪,难以把握,所以朱熹希望通过读书、涵养等途径来变换气质,以合乎他认定的“天地之性”,后来他就在论书时提出了著名的“书关德性说”。

(二)“道心与人心”论对书论的作用

“人心”指的是与人的生命现象共存的人的感性知觉,是属于人的个体的独特感受;“道心”则是指人的理性思维,它是用来把握道义和真理的,所以它具有普遍性。朱熹曰:“盖心一也,自其天理备具、随处发见而言,则谓之道心;自其有所营为谋虑而言,则谓之人心”。

朱熹认为“道心”出于天理或“性命之正”;他认为道心是天理,十分精微;道心是至善的,为圣人所具有的心;“人心”是出于“形气之私”。朱熹的“道心”有其自然的一面,同于“天道”,但矛盾之处在说书法可观“世道人心”,加上伦理意义的“道心”与“人心”紧密联系,有时我们看到两个不同形象的朱熹。朱熹在《跋韩魏公与欧阳文忠公帖》中云:

张敬夫尝言:平生所见王荆公书,皆如大忙中写,

不知公安得有如许忙事?此虽戏言,然实切中其病。

今观此卷,因省平日得见韩公书迹,虽与亲戚卑幼,亦

皆端严谨重,略与此同,未尝一笔作行草势。盖其胸

中安静详密,雍容和豫,故无顷刻忙时,亦无纤芥忙

意,与荆公之躁扰急迫正相反也。书札细事,而于人

之德性其相关有如此者,熹于是窃有警焉,因识其语

于左方。

当然,对王安石的评价并不全面,但朱熹的“端楷论”思想很重,以“安静详密,雍容和豫”的修心要求来创作,怎么能尽书法之奥呢?朱熹《语类》所谓所谓:“此心之灵,其觉于理者,道心也,其觉于欲者,人心也”,就是很好的说明。为杜绝“私欲”泛滥,所以必须提出“道心”的重要性。

(三)“心统性情”说与书论

朱熹认为“情”是与性、心相对而言的,性是未发的静,情是已发的动。“才”是性在人身上的显现。朱子有取于横渠(张载)“心统性情”之说,以为颠扑不破。朱熹在《跋东坡帖》中云:

东坡笔力雄健,不能居人后,故其临帖,物色牝

牡,不复可以形似校量,而其英风逸韵,高视古人,未

知其孰为后先也。

从朱熹的创作实际开看,朱熹的书法流溢出意趣,并可见其冲淡超远的心态、真率稳和之情性。朱熹是一个勤慎醇正的大儒,但其创作又清畅淡远,不类道学家的口吻,特别是不象程颐那样发出鄙视作诗的偏激之论。不过,朱熹多次引用程颐“涵养须是敬,进学在致知”,为达“醇儒”之境界,朱熹有时又要求人们压抑“才性”,怕才情破坏了规矩:这时候令人想起二程的文艺观,如他说“有才性人,便须取人规矩;不然,荡将去”之类前后矛盾的话。

二、“文道合一”的美学思想与书论

(一)美与善思想与书论

孟子首先把个体人格的美与道德上的善联系起来,《孟子.告子章句上》说:“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孟子已经认识到美不仅仅局限于感官声色愉悦,伦理道德也具有审美性质。朱熹也认为道德精神具有审美属性而引起审美愉快,朱熹主张“文从道中流出”,如在《论语集注》卷二中认为:

美者,声容之盛。善者,美之实也。

他对张载“充内形外之谓美”作了继承和发挥。在书论中,朱熹既然将书法看成是“观乎德性”的东西,是圣人所为才有美感,那么作书的态度和取乎范围都与作人有关系。他平生对苏、黄的责备很多,但看到落难后的黄庭坚以书法寄托人生时,又不禁感叹起来:

山谷宜州书最为老笔,自不当以工拙论,但追想

一时忠贤流落,为可叹耳。

不以“工拙论”,当然以人品论书,忠贤流落而得老笔,令人肃然,自有价值可论。这正如他在《语类》中所云:

读《诗》正在吟咏讽诵,观其委曲折旋之意,如吾

自作此诗,自然足以感发善心。

所谓“感发善心”,强调了诗的美善功能,诗书关乎教化,在理学家那里是理所当然。他对美作了三个方面的规定:之所以然之理谓美、自然之美、善之美。如《中庸章句》33章:“不厌而文且理焉,锦之美在中也”;《论语集注》卷三:“仁者安于义理,而厚重不迁,有似于山,故乐山”;跋欧阳修帖则曰:“安静详密,雍容和豫”,认为“书札细事,而于人之德性相关”。当然,朱熹许多观点是孟子思想的发展。在《孟子.尽心章下》中注释“可欲之谓善”,“充实之谓美”一段云:

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美在其中,而畅于四肢。

发于事业,则德业至盛而不可加矣。

朱熹在注孔子的“游”这一概念时说:

游者,适情之谓。艺,则礼乐之文,射、御、

书、数之法,皆至理所寓,而日用之不可阙着也……游

艺,则小物不遗而动息有养。

可见,朱熹仍然承认孔子的观点,通过“游艺”而培养一种性情人格,以臻于道德的自我体认之境,所谓“涵泳从容”人于圣贤之域。不过,他的美仍然以“自然”为依归,所以他赞赏欧公“外若优游,中实刚健”,而批评山谷、南宫“欹倾侧媚、狂怪怒张之势”,这完全是他的“萧散淡然绝尘”的审美观在起作用。朱熹在书法评论时,没有象程颐那样板起道学家的脸孔,而是身心投入其中的激赏,有着良好的艺术评论素养,这是很不容易的。

三、“轻文重道”与书论

“文道统一”是朱熹美学理论的要旨,但道须从文中流出。他对欧阳修,苏轼的“文与道俱”也进行了批判,认为一是以文贯道,颠倒本末;二是无论是韩、柳,还是欧、苏,朱熹都把他们视为古文家,而不看作道学家。他在《朱子语类》中说:

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叶.惟其根本乎道,

所以发之于文,皆道也。三代圣贤文章,皆从此心写

出。文便是道。

朱熹在书论中,体现为典型的“重道轻书”思想,但并不否定书法的独特审美价值,如明钟人杰所辑《性理会通》载朱熹与弟子论书云:问:苍颉作字亦非细人。朱子曰:此亦非自撰出,自是理如此。如“心”“性”等字,未有时如何撰得?只是有此理自流出。

将作字看成是“天理”,书从道中流出,显然来源于二程的观点:

问:张旭学草书,见担夫与公主争道及公孙大娘

舞剑器,而后悟笔法,莫是心常思念,至此而感发否?

曰:然。须是思,方有感悟处:若不思,怎生得如此?

然可惜张旭留心于书,若移此心于道,何所不至?

朱熹很好的继承了程颐轻视“文艺”的理论,但不否定“文艺”之价值,关键在于遵循法度。他虽不赞同溺于文艺,但反对“胡乱无道”,无法度就无道理:

字被苏、黄写坏了,近见蔡君谟一帖,字字有法

度,如端人正士,方是字。

山谷不甚理会得字,故所论皆虚。米老理会得,

故所论皆实。嘉佑前,前辈如此厚重,胡安定于义理

不分明,然是甚气象?

朱熹所谓“写坏”就是“欹侧”,无法度,太放肆,不象一个“端人正土”。他提倡“即文讲道”、“文道一贯”。他在《读唐志》中提出了“实于中文于外”之观点,他说:

夫古之圣贤,其文可谓盛矣,然初岂有意学为如

是之文哉?有是实于中,则必有是丈于外。

有了这样的理论,他批评苏轼议论之“炫浮华而忘本实,贵通达而贱名检”是自然的。朱熹文道合一的精彩处,便是“文皆从道中流出”,“文皆从此心写出”。圣贤以道为心,圣贤之文就是这道心的写真,所谓“养德以充其内”,则“必有是文于外”。朱熹在《读唐志》中,他似乎找到了“文妙”的根据,在于具有“圣贤之心”:

圣贤之心,既有是精明纯粹之实,以旁薄充塞乎

其内,则其著见于外者,亦必自然条理分明,光辉发越

而不可掩,盖布必托于言语,著于简册,而后谓之

文。

所以,尽管他批评了北宋前许多文学家,但还是要赞美和肯定他们的创作的贡献。在《朱子语类》139卷中能看到许多这样的评语:“欧公文学敷腴湿润”;“文字到欧、曾、苏,道理到二程,方是畅”。朱熹超越二程的地方,是他不否定文艺的艺术价值,并且也积极进行书法、诗文创作,提出了道与文,善欲美的融合,是最完善的价值观。对于朱熹自己的书法成就,后人评价甚高,如王恽评朱书云:“考亭(朱熹)之书,道义精华之气,浑浑灏灏,自理窟中流出”;“道义之气,葱葱郁郁,散于文字间”;明代王世贞评朱熹云:“观晦翁书,笔势迅疾,曾无意于求工,而点画波磔,无一不合书家矩蠖。岂所谓动容周旋中礼者邪。”如此等等,并非过誉之词,至少说明朱熹书法能配书家之名,这足以说明南宋的理学家在“文道”关系上的态度有了新的变化。

四、朱熹审美心胸理论与书论

这一点,以朱熹的“规模论”、“自然论”为特点。宋学因是平民文化的代表,在文艺创作上始终坚持质朴自然、平淡有味的风格美,几乎没有例外。朱熹也坚持这一观点,反对刻意造做、华丽纤巧的作风,代表了宋学的主体精神。朱熹的“胸次论”首先在“去世俗”,如在《答孔仲至第四书》云:

因知古今之诗,凡有三变……其不合者,则悉去之,不使其接于吾之耳目,而入于吾之胸次.要使方寸之中无一字世俗言语意思,则其为诗不期于高远而自高远矣。

朱熹认为诗文是自然生出,故质朴、自然、平淡,具有自然美;腔子犹如匡郭,意味着有一个框架、规模、范围。他评欧公“虽平淡,其中却自有美丽,有好处”;评渊明诗“平淡而豪放”。他讲究“真味发溢”、“平淡自摄”,同时必须把握住美的原则。他认为,要多“涵养”、“精读”、“博观”,自然有所扩充心胸,建立规模。在《沧州精舍谕学者》对老苏(洵)的学诗甚微赞赏:“及其久也,读之益精,而其胸中豁然以明”。朱熹认为,美是外在的给人以精神愉快的感性形式与内在的伦理道德的理性要求的和谐统一。所以他比较韩柳文章:“韩退之议论正,规模阔大,然不如柳子厚较精密”。如果“规模阔大”而“技巧精密”就达到极高境界―“和”。以“和”为标准来论艺,主要就是重“自然”。所以他对欧阳修和苏轼的评价就不同:

至欧公文字,好底便十分好,然犹有甚拙底,未散得他和气。到东坡文字便已驰骋,忒巧了。及宣,政间,则穷极华丽,都散了和气。

在评价前人书法时,虽然一贯重“法”的朱熹,也强调“自然”观,如《论书》云:

旧藏碧虚子《相鹤经》石本,意颇爱之,今观湍石喻公所书,法度谨严,而意象萧散,知彼为法缚矣。

这段话,朱熹用辞有矛盾,既然“意象萧散”,何来“为法所缚”?但我们揣想,晦翁原意应是反对“为法所缚”的。朱熹的逻辑自然是理―美―和,在“和”的美的层次中,是对于美与善,文与道,书与理合一的肯定,以达到感性心理欲求合乎理性道德规范,书法艺术风格与心性的修养工夫的和谐合一。所以,朱熹在《读》中说:

圣贤之心,既有是精明纯粹之实,以磅礴充塞乎其内,则其著见于外者,亦比自然条理分明,光辉发越而不可掩,盖不必托于言语,著于简册,而后谓之文。

在朱熹的《朱子语类》中,我们能看到“平淡自摄”、“自然纯熟”等语,这是符合宋人整体审美追求的。朱熹在跋《十七帖》表露出一种通达的艺术观:

此本马庄甫所摹刻也,玩其笔意,从容衍裕而气象超然,不与法缚,不求法脱,真所谓一一从自己胸襟流出者。

康节先生自言大笔快意,而其书迹谨严

如此,岂所谓从心所欲而自不逾规矩者

邪!

这种辨证法思想合乎朱熹的大家口吻。朱熹的“醇儒境界”包含“诚”、“仁”、“乐”三个方面,从“明人伦”出发,并不只是强调个体的人对社会等级秩序及社会规范的简单认同,而更强调内在心性的自我超越和自我实现。最典型的就是朱熹学书的自叙,告诫弟子们“取法须端”,学书也要看书家的人品如何:

余少时喜学曹孟德书,时刘共父方学颜真卿书,余以字书古今诮之,共父正色谓余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