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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交流材料赏析八篇

时间:2022-10-11 06:51:28

公共卫生交流材料

公共卫生交流材料第1篇

This article introduces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medical and hygiene textiles industry briefly, brings forth the restraining factors of this industry, including deficiency of standards and regulations, weak public innovation service platform and system construction, as well as lack of policies guiding and guarantee mechanism. However, the development space of this industry is quite considerable, especially for differential and functional medical materials, biomedical fiber and textiles. In the end, the author puts forward several countermeasures to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is industry.

1我国医疗与卫生用纺织品行业发展简况

医疗与卫生用纺织品主要指医疗、防护、保健及卫生用途的纺织品,有 200 多类产品,其中高性能医用纺织品占10%。近年来,我国医疗和卫生领域对纺织材料的需求潜力巨大,行业规模持续增长,但也逐步暴露了诸多限制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现实问题。

2000年之后,我国医疗与卫生用纺织品行业进入快速增长期,2009年产量达到 59.5 万t,2010年产量预计超过 70 万t。目前已在国内得到广泛应用的主要是医疗防护用和卫生用纺织品,而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外科用植入性和非植入性纺织品及体外过滤用纺织品则大部分依赖进口,每年进口额已经超过 60 亿美元。

2我国医疗与卫生用纺织品行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据调研反馈,目前国内使用的医疗与卫生用纺织品大多质量参差不齐,品种和型号单一,价高质低,功能性和舒适性俱差。在医疗用纺织品方面,医疗系统仅对产品供应商有一定的认证,缺乏统一的材料和产品采购标准、认证办法和配送管理体系,并缺乏质量监管机构。我国医院以采购非一次性用品为主,一次性用品也仅限于口罩、帽子之类的常规产品,一次性隔离衣和手术衣、一次性防护服的使用率低。大部分科室、区域还是使用普通棉布防护衣,只有在传染病区和重症监护病房(ICU)才会使用一次性防护服、防护镜及医疗橡胶手套,且使用率不高。由于缺乏品牌战略意识,我国卫生用纺织品的大部分高端市场已经被欧美等发达地区的品牌占领,装备水平先进的国内企业为这些品牌供应原料,较差的企业则在狭窄的中低端市场内打恶性价格战。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问题。

2.1标准和规范制订工作严重滞后

标准工作滞后直接导致了产品质量的参差不齐。据统计,目前和医疗与卫生用纺织品相关的现行标准共计 32 个,其中仅有 3 个是在2003年非典时紧急制定的国标,其他均为医疗系统制定的行业标准,且多为产品标准或术语,直接有关纺织品的标准不超过 12 个。另外,还有正在制定的两项医疗用纺织品国家标准。国际上采用的医疗卫生用纺织品标准超过 60 项,且主要为材料测试方法,以及对产品通用要求的标准规范。因此,如何根据当前行业发展的需求来制定详细的标准工作规划,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到目前为止,我国医疗与卫生用纺织品的相关标准基本上以卫生系统为主导制定。由于医疗系统制定的标准术语和纺织系统的习惯多有不同,在标准的使用和术语的统一上存在较多的不衔接之处。因此,纺织系统应加强材料和测试方法的行业标准制订,并推动医疗系统制定终端产品的通用要求和应用测试标准,做好材料和产品的标准对接。对一些普及性较广的大类产品和关键的重点产品,应主动配合医疗系统推出成套部级推荐性标准,甚至是强制性国标。

缺少材料采购指南和使用规范,产品质量无法保证。医疗系统对于不同危险环境没有对防护级别要求进行成套的标准评估,医院采购和使用防护用纺织品多凭经验执行。目前我国医院的采购工作通常由医政科或设备科来执行,由于产品标准和材料认证要求的缺失,采购时只能通过查验“三证”(生产执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2.2认证工作阻碍行业健康前行

由于缺少标准和使用规范的技术支撑,我国医疗与卫生用纺织品行业的认证相对空白,特别是医疗用防护产品审批认证机制混乱。普通棉布防护衣和普通非织造布防护衣为一类医疗器械,可由市级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审批;一次性和多次性医疗防护服属二类医疗器械,由省级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审批,但是对于材料和产品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生产规范并未认证和规定。目前国内医疗用纺织品的流通渠道复杂,优异产品使用成本昂贵,更多的产品存在优质不优价现象。另外,医疗用纺织品的产品信息跟踪管理和售后服务水平低,也给交叉感染医疗事故埋下了隐患。

我国生产的大量高档医用手术衣、口罩等产品出口经国外权威检测机构认定和包装之后,高价返销回国内,流通环节的延长大大增加了最终用户的成本,给行业健康发展带来了严重阻滞和隐患,更抑制了高性能产品在国内医院的推广。例如,我国作为世界一次性手术衣的生产大国,很多从国外进口的手术衣其实是由我国制造而成,而医院采购价格远高于出厂价格。

2.3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和体系建设薄弱

和发达国家企业相比,我国大多数产业用纺织品企业受规模实力和发展背景所限,科研投入比例相对较小,大部分企业存在产品单一、创新能力不足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等现象。受标准、使用规范和市场采购体系等现实问题的影响,多数创新实力强的大企业被迫远离国内市场,这也是国内医疗与卫生用纺织品行业综合竞争力相对薄弱的重要原因之一。依托科研院所、检测中心、认证机构、信息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调整医疗用纺织品或卫生用纺织品的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档次及其综合经济效益,摆脱高档产品依赖进口和中低端产品恶性竞争严重的局面,已成为当务之急。

医疗防护用纺织品储备和配送机制不健全。国内医疗防护用纺织品基本是企业自产自销,缺少能与多家企业具有稳定联系的物资检测和配送机构,产品调度不畅,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生产供应易出现混乱局面。此外,国内各部门间缺少有效的沟通机制,对重大疫情的监测预警与信息交流不畅,使得储备品种与数量难以满足应急需要。

2.4政策法规引导和保障机制缺失

有关医疗职业防护法律法规制定的不明确和个人防护保障机制的缺失对我国医疗防护用纺织品的需求影响很大。卫生部了《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医护人员在诊疗和相关工作中的个人防护作了规定,但是除《禽流感职业暴露人员防护指导原则》规定了防护用品的质量性能要求、穿脱顺序和戴用有效时间外,其它法规没有对医护人员个人防护设备的性能和使用要求提出具体规定,更没有对医疗防护用纺织品的标准化要求。

3我国医疗与卫生用纺织品的发展空间和趋势

3.1市场发展空间

据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统计,2002 ― 2010年我国医疗与卫生用纺织品行业的发展速度超过了 20%,出口增速超过 29%。但我国医疗用纺织品的综合技术性能尚不能充分满足需求,尤其在外科用植入性纺织品和体外过滤用纺织品方面,目前主要依靠进口。另外,国内医院、卫生机构的应用尚未真正打开,医疗与卫生用纺织品的应用都有待大力拓展。

生物医用纺织材料近年来发展迅速,已经广泛应用在组织再生、骨骼填补再生、创伤治疗、生物粘合剂、放射治疗、透析和过滤、美容外科等具发展潜力的领域。全球矫形外科修复材料和制品市场的增长率达 26%,用于心血管系统疾病诊断和治疗的材料、血液净化材料、药物缓释材料也呈高速增长的趋势。由于起步较晚,我国生物医用材料的市场份额约占全球市场的 2%,据预测,今后 15 ~ 20 年间,该产业将以 15% 以上的速度增长。

一次性医疗防护用纺织品将是重要的应用趋势。重复使用型手术服经消毒处理后,其阻隔过滤病菌的能力会下降,同时,在洗涤过程中也存在交叉感染的可能性。在美国,90% 以上的医院选择一次性医疗用品,主要是为了防止交叉感染。医疗防护用纺织品将更多地采用非织造材料,手术室用非织造布产品等高档次、开发领域巨大的医疗非织造布产品因其科技含量高、利润可观而成为其中的发展重点。目前,世界各国对医用非织造布产品的开发正在提速,欧洲、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不惜花费巨资加大在该领域的研发。据悉,仅德国目前就有 17 家纺织研究机构在进行医用产品的研发。未来医疗防护用纺织品的研发将更多地关注材料的防渗漏技术、吸附臭味技术,抗菌、防血液渗透、抗静电、舒适性等功能。

我国一次性卫生用品的市场基本上属于自给型,净出口量呈迅速上升趋势,少量的进出口产品以前主要是跨国公司/港台企业为调剂境内外销售品种而产生的。主要出口产品是纸尿裤、护理垫等,大多是为国外公司做贴牌加工(OEM)。

3.2产品及技术发展趋势

我国医用纺织品中,医用防护、保健、卫生用纺织品类和外科用非植入性纺织品类,量大面广,已基本实现国产化并可大量出口,产品开发的重点在于专门用途的功能性产品,提高产品的差别化和性能指标水平。外科植入性纺织品和体外过滤用纺织品大部分依赖进口,产品开发的重点在于特殊的生物医用纤维及其产品开发,目标是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替代进口。

3.2.1高档医用防护材料

全面提升材料的均匀性和产品稳定性,不断降低成本,将是该类材料的发展趋势。如可对SMS非织造复合材料进行“三抗”(抗酒精、抗血、抗油)和抗静电、抗菌、抗老化等处理,提高耐静水压、抗酒精等级和纵横向断裂强力。

3.2.2新型医用敷料

材料高效性、产品高效能、护理高效率代表了新型医用敷料总的发展方向,同时将更注重产品的生物活性和智能性。新型医用敷料的可开发种类包括含银抗菌敷料、生物活性敷料等。产品要求可塑性强、粘附性好、透气透湿性好、抑菌促愈,并有止血、镇痛的功能。此外,还具有能促进上皮细胞、成纤细胞,以及内皮细胞等多种细胞分裂和胞外基质生长的功效,有效吸收伤口渗出液,干燥后可形成阻挡外来细菌侵袭的物理屏障,为上皮生长创造良好环境。下游应用产品包括创面用敷料、止血海绵、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纱布绷带、弹力绷带、石膏绷带、创口贴等。

新型卫生材料:将更多地采用生物可降解型、抗菌型、超吸水型等功能性纤维原料,从而提升一次性婴儿和老年尿布、卫生巾、功能湿巾等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在一次性卫生材料中,重点开发面层材料和导流层材料,研究开发材料的可降解性能,提高面层材料的柔软性和功能性,以及导流层的蓬松性和复合化,增强可持续的差动导流性能。

生物医用纺织材料:支架材料的降解速率可智能化控制和标准化制备是组织工程产品实现产业化的关键因素之一。支架材料的结构成型工艺与降解特性、与细胞的吸附性能是研究热点之一。研究解决特殊纺丝、织物成型工艺以及组织器官成型和热定形、生物相容性、功能涂覆技术,开发人造皮肤、心脏瓣膜、人造血管、疝修补片、人工肾、可吸收缝合线、卫生用线等高技术生物医用纺织材料,重点突破产品的临床应用技术和生物实验。

4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对策建议

4.1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

医疗与卫生用纺织品行业跨纺织和医疗卫生领域,医疗用纺织品的生产与市场许可需得到国家药品食品监督局(SFDA)许可,生产企业还需要满足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如GMP、ISO等。在产品标准、使用规范、研发与生产应用等方面的衔接上,需要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加强沟通,解决依赖医疗与卫生用纺织品行业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在科研课题立项、投资引导上,重点向医用防护用品相关单位倾斜,给予资金支持,致力于对已有医疗与卫生用纺织品技术改造及新产品的自主研发。

4.2建立质量保障体系

结合我国国情,建立产品标准体系,对于主要产品的性能,制定不同的分级指标,并对使用范围提出建议,指导临床医护人员正确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产品。引导企业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进行科技开发、组织生产及采购,促进研、产、销、用的良性循环。

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医疗防护用纺织品企业、原材料供应企业、科研单位与医疗使用单位的紧密结合,严格规范医疗防护用纺织品的市场准入条件。加强流通经销环节的资格认证和质量监督,凡二类以上医疗防护用纺织品,只有经过严格认证的专门流通机构才具有采购和经销资格。医院应从有资质的流通机构中购买医疗防护用纺织品,流通机构要具有对产品进行必要的检测和生产监督的能力。

公共卫生交流材料第2篇

科技计划(医疗卫生领域)项目的通知

 

朝阳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1年区政府工作安排,依据《北京市朝阳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区科信局编制了《2021年度朝阳区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领域)申报指南》(详见附件),并面向全区征集2021年度朝阳区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领域),请各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附件:2021年度朝阳区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领域)申报指南

 

 

                     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21年xx月xx日

 

 

 

 

 

 

2021年度朝阳区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领域)申报指南

 

朝阳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十四五”时期朝阳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强化区域科技成果示范、应用、推广和技术创新活动,根据《北京市朝阳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度朝阳区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本次征集主要面向医疗卫生领域开展。

一、项目类别及经费安排

(一)平台合作项目:支持朝阳区医疗卫生专业协同合作平台建设,支持平台资源单位,通过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学科共建、联合研究等形式实现对接,提升基层科研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等化,促进朝阳区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发展。支持经费20—30万元/项;

(二)青年项目:支持具有一定临床研究能力的优秀青年骨干医生开展临床创新性的探索研究。支持经费10万元/项;

(三)常规项目:围绕疾病预防、临床诊疗技术推广应用、健康促进及重大疾病防控策略等方面开展研究,助力“健康朝阳”建设。支持经费10—20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朝阳区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申报单位有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条件,有良好的信誉度;

(三)申报单位应设有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科研和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健全、规范,能够做到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保证项目研究的顺利实施;

(四)单位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五)申请人热爱医学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且近3年内未作为主要责任人出现重大医疗安全事故及科研不端行为;

(六)申请人应为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以其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能够保证有足够的时间用于项目研究;如申请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跨越退休年龄,所在单位需提交能够按期完成项目的意见书,以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七)青年项目申请人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并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具有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以上内容提交材料时,需附上相关制度、身份、学历、职务职称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及组织方式

(一)由各单位统一组织项目申报,每个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3项(下设课题不超过3个),其中常规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

(二)同一申请人项目申请限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1项。未结题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年度项目申报;

(三)为避免项目重复支持,凡已获得其他各级政府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以相同研究内容进行申报;

(四)鼓励有配套资金的项目进行申报。

(以上内容提交材料时,需附上项目查重检索报告或承诺书、人才认定证书、配套资金来源等证明材料)

四、项目申报的时间及程序

(一)项目申报时间、地点

各单位请于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24时前完成网上申请工作。网上审核通过后,4月27日(星期二)17时完成书面材料报送工作。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2021年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一年。

纸质材料报送至朝阳区科信局社会发展科,地址: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区政府中楼524室,联系人:邢杰、刘伟凡,联系电话:65099685,电子邮箱:xingjie@bjchy.gov.cn,技术支持:65202511-801;联系人:李咪娜。

(二)项目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请登陆朝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北京朝阳”(网址bjchy.gov.cn),在网页最下方点击进入“朝阳区科技项目申报系统”。如第一次登录,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单位资料,等待系统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进入申报界面。

2.点击朝阳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 添加项目申报 — 社会发展项目— 医疗卫生领域,选择项目类别及专业申报,按要求逐项填写项目申报内容,并上传盖章版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报告和所有附件材料后保存提交。如因故填写中断,可点击当前页面“保存”按钮,后续在「管理项目申报中找到并点击该项目继续填写(注:上传附件目录必须点击添加附件进行上传,请勿提前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3.区科信局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初审),申报单位可登录系统随时查询材料审批状态。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上网打印自动生成的《朝阳区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word文档和项目可行性报告、相关附件等材料,用A4纸、宋体小四号字打印,一式三份,并左侧胶装成册(用浅色封面纸),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后,提交至上述指定地点。

4.项目申报系统需上传及提供的书面材料及顺序:

各项目申报单位应如实认真撰写、组织和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并按如下顺序提交系统及装订成册:

(1)             《北京市朝阳区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签字盖章,上传PDF格式);

(2)             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明细申报表》;

(3)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             有助于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单位管理制度情况(包括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单位科研和财务管理制度目录、临床研究相关伦理委员会备案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首次申请单位及信息有变更的单位需提供)

项目查重检索报告或承诺书;

配套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申请人身份、学历、职务职称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重点支持方向

(一)临床诊疗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

支持开展针对常见病、多发病、慢病、职业病、地方病和重大健康问题进行的技术研发,形成科学完善的预防体系,提高预防控制水平;促进恶性肿瘤、艾滋病等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支持应用研究,在疾病预防、诊治、健康促进和综合管理等方面,开展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等原始创新或引进再创新的科学研究及临床试验;对在国内、外研发具有重大意义的新药项目,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支持其开展临床试验;加强对安宁疗护科技支撑服务的应用示范。

(二)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与公共卫生关键技术研究

支持围绕新发突发传染病开展临床诊疗方案研究、中西医结合防治技术应用、药物筛选、免疫评估等科研攻关;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调标准流程的制定研究,加强流行病学调查溯源、病原检验检测等创新方法的应用;重点支持新冠肺炎以及传染病流行爆发等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控、早期预警、预防及诊治相关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提高传染病早期发现和迅速应对能力;加强呼吸、重症、感染、检验、流行病学、心理和精神卫生等学科建设,提高“科技抗疫”水平。

(三)中医药文化传承研究

支持中医临床专科的建设,支持中西医结合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强化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居民中医药健康素养的提升;加强中医专业人才培养,完善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应用中医药技术对新发突发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的应用研究;择优支持中医药领军人才和中青年名中医开展课题研究;支持医养结合模式在朝阳区民生事业中的试点示范。

(四)卫生健康科研体系建设

支持医疗卫生专业协同合作平台建设,探索国际化特色医疗服务模式,加强全科医学建设,支持建立和完善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监督、紧急救援、健康教育、社区卫生城乡统筹一体化服务网络,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

请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参阅《朝阳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朝阳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本指南解释权归朝阳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公共卫生交流材料第3篇

(一)适时召开全省卫生应急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做好卫生应急工作的紧迫性,不断开创卫生应急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与编委和财政部门联系,争取机构编制部门的支持,力争出台卫生应急机构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卫生应急机构建设。

(三)加强与各地卫生应急机构的信息和工作交流,指导各地开展应急工作,对全省应急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

(四)开展全省疾控、医疗机构卫生应急能力调查,制定全省卫生应急“*”规划。

(五)省疾控中心、省第二人民医院、省卫生监督所、省职业病防治院等卫生应急业务单位和各市卫生局要切实推进卫生应急机构建设步伐,力争在上半年前完成卫生应急机构组建工作,确保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二、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工作的科学性

(一)不断完善各种卫生应急预案,健全部门预案、地方预案、疾病预案、单项预案的体系。

(二)组织全省卫生人员观看省鼠疫演练录像,认真总结省鼠疫演练经验,继续推广小规模的卫生应急暗访、演练。

(三)省疾控中心、省第二人民医院、省卫生监督所、省职业病防治院等厅直单位分别组织开展一次专业性较强的应急演练。各市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形式的应急演练。

三、加强人财物储备,提高卫生应急水平

(一)充实应急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完善应急队伍专业和技术结构,组织卫生应急专家委员会活动,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

(二)强化应急队伍技术培训,积极配合推进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项目,组织编写卫生应急培训教材,举办卫生应急系列培训。

(三)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加强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建立起快速、有效、齐全的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机制。

(四)组织开展全省卫生应急能力现状评估,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五)重点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验室网络和现场处理能力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验检测和现场处理能力。

四、组建卫生应急监测系统,提高预警预测能力

(一)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管理工作,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时、准确。对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情况进行抽查。

(二)加强媒体信息监测工作,对收集到的信息资料、疫情资料进行分析、评估,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能力。

(三)针对各个时期传染病的防治工作重点,及时组织召开重大传染病疫情分析、评估和预测会议,部署各项防控措施。

五、加强交流与合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一)加强与农业、林业、工商、检验检疫、交通等部门的合作,及时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

(二)积极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适当时候组织国内外应急管理考察。

(三)不断推进与港澳地区交流与合作,力争今年出台《粤港澳三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合作协议》。

(四)切实加强泛珠三角卫生应急交流机制建设,协调有序地开展卫生应急工作。

六、加强卫生应急宣教,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与各大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预警信息和灾难发生实情,避免和减少社会上的猜测和不良传闻,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与教育机构沟通,争取在学校中增加有关应急处置教育的内容,提高学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心理承受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通过小册子、互联网、新闻媒介,向公众介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危害以及应对措施,增强全社会的危机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省疾控中心要逐步建立起卫生应急知识宣传库,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各市也要结合实际做好卫生应急知识宣教工作。

七、未雨绸缪,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

(一)切实做好非典、鼠疫、人禽流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重大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准备。加强监测,及时发现苗头,及早控制处理,防止事件扩散。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动物及其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加强对动物密切接触人群的监测,尽可能切断动物传染病向人间传播。

公共卫生交流材料第4篇

第二条医药卫生档案,是指在医药卫生工作中从事医疗、防疫、科研、教学、生物制品、生产、药品管理、卫生行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以及其他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医药卫生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和发展医药卫生事业及其他各项工作的必要条件和依据,是重要的信息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必须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第四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必须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发展计划,在档案机构、人员配备、经费、库房等方面给予保证。

第二章档案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

第五条医药卫生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下进行。卫生部档案处在办公厅领导下,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对部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地方各级医药卫生档案机构负责管理本部门医药卫生的档案和档案工作,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应有1名领导同志分管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第七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要理顺档案管理体制,建立综合档案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和统一管理本部门形成的全部档案(病历档案除外)。规模较大、内部机构和下属单位较多、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任务的单位,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设立档案馆或综合档案室;对下没有指导任务、但本部门档案工作任务较重的,应设综合档案室(处或科级);设立档案馆的具体条件可参照1989年国家教委的第6号令执行。规模较小的单位可视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

设档案馆的应配备工作人员8-12人;设档案科、室的,应配备工作人员3-6人。

综合档案机构的设置,按有关规定报上一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同时报所在地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医药、卫生部门单位档案馆具有双重职能,既是收集、保管档案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又是本单位档案工作职能管理部门。

第九条综合档案管理机构的基本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卫生部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本单位形成的全部档案及有关资料;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有关档案;

(四)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积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全心全意地做好服务工作;

(五)加强档案工作的横向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协作,积极开展档案信息交流及学术研究活动;

(六)负责对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七)负责收集档案利用效果的反馈信息,宣传利用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扩大档案工作影响,增强领导干部和科研人员积累档案、利用档案的意识。

第三章档案工作人员

第十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并具备一定的档案专业技术水平和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

第十一条档案工作人员(包括以做档案工作为主的兼职人员),均属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其业务能力的考核、技术职务的评定和晋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任命制),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档案工作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四章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

第十二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要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制度,并纳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确保每项重要的医疗、防疫、科研、教学、药品管理、行政管理等工作都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

第十三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的档案工作要与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实行"四同步"管理,即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应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第十四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对科研成果、产品规划与试制、基建工程等项目进行鉴定、验收时必须有档案部门参加。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会同档案部门,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未经档案部门检查或经检查没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的项目,不能通过鉴定、验收,科研成果不予上报。

第十五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应实行文件材料形成单位及科研课题组立卷归档制度。由立卷人按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保管期限表系统整理组卷,编排张号,填写卷内目录和案卷标题,经立卷单位负责人检查,装订后向本部门档案室移交。卷内目录和案卷标题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第十六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一)党政管理方面

凡是本部门党、政、工、团,包括纪检、人事、保卫、财会、基建、生产、科研、外事等单位和临时机构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收、发文(电)和内部形成的会议文件、会议记录、纪要、重要电话记录、各类统计报表、出版物原稿和样本、剪报(不另行文的)等文件材料,以及反映本部门工作活动的影片、照片、录音带、录相带等声像材料,均应收集齐全,立卷归档。

(二)医疗技术方面

凡是医疗单位形成的以下材料应收集归档。

1.医疗技术的法令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

2.医疗计划、总结。

3.处方章印模。

4.各类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

5.医疗技术常规、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等文件。

6.医疗质量调查和监督检查中形成的文件。

7.突发事件、传染病暴发流行抢救工作记事、照片、录象、总结等文件材料。

8.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来信来访调查分析,医疗事故鉴定书和处理意见。

9.新疗法、新技术的鉴定及实施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0.名、老中医的临床经验总结、医案原稿、中药炮制等。

11.传统的药物标本、成分、配方、工艺等材料。

12.制剂处方单、质量检验报告、药检证书及制剂配剂的有关材料。

13.住院及门诊病历和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登记本以及病理切片、照片、图纸、X光片等(单独存放保管)。

14.医疗单位开展医疗合作形成的协议书、合同、聘书等。

15.地方病、职业病及肿瘤、心血管病等疾病防治的专题材料。

(三)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方面

凡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部门所形成的以下材料应收集归档。

1.有关卫生防疫和监督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流行报告、防治方案、规划、总结、监测点、防治点记录数据等有关材料。

3.传染病暴发流行防治工作记事、照片、录像、总结等文件材料。

4.疫情报表和统计材料。

5.青、少年健康检查、生长发育和调查分析总结。

6.青、少年学习、生活保健用品监测及学校卫生标准技术材料。

7.计划免疫效果观察以及异常反应、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材料。

8.消毒杀虫剂专题计划、实验数据、图表、实物标本及总结材料。

9.卫生监督规划、审查意见书、技术性总结及环境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环境卫生监测等材料。

10.食品卫生标准、规划、技术报告、审核意见书、批准证书及城乡居民营养调查、食物结构、食物成分表。

11.食品卫生监测、重大食品污染、食品中毒典型案例等有关材料。

12.射线防护、计划设计方案、实验数据图表、专题调查总结报告、仪器制作等有关材料。

13.放射事故(包括核武器、核电站)损伤救治方案、救护措施及远后期观察材料。

14.职业病危害现场调查、测定及劳动条件评价、职业病防治、急、慢性职业中毒报告、报表和统计数据。

1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材料。

16.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卫生处理技术材料。

17.国境卫生检疫管理材料。

(四)妇幼卫生方面

凡妇幼卫生部门所形成的以下材料应收集归档。

1.有关妇幼卫生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2.妇幼卫生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工作总结。

3.妇幼卫生工作年报表。

4.妇幼卫生工作中考核评比标准及综合性评价材料。

5.妇女多发病防治材料。

6.青春期及绝经期调研材料。

7.孕产妇死因研究材料。

8.围产保健信息网监测及围产儿死亡率及死因研究材料。

9.女工保健卫生学调研材料。

10.计划生育手术规范化管理材料。

11.婚前保健、优生、遗传调研材料。

12.0-7岁儿童生长发育监测材料。

13.0-3岁营养性疾病患病率及分析材料。

14.四个月以内婴儿3种不同喂养率的调研材料。

15.有关儿童保健课题及调研材料。

1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死亡原因。

(五)科研方面

按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关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教学方面

按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关于《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执行。

(七)药品、生物制品监督、检定和生产技术方面

凡药品、生物制品监督、检定、生产部门形成的以下文件材料应收集归档。

1.有关药品监督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

2.药品标准(国家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审评材料、批件或批复。

3.新药及新生物制品审批、审评记录、批件。

4.药品抽验报验结果、汇总和公报材料。

5.重大假药、劣药案件原始调查材料、处理结论和有关批复及来往文件。

6.执行药品监督任务的原始记录、报告和批复。

7.国外厂商申请进口药品注册的申报材料和批件。

8.生物制品产品计划、规划设计任务书、产品试制说明书、实验设计、实验数据、现场考核及临床试验观察记录、协作合同及完成情况报告等。

9.生产及技术检定记录。

10.产品质量及经济技术指标完成统计及说明。

11.生产检定规程、细则、生产工艺、产品目录、说明、规格及使用方法的有关材料。

12.生产及检定工作经验交流会等有关材料。

13.生产及检定工作管理办法、定额指标及责任制等有关材料。

14.药品质量考察检定中的实验数据记录及临床观察中所形成的有关技术材料。

15.安全生产制度、规定、规范、统计报表、工作安排、总结及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材料。

16.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方面材料。

(八)基本建设方面

按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九)仪器设备方面

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十)出版物方面

包括出版社、健康报社、医学会、医学院校、医学科学部门出版的书籍、报纸、杂志、其他学术刊物以及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一)财会方面

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其他医药卫生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十七条归档时间:

各医药卫生部门的文书档案,应在次年6月底以前移交档案室。医学院校应在次学年度寒假前归档,科研、医疗卫生技术和基建档案应在项目及技术工作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

第十八条几个单位协作完成的医疗、防疫、科研等工作项目由主办单位保存一整套档案。协作单位除保存与自己承担任务有关的档案正本之外,应将复制本送交主办单位归档保存。

第十九条各医药卫生部门的个人在从事各种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向本部门档案室归档,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档案室的档案应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对于个人在其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档案部门可通过征集、代管等多种形式进行收集。对于个人向档案部门捐赠档案的,各医药卫生部门应予以奖励。

第五章档案的管理和库房设备

第二十条医药卫生部门的档案馆、室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排列、登记、编目及必要的加工整理。

第二十一条医药卫生部门的档案馆、室,对接收的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划分保管期限和密级。对保管期限的变动、密级调整和需要销毁的档案提出建议,报本部门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医药卫生部门的档案馆、室,要建立保密、保管、借阅、统计等项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所在地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第二十三条医药卫生部门的档案馆、室,应根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下属单位的档案工作经常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或奖励。对因档案管理混乱、工作失职给档案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报请有关行政部门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必须为保管档案提供专用档案库房,库房门窗要坚固,并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要有防盗、防火、防光、防腐、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措施。对存放声像等特殊载体的档案要配备恒温、恒湿设施。档案库房要指定专人管理,以保证档案的安全,延长档案寿命。

第二十五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要有计划地为档案部门配备复印、录音、照像、录像等设备,同时结合本单位业务管理工作的现代化进程,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第六章档案的利用与开放

第二十六条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各级医药卫生部门要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划分开放与控制的界限,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第二十七条医药卫生部门档案馆的档案应向社会开放。开放档案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凡持有合法证明的单位、个人在说明利用目的和范围后,均可查阅属于开放范围的档案。

(二)港、澳、台及海外华侨利用档案,需经有关主管部门介绍。

(三)外国机关或个人要求利用档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向社会公布档案,需经本单位及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无权公布。

第二十八条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和专利的档案,不得对外开放。

第二十九条查阅、摘录和复制尚未开放的档案,需经档案部门负责人批准,涉及未公开的技术问题,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查阅绝密档案需经分管档案工作的行政领导批准。

第三十条各医药卫生部门的综合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部门利用,其他部门查阅需持单位介绍信,经综合档案室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公共卫生交流材料第5篇

“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以下简称“中阿博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中国贸促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部级、国际性综合博览会。自2010年以来,中阿博览会(原中阿经贸论坛)已在宁夏成功举办了五届,在国际、国内产生了深远影响。2015年9月11日举行的“中阿卫生合作论坛”是第五届“中阿博览会”的6个子论坛之一,它由论坛开幕式及主旨演讲、卫生合作研讨会、学术交流大会、健康产业博览会暨健康产业论坛四大板块组成。其中,学术交流大会板块共举办4场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分别是:中阿传染病防控研讨会、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学术交流大会、眼科国际高峰会议和传统医学国际交流会议。

宁夏疾控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中阿传染病防控研讨会”的承办方之一,首次参与了大型国际会议的筹备与承办。工作期间,相关科室形成了大量的文字、图片等资料。如何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做好重大会议专题档的收集,真实反映会议全貌,并为今后类似活动的举办提供参考与借鉴,成为今后中心档案工作者面临的一项新任务。

一、疾控工作重大会议的特点

1.会议目标特定性。疾控工作重大会议是真实反映疾病预防制工作进展、管理、科研与民生项目的一面镜子,会议目的性强,意义重大,任务目标一致,因此它所形成的档案具有很强的特定性或专一性。

2.资料产生阶段性。疾控机构是依据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工作指令来举办重大的工作会议,因此会议资料的产生呈现明显的阶段性,在某个时期文件会集中产出。

3.人员组成临时性。对于重大的疾控工作会议而言,会议筹备工作往往需要几个部门联合承办,其工作人员多由卫计委下属不同单位的职员或疾控机构内部的不同员工临时出任。

二、中―阿卫生合作论坛传染病防控研讨会资料收集情况

本次研讨会的目的,旨在为来自我国、世界卫生组织和阿拉伯国家的传染病防控专家们搭起切磋、交流的国际平台,共同探讨中国与阿拉伯国家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前沿和发展趋势及所面临的挑战和任务。其会议材料的收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文书资料:研讨会筹备期间形成的请示、批复、函及通知等有关文件资料;会议结束后形成的各种相关工作总结。

2.工作资料:研讨会筹备过程中制定的各种工作方案、接待方案、工作任务分解细则;研讨会实施方案、工作手册、会务指南、日程安排(中、英、阿文)、会议报到册、开幕式主持词、嘉宾致辞以及研讨会筹备、举办过程中形成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3.嘉?e及授课专家资料,包括嘉宾及授课专家的中英文个人简介、PPT课件(中、英、阿文)、交流资料等。

4.音像资料:研讨会筹备、举办期间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

5.财务资料:研讨会筹备、举办期间产生的会务经费预决算报表、会务费支出明细表、凭证、账簿及其他核算资料。

6.电子资料,包括电子照片、电子文档、光盘等。

7.其他需要收集的资料,如:会场效果图、会场背景墙、工作人员信息、主要领导、专家、嘉宾行程安排、会务接待车辆安排等。

三、中―阿卫生合作论坛传染病防控研讨会资料收集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

经过多方努力,“中―阿卫生合作论坛传染病防控研讨会”圆满举办,资料收集工作也如期完成,但档案资料收集的硬伤也凸显了出来。

1.档案部门对重大会议的参与度为零。中心作为研讨会的承办方之一,在落实工作任务时,从未提及档案部门的职责,最后的资料整理工作,也由别的科室负责。

2.研讨会材料归档不齐。由于中心的档案部门从未制定过《重大会议专题文件资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而我中心的上级主管部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也没有相应的文件,只是在会议结束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疾控处(研讨会的另一承办部门)印发的《中阿卫生合作论坛传染病防控研讨会总结工作安排》一文中列出要求上报的资料,但从档案管理的角度来看,这份工作安排缺失了一些重要的内容,如:主流媒体的报道资料、重要的工作信息与电子邮件、有价值的实物资料等。

3.文件、资料保管分散。中心多个部门参与了本次研讨会的筹备,因此筹备工作中形成的许多文件、音像或有价值的实物资料,都散落在不同科室的个人手中,造成重大会议资料收集难度较大。同时,由于这些科室在筹备过程中更侧重于工作任务本身,因而很容易忽略对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产生材料收集不完整的现象。

4.档案工作者专业技能低。在研讨会筹备与后会资料整理期间,中心没有专职档案人员参与此项工作,而各科室参与筹备工作的人员,因没有接受过档案知识专业培训,所以专业技能较低。

四、加强重大工作会议专题档案资料收集与管理的方法

1.档案管理及时介入。与疾控工作有关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或其他重大工作会议具有显明的工作特征和不可替代的特殊地位。长期以来,由于疏于档案工作的领导与管理,重大会议专题档案的完整性得不到保证,今后再次筹备重大疾控工作会议时,会议的主办方或承办方,应在第一时间向各自的档案部门进行通报,并将档案部门列为筹备工作成员之一,全程参与会议各项工作,加强对重大会议专题档案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工作,以保证相关资料收集的完整性与及时性,不断丰富馆藏内容。

2.完善制度,明确职责。档案部门应顺应时代的发展与工作需求,不断健全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除了制定《疾控工作重大会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为档案的收集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之外,在重大会议筹备期间,还应明确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充分考虑各部门的工作特点,细化资料收集工作的时间节点,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同时,档案部门还应落实档案接收流程,完善档案工作网络。

3.专业培训,提升素养。档案部门应对专(兼)职档案员进行档案业务实操培训,观摩自治区和银川市档案馆的馆藏资料,听专家全面讲解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的方法与技术,不断提高档案工作者的专业技能,强化档案责任意识。此外,在日常工作中,中心档案室还可聘请专家进行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公共卫生交流材料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自治区的实施意见为原则,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机构形象。

二、工作目标

以公开公正、便民高效、优质规范为主要目标,优化政务环境,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局机关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南宁市卫生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主要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制定和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公共事业办事公开制度、材料上报制度等9项制度,并通过相关渠道对外公开。

(二)按职责范围明确以下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将行政审批事项的“八公开”(项目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窗口权限)制作成《卫生局行政审批事项八公开指南》供市民查阅;

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

4.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对应情况;

5.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6.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7.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实行听证会、咨询会制度,并通过媒体反馈对意见的采纳和决策执行情况。

(三)完善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依据《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南宁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在全区政府系统智能通讯及数据交换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系统信息共享平台、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南宁市卫生信息网以及卫生局驻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相关渠道公布,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

(四)加强内部公开信息。

重点公开领导简介、各部门职责职能、年度计划及工作进展、经费使用、人员选拔任用等情况。

四、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以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端正思想,提高政务公开的责任意识。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务公开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南宁市卫生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市卫生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工作。

(三)正确把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

各科室应当正确把握主动公开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局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第一责任人,局办公室主任为第二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三责任人,实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

公共卫生交流材料第7篇

一、以业务档案为编研工作的主要对象

卫生防疫站在以开展卫生防病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形成了大量的文书、业务技术、科研、基建、设备、会计、教学、声像、实物等档案材料。但由于卫生防疫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故而反映与记录此项工作的主要载体??业务档案也就具有了极强的专业性。此外,卫生防疫在业务上又具有连续性的特点,对疫情流行规律的认识以及在开展公共卫生的监督监测的过程中,都必须以业务档案为依据。因此,在开展档案编研工作时,应首先从业务档案入手,编研材料才可能有专业特色,才能更有效地为站开展卫生防病、监督监测工作服务。

二、选题要围绕业务上的主要任务

档案编研材料要有特色,要把好选题关。选题应围绕和反映单位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业务活动。脱离业务工作的选题,就谈不上编研材料的专业性。为此,档案人员应做到两个了解和掌握。

1?要了解和掌握单位的中心工作

在安排全年的档案编研工作时,首先要摸清单位档案利用需求的趋向,以此来确定编研选题,从而确保编研材料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单位实际工作的需要。然而,对档案的利用往往都围绕着单位的中心工作,因此,只有了解和掌握单位的中心工作,才能对当年的编研工作的开展做到心中有数,才能确保编研选题在大的方向上与单位的中心工作保持一致,不偏离利用需求,更好地服务于中心工作。如我站近两三年来的中心工作是为申报省市级一级站评审做准备工作,而等级站评审标准要求各科出具近十年、五年的监督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对此,档案室及早做出反应,在制定编研计划时,就安排编制反映这一内容的编研材料,为及时满足全站的利用需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要了解和掌握各项业务工作内容

卫生防疫站的主要业务是开展传染病、地方病的预防和管理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劳动卫生的监督监测。档案人员在具体做各专业口的编研计划时,应针对以上各业务工作的特点和内容来确定编研材料的题目和适合的类型。为此,档案人员应经常深入科室,广泛地与业务人员交流,了解各科工作职责和范围,熟悉各业务工作的流程和具体内容,从中掌握业务人员的利用需求。此外,还可通过在借阅中开展专题利用登记、发放利用意见表和分析利用效果登记等形式,充分全面地了解和认识业务人员的利用需求。这是确保编研选题具有专业性并能符合业务需求的重要环节。

三、积极开发深层次的档案编研材料

档案部门在分析利用需求的基础上,针对室藏档案的内容和特点,可以开展多种层次的编研加工。如各卫生防疫站的档案中均有历年来国务院、卫生部及北京市政府颁发的关于传染病管理及五大卫生的法规、条例、程序及业务技术规范,而卫生防疫站做为卫生行政机关委托的执法机构,在履行其职权时必须依据有关的法规条例进行。档案部门如能编制有关的业务依据性文件汇编,就会十分有效地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这种文件汇编既实用,做起来又不难。

然而,由于卫生防病业务是一项连续性很强的工作,在开展疫情的分析预测、制定防治策略以及对公共卫生实施监督监测的过程中,都需要掌握和对比以前年度的监督监测数据,特别是在开展预防医学科学研究时,更需要以较长年度的相关数据做依据。因此,档案部门如能将分散在各年档案中的监督监测数据集中起来,做出有针对性的统计和分析,就可以使档案的利用变得更系统更直观,就可以极大地节省业务人员的时间。这就要求档案人员对档案信息除进行上述初次加工外,还应将编研工作的重点放在能系统地提供高度浓缩的档案信息的二三次加工产品上。从实践中看,根据各专业口的需要,开展专题性的统计分析更为适宜。如我站所编制的“1984-1995年北京市食物中毒发生情况分析”,“北京市五百例预防接种副反应分析”,“1985-1995年北京市流脑发病、死亡数统计与分析”,这类编研材料已经常地被业务人员应用于科研、专题调查等实际工作中,显示了很强的实用性。

档案部门在编制专题性统计分析材料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积极争取业务部门的配合

档案部门根据所选题目,以站藏档案为依据,在完成对各年度相关数据统计后,可交予业务科室,由专业人员做出分析性报告。这样的编研材料既内行,又有一定的深度。

2?统计分析时间跨度要大

统计分析材料的时间跨度越大,越能揭示出规律性、本质性的信息,越能有助于业务人员认识和总结疾病流行规律及公共卫生发展趋势。如果所跨年度过短,就没有多少实用的价值,不能为凑编研材料的数量而忽视编研材料的实用性。

3?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编研不是杜撰,它必须以档案材料为依据,是在分析档案原件内容的基础上,根据选题对数据进行取舍。因此,如实地采用档案数据,是决定编研质量及可靠程度的前提。有时,某个编研题目所需数据不能从档案上直接得来,就需要档案人员认真研究档案材料,找到相关的数据进行计算而得出,不能图省事而主观杜撰。另外,数据必须要准确完整,不能随意遗漏,要保证所采用的数据能系统全面地揭示编研材料的主题。要根据数据间的有机联系进行分类,同类项目才能进行有关的计算。计算要正确,并要经过复核。

4?形式新颖好看

编制专题性统计分析,往往以表格、数字、文字为主,形式比较单一刻板。我们可采用计算机丰富的图表处理软件和打印技术,使编研材料做到图文并茂,色彩鲜艳,生动直观,新颖好看。

公共卫生交流材料第8篇

乙方:食堂工人领班

为维护双方权益,明确双方职责,特制订本合同。

一、甲方职责:

1、甲方维护乙方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

2、配齐食堂生产工具,保证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3、为每个工人每年添置一套工作服,定期提供公共用清洁用品。

4、提供合格生产材料,安排早点及幼儿园中餐食谱,监督检查食堂全面工作。

5、乙方连续累计工作22天为一个单位月,甲方按单位月发放乙方全额工资 元人民币(其中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若本月生产中乙方表现良好,没出现较大差错,甲方给予乙方 元奖金。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遵纪守法。

2、确保每天6位工作人员到位,一律持证、着装上岗。

3、每位工作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做到仪表端庄。

4、爱护保管生产工具,节约用电、用水、用煤,不浪费原材料。

5、领取生产材料,负责出库材料的保管。

6、保时保质、保量、组织每天的生产、分发工作。每天搞好食堂卫生、各班餐具卫生。

7、无条件接受食堂管理人员监督管理。

8、维护学校利益,搞好内部治安工作。

9、乙方每单位月期满后,推迟七天向甲方领取工资。

10、乙方必须按时按量将生产的熟食送至班上,并对1—6年级的稀饭桶、馒头盒及幼儿园所有进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

三、制约

1、甲乙双方要严格履行各职责,一旦签约,甲方不得降低乙方各种待遇,加重乙方工作负担,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向甲方索取额外的福利待遇,自我裁减工作量。

2、乙方若有意辞职,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损失,即前第9条中推迟7天工资归甲方所有。

3、确保学校财产、生产材料不外流。生产过程中,乙方人为浪费原材料,要负责赔偿,乙方由于工作不力,做出生、糊、烂等师生不能吃的货,视情节轻重处以一定罚金。

4、乙方若不遵守有关制度,不讲个人卫生、公共卫生和食堂卫生的,一人次扣工资5—20元,一月累计从工资中扣出。

5、乙方因领取原材料时把关不严,用变质材料生产或者生产过程中不讲卫生等引起师生食物中毒,一切医疗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并处以一定的罚金,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6、乙方要严格按各班食谱组织生产、发放,若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改变当天生产食谱,一切原材料损失和其它精神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校生产期间若有违法乱纪行为,一切责任由自己负担,甲方概不负责。

8、乙方在生产过程中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责任事故一切由自己负责。

此合同若与本校有关制度相悖,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至本学期结束止。

甲方法人代表: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