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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3-02-28 15:47:22

监事会工作计划

监事会工作计划第1篇

一、做好农村人口计划生育效能监察工作意义重大

农村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效能监察主要是指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是否完成各项人口计划和工作目标,是否正确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努力为广大育龄群众服务。农村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监察对象是基层人口计生系统的党员干部职工、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级人口计生管理员,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对象也在此列。

(一)做好农村人口计划生育效能监察工作是党和政府的要求。目前,农村人口计生工作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时有发生,这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和党和政府的要求差距甚远,特别是面对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效做好农村人口计划生育效能监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做好农村人口计划生育效能监察工作是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广大人民群众是实行计划生育的主体,他们对做好效能监察工作寄予更大希望和期待,作为农村人口计划生育效能监察机关,一定要站在关注民生、促进和谐、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的高度来提高认识,促进此项工作健康开展。

(三)做好农村人口计划生育效能监察工作是推动计生工作上台阶的保证。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施农村人口计划生育效能监察是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保证。

二、做好农村人口计划生育效能监察工作的几点体会

台前县人口计生委加大力度,治理源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农村人口计划生育效能监察工作中作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一)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纪检监察队伍。搞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效能监察,首先,要有一支好的队伍,要把那些政策水平高,精通业务,会做群众工作、会服务、服好务的同志充实进来;把那些工作责任心强,敢于直言,并尊重客观事实,群众信任、拥护的同志充实进来。打铁首先自身硬,要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要求别人做到首先自己做到。只有这样,在深入开展工作时,才能站得直,行得正;处理违纪违法案件时,才能底气足,让大家服气。其次,要按照工作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要抓住重点,树好典型,反面教材公开,使大家警钟长鸣。时时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处处按照要求去做,为树立人口计生系统形象,促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奠定坚实基础。其三,工作要持之以恒,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不要一搞活动就紧张起来,平时无所事事,走形式、走过场要不得。要把落实政策法规贯穿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始终。其四,要敢于“较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是真空,处分谁、处理谁,一时得不到理解,这是在预料之中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要有一个良好的人际关系,但并非一味迁就,既然从事了这项工作,就不要怕得罪人。其五,要多研究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多做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要敢于面对现实,面对困难,解决问题,净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环境。

(二)制定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工作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到今天,可以说,我们的各项制度、工作规范已较为完善。但是,一些地方在制定制度、规范上缺乏创新,一味套上级文件,不考虑实际情况,对本地的实际情况缺乏了解。各项制度、规范可操作性不强,只是在会议上念念,然后束之高阁。制定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制度,才能使我们的效能监察工作有章可循,工作起来得心应手。

监事会工作计划第2篇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范本

1. 及时掌握国家相关财务政策并反馈总经理及相关部门;

2. 随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和需求,提出公司税赋方面的计划及建议;

3. 利用财务核算与会计管理原理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为集团董事长制定公司 战略提供支持;

4. 根据集团的要求,执行并完善财务监控体系,以利于有效的集团内部控制;

5. 参与资金运营计划,监督资金管理报告、财务预算及决算的真实和完整性;

6. 协助筹集集团运营所需资金,检查公司重大资金的使用计划及流向;

7. 参与公司重要事项的分析和决策,为企业的经营运作、业务发展及对外投资等事 项提供财务方面的分析和决策依据;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介绍

(一)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报表、企业预算体系建立、企业经营 计划、企业预算编制、执行与控制工作。

(二) 组织协调企业财务资源与业务规划的匹配运作, 公司财务战略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三)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投资计划、财务规划、开支预算或成本费用标准。

(四)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的规章制度。

(五)建立企业内部会计、审计和内控制度, 完善财务治理、 公司财务控制和会计机构, 对会计人员实施有效管理。

(六)负责现金流量管理、营运资本管理及资本预算、企业分立或合并相关财务事宜、 企业融资管理、企业资本变动管理(管理者收购、资本结构调整)等。

(七)会同经营管理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 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八)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和董事会决议。

(九)负责与政府财税部门联系,落实财税政策。

(十)完成董事会和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1) 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 会计监督、审计监察、存货控制等方面工作,加强公司经济管理,提 高经济效益。

(2) 组织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障 公司合法经营,维护股东权益。

(3) 参与公司投资行为、重要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决策和方案制定工 作,参与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研究、审查,参与重要经济问题的分 析和决策。

(4) 参与制订公司年度总预算和季度预算调整,汇总、审核下级部 门上报的月度预算,召集并主持公司月度预算分析与平衡会议。

(5) 负责审核签署公司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 计划、 财务报告、 会计决算报表, 会签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 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

(6) 负责重要内审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7) 按规定审批从银行提现金的作业。适时督察前台收银工作的正 常有效开展和资金按时缴纳银行入库情况的实施。

(8) 负责主管业务的检查改进与研究发展,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工 作。

(9) 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及时向总经理 和董事长汇报工作情况。

(10) 定期向董事长、总经理述职。

(11) 制订财务系统年度、月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执 行。

(12) 主持制订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预算管理、 审计监察、库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 督检查落实情况。

(13) 领导财务系统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财务系统人员的政治 业务素质,

(14) 按程序做好与相关系统的横向联系,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的 监督检查,及时对系统间争议提出界定要求。

(15) 做好财务系统各项行政事务处理工作,提高收银员等各岗位 工作效能,增强团队合作精神。

(16) 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并贯彻执行。

监事会工作计划第3篇

现代公司的特点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形成股东、董事会、管理层三层治理结构,三层人要有明确的分工,有分工就要承担责任,授予相应的权力,权力是与责任相对应的,不能存在绝对权力,权力必须受到监督,任何掌握权力的人,他的行为都要受到组织的制约。

公司机制决定了公司能够吸引社会不同层面的人,投入各自资源,获得相应回报。在这种公司机制的作用下,股东、董事会、管理层之间以契约关系联系在一起,契约关系的落实需要监督。

战略决策的制定要“实事求是”,要求各级参与者遵照战略决策的制定流程、做到机会与公司内部能力资源相匹配、方案具有可操作性,要做到这些,监督也是不可少的。

战略方案的执行要“说到做到”,更需要监督执行过程是不是按照预定方案操作、是不是在预定时间完成阶段性业绩指标和重点工作里程碑指标。

企业领导者作为一个“人”,而不是“神”,不可避免会带有一些天性弱点,尽管这些弱点不是集中反应在一个人身上,但只要其中一项弱点不加以控制,都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可逆转的伤害,甚至导致企业的破产,所以监督掌握权力的人的行为至关重要。

概括而言,监督就是为了实现公司既定的战略目标,根据监督标准,了解战略执行过程中的主要信息,将获得的阶段付成果与期初指标对比,以便于发现差距和问题,及时调整方案,并通过激励问责手段推动按时完成战略目标的过程。

要保证监督工作正确、顺畅、制度化,需要把监督工作形成普遍长效的监督机制,这是公司存在的客观要求。

首先,监督机制要明确监督的主体,即谁有权力监督、监督的对象是谁。公司内部的所有人都是被监督的对象,同时也是有监督权力的人。

股东是公司的投资人,受到国家和证券交易所法律法规的监督,同时股东彼此之间也存在着相互监督的关系,重点表现在防止控股股东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中国大陆的《公司法》要求建立监事会监督董事会,而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企业不设立监事会,由股东和香港联交所监督董事会,防止董事的行为损害股东利益。

管理层受到国家法律法规、股东和董事会的监督,其中董事会的监督是重点。董事会通过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向董事会和管理层双向汇报的审计部等部门监督管理层的工作。

在公司内部,管理层通过责任下移,形成了职能部门分专业监督业务部门、每个部门内部上级监督下级的结构。

除了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同级之间、下级对上级也存在监督,通常表现为把信息传达给相应的监督主体,这是公司监督体系一个必要的补充。

股东、董事长和董事会下属各个专业委员会、监事会、以CEO为首的管理层、公司内部的各级管理者以及各级员工构成了监督的主体,监督主体的代表对监督承担主要的责任。

第二,监督机制要明确监督人监督的内容。

监督是为了达成公司的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当期经营目标,满足股东的投资回报要求,所以监督内容都围绕着公司经营工作展开。

股东对董事会的监督内容包括:通过审核业绩指标,监督投资回报和业绩达成情况;通过审核正当经营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督投资风险情况;通过审核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监督管理透明化。

董事会监督管理层的内容包括监督业绩指标和重点工作计划的达成情况、风险控制、财务报表真实、管理透明、基础管理建设等;

管理层主要是对公司具体经营管理工作做监督,包括战略目标的分解、岗位责任体系建设、管控模式,指标达成情况、风险控制、违法违纪行为等。

第三,监督机制要有完善的监督方案。

管理层递交董事会审批的战略规划,要明确整体实施方案,包括领军人物选择、组织结构设计、资源配置方案、经营计划和重点工作计划、方案调整原则、激励问责方案和监督方案。

在经营计划和重点工作计划中,已经通过KPI指标分解等方式,明确了每个部门、每个责任人阶段性的指标和达成指标的主要途径、资源。监督方案需要从这些指标中抽取部分关键指标作为监督指标,结合该项工作负责人、推进时间表、评价标准,构成了指定监督人具体的监督内容。

监督以知情为基础,所以要建立数据传递的渠道,便于及时准确地获得执行过程中的阶段付成果的信息,另外要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收集汇总的数据要与初期计划指标比对。董事会每个季度的审核委员会会议、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部门,要及时比对实际完成结果与预算的差距,通过分析损益波动、坏账波动、拨备的合理性等,发现问题。

监督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公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完成公司战略目标。所以发现问题后要按照事先确定的战略方案调整原则,有针对性地调整计划,包括调整经营思路和经营举措、调整资源配备,甚至调整业务负责人。

监督评价的结果要与激励问责机制挂钩,根据执行和监督的情况对符合要求的奖励、不符合要求的惩罚。无论奖罚,都要按照事前确定的方案说到做到,按时、一视同仁地处理。

第四,监督机制需要有一套监督的支持系统和方法论。

支持系统包括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包括:信息管理制度和流程,审计制度和流程,定期的经营分析制度和流程等;支持系统的组织保障是指辅助监督主体,以有效地完成整个监督环节完成的部门,通常包括审计部、财务部、经营管理部、外部审计单位等。监督方法包括如何监督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如何监督风险、如何监督指标达成等等。

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案、监督支持系统、监督方法论这五个方面就构成了完整的监督机制。

“说到做到”的工作作风是通过监督财务指标和重点工作里程碑的按时达成来落实。

为了监督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在财年初制定计划时,要制定出该项重点工作的总体规划,其中把重点工作分成若干阶段里程碑,明确每项工作的执行负责人、设计出评价里程碑的关键指标和推进时间表,由该项重点工作的推进监理小组每个月检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定期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汇报。

公司管理层建立了非常好的风险管理流程,董事会每个季度召开的审核委员会,定期检查经营风险指标,诸如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坏账准备金和削价准备金的拨备;针对当前的风险控制形式,要求管理层拿出方案;另外,董事会要求管理层列出未来一段时间的高风险地带及其监控点,明确责任人,并就高风险点及其事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为了落实风险控制,要将对重大风险的控制列入相关负责人的考核指标。

监事会工作计划第4篇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按政府《关于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第六次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号)中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和年检事项办理。

(二)下放的职责

1.按政府《关于调整区城管理体制下放城管理权限意见的通知》(发〔〕号)办理。

2.两区辖区内拆迁许可职责。

3.两区辖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批职责。

(三)划出的职责

1.将原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指导全墙体材料改革职责划入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将原城公交管理与行业指导职责划入交通局。

3.将原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规划勘察、工程测绘及咨询职责,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职责划入规划局。

4.将原城建设管理局政工程设计、勘察、测绘职责划入规划局。

(四)划入的职责

1.将原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除规划管理、墙体材料改革、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职责)、原城建设管理局(除城客运管理职责、政工程设计、勘察、测绘职责)、原房产管理办公室职责(除两区房屋拆迁许可下放职责、两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批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将原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城镇“绿叶杯”竞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检查、评比工作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五)加强的职责

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中长期规划;制定我具体政策、规章及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承担保障全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等有关工作。

(三)承担推进全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的责任,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住房管理工作,制定全房屋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房屋权属管理、房屋交易、房屋修缮、拆改、装修、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供热管理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全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住宅和房地产业、政公用事业等各类企业的资质审批和管理;负责制定全建筑场准入、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工程建设、工程检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工作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承担规范全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监督管理房地产场、建筑场、工程勘察设计、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等,规范场各方主体行为。

(六)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参与拟订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定额;参与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筑专业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工程造价信息。

(七)负责管理全城建设工作,拟订城建设的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实施城基础施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等工程建设及相关的动迁、管理、安全、应急等工作;负责绿叶杯竞赛的组织调实施;配合水利部门负责城防汛工作;负责部级和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争创部级和省级园林城。

(八)指导、监督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规范全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重点镇建设。

(九)指导监督全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城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指导监督城规划区内地下水和城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拟订全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二)组织制定全房屋和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业务的招标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全房屋和政工程相关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十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全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四)负责全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建设行业的经济分析、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经营、资金使用、依法纳税等情况,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场,发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十五)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设18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负责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建议及提案办理、督查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内部综合协调和物资装备、接待、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建设行业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负责建设法规的解释、清理和汇编;负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开发建设施工企业资质审批、规划开发建设项目审批;负责城政公用设施行业管理许可;负责商品房预售、房屋拆迁、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许可、园林绿化资质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

(四)房产管理科

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场;拟订房地产开发的相关政策及规定,拟订房地产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研究制定拆迁政策法规,拆迁公告、监管安置资金、拆迁裁决、申请强制拆迁等拆迁管理工作;负责全住房保障和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参与住房公积金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全房改房、公有住房及房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各类房屋的产权归属、产权异动的协调工作;负责指导房屋产权产籍和房地产流通工作。

(五)计划统计科

负责编制全年度城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和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审定政设施、公用事业、容环卫工程建设和改造方案;组织重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协调解决工程立项、设计和施工中的问题;负责城建设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审核工作,并组织竣工验收;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政公用配套设施工程审核工作;负责城建基础设施的统计工作。

(六)质量安全科

负责拟订全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质量监督政策、制度,指导、监督、协调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房屋工程技术管理、质量检查管理、生产设备管理以及危险房屋检查鉴定工作。

(七)村镇建设科

负责拟订全村镇建设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拟订并指导实施全村镇规划建设监察工作。

(八)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负责制定、实施全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本行业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技术成果转化,组织实施科技合作项目;负责工程建设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基金和科技经费的管理。

(九)工程管理科

负责全政公用事业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本系统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工作;统筹协调全系统技术改造、引进和开发工作;负责全城基础设施建设中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以及全球环境基金赠款等其它外国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执行和管理。

(十)物业供暖科

负责拟订全物业管理、供暖供热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制度;负责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全房屋维修基金的收缴和管理;负责建立供暖供热保障体系,负责管理使用保障资金和调节基金;负责全供暖供热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协调、仲裁等。

(十一)建工处

拟订全建筑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发展重大事项;负责全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装饰装修企业、勘察设计单位、检测机构、混凝土构配件生产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建筑业执业人员管理,指导建筑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筑施工队伍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场准入、清出工作;负责级以上政府项目、国有投资项目、辽河油田项目施工许可证的颁发;指导全建筑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建立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组织建筑企业开展出国、出省承包和建筑劳务工作;负责全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建筑行业统计工作。

(十二)公用事业科

负责拟订全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规章;指导协调城供水、节水、道路桥涵、燃气、政设施场及容、环境卫生工作;监督、检查和协调公用事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组织指导年度政设施普查、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合理的自来水、燃气价格体系和财政补贴办法;负责城供水、供气的资质认证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全“绿叶杯”竞赛的组织、协调、实施;负责城防汛工作。

(十三)建设综合稽查科

负责指导、监督建筑场、房产管理、公用事业、政设施、园林绿化、容环境执法监察及相关处理工作。

(十四)综合信息科

负责收集、整理、调研全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综合情况;参与研究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发展战略;负责起草、审核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领导讲话、报告、方案、决定、意见等重要文稿;负责政务信息反馈、交流、上报工作;负责行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十五)投诉科

负责拟订本系统工作规章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及投诉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

(十六)财务审计科

负责委机关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负责各项行政事业性费用的收缴、使用及上缴;负责城基础设施等建设资金的核拔分配及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直属企业税务登记及依法纳税,监管国有资产经营情况。

(十七)组织人事科

负责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干部的管理、调配、考核及档案管理;负责复员军人的接收分配;负责党建、老干部、宣传、精神文明、职工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女工等群团组织的各项工作。

(十八)纪检监察室

行使纪检监察职责,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软环境建设、行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和专项治理等工作;受理对本系统行政监察对象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违纪、政纪案件的查处;受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71名(含工勤编制7名)。主任(兼党委书记)职数1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0名(含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监事会工作计划第5篇

2021最新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xx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20xx年x—x月,我委在全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督查总体情况及成效

(一)周密部署,工作落实有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xx〕292号)下发后,各省(区、市)对专项督查工作高度重视,迅速进行部署,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各阶段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清理不合法执法主体x个,规范x名执法人员资格,其中为x名执法人员补发证件,调离执法岗位x人,收回执法证等其他情况x人;抽查案卷x份,平均合格率%。

(二)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各地在开展专项督查过程中,深入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全国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也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各地以开展专项督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不断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深化服务,维护群众权益。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各地简化生育登记程序,部分地区推行网上办证,探索“多证合一”,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认真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重点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联系帮扶工作;实施“生育关怀”工程,提高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部分地区卫生计生、公安、纪检、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合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严查侵犯群众健康权益的行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对专项督查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区对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的必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没有充分认识到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对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没有真正把专项督查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来开展,对基层的指导和督促不够,自查工作不深入,清理不彻底。

(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一是部分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对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省计划生育条例不熟悉,法律素养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在社会抚养费缴纳方式上需进一步改进,存在征收管理不规范的隐患;三是部分基层地区计划生育执法程序、文书设计及填写不规范,还存在少数不合格案卷。

(三)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有待建立。一是相关法律法规衔接适用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整合后监督执法工作的法律适用问题、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地区差异问题、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二是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部分地区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制度尚未完全建立,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需进一步畅通。

(四)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进展不平衡。一是部分地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整合进展较慢,基层计划生育监督机构还未建立,计划生育监督工作难以全面展开;二是部分地区对计划生育监督职责理解有偏差,存在着重执法轻监督的现象;三是基层计划生育执法监督人员流动性大,队伍稳定性不足,执法监督人员和力量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抓好专项督查工作。各地要以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当成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认真开展专项督查回头看,强化分类指导,重点帮助基层,解决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工作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行为。一是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督促地方改正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步推动基层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二是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对于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各地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同时,进一步规范征收主体、征收程序、缴纳方式,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推动建立社会征信体系。

(三)加快法律制度建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指导地方进一步健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配套制度,解决群众在办理生育登记服务、计划生育证明、再生育审批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探索创新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群众投诉多、信访量大的地区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抓好关键措施,切实加强监督体系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卫监督发〔2015〕91号),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资源整合工作,夯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基础。二是积极调动各地做好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体系,推动将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纳入地方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基层评比创建活动。三是加强监督人员培训,提高法律知识素养,提升执法监督能力,适应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形势需要。

2021最新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1、关于区政府工作报告中任务的督办。年初,在区委全会扩大会议和人代会闭会后,按照主要领导的指示,与区发改委一起将全委会和人代会上安排的20xx年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逐一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街办,具体到科室和人员,每项任务还明确了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限,最后以两办文件下发。平时随时掌握完成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步全面督查,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这样以来改变了过去只由区发改委进行分解任务,发文后却无人督促的局面,确保政府的决策有人管、有人干、有结果。目前,已对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

2、关于领导批示件的督办。领导批示件多是一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我办及时介入,准确判别,把握好领导的意图,与职能部门多交流,了解其中的症结所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做好问题处理的督促落实工作。例如,原工业总公司牵头的“日利洋房”购房户反映的问题,在督查办的积极协调下,事情进展顺利,购房户情绪稳定,没有再发生集体上访。

3、关于会议决定事项督办。对于召开的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做到一会一督,逐事项进行督促落实。基本上做到在x个工作日内发出督办通知,x个工作日内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对于完成时限较长的事项通报后,定期进行电话督促落实,确保政府决定事项尽快落到实处,因客观原因不能落实的事项要求责任单位要讲请理由。全年督办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x件,区政府常务会议x次、议题x个、决定事项x多件,区政府专题会议x次。市政府每个季度对各区县办理情况进行通报,我区的办结率均为百分之百。

4、关于区政府门户网站(区长信箱)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投诉栏目(区长信箱)反映问题办理规程,制作了办理单。为加快办理流程,对群众反映的每个问题核实下载后,一份送区长,一份送分管副区长,督查办按照领导的批示精神,督促相关部门限时办理。对于办理结果,经过整理送领导审阅后,再回复给网民,并做好回复后的跟踪落实。该投诉机制的建立,为群众提供了一个有话可说、有要求能提、有意见敢讲的平台。群众网上反映的问题,除部分短期难以解决外,约90%能得到较满意的答复。今年共收到市区门户网站的感谢信、表扬信x件。

5、积极开展专项查办。今年x月份,为贯彻落实市委全委会、市政府全体会及区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区政府召开了第三次全体会议,对下半年经济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落实,并就各部门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我办就各部门贯彻落实会议情况及时进行督办,确保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位、落实到位。针对渣土运输车危害交通安全、影响城市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了对相关部门的督促力度,促使相关部门对渣土车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我们还就放心馒头店创建、甲型hini流感防控、三年植绿大行动等重要工作进行了专题督办,定期通报,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6、加强重点项目督查。在重点项目督查方面,我们与区委督查室、区考评办、区发改委联合,形成了大督查格局。定期联合,由区级领导带队分组检查重点项目,特别是针对x个重大项目以及进度缓慢、未开工项目进行督办。这样既增强了督办权威,同时也减轻了由于多头督查对各责任单位造成的负担。今年共联合督查11次。

监事会工作计划第6篇

关键词:环境保护 环境监测

1.环境监测的内涵和意义

(1)环境监测的含义。政府行为就是政府机关及其直属行政事业和科技事业单位依法实施管理,直接或间接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环境监测具备了政府机关及其直属行政事业和科技事业单位(具有执法职能)的主体要素、行使职权的行为的职能要素和依法实施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的法律要素。同时还包括这些内涵:其一,环境监测是法律上具有强制性要求的活动,环境监测站对污染源的年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限期治理的监测、污染事故监测、污染纠纷仲裁监测等都具有强制执行的特点,这是环保法赋予环境监测比较普遍的。其二,环境监测行为是具有公正性的活动。执法就必须公正,要以法律为依据,以“科学监测”为基础,为政府决策和社会服务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绝不能因行政干预、长官意志、主观愿望和亲情关系而影响环境监测的准确性。其三,环境监测是具有社会服务功能的活动。环境保护是社会公益事业,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基础性工作,自然赋有社会服务性,更何况环境监测还有为改善环境质量服务的职能。

(2)环境监测的意义。我国环境监测软硬件建设都得到了较大的加强,对监测各种环境污染因子形成了一定的监测能力,对强化环境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可以看出环境管理以监测数据为基础,离不开环境监测的技术监督和支持。若没有环境监测,就无法管理,更谈不上科学管理。环境监测是掌握污染动向和预防污染危害的重要环节,是环保工作的“尖兵”,对加强环境管理、制订环保政策和法规、促进经济建设有重要意义。

2.环境监测发展状况

(1)我国环境监测的发展历程。我国环境监测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经过30年的发展,尤其是近10年来,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依托各级环境监测网分级管理和上下级业务指导的管理模式在环境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环境监测经过了统计质量控制阶段、质量控制阶段,目前正在全面质量管理的完善阶段。70年代末、80年代初是环境监测站建站的初期,质量管理的方式主要采用的是统计质量控制,它局限于对样品的最终分析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检验其合格情况,同时对实验室内分析过程也采用了一定的质量控制手段,但对现场采样工作的质量和其他环节的工作质量则无法进行有效的控制。从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环境监测系统先后开展了创优质实验室和计量认证工作。优质实验室分别从人员素质状况、实验室条件与管理、质量保证、工作完成等4个方面对环境监测站的主要工作进行考核。而计量认证则从组织机构、仪器设备、检测工作、人员、环境制度等方面对环境监测站的工作质量进行更具体、全面的考核。这两项工作的开展对环境监测站的自身建设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不断强化了境监测站的建站意识,使环境监测站的面貌和监测能力在较短的时期内发生了深刻而显著的变化。到了上世纪末,随着《校准和检验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的颁布,开始引入全面质量管理的全新概念,这是一些先进发达国家的实验室管理多年实践经验的总结,具有很强的先进性和科学性。

(2)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监测数据滞后和代表性不强问题。目前,定期环境监测从人工采样,到实验室数据分析,最后到形成检测报告一般需要两到三周的时间,监测数据的时效性比较差。若一旦出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不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污染防控措施,有可能会进一步加剧环境污染的程度,并且增加后续环境治理的成本。另外,由于行业特点,目前进行的定期环境监测一般是每年进行四次,每次一到两天,因此定期环境监测所取得的监测数据是否能代表对环境监测实时状况是有待讨论的。

目前按行政区域划分监测区域产生的问题。按行政区域监测致使监测机构随着行政区划而进行设置,每一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都有自己的环境监测机构,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工作具有一致性,常规性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也有统一的规定,这就造成的重复建设,不利于监测中的管理,可能造成脱节现象。

3.以完善监测机制促进监测质量

(1)制定全面及时的质控计划。质控工作涉及到监测工作的每个工作环节,每年年初根据监测站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详细的质控计划。这些计划包括: 仪器设备检定计划,仪器运检,仪器核查计划,人员培训计划,使用标准物质计划,参加能力验证和比对计划,质控考核计划等。质控工作单纯的对于工作量来说,的确是任务量的增加,但其作为监测工作的流程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承担着维系监测数据生命线的保障作用,因此,质控工作计划是顺利完成监测任务的前提和基础。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要对监测任务,受控的岗位及受控的工作环节了如指掌,才能制定出适合本单位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计划和质控措施,进而使质控工作顺利进行。

(2)提高质量意识,端正管理思维。我国环境监测经过实践已经积累了相对成熟的质量管理经验,各单位在质量体系文件指导下,全面提高监测人员的质量意识,让管理的理念和意识转化成为每个监测环节的自觉行动,使质量管理的规范和要求在各个工作领域得到贯彻落实。管理者应当坚持质量就是生命的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把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反对形式主义,在从事质量检查和评审工作时不能走过场,同时运用好常规的管理措施,如现场空白、密码平行、加标回收、不定期监督检查等;质量管理员是质量管理工作的中间环节,应给予一定的权力,配备相应的资源,让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其应有的质量管理效能;正确处理好管理、人员、任务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人员和任务发主冲突时,质量管理措施仍然要执行到位,不能由此形成管理时紧时松的坏习惯。

(3)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的政府行为属性。因为环境监测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政府应该始终掌握能力建设的主导权。没有政府的重视,无法解决能力建设资金的问题。各级政府应将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纳入财政预算,从组织机构、应急专业队伍建设、装备配置、技术标准、科技进步、应急信息平台和应急综合指挥协调系统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尽快形成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环境监测体系。加强政府行为属性也意味着要加强强制干预和管理,从公权力上的根本上构建实时的环境监测机制。

监事会工作计划第7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年中央政府投资建议计划工作的总体部署及编制要求,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抓紧组织编制*年中央政府安全生产项目投资建议计划(以下简称*年建议计划),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建议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中央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作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公共服务重点工程、中央政府投资支持的重点领域和《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九项重点工程,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加强薄弱环节建设的原则,优先考虑已纳入《纲要》和《规划》的项目,优先安排续建项目,优先考虑前期工作进展较快项目,保障项目申报和建设效益。

二、*年建议计划安排重点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基础设施及支撑体系项目,安全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科研教育与支撑体系项目;各地区安全生产监管基础设施及支撑体系项目。

三、*年建议计划编制的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投资计划管理责任制,落实项目申报与审批、计划编报与下达、建设实施与管理等各环节的责任。

2.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基本建设投资管理规定的要求,编制好建议计划。按照优先安排续建项目、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原则,认真进行检查续建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准确核实剩余工程量和投资,依据批复的项目概算,编制*年度计划。

3.严格控制投资规模。要根据申报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并按照项目的重要性进行排序。

4.申请列入*年建议计划的项目,必须要有完善的前期工作,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特别是对于申报的新开工项目,要说明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并随项目申报文件报送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5.各单位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1号)等中央文件的要求,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

四、*年建议计划上报及相关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投资管理规定和投资渠道,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安全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项目由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编制,并汇总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涉及各地区安全生产监管设施及支撑体系项目,由各地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编制,并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1.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安全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编制的*年建议计划,直接报送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2.各地区安全生产监管设施及支撑体系项目建议计划,由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按程序直接报本地区发展改革部门;同时抄报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3.对于上述申报的涉及应由地方财政安排投资的安全生产监管设施及支撑体系项目,各省级安全监管理局要积极主动与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汇报沟通,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本地区*年建议计划编报工作,争取得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为实现安全生产的规划目标任务创造条件。

4.时间要求:

监事会工作计划第8篇

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是贯彻“*”重要思想和党的*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全市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弘扬“尚德务实、和谐奋进”城市精神,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保障。为了有步骤地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现根据《法治*建设实施意见》总体要求,结合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为中心,通过普法宣传、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等途经,全面推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治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全面实现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总体目标

2010到2015年,基本实现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治化。健全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体制,建立起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管理体系;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公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素质普遍提高,切实保障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基层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二)实施步骤

*年下半年,完成法治人口和计划生育建设的规划、动员、部署工作;2006至2010年,全面推进落实法治人口和计划生育建设的各项任务;2011年至2015年,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法治人口和计划生育建设成果,全面提高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治化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普法教育,增强全民法律素质

1、广泛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把以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以及地方人口计划生育法规为核心的全民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普法重要内容。增强广大公民的民主法制观念和人口计划生育法律素养。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增强遵守法律规定、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广大公民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2、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懂法、守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作为法治人口和计划生育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建立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考核制度,把宪法、法律特别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主要学习内容。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力度,把法律知识水平作为机关工作人员任命、使用和任职资格考核的重要内容。大力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3、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普法实效。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广泛开展各种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经常性和有效性。积极参加“每月一法”广场宣传活动和“法律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

(二)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

1、深入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程序和规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实施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增强解决行政执法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计划生育执法责任制与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落实奖励扶助政策,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兑现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政策,重点抓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落实兑现,妥善解决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的落实问题。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计划生育公益金扶助机制,努力解决好因独生子女或其父母伤残、疾病、死亡以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而导致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扶助问题,努力解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

1、强化属地管理。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依托社区资源,健全网络队伍,切实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2、规范制度建设。通过企业建协会、集中居住点建服务室、分散居住点发挥协管员作用等形式,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生育管理等各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制度,总结点上经验,做好面上推广,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着力推行用人单位与现居住地社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双轨管理、双向考核。

3、落实同等服务。为流入已婚育龄人群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婚育证明。免费发送避孕药具,免费提供技术服务,真正做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

4、推进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督促各地切实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和基层流动人口协管员的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管理、证件查验等基础工作。

(四)推行基层自治,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1、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组织动员广大村(居)民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行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并对政府履行计划生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计划生育协会要协同民政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增强做好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努力为基层计划生育民主实践创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在推进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方面,要做到健全计划生育民主管理的组织,突出计划生育民主管理的重点,完善计划生育民主管理的规范;在加强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监督方面,要明确计划生育事务公开的内容,规范计划生育事务公开的形式和程序,建立民主评议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2、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依法办事;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三是坚持分类指导;四是坚持与时俱进。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加强对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的领导,把实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的成效作为评估村民自治水平的重要标志。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投入,完善政策推动和利益导向机制,保障村(居)民各种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落实。

(五)健全监督体制,强化监督实效

1、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全面落实本委关于推行“阳光工程”的实施意见,确保公共权力行使公开、透明、科学、民主,合乎法律,顺应民意。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及党内监督等各种监督手段,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创新形式,保障监督效果。

2、深化党内监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更好地发挥机关党组织的监督作用。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完善社会监督。健全举报制度和举报网络。加强和改进工作,认真实施新一轮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以积极的态度接受舆论的监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对建设法治计划生育的组织领导

市人口计生委对法治人口和计划生育建设实施集中统一领导,成立法治人口和计划生育建设领导小组,把法治人口和计划生育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目标考核;经常听取汇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切实推动法治人口和计划生育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从人、财、物等各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正常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