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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换届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2-07-02 08:40:44

村委换届工作计划

村委换届工作计划第1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保障村民民主政治权利为宗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按照依法办事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直接选举、普遍选举、差额选举和无记名选举方式,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拥护的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

1、搞好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对任期届满的村民委员会管理的村级财务进行清理和公开,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离任审计,划清责任,保护集体利益。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做出处理,并在选举前将结果向群众公开。离任审计工作由县农经管理部门负责指导,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其中对村级财务管理意见较大的村,直接由县农经管理部门负责审计。

2、培训选举工作人员。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普遍培训。县民政部门负责对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助理进行集中培训;乡(镇)负责培训指导选举的其他人员和村工作人员。培训的重点内容是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选举基本原则及各阶段具体操作规范。

3、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3至7人组成,具体职数设置可以参照以下标准:村人口1500人以下且仅有3个以下自然屯的,设3人;村人口1500人至3000人或者有4至5个自然屯的,可以设5人;村人口3000人以上或者有6个以上自然屯的,可以设7人。

确定职位选举的村,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具体职位可以参照以下标准设置(以5人为例):主任、财经委员(即村会计兼文书)、治安调解委员(拟推荐为村民兵连长)、妇女委员兼计划生育委员(女,拟推荐为村妇代会主任)、文教卫生委员(30岁以下,拟推荐为村团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成员设置3人或7人的,上述职位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兼职)。

(二)组织实施阶段

1、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至9人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并从中推选1人主持工作。

(1)村民会议推选。召开18周岁以上的村民或户代表参加的村民会议进行表决,获得相对多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也可以采用流动票箱到各户接受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2)村民小组推选。根据村民小组数量和规模,确定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数量并合理分配到每个村民小组。由村民小组长主持召开18周岁以上村民参加的村民小组会议进行投票表决,获得相对多数赞成票的始得当选;也可以采用流动票箱到各户接受无记名投票,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2、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工作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进行,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以前公布。村民对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3日内做出解释或调整;距选举日不足3日的,应当在选举日前做出解释或调整。

3、推选和确定候选人。坚持由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引导村民把那些素质好、威信高、能力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办事的人提名为候选人。要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中选拔村干部,并鼓励他们参与村“两委”换届选举。候选人中应有两名以上女性。提倡以一人一票海选提名的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提倡候选人的文化程度在高中以上;提倡候选人年龄在25—55周岁之间;提倡把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提倡拟推荐的村级党组织书记人选,先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获得群众承认后,再推荐为村级党组织书记人选;提倡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级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5日前,以姓名笔画为序张榜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村民委员会主任正式候选人与村民见面,介绍治村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实行确定职位的方式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每个职位最终要确定2名或2名以上正式候选人。竞争职位的候选人除应当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有关职位规定的特殊条件。初步候选人可以采取村民直接提名和本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并应当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有关职位(如妇女委员兼计划生育委员、治安调解委员、文教卫生委员)的规定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或者由乡(镇)组织考试(如村财经委员);经过资格审查或考试符合规定条件的初步候选人过多时,要组织村民进行预选,按差额比例确定正式候选人。

采取无候选人的方式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选民竞选。拟参加竞选的选民应当在选举日的10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表明竞选意愿和拟竞选职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5日前以姓名笔画为序公布竞选人名单。在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且竞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赞成票时,得票多者当选。未能选出或者未能选足村委会成员时,应当根据所缺职位,在未当选的竞选人中以得票多少顺序确定候选人,再按照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另行组织选举。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予登记为本届选民:一是患有经常性精神病患者(或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或无法表达意志的呆傻人员,经医院证明和监护人确认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二是现役军人和在校的大中专学生;三是机关、团体、部队、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其离退休人员。

4、正式选举

(1)时间安排。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正式选举时间为20*年9月24日至9月25日,各乡(镇)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确定选举投票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10日前张榜公布选举时间和投票地点。另行选举与补选应当在9月30日前进行。

(2)委托投票。外出选民由本人申请,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候选人以外的选民代为投票。每个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1人。办理委托投票的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字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临时居住地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选举日停止办理委托投票手续。

(3)秘密划票。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提供充足、规范的秘密划票处,引导选民依次全部到秘密划票处划票,保证选民完全按照个人真实意愿划票。

(4)流动票箱。每村可以设立1至2个流动票箱。流动票箱仅限于确实无行走能力、不能到选举中心会场或投票站投票的选民使用,并须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到其住所接受投票。使用流动票箱的对象和人数应当在选举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并张榜公布。

(5)公布选举结果。投票结束后,所有票箱应于当日集中,当众同时开箱,公开唱票和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5、后续工作

(1)健全村民自治组织。推选产生村民委员会下属的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工作,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主持在15日内完成。村民委员会下属的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由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35人。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5至9人组成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中推选产生3至5人的民主理财小组。

(2)做好移交工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在10日内交接工作,重点是移交村民委员会公章、财务帐目、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移交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主持。

(3)颁发当选证书。县民政局在收到各乡(镇)选举报告15日内,向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三)检查验收阶段

1、检查验收内容:村民委员会选举是否依法进行;选举的组织指导是否得力;是否贯彻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直接、差额、秘密和无记名投票的原则;村民的民利是否得到保障;大多数村民对选出的村民委员会是否满意;换届选举档案是否完备;各村是否按规定完成了换届选举。

2、检查验收重点:村民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村。

3、检查验收时间:10月8日至10月15日,乡(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进行自查;10月16日至10月25日,县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10月26日起迎接市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检查验收。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县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县领导包乡(镇)工作组;成立*县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整体素质的重要工作,是保证村民直接行使民利、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对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促进农村改革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政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一是搞好分类指导,深入重点村、难点村和问题村进行调研,做到心中有数。二是严格依法办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三是统筹兼顾,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与当前农村工作结合起来,统一安排部署,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要建立强有力的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县民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承担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组织部门要负责指导全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并与民政部门密切配合,把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效衔接起来,统筹搞好村“两委”换届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查处基层干部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同时会同公安、民政等部门调查处理选举中的贿选问题;宣传部门要会同民政、司法行政部门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农业部门负责换届前的村级财务清理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离任审计工作;财政部门要保证宣传、培训、选举投票等选举工作经费;武装、妇女和共青团组织要配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做好村民兵连、妇代会、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计生部门要在初步候选人提名后,妥善做好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认真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相关工作。乡(镇)党委、政府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乡(镇)党委书记是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第一责任人。要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乡驻村工作责任制,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选举工作。

(三)发挥村级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村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选举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教育群众正确行使民利;选举中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行为;选举后要积极支持和保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顺利开展工作。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人兼任和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交叉任职。要把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与深入实施“先锋工程”、深化“村官承诺考评”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村级干部队伍建设。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村务公开栏、致村民的一封信、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特别是要将省、市有关部门对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提出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对不履行职责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处理、选民自愿登记方式、不予登记为本届选民的情形、村委会成员之间存在亲属关系的回避的情形、提倡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定职选举条件要求、无候选人选举和对贿选行为的处理等等,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熟悉选举各个环节和操作方法。要积极教育引导农民群众消除家族、宗族等不良影响,坚持抵制不正当选举行为,使广大选民按照真实意愿投票,正确行使民利。

村委换届工作计划第2篇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我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将统一于20__年1-4月集中开展,并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同步进行。今天,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在这里召开全省村和社区党组织、全省第八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动员和安排全省第八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这次动员部署会议非常重视,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齐玉同志、省政府副省长张光荣同志亲临会议指导,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以及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也前来参加今天的大会,这充分体现了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各单位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会上,齐玉部长还要做重要讲话,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认真领会、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省民政厅就全省第八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作如下说明和工作安排。

一、关于全省第八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关于全省村(牧)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我省于上半年开展了全省村(牧)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至20__年12月,全省第七届村(牧)民委员会任期三年,届满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于20__年1月至4月按期进行全省第八次村(牧)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二)关于统一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并同步安排换届选举工作的问题。为统一全省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降低选举成本,提高选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和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20__年9月30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决定,20__年全省所有经居民选举、未经居民选举、届期已满、届期未满或者超期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统一进行换届选举,并以西宁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为准,将全省现任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统一为第七届,20__年换届选举后,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为第八届。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于20__年1月至4月进行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八次换届选举。

(三)关于第八次全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范围。省委、省政府决定,凡截至20__年12月31日,所有届满的上届村(居)委会,以及超期的村(居)委会,必须依法进行统一换届选举;因故在第七届任期中补选或者未选出的村(居)民委员会,也同时参加第八次全省统一换届选举。鉴于重建任务繁重,玉树州所有的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相应顺延,具体时间由玉树州人民政府商省民政厅另行确定。在撤村建居的地方,凡农村集体经济改制没有完成的,选举时应适用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不能适用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

(四)关于统筹安排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有关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统筹城乡基层组织建设、规范选举工作程序、降低选举工作成本、提高选举工作效率,结合我省城乡基层组织建设实际,经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研究,决定对全省村和社区党组织、全省第八次村(牧)民委员会、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指导、统一检查。

(五)关于选举工作监督的有关安排。根据民政部的有关要求,本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全面推行选举监督制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党委、人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发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及基层群众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在县乡层面上要普遍推行聘请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选举工作监督员的监督方式,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开展监督工作。县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和工作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对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来信来访,要及时调查研究,妥善答复,依法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关于第八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任务

本次换届选举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分类指导,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能力,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居)民委员会班子,进一步加强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应努力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名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执行。要积极引导村(居)民把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的人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保证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班子素质优良、坚强有力。要认真落实好中央关于“四个提倡”的要求,即:提倡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法定程序推选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委会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提倡拟推荐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委会选举,获得群众承认后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提倡村委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支部委员成员。适合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

主任交叉任职的村(社区),原则上要实行“一肩挑”。交叉任职必须建立在尊重选民意愿、遵循民主选举程序的基础上,不能硬性规定,不能搞“一刀切”。各地要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依据村和社区的规模,从严确定享受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名额,为下一步统筹解决好村(居)干部报酬问题打好基础。(二)优化村(居)委会班子结构。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把农牧区和城镇社区致富带头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牧民经纪人、农牧区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协会成员中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依法选进村(居)委会班子,鼓励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选举,经依法选举担任村(居)委会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村(居)委会班子成员素质能力。积极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要求,探索流动人口参与居住地社区(村)民主选举的有效途径,依法保障流动人口的民利。要进一步提高村(居)委会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原则上新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新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要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鼓励和支持共青团、妇联组织负责人、优秀回乡知识青年参加村(居)委会选举,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要有一名35岁以下的干部,年轻干部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提高。提倡把年轻党员、女党员特别是共青团和妇联组织主要负责人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西宁市、海东地区、海西州的村(社区)妇代会主任进村(社区)“两委”原则上要达到100%,其他地区要比上届有较大提高,确保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多民族居住的村和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三)推选新一届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产生。居民代表由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者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村(居)民代表具体名额,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村(社区)规模和人口状况确定,一般村(居)民代表为30至50人。村(居)民小组长由村(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和村(居)民代表的任期与村(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四)全面成立村务监督机构。各地要根据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合并,在选举村委会的同时,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人,成员2至4人,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并开展村务监督工作,并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与村民委员会任期同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五)建立健全村(社区)配套组织。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可兼任下属委员会成员。人口较少的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相关工作。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帮助、指导各村(社区)及时召开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明确村(社区)“两委”成员分工,以保证新班子能够顺利开展工作。要同步抓好村(社区)共青团、妇代会等各类组织建设,理顺村(社区)各类组织的关系。

(六)完善村(社区)各项规章制度。村(居)民委员会要分别制定三年任期目标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和村(社区)“两委”议事规则以及“三议一表决”、财务管理等制度,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规民约。

三、关于第八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安排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将安排基层党组织与村(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将统筹安排村民委员会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在全省统一届期的基础上开展首次换届选举,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在不久前才颁布施行,等等这些情况,都与以往的换届选举有较大差异,特别是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政策和法律等方面的要求都很高,而且时间紧、任务重,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都很关注。因此,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任,科学安排换届选举各阶段工作,务必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和时间要求是:

(一)迅速启动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时间安排是:从全省动员部署大会到20__年1月30日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凡举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地区,都要成立专门的州、县、乡三级由党委、人大和政府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保证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推动选举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同时,要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2、深入开展

宣传动员。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都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宣传好中央和省有关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文件精神,激发群众参与选举的热情,了解选举的基本程序,珍惜民利,真正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居)民委员会班子。同时,要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和群众切实按照真实意愿投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利。3、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县乡两级要从实际出发,围绕组建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选举教育和培训、选举工作各个阶段的基本要求、选举工作进展安排等制定工作方案。要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的经验,做好换届选举前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本辖区村(居)委会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制定分类指导方案。县乡村三级都要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及时上报选举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在选情复杂的地方,县乡两级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切实加强工作力量,加大指导力度。

4、开展选举工作骨干培训。各级换届选举领导机构要逐级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组织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换届选举工作文件。切实提高他们依法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能力。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将对州、县级有关人员和乡(镇、街道)骨干进行示范培训。各县(市、区)要重点做好对县乡两级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骨干的培训工作,使他们准确掌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断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乡镇层面要重点做好对包片干部、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使他们熟悉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不断提高实际操作的规范化水平。凡不熟悉法律政策的县乡干部不宜解答群众的咨询,不宜接待群众上访,不宜进村(社区)入户指导。未开展教育培训的地方,不宜匆匆忙忙组织换届选举。不能熟练掌握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县乡干部以及在选举培训中不合格的县乡干部,不得派到村和社区指导选举工作。

5、完成村(社区)财务审计工作。乡镇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组织开展对村(社区)财务清理、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任期届满审计工作。对村(社区)集体收支情况、集体财产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分配和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和管理情况、债权债务情况以及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要列入审计范围,并及时公开审计结果。

(二)认真做好选举阶段各项工作。时间安排是:从20__年2月1日至3月30日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3至7人单数组成,其成员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由村(居)民会议或各村(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推选工作在乡(镇、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的指导下,由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具体实施。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指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必须退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对于不履行职责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经大多数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同意,可终止其职责,其缺额可另行推选或按照上次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产生。

2、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民登记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应做到全面准确,不错登、重登、漏登,保障村(居)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回原籍居住一年以上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选聘到村(社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由本人提出参加选举的申请,并经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应当予以登记。但已在户籍所在村(社区)或者居住村(社区)登记的选民,不得再参加其他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细化候选人条件。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下发的《指导意见》对村(社区)“两委”候选人的提名推荐提出了基本要求。各地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的前提下,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作出进一步规定,细化候选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法律资格、能力条件等方面的具体细则,引导群众把符合候选人条件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人提名为候选人。各村(居)选委会要根据县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本社区的实际情况,明确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后,依法由村(居)民会议研究通过,并予以公告。

4、规范候选人的竞争行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积极主动、客观公正地向选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竞职承诺、公开演说、现场问答等形式,组织候选人与选民直接见面,搭建候选人公开亮相、公平竞争的有效平台,教育和引导参选群众合法、正当、有序地参与竞争。要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禁止候选人或候选人指使的人私下拉票。要加强对候选人任职设想或竞职承诺的审核把关工作,任职设想或竞职承诺不得有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内容,不得有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民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不得有对竞争对手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依法严肃查处;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要依法从快打击处理。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

5、认真组织投票选举工作。选举大会是村(居)委会选举的核心环节,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选举投票程序进行,切实做到法定程序不能变、规定步骤不能少、法定的时限不能变。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全面实行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委会委员、主任的直接选举方式。在有条件的社区,要积极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直接选举。要切实维护选举大会的现场秩序。各类选举大会投票场地要全面设立秘密写票处,普遍实行秘密写票制度,确保村(居)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严格规范委托投票,严格控制流动票箱。选票尽量以县为单位进行统一。在选票的

设计、发放、读取,以及秘密写票间的设计、管理上采取相应措施,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各种手段做好防范工作,绝不允许走过场,图省事。计票结束后,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宣布计票情况,颁发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三)合理统筹总结验收阶段各项工作。时间安排是:从20__年4月1日至4月30日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工作移交。交接工作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持下进行。新一届村(社区)“两委”产生后,要及时召开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对“两委”成员做出明确分工。在10日内原村(居)委会要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帐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居)委会。财会人员一般应保持相对稳定。对无故拖延移交的,乡镇党委和政府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对拒绝移交的要依法强制其移交。对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反映并依法处理。要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当选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开展工作。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统计、汇总、上报选举结果,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档案。

2、搞好总结验收工作。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紧紧围绕整个选举程序是否规范、合法;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各工作委员会是否健全;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组长是否依法推选产生;各项工作制度和村(居)民自治制度是否健全并切实可行;是否制定了任期内本村(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换届选举资料是否整理归档;组织领导是否有力;换届选举工作有关表格填报是否及时准确;相关后续工作措施是否得力,并是否完成上报了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等方面进行逐级检查验收。省上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抽查验收,以确保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圆满完成。

村委换届工作计划第3篇

这次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刚才,世威同志就做好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三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

第一,要正确估计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复杂性。

*年和20*年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我们能按照市上的统一部署,扎实认真的做好每一阶段的工作,进展顺利,效果较好。同前两次相比,这次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有了明显提高,加之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使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更具复杂性,对此大家正确的估计复杂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村委会的职能发生了新变化。一方面随着县乡两级职能的转变,农村两委会的职能和计划经济条件下完全不一样,特别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后,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和政策意识不断提高,由此带来了许多新问题,使农村工作更具复杂性、困难性、艰苦性。农村工作的新形势,要求乡镇对村两委会的领导方式也要做相应的转变,要求村两委会的职能也要随着改革的深入不断进行调整和变化。但现实情况是,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村两委会工作的方法不能适应农村形势的变化,加上干部自身素质的局限,客观上增加了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难度。

二是税费改革的推进对农村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农村税费改革是建国以来继和实行责任制后第三次农村革命。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税费改革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取消统筹,第二步是降低征收农业税的税率,第三步是彻底取消农业税。这次改革并不是单纯的税和费的改革,其实质涉及到乡镇机构改革,包括村级组织结构、基础教育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影响非常深远。特别是中央把“三农”问题提高到战略的高度之后,国家对农村的投入在逐步加大,比如退耕还林、农田基建、产业调整等重大政策都涉及到千家万户,如果还用过去老一套的方法,来做我们当前的农村工作,确实是不适应的。

第二,要充分认识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

关于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重要性的问题,刚才世威同志已经讲了很多。我再补充一点,搞好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农村两委会的建设,事关农村发展和稳定,事关我们执政能力的提高。在一些乡镇,农村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县委和县政府、乡镇党委和政府的一些决策在一些村不能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究其原因,重要的一条是没有一个群众公认的村级组织作保证。如果乡镇党委领导不了村两委会,那么我们党委、政府的决策怎么能够在村组这个层面上、在群众这个层面上得到落实,还谈什么执政能力?还谈什么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

二、如何搞好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要把全县519个行政村两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都搞好,关键的一条就是乡镇党委、政府必须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依据选人用人的标准,严格按程序办事。

一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22个乡镇的情况不一样,519个村的情况差距更大,因此,要切实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就必须对前两次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做认真的回顾和总结。一方面要总结经验,经过实践证明的成功做法要继续坚持;另一方面,要吸取教训,对那些导致选举失败的方式方法要坚决抛弃。这是做好这一次换届选举工作的一个前提和基础。

二要深入调查摸底,吃透情况。“凡事先谋而后动”。各乡镇党委在制定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之前,要安排包片领导、组织专人深入村组调查摸底,对所辖村两委会班子及班子成员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吃透底子。要定期不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此项工作,逐村研究、分析所辖村班子情况和成员情况,并进行归类,看哪些村两委会班子群众基础好、干群关系好,哪些村两委会关系协调工作得力,哪些村子班子比较乱,矛盾比较尖锐,群众意见大,等等。要抽出一段时间,逐村进行摸排,然后让党委成员和包村干部分头先进村入户解决这些问题。这项工作,从表面上看和两委会换届选举没有直接关系,是一些工作,但只有这样才能增加党委、政府工作的主动性。概括地说就是先做调查研究,吃透情况,先解决问题,后进行换届选举。

三要吃透换届选举的新要求。和前两次不同,市委对这次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新的指标要求,即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不能低于50%,两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比例不能低于60%,党员村委会主任比例不能低于70%,还包括对优秀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年龄和文化程度的要求。我想,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一肩挑”不得低于50%的要求,这是一条硬指标。这实质也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配套措施,目的是尽可能减少村干部职数,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负担。这些新要求,具体的业务干部要吃透,党委书记、乡镇长更要吃透。围绕这些目标,大家要认真分析现状,看目前那些村情况较好,可以做到“一肩挑”,哪些村情况还不太成熟,须做一些铺垫性工作才能达到,哪些村子情况还比较复杂,不适合“一肩挑”。在动手换届之前,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明确,有的放矢。《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这次两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性文件,但这些新要求并没有写在书本上。既要使选举过程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又要让选举结果达到上级党委对我们的要求,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既不能硬性摊派,又不能放任自流,必须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把道理给群众讲清楚,引导群众按党委、政府的要求进行选举。

四要明确任职条件。市委和县委的文件中对村两委会成员的任职条件都提了五条,当然都是很原则的,不像对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条件规定的那么具体,但这也很重要。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各乡镇党委要结合各自实际把任职条件具体化。我认为有两个条件必须明确:一是计划生育情况。县委文件中关于任职条件的第一条就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自觉接受乡镇党委的领导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根据这一条,我们就可以把这几类人排除在候选人以外: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积极、不认真,消极对抗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的;触犯法律法规被立案侦查的;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这里面最容易忽视但也最容易产生严重后果的就是计划生育问题。刚选上来的干部,啥事还没来得及干,又可能产生尖锐矛盾,能告倒的就是计划生育,普化镇周董村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大家要从中汲取教训。二是经济问题。从目前农村的实际情况看,经济问题是告倒现任村干部的主要问题。这几年我们一直讲村务公开,所谓村务公开最重要的就是村级财务公开。虽然现在大多数村村级集体经济也不多,但在一些地方也不少,特别是县城周边地区和一些开发热点地区,有些村的集体经济发展得很好。因此,乡镇党委、政府有必要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前,配合县农经站对村级财务进行一次集中检查,特别是对一些重点村要进行重点审计。通过审计,没有问题的,就可考虑连选连任,就不要等着他上台或者下台后又告状,这也是还干部一个清白;如果有问题,就要及时处理,不能再提名为候选人。把这些情况掌握在我们手里,也就增强工作的主动权。从以往的情况看,换了一批新人,新班子上任后,就有相当长时间不稳定。如果乡镇党委对候选人条件不明确,把个别“带病”的提上来,也就留下了不稳定的隐患,就会使工作陷入被动状态。这一点各乡镇要特别注意,要提早考虑,统筹安排。

五要严格按法定程序选举。关于民主我过去讲过两句话:大民主可以避免把坏人选上来,但是不一定能把最优秀的人选上来。这就是普选,对此我们不能估计过高,但也不能随意简化程序。要想真正把那些群众基础好、致富和带富本领强并且乐意为大家服务的人选为村民的带头人,关键在于引导,在于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把党委的意图通过法定的程序转化为党员群众的自觉行为。党委政府就是管程序的,现在的程序都是法定的,群众也都懂,绝对不能在这个问题上做手脚。只要程序不出问题,我们就不会陷入被动。在此我要强调一点,如果哪个乡镇因为政策没吃透,随意简化程序而引发了激烈矛盾或群访事件,县委、县政府要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切实加强领导

一要通盘考虑,统筹安排。从现在开始我们先搞村党支部换届,后进行村委会换届,从时间上看是分两步走,而实际上是同步的。因为本次换届有三个硬性的指标要求,因此,大家在思想上要树立一个同步的概念,在目标上通盘考虑,在思路上统筹安排。同时,还要明确群众和基层干部对本次换届目标要求的认可程度,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坚决克服盲目性,增强工作主动性。

二要明确职责,亲自部署。各乡镇党委是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直接领导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因此,各乡镇党委要按照县委的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要亲自抓、亲自部署。要把本次换届放在检验我们乡镇党委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高度来认识,明确工作的要求,明确完成的时限,通过学习、培训、研讨、宣传等形式,把我们的意图贯穿到现在的两委会班子成员中去,贯穿到党员群众中去,把各个环节的要求都落到实处。

三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配合,做好指导、督促、检查等项工作。严格按照规章和条例办事,加强组织,加强指导,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乡镇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乡镇与各村换届工作组之间要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工作情况,交流工作体会,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做好换届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协调,妥善处理好换届选举和农村其他工作的关系,做到村级班子“换”而不乱,农村工作“换”而不散,保证如期完成全县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村委换届工作计划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回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意见》为依据,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基层民主、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高村级班子素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目标,真正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能带领群众致富的村“两委”班子,进一步完善党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基本原则。

二、时间安排

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9月至12月进行。凡任期届满的村“两委”必须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因移民搬迁、村组合并等原因新组建的村,按程序报批后,统一组织进行选举。新建移民搬迁村由迁入乡镇负责、迁出乡镇配合,做好村党组织建立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列入移民搬迁规划、未整村搬迁的村,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因故不能进行换届选举的,要按程序及时报县委批准。

这次换届选举,按照先村民委员会选举、后村党组织选举的次序进行。生态移民村、新建村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由乡镇党委提出申请,经县委研究同意后进行。要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时间的衔接,选举结束日期最迟不得超过12月底。

三、实施步骤

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9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各乡镇要根据县委组织部、民政局下发的《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手册》,按照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选举准备阶段

1、成立工作机构。县上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纪委、组织、宣传、政法、民政、财政、公安、司法、农牧、计生、审计、、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组,具体领导和指导村“两委”选举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本乡镇村“两委”现状,干部、党员、群众的思想和人口流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因行政区划调整而改变隶属关系的村,生态移民村、合并村,村级组织软弱涣散的村,包括矛盾突出的村、财务管理混乱的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因家族、宗族势力等原因导致选情复杂的村等,要“一村一策”,制定出选举方案和工作预案。乡镇、村都要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各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在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村级方案要细化到每一个环节和步骤,详实到对可能出现问题的具体解决办法,确保换届选举成功。

3、广泛宣传发动。在换届选举前,要集中时间,通过电视、报刊、简报、宣传手册、宣传画、黑板报、公开栏、明白卡、条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回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区、市两办《通知》精神,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切实把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把选举的意义、目的、方法、候选人条件及选举的程序告诉党员、群众,要将区、市“两办”《通知》中对本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提出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如不予登记为本届选民的情形、村“两委”成员之间存在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情形、提倡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无候选人选举和对贿选行为的处理等,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加选举,珍惜自己的民利,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使民利的能力。要及时宣传报道好的经验、做法,通报选举进度,推动和促进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4、加强骨干培训。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强化对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县村“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举办骨干培训班,对各乡镇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分管民政的副乡镇长、组检干事、民政干事,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各乡镇举办村“两委”换届选举培训班,参加人员为驻村指导组成员、乡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培训的重点内容是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选举基本原则及各阶段具体操作规范,切实提高他们依法指导换届选举的能力和水平。凡不掌握村“两委”换届选举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在培训中不合格的县乡干部,不得派到村里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5、做好村财审计。按照先审计再换届的原则,未进行财务审计的村,不得开展选举阶段工作。在换届选举前,要对村“两委”成员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计由县农牧局负责指导,乡镇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纪委、民政厅、农牧厅、审计厅《关于开展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任期财务清理审计的通知》要求,于9月30日前完成审计工作。对村级集体经济规模较大、群众对财务管理意见较多的村,由县审计、财政、农牧等部门直接进行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并在选举前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公开。

(二)选举实施阶段

1、严格依法办事,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1)推选好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一7人组成,其成员应当有一定的代表性,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推选工作由村党支部和上届村民委员会在乡镇选举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采取召开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进行推选,按得票多少确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能指定、撤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必须按法定程序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对于不履行职责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同意,可终止其职责。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如出现缺额时应按照上次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要向全体村民进行公告,并报乡镇党委、政府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履行至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立止。

为了确保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各村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在群众中威信高、诚信度好的党员、干部、劳模、教师等,组成3一5人的选举监督小组,监督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全过程。

(2)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民登记工作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选民登记以户口为准,对选举日年满18周岁的村民进行选民登记。以乡镇为单位,在11月15日至11月25日时段内确定选举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可以进行选民登记,但不得重复登记。①结婚后现居住在配偶所在地的村,户口尚未迁入,本人要求在居住地的村进行选民登记的;②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人员,仍在原村居住并履行该村村民义务的;③因故离开户籍所在地并在现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④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等人员回村居住一年以上,要求参加选举的;⑤户籍不在本村的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自愿到该村工作和生活并竞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⑥在本村工作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本人要求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⑦生态移民村移民参加迁入村的选民登记。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予登记为本届选民:①被剥夺政治权利的;②患有经常性精神病或间歇性精神病在发病期间的人员;③无法表达意志的严重智力障碍人员;④村办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等临时雇佣的非本村人员。

选民登记以村民小组(合作社)为单位组织,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公布。村民对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3日内作出解释或调整;对解释或调整意见不服的,可以在选举日10日前向乡镇政府提出,乡镇政府应当在选举日5日前依法作出处理。

(3)依法做好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可采取有候选人选举方式,也可以采取无候选人选举方式。

采取有候选人方式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本村过半数的选民召开村民会议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本组过半数的选民,按照“一人一票”、“一人一职”、“等额提名”、“差额确定”的原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由选民秘密划票,按得票多少确定。提名候选人只有到场的选民投票,不能委托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并在选举日5日前以姓名笔划顺序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经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采取无候选人方式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在选民名单确定后,不经提名候选人过程,直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还可组织选民竞职,即拟参加竞职的选民,在选举日10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表明竞争意愿和拟竞争的职位。村民选举委员会经资格审核后,在选举日5日前以姓名笔划为序公布竞职人员名单和竞争职位。在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且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赞成票时,得票多者当选。

在正式选举前,要对候选人情况进行详实的介绍。介绍正式候选人可采用组织介绍、自我介绍或竞职陈述等方式进行。介绍的时间从正式候选人名单张榜公布开始,到投票选举前结束。组织介绍是指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向选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包括口头介绍和书面介绍。介绍要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自我介绍是指正式候选人通过在选举大会上发表竞职陈述向村民进行自我介绍。

竞职陈述必须有组织进行,任何选民不得个人组织竞职陈述,禁止候选人或候选人指使的人私下拉票。竞职陈述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不得侮辱和诽谤他人,不得乱承诺、乱许愿,不得有对竞争对手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同时要接受村民的询问。要引导候选人着力围绕发展经济、完善管理、改进服务提出方案和措施。实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①明确具体的在村工作时间;②坚决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维护好“两委”班子团结;③认真解决好本村党员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及时上报;④正派做人,公道处事,对亲属子女不偏袒,不护短;⑤结合本村实际,积极发展主导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的具体内容;⑥在任期内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内容。竞职承诺全程录像,留存档案,并制作承诺公示牌,在村务公开栏公布,任期内接受群众监督。

要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妇女参加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精神,试行女性候选人“定位选举”办法,提名候选人时,在提名票上专门设置“女委员”栏目,鼓励选民提名女性候选人,着力提高妇女当选比例。

(4)严格做好投票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组织召开村民选举大会,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时要设验证发票处、秘密划票处、处和投票处。对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村,在设立中心会场的同时,经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设若干个投票站,但投票站必须以村民小组(合作社)为单位,组织选民到投票站投票。禁止使用流动票箱。对外出打工或其他原因不能到选举会场或投票站投票的选民可以委托他人投票。委托投票应当在选举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并指明受委托人,同时提供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受委托人不得再行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不得违背选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向他人泄露选民的意愿。选举日停止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投票结束后,各投票站的票箱集中到选举大会主会场,连同各投票站的票箱一并当场开箱,当场开票、唱票、计票,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当场宣布。出现同一职位两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而不确定谁当选、或当选人数不足3人的,不能组成新村民委员会班子,应当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应当在投票选举日当日或次日进行,条件不具备的在投票选举日后10日内进行。经两次选举还不足的名额应当在6个月内再行选举。再行选举时,原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资格有效。

选举结果合法有效的,县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当场为当选人颁发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2、实行“公推直选”,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1)进行宣传发动。各乡镇党委召开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议,对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广泛宣传村党组织“公推直选”的重要意义、目的、方法步骤、候选人条件及选举的程序,统一党员、群众的思想,提高党员、群众参与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工作积极性。

(2)召开党组织会议。乡镇党委要根据德才兼备原则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结合各村实际,经会议研究提出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结构要求及书记、副书记、委员的任职条件。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并向乡镇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乡镇党委批复后,由村党组织筹备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换届选举办法。

(3)进行党员登记。村党组织要对所属党员逐个进行登记,准确掌握有选举权的党员及能到会参加换届选举的党员情况,并制定流动党员、老弱病残党员等不能到会参加换届选举的党员的参选办法。

(4)组织公开报名。村党组织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和群众公开村党组织成员职位、报名办法、资格条件等,采取党组织推荐、党员和群众推荐、党员自荐等方式,组织公开报名。

(5)严格资格审查。乡镇党委按照任职资格和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是中共正式党员、是否有被选举权、是否符合任职条件、本人是否愿意担任村党组织成员等。如有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或自己不愿意担任村党组织成员的,应取消其参选资格。

(6)开展民主推荐。村党组织召开民主推荐大会,介绍资格审查合格人选情况,由全体参会人员在符合条件的党员中,差额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一般情况下,委员推荐人数比应选人数多40%,书记、副书记推荐人数比应选人数多2人。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一般包括:本村全体党员、各级党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各级政协委员和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等,参加推荐的党员人数一般不少于本村党员总数的80%。

(7)公示初步人选。民主推荐后,按照推荐结果,由村党组织差额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一般情况下,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比应选人数多40%,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比应选人数多2人。采取多种形式,在全村范围内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如有举报,乡镇党委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8)组织考察。由乡镇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认真考察,重点了解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程度和廉洁自律情况。

(9)确定正式候选人。乡镇党委根据考察结果和班子建设需要,研究确定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要重视党员、群众推荐结果运用,使党员、群众的“推荐票”真正成为乡镇党委确定正式候选人的重要依据,消除“差额陪选”现象。当乡镇党委确定的候选人与党员推荐提名不一致时,乡镇党委要在候选人所在村党员大会上作出说明。委员候选人应差额确定,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具备条件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应差额确定,差额人数比应选人数至少多1人。

(10)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上届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或在选举大会上,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可采取候选人竞职陈述、履职承诺、回答选举人提问等方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

(11)实行直接选举。由上届村党组织主持召开党员大会(新成立村由乡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主持召开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差额选举方式,由党员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可先直接选举书记、副书记,再选举其他委员;也可先选举委员,再直接选举书记、副书记;还可同时直接选举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当场计票,当场公布计票结果。选举结果产生后,上届村党组织按照规定将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报乡镇党委审批,将当选的委员报乡镇党委备案。

要优化投票选举办法,确保党员选举权。乡镇党委要对选票制作提出统一规范的要求,按照岗位设置、差额选举、便于填写的要求,力求选票制作科学规范,充分体现党员意志。在投票时要规范设立秘密写票处和写作处,确保党员意志不受干扰。对老弱病残、不能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由乡镇安排专人上门宣传候选人情况,征求意见。对流动在外不能参加党员大会投票选举的党员,要通过电话或办理委托投票等方式,充分保障每个党员的选举权利。委托投票数要控制在参加投票总数的10%以内,对党员外出特别多的村,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后,依托流入地党组织设置流动票箱,公开计票后反馈得票结果,提高党员的参选率。

(三)建章立制阶段

1、做好移交工作。新一届村“两委”产生后,上一届村“两委”应当在10日内将村“两委”公章、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和“两委”换届选举档案、各项承包合同、债权债务及其他事项移交给新一届村“两委”。工作移交由乡镇党委、政府以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指导、监督。对无故不交接或者延误时间的,经批评教育无效或移交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2、健全村级配套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后,要在5日内依法及时推选产生村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专门工作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村民委员会下设的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由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10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35人,妇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村“两委”成员选举产生后,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及时建立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选举产生,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

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

3、签订辞职承诺书。从本届起,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要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签订辞职承诺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辞职。一是没有全面认真履行竞职承诺的;二是,在村民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三是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政策规定生育的;四是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参加村民委员会工作或一年内累计半年以上不参加工作的;五是在年度评议中,半数以上村民认为不称职或严重失职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由本人主动提出辞职。村民选举委员会及时公告全体村民。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出辞职后,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对其进行辞职审计。

4、完善工作制度。新一届村“两委”要结合本村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党的方针政策,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要健全完善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党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等各项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以及对村干部的评议考核制度,用制度规范党员、群众和村干部的行为,提升村民自治水平。

5、建立健全村务档案。村“两委”选举结束后,县、乡、村三级要认真做好村务档案和本届换届选举的建档工作。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及保管清册、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等,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选举档案包括:选举的有关文件材料、统计表册、选民名单、选票、选举会议记录、选举结果报告等。

(四)总结验收阶段

选举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要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开展自查工作,要及时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信息报送和档案整理工作,按照统一格式及时汇总并逐级上报选举统计表。换届选举结束后,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在各乡镇自查的基础上,统一进行检查验收。各乡镇要将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及统计表于12月26日前分别报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各村要按照《回族自治区村级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档案登记和归档制度,认真做好“两委”换届选举的建档工作。要把选举中的材料和表册整理归档。选票要保留到下届换届选举后,统计表册选举结果作为永久性档案进行保存。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候选人条件。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要做好广大党员、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能够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受到群众拥护的人选进村级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l)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政治坚定,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清正廉洁,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村民服务,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村党组织书记应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3)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身体健康,新提名的年龄一般为45周岁以下。连续提名的年龄一般为50周岁以下。对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拥护,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确属班子建设需要的,经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适当放宽年龄界限;(4)竞选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应为党组织关系在本村的中共正式党员。(5)国家公职人员可竞选村党组织书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1)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3年的;(2)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3)受治安处罚或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3年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或处理完结不满3年的;(5)担任村组干部期间,村务长期不公开或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的;(6)以非法手段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造成的;(7)家庭成员有吸贩毒情况的。

村“两委”班子成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村任职。

(二)优化班子结构。鼓励农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合作经济组织和产业协会负责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人员通过法定程序参与选举村“两委”成员的竞争;要结合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积极推选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班子。要进一步提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比例,要充分考虑“两委”班子成员年龄结构,村“两委”成员中至少有一名35岁以下的干部。鼓励选民提名女性候选人,提高妇女当选比例;没有女性候选人当选时,名额可以暂缺,直到依法依规补选出为止,确保村“两委”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女性。各乡镇新一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中女性比例要较上届有所提高。回、汉群众杂居的村,村“两委”成员中回、汉族比例要与回、汉族群众的比例相当。

(三)规范村干部职数。提倡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较上届要有所提高。要合理确定村“两委”成员职数(含交叉任职)。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7人组成,设书记1人;村委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1人。“两委”班子实行“交叉任职”。是否设副书记、副主任,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600-1000户的移民村,设立党总支的,村党总支部委员3-5人(均可兼任下设党支部书记),设书记1人;村民委员会委员3-5人,设主任1人。“两委”班子实行“交叉任职”。是否设副书记、副主任,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下设党支部的,党支部委员3人组成,设书记1人。

1000户以上的移民村,设立党总支的,村党总支部委员5-7人(均可兼任下设党支部书记),设书记1人;村民委员会委员5-7人,设主任1人。“两委”班子实行“交叉任职”。是否设副书记、副主任,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下设党支部的,党支部委员3人组成,设书记1人。

(四)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要进一步规范候选人的竞争行为,凡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存在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党员、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党员、选民意愿的;候选人或候选人指使他人私下拉票的;竞争对手相互比拼加码对村内公益事业进行个人财物捐助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县纪检、组织、民政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加大对换届选举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伪造选票、砸票箱冲击选举会场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党员、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破坏村“两委”选举的,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坚决予以打击,为换届选举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环境。对候选人以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竞选的,查实后立即取消其竞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选举委员会成员在选举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终止委员资格。农村党员干部在选举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视情节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处分。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或怂恿村民参与违法违纪活动,干扰正常选举,特别是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调整选举程序,操纵、控制选举结果的,要严肃政治纪律,严厉追究相关责任,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要坚决打击各种假借换届选举之名,从事非法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等行为。

村委换届工作计划第5篇

根据____选《关于做好全县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全镇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于____底全面完成。为切实做好组织工作,保障我镇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镇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县委部署要求,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推动工作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程序、依法选举、保证农民群众的意愿,选举产生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班子,统筹做好村民代表会议,村民监督委员会,村妇女代表会,村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努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更具活力、更具人文,更为宜居的美丽青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时间及范围

全镇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5年3月1日开始,到2015年5月底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两办法”)的规定和市、县统一要求,我镇22个村民委员会都必须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

三、目标要求

(一)精简村干部职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村民委员会一般设3人;人口在1000至3000人的村,设3至5人,各村要严格按照职数设置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

(二)积极推行村“两委会”干部“交叉任职”。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和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整体部署、通盘考虑。各村要注意从现任村干部、本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专业大户、乡村医生教师、乡镇企业员工、返乡回村居住退休干部职工中挖掘选用;从民营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联系回引;从大学生村官等各类面向基层的服务人员中重点培养选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积极推行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鼓励村“两委会”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减少干部职数。通过“两委会”换届,力争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比例和村民委员会中党员所占比例高于上届。

(三)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要重视选拔思想解放、愿意服务群众、有一技之长的农村优秀青年、妇女进入村民委员会班子。积极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村官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通过换届,力争使村民委员会成员中50岁以下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分别比上届有所提高。同时,要保证每个村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

(四)严格依法办事。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一法两办法”组织实施,做到“五统一”:即统一选举步骤、统一选举程序、统一选票式样、统一对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省民政厅印制的《当选证书》、统一建档立卷。要严格按照直接提名、差额选举、秘密划票、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和当场宣布选举结果的组织程序进行选举。

四、人选条件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要求,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结合实际把握好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选拔推荐条件。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公正廉洁、作风正派,在村民中有较高威信;

(三)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民主意识强,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

(四)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

(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在制定本村选举办法时,可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

(二)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

(三)3年来(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严重违反计划生育、土地政策和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信奉,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经常参与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五)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以及操纵宗教、宗派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

(六)非法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者操纵、破坏选举的;

(七)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没有群众威信的;

(八)不

能履职或丧失行为能力、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条件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认真进行资格审查。不能单纯强调“能人”标准,新选任的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要能够长期驻村,杜绝“走读”现象。

五、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乡镇负责,驻镇单位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镇上成立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各村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民主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所在村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整个选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15日)。主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步骤、选举程序、时间要求和组织领导;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专栏、标语、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动员;三是搞好村级财务公开审计工作。要以财务公开为重点对村务事项进行全面公开,尤其对灾后重建和救灾款物发放及使用情况要及时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问题意见较多的村,镇上组成专门工作组,进行专项审计,确保把问题解决在换届选举前;四是培训选举工作骨干。镇上对派驻各村指导选举工作的干部和村选举骨干进行培训,以提高认识,熟悉程序,增强民主法制观念。

(二) 选举阶段(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5月7日)。主要做好五个环节的工作:一是推选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 ( 3月16日至3月23日)。在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下,由上届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由村民小组长召集和主持本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把遵纪守法,能够代表、倾听村民意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推选出来。各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 至少应有1名妇女参加,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的换届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 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所缺名额可按推选时的得票, 以得票多者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立即公告, 并报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二是制定好村选举办法 ( 3月24日至3月31日)。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要提前协助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制定好村选举办法, 在选举办法中明确村民委员会班子的职数、候选人的条件、提名方式、正式候选人确定办法以及具体投票、选举程序等, 交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执行。三是搞好选民登记 ( 4月1日至4月10日)。所有选民在户口所在地的村进行登记, 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进行选民资格审核和确认, 做到不错登、重登、漏登。对特殊情况选民的登记和资格认定,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所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前(即4月15日前)张榜公示, 授受群众监督。村民对选民名单核对无误并无异议后,填发选民证。四是搞好候选人提名 (4月11日至4月30日 )。提名推荐候选人要采取填写提名表的形式,由村民直接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不得简单地用口头形式提名推荐, 或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确保选民的直接提名权。在提名候选人时,要引导村民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受到群众拥护的人提名为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提名采取有选举权的村民一人一票提名的方式,由村选委会召开村民会议进行预选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候选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没有产生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须在选举日的7日前,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依法确定的正式候选人,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调整或者变更。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投票选举前,应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五是依法按程序召开选举大会,组织选民投票选举(2015年5月1日至5月7日)。全镇选举日统一为2015年5月6日。召开选举大会, 组织选民投票是整个换届选举的关键工作。各村民委员会要在选举日将村民委员会印章交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封存保管。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当日,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将印章交付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镇政府将在各村投票选举时派出指导组, 现场指导选举大会。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5日前(即5月1日前)公布投票选举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填写选票, 制作票箱, 确定和培训选举大会工作人员,布置投票会场,设立秘密划票间。选举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选举大会,设立中心会场,在选举日不能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 投票时要检验委托书。每个投票站应当有3名以上监票人员。选举大会应当通过本次大会的选举规程。推选监、计票人员。 正式候选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计票人员。选举采取秘密划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会场应当设立秘密划票处和代填处,要引导选民到秘密划票间划票, 自己不能填写选票的选民,可以委托其他选民或在代填处, 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投票时要组织选民有秩序的投票。投票结束后, 应在选民的监督下公开唱票、公开计票。要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 选举有效; 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的“双过半”原则,积极动员、组织选民参加选举大会并亲自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应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填写“选举结果

报告单”并以书面形式向全体村民公告。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由镇人民政府颁发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选举结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将选举结果报告单分别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应在15日内进行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推选, 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提倡村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所在村民小组的村民小组长, 村民代表按每5至15户推选一人 , 其中妇女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不得兼任村民代表。( 三 ) 总结验收阶段 ( 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20日) 。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选举工作基本结束后,镇上将采取自查与上级检查,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及时完成工作总结。二是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对两次以上选举不成功或因问题突出未能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的村,镇政府将落实领导和专人负责,制定解决方案, 选派得力干部帮助工作,力争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并妥善处理有关案件,做好稳定工作。三是搞好新老班子交接。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班子产生后,在镇政府的监督下, 在10日之内组织上届村民委员会班子及时向新班子移交工作和办公设施。四是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班子要在上届班子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届村民委员会班子的任期目标和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带领和引导农民群众为建设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农村做出贡献。

六、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

村民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委员3至5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及时进行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前,要组织村民对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民主测评,工作不力、群众满意度差的不得连选连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党组织征求各村民小组意见后提出,有选举权的村民10人以上或者村民代表3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提出候选人,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以得票多的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监督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七、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时间集中、任务繁重, 各村党支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规范操作,精心组织, 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 一 ) 建立工作机构 , 切实加强领导。一是镇上成立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好全镇的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建立领导分片、干部包村包抓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情况通报制度。确保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推进。

( 二 ) 加强教育培训, 正确引导群众。重点对镇上派驻各村的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干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 使他们牢牢把握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各项要求,熟悉换届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 不断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操作水平。全面推行镇党委和参与竞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要通过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换届选举工作和自己的权利义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 三 ) 加强指导监督,认真组织实施。各村指导组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督查。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公开竞争、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各工作指导组要及时指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好本村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 、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作出规定,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 要加大指导力度,派得力干部驻村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推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步骤进行。

( 四 )严格依法办事,查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 (2010) 59号) 精神,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查处工作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选举违法违规行为。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 必要时提请县级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进行调查认定。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教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黑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 要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

村委换届工作计划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全过程,体现在换届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换届选举方向正确,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2、充分发扬民主。把尊重党员和群众的主体地位,拓宽民主参与渠道作为根本,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换届选举的公认度。

3、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严格选举工作程序,做到遵守法规不变通,规定环节不减少,操作程序不简化。

4、坚持选人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好配强思想政治素质好、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改革发展稳定能力强的村级党组织班子。

(二)目标任务

换届选举的主要任务是: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级党组织委员会,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成员。在新一届村级党组织领导下,推选产生自然村村民事务理事会,做到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与理事会理事长“一肩挑”,选举产生村级团组织、妇女组织成员,提高青年委员、妇女委员在村级“两委”成员中的比例;进一步完善村级党组织各项规章制度和自制机制。

三、村级党组织候选人资格条件和成员职数

1、明确候选人资格条件。村级党组织成员任职条件为:(1)中共正式党员,认真执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2)事业心强,“双带”能力强,有工作激情,务实肯干,热心为群众服务,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3)思想观念新,市场经济意识强,工作方法点子多;(4)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5)有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强,能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化解基层难题;(6)品德端正,办事公道,作风民主,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群众反映好,威信较高;(7)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8)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列入候选人:(1)政治素质不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的;(2)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对不正之风不敢抓、不敢管、听之任之,优亲厚友的;(3)法纪观念淡薄,正在服刑但未被剥夺政治权力或3年内被判处刑罚的;正被纪检、监察或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关押、审查尚未结案的;近3年因、偷盗、打架斗殴等行为被公安部门处理的;选举前3年内有严重经济问题(包括已结案)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理到位后未满5年的;3年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或因工作不力等原因被勒令辞职的;(4)阻挠重点工程开展,参与、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聚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5)搞宗族派性、拉帮结派、闹不团结的;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信奉,参加非法组织的;(6)不遵守社会公德,生活作风不检点,不尽赡养义务的;(7)采取隐瞒、欺骗手段,欺压群众,在换届中搞非组织活动,破坏选举秩序的;(8)体弱多病或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2、确定村级党组织成员职数。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班子成员职数。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村级党组织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

四、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

1、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成立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和督导组,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保证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强、易于操作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主要任务和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有序推进。

3、召开动员部署会议。2014年11月15日前召开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启动换届选举工作。

4、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先审计后换届的原则,在市统一部署下,认真组织开展村级“两委”班子成员任期届满审计,审计结果及时张榜公布。

(二)组织选举阶段(2014年11月21日至12月10日)

按照赣办字〔2014〕41号文件规定,采取“两推一选”的办法选举产生村级党组织班子。即党员和群众推荐、乡镇党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班子成员。具体程序如下:、

1、民主推荐候选人。一是公示村级党组织成员任职条件。将村级党组织委员、书记任职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二是党员大会推荐。在镇党委领导下,由村级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对新一届党组织班子进行全额推荐。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举行大会,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村级党组织向与会党员说明本次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具体做法,宣传党组织委员任职条件,回答党员提问。然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组织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三是村民会议测评推荐。由村级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党员推荐的人选以投信任票的形式进行测评推荐。参会的村民代表不得少于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数的三分之二。村级党组织向村民代表会议说明本次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具体做法,宣传党组织委员任职条件,回答村民代表提问。然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组织测评推荐。四是确定正式候选人。根据党员和村民代表投票情况,按照新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名额2倍的人数,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镇党委审查;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新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和书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报市指导小组联审,市委组织部批复。

2、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级党组织委员会。选举由村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具体程序如下:一是清点到会人数。由村级党组织书记或由镇党委指定人员担任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实到党员人数,其中,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实到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二是通过《选举办法》,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三是介绍候选人情况。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介绍党组织委员正式候选人情况;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四是投票选举。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大会执行主席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计票人分发选票,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党员按规定填写选票、投票。五是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人当场清点选票,然后计票,并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选举结果。六是按赞成票超过实到正式党员的半数者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党组织委员当选人名单,并向大会宣布。如遇最后几位票数相等,应按党组织委员的缺额,组织党员就票数相等者再次选举;如获赞成票过半数者少于应选人数,按照从高到低的得票顺序,以多于党组织委员缺额一人的比例,从获赞成票未过半者中确定参加第二次选举的人选,组织党员再次投票选举,从得票过半人数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缺额的委员当选人名单,并向大会宣布。

3、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级党组织书记。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后,由镇党委指派或由村党组织从新当选委员中推选一名同志主持召开新当选的党组织委员会议,在新当选的委员中等额投票选举党组织书记。

4、镇党委任命。选举工作结束后,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同时,写出选举工作报告上报镇党委,经镇党委审查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然后由镇党委正式下文任命。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4年12月11日至2015年1月15日)

1、要做好村级党组织新老班子工作交接工作。选举后10日内进行公章、党务工作和资料档案及相关工作交接,适时制定村级党组织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相关组织。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推选产生自然村村民事务理事会,做到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与理事会理事长“一肩挑”;选举产生村级团组织、妇女组织成员,提高青年委员、妇女委员在村级“两委”成员中的比例。充分发挥自然村村民事务理事会等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村级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月16日至2月20日)

换届结束后,镇党委和新一届村级党组织要做好换届选举的文件资料归档工作,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总结报告,报市指导小组办公室,并迎接市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村委换届工作计划第7篇

欢迎大家来到**检查指导工作。根据安排,下面,我就我镇关于农村“两委”换届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作一简单汇报。

这次换届是村两委班子任期由3年改5年的首次换届,从人选标准、人选质量、班子结构、“一肩挑”比例等方面规定,都是史上要求最严、标准最高的,可以说是革命性、突破性的。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创造美好生活的坚强组织保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了确保本次村“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镇党委结合实际,本着“抓早抓实抓好”的原则部署谋划。截止目前,已经完成了调研摸底、经济责任审计、部署启动等工作,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1.全镇基层党组织及村干部现状

全镇原先有行政村**个,经去年3月合并以后现有行政村**个,**口人(常住人口**人),共有基层党组织**个(村级党组织**个),党员**人(农村党员**人)。**个村级党组织中包含党总支**个,党支部**个。**个行政村有支委班子成员**人,村委班子成员**人。其中一肩挑的有**人,占**%。上一届选举中(当时是**个村),支部书记连选连任的**个,占支部总数的**%;村委主任连选连任的**个,占村委总数的**%。

2. 调研摸底情况

为了摸清摸实我镇村情、选情,镇党委政府以片为单位,成立三个换届工作指导组,深入开展调研摸底和分析研判,建立“四必访、六个清楚、三个清单”工作机制,对全镇村情选情底清数明、胸有成竹。

在**个村党(总)支部中,有**名机关干部兼任村党支部书记。文化结构:大专以上6名,占35.29%;中专、高中5名,占29.41%;初中及以下6名,占35.3%。年龄结构:35岁以下1人,占5.9%;36—45岁3名,占17.65%;46—55岁8名,占47.06%;55岁以上5名,占29.39%。

村委主任共**名(除去**名一肩挑),有党员5名。文化结构:大专以上2名,占28.57%;中专、高中3名,占15.8%;初中及以下2名,占42.86%。年龄结构:35岁以下0人,占0%;36—45岁1名,占14.29%;46—55岁4名,占57.14%;55岁以上2名,占28.57%。

综上分析,结合目前形势综合分析今年各村换届的难易程度,**行政村可基本划分为两类:一类是能够顺利完成换届的村(村情稳定,有合适且符合条件的人选)。有郭庄村,寺河村,上小河村,天户村,原庄村,马坪头村,涨泗沟村,下窑头村,小南村,沙沟村,上麓村,下麓村,董山村,焦河村,川底村等15个村。另一类是基本能够顺利换届的村。有和村村和汇景新村两个。

3.部署启动情况

我镇于8月6日上午召开村“两委”换届工作会议,对换届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强调了换届纪律,换届工作全面启动。同时,通过座谈会、公众号和微信推送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换届的政策要求、人选标准、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纪律规定等,做到干部熟知、党员清楚、群众明白。

4.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我镇村两委班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始的时间比较早。在4月份的时候就已经高标准谋划,高质量要求,严格严肃有序开展农村两委班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审计重要事务、重点工程、重大支出。截止目前,全镇已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经济责任审计各项工作,做到“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

二、主要做法

本次农村“两委”换届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村情选情认真研判,总结出了“坚持一条主线,四个一批,分类施策”的工作思路。一条主线就是,始终坚持“高线选人,把牢底线”这条主线,真正将双强双好的干部选出来,将“问题干部”排除在外。四个一批,分类施策就是,结合村情,选情将**个行政村划分为四类,通过连选连任一批(肯定一批)、调整优化一批(稳定一批)、下派任职一批(锻炼一批)、整建制选派一批(兜底一批)这四个一批,进一步夯实农村换届根基,确保换届任务圆满完成。

1、连选连任一批(肯定一批)。在符合换届人选条件基础上,对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好、群众评价好的干部,镇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大力支持他们参选竞选、连选连任。比如上小河、郭庄、马坪头、下麓、小南村村、下窑头村、张泗沟村、沙沟村等8个村。

2、调整优化一批(稳定一批)。因年龄、学历等原因不符合换届条件退出岗位,但村级班子团结,工作接续。总体思路是抓好新老交接,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比如天户、董山、寺河、上麓村、汇景新村等5个村。

3、下派任职一批(锻炼一批)。拟将镇党政班子成员中优秀年轻干部下派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由村里选村委主任。主要是基于三方面的考虑要下派,一是没有合适的主干人选。二是考虑全镇需要有至少一名35周岁一下的主干。三是拟选派村这两个村都是镇区村,通过党政班子兼任支部书记的形式有利于镇区的发展。比如和村、川底、焦河等3个村。

4、整建制选派一批(兜底一批)。对无人可选的村,采取整建制选派的方式,配强党组织班子。

三、存在问题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我镇大部分村两委班子比较稳定,能够有效地带领群众开展各项工作,能够确保我镇村两委换届工作顺利完成。但或多或少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干部好选,好干部难选。一方面村干部之间互不信任,自成一派,感情上恩怨纠结,工作上消极被动,对群众的事情缺乏热情,热衷于搞“堡垒斗争”。表面看上去一团和气,一旦牵扯到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换届选举便将私下猜疑转化为直接公开对抗。另一方面村民整体文化不高,观念陈旧,意识淡薄。对“村官”错误定位,不是把那些作风正、思想好、肯为群众办事的人选上来,而是心思停留在“争一口气”、“选自己人”或“我也过过官瘾”的个人小圈子中。直接导致干部好选,好干部难选的情况。

二是“村官”难成村事,干群关系紧张。我镇西山片区的村集体都守着丰富的煤炭资源,在前些年,煤炭行情好的时候,集体比较富裕,村干部刚上任时空话大话高喊。但是随着煤炭行业渐渐不景气,集体收入逐年减少,村干部在工作一段时间后,由于作风不实,措施不力,任期届满后村容村貌得不到改观、村集体经济衰退的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使群众心里发凉,对他们逐渐失去了信心,也使村干部与群众的距离越来越远。

三是村干部带头作用发挥不明显,后继乏人。全镇党员老龄化严重,村干部缺乏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实招,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上找不准一条发展经济的好路子,往往是得过且过,勉强维持着现状。善于干事创业的年轻党员大多都外出打工,很少有人能长期留在村里服务,带领群众致富的接班人后续无人,造成工作脱节,干部青黄不接现象。

四是党总支运行不畅。去年因行政村合并工作,我镇新成立了两个党总支。分别是川底村党总支,下辖川底、东烟、孟山、西张庄、庾山5个党支部。汇景新村党支部,下辖王虎山、车郭庄、沟南、半坡4个党支部。就摸底情况来看,这两个总支运行的都不理想。一方面,我镇没有过村级党总支的先例,故而,村干部对党总支认识不清,工作没有抓手,不知如何发挥党总支在村级治理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处理不好党总支和总支下属党支部的关系、处理不好党总支和合并后自然村的关系,导致党总支在基层的引领带动作用没有发挥出来。

五是部分村历史遗留问题影响村级换届工作推进。主要有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和村村的财务管理混乱影响村级离任审计工作进度。镇党委从4月份就开始部署推动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截至目前,全镇17个行政村均已完成此项工作。二是汇景新村王虎山自然村采煤沉陷搬迁工作给换届工作带来一些不稳定影响。三是合并村工作给换届工作带来一些难度。比如:村干部搞不清楚党总支部该如何换届等。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不同类型的村分类施策,进一步夯实农村换届根基,确保今年按期完成换届任务。

(一)针对能够顺利完成换届的**个村(村情稳定有合适且符合条件的人选),主要抓好三点。1、广泛开展宣传,强化参选引导。换届前期,充分利用广播、标语、走访等形式,大力宣传换届的法律法规、选人标准、基本程序等,同时,加强与外出务工人员的沟通和了解,动员其积极参加竞选,为家乡做贡献。2、严格筛选候选人,确保参选质量。严格按照“两推一选”的要求。面向“四类人员”推荐选拔:一是注重从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农村专业大户、复转军人、专业协会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能人中推荐党组织候选人和村委会提名人选;二是积极引导能人参加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力争使能人进入“两委”班子的比例进一步提高;三是注重妇女的参选率;四是注重从镇包村干部和选树典型中推荐选拔。3、坚持依法选举,营造良好氛围。主要做到三个规范:一是规范大会组织程序。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村党组织成员,严格落实上届党组织报告任期内工作情况、候选人竞职演说、党员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召开村委换届选举大会,严格落实村委换届选举工作筹备情况、介绍选举办法、候选人竞职演说、组织填票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二是规范候选人介绍方式。将统一组织候选人与党员、村民见面,发表竞职演说,介绍自己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党员、村民提出的问题。三是规范投票行为。加强投票现场组织工作,切实维护选举秩序,严肃查处选举过程中的不正当竞选行为,保障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意愿。

(二)针对基本能顺利换届的2个村,突出三个强化。一是强化培训教育;二是强化候选人甄别;三是强化全过程监督;在确保稳定的基础上,按期完成换届。

村委换届工作计划第8篇

今天,我们召开梁村乡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动员会议,刚秀士大主席*,党委副书记*分别宣读了《关于全乡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和《关于全乡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欢迎登录访问公文有约作的安排意见》,希看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做好村级党组织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熟悉做好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基层依法开展*选举,实行村民自治,是发展基层社会主义*政治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强党在基层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布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的重要内容,是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搞好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制意识;有利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把村民公认的,能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权利和亲身利益。实践证实,选好配强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有利于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各村党支部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熟悉做好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进步思想熟悉,以进步素质、改善机构、激发活力、推动工作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改革创新,切实保证按照广大党员和农民群众意愿,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

二、严格组织和法律程序,推动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一是留意几个关键要求。各村原则上先进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然后再进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截止今年6月底,凡任期满三年或三年以上的必须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任期不满三年但已满两年的,可向乡党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提前到本次一并换届。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即由党员、群众推荐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报乡党委研究审查后,确定正式委员候选人,然后先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委员,再由党组织委员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对村风正、村情稳的村也可实行"两推直选",即由乡党委根据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结果,确定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交村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村级党组织书记和委员。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首先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即失往其村民选举委员会中的任职资格,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上次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按照省上的规定,凡离村外出二年以上者,可以不计算为本村的选民。在提名确定候选人时,必须坚持做到由村民直接提名确定,不能以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

二是留意几个关键比列。今年全区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力争通过换届,全乡"一肩挑"比例和村民委员会中党员所占比例分别比上一届进步15%和10%以上。力争新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中有1名妇女干部。力争通过换届使全乡村级班子中40周岁以下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分别达到60%和50%以上。

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两推一选"中,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乡党委批复的村级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信任投票,参加投票的人数不得少于本村村民或村民代表的85%。在选举阶段,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要坚持"两个过半"的原则,即"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三是留意几个关键环节。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党员推荐阶段要召开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群众推荐阶段,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乡党委批复的村级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信任投票,最后由乡党委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2至3人的差额,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党内选举阶段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先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然后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村级党组织书记对第六次村委会选举后,在届中经过罢免重新选举产生的村委会不足一年的,是否进行换届选举,由乡党委、政府根据该村实际和大多数村*愿决定。不再进行换届的,与第七届村民委员会视为同一届次。选民登记时选民在户口所在地的村进行资格确认、审核、登记,不能错登、重登、漏登。提出候选人时所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多于规定差额数时,要进行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选举前,各村要制定投计票办法、公布投票时间和地点,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印刷选票和制作票箱、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职员,预备好投票用品,布置投票会场,设立秘密划票间。

四是留意几个关键时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几个法定的时间。应在选举日的前20天(10月19日)张榜公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前5天(11月3日)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前5天公布投票选举的具体时间和地点。20*年11月8日为*区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法定选举日。

三、统筹谋划,公道安排,将换届选举工作与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是村级组织建设中的两个最重要的组织,是一个有机的同一体。因此,各党支部要在换届选举中统筹谋划,公道安排。特别要将换届选举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是抓好下半年的产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果树、棚栽的具体地块,搞好宣传动员。二是抓好果树的夏季治理,抓好病虫的防治、拉枝、修剪等治理措施。三是抓好封山禁牧工作,珍惜来之不易的成果,果断防止反弹。果断防止出现换届选举中工作无人问津的现象。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由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相关职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将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纳进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制定出具体的选举工作方案。

二是做好换届前的预备工作。选举前,要精心做好宣传教育、骨干培训、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合并村组预备工作。要重点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工作,排查和把握老大难村的热门和难点题目,加大村务公然工作力度(按区上规定的10月1-5日为第三季度村务公然日),积极化解换届选举工作中的矛盾。

三是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选举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选举中把握正确的方向,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和保障广大村民依法行使*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选举后主动支持、保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要保证妇女在村委会选举中的正当权益,使女性在村民委员会中占有适当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