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环境安全论文

环境安全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2-04-29 08:20:17

环境安全论文

环境安全论文第1篇

论文摘要:时下我国环境问题非常严峻,由于企业与银行之间的环境信息不对称,使得银行对于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信贷安全受到很大威胁。环境风险对于一个企业的生存发展将不可避免地带来重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也同样影响到一个企业清偿债务的能力。为了克服企业与银行之间的环境信息不对称,环保部门的环境信息提供就显得格外必要,它是银行降低信贷风险的有力保障。 论文关键词:企业环境信息;银行信贷;安全一、前 言 中国当前的严峻环境形势表明,少数专业部门的污染减排手段有限,必须与更多宏观经济部门联合起来,进行制度创新。国际经验表明,越来越多的政府和国际组织倾向于运用经济杠杆来引导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它实质上就是政府利用税收、价格、信贷等经济手段来迫使排污企业将污染成本内部化,从而达到事前自愿减少污染,而不是事后再对污染进行治理。在新形势下,环境经济手段如绿色信贷、绿色财政、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都将会陆续加以运用。{1}从2007年4月1日起,国家环保总局将把环境执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与人民银行形成信息联动,借助金融等部门力量加强环境监管。在此基础上,2007年7月12日,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环发[2007]108号)(以下简称《意见》)。此前,国家环保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的“共享企业环保信息”,主要是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形成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而此次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环保信息,其范围得到扩大,形成了更为完整的环境信息系统。为了保障该项制度能够贯彻落实,《意见》还明确提出了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即建立环保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交换信息。尽管《意见》出台的大背景主要是遏制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但是,由环保部门提供的权威企业环境信息,对于银行信贷安全同样也会发挥重要的影响。 二、银企环境信息不对称对信贷安全的消极影响 (一)环境问题的严重与企业环境风险的产生 目前,中国正处于环境问题最严峻时期,而通常正是在这个时期,企业的环境风险也将更加显著。这里所说的企业环境风险是指:企业因为其内外环境因素变化直接或间接使企业承担的风险。这种环境风险至少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企业因为违反环境法律,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而受到严厉的环境行政处罚,或者高额的环境损害民事赔偿。对于严重违反环境法律的行为,环保部门可以责令企业停产整顿,而政府可以责令企业停业或关闭。另外,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带来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赔偿往往足以导致一个企业消亡。 第二,区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带来的环境风险。企业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恶化,一方面会限制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会导致区域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日趋严厉。例如,为了遏制区域严重环境污染,国家环保总局自2006年开始,实行“区域限批”{2}和“流域限批”{3}措施,这对于在限批区域内的企业无疑加大了其环境风险。另外,中国政府重点治理的“三湖”、“四江”区域,随着环境治理力度的进一步加强,一些企业将可能面临被关、停、并、转的命运。 第三,环境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政策拓宽、趋严带来的风险。环境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每一次变动,都可能会对某一区域或某一行业的企业带来较大冲击。如1991年,《全面禁止象牙国际交易公约》在中国生效,一百多家象牙雕刻厂全部倒闭,被工艺界称为“黑色星期五”。 1993年,国务院发出的《关于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贸易的通知》 ,同样给中成药行业带来沉重的打击。{4}另外,我国环境法律对于企业环境行为的规范也日趋严厉。例如,江苏省将在太湖流域制定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全面禁止新上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新增氮磷排放的项目。同时,在太湖流域实行更高水平、更加严格的水污染防治标准,以提高排放标准倒逼企业完善治污设施,降低排放强度,从总量上控制污染物排放。在2008年年底前依法淘汰2150家小化工企业。{5} 第四,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给企业带来的环境风险。绿色贸易壁垒是一国以保护有限的资源、环境和人体健康为名,通过制定一系列苛刻的环保标准,对来自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服务直接或间接加以限制的贸易手段和措施。{6}如2003年1月27日,欧盟通过了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该指令规定:从2006年7月1日开始,进人欧盟市场的电子产品中含有的铅、汞、镉等6种有害物质不得超出指定标准。我国将有3000多家整机生产厂和上万家的机电零部件的生产厂会受到这个指令的影响,涉及出口企业约2000家,产品20多万种,涉及的机电产品总值达317亿美元。{7} (二)银企环境风险信息的不对称对信贷安全的影响 众所周知,以上企业存在的各类环境风险对于一个企业的生存发展将不可避免地带来重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也同样影响到一个企业清偿债务的能力。现代企业的生产经营离不开商业银行,没有银行的信贷支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法开展。但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一直居高不下,严重威胁着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特别是企业面临的日益加大的环境风险,也直接威胁着商业银行信贷安全。 常识告诉人们,如果银行知道企业面临着不利的环境风险就不可能冒很大风险进行贷款。但事实上,尽管银行在主观上并不想将资金借贷给存在严重环境风险的企业,然而致命的问题是,银行并不能在现实中准确地区分哪些企业环境风险小,哪些企业环境风险大,这主要取决于银行能否真实而准确地获知企业与环境风险等有关的企业环境信息。问题是,目前在制度框架下,我国商业银行具有这方面的能力吗? 在银企信贷关系中,企业由于环境风险而承担的不利益将可能转嫁给银行,从而导致银行的信贷安全受到极大威胁,而这种风险的转嫁恰恰是建立在银行与企业之间环境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之上。根据信息经济学原理,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难以拥有等量同质的信息,信息不对称由此产生。这种信息不对称从发生的时间上看,可能发生在银行与企业借贷关系形成之前,也可能存在于借贷关系形成之后。但无论是发生在何时,对于银行来说,都面临着企业由于存在环境风险而产生的道德风险。这至少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借款企业为了取得贷款,可能会刻意隐瞒甚至伪造企业相关环境信息,从而诱使银行发放贷款,即使银行在贷款后了解到借款企业的真实环境信息,但所能采取的措施最多也就是亡羊补牢。{8}第二,当企业获得银行贷款之后,银行只能观测到企业的 行动结果,而不能观测到企业行动本身,或者说,只能观测到企业的行为,但不能观测到企业的行动效果,或不能准确评价企业的行动效果,从而使得企业有机会利用信息优势来损害银行的利益。{9}如由于银行对企业的经营行为无法完全彻底了解,企业通过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将资金挪用于环境风险非常高的高污染类项目,从而把经营风险转嫁给银行。 (三)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缺失 很显然,对于这种银行与企业在环境信息上的不对称状态,由于直接对银行信贷安全构成威胁,消除这种不对称也是银行之所 求。但靠银行一己之力无法消除这种不对称。如果要改变这种状况至少需要企业和银行两方面的努力。客观地说,银行与企业信贷关系中的环境信息不对称可以通过作为借款人的企业诚实行为与作为贷款人的银行努力调查获得改善,但是不可能根本消除。{10}对于企业来说,在环境信息的收集、处理以及披露上都存在一定的成本;同时,对于某些环境信息,尤其是环境风险信息,从企业自身利益最大化角度并不希望让银行获得,因为那样可能导致银行对其环境行为的监督和制约,除非法律明确规定,企业需要披露其环境信息。对于银行来说,加强对借贷企业的信息收集是克服信息不对称的重要举措。但是,由于银行信息收集能力不高,尤其是我国银行长期缺乏企业信贷环境风险意识,因此往往难以获取需要的企业环境信息。 事实上,近几年来,我国环境法律也开始注意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问题,而且这种公开往往是强制性的,构成了企业的一项环境义务。从法律规定看,对于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公开的主体范围也不好作统一界定,因为环境问题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不同的企业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同;同时,企业的环境状况对不同的公众也存在不同的影响,导致不同的法律可能基于不同的目的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会有不同的要求。目前以下几类企业负有强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的义务: 第一,需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企业。2006年2月,国家环保总局出台《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时候,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时都需要公开环境信息,只有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对于那些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轻度环境影响或产生很小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就没有强制公开环境信息的义务。 第二,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标或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实践中,往往都是那些平时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对周围的环境危害最大,也是直接威胁周围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主要因素。因此,在强制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中它们理所当然地成为主要对象。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环发[2003]156号)(以下简称《公告》)。这是我国目前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专门进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公告》规定,对于超标准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其相关的环境信息必须在当地主要媒体以及环保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开。 对污染严重企业强制性公开环境信息,主要是想通过公众的压力和监督迫使企业治理污染。因为公众可以通过选用企业产品来体现对一个企业环境行为好坏的认可,这将直接影响企业在市场上的形象。投资者也将根据企业环境信息,审慎决策投资方向。{11} 第三,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根据公司的社会责任理论,现代公司需要承担环境和社会受托责任,其中环境受托责任要求公司必须对环境资源承担保护责任,如增加对环境保护的投入,治理环境污染,为社会提供无污染的食品等,并将履行情况全面及时地向委托人报告。{12}我国证券市场建立时间不长,但是在证监会的证券信息公开的监管规范中也很注重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1997年,证监会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要求上市公司阐述投资项目环保方面的风险。2001年在《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中明确要求,股票发行人对其业务及募股资金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说明,如三年内是否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等。2001年,国家环保总局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环保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2003年将其修改为《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 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规定》,在规定中要求,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进行公示。比如,在1993年到2003年间,江苏省在深、沪上市的78家上市公司中,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的具体情况是: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披露的有50家,占64.1%;在2001年年报中进行披露的有15家,占25%;在2002年年报中进行披露的有24家,占35%;在2003年年报中进行披露的有30家,占38%。{13} 尽管,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企业也存在强制性环境信息的主动公开,但是,对于银行来说,其不足是很明显的,因为在前面提及的几类企业范围极其有限,而且其披露的环境信息也并不是涉及企业整个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所有环境信息,其环境信息公开的目的同样也并不是直接针对银行信贷安全的。当然,这并不是说,这些环境信息对于银行没有任何价值。事实上,无论是企业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还是企业严重超标、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信息往往都构成企业的环境风险信息,银行积极而主动地收集并加以运用,对于防范信贷风险将产生积极影响。 三、公权力的干预与银企信息不对称的克服 (一)银企环境信息的不对称克服与公权力的干预 银行与企业之间的环境信息不对称,无论是对于银行信贷安全,还是对于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都不利。那么,如何克服银行与企业之间环境信息不对称困境就不仅仅是银行一方面要考虑解决的问题,它也是环境保护行政机关要关注的对象。正如笔者在前面分析所得出的结论,对于环境信息不对称的克服,单纯依靠企业自主的环境信息公开,或者是银行的独自收集都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通过环境公权力的干预就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其理由如下: 第一,银行与企业之间的环境信息不对称问题不可能在市场框架内通过私力自身得到解决。之所以如此认为,是因为在银行与企业信贷交易过程中,占环境信息优势的企业不会主动提供环境信息给银行,这种信息的提供对其而言不仅无利可图,反而会使其丧失因为信息优势而可能获取的超额利益。对于环境信息劣势者而言,既然不能通过环境信息优势者的告知而获取环境信息,其就会自 行收集环境信息,但这种环境信息的收集不仅会使其承受过多的信息成本,还会存在信息能力不足的问题,所以环境信息劣势者自己收集环境信息的行为不可能普遍成功。因此,我们不难看到,现实生活中,在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贷交易前和信贷交易过程中,企业往往能够主动提供环境信息,银行也可能主动收集企业的环境信息,但这种环境信息的提供行为和环境信息的收集行为都是以促成信贷关系形成为目的的,只要信贷关系已经形成,环境信息优势方的企业就可能会减少甚至停止环境信息的提供,而银行受到信息收集能力以及成本的约束也可能会停止环境信息的进一步收集行为。{14} 第二,政府在解决银企环境信息不对称问题中具有先天的优势。首先,政府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其公权的强制力可以强制性地赋予企业对自身环境信息的说明义务,而银行作为私权主体是不能够强迫企业告知环境信息的。其次,一般来说,政府作为一种超越于私人主体之上的公共组织对于环境信息的收集能力以及处理能力要强于银行,这使得政府向银行提供企业环境信息成为可能。特别是与私人主体往往注重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不同,政府作为一种代表公共利益的组织,使其无偿提供环境信息成为可能。再次,政府具有组织优势,其直接向银行提供企业环境信息,使得银行无需再去收集、处理环境信息,因而极大地降低了环境信息成本。最后,政府权威的存在使其 提供的环境信息具有公信力。{15} (二)银行获取企业环境信息的现实路径与信贷安全的保障 也正是政府在环境信息公开上具有的先天优势,使得从2007年上半年开始,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确立的基础上,由国家环保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以及银监会联合发文,通过环保部门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达到建立绿色信贷机制,既有利于环境保护,又有利于银行信贷安全。那么,银行又如何获取企业相关环境信息以及如何能够实现其信贷安全目标呢? 1.环保部门对企业环境信息的收集与提供 环境问题大多是由于企业的排污及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活动带来的,因此,环境信息主要包括这些污染源的排污情况的信息。根据各国现有的环境立法,大多规定排污单位要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16}另外,环境保护部门还可以通过现场检查制度、环境监测制度等方式主动收集排污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信息。因此,对于企业的环境信息,当地的环境保护部门一般都已拥有,只要环境保护部门承担环境信息的公开义务,银行可以通过环境信息的公开而获得其需要的某一企业的环境信息。 根据《意见》规定,环保部门在收集企业环境信息时,尽管基于环境保护需要应全面完整收集企业所有环境信息,但是对于向银行提供的企业环境信息是有一定范围的,具体包括八个方面的环境信息:(1)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结果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2)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名单;(3)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企业名单;(4)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名单;(5)挂牌督办企业、限期治理企业、关停企业的名单;(6)环境友好企业名单;(7)企业环境行为评价信息;(8)其他有必要通报金融机构的环境监管信息。 从总体上看,这些环境信息可以分为两大类:企业环境风险信息与非环境风险信息。对于企业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企业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已经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关停企业的等环境信息,这些明显属于环境风险信息。对于环境信息表明该企业为环境友好型的,则说明该企业环境风险很小。至于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结果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以及企业环境行为的评价信息,是否属于环境风险信息,则要看其环境信息的具体内容进行判断。如企业新建项目由于存在很大的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未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信息,就应该列为企业环境风险信息。企业环境行为评价信息,主要揭示不同企业的环境信誉等级,通常用不同色彩表示,是一个企业环境信息的综合指标,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指标、污染行为指标、环境一项指标、环境管理指标、清洁生产指标以及信任度指标。{17}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可以根据其等级来判断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环境风险。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于2008年5月1日实施,环保部门可以根据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定程序将依法收集到的企业相关环境信息提供给金融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 2.企业环境信息对银行信贷安全的促进 环保部门对于企业环境信息的提供,使得银行对于贷款企业的环境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和全面地掌握,从而大大缓解了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矛盾,其对银行信贷安全的促进作用也很明显。 第一,减少银行因为担心企业的环境风险而导致的逆向选择。由于银行通过市场难以获得其信贷所需要的环境信息,只能将潜在的企业借款人分为有限的几个风险等级,对每一个等级的借款人给予平均的贷款利率。在这种情况下,较低环境风险的企业由于贷款利率高于其预期的利率水平而退出,而高环境风险的企业则会接受贷 款条件,从而使得银行的风险加大。{18}在绿色信贷机制下,由于企业的环境行为优劣评价信息银行都能够通过环保部门而获取,使得银行有能力区分不同环境风险的企业,也使得那些环境友好型企业在获得银行信贷方面处于优势地位。对于银行来说,将资金借贷给环境友好型企业,不仅获取利益,而且其信贷资金的安全性也会有很大提高。 第二,限制商业银行向环境风险大的企业进行信贷。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企业环境信息,各商业银行要将控制对污染企业的信贷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严格限制污染企业的贷款,及时调整信贷管理,防范企业和建设项目因环保要求发生变化带来的信贷风险;在向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时,应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批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对于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项目,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下,分类给予信贷:对鼓励类项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限制和淘汰类新建项目不得提供信贷支持;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且股价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升级的,可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对于淘汰类项目,应停止各类形式的新增信贷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第三,监管机构的积极作为是绿色信贷机制发挥作用的保障。企业环境信息对于银行信贷安全的促进作用已经明了,但要使其能够落到实处,《意 见》还对监管机构的积极作为提出了要求。对于环保部门来说,在新建项目的环境监管中,对于未批先建或越级审批、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未经环保验收即擅自投产的违法项目,要依法查处,查处所形成的环境信息要及时公开,并通报银行监管机构以及商业银行。同时,在对现有企业的环境监管中,对于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要依法查处,并将获得的企业环境信息及时通报银行监管机构以及商业银行。《意见》对人民银行和银行监管机构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人民银行及各分支行要引导和督促商业银行将环境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各级银行监管部门要督促商业银行将企业环保守法信息作为信贷时差条件,将商业银行配合环保部门执法、控制污染企业信贷风险的有关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 【参考文献】{1}参见《环保总局首度联手人民银行银监会,以绿色信贷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扩张》,载http://www.zhb.gov.cn/xcj y/zwhb/200707/t20070730_107365. htm。{2}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盲目扩张,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第13条和第21条规定,环保总局首次动用“区域限批”政策来惩罚严重违规的行政区域、行业和大型企业,即自2007年1月10日起,停止审批其境内或所属的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的所有项目,直到它们的违规项目彻底整改为止。这是环保部门成立近30年来首次启用这一行政惩罚手段。此次“区域限批”的行政区域包括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吕梁市、贵州省六盘水市、山东省莱芜市;企业集团包括大唐国际、华能、华电、国电等四大电力集团。参见《环保总局通报1123亿严重环境违法项目,首次使用“区域限批”遏制高污染产业》,载http://www.zhb.gov.cn/xcjy/zwhb/200701/t2OO7OllO-99415.htm。{3}针对中国当前严峻的水污染形势,环保总局自2007年7月3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 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此次限批地区包括:长江安徽段的巢湖市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流域的甘肃白银市与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陕西渭南市、山西河津市(县级)与襄汾县;淮河流域的河南周口市、安徽蚌埠市;海河流域的河北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南濮阳经济开发区、山东萃县工业园区。并从即日起,环保总局停止这些地区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参见《环保总局:长黄淮海重污染水域进行“流域限批”应建立统一治水机制及新环境经济政策体系》,载http://www.zhb.gov.cn/xcjy/zwhb/200707/t2OO7O7O3-lO6O35.htm。{4}藏立:《绿色浪潮》,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4页。{5}参见《太湖地区明年底前淘汰2150家小化工,江苏省7月起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人民日报》2007年7月8日,第二版。{6}钟筱红等:《绿色贸易壁垒法律问题及其对策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3页。{7}杨逍、张倩:《论政府对企业环境风险的规制》,《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第99页。{8}赵明:《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探析》,《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第64页。{9}徐菲菲:《信息不对称与银行信贷风险的防范》,《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年第5期,第90页。{10}赵宗俊等:《基于不对称信息理论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现代管理科学》 2005年第3期,第102页。{11}王华等:《环境信息公开:理念与实践》,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页。{12}曲冬梅:《环境信息披露中的矛盾与选择》,《法学杂志》2005年第6期,第69页。{13}印丹榕:《江苏省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研究》,《生态经济》2006年第5期,第118页。{14}应飞虎:《信息失灵的制度克服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28-29页。{15}但政府在公开环境信息方面也会存在失灵。因为政府虽然是为实现公共利益而存在,但组成政府的自然人是经济人,他们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只不过由于制度的约束使其经济人特性表现得不是太明显,但这也会导致政府在公开环境信息方面的失灵。如政府及其官员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故意不公开应该公开的环境信息,甚至制造虚假的信息。这方面事例以2005年发生的松花江环境污染事故为典型,具体内容参见朱谦:《突发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中环境信息公开问题研究》,《法律科学》2007年第3期。{16}如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7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同时,1992年国家环境保护局了《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对排污申报登记的适用对象、内容和程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17}我国从1999年开始在呼和浩特和镇江两市进行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等级的试点,并取得成功,目前正在全国推广。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是由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的环境信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指标,对其环境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定级。评价结果通常分为很好、好、一般、差和很差,为方便公众了解和辨识,以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和黑色分别进行标示,并向社会公布。绿色:企业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通过IS014001认证或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模范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蓝色:企业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没有环境违法行为。黄色:企业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但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或有过其他环境违法行为。红色:企业做了控制污染的努力,但未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发生过一般或较大环境事件。黑色:企业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或多次超标,对环境造成较为严重影响,有重要环境违法行为或者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环 境事件。参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的意见》(环发[2005]125号)。有关我国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实践情况内容,参见曹东等:《环境信息公开:21世纪环境管理的新手段》,载王晋南等主编:《中国环境政策》(第2卷),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43页。{18}徐菲菲:《信息不对称与银行信贷风险的防范》,《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年第5期,第90页。 文章 来源:中华 励誌网 论文 范文 www.zhlzw.com

环境安全论文第2篇

炭煤矿自1958年规划建井,设计年生产能力45万吨,投产以来,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同时矿山地质环境也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炭煤矿存在的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如下。

1地面塌陷炭煤矿井田范围

内一1煤地下采空区面积10.5km2。根据实地调查,一1煤采空区出现地表塌陷,在采深200m以深地区,地表无明显裂隙,采深200~100m地区未见厂矿、民房明显破坏,采深100m以浅地区地面出现采动裂隙,对农田耕种有一定影响。采空区及其伴生地面裂缝对流经矿区的东泗河有严重影响。由于东泗河流经采空区,地面塌陷和地面裂缝破坏河道地层结构,已经成为地表水渗漏主要通道,河道地表水通过地裂缝下渗进入煤矿巷道,严重影响到采矿安全。需要采取综合工程措施对其进行应急治理,并加强监测工作。

2含水层破坏

炭煤矿矿井正常涌水量9000m3/d,已造成煤层顶板灰岩含水层和底板灰岩含水层水位下降,且降幅明显。采矿活动对深部岩溶含水层影响较严重,主要表现在承压水头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深层地下水资源量减少,开采条件恶化。

3对原生地形地貌的破坏

炭煤矿一1煤层己基本采完,采空区面积已达10.5km2,上部的华泰煤矿开采二1煤,也已形成地下采空区面积2.1km2。对原生地形地貌景观影响明显,地表局部见有地裂缝,但相对丘陵地形而言,对矿区地形地貌景观影响较大。

4河床开裂渗漏

造成煤矿开采安全隐患东泗河是矿区内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主要流通、排泄通道,该河向西北约10km流入伊洛河,属于季节性河流。该河流经井田范围内长度约900m,河道土质以碎石土为主,局部地段为粉土和淤泥及淤泥质土。河道从采空区或采空区附近通过,有地面塌陷及伴生地面裂缝发育,河道地层结构遭到破坏,有地表水入渗进入煤矿巷道的现象,影响炭煤矿生产安全。为了防止河道沟谷中地表水渗漏地下进入炭煤矿巷道,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本着安全合理、经济可行的原则,对炭煤矿区段东泗河河道进行必要的调查、勘查工作。

二工程主要治理措施

1河道治理工程

(1)排水渠治理为了快速排泄地表水,防止地表水顺地面裂缝渗漏进入煤矿巷道,影响煤矿安全生产,在东泗河河沟内修建排水渠。排水渠为M7.5浆砌石结构,块石强度不小于40Mpa。排水渠过水断面为梯形,最小结构尺寸为底宽3.9m,顶宽4.5m,高3.0m,砌石厚度0.8-1.1m,修建排水渠长度为900m。主要工程量为:河道清淤土方开挖工程量18573.61m3,碎块石挤淤置换工程量720.83m3,浆砌石排水渠工程量为12967.80m3。

(2)排水渠的过流能力验算根据调查,多年最高水位计算,东泗河二十年一遇的最大洪峰流量不超过12.0m3/s。

(3)沟渠地基处理针对不同的地层类型,采用不同的地基处理方法。对于碎石土(无裂缝发育和其他异常情况),可以不进行地基处理。对于裂缝发育的地段,地基处理措施是:首先对裂缝进行适当的开挖清理,然后用粘土进行充填夯实,再铺设70cm厚的粘土防渗垫层,然后再砌筑沟渠。对于粉土地段,地基处理的措施是:首先铺设60cm厚的碎、块石置换层,并灌注水泥砂浆,然后再砌筑沟渠。对于淤泥和淤泥质土地段,首先采用碎块石挤淤置换的方式进行处理,然后再砌筑浆砌石排水渠。

(4)防渗及抗冲击对于无裂缝发育地段,采用“浆砌块石+混凝土”双层复合防渗及抗冲击结构,即先铺设800-1000mm厚的浆砌石渠底,然后再浇筑200mm厚的混凝土(C20)防渗层,共同起到抗冲击下彻及防渗作用。对于地裂缝发育地段,则采用“粘土防渗层+浆砌块石+混凝土防渗”三层复合机构,共同起到抗冲击下彻及防渗作用。即先对裂缝采用粘土进行充填夯实,再铺设700mm厚的粘土防渗垫层,然后砌筑800mm厚的浆砌石渠底,再铺设200mm厚的混凝土(C20)防渗层。对未稳定的和潜在的采空塌陷区,预测变形参数,采用粘土垫层进行防渗,兼有调整塌陷变形的功能。

2土方回填夯实

工程在排水渠超挖部分以及原始地面至排水渠顶之间,用开挖出来的土方进行回填夯实,回填夯实地面高程应不低于排水渠顶面高程。土方回填夯实工程量为18712.99m3。

3植树绿化工程

在土方回填夯实区域范围内进行植树绿化,以恢复植被,美化矿山环境。绿化采用适应当地气候的杨树,在渠的两侧各栽植两排。树的规格为胸径3cm,植树网格间距3m。选择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树形端正和根系发达的苗木。主要工程量为:植树1100株,绿化面积9000m2。

三工程效益分析

(1)减灾效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可以改善地表水的流通条件,防止地表水入渗煤矿巷道,降低煤矿生产安全隐患,具有减灾防灾的效益。

(2)环境效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可以有效防止水土流失,消除对居民和公路交通干道的安全隐患,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和周围生态景观,使矿山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和保护。

(3)社会效益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消除了灾害隐患,美化和恢复了矿山生态环境,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矿区附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美化了当地居民的居住环境,使得矿山企业和地方政府、地方群众和谐共生,共同发展。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形成安定团结、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政治局面,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4)治理工程的实施,可有效避免地表水入渗到煤矿巷道,降低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干扰,提高煤矿的生产效率和生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植树1100株,新增绿化面积约9000m2,经济效益明显。

四结语

(1)河南大峪沟煤业集团炭煤矿存在开采引起地面塌陷、地裂缝,河床开裂渗漏,造成煤矿开采安全隐患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环境安全论文第3篇

自计算机网络诞生以来,网络的安全防范问题就一直存在,计算机网络技术这个“盾”与各种网络攻击技术的“矛”一直并存,并从未消失。就整体而言,计算机网络安全可以分为信息安全和控制安全这两大部分,也即信息本身的安全和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安全。常见的威胁因素也有很多,主要有毒程序的侵入、物理威胁、系统漏洞等。与传统的网络环境一样,威胁”云”计算下的网络安全的问题也很多,可以总结如下。

1.使用环境安全性

自然环境的安全问题是影响网络安全的最基本因素,它包括网络管理者的误操作、硬件设备的瘫痪、自然灾害的发生等。计算机网络是一个由网络硬件、网络软件共同组成的智能系统,容易受到诸如潮湿、电磁波、振动、撞击等外部使用环境的影响。虽然“云”计算网络环境有效改善了数据信息的存储安全问题,但对于传统网络下使用环境的安全性问题,在“云”计算网络环境下同样存在;并且由于“云”计算环境下的数据存储管理方式的改变,其对于其使用环境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数据存储安全性

数据存储的安全与否,长久以来一直困扰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传统网络环境下,虽已能实现数据共享,但数据多是单机存储,其安全性主要由单机防护能力、数据通信安全等方面决定。而在“云”计算网络环境下,数据主要存储在服务商提供的“云”里,数据存储的安全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云”服务提供商的技术能力和诚信水平。这就对服务商的诚信及其“云”存储技术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用户安全使用数据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数据通信安全性

计算机网络产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数据的共享和信息的传递,数据的通信成为网络必不可少的环节,这也是传统网络环境下最易受到外部攻击的部分。“云”计算网络环境下,数据通信安全性主要体现在数据在传输过程中易受到安全威胁。其主要包括:(1)攻击“云”计算服务器,通过短时间内向“云”计算服务器发送超量的服务请求,堵塞信道,导致用户正常的服务请求无法完成;(2)侵入系统、篡改数据,通过黑客技术入侵“云”计算服务器或用户系统,对合法用户的数据进行篡改、删除,造成数据的破坏;(3)监听数据、窃取信息,通过对数据传输过程监听的方式,窃取相关的个人信息和数据信息。

4.身份认证安全性

“云”计算网络环境下,“云”服务器处于计算机网络环境的中心位置,其他用户正常使用的前提是要有合法用户的注册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技术是网络信息主动自我防范和保护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最易遭受攻击的环节。其主要表现为:(1)通过攻击“云”计算用户管理服务器,窃取诸如合法认证用户的用户名、密码等个人信息,非法登录,进行数据操作;(2)通过对网络信道进行非法监听、病毒侵入等手段,窃取合法用户信息,导致用户注册信息及系统数据的泄漏。

5.虚拟环境安全性

“云”计算网络环境不同于传统的网络环境,它整合网络资源构建虚拟的服务环境,用户使用的资源来自“云”端,而不是固定的网络实体。用户都是通过临时租用的方式获得服务,可以有效解决硬件设备不足、运算能力不够等问题,提高整体网络资源的使用度,提升整体计算机网络的运算能力。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云”计算是高度整合的虚拟网络环境,数据中心缺少边界安全保障,传统入侵检测技术无法确保数据中心的安全。

二、“云”计算环境下网络安全防护策略

1.“云”端数据防护策略

目前大量的数据,特别是企业的重要核心业务数据大都采用“云”端存储方式。“云”端数据库的使用为用户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也引发了大家对该存储方式安全性的疑虑。“云”计算服务提供商的网络安全吗?是否会造成数据的泄漏?对于这些问题都需要“云”计算服务商加以技术保障和解决。同时,国家也应出台相应的行业法规对“云”计算服务提供商的行为加以约束。另外,从用户的角度来说,要加强对存储数据安全性的防范,对于“云”端数据可以采用定期备份的形式加以保护。同时,为了保证备份数据的安全性,可以对其进行加密,从而保证客户信息的安全。

2.技术防护策略

有效的技术防护可以保障网络环境的安全性,比如:选用规模化的”云”计算软件,并及时更新,弥补软件漏洞;建立用户数据隔离机制,避免多个虚拟机相互攻击;加强诸如”云”加密等安全技术的使用;建立可靠的数据安全存储机制。“云”安全通过网状的大量客户端对网络中软件行为的异常监测,获取互联网中木马、恶意程序的最新信息,推送到Server端进行自动分析和处理,再把病毒和木马的解决方案分发到每一个客户端。结合“云”计算网络环境下只能实现逻辑划分的隔离,不能设立物理安全边界的特点,建设“云”计算安全防护中心,将原来基于子系统的安全防护,扩展到对整个“云”计算网络环境的防护,保证网络防护能力的提升。

3.多重身份认证策略

为了解决身份认证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可以建立多重身份认证的机制。例如,可以将诸如指纹、视网膜等生物认证技术,动态电子口令认证形式,USBKey认证技术加以引入,从而加强网络安全环境。在加强对合法用户登录使用的同时,还要加强对非法认证用户入侵的管理和防范,通过建立报警与黑名单锁定等机制,进一步加强“云”计算网络环境的防护能力。

4.访问控制策略

访问控制策略是维护网络系统安全、保护网络资源的重要手段。它的主要任务是防止网络资源被非法利用。其涉及的网络技术比较广,包括入网的访问控制、网络权限控制、属性安全控制、网络服务器安全控制等方面。在“云”计算网络环境下可以采用多种访问控制策略相互配合的方式,从而实现对不同用户的授权,满足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级别的访问权限,有效保证“云”计算网络安全。

5.网络环境安全控制策略

在“云”计算网络环境下,为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可以使用网络安全协议。同时可以对数据进行加密,保证数据在信道传输时不被监听和窃取。同时,还可以建立基于信任的过滤机制,使用网络安全策略管理工具。

6.非技术性安全管理策略

在“云”计算网络安全中,除了采用上述的技术措施之外,还可以通过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从而确保网络安全、可靠地运行。“云”计算网络的安全管理策略包括:确定安全管理等级和安全管理范围;所有添加到网络基础设施中的新设备都应该符合特定的安全需求;制订有关网络操作使用规程和人员管理制度;制定网络系统的维护制度和应急措施等。

三、结语

环境安全论文第4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生态安全;理论研究;综述

一、引言

我国经过长时间的以资源过度消耗、环境过度破坏为代价的经济高速发展,生态恶化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影响社会安全稳定、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公敌。社会主义生态安全到了不能再忽视的地步。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生态安全的概念和社会主义生态安全观的内涵

“生态安全”又称“环境安全”的内涵:一方面应避免由于生态环境退化和资源短缺引起的对经济发展的环境基础的威胁,维护环境和资源对本国经济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二是避免生态严重退化和资源严重短缺造成环境难民,引起暴力冲突,对区域稳定和国际安全构成威胁。

马克思主义生态安全观研究的核心是生态安全对人类发展的影响,将产生生态危机的根源归咎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造成全球生态危机的根本原因是资本主义制度。马克思从工业文明反思的角度,阐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生态安全的威胁,社会主义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可持续发展、公平公正等原则成为社会主义的根本属性[1]。如同封建制度之于农耕、资本制度之于工业;社会主义与生态文明是必然联系的。因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作为未来社会的存在形态,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最终目标和必然趋势。这对于中国现代化高速建设和未来发展至关重要”。[2]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安全的理论基础和来源

马克思阐释的生态观是指:人与自然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同时人类对自然界又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劳动过程必须遵循自然规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人与自然之间对立――即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人类同自然的和解必须以人类本身的和解为前提,而这一和解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强调人、自然与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

中国结合自身实际、继承和创造性发展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形成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自然观、生态经济观、生态环境观、生态伦理观共同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3]这种思想对于解决危机,理论指导实践的价值在于:从“本体论、价值论、方法论、认识论、辩证法以及历史观六个维度整合与超越西方环境哲学,构建中国特色环境哲学[4]。马恩的“自然生产力论”蕴含了十分丰富的生态维度,“循环经济论”是其一贯主张[5]马克思认为:人类劳动就是实现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的循环过程,但是资本主义生产却导致了“无法弥补的裂缝”,因而,必须进行社会性的生产方式及生活方式变革,合理地调节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6]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中“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变革”“经济形态”“价值系统”等多方面的内容都关乎中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

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被明确提出。十中把建设生态文明提升到关系人民福祉、民族未来的新高度。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来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方面,实现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的良性发展![7]

十八届四中全会对维护生态安全提出以下思路:一严格法律制度,加快建立有效约束机制和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二强化生产者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三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安全本质是要求自然资源在人口、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三个约束条件下稳定、协调、有序和永续利用。我国面临的现状是庞大的人口数量对本已薄弱的生态环境的冲击,以及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对生态的严重破坏。生态安全的特点表现为:整体性与全球性;生态破坏的不可逆性;生态恢复的长期性。

生态破坏恢复周期长,难度大,各方利益协调困难。生态破坏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都构成了严重威胁。以马克思主义生态安全观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用严格的法律来保护生态安全已经刻不容缓。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安全的法治保障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

马克思恩格斯是在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基础上来理解环境,理解自然,着重考察的是人化自然。人类活动的每一步成功都意味着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利用。人越是主动地去改变自然,越是受制于自然。恩格斯指出:“政治经济学家说,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其实,劳动加上自然界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社会主义的生态文明的构建和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精神、政治文明的建设应是有机统一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其标志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相互联系,互为依托,统一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伟大实践。

保障生态安全要有充足的法治保障:首先,我们应当坚决执行目前已有的关于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新规章填补空白,建立切实可行保护补偿、惩处等机制,形成建设生态和谐社会的政策和法律保障体系。国家应协调好各部门各地方的关系,让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去协同完善生态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在此基础上建立执法监督体系和机制。

其次,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违法者的惩戒性。严肃公务执行纪律,从严处罚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种行为。加强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充分提高各部门打击破坏生态建设与违法排污企业的积极性。提高处罚力度,严格排放标准,强化保护手段,赋予生态环保部门强制处罚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建设的理论和实践过程是同社会经济和社会主义建设探索一致的。从“对马克思的生产的自然条件理论之探讨”到“对生态文明与工业文明的矛盾之认知”、“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对立统一关系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时期的“全面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理论演进。从“大力发展生产力”到“科学发展观”“从经济建设为中心”到“建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在曲折中、探索中不断发展。生态文明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及实践相结合,形成了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等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基本框架。“生态文明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布局。”[8]生态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要求,要以国外经验为参照,不断发展完善理论,不断在实践中修正;以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为基础和理论指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为核心,吸收传统生态和谐思想、西方生态安全思想,真正成为科学、全面、成熟的生态社会文明理论,成为指导和带领中国社会走向新生态文明的理论之光。

此外,生态安全问题毕竟不是一个政策或学术问题[9],而是一个实践问题。准确的生态安全评价结果可以提供政策制定的科学依据,推动广大社会公众的责任感并成为行动。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其实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推手,如何让环境公益运动成为人民群众的潜意识而不是政府主导的行政运动对于“大社会、小政府”的政府建设目标的一个值得实践的过程。人的绝大多数行为,都是由潜意识来驱动的。全能型的政府,他的老百姓往往公德心不太好。

中国古代兵法和西方战争哲学的最大差别在于,西方思维是不断壮大自己的力量,增大己方确定性。而中国传统兵法的重要内涵是“造势”通过引导对方的行动来增加对方的确定性。每个人都有这样一个心理机制,就是做了一件不好的事情,往往要把这个事情抹掉重新当一个好人。环境保护中也是如此,会运动公众的逆向心理化。如何不要让坏的事情发展到后面,可持续发展才有了一种坚实的保障。

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与攻坚区,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政策红利的释放与政府职能的转变给国家安全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扭转环境恶化的趋势[10],改变经济增长方式、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由政府主导型社会向公众主导型社会转变,让很多政策不仅仅再是一句口号,限制权利,建立行政追责制度,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依法治国落实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个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

(作者单位:山西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 潘岳:《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文明》,2007年第12期,第8~9页。

[2] 郇庆治:《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与实践向度》,《江汉论坛》,2009年第9期,第17页.

[3] 杜秀娟:《马克思主义的生态哲学思想的历史发展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4] 孙道进:《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5] 杜秀娟:《马克思主义的生态哲学思想的历史发展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6] 钱箭星、肖巍:《马克思生态思想的循环经济引申》,《复旦学报(社科版)》,2009年第4期,第32页.

[7] .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1,39.

[8] 王明初、杨英姿:《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2页.

环境安全论文第5篇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 生态环境安全; 经济安全

中图分类号:F12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7)03-0030-03

截至2006年11月底,中国累计吸收外商直接投资超过6 766亿美元,来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近200个,全球500强企业已有约480家来华投资兴业。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就业机会的创造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外商投资也对我国的生态环境安全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一、生态环境安全问题的投资理论分析

现有投资理论没有很好地考虑环境保护问题。现有投资、技术转让理论的最大缺陷是仅追求狭义的经济比较利益而没有考虑广义的社会生态环境效益,结果是一方通过国际投资获得了利益,另一方付出的生态环境成本很高,很可能大大超过所获得的经济利益,结果牺牲了可持续发展,其中一些投资理论本身就为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输出污染提供了理论基础。

(一)维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该理论被用于解释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的动机。该理论认为产品生命周期是产品生命运动的普遍现象。产品生命周期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新产品阶段,少数在技术上先进的国家首先推出新产品,生产新产品的企业是个垄断者,它在国内生产并满足国内的需要,也有一定量的产品向经济结构和消费结构相近的国家出口;二是产品成熟阶段,消费者对产品已有较深的了解,需求的价格弹性逐渐增大,同时国内的其他企业开始模仿,竞争日趋激烈,国外对此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于是,该企业便向国外寻求出路,选择那些经济水平、消费结构类似的国家作为投资对象;三是产品标准化阶段,产品完全成熟,生产工艺等已完全标准化,为进一步降低成本,原投资国又在发展中国家寻找投资机会,其产品被出口到母国[1]。可以说,这一理论也为污染密集产业的转移提供了理论依据,因为,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是国内已淘汰、高能耗、高耗原材料、高污染的产业,然后再将干净的产品出口到母国。

(二)小岛清的边际产业扩张理论

小岛清认为日本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是从本国已经处于或即将处于比较劣势的产业即边际产业开始,而这些产业在发展中国家有“明显”的比较优势。日本转让的多以适用技术为主,符合当地需要,投资也大多采取合资形式,这种投资扩散效应大,不但发展了当地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加了出口,而且为东道国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和培训了人才,因此,边际产业扩张对双方均有利的这一理论实质上等于直接主张以直接投资形式转移污染密集产业。

二、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生态环境安全的负面影响

(一)西方发达国家通过对华直接投资实施“生态侵略”战略

新一轮生态侵略的迫近将使我国环保面临新的威胁。长期以来,一些国家以邻为壑,损害本国管辖范围以外的别国的环境,大肆开发利用别国的自然资源,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污染和危害环境的工业、设备、产品和有害废物,进行“生态侵略”。随着我国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的深入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我国遭受“生态侵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我国目前的环境政策法规标准一般要比发达国家宽松,许多企业为了追求引资数量而置生态环境于不顾,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发展的现象普遍存在。相比而言,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较高,一些外商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和逃避母国或第三国严格的环境治理规定,逐渐将污染行业转移到我国,主要包括化学、能源、橡胶塑料、制药、制革、纺织印染、造纸、建材等行业,给我国环保工作留下新的隐患。

(二)外商投资给我国带来臭氧层损耗物(ODS)的生产和消费转移问题

发达国家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要求很高,环境标准日益提高,环保法规日趋严格,它们根据《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85)制定了实施条例,逐步停止生产和使用受控物质及其相关产品。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可以把受控时间推迟到2010年,这促使部分外商利用时间差将受控物质及相关产品的生产转移到我国,以延长其产品的生命周期,从而获得更多的利润,如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从发达国家引进了大量的冰箱生产线,实际上是发达国家必须淘汰的生产线。尽管制冷行业和气溶胶行业的大型外商投资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压力下,大多数目前已开始注意保护臭氧层问题,有些企业在采用替代品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许多中小外商投资企业对保护臭氧层不重视,措施不力。例如,有不少来自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07年第3期2007年第3期(总第147期)曹秋菊: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生态环境安全问题研究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将ODS生产和消费转移到我国,并集中于清洗、制冷和泡沫行业[2]。

三、外商直接投资恶化我国的生态环境并对我国经济安全造成影响

发达国家通过贸易和投资,将高污染、高消耗的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使得我国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进而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安全。

(一)生态环境恶化直接影响国家经济安全:一般理论

1.生态环境是一个国家和民族赖以栖息的家园,是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的物质承担者。生态环境的影响极为广泛,一旦一国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覆巢无完卵”,失去生存条件的是整个国家和民族。也就是说,生态一旦被破坏,就不是谁输谁赢的问题,而是大家全是输家。

2.生态危机后果极为严重,相当一些生态过程一旦超过“临界值”将不再逆转,受到人类破坏的大自然的报复往往再也不给人类改正的机会,让后来者没有纠正错误,重新选择的余地,或者要付出十倍、百倍的代价来进行恢复和治理工作。目前,淮河流域污染治理的费用已远远超过沿岸中小排污企业创造的价值,这是一个极其惨痛的教训。

(二)生态环境恶化降低我国经济安全度:实践考察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公众环保意识的淡漠,以发展和保护互为条件的理念还没有被多数人所理解和接受,加之西方国家的“生态侵略”,致使资源被掠夺性地开采和破坏,环境严重污染,水土严重流失,一系列问题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危害呈现在人们的面前,这些问题和危害已直接制约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影响了我国经济安全。

我国的国家经济安全必须要以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生态环境为重要的基础条件。根据《中国环境经济核算2004》绿皮书,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GDP的比例为3.05%。生态环境破坏给我国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加剧了社会贫困,影响了社会安定,宁夏、内蒙等地沙化严重地区,农民被迫远走他乡。近年来洪涝、干旱、沙尘暴的频繁性,可以说是生态环境恶化导致的后果。

四、完善外商直接投资体制维护我国生态环境安全的对策

生态环境的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更关系到国家与民族的存亡。为了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必须呼吁全社会重视生态环境安全。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的脆弱性,已经不允许我国走传统的掠夺式的灰色道路,只有走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道路,才是正确的选择。

1.进一步完善体制政策环境与产业准入政策。通过制定不同行业新型工业化评价指标体系,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强化招商引资的结构导向作用,要通过产业导向等途径把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更多地引向需求增长快、生产污染较少的领域。新批工业领域的外商投资项目,均按新的准入标准予以审批,已批项目也要按新的标准要求提出达标的时间表,并对此承诺负有经济责任。内资企业也要按国民待遇的要求逐步与外资企业的标准接轨。不同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应该公开透明,受到全社会监督;各地招商引资的数量与质量差异,也要受到全社会监督[3]。

2.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国内外区域经济发展的实践经验表明,法治在促进和保障一定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与保护生态环境有关的法规,切实执行《水土保持法》、《森林法》、《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法》等法律,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止资源掠夺、污染转嫁和生态侵略,使全球化过程中产生的外来生态安全问题通过生态安全评价、预警、生态安全标准等制度得以防范,并依法打击各种破坏资源和环境的违法行为[4]。

3.发展循环经济和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是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的根本出路。循环经济是基于生态经济原理和系统集成战略的减物质化经济模式,其“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可以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使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相互和谐,促进资源永续利用[5]。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指在社会再生产的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中,通过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科技、教育等手段,动员和激励全社会节约和高效利用各种资源,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支撑全社会较高福利水平的可持续的社会发展模式。

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是缓解资源瓶颈制约,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措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面对国内日益严峻的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的形势,面对经济全球化下的激烈的国际竞争和发达国家的污染产业转移,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对维护国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夏友富. 外商投资中国污染密集产业现状、后果及其对策研究[J]. 管理世界,1999,(3):116.

[2]张燕文. 外商直接投资中的环境负效应与消解[J]. 求索,2006,(7):45.

[3]韩彩珍. 中国利用外资过度了吗[J]. 中国外资,2006,(6):43-44.

[4]张炳淳. 论全球化背景下生态安全的法律保护[J].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117-122.

[5]乔海曙.树立金融生态观[J].生态经济,1999,(5);18-19.

Research on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ward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Security in ChinaCAO Qiuju

(Department of Economics , Hunan Business College, Changsha,Hunan 410205,China)Abstract: There are some theories on developed countries exporting pollutions to developing countries, so called “ecological aggression", by investment. With the deepen of utilization of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a large number of industries with heavy pollution and high resource consumption were transferred to China via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which affected both China's ecological environment security and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economy.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further improve the policy system, strengthen legal construction, protect and father ecological environment under the law, develop cycle economy and construct resourceseconomized society.

环境安全论文第6篇

1前言

本质安全源于按GB3836.1-20__标准生产,专供煤矿井下使用的防爆电器设备的分类,防爆电器分为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等种类,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特征是其全部电路均为本质安全电路,即在正常工作或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路。也就是说该类电器不是靠外壳防爆和充填物防爆,而是其电路在正常使用或出现故障时产生的电火花或热效应的能量小于0.28mJ,即瓦斯浓度为8.5(最易爆炸的浓度)最小点燃能量。本质安全型企业指在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境条件下能够依靠内部系统和组织保证长效安全生产。该模型建立在对事故致因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系统的、主动的、超前的、全面的事故预防安全工程体系。

事故是由于客观上某些不安全因素存在,随时间进程产生某些意外情况时出现的一种现象(事件),具体表现为人的正常活动暂停或永久停止,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的产生是由于存在于生产、生活或生存系统中潜在的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相互作用发展再由于管理中人的失误——人与环境的非正常接触、使系统中能量失控,发生了能量异常转移,而造成人、物、环境的损失。

事故的特征来源于人们对事故的认识,主要表现在事故具有因果性、偶然性、必然性、规律性、潜在性、再现性和可预测性。事故与一切事件事物一样,有其发生、发展和消除过程。事故是人、物、环境、管理等诸因素的多元函数。研究事故的理论随着人们的认识主要发展有事故致因理论、多米诺骨牌理论、系统理论、轨迹交叉理论等。

2.理论基础

H.W.Heinrich事故法则提出;死亡︰重伤︰轻伤︰无伤事故的发生概率比例为1︰29︰300。有人统计煤矿顶板事故的规律,死亡︰重伤︰轻伤︰无伤为1︰12︰200︰400。因此,防止事故的关键在于从控制事故前期即消除隐患。

事故致因理论认为: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环境的不安全条件2)物(机)的不安全状态3)人的不安全行为4)管理的缺陷如图1

生产作业过程

物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缺陷

人的不安全行为

环境不安全条件

事故隐患

发生事故

图1事故致因框图

企业文化理论认为:企业文化是企业长久发展的平台,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管理的灵魂,它有别于管理的刚性,是企业安全的“土壤”。职工的安全价值观和安全行为准则的总和构成了安全文化,它具有导向功能、调节功能、凝聚功能、规范功能、激励功能、稳定功能。

3企业本质安全化结构模型

建立在以上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按照事故“可能预防原则、偶然损失原则、因果继承原则”,提出煤炭企业本质安全化结构模型如图2。方形模块框代表其执行必须具有钢性、强制性且有局限性,圆形框代表具有弹性、无限性。框的包含表示功能的弥补和强化。

3.1设备和机具本质安全化

即选用的设备既要考虑其生产效率,又要考虑安全可靠性。可以定义为“剃须刀”理论,传统的剃须刀刀锋暴露,需有具备一定经验的理发师操作,极易划破脸部,后来在刀片两边安装上夹具,操作变得简单,对人的伤害程度受到限制,但稍不注意仍有造成伤害的可能,现在的电动剃须刀,刀片外加上细致结实有弹性的安全网,刀片与皮肤之间有隔层,很难划破皮肤,既是“傻瓜型”又是本质安全型。如果职工使用的设备和工具都具有这种性能,就可以弥补人的失误而造成的事故。

3.2作业环境的本质安全化

即生产场所设计确保职工的安全,在空间、气候等创造舒适安全的环境。可以描述为“桥”理论,过独木桥人很容易掉下去,全凭技巧和胆量、运气,如果是现在的桥面宽阔、护拦高大的钢铁大桥,行人不必小心翼翼,不论是跑还是跳也不会掉下去。

3.3人员的本质安全化

要求操作者有较好的心理、生理、技术素质,即有想(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会(安全技能 专业岗位知识)、能(能遵守制度 能创造安全环境 能正确操作设备),要加强培训和思想法治教育,提高职工素质。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设备的可靠性不断提高,运行环境的较大改善,人的失误引起的伤亡事故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如航空事故,60年代大约20的事故归结于人的失误,90年代达90。所以提高机械化程度,减少人的参与也可弥补人的不可靠性。

3.4生产管理的本质安全化

企业安全文化

安全生产管理本质安全化

设备和机具

本质安全化

作业环境的本质安全化

人员本质

安全化

图2企业本质安全化结构模型

是控制事故的决定性和起主导作用的关键措施,就目前而言,设备和机具的本质安全化受科技、经济等诸多因素制约,本质安全化程度和发展在各行业、不同企业不均衡;作业环境的本质安全化受成本、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变数很大;人的本质安全化受职工的文化程度、技术等影响较大,不同企业更不相同。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化,依靠管理的科学化可弥补以上要素的不足。传统的安全管理的特点是具有强制性、被动性、事后性、经验性;现代的安全管理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注重全面、系统、超前和过程控制。从危险源辩识入手,通过系统的分析、预测、评价,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或控制危险因素,是系统达到最佳安全程度。把戴明循环管理法即PDCA循环法应用于企业安全管理,即是近年来不断成熟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核心,让企业安全生产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环节均留下管理的“痕迹”,注重过程控制,实现管理无缺陷。实践证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安全事故几乎都是管理因素造成的。

3.5企业安全文化

安全管理的发展经过人管人、制度管人、文化育人三个阶段,安全文化是安全管理的升华和最高层次,是理性的、系统安全管理的基础,是一个深层次的人因工程,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

依靠安全文化的潜移默化作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体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使职工自觉规范自己的安全行为,维护企业的安全形象。

4实践应用

徐州矿务集团 公司20__年提出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目标,并在旗山煤矿开始试点。该矿年产量180万吨,90年代曾发生过两起重大事故。为全面扭转安全被动局面,建立长效安全机制,在对矿井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开始实施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按照结构模型,分五大模块组织。

4.1加大安全设备投入和科技创新,提高设备和机械的安全可靠程度

成立技术专家组和攻关小组,系统地评价关键工序装备、关键工艺水平,运用系统的方法,实行分步实施。采煤工艺提高机械化程度,机械化产量由75提高到97,顶板事故降低到0,在总产量不减的情况下,减少一个工作面,人员减少200余人。掘进工艺改革以煤巷锚杆技术为主线,钢支架投入大而且工人劳动强度大,使用效果也不好,新技术新装备配套完成后,掘进效率、工具可靠性、支护强度等方面大大增强。在生产大系统上重点实现自动控制,主副井提升、主皮带运输系统实现了PLC编程控制,主要关键部位实现多重保护和远程可视化监控,同时建立了安全监测系统。

4.2以工程质量标准化和环境文明创建提升作业环境的本质安全

煤矿井下以环境差,缺少安全感让人感到下井危险,旗山煤矿以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为突破口,推行工程质量永久负责制,工程质量与工资挂钩。建立样板化头(面),从静态达标发展到动态达标,每月制订规划,每周动态抽查两次,工程质量的标准化又要求职工操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环境的脏、乱、差不仅体现职工的文明程度,而且可能埋下安全隐患。开展设备摆放、材料上架、线路吊挂等环境标准化,积极为职工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如斜巷运输事故是煤矿多发性事故,轨道安装质量和“走钩走人”是造成事故比较集中的原因,按标准安装轨道和道岔杜绝矿车掉道,安装各类闭锁保护装置防止放大滑,安装人行车减轻职工体力。

4.3注重职工培训的方式多样性和效果可溯性,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

建立多层次安全教育体系,专业工种送省级培训中心专业培训,一般工种矿培训中心培训,确保每一位职工必须持证上岗。抓好班前十分钟、每周安全活动、月度安全大课等日常安全教育,并进行动态随机抽考,提高实效。建立职工安全电子档案,年初设定分值,违章依据轻重扣分,安全知识掌握不好扣分,扣完不允许上岗,重新学习培训。同时对专业工种技术性岗位职工开展拜师学技,选树专业工种带头人,技术高低与岗位工资挂钩,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安全基本技能和安全意识。保证职工能分析判断危险源、会消除危险源,能保护自己也会保护别人,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实现人的本质安全。

4.4科学管理,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实现安全管理无缺陷

开展ISO9000质量认证和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首先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管理评审,保证制度无漏洞、具有可操作性。其次,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显现制度执行的刚性,通过考核体现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态度。建立“以责任为中心”的管理模块,推行层次管理,形成“事事有人管、有落实、有考核,人人有事干、有责任、有监督”的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PDCA的闭合控制。

建立安全管理激励机制,按照层次和责任实行安全滚动风险抵押金、管理绩效考核抵押金,质量标准化考核奖励办法等全方位奖罚体系。

4.5企业安全文化是煤矿建立长效安全机制的土壤

环境安全论文第7篇

【关键词】 健康安全环境决策 经济杠杆作用科学发展以人为本

1 引言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继“六大禁令”之后,又颁布了“HSE九项管理原则”。开宗明义,针对管理层的HSE管理原则在第一条中首要提出:“任何决策必须优先考虑健康安全环境”,从而,在决策中把健康安全环境因素放在了首要位置。这其实是与决策本身的特点与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要求所共同决定的。因为首先,决策本身就包含着一种对事物的预先设计与推动,会影响到事物以后的发展过程。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本身就包含设计环节,它是本质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只有在决策时考虑健康安全环境因素,才能向前深入HSE管理各环节,达到全过程管理的科学性[1,2]。从另一方面讲,决策是一种对行动方案的抉择过程,这一过程伸入到管理的各个环节,可以说,现实中的决策活动无处不在。并且,在每一过程中,都决定着一种事物的发展方向。因此,HSE管理原则把健康安全环境做为决策的首要事项加以规定,具有一定的理论科学性与现实必要性。对此加以梳理与不断深入认识,可以有效指导HSE具体实践。

2 有效践行原则条款需要明确几点认识

人的认识水平会直接决定人的行为后果,认清决策与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各自特点与逻辑关系,对于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实践是很有必要的。这其中往往潜藏着巨大的健康安全环境效益[3,4]。而厘清以下认识,对于实践原则条款会大有裨益:

2.1 任何决策活动都会带来健康安全环境管理风险

在一定意义上,安全是相对的,风险是绝对的。因为从广义上讲,任何事物都存在威胁人生命、健康、安全及环境的风险,只不过这种风险存在于事物中的或大或小而已。实际上我们是生存于风险的王国中,风险在我们周围无处不在,这是决策活动所立足的客观基础。另一方面,决策是针对某一事物的活动,过程需要人的参与。决策做为人的一种主观心理活动,要受到人的认识水平、情感、动机、价值观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是决策活动的主观风险。这些都需要我们在管理实践中加以甄别与克服。原则条款提出的这一首要规定,是对我们的一种提示与约束。

因此,任何决策活动都会带来健康安全环境风险,做为一名管理者,就要树立起这样的风险敏感意识。只有这样,我们在决策时才能首先考虑到风险,然后去评估与控制风险,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由于决策失误所带来的健康安全环境损失。而健康安全环境风险意识的形成,是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地加以培养与锻炼的,从某方面看,决策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也正取决于这些基本功。而这些又是由对决策的认识水平所直接决定的。

2.2 健康安全环境资金投入与经济效益之间的矛盾统一关系

在企业各类决策活动中,特别针对重要项目的决策,会涉及到健康安全环境资金上的投入,在面对这类决策时,决策者往往两为其难,一方面是法律法规的规定,另一方面是企业的经济原则要求更少地成本付出[5-7]。要解决好这一矛盾,就需要决策者树立起科学的经济效益观。因为从短期看,这种投入与经济效益也许是矛盾的,但从更长远的发展的眼光看,它们却是统一的。因为极少的成本支出,正是为了预防更大的事故损失。很多的企业实践都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即“健康安全环保投入所避免的支出是其投入费用的好几倍”。美国国家安全理事会在《工业生产事故预防手册》中曾写到:每支出一个货币单位用于安全措施,可带来百分之几百的利润。因此,在进行项目投入决策时,不但要考虑健康安全环境,而且还要优先考虑。因为只有首先考虑了健康安全环境风险,才会去权衡用于控制这类风险的支出企业是否能够承受。这样可以提前给予准备,从而避免由决策失误所带来的高风险违规、无效投资项目的发生。投入与支出在这一点上是统一的,对此,要学会辩证与发展地看问题。既要看到它们之间的矛盾,又要看到它们之间的统一,从而找到那个使两者联系起来的投资点,这个点一定会存在。我们要树立起这种经济效益观,以有效实施科学决策。

2.3 原则条款与“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理念价值观的一致性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战略要求。“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人的利益为根本,当其他利益损害到人的根本利益时,首先要维护的是人的利益。当人的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发生矛盾时[8,9],首先要维护的是人的长期利益。不能为了短期利益而破坏掉环境,从而损害人的长期利益。一定要以科学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要做到以人为本,就要坚持科学发展,而要坚持科学发展,又要必须以人为本,要牢固树立起这样的价值观念。决策优先原则条款与“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价值观上是一致的。可以说,决策优先原则条款是“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理念在HSE管理的一种实践。“任何决策必须优先考虑健康安全环境”必然地包含从科学发展的角度实施决策的要求在内。只有树立起“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才能保证我们始终以人的利益为核心,实现科学决策,这与HSE管理精神是统一的。

2.4 决策活动同时是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机会

在经验中我们知道,在各类生产实践活动中,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在不同的时间段上所产生的管理效益及发生的经济成本是不一样的。可以说,决策点――是进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最好的一个时间点。这个点所产生的效果与效益是其他任何阶段都无法比拟的。如果错过这个机会,以后管理就会变得更艰难、更复杂,会有更大的成本付出。这是就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时间性来说的。而一旦决策付诸实施,成为现实,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先期时机就会失去。因此,管理者形成一种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机会意识很重要。

2.5 任何决策都会带来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

决策活动需要考虑健康安全环境因素,因此,决策活动本身就存在健康安全环境风险,那么,做为决策者就要为这种风险承担责任[10,11]。决策活动首先赋予了决策主体一种权利,它就必然要为这种权利承担责任,这是理所当然的。这就是说,一些违反健康安全环境法律法规、制度的决策,不管这决策主体是企业还是管理者个人,都要为其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是法律责任,第二是企业管理制度责任。管理者只有具备了这种责任意识,才能在决策中去更主动地考虑健康安全环境因素。因此,就要认识清楚“任何决策都存在健康安全环境责任”这一内涵。

3 科学决策实践流程

原则条款中的“任何决策”包括了企业内各系统与职能部门所发生的所有决策活动。从重要性上包括战略决策、战术决策与业务决策三种类型。战略决策,是指企业长期发展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如,企业管理方针或战略目标的重大调整。战术决策,是指有关实现战略目标的方式、途径、措施的决策。业务决策,是指为了提高日常活动效率而做出的决策。可以说,这三种类型的决策包含在企业高层、中层、基层各层次、环节的活动中。科学决策需要遵循以下管理流程:

从科学决策程序看,决策问题提出后,首先要为决策确定一个目标。落实原则条款,是要我们优先考虑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即在健康安全环境上,我们的期望有哪些,要达到的标准是什么。为此,要具体参照两个方面内容:一个是健康安全环境法律法规,另一个是企业的健康安全环境方针。然后,再对决策项目进行风险评估,进而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落实多种配套措施,再分别与决策目标对照,来最终决定最佳方案的选择。这就是决策活动考虑健康安全环境的科学实践过程。

在落实决策优先原则的实践中,我们要遵循以下做法:“在思想认识上,健康安全环境工作要高于其他工作;在管理职能上,健康安全环境权责高于其他权责;在资金安排上,健康安全环境费用优先于其他费用;在管理举措上,健康安全环境投入多于其他举措;在绩效考核上,健康安全环境指标,要严于其他指标;当健康安全环境与生产、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健康安全环境优先”。

4 结论

综上所述,只有深入挖掘“任何决策必须优先考虑健康安全环境”的理论内涵与实践环节,加以正确认识,才能保证原则条款的有效执行,落实健康安全环境各方面要求。原则条款是一种制度规定,更是一种优秀的企业文化。我们要充分发挥它的文化作用,让这种外在规定成为人自身的一种内在素养,从而在决策时优先考虑健康安全环境这一行为,从一种无意识的上升为有意识的,从盲目地试探、碰运气转变为科学的合理呈现,来获取最大的管理效益。

参考文献

[1] 孙家军.对壳牌HSE作用机理的系统思考[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8,4(4):168-170

[2] 李晓明,侯殿龙,王勇,等.HSE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法探索[J].安全与环境工程,2010,17(4):85-88,122

[3] 张龙,刘建斌,杨洁.组织行为理论在HSE管理中的应用[J].科技信息,2010(1):717-718

[4] 刘景凯.基于管理实践的HSE管理体系建设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8,4(2):99-102

[5] 刘书庆,陈晓盛.HSE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维护[J].科学管理研究,2006(5):151-156

[6] 杜民.石油企业HSE管理体系及标准研究[D].清华大学,2005

[7]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管理原则学习手册[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9

[8] 胜利石油管理局HSE培训中心.石油作业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M].石油大学出版社,2002

[9]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Q/SHS0001.1-2001[S]

[10] 高俊梅.石油业HSE管理体系的理论基础与应用[J]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03,16:64-67

[11] 李志刚.中国石油HSE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成都:电子科技大学,2009,74-80

环境安全论文第8篇

关键词:旅游地 生态安全 保障体系

近年来,由于旅游业的发展所引发的旅游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并已成为制约旅游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旅游地生态安全则是实现旅游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旅游地生态安全是指用以表征旅游可持续发展所依赖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于一种不受威胁、没有风险的健康、平衡的状态和趋势。反过来说,旅游地旅游业的发展不会造成旅游生态系统不可逆的变化而导致其质量的降低,不存在退化和崩溃的危险。

一、 我国旅游生态环境受到的威胁

目前出现的旅游生态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即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退化。

1.环境污染。环境污染问题集中表现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噪音污染、视觉污染和固体垃圾的堆积等。旅游地内游客大量集中以及旅游设施燃烧煤炭,释放有害气体,造成局部污染严重,大气污染还引来酸雨对旅游地文物建筑造成损害;固体垃圾污染也是目前我国旅游地普遍存在的问题,一些旅游服务行业所产生的大量固体废弃物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当便堆积、散布于景区之中,长此以往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2.生态破坏。旅游业的发展对生态的破坏体现在旅游活动对生态旅游资源质量的负面影响,总体上表现为对生态资源四大功能即调节功能、载体功能、信息功能和生产功能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例如,人类在生态系统内活动频繁,包括机动车辆的大量使用、景区燃煤、垃圾的堆积等引起大气、水源质量的改变,破坏了非生物环境。

3.资源退化。

目前由于旅游开发及其它原因所引起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已使得我国旅游资源总体恶化,大量已开发旅游地的旅游资源呈现出退化的趋势。其表现为:天然林减少、生物多样性锐减和旅游地的城市化倾向。

二、旅游地生态安全系统构建的意义

旅游地生态安全是衡量旅游生态环境与旅游经济发展是否协调的重要依据,也是实现旅游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条件,而旅游地生态安全的保障体系的构建则是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这一终极目标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对旅游地生态安全评价及保障机制的研究,可以了解旅游业发展与旅游生态环境可持续之间的关系,以便在进行重大旅游地发展决策时对生态安全问题给予充分考虑,确保旅游地生态环境健康,最终实现旅游地资源、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另外,构建旅游地生态安全保障机制有利于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旅游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旅游地生态安全的保障机制的构建,将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威胁旅游地生态环境健康状态的隐患,使旅游地生态环境处于无风险的健康、平衡状态。同时,要保障旅游地生态安全,关键是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毋庸置疑,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应始终贯穿于生态安全问题的研究,也就是说,确保旅游地生态安全的过程也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过程。

三、旅游地生态安全保障体系的构成

旅游地生态安全保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根据旅游景区生态安全评价结果制定的计划和策略,保障旅游地生态系统健康、持续地发展。当旅游地生态安全评价的结果显示生态安全程度降低或未按预定目标发展时,分析影响旅游地生态安全的关键因素,若其并非完全不可抗力(如自然力),而是人为能够改善的,则旅游地相关部门必须通过调整、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向良性、健康方向发展,采取的一系列保障措施。采取的一系列保障机制应包括:旅游地生态安全组织管理保障、旅游地生态安全资金保障、旅游地生态安全政策法规保障和旅游地生态安全教育保障。

1.旅游地生态安全组织管理保障

旅游地生态安全组织机构的设置可以借鉴环境管理组织结构,建立全面式旅游地生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其最高管理者是景区环境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承担者,受其委托,管理者代表是景区生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承担者和环境工作与其它部门工作的总协调者,便于全面管理;管理者代表负责设立景区生态安全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机构及其职能分配;而且生态安全管理部门担负景区环境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协调及综合的责任;环境保护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合作处理景区环境问题,有利于把环境管理和业务管理有机协调起来;另外还需设立环境咨询机构,专门对生态安全及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全面式生态安全组织机构的结构如下图所示:

全面式的生态安全管理组织结构示意图

2.旅游地生态安全资金保障

对旅游地生态安全保障的投入资金,可以借鉴国外与国内其他行业的先进经验,实行国家和地方财政相统筹,部门和社会相结合,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保障机制。针对我国目前旅游地的经费来源现状,保障旅游地生态安全的资金可通过征收生态补偿费和建立生态安全专项基金获得。一是对旅游资源的所有者或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付出代价者支付相应的费用,其目的是支持与鼓励旅游地更多承担保护旅游生态环境责任。旅游者活动分散,进行监测的可能性很低,而且旅游者与生态破坏并不存在固定的关系,也无法准确衡量旅游者带来的污染,因此,征收的重点应是旅游企业。二是建立生态安全专项基金,初期可用于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和自然生态保护,植被、地貌、水源和生物的多样性保护等。

3.旅游地生态安全政策法规保障

旅游地生态安全政策法规保障是旅游地生态安全保障的必然条件。能够从政策法规的权威性和强制性的角度来规范和控制旅游从业人员的行业行为和旅游者的行为,有效地遏制生态不安全因素。其应包括宏观性的政策法规(全国性政策法规) 和微观性政策法规(地方、行业性法规条例和企业、部门规章制度) 两部分内容。具体到旅游地生态安全政策法规的制定,应该包括制定旅游地旅游产品生产经营者产品绿色环保的监管制度,主要包括:旅游产品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估制度(EIA),旅游产品生产经营者信誉评估制度,旅游区土地利用管理制度,旅游区排污权力法,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法规与实施规则等;制定违规惩罚制度也是旅游地生态安全政策法规制定的重要考虑部分,主要是对旅游地旅游生产经营实体在旅游资源开发与经营中造成的生态环境负面影响超过了环境质量标准加以制裁,包括排污超标罚款、景区物种多样性损害的补偿与罚款、景区地质地貌破坏的补偿与罚款、景观维护不当及损害的补偿与罚款等。

4.旅游地生态安全教育保障

防止破坏旅游生态环境不能仅依赖经济和法律手段,还必须诉诸伦理信念,即从根本上改变游客、当地居民、旅游从业者传统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其具体途径是生态伦理为指导,对所有与旅游有关的人员进行生态伦理道德教育与行为准则教育,普及环境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观念。一是对旅游者的生态伦理教育。对旅游者进行教育的核心是倡导旅游消费文明化,其主要涵义是尊重当地文明和文化。二是对旅游从业人员的生态伦理教育。对旅游活动经营、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环境教育与培训,使他们具备旅游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是非常必要的。三是对当地居民的生态伦理教育。要让当地居民知道当地的环境和资源对他们意味着什么,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会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处,从而激发他们自觉自愿地参加环境保护。其次,要宣传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发令,使当地居民具有初步的环境法律、法规知识。

参考文献:

[1]缪红菊.盐城保护区生态旅游环境影响及管理对策研究.[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2]牛江.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管理的利益相关者分析.[北京林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7

[3]王澍.保证我国生态安全的科技战略对策.中国科技论坛,2004,(1)

[4]俞孔坚.生物保护的景观生态安全格局.生态学报,1999,19(1)

[5]徐海根.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设计的理论与方法.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

[6]江伟钰.论依法架构国家生态安全体系.天中学刊,2003,18(3)

[7]罗文, 陈国生.湖南风景区生态安全建设中的生态伦理问题研究.南华大学学报, 2006,7(6)

[8]吕军.草原旅游发展的生态安全研究――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论文].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