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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赏析八篇

时间:2022-09-07 17:28:25

森林防火法律法规

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第1篇

关键词:新常态;森林防火预防;方法

中图分类号:S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09017002

1 引言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在相当一段长的时间内,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以牺牲自然资源为代价,这种发展是不科学的。为此,我国实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加快林业发展,逐步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通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生态治理工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随着森林面积逐年的增长和近年极端灾害性天气的增多,森林火灾的威胁越来越大,森林防火预防工作也越来越重要。

2 森林火灾的危害

森林火灾不仅能烧死林木,降低林分密度,破坏森林结构,同时还会引起树种演替,林分被价值低的灌丛、杂草替代,降低森林利用价值。被烧伤的林木生长衰弱,森林害虫大量衍生,形成森林病虫害,加速林木死亡。森林大火会造成大面积林木死亡,造成林地,降低森林对水土的保持和涵养水源的能力,引发滑坡、泥石流、洪涝和干旱等自然灾害的发生。森林火灾严重的还会烧毁林区的各种生产、生活设施,威胁林区内的村,危及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还会烧死或驱走珍贵的野生禽兽。森林火灾发生后会产生大量烟雾,污染空气环境。此外,扑灭森林火灾还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影响工农业生产。严重时还会造成人身伤亡,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总之森林火灾后,森林生态环境发生急剧变化,天气、土壤和水域等森林生态都会受到影响,失去平衡,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才能得到恢复。对森林生态环境,林区人民群众安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3 新常态下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工作的作用

为了追逐经济发展速度,不少项目忽视生态环境的安全,盲目发展,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小的破坏。要扭转目前的状况,除加大生态环境的治理修复,加大营造林外,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工作,对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生态建设成果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新常态下,森林防火预防工作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发展林业

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由于盲目追求经济高速增长,很多人为了谋求最大经济利益而不惜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砍伐大量的森林资源,给我国林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国家加大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结合营、造林的不断发展,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取得了不错的成果。然而如果森林火灾多发、频发,当地数十年的造林成果就会毁于一旦。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工作,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降低森林火灾对森林资源和林业发展造成的严重破坏。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工作对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发展林业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2]。

3.2 促进林业经济发展

对于一些林地面积大,对森林资源依赖性高的地区,林业经济是当地最主要的经济收入。林区群众大多靠养殖业、林下种植业和林副产品采集为主要经济来源。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产生了很多林业新兴产业,依托森林资源,发展相关附属林业产业经济。例如: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产业带动当地餐饮业、住宿等行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群众收入。如果发生森林火灾,将会给当地赖以为生的森林资源造成巨大的破坏,从而对主要经济来源和经济增收基础造成严重影响。由此可见,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工作,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可以促进林业经济的发展[3]。

4 新常态下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工作的方法

通过前文的研究可知,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工作对于我国林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针对于此,本文现提出如下几种在新常态下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工作的方法。

4.1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机构,开展综合治理

森林防火是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光靠林业主管部门是无法做好此项工作的。《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要设立森林防火机构,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落实乡、村、社和林区企业、林权所有者森林防火责任,依靠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治,自防自救。

4.2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利用电视、宣传标牌、村民会议以及在中、小学开设森林防火知识课程等方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不断提升森林防火覆盖面。同时,通过森林公安侦破的森林火案,在案发地采用流动法庭公审、公判,提高震慑力,促使全民爱林、护林成为自觉行动。

4.3 加强森林防火监测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强化火源管理

建设合理分布的t望塔和利用先进的技术,建设林火野外视频监控系统,增强t望和火源监测。根据数据统计,80%的森林火灾都是因农事用火引发。针对这种情况,可采用农事用火电话申报,传真审批的方式,在有防范措施,专人监管的情况下依法安全用火,既方便了群众,又管控住了火源。聘请巡山护林员,在森林高火险期加大人工巡护力度,加大农事用火和野外用火的管控,减少火灾隐患。

4.4 因害设防,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开展预防工作

根据不同的的地区和不同的森林结构,开展有效的前期预防工作。如在西南(云南、凉山州、攀枝花市)云南松林区,在进入森林防火期前,气温较低时段,对高火险林区开展铲、烧森林防火隔离带,开展计划烧除,清除林下可燃物的措施,降低灭火难度,减少火灾发生。在干热河谷地区,营造阻燃植被,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1]。

4.5 完善森林防火A防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治火。

在新常态下,我国制定了森林防火预防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受于我国法律体系的限制,当前森林防火预防相关法律法规依旧不够健全,而且对于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也不够。基于此,国家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森林防火预防法律法规,针对我国国情来修定出适应我国新常态的森林防火预防法律法规,实现依法治火。

4.6 制定科学的森林防火预防管理制度

要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工作,相关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各地林业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制定出科学的森林防火预防管理制度。按制度对火源进行管控,从而减少森林火灾隐患。

4.7 强化追责,确保森林防火预防措施落实

当前我国部分地区虽然已经制定出相对完善的森林防火预防制度,但是相关工作人员却没有将森林防火预防措施落到实处。政府部门要制定严格的问责机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来规范相关从业人员,严格履职尽责。一旦发现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按规定严惩,确保预防措施的落实。

4.8 提升森林防火预防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要把森林防火预防工作做好,必须要有大批综合素养较高的工作人员来完成,提升森林防火预防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也直接决定着森林防火预防工作的质量。各地林业部门必须要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考核合格后上岗,森林防火预防工作人员要懂得必备的专业法律知识,掌握科学、有效的森林防火预防措施。同时,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严打职务违法犯罪,提高工作成效。还应为森林防火预防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逐步提高他们的工作待遇,解决森林防火预防工作人员后顾之忧,激发工作的积极性。

4.9 通过现代科技来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工作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森林防火预防技术也有了很大的进步。如何利用好现代科技来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工作,这是林业部门要切实考虑的问题。为此,林业部门要做好与航空部门、天气预报部门以及相关技术科研部门的对接工作,合理使用先进森林防火预防技术。实现森林防火预防工作的全面提升,提高森林防火预防部门的综合能力[5],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避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减少森林资源的损失。实现森林防火预防的目标完成。

5 结语

通过研究可知,在新常态下,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工作对于我国林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针对当前我国森林防火预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本次研究提出了,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机构,开展综合治理。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加强森林防火监测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强化火源管理。因害设防,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开展预防工作。完善森林防火预防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治火,制定出科学的森林防火预防管理制度,做好森林防火预防措施落实工作,提升森林防火预防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通过现代科技来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工作等森林防火预防措施。未来随着我国森林防火预防工作的进一步完善,相信通过林业的发展,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会逐步好转,实现生态文明的战略目标。

参考文献:

[1]马志贵,刘金锡.林火生态与计划烧除研究[J].四川省林业科学院、四川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罗永生,段金勇.灵寿县多措并举抓好冬季森林防火工作[J].河北林业,2016(12):68~69.

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第2篇

责任目标

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总目标是不发生森林火灾或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责任内容

1、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为该村森林防火的责任人,负责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在森林防火期间,落实各相关责任人抓野外火源管理、违章用火查处、火灾扑救的“三包”责任制。各村和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要建立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

2、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队伍。①各村(场)要组建一支15—20人的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扑救队伍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②要配备1—2人的兼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3、加强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教育。①各村(场)应制定和完善护林防火公约,组织群众学习,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识;积极对中小学生开展森林防火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森林防火意识,保护森林;②一年开展两次以上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林区日常用火、管火和灭火的基本知识,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森林火灾造成的环境和社会危害以及做好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使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乡规民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③在乡、村主要路口、重点地带、主要景区景点等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④落实上级布置的森林防火安全宣传各项工作任务。

4、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工作。①强化野外火源管理,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章用火;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不定期开展森林防火隐患大排查,督促林区经营单位开设防火隔离带;③实行疏堵结合的野外火源管理机制,积极组织引导农民开展林缘田边可燃物计划烧除,解决森林防火与农民生产用火矛盾;④建立智障人员的监护制度,杜绝上山玩火;⑤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要组织护林员巡山护林,做到“见烟查,违章罚”;⑥细化落实森林火险等级响应机制,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5、严格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在森林防火期间,乡、村两级要加强值班,强化火情监测,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查明原因,掌握动态,及时准确上报。

6、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发生森林火灾,乡林业站、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应在第一时间带领村(场)扑火队赶赴现场组织扑火;乡应急分队队员集中待命;明火扑灭后,应组织人员对火场进行清理、看守,严防复燃。

7、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各村要发动群众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从快从严打击犯罪分子。

8、造林更新。发生火灾的村要及时采取更新造林措施,恢复火烧迹地森林植被。

责任考评

各村(场)森林火灾面积要求,过火率、受害率必须控制在0.3‰以内。

1、奖励办法:以村(场)为单位,按林业用地面积分二等。2万亩以上奖励300元,2万亩以下奖励200元,具体奖励办法:全年实现无火灾的全奖;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的不奖不罚。

2、处罚标准:以村(场)为单位,按林业用地面积分二等。具体罚款办法: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0.3‰—1.0‰的全罚;1.0‰以上的加倍处罚。受罚单位的村(场)领导和主要负责人也要相应受罚,罚款基数为100元,处罚对照上述办法计算。

单起森林火灾面积(含荒山)在15亩以上的,每起罚款2000—3000元,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重伤的,罚款3000元。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发生一起火警罚款100元,每超一起加罚200元。罚金一律上交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森林防火专项经费。

3、领导责任。单起烧山面积在15亩以上或造成人员伤亡的要追究领导责任,由有关领导向森林防火指挥部写出书面检查报告。

检查考核制度

1、年度按责任状进行检查考核评比,由乡政府核定兑现。奖金主要用于奖励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

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第3篇

今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经济增长,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大力营造宣传教育声势,全方位,多角度,加大依法治火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高标准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切实增强群众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自觉性,不断强化森林防火工作的群防群治基础,努力开创社会化森林防火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内容

1、着力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狠抓法规制度建设。各地要认真对照《森林防火条例》,强化依法治火的宣传力度,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森林防火组织机构,积极推进森林防火事业科学发展,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各地要切实把《条例》等有关法规作为今年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务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强化安全和警示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各地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强化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意识。要充分依靠各部门力量向林区群众广泛宣传生产、生活用火和防扑火知识,突出宣传安全用火、紧急避险常识以及在林区内违规用火的危险性和发生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切实提高全民的防范意识。要把森林防火宣传融入到当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努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防火氛围。既要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的先进单位、典型人物和事迹,起到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又要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例、人员处理和违章用火行为,发挥应有的教育警示作用。3、完善森林火险预警机制,拓宽防火宣传渠道。镇防火指挥部在接到县防火指挥部火险等级后,及时到各村、各单位。各单位依据火险等级,指导林区群众科学用火、合理用火,避免在高火险时段野外用火,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在宣传过程中,要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结合实际,拓宽渠道,积极研究适应本地的宣传手段,切实做到不留死角。

(二)重点时段

1、进入春、秋防火期前的动员教育。2、春、秋入山采集、旅游和备春耕农业生产暨秋收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宣传教育。3、国家法定假日期间的宣传教育。4、防火期内出现持续高火险天气等特殊时段的超常规宣传教育。

(三)重点工作

1、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和我县“八严一强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丰富宣传内容,层层组织召开会议,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和思想发动,提高全民主动参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2、继续抓好《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全面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努力提高运用《条例》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务。3、巩固、提高“彩旗工程”建设质量。在认真吸取、借鉴外单位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按照“五个统一”标准,保证密度、质量,进而在全镇形成浓厚的森林防火警示氛围。4、加大对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2119”和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的宣传力度,知晓面达到100%。5、3月15日至4月15日、9月15日至10月25日为全镇春秋两季森林防火宣传月,大造声势,营造氛围。6、认真落实“县森林防火规定”、“火险预警分极标准和防御指南”、“十户联防联保责任书”、“确权林地森林防火联防联保责任书”的入户签订工作。7、防火期前,全面维护、扶正、刷新原有宣传警示物、宣传牌(碑),有条件的要适当增设。8、以村、屯、农贸市场、大集的宣传教育。9、以中、小学校为组织单位,组建5支宣传队,深入市场、村屯、家庭开展社会宣传及家庭宣传,扩大宣传教育层面。10、充分发挥村、屯广播喇叭的宣传作用,指派专人(村干部)适时广播,森林防火警示信息,随时提醒村民注意防火,山火家火一齐防。11、充分利用宣传板报、村务公开专栏,书写森林防火标语等内容,告之村民防止火源进山。12、抓好对特殊人群的宣传工作。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加大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监管;对受传统习惯影响较深的中老年人,采取引导、警示的方式进行;对中小学生采用课堂和板报宣传的方法,全面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13、针对林改新特点,组织林农、山菜收购点、散收户认真学习、宣传有关防、扑火知识,把住入山火源源头。14、对偏远的生态沟、散居户组织护林员、防火员开展送法上山活动划片承包,落实责任区,尽量消除死角。15、组建摩托车宣传队。充分发挥公益林管护员作用,将摩托车安装功放器和扩音喇叭,组织公益林管护员驾驶摩托走街串户、翻山越岭进行宣传。16、镇广播站要充分利用农村有线电视网络优势,适时播放森林防火规定、滚动字幕、领导讲话,确保宣传教育面达到100%。

三、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步骤

(一)防火期准备阶段

1、结合春防动员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宣传工作。2、组织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文件、政策和法规。3、做好宣传设施设备维护和各类非固定宣传物布设前的准备工作。做好《森林防火命令》张贴工作。4、组织村社干部和护林员逐村、逐社、逐户检查、落实“县森林防火规定”和“十户联防联保”、“确权林地森林防火联防联保责任书”的入户签订工作,凡未送达到户的,清明节前必须到位。镇防火指挥部将深入农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全镇通报批评。

(二)防火期实施阶段

1、全面启动各种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掀起春、秋防火工作动员高潮。要围绕《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2014年森林防火命令》、《县森林防火规定》、《县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分级标准及防御指南》等有关法律、规章,大力开展全民防火、依法治火的宣传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强化林区群众的法律观念。2、要做好“彩旗工程”的布设工作和“12119”森林火情报警电话的宣传工作。3、全力做好农事用火宣传教育工作。大力组织动员林内单位和群众在森林防火期前,将森林防火区内的农用秸秆提前移出、回运、清理工作,做到既满足群众用火和备耕需求,又遵纪守法,提前消除火灾隐患的目的。4、开展“清明节”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倡文明祭祀,坚决避免因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5、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森林防火期内经常进行检查,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隐患以及森林防火责任事故和查处结果进行曝光,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防火期重点时段

1、开展紧要期防火宣传活动,加强对入山人员野外用火和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防止野外用火的发生。2、做好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3、大力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有关扑火知识、安全常识以及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规定与典型案例分析。

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第4篇

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森防法规,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和广大军警民的森林防火积极性,严防各类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县丰富的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达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的目的,特制定本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各级森防组织

各乡(镇)、农场、驻军、养护段、县林业开发公司,在现有的基础上应进一步调整充实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领导和负责本区域森林防火工作,由各自主管领导担任指挥长,成立相应森林防火指挥部,建立扑火突击队,制定出本单位的森防措施,并及时上报察隅县森防指挥部办公室,实行行政领导森防工作一体化责任制,各级森防组织应认真履行职责,开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划分、明确森防责任区段

我县林区以各乡(镇)、农场、驻军、养护段、县林业开发公司为单位,按管辖范围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对有争议的地段,由县森防指挥部出面会同相关单位协调解决,并在县森防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凡各乡(镇)境内驻军、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区引起的森林火灾、火警均同时记入各乡(镇)的考核奖惩指标,实行双重处罚。

三、坚持实行森林防火紧要期制度

2004年11月15日至2005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2004年12月15日至2005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紧要期,森林防火紧要期内坚决杜绝一切火源入林,严格控制入林活动。

对于林区群众有特殊情况确需入林的,须经当地森防组织同意后统一登记备案,在当地护林员检查监督下,由行政村统一组织方可入林。在防火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森防法律、法规和《察隅县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入林活动强化火源管理的通告》,并严格遵守以下用火十不准规定,否则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一)不准在林内吸烟;

(二)不准小孩上山入林玩火;

(三)不准闲游人员在林内玩火用火;

(四)不准在林缘附近的田埂、草地上烧火、煮饭;

(五)不准在林内打火把行走;

(六)不准烧山驱兽,烧火驱蜂和烧草造肥;

(七)不准在林内设窑烧炭;

(八)不准在林内随意燃烧香火;

(九)不准在林缘和林内烧火取暖;

(十)不准烧荒,烧地,严禁毁林开荒。

对潜伏隐患的重点林区、地段、沟口实行专人看护等特殊防范措施,重点保护。

四、加强森防宣传教育力度

各森防组织在每年森防宣传月期间,要配合林业部门,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森防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拓宽宣传面,巩固宣传成果。

五、认真负责,协调行动

我县执行森林防火工作一票否决权制度,县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和乡镇领导班子工作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晋职晋级的依据之一。

各级森防组织应主动积极配合林业部门、护林员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和森防工程设施的行为。

凡因不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规、不按照规章预防、扑救措施不得力、不报告和不制止纵火行为或不积极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火警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管理范围,追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森林资源损失,按情节轻重,给予部门负责人党纪或政纪处分。

六、时刻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森防组织应及时动员和组织足够的扑火力量,调派车辆和物资,及时上报县森防指挥部,迅速奔赴火灾现场,全力扑救,力争做到有火不成灾,将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同时要积极向公安部门提供线索,协助查处案件。

七、奖惩办法与标准

(一)奖惩办法:

我县按2004年11月15日至2005年11月14日为一个年度计算奖惩标准。

各乡(镇)罚金由县财政局在该乡(镇)财政包干预算经费中收缴,个人从财政拔发工资中扣除,其他有关单位在下年度召开森防会议上直接兑现,罚金统一留转县森防指挥部办公室,用于森林防火开支。每年奖惩兑现情况由县森防指挥部办公室承办,并给予通报。

(二)各森防组织奖惩标准详见附表。

八、各森防组织应依据有关森防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参照本责任状与各自下属部门签定责任状,组建下一级森防组织,建立扑火突击队,并及时报县森防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九、有效期限

本责任状的有效期限为2004年11月15日至2005年11月14日,本责任一式二份,一份留存县森防指挥部办公室,另一份签定责任状单位保存,具体事宜由县森防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森林防火条例》负责解释。

察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章)

代表:

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精神”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基本方针,依据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强化监管措施,健全制度建设,优化配置救援资源,推动救援队伍素质建设,科学应对指挥防灭火,严明森林防灭火工作纪律,切实做好森林防火灭火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成立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指挥部主要职责:指挥和组织协调全镇森林火灾的处置、扑救和保障工作;负责各村、相关部门在处置森林火灾中的协调与联系;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协助开展森林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镇农业服务中心,由任办公室主任,、任成员。

森林防火办公室工作职责:接到火情报告后及时向组长报告,跟踪了解、掌握和报告火情动态;指导、督促各村开展森林火警事故的调查处置;指导、督促各村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完成镇森林防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成立森林防火应急队

队长:

成员:全体镇干部、派岀所、卫生院(男士30人)

3.组建专业扑火队

第一分队

队长:

第二分队

队长:

森林火警发生后,专业扑火队成员必须迅速集中赶到一线火场开展火灾的扑救工作。专业扑火队配备必要的扑火装备,包括、砍刀、灭火器、铁扫把等扑火器材,并适时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培训和扑灭火实战演练活动。

各村(社区)、各镇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护林防灭火组织,负责本区域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并制定完善本区域防灭火预案。各村(社区)应建立专业扑火队(10人/村以上)和群众扑灭火援救队伍,并注意加强训练提高素质。各村民组应配备兼职或专职护林员担负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各村(社区)、各防火组织、扑火队、护林员成员名单报镇护林防灭火指挥部备案,保障日常工作经常性开展,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三、预防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灭火意识。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继续采取电视、广播、标语、宣传单等方式进行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重点开展好留守老人的林区用火宣传和流动人口、中小学生森林防灭火教育工作;同时,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方法,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鲜花祭祖,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宣传要使教育面百分之百覆盖,切实把森林防灭火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进一步营造“森林防灭火、人人有责”和全社会关心、支持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良好氛围。

2.巩固和完善野外火源管理机制。一要严管非生产性用火。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管好林区、林缘地带和其他高危险地段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吸烟等非生产性用火。二要加强野外用火管理。进一步管好垃圾焚烧、焚烧秸秆野外用火,禁止在林区内、林缘地带及其他危险地段用火。确需生产性用火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防私自焚烧田埂草、烧荒积肥等行为。三要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治理行动,有针对性地实施林区高压线路清障、旅游景区及其他防火重点施工工地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严厉打击私自架设“电猫”等违法行为。

3.配置应急救援资源。镇、村(社区)安排专项资金配备必要的防火工具、灭火器材和通讯器材,包括风力灭火机等等,并确保各项应急救援需要的资源包括车辆等等。镇、村(社区)两级都要组织开展防灭火知识培训,实地扑救防灭火技能演练。各村(社区)要挤出经费配置一定的灭火设备,并配备铜锣、防火等信号工具,每村民组确定两户以上固定电话和两名以上的固定联络员,保障信息畅通,回报及时,反应迅速。

四、应急处置

预防和扑救森林防灭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火警就是命令。镇全体干部职工、各村(社区)各单位广大干部群众接到火警讯息后,应立即参与救援扑灭工作。各村(社区)各单位十分钟内必须组织好扑火队伍、灭火器械、交通工具,并迅速开赴失火现场。各村(社区)各单位必须担负好组织扑灭火队伍、灭火器械、交通工具,开展进一步组织救援工作,并针对失火现场反馈情况立即如实逐级向上级机关、及主管部门汇报。各村(社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亲临失火现场,靠前指挥,因地制宜,科学组织扑救。扑火现场参与扑火人员要服从护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积极科学参与扑救。

森林火灾扑救非常时期,灭火器械、交通工具、通信器材、后勤保障等用品一律采取强制征用办法,各村(社区)、各单位、各户必须先无条件服从征用,然后按规章结算;根据火情灾情,由护林防火指挥部决定的砍伐林木、防火烧隔离带、防火道等处置措施,各山场权属使用单位必须先无条件服从,然后按规定规范处理。

五、工作纪律

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第6篇

1、各学校要针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加强对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组织一次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学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活动。

2、日常教学活动中,自觉地把护林防火的各项具体要求引进校园,引进课堂,不断提升学生的护林防火意识。

3、学校要与教师、学生签订防火工作责任书,尤其班主任要充分响应号召,利用周会、晨会、版报等多种形式,迅速地对全班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4、要求广大学生在星期天或放假期间(要做到坚决杜绝野外玩火、用火,不带火种,不私自进山,不出任何安全事故。并要求广大学生自觉当好护林防火宣传员,做好家长的防火教育工作。

5、凡是违反上述规定,并且造成重大森林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将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解除骋约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万载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第1号令的要求,特制订鹅峰乡护林防火员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

2、刷新保护好本村内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标示牌等。

3、对本村内的重点人员(精神病患者、聋、哑、痴呆人员)进行重点看管、教育。

4、森林防火戒严期,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的管理制度,严禁在林旁山边烧田塍、烧土坎、烧火土灰,发现情况,及时制止,对出现上述情况,护林防火员可对当事人罚款500,野外用火罚没所得可提取10%作护林防火员工作经费。对形成火警和火灾的要及时向乡林政办汇报,并协助林政办依法查处。

5、森林防火员晴天每天上午9至11时,筛锣一次,并到较高地方观察本村内有无起烟、冒火情况,确实把事故苗头控制在萌芽状态。

6、护林防火员每月工资150元,时间从xx年11月1日至xx年4月30日止。

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为目标,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技为先导,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为抓手,强化预警响应能力,提高森林火灾处置水平,确保森林生态平安。

二、工作目标

力争不发生一般性森林火灾,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森林受害率控制在0.2‰以下,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99%以上,全面完成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的工作任务。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春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一要认真落实两个“四长”负责制,把森林防火的责任落到实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要加强检查指导,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在五一节”前后要深入到所包乡镇、林场,对本地的春防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及时堵塞防火漏洞;三要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领导代班制度,领导成员要按时上岗到位,对不按时上岗到位和因工作失职引发森林火灾的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森防的宣传工作。一是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认真宣传和贯彻《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哈尔滨市森林防火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二是进一步加强永久性宣传标语牌的建设,对原有的宣传牌要进行维护颐养,消除森防宣传的死角,从而在全县营造强大的森防舆论氛围,形成群防群治的新局面。

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第8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广泛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管制措施,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管制规定

管制区域:全县国有和乡村林场、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荒山荒坡。

管制期内严禁以下野外用火行为,违反规定者从严查处。

(1)烧荒烧茬、烧灰积肥、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烧地埂、烘烤加工、爆破作业等野外用火;

(2)坟头烧纸、烧香点烛、燃放鞭炮及烟花、吸烟、烤火、打火把、放孔明灯、玩火自娱、野炊和举办篝火活动等野外用火;

(3)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

(4)其他易发生森林火灾的行为。

三、工作任务

1、全面设卡,严格检查。封山防火管制期内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各乡镇要整合乡镇、派出所力量,在重点林区路口、景区入口、墓区通道等重要地段设立固定或临时检查站。各乡镇按实际需要配备配足值守检查力量,值守每班次不少于三名人员,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严格例行登记检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检查力量按照属地原则由各乡镇安排,辖区派出所配合。

2、加强巡逻,严密巡查。各乡镇要保证不少于15人的巡查巡护队伍,分组编排巡查人员,实行“四班三运转”八小时工作制或“六班五运转”六小时工作制,在各村巡回督导检查,严格执行24小时巡查制度。各乡镇要按照“每1000亩林地不少于1名护林员的要求”,尽快增加专职和临时护林员的数量,每个村至少达到10名专职护林员,要明确各自的责任区域,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全天候在责任区内巡查巡逻。一旦发生火情,及时上报村级或林场防火组织。

各乡镇要根据实际需要在林区山上的制高点设置管护面积半径为10到20公里的瞭望哨,加强值守,严密防控,及时报告,以应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

3、加大力量,全面排查。实行成员单位包乡镇入驻蹲守、乡镇包村入驻蹲守;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至少要派一名督导员到各自责任区督导检查。各乡镇要安排乡镇干部每村至少一名督导员负责督导检查工作,重点村要配强配足力量督导检查,同时要安排乡级流动督查车,深入到乡村、林场巡回督导检查展开隐患排查工作。各乡镇、村要对特殊人群监护人进行责任落实,确保不出现问题。

4、强化准备,提高能力。要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工作预案、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强化应急组织协调;县专业扑火队要24小时备勤,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各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也要集中食宿,做好随时扑火的准备。各乡镇要储备足够的扑火物资,将扑火机具、运兵车辆检修完毕,确保正常使用。

5、再次动员,广泛宣传。各乡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以《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春季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的公告》《森林防火条例》为重点,采取宣传车辆巡回宣传,设置宣传咨询服务点,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大力度、广范围的森林防火宣传。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电视台要滚动播报;教育部门要积极安排,为中小学生上防火课,并且要与教师的考核工作挂钩,通过每周一节防火课的形式,强化对中小学生及家长的森林防火知识宣教,达到“小手拉大手”覆盖面更广的效果。增强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和安全避险能力。

6、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县森林公安局要组织力量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各乡镇及辖区公安派出所也要积极配合行动,严格按照《春季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的公告》各项内容,严厉打击各类可能引发火灾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见灰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的原则,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1)严厉查处违反《省政府公告》、《市政府令》的行为,切实做到“三个一律”:对违反《省政府公告》、《市政府令》规定携带火种、易燃品入山者,一律予以训诫教育;对在违反规定地区和时间用火的,一律依法予以治安拘留;对失火、防火引起的火灾案件,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2)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做到严查严处。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对发生在县域内的火灾案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挂牌督办、定期通报、追踪督察等措施,及时查获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有效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7、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突出乡与乡、村与村、林与林之间结合部等薄弱环节,建立联合防控机制,明确责任,加强联控联防,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确保巡查防范措施真正落实。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县成立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管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人武部、公安局、农林牧局、畜牧水产中心以及小五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乡镇乡镇长与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林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农林牧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严肃纪律。各乡镇、森林草原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将机构名单报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要保持信息畅通,不得擅离职守,对发生森林草原火情的,县监察部门要根据《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有关行政问责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所有护林员、巡逻队员、检查站和瞭望哨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擅离岗位人员,依法追究主管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监察局组成督导检查组,对《省政府公告》和《市政府令》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对《省政府公告》、《市政府令》宣传不到位、有关要求不落实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将进行问责,严肃追究。同时,对发生火灾事故造成后果的,要实施责任制倒查和逐级追查,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对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发生火情迟报瞒报、扑火组织不得力,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生特重大火灾事故的,除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地方负责人和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五、后勤保障及信息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