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键 词 :地方性本科院校 音乐专业 教学改革
引言
随着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步伐,招生规模已逐年扩大,艺术类办学也呈现出空前的兴旺与发达。经过近10年来的发展,各地方性本科院校新增设的音乐专业已占据着目前每年音乐类招生量的绝大部分,在一定程度上,这促使了音乐类招生量近些年来的急剧增加。然而,音乐类招生看似兴旺繁荣,其实背后却正隐约地显现出一种危机。这就是学、用脱节,就业率有所下降。造成这种危机的原因在于:虽然地方性本科院校的音乐专业与专业音乐院校从办学理念、培养目标、经费来源、师资结构、专业配置到教学环境、生源质量、择业角度、市场需求等各个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异,但经过仔细调查了解,笔者发现绝大多数地方性本科院校的音乐专业,由于开设时间较短,师资结构为年轻人居多,职称普遍偏低,教学资历较浅,绝大多数又毕业于专业音乐院校或师范院校附属音乐学院,因而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他们在教学模式上较少根据自身学校实际去“量体裁衣”,而选择沿用专业音乐院校长期使用的“套路”。近年来,地方性本科院校的音乐专业突显出一些不可避免的矛盾和问题,不少院校也在积极进行着一些教学改革,力求缓解目前的一些窘况,但多数做法并不能解决一些根本的问题。要真正消除危机,笔者认为,首先要从办学理念上作调整,明确培养目标,认清自身条件,转变思想认识。其次要在教学方法和内容上融入地方性文化特点,努力办出地方性的特色,教学大纲和教学模式必须围绕着“地方性特色”来调整和制定,这才是地方性本科院校的立足之本。
对现状的思考
(一)培养目标
我们通常说:专业音乐院校实施的是“精英式”教育模式,其培养目标侧重于对专业音乐创作、研究、演唱、演奏等高级专业人才的培养。一般来说,这些学校的学生走出校门后,主要活跃在国内外音乐的前沿和研究结构以及各娱乐媒体、舞台等,代表着顶级的专业水准。而地方性本科院校的音乐专业培养目标的定位,则应该是侧重培养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一定的音乐实践技能、熟知本地区地方民族传统音乐文化、能为地方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服务的实用型专门人才。现实情况告诉我们,社会需求量大的并非是专业音乐学院培养出来的高级专门音乐人才,而是缺乏真正能够适用于地方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的音乐人才。现在的情况是,多数地方性本科院校音乐专业的教学大纲与专业音乐院校的教学大纲几乎大同小异,没有实质性的改变,这正是定位不准所导致的。这种定位的不准确自然严重影响到毕业生日后就业定位取向的偏离,此乃地方性本科院校就业率偏低、改行者较多的主要原因。
(二)师资现状
地方性本科院校的音乐专业多数是新开办的专业,办学历史不长,师资力量相对薄弱,年轻教师占大部分。年轻教师有自身的优势,但这种优势在高校的专业教学中,需要有一个既能确保并体现学科的教学规律又能发挥地方音乐文化特色、适合青年教师特点和教学实际的教学大纲来支持,这样,年轻教师的优势才能得到发扬。因为专业音乐院校的教学大纲的制定,是建立在他们拥有一支雄厚力量的师资队伍基础上的,无论是哪一学科,都拥有学识渊博的专家和学者,他们可以把知识讲得既专业又深透,能轻而易举地将学生带入该门学科知识的前沿。而对于助教、讲师占绝大多数的地方性本科院校来说,刚毕业的本科生,甚至硕士生在很多专业理论问题上还有待于提高。那些旨在培养高级研创人才而制定开设的理论性极强的专业课程,是否有必要在地方性本科院校开设,还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因为有些课程的开设还是需要市场的对应和师资力量为背景的。如果我们换个角度,地方性本科院校音乐专业在正常的基础理论课程之外,增设部分能与地方民族民间传统音乐结合紧密的、利于培养学生对本地区民族传统音乐文化产生浓厚研究兴趣的特色课程,则是年轻教师的优势。这不仅能解决学用结合的问题,而且还能让学生透过“抽象”看到具体,变枯燥为鲜活,这无疑为专业学习注入了无尽的动力。
(三)生源质量
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各省、直辖市近些年均采取了专业招生的“联考制”,即在维系专业音乐院校独立自行组织专业入学考试的基础上,其他综合性大学的音乐专业均由各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专业考试,考生取得的分数高低,决定着日后被录取的批次与院校的层次。专业音乐院校为首批录取院校,生源无疑是专业条件最好的;各省、直辖市所属的师范大学附属音乐学院为第二批录取院校,生源质量尚可;众多的地方性本科院校的音乐专业为第三批录取院校,生源条件只能勉强维持在及格的边缘。从考生的心态来看,也是与录取批次相统一的。可见,地方性本科院校的音乐专业的生源质量相对不是太高,面对这样一些“先天条件”不太理想的专业学生来说,套用音乐院校的教学模式显然是脱离实际的。因此,地方性本科院校的音乐专业必须面对现实,有针对性地制定出一套符合自身特点的教学大纲,大胆地进行教学改革。
(四)“地方性”特点
音乐如同语言一样,具有很强的民族性和地域性。中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异,导致了中西方在构成音乐的各个要素方面的重大区别。在人类文化地域差异形成的时候,音乐的差异性也就随之产生。地方性本科院校的“地方性”,正是体现这种地域性差异的生动表述。故而,地方性本科院校根植于地方,依附于地方经济与文化,接近于民众,贴近于民间,从“着眼于地方,服务于地方”的实际出发,无论从生源的本土化程度,还是地域性民族民间音乐文化事业的需求和渴望的角度出发,地方性本科院校的音乐专业办学理念及教学改革,着眼于本地区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挖掘与保护,突出体现鲜明的地域性是十分必要的。
对教学改革的设想
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比较,地方性本科院校音乐专业与专业音乐院校采用同一种模式和相近的教学大纲,势必造成两种后果,即要么因为面对的就业市场不同,造成学、用脱节,“入乡”而不能“随俗”,最终成为就业竞聘的落败者;要么以自己的弱点去拼别人的强项。这是近年来造成地方性本科院校音乐专业毕业生就业率不高,改行者较多的主要症结所在。
要从根本上扭转这种局面,着眼于地方文化建设,认准办学定位是关键。而其中调整教学大纲,适当加强本地区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教学内容,激发学生对民族音乐,尤其是对本地区的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热情,培养他们挖掘、整理和研究本地区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兴趣和能力,走出一条真正属于自己的,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办学之路却是教学改革的根本所在。
(一)继承、挖掘与保护地域性民族传统文化为领导、专家学者所倡导的
为此,专家学者们已经做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工作并取得丰硕成果,为地方性本科院校的音乐专业结合本地区音乐文化特色进行教学改革提供了保证。
中国民族传统音乐文化源远流长,内涵丰富多彩。民族音乐学界的专家学者们经过大量的论证和理论研究,已对我国各民族、各地区的传统民族民间音乐作了较系统的整理,有些还从理论上进行了较全面的论述。在音乐品种方面,仅从目前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所收集整理的有关民间歌曲、曲艺音乐、戏曲音乐、舞蹈音乐、民族民间器乐集成工作来看,民间歌曲的歌种就有千余种、精选曲目2万余首;民间舞蹈音乐品种有近1500种,精选曲目8000余首;曲艺音乐的曲种有300余种,精选唱腔有3000余段;戏曲音乐的剧种有200余种,精选唱腔有6000余段;民族民间器乐除《琴曲集成》已出版近20部外,独奏音乐曲目近千首,民间乐种百余种,曲目更是愈万首。 此外,一大批有关民族传统音乐文化方面的科研专著和学术文章已经正式出版,所涉及的范围几乎覆盖我国所有地区的民族民间音乐。因此,地方性本科院校音乐专业结合本地区音乐文化实际进行教学改革,在教材和资料上是有充足保证的。
(二)结合地域性文化特点进行教改,这具有天时地利的优势
地方性本科院校根植于地方,其开设的音乐专业理应带有地方音乐文化的元素和鲜明的地域性特点,脱离这一实际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地方性本科院校生源大多数源于本地区,他们对语言、文化环境十分熟悉,对本地区的音乐文化易于理解和接受,这无疑为学习、研究本地区民族传统音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这些学生无疑对自己的传统音乐文化理解得最深刻,表现得最真切,最准确。同时,他们对属于自己的民族音乐文化有着深厚的感情和发自内心的热爱。这一切不仅可以成为对民族传统音乐的挖掘、整理与保护的有利条件,而且也能很自然地成为地方性本科院校音乐专业的办学优势。由于生源的本土化,使得在学习和研究本地区传统音乐文化时,显然较他人更能深入与生动,也极有利于出成果。同时,对我们深入了解在不同的生存环境下孕育出不同风格、不同民族与区域的音乐文化增加了准确性。
(三)结合地域性文化特点进行教改,符合地方文化建设需要
“根植于地方,服务于地方”,是地方性本科院校办学的基本宗旨,地方对人才和技术的需求,理应成为地方性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地方各级文化馆(站)既是基层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机构,也是地方性民族传统音乐文化挖掘、整理与保护的一线机构。然而,从有关方面的调查统计来看,近年来,县级以下文化机构的发展由于专业人才的匮乏而不能让人乐观。这一点,与我们一些地方性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的办学理念、培养目标的错位不能说毫无关系。
地方性本科院校的音乐专业结合地方音乐文化特点进行教学改革,就是要在调整和修订切合实际的教学计划的同时,创造条件让学生深入了解当地的音乐文化,通过多种教学模式让学生接触到更多的原生态音乐作品,触及到更多的无形教材。在老师的带领下,学习对民族传统音乐以及民间艺术的挖掘、研究、整理的科学方法与规范的程序,培养他们的研究能力和兴趣。这样既为学生们开辟了一条全新的学习途径,又为学生日后的发展创造了一个很大的空间。同时,也将为基层文化机构培养出大量的实用型人才。倘若想对一个地区的民族传统音乐文化进行系统、全面、完整、长期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地方性本科院校经过教学改革培养出来的学生无疑将成为最具首选条件的适用对象。因为他们既具备了挖掘、整理的专业素质与理论水平,又最有可能成为长期耐住清贫,潜下心来甚至一辈子奉献给地方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挖掘、整理与保护事业的专业工作者。
结语
地方性本科院校的音乐专业就目前普遍的现状来看,结合地方特点,突出地域性特色进行教学改革势在必行。这既是自我生存的需要,也是地方文化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只要我们转变观念、准确定位、切合实际、有的放矢,就一定能在“特色”办学的道路上独辟蹊径,开创出新的局面来。
在独立学院开设的声乐表演专业中,音乐教育类院校设置的课程多为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歌曲作法、音乐作品分析、中外音乐欣赏、合唱指挥、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音乐美学、专业主修(演奏演唱)、钢琴基础、民族民间音乐、专业教学法、意大利语音、当代音乐学概论、教育学、心理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和应用;音乐表演类的专业课程设置多为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歌曲作法、音乐作品分析、中外音乐欣赏、合唱合奏、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音乐美学、专业主修(演奏演唱)、钢琴基础、专业教学法、民族民间音乐、表演、意大利语音、德语语音(限声乐)、西方现代音乐、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和应用。音乐教育类的院校在课程设置上,偏重于综合性、教育性,但在某种情况下忽视了专业课的课时;音乐表演专业的学院,在学习音乐专业理论知识的前提下,增加了专业的课时,也加大了音乐专业实践的分量。但是与一本、二本的音乐专业院校和师范院校比起来,无论是音乐表演还是音乐教育专业,独立学院没有较大的区别,只是减少了理论课的比重,并没有自己的特色。为此,笔者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目的在于调查学生对课程设置的意见,根据社会需求、地理优势及学生的就业展望来重新设置课程。
独立学院声乐表演专业在教育层次上属于本科教育,但又和传统意义上的艺术院校或高校的音乐学院略有不同。首先,在发展模式上,普通音乐学院和师范类院校的音乐专业、综合类院校的音乐专业主要以专业技能为主,辅以音乐相关的理论课程,而独立学院的音乐表演专业,以专业为主,专业实践为补充,理论课程开设较少,如音乐美学专业、专业英语、音乐心理学、音乐教育学等课程都很少涉及。
其次,从学院结构来说,专业类院校和综合类院校的音乐专业很少涉及其他相关课程,如台词正音、歌剧表演等,而独立学院中,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有11所院校开设了台词正音、舞台表演等相关课程;从师资情况来看,专业音乐学院以及师范院校、综合类院校的音乐专业的师资结构以老、中、青三合一的结构为主,有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的教师占到总教师人数的60%以上,甚至达到70%。而独立学院的教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独立学院依托主体院校,如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其音乐学院中的教师大部分都是东北师范大学的教师,只有个别教师是单独招聘,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等都是这种情况;另一种就是以海南大学三亚学院为例,三亚学院的情况又有所不同,三亚学院拥有独立的校园、独立的师资,但由于学校建立较晚,所以招聘的教师大多是年轻教师,还有一些刚走出校园的应届毕业生。这样的师资群体特点是阳光、活力,但弊端在于,很多教师第一次走上讲台,热情有余、经验不足;从学生素质来看,这点是不容置疑的,独立学院的学生相对于专业院校、师范类院校及综合类院校的音乐专业来说,在基础、条件,形象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差距。所以,在对高考、艺考招生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只有把独立学院音乐表演专业与其他类型的高等院校音乐表演专业教育形式区别开了,找到其准确定位,才有可能制定出合理的培养模式。一定要抓住自身的优势,弥补自己的不足,依托地域优势,来重新设定发展方向,从课程设置、师资招聘等方面来进行改革。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培养的人才能符合社会需要。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埋头苦干,不能光在如何让学生成为男高音这样的事情上下功夫,要在评估学生的基础的同时,结合办学目标、办学理念等多为学生今后的发展道路考虑,使学生真正明白走进校园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地走入社会。要多为学生提供社会实践的机会,使学生多接触社会,多实习、多锻炼,不要怕失败、不要怕跌倒,要在大学4年中找到自己的发展方向,真正成为社会需要、能在社会立足的人。二是培养艺术通才。艺术通才即所谓宽口径的培养模式,即专业不是学得太精深,而是涉及的面很广。所以,我们要在课程设置上下功夫。
关键词:教师专业化 音乐教育 课程设置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2-1578(2009)5-0078-01
教师专业化是指教师职业具有自己独特的职业要求和职业条件,有专门的培养制度和管理制度。20世纪80年代以后,遍及全球的旨在提高教师专业素质的教师专业化运动,已成为教育发展和教师教育发展的趋势和潮流。教师专业化也逐渐成为我国教育改革和教师发展的重要目标,当前我国正在进行新一轮基础课程教育改革。作为未来的基础教育教师,音乐专业师范生应具备怎样的素质才能成为专业化教师,高师院校又如何为专业化的中小学音乐教师的培养创设条件和奠定基础,这些都值得我们每个教育者深思的问题。
1 现行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现状及弊端
课程体系是指包含课程结构比例、相互关系及课序流程的一个整体,体现着课程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体系与结构决定了所培养出来的音乐教师的水平和质量。传统的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存在着学科分化过细、学科之间及其内在联系不够紧密以及专业面过于狭窄等弊端,反映在教学实践上就是重理论传授,轻实践锻炼;重教学实践,轻理论研究。具体来说,表现在:
1.1课程体系的指向性模糊,师范性、教育性特点不够凸显
当前我国高师院校音乐教育专业与艺术专业院校所开设的课程除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外基本上是一致的,没有完全形成有师范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如缺乏教师教育发展的研究型和教学能力培养型课程;教学理论相关专业课开设偏少(仅仅局限于教学法);偏重于专业知识的传授等,体现不出明确的“音乐教育”专业定位及“中小学音乐教师”培养目标。
1.2课程设置比例失调
技能课程比例偏大,教学理论课程偏少。在课程设置上,学生的弹唱演奏等技能得到了重视,而音乐教学理论课程开设得大少,大部分就只有“教学法”课程,结果造成学生难以建立起系统的音乐教学理论体系框架,必定导致实际教学中的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的低下。
缺乏教师技能课程,教师专业化、职业化不突出。教师专业化、职业化是我国音乐教育课程改革的首要问题。音乐教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一个合格的音乐教师除了具备任何一个普通教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外,还必须具备艺术教师所应特有的专门素质,即职业技能。但当前高师院校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体系呈现出单一学科纵深发展的态势,缺乏教师专业技能教育和科研方法训练的内容,教师教育课程的专业特征不明显,无法培养教师的专业技能和科研能力。
1.3课程设置与基础教育脱节
由于与中小学沟通联系不多,对基础教育关注力度不大,因此在课程体系的构建上,脱离了基础音乐教育教学的实际和中小学教师的培养目标。学生通过高师音乐专业教育所形成的个体知识结构和能力对其以后从事的中小学音乐教学实践的指导作用不够明显,效果不够良好。
2 教师专业化视野下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构想
教师专业化的课程结构和体系应体现学科教育的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素养,专业技能及专业精神。因此,笔者认为:要培养高素质的专业化中小学音乐教师,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思考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体系的优化。
2.1完善课程结构
师范音乐教育专业的特点就是要求在一定的期限内,使学生在音乐专业学科水平和教育专业水平上达到一定社会经济文化所需求的程度。因此应将基础知识教育、专业知识教育、职业方向教育和跨学科教育即普通文化课程音乐专业课程教育学科专业课程教育实习等有机地组合。而且,这其中课程的比重合理与否就直接决定了课程体系的优劣和所培养的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故应根据教师专业化的要求,优化组合并合理配置普通文化课程、音乐专业课程、一般教育学科课程、音乐教育学课程、教育实习和实践课程等。
2.2加强教育学科课程建设
教师专业化客观上要求教师教育专业化,而教师教育课程又是决定教师教育专业化的核心因素。在教师教育课程结构中,教育学科课程应属于专业性课程,它是把 “学术形态”的音乐知识转换为“教育形态”的知识,再把“教育形态”的音乐知识转换为学生的专业知识并发展其能力的重要平台。所以必须大力加强教育学科课程建设,除设置普通的教育学、心理学、音乐教学法课程外,还应开设音乐学科教育学、音乐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和思想方法、课堂管理、教育测量与评价、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
2.3增设教育科研基础理论课程
随着新课程改革和教师专业化发展的不断深入,“科研兴校”、“研究型教师”、“教育创新”受到空前关注。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成为引领教育与时俱进的灵魂,成为新课改背景下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诉求。未来所需要的不仅是实践型教师,更是研究型教师。高师院校应增设教育科研基础理论课程并通过优化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加强教学理论及论文写作指导等途径来增强学生的科研意识和创新意识,同时通过构建理论平台、引导实践研究、创设学术氛围、完善管理机制等方面来培养音乐专业师范生的初步科研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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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宏观视野下的高师音乐教育课程改革 文 章 来 源 自 3 e d u 教育网
摘要: 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直接影响着高等师范院校的办学思想、课程模式、教学内容,宏观系统地审视我国高师音乐教育课程体系的现状及改革方向,对于我们进一步深化高师音乐教育课程改革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师范院校 音乐教育 课程改革
新世纪的第一年,指导基础教育音乐课教学的新课程标准开始在全国试行,这标志着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作为教育“工作母机”的师范教育,如何适应基础教育的改革,已成为了一个极富现实意义的事情。本文拟就高师音乐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 我国现行音乐教育课程透视
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现行课程的基本框架是建国初期照搬苏联专才教育模式形成的,这种课程模式对于中国音乐教育走上系统化、规范化的道路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为我国培养了大批优秀的音乐人材,开扩了中国音乐文化的视野,丰富了我国人民的音乐生活。50多年来,虽然也随着社会的发展多次改革,但总体框架并未改变。面对新世纪音乐课程标准的实施,这种以分科设置为主流的学科课程体系已不适应新时期通才教育、专才教育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要求,高师音乐教育的问题也日益明显,如学生的专业口径狭窄、专业基础薄弱、综合素质和创造能力不强、兴趣单调、不热爱教育工作、教育理论水平低、科研能力差、教学缺乏个性等等。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高师音乐教育课程结构不合理、内容陈旧、脱离实际不能不说是主要原因之一。课程体系的内涵是多方面的,但核心主要为课程结构、课程设置、课程内容三个方面。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结构就大的框架和体系而言,也是由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构成的“三层楼”的模式。“按照这一思维逻辑构建的课程体系,在课程的设置上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即与培养目标或实现培养目标已设置的课程无直接关系或关系不大的课程基本上都排除在课程
体系之外。”[1]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强化了窄、专、深的课程体系,追求各自学科专业的系统性,完整性,重视专业的纵深发展,把分科课程的知识与整体范围的知识割裂开来,忽视专业和学科的横向联系,使课程越教越细,越教越深,从而造成学生知识面过窄,社会适应能力较弱的局面。许多师范院校培养的音乐师资其知识结构往往局限于某一专业,只强调了本学科某一领域纵身性,与课程标准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其原因是师范院校沿袭了音乐专科院校的办学模式,未能体现出音乐教育专业的特点,即师范性、专业性、基础性。师范性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与专业音乐院校在培养目标的主要区别。专业音乐院校是以培养音乐表演、创作、理论专门人才为目的,师范院校而是培养音乐教育工作者,尤其是中小学音乐师资为目的,所以不应要求学生某一专项技能的高、深、精,而应要求其专业知识技能的全面均衡发展;专业性是指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不但要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更重要的是具备教授音乐理论、知识和技能的素养;基础性是指为终生热爱音乐、享受音乐、学习音乐、传授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从课程内容来看,一部分课程观念陈旧,知识陈旧,内容陈旧,有些音乐专业教材几十年不变,有的虽然作了修改,但基本上还是老套子,无质的变化,不能及时反映音乐学科研究成果;有些课程门类多,内容庞杂且概念不清,知识结构不系统,缺乏内在的逻辑联系,更无法进行学科的交融和渗透;还有西方音乐的理论技能知识比例远高于中国音乐等。观念上的落伍,内容上的陈旧,严重制约学生素质的提高。由于专业基础课内容不够宽,相互之间联系不紧密,致使专业课的开设结构不尽合理,带有较大的盲目性,经常因人开设,而非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培养目标来开课;严重脱离中学实际,脱离高师的自身特点,脱离培养目标,致使高师音乐专业的学生在大学四年期间对基础音乐教育的状况了解甚少,毕业后高不成低不就。甚至有些教师、学生一味地向专业音乐学院看齐,以演奏家、歌唱家、理论家为终极目标,至于学生毕业后有相当的一部分
,尤其是专业方面有特长的不愿意或不安心从事音乐教育,尤其是基础音乐教育工作而改行,造成音乐教师流失现象严重。
二、宏观视野下的高师音乐教育课程改革 :小学音乐论文:音乐课堂教学过程 我国民族音乐的形成与特点 音乐鉴赏教学中的创造性思维培养
论宏观视野下的高师音乐教育课程改革 文 章 来 源 自 3 e d u 教育网
要前提。音乐课程设置还必须主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面向世界,用全球的宏观视野,高标准、严要求,保证音乐师资的高质量,进而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当前,针对过去某种程度上存在的重技能技巧、轻音乐文化,重单项专项、轻综合素质,重某些专业音乐创作流派的音乐作品、轻多元文化的倾向,应当提倡培养全面发展型、综合型、创新型人才。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是在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性音乐教育。所以对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结构不以求其专为目的,而求其全。也就是说,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不以专向为主,而需全面发展;不以求其深,而求其正,用正确的方法指导学生;不以技术的数量为追求目标,而求其根本质量。”[6]音乐课程改革并非全盘否定现有的课程体系,而是站在时展的高度,重视审视以往的音乐教育课程体系,有继承、有摈弃、有创新,重在整体化。为了这一目标,笔者认为,高师音乐教育课程改革应遵循下列几项原则:
1、音乐艺术的特殊性和音乐教育规律的统一。音乐艺术本质就是一种实践,音乐的教学也就是一种艺术实践的教学,所以音乐教育应重视实践性,以艺术实践为其主要教学形式和内容;音乐的实践又是一个塑造音乐形象的过程,音乐的艺术性只有在技巧与艺术修养(包括思想道德、文化素质、理论涵养等)的有机统一下才能体现出来,故音乐教育是一种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的审美教育。单纯的强调专业知识、技能的教学是不符合音乐专业师范教育原则的;音乐具有终生性和社会性,音乐是人的精神产物,无论人自觉或不自觉,音乐会自始至终的伴随着我们,她作用于人的听觉,潜移默化地表达思想感情,具有无限的潜能。人不能缺少音乐,故音乐教育是为人终生服务的,是具有普遍性和大众性的;音乐艺术又具有集体性,音乐善于以集体的形式进行教育,加强并提倡集体形式的音乐教育活动,也是师范性的重要标志之一。
2、多元化音乐教育与中国音乐教育的统一。音乐教育要充分体现音乐多元化的特征,这是由师范生适应未来各级各类学校音乐教育教学任务需要而确定的,也是由师范生应具备在未来不断变化的社会中所应有的应变能力和创造能力而决定的。“如果在未来新世纪里中国人也将走向世界,参与世界的一切文化生活,那么,多文化音乐教育的课程安排,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6]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音乐文化,东西方音乐体系及文化价值是平等的,在平等对话的条件下,相互尊重,相互了解,相互认知,要破除以往以西方音乐为主、中国音乐为辅的音乐教育状况,要在多元化理念的指引下,“以中国音乐理论体系为基础,进行音乐教育改革,建立中国音乐教育体系。”[7]其中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课程与教材的建设。所以,音乐学科的课程体系应大力强化中国音乐的课程内容,调整课程结构,优化课程设置,平衡课程内容,摈弃多年的重西轻中,即重视西方音乐,轻视中国传统音乐的现象和以西否中的错误观念。
关键词:高师 音乐专业 钢琴课程 结构调整
高师音乐专业的钢琴,是一门专业性、基础性、适用性、应用性很强的技能技术课程,在专业必修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钢琴教学的成败,关系到学生整体专业素质的提高、进步和长远发展,对此,课程教学的研究及其方法、内容的实施就显得尤为重要。作为一门学科专业,高师音乐专业钢琴教学直接影响整个音乐学科专业的建设与发展。
长期以来,音乐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合格的中小学音乐教师。中小学音乐课堂的教学需要素质全面、综合能力强的优秀教师,要驾驭中小学课堂授课实践,教师具有娴熟的钢琴弹奏技术就显得更为突出。钢琴作为中小学音乐课堂及其课外音乐活动的主要工具,无时不在发挥其重要的作用。但是,高师音乐专业的钢琴教学,长期受教学方式、教学方法的影响,使得学生学习钢琴学科专业知识的口径比较窄,尤其是只重技术而忽略专业理论及应用技术理论基础的学习,学生有些高技术、低技能,应用能力就相对较弱。面对如此困惑,笔者认为,调整钢琴课程的结构,合理设置学科专业内容,改变教学模式和方法势在必行。
一、现阶段高师钢琴教学的状况分析
我国高师音乐专业的钢琴教学从上世纪80年代经历了改革和发展的漫长过程,在学术界、教育界对于高师钢琴教学的模式、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课程目标、课程结构上展开了全方面的讨论和艰辛的探索,寻求适合中国高师钢琴教学的合理课程体系和教学手段,已成为广大高师钢琴教育者和学术者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高师钢琴教学研究曾先后举办了“全国高等师范院校钢琴改革座谈会”“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钢琴学术研讨会”“第二届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研讨会”等系列的钢琴教学研讨会议,在高师钢琴教学的方式、方法、课程设置等方面为高师钢琴教学提供指导。高师音乐专业钢琴教学为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实际,需要从教学内容上进行了扩充,以突出本课程的师范特色,在巩固钢琴弹奏技术的基础上,增加了钢琴伴奏这一实用技术的内容,这一教学模式在高师得到推广并取得很好的效果,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高师音乐教育的主体作用发挥到了极致,为中小学音乐教育和社会音乐教育培养输送了大批人才。进入21世纪,社会对教师教育的素质要求更高,不仅要求音乐教师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过硬的专业技术技能,更要具备较高的文化修养和人文素质。因此,传统的钢琴学习模式必须要进行调整,钢琴教育仅仅围绕技术训练和技能训练,不能满足钢琴教学的实际需要,现行的课程结构,如:钢琴弹奏技术学习、钢琴伴奏技术学习这两大模块的内容更应该充实和拓展,增加钢琴理论课程学习的教学内容迫在眉睫。
二、钢琴课程、教学内容设置的构想
围绕高师钢琴教学的培养目标问题,专家、学术界已广泛地研究和探讨,传统培养模式提出的“一专多能”与“多能一专”只是能力培养的问题,不论是“一专多能”还是其他“多专多能”,最为实际的是高师钢琴教学使学生学到什么、学会什么、能做什么的问题。高师的钢琴教学与音乐院校专业钢琴教学既有联系又有本质的不同。从中小学音乐的实际及普及性音乐教育的目标出发,为了将来的实用和运用,高师的钢琴教学课程的设置应包括:钢琴技术课程、钢琴伴奏课程、钢琴教学法课程、钢琴文献及史论课程、钢琴鉴赏课程等几大模块的学习内容,使培养的学生既有良好的技术技能,又具备全面的学科专业的人文素养,从而形成以钢琴基础知识为支撑,以过硬技能为核心的钢琴教学课程综合体系。应该从观念、教学手段及方法、教学内容和教学中心诸方面进行合理的改革、调整和设置,以长远的目光,关注未来钢琴教育的发展,把学生的能力、专业素质、人文素养有效结合,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关键词:武汉音乐学院;音乐考古学专业;建设;历史;回顾
中图分类号:J60-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3-7721.2013.04.017
执笔者简介:李幼平(1962~),男,文学博士,武汉音乐学院副院长、音乐学系教授、中国音乐考古研究中心主任(武汉 430060)。
收稿日期:2013-09-20
20世纪80年代,武汉音乐学院提出“艺术与科技联姻 传统与当代结合”的学科建设明确方针。在该方针的指导下,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与筹备,音乐考古、音响导演、通俗声乐演唱等三个新型专业在全国高等学校中率先应运而生。笔者有幸耳闻目睹或亲身参与了学院音乐考古学专业建设活动,尤其是隶属音乐学(理论)专业的音乐考古学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活动。在庆祝武汉音乐学院建校六十周年之际,应学报《黄钟》副主编田可文教授之约,特成此文以简要回顾相关历史,纪念、感谢在该领域做出贡献的逝者与生者。
音乐考古学是以人类古代音乐文化活动的物质遗存为研究对象,多领域、全方位开展理论研究、创作表演、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系列工作的综合性学科。武汉音乐学院作为我国中部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音乐与舞蹈学专业院校,地处荆楚南国文化传统氛围,坐拥曾侯乙编钟等人类绝世瑰宝遗存!时代的发展,社会的需要,独特的学术优势与办学条件,使学院在音乐考古学专业建设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探索,并产生了相应的历史影响。
一
在“艺术与科技联姻、传统与当代结合”方针的指导下,武汉音乐学院音乐考古学专业建设从一开始即体现出浓郁的开放性学科特点。她既有一般意义下的考古学特点,即立足田野考古、多学科交叉进行出土与传世音乐文物研究,以探讨人类音乐历史;同时具有音乐文化非物质形态的艺术学特征,努力将音乐考古资料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与文献史料记载应征,探索并呈现历史性音响面貌、服务当今社会精神文化建设。因此,对于武汉音乐学院音乐考古学专业的溯源,需要从纵、横两个方面暨音乐文物本体研究与荆楚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综合研究,以及当时学院、中国乃至国际学科建设的大背景中予以探讨。
武汉音乐学院所处的中国中部地区具有丰厚的音乐文物资源。仅1953年学院前身中南音乐专科学校建立之后,在河南信阳长台关、湖南长沙马王堆以及湖北江陵楚墓就有多次重大音乐考古发现。尤其是1978年湖北随县(今随州市)擂鼓墩一号墓曾侯乙编钟等百余件乐器、系统性音乐理论文字文献等音乐考古学史料的出土,为考古学、音乐学、历史学以及冶金铸造、声学物理学等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音乐舞蹈学等不同学科的交叉融合,提供了客观条件和现实要求。在其后十余年多学科协作开展的音乐考古研究、音乐文物复制和音乐舞蹈创编与音乐理论探讨过程中,构建音乐考古学学科体系、设置音乐考古学专业、培养音乐考古专门化人才,成为了当时文博考古单位、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文艺团体的共同认识。
1988年11月,“中国古代科学文化国际交流?曾侯乙编钟专题”活动在武汉举行①,来自美国、加拿大、日本等不同国家和中国国内各相关领域学者,包括武汉音乐学院童忠良、杨匡民、蒋郞蟾、郑荣达、高鸿翔、许定慧、崔宪等教授②,交流科研成果、开展多领域学术观念碰撞,分析、探讨音乐考古学专门人才培养的社会需求与学术条件,为次年在武汉音乐学院设置音乐考古学专业并招收本科学生、由各相关单位协作开展专门人才培养,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图1 曾侯乙编钟国际会议
就横向而言,武汉音乐学院数十年立足地方传统音乐开展创作、研究,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专业人才的办学方针,也为音乐考古学专业的设置,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学科建设氛围。自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建校以来,学院长期重视地方传统民间音乐的采集、整理与研究,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十分注重民间民俗音乐“活化石”与考古资料、文献史料之间的“三重证据”关系。自1978年曾侯乙编钟出土之后,学院充分发挥在音乐学研究与艺术实践方面的优势,着力开展了立足传统音乐与音乐考古研究成果上的古乐器复制、创编及表演活动,并以晋京开展的“国庆”35周年、接待帕瓦罗蒂访华等重大演出活动受到了肯定与好评,形成了“建立编钟古乐器科研、生产、艺术实践三结合体制”的工作思路③。1988年曾侯乙编钟出土十周年之际,“编钟古乐器新作品比赛”在武汉音乐学院举行④,史新民、周振锡、周雪石、胡志平等教授的作品获奖。编钟研究及音乐创作、表演活动,成为了当时武汉音乐学院多个教学单位师生共同参与的重要领域,客观上也为次年音乐考古学专业的设置提供了良好的氛围和综合性人才培养条件。
此外,武汉音乐学院音乐考古学专业的设置,与当时国内外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蓬勃兴起、高校专业设置不断细化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联系。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武汉音乐学院形成了“艺术与科技联姻、传统与当代结合”的学科建设思路,于1989年设置音乐考古四年制本科专业的同时,还设置了音响导演、通俗声乐演唱等专业方向。
二
如果以1989年音乐考古学专业首届四年制本科生招生为创立标志的话,那么,迄今为止武汉音乐学院的音乐考古学专业建设,大致可以划分为史前、创立、发展、嬗变等四个阶段。其中1989年之前为史前阶段,1989年至1996年以成立音乐考古教研室为标志的创立阶段,1997年至2005年以成立音乐考古研究中心及“湖北省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活动成果为代表的发展阶段,2006年至今以音乐考古学课程全院本科生选修和湖北音乐博物馆筹建为标志的嬗变阶段。
史前阶段的武汉音乐学院音乐考古学学科建设,经历了从科研到教学、从理论研究到创作表演实践的发展过程,它又可以细分为1978年以前的荆楚传统民间音乐“活化石”采集、整理、研究时期,1978年至1984年古乐器复制、古乐曲创编与演奏时期,1985年至1988年理论研究成果集中涌现,运用乐律学、音乐声学、古乐器学、民族音乐学等理论与方法,开展群体性音乐考古学研究的时期⑤。
图2 曾侯乙编钟国际会议
在童忠良、谭维四、杨匡民、蒋郞蟾、郑荣达、卢国元、汪申申、田可文等专家教授的倡导与筹备下,在学院领导的支持下,经湖北省教育委员会批准,武汉音乐学院于1989年正式设立音乐考古专业,招收首届四年制本科生,并在湖北省博物馆、武汉大学、湖北省考古研究所等单位专家学者的支持下,正式拉开了音乐考古学专门人才培养的帷幕。
进入创立阶段的武汉音乐学院音乐考古学专业,在专业图书资料、音乐文物考察与复(仿)制、理论研究领域、艺术实践范围以及教学体系构建与师资培养等方面,开展了有目标的系统建设。
——整理馆藏古籍资料,购置考古学书刊文献,学院图书馆辟建专题学术资料室;
——成功参与随州擂鼓墩二号墓出土编钟的复制,完成资以作为本阶段音乐考古研究成果之标志的“楚曾百钟”研制;
——研究范围由曾侯乙墓出土音乐文物,向新石器时代的舞阳骨笛、巴蜀吴越及中原地区的乐器、图像等更为广泛的时间与空间领域拓展。《编钟音乐的传统与未来》、《舞阳贾湖骨笛的音孔设计与宫调特点》、《荆楚歌乐舞》等以人类古代音乐文化活动的物质遗存为研究对象,开展专题研究或综合探讨的理论成果不断涌现⑥;同时相关成果在童忠良教授访学奥地利、李幼平出席以色列国际音乐考古学术交流活动,以及接待台湾学者许常惠等交流活动中,受到了海外学界的关注与瞩目。
——《设置音乐考古专业的体会》、《办出成绩 办出特色——音乐考古专业首届本科毕业生论文宣讲暨音乐考古专业学科理论与教学研讨会综述》、《加强学科建设 培养基础人才——音乐考古专业学科建设暨首届本科生专业教学情况之回顾与思考》等关于音乐考古学专业学科建设与专业教学的理论成果应运发表⑦;
——学院派出青年教师到武汉大学系统学习考古学课程、参与田野考古实践,同时聘请湖北省博物馆谭维四、冯光生先生为客座教授,从武汉大学、湖北省考古研究所等单位聘请杨宝成、肖亢达、向绪成、王红星、陈冰白、王然、李天虹等学者或担任相关课程教师、或承担学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由院内外一流学者构建起跨学科的师资队伍;
——从第二届暨1990级本科生开始,音乐考古专业本科生调整为五年学制,并独立形成专门化人才培养方案。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学科发展形势、教学方式方法特点和师资力量等实际情况,采取理论与实践结合、院内外教师课堂教学与走出学校开展田野技能训练结合等有效途径,既满足了边缘学科专业学生的交叉型知识结构要求,又形成了馆校合作、院校联合办学的机制。
与上述音乐学音乐考古专业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相呼应,该阶段武汉音乐学院的编钟古乐艺术实践活动,也由“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暨编钟音乐厅落成典礼音乐会”、“编钟乐团成立十周年”等大型专业演出活动,和参与策划、指导的荆州博物馆“楚乐宫——楚音乐文物展演”、宜昌三游洞“巴楚乐宫”等普及型古乐器展演活动,展现出该专业服务当代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追求。
1993年6月,武汉音乐学院音乐考古专业首届毕业生论文宣讲暨音乐考古专业学科理论与教学研讨会圆满举行。来自湖北省教委、文化厅、社会科学院、博物馆、考古研究所、荆州博物馆、武汉大学以及中国艺术研究院、甘肃博物馆、河南南阳地区文物研究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在高度评价武汉音乐学院音乐考古学专业人才培养成绩的同时,对音乐考古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学科发展方向等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光明日报》、《湖北日报》、《长江日报》等新闻媒体,以“武汉音乐学院着力建设考古学特色专业”为题予以专题报道。
二十世纪著名音乐史家、《中国音乐文物大系》总主编黄翔鹏先生在《大系·前言》中称:“鉴于古代音乐研究工作的迫切需要,八十年代末,武汉音乐学院设置了音乐考古学专业,并在文物、考古学者的协助下,开设了一系列课程。这是发生在曾侯乙音乐文物出土之地的重大事件。它的实质意义在于:音乐考古工作实践的需要,推动了理论工作的进展。中国音乐考古学的学科建设,出现了一次飞跃。”⑧
三
1996年6月,武汉音乐学院设置音乐考古教研室;2002年9月,武汉音乐学院设置音乐考古研究中心;次年,以音乐考古教研室教师为主体的“长江流域音乐文物研究与开发”项目团队,成为湖北省教育厅立项建设的“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⑨,并于2006年通过检查。组织机构的完善,教学与研究团队的形成,群体性科研成果的产出,标志着武汉音乐学院的音乐考古学专业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以成立音乐考古教研室为契机,组织召开“音乐考古专业学科建设研讨会”,来自湖北省博物馆、湖北省考古研究所、湖北社会科学院、武汉大学、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研究所、湖北计量科学研究所以及701研究所等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分析形势、进一步明确目标与任务,有效整合院内外教学与科研力量,形成包括历史学、考古学、乐律学、文献学、文字学、图像学、声学物理学等领域专家的综合叉型学术团队。
——开展音乐考古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与人才培养工作,形成与本科教学相衔接的课程教学内容与人才培养体系,使研究领域向音乐图像学、音乐文献学等方向有效拓展。
——深入推进音乐考古学专题研究,音乐考古教研室教师在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博士课程学习,完成《大晟钟与宋代黄钟标准音高研究》、《两唐书乐志研究》等学位论文⑩,使武汉音乐学院中国古代音乐史研究群体,成为学历较高、知识构成较为合理、学缘结构较为科学的学术群体。
——2002年9月,学院在整合教学科研力量,尤其是相关学科教师逐步达成共识,相对集中地从不同学科聚焦人类古代音乐文化活动的物质遗存,协作开展音乐考古学专项研究和专业建设的基础上,顺应时代需要和发展潮流,成立“中国音乐考古中心”,同时召开全国性“音乐考古学科建设研讨会”,推出《音乐考古学概论》、《对音乐考古若干问题的思考》、《对促进音乐考古学科发展的在思考》等学科理论研究成果,使武汉音乐学院音乐考古学专业建设,在坚实的实践与近十余年专业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基础上,初步形成了自己的学科理论。
——2003年6月,音乐考古教研室暨“中国音乐考古中心”教师聚焦“长江流域音乐文物的研究与开发”工作,从历史学、考古学、文献学、乐律学、乐器学、图像学以及音乐创作、表演等角度,申报“湖北省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立项之后,以学习型团队建设为抓手,通过定期开展读书交流活动,通过河南舞阳骨笛发掘及研究者张居中、道教文化研究专家熊铁基等相关领域专家及国际音乐图像学会、亚太地区音乐学会负责人的讲学交流与学术互动,有效地拓展学术视野、促进了人才的培养与研究能力提高。
——2001年春节,应山东济南考古研究所和中央电视台邀请,学院教师组队参加济南章丘络庄出土音乐文物现场检测、鉴定及演奏直播工作。在连续多日进行的电视直播过程中,武汉音乐学院音乐考古学专业通过中央媒体再一次向社会进行了广泛宣传。
——2002年12月,在学院“中国音乐考古中心成立暨学科建设研讨会”刚刚结束之时,湖北省文物局、湖北考古研究所领导及研究人员就发来邀请,希望联合组队开展湖北枣阳九连墩战国楚墓的音乐考古学研究。在院系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由李幼平、王洪军、孙晓辉、邵晓洁等四名教师组成的音乐考古工作小组随即赶赴现场,顶寒风、冒大雪,配合田野考古工作者开展了全部音乐文物的发掘、清取与登记工作。其后,又全面参加了音乐文物的室内整理、测音及初步研究活动。
九连墩楚墓田野考古发掘,是武汉音乐学院暨中国音乐工作者由“走近”出土音乐文物,到“走进”古墓、在第一现场亲手清取音乐文物、全面记录器物共存关系、开展具有田野考古学意义研究工作的标志,同时也是中国考古界转变观念,主动邀请音乐学家深入考古第一现场、亲自参加田野考古工作的标志!至此,湖北省考古研究所、广东省考古研究所、河南考古研究所等考古部门的专家学者,在相关田野考古活动中邀请音乐学家参加现场发掘、研究工作,成为了基本的理念与做法。
音乐考古学专业建设从1996年进入发展阶段之后,武汉音乐学院围绕编钟古乐开展的音乐创作与表演及社会服务活动,更是成绩显著、影响广泛。比如在1997年香港回归之时,在1998年法国巴黎中国文化周上,在美国肯尼迪国家大剧院中,都曾留下武汉音乐学院教师演奏编钟古乐器的身影!童忠良、蒋郞蟾教授参与研制工作的“中华和钟”,永久性珍藏于北京太庙之中。由童忠良、蒋郞蟾教授等人主持,在河南博物院开展的《华夏古乐》建设项目,成为该省发展至今的文化品牌。而《编钟古乐演奏》入选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更是为音乐考古专业理论人才的培养,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平台和综合性学术条件。
四
二十一世纪以来,中国高等教育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与之相应,武汉音乐学院在2004年接受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前后,也积极应对社会发展给传统精英化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带来的挑战,开始探索保持精英教育功能、培养大众化音乐人才的具体途径与教学模式。音乐考古学专业人才培养,也逐步从本科生阶段的专门化教学模式,以《音乐考古学概论》、《编钟历史与文化》、《荆楚歌乐舞》、《音乐文献学》等系统性选修课的方式,参透到全院所有各专业本科生主动学习、自主选择过程之中。
这是一种与时俱进、与时展形势相一致的历史嬗变。虽然此前两个阶段按照专门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的音乐考古专业本科生中,不乏供职故宫博物院、河南博物院等文博考古单位或高校、科研院所优秀人才;虽然前两个阶段培养的音乐考古专业硕士研究生,多有继续深造、在音乐考古专业领域攻读博士学位而成为本领域佼佼者的拔尖人物。但是,当今中国经济社会现实对高校人才培养,已经提出了大众化教育的要求,探索与之适应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与教学模式,既会是阵痛、也必须重生。而历经二十余年发展的音乐考古专业,在社会需求发生改变,具体的培养目标、教学目的、授课对象出现变化之时,传统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必然会相应受到挑战。
2005年11月,武汉音乐学院音乐考古教研室嘎然消失,但中国音乐考古研究中心仍在运行,而且筹备多年的湖北音乐博物馆于2011年正式立项、进入到建设阶段;随着人才培养目标的调整,音乐考古专门化人才培养方案寿终正寝,但原方案中的各相关课程并未终止,反而以选修课的方式成为了更多学生可以修习的课程,并且其中不乏深受学生欢迎者;在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音乐考古学研究方向早已剔除数年,但是,以人类古代音乐文化活动的物质遗存为研究对象的学位论文屡见不鲜,研究成果不断涌现。
正是这样,2008年纪念曾侯乙编钟出土三十周年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仍能如期举行、论文集仍能如期出版;⑿在国际音乐考古学会世界性年会先后于天津、苏州举行、东亚音乐考古学会宣告成立、学术年会按期召开之时,武汉音乐学院师生的身影及音乐考古学研究成果,仍然是学术舞台上重要力量。
2011年,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授予博士学位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过论证与遴选,学院决定在音乐考古学专业建设数十年良好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联合湖北省文化厅、随州市人民政府、武汉大学、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湖北省博物馆、湖北省考古研究所、武汉机械工艺研究所等单位,按照“政、产、研、学、用”协同创新的方针,共同构建“编钟楚乐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平台,申报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鉴于“申报单位与特殊需求部门有较稳定的科研和人才培养合作基础”,“编钟楚乐高层次人才需求的特殊性、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可替代性和可行性”,以及所申报项目“拥有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和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在文化部组织的行业申报项目评审工作中,受到专家、学者的一致认可,并以名列前茅的位次得到了国家行业管理部门的推荐。
“艺术与科技联姻,传统与当代结合。”这种联姻及结合,不仅仅只是体现在学科、理论、知识、技术与手段上,更重要的还体现在观念、理念,尤其是与时俱进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上。
音乐考古学专业建设从史前到创立、发展,再进入嬗变阶段,客观反映了武汉音乐学院注重学科交缘、紧跟学科发展走向、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适应性、创新性、实用型人才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方针。
客观而言,人类古代音乐文化活动的物质遗存在一定时期甚至较长时期仍然会不断发现;关于人类古代音乐文化活动的物质遗存的音乐考古学研究,一定会长期开展,并且一定会是以“艺术与科技联姻、传统与当代结合”的方式长期开展。那么,音乐考古学专业将会以什么样的方式继续发展呢?!
2013年9月22日
完稿于武汉音乐学院60周年校庆前夕
注释:
① 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请参见湖北省博物馆、美国圣迭戈加州大学和湖北省对外文化交流协会联合编辑、由湖北人民出版社1992年11月出版的《曾侯乙编钟研究》。
②武汉音乐学院教师的研究成果集中发表在《黄钟》1988年第4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国际编钟会议论文专号。
③在完成北京的演出之后,湖北艺术学院在1984年11月向湖北省教育厅并转省人民政府专项报告:《关于建立编钟古乐器科研、生产、艺术实践三结合体制及有关问题的报告》。
④相关信息请参见赵德义主编、湖北人民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的《湖北音协六十年(1950~2010)》,第73页。
⑤李幼平在《加强学科建设 培养基础人才——音乐考古专业学科建设暨首届本科生专业教学情况之回顾与思考》一文中曾有专门论述,文章发表在《黄钟》1993年第3期,第4~11页。
⑥《编钟音乐的传统与未来》、《舞阳贾湖骨笛的音孔设计与宫调特点》均为童忠良教授的研究成果,前者系英文稿、发表在《黄钟》英文版第一期上,后者发表在《中国音乐学》1992年第3期;《荆楚歌乐舞》由杨匡民、李幼平合著,1995年交稿,1997年5月由湖北教育出版社出版。其他相关研究成果在此不一一列举。
⑦具体文章请参见汪申申与田可文(执笔)署名,发表在《中央音乐学院学报》 1993年第2期的《设置音乐考古专业的体会》;发表在《黄钟》1993年第3期,署名本刊记者的《办出成绩 办出特色——音乐考古专业首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宣讲暨音乐考古专业学科理论与教学研讨会综述》;以及发表在同期《黄钟》上,由李幼平撰写的文章《加强学科建设 培养基础人才——音乐考古专业学科建设暨首届本科生专业教学情况之回顾与思考》。
⑧黄翔鹏先生的序言刊发在《中国音乐文物大系》总编辑部编辑、河南大象出版社出版的《中国音乐文物大系》第一辑各分卷的卷首。
⑨相关文件参见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文件,武音人字[1996]10号;中共武汉音乐学院委员会文件,武音党字[2002]23号;2003年填写、上报的《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任务书》。
⑩《大晟钟与宋代黄钟标准音高研究》,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学位论文,李幼平著,2004年7月由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两唐书乐志研究》,扬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孙晓辉著,2005年8月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请参见李幼平撰写的《音乐考古学概论》,该文收录于王耀华、乔建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出版的《音乐学概论》;王洪军撰写的《对音乐考古若干问题的思考》、《对促进音乐考古学科发展的在思考》,前文发表在《中国音乐》2001年第4期,后文发表在《人民音乐》2003年第6期。
曾侯乙编钟出土30周年纪念活动,由随州市人民政府、湖北省文化厅和武汉音乐学院联合主办,《钟鸣寰宇——纪念曾侯乙编钟出土30周年文集》于2008年12月由武汉出版社出版、发行。
相关文件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学位[2011]13号)、《关于开展授予博士学位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2011〕55号)等。
武汉音乐学院《关于报请文化部推荐开展授予博士学位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工作的请示》。
湖北省文化厅《关于推荐武汉音乐学院参加文化部开展授予博士学位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请示》(鄂文化文[2011]28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关于武汉音乐学院“授予博士学位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推荐申报意见》。
Art Combined with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Traditional Combined with
Contemporary-Major in Music Archaeology in Wuhan Conservatory of Music
LI You-ping
论文摘要:高师音乐学专业硕士生的培养质量已随着国家研究生教育规模的持续扩大呈下降趋势,这已是不争的事实。笔者认为,面对高师音乐学专业硕士生培养质量问题,应该重点分析并调整目前正在实施的课程结构。高师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编制思想存在的误区导致了课程结构的失衡,在专业类课程和教育类、研究类课程之间存在着失衡,方向选修课存在人为壁垒,专业选修课的课时和门类的失衡,音乐表演类课程的流于形式,非音乐类艺术课程的空缺,这些问题与缺陷严重影响了高师音乐学专业的专业发展和硕士研究生的人才培养。
高师(高等师范院校简称)音乐学专业硕士生的培养质量已随着国家研究生教育规模的持续扩大而呈下降趋势,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很多业内人士表示,一定要重新调整高师音乐学专业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定位。笔者认为,面对高师音乐学专业硕士生培养质量问题,调整培养目标仅仅是一个方面,另一个不容忽视的核心问题是现行高师音乐学硕士生课程结构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失衡,无法满足音乐性和师范性的和谐统一,无法培养出音乐教育工作者,尤其是未来主要岗位群——中小学教师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工作需要,适应不了我国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对艺术师资的要求。“课程学习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而课程的设置又是根据高师音乐教育研究生培养目标和特定的培养方向决定的。课程作为实现培养目标的主要途径和载体,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同时,还体现着高师音乐教育研究生应有的性质和特色。”
因此,对高师音乐学研究生课程结构的失衡状况进行分析是非常必要的。
一、高师音乐学硕士生课程结构失衡的表现
课程结构是课程体系的骨架,主要规定了组成课程体系的学科门类,以及各学科内容的比例关系,必修课与选修课、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的搭配等,体现出一定的课程理念和课程设置的价值取向。它不仅是课程实施活动顺利进行的依据,更是课程目标转化为教育成果的纽带。对于高师音乐学研究生来说,由于音乐学专业的特殊性,课程结构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作用更加明显,它直接影响到音乐学专业研究生音乐学理论的掌握和音乐技能的掌握。
当前,我国高师音乐学专业硕士生的课程结构存在着明显的失衡,具体表现为专业类课程和教育类、研究类课程的失衡,方向选修课的人为壁垒,专业选修课的课时和门类的失衡,音乐表演类课程的流于形式,非音乐类艺术课程的空缺。
1 必修课程中缺乏教育类课程和研究类课程
必修课程是所有音乐学专业的硕士生都必须修习的课程,对于高师而言,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公共必修课程主要包括英语,政治;专业必修课程则应该由三个部分组成:专业技能类课程,教育类课程和研究类课程。这三类课程对于音乐学硕士生的培养是不可或缺的,各自都承担着重要的角色。专业技能类课程是为培养学生的音乐表演和创作的技能而设置;教育类课程对师范院校的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是学生教育教学技能的养成和提高的基础课程,更是学生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思想形成的关键课程;硕士生作为高等教育的较高阶段,研究类课程的设置则是为培养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服务的。专业必修课程中的这三类课程共同构成了音乐学专业硕士生的专业基本课程结构。
专业必修课程中的这三类课程本应是缺一不可,共同为促进学生的素质结构和能力结构服务的。然而,事实上,在很多高师音乐学专业硕士生的课程结构中,必修课程中只注重专业技能类课程的设置,而教育类课程和研究类课程往往是缺乏的,无论是从课时,还是从所占学分来看,教育类课程和研究类课程都是不能和专业技能类课程相比。例如,山东省某师范院校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中,学位课程中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有以下几门:艺术美学,民主音乐学概论,音乐作品分析,音乐史学研究,音乐学理论与实践研究。从中可以发现,在专业必修课程中,只有两门课程是研究类的课程,没有一门是教育类的课程,这对研究生阶段的教育来说都还是很欠缺的。这不是个别现象,很多高师音乐学专业硕士生的必修课程这两类课程都是非常缺乏的。
2 方向选修课程存在人为壁垒
我国硕士生培养一般是按研究方向加以培养的,与研究方向相对应的课程设置就是方向性课程。方向选修课是特别为某一个研究方向的学生开设的,各个研究方向都有自己的方向选修课。按理说,我国高师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分得很缌,每个方向都有自己的方向性选课,如果把这些方向课程加起来,开设的课程门类应当是相当丰富了,为学生选课提供了极大的空间,对学生全面的音乐素杨的养成具有重大的意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我国高师音乐学专业各个研究方向所开设的方向选秀课程之间,都存在着不可避免的人为壁垒,某一研究开设的方向选秀课只供本方向的某几个学生享有。
3 音乐专业选秀课程时比重大,门类少
音乐专业选修课程是为整个专业的学生设置的,不管哪个研究方向的学生都能够进行选修,不同的学校对学生选择专业选修课的学分分要求是不一样的,有的学校多,有的少。音乐学专业硕士生的教学特点是过分强调专业课的重要性,然而,音乐教育作为一门教育学科,在课程设置上是有一定要求的,因此,我们在强化专业必修课的同时,还应注意专业选修课安排和选择,使高师音乐教育在确保实现教师教育培养目标的基础上,开拓学生汲取知识的空间,为学生的长远发展需要和主动积极地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在高师音乐学专业硕士生的培养中,专业选修课突破了方向性选修课的局限,对于培养学生的全面音乐素养的意义非常重大,不同研究方向的学生选修同一门课程,还能够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另外,不同研究方向的学生的思维方式都是不一样的,通过他们之间的共同研讨,发表不同的观点,对于学生的创新思维的培养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专业选修课程对音乐学专业所有的硕士生都是同样重要,高师应该努力开设出门类众多的选修课程供学生选择,以此来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促进学生的发展。但是,当前高师音乐学专业硕士生的培养计划中,选修课程的设置情况并不是很乐观。例如,某师范大学《音乐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为学生开设了7门专业选修课程,分别是音乐文献研究,西方现当代音乐,音乐学专题讲座,中外文化史,专业论文导读与写作,中国现当代音乐,世界音乐。这7门课程均是36个学时,2个学分。其中,西方现当代音乐,音乐学专题讲座和中外文化史的考核方式是考试。虽然开设了7门选修课程,但对于高师音乐学专业所有的学生来说,课程的门类依然相对较少,难以满足学生选课的需求。再看四川某
一所师范大学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为学生开设的选修课程仅有4门,分别是钢琴教学研究,72个学时,3个学分;声乐演唱与教学研究,72学时,3个学分;手风琴教学研究,72学时,3个学分;声乐心理学理论,36学时,3个学分。较之山东的那所师范大学,四川的这所师范大学开设的专业选修课的课时更多,门类更少。这样课时太多、每类稀少的选修课程设置严重阻碍了学生的专业发展。
4 音乐表演类课程流于形式
音乐表演是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具备的音乐素质之一,对于高师音乐学硕士生来说,无论是毕业以后走上讲台,还是走上舞台,音乐表演都是不可或缺的。音乐表演能力和素养的养成,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实践即是学生在学习期间参加的一些音乐表演的活动,包括课堂上的音乐表演,专业内部组织的音乐会,学校在庆典时组织的音乐活动,还包括学生参加由社会组织的音乐活动,而理论主要是指学生在音乐表演类课程中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因此,音乐表演类课程不仅仅是培养学生音乐表演的技能技巧,也包括培养学生音乐表演的理论素养。
音乐表演类课程是高师音乐学课程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个学校都开设了大量的音乐表演类的课程,尤其是在声乐和器乐方向的,开设的音乐表演类课程更多,例如,钢琴,手风琴,和声学……音乐表演类课程的门类繁多,对培养学生的音乐表演的技能技巧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然而,这其间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最主要的是音乐表演类课程流于形式。
高师音乐学专业的上课形式基本是小班教学,有的研究方向招收的人较少的,甚至是一对一的教学。对于音乐表演类的课程,课堂上的音乐表演是课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整堂课都成为学生的音乐表演的时候,也就是音乐表演类课程流于形式的时候,我们也不得不反思研究生教育培养目标了。音乐表演类课程流于形式主要的表现是忽视课程中的理论教学,过分强调音乐表演实践。例如,“声乐演唱”课程的目的是帮助学生建立起正确的声音概念,掌握科学的发声方法。课程目标的实现需要一定的理论作为支撑,学生在掌握理论的基础上,将理论运用于实践进行技能的训练,这样才能使理论结合实际,达到最优的教学效果。忽视音乐表演类课程中的理论学习,单纯地进行技能训练,使得研究生的音乐表演类课程成为了技能操练课,而这种缺乏理论支撑的技能操练任何时候都能够进行,实际的效果也不会很好。
5 相关的非音乐类艺术课程基本是空白
艺术素养是多方面素养的综合,音乐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要培养自己的艺术素养,除了音乐素养外,还必须通过其他的课程来提高自己其他方面的艺术素养。和音乐相关的非音乐类艺术课程主要包括舞蹈、美术、戏剧等课程,虽然在这些课程中,除了舞蹈和音乐的关系最紧密以外,美术、戏剧和音乐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关系。其实,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内在关系,它们共同为促进学生的艺术素养服务。因此,高师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要懂得艺术,要具有艺术素养,就还必须修习其他相关的非音乐类艺术课程。
然而,在现行高师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课程结构中,和音乐相关的非音乐艺术类课程基本上是空白的。这种空白使得学生除了懂得音乐,其他方面的艺术素养严重缺乏,导致他们的艺术素养结构不完整。相关的非音乐类艺术课程的空白与我国高等教育过分强调专业的倾向有很大的关系。我国高等教育长期以来都过分强调专业的重要性,学生都是关起门来学习本专业,和其他专业的联系非常少,即使是同属艺术学科的音乐、美术、舞蹈和戏剧专业之间联系都非常少。
二、高师音乐学研究生课程结构失衡的原因探索
导致高师音乐学研究生课程结构失衡的原因很多,笔者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各高师院校音乐学专业课程编制思想存在一定的误区。课程结构属于一种人为的结构,是人们思想中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念在课程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思想决定行动,编制思想的误区会导致编制出来的课程结构不仅妨碍音乐学专业课程实施活动的顺利进行,更难以使课程目标转化为教育成果,导致高师音乐学专业硕士生的培养质量下降,社会认可程度低。
1 研究方向本位的课程结构编制理念
当前,高师音乐学专业硕士生的培养方案在一个二级音乐学科名下,设置的研究方向少则8~9个,多则十几个。研究方向分得过细,过于狭窄,势必导致课程资源无法实现共享,学生没有进行跨方向选课的渠道。此外,这种课程结构编制理念也影响了导师的素养,他们只是某一个领域的专才,尤其是专业技能的专才,其开设的选修课都是具有很强的方向倾向性的,即开设课程在很大程度上是针对本研究方向的,对其他研究方向的学生具有排他性。
这些人为壁垒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音乐学专业的每个研究方向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的数量都很少,开设的选修课只供这几个学生享有,人为的壁垒限制了其他方向学生对课程的选修,丰富的课程资源得不到最大程度的利用,造成了极大地浪费。当然,这种人为壁垒造成的最大的后果是研究生的全面音乐素养得不到培养和提高,培养出的研究生的素质结构非常不完善。
这正如郭声健教授所言:“在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一个最大特色就是方向分得太细,这其实并不利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特别是不利于当今社会所需要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2 借鉴移植的课程结构编制模式
高师音乐学专业自从开始招收硕士生以来,在发展的过程中,一直吸收并借鉴着专业音乐学院的课程编制模式。但当高师音乐学专业硕士生发展壮大到一定规模时,则需要加强自身课程结构的探究和理论建构。
高师音乐学专业课程结构编制中存在着“重专业性轻师范性”的错误观点。对专业性的过分强调使学校在编制课程时,专业技能类的课程占了很大的比重,而培养教师教育的素养和发展教学技能的教育类课程则少得可怜。高师音乐学专业硕士生毕业后主要是去从事音乐教育工作,因此,教育教学的理论和素养,相关的教学技能,科学的教师观、学生观、教材观和知识观必须在学习阶段形成,而这些理论素养和观念的形成主要得益于课程结构中教育类课程。师范性是高师在编制课程模式时必须考虑的重要特性,高师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偏离了师范性也就偏离了自身的坐标。如果说音乐院校以学生的演奏(唱)能力的提高及比赛获奖与否来衡量其教学目的、培养目标的实现,那么高师则注重的是全面知识的获取和全面素质的培养,尤其是教师教育素质的培养。专业音乐院校的课程编制中,关于技能性训练的课程应该是课程的重点,而其他的课程,例如《音乐心理学》、《音乐教学法》等课程则处于次要的地位。高师的师范性特征则决定了在音乐学专业硕士生的课程编制中,应该增设大量的能够体现其自身师范特性的课程,才能够使学生将来胜任学校的音乐教学工作。
另外一种错误观点是“重技能性轻理论性”,认为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只要具备高超的音乐表演的技能就可以了,而不顾培养硕士生具备“在本专业领域中独立地从事理论研究”能力的教育目标。表现在课程结构中,即是研究性课程的缺乏与音乐表演类课程的流于形式。高师音乐学专业的硕士生导师大都来源于专业的音乐学院,是某一个领域的专长,他们拥有高超的音乐表演技能,而缺乏教育教学方面的知识和训练。他们的教学设计,即是单纯进行技能操练的教学设计,将音乐表演类课程错误地理解为音乐技能操练课程,这是不符合教育教学的规律的。
所以说,在高师音乐学专业发展的初期,适当借鉴专业音乐学院校的课程编制模式给高师院校带来的是有利的影响,但是在专业已经逐渐成熟的时候,对专业音乐院校的借鉴移植则会对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带来不良的影响。
3 陈旧的就业岗位设计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高师音乐学硕士生毕业后的就业领域主要分为以下4种:第一,中小学音乐教师;第二,高校政治辅导员;第三,社会培训团体;第四,专业音乐人才。在这4种职业领域中,中小学音乐教师事实上已成为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流入领域。而与之相左的是,音乐学硕士生毕业后最不愿从事的工作之一就是中小学的音乐教师;高师在培养音乐学研究生时,最不重视的一个就业岗位也是中小学音乐教师。高师丝毫不去考虑已悄然发生巨变的就业市场,依然保持着研究生教育发展初期的培养模式,仍在追求学生高超的音乐创作和表演能力,力图使学生都成为专业的音乐人才。就是这样一种陈旧的就业岗位设计,很难满足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对音乐师资素质培养的要求。
参考文献:
肩负着在社会中传播音乐文化的重要使命及培养基础音乐师资的任务,高师音乐教育为我国基础音乐教育不断地输送人才,是我国高等师范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高师音乐教育却一直没有找到自身真正的定位。一方面从我国目前就业形势来看,我国各地中小学校的音乐师资大多数呈饱和状态,就业情况不容乐观,对高师音乐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问题造成困扰。不少学生迫不得已选择其他行业,以至于学生在学期间没有动力和目标,甚至荒废学业。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人才培养模式比较相似,通常是以传统的小规模授课为主,并以其他一些课程为辅助的教学模式。不仅忽视了培养基础音乐师资的使命,还和以培养演奏、演唱等专业表演人才为目的的音乐学院相混淆。并且高师院校在师资方面远不如专业音乐院校,生源的平均素质低,导致培养出的毕业生就业时无法与专业院校的毕业生抗衡。在保护和继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业人才时,把高师音乐教育的改革同发展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相结合,是一个比较好的思路。一方面,从高师音乐院、系建立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相关专业入手,着手创办不同于专业音乐院校的具有自身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兼具理论知识、专业技巧和实际教学能力的优秀毕业生,为学生就业问题答疑解难。另一方面,利用高师院校分布广泛的优点,与各地方的特色文化如民间曲艺等联系起来,制定出有利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形成有利的社会氛围,从而带动整个国家的“非遗”保护事业。不仅在基础音乐教育之外开辟了广泛的就业渠道,也提高了整个高师音乐院校的教学水平。
二、探索高师音乐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
(一)高师音乐专业现有人才培养模式分析
目前高师音乐专业培养模式存在重技术、轻理论、重教学、轻实践等普遍问题。高师音乐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虽经历多次改进,但由于整体教学定位不精准,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课程安排上,以钢琴、声乐等为主的必修课是专业技能培养方面的主要课程,对其理论方面的研读比重较小。并且在理论课程方面重视西方专业的传统理论和历史,忽视中国在其专业领域的历史,至于地方民族的传统音乐理论更是没有一席之地。教学过程中,重视西方艺术,一些必修课均以西洋曲目为主,主要学习西洋美声唱法,中国的声乐及唱法均为辅。学习过程中教学实践经验几乎为零,存在一定形式主义,没有真正发挥实践教学的作用,忽视了学生专业技能的学以致用。
(二)发展文化遗产事业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对现有培养模式进行优化与互补
以就业方向为指导,加强社会实践,从新生入学时开始加入实践课程,在实践中检验自己的专业技能及理论知识并做出及时改进,在实践过程中提高并掌握自身的实际情况。可以让学生在社会上举行宣传活动,到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演出和讲解。建立完善的上岗实习体系,使学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经历、学习并逐步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锻炼和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促进学生成为专业人才。让实习不流于形式,帮助学生尽早建立职业角色意识。在专业技术课的授课上应增加民族民间音乐课程的比重,比如多布置中国乐曲,使学生能够了解到一些地区的民族艺术。同时在声乐课上增加中国声乐课程,增强自己的民族文化底蕴。并且注重学生的个人素质及文化修养的提高,加强对学生道德品质和文明程度的培养,以满足音乐教育师资素质方面的要求。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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