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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2-01-27 17:10:53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第1篇

在我国施工企业项目计划管理中,影响建设工程体现使用价值和价值圆满实现的阶段是施工计划管理。如何实施单位工程进度计划?这就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单位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在实施过程中跟踪计划的执行情况,与工程实际进度进行比较与分析,找出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主要原因,对其计划偏差进行调整,达到单位工程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正确的制定项目计划能创造及提高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使用效益。如何提高施工计划管理?就是要科学的制定施工计划。通过对单位工程在实施阶段中在时间、空间、资源等方面进行均衡与配合,逐步细化、优化施工进度计划。并在整个实施过程中通过不断的分析对比、协调对比,这样才能最终提高施工计划管理。

二、提高工程项目管理的分析

1.工程计划协调与控制流程的改进

计划进度测量系统主要是以项目实施中最底层施工量的工作进度为测量对象,计算每个工程量对整体项目的进度影响,计算每个工程量的预算人工、耗时以及半分比权重。计算各工作量权重后,生成总体进度曲线,并与实际进度曲线相比较,其偏离程度与发展趋势即可一目了然。

2.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的改进

在单位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按时提供准确全面的进度计划报告。提交施工进度计划周报与施工进度计划月报是我国建筑行业普遍使用的两种现行进度计划报告,以此形式告知建设单位项目施工的进展情况。此报告包含材料采购计划、施工计划、人力资源计划、机械组织计划等,详细描述项目工程进展中存在的各种影响施工进度、成本增减等因素。

(1)施工进度计划周报施工单位每周向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或监理提交周进度计划,其进度计划内容一般包括本周主要完成的工作内容、详细的工作进度曲线报告、材料供需状态报告、下周主要工作内容的等。

(2)施工进度计划月报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求每月月末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月报,其进度计划内容如下。

1)本月项目实施情况描述。

2)施工图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进度、成本影响。

3)材料供需采购情况,如进出场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订单的催交报告、甲供材料进场协调等报告。

4)本月人力调整、机械组织、各专业进度,影响本月进度计划滞后以及追赶进度计划措施等报告。

5)工程进度计划与成本控制,如工程进度计划进展状况、进度曲线详解、展望下月工作计划。

7)QC、QA报告,详解施工中不合格工序状态报告。

8)安全报告,如月度安全会议报告、本月安全工作完成内容、停工事故情况及预防的报告。

9)上月未解决出现的问题情况报告、本月新出现问题情况的解析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等。

10)进度计划的调整和改进。在施工现场实际进度计划落后于总体进度计划百分之五时,施工单位应对月进度计划进行调整,以达到符合总体进度计划。

11)配套单位协调报告。如弱电、燃气等配套单位进度协调报告。

12)每周开展进度协调会,其目的主要是讨论工作进度、与技术有关的项目管理、周报内容及其他。

三、结语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第2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工程科技档案管理;管理制度;管理过程;哈尔莫墩水电站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rchive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construction unit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is one of the essential condition of the project completion acceptance. In this paper, combined with Hal's pier hydropower station engineering file management practice, discussed the hydropower engineer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rchives in the forming process of collecting, sorting, classification and management methods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ing archives manage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anagement system; Management process; Hal's pier hydropower station

1、工程概况

哈尔莫墩水电站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开都河第一分水枢纽北岸沿河干渠1+500处。哈尔莫墩水电厂装机规模为 2×7.5MW。电站由引水闸、引水干渠、节制闸、泄水道、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厂房和尾水渠等组成。

2、科技档案管理

2.1科技档案概况

新疆开都河哈尔莫墩水电站科技档案管理工作依据是:国标GB/T 11822-2008《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水办【2008】366号文,项目工程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分类大纲,工程实际情况。

2.2工程各阶段资料收集内容

2.2.1工程前期资料的收集内容

与政府部门签订的项目开发建设协议书。

与水利厅(地方水利局)的来往文件

a同意项目建设的批复及报告。b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及报告。c关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审查意见及报告。d关于水资源论证的审查意见及报告。e(流域管理机构)关于用水许可的批复文件及报告。

自治区环保局(地区环保局)批复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及报告。

④与国土厅(地区国土局)来往文件

a关于项目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及报告。b关于矿藏压覆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及报告。c关于自然灾害评估报告的备案。

⑤与电力局(地区电力公司)的来往文件。

a关于同意上网的函及请示。b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及报告。

⑥与自治区地震局的来往文件

a关于地震危险性评估报告的审查批复和报告。

⑦与州(县级)人民政府移民办的来往文件

a关于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及报告。b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的移民安置方案。c关于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批复及报告。d公司与县级人民政府签订的移民安置包干协议。

⑧与州发改委的来往文件

a关于申请核准的文件的批复和报告。

⑨公司内部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2.2.2工程施工过程中资料的收集内容

各种施工过程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成品、半成品试验机产品合格证,水电避雷、试运转记录,砼、砂试验记录,施工日志,地质处理资料,基础处理资料,变更、补充设计及技术核定。

土建工程资料的收集内容

a地质、基础处理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测量记录和材料质量证明、购配件合格证、检验报告。b工程安全监测记录:测试、沉降、位移、变形监测。c土石方开挖工程、砼工程质量评定、质量保证资料。

设备安装工程资料的收集内容

a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形成资料。b开工报告,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计划,设计变更、材料代用审批,焊接试验记录。c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强度、密闭性试验报告,设备调试记录,施工安装记录,系统调试、试验记录。d管线清洗、通水、消毒记录,管线标高、位置、坡度测量记录。e中间交工试验记录证明、工程质量评定,事故处理报告。

金属结构制安工程资料的收集内容

出厂合格证、装箱单、开箱记录、工具单、备品备件单;说明书、图纸、工装图;购置审批文件、合同;测试记录、验收记录;安装调试记录;保管、存放、交接记录。

④监理资料的收集内容

a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纪要,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纪要及结论。b工程开工申请,隐蔽工程、验收报告、记录、资料。c技术复核纪要、结论,技术变更处理报告、批复、结论;现场协调会议纪要。d施工进度监理文件、资料;施工质量监理文件、资料,施工监理备忘录,工程投资监理文件、资料,监理工作大事记、施工监理总结,监理工作会议记录、纪要、决议,施工监理采用技术和经济资料。e分包商资格审查意见,施工合同修改意见和合同补充文件。f施工档案的审查、签定记录,监理档案归档、立卷记录、交接手续,单项工程中间验收报告。

2.2.3工程竣工后资料的收集内容

工程竣工图,决算书,交工验收文件,图片、声像资料。

竣工图的修改应以设计变更、补充设计文件为准。修改完成后加盖竣工图确认章。如无修改内容可直接加盖竣工图章。每卷中都应整理出修改和依据之间的相互对照表。

2.2.4工程交付后资料的收集内容

维修、改造、扩建产生的修改、补充档案资料。

3、资料整理中资料易出现的问题

3.1文件不能形成闭合

施工单位与监理之间、监理与业主之间的来往文涵存在不闭合现象。

3.2施工记录、验收记录移交记录签证存在问题

以复印件代替原件。签字不全、不规范,不是亲笔签名,或出现漏签字现象。少数单位质量验收文件出现修改签字日期的现象。

④成果与测量图结果不一致,无法判断真伪;另外测量原始积累保存不完整或记录不规范。⑤个别单位资料有用彩色墨水进行打印的现象。⑥成果不满足要求,文字材料用热敏传真纸、且字迹不清,并且未得到及时复印留存。⑦记录不符合标准,个别施工单位一些施工记录中的实测记录应该用数字表示,却用了“复核要求”之类的字填写。

⑧施工材料没有严格把关,在施工中的材料(构、配件)出厂质量证明、进场复试成果以复印件代替,使用过程中材料流向跟踪记录做的不好。⑨没有严格按填表规定: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表中的时间未严格按逻辑时间规律填写,导致时间顺序出现错误;质量验收表填写的验收部位高程与给定的高程不统一。⑩没有按照公司档案分类大纲进行归类。组卷中文件的归类不准确,造成案卷内文件混乱的感觉。且有档案编制完成后出现案卷题名不准确不能反映案卷内容现象。

档案人员对档案验收必须严格履行的六审制度

项目管理单位档案人员对档案验收必须严格履行的六审制度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第3篇

二二年七月五日

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市计委 市水利局 市财政局(二二年六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0〕20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决定》(渝委发〔1999〕12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委发〔2001〕26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水建〔1998〕16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重庆市内由国家投资、企事业单位独资或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不含城市供水)等大中型和重要小型水利工程以及堤防工程等建设(包括新建、续建、改扩建)项目。一般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参照执行。利用外资项目的建设程序,应遵守有关专门规定。

第三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符合流域规划要求,工程建设必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大型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文件编制及工程招标投标)、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二章 前期工作

第四条 项目建议书阶段(一)大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水利发展及水资源中长期规划、流域规划、国家水利产业政策和有关建设投资方针、综合财力状况进行编制,并对拟建设的项目进行初步论证。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的要求编制。大型水利工程由项目所在区县(自治县、市)计划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报市计委和市水利局进行初审,并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再由市计委、市水利局联合报国家计委和水利部,按国家现行规定审批。

(二)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委发〔2001〕26号)精神,中、小型水利工程和堤防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编制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一并审批。

(三)大型项目在编制项目建议书前,应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由其组织开展项目建议书的编制等有关工作。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应正式组建项目法人机构,及时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

第五条 可行性研究阶段(一)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条件等进行论证,并对项目的建设方案进行全面比较,作出项目建设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在经济上是否合理的科学结论。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最终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依据。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5020—93)的规定,由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编制。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程序1.大型水利工程:由项目所在区县(自治县、市)计划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报市计委和市水利局,由市计委组织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并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再由市计委、市水利局联合报国家计委和水利部,按国家现行规定审批。

2.中型和重要小型水利工程以及堤防工程:由项目所在区县(自治县、市)计划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报市计委和市水利局。市水利局在充分考虑水利工程专业咨询机构的意见后提出审查意见,再由市计委或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市计委在综合市水利局审查意见、工程咨询机构评估意见及市级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审批。

3.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必须同时提交项目法人组建方案的批复文件、资金筹措方案、回收资金的办法、移民安置规划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大型水利工程必须先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评价报告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招标初步方案。项目法人组建方案按水利部有关规定组建,大型项目法人机构由市水利局商市计委、市财政局提出组建方案,报市政府审批;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中型项目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提出组建方案,报市水利局审批;跨区县(自治县、市)的水利工程,由有关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提出项目法人组建的初步意见,经市水利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其它的项目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市计委在审批项目之前,项目法人应提交市国土房管局出具的土地预审报告书和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认定意见、市水利局出具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市环保局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市地震局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城市防洪护岸工程还需提交市水利局对工程岸线的审查意见、市规划局对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涉及航运交通的需提交交通部门关于工程建设对航运、交通影响的审查意见;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文物保护等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即成为项目初步设计的主要依据,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如出现项目法人、主要建筑物地址、坝型、结构形式等有重要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动较大、工程总投资变动幅度达10%(含10%)以上等重要情况,应经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或重新审批。

(五)企业及个人全额自有资金建设水土保持、人畜饮水、节水灌溉、大型灌区等水利工程实行登记备案制;建设涉及公共安全的水库工程(包括新建和病险水库整治)、堤防工程等项目,按程序审批。

第六条 初步设计阶段(一)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应的文、地质等基础资料,对建设项目进行通盘研究,深入计算论证后进行选定技术方案、确定项目的各项基本技术参数、编制项目总概算的过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二)初步设计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的规定编制,并将可行性研究阶段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环保措施等纳入本阶段主要工程项目范围,按同等精度编制设计。中型以上(含中型)水利工程,应由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算单行本,并随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一并上报审批。

(三)初步设计报批前,应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咨询机构或组织管理、设计、施工、咨询等方面的水利水电专家,对初步设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论证;设计单位应根据咨询论证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优化和完善。

(四)项目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应严格控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估算范围内。如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超过可研报告批复的投资估算,在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前,市计委或项目法人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投资咨询机构对工程投资概算进行专项咨询评估;其中,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阶段批准总投资10%(含10%)以上的,应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批。

(五)初步设计报批程序1.大型水利工程由市水利局和市计委组织市级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后,报水利部和国家计委,按国家现行规定审批。

2.中型和重要小型水利工程以及堤防工程经市水利局和市计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审查后,由市水利局和市计委共同审批。

(六)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即成为项目建设实施的技术文件依据。其主要内容如项目法人、主要建筑物地址、坝轴线、溢洪道、放水设施和防洪工程岸线位置、结构形式等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如有修改、变更等,须经原审批机关复审批准。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七条 施工准备阶段(一)项目在主体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主要内容包括:1.施工用地的征地、拆迁;2.保证施工的水、电、通信、道路的畅通和场地平整等;3.修建必须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4.组织招标设计和设备、物资的采购服务;5.组织建设监理和主体工程的招标投标,择优选定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队伍。

(二)除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项目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1.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50万元以上的;(2)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或国家融资投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3)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4)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5)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4)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

2.大中型项目和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小型项目,由项目法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将项目招标文件(含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资质审查标准等材料报市计委和市水利局备案。其他项目由项目法人自行组织招标的,送区县(自治县、市)计划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公开招标项目必须在国家或市规定的媒体上公告。

3.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1)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批准;(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的年度投资计划;(3)招标文件及标底的编制工作已完成;(4)已与设计单位签订适应施工进度的图纸交付合同或协议;(5)项目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来源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并能满足防洪安全度汛和合同工期进度要求;(6)涉及建设项目的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和移民搬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7)施工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具备主体工程现场施工的条件;(8)监理单位已经确定;(9)已在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好监督手续。

(三)项目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选择必须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管理办法》的要求,并能依照授权独立负责建设项目的工期、质量和投资的控制以及现场施工的组织协调。

第八条 建设实施阶段(一)建设实施阶段是指项目法人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组织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目标实现的过程。

(二)项目法人应按管理权限向计划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年度投资计划申请报告,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预算报告;经计划部门商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下达投资计划后,主体工程方能正式开工。主体工程开工必须符合国家计委和市计委有关文件规定,主要包括:1.项目法人已经设立;2.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已经批复;3.项目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资金来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承诺手续完备;4.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已经编制完成;5.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单位已经通过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合同已经签订;6.项目法人与项目设计单位已签订设计图纸交付协议,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图纸已经可满足连续3个月以上的施工需要;7.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8.项目征地、拆迁和施工场地“四通一平”(即供电、供水、运输、通讯和场地平整)工作已经完成,外部条件已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准备已做好,具备连续施工的条件;9.主要设备和材料已订货,已落实来源和运输条件,能与工程进度相衔接。

(三)堤防工程经核准年度投资计划后,须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参与现场放线后,方可动工建设。

(四)项目法人、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要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大、中型水利工程、一至四级堤防工程、重要小(一)型水利工程,须设立质量监督项目站,负责对项目建设的质量监督管理。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要严格执行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

(五)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如因地质等原因确需对设计作重大修改(如主要建筑物地址,坝轴线、溢洪道、放水设施、堤防工程岸线位置、工程规模、渠道渠线等),技术修改方案须报市水利局审批。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概算控制工程投资。对确因国家政策调整和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造成概算调整,概算调整报告由市水利局提出审查意见和监理单位提出监理意见,经有资质的投资咨询单位对概算调整报告咨询评估后,报市计委审批。由于勘测设计深度不够而造成的工程重大变更、工程漏项等设计变更而增加的超概算项目和投资,在调整概算时,要对勘测设计单位的勘测设计费用进行必要的调减;因设计优化而减少的工程投资,经审核后,可从减少的工程投资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对勘测设计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具体比例由项目法人与勘测设计单位协商确定,抄有关部门备案。对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自行更改设计方案等违规违章造成的投资突破,不予调概,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对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或工期在3年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市有关部门要对其在建设期间的预算(概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审计监督。

第九条 生产准备阶段(一)生产准备是在项目投产前由建设实施转入生产经营的一个重要阶段。项目法人应按照建管结合及其责任制的要求,适时做好有关生产准备工作。

(二)生产准备内容应根据不同工程类型分别确定,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生产组织准备。建立生产经营的管理机构及相应管理制度。

2.招收和培训人员。按照生产运营的要求,配备生产管理人员,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生产管理人员要尽早介入工程的施工建设,参加设备的安装调试,熟悉情况,掌握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做好与项目建设的衔接工作。

3.生产技术准备。主要包括技术资料的汇总、运行技术方案的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和新技术准备。

4.生产的物资准备。主要是落实投产运营所需要的原材料、协作产品、工器具、备品备件和其他协作配合条件;5.正常的生活福利设施准备。

(三)签订产品销售合同或协议,为提高生产经营效益、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创造条件。

第十条 竣工验收(一)竣工验收是工程完成建设目标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才可从基本建设转入生产或使用。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方案全部建成;2.各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3.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4.质量监督单位按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程提出了质量监督意见报告;5.归档资料符合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6.工程投资已经全部到位;7.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等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工程主要建筑物安全保护范围内的拆迁和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征用已经完成;8.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办理完毕且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核,或已通过审计部门的竣工决算审计。

(三)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并经过单位工程验收(包括工程档案资料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完成了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并且完成竣工报告、竣工财务决算等文件的编制工作。

公益性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按照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以及《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的有关规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计划、财政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进行竣工验收。非公益性水利工程,由项目法人组织竣工验收。

(四)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1)执行。大中型水利工程、一至四级堤防工程、重要小(一)型水利工程由市财政局组织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其余水利工程由项目属地的区县(自治县、市)财政局组织竣工财务决算审查,竣工审查报告是竣工验收的基本资料。此外,水利工程还应接受各级审计部门的竣工审计。

(五)工程档案资料的验收由市档案局和市水利局联合组织验收,也可以在市级部门的指导下委托项目属地的县级档案部门组织验收。档案达标验收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基本资料。

(六)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按《重庆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暂行规定》(渝府发〔2001〕28号)的要求单独组织验收,并由验收主持单位提前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提交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验收工作报告。没有提交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验收工作报告的,不予竣工验收。

(七)对有遗留问题的项目,验收报告对遗留问题必须有具体处理意见及限期处理的明确要求和责任人。

(八)水土保持工程的竣工验收及财务决算按水利部和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后评价阶段(一)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一般经过1至2年的生产运营,要进行一次系统的项目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影响评价——评价项目投产后对各方面产生的影响;经济效益评价——评价项目的投资效果、国民经济效益、财务效益、技术进步和生产经营状况;过程评价——对项目的立项、可研、设计、施工、建设管理、施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评价;发现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二)项目后评价一般按3个层次组织实施,即项目法人的自我评价、水行政主管部门评价、计划部门和财政部门(或主要投资方)的评价。计划部门(或主要投资方)的后评价工作,可委托咨询评估机构进行。财政部门的评价按照财政部《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效益分析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做到分析合理、评价公正。通过建设项目的后评价达到肯定成绩、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吸取教训、提出建议、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的目的。

第四章 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工程建设投资要严格控制在审批的概算内。确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造成枢纽工程、渠系工程投资突破审批的投资概算的,应按程序由市水利局对调概报告提出审查意见,监理单位提出监理意见,经有资质的投资咨询单位对概算调整报告咨询评估后,报市计委审批;超过初步设计概算10%以内的投资,由市级和争取中央投资补助40%,区县(自治县、市)自筹60%;超过初步设计概算10%(含10%)以上的投资金额全部由区县(自治县、市)自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费用,按审批的概算投资,由区县(自治县,市)包干完成。

第十三条 要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关于贯彻执行〈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基〔1999〕144号)的有关规定,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各项支出,认真按规定编报财务决算报表,并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办理国有资产转固定资产和资产移交手续。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适用本办法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其勘测、设计、咨询评估、监理、施工等单位必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严禁无证勘测设计、越级设计;严禁设计单位出卖图章、代盖图章;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第十五条 项目法人应接受重庆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第4篇

关键词:财务共享服务 财务报告 管理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发展,为了更好支撑企业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在财务集中管理、共享服务领域展开了探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集中处理企业内部分散在不同地域业务单元的会计业务,带来企业组织变革和流程再造。和传统模式相比,作为财务共享服务核心环节之一的财务报告管理对应的管理目标、实施方式都将发生显著变化。

一、财务报告管理目标

确定财务共享服务模式下财务报告管理目标既要考虑外部监管要求,也要考虑企业内部自身发展的需要。从外部来看,《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营决策”。从内部来看,企业实施财务共享服务内在要求是:“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要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流程化、高效率、低成本的共享服务,并为企业创造价值”。

基于以上内外部要求,笔者认为财务共享服务模式下财务报告管理目标可以概括为三方面内容:一是集中,财务共享服务中心集中编报财务报告,原业务单位不再设置报表编报人员,降低成本;二是高效,通过建设和优化流程、依托信息系统自动出具财务报告,提高编报效率;三是高质,实施标准化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管理、建立分层分级质量管理机制,提供可靠财务信息。

二、管理体系框架及实施路径

为了保障目标的实现,在管理体系构建上,需要有组织、制度和流程保障,结合企业实际选择适用的管理工具和方法。

(一)组织、制度和流程

首先需要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内部成立财务报告工作小组。同时,由于财务报告涉及内容非常广泛,不仅包含了大量的财务信息,还延伸到人员、知识产权、存货、投资等多项业务领域,这些信息往往分布在企业内部业务系统或由基层单位手工管理,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无法直接获取,需要引入相关人员提供和审核这些业务信息。基于电信企业集约化管理要求以及对财务共享服务职责定位,成立由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牵头,跨部门、跨专业业务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工作团队开展相关工作是企业财务报告管理组织方式的最优选择。接下来是工作流程的优化,优化关键在于信息收集,原来基层单位财务部门收集本单位所有信息后层层上报汇总工作流程需要重新设计和调整。根据确定的组织原则,财务共享服务模式下财务报告信息收集流程调整为: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直接编制企业内部所有财务核算信息、业务部门从业务系统提取或向基层单位业务部门收集业务信息,完成审核后发送给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实施信息整合。为了保障工作效果,在确定组织方式、优化工作流程的基础上,还需要配套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团队成员工作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和信息反馈方式。

(二)管理工具和方法

一是搭建报表体系、实施分级信息展示及管理。由于财务报告涉及面广、使用范围广,从信息保密和操作方便的角度,在功能实现上需要兼具整体和个性。企业要分析信息来源和信息之间的逻辑关系,构建分层级、多维度企业报表体系,根据使用者权限范围,形成个性化展示和操作界面。

二是建设和优化信息系统。基于电信企业信息化管理优势,企业信息化建设起步很早,在管理核心领域均实现了系统管理,具备良好的系统实施环境。在此基础上,实施集中财务报告,系统方面的主要优化点在于:核算系统、业务管理系统内及系统间信息自动提取、自动整合,报表自动生成;报表信息分层分级展示;审核规则系统固化、实施自动信息审核和差错提示;信息横向、纵向实时挖掘。

三是优化业务信息数据来源和质量。借助企业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计费收入、资产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业务管理系统建设,推动财务报告所需的业务信息集中通过系统管理,满足数据提取的及时性要求,提高效率,同时通过完善系统规则及控制提升业务信息质量。

四是建立分层分级的质量管理机制。根据历年审计、检查及报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梳理质量关注要点。根据这些要点的类别分解为核算环节关注、报表编制环节审核、专项质量检查三类,辅以不同的质量管理手段,落实管理责任、依托信息化手段进行控制和检查,及时挖掘信息质量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难点问题及应对措施

(一)工作习惯改变引发阻力并带来大量沟通成本

成立跨部门工作团队,由业务管理人员负责业务信息提取或收集,将基层单位财务人员从报表编报工作中彻底解放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业务部门人员的工作量及责任,改变了传统工作习惯,推进过程难免遇到阻力,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进行沟通协调。这时需要得到管理层强力支持,从企业整体业务、流程整合、整体效率提升的角度实施引导,同时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应加强管理工具的研究运用,优化工作形式,帮助业务部门尽快适应新的角色定位,实现工作协同、保障工作质量。

(二)集中程度提升受制于业务管理集中度

财务核算信息完全集中后,财务报告集中程度提升主要依赖于业务管理集中和业务系统集中。传统模式下,业务管理系统建设往往聚焦于业务管理,不会主动考虑其他管理要求,同时扩展业务系统承载信息往往也会加大业务管理难度,面临阻力。针对这一问题,需要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以共赢的理念推动目标的达成,持续关注系统建设情况,保障系统优化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总之,共享服务模式下财务报告管理是一项全新的课题,需要结合公司流程、系统建设情况,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和完善,通过这种自发的优化保障财务报告管理目标的达成,推动企业基础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第5篇

关键词:项目工程;资料;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data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is also a direct reflection of the level of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Construction information is a true and accurate reflection of the quality of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and engineering, and clarifies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parties, and also to provide information on the basis for future engineering inspec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 renovation and expansion. To see the importanc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information, I talk about some of the management.Key words: project; data;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特点

1.1收集资料量大、面广

施工技术资料需要贯穿勘探、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到工程项目投产或者使用,所形成的文件资料数量大,并且需要沟通和联系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人数之多。

1.2技术资料形成周期较长

从工程开工的前期到竣工验收投产使用,其形成的文件资料周期较长,时间短的需要一个月或几个月,长的需要几年时间。

1.3资料收集难度大 a.施工过程中,许多文件、图纸需要变更等的动态变化,以及几个项目同时开工或者一个技术管理人员同时负责几个工程项目的时候容易造成混乱。b.人员不稳定,移交、借阅过程中造成文件资料的遗漏和散失。

2.资料存在问题正因为它的特点使得工程施工资料一直都存在着问题,常使工程竣工资料无法体现出其应有的作用,造成归档工作无法满足资料移交的要求。这样,不仅严重影响了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会给以后的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在项目管理中,为了保工期,抢进度,往往忽略了技术资料的收集,使得资料工作与工程建设不同步。由于平时不重视资料的收集和整理,造成资料不完整、不准确、表格内容不规范、重要的前期文件丢失或缺少原件,签认手续不全个别存在代签,分类组卷混乱,不便于查阅。再有,一些机组人员兼职做资料,忙于其他工作,没有精力收集、整理资料。待施工任务完成,才补资料,找人签字盖章,突击整理资料。这样,最终形成的竣工资料也失真了。

3.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

施工资料的管理应实行各级负责制,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现场施工资料管理的指导、 检查、 服务工作, 建立和健全施工资料的管理制度,明确必要的技术人员从事该项管理工作。各级职能部门及施工现场应建立和健全施工资料管理的岗位责任制。施工现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施工资料,其应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施工资料应随工程的施工进度按工种、专业归类同步收集、整理,并保证及时、准确、真实、有效、完整,同时应做到内容填写完整真实、书写字迹端正清晰。对施工资料擅自涂改、伪造,随意抽换或损毁、丢失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加强工程施工资料管理的措施

4.1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4.1.1熟悉施工图纸,提出疑问并解决工程开工前的准备是最重要的,首先熟悉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从事不同的工作就从不同的角度去看,抓住重点。

4.1.2填写和准备工程开工必备的资料。填写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开工条件验评表、工程文明施工开工条件验评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附七大员责任制)、开工报告、见证取样计划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资料准备齐全后就找相关单位办理签字、盖章、审核的手续。

4.1.3分类存放各种资料。为便于日后竣工资料的整理,在平日的资料收集过程中就按照档案馆的市政工程竣工档案检查清单顺序分类归档;对于施工中与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的来往资料虽不归档,也应分类整理;对于用于施工中的各种表格分编号、单位放好,便于使用时拿取。工程资料分为施工技术管理材料、工程质量保证材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材料和竣工图四部分。

4.2工程开工后应着手的工作。

4.2.1原材料送检。开工时原材料必须送质监站委托的检测中心检验,取现场有代表性的土样送总公司实验室做击实试验。送检应注意严把质量关,检测合格的材料才允许使用。

4.2.2同时可进行的收集工作。将工程预算、测量交桩复核记录、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与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许可证一起归档。

4.3施工过程中收集和填报资料的注意事项。

4.3.1收集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会购进各种材料,就需要收集每种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有效的检测报告(有CMA标志的),必须是原件。有效证件的时间、数量及品种规格必须与材料进场的时间相符,特别是水泥要有 28天强度的出厂检验单;钢材的标识、规格与出厂合格证相符。

4.3.2填报资料。对于质检资料的填报需填写监理规范用表,书写要求规范,不能涂改,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按照规范标准的相应工序验收内容填写表格,不同的监理对资料的要求不完全一样,填写报验资料前应积极与监理沟通,达成一致后填写。

4.3.3收集试验报告。试验报告是工程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工程质量保证材料,70%的试验报告为自检报告,30%为见证取样报告,由质监站委托的检测中心出据,这 30%为强制规定,在进入每道工序施工前后都有相应的试验,需要熟悉各种试验,试验完成后的试验报告应收集完整,跟资料中的桩号、时间、混凝土浇注记录、施工记录等相符合,工程中的大多数资料都相互联系,不仅相符,汇总和评定记录也需要根据试验报告进行填写。

4.4工程接近尾声时可提前进行的竣工资料整理工作。

4.4.1汇总资料。检查报验资料中有无报漏、书写错误等情况;将所有工序评定表的点数汇总并计算填写工序质量评定汇总表、部位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所有工序、部位和单位工程的合格率都在这三种表格中反映,完成后需监理及业主方的签字盖章手续。将所有施工技术、质量保证、评定资料和竣工图按城建档案馆统一的档案清单顺序整理、汇总到一起。

4.4.2案卷装订。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图纸材料可装订成册,也可散装存放。装订时要剔除金属物,厚重不得超过40MM,用棉线在左侧三孔装订,棉线结打在背面。

4.4.3竣工图的编制要求。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可直接盖竣工图章。若凡有重大改变以后及图幅变更面积超过35%,必须重新绘制竣工图,完成后加盖竣工图章,签字手续完整。

4.5工程竣工后的资料收集工作。

填写工程竣工报告、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和质量保修书,必须是原件,签字、盖章手续完备。竣工验收会议结束后将竣工会议记录放入竣工资料中,就基本是一套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了。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第6篇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会产生许许多多的具有个体特点、专业性较强,而且有针对性的工程资料,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并真实反映,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是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维护管理、维修改造的基础性资料,因此,必须做好水利工程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1.水利工程资料的主要内容

 

水利工程资料涉及内容非常广泛,主要是由水管部门与承建单位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以及工程维修养护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字、数据、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形式的一套较为全面、规范的原始记录,而这些资料的内容与形成过程中主要涉及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计划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审批、设计、合同鉴订、施工、月度(专项、年度)验收、运行等程序,真实地反映了水利工程项目实施的实际,做为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收集、归纳和整理,并与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进度相一致。通常情况下,“内业”资料可对“外业”资料进行指导与追溯,判断其正确性。从某种程度上讲,“内业”资料可反映整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技术水平。

 

2单位工程资料整编内容

 

根据水利部水办[2005]480号文件《水利工程建设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的要求,工程资料主要分为工程建设前期文件材料、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材料、施工文件材料、监理文件材料、财务、器材管理文件材料、竣工验收文件材料等几个部分[1]。验收时要综合考虑业主的要求,参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DG/TJ08-2046-2008J11321-2008进行。

 

2.1工程建设前期文件材料

 

1)第一卷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包括:①勘测设计任务书、报批文件及审批文件;②规划报告书、附件、附图、报批文件及审批文件;③项目建议书、附件、附图、报批文件及审批文件;④可行性研究报告书、附件、附图、报批文件及审批文件;⑤施工图设计(成册文件)。

 

2)第二卷为开标、评标、中标通知资料,包括:包括:①工程招标、评标工作材料;②招标书;③投标书;④中标通知书。

 

3)第三卷为设计招标技术服务监理施工承包合同及质量监督书,包括:①勘察设计合同;②招标合同;③施工监理合同;④技术服务合同(检测);⑤质量监督书;⑥施工承包合同(成册文件)。

 

2.2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材料

 

1)第一卷为项目划分、分部工程验收卷,包括:

 

①开工报告审批表;②项目划分批复文件;③项目划分请示文件;④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⑤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⑥分部工程验收申请表;⑦分部工程验收会议记录。

 

2)第二卷为单位工程验收卷,包括:①单位工程质量核定表;②外观质量评定表;③外观质量检测表;④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⑤内业资料核查表;⑥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⑦单位工程验收建设管理工作报告;⑧单位工程验收设计工作报告;⑨单位工程验收建设监理工作报告;⑩单位工程验收施工管理工作报告;k单位工程验收运行管理工作报告;l单位工程验收会议记录(纪要);m工程建设大事记。

 

3)第三卷为度汛、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及各种检查会议卷,包括:①度汛方案(建设单位制订);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关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等文件;④有关领导对本工程项目的重要批示及到工地检查的会议记录(纪要);④设计交底会议记录(纪要);⑤图纸会审会议记录(纪要);⑥项目部召开的其他会议记录(纪要)。

 

4)第四卷为工程款材料款预付、月付卷,包括:

 

①工程预付款结算支付单;②工程预付款证书;③工程预付款申请书;④工程材料预付款结算支付单;⑤工程材料预付款证书;⑥工程材料预付款申请书;⑦工程进度款结算支付单;⑧工程价款月付款证书;⑨工程价款月支付申请书;⑩工程保留金结算支付单;k工程保留金付款证书;l工程保留金支付申请书。

 

5)第五卷为检测综合报告卷。

 

6)第六卷为征林征地卷。

 

7)第七卷为声像、录像资料。

 

2.3施工文件材料

 

1)第一卷为施工单位管理资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履约保函;④原材、中间产品采购合同协议;⑤保险文件;⑥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⑦技术要求;⑧工程质量检查;⑨施工技术总结、施工预、决算;⑩各项会议纪要等。

 

2)第二卷为监理批复的施工前期及质量控制材料,①进场通知;②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签发表;③合同项目开工令、申请表、申请报告批复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施工技术方案;④现场组织机构人员报审;⑤进场材料/构配件报审、进场设备报审;⑥材料供应计划、资金流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报审应急;⑦防洪度汛方案;⑧施工质量控制方案;⑨工程延期申请与审批;⑩停复工通知等。

 

3)第三卷为原材料质量控制及检测检定资料,包括:①自检计划;②各项材料检测报告单;③出厂合格证;④出厂质检单;⑤混凝土、砂浆配合比;⑥外加剂出厂合格证书、检验报告;⑦抗压、抗冻强度报告单;⑧仪器检定证书。

 

4)第四卷为设计变更、施工测量放样资料。

 

5)第五卷为隐蔽工程资料。

 

6)第六卷为单元工程验收评定资料。

 

7)第七卷为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控制资料。

 

8)第八卷为各阶段检查、验收报告和结论、交工验收记录及相关文件材料。

 

9)第九卷为工程竣工图。

 

10)第十卷为大事记、月报。

 

11)第十一卷为施工日记和重要阶段或事件的声像、影像资料。

 

2.4监理文件材料

 

1)第一卷为监理单位管理资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人员委派函、补充函;③监理合同协议书;④监理大纲;⑤监理规划批复函;⑥监理规划;⑦监理实施细则;⑧监理旁站计划(监理旁站记录);⑨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2)第二卷为监理批复的施工前期控制的资料,包括:①进场通知;②批复施工组织设计;③批复其他技术方案;④现场组织机构人员报审;⑤进场设备仪器报审;⑥进场材料/构配件报审;⑦材料供应计划、资金流计划报审;⑧设计变更的批复;⑨监理通知、整改通知及回复单;⑩现场书面指示及回复单。

 

3)第三卷为开工令,包括:①合同项目开工令(申请表、申请报告);②分部工程开工通知(开工申请表及附件);③停复工通知。

 

4)第四卷为材料控制及测量资料。

 

5)第五卷为测量资料。

 

6)第六卷为监理工作备忘资料。

 

7)第七卷为资金进度控制。

 

8)第八卷为单位分部工程验收。

 

9)第九卷为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10)第十卷为会议纪要。

 

11)十一卷为照片册。

 

2.5财务、器材管理文件材料

 

1)第一卷为初步设计调整概算的请示、批复、通知、概算书。

 

2)第二卷为计算标底履约保函、决算、审计文件。

 

3水利工程资料归档要求

 

1)工程准备、工程建设管理、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按建设前期、建设管理期和竣工验收材料按照时间顺序排序分别组卷。

 

2)工程施工阶段形成的施工文件材料,由施工单位负责其所建单位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经主管其工程的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由施工单位立卷。

 

3)监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按单位工程和问题立卷,同一问题的资料按照时间顺序排序。

 

4 结束语

 

随着水利工程进一步趋于正规化与科学化发展,对资料整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尤其是一些中小水利工程,虽然这些工程的建设规模不大,但其数量庞大,其资料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对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样,工程资料也是事故处理等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加人员应对工程资料的形成和整理予以足够的重视。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第7篇

水利施工工程资料是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表格、文字、图纸、图片、报告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较为全面、规范的一系列材料记录。工程资料的整理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即从项目立项时就应开始进行档案资料的收集、积累和整理工作。由于施工单位对资料整理有多种样式和版本,工程资料也随着工程类型的不同划分了多种形式,所以施工单位的档案资料的整理要做到规范化、专业化、统一化。

1工程资料的重要作用

1.1反映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的重要表现: 1.3日后工程维修、扩建、改造、更新的重要基础资料;

1.4合理使用、保证结构安全的重要依据;

1.5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竣工验收的技术文件;

1.6工程决算、结帐的重要根据之一:

1.7是申报科技示范工程、优质工程必不可缺少的资料。

2工程资料的管理责任

针对资料形成单位规定了“各负其责”的原则,即:由一方单独形成的资料,由形成单位自己负责;由两方以上形成的资料,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方对自己签署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3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应符合的基本规定

3.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3.2监理资料应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3.3施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3.4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也可委托其他单位。

3.5.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组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专业承包工程形成的施工资料应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并应单独组卷;

2)电梯应按不同型号每台电梯单独组卷;

3)室外工程应按室外建筑环境、室外安装工程单独组卷:

4)当施工资料中部分内容不能按一个单位工程分类组卷时,可按建设项目组卷:

5)施工资料目录应与其对应的施工资料一起组卷。

4工程资料的检查与复核重点

工程资料的检查与复核重点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按照时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对应性、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几个方面进行检查与复核。

4.1施工准备阶段重点检查:重点是检查法定程序和施工准备工作。如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营业执照、承建资格证书、开工报告、项目经理任命通知书、项目经理部人员设置通知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施工技术标准等)、图纸会审记录、地质勘查资料、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施工技术交底、建筑物定位测量放线记录、桩基检验报告、验收证明、地基验槽记录,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试验报告,部分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和进场检验报告等。

4.2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主要检查有关技术质量保证资料,如钢材产品合格证和进场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验报告、钢材质量检查记录、钢筋接头焊接工艺性能检验报告、抽检报告、钢筋机械接头、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工艺性能报告、抽检报告和外观检查记录:商品混凝土资料、混凝土施工记录、混凝土抗压、抗渗试块检验报告及统计评定;砌块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砌体砂浆强度检验报告;防水材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隐蔽验收记录、检验批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记录、沉降观测记录: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等。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第8篇

关键词:文物保护工程 档案管理

1.文物保护工程档案管理的现状

1.1文物保护工程档案不同于现代建设工程档案,工程实施的目的是保护历史遗产,保护原有历史痕迹使其延年益寿,因此文物管理部门对工程设计方案的报批与审批程序、工程招标程序、施工验收合格标准、竣工专家验收程序等主要内容都与现代建设工程都有较大不同,在这期间形成的档案很难和建设工程档案达到统一。

1.2文物工程施工过程中档案资料形成及收集问题

由于施工单位对文物保护工程资料管理重视不够,施工期间有关单位只重视实体的施工过程,就忽略了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修复过程的重要历史信息收集不够及时,而造成在过程中该收集的资料没有收集到,给工程留下遗憾。还有的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没有文物方面的档案专业人员,使文物工程档案完全按现代建设工程档案进行管理。

2.文物保护工程档案的重要性

建立完备、规范和统一的文物保护工程档案,是文物保护工程的工作内容之一,也是文物管理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的共同要求,文物保护工程产生于文物保护工程的全过程,需要本着“对历史负责,为后人着想”的态度,将修缮项目的过程真实地记录并保存下来,为日后查考及其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供翔实可靠的记录。文物管理部门对工程设计方案的报批与审批程序、工程招标程序、施工验收合格标准、竣工专家验收程序等主要内容都与现代建设工程有较大不同,这使得文物保护工程与现代建筑工程或一般的房屋维修工程有着本质的差别。因此,文物保护工程档案在内容、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等方面都有特殊性。

3.文物保护工程档案的归档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践经验,归纳出文物保护工程档案的主要内容为:立项申报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5个方面。

3.1立项申报资料。包括业主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名称、拟立项名称和地点、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和时代、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公布与执行情况、保护工程必要性与实施可行性的技术文件、录像或照片等形象资料,经费估算与来源、工作计划、拟聘请勘察设计单位的名称及资信情况,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文件等。

3.2勘察设计文件。包括反映文物建筑历史状况,固有特征和损害情况的勘察报告、实测图、照片;保护方案、设计图及相关技术文件;工程设计概算、材料试验报告书、环境污染情况报告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及勘探报告。

3.3施工设计文件。包括施工设计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预算、相关材料试验报告及检测鉴定结果。

3.4施工技术文件。包括施工方案、施工人员进场前接受文物保护相关知识培训的记录、施工记录和施工统计文件、施工过程中收集的有关文物资料、质量自检报告、隐蔽工程办法验收记录。

3.5竣工资料。包括工程总结报告、竣工报告、竣工图纸、财务决算书。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重要工程应当在验收后三年内发表技术报告,因此,在文物建设修缮过程中还应注意收集技术报告,编写相关档案资料。

4.文物保护工程档案管理的建议

文物保护工程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是一项具有长远意义的基础性工作,必须紧密联系实际,合理有效地管理好文物保护工程档案,充分发挥工程档案应有的作用,为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服务。根据本人多年来的实践,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档案的管理。

4.1完善管理制度建设。首先建立文物保护工程档案验收制度。基层文物管理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编制文物保护工程档案验收管理制度,使该行业档案验收程序化、制度化,从制度上确保文物保护工程档案管理质量。其次建立文物工程档案移交制度。文物管理部门应制定文物修复工程档案移交管理制度,规定业主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移交管理,规定业主单位留存档案资料内容、套数、时间;规定移交手续办理程序;规定移交有关各方责任;规定当地文物管理部门接受的资料内容、套数、时间以及质量要求等内容。

4.2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文物保护工程涉及建设单位、文物和建设部门以及考古、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多个部门或单位,仅靠一个部门或单位来完成文物保护工程的建档工作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相关部门和参与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这就需要做好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工作。

4.3提高人员综合素质。档案工作者在收集、整理、鉴定、提供利用等过程中是通过文字及语言与人进行沟通的,要使利用者明白想表达的意思,就应掌握相当的文史知识、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一定的写作水平,既要熟悉档案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技能,又要了解文物保护工程的相关技术和文物知识,这些都要求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事业责任心和较高的专业管理技能水平。要做到档案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因而也要求文物管理部门应长远规划,建立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文物专业知识和档案管理知识培训,同时还应保持档案人员的相对稳定,不断提高文物保护工程档案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各地文管所要重视文物档案工作。在管好文物、用好文物、完善档案、提高文物档案质量上下好功夫、下足功夫,把文物档案的建立与完善作为一项经常性业务开展,使文物档案在文物研究、陈列展览、社会宣传等方面的作用得以有效发挥。努力做好文物档案的管理工作,不仅是文博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文博事业与国际接轨、全世界文化共享的需要。

参考文献:

[1]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编写组.建设工程信息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