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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卫工作方案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5 15:00:19

创卫工作方案

创卫工作方案第1篇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集中整治活动,坚持长效管理与突击整治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全局人员的创卫意识,认真落实创卫整治各项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创国卫技术评估整改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种反弹现象,不断巩固完善城市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通过省爱卫办对我市技术评估整改问题的复核验收,为顺利通过全国爱卫会专家组的综合评审、实现创国卫工作目标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活动时间及工作步骤

共分三个阶段进行:本次夏季集中大整治活动时间为月日至月日。

一宣传布置阶段年月上旬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1.宣传发动。按市创卫办要求。各级要召开整治动员会议,加强舆论宣传,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营造“创卫为大家,创卫靠大家”创卫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良好氛围。

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创卫整治“回头看”技术评估整改进度自查等工作,2.细化方案。建筑工程管理处、园林管理处局房地产管理处等部门根据本次活动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制订本部门“创国卫夏季集中大整治活动”细则,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中旬至月上旬

1建筑工程管理处

全面整治工地食堂、宿舍、厕所污水乱排放,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垃圾乱丢弃等行为;加强环境的维护和保洁,控制蚊蝇滋生等;认真抓好车辆冲洗制度的落实,努力消除工地车辆污染路面情形,确保城市市容整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等,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创卫整治“回头看”活动,对检查发现反弹等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落实责任与措施,明确期限,务求整改到位,确保创卫整治成果能持久得到巩固。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创卫整治中经常出现反弹的问题,特别是创卫重点环节、老大难问题等,要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带头挂帅,作出表率,全面开展创卫重点难点问题攻坚排难行动。最后,集中整治过程中,要采取自查、交叉检查、上级督查等多种方式,对照集中整治任务标准要求,组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2园林管理处局

清除新栽树木过量浮土,加强园林绿化的维护和保洁。确保路面、地面整洁卫生;及时补种缺损树木,精细化管理绿地保洁。

特别是创卫重点环节、老大难问题等,对排查发现创卫整治中经常出现反弹的问题。要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带头挂帅,作出表率,全面开展创卫重点难点问题攻坚排难行动。集中整治过程中,要采取自查、交叉自查、上级督查等多种方式,组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3房地产管理处

强化对物业小区的监管与指导。同时督促各小区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的环境卫生、绿化的整治与管理。

落实责任与措施,要认真查找原因。明确期限,务求整改到位,确保创卫整治成果能持久得到巩固。集中整治过程中,要采取自查、交叉检查、上级督查等多种方式,对照集中整治任务标准要求,组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4其他各单位

组织开展卫生大整治,要认真抓好各自办公区室内卫生和环境卫生。美化办公环境,提升单位整体形象。

三总结提高阶段年月中旬至月底

对整治工作任务完成与否进行对照自查,建筑工程管理处、园林管理处局房地产管理处对照夏季集中整治任务要求。对未按要求认真完成工作整治的要限期继续整治,确保达标,并在8月底前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小结,重点查找不足,创新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创卫长效管理机制。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本次“创国卫”夏季集中大整治活动。建筑工程管理处、园林管理处局房地产管理处相关单位创卫工作领导小组也要认真履行领导职责。本次活动是市创国卫技术评估整改迎接省爱卫办复核前的一次重要整治活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组织协调,全面开展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二大力宣传发动

利用多种载体深入宣传发动,建筑工程管理处、园林管理处局房地产管理处等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本次整治活动的各个阶段,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支持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局将组织效能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抽查,对措施不力、工作消极被动的部门,加大监督力度,督促整改,确保各领域创卫整治的全面开展和实施。

三强化考核督查

市创卫办将根据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将本次夏季集中整治行动纳入到创卫每月“月考”之中,考核结果记入个性化考核成绩。建筑工程管理处、园林管理处局房地产管理处有关部门要自觉加强对集中整治活动的检查、督促,局将夏季集中整治活动成效纳入对部门考核具体内容,严格考核奖惩,齐心协力同抓落实。

创卫工作方案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党的*提出的“高举*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目标,坚持“以块为主、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原则,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塑造省会城市形象,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和全民健康意识,为*市建设新型工业基地和特色文化名城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和有效资源,搭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工作平台。

(二)坚持以建设特色文化名城为引领,以绿色经济和节能减排为支撑,借助城市基础设施大建设、生态园林大发展和文明和谐活动大促进,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推动创卫工作顺利进行。

(三)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社会发展需要,服从于市民健康需求,开展卫生达标社区和卫生达标单位活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卫生问题,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创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社会卫生运动合力。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对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调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常务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七个专业组:

(一)环境保护和市容环境卫生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围绕城市道桥、绿化等基础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抓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居民区卫生综合整治(城乡清洁工程)。全面完成国家标准要求的市容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二)市场卫生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对城区范围内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完善市场卫生设施,规范经营秩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三)河道干渠湖泊卫生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组织对市区范围内河道、干渠、公园湖泊、缓洪池进行专项治理,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市政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

(四)行业卫生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小饭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五小”行业整顿工作,开展灭蚊达标和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活动,完成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城区灭鼠和灭蟑巩固、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五)督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对创卫任务具体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各成员单位完成任务情况和各区卫生达标活动进行考核验收。

(六)宣传报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主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和谐城市活动,电台、电视台开辟专题节目,报社开设专门栏目进行全面宣传报导,使新闻监督、专业队伍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为创卫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七)资料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收集全国各地创卫活动信息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创卫活动考核验收的具体要求,组织人员培训,建立完整的工作资料和技术资料体系;负责创卫活动方案、工作手册、迎检工作、领导讲话、汇报材料的起草印发工作,负责资料汇编、画册和创卫专题汇报片的编辑制作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市建管委

组织协调、统筹安排由市政、园林、环卫、行政执法局等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负责城建12319服务热线、汾河景区和自来水厂卫生;系统各单位卫生达标。

(二)市教育局

负责大、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达标;校区内食品卫生、食堂卫生和环境卫生;系统各单位卫生达标。

(三)市水务局

负责河道干渠整顿治理工作,保持河道干渠无垃圾、无破损、无蚊蝇、无老鼠孳生;加强水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违禁药物管理,有效控制药物残留量;系统各单位卫生达标。

(四)市农业局

负责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农药、兽药的合理使用,有效控制药物滥用现象,各种药物残留量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监督生肉生产销售检疫工作,防止病死禽畜肉和注水肉流入市场;系统各单位卫生达标。

(五)市商务局

负责猪、牛、羊、禽类定点屠宰工作;系统各单位卫生达标。

(六)市卫生局

负责饮食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和食品行业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工作;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健康教育工作;城区除四害技术指导和监督监测工作;系统各单位卫生达标。

(七)市规划局

负责市容景观设计,取缔违章广告牌匾;系统各单位卫生达标。

(八)市环保局

负责蓝天碧水工程和各项环保工作的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完成大气质量、区域环境噪声、烟尘控制区覆盖、废水排放、废物综合利用、环保投资等项工作;系统各单位卫生达标。

(九)市文广局

负责影剧院、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系统各单位卫生达标。

(十)市旅游局

负责旅游景区、景点卫生监督检查,对旅游景区公厕星级评比工作;系统各单位卫生达标。

(十一)市市政局

负责主次干道和街巷道路维修养护,达到路面平整,无坑凹无破损,窨井通畅,无垃圾堵塞现象,市政照明设施完好;搞好市政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系统各单位卫生达标。

(十二)市园林局

负责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落实绿线管制制度,完成绿化任务;建立公园卫生管理制度,保持湖面清洁,岸坡无破损;系统各单位卫生达标。

(十三)市行政执法局

负责执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集贸市场监督检查,保持良好市容市貌;系统各单位卫生达标。

(十四)市市容环卫局

负责落实国家市容环卫管理法规,制定“城乡清洁工程”方案,协调指导、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开展实施“城乡清洁”活动;加强街巷、公共厕所清扫保洁和市容环境卫生绩效考核;提高垃圾粪便收集、贮运和无害化处理率;系统各单位卫生达标。

(十五)市质监局

负责工农业产品生产质量监督控制和食品生产加工卫生监督工作;系统各单位卫生达标。

(十六)市工商局

负责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及流通领域包括集贸市场、超市等食品卫生监管工作;系统各单位卫生达标。

(十七)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负责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工作,落实食品安全整治方案,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系统各单位卫生达标。(十八)市文广集团

负责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进行舆论引导和新闻监督;系统各单位卫生达标。

(十九)*日报社

负责*日报、晚报等大众传媒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进行舆论引导和新闻监督;系统各单位卫生达标。

(二十)市爱卫办

负责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城区除四害和单位、居民区卫生的监督检查、评比工作;对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进行业务指导。

(二十一)*铁路局、*民航机场管理局、*省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贸易有限公司负责火车站、飞机场、汽车客运站的健康教育宣传、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除四害工作;所属单位卫生管理和达标工作。

(二十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成员部门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负责本系统各单位卫生管理和达标工作。

(二十三)各区

1、按照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方案要求,开展创建卫生区活动。

2、制定创建卫生区方案,落实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制、健康教育、城区除四害、单位与居民区卫生等工作。

3、重点要抓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集贸市场、“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4、对社区和驻地单位进行检查评比,培养先进、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广。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20*年*月至*月。制定《*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市有害生物防制管理办法》、《*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和《*市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市卫生城区标准》、《*市单位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和《*市社区卫生检查评比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对各级各类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二)宣传阶段

20*年*月至*月。按照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创卫活动的重要意义、奋斗目标和各级各单位具体要求等,调动全民参与创卫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构建文明、健康、和谐的创卫氛围。

(三)全面完成任务阶段

20*年*月至*月。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再动员大会,针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号召全市上下紧急行动起来,全力打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战。各级各部门要制定突击整治和全面完成任务的具体方案,并对本系统、本辖区创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迅速掀起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高潮。

承担创卫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自查,寻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创卫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集中力量依法进行治理。公安、行政执法、环保、市容环卫、规划、园林、工商、质检、药监、卫生等部门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共同解决创卫活动中的具体问题。

(四)检查验收阶段

20*年*月。由督导组组长带队,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六区和承担任务的单位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考核验收,完成申报前各项准备工作。

(五)申报阶段

20*年*月。在全面达标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由市爱卫会向省及全国爱卫会提出申报,并做好迎接暗访、调研和评审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也是促进*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形象工程,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奋斗目标,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工作组、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市方案要求,制定实施意见,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各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卫工作方案,明确领导、具体部门、工作人员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认真抓,确保*市创卫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动员。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创卫意识普及创卫知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专栏和专题节目,宣传创卫的重要意义、国家标准要求、*市的工作方案、卫生法律法规、除害防病等,引导市民关心创卫、支持创卫、参与创卫,享受创卫成果带来的和谐、文明、健康。要在繁华街道、社区、窗口单位等人流量大的区域设置大型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提示人们注意维护公共卫生,规范市民生活行为,使创卫活动成为人人皆知、个个参与的自觉行动。

(三)市区协调发展。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建卫生城区协调发展,按照“属地管理块块抓、分级管理层层抓、行业管理条条抓”原则,既要发挥各区政府的职能作用,又要抓好成员单位系统工作,以市带区,以区促市,整体推进。

(四)突出重点工作。有关部门要对市区范围内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集贸市场、“五小”行业进行全面调查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完成突击整治任务。

(五)坚持依法治市。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中,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文明执法。

(六)抓好卫生达标工作。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百佳单位、百佳社区和十佳街办评比工作,是创卫活动的“细胞”工程,也是创卫活动能否形成社会效益的关键。各区、各街办要按照标准要求,抓好驻地单位、社区和街办卫生达标工作,凡是卫生不达标的单位和社区不能评为绿色单位及文明单位;绿色单位和文明单位卫生不达标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创卫工作方案第3篇

一、包保原则

一是城区中小学全员参与原则。教育局主要领导为总指挥,教育局机关及城区中小学对责任区进行包保。包保学校同步对小区及周边街、巷路进行包保,以道路中间为界,包保小区(或单体楼)周边区域公共卫生环境,实现无缝对接。

二是突出重点原则。包保局领导带领包保学校,根据轻重缓急,全力帮助包保学校协调解决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包保学校领导对包保区域内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点进行包保。

三是尊重实际原则。根据各包保区域基础、规模、整改情况及各包保学校人员配备等情况,将城区中小学分配到相应规模的小区。对主要基础薄弱、问题较多的区域重点倾斜;对情况较好的合理安排工作力量。

二、包保方式及职责

(一)教育局领导负责包保责任区的创卫工作协调、督导工作。定期深入包保责任区检查、督办包保学校开展创卫工作的情况。协调、解决包保责任区在创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教育局机关及包保学校负责包保区域所属小区的创卫工作。定期(原则上每周五下午或各单位统筹安排时间)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对包保区域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切实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辖区居民的作用,重点做好“宣传、清理、整治”工作,帮助社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协调解决各类突出问题。

三、包保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攻坚阶段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包保工作。重点工作内容:

(一)建立和完善社区创卫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对照社区创卫标准,认真整改,确保达标。

(二)包宣传教育。帮扶社区营造浓厚的创卫宣传氛围,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多层面开展创卫工作标准进“七小行业”专题活动(“七小行业”即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网吧),以及创卫知识、健康知识进家庭等活动,增强社会各界开展创卫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和对创卫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

(三)包环境卫生。指导、帮扶包保区域定期对辖区内各公共场所、各小区开展“创卫大整治”活动,整治“十乱”问题,即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彻底清理各类垃圾,清除卫生死角;督促社区所有单位、门店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四)包市容秩序。指导、帮扶包保区域内的农贸市场、临街门店开展卫生达标创建活动,联合执法部门集中整治门店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违章搭建等行为。

(五)包重点部位。各包保学校要对包保区域范围内的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及周边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帮扶指导,下大力气进行集中整治,彻底改善环境卫生面貌,确保达到创建标准。

(六)其他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做好其他创卫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包保,推进社区创卫。教育局领导包保责任区创卫工作要定期调研、定期督办、原则上每周至少1次。各包保学校负责人要亲自参与包保区域的创卫工作,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每周到包保区域帮助、指导工作。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到包保区域,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创卫工作方案第4篇

 

为了切实配合我市卫生部门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新余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创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创建为民,为民创建”的理念,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全民参与、属地管理、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创建原则,加速推进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助推新余“三区两典范”和“工小美”建设,为建设“精美特新”的美丽健康新余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创建工作方案要求,逐条对照任务责任,扎实推进创建文明城镇工作。通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优化我院环境卫生、服务层次、文明素养和综合能力,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文明城镇工作作出贡献。

三、工作任务

1.设立相关科(室)负责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医院建立、健全院内健康教育工作网路,通过培训,医护人员掌握健康传播技术与技巧,在门诊、住院、随访等临床诊疗过程中为患者和家属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加强与辖区媒体之间的沟通,利用新闻媒体向居民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

2.加强与社区居民委员会之间的沟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4〕321号)文件精神,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项目,为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服务。

3.积极参与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健康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各类健康节日的宣传活动。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宣传活动,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有评价。

4.积极开展无烟医院创建活动。公共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制定禁烟制度,有控烟劝导员,实现院内无烟具、烟蒂,院内无烟草制品销售,室内全面禁止吸烟的目标。

5.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责任制,无违章建筑,无乱贴乱画、无乱停乱放、乱摆摊点,院内各种车辆划线停放,整齐有序。路面硬化、平整、无破损,道路照明设施完好。排水畅通及时,无垃圾堵塞现象,无污水溢出路面。院内景观水面清洁,水质良好,无飘浮垃圾、杂物。

6.公共环境整洁卫生,垃圾收集容器密闭,配置齐全。地面、花坛无烟头、纸屑、塑料袋、瓜皮、果壳等杂物。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无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渣土,无卫生死角。

7.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要求,院内卫生间应应达到一类水冲式公厕标准。加强公厕日常保洁及卫生管理。

8.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疾病监测、健康教育和人员培训,制定针对性预案,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9.全院疫情报告网络健全,运转正常。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

10.完善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制度,确保存放规范、清运及时、防蝇防鼠设施齐全,医疗废物由环保部门指定的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处理。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11.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依职责分工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

12.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13.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做好相关工作。灭鼠毒饵站数量充足、位置合理。根据季节特点和四害密度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灭鼠、灭蚊蝇、灭蟑螂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新余第二医院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卫日常工作和工作推进。科室进行层级管理,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定期督查考评,严格奖惩制度。建立督导制度,制定考评办法,加强督查督办。对在创建卫生城镇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实施严格问责制度,对创卫工作措施不力的,按规定进行惩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全院参与。深入开展创卫宣传活动,提高全院职工对创卫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从而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全民创卫、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8月- 9月上旬)

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部署会议,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各科室职责。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院职工加入到创卫工作中来。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0月)

各科室根据《新余第二医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标和责任分解表》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改提升,并做好创卫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11月- 12月)

加强对本院考评内容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创卫工作扎扎实实向前推进。汇总完成创卫工作资料,迎接上级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足之处,及时对照要求提升整改。

 

附件:1.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3.新余第二医院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指标和责任分解表

4.创卫工作自查自纠表

 

创卫工作方案第5篇

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三创”动员大会精神和2005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载体,提高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的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和整体卫生水平,努力把市建设成为优美、文明的部级卫生城市。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动员全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巩固和发展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环境,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着眼于抓基础发展、治难点长效,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问题,使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卫生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城市居民得到最大实惠。通过全市上下努力,力争在2005年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的申报调研,并具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条件,为2006年我市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夯实坚实基础。

基本原则: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坚持“统一领导,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分区达标”、“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主要创卫工作任务指标和要求

主要围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十项指标67个子项,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5个指标和省定基本条件1个指标,共合73项,逐项分解加以落实。

(一)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5项)

申报城市必须是省级卫生城市,同时具备以下五个基本条件:

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主要责任部门:建设规划局

2、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30%。主要责任部门:建设规划局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人均绿地面积≥5平方米。主要责任部门:建设规划局

4、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TSP)≤0.250毫克/立方米。主要责任部门:环保局

5、城区除四害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主要责任部门:卫生局

(二)省定基本条件(1项)

建立“统一清扫管理,清扫与监管分离”的科学清扫保洁机制,使创卫工作真正做到管理长效和运作高效。主要责任部门:建设规划局

(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6项)

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市、区爱卫会组织,充分发挥市、区爱卫会的组织协调功能,完成各项爱国卫生及创卫工作任务,组建创卫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开展创卫工作。

抽查对象:市(区)创卫办、爱卫办、爱卫会委员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

2、健康教育(7项)

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市、区健康教育机构,确保人员、设备、经费和任务落实,并能较好地履行市、区业务技术指导职责。大力开展中小学健康教育、职业卫生、女工保健等培训,开设大众媒体健康教育,确保健康教育各项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抽查对象:市(区)疾控中心、健教所(科)、学校、医院、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新闻单位等。

3、市容环境卫生(8项)

基本要求:加强垃圾粪便处理场(厂)的规范化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外环境清扫保洁率、清运率,建城区绿化覆盖率、人均绿地达标;清除乱帖乱画,落实门前三包,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完善工作。

抽查对象:建设、城管等部门,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垃圾站、公厕、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垃圾与粪便处理场等。

4、环境保护(9项)

基本要求:加强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加大整治力度,特别是对市区范围内的企业加强管理和监督。大气悬浮微粒、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环境保护指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抽查对象:环境、建设等部门,污水处理厂、工业区、水源区、河道等。

5、公共场所(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4项)

基本要求:监督、检查经营单位持证上岗、消毒措施落实;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达到卫生标准。

抽查对象:卫生监督机构、公共场所(包括机场、车站、港口)、自来水厂、二次供水设施。

6、食品卫生(8项)

基本要求: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五病"调离率的监管力度,无过期食品销售。

抽查对象:卫生监督机构,宾馆、饭店、副食店、食品店、饮食摊店、肉食、冷饮、糕点加工厂,学校、机关、医院食堂等。

7、传染病防治(8项)

基本要求:健全疫情报告网络,强化儿童计划免疫,控制甲、乙类传染病和院内感染,健全门诊日志。

抽查对象: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等。

8、城区除四害工作(4项)

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市、区、街道的除"四害"网络队伍,加大经费投入,巩固"灭鼠、灭蟑、灭蚊先进城区"工作、完善"四害"监测资料,实施灭蝇达标,有效降低“四害”密度,达国家标准要求。

抽查对象:创卫办、爱卫办、疾控中心等。

灭鼠:(1)重点单位(指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厂、粮库、粮店、医院等,下同),一般单位(指机关、学校、百货商场等,下同)和居民住宅室内鼠迹。(2)重点单位的重点场所(如厨房、库房等)的门、窗、下水道、通风口等处的防鼠设施情况。(3)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公园、绿地、河湖沿岸、单位院内、住宅区等外环境鼠迹。

灭蚊:(4)居民区和企事业单位室内和院内各种存水容器及积水中的蚊幼虫(蛹)孳生情况。(5)下水道口、废品、轮胎、缸罐存放处、建筑工地等特殊场所积水容器中蚊幼虫(蛹)孳生情况。(6)湖泊、河流、沟渠、水池等不同类型水体中蚊幼虫(蛹)孳生情况。

灭蝇:(7)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室内成蝇数和重点场所(如食品操作间、冷荤间、熟食柜等)的防蝇设施。(8)以上单位、场所室内外生活垃圾盛放容器中蝇幼虫(蛹)孳生情况。(9)外环境蝇类孳生情况。

灭蟑螂:(10)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及居民住宅室内蟑螂成、若虫和卵鞘数量。(11)以上单位、场所的地下室、暖气沟、下水道等处蟑螂成、若虫和卵鞘、蟑螂尸等)。

9、单位和居民区卫生(3项)

基本要求:加大对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的管理力度,定期组织进行卫生检查,设立单位和居民区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各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管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抽查对象:机关、部队、工厂、学校、居民区等。

10、民意测验(7项)

基本要求:加强宣传和城市卫生整治工作,提高当地居民和过往旅客对城市卫生面貌的满意率。

抽查对象:随机访问当地居民80人和过往旅客20人,卫生状况满意率必须达到90%以上。

四、主要对策和工作措施

为了如期实现创卫目标,在巩固提高已达标和基本达标指标的基础上,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发动,采取有效措施,研究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方案,创新机制,针对薄弱环节,重点开展六大整治工作,在计划时间内全面达到《标准》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创卫组织机构,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制定、实施市领导联系各区、各部门包干督查创卫工作的制度,形成“抓领导,领导抓”的工作局面。各区和主要责任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2、按照职责分工,将创卫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各部门,实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各区和各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经费投入。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市、区都要按照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确保所需经费,分期分批予以安排落实。同时,要保证创卫期间各项专项经费的投入,为创卫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1、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为各级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市、区两级宣传部门、文明办和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创卫氛围。每区设立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专题的大型公益广告若干个,每个街道办事处和每条主街道均要设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专题宣传牌,各社区、居民小区内均要设立各类创卫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创卫工作不作为和脏、乱、差现象,新闻媒体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2、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争创文明城市工作结合起来,把创卫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基础来抓,把创卫作为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查,促进创卫工作的落实;各级创卫办要开展明查暗访,解决创卫工作中的困难,推动创卫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突出重点,专项整治

1、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区政府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理顺关系,开展以消除卫生死角、拆除违章建筑、治理环境污染、清除露天粪缸、禁养家禽家畜等为主要内容的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建设规划局等部门编制全市生活垃圾处置总体规划,加大对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将城乡结合部垃圾收集、中转和处理纳入城区统一管理,实施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交通部门等加强区间道路和绿化带的保洁、养护。

2、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城市“净、绿、美、亮”整体形象为标准,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市区交通静、动态管理,实现市区道路交通、车辆停放有序、通畅、安全;取缔非法营运、载客的三轮车、残疾助动车、两轮摩托车等。建设、城管等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马路市场和摊点的管理,取缔流动摊点;全面清理影响市容市貌、影响行人通道的各种棚、亭、架和违章建筑;取缔跨门营业、占道经营,实现市区无跨门店、无占道摊点;实施大环卫、全覆盖、动态化环境卫生保洁,创新管理机制,实行扁平化管理,协调处理好“多把扫帚”问题,建立“统一清扫管理,清扫与监管分离”的科学清扫保洁机制,落实背街小巷动态清扫保洁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保洁无死角、无盲区;加强对乱张贴、乱涂乱画的整治;实施亮化工程,营造卫生城市氛围。交通部门要加强窗口单位,特别是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文明、卫生整洁形象专项治理。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管理,取缔不文明广告、违法广告,取消市区烟草广告。

3、开展“五小”服务行业的整治活动。各区政府和卫生、工商、公安、建设、贸易与粮食、文化等部门要针对“小饮食店、小旅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五小”服务行业,加强发证前的卫生条件审查,严把许可审核关。制定小餐饮等服务行业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和办法,实行分类设置、分

级管理制度。开展餐具集中消毒;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疫情报告、肠道门诊和消毒管理。

4、开展集贸市场的整治活动。各区政府和工商、贸易等部门要根据《标准》,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进一步理顺集贸市场的管理体制,落实业主管理责任;按照规范化要求,加强市场环境卫生保洁和秩序管理,实行划行就市、分摊经营、文明经商、文明管理;对老、旧、小集贸市场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完善卫生基础设施;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食品经营摊位的监督执法;加强对市场周边的卫生和经营秩序整顿。

5、加大城区除“四害”工作力度。

建立出台《台州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把除“四害”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除“四害”经费的投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除“四害”达标活动,在原有灭蟑、灭蚊、灭鼠达标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灭蝇达标活动,加强监督检查;要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四害”孳生地,确保“四害”密度长年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内。

6、开展河道污水治理活动。

各区政府继续加大对三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建设、环保、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继续开展“千里清水河道整治”工程为载体的河道疏浚整治活动,对沿岸、水系的部分工业、生活污水治理和在广大农村及污水管网未接入区域,大力推行生活污水无动力、微动力生化处理及土地生态系统处理技术,做到达标排放,水资源回收利用,并清淤河道、绿化河岸。加强对自然山体、森林、河流、湿地的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城市卫生管理责任。强化区、街道、社区(村)对辖区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对城乡结合部卫生、流动摊点管理、“门前三包”、跨门营业、背街小巷保洁、集贸市场卫生、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等,从管理机制上入手,研究管理方案,推行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互动共管,块块负责,条条监督的管理模式,实现城市卫生管理从突击型向长效型的转变。抓紧制订、完善我市城市卫生长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单位、居民区爱国卫生工作和行业健康教育等规范化管理,逐步使城市卫生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各区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开展试点工作,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五、实施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通过在全市范围开展广泛、深入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力争在2005年通过省级考核和部级调研,并且将创建过程中建立的城市卫生管理体系保持长期运行。工作实施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准备落实阶段(2005年1—4月)

1、建立健全创卫组织机构,召开创卫工作第一次会议,全面部署创卫工作。各区、各部门根据市创卫办提出的工作方案和责任分解,提出实施计划或方案,组织本区、本部门落实创卫工作。

2、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评估,做好申报工作。广泛开展调研,论证我市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评估城市卫生基本状况。完成申请报告和自查工作总结的有关资料,以市爱卫会的名义向省爱卫会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书面申请报告。

3、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针对存在问题和差距,结合第十七个爱国卫生月,全面开展创卫专项整治活动。在该阶段内,要使城市卫生的各个方面基本接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4、准备好迎接省爱卫会的暗访调研、评估。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05年5—8月)

1、组织第一次模拟检查。对第一阶段的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地检查和评比,找出差距和不足。针对第一阶段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改活动,要求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2、在抓日常创建工作的同时,完成创建工作总结、分项技术报告等图片、资料汇编工作。

3、迎接省爱卫会的检查考核,并向全国爱卫会申报。针对省爱卫会考核提出的问题,各区及各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再次动员开展整改活动。同时提出长效管理方案,落实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措施。在接受省爱卫会的考核后,力争向全国爱卫会提出创卫申报。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05年9—12月)

1、针对省爱卫会的调研、暗访和考核后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开展再整改,加强专项整治力度。

2、组织第二次模拟检查评比。要求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各项标准。

创卫工作方案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按照“党政组织、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群众监督、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管理创优”为主要工作内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循环经济城市”及“全国生态宜居城市”的奋斗目标,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对照标准,强化督导,模拟检查,查漏补缺,确保全市卫生系统“双创双建”工作验收达标,为我市“双创双建”工作全面达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新颁布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卫生工作行业特点,大力加强爱国卫生、整脏治乱、病媒生物防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健康教育等方面工作,按照各项工作规范要求,制定科学的整治措施,狠抓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做好资料收集、归档,确保各项指标于2011年底前达标,为申报“国家卫生城市”作好准备。

三、工作要求

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双创双建”工作,提高“双创双建”工作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全面实施,努力完成“双创双建”工作各项任务分解指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进“双创双建”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整脏治乱工作领导小组,将爱卫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工作任务指标层层分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明确各级卫生机构工作职责,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各县、区、特区有健全的爱卫组织机构和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有相适应的经费和工作条件,按照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三是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每年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地开展本单位日常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控制吸烟,创建无烟单位,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卫生意识。四是坚持开展多种形式及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在开展灭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配备专业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通过综合防制,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必须做到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厕管理及建设步伐,使之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标准要求。四是认真做好中央转移支付改厕项目,加强水源监测,让农民群众饮用安全合格水。

(二)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降低传染病发病率,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建立卫生应急专家库和应急队伍,加强人员培训,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及时快速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将损害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二是明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与卫生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全市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和重点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省控目标以内,近年来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三是加强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积极推广定点接种,规范接种门诊,加强安全注射,缩短接种周期,提高儿童预防接种服务机会。制定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95%。儿童计划免疫单苗、五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5%,维持全市无脊灰状态,麻疹发病率控制在0.5/10万以内。

(三)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确保食品、生活饮用水安全

一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学习,提高卫生执法水平,依法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做到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二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责任落实并制度化,无固定加工、就餐场所的食品摊点,小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三是建立健全经营单位卫生许可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五病”调离率达100%,保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四是大力开展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黑诊所和非法采供血活动,为市民提供和谐、安全的就医环境。五是加强公共场所室内环境监测,保持各类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室内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达到国家卫生技术指标要求。六是超前谋划,制定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报告体系及制度建设。七是保障投诉渠道畅通,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为消费者提供热情的法律服务。

(四)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构建和谐就医环境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医院质量管理年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提高医院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市民创建一个和谐、文明的就医环境。二是按照《六盘水市医患纠纷处置工作方案》积极处置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三是明确工作职责,设置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它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率、报告及时率达95%以上,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各级医院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五)加强血液安全管理,明确采供血机构职责,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成分输血比例达90%以上。

(六)各级各单位要加强职工的教育管理,遵章守法,做好车辆管理,严禁车辆乱停乱行,办公区及住宅区周边环境保持干净、整洁,无乱搭乱建现象。同时各级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控烟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循环经济城市、全国生态宜居城市是一项促进我市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工程,卫生系统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狠抓落实,确保“双创双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精心组织,统一部署

为认真开展好我市卫生系统“双创双建”工作,市卫生局成立六盘水市卫生系统开展“双创双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新晨

******(省略)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卫生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卫生系统“双创双建”的良好氛围。积极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方式做好卫生系统“双创双建”各项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双创双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卫生系统各单位职工“双创双建”知识知晓率达到100%,从而激发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双创双建”激情,推动卫生系统“双创双建”工作全面达标。

卫生系统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主动地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正确引导新闻媒体正面报道。通过卫生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纸、宣传单、宣传画、黑板报、宣传专栏,召开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卫生知识、“双创双建”信息、健康教育、法律规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卫生知识和文明意识、法律意识。要通过简报、网络、报刊等宣传形式,加强信息交流,扩大工作关爱面,为“双创双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卫生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医院等窗口单位和广大干部知识资源,开展卫生下乡,免费义诊,健康处方等多形式的健康教育及“双创双建”工作宣传

创卫工作方案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创卫工作大局,以局机关科室创建文明、卫生单位活动为载体,推动创卫工作深入开展,重点治理责任区野广告,门店立体治理,脏乱差卫生环境整治,地质灾害点绿化,机关各单位辖区单位机关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提升县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及干部职工的文明卫生素质,确保国土资源系统各项创卫任务圆满完成,为我县实现创卫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范围,创建时间

(一)创建范围:国土资源局及局机关周边环境;李家院建设银行周边环境;原土地局家属楼周边环境;临江社区居民二组二分会折返段蜂窝煤厂背后山脚滑坡隐患点的治理与绿化,南山、象山治理项目的绿化。

(二)创建时间: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31日。2014年1月至2014年4月为建章立制、宣传部署阶段;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为具体创建阶段;201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回顾总结、完善提高和2015年创卫工作部署阶段。

三、创建任务分解

根据略创指发〔2013〕3号文件、略人办发〔2013〕36号文件、国家卫生县城和省卫生县城检查标准(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挥部办公室2013年9月翻印)相关要求,现将任务分解如下:

(一)创建指导组

牵头领导:

责任人:

责任科室:综合科

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文明、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各类创建活动方案、计划,并及时总结创建活动成果。

2.保障文明、卫生设施建设和创建活动开展的经费落实。

3.指导各科室开展文明科室、文明岗位、文明职工等争创活动。

4.组织实施创建活动动员、宣传,并收集、整理、归类、存档创建资料。

5.协调安排创建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创建任务。

(二)环境卫生整治组

1.外部环境整治组

第一小组

牵头领导:

承办科室:综合科,地籍科,矿管科,资源环境科,执法监察大队

整治范围:国土资源局机关周边环境整治

主要职责:

(1)全面清除责任区内各种“野广告”,保持临街建(构)筑物的干净。

(2)通过各种措施确保责任区内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

(3)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第二小组

牵头领导:

承办科室:资金资产科,耕保科,发证办,复垦中心,工会

整治范围:原土地局家属楼庭院及周边环境整治。

主要职责:

(1)全面清除责任区内各种“野广告”,保持临街建(构)筑物的干净。

(2)严格整治责任区内各种临街商(店)铺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现象,确保责任区内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

(3)严格整治责任区内商住楼临街阳台、防盗窗乱堆、乱挂、乱摆现象,引导其摆放各种花草花卉。

(4)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第三小组

牵头领导:

承办科室:规划科,地环站,项目办,统征办,交易中心,监察室

整治范围:

主要职责:

(1)明确专人与建行联络,督导建行按照创卫标准整治李家院家属楼及其庭院的环境卫生,确保院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车辆停放、设施摆放有序。

(2)全面清除责任区内临街道路各种“野广告”,保持临街建(构)筑物的干净。

(3)通过各种措施确保责任区内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

(4)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2.内部环境整治组

第一小组:庭院环境整治组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执法监察大队

主要职责:

(1)场院、道路硬化平整,无坑突残缺、黄土、污水溢流淤积;有废物箱(果皮箱),垃圾袋装收集,密闭运输,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

(2)各类车辆分类入库入棚、入线入位停放,大门口、场院、楼道口无车辆乱停乱放。

(3)庭院可绿化地面栽植树木花草,不可栽植树木花草的庭院应修建花池1至2处或布置盆景2个以上,保持本单位四季常青、三季有花。

(4)建(构)筑物立面、公用设施、门窗、牌匾定期清扫擦洗,无脱落破损、锈污变色、残垣歪斜、积尘积垢,无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贴乱画;楼室内外管线布放有序,无凌乱掉落;楼顶和阳台干净整齐,无垃圾杂物、乱建乱放;楼层、楼道无蛛网杂物,无乱堆乱放;庭院、楼室地面无痰迹、纸屑,院墙、围栏装饰美观,相邻楼院间、河道沟渠无垃圾。

(5)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第二小组:科室环境整治组

牵头领导:

责任领导:

责任人:各科室、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办公设施、门窗、牌匾定期清扫擦洗,无脱落破损、锈污变色、残垣歪斜、积尘积垢、乱贴乱放。

(2)办公场所窗明几净,地面无痰迹、纸屑,物品摆放整齐划一,无乱堆乱放;墙顶、墙角、门柜、桌椅背底无蛛网积尘。

(3)办公场所有禁烟标志,无烟具、烟蒂。

(4)办公室摆放花盆2个以上,定期修剪维护,花草树木无枯萎。

(5)干部职工在公务活动中穿着整齐干净、举止端庄、文明用语、服务热情周到、办事效率高。

(6)深入开展文明科室、文明岗位、文明职工、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活动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有礼培育活动。

(7)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三)健康整治组。

牵头领导:

责任人:

承办单位:工会

主要职责:

1.结合国土资源行业特点,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设置明显禁烟标识,使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达到80%以上。

2.病媒生物防制设施(毒饵盒,防鼠网、板,灭蝇灯,纱门,纱窗)健全;落实除“四害”工作人员、经费。

3.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确保孳生地有效治理,“四害”密度达标;不使用违禁药物,消杀记录和监测记录完整。

4.单位食堂证照齐全有效,各项卫生设施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个人卫生良好,熟知相应卫生知识。

5.单位公共厕所均为无害化卫生厕所,干净卫生、无蚊蝇、无尿渍、无便垢、无异味。

6.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四)地质环境治理组

牵头领导:

承办科室:地环站,项目办

主要职责:

1.临江社区居民二组二分会折返段蜂窝煤厂背后山脚等滑坡隐患点治理。

2.上南山公路起点-疾控中心段护坡、809停车声护坡等地质灾害治理点的绿化。

3.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五)创建督查组。

牵头领导:

责任人:

承办科室:监察室

主要职责:

1.监督创建方案、计划的落实执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评比、公示,并记录存档。

2.督导评比各科室开展文明科室、文明岗位、文明职工等争创活动,并记录存档。

3.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四、奖励办法

结合年度考核,按照“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创建活动积极参与、执行到位的人员或获得文明、卫生科室命名的科室人员,可发给干部职工适当奖金予以鼓励。

五、创建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国土资源局所属区域的创建活动是全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卫生素质的重要措施。各科室、局机关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必要性、重要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对照本方案的要求加强领导,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得开展。

创卫工作方案第8篇

以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的决定为指针,坚持创建为民的理念,确保年内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顺利摘牌、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基础工作大面达标。

二、工作重点及责任划分

(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

1、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和县委、县政府关于2013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安排(见发[2013]4号文件),着力加快城区主干道提质改造、公交车停靠站场建设、环卫设施配套建设、背街小巷硬化、破损路面修复等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牵头领导:,参与领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城建投、县交通局、有关单位)

2、开展精细化城市管理。

①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实现城市综合管理“无缝化、无空当、全覆盖”。(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和有关单位,完成时间:9月底前)

②继续开展街道秩序整治。对露天洗车、占道修车、流动摊点、场外场、马路市场进行取缔,对在下水井口乱倒污水、污物者从重处罚。(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和相关单位,完成时间:9月底前)

③开展杆线整治。消灭“蜘蛛网”线,实行多杆并一,新建道路全部实行地埋管线。(牵头领导:,参与领导:、,责任单位:县电信公司、县电力公司、县网络公司、县城管局和有关单位,完成时间:9月底前)

④开展门头牌匾整治。按照一街一品的要求,对各街道和重要路段门头牌匾进行集中整治,统一规划,拆除破旧的、不合要求的门头牌匾,加强门头牌匾的审批。(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公安局、镇、乡、城区各单位,完成时间:9月底前)

⑤开展建筑工地整治。对城区所有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按规定标准设置建筑围墙,硬化出入口,整治食堂、宿舍卫生,对带泥上路车辆进行重罚重处,对严重不达标建筑工地停工整顿。对私人建房加强管理,设置硬质围档,整治物料乱堆乱放。同时,加强渣土车、水泥灌车的监管,整治带泥上路和抛洒杂物现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镇、乡,完成时间:9月底前)

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标志标线,增加停车泊位;健全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对机动车乱停乱放、乱调头、乱鸣笛和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进行整治;加强出租车、公交车管理,教育司机文明驾驶,开展“优质服务车”、“雷锋班组”评选活动,禁止乱鸣号、乱停放、乱调头现象发生。(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县农监所,完成时间:9月底前)

⑦开展建筑垃圾整治。加强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各项审批程序,开展昼夜巡查,对私拉乱倒行为进行严管重罚;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加强社会监督,并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厂建设,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建设1-2个建筑垃圾消纳厂,设立醒目标志,实行专人管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镇、乡,完成时间:9月底前)

⑧继续加强集贸市场整治。健全集贸市场(含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实行责任单位干部驻场制度,加强市场的日常管理,做好肉品、蔬菜农药残留等检测检验工作,确保市场垃圾集中收集,日产日清,“三防”设施到位,门头牌匾统一,除“四害”工作经常开展。(牵头领导:,参与领导:,责任单位:县市管中心、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业局、县工信局、县粮食局、县商务局、县房产局、县供销社、镇,完成时间:9月底前)

⑨实施城乡结合部、镇辖村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加强社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卫生保洁工作,建立清扫、保洁、转运一体的长效机制,达到集中收集,定时清运,彻底消灭暴露垃圾。(牵头领导:,责任单位:镇、乡和有关单位,完成时间:9月底前)

3、全力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①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安装城区空气自动监测设备;积极开展“黑烟囱”专项整治,强制淘汰城区所有污染严重的燃煤锅炉;对新建锅炉加强审批,引进燃气锅炉或带除尘设施的锅炉;对城区所有宾馆和餐饮企业的油烟进行经常检查,确保达标排放。(牵头领导:曾原,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和有关单位,完成时间:9月底前)

②加强医疗废弃物和医疗废水的监管,城区所有医院医疗废弃物都要集中收集,定点处理,城区所有医院都要按要求完善废水处理设备,确保达标排放。(牵头领导:,参与领导:,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城区各医院,完成时间:9月底前)

③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在城区禁止销售、限制燃放烟花鞭炮的通告》精神,广泛开展全民禁放烟花鞭炮活动,确保无违规销售、燃放烟花鞭炮现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城区各单位,完成时间:9月底前)

4、提高公共卫生整体水

①切实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按要求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利用广场、商场、办公楼等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健康教育知识;全面开展全民健康素养教育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高居民卫生防病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健康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活动,学校重点以健康素养教育为主,做到有健康素养读本人手一册;搞好控烟宣传,开展无烟单位评比,所有公共场所都要设置禁烟标志。办好健康知识讲座电视栏目,保证在电视台、广播台定期播出。(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健康教育、县电视台、城区各单位,完成时间:常年开展)

②切实做好除害防病工作。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聘请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基层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知识和消杀水。抓住春秋两季,组织大规模的消杀活动,重点对公厕、广场、垃圾收集站点、废品收购站、学校、集贸市场、餐饮门店、食品加工企业等场所开展消杀活动,确保“四害”密度达标。(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城区各单位,完成时间:9月底前)

③加强食品安全和“五小”行业管理。健全食品安全和“五小”行业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和“五小”行业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食品加工企业、饮食门店、宾馆、超市、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和“五小”行业的环境卫生,加强证照管理,严格执行标准,对卫生不达标的不发证,整治不合格的予以关停,杜绝“门前灶”和油烟直接排放街道的现象。对餐饮服务单位要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必须达90%以上。(牵头领导:,参与领导:,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文化执法局,完成时间:9月底前)

5、做好创卫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长效管理检查工作

重点抓好农贸市场、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单位(小区)和社区卫生、窗口单位(车站、医院)、背街小巷、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除“四害”、健康教育、交通秩序、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渣土运输等创卫重点工作的长效管理检查。(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考评督办室、镇、乡,有关单位,完成时间:常年开展)

(二)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

1、建立健全县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机构,确保职能明确,行业管理到位,法规和管理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坏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规划办和有关单位,完成时间:12月底前)

3、开展“引绿入城,全城增绿”行动。重点在完成石碧潭大桥至金窝大桥沿江风光带建设,启动天广场、界山庙公园、金沙洲景观建设,补植、升级城区主干道行道树等绿化的基础上,对城区现有绿化带进行增植补植,提升精细化、园艺化管理水。(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建投、县城管局、相关单位)

4、开展创建“省、市、县”园林单位(小区)活动,今年力争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10家、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6家。(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和相关单位,完成时间:12月底前)

5、根据验收标准和县城实际,组织、指导城区单位、小区、庭院、巷道实行拆墙透绿、增绿补绿、见缝插绿、立体植绿、室内摆绿以及公共绿地认建认养认管工作,全方位增加县城绿量。(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镇、相关单位)

6、成立“江县苗木协会”,活化苗木经营机制,提高苗木集约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建设水。(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有关单位,完成时间:12月底前)

7、实施城市亮化工程。重点做好城区公园、广场、办公、商业、住宅、宾馆、医院、学校、沿街门店的亮化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城管局、相关单位,完成时间: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创建工作要亲自抓、亲自检查督促。各牵头领导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攻坚克难的作用,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强力推进。

(二)密切协作,狠抓落实。牵头领导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指挥部分解的工作任务,在7月10日前召开完本部门、单位的动员大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将方案上报县“三城同创”办公室。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配合,履行好各自职责,形成抓好创建工作的合力,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如期如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