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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赏析八篇

时间:2022-03-19 19:59:34

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第1篇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符合相关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水产养殖项目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相关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 %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符合相关国家税收政策规定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_发费用的50 %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 %摊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相关国家税收政策规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的方法实行加速折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 %的部分,准予扣除。龙头企业开办非独立核算的连锁销售网点并符合税收规定条件的,可由总部按规定向其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所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其生产销售的饲料产品,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增值税。对龙头企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09年1月1日开始,对经批准后自行改造的废弃土地(不包括纳税人通过出让、转让、划拨等方式取得的已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10年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2 所得税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1 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2 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2.3 中药材的种植;

2.4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2.5 牲畜、家禽的饲养;

2.6 林产品的采集;

2.7 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2.8 远洋捕捞。

3 支持重点

支持的重点是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转化(含饲料加工)的龙头企业;蔬菜、水果、茶叶、花卉等园艺产品的生产、加工、转化的龙头企业;丝、麻、糖、中药材等产品生产、加工、转化的龙头企业;畜禽、水产品生产、加工、转化的龙头企业;育种、育苗等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流通型龙头企业。

4 2017年国家农业补贴项目

2017年龙头企业可以争取的部分国家农业补贴申报项目:

4.1 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

补贴额度:300万

申报时间:9月

4.2 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

补贴额度:100-300万元

申报时间:7月

4.3 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

补贴额度:50万元-300万元

申报时间:6月

4.4 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植项目)

补贴额度:100-500万

申报时间:12月之前

4.5 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专项

补贴额度:120万元

4.6 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500-800万元

申报时间:10月

4.7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

补贴额度:80万元

申报时间:6-7月

4.8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补贴额度:60-300万元

申报时间:4月

4.9 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畜禽良种项目

补贴额度:300-500万元

申报时间:2月

4.10 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养殖项目)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 %左右

申报时间:6月

4.11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的30 %

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第2篇

一、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

目前,全县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9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4家,市级龙头企业15家。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固定资产已达42108万元,新增6880万元,同比增长19.5%,辐射带动农户51165户,其中新增带动农户7050户,同比增长16%。通过各方努力,文化村、食品新厂、红鲫基地、现代农业园等一批龙头企业和农业基地新扩建项目相继竣工或正在实施,为全县农业产业化工作增添了特色和亮点。

1、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迈出了新步伐

以、、、农业龙头企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聚集地为核心区域,涵盖全县9个乡镇,以水稻、红鲫鱼、蔬菜、山羊等为主导产业,以天绿、红鲫基地、边塘畜牧小区、食品厂、食品加工厂、农业科技园、隆昌药业有限公司、春来食品加工厂等省、市龙头企业为支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引导发展,做大做强做精,规划建设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把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成为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聚集基地,种植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基地,国家省、市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承载基地,省级和部级龙头企业的培育成长基地,农业现代化的窗口,并辐射带头全县其它农业企业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快速健康发展。同时,与动漫产业园区和工业园区相匹配,构建工业和农业相得益彰的展示平台,提高农业协调发展的整体形象。

目前已聘请湖南省现代休闲农业研究院编制了《县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规划》,已通过市专家评审。我县作为全市唯一申报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县,申报材料已上报到省农业厅,省考评组6月15日对我县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考评,现正积极跟进。

2、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现有龙头企业继续扩大规模,提升品质,挖掘特色,增强竞争力。如天绿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点做好了千亩蔬菜基地的节水灌溉工作,培育和种植观赏采摘果蔬品种;红鲫基地重点打造了全市规模最大的水产繁育示范基地和休闲渔业基地,目前从引进大闸蟹和甲鱼品种养殖;农业重点建设了保鲜冷库和扩建果业观光采摘基地,并申请无公害认定;食品公司重点加强了产品研发、扩大生产规模、做好农超对接,以及打造好省级驰名商标品牌;食品公司重点进行了部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与申报,加强鸭、鱼、猪等原料基地建设;绿茵园艺公司着重进行盆栽系列产品开发和市场开发,扩建花卉种植基地200亩;黑山羊基地重点实施好秸杆养畜联户建设项目;春来食品公司重点做好了食用油和薯粉加工,并申请注册了商标,着力打造绿色品牌。

3、农业招商引资见成效

通过招商引资,一些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新的规模农业企业落户,成为新的业产业化龙头。年初萍泰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和市锦泰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分别在韶陂和坛华落户,这两家企业首批计划投资都过千万元、主要从事果蔬种植、畜禽养殖和休闲观光农业开发建设;近期有杭弘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大宇村投资2000万元,重点打造一个集生态种养、垂钓、采摘、观光、餐饮、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农业开发项目;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在鸡冠山豆田村投资建设500亩标准化蔬菜基地,目前已基本完成土地流转手续,计划8月份全面启动。

4、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一村一品的发展日益健康规范

到2011年,我县经工商部门注册并在农业局备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54家(其中种植业79家,畜牧业93家,农机服务4家,其他78家),比上一年增加50家,入社农户9135户,其中新增1380户,今年又新增备案的合作社11家;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61个,比上年增加2个,从事主导产业农户28215户,占专业村总农户数66.1%,对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一村一品专业村,分别进行我科学建档、分类指导,使之日益健康规范,已争取省级示范社10家。下一步我们着重围绕现代园区规划和产业化规划要求,围绕我县主导产业特点,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一村一品建设,以此更加有力地推进了我县农业产业化进程。

5、休闲现光农业基地建设稳步推进

在县城南边依托城郊区位,以风景为基本吸引点,以天绿蔬菜、红鲫、食品加工、食品加工和民俗文化、瓜果等特色种养加企业为基础,在现代农业示范区内规划建设县休闲现光农业中心;县城北面,以凤形山庄、豆仙蔬菜、高田葡萄、阿里山农庄、绿茵花卉、佑金山庄、双峰寺为依托,打造休闲农业观光带。目前一批休闲农业基地建设正稳步推进,如红鲫鱼基地二期工程已全面展开,农业配套设施正在完善,阿里山庄大规模扩建等。

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已列入的重点项目为红鲫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标准鱼塘改造项目、良种场建设项目和水产健康养殖项目。目前投资350万元的标准鱼塘改造项目已建成,并完成了审计工作,等待验收;200万元的良种场建设项目已获批准,即将实施;水产健康养殖项目已申报,在水产养殖方面这也是首次申报该项目。

另外,新扩建500亩鱼塘正在开挖建设,休闲渔庄、垂钓竞技区、产品贸易区、行政功能区正在规划中,整个项目建设正在有序运行之中。

三、下步工作重点和建议

1、努力争取认定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申报创建县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是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基础,是争取国家政策和项目的平台,对我县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产业化,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农业产业化“1515”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我县作为全市唯一申报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县,申报材料已上报到省农业厅,省厅也对此进行了实地考评,尽管竟争压力很大,我们将积极跟踪争取,努力做好相关工作,并进一步完善前期规划。

2、做强做大重点龙头企业

对现有的19家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规划引导,通过自身投入和项目扶持,使这些龙头企业规模进一步壮大,特色更加鲜明,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产、加、销一体化更加完备;对招商引资新创办的大型农业企业,做好服务工作,积极推荐申报省、市龙头企业。今年下半年省级龙头企业评审认定中,我县在原4家省级龙头企业的基础上,确保有新的增加。

3、整合项目打造现代农业核心基地

青溪边塘河道两岸是我县天绿蔬菜和红鲫基地,也是拟建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核心区。此河道是串接孽龙洞、天绿、红鲫基地的纽带,也是打造休闲观光农业中心和生态高效休闲农业试验区的基础。但目前河道水毁严重,每遇洪水,河道都会发生不同程度变化,对于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造成损害。县委县政府,镇和相关村、天绿、红鲫基地等业主对河道整治要求非常迫切。这个工程,建议整合大的水利项目和资金支持。

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第3篇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中央财政资金贴息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贴息资金(以下简称贴息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的,专项用于符合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范围和立项条件的银行贷款利息予以补贴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银行贷款,是指各类银行提供的符合本办法规定贴息范围及条件的贷款。

第四条贴息资金安排遵循突出重点、择优扶持、额度控制、先付后贴的原则。

第二章贴息范围及方式

第五条申请贴息资金的项目原则上限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且具有一定贷款规模。项目一般应落实银行贷款1000万元(含)以上。中央财政只对落实银行贷款5000万元(含)以下部分予以贴息。

第六条贴息扶持对象(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重点为部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含省级农发办事机构审定的龙头企业),同时适当扶持正在成长上升、确能带动农民致富、较小规模的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请贴息资金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其他扶持方式。

第七条申请贴息资金的项目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竞争优势明显,与农户建立了紧密、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项目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银行信用状况好,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

第八条贴息额度按各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年度中央财政资金一定比例确定。

第九条贴息期限原则上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贴息比率为人民银行当年公布的同档次正常贷款基准利率。

第三章贴息项目的申报及审定

第十条符合本办法规定贴息范围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和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由项目单位向管辖所在地财政部门、农发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项目单位申请贴息项目时,应提交贷款银行对该项目的评估论证报告、立项批准文件、贷款协议书等项目立项及落实贷款的有关文件,并填报《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贴息项目申请表》(附表1)。

第十二条省级财政部门、农发机构对各地上报的申请贴息项目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对项目是否符合贴息范围和条件、项目对农户的带动能力及银行贷款的落实情况等进行审查、核实,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三条省级财政部门、农发机构在规定的贴息额度范围内对符合要求的贴息项目进行汇总,填列《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贴息项目汇总表》(附表2),连同项目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审定。

第十四条国家农发办对各省级财政部门、农发机构上报的贴息项目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下达贷款贴息项目立项通知。

第四章贴息资金的下达及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省级财政部门、农发机构将国家农发办贷款贴息项目立项通知逐级下达给项目单位,并督促项目单位积极落实银行贷款、抓紧组织项目实施。

第十六条项目贷款期满1年后,项目单位凭贷款贴息项目立项通知、银行借款合同、贷款到位凭证、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利息支付原始凭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向管辖所在地财政部门、农发机构提出贴息资金申请,并填报《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附表3)。经初审后,逐级报省级财政部门、农发机构。

第十七条省级财政部门、农发机构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的贴息资金规模对各地上报的贴息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统一填写《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贴息资金汇总表》(附表4),连同下级财政部门、农发机构上报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上报国家农发办审定。

第十八条国家农发办对省级财政部门、农发机构上报的有关材料审核同意后,及时拨付中央财政贴息资金。项目单位凭上述相关材料据实到管辖所在地财政部门、农发机构报账。

第十九条各级农发机构及项目单位要严格按国家规定管理和使用贴息资金,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检查监督。

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第4篇

9月5日,农业部产业化办公室在长春市组织召开全国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主任座谈会,听取各省(市、自治区)工作汇报,查摆问题,并对下一部工作提出要求。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站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潘显政,吉林省农委副主任于文波出席会议。

于文波副主任代表吉林省农委对全体会议代表表示热烈欢迎。他说,吉林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发展,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导模式,不断完善扶持政策,积极推动组织创新,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目前全省共有省级重点龙头企业494户,部级47户,集中打造了以玉米、水稻、大豆、生猪、肉牛、禽蛋、乳品、参茸(中药材)、蔬菜、林特产品十大产业为重点的产加销、贸工农联结紧密、成龙配套的产业体系建设,十大龙型产业初具规模。2012年年末,吉林省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实现3545亿元,成为我省与汽车、石化“三足鼎立”的支柱产业。

潘显政总结了今年年初以来农业产业化和“一村一品”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了当前形势,指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于下一步工作,潘显政指出,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扶持政策,特别是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要认真组织好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申报材料的审核要到位,保证质量;要做好项目的推介;要完善利益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要积极组织参加下半年举办的重要活动;要推进“一村一品”发展,实现产业兴村。

据吉林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今后5年内,吉林省将按照“整合资源壮龙头,转型升级强实力,建稳基地促发展,利益联结增效益”的总体要求,以“做大做强做优龙头企业,打造产业领军企业,培育壮大产业集群”为主攻方向,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核心,着力抓好项目建设、科技创新、品牌培育、政策拉动,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增强辐射带动功能,努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重点做好稳固企业原料基地、创新龙头企业体制机制和科技、加快市场开拓步伐、创新融资手段、优化发展环境等几项工作。

(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供稿)

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第5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wdyq321”为你整理了这篇农产品加工转化情况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加快农产品加工转化,是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途径。为了全面掌握我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探索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的主要措施。根据区政协2020年工作安排,区政协经济委牵头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全区农产品加工转化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到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及企业所建基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充分听取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负责人、种养大户及加工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截止11月底,全区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42家(农副食品加工类23户,食品制造业类2户,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类3户,烟草制品类2户,纺织业类1户,服装、服饰业类1户,皮革和制鞋业类1户,木材加工类3户,家具制造业类1户,造纸和纸制品业2户,医药制造业3户),其中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25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3家的108.7%;实现规模以上农产品总产值33.7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2亿元的80.2%;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总产值占全区规模以上总产值的 36.5 %;上缴税费 98708.78万元,减免税费3337.52万元;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就业岗位3500余人。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抓组织、强保障,助推农产品加工转化见实效。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会4次,研究部署农产品加工转化工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碧江区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专班,按照一名县级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措施、一抓到底“四个一”工作机制,重点围绕产业手续办理、立项报批、项目申报等环节,为项目从引进、立项、审批、落地投产到销售“一条龙”服务,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企业快速投促达效。

二是抓调整、兴产业,着力提高本地农产品原料产出。围绕“4+2”产业定位,纵深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扩大果蔬、食用菌、油茶、生态畜牧主导产业,珍珠花生、白水贡米特色产业规模,平衡本地农产品原料产出与加工企业之间的供需关系。2020年,预计完成蔬菜种植面积17.36万亩;已建成果园面积6.28万亩,投产果园面积达5.05万亩以上;完成食用菌种植6350万棒;完成油茶造林1万亩,油茶抚育2万亩;发展年出栏1000头以上生猪代养场5个,全区生猪出栏12.2万头;示范种植珍珠花生0.4万亩,辐射带动1.6万亩;按照“六统一”模式发展白水贡米1万亩。

三是抓龙头、促加工,加快提升农产品加工转化水平。按照“建基地、增规模、深加工、创品牌”思路,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裕国菇业项目预计年内建成深加工厂房一期;贵州山茶产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完成了油茶精深加工厂主体建设,鲜果处理车间干燥爆壳生产线投入试运行,已启动年产3000吨产能油茶精深加工生产线一期项目建设,并与合作社、种植大户签订供销合同,建立省内、外8家销售渠道;大力支持福润、锦江2家定点屠宰场发展,提高肉食品精深加工比例和水平。1家猪肉深加工企业正在招商中,力争肉食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60%。宏畅家禽临时屠宰点已投入使用,日屠宰活禽2000羽;完成了2个500吨油罐基础施工;同德药业完成黄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200亩,采购原药材800吨,完成保健品和精制饮片生产线技改建设,加工原药材年产能达2000吨,全年加工总产值达2亿元,实现销售额1.77亿元。

四是抓督查、促效果,高效推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区委、区政府将农产品加工转化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事项,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定期督查督办,实行月调度、月通报机制,倒逼责任落实,促进农产品深加工转化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规模小,带动能力弱,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低。一是企业总体规模偏小。虽然全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有25家,占加工企业总数的 59.5 %;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7 家,占加工企业总数64.29 %,但企业的总体规模偏小,作为龙头企业所应具备的引导生产的导向功能、加工增值的开发功能、扶持基地的服务功能、联结农户的带动功能均不强。二是产业结构层次低,产业链短,产品附加值不高。我区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企业多数是初级产品加工,深层次加工的数量比重小,多层次开发的产品少,产品档次低,进入中低端市场的较多,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消费市场的需求。同时,由于生产设备、技术水平和生产工艺等因素制约,部分企业的生产加工能力与水平甚至还停步于传统的手工作坊和简单的机械生产,生产效益不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低。

(二)精品名牌少,知名度不高,品牌运营能力不足。一是优质产品比较少。截止目前,全区仅有1个经国家认证的绿色产品,3个有机农产品,1个地理认证标志,且在全国、全省市场上叫得响、影响大、销量多、价格高的农产品加工品牌极少,加之宣传不足,品牌推广较弱,市场认可度较低,比较优势无法发挥。二是品牌营销能力弱。虽然有“梵净山珍·健康养生”公用品牌作依托,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统一包装和附加标识等,品牌、包装、服务、信誉等营销上缺少应有的竞争力。如六龙山竹笋遭遇销售退货事件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没有规范的包装和标识造成的。三是商标品牌意识缺乏。一些企业自主创新不足,创品牌积极性不高,没有形成自主特色品牌,产品定位不突出,传统产品多,特色品牌少,中低档产品多,名优产品少。

(三)标准化基地建设滞后,企业生产原料供应不足。一是利益联结机制不稳定,加工企业与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民群众没有形成牢固的利益共同体,组织化程度不高,农产品供应量、产品质量难以满足加工需求。二是基地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加工企业需求与基地产品供给矛盾突出。生产基地少、散、乱,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进度缓慢,配套设施不完善,难以发挥标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如御诺乳业桐木坪标准化示范养殖场,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其相关设施没有配套完善,实际建设与规划设计相去甚远,根本无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就更谈不上为奶制品加工提供原料保障。三是产业生产缺乏规模化。主导产业培育不够,产业多而小,争地矛盾存在,影响规模化生产。由于本身农业生产用地面积不多,加之部分龙头企业建立的基地比较分散,并且规模不大,且缺乏有效的中介组织连接,导致企业在短时间内收购足量的原料十分困难,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远小于设计生产能力,有的甚至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如桃李春风,本地珍珠花生产量远远不能满足其生产需要,加之价格和成本等问题,导致其只能大量从外地购进原料,进而在品质和品牌上都可能会对“珍珠花生”品牌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四是标准体系不够完善。从种植业方面看,除了白水贡米外,其他产业还没有真正形成从种子、种苗、农药化肥供应到田间地头管理的播种、施肥、病虫害防治,再到产品的分等分级、检验、运输储存、包装标志及产品深加工等整个过程的标准体系;从养殖方面来说,也没有真正形成从畜禽品种选择、圈舍建设、配套设施建设、规模确定、废污处理、饲养标准和疫病防控等的标准体系。

(四)政策扶持配套不够,部门服务仍有差距。一是“上热下冷”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虽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农产品加工转化工作高度重视,并经常性就相关工作进行调研安排部署,但仍有个别部门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上门服务不够,发展合力仍有欠缺。如贵州山茶产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完成了油茶精深加工厂建设并即将进行生产运行,但截至目前,生产许可证等都还没有办理,其生产出来的产品极有可能会成为“三无产品”。二是虽然整合各方面的资金不断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基础配套投入,但财政鼓励支持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的资金的撬动作用未能有效发挥。三是企业融资渠道较窄,融资难、融资贵现象仍然突出。财政对龙头企业投入和银信部门对龙头企业支持相对有限,企业依靠民间融资和自身积累扩大生产较难。中小型企业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基本不具备贷款条件,加上贷款手续繁琐,需要的时间较长,增加了企业的隐形负担。由于农产品加工企业信贷紧、融资难,缺乏对科技创新、扩大市场和基地建设的投入,企业生产规模难以扩大,企业档次难以提升,不少企业仍停留在小打小闹的基础上。四是与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相比,我区农产品加工关联服务业的能力薄弱,仓储、冷链物流等配套服务能力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三、对策及建议

(一)坚持主体培育,着力做大做强做优龙头企业。一是按照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的发展思路,对现有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分类梳理,积极扶持培育一批“领军企业”、“成长企业”和“雏鹰企业”,让龙头“大起来、强起来”。对认定为省、市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重点支持企业开展产品研发、技术提升等,以点带面引领行业转型升级。二是继续积极推进产业大招商。充分利用昆山对口帮扶契机和驻外招商机构力量,采取小分队招商、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产业招商,重点引进一批国内外农业龙头企业、关联企业、配套企业和研发机构以及引领性强、带动性大、成长性好、产业链完整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落户碧江。三是大力引导种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兴办加工企业,并向产业园区集聚。合力推动现有农产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通过兼并重组、参股控股等形式实行抱团发展,促进中小企业整合升级为规上企业。四是大力协助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市级地方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的技术合作,强化新产品研发,避免产品同质化,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提高产业技术装备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五是围绕发展壮大农村“四小经济”,创建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小作坊,支持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发展农产品初级和精深加工,培育一批加工型新型经营市场主体,统筹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主食品加工协调发展。

(二)推进品牌塑造,着力提升碧江农产品整体形象。一是依托“梵净山珍·健康养生”公用品牌,积极引导和组织龙头企业申报省长质量奖、绿色产品、有机产品、无公害产品认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创建自己的特色品牌,并通过做好品牌策划、品牌定位、品牌文化、品牌营销等工作,打造一批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品牌。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参展补助经费,用于资助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各种大型展览会,推介宣传碧江特色农产品,提高碧江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二是着力挖掘一批老字号品牌,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整合创建碧江自己的农产品公用品牌,并不断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通过统一标准、统一包装和附件标识等,努力提高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品牌价值评估,确定重点培育农产品加工品牌,发挥区域品牌或特色产品优势,进一步壮大区域品牌、培育企业品牌。四是整合碧圆鲜、黔东武陵等平台力量,统筹推进全区农产品的品牌打造、包装标识、产品销售。五是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监督。强化农产品原料基地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高质量管理体系和企业产品标准。全面开展SC认证及ISO9001-2000国际质量、HACCP食品安全等质量认证,使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走上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轨道。积极推广应用普通数码、一维条码、二维码、电子标签(RFID)等方式对产品赋予身份证明。引导企业加快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监控和记录从“原料到舌尖”的生产、仓储、销售等关键环节的信息,并把这些信息通过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终端APP等途径进行数据采集跟踪。

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第6篇

一、当前工作进展情况

到目前为止,肇庆市共有认定农业龙头企业259家,其中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0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57家,县级农业龙头企业162家。

二、主要做法经验

1、政府重视政策扶持

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发展“611”工程五年(2018-2022年)行动方案》其中主要目标:“(三)新增10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并提出了十大惠农扶持政策,四大实施保障措施,切实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发展。

2、认真落实及制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

认真学习落实《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及《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制定《肇庆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并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关于做好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0〕109号)下文《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关于做好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肇农农函〔2020〕93号)督促所属县(市)区制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并根据已有的办法认定和监测管理各级农业龙头企业。规划和指导全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发展。

3、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快构建新型助农服务体系。

大力培育发展多元化助农服务主体,鼓励建立集农技服务、信用评价、保险信贷、产品营销于一体的公益性、综合性农业公共服务组织。成立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结合广东省科技特派员系统,组织省、市、县农技及农业政策专家强化技术及农业政策指导工作,主动经常与企业或种植大户、经营合作社沟通联系,指导生产宣传政策,促进企业间的经验交流,合作共赢。

4、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摸底调查我市农业企业情况,组织各县市区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政策、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的宣讲宣传,积极扶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企业申报,不设门槛、积极服务、落实举措积极发展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培育工作深入发展。

5、引导农业生产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特点成立农业企业,培育发展成为新的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现有农业龙头企业。《“611”工程行动方案》专门制定了扶持政策:“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奖励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品牌战略实施”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大科技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品牌建设,提升综合实力。打造一批上市农业企业、重点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龙头企业。

三、工作亮点

1、2020年我市以完成《“611”工程行动方案》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65%的好成绩完成了2020年度肇庆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任务。“611”工程要求我市2020年度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家,其中省级7家,市级13家。我市实际于2020年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3家其中省级13家,市级20家。

2、肇庆市高要区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组建研发中心,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依托高校、科研院所走产学研结合的路子,产品更新换代,产品附加值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恒兴、振业等企业开发研制功能食品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方便式盒装酸菜鱼等健康食品已进入多省市场。

四、财政金融扶持政策

《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发展“611”工程五年(2018-2022年)行动方案》针对农业产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各县市也针对当地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财政金融扶持措施,现简单列举如下:1、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对当年新认定的部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与一次性补助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2、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每年安排1000万元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业。3、奖励农业科技创新,对当年获得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和个人在省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与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对获得肇庆市农业技术推广奖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与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3、推动品牌战略实施。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5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4、奖励农业招商引资。奖励引荐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引荐人,对引荐到我市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引荐人,且实际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按实际投资额3‰奖励项目引荐人。每个项目的奖励金不超过200万元。5、加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基金。6、加大的农业企业的融资扶持。6、加大农业政策保险保障力度。

五、困难问题

1、我市农产品品牌知名度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知名品牌不多,广东省名牌(农业类)产品48个和省“十大名牌”系列农产品数量6个,分别排全省第15和16位,尚无部级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特殊农产品未能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经营。

2、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程度较低,产业链条短。我市农业目前仍以传统种养业为主,农业生产以初级农产品为主,精深加工和流通企业不多,加工深度不足,缺乏辐射范围广、交易规模高的批发市场。

3、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农业融资难,制约瓶颈多。地方财政资金扶持有限,省、市、县项目资金有限、扶持资金不多,门槛高,申报难。加上贷款信贷政策瓶颈难以突破,农业生产贷款难、担保难,资金短缺成为大多数经营主体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二是农村产权流转改革不彻底。农村土地、林地等产权还不够明晰,加之涉及农户多,农民产权流转意愿不统一,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尚未形成,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难以流转,加上我市是传统农业市,农民对土地依赖程度较高,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小,部份农民诚信意识不强,随意毁约现象时有发生,租期不稳定;流转期限普遍偏短,形成经营主体对基础设施建设,如水利灌溉修建、地力培肥改造等不敢过多投入,土地优化使用程度不高,集中连片规模生产经营难。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也使生产经营管理建设用地难落实。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未能像省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进行财政资金奖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申报的积极性。

4、规划引导不够。多数农业产业化行业的发展存在先建设后规划或边建设边规划的问题,农业产业化发展缺乏前瞻性,中长期发展空间不足。部分农业企业对于财务规范管理意识不强,资金支出和营收情况未能在公帐上充分体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品牌创建和龙头企业的认定的进度。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2022年我市计划完成25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新增培育认定任务,其中省级以上农业龙头龙头企业8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7家。

2、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形成稳定的产供销关系。积极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引导农民以多种形式参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合作经营。加强企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通过企业带动,在“一村一品”生产、村企合作经营等方面开展合作。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结合“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活动,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示范基地。

4、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积极推行农产品生产环节全程监控,建立农产品生产、流通各环节的档案追溯制度、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支持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依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把好产品准出关,实施农产品质量标准管理。

5、提高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鼓励科研院所或者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参与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加快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第7篇

1、努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扎实做好股权出质出资登记、动产抵押登记和小额贷款公司的登记注册工作。为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我们深入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热情接受企业的咨询,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帮助企业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解决企业经营资金困难的瓶颈。今年以来市局为企业共办理出质登记5次,股权出质额34804.3万元,为企业担保债权总额20400万元,融资8300万元。

2、积极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帮助企业盘活资产、融通资金。认真为专业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拟放贷企业、被担保企业的工商登记管理和出质登记信息查询服务。引导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利用浮动抵押解决资金难的问题。积极参与培育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对于具备一定条件、有意上市的企业,安排专门人员靠上帮扶,帮助完善相关材料、协调相关关系,为其上市融资奠定坚实的基础。积极开展动产抵押,为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今年以来已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100多件,为企业融资206368多万元,较好地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3、积极开展了企业大走访活动。为了应对当前金融危机给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困难和挑战,我们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困渡难关,采取发放意见征询函、召开企业座谈会、现场解决问题、提供政策咨询等点对点帮扶形式,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1-4月份共走访企业600多家,提供政策咨询400多次,受到了企业好评。

4、建立创业人员试营业制度。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凡是第一次创业的高效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复退军人、残疾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可先到工商部门上报创业申请,由工商部门对其经营场所作一次性确认后,实施1—6个月不等的试营业,试营业期间免于登记,不纳入验照管理,轻微违规不予罚款。试营业期满,经营状况良好的引导其办理个体工商户或公司登记,要求继续试营业的,经申请可再续延1次,今年已批准300多户的试营业申请,仅滨城区就为试营业人员减免各类费用5000余元。

5、开展对口帮扶活动:

本着“扶优促强、全面提高”的原则,按照“政策引导扶持、综合职能促进”的工作思路,通过对口帮扶活动,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一是积极扶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支持龙头企业在农村建立基地,形成“公司+合作社+农户”运作方式,实现生产和市场的紧密联接;引导扶持合作社实行“市场联基地,基地接农户”发展模式,协调小额贷款公司向合作社倾斜,提供金融支持,帮助有条件的乡镇发展行业协会,提高诚信经营和自我管理水平。1—4月份,仅沾化县局就新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94家,全县达到159家,注册资本1.65亿元,其中,仅冬枣专业合作社93家,注册资本0.37亿元。二是引导涉农企业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与农村自然经济实现优势互补。无棣县局积极推广六合饲料公司+银行+农户担保模式,今年以来,仅无棣县帮助农户签订农业订单300余份,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抵御金融危机的同时,大大提高了企业的商标意识、防范合同欺诈能力及诚信经营意识,为企业的做大做强奠定了基础。三是积极帮助企业上规模。滨城分局在帮助滨州市大有新能源有限公司申报规模以上企业过程中,多次到企业走访,与该企业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建设初期给予政策上的指导,使企业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投入运营,目前该公司项目筹建已接近尾声,预计今年6月份即将投产。四是帮助企业改制重组,增强竞争能力。今年2月份,阳信县局本着服务企业、方便经营的原则,派出专门人员深入企业帮助“美鼎餐具有限公司”进行外资变内资管理,成功实现转股经营。4月上旬根据“龙福化纤”有限公司计划创建集团的要求,我们安排企业注册局人员在其投资整合、资产重组、优化企业核心完成对子公司控股等方面进行靠上帮扶,目前工作正在进行中。

6、积极推进品牌战略建设。积极培育企业品牌后备资源,逐步形成企业品牌发展的梯队,努力实现“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行业”的升级。大力引导企业注册商标和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消费者满意单位、“文明诚信民营企业”,适时组织品牌企业巡回报告,多形式地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已经帮助滨州市裕华公司通过了国家工商局驰名商标评审,裕华公司的“雁来红”商标被评为国家驰名商标;“金丝”、“智神”、“长丝”、“金三江”等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韩五食品有限公司、滨州渤海龙活塞有限公司、滨州玉龙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著名商标的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我们还积极上门服务,帮助其注册自己的商标产品,使“众磊”、“龙湾牌”等一批新商标品牌已逐步走入人们的视野。另外,我们还开展了商标形象集中宣传月活动。如邹平县局与电视合开展“驰名、著名商标形象展播”活动。介绍企业商标情况,宣传企业形象,架起企业与社会之间的桥梁。目前,参展企业已达十几家。社会反映良好。

7、帮助和支持企业开 展打假扶优,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惠民县工商部门利用红盾信息网和外地企业的反馈信息得知惠星塑料在河北顺平等地被假冒,并迅速联系当地工商部门前往打假,一举查获假冒农用地膜60多吨。惠民县工商局自惠星塑料公司取得山东省著名商标以来,就积极采取惠星塑料产品销售到哪里,打假就打到哪里的工作方法,帮助企业加大商标保护,保证了企业的快速发展。据统计,惠民县工商局与惠民惠星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连续4年去河北等地打假,共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20xx年3月9日,惠民惠星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来到县工商局,送上了一面题有“利剑斩李鬼,铁拳真英雄”的锦旗,感谢惠民县工商局为企业维权打假的事迹。

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第8篇

关键词 种植业;现状;存在问题;产业化经营;对策; 云南宁蒗

中图分类号 F316.1;F32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01-0350-02

宁蒗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山区农业县,全县幅员面积6 025 km2,境内最高海拔4 510.3 m,最低海拔1 340 m,相对高差3 610.3 m,形成了“一山有四季,隔里不同天”的立体气候,县城海拔2 240 m,年平均气温12.7 ℃,无霜期190 d左右,年平均降雨量925 mm,年平均日照时数2 297.7 h。全县辖15个乡(镇),91个村委会,4个社区,1 153个村民小组,59 119户,总人口26.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3.5万人,农村劳动力141 492人。种植业是宁蒗县支撑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根本。笔者认为,宁蒗县种植业的出路在于农业产业化经营。但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社会化系统工程,涉及众多方面。加之宁蒗县农业产业化经营起步较晚,企业、协会、农民三者关系脱节,无法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机地结合起来,导致农民参与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不高,实际效益表现并不明显。现对此作一探讨,以期促进该县种植业发展。

1 宁蒗县种植业发展现状

2010年宁蒗县生产总值150 043万元,其中种植业总产值27 939万元,占18.6%。全县可耕地面积9.1万hm2,净耕地面积7.1万hm2,其中常年习惯耕地面积2.7万hm2,其余为轮歇地和经济林木。2010年粮食播种面积3.6万hm2,其中大春2.7万hm2,小春1.1万hm2,复种指数为143%(含小春绿肥),粮经饲三元结构比例为80∶12∶8,农业科技应用贡献率为38%。粮食总产量72 974 t,农民人均纯收入2 387元。粮食作物以马铃薯、玉米、荞麦、水稻为主;经济作物以苹果、烤烟、蔬菜、豆类为主;饲草作物以小春绿肥为主。江边河谷区4个乡以水稻、玉米、小麦、蚕豆作物为主,一年两熟;坝区、半山区一季有余、两季不足;冷凉山区大多一年一熟。

近年来,宁蒗县种植业在发展粮食生产、调整种植结构、改革耕作制度、增加单位面积产出率等方面有了跨越式进步,但各种特优农产品商品率和附加值低。以马铃薯生产为例,全县种植面积约1万hm2,鲜薯平均单产11.4 t/hm2,总产量约11.4万t,商品率不到15%,单产和商品率都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经济作物中,宁蒗县苹果自然优势佳,产品品质优,口感、色泽好,曾在1990年、1993年2次全省水果鉴评会上夺冠,1996年荣获全国第2届农业博览会金奖,2004年再次在全省水果鉴评会上夺取第1名。当前种植规模达4 666.7 hm2,但实际有效益的面积仅3 333.3 hm2左右,尽管年收入达万元以上大户已突破80户,但总体上仍处于各自经营、群龙无首的状态,未利用自身优势通过规模化、产业化拓展发展空间。优势农产品如中药材、核桃、青梅、花椒、白芸豆、杂豆、荞麦、海拔2 650 m的高原红软米、魔芋、燕麦等虽开发潜力广阔,但综合商品率不足20%。

2 限制因素

2.1 生产条件差,种植结构不合理,农业科技水平不高

受立体气候影响,风、雹、低温冷害、干旱、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加之基础设施脆弱,高稳产农田仅为7 866.7 hm2,中低产田比重大,水利化程度低,土壤缺素问题比较普遍,导致种植业生产条件非常差。农民缺少对市场的研究,选择种植农作物随意性较大,特优农产品未形成规模,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其直接经济收益,造成种植结构不合理;农民科技意识不强,对科技资金的投入不足,开发、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水平不高。

2.2 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缓慢,缺乏龙头骨干企业

当前从事种植业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龙头企业共有11家,其中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3家,从事苹果、花椒、中药材、魔芋、马铃薯的生产、加工经营;还有几家龙头企业主要从事特色农产品的收购、销售流通、加工经营;注册专业合作组织72个。具有一定优势的农产品种植面积分别为:苹果3 333.3 hm2、花椒2 000 hm2、马铃薯6 666.7 hm2、荞麦3 333.3 hm2、白芸豆1 666.7 hm2、杂豆3 333.3 hm2、高原软红米600 hm2、留种绿肥666.7 hm2、烤烟1 333.3 hm2、中药材333.3 hm2、核桃6 666.7 hm2、药木瓜6 666.7 hm2。目前已形成苹果、花椒、蔬菜、马铃薯、特色农产品、芸豆6类产业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当前只有3家企业和1个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申领了4个农产品品牌,分别是女儿珍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申领的“女儿珍”系列产品品牌、泸沽湖酒业有限公司申领的“泸沽湖清酒”品牌、龙德有限责任公司申领的“小凉山”苹果品牌、西川花椒协会申领的“丽川”花椒品牌。

3 发展思路

采取“公司+基地+协会+农户”的模式,走产前、产中、产后系统保障农产品提质增效的产业化经营路子,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宁蒗县种植业发展的重要出路。

3.1 化解小生产与大生产的矛盾

要重点解决小农生产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重点解决条块分割体制下一家一户无法解决的困难,重点解决发展生产力与调整生产关系的矛盾,以及农业组织形式、运行机制上的矛盾。

3.2 完善体制和机制

在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不变的情况下,需要进一步完善适应农业发展的组织形式、经营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符合县情民意,凡是市场机制可以解决的,应由市场主体自由选择;凡是市场机制暂时无法解决或难以配置的要素,应采取引导扶持的方式,既帮助扶持,又不包办代替,促进其成长壮大,逐步向市场化方向转变。

3.3 探索新方法和新途径

探索新的方法和新的途径,解决旧体制下农业生产条块分割、千家万户与千变万化市场不衔接的矛盾。从种植业发展趋向分析,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生产、加工、营销、服务一体化,形成多元主体相互依存、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综合运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进一步确立种植业作为宁蒗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1-2]。

4 发展对策

4.1 根本任务

4.1.1 引领兴办一批龙头企业是种植业产业化发展的前提。努力创造有利于龙头企业发展的环境,不断创新机制,大力扶持多种所有制形式的龙头企业。加大扶持个人创办、联合创办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力度,培植农副产品加工转化增值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十二五”期间,在巩固、发展壮大现有11家龙头企业的基础上,要多方筹措、多轮驱动,引导扶持龙头企业20家,并力争推荐认证部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3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6家。

4.1.2 建好一批优势农产品基地是种植业发展的关键。原料生产基地是提供原始资源的根本保障和整个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的基础。“十二五”期间,宁蒗县在种植业发展中除巩固现有基地外,应抓实抓好十一大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分别为:加工型马铃薯生产基地建设,优质高原粳稻生产基地建设,烤烟基地建设,核桃基地建设,药木瓜基地建设,中药材基地建设,苹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花椒基地建设,青刺果、青梅基地建设,桃、李、梨基地建设,膏桐基地建设。

4.1.3 发展壮大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产品向商品过渡的必要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指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由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将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组织起来,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一种组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因其自身特点,更便于解决关乎企业、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十二五”期间,计划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农用生产资料消费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经纪人协会、各类农产品购销合作组织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00个。

4.1.4 扶持发展一批农村科技带头人、专业大户是种植业发展的现实要求。规模较小的种植业现实环境已不能适应规模化、专业化的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在贯彻国家对“三农”工作政策方针的前提下,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制,采用引进来、走出去的方法,鼓励农技人员创办科技实体、尝试技术承包、探索研究专业课题,切实把科技入户工作抓实抓好。采取合理有序的方法,加强培训农民技术员,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要引导农民结合区域优势和产业布局优势,采取承包、租赁、转让等形式,集中经营土地,促使土地合理有效流转。通过采取政策、科技、资金的扶持,大力发展专业大户,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农民参与到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的事业中来。

4.1.5 创建一批农产品品牌是做大做优做强特色产业的需要。品牌是一种经济,更是商品受社会认可的重要标志。宁蒗县大宗农产品因良好空气质量有保障,加之传统生产习惯几乎不施用化肥和农药,素有天然、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之美誉。2006年宁蒗县新营盘乡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丽江市苹果之乡”,充分肯定其苹果的数量、质量优势。今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引领特优农产品,进入市场,促进农产品商品化;参与推介优势农产品,通过龙头企业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积极推荐、注册特优农产品品牌,利用好品牌的旗帜效应;做好现有资源保护和再生资源开发配置工作[3-4]。

4.1.6 抓实抓好一批科技创新支撑项目是促使种植业升级的保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特优、无公害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强烈。树立“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理念,重点在质量上下功夫、数量上作文章,归根结底就是抓好科技项目支撑的问题。当前的种植水平和耕作现状远不能满足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因此,要更新观念,打破固步自封的格局。在优势产业如苹果、青梅、花椒产业上努力实现提质增效,其他产业要在选择培育良种、建设良种繁育基地、推广应用良种、标准化生产等方面下功夫。“十二五”期间要重点抓实抓好以优势产业标准化生产为主要内容的38项科技创新支撑项目,引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有序发展。

4.2 具体措施

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必须优化区域布局、产业布局、产品布局“三个结构”;体现资金向龙头企业、区域化、大户能人“三个集中”;突出特色产业、特色产品“两大特色”;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处理好“五大关系”。

4.2.1 农业产业化经营要与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整体经济发展战略相结合。结合经济发展规划和资源市场情况,做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区域布局和产业规划,突出自身优势、形成当地特色。

4.2.2 农业产业化经营要与各类农业项目实施相结合。国家和地方投入的各种项目建设资金、农业专项资金、科技“三项”经费,都应该与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有机结合,整合资金建设一批规模较大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

4.2.3 农业产业化经营要与促进个私经济、乡镇企业的发展相结合。引导私营企业、民营实体、乡镇企业去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当好龙头,发挥骨干作用。把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纳入个私经济发展和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并尽可能地给予扶持。使龙头骨干企业、农民合作组织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加工中心、营运中心、信息和服务中心,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4.2.4 农业产业化经营要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农田水利、节水灌溉、中低产田改造,道路交通、小水电、农村电网改造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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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原料基地开发、龙头企业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改善原料基地的生产条件,努力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良好的基础性环境。

4.2.5 农业产业化经营要与招商引资、对外开放相结合。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充分利用2种资源、2个市场,走出去、引进来,实行农业的全方位开放。拓展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加快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引进资金、技术参与到宁蒗县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产业合理分工和资源优化配置,逐步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开放包容、竞争力强的农业产业化体系。

4.2.6 尽快出台一套科学合理的激励政策,鼓励有资金、技术的人才和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4.2.7 积极引导、组织好农户产业化经营项目的申报,充分利用国家在产业化经营项目上给予政策、科技、资金的扶持。

4.2.8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中产生的先进科技成果要及时推荐申报,同时做好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工作。

4.2.9 逐步探索建立健全一套科学有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监管机制,保障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

5 参考文献

[1] 文小才.河南现代农业发展的思路与对策[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25-29.

[2] 刘凤仙.推进河南现代农业发展实现的模式创新问题研究[J].农学学报,2011,1(6):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