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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5 15:02:53

建设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第1篇

建设部、国家计委《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河北省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管理,规范建设市场,实现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监理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我省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对按规定应实行监理而未监理的工程项目,各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投标、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不得评定为各级优质工程。

第二条严格监理单位资质管理。监理单位必须按资源共享质等级及核准的监理范围承揽监理业务,对于擅自超越资质等级、超越监理范围承担监理业务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监理合同备案手续,按《河北省建设市场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责令停止监理业务,没收违法所得,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条交通、水利、电力、市政等专业工程中的房屋建设工程,必须委托具有相

应资质的社会监理单位监理,其专业工程监理应向社会公开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择优选定监理单位,其条件应以监理单位的整体实力

、监理手段、监理业绩、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条件、市场信誉为主要内容,不得以随意压低监理费用为优选条件。

第五条禁止“同体监理”行为。任何监理单位不得监理与其股东单位有股份或资

产关系的建设工程,也不得监理与其有直接隶属关系单位的建设工程。

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设计或施工单位)以及地产开发、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隶属同一管理单位,也不得与其有股份等利益关系。

第六条加强住宅工程监理,凡属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工程应一律实行监

监理,并由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监理。

第七条实行总承包的工程,发包单位应委托与总承包单位无隶属关系或无利益关系并具有相应资质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第八条新设立监理单位,必须按“公司法”或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有关规定设立,

业务上接受所在地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

第九条新设立和原设立监理单位经建设部定点院校培训人员的比例,一律应达到50%以上,监理单位自批准成立起3年内中级以上职称监理人员必须达到全员培训。

设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必须由取得建设部监理培训结业证书或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的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经济人员担任。

第十条新设立的监理单位自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因人员或资金未到位而未取得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的,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第十一条深化监理单位体制改革。逾期未达到上述目标深化监理单位体制改革。逾期未达到上述目标深化监理单位体制改革。逾期未达到上述目标要求的,将取消其监理所单位的资质。

第十二条由设计院发起或控股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股份应设置的优先股,设计单位不得用行政手段干预监理单位的经营决策和人事任免。

第十三条建立全省监理人员年度考核与考试相结合的制度,全面规范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任职资格和行为。建立各级人员的考试题库,对已取得总监

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实行每两年一次分级别、分专业的考试。考试

结果作为考核人员资格的标准。

第十四条实行合作或联合监理的,监理单位的资质按低资质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及监理范围核定,并由主监理方出任总监。主监理方派驻现场机构人员事少于现场总人数

的二分之一。严禁建设单位以任何方式与监理单位进行联合或合作监理。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核准的等级有范围承揽监理业务,对确需承揽上一等级或跨行业监理业务的,应经工程所在地省辖市建委初审、报省建委审批。

申请承揽上一等级或跨行业监理业务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

件。

(一)监理单位自取得资质证书起满一年以上;

(二)在核准的范围内监理过拟承担上一等级工程的同类型工程;

(三)有与拟承揽工程相配套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四)有与拟承揽工程等极及专业相符的总监理工程师;

(五)监理机构人员总数符合要求;

(六)上年度工作质量考核合格。

同一个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申请单项审批的工程个数总量;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

不超过5项,工业项目不超过2项。

丙级资质监理单位不得申请承揽一等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十六条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法人必须把工程投资、进度和工程质量全部委托给监理单位监理,不得进行单一目标的委托。未经监理单位总监签字、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监理费的有关规定,严禁随意压级压价等扰乱建筑市场的行为。监理取费依据建设部的规定一律按工程总造价百分比计取,用插入法计算,并不得低于规定幅度的下限。对违反规定的监理合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予以登记备案,不得核发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许可证。

严禁监理单位以任何名义或方式向建设单位返还监理费。

第十八条实行挂牌监理制度。凡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均实行挂牌监理,建设项目有多个监理单位监理时,各监理单位应分别独立挂牌。标牌由河北省建设监理协会统一印制。

第十九条严格项目监理机构管理。项目监理实行人员之定岗、持证上岗和总监负责制度。

监理单位应派驻以项目总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的监理机构,且专业人员配套,项目总监和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应资质并持证上岗。实行监理人员应当与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相符。监理人员名单应上墙公布。

每一个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工程造价(万元)人数

500以上≥3人

500—1000≥4人

1000—3000≥5人

3000—5000≥7人

5000—10000≥10人

10000以上≥13人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监理许可制度。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办理监理合同审查备案和监理许可证时,应填写监理工程报审表,并附监理单位资质副本及复印件,总监、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监理工程报审表应包括:监理工程概况、监理单位概况、拟进驻现场监理机构人员概况等。监理工程报审表由省建委统一式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核发监理许可证书,未取得监理许可证书,不得开展监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项目监理监理实施前,监理单位必须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项目竣工后应写出监理总结,以上资料作为对监理单位监理工作质量考核与年检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监理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填报监理制式表格,未按规定表格填写的,质量监督部门应不予核验工程质量等级。

第二十三条严格监理单位建筑市场行为,实行监理单位资质的动态管理,有下列行为的,可视为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理。

1、监理单位设置分支机构或分公司;

2、监理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

3、转包或分包监理工程任务的;

4、监理单位与工企业、房地产开发、材料设备供应企业发生经济利益关系的。

5、严重违反建设监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及调整技术经济人员,应在任命(调、聘)之日起一个月内,持有关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到省建委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五条外埠进冀监理单位应在正式签定监理合同之前,向省建委办理进冀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不得进场监理。

外埠进冀监理单位一律实行单项工程监理审批制度,并必须由本单位的监理人员监理,不得在冀招聘监理人员,不得在冀设立分支机构或分公司。

第二十六条对取得监理资质证书满一年未开展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由省建委重新核定其营业范围;满二年未开展监理业务的,吊销其资质证书。

第二十七条加强建筑市场稽查力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的稽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肃查处。

建设工程监理第2篇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永利(水电)厅(局),计划单列市水利(水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市场,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管理,我部修订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原《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建[1996]396号)、《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水建[1996]397号)同时废止。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我国境内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施建设监理,小型水利工程应根据具体情况逐步实施建设监理。

本规定中的“水利工程”包括由中央和地方独资或合资、企事业单位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等)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修复)以及配套和附属工程。

第三条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建设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的管理。

第四条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并协调建设各方的工作关系。

第五条 项目法人应在施工招标投标前选择监理单位介入工程建设。

第六条 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建设监理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实行统一审批、分级管理。

第八条 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办事机构为建设与管理司。主要职责为: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审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格;

三、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的考核、考试、审批和发证以及部直属监理单位监理员的审批发证工作,归口管理全国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工作;

四、指导、监督、协调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部直属大中型水利工程实施建设监理,并协调建设各方的关系;

六、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培训管理工作。

水利部设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有关监理人员资格的审批工作。

第九条 各流域机构协助水利部管理本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水利部有关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监理第3篇

从电力建设的工程状况和特点出发,详细地分析了电力建设过程中工程监理情况,探讨并分析了监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监理流程,为更好地推行电力工程监理工作,调动电力建设工程的各项资源,合理利用并优化资源配置,使电力工程项目向着良性方向发展。

【关键词】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有效措施

1引言

我国监理制度和管理模式仍处于发展初期。监理公司为施工现场提供的服务既是无形的,也是有形的。基于此,为更好提升监理的产品质量,要求强化工程现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全程控制施工现场,完善考核和评定工作。

2电力建设的工程特点和监理现状

2.1电力建设工程特点

电力建设工程相较于其他行业,具有突出的行业性特点:比如资金、技术的密集、质量安全要求高、配套设备和协作单位较多,整体的建设周期偏长,且建设项目的规模较小,这些差异性都会影响电力企业的施工时间和质量。

2.2电力建设中监理工程的现状

2.2.1监理制度局限在施工阶段

监理施工中要求监理制度贯穿于施工活动的始终,通过对采购、制造、安装和调试的过程监督,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业主结合自身需要,可选择全过程监理或者阶段性监理。但目前我国的监理工作仅局限在工程项目的初期施工阶段,业主需要在工程施工前做好监理单位施工招标。监理单位做好招标委托后,工程活动进入施工的初期阶段。但此监理模式让施工和监理人员没有监理意识,监理人员施工之前对施工活动没有较好的认知,没有做好前期准备。故此,要在施工中做好监理,不能只做到事中和事后控制,更要做到在事前控制[1]。

2.2.2业主不清晰监理关系

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现场的惟一管理人员,主要是受到业主的委托进行监理活动,故此监理活动需由监理工程师监督与管理[2]。业主的想法和意见都要通过监理工程师传达,但在整个施工中业主是施工的核心,所以,施工方应尽量满足业主要求。为更好地完善监理工作,做好后期的评估与考核,虽然业主不需直接管理和对接项目,但也有参与的权利。由此可见,业主的很多行为规范都关系监理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目前很多业主对监理工作的管控力度不够,不通过监理工程师就将工程监理任务直接下达给指定的承包商,造成监理工作中存在不必要的监理纠纷和监理误解,有些监理人员遭遇到此状况,就会将监理责任全部推给业主,导致监理中责任不够清晰、扯皮和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3]。

2.2.3提升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

监理工程人员整体素质的高低,是关系到整个项目能够顺利实施的关键。目前,大部分的监理单位施工人员都是由原来从事工程施工的人员转化而来的,这部分人员确实有一线工作经验,对整个工程的流程有较好的把握,工作中能做到勤勉克己,但他们长期以来从事的是一线生产,缺乏科学的监督和管理方法,特别是在监理方法和综合协调方面,对工程建筑中涉及的经济建设、法律法规规定没能进行深入的探究,工作中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照搬原有施工企业的管理模式,虽然有些管理模式比较先进,但由于不适应现有企业管理制度,所以实行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还有部分施工监理人员不能准确地定位自己的职责,将自己的工作等同于质检员工作。

3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管理的有效策略

3.1营造和谐的管理环境

电力工程建设需要在和谐的环境中进行。和谐的工程管理环境要借助于各方努力,不仅有业主方,更有施工和监理方的参与。业主是电力工程建设中最为核心的一部分,具有重要的责任,业主要加强监理公司中协调职能的监督和管理。监理公司主要的工作职责是沟通业主和承包方,作为两方联系和沟通的桥梁,工作的任务是处理双方的反馈信息,处理不同类型的矛盾,从而形成系统完整的工程管理环境,齐心协力地完成好工程建设项目[4]。

3.2加强设计理念监管

设计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作为监理工程师不但要认真审核施工图纸,更要对现场文件做细致的比对,若发现问题存在争端就要在工程活动实施之前纠正这些问题,避免错误延续[5]。如青海和宁夏的某电厂工地,就因为汽机冷段管道在K2轴上施工时不慎导致失误,让汽机内高中压缸中的进气口和内缸出气口相撞,产生低温过热器的温度超过标准,为现场的施工带来诸多的不便。遭遇到此问题后,现场的监理工程师业务水平较高,能及时了解事件情况,沟通厂商做好设计和制造的协调,让问题在刚出现时就得到处理,保障整个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国内部分企业在设计时忽略设计质量这个重要问题,不重视工程前期的设计工作内容,更不重视后期监督工作的跟进。现在国内的很多大型电力工程建设中多受法律与法规的制约,但前期设计阶段没有相关条款制约,盲目地开展后期施工,在施工完成后很多问题暴露出来再进行补救,这只能阶段性地解决问题,后期问题仍然存在。有很多电力建设项目出现问题时,由于监理工程师施工监管中业务精熟,责任心强,不但能发现问题,更能解决问题,避免灾难性事件频发。

3.3设备监理的质量

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的关键性项目对工程的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关键性设备的制造、设计和周期都会影响项目的质量、工期和后期投资情况,对后期投资中产生的生产成本和效益产生巨大影响。基于此,当前很多业主都采用关键性的设备进行驻厂监督实施———设备监理。设备监理人员匮乏,导致当前设备监造质量偏低。当前,电力工程建设中设备监理与施工监理是分开的,现有的监理公司大多为施工监理单位,设备监理单位相对偏少,并且设备监理单位的人员水平有待提高,只有解决当前这一突出问题,才能使性设备监造工作提升一个新台阶。

3.4监理绩效考核

设置监理机构时,应定期检查监理人员的证书配备状况、工作能力,以及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等相关内容。考核时,检查的重点是现场监理情况。实施现场监理的主要作用是监督和管理承包商的工程行为,施工考核时,要求现场监理工作人员做好工程服务,满足服务质量,最为重要的是要控制整个施工现场的现场监管状况,运用量化的方式全面控制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

4结语

电力建设工程本身是一项较为庞大和复杂的系统化工程,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工作的保障、目标实现的根本,所以要加强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力度,保证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能够顺利有序进行,进而为电力建设工程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杨国峰 单位: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郭立峰,郝晓军.浅析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资源管理[J].水利电力机械,2013(6):35-36.

【2】丁以河.浅议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的风险管理[J].建设监理,2013(12):27-28

【3】王荣鸣.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系统开发[J].电子科技大学,2013(1):19-20.

建设工程监理第4篇

【关键词】建筑市场; 工程项目; 行政管理; 工程监理

1 引 言

为了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与社会效益,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监理的工作一般包括:

( 1) 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问题向业主提供决策建议;

( 2) 帮助业主进行工程设计、生产设备和工程施工的招标;

( 3) 管理工程设计、生产设备供应和工程施工合同;

( 4) 帮助工程设计单位提高工程的可靠性、运用性和经济性;

( 5) 进行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面组织协调;

( 6) 控制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 7) 控制投资支出和合理支付工程款等。

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的原因:

首先,由于社会分工和专业化,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客观上存在信息不对称,为了消除信息不对称和节约交易费用,监理单位作为职业化的社会中介咨询服务机构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履行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进行专业化监督管理。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监理单位接受委托之后,建设单位就把一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权力授予监理单位,这也是一种授权与被授权关系。权力一经授予,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解除和剥夺。

其次,工程建设施工不确定性永存,风险无可回避,合同契约不可能十分完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出于各自的利益和立场,双方经常会或至少可能会对施工承发包合同条文的含义的理解和解释顺序、工程建设的实际建设状态的定性和定量以及质量、进度和价款的支付等等事务产生争议或争端,如果协商不成事事都诉诸仲裁或司法手段,双方都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而且官司胜负难以预料,风险太大,此时,双方事先赋予监理准仲裁员的职能和权力,在甲乙方之间发生争端的时候,监理代表公正、独立、自主的第三方进行调解和协调,不失为一种降低双方的风险和节约交易费用的有效途径。

2 造成监理地位不高的原因

( 1) 我国建设市场不完善。理论上我国是以建设单位( 甲方) 、施工单位( 乙方) 、监理单位( 服务方) 为主体的三位一体平等关系的建设市场,但我国目前工程建设市场及建设监理还处于发育、不成熟阶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都对监理单位抱有抵触情绪,建设单位认为监理单位分了权,还需支付监理费用; 监理单位地位不高也就不言而喻了。

( 2) 我国工程建设不是真正实行“工程建设全面监理”。国家从 1998 年开始全面强制执行建设监理制,所谓“全面强制执行”,一方面是指从质量监理为主向“三控制”( 质量、进度、投资) 监理拓展,从施工阶段向建设的其它阶段拓展( 如设计阶段) ; 另一方面从大中型工程、重点工程、住宅工程向一般工程拓展。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我国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特别是工程监理水平。但工程项目的监理几乎都是从施工阶段开始的,而且侧重于工程质量方面,远未达到建设监理的预期效果。在许多项目中的监理人员,只有质量控制权、进度控制权,而由于种种原因投资控制权仍掌握在业主手中,监理工程师干的甚至是施工员的活。这使得独立的社会监理单位难以有威信取得甲方的信赖及施工单位的理解和支持,难以建立起自己应有的威信。

( 3) 工程监理的取费偏低,使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单位以很低的收费接到任务以后,一是难以保证监理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因而造成工程项目配备的监理人员数量偏少、素质偏低; 二是难以保证配备必备的检测仪器、设备,这些造成建设监理工作不到位,使监理单位的信誉严重受损。目前监理过程中,仅凭专业人员的现场观察、经验以及简单的常规的检测仪器评定工程质量,而不进行科学的测定,难以用详实数据资料取得建设单位的信赖以及施工单位的认同。

( 4) 行政管理中的问题。行政管理部门无发展监理事业的长远打算,缺乏对工程建设规模的了解和预测,对究竟发展多少监理单位,缺少定量的概念。审批的非科学性造成监理单位素质不高,不是不够用就是过滥。宏观管理缺乏科学性和预测性。缺乏完善的对监理单位素质行为的考核及检查办法。检查中随意性大,考核时无系统指标和程序,监理单位往往对行政部门的命令无所适从。

( 5) 建设监理单位的不良竞争。建设监理单位过度膨胀,恶性竞争较为普遍随着工程建设监理的全面推行,有些地方监理单位一哄而上,迅速膨胀。管理双轨制,这不仅使“三控、二管”难以协调,而且大大降低了监理的权威性和成效。没有充分发挥监理人员在项目建设中的主要作用,监理人员没得到应有重视。

3 需要解决的问题

( 1) 严格监理资质管理。严格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是保证市场良好秩序的重要措施。当前,监理单位资质方面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监理单位必须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朱F基总理和国务院其他领导同志关于 “严禁在一个经营实体内和同一行政间接直接管辖范围内搞设计、施工、监理‘一条龙’作业”的指示,实际上就是要对传统的建设体制进行改革。禁止这种“同体监理”的根本措施是要把监理单位从母体内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包括一些设计科研单位、施工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设立的监理单位( 监理部、监理公司等) ,也应该与母体单位脱钩。总之,监理单位都要改组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也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真正的监理行业。

( 2) 加快监理单位的改制进程。力争在尽短时间内,使所有的监理单位都做到政企分开,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改为由职工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允许个人独资形态的监理公司和合伙形态的监理公司,由出资者承担无限责任。在实现上述改制时,不应过分强调国有企业参股或控股,因这种方式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有经营自,一旦经营权与所有权尚未全部分离,并没有触动国有权属,职工与企业分离问题没有解决,因此并不能从根本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企业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

( 3) 制定发展监理事业中长期规划。以本地区的经济发展规划,投资力向、技术人员的后继和分布为依据,制定可行的有参照价值的监理发展规划,对各阶段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数量、人员需求、知识结构做出预测,提出要求,并以此为依据,强化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监理第5篇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监督管理 

 

伴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工程建设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就越发显得重要。 工程建设监理中,监理的对象不是工程本身,而是建设活动中有关单位的行为及其权利义务的履行,是一项科学的管理制度,其主要任务有: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优化设计方案,优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审查设计文件,控制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一、工程建设实行监理的必要性 

1.从管理的角度来看,过去几十年我们的建设活动基本是由建设单位自己组织进行,如此运作,弊端很多,一部分人员刚熟悉项目管理业务,还没有巩固就又改行干别的,另一部分却又要从头学起,严重影响了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人才浪费和管理费用的浪费严重,管理人员的专业化不能配套。 

2.是适应市场经济、改变政府职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需要。建设监理是从国外引进的,是人类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成果,它虽然产生于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但同样适用于我国高速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实行全面、全过程的专业化、专家化、职业化的监督管理是社会进步趋势。 

 

二、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和委托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监理招标。通过招标确定建设监理单位,一般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监理招标招的是“监理服务”,与工程建设的其他各类招标的最大区别是监理单位不承担物质生产任务,只是受招标人委托对工程建设过程提供监督、管理、协调、咨询等服务,重在“能力的选择”,而监理投标报价居于次要地位。监理单位的投标书一般依据监理大纲制定技术标书,主要内容有:工程项目概况,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监理工作的主要目标,监理工作依据,拟派驻的监理工作机构和组织形式,拟投入的监理工作设施及要求委托方配备的条件与设施,监理工作程序和方法简介。 

(二)监理委托合同。委托合同规定的建设监理权利与义务主要有: 

1、监理人的权利:(1)建设工程有关事项和勘察设计的建议权,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和使用功能等。(2)对于项目实施的质量、工期、投资的监督控制权,主要表现为:对承包人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自主进行审批和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征得委托人同意,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对用于工程的材料和施工工程量进行检验,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字确认,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用于本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监理人的签字确认,委托人不得支付工程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3)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4)在业务紧急情况下,为了人身和工程安全,尽管指令已经超越了委托人的援权而又不能事先得到批准时,也有权,但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并及时报送文件补签确认。(5)审核承包人有关索赔事件的权利。(6)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取得报酬和享受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和安全劳保条件等的权利。 

2、监理人的义务:(1)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履行委托合同,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的工作,公正的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2)合同履行期间应按照合同约定派驻足够的人员并胜任监理业务工作。(3)在合同履行期间和竣工后合同终止,未经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4)任何由委托人提供给监理人使用的设施及物品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合同终止后均应完好交还。(5)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及其职员不能接受委托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被监工程有关的报酬,以保证自身行为的公正性。(6)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7)在监理过程申,不得泄露委托人声明的秘密,也不能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声明的秘密。(8 )负责合同的协调管理工作等。 

(三)施工中的监理工作。 

1、进度控制。依据审批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目标,分解为各季度、月、周进度计划;依据分解的进度计划按时检查、分析问题与原因,在相关的例会上及时提出整改和调整措施(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或经济措施等),检查落实;对于完不成进度计划并严重滞后的施工工期,总监要协商建设方按照合同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例如索赔等);对于非承包商原因的工期延误,应及时予以办理签证并报告甲方代表;进度控制是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并要求用数据和表格说话。 

2、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监理工程师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原则是预防为主和事前控制,抓好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序管理各个环节,采取惩教并举以教为主,样板导引,用规范标准与数据说话。质量控制的重点是进场原材料(设备)的核验、施工工艺(方法)的审核、设计文件和规范规定、质量验收标准、检测与评定方法。 

3、造价控制。依据甲乙双方的承包合同和投标报价,分解制成工程量清单和造价表、进度款拨付计划表。承包商根据已完工程量编报月进度款申请,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自核准本专业的已完并质量合格的工程量,根据造价清单计算出应付额报告总监。总监核准后签发月进度款付款通知,由甲方审核拨付。无总监签发的付款通知,甲方不应付款。 

 (四)竣工验收。按照设计文件资料全部完成了施工任务后,项目总监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也称初步验收),使用功能复杂的工程还要进行系统功能试验、检测或系统联动试验。竣工预验收一般由项目总监主持,现场三方参加,有时要求勘察设计单位也参加。对于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对照整改通知单逐项检查落实。竣工预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总监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在此基础上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由项目总监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工程质量保修。监理单位依据委托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实际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发出修复通知并进行修复质量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该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及时与建设单位代表沟通后报送相关资料。 

 

三、工程建设监理的几点建议 

工程的建设要以按期竣工、质量合格、造价合理、资料完整、安全无事故、合同无纠纷、实现综合效益的监理管理为目标,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要加强法制观念,做到依法办事、按合同办事;要进一步改革目前工程建设的管理模式,改变单纯靠行政命令和计划管理的老套路,按照基本建设的规律办事,建、用、管统一步调,现场指挥班子做到常态化、专业化,领导和机关的监管制约有效、有力和及时,自己的监理队伍正规化;不能将工程肢解发包,逐步试行项目管理层招标和劳务层招标相结合同时,主管机关应逐步完善数据库,搜集整理不同种类、地区的工程造价、工期等数据,以及施工企业的诚信记录,以提供正确的信息给决策者。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监理第6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

中图分类号: U41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监理单位是专业化、社会化的中介机构,受业主的委托,以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公正地管理合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得以最大限度的实现。为了实现目标, 加强建设工程监理控制尤为重要。

1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明确定义: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目前监理工程师只是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而这一阶段主要是质量控制。

1.1监理单位应具备招投标工作的能力。

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好坏,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择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如果监理单位能从施工招投标阶段就介入建设项目,则它对工程建设项目就很了解,对业主选定的承包商也很了解,对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很熟悉,它的监理工作很容易开展和实施。

1.2 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

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是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工作的原则。监理工程师最终所要做的就是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集国际和国内工程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熟练掌握《FIDIC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只有熟悉合同文件,才能管好工程,使工程建设项目总目标得以实现。

2 建设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我国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许多相关规章制度,对于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各级工程监理人员在日趋规范的工程施工管理中不断总结和积累,更新及完善,并概括性地提出了监理工作的三控制,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作为监理工作控制的要点。

2.1 质量控制在工程建设中,质量是工程建设的关键。

工程监理员必须对工程建设中每一环节的质量严格把关,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如原材料、施工工艺到成品等必须进行全面监理。全过程监理是质量控制的基本方法,包括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事前控制是指对工程准备阶段的控制,是整个质量控制的基础,特别要加强对测量成果的复核试验数据的审批,组织会议对施工工艺进行慎重选择。事中控制要加强旁站监理,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工程必须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地进行旁站并作好施工记录,做到旁站与巡视相结合,对施工中突发性问题应及时果断处理。加强对进场材料的检查,检验和抽查,严禁不合格材料使用到工程中。

2.2 投资控制投资控制是监理工作的三大控制目标之一,是影响监理业绩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工作的主要手段和工作内容。根据工程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和工作内容,采取相应的措施与手段,实施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在工程实施阶段监理工程师控制投资的主要工作是审批工程进度款,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审核竣工结算等。监理单位从设计阶段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进度控制,严格以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控制目标,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做出工程量清单和工料说明,协助业主通过招投标选择承包商。控制造价、设备费、材料费是工程直接费的主要组成部分,对整个工程的造价有着重要的影响。在监理过程中,要引进竞争机制,进行材料招标工作,保证产品质量,以降低工程造价。监理工作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必须在国家法规政策的范围内,保证每笔工程支付都符合合同的要求。

2.3进度控制工程项目建设的进度在实施中是一个动态的有机整体,施工进度是整个项目进度控制的关键,它的运转是否正常,直接关系到项目是否按预定日期交付使用。实施三大控制应坚持以进度控制为龙头,明确进度目标是防止进度失控的基本前提。分级预控是进度控制的基本手段,进行自上而下的目标分解,预知并创造各级目标实现的必要和充分条件,方可保证计划目标的切实可行。施工进度的控制过程是一种动态的过程,监理人员必须时刻把握主要影响因素,认真分析并解决主要矛盾,及时或提前提出调整意见,确保施工顺利进行。监理人员在实施进度控制的过程中,做好施工进度监理记录,收集有关施工进度资料,做好计划调整工作的监控,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发现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因素,进行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尽可能以不影响上一级计划目标的实现为限定条件。编制各阶段进度控制报告,向业主通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进度趋势分析,对工程进度控制中的经验与教训做好监理工作总结,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3做好监理工作的措施

3.1重视旁站监理在质量和工期中的地位。

监理对工期控制力度不大,工期问题扯皮严重,在工期上各方责任分界不明的现象普遍存在。旁站监理如果缺乏监督检查和督促,不能做到跟班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在进度控制方面存在等靠业主的话,容易出现工期失控的情况,且一旦出现工期滞后问题时,容易引起承包方提出工期索赔,此时监理单位因旁站监理的失职而无足够的理由反驳承包方,从而很自然地造成监理单位为逃避自身责任而将“这笔账算到业主头上”。

3.2 监理工作仅仅依赖于试验数据和测量信息是远远不够的。

监理单位具有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试验检测手段和测量检测手段是必要的,也有由业主单位提供具有相当资质的试验和测量单位做好监理的协助工作。测量放样的准确性控制及试验的数据的准确性是质量控制中很重要的环节,在做好这两项工作的同时需重视并加强质量控制的现场监理工作,要求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测等形式。按施工程序及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旁站监理不仅要具备现场质量控制工作的相应素质,加强合同意识,避免相当然的人为因素,而且需吃透合同规定,避免出现问题措手不及,要及时果断地处理质量和工期的矛盾。

3.3 监理在协助业主的投资控制中要着重做好索赔处理和结算工作。

需公平、公正、合理地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索赔和反索赔事宜。坚持“三不结算”(即无测量资料不结算、质量不合格不结算、单价与合同不符不结算)原则。以“既严格按合同管理,又热情帮助;既监督,又服务;既向业主负责,又维护承包方合法权益”。

3.4 安全及文明施工控制。

建筑工程从起步就是一项飞砂走石的“粗活”,安全问题伴随着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理应被人们所重视。人皆知“天体运转会影响人的情绪”,殊不知文明施工在工程建设中有其独特的间接效应。工程的实施、机械的使用均掌握在人的主观能动性之下,现场文明会影响到人的情绪,人的情绪控制着人在生产和社会活动中发挥作用的力度和质量。习惯的改变基于督导,监理在工程中的督导作用势必有相当的分量,所以,将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纳入监理的职责对工程至关重要。

4.结束语

有效的监理工作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建立有效的工程监理机制,规范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行为,学习有效的先进管理方法,将是我国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同时监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工程质量以及对业主的投资效益和施工企业的形象,保障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问效是监理者责无旁贷的义务,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工程建设监理机制,使建设监理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唐捷.工程建设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西科技,2005(01).

[2]梁炜锵.质量控制在工程监理实践中的应用[J].广东科技,2006.

[3]邢安君.浅谈建筑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硅谷,2009 (03).

建设工程监理第7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发展趋势

1工程监理的概述

在工程监理的建设当中,需要有具备了相应能力的工程监理单位,通过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项目工工程的管理工作,并为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同时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工程监理的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并根据相关的工程承包及监理合同来执行,其中具有广泛的权利和内容,例如,工程监理人员可以在施工单位、设备和材料供应单位的选择上提出相关的建议;同时可以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等方案进行审批;对于一些不称职的施工和管理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可要求承包单位予以撤换。严格管控好施工工程中所存在的不规范的行为,要求施工方对其进行及时的整改工作,保障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具有重大意义。监理师在整个工程监理工作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能对整个工程产生巨大的影响,对于工程建设来说,要求监理师一定要认真工作,在对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进行全面落实的基础上,以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当做是主要方向,进行具有针对性的管理,进而使得工程项目能够实现所要求的效益。

2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

2.1工程监理责任不断提升

在基础建设中也不短的加快步伐,条件也得到了很好的改善,但是为了能够推进工程安全生产的形式的持续稳定,就要加强建设工程的工程监理工作,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在工程中设计的面很广,对于建设人员的工作量也就很多,员工们工作的难度也就相对比较大,建设工程涉及大每家每户。对于监理人员工作的责任逐渐增多,工作内容也不断的复杂化,在工作的过程中主要的工作流程有,首先,在工作当中,有些行为不规范的的业主存在着较为明显的推卸责任以及形式化的情况。其次,在当前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体系就是施工企业进入改制、改型期的工作流程以及工作模式。最后,社会正处于不断发展当中,因此施工单位和施工企业也要进行相应的改变,在工作时,具有较强实力的单位和企业便成立了属于自己的监理部门以及监理子公司,从而使得劳动力过于密集,每个工种的工作量也被不断扩大,最终,使得施工人员整体素质的下滑。

2.2监理地位较为尴尬

对于目前的工程项目中,受到我国国情的影响使得建设单位在整个工程项目中处于主体地位,这也就造成了很多权利都习惯性的集中在建设单位的掌控之中,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即使在实行后,建设单位对于工程建设投资控制权仍然留恋,对工程监理单位往往没有实际控制权。监理单位有责无权,监理单位成了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的“夹心”,对施工过程难以控制管理、实施监督,地位相当尴尬。

2.3工程监理招标,引发恶性竞争

在对工程监理招标的过程中,由于很多的企业都自己建立了监理单位,也就造成了工程监理招标处于恶性竞争,很多工程监理单位没有得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监理必须实行招标。但是从当前行业发展的趋势来看,引入竞争机制是对的,但是在对工程监理招标的时候,价格竞争也就成为工程监理单位的重要手段,对于工程监理单位费用低于收费标准,过低的收费也就造成监理人员的素质偏低,对整个监理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监理行业的效果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3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

3.1工程监理走向项目管理发展

工程监理的主要范围就是对工程的施工阶段进行监理,因此,便没有过多的涉及到工程设计阶段,由于工程项目管理中主要就是从工程设计阶段开始,工程设计也就是对整个工程的分析和建设决策,因此,要从工程的设计阶段开始进行监理,从而能够实现更为全面,且有效的工程管理。工程项目的管理职能主要就是提供管理责任,所以我们要提供更好的技术服务,在管理中不断的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工程项目管理代表业主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来实施整体工程项目组织的管理与服务。对于监理行业竞争十分激烈,也就导致很多的监理企业参差不齐,很多的监理取费偏低,这也就严重影响了监理人员的工作收入,监理人员的收入如果太低,也会对监理工作的质量产生影响,因为一旦他们没有认真对待监理工作,就会降低相对应的监理工作技术水平,也就没有履行到监理责任,对于施工现场中所存在的问题也就不会进行及时的处理,蒙混过关,一般情况下,业主方都会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组建自己的队伍进行管理。工程监理我们要向着经济一体化和市场经济体制不断的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工程监理企业必须要进一步树立市场竞争意识,提高经营理念,不断的扩大工程经营范围,扩大经营的规模,不断的向两个方面扩展,从单一的施工阶段的建设项目管理,从单一的质量控制向质量、投资、精度、安全和环保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同时应用现代管理理念进行控制,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为主业提供全过程和全方位的咨询服务。

3.2取消现行的监理强制性招投标规定

在国际层面上,工程监理的工程服务行业并不具备强制性的招标投资规定,大部分的省市都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要求,自行对有关招标投标方面的办法和文件进行了制定,而某些省市更是为了压价,之间公开招标,进而使得在监理招标时,存在着众多的不规范行为,这与工程监理的原则可以说是背道而驰。因此,必须要将监理招标的强制性规定立刻取消掉,同时,再出台一些与之对应的指导性文件,这样才能够杜绝压事件的发生。

3.3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建设资金的有效利用,也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利益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建设要以工程质量为基础,建立良好的质量监督体系,形成全方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对于监理企业需要留住高素质的监理人才,对于任何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人才,只有更好的树立人才理念,才能更好的提高监理工作的时效性。监理企业要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人才,充分的运用人才,在对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中,主要就是要对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的重点培养,为企业以后的市场争取优秀的人才,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对于这类人才对监理企业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由于市场经济正处于不断发展的阶段,再加上不断被完善的建筑市场竞争机制,因此,如果监理企业想在市场竞争机制中占据一席之地,也就必须修炼内功,吸取高素质和专业性较强的人员,同时还要更好的提高服务质量。对于建设部门还要不断的完善监理相关的政策,更好的为监理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4结束语

工程监理行业在提高中国建设工程管理水平以及社会稳定等方面,都收获了相当高的成效,可是在工程监理所存在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它的发展,所以对于监理行业的发展我们要不断的提高监理行业的人员素质,为监理行业的发展指出方向。

作者:吴小娟 单位: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冷建功.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发展存在问题及建议[J]信息与电脑,2013(01).

建设工程监理第8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监理探讨

1.水电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及程序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相关要求,监理单位首先要组织监理机构、配置监理人员,制定监理规划及制度;其次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开工后具体对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状况、投资控制、信息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理,并做好施工过程中与其他单位相关协调。监理工作程序的实施过程见图1。

图1 监理工作程序实施全过程图

1.1质量控制方面

(1)确定工程质量要求和标准。

(2)审查总包和分包商的资质,审核其是否配备与工程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相符合的力量并督促其完善。

(3)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材料、构件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和品质,批准或不同意材料、构件、设备其来源。

(4)对永久性生产设备和装置,按审批同意的设计图纸组织采购或订货,这些设备到场后对其进行检查验收,主要设备应开箱检验,对于国外引进设备,在交货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参与开箱逐一查验。

(5)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保证工程质量具有可靠的技术措施。

(6)对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审核其试验报告及技术鉴定书。

(7)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改进计量及质量检测技术和方法、手段。

(8)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对部分工程或工程部位应下达质量要求标准。

(9)对于与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说明书或实测报告,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0)审批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

(11)组织竣工验收、审核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整理有关监理工作的资料文件并编目、建档。

1.2进度控制方面

(1)熟悉、了解工程项目建设工期各节点目标和总目标。

(2)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项目总进度计划和阶段进度计划,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控制其执行,必要时,督促其及时调整。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月进度实际值与计划值的比较,滞后时采取相应措施。

(4)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材料、设备订货计划,并督促其执行。

1.3投资控制方面

(1)督促施工单位按时提交及复核阶段完成工程量报表,审核实际工程量及提供实际施工质量情况及数量记录。

(2)当设计及工程量更改后,提供工程量更改记录及协助业主计算工程款的变动。

(3)就与其他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索赔、过失、罚款、赔偿等,向建设单位提供意见。

(4)参加涉及投资事故的会议。

(5)审核工程决算。

1.4合同管理方面

(1)协助业主确定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

(2)督促承包单位按承包合同组织施工。

(3)协助业主审查分包合同及参与有关的合同谈判。

(4)协助业主处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合同纠纷事宜。

1.5信息管理方面

(1)建立本工程监理资料编码系统及管理制度。

(2)专人负责本项目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3)运用计算机进行项目的辅助管理,随时提供业主需要的有关本项目管理的信息,并定期提供多种监理报表。

(4)建立每周工程会议制度,整理会议记录。

(5)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理工程技术、经济资料。

(6)竣工后进行监理资料归档,并向业主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

1.6组织协调

(1)协助业主组织和协调与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并协调业主处理有关问题。

(2)协助业主处理各种与本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纠纷事宜。

2.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存在问题

2.1设计协调管理方面

设计协调工作是监理协调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良好的设计协调工作对于现场施工优化、节约成本、保证进度意义重大。设计协调方面的监理,主要有设计文件和各项变更的审查、组织设计单位在现场进行设计交底及审核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3个方面。结合实际工程经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审查不够深入全面。在进行设计工艺审查时,只注重与生产能力的审核,对于工艺的合理性、先进性及设备的配套性未能作出合理的分析与评价。审查过程流于形式,对是否符合现场实际状况,是否存在错、漏及与其他专业工程建设相互矛盾的地方考虑不够全面,没有提出合理的设计优化意见。

(2)设计理念理解片面。在设计交底的过程中,由于对设计文件的审查不够全面,理解不够深入,交底往往不能切中要害,不能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及安全控制措施的制定提供充分的依据。

(3)设计内容掌握不够。由于缺乏对设计内容的了解,对工程不能有一个全面、深刻的认识,造成施工措施、方法及要点未能提前考虑,对于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进度产生影响。

2.2施工质量管理方面

质量管理是工程监理的核心环节。实践证明,标准化、科学化、高效化的质量控制对于工程建设效益显著。根据目前水电监理状况,在实际施工质量控制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1)缺乏对施工工艺和方法的评价。在实际工程监理的过程中,未能准确地理解技术要求、质量控制指标及相关工艺方法,不能很好地将同类工程的技术及工艺进行对比分析,没有及时地总结实践证明成功的工艺流程及方法,造成工程施工完成后,不能满足质量控制指标,合格率偏低的现象。

(2)缺少专业性施工设备方面知识。施工设备作为间接的施工者,有效的管理配置,合理的保养对于施工效率的提高意义重大。在实际监理过程中,由于缺少设备性能相关的参数、效率适用性及配套性的知识,导致设备利用率偏低,没有合理的优化配置,往往对工程建设进度造成影响。

(3)缺少对先进的进度控制软件及信息系统的理解。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要形成MIS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办公自动化、工业控制及辅助决策系统,有效地提高企业管理效率,降低管理风险。在实际的监理工作中,缺乏对P3管理软件的认识,造成施工进度计划设置流于形式,不能充分、全面地对工程进度进行规划。

2.3工程造价管理方面

在监理工作中,工程造价作为投资控制的主要手段之一,对于控制成本、降低资金风险意义重大。目前监理工作中主要表现出以下不足。

(1)计量及台账不规范。在实际工程监理过程中,管理人员计量规则不熟悉,造成计量不规范,该计量的部分没有计量。同时,台账管理没有统一的格式和标准,没有很好地起到控制支付的作用。

(2)工程变更处理效率偏低。在工程变更的处理过程中,由于对变更的条件、施工工艺、工法不熟悉,对现场实际施工状况缺乏调查,造成变更理由陈述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单价核定不切实际。

2.4施工安全技术监管方面

施工安全对于工程进度及效益具有重要作用,国家安全生产条例明确规定,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满足国家强制条款的要求。在监理过程中,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安全监理人员没有很好地理解国际相关安全管理法律和规定,对工程施工过程安全强制性条款缺乏认识,在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时往往过于表面化,不能充分结合施工环境和特点,同时没有很好的管理和利用安全措施费用机制、体系和相关细则,造成安全管理不够深入,就事论事。

3.目前水利大发展形势下对工程监理工作的要求

目前我国西部省份尤其是我省正进行着大量的水利建设工作,工程监理工作量较大,监理队伍的监理质量参差不齐,要确保工程保质、按量、按时完成,就需要监理队伍通过有效的措施来保证日益增加的监理工程质量的监理效果。在此背景下,要结合项目建设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提高现场监理的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建设要求。

3.1设计协调管理

(1)实施设计交底责任制。在设计交底工作方面,应该按照合同要求,分清责任,理清重点,制定设计交底工作流程、工作项目内容及标准等工作,实施责任人制度,将设计交底问题落实到人,并实施项目建设过程责任制度,提高现场管理人员意识。

(2)设计图纸多重审查。设计文件和图纸是施工的标准,也是进行质量控制的标准和依据,在收到设计图纸和相关文件之后,应该由各级人员进行审查,尤其对设计图纸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施工状况进行审查,根据不同层次审查意见,可以实现多方面、全方位的图纸优化,为工程施工提供便利。

(3)设计图纸内容的落实。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做好协调管理工作,进行全程参与及跟踪,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在对现场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施工图纸的优化方案,尤其注重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制定先进的施工方法和方案。

3.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规范性。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方案的审查中,要严格遵守水利水电工程相关技术规范和规程,制定明确的审查流程、审查制度、审点及标准。

(2)分清重点、着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对整个施工过程的概括,涉及具体施工项目的具体方案,具有多层次、复杂性的特点,因此,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过程中,要分清重点,着重对施工工艺方法、生产效率、适用性及设备性能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合理性建议。

(3)加强规范及强制性条款的学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一项系统性的活动,要求审查者本身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际经验。近年来,随着水电工程建设环境的改变,适应于施工环境的施工方法产生了巨大的变化,新的技术条款及规范频频出台,因此,要不断加强新规范和新方法的学习,提高现场决策能力水平。

3.3安全管理措施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和工作制度,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审查流程、审点、审查标准,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坚持实施安全责任制、分层管理、责任到位,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4.结语

目前,国家已将监理工作提升到重要的地位,对监理项目采取了质量责任终身制。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与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如果没有自己真正的管理水平与工作业绩作后盾,要想在竞争中取胜,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水利行业监理单位应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以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更好地为国家工程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