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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2-28 15:50:00

商业银行论文

商业银行论文第1篇

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传统的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基础上,不直接承担或不直接形成债权债务,不动用或很少动用自身资产,以中介人或人身份为社会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商业银行在开展中间业务的活动中,不直接作为信用活动的一方,而是扮演中介或的角色,业务的发生一般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总额也不受中间业务的影响。

金融网络化为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和创新基础,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可以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的网络银行,其最为关键的部分是网络技术,网络银行的出现为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更为有效的手段。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过程充分证实了金融网络化的促进作用,从80年代开始,以中间业务收入为代表的非利息收入占银行全部收入的比重呈逐年上升趋势,到90年代初,美国银行业中间业务收入的比例由30%上升到38.4%,英国从28.5%上升到41%,日本银行业也从20.4%上升到35.9%,这一时间段正好是发达国家网络技术飞速发展和普及推广的时候。近年来这一趋势有加速的态势,美国花旗银行以承兑、资信调查、企业信用等级评估、资产评估业务、个人财务顾问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为代表的中间业务为其带来了80%的利润,存贷业务带来的利润只占总利润的20%.中间业务已与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共同构成商业银行的三大支柱业务。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品种繁多,分类方法各不相同,大致可以分为结算类、类、担保类、金融创新类中间业务及其他中间业务。结算类中间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与货币收付有关的业务,如各类汇兑业务、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信用卡业务等:类中间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经营管理上职能和优势,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提供各种服务引起的有关业务,如发行承销和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包括工资、社会保障基金发放、各项公用事业收费)、委托贷款业务、政策性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等贷款业务、资金清算、其他银行银行卡的收单业务(包括外卡业务、各类销售业务);担保类中间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向客户出售信用,或为客户承担风险引起的有关业务,如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包括备用信用证业务的担保类业务、贷款承诺等:金融创新类中间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从事与衍生金融工具有关的各类交易引起的业务,如金融期货期权、各类投资基金托管、各类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等;其他中间业务是指除上述业务以外的各种中间业务,如各类见证业务、信息咨询业务(主要包括资信调查、企业信用等级评估、资产评估业务、金融信息咨询、企业个人财务顾问业务)、企业投融资顾问业务(包括融资顾问、国际银团贷款安排)、保管箱业务等。结算类和类中间业务属于不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中间业务,担保类和金融创新类中间业务属于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中间业务,以及与证券、保险业务相关的部分中间业务。

由于与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相比,中间业务具有收入稳定、服务性强、风险较小等特点,使得中间业务收入已成为商业银行的经营收入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起步较晚,开拓和发展中间业务,将对传统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所发挥的功能和充当的角色产生了巨大的作用,可以提高银行的社会形象和经济效益,调整银行的利润结构,提高银行的综合实力,提高国内银行在对外开放中提升与外资银行的竞争能力,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迎接加入WTO所带来的挑战。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随着金融电子化和全球化的深入,国外商业银行依靠存贷利益的经营收入大大降低,中间业务收益占全部收益比重达到30%-70%,传统业务的利润空间受到极大挤压。而国内银行中间业务在业务品种、服务范围、收益比重和服务手段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均存在较大的差距,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益占全部收益比重平均仅为8.5%左右,中国银行约17%,中国建设银行约8%,中国工商银行约5%,中国农业银行则低于4%.很明显,国内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仍然处在一个起步的初级阶段中,虽然近几年来各大商业银行相继开办了相应的中间业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其竞争能力仍然处于劣势地位,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举步维艰,似乎中间业务难以深入开展,造成此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缺乏较为明确的发展战略和完整的组织管理体系。在发展中间业务方面存在发展战略和规划不明确,缺乏全局性,由于我国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模式,造成各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经营原则、经营范围难以把握,完全由各行根据自己的理解实施,缺乏规范性和长期性,分业经营模式也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发展。组织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一套完整的开办中间业务的管理办法及具体操作程序,即使是2001年7月颁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也只是一个指导性文件,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特别是对于如何开展审批制的中间业务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缺乏对中间业务的有效监管和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容易造成各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组织管理考核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致使各商业银行难以建立一套完善的、规范的中间业务经营制度和风险评估与监控制度,严重影响了中间业务的健康发展。

其次,国内商业银行思想观念陈旧,在经营观念上存在偏差,没有对商业银行业务进行准确定位,对发展中间业务的自我激励不足。我国银行由于受传统银行经营理论影响较深,普遍只重视开拓存贷业务,认为中间业务是银行的派生业务,而资产负债业务才是商业银行的本源业务,认为中间业务是银行为客户应尽的义务,甚至有些商业银行用经营传统业务的思想去经营中间业务,把开办中间业务当成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吸收和稳定存款的一种附带的服务项目,忽视了中间业务本身具有增效创收的功能,没有从经营战略上把中间业务作为支柱进行发展。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起步较晚,对中间业务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在我国各商业银行开展的约260余个品种的中间业务中,绝大部分产品品种属于结算类和收费类等劳动密集型的产品,而技术含量高的金融信息咨询调查、资产评估、个人理财、期货期权以及金融创新类品种有的才刚刚起步,有的基本上还没有开展。

再次,中间业务范围狭窄,品种少、起点低、手段单一,如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主要集中在工资、工资转账、兑付、收付、买卖等方面,并且报批手续繁杂,业务发展空间限制较多。中间业务发展不快,涉及的客户数量较少、金额较小,普遍存在质量差、效益低、手续繁琐的状况,缺乏高质量、高效益的中间业务品种,没有把金融电子化、计算机网络化及其它高新技术的巨大潜力充分挖掘出来,造成了银行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浪费。中间业务收入实现的难度较大,收费标准不统一,业务竞争不规范,由于不少商业银行在某种程度上将中间业务作为一个竞争的手段,致使银行在中间业务中出现随意确定收费标准、少收费、无偿服务甚至垫付资金的恶性竞争局面,养成了广大客户不能接受银行收取中间业务手续费的观念,致使中间业务的收入成效难以体现,银行信用价值扭曲错位,中间业务一时不能为银行带来明显而直接的经济效益,挫伤了各级行进行业务开发的积极性。

最后,缺乏高素质复合型的从业人员。中间业务作为现代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之一,需要更多的金融创新,需要更多地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和其它科学技术,需要掌握先进科技手段的高层次、综合性的人才,需要较全面地掌握有关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外汇、国内外经济形势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但由于现阶段各行对中间业务发展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在中间业务的人力投入上明显不足,造成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比较欠缺,据统计,截止1998年底,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本科学历以上的职员占全部员工的比例为9.6%,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职员仅占0.4%;高中以下学历的职员占35.6%;大部分职员为专科生,占全部职员的55.8%,这已成为制约我国商业银行能否开展技术含量较高的中间业务品种的重要因素,制约中间业务产品的设计和有效服务。

三、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有效途径

随着现代金融市场结构发展出现的新变化,商业银行也在不断调整自身功能的定位,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将逐渐向中间业务转移,完成从传统业务向现代业务的功能转变。在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得相当成熟,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不发达,银行业务单一,业务品种以信贷为主,中间业务的发展状况不尽如人意,与西方美英等发达国家同业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随着我国加入WTO,大批外资银行将不可避免地涌入我国金融市场,外资银行将会利用拥有的经营中间业务的强大优势,给我国银行业的中间业务带来强烈的冲击,面对机遇和挑战,我国商业银行应该积极主动地创造有利条件开展中间业务,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快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转变经营理念、提高服务水平。正确认识传统业务与中间业务的关系,以传统业务优势带动中间业务的发展,反过来通过中间业务的发展壮大来支撑和促进传统业务的巩固与发展,使两者相互依存,形成一个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改变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对中间业务重要性认识不够的现象,改变对中间业务是“副产品”的看法和做法,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和思路,树立市场观念,增强竞争意识,将中间业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中间业务与资产负债业务等同起来,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出中间业务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阶段性目标,以便付诸实施。

二是把握网络背景下中间业务新的发展变化趋势。银行业务的网络化促使银行的组织和制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也使银行中间业务由类传统业务向创新类业务的转变,商业银行在发展创新类中间业务时已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如商业银行在办理中间业务时,银行或者暂时占用客户的委托资金,或者垫付一定的资金并承担相应的风险,或者银行为客户提供银行信用,这时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就不仅仅是劳务补偿,同时也包含着利息补偿、风险补偿或银行信用补偿。

三是在科学合理的中间业务经营管理模式下有效地进行市场拓展。首先要健全科学合理的经营管理体制,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条块分割、管理分散、协调配合不力等现象;其次是建立科学合理的中间业务综合考核体系,建立有效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完善现有的营销体系,将开展中间业务的种类、数量和收益以及带来的存款收入作为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第三,把握好市场拓展与业务管理的关系,树立拓展与管理并重观念,在业务拓展过程中继续修改与完善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论文第2篇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市场结构改革;成本

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主要观点综述

1978年开始的经济体制改革以来,非金融企业的改革取得了巨大进展,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一直滞后,面临一系列困境,主要表现在不良资产比例高,资本金率低。同时其改革的滞后已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不利于中央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降低了社会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一些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得不到必要的融资支持,尤其是民营企业。2000年底,对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个体企业的贷款占金融机构全部短期贷款的比例仅为15%,与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严重不对称。(金融改革与金融安全课题组,2002)

对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学术界的观点主要分为两派:一派主张市场结构改革;一派主张产权改革。

于良春、鞠源(1999)把产业经济学中SCP(结构——行为——绩效)的分析方法引入到银行业改革的研究中,认为我国银行存在高度集中的垄断现象。在这种垄断环境下的国有商业银行经营僵化,整体绩效也比较差。结论是放宽银行业进入限制,鼓励民营银行及外资银行的进入,打破垄断,促进市场竞争,提高整体效率。

刘伟、黄桂田(2002)认为中国银行业的主要问题是产权结构单一,而不是行业集中问题。于良春、鞠源(1999)的SCP分析的逻辑起点是竞争才有效率,所以要反对集中,而集中之所以没有效率,原因在于垄断者通过垄断定价控制产品供给,损失社会总福利。但在银行业这样的联系不一定存在,因为没有任何议价可以操纵利率水平。在利率非市场化情况下,所有银行都有“超贷”动力。结论是集中不一定导致低效率,由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银行规模与绩效之间反而存在正相关关系,因而改革的重点是产权改革,通过产权改革引入外部投资者,补充银行资本金,提高国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改善治理结构。

林毅夫(2001)认为,4大银行的改革固然重要,但从发展的角度看,最重要的是改变金融结构,改变大银行与中小银行、国有与民营银行的结构问题。金融结构的有效性取决于资金配置的有效性。在现阶段,最有效的资金配置是将资金配置到最有竞争力和比较优势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或区段,该产业或区段尤以中小型企业居多。因此,现阶段需要动员更多的资金支持此类中小型企业,而中小金融机构在收集信息上具有优势,能够很好地监督中小企业,降低其融资成本,所以要大力发展中小银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融资效率。

金融改革与金融安全课题组(2002)也主张放宽市场准入,强化市场竞争。认为这样可以提高融资效率,支持经济增长,条件是新进入的银行必须是高效率的银行,如外资银行。同时还可强化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竞争压力,迫使其改革,间接提高银行业效率。

综上所述,产权改革学派的观点是,通过产权改革有两方面的益处:一是可引入非国有股东,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减少成本,增进经营效率;二是可以补充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降低其经营风险。市场结构改革学派的主要观点有两个:一是通过市场结构改革,让其他的经济主体进入银行业,可以加强银行业的竞争,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二是通过市场结构改革,建立非国有银行和中小银行,有利于非国有企业的融资,提高整个银行业的融资效率。

产权改革学派对市场结构改革学派的批评主要是:市场集中并没有导致银行业的低效率,相反由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市场集中反而更有利于银行业的效率改善,所以通过引入竞争打破垄断来提高银行业的效率是无稽之谈。

二、对产权改革理论的批驳和产权改革无关论

银行改革的产权无关论起源于郎咸平教授在《新财富》上发表的文章。郎咸平(2003)从实证分析的角度来论证银行的经营效率与其产权结构无关。他收集了全球78个国家958家银行的股权结构和经营利润方面的数据,发现两个事实:(1)这些上市银行中,大众持股比例是最低的(15%),国家持股比例是最高的(25%);(2)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的国有股比例、国外金融机构的股权大小以及国内金融机构的股权大小都与银行的绩效指标——股本回报率无关。最后得出结论:银行改革与产权结构无关。

产权改革无关论一经发表就引起了学术界的攻击。对该观点的批判集中在两个方面:(1)产权无关论在理论上没有依据,主流的观点从信息经济学委托的分析框架出发,认为现有的产权结构必然会导致国有银行高的成本。在这样的理论层次上,产权无关论还没有任何的论述。(2)产权改革论者批判产权无关论学者的出发点。认为他们代表现有产权制度得益者的利益,从而丧失了中正立场。

本文对产权改革无关论的支持主要是在理论上,希望能够形成对郎咸平教授的实证分析的补充。

我们先来看一下产权改革学派成本理论。现代企业组织理论认为所有经济组织都是一系列契约的组合,作为一个组织整体,其效率的高低取决于各契约参与方相互博弈的利益均衡。由于各方信息的不对称性及一方行为的外部性,这些参与者之间存在着一系列的委托关系。企业能否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取决于能否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而成本的大小又主要取决于委托人对人的监督约束和激励。作为一个特殊的经济组织,商业银行存在着两个层面的委托关系:一是出资者、所有者与经营管理人员之间的委托关系;二是存款人(债权人)与银行之间的委托关系。在完善的市场条件下,为保证委托方利益的实现,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人员自然有着双重的监督和约束,即所有者的产权监督和存款人的市场监督。产权监督目的在于保证所有者权益最大化;市场监督目的在于保证银行规范、安全营运,确保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两者都可保证人沿着利润最大化、组织效率最优的方向行动。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委托关系存在两个问题:(1)作为唯一或控股股东的国家在监督约束银行经营者方面的功能失灵。首先国家只是国有银行的名义股东,国有银行的最终股东是13亿人民,同是人的国家没有真正的激励去监督银行的经营者。其次,国家同时作为微观产权所有者与宏观经济管理者双重角色的“角色冲突”。作为银行的股东,国家要保证商业银行所有者权益最大化,因而必然要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商业银行经营的“三性”原则进行经营管理。作为宏观经济管理者又有着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尤其是维持社会稳定、经济增长和改革顺利推进的目标要求,因而必然要求银行放松预算约束,配合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为政府推动的经济改革提供金融补贴和支持,确保转轨过程中的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而后一个目标在政府的效用函数中占有更大比重,所有政府更多是以宏观经济管理者的身份参与银行治理,银行的治理结构中股东的角色就实际上形成了空缺。在这样的治理结构中,银行的经营者可以很便利地牟取私利,使银行的经营偏离股东利益,导致大的成本。(2)作为国有银行债权人的存款人对银行的监督失灵。存款人对银行的约束是为了防范自己债权损失的风险,具体方式是转移存款,“用脚投票”。但在我国银行现有产权制度中,银行信用是和国家信用等同的,所以存款人缺乏风险意识,也没有监督银行的激励。在国家所有的情况下,股东和债权人都没有激励监督约束国有银行的经营者,导致了国有银行的低效率,唯一的出路就是产权改革,引入非国有投资者,完善治理结构。

我们认为,国有银行的产权制度下,由于股东和债权人的监督失灵,确实可能导致国有银行较高的成本和低效率,但不一定是必然的。从企业治理理论我们知道企业治理不仅存在内部治理,而且存在外部治理。外部治理机制主要是通过经理人市场、企业控制权转移、产品市场竞争及行业自律实现的。有效的外部治理机制对约束经理人行为、降低成本方面也是卓有成效的。但在我国,这些外部治理机制都不存在,因此我们又怎能断言国有银行的低效率就完全是因为产权制度方面的原因呢?不仅如此,我们还认为在银行的治理中,外部治理机制比内部治理机制占有更主要的地位。银行不同于一般企业,它具有高负债率和大的外部性两大特点。同样从委托理论出发,我们知道负债比例比较高的企业通常会产生另外一种成本,即股东对债权人的权益掠夺。由于对债权偿付的有限性(利息率是一定的,债权人不可能获得超过预定利息的报酬),而股东享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从而产生不同资本所有者权益的不一致。而企业的资产报酬率一般是和企业的经营风险呈正比的,当企业的负债比例高时,对企业有较多控制权的股东会刻意选择高风险的项目,如果投机成功,股东得到全部超额收益,债权人只得到固定的利息;如果投机失败,股东损失较少,而债权人则可能得不到约定的利息。因而债权人承担了额外风险,股东获得了额外收益。所以由于银行的高负债比例,银行的股东天然具有投机冲动。一旦银行出现经营危机,又会通过挤兑效应传染给其他银行,导致金融危机,产生巨大的负外部效应。所以,我们的观点是银行的内部治理不能控制来自于股东的成本,而只有有效的外部治理机制才能做到这一点。同样,外部治理机制对控制来自于经营者的成本也是有效的。经理人市场的激烈竞争压力,有利于减少银行经理的偷懒行为,产品市场的竞争带给银行的压力也会传递给经营者,本银行被接管的风险会使银行经理面临丧失对银行的控制权的压力。

结论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应该致力于外部治理机制的建设,而不是产权改革。因此必须加强经理人市场建设,放松市场准入,强化银行业的市场竞争。

参考文献:

1.于良春,鞠源.垄断和竞争: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经济研究,1999,(8).

2.刘伟,黄桂田.中国银行业改革的侧重点:产权结构还是市场结构.经济研究,2002,(8).

商业银行论文第3篇

一、现代商业银行贷款理论变迁

由于美国银行业和金融制度在国际金融体系中无以伦比的地位和威望,研究其贷款理论演变将成为一种可靠的依托,这种演变经历了:

1.实票论和商业贷款理论。在历史上,美国的贷款实践仿效了英国银行业的模式。英国的理论被称为“实票论”,而其美国的变体则被称为“商业贷款理论”。这两种理论都认为贷款是资金的主要来源,并认为需要有资金的流动性,以应付预料不到的提款需要。因此,最好是只发放短期贷款,因为贷款理论认为,长期投资的资金应来自长期资源,如留存收益,发行新的股票以及长期债券。“商业贷款理论”的缺点在于:第一,这一理论并不适用于整个银行业务系统――虽然它可能适用于个别银行,以库存货物作低押发放一笔贷款,借款人只有把货物出售后才能清偿贷款。其二,如果借款人找不到买主,这位顾客也会借一笔款去完成这笔交易。这样,虽然个别银行可能预期贷款到期通常会增加银行的资金流动性,而对于整个银行系统来说,则未必如此。再次,整个银行系统的脆弱性,在长时间中,可能影响个别银行的资金流动性。

2.转换论。1918年,产生了H.G.莫尔顿的“转换论”,这一理论认为,把可用资金(存款)的一部分投放于二级市场的贷款与证券,可以满足银行资金流动性的需要。流动性的需要增大时,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这些资产(包括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美国短期国库券等)。转换理论的实际应用,增加了新流动性来源,并证明银行可以发放较长期的贷款,这样就延长了各种贷款的平均期限。但是,“转换论”也同样具有“商业贷款理论”的那种局限性,此外,贷款平均期限的延长会增加银行的全面流动性风险。

3.预期收益理论。1949年,赫伯特·V·普罗克提出了“贷款流动性的预期收益理论”。根据这一理论,稳定的贷款必须有适当的归还日期表,这个日期表以借款的预期收益或现金收入为依据。这一理论与先前的一些理论是一致的,但增加了宽广度。“实票论”认为银行应满足工商业的借款需要,“转换论”认为,如果银行的投资是高质量的,那么贷款的期限并不影响它的安全性。“预期收益理论”认为,稳定的贷款应该建立在现实的归还期限与贷款的证券担保的基础上。这样,联邦储备体系就成为资金流动性的最后来源保障了。

二、现代商业银行贷款政策和程序

(一)贷款政策。

制定贷款的重要性在于为银行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提供适当的信用标准,使之遵守各项法规,保证贷款决策一致性,向顾客和公众披露银行现行信贷策略的有关信息等,最终控制和调整银行贷款的的规模和结构,实现经营目标。制定适宜的贷款政策,银行需权衡以下因素:①银行经济的战略目标。贷款政策文件通常以一般性说明开始阐述银行的目标,以及贷款政策如何有助于实现这些目标。②放款的三大原则。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三大原则是最基本的因素。③资本状况。银行的资本起着保护存款账户资金的缓冲作用,资本的规模与存款的关系影响着银行能够承担风险的程度。自有资本占资产总额比例较大的银行,才能承做期限较长、风险较大的放款。④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某一时期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紧缩和放松,直接影响到银行放款利率的高低,必然对银行的信贷规模起到抑制和促进作用。⑤存款的稳定性。存款是放款的基础,存款量的变化直接影响放款的规模。⑥服务地区的经济条件。稳定的经济环境要比受季节性、周期性波动影响的经济环境更利于银行采取积极和宽松的信贷方针。

根据以上考虑,一个典型的商业银行制定的贷款政策应对以下内容作出说明:①有关借款和借款人说明。没有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就不能做出正确的贷款决策。书面贷款政策应该列出估计借款者及时归还贷款的意愿和能力所需的文件。完整的贷款记录应包括以下项目:借款者个人品格、借款用途等,核心档案还应收藏与借款者的通信、电话会谈记录、现场走访的详细报告和有关借款者的广告和报刊剪辑。为容纳与日俱增的记录卷册和有关文件处理问题,许多银行已经或正在转向记录档案电子计算机化。②贷款种类。贷款政策应当包括关于适当与不适当贷款的简要说明,应该拒绝不适当贷款,这些贷款通常带有某些投机因素。商业银行应当对贷款类别进行定期检查,因为贷款的分类受经济周期变动影响较大。③合格的抵押品。贷款政策应规定可充作抵押的各种抵押品及其额度。例如:以一批应收账款作抵押的贷款,其金额不得超过九十天期以上的应收账款的70%;以国家注册的法团债券、市政债券和美国政府债券作抵押的贷款,其金额不得超过市场价格的65%;负债不应超过原材料和制成品成本的60%.④对贷款集中化的限制。稳健的银行经营实践要求贷款政策对贷款种类、行为和地域的集中化方面作出某些限制,以减少整个资金运用的风险。⑤信贷额度。正式贷款政策应区分信贷最高限额、指导性限额(或内部掌握限额)、贷款承担额和循环贷款协议之间的关系。⑥需集体磋商的例外情况。具有同等能力的信贷主管人员。面临一系列相同的环境,可能会做出不同的信贷决策。贷款政策文件不可能为处理所有此类问题都订立规则,但它应该包括某些一般性准则。遇到这种情况,通常的做法是,同有关部门磋商后才做决定。这些例外的情况包括:对原来没有往来关系客户的贷款;收购、兼并贷款;对新业务的贷款;本区域外贷款;对新业务的贷款;本区域外贷款;以价格跌落、不适销或不上市的股票作抵押的贷款;新业务的贷款,等等。⑦贷款定价。

此外,贷款政策最后文本中还应包括以下内容:①银行经营目标的说明;②贷款权力归属部门及组织原则;③银行现有业务的地域限制;④有关法律的考虑;⑤借款人的贷款承诺、清偿和业务量规模。

(二)贷款程序。

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将遵循既定的程序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贷款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使贷款政策是得到最恰当的执行。贷款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贷款的审核与检查。这主要由贷款权力归属部门负责执行,目的在于保持贷款政策执行的客观性,其标准在于:确定贷款是否符合管理方针和法令规定;批准贷款的主管人员是否按照银行贷款政策办事;信贷档案是否齐全;贷款申请书是否说明抵押品的种类和金额;全部必要的债券利息是否完整无缺;还款来源是否象清单所列明的那样足以清偿贷款。具体而言,对贷款的审核与检查包括对借款申请书的审查和对贷款项目本身的调查。前者要说明:借款的目的和用途,银行通常要在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目的是否与贷款方针的要求相符;借款的数额,银行要审查借款人的借款数额是否与实际需求相符,是否超过法定的贷款限额;借款期限;还款的方法及来源;担保的方法,银行通常愿意接受市场价格稳定、易销售的财产作为抵押品。后者的目的在于确定:该项贷款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或地区经济发展是否有利;贷款的利益;借款人的资信能力;合法人;放款规模。

2.签订贷款合同。如果银行信贷部门对借款人和贷款项目本身审查合格,则依双方协商内容最终将订立法律文本,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书也将是未来有关纠纷和贷款具体执行的法律依据。这一合同将包括:①贷款总则,总则中规定贷款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贷款的基本要素;②贷款条件,银行为了保证贷款能够安全收回,对贷款企业的资金运用、生产管理、投资方向、投资数额等生产条件;③担保品的选择;④财务报告,为了准确掌握借款方的财务状况和贷款的使用情况,银行在贷款合同中通常要求借款企业在使用贷款期间,提供各种与贷款有关的财务报告和统计资料;⑤违约条款,主要是解决拖欠贷款或破产时的债务清偿问题;⑥还款方法,银行可能要求借款人一次全部还清贷款,也可能同意分期摊还。

3.放款的偿还。本环节涉及的结果有按期、提前、延期偿还和无力清偿四种状况。后二者将涉及到银行对借款者资信的评价和利息惩罚等问题,前二者可能会有相应的奖励措施。

4.有问题贷款的催收和注销。主要是涉及上述的后二种情况,银行应该采取补救措施。情况不良征兆的显现,要依靠银行对有关报警信号的敏感反应能力和既定应急方案,这些报警信号诸如:收到财务报表、支付报表或其他文件时间的不正常推延;来自其他金融机构有关借款者的意外贷款需要;借款者态度的变化(即:拒绝回电话或经常不在办公室);当地经营环境的变化(即大企业关门或加入新的竞争者);借款者的不负责行为(即旷工或过度的酗酒);透支额增加;借款者的企业发生罢工或其他停工事件;违法行为被揭发;对借款者的意外判决(即侵权赔偿或税款留置)。银行贷款管理者一旦发现这种潜在的违约风险,必须尽快采取行动使损失最小,任何拖延都会使损失增加。处理逾期账户总的原则是:争取借款人的最佳合作,抢先接管抵押品,主动与借款人合作使贷款得以偿还。对于确认无法回收的贷款应提留呆账准备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催收的停止。需要强调的是,尽管贷款政策和程序规定了有关银行贷款业务的明确做法,但过分僵化的刚性规定将不利于员工创造力的发挥。因此,银行应该鼓励有关员工对贷款业务的积极参与,具体贷款政策和程序也应在保持稳定性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正,尤其是在银行内外部环境变动多端的情况下。

三、贷款的种类

贷款种类是银行制定贷款政策时的主要考虑因素。这种划分因标准不同而有差异,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类,其一是按不同用途分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前者是为了经营企业的目的,后者主要是对个人。这类划分将在确定贷款定价时显示其作用。其二是根据贷款规定或条件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抵押贷款。

1.信用贷款。指单凭借款人的信誉,而不需提供任何抵押品的放款。这种放款可使借款人在不提供任何有价物的情况下取得贷款。获得追加资本,因而信用放款是一种资本放款。由于信用放款只凭借款人的信誉,因而银行对借款人必须熟悉,并充分了解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和信誉程度。这种放款的利率较高,并且附加一定的条件。例如,要求借款人提供企业资产负债表,并说明经营情况和借款用途等,这样,银行便可以通过这种放款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控制。其种类主要有:①普通限额贷款。一些企业常常与银行订立一种非正式协议,以确定一个贷款限额,在限额内,企业可随时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②透支放款。对这种放款,银行与客户之间没有书面协议,往往凭客户与银行之间存在的默契行事,特别是对信用较好的客户,银行经常提供透支上的便利,这种便利被视为银行对客户所承担的合同之外的“附加义务”。③备用贷款承诺。是一种比较正式的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银行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在合同中银行承诺在指定期限和限额内向企业提供相应贷款,企业要为银行的承诺提供费用,其费用率通常相当于限额未用部分或全部限额的0.25%-0.75%.④消费者贷款。消费者放款是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放款。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这种贷款时,要进行多方面的审查,主要包括:借款人的职业;借款人的生活收支状况;借款人的财产状况;借款人的品德。⑤票据贴现贷款。票据贴现贷款,是顾客将未到期的票据提交银行,由银行扣除自贴现日起至到期日止的利息而取得现款。可贴现的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期票、银行本票和汇票等。目前商业银行贴现业务已扩展到政府债券。

2.担保贷款。其产生源于:①借款企业的负债率较高,显示出其财力脆弱;②借款企业没有建立起使人满意的和稳定的收益记录;③借款企业的股本未能销售出去;④借款人是新的客户;⑤企业的经营环境恶化;⑥贷款的期限很长,等等。然而有时银行并不寻求担保,而是借款人主动提供担保,这时借款人目的通常是为了获得优惠利率待遇。根据充当担保物的不同,担保贷款又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担保品贷款。充当担保的可以是:股票和债券;保函、商品、地产、人寿保险单、汇票、本票以及其他物权凭证;第二、甚至第三抵押权,等等。由于后一类担保品一般都缺少作为合格贷款担保所必需的条件,银行一般不愿接受。担保品在未来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抵补贷款损失,往往取决于担保品的质量,银行当然要选择质量高的担保品。影响担保品质量的因素主要有:市场价格是否稳定;是否容易销售;是否易于保管;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技术是否复杂。由此看来,商品最适合于作为担保品,有价证券次之,不动产最差。按照银行对担保品取得的权利的不同,担保可以分为:①取得留置权。银行扣留债务人的财产直到他欠银行的债务还清为止。②取得质押权。其内在规定性与留置权略有不同:其中之一是,在质押方式下,受质押人(银行)在债务清偿前拥有全部占有债务人用作抵押财产的权力,在某些情况下,受质押人还有出卖该财产的权力。与留置权不同的是,质押权是一种特别赋予的所有权。③抵押。拽债务人将其拥有法定权利或衡平法权利的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债权人作为其借款的抵押品。对财产拥有衡平法权利的人,最多只能要求从这些财产中取得赔偿,而无权出售它们,因为他不是财产的所有者,银行应注意此点。在抵押方式下,受抵押人(银行)对财产有特定的权益并有出卖权,银行的抵押文件一般载有变卖担保品的明确规定。

另一种是保证书担保贷款。指由第三者出具保证书担保的放款。保证书是保证人为借款人作贷款担保与银行的签约性文件。保证书担保放款的实务操作通常比较简单,银行只要取得经保证人签字的银行拟定的标准模式保证书,即可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所以,保证书是银行可以接受的最简单的担保形式。由于保证人替借款人承担了实际的部分义务,因而成为这一贷款方式的特色,其权利和义务将成为贷款政策的重要内容。保证人的义务总是发生在债务到期时,即从债务到期日起保证人就负有义务,当主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或者只能清偿部分债务时,保证人必须保证全部债务得到清偿。在下列情况下,保证人的责任得到解除:已付款;订立放宽贷款期限的协议;保证合约发生变更;主要合同发生变更;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改变。保证人不同,保证书的出具程序也是不同的;银行在接受时必须对股份制、合伙制、单个制公司等加以区分。保证书在银行陈述虚伪、保证人出于误解、保证人受到不正当的影响三种情况下失效。

四、贷款定价

贷款利率即贷款价格。贷款利率的确定需考虑下列因素:央行贴现率;放款期限;存贷利率;放贷利率风险;管理贷款成本;优惠利率;银企关系。其中的基础是对风险的分析,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

1.信用风险。对这种风险的分析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简称6C):①品德(Character)。指个人或企业借款者对其所欠债务是否愿意归还,一般通过考察其过去的资信情况,了解谁介绍他来借款以及通过同借款人面谈来做出谈判。②经营才干(Capacity)。主要是通过审查其财务报表,看其资金的流入流出是否正常,以及经营业绩怎样。③资本(Capital)。指借款人财务报表上的总资产总负债情况、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相抵后的净值,即借款人的财富状况。④担保品(Collateral)。指借款人用作借款担保品的质量。⑤经营环境(Condition)。指借款人在经济衰退及其他事件中的脆弱性,或说他在最糟糕的情况下的还款能力。⑥事业的连续性(Continuity)。指借款人能否在日益竞争的环境中生存与发展。此外,借款人的财务报表对银行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要注意,这些报表毕竟是反映着企业的过去,因此应用时要作信用调查,以得出正确的结论。此外,近几十年来,还发展了许多观察企业经营的方法。如1977年由阿尔曼等人提出的Z分析模型,使用了五个比率:X1为营运资金与总资产比率;X2为留成利润与总资产比率;X3为支付利息及税款前的收益与总资产比率;X4为股票的市场价与总负债值比率;X5为销售收入与总资产比率。因此:

Z=a1×X1a2×X2a3×X3a4×X4a5×X5,

(其中,Z代表企业经营状况,a为各项资产的信用权数(或系数),利用统计方法求出系数后,

Z=1.2X11.4X23.3X30.6X41.0X5,

若Z<2.675,则该企业将有很大问题;若Z≥2.675,则说明企业经营良好。

2.利率风险。目前,防止利率风险的方法,主要是采取浮动利率,风险的方法,主要是采取浮动利率,定期调整。

3.搭配不当的风险。一是利率与时间搭配不当,短借长用,形成损失。二是币种搭配不当,形成汇率风险。对国外放款,常常涉及不同货币的汇率风险。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的远期交易为抵销此种风险提供了可能。

贷款定价的目标在于确保预期收益率的实现。为此,银行贷款管理者必须考虑发放贷款的预期收入、给借款者提供资金的成本、管理和收贷费用,以及借款者的风险等级。下列简单公式可以说明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

(贷款收益-贷款费)/应摊产权成本=税前产权资本预期(目标)收益率

其中:应摊产权成本=银行全部产权资本对贷款的比率×未清偿贷款余额

若贷款收益低于目标比率,那么,该笔贷款或该类贷款将不得不重新定价。

商业银行论文第4篇

一、加快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

1、加快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按照现代制度经济学理论的基本思想,商业银行作为一种组织形式在本质上是一种产权交易方式或契约安排,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说,产权关系及其安排从根本上规定着现代商业银行的管理结构和内在约束机制。因此,要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使银行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就必须对国有银行的传统产权制度进行改革,重塑银行产权主体。我国的国有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走股份制道路,变单一产权为多元产权,从而构建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的现代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我国其他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要围绕实行完全的股份制进行。通过资本的重组,利用证券市场筹集资本,实现资本多元化。

2、商业银行自主经营。必须真正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所赋予商业银行的经营自,使商业银行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拥有绝对的经营自,能够按照市场法则自主地配置资金,不受任何行政干预和超经济强制的左右。

3、商业银行自担风险。在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中,承受风险的能力至关重要。从根本上讲,商业银行资本金是银行承担经营风险的基本资金,资本金是否充足直接关系到银行自担风险的能力。当务之急是要从充实核心资本,增加附属资本,改善资产结构,建立风险准备金等途径提高国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显著提高国有银行自担风险的能力。

4、商业银行自负盈亏。自负盈亏的前提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照章纳税。当前,应以利润为经营目标,并将利润与银行的责权利相挂钩,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激励机制,激发商业银行为增加利润而在经营过程中主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做到名副其实的自负盈亏。

二、强化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

1、加强授权授信管理。商业银行内部组织结构必须保证各部门、成员间的权利、责任的划分科学合理,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上下级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和报告制度。目前,商业银行实行的是总行一级法人体制。因此,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总行要实行法人授权授信制度,以增强整体控制能力,防止系统失控。当前应从实际出发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贷款授权审批制度。

2、完善内部操作规程。制定内部操作规程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商业银行首先要分析经营目标和策略,确定整个银行的风险控制政策,然后由上往下细分,确定各主要业务的风险控制政策,再拟定各业务的标准流程、流程上的风险控制点、各岗位的责任以及相关内部监控的步骤,最终共同形成商业银行内部规章制度。内部操作规程就是通过业务操作时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共同参与,时刻将业务置于双线核算、双重控制、交叉核对、相互制约的状态,达到防范风险,提高效率的目的。

3、加强系统控制,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要建立全面的、系统的业务与非业务内控制度体系。业务内控制度要覆盖商业银行所有资产负债及中间业务,对所有拟开发新业务也都要预先制订有关内控制度。必须要明确业务职能部门的内控职责,把业务管理部门放到内控自律的中心地位。并且要花大力气对内控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电子计算机技术广泛应用于金融各个领域的今天,将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置于计算机程序的硬控制之下,是商业银行加强内控机制的必然趋势。

三、完善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制度

1、建立健全隶属上级垂直内部审计体系,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充实内部审计力量。商业银行应借鉴国际现代银行业管理模式,实行垂直审计制度:在总行成立内审委员会,分支机构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向总行内审委员会负责,各级分支机构稽核人员实行派驻制,从组织上保证内审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超脱地位。另外,还要保证内审队伍的素质和数量,以规范化的制度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完善。

2、中央银行行使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中央银行在日常监管中,必须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作为首要内容。中央银行可着重通过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机构的稽核检查来全面考核其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具体来说,需要重点监督以下几方面:实行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内部审计部门是否严格履行职责,真实及时地反映情况;是否定期不定期地对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常规和专题检查并作出评价,提出改进意见;是否按照有关法规对违反内控制度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3、树立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当前必须重树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主要应从建立严厉的处罚及责任追究制度入手,一经发展问题,即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对整改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紧密跟踪,对那些“故态复萌”者严惩不贷,对那些“知错就改”者论功行赏,做到赏罚分明。

四、提高经营透明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商业银行论文第5篇

关键字:商业银行创新对策

一、金融业务创新的有效途径

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时必须找准切入点,只有在目前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才能使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更适合国情,刁‘能有效的进行金融创新。商业银行金融业务创新的有效途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着力增强金融创新内生力,积极进行金融体制的创新

首先,要建立完善金融业务创新的组织结构,要建立业务创新制度保障体系。

其次,明确创新部门的职责和业务部门的创新目标,以利于发挥每个员工的聪明才智。最后,建立人力资源开发机制。无论是制度创新还是业务创新,都必须由人来实施。所以说,金融创新归根到底还是人刁‘的竞争。为此,要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加强对员工金融新业务、新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实际创新能力。

2.大力发展中间业务,进行金融业务的创新

中间业务与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共同构成商业银行的三大支柱业务。首先是负债业务的创新,在传统存款业务的基础上开发新的品种,积极开发多功能存款账户并使存款服务丰富多样。其次是资产业务的创新,增加新的贷款品种,大力发展票据贴现业务,把消费信贷业务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再次是中间业务的创新,中间业务具有成本低、收益高,风险小的特点,为外资银行带来丰厚的利润。加人WTO以后,外资银行对国内商业银行的冲击首当其冲的是中间业务的冲击,因此中间业务的竞争是商业银行更高层次的竞争,国内商业银行必须正视中间业务相对落后的现实,树立创新意识,继续巩固和推广现有的中间业务项目,逐步开放担保类业务和不断扩大租赁、委托、、理财、信息咨询等低风险或零风险中介业务的市场份额。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混业经营趋势的逐步形成,中远期则应该逐步转向风险略大、技术要求高的投资银行、期权、金融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积极探索高科技风险投资中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参与方式,并逐渐向全球清算系统及其他知识密集型和高增长、高收益型、适应国际化要求的中间业务方向发展。

3.积极开发新的电子技术,进行金融服务的创新

随着电子和网络技术不断应用于银行业务领域,全球银行业已从传统银行时代逐步进入“超级银行,,时代,商业银行的发展更加依赖于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首先要加快金融电子化的步伐,大力提高支付结算系统的现代化程度,抓紧建设国家金融网络主干网和同城、区域、全国一体化资金清算系统,努力推进票据清算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信用卡授信系统、外汇业务系统等重点应用系统的开发,早日实现全国性金融业务处理电子化、信息处理电子化、交易活动电子化和资金汇划电子化,提高支付结算的效率。其次是逐步建成全国性的主干网和分区网相互配套、应用软件系统和卫星通讯系统有机结合的自动网络系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准确、快速、便利、周到的金融服务。在线

4.加快新产品的开发,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

商业银行要想在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打好金融产品品牌。在进行金融产品创新时一定要适应客户需求,贴近百姓生活,方便客户使用,这样新产品进入市场后才容易被客户接受,刁‘具有竞争力。开发的新产品无论在名称、操作方式,还是在功能、办理手续等方面,必须比以往产品更先进、更新颖,给客户以耳目一新的感觉。产品的创新要结合本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使产品便于为客户区别和识别。新产品的问世后,随着被客户大量使用,将进一步增加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增加银行的经济效益和利润增长点。

二、商业银行创新对策分析

加入WTO对我国商业银行既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快金融创新的步伐,以适应银行业的国际化竞争,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创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进行管理制度创新。

我国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的核心和关键在于管理制度创新,只有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才能对商业银行实施有效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1、调整机构设置,构建高效的组织机构。各级分行在内部机构设置上,应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改目前行政主导型模式为客户主导型模式,按照决策参谋系统、市场拓展系统、服务保障系统和监督考评系统重新调整内部机构,压缩管理层,充实一线部门。2、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考评制衡互动的科学管理制度。包括建立科学决策制度、完善执行制度及对决策和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考评制度。3、建立金融创新的激励、约束制度。4、明确分支行创新权责划分,充分调动基层行金融创新的积极性。

2.进行观念创新。

应以战略的眼光和金融生存发展的角度看待金融创新。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特别在金融竞争日趋激烈,业内外、国内外竞争对手虎视耽耽,市场份额屡遭侵蚀的网络经济时代,创新成为银行除了安全、信誉之外的另一生命线。随着中国加入WTO步伐的加快,国内银行已无退路可言,只有通过“强身健体’,才能适应未来的竞争。因此,中资银行必须提高对金融创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金融创新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

3.面向客户和市场,积极开拓,进行经营策略创新。

市场既是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出发点,又是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归宿点,也是判别商业银行创新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面向市场、了解市场、融入市场、服务市场、开拓市场、占有市场”是推动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必由之路,抓住了市场就抓住了银行业务经营的关键。因此,商业银行应建立“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的经营理念,树立优势服务观念和市场营销观念,实现由“等客上门”向“上门等客”的转变,把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以及市场不断发展的需求作为商业银行调整经营策略的依据和方向,实现经营策略的创新。

4.积极推进业务创新。

各金融机构应树立品牌观念,立足于自身优势,客户需求和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借助先进手段,不断开发,研制出金融新业务、新工具、新品种。在新业务的开发上,坚持走引进、改造和研究开发相结合的路子。借鉴和引进应适合自身实际,符合市场需求;对传统业务的创新,要融入新内容,增加新功能,明确新特征,同时要注重创新业务的推销、宣传工作。业务创新上,还要遵循规范管理方略、客户定位方略、区域定位方略、优化品种方略和产品开发方略。业务开拓上,重点推进中间业务创新。

5.要注重创新业务的风险控制。在线

遵照银行稳健经营的原则,商业银行的一切创新成果都必须与风险控制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我国的商业银行由于历年业务经营的累积效应以及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存在不同程度的漏洞、盲点,加上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经营风险一直增势不减。由于缺乏处置不良资产的有效手段,在存量资产风险还没有得到控制与化解的情况下,又面临增量资产风险的不断出现。因此,强化风险防范与化解、注重发挥内控建设的监督保障作用,在规范经营的前提下稳步创新,势必成为各家商业银行共同选择。

6.加快科技创新步伐。

首先,要迅速推进网络金融工程,抢在外资银行全面进入中国之前,发展一批具有忠诚的网上银行客户群,建立起客户对国内银行网上业务的信任和依赖,进而拥有进行网上银行拓展和创新的客户群基础。其次,要把科技创新和金融工具创新、产品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提高金融产品的档次和质量。

7.注重银行间的合作。

在未来中外银行的竞争中,中资银行间的业务合作十分重要,如果对外时业务处理基本达成同一口径,不仅可增强竞争性,还可以节约成本。在统一口径对外方面,日本银行业表现非常突出,形成整体合力增强了影响力。另外,香港和其他一些国家或地区实行的“银行公会”制度值得借鉴。可通过这一制度,在中资银行间以协议形式达成某些共同准则,沟通信息、防止不公平竞争,协调解决部分银行间的业务矛盾,增强中国银行业的整体实力。注重与外资银行协作。通过协作,可以学习外资银行先进的金融工具、金融手段和经营管理技术,逐步提高中资银行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金德环,许谨良主编,2001中国金融发展报告,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2]王川,新世纪的金融创新,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商业银行论文第6篇

[关键词]偏好伪装权力寻租信贷风险

一、偏好伪装理论和权力寻租理论

1.偏好伪装理论

偏好伪装在社会现实经济生活中随处可见。所谓偏好伪装,即是指在某种特定的社会压力下,一个人隐瞒自己真实欲望的行为。偏好伪装没有反映自己真实的想法,原因是有种社会压力会无形中迫使自己作出不是自己内心真实想做的行为。每个人内心总有一个总体效用水平,第默尔·库兰认为一个人的总体效用是个人内在效用、名誉效用和表达效用三部分组成。一个人的内在效用仅仅是反映内心的想法,当他公开自己内心真实想法时,这可能会影响到人们对他的评价或者对他的态度,他可能选择说假话,为了人们对他信任,他可能提供证据,证明他接受大家主流选择。当个人观点与公共观点不一致时,会导致公众不同程度的惩罚。

纵上所述,一个人在作出公开偏好时,他所追求的总效用要最大化,即内在偏好效用、名誉效用和表达效用三者之和最大化,这有两种情况:

第一,个人内在偏好对公开偏好有影响时,当他在0到100选择,这种情况下他完全按照自己需要进行选择,他的表达效用最大化,最大表达效用值是20,而名誉效用最大化选择值是80,个人的内在偏好,表达效用和名誉效用三者之和最大化值体现在值70上,因此他考虑诸多因素,最终会选择值70,这时他为了效用最大化而进行了伪装偏好。

第二,个人内在偏好对公开偏好没有影响时,在一个多成员决定的集团中,个人选择对最终的结果影响是微小的,因此个人的内在偏好对公开偏好没有影响,这时个人的内在效用是固定的。

2.权力寻租理论

权力是一种资源,在不同的方式下有不同的权力。韦伯认为人在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时间进行统治的方式就是将权力强加于人,以使其合法性得到承认的方式。他认为权力有三种;传统型权力、个人魅力型权力和法理型权力。

“寻租”这个概念由美国明尼苏达大学一位叫安克鲁格的教授于1974年在她的《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中提出的。她说:“在多数市场导向的经济中,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管制比比皆是。这些管制导致各种形式的租金,以及人们经常为这些租金而展开竞争。在某些场合,这种竞争是完全合法的。在另一些场合,寻租采取其他形式,如贿赂、腐败、走私和黑市。”詹姆斯?布坎南的寻租理论认为,所谓寻租活动,就是行政权力介入市场而大发横财的行为,这里的横财也称租金,是一切由于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经济活动,造成不平等竞争而产生的收入。

权力寻租产生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产权制度因素,产权不清晰,形式上是人人共有,但实际上控制权在少数人手中;管理制度,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混乱,没有形成现代的权力制衡制度;经济利益驱动,经济学假设人都是经济人,都会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权力的控制者也会权衡各方利益,实现自己经济利益最大化;最后还有监管法制不完善。

二、偏好伪装、权力寻租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

银行信贷是一种资源,在商业银行系统里,信贷资源配置行为人的行为方向和力度,对于信贷资源配置的效率、质量、效益具有关键性的重要影响。而这种资源配置者银行领导拥有绝对的权力,因为在同等的情况下,领导可以决定把贷款发放给谁不发放给谁。银行领导的这种绝对的权力很容易导致信贷腐败,而银行信贷员工的偏好伪装助长了这种腐败,因此金融机构内部信贷决策管理人员形成了集体腐败,也是导致银行发生贷款风险的重要原因。

假设商业银行人员仅有领导和信贷员工,他们都在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基础上进行选择。某企业需要一笔贷款,该企业负责人在与别的贷款申请人同等条件下缺乏优势,比如企业经营前景不乐观,经济实力差等,于是贿赂该商业银行领导,行长拥有绝对权力,他作为一个经济人,考虑成本收益后,最后决定贷款给该企业。面对这桩交易,其他员工反映呢?假设下图是员工面临的选择:

面临这笔贷款,领导会征询员工的意见,要求员工公开表达对这笔贷款的意见,员工的效用函数表达式是:总效用=f(工作,晋升,奖赏,和领导关系等)。如果员工流露出不同意的情绪,他的效用是-1单位,这是因为领导会在工作、晋升机会、奖赏、相互处理关系等给予报复。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在公开表达时选择同意。因为员工选择同意,他得到了2单位效用,明显比不同意要多,即员工可以在工作、晋升、奖赏方面有一个无摩擦的未来。因此最好的均衡就是(贷款,同意)。在这种选择下,员工是伪装偏好,而领导也实现权力寻租,他得到3单位效用,而信贷员工实现了效用最大化,即内在偏好、表达偏好和名誉偏好三者总和达到最大化,得到2单位效用。而这笔贷款没有完全按照风险的考核标准审核,因此在伪装偏好和权力寻租公共起作用的情况下,信贷风险产生。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银行领导执意某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员工权衡利益和成本,信贷员调查员在信贷调查时自动会偏离借款人实际情况,使的借款人的条件达到申请条件,而信贷审查人员在信贷员调查报告的基础上的出结论,这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另外他们也会放松条件,符合领导的要求,这就是银行被领导人的集体伪装偏好,形成集体的无知,从而信贷决策明显失误而引发信贷风险。

在银行信贷的过程中,信贷员工伪装偏好是一种加速器,推动不良贷款的产生,而权力是伪装偏好的制造厂,生产大量伪装偏好。权力和伪装偏好相互作用,最终不良贷款形成,信贷风险产生。如图:其中上键号表示“加速”,下键号表示“生产”。伪装偏好的存在,使得银行内部和外部监管弱化,导致信贷资源配置的严重扭曲,在一定程度上纵容权力寻租的出现,因此银行在信贷方面应该设计降低或防止伪装偏好机制。三、防范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措施

金融是一个国家的核心,而银行又是国家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信贷风险对国家经济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必须防范信贷风险。

1.培养商业银行人信托责任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关系由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面的权利义务构成,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围绕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分配而展开。一般情况下,委托人和收益人是同一方,信托责任是指受托人对委托人/受益人负有的严格按委托人意愿(而不是自己的)管理财产的责任。

郎咸平教授曾总结:中国目前最缺乏的是什么?是信托责任。尤其是国家政府机构的信托责任缺失,导致整个经济体系中各领域都严重出现信托缺失。因此带来的恶劣后果就是:政府威信的尚失,企业责任的尚失,个人诚信的尚失。所以说,由政府带头,建立全社会的信托责任,是根本解决问题的关键。事业单位信托责任容易导致人力资源管理的混乱,比如任人唯亲、决策一人说了算、职员普遍的偏好伪装等。因此要培养商业银行人的信托责任:一是要加强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他们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二是加强外部监督,实行严格的法律制度。

2.商业银行对借款人声誉考核指标要量化

考核指标多为定性指标,比如优秀、良好、中等等,确定定性考核,容易导致绩效评价模糊,而量化指标比较客观,具有说服力,因此要进行借款人声誉考核指标量化。

假设衡量借款人声誉水平高低指标主要有产品质量、公司业绩、违约记录、社会责任河借款人吸引力等因素。银行可以列出衡量借款人声誉评价指标因素,设因素为(),如::产品质量;:公司业绩;:违约记录;:社会责任;:借款人吸引力;:其他因素。

然后银行需要根据各因素的重要性分别赋予它们的权重。每0各因素权重为:

接着对各因素满足程度赋予0-5分,设为各因素分数,银行可以赋予各因素分数为:

因此借款人声誉评价水平高低就可以根据以上数值计算出,设绩效考核成绩为R,则考核成绩为:

3.实施房地产信贷人员的问责制度

目前商业银行信贷制度是条块分割、分散授信、多级决策的授信管理体制。为了适应信贷形式的变化,商业银行必须实行扁平化管理,重组业务流程,在全行范围建立信贷分析和决策的支持系统,提高独立审贷和控制风险能力,因此要求建立信贷人员问责制度。信贷人员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这要求下列三点同时实行:(1)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第一责任人制度是指在该行扁平化的组织架构下,基于充分的授权,将风险识别和防范的责任界定在基层第一线,贷款安全性的责任主要由一线的放贷人员来承担,贷审委只负合规性审查等次要责任;(2)实行终身风险问责制度;(3)实行信贷事后监督制度。信贷事后监督制度是防范风险的最后一道关口,这信贷人员自己开展的贷后检查和总行审计部门对支行的贷款也实施事后监督。

参考文献:

[1]韩继云:我国房地产信贷风险透析及对策[J].青海社会科学,2003(4)

[2]易宪荣:中国房地产市场过热与风险预警[J].财贸研究,2005(5)

商业银行论文第7篇

(一)完善中国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的发展的需要

中国的金融改革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中国的金融体系仍然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与挑战。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一定需要非常强大的、完善的金融系统来支撑。从整体上看,近年来中国一直保持着以中介贷款融资为主市场,证券融资为辅的格局,银行体系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同时,资本市场过小与银行过多的融资负担又使得金融体系整体发展水平落后,效率低下。因此,中国目前的这种融资体制不利于长远的金融稳定,经济增长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出来。

因此,改善中国的金融结构,使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之间存在着稳定的互动发展,才能使金融系统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能力。从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迅速发展的金融中介机构为资本市场的发展起了巨大的催化作用,而资本市场的激励作用又促进了金融中介机构的日益完善。所以,一方面需要加快证券公司、基金、信托、保险等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坚持发展资本市场;另一方面要加快银行类金融中介的改革,调整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逐步从综合经营走向混业经营。

(二)中资商业银行盈利模式面临考验

银行业作为一种服务行业,其服务特性更多地是体现在其中间业务领域。由于种种原因,国内的银行主要是依靠利息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各银行来自中间业务的收入比重都很小。

美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之比从1930年代至今经历了高——低——高的轮回,这与美国混业——分业——混业的历程有很大关系。美国商业银行1934年的非利息收入与总收入之比为24.57%,1980年代末至1980年代初,非利息收入占比达到最低点,在1981年仅为7.09%:1990年后,美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逐步增加,特别是1999年以后,占比上升到40%以上,2005年的占比为43%。其中,在2005年美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中,手续费收入占比不到20%,并且有下降趋势,大量的是其它非利息收入。其它非利息收入较多,与美国金融市场发达从而商业银行投资工具多、以及混业经营有很大关系。

与美国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相比,中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明显偏低,而且来源单一,主要来自于手续费收入。这充分反映了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特点,银行基本上没有来自投资银行业务、保险业务等方面的收入,只能依靠网点优势赚取结算、等收入;另外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银行也没有来自存款账户管理的收入。

目前,国际一流银行的业务结构中,投行业务基本上占总收入的30%以上。2006年全球十大投行业务排名中,以花旗集团、摩根大通等为代表的“银行系”金融机构占据了半壁江山,资本市场及中间业务的发展水平和潜力如何,正日益成为国际投资者对上市银行估值的一个重要指标。

因此,中国金融业面临的市场结构、竞争格局和经营环境已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实力强大的外资金融机构银行不断进入市场,使国内银行在规模与业务创新方面具有强大的竞争压力。面对资本约束、利率市场化、融资结构失衡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国外混业经营的强烈冲击和严峻挑战,我国商业银行向更广阔的资本市场拓展成为必然选择。

(三)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开始从事部分投资银行业务

虽然我国实行了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但实行的分业经营并不是绝对的分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交叉和合作,而且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加快,混业经营的步伐逐步加快,我国正逐步走美国类似的道路,即从混业到分业再到混业。

我国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目前主要通过银证合作方式实现。

银行与证券公司的合作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银证转账、基金托管、证券业务以及资金的合作。

银证转账业务主要是指证券公司通过银行网络进行客户资金的划转是指投资者通过银行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者证券公司的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系统以及双方的自助终端等方式,实现证券保证金账户与银行储蓄账户之间的资金实时划拨。根据《证券法》第132条第2款的规定,“券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必须全额存入指定的商业银行,单独立户管理。”随着证券公司管理的日益规范,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建立了托管银行的制度,一方面具有经济性,另一方面更强化了风险控制的效率和效果。

基金托管是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作为基金的法定监管人,不但要保管基金的全部财产,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还要监督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审核基金净值及基金价格。

证券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合作,开展“银证通”业务,即指在商业银行业务系统与证券公司交易系统相联接的基础上,以银行活期储蓄存款作为个人投资者证券资金清算帐户,通过银行电话银行或网上银行系统进行证券交易等相关业务,是为提供客户同时投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便捷金融服务。

资金合作,是指商业银行为证券公司提供合法资金。虽然,《证券法》、《商业银行法》都规定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但《证券法》同时又规定“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措的资金”,因此,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股票质押方式向银行借款。

商业银行可开展部分债券业务,但目前仅限于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发行、兑付和承销政府债券,发行短期融资券业务;法律上并不禁止商业银行在境外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包括成为资产发起人以及二级市场上进行投资;财务顾问业务,《商业银行法》和《证券法》对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财务顾问业务都没有禁止性条款规定;基金管理业务,2005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要求的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进行证券投资。

目前商业银行开展的部分投资银行业务,为商业银行进一步综合经营奠定了良好基础。

2、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管理

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部门成立和运作的时间尚短,与行内其他机构和部门存在职能交叉和业务重合,业务流程和协作还需进一步磨合。一方面行内其他机构和部门与投资银行部门存在分工合作的关系,另一方面在许多项目上也存在竞争关系。因此,需要投资银行部门制定长远的发展战略,借鉴国外金融机构的业务定位和竞争策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业务定位和方向,在此基础上,加大业务创新、组织机构、风险控制机制以及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的创新,充分整合内部资源,实现投行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成为未来金融机构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工行、建行、中行等国有商业银行近期都把投资银行业务作为今后主要的业务拓展领域,集中力量打开投资银行业务市场。而部分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如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等也都已成立了投资银行部,从事除股票和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的投资银行业务。在实际操作方面,我国目前存在的投资银行业务品种少,发展较慢,而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更是处于刚刚起步阶段,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如何发展,如何寻求突破是各商业银行面前的主要问题。

(一)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重点

从美国金融业的历史看中国银行业的未来,如果说四大国有银行凭借其天然的规模优势和庞大市值具备了成为“中国花旗”、“中国汇丰”的雏形,而城市银行则凭借其区域性优势占据了地区银行的生存空间。而对于其它13家全国股份制银行来说,在中国所有银行中成为大型的综合性银行的银行可能只有一、两家,多数股份制银行都将分化为各种形式的专业化银行,在这一分化过程中,谁能最先找到自己的定位,建立起专业化的优势,谁就能在长期的竞争中获胜。

因此,一般商业银行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时,应和商业银行的长期发展战略相结合,明确发展定位,与原有优势资源相结合,选择适合自己的业务发展模式,并将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与实现专业化发展结合起来,打造核心行业,像投行一样的定制化服务,以及细化交易结构等。结合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不断创新,走出有特色化的、专业化的发展道路。

在目前,商业银行可以从搭建的七个投行业务创新平台中进行选择,并结合内部的优势业务,向专业化发展,可以重点发展以下业务:

1、综合性资产管理业务

随着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试点扩大,通过基金公司为富裕个人客户提供的各类理财服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票据投资、委托贷款等业务;加上商业银行金融市场部原有的外汇理财、人民币理财以及衍生工具理财产品,将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覆盖不同风险和收益的理财平台。将资产管理业务进行整合,并进行联合营销,将满足不同客户的风险偏好和收益需求,并为客户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将既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并购业务

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给中国企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但随着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企业之间的整合和行业之间的整合,许多并购行为将发生,一方面可以为企业并购提供咨询服务,另一方面可以为企业并购提供所需资金。

3、专业化行业金融服务

通过对某一行业的发展进行充分研究,围绕行业发展的价值链,专门为该行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并针对不同发展阶段提供不同的资金需求方案,形成自己的业务特色,进行专业化的、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以及管理服务。如民生银行投资银行部开展的“封闭式房地产项目”就是属于此种类型,围绕房地产的开发提供全方位的资金需求,同时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将风险控制到最低。

此外,探索探矿权、采矿权抵押贷款业务,并对矿产类公司的价值链进行规划,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方案。由于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随着资源的逐步消耗,其价值越来越体现出来,目前矿产资源的价格在近年来一直保持持续上涨的趋势,行业的风险较小,但市场价值却非常巨大,发展潜力高。

4、股权直接投资

直投业务特别是对拟上市公司的投资利润收入丰厚。从国际上看,直投业务是国外投行的重要利润来源。如高盛投资中国工商银行、以及2006年收购西部矿业3,205万股权;摩根斯坦利投资蒙牛并运作公司上市,之后获得了巨额的投资回报,其投入产出比近550%,而对平安保险、南孚电池、恒安国际、永乐家电等多家行业龙头企业的投资与套现均非常成功。从有关数据可以看出,高盛投行业务的PE的账面价值在2006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类PE业务增长近78.22%,发展迅速。

从国际上的私募股权投资(PE)情况看,国际上的PE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形势,出资人45%来自于养老金,10%来自于银行、保险公司,还有12%来自于个人和企业。

随着国内创业板的即将推出,将出现更多的投资机会。目前,信托公司已经被批准进行PE投资,证监会也批准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两家证券公司开展直投业务的试点。

因此,虽然目前银行资金不能直接进行投资,但可以通过信托公司或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的通道间接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获得更多收益。

5、资产证券化业务

关于商业银行如何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推行结构化融资。

总之,由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无论是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还是在人力资源、激励机制、企业文化等诸多方面都具有鲜明的行业特点,与现有的商业银行体制存在相当大的差异。

因此,商业银行必须详细分析自己的组织结构、业务特色、风险控制能力以及与专业投资银行相比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上所具有的优劣势,根据投资银行的行业特点进行相应的管理变革和产品创新,为投资银行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和宽松的环境,建立具有投行竞争力特点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起一整套与商业银行原有的、保守的风险管理制度不同的投资银行风险管理制度,在规范发展的同时有效地控制风险;同时,还需要加强投行部门与行内其它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强和行外的机构进行合作,有效规避政策的限制和监管风险,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综合优势,不断完善和整合投行业务平台,不断推出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在竞争中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为今后进一步发展综合经营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未来营销战略

目前,各家商业银行都把投资银行业务作为今后业务发展的主攻方向,并利用商业银行的客户资源和声誉开展业务,在项目融资、银团贷款、财务顾问、收购兼并等投资银行业务上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随着业务的开展,内部资源的整合,商业银行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营销时,应在考虑自身特点和优势的基础上,重点从以下方面的实现突破。

1、投资银行业务营销应结合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发挥自身优势,实施长远规划。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在业务运行和市场开发能力等方面还不成熟,客户也有一个接受和适应的过程;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加快,投资银行业务今后的市场潜力非常大,市场竞争将越来越激烈。因此,商业银行应高度重视投资银行业务营销工作,在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规划上,要树立长远目标,制定适合本行实际的长期发展战略;同时,要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的信誉、客户资源、机构网络、资金实力等优势,积极开展融资、理财、并购、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在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同时,不断增强自身的综合竞争能力。

2、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营销应以客户为中心,在拓展业务上实施多元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的战略。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营销应坚持“以客户为中心”,针对不同客户的需求,开发多元化、系统化的投资银行业务产品,为客户设计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对客户实施多元化营销策略。同时,要针对VIP个人客户和重要公司客户进行专业化营销,为客户提供专项服务、个性化服务。

3、商业投资银行业务应树立特色观念,在实际运作中实施品牌战略。目前,各家金融机构都在瞄准投资银行业务市场,如果要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必须要树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品牌,这是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营销的“重中之重”。目前,各家商业银行需要都根据各自在不同领域的优势,不断创新,以便在今后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营销时有所侧重,注意树立“品牌意识”,在某些投资银行业务的领域中突出各自的“品牌形象”,并在此基础上抢占市场份额,创建具有本行特色的投资银行业务品牌。

4、投资银行业务营销应统一集中管理,在业务管理上实施团队营销。目前商业银行内部的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参差不齐,大都分散在各业务部门,各地分支机构的发展程度也不均衡。随着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今后商业银行应对投资银行业务要集中统一规口管理,不能归口的,由总行成立专门部门负责协调;同时总行投资银行部应加强分支投资银行机构的业务联动,通过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争取优质高端客户,取得市场竞争的主动权;此外,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营销时,应注意实现多目标营销并重,尤其是对优质客户的业务要实行交叉营销,形成投资银行业务和传统银行业务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中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在充分发挥商业银行业务的品牌、资金、业务网络、客户资源等优势的同时,需要整合行内、行外以及证券公司的业务资源,制定长期经营战略,全力打造投行业务品牌,通过管理、机构、产品、业务流程、销售、人才规划等全范围的创新,构建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结构合理、风险可控的经营管理格局。

(三)经营战略和目标模式

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需要通过对商业银行业务的特征、优势和投资银行业务的特点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从投行业务发展全局出发制定经营战略和发展目标。

鉴于银行业目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局,商业银行内部对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有一个逐步认识、理解和接受的过程,因此,我们可以考虑以下经营战略:

1、建立业务管理机构

鉴于当前各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松散、自发性较强的现实,商业银行有必要按市场导向重新考虑内部职能机构的设置,建立独立的专门投资银行业务管理组织机构。当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到一定规模,为大力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商业银行可在总行层面建立按事业部制运作的投资银行部,给予投资银行部相对独立的经营决策权,以有效把握市场机遇,充分调动内外部各种资源,对投行业务实行系统的策划、拓展和管理。

2、进行准确的客户定位和客户需求挖掘

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客户定位应建立在现有客户分类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客户的综合特征,分析潜在需求,作出准确定位。从商业银行所具有的资源优势出发,投行业务的开展应以公司客户和VIP个人客户为主要客户群,以大型优质企业为当前重点发展的客户,以成长性良好,与银行服务实力相匹配,具有潜在投行业务需求的中型客户为未来重点业务开发对象。

3、多元化业务组合战略与重点业务战略相结合

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初期,需要构建相对平衡、能够带来稳定收入流的多元化业务组合;随着优势客户资源的挖掘,逐步形成了优势业务,此时,需要优先发展那些具有发展潜力巨大、客户资源聚集的业务,逐步形成某一业务领域独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特色,并形成较大的竞争优势,培育出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树立自己的品牌。

4、全面创新战略

这是塑造大型专业化投资银行核心竞争优势的决定性战略之一,需要在制度创新、业务创新、产品创新等三个领域协调展开。在业务和产品领域方面,首先结合传统商业进行产品创新,拓宽业务领域,重点放在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业务领域,开发高质量的全新产品;在制度创新方面,重点建立和完善组织结构创新、决策体系创新、业务流程创新、风险控制和财务监督体系创新以及资源分配与共享机制创新方面。

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一方面,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投资银行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并促进两个业务的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增强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通过投资银行自身业务的发展,打造出业务品牌,随着政策的放开,通过投资银行业务资源的整合,将可能成为独立的公司,成为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中心。

5、业务整合

为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优势,快速有效的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建立投资银行部为核心的投行业务运营平台,采取相应的策略有效的整合内外部资源,对业务进行整合,准确的细分客户并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6、核心竞争力培育

综合化经营的着力点,就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为客户提供不断创新的综合化金融产品,来提升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同样,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也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利用商业银行的优势和内部管理来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四)业务流程管理

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需要在执业规程、业务流程、管理与决策方面遵循标准化、程序化、科学化、市场化原则。在业务操作中,需要进行业务流程管理,以防范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在投资银行业务流程设计中,首先应当弄清楚为客户提供什么样的产品,围绕产品的信息流、物流和服务流这三个主要方面而进行设计,找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所在。一般而言,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来说,能够创造核心竞争力的是“研究报告和解决方案”和“提供资金”。

一般来说,普通投资银行业务项目流程包括了信息收集、项目立项、项目实施和优选、内核、方案实施、项目总结等,不同的业务有不同的具体业务流程。但从投资银行的业务范围来看,可以根据项目的类型进行流程管理,如将业务分为顾问类(如财务顾问、投资、理财顾问)、操作类(并购、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处置等)和融资类(项目融资、银团贷款、结构融资、过桥贷款等)来管理。

对于总分行结构下投资银行组织结构,根据项目的来源、项目规模和难易程度采取的业务流程管理也不相同。首先,总行设投行业务管理中心(负责全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组织和协调),分行设投行业务需求处理平台(负责集中辖区内客户的投资银行业务需求),并建立授权制度,按照品种、风险程度高低、金额大小、操作程度难易等标准来界定相应权限,确定总、分行经营种类与额度。其次,将业务需求分三类:分行解决类、总行解决类和外部解决类,然后分类实施处理。分行解决类客户需求,由分行组织业务团队,按照我国商业银行制定的业务模式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总行解决类客户需求,由总行在全行范围内组织团队提供服务;外部解决类客户需求,由总行负责联系海内外专业机构。

(五)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的品牌定位及品牌管理

作为从事高风险产业的商业银行。历来都非常重视信誉,把信誉作为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优良的信誉是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先决条件,可以获得投资者的信赖、取得筹资者的认同。同样,在商业银行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品牌,并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市场营销、服务等各个环节中得到很好的落实及突出品牌的顶尖特性。所以,商业银行的信誉优势和产品品牌都将有助于投资银行业务介入市场并得到商机。

但是,由于投资银行的业务产品是结合传统商业银行业务进行的创新,也是满足客户需求的需要,加上创新是塑造投资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是克服风险的最佳手段。因此,投资银行业务产品可以同原有商业银行的产品有不同的品牌,在两者品牌没有冲突的情况下,投资银行可以自己发展自己的品牌,并进行管理。

四、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风险控制与监管

风险是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一方面给商业银行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也增加了风险机会。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属于非银行传统业务领域,所面临的风险构成将会有很大改变,信用风险将不再是主要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信誉风险、交易对手风险、操作风险等成为需要重点关注的风险。一直以来,国内银行业主要致力于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技术和水平,市场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银行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加强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的控制,促进投资银行业务长期稳定发展。

(一)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风险控制

一般而言,投资银行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不同的投资银行业务有不同的具体风险(如承销风险、并购风险、投资风险等);而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是金融风险(包括流动性、信用、偿付风险等)、操作风险、商业风险(包括宏观经济和政策,法律和制度、声誉等)和偶然风险(各种外部风险)。可见,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有许多相同的风险因素,但商业银行更关注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一直以来,国内银行业主要致力于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技术和水平,市场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而随着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商业银行除了继续关注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外,还需要重点关注市场风险、法律风险、信誉风险、交易对手风险、操作风险、关联风险、利益冲突风险等。因此,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需要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内部风险控制。针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方法和措施进行风险防范和控制:

1、完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

(1)完善风险管理平台。

在原有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将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纳入风险管理体系,不仅是针对投资银行各业务单元风险进行风险控制,更多的是立足于全行的层次,全面监控整体风险。同时,将业务、风险管理、审计稽核三条线独立,使风险管理和审计稽核独立于经营系统,直接向总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制度框架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第一,设立两个层面的组织架构。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在总行内部

控制部门建立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主要是要合理地制定投资银行部门的责任和权限,明确授权方式,建立有效的监督方式;二是通过在投资银行部门内部建立专门的内控组织来实施对投行业务的内部控制,负责对具体投行项目实施监督和稽核。

第二,根据投资银行的业务特点制定内部控制的手段和方法。包括对每一项业务、业务模块做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风险评估应当区分哪些风险是银行可以控制的,哪些是银行不能控制的,并做不同的处理。

第三,建立集中信息系统并有有效沟通渠道。商业银行应该建立一个涉及全部业务活动的信息管理系统,并保证其安全可靠。通过这个信息管理系统,所有相关人员都能够得到所需要的信息,使所有员工充分了解与他们履行职责有关的政策和程序。这样,可以将投资银行业务加入信息系统,使公司决策层能够及时获得有关投资银行业务财务、经营状况的综合性信息,以及与决策有关的外部市场信息。

2、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一方面需要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另一方面需要将投行业务风险与银行业务风险进行隔离,建立健全风险约束机制。

首先,建立规范和完善的内核制度。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下,结合投资银行业务自身的特点,并借鉴国内外大型证券公司的内核制度建设的经验,建立一套权责分明、规章完整、运作有序、高效的内核工作机制。

其次,在总行一级部门之间建立内部防火墙,增强风险控制意识,强化风险教育。“防火墙”制度能够有效地减弱商业银行内的风险传递与风险外溢,具体包括信息防火墙、人事防火墙、业务防火墙等。防火墙的设置是一项非常具体、复杂的制度建设。

第三,增强依法经营的意识。由于金融政策因素的影响,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中常受到监管的约束和法律的障碍,要求投行人员提高依法开展业务的自觉性,努力寻找改善和转化风险的有效途径。

3、从人力资源角度控制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首先,建立有关投资银行业务人员的人才招聘、储备方案,选择适合的招聘渠道,建立完善的投资银行业务人员的人才评价体系,保证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高的道德水准;其次,定期进行投资银行业务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并定期进行有关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的法律法规培训;此外,还需要对投行人员进行包括内控意识与风险理念培养。

4、建立投资银行业务创新过程中风险防范措施

创新是投资银行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就是为了满足客户的新需求,提供新产品和服务。因此,在业务创新中可能会受到银行监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以及其它监管部门的监管,一方面需要完善有关创新性业务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还应与监管部门沟通,避免监管风险的发生。同时,还应该对新产品和服务对现有产品和服务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建立新型业务应急预警机制。此外,新产品的推出、服务协议的制定、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的确定和调整等都要经行内法律事务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外部风险监管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金融混业趋势明显的影响下,确保金融体系的整体安全、鼓励竞争、强调效率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已经成为西方国家的主导监管理念,并不断推动着金融监管制度的重构和金融监管方式的转变。从全球范围看,出现了货币政策制定与金融监管职能的分离趋势以及金融监管一体化的趋势。

2004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公布《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简称“新协议”)。“新协议”提出了银行监管的新框架体系,主要由“三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检查评估、市场约束)所构成,代表着最新的银行风险监管理念,为改进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奠定了基础。

“新协议”的内容更加广泛、更加复杂、摈弃了“一刀切”的资本监管方式,提出了计算资本充足率的几种方法供选择。“新协议”有以下三方面的创新:

第一,进一步扩展、完善最低资本充足率的内容与要求,并就资本充足率计算中的各种风险测算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

第二,转变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方式和重点,监督检查被监督银行的资本金与其风险数量、风险管理水平是否相匹配,鼓励银行不断改进风险管理方法、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对银行进行全面的行业监管。

第三,对银行的信息披露范围、内容、要点及方式,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银行风险进行全面的社会监管。

根据“新协议”,对银行的资本充足水平要求更全面,更为严格。面对资本约束和资本困境的严峻挑战,国内商业银行加快业务转型,大力拓展低资本消耗的零售银行业务、中间业务,包括投资银行业务,积极调整传统的以公司信贷为主导的业务结构。

在原协议中,风险主要是指信用风险,而“新协议”的风险包括了三类: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其中,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是投资银行业务中面临的主要风险,特别是对各种理财产品、金融衍生产品的市场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是监管当局监管的重点。

“新协议”要求银行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其中要求必须将投资银行业务与交易业务与其它业务一起分别归结为三类风险,并应用适当的风险评估方法进行度量,并进行风险汇总。这对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此外,“新协议”适当扩大了资本充足约束的范围,以抑制资本套利行为。原协议中,对证券化资产的风险水平确定得比较低,没有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新协议”对银行投资于非银行机构的大额投资要求从其资本扣除,即对资产证券化的投资进行了一定的限制。

总之,“新协议”鼓励商业银行不断改进风险管理方法、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建立起能及时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种风险的管理系统,以增强有效防范风险的能力。

(三)加强对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

首先,要更新监管理念。与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相比,“新协议”不仅推动了银行监管理念的重大变革,还勾画出了一个新的银行风险监管框架。银行监管当局作为一种外部监管,要重点检查、评估商业银行决策管理层是否充分了解、重视和有效监控本行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是否已经制定了科学、稳健的风险管理战略与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已建立了能够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种风险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要检查、评估商业银行采用的内部评级法是否可行,以及通过内部评级法计量风险和确定资本水平是否可靠;要对所建立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的可靠性及有效性进行及时检查和评估。在此基础上,监督检查商业银行是否根据其实际风险水平,建立和及时补充资本金。此外,要监督检查银行是否及时、充分、客观地披露所规定的相关信息。

其次,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在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对银行业实行机构性监管,突出表现在:重市场准入管理、轻持续性监管,重合规性监管、轻风险性监管。由于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包括保险业务,如果单由银监会监管银行,只能监管商业银行业务。在我国仍实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业监管的情况下,除了“三会”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监管外,应当从对银行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及不同监管机构监管银行的不同业务。银监会主要监管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证监会主要监管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保监会主要监管银行的保险业务。

第三,现阶段的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监管格局,使得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自成系统,工作中各司其职、条块分割、沟通不足、信息难共享,这些因素影响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从我国金融发展的现状来看,我国似乎已经逐渐出现了对统一金融监管的客现需要。一方面,我国加入WTO后,无论是金融产品的交易,还是金融组织、金融市场之间的合作与结合都将从广度和深度上日益加强,金融全球化对我国金融的影响日益深远。与此同时,随着我国金融与国外金融的联系日渐紧密,对金融业的监管和控制也变得更加复杂、更加困难,尤其是国内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与全球混业的趋势、国外大型金融集团的合作使得监管的难度更加凸显。另一方面,国内不同金融部门间的业务合作和交叉越来越多,金融集团的发展等已经初露端倪。这些均就要求金融监管体系更加灵活、更加综合、更加统一,以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我国金融监管从分业监管向综合监管、统一监管过渡有可能成为一种历史趋势。

商业银行论文第8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风险管理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运用各种金融知识,专业技术以及广泛的资金信用等专业优势,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和具体要求,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财富的日益积累,越来越多的人希望自己的资产能够保值增值,希望得到专业的理财服务。与此同时,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也得到了迅速发展,个人理财产品不断丰富。据统计,2007年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发行了1302只,外币理财产品发行了1760只,均远超过2006年的水平,呈现出爆发性的增长。2008年上半年,伴随着资本市场的深幅回调,基金、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遭遇重创。尽管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在4月份经历了较为严厉的“监管风暴”,但凭借其稳健、多样化等优势,受到投资者的追捧,成为资本市场弱势下的资金避风港。银行理财产品在2008年上半年取得快速发展,共有53家商业银行发行了2165款理财产品,其中40家中资银行发行了1780款产品,10家外资银行发行了385款产品。

今年上半年,银行理财业务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受人民币兑美元持续升值的影响,人民币理财产品市场占比不断增加,达到60.8%,美元理财产品市场占比不断下降,为19.6%,其它币种的理财产品合计占比与美元产品相当。2.由于CPI居高不下、通胀压力加大、资本市场持续低迷,短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受投资者青睐,6个月期以内产品市场占比55.9%,成为市场主流产品,尤其是稳健型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受到投资者的热烈追捧。3.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不断升温,产品发行数与市场占比持续上升;而由于A股市场大幅调整,新股申购类理财产品在短暂延续了去年的辉煌之后出现大幅萎缩,到5、6月份几近消失。4.QDII理财产品遭遇资本市场风险,在指责声中艰难前行;结构型理财产品经历了年初的零收益事件之后,在第二季度逐步走出阴影。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国内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近年来有了长足发展,但是与国外银行理财业务相比,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从内容上都差距甚远,存在不少问题。

(一)理财产品雷同,产品设计管理机制不健全

目前国内各家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虽然名目众多,但实质上大同小异,互相效仿,没有本质上的差别,银行理财服务实质性内容少,产品整体技术含量较低。一些商业银行在设计理财产品时没有充分考虑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没有从资产配置的角度进行产品开发和投资组合设计,没有应用科学合理的测算方法预测理财投资组合的收益率,没有设置相应的市场风险监测指标和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体系。

(二)专业人才缺乏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业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服务要求高,要求理财师具备较高的素质。一个优秀的理财师需要全面了解理财产品的各项功能,熟练掌握证券、银行、保险、法律、税收、财务等多方面知识,具备丰富实践操作经验,并有良好的交际和组织协调能力。但是国内银行普遍缺乏高素质的优秀理财人员,一些理财人员自身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行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对所从事业务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也不了解,对所推介产品的风险特性认识不足,造成了销售行为的不规范。(三)产品宣传中风险揭示不足,客户评估工作欠缺

一些商业银行在推销理财产品的时候风险揭示不足,没有以醒目、通俗的文字进行表达,过分强调预期收益率,追求销售业绩。一些商业银行在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时没有对客户进行风险偏好评估,或随意评估。对客户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了解不深,导致客户购买了并不适合的理财产品,造成了客户的损失。

(四)科技支撑力度不足

以计算机网络和通迅技术为中心的金融电子化是理财业务发展的技术依托。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技术服务手段落后,通迅网络、计算机应用软件配套能力差,科技化程度低,大多数商业银行还在以宣传图表、资料、计算器等简单工具为主,缺少专门为客户设计的电脑软件,以及提供必要的查询和市场资讯服务,更谈不上为客户做理财分析、调查、量身定做理财目标和计划等。

三、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思路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还处于新兴阶段,庞大并持续增长的个人金融资产,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提供了充分的物质基础,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一)加快理财产品的创新

随着社会不同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需求的多样化,以及银行间竞争的加剧,要求商业银行不断推出有市场特色、有效益的新产品。商业银行应积极与证券、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努力发展交叉性金融业务,不断推进产品整合、开发能力,加快个人理财产品和服务创新。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备的客户信息系统平台,细分客户层次,对不同层次的客户设计不同的理财产品与投资方案,提供有针对性的、差别化的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

(二)个人理财服务的改进

个人理财服务的质量对理财业务的开展至关重要。中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应以客户为中心,理财师要帮助客户分析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理财目标,详细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及其它各方面的投资需求,向客户传达正确的理财观念和方法,推荐适合的理财产品。除此之外,理财师应定期访问客户,根据客户财务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商业银行应定期为客户寄送理财明细,便于客户随时了解自己的资产负债状况、可运用的资金、盈亏情况等,让客户感受到贴心的人性化服务。一旦成为银行的贵宾级客户,要能享受银行一些特别的优惠服务,比如房屋按揭优惠利率、信用卡消费打折、外汇兑换优惠等。

(三)建立完整的信息披露机制,完善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在设计理财产品、宣传销售理财产品、投资及后续服务等环节应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及时向客户充分披露相关信息。监管部门应严格监管,要求理财人员在销售理财产品时要向投资者完整、准备、详尽地揭示每个产品内在的风险结构,让客户了解产品的操作方式和风险度。对那些在理财产品的宣传中没有进行充分、明确的风险提示的商业银行进行一定的处罚。

(四)增加科技投入,培养高素质人才

各商业银行应在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计算机等设备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计算机网络、相关软件建设。开展个人理财业务,人才队伍的建设是关键,要重视和培养理财业务的高素质人才,建立相应的个人理财业务人员资格考核与认定、继续培训、跟踪评价等管理制度。银行要对现有个人理财业务从业人员加强培训,鼓励员工学习进修,提高员工的从业素质,培养一支专业的理财队伍。

参考文献

[1]喻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新趋势[J],中国金融,20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