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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研究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12-11 18:27:17

财务研究论文

第1篇

Abstract:Constructingfinancialcrisispre-warningsystemisthenecessitytothedevelopmentofcapitalmarketinChina.Thispaperanalyzesthepossibilityofconstructingfinancialcrisispre-warningsystemofthelistedcompaniesfromthreeaspects,theory,economicsandtechnology,andworksoutthenewthoughtandbasicframeworkofconstructingfinancialcrisispre-warningsystemsoastopreventandresolvethefinancialcrisisofthelistedcompanies.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危机预警系统

KeyWord:ListedcompanyFinancialcrisisPre-warningsystem

随着经济一体化,经营全球化的发展,企业的生存发展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面临着很大的风险性和复杂性。作为企业改革先锋的上市公司,同样存在着潜在的危机。一旦财务危机无法化解,就会被戴上“ST”的帽子,以失败告终。为了有效化解财务危机,亟待建立适合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危机预警系统。

1财务危机预警系统

财务危机是企业丧失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财务危机预警系统正是为化解上市公司财务危机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机制,财务危机预警系统还没有公认的定义,笔者在分析预警系统构成要素的基础上,将其定义为:财务危机预警系统是企业专门组织根据财务管理学、风险管理和统计学的相关理论,以企业的财务报表、经营计划、相关经营资料以及所收集的外部资料为依据,采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建立预警分析机制,将企业所面临的经营波动情况和危险情况预先告知企业经营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并分析企业发生经营非正常波动或财务危机的原因,挖掘企业财务运营体系中所隐藏的问题,以督促企业管理部门提前采取防范或预防措施,为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和风险控制依据的组织手段和分析系统。简单的说,它是企业专门组织预警-报警-排警的有机管理过程体系。

2构建财务危机预警系统的重要性

从理论上看,上市公司财务危机预警系统的构建是我国企业管理与控制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本文所构建的财务危机预警系统是基于我国上市公司相关理论和经济技术特点上的,为上市公司财务危机警兆的理论研究提供新思路,从而建立一套发现警兆-确认警情-排警对策(预警-报警-排警)的逻辑机理,为我国上市公司提供一种危机预警管理新模式,在预防和化解危机,提高企业危机预警管理水平方面发挥作用。

从实践上看,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借助财务危机预警系统,公司管理层能够及时发现公司财务状况的恶化,以及造成公司财务状况恶化的原因,从而能够及时地、有针对性的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扭转公司经营状况恶化的势头,以避免沦为“ST”“PT”的行列。另外公司越早获得危机信号,越可以减少其在会计、审计、律师等方面所支付的费用。同时,有利于证监部门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以提高上市公司的经济效益。

3构建财务危机预警系统的可行性

3.1理论依据

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有了经济预警的概念,承认经济的波动性和周期性。企业预警理论主要包括危机管理理论、策略震撼理论、企业逆境管理理论以及企业诊断理论。这就为财务预警理论的发展和成熟提供了理论基础。财务危机预警系统是基于上市公司财务运作的全过程,不断成熟的财务管理学理论则成为其基础;财务危机预警系统的预警分析是对大量原始信息和数据的处理,日益发展完善的信息传递理论和统计学为其提供了理论基础;财务危机预警系统中的危机管理不仅是对危机全过程的监测和控制,而且是对风险的处理,那么现代经济周期理论和风险管理理论则为其提供了依据。另外,证监部门于2001年11月《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表明我国证券市场退市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证券市场的退市机制是实现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重要途径,增强上市公司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引导证券市场朝良性方向发展。

3.2经济基础

财务危机预警系统是在危机前建立的,这个时候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财力雄厚,完全可以满足构建财务危机预警系统的所有资金需求。同时,财务危机预警系统建立起来以后,为公司解决财务危机提供了有效分析手段和控制对策,使上市公司不至于破产,更甚是能及时发现风险,保证了公司经济效益的实现,可以弥补构建财务危机预警系统的全部支出,实现风险收益,即危机管理支出小于危机管理所带来的收益。3.3技术支撑

上市公司的财务资料相对容易搜集,财务数据趋于规范财务预警系统以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的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为依据,在建立财务预警模型和进行预警分析时,要运用大量的财务资料。大部分上市公司已经能够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进入市场,完成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产权明晰,管理规范、科学,财务披露制度较为健全。同时,又处于公开的市场监管之下,各种操作行为较为规范。同时,监管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大,将进一步抑制会计造假者的造假动机,提高财务数据质量,从而更加有利于财务预警系统的顺利运行。

4构建财务危机预警系统的新思路

财务危机有潜伏、发作、恶化三个阶段,在各个阶段应该有相应的管理对策,这一系列的对策就构成了本文财务危机预警系统的基本框架。

财务危机的潜伏时期,上市公司处在一个多变的环境之中,公司的市场状况、产品的升级换代速度、关联企业的供货和资金偿付能力、竞争对手的价格政策变动、金融市场的波动、利率和外汇市场的变化、银行信用和利率政策的改变等等,都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筹资能力、资金调度能力和偿债能力等产生巨大的影响。为了及时准确的识别财务危机,就需要有一个专门组织对企业内外的财务信息和数据进行全面收集和有效传递,为预警分析机制提供信息数据基础,这就构成了财务危机预警系统的信息处理机制。

财务危机的发作时期,在证监部门的财务监督下,上市公司为保证经济效益的实现,就必须对收集的内外财务信息和数据进行分析,选择能够明显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特征的指标体系,不仅要有财务指标,而且要引入非财务指标,如行业、企业规模、管理水平等,以全面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然后用收集的数据和选定的指标,通过现代建模方法(如主成分法,人工神经网络方法)构建预警分析模型,以准确判断财务危机是否已经产生,将此分析结果及时反馈给企业管理者,便于其迅速采取对策。指标分析和模型分析构成了财务危机预警系统的预警分析机制。

财务危机的恶化时期,财务危机已经存在,如果不能及时控制或有效化解,上市公司将面临生死存亡的境地。为了化解危机,公司管理层就要立即启动财务危机处理小组,迅速分析财务危机产生的原因,及时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以恢复公司正常经营。由于财务危机有突发性,要求公司管理层要有强烈的危机意识。

任何一项管理活动都离不开管理者,上市公司财务危机预警管理也不例外,要有一个专门组织为预警管理服务。构建了以财务危机发展阶段为基础的预警-报警-排警的财务危机预警过程机理,还需要有实施财务危机预警系统的组织机制,它包含了组织体系和组织过程。组织体系就是构建一个专门为危机预警管理服务的组织;组织过程则是在危机预警系统实施中的预警-报警-排警逻辑过程。

此财务危机预警系统是以专门组织为保证,依次执行预警-报警-排警三项活动,与前面的研究相比,克服了将组织机制、信息处理机制、预警分析机制、危机管理机制并列的不足,使预警系统结构更为合理,为财务危机预警系统的实施提供了新思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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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友棠.财务预警系统管理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5]汪平.财务理论[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第2篇

[摘要]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实行弹性化管理是必要的,弹性化管理强调的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它可以在企业财务组织、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和财务评价等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加以应用。[关键词]弹性化管理财务管理应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已成为企业界尤其是成熟企业的共识。财务管理之所以成为企业管理的核心,是因为财务管理是一个完整的循环活动过程,这一过程一般包括财务组织、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和财务评价等环节。它是通过价值形态对企业资金运动的一项综合性的管理,渗透和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一切经济活动之中。当前,随着企业经济环境的日益复杂和人才对企业的贡献不断增强,弹性化管理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也日益突出。因此,如何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实行弹性化管理是值得研究的一个课题。一、弹性化管理的内涵管理学上的“弹性”是指在一定程度上的自由调整、自由发挥的空间,简言之,就是留有余地。众所周知,企业所面临的各种客观环境在不断变化,影响企业管理的各种因素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而且这些因素本身带有不同程度的不确定性,加上各种管理措施的不完备性,导致企业在管理中无论哪项措施,即使在当时看来很有成效,也不能一成不变,这就要求企业的管理工作要有充分的弹性,要求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弹性化管理指在管理工作中必须留有余地,能及时适应客观事物各种可能的变化,并做出相应的反应和对策,以不断进行有效的动态管理。根据这一定义,可以看出:1、弹性化管理最突出的特征就是“留有余地”。也就是说,在一定弹性限度内有一个弹性范围。2、弹性化管理的实质是体现了管理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通过弹性化管理,使管理者能通过一定的管理手段,促使管理对象在一定条件的约束下,具有一定的自我调整、自我选择、自我管理的余地和适应环境变化的余地,以实现动态管理的目的。3、弹性化管理的主要作用在于,它既能使组织系统内的各环节能在一定余地内自我调整、自我选择、自我管理以加强整体配合,又能使组织系统整体能随外部环境的改变而在一定余地内自我调整以具有适应性。二、企业实行弹性化财务管理的必要性事实上,企业的财务管理也绝对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企业的发展而变化,只有合理利用弹性化管理的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才能建立起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新模式。因此,企业财务管理实行弹性化管理不仅必要,也是必然的选择。这是因为:1、从企业财务管理主体的角度分析。企业财务管理的主体是人,企业内的一切财务活动最终都是通过人这一主体来完成的,人尽其才是物尽其用的基础。因此,财务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确立人在财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给人以充分的发挥空间,才能使人的创造性转化为企业的前进动力。同时,人存在个性差异,具有自我控制和调节能力,即人本身具有“弹性”。这些都要求企业的财务管理应当实行弹性化管理。2、从企业财务管理对象的角度分析。企业财务管理的对象是企业各种财务活动及其所体现的各种复杂的财务关系。在市场经济下,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作为财务管理对象的筹资活动、投资活动、分配活动等均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财务管理活动的外部环境会随时间不断变化,从而使之处于高风险状态。因此,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必须要留有调整的余地。同时,企业的各种财务关系也日趋复杂,未来的情况变化往往出乎人们的意料,这就要求企业的财务管理系统必须要与此相适应,实行弹性化管理。三、基于弹性化管理的企业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是一个完整的循环活动过程,一般包括财务组织、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财务评价等环节。一般而言,弹性化管理在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均会得到体现和应用。(一)财务组织中的弹性化管理财务组织是直接从事和领导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财务组织的设置必须与该公司的经营类型和业务规模相适应,并符合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要求,机构内部的分工应明确具体、做到责任清、任务明。但是,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财务管理的侧重点会有所不同,这就相应要求企业在不同阶段应依据业务需要来建立组织机构和分配财务权力。而组织工作的集权与分权,稳定性与适应性的关系,就是一种弹性的体现。财务组织一般有集权型组织和分权型组织两种,两种形式的组织各有优劣,集权型组织结构与分权型组织结构相比,财务权力集中,信息传递效率高,但工作量大;分权型组织则相反。因此,财务组织应具有一定的弹性,不能一成不变,选择何种财务组织要根据企业内外不断变化的环境适时做出调整。(二)财务决策中的弹性化管理财务决策是指对企业财务方案、财务政策进行选择和决定的过程,一般包括短期经营决策、长期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利润分配决策。一般而言,对于确定性的项目是不需要决策的,决策本身就是对不确定的项目进行抉择的过程。因此,在企业的各项财务决策中,弹性化管理是客观存在的:1、短期经营决策中的弹性化管理。弹性化管理在短期经营决策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对现金、存货应留有一定库存的安全储备。企业预计的现金需要量一般是指正常情况下的需要量,但有许多意外事件会影响企业现金的收入与支出。持有一定的安全储备,便可使企业更好地应付这些意外事件的发生。以存货决策为例,在企业财务实践中,存货的日需要量、交货时间均有可能发生变化,为避免发生缺货或供货中断现象而造成的损失,企业就需要多储备一些存货,以备应急之需。2、长期投资决策中的弹性化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投资决策方法必须要根据市场环境和内部运营能力适时做出调整,而这种调整的前提就是投资决策应有弹性。长期投资决策的弹性化管理应涉及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长期投资规模的弹性。企业必须根据自身资金的可供能力、投资效益或市场供求状况,适时调整企业的投资规模。二是长期投资结构的弹性。投资企业必须根据市场风险或市场价格的变动,对现有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这种调整只有在投资结构具有弹性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企业在投资决策时必须考虑将弹性投资和固定投资进行适当结合,弹性投资的多少决定了投资存量结构的可调整程度。三是投资决策方法的弹性。投资决策方法有多种,包括投资回收期法、平均会计收益率法、净现值法、内涵报酬率法、风险报酬率调整法等。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其决策方法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决策项目的特点灵活、合理地加以选择和应用。3、筹资决策中的弹性化管理。筹资决策是依据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对企业资本结构、筹资渠道和方式做出选择,筹资决策的弹性化管理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资本结构的弹性。资本结构是企业筹资决策的核心,保持资本结构弹性是财务运作的必要前提。长期以来的财务理论研究和财务实践表明,企业并没有最佳资本结构,对于大多数企业,最佳资本结构只是一个区间,即资本结构的弹性空间。二是筹资渠道和方式的弹性。众所周知,企业筹资是通过金融市场进行的,金融市场因受各种因素影响,而将引起不同筹资渠道和方式的资金成本和筹资风险发生变动,如市场利率、汇率、贴现率变动等。因此,企业要根据市场的变化合理选择筹资渠道和方式。4、利润分配决策中的弹性化管理。利润分配决策是对分配政策的选择和分配数量的确定,利润分配决策中的弹性化管理主要体现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分配数量上的弹性。按照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对当年实现的利润,不能“吃光用光”,应该做到“以丰补歉”,除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外,适当地保留一部分未分配利润。二是分配政策上的弹性。在股利分配政策上通常有固定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支付率股利政策、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剩余股利政策等,一般来说,企业应尽量选择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这种分配政策的灵活性较大,对那些利润水平在各年之间浮动较大的企业来说,是一种较为理想的股利分配政策。(三)财务计划中的弹性化管理企业财务计划是一系列专门反映企业未来一定预算期内预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收支等价值指标的各种预算的总称,包括现金预算、预计利润表和预计资产负债表。在编制企业财务计划时,要特别强调“留有余地”,也就是说,企业应该利用弹性预算的方法来编制各种财务计划。弹性化的财务计划最大的意义在于:一方面能够适应不同经营活动情况的变化,扩大预算的范围,更好地发挥预算的控制作用,避免在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对预算作频繁的修改;另一方面能够使预算对实际执行情况的评价与考核,建立在更加客观比较的基础之上。(四)财务控制中的弹性化管理财务控制是保证各项财务活动按既定的财务计划要求进行实施,使之不偏离财务计划的一项管理工作。如果要使财务控制在计划出现失常或预见不到的变动情况下保持有效性的话,那么企业所设计的财务控制系统就应该要有灵活性,这种灵活性即是财务控制的弹性化管理。财务控制的弹性化管理要求企业在影响财务活动的内外环境发生变化或者原先制定的财务计划出现错漏的情况下,要适时调整财务控制方法和思路,及时地对控制标准进行修订,分析差异出现的原因等,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保证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五)财务评价中的弹性化管理财务评价是以企业的实际核算资料和财务计划指标等为依据,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考核各项财务指标的执行结果,把财务指标的考核纳入各级岗位责任制,运用激励机制,实行奖优罚劣。企业财务评价环节中的弹性化管理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评价指标上的弹性。目前,在绩效评价中,很多企业引入了非财务指标,非财务指标本身就具有弹性特征,正是利用非财务指标来弥补刚性的财务指标所无法反映或反映不够的信息,起到客观评价决策者行为的作用。二是在激励方法上的弹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现在部分企业实行的弹性工资、效益工资和股票期权激励等方法就是一种弹性化的管理方法。弹性工资、效益工资和股票期权激励给员工的努力工作提供了弹性空间,激励员工,使其目标与企业的目标达成一致,约束员工使员工不发生或少发生违反规定和道德的行为。四、结语企业财务管理的弹化性管理主要强调的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它是一把“双刃剑”,实行弹性化的财务管理,能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财务管理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和应变能力,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但推行弹性化管理并不是弱化刚性管理,一定程度内的刚性是弹性化管理的质量保证,两者应该是互为补充的关系。总之,在市场经济下,企业面临的是一个“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外部环境,企业惟有主动地去适应市场的变化,不断强化企业财务管理,才能在市场风浪中立于不败之地。参考文献:[1]余绪缨.知识经济管理会计的新特点[J].中国经济问题,2004.[2]谢志华.会计报表结构分析[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4.[3]吕立伟.浅议弹性原则在财务管理实践中的运用[J].财会通讯,2000.[4]季道瀛.弹性原则在财务管理中的运用[J].建筑经济,2001.[5]冯振超.浅议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弹性管理[J].金融会计,2005.

第3篇

【关键词】合并财务报表实体理论理论优势变化

财政部于2005年12月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新准则”),该准则是在1995年2月财政部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有关复函(财政部1996年《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复函》、财政部1999年《关于资不抵债公司合并报表问题请示的复函》)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的规定及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新准则”的最大变化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理论的转变:由侧重母公司理论向侧重实体理论转变,这与国际会计准则及美、英等发达国家的做法趋同。

一、实体理论的优势

(一)合并财务报表理论简介国际上通用的合并财务报表理论主要有三种:所有权理论、母公司理论和实体理论。

1.所有权理论

所有权理论,是所有者权益中心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具体运用,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目的是为了向母公司的股东报告其所拥有的资源。该理论下,母子公司之间是拥有和被拥有的关系,当合并非全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时,采用比例合并法。可见,所有权理论既不强调企业集团中存在的控制关系,也不强调集团各成员企业所构成的经济实体,而是强调母公司实际拥有的而不是实际控制的资源。这样处理,违反了控制的实质,不能揭示作为一个合并整体的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

2.母公司理论

母公司理论强调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目的是为了向母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反映其所控制的资源。该理论下,合并资产负债表仅揭示母公司本身及子公司中属于母公司拥有的净资产;合并损益表中的净收益仅揭示母公司本身和子公司中属于母公司的净收益,而对合并主体中属于少数股东的净资产和净收益在合并报表中只做负债和费用处理。这种做法满足了母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对合并财务报表信息的需求,但它混淆了合并整体中的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没有透过母子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从合并整体的角度去揭示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信息。该理论实用性较强,但自身的逻辑性较差。“新准则”颁布前,我国主要是以该理论作为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核心理论。

3.实体理论

实体理论认为母子公司从经济实质上说是单一个体,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而不是拥有与被拥有的关系。母公司有权支配子公司的全部资产,有权统驭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分配决策。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所有股东的信息需求,而不仅仅是满足母公司股东的信息需求。该理论下,合并资产负债表揭示的是合并主体的净资产,包括少数股东拥有的净资产;合并损益表中的净收益揭示的是合并主体的净收益,包括属于少数股东的净收益,对于构成企业集团的拥有多数股权的股东和拥有少数股权的股东同等对待。

(二)实体理论的优势此次“新准则”中采用实体理论为合并财务报表的核心理论,简单地说是顺应形势、与国际趋同。但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深层次地剖析实体理论自身所具有的优势,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该理论。

1.实体理论使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目的更为合理

实体理论认为编制合并报表的目的是满足所有股东及债权人、政府等相关利益群体的信息需求,而非仅仅针对母公司的股东。实体理论主张的合并报表是以为企业集团的所有资源提供者提供相关信息为编制目的的。这意味着应将所有的相关利益群体都置于同样的地位来对待。这种开放型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目的与我国会计信息需求的实际情况相适应,它首先充分考虑了企业作为一个整体的各方面共同的利益,而不是仅仅把企业看成多数股权实现利益的手段;同时,针对目前我国少数股权利益通常不能得到保护的情况,采用实体理论有助于少数股权利益的保障。

2.实体理论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更高

从会计理论来讲,完整性是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方面。会计信息的客观性要求不能忽略能够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任何重要信息。可靠性意味着在成本制约并考虑重要性和可行性的条件下,信息是完整的。信息的完整性也会影响相关性,如果相关的一部分信息被省略了,即使略去的信息并不损害其他信息表述的真实性,那么所提供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也会受到损害,合并财务报表的有用性将大打折扣。在实体理论指导下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立足于满足所有股东及相关利益群体的信息需求,更具完整性,因而也就更可靠更相关。同时在计价基础上,它克服了对于公司的资产及负债采用双重计价标准的缺陷。

3.实体理论更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关系

现代企业制度产权关系强调法人财产权而非终极财产权,强调母子公司的控制与被控制关系,而非拥有与被拥有_关系,这与会计主体假设相一致。会计主体假设要求将处于同一管理控制下的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反映企业集团的经济实质。企业集团是因为控股关系而存在的,也正是因为控股权的存在,使得母公司能够运用的资产远大于其实际拥有的资产,并能运用这些资产为股东服务。因此,确认合并范围时应以“控制”为标准,而能体现这一思想的正是实体理论。实体理论的基本立论就是会计主体与其终极所有者是相互分离、独立存在的个体。所以在实体理论下,控制的经济实质被充分反映,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关系。

4.实体理论对少数股权的处理更合理

实体理论认为少数股东权益是合并股东权益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对合并主体而言,少数股东权益并不是一项义务,不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因此把少数股东权益作为负债是不符合负债定义的。同样地,少数股东损益也不是一项费用,而是对合并主体实现的合并净利润的一项分配,不应作为合并净损益的一个减项。将少数股东权益看作是合并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将少数股东收益看作是合并主体实现的合并净利润的一项分配,符合会计要素的定义;将少数股东和控制股东同等看待,反映集团全部的净资产和净损益,这种做法比母公司理论下的做法更为合理。

二、采用实体理论带来的变化

(一)对子公司概念的界定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中对子公司概念的界定非常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合并范围的确定。在“新准则”中,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其他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并能据以从其他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这种控制是指经济实质上的控制,而不仅仅是法律形式上的控制。可以看出,“新准则”中是基于“控制”概念对子公司的含义进行界定的,体现了实体理论的思想。

(二)合并范围同样,基于实体理论,“新准则”中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的。“新准则”规定母公司所控制的所有子公司都必须纳入合并范围,具体包括: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的子公司和母公司拥有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能够控制的子公司。以下几项除外:

1.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

2.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

3.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

4.母公司不再控制的子公司;

5.联合控制主体和其他非持续经营的或母公司不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小规模的子公司(如,对于子公司的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及当期利润小于母公司与其所有子公司相应指标合计数10%)、经营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如,银行、保险业等特殊行业)及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母公司能对其加以控制均应纳入合并范围。这样,合并财务报表就反映了由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构成的企业集团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从控制的实质来看,对于按照合同约定同受两方或多方控制的联合控制主体(即合营企业)并不完全符合合并财务报表控制的定义,不应将这种联合控制主体按比例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因此,“新准则”中取消了原来对合营企业采用的比例合并法。合营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三)列报格式直观地看,由于实体理论的采用,带来了合并财务报表列报格式的变化。

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应当作为非控制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单独列示,而不是将少数股东权益列示在负债与股东权益之间。此外,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非控制权益的份额,应在合并利润表“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这种列报形式使得合并资产负债表上的项目更加符合资产、负债要素的定义,也是资产负债表在我国会计准则中的体现。

(四)具体操作方法合并理论的变化必然带来编报合并财务报表具体操作方法的系列变化,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文不再做深入讨论。“新准则”的推行对合并报表产生了较大影响,对合并报表的质量和精确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不论是理论工作者,还是实务工作者都应投入精力去研究、理解“新准则”,使准则精神得以落实,使合并财务报表的信息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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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否需要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

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主要有两种观点:市场调节论和政府规范论。

(一)市场调节学说

市场调节学说认为,如果市场是完全有效的,那么公司的财务报告如何呈报应由市场调节来决定,没有必要做更多规范。支持这一学说的有理论、信号理论和私有合同理论。

1.理论

理论认为:公司的投资者与公司的经营者之间存在委托关系,这种关系是通过签定契约来实现的。在签定契约时,双方都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契约的实现就是他们的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财务报告体现的是经营者管理公司的业绩,是投资者评价公司的经营者是否履行契约的最可靠的依据。因此,公司的财务报告呈报是经营者自愿履行契约的行为。如果有人怀疑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那么投资者可聘请审计师,通过审计鉴证来解决。

在公司经营者的报酬与公司的利润存在一定的相关性的前提下,对财务报告的规范越多,公司编制财务报告的成本就越高。因此,公司的经营者就不会赞成市场对财务报告需要规范。从投资者的角度看,只要他们手中有衡量经营者业绩的依据,即契约中的各项规定很详实有效,他们也不希望对财务报告有更多的规范,因为规范越多,他们支付的监督费用也就会越大。

2.信号理论

信号理论源自于市场竞争,市场竞争向供求双方发出产品供销的信号。公司定期向市场呈报财务报告,这也是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的产物。如果公司自愿向市场公布财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披露的信息越充分,公司的筹资成本就越低,公司就能赢得竞争,带来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个结论已被美国许多学者的实证研究报告证实。因此,经济利益的驱动是公司能够向市场公布财务报告的核心。公司自愿呈报财务报告信息有三种情况:经营好的公司,有动机公布公司好的财务信息,因此,这些公司会自愿公布财务报告;经营中等的公司,因为怕被认为经营不好,所以也有自愿呈报财务报告的动机;经营不好的公司,如果不呈报财务报告,就可能被市场默认为是经营不好的公司,因此有压力去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业绩,也会自愿呈报公司的财务报告。

因此,信号理论认为,市场已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来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的呈报,就不需要再有更多的对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

3.私有合同理论

对于上述的两种观点或许有人会提出:公司呈报的财务报告的信息并不能满足个别使用者的需求。对此私有合同理论认为,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设法得到它,即通过签订私有合同或出资去购买。

如果市场上存在职业的财务分析家,那么财务报告的信息使用者就可以通过与职业财务分析家签订私有合同,来获得需要的信息。如美国证券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另外,信息使用者也可以通过购买专业的报纸或杂志来获得所需的信息。购买时发生的支出,就是信息使用者为获得财务信息所支出的成本。这也可归结为是市场常常利用“看不见的手”,来调节信息产品的供求关系和价格,从而达到对市场上的信息产品进行合理的配置。

私有合同理论进一步提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一种信息产品,政府并不需要对公司的财务报告的信息如何披露,进行强制性的规范。公司的财务报告如何编制和呈报,完全可以由市场上的供求关系来决定。因此,对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应采用放权(Deregulationofdisclosure)的政策。

(二)政府规范论

政府规范论认为,一个完全有效的市场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因此政府必须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规范,同时,这也是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和利益的。

1.市场并不是一个完全有效的,有时往往失灵。有以下三个具体理由:

(1)如果政府不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规范,那么市场上就会出现生产信息产品的垄断者。

如果市场是一个竞争的、但不规范的市场,那么生产的竞争就会带来垄断。其后果是,垄断产品的价格提高了,生产的数量减少了,最后导致市场上产品的短缺,使产品的使用者购买和消费这一产品的成本增加。公司的财务报告在市场上是一种信息产品,它同样符合其他产品在市场上进行竞争的一切规则。因此,根据成本效益原则,政府应该对财务报告这一信息产品进行规范,才能有效抑制信息产品生产垄断者的产生,降低全社会信息产品的购买和使用的成本。

(2)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失误,会导致财务报告的信息的质量下降。

尽管公司有向市场自愿公布财务报告的动机,但是如果政府不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就可能会影响到公司财务报告的质量。因为公司经营者对财务报告编制的方法的选择性一般较大,各公司间的财务报告的信息的可比性较差,如果没有统一的财务报告信息规范的标准,就市场的总体来看,财务报告信息就会失去可比性,导致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不高和有用性程度的下降。而如果审计师在审计时缺乏统一的审计依据,则可能导致审计的失误,即没有发现公司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的财务报告的信息的质量问题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要依靠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而投资者对资本市场建立的信心来自于高质量的财务报告的信息。因此,政府必须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使会计信息能够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的需要。

(3)公司财务报告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

公司的财务报告作为该公司会计的信息产品,具有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最明显的有两个:一是消费的非排他性;二是生产的非竞争性。消费的非排他性表现为可以被所有与它相关的使用者免费使用,因此它的生产成本往往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如果在一个市场生产的产品是可以被消费者进行免费使用的,那么生产者就不愿意生产这种产品,导致这种产品在市场上的短缺,这就是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的表现。显然,如果会计信息产品是短缺产品,这样的状况是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的,因此政府必须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以防止和解决信息产品的短缺问题。

但是这样做也会带来另一个问题,即规范所带来的成本应由谁来承担。如果由政府承担,就成为政府对财务报告信息呈报的公司的一种“补贴”,这会导致公共产品的生产过剩;如果由公司承担,就会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公司则不会赞成政府这样的规范。对于这个问题如何解决,我们将在本文的第三部分讨论。

2.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和社会经济利益的驱动,要求政府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规范。

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能够使全社会的资源得到最优的配置,使社会获得最大的利益。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仅依靠市场的调节是不够的,政府必须对市场进行必要的规范和调整。因为在一个不规范的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信息产品的生产者和使用者各自所拥有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如果不纠正这种信息的不对称,那么市场的竞争就可能不公平。对此,政府规范学说认为,规范财务报告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使市场上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具有对称的信息;法典理论解释:规范就是为了解决社会各个集团之间的利益的合理分配。规范具有公开性和民主性。因此,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是完全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和基本利益的。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

(一)财务报告规范的性质

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规范,看起来是一种经济行为,实质也是一种政治行为。规范本身具有政治行为的性质,它与政府行为具有密切的关系。如我国对财务报告规范机构主要是政府,财政部代表国家政府行使规范的职能。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尽管是一个民间组织,但得到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强有力的支持。SEC是美国的一个准立法机构。1973年SEC公布的第150号公告(ASR150),阐述SEC与FASB的关系。“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通过其公告和解释性文件所颁布的原则、标准和实务,将由本委员会作为具有重要的实质性的支持来加以考虑,而那些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公告相对立的意见将被认为不具有这方面的支持。”

(二)财务报告规范的行为

财务报告规范的行为是指参与制订规范的主体的行为。规范的成功与否,规范的参与者就显得特别重要。特别是政府作为财务报告规范的主要参与者,对规范行为有着极大的影响。以美国为例,FASB在制订会计准则的过程中遵循的程序是,准则的起草、准则的讨论、举行听证会、投票表决。而最后准则是否能够在市场上由各公司采纳,取决于SEC的认可程度。从美国的历史看,国会和SEC都曾有否定FASB已制订的会计准则的先例。SEC的官员曾这样认为,由民间组织FASB制订会计准则、然后由SEC批准会计准则的实施,这是最好的模式,因为既能发挥专家在制订中的作用,又能体现准则实施过程中所必须的政府的权威性。而我国的财务报告的规范主体是政府,这样的规范主体显然代表了我国国家和政府的利益。

(三)财务报告规范的影响

财务报告规范的影响是指财务报告规范实施的后果。财务报告规范的实施会影响到方方面面的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涉及到他们各自的经济利益。

WattsandZimmerman(1978)的实证研究表明,对于即将公布的规范财务报告的新准则,财务报告的使用者的影响是不同的:1.对于政府来说,政府一般会支持新准则的制订与实施,以更好地规范市场经济的运行。2.对于公司的经营者来说,如果新准则能够给公司带来更多的收益,那么公司的经营者会积极地应用新准则;反之,则会反对应用新准则。3.对于审计师来说,在一般的情况下,审计师会支持新准则的应用以减少审计师的审计风险。但是,如果新准则要求公司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越多,那么审计的风险就会越大,审计师就可能反对新准则。4.对于财务报告信息的免费使用者(Free-riders)如财务分析家来说,他们一般都会支持新准则的应用,并希望新准则越多越好。在这种情况下,准则的制订者就应十分谨慎,因为财务报告的规范越多,就意味着公司编制财务报告的成本就越大,这些成本应由谁来承担?这是准则制订者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务报告规范理论给我们的启迪

(一)在制订财务报告规范时,必须要考虑它所产生的经济后果

既然财务报告规范的主体是政府,它的行为是一种政治行为而不是经济行为,那么规范所产生的影响有多大、经济后果如何就应成为规范时最重要的问题。如美国把财务报告规范研究归为“会计政治经济学”(PoliticalEconomyofAccounting)。在美国会计学术界,如何规范财务报告、改进财务报告已成为会计理论研究的主流。

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的形成和财务报告的规范的探索阶段。1992年至今的8年中,我国颁布了十多个会计准则,但对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产生的经济后果、经济影响,会计学术界却研究得不多。如我国在八十年代初就引进了西方国家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的思想,但至今在企业的会计实践中却应用得并不广泛;稳健性原则是西方会计中常采用的一个基本原则,但为什么在我国应用时有些企业愿意采纳,有些企业却不愿意采纳;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采用会计准则来规范公司的财务报告,可使公司会计人员有更多的选择公司会计政策判断机会,但我国会计准则实施后也会产生如此的影响吗?

笔者十分赞成刘峰、李少波(2000)的观点。他们撰文认为当前我国在制订会计准则中存在的问题,可归为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会计理论的研究不够而引起的知识存量不足,对会计准则制订产生不良影响;二是我国制订和公布的各项会计准则都体现了很强的英美取向,即会计准则无论在外表上还是在具体内容上,都借鉴了英美模式。他们认为:我国目前为止的会计研究总体水平不高,很多研究是对同一问题在低水平上的重复。

(二)重视对公司财务报告规范所产生的成本,解决好“公共产品”的成本分配问题。

公共产品的成本分配问题,是由政府对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具有强制性这一特征所带来的。如果规范财务报告的准则过多,就会带来公司编制财务报告的成本的增加和准则在应用上的困难。尽管人们认为美国是一个对公司财务报告规范比较完善的国家,但是美国也有许多会计学家批评FASB制订的准则过多,目前FASB制订的准则有130多个,每年的费用高达1500万美元,制订的成本过大。我国在制订准则的过程中必须引以为戒,不能认为制订的准则越多越好,也不能认为大、中、小公司都必须应用同一的准则,更不能认为所有的企业都应与国际接轨。会计准则的制订和实施应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结合,以减少不合理的成本的支出。另外,过去对于“公共产品”的成本分配问题,会计界研究的不多。SEC曾设想:随着财务报告规范的增多,编报成本的增加部分应由财务报告信息的使用者来承担。但究竟如何操作还有待于在实践中探索。

参考文献:

1.王松年,薜文君.(1999).《论财务报告的改进》.《会计研究》第7期

2.刘峰,李少波.(2000).《会计理论研究对我国会计准则制订的影响》.《当代财经》第6期

3.冯淑萍.(1999).《市场经济与会计准则》.《会计研究》第1期

4.葛家澍.(1999).《美国关于高质量会计准则的讨论及其对我们的启示》.《会计研究》第5期

5.汤云为,钱逢胜.(1999).《会计理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第5篇

自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设立国务院国资委以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新形势下的运作已经历时三年,本文试图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对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的特点和原则再作一番梳理,并据此阐述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的制度性框架。

[关键词]

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制度性框架

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享受所有者权益的过程中,为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和增值以及国家控制经济资源的总体扩大的目标,通过必要的决策程序,基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而从事的一系列行为及其所体现的财务关系的管理活动[1]。具体包括(1)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国有股份的管理;(2)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董事会成员进行考核、奖惩;(3)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经营管理中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与监督;(4)作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股东同债权人、公共部门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沟通等内容。

需要明确的是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是一系列的行为及其所体现的财务关系的管理活动总和,而不应当将其各部分割裂开来,同时应当结合其他管理手段,共同形成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及其董事会成员的激励与约束,维护国家出资者权益。

一、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的特点

1.国家出资者不同于政府,是一个微观经济主体,对应的财务行为同样也是微观性的,其表现为:(1)国家出资者是以资本市场参与者的身份进入市场的,是被调节者,不能以个人利益或目的去左右市场。(2)国家出资者是以出资为基础形成的,而出资行为本身是针对所出资的项目或受资的企业而言,而不是针对经济总量和结构而言的。(3)国家出资者制定的财务政策,其调整的对象一般应是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而非通常的规范性文件所调整的抽象主体。

2.国家出资者不同于政府,是一个出资主体,不是一个行政主体,相应的财务行为只能按资本法则而非行政法则进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法则必须谋求保值、增值,为达成这一目的,资本必然按照等价交换的法则进入资本市场运行。这不仅表现在一种资本与另一种资本的关系上,而且也表现在资本与经营者或企业的关系上:所有这些关系都必须根据等价交换的原则以契约的形式加以规定。

3.国家出资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以国有资本在全部实收资本中所占的比重为限享受所有者权益。这其实是现代公司制下有限责任的内容,但是对于国家出资者却非常重要,长期以来国家出资者被迫成为所有国有企业的兜底人,事实上承担了无限责任。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国家出资者同样受到《公司法》的调整,同样是有限责任主体,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承担兜底责任,这往往是债权人等利益相关人容易忽视的区别点。

4.国家出资者不同于经营者,它是以对国有股份管理和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监督为其基本行为,不直接从事生产运营活动。国家出资者进行财务管理的战略载体是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不应直接从事国有资本的运营行为,也不能随意干预运营公司内部的人事、管理、财务等活动,而只能通过正义的程序来进行决策和监督。

二、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的原则

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原则是组织调节国有资本运动和协调处理财务关系的基本准则,体现了该项活动规律性和行为规范,是对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1.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实行责、权、利相结合

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财务关系主要涉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之间的财务关系,按经济性质可概括为三种关系,即财权关系、财责关系和利益关系。他们各有特指的经济内容,相互是有区别,但相互之间又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彼此密切联系的。其中,物质利益是目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对国家出资者财务活动的参与,都必须获取相应的收益,才能维持它们自身的存在与发展;财务责任是中心,因为只有全面完成所承担的财务责任指标,提供了劳动,才能创造、实现与增加资本收益,才有资格参与收益分配;财务权力是前提,因为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主体和客体只有拥有一定的资金占有、使用、收益、分配和处置权力,才能进行各自的财务活动,完成不同的财务目标。因此,国家财务责、权、利关系是辩证统一关系,应当相互结合。

2.利益关系协调原则

利益关系协调,主要体现在分配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财务成果方面,要处理好不同投资者的利益,协调国家出资者和外部有相关利益部门的关系,协调好投资者利润分配与再投资的关系。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国家出资者和其他类型的出资者一样,都是一个微观主体,也需要面对各方不一致甚至矛盾的利益关系,如何准确运用市场手段而非行政手段来进行协调成为国家出资者考虑的重要内容,也是要遵守的基本原则。

3.过程控制与结果控制相结合原则

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和增值以及国家控制经济资源的总体扩大,但这只是结果。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不能只监控最后的结果,而应当在重大决策和监督过程中及时介入控制。尽量减少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形成一个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方位的控制体系——在事前通过所有者财务与会计的制度设计,为双方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内部控制(包括内部审计)实现双方的过程控制;并在事后通过审计监督制度建设实施结果控制。

4.分级分层管理原则

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没有一个管理层能对组织中的各种活动悉数了解,所以管理层不能代替下级管理人员作出所有决策,许多决策都是由组织内的下属部门或分支机构作出的,有关的当事人对情况做出及时反应从而形成效率,这是在信息不对称和个人能力约束情况下理性的选择。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也需要遵循这一原则。

5.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开性原则

国家出资者进行财务管理决策的基本依据是财务信息,如果财务信息是虚假的,将会误导决策,从而是国有资本的运营受到重大损失。同时传统的国有企业财务报告制度非常混乱,而且报表往往没有经过严格审计,在新的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中,适度的公开和外部审计将是财务管理质量提高的有力保证。

三、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的制度性框架

针对前面提出的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的内容,这里将其具体化为制度性的框架结构。

1.对国有股份的管理

(1)成立专门委员会,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组建进行调研,着重将行业类似、发展水平相近、社会包袱已经厘清的国有企业纳入相应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统一管理,组建有强大实力、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为国家出资者进行财务管理创造机构环境。

(2)对组建成功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应当立刻核算资本,确定国有资本的基数,一方面有利于规范公司的整体管理(注册资本需要记载在公司章程上),另一方面为日后保值增值和出售等资本决策提供基准。

(3)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国有资本的追加和新投资。该机构能够及时分析各行业的发展前景,根据目前的资金来源和国有资本的分布,积极稳妥地向适合国有资本进入的领域投资,其中心工作是投资的可行性研究和投资预算。

(4)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国有资本的筹集,建立预算安排制度。这不是对已有存量的国有资本简单回笼,而是积极有序地为新的投资安排资金来源。

(5)国有股股利的接收不应当是被动的,而是应该在年度初制定国有股股利收缴预算,年度中及时关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盈利状况,分析可能获得的国有股股利的变动,年度末及时收缴相应的国有股股利入库。

(6)随时分析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行业发展,对于确实没有发展潜力或者处于变现能力最好时间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及时组织招标予以出售,使国有股份尽可能处于良性循环中;同时要保证出售资金及时、足额入库。

2.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董事会成员进行考核、奖惩

(1)对董事会成员的考核不仅应关注事后评价,在平时也要进行及时地分析。考核主要以量化的标准为主,尤其是与事前制定的董事会成员的责任条款逐项比较,并予以公示,使考核公平、可信、透明,接受广泛地监督。

(2)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对董事会成员的奖惩,具体应包括董事薪酬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应制定激励相容,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与风险期权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同时负责按照该制度对董事进行薪酬兑付,并予以公示。惩戒委员会主要负责对不尽职的董事会成员予以经济和权力上的惩戒,必要时候国家出资者向违规的董事会成员启动司法救济程序。

3.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经营管理中重大事项的决策与监督

(1)审批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战略规划,经营方针和战略规划的方案应由董事会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拥有最终的决定权,并建立明确的决策程序,具体包括报告、公示、听证、专家论证、审批等几个环节,保证决策的科学客观。

(2)审批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及所采取的会计政策,同时还应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3)审批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重大投资(资产出售)计划,重大投资(资产出售)的方案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而一般的投资(资产出售)方案应由董事会决定,但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4)审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资本结构,核定融资及担保的最高限额,同时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进行决策;审批资产重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5)审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这是国家出资者自身资金需求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资金需求的平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必须在保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保持两者平衡,当然这二者长期来看是一致的。

(6)监督与完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尽可能利用量化的指标评价公司的经营效果和效率、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

(7)建立例会制度、一般事项定期报告制度及非常事项及时报告制度,享有及时控制权和履行审阅的义务。

4.作为股东和与政府、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债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沟通。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成立专门的机构,建立务实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和政府(工商、税务等)、国资运营公司的债权人、公司员工代表、非国家出资者、行业协会等各方利益代表进行信息交流和多方谅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成立专门的机构监督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在一定范围内的信息披露,例如对出资者本人、人民代表大会的报告披露和在产权交易市场中的要点披露。

四、当前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面临的一些障碍

目前国家出资者财务管理面临的障碍主要是国有资本的基数和新体制的不完善。

1.国有资本基数有待核实:由于经营性国有资本大量集中在竞争性领域,以及部分国有企业经营的低效率,造成国有资本经营性亏损,但是由于国有资本带有强烈的政治含义,长期以来人们对国有资本的减值非常敏感,不计提减值的行为造成不良资产较多,国有资本的帐面值低于企业实际可以运作的金额。这样做有两个重大后果:(1)无法取得按照帐面国有资本计算的预期收益,从而使资本和经营预算架空,严重约束了企业的正常发展;(2)国家出资者无法对董事会成员考核,董事会无法对经理人员考核,因为考核的基础不存在——保值增值以什么金额为准,容易挫伤优秀的董事和经理的积极性,而使平庸的董事和经理有讨价还价的理由。

2.相关配套市场的瑕疵:

(1)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形成的障碍。由于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国有资本在从某些产业进入或退出时,无法将原企业部分离退休职工转交给社会,而必须自行承担这部分职工的医疗、住房和养老等费用。

(2)劳动力市场不发育造成的障碍。由于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发展缓慢,国有企业进入或退出时,借用现有劳动力市场实现大量进入企业熟练职工的招募和退出企业职工的转移,其作用是有限的,进入和退出时不得不付出一笔巨资以解决职工的转移问题。

(3)资本市场不完善造成的障碍。国有资本进入或退出需要有一个有效的、成熟的资本市场。但我国目前资本市场仍不够完善,功能单一,只注意到其筹集资金的作用,对实现资产重组、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重视不够,导致资本交易难以进行,国有资本流动受阻。

(4)产权交易市场发展滞后带来的障碍。产权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一冲重要手段,是国有经济进入或退出的通道。而目前由于我国产权市场发展滞后,跨地区跨部门的产权流动和重组很难实现,地区部门利益无法根本触动,因而,制约了国有经济进入或退出的市场化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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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干胜道,1995,所有者财务:一个全新的领域,会计研究,6期:P17-19

4.干胜道,1997a,试论创建所有者财务学,财经科学,6期:P18-20

5.干胜道,1997b,对所有者财务的若干理论问题研究,财政研究,6期:P80-84

6.干胜道,1998,所有者财务论,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7.郭复初,1988,社会主义财务的三个层次,财经科学,3期

8.郭复初,1991,论国家财务,财政研究,3期:P36-39

9.郭复初,1993,国家财务论,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10.郭复初,2000,现代财务理论研究(文集),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11.谢志华,1997,出资者财务论,会计研究,5期:P24-29

12.谢志华,2000,关于出资者财务的几个理论问题,财务与会计,12期:P8-11

13.谢志华,2001,出资者财务——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激励与约束,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第6篇

关键词:财务管理;实践教学;实验室建设;目标

0引言

财务管理专业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专业,该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不仅要通晓财务理论,更重要的是要善于运用财务理论去解决现实中的理财问题。然而长期以来,在我国大部分高等院校中,财务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方式几乎主要依赖于传统的理论灌输模式,虽然各院校在专业培养计划中均安排有校内、校外两个实践环节,但财务管理专业的校内实践大多因缺少体现“专业特色”的实践教材而不得不以会计专业的实习内容所取代。至于校外实践,则由于多种原因,其实习的内容也很难做到与投资、筹资乃至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等财务问题相关。为此,财务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如何突出“专业特点”已成为困扰该专业人才培养中的一道难题。

1财务管理实践教学的现状

从我国目前财务管理的实践教学情况看,实践教学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案例教学。在财务管理理论教学中穿插一些案例,通过教师讲授、组织学生讨论、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教师归纳总结等过程来实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教学目的。这一形式的优点是对学生学习具有启发性、实践性,能提高学生决策能力和综合素质。但该方法效果依赖教师与学生之间准备、配合程度,特别是案例题材的选择,目前收集能反映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特点、有针对性、体现时代特征的案例比较困难,此外还存在案例过大过小的问题,复杂案例难以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完成,案例过小则难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二是课内实验。首先任课教师按照财务管理各阶段内容设计实验内容,学生每4~6人组成实验小组,通过学生团队、任课教师辅导的方式完成实验项目,这种形式有利于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任课教师也可以及时了解学生对财务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改进下一阶段教学。这一实验形式优点是可以使学生掌握每一阶段学习中难点和重点,循序渐进,不足之处在于不能使学生系统性掌握财务管理知识。三是综合实验。综合实验也可以称之为课程设计,是在财务管理课程结束后集中1~2周的时间进行系统性操练的一种实践教学形式。通过财务管理课程设计,可以使学生进一步熟练掌握财务管理的知识要点,做到把专业知识和企业实务结合起来考虑问题,对一个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一个全面系统的掌握。

2财务管理实验室建设

2.1软件目标财务管理实验室的软件建设目标包括:实验内容系统化、实验手段信息化、实验组织科学化。

①实验内容系统化。在财务管理实验室的建设中,首先要考虑财务实验内容的系统化问题,财务管理知识体系是相互关联的,在财务实验内容的安排上,需要按顺序、分层次编排。对于主干课程,在设计实验内容时,应该基本上都涵盖到,只有实验内容的设置达到了系统化的程度,才能保证学生系统地掌握相关财务知识体系。②实验手段信息化。进入21世纪后,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其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广泛应用,给高等教育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推动了教育教学手段的进步。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高等教育传统教学手段,推动高校教学信息化进程,是高等教育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变革发展的客观需要。以信息化实验基本设施建设为基础,统筹规划、多层互动、加大投入、创新制度、分步实施等措施,将有效地促进我国高校财务管理实验室实验手段的信息化建设。③实验组织科学化。现今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效率与公平,效率是任何个人和组织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作为财务管理实验室,实验效率的高低对学生培养质量的影响至关重要。财务管理实验室的效率,主要体现在实验组织是否遵循科学化的原则。对于财务实验流程、财务实验进度、财务实验内容安排和财务实验教学方法等,都要进行科学的研究,最终给出一个科学合理的组织内容和方式。

2.2硬件目标财务管理实验室的“硬件”建设目标包括:实验模式多元化、实验资源公共化、实验测评自动化。超级秘书网

①实验模式多元化。随着“数字化”、“网络化”、“全球化”的发展,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人才培养模式也将适应时展,进入模式多元化阶段。财务管理实验室的建设也要顺应时代的要求,充分考虑到实验模式的多元化问题。例如可以构建多媒体财务实验、远程财务实验和个性化财务实验等。基于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可以应用多媒体手段通过计算机网络全程展示主要环节的讲解。通过计算机网络,学生只要拥有一台计算机和上网端口,就可以随时随地完成财务实验教学,基本上实现财务管理实验室的开放式实验模式。传统的财务实验教学,由老师指定相应的实验内容,并根据学生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而利用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就可以实现财务实验个性化视频点播,能更好的按照学生的爱好和个性完成财务实验。②实验资源公共化。财务管理实验室工作的基本功能之一就是财务实验资源的公共化,任何个人和社会团体都可以通过财务管理实验室来继承财务文化的遗产,学习当代财务文化知识。基于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所有的财务资源和财务实验手段都通过多种模式和手段展示在特定的网站上,任何读者或用户只要能上网,并且懂得基本的计算机技术,就可以自行完成财务实验。同时,通过网络手段,读者或用户可以任意组成团队,利用共享的实验资源,共同协作完成某项具体的财务实验。③实验过程自动化。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不断深入,传统财务管理实验室的概念已经开始向网络化、电子化、数字化的概念转变。人们在进行人工实验纠错、提示、测评的同时,还必须重视实验纠错、提示、测评自动化的建设和发展。在进行实验纠错、提示自动化之前,要有每一步的标准答案和规范程序;在进行实验测评自动化之前,应该考虑针对原有财务实验制定的评估指标体系和测评手段,采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和先进的软件技术进行严谨的财务实验纠错、提示、测评的技术实践。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字:信托委托个人理财法律性质

信托制度源于英国中世纪的用益物权历经百年在英美法国家成熟成型,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财产的关系。[1]这就牵扯到三方当事人——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大体来说,整个信托法就是在对三方进行权利义务的分配与经济利益的平衡。

信托制度与委托制度具有相似之处,首先两者都是通过委托行为而产生,其次都以信任为建立之基础。再次,两者均为诺成合同、双务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既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但是他们之间又存在着明显的区别。首先信托可以因合同、遗嘱等其他委托方式设立,而只能通过委托合同设立。其次信托中的受托人享有充分的权限处理信托事务,不受委托人或受益人肆意干涉,而只能根据委托人的授权进行活动,权利受限。再次,委托关系成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任意终止即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信托关系成立后受托人不得随意辞任,受托人辞任须经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意。信托存续具有稳定性和连贯性,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缘故而终止,而这种情况下委托合同即行终止。[2]第四,信托中受托人是以自己名义处分信托财产并直接承担法律后果,而除特殊情况一般须以被人名义从事相关活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另外英美法中信托财产权须移转,所有权与受益权分离,而委托中财产所有权是不移转的,此为信托法引入国内最大的争议。

当前银行业的个人理财业务正遍地开花,然而多家银行在这项中间业务上却不同程度地面临“零收益”、“负收益”的困境。剔除金融领域的制度障碍,我们发现就连理论基础——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在不同文件中定性模糊甚至相冲突,一个制度的法律性质决定和影响着其所涉及的各方的权利义务,从而使其具有不同的风险特征和监管要求,“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结合我国当前的法规政策找准“是什么”这一理论起点非常必要。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9条规定:“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客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委托、授权、风险本人承担,这一规定就明确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定性为委托法律关系。后来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办法》和《指引》明确界定了个人理财业务是建立在委托关系基础之上的银行业务”,[3]从而进一步支持了这种观点。但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9条又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将银行资产与客户资产分开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调整客户资产方面的授权。对于可以由第三方托管的客户资产,应交由第三方托管。”强调了属于信托关系中很重要的财产独立性,与《信托法》第16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相契合。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口号“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也从某种程度上表明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信托法律关系。但是还须针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相应分类具体分析,综合得出结论。

按照管理运用方式不同,可以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按照银行是否承诺保证收益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而根据《暂行管理办法》第13条“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如前所述,《暂行管理办法》第9条对综合理财服务的理解是委托关系,而理财顾问服务则不同。银行从客户利益角度出发,利用自己在理财投资领域中的信息优势和理财经验,向特定的客户提供咨询的一种专门化和个性化服务。但银行不为客户做出具体决策,不管理和处分客户的资金,有权做出最终的投资决定的仍是客户本身,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银行只有权获取一定的佣金收入。[4]这是典型的技术咨询合同,依合同法应属委托关系。

对于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因为“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与银行储蓄存款保本并承诺利息的性质颇为相似,为防止引发银行借用这一理财业务变相高息揽储,恶性竞争,所以有必要将“固定收益”限制在相应的存款利息以下。虽然“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似乎表明本金之外的投资风险和收益共担共享,与单纯储蓄不同,但所占比重过小,此理财业务以保值为主要目的,所以依然应定性为借贷法律关系。

信托法上受托人仅对因“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损的”,须以自己财产补足信托财产。但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依然承诺保证本金支付,没有信托法上的条件限制,所以也无法解释为信托法律关系,只能作借贷关系解释为当。

但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就不同了,“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理财计划”在该业务的实际运作中,客户将资金账户的管理权全部授予了银行,银行成为了名义上的所有人,自主管理和处分的权限很大,其与委托制度中,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授权的内容和范围来处理相关事务否则就构成无权或越权的规定存在很大不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在以下三点上面符合信托关系特征:一是所有权与利益分离,二是信托财产独立,三是受托人只承担有限责任。所以将其解释为信托法律关系更为妥当,同时还能有效保护弱势地位的客户利益。

综上所述,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上,立法规范本身就模棱两可,态度摇摆不定,开展的具体业务内容又大相径庭,很容易因为一个细节变动引致其法律性质的变化,所以有必要理顺目前纷繁的个人理财业务,以法律性质为起点探讨法律规制和监管措施。

参考文献:

《银行理财产品法律性质辨析》李勇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监管法律制度研究》宋佩

《信托法论——中国信托市场发育发展的法律调整》吴弘贾希凌

第8篇

内部控制制度历来是包括企业在内的所有组织和机构正常运转的制度基础。它是企业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个控制系统。国内外许多学者从理论上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架构进行了大量的探讨和研究,取得了很多突破性的成果。在实践上,围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国内不少企业作出了巨大努力,有些企业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来说,我国企业在内部控制制度的探索方面还远远不够。 管理控制、会计控制和业务控制是内部控制中三个不可分割的重要方面。与内部控制一样,会计控制理论与实务也是随着时代的变革、经济环境的变化、竞争的加剧、内部管理的需要而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的。 但是,与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并迅速发展的经营管理革命相比,在财务和会计领域所发生的革新落后了一代(Thomas和Walther,1997),表现在“实时控制观没有得到会计理论和实务界的普遍重视,使得会计流程远离业务流程,导致为管理者提供的信息仍然是滞后的,无法满足实时控制的需求。IT环境下实时控制方法的研究非常匮乏,使得会计只注重核算职能,控制职能弱化,特别是利用信息对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实时控制无法真正得以体现”(阎达五,2003)。笔者以泛系理论及观控技术为指导,构建了以泛系理论为基础的会计控制观。一、泛系理论简述泛系理论,又称泛系方法论,是我国多栖学者、武汉数字工程研究所吴学谋教授于1976年开始筹创的一门前沿科学,其前身是数学逼近转化论与电磁介质动力学等价论,背景是辨证综合、跨域一体、百科整合的大科学时代。作为对哲学、数学、科学技术、系统科学、美学、诗学等领域跨学科新的探索,泛系理论是一种似哲非哲的形而泛学的开拓。它追求数、理、工、医、文、哲等多种专题的自创一家之言而强化百科理法之间的联系与中介互转,在经历了对百科理法的八次概括、总结与显生后,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之中。泛系理论的研究对象为一般事物机理,主要涉及广义的系统、关系与对称的一般事物机理。它一方面用逐个典型数学建模的方法,另一方面用计算机语言或形式语言学递归定义的方法,同时用横断科学对实践已证原型或学科概括的方法来研究泛系范畴并使之充分可观控建模化(吴学谋《从泛系观看世界》)。 泛系理论的重要技术支撑是观控技术。观控技术认为,物质、能量、信息、空间、时间是现代科学技术的五个基本要素,这五个科学基元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单独存在,只有包含了物质、能量、信息、空间、时间的五维物理泛系才能客观、独立地存在。因为在这五个科学基元之间存在着互联、互转、互导、互生、互克关系,并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观控技术以泛系为观控对象,以认清现实、把握未来为基本使命,是一种追求完善的系统技术。二、泛系会计控制系统的架构一个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主要是指企业内部应用会计方法和其他有关方法,对财务、会计工作和有关经济业务所进行的控制(李凤鸣《内部控制学》)。从总体上看,会计控制可分为:宏观控制,即社会发展比例控制;微观控制,即单位内部控制。宏观方面可以通过财务计划、工资计划和成本计划等进行控制;微观方面可以通过经济责任制、目标成本、技术经济定额和内部结算制度等进行控制。会计控制是连接管理控制和业务控制的必要环节,是内部控制的核心。从泛系理论看,会计控制系统就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广义系统,其硬部由控制者和控制对象的集合构成;软部由控制关系结构集构成。硬部是指发生控制关系的落脚点,在一个企业内,它可以是人、货币资金和实物资产等,也可以是子公司、内部责任中心等子系统;软部是指各控制要素之间或各子系统之间形成的关系结构集,它可以是规章制度、内部管理文件等。相同的硬部可以组成不同的关系结构集。控制的实质就是实现控制者、控制对象和控制关系三者的相对优化匹配,即通过一定的方法、措施、技术使管理系统达到一定的优化目标。 笔者认为,泛系会计控制系统的构建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开放式的会计信息系统(AIS)环境。包括网络、数据库和管理软件,这是进行会计实时控制的基础。“开放式”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