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宣传部双拥工作计划

宣传部双拥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2-02-07 21:13:35

宣传部双拥工作计划

宣传部双拥工作计划第1篇

一、加大双拥工作宣传,营造双拥工作氛围。

双拥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强,影响意义广的工作,做好双拥作对于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巩固国防,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要大力弘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增强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委属系统各单位都要充分利用报、县电视台(广播),建设网站、简报、宣传栏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做好双拥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宣传双拥创建活动的做法和成果,运用建设工作与县城驻军、人武部和消防中队长期以来建立的友好联系,不断丰富和扩大双拥工作内容,努力营造良好的双拥工作氛围。委属各单位都要视双拥工作为政治任务,全面履行双拥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宣传展示双拥工作成就。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

创建双拥模范县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各部门、各单位应履行的工作职责。为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摆上议事日程,工委成立创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工委书记、建设局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双拥活动的工作开展。在加强领导的同时,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研究和制定双拥工作计划,要定期研究和检查双拥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双拥工作制度化,正常化、规范化的工作制度,日常工作中,特别是在市政重点项目建设中,要切实维护和考虑到县城驻军和人武部、消防中队的实际需要,帮助解决问题,处理好建设工作与双拥工作的关系,使双拥工作始终贯穿与建设工作之中,以关心、关注双拥工作的实际行动,推进建设事业深入开展。

三、切实开展拥军优抚工作。

拥军优抚是党和政府的一贯方针政策,是创建双拥活动的基本要素,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委属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拥军优属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落实专人负责,真正做到优抚事情有人管,有人问,各局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县双拥办,做好双拥各类活动的开展,建设局要策划好长新广场大型宣传广告牌;要利用水湖公园人员活动密集的优势,制作双拥宣传标语,提供双拥活动场所;规划局、建管局要对涉及拥军项目给予方便和快速办理;县自来水公司要对优抚对象提供上门服务,建立拥军便民措施。县公交公司要实行军人免票乘车规定,在车内设立提示语。全委上下人人都要把拥军爱军,做好优抚工作作为自己的一份责任,特别是对前来局办事涉及拥军优抚的人员和事项,要热情接待,提供方便,时时处处体现我局拥军优抚的工作环境。

四、抓好军民共建,促进工作开展。

宣传部双拥工作计划第2篇

2016年妇联双拥工作计划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共建合力

多年来,市妇联一贯重视双拥工作,将双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注重调研,确保实效。市妇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双拥共建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制定全年双拥工作计划,按照工作安排开展工作,形成了组织有领导、工作有目标、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办的良好工作氛围。通过积极发动引导基层妇女组织、妇女群众发扬光大太行太岳老区妇女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和革命精神开展拥军活动,着力树立和增强妇女群众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营造双拥格局,不断开展形式活泼、富有实效的双拥活动,进一步夯实了双拥工作基础,确保了拥军优属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开展国防教育,提高全民国防意识

市妇联认真贯彻落实《国防教育法》,在今年八月份组织全市各级妇联干部和部分市直机关妇委会主任参观市里在物贸广场主办的国防教育图片展,通过参观图片展,使我市妇女干部亲眼目睹改革开放以来国防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了解了我国目前的国防形式,促进大家接受了一次良好的国防教育,学习和掌握系统的国防知识和必要的军事技能,增强对军队的理解,使我市妇联干部树立牢固的国防观念,培养热爱祖国、热爱国防、热爱人民军队的情感。

三、丰富活动形式,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拥军优属是妇联的的优良工作传统,在今年八一建军节前夕,市妇联联组织成立一支由妇联主席成爱蓉、正处调研员任改英、副主席崔玲玲、许素平、张连平参加的20余人的拥军文艺宣传队,专门排练了体现军民鱼水情深,共奏和谐曲为主题的舞蹈、小品等节目,于7月22日,23日由妇联主席成爱蓉带队,冒着酷暑深入水东部队、河西部队驻地进行慰问演出。在拥军慰问演出期间,受到了部队官兵的热烈欢迎,在水东部队,我们市妇联的演出人员与水东部队官兵同台演出,军民互动,体现了军民鱼水情深的拥军主题,慰问演出不但使部队官兵度过了一个 难忘的八一节。

2016年妇联双拥工作计划二

拥军优属是光荣传统,县妇联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按照县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双拥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领导重视,切实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

把双拥工作纳入全县妇女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特别是在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县、乡妇联以军地双向纳入为主题,充分发挥妇女勤劳善良、乐于助人的特点,广泛开展为老复员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人员做好事、办实事活动,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困难,并积极配合民政部门落实了部份人员的优抚安置政策,使军人及其家属充分感受到了来自社会和广大妇女的关爱之情。

二、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拥军优属光荣传统的宣传教育。

借助八一建军节日期间,县、乡妇联组织因地制宜利用标语、上街设点宣传、广播电视等宣传形式开展了大范围、大规模的拥军优属专题宣传活动,在广大妇女群众中加强《国家法》宣传,加强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军民团结一家亲,试看天下谁能敌的国防意识和国防知识宣传,引导广大妇女群众从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结合党的先进性教育,充分认识开展双拥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自觉增强国防观念,争做拥军优属的先进模范。今年来,县、乡妇联共张贴标语1多幅。

三、发挥妇女优势,开展情系军队,爱心献功臣活动。

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心灵手巧的优势,发动广大农村妇女为军人千针万线做鞋垫,这一项活动已成为县妇联组织全县广大妇女开展的一项传统性的妇女拥军活动,近五年来,共为入伍新兵和接兵部队官兵做送鞋垫276双,深受各级领导和军人的好评;

宣传部双拥工作计划第3篇

 

一、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

 

1、把国防教育纳入干部在职教育体系,结合201x年干部在职教育培训,采用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对广大在职干部进行国防教育,使广大在职干部树立牢固的国防观念。要求各级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宣讲国防形势,带头参加国防教育活动,以此带动全系统国防教育的深入开展。同时还要利用局域网、橱窗、专栏、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国防宣传教育,扩大国防宣传教育的影响面和效果。

 

2、以建军83周年为契机,抓好主题宣传教育。全县科技系统要按照市、县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热爱人民军队为主题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及召开有关会议,集中宣传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作用和新时期双拥的先进事迹,扩大双拥工作在科技系统内的影响。

 

3、广泛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双拥宣传教育。利用局域网、橱窗、专栏、板报等形式,集中宣传我军的光辉历史、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作用和新时期双拥典型的先进事迹,强化干部职工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扩大双拥工作的社会影响。

 

4、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双拥文化宣传活动。采取开展主题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站所,营造军爱民、民拥军的浓厚氛围。

 

二、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为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我局每年都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军民共建活动。今年县科技局与县预备役炮营结成共建对子,我们要不断完善健全共建制度,明确共建责任和目标。201x年,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部队活动,通过召开军政座谈会、走访驻军机关和基层单位,进一步丰富双拥的内容,进一步增进军地军民之间的感情。今年“八一”恰逢建军83周年,我们将根据上级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共建活动。

 

三、着力促进双拥工作的政策落实

 

1、认真落实双拥政策法规,加强双拥工作各项制度建设,将双拥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着力解决军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多办暖兵心、稳国防的实事,切实维护广大军民的合法权益。

 

2、要严格按照市、县各项规定,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接收安置好军队转业军官、复员干部、退役士兵,落实随军家属安置政策规定,确保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四、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水平

 

1、以创建新一轮全市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为契机,结合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表彰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进一步理清创建思路,把握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促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坚持把解决军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创建活动的重点。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双拥工作内容写入工作报告、列入工作计划和纳入目标考核之中,及时研究解决双拥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制定完善拥军优属工作计划,部署双拥工作。加强对双拥工作文件、档案资料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加强对双拥工作制度的建设。要逐步建立领导干部双拥联系点制度,规范双拥工作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军地走访慰问制度,不断提高平时协商开展双拥活动,战时组织拥军支前的能力。

宣传部双拥工作计划第4篇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把双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局系统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双拥工作例会制度。配备专职干部,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双拥工作专题会议,定期交流双拥工作信息,充实完善军民共建服务内容。形成一个覆盖全局,齐抓共管的双拥工作网络,为拥军优属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积极宣传,营造双拥氛围。市管局(市接待办)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服务部门,积极营造军人优先、军属优先的氛围,努力在局系统内一些重要的服务窗口设军人和军人家属优先标识牌,在行政办公中心及一些公共场所,均悬挂和张贴拥军优属宣传标语,设固定宣传牌,充分利用板报、简报、宣传橱窗等,广泛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活动。开展国防宣传教育活动,参观市人防工程或请老红军做传统教育报告。

3.全面把握,制定双拥计划。在谋划全年机关后勤工作目标时,将拥军优属工作计划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考核,年终有总结。

4.主动作为,建立双拥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局领导要带领局有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同志走访慰问驻部队、院校,或邀请他们到后勤系统参观、座谈,征求他们对后勤部门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的意见。了解部队家属就业、生活等各方面情况,更好地为部队家属提供就业等优质服务。

(二)落实有关政策,结对共建帮扶,在局系统认真做好军属安置、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材料的归档

5.干部安置。对分配到我局干部安置任务,局党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后勤系统的接受安置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6.军属就业安置。切实做好分配到我局系统的家属安置工作,遵照《市现役军人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尽可能发挥后勤系统的优势,把他们安排在工作条件、经济效益都较好点的部门、单位工作。

7.提供优质服务。解决干部家属后顾之忧,积极为干部家属工作生活提供更多的帮助和优质服务,解决幼儿入托、孩子入学等实际困难,提供日常生活帮助。

三、充分发挥优势,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提供再就业、相关培训及后勤服务

8.做好调研工作。为做好新形势下拥军优属工作,我们要经常性的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了解军属就业生活等实际情况,在局系统内,想方设法,采取措施,有针对性为下岗军属提供帮助、就业和培训。

9.积极上门服务。积极提供后勤服务,主动上门联系,最大限度地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立足双拥工作,把握和谐发展,积极开展军民共建各项活动

10.创新双拥活动。局党委积极主动与共建部队进行勾通协商,双方签定共建计划协议书,科学安排军民共建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活跃部队业余文化生活。

11.开展双拥慰问。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局领导要带领局属单位负责人、有关科室同志一道前往,看望慰问共建部队官兵。精心组织局属单位联合举办各类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编排文娱节目到部队演出,送文艺到军营,与官兵同乐。

宣传部双拥工作计划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促进双拥工作社会化和军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的,坚持“双拥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国防观念与改革开放意识同步增强,优抚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原则,夯实基础、创新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县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二、目标任务

按照双拥模范县创建程序、命名周期,从现在开始启动实施,2019年8月成功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2020年8月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全面提升全县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地方党委、政府和驻军领导机关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党政军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具体的实施计划、完善的保障措施。坚持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双拥联席会议等制度,双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发挥明显,双拥办实行军地合署办公,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组织、协调和指导双拥工作有力。

2.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以爱国拥军、爱民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双拥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地方党委、政府及组织、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适应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教育制度和教育设施,教育对象、时间、内容落实,形式、方法多样。双拥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成果丰硕,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经常活跃,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社会氛围浓厚。

3.军民融合有效推进。军地各级军民融合发展的意识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制度机制健全。军地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广泛深入,经济社会发展对部队建设的支持作用和部队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明显。城乡基础设施兼顾国防需求充分,支持部队住房、医疗、装备维修等保障社会化富有成效。

4.拥军工作扎实有效。大力支持部队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配合和保障部队完成训练演习、战备执勤、科研试验、海洋维权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成效明显。深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医疗等拥军活动,动员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协助部队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培养新型军事人才,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支援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完好。军供站建设成效显著,应急保障能力强。

5.拥政爱民成果显著。利用军队资源和优势,积极参加和支援县域发展、地方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做好扶贫帮困、助学兴教、医疗扶持等工作。奋勇参加抢险救灾,全力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协助地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防范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充分发挥战斗队工作队生产队作用,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团结影响群众的工作,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

6.政策法规落到实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建设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并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完善配套地方法规政策。转业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军休人员、残疾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接收安置,以及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等政策得到落实;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征兵任务按时完成,兵员数量质量得到保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住房等保障落实到位,并保证其生活水平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享受优待;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做到功能突出,作用明显。军队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尊重少数民族的和风俗习惯,定期开展拥政爱民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树立人民军队的良好形象。

7.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开展双拥活动以基层为重点,注重落实,讲求实效。年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平时有活动。各项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广泛,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点。健全各项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推进双拥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8.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军民共学科学理论、共树文明新风、共育优秀人才、共办文化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提高军民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活动,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军警民联防联治活动开展经常,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9.军政军民关系融洽。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爱护军队,尊重军人,关心部队建设。部队尊重地方党委、政府,热爱人民,支持地方工作。军政军民互相关心,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军地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处理。

三、实施步骤

按照“集中时间、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达标”的要求,创建工作分五个阶段:

1.组织动员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2月)。制定《富平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县创建部级双拥模范县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力营造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的浓厚氛围。

2.工作推进阶段(2017年3月—2018年3月)。全县各单位要按照《全国双拥模范县标准》,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逐条逐项对照落实,确保各项双拥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3.检查自评阶段(2018年4月—2018年12月)。对照《全国双拥模范县量化考核标准》进行全面自查,逐条逐项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做好迎检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申报迎检阶段(2019年1月—2019年5月)。结合自查情况,制定迎接省级考评验收方案,全面汇报我县双拥工作成果,认真做好各项考评验收工作,确保通过省级验收,创建为省级双拥模范县。

5.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6月—2020年8月)。巩固发展我县双拥成果,健全双拥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我县双拥工作深入持久开展,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同时,根据省上统一安排,及时衔接申报,力争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成功。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双拥模范县创建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成立富平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与富平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一致。具体组成为: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人武部政委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外宣办、团县委、妇联、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国土局、水务局、卫计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经发局、工信局、文体广电局、文物旅游局、粮食局等部门,以及城关街道、淡村镇、庄里镇、驻富部队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导推进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日常协调服务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县委办:制定党委议军会议和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并抓好会议制度落实;制定、出台奖励办法,对在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适时进行奖励。

2.县政府办:把双拥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各级各部门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负责有关双拥、议军方面会议的记录,领导参加双拥活动实施方案及走访慰问驻军和优抚对象等事件的记录和汇报材料审核把关等工作。

3.县委组织部:结合富平实际,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制定并按时完成年度安置任务;加强对军队复转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充分发挥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的骨干作用;把双拥工作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范围。

4.县委宣传部:有计划地开展国防动员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在电视台、网站开辟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专栏,拍摄双拥宣传专题片;加强优抚安置法规和军事法规宣传教育;宣传双拥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组织和指导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把双拥内容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重要内容。

5.人武部:负责将双拥工作列入军队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协调各驻军部队做好拥政爱民工作;整理收集部队政治教育、党委议军会议、军地联席会议、国防教育基地、双拥活动简报及上报信息、双拥典型人物和党政军领导参加双拥活动及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的照片、图片、剪报、影视或文字资料;军地各基层单位“双拥”组织建设资料齐全(村居委会有拥军优属服务组织,连队有群众工作活动小组),联谊活动、结对帮扶等活动情况有记录;军民共建点、共建协议书、共建活动及军警民联防联治、征兵情况材料齐全;爱民工程点内容充实;建立军民矛盾和纠纷预警机制,成立维权领导小组,制定维权政策和法律援助中心;严格落实征兵有关政策规定,保证兵员质量。

6.民政局:督促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法规和政策;强化优抚安置政策法规建设力度,做好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做好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保护和管理;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积极培养使用军地两用人才。

7.双拥办:负责双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负责与成员单位和驻军联系,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推广典型,表彰先进;指导军民共建双拥模范县活动;组织协调大型双拥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开展双拥工作;参与协调军地军民纠纷;收集整理有关双拥工作资料。

8.编办:负责落实县双拥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扩编;对符合安置条件、妥善安置到各事业单位的退伍军人落实编制。

9.人社局:做好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及其随军家属子女的接收和安置工作;总结表彰军队转业干部中的先进典型;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干部随军家属中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接收安置;协助解决好困难企业中干部的生活。配合做好城镇义务兵的安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做好部队随军家属包括下岗军人家属的安置、培训和再就业工作。

10.经发局: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协调落实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参与协调驻军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协调驻军部队支援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11.文体广电局:负责将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双拥专题片和典型人物的影视资料拍摄,在电视台开辟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专栏,做好我县双拥工作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

12.公安局:配合人武部、武警部队、消防部队制定联防联治方案;总结军警联防联治、维护社会治安的经验做法;负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有效保护军事设施;负责建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机制,依法优先、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大力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为部队训练演习提供方便和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做好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复员、退伍军人及其随军家属户口迁移工作;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部队军事运输安全畅通;协助征兵部门做好新征兵员的政审工作。在县城各宾馆设立“军人优先”服务标志牌。

13.财政局:保障创建经费及时到位,保证优待抚恤资金及时拨付。负责将军地合署办公的专项经费和专用车辆、慰问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双拥活动经费、烈士陵园维护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负责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和重点优抚对象大病救助资金列入专项预算并逐步增加;负责落实经费解决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问题;配合民政部门研究制定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并纳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

14.卫计局: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落实好优抚对象医疗优惠政策;在各医疗机构设置军人优先、优抚对象优先等服务标志,开设优抚对象门诊、病房,建立优抚对象医疗档案,有档案可查,双拥工作有计划、有总结。配合征兵部门做好新征兵员体检工作。

15.交通局:负责在车站、公交车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立军人优先、优抚对象优先的标志。负责公路、桥梁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在各类停车场设置军车免费停放标志;负责落实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乘坐各类交通工具时应享受的各项优待。

16.教育局:搞好学校国防教育、军训组织、文化科技拥军;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驻军和优抚对象做好事、送温暖;积极解决军队干部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

17.国土局:帮助部队做好军事用地的征用工作,协助驻军搞好土地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处理军地土地纠纷。

18.文物旅游局:负责落实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风景名胜区应享受的各项优待;在旅游景点设立永久性双拥宣传标志及军人免费标志。

19.粮食局:负责我县驻军的军粮供应工作,保证供应优质、及时,开展行业拥军,深化“好米好面供部队”等优质服务活动,积极支持和参加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为驻军部队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

20.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支持部队的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市场监管机构对军供保障、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及优抚对象、转退军人、随军家属的生产经营提供帮助和支持,落实军人创业有关优惠政策。负责在各大超市以及有关企业设置军人服务窗口和军人优先标志。

21.住建局:积极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优先优待,在城乡基础建设中兼顾到军事需要,制定优先优待政策。负责在县城主要交通要道、公共场所,设计安装双拥永久性宣传标牌,并负责管理和维护。

22.综合执法局:负责配合做好县城主要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双拥永久性宣传标牌设立、管理工作。

23.农业局: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24.总工会: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各级工会的工作计划,做好国防和双拥宣传,发动组织职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25.妇联: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妇联工作计划,配合部队宣传表彰女军人先进典型,培养支持部队建设的好军嫂典型,发动妇女开展为驻军官兵和优抚对象送温暖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维护军人家庭、婚姻等合法权益。

26.团县委:将双拥共建工作列入各级团组织的工作计划,加强对青少年和团员的爱国主义和国防观念教育。组织军地青年联欢联谊,发动各级团组织、青少年志愿者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送温暖、办好事。

27.各镇(街道):制定每年双拥工作计划,成立双拥工作领导机构;认真落实优抚政策,按时兑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各项抚恤补助金;认真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因地制宜开展双拥活动。

28.驻富各部队:把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部队教育规划,建立国防和双拥教育基地并组织开展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有效保护军事设施;制定本部队每年的拥政爱民工作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积极参加和支援驻地经济社会建设,从实际出发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工作,建立扶贫联系点和“美丽乡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援建点;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参加军地统一组织的捐赠活动,为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参加驻地绿化美化、植树造林、环境整治;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每年为驻地群众办1-2次有影响的实事好事;参与平安富平建设,加强军警联防联治,协助地方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执行军队群体纪律,定期开展拥政爱民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树立人民军队良好形象;与驻地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军地双方有共建共约和共建活动制度;制定贯彻落实《军人道德规范》的具体计划和措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双拥模范县是一项崇高的政治荣誉,是军地和谐、经济繁荣的重要标志,也是全县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镇(街道)、各部门和驻富各部队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创建工作任务,投入创建工作经费,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人武部、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确保双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教育。要采取组装宣传车、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意义、目的。县电视台要开辟专版专栏,加大对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先进典型及时跟进报道,引导群众树立拥军优属意识,形成“爱国拥军、人人有责”的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3.严格落实责任。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量大面宽、任务具体,必须统筹兼顾,齐抓共管,创新创优。各镇(街道)、各部门和驻富各部队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创建各项标准和工作任务,明确专门机构人员,全力推进日常创建工作。要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4.严格督查考核。县创建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协调,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考核办要将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各相关镇(街道)、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纪委、监察局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全面监督,对工作推脱、行动缓慢、工作滞后的,严格追究责任。

持续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方案

2016年7月29日,泉州市再次获评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实现双拥模范城“八连冠”,这是全市军民共同取得的崇高政治荣誉,也是全市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标志性成果。第十一届市委常委会第155次会议提出,要认真贯彻“坚持军地合力,军民同心,全面提高双拥工作水平”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八连冠”为新起点,启动“九连冠”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双拥工作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实成效上发展。工作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同步发展,拥军优属与拥政爱民同步发展,全力深化我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全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力推动“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现代化泉州建设和驻泉部队“能打仗、打胜仗”能力提升。

创建目标

2017年,创建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力争第三次实现“满堂红”创模目标,为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夯实基础;2020年,泉州市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分别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六连冠”、“四连冠”目标。

创建任务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规定内容:双拥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党政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军分区、人武部党委工作报告;党政军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双拥活动,完善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双拥联席会议制度,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设有相对固定的联络员,双拥活动年度有工作计划和总结,每年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进行工作述职(或书面述职);地级以上市双拥办有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军地合署办公,县级双拥办有相对固定的地方工作人员和部队人员参与工作,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有人负责双拥工作,双拥办工作制度健全,档案资料齐全;双拥工作经费及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经费保障满足双拥工作需要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

创新特色内容:建立健全述职制度,结合每年召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宣传、教育、民政、人社、住建、国资委、国税、地税、工商、人民银行,泉州军分区政治部等军地成员单位进行工作述职;群众性拥军优属服务组织形成网络,鲤城区、丰泽区各选择3个社区(居委会),试点成立“拥军优属服务站”、“拥军优属法律援助点”,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市双拥办、司法局,鲤城区、丰泽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泉州军分区政治部负责)

2、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规定内容: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地方党委、政府及组织、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落实;有国防和双拥教育阵地或教育基地,每年集中组织开展1次以上教育活动;当地主要媒体开辟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专栏;城区主要公共场所有永久性双拥标志或宣传牌;运用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定期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用语;利用阅报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公共设施进行教育宣传;军烈属家庭挂光荣牌,官兵立功受奖喜报及时送达并予以宣扬;编印工作刊物、开办双拥网站或网页,交流双拥工作经验做法、反映双拥工作动态等;双拥文化产品创作推广富有成效,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经常活跃,重视培养和宣扬双拥先进典型。

创新特色内容:出版《文都鱼水情》---泉州拥军群英谱,宣传双拥模范人物;将市区公交停靠站作为中心城区宣传主阵地之一,在5%的公益广告版面中,根据实际需要分配适当比例的广告版面,国防教育、双拥工作、征兵宣传标语,在市区工人文化宫建立双拥宣传园区,进一步完善鲤城区江南兴贤路国防教育一条街,增设新门街文旅街区为国防教育示范一条街,依托郑成功公园建立丰泽区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公园;建立泉州双拥公众微信号,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县(市、区)双拥办相关人员组建泉州双拥微信群。(市委宣传部、市双拥办、交通委、市政公用事业局、国资委、总工会,鲤城区、丰泽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负责)

3、军民融合有效推进。

规定内容:广泛宣传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重大战略思想,军地各级军民融合发展意识普遍增强;积极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促进应融则融、能融尽融、努力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结合实际制定军民融合发展规划措施,设立军民融合发展项目;进一步完善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制度机制等相关保障措施;着眼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开展军民协同创新,积极推动军地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兼顾国防和军事需求;支持部队住房、医疗、装备维修等保障社会化;充分发挥部队装备、设施、场地等的民用效能,支持地方建设发展;配合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协助解决合同协议解除相关问题,避免发生军民纠纷,保持军政军民关系和谐。

创新特色内容:推行“互联网+”军民融合产业项目服务,建立健全全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产业项目奖励制度,及时奖励进入军工行业的企业和取得军工生产资质认证企业,调动民营企业参与军工生产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泉州潜力优势,引导先创、军鹏、亿仁等企业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适应新形势下部队建设需要,争取更多泉州产品纳入军需采购目录,及时主动对接,推动更多部队技术创新成果在泉州转化;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的通知》及部队相关规定,从东宝、龙兴小区经济适用房划出约100套保障性住房,优先解决31集团军泉州片区干部住房困难,部队申购人员资格由31集团军负责,报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各级住建部门每年牵头深入辖区部队实地调研,掌握驻军现役军人住房保障需求,逐年分期分批拿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确保现役军人按照上述规定优先购买驻地保障性住房,集中建立拥军楼、军人楼,解决好驻泉部队现役军人住房困难;抓紧解决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项目,促进相关项目在部队训练中发挥更大作用。(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住建局、双拥办,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负责)

4、拥军工作扎实有效。

规定内容: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支持推动新调整组建部队的新营区、新设施、新阵地建设,在规划审批、土地划拨、资金投入、费用减免、水电供应,给予必要倾斜;结合公共资源均等化,促进教育、医疗、交通等优质公共资源向部队周边配置,为部队官兵提供便利;主动配合部队有关单位撤并转改工作,协助搞好人员分流、营产管理、在建工程善后、涉法涉诉问题处置,促进转隶移交平稳顺利;支持部队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科研试验、海洋维权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深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医疗等拥军,支持部队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培养新型军事人才、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审批规划、土地征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积极配合部队进行体制编制、政策制度等调整改革;全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军供站编制、人员、车辆、经费按规定落实,设施、设备完善,保障能力强,为过往部队提供优质服务;车站、码头、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设有残疾退役军人、烈属和现役军人等优先优惠服务的标志,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各类公共收费停车场所设有军车免费停放标志;建立各种社会拥军组织,社会化拥军活动开展经常。

创新特色内容:开展科技文化进军营,坚持和创新师旅团部队科技文化拥军现场办公制度,增加市科技拥军专项资金每年至500万元以上,加大扶持部队科技文化项目建设力度。开设“温陵讲堂”、“心理健康讲坛”、“泉州讲古”,提升官兵精.气.神;开展项目建设进军营,按照驻闽部队有关问题专项任务部署会议要求,由市委或市政府分管领导适时到驻军单位现场办公,帮助部队解决军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开展支前保障进军营,坚持和发扬“驻泉部队军事行动到哪里,支前保障就延伸到哪里”的优良传统,市双拥办、支前办要建立起实物慰问部队的制度;开展法律进军营,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拥军优属服务功能,市县两级法院要向部队官兵发放维权工作联系卡,公布维权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服务制度和服务承诺;全市车站、机场、码头、医院、商场、广场等各类公共收费停车场张贴“军车免费”停放标志。泉州中心市区公交车辆均应张贴“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军休干部”中心市区免费乘坐标志。开展交通专线进军营,加强对9条拥军专线运营的指导和管理,各级政府要加大运营企业扶持力度,将拥军专线运营亏本补贴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优先安排补助资金,确保现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免费乘坐,成为我市双拥宣传流动窗口。(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市政公用事业局、交通委、卫计委、体育局、旅游局、人防办、国资委、双拥办、支前办,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负责)

5、拥政爱民成果显著。

规定内容:驻军拥政爱民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预案健全,准备充分,完成任务圆满。积极参加为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开展扶贫帮困,积极参加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行动和驻地新农村建设或城市社区建设,有扶贫联系点和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援建点,援建有项目、有成效;开展助学兴教,帮助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开展德育美育体育等特色教育,组织团以上领导干部与贫困学生结对助学;开展医疗扶持,团以上单位医院(门诊部)积极为驻地群众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参加驻地生态文明建设,在植树造林、环境整治等方面成效明显;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积极为驻地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好事。协助地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谐创建,加强军警民联防联治,协助地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有效;支持驻地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训工作,支持小学和初级中学开展少年军校活动;开放部队军史馆、荣誉室、武器装备陈列馆等场所支持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学雷锋”便民活动;军分区、人武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驻军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成绩显著。

创新特色内容:召开驻泉部队拥政爱民工作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讨论部队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三峡移民村的军民共建活动,各县(市、区)人武部牵头,组织驻军继续与三峡移民村开展共学共建活动,扶持移民融入泉州,促进移民发展生产;引导东部战区陆军所属驻泉部队开展与龙岩革命老区的结对精准帮扶活动;开放73141部队红色尖刀连、73311部队红军一连、73146部队海峡神炮连、海军泉州舰,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主阵地;开展美丽乡村共建活动,驻泉各部队以连为单位,组织官兵帮助驻地乡村整治村容村貌、植树造林、生态建设,参与驻地乡村公益事业。(泉州军分区政治部,驻泉各部队政治部(处)负责)

6、政策法规落到实处。

规定内容:结合本地区和驻军部队实际,出台综合性双拥政策规定;对在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明确奖励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事设施得到有效保护;现役军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残疾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现役军人和残疾退役军人参观游览当地公园、博物馆、风景名胜区享受优待;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退役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不低于国家和省定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落实;省和县级财政预算有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并逐步增加;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等实际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达到或高于相关政策法规明确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实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城乡一体发放的地区,可参照城镇户口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执行,具体标准由本地区结合实际制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落实编制、人员、车辆、维修改造和日常运行经费,在爱国主义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优抚医院、光荣院的编制、人员、车辆、经费按规定落实,功能发挥良好;开展医疗巡诊,承担短期疗养服务;光荣院集中供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标准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妥善安置好转业、复员、退休干部和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军人、无军籍职工等,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政策得到落实;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扶持政策落实,一次性经济补助、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费按时足额发放且列入财政预算;针对改革中军人调整交流、异地任职增多等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配套措施,妥善安置公务员和事业编制身份随军家属,积极扶持随军家属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未就业随军家属给予适当生活补助,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入学入托按政策享受优待;军队离退休干部妥善安置,政治、生活、医疗待遇落实;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编制、人员、车辆、工作经费、附属用房设施落实,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按政策接收安置,地方补助补贴落实;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群体性上访事件;部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执行军队群众纪律,在驻地群众中形象好。

创新特色内容:认真落实总理关于“拓展后路、巩固后院、扶持后代”的讲话精神,一是做好安置工作,排除干部、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依照《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及相关干部安置政策要求,抓好干部的安置工作,按上级规定落实团职以上干部的实职安置率和营职以下干部进入公务员或参公单位的比率,落实好干部各项福利和政治待遇。修改完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05﹞80号),提高干部随调家属一次性安置费标准;修改完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放自主择业干部退役金补差的通知》(泉政文﹝2006﹞14号),做好自主择业干部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做好企业干部的解困维稳工作,确保全市企业干部总体和谐稳定。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保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当年度完成。加强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确保军休人员“两个待遇”落实。二是完善优待抚恤政策体系,增强军人荣誉感和军事职业的吸引力。严格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城乡同一标准制度,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年增长比例和义务兵年度优待金不低于省定标准。针对国防和军队改革中军人调整交流、异地任职增多等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配套措施,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市政府、泉州军分区批转市人社局、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下发的《泉州市军人军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意见》(泉政文〔2015〕48号)的要求,军地双方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军人军属随调随迁、安置就业等工作。三是配置优质教育资源,满足军人子女教育的需求。要认真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配套政策,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军分区政治部制定下发的《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泉教综﹝2013﹞73号)要求,切实做好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的入学工作。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要认真督促检查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履行双拥职责、以及涉军“三后”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特事特办原则,切实帮助官兵解除“三后”之忧。(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人社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泉州军分区政治部负责)

7、双拥活动坚持经常。

规定内容:双拥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年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平时有活动;广泛开展关爱功臣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办好事实事成效明显;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走访慰问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驻军部队领导到地方有关部门走访,并慰问困难群众;当地党委、政府和驻军,每年烈士纪念日组织开展公祭烈士活动;积极探索创新富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点的群众性双拥活动载体。

创新特色内容: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季度计划总结制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广成功做法;组织军地领导开展烈士公祭活动;盘活社会资源,深入开展双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医院、进学校、进车站、进连队、进两新组织的活动。(市民政局、双拥办,各成员单位负责)

8、军民共建富有成效。

规定内容:部队连队、舰艇、飞行大队及其相当的队、站、室、所、库等基层单位与驻地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军地双方有共建公约和共建活动制度,经常组织共建活动;有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军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活动,弘扬社会文明新风;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共建(拥军)活动成效明显。

创新特色内容:一是深化部门共建活动,开展军地共建共学“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扩大领域,引导所属科级单位或相关科室与驻泉部队挂钩连队的班排或家庭贫困战士开展挂钩共建或结对帮扶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深入部队“学兵、知兵、感兵”活动,特别是对家庭贫困战士的帮扶,弘扬乐善好施精神,采取“一挂多”和“多挂一”形式,精准扶持,帮助战士家属发展生产,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二是深化跨区共建活动,洛江区、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要继续巩固与驻泉部队团以上单位开展双拥共建成果,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与部队共建。组织“兵妈妈”服务队,深入跨区共建部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体验部队生活,鼓励子女安心服务,在部队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三是深化军企共建活动,盘活民营企业拥军资源,拓宽企业拥军参与面,充实各级企业拥军协会力量,建立慈善拥军基金,积极帮助贫困战士家属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开展“送岗位进军营”活动,优先安排随军家属就业,解决部队干部后顾之忧。学习借鉴“石狮市老大妈拥军服务队”经验,组织引导企业职工成立拥军服务队,深入驻地部队开展服务活动,激发企业员工的拥军优属热情,进一步打响我市社会化拥军品牌。四是深化“城舰”共建活动,推选新一届泉州市人大代表,举办城舰共建论坛,传承猛虎精神,邀请猛虎英模到我市作典型报告,传经送宝。(市文明办、双拥办,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企业拥军协会,泉州军分政治部负责)

9、军政军民关系融洽。

规定内容:军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办实事;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有预防和处理军民纠纷的规定措施,当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军地双方及时妥善处理。

创新特色内容:每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不少于1次走访东部战区陆军部、省军区、31集团军,以及泉州军分区、驻泉师旅部队;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不少于1次走访驻闽空军、海军机关,驻泉独立师旅团部队;经常互通情况,遇事主动协商,妥善解决;严禁重大军地军民纠纷发生,遇一般军民纠纷发生,军地领导能亲自出面、妥善解决。(市双拥办、支前办,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负责)

创建措施

1、强化职责。军地双方共同维护崇高的政治荣誉,进一步坚定信心,咬定目标,全力争创,志在必得,努力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努力提高“拥军优属.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抓好各项双拥工作的全面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泉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建立“一把手”责任制,履行好应尽的责任,完成工作目标,确保在上级的检查考评中不失分、不拖全市双拥工作的后腿。

2、强化氛围。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和环境建设,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创建双拥模范城氛围。加强与军地媒体对接合作,大力宣传我市双拥工作的特色亮点,扩大我市双拥工作知名度和影响力。抓好一批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公园或一条街的建设,每年搞好一组双拥创模系列报道。

3、强化基层。按照双拥在基层活动,扎实开展双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医院、进学校、进车站、进连队、进两新组织等九进活动,激发各行各业自觉、自发、自愿参与双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抓好规范化建设,落实达标制度,完善档案资料,夯实基础,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双拥工作上新台阶。认真总结推广双拥在基层的先进典型,老典型要巩固发展提高、出新招、有新意,新典型要有新亮点、新特色。

4、强化基础。针对《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我市实际情况,适时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高标准、严要求,重点抓好落实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的基础工作。

5、强化保障。进一步加大对双拥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促进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的深入开展。

6、强化督查。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双拥创模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加强检查。把创建工作与评先创优和绩效考评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做的好的、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能完成创建任务的,实行问责,追究责任。

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2016年9---12月,下发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启动方案,召开全市双拥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精神,研究部署创建任务。各单位2016年开展双拥活动的图片、资料,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上报市双拥办(地址:市行政中心D幢517室,电话:22500615、22500636),图片应注明活动时间、内容、人员职务等信息。

2、第二阶段:2017年,为新一届省双拥模范城考评迎检考评年,对照考评内容,查漏补缺、资料归档、迎检环境布置,制定迎接省考评组的接待方案,做好各个环节的服务和保障工作,确保实现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奠定基础。双拥工作图片资料上报时间另行安排。

3、第三阶段:2018年,为全国双拥模范城中期调研督导年,要针对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考评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限期整改,做好中期调研督导的各项准备工作。双拥工作图片资料上报时间另行安排。

宣传部双拥工作计划第6篇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在我们党领导下全国亿万军民的伟大创造,是人民共和国和人民军队性质、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运用。无论是血雨腥风的革命战争年代,还是改革开放的发展新阶段,双拥工作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蓬勃发展,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成为推动中国革命、建设和发展的巨大力量。双拥工作关系到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兴旺发达,人民群众幸福安康,对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富国强军”,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历来高度重视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在历届命名表彰活动中,我县都榜上有名,特别是在__省第六届(__年)、第七届(__年)、第八届(__年)连续三届的命名表彰活动中,__县分别荣获一次双拥先进县、两次双拥模范县荣誉称号。在历届创建活动中,我们创造了很多典型和亮点,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为争创__省第九届双拥模范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保障。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双拥工作,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一系列重要方针,紧紧围绕军地建设发展目标,在组织上加强领导,在政策上鼎力支持,在经费上全力保证,为双拥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聚共识。我县坚持以增强军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导向,把宣传教育作为开展双拥工作的首要任务和主要措施,把强化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和地方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和部队政治教育计划,整合资源,创新载体,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双拥国防观念深入人心,双拥工作思想基础更加扎实。三是心系官兵,解难帮困办实事。我县以完善和落实双拥政策法规为着力点,把驻军当亲人,视官兵为子弟,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切实保障广大军民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县每年都要投入优抚经费1500余万元(含上级拨款),为33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定期抚恤补助和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残疾军人发放生活补助费。四是军地共建,双促双赢齐发展。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积极统筹资源,加大投入,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加强县、乡人武部应急应战组织指挥体系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帮助驻地部队解决基础设施、后勤保障、军事训练、战备执勤等方面的困难,为科技强军、质量建军创造了良好条件。驻罗部队官兵牢记人民军队宗旨,视人民为父母,把罗平当故乡,在加紧作好军事斗争准备,完成各项训练任务的同时,积极参与抢险救灾、扶贫帮困和新农村建设,特别是最近4年抗击特大旱灾,用实际行动谱写了拥政爱民的新篇章。同时,每年春节、“八一”建军节前夕,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双拥活动;广泛开展军(警)民共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行业等活动,不断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军地和谐发展。这些经验来之不易,是历届县委、县政府创新实践的结晶,值得我们认真总结,继续发扬,并针对当前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创新、丰富和完善,更好地为创建工作服务。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这次争创双拥模范县,时间紧,任务重,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驻罗部队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的部署上来,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做到有明确的任务目标,有具体的实施计划,有完善的保障措施。党政军主要领导要身体力行,带头参加创建活动,亲自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建立领导责任制,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推进的责任体系。要按照人员精干、经费充足、设施齐全的目标,加强“双拥”办公室建设,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每件事情都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做到万无一失,不留死角。

二要加强舆论宣传

,积极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把双拥工作列为宣传重点,大力宣传双拥工作的政策法规和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县的重要意义、方法举措和实际成效,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不断扩大双拥工作的社会基础。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县级主要媒体和刊物要开辟一个争创双拥模范县的宣传专栏,组织新闻记者集中采访报道全县双拥工作中取得的优异成绩、涌现的先进典型人物,真正做到双拥宣传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章、主要交通道路有宣传牌的宣传格局,努力营造一个全县处处话双拥、人人搞创建的良好氛围,切实把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的创建部署化作全县人民和驻罗部队官兵的自觉行动。 三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创建活力。争创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军民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驻罗部队要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加强沟通联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保持上下密切沟通,形成“军地齐动、上下联动、整体推动”的良好格局。县双拥办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等职能,积极落实好创建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创建目标,明确职责任务,明确包抓时限要求,严格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确定的工作任务分解方案,逐项对照落实,特别是纳入考评的痕迹管理材料,要及时补充完善,确保一分都不能丢。

宣传部双拥工作计划第7篇

庆八一建军节活动策划方案

为隆重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1周年,扎实做好20xx节日期间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弘扬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激发军民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进一步增强双拥意识和国防观念,丰富双拥工作的形式和资料,进一步推动街道双拥工作。根据城关区双拥办的有关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广泛深入开展双拥活动,个性是走访慰问驻军、慰问烈军属是我们多年的老传统,各单位要利用八一建军节这个契机,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宣传在双拥活动开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军民共建的成果。

二、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我街道辖区内目前主要有2个驻军部队,即xx军区、xx消防支队广场中队。节日期间街道将组成慰问组到驻军走访慰问,并与部队领导开展座谈活动,各社区和辖区各单位都要用心行动起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

三、广泛开展关心关注优抚对象的活动

节日期间要多关心、帮忙广大优抚对象,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在节日期间各社区可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好以关心关注优抚对象为核心资料的双拥活动,有条件的应购买些慰问品,同时利用八一建军节,召开军人家属、烈属等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深入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家中,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适当组织青年志愿者、青少年和学生为优抚对象做好事。

四、工作要求

(1)牢牢把握正确方向,精心筹划、严密组织各项活动,大力弘扬主旋律,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共创和谐的浓厚氛围。

(2)始终突出思想教育内涵,要充分发挥重大纪念活动思想教育宣传作用,综合运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

(3)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按照隆重、热烈、简朴的原则开展活动,并将活动状况以书面上报街道。

庆八一建军节活动策划方案范本

为隆重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1周年,进一步发扬双拥工作的光荣传统,加强和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现就全旗上下在八一建军节期间,广泛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双拥社会氛围

今年是我旗争创自治区双拥模范旗五连冠活动评选之年,全旗各单位、驻库各部队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全旗各单位及各驻库部队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改革开放以来全旗军民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奋斗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坚强的军政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在促进我旗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军民强化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进一步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全社会营造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浓厚氛围。

二、发挥军地优势,积极开展互办实事活动

八一期间,要紧紧围绕争创自治区双拥模范旗工作,采取军地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军地互办实事活动。

全旗上下要着眼部队需要,从有利于驻军建设出发,根据部队训练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大力开展智力拥军、科技拥军、政策拥军、法律拥军、文化拥军等一系列的行业拥军活动。要有计划地走进军营为官兵服务,为部队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问题。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要积极为驻库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及军烈属做好事、送温暖。

驻库部队要教育官兵严格遵守群众纪律,自觉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风俗习惯,并对官兵遵守群众纪律情况进行检查,树立我军威武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沟通联系、密切感情,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三、加强检查,认真落实各项双拥政策法规

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xx市拥军优属规定》,认真组织检查各行各业、各部门在双拥政策法规方面的落实、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执行情况,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兑现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法规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实处。驻军各部队也要对照《驻xx市军警部队拥政爱民规定》精神,认真检查群众纪律的执行情况。

军地各级组织要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有一名领导负责,确保活动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搞好宣传教育,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要制定出符合实际的详细活动计划,活动结束后于8月10日前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旗活动,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到旗双拥办。

庆八一建军节活动策划

一、活动主要内容:

(一)活动目的:

在即将来临的八月一日,我们迎来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xx岁的生日。在此之际,为了讴歌人民解放军对伟大祖国和人民做出的丰功伟绩,颂扬人民解放军为保卫祖国用血肉筑起的钢铁长城,展示参战岁月解放军团结、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整体素质以及团体协作能力。加强对民众的教育及引导工作,在辖区内唱响时代主旋律,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中国计量学院、洞头县团委以及洞头县质监局特组织此次庆祝晚会,深情回顾解放军的奋斗历史,继承和发扬解放军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并使广大市民更加了解人民解放军史,明白当今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激发历史责任感。

(二)活动主题:同庆建军佳节,共叙鱼水深情

(三)活动对象:所有市民、各级领导、嘉宾

(四)活动时间:xxxx年8月1日

(五)活动地点:x县

(六)活动主办:x学院

温州洞头县团委

(七)活动协办:x县质检局

二、前期宣传和准备:

准备阶段召开动员大会,确定负责人,大家熟悉策划以及自己所负责的工作

(一)活动宣传:

1. 宣传时间: 7月29日至8月1日

2. 宣传地点:x镇中心街

3. 宣传方式:

(1)横幅制作(同庆建军佳节,共叙鱼水深情八一建军节晚会

时间:8月1日6:30 地点:)【地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定】

(2)海报制作(电子版海报,张贴于市区人员密集处)

(3)宣传单的制作(同庆建军佳节,共叙鱼水深情八一建军节晚会的宣传,

张贴于洞头各个机关、单位、工厂的宣传栏处)

(4)借助当地电视台、报纸、广播等媒体介绍本次晚会,并说明放票点等详细信息。

(5)指向标、路标的制作与张贴

(6)定制一件晚会T恤,并请当地民众签名

(7)通过洞头质监局的网站,人人网、微博进行宣传

(8)入场门票及节目单分发(入场门票获取:凡在宣传方式6处有签名的都可获得门票一张,单位/机关的分发)

(二)场地设备的租借:

1. 横幅、海报张贴申请

2. 宣传单张贴申请

3. 场地租用申请

4. 指向标、路标张贴申请

5. 表演场地、灯光设备、音响设备租借

(三)其它文书制作:、

1. 邀请函:统计能到场嘉宾以及领导,制作邀请函。

2. 节目单:根据终审确认后的节目制作

3. 门票:为嘉宾留出前排位置,嘉宾凭邀请函入场,嘉宾后空出一排作为机动,其他座位制作门票。

(四)联系活动相关人员:

1. 联系商家以及完成承诺给予赞助商的服务工作

2. 联系领导、嘉宾等需要准备的讲话稿件以及需要参与的各项流程。

3. 与洞头县各大中、小学,企事业单位相联系,洽谈相关募捐合作事宜,寻找募捐合作单位,同时向各单位宣传党建知识。六月份向各有合作意向的中、小学及各级其实也单位发出文件说明,启动相关募捐事宜。(注:该次募捐活动截止后将所募得的爱心善款成立一个爱心基金帮助他人。)

4. 寻找当地需要帮助的孩童,给予一些精神、物质上的帮助。

5. 联系主持人、艺术团等当晚参加节目演出的人员

6. 联系给予提供晚会所需设备物品的人员

三、晚会前期的安排:

(一)舞美准备:

1. 喷绘背景

2. 气球

3. 路标制作

(二)舞台准备:

1. 节目终审后,搜集好整台晚会所需的音乐。(作双份备份)

2. 联系各个节目的负责人,需要准备哪些道具(最好由各个节目自己准备,如有需要,告知采购组)

3. 灯光音效的协调。

(三)宣传准备:

与当地的电视台、报纸、广播等媒体取得联系

(四)晚会录制:

联系当地电视台进行录制

(五)人员安排:

1. 礼仪人员:若干名,需熟悉具体流程、场地和座位安排,将领导、嘉宾以及民众引导到正确位置

2. 主持人:一男一女,需熟悉活动的流程,和内务组进行良好的沟通后,准备好主持稿

3. 维护秩序人员:若干名

4. 跟进人的安排:最好做到一个人负责一个晚会节目,见晚会剧务安排表。

5、相关工作人员于中午11点前将会场布置完成

6、晚会结束后清理场地的负责人

7、催场、话筒的管理负责人

(六)节目准备:

1. 完成节目收集、筛选及后期的排练、彩排工作

2. 主持人的选择、形象设计及台词审核

3. 准备好晚会所需的一切服装、道具及与相应的剧务组做好联系工作

4. 负责节目的编排挤及晚会全流程的衔接

四、晚会当日流程

(一)、节目

1. 6:30-6:35主持人开场语及介绍出席晚会的嘉宾、领导

2. 6:35-6:45领导讲话,为军区子弟兵送上慰问,并宣布正式开始及主持人介绍活动内容

3. 6:45-6:50歌曲:《我的太阳》

4. 6:50-6:55红色娘子军歌舞表演

5. 6:55-7;00唱军歌(好姑娘等着我、蓝色的歌或为了谁)

6. 7:00-7:05魔术表演

7. 7:05-7:10古筝表演

8. 7:10-7:15重现历史:表演建军或建党初期的某一情景小品

9. 7:15-7:20川剧变脸

10. 7:20-7:30互动环节

11. 7:30-7:35黄梅戏: 女附马选段谁料黄榜中状元

12. 7:35-7:40快板:邀请当地老军人为我们讲述当年情景

13. 7:40-7:55各艺术团表演(形式、内容自选)

14. 7:55-8:00邀请老军人进行红色诗歌朗诵

15. 8:00-8:10经典红歌串烧(可由多人演唱)

16. 8:10-8:15歌舞:《红歌颂》

17. 8:15-8:20所有到场嘉宾共唱红歌一曲

18. 8:25-8:30主持人宣布晚会结束

(二)、晚会流程时间

当日相关工作人员到场

8:3011:00 会场布置

12:0012:30 走台

13:0013:45 主持人、节目组化妆

宣传部双拥工作计划第8篇

第一条本局下属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都应当依照本规定履行各自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条各单位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拥军优属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思路中,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拥军优属的各项制度,实现拥军优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社会化。

第三条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本系统的双拥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计划、措施;组织交流情况,推广先进经验。

第四条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本局年度教育计划,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和教育阵地,多形式地开展双拥宣传教育,加大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规划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形成拥军优属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五条各单位要广泛地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活动,并把该项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驻军(警)部队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把拥军优属工作落到实处。

第六条各单位平时应主动走访慰问驻地部队、当地军队离退休干部和优抚对象,帮助驻军(警)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第七条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妥善处理军(警)民纠纷。对军(警)民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要遵循“团结一协商一团结”的方针,主动与部队协商解决,凡是重大军(警)民纠纷,主要领导要亲自出面,及时协调,妥善处理。

第八条依法维护现役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对严重损害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利益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对破坏军事设施,滋扰营区秩序者,必须依法查处。

第九条设立拥军优属服务窗口,为现役军人、军嫂、重点优抚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条在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中,应当优先安置好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军属的工作。对政府指令性分配安置退伍军人任务,应无条件接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变相拒收政府分配的安置任务,对拒不接收的单位,要依法追究其领导责任。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录取后的待遇应享受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依法保护军事设施,加强军(警)民联防,坚决拆除破坏军事设施的违法建设,支持有关单位严厉打击破坏军事设施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