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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工作队述职报告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8-29 00:26:4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驻村工作队述职报告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驻村工作队述职报告

第1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本人担任饶埠镇村户外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兼村第一书记。2017年以来,在饶埠镇党委政府、户外村村两委班子和广大村民密切支持和配合下,本人及驻村工作队紧密围绕全村当前发展规划,认真履行驻村工作职责,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开展驻村扶贫等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我的驻村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登门入户,了解村情民意

驻村后,在村两委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下,克服种种困难,认真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根据农时安排,参与村两委干部座谈会,参与村两委工作会议,研究扶贫开发、民政救济、人畜饮水等工作。深入田间地头,走村串户倾心交谈,与村干部、村民拉家长、谋发展。走访所在村老干部、老党员、经济能人、退休教师等,基本掌握了我们村的自然资源、社会资源、人力资源、教育资源,对群众的疾苦,老百姓的要求一一记在心头,也从中了解分析本村致贫、致困、制约经济发展的原因,做到边调查研究,边宣传党的支农惠农政策,边思考探索帮扶方案和措施。按照组织部和乡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围绕今年的工作主题,确定了驻村工作的目标:一是帮助发展村集体经济;二是帮助村民解决热点难点实际问题;三是走家串户访疾苦,提高群众满意率;四是本合村党支部开展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全心全意服务群众,提升村民生活质量

    驻村以来,本人和驻村工作队紧紧围绕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的宗旨,积极想方设法帮助村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积极筹户外道路亮化工程,方便村民出行,丰富了村民群众的娱乐文化生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绩较突出,驻村以来无恶性刑事案件和群体上访事件。通过为村民办实事、解真难,树立了村两委形象和威信,增强村民发展的信心,也赢得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村支两委战斗力

    驻村工作期间,本人和驻村工作队成员紧紧围绕党建中心工作目标,把进一步提高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当作首要任务来抓。一是努力提高村两委办事效率,规范村两委工作程序,帮助村委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及有关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了村务公开制度,村级管理基本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二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着力提高村干部素质,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大力强化他们宗旨观念和责任,使他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村两委班子团结务实,群众满意度高。

   二、驻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工作经验还不足,扶贫工作相关业务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由于一直在邮政系统工作,基层工作经验较少,很多工作都是按照上级安排开展,对扶贫工作相关业务需要加强学习,为今后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不理想。当前扶贫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如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由于我村地处丘陵,可用土地资源较少,这也限制了我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驻村扶贫工作队需要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利用好相关的扶贫政策,努力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水平。

    三是扶贫工作创新力度不够。当前开展扶贫工作主要是按照上级扶贫办的部署安排,按部就班,工作中缺乏自主创新。扶贫工作队需要加强工作创新力度,积极带动村民发展经济,提高家庭经济收入。

第2篇

(试行)

平考办发〔2016〕3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切实加快扶贫攻坚和小康社会建设进程,根据省扶贫开发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建立"两包三到"精准帮扶联动机制的意见》(晋开办发〔2016〕62号)和运城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脱贫摘帽计划的通知》(运脱组办〔2016〕2号)、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认可、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台账考核与实地核查相结合、考核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等次评定

第三条 考核内容以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集体经济收入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2016年重点突出精准识别、落实结对帮扶、计划制订及落实、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及产业扶贫等方面(具体见附表)。

考核目标分工作任务目标和组织措施目标。考核的基本依据是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情况和工作期间的总体表现。

工作任务目标包括:落实精准扶贫任务主体责任情况;结合包片包村工作,落实包户责任,开展结对帮扶情况;对辖区内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情况;结合各贫困村、贫困户实际,制定精准扶贫规划,推进落实情况;集体经济收入情况。

组织措施目标包括:乡镇书记、乡镇长履行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情况;落实乡镇党政班子领导扶贫负责制情况;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小组干部履行脱贫攻坚工作直接责任人情况;建立健全扶贫工作机构情况;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情况,并对其进行管理和考核情况;创新精准扶贫模式总结经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工作情况。

第四条 考核工作在县脱贫攻坚领导组的领导下,由督查考核组具体组织实施。乡镇党委指导驻村帮扶工作队,根据既定的全年的考核目标,结合实际按月逐项进行分解落实,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化,明确完成时限,并签订责任书,向所驻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公开。

第五条 乡镇领导班子考核等次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及驻村帮扶干部等次确定参照以上等次执行,按照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考核结果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差(不称职、不合格):

1、精准扶贫工作不力,脱贫任务未完成;

2、考评指标未完成;

3、群众满意度达不到80%;

4、贪污挪用扶贫资金;

5、违规操作实施项目;

6、弄虚作假应付考核等。

第三章 考核方法程序

第六条 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在县脱贫攻坚领导组的领导下,由督查考核组抽调相关单位人员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 日常考核占40%,年度考核占60%.年度考核由业绩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业绩考核占70%,民主测评占30%.

第八条 日常考核主要依据各阶段任务的完成情况,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

第九条 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时间安排在本年度12月中旬进行,采取公开述职、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地核查、考核组评价等程序进行。

1、公开述职。乡镇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撰写述职报告,召开全乡(镇)干部大会进行述职。参会人员由包乡镇县级领导、乡镇全体干部、县直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第一书记、贫困村"两委"主干代表、贫困户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

2、民主测评。述职结束后,参会人员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3、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为:包乡镇县级领导、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县直驻村工作队队员代表、第一书记代表、贫困村"两委"主干代表、贫困户等各方面知情人。参加谈话人数不少于30人。

4、民意调查。放在个别谈话环节进行。

5、实地核查。考核组结合各乡镇总结、述职情况和提供的有关印证材料,进行实地核查。

6、考核组评价。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核查、个别谈话、召开工作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了解考核对象近一年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照平时工作实绩记录,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第十条 考核组依据综合评定情况,对各乡镇精准扶贫工作做出考核认定,得出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经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审定后,下发考核情况通报。

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干部业绩档案。对工作出色、业绩突出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第十二条 乡镇扶贫工作考核与领导班子考核挂钩。对完成精准脱贫各项目标任务的乡镇要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

第十三条 乡镇要统筹做好省、市、县扶贫帮扶干部的管理工作。村、组要做好帮扶干部的工作记录。工作日志作为考核帮扶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对精准扶贫工作不力,脱贫任务未完成和群众满意度达不到80%的乡镇,由县脱贫攻坚领导组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督促整改落实,整改不力的将进行问责。对省、市帮扶干部只见名单不见人,或帮扶成效不明显的,由县考核组提出建议,报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审定后,反馈给相关单位,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考核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