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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市场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2-10-30 09:10:47

信贷市场论文

信贷市场论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信贷市场;竞争结构;分析

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的信贷需求日益增加,但是由于我国经济社会二元结构的存在,农村金融市场与城市金融市场从市场需求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所以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结构以及市场竞争主体所采取的竞争战略与城市金融市场存在明显的不同。根据战略管理专家迈克尔·波特(M.E.Porter)的行业竞争理论,行业的竞争结构决定着行业的竞争原则和企业可能采取的战略,因此行业竞争结构分析是企业制定战略最主要的基础。[1]对于各个金融机构而言,要制定正确的竞争战略,在未来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深刻理解行业竞争的决定因素。本文利用波特的五动力模型分析了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结构,为金融企业在农村金融市场的战略选择提供依据。

一、农村信贷市场及竞争力量分析

(一)农村信贷及信贷市场的概念界定

信贷市场是指运用借贷方式,以信贷合同为工具融通资金的金融市场。农村信贷市场是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农村票据市场、农村同业拆借市场、农村证券市场以及农村外汇市场一同构成了完整的农村金融市场。同时,本文分析的信贷是指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不包括民间金融等其他信贷融资方式。本文分析的金融产品是农村一般性的信贷业务,不包括对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以及粮棉油收购的低息或者无息贷款部分的分析。一般的信贷业务包括农户为满足生产需求而产生的贷款需求,也包括农村工商企业、农村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产生的贷款需求。

(二)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力量分析

按照波特的观点,一个行业中的竞争,远不止在原有竞争对手中进行,而是存在着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他们是潜在的行业进入者、替代品的威胁、购买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以及现有竞争者之间的竞争。[2]

1.现有企业

(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由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而来的农村合作银行。目前农村信贷市场的主要供给方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也是农村市场最大的正规金融机构,其队伍庞大、点多面广,最接近农村基层群众,其信贷规模约占全国信贷总量的11%左右。[3]我国早在20世纪20年代初就成立了信用社,建国后农村信用社得到迅速发展,到1956年,农村基本实现了信用合作化。从1958年开始,我国农村信用社几经改革,但至今仍没有就其组织性质形成明确的结论。

(2)商业银行。除农村信用社之外,农村市场还存在中国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是目前农村地区从事金融业务的唯一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多次成立和撤销。1996年,与信用社分离后,中国农业银行开始了收缩乡镇、巩固县城、拓展城区的经营战略,大量分支机构从农村撤出,仅仅保留部分营业网点。但是农业银行仍保留了一些农村的优质客户,比如一些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资信状况好的个人客户。

2.潜在进入者

虽然目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缓慢,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巨大的市场潜力。首先,目前农村借贷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供不应求状况,资金需求者对资金的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另外,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单一,不能满足农村经营主体的多样化需求。所以当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必将出现新的竞争主体。

(1)民间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各种民间金融机构和融资形式如基金会、私人钱庄、企业集资、农民互助合作社等一直受到政府的严格限制甚至打压。据估计,目前全国地下信贷规模在7000亿元至8000亿元之间。央行有的官员也多次表示:要解决小额信贷和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放宽民间金融活动空间。民间金融的许多优点是国有银行无法比拟的,特别是民间金融机构有着期限灵活、手续简单、便捷高效等特点,在满足农村金融市场需求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所以我国对民间金融机构的态度由一味的打击开始向规范转变,管理部门已经发出了明确的“解禁”信息,允许民间金融机构合法化将会在不久的将来变为现实。

(2)外资银行金融机构。2006年是我国进入WTO后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年底过后,我国的金融业将会全面开放。同时,中共中央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在这种情况下,对外资银行来讲,具有一个非常好的进入我国市场的机会。原来已经进入的外资银行一方面会进一步对我国的各类金融企业扩大投资份额和加强各项业务的合作,另一方面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关注农村金融。据悉,澳新银行计划投入2亿澳元换取上海市农村商业银行约20%的股份,荷兰合作银行可能入股浙江省和辽宁省的农村信用社。[4]

(3)其他商业银行。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后,随着农村的城市化、农业的产业化、农民的市民化,我国农村的机会增加了。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风险会相应降低,从而具备的投资价值会随着时间和各项政策的落实显现出来。在这种趋势下,国内商业银行会逐渐加大对农村市场的关注,一些商业银行会逐渐加入到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中来。

(4)邮政储蓄。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在北京举行的“2006中国金融高峰会”上介绍,筹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得到国务院批准,这家银行将成为面向普通大众,特别是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的金融机构。虽然新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暂不经营信贷业务,但随着其内部治理结构的逐渐完善和管理的逐渐规范,未来的邮政储蓄银行会不断扩大资金自主运用范围,极有可能涉足农村信贷,充分发挥其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

3.替代品

(1)直接融资金融市场的发展。作为间接融资的替代品,直接融资市场相对于以银行金融机构为中介的间接融资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对于一些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不仅融资成本大大低于银行,而且募集的资金是作为股权资本使用,相对于银行信贷,没有还本付息的要求。山东省目前共有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4家,通过发行股票累计发行融资近12亿元。[5]同时,上市融资在经营管理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还可以使企业在获取资金的同时理顺内部关系,完善治理结构,实现更好的发展。这些优势都是银行信贷融资所没有的。另外,正在探索中的企业债券也会对银行信贷产生一定的替代作用。

(2)民间借贷。虽然民间借贷目前尚未以合法的企业形式参与农村金融市场,但农村大量的信贷资金还来自于各种形式的民间金融机构以及私人借贷,民间借贷凭借其获取信息以及成本方面的优势,使其具有期限灵活、手续简单、便捷高效的服务特点,已经构成农村借贷市场的重要互补因素,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据调查,2003年全国民间金融融资规模已达8000亿元左右。[6]

4.储户和贷款者

农村信贷市场的主要资金供给者是各类型的储户,既包括农民及个体工商户,也包括农村工商企业、各类经济组织和乡镇政府。因此,对储户资源的争夺就成为各个金融机构发放信贷资金的重要保证。

在农村金融市场上,资金的融入者与资金的供给者有着高度的重合,因为金融机构就是在各个市场主体之间调剂资金余缺的中介组织,他们对资金的需求程度影响到了农村商业信贷市场的竞争强度,所以也成为农村商业信贷市场的重要竞争因素。

二、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强度分析

以上五种基本竞争力量的状况及其综合强度,决定着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从而决定着行业中获利的最终潜力。(一)现有企业间竞争强度分析

目前,在农村正规金融市场绝大多数信贷业务由农村信用社提供,中国农业银行仅仅占据少量比较大的客户,二者之间的竞争并不激烈,农村信用社实际上处于一种垄断状态。究其原因,一是农村信贷市场竞争者数量少且二者存在一定的产品差异,即农业银行只注重一些相对规模较大的优质企业或项目;二是农业银行正在逐渐寻求退出农村市场;三是农村正规信贷市场的进入障碍的存在使目前尚没有或者很少有竞争者进入这一领域。

(二)进入威胁强度分析

农村信贷市场之所以竞争强度有限,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农村信贷市场存在种种进入障碍。但一些障碍正在逐渐降低,尤其是政策的限制。

(1)规模和成本限制。这是阻碍其他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信贷市场的最重要的因素。我国农业生产力落后且发展不均衡,农业生产率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所以从资本逐利的角度来说,社会资金是不会向农村流动的。即使一些地方或者一些部门利润水平达到了社会平均利润率,由于农村需求主体过于分散,且缺乏统一有效的征信体系,信息获取成本高昂,所以,进入这一市场的金融机构就很难扩大经营规模以确保盈利,规模的扩大会使经营成本上升速度提高。几大银行由于追求大市场、大银行的发展目标和降低成本考虑也逐渐退出了农村金融市场。这样,农村信贷市场仅仅有农村信用社发挥自己信息成本优势在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下经营着农村信贷业务。

(2)政策限制。虽然经营农村信贷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巨大的农村信贷市场需求催生了各种民间融资形式,它们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农村的资金需求。但是,他们一直没有走到农村金融市场的前台,因为我国没有出台正式的法规允许民间金融的经营,甚至将它们混同为高利贷等加以打击。但为满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随着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的深入,国家逐渐在放宽进入这一市场的限制,目前民营小额信贷机构和外资小额金融机构的进入试点等措施证实了这一点。在政策不断放宽的情况下,新进入者的威胁不断增强,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机制将逐渐形成,从而打破信用社一统天下的格局。

(3)其他因素制约。除了受规模、成本和政策的影响外,进入农村金融市场还有一些其他因素的制约,基于客户转换成本、信贷产品营销渠道等方面因素的考虑也是进入农村信贷市场的制约因素。

(三)替代强度分析

正规金融机构的缺位给其他的融资形式创造了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的条件。作为与间接融资同样重要的融资形式的直接融资方式,已逐渐被一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合作经济组织所接受。《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如果说上市融资距大多数农村融资主体还较远的话,那么农业保险、融资租赁等形式的直接融资方式则更加被农村融资主体所接受。就目前来看,我国农村资金需求主体的直接融资比例仍然会比较低,因为我国的直接融资市场还没有延伸到农村市场,不仅是直接融资需求较少,难以形成成熟的直接融资市场。在一定时期内,直接融资还不会对农村信贷市场产生太大的替代作用。

尽管作为正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信贷市场存在很大障碍,但一些民间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形式在满足农村信贷市场需求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很多地区,民间借贷的总量远远超过了正规金融机构的放贷额。民间借贷有着天然的信息获取优势,信息成本大大低于正规的金融机构,同时,民间借贷具有方便灵活,手续简便等优势,所以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市场的借贷具有相当强的替代作用。

(四)储户及贷款者的讨价还价能力

储户作为农村信贷产品提供者的资金来源,其谈判能力并不是很强,首先因为利率水平相对储户来说是外生的,我国目前尚未达到完全市场化的利率形成机制,即使储户有一定的谈判能力,他们的选择也很少,能够吸收存款的机构只有农村信用社或者邮政储蓄机构,况且地理上相对分散的农村储户,资金也相对比较分散,吸收他们的存款本身成本就比较高。另外,农村存款主体的储蓄率比较高,缺乏其他的资金融出渠道。这一切导致了他们在金融机构面前出于弱势地位。

在贷款者的角度来看,他们的谈判能力要区别看待。农村一部分运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需求比较容易得到满足,而且借贷成本比较低,享受着较低的贷款利息,因为他们资信状况好、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大、盈利水平比较高,从而具有的谈判能力比较强。但个体的农户就不具备这样的谈判能力,他们往往成为金融机构“惜贷”的对象,正常的资金需求也得不到满足,他们往往缺乏担保人或抵押物,而且要求的资金数量少,周期灵活,金融机构贷款的单位成本高,所以面对金融机构,农户在贷款方面出于弱势地位。另外,利率的管制使对农户的贷款利率达不到弥补风险的水平,也是金融机构“惜贷”的重要原因。

三、结论

就以上分析看来,我国目前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强度并不大,现有的两类金融机构按实力分别占据着不同的细分市场。竞争意识的缺乏降低了涉农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措施和落脚点。

参考文献:

[1]杨锡怀.企业战略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C.W.L希尔,G.R.琼斯.战略管理[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5.

[3][6]何广文,冯兴元.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制度变迁[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4]安徽省商务厅.中小外资银行涉足我国农村金融[DB/OL]./aarticle/sjgongzuody/200605/20060502215107.html(2006.05.18)[2006.07.13].

信贷市场论文第2篇

内部控制质量通过影响信息风险和经营风险,从而影响债权人判断上市公司债务契约的违约风险或债务人的还贷风险,进而影响上市公司债务资本成本的高低。Schneider和Church(2008)调查搜集了111名信贷员提供的数据,发现他们对公司的信用评级受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影响。研究表明,负面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会降低财务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保证程度,且对信贷方的判断产生负面影响,进而会增加公司债务融资成本。2011年集中出现的三篇实证文章足以说明了这一话题已经成为研究热点。DhaliwalD.etal(.2011)检验了首次执行SOX法案404条款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与公司债务成本变动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平均来说,如果公司披露了重大缺陷,将会增加其公开交易债券的信用风险。同时,他们还检验了信用评级机构或银行的监管对此产生的影响。Kimetal(.2011)将遵循SOX法案404条款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借款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比较了有内部控制缺陷和没有内部控制缺陷公司间债务契约的不同特征。研究发现,在控制了其他已知的债务契约条款的影响因素后,内部控制缺陷公司的贷款利差要比没有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高28个基点。其次,内部控制缺陷更为严重的公司要支付更高的贷款利率。第三,债权人强加给内部控制有缺陷公司更严格的非价格条款。最后,通过对公司内部的分析发现在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后,银行会增加贷款利率,而当公司对以前报告的内部控制缺陷补救之后,其贷款利率又会降低。CostelloandWittenberg-Moerman(2011)采用SOX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来度量财务报告质量,研究发现,当公司披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债权人会减少使用财务契约使用和以财务比率为基础的绩效定价条款,取而代之的是采用价格和证券保护及信用评级基础的绩效定价条款。同时,也发现因内部控制缺陷而改变债务契约设计显著异于财务重述,后者更强调对管理人员行为的严密监管。Kimetal(.2011)和CostelloandWittenberg-Moerman(2011)都采用银行贷款利差检验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对企业债务资本成本的影响。与美国强制披露的制度背景不同,至2012年前我国内部控制审计及其披露尚处于自愿性阶段。这就为研究内部控制审计信息的自愿披露如何影响资本成本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和数据支持。国内对于内部控制审计信息的自愿披露与资本成本的相关研究刚刚起步。吴益兵(2009)以2007年度A股自愿性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初步得出了内部控制审计信息能够降低企业资本成本的结论,但其仅仅使用一年的数据为样本,而且权益资本成本求解中存在对公式理解的某些偏差。方红星和施继坤(2011)以2009—2010年沪市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数据和PEG模型,检验在我国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环境下,上市公司自愿性内部控制鉴证是否会影响权益资本成本。研究发现,上市公司披露的自愿性内部控制鉴证信息能够发挥信号功能,显著降低其权益资本成本。张然和王会娟等(2012)以2007—2010年期间深沪主板上市的A股公司年度报告或独立公告中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鉴证报告为对象,研究其披露是否会降低公司的加权资本成本。研究表明,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情况下,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司资本成本相对较低,且进一步披露内控鉴证报告的公司资本成本更低。但他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度量权益资本成本,进而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作为公司资本成本的变量,这可能混淆了内部控制审计信息的自愿披露对权益资本成本和债务资本成本不同的作用路径,同时没有区分由于投资者和债权人在信息搜集和处理能力方面的差异而对资本成本产生的不同影响。通过对既有文献的梳理分析发现,目前还没有研究系统地探讨自愿性内部控制审计披露对债务资本成本的影响。

二、假设提出

内部控制有效性对于公司财务信息可靠性及经营风险控制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林斌和饶静,2009)。在非强制内部控制审计环境下,高质量公司主动聘请外部审计的行为可以视为一种旨在提高自身内部控制有效性、财务报告可靠性和信息质量披露策略的自愿承诺。内部控制质量越高的公司越有可能基于信号显示的意图披露由外部审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弥合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与此同时,借助自愿审计的可靠承诺对于外部利益相关者而言是有信息价值的(DiamondandVerrecchia,1991;LeuzandVerrecchia,2000)。在债务缔约情况下,自愿内部控制审计可以减轻银行机构面对的事前信息不对称并降低事后债务监管和再谈判成本,从而有助于债务缔约(JensenandMeckling,1976;Bharathetal.,2008;Kimetal.,2009)。一方面,正面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够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提供合理保证,提升信贷决策所依赖的信息质量,有助于银行机构更加准确地估计公司价值和未来现金流,正确评价公司的还贷风险及履约情况,从而降低银行面临的信息风险。已有研究表明,高质量的信息披露能够有效地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缓解公司面临的债务融资约束。信息质量高的公司更容易获得银行借款(徐玉德和李挺伟等,2011)。因此,银行会降低发放给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贷款所要求的风险溢价,进而降低公司的银行借款成本。另一方面,高质量内部控制意味着公司处于良性健康的运营环境和有效监控之下,有助于公司控制其经营风险并降低管理层滥用或侵占公司现金流的发生概率(Lambertetal.,2007),保证其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有利于实质性地降低银行对公司还贷风险的估计水平,从而降低这类申贷公司的借款利率。由此提出本文的基本假设:假设H1:在控制其他影响因素的前提下,与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相比,自愿披露正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银行借款成本显著较低,即自愿披露正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更容易从银行获得利率较低的银行贷款,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银行借款成本间存在负向关系。StiglitzandWeis(s1981)指出在不完全信息市场上存在着信贷配给现象①。在现行的贷款利率下,不是所有的贷款申请人都能如愿地获得贷款。公司具有良好的政治关联(politicalconnection)和银企关系会使其更容易或以更低利率获得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的贷款(LaPortaetal.,2002;Sapienza,2004;KhwajaandMian,2005;杜颖洁,2013)。国有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政府控股的公司通常处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肩负着基于战略和社会因素考虑的政策性负担(林毅夫、李志赟,2004)。政府作为这些公司的“父母”,当其陷入困境时,必然会多方救助,以补偿其所履行政策性负担。而所有权结构也决定了国家必须承担这些公司经营失败的责任。这就为国有公司的银行长期借款提供了“隐性担保”。因此,产权性质作为上市公司的一个外显特征,能够直接为银行机构所感知,从而正面引导银行机构对国有上市公司的违约风险水平做出乐观估计,认为国有上市公司发生贷款到期违约的概率更低,在利率定价上会给予其优惠。而国有产权提供的这种隐性担保可能会削弱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债务契约中的信号传递作用,使得银行机构忽视其对国有借款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的足够关注。但对于非国有上市公司而言,由于缺乏隐性担保,银行机构在进行信贷决策时,不得不更加关注上市公司所释放的内部控制信息,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够正常释放公司内部控制高质量的积极信号。由此,我们提出如下假设:假设H2:在控制其他影响因素的前提下,与国有上市公司相比,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于非国有上市公司降低银行借款成本的作用更为有效,即国有产权会削弱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银行借款成本间的负向关系。

三、研究设计

(一)银行借款成本的度量资本成本可以分为事前资本成本和事后资本成本。银行借款的事后资本成本是指企业为筹集和使用银行贷款而实际付出的代价,包括筹资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用,以及在使用过程中支付的资本使用费(即利息支出)等。ZouandAdam(s2008)采用(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年平均长期借款+年平均短期借款)来表示公司的债务融资成本,Sanchez-BallestaandGarcia-Mec(a2011)采用公司实际支付的利息费用/有息借款总额的比值度量公司的债务成本,姚立杰、罗玫和夏冬林(2010)和Kimetal(.2011)则以利息支出/当年平均债务总额作为银行借款债务成本的变量。借鉴李广子和刘力(2009)、PittmanandFortin(2004)、蒋琰(2009)等的前期成果,魏志华,王贞洁等(2012)采用两个指标来度量债务融资成本:一是利息支出占比,等于利息支出/公司总负债;二是净财务费用占比,等于净财务费用/公司总负债,其中,净财务费用等于利息支出、手续费支出和其他财务费用之和;长短期借款平均余额等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期初和期末的平均额。银行借款的事前资本成本是指银行机构对拟贷款企业放款时借贷合同中确定的贷款利率。胡奕明、唐松莲(2007)在其研究中手工收集了上市公司年报附注中披露的当年每笔新增短期或长期贷款的明细信息(具体包括借款金额、起止时间和年利率水平等),采用公司当年所有新增短期和长期贷款的加权平均利率水平度量银行借款成本。祝继高、陆正飞和张然等(2009)也采用胡奕明、唐松莲(2007)同样的方式度量银行借款融资成本,为了保证获取的样本借款信息更加完整,他们还将国泰君安(CSMAR)中国上市公司银行贷款研究数据库提供的银行借款公告信息与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手工收集的银行借款信息进行整合。从上述文献的梳理来看,银行借款融资成本度量方法可以归纳为两类:一是事后存量计量法,二是事前流量计量法。前一种方法没有严格区分上市公司的负债来源,度量上有失针对性,后一种方法则着眼于动态决策过程。在财务决策中,债务成本指的是新债务成本即新筹债务的增量成本,而不是现有债务的成本。一般来说,新债务的成本均不同于现有债务的成本。由于本文立足于银行借款私有债务市场,考虑到本文的研究目标及前文分析的信号显示作用机制,银行借款的事前资本成本都更符合本文研究需要。另外,从财务学意义上看,资本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金,即列示在资本负债表右方的长期负债①和所有者权益(刘淑莲,2012)。因此,在研究银行借款成本的过程中,本文从资本成本视角出发仅考察上市公司的长期银行借款成本。本文借鉴胡奕明、唐松莲(2007)和祝继高、陆正飞和张然等(2009)的做法,考察银行在向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发放新增长期贷款的决策中,有无考虑最近一期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是否给予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以较低的利率定价?因此,某一上市公司的年度银行借款成本可以由其当年所有新增长期借款按照借款金额比重求得的加权平均年利率水平来替代,具体测算方法可以表示为。

(二)模型设计和变量定义在明确银行长期借款资本成本度量方法后,为了检验本文的研究假说,本文构建了如下模型,以考察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其长期银行借款成本可能产生的经济影响,考虑到自愿披露与资本成本间可能存在的自选择偏误或内生性问题,我们采用解释变量滞后一期的技术方法,相信能够较好地克服可能存在的自选择偏误或内生性问题。1.被解释变量在模型2中,被解释变量为Cod,表示某一上市公司的年度银行借款成本,是以当年所有新增长期借款按照借款金额占当期全部长期借款金额之和的比重测算求得的加权平均年利率水平,如式(1)所示。2.解释变量解释变量为ICA,表示上市公司是否自愿披露了正面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哑变量,如果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了正面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取值为1,否则为0。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如果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了正面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够发挥信号显示的作用,显著降低上市公司的银行借款成本,那么解释变量ICA的系数符号应该显著为负。3.控制变量首先,借鉴PittmanandFortin(2004)、Kimetal(.2011)、李广子和刘力(2009)、蒋琰(2009)、姚立杰、罗玫和夏冬林(2010)以及魏志华和王贞洁(2012)等关于上市公司债务资本成本的研究文献,本文控制了公司规模(Size)、负债比率(Lev)、固定资产担保比例(Sec)、成长机会(Growth)、盈利能力(ROA)、资产周转率(Turnover)、现金流量(Cash)、第一大股东持股比率(One)、年报审计意见(Ao)等因素对上市公司债务融资成本的可能影响。其次,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01)》规定,自2001年以来持续对上市公司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考评,形成A(优秀)、B(良好)、C(及格)和D(不及格)四个等级,并纳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在其网站上公开。国内一些学者将这一信息披露考评作为信息质量的替代变量,考察其对债务融资约束和融资成本的影响并获得了经验数据支持(徐玉德、李挺伟和洪金明,2011;魏志华和王贞洁等,2012)。因此,为了控制其他信息披露对银行贷款决策的可能影响,本文对深市信息披露评级(Is-core)也进行了控制。最后,考虑到宏观环境和行业差异可能对银行进行贷款定价决策的影响,在该模型中本文也对行业和年份设置了虚拟变量加以控制。具体的变量定义与预测符号详见表1。

(三)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本文选取2008年—2011年深市A股(不包括创业板)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数据筛选的具体过程如下:第一,首先确定银行长期借款成本。对于银行借款明细(主要包括借款金额、起止时间和年利率等)信息披露不全的公司予以剔除;在银行长期借款信息整理过程中,若采用浮动利率、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确定贷款利率的均以当期中国人民银行的对应年限的贷款基准利率为准,若采用SHIBOR、EURIBOR、HIBOR或LIBOR①加基点确定贷款利率的,由于相关基准数据难以获得,同时为保证数据间的可比性,对此均予以剔除。第二,由于ST公司在监管政策和披露要求上与其他上市公司不同,因此本文剔除在此期间被ST的上市公司,以保证样本性质的一致性。第三,由于本研究需要用到上一年度的财务数据和内部控制信息,故剔除IPO当年的上市公司。第四,由于研究过程中需要公司2007年—2010年的财务数据,故剔除在此期间财务数据缺失的上市公司。第五,为消除极端值影响,对主要连续变量指标进行上下1%分位数的剔除处理。经过上述筛选和整理过程,最终得到949个公司/年样本,其中,研究期间样本的各年分布依次是:2008年186个,2009年278个,2010年250个,2011年235个;从是否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来看,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有265个,占样本总体的27.9%,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有684个,占样本总体的72.1%;从样本公司的产权性质来看,国有产权公司样本有558个,占样本总体的58.8%,非国有产权公司样本有391个,占样本总体的41.2%。本文采用SPSS17.0、STATA11.0和Excel2003等统计分析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回归分析。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全部来自于万德(Wind)资讯金融数据库,银行借款公告信息和实际控制人数据均来自于国泰君安(CSMAR)数据查询系统。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信息通过阅读上市公司2007-2010年财务年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进行手工搜集、整理而获得。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取自于巨潮咨询网,深市信息披露评级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值得特别说明的是,根据本文的研究目标和数据需要,笔者手工收集整理了2008年-2011年深市A股(不包括创业板)非金融类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每笔当年新增长期有息银行贷款的起止时间、利率水平、借款金额以及借款条件。由于国泰君安(CSMAR)数据查询系统中的中国上市公司银行贷款研究数据库搜集汇总了上市公司的银行借款公告,为了尽可能获取较为完整的上市公司银行借款信息,本文将该数据库中提供的银行借款公告信息与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手工收集的银行长期借款信息进行整合,并剔除重复的信息①。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2报告了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组和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组各个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从银行借款成本Cod来看,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均值和中位数分别是5.760和5.605,低于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均值5.990和中位数5.760,这说明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可能会发挥信号释放的功效,降低其银行借款成本。从控制变量来看,与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相比,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其有形资产的担保比率(Sec)、盈利能力(ROA)、资产周转比率(Turnover)、成长能力(Growth)和现金流量(Cash)的均值和中位数都显著较高,表明这类公司有相对较强的偿债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为进一步验证被解释变量银行借款成本Cod按照ICA分组的组间差异的显著性,本文着重对其进行了全样本组间差异检验,具体包括独立样本T检验和Mann-WhitneyU检验。如表3所示,在独立样本T检验中,两组的均值之差为0.230(5.990-5.760),且在1%水平下显著;在非参数检验Mann-WhitneyU检验中,两组的中位数之差为0.155(5.760-5.605),且也达到了1%水平下显著。上述分组差异检验的结果表明:自愿披露正面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其银行借款利率显著低于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这说明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够发挥信号显示的作用,显著降低上市公司的银行借款成本,因而假设H1得到了初步验证。

(二)相关性分析表4列报了各变量的Pearson和Spearman相关分析矩阵结果。从相关系数分析来看,不难发现:(1)对于解释变量来说,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否(ICA)和银行借款成本(Cod)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091和-0.070,并分别在1%和5%水平下显著;(2)对于控制变量而言,Stat(e产权性质)、Siz(e公司规模)、Se(c担保比率)、Turnove(r资产周转率)、Cash(现金流)和Iscor(e信息披露考评)与Cod(银行借款成本)之间都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说明在回归模型中有必要对上述变量加以控制;(3)从相关系数数值大小来看,各个变量之间的Pearson和Spearman相关系数均小于0.5,因而多元回归中的多重共线性影响可以忽略;另外,从多元线性回归结果表4中的VIF值均不大于2来看,本文构建的模型也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从整体来看,单变量分析结果基本与理论预期相符,但由于尚未控制其他变量的影响,故还需进行多元回归分析才能得到更稳健的经验证据。

(三)多元回归分析为了验证假设H1,本文选择全样本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在回归过程中,由于ICA和Iscore都可能成为银行进行贷款决策考虑的信息因素,这里采用逐步进入回归方程的方式以便于更加细致地考察这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通过该表可以看到:首先,将上市公司是否自愿披露正面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虚拟变量ICA加入到回归模型中,回归结果列(1)显示ICA的回归系数为-0.129,且在10%水平下显著。这说明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正面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够向商业银行机构传递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和信息质量可靠的积极信号,有利于银行更准确地估计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和违约风险,从而降低银行机构信贷决策面临的信息风险。因此,银行机构会给这类公司发放利率更低的长期银行借款。其次,将深市信息披露评级Isocre也加入到回归模型中。回归结果列(2)显示,ICA和Iscore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121和-0.085,且都在10%水平下显著。这说明,银行机构在进行贷款决策时会全面考虑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对能够传递上市公司信息质量的自愿披露和官方评级都会给予定价,该回归结果与本文的理论预期相一致。自愿披露正面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有助于降低上市公司的信息不对称,进而向外界传递自身高内部控制有效和信息质量可靠的积极信号,从而降低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假设H1得到验证。从控制变量来看,产权性质(State)在全样本回归分析中的系数分别为-0.166和-0.165,且达到5%水平下显著,说明与国有上市公司相比,非国有上市公司承担了显著更高的银行借款成本,这一结论与李广子、刘力(2009)及魏志华和王贞洁等(2012)的实证研究相一致;年报审计意见在上述全部回归分析中均不显著,其可能的原因在于:从对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统计分析发现,949个样本总体中只有28个公司/年样本获得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不到样本总体的3%。这说明除年报审计意见外,银行在进行贷款决策时还会综合考虑其他有助于显示和判断上市公司质量的信息来源。模型在两个回归方程中的调整后R2分别达到34.1%和34.5%,说明该模型拟合优度较高,具有很好的解释能力。为了验证假设H2,借鉴方红星、施继坤和张广宝(2013)的做法,本文将样本进一步划分为国有上市公司组和非国有上市公司组,分别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并采用Bootstrap测试进行组间回归系数差异检验。从表6的列(1)和(2)可以看出,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银行借款成本之间都呈现负向相关关系,但在显著性水平上却存在差异,国有上市公司子样本组中ICA的回归系数为-0.091,没有通过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水平测试;而对于非国有上市公司子样本而言,ICA回归系数达到-0.130,且在10%水平下显著。但两组回归系数差异仅为0.030,经由Bootstrap测试得到的经验P值为0.126,没有达到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水平。这说明本文的经验结果并不支持产权性质对于两者之间负向关系的显著影响。这可能与银行机构对借款人信用和还贷风险的评价能力有关,还有待于今后大样本经验分析的进一步验证。

五、稳健性检验

为了保证研究结论的稳健,本文采取以下三方面稳健性检验:一是,本文选择有息长期银行借款为研究对象,由于银行长期借款利率没有小于零的情形,是典型的“删失数据”(CensoredData),因而借鉴魏志华和王贞洁(2012)的做法采用Tobit回归分析重复前述研究,经验结果基本不受影响,具体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ICA(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系数在全样本及非国有上市公司的三个回归模型中均与Cod(银行借款成本)达到10%水平下的显著负相关。二是,以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为研究样本,按照所属行业、资产规模等指标,采用1:1匹配方式进行配对研究(回归结果略),经验结果基本没有变化。三是,由于949个样本总体中仅有28个公司/年样本的财务报表审计意见获得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为防止某一特征所带来的样本构成差异对本文研究结论产生的影响,将获得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8个样本予以剔除,并重新进行了回归分析(回归结果略),研究结论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通过上述敏感性测试发现,本文的研究结论是稳健的。

六、研究结论与启示

信贷市场论文第3篇

现代农村信贷市场的需求主体实质上就是农村实体经济主体,其构成主要是从事农村经济活动的农户,农村企业和农业产业代组织。从需求主体使用资金的角度出发,我国的农村信贷需求可以概括地分为农村生活需求、农业生产需求以及农民发展需求这三个层面。农民生活需求属于农民家庭生活对货币的需要,但由于农户属于生产生活的综合体,使得农业生产需求和农民生活需求经常性地交织在一起,而表现为农户的信贷需求;农业生产需求主要针对的是农户经营以及小规模农业生产组织在农业生产上的货币需求,是一般意义上农村信贷需求的核心内容;农村发展需求是从宏观社会发展角度出发的一种对农村信贷需求的总括,含义上侧重于农村社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教育和社会文明的提高等社会综合层面,是农村社会发展对公共产品的需求。

具体来说,农村金融市场的信贷需求主要来自以下方面:第一,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需求。改革开放以来围绕农业规模化经营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起来的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近年来正处于创业阶段,对资金的需求十分旺盛;第二,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及原有设施的“康复”所产生的资金需要。目前水利工程设施除了满足机械化,规模化生产需要新建的以外,不少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功能日渐萎缩,加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水利设施急需维修,而仅靠信用社的小额信贷无法满足;第三,发展现代农业生产的农用机具购置所产生的资金需求。随着先进生产技术在农村的推广应用,农业、农村和农民对先进农用机具的资金投入越来越大。据调查,农户从事农、林、牧、副、渔虽然职业有差别,但投入资金很大一层都用在生产加工技术或设施上,农用机械所需资金仍有不小缺口;第四,农村日益增长的消费性资金需求增加需要融资解决。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普遍提高。农民对住房消费、医疗、子女教育、交通和通讯设施,以及家庭设备等方面投入增多,资金需求快速增加。

二、农村信贷市场存在问题

由于农村信贷市场自身的特殊性以及国家政策的制约作用,我国农村信贷市场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

1.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单一,信贷供给能力不足。“二元经济”结构中,政府以城市工业优先发展为理由低成本地吸取农村剩余资金,造成农村信贷资本外流,使农村信贷供给先天不足,统计数据显示,国家财政支农比重仅占财政总支出的15%以下,农业贷款也仅占贷款总额的5%多一点。政府对农村自由资金流通的管制措施使农村信贷市场的发育和信贷资本的供给受到严重挫伤,进一步抑制了农村信贷市场的资金来源。近年来,由于国有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革、商业化运行,在“三性”经营原则下,四大国有银行逐步撤离了乡镇的经营网点,特别是本来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农业银行逐步撤离了镇一级的营业网点,使本来资金融通不便的农村在发展中贷款难的问题更加突出,以信用社为主的单一的正规金融机构的局面也更加凸显。

同时,在利润目标的驱使下,众多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保险,邮政储蓄等正式的金融机构实质上并未履行农村金融资金供给的责任:全国性商业性银行在农村是存多贷少;城市商业银行规模有限;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际上只是粮棉油的银行,还没有深入到农村的各个环节;农业银行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很多业务已经从农村基层转移;邮政储蓄只存不贷;保险和担保发展缓慢,这让信合不堪重负。

2.信贷的风险控制体系有待建立和完善。农业本身具有的弱质性、低利性和外部性的特征,使得涉农金融机构的运作存在高风险性。正规金融机构很难了解与应对农村生产活动中面临的各类自然风险、社会风险和市场风险,而相对于较小的贷款本金而言,运用的信贷成本太高,且高到难以用利率提高后的风险溢价去弥补。这种高风险与高成本并存的信贷市场,对于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性金融机构构成了很大的天然障碍。同时,在现行信贷政策条件下,担保抵押资产是否充足,是决定银行贷款的主要条件。由于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经营场所、产品和经营周期的特殊性,在涉农融资中往往不能提供有效的抵押担保。加上小额信用贷款主要是用于农业领域,而农业生产由于其容易受到自然资源、气候及市场等因素的多重制约的特点,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这就加大了农村信用贷款的风险。由于目前与农村信贷相配套的农业担保体系、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和农业保险制度尚未建立,信贷风险全部由贷款机构承担。

3.农村信贷市场效益差,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由于政策作用的限制,长期的低利率政策和利率不能正确反映信贷资本的供求情况,使稀缺的信贷资本不能按照效率原则进行合理分配,导致信贷资本的供求缺口和信贷资源分配上的官僚化和无效率。农村借贷尤其是小额的农户借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用于满足日常生活之需,这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生产性用途相悖。而此外,由于农村信贷市场的利率限制使信贷供给在较大风险的前提下利润回报极低,导致金融机构不愿意大量发放信贷。

4.借贷贷款成本高。由于农村信贷市场的需求主体是分散的小规模农户和大量的农村中小企业,他们对金融需求期限短、频率高、数额小,因此,金融机构对其服务的交易成本比较高。调查表明,由于缺乏有效的财务报表和数据资料作为参考,农村信贷员需要与农户进行较长时间交往才能采集足够的信息,用于判断是否提供信贷。由于贷款规模微小,正规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极度缺乏有关农村客户特点及活动的私人信息,信息采集的时间和成本很高。而从农户方面来说,贷款的手续费用高,贷款程序繁琐,也抑制了贷款的需求。同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除信用贷款以外,贷款都需要有经过认证的合适的抵押物,而要证明一个合适的抵押物,需要经过繁杂的手续,以及一笔手续费,农民的贷款金额小,而抵押物认证的手续费是按交易笔数算,因此抵押物认证的手续费相对显得很高,这就会影响农户的贷款需求。农村金融信贷成本过高,限制了信贷总量扩大;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小,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大户的需求,滞缓了产业规模化发展。由于小额农贷的管理成本高和风险较大,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大都成倍上浮甚至一浮到顶,使许多资金需求较大的农户被高成本贷款价格挡在门外。

三、发展农村信贷市场的政策建议

根据上文中对我国农村信贷市场所存在的问题分析可以得知,我国农村信贷市场组织体系尚未发育成熟,存在明显的功能不健全和脆弱性。从针对的问题出发,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完善和健全:

1.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农村信贷市场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1)进一步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信贷市场主力军作用,利用农信社改革的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农信社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改革。(2)引导农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进入农户小额贷款领域,要建立金融信贷对社区服务的机制,明确县域内各金融信贷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义务。结合商业银行的性质,应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力度。这类企业对充分利用农村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全面发展农村经济、拓展农村内部就业空间具有重要作用。只要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都应当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信贷支持。(3)在对民间金融信贷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放开市场准入条件,吸收民间闲散资金,培育民间贷款组织,促进农村资金的回流。监管部门应努力把各类金融活动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后,原本服务农村地区成熟的信贷机构可以考虑向村镇银行等信贷机构转化。

2.稳步推进农村信贷利率市场化。现有的农村小额信贷市场除了农信社的贷款利率可以在基准利率2—3倍内浮动,央行特批的6省区试点地区可以在基准利率4倍内浮动,其余的只能按照商业贷款基本利率计算。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信贷机构应该制定适当的利率,以保证其短期和长期的持续经营。农村信贷市场的目标群体是低收入的农户和微小企业主,他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弹性较低,对应与农村信贷市场的高成本和风险层次的大跨度,放开一定的浮动利率空间有利于调动金融机构的放贷积极性。国际经验表明,只有在市场化利率条件下,小额信贷才能达到商业可持续。

3.建立以政策性保险为主,商业性保险为辅的保障型农业保险。农业保险主要由政府自接经营,或政府委托保险公司经营,保险公司只向政府收取管理费用而不以收取保费赢利。政府经营的目的是保障农业生产链条的持续,减小农业风险发生带来的损失,经营的原则必须是:低保费,高保障。针对保费收入不稳定的情况,可以预留部分支农补贴,转为保险基金,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应当按比例给予参保一部分保费补贴。同时,政府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机构进入农业保险领域,充分利用他们的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再者,便是加大宣传动员力量,提高广大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但最终必须依靠发展农村经济来提高农业保险的规模。

4.加强对农村信贷的风险防范。(1)加大宣传力度,培育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首先,相关金融机构应积极投身到诚信的宣传中去,通过各种形式,在社会上营造出诚信的信贷市场氛围。其次,工作人员要使农户明确农村信贷的性质和法律责任,使农户在思想上增强维护信誉、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再次,大力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增强农户的法律意识,使之形成讲信用的自我约束力。(2)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及时收贷。贷款的发放有一套自己的程序,要规范发放贷款的程序。(3)健全农户贷款的担保机制。建立信用档案,筛选优良农户。农村信用社的农户信用等级评定要严格根据农户的思想道德品质、资产、资信状况、家庭经济收入、偿还能力等情况,建立起健全的农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

参考文献:

[1]黄祖辉,刘西川,程恩江.中国农户的信贷需求:生产性抑或消费性[J].管理世界,2007,(3).

[2]植凤寅.村镇银行带来了什么[J].中国金融,2008,(6).

[3]陈雨露,杨栋.国家农贷有效率吗[J].财贸经济,2007,(6).

[4]汪三贵,李莹星.印尼小额信贷的商业运作[J].银行家,2006,(3).

信贷市场论文第4篇

一、当前农村信贷市场的现状

(一)农村经济发展较快,“三农”信贷需求旺盛

目前,在国家政策向农村地区倾斜的情况下,各地农业产业化投入、种养殖业发展、种粮等积极性普遍提高,既成为一种趋势,也体现出地方政府和农民的强烈愿望。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农村的二、三产业也呈现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势头,一部分集产、供、销和贸、工、农为一体的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各类经济成分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农村经济空前繁荣。

农村各类经济的蓬勃发展是与金融支持密不可分的,各类经济主体的信贷需求与日俱增,但金融部门收缩贷款权限,且偏重于短期农业项目投入的现状,使广大农村客户多样化的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满足,资金缺口较大。

(二)各类信贷供给主体在农村的发展状况

目前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单一,难以满足农村多元化经济需求。我市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主要有农发行、农行、农村信用社及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经营的业务多为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产品相对匮乏,选择余地小。由于政策性银行的服务范围狭窄,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来纷纷收缩农村网点,导致农村客户获取信贷资金的渠道十分有限,主要依赖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投放和民间借贷。

1、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不稳定,筹资成本较高,与优惠贷款形成较大反差;业务范围狭窄,功能单一,仅是在农产品收购方面发挥着政策性金融组织的作用,从某种程度来说,只是扮演着“粮食银行”的作用。

2、作为商业银行的农业银行,市场定位和经营策略发生了重大变化,信贷业务重点向城市倾斜,农业银行信贷资金已基本从农村市场退出。

3、农村信用社在农村信贷市场上“一枝独秀”,是最为重要的信贷供给主体。近年来,在国家扶持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随着管理体制的理顺、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和经营机制改革的逐步到位,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逐步得以化解,经营活力被激发起来,存贷款等各项业务迅速膨胀,经营效益日趋好转,信贷支农力度不断加大。以我市为例,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余额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的95%以上;其70%以上的新增贷款用于支持“三农”,年新增农业贷款占全市新增农业贷款的99%。农村信用社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最好的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

4、民间借贷发展活跃。由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需求,资金供需矛盾日益凸显,使区域性民间借贷行为及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必然。据调查,民间借贷一般发生在亲戚、熟人朋友之间居多,无需抵押、担保手续,最多一张借条即可解决问题,有的仅仅是口头约定,这相对于银行复杂的借款手续来说,显得简便、快捷,因而受到难以找到符合条件的担保人和提供抵押物的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民的青睐。但由于民间借贷存在借贷行为不规范、借贷手续不完善等缺陷,又缺乏政府及监管部门的适当引导,容易造成影响金融秩序、引发经济纠纷、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等不良后果。

(三)农村信贷资金外流问题不容忽视

一方面,各商业银行大规模收缩农村战线,压缩基层经营机构,同时贷款权限也从基层上收,导致大量储蓄资金上收和外流。2002年,国有商业银行以吸储上存方式从农村流出的资金就达3000亿元。

另一方面,邮政储蓄分割了大量农村存款。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领域的网点压缩后,为遍布城乡的邮政网点提供了巨大的吸储空间,农村金融资源开始向邮政储蓄和农村信用社集中。邮政储蓄部门不能够发放商业贷款,资金全部转存人民银行,使得其从农村吸收的大量资金转移,加上中央银行再贷款的局限性,没有起到直接“反哺”三农的作用。邮政储蓄部门目前有3万多个营业网点吸收储蓄。2001年,该系统存款余额为5911亿元,其中,3781亿元是从县及县以下吸收的,因其不发放贷款,这部分资金直接流出了农村。

二、完善农村信贷市场的主要途径

今年1月30日,中央新的“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这说明建立一个良好的有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已经成熟。如果不加快培育和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改革就会贻误良机,“三农”问题的解决也会停滞不前。尽管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一个能够满足农村发展和产业化过程中各层次借贷需求的金融机构这一目标而言,差距还很大。我们亟需建立一个多样化的、以商业性金融机构和合作金融机构为主导、由政策性金融和民间金融作为补充的农村金融体系。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巩固农村信用社的支农龙头作用。

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帮助解决信用社沉淀贷款问题。农村信用社经营中形成的沉淀贷款,有国家信贷失控的因素,也有信用社自身经营的因素,但也不排除有行政部门干预的因素。对此,各级政府应从长计议,站在支持三农的高度看待盘活信用社的沉淀贷款,除利用国家信贷政策、利率杠杆对不讲信用的贷款进行限制外,还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采取适当的行政措施加以盘活,从而使信用社已形成的不良贷款尽快收回。

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帮助解决抵债资产处理时的相关税费问题。过去,由于市场、技术、管理等多种原因导致企业或农户贷款不能按期偿还,信用社为了保全信贷资产,通过法律程序使一部分企业或个人将房地产向信用社抵贷,这本应是很正常的债务清偿问题。但信用社在处理房地产变现时,却要承担诸如土地出让金等多项税费。在抵贷资产本身就不足本息的前提下,又承担大量税费负担,这对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确属雪上加霜。因此,建议对信用社处理抵贷房地产可免征税费或少征税费。

(二)农业发展银行应该重新定位,真正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国家应整合对农村的资金投入,区分国家必需的财政投入和国家予以补偿的财政投入,通过提供贴息资金和呆账损失的办法,用少量的财政补贴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业和农村。将农业发展银行从单纯的“粮食银行”转变为支持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进出口的综合型政策性银行。

(三)开放信贷业的市场准入,发展地方中小民营金融机构。发展地方中小民营银行等正式金融机构可以挤出部分非正式金融。比如,可以通过改革现有金融机构甚至地下钱庄发展成为民营乡村银行,还可以直接新建民营乡村银行。可以根据核准制审批新建中小民营金融机构,杜绝政府参股或干预管理决策。新建中小民营金融机构最容易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根据资本充足率来监管。温州一带地下私人钱庄和高利贷的存在均说明,中小民营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有其生存和盈利的空间。

(四)允许非正式金融在一定的秩序框架内运作。非正式金融目前对农村发展提供了最大部分的信贷支持。简单宣布非正式金融非法是不合理的,简单宣布禁止也是禁不绝的。非正式金融在一定秩序框架下的存在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在封闭的农村社区,由于社区内外人员流动性较低,非正式金融只要在人缘、地缘、血缘关系基础上运作,充分利用社会网络中的人际信任和社会排斥的非正式制裁机制,其发展空间非常可观。在相对开放的农村社区,由于社区内外人员流动性较高,仅仅依靠信任和非正式制裁机制还不够,这就要求某些类型的非正式金融应在某种正式秩序框架下运作,实现部分正式化甚或完全正式化。如果说在封闭的农村社区,人们完全可以依赖其所熟知的局部知识来运作非正式金融,那么在较为开放的农村社区,人们既需要利用这些局部知识,也需要利用法规政策之类的全局知识,以降低金融风险。

在非正式金融监管方面,金融管理当局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不是强迫他们完全正式化或者简单禁止,而是应降低其风险,同时保持其活力。比如,利率高于中央银行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民间借贷,才应成为被打击的“高利贷”,利率低于“高利贷”利率的民间借贷,原则上可以用民法加以保护,尤其是在发生贷款违约纠纷的情况下。

(五)尽快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增加农村金融有效供给。具体途径主要有三条:一是通过人民银行提高支农再贷款比例,将邮政储蓄新增存款中来源于农村的资金,返还给当地农村信用社用于放贷;二是通过立法形式,要求有关存款类金融机构必须对所在区域的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相应的信贷支持,如尽快将现行的邮政储蓄机构改造为邮政储蓄银行,允许其既办存款业务又办贷款业务;三是要求存款类机构按一定比例购买农业政策性金融债券、农村信用社债券,或允许委托有关银行发放县以下农村贷款,使农付资金最大限度地用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信贷市场论文第5篇

【关键词】盈余管理;市场化程度;担保贷款

【作者简介】郑微,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北京100081;吴育新,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北京100871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3)02-0160-06

一、引言

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是债权人了解公司情况的重要途径,对债权人的决策有着重要的影响。然而,盈余管理会降低会计信息质量。债权人若无法识别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则可能作出错误的贷款决策。造成损失。由于目前我国企业债务融资主要依赖于银行,而银行在贷款合约中要求企业提供担保的现象非常普遍,我国上市公司担保贷款的比例达到70%。因此,本文将从担保贷款决策的角度研究银行能否识别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而调整贷款决策。

市场化的发展一方面能够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另一方面也能降低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另外,在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银行受政府的干预较少而独立性较高,从而有助于银行发现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由此,市场化发展对银行识别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有重要影响。

本文以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作为债权人代表的银行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识别能力。本文通过检验2007-2009年的担保贷款数据,发现盈余管理程度不同的企业,其会计盈余对担保贷款比例的负向影响并不存在显著差异。这表明,银行没有有效地识别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而对其会计盈余给予不同评估。但是在进一步考虑地区市场化程度后,本文发现在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盈余管理程度越高的企业,其会计盈余对贷款担保比例的负向影响越小,表明银行能识别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并会提高会计盈余质量低的企业的担保贷款比例。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企业披露的财务信息是债权人了解公司情况的重要途径,债权人以此为依据进行贷款决策。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会通过契约等形式来确定债权债务关系。一般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害,债权人会在债务契约中以条款形式设置限制条件,而这些限制条件一般以会计信息的形式出现,以保障其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这说明,债权人会关注企业的会计信息,并以此作为决策依据。已有研究结果表明,财务状况越好的企业,其融资成本越低。即企业的会计信息会影响债权人(银行)的贷款决策。孙铮、李增泉、王景斌(2006)发现在银行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时,会计信息起到重要作用,两者显著相关。饶艳超、胡奕明(2005)翻调查了会计信息在银行信贷中的使用情况,发现银行对绝大多数会计信息都比较重视,而且59.5%的银行信贷人员认为会计信息能够满足贷款分析需要。

上述研究结论是建立在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基础之上的,但上市公司存在不同程度的盈余管理现象,从而降低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Defond和Jiambalvo(1994)发现,当公司违约或即将违约时,管理者会进行盈余管理,以避免违约带来的损失。不管企业出于何种动机,盈余管理的最终结果都降低了会计盈余质量。债权人在进行贷款决策的时候如果不能有效地识别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对会计盈余质量进行判断,就有可能作出错误的决策,造成损失。

那么,银行在进行贷款决策时能否识别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呢?国外的相关研究一般认为,银行能够有效识别企业盈余管理行为,并提高盈余质量差的企业的融资成本。研究发现,企业盈余质量越低,其债务成本越高,包括较高的贷款利率,较严格的贷款期限,以及更有可能需要提供担保(Francis等,2005,Fharath等,2008)。因此,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会影响银行的贷款决策。但是,国外市场及制度环境与我国不甚相同,其结论不具有可靠的借鉴作用。国内的相关研究则出现不一致的结论。一些学者研究结果表明,银行没有有效地识别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林毅夫和李志贇(2004)认为由于政府对银行施加影响,银行难以对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实行有效的监督。陆正飞等(2008)研究了企业盈余管理行为与新增长期借款之间的关系,他们发现盈余企业的管理程度与本年新增长期借款的并无显著关系,即银行并未有效区分企业的会计盈余质量。而于富生和张敏(2007)认为,银行可以识别企业的会计盈余质量。他们发现,企业信用等级与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显著相关。另外,数年前国内银行就开始尝试建立信贷数据库和信用评级统计模型,经历若干年发展的国内银行是否可以识别企业的盈余管理尚待检验。

一般认为,银行通过严格的信用审核程序,能有效地识别企业的资信等级。但在我国,一方面银行业经营效率较低,大约为63%,而美国银行的平均效率大约是80%(姚树洁、冯根福、姜春霞,2004)。银行在进行信贷决策时没能深入调查和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导致其无法识别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另一方面,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决策有着重要的影响,政府的干预使得银行的信贷决策失去了独立性。袁淳、荆新、廖冠民(2010)发现,我国国有公司存在信贷优惠,且主要源于政府对银行信贷决策的干预。基于分析,很难判断我国银行是否能有效识别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因此,本文提出两个对立的研究假设:

假设1a:银行无法识别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从而不同质量的会计盈余对贷款担保比例的影响无显著差异。

假设1b:银行能够识别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从而盈余管理程度越高的企业,其会计盈余对贷款担保比例的负向影响越小。

在市场化条件下,银行通过企业的财务报表等信息判断企业的财务状况,从而作出合理的信贷决策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然而,银行贷款决策会受到许多外生性因素的干扰。一方面,作为独立经济实体,银行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另一方面,政府为了达到政治目标,会直接或间接干预银行的信贷决策。而后者,无疑会严重影响到银行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识别。沈红波、廖冠民、曹军(2011)分析了金融发展对上市公司担保融资的影响,发现金融发展水平越高,民营公司的担保贷款比例越低,而国有公司的担保贷款比例越高。这表明市场化发展能抑制政府对银行信贷决策的干扰,并且市场化发展对银行识别企业盈余管理行为,判断其会计盈余质量有重要影响。笔者认为,在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银行独立性较高。受政府的干预较少,在进行信贷决策时可以更多地考虑自身经济利益和经济目标;而在市场化程度低的地区,银行的信贷决策则较多地受政府干预等外生性因素的影响,失去其独立性。另外,市场化发展一方面能够提高企业的会计盈余质量,另一方面也能降低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有助于银行发现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因此,本文提出假设2:

假设2:当企业处于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时,盈余管理减弱会计盈余对贷款担保比例的负向影响。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与样本

本文研究2007-2009年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对贷款担保的影响。上市公司担保数据、财务报表数据来源于国泰安CSMAR数据库。产权性质、股权结构、所属行业及地区数据来自色诺芬CCER数据库,地区人均GDP数据来自国研网宏观经济数据库,地区市场化指数数据则来源于樊纲、王小鲁、朱恒鹏(2010)。

本文的初始样本为2007~2009年中国沪、深两市的A股非金融业上市公司。在此基础上,本文依次按如下标准删除不符合要求的观测:(1)最终控制人性质为非国企和民营或者缺失;(2)财务报表信息或缺少重要变量数据缺失;(3)银行贷款或担保贷款信息缺失;(4)因数据缺乏而无法用Jones模型计算公司盈余管理程度;(5)因缺乏历史4年数据而无法度量经营风险。最终样本包含3148个公司年。

(二)关键变量度量

1.担保贷款比例。本文将考察银行发放担保贷款的贷款决策与企业盈余管理行为之间的关系。一般地,担保贷款分为保证、抵押和质押三种形式。担保对银行而言可以降低其信贷风险,而对借款企业而言则会限制其担保物的使用,变相提高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本文分别从全部贷款和短期贷款中的担保贷款比例两个方面来度量银行发放贷款时所要求的担保水平。本文在计算各比例时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当作长期债务处理。

2.盈余管理程度。参考已有文献的做法,本文采用修正后的Jones模型(Dechow et al.,1995)来衡量企业盈余管理程度。

3.市场化程度。本文引入市场化指数变量以考察市场发展水平对银行贷款决策的影响,并记作Market。该指标的数据来自于樊纲、王小鲁和朱恒鹏编著的《中国市场化指数一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09年报告》。由于只能查到该指数到2007年的数据,考虑到各年度之间的制度环境变化不大。2008、2009年的各地区市场化指数以2007年的相应数据替代。

(三)计量模型

根据理论分析,本文以公司的担保贷款比例为因变量,检验企业盈余管理行为对担保贷款比例的影响。胡奕明、谢诗蕾(2005)、陆正飞等(2008)、沈红波等(2010)等文献研究发现,盈利能力、公司规模、财务杠杆、销售增长、经营风险、资产流动性、股权结构和地区因素对债务融资存在重要影响,本文都予以控制。由此,本文构建如下线性回归模型:

因变量为度量贷款担保水平的变量担保贷款比例Secure。本文分别从全部担保贷款比例Se-cure_all、短期担保贷款比例Secure_short两个方面进行度量。

为了检验假设1a和假设1b,本文首先进行全部样本回归,引入EM与ROA的交互项,根据理论分析,其预期系数符号难以确定。根据假设2,在样本中以市场化水平中位数为界进行高低分组,分别进行回归,据以考察盈余管理程度与担保贷款之间的相关性如何受市场化发展的影响。根据理论推导,在市场化程度高的样本组里,预期交互项系数符号为正。具体变量定义及符号预期如表1所示: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本文首先对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样本中全部担保贷款比例和短期担保贷款比例分别约为70.1%和66.3%,这说明中国上市公司的银行贷款需要担保的比例很高,而且至少有25%的企业贷款全部为担保贷款。由于有些企业没有短期贷款,因而变量Secure_short的有效观测小于全部样本观测(3148个)。由于篇幅限制,文中不再展示控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二)相关分析

各变量的Pearson相关系数显示,因变量担保贷款比例Secure_all及Secure_short与绝大多数自变量显著相关,且与预期的符号相符。由于篇幅限制,Pearson相关系数表略。

(三)全样本分析

本文首先考察盈余管理程度如何影响会计信息在银行贷款决策中的作用,回归结果如表3第(1)列所示。以全部担保贷款比例Secure_all为因变量,从第(1)列可以看到,资产报酬率ROA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即盈利能力越好的企业。银行要求的贷款担保越少。这表明会计盈余对银行贷款决策有重要影响。EM*ROA的系数不显著,这说明,不同盈余管理程度的企业,其ROA对担保贷款比例的负向影响并不存在显著差异。也就是说,银行在利用会计盈余信息进行贷款决策的时候,并没有识别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从而没有区别对待不同质量的会计盈余。上述结论支持假设1a。盈余管理程度EM的系数不显著,这说明银行没有有效地识别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没有提高盈余管理程度高的企业的贷款担保比例,从而进一步支持了假设la。

(四)子样本分析

本文进一步考察市场化程度对银行识别会计盈余质量能力的影响。本文将全部样本按市场化程度的中位数等分为两组并分别进行回归,结果如表3第(2)、(3)列所示。以全部担保贷款比例Secure_all为因变量,从第(2)列可以看到,EM*ROA的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这说明。在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盈余管理程度不同的企业,其ROA对担保贷款比例的负向影响存在显著差异。盈余管理程度高的企业与盈余管理程度低的企业相比,在ROA相同的情况下,银行会要求其提供更多的担保。也就是说,银行在利用会计盈余信息进行贷款决策时,能识别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区分会计盈余质量的差异,并对低质量的会计盈余信息予以较低评价,提高其贷款担保比例。虽然盈余管理程度EM显著为负,但其系数小于交互项EM*ROA的系数(后者约是前者的3.5倍),即在ROA相同的情况下,银行会提高盈余管理程度高的企业的贷款担保。从第(3)列可以看到,在市场化程度低的地区,EM和EM*ROA的系数均不显著,即在市场化水平低的地区,银行没有识别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没有区分会计盈余质量的差异。上述结论支持假设2。

(五)稳健性检验

为了考察实证结果的稳定性,本文以短期贷款担保比例Secure_short为因变量进行回归。这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我国上市公司的债务结构中短期债务占多数,其比例高达87%;二是短期贷款的监督效应比长期贷款更强。对于短期贷款,企业需要不断进行再融资。银行能较频繁地接触企业的状况,对其进行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债务人企业可能存在的经营问题和风险(胡奕明、谢诗蕾,2005)。回归结果表明,无论是全样本还是子样本的多元线性回归,其研究结论与使用全部贷款担保比例作为因变量是一致的。由于篇幅有限。回归结果不在文中展示。

五、研究结论

信贷市场论文第6篇

关键词 农村金融 小额信贷 微型金融

农村信贷尤其是穷人信贷,既是发展经济学领域一项重要的命题,也是金融领域一个棘手的问题。过去几十年的农村信贷实践表明,无论是政府主导下的“补贴信贷”还是商业化运作的金融组织,都无法有效地将信贷资源渗透到农民尤其是穷人手中。近三十年来,微型金融的兴起和发展为解决农村金融问题和农村地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本文在回顾过去几十年农村金融政策实践的基础上,分析了小额信贷成功的必然性及其对穷人和农村地区发展的重大意义。然而,从实现制度上的可持续性的角度来看,微型金融的发展同样面临着“风险、成本和社会目标”等农村金融基本问题的挑战。

一、传统农业信贷的失败

资本匮乏、持久负债和长期遭受高利贷剥削始终是农村和穷人的写照,因此信贷一直被视为促进穷人财富积累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二战以后,许多国家开始向农村地区启动大规模的“补贴信贷”(subsidized credit),以期帮助穷人发展生产、增加财富和避免高利贷的盘剥,进而使穷人摆脱“贫困的怪圈”(vicious circle of poverty)。

传统农业信贷补贴的逻辑是简单明了的。一方面,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和农业信贷分散交易的高成本和高风险,很少有人愿意提供农业信贷,因此提供补贴是为了补偿农村信贷机构的损失;另一方面,农业和穷人难以承受较高的利率,提供补贴是为了降低信贷利率。然而,这种主观逻辑却直接造成一个严重的后果――名义利率不反映真实的利率水平,真实利率长期为负。真实的负利率创造了过度的需求,使得农村信贷资源在“寻租”的激励下往往通过“政治市场”进行配给,而政府“锚定”的目标群体――小农和穷人,则因无力“行贿”多被排除在信贷市场之外。

正如大量的统计资料和数据所显示,针对农村的“补贴信贷”不仅收效甚微,而且使得农村金融机构效率低下,多数信贷机构因偿还率极低而难以为继。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自由主义重新抬头并占据了经济学的主导地位,许多新自由经济学家开始对政府主导下的农村信贷进行反思。他们认为,如果没有政府的补贴信贷,农民的福利状态甚至会更好。这是因为:首先,补贴信贷“挤出”了农民长久以来所依赖的非正规金融;其次,补贴信贷不仅难以“锚定”目标群体而且还破坏了市场利率的自动“配给机制”(rationing mechanism)――将信贷资源配给那些拥有较好项目并愿意支付意愿利率的群体,然而过度需求和“政治配给”却打破了这种市场均衡;最后,补贴信贷软化了信贷纪律,信贷组织一方面懈于进行贷款控制和监督,另一方面无意进行储蓄动员,只依赖于国家的信贷资金和补贴。

正因为如此,新自由主义者认为,应摒弃传统信贷下的金融抑制,只要对农村信贷机构进行市场化改造,农村金融市场自会形成有效的金融中介功能。然而一个有力的悖论是,如果农村信贷市场并非失灵,何来政府的干预?事实上,垄断和分割性是所有欠发达国家和地区农村金融市场的常态,即便是信息约束和抵押约束便使得信贷市场难以发挥作用。正如理论所预期的那样,20世纪70年代以来,几乎所有进行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化改革的国家并未使农业和穷人的信贷问题得到丝毫的改观,而农村金融刚摆脱了政府的束缚又陷进了市场的“泥沼”。

二、小额信贷的兴起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无论是早期政府主导下的农业信贷,还是随后的市场化改革,都很难将信贷资源有效地渗透到农业和穷人中去。传统农业信贷的失败归咎于“政府失败”(government failure),而市场化改革又面临着“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鉴于此,费南多(Fernando)曾有准确的洞察:“市场失灵是指市场关系的文化因素,而政府失败则是由于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干预”。因此,农业和穷人信贷问题始终是个悬而未决的难题。

冷战结束以后,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政府、商业银行以及形形的内嵌于农业经济的当地组织仍然在农村信贷中发挥一定的作用。这其中,起源于非政府组织(NGO)的“小额信贷”(microcredit)机构异军突起,并迅速在农业信贷和反贫困问题上居于主导地位。所谓“小额信贷”,便是向农民提供短期的小额贷款,尤其是农村地区那些无资产抵押的穷人。在孟加拉国,当.尤诺斯( Muhammad Yunus)通过“小额信贷”成功地将信贷资源渗透到农村穷人手中之后,“小额信贷”试验便在世界各地犹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亚洲、拉美和非洲等许多国家和地区,“小额信贷”已经成了农村和穷人信贷的主导模式。

事实上,“小额信贷”并非一件新鲜事。从历史上来看,便存在着许多内嵌于当地的信贷组织和模式,如形式各异的循环储蓄基金会(ROSCAs)以及各种信贷合作组织(credit cooperatives)等,它们多通过“同伴压力”(peer-pressure)、“社会名声”(social reputation)等非正规监督和处罚,比较有效地解决了农村信贷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正如费南多(Fernando 2006)所言,“交易性的(如私人放贷者)、互的(如储蓄循环基金会)和个人性的(如朋友和邻里)信贷提供者,总是能在需要的时候将穷人所需要的贷款金额提供给低收入家庭”。理论界认为,“小额信贷”正是合理地借鉴这种“内核”,并成功地利用了“小组信贷”(group lending)等内嵌于当地市场、文化环境中的“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才得以有效地解决了农村信贷中的“市场失灵”等问题。在此,与传统经济思想观点不同的是,“文化因素”和社会环境不再是约束农村信贷市场的重要因素(市场失灵),相反,“文化因子”则成了保证信贷市场有效运行不可或缺的手段。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农村金融和穷人信贷的反复试验表明,农村落后、穷人贫困的根源并不在穷人自身,也不在于他们所处的环境和资本主义市场体系的冲击,而是由于发展经济学家和政策实践者们不能正确地理解穷人所处的社会环境,故而难以制定出能够普及小农和穷人的、适当的政策。正如制度经济学家所言,“制度至关重要”。因此,如果“小额信贷”能够将“亲穷人”(pro-poor)的模式制度化,那么反贫困和农村的发展将会闪烁新的希望。

三、新自由主义、小额信贷与农村的发展

众所周知,世界上大约80%的人口生活在中低收入的国家,有近35亿人口的信贷需求无法从正规渠道得到满足,这种“荒唐的缺口”(absurd gap)源于大部分人口都生活在被正规金融所忽视的非正规部门,或偏远的农村地区。在老一展经济学家看来,非正规部门的显性存在与正规部门吸收乏力休戚相关,故而应继续扩张正规部门以转移农村劳动力。这种“二元结构”的政策主张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便得到了彻底的清算,主流经济学家认为,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非正规部门并不会因正规部门的扩张而缩减,所以非正规部门的存在不是暂时的、而是持久的,因为非正规部门本身就是被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边缘化的产物。然而,非正规部门或农业部门在“原材料、资金、劳动力和市场”上对正规部门的贡献和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并为正规部门的改革和发展提供长期的 “隐性补贴”;更为关键的是,对非正规部门的漠视将会影响政局的稳定。因此,在新一展理论中,非正规部门和正规部门的关系得到了重新的认识,农村地区和穷人的发展也获得了应有的重视。作为约束非正规部门的重大课题――“信贷问题”,自然也重新被提上议程。与以往不同的是,主流经济学家认为,作为非正规部门主体的小农和穷人应有效地与信贷资本结合在一起形成生产函数,并成为“新经济”中积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

伴随着对发展思想修正的同时,一场关于如何在“新市场失灵”(the new market failure)状态下有效配置资源的技术争论也在主流经济学界激烈地进行着,而斯蒂格利茨和魏斯(Stiglitz & Weiss 1981)等人则证明农村信贷市场便是典型的案例。这导致了“新信息经济学”的诞生,使得理论家们开始以失灵的眼光重新审视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微观运行基础,以及在社会、文化环境制约下小农和穷人信贷行为的“非契约”性。在这关键的历史时刻,“小额信贷”因尤诺斯和“乡村银行”的巨大成功跃入了主流经济学家的视野,并为理论界打磨和印证各种经济理论提供了详实的资料,也为政策实践者制定有效的发展政策提供了范本。

因此,“小额信贷”的成功决不是偶然的,它使农村金融从“政府失败”的宿命和“市场失灵”的陷阱中走出,以“亲穷人”的崭新姿态呈现在发展经济学家和政策实践者面前,并与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发展论”(market driven approach)不谋而合。

如今,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们开始意识到,冷战后时期小额信贷体制的独特性源于非政府组织对“资本主义和发展”这一重大命题的再思考。例如,在回应弗里德曼的《资本主义与自由》一书时,“乡村银行”(Grameen Bank)的创始人尤诺斯便倡导通过“人性化的资本主义”(humanizing capitalism)来促进农村和穷人的发展。他认为,在资本主义扩张的过程中,通过资本的注入也为小农和穷人释放“企业家潜能”( entrepreneur potential)提供了新的契机,穷人不仅能够参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也能从中受益。在此,在传统发展战略中被边缘化的小农和穷人的地位得到了重新的界定,他们不再是简单的信贷受赠者,而应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微型企业主”(micro-entrepreneur)。

四、微型金融的发展、演进及问题

微型金融(Microfinance)的诞生和发展成了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深化和发展的一道靓丽风景线。通过竞争机制(竞争性地使用金融资源而非“赠与”)和筛选机制(筛选使用金融资源的群体)等制度的设计,微型金融成为一种有效渗透的手段和制度,并在加强和利用信息的基础上(例如,peer group,joint-liability,regular meeting等),通过借贷者的相互监督和连带责任比较有效地解决了农村金融在无抵押和担保的情况下由于道德风险而产生的信贷偿还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逆向选择风险。

然而,微型金融同样面临着成本(即以多高的利率贷出,成本和费用如何)、风险和持续性等农村金融基本问题的挑战。为了扩大信贷资金来源(储蓄动员)、实现制度上的可持续性,脱胎于NGO以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微型金融组织在自由思想的指引下开始朝商业化演进,在一些国家(例如中国、蒙古、巴基斯坦等),微型金融还通过与信用社的整合而实现了正规化(mainstreaming)。为了自身的持续,追逐经济效益的小额信贷组织明显出现了为农村高收入阶层(upmarket)服务的使命漂移现象(mission drift),在拉美等地区,微型金融组织甚至上演了“利润优于商业银行”的“闹剧”。而且,为了覆盖包括实施成本在内的融资成本,商业化经营的小额信贷机构的贷款利率多高达30―40%,例如:拉美地区的多为30―40%;孟加拉的“乡村银行”在20―25%的利率上,加上必要的补贴才能维持;在我国的小额信贷试验中,忽略某些实施成本的不可得性,左小蕾得出了河北滦平县农信社的小额信贷在14%基础上能维持的喜讯,而在云南的一项小额信贷中,利率则需要维持在20%以上。很难想象,弱质农业以及农村的低收入阶层和贫困农户如何在如此之高的融资成本上维持和发展。

因此,补贴(其一是,要不要实行补贴性信贷;其二是,是否给予农村金融机构补贴)成为农村金融深化和发展中的争论焦点,主流经济学家们也因此而出现了微妙的分化。以新自由主义的追随者,俄亥俄学派(Ohio School)为代表的制度主义者(institutionist)认为,在农村金融中,政府应避免金融机构的补贴依赖,通过市场准入让资源在竞争中有效率的配置,而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和有利的制度环境以及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降低金融机构的服务成本是政府的责任。尽管福利主义者(welfarist)也承认补贴性信贷下的“政府失败”,但是由于市场失灵,在弱质农业部门和农村大部分群体难以获得正规金融服务又无法承受高息的非正规金融服务的情况下,政府应在农村金融中起积极的作用(包括建立政府所有的金融组织),以扩展正规金融的服务边界。以“农村金融新范式”(the new paradigm )著称的“适度干预主义者”企图寻找第三条出路。在“三叉理论”(the three-pronged theory)中他们认为,政府一方面应创造一个有利的宏观经济和制度环境(自然包括农村金融的深化和自由化),让市场在竞争中配置资源;另一方面,还应注重包括农村金融监管和法律制度在内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对于农村金融机构的新建成本、能力建设、教育培训、穷人高风险信贷、科研开发等费用,政府要提供非重复性的智能补贴(smart subsidy)。这样,农村金融机构在降低风险和成本的基础上将会达到追求自身经济效益和服务具有社会福利效应的低收入阶层的双底线均衡(double bottom line)局面。遗憾的是,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的发展并未出现适度干预学派所期待的良好局面,首先是因为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制度和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其次是政府杯水车薪的补贴并不能显著地降低农村金融交易的成本,最后,这种经过精妙设计的“智能干预方式”在“非智能”的政府面前终归失效,从而,斯密那只手最终变成马吉那只脚。

五、总结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随着经济思想的发展和变迁,农村信贷政策和发展战略也几经变迁,从早期的“政府主导”(government led)到后期的“市场驱动”(market driven),理论家和政策实践者们试图在“政府失败”和“市场失灵”的尴尬境地中寻找一条最优路径。“小额信贷”便在这一夹缝中跃入经济学家和政策实践者的视野,并因其特有的第三方优势以及与主流经济学的“市场发展观”相同,而得到了理论界和许多重要组织(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银行等)的一直推崇,并迅速被世界各地的政策实践者们复制和尝试。“小额信贷”既“亲穷人”又“亲市场”的运作模式重构了政府、小农和资本的关系,使得穷人和农村地区的发展这一重大命题闪现新的希望。然而,世界各地的实践表明,为了自身的可持续性,“小额信贷”同样面临着“成本、风险和社会目标”这一农村金融基本问题的挑战。不难设想,当小额信贷失败时,政府仍然是最后的买单人,因此,在以“市场驱动”的主流发展观中,政府一样不能全身而退。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从“小额信贷”运动的兴起到实现制度上的可持续发展,“微型金融”在模糊“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同时,也给主流经济学提出了新的挑战。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学院)

参考文献:

The economics of microfinance,Beatriz Armendáriz de Aghion and Jonathan Morduch,The MIT Press,2005;

Microfinance-Perils and Prospects, Jude L.Fernando, Taylor & Francis Group,2006.

The Microfinance Revolution:Sustainable Finance for the Poor,Marguerite S. Robinson,The World Bank, Washington, D.C.2002.

Collusion and Group Lending with Adverse Selection,Jean-Jacques Laffont,2000.

Commercialization and mission drift:the transformation of microfinance in Latin America, CGAP, Occasional Paper NO. 5, JANUARY 2001.

信贷市场论文第7篇

关键词:家族企业;制度环境;标准无保留意见;银行贷款

一、问题的提出

已有研究表明,民营企业(包括家族企业)受到较强的银行贷款融资约束。Fan,Wong and Zhang研究发现,中国的法律法规对待民营家族企业是不公正的,中国的金融部门不愿意向民营家族企业提供贷款[1]。江伟研究发现,国有银行对拥有“政治关系”的企业和没有“政治关系”的企业存在着差别贷款行为,民营家族上市公司相对于国有上市公司而言,获得的银行贷款期限更短[2]。本文收集的数据显示:上市家族企业银行贷款在企业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平均数不足20%,远低于国有上市公司的该财务指标值,表明民营家族企业银行贷款难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

Stiglize and Weiss的经典论文为民营家族企业贷款难现象提供了很好的理论解释[3]。他们认为,在贷款市场上,商业银行的期望收益取决于贷款利率和借款人的还款概率,商业银行不仅关心利率水平,而且关心贷款的风险。如果贷款风险独立于利率水平,在资金需求大于供给时,通过提高利率,商业银行可以增加自身收益。但是,如果商业银行不能观察借款人的投资风险,提高贷款利率将导致低风险的借款人退出市场、产生逆向选择问题,或者诱使借款人选择更高风险的项目、产生道德风险问题。结果是,贷款利率的提高可能降低(而不是增加)商业银行的预期收益。为此,商业银行宁愿选择在相对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拒绝一部分贷款需求,也不愿意选择在高利率水平上满足所有借款人的申请,信贷配给就出现了。信贷配给是站在商业银行的角度来讲的,如果从借款企业的角度看,就是银行贷款难问题。相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民营家族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使得民营家族企业成为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配给的主要对象,从而出现民营家族企业贷款难问题。

沿着信息不对称理论的研究思路,在会计研究领域,有较多学者研究会计信息披露对企业银行贷款的影响。孙铮、李增泉、王景斌研究发现,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会计信息都对公司贷款行为具有显著影响[4]。饶艳超、胡奕明研究发现,银行对借款企业的会计信息非常重视,银行债务契约中许多限制性条款是以会计信息为基础的[5]。这方面的研究文献较多,本文不赘述。

审计意见作为会计信息披露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它对企业银行贷款的影响也受到学者的关注。Estes and Reimer向200多位贷款主管寄发调查问卷,要求贷款主管根据附有无保留意见和违背GAAP保留意见的会计报表做出“最高贷款额”的决策,结果表明,不同类型的审计意见对贷款主管的“最高贷款额”的决策并无显著的影响[6]。Firth同样采用实验研究法,发现不同类型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对贷款有显著影响。具体研究结论是:(1)无保留意见相对于持续经营和资产计价两种保留意见,可以提高公司的“最高贷款额”;(2)违背GAAP保留意见相对于持续经营和资产计价两种保留意见,也可以提高公司的“最高贷款额”[7]。国内杨臻黛、李若山用实验研究的方法检验审计意见的决策有用性,实验结果显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较之于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公司获得银行贷款的可能性更低[8]。王少飞、孙挣、张旭采用现金——现金流量敏感性为融资约束的变量,对审计融资契约有用性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相对于国有企业,审计意见对非国有企业的融资约束缓解作用更为显著[9]。

不难看出,审计意见对企业银行贷款的影响,不论是理论研究上还是经验研究上,均没有取得比较一致的研究结论。这里存在着信号传递理论与披露制约理论之间的论争。信号传递理论认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信号显示效应,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能够作为一种可信的承诺,向商业银行传递信号,增强其财务报表的可信性,降低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但是,披露制约理论认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披露制约效应,被审企业为了获得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有可能披露对企业不利的信息,这样反而不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

笔者认为,要研究审计意见对企业银行贷款的影响,应该结合企业所处的制度环境(法制环境、金融市场化水平、政府干预程度)来考察,才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研究结论。为此,本文以2005—2009年我国上市家族企业为样本,研究了制度环境、审计意见以及这二者的交乘项对企业银行贷款的影响,发现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披露制约效应处于主导地位,但是,在法制环境较好或金融市场化水平较高的条件下,它又具有信号显示效应,在一定程度上抵减了披露制约效应。

二、理论分析与假设发展

(一)法制环境、审计意见与银行贷款

从法制执行层面上讲,中国各地区的法制环境存在较大差异。有的地区,法制得到了比较好的尊重和比较严格的执行;但是,有的地区,人们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比较普遍。这就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缪尔达尔所说的“软政权”现象。在“软政权”中,法律、制度都是一种软约束,都可以讨价还价,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有好处时可以执行、没有好处时可以不执行,有“关系”时可以执行、没有“关系”时可以不执行[10]。樊纲、王小鲁和朱恒鹏的研究表明,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法制环境较好,对投资者的产权保护程度比较高[11]。

在投资者产权保护比较好的法制环境下,企业产权得到尊重与保护,而产权是信誉的基础,这样企业就会比较重视企业信誉,对高质量的审计有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清洁审计意见),可以向商业银行传递一个正面信号,即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是高质量的,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而其他类型的审计意见(统称非清洁审计意见),亦可向商业银行传递一个信号,只不过这是一个负面信号,对企业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将产生不利影响。

在投资者产权保护比较差的法制环境下,企业产权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保护,“企业只有种草的积极性,没有种树的积极性”,不会重视企业信誉,自然也不会有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不同类型审计意见的信号显示效应减弱,披露制约效应起主导作用。相对于清洁审计意见,非清洁审计意见意味着企业更少披露负面信息,披露制约效应相对减弱,反而有利于企业维护良好的银企关系,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法制环境与审计意见对银行贷款的交互影响见表1。

为此,本文提出第一个研究假设:在法制环境较差的地区,上市家族企业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较强的披露制约效应,不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反之,在法制环境较好的地区,上市家族企业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一定的信号显示效应,一定程度上抵减了披露制约效应。

(二)金融市场化水平、审计意见与银行贷款

金融市场是实现货币借贷和资本融通、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交易活动的总称,是以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以及银行借贷资金市场为主要构成部分的一个系统。中国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各地区金融改革程度不同,导致各地区金融市场化水平不同。在商业银行之间竞争比较激烈、信贷资金分配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地区,金融市场化水平就比较高。樊纲、王小鲁和朱恒鹏的研究结论是,中国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金融市场化水平较高。

金融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改革比较深入,各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也更加激烈。因此,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会更多地考虑盈利目的而非政治目的。Diamond指出,在金融发达地区,商业银行能够有效地获得和传递借款企业的相关信息,能够有效地评价企业投资项目的质量,从而提高银行信贷资金利用效率[12]。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企业在相对较低程度上依赖“关系”以获得金融资源,审计意见的信号显示效应起主导作用。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向商业银行传递了正面信号,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而其他类型的审计意见向商业银行传递了负面信号,不利于企业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

金融市场化水平较低的地区,各商业银行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态势。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会更多地考虑政治目的而非盈利目的,而政治贷款主要依靠“关系”才能获得。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意见的信号显示效应减弱,披露制约效应起主导作用。相对于清洁审计意见,非清洁审计意见意味着企业更少披露负面信息,反而有利于企业维护“关系”,从而有利于获得银行贷款。金融市场化水平与审计意见对银行贷款的交互影响见表2。

为此,本文提出第二个研究假设:在金融市场化水平较低的地区,上市家族企业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较强的披露制约效应,不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反之,在金融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地区,上市家族企业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一定的信号显示效应,一定程度上抵减了披露制约效应。

(三)政府

干预程度、审计意见与银行贷款

在制度环境的几个因素中,政府干预这个因素最为复杂,因为政府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团体,很难用一种理论去解释它。“无为之手”理论认为,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自由竞争的市场可以导致社会福利最大化,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应该是一只无为的手,除了提供国防、治安、法律、制度规范这些公共物品外,不应该过多地干预经济生活和企业的经济行为。“帮助之手”理论认为,政府是善意的,政府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其目标是使社会福利最大化。政府干预是解决市场失灵的手段。“掠夺之手”(grabbing hand)理论认为,政府是由政府官员构成的一个组织,政府官员不会真正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相反,他们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政府权力越大,政府干预强度越大,政府官员的腐败问题越严重。

诺斯悖论也指出,国家是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安排,一方面,国家权力是保护个人权利的最有效工具,因为它具有规模效益,国家的出现及其存在的合理性,也正是为了满足保护个人权利和节约交易费用之需要;但是,另一方面,国家权力又是个人权利的最大和最危险的侵害者,国家权力不仅具有扩张的性质,而且其扩张总是伴随着侵蚀个人权利来进行的。在国家的侵权面前,个人是无能为力的。诺斯悖论其实就是对政府的“帮助之手”与“掠夺之手”的一种权衡。

不论政府是“帮助之手”与“掠夺之手”,只要政府强力介入经济生活,审计意见的信号显示效应就无足轻重,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意见的披露制约效应处于主导地位。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可能促使企业披露更多的对企业不利的信息,唤起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而其他类型的审计意见,意味着被审企业可以较少披露对企业自身不利的信息,反而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缓解贷款融资约束。政府干预程度与审计意见对银行贷款的交互影响见表3。

为此,本文提出第三个研究假设:在政府干预程度比较强的地区,上市家族企业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较强的披露制约效应,不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反之,在政府干预程度比较弱的地区,上市家族企业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积极的信号显示效应,一定程度上抵减了披露制约效应。

三、研究设计

(一)变量定义

1. 因变量。因变量为银行贷款比例(Leverage),银行贷款比例=(年初全部银行借款+年末全部银行借款)/(年初总资产+年末总资产)。

2. 解释变量。(1)市场环境(Environment),分别由以下三个变量构成,法制制度环境指数Lawindex。其数值来源于樊纲、王小鲁和朱恒鹏编制的《中国市场化指数》(2010)中的“市场中介组织和法律制度环境”指标数值①;金融市场化水平指数Financeindex,数值同样来源于樊纲等编制的《中国市场化指数》中的“金融业的市场化”指标数值②;政府干预指数Govindex,其数值同样来源于樊纲等编制的《中国市场化指数》中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指标数值③。(2)审计意见(Audit),本变量为二分变量,当上市家族企业获得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时,Audit取值为1,反之,当上市家族企业获得除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审计意见(统称为非清洁审计意见)时,Audit取值为0。(3)市场环境与审计意见交乘项(Denvironment* Audit),用来检验不同市场环境下审计意见对企业银行贷款的影响。

3. 控制变量。(1)行业虚拟变量(Industry),用来控制行业因素对银行贷款比例的影响。已有研究表明,公司所处行业不同,其银行贷款比例会存在差别。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除去金融行业后,行业为21类,以农业类上市公司为参照系,设置20个行业控制变量。(2)年份虚拟变量(Year),用来控制宏观经济对银行贷款比例的可能影响。在经济比较景气的年份,上市公司受到的银行贷款约束往往较低;反之,在经济不景气的年份,上市公司受到的银行贷款约束往往较强。本文选取样本的时间是2005—2009年共5个年度,以2005年为参照系,因此有4个年度虚拟变量,各变量定义见表4。

(二)研究模型

为了验证以上三个研究假设,本文构造如下回归方程:

上述模型的设计原理是:市场环境较差(法制环境较差、金融市场化水平较低、政府干预较强)条件下,审计意见对企业银行贷款的影响由系数“α2”来捕捉;而市场环境较好条件下,审计意见对银行贷款的影响由系数“α2+α3”来衡量。

四、实证研究过程与结果

(一)样本选取

以2005—2009年所有民营上市公司作为初选样本,全部样本取自国泰安《中国民营上市公司数据库(2010)》。根据研究目标,对初选样本执行了如下筛选程序:

第一步,根据“实际控制人类型”字段,保留实际控制人是“自然人或家族”的样本,剔除实际控制人是“国家控制”、“员工持股或工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公众持股”、“其他”的样本。在此基础上,剔除自然人之间非血亲或姻亲的样本。个别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公司,自然人人数较多,相互之间没有血亲或姻亲关系,不符合家族企业的涵义,故剔除掉,这样就可以将上市家族企业与一般的民营企业区分开来。

第二步,根据“上市日期”字段,剔除2000年及以前上市的民营企业。之所以这样处理,是因为旧的《证券法》不允许自然人直接持股比例超过0.5%,这项制度安排使得2000年及以前上市的家族企业被迫采取非家族企业的形式。

第三步,根据“实际控制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比例”字段,剔除实际控制人控制权不足10%的样本。控制权又称表决权,该数据控制权的计算采用La Porta,Lopez-de-Salinas,Shleifer[13]和Claessens,Djankov and Lang[14]的计算方法,即为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股权关系链或若干股权关系链中最弱的一层或最弱的一层的总和。

第四步,剔除ST、S*ST样本、金融行业的样本以及相关数据缺失的样本。本文还采用Winsorize方法,将1%以下和99%以上的数值分别替代为1%和99%的取值,以剔除极端值对计量分析的影响。这种处理方法与谭劲松、陈艳艳、谭燕等文献的处理方法一致[15]。最后得到731个样本,其中:2005年70个,2006年92个,2007年149个,2008年174个,2009年246个。

(二)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5是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表,从中可以看出,银行贷款比例的均值与中位数分别是0.19、0.18,审计意见的均值与中位数分别是0.96、1,三个计量市场环境指标的均值与中位数分别是9.37、9.07,9.67、9.97,9.42、10.02,这些变量的均值与中位数比较接近,表明变量的数值分布基本上呈正态分布。

(三)回归结果分析

1. 就法制环境、审计意见对上市家族企业银行贷款影响而言:(1)法制环境在5%显著性水平上与银行贷款负相关,表明法制环境越好,上市家族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越少。一般而言,从理论上讲,法制环境越好,对投资者的产权保护程度就越高,可以刺激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显然实证检验结果与理论预期不一致,可能的原因是,家族企业是一个正式契约与非正式契约的结合体[16],在家族企业中既有正式的契约治理,又有非正式的关系治理。法制环境改善,有利于正式契约治理,但不利于非正式的关系治理,只要法制环境作用于正式契约治理给家族企业带来的边际收益没有超过法制环境作用于非正式契约的关系治理所产生的边际成本,法制环境提升的好处就没有从总体上显现出来,从而表现出法制环境越好,家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越难这一现象。(2)审计意见在5%显著性水平上与银行贷款负相关,表明上市家族企业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并不有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披露制约效应处于主导地位。(3)法制环境与审计意见的交乘项在5%显著性水平上与银行贷款正相关,表明在较好的法制环境下,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一定的信号显示效应,能在一定程度上抵减其披露制约效应,研究假设一得到验证。

2. 就金融市场化水平、审计意见对上市家族企业银行贷款影响而言:(1)金融市场化在1%显著性水平上与银行贷款负相关,表明金融市场化水平越高,上市家族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越少。从理论上讲,金融市场化水平越高,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低,越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可是,实证检验结果与理论预期不一致,可能的原因是,金融市场化水平提升,有利于家族企业的正式契约治理,但不利于其非正式契约的关系治理,只要金融市场化水平作用于正式契约治理给家族企业带来的边际收益没有超过金融市场化水平作用于非正式契约的关系治理所产生的边际成本,金融市场化水平提升的好处就无法从总体上显现出来,从而表现出金融市场化水平越高,家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越难。(2)审计意见在5%显著性水平上与银行贷款负相关,表明上市家族企业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并不有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披露制约效应处于主导地位。(3)金融市场化水平与审计意见的交乘项在5%显著性水平上与银行贷款正相关,表明在金融市场化水平较高的条件下,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一定的信号显示效应,能在一定程度上抵减其披露制约效应,研究假设二得到验证。

3. 就政府干预、审计意见对上市家族企业银行贷款影响而言:(1)政府干预与家族企业银行贷款在统计意义上没有显著关系 ,政府表现为一只“无为之手”。(2)审计意见以及政府干预与审计意见的交乘项对家族企业银行贷款没有显著影响,表明在政府干预下,审计意见无足轻重,研究假设三没有得到验证。

(四)进一步分析

为了检验本文研究结论的可靠性,本文对家族企业的银行贷款进行了重新定义,分别定义为短期银行贷款比例与长期银行贷款比例。短期银行贷款(Sbank)=(年初短期银行借款+年末短期银行借款)/(年初总资产+年末总资产)。可以看出,当因变量为短期银行借款时,尽管相关变量的系数值有所改变,但没有改变正负号,相应的t值有所改变,显著性水平保持不变或提升④,因此,研究结论不变。

长期银行贷款(Lbank)=(年初长期银行借款+年末长期银行借款)/(年初总资产+年末总资产)。当因变量为长期银行借款时,市场环境(法制环境、金融市场化水平、政府干预)、审计意见以及二者的交乘项对长期银行贷款没有显著影响,表明本文研究结论不适用于长期银行贷款。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以中国上市家族企业为样本,结合企业所处的制度环境(法制环境、金融市场化水平、政府干预程度),研究了制度环境、审计意见以及二者的交乘项对企业银行贷款的影响。研究发现:

1. 法制环境、金融市场化水平与企业银行贷款显著负相关,表明上市家族企业所在地区法制环境越好,或金融市场化水平越高,家族企业的银行贷款反而越低。一般认为,法制环境越好,意味着投资者产权保护程度越高,金融市场化水平越高,商业银行与借款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低,这些都应该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实证研究与理论悖论的原因是:家族企业是一个正式契约与非正式契约的结合体,在家族企业中既有正式的契约治理又有非正式的关系治理,法制环境改善或金融市场化水平提高,有利于正式契约治理,但不利于非正式的关系治理,只要法制环境或金融市场化水平作用于正式契约治理给家族企业带来的边际收益没有超过法制环境或金融市场化水平作用于非正式契约的关系治理所产生的边际成本,法制环境与金融市场化提升的好处就没有从总体上显现出来,从而表现出法制环境与金融市场化银行贷款悖论。研究发现,政府干预对上市家族企业银行贷款没有显著影响,在这方面政府表现为“无为之手”。

2.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法制环境与金融市场化水平较低,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积极信号显示效应处于附属地位,披露制约效应处于主导地位,即无保留审计意见促使企业披露更多对企业自身不利的信息,从而不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

3. 法制环境较好的地区,或金融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地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一定的积极信号显示效应,部分抵减了其披露制约效应。

进一步研究发现,审计意见主要对企业短期银行贷款产生影响,对长期贷款不构成影响,即商业银行在长期贷款授信时不关注借款企业的审计意见类型。

本文研究结论的政策含义是:法制环境的改善或金融市场化水平的提高,对家族企业的积极影响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审计意见只有在较好的法制环境或金融市场化水平较高的环境下,才有一定的信号显示效应。这为政府有关部门完善上市家族企业会计信息监管法规提供了理论依据,对于完善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保护家族企业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注释:

①他们利用多元统计主成分分析法将“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对生产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四个指标综合而成,数值越大,则表明该地区法制水平较高。

②他们利用多元统计主成分分析法将“金融业的竞争”、“信贷资金分配的市场化”两个指标综合而成,数值越大,表明该公司地区金融市场化程度较高。

③他们利用多元统计主成分分析法将“市场分配经济资源的比重”、“减轻农民的税收负担”、“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减轻企业的税外负担”、“缩小政府规模”五个指标综合而成,数值越大,则表明该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对经济干预较低。

④法制环境以及法制环境与审计意见交乘项由原来的5%水平上显著变为现在的1%水平上显著,金融市场化水平与审计意见的交乘项由原来的5%水平上显著变为现在的1%水平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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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市场论文第8篇

论文题目《中国工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问题分析》

一、课题来源

20世纪70年代以来,信贷资产证券化就成为了金融创新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的逐步转变,它已经成为了我国现代经济生活中的普遍现象,现如今,它已经不仅仅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成为了沟通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步伐逐渐加快,与其相关的业务与产品也在日趋完善。但是与国外相比,我国还存在严重的缺陷。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逐步加快,我国进一步加强对其的应用就势在必行。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至今,任面临不少问题,有的是历史问题,有的是新形势下产生的新问题。面对当前激烈的竞争环境,许多金融机构都在寻求新的盈利模式,尤其商业银行在资产证券化方面寻找到了新的突破口,信贷资产证券化,降低了融资成本,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分散了风险,增加了服务费收入,增强了商业银行的竞争优势。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及亚洲新兴市场国家相比,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远远落后。在我国加强对信贷资产证券化尤其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将对工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问题加以分析。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信贷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工具,它可以有效解决银行投资资金短缺,储户存款居高不下,投资渠道有限之间的矛盾;可以使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的流动性增强,从而改善资产质量,缓解资本充足的压力;可以使资金来源更为广泛,从而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可以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从而使资金流动更为便捷。正是具备了这些优点信贷资产证券化才成了大多数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选择之一,使其得以迅速发展。

与美国欧洲等具有发达金融市场的国家相比,中国对于资产证券化的研究相对较晚,对于它的理论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但真正从理论走向实践则是本世纪初期。2005年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启动。国家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分别进行了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试点。随后,国内多家银行纷纷试水资产证券

化,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有了长足的进步。

我国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巨大的潜力。与发达国家规模庞大的资产证券化市场相比,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非常弱小。信贷资产证券化处于试点阶段。产品的发行量和存量都非常少,在整个金融市场中的占比微乎其微。但是,无论从供给面来看还是从需求面来看,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都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供给方面,规模巨大的银行的信贷资产可以作为证券化的基础资产。需求方面,发展资产证券化市场上应存在对资产证券化有主动需求的投资者。探讨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为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提供指引。

我国商业银行在长期经营过程中,普遍存在资产流动性差,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资本充足率低等突出问题。在参考国外商业银行资产经营方式及经营技术的经验后,信贷资产证券化被认为是一种能有效解决以上问题的手段。

当前,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已经取得了重大突破,商业银行对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已达成了共识,国内学者们也专门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理论及实施做了系统的研究,取的了积极成果。但出于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的复杂性,加之银行风险管理手段不足等各方面的因素,信贷资产证券化面临着重重挑战。因此,加强对信贷资产证券化问题的研究,规范和化解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问题,对推动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以及整个国家经济、金融的健康发展,促进金融与国民经济的协调与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三、国内外的学术动态及本课题的主攻方向

我国国内对资产证券化的讨论最早应始于1995年,其后几年的研究几本局限于对资产证券化这种现象作基本认识。从1999年开始,我国对证券化的研究和关注开始逐渐增多,关注的角度从最初的国外经验转为对中国实施客观条件的分析:研究范围也逐渐变广,开始延伸到会计法律等领域,对资产证券化,对我国宏观经济环境的作用及如何发挥其作用也进行了探讨。

涂永红,刘伯荣(2012)通过分析国外及香港地区的经验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的具体操作进行了设计和构想。耿明斋,郑帆(2013)对信贷资产证券化进行了研究,认为有利于增强资产的流动性,提高银行总体盈利水平及优化资源配置,增进银行资产安全性等作用。于凤坤(2012)对信贷资产证券化原理进行了系统阐述,并全面论述了信贷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经济领域中的作用。对如何利用资本市场,运用资产证券化机制,处理和解决我国国有银行不良资产进行了深入探讨。孙泰军(2013)以资产证券化效率为核心,系统论述了如何提高资产证券化的金融效率及如何建立提

前偿付风险防范机制。同时对定价方法与效率的关系进行了论证。

张超英(20XX)从理论角度分析了信贷资产证券化动因的七个假说包括监督技术假说,管制税假说等,他还从宏观货币政策的角度:(1)证券化有利于缓和货币供给的增长,可以先将一定的贷款资金运用减出银行部门再增加新的贷款资金运用从而缓和资金来源下的存款货币供给。(2)证券化因素的作用提高了货币流通速度,进而使得关于货币市场均衡的相关参数发生变化,使市场效率得到提高。

国外对于资产证券化的研究已经有了许多成熟的经验和较科学的理论,非常值得我国借鉴。Thomas(2012)分析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财富和风险转移。Obay(2013)通过对美国200家银行资产证券化数据研究指出资本充足率与资产证券化水平不相关。Dionne等(2013)对加拿大银行样本进行分析发现资产证券化会降低银行风险资本率,给银行带来破产风险。喻国平(20XX)系统性的研究了银行利用资产证券化优点。

Steven L.Schwartz《结构金融资产证券化原理指南》(20XX)是资产证券化的经典著作。在其最新第三版《结构金融资产证券化原理指南》(2013)中阐述了资产证券化破产隔离、真实销售和信用增级原理,准确解读了资产证券化实践中的税收、会计、监管和跨国证券化问题。

Giannini,Alberto和Preventative(2013)认为资产证券化将银行资产负债表的信贷风险转移到市场。因此有必要加强对银行资产的管理,其中之一就是提高银行的透明度。他们认为虽然资产证券化使得以次级抵押贷款为基础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再是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内容,但是这也使得金融风险通过SPV不断地向市场扩散。Gustavo Suarez(20XX)认为资产证券化在降低商业银行资本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加剧而不是分散了商业银行风险。

国外资产证券化研究始于基本原理、动因以及作用研究,目前则主要集中于资产证券化定价分析、风险管理以及对资产证券化理论和实践的反思。但对资产证券化实施过程中风险的研究以及对资产证券化理论和实践的反思多停留在技术层面,偏重定量分析,缺乏定性分析,特别是缺乏对资产证券化风险的根本性认识。

本课题的主攻方向是:对我国工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

四、阅读的主要文献

[1]涂永红,刘柏荣著.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M]. 中国金融出版社,2012

[2] 王中.资产证券化风险隔离机制法律问题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2

[3] 张添一.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信用风险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 2013

[4] 欧敏睿.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会计问题研究[D].湖南大学 20XX

[5] 朱宇畅.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实践状况分析[J].财经界(学术版). 20XX(01)

[6] 朱宇畅.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实践状况分析[J].商场现代化. 20XX(16)

[7] 林国梁.我国资产证券化法律关系及适用问题研究[D].复旦大学 2013

[8] 王晖.基于结构融资视角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D].山东大学 2013

[9] 李彬.美国资产证券化发展历程及对我国的启示[J].财政监督. 2013(16)

[10] 李媛媛.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 2013

[11] 贾晶.从美国次贷危机反观中国住房抵押资产证券化问题[J].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3(03)

[12] 刘蕾.华尔街进入监管新时代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正式立法[J]. 中国金融家. 2011(08)

[13] 李佳,王晓.试析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功能在次贷危机中的作用[J]. 华北金融. 2012(02)

[14] 马立珍.试析资产证券化的特殊功能[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0

[15] Deming Wu,Jiawen Yang and Han Hong,Securitization and banksequity risk[J],Journal of Financial Services Research,2011.

[16] Haensel Dennis, Krahnen Jan Pieter. Does Credit Securitization Reduce Bank Risk?Evidence from the European CDO Market[J]. SSRN Working paper,2007.

五、研究内容

本文一共有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概述。第二部分,结合数据等分析我国工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现状。第三部分,工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针对工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存在的问题的提出自己的建议。

1 信贷资产证券化概述

1.1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内涵

1.2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参与主体及操作流程

1.3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2中国工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

2.1工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

2.2工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特点

3 中国工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中存在的问题

3.1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

3.2 缺乏与资产证券化相配套的外部法律环境

3.3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不高

3.4 风险评级的基础数据和技术条件不足

3.5 证券化信息披露不规范

4 推进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建议

4.1 完善法律体系、健全实施细则

4.2 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4.3 丰富基础资产的种类

4.4 增强信用评级能力、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

4.5 培养合格机构投资者

4.6 建立政府支持的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

六、途径及进度

途径:主要是通过在图书馆,互联网的电子书和室查阅相关的期刊文献以及从各大金融网址下载的数据来了解这个论题发展的动态,使用图书馆的电子资源增进对这个论题的认识,并通过和指导老师一起探讨进一步深化理解本论题。

进度:

1、20XX年11月15日前:搜寻文献,完成外文翻译,交指导老师。

3、2017年1月30日前:提交论文初稿,期间将论文初稿交指导老师批阅。 4、2017年2月25日前:提交论文二稿,期间按指导老师意见进行修改。 5、2017年4月30日前:在老师指导下,学生修改至少三稿完成正文定稿。 6、2017年5月10日前:交毕业论文正本,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装订论文 7、20XX年5月22日前:指导教师将评阅好的毕业论文交教研室。

8、20XX年5月24日:开始形式审查,上网查询。

9、20XX年5月25日:交叉评阅。

10、2017年6月2-3日:答辩 2、20XX年12月15日前:交开题报告正本,质量达到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