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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管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20 16:16:50

审计监管论文

审计监管论文第1篇

[关键词]外部审计;银行监管;公众利益;注册会计师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我国审计准则体系立足维护公众利益的宗旨,风险导向审计要求注册会计师强化审计的独立性,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但是由于风险导向过度依赖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在风险导向审计准则下面临着审计质量与审计效率的抉择,存在着审计失败的风险与报酬的替代关系,在审计失败、诉讼风险很低的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的投入也相对较低,减少必要的审计程序,降低审计质量,在某次业务的短期审计过程中,风险导向审计并不能完全降低审计风险。针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商业银行而言,其经营稳定性涉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其银行监管也需要利用外部审计的工作,这就对审计需要保护公众利益、处理好银行监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提出了要求。

韩晓梅(2006)认为:审计以保护公众利益、承担社会责任为首要职责是发展的必然趋势,审计人员应当以保护公众利益、履行社会责任为目的,根据社会公众的需要,对审计客体履行受托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就审计客体提供的相关信息的质量向包括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在内的信息使用者提出意见。白晓红(2003)认为:“公众利益导向审计”的要求与风险导向审计从理论上和实务上都应有所不同,提出了判断保证服务的标准的五个条件,有助于执业会计师义务与责任界定、委托人对认证意见的正确使用、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依赖,进而提出了公众利益导向审计的框架。张梁彬(2004)则认为:我国当前的银行监管体系是不包括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但是随着监管形势的发展。注册会计师审计成为新形势下加强监管的必然要求,并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在银行监管中的具体应用进行了框架性介绍,分析了银监会在引进注册会计师审计方面的作用。

上述文献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公众利益导向审计为出发点,介绍审计目标及审计准则的规定变化。另一类是介绍银行监管如何利用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但是文献均未考虑到监管与审计的相互补充关系,还存在一定的缺陷。虽然外部审计和银行监管都是考虑到公众利益,但两者的具体目标不一定一致,而商业银行的经营情况对公众利益非常重要,所以基于公众利益的视角讨论注册会计师审计和银行监管的关系显得非常有必要。本文介绍了外部审计与银行监管的一般关系:然后通过分析两者涉及的公众利益,得出结论:外部审计与银行监管之间并非都存在着合作的关系。据此,讨论外部审计与银行监管在公众利益上存在的不一致性,文章最后提出政策建议,弥补两者的不一致性。

二、外部审计与银行监管的一般关系

银行监管指银行监管部门对银行在公司治理、资本充足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以及顾客应有的努力等方面通过现场和非现场的银行遵循情况的监督进行强制性管制。外部审计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以获得充分、适当的证据以出具审计报告,增加除责任方以外的第三方信任的一种鉴证行为。

银行监管与外部审计存在许多共同点:从目的来看,都是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从性质来看,银行监管是政府性的强制行为,而外部审计可以看作是兼具政府性强制行为与会计师事务所经营行为的结合,正是这种性质的不同。使得银行监管具有强制力,而外部审计则不具有强制力的治理效果;从方法来看,银行监管采用现场和非现场检查,都要收集关于银行经营管理、资产质量等以会计信息为主的综合信息,通过分析转化为相关的风险指标。从而对被监管银行的风险性质、程度和发展趋势作出判断。可见监管机构收集到的信息是监管的基础。其中的财务报表信息就是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信息,注册会计师也需要根据银行监管的信息。分析被审计银行是否存在重大的经营不确定性,以确定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

银行监管与外部审计都涉及到一种保证的责任,银行监管保证了银行的规范、持续经营,外部审计对于弥补银行监管中的不足又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所以对于投资者、存款人、债权人等银行的利益相关者而言,银行监管和外部审计都符合他们的利益。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发现商业银行违反《商业银行法》规定需要向银行监管部门报告,在这种情境下,注册会计师审计就成为银行监管的又一种辅助方式。

三、外部审计与银行监管涉及的公众利益

商业银行的存款人、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在不同程度上关注银行的风险状况,并根据自身掌握的信息在必要的时候采取措施,影响该银行的利率及其资产价格,从而对该银行的经营产生约束作用。但是由于银行系统作为经济活动的媒介地位,市场这种外部力量对银行机构的制约有时会呈现出效力上的不足与时间上的滞后,所以需要一个强制机构取代利益相关者对银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这时银行监管就具备了公众利益的特征。

外部审计涉及的公众利益即审计报告的预计使用者,由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复杂化,特别是上市公司涉及到众多的投资者,使得外部审计的预计使用者多元化,这使得外部审计的公众利益不断被强化,外部审计也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公众利益的特性。

银行的公众利益对象包括了传统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银行债权人。实际上,由于银行的特殊性,它还包括与金融系统有利益关系的人,根据金融系统覆盖面的不同,公众利益甚至可以涵盖每一位公民。考虑到公众利益对于银行更好发挥作用的重要性,由于委托人仅仅是银行所有者,所以审计的委托关系并未体现银行公众利益的一面。外部审计与公众利益可能不一致,使得银行监管成为一种,必然需求,这是一种更持久的公共监督。

四、外部审计、银行监管的关系:公众利益的视角

从外部审计和银行监管的一般关系来看。银行监管可以利用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注册会计师也会向监管部门报告其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银行违规行为;从上述公众利益的分析来看,银行监管从性质上起到保护公众利益的作用,而审计却并未体现其公众利益的一面,尽管审计最初考虑了保护公众利益的审计目标。外部审计和银行监管对于商业银行的关注面是有所不同,这就决定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并非简单的合作关系。

第一,银行监管重在保护银行系统

的稳定,从而保护存款者的利益。银行监管者更关注银行内部和外部系统的稳定性,关注银行合规和持续经营的能力。监管者运用其财务报表来评估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检查其经营活动和经营过程。这是公众利益的主要体现。外部审计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主要关注向股东或董事会报告银行的财务状况,所以外部审计更关注银行财务报表编制的合规性和公允性,虽然也考虑管理层所使用的持续经营假设,但这不是注册会计师的主要任务。这与公众利益并未体现一致性,相较于银行监管而言,注册会计师审计更多是对银行的所有者服务。

第二,监管者关心银行是否维持了一个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以作为其安全与审慎管理的基础;而审计师在大多数时候要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估,以确定审计过程中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依靠这一制度,但是注册会计师的内部控制测试是为了计算获取审计证据的多少。在监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监管当局可以从注册会计师对所获信息的可信度的分析中获益。随着银行业务的日益复杂,许多实行现场检查的监管当局也被迫将重点放在财务报表上,这时,监管者需要寻求审计师的帮助。

但是银行监管与外部审计对待公众利益的不一致性。决定了银行监管只能谨慎地利用外部审计的工作,因为审计合谋和商业银行经营复杂性所致。外部审计工作可能存在缺陷,如果银行监管不能有效地实行检查和监督,仅利用审计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这将不利于监管银行经营的合规性及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银行监管的产生具有国家的监督性质,而注册会计师审计虽然具有强制性,但更多是经营行为,虽然审计最初以维护公众利益、承担社会责任为目标,但是这种目的被审计内在的局限性所抑制,所以两者之间的合作关系可能会因为注册会计师的行为被打破。

第一,在注册会计师未能认真履行审计职能时,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行为与银行监管的监督行为将成为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行为。银行监管的监督作用在这时显得更加重要。

第二,在注册会计师能认真履行审计职能时,由于注册会计师与银行监管关注的侧重点不同,银行监管不仅要利用注册会计师的关注,而且需要关注注册会计师未能考虑的稳定性及合规性方面。

五、结束语

由于注册会计师审计可能存在与公众利益的不一致性,使得我们必须要求提高审计质量,加强审计声誉市场的建立,恢复审计的最初面貌,保护公众利益,承担社会责任。除此之外。必须加强注册会计师与银行监管部门的联系,具体有以下两种措施。

第一,执行商业银行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应该保持更强的独立性,执行更有效的质量控制复核,注册会计师不仅需要报告商业银行违规经营的行为,还必须报告其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与银行监管相关的事项。虽然这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量,但是这可以成为银行监管当局监督的控制点,而且注册会计师报告的责任只是报告,并不负责具体调查工作,不仅有利于减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也有利于实现银行监管的职能。

审计监管论文第2篇

[关键词] 注册会计师;监管制度;效率

在资本市场,审计师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有助于降低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双方信息不对称程度,优化资源配置。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取决于审计的独立性和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企业人实质上掌握审计师的选聘权,这是现行审计关系的基础,在企业人与审计师博弈过程中,审计师往往处于弱势。正因如此,审计独立性问题易受到损害并成为困扰审计理论界、实务界乃至审计行业发展的痼疾。政府监管往往针对更换审计师、对审计师的选择权方面加以约束和规范,以相应的制度安排增强审计师的独立性。审计师独立性的提高对于资本市场良性运作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借鉴美国资本市场的注册会计师监管经验,在此基础上分析并讨论我国注册会计师监管制度及其有效性。

一、美国资本市场注册会计师监管经验

考虑到企业与注册会计师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与收益,美国注册会计师监管经验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对更换审计师的关注;二是对审计师选择权的关注;三是关注双方合谋的可能性;四是控制审计师被利诱的空间。以下详述。

(一)强化信息披露,以监控上市公司更换审计师的机会主义行为。由于上市公司更换审计师可能是因为双方之间存在分歧导致上市公司利用审计师选择权胁迫审计师,并有可能损害审计师独立性降低审计质量,“如果审计师变更使投资信心受到影响,就会阻碍资本市场的资本流动从而提高资本成本”(knapp and elikai,1988),基于此,政府的监管思路是不断强化审计师更换信息的披露要求,包括披露内容、披露范围、披露时间和披露方式等。

有关信息披露要求最早可追溯到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该法案第13和15节规定:如果上市公司与审计师的关系发生变更(包括审计师辞聘、拒绝续聘或被解聘),那么上市公司必须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8—k格式报告。

1971年,sec开始披露要求;之后,sec意识到更换审计师存在意见购买的嫌疑并损害审计独立性,因而在1988年的第31号财务报告公告中规定:上市公司在变更审计师时应披露该事项发生前两年中的咨询后任审计师事项,以提示可能的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并通过填报8-k表格增加了披露内容。①

关于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要求。之前,更换审计师可以在聘请新任审计师时披露,1975年,sec要求公司在决定终止与现任审计师关系时立即披露,即公司必须在变更审计师后15日内予以披露,审计师则必须在30日内作出反应;1989年,sec要求公司解聘审计或审计师辞聘的5个工作日披露,审计师则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反应。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审计师变更信息披露的要求。与此同时,aicpa属下的组织sec practice session (secps)也加强了对其会员报告有关变更情况的要求。

上述监管政策的有效性得到来自资本市场的经验证据支持。eichenseher, hagigi & shields (1989,1993)的研究表明股价对公司审计师变更信息有负面反应,反应程度取决于所选择的继任审计师的具体情况。krishnan & krishnan(1997)的经验证据表明,1988年sec要求披露导致与原审计师合约中止的发起方信息对信息使用者有用。

smith(1988)对改善信息披露及时性作用以及投资者反应等进行实证检验发现,sec asr 165号修订审计师变更信息的披露时点,对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具有重要意义。schwartz & soo(1996)的研究发现1989年的第34号财务报告公告,确实明显改善了信息披露拖延状况。类似的研究还有schwartz & soo(1995)、carter & soo(1999)。

(二)审计委员会制度分离,限制公司的审计师选择权。源于1940年美国著名的舞弊案——mckesson & robbins案,美国证券交易理事会(sec的前身)在其的会计系列文告第19号中首次建议由董事会设置一个专门委员会代表股东负责选任外部审计师,并参与洽谈审计范围与合约,以增强会计师的独立性。该文告是目前所检阅的资料中,最先对审计师选择权予以直接关注,并注意到审计师选择权与审计师独立性之间明确关联的文告。同时该文告还建议该委员会应由非执行董事组成,意味着监管当局注意到审计师选聘者独立于企业管理当局的重要性。

1967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执行委员会研究公告认为:上市公司应指定外部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定外部会计师并与其讨论公司财务报表的任何重大实质问题,以及会计师未能与公司管理当局取得满意解决的任何问题;正式支持此项制度,值得一提的是:该报告采用了“外部董事”的提法,较之前“非执行董事”的提法,更为重视与强调参与审计委员会的董事的独立性。

1968年barchris的判决使aicpa的上述建议获得法律力量的支持。1972年,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了asr no.123“建立由外部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积极鼓励所有的上市公司建立审计委员会。1973年4月,纽约证券交易所在其白皮书“对股东的财务报告及相关事项的评论”中,要求所有上市公司设审计委员会并全部由外部董事构成;次年secasr no.165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在其年度报告中披露董事会中是否设有审计委员会及其组成。1976年纽约证券交易所修改上市政策,审计委员会的设置列为申请上市的必要条件,并于1978年获得sec的核准。同年美国证券交易所建议所有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

根据sec1981年的调查分析,美国证券交易所87%的公司和nasdaq79%的公司设有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开始成为美国监管当局经由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设计与调整、分离管理当局的审计师选择权、增强审计师独立性的重要举措。

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还在继续发展与完善的过程中。英国的治理财务方面的委员会(cfacg)于1992年提出cadbury报告认为,审计委员会在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真实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刘力云,2000)。这一报告被伦敦证券交易所采纳。加拿大也有类似的规定。各国审计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及发展逻辑大致相同,通过增强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作为投资者的人收回经营者的审计师选择权,来保证外部审计的独立性与效率。其具体职责之一就是推荐选择审计人员,审查外部审计的范围与结果。

但存在的问题是:“委员会中的关联人员可能对管理层有人际或经济上的依赖性。”(贝辛格和巴特勒,1985)“brc(1999)与全国公司董事协会(nacd,1999)均认为:如果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受管理层的影响,在维护出具公司财务报告的可信度方面审计委员会可能会更有效。”

(三)强制轮换制度,以监控审计双方因长期合作引致合谋风险。强制轮换制度强制规定了事务所拥有某一特定客户的最长任期。强制轮换制度是否能够有效地防止现有审计关系模式下审计师与公司双方长期合作引致的合谋风险暂不得而知,但国际会计实务界和学术界已对审计师强制轮换制度的必要性争论了几十年。

1978年,joy hoyle综述了美国历史上对强制轮换制度的支持与反对意见。支持者认为,审计师强制轮换制的作用,在于避免事务所重复性审计所造成的无创造性和麻痹大意;有利于提高审计市场的竞争程度;使审计师不再在经济上依赖于某一客户,更有可能根据标准会计准则进行工作;通过轮换,事务所间可以相互检查彼此的审计工作,有助于后任事务所发现前任所的审计错漏。反对者则认为强制轮换制带来的收益不一定能超过其风险和成本。签订短期审计合同将影响审计师对企业会计系统和内部控制的熟悉程度,增加审计师的工作成本;同时,强制轮换为企业“意见购买”打开大门。

经验证据同样支持了两种相反的结论。bates,homer l.等(1982)研究表明反对强制轮换事务所;benito arrunada(1997)、marshall(2002)的研究认为强制轮换损害了审计独立性。下述研究则支持强制轮换:ann vanstraelen(2000)研究发现审计师与客户的长期关系明显增加了审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概率;2001年,dopuch等(2001)的研究认为强制性轮换政策降低了审计师偏袒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意愿。

轰动世界的安然和世界通讯财务欺诈事件使审计师强制轮换制度成为既定事实。美国政府在国民愤怒的情绪下仓促出台的sarbanes oxley法案规定:负责某公司审计项目的合伙人或负责复核该审计项目的合伙人须以5年为限进行轮换,法案于2002年7月30日正式生效。但该法案对审计师的监管效率还有待于时间与资本市场的实践来证明。

(四)限定审计师业务范围,以尽量减少审计师被利诱的空间。早在1961年,美国著名审计学家罗伯特·k·莫茨(r·k·mauts)和侯赛因·a·夏拉夫(h·a·sharaf)有关于审计师业务范围的精彩言论:“为了职业着想,审计必须从公共会计师的其他职能中分离出来,成为单独的职业。从事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不应向委托人提供其他的服务。从事其他服务的会计师也不应参加审计,发表审计意见。”由于非审计服务所带来的巨大的利益诱惑,审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确有可能被利诱。据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一直试图努力限制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范围,2000年11月15日sec了长达220页的新的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规则要求: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负责认定非审计服务是否有损审计独立性,上市公司应公开披露支付给注册会计师审计、信息技术咨询和其他非审计服务的费用额,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比例不能高于40%等。

2002年美国的“sarbans—oxley act of 2002”禁止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公司中从事下述业务:于审计业务之外提供会计服务,设计及执行财务信息系统,评估或估价业务、精算业务、内部审计外包业务、代行使管理职能或人力资源服务、提供与审计无关的法律服务或专家服务。事务所只有事先得到该公司审计委员会许可,才可以执行上述禁止行为以外的非审计业务(如税务咨询等)。可见,美国政府为限制审计师业务范围以减少审计师被利诱的空间做出了长期努力。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监管制度

(一)监管注册会计师更换的信息披露制度。1993年,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作为重大事件公告披露②;1996年则对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有关问题均作了规定③;之后,证监会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1997年12月)第159条和第160条也做出了类似规定。

披露格式要求:1998年以前,审计师变更事项只在年报正文的“董事会报告”部分说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原因、程序及披露情况,但在“重大事项”部分并不要求披露审计师变更事项④;1999年12月8日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要求:上市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正文的“重要事项”部分对公司聘任、改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其披露情况(信息披露报纸及披露日期)进行说明;“董事会报告”不再对审计师变更事项做出说明,而是置于“股东大会简介”部分披露。

2003年4月11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刊发的“中注协秘书长陈毓圭谈上市公司2002年报审计变更情况”一文提到,要求发生审计变更的前、后任事务所,均需及时进行变更报备,这是首次就审计师更换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提要求。

(二)监控审计师选择权的监事会制度。我国《公司法》(1993)第三章第四节中规定,监事会行使的职权包括:“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支持监事会制度,文件中规定:“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根据上述规定,监事会具有聘请审计师提供专业服务的权力。但从相关实质性内容来看,监事会审计属于自愿审计内容而不是法定审计内容,监事会掌握自愿审计的审计师选择权。

(三)监控审计选择权的审计委员会制度。中国证监会于2002年1月7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明确了审计委员会制度,要求董事会的各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并规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同时要求:“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根据上述规定,我国上市公司法定审计的审计师选择权归属审计委员会。

三、我国注册会计师监管制度有效性分析

(一)注册会计师更换信息披露制度的有效性分析。就我国注册会计师更换的信息披露内容来看,缺乏更为完善及可操作性的规定约束,因而无论是公司还是注册会计师,出于后续业务的考虑,往往不披露真实原因或分歧。熊建益博士(2001)研究了1996-1999年4个年度中的136家样本公司审计师更换的披露内容后认为,上市公司对此缺乏实质性披露,真正的原因往往被隐藏起来。李爽和吴溪(2001)的研究也显示,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师变更“信息披露在实质性内容、及时性和实施效力等方面尚不充分”。

就信息披露的及时来看,虽然要求“及时”披露,但具体的时间限定十分模糊,可以说,并不具备可操作性的约束力。李爽和吴溪的研究也发现信息披露行为的严重滞后,及时性要求并没有有效改善滞后现象。

(二)拥有审计师选择权的监事会制度有效性分析。据世界银行专家与中国研究人员的研究报告《中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市场制度》分析:中国的监事会制度是独一无二的,它是德国模式的监事会与职工是企业的主人这样一种中国传统观念的混合体,在几乎所有上市公司中党委书记通常被任命为监事会主席或副主席;监事会更多起到的是“装饰”作用,公告显示他们很少对董事会和公司执行董事做出的决定表示不同意见;监事的低水平和较少的职业经历,使得监事事实上没有能力监督董事和经理层,也没有对他们进行约束的手段。

因此,赋予给监事会的这种自愿审计的审计师选聘权并没能在多大程度上帮助监事们更好地监控经理层,也没能在审计制度执行过程中实质上有助于投资者了解更为真实的信息。李爽教授(2003)的研究表明“监事会对高质量独立审计的消极态度和在公司治理中的负面影响”;朱国泓(2001)则论述了“监事会检查财务、对董事和经理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形同虚设”。

(三)监控审计选择权的审计委员会制度有效性分析。审计委员会制度是试图自经营者手中收回审计师选择权的一项重要公司治理机制。因为现代公司的股权分散化,众多的股东无法直接行使审计师选聘权,因而设立的股东审计师选聘权的机构,理论上讲,审计委员会股东作为审计委托人行使审计师选聘权,审计实施审计程序并向审计委员会及股东报告。这似乎是一项不错的治理制度安排,因为审计委员会立场超然,但实质上,审计委员会固有的问题在我国同样存在。审计委员会成员表面的立场超然与经济上对内部人的依赖共存,难以做到不受内部人的影响。该制度至少在以下方面受到质疑:

1.审计委员会是投资者的一个机构,同样也面临着委托中最根本的问题:如何保证审计委员会成员以投资者的利益为其目标利益函数?这需要一个激励相容机制保证审计委员会成员能够恪尽职守。

2.就算存在某种机制能令审计委员会成员恪尽职守,其执行职责的能力方面仍然会大打折扣。如我国学者张继勋认为: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是极其有限的,其理由有二:一是审计委员会的成员通常是外部董事并且常常有其他管理职责,通常在不同的地方生活和工作,一年一般会见一至两次;二是由于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大都是外部人员,他们获取信息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来说都是有限的。

根据我们的调查,负有选择审计师职责的审计委员会及主席在审计师选聘各环节参与程度相当低,不超过8%,在这种情形下,很难相信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能在审计师选聘中起到重要作用并担负职责。

综上所述,我国在审计师更换的信息披露制度中,有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与及时性均缺乏更为明确、有约束力的具体规定;我国的监事制度所掌握的自愿审计的权力未能很好的执行并有效约束管理层的行为,而掌握法定审计的审计师选择权的审计委员会还有待于将工作落到实处;至于审计师有可能被利诱——长期合作及非审计服务所带来的巨大利益方面,我国还并没有相应的监管政策。由此表明,我国相关监管政策达到预期效果还有一定距离。

注:

①根据8—k格式报告的要求,上市公司一般均需披露:前任审计师是辞聘、拒绝续聘还是被解聘;公司董事会或下设审计委员会是否已与前任审计师讨论过每一项意见分歧或应报告事项;公司是否已授权前任审计师对继任审计师关于意见分歧或应报告事项的询问做出充分答复。

②见证监上字[1993]43号(1993年6月12日),附件:《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第四章,临时报告——重大事项公告。

③见证监会字[1996]1号(1996年7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④证监上字[1997]114号《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1997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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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管论文第3篇

【关键词】国家高职示范校;经费管理;审计保障

一、示范校建设项目的经费管理

为了提高高等职业院校教育质量,保证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国家财政部、教育部2006-2010年至少投入20亿元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100所左右高职院校的发展,同时被列为重点支持的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地方财政也要投入配套经费。示范校建设从批准立项到验收不足三年的时间,如何在短期内运用好专项经费是每个示范校的重要课题。

经费管理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即经费的筹集、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经费使用效益的评价。审计保障就是以经费管理中的支出管理为主要监督对象,以控制支出为目的,采用过程控制为方法,将审计监督工作放在示范校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将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发挥实时的审计监督职能。

二、审计目标

根据示范校建设的任务要求,示范校专项经费的审计目标是促进示范校建设资金科学、合理使用,避免浪费和挪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审计组织与授权

示范校建设项目经费管理的审计监督工作,通常是以审计部门为核心,多个部门联合共同组织而成。有的示范校建设单位成立项目运行监控机构,由校领导、示范院校建设办公室、审计、教务、人事、财务等部门人员组成,监控小组办公室设在审计处。

项目运行监控机构配备审计处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和必要的设施,并赋予如下职权:示范校建设项目的各类审计工作(包括各建设项目经费管理的全过程)均由审计处牵头,在审计过程中,各项目单位、相关行政职能处室必须按照既定工作程序服从审计要求,如实、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四、重点审计内容和程序

依据示范校建设要求,经费支出范围主要有实验实训室建设、设备采购、师资培养等。因此,需要开展的审计项目有招标监督、合同审核、验收监督、财务收支审计、绩效审计等等。

首先,项目立项审计是根据示范校建设文件的要求实施的,即每一个建设项目都要有项目可行性论证。可行性论证是预算编制的第一步,是避免经费浪费的重要措施。招(议)标审计包括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开标过程的审计监督,重点审查主体资格。合同审计是对合同文本主要条款的审查,通过合同审计帮助完善合同条款、避免经济纠纷,并与招标审计和验收审计,共同发挥对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称监督和管理。验收审计重点审查合同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审计是对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的审计,是进行绩效审计和其他审计工作评价的基础。绩效审计以资金为线索,通过对子资金使用、管理及影响所反映的项目运行成绩和发展效果进行审计,评价建设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

具体的审计目标、重点审计内容和程序、审计方式等如表1所示。

以设备采购审计项目为例,首先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审核,包括是否按照计划采购、是否逐级审批论证、是否按照审批权限进行论证。然后,在招标过程中先审核招标文件、工程标底、招标评委,在招标中监督封标、投标单位资质、评标过程。中标后,进行购销合同、施工合同的审核。最后,在验收阶段监督设备安装验收过程、审核资产账实管理是否一致。

全程同步审计是复杂的时空审计,工作难度大。可根据审计的人力和财力,有重点地开展某项审计工作,也可以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对示范建设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有利于及时发现示范校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促进经费支出的合法、合规、合理,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确保顺利实现项目建设目标,保证示范建设资金的专款专用。

【参考文献】

审计监管论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关于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关口前移”的几点思考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2008年“推进内部审计转型与发展研讨会”上指出,现代内部审计是部门、单位企事业组织的“免疫系统”,是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渗透到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必须以“强管理、防风险、促发展”为己任财务论文,积极探索以“事前审计为基础、事中审计为重点、事后审计为保障”的审计方式,要责无旁贷地承担起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强化风险管理的重要职责。这给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定下了基调。高校审计部门作为现代内部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高校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重要职责。目前,各高校审计部门所从事的业务工作大都是“事后审计”、“秋后算账”,没有体现出审计监督所应有的作用论文参考文献格式。高校内审工作需要切实转变传统的审计观念,改变以往“要我审”的模式,将审计工作“关口前移”,树立“防范胜于纠正”的理念,提升高校内审工作的前瞻性,提出多角度全方位的建设性意见,为决策层提供更有力的支持财务论文,为学校发展提供更优质的监督和服务。

一、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关口前移”的内涵体系

内部审计工作“关口前移”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更加注重预防”要求在审计工作的具体运用,是把事后审计变为事前、事中审计,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必然要求。那么如何理解高校内部审计“关口前移”内涵,本文认为可以结合科学有效的方法加以剖析。

(一)从系统论角度丰富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关口前移”内涵。

一个系统是由各个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个体集合形成的整体。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关口前移”是一项具有复杂性、前瞻性的系统工程。其一、从系统所处的环境出发,一个动态的系统必定与它所处的系统环境有着结构性的联系。刘家义审计长2008年3月提出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观点之后,全面审计系统积极响应,许多审计创新理念雨后春笋般出现,在这种审计转型大趋势环境下,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关口前移”是践行审计“免疫系统”理念,推动审计工作转型必要途径论文参考文献格式。其二、从系统的整体性出发,审计人员必须从审计项目的各个侧面对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关口前移”进行系统化动态化研究分析财务论文,包括:审计的战略目标、影响审计项目的内外部关系、被审计部门内控制度的相互作用等。

(二)从控制论角度强化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关口前移”监督。

控制论是信息交换过程中原因与结果不断相互作用以完成共同目标的过程控制,一个完整的控制系统必须包括三个要素:导向器、检测器以及矫正器。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关口前移”相当于导向器和检测器,侧重于事前、事中控制,发挥着审计“免疫系统”的预防功能和揭示功能。在高校内部审计过程中,当控制主体(审计人员)将获取的控制信息(审计证据)传达给被控制对象(被审计项目或被审计部门)时,其实也就是起到了一个行为修正的作用,即相当于控制系统中的矫正器,同时也发挥着审计“免疫系统”的抵御功能。

(三)从信息论角度畅通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关口前移”渠道。

为了全面清晰认识高校教育系统经济收支、专项资金管理、教育资产安全完整等情况,必须加大高校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在改进审计手段和提升审计效能的基础上,畅通高校内部审计“关口前移”所必需的信息渠道财务论文,充分运用0A审计办公系统和AO审计现场实施系统对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联动审查,建立一套可操作性强的信息传输、信息获取、信息筛选、信息处理、信息储存的动态高校内审路径。

二、当前高校内部审计“关口前移”的主要制约因素

审计“关口前移”是审计方式创新的结果和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延伸论文参考文献格式。从工作实践上看,高校内部审计“关口前移”取得了卓著的工作成效和良好的社会评价。但是,近年来,很多高校投入大量资金,建设速度明显加快,新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明显增多,物资设备采购规模不断扩大等等,现有的审计理念、审计独立性、审计方法、审计手段以及审计范围已经无法完全适应高校快速发展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具体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关口前移”的认识不足

高校内审人员树立“关口前移”审计意识淡薄,仅仅着眼于问题的解决办法财务论文,没有立足于促进机制建设,通过与其他部门协作共同管理学校。并且高校内审工作侧重于行政监督,“事后纠弊”或“事后问责”,没有真正担负起为高校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的职责。目前,高校内部控制机制的不完善和高校治理权力过分集中,客观上阻碍了高校内审工作“关口前移”的运用。在实际工作中,主要表现是:审计立项主观性较强,审计风险管理及质量控制不力,业务工作流程存在一定随意性,缺乏各个环节规范的文本等等。

(二)内部审计范围比较狭窄

由于我国内部审计工作起步较晚,发展较慢财务论文,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内容大都停留在财务收支审计、基建(修缮)工程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内部控制审计、管理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效益审计基本上没有开展,影响了我国高校内部审计职能的有效发展。

(三)内部审计工作手段落后

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经济活动记录已面向电子化、数字化和无纸化的方向发展,会计技术为了跟随市场经济的知识化、信息化的步伐,很多企事业单位已经实现了会计电算化。然而,在会计电算化信息开发时代,我国的审计电算化却相对滞后,许多审计人员还停留在纸质账本审计阶段,对计算机审计技术掌握不够论文参考文献格式。我国高校内部审计技术手段相对落后尤为突出。

(四)内部审计人员质量不足

随着高校信息化快速发展,信息资源快速建设和不断引进财务论文,许多高校已经实现了校园网络一体化和,那么这就需要相配套的先进科学管理技术方法和高素质信息化管理人才。但从目前看,有很多高校内部审计人员不能从传统的审计手段中解放出来,信息技术知识缺乏、跟不上高校信息化建设对人才的需求。

三、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关口前移”的基本思路和具体做法

高校实行内部审计“关口前移”,就是要实现四个转变:在指导思想和工作定位上,实现由注重结果到注重过程、由注重监督到注重监督与服务并重的转变;在审计内容上,实现由单纯财务领域的差错防弊到注重改善经营管理的转变;在审计方式上,由单纯基建(修缮)工程结算审计到全过程跟踪审计、由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到任前或任中审计的转变;在审计手段上,实现由手工操作向计算机审计、网络实时审计的转变。

(一)加快审计理念转变速度

在审计中,既注意对结果的审计,更注重对过程的审计财务论文,实现由注重治标向重在治本的转变、由查错纠弊向风险型审计转变;以加强控制、防范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内部控制能力及其有效性的审计和评价,查找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在促进高校内部管理中的建设性作用。

(二)拓宽内部审计覆盖领域

除了开展基建(修缮)工程审计、财务收支和预决算审计,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外,每年可以按照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内部控制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效益审计。同时,要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将高校经济活动全部纳入审计范围,特别要注意从未审计或长期未审计的单位,做到不留死角。

(三)实施审计方式创新工作

由事后审计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并重转变财务论文,建立以“事前审计为基础、事中审计为重点、事后审计为保障”的审计方式,实现对审计项目的动态管理和监督,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在防范和控制风险中的积极作用论文参考文献格式。比如,基建(修缮)工程领域推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实现工程项目全程审计与建设工程同步,对工程建设的立项、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结算等全过程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和监督;针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建立起“以任前、任中审计为主,兼顾离任审计”的审计模式,坚持有离必有审,先审后离,先审后任财务论文,把审计评价作为任免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加强审计手段创新能力

在审计手段上,广泛运用现代审计技术,多形式、全方位地发挥监督和服务作用。第一,实现由传统手工操作向信息化、科学化的审计手段转变,构建起集联网审计、实时审计、在线审计为一体的现代化审计平台,实现对重点项目资金实时的、动态的监控,全面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第二,探索建立“两书、两报告”制度(“两书”即《管理建议书》和《审计建议书》,“两报告”即《审计专项调查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年度或半年度)》),充分发挥其在促进管理、服务领导决策方面的作用。第三,充分发挥审计专项调查作用财务论文,针对热点、重点问题积极开展审计调查,如开展教育收费专项审计调查、“小金库”清理、工程领域专项治理等工作,摸清家底,化解矛盾。

(五)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

审计监管论文第5篇

内容摘要:2009年2月,刘家义审计长在国家新闻办举行的新闻会中指出:审计监督制度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工具,是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本文在免疫系统论的理论框架下,对政府审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指导思想进行总结,并从六个方面系统论述了在目前经济环境背景下,政府审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政府审计 国家经济安全 财政审计 金融风险 可持续发展

研究背景

国家经济安全是指在开放条件下国家的经济发展、经济利益不受内部或外部威胁和侵害而保持稳定、均衡和可持续发展的状态和能力(郭秀琴,2006)。其中国家财政安全、金融安全和国有企业安全是目前我国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内容。我国在2006年修订的《审计法》中明确规定,政府审计在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公共受托理论和“免疫系统论”的观点,政府审计在促进国家经济安全运行中具有重要的保障、监控、预警和保护的作用。因此,政府审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具有理论基础和制度基础,日益成为政府审计内容的重中之重。

政府审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指导思想

政府审计与国家经济、社会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是国家内生的时弊揭露、政策预警、提前预防的“免疫系统”。随着审计功能外延的不断拓展,我们发现,审计要更好的发挥其“免疫功能”,需要改变传统的审计理念,树立宏观意识。调整审计视角,力求“站的更高,看的更远”,成为国家宏观决策的参谋和助手。因此,政府审计部门在工作中应大力倡导“宏观着眼、微观入手”的理念,从微观审计和调查项目总结出带规律性、普遍性、政策性的东西,从宏观层面提出符合国家政策、具有操作性的审计建议,实现审计结果从微观到宏观的转化,提升审计成果的层次,将政策层面的完善作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首道“防火墙”。这也是实现政府审计维护经济安全的重要保障。

政府审计维护经济安全的具体内容

(一)通过财政审计促进公共财政框架体系形成并进入良性运行状态

作为一种分配关系,财政本身就是经济体系的一部分,财政安全问题往往是社会经济风险的最终承担者,同时也是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公共财政制度的完善,财政审计监督范围应当覆盖政府财政活动的全过程,因此,在目前工作的基础上,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财政审计内容的全面化、纵深化发展。参考国外的发展经验,财政审计的内容往往经历了从国家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到综合财政收支的动态审计,再到更广泛意义上的公共行为和公共服务审计的变化历程。反观我国目前财政审计的实务正处于由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过渡时期。因此我们应当在现有基础上开展全面预算审计,将政府财政部门、税务、海关、国库、接受补助的下级政府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财政资金活动都作为审计的对象;围绕公共财政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三大重点环节开展审计。通过财政审计对财政资金的流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保证财政政策的有效落实。尤其是针对财政管理中的法制性不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不规范,预算的透明性、收入的完整性、支出的公共性等问题进行重点关注。

2.财政监督的关口前移至财政政策的制定环节。目前审计工作重点是各级政府和预算单位对国家财政政策的执行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监督和评价,侧重的是事后审计。但是在大量的审计工作中我们也发现,当部分财政政策本身存在不合理或者低效益的问题时,事后监督对经济安全产生的维护作用是相当有限的。财政政策的合理性对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起到直接的影响作用。因此政府审计应当从预算执行结果的审计出发,逆向追溯至预算执行和预算编制过程,将对财政收支和预算的审计扩展到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和决算等环节,从源头上遏制低效能的财政行为。

3.关注财政风险,增强政府审计预警功能。基于传统认识,人们认为政府是不会破产的,因此也不存在财政风险。然而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却使冰岛面临“破产危机”,这使财政风险得到广泛关注。在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各种经济领域的风险在财政方面集中体现,政府不仅要承担公共财政的职能,还要负担市场的风险,如失业问题。各种经济风险外推至财政领域,而由于财政风险隐蔽性特征,往往不能及时被识别。由其引发的连锁反应,不仅会带来经济损失,还会给国家政治和整个社会带来影响。因此政府审计要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必须把审计视点追溯到对财政风险的评估环节,通过对各种财政风险影响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对财政政策的经济后果进行预测,防止重大损失的发生,维护国家财政安全。

4.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是政府审计发挥建设性作用的必由之路。绩效审计是目前国外政府审计发展的重要趋势,结合我国政府审计发展的规律和经济环境的现状,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绩效审计也是提高政府效率,有效利用政府资金,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通过绩效审计,不仅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性,还要进一步关注财政政策及其执行结果的效率效果性。不仅要通过审计监督挖掘财政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也要指出决策不当、损失浪费等低效益现象。尤其是针对重要支出和项目,需要对其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资金的管理和运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客观评价。通过开展绩效审计,促使政府有计划对待资金使用问题,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充分关注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实现政府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二)通过政府审计关注金融领域的“风险、管理、效益”

无论是亚洲金融风暴和南美金融危机,还是2008年美国爆发的波及全球的次贷危机都充分证明,金融安全是保证国家经济安全的“防火墙”,金融环境的不稳定性将会对国家的经济产生剧烈的震荡。因此,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经常性监督,揭露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效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保证宏观经济政策正常发挥作用和保障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1.有效发挥政府审计对金融风险的“减震”功能。基于金融风险的敏感性和特殊性,政府审计对金融风险一直持关注态度。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国际金融环境的巨大变化,使得金融风险出现了很多新的变化。例如,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的“连带性”增强。由于央行放贷资金的财政化倾向,部分金融风险向财政风险转移;由于债务依存度和国债偿债率偏高,部分地区财政出现吃紧,存在大量隐性债务。这些风险一旦触及,则将会给国家经济带来巨大的震荡。因此,为了适应金融风险的新的动向,政府审计工作应当把对风险的关注和评价作为审计的重点之一,紧扣国家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热点和风险聚集点深化审计工作,通过事先科学预警和有效防范减少金融风险对国家经济安全带来的冲击。

2.完善金融监管系统,建立高效的金融安全防范体系。目前的金融审计重点是对金融机构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审计,审计结果侧重于对微观层面的问题发现。但是,国际社会的金融市场失灵的现象提示了金融监管问题的重要性。有效的金融监管可以限制和消除金融市场的不利于市场运行的因素,维持市场的相对稳定,保证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可以从宏观经济角度保证金融市场机制的健康运行,进而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通过金融审计,不仅要揭露出金融机构或者监管机构的财务问题,更重要的是要研究其监管方式、监管理念等问题,从制度层面为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提出参考性意见。通过监管体系的健全,从宏观管理层面加强对金融领域的调控和管理,充分高效发挥其监管职能,有效维护金融安全乃至经济安全。

3.加强金融机构监管绩效审计,建全完善监管绩效的评价体系。监管机构在履行监管职能的同时也面临着监管绩效的问题,监管目标的错位、监管成本过高、监管评价缺失直接影响到监管的效果。目前政府审计对监管机构的审查主要侧重于资产真实性、业务合法合规性的判断,对其监管行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少有触及。现行的监管体制存在着机构臃肿、人员众多等导致直接成本增加的问题,很容易形成监管重叠和监管真空,直接影响到监管力度。各监管机构之间政策与利益的协调成本较高,尤其在涉及责任追究环节存在纠纷。分业监管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渗透,限制了金融机构规模经济发展,而造成了间接损失。因此政府审计应当关注监管绩效问题,通过监管资源投入、监管机构的运作和监管实施结果的评价对监管绩效问题进行系统评定,为监管机构提高监管效能,实现对金融安全的保障功能。

(三)突出企业审计“质量、责任、绩效”主题

在我国市场经济背景下,国有企业与政府之间存在着特殊的关系,国家通过“软预算”实行对企业的控制和管理。加强企业尤其是对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是政府审计应负的职责,也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内容。

1.关注国企改革中的机制,为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献计。伴随着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我国解决了改革中很多现实问题,但是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仍面临许多深层次的矛盾。根据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作为我国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政府审计应当逐渐从对企业微观的、具体的问题查处中摆脱出来,通过审计结果从深层次上探索阻碍国有企业科学发展进程中的各种机制性问题,针对问题的成因和影响因素思考完善国企改革的措施,为科学建立国有企业宏观调控体系出谋划策。

2.强化企业的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价,助其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企业发展到现阶段,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强化管理、推进创新、国际化竞争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是在主业不清、自主创新能力弱、社会责任履行不到位等方面仍然存在隐患。这不仅影响到企业自身效益的提高和长远发展,也不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在新的时期企业审计加强风险管理,更多关注企业发展的目标和战略,从经营风险、治理结构、投资状况、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系统、全面地检查和评价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在审计中,尤其要引入企业价值观,更多关注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对会计信息的绩效分析水平,查找影响绩效的关键性因素,评价资源利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切实提高国有企业经济绩效和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张莹,2009)。

参考文献:

1.唐建新,古继洪,付爱春.政府审计与国家经济安全理论基础和作用路径.审计研究,2008(5)

2.李凤雏.论政府审计与国家安全.商业会计,2008(12)

3.秦荣生.深化政府审计监督 完善政府治理机制.审计研究,2007(1)

4.刘英来.审计是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研讨会综述.审计研究,2008(5)

5.刘英来.政府审计如何发挥建设性作用研讨会综述.审计研究,2008(3)

审计监管论文第6篇

一、博弈论思想与纳什均衡

“博弈”,为“对策”之意。具体而言,博弈就是一些个人或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下,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中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并从中取得相应结果的过程。博弈论关注决策主体之间行为的相互影响及决策均衡问题,博弈中的任何一个局中人的决策都会受到其他局中人行为的影响,反过来他的行为也成为其他局中人决策的基础。在博弈过程中,博弈各方可能会达成一定的协议。美国数学家、经济学家纳什提出了著名的“纳什均衡”。“纳什均衡”是一种比较满意的均衡,即如果所有的参与者都预测到某个均衡会发生,所有参与者都不会故意去违背它,没有愿望不去遵守它,体现了战略博弈行动的稳定状态。

二、审计博弈均衡分析方法的提出

(一)审计博弈均衡分析方法的内涵。博弈论是一种方法,一种观念,可以将博弈论思想及纳什均衡应用到审计理论及实践问题的分析研究上,于是便形成了审计博弈均衡分析方法。审计博弈均衡分析法主要用来分析审计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组合以及决策组合的均衡问题,即一个审计决策主体是如何影响其他审计决策主体以及又是如何受到其他决策主体的影响,进一步研究审计决策主体之间的行为能否达到一种相对稳定的均衡状态及其条件,以及当达到一种有利的均衡状态时如何维持该均衡状态。

(二)审计博弈均衡分析方法的基本程序。审计博弈均衡分析方法的基本程序分为五步,具体如下(基本程序的运用本文在后面将给出一个典型的例子):第一步:定位审计问题(审计矛盾或冲突),判断并描述博弈特征;第二步:在约束条件下给出支付矩阵;第三步:进行审计博弈均衡计算结果;第四步:给出审计博弈分析结论;第五步:针对该审计问题(审计矛盾或冲突),设计有效的制度安排。

三、审计博弈均衡分析方法的应用

审计博弈均衡分析方法作为一种新的审计研究方法,对于审计工作、审计研究中的相关问题,可以从一个新的角度和视野来分析和研究它们,真正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下面笔者以审计监管问题为例,采用审计博弈均衡分析方法,分析审计监管问题的症结,并提出解决监管问题的合理化建议。

(一)模型建立与分析。加强审计监管,可以从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博弈、会计师事务所与监管机构博弈、上市公司与监管机构博弈中进行分析。

1、基本假设。建立模型成立的基本假设,具体有:

(1)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监管机构均为理性的经济人,均追求利润最大化。

(2)由于本文主要探讨监管机构的行为和政策,可假设会计师事务所有足够的能力发现上市公司的舞弊行为,即不存在着审计风险。所以,在被审计单位舞弊的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有两种可能的策略,即合作与不合作。

(3)监管机构的监管成本与监管效果正相关,即监管机构花费越多的时间和精力,监管效果越好。监管机构有两种可能策略,即高度监管和低度监管。

(4)只有当上市公司存在着披露虚假财务报告的企图时,会计师事务所才有可能默认其造假行为或与之串谋进行造假。

2、两方博弈模型

(1)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假定会计师事务所有足够的能力发现上市公司管理当局舞弊。会计师事务所可能的做法就有:合作和不合作;被审计单位(上市公司)有两种策略:舞弊和不舞弊。

设P为监管机构发现的概率,q1为监管机构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罚款(或处罚),q2为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罚款(或处罚),r为被审计单位的贿赂,W为被审计单位支付的审计费用,d为上市公司的舞弊收益。(表1)

可见,在信息不对称的困境中,会计师事务所的行动取决于舞弊、合作下的得益:w+r-p×ql。如果它的得益大于w,即:w-w时,上市公司会选择舞弊,即纳什均衡为(舞弊,合作),而这是监管机构所不愿意看到的。

这种情况下:w0

从这种分析中会发现,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与上市公司的贿赂、监管机构发现舞弊的概率的大小及惩罚力度有关。而上市公司当舞弊收益一定时,他的行为受到贿赂的多少及监管机构发现舞弊概率的大小及惩罚力度的影响。因此,一个自然的想法便是加大监管的力度及惩罚量。

以上的模型是短期的一次性博弈,当注册会计师较为注意长期的利益,而且会计师事务所还考虑诚信带来良好声誉的收益,那么上面的模型可变化为表2。(表2)

表2中的B代表注重长期利益,良好声誉所带来的收益。

如果w+B>w+r-p×q1时,那么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不合作这个上策,上市公司便会选择不舞弊,新的均衡将为(不舞弊,不合作),这是监管机构所愿意看到的。

但是,如果w+B-w时,上市公司便会选择舞弊。

这种情况下:w+B0

从这种分析中会发现,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与上市公司的贿赂、监管机构发现舞弊概率的大小及惩罚力度和长期形成诚信的良好声誉的收益有关。而上市公司当舞弊收益一定时,他的行为受到贿赂的多少及监管机构发现舞弊概率的大小及惩罚力度的影响。因此,与前面相比,除了加大监管的力度及惩罚量还可以引导社会及会计师事务所对诚信的认同度,从而通过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业自律来防止合谋。

(2)会计师事务所与监管机构。在这种博弈中,会计师事务所的策略有:串通和不串通。监管机构的策略有:高度监管和低度监管。这里假设监管机构的监管成本与监管效果正相关,即监管机构花费越多的时间和精力,监管效果越好。那么,高监管下,发现舞弊的概率P1较大,但是监管成本C1较高;低度监管下,发现舞弊的概率P2较小,但是监管成本C2较低。同样假设q1为监管机构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罚款(或处罚),r为被审计单位的贿赂。(由于无论何种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总可以得到一份稳定的审计费用收入w,故在此可简化令w=0)。那么,会得到以下的博弈矩阵。(表3)

这时对会计师事务所而言,他的策略选择受r-q1×p1的影响(这里注意到r-q1×p10,那么也有r-q1×p2>0,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上策,他会选择串通,而如果q1×p1-C1>q1×p2-C2时,监管机构会选择高度监管,因此他们的均衡为(高度监管,串通);如果q1×p1-C1

如果r-q1×p2>0(有r-q1×p1

如果r-q1×p10,那么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上策。这时如果q1×p1-C10,且r-q1×p2

综上所述,会计师的行为受到管理当局的贿赂大小、监管机构罚款以及监管机构的效率(发现错误的概率以及监管的成本)的影响。并不像我们平时所认识到的高监管就会不串通、低监管就会串通。

(3)上市公司与监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与监管机构的博弈类似,上市公司与监管机构的博弈表示为表4的博弈矩阵。还是假设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罚款(或处罚)为q2,r为被审计单位的贿赂,d为上市公司的舞弊收益。这里仍假设监管机构的监管成本与监管效果正相关,即监管机构花费越多的时间和精力,监管效果越好。那么,高监管下,发现舞弊的概率P1较大,但是监管成本C1较高;低度监管下,发现舞弊的概率p2较小,但是监管成本C2较低。(由于无论何种情况,上市公司总要支付一份稳定的审计费用w,故在此可简化,令w=0)(表4)

与上文分析类似,对上市公司而言,他的行为受到舞弊的利益、贿赂的费用、监管机构罚款以及监管机构的效率(发现错误的概率以及监管的成本)的影响,并不像我们平时所认识到的高监管就会不串通、低监管就会串通。

(二)提出建议

1、加强监管机构在博弈中的力量。一种做法是增大罚款的金额,那么上市公司和审计师事务所都会采取合法的策略。还有一种做法是提高监管的效益,在一定的成本下,努力提高监管机构发现舞弊的概率,这对监管机构要求较高。这就要求我国提高监管机构的整体素质,采用科学合理的监管手段。也可以同时采取增大罚款金额和提高监管效益的做法。

2、提高监管机构监管的动机。给予监管机构一定的压力,使得他们不得不设法主动改变博弈中他们不利的地位,从而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设法提高监管的效率及效果。比如,如果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一方运作不合法时,可以给予监管机构一定的压力,使他们不会安于现状。也可以通过立法规定监管机构的职责,给予他们一定压力;同时,给予监管机构一定的认可,从而增加博弈中他们在上市公司不舞弊时的得益。比如,当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都良好运作时,可以对监管机构的努力给予一定的社会认可。

审计监管论文第7篇

【关键词】 内部审计本质; 鉴证; 审核机制; 监督机制; 监视机制

【中图分类号】 F239.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3-0127-05

一、引言

内部审计本质就是内部审计所固有的根本属性,主要关注内部审计是什么,它是各种内部审计理念的基础。对内部审计本质的认识不同,会有不同的内部审计理念,进而会有不同的内部审计行为和制度建构。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将内部审计视为“包打天下”的神器,无端扩大内部审计的边界,这种机会主义行为也许一时会带来内部审计的“繁荣”,但是,最终会将内部审计引入歧途,甚至导致内部审计职业消亡[ 1 ];另外有些人对内部审计无端反感和抵制,从而极大地影响内部审计的发展[ 2 ]。现实生活中的这些现象,都是对内部审计本质的错误理解,进而产生了错误的行为。所以,正确认识内部审计是内部审计制度建构的前提。

关于内部审计本质有不少研究文献,一些权威机构也了自己的观点。本文在梳理现有观点的基础上,基于审计一般本质及组织目标,提出一个内部审计本质的理论框架,并用这个理论框架来分析IIA的内部审计概念。

随后内容安排如下:首先是简要的文献综述,梳理相关文献;在此基础上,基于审计一般本质和组织目标,提出内部审计本质的理论框架;然后用这个理论框架来分析IIA内部审计概念体现的内部审计本质,以一定程度上验证这个理论框架;最后是结论和启示。

二、文献综述

关于内部审计本质有两类文献,一是研究性文献,二是职业组织的文献。

从研究性文献来看,关于内部审计本质主要有查账论、O督论、评价论、经济控制论、问责信息论、管理职能论[ 3-4 ]。查账论认为,内部审计就是查账,是会计检查。监督论认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这具有中国特色的内部审计本质,其代表人物是边恭甫教授,他认为,内部审计是一种内部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 5 ]。评价论认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的评价活动,其代表人物是劳伦斯・B.索耶,他认为,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对组织各类营运和控制进行系统客观评价,如财务报告及营运信息是否准确和可靠,风险是否确认和抑制,外部法规及内部规章是否遵守,相关标准是否符合,资源是否有效使用,组织目标是否有效达成[ 6 ]。经济控制论是基于戴维・弗林特(David Flint)的观点,他认为,“作为一种近乎普遍的真理,凡存在审计的地方,一定存在一种受托责任关系,受托责任关系是审计存在的重要条件。审计是一种确保受托责任有效履行的社会控制机制”。以此为基础,一些文献认为,内部审计的本质是一种保证组织内部受托责任有效履行的经济控制机制[ 7-9 ]。问责信息论认为,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问责机制的重要构成要素,其基本功能是问责信息保障[ 10 ]。管理职能论认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管理职能,是管理当局保证企业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是为了弥补或强化某些管理职能[ 11-14 ]。此外,还有文献认为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的免疫系统[ 15 ]。

内部审计职业组织的与内部审计本质相关的权威公告主要是IIA的职责说明书和准则,先后有两种观点,从1947年第1号《内部审计职责说明书》(SRIANo.1)到1990年第6号《内部审计职责说明书》(SRIANo.6),认为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的独立评价职能;2001年《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Standards for the Professional Practice of Internal Auditing,SPPIA)开始,认为内部审计是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

上述关于内部审计本质的观点特别是IIA的相关文献,为我们认知内部审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观点都是正确的。然而,认知内部审计本质应该有两个条件:一是不能离开审计一般的本质,无论如何,内部审计还是审计,所以,不能离开审计一般的本质;二是内部审计不能离开组织目标,无论如何,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职能,任何组织内部职能都应该有助于组织目标的达成,否则,这个职能没有存在基础。本文根据这两个条件,在现有认知的基础上,提出内部审计本质的理论框架。

三、理论框架

审计本质是一个体系,不同的审计既有共性本质,也有个性本质。内部审计作为审计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本质也有一个亚层级的体系,体现为内部审计共性本质和个性本质。本文的理论框架分析阐述内部审计这两个层级的本质。

(一)内部审计共性本质

内部审计共性本质是各种内部审计都具有的本质共性,这个本质显然离不开审计一般本质,是在审计一般本质的基础上增加内部审计的特有内涵。那么,审计一般本质是什么呢?虽然有多种观点,但是,绝大多数文献认为,审计离不开委托关系。基于此,一般认为,审计是以系统方法从行为和信息两个角度独立鉴证经管责任中的问题和次优问题并将结果传达给利益相关者的制度安排[ 16 ]。

内部审计本质当然离不开审计一般的上述本质,并且还要增加内部审计的内涵,同时,还要有广泛的时空适应性。因此,本文提出内部审计本质的如下表述:内部审计是以系统方法从行为和信息两个角度独立鉴证经管责任履行中影响组织目标的消极因素及相关治理机制并将结果传达给组织内部利益相关者的制度安排。

这个内部审计本质的含义如下:第一,内部审计离不开委托关系,服务于经管责任之履行。第二,内部审计服务于经管责任之履行的路径是鉴证影响组织目标的消极因素及相关治理机制,将结果传达给组织内部利益相关者。这个路径表现,内部审计是围绕组织目标来开展工作的。围绕组织目标开展鉴证,一是鉴证消极因素,二是鉴证应对消极因素的治理机制。上述两方面的鉴证结果都要传达给组织内部利益相关者。第三,内部审计鉴证的消极因素及相关治理机制可以区分为行为主题和信息主题,而这些审计主题本身还可以再细分,例如,行为主题可以细分为具体行为和制度,而信息主题可以细分为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第四,内部审计对消极因素及相关治理机制的鉴证是以系统方法进行的,不是随心所欲,也不是毫无章法,而是有一整套适宜的方法体系,有自己的核心技术。第五,内部审计的鉴证具有独立性,内部审计与所鉴证的事项无利益关联,也不受鉴证客体的领导或影响。第六,内部审计通常是组织内部的利益相关者使用(当然,不排除以组织名义对外内部审计结果),不是服务于组织外部的利益相关者。

(二)不同类型内部审计的共性特征和个性特征

内部审计个性是不同的内部审计所具有的个别属性。一般来说,影响组织目标的消极因素包括两类,一是由人性自利和有限理性导致的问题和次优问题,二是由组织环境导致的风险因素。为了应对这些消极因素,组织会建立由三道防线组成的治理机制,内部审计有三种可能的选择:在第一道防线中,作为制衡机制的组成部分,行使审核功能;在第二道防线中,作为监督机制的组成部分,行使监督功能;在第三道防线中,作为监视机制,行使监视功能。如此一来,内部审计就有三种类型:作为审核机制的内部审计、作为监督机制的内部审计和作为监视机制的内部审计,不同的内部审计具有各自的属性特征。

作为审核机制的内部审计,审核只是对其他人履行过的职能进行检查,本身不履行新职能,只是一种纠错机制。一般来说,审核是业务流程的一个组成环节,内部流程中设置这个环节的目的是对前置各环节的业务履行进行检查,主要有两类检查:一是检查相关的经济行为是否符合与该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组织内部规章;二是检查经济信息的生产是否符合与该信息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组织内部规章。上述两类检查,实质是判断相关的经济行为与经济信息是否符合既定的标准,这本质就是鉴证。但是,作为审核机制的内部审计并没有到此为止,还有进一步的功能,这就是对偏差事项的纠错。如果审核机制发现了不符合既定俗嫉木济行为或不符合既定标准的经济信息,通常会要求偏差所产生的环节进行纠正,通过这个纠错功能,确保经过审核之后的经济行为与经济信息符合既定标准。一般来说,审核发现偏差时,通常不会追究偏差发生环节的责任,因为这种偏差可能还没有给本组织带来损失。综上所述,作为审核机制的内部审计有两项核心内容,一是鉴证,二是纠错①。

作为监督机制的内部审计,主要是通过对第一道防线已经完成工作的再次检查,以发现第一道防线的漏网之鱼。这种检查一般是业务流程全部完成之后进行的,不是业务流程的组成部分,所以不会影响业务流程的运行,但是,如果发现有偏差,一般也难以通过业务流程本身来纠错,因为业务流程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一般来说,作为监督机制的内部审计,对于已经完成工作的再次检查,主要有两类检查:一是检查已经完成的经济行为是否符合与该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组织内部规章;二是检查已经生产出来的经济信息是否符合与该信息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组织内部规章。这两类检查,都是将已经完成的经济行为或已经生产出来的经济信息与既定标准相比较,判断这些经济行为或经济信息是否符合限定标准,这实质上就是鉴证。只是这种鉴证是在全部业务流程履行完毕之后的鉴证,不是业务流程中对前置环节的鉴证。当然,作为监督机制的内部审计不只是鉴证,对于发现的偏差,一般要追究责任,进行处理处罚。其原因是,既然业务流程已经全部履行完毕,就意味着业务流程相关的各岗位、各部门认为其业务流程处理遵守了相关的既定标准,而监督环节在事后发现偏差,表明业务流程中的相关部门或岗位并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甚至有可能是有意而为之,这就需要进行处理处罚。另外,作为监督机制的内部审计还要通过威胁路径来发挥抑制消极因素的作用,而威胁路径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处理处罚,没有处理处罚,即使发现某些部门或岗位存在偏差,对这些部门或岗位没有负面影响,当然也就无从谈威胁作用。综上所述,作为监督机制的内部审计,有两项核心内容,一是鉴证,二是处理处罚。

当然,现实世界是复杂的,作为审核机制的内部审计,如果发现偏差,并没有处理处罚;而作为监督机制的内部审计,如果发现偏差,就会进行处理处罚。同样是偏差,发现的时间不同,后果也不同,这似乎有失公平。正是在这种思维的主导下,一些组织的内部审计,对于监督环节发现的偏差也不处理处罚,只是做善后式的纠正,这种情形下的内部审计,其核心内容就只是鉴证。

审计监管论文第8篇

关键词:审计;审计功能;管理学

管理活动作为协调各成员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的社会行为,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审计学就是在不断完善管理理论与实践中迅速成长起来的新学科。在现代管理理论中,无论是政府管理还是企业管理,无论是企业内部控制还是外部监督,都需要发挥审计的控制与监督功能。不仅如此,随着审计学的发展,审计的管理功能得到进一步拓展,即从传统的财务信息收集、事后监督向现代的绩效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拓展。

一、审计管理功能拓展的一般趋势

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的委托―关系是现代管理理论的基础。管理者的责任就是源于受托的责任,而管理的核心就是对管理者进行控制与监督。从20世纪初现代科学管理理论诞生以来的一个世纪中,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和财富的堆积,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的规模越来越大,结构变得越来越复杂,不断推动管理理论与管理实践向更高水平发展。审计不仅在政府管理和企业管理中一直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且审计的功能也经历着从传统财务审计向现代综合审计转变。

管理作为一种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手段可以追溯到人类文明的早期。在古代希腊、古代罗马、古代中国和古代印度,都诞生了一批著名的管理思想家。古希腊的苏格拉底、色诺芬、柏拉图,中国的孔子、孟子和老子等,都提出国家管理的目标和控制手段等治国思想。但是,在古代的管理思想中,虽然涉及到对管理者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查”的思想,但还很难找到专门论述经济监督的内容。这一方面是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在国家管理事务中,经济管理的地位不够突出,受托管理的主要是军政事务。另一方面是由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受托责任笼罩在王权的依附关系之下。虽然监督手段已经出现,但还不能看作是专事财务监察的审计思想的萌芽。

审计产生与发展的基础是受托经济责任,国家的产生使受托责任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约束,从而产生将记录、监督、报告经济信息责任的职能从制度设计上进行区分和规范的必要。所谓受托经济责任是指按照特定要求或原则经管受托经济资源和报告其经营状况的义务。受托经济责任的基本内容包括行为责任和报告责任两个方面,行为责任的主要内容是按照保全性、合法(规)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社会性以及控制性等要求经管受托经济资源;而报告责任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公允性或可信性的要求编报财务报表(蔡春,2002)。对受托经济责任进行监督是审计的基本职能。

审计监督思想的萌芽大约出现在奴隶社会晚期。经过漫长时间的演变,经济监督逐渐形成国家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固定职能。到封建社会晚期,在中国和西欧各国,传统审计功能已经得到确立,成为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民主国家的出现为审计步入法制化轨道奠定了政治基础。1866 年,英国议会通过了《国库和审计部法案》,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审计立法模式制度的诞生(张淑林,2004)。而作为现代经济中广乏存在的社会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产生则无论如何要比国家审计晚得多。社会审计是伴随着股份公司的出现所产生的对受托责任独立收集和披露财务信息、准确监督是否合乎企业制度规定而产生的;内部审计则是因为企业集团规模的扩大需要对有法人地位、能够自主决策的下属企业的投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控制、风险管理和经济监督而产生的。随着社会对审计需求的层次和水平的不断提高,受托责任的性质、内容、管理的方向、重点对审计职能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审计的管理功能也在不断拓展。因此,从审计的管理功能来划分,可以将审计分为传统审计和现代审计。

传统审计的管理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经济控制。经济控制是指对经济行为的控制,即委托单位行使对受托单位的经济行为控制权的一种手段。第二,财务监督。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逻辑上,会计都是最古老的经济管理工具之一。随着经济管理从简单走向复杂,会计记载的经济信息必须以报表的形式反映出来。虽然传统的财务管理已经做到钱、帐分离,但是,受托管理者与财务管理人员有可能通过串通等手段获取不当利益。因此,由上级委派财务监督人员,对财务记录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查就成为传统审计的基本职能。自从国家制度建立以来,在中、外政府管理机构设置中,都可以看到具有传统审计查账功能的监察机构。与财务监督功能相联系的是财务信息收集。并进而利用审计监督机构,将分散的各种财务信息收集、加工、分析后,形成全面的财务评价意见,供政府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政府管理和企业管理的实践发展不断催生出新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手段,使传统的管理手段发生质的变化,从而推动现代管理迅速发展。作为传统财务管理中发挥重要监督职能的审计也出现了管理功能在内涵和外延上不断扩大的趋势。

首先,作为公共物品的政府审计被广泛应用于企业管理领域。19世纪中叶以来,在西方国家出现了新的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公司制。股份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运行方式产生了对委托―经济责任进行监督的要求,使得作为政府经济监督手段的审计作为独立第三方被引入到对股份公司运行的监控之中,纳入法律管制的范围。

其次,企业组织形式的发展和受托经济责任内容的不断拓展催生内部审计。企业规模的扩大和跨国经营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增多,企业的风险管理上升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内部审计应运而生,使审计的管理控制职能被引入到企业管理之中,成为预测、控制风险的重要手段。

第三,现代管理科学的迅速发展不断推动审计管理功能的拓展。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为传统的管理手段功能的拓展提供了理论准备。作为具有传统查帐、监控功能的审计,在形式、种类以及内容等方面出现了新的发展,产生了投资项目审计、内部审计和绩效审计等。同时,审计在管理活动中发挥作用的范围、形式、程度、途径等方面也进一步扩大。随着社会经济、政治和科技的发展,现代审计的管理功能在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和内部控制领域都有极大的拓展,如环境评价、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审计等。

二、现代审计管理学的基本框架

现代管理理论产生于20世纪初。这一方面是由于资本主义已经从自由竞争向垄断过渡,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开始变得越来越重要。同时,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促进了资产阶级民主国家政体逐渐稳定,依法治国已经深入社会各个阶层。另一方面,资本主义企业组织的发展已经从单个资本企业发展到股份公司,再到托拉斯,企业内部的权力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管理活动已经变得越来越复杂,需要对过去管理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结合企业组织的变革,提出新的管理理论。管理理论的发展需要管理手段(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更新,从而也推动了作为重要管理手段的审计管理功能不断拓展并发生质的改变,实现了从传统的事后财务监督审计向事前评价、事后监督以及两者相互结合的现代综合审计转变。不仅如此,随着管理系统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和信息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公共管理和企业管理领域,为了适应信息系统智能化管理的要求,传统财务审计的内容、流程和工具也得到丰富与发展,客观上又进一步促进了审计功能的拓展。

因此,审计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经济管理各个领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按审计主体分类,现代审计可以分为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按审计内容分类,现代审计分为财政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绩效审计)、财经法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王会金,2002)。审计的功能已经从原有的经济控制与财务监督功能进一步扩大到了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经济鉴证、认证服务和公共绩效审计功能,审计的管理功能进一步拓展既是管理实践发展的需要,也是现代管理思想、管理理论发展的必然产物。

1.内部控制和企业内部审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组织、企业组织规模不断扩大,组织成员之间出现了层层委托的复杂“委托―关系”。如何提高组织效率,实现组织目标,避免组织成员的行为偏离组织的需要,泰勒、法约尔等古典管理理论家和梅奥、马斯洛等行为学家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古典管理理论十分注重效率。泰罗认为,生产率巨大增长是区分文明国家和不文明国家的根本标志,科学管理的目的就是实现财富的增长,任何提高效率的措施都是科学管理的组成部分,但都不能代表科学管理。法约尔以及行为科学理论家则注重组织效率,认为组织效率的决定因素是组织成员的素质和首创精神,而这正是被经典经济理论的“经济人”假设所忽视。行为科学理论家梅奥从“社会人”的前提出发,提出“不能单纯从技术和物质条件出发来思考工人,还必须从社会心理方面来鼓励工人提高劳动生产率”(雷恩,1977)。企业组织结构日益庞大和复杂,需要对管理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指挥和控制,既要发挥组织中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组织中非正式组织的作用,又要对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以及个人行为进行协调和控制,充分激励员工,提高组织的整体生产效率。古典管理思想家和行为科学家的理论基本前提就是量化管理,没有科学的量化管理就没有实质性激励,也就谈不上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首创精神,也就达不到提高效率的根本目的。因此,古典管理思想家和行为科学家的管理思想为现代审计学界的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的最初思想来源。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企业集团和跨国企业的兴起,集团内部具有法人资格的核心企业成为集团的支柱和发展的原动力,成员企业的业务量骤增,业务活动领域和地理范围日趋扩大,如何发挥核心企业的创新精神,同时又要使集团内成员企业发展符合集团发展的总体战略,控制系统风险和下属企业的盲目扩张行为给集团带来的非系统风险,集团企业内部管理团队权利、义务等经济责任关系必须加以明确和肯定。这就需要对集团内部成员企业的行为进行评价和约束。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控制为导向的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理论应运而生,并随着公司管理战略理论的发展而日渐成熟。从法约尔最初提出作为管理重要要素的“控制”到1936年美国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的审查》中首次使用“内部控制”术语,再到20世纪70年代,国际审计界开发的较为成熟的审计风险控制模型并在审计业务中广泛应用,集核对与检查、查错与防弊和风险管理职能为一体的内部控制和作为监督内部控制运行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内部审计制度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要素。

2.经济鉴证、风险管理和认证服务等社会审计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世界经济快速增长和经济一体化在资本市场的直接反应就是企业直接融资的快速增长,特别是跨国直接融资的快速发展。其结果就是虚拟资本和金融衍生品的急剧膨胀。尤其是国际金融大鳄在国际金融市场的投机行为,使企业的经济责任风险被放大到关系国家金融系统安全,甚至是地区,乃至全球金融市场稳定的高度。同时,源于企业内部的双层委托引起的利益冲突日益激烈。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问题导致“内部人控制”和造假丑闻;而控股股东和外部中小投资者之间的问题导致大股东挤占上市公司资产,侵占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单个上市企业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已经成为社会公众关注和政府监管的重要对象,公司战略管理和公司治理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和实践的重要内容。外部独立审计与独立董事制度成为公众公司治理的法定机制。传统外部独立审计的财务监督已经远远不能胜任现代公司治理、企业风险防范和企业管理层经营绩效评价的需要,逐渐被以财务监督、经济鉴证和风险防范为目的的现代综合社会审计所取代。而现代企业制度的双层理论、企业风险管理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以及注重经营环境的企业战略理论(包括决策理论学派、战略管理学派等),无疑成为以经营环境、经营过程分析为核心的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构建的重要理论依据。这种创新审计模式主要有毕马威1997年提出的BMPC(Business Measurement Process) 模式和安永的BEAT(Business Environment Analysis Template )模式等,此外还有普华永道的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和德勤的“AS/2”的风险导向审计技术。这些审计模式和审计方法的共同点就是通过企业战略分析、经营环境分析到企业报表剩余风险分析(杨雄胜,2004),独立、客观评价公司面临的风险状况并向社会公众传达清晰的信息。不仅如此,现代社会审计功能拓展的基本趋势就是从财务鉴证向管理鉴证拓展,即从财务鉴证向鉴证服务(Attestation Services)领域、管理咨询服务和认证服务(Assurance Services)领域拓展。一般说来,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审计、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都具有经济鉴证和咨询服务功能。

3.政府公共管理绩效审计

作为统治者监督政府财政的重要手段,国家审计古已有之。但是,具有传统审计功能的国家审计的政治基础是政府权力结构的变化导致委托―责任脱离了对王权的依附,使审计具有了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因此,1215 年英国的“大运动”使议会从英王手中接管了控制国家财政收支的大权,奠定了英国政府审计的政治基础。1314年,英王首次任命国库主审计长,宣告世界上第一位审计长的诞生。但是,真正使审计成为国民经济管理主要监督手段基础的是民主国家的产生和三权分立的政体。17 世纪末到 18 世纪中叶,以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的《政府论》、法国哲学家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为代表的一些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在西方广泛传播,三权分立的思想被广范运用到国家的治理和改制中,英法等西欧国家的民主立宪运动和美国独立运动,使西方国家真正走上了资产阶级民主治国道路。随着政体的改变,一些国家的审计体制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1867年,英国根据1866 年议会通过的《国库和审计部法案》,成立了独立于行政部门的国库审计部,统一实施对国库的监督和经费项目的审查;法国于1807 年建立了直属皇帝的审计法院,1869 年审计法院摆脱了由皇帝控制的局面,成为一个独立的介于立法和行政之间的最高审计司法机构,从而开创了国家司法模式的典范。受法国影响,西欧、南美和非洲的一些国家也都按照司法模式建立了国家审计制度。美国于1789年创立审计机构,1921年改为会计总署,拥有对财政运转的审计权和调查权。此后,其他国家纷纷效仿,都建立了独立的审计机构。1953年,INTOSA(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upreme auditing institutions,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成立,标志着现代国家审计进入国际交流合作阶段(张淑林,2004)。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西方国家政府基本上扮演着“守夜人”的角色,政府的管理效率问题尚没有引起公众的关注,只是走在西方国家前列的美国开始将绩效审计引入政府审计。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受凯恩斯主义影响,普遍采取国家对经济实行干预的政策,政府的财政收支日益庞大,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不断扩大,并承担着向社会提供基础设施服务以及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等服务。但随之而来的是机构臃肿、制度僵化和导致的决策失误、政策失灵、效率低下和公共服务质量下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引起民众对政府的不满和对政府治理能力的怀疑。特别是受福利国家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和企业再造等理论影响,公众要求政府提高公共管理绩效的呼声日益高涨。在此背景下,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掀起了旨在提高公共部门管理和运行效率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它是一个公共行政模式由权利至上发展到责任至上的进化历程,其核心特征是对政府绩效及其责任的高度关注,它强调人民知情权、政府透明度及政府可问责性。它要求对公共资源的使用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对重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和环境评价。因此,新公共管理运动推动了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客观上促进了作为独立政府审计的功能发生相应的变化,即从传统的财政收支的合规性监督向公共管理绩效审计拓展。20世纪70 年代以来,英国、加拿大、瑞典等国的政府开始纷纷通过有关强制性立法将绩效审计列入法定审计的范畴。经过30多年的发展,政府绩效审计制度已经趋于完善,成为国外政府审计的主导。

总之,现代审计功能拓展已经呈现出不可逆转的趋势,新的科学技术和新的管理理论的发展不断促进现代审计功能的拓展和审计学科的发展。作为开设审计学专业的高等院校,必须对此予以高度的关注,正确把握现代审计的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趋势,以学科建设带动专业建设。

三、对审计管理学科建设的几点建议

从审计功能的拓展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审计的产生源于管理实践的需要,并随着管理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管理是审计的基础和出发点;第二,审计功能的拓展以管理实践的发展为基础,并且已经突破了传统审计功能的范畴,产生了与传统经济责任事后监督有着本质区别的社会经济责任审计功能,如环境审计、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和风险管理审计等;第三,管理理论的不断发展推动着审计理论的发展,产生建立在现代管理学基础之上的新的审计理论和审计方法,推动审计学科向更大、更高的层次发展。

第一,充分认识管理学在审计学科建设中的地位,树立大管理需要大审计的学科建设观念。管理学是现代审计学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必须关注管理学发展的最新成果对审计学的影响,正确把握审计学科发展的新趋势。就是说,要从现代管理学的角度而不是从传统的财务监督角度认识审计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对审计的对象、审计的定位、审计与会计的关系、审计与管理学的关系、审计与经济学的关系以及审计与法学的关系认识当前审计发展的大趋势和大方向,认识到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发展中,财务审计的比重将逐步下降,而作为非财务控制、信息反馈、目标管理、绩效管理以及风险管理的管理审计将占据突出位置,特别是要从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学科体系等方面准确把握审计学科同管理学科的联系和区别。

第二,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建设为主线,以审计学学科建设为核心,带动其他学科建设。首先要加强对审计学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审计史的研究,了解和把握审计学科发展的一般规律。其次要加强对经济学与审计学、管理学与审计学以及法学与审计学的交叉学科研究,科学把握审计学科发展与其他学科的融合趋势。再次,审计学是一门应用科学。因此,要特别关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对审计理论与实践的影响,将最新科学技术成果运用到审计实践,从审计对象、审计方法、审计内容、审计信息反馈机制和评价体系等方面不断丰富审计学科理论体系。最后,经济学是研究在市场经济制度下资源如何配置和利用的学科,是一切经济管理学课的理论基础。管理学是研究和探讨组织及组织内资源配置的构造、过程、方法的学科,是一门应用性理论学科,是管理学科中最基础的学科。因为应用性极强,管理学被认为是科学与艺术的结晶,其富有生动的活力源自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在于为社会经济等诸方面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方案。现代审计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审计理论、审计方法、审计组织和审计制度等审计活动。审计学的应用范围已经扩展到政府管理、社会监督、企业管理和内部控制等领域。审计学科的建设不能脱离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基础,相反,必须强化经济学和管理学对审计学的支撑作用,加大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理论基础,才能构建具有深厚基础的审计学科建设体系。

第三,紧跟现代管理理论和实践发展步伐,按照社会需要优化培养方案,为社会培养审计专业人才。首先要重新设置审计专业作为管理学科的学科共同课程,强化经济学和管理学、会计学、统计学、管理信息系统等学科基础科,满足专业培养对基础理论的需要。其次,重新确定专业主干课程,满足培养“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审计人才的需要。如适应现代审计基本功能的理论审计学和应用审计学等。专业主干课程的设置应该注意培养学生的审计方法、审计工具和基本思路,以扩大专业适应性。再次,在专业课、专业选修课和跨专业选修课程中,要顺应审计培养目标的转变,开设以注册会计师审计为主的财务审计,以合法性、舞弊和任期经济责任为主的政府审计和环境审计,以造价咨询中介机构为主的投资项目审计,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集团绩效管理和风险管理为核心的管理审计和风险审计,以及增强执业能力的各种管理课程等,通过这些课程的设置,增加学生的知识面和视野,培养适合综合审计需要的专业人才。

第四,加强实践性教学体系研究及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强化实习、实训和实践教学,注重培养学生执业能力。审计的功能基础是独立性,这种独立性来自于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性。也就是说,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是审计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发展的前提。而做出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需要胜任审计工作的基本理论素养和执业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审计专业是一个实践和动手能力非常强的学科。为了使学生毕业后能够尽快胜任审计工作,必须对学生进行执业训练。在审计教学过程中,要尽可能采用案例教学,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熟悉具体审计工作流程和各种审计工作要领。同时,加强模拟审计,特别是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审计和风险审计等模拟教学,使学生具体体验审计工作需要把握的细节、审计评价的客观公允和审计报告的规范。在本科教学的后期,将学生派往会计师事务所、地方审计机构以及企业集团内部审计部门等实习基地实习,边干边学,提高学生的执业道德、职业认同感和实际执业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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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林. 2004. 国家审计的发展史及其独立性研究[D].天津财经学院硕士学位论文.

Research on Management Science of Auditing Function

HE Ping

(School of Management, Nanjing Audit University, Nanjing 21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