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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察材料赏析八篇

时间:2022-07-23 08:33:02

公务员考察材料

公务员考察材料第1篇

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主要情况如下:

一、现实表现

**同志,(基本情况)(略)。主要特点:

注重政治学习,理想信念坚定。该同志能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其他党的最新理论,关心国内外大事,政治信念坚定,有较好的政治理论素养;实际工作中能自觉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200*年被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

坚持与时俱进,自觉知识更新。面对知识更新加快的新时代,始终坚持自学和继续教育,先后参加了会计电算化培训、计算机应用培训、市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省厅组织的“现场实施系统”培训、区级机关效能演讲比赛、区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已取得会计师和审计师中级职称的基础上,200*年又通过了高级审计师笔试,从不懂财务到熟悉财务再到现在能胜任本职工作成为业务骨干,表现较强的的学习能力和积极进取精神。200*撰写的《****》,分析了基层农业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何加强管理和提高资金效益的建议,并发表在《****》200*年第*期上。20*年针对财政收支分类改革带来的变化和机遇,撰写了《****》,200*年*月发表在《*****》上。

凝心聚力团结,廉洁从审守纪。该同志团结同事,关心同志,互帮互助,平时能与同事之间互相探讨,共同进步,共同提高;工作作风踏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勤奋努力,不推诿、不拖拉,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服从领导的安排。能自觉执行审计八不准规定,遵守审计纪律,做到廉洁公正,未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该同志综合素质较高,财务和审计业务能力强,可以向经济类领导干部方向培养。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之处

一是在工作中,与被审单位交谈中还应注意方式方法,处理好审计与被审计的关系;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创新。

公务员考察材料第2篇

以下内容由收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县直部门和镇(街道)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一般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实施。

第二条 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主要采取民主推荐考察方式。如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配。

第三条 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 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 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工作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六条 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知识,有一定的理论基础。

(二)理想信念坚定,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能自觉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岗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加强道德修养,品行端正,作风优良,依法办事,勤政廉洁,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

(六)大局意识强,能自觉维护和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七条 提拔担任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一)应当具备2年以上工龄;

(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条件。选拔担任党内职务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且应具有一定的党内工作经历;

(五)具备岗位对应的公务员或事业干部身份。

第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参加股级干部选拔:

(一)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三)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第九条 股级干部选拔以年轻干部为主,同时注意合理用好各年龄段的干部,选拔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

第三章 动 议

第十条 党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一条 初步建议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形成工作方案。

第四章 民主推荐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党委(党组)确定选拔职位后,要制定民主推荐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民主推荐的职位、推荐方式、拟任人选任职资格、推荐时间、考察组成员等。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一般实行定向推荐,即针对具体的职位推荐人选。推荐时由单位党委(党组)及其政工部门主持。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三条 民主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

(二)机关内设机构中层干部、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三)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上的,一般由与推荐职位关联度、知情度较高的干部职工参加。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下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一般要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第十四条 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召开推荐会进行会议推荐。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向参会人员提供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参会人员填写民主推荐意见表。

(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谈话推荐时,对推荐人选的姓名、推荐的理由要记录清楚。个别谈话人员范围同参会人员范围一致,可以适当调整。

(三)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民主推荐情况报告。

(四)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五条 民主推荐一般先进行会议推荐,再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推荐情况,经党委(党组)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第十六条 确定考察对象。单位党委(党组)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职位特点、干部结构等,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后,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五章 竞争上岗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 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进行,应当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竞争上岗的职位、数量和范围。

第十八条 竞争上岗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公布职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比选择优(也可以先进行民主推荐);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履行任职手续。

第十九条 竞争上岗应当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方案应当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由党委(党组)讨论决定。方案确定后,应将主要内容在本部门及所属有关单位公布。方案设置的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不得因人设置资格条件。

第二十条 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竞争上岗职位设置既可以设置到具体的职位名称,也可以只设置竞争上岗的职位数量。竞争上岗职位设置到具体职位名称的,每个职位报名人数必须达3人及以上,方能开展竞争上岗。仅有个别人报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可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允许填报该职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竞争上岗只设置职位数量的,报名人数必须多于竞争上岗职位数量,方能开展竞争上岗,根据竞争上岗能力测试、测评、考察情况和干部的个人特点,确定具体拟任职位。

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在报名过程中,应当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整所报职位。

第二十一条 报名结束后,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第二十二条 能力和素质测试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竞争者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和素质测试结果按百分制计算,一般占综合成绩80%左右。

第二十三条 民主测评主要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进行评价。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每项设置评价要点及参考分值,由参会人员填写评价分数,最后汇总计算每位竞争者的平均分数。民主测评按百分制计算,一般占综合成绩20%左右。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不列为考察对象。

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可参照本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竞争者的综合成绩,经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一般应多于该职位所需人数。确定考察对象后,应在本单位或本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六章考 察

第二十五条 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情况或竞争上岗测试结果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五)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第二十七条 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后,要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方案的内容包括:(1)考察对象姓名及职务;(2)考察内容。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等情况;(3)考察方法和步骤。主要采取发放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情况。(4)提出有关要求。提出考察工作的纪律,明确考察工作的责任以及其他注意事项。(5)考察组成员组成及时间安排等。

第二十八条 组织考察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考察预告。

(二)召开会议,进行书面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发放《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测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项,征求意见分为同意任职、不同意任职两项。

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内设机构中层干部、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上的,与考察对象关联度、知情度较高的干部职工参加;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下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参加书面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会人数一般要达到应参会人数80%以上。

(三)个别谈话。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以及征求谈话对象是否同意考察对象提拔任职的意见。个别谈话人员范围同参会人员范围一致。

(四)查阅干部档案和有关工作资料,核实考察对象有关信息。

(五)考察组汇总书面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和个别谈话情况,形成考察情况报告和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包括下列内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与不足;竞争上岗综合成绩、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考察组成员(签名)、形成时间。

(六)将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研究提出考察对象是否任用的初步意见,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考察情况。

(七)考察材料立卷归档。考察中形成的材料,除原始的民主推荐和测评表妥善保存一定期限后集中销毁外,其余材料要及时清理归档。归档材料包括:《考察情况报告》、《民主推荐情况报告》、《个人考察材料》、《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及谈话情况汇总表》、《民主推荐汇总表》、谈话记录、《考察方案》、《民主推荐方案》或《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等。

第二十九条 股级干部拟任人选,应当听取单位纪(工)委(纪检组、党组织)的意见。

第三十条 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考察组组长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人员担任。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

第七章 讨论决定

第三十一条 单位党委(党组)对股级干部任用进行集体讨论,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党委(党组)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二条 单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党委(党组)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政工负责人,逐个介绍股级干部拟任人选的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测试、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二)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充分讨论。

(三)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三十三条 县直部门派驻镇(街道)站所的股级干部拟任人选的酝酿,县直部门党委(党组)要书面征求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的意见。协管方收到主管方征求意见函后15日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意见不一致时,由组织、人社部门协调解决。

第三十四条 单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须到县编委办填写《股级岗位使用审批表》。

第三十五条 呈报和审批权限:

(一)县六大机关股级职务呈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再由各单位党委(党组)行文任免。

(二)县政府直属部门股级职务、卫生系统股级职务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再由各单位党委(党组)行文任免。

(三)单位党委(党组)自行任免的股级职务范围:各镇(街道)股级职务任免由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于行文后15日内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公务员报县委组织部,事业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股级职务由县公安局党委任免,县国土资源系统股级职务由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任免,于行文后15日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教育系统股级职务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再由县教育局党组行文任免,各村级完小校长、镇(街道)幼儿园园长及各学校不定级别的相关机构人员任免由县教育局党组自行任免,于行文后15日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教育系统学校级别按县组通(2008)5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不符合资格条件任免、任免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将撤销该任免,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政工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六)需要呈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的股级干部任免职的材料包括:《党委(党组)的任免职请示》(县直部门没有党组的以单位的名义上报)、《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竞争上岗工作方案》或《民主推荐及考察方案》、《股级岗位使用审批表》、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干部基本情况及简历材料,其中《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一式三份,其它材料一式两份。

(七)需要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的股级干部任免职的材料包括:《任免职文件》、《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一式两份。

第八章 任 职

第三十六条 实行股级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调查核实不影响任职的方能报批或办理任职手续。

第三十七条 股级干部的任免职时间按下列时间计算:

(一)由党委(党组)决定任职的,自党委(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

(二)经选举产生的,自当选之日起计算;

公务员考察材料第3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了解和评价干部,为选配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可靠的依据,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干部考察工作,是指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对领导班子的表现情况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所进行的调查、了解、核实、评价,并以此作为调配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第三条干部考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三)发扬民主、群众公认;

(四)全面准确、注重实绩;

(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六)依法、照章办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宜昌市科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察。领导干部的考察主要是任前考察。干部提拔任职和平职(级)改任(或交流担任)重要领导职务的,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考察。

干部的日常考察,试用期干部期满考察,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及其他干部考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考察内容

第五条领导班子考察内容

(一)思想政治建设

主要包括理论学习、政治表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中央权威、团结协作、选人用人、廉政建设等情况。

(二)领导现代化建设的能力

主要包括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和总揽全局的能力。

(三)工作实绩

即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在推进改革、维护稳定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果。主要包括:各项经济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经济发展的速度、效益与后劲,以及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程度;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环境与生态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状况;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成效等。

第六条领导干部的考察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

主要包括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表现情况;在重大政治问题和关键时刻的态度及表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定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表现和情况;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锐意进取,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为人民谋利益的情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经受名、利、权、色考验的情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的情况等。

(二)组织领导能力

主要包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学决策、组织协调、开拓创新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依法行政的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知人善任的能力;文化专业水平;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三)工作作风

主要包括事业心、责任感和实干精神、吃苦精神的表现情况;勇于改革,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情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情况;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保持良好生活作风的情况等。

(四)工作实绩

主要包括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和上级规定的工作任务中提出的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和所取得的绩效等。

(五)廉洁自律

主要包括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情况;遵守中央、省委、市委和有关部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政纪律、财务纪律、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等情况;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

(六)干部的潜能

主要包括适应能力;理论素养和理论思维能力;系统思想和全局观念;知识面及学习运用新知识,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应变能力;进取心和创新精神等。

(七)身体健康状况

在考察工作中,根据上述考察内容,按照不同职位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对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还要重点考察其党性修养、政治意识、全局观念、宏观驾驭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民主作风、决策能力等。

第三章领导班子考察的程序和主要方法

第七条领导班子考察主要是定期考察,一般在届中和届末进行。

第八条领导班子考察由组织(人事)部门报党委(党组)同意后组织实施,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一)制定工作方案,组建考察组。

(二)考察预告。考察组深入各单位考察前1至2天,在被考察单位进行考察预告。预告内容为考察内容、考察时间、考察的方式方法、考察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等。

(三)商定考察具体方案。考察组与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研究、商定考察的任务、方法、步骤、考察对象、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时间安排等具体做法。

(四)召开考察动员会暨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大会。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征求意见情况分层统计分析。

(五)考察座谈,实地考察,查阅有关资料。

(六)反馈考察情况。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综合情况,向被考察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反馈,并共同酝酿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

(七)向派出考察组的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汇报。

第四章任前考察的程序和主要方法

第九条在民主推荐基础上确定考察人选或在下级党组织呈报干部提拔任职意见后进行任前考察。任前考察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一)考察前准备;

(二)考察预告;

(三)实施考察;

(四)反馈情况、交换意见;

(五)向考察组派出机关汇报。

第十条考察前准备

(一)确定考察人员,组建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

(二)拟定考察方案。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考察目的以及拟任职位的要求,确定考察内容(标准)、方法、步骤、座谈范围、工作时间等。

(三)收集材料,核实有关情况。主要包括查阅干部档案,年度考核材料、一票否决的情况、群众来信来访和工作总结等材料;核准其出生、参加工作、入党和任现职的时间;核准学历(包括入学和毕业时间、学校和专业、学习形式等)、工作简历等。

(四)审核呈报单位领导职数、呈报对象的资格、以及呈报的任免材料,填写《干部任前监督表》征求干部监督科室的意见。

(五)根据工作需要,设计、印制有关表格。

第十一条考察组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呈报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进行沟通,征求意见。并通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考察预告。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在实施考察前1-2天,采用《考察预告通知》或召开会议通告等形式在考察对象所在地方或单位一定范围内干部考察预告。预告的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拟任职务、考察时间、座谈范围、座谈地点、反映问题的途径和方法、考察组的联系方式等。

结合考察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人选的,考察预告的内容不包括考察对象及其基本情况。

第十三条采取多种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一)个别谈话

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包括《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范围内的全部对象。上述范围内的人员不能参加的,要说明情况和理由。考察组可根据考察工作需要,适当扩大个别谈话范围。

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考察,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本人及其他有关人员。正职人选的考察谈话对象应扩大到人大常委会、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县市区直部门主职和乡镇党政正职。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考察,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县市区委书记、副书记,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纪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人大常委会或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本人及其他有关人员。

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县市区纪委副书记人选的考察,个别谈话范围和对象参照县市区人大、政协领导成员人选的考察执行。

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考察,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本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本人及其他有关人员。

对无党派人士和派干部的提拔,还应请同级党委统战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其有关党派负责人介绍情况和意见。

考察组可根据考察工作需要,适当扩大考察范围。

科级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任前考察,考察组根据需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确定谈话范围和对象。

结合考察进行个别谈话推荐的,要注意了解其推荐人选的德才表现情况和推荐的理由。对平职(级)改任或交流到重要岗位的,可视情况进行推荐,或点名征求意见。

个别谈话按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考察内容,听取和了解各方面的意见。要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对象有所侧重,突出重点。要注意听取不同意见,特别是对拟任人选的反对意见,尽可能了解其理由和具体事实。

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在个别谈话中应注意核查。

在与党委(党组)成员个别谈话时,要注意了解党委(党组)会议研究时的情况,重点听取其对考察对象的评价和任用意见。

在与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个别谈话时,要把群众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平时掌握的一些具体问题和需要调查核实的情况了解清楚。根据需要,可由纪检(监察)部门提供有关文字材料。

(二)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范围按照个别谈话范围执行。上述范围的人员全部进行个别谈话的,不另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由考察组主持,并负责《征求意见表》的发放、回收和情况汇总工作。

(三)民主测评。任前考察的民主测评情况可利用年度考核情况。也可根据考察工作需要,结合发放《征求意见表》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四)实地考察。根据考察对象岗位职责要求,对其履行工作职责的主要成绩、工作思路的实施情况、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的绩效,进行实地考察。主要方法是实地了解情况、走访有关干部群众等。

(五)查阅资料。收集和查阅的材料主要是:近几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民主生活会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民主评议、民主推荐等材料;考察对象个人述职、年度考核、个人发表的文章及研究成果、读书笔记、重大事项报告表、收入申报表等。要注意运用已有的实绩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成果,从统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采集、核实反映考核对象工作实绩的数据。

(六)专项调查。对来信来访和考察中反映的问题,考察组应根据具体情况分类处理。对署真实姓名反映意见或举报问题的,由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直接找举报人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核查有关问题;对举报人提供了具体线索的问题,由考察组按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进行核查;对情况比较复杂或通过干部考察方式难以查清的问题,由考察组提出,责成考察对象所在地方或单位党委(党组)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写出专题报告。

根据考察工作需要,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七)同考察对象面谈。通过与考察对象面谈,了解其经历、思想、工作、生活、家庭及个人特长等方面的情况;也可以通过问答方式,考察其理论水平、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等;同时,向考察对象反馈有关情况或问题,要求考察对象作出说明。

向干部本人反馈情况,可在考察组综合座谈情况、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交换意见后进行。反馈的主要内容是,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征求意见情况,座谈中了解的考察对象的优点、缺点和不足及希望和建议等。反馈意见以口头方式为主。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考察对象和需要经派出考察组的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的,应在考察后以书面方式反馈。

第十四条通报情况,交换意见。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归纳,全面分析干部的德才表现、突出特点、发展潜力和有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对考察对象做出公正评价。并向考察对象所在地或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通报,进一步听取和交换意见。

实行差额考察的,对拟任人选提出具体建议意见。

第十五条向考察机关汇报。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集体研究形成考察材料(包括专项调查材料),向考察机关全面汇报考察情况。

第五章考察材料

第十六条考察组在集体研究、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撰写考察材料。

第十七条领导班子考察材料的内容

(一)考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领导班子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

(三)领导班子成员的简要评价及分析排队;

(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八条领导干部考察材料的内容

(一)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以及会议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

对考察中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第十九条考察材料的基本要求。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和主要特点。做到观点明确,文字简练,用语准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完整,人名、职务、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要有观点、有事例,避免抽象和空洞的描述。

考察材料一般在1500字左右。

考察材料由考察组集体研究,修改定稿后,署名以示负责。

用于向上级党组织呈报的考察材料,落款应为呈报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部门,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条考察材料的使用期限。干部提任同一职级的任前考察材料,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的,必须重新进行考察。其他考察材料以任前考察为准。

第二十一条建立考察文书档案。考察工作结束后,应将确定考察对象的上报材料、考察工作的实施情况、谈话记录、民主推荐情况、考察材料、专项调查报告等材料集中,建立专题文书档案,以备查考。已经提拔任职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等应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第六章考察机关、考察组和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所称考察机关,即派出考察组的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

第二十三条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

第二十四条考察组由考察机关组建并派出,对考察机关负责。

考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从其他单位抽调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的人员,参加考察组的工作。考察组组长应由具有较高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政策水平的领导干部或担任过一定领导职务的同志担任。

第二十五条考察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熟悉了解组织人事工作,具有胜任考察工作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四)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第七章考察工作纪律、责任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考察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二)不准泄露民主推荐和干部考察的情况;

(三)不准参加可能影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的宴请和活动;

(四)不准收受礼品、礼金,更不准借考察之机谋取私利;

(五)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第二十七条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是:

(一)考察机关对干部考察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对应该考察的对象适时安排考察,并负责考察组的组织、考察人员培训、考察方案的审定,以及对考察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察结果的评定、考察材料的验收,有关材料的归档等工作。

(二)考察组对考察实施负具体责任。考察组及考察工作人员负责考察工作具体方案的制定,并严格按考察方案实施考察。对考察方案的实施、考察结果的综合分析和认定,以及考察材料(包括有关专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如实向考察组反映考察对象情况,表明使用意见,并对此负责。

(四)考察工作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如实提供情况和数据,并对此负责。

(五)考察对象应正确对待组织考察,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对考察人员需要了解的问题,做出如实回答和说明,并对此负责。

第二十八条切实加强责任追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察机关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确定的考察工作方案及工作程序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的;

对考察对象的资格审查不严,导致用人失误的;

对考察组成员把关不严,缺乏教育管理,致使考察组成员出现问题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察组组长的责任:

考察组未按考察工作方案实施考察;

未严格履行考察工作程序,草率提交考察结果,造成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对群众反映或揭发、举报的问题既不认真调查,又未责成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隐瞒重要情况,不如实向考察机关汇报考察情况,导致用人失误的;

放松对考察组成员的管理,导致考察组成员违纪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考察人员的责任:

考察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草率,或夹杂个人好恶,讲人情,看关系,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向考察组组长汇报考察情况,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随意向他人或考察对象透露、散布考察谈话内容及调查情况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干部呈报单位或人员的责任:

对不如实反映情况,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考察机关和考察组提请调查核实的问题,不认真调查,敷衍了事,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

提供虚假数据和材料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察对象的责任:

向组织隐瞒自己的问题,或授意他人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的;

采取各种手段为自己拉票的;

对举报人进行恐吓威胁、打击报复的。

第二十九条实行考察工作回避制度。回避的对象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及地域等其他需要回避的。属于回避对象的考察工作人员,应主动向考察机关申请回避。

第三十条加强对考察工作的监督。考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对考察工作实施监督;鼓励和支持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考察工作进行监督;对干部群众反映考察工作和考察组、考察组成员的有关问题的举报,要及时受理,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考察机关可根据本规定,结合考察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公务员考察材料第4篇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县直部门和镇(街道)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一般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实施。

第二条 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主要采取民主推荐考察方式。如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配。

第三条 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 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 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工作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六条 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知识,有一定的理论基础。

(二)理想信念坚定,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能自觉服务于xx经济社会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岗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加强道德修养,品行端正,作风优良,依法办事,勤政廉洁,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

(六)大局意识强,能自觉维护和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七条 提拔担任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一)应当具备2年以上工龄;

(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条件。选拔担任党内职务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且应具有一定的党内工作经历;

(五)具备岗位对应的公务员或事业干部身份。

第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参加股级干部选拔:

(一)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三)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第九条 股级干部选拔以年轻干部为主,同时注意合理用好各年龄段的干部,选拔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

第三章 动 议

第十条 党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一条 初步建议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形成工作方案。

第四章 民主推荐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党委(党组)确定选拔职位后,要制定民主推荐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民主推荐的职位、推荐方式、拟任人选任职资格、推荐时间、考察组成员等。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一般实行定向推荐,即针对具体的职位推荐人选。推荐时由单位党委(党组)及其政工部门主持。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三条 民主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

(二)机关内设机构中层干部、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三)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上的,一般由与推荐职位关联度、知情度较高的干部职工参加。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下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一般要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第十四条 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召开推荐会进行会议推荐。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向参会人员提供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参会人员填写民主推荐意见表。

(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谈话推荐时,对推荐人选的姓名、推荐的理由要记录清楚。个别谈话人员范围同参会人员范围一致,可以适当调整。

(三)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民主推荐情况报告。

(四)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五条 民主推荐一般先进行会议推荐,再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推荐情况,经党委(党组)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第十六条 确定考察对象。单位党委(党组)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职位特点、干部结构等,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后,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五章 竞争上岗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 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进行,应当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竞争上岗的职位、数量和范围。

第十八条 竞争上岗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公布职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比选择优(也可以先进行民主推荐);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履行任职手续。

第十九条 竞争上岗应当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方案应当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由党委(党组)讨论决定。方案确定后,应将主要内容在本部门及所属有关单位公布。方案设置的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不得因人设置资格条件。

第二十条 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竞争上岗职位设置既可以设置到具体的职位名称,也可以只设置竞争上岗的职位数量。竞争上岗职位设置到具体职位名称的,每个职位报名人数必须达3人及以上,方能开展竞争上岗。仅有个别人报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可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允许填报该职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竞争上岗只设置职位数量的,报名人数必须多于竞争上岗职位数量,方能开展竞争上岗,根据竞争上岗能力测试、测评、考察情况和干部的个人特点,确定具体拟任职位。

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在报名过程中,应当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整所报职位。

第二十一条 报名结束后,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第二十二条 能力和素质测试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竞争者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和素质测试结果按百分制计算,一般占综合成绩80%左右。

第二十三条 民主测评主要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进行评价。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每项设置评价要点及参考分值,由参会人员填写评价分数,最后汇总计算每位竞争者的平均分数。民主测评按百分制计算,一般占综合成绩20%左右。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不列为考察对象。

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可参照本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竞争者的综合成绩,经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一般应多于该职位所需人数。确定考察对象后,应在本单位或本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六章考 察

第二十五条 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情况或竞争上岗测试结果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五)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第二十七条 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后,要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方案的内容包括:(1)考察对象姓名及职务;(2)考察内容。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等情况;(3)考察方法和步骤。主要采取发放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情况。(4)提出有关要求。提出考察工作的纪律,明确考察工作的责任以及其他注意事项。(5)考察组成员组成及时间安排等。

第二十八条 组织考察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考察预告。

(二)召开会议,进行书面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发放《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测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项,征求意见分为同意任职、不同意任职两项。

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内设机构中层干部、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上的,与考察对象关联度、知情度较高的干部职工参加;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下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参加书面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会人数一般要达到应参会人数80%以上。

(三)个别谈话。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以及征求谈话对象是否同意考察对象提拔任职的意见。个别谈话人员范围同参会人员范围一致。

(四)查阅干部档案和有关工作资料,核实考察对象有关信息。

(五)考察组汇总书记面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和个别谈话情况,形成考察情况报告和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包括下列内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与不足;竞争上岗综合成绩、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考察组成员(签名)、形成时间。

(六)将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研究提出考察对象是否任用的初步意见,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考察情况。

(七)考察材料立卷归档。考察中形成的材料,除原始的民主推荐和测评表妥善保存一定期限后集中销毁外,其余材料要及时清理归档。归档材料包括:《考察情况报告》、《民主推荐情况报告》、《个人考察材料》、《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及谈话情况汇总表》、《民主推荐汇总表》、谈话记录、《考察方案》、《民主推荐方案》或《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等。

第二十九条 股级干部拟任人选,应当听取单位纪(工)委(纪检组、党组织)的意见。

第三十条 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考察组组长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人员担任。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

第七章 讨论决定

第三十一条 单位党委(党组)对股级干部任用进行集体讨论,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党委(党组)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二条 单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党委(党组)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政工负责人,逐个介绍股级干部拟任人选的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测试、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二)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充分讨论。

(三)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三十三条 县直部门派驻镇(街道)站所的股级干部拟任人选的酝酿,县直部门党委(党组)要书面征求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的意见。协管方收到主管方征求意见函后15日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意见不一致时,由组织、人社部门协调解决。

第三十四条 单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须到县编委办填写《股级岗位使用审批表》。

第三十五条 呈报和审批权限:

(一)县六大机关股级职务呈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再由各单位党委(党组)行文任免。

(二)县政府直属部门股级职务、卫生系统股级职务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再由各单位党委(党组)行文任免。

(三)单位党委(党组)自行任免的股级职务范围:各镇(街道)股级职务任免由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于行文后15日内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公务员报县委组织部,事业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股级职务由县公安局党委任免,县国土资源系统股级职务由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任免,于行文后15日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教育系统股级职务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再由县教育局党组行文任免,各村级完小校长、镇(街道)幼儿园园长及各学校不定级别的相关机构人员任免由县教育局党组自行任免,于行文后15日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教育系统学校级别按县组通(2008)5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不符合资格条件任免、任免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将撤销该任免,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政工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六)需要呈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的股级干部任免职的材料包括:《党委(党组)的任免职请示》(县直部门没有党组的以单位的名义上报)、《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竞争上岗工作方案》或《民主推荐及考察方案》、《股级岗位使用审批表》、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干部基本情况及简历材料,其中《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一式三份,其它材料一式两份。

(七)需要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的股级干部任免职的材料包括:《任免职文件》、《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一式两份。

第八章 任 职

第三十六条 实行股级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调查核实不影响任职的方能报批或办理任职手续。

第三十七条 股级干部的任免职时间按下列时间计算:

(一)由党委(党组)决定任职的,自党委(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

(二)经选举产生的,自当选之日起计算;

(三)呈报组织、人社部门批复任职的,自组织、人社部门批复之日起计算。

(四)需由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武部任免的,自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武部决定任免的时间计算。

第九章 免 职

第三十八条 股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一)达到退休年龄界限的。

(二)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三)辞职或者调出的。

(四)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五)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第三十九条 免去股级干部职务,一般应由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后提出,按程序进行审批或备案。干部因违法违纪或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也可由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由任免机关免去其职务。

第十章 轮岗交流与回避

第四十条 股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第四十一条 对拟进行轮岗交流的股级干部一般要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其德才表现进行全面了解,并形成现实表现材料。

第四十二条 根据干部管理规定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轮岗交流具体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或备案。

第四十三条 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能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审计、财务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 在干部考察或讨论干部议题时,涉及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及其亲属必须回避。

第十一章 纪律和监督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党委(党组)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准“以任代调”,各单位在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调整中,其人事关系涉及跨单位的,先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再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二)不准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三)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四)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五)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六)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七)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四十六条 各单位党委(党组)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予批准,已经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撤销,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第四十七条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处理建议。

第四十八条 各单位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必须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机关的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向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共xx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201x年x月x日起施行。原规定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按有关文件规定协商解决。

股级干部任免所需材料:

1.《党委(党组)的任免职请示》(县直部门没有党组的以单位的名义上报);

2.《党委(党组)会议记录》;

3.《干部任免审批表》;

4.《考察材料》;

5.《竞争上岗工作方案》或《民主推荐及考察方案》;

6.公示、公示结果证明(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7.《股级岗位使用审批表》;

公务员考察材料第5篇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到目前为止,我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已经顺利完成了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资历评价阶段的任务,所招考的24个副处级领导干部职务,有72人进入了考察范围。从现在开始,将进入考察面试阶段。市委公选领导小组决定,从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抽调96名干部,组成24个考察组,对入选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今天把大家集中上来,就是部署考察工作,明确考察任务,进行考察前的培训。原创:下面,我代表市委公选领导小组讲几点意见和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认真真地搞好这次考察工作

组织考察是公选工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经过笔试和资历评价之后,考察工作就成为全部公选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考察工作做得好不好,能不能在考察中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能不能通过考察把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直接关系到整个公选工作的质量,关系到广大干部群众对公选工作的评价,关系到市委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因此,我们每一个同志都必须认真对待这次考察工作,切实按照市委的要求,把我们所承担的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

应该看到,这次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有着不同于以往干部考察的突出特点。一是要求高。这次公选的目的就是要通过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以进一步改善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整体结构,在保证革命化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在市委和市委公选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我们经过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前几个阶段的工作进展的都比较顺利,特别是笔试工作,方方面面的反映都比较好。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考察阶段的工作比前几个阶段做得更好、更圆满,以使这次公选工作真正收到能够自始至终都为广大群众所满意的好效果。正因为这样,市委要求,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对经过笔试竞争、资历评价,进入每个职务考察名单的人员,要通过考察,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其包括工作圈和“生活圈”、“社交圈”在内的各方面情况和表现,把他们的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考察清楚。特别是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准、考实,从而,为市委决定干部的任用提供科学的依据。要达到市委的要求,不仅需要我们在实际考察中改进考察方法,拓宽考察渠道,加大考察深度,而且还要有比以往考察工作更过硬、更扎实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二是难度大。这次考察,每个报考的职位都有三名人选,而且都是来自不同的县市区,不同的单位,情况千差万别,这给工作安排带来了不少难度。同时,所有进入考核名单的同志,应该说都是具有比较好的素质,他们绝大多数都是本县(市、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骨干。在这种情况下,要在短时间内,通过考察,对考察对象作出公正、客观的比较和评价,真正实现优中选优,确实有很大的难度。三是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这次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从一开始就为社会各界所瞩目,进入考察阶段以后,更加引起方方面面的普遍关注。广大干部、群众都在看我们能否通过考察,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最近,社会上就有人担心,觉得前一段笔试搞得很严密,也很公正,现在到了考察阶段,是不是会出现“暗箱操作”的问题,因此,对于这次考察,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其特殊性和重要性。所有担任考察任务的同志,都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按照市委要求,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确保出色地完成好考察任务。

二、这次考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方法步骤

这次考察,重点内容是这些同志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地讲,考德,就是考察政治立场、政治理论水平、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等。看他们在重大问题上是否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是否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是否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风深入,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等。考能,就是主要考察组织领导能力,工作协调能力,重大问题的决策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同时注意了解其发展潜力。考勤,就是主要考察他们的工作态度和事业心、责任感,看工作是否任劳任怨,认真负责,是否具有敬业精神,是否积极进取等。考绩,就是主要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岗位工作目标情况等。考廉,就是考察廉洁自律情况,看能否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的影响,能否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不用手中的权力为个人和家属、子女谋私利,能否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在工作和生活上清廉节俭等。

这次考察,从11月20日开始,到30日结束。各考察组在认真做好准备、研究制定具体考察方案、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搞好衔接的基础上,要严格按以下十二个步骤进行操作。

第一个步骤:考察预告。考察组进驻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前一天,要请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预告。考察对象是县(市、区)干部的,通过县(市、区)新闻媒体预告;考察对象是市直机关、市辖企事单位干部的,通过所在单位党组织张贴公告等形式预告。预告的内容是:考察对象、考察时间、考察组人员姓名及职务、考察组驻地、联系电话及实事求是地向考察组反映有关情况的要求等。同时,要请社会各界对考察组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个步骤:面试。由每个考察组全体成员对被考察对象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论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判断决策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领导能力和素质。面试时,考察组对考察对象不当场打分,不公布结果,待面试结束后,逐人进行比较分析,排出次序。

第三个步骤:素质测评。对每位考察对象都要召开素质测评大会进行素质测评。(1)测评内容是党性、原则性,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履行岗位职责6个方面的情况。(2)测评方法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3)参加测评人员范围:测评对象是县(市、区)干部的进行两次:第一次测评,参加人员为县(市、区)几大班子成员,县(市、区)直属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第二次测评,是乡镇干部的,参加测评的人员为本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各站所主要负责同志、村党支部书记;是县(市、区)直单位干部的,3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测评人员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单位不足30人的全体职工参加测评。测评对象是市直机关的,参加测评的人员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所在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所在科室的同志。不足30人的单位全体职工参加测评。测评对象是事、企业单位的,参加测评人员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副科级(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和所在科室的同志。不足30人的单位全体职工参加测评。

第四个步骤:个别谈话。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同时注意了解考察对象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情况。谈话范围:考察对象是县(市、区)干部的,谈话范围是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法检两长,2—4名近几年离退休担任过实职的县级老干部;县(市、区)直综合部门和部分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其中:是乡镇干部的,还要同本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各站所主要负责同志和50%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谈话;是县(市、区)直单位干部的,要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以及曾工作过单位熟悉情况的2—3名同志谈话。考察对象是市直机关的,谈话范围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所在科室的同志,曾经工作过单位熟悉情况的2—3名同志。考察对象是事、企业单位的,谈话范围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所在单位副科级(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和所在科室的同志,曾工作过单位熟悉情况的2—3名同志。

考察组还要与考察对象本人谈话。请考察对象对近几年来的工作情况、家庭生活情况、社会交往情况等如实向考察组介绍,重要情况,考察组请示有关领导后,请本人写出书面材料。

第五个步骤:家访。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生活圈的情况。主要是到考察对象家中,同其家庭成员进行谈话,了解其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成员教育、教养情况,家庭关系及邻里关系的处理情况。同时,在可能的情况下还要找1—2名邻居了解其它有关情况。

第六个步骤:同考察对象社交圈内有关人员了解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社会交往情况。根据考察中掌握的考察对象社会交往中的情况,考察组从考察对象经常交往的人员中选出3—5名同志进行个别谈话,对其社会交往等情况作进一步了解。

第七个步骤,民意调查。重点了解基层群众对考察对象的反映。考察对象是乡镇干部的,要随机选择当地群众3—5名,询问其表现情况;考察对象为市直、县(市、区)直、企事业单位的,要在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其工作联系比较紧密的其它单位,随机选择规定谈话范围以外的3—5名同志,询问其表现情况。

第八个步骤:征求纪检、、审计、计生等部门和用人单位意见。考察过程中,考察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到有关部门征求考察对象党性党风、廉洁自律、经济责任、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重要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组还要到用人单位征求主要负责同志对考察对象的使用意见。

第九个步骤:查阅档案的有关材料。要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自然状况、学习和工作经历、历史表现和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要认真核对、认定年龄、职务、职级、学历、工作简历和奖惩等情况,填好《干部任免审批表》。同时,还要查阅考察对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竞争上岗等方面的材料。

第十个步骤:对考察对象进行比较分析,排出名次。考察组在考察工作结束后,集中研究考察情况,认真比较分析三名被考察人选的综合情况,在形成统一意见后,排出名次。

第十一个步骤:形成考察材料。对每名考察对象均要形成考察材料,字数在1000字左右。并做好材料封装工作,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测评原始票单独封装,考察谈话记录、《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一同封装。所有封装材料全部收回。

第十二个步骤:向公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考察情况。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要根据岗位需要和考察对象综合素质,通过对考察情况的认真研究、分析,形成考察综合报告,对考察对象排出次序,提出使用意见。然后,向公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考察情况。

三、考察工作的几点要求

这次考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严密组织,精心操作,确保考察任务圆满完成。

1、要统筹安排,周密规划。由于这次考察工作范围比较广,考察对象比较多,而且时间又比较紧张,考察内容又有所增加。因此,工作量相对较大。各考察组成员,尤其是各组长,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科学的工作安排,对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都要考虑得很周到,设计得很严密。既要搞好各个环节的衔接,避免出现漏洞,又要合理安排考察程序,有效地利用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尽量避免重复劳动。时间安排不开的,要克服困难,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保证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地完成考察任务。

2、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我们各考察组都由来自不同的部门和单位的人员组成,考察组的每位成员都要有明确的任务分工,并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考察组长要切实搞好统筹协调工作,按照市委公选领导小组的部署,认真安排、组织考察工作。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工作中要充分调动组内同志的积极性,坚持集思广益,依靠大家共同做好考察工作,自觉服从领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每个考察组都要建立起严格的请假制度。考察组成员离开考察组驻地必须向组长请假,不经允许不得私自外出办事。考察组讨论决定问题,要实行民主集中制。一方面,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每一位同志的意见;另一方面,要实行正确的集中,避免因在一些问题上议而不决、难以形成统一的意见而影响工作。

3、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考察中,一定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干部标准,坚持按德才兼备的要求衡量评价干部。要注意防止和排除各种不正之风对考察工作的干扰。考察组的同志,一定要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端正思想作风,自觉秉公办事,考察过程中不能带任何框子,更不能把个人的远近亲疏、恩恩怨怨掺杂到工作中。要实行回避制度。凡是所在考察组的考察对象有自己的亲属或同学、朋友的都要主动提出回避。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是什么情况就反映什么情况,是什么问题就反映什么问题。考察中如果有举报信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的,应当及时了解清楚,一时难以搞清楚的,要责成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认真调查,并写出结论性意见,在考察结束时带回。

4、要搞好配合,团结协作。各考察组的成员来自不同的部门和单位,有些同志还不熟悉,可能是第一次共事。在这种情况下,大家更需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互相尊重,团结共事。组织部抽调的同志,原创:工作要主动一些,多承担一些工作任务,多做一些服务性的工作。考察组成员要积极支持组长的工作。组长要注意集思广益,把工作做深做细。一个单位或一个县(市、区)有多名考察对象的,要搞好各考察组的协调工作,安排一次进行测评。

5、要严谨细致,求实务实。这次考察工作量大,情况也比较复杂。各考察组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绝不能马虎大意,也不允许出现任何差错。对人、对事所作出的所有结论、评价,务必真实准确,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这次参加公选的干部,有的是经过组织推荐报名的,有的是个人自荐报名的,尽管在核发准考证之前进行了比较严格的资格审查,但是,为了确保准确无误,各考察组在这次考察中,还要认真查阅干部的档案材料,对干部的任职时间、出生年月、学历等再进行一次认真地核实,真正把每一个考察对象的情况都搞准、搞实。

6、要严守纪律,严格要求。各考察组要认真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对重大问题要集体讨论研究,拿不准的要及时请示汇报,不得擅自作主。在生活上要从严要求,不搞特殊化,吃住行都要严格执行规定,不得铺张浪费。考察期间,不得接受被考察对象及其相关单位人员的宴请,不准接受任何礼品和土特产品,不准涉足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得借机办私事。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讲的绝对不能乱讲,特别是考察期间不能讲的,就是考察结束后也不允许讲。任何人都不准私自与被考察对象单独接触,不准向被考察对象透露考察情况,一旦发现失密、泄密问题或跑风漏气造成影响的要一查到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务员考察材料第6篇

干部考察,是党组织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鉴别和评价的活动。考察材料是在考察的基础上所形成的综合材料。它是干部考察结果的基本表现形式,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全面、历史地了解熟悉干部的重要途径;是鞭策教育干部的重要方法;是探索干部成长规律,总结干部队伍建设经验的重要资料。干部考察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干部工作的质量,同时也是组工干部综合素质的反映。如何撰写好干部考察材料,才能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地评价干部,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上功夫。

一、在作风建设上下功夫1、要树立好的思想作风。在撰写干部考察材料中,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作风。一方面,必须从干部德才表现和客观实际出发。必须选取准确无误的材料,注意用实事说话。一是要善于运用事例。要选择一些最有代表性、最能说明问题、最能打动人的事例,才能使评语实实在在,令人信服。二是要善于运用数据。一个干部的德才表现如何,有无实绩,有了事实和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数据说明,就会一目了然。三是要善于运用干部的工作成果。考察材料中,不仅要写干部做了哪些工作,而且要写这些工作有无成果,不能满篇都是些"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另一方面,必须要有正确的思想方法。首先,对考察中了解到的大量的第一手材料,要认真进行分析,善于抓住本质性的东西。考核时,由于谈话对象所处地位的局限性和认识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他们的看法并不完全等于客观事实,有的可能掺杂着个人好恶和偏见。所以,不能简单地把考核中得到的第一手材料当成客观事实,不加核实地写进考察材料中。其次,要避免思想上的片面性。思想认识的片面性最容易导致德才评语偏离实际或以偏概全。因此,撰写考察材料时,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在看待优秀干部时,要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善于发现他们的缺点和不足,防止"一好百好,差也是好"的倾向;在看待后进干部时,要在准确把握其缺点、问题的基础上,注意发现其成绩和优点,防止"一坏百坏,好也是坏"的倾向。

2、要树立好的工作作风。一些干部考察材料之所以质量不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没有真正搞准、吃透干部有关情况,即在考核上下功夫不够。写好干部考察材料,必须改进工作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真正做到了解真情。工作作风越深入,联系群众越广泛,对干部情况的了解就透彻,考察材料就越真实准确,要树立好的文风。力戒空话、套话、空话;做到讲真话,讲实话;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注重内容,注重质量;区别对象,反映特点。

二、在"象、实、准、慎"上下功夫"象、实、准、慎"是考察材料的基本要求,是考察材料的生命,也是写好考察材料的难点所在,如何能准确地"对号入座",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抓住本人的个性特点写。人与人由于生活环境、工作性质、个人经历不同,都会打下不同的时代和社会烙印,从而显现出千差万别的个性特征。干部的特点,也正是指干部自身所具有那些与履行岗位职责有着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不同于他人的特殊因素。例如,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有的干部思维缜密,处事稳重;有的性格直爽,不拘小节;还有的精力充沛,喜欢交往等等。这些特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干部个人与众不同的内在本质。因此,撰写考察材料,把"像画好",这样才能有效地克服考察材料"千人一面,众人共用"的弊端。

2、要抓住本人的工作经历、岗位和取得成绩写。不同经历、不同岗位的干部的工作职责、内容、要求、付出努力的方式、所取得的效果的表现形式都不同。撰写考察材料时应该注意和善于把握这种显着的或细微的差别,本着"不唯上,只唯实"的原则,真实而生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动地加以反映。3、要联系本人拟任职务写。撰写考察材料,要尽可能地根据干部拟使用方向,有侧重点地准确反映其特点,将德、能、勤、绩、廉有机融合于整个材料之中。

4、要找准群众普遍反映的缺点写。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而又经过核实的缺点反映出来,但要分清本质主次,既不求全责备,又不避重就轻;要实事求是,合情合理;要防止公式化地认定干部的缺点。干部考察材料虽然只是记载干部在一定时期的德才表现和工作情况,但是它关系到对干部这一时期,是非功过的评价,关系到对干部的正确使用、培养,而且考察材料还要存入本人档案,长期保存,这就需要慎重对待

三、在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写好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干部考察材料,对撰写者本身的理论功底、政策思想水平以及认识和表达问题的能力是一个综合检验。因此,要写好考察材料,必须重视提高干部工作者自身的综合素质,特别要提高理论素质、政策水平、辩证分析能力、专业技术知识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

一、基本情况

张××,男,年月生,现年岁,汉族,大专文化,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县××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张××同志于年月毕业于××学校××专业,同年月分配到县××工作至今。其间,年月考取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参加在职函授教育,于××年月毕业,取得大专文凭。

二、德才表现:

自参加工作以来,张××同志能积极地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能严格要求自己,服从领导安排,工作积极主动。能兢兢业业搞好本职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能力强。在开展普法工作中,积极组织和参加普法讲课,组织各种法制宣传。在局办公室期间,能较好地协助单位领导抓好机关行政事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曾多次被县市局、县局评为工作先进个人;年被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全县“严打”先进个人,××年月被地委、行署评为地区“严打”先进个人。

张××同志平时工作积极,作风正派,能遵守法律和规章制度,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性较好,廉洁自律,没有出现过各种不良行为。

三、主要不足:

理论深度有待提高。

四、民主推荐情况:

单位于××年月日进行科级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参加推荐人,赞成人,得票数列第一。

一、北欧国家的农业特点

北欧各国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所占的比例不高,农民占总人口的3—5%,但农业相当发达,有些方面在世界处于水平。

(一)北欧国家有着浓厚的生态观念,把保护环境作为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资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最为鲜明,畜牧业比重大。北欧国家除了丰富的海洋资源外,森林覆盖率很高。如瑞典的森林面积占到国土面积的76%,芬兰的森林面积占到国土面积的64%,挪威的森林面积占到国土面积的27%。北欧国家的农业结构中,畜牧业占大头。如瑞典农业产值中,畜牧业占到80%;芬兰的农业产值中,畜牧业占到75%;挪威的农业产值中,畜牧业占到96%20xx年入党考察报告20xx年入党考察报告。各国养殖以牛、猪、鸡为主,在有些国家羊、鹿等养殖只作为景观产业。种植业相当一部分是为养殖业提供饲草饲料。

(二)严格按计划生产,牲畜数量和畜产品产量基本稳定。北欧国家的农业产量,包括牲畜种类、大畜头数,原来都是按配额生产,加入欧盟后,主要通过谈判确定每个国家的经济产量,然后按照统一计划来生产;牲畜的生活条件,欧盟也有严格的标准;大畜都有统一的档案,有关部门随时进行检查。各个国家的畜产品数量较长时间内基本保持在一个水平上,没有大起大落、买难卖难的现象。相对集中地方的农畜产品,都由固定的供销渠道(类似我国的供销社)收购,农场之间主要是在质量上竞争。政府区分不同区域,按牲畜头数、林地和种植面积给农民直接补贴。如果农场主不按计划生产,就得不到补贴,甚至要罚款。如果农场主得不到政府补贴,有的就只能保本或微利经营。补贴主要通过项目来进行。领取补贴的方法也很简单,只要农场主加入国家的一个项目,到年底,填一张项目实施表,经核实后就可领到补贴。

(三)法规科学化,为提高畜产品质量、保护环境提供了保证。在这方面,瑞典的做法最独特,有的已被欧盟采纳。例如,他们制定了《动物福利法》或称动物保护法。其核心就是善待动物,不让动物受到不必要的伤害。规定饲养动物场所要通风,温度、湿度要经常测量,符合标准;不能打动物,不能让动物疲劳。牛在夏季必须在舍外活动三个月,肉牛在舍外活动时间应更长;猪在下崽前必须单独安排场所;鸡不能关在很小的笼子里喂养,要可以自由行走。动物移动时,要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进行,尽可能与同批生活的一起运输,不让感到孤独,运输途中,尽可能少见到人。雌性动物在生产期的前后三个星期才能运输。动物得病时,必须由合法的兽医及时医治,不能及时医治的必须及时宰杀

牛角,鸡、鸭尖嘴不能锯掉;不能给动物喂生长激素、抗生素;宰杀时,不能让动物感到流血而死。为了保证法律的实施,各级政府培训并配备了执法检查员,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果农场主不配合检查,警察配合执法。如果检查发现动物受到虐待,要判农场主罚金或入狱。如果屡犯,政府可判取消其接触动物的权利,剥夺其养殖动物的资格。

瑞典的动物疾病防治也有一套完备的监督服务体系。每种牲畜都有健康标准。发现口蹄疫,要全部烧尸深埋处理,由政府赔偿。大畜都有编号,作为身份证,由农业理事会统一管理,能很快查到源头。农场主买卖牲畜都要报告。禽类不编号,但以农场主为单位登记在案。饲料配方有严格的标准,由理事会对加工厂进行检查。他们还要求每个农场有独立的空间处理动物粪便,贮存时间要在8—10个月内。贮存室要封盖严密,从下往上加添,不能从上往上到。冬季不能把厩肥撒在地里,其它季节撒厩肥必须在一天内完成。农作物生长期内施液体厩肥,采取注射输入法,不能用抛洒或挖沟埋的办法进行。所有这些,都是为了不使环境受到污染。

二、欧盟及北欧国家中小企业发展情况

欧盟、北欧各国都比较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北欧国家过去失业率高达10%左右,通过发展中小企业,失业率明显下降。欧盟的中小型企业政策主要有:第一,减轻负担,放松管制,包括企业注册、登记、审验,还包括减少30%的年度统计报表;第二,鼓励提供就业机会和创业,包括吸收新雇主,实行税收补贴,减少社会保障费和提供培训等;第三,鼓励创新开发、雇用高素质的员工和员工培训来提高企业竞争力,成立了欧洲企业和创新中心网络;第四,扩大中小型企业国有资本,设立二板市场,鼓励风险货币进入市场;第五,为中小型企业间的合作创造条件,成立了50多个中介及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鼓励研究成果的交流和促进创新成果应用;第六,更加注重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如欧盟信息中心,直接帮助并指导中小企业找到合适的欧盟网络和服务终端。在北欧的中小企业发展中,瑞典、芬兰、丹麦各有特色。

丹麦特别重视中小企业的技术投资和技术创新。全国250人以上的企业只占0.2%,75%的企业雇员不超过50人。中小型企业主要进行科技开发,以设计为主,搞各类研究中心,服务面很广。

三、学习考察的主要收获

这批学习考察团的成员大多数是第一次出国,而且所有成员是第一次到北欧。通过学习考察,大家普遍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思想上收获很大。主要有:

第一,加深了对xx大精神的理解。出国学习考察前,团员们普遍参加了xx大精神,尤其是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专题培训。大家带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带着如何实践“三个代表”的责任出国学习考察。通过北欧的所见所闻,对维护政治社会大局,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的认识不断深化,信心进一步增强。都感到xx大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实施西部大开发中,优先抓好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抓紧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树立全民的诚信观念;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充分体现初级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抓紧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搞好商品和劳务出口等等,都是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和基本规律。这些重大决策的实施,体现了我们的经济发展正日益同国际接轨。我们在这些方面有了明显进步,经济发展就一定会更具活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与这些国家的差距就会越来越小。

第二,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必须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我们的社会制度、自然条件、经济基础与北欧国家不同,而且我国人口太多,尤其是农民的比重太大,基础条件差,这是的国情。考虑一切问题都要从这一实际出发,必须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通过学习考察,很多同志感到,北欧国家发展农业的一些做法我们是可以借鉴的。首先,要处理好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北欧乃至整个欧盟的农业,都有很强的计划性,政府通过经济手段和法律体系,牢牢地控制和引导着各个农户的生产类型和规模,同时,农户也有自主选择项目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内农户的农产品数量和农户的收入保持相对稳定。通过学习考察,有的同志深有感触地说,过去我们一讲市场经济,最时髦的话,就是“让农民什么能赚钱就种什么,市场需要什么就种什么”,“不找市长找市场”,听起来有道理,但对农民是不负责任的。还有用行政手段强迫农民种这种那,但收购时又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做法是错误的。政府的任务就是为农民找市场,搞好市场与农户的衔接。要认真研究怎样把计划与市场很好地结合起来,现实要求就是办好龙头企业,实行产业化经营,形成公司加农户的共同利益体,维护农民的利益,这是政府的主要责任。第二,要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我们国家对农业有支持,但由于经济实力所限,不像北欧国家力度那么大,同时很多支持没有使农民得到真正实惠,多是流通环节获利。要按照国际惯例,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农业的保护。从政策制定到实际操作的各个环节,都要为农民着想,而不能从农民身上打主意。要认真搞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真正把农民负担降下来。要实行农产品收购与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挂钩的政策,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第三,要按照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方针,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中小型企业,把农村人口降下来,扩大农业经济规模。

第三,大力实施科技兴新战略。通过学习考察,大家亲眼看到一个科技发明、一项重大科技成果的运用,就可以振兴一个行业,甚至一个国家。必须大力实施科技兴新战略,切实把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第一,要大力培育全体公民的科技精神,形成浓厚的科技意识,自觉地与落后的生产方式、经营观念告别。第二,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现代科技知识培训,广大基层干部的实用技术培训,使他们真正成为学科学、用科学的带头人和示范者

第三,在内引外联,招商引资的各项经济工作中,都要把科技含量放在首位,依靠科技求发展。第四,建议加强科技立法,促进科学技术的大普及。第五,要抓好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做好科技副职的选派工作,抓好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发挥好各级专家顾问团作用,积极探索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有效途径。

四、进一步搞好学习培训的建议

领导干部肩负着建一方文明、富一方百姓的重任。党中央提出大规模培训干部,用五年时间把在职干部轮训一遍,这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的战略举措。

20xx领导干部考察报告

xx,男,*年*月*日生,汉族。19**年*月毕业于*专业,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高级职称。*年*月参加工作。

xx同志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工作,他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足本职岗位,利用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较好

地履行了一名副主任的工作职责,取得了一定成绩,树立了良好的干部形象,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其各方面表现如下:

一、思想上

该同志思想政治素质高,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他十几年如一日,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不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责任,立足本职工作,努力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善于思考和总结,并在实践中综合运用,政治立场坚定。他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学习,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xx大”精神,关心国内外政治时事,爱党、爱国、爱人民、爱**事业。思想先进,在党组织有意识的培养和锤炼下,他在思想和工作上日趋成熟,成为思想、政治、业务全面过硬的青年干部。

二、工作上

xx同志对工作爱岗敬业,积极进取,求真务实,兢兢业业,勤于学习,刻苦钻研,谦虚谨慎,无论是在配合主任管理时还是独立负责部门工作中,都能发挥自身的优势,较好地完成了总务管理工作,得到一致好评。他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脚踏实地,认真负责,早来晚走,扎实努力,勇于创新,一心扑在工作上,表现出了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任xx处副主任以来,工作主动有条理,注重团队精神,善于管理,效率高,不拖泥带水。有热情,业务能力强,工作考虑全面、成熟、工作有成就。在工作中牢固树立了总务工作为教学一线服务的思想,甘为后勤战线上的无名英雄,坚持“后勤工作必须服务于教学工作中心”的原则,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尽心尽力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使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

在对待本职工作勤勤恳恳、一丝不苟的同时,xx同志还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中心工作和大型活动,从不敷衍了事,不摆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总是从实际出发,尽己所能,不断创新,为各个部门提供服务。正是由于在工作中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在对待每一项工作都一丝不苟的严谨态度和好学好钻的工作韧性,使得他建立了较高的威信,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由于成绩突出,曾多次荣获优秀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

三、学习上

xx同志注重认真学习,提高修养。一方面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系统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正确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精髓,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另一方面注重加强文化知识学习,平时十分注重阅读报纸杂志,从中吸取知识,刻苦钻研电脑知识,努力从各方面夯实自己的文化功底,积极开展办公自动化。第三,注重加强业务学习,做到书本上学,从文件中看,在工作实践中摸索,通过学习,使自己成为业务的行家,岗位的能手,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了自己的修养。

四、生活上

生活上不骄不躁,作风严谨,遵章守纪,廉洁自律,不侵占公家一分一厘。为人谦虚谨慎,善于听取他人意见,博采众长,不断完善自己。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心肠热,乐于助人,热心帮助其他有困难的员工,考虑他人的多,考虑自己的少,是同事们心目中的好同事。在平时的工作中,他能够做到对同事关心爱护、热心帮助,经常找同事谈心,及时了解部门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想法。由于有他做好员工的思想沟通和引导,使得总务处人员思想进步,工作态度积极向上。

总之,xx同志在学习上做到了坚持不懈,与时俱进,政治思想成熟;工作上做到了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工作成绩显着;生活上做到了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工作作风实。在多年的工作中,各方面都是经得起考验的,是一位政治素养高、协调能力强,善协作、重实干的好干部,特向组织部门作出郑重推荐。

20xx领导干部考察报告

为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促进我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提高,在县纪委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县纪检组领导干部一行人,于××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由县纪委廉政办主任××同志带队,前往我国最南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海南省澄迈县进行参观考察,途经深圳、海口等地,历时天。我们除重点在海南省澄迈县学习考察他们的公车改革和派驻纪检级组改革试点等工作外,还游览了海南省的东山岭,南山寺一些等风景游览区。虽然是短短五天的走马观花式的参观考察学习,但却使我们感受颇深、受益匪浅。现将我考察组考察学习情况,向你简要汇报如下:

一、按照指定目标和路线在规定时间内,一路顺利推进。

考察组于××年××月××日早上时分从××火车站出发,乘火车于当天下午时分左右到达深圳,在深圳上布宾馆领取飞机票时,由于密码错误,出现一点小插曲,但经胡主任的多方联系与协调,终于取得机票,当晚时分乘飞机直达海南省海口市,次日凌晨时左右到达海南美兰国际机场时与导游王斌取得了联系。在导游的引导和协助下,于月日上午时顺利到达指定地点海南省澄迈县委,考察组一行受到了海南澄迈县纪委领导干部热烈欢迎和热情款待。与澄迈县纪委的交流座谈会上,澄迈县纪委的两位副书记,详细地介绍了他们在公车改革和乡镇纪委体制改革及派驻纪检组改革的成功经验。胡主任也代表定南县纪委考察组一行,向他们介绍了我县公车改革派驻纪检组改革情况,交流会气氛热烈、融洽,你问我答,我问你答,实事求是,互吐心声,坦诚相待,取得了良好效果。随后的行程是我们按照既定方案游览了东南亚风情园,热带植物园林,鹿回头公园,东海湾潜水基地,中国科学研究院海南珍珠养殖基地、南山寺、天涯海角、东山岭、海产品购物中心以及土人部落等名盛游览区。期间即月日下午,导游与考察组之间出现了一点小误会,原因起于旅游公司与导游间的经济分配问题,后经胡主任从中协调,得于消除。游览如期顺利进行。月日上午时许乘飞机回到深圳,月日上午乘火车返回定南县城,到家时间为月日下午时左右,至此学习考察全程结束。为期天的学习考察中,组织协调有力,时间安排科学,学习游览紧凑。考察团成员尊重领导、遵纪守法,相互照应、团结协作,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体现了领导干部应有的品质和风范,得到了当地群众和宾客的好评和尊重。

二、学习考察认真,游览名盛活跃,感受得益颇多

㈠海南乡镇纪委体制改革模式有利于加大乡镇查办案件力度,促进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如今,乡镇纪委工作普遍存在党内监督不到位,查办案件业务不熟、人员缺乏、力量不足、易受干扰和党委、纪委监督“两头空”等现象。因此加大乡镇纪委体制改革势在必行。海南省澄迈县镇纪委体制改革工作(试点)走在了全国前列,他们的做法是:撤销镇纪委,原镇纪委工作职能归并镇党委管理,乡镇党委只设立一名纪检员,负责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上传下达,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宣传和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同时,增加县纪委编制人员,设立县纪委派驻乡镇纪检组,其工作职责重点是加强对镇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和对其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其人员归县纪委直接管理,其经费由县财政统一划拔,纳入财政预算。这样就克服了乡镇纪委查办案件人员缺乏、力量不足、易受干扰、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有力的促进了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尤其是查办案件工作的顺利进行。

㈡海南省澄迈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重视,改革彻底,成效明显。

为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关于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的要求的精神,推进廉政建设,降低行政成本,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工作效能,实现取消行政性公务用车,逐步建立公务用车社会化、市场化、货币化的新机制目标,澄迈县进行了公务用车试点改革。他们的做法:一是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办公室主任及重要局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为保证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县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纪律暂行规定》。三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详实的《澄迈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四是积极向省纪委汇报,加强与省纪委联系,积极争取改革运作资金。在海南省纪委的关心支持下他们争取了车改资金多万元。五是在公务用车改革进程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车改单位所有的公务用车在拍卖前统一集中到县车改办指定地点统一管理,并聘请了多家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客观评估,评估后进行现场拍卖。第一拍卖的是县委书记的“坐骑”,该“坐骑”评估价值万元,公开现场拍卖获得万元。拍卖会历时三天,将具备拍卖条件的辆公务用车全部拍卖一空,获益多万元直接汇入县政府指定拍卖款专用帐户,专款专用。六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反复多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发放了几千份公务用车改革调查问卷。同时,还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和网上

查询其他地方公务用车改革的成功经验。七是交通补贴核定标准较为科学。他们的公务交通补贴费标准是采取“职务级别”的办法核定。领导“职务”补贴标准是:县级正职元,县级副职元,一级局(含镇)正职元,副职元,二级局正职元,副职元。级别补助标准是:正县级元,副县级元,正科级元,副科级元,股长元,科员和办事员元。值得一提的是他们把县纪委二位副书记作为正职和正科级来对待。全县最多补助标准为每月元,最低标准为每月元。八是为促进购买私车保证公务活动正常进行。制定了购买私车奖励政策:副县级以上的现职领导购买私车,一次性奖励万元,提前预支三个年度公务用车交通补贴费,一级局现职正职领导购买私车一次性奖励万元,提前预支三个年度交通补贴费。一级局现职副职,二级局现职正职领导购买私车,一次性奖励万元,其他干部购买私车的政府协助其到银行贷款。这样就保证了车改后领导干部购买私车资金来源不足问题,也解决了车改后领导干部无车进行公务活动问题。九是对原司机的处理。主要采取达到周岁的提前退养,临时工解聘,其他在原单位临时暂用做临杂工等。十是车改涉及面广,他们的车改对象是除公检法以外的所有国家公务员(包括参照或拟依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或个人)。他们的公车费用补贴的范围限定在本省内的公务活动,出省的公务活动按原标准据实填报补助。据海南省澄迈县纪委负责人介绍,该县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私车购买成倍增长,就其纪委部门来说,原有公车部,现私车已增至部

该县每年可减轻财政负担万元左右,较之以往公务用车支出可节省资金。逐步建立了公务用车的社会化、市场化、货币化制度。肥养了汽车市场产业化的发展。目前来看,群众满意、干部满意,正常公务活动未受到任何影响,相反还提高了公务活动效率。基本达到了预想效果。

公务员考察材料第7篇

【关键词】人事档案;内容;来源;鉴别;利用

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等部门按照党的有关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事档案不仅是考察了解和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更多的利用于人事工作中。档案作为记录个人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内容的重要材料,在现阶段仍发挥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如调动工作、出国政审、评定职称、求学、公证、出具各类人事证明等,办理退休、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等问题上,个人档案记录的工龄、工资、待遇、职务、参保时间等都将成为主要依据。

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诸如档案材料收集与归档材料的不规范,有些该归档材料的没有归档,阅档者不知如何寻找线索,并以材料形成的程序去全面地获取所需要的信息等问题,也常遇到不具备阅档条件的人员前来要求查阅、利用等情况。本文介绍人事档案管理的一些有关概念及知识,期望强化有关人事档案的概念及管理意识、了解有关人事档案知识,以利于人事档案的管理与科学的利用。

1 人事档案内容和分类

档案的内容分为十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履历表、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

第二类 自传材料: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三类 鉴定(含自我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考核登记表,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

第四类 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学历、学位、学绩、报考高等学校学生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登记表、学习和培训结业成绩表、学历证明材料、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等材料。

第五类 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审查结论、上级批复及有关的依据材料;入党、入团、参军、出国等政审材料;更改民族、年龄、国籍、参加工作时间等的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第六类 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派的材料。

第七类 奖励材料。包括科学技术和业务奖励、英雄模范先进事迹、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嘉奖、通报表扬等材料。

第八类 处分材料。违犯党纪、政纪、国法等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处理意见),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和检查;法院审判工作形成的判决书等。

第九类 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等的登记表、呈报表、审批表、审批材料;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

第十类 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包括有残疾的体检表,残疾等级材料,因公受伤的证明材料;讣告、悼词;年度思想总结、小结,大中专毕业报到证等材料。

2 档案材料的来源与收集

人事档案材料产生于现实工作之中,从其来源看,有个人形成的,也有组织上形成;从材料形成过程来看,即有在现实工作中由组织和个人自然形成的,也有组织上为了解个人情况而专门布置填写的。所以人事档案是一个动态的,不断有材料增加。

档案材料主要来源、收集及补充约有以下途径:

2.1 通过组织、人事部门收集职工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材料。

2.2 通过教育院校、培训部门收集学生登记表、报考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学位审批材料、学历证明、培训结业成绩、鉴定等材料。

2.3 通过所在单位收集在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入团材料、已批准转正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表、个人总结、退党等组织意见材料。

2.4 通过评定专业技术资格部门,收集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专业职务的审批表、晋升专业职务(职称)审批表。

2.5 通过有关部门收集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先进工作者的登记表、先进模范事迹材料等。

2.6 通过纪律检查、监察、司法及有关的行政部门,收集形成的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处理意见、记过材料、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个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本人检查、交待材料、通报批评材料,法院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上级批复材料。

2.7 通过审计部门收集形成的对经济工作中的评价材料,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材料。

2.8 通过科技部门、报刊等收集科研成果及重大影响的论文、著作、译著等的目录。

2.9 通过卫生部门收集工作人员因病、工伤、意处事故、致残的体检表、鉴定等有关材料。

3 档案材料的鉴别及归档要求

为保证档案材料的原始性、客观真实性,保证人事档案的安全与利用,严格控制进档材料的来源与收集是必要的,对档案材料的鉴别也是必不可少的:

鉴别归档材料,必须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以有关规定为依据,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形成材料的历史条件、材料的主要内容、用途及保存价值,确定材料是否归档。

对收集、补充的档案材料必须来源清楚,甄别材料的真伪及价值,确定材料是否归档。

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客观,材料必须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属于成套的材料必须完整齐全,有些材料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后方能归入档案。

归档材料应是原件,一般不得使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16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材料转递、归档的过程要符合组织转递手续及程序。

4 利用人事档案的有关查阅原则

查阅档案单位及查阅人,在其批准权限、职责范围内,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干部档案,须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查阅原则为依据,遵守档案的提供利用之规定。

查阅单位及查阅人应携带填写规范、经单位组织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的《查阅人事档案介绍信》,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查阅档案,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干部档案。

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干部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要说明理由,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妥善保管,严格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不准交给无关人员和本人翻阅。

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一般要求两人或两人以上,查阅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借用、查阅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经档案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复制的档案材料,不得给无关人员观看或自行转递,用毕负责销毁。

查阅者不得假公济私,不得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参考文献

公务员考察材料第8篇

根据《关于开展废旧物资处理效能监察的通知》要求,200*年*月25日,**分公司对废旧物资处理工作进行效能监察立项,着重对**车间钢材边角余料及废旧设备等废旧物资的处理工作进行效能监察。通过200*年一年的运行,目前,此项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分公司开展废旧物资处理效能监察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健全,加强对废旧物资处理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立项之初,我分公司即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生产副经理、材料设备部、财务部和车间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分公司材料设备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人员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理的全过程监督。

二.加强过程控制,规范操作程序。

分公司于1、4季度分别对我车间钢材边角余料进行了处理,3季度,对部分废旧设备进行了处理。对这些废旧物资的处理,首先由材料设备部提出《废旧物资处理申请》,分公司技术部、质量安全部、财务部等综合施工生产、质量安全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分公司纪检监察人员及车间工人代表进行监督,经生产副经理确认后进行处理。然后,由材料设备部向社会废旧物资处理的信息,对前来投标的竞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后确定竞标人,发出竞标书。第三,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竞标人的标书后,组织公司领导、车间、工程管理部、材料设备部、财务部及纪检监察人员集中进行开标,以价高并能满足预交订金、承诺遵纪守法和厂规以及负责清场的竞标人中标。物资出厂时,由我车间派人进行装车监督,门卫负责出门最终验货旅行。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废旧物资处理工作规范、透明。

分公司纪检监察人员自始至终参与到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的中去,从处理申请、发出标书到开标定标以及出厂验货等环节,加强监督检查。部分职工代表也参与到监督检查中,增加了透明度。

我分公司共处理废旧钢材边角料16.81万吨。计30933万元,处理6~70年代出厂的台钻摇臂钻等报废设备700台,共计1226XX元。

四.效能监察工作的特点: